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8】国王归来
“三爷,您——”
从门缝里往外望到这一幕的人,无不拿手捂住了惊愕的嘴巴。
孟浩明手里拎着长剑,警惕地守在密室门的左侧,徐有贞站在他和另一名护卫,一块从缝隙里隐约地查探外面的动静。
没有错的话,朱璃是对皇帝的人动手了吗?
“你说你是皇上的人?皇上的脾气,本王再清楚不过了。皇上最痛恨的是东胡人。可你,一次两次三次,和东胡人合作。不要说不是,现在和你在一起的,不是东胡人吗?东胡对待大明百姓残暴毫无人性,皇上无论再有什么问题都不可能和东胡人选择同一阵线。就此可以认定,你这是污蔑君王!罪不可赦!”
朱璃一表正气,荡气回肠的声音,让院子里外的人,全部是一副不知道怎么形容的表情。
徐有贞拧了拧眉头,见前面的孟浩明不动声色,再望到后面去,自己表妹李敏是可能站累了干脆坐在了板凳上休息。
可见,朱璃这番话,听起来正义感十足,可是,并不是很能让人服众。到底,杀不杀人,杀谁,朱璃是个皇子,怎么会分辨不出利害之处。
朱璃现在对皇帝的人动手,究竟是不是因为对李敏心里面存有怜悯,所以?
徐有贞一点把握都没有。毕竟,朱璃是三爷,那个在众皇子中,与八皇子一起被誉为朝廷里最具才华的两个人。
砰的一声,中箭的那人倒在了地上,咽了气。其余同伙,看见他当场没气以后,顿时没有了主心骨。
趁这个机会,孟浩明向外面的人发出指示,守在院子里的护国公府护卫,从四面八方包围了这些偷袭者,进行围剿。
徐有贞还在回味之前朱璃说的话,原来那些栖息在他们这里的绿幽幽的眼睛,真的是东胡人的。
东胡人简直是阴魂不散,从北燕一直追他们追到了高卑?这又是为什么?
密室外面,激烈的打斗声可能维持不到半柱香时间,死的死,逃的逃。不,没有的逃。逃了还得了。逃出去的人,倒不是说他们有什么更坏的坏处,而是,对于朱璃这个对皇帝的人动了手,可以被称之为大逆不道的皇子,如果一旦被这些人向皇帝报了信儿,他朱璃必定是死罪无疑了。
马维就此拿了大刀上前,嗖嗖几下利落功夫,把要逃出院外的漏网之鱼一并解决。
事情解决完了。
朱璃大步流星地踏进了屋内。一群人谨防着他的一举一动,固然,他之前的出现,可以说是救了这屋里的人。
眼睛虽然看不见,但是,三爷似乎完全没有偏离黑夜里的方向感,或是说在这种情况下,黑不黑白不白其实没有多大影响的情况下,他看不见,反而是个优势,可以让他只是凭任内心的一股直觉向前带领着他。
李敏可以清晰地听见,替她把守在屋门口的孟浩明以及徐有贞,都几乎屏住了气息。说明门外面的那个人,已经是十分靠近门了。如果,下一步对方想破门而入。
没有。那脚步声,昂贵的皇子穿的鹿皮靴子,脚尖几乎贴着紧闭的青石门板下面,一动不动的,没有再前,也没有后退。
唰。孟浩明把剑从剑鞘里拔出了一截,乌黑的两目冷静且紧张地对着门外的举动,只要对方一旦敢轻举妄动,不怪他不手下留情。
门板外面,好像听到里面拔剑的声音,一串沉醇犹如美酒的男声,在冷风中好像带了些酒气,倒不是像以往那样冷了,这样的传入了密室里:“本王倘若想杀人,何必之前救你们?”
徐有贞一听对方这话差点想在心里骂:谁知道你想干嘛?心机叵测,但是我们是不会轻易上当的。
听门里一点动静接下来都没有,尤其是他想知道的人始终毫无声音消息,朱璃的脸慢慢地转变回冰色,说:“本王,只是想来和隶王妃说一句话,今晚,算是本王还了隶王妃上次的人情。”
上次,她怒斥卢毓善,为了大局,把他和他的人,救了下来。那时候,事后马维来向她表达感激时,她已经说了,没有什么人情不人情。她救他,并不是因为他。
“我们王妃说了。”知道李敏是不会开这个口的,孟浩明伫立在门后,正色道,“三爷固然今晚有所行动,不过也是为了三爷自己。”
为了他自己?朱璃听见这句话时,她的人口里说出来的,是不是真的是她说的还不知道,可是,真有可能是她会再次冷酷无情对他吐出来的话。
两声充满鄙夷和其它情绪糅合在一起的复杂的闷笑,溢出了三爷刻薄的嘴角。
“隶王妃,一如既往,说着让人寒彻心扉的话。不过,本王知道,隶王妃的心,是仁慈的,友善的。”
“我们王妃是王爷的人。”孟浩明声音骤然变厉。
哼。朱璃鼻孔里出一声:“本王知道你是谁,护国公的走狗,肯定是马首是瞻,只会想到如何拍自己主子的马屁。你应该回去劝劝你们主子,这样三番两次,自己夫人都有了孩子,却让老婆一再为他涉险,说实话,不是本王想鄙视他这人,是他一直在做不是男人干的事。”
孟浩明顿时气到拎刀的手不断打抖。
李敏站起身,倒是没有特意地走到门后,只这样说着,但声音已经足以让外面的人听见,因为外面那人是那样注意地聆听她的声音。李敏信步而谈:“那也是我们夫妻之间的事,三爷是不是太闲,手伸的太长,管的太多。再说了,三爷刚新婚不久,不是该沉浸在与夫人之间的爱河之中,怎么会有心情专门管他人夫妻间的事?莫非,是因为与自己夫人有了什么矛盾?”
听见她这话,马维心头都觉得痒痒的,更何况当事人朱璃了。她每句话都如针,一针插到人心头上都是致命的一击。
要不是朱璃,要是其他人,恐怕早破口大骂了:你明知道是这样,还故意说!
呼吸声,急促的,犹如雷声滚滚,从密室的青石板外传进来。孟浩明的神经一下子绷到极点。可想而知门外的那个男子,已经被激怒了,是气急败坏。在怒火汹滔的巅峰,真想干出什么事来,那可难说了。
砰!猛然,门外那只靴子,像是重量级的大锤踹在了门上。青石板整个儿都在动荡。
粗重的男子气息则一声未减,仿佛随时要爆炸的炸弹。
徐有贞这个柔弱的书生都被门上传来的这波震动,像是被气波弹到,退了半步。这个震动,足以让他心头大骇了,无疑,这样沉重厚实,似乎可以抵挡住刀剑的青石门,对外面的那个男子,却是一点用处都没有的。
如果对方真想破门而入,恐怕手指弹灰之间,这道门都会灰飞烟灭。
恐怖!
孟浩明对他的示意点头,似乎应证了他的想法。
拿袖管擦一把额头的热汗,想着对策时,徐有贞再回头看,见表妹李敏是散完步回到板凳上继续吃茶了。李敏神情很是悠然,好像对刚才发生的任何动静,都没有一点感觉。
屋外男人那沉重的一脚,能算得上啥?
有本事破门。
可那男子真没有这样做。那个本该被气得暴跳如雷把门和密室里的某人直接碾了的三爷,忽然一个转身,在所有人都几乎是一头雾水,惊骇的目光目送之下,匆匆离开了院子。
马维确信这个期间,没有什么消息传来促使让朱璃尽快离开这个地方。
直到朱璃走出屋外上了马车,马维跟上来时,问道:“三爷?”可担心他是不是被气坏了脑子。
朱璃猛地,像是呼出口气,才按捺住了胸头熊熊的怒滔,道:“她有意的。”
“有意?”马维听得是不明不白。
朱璃一抹冷酷的笑写在脸上,此刻,心里面的那抹疼,刺骨的疼,只有他自己能体会到。
她这是说的是现实没有错,因为是现实,反而对于他来说是最好的报复了。
她嫁给了他人,而他,娶了李莹回家。一切,都如一开始和她见面那样,结果没有怎么变。变的,可能只是他的心。多么讽刺的一幕!
不是这个现实他能不能得到她,而是,他这个自以为是的三爷,之前一开始是那样的得瑟,目中无人,想休谁就休谁,想弃婚就弃婚,想抛弃未婚妻就抛弃未婚妻。最终,终于是搬了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世上,哪有说是,想怎样就能怎样的事。他贵为皇子,或许在某方面可以为所欲为,而如今,必然要为这个为所欲为而买单。
“三爷——”马维看着他眼前这张脸,忽然感到一种可怕。总觉得他的三爷,每次遇到她之后,都会发生一次改变。不知道,这种改变究竟是好是坏。
“走!”朱璃只简短的一个字出声,他的脸,没有什么特别的表情。
马维有些不解:走?走哪儿?
兴州城内南门的大火,是越来愈大,不仅如此,从奔跑的百姓和马车来看,似乎远远不是失火这样简单。如今,兴州城内可能是发生了很大的变故,这时候如果不走,很有可能被牵累在其中。
“把本王那把刀留在这。”朱璃道。
三爷的车,在夜色里,不知为何突如其来匆匆而来,又不知什么缘故忽然间就走了。李敏却觉得他会来,会走,都是理所当然的事。
不是吗?今日都发生那么大的变故了,单纯只听她今早上遭受刺杀的消息,足以让他质疑起整件事的真相。如果,他没有能确信自己听见万历爷的哪句话,必然是要到她这里寻找正确答案的。
只是没有想到的是,这个号称铁面无私只有规则法律的三爷,突然间脑子里是抽了风,杀了皇上的人。
他走,肯定是想到城南失火。要不是他们受到暗杀的刺客袭击的话,一样在讨论走不走的事。
三爷说是要留下来的那把刀,其实是三爷常年配备在自己身上的一把匕首。匕首刀柄上是配备了宝钻和黄金,与皇子的身份相衬。最重要的是,匕首的刀锋,是犹如雪亮的一面镜子可以照出人来,可见用的材质有多好,磨打刀锋的工匠有多老练,造就了这样一把可以堪称无价之宝的绝世宝刀。
匕首拿到她面前时,李敏看都不看,对自己表哥说:“你要么,将就拿来用一用吧。”
徐有贞当场也就傻眼了,咕哝:“我拿这个做什么,拿了是要回去被你的王爷拿过来剁我吗?”
“我是说,现在拿回去给人,还得派个人去追他,多麻烦。我本想丢了的,可是现在兵荒马乱的,被谁捡到来对付我们,也不好。你先拿着用,反正,你身上也没有什么特别好的防身武器。像你这样一点武功底子都没有的,武器可以帮一下你。再说了,你都说了,你回去被王爷剁,我要是拿过手,哪怕没有用过,结果怎么样你都想得到。”李敏干脆使个白眼给他。
听她这话是都有道理,徐有贞勉为其难先拿过宝刀帮人保管了,等将来回到大明境内再找人还回去。
孟浩明让人去安排逃生的马车,以及加派人手去摸清城内的主要干道的交通情况。看从哪里逃出兴州比较好。
李敏却是坐在了原地没有动。
众人等着她下令卷起包袱就逃。
“逃生的东西要准备好,以防万一,但是,这时候逃,并不是上策。”李敏终于做出了决定。
其余人听见她这话又是一怔。什么叫做不是上策?这兴州城里都乱了。没过多久,叛贼杀入皇宫,把高卑皇室的人抓起来杀干净之后,八成是会对城里来一番烧杀抢夺,没人能幸免。
“表妹是怎么想的?”徐有贞谨慎地问。
“首先,如果,这伙叛贼是某人意料之中的事,那么,城里的守备,应该很快会有反应,所以,不需要太过紧张。此刻双方的胶结,有可能只是一种诱敌之计,目的是把对方隐藏在兴州城内的叛徒,更多地引出来,得以一网打尽。其次,我们这要是逃,往哪里逃呢?要知道,叛贼对于我们,可不像高家那么仁慈。我们距离大明过境,有一段距离。这会儿逃,或许刚好中了人家的埋伏。”
好比上回他们从京师里皇帝眼皮底下逃跑的时候,总得瞅准了时机再跑。摸不清状况就跑的话,无非是直接撞上了对方的枪口。
徐有贞和孟浩明都点头赞成了她的想法。
遵从李敏的命令,付亲王府上下的灯火,全部灭了。沉浸在无限漆黑里的王府,就此宛如一幢空无一人的死宅,以此来避开各方对于它的注意力。
兴州城的南门,是一片慌乱。
仓库的突然爆炸,失火,吸引了大部分人的注意。守门的城南驻守官兵,就此派出小分队去探查火灾。在这个时候,每到入夜以后紧闭的城门,被不知道什么人给打开了一条缝,紧接,有大批人马从门外冲了进来。
驻守南门的官兵是猝不及防,不到一刻钟,守在南门上的原有上百号值守士兵没有一口存活。
冲进城内的部队,开始由南,占据了通往皇宫的干道。他们一路往皇宫进发,一路对沿途能看到的城内士兵进行追杀。其中,被无辜牵累的老百姓,就此死在刀口之下的,也历历可数。
虞世南在虞家里听说城南失火的消息以后,即带了自己虞府的一只护卫队,急匆匆往火灾事故现场出发了。
由于虞家距离失火现场比较远,当他们赶到的时候,不仅见到火势已经蔓延到了几条街正片区域,而且,城内的青石路上都躺了不少死人。
还来不及摸清状况时,只听一阵喊杀声传来。前面街头拐角处了出现几名官兵,其中,虞世南很快地认出了是自己的旧部。从拐角处像是逃生跑过来的官兵,看见他的身影时,大喊着:“虞都尉,快跑——”
几个喊他跑的士兵话声都没有传完,冰冷的空气中数百道箭,犹如密集的箭雨冲这几人身后射过来,无一能幸免。
虞世南身边的侍卫立马从马上拔出了刀,严正以待。
拐角处紧随被杀的士兵后面,是一群上百人的追兵,出现在他们面前。
虞世南立马调转马头,一甩缰绳,喊:“走!”
他们这行人不过数十人,没法和对方像潮水涌过来的人数拼,此刻,最重要的是,赶紧找个地方重新聚集存活的旧部,再组织进攻防守的力量。
追兵已经看见了他的身影,知道他是主帅,一路只在他身后追赶。
从皇宫出发的皇太子高治,带着两支皇家军精英,往城南一样一路进发的路上,迎面撞遇到了后面被大批追兵追杀的虞世南。
事件发生的太快。高治还没能来得及调转马头,选择一个方向撤退时,两侧,可能是那些追赶虞世南的军队,对虞世南采取了侧面包围堵击的策略。因此,他这算是无意中,和虞世南栽在了一块。
两侧屋顶上,巷道里,突然犹如泉眼冒水一样不断地涌出敌方的士兵。不会儿功夫,密密麻麻拿着铁器的人,像铁筒一样,紧密地围住在高治他们的四面八方。
高治率领的人,都拔出了刀剑。一个个,脸上都戴上了生死存亡一刻的表情。
只见两侧屋顶上,几排弓箭手拉开弓搭上箭,对准中间被围的这一群人。
插翅难飞。
这是高治他们心里头唯一此刻可以冒出的念头。
“皇太子!”
夜色里,对方劝降的声音,一听就知道是谁。
高治冷笑,脸上还带着刚在皇宫里杀了那几个人飞溅到他脸上的几滴鲜血:“到这个时候了,还躲躲藏藏的,躲在别人身后,我都快死了,你还怕我?”
虞世南跟着高治这话向对方喊:“一个将军,居然在进攻的时候躲在自己士兵后面,不觉得羞耻吗?”
两个人的声音,终于把那个隐藏在暗处的男人,给激怒了。
闻良辅,从现场的指挥官后面走了出来,束手背负,对他们两个说:“这可不是我的错。隶王妃死了,总得有人向隶王有个交代。当然,隶王妃是皇太后邀请来的,而且,有皇太子在背后撑腰。理当,由皇太后和皇太子负起这个责任。”
“隶王妃真的死了吗?”高治的声音顺着阵风,像是模糊,又像是刀一样的锐利。
“她不是死了吗?太医亲眼看见的,判断的,皇太子在大殿上,和皇太后都亲眼目睹她被人行刺的过程,难道能有假?!”闻良辅的脸被火光照得通红,像是非常震怒地说,“你和皇太后,都打算把这件事栽赃到我头上!我对高卑皇室兢兢业业,精忠报国到至今,结果遭到如此屈辱!”
高治那双眼,犹如鹰一样捉住对方打抖的嘴唇,说:“仓库爆炸,城门外士兵响应,立马进城,一切,都是精心谋划,不可能一日两日筹划而成。闻良辅,你势要判反国王的决心,可只是一两日而成?分明是处心计划已久。到至今你才动手,只不过是突然间找到了个借口被称之为大义,可以让你举起反叛的大旗。”
话到此处,已是无话可说。
屋顶上犹如密网排开的弓箭手,把弓弦拉开到了极致。空气里余下的只有四周大火燃烧物品发出的噼里啪啦,犹如爆竹一样,呼呼的北风,在助长这场好像一发不可收拾的火势。
静寂中,箭簇忽然离开了弓箭,密集的剪头犹如天罗地网,铺天盖地,罩在中间人群的头顶上。
几个人影瞬间从马上弹跳出去,挡在了高治四周。夜空里,那一条条飞溅的血液交织成新的网络。有人身上身中数十箭依然屹立不倒明明都已经咽了气。
闻良辅一见红了眼,大声嚷:“给我射!打!杀!”
四周围攻的士兵听见命令,在第一波箭射出以后,拿起大刀长矛,哗哗哗犹如潮水涌进中间。
马儿受惊。虞世南一边紧抓缰绳,一边拿着剑往四周冲过来的士兵挥起一次就是一个倒地。攻击的士兵因此被吓住,把他和高治团团围住,不太敢急于继续进攻。
只见又是一片僵局。
高治、虞世南等人,满脸满头满身,都是飞溅的鲜血,双眼里的世界好像都变成了血的世界一样。
不远处,一双眼睛,一动不动地注视着眼前这一幕,仿佛陷入了难以回来的沉思一样。
“准备好了,都已经各到其位。”终于,有个声音,对那双眼睛这样说。
伴随这话声刚落,砰,一声巨响,让围堵高治等人的部队都停了下来。他们诧异地听着身后发出一串尖叫。闻良辅回头一看,见两排屋顶上他安排的弓箭手,忽然一个个犹如被什么拽住了身子一样,扑通,扑通,直接坠落进了瞬间崩开的瓦砾。
屋顶上,本来坚实的瓦砾,哗哗哗紧接着好比地动,呈一线性的粉碎,站在屋顶上的人因此都来不及反应,更别说跑。哪怕是干脆趴在了屋檐意图防止坠落下去的弓箭手,一样是被瓦砾中伸出来的什么东西勾住了脚,然后,哇的一声惨叫,瞬间掉入了瓦砾裂开的窟窿里。
那声声坠落者惨绝人寰的叫声,无疑是让人联想起了地狱。
闻良辅以及他底下的人,全部脸上晃过了一丝苍白。
“怎么回事?”闻良辅惊异地喊出一声,派人正要爬上屋顶查看时,马上,又传来尖叫声。
这回发出惨叫的是地上的人。只见先是堵住虞世南左侧的士兵站着的青石板路面,砰,一下,石板突然翻了个跟斗,站在石板上两个士兵,面带惊愕间,直线坠入了窟窿里。为此,两个人身边的同伴刚发出尖叫,他们底下的青石板也开始活动了。
一块块青石板都犹如杂技界里变魔术的石块,不停地翻起了跟斗。每翻一次,总有士兵不幸落地。整个城市的路面突然间变成了个布满炸弹的危险区域。随时站在上面都会被死神拉到了地下。
恐慌的情绪瞬间在队伍里曼开来。而对于攻击部队来说,最怕的就是恐惧恐慌。一旦这种情绪产生,在队伍里快速滋生,整个队伍瞬间就被瓦解。
此刻上演的就是这样一幕瞬间军队被瓦解的场景。
闻良辅是军人出身,深知这点要害,立马喊着:“撤退!上屋!进屋!”
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可是,部队无疑必须先撤出这个危险地带,再重振旗鼓。
听到命令的士兵们,急速地往后面撤退。可那些翻滚的青石板,像追赶他们的死神,总能抓住他们。于是,有些人破窗进入两侧的民宅躲避危机。可不会儿,惨叫声再次从屋内传了出来。不用说,屋内一样像是个布满陷阱的危险地带,进去一样是必死无疑。
高治抓住缰绳,让坐骑保持镇静,以免误踩四周翻滚的青石板。
虞世南同样在控制自己的座下,并且低声对身边的其他人发出命令:“维持镇静,在原位都不要动!”
闻良辅和身边两个指挥官,环顾到前后左右大批自己人被杀,部队基本是溃败不成形。
“丞相,先走吧。”其中一个指挥官把自己的马,让给了闻良辅。
闻良辅刚是坐轿子来的。
“怎么走?”闻良辅袖管一拂,却是很镇定,是冲高治他们所在的中间地带走过去。
那些跟随在他后面的人,才恍然大悟,他们这不是闹鬼了,更不是受到什么恐怖东西的偷袭,只是中了他人的圈套陷阱。而无疑,这些机关启动了,都是为了来解救高治的。他们现在要做的,更应该是杀进中间,把高治抓到手,逼迫对方放手。
虞世南从马鞍上跳了下来,对着走来的闻良辅亮出了长剑。闻良辅面部狰狞地抽了下,随手从身旁一自己军官的腰间抽出对方的剑。
一老一少,闻家人与虞家人,在被大火包围的中间,两剑相搏,铿锵的声音在夜空里此起彼伏。
由于年少,虞世南的经验绝没有闻良辅多,不会儿,已是招架不上,左右臂上各自挂彩。而闻良辅显然也没有占据多少优势,主要是年纪大了,再多打几下,疲惫上身,全身骨头都在喀吱响,好像一不小心要断了。
眼看虞世南凭着年轻的速度和迅捷,一跳之间再次逃出了自己的一枪回马杀,闻良辅恨道:“如果你爷爷来和我打,我早已一剑让他上西天!”
“正因为如此,我爷爷才不管我去学武了。说起来,你孙子,好像反而更喜欢读书吧。”虞世南同样满脸大汗,被火光照得脸上通红,但是,嘴角那丝吊儿郎当没有变。
“是,我们闻家,和你们虞家,是风水轮流转了。所以,必须在我还在世的时候,结束这一切!”
闻良辅拿起剑,突然间一剑宛如要刺过去,虞世南就此闪避的时候,却见那剑是带着闻良辅所有余下的精力,冲着马上的高治飞了过去。
虞世南回头想要救驾俨然都来不及。这一剑,可以说是超乎了所有人的意料,速度又快,不见得高治能躲得过。
关头上,忽见高治把马头扬了起来。那剑锋芒的剑头,啪,是直接插中了马的前额。
宝马被一刀毙命的时刻,高治从马上也不能说马上逃脱,和倒下的宝马一块摔到了地上。
这一摔,可见得不轻。沉重的一声响,摔落地背部遭受坠击的高治胸口一个剧动,口里吐出了口血。
虞世南的脸哗地就白了。刚要跑过去救人。
夜空里一道人影宛如流星般划过了天空,抢先于虞世南,落在了高治的身边。虞世南在看清楚落地的人是谁时,站住了脚。
莲生单膝跪地,伸出的掌心摸到高治胸口沾血的衣服上,在感触到底下心脏的跳动之后,刚才绷紧的脸色,仿佛才微微一松。
这时,在他们身后的闻良辅,哇,再发出一声大叫,拔出了另一个人身上的刀,冲他们杀过来。跟随闻良辅的士兵军官,同时高举刀剑,一路喊杀。
高治听见声音,一把睁开眼,把宛如护在他身前的莲生一把推开,起身摸起地上的弯刀。
叮叮叮,叮叮叮。
是什么?
虞世南举高着剑挡住对方攻击来的剑锋,听见这个声音时,看见对面闻良辅那张脸忽然之间变了颜色。
这样奇怪的声音,究竟是什么,在安静的夜空里,如此突异怪异的声音,能让所有人心头忽然间慌乱。
“是牛铃!”不知道是谁,先喊出了这样一句声音。
怎么在这个已经杀的如火如荼的战场上会突然出现牛铃?
远处,在从皇宫里出来的方向,本是因为失火等缘故,变成漆黑的通往皇宫的道路上,慢慢地,逐渐的,出现了一辆挂着琉璃灯的牛车。
那牛车,是那样的特别,绝对不是普通田间百姓务农的那种,四角挂着五彩缤纷的琉璃灯,牵车的牛,更是犹如巨兽一样,相当于普通牛三倍体积的高大凶猛。让闻良辅身后的部队忽然都软了双腿的是,只见这辆牛车上四面用的车帐,都是金紫色的绸缎,车舆顶上镶的那颗宝珠,犹如国王王冠上的宝石。
马车行进的路上,所遇到的车和马,以及那些闻良辅的士兵,无不是忽如其来的惨叫,被地上翻滚的青石板瞬间夺走了性命。
有些人,仿佛已经意识到了什么,扔掉了手里的武器。只听叮叮当当的声音,都是刀剑落到地上的声响。
闻良辅的脸涨的紫红,握着剑柄的手似乎在打一丝哆嗦。
见状,虞世南趁机一用力,把他的剑抵开。随之,趁他来不及反应时,长剑一搭,落到了他脖子上。闻良辅一动没有动。
牛车此刻已经走进了中间的圈子里面之后,嘎吱一声之后,车轮子停了下来。
一位老太监,站在马车左侧,从袖管里抽出了一条金黄的卷轴。
闻良辅的气只有出没有进了。
老太监展开卷轴,喊:“奉天承运,高卑国王有旨,兹有丞相闻良辅,图谋造反,意图杀害皇太子皇太后等,残害无辜皇城中百姓,罪行确凿,予立斩!”
如果说前面的惊讶意外都只能算是小波小浪的话,那么,现在这句立斩,无疑才是一个惊天的狂涛。闻良辅背后的那些军人,一个个是震呆了,都不知道怎么做。
或许,他们原先可以想到的,不过是把他们先抓起来,再来论刑,如果这样的话,或许他们还有逃脱的机会。
现在,下达旨令的人,难道就是他们的国王,他们传说中那个卧病在床堪称软弱无能的国王?
虞世南听见身后忽然发出一声时望回去,看到高治在笑,不知道突然笑什么,难道是因为笑闻良辅功亏一篑,仔细看又好像不太像。再望过去,是莲生一张似乎有些纠结的脸,他身上的僧袍因为来的路上,可能沿途救人的缘故,沾上了部分血丝。
太监读完国王的圣旨以后,不管谁笑谁什么表情,牛车后面走出来的刽子手,可就真的是把所有人都震住了。刚才有的所有声音宛如一道烟,忽然寂灭在了黑暗里。
闻良辅呼吸急促,两只手抓着地上,向牛车的方向,目露凶光:“国王,臣闻良辅,这算不算是给国王当棋子了?臣当的这颗棋子,能否合国王的心意?”
牛车,良久,才传出了一道声音,那声音,是犹如天籁一般的悦耳美丽,让人仿佛想到的是天堂而绝对不是地狱,对闻良辅这样说着:“闻爱卿,你所行所为,天上地上都在看。”
“可他们不知道事实真相!”
“什么真相,并不重要,犹如你从一开始,已经打算杀了这里所有人一样。”
闻良辅突然停止了全身的颤抖,喉咙里发出了一道阴寒的笑声:“国王意思是,胜者为王,是不是?臣据此有一事请求。”
“准奏。”
“请国王务必把闻家所有人都给灭了!”
