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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牛国医妃全文阅读

作者:肥妈向善     最牛国医妃txt下载     最牛国医妃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大结局

    皇宫里,尤氏在冷宫里合着容妃一起,已经度过多少日子了。

    煎熬的日子,远比尤氏想象中的难熬。想她自小养尊处优的,哪里曾经受过这样的苦。天寒地冻不说,吃也吃不好,睡也睡不好,而且,沦为了奴才差不多的角色,帮着侍候起病人来。

    容妃本来病入膏肓的身子,倒是因为尤氏来了以后,逐渐变得有了些起色的样子。

    朱璃那日,差人偷偷给静妃送来了些木炭,数量足以静妃一个人过冬了。静妃自然喜不自禁,想,自己至少有个没有忘记她的儿子。

    再如何难熬的日子,有个儿子,终究是不同的。因此当着容妃和尤氏这两人的面,不由地沾沾自喜了一把,口气里自然是少不了一些炫耀的口吻,说:“这人的命,终究是挂在自己生的是条龙,或是头猪,或是连个蛋都生不出来。”

    听静妃这个口气好像自己儿子朱璃势必是要当皇帝的了。

    尤氏冷笑一声,对静妃说:“皇上近来喜事不断,喜得皇孙,唯独,三王府独树一帜,给皇上添了个孙女,真是可喜可贺。”

    一句话,静妃的脸,啪的掉成了渣。话说,皇帝这么多儿子,给皇帝添孙子的人可是会少。可偏偏,只有朱璃给皇帝生的是个孙女而不是孙子。

    静妃的眼神,顿时恶毒地射在了尤氏的脸上。她和尤氏之间的瓜葛,说来老话长了。但是,确实一直以来,静妃都是看不惯尤氏的。

    想当初,李敏本来是她儿子的未婚妻吧,后来被尤氏给抢了。害她儿子最好只能求次娶了李莹这样一个渣货。尤氏最令人讨厌的地方,在于不知好歹,身在福中却不知福。

    尤氏走出去的时候,静妃逮了个空隙,走到容妃床边,说起了悄悄话:“靖王妃这次回来,真的是为了妹妹你吗?”

    对于静妃称呼自己的这声妹妹,容妃轻挑眉头表示怀疑,同时,她们两个算是同是天涯沦落人了,说是落难姐妹倒也说得过去。

    “靖王妃是我姐姐,没有错的。”容妃平心静气地说。

    “不过,我听说你们俩,是远房亲戚不是近亲,是不?”

    静妃两句话下来,好像是要挑拨离间她和尤氏之间的姐妹关系,容妃皱了几下眉头的样子。

    看来静妃并不打算就此刹住口,在容妃耳边继续说着:“听说,靖王妃在很久以前,已经让留在北燕的大皇子传给皇上,自己对于皇上,可是最忠心耿耿不过的人了。”

    尤氏要投奔皇帝。结果被皇帝打入到了冷宫这里。她们两个,则是被皇帝冷落的妃子,一同沦落到了这里。按理说,她们两个,心里肯定是恨着皇帝那个绝情的男人的。

    静妃此话的言外之意,无非是暗示尤氏有可能是皇帝派到冷宫的间谍,想对容妃和静妃做出什么事来的人。

    容妃露出俨然吃惊的表情,尤氏可能是皇帝派来安插在她们两人中间的间谍吗?她们,有什么事值得皇帝调查的?

    静妃的嘴角显得更高深莫测了,道:“不瞒妹妹,三爷曾经传过口信给我,说是,回明公主出生以后,皇上曾经召集太医询问有关华小主难产的事。”

    事情很明显了。皇帝怀疑,她们两个人中间有哪个人,对李华下了毒手。

    容妃冷不禁打了个哆嗦。

    李华死的,确实有些诡异。本来,以李华在冷宫的处境,不该被养的那么胖的。李华孕期时最胖的时候,刚好她和静妃都病到卧床不起。

    这时倘若有人趁虚而入,如果说,目标是李华,还不如说醉翁之意恐不在酒而已,是想一箭双雕。皇帝为李华的死,首先怀疑到她们两人头上,是理所当然的事儿。毕竟她们和李华都在一个地方。

    哪怕不是她们两个下手,李华和她们在一个宫,而且李华怀有皇帝的孩子,她们等于没有照顾好李华,一样在皇帝面前说不过去。

    打入冷宫的女子也好,到底还是在皇帝的后宫里面,是皇帝的女人。不是说,皇帝把你打入冷宫,你就不是皇帝的女人了,不可能的事。

    静妃瞧着容妃的脸色稍微迟疑了起来,静悄悄地退了下去。

    屋外面,尤氏走了进来,春风得意的。其实是,之前因为三爷给静妃送了木炭,给她尤氏添堵了。结果,今日天气突然变好了,有春天到来的气息了。尤氏岂不高兴的发疯?

    在静妃面前转了一圈尤氏,故意说着今日自己到院子里散心的时候,有意比平日少穿衣服,又说外面的阳光多么明媚和温暖,天和日丽的,说着,走到容妃那儿,尤氏道:“妹妹,我扶你到外面晒晒太阳吧。这人病着,更需要晒太阳。要是整天窝在屋里,把木炭当成了太阳,病怎么可能好呢?说出去,都是被人笑掉大牙的事儿。”

    含沙射影的话静妃怎么会听不出来,当即在袖管里捏了拳头。等到尤氏装模做样把容妃扶出了屋外走动时,静妃冲尤氏的背影冷哼:你得瑟,尽管得瑟,差不多是要栽了。别以为我看不出你是什么把戏。

    静妃的话,似乎是在容妃心里盘旋着的。要知道,其实后宫里如今最不安的因素,不在于皇帝对谁好对谁不好,而是,皇帝的身体日趋老迈。

    宫里消息灵通的,都早已掌握到关于万历爷身体状况的蛛丝马迹。

    静妃在这方面的消息应该也不会没有。其实只要认真点去想,静妃之所以在冷宫里比起她容妃自信得多,不是没有道理的,真的是因为有个儿子在的缘故。

    朱璃在朝廷里混的真的不错。要是混的不好的话,犹如十爷那些,哪有可能继续给自己被关在冷宫里的母妃偷偷送炭,这行为要是真被皇帝抓到肯定是要被训的。朱璃敢干出这事儿在皇帝眼皮底下这般明目张胆,十足证明了朱璃的底气。

    到底,朱璃是太子东宫的人。而到至今,皇帝都没有打算废除太子。包括之前,说是因为争皇位才被皇帝从外面召回来的大皇子,如今大皇子听说在北燕已经是为皇帝殉职了。太子则安然无恙。

    八皇子的母妃常嫔近来刚刚挨罚,使得拥护八皇子登基的那些大臣们似乎要大失所望了。

    如果说之前,太子之位还有些纱影重重,模糊不清的局面,现在,大家都应该都看的很清楚了,皇帝根本没有废除太子的心思。

    太子登基,指日可待。

    朱璃一心跟随太子。太子也不太可能舍弃朱璃这个唯一几个对他忠心耿耿的臣子。

    静妃出这个冷宫是迟早的事儿了,铁板钉钉。

    反观她容妃,没有子嗣,没有依靠。如果说以前,因为她是护国公府送来的人,可以依靠护国公的话,现在因为她自己作祟的缘故,把护国公最终这座靠山,都拱手让人了。

    鼠目寸光,后悔不已,这些事儿,只有当自己被打入冷宫以后,如今翻来覆去地想,容妃才知道自己当初错的有多离谱。

    在所有身在皇宫里的人,都积极地向外面找皇帝以外的靠山时,只有她容妃,像傻子一样把希望全寄托在皇帝一个人身上。

    其实,所有人都知道,皇帝才是这个世上最不可靠的人。

    可是,静妃说的话是真的吗?如果,尤氏真的是皇帝派来的来刺探她的,岂不是之前她和尤氏说的话——

    想到这儿,容妃的心头都直打鼓了。

    眼角瞟到尤氏脸上,容妃想:自己这个姐姐,真的是不会像自己以前那样执迷不悟,傻到这个地步吧。听了上回自己的话以后,尤氏依然不甘心?

    尤氏注意到了容妃射过来的眼神,像是很奇怪地问:“妹妹,怎么了?我脸上长什么东西了吗?”

    “没有。”容妃慌忙摇头,别过脸。心里却想,幸好自己上回告诉给尤氏的话,只有一半。

    尤氏神情自若,扶着容妃在院子里走了一圈。两姐妹体力都不行,走这样一圈,都开始感到吃力了。两个人坐在一棵大树底下歇了起来。

    皇帝身边的王公公突然走进院子时,让她们两人宛如惊弓之鸟望了过去。

    王公公径直是走到了尤氏的面前,鞠个躬,嘴角含了抹深意的微笑,道:“今儿天气好,皇上想着靖王妃这个气,也应该随冬天过去而消了,有请靖王妃过去一块赏花儿。”

    两姐妹听完王公公这话之后,纷纷脸上一惊。

    尤氏简直不敢相信,怎么,这样她是从冷宫里重新被放出来了?

    当然,尤氏这人强悍就强悍在,认为皇帝会被她放了,是绝对不用质疑的事情。皇帝顾忌她儿子那百万大军,能不把她放了?

    皇帝再关她几日,她儿子哪怕只是碍于天底下面前自己的面子,都会带军攻打京师了。

    尤氏嘴角于是扬起,露出了自信和自喜的微笑,同时,朝屋里静妃的方向,像是嘲讽地望了一眼。

    你想你儿子真的是未来的皇帝吗?能比得过我儿子吗?

    静妃接她这眼神,生气必然,可也不动声色。

    尤氏迈步走的时候,倒也没有忘记容妃,对王公公说:“本妃想带妹妹一块前去御花园。”

    “皇上说了。”王公公道,“靖王妃与容小主姐妹情深,但是,容小主病都未好,只怕容小主去御花园的话,对于病体尚需的太后似乎不太合适。”

    尤氏十足认为这是对方的借口,坚持道:“本妃上次已经对皇上说过了,如果妹妹不和本妃一起,本妃什么都不会答应。”

    听尤氏这话,容妃本该是感动得泪流满面的。这是多么姐妹情深的话。但是,有了静妃那话以后,容妃后想起来,全不是这样单纯的想法了。

    毕竟,王公公都说了太后病体,不能有秽物近身。如果她容妃真的抗旨去了的话,太后有个三长两短,岂不皇帝都把这账目算到她容妃头上了。容妃上回进了冷宫吃的教训,还历历在目呢。

    容妃看着尤氏的目光变了,变得森冷:你这个姐姐,到底是真心想帮我,还是想害我呢?

    明白了,你这是和皇帝上演双簧戏呢。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引我上套。

    “姐姐。”容妃低头,咳嗽几声,“姐姐不能抗旨行事,这里毕竟是皇宫。妹妹希望姐姐保重身子,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妹妹我这身子,实际上也确实不适合去赏花。”

    尤氏只听容妃自己拒绝了,过于吃惊,老半天都没有缓过神来。

    与此同时,容妃让珠儿扶了自己起身回屋。

    看到容妃铁定要与尤氏分道扬镳,静妃的嘴角弯起了一个弧度:聪明人。

    本来嘛,这尤氏突然到她们冷宫来,完全是不合常理的。里头,肯定有什么内幕。

    尤氏倒是没有想多,只看容妃急着走,还以为容妃真的只是怕牵累她。眉头皱了又皱,尤氏挥了下手中绣帕,抬起头,对王公公说:“臣妾这就领了皇上的旨意,到御花园陪皇上和太后赏花。”

    王公公点头微笑,抱着拂尘在前头引路。

    这回,只踏出冷宫的大门,有一辆宫轿停在了门前。可见皇帝这回是真心真意请她出宫的。

    尤氏趾高气扬地坐上了轿子。

    同时在冷宫里,坐在炕上的容妃握紧了拳头。

    珠儿担心地看着她脸色。

    容妃嘴角冷冷一哼:“这世上,莫有比最亲的人更恶毒的人了!”

    宫轿把尤氏一路抬到了皇上的御花园中。

    说是陪皇帝和太后赏花饮酒作乐,尤氏对此是深信不疑,没有怀疑的。直到轿子停下,尤氏从轿子里走出来。见是轿子停在了一处池塘边。

    这个小池塘,她以前入宫的时候,并没有见过。可能是因为位于皇宫的深处,平常没有什么人经过,导致她没有察觉。不过,本来,皇宫里头面积大,不是哪一处都能让人探视到一清二楚的。

    尤氏感到奇怪的是,小池塘边上,并没有栽种什么名木花草,没有凉亭,空地上没有设宴,只有冷冷清清的一些灌木丛,和一两棵几乎凋零光了的树木。

    皇帝一个人,穿着白色的帝王常服,背上胸口,都绣上了金色的蟒龙,戴着顶滚金边的小皮帽子。

    听到声音,万历爷望着池塘水面的脸,转了回来。

    尤氏不知道是不是那池塘里的水没有到春天的缘故,散发的水汽甚寒,刮过来,让她浑身不由自主打了个冷颤。

    在这里,赏花饮酒作乐吗?

    太后不见,陪皇帝吃酒的人,只剩下她一个?

    尤氏的脑袋仿佛都不够用,转不过弯来了。

    皇帝是让人端着个银盘站在一边上。那个小太监两只手里捧着的那个银盘,银盘里,放的一个玉壶,和两只在皇宫里都算是稀罕物的月光杯。

    万历爷的龙靴踩着池塘边上有些湿漉漉的草屑,走到了尤氏的面前。

    尤氏被迫屈膝,道:“臣妾给皇上请安了。”

    “嗯。靖王妃这几日,在宫里陪着容小主,看来是心情愉快,气色,比朕想象中要好的多。”

    听万历爷这口气,似乎在说自己目的没有达到,没有折磨到她尤氏。尤氏自然是得意了一把,说:“臣妾这是得到了皇上所赐,难得与妹妹一聚,臣妾在这儿,向皇上谢恩。”

    万历爷在王公公搬来的龙椅上坐了下来,手指微弹了下龙袍上的皱褶,说:“容小主没有跟随靖王妃过来?”

    尤氏没有疑心其它,马上接上皇帝这话,口吻怨气:“皇上,是皇上说的,说病人不合适到御花园里赏花。”

    “可靖王妃上次不是说了吗?没有容小主陪伴的话,靖王妃哪儿都不去。”

    皇帝这话的含义老深了。

    尤氏顿时沉了脸。原来,王公公那句话,是故意带过去的,目的正是为了考验她们姐妹俩之间的感情。现在,看起来,似乎是她尤氏一厢情愿了,容妃并不见得怎么信任她尤氏。

    万历爷淡淡地扫过尤氏脸上那抹迟疑,说:“姐妹情深的话,朕近来是听得多,见得多了,比如尚书府里的那几位小姐。”

    “皇上。”对于拿她和容妃之间的情感和李莹她们比,尤氏肯定是不屑的,不会认同的,大声说,“容小主,只不过是担心臣妾遭到她牵累,才不敢过来。”

    “你怎么不说,容小主知道自己给你说的事儿,最终会让你在朕这儿吃苦,她肯定是不愿意跟到这里吃苦的,所以才不跟着你过来。”

    尤氏震惊了下:“你,你说什么?”

    是,容妃是她到冷宫那天,可能是姐妹之间重逢过于兴奋,马上告诉给她尤氏一个秘密。难道,容妃对这事儿,早有预料,才告诉她的,为的是把包袱推到她头上。

    于是,尤氏一边心里头慌张,一边矢口否认:“皇上,臣妾不知道皇上指的是什么。臣妾与容小主是姐妹,自然有些闺中密话传闻,但是,和皇上肯定无关。臣妾做臣子的,哪敢背后说主子的坏话。”

    “之前,靖王妃还坚持自称不是大明人,是北燕人呢。朕今天刚好就看看,是靖王妃今日说的,自己是朕的臣子,或是北燕的臣子?”

    尤氏惊愕地抬起头,一双不可置信的眼珠子,落在了万历爷的脸上。

    万历爷是拿起月光杯,不知道是喝酒还是喝水,慢饮了起来。

    同时间,两个太监抬着刑具上来了。

    尤氏张口大喊:“你不能这样对待我!我是堂堂北燕护国公的母亲,你敢这样对待我,你?!”

    万历爷一只龙靴猛然踩在了地上。无疑,尤氏这话刺中他心头的痛处。

    “哼。北燕护国公,难道不是朕的臣子吗?你刚刚口口声声说是朕的臣子,现在,拿你儿子来恫吓朕?”

    伴随龙袍愤然而起。尤氏还在挣扎的脑袋,被万历爷抬起的一只脚,直接踩在了刑具上。

    头上的簪子掉了,尤氏披头散发,远比上次走路时摔倒的模样更为不堪。

    “敬酒不吃,打算吃罚酒吗,靖王妃?”万历爷冷笑着看着她现在这幅狼狈样,似乎尝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快感。

    “本妃——”尤氏咬着牙,被皇帝踩着头顶,抬起的眼睛露出凶狠仰视皇帝,刚要冲皇帝的身上唾一口。突然间,手指上被用刑的疼痛,痛如钻骨,让尤氏放声尖叫。

    咔,第一只手指活生生被掰断了。

    尤氏只差没有瞬间被痛晕了过去。

    皇帝退后几步,回到了龙椅上,像是开始愉悦地享受她此刻的表情。

    一桶冰水,接着泼到了装死的尤氏头上。

    尤氏满身打着寒碜。此时此刻,她哪还有什么王宫贵妇的嚣张样,根本嚣张不起来了。

    和容妃不同,她真的怕死的,怕痛的!

    容妃好歹当初,跟着走出尤家的家人,在民间落难过一阵子,吃过苦头。可是尤氏不是,尤氏从小,被父亲有意当公主养的,为的也只有一个目的,勾引护国公。

    尤氏哆哆嗦嗦了起来,两个膝盖头不由自主地跪在了草地上,对皇帝说:“皇上,臣妾知错了。还请皇上饶恕。”

    只掰断了一个指头,就投降了?万历爷都不禁挑起了眉头,对于尤氏的软弱到出乎人意料的程度,不得不另眼相看。

    这尤氏,好歹是护国公的母亲吧。朱隶,是让任何人都闻风丧胆的夜叉。母亲却是如此诺儒不堪。说出去,谁敢相信。

    万历爷啧了一声:“说吧。”

    尤氏趁这个空隙缓过了气,脑子一转,道:“其实,臣妾的妹妹,好像还有意瞒着臣妾什么,臣妾听妹妹的话其实并不清楚,皇上何不把臣妾的妹妹叫来直接问话更好。臣妾没有说清楚。”

    “你说,让朕找容小主过来问话?”

    “是!”尤氏斩钉截铁。

    这会儿还什么姐妹情深?全放屁去!

    万历爷眉头都皱了皱,深深感觉到这对尤氏姐妹再次刷新了三观。

    “知道朕为什么找你,而不找她来问话吗?”

    皇帝突然这样问,尤氏当然答不出来。

    万历爷嘴角噙一抹冷笑。

    同时接到皇帝这个示意的行刑的太监,立马啪一下,作势要掰断尤氏的第二根指头。

    尤氏放声尖叫,爹呀娘的叫着,嘶喊着:“皇上,臣妾什么都说,什么都说!”

    万历爷轻轻地嘘一声:“朕不得不承认,容妃,还算是一个有骨气的,不怪朕当年那般宠她。而你,靖王妃,真是让朕大开眼界,如此轻易讨饶的人,能当得上让护国公叫声母亲吗?”

    尤氏哪怕是痛得想死,怕得要死,被皇帝这话一说,骨子里存的那股傲气又蹦了出来,道:“他终究是我儿子,我生的!他当然要叫我母亲了!”

    万历爷的小眼瞳只是缩了缩,突然蹦出一句:“虎毒不食子。哪怕,他是你亲生的,但是,你如此对待他,给他下毒,让他残废——靖王妃,你真是比世上任何东西都要毒,比被朕砍了脑袋的三王妃还毒——”

    尤氏双眼圆瞪,全身汗流浃背,嘴唇哆哆嗦嗦着:“你,你别有用心,你胡说八道!隶儿的腿,天下谁不知道,是你下的毒,是你害的他!”

    “朕害他?”万历爷好像听到了全世界最好笑的笑话一样,仰天一阵大笑,笑得眼泪都快流出来,“是,全天下,无不都是这么想的。毕竟,朕的嫌疑最大。可偏偏,朕,还真没有这个本事,让护国公心甘情愿喝朕下的毒。知道,朕为什么突然知道了这个杀人的秘密吗?”

    尤氏的眼珠骨骨碌碌一转悠,转到了小太监端着的银盘子。

    小太监走了上来,跪在皇帝面前,双手捧高玉壶和盘子。万历爷亲自拿起银盘子上的酒壶,把里面的酒水倒在了月光杯里。

    只要熟悉北燕的人一闻,都知道那是北燕家家户户都爱做的酒品之一——雄黄酒。

    说到这个雄黄酒,到了现代,被科学家研究之后,已经被证实里面含有砷。久服砷,会引起砷中毒,像十九爷久服朱沙引起的神经性中毒一样。表现在朱隶身上,是周围神经中毒。即,周围神经麻痹或是超乎常人的痛觉。

    万历爷眯着小眼睛扫视着尤氏脸上那丝掉白。

    为此,尤氏强辩着:“这是家家户户都会喝的酒。更何况,这种家酒,不要说北燕男人喝,女人也喝。”

    也就是说,如果尤氏给朱隶下毒的话,她尤氏也是个爱喝酒的,她尤氏肯定和朱隶一样早中毒了。

    万历爷没有说话,只是示意身边站的两名太医。

    鲁仲阳和周太医早在旁边待命了。现在听皇帝示意,鲁仲阳用袖管掩遮嘴角,对周太医使个眼色。

    周太医清了声嗓子,道:“上回,臣有幸,受护国公信任,到了王府上,为靖王妃诊治。当时,靖王妃已经有隶王妃这样的名医救治过,病情明显转好。可是,靖王妃私下求臣,希望臣开一点重的药。臣原先还想不明白,为什么靖王妃要让臣开份量重的药呢?所谓药是三分毒,药用量不可妄为,以防中毒才是。靖王妃于是只好向臣表明,自己一直在喝雄黄酒。”

    事实摆在了眼前了,那个时候,尤氏真怕自己中风偏瘫了,又知道自己一直有喝超剂量的雄黄酒,所以只好告诉周太医下药要重一些,否则无效。毕竟中药治中风的药,有些和雄黄酒的成分怕是重叠的。

    鲁仲阳接着周太医的话解释:“隶王妃给靖王妃解毒,当然,隶王妃以为,是皇上给靖王妃下的毒。这不怪隶王妃,毕竟周太医,也是按照皇上的指令行事。周太医自己都没有想到,靖王妃自己先给自己下毒了。后来,由于隶王妃一直给靖王妃禁令,为了靖王妃的身子健康,不让靖王妃喝酒。隶王妃不知道,靖王妃喝这个酒,才是靖王妃之前性情大变的真正原因。”

    意思说到这儿,再明白不过了。以前,尤氏在京师那种好歹收敛起来的性子,看起来像是谦虚谦恭的贵妇人形象,全都是喝了那个酒做基础的。实际上,一旦尤氏开始戒酒,戒中毒的源头,这个原先的本性,自然而然的,慢慢显出了真面目。

    恐怕,喝这个酒来压制这个性子,还是尤氏的父亲,当年养这个女儿时,知道女儿脾气性格实际上刁蛮无比,教女儿用的。

    最可怕的,当然不是尤氏装模作样的根源,而是,尤氏真的是自己儿子中毒的真正幕后凶手。

    “隶儿不会信你们的话的!”尤氏咆哮着,冲皇帝和鲁仲阳等怒瞪道,“你们说这些坏话,把脏水泼我身上,不过是想离间护国公母子之间的关系,隶儿绝对不会轻易上当受骗!”

    万历爷对她这话冷冷笑着:“难怪隶王妃哪怕察觉了什么,也绝对不会说一句这方面的话。隶王妃早已看穿了你这人的本性。”

    李敏这个天下名医,做这个儿媳妇有多么难做,现在连皇帝都察觉到了。

    尤氏简直不敢相信,到今天,连皇帝和太医院太医们,这些李敏的死对头都为李敏说话!

    实际上,没有比敌人更了解自己的人了。鲁仲阳和周太医的心里都这么想的。对于李敏这人,或许是因为各自侍奉的主子不同,所以难免有互相对抗的时候。但是,到底是同处在这样一个漩涡里,属于惺惺相惜的人。

    鲁仲阳等太医院里的太医,对李敏,真的是一点恨意都没有。

    皇帝,也没有。

    皇帝实际上,对于朱隶这样一个对手,也见不得什么恨意。

    都是天下枭雄,早知道你死我活,势必一战的命运。

    只不过,都是处在漩涡里被命运扯住的人罢了。

    却是这个尤氏,干的是连皇帝都不耻的事情。

    “给自己亲儿子下毒,把罪名安在朕身上,你很得意,靖王妃?”万历爷口气里不由恶狠狠地吐出一口恶气道,“靖王妃,今儿必须把话说清楚了,朕不可能继续给你背这个黑锅。至于,你儿子信你,或是信朕?你儿子好歹也是和朕在天下比肩的英雄之一,朕承认,你儿子比朕更恶毒的一个人,能轻易继续相信你的话?”

    朱隶比皇帝恶毒?

    尤氏突然发现自己脑子又不够用了。自己儿子,自己最清楚。或许,朱隶带兵打仗能行,可是,论起谋略来,儿子比起皇帝那些阴狠的手段,当然是差了十万八千里了。

    她在京师这么多年,可是看多了皇帝怎么运谋着把哪些人杀了。

    万历爷看得到她脸上写的质疑,轻轻一撇嘴角几许不屑道:“你到如今都没有发现吗?你儿子借着朕的手,不知道杀掉了多少人?比如你妹子,比如静妃——”

    尤氏宛如醍醐灌顶。

    说到借刀杀人。首当其冲她妹子容妃。是,容妃因为背叛护国公,本应该由护国公亲自手刃的,结果,却是皇帝动的手,不说这是朱隶借刀杀人完全说不过去。

    尤氏的身体开始摇摆了,之前那种坚定的自信突然间完全动摇了。

    “如今事实摆在面前。以你儿子的谋略胆识,是朕把你掳到了京师,或是,你儿子故意把你送到了京师来自如灭亡,借朕的手杀你?”万历爷说到这儿,突然有了一丝疑问,“你为什么对你儿子下毒?你对你儿子下毒的时候,隶王妃应该尚未嫁入护国公府里,和隶王妃应该没有关系。”

    尤氏恶狠狠地看了下突然揭了她的皮的皇帝。

    是和李敏什么关系都没有。她之前对李敏的恶意相见,说起来,不过是为了把众人的焦点转移到李敏身上,而忽略了她的真正目的。

    四处说李敏不好,让众人对她起了同情心,这样一来,大家自然而然地可以认为,哪怕她对自己儿子动手,不过是恨铁不成钢的事儿。

    实际上,早在李敏到达护国公府之前,她对自己儿子下毒已久的了。不止是对自己大儿子,也对自己的小儿子。只是大儿子那次的伤,吃的药,把体内积蓄的毒性提早释放了出来,引起了众人的疑心。否则,可能到两个儿子死了,都不知道都是自己母亲给自己下的毒。

    尤氏凉凉地笑了声。

    她不爱自己儿子,不爱自己老公。这说到外面,肯定没有人相信。可是事实如此。说尤氏家族欺负她父女俩,而这么多年,她不是一样看多了自己父亲在护国公面前做牛做马那种奴才样。她父亲,说到底,还是因为给护国公拼死在前线战斗最后身亡的。

    恨,早就像种子一样种在尤氏心里头了。比起恨尤家,她尤氏对护国公的恨意,只有增没有减。因为是护国公,令他们父女俩走到了只能抱紧护国公这棵大树无处可走的境地。

    她要摆脱这一切的话,必须操控护国公,成为逾越护国公的人。

    从尤氏此刻彰显的脸上,万历爷都不禁一惊,可以显而易见地看见这个女人脸上写着的强大大的野心。

    “你——”万历爷手指指着她,“想当护国公府的主子?”

    在皇帝心里,这绝对是没有办法接受的事情,要知道,这里是古代,男尊女卑,任何一个,想从幕后去操纵男人的女人,都是不能被历史接受的,被称之为毒后!

    尤氏仰高了脸,说:“为什么不行?我本来就是护国公的母亲。”

    “荒唐!”万历爷大吼一声之后,急怒之间,又想起了什么,冲尤氏一眯眼,“上次,你对朕大放厥词,一点都不惧怕,是因为,你知道你迟早会成为护国公的主子,同时,又知道哪一天能操控护国公攻打京师,成为朕的主子吗?”

    尤氏没有说是,也没有说不是。虽然,她心里肯定是这样想的。可是,毕竟,她现在可是身在皇帝的强权之下。

    皇帝也只怕,哪怕她说不是,都不会相信的。因为,尤氏是个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真面孔,什么样的野心,在此刻已经暴露无遗。

    偏偏,万历爷是一个,对女人最不放心的男人。他甚至可以容得了朱隶,但是绝对容不了,一个想操纵男人妄图称霸的女人。

    万历爷拂了袖子起身,对底下行刑的人说:“给朕打,打到她什么话都招了。”

    其实尤氏不用打,什么话都愿意招。把容妃告诉她的秘密马上吐了出来:“臣妾的妹子犯了大错,只能由臣妾来代替妹子招供了。臣妾的妹妹告诉臣妾的话,臣妾如今都一五一十告诉皇上了。臣妾的妹妹意图让臣妾背叛皇上,这就是事实。”

    “怎么背叛朕?”

    “臣妾以前不知道,虽然帝王绿曾经戴在臣妾的手上多年。臣妾的妹妹为了安抚臣妾一心归顺护国公,说,帝王绿,戴在隶王妃手上的时候,据臣妾的妹妹观察,和臣妾戴帝王绿的颜色不一样。”

    容妃的观察力还是过人的。而且,这事儿,真的是容妃有意瞒着皇帝,或许是潜意识里,给自己留了条后路吧。

    可以说,容妃背叛护国公,可是,却好像没有想过去背叛李敏。究其其中的原因,其实不难想。容妃在皇宫里,可是通过与太医合作,得到过不少好处,深知大夫的厉害之处,因此情愿得罪护国公而潜意识下并不想得罪李敏这样的神医。

    万历爷的小眼珠子眯了眯,在尤氏招供的脸上扫过两眼。尤氏招供完,露出如释负重的神情,甚至有些沾沾自喜。可想而知,尤氏认为容妃的话不可信。

    什么帝王绿戴在两个女人手上时颜色会不一样?不就是一块玉吗?

    对于老谋深算的皇帝来说,既然都知道凌波烟云的秘密了,当然知道容妃的话八成是不会有假的了。帝王绿,正是他皇帝急于要去找并拿到手的东西。

    应该说,尤氏这个女人,不仅野心大,阴谋重,同时,是个太过负气导致谋略失策的人。

    尤氏其实不蠢,只是太傲气了,而且,太贪欲了。

    万历爷只要想到这个女人,曾经吃那么多腥味重的肉都不觉得如何,只觉得胃部一阵恶心。

    这样重口味的女子,真的成了天下的主子的话,真是天下一大劫难。

    万历爷二话不说,挥了下手。

    既然,尤氏什么都招了,连护国公王府里其它事儿都招了,留着也没有用了。两个太监,给尤氏的脚上绑上了沉重的石头,接着,把尤氏抬起来,直接扔进了前面的水塘里。

    尤氏在冰冷的水里挣扎不到一会儿,即沉到了塘底,泡儿都不剩。

    万历爷唾一口,只觉得沉塘还便宜了这个女人,说:“放些西洋人送来的吃肉的鱼,放进池塘里,免得恶臭了这个地方。”

    北燕,得知了尤氏在皇宫里消失的消息。

    捎来消息的人,站在朱隶面前低声禀告。

    在旁听着的,有公孙良生这样的谋士,也有朱理。

    认真地,仔细的,听到了内部人传来的信息,说真正给朱隶下毒的人是尤氏而不是皇帝。

    朱理猛地把拳头砸在了大腿上。

    母亲下毒的人,不止他兄长,还有他。

    “皇上和以往一样,动用了离间计。”带消息的人继续说着皇宫里发生的事儿,“靖王妃没有信任王爷。容妃娘娘,不为靖王妃所动。所以,如今,容妃娘娘还在冷宫中。靖王妃则不幸——”

    要说护国公府,对于尤氏是不是真的见死不救。那肯定不是的。朱隶哪怕只是看在尤氏是自己亲生母亲的面上,都不可能真的让尤氏这样客死他乡。要不是有尤氏,也没有他朱隶在这个世界上。朱隶对于这点很清楚。因此,母亲再有错,做儿子的,到底是不能起杀心的。

    朱隶,真的不是故意让皇帝把尤氏掳走的。尤氏被掳走,说起来,真的是自取灭亡的一个结果。如果,尤氏不是之前,对皇帝透过那种风声,让皇帝有了这方面的谋心,想着可以将尤氏利用起来。皇帝不一定,把尤氏抓走。

    如果当初,尤氏在被绑架的时候,被掳去京师的路上态度坚决一点,宁死不屈的话,路程中挣扎一下,或是试图逃脱一下,或是发出求救信号,到底是在北燕的土地里,不至于没有完全插翅难飞。可尤氏什么都没有做。说尤氏是贪生怕死,真的是贪生怕死。因此,在被绑架的过程中,连在自己儿子领地里呼救一声都不敢。

    只能说,以前的怀圣公,以及朱隶,都把尤氏保护的过头了,捧得过头了。导致,尤氏连一点危机感都没有。

    在皇宫里,当着皇帝的面揭露出了尤氏的所作所为,这个真相,是护国公府在皇帝面前丢了大脸。朱隶两兄弟,倒是觉得丢脸无关紧要。毕竟,皇宫里的丑闻,比护国公府里的丑闻多得多去。皇帝笑他们的话,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的事。

    万历爷不是如此轻浮的人。

    其实,万历爷理应不会这么快把尤氏杀了,无非是,尤氏说了什么其它的话,让皇帝起了杀心。

    是什么呢?

    熟悉尤氏野心的人,只要一想,其实也想的出来,不需吹灰之力。对了,尤氏可是野心勃勃的,想当大明国土的女皇,通过操纵其他儿孙来办到。

    这种女人,男权至上的大明皇帝怎么可能留其活命!

    女人,在万历爷眼里,是绝对不能控制朝野的,不能!