话毕,闻良辅没有闭上眼,是两目看着刽子手守举的斩刀落下。紧随之,一颗头颅在地上滚了两圈方才停止。
虞世南把剑插回到剑鞘中,面色铁青。
遍地,不会儿,传出齐震的高呼:“国王万岁万岁,万万岁!”
城南的大火,据说是在凌晨时分,才被扑灭的。最后一缕青烟,是同时被兴州南边雪山上初升的太阳吸收了进去。
闻家被炒家的消息,在半夜已经尾随国王归来的消息传回到了宫里。
那原先听见失火,以及皇太后在宫里差点惨遭杀害的熹妃,从在宫里悠闲自在地品尝花茶,到后来像蚱蜢一样从椅子上跳起来,到后来命人着急收拾包袱。
再到后面,她都不知道该往哪条路逃脱的时候,一群宫廷士兵,早把她这个院子包围了。
闻良辅被立斩刀噩耗传进了宫内。熹妃两条腿软倒在了地上之后,再也爬不起来,满头大汗地喊着:“三皇子呢,本宫的儿子呢?!”
只要儿子在,看在儿子的份上,那个男人不一定杀她的。因为她知道,那个男人,是个心地很好的男人,虽然贵为国王,但一点也都没有恣意妄行的任何恶劣品质。
“三皇子——”奉命去找高卓的人,却都是找了一夜都好像没有找到人,跪在她前面,慌乱地说,“三皇子昨晚上带了顺武出门以后,没有告诉奴才们是去了哪里。”
这个不孝子,不孝的儿子,是跑去哪里了?!他娘都快死了,他还能去找谁?!
话说回昨晚,听说皇太后惨被差点刺杀身亡以后,高卓带着顺武急急忙忙溜出了宫门,只在高治离开皇宫之后不久。原先顺武还想着自己主子聪明,是这个节骨眼上想着自己逃命了,结果,高卓带着他,没有往城门的方向跑。
“主子,你这是去哪里?”顺武不得不问一声。
“付亲王府。”
【229】一家五口
尚姑姑穿过一个角门。付亲王府面积大,里头可能以前光是付亲王给自己的姨娘小妾安排的院子,都有二十来个。这些房子现在都在王府中线左右两侧。刚好安排给一些隐秘的客人住。
角门进去以后,可以见两个丫鬟忙碌着在屋子门口撒盐融雪。
尚姑姑问:“郡主在吗?”
“在。”两丫鬟答。
话说,这两个丫鬟,是国王亲自给安排的,从宫里抽出来的宫女。
屋里的人听见尚姑姑的声音后,开口:“进来吧,何须客气。”
一句话当尚姑姑是老熟人。实际上尚姑姑真的是老熟人了。当年,只寥寥几个人被国王派到大明的京师,后来,也仅有她们两个得以呆在了大明的皇宫里数十年没有事。
尚姑姑后来回忆起这个事儿时,一直想的都是,那时候,去的人,各自都不知道彼此的身份。各干各的,理由也很简单,因为彼此不知道身份,哪怕其中一个出了问题,都不会牵累到其他人。要说这种事儿,真有发生过。毕竟不是什么人,都能在死亡面前不屈服的。
记得其中有一个,大概是混进了皇宫里当太监的,结果,后来因为皇宫里太监阵营里自己斗争的缘故,没有站对边,最后在混斗中死了。尚姑姑知道了那人是自己同伴,是因为他人在整理这人的遗物时,整理出了一块玉。
别人或许看不出来,但尚姑姑看出来了,这块玉是高卑所产。而且,后来那人据说是孤儿,都没有家人来接走遗体,最终丢弃于乱坟岗了。
做间谍,那会儿尚姑姑明白了一个道理,不是成功便成仁,简直比战场上的勇士更勇士。尤其是他们这种离乡背井的,来到人生地不熟的国度,再有是要留在最残酷最现实的皇宫里。
不要说找什么情报,像之前那个死的,最终没有被揭发为间谍的身份,但是,同样因为宫斗死了。而实际上确实如此,很多同伴,不是死在间谍的身份被暴露,仅仅源于皇宫里斗争的残酷而被牺牲掉,没有能保全住自己完成任务。
知道了王绍仪是和自己同一路人马,那得说到当时大明前皇后出事的事了。那时候大明皇宫里腥风血雨,所有人均感到自危。王绍仪那会儿,不过是个常在,什么身份什么地位都没有,在宫里躲着。
尚姑姑却不同,由于比王绍仪来大明皇宫来的早,工作做的好,那时已经是被提拔到太后的宫殿里。或许,上面的人,认为王绍仪有发展的潜力,于是给了尚姑姑一道密信,要求尚姑姑全力在这场大明的宫斗中,把王绍仪保住。
在成熟的思虑过后,尚姑姑把王绍仪牵到了太后身边,只要太后愿意保的话,真的,当时,恐怕也只有太后能保得住人。
后来大明太后对王绍仪的评价是,知书达理,两耳不闻窗外事,贤惠可见一斑。万历爷听太后评价这样一个人,刚好处理完皇后和皇后娘家的事儿,让他心里添堵,正需要一个两耳不闻窗外事的贤惠女子来安心解闷。王绍仪就此得到了万历爷的宠。这数年来,王绍仪除了升到绍仪,其余的身份待遇,都没有什么变化。
都说,皇帝真正喜欢一个人的话,一定要放到心底去。可见,万历爷心里是有王绍仪这个人的。刚好应证了李敏之前对此的推测,万历爷对王绍仪有情分,而不比对容妃等人那般。
丫鬟打开屋门,尚姑姑进去后,听关门声在身后响起。前面,小花厅里坐着在翻看书卷的女子,抬头见到她,站了起来,说:“姑姑来了。”
言行举止中,对尚姑姑俨然都十分敬意。
尚姑姑连忙回礼。
清惠让她坐下,亲自给她把桌上倒扣的茶杯放正了,再在里头注水,说:“姑姑怎么来了?”
“早就想到郡主这儿坐坐了,只是一直瞅不到空。”尚姑姑说。
清惠抿着嘴角含笑的样子,像是很快已经听明白她这话。要是没有哪些人的同意,尚姑姑实际上,也不敢来见她,更不用说单独和她说话。
倒完茶,两个人坐下来,宛如无言的对视。尚姑姑说:“郡主终于平安了。”
一听尚姑姑这话,清惠嘴角弯起一丝苦味。应说,只有这样可以压得住她眼眶里那丝复杂的水光。要说这么多年了,过的是什么日子,恐怕只有尚姑姑最理解她,毕竟,尚姑姑同样身处在那个复杂的环境中。到至今,似乎才刚解套。
“奴婢是年纪大了。”尚姑姑低声说,“和太后说过了。”
“太后不是刚赏赐了姑姑吗?”清惠道。
那第一次在皇宫里见面的时候,敬贤皇太后明显对尚姑姑有些怨言,无疑是针对尚姑姑没有选太后的阵营的缘故。不过,到现在,国王都回来了,一切都有所不同。应该说,皇太后现在是巴不得讨好尚姑姑。所以,尚姑姑除了从国王那里得到的上次意外,也得到了皇太后大量的赏赐,怎舍得尚姑姑离开?
“奴婢想走,可是,怕国王不准。”
清惠好像理解了她的意思,道:“恐怕姑姑要离开,这一年半载还难。”
“郡主都这么想?”
“嗯。高敏公主不是怀着孕吗?尚姑姑最少要等公主把孩子生下来,照顾小世子几年之后。毕竟,你跟高敏公主时间长,公主信得过你。国王,自然只能寄托你了。”
清惠这番话是没有错的。可尚姑姑心里真觉得老了,很是疲惫。想,在大明的时候,见多了皇宫里的尔虞我诈,生死争斗,没有想到有一天终于回到祖国,同样见到了血洗的场面。那天,即兴州城内城南事变之后的第二天,她上街去帮李敏探查情况时,可以看见很多人在运送昨晚死于争斗的尸体。有不少小孩和老人。当场看得她眼泪哗哗地流。
在大明怎么苦,都想着为了国家无所谓,回到国内,突然感觉自己所作所为以前所付出的所有努力,都是枉为。
清惠的手,搁在她颤抖的手背上,轻声道:“尚姑姑不该如此想。”
“那要怎么想?”尚姑姑袖管抹着眼角说。
“我们没有做错事儿。看,要是我们没有把公主带回来,把国王救醒,八成,兴州真要落入叛贼手里了。”
说到这儿,尚姑姑其实挺好奇的:“你怎么从大明回来的?皇上让你回来的吗?”
“皇上放了我。”清惠的脸色和口吻都冷冷淡淡的,“他认为我很爱他。他是个我见过的最自负的君王,和我们的国王不能比。”
万历爷从来没有没有过女人不爱他。想想,之前容妃做的,静妃做的,李华做的,无数在皇宫里前仆后继的女子,无不都是为了得到他万历爷一个人。
尚姑姑心头突地打了个寒噤,是因为听到了清惠口里说的,国王比不上万历爷。
清惠静静地喝着茶水,接着说:“是女人都得承认,何况我遇他的时候,他年纪还没有如今衰老,意气风发,可谓是英俊倜傥,那种魅力,那种致命的吸引力,不是长得俊美的男子可以比的。像如今众人口口声声说的美男子三爷,八爷等,和年轻时的他一比,根本无法比。”
万历爷或许没有自己每个儿子长得英俊,可是,有种让女人无法抵挡的魅力。
“郡主——”尚姑姑都不知道话怎么往下说了。
清惠郡主很平静地说:“记得,之前皇宫里不是跑掉了一个小主吗?那个小主,他本来看都没有看过在眼里的一个人。更别说宠幸了。”
知道。尚姑姑知道她说的是魏香香。但是,魏香香和她有什么关系?
“魏香香之所以敢跑,都是因为后面有个人撑腰。”
“护国公!”
“据说这位魏小姐,要不是有护国公的话,一颗心恐怕也被万历爷钓走了。”清惠说到这儿又喝了口茶。
尚姑姑努力去听明白她说的话。她这是拿自己和魏香香比吗?
“魏小姐其实心里也很明白,护国公只会把她当工具用,说是那颗心,那肯定不会给她的。但是,魏小姐没有就此和容妃一样选择了皇上。听说她母亲和恩人都是死于皇上手里。”
“其实奴婢,对郡主的以前并不了解。”尚姑姑只知道,国王派遣每个间谍到大明,都是肯定要经过苛刻的挑选,几乎是万人捡一。
“我也不知道尚姑姑的过去。”
“老奴的过去很简单,孤身一人,无依无靠,小时候,听说家里人是大明国的,被皇帝抄了家。”
清惠点点头:“我的情况,与尚姑姑差不多。”
这样说起来,清惠那一家幸存的活口,同样都是因为在大明受到万历爷的迫害而不得逃亡到高卑。至于丽惠,是清惠的远房亲戚没有错。不同的是,丽惠一家从以前一直都是高卑常住,属于高卑国人。
“我们家其实与丽惠并不熟。后来,皇太后不知道从哪儿知道了我的事儿,还把丽惠接到皇宫里封郡主了。要知道我这个郡主之名,本来都是在国王的圣旨密匣里封着的。我只好叮嘱我家人,千万不要插手。”
尚姑姑对后来的事都知道的,知道她怎么大义灭亲。
如今,大明皇宫里的那个男人,她都可以背叛了,只剩下了一个牵挂。
“十一爷——”尚姑姑轻声说,“没有找着——”
清惠的身子猛的打了个抖。
她该猜到的,早猜到的。尚姑姑无事不登三宝殿,这是,高贞,或者是李敏,生怕她接受不了残酷的现实,先派尚姑姑来给她先透个风儿。
“我——都知道了。代我,先谢过皇太子和虞世子。”清惠压着声音里的颤抖,维持冷静的声调说。
十一爷朱琪,那时候会被皇太子高治和虞世南抓了带回高卑,其实,都是因为清惠的嘱托。毕竟那个时候,大明皇宫里由于朱琪的失踪,引起了万历爷的质疑。这个事情随时可能穿帮。清惠总不能让女儿回大明被万历爷抓了,不说万历爷会不会拿朱琪来威胁她恫吓她,假如她宁死不屈的话,朱琪这条命也就没了。
没有想到的是,没有等到她回来和女儿见面劝服女儿,朱琪在兴州政变那晚上,趁高治的太子府因为前所未有的事态兵荒马乱之际,成功溜出了兴州城。
朱琪能跑去哪儿?清惠实际上都不知道这个女儿究竟心里头是什么样的想法。想李敏吧,当知道自己是高卑人时,很快接受了这个双重身份。可朱琪貌似不是李敏那样想的。
按照太子府里和朱琪相处过的人的说法,朱琪根本不愿意承认自己是高卑国人的身份。
清惠只能想,莫非朱琪更希望认万历爷那个爹,都不愿意随她这个亲娘。而万历爷是个什么样的人,或许朱琪不是很明白,但是她清惠,却是再清楚不过了。
在外混迹这么多年,膝下只剩下这个女儿,不说清惠自己,知道清惠情况的人,都得为这个母亲着想考虑。
对弈的棋局未决胜负,暖阁内打开的窗户里灌入一条风,吹得放在棋盘旁那本由高卑国人翻译过来的大明药书,书页哗啦啦拨浪似的响。
高治在棋盘面前徘徊两步。
他面前的皇太子高治,低头看着地砖,貌似一样在考虑这个严峻复杂的情况。
逃跑的叛贼余孽,朝百罗进发了。可以说,这是在他们的意料之中,也是在棘手之中。
李敏回想着记忆在自己脑子里的地图,武德人赠送给她的高卑地图,四周标注的,高卑与大明,以及东胡衔接的土地,成为重点。
孟浩明应该是打开了公孙良生给的锦囊,第一时间发信回大明了。之前,兴州出事之前,她已经让孟浩明先发回一封信回北燕。理应,北燕的人对此有了心理准备,按照公孙良生那些谋士的智慧而言,百罗这个地方,一样是他们关注的地方。
要说百罗是哪里。百罗是高卑人号称老天爷赐给他们的一道天然屏障。那里连绵不断的终年雪山,高峰可达几千米。抵御着大明,同时抵御着最残暴的虎视眈眈的像土匪一样的东胡。
按理说,这个季节逃到百罗的话,与自杀没有什么区别。毕竟那儿是雪山区,到了隆冬,风雪肆虐,兵马到了那儿不是冻死就得饿死。
不,那是指真正的百罗山脉。闻家人之所以敢逃到那儿,是由于那儿附近驻扎了一个军营大部。
像兴州,四面环山,是处于富足的盆地里面,深受环山的保护。高卑国内,不止兴州一个盆地。兴州盆地最大。其余的,大小盆地不等。百罗那里,据说有三四个盆地居多,都是分散的盆地。在盆地里,生产力得到发展,人口得到发展,天然的自然屏障,给了严酷条件下生存的人口一个繁荣的机会。在那几个盆地里,不由意外,建起了城镇。
兴州的第三大城市,紫阳,在那里。
李敏记起,前段日子,八个月前,从大明来到高卑,穿越国境线的时候,有听说过紫阳这个名字,据说,离他们穿越的边境线,并不是很远。
可见得,高卑、大明以及东胡,其实接壤的地方是那样的亲密,几乎像是密不可分的三胞胎兄弟一样。
“百罗那边的军营,大概驻军是——”高治继续呈禀于国王,“骑兵约一千,大炮共两百左右,步兵加卫所能召集到的士兵大概有二十万余。”
所谓的卫所军,相当于现代的民兵预备役,战时是士兵,无战事时大都在家经商务农。这样的一些士兵,平常同样有接受军事训练,但是,战力不能和常备军相比,这点不言而喻。
却是一千的骑兵,不算少数了。
高卑和大明一样,不像东胡占据大草原的地理优势,人口没有东胡那样先天的骑射基因以及优良的马匹储备,全高卑国,常备军大概只有四千骑兵左右。大明,像北燕,由于护国公常年与东胡争战,骑兵发展到现在,约有八千。
现在,恐怕这闻家军去到百罗,是拿到了百罗当地军营的全部战马,一千打底,对兴州的皇权是个不小的威胁。
百罗那个地带,接壤北燕和东胡,又是个战略要地,要是闻家人有意和谁结盟的话,随时可能重新集结叛军,朝兴州黄泉重新发起进攻。
“处心积虑已久。”高贞说。
“是。”皇太子高治接着国王的话道,“如果没有事先安排好逃跑的路线,不会说,在国王您出现的时候之前,闻家人已经先一步逃到了百罗布置。”
这样说来,那些前往百罗的闻家人,不是兴州突变那一晚才逃的,是提前先计划好分批走的了。
大家现在怀疑的是,为什么闻家的动静之前都没有人察觉。再有闻良辅都死了,闻家里头,现在谁能像闻良辅一样统领所有人。
这个人还真的存在。
“当初——”高贞眯着眼,像是回忆往事一样说起,“闻良辅,说自己儿子,不善于习武,怕是不能继承家业,窝囊至极,很是失望,所以,把犬子直接送到他处锻炼去了。看来,是一早安排好的计划,让闻习元先到了百罗掌握军权。不一定当武官,以闻习元的聪明才智,当个足智多谋的军师,照样可以指挥大军打胜仗。”
“国王没有发觉吗?”高治低声问。
“闻习元的年纪,比你和虞世子的年纪都要大些。确实,当时闻良辅这么说的时候,朕的身子骨未到虚弱的不能动的时候,因此没有觉得这个闻良辅,有那么大胆的贼心。因为闻良辅应该知道,兴州四周的军队和武官,大都是朕的旧部,想策反不容易。没想到朕这一不能动之后,太后着了这人的道,掉以轻心,让他有机可乘,给他机会偷偷撤换掉了兴州驻京大营里的部分将领,换上了自己的人。”
国王这样说,岂不是意味着,她爹,以前还是个指挥过打仗的,否则怎么叫做旧部。以她爹那个天生虚弱的体质,怎么在战场上混?
李敏边听边一丝吃惊。
其余人,像高卓之前一直只听熹妃如何形容高贞不是的,当然一样惊讶不已了。
高治和莲生,这对兄弟,因为自小是听从太子太傅教导,太子太傅是国王的崇拜者,倒是在他们自小说过国王的一些丰功伟绩。其中包括,国王曾经年轻的时候代替先帝率兵出征过。主要是解决高卑西部一群国内的叛贼。
于是高治说:“儿臣听太子太傅说过,说,国王当年年轻的时候,犹如一只展翅高飞的雄鹰,率军不过二十万,却用不到一个月时间而已,彻底端了伏鬼国的老巢,剿匪数十万。”
高贞听着儿子夸奖自己,不过微微一笑,却也没有完全谦卑,道:“闻良辅是知道朕有过一些军事上的政绩,所以,不敢轻易自信。但是,终究他是逃不过心里那只贪婪的鬼,必然有此一战。”
闻家造反说起来,是有些历史根源的。高贞沉眉低声,给几个孩子讲:“闻家是什么时候进到兴州,做起了官,这要说到先帝的时候了。那时候,你们几个都未出生,后来老师有没有给你们讲这门课,恐怕也不会讲,毕竟闻良辅在朝野里手握大权。怕是讲了,反倒刺激到你们有所举动,被闻家察觉到话,会狗急跳墙。”
屋里几个人都竖耳倾听着,包括体内流有闻家女子的血液的高卓,嗫嚅地插上了一句话:“儿臣好像听熹妃娘娘在世的时候,和儿臣说过,说,闻家人是在征伐伏鬼国中的过程中立了大功。”
“没错。朕当初去帮先帝征伐伏鬼国的时候,伏鬼国已经是几乎名存实亡的一个匪窝了。之前,先帝对其进行过数次围剿。闻家人,闻良辅在这其中,屡立战功。”高贞道。
李敏一边听,一边听到这儿,不仅生出疑问:“这其中,莫非有什么关系?”
一句话,引得其他人都望向她。
高贞都不由笑了起来,丹凤眼流转着熠熠笑意的目光,看着她,道:“朕的女儿,高敏公主,是充满智慧的人,不比男儿差。”
李敏很少被人当面夸,不习惯,低头说:“儿臣只是心直口快,论智慧,比不上国王,比不上皇太子。”
“谦虚了。仅凭之前,清惠郡主给你不过两个暗示,你都能意会到全部。而你几个兄长,都还被你的戏耍的团团转。”
老爹这个话说出来,当即让家里三个男的都有点囧,有点无地自容。
李敏却是不知道,这三人能发生什么事,不见得她装死那天,这些人有什么特别的反应,有吗?
高治瞬间悄悄转头,闪过她射来的疑惑的眼神。再望到莲生那边时,对方低着头像是在专心整理棋盘上的棋子。至于高卓,咳嗽个没完没了,简直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好吧,算这三个人的反应好像有点心虚。
高贞却是很有趣地看着自己一屋子的孩子,激动的时候,因风咳嗽了两声寒嗽。
李敏即肃起脸,道:“父皇不可以过于劳累,欲速则不达,尤其养病,更需要讲究心性平和。”
在这样内困外急的情况下,想心境平和,真不太容易。话说,国王,就好比统领全国的一家长,国土现在有了危机,百姓有了危险,怎么可能完全无动于衷。
高贞在晚饭之前,回到了房间里睡了会儿。
皇太子高治代替他,召集几个大臣商议接下来的要务。
李敏拆开从北燕寄来的回信。孟浩明对她说:“王爷可能启程了。”
他要来了?这么快?而且,他来了的话,北燕怎么办?万历爷会不会就此对北燕动手?
不管怎样,他要来,这个简短的消息,已经足以让她心脏加速,脸蛋发烧。
珠帘外面,高治的目光穿过门帘的那条条珍珠串儿,可以直射到暖阁里头她坐着的地方,可以清楚地看见她脸上的表情。
见她目光熠熠,兴奋喜悦的心情不言而喻溢于言表时,高治回过头。
莲生走过来对他说:“不高兴吗?”
“什么不高兴?”
“知道的时候,她已经嫁人了。”
高治的心头因为他这话戳中了内心哪处,不由一涌,有些恼怒地回头看他。
却见莲生一样在叹气,好像不需要他答案一样,说:“反正我是这样想的。如果,能小时候就一家团聚,恐怕不会有这么多遗憾了。”
高治为此,慢慢地看着他说:“要说天下最冷清无情的人,不过于你。我在皇宫里最孤独的时候,你一个人抽身离开,逍遥世间。说实话,当初我最想杀的人不是她,是你!”
莲生像是被他这话惊到,吞了口水:“你——”接着说不下去了,是什么都没有想到他竟然会突然如此坦白。
知道他惊讶的是什么,高治转过头没有看着他,像是注视屋里的一角,说:“没错,被她影响到了,好像,没有不被她影响到的人,包括北燕的隶王。”
说到护国公朱隶,莲生确实是脸上不仅肃穆了,而且表现出了一些复杂。
“我都在北燕看见了,你和朱隶接触过。感觉他这人如何?”高治问,趁着暖阁里的那人貌似沉浸在爱河里,根本来不及察觉其它动静。
“如果你要我说实话,我只能说,比起他,你可能还差一大截。”
高治冷哼一声,像是对他这句实话不屑至极,眼底里却蓦然深沉了许多。
莲生犹如安慰他,说:“你年纪没有他年长。你的经历和他相比,其实没有他坎坷。他如今,依然身陷困局。他肩上背负的,比你要重的多。所有人都依靠他。这些,都注定了,或许你将来会成为一名不逊于父皇的君王,而他,注定是要成为一名名垂千古的枭雄。”
“这话,是慧光那个老和尚对你说的?给你洗的脑?”
莲生倒不好否认这里头没有慧光的观点。
高治又一句哼,知道事实就是这样,道:“慧光那家伙,云游四海,才能把你这个宝捡到手就此握住不肯放开。他必定也是在什么地方听说或是见过我的,否则,也无法把我和朱隶进行比较。不知道,他又是如何评论万历爷以及我们父皇呢?”
莲生抬头看着他的侧颜。只见他的脸,依旧那幅五官,含着的那末冷酷淡漠没有改变,唯一变的,大概只有一点,那就是感情没有那样容易激动了,是好像一把锋芒的刀具忽然懂得如何藏掖了,并不再轻易露出自己的底细。这,都是通向帝王路的必要的蜕变。
“你,害怕我们的父皇吗?”见四周没有人,对待这个胞弟等于是全心信任,高治说。
莲生看着他,皱了下眉头:“你还在责怪虞世子瞒着你吗?”
“我不是高卓。”高治一句话打断他的臆断,“他或许会责怪国王的用意,把顺武这颗棋藏的那么深,说实话,在事情真相出来之前,他们两个人的真面目,我们谁能想到猜到?”
“可高卓怕了。”
那天,他们两个在院子里听的清清楚楚,高卓最终是怎么臣服在国王脚下的。
“以前我们在大明流荡的时候,听的最多的,不过于,那些皇子怎么在万历爷的手掌心里被玩捏。”
“父皇与万历爷不同。”
高治对此只是把眼睛望回到珠帘里的那末倩影:“或许,只有她知道是怎么回事吧。毕竟两个皇帝,她都打过交道。”
这话,足以让人感到了一种敬畏,对李敏的敬畏。像高贞之前自己都承认的那样,自己这个女儿,聪明到让他这个国王,都有点束手无策了。
齐公公扶着高贞躺到炕上,仔细给高贞盖上厚实的棉被。听高贞忽然问他:“你觉得朕这个公主如何?”
听见这话,齐公公赶紧跪下,说:“奴才以为,这是国王的福气。徐娘子能为国王留下这样一名公主,聪明才智是天下第一,医术,更是堪称为鬼斧神工,连大明的太医都要敬佩几许。况且——”
“况且她是北燕主子的妻子,隶王的妃子,北燕的女主子。”高贞嘴角不由扬起了丝笑意,“倒也不枉当初朕给她算了那样一卦之后,顺了徐娘子的意思,把她留在了大明。”
倘若不是如此安排的话,李敏怎有机会嫁给朱隶?
齐公公面含笑意说:“国王万岁。是老天爷的安排,让高敏公主助国王一臂之力。”
高贞好像是经过这番对话想清楚了,说:“让人收拾收拾,准备准备。兴州离北燕有点远,朕这个当爹的,不能让女儿等急了。”
国王的命令下来,说是要秘密出兴州。
皇太子担任国王的亲护卫,皇太后留在朝野里代替国王在国王离宫期间留守皇宫。国内发生的事,大臣的折子,一如惯例,由专门的官员送到国王手里审批。大部分百姓,却都不知道自己国王出兴州去了。
反正,高贞在没有病的时候,喜欢出国都四处游玩,无论大臣百姓,其实都习惯了这样一个国王。
李敏是在晚些时候收到出发的命令的,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是这个男人的女儿的缘故,心头闪过的第一个直觉告诉她,她爹,这是急着去会她老公。
蓦然,心脏里莫名地砰砰砰起来。
尚姑姑从王绍仪回来的时候,能听见她在屋里叹气。为此有些吃惊,推了推守在门口的紫叶。
紫叶愁着眉说,说李敏这个样子已经有段时辰了,而且,把她们都赶了出来。
“少奶奶。”尚姑姑不得在屋门口对着里头喊了声。
李敏听见她声音,知道她回来,坐回到了炕上,道:“进来吧。”
尚姑姑一个人推开两扇门走了进去。
“怎样?”李敏问她有关清惠郡主的情况。
尚姑姑揪了揪帕子,貌似帮清惠揪的,说:“郡主说要奴婢,代郡主,先谢过虞世子和皇太子。”
李敏一听她这话,眸子紧了,吐出口气:“虞世子是一直在找十一爷的下落,你,就让清惠郡主先不要太担心。或许,十一爷只是哪儿躲着,先看看兴州的情况再出来。毕竟,十一爷是个聪明人,不会让自己轻易有事的。”
“奴婢也是这么想。可郡主看起来对这事很自责。”尚姑姑低声道,边说,那帕子在眼角上拭了拭。
李敏听着她啜泣,过会儿等她情绪过了,再说:“不管怎样,你和郡主关系最好,如果你都不能安慰到郡主,其余人恐怕更不能。”
尚姑姑垂下头。
李敏这时,又抬起头看她:“你想清楚了吗?”