    尤氏被掳到京师以后,朱隶不是没有想过办法在皇宫里安排人救母。可是,上回,他动用力量潜进京师里救老婆时,已经惊动了皇帝。皇帝其实正等着他再来一次这种救援行为,把他在皇宫里密布的势力一网打尽。

    不是他朱隶见老母命在旦夕,不为所动。而是,一,没有想到皇帝居然一下子动手把自取灭亡的尤氏弄死了,只能说尤氏过于嚣张无意中踩中了皇帝的爆点。那会儿,李敏被俘的时候,可是一直沉心静气地和皇帝兜圈,等待他人来救自己。如果尤氏有李敏这点自知之明,远不至于到今日这个结果。

    其二,当时,救李敏的时候,高卑国有出一份很大的力气。尤氏不是高卑国人,高卑国肯定不会协助这个行动。

    最后是,皇宫里那些人,倒不是都听他朱隶的话的。他们,恐怕也不会帮朱隶去救尤氏,尤其是,在亲耳听到了尤氏这般可怕的野心之后。

    李敏没有过去书房详听婆婆在皇宫里遇难的全部过程,但是,不时是有些消息传了过来。

    想着自己丈夫和小叔的心情肯定不太好受的。这个不好受,原因怕是诸多。一方面有亲娘被杀的消息,另一方面,则是原来最大的凶手是自己的亲娘,给自己下毒的人是亲娘。

    尤氏这个包藏祸心,埋的,真深。

    或许李敏作为大夫有所察觉,可是,与万历爷和太医们想的一样,她真的是不敢往这方面多言一句的。做人儿媳妇,岂是简单。只能是在私底下搞些动作,防患于未然。

    好在她老公听她的话,自从她叫他不要喝酒以后,再也没有喝尤氏叫人酿制的家酒,至少没有继续中毒了。

    尤氏则是断了毒源以后,逐渐的,控制不了的本性的暴露。

    再有,慢性的神经中毒,可不是尤氏父女俩想的那么简单。尤氏之所以以一女子的身份性格却能变得如此暴戾,恐怕,也与自小吃这种中毒性烈酒有关系。

    有时候周围神经的疼痛,是慢性的,能把人的性子都磨光的。

    李敏是大夫,分析任何东西讲究科学和辩证,婆婆这种咎由自取,说到底,恐怕根源还在那个尤将军身上,尤氏的父亲,太爱那个面子,最终把自己和女儿都给害死了。

    有些人,认为自己不成功,便是白活一世。正因为如此,能真正自由地活在这个世上享受生命的人,其实有多少呢?

    尤氏父女就是典型的例子。

    对于自己丈夫,李敏还是比较放心的。毕竟,朱隶经历过的风雨多,自小和尤氏的感情也不算是很亲,因此,恐怕不会遭受到太大的打击。

    事实果然如此。

    朱隶低声吩咐了其他人准备暗自给尤氏办丧事,只怕,尤氏这个尸体,都暂时没有办法弄回到北燕来安葬了。

    以万历爷那个恶毒的性子,只会把尤氏碎尸万段,然后把尤氏的尸骨都送狗咬了。

    真正最难过的人,肯定是朱理了。

    朱理和朱隶不同,在京师里被迫人质的时候,是和尤氏朝夕相处的时间长,远比朱隶长得多。

    看兄长在叮嘱人安排尤氏的后事,朱理静悄悄地走了出去。

    对于兄长,他肯定没有话说的。朱隶在这件事上一样是受害者。如果外面的人知道尤氏死了,八成铺天盖地的指责会对着他们兄弟俩来,首当其冲就是朱隶。朱隶不可能做这种有意把自己母亲害死,然后让历史学家在史册上记下杀母罪恶的一个人。

    那到底是亲娘。哪怕这个亲娘,也不算很亲。

    朱理此时此刻的心情,犹如倒翻的老坛子,酸甜苦辣什么味儿都有。

    对于尤氏给他们兄弟酿的家酒里下毒的事情,朱理只觉得很悲哀:尤氏这样做,何苦呢?!

    难道他和他兄长,都不是她的亲生儿子?

    被亲生母亲好像抛弃的心,一时间,折磨着朱理。

    夜深人静,春天到来的北燕,夜凉如水,早春霜雪融化的那种冷,在夜里恐怕是能与冬天霜冻的时候相比。

    大概是接受了朱隶的命令,胡二哥,静悄悄地一直跟在朱理的身后,生怕他出什么事儿。手里拎着件厚重的裘袍。

    朱理只是身着普通的棉衣常服,在王府里的青石板路上漫无目的地走着,心思,早就乱到,迷了方向,看不清周围。

    一路这样,不知道是走到哪儿去了。

    直到胡二哥在他后面突然提了一声:“二少爷,前头,是郡主和十一爷住的地儿了。”

    大家闺秀住的地方,男子三更半夜的,当然不能过去。路过门前都不可以,会遭嫌的。

    朱理猛地刹住脚,却也来不及。

    只见前头屋门一开,福子提着盏灯笼在门前照着,看到他,咧开了一串拍马屁的白牙儿,道:“小理王爷,是不是来找十一爷的?”

    话说,这王府里,是朱理的家,哪有真正迷路的道理。哪怕黑灯瞎火的,闭着眼睛,都不应该走到与自己院子这么南辕北辙的地儿来。完全方向不对嘛。

    朱理有点儿恼,拳头在袖管里握了握,没做声。

    福子肯定是因为趴在墙头看见他来了的痕迹,才出门来打探的。现在见是他真人了,马上冲院子里喊了一声:“十一爷,小理王爷来找你了。”

    听到这话儿,朱理恨不得马上割了福子的舌头。

    福子萎缩了下脑袋,也做好了被朱理拿办的下场。可是,等了会儿,见朱理却是没有动,好像真的是来见朱琪的。

    听到自己那个聪明不足办事有余的小奴才喊的声音,朱琪当时只是站在院子里不敢动。

    怎么,自己走出去,再次走出去拿热脸去倒贴他的屁股吗?朱琪想的是,只怕自己刚走出去,他人转身就走了,自己真的是看着他的屁股一直远去。

    当真恼人,到时候只怕自己一晚上都睡不着了。

    不过,对于他为什么突然鬼迷心窍走到她这儿来,她似乎可以想象到一些的。

    毕竟,他的亲娘,可是被她的亲爹给杀了。

    见福子在门缝里冲她比比手势,说是朱理压根儿没有走。朱琪的心定了下来,看来自己想的事没有错的。

    他这会儿来,可不是因为突然想通了,想念她了想和她谈情说爱,是,恨不得把她这个仇人家的女儿碎尸万段。

    朱琪拍打下裙子,走出了院门。

    大家如今继续喊她十一爷,却也知道她其实是女儿身的。朱永乐一不做二不休,让她穿起了女子的衣服,还嘟囔着说:“你不穿裙子,不是个女子,你叫你喜欢的公子怎么喜欢你呢?”

    小胖妞,如今似乎是个恋爱高手了。眼看,是和徐状元的爱情一路终于走向了正轨。

    朱琪本是不依的,主要是穿男子衣服习以为常了,穿裙子她感觉行动不方便,碍事儿。只是这个小胖妞太过执拗,执拗到了,把她的男子衣服,全部给没收了。

    于是,在夜色下,这样一个充满诡异命运的夜晚里,朱理第一次看到了她穿女装的样子。

    透了几分妖艳的桃红,在很多人印象里,属于性情豪放的艳情女子才会选择的颜色。要说朱琪性子豪放,倒也有几分,毕竟,朱琪一直都是像男儿一样生活的。

    朱永乐恐怕是因为这点,给朱琪选了这个颜色的衣服。

    此等鲜艳的颜色,是把朱琪那天生的美丽白皙的肌肤,衬得白里透红,在春夜里,一如那朵黑暗中突然绽放的桃花儿,能把男儿的心都勾得心花怒放。

    朱理的眸色顿然是划过一抹沉幽。

    她是很美的一个人儿,早从她穿男儿装都能勾得京师里的女子的心像小鹿般蹦跳,都可以知道一二。

    如今穿回女儿装,不倾城倾城的颜色才怪了,更何况,这人本来就是大明皇帝的公主。

    万历爷的女儿。

    朱理的嘴角冷冷地勾起一个弧度,袖管挥了下。

    胡二哥知意,退了下去。

    与此同时,会做人的福子,早就想给主子安排幽会了,不当这个电灯泡,没有等朱琪做声,一溜烟先跑了。

    朱琪回过头时,喊福子,都不知道往哪个方向喊,又怕把朱永乐吵醒了。这个小胖妞如果见到这一幕,恐怕一辈子都会在她朱琪面前笑她朱琪。

    说起来,她朱琪这是害羞。

    总觉得,在他面前穿女装不是那么一回事儿,全身都不自在。

    朱理向着她的方向走了过来。

    为此,朱琪居然不受控制地退了半步,全然都是由于羞意所致。

    他的脚步加快,一瞬间,闪到了她面前。

    朱琪的双瞳蓦然睁大了起来,映着他那张在月光下仿佛戴了张银面具,却依然英俊得宛若天神的脸,让她的心速可以骤然间继续失效。

    “理,理儿——”这个声音,吐出如兰的芳唇之间,充满了诱人的黑夜香气。

    “哼。”朱理轻轻的一声笑,“其实,我早该和你把话都说清楚的了。只是没有想到你是那样蠢的一个人,肥猪不怕开水烫。”

    朱琪的脸顿然一红,知道他说的是她倒贴他追的样子,虎了眼睛说:“你恐怕误会了,小理王爷。本王,不过是陪着郡主来一趟北燕罢了。生怕郡主一个女子不安全。”

    “你这话,本王信。”朱理眼不斜视,口气淡薄,“你这次没有选择回京,应该是准备随那人一块走的了。本王会答应你,照顾好郡主,你可以走的了。”

    只听完他这话的刹那,朱琪的心头仿佛被什么一个重击。

    他让她走?

    这可比,拿剑杀她,不知怎的,来得让她绝望的多。要知道,他杀了她的话,她终究可以死在他眼前,他怀里,让他永远没有办法眼不见为尽,让他一辈子记住她。让她远走高飞,岂不是,他一点都不在意,不在意她走了。

    朱琪一瞬间真想脱口而出:你还不如把我杀了。反正,你已经把我的心用刀子割的体无完肤了。

    “理儿,你之前不是很想杀我吗?”朱琪嘴角微弯,到底是忍不住吐了这话。

    朱理的脸色猛地一降,几乎降到了乌点。他忽然举起的那只手,是快要举高到她脖子的地方,掐住她脖子。可是,最终,他只是把手缓慢地放下。

    看着他那只举高又放下的手,朱琪只觉得心惊胆寒的:“理儿,你——”

    “我没有办法杀了你。”朱理的声音显得那样的平静。

    朱琪的心跳了两下,对着他迈出一步:“理儿,我——”

    “十一爷,你再踏前一步,我杀不了你,只能杀了自己。”

    朱琪停住了步,感觉心头一霎那寒冷到了冰点。

    “你知道的,十一爷,你亲生父亲,是护国公的仇家。本王亲爹,亲娘,都死在你父亲手里。”

    她知道,她都明白他说的话。他们如果在一起的话,肯定会被天下人说他们两个都大逆不道,说他们没有孝心。但是,只要他愿意,她愿意跟着他吃任何苦头,背负这世界上任何罪名他都不怕。

    “理儿——”朱琪再走前一步时,却只见他双眼好像隐没在夜里了一样,更让她看不清楚了。

    “本王的兄长有大业要完成。本王不可能,丢下家人,和一个女子双宿双飞,这不是,一个男儿该做的事情。”说完这话的朱理,仿佛把一辈子的话都说完了,转身,即消失在了夜里。

    朱琪简直是不敢相信地看着眼前发生的这一切。看着他,残忍地抛下一句“不可能”,随之消失在她眼前,怕是一辈子都不会再见她了。

    这就是男人,和女人不一样。

    男人心里,永远先惦记的,不会是女人。

    夜里,几丈远的地方,隐没在黑暗里的男子,还有一个。虞世南抓住垂下的树枝,握在掌心里,在咔吱一声要折成半截时,终究是怕惊动到不远处的女子,收了起来。

    月下如花似玉的女子,桃红的衣服衬着春夜的气息,是那样的美颜动人。而落寞的清影,则撩动着人的心扉。

    可是,没有这个缘分。

    或许,他可以此时此刻出去,去安慰她,看能不能趁人之危,夺人之美。可终究,怕是不能给她一个名分。

    没错,高贞曾经说过,可以给她一个合适的高卑国身份,让她顺利地嫁给朱理。但是,如果换作是他虞世南想娶朱琪,高贞肯定不同意。

    原因很简单,朱琪是万历爷的女儿,而且,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死活不认自己高卑国子民的身份。高贞可是个很记仇的人。这点,不知道高贞的人,是不清楚的。

    像朱理说的那样,最合适她的人,大概在远方。

    位于京师的东城门口,一辆普通的青色帷幄马车,驶出了城门,一直是往很远的地方走去。

    九爷戴着斗笠,甩着马鞭,急追那辆马车。

    追到了约有几十丈遥远的地方,马车终于停了下来。

    九爷追到马车尾巴,气喘吁吁,汗流浃背,却是一丝不敢停,从马背上纵身跃下,到了马车边上低声喊:“八哥,你怎不说一声就走了呢?”

    听到这话,马车的车帘被一只白皙的玉指掀开一角,八爷那张如玉的侧颜露出给了九爷看,低声说:“九弟,我之前和你说过了,我这走是情非得已,不走的话,只怕是命不久矣。原谅你八哥懦弱的,自求自保的一面吧。”

    这些九爷都知道,因为朱济之前都和他说过的了。只是,朱济这是不是,走的太快了一些,有些出人意料。这京师里,近来不是很平静吗?没见得什么事儿要发生一样。

    “暴风雨之前,总是很平静的。”朱济看了看追着自己脸膛通红的九爷,到底心头有些不忍,要知道,这少有的几个兄弟是真心跟着他朱济的,但是,九爷肯定不会跟他走的。这点,他之前那样明着暗着提示过老九,老九却始终不松口。

    因为,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像朱济一样,赢得起也输得起。九爷说起来,更是像随风逐流的人,只要能吃得饱活得好。如果跟了他朱济走,注定是要放弃皇子的身份,是要在外面流浪,甚至过起没有钱的困苦生活。对于酒肉为生的九爷来说,根本没有办法忍受。

    按句九爷的人生哲理来说,要是哪天,不能吃喝玩乐,不如死了算了。

    不跟老八走,可老八一直是他的主心骨,没有老八坐镇,在后面出谋划策,九爷心里很慌,根本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而京师里的局势,向来是前变化玩的。因此,在一听说八爷府里今日突然一辆大马车离开时,九爷眼皮一眨,心里暗叫声不好,直追了上来。

    老九如今,在旷野的冷风里伫立着,好像一条可怜的孤独的狼狗。

    朱济看着是有些心疼,于是,又说了一句:“九弟,之前,我和你说过的话,你还记得吗?”

    九爷点了点头,朱济说的话,他都记得,说:“八哥指的是龙潜吗?”

    龙潜一个词,让马车里坐着的另一名女子,有了些动静。但是,女子没有开声。

    朱济回答九爷:“是。你必须牢牢记住我的话。九弟,这个京师,这个天下,终有一天,都是属于那个男子的。你找时候,是看到机会赶紧逃。哪个上位者,新登基为王的人,都必然要大开杀戒。我们这些带有皇族血脉的,是绝对不可能被放过的。”

    九爷听他的话,听得似懂非懂,但是,朱济很显然,不想说明白。九爷就此不由着急地舔了下嘴巴,说:“八哥,那个人的那些事儿,还得好多年之后吧。你先说下,如今我老九该怎么办?”

    “没有怎么办。”朱济道,“皇上年纪大了,终有一日,太子要登基。太子的品行,你老九很清楚。说众兄弟哪个还可靠一些,你看看太子依靠谁,就知道了。”

    九爷眼睛一亮:“三哥——”

    朱璃固然老铁着一张脸,人缘不怎么好,不怎么给人亲近,但是,到了大事上,无论皇帝和太子,都知道还是老三最可靠。

    点拨完老九,朱济放下了车帘,让车夫继续赶车。

    老九自此站在荒野里,目送他和常嫔一路远去。

    常嫔愿意跟朱济走,其实也多少出乎了老九的意料。本来,他们都想着,常嫔或许死不愿意。毕竟,皇宫里很多女子都是这样的,无论皇帝怎么虐待她们,她们都是那样的死心塌地。

    朱济拿了件袍子,给常嫔盖了下身子。夜里,哪怕春天来到了,都是比较冷的。

    常嫔好像在睡梦中睁开眼角,在他脸上瞧了一下,那眼神,分明有不少疑问。

    刚好,朱济也有话和她说,说道:“母亲这回愿意跟孩儿走,孩儿知道,都是因为母亲担心孩儿的安危。”

    是,常嫔如果不是想着儿子可能真的会死,不一定真的马上出宫随朱济走。因此朱济让人捎给她的口信,是真正促使她走的原因。

    “你给我写的信里面,说皇上势必想保你都难?”

    “皇上如今都自身难保,母亲。”朱济轻声说。

    常嫔脸色暗自沉晦,对皇帝的感情,毕竟这么多年的夫妻还是有的。在她一直的观念里,万历爷,像是一个,谁都打不倒的男人。

    “龙潜是吗?”常嫔的口气里有些不可思议,“是真的龙潜吗?是真的如众人传说中的人吗?”

    朱济到这个时候,和她说起了真话:“实不相瞒,皇上这会儿一定是知道了,派人去追隶王妃的镯子。”

    “镯子?”

    “对。隶王妃不是这个世上的人。这点,皇上心里很清楚,所以,要找到那只镯子,把隶王妃送走。”

    “你说隶王妃不是这个世上的人,莫非是鬼?”常嫔吃惊地问,满脸写着不可思议。

    朱济知道,一般人听到这话,肯定是不相信的。虽然很多人,都怀疑过李敏是神仙。可朱济是绝对相信的,因为,他可是第一时间找到李敏穿越到这个世上时带来的背包的人。这全都是因为:“母亲,孩儿小时候,不是和母亲说过,孩儿做过一些不可思议的梦吗?说是梦见仿佛进入了一个神仙的地方,那里的人,穿的衣服,都是孩儿前所未见的,和西洋人穿的,也不是很相同,那里的物品,更是五花八门,离奇古怪,尽是些法器一样的东西,有着奇妙的法力。”

    常嫔想起这回事儿,由于朱济这些梦很诡异,在皇宫里,尤其朱济还身为皇子,如果说出这些话,被人利用了,他们母子俩,可就命都没有了。所以,朱济被她喝令,必须把这些事都埋在心里面,绝对不能说。

    这个事儿时间上过了久远,朱济又真的藏在心里了,和她都不说了,自然而然,常嫔彻底忘了这回事儿。

    现在,朱济这样一提,岂不是说?

    朱济告诉她:“孩儿以为,隶王妃正是从孩儿梦里的那个地方来的人。可能隶王都知道了。”

    常嫔猛打了下哆嗦。

    如果这事做实了的话,李敏是神仙似的人物,生下来的儿子,是龙潜,也就不足奇怪了。

    万历爷的运势,恐怕是要断了。

    常嫔咬住嘴唇,好不容易忍了下来。

    朱济轻轻抚着她肩头说:“不要担心,他终究是皇上,是能得善终的。反而是你我,如果这会儿不走,怕是要来不及了。”

    “为何?”常嫔抬头看他。

    朱济说:“皇上要是追不到那个镯子,知道这个运势是他抵抗不了的,皇上他——”

    那是一个多么骄傲的男子!常嫔很明白,一脸即悲伤地垂落下去,但是,儿子的话都没有错,她必须为儿子想,于是问:“我们这是要去哪?”

    “按照孩儿梦里的指引,是要到西洋去。我们到了那里以后,不再姓朱,改姓白。”

    皇帝的人,得知帝王绿和李敏来历有重大关系的消息以后,直奔去找帝王绿了。而实际上,皇帝已经提前,让人去找帝王绿了。因为据一些走漏的蛛丝马迹,似乎有人说,帝王绿,本该戴在李敏手上的,可是,李敏在高卑被东胡人围困的时候,为了安全起见,把帝王绿交给了一个人。

    眼下,这个人,好像并没有在北燕。因此在北燕不见帝王绿的踪影。

    皇帝认为这是个契机,一个反转的契机,势在必得。

    护国公府这边,一样在知道皇帝派人去寻找帝王绿以后,由朱理率了一队高手组成的队伍,急匆匆出发。可见,是担心皇帝找到了帝王绿的所在地。

    帝王绿,按照李敏知道的,最后自己是交给了春梅那个丫头了。后来,她离开古代回到了现代。回到古代,又听说春梅死了。那东西固然重要,是护国公王府的宝物,可是,那丫头为了她都死了,李敏肯定不愿意追责春梅死了还得担负起来的责任。

    直到现在,帝王绿被重新提起,好像,丈夫知道它在哪里。

    奇怪了。李敏都不禁眼皮子跳了几下,莫非春梅化成鬼魂了,指引着人去找帝王绿?

    找帝王绿的人,是都找到了高卑去了。因为,谁都知道,李敏是在那儿被困的。帝王绿一开始丢失的地方,只能是在那里。

    据说,有人在那块地方苦找了多日,都未得门路,一点成果都没有。

    说到,高卑与北燕连接的地方,有一座山,在高卑叫做雁行山,在北燕,则被人习惯地叫做了北峰。因为,江湖里赫赫有名的北峰老怪,即常年都住在这个山头上。

    要去雁行山或是北峰,路径有两条,一条从高卑走,一条从北燕内出发,但是,都不好走。北峰上,是每年都有路过一些翻山越岭试图逃避关税的商人。可就是这些商人,都难以遇到传说中的武功高手北峰老怪。

    想在北峰上找到老怪,很显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江湖里,都有这个说法,说是,北峰是老怪的魔居,老怪只要在北峰上,可以完全隐去自己的人影,变成鬼怪。真遇到了北峰老怪的人,可真的是遇到鬼了。

    兰燕记得自己很小的时候,听人说这个故事时,被吓得小心脏一炸一炸的。

    多么可怕的形容,常年盘踞在山头上的一只鬼怪,怎么想,都应该是长得像青面獠牙的人,有张吓死人的五官。

    所以,那个时候,许飞云把她收了当徒弟,带上北峰时,她还傻傻地问:师父,我们遇到老怪怎么办?会不会被他吃了?

    当时,许飞云没有对她先说出自己是北峰老怪的身份。但是,小徒儿的这个问题,到如今许飞云自己想来,都觉得太神奇了。感觉这娃儿,真是上天送来被他“吃掉”的。

    兰燕的手受了重伤以后,许飞云先带兰燕上山用草药养着,不先想着手术。因为李敏爷说了,手术的话,不一定会全好,相反,怕是会留下残疾的后遗症。

    北峰上各种名贵的,稀奇的草药很多。像是那个在高卑炒到天价的雪莲,在常年呆在北峰上的许飞云眼里,不就是过路经常能看见的一朵花吗?

    暴殄天物!

    这世上,有比这人更愚蠢的猪吗!

    李大夫对此痛心疾首。

    许飞云拿根野草搔搔耳后根:他又不是专门研究医术的大夫,不懂这个很正常嘛。

    现在,根据李大夫描述的,许飞云进入北峰里的深处,给心爱的女徒儿找最名贵的药草。与此同时,兰燕只能是自己一个人留守在许飞云住的屋子了。

    说是只有她一个人住,其实不准确,准确的说,是还有两条狼。

    白毫、独爷,都是兰燕见过,所熟悉的。那个时候,白毫和独爷生死决战之后消失的无影无踪,本来大家还以为这两条狼是同归于尽了。为此,李敏甚至私底下叹了声:白死了。

    因为这两条狼的主子,后来不是和好了吗?

    肯定李敏都没有想到的,这两条狼,都是第一时间知道她从古代消失,接着,追踪她留下的帝王绿的气味,一直找到了北峰上来。

    兰燕跟着许飞云回到北峰之后,立马见到了它们两只。这时候,兰燕才知道,孟浩明当初带了春梅离开后,是直奔北峰上来了。

    这里,有曾经的数届北峰老怪留下的宝贵东西,叫做——冰棺。

    孟浩明带春梅到北峰找冰棺,目的不言而喻,想延长春梅苟且残存的一口气,等到李敏回来救春梅的命。

    那么,李敏已经回来了,为什么孟浩明不赶紧给李敏带消息呢?

    其一,李敏身怀六甲,哪怕真心想救自己丫头,都没有这个能耐以这个身体条件上北峰救人。同样,李老没有这个本事。而春梅不能离开冰棺,冰棺又不能下北峰。因此,才有紫叶从其他人口里得到的消息,春梅和死差不多了。

    真的是,那个时候,公孙良生亲自看的这个丫头的伤,太重了,五脏六腑都碎了,是神仙都救不回来的命。

    孟浩明对此才伤心欲绝,带着春梅,带着李敏留给春梅的那袋人参,一直给春梅嘴巴里塞着续命,把人带到了北峰。

    是人没有想到的是,春梅这样到了北峰以后,进入了冰棺,奇迹似乎慢慢出现了。

    不知道是不是冰棺与春梅的身体起了奇妙的反应,春梅躺在冰棺里,本来快变成死人一样的体温逐渐恢复了起来,苍白的脸色,也变的有了些红润的颜色。最奇怪的是,春梅的皮肤,有时候,会泛出一些绿光的样子。

    第一次看,还蛮吓人,以为是人的灵魂出窍了。

    后来,公孙良生接到消息,亲自到了北峰一看,一查,大开眼界,说:“她吞了帝王绿!”

    这个忠心耿耿的丫头,当初接到李敏的任务,誓死要保护主子交代的东西,因此看着东胡人来袭的时候,她想来想去,把这玉藏到哪儿都不安全,干脆把它吞了。反正,东胡人把她杀了,或是她自杀了都好,这个尸体腐烂都需要时间。东胡人一时肯定没有想到她吃了这东西。

    如此义勇的行为,不知道是不是招来了老天爷的怜悯。这块举世的护国公宝玉,据说,与北峰也有一定的因缘,因此,和冰棺起了奇妙的反应,顺便把这丫头的命给拉了回来。

    至今,春梅的身体,在冰棺里缓慢地恢复着,只剩下等待她的意识复苏。至于到时候怎么把这块玉取出来,到时再说吧。反正,公孙良生认为这事儿也不难,李老和李敏不是都能给人开肠子吗?

    兰燕拿了半头羊羔肉,打成了碎,放在一个大盘子里,给两条狼吃。只有这样做,两条狼才不会随便逮吃北峰里的动物。这山头上的一些动物,是许飞云的朋友,可舍不得给狼吃掉了。

    白毫和独爷,站在大盆的两侧低着脑袋,各自为营地享受人类直接赐予的美味。

    兰燕瞧着这两头狼,感觉其间有着让人说不出的奇妙关系。

    好像和睦,又好像有点敌对的关系。是不是,天下的父子都是这样?

    吃了一半的时候,白毫突然率先抬起了狼头,冲着某个方向,眯着绿色的幽瞳。很俨然,是发现了什么东西。

    不会儿,兰燕跟着站起身来,看见一头梅花鹿从门口经过,这无疑是专门跑到北峰老怪家门口报信的朋友。

    北峰上,有不明来历的来客,正一步步靠近北峰老怪的家。

    兰燕转身往屋里走,要去取墙上悬挂的宝剑以防万一。

    说时迟那时快,三道飞影瞬然之间,落在了院子的空地里。

    兰燕一动也不敢动,身边四周的风几乎都静止了。这种几乎没有露出行动踪迹的高手,只能是与她师傅的绝世武功有的一比的高高手。

    凭她一己之力,道不定很快是被对方撕了。

    背后骤然一阵烈风吹过时,发出啪啦啪啦的布袂的嚓响。

    缓慢转过头的兰燕,看着院子里伫立着的那三个人。

    三名男子,都是披着像乞丐一样的破布当氅子挡风,一看,就知道都是有意用破旧掩盖其真实身份的人。所谓不知庐山真面目。越是极力掩饰的东西,肯定越是相反的。

    兰燕的眼睛,从三个人的左边扫到右边,再到中间。

    这三个人,倒是都没有用黑布遮盖自己的容貌。因此,裸露在白天里的五官并不难以辨认。

    左边高高瘦瘦的男子,年纪可能都有五十多岁了,花白的头发之间,隐约见着一些金丝的存在。再有那显然与大明人不同的五官特征,鹰钩鼻,绿色的瞳仁,无非就是个西洋人。

    有部分西洋人讨好大明皇帝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就不知道这群西洋人究竟是从大明皇帝那里得到什么好处,应该是好处多多吧。毕竟,西洋人一样是很重私利的人,背地里都不知道说了大明皇帝多少坏话。

    与左边那瘦到宛如只剩一把老骨头的西洋人相反,右边的男子正值青壮年,壮实的身材,好比佛庙里的弥勒佛一样,墩在那儿像是一座小土炮,谁都挪不动的样子。

    兰燕对其初步判断,应该是手拿锥子类重型武器的江湖人。

    至于中间那位,兰燕绝对是认得出其面孔的。

    大山,王大山。从燕都里最新发到北峰来的消息说了,这个家伙,是典型的间谍,叛徒,忘恩负义的家伙。

    如今见到王大山,兰燕甚至以为该松一口气了,因为,他们正等着的,即是这些皇帝的人过来了。

    猛吸一口气之后,兰燕冲王大山喊了声:“大山,你到这里来,你娘知道吗?”

    王大山登时小眼瞳微缩,接着,脚步如梭。兰燕来不及眨眼的刹那,只见他已经闪到了自己面前,狼狈地往后欲退入屋子里避难。

    两条狼见着她遇袭,要说动物,真是比人类更懂得感恩,这些天可都是兰燕给它们两只提供免费吃住的。于是,白毫和独爷拔起四条腿,直冲大山背后预备偷袭。

    一场混战似乎拉开了帷幕。

    独爷率先跳到半空中,欲咬住大山的肩头。空中猛然甩来了一只全身长满铁钉的大圆锤子,直扫向独爷的身体。

    同时欲准备偷袭的白毫,在跳起时感觉到危险来临的刹那,转变头的方向,径直撞到了独爷身上。

    两条狼就此叠加地落在了雪地里,接着拼命地打滚。那从半空中没有成功袭击到野狼的大圆锤,从空中落到雪地里,飞溅起大批的雪花,宛如下雪似的壮观。可见其力量有多么恐怖。要是真被其砸中,恐怕只要一锤子,独爷这条命肯定没了。

    躲过致命一击的两条狼,急速撤退到了安全距离以后,从雪地里重新站了起来,抖擞着全身毛发沾上的白雪,嘴巴里呼着白色的云气,两双几乎一模一样的狼眼,是眯眯的,露出危险的气息窥视着拿大圆锤子的人。

    挥举大圆锤子的,正是来者那三个人其中的弥勒佛样的男子。没有能成功偷袭到两条狼,男子哧的一声,有些惋惜,道:“说是狼山上的狼王,智慧远比人类聪明,看起来还真没有错。”

    听见他这话,对面的西洋人装模作样地在自己胸口上划了个十字,说:“耶和华会引导这两只迷途的羔羊回到圣座身边的。”

    男子对此撇了撇嘴角:你倒是会说,怎么不出手呢?

    两个人接着望向了大山。不管怎样,杀狼,不是他们到此的目的,他们来到此处的目的只有一个,找到那个握有帝王绿的人!

    由于两条狼没有救驾成功,王大山的手,几乎是快要胜利地抓住了兰燕胸前的衣襟。可是在这个时候,王大山伸出去的手,忽然像是被什么冻结住了一样,僵硬地停在了半空,动也没有动。

    这让两个在他背后观摩战况的同伴看得一阵呆楞,不清楚其中发生了什么问题。直到突然间恍悟过来时,抬头一看,只见一名青衣男子迎风屹立在屋檐上。男子俯瞰着王大山的那双绝艳眸子,冰冻着一层和北峰上常年不化的冰雪一样的霜冻,寒冰彻骨,除了有力地说明此人正是北峰上的主人老怪,还能有谁?

    “师父。”兰燕喊了一声,脸上和其他人一样写着吃惊。

    许飞云是进深山中给她采药去了,不是吗?她在北峰上居住长久,可是很清楚,以她师傅的武功以及对北峰上所有路的熟悉,即便如此,到深山里采一次药,来回至少需要七天。师父可是前日才刚从这儿出发前往深山。

    这样说,岂不是,她师傅是有意骗人自己外出,其实自己早做好了杀个回马枪的准备。也就是说,许飞云早知道,有怀图不轨的来客进山,意图私闯北峰老怪的家了。

    北峰可是老怪的地盘,他许飞云能不知道这群人刚踏进北峰以后那些鬼鬼祟祟的行踪?

    许飞云眸子顿沉,眸光盯在王大山那只僵在半空但是没有收回去的手,是依然在他女徒儿胸前摆弄出好像戏弄的姿态,瞬间胸膛里腾起的怒涛达到了沸点。

    兰燕一惊,只感觉自己师父身上的气是前所未有的剧烈,仿佛要像气球一样瞬时膨胀爆破。

    王大山同时察觉到对手超乎寻常的气,急急往后退,却也来不及完全闪开。

    从屋顶上纵身飞下的许飞云,一掌直击到王大山的胸口上。王大山飞也似地撤退。北峰老怪夺命的掌风犹如北峰上可以瞬间让人冻死的冰风,让人无处可逃。

    另外三个人,都看得呆了,动都不知道怎么动作。

    直到砰砰,王大山被迫出掌来护住自己受袭的心脉。空气中,交击的高手掌风在空气中爆炸,漫天雪舞的雪尘,扑散到了周围所有的人和物体身上。于是,兰燕等人,只觉得满面和鼻孔里都突然间塞满了雪粒,整个院子和墙壁、屋宇,更是犹如被突如其来的暴风雪肆虐过一样。

    西洋人和弥勒佛样男子,用力甩掉脸上扑满的雪粒之后,睁开眼一看,见到王大山一条腿跪在了雪地里喘气,因此有些深深地被重击到的表情。

    可想而知,王大山的武功,应该是在他们三人中间最高的一个。所以,现在王大山好像受到重创了,只能代表,对手的身手超乎他们的预料。

    不过,许飞云看起来也不是非常好,脸色铁青地屹立在自家院子里。

    “师父——”显得忧心忡忡的兰燕冲他冲过去。

    见到徒儿奔来,许飞云淡淡的左边袖管一挥,挥出去的一股白浪,击中了兰燕的身体。兰燕狼狈的,无法招架地往后退着。嘴巴惊愕地张开,来不及再喊一声师父时,被师父的气浪直接推进了屋里。

    啪!许飞云再收起袖管,两扇敞开的屋门瞬间关闭,象征着谁也不准再打开那扇门。

    王大山仰起脸,与西洋人和拿大铁锤的男子,望着那扇紧闭的屋门,三张脸一块儿绷紧了。

    许飞云不让他们进那个门,肯定里头有什么东西或是线索,或许,正是他们所要的。

    三个来客互相对了眼。

    许飞云或许真的是武功高强,但是,一个人,能敌得过他们三吗?

    呀!高胖的男子第一个发动,举起大圆锤子,冲许飞云发起进攻。

    许飞云轻轻一跃,飞到半空中闪过锤子砸过来的重击,同时间,数道飞镖从地上射向半空,是王大山和西洋人在地上发动的第二轮攻击。

    接踵而来的袭击,三个敌手,而且都不是普通高手的联盟,让任何单打独斗的人,都肯定感受到威胁。

    好不容易闪过飞镖群,落地的时候,左右大圆锤子和王大山激烈的扫腿,再次准备对他进行左右夹击。

    心思这样下去不行,与三个人周旋不说别的,光是体力都得耗尽。许飞云提一口气,这回直接撤出自己院子的家门外面了。

    三个人见他骤然撤退,当然不会误信他是打不过要逃了,肯定是有什么阴谋。因此,纷纷追了上去,打算对他进行穷追猛打的围剿。

    许飞云不得不承认这些对手够聪明的,一边往后急速地避退。即使如此,王大山瞬间一闪,抄断了他的后路。

    妖孽的瞳仁就此一眯,许飞云微吐出朱唇的四个字:“夺命飞步,这可是谁家的独门秘术来着?”

    王大山绷着的那张好像没有表情的脸,没有给出任何答案。

    许飞云啧啧啧,连发出一串微叹:“我也只是听师父提过,见都没有见过。如今突然有幸见到,原来那位传说中的老前辈是活着,并且有徒弟了?”