尚姑姑内心里一惊,接下来两个膝盖落地,答:“奴婢遵从国王的旨令,是少奶奶的人。主子只有少奶奶一个。”
对她这话,李敏只盯着她脑袋说:“本妃听说,王德胜之前已经找过你。”
“是。王德胜和奴婢一样,自始自终都是少奶奶的人。”
“那就对了。不管怎样,你们做的任何事,本妃都会看在眼里做出判断。知道本妃为什么在这个时候故意和你提这个话吗?本妃是把丑话都先说在之前,王爷要来了。到时候,国王和王爷见了面,有什么事,你要认谁为主子,最好想清楚后路。”
这话算是够狠的了。尚姑姑心里头想,不由叹息。但是,却也知道李敏这是为她好,生怕她无意间犹豫,会差点做出糊涂事来。好比上回她刚回高卑被皇太后找过去说了一次话,心里头就犹豫了。
“王爷——”尚姑姑不是没有在踏进这个屋子之前听说了相关消息,算是找话问,因为李敏看起来有些焦虑。
李敏拧了拧眉头。仔细想想,她这抹焦虑,不过是因为,她在意。她既在意她老公,又在意这个亲爹,导致到现在这两个人见面,她生怕这两人见了面不合,她这个夹心饼干就惨了。
说起来,这是不是,哪个女人带着男人回去见老爹的时候,都有的忐忑和不安,根本是有时候是都有些莫名其妙的。丑媳妇见公婆紧张也有,丑媳妇带男人回来见爹也很致命,就不知道,那个他,男人,会紧张不?
整理行当,召集护卫军,安排好行程,同时派出情报人员收集四面八方的动静,李敏尾随国王这个爹,出发的时候,先筹备了一天一夜。
这个速度,真的是够快的了。
因为是偷偷出行,国王的车队出兴州的时候,是夜晚。那个时候,兴州百姓们都睡了。守城的士兵打开大门。李敏坐着马车,在一阵风吹开车窗帘布的时候,不由望了回去,眺望着看了眼这个城市。
按照紫叶的话来说,她们在这里不过呆了数日,城里的风景却俨然不同于刚来的时候了。这说的是兴州城里的树木。那天说异象盛开的梨花,瞬间都凋零了。在寒冬里逆反季节开出来不该开的花,本就很不合自然规律。花开花落,是必然。却是那些没有像北燕盛开的梅树,在偷偷结花骨朵要开花了。
对此,老百姓都说,这是因为国王回来的缘故。
莲生和高卓坐在同一辆马车上,因为国王说了,公主的良婿,要全家人都去过目。现在听高卓说起梅树的事时,莲生拧拧眉头,不知怎的,心头一阵荒。
高卓没有注意到他表情,只记得他皇宫院子里的那棵老梅树,道:“本来像要枯死的树木,你这两天没有回皇宫,我让人帮你去看过了,浇了水,好像重新活过来了,长嫩芽了。”
不用说,高卓说这个话,做这个事,都是为了讨好他。想想国王说的没错,如今他们四个孩子公平了,都没有娘了,只剩下爹,只能在爹领导下齐心协力了。
【231】出气
到百罗的车程大概要五天快马,足见高卑国土的辽阔。李敏一行现在不是直接前往百罗,具体目的地,她这边也没有接到任何消息。大概是由于国王带了四个孩子一块出行,行走的路程不无意外需要非常谨慎,防止他人埋伏偷袭。
这里于是要说到高贞早年在国内外游山玩水的好处了,似乎,连这方面的官员,都没有高贞本人熟悉高卑的地形和道路。
李敏开始发现这个爹,记忆力非常了不得。
高贞拥有过目不忘的本事。本来,过目不忘不算是稀奇事儿,像她表哥徐有贞年轻时,对于四书五经是倒背如流,都算得上是过目不忘。这可以归结为年纪越小记忆力越好。可是,高贞不一样,到这个年纪了,记忆力竟然远胜年轻人。这已经不是普通人的正常水平了,可以堪称为鬼才。
和她老公一样喜欢下棋的这个爹,在行车路程中无聊的时候,抓起她表哥来下棋了。
徐有贞走进国王的马车内,在拘紧的车厢内对着国王双手微拱行过必要的礼节。
高贞微眯着丹凤眸,对他说:“徐状元的才华,哪怕是在高卑,朕都是有所耳闻。”
“草民万不敢当。”徐有贞谦卑道。
“徐状元坐吧。朕酷爱对弈,只是,朕几个孩子反倒是对此兴致缺缺的样子,在王爷来之前,朕只好找徐状元来解闷。”
徐有贞小心地坐在了棋盘对面。
齐公公把两盒棋子端了上来,打开棋盖,高贞喜欢拿白棋,徐有贞只好拿了黑棋。
伴随大马车轮子向前在雪路上滚动的声音,棋局一步步慢慢行走着,可见对弈的两个人都极有耐心。
这两个人,都是她的娘家人。李敏只要想到这儿,都觉得这事够复杂的。因为,高贞,本该是徐家的女婿。当然,徐娘子没有嫁给高贞而是嫁给李大同后死了,入的是李家的户籍,死后葬的理应是李家的坟。上回李老太太还和她李敏提过,说是要给徐晴的坟墓重新修葺,搞的漂漂亮亮的。
可谓是已逝的先祖都能沾上在世子孙的光。李敏对此却不太想。原因很简单。想她那娘,是个看得开的人,何必搞这种形式主义。人死了就死了。死去元知万事空,也就是说,人死了,当然什么世间万物都带不走的。现世的人,给死人再搞这些东西没有任何意义。
再说,坟修的太好,以后,都不知道是什么情况,或许千年以后来个盗墓贼挖了他们的坟呢。谁能不知道盗墓贼最喜欢奢华的贵族坟墓了,到时候只怕本末倒置,搞到家人的尸骨被挖出来弃尸野外。
说到死人,说是带不走任何东西,却有一样东西,是可以带走的,是活人的思念。
无论李大同,或是她这个亲爹,对她娘徐晴都是念念不忘的一段情。更何况,徐家人幽怨良久的亲情抱憾了。
徐有贞作为徐家代表,理当对她这个爹,哪怕事后知道高贞貌似在这事上没有致命的错误,但是,那点小小的积怨,肯定是会继续存在的。
大概徐家人最怨的是,在徐娘子身临险境的时候,高贞并不能出现来挽救她们母女。当然,他们徐家人在那个时候对自己女儿外孙女同样是爱莫能助。责怪他人,不就是责怪自己?
徐有贞犹犹豫豫的话,堵在唇口上,老半天开不了声音。看着对面这个高贞,却是好像专心致志地下棋,并不知道他们徐家人在想什么。高贞是不知道,或是说故意装糊涂?
想到这儿,实在让人有点恼。
李敏一路基本上是在国王的马车内,主要一是高贞病没有全好,需要她这个大夫指导太医继续给他看护和治疗。其二是,高贞有意让她留在这儿。
或许是由于父女俩这么多年从来都没有见过一次面。比起三个儿子到底是都在一皇宫里的人,高贞最少都看过三个皇子。如此一来,对这个女儿最为遗憾。
想多点父女相处的时间。犹如二皇子对皇太子说的那样,可惜,相遇的时候,她已经嫁了。
女儿都是爹的小棉袄。
嫁就嫁了,这本来没有什么,女大当嫁。但是,不舍是真的。这种对女儿的依恋感情,不是当爹的人,恐怕都无法体会。
高贞为此甚至有些咬牙切齿的。当然只是在私下,趁着没有他人的时候,和齐公公发的牢骚,是这样说:“这个朱隶,听说让万历爷很头疼又恼火。朕,偶尔也有这种感觉。不要他不得,得他,又忍不住烦恼。”
“国王是——”齐公公听不太懂他的话,迟疑地问。
“你想想,要不是这人娶了朕的高敏公主,朕的明珠遗落民间,变成他人屋檐下的孩子,惨遭后母继姐妹的残害,据说还被那个可恨的三皇子给未婚先休。是他,挽救了敏儿,这点朕倒不能说他错。只是,朕现在遇回公主的时候,公主都有身孕了,基本上,不可能继续留在朕的身边。你说,他是不是要让朕感到恼火?”
齐公公大智慧地接话道:“国王的恼火,怎能和万历爷比呢?国王和公主以及公主的驸马爷,都是一家子。大明皇帝和护国公府的人,是隔了不知道多少代的远亲,亲缘关系,必定没有国王的近。”
高贞瞥了瞥齐公公,知道齐公公这都是说出了他的心声。
不说对朱隶这个女婿那种两面复杂的情绪不知道如何处置,但是,对那个曾经那样对待他女儿的男人,敢把他这么美好的女儿休掉的男人,高贞定是不用二话,早就恨之入骨欲除之为快了。
然而她这个爹到底是老奸巨猾的,当事人朱璃不仅是毫不知情,甚至是浑然不觉。朱璃只知道,他到高卑之后,不是受到了敬贤皇太后与在野那些大臣的冷遇了吗?如今高贞回来以后,倒也马上派人来慰问他。到今时今日,国王一行出行的时候,把他都给捎带上了。
三爷的感觉是,哎,高贞对他还不错,印象好像对他挺好。这颗心一下子,变了。
马维都能清楚地感受到朱璃那种来高卑以后被卢毓善设计开始的郁闷,到现在貌似终于有了转机。三爷的心情,貌似心花怒放一样好了。
对此马维脑袋里响起了警钟。想的是主子心情好莫不都是与李敏有直接或者间接的关系,而京师里李莹的妒忌心可以算是一绝的。像他们上次到付亲王府的事儿,不知道有没有走漏了风声。毕竟朱璃来时带的人里头,朱璃当初出来时可是答应过李莹,带了她安排的人。
说李莹会不会后来得知事情真相,因为妒忌使然,到皇上去参自己老公一本,可能不一定会。但是,李莹会不会做出其他什么事,总归让人心里不怎么踏实。
朱璃接到了风声说,说高贞与徐有贞在下棋,好像听说高卑国的国王棋艺很好,连徐状元都要甘拜下风。此等情况下,高贞突然发出感慨,莫非大明国内已经无人研习棋艺。于是,朱璃被邀请到了国王的马车里。
那时候,李敏在车内,与他们隔着一片水密状的珠帘,串成帘子的珠子是一颗颗细小的黄豆状的小玻璃珠,高卑国的工匠看来对琉璃的制作工艺不比大明的差。这些琉璃珠子硬是能磨砺到差不多大小,紧密地串在一块儿时,几乎密不透风,是比那个纱帐更具遮隐性也更显浪漫风味。
她这个爹,好像每样事都很讲究浪漫,浑身洋溢着诗情画意的男子。
朱璃第一次走进国王的地盘,感受到的气氛,似乎就是如此。眼瞳子一眯,想起了家中的老八。
那个完美无缺犹如碧玉一样的八爷,是博学多才,不仅底下众多各行各业的人才精英都被八爷所拉拢,要是八爷自身没有一点才干,也无法令这些人心服口服地服从。
朱璃可以想起当年皇子兄弟们一起比诗,在皇家宴席上,皇上让他们兄弟们吟诗或是比武,来刺激他们的斗争心竞争心,是常有的事儿。老八每次写出来的诗作,得万历爷的评价均是才华横溢,却只是有点东西差那么一点。
说的正是朱济过于风花雪月了,少了点实在的硬气。
相比朱济,众兄弟中说到诗文最好的,却是他人想都想不到的一个人。对了,是十一爷朱琪。
朱琪在兄弟里头,一直和老九被誉为老八的跟班,做什么事都风风火火的,大嘴巴的毛病,经常惹得皇帝哭笑不得的。
如果平心而论,朱璃相信皇帝是喜欢朱琪这个孩子,可能比起太子、他或者是老八,都要来的喜欢。原因很简单,朱琪很真。
朱琪的那股真,表现在射艺上,那就是在皇子中独树一帜,同龄人中除了朱理无人能比,算是皇帝的骄傲。朱琪的那股真,如果表现在其他地方,比如诗作上时,或许文采不比朱济那样词藻美丽而工整,但是,可以让人感觉到诗人的豪情万千。比起朱济文采博人眼球却同时软软捏捏好像娘子似的,无疑,朱琪的率直,更让万历爷喜爱。
想到了朱琪和老八,朱璃面色微暗,走到了高贞面前,恭谨地行礼道:“大明使臣参见国王。”
“平身吧。”高贞望着他像是心情很好地笑着。
这让朱璃的精神为之一振,不由心头快要发痒了。说真的,什么人都好,如果被人夸,被人用赏识的目光看着,到底都是会不由自主地心动。
高贞看他的目光看来那么自然,有种好像相见恨晚的感情,说话又很平实,不像拍马屁。朱璃想不到任何高贞这幅神态有对他做假的可能性。
何必呢?高贞何必对他做一副假惺惺的形态。不过,为人谨慎的三爷,肯定不会像那些小屁孩一样马上转入得意忘形的姿态,老样子,一举一动都很警惕。
他是大明的使臣,大明与高卑的友邦,国王明智大气的话,该礼待大明使臣。
在坐在齐公公搬来的,可以固定在马车内的一张圆杌时,朱璃好像听见了背后珠帘轻微的颤动。他背部不由自主地挺直。
知道,她在珠帘后面,她这是看见他来了,所以有所触动了,是吗?
李敏抬眼望过去,是能透过珠帘的缝隙,瞅望到对面几名男子的身影。不无意外,朱璃进来后的一举一动,尽收到她眼底去。但是,这怎么看,俨然都没有她老爹那个表情最精彩。
别人怎么想她不清楚,可是她这个爹,据她几日揣摩下来,能得一句总结:猫样!
知道猫吗?猫那张面孔,无论何时看起来都是笑眯眯的,在笑眯眯中,逗弄眼前的猎物时忽然会随时伸出尖锐的爪牙。她爹的表情,看来无时无刻都是一枚典型的猫爹。
猫爹笑咪咪的,和徐家人下了会儿棋,棋局貌似在两人纠结的心境中同时走到了僵局。猫爹心思一转,这哪儿行啊?他是要和徐家人打好关系的,毕竟那是他曾经喜欢的女人的娘家。于情于理,都是该和徐家人化干戈为玉帛的。
可他的诚意徐家人不一定接受,毕竟他们徐家女儿死的时候,他都无踪无影的。这可怎么办?
猫爹突如其来一个主意,想吧,自己好歹是个国王吧,这个老奸巨猾的心思是有的,想要和对手突然变成朋友,一个最好的主意,不过是赶紧找到了两人之间共同的敌人。这感情突然因为某人变得同仇敌忾了,这个之间的关系不就慢慢变成战友一般的紧密了。
李敏掠过猫爹那个表情时,显而易见的那个想法,都写在高贞的脸上了。只是,一个徐有贞正警惕朱璃的到来,朱璃却被猫爹无害的笑脸给迷惑得团团转。
猎物,全在猫爹的爪牙下面了。
打了声喷嚏。被猫爹这股暗然的得意给刺激的。笑不能笑。
不明其意的小丫鬟,紫叶赶紧给她再找件衣服。
李敏拒绝时,感觉珠帘外面好几双疑惑的眼睛望了过来,仿佛要穿过珠帘看清她的心事。
只能说她一举一动,貌似都能牵动这所有人的神经。
徐有贞反正认为她不会无缘无故打喷嚏的,实际上李敏这声喷嚏真的是不由自主控制不住的没有什么对表哥暗示的地方。可徐有贞不这么想。
朱璃的背挺的更直了,像现代的小学生那样危襟正坐。或许在他的心里,比徐有贞更料定,她这声喷嚏别有意味。
高贞好像是琢磨着,嘴角微微扬着,倒是没有对她这声喷嚏有任何表态,对齐公公说:“把棋盘端上来吧。”
棋盘?桌子上不是摆了一盘棋了吗?
众人正愣着,想是怎么回事儿。齐公公是十分小心的,把高贞和徐有贞没有下完的那盘棋,原封不动地先挪下了桌面。
重新拿出的期盼,是个圆形的棋盘,上面有数十个格子,摆放着的是圆溜溜的琉璃珠。
李敏瞅到的时候,不禁眉头一挑,略微放下了手里正拿着的药书。
这,不是跳棋吗?
高卑国的文化,因为地处大明以北,大陆西部以东,融化了东西方风格不言而喻。像高卑人穿的靴子,大都是从西方传过来的一种服饰文化。于是,西方发明的跳棋。在高卑这里现身并不奇怪。
大明人与高卑国接壤,从高卑国那里,也学到了不少从西方传来的东西。跳棋这个东西,据说万历爷在宫里都保存过一副。可以说,朱璃和徐有贞,理应都是听过的,知道这个东西,但是,具体有没有怎么下过,这两人八成浅尝而止。因为大明流行的,不是西方的棋,是大明自己本身的棋。
俨然,高贞这人,是个开放的君王,对哪个国家的文化,都是保持一种强烈的好奇心,并不会因为民族感情单纯的排斥。因为他知道固步自封没有任何好处。
“这几日,朕下围棋下的有些伤脑筋了。毕竟,徐状元才华斐然,棋艺精湛。所以,三皇子作为大明国使臣来到朕这儿,大明与高卑是友国,就不想那种打打杀杀的棋了,下这种不吃人的棋吧。”
高贞这几句话,无疑说的有些妙。听得李敏都饶有兴致,益发感觉自己这个猫爹,是这么的一流口才。说起围棋,那吃子,肯定是涉及打杀,这没有错。跳棋,确实不需要吃掉对方的棋子,只看各自本事,谁走的快,谁就胜利。
不用说,这几句话,一样合了朱璃的口味。徐有贞保持高度警惕和戒备。但是,他们只能听国王命令做事,怎么能说不是。
要徐有贞说最质疑的一点,无非是高贞那副好像让人看不明白的表情。高贞是怎么了。高贞难道不知道,朱璃曾经抛弃过李敏?或许真的是不知道的。要知道,他们徐家人,对这个三皇子,是早恨得想大卸八块。
三个人,每个人选了一种棋色,开始下了。
李敏手指翻着书页,由于离的太远,有物体遮挡,是没有办法看清楚他们怎么下的棋。对此没有关系,有个人,在她身旁是唠叨了起来。
那个人,即是卢毓善,高卑三皇子高卓。她同父异母的弟弟。
高卓据说,听的她那些小丫鬟报信儿,说是整天不是缠着老二,就是缠起了老大。结果,二皇子莲生是个出家人,每天要做的事是打坐,闭目诵经。皇太子高治,要帮国王处理很多事,忙都快忙死了,哪有时间搭理一个小屁孩。
到那天,高卓说是亲自卷着袖子给皇太子的马喂饲料时,被高治一个瞪眼:滚!
说高卓是想给皇太子的马下毒,那是不可能的,高卓要下毒肯定也是直接给高治下,下给马干嘛。所以,高治这一吼,是想着高卓的身体不如他和莲生,冰天雪地的气候下,穿的东西根本都不抵事,这样给他的马喂马,高卓要是被股寒风吹出病来,他高治不得吃不了兜着走。
李敏每想到这传言的事儿,是想,到底有猫爹在以后,一切变的不太一样。要换做以前,高治一个鞭子抽过去,还用瞪眼睛不讨好地对高卓喊滚吗?
高卓也是,被高治吼了以后,八成被顺武给说通了,倒是没有真的去找高治算账的样子。
有个爹在,爹管着底下四个孩子。四个孩子平常小打小闹可以,但是,一家之主在上面看着,始终是不让出事儿的。
不知为何,想到这点时,李敏心头涌起了一股酸酸的味儿。这种味儿,八成是被她老公给说中了。她在这个世上几乎是孑然一身,所以,其实内心里比任何人都渴望真正的亲情无疑。
要不是这个爹回来,她高卑的这个家,也算是散了的,各顾各的。但是,猫爹回来以后,一切都大相径庭了,真正,有种家长在,孩子嬉闹的气氛,典型的家的气氛。
她这个爹,和万历爷,真的是不一样。
高卓不知道她想什么,只知道,去找老大玩,老大不喜欢他添乱,去找老二玩,老二更喜欢诵经,最后,只剩下来找她这个姐姐玩了。
想当初,这个姐姐,无疑是他最讨厌的。因为不过是个落魄大明子民的女儿,凭什么可以跻身到他们高卑的皇室里头。结果到最后,他只能找这个姐姐了。谁让,老大老二都很喜欢这个妹妹多过他这个弟弟。
高卓给她奉献上了一袋花生,是照着听说她在大明教人做的霜糖花生,依样画葫芦做出来的。
李敏看着他让人做出来的花生卖相,算得上有模有样,一挑眉,说:“辛苦三皇子了。”
“公主说的什么话?公主倘若喜欢,公主如今都有了身孕。国王早说了,仅是做公主喜欢吃的口味。公主喜欢吃什么,和我说。我让人做。反正,我闲着也是闲着。”
小屁孩的话,到了最后一句显露无疑。
李敏嘴角轻抿着,像是在压着一抹笑意。
高卓侍奉她再吃另一颗花生,见她不像老大老二赶她,简直是感动到快泪流满面了。要说这人,最怕也就是孤独。像国王说的那样,他除了他们这些兄妹,没有什么特别的亲人了。闻家人,都被杀的杀。
李敏低头看着他这张有些兴奋的脸,想这人,到底都是趋利避害的。知道哪儿那些人对自己好,就投奔哪里。
珠帘外面的棋局,如火如荼地进行着。高卓对此的兴趣也是有的。他的视力远比李敏来的好,站在前面,又不怕对面人说他偷看,肆无忌惮地在旁观摩。同时,给李敏做了实况转播。
要说这个弟弟当解说员真够给力,不仅用无声的嘴唇向她传递消息,毕竟也怕声音会干扰到正在下棋的人,另一方面,让太监拿来了同样的一副跳棋,照着对面人下的步骤,现场给她摆起了棋局。
李敏这下相当于近距离观看对面的棋局了。如果高卓没有弄错,这盘棋,看出,有点玄机啊。
跳棋不比围棋,下的速度要快的多,一局结束所花的时间也不长。
一盘棋结束以后,朱璃垫底。
作为大明的使臣,相当于万历爷的代表,朱璃当然也不愿意输棋给皇帝丢面子。可是,到底是自己不熟悉的棋类,所以,输,可能是理所当然的。再有,高贞的态度极好,让他这个输的人,都输的心服口服。
只听高贞这样说:“三爷远道而来,为了大明与高卑之间的友谊,不辞辛苦。如今又陪朕下了一盘棋,三爷这是让着朕了,让朕都心存惭愧。”
听这话,朱璃急忙站起身,答:“国王棋艺精湛,是天下无双。臣,是输得心服口服。”
高贞摆摆手:“谦虚的话不用说了。三爷到高卑,为了高卑也做了不好事情。高卑理当答谢三爷。”
说着,是要给朱璃赏赐。
朱璃感觉这简直是天上掉下大馅饼了。出了国王的马车,回到自己马车的路上时,头脑都是一阵懵,被惊喜砸掉的懵。
马维跟在他身后也在想,难道这个高贞,真如外面所言,只是个草包皇帝?那么之前,兴州城内叛变之所以能解决,究竟是谁做的?真的是高贞吗?
文弱,诗情画意,只爱吟诗下棋的文人雅士,怎么看都不像是当皇帝的料。有万历爷兢兢业业的政绩做对比,这高贞,是不是太儿戏了。
朱璃拧着眉头想着,想那个老八,也不会像高贞这样。大方到,给一个输棋的对手赏赐。
“主子,国王的赏赐来了。”
不过会儿,齐公公带着高贞的赏赐来到朱璃的马车。马维进来先通报。
朱璃下了马车,来接受国王的赏赐。
齐公公手持高贞亲自书写的圣旨,有模有样的宣读着:“奉天承运,国王诏令,兹大明使臣三皇子朱璃,颇得朕心,为朕排忧解难,为此,朕赐三皇子红粉知己,为三皇子排忧解愁。”
两个高贞赏赐的女子,走到了朱璃面前。只见一个蛮腰蛇身,五官妖艳,简直是个妖精般的能致命吸引男人的美人儿。另一个则身形丰腴,尤其屁股特别的大,五官倒也长的端庄,好像是个很能持家的良妇。
马维当场就为朱璃傻眼了。
想这个高贞,真是够那个的,自己风花雪月不足矣,要独乐乐不如众乐乐,给印象好的朱璃都送上了女人。这两个女人,如果带回去京师那还得了。李莹那个大妒妇,肯定得爆胎。
朱璃看着这两个女子,瞅了一圈,脸色倒是自然的,回头,对齐公公说:“国王的赏赐,臣十分感激。”
意思是回收下。而实际上,他朱璃真没有任何权力说是不收国王的赏赐。
齐公公眯眯眼,对两个女人说:“好好侍奉三爷。”接着,转身走了。
“三爷?”马维摸着心口的胆战心惊,不知道哪儿不对。
朱璃背过这两个女人,冷笑一声:“他哪里是给本王送女人,是给本王送仇恨吧。”
马维一惊。
齐公公回到马车内,回答高贞说,朱璃把女人收了。
高贞高兴地点点下巴:“他要是不收,装糊涂,那就不是三爷了。”
朱璃到这会儿能看不出来吗?肯定看的出来。两个女人,都那么明显的,是要到他王府里闹事的。高贞对他朱璃其实怀的什么心思,可想而知。
徐有贞心里头,是在琢磨刚才那盘棋。其实刚才那盘跳棋,高贞有意地把自己的棋子给他的棋子搭桥,如果他不合作的话,说真的,想赢朱璃还真不那么容易。
高贞的心意,他徐家人收到了。在面对外敌,在面对曾经伤害过徐晴母女俩的人,高贞和徐家人是一个阵营,没有区别的。这点,徐有贞不能说不对。
嘴里悄悄吐出了口长气。徐有贞再抬头看对面这个国王,有种感觉,这个国王,远比他想象中的,不大一样。
猫爹这是为女儿出口气。李敏自然收到了。
朱璃走了以后,高贞把女儿叫到了身边,眯着老奸巨猾的丹凤眼说:“听说皇上,十分热衷于给王爷送女人是不是?”
李敏心口一热,道:“皇上有皇上的理由。”
“万历爷的理由,是想让朕的女儿,朕的小棉袄受委屈。”高贞说。
徐有贞听着都表情一粟。
“没有关系。”高贞对女儿说,“以后,皇上给朕的女婿送女人,朕就给皇上公主们的驸马爷们也送女人。敏儿觉得这个主意如何?”
噗!
高卓一口茶水射到了地上,慌忙跪了下来说自己失态了。
对自己这个心性还没完全成熟的孩子,高贞的丹凤眼夹了夹眼缝儿,道:“莫非三皇子有更好的主意,为朕排忧解难?”
高卓嘴角一勾,勾出一抹狡黠:“儿臣以为,国王的主意已经很好了。但是,如果能让皇上皇后的孙女们时时刻刻提心吊胆国王给她们的驸马爷也送女人,那就更好了。”
不用说,高卓的这个馊主意传到了外面大皇子二皇子耳朵里。高治傻了有一阵,最终他身边的人只听他这样叹:“没想到这个小子,终于是聪明一回了。”
莲生双手合十:哦弥陀佛。——嘴角那抹笑意却也没有变。
那天夜晚,赶路的车马在拐进一个山坳里后,突然都停了下来。
只见士兵开始奉命在这个地方扎营。
李敏得空下了车。发现这里野外的空气清新,满天都是星辰。地上的雪,可能这里地形特殊的缘故,并不厚,很适合驻兵。
紫叶和春梅,听说了那边有个湖,这个湖不同其他湖,像温泉一样冒的是热水,因此高兴地拎着木桶,准备去采热水了,可以让李敏好好地洗个热水澡。
两个小丫鬟一路走,一路说起悄悄话来。
“听说孟旗主去接王爷了。”紫叶说。
孟浩明没有随李敏一块出行,是奉了李敏的命令,和国王的另一路人,一块去和来高卑的朱隶汇合。
就此,紫叶促狭地看了看春梅:“姐姐,几日没见,会不会想孟旗主?”