    只见,王大山那另外两个同伴也好像是第一次听说这样的故事,一时给愣着。

    趁这三人被动摇的时机,许飞云拔出了插在腰带上的那只随身携带的玉箫,放在嘴唇里吹了起来。

    北峰老怪吹的曲子,曾经被天下第一鬼才公孙良生形容为:为赋新词强说愁。

    对此,许飞云可是死都不认账的,谁说他只会吹悲伤的曲调:毒辣的书生肯定也别想知道,他这只不过是,好听的,欢乐的曲子,是要在家里吹给自己那一帮老朋友们听的。

    于是,在这终年四季都如冰的北峰上,王大山等人,有幸听见了一曲别样的抬花轿。

    是抬花轿没有错,古代男女结婚时吹的。可是,现在是什么气氛,突然吹这个不觉得诡异吗?

    王大山等,只感觉周身那鸡皮疙瘩全起来了。

    “这——”在地上拖着大圆锤的男子,露出好像准备看到世界末日的惊悚。

    如此诡异的音乐,不是喜庆着要结婚,是高兴着准备送他们去阎王府和阎王见面?

    西洋人在胸前猛化了好几个十字架。

    王大山虎视眈眈的眼珠子,犹如猛虎一样往四周的环境里扫视一圈。因此,他是最早发现危机的,毕竟他叫做大山,可是一个非常懂得大山的男人。

    骤然大喊一句:“闪开!熊——”

    一句危机来了的大喊,让另外两人犹如从梦中惊醒,随之和大山一块儿面如土色,疾步地向后面退步。

    前面,从树林子里突然冒出来的黑呼呼的庞然大物,是被北燕人称之为动物界最当之无愧的王者——北燕的熊。

    北熊,可绝对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武士了。否则,人们在形容朱隶时,不会把北熊的称号戴在朱隶的头顶上。

    一头黑熊,直立着,好比武士一样,挥舞前面两只巨大铁拳的熊掌,一步步冲这三人而来。

    害怕,恐惧,瞬间弥漫在这三人心头。

    跑吗?上树?

    这三人心头大概掠过这一串念头的时候,西洋人第一个转身往反方向跑准备逃命,恐怕他也知道自己武功最差,根本不能和熊一拼。

    “你——”见有人临阵逃脱,高举大圆锤子的男子往后瞪向西洋人逃奔的方向。结果,只见那西洋人的身影刚莫入森林里不到瞬刻,即是突然像阵风一样飙了出来。

    另两人见此正吃惊,却见这西洋人其实不是自己飞出来的,是被某样东西重击之后被迫甩出来的。斜飞出来出来之后重重地落在了雪地里,西洋人那幅老骨头很显然,是要整个儿碎了,在地上爬不起来朝大山伸出手:“救我——”

    王大山眉头一皱,可能是考虑到某种最后的利益,向他走了过去。在抓住西洋人的手时,只听另一边的同伴尖叫地喊道:“不止一头熊——”

    在西洋人受袭的那边森林里,陆续出现了熊的巨影,一头、两头、三头——这分明是熊窝倾巢而出了。

    西洋人周身像是散架的骨头,死死抓住王大山的手不放。

    王大山狠狠地咬一口嘴唇:他们确实是低估了,低估了那个叫做北峰老怪的男人!

    眼角再去找许飞云的身影,当然是找不到的了。

    许飞云又不傻,这会儿肯定是撤退到后面哪儿看热闹去了。

    好啊!

    王大山低吼一声:“撤!”说着,抓起西洋人一同,在熊来到面前之前,往外围突破。

    可明显,他们三个人之中的另一个人,身手不及他敏捷,也就没有他这个幸运安全撤出了。

    大圆锤子砸到熊宛如巨柱的大腿上,仿佛是砸到了一块不能被撬动的大山。熊却感觉到了侵犯,熊吼震动北峰,那两只熊掌瞬间把袭击自己的人类夹了起来。

    嗷嗷嗷,生肉被夹成肉饼的惨叫,回荡在北峰之中,八成是能吓到所有人很多年都不敢踏进北峰一步了。

    西洋人恐怕是从来都没有听过这样的声音,直哆嗦着,说:“惨绝人寰,惨绝人寰,你们大明人不是人!不是耶和华的信徒。”

    王大山对他这话只是眯眯眼。西洋人能仁慈到哪里去呢?不见得吧。于是,把贪生怕死的这个洋人,径直扔到了土地上。

    西洋人落地的时候栽了个狼狈的跟头,却只是一双警惕的眼珠儿朝四周看了看,见没有熊,心头对末日的恐惧才稍微减弱了一点。

    “我们这是在哪里?”西洋人问。

    王大山嘴角诡异地勾勒起来:“既然知道,他那个屋子底下怕是有什么秘密,倒是不需要,一定要从那个门进去的。”

    西洋人听见他这话,眼睛一亮,精神抖擞地重新站了起来。

    那边,见来袭者知难而退去了,许飞云慢悠悠地把玉箫插回自己新做的腰带上,漫步回到自己家里的院子。两条狼王在院子里并没有离开,看着他,一脸的警惕。

    这个男人,虽然大家都说他很危险,原来,真的是太危险了。

    许飞云对这两条狼王,也是斜视一眼:是聪明到比人都聪明,否则,怎么会知道留在他屋里比起到哪儿都安全。毕竟这个地方,他那些熊朋友都知道是他的家,不会来进犯的。

    被师父推进屋里的兰燕,听着外面没有动静了,才会头灰脸地打开屋门露出个脑袋,见到许飞云安然无恙,自然是整双杏眸都亮了起来,喜悦地喊:“师父——”

    许飞云冲她缓慢地点了下头,朝她走过去的时候,突然听雪山里似乎传出了一声响动。

    兰燕的脸,刷的一下,跟着白了。

    “该死的!”许飞云握紧拳头,知道王大山八成是去找密道的后口了。

    转身就要走,后面衣摆被双秀手拽住。

    兰燕对他摇了下脑袋。

    许飞云轻轻眯了把妖瞳。

    西洋人显得兴致勃勃,对王大山说:“没有想到你这么厉害,一下子就找到了密道的出口。皇上是不是知道你有这个本事,对了,刚才那人说什么夺命飞步,你究竟是什么人?”

    可见,这两人在此之前,根本不熟悉,连彼此的身份都不知道。

    西洋人只知道的是,皇帝似乎对王大山很信赖,这俨然是由于王大山之前,帮皇帝干成了大事儿。

    王大山如此高超的武艺,又怎么可能是隐藏在山里的一个高手这么简单?

    “不是所有人都像他那样人贼做主的。”王大山说。

    所以,兰燕骂他是忘恩负义的小人时,一点都不能动摇他忠心耿耿为皇帝办事的心。

    对于这种人,说起来,许飞云是很熟悉的,因为都是江湖中人。

    兰燕其实在王大山要抓自己时,偷窥到了王大山腰带上佩戴的一个牌子。于是,描述给了师傅许飞云听。

    许飞云听完,眯了下眼:“原来是承天会的总舵主,难怪——”

    “承天会?”兰燕好久没有游走江湖了,资历又小,对江湖里的事情,当然没有师傅多,痴痴地听着许飞云解释。

    许飞云眼角一扫她脸上,道:“你不知道你师傅被人叫老怪吗?”

    北峰老怪之所以被人叫做老怪,除了独居等习情以外,最重要的是,老怪这个词本身带有贬义。其实那些江湖中人,恨不得直接骂他许飞云是走狗,这点许飞云自己心里是很清楚的。

    为什么?

    因为大多数江湖人,心里都有隐藏一个巨大的梦想,那就是凭自己超高的武艺,为朝廷效力,为皇帝效忠,建工伟业。只有侍奉真正的主儿,才能在历史学家的史册里留下光辉的正面的历史形象。

    大明人,或是说汉人,都是很注重死后的名声的。有些人,甚至可以说活着就是为了死的名誉。

    他北峰老怪偏偏不,和北燕的护国公勾结了起来。而谁不知道,护国公是皇帝的眼中钉,是皇帝心里面的贼子,随时要篡夺皇帝的帝位的。

    因此他许飞云不被江湖里的人骂叛贼,那才奇怪了。

    西洋人一定也是听过承天会的名号的,吃惊的眼神,落到了王大山那张平庸的脸上。

    承天会,可算是江湖里不是数一就是数二的帮派了。当然,承天会内部肯定不被外人所知,十分隐秘。承天会的总舵主,向来对外界而言更是个谜。但不管怎样,承天会的总舵主,武功绝对是盖世。

    西洋人心里仿佛吃了一颗定心丸,笑着说:“总舵主,原来是总舵主,皇上要是连总舵主都不信,要是没有总舵主能办成的事儿,还真不知道,有什么人能继续帮皇上完成大业了。”

    或许西洋人这话只是口上说说,想拍人马屁。可这话,王大山听起来心里一丝不顺。

    想着之前,皇帝云集的高手应该是不少的。像上次突然夜袭护国公王府。直接袭击李敏屋里的高手,据他王大山知道的,绝对不比他王大山差多少。可偏偏,在朱隶不在,并且是对方意料不到的偷袭之下,都拿不下一个妇女和一个孩子。

    偷袭计划失败以后,直接导致,皇帝在北燕安插的人暴露了。要不是他王大山跑的快,或许,和留在燕都里的人一样,被朱隶抓了宰了。

    夜叉可是嗜血如狂的一个人。

    王大山皱皱眉头,是知道皇帝年纪大了,护国公却是正值年轻气盛的时候。这点大概对皇帝是最不利的。

    秘道里黑咕隆咚的。

    王大山取出腰带兜里装着的火石,擦了下,点亮了火折子。

    看见秘道的墙壁上插了支没有点燃的火把,发现并不湿,可以点火。

    两个人拿着火把照着路面往前走。前面是什么,他们不知道,但是,最可怕的,他们认为已经过去了。最少,那些北方的熊,是不可能到秘道里来的。

    越往深处走,越能感觉到的,是一股,寒气与暖气交叉的奇妙气流。

    “冰棺应该是在此处。”对此,王大山判断。

    “冰棺?”西洋人没有听过这个词。

    “冰棺,是北峰老怪在北峰里挖掘出来的宝贝,据说可以把要死的人暂时保存下来,让人可以延得一口气。”

    西洋人听到他这样一说,无疑兴致又来了,嘴里冒出了一串其他人听不懂的英文。

    王大山往他脸上看了看,大致可以猜到,他大概是想把冰棺搬回西洋去。

    多么愚蠢的一个人。冰棺要是离开北峰,是融化了,压根没用了。也因为此,王大山明白了,为什么帝王绿会藏在这个地方。八成帝王绿是某人的身体里面。

    只见这两人似乎离真相越来越近了。脚步越来越快,直接冲到了雪山深处洞穴的底部。

    不得不惊叹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在那看似冰冷无情的雪峰底下,是一片五彩斑斓的世界。

    洞穴的壁上,停歇满了不知道什么昆虫,发出五彩缤纷的颜色,照亮着这个地底深处本该黑暗的世界。

    西洋人惊叹一声,目光落到了洞穴正中央摆放的那只浑身是冰长方体物体上。那看起来确实是像棺材的造型,只是,四周全是透明的,因此,哪怕盖着紧密的棺盖,人们还是能透过透视的冰面,望到了里面躺着的人体。

    是个女子,五官秀美,青发如丝,双眸紧闭,仿佛在沉睡的一个美人儿。

    王大山眼瞳子迅速地一眯,是锁定了女子皮肤上时而闪现的点点绿光。

    西洋人好像没回过神来消化,对女子身上发出的绿光是充满了惊疑的表情,问:“是鬼火吗?”

    “不是,帝王绿在她体内——”知道镯子在哪里,这就好办了,直接把这个身体撕碎了,取出镯子,一切大功告成。不过是条贱命,死一个无所谓。

    王大山嘴角勾起,毫不手软,一掌准备直击到冰棺上,把冰棺和里面的女人一块儿击到粉碎。固然,他是认识冰棺里躺的这个人是谁。

    西洋人倒是有些痛惜如此天上赐予的神物冰棺要被毁,但是,想到王大山说北峰里应该不止一个冰棺,帝王绿只有一个,因此,并不阻拦。

    只见王大山那掌心放到冰棺表面上,只要稍微一动力。

    山洞里,突然间,一个年迈的声音回响着:“大山,你是想把她杀了吗?”

    “什么人?!”西洋人惊声道。

    王大山一样惊惧,那张毫无表情的脸好像突然间给摘下了面具一样,露出了底下孩子似的一股无措。

    从洞内深处走出来的老妇人,由一个年轻的男子扶着。

    是王婆子和孟浩明。

    见到孟浩明其实并不奇怪,因为,他王大山本来跑去帝王绿失踪的高卑国内找人,找着找着,是循着孟浩明抱着春梅离开的路线,找到了北峰来的。

    可他娘,王婆子怎么会在这里?

    西洋人惊讶地看着他的表情,问:“你知道她是谁?”

    王大山艰难的,不知道怎么启齿。

    王婆子说:“我是他娘。”

    西洋人好像没有听清楚她说的话,对她戴着眼镜的形象却有点忍俊不禁的样子。

    眼镜这玩意儿,由于是稀罕物,一般,不是有点体面的文人带,就是达官贵族可以享受的奢侈品。怎么能轮到王婆子这种,看起来好像乞丐的老妇人来戴的,让人感觉不伦不类的。

    “她说是你娘,怎么可能?”

    堂堂承天会总舵主的母亲,是个驼背的,看起来弱不禁风的农村妇女。西洋人是不怎么相信的。

    王大山对此,更是有些难以启齿了。

    他此刻贴着冰棺冰冷表面的掌心,居然泌出了层细汗,全身,是快在这个冰寒的冰洞里冒汗了。

    不知情的人,还以为,他只是心里愧对自己王婆子。

    王婆子可是三番两次,对他说,一定要记得李敏对他们家的恩情。结果,他现在要拿李敏的东西,还要杀李敏的丫头!

    没有任何人,比他更了解他母亲的脾气了。

    有其母必有其子,他王大山死认一个理的脾气,和王婆子是如出一辙。

    “大山,你住手吗?”王婆子对着儿子再次厉声地发出一句警告,有种最终警告的意味。

    西洋人了解是什么始末以后,对王婆子说:“你儿子是在给耶和华选中的皇帝办事,错的人是你,不是他。”

    “什么?”王婆子趾高气扬地看着这个金发的外国人,冷冷地哼着,“皇上是为民之人,结果,让我儿子乱杀无辜,这样的皇上,不要也罢。况且,你自己都不是大明人,说是要为了根,可你自己现在在为大明皇帝做事,你的话要是能信,天上能掉馅饼了!”

    没有想到,这个看来不值一提的老太婆,口齿这般伶俐的。

    西洋人恼羞成怒,指着王婆子道:“我手上有皇上的圣旨,可以诛杀你们这些不归顺皇帝的逆民。”

    王大山顿时身体一个激灵,但是,没有移动。

    西洋人看他没动,夸一句:“大义灭亲,乃义举,回头我禀报皇上帮总舵主留名。”说着,用这句话压住了大山,朝王婆子的门面学着大明人的武功飞出两掌。

    那一瞬刻,怕是所有人都以为,西洋人这一掌过去,至少得把王婆子打出个大猪头,把王婆子仅剩的几颗门牙都打得稀巴烂掉。可是,大家能看到的,却是飞到半空的西洋人,未近到王婆子面前的瞬间,哇的一声惨叫。

    随之,一团像小飞弹的黑影,犹如周身裹了一层周围人看不透的飓风,把胸口中了飞刀的西洋人直接踢到了地上。

    王大山同样来不及避退,啪的一声,他左手伸过来欲图掩护右手的手腕,和右手一块儿齐齐端成了两截骨头。同时,他整个身体往地上一扑,脑袋额门直接叩首在了地面上。

    踩着王大山脑袋的那团小飞弹,披开四周裹着自己的飓风,露出了佝偻的背和满脸皱纹的脸,不是王婆子又能是谁?

    王婆子踩着儿子脑袋的脚,是和儿子一样毫不手软,恨铁不成钢地吐了一声:“你夺命飞步是我教的,能赢得了我?”

    赢不了,所以他这不是原先没有逃吗?而是暗自趁西洋人吸引她注意力时,想破坏掉冰棺,把冰棺里的人和帝王绿先劫走再说。结果,即便这样的小心思,都逃不过母亲的法眼。

    王婆子欣叹一声:“我一直希望我儿回头是岸。”

    这声,可见王婆子,是知道他干了些什么事的,不然,不会跑到这里来,守株待兔准备大义灭他这个儿子的亲。

    “娘。”王大山终于喊出了话,“隶王妃对娘是有恩,但是,那是小义,为皇上办事才是大义。”

    王婆子摇了摇头:“你认为现在坐在皇位上的那个男子是正主,可有想过那男子和他母亲其实都是贼人吗?”

    王大山一愣。

    “京师里,有先王血统的人,只有皇上和恭亲王了。可如今,恭亲王府,犹如人间地狱。皇上继位以后,可是颇费心机,把所有兄弟,有先王血脉的人都杀了,如今唯剩下恭亲王和护国公王府。杀了恭亲王,这个贼人,只要再杀掉护国公,这个帝王,大明的江山,从此落入贼人的后代里。”

    “娘!”王大山眼里写着不可置信,“你说他才是贼人,可有证据?”

    “有。”王婆子意味深长地对儿子说,“手里拿有证据的人,正是救你娘的那个恩人。要不是如此,皇上何必一路对她追杀,而不是去追护国公。”

    王大山吞了一口口水。

    知道儿子动摇了。王婆子点了儿子周身的穴位,才离开儿子背上,对着山洞里的某个方向跪下,道:“还请二少爷饶了民妇这个误入歧途的不孝儿子。回头,民妇一定在家里对其深刻教诲,让其改其邪心,带领兄弟侍奉真正的主儿。”

    王大山仰起头,看见,不止是朱理从洞里深处走出来,朱理身后,貌似还带了一批人,只怕这些人,一个个的武艺,和许飞云一样。

    由此可见,护国公对他是留了情面的,可能是看在王婆子的面子上。让王婆子先出面来打理他。要是他再执迷不悟,确实是不知好歹了。

    江湖中人的性情,终究是如此的,说到什么忠义之心,其实不像文人那般的迂腐不知道扭转。如果王婆子说的话是真的,拿出确凿的证据来,王大山倒不一定还这样的倔脾气只认皇帝一个主儿了。

    春天来的气息,伴随喜鹊降临到了护国公王府的屋檐上,来的并不一定是悄声无息。

    北燕吹来了阵阵春风,与此截然相反的,是皇宫里雷声的阵阵。

    王大山等人的杳无踪迹,到最终,当然是传到了皇宫里,皇帝的耳朵里了。

    万历爷拿起王公公端来的药碗,低头看着药碗里的汤色,浓褐的颜色一入眼底,胃内都可以全部翻了出来。

    倘若往常,万历爷作为一国之君,怎会害怕苦药,闷头灌进自己嘴巴就是了。可如今,万历爷是食不下咽。

    药碗放回到王公公手里。

    王公公手里接着皇帝没有动过的药碗,只觉得一股冰冷寒彻了心扉。

    终于到了这一天了吗?

    皇帝的心思是很难捉摸的,但是,不至于什么都摸不着。

    万历爷那样极力想把李敏留下,对李敏露出非常浓厚的兴趣,赐李敏国医,实际上,目的都只有一个。

    一个知道自己大病的病人,对于大夫挽救自己性命的一种渴望而已。

    想抓住李敏这棵救命稻草的万历爷,同时却是因为身为大明皇帝的原因,知道自己与护国公势不两立,怎么可能让护国公的老婆给自己治病?不,连自己病了的事,都是绝对不能被护国公知道的。

    李敏或许能看出他病了,外面的人,宫内宫外,都有他病的消息传递着。可是,他到底什么病,是病到了什么程度,那可真不是他人可以窥探的。

    给他诊脉的鲁仲阳,都只能拿个五六分,余下的四五分,病人如果有意隐瞒,他大夫也无能为力。何况,万历爷博古通今,是个读书痴人,自己都习读医书,对医理不是一窍不通。

    万历爷心里头比谁都明亮着呢。

    只见,他这个病,终于走到了这一天了。不知是该高兴的事儿,还是不高兴的事儿?

    万历爷从卧榻上起来,迈步往门外走。

    王公公亦步亦趋,给他打着竹伞,屋外风大,却也一时没有雨下来。

    这种天势,怎么看都十足诡异。

    在屋里拿着只布扇准备绣点花样的淑妃,听见云层里传来的像是雷声的动静,心头好像被吓得,有些活蹦乱跳了起来。

    她抚摸下胸口,正想继续低头绣花,突然察觉到了什么,抬头一看,果然,窗户外头站着一个人正看着她。

    那时候,隔着窗户,一男一女遥遥对视,此情此景,是令淑妃想起多年前的事儿了。曾记得,与他相遇的初时,不也这一般。那时,她是刚入宫的秀女,名分低微。他是高高在上的皇帝,整个后宫唯一的男子,唯一的主子。

    她真的是一个没有什么背景和来历的女子,只有一张美貌,正因为如此,她的遭宠,总是被无论朝廷上或是朝野外的民间诟病,称她为妖妃,只是用美色来勾引皇帝。

    如此一般,哪一天她突然病了,美貌没了,随之理所当然地受到了冷落。直到李敏出现,把她治好了,让她恢复了那张脸。

    万历爷再次眷顾于她。

    其他人只说她的运势是时来运转。

    只有她自己明白怎么回事儿,通过这次大病病坏病好给彻底弄明白了,原来皇帝真的是看中她这张脸。

    她的脸,恐怕是像极了皇帝心里的哪个人。

    他不是爱她,只是爱着她那张酷似谁的脸。

    听起来甚是悲哀的一个故事。可淑妃却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像李敏说的那样,只有像淑妃这样病入膏肓都试过的人,才会把过去的苦痛都看成了过眼风云。死都经历过了,还有什么比死更可怕更悲哀的呢?

    因为如此,此刻,淑妃看着窗户外的那个男人,一下子看明白了那男人的表情。

    皇帝这会儿来找她,是对的。因为没有人比她,更能了解他此刻心头五味杂陈的感觉。

    万历爷没有迟疑,那只脚,迈过了门槛。

    外头闷然一道响雷,敲击到皇宫头顶,仿佛在警告皇宫里所有的人。

    淑妃是处惊不乱,起身,像以往一样服侍皇帝。

    万历爷在她暖阁里坐了下来,感觉很是舒服,这里弥漫着一股温暖的气息,而且,和他争宠的回明也不在了。想她为他做的一切,到底都是知心的,合乎他心意的。

    “皇上,喝茶吗?”她轻声在他耳边说。

    他一把拽住她若是无骨的手,让她坐在了自己的大腿上。同时,那些姑姑和太监都撤出了暖阁。

    清秀的,绣着水鸭的帷幔,遮盖住暖阁。

    他闻着她发间的香气,说:“你令朕心旷神怡。春秀宫的花再美,不及你一分。福禄宫的佛经声,也不如你的声音令朕心平气和。”

    对于他的夸奖,淑妃只是微微低着脑袋,似笑非笑。

    “知道朕为什么来找你吗?”皇帝低头看着她。

    “知道也罢,不知道也罢。皇上势必是有何缘故,才来找臣妾的。”

    听见她这话,皇帝不由开怀一笑,阵阵笑声如雷发自龙子的胸膛,上气不接下气,道:“如果朕只是心里想着,然后,不自觉走到了你这里来了呢?”

    淑妃抬起眼睛,近距离看他的脸,看到他脸上浮现的那种病重的沥青,顿时圆了圆瞳仁,一抹不知如何形容的情绪霎时涌入她心头里,让她捏紧了手里的绣帕。

    不懂的人,只以为她这表情是欲语还休。万历爷却是懂的,把她纠结的手骨抓住,低声说:“朕亏待你了。”

    “皇上——”淑妃慌乱的,像是要从他怀里逃走。

    他两只手用力地把她抱住,仿佛囚笼一样困住了她的挣扎,继续在她耳边毫不留情地说:“你是认为,朕对你的情意,源自另一个人。好,朕这会儿就向你坦白了,向世间坦白了。朕的心头是坦坦荡荡的。没有错,初次见你,是觉得你像极了那画里的人。那张画,是先帝画的一个后宫女子,朕曾经以为她是朕的亲娘。当然,朕怎么可能胡乱到连自己的亲娘和所爱的女子都分不清呢?你和她,终究是不同的。她在朕的印象里,是个懦弱的,一点抵抗的能力都没有的弱女子。你有勇有谋有略,帮朕完成了不少大事。”

    淑妃喉咙里骤然一声哽咽,恨他的心都有了,吐道:“皇上,后宫里哪个被你宠爱的女子,你都曾经和她说过这样的话——”

    “朕向天发誓,这话,朕只对一个人说过,那就是你,你是第一个,知道朕心里这个秘密的人。”

    这话是没有错的。想他提到亲娘,说明现今的太后不是他的亲母,这个天大的秘密,可是谁都能说的?

    淑妃之前不是没有耳闻过这类风声。如果这样一说,那女子是先帝后宫里的人,哪怕太后来个狸猫换太子,本质上没有变,皇帝应该还是先帝的儿子,大明祖宗的后代。

    对于这点,万历爷苦笑:“她是在后宫里犯下了最不可饶恕的通奸罪恶,被处死的。”

    淑妃倒抽口凉气,嘶的一声,仿佛撕裂了心扉。

    两只手,抱紧了他的脖颈,无疑是在安慰他。

    “太后对朕的恩情,朕都知道。”皇帝低声说着,好像在对一个神忏悔。

    淑妃点着头:“是,都知道。”

    “喜欢孩子吗?”皇帝又轻声说。

    淑妃脸上划过一抹紧张。

    万历爷见她这个表情,却好像得到了糖果的孩子一样,高兴了,十分地高兴,道:“朕没有白来这一趟。”接着,口气益发显得坚决:“朕得把你送走才行。”

    淑妃的眉头顿时愁了起来,很清楚他这句话意味着什么。

    “朕喜欢的女子,朕是不会留她们在这个邪恶的宫里的,尤其在朕不在了以后——”万历爷的声音在黑夜里显得悠远而深长,“总得给你们留条后路——”

    淑妃于是想起了之前听说常嫔已经走了的消息,顿时身子一个抖索,莫非,他那时候借皇后势力的刁难把常嫔孤独了起来,其本意是创造机会同时逼迫常嫔走留住其性命。

    很多人都说皇帝无情,实则是如何,谁是谁非,非当事人又怎能说得明白?

    万历爷拍拍大腿站了起来,道:“行吧,朕给你筹划筹划,这两日,你收拾下东西。”

    淑妃低着脑袋,等待他擦过自己面前离开了暖阁,离开了她宫里。景阳宫,顿时因为他的离去,倍显孤寂。

    后宫里的日子,真的是围着这个男人转悠的。得到这个男子真正的爱,才有了生命的意义。淑妃不知道是该哭或是该笑,只觉得一切悲从心来,扑倒在了床榻上大哭。

    因为,他可真的是要永远离开她了。

    皇帝摆驾回宫,同时按照答应淑妃的,低声给王公公叮嘱什么。

    刚走到御书房,皇帝突然捂住了胸口。

    王公公被吓到周身冷汗,急忙要喊太医。

    皇帝把他手抓住,道:“扶朕回屋,把太子叫来。”

    万历爷的声音是那样的冷静,仿佛没有什么事发生过一样。

    王公公对皇帝快速的恢复显得是不可置信,想,皇帝刚才出门时好像是要死了一样的灰心丧气,怎么去了趟淑妃宫里以后,什么都变了。

    皇帝走进屋里,坐上了金黄的龙榻,突然问起了身边的人:“你说朕是不是个好皇帝?”

    王公公突然一样悲从心来,发自肺腑地说:“在奴才眼里,皇上爱民如子,是个世上难得的明君。在皇上的统治下,大明可是没有兵荒马乱好多年了,太平盛景,连西洋人都津津乐道。”

    万历爷听他这道诚挚的声音,微微眯了下眼:“朕知道你说的是实话。只怕史学家没有你这般宽容,若不在史书中给朕添上几笔污笔让民间可以乐道,是不成的。”

    王公公说:“公道自在人心。”

    “朕也是这么想的。只要朕活在世上的时候,朕的子民大多数能吃上饭,不会饿死,朕就算是功德圆满了。”

    王公公泪流满面,拿袖管用力地擦拭脸上的泪迹斑斑。

    太子来了。

    朱铭跨过门槛,低头垂袖,身体恭卑地走进皇帝的御书房。

    在万历爷面前,实则也是当上了父亲的朱铭,两条腿跪了下来,给皇帝行了大礼,道:“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

    “太子起身吧。”万历爷说。

    听万历爷的声音一如往常,朱铭固然在太子宫突然接到皇帝召唤的消息时,有种大限或许来了的感觉,是不敢怠慢,急匆匆赶到皇帝宫殿,是生怕被人抢夺了先机。现在只听皇帝这个声音,却好像不是那么回事。

    朱铭没有抬起头。

    万历爷说:“朕写了封诏书,想给太子先过目一下。”

    王公公接到皇帝旨令,从皇帝写字的抽屉里,拉出了一个长盒子,揭开盖子,里头放了一捆写好绑起来的圣旨。双手捧着这盒子和圣旨,王公公走到了太子面前。

    朱铭稍微迟疑,感觉盒子里装的是毒蛇一样的东西,会咬到他的手。

    万历爷锐利的眼神扫过他的脸,说:“怎么?太子以为里头装着什么?”

    朱铭连忙说不敢,伸手把圣旨从盒子里取了出来,接着,当着皇帝的面又几经犹豫,才把圣旨上面绑着的丝绸给解开了。

    展开的黄色面纸,上面一排皇帝亲笔写的墨字,让朱铭的手指头整个儿哆嗦,几乎拿不住。

    从朱铭那张复杂神色的脸上,倒是看不出他这会儿是高兴,或是悲伤难过。

    皇帝这是要他继位,没有错的。其实,朝廷里几乎每个人都知道,只要他朱铭撑到最后关头不会犯错儿,皇帝恐怕是不会让他错失机会变成新皇的。

    问题是,圣旨里写的另一样事情——

    “父皇。”朱铭终于在心里好像想清楚了,在地上跪了下来,喊,“儿臣办不到这事儿——”

    万历爷仿佛早料到他会有此举,对他厉声说:“这事儿会有朕来做,根本不需要你做。”

    可是,可是皇帝为什么提早让他看这份诏书呢?

    朱铭的脑门沾上的全都是豆大的汗珠。

    “朕只是想,在临走之前,教会太子最后一件事情,给太子上最后一课,作为皇帝最需要做的一件事情。”

    朱铭猛然抬起袖管啜了一把泪,这是叫他同时失去爹失去亲娘,怎么能舍得下?

    太子心肠的仁弱,万历爷不是不知道,否则,当初也不会坚持让这个孩子登上太子之位。说起办事的能力魄力,其他皇子中,比起太子能干的,比比皆是。朝廷中因此而对朱铭继承皇位的事耿耿于怀的人一直都有。

    只是,万历爷自己经历过新旧皇帝更迭时期的那个年代。不愿意自己的后代再次受到这样的重创了,选择朱铭,是他做皇帝存下来的最后一丝怜悯之心。

    对此,老天爷买不买账都好,他万历爷,对于自己的子孙后代真的是尽力了。

    朱铭哪里知道皇帝想什么,说起来,他是一点都想不通的。

    他的母后皇后孙氏,在后宫里向来是个仁慈的主儿。当年,皇帝不是正看中他母亲的仁慈,才把孙氏扶上后位的吗?孙氏坐在皇后的位置这么多年,可谓是兢兢业业,侍奉皇帝,孝敬太后,维持六宫的和睦。后宫里出了什么岔子都好,到最终,不都是证明了不是孙氏所为吗?

    要是孙氏真的是一个邪恶的女子,皇帝可以早就把她按照罪名杀了,何必等到这个时候?

    既然万历爷都摆明了说,这份诏书是教诲太子如何当皇帝,朱铭因此也不傻,会想成皇帝是因为喜欢孙氏非要孙氏跟着自己去陪葬。

    从皇帝的御书房出来以后,朱铭自然是脑子都浑浑噩噩的,没有一点自己即将成为新皇的快感。

    对他来说,登上了皇位,如果亲爹亲娘都死了,还有什么意义?

    权势吗?其实对于权,他真不怎么看重。或许,以前年少的时候刚当上太子的时候,有些激情澎湃,对权力抱有幻想。可是后来,皇帝一再压制他要安守本分的情形下,把他本来就不大的胆子全吓破了。可以说,如今他要是真敢做出什么让人大开眼界的事儿,那绝对不是他自己内心的想法,是他人怂恿他做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当他回去太子宫不过一炷香,他夜里突然被皇帝召过去,并且那些事后反应的表情,已经传得宫内宫外都满处飞了。

    应说,皇宫里外,这段时间,个个心里都犹如热锅上的蚂蚁那般煎熬。因为谁都看得出来,万历爷的身子真的是不太行了。

    据说从去年冬季护国公携妻儿逃跑到北燕以后,皇帝这个身体就日趋下行。天天吃起了药。只是万历爷掩饰的很好,一般人真看不出皇帝身体里面的名堂。

    如今,太子今晚的事儿,可以说是佐证了所有人心头之前一直最关注最忧虑的。

    首先要说到十爷,十爷和其他皇子一样,在皇宫里都布有眼线的。接到自己父皇可能身体真的不行了的消息,十爷从帐内跳了起来,对着报信的人瞪着眼睛,问:“我七哥呢?九哥呢?八哥——”

    “八爷府里好像都人去楼空了,皇上似乎知道这个事儿,但是默不作声。”底下的人提醒他。

    “是——”十爷嘴巴啧了一下。

    那个老八不仅狡猾而且自私,一个人先跑了。不过,在他老十看来,这老八十足的实质上才是真正的窝囊废。不然,怎么在这个节骨眼上,可以争夺名利的时候,跑了,不等于把到口的肉丢了吗?

    十爷说一句:“太子比老八还沉得住气。以前,大家都认为老八是个办大事的,看来,比太子还不如。”

    八爷跑了,等同于放弃了这场京师里皇位的争霸战,余下的结果,似乎不言而喻了,本来,能和太子争的人,只有老八或是老大和老三。结果,老大死了,老八走了,老三的眼睛不好一直力挺太子。结局肯定是太子要登基了,这点从皇帝的反应都看得出来。

    十爷咬起了手指甲。说起和太子的关系,他老十真不怎么样。之前,还因为媳妇的事儿,和太子当场翻过脸。

    其他兄弟倒是都早就在未雨绸缪了。比如老七,向来中规中矩的一个,基本不选边站,因此,太子对老七,肯定不会起什么疑心。

    所以他刚才问了老九。老九一直跟老八混日子,情况和他老十差不多。想看看老九有什么招数应付新皇。

    对此,底下人做过一番调查告诉他:“近来听说九爷和十二爷走的很近。”

    哦,老九是去巴结十二那头小猪了。

    十爷一下子明白了老九的算盘。直接巴结太子的话,由于以前跟老八混的,面子过不去不说,而且太子不一定相信。去巴结老三的话,老三那个冷面王,哪能轻易让你说情。唯独十二,年纪小,心肠好,和老三一直在一起,是太子阵营的。

    巴结十二,比巴结太子和老三容易多了。

    没想到老九有一个这样聪明的脑袋,难道是老八离开前给老九支的招?

    对此,十爷是很笃定的。决定照着老九这么干。

    为此烦恼下来的人,只能是朱佑。想他从来,在皇子之中,在众哥哥眼中,也绝对算不上是个人见人爱的弟弟。可怎么突然间,不管是老九、老十,甚至是老七,都突然间对他百般示好,给他送起据说他喜欢的东西来。

    他想拒绝,那些人,却无论如何要他收下。

    朱佑只好急匆匆跑到朱璃府上问起自己三哥的意见了。

    到了三王府,朱佑看见了自己三哥的女儿,可爱的小侄女。

    孩子未及百日,皇帝的意思是,名由朱璃到时候自己给闺女取,并不需要急于一时,慢慢想。想必皇帝这个言外之意,还在于,究竟这个闺女是不是朱璃的亲闺女,最好是再观察观察,避免太快建立父女感情。

    可朱佑只看这孩子一眼,都觉得像极了朱璃,却是一点都不像李莹。

    三王府里王妃死了以后,暂时没有了女主子打理。朱璃都是自己当爹又当娘的。孩子饿了什么的,他都要亲自照看。

    朱佑感觉得出来,他爱这个孩子。

    孩子现在年纪小,倒是暂时看不出来是不是有遗传的眼疾,不过,现在朱璃倒是比较庆幸是个女娃。女娃眼睛有什么毛病,不至于像男娃一样什么大事都干不了,女人是可以被人养着的。

    “三哥,其实臣弟不太明白。”朱佑站在婴儿床边,看着躺在床上的女娃那张可爱文静的小脸,这么可爱的小生命,而且是自己亲生的,怎么李莹能忍心下去毒手。

    朱璃似乎是想通了这点,淡淡地说:“不然,怎有最毒妇人心的话?”

    最毒的人是女人,而不是男人,因为男人都舍不得去残杀自己的亲儿,只有女人,往往干得出这种事情,而且为的只是自己的私利私心。

    想到这儿,兄弟俩对视一眼,似乎都对近来皇宫里太子突然被皇帝召见后,太子的表情像是彻底绝望的传闻,有些心照不宣了。

    朱佑舔了舔嘴唇,问朱璃:“近来,七哥、九哥、十哥都给臣弟送起了东西——”

    “你七哥、九哥、十哥,都是因为之前做了些亏心事,所以心里存了不安。”朱璃淡然道,“你收着他们的礼,也无所谓。毕竟他们也知道,以你这么小的年纪,未必能为他们说得上话。”

    “就是。”朱佑嘟了嘴角。他和太子感情也不怎么好的。

    朱铭看起来是很仁慈的一个人,他和朱璃也一直都力挺朱铭,和朱铭相处的时间多,可是他们两个从来都不觉得朱铭是个会把心里话告诉其他人的人。也就是说,其实朱铭是个孤僻的人,不怎么允许其他人接触自己的内心世界。

    太子能不能听进他的话?朱佑认为不可能。

    朱璃把女儿抱起来,放进朱佑手里。朱佑受宠若惊,但是没有推拒,抱着这个新生命,感受着他三哥为人父的感动。

    趁朱佑分神的时候,朱璃走到了隔壁,和马维说:“可能需要为十二爷准备一下了。”

    “三爷——”马维神情里一丝紧张,怎么主子不先为自己准备一下后路。

    “十二弟与本王是真正的手足之情,在皇家如此苛刻的宗族里,实属难得。本王要是连他都失去了,更不知道以后的路该怎么走了。”

    听见朱璃这话,马维不由跟着一阵心酸难忍。

    其实,他们是最不愿意见到万历爷死的一群人。因为皇帝一死,代表真正的杀戮和死亡即将到来。到时候,多么残酷的事情都可能发生。

    以为争皇位的老八一走,这种事情就不会发生吗?

    想的太天真了!

    朱璃捏了下拳头:老八终究是个聪明绝顶的,知道成王败寇,也知道,什么时候放手最好,所以彻底撒手留了一个烂摊子,让京师里的兄弟们自己解决问题吧。八成,在逃离京师之前,老八先是利用了皇帝对他的一时宠溺和任用,贪了不少银子,在国外布局逃亡后的生活了。

    “三爷要不要入宫见见太子先?”马维接着小声请示道。

    要知道,这两天朝廷里已经有不少人,偷偷上过太子宫好几趟了。好像皇帝对此也不拦阻。朱璃这会儿不去的话,是不是显得落后人家一步?

    朱璃冷笑露出不齿的神情:“真正的臣子,应该是危难时候挺力相助,而不是在热闹的时候凑一脚想分羹。”

    马维素知道主子是这个性情,也就不再对此进言了。

    太子宫门前是人来人往,车水马龙,好像把以前本该有的热闹突然间全部积聚了起来。

    可朱铭不开心,让招待客人的事儿,都给了太子妃和身旁的太子太傅等人了。

    终于到了夜里,春秀宫的主儿来到了太子宫。

    太子妃在宫门前迎接婆婆。

    孙氏下了轿子,问儿媳妇:“太子的病好些没有?”

    这两天,春秀宫没有少过发帖子,要太子过去问话,但是太子都借口抱恙,没有过去。孙氏对太子的这个疑心因此存了下来。

    太子妃自然是这样回答婆婆,不敢揭太子装病的老底,道:“太子是有些春来报病,太医给开了付药,总得等三剂药吃完了,才知道如何。”

    孙氏于是对身旁的卫立君使了下眼神:“本宫这次带了卫公公过来,给太子看看。”

    卫立君是身怀医术的,而且,专门给皇后在皇宫里的家里人看病,这点太子妃很清楚。因此太子妃不敢驳斥孙氏的话。

    孙氏带着卫立君径直进了太子的屋内。

    朱铭躺在榻上,苦思不解,压根没有想到孙氏来的这么快,太子妃根本抵挡不住。到了孙氏突然闯进他屋里时,他只能是狼狈地从床上滚了下来,冲孙氏一个磕头:“儿臣,儿臣拜见——母后——”

    太子气喘吁吁,满脸张惶和苍白映入孙氏的眼里,孙氏怎不了解这个儿子,太子这表情明显是心虚,而且是对着她孙氏心虚。

    登时,孙氏心头上浮现出了一抹不妙。

    孙氏弯下腰,对太子柔声问:“本宫听说太子抱恙,前来探视,如今看来,太子貌似是受到了梦魇之扰?”

    朱铭是做噩梦,翻来覆去的噩梦。孙氏一口说中了他的心事,让他喉咙里不由发出一声呜咽。

    孙氏继续叹:“太子从小都有此毛病,与本宫说了梦魇之事,则有好转。”

    朱铭回想起了自己小时候做噩梦的事,无非都是因为被万历爷给骂的,每次,也确实都是被孙氏安慰之后安然无恙。想到孙氏说的梦魇,朱铭心头一转,把万历爷的那份诏书说成自己的噩梦,想必孙氏也察觉不出是真实的。因此,袖管在眼角上擦擦,朱铭把心中的纠结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

    孙氏那边听完,心头的震惊无以言语。

    皇帝竟然想让她死?!

    她当他发妻多少年了,没有功劳总有苦劳吧。结果,他居然念都不念夫妻之情,死了还不愿意放过她。皇帝这分明是被哪个贱人给利用了!

    说完梦魇的朱铭自然是有些担心地仰头偷窥下孙氏的反应。

    孙氏脸上沉静,看不出什么特别的情绪,好像皇帝要她死也是理所当然的。

    太子朱铭一愣。

    “太子。”孙氏对着他疑问的表情说,“请太子千万不要责怪皇上。”

    朱铭骤然脸一红,为的是能写出圣旨想让皇后去死的万历爷。

    孙氏继续说:“皇上呢,定是被什么奸人给利用了,昏了脑袋,才写出这样的诏书。太子以为本宫真可能犹如某些奸人所说的那样,在太子登基之后让太子杀自己的兄弟吗?”

    朱铭再次愣了下。原来皇帝想让孙氏死,是怕这个?

    孙氏一笑:“看吧,太子都怀疑不到本宫头上,是不是?本宫对于太子的兄弟,从来都是犹如自己亲儿子一般,和太子一视同仁,才看称为国母。可想而知,有奸人想当太子的母亲,顶替掉本宫,实施真正的屠杀,才怂恿皇上写出这样的诏书。”

    朱铭因她此话猛的打了个哆嗦。

    孙氏弯下腰,摸住太子的手:“太子不用怕。本宫答应太子,本宫贵为国母,绝对不会让仁慈的太子做出如此残忍屠杀手足的事。这事儿,本宫会帮太子处理好的。”

    朱铭仰头看着她的脸,最终,像是昏昏沉沉地点了点头。

    隔着扇屏风,隐约听见里面母子说话的太子妃,拿帕子使劲儿塞住了自己的嘴巴。

    这时,从皇帝宫里急匆匆骑马狂奔出来报信的人,抵达了太子宫,跪在宫门口大声哭嚎:“太子,皇上他——”

    皇帝病危了。

    固然前两日已有此类前兆,但是,众人所想的,都是万历爷真正要去的话,八成还得两三个月,没有想到突然这么快。一瞬间,宫内宫外都有些手忙脚乱。然而,当众人都进了宫里,互相对视的时候,心情不由慢慢平复,毕竟该来的,总是要来的。

    一群皇子公主,无论年纪大小,都跪在了皇帝的屋门口。

    只有太后、太子、皇后,有这个资格步入到皇帝屋内,站在皇帝榻前,听皇帝的临终遗言。

    夜风呼啸着经过宫殿里头。悬挂在门前的两盏灯笼里的蜡烛,犹如垂暮即逝的老人。此情此景,无不让人触景伤情。

    第一声哭泣,是由十九爷发出来的:“爹,娘——”

    没有喊什么父皇,母妃,直接喊的亲人之间最亲近的词汇爹。万历爷听着十九那声哭声,登时感受到撕心肺裂的痛楚。

    他也是怕,作为爹,作为一个普通的爹,最怕年幼的孩子,在他撒手人间之后,会遭到什么样的待遇。

    孙氏刚要走前一步,因为眼看躺在床上的万历爷转了下眼珠子,像是在招人上来要交代。结果,太后突然紧一步,抢在了她前面,先握住了万历爷的手。

    太后这个举动,果然是惊讶到了孙氏和屋内其他人。

    皇宫里的人其实都心知肚明的,万历爷和太后心生罅隙,说不定是彼此怨恨呢。

    太后这是想做什么?

    只听太后贴着万历爷的耳边,轻声说:“哀家知道,那都不是皇上的本意。皇上要是真想为难哀家,不会煞费心机让隶王妃给哀家治病了。”

    万历爷的手在太后的掌心里没有离开。

    孙氏完全没有想到,在这个时候,这对母子居然破天荒想和好了吗?还是说,这对母子其实之间并没有什么矛盾,都是其他人的幻想?

    不管怎样,这些事儿,只有这对母子自己心里清楚。而此刻,万历爷确实是仍将太后当自己母亲看的,把手给太后握着不给其他人握着,就是一个最好的证明。

    万历爷此刻,已经是弥留之际,说不出话来了,只能用眼神来示意。

    而他的眼神,也只有太后能读懂。

    太后对他无法闭上的眼睛再次点了点头:“放心吧,有哀家在。哀家一定帮皇上把事儿打理完了,再随皇上走。皇上担心十九吗?哀家会妥当安排十九的,所有年幼的皇子公主,哀家都会妥善安排的,绝对不让他们丢失一个。”

    听着太后这句话,万历爷绷紧的脸皮终于有了松解。

    太后的另一只手,轻轻地抚摸上养子的眼皮:“皇上为国为民,辛苦了一辈子,是该时候休息了。”

    皇帝就此闭上了眼睛。

    宫内的丧钟顿时敲响。

    悲伤,以一种几乎所有人没有预料到的程度,快速地在宫内外弥漫着。

    不管是什么样的人,在这个时候,都能感觉到一股发自内心的悲怆。平心而论,犹如王公公所说的,万历爷是个好皇帝,在万历爷在位的这几十年,大明的饥民数目,可是比先朝历代皇帝统治下的时期减少一半,是真正的国泰民安。

    皇帝的丧事要先办,再来行新皇登基之礼。在这个情况下,皇帝离开人世之前,先写好的诏书要拿出来宣读。

    既然知道皇帝有意把她弄死,孙氏岂能坐以待毙。

    在众皇子公主妃子,跪在灵堂为皇帝守灵的时候,孙氏偷了个空,跑回了春秀宫。

    卫立君跪在那儿,把太子说的那份皇帝的诏书交给了她。孙氏展开诏书一看,白纸黑字,还真的是——要她死!

    好啊,要她死?以为她是谁?太子登基之后,她就是太后了。要给皇帝陪葬,怎么可能是太后?这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她可不能让万历爷开这种先例让她死的何其无辜,在史册上从此留下污名。

    要死,肯定是要那些贱人死。你要我死,我就让你最心爱的贱人死!

    孙氏心里拿定了主意。

    卫立君等着她如何篡改诏书上陪葬的人选。按照常理,孙氏最痛恨的人是淑妃,定是要淑妃死的。

    孙氏淡然道:“皇上都驾崩了,各宫到灵堂守灵的人,听说淑贵妃未到?”

    因为各宫妃子,得换身丧服,打扮好了,才能去到灵堂给皇帝守灵。给皇帝守灵,可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所以,六宫的女子都是在这个时候尽可能拖延点时间,好准备多点东西以防万一。

    淑妃身为贵妃,比其它宫殿的主儿慢,那也是理所当然的,摆架子。因此,没有多少人真的对此起疑心。

    卫立君对皇后的疑问回答:“据景阳宫的探子回报,一辆马车,从前晚已经偷偷藏在景阳宫里了。”

    皇帝这是要她皇后死,然后知道皇后要淑妃死,赶紧让淑妃逃,连路线什么的,都给淑妃计划好了。

    真是让人够可恨的!

    卫立君看皇后的表情,都快以为皇后要对淑妃下杀令了。可是,皇后没有,压着那份诏书,嘴角一勾,显出一抹阴狠,道:“那种贱人,本宫动手还怕脏了自己的手。他想她跑,想她活是不是?本宫就不信,这贱人真有这么好命!”

    皇后这话真没有几个能读懂的,卫立君一样有些迟疑。

    孙氏冷酷地扯了下嘴角:“她长得那么美,勾了皇帝那么多年,以为,世上只有一个男子痴心于他吗?红颜是祸水。皇上曾经放言过要挖人眼珠的。”

    于是联想起了一个人,卫立君跟着孙氏在脸上浮现出冷酷的笑意:“娘娘说的是。”

    淑妃是本该走的了,尽快离开,因为皇帝死了以后,皇后掌控大权,肯定马上对她进行报复,要她死还不怕,就怕皇后把她淑妃往死里折磨,不轻易让她死,让她先享尽人间地狱。可就是这样可怕的未来在前面了,淑妃舍不得离开。

    她想见着他死了再走。

    皇帝死的时候,她和其她妃子跪在屋门前,一门之隔,却犹如天涯海角,根本见不到他的面。这个时候,事实残酷地告诉她,她终究,比不上皇后。皇后能送他最后一程,他再爱她,却都不能让她这样做。

    那么,她能再为他做些什么呢?

    “娘娘。”朱公公从门口走了进来,对她说,“再不走的话,如果太后和皇后派人过来催促娘娘,娘娘怕是来不及走了。”

    淑妃思定,挥手让屋里其他人出去,只留下朱公公一个人。

    朱公公两只眸光一闪,微低下头,问:“娘娘是有话和奴才说吗?”

    淑妃清了声嗓子:“其实,本宫早就有话想问问你了。上次,本宫让你带隶王妃进出皇宫给太后诊治,本宫给了你一块可以随时进出宫门的牌子,你只带隶王妃进出皇宫吗?”

    “娘娘的话,奴才听不明白,娘娘是以为奴才给他人带路了吗?”

    “你明白就好,你不是听不明白。”淑妃肃了脸色道。

    “奴才一心一意为娘娘做事,奴才是弄不明白了。莫非,娘娘因为这事,想惩罚奴才?”

    “你是本宫的人,也是皇上的人。结果,你却背着皇上和本宫勾结逆贼,串通逆贼,把逆贼引入皇宫里作乱。本宫之前是念着你对本宫的恩情,所以并不猜疑,可如今事实确凿,本宫怎能不处置你?”

    朱公公喉咙里登时发出一串笑声。

    淑妃一惊,质问:“你这个叛徒,还笑什么?”

    “逆贼可不是奴才,逆贼是谁,娘娘心知肚明,毕竟那个逆贼已经向娘娘都坦白了。那个逆贼,可是瞒着世人,在龙椅上作威作福了多少年。可耻无道之人,是他,不是奴才。”

    淑妃吞了吞气:“你,你偷听本宫——”

    “不需要偷听娘娘的话。奴才本就是先皇留下来的人,对于一些宫里的秘事比娘娘清楚。”说到这儿,朱公公突然一擦眼角,露出几分伤心的模样,“奴才没有想到的是,娘娘果如隶王妃说的那样,只是那个贼人养的一头羊。那个贼人一走,娘娘,立马变成了忘恩负义的小人,对奴才大开杀戒。娘娘都忘了,当初那人因为娘娘失去美色把娘娘当成什么了,不理不睬,让娘娘自生自灭,当时,一直守在娘娘身边不离不弃的人是谁?!”

    淑妃像是被震,不由退了一步,道:“不,是你,是你这个叛徒——”

    “奴才说了,奴才不是叛徒。叛变奴才的人,是你!”朱公公猛然抬起脸来,眼睛里蹦出了一抹凶狠,直射到淑妃脸上,“娘娘,你杀不死我的!”

    “你说什么?”

    “我有隶王妃给的免死金牌。因此,皇帝想要杀死我都不可能。隶王妃不像娘娘是忘恩负义的小人。得了奴才的恩情逃出皇宫以后,把生的机会留给了奴才。而娘娘你,和那贼人养的其它羊一样,终究是要露出狼的本性来!最毒就是你们这些妇人心!”

    淑妃已经喘不过气来了,上气不接下气,见朱公公脸上露出了另一抹神情,而那神情其实在很多地方她见过,她心头间不禁大骇,连连后退:“你只是个奴才,竟然敢对本宫有企图之心——”

    “奴才怎么不敢?奴才也是个人,有七情六欲的人。要不是娘娘的这般美色,让奴才流连忘返,奴才怎么可能这么多年一直守着娘娘一个。奴才比那贼人痴心多了,娘娘不美的时候,奴才也守着娘娘。现在那贼人先走了,对奴才来说,是奴才最后的机会了。他不能带娘娘走,但是,奴才能。”

    “本宫不会跟你这种奴才走的!”

    淑妃刚要大声往外喊呼救的声音,朱公公踏前一步,猛地一只大手捂住她口鼻,另一只手则掐在了她脖子上。不会儿,淑妃的两只眼皮即翻白,眼角落下一颗液体。

    朱公公的手轻轻拂去她眼角的液滴,抱住她逐渐变得僵硬的身体,接着,一脚踢翻了床边的烛台。

    熊熊的大火,照亮了景阳宫的天空。

    看到宫里突然有地方着火,在冷宫里,知道皇帝驾崩等着最后一个逃离冷宫机会的静妃和容妃,同时跳了起来。

    这个火,烧的有些不同寻常。

    莫非是皇后下的手?

    不,皇后都要坐太后了,苦尽甘来,根本不需要闹出放火的大动静。

    没过多久,消息传来了,听说是淑妃所在的景阳宫,有个奴才不小心踢翻了烛台。淑妃因为皇帝驾崩的事过于伤心,没有能逃出屋内,大概是伤心欲绝想随万历爷一块去了,结果给烧死在景阳宫。

    容妃和静妃一听,一股子冰寒凉到了心底。

    怎么觉得这个春天,比冬天更冷呢?

    容妃抱紧身子,只知道自己姐姐尤氏去御花园赏花之后再也没有消息。

    这年头,想活命几乎不可能。

    容妃此刻后悔的要死,早知道,当初怎么样都死心塌地跟随护国公。没有想到皇帝是个忘恩负义的,而且有皇后这样一只可怕的母老虎,是想把后宫所有人都吃了。

    静妃抠着指甲,等,耐心等,等待儿子来救自己。儿子不会弃自己不顾的。

    可是,现在朱璃都自身难保了,别说他,除了太子,所有皇子都一样。被迫跪在灵堂内接受新皇的人苛刻的监视。

    只要他们中间,有人只要有一点风吹草动,被抓住是对新皇不利的话,马上会被当成叛贼处决。

    新皇登基,最需要的是杀鸡儆猴,威震四方,确立新皇的威信。

    如此一来,皇帝的诏书来到冷宫时,朱璃都不知道有这个消息。

    容妃和静妃被迫跪了下来,接受万历爷临终前留下来要新皇执行的圣旨。

    宣读皇帝圣旨的公公,不是王公公了,是皇后宫里的人。

    静妃一瞬间把指甲插进了手掌心里,仰天大喊:“皇后,你怎么可以这样对我?!”

    容妃的身子一下子软了下来,空白的脑袋想:是祸躲不过,看来也就是这样子了。

    其实想也是,当年六宫里争斗,她和淑妃,都是皇后的眼中钉。哪怕她如今进了冷宫,如果皇后因此放过她?不,不可能。皇后是那样一个小心眼并且记仇的人。

    只是可悲了静妃要陪着她容妃给皇帝陪葬了。

    孙氏是想,如果只让她容妃一个人死,貌似会引起外面人猜疑这份诏书的真实性。但是,有个静妃一块死,都知道静妃是她皇后的人,说明了这份诏书是可信的,不是她皇后杜撰的。

    诏书念完,马上要执行圣旨。

    几个太监走上来抓人。

    静妃大吼大叫:“我要见我儿子,三爷呢?三爷呢——”

    容妃听着她的话,只觉得冷笑至极了。

    有个儿子,现在看来,这个结果也一样。

    夜里,在其他人都在灵堂守着皇帝的灵枢时,容妃和静妃躺在屋里的木板上,口鼻被蒙上了湿布。

    皇后孙氏穿上了白色的丧服,扶着卫立君的手走出屋子,准备前往灵堂。听着来报信的公公说:“容小主和静小主,随皇上的恩典归西了。”

    “嗯,给她们换上最好的衣服,打扮的美美的,毕竟,她们是皇上临走之前属意陪行的人,皇上对她们的喜欢,让本宫都羡慕啊。”孙氏的声音,伴随摇晃的灯笼,消失在甬道里。

    万历爷驾崩,以及新皇登基的消息,传遍了大江南北,传到了北燕。

    小李子跪在李敏面前,叩了三个响头,脸上那抹不舍的表情倒是看不出有假。抹抹脸上的眼泪,小李子说:“奴才此时一走,也不知道何时才能回来和主子相聚了。”

    想到这人对待自己,倒也没有真做过什么坏事儿,而且是帮过自己忙的。李敏因此不会怀疑他此刻动情的话,说:“你好生侍候你的主子,本妃这儿,肯定不需要你担心的。”

    小李子想,她这话也没有错。她将来的命运肯定是好的,要跟着护国公飞黄腾达的,因为眼见京师都成那个情况了,八爷都在皇帝驾崩前连夜逃了出来,可见得,以后八爷肯定混得没有她好。

    迟疑了下,小李子开口说起八爷交代的话:“奴才的主子,想问问十一爷,要不要随奴才的主子一起走。”

    李敏几乎不假思索:“行,她想走,也好。”

    真是无情!小李子偷瞄了李敏脸上一眼表情,随之低下头。

    李敏倒不是什么无情有情。一般来说,她当媒人的话,确实是在合乎形势的情况下,凑合成好几对的。只是,朱琪这事儿,她真无能为力。

    家族之间的恩恩怨怨,不是说你情我爱能解决的问题。更何况,一个公主,一个护国公府二少爷,都有各自坚定的立场。最致命的是,京师和北燕的大战是一触即发。留朱琪在这儿干嘛?看着朱理在战场上把自家兄弟杀了吗?

    再浪漫的爱情,也得有个限度。

    李敏只是单纯不喜欢,做一个没有现实基础的美梦罢了。也不喜欢自己小叔和朱琪为此遭罪。

    小李子去问朱琪。朱琪在那晚上大概是想明白了。再说,小李子是说奉八爷的命令来问她意见,八爷到底是舍不得她死的,于是给她下达了通令,说:如果这回她不走,以后,别指意他会回来接她。

    他们是去逃难,以后如果护国公掌控天下大权,怎么可能让八爷回来呢?想也知道不可能。

    朱琪听小李子又说了最新的消息。

    “十一爷还是走吧。关内在集结军队。如果主子不信,看看护国公府内的人,是不是近来走动的越多?”

    朱琪握起了双拳。

    到了傍晚时分,朱琪打理好包袱。朱永乐亲自把她送到王府门口。

    朱琪转身对她说:“你也别焦心。护国公和隶王妃对你,倒是很真心诚意的好。恭亲王府的事儿,护国公终会保住你这个底的,只要你记住不要回去。”

    朱永乐对着她,缓慢地点了点头,此刻,只是觉得与她分离恋恋不舍,抓紧她的手。同时,又深深为她感到惋惜,并为自己感到幸运。朱琪没有得到的,她朱永乐好命却得到了。

    终究是需要分开的。八爷不被护国公允许踏入燕都一步,只能在燕都的城门等着她,已经是等了一天了。时不待人。

    放开朱永乐的手,朱琪把头一甩,上了马车。

    或许是那点最后的期待,在小李子甩起马鞭马车往前开驶的一刻,她回头望了一眼。大街前后,没有他的踪影。

    她是该彻底绝望了。

    据说,八爷准备带她和常嫔,离开北燕之后,到高卑,在高卑坐上高卑的好船,继续前行到其它国度。

    李敏对这个八皇子从此刻起的逃亡生活,是一点都不担心的。因为,从小李子走漏的风声来看,或许是朱济故意透露给她知道的,说他以后会姓白。

    原来如此!

    恍然大悟。她在现代遇到的白家人是这么回事了。难怪她觉得某人似曾相识,因为是这个狡猾的朱济的后人。现代的那个白家人也好,或是古代的朱济也好,对她有过帮助,同时又少不了商人本性要利用她。看来,她和这些人的关系,到底就是如此了。

    朱琪走后不久,朱理骑着马回到了王府里,带着从北峰上回来的王婆子等人。

    王婆子除了到这里给李敏代替儿子叩头谢罪,同时,是准备带一批人,包括儿子归顺护国公。

    与小李子所透露的风声一样,护国公这边,早已接到了新皇登基之后召集军马俨然要发动战争的态势。

    军师们集结于军部,昼夜不断地进行商酌,策划。

    或许,对于护国公而言,关内京师那些被养尊处优惯了的朝廷士兵们,根本连骁勇善战的马上民族东胡人的一根脚趾头都比不上。而东胡人是被护国公的军队直接打回到原始森林里去了。可以说,朝廷的军队,在护国公眼里根本不值一提。

    可是,所谓没有百战百胜的道理,只有常胜将军靠的是不掉以轻心的基础。公孙良生提倡的军队一日不能大意,在护国公军营里,是被列为首条军训存在的教义,被广大将士所接受。因此,哪怕对待这样看起来很弱的敌人,这边北燕依然以如临大敌来准备。

    朱隶一方面让军队全力做好准备,不能有一丝马虎,一方面,却也知道此战势必胜券在握,只在于自己想打多少的问题,于是回府先安慰起妻儿,并不想李敏对此过于忧心。

    夫妻俩夜里静静地对坐在房里。

    朱隶说:“本王这条腿,虽然说有王妃和李老先生的鼎力医治,好的七七八八了,但是,下面的人体恤本王,因此,本王可能不会亲征。”

    说自己不会亲征,肯定是想让她吃颗定心丸。李敏不由微笑,他的部队什么作战能力,她能不知道?

    只怕关内那些自大狂,并不知道自己其实是过来被护国公当来训练新兵作战用的靶子。

    要说真正聪明的人,还是万历爷。在位时根本不敢和护国公正面撕破脸。因为一旦开战,京师想要有胜算,除非京师里再出现一个护国公。这点,却是在近段时间内绝对不可能出现的事。

    如此说法,京师里新登基的皇帝是个傻子了,这么着急违背万历爷的心愿和北燕撕破脸?

    新皇朱铭什么样的一个人,他们夫妇都很清楚,说是朱铭让军队与北燕开战,朱铭那个懦弱性子,百分之百不可能。所以,背后肯定有谁操控着新皇了。

    这个幕后黑手想让军队开战的原因,更值得深究三分。

    李敏说:“王爷是怕,自己到了战场上,反而不好下手。”

    朱隶抬头看了眼她,知道她这话没有错,道:“本王就在府里陪着你和世子,王妃意下如何?王妃不会嫌弃在府内待业的本王吧?”

    他后面故意加上去的那句话,直接让她笑喷。李敏止住笑声,道:“王爷倘若不嫌弃,妾身在府里确实是有许多事要做的,王爷可以在旁看着。”

    他让他的军队从实战中锻炼,她也有秘密武器需要在实战中演练。

    朱隶浓眉双挑,明显是听见了不少风声,早就对此很好奇了。

    于是,护国公集结军队准备打仗,不止北燕的男人要上战场了,北燕的女人们一样忙碌了起来。

    李敏之前组织的妇女会,第一次有了实质性的任务。平日里,李敏让妇女们给军人准备的军靴、棉服,以及行军用的装有急救药品的背囊,全部从仓库里放了出来,并且日夜敢做,毕竟这些存量肯定还远远不够。

    急救包等新型装备,由公孙良生等军队指挥官统筹安排,按一定比例分发到一线作战的将士手里。

    同时,作为春天刚建起了一半的大药庄,则要先面临第一次作为军队以及百姓战时救助医院的大考验了。此事自然由李老亲自坐镇指挥。

    一切准备就绪,只等关内朝廷的军队来袭。

    京师里,为了谁出征的问题,是在朝野上争吵了起来。

    本来,朱铭的年纪,足以是独自为政了,事实却是,从新皇登基第一天开始,新皇的龙椅背后多了一道珠帘。后面坐的人,当然是垂帘听政刚当上太后的孙氏了。听说此举,全是因为

    新皇自己对孙氏提出的要求。

    朝廷百官因此有不少非议,认为孙氏这是后宫干涉朝野,实为不妥。但是,朱铭那个性子,什么事都办不成,别人给的主意他又做不出选择,几乎一事无成。没有孙氏,新皇恐怕一道决策都下不了。全国每日有那么多事情需要新皇决断,这样的情况能成吗?还不如孙氏把权,最少不会耽误国事的日常处理。

    在这样的情形下,造就了孙氏独揽大权。因此新皇登基七日后,见朝野基本表面归顺,对她没有什么太大意见之后,孙氏开始履行自己的计划了。

    由于朝野中,在万历爷时期,已经有不少大臣主张要向北燕开刀。基于此,孙氏提出要打北燕收回护国公权力的时候,朝野的反对声并不强烈。

    接下来,一切顺利进行着,召集军队,准备马草。天气转暖,对于不耐寒的朝廷军队去攻打北燕,又造就了很好的条件。最后,只剩下让谁带领军队出发了。

    孙氏肯定不会让朱铭亲自上战场的,于是提出了,为了鼓舞士气,让朱铭的兄弟上战场,等同于新皇亲征,可以最大限度稳定军心,保证胜利。

    无疑,孙氏这话一放出来,先炸开的是不是朝野,而是后宫!

    有成年皇子可以出征的妃子,全部往太皇太后的福禄宫跑去了。皇子未成年的妃子,一样是犹如惊弓之鸟,心惊胆战。

    大家心里都明白,孙氏这是要新皇效仿万历爷,对亲兄弟们赶尽杀绝。

    妃子们在福禄宫里哭,太皇太后却像是年老体衰了,宫里大权都落在了孙氏手里的样子,爱莫能助的,后来干脆闭门不见客。

    那些女子由是心头都寒了,开始蓄谋怎么在朝野和后宫里一块闹。

    对此,孙氏早有准备,先是把庄妃喊了过来,苦口良药地对庄妃说:“你看看,你那十爷——你我是好姐妹是不是?太子都登基了,本来,我也想让你儿子和太子一块飞黄腾达的。问题是,十爷往来都毫无建树,让新皇都无从找理由提拔他。新皇是苦心一片,只是他人都不能理解。如果新皇的兄弟们,能在战场上有所作为,新皇想提拔他们,不是不用再遭文武大臣质疑,做到真正的兄弟友恭。要知道,大臣们,私底下,可都是很怂恿新皇废除没有作为的皇家子弟的,我这也是努力在为你们争取——”

    庄妃虽然不敢百分之百相信她的话,但是,想到她所有人没有找只找她透这个底,或许真的是孙氏的真实想法,毕竟,肥水不流外人田嘛。

    她和孙氏这么多年,帮了孙氏多少事儿,孙氏难道真能坑了她?只记得,孙氏之前确实帮过她不少。

    庄妃于是给十爷发去一封私信,要十爷答应上战场,做个表率,然后到军队里吃喝玩乐,等着回京拿赏就是了。

    十爷本来也很担心此次出征的事,现在看庄妃发来的密信似乎有了把握,因此,第二天雄赳赳气昂昂自己到了大殿上,对新皇表态:自己愿意代新皇亲征,而且,所有兄弟都应该这样做!

    不用说,十爷这一下大出风头了,同时是把其他皇子都逼到了死胡同里。

    七爷心头暗骂这条蠢猪害己也不要拖人下水。

    九爷气得脚跟都要剁断了。

    朱铭坐在龙椅上,只是傻傻的,看着像是赴汤蹈火在所不惜的十爷。他的脑子转不过弯来了,本来,他还觉得孙氏这个提议有点问题呢。可是十爷这样一说以后,貌似孙氏的话都是对的了。

    这时候,朱璃站了出来,冷不丁出了一声:“皇上,臣有一事禀报,十二王爷在府里病了。”

    朱佑在新皇登基以后,由于快及冠,提前被踢出宫自立门户去了。

    “十二弟得了什么病?可有太医前去看过?”朱铭此话问的倒是真心。

    朱璃的视线,不留痕迹瞟过龙椅后面那道不动的珠帘,恐怕后面坐着的那个女子,正用不甘心的眼神瞪着他。

    “回皇上,和太后。”朱璃曼声道,“太医院的鲁太医,以及刘太医等,都过去给佑王诊视过了,确定是出疹。”

    好一个出疹,这个病,不是风寒之类,是不能参军的。因为进入军队的话,传染开来,这军队就完了。

    七爷、九爷等,都惊讶地看向了说这话的朱璃,或许在他们心里想的都是:朱璃为了保住朱佑的命,真是拼了!