“你说的什么话。”春梅直往她脸上瞪眼,别开对方的目光,脸蛋却忍不住一阵烧红。
这段时间来高卑,说是都为主子做事,各忙各的,但是,见面的次数反而比在北燕的时候多了许多。毕竟随李敏来的人不多,工作交接方面,时不时要接触到。那个感情,自然而然升华起来。
紫叶为此撞了下她胳膊,意指她们身后某个人:“你瞧瞧,这人可耻不可耻,到至今都还做着白日梦,我都替她羞。”
喜鹊拎着另一个木桶,可能是知道跟她们过来打热水的。现在好像听见了紫叶说的话儿,脸蛋涨的紫红,恨不得抓起拳头。
春梅淡淡的,倒也没有去看喜鹊的那张脸,将心比心,她这人心肠软一些,总觉得喜鹊不过也就是个无辜的连累者。要是没有尤氏给喜鹊安了一个白日梦,喜鹊能做吗?
“姐姐是心肠好,要是我——”紫叶对她这幅好人态度摇摇头,“我直接让我二哥揍她一顿,关在柴房里打,看她知死不知死。打醒她,其实也是为她好,知道吗?”
“你二哥是要随王爷来。”不喜欢再谈喜鹊的话题,春梅转移话题说。
“是的。”紫叶对此承认,“伏燕没有回来前,我二哥,都是要照顾王爷的。”
伏燕不是说,找念夏的线索都找到高卑来了吗?怎么到至今一点风声都没有。想到念夏,两个小丫鬟的心头一块沉了。念夏生死不明的时间,太长了些,让人都不知所措,一天天无消无息过去,只能让人越联想到坏的。
终于通过高卑士兵们的指引,两个人拎着只大木桶找到了那个湖。那湖水不仅在寒冷的冬季里没有结冰,而且冒着热气的泡儿。
丫鬟们兴奋的,把这个自然奇迹跑回去告诉给李敏。
很久没有洗澡了。作为一个现代人来说,不天天洗澡本就是一件心理上不太好受的事。有时候李敏都很幸运最少自己是穿到福贵人家,想洗个热水澡的奢侈,随时可以办到。
出行了的话,这种奢侈,可真的是变成奢侈都不可能做到的事。李敏可以理解,也就忍着。但是,现在眼前有了不用忍的机会。
李敏听了小丫鬟的汇报以后,确实是心头痒了,跃跃欲试。
由紫叶她们带路,李敏带了些衣服和洗浴用品,亲眼去看看这个洗澡池如何了。
去到现场,只见这个湖,准确来说还不能说是湖,湖的旁边接连着好几股山中的热泉。
寻找热源的时候,发现了另一个天然澡池。这里的池水,无意比那湖水更清澈,因为是注入湖水的源头。而且,四周有石头,有林子遮挡。几乎是围住了四周。
李敏把脚探进水里试了下温度。泡澡对于她孕妇来说,不太适合。但是,好在这个水温导倒是在这个寒冷的天气里刚刚好。
侧面某个石壁的泉眼里像龙头吐水一样,飞出了一条源源不断的热水流,相当于天然的热水器喷头。
天然的淋浴,简直是太美妙了。
李敏决定了,一定要在这里淋浴,冲掉几日来的身上的尘埃。对孕妇而言,保持清洁干净是很有必要的。只见这几天她在车上憋的,好几个地方都发痒。
几个丫鬟婆子马上被分派出去,紧锣密鼓安排在了四周给她洗澡的时候放哨。
李敏在紫叶一个人的服侍下,开始脱掉了衣服。
今晚的空气很好,之前已经说过了,夜空里面都是星星,月亮。当轮的明月流泻下来的明光,在温水池里落下一个倒影。
李敏拿了条披帛,裹着自己上半身,两只脚小心地踏进水池里。
留在营地里的人,很多士兵都在忙着扎过夜的帐篷,生火,准备营队的晚饭。指挥官们有指挥官要做的事,于是很多人都不知道那些没什么事做的女人,趁男人忙碌的时候跑去洗澡了。
尚姑姑也不知道李敏去洗浴的事儿。只知道自己跑去找王德胜张罗李敏今晚的晚饭菜单之后,一回来,李敏的马车里不见了李敏的人。
包括春梅、紫叶等小丫鬟一样都不见人影。尚姑姑心头一阵慌,在看见喜鹊走过来的时候抓住问:“少奶奶呢?”
“我怎么知道?”喜鹊甩开她抓来的手。
“你怎么不知道?主子去哪里了,你都不知道?”尚姑姑说她。
喜鹊阴阳怪气的:“你不是也不知道吗?不然怎么会来问我?”
“我是去给主子张罗晚饭。”尚姑姑心里急,想这个尤氏的爪牙,占着尤氏,还真是到这个时候都得瑟着。要不是身边没有其他人,否则,她早就让其他人一块按着这人暴打一顿再说了。
喜鹊冷哼一声,好像知道她要干什么,猛然对她胸前撞了一下。尚姑姑趔趄地跌倒在了地上。
尚姑姑为此怒得咬牙,手指指着她,刚要说什么时,只听大山里头,突然传出了一道什么声音。
【232】山中夜会
“什么声音?”尚姑姑气息未平,脸色有点发白发青。
军营里的人,似乎都听到了这个动静,似乎各人的反应又是不同。至少,尚姑姑和喜鹊往四周看的时候,似乎有些人听着这个宛如雷打的声音,根本是无动于衷。
有两个人却是听着这个动静,直朝她们这个方向来了。俨然,这两人吵架的时候,已然是惊动到了人。
尚姑姑躺在地上,在清楚地看见是谁走到自己面前时,眉头揪成一个疙瘩,真是还巴不得被喜鹊揍死也不想惊动这人。
朱璃与马维站在她们两个面前。
没有马上从地上爬起来的尚姑姑,有种想装糊涂想避而不见。喜鹊是冲朱璃福身说:“奴婢拜见三爷。”
“怎么了?”马维代替朱璃出声,“在这里吵吵闹闹成何体统,是给你们主子蒙羞吗?高卑人都在这里看着,你们这是不是太忘乎所以了。”
尚姑姑听这话,爬了起来,说:“奴婢这是自己摔了一跤。没有什么事,为此惊动了三爷和三爷的人,是奴婢的不是。”
喜鹊暗自得意地扬了扬眉梢,同时却是微低下脑袋,故做无辜状。
尚姑姑这么说也是毫无办法,要是,被朱璃知道是喜鹊推的她,一方面,她地位身份比喜鹊高,这样被喜鹊给欺负了,不是变成了在主子面前故意示弱博取同情之嫌,或是说,能力不足,足以让主子一声令下把她替了。固然李敏不一定对她这么做,可是若给朱璃什么借口去说李敏如何用人的话,她这个奴才做的也确实够窝囊的了。
这个闷亏只得暂时忍了。倒是,去找李敏比较要紧。耳听刚才那声好像打雷的声音不知道是干嘛的,让尚姑姑心里头都慌慌的。因此两句话之后,尚姑姑借口有事,马上从朱璃眼前走开了去。
对于李敏突然不知道上哪儿去的事,尚姑姑当然不会对其他主子说,以免李敏根本没有什么事结果她一说搞到大家都草木皆兵,虚惊一场过后,怕是所有人,都会说她尚姑姑无能只会无中生有给主子添乱,她这个奴才也不用做了。总得在报警之前,先确定了究竟有没有发生问题。对朱璃,更是不会透露任何这方面的信息。
朱璃主仆俩瞅着尚姑姑远去的背影。接着,马维接到主子的示意,靠近喜鹊,问了句:“为何吵架?三爷说了,只要说实话,有赏。”
喜鹊抬头,看到了朱璃那张冷冰冰的侧脸,三爷的眉角处一丝意图掩埋的焦虑,却好像是骗不了任何人。喜鹊嘴角勾了勾,捏着无辜的语气说:“其实,还不是因为少奶奶的事儿。”
“少奶奶?”
“是,刚才不是像要打雷吗?奴婢唯恐天气突变,说是要去找大少奶奶回来。尚姑姑听着不高兴,说奴婢是多管闲事。奴婢着就想不明白了,主子的安危不是最重要的吗?更何况,主子去湖边看风景,本也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尚姑姑那般紧张做什么。好像恨不得主子出点事儿一样。”
听见最后面那句说点事儿,朱璃脸色微沉,轻咳一声。
马维揭开腰带上的钱袋,掏出一颗银锭,扔进喜鹊怀里。
喜鹊接过之后,脸上却是略显迟疑:“三爷这是要去找我们少奶奶吗?”
“胡说什么。现在这天气不太好,看什么风景。”马维左右而言,直接给她一个瞪视。
喜鹊惶恐地低下脑袋,不敢再说话。直到看见朱璃和马维往湖那边走过去以后,嘴角狠狠地一勾:“自己都贼心不死,还敢说我!”
马维一边跟主子后面,一边说:“那个湖,据说是温泉湖,马儿都不在那儿喝水,因为那水的热度足以煮熟个鸡蛋。”
这么说,如果能在冰天雪地里洗澡的话,那地方是再合适不过的。恐怕她也是这么想的吧,所以往那个地方走了。
朱璃脑子里糊里糊涂这么想的时候,这人,倒不敢真的往湖边走了。怎么说,他都是个正人君子。结果,在他犹豫着是不是转身,而且,不想被她和她的人发现后耻笑,决定走到那个有树林可以遮盖他足迹的地方时,突然林间传来了一声惊叫。
只见,那天空里压着的宛如闷雷一样的响声,从很远的地方再次传来。马维听着这个声音一而再再而三发生,都不禁拧起了眉头。
林中发出低呼的尖叫的,是紫叶那个小丫头。
毕竟是年纪比较小,经历的事儿少,心性不太稳重。只听那不知名的打雷声过后,这回几块飞石从岩壁上飞下来,不得把她们这些没有见过什么大千世界的小丫鬟,吓的花枝乱颤。
春梅年纪大一些,小时候吃过很多苦,算是经历过一些人事,比较沉得住气,但是,一样脸色有些发白了起来。
几个丫鬟再望到身处在泉眼里中心的主子,主子那可是好像风吹雷打都不动的佛爷姿态。
什么才叫做真正沉得住气儿,她们这些人总算是见着了。
飞石滚落,却依然阻挡不住某人要享受大自然清泉的野心。
其实这点小飞石算得了啥?而且离得可远了,在隔壁,也不是她们这里。雷声又那么的远,估计保守距离有数百公里。李敏拿着脸巾擦洗身子的时候,唯一低头响的问题,是这个雷声听起来有点怪。她算是个科学家了,打雷听得多了,可以分析出雷声异同各自代表了什么。
等过了一阵,那远处传来的,沉闷的声音,终于逐渐停止的样子。石壁泉眼里淌流出来的热水,没有受到任何影响,汩汩的清流从泉眼里流下来,浇灌着女人的身体。
女人的皮肤犹如牛奶般的颜色,映着天空一样像是没有受到影响的月光,完美的宛如璧玉。
朱璃喉咙里感觉一紧,一路来的风吹雪晒,鼻孔早已干涩,是快淌出一两滴血,而刚刚,那阵震动好像刺激到了他鼻孔的神经。
离他约只有几尺远的地方,能清楚地听见流水的声音。清澈的泉水声,叮叮咚咚,是引人遐思的琴弦,勾着人血脉喷张的节奏。
马维狠狠地往地上唾一口,很显然,是气恼着中招。
那个该死的喜鹊,他们早知道的,是尤氏的人,怎么能对他们安好心。
朱璃转头把腿要走,可是,两条小腿发着颤,腹部整个收紧了起来。马维看着他握紧了拳头,手背都青筋暴跳。
“该死的!”朱璃诅咒。
马维在愣了一下后,才发觉了他的异常,赶紧伸手扶住他,说:“三爷,奴才扶你回去。”
“扶我回去?扶本王回去,是要重蹈覆辙,让本王帐篷里那两个虎视眈眈的对本王动手吗?!”朱璃气急败坏地说。
不知道高贞怎么对那两个女人灌输的念头,竟引得那两个女人这样迫不及待的,对着他下手了。
只能说,这是霜上加霜,本来这药恐怕没有那么厉害,被他遇到这事儿以后,再一联想,结果一发不可收拾。
为此,树林子后面的水流声,似乎有了警醒,慢慢越变越小声。
朱璃闷哼了声,转过身。马维拉着他袖管,着急地低声说:“三爷,这里附近全都是高卑人。”
高贞是吧?
真是够倒霉的。为什么她爹是高贞?否则,他不管三七二十一,趁着这个乱,都得要她认命。只因现在简直是要他老命。
说曹操曹操就到。一道声音,忽然从左侧林子中传了出来,悠悠的,好比天籁的悦耳男声,配合那团扇扇着冷风的节奏,分明是落井下石:“哎,三爷这是何苦呢?莫非朕赐给三爷的两女子,不足以让三爷享福。”
“你!”朱璃抬起头,脸上额头上都挂上了明显的汗珠儿,用四个字来形容的话,无非是狼狈至极。
高贞的鹿皮龙靴踩在雪地上。
李敏早在察觉出异常的时候,拿着衣服裹住了自己的身子,只是不适合马上走出泉水池,怕更刺激到对方有所行动。现在,听到她那猫爹的声音都出来了。她轻轻叹口气。
猫爹简直是唯恐天下不乱的节奏,大概是睡的太久了,醒来后只想疯狂地玩。高贞在年轻的时候,该多喜欢玩!可怜那些被高贞整过的人了。
李敏额头挂出一层汗,是想,如果小时候自己真在这个猫爹身边,八成逃不了从小被这个猫爹坑到大的。这样想来,她母亲徐晴肯定是早知道她老爹的性情,才无论如何不把她交给猫爹。否则,在猫爹底下做公主,不管怎样都比在李大同底下当二姑娘而已强不知道多少倍。
林子里,忽然传来一声男子的呻吟。
紫叶和春梅这些小丫鬟的脸上立马挂上了惊恐的,好像看到世界末日的表情:这,这出了什么事?
高贞的一串坏笑随之出来:“三爷,您这好像是快死了一样。如果真死了还得了。你可是大明的使臣,万历爷的儿子。朕可赔不起。——来人,还不快把三爷扶下去,朕再赐两个美人给三爷,让三爷彻底舒坦了,否则,朕对大明交代不起。”
紧接,人马走动,唯一再听不见朱璃的半点反驳声。
四周紧随这阵骚动以后,逐渐地安静了下来。
紫叶和春梅都是惊魂未定的样子。
李敏手背擦了下脸上的汗珠儿,考虑是不是该撤出水池的时候。只听,外面,猫爹唯恐不乱的声音又响了起来:“当年,朕和你娘相遇的时候,也是在水边。你娘赤着脚,在江水里与荷叶为伴,与水鸭嬉戏,那幅美景,一辈子都刻在朕心里面。朕拿了一串手珠,放在了江水里,意图吸引你娘的注意。结果,你娘捡起手珠,望回到朕身上,说:这珠儿可是公子您的?
”
猫爹意思好像是在夸奖她娘当年拾金不昧,好比捡到一毛钱都要交给警察叔叔的好学生。实际上,确实如此。她娘,接下来又对猫爹说:“这好像是泥做成的手珠,是公子您自己做的吗?”
李敏扶着脑袋:额!貌似她这个娘,有点像谁。一样的,对奢侈品毫无感觉,能把黄金看作泥土的。
“敏儿,爹真的挺愧疚于你的。想你娘当初与朕,无论初遇、交往,都是江水边上,美景身前,游山玩水,心无烦事,天下美食,无不尝尽。是人生最美好的日子。当然,朕有点对不住在宫里的两个皇子,但是,朕觉得不这样做,怎能骗个天下最美好的女子回去当两个皇子的娘。”
她这个猫爹真是,做了就做了呗,还要拿什么借口。李敏彻底无语。
猫爹好像知道她想法,说:“朕这可不是在找借口。夫妻之间,男女之间,若无情事,怎能长久。你这么千里迢迢来找朕,朕真觉得亏待你们夫妻了。总得补偿你们点什么吧。”
这话刚落地儿,李敏猛的一惊,仰起头时,只见一个人影蹲在石壁上。
乌墨的眸子,宛如两点墨滴在深夜中划开一样,流转着犹如水流一样的光芒,和着她身上的热水,她瞬间全身发热发烫,双腿貌似一软。
在她要猝不及防跌入水中的刹那,那人影从石壁上纵身而下,像是罩住了她头顶上的天。那刹那,她看不见天空的月亮,看不见星星,看不见世界,唯有眼前逼到她两只眼珠子前面的这个人。
阳刚的气息混杂她鼻孔出来的兰息,混沌的,让人头脑昏沉。不得已,她两只手放在了他胸前,勉强撑住腿,背后,他一只大手稳稳地托着她背。即便如此,她身上裹着的单薄的衣物,还是瞬间因为这阵风一样的骚动落了下来。
那刻,把她吓的心脏砰砰砰乱跳。
他说话了:“几天没见而已,把我都忘了?”
“没有。”她急忙说,“都有人。”
“哪里有人?”
四周早已没有一个人。不怕死的,才敢在现场偷窥他和他老婆。
没人,可是照样让她呼吸急促,脸蛋浮红,双目都快溢出水珠儿一样。看他那健硕的身体只裹着一身单薄的绸缎,腰间一条简单的腰带随意打了个结,手指只要轻轻一拨的话,随时,这层完全不像样的绸缎可以掉落的一干二净。
想都知道,这是谁出的馊主意。为此,她都快咬牙切齿了。心里却有点想不明白了,他几时来的。
“王爷是什么时候来的?”她问,手指尖边摸着他的手臂,意图稍微安抚他的蠢蠢欲动。
朱隶吸口气,倒也真不太敢直射她这个样子。怎么说才好呢。夫妻两个人,不仅是因为她来高卑的缘故,有半个月没有见面了。更重要的是,她有孩子以后,他已经很少踏进她的房。刚刚一看,结果,发现她的身段比起以前,她没有怀孕那会儿,是更玲珑有致了。
低头,可以看见她的肚子,里头还有一个小生命。他的手,便放在小生命上慢慢安慰,说:“这里是天女池。”
“天女池?”重复他这句话时,李敏想着,在武德人给她的地图上好像没有这个地方。
“这个地方,据说,只有国王知道。”
原来是个,皇室成员幽会的地方。她那猫爹也够风流的。
“国王说,他只带以前的皇后来过。说是为了补偿我们俩。其实,我倒还没有真正拜访他。来的路上,接到他信函,已经托人带给我的衣服,说是让我穿上。”
李敏撅了下嘴角,想他怎么就这么心甘情愿上她猫爹的当,摸着他手臂,继续说:“妾身只记得王爷貌似不是个随意听人说什么就做什么的唯命是从的人。”
“那也要看是什么人,做什么事。他是你爹。”朱隶像是一本正经地说着。
李敏再撅了下嘴角:“另外是,他让你做的事,正中你的下怀,对不对?”
朱隶听见她这句像是闹别扭的话就笑了,把她忍不住小心翼翼地抱了起来,亲着她鬓发边说:“我知道你想说什么,说男人都是那个样。”
这可是现代人的口吻。
“我经常听见你偶尔从房里说的这话,听着,也觉得挺有道理的。男女是有别。男人是这个样。”
他还有理了!
一只秀拳在他肩胛骨上锤了下:“这是要和那人臭味相投了吗!”
“不可以吗?”朱隶低声说。
他的声音那样的低,好像压抑着很沉重的东西。她几乎不用想,都知道他话里的另一层意思。
“怎么会不可以?”她柔软的声音,好像融化的雪一样那样清澈,唯软,“妾身来找他,不就是为了王爷这个目的吗?王爷倘若真能和他心心相通了,妾身是想不到任何不高兴的理由。”
只见她这话声过后,手指下这结实的胸肌是起伏了起来,紧接着他胸间宛似打雷一样发出一声沉闷的声音,犹如低吼。她来不及反应的刹那,他结实的手臂把她环紧了过来,带着她,直接沉入到了温泉底下。
被遣退的那些丫鬟婆子,走出林子,以免打扰主子的好事。
紫叶和春梅是一块在雪地里并行,一边,两个人虽然都不说话,低着头看着路面,却俨然都掩盖不住底下的那层兴奋。
来了。来了,她们的男主子,终于来了。
天知道。之前发生那么多事的时候,她们的心口可真的都悬着。虽然女主子很可靠,可终究,比不上有朱隶在。
“感觉,少奶奶不说,但是,一直在想王爷呢。在付亲王府的时候,好几次,我都看见了,少奶奶手里拽着王爷写给少奶奶的那封信。”紫叶有模有样地描述着,也只有在李敏不在,朱隶也回来的情况下,敢这么说。
春梅点着头:“少奶奶再怎样,都是个女人。家里有个男人在,还是不一样的。”
紫叶一听她这话,不由又嘲笑起她:“怎么,是不是想起孟旗主了?话说,姐姐,你还是快点家里有个男人吧。”
“你这个死丫头,嘴巴长那么贱干嘛!”春梅恼羞着脸,拿起拳头去捶打她。
紫叶咯吱咯吱地笑着,一路跑一路讨饶。
两个人一前一后追出到了林子外,看见了外面在把马拴起来的男人们。
紫叶首先兴奋地喊了一声:“二哥!”
胡二哥听见声音转过头,见着她,答:“妹子!”
兄妹俩阔别半个多月见面,特别兴奋,特别高兴。不会儿,两个人互相牵着手,像小朋友在原地绕起了圈圈。
春梅在旁边看着,都有点傻眼,以前都不知道胡家兄妹是这样表达感情的。
另一边,马儿的一声嘶叫,把她注意力吸引了过去。只见有个士兵走过去帮刚到的军官牵拉缰绳。骑在马上的孟浩明,把手里的缰绳甩开以后,飞身下了马。
骑马过来的时候,他远远是已经看见她了。见着她和其他人是边笑边跑。她的笑声,在冷风中,犹如一串铃铛似的,那样悦耳动听。吹开了他眼前的风雪,感觉是望到了明媚的阳光,那样的靓丽。
“孟旗主。”由于他骑着马都快骑到她跟前来了,避开也避开不过,春梅只好原地不动,先行了屈膝礼。
他径直走到她面前,好像骑着马过来就是为了来找她一样,站定在了她面前,两只眼珠俯视她微垂的脸蛋儿。只见她的脸,红扑扑的好像一个要被人咬的大苹果。
“几天没见,感觉你好像有些变了。”
想也没有想过,他居然在他口里对她吐出是这样一句话。春梅整个儿愣了,怔了,心头甚至突然揪了一下,原来自己这么在意他对她的看法吗?
“奴婢,奴婢——”春梅的嘴唇像是努力地挤出字眼说,“奴婢从来都是那个样,不知道,孟旗主这个话是什么含义?”
“以前,你都看见我就避开我。现在,好像不会这么做了。”
春梅感觉自己的脸,突然间就烧了,恨不得咬断自己的舌头,怎么觉得自己是突然间中了他的套。有些羞愤地抬起头时,却见他的脸上并没有什么戏弄她之后得逞得瑟的表情,是那样的平静,好像说的都是正经的话儿没有一点谎言,他那双眼睛,是那样的深,她从来没有见过的那么深,直深得仿佛把她的魂勾进去了似的。
猛的,她往后趔趄了半步。担心她跌倒,他两只手伸过去把她后背扶住,低声说:“小心点——”
春梅只觉得,他的手碰触到的地方,都像要融化了似的。吓得她忽然挣开了他的手,退后两步,喘着气道:“奴婢,奴婢这有事要做。”
“没关系。”孟浩明道,“我来,只是想和你说句话。路上,我和王爷说了,说等回到北燕以后,由王爷和王妃做主,我会请媒人过来,一切礼节都不会有半点疏忽,正正经经地把你用轿子抬进王爷给我的府里。你要是有什么要求,说吧。”
春梅仰起的脑袋看着他,好像良久都找不到话。
见她这个样,孟浩明心知她是内心里挺喜欢他的,走过去,趁她还愣着,牵起她一只手,从袖管里掏出了个银镯子,给她的手腕轻轻戴上。
远处,喜鹊在听说发生动静以后走来打听情况时,见着这一幕,一口气差点吸不上来,整个眼前都黑了。
混蛋!死丫头!抢她的男人?怎么可以抢她先看中的男人?!
尚姑姑那边,在听说李敏找到平安无事只是在哪儿躲着洗澡以后,心头一颗大石头才落了地上。接着,听着大山里,那个奇怪的雷声,却是不会儿传来一两声的样子,怎么听,都觉得心里头慌慌的,让人拨凉拨凉的。
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
军营里,驻军的部队,国王的亲卫军,在皇太子的指挥下,扎起了有序的帐篷,准备吃晚饭的篝火也升了起来。万事具备的时候,南边刮来了一阵风。紧接,马蹄声由远而近,是由山坳里的小路从山间中出现了一支骑兵。
队伍里插着的金纹黑旗,格外醒目,为天下独一无二的标志。
尚姑姑是之前一直有听说护国公要来,但是,当真的出现护国公的队伍的时候,心头还是炸了一下,受了惊吓。感觉,这个护国公的军队在哪里出现都好,都是能引起一阵可怕的飓风。
高治站在军营里,同样听见了大山里的动静,眺望那远处到来的客人。他的身边站着的有军队的指挥官,也有伴随国王出行的几个文武大臣。
对于北燕朱隶的大名,这些人都早已听说过,很清楚朱隶的名字,是大地上如雷贯耳的一颗黑星。
有人曾经说,朱隶之所以很出名,被称作了夜叉,都是因为朱隶的命很黑,叫做命中带煞。想朱隶一家,祖上都死的早。父亲也是死的早。朱隶早早继承护国公府,可以说是,在很多人原本的想象中,几乎是一只要被万历爷伸出手指就可以捏死的蚂蚁。
偏偏,朱隶这么多年,都好好地活下来了。到了今时今日,能和皇帝分庭抗礼,这种本事,令天下英雄都震撼于心。为当之无愧的枭雄。
不得不说,这是一个,让他小时候听说了其故事以后,一直有所敬畏的一个男人。高治眯着细微的深沉的黑眼睛,看着那出现的队伍里面,带队的人,不是朱隶,是被称之为朱隶的第一谋士,天下独一无二的鬼才——公孙良生。
有个人,便是在高治耳边耳语道:“貌似,隶王被国王先请了去了。”
高治眉头不由一紧一松。想他这个爹,以前昏迷躺在床上良久,骗着他们几个儿子自称懦弱,恢复神智以后的什么举动,都令人大开眼界。
世上大概最坑爹的,莫过于爹坑亲儿子的事了。
高治那口不由自主的叹气声,不得有了些李敏叹气的同样味道。
真不知道怎么说他们这个爹好了。
高卓坐在国王的帐篷里,左边和着是打坐的莲生,嘴角处,好像有一丝埋怨的口气说:“国王,你这是要让她回去了吗?”
两只手指夹起一只青花瓷杯,高贞是品闻起了高山中的茶香,听见三儿子这话儿,几乎无动于衷地问:“怎么?你不是很讨厌她吗?她回去,你应该最高兴。”
高卓一听这话,明显气歪了嘴:“我什么时候说我讨厌她了?”