    出疹嘛,在古代,和死亡也是如影相随的病,为了不用上战场,搞了这个病出来,不是一样得死?珠帘后面的孙氏冷笑一声,想着这样也罢。

    这样一来,除了朱佑以外,年龄到的皇子们,全部都要亲征了。

    关内的军队集结完毕之后,分为三路大军,往北燕进发。

    分三路大军,倒不是因为战略需要,纯粹是因为权力分散,谁也不服谁。几个皇子一块出发,各有各的势力在里头作祟,再有孙氏之前放风声说要根据战场表现提拔谁,基本上所有参军的王公贵族都带了私利作战,哪有什么团价一致去打败护国公的想法,只想着自己怎么表现回京领赏。

    如此心态出发的军队,可想而知其战果有多么惨烈的了。

    十爷等人一个个出发时,还想着如何回京吹牛,升官晋爵,毕竟,庄妃可是对他保证过了,到军队里只要做作样,吃喝玩乐就可以了。可是,军队拉到战线上,和护国公的军队对阵的瞬间,才知道什么是天,什么是地。

    压倒式的战场,一面倒的倾向。必然,这可不是当年护国公妻儿逃亡时那种少数对付皇帝包围的大军,而是,两军数目几乎一致的情况下。

    数目一样,战力却悬殊。战场上的号子一吹,护国公军队拿着高卑国送来的大炮一打,京师这边的军队立马人慌马乱。

    军队开战最需要稳定军心,代替新皇亲征的皇子们,却一个都没有派上用场。都是些平常极少接触军队的皇子,怎么可能真的让底下的人听自己的话。因此,就是连朱璃,都因为掌控不住底下四散的兵,一时被迫溃败数里。

    前线的噩耗,不多久一个接一个的传回到了京师。

    十爷死了!

    据说,他本来不用死的,没有想到,庄妃代替皇后给他承诺的话根本没有用。在那种自己军营里个个都急着逃命的情况下,谁能顾得上他呢?

    十爷躲在了九爷后面,本想拿九爷当挡箭牌。可九爷没有像三爷那样心甘情愿替他挡,因此,九爷自己闪开之际,一颗炮弹,直接把十爷炸成了肉碎。九爷则被炸断了一条腿。

    听说十爷九爷一死一残的七爷,却也没有想着赶紧逃命。因为他知道这会儿回京的话,肯定会被孙氏安上弃兄弟新皇不顾的罪名,到时候回去要被立斩的,因此,干脆自残一刀,废了自己的左臂,躺在了军队的担架上,慢慢等着机会回撤。

    朱璃也受了伤,两只手都被炮弹划伤了,鲜血直流。

    马维在兵荒马乱的情况下找不到军医,于是不知从哪里拿来了一个包囊,打开之后,拿出里面的止血药品,给朱璃止血。

    朱璃看着那个包囊,眼睛一眯,问:“这是从敌军手里拿到手的?”

    “是。奴才看军医实在找不到了,找不到止血药,听说敌军很多将士备有急救的药材,因此,偷了一个回来。”马维说。

    一看,都知道她发明的东西。想到最后,又是她救了他的命。

    朱璃不禁一股酸楚从心里而发。想当初,要不是他那样傲气,瞎了眼的,只认王氏母女的谎言,不是趋利避害,看不起她,是不是今天的结果,会完全不同。

    他这哪怕真的是战死了,也是,没有遗憾的了。

    不过,似乎老天爷不准备让他这样就去死。

    京师里某人急派来的使者找到他,跪下冲他说:“太皇太后有令,请璃王即刻回京!”

    有太皇太后的懿旨,朱璃不需要惧怕了,一个人偷偷地带了马维回到京师,在福禄宫里见到了太皇太后。

    回到皇宫以后,朱璃可以明显感受到,皇宫里的气氛,貌似也比那边的战场好不了多少。

    俨然,京师里的人都得知自己军队溃败的消息,都认为军队怕是要一蹶不振了,纷纷开始收拾软银,准备逃跑。

    护国公的军队,可是曾经把东胡人杀到深山去了,只怕拿下京师,也是指日可待的事情。

    太皇太后看着朱璃两只缠满绷带的手,眉头不禁一皱,道:“哀家未想璃王也受伤了。”

    听出对方的言外之意,朱璃说:“如今主要是前线的军队并不齐心,各自为营,没有一个指挥官坐镇。”

    太皇太后点了点头:“哀家也这么想,要是护国公真认为可以轻而易举把京师拿下,不会一直都没有攻入关内。听说此次,护国公并没有亲征。”

    没有朱隶亲自带兵的军队都这么能打?朱璃微低眉眼,脸上一抹肃色,道:“时不等人。倘若我军再不把握机会,怕是京师真要被攻下了。”

    “哀家并不想搬家,这是哀家在皇上临走之前答应皇上的。”太皇太后轻声说,“因此,才把璃王从前线先召了回来。”

    这样说,万历爷对此早有其它安排?

    朱璃只等对方继续往下说。

    “朝廷上,不瞒璃王,文武大臣联名向哀家递交了控状,指责太后干涉内政,使得我朝军队损失严重,新皇又不作为——”

    原来,在前线上战死的,远远不止十爷,还有很多达官贵族的子弟。这样一来,这些人,不得都找孙氏发难。孙氏拿不出任何主意,打算用强权镇压。但是,这个权,肯定不是继续在孙氏手里的。

    民可载舟,亦可覆舟。孙氏并不懂得这个道理,只以为自己当上了太后以后,全部都是自己的了。

    逼新皇退位,同时要新皇和孙氏都负起此次战果的责任。如此一来,朱铭退位以后,即是太子朱準继位了。

    顿时,朱璃方才理解了万历爷坚持让朱铭登基的原因。原来,万历爷看中的不是朱铭,而是朱準。万历爷是故意把要处置孙氏的诏书给朱铭看的,目的同样很简单,想让孙氏犯错儿。

    现在,孙氏犯了大错,或许朱铭退位之后,可以留得一命。作为操控新皇引发了这场让关内人死伤无数的孙氏,却势必是和爪牙一起罪有应得了。

    太皇太后是准备让朱璃当摄政王,辅佐年幼的在位的朱準。

    朱璃当仁不让地接过重任,重整前线军队,在关外一定地方拉开防线,严格驻守。即便如此,此次大战以后,护国公获得了北燕以外的大片关外国土。

    从此,天下都知道北燕与关内的京师是势不两立了。只是,护国公似乎并不急于进攻关内。对此,很多天下谋士猜测,可能还是因为龙潜的缘故。

    世子爷的百日宴即将来到。对于世子爷的名,各方天下,似乎都不会有争议的。

    朱潜。

    得知儿子真的得了这个名的时候,李敏眼皮不由一跳。

    念夏在屋里,跪在小世子爷面前,细心地给出席百日宴的小世子爷穿鞋子。

    小世子爷突然伸出小手,在她脑袋上摸了摸。

    念夏抬头,冲小主子不由一笑:“回主子,奴婢的头真的是病好了。”

    这个小主子,和女主子一样,都是那样心地善良,这么小的年纪,居然也知道她脑袋得过病。

    她是在北峰上出事以后不久病愈的,可见,对她进行操控的西洋人在北峰上是死了。之后,她被李敏派到了世子房里,当世子的大丫鬟,和王德胜一块负责世子爷屋里的全部事务。

    还有,在李敏和朱隶的主持下,她和王德胜大婚了。

    王府里张灯结彩。

    一是办世子的百日宴,一是庆祝前线的军队凯旋而归。

    趁宾客们热热闹闹没有注意之际,男主子却带起女主子,避开众人耳目,在王府里一处散步了起来。

    李敏感觉到他有话要说,尤其是在今日发生这么多大事的情况下。

    果然,他在一棵树下负手停立之后,开口道。

    “当年,其实,先皇和怀圣公打过一个赌注。”

    他要说的这话,肯定是涉及到上次帮助她逃脱的朱公公他们了。

    “先皇有过质疑,但是拿不到证据。后来,万历爷登基,为政多年,天下太平。因此,怀圣公临走时,把遗言交代与本王,如果有朝一日,大明不再太平,护国公有权进入京师,维持大明的血脉。先皇和怀圣公,对此只有一个心愿,和平入京。”

    不要战乱!千万别在大明国土内战乱,这样大明的子民最受累。

    是两个,很好的,心地善良的王者。李敏想。自己的老公也一样爱民如子,否则,今日都可以趁此良机进攻关内了。只怕是进了关内一时也难以拿下京师,造成持久战,大明一日内战不断,怕是苍生最为煎熬。

    朱隶本来低头沉思的脸抬了起来,突然看起她。

    一双黑目,犹如无底洞的眸色里放出熠熠的光亮。那瞬间,她快被他这样的眸光看着都不好意思了起来。

    “王爷?”

    “本王想说,此次战争,我军伤亡数目为历次最低,这其中,王妃是最功不可没的人。本王,谨代表本王和本王的子民们,恳请王妃永远留在这里——”

    听着他低低的像是卑微到土里的乞求的声音,她内心某处瞬间为此都要涌出液体来。

    一双秀手,就此没有半点迟疑,一把搂住他脖子。她贴在他耳边,道:“妾身愿意,妾身,会永远留在王爷身边,哪儿都不去。”

    ------题外话------

    全文到此结束,谢谢每个亲。番外如果有的话,放到十九号,有大概也就几章。肥妈要把另一篇文先结束,谢谢。

朱潜轶事二三事壹

    大热天的,六月,伏夏。

    院子里搭了个遮阳的棚子,这绝对不是一般府里头下人可以享受的待遇,更何况是一条狗。

    金毛觉得这辈子能活到这个份上真不错了。

    一般狗的年龄不会超过十年,可如今,它十二岁了,在狗的世界里绝对能算是个老寿星。

    可能是这个缘故,金毛感觉自己要死的时候,主子专门给它搭了个凉棚,而不是普通闷死人的狗窝给它乘凉避暑。

    前面来了个人影的样子,稍微遮住了头顶上的太阳光。金毛抬起眼皮,一双浑浊的狗眼珠子落在了金光下仿佛戴着金环的小人身上。

    护国公府的世子爷,朱潜,一位今年已经七岁的公子爷。

    金毛知道,府里的这位小主子,打自出生开始,被人戴上了无数传说中的光环。比如其中一个最显而易见的,能让天下所有女性都为之心跳加速的称号:世上最美的一块美玉。

    说朱潜为绝世美男子,一点都不过为。只要想想朱潜的基因,祖上那么多都是绝世美男子。父亲朱隶被称为大明三大明珠之一,外祖父高卑国的国王高贞,典型的一双勾魂桃花眼。在朱潜身上全继承了。

    白色的雪肤,吹弹即破。

    一只桃花扇子上那朵盛开的桃花,完美地盖在小公子半边脸上,上面露出两条细柳的眉毛,带着剑锋的梢楞,微扬起时万种风情堆积在眉角上。犹如星墨点缀的眸子,微微夹成条细缝,蕴藏的两道流光宛若西子湖中吹皱的春水。

    金毛那双狗眼看得都痴了。

    换做现代人的说法,金毛这是在临死前看到了天使下凡。

    朱潜的一只手伸出去,在金毛的额头上贴了下,左边的眉头就此微微一皱:“还好。”

    还好?

    这句小主子的话,基本上没有人能听得懂。

    而且,大家基本把听不懂世子爷的话当作理所当然,因为,世子爷一出生被人叫做龙潜。龙潜是什么?千年才出现一次的传奇人物。要是其他人能听得懂朱潜的话,朱潜能叫做龙潜吗?

    换言之,白痴才说自己听懂世子爷的话。

    对此,站在朱潜身后的黑白双煞兄弟,以及被小主子贴着狗额头的金毛,都不约而同地点头,其实都听不懂。

    龙潜说什么,就是什么。

    朱潜的眉头轻轻扬了扬,似乎把他们三者的表情都收到眼底里去了,嘴角那轻微的一撇,像是点点孩子似得无奈。不过在其他人的眼里,在金毛的眼里,他无论什么时候表现出来的表情,都是那样的优美。

    没有人,哪怕是一条狗,都把他当成七岁的孩子看的。

    亚历山大吧。对于任何在这个年岁的孩子来说。

    明明是个孩子,却被大家都当成了成年人看待。

    朱潜直起身,把手中的桃花扇子收起在掌心里敲打了下,对着金毛说:“看你这个样子,其实也不太想死吧。”

    金毛呜呼了一声,这声狗吠蕴含了认命和满足的意味。

    它都这么大年纪了,不死不行。

    莫非,小主子有什么奇妙的方法救它?

    对此,金毛又是深信不疑的。

    想它当初金毛,找个狗老婆找了那么多年都没有找到。它的主子朱隶不给力,女主子李敏也算是比较关心它的了,落力帮它找。结果,最后帮它找到老婆的,却是眼前这位世子爷。

    朱潜两岁大的时候,帮它物色到对象的。

    那年头,金毛还很记得,它陪世子爷到高卑国皇室认舅。

    在高卑国的皇宫里,那里的太后刚好养了一只高贵的牧羊犬,后来经李敏鉴定,为苏犬。

    这种犬,无论犬种、外相,都肯定是配得起金毛的。但是,太后不舍得给。因为这是国外进贡高卑皇室送给太后的,太后养了还不到半年。

    当时太后出了个难题,要金毛来解,只有金毛解得开这个难题,才能把这条出身金贵的牧羊犬老婆娶回家。

    三个狗窝,各关了三条不同种类的犬类,全方位密封,从外面是看不见里头关着的狗是长什么样的。

    金毛必须一次找到自己想要的狗老婆。

    由于太后有令,不准任何人帮金毛找老婆。但是,朱潜年纪小,又得太后喜欢。因此,这个禁令对于朱潜基本上没有什么限制。应该说,太后不认为,这个两岁的小子,哪怕是传说中的大人物龙潜,才两岁大,肯定也做不了任何事。

    最终的结果,当然是让太后和所有人大跌眼球。

    朱潜带金毛去找老婆,对金毛说:“瞧你多可怜,我出生时就见你找老婆,找到现在还找不到,还是给你找一个吧。我都看不下去了。你单身,每次发情要找老婆,叫得屋里吵闹,我没有办法专心念书,对我来说也挺麻烦的事。”

    两岁大,不是每个孩子刚牙牙学语的时候吗?

    朱潜一番利索的话,逻辑准确,言语清晰,固然声音里还带着孩子的稚气,可无论如何,是只有两岁大!

    太后临时后悔都来不及。

    朱潜其实也不知道之前太后把尊贵的牧羊犬放在了哪个狗窝,可是,他让金毛叫了两声。

    太后的那条牧羊犬,也是刚好在青春的发情的年龄。

    金毛一叫,三个狗窝的发应不一样。

    哪只狗窝里放着牧羊犬,一目了然。

    太后想都没有想到,一个两岁的孩子居然懂得这个?!早知道,三个狗窝都放着三条发情的母犬了。

    可见,太后其实是看在亲家的狗的面子上,给金毛留了条路的。

    朱潜半岁大的时候,由李老亲自带着,开始识别药草了。到他三岁能认字的时候,李老的医书全部给了他自己读。读不懂的,再来请教老师。

    对于世子爷自小习医的事儿,护国公府上上下下都没有反对的声音。因为世子爷的亲娘,本身就是天下有名的大神医女神医,朱潜要是不懂得医术也说不过去。

    而且,护国公府压根也不担心这孩子会因为读医书变成了个书呆子。

    朱潜抓周的那天,抓的东西,可谓是名扬四海。

    左手抓的大夫用的药枕,右手抓的是地图——一张描绘天下的地图。

    从那刻起,没有人质疑他是真正的龙潜。

    一样的,金毛对这个给自己找到老婆的小主子,是彻头彻尾地信任。愿意把自己的全部都交给他。

    “嗯嗯,没有人不想活的,哪怕金毛你是一条狗。”朱潜的小下巴点了点,“你是想当太爷爷了是不是金毛?”

    金毛有一窝儿子女儿,同时,这些儿子女儿,给他生了孙子孙女。如今,最大的孙子准备当爹了。

    四世同堂。

    多么金光闪闪的词汇,金毛想。

    等看完第四代出生了再死的话,那绝对是人生圆满了。

    金毛目光烁烁地望着传说中的救世主龙潜。

    朱潜一双深诲如墨的小眸子微微一夹,转头吩咐起黑白双煞。

    黑白双煞是他母亲娘家的徐七叔送给他的保镖,年纪比他大十几岁,都是貌美的青年武郎,从小保护他到大,也绝对只听从他一个人的命令。

    听着小主子吩咐完的事儿,黑白双煞没有一点儿迟疑或是怀疑,马上去做朱潜吩咐的事了。

    没过会儿,只见金毛被移到了一个准备好的屋子里。

    这屋子与平常的屋子又有些显著的不同,首先,这里摆放有一些奇奇怪怪的琉璃镜子,其次,大白天的,窗户和门都被布遮盖的严严实实。

    金毛仰头躺在一张铺了白布的桌子上,抬头看着头顶上好像太阳一样的光,那时候,真觉得自己好像看见了人家说的天庭的大门口。

    没过多久,在天庭的光里头,貌美如仙的小主子出现了,一样只露出那双倾国倾城的小眸子,

    只是那盖住绝世美貌的桃花扇,换成了绿色布做成的面罩。

    小主子的左手还亮出了一把闪着好像光芒一样的——金毛仔细看了眼,在看清楚了那是一把锐利的刀时,顿然周身一紧,可是,来不及了。狗眼睛眨了眨,即晕了过去。

    李敏今天一天出府去办事,回来的时候,只听到府里那些下人们说绘声绘色地说,说她儿子拿把刀开了金毛的肚子,又不知道做了些什么把金毛救了回来。

    可能换做其他母亲,早被儿子这种血腥的行为吓得直晕过去都有。

    李敏坐在花厅里,没来得及歇口子,厉声问:“世子呢?”

    跟随她出门的紫叶,在回来踏进门口的时候,知道李敏八成要问话,找人去打听消息了。

    应说,本来管着朱潜屋里大小事的念夏,近来刚好去生第二胎去了,朱潜屋里现在,暂时是由胡氏代管着。不过,胡氏没有念夏那个戾气,肯定说服不了朱潜,被朱潜压的死死的。

    没过多久,胡氏走过来了,满头大汗的,对李敏回话说:“夫人,世子如今是和老爷子在书房里。”

    老爷子,即是李老。

    李敏顿时头疼了。

    本来,儿子学医本是好事,没有任何错。可是,儿子这才七岁,是给金毛做了啥?

    对此,李老可得意了,不等李敏找人过来问话,主动走来和李敏夸耀自己的学生:“世子把另一条狗的心脏,给了金毛。金毛本来心脏衰竭,这下可以再活个几年没有问题的了。”

    李敏可绝对没有被儿子所谓的“善举”糊弄过去,问:“他拿了谁家狗的心脏?”

朱潜轶事二三事贰

    在古代,想做心脏移植手术,哪怕是给狗做这样的手术,简直是天方夜谭。

    医生有这个技术,有这个知识,可是,支持做心脏移植手术的设备呢?比如一个最简单的,支持心脏停跳时身体维持血液循环系统的体外循环装置。没有这个东西的话,如何在把心脏摘除的时候,维持循环系统,保持其它器官的血液灌注不至于死亡,这是一个大问题。

    可是,偏偏,就有这样一个不按理出牌的,不知道是不是运气太好了的七岁大夫,可能只是本来基于像做实验一样把小白鼠剖了玩玩的心思都说不定。

    反正,李敏想了又想,想不出儿子怎么把这样一个现代才能做的复杂手术给做成功了。

    李老在旁边,绘声绘色地给孙女解说着:“他自己发明了一个类似心脏的装置,先在这个装置里灌入了血,当然,因为没有电力作为动力的关系,是用原始动力,即人手来操作。这样的话,可以短时间内代替体外循环装置。”

    “可是——”李敏本着医学实事求是的精神,和老人家谈论着,“心脏你是移植的时候,要停止跳动的,你怎么恢复这个心脏跳动呢?”

    “我们不是带来了电击心脏的设备吗?”

    对,这个电颤的小型设备不比体外循环装置,体积小,是有的,因为当时带来的时候,害怕她有心脏病需要急救。问题是,都过了这么多年了,那个东西还能有?不是没电了吗?

    “预备电池带了两块。因为是军需的物品,保存期比较长。世子做事也是谨慎,之前都给试验过了,能用。”李老说到这儿,给她宽宽心,“他不是玩玩的,他是认真想救金毛这条命的。”

    哪怕是条狗,但是一样是条生命。说来说去,李敏作为医生,作为世子的母亲,最担心的是儿子把生命当儿戏,如果是这样的话,她情愿从此废了儿子的医术,绝对不让儿子学坏了当个坏医生反而不知道残害多少性命。

    当了医生,必须有自己的准则,否则,分分钟钟,比杀人犯还更可怕,可以杀人于无形。

    听说母亲急于召见自己,朱潜仔细检查了麻醉过后尚未完全清醒的金毛的情况,对黑白双煞说:“大黑,二白,你们两个在这里照看,不要任何人靠近,知道吗?”

    “是,世子。”黑白双煞齐声应道。

    随之,两个人,其中一个,留在这里看管金毛,另外一个,还是要跟着朱潜走,保护他的安全。

    朱潜其实并不太在意身边有多少护卫。毕竟,除了黑白双煞以外,平常府里,如果黑白双煞没有空,他父亲给他留的护卫也是众多,一个个都是好手。

    这帮人跟着他,几乎像二十四小时的影子一样如影随形,小时候觉得挺得意,后来一段时间觉得失去了私人空间挺烦的,到现在,他是习以为常,安然认命了。

    他是龙潜,打出生起,受到全天下的注目,身处于天下漩涡的中心,安全,自然变成了重中之重。换句话来说,或许天下许多人把他的出生和未来都当成了一种寄托,同时,想杀死他的人,恐怕是只会多不会少。

    如果说出生时,他曾经和母亲一块在房里遇到重大的劫杀危机还不懂是怎么回事,那么,等到三岁那年开始启蒙,会思考问题,到如今,他心里算是对天下这一切都了然于胸了。

    既得利益者必然想杀他,想改变命运的人必然寄托于他身上。

    天下之争,说到底是人心的自私自利所为。

    朱潜的唇角微然勾了一勾,或许聪明过人,或许狡黠于天下,但是,稚气未减。必然,他只有七岁。

    李敏看着儿子踏进花厅,儿子的小步迈得老沉稳重吗?不,倒是像足了纨绔公子爷,风流倜傥。

    七岁,年华正茂,加上倾国倾城的美貌盖天下,到哪儿,都是一道最亮丽的风景线,可以与潘安等四大美男齐名。

    摸了下额头,李敏心头微微一叹。

    朱潜在她面前规规矩矩地行了礼:“孩儿拜见母亲。”

    这可不是她教出来的。她是现代人,只教儿子礼貌,但是没有那么多规矩。

    规矩,基本都是她老公教的孩子。

    一想到自己老公教儿子那幅德行,李敏又有种不知如何形容的滋味在心头翻涌着。

    平心而论,她老公,朱隶绝对是个好老公,好丈夫,好父亲,可就是在孩子的教育对待问题上,有那么点,让她深深感受到了护国公的与众不同。

    怎么说呢?

    比如说,在孩子很小的时候,刚会爬行的时候,朱隶把孩子抱到自己身上,让孩子像条毛毛虫在自己身上爬来爬去,抓来抓去。

    李敏到今时今日都还能记得那天,她回屋的时候看见那一幕的场景,如何震撼她的人心。

    那天,她老公把儿子用脚尖顶到了半空,让儿子自己从半空跳下来,直接抓到朱隶脸上。

    那一幕,好比杂技团的高空特技表演,发生在自己老公和儿子身上,一个不小心,儿子摔了不说,老公得一块头破血流。她这不得同时失独又当寡妇的?

    结果,把她李大夫活活吓晕了。

    原以为自己老公会给儿子当孩奴,确实,朱隶曾经在屋里当马给儿子骑过,偷偷的。但是,实际上,应该说,朱隶是把孩子当成了玩具。

    等李敏真正懂得了丈夫那点小心思以后,这儿子一天天长大,自然不给自己的爹当玩具了。

    现在的朱潜,可以说是,一方面,挺听从父母的教育,毕竟出身在家教家风良好的大户家庭,从小培养出来的规矩和素质必然导致这样的结果,另一方面,是一个很有自己主张的孩子。

    这,才是让李敏感到矛盾的地方。

    李敏让紫叶给儿子搬了张椅子坐,先打量了下儿子周身。

    一般孩子,到朱潜这个年纪,不一定绝对是规规矩矩了,玩性必定尚存,导致的结果,必然是,身上衣服脏乱差,一不小心,屋里的丫鬟总得帮着小主子备几套衣服随时更换过了,以防大主子突然召见检查,到时候,一块儿主子奴才被训骂。

    可很显然,朱潜屋里的奴才,从来都不需要有这样的麻烦和忧虑。

    李敏回想起,今早出门之前,一家吃早饭的时候,儿子穿的那身衣服仍旧眼前这套儿,整整齐齐的,从发髻到脚上穿的白袜和布鞋,都是干净到纤尘不染。

    洁癖。

    这儿子比她更洁癖,更讲究。

    你看她回来时,还出了身汗呢。

    她儿子,大热天的,为一条狗忙碌了一整天,额头一滴热汗都没有。

    李敏想到这儿,都突然不知道和儿子说什么了。

    朱潜却先开了口,看了看她,说:“母亲今日一天在外劳累,是不是累了?孩儿看母亲气色,似乎有些疲倦,胃口貌似也不是很好的样子。”

    李敏未来得及回答儿子这话,已经听旁边坐着的,自己的爷爷先噗嗤一声直接笑场。

    李老这是满足,高兴。

    朱潜算是他教出来的学生,青出于蓝胜于蓝,怎能不让他高兴?

    李敏顿时却是头大,头疼。

    儿子这是先将她一军。

    有个太聪明的,并且好学的儿子,做母亲的固然高兴,同时伴随而来的是亚历山大。

    李敏道:“本妃身子还好,让世子多心了,本妃会注意的,天气热,府里本妃让人煲了凉茶,世子也得留意以防屋内中暑。”

    到底姜是老的辣。李大夫行医那么多年了,能压不过一个七岁初出茅庐的小大夫吗?

    李老在旁慢悠悠地吃茶,不准备插入他们母子之间,只看热闹。

    朱潜英俊的小眉头往外撇了撇,眼神却像是卑微地垂下来,说:“母亲训的是,孩儿势必留意,不让母亲挂忧。”

    李敏说到这儿,该拉开正式的话题了,问:“本妃听说世子救了府中的忠犬一命,本妃对此有些疑问,世子从哪儿取来的狗心?”

    要给金毛移植心脏,当然不是什么狗的心脏都能拿来一用了,最好是同类犬,防止发生排斥反应。

    金毛又是非常珍贵的稀有品种的犬类,在燕都,上哪儿去找金毛的同类犬,总不能把金毛的子孙给剖了吧?

    李敏的眸光射到儿子的脸蛋上。

    朱潜的小身子像是早料到如此,接到娘亲审问时显得神情悠然,后背靠回到椅子背上,嘴角高深莫测地深一深,是个小酒窝,说:“其实,这事儿要说到七日前。”

    七日前?

    李敏和李老都努力回忆着七天前发生了什么事。

    朱潜说:“七日前,孩儿奉老爷子的命令,出府到药堂抓两味药,府里刚好缺的药材。”

    李老回想起来了,那天,自己确实叫这孩子去找药。主要是那天,这孩子自己也积极,想出门帮他做事。他就此没有多想,想这孩子趁机出门去玩,一口答应了。

    朱潜道:“出了王府,乘车不过半炷香时间,看到路中出现一条狗。当时孩儿就想,这狗毛色漂亮,活力充沛,叫声响亮,心肺好,心脏给金毛的话,金毛可以再活个七八年都没有问题了。主要是这狗的脑子在孩儿看来,是缺脑子了。”

    李敏和李老登时互看了一眼。

朱潜轶事二三事叁

    燕都里,在七年前那场战事以后,京师里设置在北燕的行政地方部门都督府,肯定是自然消亡了。北燕不再受到关内京师的辖制。

    之后,护国公朱隶另设了个地方衙门,代替了京师的都督府,称之为燕府,府尹暂由燕都里的名人志士们推荐出来的贤士担任。燕府府尹受护国公任命,管理燕都里及燕都外圈方圆三十里的地方事务。

    既然都取消了与京师里的行政联系,北燕就此大刀阔斧进行了地方政改。整个北燕,划分为五个区。称之为燕东、燕北、燕南、燕西以及燕中。其中的燕中,即是燕都。各区域和燕都一样,设有地方衙门,同时地区的军队,不受地方衙门控制,令设军队的分部。

    这样一来,北燕的行政划分,以及自上而下的体制,已经同大明京师的中央集权政权没有太大的区别。

    明眼人就此都看得出来,护国公在处心积虑,只等有一天时局成熟了,攻入京都而已。

    为此,关内的京师定然会有所防备。在与北燕正式撕破脸以后,关内对于关外的一切支持,比如护国公军队与东胡打仗需要的粮草军备等,中央肯定不会再支持。

    面对这样的情况,鬼才公孙良生之前为护国公所建议的,重农,推垦荒地等措施,无疑有了先见之明。要是以往,中央对北燕一断粮,难保北燕要闹饥荒。

    如今却不是了。北燕对粮食的自给自足已经毫无压力。

    表面看起来十分平静,和平,泰然的大明王朝,关内关外,其实都暗涛汹涌。

    这样的态势,会延续到什么时候,似乎没有人知道,也似乎每个人心里面都有答案。

    那个答案,就在于一个叫做龙潜的人。

    雅子第一次听说龙潜这个名时,当时是路过茶馆,听到茶馆的说书先生绘声绘色地说着一个小孩出生时那晚天空作乱的景象,好比孙悟空齐天大圣从石头里蹦出来那样的壮观场景。

    说书先生为了夺人耳目,说的故事经常是天花乱坠,虚无的夸张的成分居多,不是那样的可信。这点雅子知道。但是,在关内的时候,茶楼里对于龙潜这样的故事,几乎没有人敢讲,都是偷偷摸摸地传播。这充分说明了什么?

    说明了这样的传说故事,却恐怕真的有几分真实。

    雅子今年六岁了,是个丫头片子,扎着两条小麻花辫。她出身在关内的京师北郊,祖上一边却是南夷人。

    雅子的生母是人贩子,即牙婆从南夷买来的。本来牙婆是打算把雅子的母亲卖到京师里的大户人家,可见,雅子的母亲天姿美丽,美得好比天仙下凡,一点都不夸张。

    当初听说牙婆都联系好了,是要把雅子的母亲卖到王爷府上。没有想到的是,那会儿刚好碰到了京师动乱,先皇驾崩,新皇登基,与北燕开战。因此,这个听说很喜欢美色的王爷,死在了与北燕交战的战场上。牙婆这笔生意就此灰飞烟灭。

    京师里的人,尤其是达官贵族,都是比较迷信的,特别是这种,据说没嫁之前,未婚夫就死掉的女人。给人当妾也一样。于是,哪怕雅子的母亲长得多美,都难免戴上了克夫的称号。

    牙婆不可能在京师里继续推销雅子的母亲了,但是,又不希望在雅子的母亲上继续浪费供养的粮食和路费,就近在京郊找了户人家。

    固然,这户人家肯定是比不上京师里王府的高大上,好歹的,却也是一个具有许多田地的农户,即为地主家庭。

    那时候,这位身为地主的男人,雅子的亲爹,并不知道雅子的母亲是南夷人,只是在看见雅子母亲的第一眼之后,立马被雅子母亲的美貌迷得团团转。

    雅子的母亲就此给这个男人当了小,牙婆领到了一大笔赏金,和雅子母亲说了拜拜。之后,没到一年功夫,雅子出生了。

    在地主家庭里,由于地主有钱,娶的肯定不止雅子的母亲一个老婆,因此,雅子的亲爹有六房。雅子除了自己亲娘以外,还有一个地主的正室夫人要称为母亲的,和其余四个姨娘。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更是一溜串儿。一二三四五六七排下去,雅子排在最小,排行老九,因此被人取了另一个外号叫做九丫头。

    到后来,雅子三岁那年,母亲又给她生了个弟弟,叫做十哥儿。

    要不是出事的话,雅子和这个弟弟,在地主家庭里,也算是养尊处优的小姐儿和小少爷,最少,不用像街头流浪的乞丐那样挨饿挨冻。

    问题出在,十哥儿两岁那年,即去年。

    京师里突然旋起了一道风,是说南夷那边又有叛贼,违抗京师的统治。一时间,许久以前,对南夷人的抵制情绪,再一次在京师内外大兴其道。只要是南夷人的身份,都会被皇帝的机关抓起来,被作为安插在京师里的间谍处置。

    许多南夷人,包括这场事故之前已经在京师里安家许久的南夷人,都被无辜牵连。

    雅子的母亲一样毫无意外被受到牵累。要知道,以雅子母亲的美色,在地主家庭里,当然早就受到正室和其她姨娘的排挤。因此,雅子的母亲在听到同乡人从京师里第一时间传出的消息之后,立马给女儿儿子打了包袱,急匆匆托人送出去。毕竟,据说,这回皇帝的爪牙,是连南夷人的孩子都不放过。

    于是在某一天夜里,雅子和弟弟十哥儿,被母亲分别拜托到两个老乡的手里边逃走。雅子的母亲让两个孩子兵分两路逃走,目的也是为了让孩子不会被同时抓住,避免死在一块儿。但是,母亲没有跟着两个孩子一块走。

    那时候,雅子并不知道为什么母亲不跟他们走,只记得弟弟被喂了药昏昏迷迷地睡着,根本不能哭闹,这是母亲的主张。既然弟弟都被这样处置了,雅子更不敢哭了,不敢问。

    后来,雅子才知道,她母亲原来病重了,逃,也逃不了多远,只怕连累一块儿逃跑的人,更怕连累自己的儿女,所以,在孩子送走以后,自个儿上吊自杀了。

    等雅子知道这一切的时候,她跟着母亲的老乡,一个叫做四海的男人,走出了关外,是投奔北燕的护国公去了。

    本来,雅子他们作为南夷人,回南夷找自己的同乡,是最好不过的。可是,正好那个时候,京师里戒严,皇帝四处抓拿南夷人,去南夷的那条路肯定被皇帝重重封锁,设下陷阱等着抓他们南夷人。因此,很多逃亡的南夷人,只好选择了通往北边的路。

    南夷人知道,北燕的护国公的夫人,据说其娘家,和南夷有关系,护国公据说对南夷人也不错,并不像京师的达官贵族那样排斥。

    四海对雅子这样解释着,对于这样只有六岁的丫头片子,四海以为,雅子不一定能听得懂这些复杂的世道。可是,很快的,这个三十多岁的男人发现,这个孩子比自己想象中的要懂事得多。

    经历了那样的生死劫难以后,哪怕以前是地主家庭的小姐,一个六岁的孩子,都能以常人难以想象的速度成长着心智。

    雅子听得懂,既听得懂四海那些委婉的,意图安慰她的解释,也听得懂在去北燕的路上,听说的那些关于龙潜和护国公,以及京师里皇帝,和南夷人之间的故事。

    别看六岁的丫头片子,好像连提个水桶都难以搬起来的力气。但是,雅子聪明。这种聪明,是连四海都为之吃惊不已的。

    在去北燕的路上的时候,雅子沿途收养了一只猫,两条狗。雅子不能提水桶的时候,都是两条狗帮她拎水桶。

    四海虽然是南夷人,但是,终究和雅子一样,是二代南夷人,即祖上是南夷人,却早已迁徙到其它地方生活的南夷人的后代。因此,关于南夷人的种种说法,他都是听老乡说的多,并没有亲眼见过。

    雅子好像和动物很有缘分的本事,四海也只是听老乡说过,说一些南夷人会驯服野兽为自己所用,有天生的这种本事。不过,既然有这种特殊的本事,这种南夷人,肯定是在同族之中都显得与众不同的。

    四海不知道,雅子这个本事是好是坏,但是,既然受到了雅子母亲的委托,四海是个重情义的,于是教育雅子,一般不要把这种本事露出给其他人看,特别不能给外面的人看见。

    雅子点头,明白四海的话。其实在地主家里的时候,她母亲也总是和她说过同样的话。

    两个人流浪到了燕都,是到伏夏的时候了。

    到燕都不过几天,四海到一个大户人家家里找到点杂役的活儿,生活貌似刚有点着落。两个人找不到住的地儿,暂住在这个大户人家的柴房里。没有想到这户人家家里养了条尊贵的狗大爷。

    雅子幸好在之前到燕都时,把身边养的两条狗都给放走了,只留了那条叫白白的白猫。要不,她那两条狗遇到这条狗大爷,不得和这条狗大爷大干一架。

    这条狗大爷不得了,怎么个不得了法?

    雅子亲眼见到,那天狗大爷上街的时候,在一个街头行走的老妇人脖子上咬出了个口子。

    狗大爷发狂的时候,像是目若无睹,什么都咬,看见什么咬什么。其实,雅子知道不是的。这条狗,被主人早训得和主人一样有看人的本事了。

    是看清楚是什么以后,才发狂起来咬人的。偏偏,所谓打狗要看狗主人。一般百姓,是不敢真的打狗大爷的。好比雅子和四海,在这家里算是当奴才吧,借住于人家的屋檐下,没钱没势,哪敢干那条发狂乱咬人的主人的狗。

    这样一来,当听说狗大爷失踪了六天,怎么都找不到,狗主人在屋里摔杯子勃然大怒。

    雅子,却静悄悄地笑了,嘴角微微勾起了一个小弧度。

    四海从外头,与其他那些一样被主人派去找狗大爷无果而终回来,进到柴房,见到雅子在笑,连忙捂住她小嘴:“小祖宗,千万别被他们瞧见了。”

    难怪雅子幸灾乐祸,四海自己心里也是乐翻天的,眼看那条咬人的疯狗终于有人敢于处置掉。可是,毕竟他们两个在这狗主人家里呢。

    雅子点点小脑瓜。

    话说回来,找不到狗大爷的四海,其实心头纳闷着呢,问她:“你是不是知道,它是跑哪里去了?”

朱潜轶事二三事肆

    四海怀疑雅子这个小丫头片子是知道的,为什么,因为雅子和动物之间有种莫名的缘分,好像不止是能听得懂动物说的话而已。

    更重要的是,雅子这个丫头,好像个小大人似的。四海已经逐渐习惯是把雅子当成个大人来看待,和她说话。

    雅子没有对四海的问题说是,也没有说不是,嘴角弯弯的,保持一种有意无意的神秘性。

    四海对她这个小鬼精灵的表情,露出无奈又爱惜的笑脸,拍拍她的小肩头,问:“饿了吧?我给你带了好吃的。”接着,从怀里给她变出一个用布包着的东西。把布展开以后,见是一个烤熟的番薯。

    雅子都不禁眼睛一亮,接过他手里的番薯时,不忘捏一点给自己心爱的猫咪白白吃。

    四海看着这对孩子和猫嬉闹,心情愉悦,话匣子打开,说的话更多,对雅子说:“这个烤番薯,是上回你遇见的那个奶奶送给你的。”

    雅子想了会儿,好像在回忆他说的是哪个奶奶。

    “那个,七天前的事——”

    四海这样一说,雅子似乎想了起来。那天,四海作为短工,被这府里的主子遣派,到一间主子开的杂货铺搬运东西。四海担心她一个人,当时刚来不久,怕她一个人不安全,因此把她带了出来。四海在马车边上和其他人一块忙碌的时候,她在街道边上一个人蹲着,手里抱着白白。

    一个老妇人,两脚蹒跚,走过她面前。

    刚好,府里主子带了狗大爷出来遛街。

    狗大爷看见集市人多热闹很兴奋,跑上去接连撞翻好几个街边小贩的货品。老妇人来不及闪开,狗大爷横冲直撞过来,见老妇人挡在自己的路前面,一下子扑倒老妇人,在她脖子上狠狠地咬了一口。

    当场,血流成河的场面,把雅子给惊呆了。

    四海和另外几个府里的长工短工看见了,因为知道这狗是谁家的,是又气又恼,但是不敢上前阻止。

    其余的百姓见着这个场面,一样是一个个唯恐不及地闪开,只怕被牵累了惹祸上身。

    狗主人骑在高头大马上,冷冷地看着那个被狗扑倒的老人。

    雅子很记得,当她抬头接触到这人的眸光时,冷不丁打个周身的哆嗦。那双眼睛,一点感情都没有,而且好像不是生在这个世界上的人一样,和这个世界与世隔绝了。是她从来没有见过的眼睛。

    十六七岁的少年,是她雅子和四海干活的那家人家的主子,狗大爷的主子,姓曾,人称曾少,其名为雪磐,字梓佟。

    名取得好听,年纪及冠,只是尚未娶妻,小小年纪,在父母早年丧命之后,作为唯一的曾府继承人,自然而然接管了整个曾府。

    说到这个曾府,名气还挺大的。四海到当地的时候,一开始找短工的时候,当然是找钱最多的地方打工。然后听人家说,曾府绝对是第一个算是不缺钱的主儿。

    曾府拥有的田地多,在燕都西边的大片田地,据闻有四分之一,都是曾府所有。曾府在古代,算得上为大地主阶级的人了。刚好,护国公近年来重农的关系,给了很多大户的地主阶级一定优惠来保证粮食的供给。这给了曾府创收的大好机遇。

    粮食卖得好,曾府近年来的收益直线上升。除了田地,在燕都内外,曾府还置有不等大小的商铺,经营买卖,收入同样十分可观。

    因此,曾府绝对算得上是燕都西郊一带本土有名的望族之一了。偏偏,这个财力称得上望族的曾府,与人口兴旺却是完全搭不上边的。

    曾府几代都是倒霉的单丁相传,香火甚为孤独。像这个曾雪磐,据说以前有兄弟姐妹好几个,可是都长不到十岁左右给夭折了。更可悲的是,自己父母去世的早,早年未去世的时候,给曾雪磐安排的未婚妻在前年患了重病去世。这使得曾雪磐到了年纪马上娶妻生子的美好愿望泡了汤。

    在燕都,之前据说有一次在护国公府的大力整顿之下,不像京师那样迷信风水了,可是,到底这种貌似克妻的传言不好。导致这个曾府的少爷在未婚妻死了以后,到如今都没有找到合适的妻子人选。

    不知道是不是这样的缘故,曾雪磐这样一个,其实算得上翩翩美少年的公子爷,长年孤独地生活在曾府里,个性显得阴鹜且难以捉摸。

    要不是看在银子的份上,四海压根没想带雅子留在曾府里。

    曾府可能是死人多的缘故,阴气重。另外,这个十六七岁的主子,钱是有钱,对待奴才在用银子上面不克扣,可就冲那条曾雪磐养的目中无人的狗,占着自己有钱有势,在地方上可以为所欲为的架势,狗想咬谁就咬谁,可见是个恶主子。

    四海曾想,拿到一个月的工钱,在这个地方基本混熟了以后,找到合适的机会换个地儿。找什么样的主子,肯定都比曾雪磐好。

    这样忍到一个月整,还需要半个月左右的时间。

    说回七日前,狗大爷把老奶奶脖子咬了个口的事,四海如今想想都心有余悸,同时,佩服的是,自己是大人,都不如一个孩子。当时,曾雪磐放任狗大爷咬了人,骑着马儿走了。

    一群人,却愣着都怕了这个年纪轻轻的地方霸主,不敢上前救护。大人们全畏头缩腿的,何况小孩子。

    雅子在这时候脱颖而出,跑上去,撕开自己的衣服,给躺在地上被狗咬了一口的老奶奶捂住脖子上的血,边大声喊:“大夫呢?大夫呢?快去找大夫,白白!”

    那只平常被雅子抱着的,白色的慵懒的猫,好像都不会走两步路的猫儿,突然间,脚步矫捷地一跃,像是听懂了雅子的话,跃入了人群里,不会儿消失了。

    没过多久,一个男子,拨开人群走了进来,见到老妇人的情况,马上把流血的老妇人抱了起来。

    那个突然出现把老婆婆抱走的男子,后来经四海仔细回忆,身上衣着打扮,干净整齐,应该最少是什么大户人家家里的长工之类的。

    男人把受伤的人带走了。留在原地的老百姓们,对此都不敢过问和追问。原因很简单,再牛气的人又如何,要知道,曾雪磐是这个地方的土霸王。所谓一方的土霸王,牛过皇帝都有可能。

    众人没有想到的是,曾雪磐每天傍晚固定让狗大爷自个儿活动玩耍。趁这个功夫,不知道是不是有人作祟,狗大爷当天傍晚在曾府给狗大爷开辟的私人院子里消失的无影无踪。

    曾雪磐把照顾狗大爷的两个奴才都打了,派人四处去找,可能想着狗大爷是不是今儿太兴奋自己溜出到外面。但是,接连好几天,六天了,都找不到狗大爷。

    是人都想得到,八成这狗大爷是被人抓了起来宰了。

    谁敢宰曾雪磐的狗?

    四海想想都全身发寒,总觉得这来者敢抓狗大爷也不是什么善人。毕竟,像曾雪磐这种恶人,非恶人肯定是治不住。

    雅子却像没事人似的,问四海:“老奶奶伤好了吗?四海在哪里见到奶奶的?”

    四海告诉她:“我今天到东市去了。那边有个药堂,办了凉茶摊,说是每人可以免费领取一碗。排队的时候,刚好遇到那个老奶奶坐在药堂门口帮忙。她的伤肯定是好的了,我问她是谁救了她,她也说不清楚,但是她记得你,说着让我给你带个番薯,说是感谢你救了她一命。”

    自己不过是走出来喊了几句,雅子知道真正救了老奶奶的,肯定不是她。其实雅子也挺好奇的,究竟谁救了老奶奶。她或许不怎么清楚,可是,她的猫白白,一定很清楚。所以,她才没有和四海说的明白。

    这个府里,说起来,眼线蛮多的。四海是总要出去办事,所以不知道而已。

    听完四海说的话,雅子继续保持沉默,和白白一块儿啃着番薯。

    四海咳了一声,走出去,准备到厨房再找点吃的。

    过了会儿,柴房的门,忽然咿呀一声,仿佛一阵风掠过。

    雅子回头去看。白白全身猫毛竖立,一双绿色的猫眼睛缩圆了,锁住门口。

    门缝里,一只灯笼的光照了进来。

    提着灯笼的人,雅子认得,是给曾雪磐牵马的一个奴才,叫做鲁哥。

    鲁哥张开森森的,不整齐的前牙,冲雅子似笑非笑的。

    雅子伸手去抱白白。

    白白却躲过她的手,突然从柴房另一边敞开的窗户跳了出去。

    见猫儿突然跑掉了,鲁哥皱了眉头,踢开柴房的门,闯进来,跑到窗户看,只见那只白色的猫仿佛幽灵一般,不会儿消失在夜里不见了踪影。

    鲁哥掉头,冲雅子瞪着:“你那只猫呢?”

    雅子摇摇头。

    鲁哥见她不说话,走过来抓住她衣服,一下子把她拎了起来,对她咧开牙齿:“你知道曾少的狗在哪里,是不是?”

    雅子不说话。

    “不说是不是?好啊,把你抓起来打一顿,看看,你那只猫回不回来救你?”

朱潜轶事二三事伍

    天色黑了下来。

    李敏看时辰差不多了,让紫叶通知厨房准备开伙。

    紫叶走去厨房的时候,胡氏服侍朱潜回房里换身衣服。毕竟,那身衣服,和金毛接触了一天,刚下午还沾过了血气的样子,有晦气。李敏不迷信,但是,作为大夫,也不觉得,做过手术的衣服能接下来穿着吃饭。可以换的话,自然要换掉再吃饭,怕有细菌。

    朱潜依了母亲的意思,固然他给金毛动手术的时候,身上有套另外一套衣服做手术服,并没有沾上不干净的东西。

    带着胡氏走回厢房的时候,朱潜问起了胡氏:“听说念夏要生了,是这几天的事吗?”

    胡氏猜这个小主子是知道,今天李敏出门去,其实一个最大的目的是念夏那里,念夏这第二胎怀的并不顺利,比起第一胎差远了。

    首先,念夏在七个月怀胎的时候,不知为何缘故突然出血了,这也是念夏不得已提早退出朱潜房里的管辖权,把朱潜交给胡氏的原因。按照李大夫的初步诊断,念夏这是得了前置胎盘。

    前置胎盘的话,对胎儿来说是非常危险的事情。为了保住胎儿,孕妇必须绝对的安静和休息,几乎是不能下床活动的那种。

    为此,王德胜做爹的,整天都必须在家陪老婆。他们夫妇俩的第一个孩子,更是日日夜夜陪侍在母亲床前,才五岁的男孩。

    这一家子突然间变得困难了起来。李敏肯定是不让这对始终跟着自己的忠心耿耿的家臣受苦,于是,和胡氏商量之后,在胡家拨了两个人过去念夏家里帮忙。胡氏的亲娘都过来了,和胡氏一样,是个经验丰富的稳婆,照顾念夏这样的孕妇可以说,是比较有经验和可靠的。即便如此,大家这颗心都还悬着。

    眼看,念夏这都卧床休息了一个月,离预产期越来越近,但是,也越来越危险。李大夫都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再不行,只能是被迫剖腹取子,提前终止孕妇的妊娠。可提早出生的新生儿,是前置胎盘出来的新生儿,在缺乏保温箱等新生儿护理设备的古代,要安全度过难关,怕是很不容易。

    胡氏抬头看朱潜的时候,见他一张七岁的小脸在走廊悬挂的灯笼下,罩着一层红黄交错的光,朦朦胧胧的,很是漂亮,美得有种谁都都不清楚的美艳。这小主子真的是绝色,唯一问题只在于,不好糊弄。

    按理,七岁的主子,在古代,男女又是有别,问个丫头生孩子的事,未免是有失教养的事。胡氏作为主子房里的人,本是该对此劝几句的。偏偏,胡氏是对着朱潜说不出一句不是不对的话。

    和李敏想的一样,她儿子,那种天生的威严感,像胡氏这样,都只得被吓住。

    胡氏咽了下口水,老实说:“是。”

    朱潜淡淡地扫视过她忐忑的脸上。

    胡氏继续说:“少爷不必担心。有夫人看着念夏。”

    “母亲的医术,本人必然信得过。”朱潜说。

    胡氏见他口气淡然得老气横秋的,根本不知道他究竟心里面是不是真的担心念夏,左右犹豫住了。

    朱潜转回身,对服侍在自己身后的二白说:“你回我房里,取一支好的人参,今晚就给念夏送过去。”

    二白点头:“是,主子。”

    李敏去给念夏看病,一般情况下肯定没有准备人参。人参在古代,是很名贵的东西这点不用说。像念夏这样的奴才肯定平常买不起的,需要主子恩赐。

    胡氏望了下朱潜的背影,心头暗自跳了跳。别看这小主子只有七岁,可库房里的东西,似乎比起李敏还要更多。

    主要是,朱潜和一般孩子不一样,是龙潜。刚出生已经受到天下瞩目的人。胡氏只听说过,很多人私下送东西过来给小主子。其中包括许多稀奇的宝贝。这些东西,朱隶和李敏虽然作为儿子的父母,可以帮儿子保管。不过,当朱潜三岁可以自己做主起,朱隶和李敏都不这样做了,把原本属于儿子的东西都还给儿子自己用。

    朱潜让二白送过去给念夏的人参,八成和一般人家府里备的人参不太一样。不然,也知道李敏是必须的时候会给念夏用,不需要特别送过去。

    至于今晚,今晚就送?

    胡氏斗胆悄悄地对着朱潜的背影进言一句:“小主子是认为今晚念夏会生了吗?”

    “哦。”朱潜回头,瞄了一眼她脸上。

    胡家的女子不像念夏,念夏是风风火火,什么事儿都藏不住会写在脸上的人,这也是为什么朱潜喜欢念夏多于胡氏的原因。胡氏远比念夏聪明得多,可是,因为聪明人的缘故,心思肯定藏得更深了。

    “因为王妃急着开饭的缘故。”朱潜吐出这话,是由于胡氏看起来已经猜出了一些来。

    李敏比平常的时间早点开饭,并且没有先问及朱隶回不回来府里吃饭,发生这样的现象,唯有说明李大夫是提前吃饭以防万一。以防产妇突然发生意外,她饭都来不及吃要过去抢救。大夫抢救起病人,时间没完没了的,体力更是要充沛才能救人,因此,保持体力并且注重吃饭,是很重要的事情。

    朱潜很清楚母亲的这种习惯。谁让他是母亲的儿子。

    胡氏愣了一下,是没有想到朱潜对自己母亲的观察都是如此细微。说起来,李敏回来时的表情确实比起平常略带焦急,可见得念夏的情况不是很好。

    没过多久,证实了他们的想法。

    晚饭刚开始,有人过来报信了,接着,李敏和李老匆匆忙忙带着东西和助手,坐上马车前往念夏家里救人。

    李敏肯定是不带儿子去的,哪怕儿子对医学很感兴趣。可是,在古代,让个孩子,而且是个世子爷看孕妇生产,她李敏真还得先顾及病人的感受。

    念夏肯定不想让自己服侍的小主子看自己难产。

    朱潜一个人留在母亲开饭的屋里,端着个饭碗,默默地用筷子夹着米粒。

    年纪有时候是个硬伤。

    在这个七岁孩子的心里面,难免会在这时候闪过这样一个念头。

    二白前去送人参,回来了,给他汇报说:“人参刚送过去,王德胜跪下叩了恩,说是对主子感激不尽,事后必定尽忠主子。接着,奴才看见夫人的车来了,于是先回来。”

    虽然,李敏不一定会对他私下给自己房里丫头送人参的事有所指责,可是,朱潜还是不想让母亲知道这事儿。母亲知道的话,等于即使不说他任何坏话,都必须帮他分担起责任,或是揽起责任来。这是因为他是个孩子,有错,首先人家都会先指责他父母。

    那些送他人参的人,恐怕没有想过他把人参送给一个奴才用吧。

    二白只觉得,自己这个小主子,满怀心事。

    朱潜歇下筷子,道:“回房去吧。我先去看看金毛。”

    胡氏上前收拾桌上碗筷,一看,他这吃的不多,开口:“世子,是不是厨房今晚的菜不合胃口?”

    朱潜从来对菜不挑三拉四的,母亲是个大夫,最讨厌孩子挑食。

    胡氏这话只不过是没话找话说,说完当然知道自己说错嘴了,低头不敢再说话。

    朱潜似乎都懒得看她了,跳下椅子,踩着步子刚准备回去。

    前头,大黑突然走了进来,匆匆地和他对了眼神。

    朱潜眉头当即一皱。

    胡氏只以为是不是金毛发生了什么事,之前大黑不是照顾金毛吗?

    朱潜快步走出了母亲的院子,却没有前往自家院子,趁着胡氏没有跟来的时候,往后一转,突然走去王府的偏门。

    大黑和二白都跟在他后面。

    门口,一匹黑色的小马驹,等候在那儿。

    朱潜踩上马镫,上了马,一甩缰绳,马儿急速离开。大黑和二白分别骑着马跟随在他身后,如影随行。

    夜色里,不起眼的马队,是朝西城门奔去了。

    雅子被鲁哥拎着,拎到了另外一间废弃的屋子里锁了起来。

    在半路的时候,其实雅子有望到四海回头走来想着来救她的身影,可是,四海被人拦住了。都是鲁哥的爪牙,为曾少做事的人。

    雅子只希望四海不要因为她受到牵累了。因为整件事和四海没有关系。

    鲁哥把她一脚踢进门里的时候,不忘吊着三角眼,凶狠地看了她一下:“我也不想让你死。可你知道,如果没有找到少爷的狗,少爷会把我们所有人打死的。所以,要不你死,要不我死?你说呢?”

    雅子黑白分明的眼珠子,平静地看着他。

    鲁哥只觉得她小小年纪,浑身脏污,可是,这时候,在黑暗里的这双眼睛出奇的亮,好像能照进黑暗里的一束光,让人心头发怵。不由眉头撇了下,想:这丫头什么出身来着?

    “我给你时间到凌晨,如果到隔日凌晨,你都不肯老实交代的话,我只好拿你给少爷交差了。你自己想清楚吧。”鲁哥说完这话,把房门一拉,挂上了大铁锁。

    夜里,这屋子密不透风的,一点光儿都没有。雅子坐在中间,能听见老鼠蟑螂在屋里四处奔跑的声音。

    是个孩子,都得害怕。

    鲁哥一点都不怀疑,她会很快就此向他讨饶。于是让人在屋门口守着,自己走去厨房拿壶酒,静等雅子招供。只是他自己都没有想到,居然要让一个六岁的孩子来帮自己找狗。

    这孩子,究竟是什么人来着?

    而且,是谁,有这个天大的胆子,抓他们曾少的狗?

    鲁哥想不明白。

    四海一样被抓了起来,跪在了鲁哥面前。听说他们之间说话,说是没有打雅子,只是把雅子先关进一个黑暗的屋子和老鼠同屋,四海心里就此不由暂松口大气。

    老鼠嘛,有什么关系?或许其她女娃会吓得哇哇大哭,可是,对于雅子来说,那都是朋友。

    四海脸上这抹表情,被鲁哥收进了眼里。

    鲁哥的三角眼眯成了条夹缝儿,仿佛在研究四海的表情。

    时间一点一点犹如沙漏过去了。

    雅子身边逃跑的猫儿白白,不知道跑到哪儿去了,反正不见有回来的踪迹。

    鲁哥坐在椅子里打了个呵欠,看着条案上摆放的香炉,上面插的那柱香,几乎快烧尽了。没有想到时间过的这么快,而那个六岁的丫头片子,居然不喊怕?

    果然是个不一般的小丫头。

    “你们从哪儿来的?”鲁哥问。

    四海照着之前编织好的谎言说:“关外一个村子。日子过不下去,所以,跑到燕都混口饭吃。”

朱潜轶事二三事陆

    “那丫头是你什么人?”

    “我侄女。她爹娘,死了,跟我出来前,病死的。我代我兄弟,照顾她,答应过她爹娘,把她照顾好,让她有口饭吃,不至于饿死。”四海说到这,语气可怜地说,“鲁哥,你知道,像我们这种人,什么本事都没有,怎么可能抓少爷的狗呢?”

    “我知道你们不可能抓少爷的狗。少爷的狗那么大的脾气,谁能抓得住?”鲁哥郎朗当当地说,“但是,不保准,有人受了什么人指使,混进少爷的宅子里来了。”

    四海就此大吃一惊的模样,连忙澄清:“我们只是为了混口饭吃的,哪敢做这种天打雷劈的事儿?”

    鲁哥刀子似的眸子扫他一下,说:“吃豹子胆的人,永远都有。况且,我们少爷,是人太好,平常都不猜疑下面的人的,因此,才给了人可乘之机。”

    四海心里上串下跳的。鲁哥这话没有错,曾雪磐是几乎不管府里的事务,但是,这都是因为曾雪磐是个恶人,根本不怕有人是不是敢顶风做浪背叛他。

    一旦,真的被曾雪磐知道了什么,恐怕他四海和雅子被扒层皮,都不能让曾雪磐消气。

    “真是你侄女吗?”鲁哥白森森的目光在四海躲闪的脸上扫了两把。

    四海捣蒜似地点头:“是。是我侄女。”

    “长得和你一点都不像。”

    四海心头又跳了下:“我和我兄弟,长得本来就不太像,毕竟不是同一个爹娘。”

    鲁哥像是没有办法抓住他把柄,放下架起来的双腿,起身。

    四海想了下,跳起来,想跟在他后面。鲁哥一转身,森森的目光再次落到他脸上:“你是不是知道了什么?”

    “不,我不知道——”四海慌乱地摇头。

    “我知道,我都听见了,你问她,你也不知道怎么回事。”鲁哥阴森森地笑了笑,“我想问你的是,你为什么问她?”

    为什么问,不就是,雅子可能知道些什么吗?

    四海内心里恼火,早知道回来不问了。

    鲁哥瞄了他一下:“你说,如果她不肯说,我该拿你怎么办?”

    四海心头一惊:“鲁,鲁哥——”

    两个曾家的护院忽的上来,把四海按住拿在了地上。

    鲁哥带着人,回到了关押雅子的那个废弃的院子。

    走近到门前,只听屋里头安安静静的。这种出奇的安静,让人感觉到不可思议。

    怎么?里头的丫头片子是吓到说不出话来,直接在屋里面晕死了吗?想到这儿,鲁哥心头不禁有点儿害怕。如果雅子死了的话,还怎么套雅子的口说出曾少的狗被谁抓走了。

    这样一想,鲁哥急急忙忙走到门前,抓起挂在腰间的钥匙,打开屋门挂着的大锁头。

    咔嚓,打开以后,只见屋里头黑漆漆的,鲁哥后面的人,赶紧提着灯笼上来。

    光射进屋里,六岁的小丫头坐在中间,两只小手抱着膝盖,在感觉到灯光的时候,并没有特意地转过脸来看。只知道,光所照过去的方向,除了照到人,似乎照到了女孩四周一圈,接着,一些黑暗的影子接触到光的刹那像是向四处跑开的迹象。

    提灯笼的人站在鲁哥前面,迈进门槛的时候,鞋底好像是踩到了活动的物体,吓了一跳,感觉心脏都被吓停了,惊叫一声,差点儿滑倒。

    那可不是一只老鼠而已,好像全府里的老鼠都跑过来了。

    众人于是吃惊着,想这么多老鼠都跑这个屋子里来了,居然没有把雅子给吃了?

    老鼠或许平常怕人,可是,想想这么多老鼠和一个女娃同在一个屋檐下,许多人只要幻想这样的场景都觉得鸡皮疙瘩起了一身,恐惧得不得了。

    不止鲁哥一个人是这样想的。提灯笼的人害怕地缩着脑袋时,不忘把灯笼照到雅子那里。

    雅子坐在地上,由于夏天的缘故,地上反而是比较凉快的。

    她神情是那样的平静和安然,没有被黑暗,没有被黑暗里埋藏的那些黑暗物质给惊吓到半丝半毫,这种平静,是那样的出奇,让人感觉无法解释的,好像是黑暗里出现的一束不可思议的光。

    原来如此。

    站在曾府屋顶上的朱潜,一双柳叶眸犹如月光般,射到屋里雅子的小脸上。

    这小丫头,满身污渍,可是,在黑暗里自然地散发出光环的银辉,让人不能忽视的一种强烈存在感。

    不是个普通的女娃,不可能是平常百姓家里的闺女,究竟是哪里来的人?

    在朱潜身后左右护卫的黑白双煞,能感觉到自己的小主子身子像是轻轻一颤,不由都觉得奇怪,问:“世子?”

    朱潜的头摆了一摆,轻微的,是要他们稍安勿动,不要做声。

    黑白双煞这对双胞胎兄弟,于是变成了不知所措。

    这个女娃,上回,最少大黑是见过的。因为上回,那只白猫出来找人帮忙救人时,刚好就找到他们主子这里。主子派他一个人跟着猫过去看情况。

    他那时候除了把被狗咬的老人抱起来送出去以外,同时在现场看见的,是所有人都畏惧不前,只有这个小丫头给老人家止血,让人不得不印象深刻。

    记得,这丫头片子,年纪到现在看起来更清楚了,最多六岁吧。

    一个六岁的孩子,能临危不惧,表现得比周围所有大人都出众,怎么想,都知道是与众不同的一个娃儿。只是看这个娃儿的衣着打扮,不像是大户人家的小姐儿。

    如果是贵族家的小姐儿的话,肯定在宅子里养尊处优的,更不可能独自跑到外面来遭遇危险。

    大黑那时候也很吃惊的,送了受伤的老人先到大夫那儿抢救以后,曾经有想回去再探探情况。不过,朱潜并不同意他这么做,只是在听他说了他去到那里看到的情况以后,说:“你倘若去了,去找谁都好,不是反而让人惹祸上身吗?”

    那些土霸王的事儿,大黑是知道一二的。应该说,土霸王,在哪个地方都有,政府想管,不一定都能管的到。何况治了一个,当地重新整合秩序,不一定能治本,不过是另立一个地方的主儿罢了。

    主要是现在护国公要做的事儿太多了,不可能管到这点末梢枝节。对于不是太放肆的,睁只眼闭只眼,不要影响大局就可以了。

    护国公肯定做不到每个地方的管家婆的。

    别看朱潜只有七岁,却是从小都被朱隶安放在自己的书房里听谋士们参议,这种从小教育的方式,让朱潜的思维,与普通七岁的孩子完全不一样。所以,李敏了解自己的儿子,在听儿子说到狗咬人的事儿之后,一句话都没有再过问儿子了。相信儿子肯定不会是随随便便拔刀相助的,必定是有什么特别的缘故才做个事儿。

    朱潜是不会随便去插手地方上的事务,这就好比,京师里的皇子出游,身上哪怕带了皇差,都不敢随意地插手地方事务。

    护国公是这个地方的统治者没有错,可是,国有法规,不能因为你是统治者,万事可以妄为,这不是治国之本。

    朱潜谨记父亲和谋士们教诲的这条,哪怕出手,都只能是不暴露身份,暗地里进行。出手的话,势必更是要前瞻远嘱,非常谨慎。

    说到当初,他会同意让大黑跑去出手相助,全都是因为向他求助的是一只猫,而不是一只狗,或是一个人的缘故。

    人跑来向其他人求助,很正常。

    狗忠心耿耿跟着主人,也会帮主人向外求助。

    只有猫,猫的德行,可不像狗,曾经有人说过,猫是这个世上,最自私自利的家伙。不要指望一只猫能对你忠心耿耿。

    结果,有这样一只猫儿,似乎为了某个人,而且,会直接跑到他面前来发出求助的信号。足以说明,这不是一只普通的猫,能养出来这样的猫的人,更是不简单。

    这不,今晚大黑再次收到猫求助的信息时,找到他来。朱潜只要稍微一想,就知道,这回八成是猫的主人出事了。之所以猫的主人会出事,当然是因为当时他看到老人家被疯狗咬成那样,心头一怒之下,让大黑偷偷把疯狗逮来处理掉的缘故。

    既然是自己惹出来的祸根,他朱潜怎么可以对受到连累的猫主子见死不救的缘故?更何况,这明显不是一个普通人。

    大黑和二白都明白了朱潜这是想再观察观察再动作,因此都安静地等着。

    鲁哥和其余人进了敞开的屋门,接着,四海被人押进去。

    雅子看见他们抓了四海,安静的小眸子眯了一小下。

    紧接发生的一幕,让人触目惊心。一群人围住四海,对其拳打脚踢。没过会儿,四海即撑不住了,捂住胸口腹部,口里鼻子都涌出鲜血。

    鲁哥对着雅子说:“你说不说,不说我只好把他打死了。”

    雅子的小脸,在黑暗里,被灯照着好像晃过一丝白,小嘴唇一点都不含糊,说:“懦夫。你知道弄不了我,所以抓了他,是个懦夫。”

朱潜轶事二三事柒

    鲁哥的脸色一下子像是被针扎了似的,涨成一片猪肝红,怒道:“小小一个奴才,真以为自己可以胆大包天了!”话没说完,突然上前,猛的两只手左右开弓,扫在雅子的小脸蛋上。

    没过一会儿功夫,雅子小小的身子被掌风刮到了地上,露在灯笼底下的半张小脸,肿得老高,嘴角不断地流血,贝齿在受到冲击打哆嗦的时候,紧紧抿成倔强的一条线。

    黑云遮盖住了院子里头的月光,在黑暗里朱潜的脸色蓦然跟着夜色一黑,怒意瞬间彰显在丹凤眸里。

    小手里抓着的桃花扇子啪的一声,清脆地收起。

    黑白双煞,紧随小主子从屋檐上直飞下来,趁乌云之际,直闯曾府内。站在废院里的几名曾府护院,在都不知道发生什么回事时,只觉得一阵风刮来,即是一排像稻草一样栽倒在地上。

    鲁哥听到身后啊的几声惨叫,心头一惊,刚转回头,见是一道青风像是幻影擦过自己眼前。

    那道风定下来时,露出了一个小人影。

    鲁哥讶异着,紧随大黑手抓的匕首横在他脖子上时,什么声音几乎都发不出来,只有喉咙里因为恐惧露出的口水翻动不休:“大,大,大侠,是来自何方——”

    躺在地上的雅子听见了动静。她迷迷糊糊的,由于被鲁哥甩的两巴太过凶狠,整个小脑袋是嗡嗡嗡响着,好像千万只蚂蚁在脑袋里咬。可是,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事,她只能很用力地睁开眼睛,想看看究竟。

    勉强睁开的眼线里,只见是一束光照了进来,是从敞开的门里那片乌云移开之后露出的月光,照到了屹立在她人前的人身上。

    修长笔直的身材,宛如一棵俊秀的白桦树,那样的高大。

    在月光下,脸背着月光,是看不清楚的,可是,即便看不清楚,只从模糊的背光轮廓都能感觉到那是一张倾国倾城的绝色。

    更不用说,只是黑暗里露出的那双眼睛,宛如柳刀似的,暗藏的锋芒若隐若现,看着她,却是在眸光落在她的小脸上时,突然一闪,从刀锋的光忽然变成了湖水似的涟漪。

    雅子吃着气,不知道眼前这个人是谁,为什么在这时候出现,在这里出现。

    是曾雪磐的人吗?

    俨然不可能是。如果是的话,不会在鲁哥对她打算大打出手的节骨眼上出现。这分明是毁了鲁哥的好事。

    那张脸朝着她伏低下来了,越来越逼近,近到,她似乎能闻到对方身上散发出的味儿,这让她一怔。

    只记得,无论是在当年她亲爹家里,或是在曾府里,遇到的富贵人家的公子爷,都是要带些贵族的龙涎香。可这个人,长得这般绝色,看起来也不可能是平凡百姓,浑身闻着的味儿,明显是一点胭脂气息都没有。

    是青草的味儿,却比龙涎香更为浓郁,雅致,那样的不可思议的,充斥着魅力的味道。

    雅子愣着,抬头对上那双似乎比女人更美艳的眸子,小嘴唇张了张,刚要说什么。

    对方小手里抓着的桃花扇,宛若蜻蜓点水扶在了她青肿的嘴角边:“不要说话。”

    为什么?雅子讶异着。

    桃花扇往下移动着,落到她的下颌骨上:“这里的骨头,可能被打裂了。先不要动。”

    雅子吸着鼻子里的气体,脸上肯定写着不可置信,想着这人是谁。

    朱潜眼睛眯一眯,仿佛对她此刻的表情很感兴趣,说:“看来你不知道我是谁。更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不过,以你的聪明智慧,应该知道的。”

    看似矛盾的话,却无疑让雅子脑袋里突然灵光一闪,明白了:

    这人是白白搬来的救兵。

    只是没有想到,原来白白去求助的人,是这样的年轻,和她身高差不多而已的孩子,可是,是个极不平凡的孩子,这点是绝对没有错的。

    这人的身高,仔细看,真的不高,可能只有七八岁大,可出现在她眼前那一刻时,她宛如望到了高山宏伟的感觉。

    更让她确信无疑这人不简单的地方,在于,这人懂得白白的求助,而且,能找到她这里来救她,甚至,是知道她受到了牵累的缘故有了危机,所以赶来救她。

    是个正直的人,她可以这样想吗?