“你给她的马下过毒。并且,朕听顺武说了,本来你愚蠢到想在她饭里直接下毒。”
“我这是试探她,不是真给她下毒,在说,不是没有下成吗?”高卓别扭地对老爹说着,“而且,国王你说过了。一家人现在在一起,要摈弃前嫌。”
莲生听到这话,睁开眼瞧了他一下。
“你现在喜欢她了,不喜欢她走了?”高贞说这话,好像不是和三儿子说的,是和二儿子,以及走到他帐篷外的大儿子说的那样,说,“喜欢不喜欢都好。她是嫁给隶王的人,她的家在北燕了。所以,她终得回去的。”
“那又怎么样?”高卓说,“我们可以留她在住一段时间,分明可以的,国王。”
耳听高卓这话完全像个小屁孩耍起了撒娇。莲生别过脸,要是可以,他倒也想像高卓这样撒撒娇耍耍赖。
高治掀开了帐幕直接走了进来,对着国王说:“公孙良生来了。隶王不在。”
“隶王等会儿就来。”高贞接着,好像知道大儿子是故意岔开这个话题,接着原有的话题说,“她现在有孩子了,不一样了。所以,即便她出嫁后,本来可以回娘家住一阵,但是,有孩子,而且,要临盆,肯定是不能的。”
三个皇子为此各种各样的表情,皱眉头,嘘声的。
高卓不理解地嚷了下:“怎么有孩子就叫做不一样?”
“你这是还小。根本不知道女人生孩子是什么样子的。”高贞教育年纪最小的儿子,“你两个兄长,应该看见过你娘,熹妃生你的场景。”
说到熹妃生高卓的时候,高治和莲生肯定都是知道的。他们两个,那会儿的年纪,也足以懂一些事了。只知道,熹妃这个人固然做的事很遭人可恨,但最可恨的,莫过于,那个时候要生高卓的时候,因为太医之前都说她很可能难产,熹妃居然想着不要这个孩子了。
这件秘密,熹妃肯定不会和高卓说。现在,高贞和高治等,也不会和高卓说。熹妃已死,算是盖棺定论了。
高贞于是一转话头,道:“你娘生你艰难。你两个皇兄的亲娘,生第三个孩子时去世的,你不是不知道。”
高卓一愣,偷偷地抬起眼睛,但是,不太敢去看高治和莲生的脸,整个脑袋垂了下去,一声不吭了。
这边,绷着脸的高治说:“大明的大夫,也不是国王和我们想象之中的那么高明。”
高贞手里捧着茶:“关于这点,等会儿朕会和隶王说清楚。但是,这个孩子不仅是朕的外孙,同时是隶王的第一孩子。朕不信他会无动于衷。”
帐篷外面,不会儿传来声音道,说是朱隶来了。
从路上踩着雪地的脚步声传来,帐篷里的人,都可以听出走来的那个男人,迈着的是标准的军步。都说,护国公是一出生,在军营里打滚长大的,天生为军人,看来,是没有口误。
齐公公把帷幕掀起来,朱隶一个人穿过了门进到里面。
他深沉如海的眼睛,瞬间掠过帐篷里的人,接着,在高贞那儿顿了一下,迈前两步道:“本王有幸参见到高卑国的国王。”
既然是自己的女婿,高贞一点都不客气,说:“赐座。”
高卓拧着嘴角想:怎么,国王不给朱隶下马威?国王之前,不是给朱璃下马威了吗?
帐篷里学的是北方的游牧民族席地而坐。地上铺的是厚实的羊毛毯子,烧着火旺的炉子。
朱隶在一个金黄色的软垫上坐了下来,与高贞面对面。
高贞嘴角像是噙着抹笑意,对他说:“这里都是一家子。”
朱隶含头。眼角再次掠过帐篷里那几个皇子。这几个人,其实他之前都已经见过了。该打量,都在之前打量过了。反倒是他面前的这位高卑国国王,由于长年卧病在床,在外界看来是莫名神秘的一个人。让人心里头都不禁要打起最高的警惕。
他面前的高贞,墨发如云,束着镶金龙冠,眉目清隽如流,一双丹凤眸子号称举世无双,光彩熠熠,让人无法直面睹视,直接要让人低下脑袋俯首称臣。
是个才华横溢,智慧堪比文曲星的君王。
高贞同样在打量,这个自己女儿选中的男子。
只见其相貌英俊潇洒,一表人才,举止之间,贵气十足,端的十足气势。
在其斯文之间,是不容忽视的一股霸气,收敛在剑锋一样的眉棱骨中,很好地藏匿着。这是最令人感到可怕的一点。
高贞不由地眸子中一紧,宛如有什么流光要迸出一样,是想,如果自己的太子,能有眼前这个男人的收放自如,似乎早就能成事了,不需用到他亲自出马来对付闻良辅。
这个城府,这种历练,这种如大海一样浩瀚的沉稳,真不是随便哪个人,都能轻易学来的。即便是他高贞,怕也只能对其自叹不如。只能说,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倘若不是朱隶从小就遭受到了一系列非人的考验,恐怕也锻就不了北燕这个夜叉的传说。
“朕自小失落敏儿这颗明珠许久,所以,对其很是心疼。敏儿回到朕身边以后,朕可以看出,敏儿受到了隶王很好的照顾。”
岳丈大人的客气和夸奖,让朱隶严肃着脸,作答道:“拙荆前往高卑的时候,本王曾经做过最坏的打算,怕她是无功而返。本王不怕别的,只怕她见不到想见的亲人,心里的疑问未解,再遭遇到什么事的话,心中曾经受到过的伤害更大。国王应该知道,她自小在尚书府里,唯有老太太在近来才真心对待她好一些。”
高贞面色沉冷,温和的嗓音忽然变得寒风彻骨的冰冷,说:“那些欺负过她的人,朕当然是一个都不会放过的。”
“本王也是这么想的。她既是嫁给我朱隶为妻,从此就是我的家人。”说完这句话,朱隶伸手接过齐公公拿来的茶,低头喝了起来。
高贞眯着的眼睛,几乎是一丝不苟地审视起他。
不得不说,这个男人好胆量。是他至今见过的最有胆量的。朱隶刚才说什么了,他的家人,首先是他朱隶的家人了。也就是说,如果他高贞管的不好,底下自己哪些人欺负了李敏,他朱隶不会管是不是妻子的娘家人,照打不误。
这种直率的性格,如果说是护国公府男人的本性的话,他高贞喜欢。
“这个你尽管放心。”高贞手掌心轻轻拍着盘坐的两条大腿,道,“她皇奶奶,如今都喜欢她喜欢到不得了。说要把她召进宫里,教她所有高卑国的礼俗。当然,这得等到她生产以后。如果北燕不太合适的话——”
“她是本王的家人,发妻,自然要回护国公府生产的。”朱隶打断对方的话。
听到这里,高卓都不免有些着急起来。不要以为他们不知道,护国公府不是还有一个尤氏吗?
可是,高贞似乎并没有打算提起尤氏的问题,只是点了点头:“她生产的时候,如果有你在她身边,那是最好不过的。这点我是过来人。”
“国王是担心她生产的事吗?”
“是。”没想到高贞回答的还挺爽快,坦言道,“朕提起这个事的话,真是难免会愧疚于孩子。说是,她虚弱的体质,都是朕传下来的。”
这点,俨然朱隶都没来得及听李敏亲口说。朱隶沉着眉,也不知道这话是不是安慰老丈人,道:“敏儿是天下第一名医。她都能把国王没人能治好的病,给治好了。国王该信任她。”
“朕想的也是如此。所以找你来,一方面想会会你,另一方面,是想,把这边的事先解决了,也好让她安心生产。”
【233】回去不回去
军营里篝火明亮,在用木棍架起来的木架上,放上了好几口大铁锅,里面翻滚着晚上美味的佳肴。
大明人护国公的队伍来到高卑的军营里,遵从国王的旨令,受到了高卑国最好的礼遇。军人在外执行任务的时候,最好大口的肉与美酒。今晚的佳肴里,少不了这两样好东西。
三爷的帐篷里,外面的人却都是不敢打扰的,只听里头那些惊呼声喘息声是此起彼伏。
大山里,偶尔响起的那几声闷雷,好像一点都不能影响到山坳里此刻的热闹。
睡在帐篷里面,李敏闭着眼睛安静地听了良久,心头突然一惊,这哪里是什么打雷的声音,是炮响。这一惊,让她要掀开被子起来时,只听纱帐外头,回来的李嬷嬷和尚姑姑在说话。
说到这个李嬷嬷。这次随女主子出来以后,总算是有惊无险,没有什么立下汗马功劳的建树,也不像上次那样犯下什么致命的错儿。所谓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李敏对她的工作做了肯定。在上回派人回北燕护国公府的时候,李嬷嬷奉从李敏的命令随那批人先回去了一趟。
按照大家的想法,李嬷嬷这次回去,名义上是李敏体恤她年老体衰,辛苦不比年轻人,先带了些贵重物品回王爷府,给后来李敏回去做准备。但是,这些都是表面上的,大家猜测,李嬷嬷回去八成还是去给李敏先回去探风的。
本来,李敏的意思是,李嬷嬷回去后,方嬷嬷代替李嬷嬷过来,或是不用再派人过来了。反正,她都要回去了。结果,李嬷嬷原封不动跟随孟浩明他们回来了。
尚姑姑一见到她回来,比李敏更敏感,立马察觉到李敏出来以后,王爷府里怕是都要变天了。因此,抓住了李嬷嬷先替主子来一顿审问。
李嬷嬷知道尚姑姑是李敏眼前的红人,尤其是念夏不在以后,基本上,李敏房里都是尚姑姑说了算的。有意讨好尚姑姑的李嬷嬷,肯定是一五一十地和尚姑姑说:“别提了,少奶奶不在王府里以后,府里那些见风使舵的,哪个不是拿夫人马首是瞻了。”
“所有人吗?”尚姑姑不信尤氏有这么厉害,短短半个月时间,能把李敏身边的人全收买了。再说了,府里的动静,朱隶难道不知道。
“有些话,我都不敢和主子说的了。”李嬷嬷别有深意地指出,“王爷对夫人是存了些戒心,可是,方嬷嬷在王爷心里的地位,夫人如今是懂的了。”
尚姑姑一听这话,貌似尤氏和方嬷嬷有了重新联手的嫌疑,不得要打手叫糟,她预想里最坏的情况好像出现了。
“方嬷嬷不是傻的吧?不讨好少奶奶去讨好夫人了?难道不知道未来王爷府是谁说了算?”尚姑姑保留了一点余地说。
李嬷嬷摇摇头:“方嬷嬷现在哪里需要去讨好谁?你看上回少奶奶回去以后,她有讨好少奶奶吗?至于未来王爷府是谁说了算,现在,貌似夫人都和方嬷嬷一样想明白了,肯定是未来小世子了。”
主意都打到她肚子里这个孩子身上去了。可能都知道了,朱隶绝对不会娶其他女人,在这种情况下,想掌握王爷府的主动权,最好是掌控到孩子头上,这点想法却是合乎逻辑,合情合理的。
李敏眯下眼,想起敬贤皇太后不也一样,一门心思想把自己孙子当傀儡。正因为敬贤皇太后再也劝不了高贞另娶女人一样。
“方嬷嬷没有讨好夫人。如今是夫人讨好起方嬷嬷了。”李嬷嬷口干舌燥地说着,口气里的那点忍不住的妒忌几乎溢于言表,“夫人,把自己手头上那几个铺子都交给方嬷嬷了,想孙婆子跟了夫人那么久,为了夫人做了那么多事,不也才从夫人手里得到一个庄子。”
尚姑姑眼睛锐利地扫了李嬷嬷一下,给她头顶那股兴奋劲儿浇一盆冷水:“夫人那几个庄子铺子也就那样了,都是以前怀圣公留给夫人的。夫人经营这么多年,都是那样。倒是,当少奶奶那个大药庄建起来以后,天下第一。”
李嬷嬷连忙笑着附和:“那是,少奶奶年轻有为,哪是气数快尽了的老人可以相比的。但是——”
“但是?”
“貌似,少奶奶也知道吧。对于小世子未来如何照顾的问题,王爷貌似都交给方嬷嬷先做准备了。所以,夫人知道这事情以后,才不得不落力地讨好起了方嬷嬷。现在,少奶奶临盆的日子一天一天近,少奶奶自己想像现在这样事事可以亲力亲为,八成难了,少奶奶的身子听说也不是很好。到那个时候,少奶奶躺在榻上不能动时,能说话的,不都是方嬷嬷和夫人吗?王爷恐怕也只能听她们两个的话,毕竟她们俩生过孩子。”
固然李嬷嬷这些话像是都偏着说尤氏和方嬷嬷的优势,可是,说的还真都是一针见血了。尚姑姑心里暗自焦急着,想着是不是该提前和高贞说一声这事。但是,可能高贞对此都早有所料了,高贞能做的,恐怕也有限。
女儿嫁出去以后等于是人家夫家的人了。如果夫家没有对自己女儿做出明显违背道义的事,高贞有何权利对人家的家庭指手画脚的。哪怕是岳丈,都没有这个权利去管女婿家的内务。
况且,高卑与北燕,那的的确确是两个国家。即使结盟了,内心里是否真对彼此没有任何芥蒂心,恐怕不是百分百消失殆尽了。为了北燕的自尊,护国公不可能让高卑国的岳丈,来插手自己府里的家事,绝不可能。
尚姑姑只怕,到那个时候,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灵。毕竟她也是个高卑人,如果节骨眼上出了什么问题,李敏到时候一病做不了声,随时随地,她都可能变成现成的靶子遭人攻击。这也是她之前执意过想请辞回老家颐养天年的原因。
两个老嬷嬷在说话时,两个小丫鬟在旁边小心翼翼地听着。春梅的表情瞬间都如冰雪一样凝结住了。紫叶貌似还听不太明白她们这些话,倒是顾着拉春梅的手问:“姐姐,我都看见了,看见你和孟旗主手牵手,怎样,是不是好事近了?我二哥和我说,孟旗主找过王爷偷偷说过话了。”
春梅突然甩开她热忱伸来的手,说:“我没这个心思。”
“哎?”
春梅是想,倘若她回去以后,回头嫁人了,嫁给孟浩明去了,那李敏怎么办。她怎么可以单独放要生产的李敏一个人孤军奋战。她这条命早就属于李敏的了。
紫叶瞅着四处没人,表情稍显严肃,给春梅透露一个重要消息:“姐姐,不是我说什么来着?听说,那个喜鹊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想给孟旗主当妻,基本是不可能的了。王爷不会允的。可是,听说孟旗主家里来信,说是给孟旗主下了最后通牒了,要孟旗主尽早完婚。因为老家最后一个老人,想亲眼看到孟旗主完成人生大事再闭上眼。那老人据闻年纪大,是病到快不行了。孟旗主老家人的意思,是要孟旗主在今年年底前完成人生大计。”
百善孝为先。孟浩明家里的老人,自己父母死的早,因此,或许这个所谓老家的老人,对其早年的抚养是恩重如山,对孟浩明的意义相当于再生父母一样隆重。如果真是如此的话,孟浩明真断不能拒绝家里这个请求。
紫叶从胡二哥那里得到的消息很显然,如果春梅拒绝,孟浩明很有可能为了孝敬老人,另娶一个良家妇女为妻。再美的爱情,也抵不上孝义。
喜鹊没有这个机会而已,可是,贪恋孟浩明的女人岂是会少,孟浩明那样的条件,根本不会愁没有女人可以挑。紫叶尚有一句话没来得及和春梅说的是,魏府里的那个小姐魏香香,说是送到某个地方去躲皇帝的眼线了。可魏家总得赶紧找个不怕皇帝的男人,把女儿娶回去杜绝后患。
魏府,听说孟浩明的事情以后,已经开始打起了这个主意。好像是说,让孟浩明娶平妻。即,先娶了魏府小姐,然后,把春梅再抬进去,两个女人名分地位相同。
如果春梅不嫁,那就更好了。魏府可以直接把女儿送过去。
如今,朱隶身边的谋士,都为魏香香这个事烦着。如果,孟浩明真能破解这个局面,倒也不错。
魏香香,孟浩明应该上次在王爷府的冬至宴上见过的。魏香香长的又不差,有北燕数一数二的魏府在背后撑腰。怎么就不好了?比喜鹊、春梅都不知道好多少倍。
孟浩明如果是个精明的男人,只要想到自己未来升官发财的路子,都应该知道娶了魏香香,百利无一害。到底,男人都应该是以事业心为重。
紫叶没有说出来的话,躺在里面的李敏听完,却都是听懂了。
以前,她只觉得自己这个丫鬟长相讨喜,与孟浩明情投意合,所以,给撮合着。现在,看这个情况,却似乎是自己都有些天真和幻想了。
倘若孟浩明是个有家底有家世为背靠的,大可不必借女人娘家来撑腰。可是,孟浩明不是。这注定了,孟浩明如果娶了春梅,很难说如果未来仕途上有些什么艰难阻碍,可能需要另借他人的机会。
女人的心,海底针。男人的心,是海底的石头。
李敏都可以感觉到一股寒气直飙心底里去了。
咳嗽的声音,从纱帐里面传了出来。外面的婆子丫鬟听见以后,收声的收声,收拾表情,进来询问主子:“少奶奶,您醒了?”
“什么时辰来着?”
出门在外没有打更,只有一块西洋怀表,这块怀表平常在春梅兜里放着。春梅拿出来,给李敏看。
是晚上七八点。
是吃饭的时间了。外面真有人喊着开饭啰。
尚姑姑现在是管李敏厨房的人了,赶紧带着李嬷嬷等,出去外面给女主子张罗晚饭。
李敏瞧自己这里,只剩下春梅一个人了,低声问:“孟旗主今晚和你说了什么?”
都把李敏当亲人看了,春梅坦白地说:“说回去后请王爷王妃做主,要抬轿子娶我回去。”
李敏眼睛一扫,看见了她袖管里藏着的那个银镯子,肯定是孟浩明送的。因为这个丫头她知道,根本平常舍不得戴这些贵重的东西,主子赐的值钱的,都被换成银票寄回老家接济去了。
“你喜欢他吗?”
春梅老实地点头:“很多人都喜欢他。”
孟浩明是少有的那种做人做的好,男女老少对其都口碑皆佳的那种。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李敏想,这人是比八爷更八面玲珑,深懂如何操控舆情。
这是这个男人的天分,否则,单靠这个男人贫瘠的出身,要升到现今这个身份地步不容易。
不能说孟浩明是坏。只能说,人家是个实际的男人。
男人远比女人来的实际,这点,李敏却是很早在现代有所体会的了。所以,穿来那会儿,被朱璃抛弃,她觉得不痛不痒。
“以前——”李敏轻声说起,“本妃的事儿,你应该都听说过了。如果说三爷当年,不爱本妃,爱着三小姐,所以对本妃未嫁先休,倒不如说,三爷知道,娶了本妃的话,毫无用处。三小姐背后,有夫人疼爱着,有大姐疼爱着,都是有利可图。本妃当年为一个病秧子,娶了本妃,三爷能图什么呢?”
春梅听着她这话一愣,接着脸色都沉了下来,说:“王妃的话,奴婢都记在心里。”
“本妃和你说几句实际的。他是王爷的人。王爷要替他着想。你是本妃的人,本妃要替你着想。固然,或许你会怨恨我的话,很难听。本妃说的这些话,你听着是对你有利,你就听进去。你听着觉得没利,大可把本妃的话当成耳边风。”
“奴婢都知道,少奶奶是为奴婢好。”
“那本妃就直话直说了。刚才,紫叶和你说的话,我都听见了。本来,我是觉得,你们俩在一块儿挺好的,男情女愿,可是,结了婚以后,和结婚前是两码事儿。你只要想想,到至今,夫人对王爷是不是纳妾的事儿都不依不挠,人情世故即使如此,怕是谁也逃不过这个劫数。”
春梅都知道,朱隶不纳妾,都是因为李敏有这个本事让老公不可能纳妾。她春梅呢?她春梅能保证孟浩明不再娶其她女子吗?回想起来,他可不像朱隶,从来没有对她说过娶了她以后绝对不纳妾这话。
说到底,她也没有这个本事,能说服他到不纳妾。因此,就此需要考虑了。是不是能忍受婚后,与其她女子共事一夫。如果能,那就不用说了,像李敏的话说的那样,他人的话当耳边风就是了。一心一意爱他,侍奉他,不要有妒忌心。因为女人在这个社会就是如此的地位。
换作以前,她可能真如此认命了。可是跟了李敏以后,看到了李敏,看到了念夏,她的心思,早不就是像普通女子那样只停留在可以嫁个有钱有势的男人的理想上了。
她想要的,是一个平等对待她,苦点没有关系,没有荣华富贵没有关系,两个人一辈子,不要有他人打扰,平静过日子。这样的人家,夫妻,不能说没有,大多数老百姓的家里,都是如此的。纳妾这种事儿,只有大富大贵的人家能纳得起。所以,她是要荣华富贵,享受表面上的奢华,自个儿在小院子里添伤口,心灵变得孤独寂寞多猜疑,还是说,夫妻双双把田耕的平淡幸福?
要抵御住诱惑不是件容易的事儿,像她手腕上他送的银镯子,单这个重量来说,少说也是她老家一家十口人一个月的口粮了。
“日子苦一点,不是什么人都熬得住。心里苦点,也不是什么都能熬得住。”李敏说。
春梅点头:“奴婢知道,少奶奶是宁愿日子苦点,也绝对不让自己心里受委屈了。”
话点到即止。现在只能看这个丫头自己怎么选择了。
春梅走出去给她打水。刚走出帐篷,见门口伫立了个人影,直接把她吓了一跳。
公孙良生的手把她差点要摔跤的身子轻轻地扶了下手臂,说:“小心路面滑冰。”
春梅忙退后半步行过礼:“奴婢见过公孙先生。”
“去吧。”公孙点头。
春梅疾步向前走,好像对于他什么时候站在这儿的,完全不知所然,没有什么疑问。也是,她和孟浩明的事儿,到底是不关系他人什么事儿。公孙良生是朱隶的军师,与这种事更是无关。
公孙良生却是看着她快走的背影,想到刚才在帐篷外面自己无意中听见的话,悄悄拧了拧眉头,继而有些想摇头叹笑的意味。
书生的脑袋,肯定是不比武将的脑袋。
公孙良生从刚才她们两人的对话中,闻到的信息,远比春梅来的多。想李敏这样的女主子,可真算是天下少有的了,能为奴婢的一生谋划到了这个地步。要说孟浩明也没有什么不好的,但是确实如李敏尖锐地已经嗅到的那样,很多人是在做孟浩明的工作了,魏香香的八字,都送到孟浩明的媒婆手里和孟浩明开始合了。
孟浩明拒绝不拒绝魏府,是男人,恐怕都很难拒绝这样一门送上门的好亲事。魏香香怎能和喜鹊比?
正因为如此,孟浩明做了一件愚蠢至极的事情反而引起了李敏的恼怒。那就是,为了尽享其人之美,孟浩明怕手指尖的鱼儿溜了,竟然赶紧先找上了春梅,把定情礼物都送了,希望就此能圈住春梅的心。到时候,春梅只要坚定地喜欢他爱他,他再娶魏香香,也不会造成什么影响。
可到底孟浩明忘记了一件最重要的事,春梅不是其他人的丫鬟,是李敏的丫鬟,注定不会被孟浩明这样摆弄。
“公孙先生来了。”李敏听见脚步声,即抬起眼,看见了走进来的人。
公孙良生冲她拱了手,说:“臣奉从王爷的命令,来和王妃说些事。”
“坐吧,公孙先生。”李敏道。
彼此都已经很熟悉了,不需要客气。对于这位她老公身边最红的红人,于她老公是良师益友的书生,李敏和其他人一样都是略带敬意的。但是,刚才,在帐篷外面,这个书生俨然有意偷听了她和春梅说的话。
防人之心不可无。李敏心里头叹口气,说:“外面天寒地冻的,先生刚在外头那样站着不冷吗?”
公孙良生怔了一下,没有想到她不仅察觉到了,而且明显不满。
“臣,臣刚才,是以为不太合适进来打扰。毕竟王妃是在训诫奴才。”
“公孙先生认为本妃刚才是在训诫奴才?”
公孙良生脑门上要冒汗了,干脆承认道:“请王妃放心,王妃刚才与他人说的话,公孙一定带进棺材里面,谁都不会说的。”
“先生究竟愿意不愿意为本妃保守秘密都好。实际上,明人不做暗事。公孙先生,莫非认为,本妃刚才是做了见不得人的事吗?”
公孙良生苦笑不已:“王妃,臣知错了。”
“本妃只是觉得,连公孙先生这样的读书人,明事理,崇仰道德,结果,合着他人,是欲欺负起一个弱女子,实在是让人不禁嘘叹这个世事残酷。”
“王妃,臣必须有一话阐明。这个事儿,臣可绝对没有插手过!”
也就是说,出这个馊主意的人,是魏府的人了。魏府为自己女儿打算,叫做自私自利也好,都无可指摘。要说,这事儿能成,都是一个人愿打一个人愿挨,要说,都还是中间那个男人的错。
“王爷不一定赞成此事。”公孙说。
李敏知道自己老公性情,可是,她老公,总也得为自己下属的未来谋划。平心而论,若做了魏府的女婿,可只比娶一个春梅强多了。毕竟,升官这条仕途路,不是说护国公一个人说的算的。朱隶想给孟浩明升官,总得有种种理由和机会。
机会不是白给的。不是说每次都能给孟浩明的。但是,有个强大的岳丈像魏老在撑腰,一切完全不同。
公孙良生这会儿瞅了瞅她的脸,说:“臣胆敢和王妃冒昧一句,王妃莫非是因为魏府小姐为了王爷进宫一事,以为这事儿到了今日这个地步,心里有了些感慨之意。倘若王妃真是这么想的话,臣想说,这点仁善之心,大可不必有。”
李敏听见对方这话,抬眼不禁瞥了对方一眼。只见这张书生脸干干净净的,斯斯文文的,说出来的话却无疑都是残酷至极的。难怪许某人整天说最毒是书生。
“公孙先生的谏言,本妃也认为如此。太仁慈点心,是泛滥,无益于众人。不过是令所有人都痛苦罢了。对于顽疾,大夫要做的事很简单,快刀斩乱麻,把病根挖除掉,哪怕手术是痛苦而残酷的。”
公孙良生听她这话也是哑口,想他这个书生毒,恐怕都没有她这个大夫毒。
“公孙先生来找本妃,带了王爷什么话?”李敏问。
“王爷让臣来转告王妃,希望王妃明日启程回北燕了。这回的回程,由臣亲自护送王妃回去,足以保证万无一失。”
看来,她老公和猫爹是达成了一致的协议,想做什么事了,所以赶着让她走人。对于这点,本来高贞应该是不会那么急想赶她走的。只能说,高卑国内的国事,似乎不是那样尽如人意。
李敏侧耳聆听,好像远山里传来的雷声,说:“那个是打炮的声音吗?”
这样的声音,只有军人听的出来。否则,像尚姑姑,春梅等这些丫鬟婆子,怎么听老半天都听不出个所以然。
在这个年代,土炮是发明了。但是,不是说,所有地方都能见到大炮。一般的老百姓,没有到过战场的,怎么知道大炮这东西是什么样子的,更别说一听就听得出来是炮响。
公孙良生对此,对李敏更是佩服的五体投地地说:“臣不知道王妃是从何人口里得知的?”
“没有,本妃自己揣测的。”李敏说。
话到此处,似乎是没有什么可以互相隐瞒的地方了。
公孙良生对她坦白了实话:“刚才那些大炮声,是高卑谋反的逆贼逃到了百罗,抢夺了那里的大炮,对于城内固守的国王军队,进行了炮击。攻击已经是一日一夜过去了。高卑的紫阳城,怕会紧接失守。国王的大部队,以急行军的方式向百罗增援,但是,只怕来不及。等逆贼攻占了紫阳,把那里作为根据地,给东胡人打开国门,到时候,高卑的国土岌岌可危。而高卑与北燕接壤。紫阳的失守,对两国来说,都不是什么好事。”
紫阳这个地方,易守难攻不说,而且是占据了高地,一旦被逆贼掌握到手里,联盟东胡,高卑的国军想抢回这个地方,怕是不容易了。
李敏是曾想到逃脱的闻家余孽必然没有那么快投降,可是没有想到,这个叛党,似乎比起被斩首的闻良辅,更有智慧。
至此,高贞对此已经有些预料了。在于闻良辅的儿子闻习元,善于文略。
“国王和王爷,是不是有了对策?”李敏问。
“对策是有。但是,前方战场腥风血雨的,王妃您身怀六甲,实在是不适合继续留在这里了。”
她的老公,她的爹,都要带着人去打仗了,而她却要在这个节骨眼上充当缩头乌龟。怎么想怎么心头不舒服。
“如果本妃认为,本妃这样回去并不妥当呢?”
想必,他也知道,她不是容易劝服的人,所以,和她猫爹一块,让公孙良生这样三寸不烂之舌的,到她这里做工作。
公孙良生果然是谋略家,游说家,说:“王妃如果有更合适的理由留下,公孙当然会把王妃的说法回禀给国王和王爷。但是,国王和王爷,都是必须以王妃和孩子的安危为先。”
她倘若担心他们然后想留下陪他们,显而易见这个理由是行不通的。
李敏略微沉思,倒也不假思索,道:“本妃是有十足的理由认为,本妃如果现在回去的话,恐怕正好中了敌人的陷阱。”
公孙一愣,问:“陷阱?”
“是。国王和王爷有所不知的,敌人,可远远不止高卑国内的叛贼以及虎视眈眈的东胡人。本妃一路到高卑来,京师里的某位大人物,心里面可是一直纠结着。在兴州失火的那一晚,这人的人,打算了趁火打劫。要不是本妃的人救驾及时,本妃这也就再也见不到王爷了。”
“皇上的人——”公孙拧起的眉头,似乎表明有听说过这个事。
确实,万历爷是他们要防范的对象。可是,万历爷的手伸不到这么长。
“要说大明皇宫里的皇上,是个什么样的人,想必王爷更清楚不过了。本妃只是实话实说。万历爷的手,早就伸得那么长了。否则,这人怎么都能轻而易举潜进高卑来。或许,万历爷的大军没有办法明目张胆地进军,可到底,大明过境上设立的衙门,都是万历爷的人。”
军权在护国公手里,可是,官衙都是大明中央设立的,不能说没有万历爷的眼线。
李敏又道:“公孙先生可否知情,万历爷把三爷派来的目的?”
对于朱璃的此行,众人早有众多猜测,无疑猜的都是朱璃心怀皇帝的歹意,恐怕是针对她李敏。究竟怎么动手,如何动手,却也是不知所云。毕竟朱璃和朱璃带的人,都太少了,想和他们护国公的人动手,需要仔细掂量。
公孙良生慎重地表态:“王妃是不是有了想法?”
“本妃想的是,三爷本人,哪怕不愿意,都难逃变为皇上的一颗棋子。只要想想,三爷身边那点屈指可数的人手。”
一句话可以说是让人恍然大悟。话说,万历爷这人,都喜欢把人当棋子,无论是把自己后宫的老婆,或是自己的儿子,都不当成人一样的对待。大皇子被皇帝用计所伤的心灵,现在依旧在燕都城内舔着伤口。
三爷不是没有完全察觉,只是,只怕身不由己。
也是,如果她回去,回去路上,稍有半点差池,让皇帝的人,拿着想找三爷的借口,却把她绑走了,不经过北燕,绕道到东胡去,哪怕不带回大明,把她送给东胡人,都足够让护国公和高卑国皇室暴跳如雷。皇帝只管坐收渔翁之利。
最好是让她到东胡以后受尽折磨被弄死了,连孩子一起死。
李敏似乎不用想,都能猜到此刻万历爷心头对她的那股恨之入骨。只要想到兴州城内上回来袭的那群人,比起以往,更是非要她死不可的那种意志。
万历爷恨她,因为她坏了皇帝太多好事了,一次一次的坏,到现在,几乎一发不可收拾。
她此行高卑,可谓是战果累累,给万历爷带来了史上最可怕的敌人。国王醒了,而且与护国公结成亲家了,大明的京师,宛如风雨之中的蜡烛。
李敏这些话,被公孙传到了高卑国国王、护国公议事的帐篷里。
夜晚的烛火,照着这些手握权柄的男人的脸。一张张面孔,有着深,有着沉,犹如海底,犹如深渊。
高贞负手踱了两步。女儿在兴州遇刺的事儿,他确实不知情。现在听这样一说,那个大明的老皇帝,对他女儿真是心怀不死。
恐怕他女儿,已经变成现阶段老皇帝最恨的那个目标了。
“万历爷这个人——”高贞与女婿说,“朕以前没有会过面,但是,听先帝提过多次。先帝在把帝位传给朕时,说过多遍,说,万历爷这人心里很黑暗。相比而下,统治北燕的护国公,心里却是比较明亮的一个人。”
朱隶和万历爷打交道固然已久,但毕竟不是高贞那个年代,对以前的万历爷并不怎么熟悉。对于高贞这些话,是倾全力听取。
为什么说万历爷心里黑暗?那得说到,高贞说:“万历爷继承皇位的时候,据说是把兄弟姐妹全杀了。当然,如今,还有个恭亲王在世。杀和自己争夺皇位的兄弟,这个是无奈之举,本来也是无可厚非。可是,后来,先帝和朕说过这其中的秘密,说,万历爷把最小的兄弟先杀,你知道万历爷为什么这么做吗?”
朱隶浓眉紧锁:“因为年轻。”
历史会证明,万历爷心里黑暗固然黑暗,但是,抉择是对的。年轻人,永远到了某一天,绝对可以战胜老人。所以,万历爷最怕年轻人。好比他宁愿扶持无能的太子,也绝对不扶持那个才华横溢的八儿子八爷。
“这样的一个人,朕反正是难以想象的,而且,也绝对不想和这样的人见面,否则,会觉得可悲至极。”高贞到底是个比较浪漫的人,侃侃而谈道理之中,不乏一些感伤,“你试想他,九五之尊,坐在那把万人之上无人之下的龙椅上,在他的眼里,他身边对他再好不过的人,都是可疑的,带着谋害之心的坏人。这样的人,恐怕是从来没有真正爱过一个人,在他的心里只有敌人没有爱。多么残酷,多么孤独,多么可悲。他手里掌握着最大的权势,最终却注定了孤独而死。一个帝王做到这一步,等于作茧自缚。”
高贞的声音,在帐篷内,像是低吟的诗歌,回荡着,清晰,又很让人惊醒。
所有人都在静默地聆听,包括他的三个孩子。
“朕因此对皇太子说过,千万不要学大明京师的那个人,要做到不孤独,最少,要把心交出去一点,宁愿自己吃亏一些,偶尔适当的宽容,是必要的。只有这样,才能换回来你想要的他人的真心对待,而不是谋谋相见何时了。”高贞说到这儿,顿步之后,看着女婿,“如今,这话朕一样送给你,隶王,千万不要被你心里的那把龙椅绑住了你。那只是个东西,应该为你所用,而不是它来用你。”
果然是,一个和万历爷完全不一样的君王。哪怕常年卧病在床不能处理朝政,这么多年来,在百姓和百官的心里面,从来没有消失过。是他们景仰的国王,充满智慧的明君。
公孙良生等大明人都可以清楚地感受到,当高贞的话一完,帐篷内的高卑人无疑都是士气高涨了起来。
高贞是个,能统治人心的君王,而不是只会享用权力的君王。
什么时候,能做到父亲如此呢?
高治的心头突然划过这样的一个念头。这是前所未有的。以前,他对这个爹,似乎只有怨气。
心间的悸动难以抚平,见身旁无论自己同母的二胞弟,或是异母的三弟弟,脸上那副神情都因为国王一番话不一样了。高治嘴角一扬,穿过帐幕走到外面,任迎面的冷风刮着他的脸以及下巴上新长出来的青茬。
连日的带兵,让他辛劳了不少。可是,这个心里,却是从来没有过的充实,踏实。
前面,一支马队过来了,是一支数十人的小马队。
有人喊着:“虞世子回来了!”
高治眺目看着,长图高兴地跑过去给虞世南牵马。虞世南的脸上,才真正像被刀子刮的,本来极好的世子爷皮肤几日内被北风几乎给摧毁了。
这几天,虞世南一直没日没夜的带着人寻找朱琪的蛛丝马迹。直到找到了紫阳,惊闻闻家军劫持了大炮攻城,这不才慌慌张张回到国王大本营这里想着报信。
纵身飞下马以后,虞世南大步朝高治走过来,走到半路,似乎感觉到一双眼睛在看着自己,回头一看,见到一个在军营里急闪而过的人影,不是清惠又能是谁。
虞世南感觉心头压着的那块大石头更沉了。人,是他们丢的,总说不过去。
“你找人找到了紫阳?”高治问他。
“是。”
“感觉人在紫阳吗?”
【234】平安符
紫阳
天空的颜色宛如深紫的一颗宝钻,紫阳之所以叫做紫阳,正因为这个地方经常有宛如天庭的光线射下来,多彩斑斓,当然,这是古代人并不知道这种现象叫做极光。
闻良辅的儿子率领闻家旧部,在半夜子时攻进了紫阳城内。同时,为在紫阳城通西南道路的要道上,敞开了大门,于是,那些等候在那里的东胡大军长驱而入,进到了高卑的国土里。
紫阳城内的百姓哭声一片,有些宁死不屈的文人志士直接骂闻习元为东胡人的狗奴,连身为高卑人的资格都没有!闻习元让士兵们挖了大坑,在深夜里当场把这些人活埋了。当时全城百姓都看着,老幼妇孺的目光里露出了世界末日一样的惊恐。
话说,那闻家人,在以前,为了高卑的国事,曾经都是兢兢业业,像闻良辅自己说的那样,为了高卑国的百姓安康,闻良辅自己都带过大部队与东胡人在战场上血拼过。可以说,在老百姓的心里,这闻家人本来是很有声望的一个家族。
可是,现在完全不一样了。百姓们亲眼见证了闻家人的残暴,无耻。
哪怕为了谋权,也不该与狼为伍,连自己祖宗是什么人都给忘了。
马维在听说闻家人于前方战线上的情况传回来以后,似乎才恍然大悟,为何自己主子上回在那些偷袭李敏的人动手时先把那些人杀了。
朱璃这么做,其实不在于这些人说的话可不可信,这些人究竟是不是皇帝的人。而只是因为,朱璃料定了,这些人八成打不赢李敏的人。如果这些人一旦被抓,再有这些人明显的大明服饰和部分人员的东胡人特征,很容易变成了大明皇帝勾结东胡人的罪证。
一旦这种事儿传出去,对于皇帝的帝位来说,绝对是个群雄突起,对皇帝进行讨伐的最好的借口。民可载舟,亦可覆舟。倘若皇帝都和东胡人勾结了,国内大部分具有民族情结的老百姓怎么可以忍受。
朱璃冒死也要这么做,只是笃定了自己回去交差的话,万历爷都没有办法拿他怎样,因为大义在他手里握着。
太阳在山坳的东边露出了鱼肚白。军营里烧了一夜的篝火,袅袅青烟是云绕在山间,仿佛挥之不去。若不是有远处不时传来的战报,一切看起来是那样的宁静和安详,仿佛大家都是出来度假而已。
高贞在清晨步出帐外散步,呼吸一天最新的那口空气,遥望这片似曾相识的山中美景,仿佛魂魄都能被山里的女神勾走了。
给自己的战马亲自喂草的高治,可以听见一道低吟的男声朗诵着一首可能即兴而作的情诗。男子的声音犹如天籁,那么的美,唱作诗来,像那最能迷惑女子的吟游诗人一般,充满绯色的靡光,听着的人,都不禁面臊耳红。
高治不由牙齿间咬了下,放眼整个军营里,敢在这样的情况下还作情诗的男人,能有谁?
紧随高贞的诗句,有个帐篷,一夜的萎靡放荡声音,响了一宿以后,早上因着这萎靡的诗句,再次激荡了起来。
高治为此皱了下眉头,转头看过去,果然见着自己那国王爹,是走到朱璃的帐篷外面了。
低声的,高贞喊了句:“掀开。”
两个驻守在帐篷外的士兵似乎略显迟疑,同时听从了指令掀开了帐篷。外头的冷风忽的冲进了帐篷内。伴随射入帐篷内部的阳光,里面的狼藉被外面的人看的一清二楚。
两个女子,一高一胖,正是高贞送给朱璃的那两人,被五花大绑在了床上。她们的嘴巴被布条塞住,不时发出低声的呻吟,身上的衣裙早因为药物的缘故被她们自己磨蹭到几乎都脱落了,露出大片的不可目睹的场景。
高贞冷静的眸子扫视了圈帐篷内,里面早没有了朱璃的影子。
昨晚负责营地哨岗的值星军官跑过来,喘着气说:“三爷的人,都没有走,好像只走了三爷那个随身侍卫马维。”
在这个节骨眼上,大明使臣只身带着贴身侍卫跑了。不像朱璃硬朗的作风。朱璃再怎样,都不可能这样灰溜溜夹着尾巴跑人。更有可能的是,马维看着自己主子受罪实在看不下去了,生怕自己主子被高贞活活折磨死,私自做了决定把朱璃背着跑了。
“是个聪明的奴才啊。”高贞叹。
要说这个马维,对朱璃那副忠心耿耿实在没的说的。
一队小骑兵马上被派了出去,去寻找这对主仆逃亡的身影。
李敏在帐篷内单独吃早饭的时候,听见自己老公穿过帷幔走了进来。
“王爷。”春梅、紫叶一块行着屈膝礼。
朱隶的目光像是在春梅那儿扫了下之后,说:“去吧,本王和王妃说会儿话。”
丫鬟婆子都退了出去。
李敏咬了一口高卑国军队里常带的那种军粮玉米饼,天气冷,这些饼咬起来肯定是硬邦邦的,都能咬断牙那种。
朱隶看着,心口都快疼起来了,说她:“她们没有去厨房给你找点粥喝吗?”
“喝什么粥?这个天气,吃粥根本不抵用,一会儿就饿。难道,她们能整天给我做粥吗?王爷,我知道你心疼。可是,现在这个状况,根本不是在府里享福的时候。敏儿很清楚,这会儿享受清福,到时候,怕是见到棺材都掉不出眼泪。”
她这几句话句句都是要点,切中命害,倘若让闻家和东胡人得逞了,高卑国改旗易帜的话,北燕首当其冲,两面受敌,只怕他们夫妇俩,都不用有好日子过了。
跟了这样一个天生为王者的男人,一方面,或许可以登峰造极,享尽荣华富贵,可另一方面,不可避免的,一生中充满了杀戮,成败,以及败落的话最可怕的结局。
当然,她和他贪图的其实都不是富贵,只不过都是被人逼出来的。不对敌人冷酷,敌人难道会放过他们?不可能。
日子苦的话,其实她都不怕的。她以前都生活过很苦的日子。没得吃,上山挖野菜的日子都有过。
听她这样说的有情有理,朱隶肯定不会再说她,坐下来后,帮她把玉米饼掰成一块块的小块,泡在煮开的马奶里,让它们稍微软一点容易进食。
两个人安静的,没有任何声音,对于他们来说,这样安静的相处像是第一次,倒更像是老夫老妻似的了。李敏不禁想,哪天,这男人变成了老太爷了,她变成了老太太,一块儿坐在院子里掰土豆什么的,可能这一生,都没有什么遗憾了。
刚好,他貌似一样是这样想的,说:“等哪天,天下太平,世态平稳,百姓安康乐业。我们带着孩子,找个世外桃源,日子不见得会比现在差。”
“你挑水,我织布吗?”李敏想起那个天仙配的词句。
“挑水那种重活肯定我来做了,你只要张罗好几顿饭。”
看来,这个男人对于穿什么无所谓,对于吃什么,却是看得比什么都重。
整个吃货,贪吃鬼。李敏都不由地伸出指头想点下他鼻子,说:“你怎么这么爱吃?”
“民以食为天。你不也是很讲究吃的。我看你做的菜,样样都讲究,色香味俱全,要营养,要健康。”
听听他的这些口头禅,哪一句不是学她李大夫的。
有人说,夫妻做长久了,相处的时间越长,互相影响之下,夫妻越来越像,叫做潜移默化,夫妻相。长相不说,但是,性格上,做事情上,必定会受到彼此影响的。
其实,真要较真的话,可能他们俩之间的那点事儿,根本都不及她猫爹与任何一个女人之间的一点浪漫。与他在一块儿,基本上风花雪月是没有的。他肩头的担子,太重了。比起她猫爹,还要重。
所以,他主动说要找个世外桃源和她一块过日子,她只要想一想,都觉得这好像是遥不可及的一个梦,伸手一抓全是泡沫。
“再说吧。”李敏嘴角轻轻地溢出一声说。
朱隶深幽的眸子在她平静的侧颜上望了望,微张的嘴,只是张了下也就闭上了。
男人的想法和女人不同。对于他这种男人来说,多说不如多做。花言巧语的事,他其实是最不屑的。不能做到的事情,不要轻易给人承诺。君子一言,是为九鼎。
见他那边没有声音,他是什么性情的一个人,她能不了解吗?只知道他既然出了这句话,八成拼了命都会帮她做到。她不想给他压力,她现在唯一的希望只有一个,大家都平平安安的,千万不要再有其它事儿了。
“王爷还有其他事儿吗?”
他来找她,肯定不是来和她说什么种田织布的事。
“你爹,国王,说了,说你可以留下来。”
李敏听这话就瞥他那边:“你呢?你不同意?”
“我想听听,你究竟想做什么。”
不愧是她选中的男人,比她爹更了解她。她说给公孙那些话,一部分是她不能这样回北燕的理由,是没有错。另一部分,有些理由,她不好直接说。毕竟,这是个男权社会,女人说话做事,太要强,不懂得迂回,不懂得婉转,不懂得做好人情公关与手段,不要说古代,在现代,照样只是给自己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王爷。”李敏道,“妾身这不是不说,只是不太好说。像上次妾身打算弄个大药庄,如果不是王爷正好相中了妾身的计划打算,妾身肯定是不会声张的。女子在社会上要做什么事儿都好,哪怕是才华横溢,都是寸步维艰的。”
听她这话,貌似在此之前已经受过不少苦头。李敏是在现代承受过不少这方面的苦头了,比如说一个医院招人,情愿要优先用男的,也不想用女的。因为女的要结婚生孩子,照顾家庭,这些都是会分散女人在工作中的注意力,对于用人单位就是麻烦。女性在职业圈里被歧视,社会发展多少年都一样。
李敏这也不是说,对女性的身份自卑,只是,现实如此,凭一己之力岂能逆天,那种什么穿越过来以后可以为所欲为的情节,是不可信的。人,是万能的,要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
像她现在,先把话说在前头了,等于先做好人情公关了。好吧,她这是先向自己的男人撒撒娇,哭诉自己做点事都是这样艰难的。
朱隶果然是,把她的腰一搂,说:“本王知道王妃辛苦,王妃为了本王,为了北燕,都是付出了比别人都要多的努力。”
“王爷?”
“没事儿。如果你是想,在这里留下来,想刚好趁这个机会看看军队里军医们治疗士兵的环境和情况。本王只要你安全,答应本王绝对不到前线去,本王都是允许的。”
听他都一口把她要说的话都说了,李敏反而一怔,想他是不是她肚子里的蛔虫,怎么一猜这么准。
她肚子里能有几条蛔虫?她那满脑子塞满的东西,好像比他更重要的,无非都是那些药草和医书了。他能不猜出来?
手指在她小下巴上捏了下,说:“你以后,说不出来的话,不用说了,本王代你说就好了。免得你辛苦。”
李敏一片瀑布汗和黑线从额头落下,这一刻,怎么觉得自己突然变成了孙悟空,在这个男人的如来佛掌心里跳着一样。
这边有人来找他,他日理万机的,根本是没有这个时间在军营里和老婆谈情说爱的。起身要走的时候,他终于是惦记起那件事,软声和她说:“你也别太恼了,别反而气着了自己。”
“我能恼什么?”他不提还好,他一提,让她直接撕了手里两片玉米饼。
“瞧瞧,你还说你不恼?”他拿眼珠子看着她那手。
李敏低头见着掌心里变成粉末的玉米碎。
见她稍微静下了心,朱隶语重心长的:“我叫你不用恼,是因为那是你的人,你一手教养出来的人,你应该比我清楚,更好的姻缘肯定在前面等着她。”
“是——”
听她这一声里貌似夹了道嘲讽,无疑是针对站在帐篷外的那个男人的。
孟浩明的脸,宛如真正被冷风刻出了刀渠一样。他低头能看见自己的拳头早握成了一团。
心如刀绞,可以说明他此时此刻的心境。
要让他怎么办呢?他没有办法,没有办法像朱隶一样,给那个女人一生只要一人的承诺。他办不到。本来以为她可以理解的。可是,他忘记了一件最重要的前提。前提是,她不是普通的丫鬟了,她的主子,是天下最不可忽视的女子。
他看错了,把她看得太低了,以为她仅是一个能手到擒来的女子。结果,完全不是。
现在,他面前的路只剩下两条。娶一个自己不喜欢的,和一般的男子一样,全副心机都花在事业上。等到哪天,事业成功了,可以再娶一个或许自己喜欢的女子。但是,恐怕,再也遇不到像这样让他心动的女子了。
另一条路,基本是没有办法在这个严酷的现实里面存活下来的。娶了自己喜欢的,然后放弃了以后发展的机会。或许婚后开始他会很幸福,可终究会因为事业的瓶颈而郁闷,最终一样害了她。
紫叶和春梅,都蹲在木桶边,用打来的温泉水搓洗主子的脏衣。出于好奇,紫叶在春梅身上打量了下,发现,春梅的两只手腕都空空的,这令她低声的:“呀——”
“怎么了?”春梅被她声音给吓的,抬起头,问。
“我想——”紫叶小心翼翼的,拿眼睛边瞄她表情,边说,“姐姐的手镯子,那个喜鹊不会胆大包天到偷姐姐的镯子吧?难道姐姐担心丢了,找个地方先小心包裹了起来。”
“没。”春梅知道她说的是什么,一口否决,“我只是把它物归原主了。”
紫叶当场愣了,手里提起来的衣服滑落到了木桶里。
春梅埋头搓着一个袖口,好像根本不知道她的表情。
“我说,为什么?”紫叶焦急地问,“姐姐,为什么?!你是在担心喜鹊吗?孟旗主那种人,看不中喜鹊的。”
“世上美好的女子,哪里只有喜鹊和我,多的是,也多的是,有人想嫁给他。”春梅平心静气的,“不管怎样,他真娶了我的话,我倒怕他会终有一天后悔。再喜欢也没有用的,像他这种具有野心的男子,一个人爬到这个地步,艰辛万苦到了这个地步,要是因为一个女子功亏一篑了,他以后只要想到,都能不怨恨我吗?”
紫叶说:“可你是王妃的人。像我二哥,不就因为我讨到了机会。谁不想巴结王妃?”
“王妃是什么性子你能不知道?你二哥,是刚好顶了个肥缺,王爷正需要人但是找不到合适人选的时候。到时候伏燕回来,你二哥不一定能留下。王爷的事儿,王妃从来不会插手的。这是夫妻之间和睦相处的要诀。王妃是这么以为的。他能改成跟着王妃做事吗?不可能。他是个军人,从来都是王爷的人。”
紫叶听完她这段话心头砰砰跳着。应该说,大家都只看到朱隶很疼老婆,很疼李敏。但是,没有想到的是,这其中,李敏对老公那份尊敬,才是得到朱隶厚爱的基础。
好比皇帝,最讨厌皇后干涉政事一样。没有男人,会希望女人来干涉自己的事业,女人对自己老公的事情指手画脚,男人最厌恶至极。因为男人,大都比女人爱面子。
李敏是知道怎么御夫的,根本不是外人想的那种只会以色惑人的狐狸精。
即便如此,紫叶想到春梅这桩大家盼了许久的好事居然没了,而且不是因为喜鹊拆散的,心里更是不好受,说:“姐姐,过了这庙,可能都没有下一村了。”
“我又不贪图富贵的,也知道自己没有这个本事贪图富贵,所以,没所谓。女人一个人过,其实也没有多大问题。”
那都是因为李敏吧。紫叶想起之前遇回二哥时,二哥都说她不仅性子开朗许多,整个人都好看许多了。而李敏经常说,女人好不好看,不在样貌,在于自信。愁眉苦脸的女人,没有人喜欢的。相反,散发出自信和乐观的女人,由于经常笑,反而变得可爱照人。
当两个小丫鬟把衣服洗好了拎回去准备找个地方晾晒时,接到了消息说,队伍要即刻开拔启程了。
这回,可不是闹着玩的。军队要上前线去了。要和东胡人打仗。
紫叶的心头瞬间揪紧了,偷了个空儿去找自己二哥。
春梅两只手各拎一只木桶,包括紫叶的,走到半路,见前面一个人影堵在路上。她想避开不见都不行。
孟浩明看着她停下脚步,把两个显得重量的水桶放在了地上拿袖管擦了把汗。那一刻,她额头晶亮的汗珠,一点都不难看,只让她显得更加娴静而美丽。
后来,孟浩明每回想起这一幕,都会感觉非常心疼。本质上他并不忘本,不会忘记自己是从贫苦人家走出来的人,所以,才对这样一个勤劳善良的姑娘动了真心。
那些养尊处优的大小姐,怎么可能出现类似这样的一幕呢?恐怕一辈子都不会有的。
只是,人总是往上爬的。
“给。”
春梅抬头,前面递来的那只手里放了条袖帕,她没有接过,道:“奴婢不用,孟旗主自己用吧。”
“这是我在燕都的时候买的,看着,挺美的,觉得很适合你。”
“美不美,都要看人心里怎么想。再说,孟旗主心里已经有觉得更美的人了。”
“春梅。”孟浩明低沉着声音说,“其实,如果你不介意——”
“我介意。”
“我可以保证,我只爱你一个。”
“但是,你还是会让你的房里有其她女人在。你会去她们房里和她们行房。只要想到这儿,我情愿要一个,只和我一生一世的。”春梅说完这话,重新提起木桶,准备擦过他身旁。
“我要上战场了。说句实话,没有一次,让我这次这么牵挂。”
春梅定住脚,没有回头:“孟旗主不用胡思乱想。孟旗主一直在战场上都是所向无敌,英勇无畏,不会有事的,肯定会和王爷一起凯旋归来。”
孟浩明转回头,看着她的背影:“你可以给我一样东西吗?我想带着它,上战场。”
春梅低着头,没有说话,接着一溜小跑跑回了李敏的帐篷里。
紫叶找到胡二哥以后,匆匆忙忙回来了,一回来马上在自己包袱里找东西。
看着奇怪的春梅,问她:“你找什么?”