    朱潜能明显感受到,眼前的这张小脸忽然有些神情上的晃动,是一方面更加警惕的眼神盯着他。

    如果是一般的孩子,这时候早就应该哇哇大哭,哭得可怜凄苦,对他喊着救命,而不是对他这样一种截然相反的表情。

    足以可见,这个女娃身上,该是遭遇过多少事儿,以这么小的年纪而言,实在有些令人难以置信。

    一时间,朱潜的心里升起了一种有些怜惜的感情。是不自禁的。毕竟他也不是完全冷血心肠的孩子。他的爹和娘,外面的人,都说他父母为人冷酷,在他眼里,爹娘都是理智的人罢了,其实,心肠对待一般人,都是很好很好的人。

    对于值得同情的人,更是有几分柔铁心肠。

    朱潜慢慢地吸口气,像是一丝自言自语的喟叹:“我真看起来有那么不可靠吗?”

    雅子的眸子里写着惊讶,大大的问号。

    朱潜对着她突然一笑,轻描淡写的微笑,从中勾起的意味却十足深长。

    雅子在未来得及反应的刹那,只觉得突然眼前一黑,在晕过去之前,见是那把桃花扇子不知何时,可能在她看着对方那旷世倾城的笑颜而发怔的时候,点在了她身体的穴位上。

    随之,朱潜的一只手,轻轻扶住她晕过去歪倒的小脑瓜。

    这样近地看她,可以更清楚地分辨她小脸蛋的轮廓,要不是被鲁哥那两巴掌硬扫过去,无疑,这是一张很漂亮的小脸。

    平常哪怕是被污垢盖住,都无法掩饰其优秀的遗传基因。

    朱潜的眉头就此往上一挑。

    二白这时候走过来,帮他抱起地上的雅子。

    同时,大黑的匕首依然放在鲁哥脖子上。

    鲁哥瞪着眼,看着他们似乎要把雅子和四海带走,于是开始叫道:“你们究竟是什么人?对了,你们要把他们两个带走,是他们的同伙!是你们偷了我们家少爷的狗吗?”

    狗?

    说到那条乱咬人的疯狗,朱潜轻轻曼曼地说:“能养出那样的狗,这个主子也算是奇葩的了。”

    “你,你说什么?”鲁哥不可思议地看着他这样一个可能只有七八岁的孩子。

    朱潜的桃花扇子当然是盖在脸上了,遮盖住容颜,只露出一双倾城的眉目,抬头,是不经意地在鲁哥脸上扫过,说:“我说,你当然可以告诉你主子,说是谁劫走他的狗。当然,不是这两个人做的事。本爷喜欢一人做事一人当,不喜欢有他人因此为本爷背黑锅。”

    “你是谁?!”

    “想知道本爷是谁,那就慢慢找吧。”

    鲁哥差点儿一口血呕出来。

    这是个孩子吗?

    这孩子怎么说话,这么坑爹的?

    鲁哥欲哭无泪,一双犀利的目光落在一边抱雅子一边夹起四海的二白,还有,拿着匕首架着他的大黑,然后,更不用说,顷刻之间,院子里横躺着的数个曾府护院。足以见得,这个小公子爷不管是什么人都好,身旁护卫都如此厉害,说明其来历绝对不简单。

    对于脑袋算是比较灵活的鲁哥,一时间,倒不敢真的阻拦这些人。

    大黑把他在屁股上用脚一踢,他顺势歪倒在地上装死。

    朱潜眼角扫眼过他躺在地上的那幅熊样,知道这个人肯定会把他的话原原本本告诉主子的了,于是迈着和成人一样稳重的步子,走出了门槛。

    一行人这样消失在了曾府里。

    鲁哥从地上爬起来,接着,慌里慌张地跑出废院。

    与此同时,朱潜他们骑上马,刚骑出半里左右的路,即听见了后面有马声传过来,很显然,是曾府里的人跑出来追赶他们了。

    大黑和二白由此请示自己的主子,是不是要给他们继续教训。

    朱潜目光直射到放在大黑和二白骑座上的四海和雅子。一个大人,一个小孩,都有受伤比较严重的迹象,需要急救的地方比较多,因此摇了下脑袋。

    率先甩了下缰绳,自己座下的黑色小马驹,加快速度朝前奔去。其余人紧跟其后。

    曾府里,鲁哥跪在曾雪磐面前,哆哆嗦嗦的,说着:“奴才让人去追,可能需要些时日,才能探明对方来路。”

    曾雪磐是听到消息以后,从城里刚回来,现在听到鲁哥这样报信,苍白的眉毛勾了了一勾,问:“你说他们是从哪里来的?西城门?”

    如果是城里出来的某个大户人家的公子爷,应该会和他出城门的时候遭遇上,为什么他没有遇到,出西城门的时候,一路都没有见到与平常有不同的情况出现。

    鲁哥听他这样一说,更不敢肯定了:“奴才只能说,那个孩子——”

    孩子?!

    “你说什么孩子?”

    “领头的是个小公子,可能只有七八岁的样子。”

朱潜轶事二三事捌

    桃花扇,一个拿着桃花扇的孩子。

    是什么人?

    鲁哥想不出来。

    曾雪磐倒不一定是这样想的。

    鲁哥这样想的时候,抬头望过去,见着曾雪磐的脸隐藏在灯影下,让人看不清楚,阴森森的,只要是人看着都会心头发怵。

    这主子固然年轻,可是,有种让人感到害怕和恐惧的力量,仿佛是常年生长在黑暗里的生物似的。

    鲁哥打个寒噤。

    曾雪磐曼声开了口,说:“追,如果追得到,八成你是追不到的,这人来历不明,而这事儿的错,在于你没有先告诉给主子,自己做了主。”

    “少爷!”鲁哥被他这话吓得不轻,张口想为自己辩解,“奴才没有,奴才不是,是少爷未回府——”

    “如果你派人先通知我,而不是自作主张,打草惊蛇,哪有连人都被人劫走的道理。”

    鲁哥已经说不出话来了,扑通跪在地上不敢动:“是——”

    “念在你对我忠心耿耿,没有自己生出点歪主意,只是脑子不够用。”曾雪磐抬起的靴子,一脚踩到鲁哥的肩头上,“暂且饶你这条狗命,下次如果不会学乖,再做出这种事来——”

    “不,奴才不敢——”鲁哥喊着,肩头靴子踩来的重量直接压在肩头上,感觉一边骨头都要断了,痛得他龇牙咧嘴但是不敢说话。

    “让人撤回来。我还没有这般小气,连条狗和两个奴才而已都丢不起的人。”曾雪磐说。

    鲁哥却觉得他这话明显是反话,只听咔嚓一声,他左边那条胳膊的骨头断了。废了的手臂耷拉下来,鲁哥往地上磕着脑袋,谢恩说:“感谢少爷不杀之恩。”

    曾雪磐挥了下手,鲁哥抓着废了的手臂退了出去。

    护国公王府

    朱潜下了马以后,在门口等着的严管家主动走上前,道:“世子,王爷和王妃都未回来。”

    “我知道了。”朱潜说着,示意后面的大黑和二白把伤者送进府里。

    对此,严管家大吃一惊。

    这是朱潜第一次带人回府。

    别看朱潜像个大人,很能自己主意,但是,实际上朱潜并不是那种刁蛮任性,什么事儿都不尊重父母,完全自我主张的纨绔少爷。

    “这——世子——”严管家一方面,眼光落到黑白双煞那对兄弟带回来的人身上,见是个汉子和女孩,更是吃一惊。另一方面,急忙追起了朱潜,说:“世子,这是什么人?”

    问这话貌似有些不妥,不管怎样,朱潜是未来的护国公王府的主子。过问主子带什么人回来,严管家这也是有些不得已为之。主要是小主子带了女孩子回来。

    只是孩子,可也是一个女性。

    护国公王府,对这方面家教是甚严的。尤其是李敏当家以后。不说李敏同意不同意,朱隶同样,应该不乐于见儿子带个陌生的女孩子回王府里,更别说,是完全陌生的人。

    “回头,我会和王爷王妃说清楚的。”朱潜一句话,即堵住了严管家要继续唠唠叨叨的口。

    可严管家还是有些担心。想着,李敏今晚是出去救人了,有时候如果病人情况不好,危急的话,是要抢救到第二天的,因为李大夫是个典型的负责任的大夫。

    朱隶的话,是出去巡视部队去了,不一定晚上回来,或许会在驻扎的军营里过夜,办完事再回来。

    这样的话,岂不是,在李敏和朱隶回来之前,这个小女孩晚上都要在府里过夜了。

    严管家感觉自己两只肩膀扛不起这个责任。

    朱潜回头,看着他那一脸忧愁,嘴角轻轻一弯,很是好笑。大人们似乎对他这方面都比较紧张。尤其是他娘。还记得听人家说,在他很小的时候,没有满月的时候呢,他娘就十分担心他对女孩子感兴趣。

    对女孩子感兴趣有错吗?

    朱潜觉得这太正常不过了。他是男子嘛,怎么会对女的不感兴趣。

    问来问去,后来,太姥爷,李老告诉他,他娘担心这方面,主要是怕他误了其她女孩子。

    归其原因,是他长得太好看,很能勾女孩子的魂。

    朱潜听说他娘是担心这方面以后,是有所警惕,一直也按照他娘的心愿,和同龄的女性保持十分的距离,避免被他人误会。想他屋里,服侍他的丫鬟,全部都是结了婚的,有孩子的。

    完全地杜绝了他对这方面的非分之想。

    要说府里,与他同龄的女孩子,倒是有一个。

    回明。

    是王府里的养女。

    据说,当年,他娘,正是因为看见他似乎对回明有兴趣,才警惕他在这方面误人。

    长这么大,他只知道,同个王府里,西边的院子,他住在东边。东西南辕北辙的情况下,相距甚远,他几乎都没有见过回明。

    小时候记忆不清楚的时候不说,在他有记忆开始,都没有见过回明,连回明长什么样都不知道。

    严管家是不是因此,认为他这是第一次见差不多年龄的女孩子起了莫名的好奇心。

    朱潜转身,看起了严管家。

    严管家突然心头一怵。

    朱潜慢慢打开的桃花扇子在嘴角上一掩,眼睛笑吟吟的,不像是为难他人的样子。

    可严管家头皮发麻。

    这个小主子,说是像父母,是像。可有一点,绝对和两个大主子不像。那就是,小主子比起两个大主子,更会笑的样子。小主子笑起来,英俊的小脸蛋更是迷人,但是,是不是说的话做的事,和笑容一样迷人,这得打个绝对的问号。

    据严管家的经验,小主子这样笑的时候,比起大主子黑着脸的时候,更让人发麻。

    “世子——”严管家用几乎乞求的口气说。

    朱潜轻轻一叹:“那两人,要不是因为快死了,我也不会把他们带回来。”

    “可以带到药堂里——”这话说到半截,接到朱潜意味深长的一个眼神,严管家一惊,才突然意识到是怎么回事。

    朱潜刚才那话儿,肯定不是单纯指这两个人的伤情重,还有,指的是,这两人的处境有些危险,不一定是遭人追杀。

    倘若是如此的话,岂不是更不能把两个危险人物留在王府里了?

    严管家神情一粟:“世子,为何——”

    为什么要把危险的人带回王府里?这不是一个人一般会做的事情。更何况,朱潜绝对也不是一个什么后果都不想的任性小孩。

    朱潜低声说:“那孩子,因为我才伤成这样的。”

    “这?”严管家亦觉不可思议,朱潜从来都不可能会做牵累人的事儿。

    朱潜对此是有些无奈,谁让那条疯狗正好撞他枪口上呢,之前,为了救金毛,他可是想过很多主意,但是,基于对生命的尊重,他娘亲,可绝对不会允许他随便拿另一条狗的命去换金毛的命。

    每条狗的性命,都是平等的,需要被尊重的。当然了,那种咬人的恶狗另外除外,是该被处置掉的,好像杀人犯该被处以极刑一样。

    “没有办法了。”朱潜慢条斯理地说,“金毛和我感情那么好。”

    严管家点着头,这府里的人,哪个不是和金毛有感情呢?

    金毛那么好的一条狗,要是死了,不说朱潜,府里大大小小都伤心,包括朱隶和李敏一样会感伤的。

    “我这是惩恶救人。”

    严管家更只有点头的命,于是立马转了口风说:“奴才这就让人帮手整理客房,是不是,把伤者安排在世子隔壁?”

    “行。”

    严管家疾跑几步,去帮朱潜安排屋子的时候,才突然想起,自己好像被朱潜牵着鼻子走了。本来,他们讨论的根本不是这个,是朱潜可不可以把女孩子收留在府里的问题。

    对此严管家只能欲哭无泪。

    小主子太厉害,这个口才,这个思维,怎么都是他这个奴才跟不上的。

    搞定了严管家。

    朱潜走进自己的院子。其实不用管家安排,黑白双煞都明白他意思,不可能把如此重要的人,放在其它地方。

    踏进屋子里,在大黑拿着的灯盏的光照射下,朱潜可以更清楚地观察带回来的这个小女孩。

    “不太像是北燕的人。”朱潜得出结论。

    北方人,和关内的人,区别还是很大的。

    所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北方的人,大多都是长得高大,脸型较为粗旷。像他朱潜,虽然长得英俊,但绝对是像男子汉似的英俊,不会有南方男子那种比较纤细的柔弱感。他的肩膀,小小年纪,已经是足够宽了。

    “从关内流浪过来的吗?”大黑二白听到主子这样说,不禁问。

    朱潜突然抬头,在他们这对兄弟的脸上扫过,眼角微微一眯:“她长得也不像我娘亲生长的江淮。如果非要说的话,倒是比较像你们多一些。”

    黑白双煞骤然一惊:什么?是他们的老乡?

    “看——”朱潜手里的扇子头在那边躺着的四海身上一指,“他和她是一个地方来的。而他的口音,不是比较像你们吗?”

    当时鲁哥和四海争执的时候,他们已经到达曾府里,因此是听见四海说话的。经朱潜这样一提点,黑白双煞只有佩服的份儿。

    三个人的眸光,继而落回到雅子身上。

朱潜轶事二三事玖

    清晨,阳光正好。( )

    雅子刚刚睁开眼,一束阳光从窗户射进来,照进她眼睛里,并不是很刺眼。

    窗棱上趴着的白猫,宝石一样的绿眸子看着她,见她醒来,从窗户上跳了下来。

    伴随的是,木门咿呀一声,一个身影走了进来。

    走进来的是个中年妇女,梳妆打扮,一看,是大户人家典型的有点身份的家奴。头发梳成个圆髻,插着一支双鱼银梳子,上身绿下面藕粉。年纪虽有,可打扮干净整洁且新潮。

    走来的妇女,被路过的白猫给吓着,退了一小步,站稳了,接着,望到在床上睁开眼睛的雅子,不由微笑起来。

    这种微笑,雅子很熟悉,是一种客气的敷衍的,但是,并不像是完全不讨好的。

    可见,对方对于她究竟算是什么样的身份,该用什么态度对待她,是模棱两可的持望观点。

    妇女绕开白猫走到了雅子的床前,伏低腰审视她会儿。

    一眼可以看出,雅子并不是什么大户人家的小姐,充其量,是个百姓家的孩子之类的身份。

    妇女心里对此有了些打算,对雅子说:“世子交代了,你醒来以后,给你喂点粥。你叫什么?”

    雅子张嘴巴的时候,才发现有些艰难,下颌活动时,像是被什么束缚住了,而嘴角的瘀肿很明显没有完全消除,火辣辣地疼痛着,简直连吐个字都变得艰难无比的样子。

    见到雅子痛苦的表情,妇女先把她上半身扶了起来,让她靠在一个枕头上斜躺着,告诉她:“你下巴敷了药。世子说了,大概有几日不能说话。而且,现在千万要小心,别发烧了。”

    世子?世子是谁?

    哪家的孩子能叫世子?

    雅子的脑筋里转了老半天,摸不到头脑。主要是由于,自己刚来北燕不久,对于这里的人情风俗并不是很了解。不像她当年在京郊长大,对于京师里,都有些什么大人物,多少听大人们讲过,心里有一点概念。

    毕竟,她没有出逃之前,都算是地主家的小姐,是必须知道这些的,这样一来,当她如果有幸运被受邀参加某些场合的时候,不至于行错了礼节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

    即便如此,雅子当年在地主家里受过的教育,是大致知道什么人才能被叫做世子的。( )

    那最少是王府家的少爷。

    王府,那可是被称之为王的人,世子未来一样是要继承王的称号的人。

    雅子内心里不由小惊。想着莫非昨晚上,潜进曾府里对她和四海伸出援手的,是真的是王府家的少爷?

    或许真有这个可能的呢。

    想那个曾府,曾雪磐,是地方上的土霸王。一般人,都也会顾及着一些原因,不敢对曾府的内务出手的,哪怕有这个能力可以出手。

    由于不能说话,雅子只能用眼神,用肢体语言来表示,好在,除了脸蛋受伤以外,似乎身体的其它地方,并没有受到什么伤害。

    雅子用手比了几个手势。

    妇女看了她一眼,似乎有些吃惊她比手势的意思,问:“你会写字?”

    雅子在地主家的时候,她娘亲由于得到她爹的宠,得以私下给她请了私塾。四岁起学习念书写字,自然是会写自己的闺名了。

    妇女见她点头,去给她取来了纸和毛笔。

    由于她坐在床上的缘故,妇女又给她在床上放了个炕上桌,摆好文具。

    雅子手拿毛笔,在纸上写着。

    妇女站在一边看,一边可能是见她字写得娟秀好看,不由再多看她几眼。

    瞧她年纪,这么小,却已经能写得一笔好字了,实在不简单。一般大户人家的小姐,都不一定能有这个教养和素质。妇女因此不禁自言自语地喃了一句:“这字,倒是一点都不逊色于明姑娘的。”

    明姑娘?应该是指哪个小姐儿吧?

    雅子心里想着。

    而站在她眼前的这个王府里的家奴,很显然,同样是识过字的,看清楚她纸上写的雅字,笑道:“原来是雅姑娘。”

    雅子点头。

    妇女对她的态度明显也有些变了,因为她写的字,说:“奴婢是胡氏,姑娘想喊奴婢胡大妈都行。”

    雅子转头望着她,眼神里有些疑惑。

    “奴婢如今是世子房里的,服侍世子的。世子让奴婢过来看看姑娘的伤情,准备给姑娘配个丫鬟,照顾姑娘养伤时的起居。”胡氏一一解说给她听。

    雅子其实疑问的是,怎么,对方不知道她只是曾府里一个打短工的带来的孩子吗?

    一个奴才的话,其实根本不能在王府里被当成客人一样对待,更何况配个丫鬟?

    胡氏可不管她怎么想的,往外头喊了一声:“秋水,进来。”

    听到声音,低着脑袋,跨过门槛走进来的一个丫鬟,可能年纪只有十三四岁,和雅子一样瘦瘦小小的,梳着双环髻,衣服是一身灰紫色。论穿着打扮,比胡氏肯定低不止一个等级。恐怕是这府里刚收买进来的一个丫头。

    “奴婢拜见雅姑娘。”

    固然看起来刚入府不久,可很显然,已经在这个府里受过良好的上岗培训教育,再也有点随机应变的灵性,只看胡氏一个眼神,都马上知道对雅子要知道恭敬。

    雅子心里不禁想:这个府里的人,连个丫头婆子都这么的不简单,可见这个王府有多么不简单。

    究竟是,这里是哪里的王府?

    胡氏毕竟是主子屋里的大奴才,是不可能在这里一直照顾雅子的。指了秋水照料客人,胡氏就此告别。

    走的时候,也没有说任何话。于是,雅子并不知道,究竟这里的主人,会什么时候再来看她,不,肯定是她去拜见这里的主人,这里的主人身份高贵,怎么可能来看她。哪怕知道她原来是地主家的孩子,可地主家怎么和一个王府的主子比?

    压根不能比。

    而且,需要这里的主人同意,她才能去拜见,去感恩叩谢。

    这样想来想去,自己似乎在这里没有任何选择权,是要离去,怕也不容易呢。

    雅子的小脑袋转了两圈,手指是摸到了胡氏所说的下巴敷了草药的地方。这一摸,才知道,那个草药贴着下巴,是围着她的小脑袋用绷带整整绑了一圈。

    这个样子,根本见不了人吧。

    秋水看她的手指摸来摸去,都摸到了头顶上,因此猜到她想知道什么,去取了面铜镜给她照。

    雅子对着铜镜里照了照。

    果然是见不得人。不仅仅是脑袋上缠了白色绷带的缘故,而且,脸蛋被鲁哥大巴掌扫的地方,虽然看起来没有那么肿了,可是,红肿转化成青紫,看起来,要完全消痕,没有半个月或一个月,八成不容易。

    是姑娘家,都会在意自己的容貌的。雅子不例外。

    秋水觉得她小脸蛋都沉了下来乌云密布的,说:“世子说,会好起来的,只要姑娘好好养伤。”

    雅子对此有些苦笑的意味。

    伤什么的,破颜了,其实,都没有比彻底得罪曾雪磐,以后都不知道该怎么活下去难办。

    事到如今,也只能是走一步算一步了。

    胡氏这边按照朱潜说的,安排好人手,走回去的时候,一边心里思考着怎么和李敏说。

    府里的少主真的是把个女孩子带回家了。而且,这个女孩子,看来还不是很简单的一个孩子。

    回去的路上,遇到了严管家。

    严管家自昨晚被朱潜坑了以后,一直一筹莫展的,遇到胡氏,叹口气,道:“王妃回来了。”

    胡氏连忙问:“怎样?”

    严管家知道她问的是什么,李敏昨晚去的是念夏家里,当然是最重要的是,念夏母子的问题。

    “母子平安。王妃忙了一个晚上,很是疲累,如今在屋里吃个早饭,准备去休息。”严管家觉得,既然病人安全了,李敏作为一个医生当然是因为救到人感到高兴,可就不知道,这个高兴劲儿,能不能抵消儿子把女孩子没有征求父母的情况下给带回家来。

    “世子呢?”胡氏和他一样担心着。

    严管家努了努嘴巴。

    倘若朱潜把烫手山芋直接扔给他们,自己躲屋子里,他们恐怕还能有气的道理,可以心里怨言下主子。可是,偏偏,朱潜自个儿先跑李敏那儿负荆请罪去了。

    这让他们情何以堪呢。

    花厅里,李敏吃了碗粥,一下子感觉去了不少火。可是,等儿子突然主动走过来找她时,她立马眼皮跳了起来。

    其实,也不可以说,她对这个状况没有预见的可能。毕竟在昨天,听说金毛那事儿以后,她心头对此有预感了。

    这事儿肯定没完。

    儿子倒也不是个喜欢到处闯祸的孩子,可以说,是相对安静的,不闹的,很安分守己的孩子。可这样一来,足以见得,能让她儿子突然间有了变化的,那绝对是,有了什么很特别的原因了。

    “王爷呢?”李敏揭开茶盖,问。

    垂立在旁待命的紫叶说:“王爷今早让人先送信回来,说是在回来的路上遇到旧友,要晚点回府。”

    自己老公是跑去看西边修筑的防御工程了。一去,这是第三天了。

    说到东胡人,从七年前那场大败以后,是一直都退居在神山的范围里,修生养性的样子。可终究是不能完全掉以轻心的。

    可汗是死了,可乌揭单于应该还没有死。--417+9472575-->

朱潜轶事二三事拾

    朱隶是遇到什么人,结果晚回来呢?

    “世子吃了早饭没有?”

    李敏问的时候,朱潜是踏进屋里在旁等着她问话。

    朱潜答:“刚吃过。”

    李敏点了头:“世子因何事找本妃?”

    “昨晚,母亲未回来时,孩儿自作主张,把两个伤者带回府中疗伤。”

    本来,儿子做的是救死扶伤的美事,没有什么值得质疑的。可终究这个王府,可不是什么人都可以进来的。李敏问:“什么样的人?”

    “孩儿推测他们为南夷人。”朱潜如实地坦白,反正迟早李敏都会知道的,“他们是因为孩儿之前惩罚恶狗的事儿受到牵累,无处可去。孩儿暂时收留他们在府中养伤,待情况好转,再帮他们妥善安排出路。”

    李敏那盏茶于是吃掉了一半,抬头的时候,见儿子那张七岁小脸的脸皮崩得像老头子似的,想自己爷爷李老都从来没有这般老气横秋的表情呢。

    她心头里不禁一动,儿子这个性格究竟是像了谁呢?像她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实际上,她自小的性格都比较洒脱随意,换句话说,不是个管家婆,更别提管什么闲事了。

    要说偏像谁,孩子的基因一般都偏向父方居多。

    不知道自己老公小时候是不是也如此这般的老气横秋?

    反正,事儿都这样了。人都带回来了。这时候再责怪又有何用处。

    事情既然是自己惹出来的,当然只能自己挑起这个担子。李敏不可能教儿子推卸责任。更何况,儿子将来要挑起的担子,可是全天下都早已传得沸沸扬扬的,根本不是他们母子俩可以随意撇清的。

    让儿子早点明白这个事实是有好处。而朱潜,很显然,早就对这点了解的清清楚楚,才主动把人带回来的。

    南夷人吗?李敏眸子里一闪,再瞧了眼儿子那绷紧的眼角线。一般孩子,这个年纪,应该会多少对母亲撒娇吧,如果自己闯了祸的话,儿童的反应都是会求饶什么的。

    好吧。她承认,她这个娘,是挺想看看儿子在这时候向自己撒娇下的。

    问题是,好像不切实际,对于她这个过于早熟的儿子来说。

    “既然外面如此不安,你保得了他们此刻一时,可不能说随随便便的,以后不理不睬了。”

    “孩儿清楚。”

    李敏轻咳一声:“行吧。这事儿,到时候,你回头,要和你爹说一下。”

    朱潜的小脸庞看起来脸皮再次拉紧了一些。

    只有老子最能治得了儿子,李敏一般都是这样想的。现在看到儿子小脸上似乎有些张惶,她心里不禁有些幸灾乐祸呢。

    没办法,谁让儿子这样的老气横秋,让她都觉得自己这个娘当得挺尴尬的。

    朱潜知道她要休息,因此退出了花厅。反正,暂时,在他爹没有回来之前,总算是把人得以留在了王府内。

    严管家和胡氏一直都在旁边探听消息。听到李敏松口,似乎是在他们的意料之中。

    别看女主子平常貌似不苟言笑,因为做学术严谨的李大夫,似乎对每一件事情都很较真。可实际上,李敏是比较宽容的人,尤其不是触犯什么大原则的错误的话,基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看到朱潜走出了李敏的院子,胡氏走上前,说:“世子,奴婢刚从雅姑娘那儿回来。”

    雅姑娘?她叫雅子?朱潜眯下柳叶长的丹凤小眸,回味着昨晚上在曾府里听到的一切。

    胡氏以为他听不清楚,继续解释:“雅姑娘亲自书写了她的闺名给奴婢看的。”

    本来女子的闺名是不可轻易外露的。看来,这个女孩,不仅是不拘小节,识大体,而且,会写字?教育良好?那这个来历更值得一番琢磨了。

    胡氏觉得他的表情,听了她的话后,定是有所考虑,感觉自己做的不差,这个心终于定了下来。

    朱潜却开始问她了:“我让你去照顾她,你在这做什么?”

    胡氏赶紧澄清:“夫人都回来了。奴婢是夫人手指的,要服侍世子的人。世子不需要担心。奴婢指派了秋水照顾雅姑娘。秋水的年纪,和雅姑娘差不多,比较好说话。”

    看来是有过一番算计才做出的安排。朱潜心里清楚,自己娘亲和父亲,正是因为看在胡家人够聪明有野心的情况下,才重用他们。

    朱潜一路往前走。

    胡氏跟在他后面,发现他突然不说话了。这真让人有些二丈捉不住头脑,因此,反而让人焦头烂额的。

    想着李敏哪怕哪儿不满意了,都会直接对她们说。朱隶一样,不会说把这种事儿憋在心上。只有这个小主子,喜欢让她们猜个不停。

    胡氏心里头只得一路喊着苦。

    刚好,雅子在秋水的陪伴下,吃完粥,出来走动走动,晒晒太阳。看见胡氏不知怎的,从她住的院门口小路急匆匆经过,神色慌张。

    秋水当雅子快走到院子的门时,拉了她一把,说:“雅姑娘不可以再往前走了。”

    雅子以为这是因为借住他人府中,所以不能随便乱走的原因,因此,并不觉得奇怪,把步子刹住。

    可秋水不是这样说的。其实,护国公的王府之大,大到难以让人想象。一般来说,之前,有住过护国公王府的客人,都不至于被拘束于这样一个小院子活动,实在是由于王府够大容得下的缘故。

    “再往前头去,是世子的屋子。”秋水轻声在雅子耳边说。

    雅子惊讶的神色不言而喻写在眼里。

    原以为,他出手相助,已经是出人意料的了。未想,他会把人安排在自己的院子。

    朱潜住的地方是挺大的,毕竟护国公王府基本上住的他们一家四口而已。

    他五岁大搬出母亲的院落以后,自个儿有了居住的环境。是三个平常院区合并起来的区域。

    朱潜住中间大院的位置,雅子住西边挨着的隔出来的一个小院。

    这个小院子,有个很雅致的名字,叫做余味。

    雅子后来才知道,原来余味阁,是专门安放朱潜各种玩具调情雅兴的地方。

    可能也是因为没有别的地方可以安置她了,昨晚只好匆忙把她先放在这个平常有人打扫的地方了。

    雅子其实更好奇的是,胡氏那个表情。

    胡氏在她面前出现时,可绝对是个聪明能干的,不见得能被什么事给急得那种表情。那种表情怎么说呢?焦头烂额,心里没个着落。

    只有聪明人,被更聪明的人给治住的时候,才能露出的表情。

    雅子不禁回想着昨晚自己看到的那张脸。

    英俊非凡的,倾国绝色的,一双堪比世界上最难读懂的眼睛。

    雅子猛然打了个寒噤。

    秋水以为她冷了,把手里带的一件轻薄的披帛放在她小肩头上,给她挡挡风。

    王府里通风良好,因此,哪怕是夏日,凉风阵阵。

    雅子可不是因为冷了才打寒噤的,不过是想,胡氏那个表情,正好说明了她之前的感觉罢了。

    那样一个,像是位居高位,而且聪明绝顶的大人,可不是一般人可以惹的。

    由于已经得罪过像曾雪磐那样的人了,雅子不想再惹上比曾雪磐更难惹的人。

    敢在曾府里闹事劫人,这人自认的底气,应该要比曾雪磐大吧。

    说起来,这人究竟是谁呢?

    秋水以为她知道的。因为说起世子,放眼整个北燕,不过护国公王府家里的少爷可以称得起这个称号。可偏偏雅子是关内走出来的人,并不清楚这点。

    没能得到这家王府里的人的进一步解释,雅子只好先做罢。

    眼看,这个日子一天一天过去,她转眼间在这个大宅子里居住了十多日,这个伤,自认是养的七七八八了。

    平常隔三两天来给她换药的人,是个年轻的青年郎中,自称姓余,败于这家人一个老爷子门下的门徒。手艺还不错。雅子不觉得疼痛。

    只是这家人的家奴,貌似一个个都对她抱有疑问,同时,绝对不会去主动打破这层质疑。都是一个个非常聪明的人,只会根据主子的喜好来办事。

    至于那个主子,那个把她带回来王府的人,似乎都不见踪影了,从没有再来看她。

    朱潜当然是不会来单独见她的,这会直接撞到他娘枪口上。倒不是他怕被骂,只是不想平添不必要的麻烦。

    他做事行得正,光明磊落,救了她回来,不就是为了给她疗伤为先。因此,借了李老的门徒给她治伤。余生实际上是他爹的人,口风甚紧,因此是不需要担心消息外漏的。

    这日,余生给病人看完,回来向他汇报,说是病人的伤口基本愈合了,给拆了绷带和石膏,大致上是痊愈的了。

    既然她病好了,需要开始筹备下一步他答应自己母亲的,如何安排她下一步生活。

    正好,他爹,突然在外拖延了数日才回来的爹,骑着马带着人进了城门。

    李敏为此,因为很多天没有和老公见面了,留在王府里一直等着。

朱潜轶事二三事贰拾

    要走的前一天晚上,紫叶到胡氏的屋里和母亲说话,提到:“听说姑姑回来后,拿了东西回来。”

    “夫人是个念旧情的人。”胡氏叹了一声。

    紫叶眨眨眼。要不是知道李敏其实对自己人很好,不一定胡家人能对这样的主子忠心耿耿,绝对别无用心。

    “世子让你做什么去了?”胡氏抬头看了下女儿。

    这正是紫叶想和母亲说的,道:“世子让我准备辆马车,准备把雅姑娘一并带走。我走去和秋水说了一番话。不知道对方究竟听进去了没有?”

    “嗯。”胡氏断然点了下头,“那么聪明的人呢,怎么会不知道你的用心良苦?”

    要不是真的为其好,也不会多这句嘴去说别人的不是。

    良药苦口利于行。能懂得这番苦心的,才能懂得感恩。所以胡氏的话是直指到要害去了。要是对方连胡家人这种有心的帮助和巴结都读不懂,这人终究只是个扶不起的阿斗。

    胡家人选择在雅子这件事出力,当然是看在雅子看起来像是个来历不太简单的人。不管朱潜是不是真的喜欢这个小姑娘都好,帮了个贵人的忙,总是未来会有好处的。

    “母亲和尚姑姑说了吗?”紫叶眉尖儿小揪了下,抬头,问。

    胡氏说:“没来得及说。话只说了一半。但是,姑姑那样绝顶聪明的人,不可能猜不到我接下来想说的话。”

    紫叶对她的话有所思:“希望姑姑能助我们一臂之力。”

    胡氏想求尚姑姑什么事呢?当然是希望尚姑姑能和高卑那边的人有联系,打听多点有关御鸿书院的消息,这样的话,她这边也能及时发消息到自己女儿紫叶那儿,不会出门在外处于情况不明,未免会猝不及防遭惹到狼狈的事儿。

    “姑姑不不需要银子,孤身寡人。”胡氏道,“想拉姑姑的心不容易。姑姑自己有主子的。”

    紫叶对此并不赞同:“姑姑如果想的明白,也知道这是为世子好。姑姑的主子们,哪个不是对世子好的。”

    这话让胡氏也无话可说,终是笑了笑,伸手抚摸起女儿的头发,叹道:“难为你了。你二哥都发了信回来,问起你的婚期。家里一时都还不知道怎么向你二哥解释这个事。”

    胡二哥被朱隶派到东边的军大营去了。据说是,因为东边近来好像有些活动的动静。胡二哥作为朱隶的心腹之一,如今深受朱隶的信赖。

    对了,要提一句,胡二哥去年完成了大婚,顺理成章地成为了魏府的女婿。今儿,巍香香在胡二哥给她买的大宅子里待产。有自己的三嫂云氏陪伴左右。因此,胡家人干脆没有插这个手。

    “想到二嫂的产期是在明年。”紫叶说,“我出门之前,本想到二哥家去拜访二嫂的。想想,还是不要的。要出门的人了,去看个孕妇。要是二嫂有个三长两短,难免那边的人说闲话。”

    到底,魏家做护国公的家臣是历史悠长的了,名声都在那儿。不像他们胡家,一切都只能算刚刚起步。

    “你二哥心里都能明白的。”胡氏实事求是地说,“你二嫂是个通情达理的人。至于那边的亲戚,有些人难免的闲话,大抵你都当成耳边风是的了。”

    紫叶知道,她大龄了,到现在都未出嫁。魏府的大少奶奶,少不了一顿挖苦。如今不得势的曾氏,也只能是借她这点儿小事来发泄郁闷。毕竟,当初曾氏会栽,和胡二哥想娶魏香香有那么一点关系。

    胡二哥真是担心妹妹因为自己的事儿受委屈,才三番两次在外面,都不忘寄信回家催促妹妹的婚期。

    话说回来,紫叶到现在,都还没有见到自己未来的郎君长得是什么样。

    古代讲究盲婚哑嫁。未婚的男女,一般都是不能在结婚之前见面的。婚姻大多听从家里人的安排。紫叶从来都相信自己家里肯定事事为自己着想,因此对这事儿一点都不担心,更不会张口就问。

    之前和李敏告知的时候,李敏向来主张自己底下的人寻找自己的爱情,自己主张自己的婚姻。因此,更不会对她的婚事指手画脚。只说,到时候,她想怎么请假,提前说一声就可以了。

    胡氏到现在,貌似都没有这个打算和女儿详细说明未婚夫的情况,只说:“你未来的婆家人表示理解,说是会等你回来。”

    紫叶听到这样一句话,已经心满意足了。要是嫁个男人,不能两家人同心同德,怎么和睦相处。

    “太晚了。”见女儿难得这么多年之后,犹如上次陪李敏闯荡那样前途有些未卜的危险,胡氏到底疼这个女儿的,亲自给她整理了炕,说,“今晚你在这里睡吧。”

    紫叶对着胡氏抿着小嘴角笑了一笑,冲上去揽住胡氏的胳膊:“娘亲这是当女儿要出嫁了吗?”