“找个香囊,给我哥带着。”紫叶边说,呼吸边显急促,一边把整个包袱翻过来寻找,一边说,“家里人,都不知道他这次出来是要去打仗的,以为他只是跟着王爷行事。我记得,我这次出来,母亲给了我一个香囊的,说是在太白寺里面求过佛祖,里头还放了一块平安符。”
“你二哥以前不是没有打过仗。”
“这次不一样。听说东胡人来了好多。我们这边人少。其它增援的军队来不及跟上,说是为了东胡人和逆贼加固城墙的工事,决定了原有部队今明晚就准备要攻城了。现在在挑敢死队的士兵。王爷意思是好像说,让我二哥再去立军功。我这一听不是急得要哭了吗?”说完这话的紫叶,真的眼珠子马上掉了两颗下来。
春梅听着愣了下,呼吸跟着有些急促。
紫叶终于找到了那个平安符,着急地再去找胡二哥。
看着紫叶跑了的身影,春梅眉头一皱,从自己包袱里拿出了一个香囊,转身走出了帐篷。
可能要发生恶战的消息,迅速地在军队里蔓延开了。
公孙良生因为已经不走了,因此担任起了此次行动的参谋。他召集了所有军医,按照朱隶的吩咐,送到了李敏那儿。
这些军队里的大夫,无论是高卑的,或是大明的,都知道李敏的本事,对李敏不是心怀敬佩,就是小心翼翼。来到李敏召开的会议上,一群人都默不作声的。
见状,李敏说:“论起来,或许本妃在给普通百姓治病方面有一些大夫没有的长处,可是,到了战场上,却完全是另一回事。所以,本妃是来向各位军队里的大夫虚心求教的。各位大可不必怀什么戒心,有话直说。本妃绝对没有怪罪人的资格。本妃是可以说是来代替王爷听取大家要求,来助大家一臂之力的。”
军医们听了她这番话,心里就此平衡了,像李敏说的那样,战场医学和普通医科当然有所不同的了。李敏这还算是有自知之明。
谦虚的人,总能第一时间博得他人好感。没过多久,这些军医们在李敏的会议上开始畅所欲言。
李敏一边听,一边用毛笔在纸上记录着。
会议大概开了一个时辰长久,因为队伍很快要开拔了,时间上是来不及让众人为细节问题仔细讨论。等送了军医们走,李敏就着自己手头上在会议里边听边纪录下来的几个重点,仔细琢磨了会儿。
朱隶、高贞、高治等,都在帐篷里准备最后的军事行动指挥。
攻城共分为三个梯队进行。一面是正面进攻,吸引城内主要兵力。一部分是根据从紫阳城内逃出来的人供出的线索,准备挖地道通向城内。这个地道工事,已经由之前先抵达的先驱部队在进行了。第三个梯队,是诱敌。
想那驻守城内的叛贼,不一定都是沉得住气的。尤其有东胡人在。如果能把部分城内兵力,给引出城外进行消灭,倒也不错。最好是,城内的敌人见他们人数少,掉以轻心,决定派出大批兵力来围剿他们。
关于这个诱敌的诱饵,当然最好是高贞自己本人上了。
高治为此喉咙里紧张地滚了两下口水,刚要开口的话,被高贞一个无声的眼神给瞪了回去。
等到朱隶等人走到一边的时候,高贞在大儿子身边轻轻地说:“天有不测之云。你妹子,把朕的病治好了。既是天意,也是让朕有这个福气,偿还了旧债。”
“父皇——”
“什么都不要说了。”高贞的手,在他肩头拍了两下,“你如今,个头已经与朕相当了。”
言外之意,是可以担当起一切的时候了。
高治的两个拳头紧紧地抓起来,嘴角抿紧,嘴唇紧绷。
李敏只身走进帐篷的时候,刚好看见这一幕,眸子微微眯了眯。
“朕的公主,怎么来了?”高贞抬头见到她,嘴角一勾,明显是高兴,说,“朕还差点以为,公主真是泼出去的水了。”
对于这个口才一流的猫爹,李敏不吝口舌,道:“如果女儿真是泼出去的水了,那也是爹故意安排的。”
高贞嘴角的笑僵了僵,接着哈哈尴尬地笑了两下。
在他们父女俩说话的时候,朱隶已经是转回头来看着,看到兴致处也是一样微含笑意。只觉得她,如今在表情之中,又多了些生动,想必是拜高贞所赐。有家人,还是不一样的。
李敏见他们几个指挥官都在,刚好,把自己召集军医开会之后总结的一些问题,和他们说了。
“军医们的想法,和我的想法是一致的。如今要攻城,如果成,那伤兵的安置处,其实无所谓。但是,如果不成,遭遇敌人反扑。只怕伤兵的撤退,必须先规划好了。治疗伤兵的场所,不是越靠近前方越好,更重要的是,安全可靠,对敌人来说,一定要隐蔽。”
“可是——”高贞的参谋最先提出了疑问,“如果治疗伤兵的帐篷,离前线那么远,不是伤病兵送到军医那儿的时候,都得死了吗?”
“当然不是越远越好,只是这个距离最好要适中。其实,治疗伤兵的地方,并不一定要固定在一个场所。大夫可以随一些指挥官上前,对于伤兵做一个分拣处理。”
“分拣?”
“对。把伤兵按照伤情的轻重,分为几个等级。一些轻伤,根本不需要送到后方,在当地就地,就可以处理了。包扎止血,休息,消炎,即可。重伤员的话,也要分。可能我这话有些残酷,但是各位都是在战场上久经沙场的人,应该都知道,有些伤员,伤的太重根本不可能救活。抬回去也是死。当然,大家在没有见到大夫的时候,或许心里头都怀着一抹幻想,认为大夫是神仙,可以起死回生。实际上根本不可能。所以,为了满足一些士兵感情上的慰籍,一部分大夫,会随指挥官到前线去。”
李敏这番话落地以后,帐篷内几乎鸦雀无声。
归结于,这些人,确实都是久经沙场的老将,都知道打仗是怎么回事。打仗就是要死人的。而且,只能说是牺牲部分人的性命,来赢取胜利,赢取其他人存活下来的机会。只是,没有想到,大夫一样会计算死亡概率这样的东西,一样会用数字来判断,究竟一个人救不救。
这是现代急救医学现场分诊的一个基础原则。李敏相信,现在说给古代人听,不一定所有人都能听懂理解,但是,这些指挥官,不一样。
减少抬一些不能救的伤员回去,等于说,是把希望留给更多可以挽救的性命。同时,减少运送伤员的兵员压力,同样有助于增加前线攻击的战斗力。
朱隶当场拍板:“行,就这么办。”
高卑国的人,确实都没有想到他的决定会下的这么快。对于公孙良生等护国公的家臣来说,这样的场景已经是习以为常了。
谁让他们的主子,恐怕比谁都信任自己老婆呢。
高贞不发声,好像把决定权让给了皇太子。
接受这个重担的高治,是犹豫了一阵。对此虞世南都快着急起来,说:“你上次在皇太后面前,不是说了吗?她倘若出了问题,你可以给她陪葬。”
有这样的话啊。高贞眸子里一亮。
高治狠狠地蹬了下那个多嘴的人,同时沉了嗓音道:“关于伤兵集中处理的地方,是要好想一想。”
拉不下面子,只能这样说话了。
那些战略家们再次围聚在地图前面,仔细研究看哪个地方,适合搭建起后方的战地医院。
李敏要走的时候,发现孟浩明走过来时那表情好像有一点哪儿不同。再看那胡二哥,更是高兴的宛如喝了喜酒一样,一边手里攥着什么东西。
她心头一动,回头到帐篷里,找来那个最喜欢在暗地里偷看别人做事的李嬷嬷问起话来。
李嬷嬷整天提心吊胆,害怕别人在她背后搞小动作,所以,对身旁所有做事的丫鬟婆子的一举一动,都尽收眼底。
当李敏问起的时候,李嬷嬷开口就说:“紫叶是送给她哥平安符,说是从太白寺里求来的。少奶奶,要不,奴婢也去给你找一个平安符。太白寺里的那位方丈,不是刚好在这里吗?让他马上施个法给平安符。”
迷信的东西,李大夫肯定不信的。不过想这丫鬟,本意是好的,没有什么错儿,不用怪罪。任其自然就是了。
李嬷嬷继续说:“春梅拿给孟旗主的香囊,据奴婢所知道的,是孟旗主向春梅讨的。应该不是在太白寺求取的平安符,只是她自己做的一个香囊。”
情义说断就想断,肯定不可能。再说那男儿上战场是保家卫国洒热血抛头颅,作为女子,心胸在这个时候放宽一点,哪怕是给个陌生的士兵送这个东西,都是应该的。
李敏肯定对此不会说春梅一句话。同时,她自己是不是该给她猫爹、老公等,送点这样的东西?
送不送?送了会不会觉得挺别扭的。
旁边,老公送她的那只绿鹦哥,在竹笼子里好像好奇地瞅起她来。这好家伙,多嘴的本性,不知为何,跟了她,却没有那么呱噪了。但是,有时候这宠物的眼睛,活像他那双眸子,看得她想害臊。
夜晚,部队决定趁着夜色开始暗地潜行时,朱隶骑上战马,李嬷嬷忽然从后面喊着跑了上来。
几个人,都很吃惊地看着腿脚蹒跚,一路跑得好像快断气的李嬷嬷,只知道这个老嬷嬷,在李敏身边好像从来都不显眼。
李敏有辛苦劳累活儿的话,一般都不会用到这些老奴才,尤其是跑腿的活儿,主要是体恤年纪大的老人手脚不方便。
“王爷。”李嬷嬷弯腰喘口气,当着众目睽睽的面,把手里抓着的一样东西,送到了朱隶的面前,说,“王妃让老奴拿来给王爷的,预祝王爷旗开得胜。”
原来,大家都以为,李敏这是让人送重要的口信或书信给朱隶,而且肯定涉及到的是公事,谁让李大夫这人平常给人感觉都是这样的——无事不登三宝殿。
现在,李嬷嬷这一说,聪明点的人马上别开脸了。
距离这里不远的国王马车里,高贞用团扇撩开了窗帘,看着这幕,觉得牙齿酸死了,牙痒痒的,好像吃了酸酶似的嫉妒死了。这女儿,真是泼出去的水!难道只有她老公上战场了?她爹,她哥呢,就不是人了?
啪一声,高贞要折了手里的扇柄。
齐公公满头大汗,想早知道是不是该先去给李敏透个信儿。
那边,只见李嬷嬷送完东西给朱隶以后,转头看到了高卑人的马车,咚咚咚,又跑这边来了。
高贞的丹凤眼一瞬间瞪圆了。
可能李嬷嬷这是就近原则,谁离她近,她先拿给谁,毕竟她全身老骨头了,跑不快,需要计算距离。
高治骑着的马队,比高贞离李嬷嬷近一些。
李嬷嬷闯进高卑人的车队里,在怀里又掏了样东西,送到高治面前:“少奶奶,让老奴,给皇太子的。”
高治愣了。十足地呆了一阵。可能都在想,她居然没有忘记他?而且,这是第一次有人送他这种东西吧?平生没有遇到过。高治那张绷紧的脸,露出了无所适从。
【235】攻城
军队在前面出发了,李敏和那些留守后方的军医一块,撤到了准备建立战地医院的地方。
如果遇到要手术的话,手腕上戴的帝王绿,李敏一样是必须脱下来的,尽可能遵守无菌操作。脱下来的帝王绿,当然是交给自己身边最信任的人。以前,她主要是交给念夏,现在,李敏是交给了春梅。
春梅会把护国公府的传家之宝用帕子仔细包裹好了,放进自己胸前的衣服里,这样,别人想偷,基本都不可能。而且,也没有人知道,李敏会把帝王绿交给她。因为本身,李敏戴帝王绿的事情,大部分人都不知道。
远方隆隆的炮声一阵阵传来。听说,高卑国军队,把剩余的没有被闻习元抢走的大炮都集结起来了,大约有二三十门炮。闻习元掠夺走的大炮,有将近五十尊,加上紫阳城内本身的一些武器,形成了强有力的防守力量。
第一批伤兵,按照约定好的,从前方送回来的时候,有十名左右。大都是属于手脚骨折之类的伤情。对于内部脏器出血的,由于古代医疗条件太差,李敏都和之前那批随军队到第一前线的军医说,失血太多的,不要送了。没有血浆,不能及时补充血容量,送到半路肯定也就死了。
送回来的为数不多的伤兵数目,并不意味我方的战况良好。相反,八成前线战况十分惨烈。很多士兵直接死在了战场上,根本来不及施救。
李敏和一名军医,在一个小腿外伤的士兵旁边弯腰察看其伤口,见那小腿上很显然是炮片所伤。
受伤的士兵说:“城墙上的炮弹一来,炸得一人高的土丘全夷为平地,坑有三四个人大。”
可见紫阳城内大炮的威力之猛。
要说高卑的火炮技术,更多来自的并不是大明,而是西边的诸国,并且也有自己的部分研发。可以说,这次闻家军瞄准了高卑军队里最自傲的武器火炮下手,是看中了,高卑的火炮,至今在东胡或是大明那里,都不用找到敌手。大明发明的火炮,与高卑相比,有明显的差距。
如果,高卑这些大炮因为闻家军,在落入东胡人手里,恐怕大明一样要危险了。李敏推测,自己老公的军队里,恐怕都没有到达这种威慑力的大炮。
伤情检查完,李敏和战场上回来的士兵继续交谈,以便了解前线更多的情况。
这些人,处于死后余生的惊魂未定之中,是都没有想到要隐瞒她什么。把很多事儿都一五一十招了,包括他们这批人,怎么突然被敌方的大炮击中。
“高卑的国王,先是到城门前与城里的叛军交涉。结果,叛军不仅不接受我方任何劝降的理由,甚至要求王爷出来。”
“王爷?”
“是。他们把我们大明的十一爷绑在城门上方示众了。”
紧随这话落地,外面砰一声。一个铜盆落在沙地里的声音。紫叶接到李敏的暗示立马跑出去看是谁,不会儿跑了回来,贴着李敏的耳边说:“少奶奶,是清惠郡主。”
那战马如风一般,从军医院的驻地里狂奔了出去。守在门口的哨岗都来不及拉开马闸,对于骑着马飞跃过栏杆的女子目瞪口呆的。消息传到李敏这儿时,李敏摇了摇头,意思是人不用去追了。
北风,寒冷彻骨,阵阵犹如刀子。绑在城墙上方竖着的旗杆上的少女,小下巴脸上,镶的两颗眼珠子又大又黑,好比夜空里的星辰。
闻习元抽了侍卫的刀子,架在少女的脖子上,对城墙底下坐着马车的高贞说:“让隶王出来!”
高贞从厚重的绸布车帘里弯腰钻出来,手里那把八仙羽扇在风雪里慢悠悠地摇摆,丹凤眼朝上,对着那城墙上被绑的少女宛如眯了下眼,似乎比起闻习元的话,对于眼前少女的那幅表情,更有兴致。
少女的表情,看起来冷漠的宛如高卑国辽阔的国土里最常见的沙漠。
不会儿,高贞的羽扇指到城墙上的叛贼说:“闻习元,你是不是弄错了一件事儿。这个人,与你我,与你父亲,都没有任何关系。你想杀的人是我吧。你绑她做什么?不如,你把她放了,来绑我,不是更好?”
高贞这话逻辑上是没有任何错的。可是闻习元冷笑道:“我绑你?我可能绑你吗?你不用声东击西了。你自己主动出来,不过就是想引我们的部队出城,然后消灭掉。因为以你们的这点兵力,是不可能攻下这座城的。而东胡人正源源不断朝这里进军。再有我们闻家军在这里旗开得胜的声音传出去以后,高卑国内,像伏鬼这样的流民,听见我们赢了,对你们高氏皇族恨之入骨的,都会来投奔我们的,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你不用再做这种无用的把戏,高贞!”
“是吗?照你这种说法,我该站在这里束手就擒。可你现在连城墙都不敢下来,不敢与我面对面单挑,只会绑架一个与我们都无关的少女。只能说明一件事,闻习元,你是条连高卑狗都不如的狗!”
“你说什么?!”闻习元勃然大怒。
高治在后面看着,眺看着,那个与高贞对话的闻家的大公子爷。
记忆里,这个公子爷小时候,他倒也见过几次,主要是闻良辅带儿子进宫面圣的时候。据说,那会儿高贞,对于见闻良辅的儿子已经没有任何兴趣了,不见。却是太子太傅偶尔曾对高贞私下里提起,说是闻良辅对这个儿子貌似对天文地理都十分兴趣。一个爱读书的人,分明是可造之才。
高贞早防备在心了,所以不见,始终不见。
那时候他高治不懂,只听外面人说这人读书很好,成绩好过他这个皇太子,因此在闻习元随父亲进宫的时候,瞒着高贞,暗自瞧过几次这个人。
闻习元个子不高,身材由于爱读书不爱锻炼,所以,在营养过剩的情况下,不禁显得微胖。长相的话,一般而已,闻家男人本来都长得不怎样。但是,到底是这个人,能轻而易举地把高卑军营里的火炮拿到手,全都是因为这个人,参与设计了高卑国现今最新的远程火炮。
从现在的战况看来,确实不可小看这个闻家的大公子爷。由闻家大公子参与制作的大炮,现是一炮比以前的火炮射程要多出了百尺,威力也增加了两倍之多。难怪闻家军可以比他们原先预计的更快的速度拿下紫阳城。
只可惜,这个人,早就被自己父亲洗完脑子了。满脑子不会俯首称臣,只想着坐上那把龙椅。只是,单独凭靠这人能力,只会纸上谈兵的能力,终究不能像武将那样在战场上表率,恐怕,难逃命运。这人,聪明在,早就意识到了这点,因此,不惜当上了叛国贼。
“这人,是东胡人和大明皇帝,让你抓的,不是吗?这可是,他们愿意支援你,并且答应攻占兴州以后,给你皇位坐的条件之一。”
闻习元的呼吸,在高贞的话声传过来以后,伴着风声变得急促起来。他肥胖的身躯发出的如牛的喘息声,使得貌似高贞的话是不会有错的。因此,被他拿刀子架在脖子上的朱琪,似乎才开始眼瞳里有了一丝焦距。
皇帝?
为什么是皇帝想抓她?
从远方疾奔而来的战马夜空下犹如一条流星,势不可挡,让围城的士兵们不由自主地让开了一条路。
清惠骑着的快马,在高贞的马车旁边勒住了马蹄。
众人只见她披着斗篷,戴着斗笠,背上背负弓箭,英姿飒爽,英勇无畏之气,表露无疑。
朱琪在城墙上,俯瞰到来人的身影是谁时,瞳仁里一眯,明明白白有种不想见的复杂情感。
闻习元见又来了个人,当是不知道清惠是谁,质问道:“高贞,你这是连个女子都不如了吗?”
“她是你手上这人的亲娘。”高贞说。
“我让你叫朱隶出来,你让她来做什么!”
“不是我让她来的。她自己要来的。那是她女儿,她怎能不来呢?”
一句,她怎能不来呢。朱琪的脸猛然挣扎了下,嘴唇都咬紧了,死死地咬着。
闻习元注意到了她的动静,问:“这人真是你亲娘吗?”
“哼!”朱琪冷哼一声,鼻孔里喷出来的,全都是不屑。
清惠在下面,一手拉着缰绳,另一只手,取下了背上的弓,拉开的弦,搭上了一支箭。
其他人看着,她把那箭头突然瞄准向了敌人的城墙上方。
闻习元大惊失色,把自己身子藏在了朱琪后面,大声嚷道:“我会把她杀了!”
“要杀要剐随你便。”清惠清冷的声音,在冷风里好像一支她手里突破寒风的箭一样,一点都没有受到阻碍,说,“我来,也不过是不让她成为国王的绊脚石罢了。”
“她不是你女儿吗?”
“不是。她的心里,早就留在大明皇宫里的那位身上了。而且到至今都执迷不悟,以为那是天底下始终对她最好的那个爹。而我这个亲娘才是她认为该死的。”
清惠的这段话,可以说是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高贞的羽扇捏在掌心里,猛然扇了两声,却也无话。
闻习元疑惑地看着自己手中的这个少女,开始怀疑这个女子有价值吗?
“你和她的关系?”
朱琪铁青的一幅脸,嘴唇里突然迸出一句话来,冲着闻习元像是咆哮:“你不是问她吗?问我干什么?你说我爹让你们绑架我,是真的吗?!”
闻习元被她喷了满脸唾沫星子,皱紧了眉头,骂:“你清不清楚我现在一刀可以杀了你!”
“要杀就杀吧。你没看见她在下面说了吗?她要把我杀了!我在你们手里已经没有任何价值!靠我的话,你们是没有办法让护国公出来的!”
“谁说的?”闻习元脸部闪过一抹狰狞,嘴角勾起了一抹奸笑,“谁不知道,你为了护国公的弟弟,连大明皇宫里的爹娘都不要了,只身跑到了北燕。你要是死了的话,护国公的胞弟怎么办?隶王能对得起小理王爷吗?”
朱琪听到他后面那段话一怔,想他究竟是哪里得到这些消息的。莫非,真是大明的内部有人给他们高卑叛贼和东胡人通风报信。要说她喜欢朱理的事儿,真没有几个是知道的。
除了她身旁的福子,八爷,九爷,朱永乐,然后,护国公的人,当然更不可能和敌方人说。
“你胡说八道的话,谁会信!谁说我喜欢上护国公的胞弟了!痴心妄想!他哥和我爹是宿仇,我怎么可能喜欢他!”
“你说的话,你自己认为别人会相信吗?你说你为什么出现在北燕?再说了,这事儿,可是大明的皇上亲口告诉我们的,能有错儿吗?”
“你说我父皇?”朱琪眯紧了眸子。
“不信你可以问问你娘?她刚才不是都说了吗?当然,她的话,我一句也不信。”闻习元后面说不信任清惠刚才那些要射死朱琪的话时,却眼神不由自主往城墙下方瞟着。
见他的声音传下去以后,似乎,对方的阵营没有什么变动,朱隶没有出现。这让他冷哧一声:“原来隶王是夜叉的传说是没错的,连自己胞弟的女人都弃之不顾。”
“这是,我们高卑国内的政务,都说了,隶王不可能出现,不可能插手。你绑这个人,一点用处都没有。她是生是死都好,她不是我们高卑人,我们高卑人何必顾她死活。”高贞的声音平静地传回来。
闻习元简直不敢相信!
他那把架在朱琪脖子上的刀开始在对方的皮肤上擦出了道血痕。同时,清惠的箭更快,射出去的刹那,疾厉地破开了寒风。
闻习元尖叫一声,避开那箭风的同时眼疾手快推了手里的朱琪一把。朱琪这才侧身躲过了这支致命的箭,脸上则全都是雪白无色的了。那双饱满的眼珠子,俯瞰下去,是清惠那张没有一点表情的脸。
这刻,朱琪爆了:“你是我娘吗?你活该!你怎么不去死?!你想方设法得到我爹的爱,把他骗了。你这样的女子,丧尽天良的女子,本就不该生下我,更不该把我当你的棋子用。我爹应该把你杀了,而不是把你放出来!”
清惠冷冷声地说:“皇帝把我放出来,只是想借用你来威胁我恫吓我,让我回来杀我的国人。你认为我可能同意吗?”
“那也是你活该!”
“是。我让你选择,跟大明人,或是跟高卑人。你选择了大明人,选择了那个狗皇帝,当然我只能把你杀了。要我说的话,天下最蠢的,无非是你了。我从小让你看清楚那个狗皇帝做的一切事情,结果,你对他还是那样留恋。”
“他做了什么吗?他对你好,宠你,让你住进皇宫里,享尽荣华富贵。反而是你,费尽心机,为了你自己的目的,从小把我养成男不男,女不女的。”
“如果我把你养成女的。你看看,他如今膝下那些公主,一个个命运,比皇子还要凄惨。你以为他真的是宠公主吗?做梦!”清惠的嘴唇在北风里哆嗦着,散发着愤怒的紫色,“你以为五公主是怎么死的?还不是因为他断了五公主求生的念头。要是五公主不死,五公主的驸马爷怎么替他尽忠到最后。五公主,是为了帮他掩盖他的秘密死的。”
“你胡说——”朱琪的声音,在大风里好像逐渐变小了,“你胡说,五公主是自己寻死的,是因为皇后娘娘与淑妃娘娘之间的争斗——”
“这些事都是在皇宫里,他眼皮底下发生的,他能不知道?!他全都知道。所以,傻的人是你!我不是他后宫里唯一的女子,你同样不是他唯一的女儿。他女儿多的是,儿子多的是,缺你一个也没有什么可少的。他之前对你有点好,只是他认为你有点用处罢了。”
这些事,朱琪是不可能不知道的。在皇宫里耳濡目染之多,她怎么可能不知道。可是,朱琪冷笑一声之后,迸出一句:“天下乌鸦一般黑,他不好,你能好到哪里?高卑国内之前不也发生了兴州之乱,国王把娘娘都给斩首了。”
“那是事出有因。”
“我看是你好自为之吧!”朱琪吼完这句,猛的掉头,冲那拿着刀的闻习元,“要杀就杀!快点杀。爷我还不想死在那个贱女子手里呢。能死在我父皇的计谋里,爷我深感荣幸!”
闻习元的脸蓦然涨的犹如猪肝红,手里提着的刀仿佛忽然不知道往哪儿放了似的。
他当然不能随意杀了朱琪。如果杀了朱琪什么目的都达不到,杀来干嘛。杀了,还深怕大明皇宫里的皇帝后悔呢。
啪啪啪。击掌的声音,从城墙上左侧的楼梯处响起。
朱琪等人闻声望过去以后,见的是一个东胡人打扮的大胡子猛汉。
此人倒也是朱隶等人认得的,是呼延部落里的头领呼延毒的叔伯呼延赞,此次带东胡大军,与高卑国闻家军结盟的东胡将领,正是此人。
“好气概。大明皇上养出来的公主,就是与众不同。鄙人,都为大明的皇帝深感骄傲。”说着这话的呼延赞,眯了眯小眼珠,冲朱琪鞠了下躬。
朱琪眯着眼看着他身上明显东胡人的服饰,只是在嘴角挂上一抹冷冰冰的笑。
呼延赞走到了闻习元身边,嘀咕了两句话。接着,两个士兵走上来,把朱琪从城墙上架了下去。
城门口的谈判,似乎到此告了一段落。城墙上的闻习元等人,都走下了城墙。
而既然,闻习元都表明了自己已经看穿了高贞出马的策略,高贞没有必要继续留在城门口谈判诱敌,坐着马车返回到军队的大本营里。
清惠骑着马,在后面跟随着。
等进了军队里的指挥帐篷,清惠冲高贞两膝扑通跪下,道:“国王,臣妾罪该万死!臣妾如果早知道自己那孽种心里面全是那个狗皇帝,还真不如一刀先把她杀了。”
耳听清惠语气里说的十分真切,宛如声泪俱下的悔恨。
虞世南在旁边看着,心里头都不禁微震。突然觉得,那个夹在两国之间的少女,是有点可怜。
高治则冷冰冰地看着这一幕。
在椅子上坐下歇口气的高贞,吃口热茶暖和了下身子,温声软语地对清惠说:“快起来吧。这帐篷里虽然说了铺了羊毛毯子,但终究是寒冷的冬天,跪着挺冷的。”
“国王——”
“好了。朕都知道,朕知道你爱女心切。如果你刚才不对着对方说那些话,到底那些人肯定会把她杀了。倘若对方把她杀了的话,只怕隶王后来回去的话,也不太好给万历爷交代,找借口是挺麻烦的事。当然,我军,是不可能因为她一个人,放弃对叛贼的围剿。”
言外之意,如果清惠不插手,他高贞,也会眼睁睁看着朱琪被杀。
清惠的脸刷的一下子白的,低着头,两行清泪流了下来。她这点小技俩,怎么可能瞒得过高贞?
“国王愿意饶恕罪臣小女一命,臣妾已经不知道如何说好了——”清惠嗫嚅的声音,断断续续在帐篷内回荡。
高贞对她这话,也只是说:“到时再看吧。”
清惠周身打了个抖儿。
这时,帐篷的军幕被撩开以后,朱隶带着公孙良生进来。清惠抬头的话,能清楚地看见眼前这个被传说为夜叉的男子的脸。
那样的,宛如深夜一般浩瀚深沉的五官,俊美得宛如传说里的战神。在大明皇宫里的时候,她曾经多次,站在皇帝后面,那样远远地目睹过这个男子。只觉得每次目睹,都会感到心头的一阵不寒而栗。
不知道,她女儿怎么想的,那样的天真,竟然想嫁这种人的胞弟!只能说这个女儿从小被她宠坏了,无法无天,根本不知道轻重。
朱隶当然也知道眼前跪着的这个女子是谁,淡淡的眸光在清惠脸上扫了下之后,转回头,对高贞说:“今晚地道能打通吗?”