    一般来说,只有出嫁前一晚的女儿,有这个福分,和娘亲一起睡觉。

    胡氏回头伸手在她俊俏的小鼻梁上捏了一把:“瞧你得瑟的——”

    紫叶一边皱眉头,一边抓着胡氏的手臂没有放开,咯吱咯吱的,笑个不停。

    辛酸苦辣甜各种滋味儿,唯独自己的心里最清楚。

    秋水被训了话以后,在雅子房里顿然变得没有了生气。干着活儿,再也不如从前那股冲劲儿,而是像犹如过街老鼠一般兢兢业业的。

    雅子瞧着她这个表情之后,感觉得到,那个和她说话的丫鬟,是个很不简单的人。或许和这宅子里的主子,都有着莫大的关联呢。

    到了第二天早上。几辆大马车,在天未亮前,已经停放好在准备出发的门口了。

    由于是秘密远行,朱潜一行人并没有走正门。

    雅子和四海最先被送上了马车。

    之前,两人虽然有时候在这个王府里见过面,但是,都是一样的处境,接触时寥寥几句话,也都不知道说什么好。

    雅子问四海:“叔叔的伤好了吗?”

    四海当时被人拳打脚踢的,脏器难免受了点内伤。如今养了这么久,自然是好得七七八八了,点头道:“无大碍。”随之,抬头打量雅子的小脸蛋。

    雅子当初肿得像馒头的小脸,现在一样都是好了,完全看不出伤过的痕迹。可见得,这府里的大夫,都是多么高明。

    什么样的人能请得起这么高明的大夫。四海内心里琢磨着,其实有些感觉,但是,唯独那个答案,是他想都不敢想的。

    有这个可能吗?

    他们会是住在北燕最高的统帅家里?

    四海猛地打了个激灵,摇了摇脑袋,不可置信。

    雅子眼角睨着他的摇头,心里一样存了丝疑问。

    车子外面,传来了些动静,说是小主子过来了。

    朱潜作为最大的小主子,肯定是要最后压轴出场的,只有别人等他,没有他人等他的道理。所以,先来的小主子,是王府里的养女明姑娘。

    四海好奇地掀开点车帘望了望外头。

    雅子对他这个动作皱起小眉头。

    四海知道她顾忌什么,说:“别紧张,哪能轻易真让外人见着脸?”

    说是这个明姑娘,四海在这里住的时候,早就听人说了,连府里的人,大都没有见到这个明姑娘的庐山真面目。

    果然是,从门里被丫鬟扶着出来的身影,穿了一身鹅黄的衣衫,配的端庄的青绿百褶裙。小小身子,腰段却已齐全,尽显聘婷之姿。唯独头上戴了斗笠,垂落的面纱遮盖住了那张听说为天下绝色的容颜。

    据说这个明姑娘大概比雅子只是大一岁。四海往马车外头偷窥那么一眼而已,都觉得这个明姑娘,哪止比雅子大一岁而已。

    只源于雅子随他流浪以后,生活条件差了。本来该努力发育的身子,肯定是由于营养条件不好的缘故,有些营养不良。造成了无论身高或是身板,都犹如小老鼠似的。只有随母亲基因的五官清澈明亮,骗不了人的胎色。

    四海因此心头对雅子和雅子死去的娘感到了愧疚。自己能力有限,很多时候,还得靠雅子来帮助自己。

    要是雅子和这个王府里的大小姐一样养尊处优的,八成,身材长得不会差。

    雅子哪里知道四海在想什么。小手伸过去,帮四海把车帘弄下来。眼看是人家大小姐都快走过他们的马车面前了。被大小姐看见他们偷窥的话,岂不是自取其辱了?

    脚步声经过车窗。走了几步,突然后面传来一声:“世子来了。”

    雅子先是和外面所有人一样一愣。毕竟有些突如其来,让所有人感觉到猝不及防的紧张感。

    接着,只听那个经过车窗的大小姐的脚步声似乎顿了一下。雅子想,是谁都会停下来等王府里真正的小主子出来吧。

    可是,紧接下来发生的情况,让雅子和四海都觉得一头雾水了。

    听着车窗外的脚步声忽然瞧着犹如惊弓之鸟。四海忍不住好奇心,再掀开车帘一看,见那个大小姐是突然间直奔自己的马车上去了,一群人手忙脚乱扶其上马车。看起来,人家根本没有打算过留在原地等人出现的样子。

    表面上看,这样的举动,貌似是对这家的主子不尊敬。当然,连四海都觉得这事儿有点蹊跷。更别提聪明的雅子会怎么想了。

    在雅子因大小姐的异常情况为之惊讶和琢磨时,那个要出现的声音突然如期而至,在明亮的清晨里,宛如一束阳光,照进了整个世界里。

    “人都到齐了吗?”

    听这温和如玉的声音,都知道朱潜的心情很好。

    所有人肃立着,答:“到齐了,少爷。”

    秘密远行,不能真名实姓,朱潜用了自己父亲曾经化名的姓,改称祝,出行后,所有人都改叫他祝少爷。

    雅子的心头不免有些砰砰砰地跳着。小手摸到心脏的地方,仿佛那儿漏了些什么。

    自从被他救了以后,一直,都没有再见到他。如今回想起来,只记得他那双在月光下的眼睛眯着看着她的时候,是那样的亮,仿佛天上一轮黄金的月亮,带着神秘,带着高不可攀的高贵。

    没有人能抵御住那样一双眼睛。

    该是一个,多么风华绝代的人。雅子咬了口小嘴唇。

    在要坐上自己的爱驹黑闪之前,朱潜负责任的,往后面跟随自己的几辆马车扫了一下,看其都安安静静的,不由挑了挑英俊的小眉宇。

    怎么一个个,都好像很怕他的样子?

    大黑手里抓着缰绳,二白给他搬来马凳。朱潜登上凳子,再上了马鞍,小手接过大黑递来的策马鞭子,轻声说:“可以启程了。”

    一行车队,随之离开了王府。

    王府里,朱隶不在,李敏知道自己儿子今天出发,并没有接受儿子特意早上过来的拜别。只让人给儿子传一声:好生照顾自己。

    听说儿子正式出发以后,李敏坐在椅子里,轻轻地呼出口气,眼睛眯一眯。

朱潜轶事二三事贰壹

    说起来,朱潜并不是第一次去高卑。高卑国可是他娘亲的娘家。去高卑,于他的成长经历来说,只要没有意外,几乎是每年一行的事儿。不过以前每次到高卑,大都是陪自己娘亲一块去的。

    去的路上,大批人马护卫。打的护国公和高卑国公主的招牌,沿路只有想死的人才敢来进犯。而且每次来回都是赶时间,直线去直线路程返回。毕竟他娘,是北燕的女主子了,一大堆事儿要做,怎么可能把时间浪费在路上?

    这次行程没有爹娘陪伴,自己一人独行,不同于以往的国事访问和探亲,是真真正正属于他自己一人的旅行。

    大黑和二白都能感觉到,当车队离开燕都以后,小主子脸上原来那股犹如孩子般的精神奕奕,突然变得更深沉了。

    只是小主子那张哪怕再严肃的小脸,都是风流倜傥,天下绝色,走到哪儿都是吸引无数目光的太阳。

    沿路,车队走的是国道,四平八稳。到点的驿站,人来人往。如今是夏季,和冬季的冰天雪地相反,路况好走的多。北燕和高卑成了亲家以后,商贸往来更是昌隆繁盛。很多商人趁着天气路况好,更是大手笔的货物在两国之间运输买卖。

    太平盛世,民安国泰。朱潜平常都拘束在燕都里,哪有这个时间亲眼目睹城外的场景。

    此刻看着人们一张张微笑的面孔,他的心中油然而升的那股肃然,是对于自己的爹娘,对于自己的姥爷舅舅,是钦佩,也是肃穆。

    没有充满智慧的统治者,哪有此刻子民的繁荣和安定。未来他注定父亲的位置,以后要承担的,是这么多人的生活生计,只要想到这儿,心里压力都不免亚历山大。

    才七岁,或许可以偷懒。但是,时间一晃而过,到弱冠,不也只剩下不到十年的时间了。

    这样一想,你说朱潜这个本来思想已经够成熟的孩子能不表情严肃?

    由于驿站过往人源多,打造出了如今的驿站,前后四周发展了许多商业,沿路的风景,变得更加繁花似锦。

    车队按点到达了一处站点以后,朱潜下马,没有急着进客栈休息,是走到附近的小摊上观赏起了洋货。

    洋人的东西,要入到北燕的话,通常是需要经过高卑国转道进来的。原因很简单,高卑国与洋人的国家挨的近。大明人如果想去洋人的国家,要么坐船绕一大圈子,要么是经过高卑的陆路进入西洋。

    朱潜因为去过高卑,在高卑的皇室里,已经看到过许多稀奇宝贵的洋货。高卑的太后也喜欢他,每次他来,只要他看中的东西,无一例外,都无偿送给他当礼物。

    如今在他玩具室里,西洋的小镜子什么的,曾经被他喜好并且把玩过一阵。

    西洋的东西,做得偏为明亮轻快,大明的东西,偏为大气稳重。而高卑国,介于这两者之间。

    记得娘亲说过,文化是和一方水土息息相关的,因为一方水土才能造成当地人的性格风情。

    朱潜回味娘亲的这句话,他倒不是说,偏好西洋的东西,只是单纯地好奇。况且,母亲也好,父亲也好,向来都鼓励他视野开阔,什么东西都要懂一点。

    在小摊上拿起了一把西洋人做的银梳子。大明人把女人做的梳子,都是做得古朴,用的各种各样的木头,无论木头的颜色偏向暗沉不说,梳子上的花样,也都是很隐晦的。

    西洋人则不同,用明亮的银器打造梳子,上面雕琢的花饰更是离谱的夸张。

    到底是,在大明里,女人都是在男人背后的。曾经听高卑国的太后说过,说是,西洋人有女皇的存在,也就是说,女人可以直接登基当皇帝。这在大明人来看,是多么不可思议的一件事。

    女人,怎么可以当权呢?

    大黑跟在他后面看着他拿着把女人的梳子在手心里把玩,有点儿担心了起来。他不会是想买梳子吧?

    买把梳子给谁?拿回去送给自己娘亲?

    他们这次出行都不知道多久才能回去。不如回去时再买不是更好吗?

    不过主子怎么想怎么做,一把梳子而已,哪里是他这个奴才可以随便开口询问的。

    朱潜从袖口里掏出碎银子。

    小贩接过,高兴地向他眯眼,想说几句吉利的话,可一看,年纪这么小的孩子买把女人的梳子,他都不知道怎么开这个口了,只得哑口无言的,帮对方把梳子用盒子装起来。

    与此同时,街上起了动静。

    人们在路上奔走相告,说是,欧阳家的公子来了。

    欧阳家的公子,指的是欧阳云墨。这个欧阳云墨是什么人呢?为什么引起这么多人的轰动。

    这要说到天下民间,无不是喜欢八卦的人到处存在着。这样一群爱八卦的人,自然喜欢搞些四大才子之类的噱头,在民间四处流传。由于爱八卦,总得有话头嘛,而且这个话头必须能引起大众的注意力。

    男人爱美女,所以有天下四大美人。女人爱才子,所以有天下四大才子。

    可现在那群八卦的人,不再满足这些了。自从所谓的龙潜出生,震惊天下。伴随龙潜而生的,不就是要变成四大小才子了吗?

    什么时候传出来的四大小才子名头,或许很多人都忘记了。可是,人们不会忘记,这四大小才子是谁。

    其中之一,即是出身在关内江淮一带名门世家的欧阳家的七少爷欧阳云墨。

    朱潜顿觉在燕都的时候孤陋寡闻了,居然不知道什么四大小才子之说。

    手里握的桃花扇子轻轻打开,盖住头顶射下来的阳光,把买的梳子放进衣服里,朱潜回身,问起那个卖梳子的小贩:“敢问,四大小才子都是些何人?”

    小贩明显口才不错,一个爱说话的,话匣子被他这一问,马上打开了,笑嘻嘻说:“客官不知道吗?不知道客官从何处来。这四大小才子,当然指的是我们大明国土内的四大英才了。”

    朱潜眉头挑一下。

    小贩竖起指头给他数着:“欧阳家的欧阳云墨公子,今年才十二岁,却是拥有欧阳家的绝世武功,和一手自创的欧阳体诗画,可谓是文武双全。据说京师想诚邀他来参加文武状元考核,却也不知道让他考武状元好还是文状元好。”

    桃花扇轻轻点住小嘴下面:哦,这么厉害的人吗?

    “排名第三的——”

    第三?那个欧阳云墨是第四了?

    朱潜眨眨眼。

    “第三的,是听说居住在南夷仓皇堡的小当家。这人说起来可诡异了。因为仓皇堡本就是只有死人呆的地方。没有人见过。不过只要想到仓皇堡,都知道这个小当家肯定很厉害的了。”

    朱潜眉梢儿再一挑,斜眼看向站在自己身后的大黑。

    大黑被他看得汗流如注。

    没错,他大黑是从仓皇堡来的。可是很多年没有回仓皇堡了,真不知道那儿的事儿。

    “不过说起来,这第三第四不过是出身在名门而已,哪能比得上皇家呢?”小贩用益发神秘的口吻说道。

    朱潜听到这儿,很显然,胃口都被吊起来了:“你说的是,京师里的那位小贵人?”

    小贩很俨然,不敢对那个排名第二的人指名道姓,拿手指在掌心里划着。

    大黑一样被吊起了好奇心,伸长脑袋一看,见小贩在掌心上写的是居然是——皇上。

    啧!

    京师里的皇上,确实未及冠,也算得上是个孩子。

    朱潜在王府里,倒也听人说过自己娘亲曾经在京师中与当今的皇上接触很多,听说两人之间关系还不错。

    这点让他小心头有些不悦。

    做孩子的,对自己娘亲的占有欲是很强的。怎准其他家的孩子乱认他娘当亲人?

    好吧,不管这个朱準小皇帝如何。朱潜最好奇的是,那个排行第一的人是谁。

    皇上都排不了第一,谁能排第一?

    对此,小贩对他摇头晃脑的,只差骂他一句蠢了。

    大黑这时候,也想明白了是怎么回事,偷偷背过身微笑。

    还用说吗?天下最瞩目的公子爷,如今能覆盖全年龄层的粉丝的,无不就是那个传说中千年才出现一次的龙潜。

    桃花扇子顿时在空中一顿,轻轻撇开的小眉宇有些无可奈何的,问:“你见过他?”

    “什么?!”小贩自然不知道他话里的含义,嘟着嘴巴说,“龙潜公子那般高贵的人,据说谁想上护国公王府求见都是痴心妄想。草民一介平民,怎么可能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薄然的小嘴唇勾了一勾:“你觉得我怎么样?”

    小贩瞪大了眼珠,如今更仔细一看,只觉得眼前这张被扇子盖住大半的小脸,都是五光十色,不由地一怔,久久没能蹦出一个字来。

    大黑弯着腰,乐不可支。

    朱潜回身,拿扇子打在大黑的腰上:凡事适可而止,知道吗?

    大黑赶紧直起腰,毕竟,街口处,那位四大小才子之一的欧阳云墨已经出现了。于是,他们所站着的街道两旁,不会儿被围观的人群挤得水泄不通。

    个个都争着想看四大小才子之一的绝代风采。

朱潜轶事二三事贰贰

    远远可眺望到,街头出现的马车,青幄,没有任何绣纹装饰,倒是显得相当古朴。

    朱潜手里的桃花扇子在手心里慢慢地收了起来。由于周边的民众都顾着去看新来的欧阳公子了,自然没有人会注意到他。

    马车可能知道人多,驾车的家奴小心翼翼地在两边街道中间驾驶,时而为了躲避人群不得已刹住马蹄。时进时退,难免会造成乘车者的不适,可是车里并没有任何怨言或是训斥声出来。

    其乘车者的修养,在此刻显得淋漓尽致。

    朱潜,不由眼珠子一眯。

    有点儿好奇马车里的,会是什么样的一号人物了。

    终于在驿站面前停了下来的青幄,马车夫轻轻吆喝住拉车的马,跳下驾座,对着马车里的人毕恭毕敬地说:“公子,到驿站了。”

    马车前垂落的帘幕伴随一阵刮过街道的风,掀起微扬的一角,从车帘里先露出的那只手,不得不说,在阳光照射下宛如完美无瑕的白玉一般,只让看的人,都不由掩住嘴角惊呼。

    大黑耸耸眉头:难得像是见到一个可以与自己家小主子相媲美的人物了。这在燕都里,几乎是不可能见到的事。难怪王爷王妃都想要世子出来看看世面。

    世界之大,真的非整天待在王府里的井底之蛙可以窥见的。

    朱潜的表情,却是犹如一片湖泊一样无波无澜的。大黑反正,暂时看不出他心底里能有什么想法。

    四周的人群里开始喧哗了。

    涌动的人头宛如潮水一般在前面铸成了铜墙铁壁,朱潜和大黑于是自然而然的,被人群遮挡在后面什么都看不见了。

    大黑由此心头一动,是不是抱着小主子到屋顶上继续看。

    朱潜慢慢的摇摇头:何必呢?

    主要是因为,那个下车的人,明显是要住进他们今晚要在这里过夜的客栈。再说了,退一步想,哪怕今儿见不到,后来几天肯定能见到。这人明显是和他们要去的目的地是一路的。

    大黑对此后知后觉:“啊?”

    想想那个欧阳家的公子爷,在关内生活的好好的,为什么突然平白无故出现在这?而且时机与他朱潜出行的时间这般巧合?只要一想,都知道,欧阳云墨这趟行程八成和他朱潜一样,是出于被御鸿书院邀请的缘故。

    人群轰动的效应,似乎还是出乎了他们这对主仆的预想。只见蜂拥聚集的百姓们,是把整条街道,客栈门前的区域都要挤爆了一样。

    大黑用自己的身子努力护住身后的小主子。

    他们身后卖洋货的小贩已经被人挤翻了做买卖的桌子,一阵哭嚎,却也觉得此刻能有幸见到传说中的四大小才子,已经是不能用银子来衡量了。

    朱潜对新出现的人物有好奇之心,但也肯定不太喜欢这种过于疯狂的粉丝局面。眼看着,不仅街边众多做生意的买卖受到了连累。人群中一些被挤兑的孩子和老人,不就是哇哇大哭,就是喘不过气来。

    踩踏伤。

    记得娘亲说过这样的话。所以像他爹娘正式出行的时候,维持交通管制,其实是保护普通老百姓免受身体上的伤害。

    终于,那个引起这场骚动的人,和朱潜一样意识到了情况不妙,于是,匆忙进入客栈里,并且让客栈的小厮赶紧把门关上,暂时杜绝进一步的骚乱。

    人群里随即发出一阵失望的嘘声。

    挤爆的现象刚有一丝缓解。朱潜刚才揪紧的眉头稍微松了下,却听街头突然再来一串马蹄声。

    疾驰而来的马队,好像没有预料到此刻这边发生的事,一刻有些刹车不及。

    惊叫的声音接连起伏。

    马队为了防止践踏到人群,一些坐在马鞍上的骑手,用鞭子往四周百姓头上挥舞着。

    老幼妇孺,不由惊慌四串。本来安定下来的人群,再次发生了羊群效应,踩踏就此发生。

    说时迟那时快,桃花扇子一挥,大黑即从人群头顶上跃了过去。同时间,客栈二楼某扇窗户打开,刚才给欧阳家驾车的马车夫顿时变成了飞侠,从窗户里翻了个跟斗出来,和大黑近乎并行,在街道两边飞墙走壁。不会儿,几乎同时到达了灾难的发生地,一个一个,抱起差点被人群无辜伤到的孩子和一个老人。

    把人救出来以后,大黑与车夫再次上前,把马队前面两个挥舞鞭子拍打人群的骑手,直接拽下了马鞍。

    街头上一般的老百姓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觉得自己在惊慌之中,宛如做着梦,眼前的一切混乱的,让他们的脑子都转不过来。也正因为此,羊群效应顿时安定了下来。人群不再大波浪似骚动,踩踏的灾难终于在关键时刻刹然而止。

    朱潜这时,已经偷偷地自己攀上一个屋顶上盘腿坐着,桃花扇子盖住自己半张小脸,对面一束视线射过来时,他眯眼一笑。

    对面客栈二楼的窗户,半边未合拢的窗门,同样让里面伫立的人若隐若现。微微可以偷窥到的身影,见其绣着金色云纹的白衫,在窗户里露出一角,是犹如湖泊边上柳杨一般的风情。

    半边露出的脸,眉宇是像白桦一样的纹路,透着男儿英雄的气概和英气。唇角却如柳梢,使得硬气的脸获得一丝柔和。

    中正的鼻梁骨宛若代表了刚正不阿的骨气。

    至于那双眸子,当然是美如动人的夏日湖泊,水漾的涟漪,此刻却带了几分惊讶和沉思,看着对面屋顶上坐着的那个年纪看来比自己要小上一半的孩子。

    欧阳云墨是惊奇的。是由于,只是这样远远望过去一眼,那孩子哪怕用扇子盖住了自己大半的脸,其周身散发的光辉,都宛如头顶上的太阳一样让人刺目。

    是什么人?

    欧阳云墨想。

    朱潜当然不会告诉他自己是谁,固然这会儿,他们两个算是同仇敌忾,在应付眼前这次危机上面。

    到来的,那个肆无忌惮挥鞭子的马车队,还正好是他朱潜的死对头呢。

    所谓不是冤家不聚头。

    率领着自己马队来到此处的曾雪磐,一双阴鹜的眼神儿,落在了伸手拽了他的人的大黑和车夫的身上。

    只要一眼,曾雪磐都能看出,眼下这两人不过是奉主人命令行事的人,不值一提。他锐利的眼角随之扫过去,一直扫到驿站处。

    不得不说,这个曾家少爷很是聪明,心机叵测。知道这样的小地方,哪里能养出这样的奴才。肯定是中途在这里歇脚的旅客把家奴带了过来。

    欧阳云墨随即把自己的身子隐入了窗户里头。

    不知道来者是谁,随意表露自己的身份,对自己只会是不利,更何况这是出门在外,而来者看来是气势汹汹的,不是什么好人。

    在欧阳云墨过去的第三个窗户,猛的像是被道风刮了一下,砰的关上了。

    朱潜的小眉宇就此打了个大疙瘩。

    刚才关窗的人,是四海。

    四海看见了是谁来了,不得害怕得哆嗦。

    可是,越是这样害怕,越是误事。

    不知道她怕不怕呢?

    朱潜的心头不由闪过这样一个念头。

    好像抓到了目标,曾雪磐手中的鞭子一挥,手下一群本来想和大黑来场拳打脚踢的人,全部退了下去。

    “本人与你们家主子并无过节,有所得罪之处,还请彼此多多谅解。”曾雪磐在马鞍上对着大黑和车夫一个抱拳,说。

    大黑知道他是谁,但是此刻绝对不能泄露自己的身份。回头想问自己主子什么意见,可是会牵出自己主子肯定不妥。当着眼下这么多老百姓的面,若再起什么争斗,恐怕只会进一步牵累主子。如此一想,大黑对其点头,把手里抓着的曾家的人放开了。

    同样的,对面的车夫与他想法一致,并不想真把欧阳云墨扯出来,和大黑一块撤离。

    当街的老百姓们,此刻恢复了秩序,退到了街道两侧,露出了通道。曾雪磐的车队,从街道中间顺畅地通过,抵达驿站。

    四海在客栈的房间抱着脑袋,一直打哆嗦。不知道是什么缘故,他现在一看见曾雪磐和曾雪磐的人就害怕的不行。恐怕是因为上次被打之后留下的心理创伤。

    雅子把小手轻轻放在他好像发烧的额头上安抚着。

    二白奉了朱潜的急令进来,赶紧帮他们两个转移房间。

    曾雪磐让个人去办理入住手续,自己在大堂的一张桌子坐了下来。

    四周的人,似乎都已经领略到了他来时的煞气,纷纷避开。

    他一人独坐,叫了壶酒,几盘小菜,先吃了起来。

    十多岁的年纪,正好长身体的时候,肚子饿。何况,他脸上的风尘仆仆,看得出来是在一路赶路。

    大黑回到坐在屋顶上的朱潜身边,说:“在燕都的时候没听说过他要出远门。”

    朱潜眯着眼,想他是带人知道他朱潜带人跑了追上来的可能性基本为零。

    护国公府的动静,怎可能是他人可以窥见的?

    可能这位曾家少爷是因为别的事出门,刚好不巧和他们在这儿给撞上了。

朱潜轶事二三事贰叁

    大黑陪着主子坐在屋顶上观察客栈的形势时,突然一惊:“她没有在客房吗?”

    说的不是雅子。只见王府里的丫鬟豆绿,小心扶着一个小姑娘从大门口小心翼翼地迈过门槛,躲着人群意图穿过客栈楼下的大堂。

    朱潜的桃花扇子捂在了嘴角边,目光落在那抹鹅黄衫的背影上。由于一些特殊的原因,他是几乎没有见过住在自己家的这个大小姐的样貌。

    可以说,连背影都是今儿第一次瞧见。

    只见其身影亭亭玉立,一看就是个小美人胚子。

    欧阳云墨刚好从楼上走下来了,可能是想着下楼来刺探下曾雪磐的来历。因此那个目光,在楼梯上走下来的时候,一直都是不留痕迹地瞟在吃饭的曾雪磐身上,结果忘了留意前面路面的情况。

    一个不小心,欧阳云墨与前面走来的身影擦身而过时,刚好撞了个正着。感觉到自己被撞的人好像要跌倒下去,欧阳云墨二话不说,身手快捷地扶起对方:“没事吧?”

    通过大堂的那道风,刮起了他手中握着的人的脸上遮盖的面纱。

    看起来朴素的青绿面纱随风荡起之后,露出的脸却是直接让欧阳云墨整个儿呆住了。

    眼看,欧阳云墨抓住对方的手臂没有放开。豆绿猛地回过神来,急斥一声:“放肆!知不知道你握着谁的手呢!”

    豆绿焦急,所以喊出来的声音挺大的。几乎全大堂里的人都听见了。连那个冷酷的曾雪磐,都不由转回了一边脸,眯着斜眼在大喊大叫的豆绿身上看了下。

    欧阳云墨哪里当众受过这样的失态,当场脸色像是被针扎了下,表露出了一丝绯红。好在他下楼的时候,因为生怕再次引起不必要的骚乱,给自己的脸蒙了一层假皮简单易容了下,没人能认出此刻是他来。可即便如此,前所未有的难堪,还是让这位举世闻名的翩翩君子僵硬起了脸。

    “豆绿。算了。”

    青绿面纱下吐出的那抹云息,好比天然洞溪流淌出来的天籁,清澈之中,像阳光洒下来的明亮,比黄莺出谷,更让听者只觉是仿佛置身于云层之上了。

    无数人吃惊的表情,都落在豆绿身边的那个可能只有七八岁的小姑娘身上。因为光是听这个声音,都令人遐想飞飞。更不用说,如果真的看到其下的真容的话——

    大黑猛吞了两口口水,因为刚才一直留意豆绿她们主仆俩的动静,结果,刚才不小心被风刮起的面纱下的那丝真容,有幸目睹了一角。

    和朱潜一样,平常在王府里,都是对这个大小姐的东西听得传言多,见都没有见过。如今一看,真的是,比传言中更让人惊色。

    难怪,欧阳云墨,天下才子之一的欧阳家的公子,应该平常美女看多看惯了的人,都会在那瞬间只能是呆呆地注视着对方,恐怕脑子里早成了一片空白了。

    英雄难过美人关。大黑心里不禁冒出这样一个念头。于是乎,不由之间瞥了下身边的朱潜。

    朱潜手中的桃花扇子懒洋洋的扇了扇,好像什么事儿都没有发生过。

    大黑猛然想起,这会儿太阳正晒着呢,他们又坐在屋顶上,赶紧撑了把油纸伞给朱潜遮着头顶的太阳。眼看,朱潜看热闹看得正在兴头上,没有想法要即刻回屋。

    “她眼睛不好吗?”朱潜突然嘴里吐出的一声。

    大黑愣了愣。

    直到努力想了很久,回答:“奴才只记得,好像刚来主子府上时,是有听说过她眼睛貌似不好。不过,后来和主子一样,都没有再听说过这类消息。主子怎么会觉得她眼睛不好?”

    这不是明摆着的吗?

    欧阳云墨只顾着看人家的美貌。他朱潜却是一眼,先看到对方那双紧闭的眼皮上了。

    可能是因为他朱潜从小跟随母亲李老习医的习惯,习惯性的,看什么人,先第一眼拿大夫的眼神去看待了,没有什么色的念头。

    普通人,哪里会闭着眼睛走路。哪怕是,撞上人了,被一个陌生男子突然握住自己手而感到害羞的女子。正常的反应,应该是含羞低头,眼神里微含羞涩,但是,绝对不至于两眼皮都闭着。

    是瞎子!

    确实,只有这点让他感到有点微微的惊讶。正因为,自己娘亲是天下有名的神医,他朱潜难以想象,有个病人住在他们王府里,身患疾病多年,但是,自己娘亲都治不好。

    大黑有些顾虑地看着他的反应,说:“主子,或许,是不是哪里弄错了?”

    是真的瞎子吗?大黑想,要是真瞎子的话,岂不是放出来旅行的话,会很危险?朱隶和李敏看起来,都不像是会让一个孩子置身于危险之地的人,哪怕这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

    朱潜把扇子在小手心里拍了拍,慢言道:“是不是都好,既然,都出门了。如今,我们既然知道了她有可能是患有眼疾的人,做什么事,对此必须有些考虑。”

    大黑立马点点头。一边,是对朱潜的坐怀不乱,钦佩到了极点。

    那个小姑娘的倾城绝色,可是看起来能令天下男子大乱的那种,朱潜居然一点感觉都没有。

    回想起来,大黑也觉得,朱潜好像对于雅子的那些关心,都是出于对雅子的来历好奇居多,并且夹带有被自己牵累的愧疚在里面。其它的,似乎,根本不像人们瞎想的那样。

    李敏和朱隶,好像对儿子收养个小姑娘回来,一点指责的话都没有。原来是因为这对夫妇,早已看出自己儿子坐怀不乱的本事?

    大黑越想,脑子越一团糊涂了。不过,只能说自己的小主子,是越来越——老气横秋了。

    形同和尚!

    说起来,小主子的二舅就是个出家人呢。莫非之间有点关联?

    底下的欧阳云墨自然是放开了自己失态时紧握不放的那只小手臂,恢复礼节,冲对方抱了下手致以歉意。

    豆绿看不出他是谁,瞪了下他的那个眼神,宛如说他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一样。

    欧阳云墨对此倒是一笑而过,拱手谦让。

    直到豆绿突然接到伫立在楼梯口的紫叶冷冰冰射来的一道目光。

    豆绿把事情闹大了,声音那么大。本来忙着去厨房张罗几个主子饭食的紫叶,只好匆匆忙忙折了回来处理。一见,这个豆绿,果然是有点儿把人都不放在眼里。

    其实,出来的时候,紫叶本来是想把回明屋里的人全换掉了,因为她接触这些人之后发现,这些人在性格上都是有些毛病。可能,回明是养女的缘故,回明屋里的人,李敏也没有让人特意去调教过,所以,这些人,倒是不知道从何时起,自个儿翘起尾巴来了。

    一般来说,都是对自己亲生的孩子更为严厉,对养的孩子反而偏为宽容。紫叶可以想象李敏和朱隶的这点疏忽,其实应该是有意而为,不想让外人说他们夫妇对养女苛责。

    只是,出门在外,一切和王府里不太一样了。紫叶决定必须好好整顿下了,否则,再出个什么乱子,牵累到朱潜身上,能得了?

    回明刚回到自己的客房。紫叶派了自己的一个人,先顶替了豆绿的位置,然后,拎着豆绿到一边训话去了。

    豆绿被训得脸色苍白,眼角悬挂着两颗珠子。

    秋水刚好经过的时候,瞧见,倒也不敢像上回那样轻易表现出幸灾乐祸了,只是心底里暗自偷乐:谁让你上回绊了我一脚?

    真以为你服侍的主子就是主子,我的主子就不是主子了?

    四海好像感冒了,躺在床上一阵冷一阵热地发寒颤。秋水去了厨房,拿着二白给的草药,煲了点清热的凉茶,熬了一碗端着进了屋里,一边对雅子说:“姑娘先吃饭吧。少爷说了,说先不让他吃饭了,先吃药,好点再喝点米粥。”

    雅子给四海额头上换了条湿的帕巾。

    四海转头看了她下,道:“去吃。”

    雅子点头,把人交给了秋水,走到屋里的茶桌边。饭菜,都被秋水用竹篮子拎了过来。见秋水要喂四海,雅子一个人半跪在凳子上,揭开竹篮子上面盖的布,自己把里头的饭食取了出来。

    一共三菜一汤,两碗米饭。

    这家人看起来从来不喜欢苛待人,无论对于客人,或是对于下人。饭量,绝对是足够的,只会多不会少。菜,选择的却都是清淡朴实的,没有一点奢华的调子。在王府里调养身子的时候,早就听闻,王府里的女主子,喜欢清淡饮食,倒不是因为吃斋的关系,纯粹是出于健康身体的考虑。

    是个,很有修养的家庭。

    雅子想了很久,其实,对自己是住在什么人家里,似乎隐隐约约应该也有些什么察觉了。

    吃了草药的四海,喉咙里咳嗽着,在秋水去外面打水时,对雅子说:“我们恐怕需要快点逃——”

    逃?逃到哪里去?

    这会儿逃,不怕被曾雪磐逮了个正着?

    雅子并不赞同他的意见,此刻,更应该是以静制动吧。

    朱潜的想法和她是一样的,本来,前面有个分岔路口,刚好其中一条是通往许飞云所在的北峰去的。他本计划在那里把雅子他们送走。现在,眼看和曾雪磐碰巧给碰上了,反而一时不好动作,只怕打草惊蛇。

    这个曾家的少爷,可是个很诡异的人!

    朱潜的眸光里在光下一闪。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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