“明日凌晨可以行动。”高贞平静的面色,微微弯起的丹凤眸,与他对视着。
“那我们的人,和你们的人一块行动。杀东胡人的话,我们北燕人,和你们高卑人一样,都绝对不会手软的。”朱隶说。
原来,今晚上围城,并且做出攻城的趋势,都是为了一个目的,吸引敌军的注意力,并且,让守城的敌军一整晚感到精神紧张。紧张的神经,能造成身体上最大的疲惫,恐怕到了白天,这些叛贼,反而会容易疏忽了防备,一直只是想,对方只会在晚上再来袭击。
兵不厌诈。是要周全谋划。
回到城内的闻习元,看着呼延赞跟随在后面走进他屋里,不悦地皱了下眉头:“呼延将军,还有事要说吗?”
“没有。只是末将看着闻大人这个屋里,貌似比我那屋里好。”呼延赞打量这大屋里四处的环境说。
那还用说。这屋子,是紫阳城内巡抚大人的家,能不好?
巡抚一家,已经在之前紫阳城被叛贼攻破大门那天,一块儿被他闻习元下令杀了。
“不怕闹鬼吗?”呼延赞直接坐在了厅堂里那把昂贵的梨花木太师椅里,恣意地拍着扶手。
闻习元一边诅咒东胡人野蛮不知道礼节,只会烧杀抢夺,全身肮脏无比,另一方面,却是不太敢对呼延赞直接发脾气。
两个人这样僵持着,屋外呼呼的一道冷风,似乎一股儿要把门撕裂开一样直接扇开了门。这让屋里的两个人同时受到了惊吓。
闻习元是惊魂未定,一张脸都是白的。
呼延赞低声说:“闻大人这般惊惶失色可不好,眼看,您的皇位都快唾手可得了。”
“皇位?”闻习元冷笑的声音里,倒是听不出什么兴奋的感觉。
那是他爹一生追求的东西,然后,他爹,如今已经人头落地了,被高贞斩的。所以,是时候了,清算闻家与高家的这个仇。
大概很少人知道吧。大部分高卑人都没有想到。他们闻家,其实正是之前,高家一直追杀的欲赶尽杀绝的伏鬼国余孽。
夜色,浓得像化不开的墨一样。
胡二哥整理着出行的装备时,抬头看到这个天色,忽然想到:“那些人,经常说夜叉夜叉的,王爷是夜叉没有错,可是,谁知道王爷是什么时候的夜叉。”
孟浩明在他身旁,听到他这句话不禁失笑。不懂的人不知道。但是,跟随朱隶打仗的人,却都很清楚胡二哥这话的意思。
朱隶并不喜欢打夜战,更喜欢打凌晨的战。把自己的士兵夜晚养足精神了,到了第二天早上发起进攻,趁敌人守备最弱的时候动手。朱隶的这种动作,比起东胡人,更像草原上的动物本性。
看时辰差不多,是时候要进城了。他们这伙进城准备里应外合的人,处境最为凶险,所以被称之为敢死队。进到城里,基本是单独作战,或者是两三个人一组,兵力少,但是,有可能和城内最精良的部队打。携带的武器,又不能多。全靠自己体力和智慧。
最考验一个士兵的战斗力,在这里了。
说实话,胡二哥挺喜欢这种战术的。因为,在前线上,指挥官叫冲的时候,自己脑袋都根本来不及想怎么做,冲上去了,密集的箭射过来,活下来的,都是幸运居多。相反,这种巷战,考验的全是自己的本事。
朱隶提出让他参加敢死队的时候,胡二哥一口答应了。原因很简单,他有后顾之忧。
想着伏燕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他也不可能一直跟在朱隶身边。他如果回军队的话,别人之前立战功的时候,他却没有这个机会去做。等于升官的路上落后了人家一把。想追回来的话,就不能只在朱隶身边当奴才了。
他是良民出身,也想靠军队这个途径晋升,获得最后像孟浩明这样的一官半职,有自己的府邸,把全家人都接过去住,从此进入贵族的圈子。
孟浩民是他的奋斗目标之一,所以,当初,听说自己要被调去黑镖旗时,他是私底下贿赂过人的,才到了孟浩明底下当护卫。
朱隶呢,其实早都看出他的这些想法了。毕竟都是男人嘛。而且,看着胡二哥确实让人讨喜,朱隶就把这样的好机会,给胡二哥了。
孟浩明也能猜出朱隶的一些想法,所以,胡二哥在这次战役里回来到他率领的队伍时,他把胡二哥调到了自己身边。
可以说,主子想做什么,自己顺着主子的意思去做,绝对没有错。孟浩明很懂得什么时候该拍主子的马屁。
胡二哥在出发之前,拿出了妹子给他的香囊,放在嘴唇边上亲了口。接着,在看见孟浩明衣襟内没有藏仔细了,露出的那个香囊一角,嘿嘿笑道:“孟旗主,是不是春梅姑娘送您的平安符啊?”
孟浩明赶紧把露出的东西往怀里一塞,感觉心窝口都踏实了。
胡二哥是听说过魏香香的事了,见此,不由叹了一声道:“春梅姑娘,我从我妹妹口里知道许多,只是是个好姑娘。”
耳听有其他男人说她好,孟浩明的脸上稍显不悦。
可胡二哥好像没有看到他脸色,径直往下说着:“孟旗主应该是娶魏府的五小姐。五小姐我见过,其实,人也好。”
孟浩明对于魏香香这人,倒是真没有见过面,只是听他人说过。他人口里的魏香香,大多数也是道听途说,十分模糊。主要是因为魏香香深居简出的,没能给外人看到她神秘面纱下面的另一面。
现在听胡二哥一说,竖起耳朵听了起来。
胡二哥说:“那天,王府里办冬至宴,那五小姐坐着王爷的马车过来,我都看见了。”
“只是这样吗?”
“之前,刚好王爷有东西让我送去给五小姐。我送过去的时候,和五小姐说过几句话。感觉,这小姐一点脾气都没有,平易近人,实属难得。不愧是魏老教养出来的女儿。”
平心而论,魏香香为北燕做了那么多义举,牺牲了自己那么多,是个很好的姑娘。面貌或许不是最出色的,但是,如胡二哥说的,是个人品好的,品德高尚的,更重要的是性格温顺,娶过去的话,当然也是个贤妻良母了。
对此胡二哥很肯定:“五小姐是个善解人意的,而且,绝对不会做出昧着良心的事儿。”
孟浩明侧头看了胡二哥那张脸。这胡二哥,如果刮掉下巴那胡茬的话,倒也是英俊小生一枚。
想想紫叶那丫头长得水灵灵的一点都不差,可想而知这个胡家的基因并不差。胡二哥的几个兄弟都成家立业,唯独胡二哥,因为常年在军中,早年谈的媳妇忍不住寂寞都跑掉了,如今还是孑身一人。
“你想娶什么样的媳妇?”
胡二哥一惊,好像都不知道孟浩明居然会问这样的问题。想到自己的长官愿意和自己谈私事,谈感情,不是正好拉拢与上司感情,大展雄图的时候吗?胡二哥摩拳擦掌的,把心底的话儿全托出来了,说:“当然是自己喜欢的最重要了。”
“自己喜欢的?”
“是。这个银子啊,房子啊,马车啊,铺子啊,换不来自己喜欢的女子的。可这些东西,却是你努力的话拼命的话,就能得到的东西。看咱们王爷就知道了,王爷一点都不在乎金银财宝,但是,很在意王妃怎么想的。”
孟浩明愣了下,自己当然是从来没有想过把自己和朱隶比。和朱隶怎么能比?完全两个等级的。
可是,胡二哥说:“王爷娶妾的话,不是不可以。可是,王爷不要。王爷只要王妃。因为王爷知道,失去王妃的话,那这辈子,唯有抱憾终身了。何必娶一个不喜欢的女子,让自己遗憾终生?各人一生的念头就不同吧。看看我们大明皇宫里的皇帝,后宫女子应有尽有,可是,高卑的国王说的很对,皇上好像都从来没有真正开心过一天。”
孟浩明的一只手,不知不觉中摸到了胸口放香囊的位置。
到了时辰,敢死队出发了。
胡二哥紧随在孟浩明身后,通过长长的刚挖好随时有可能崩塌的地道,进入到了紫阳城内。城里,冬日的早上来的迟。一切的人和事物,都沐浴在朦朦胧胧的晨雾之中。
被公孙良生算重了,起雾了,等于天助他们也。
进入城内指定地点,孟浩明把自己队里的分成十支分队展开战略。其中,重点的那批,是要去到敌人的军火库,毁坏军械。能毁掉几门炮是几门炮。由于炮落在敌人手里,拿不到的话,毁掉更好。
大炮造价昂贵,毁掉是无奈之举,但是,为了胜利,别无他法。
胡二哥还是跟着孟浩明往前走。他们的目的是前往城内的粮仓。
东胡人没有储备粮食,这会儿来攻打高卑,靠的全都是高卑闻家军的供给。闻习元第一时间攻打紫阳城,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军队长期作战的话,需要军粮,需要棉被。像他们这样的叛贼,没有稳定的全国后方供应,只能靠攻城略地来夺取。
在闻家军攻打紫阳的时候,其实留守的巡抚,已经有所准备,把紫阳城内部分军械和粮仓都给毁坏和转移了,不留给叛贼。但是,留下的那些,终究都是后患无穷,会给这些叛贼机会。
孟浩明奉命去烧粮仓,是为了动摇叛军和东胡人留守在城内的信心。看见城内没有粮食了,和外面的人打持久战的念头为大大减弱,迟早会出城觅食。所以,城一时攻打不下来没有关系,更重要的是要让这伙人弹尽粮绝。
前头巷尾,突然遭遇到了巡逻的闻家军。
胡二哥扎了扎腰带,对孟浩明说:“我到前头去,吸引他们的注意力,旗主你继续往前走。烧了他们的粮仓,让他们这伙人明儿就喝西北风去!”
孟浩明见前面那队人挺多的,最少十几个,都是抓着长矛,只怕胡二哥一个人无法应对。却见胡二哥不等他回话,已是手脚灵活地攀上了身边民屋的墙。
胡二哥那是犹如蜘蛛人一样,在屋顶上墙壁上爬行着。到了那十几人的巡逻队上方。胡二哥瞄准最后面的一个士兵,把放暗箭的箭筒上放到嘴唇上一吹,立马放倒了一个。用同样的方法,接连地放倒了三个以后。胡二哥爬下屋檐躲进一个后院夹道里喘口气。
巡逻队却是因为浓雾的关系,一时竟然是没有发现少了人。
孟浩明见胡二哥连连得手,自信心也暴涨起来了,觉得把这十几人一次性端了,不会太难。这回他躲在墙根,和胡二哥一样,等巡逻队经过自己前面以后,瞄准最后那个人,飞出了一刀。
镖刀一刀刺进对方后背口,一样是应声倒地。
胡二哥又趴在屋檐上,依样画葫芦,用暗箭,用绳索,把士兵一个个解决掉。
眼看,这伙人被提名收拾的差不多时,那前面带队的指挥官忽然发现了异常,猛然回头,喊:“有人偷袭!”
只怕这些人一旦被惊动,把消息散开去,那会直接影响到其他地方作战的分队完成任务。孟浩明当机立断从躲藏的巷子里冲了出来,提着刀,直冲向那指挥官。
那指挥官拿起刀连连后退,可怎么能抵达得住孟浩明突然发出的迅猛攻势。孟浩明一剑插入对方心窝口时,只听背后突然胡二哥喊一句:“小心!”
他身子被胡二哥猛的推倒在地。
火統射出来的炮弹直冲他们两个。砰一声响,两人同时被炸开。两侧的民居墙壁屋顶都在震动。
孟浩明只觉得脑袋耳朵都嗡嗡嗡地响,眼前直冒星星。这该死的高卑人,竟然发明了如此惊悚的火器。
好在他们王爷和高卑的国王有所防备,给他们配备了护身内甲。孟浩明爬起来,摸到几乎被瓦砾埋没的胡二哥,一摸,心里凉了半截,只见胡二哥身下都是血。
【236】陷入危机
听说胡二哥受伤的消息,紫叶以一阵风的速度闯进了军医的帐篷里。
李敏和几个大夫就胡二哥身上的伤在做商量,抬头刚好看见紫叶进来,李敏叫道:“你来。”
紫叶不明所以,只见自己二哥躺在帐篷里搭的简易床板上一动不动的,全身衣服带血,吓到两条腿软在地上以后全身直打哆嗦。
李敏只好走过去,对蹲在地上的她说:“好在基本都是皮外伤,只是几个较大的裂口子失血较多,现在需要输血。我得给你抽个血,和他的血配型,看看是不是合适你的血给他用。如果合适的话,他大概很快有救了。”
紫叶听完她这话,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要不是胡二哥穿上了朱隶亲自送他的护身软甲,早就没命了。
胡二哥被送来的途中,喘着气时,却不忘一边喊着朱隶说救命之恩,另一方面,则挂念一块在战场上的孟浩明。
只听送胡二哥到后方的运送伤兵的人说,说孟浩明和胡二哥在一起。孟浩明怎么样了,是死是活那些送胡二哥来的人却没有说。胡二哥当场被炸的昏过去了,也不知道孟浩明怎样了。
春梅站在帐篷外面听着这些话,全身和紫叶一样发抖。以前怎不觉得这么可怕的事儿,如今突然降临到自己头上。
记得紫叶那会儿和她说,说孟浩明哪儿都好,偏不好在和她二哥一样,意思是孟浩明是军人,是靠自己的血来拼得的升官发财。战场上从来是不测风云居多,谁也不敢百分百保证明天能活着回来。
春梅咬着苍白的嘴唇刚要转身,后面,李敏好像往帐篷外扫了一眼,扫见她的身影后叫了她过来。
“少奶奶,有事吩咐奴婢吗?”春梅站在了李敏面前,低着小脑袋。
李敏背负手,犹如沉思着,说:“你等会儿,和运送伤兵的这些人回前线指挥所,给本妃送个信。前线比较危险,你要小心地保全你自己,知道吗?危险的地方,千万不要去。送完信,如果人家再送伤兵回来,你再跟着回来,不要一个人单独行动。”
春梅立马答:“奴婢肯定会帮少奶奶把信送到。”
等春梅走后,抽完血的再等待配型的紫叶走了进来,看着李敏缩了下脑袋。
“不哭了?”
听见女主子戏侃自己,紫叶突然觉得自己好丢脸,垂头丧气地说:“奴婢要是有少奶奶那点定性都好。少奶奶您训斥奴婢吧。”
“我训你做什么?”李敏似笑非笑,“见到亲人生命垂危,哭是人之常情。你要是不哭的话,我还得想法子让你哭。好比我现在得把另一个人送走一样。”
紫叶愣了一下。
李敏说:“不要说你,要是我,看见我亲哥突然伤成这样,也会突然觉得天要塌了。话说回来,你哥这真的是好运气。”
“奴婢二哥都说了,这都是归功于王爷把自己最好的护身软甲都给了他。”
这样说,他自己反而是没有什么防护措施戴在身上了。可能他想着自己呆在指挥所里,那么多人保护,没有用,给士兵用上更好。李敏只要这样想,对自己老公,更是敬佩有加。
不是每个封建时代的将军,都能做到这一步的。人都是贪生怕死的,没有面对死亡的威胁不会恐惧的。能做到把自己的救命工具让给其他人的人,可想而知其品格。
“王爷是很好很好的人。”紫叶一点都不含糊地说,“王爷之前会受伤的时候,都是因为把自己的护具让给人。”
“包括他上次被流箭射中的那条腿?”
听李敏这样问,紫叶倒也不知道怎么答。关于朱隶那次受伤的事,她二哥并没有在朱隶身边,最多是道听途说来的居多。
可是有一点不会错的是,如果不是朱隶把自己的护腿让给了他人,怎么会轻而易举中招。
李敏想,里应外合,和上次魏子裘中招的时候一样。
说曹操曹操就到。增援的军队第一批抵达了。魏子裘率领一支队伍奉命到战地医院负责守卫和处理伤兵的工作。
带着人到达的时候,刚好看见春梅和那些运送伤兵的人一块,坐在大马车上,冲前线奔去了。
看见有女子出现在战场上,魏子裘一瞬间,想起自己死去的娘了。军队里是基本没有女兵的。此刻出现的女子,只能是李敏身边的人。没有错儿。
魏子裘从马上下来。李敏和军营里的几个大夫走出帐篷。
“臣参见王妃。”
“起来吧,魏四将军。”
魏子裘放眼军营里,发现有人在收拾东西的样子。
李敏身旁的大夫解释道:“王妃担心,前线或许需要我们往前移,让我等先做好准备。”
魏子裘听着这个解释哪儿奇怪。别人或许不觉得,可他不同。哪怕军队要往前走,谋士都会从前方先发回消息给后方的人,让其有充足准备的时间。毕竟这不是非得马上去做的事。而且,李敏应该知道公孙良生那人的作风,理应信得过公孙良生会提前通知的。
其他人走开以后,魏子裘跟在李敏身后。
李敏看其跟来,也知道瞒他不住,说:“之前,军营里有人,一个人骑着马出去了。可能心急,没有走谋士给策划好的运送伤兵的路线。我当时也不敢派人去追,生怕追过去引起更大的动静。事情已经是这样了,我们需要提前做好准备。没有和其他军医先透风,是由于这些人到底是大夫,不像你们军人,恐怕心理承受力没有那么强,在伤兵里引起恐慌那就麻烦了。”
当初选了这个地点做伤兵的中转站,可谓是千挑万选。然而,想到敌方或许和他们一样,十分关心后方增援的问题,所以,或许会派人绕到他们军队后面去刺探情况。为此,谋士想了一条运送伤兵的来返路线,来扰乱敌方的眼线。
现在,这全被护女心切的清惠郡主破坏了。人之常情,换做其他人,恐怕也会像清惠一样。李敏当时见拦也来不及,只能是退后一步做最坏打算了。
魏子裘内心里吃着惊,原先他还想,听说前面的部队已经让人打进城内里应外合了,这个战事,应该很快能结束。现在听李敏这个口气,似乎不是那么简单。
这里头,是有什么玄机吗?
他不是最高决策者。没有参与到朱隶他们最高层参与计划,所以,主子们的心里在想什么,他一时真摸不透。
“据说,此次带东胡大军过来的人,是呼延部落的首领——”魏子裘,像是不经意地提起敌方军队的情况,据他们现在一般能掌握到的,亲眼目睹到的。
呼延赞在城墙上的现身,是让他们心里存了一丝疑问,最少在他魏子裘的心里是存了疑问的。为什么是呼延赞。不是呼延毒吗?
呼延毒不是被东胡人劫持回去了吗?难道,呼延毒另有任务?
如果是这样的话,东胡人可就不止攻入紫阳城这一队了。
王德胜突然从右侧的一条小道上拐了进来,匆匆忙忙的,跑到了李敏面前,好像没有看到魏子裘,满头大汗急于报信儿。
李敏让他吸口气再说:“别急,再坏的事儿,现在有魏四将军在这里了。”
王德胜才发现魏子裘在场,道:“难怪——”
难怪?
“奴才看见那些人,好像要走这边这条路了,后来突然转了方向,可能是听见魏将军的动静。被魏将军根据公孙先生设计在进山口的那个阵迷惑了。”
公孙良生等谋士,在关键的地方都设了迷阵。作为最后一道防线。现在最该死的是,清惠跑出去的时候,走的不是迷阵那边的路,而是一条后山的小道。那是清惠自己找出来的,山里动物们走的路。
虽然这样一条小路暴露给敌人看,敌人不一定能通过这路进来,但是,只要知道他们在这个地方有人,等同于是可以对这里进行四面包围,总能找到更好的入口。
现在听敌方的尖兵探子,都闻到了这里的味道。李敏和魏子裘一块沉了脸,恐怕敌人找到他们这个地儿,是迟早的事了。所以,他们这必须马上转移到安全的地带。
“本妃之前让丫头把信送到了前方指挥所,有说过这个事儿,伤兵应该不会再送到这里来了。我们随时随地可以走。”李敏当机立断说。
原来,她之前让春梅送信说的是这回事。王德胜现在听她一说,马上明白,她这恐怕是由于上次春梅跟着她出过事,所以让春梅先走为安。
春梅那丫头,长得太惊艳,是很容易引起敌人的歹念。
魏子裘马上召来驻守在这里的军官,协商着逃跑路线。
俨然,这块地儿,属于易守难攻那种。
这是由于,谋士虽然有代替李敏他们想过最坏的打算,希望他们一旦被敌人发现的话,可以立马逃跑。不过考虑到伤兵众多,光转运伤兵,都成最大的问题。带着伤兵,再好的路线,跑也跑不快。在这个前提条件下,还不如选择另一种策略,选了一块地儿,易守难攻。他们来进攻的话,只要及时通知援军,可以来个内外夹攻,到时候把这部分兵力一块吃掉。
当然,哪怕已经决定了固守在这里等候援军到达,都肯定不能一点准备都没有,一点反抗都没有,让敌方长驱而入束手就擒。
听说这块地方被敌人发现了,军医们果然都乱成了一团。他们大多数是应军队请求来增援的普通大夫,虽然来到部队以后有想过这方面的风险,也不是说怕死,只是,心里根本没有和士兵一样打仗的准备,更何况杀人。
文弱的大夫们,想到两手要亲手杀人,都有些感觉违背道德了。
在这个情况下,李敏让魏子裘把准备好的匕首,给每个大夫分了一把,只但求他们在关键时能自卫。想必自卫的情况下,这些大夫都会把卫道人士的顾虑抛到后脑勺去了。同时,照顾好伤员,是这些大夫的要则。
其余的,想守护这个地方不被敌军那样攻进来,则是守卫部队的责任。魏子裘深感肩头两侧的沉重,突然心头都一叹,想,不知道是谁把他突然调到这儿来的,但是,真可谓是太及时了。原来他都想,肯定是第一时间到前线去,结果不是的时候,还让他纳闷了一阵,只以为朱隶是爱妻过头了。
敌人都要到这里来了,不能升火了。帐篷也得全部收起来,然后,伤兵们和不会打仗的大夫全部转移到了附近的山洞里。
老天爷保佑,这会儿倒是下起雪了,或许可以稍微阻挡敌人行动的进程。这样,给他们的援军到来争取一点时间。他们自己也需要争取时间,拖延敌人进入这里的时间。
清惠出走的那条路最危险,毫无防备。魏子裘亲自带着人,到那条小道上,利用军营里现有的一些工具,给对方做陷阱和障碍物。
李敏到了山洞里,先查看了伤员们的情况,发现伤兵因为都是经历过生死的,反而看得比较开,早没有过多的顾虑了。
胡二哥输了妹妹的血以后,人就清醒了,让妹妹紫叶扶起自己,对走来看他的李敏说:“王妃,要不你先逃吧。”
“不可能。”李敏三个字斩钉截铁。
李大夫不可能做这种临危自己一个人逃脱的事。
胡二哥着急地说:“我们这些人死不死是无所谓,但是,王妃你不同,无论是什么人来,肯定是想抓王妃。”
“他们抓不抓我,无所谓,本妃又不是第一次深陷这种险境。”李敏很淡然地回答,同时扫看那些闻声望过来的人,说,“好好养你们的伤,配合魏将军的指挥,其它的,不是你们该考虑的。是军人,就该听从军令行事。”
只听她口吐军令两个字,沉着冷静,带着一股威严和尊严,山洞里一片鸦雀无声。
王德胜走了进来,走到她旁边,道:“少奶奶,李嬷嬷把腿崴了。”
李嬷嬷这是上次接受了李敏的命令去送平安符以后,得瑟完,这下全来劲了。周身骨头宛如焕发了青春,什么活儿都抢着做,最终是自不量力,终究是老骨头一把,这个脚一崴,直接把骨头给崴断了。
触目惊心的一块鸡蛋大的肿块,出现在李嬷嬷的左脚踝上。李嬷嬷捶着地儿大声喊老天爷不长眼。
李敏让个军医过去一看,见这脚实在崴的不轻,赶紧让王德胜背着李嬷嬷进了山洞里做治疗。
尚姑姑在一边上喘着气儿,刚才李嬷嬷歇斯底里哭自己腿要断的时候,把她的衣服死抓着,差点都把她衣服全给扯烂了。
有了这个前车之鉴,李敏让尚姑姑不要跟着自己了。
尚姑姑对此不让,说:“春梅走了,紫叶那丫头给自己哥输了血,没有什么力气,李嬷嬷脚断了。只剩下奴婢这把老骨头,不跟着少奶奶,少奶奶一个人怎么办?”
“你想多了。怎么只有你们几个?不是还有王德胜吗?”
王德胜背完李嬷嬷回来,马不停蹄:“尚姑姑,二姑娘有奴才跟着,您还是到山洞里躲躲吧,免得和李嬷嬷一样给二姑娘添乱。”
在这个时候,老了真是不中用的。尚姑姑心情难受。
李敏忽然叫住她,问:“你本来是高卑人,应该知道高卑本土的一些土药吧。”
大夫们都忙活着,李敏不好问,只得问尚姑姑。
尚姑姑听说有自己的事儿可以做了,高兴地说:“有,有。”
说到高卑这个地方,既然地势高,常年隆冬,好比现代大陆的北方的,所出产的原始大自然药材,属于同样的地理生长条件,应该说,像是藏药居多。高卑本身的医药界,是出过不逊色于大明医药界的药典医书,其中,有着像月王药典那样的经典药书。
要说藏药这东西,的确是好东西。比如,在高山上长出来的大黄,上品的话,不是大明本土出来的那些大黄能比的功效。光就药效,可能抵普通大黄好几倍。
李敏刚到兴州那会儿,已经对这方面很有兴趣了,没事的时候,在付亲王府,看的最多的药典,都是在兴州当地书局里买的。药典里记载了许多高卑的本土药材。只可惜,她对高卑这个地方不熟悉,不知道这些稀罕的药材具体在什么地方。
尚姑姑带她来到岩石边上,指着石头边上长出来的那堆草儿,说:“少奶奶,这是奴婢之前刚发现的。您看看能用不?”
王德胜站在他们后面,踮着脚跟是左顾右盼,看到了那堆杂草儿,硬是看不出什么名堂来。
李敏弯下腰,在那堆杂草丛里,用手指拨着,最终给拨出了里头的东西。
王德胜一看,吓一跳,直喊:“危险!”
尚姑姑原来指的不是那堆发黄的绝对没有什么用的杂草,而是杂草丛石头缝隙里钻出来的东西,是一只长长的,最少有三四根手指连起来那么长的蜈蚣。
像王德胜这样的汉子,看着腿直发抖,直说起尚姑姑:“你这是要害少奶奶吗?”
尚姑姑这是惦记着李敏一直挂在念头的伤,这个伤当然不是指他人的,指朱隶那条腿的。李敏对老公那个伤耿耿于怀,在于不清楚老公那个伤上的毒,究竟会是什么动物的毒物提取出来的。
以前没有见到实物的时候,尚姑姑也不好说,现在好不容易,无意中给发现了这个东西,尚姑姑的声调都高扬了起来:“这是蜈蚣王。”
蜈蚣这东西,本该生长在湿热地带的。没有想到在这样冰天雪地的地方都能遇见这样大只的蜈蚣。李敏不得不猜测,这块地方,属于未开发的原始地带,流传下来的动物,地底下偶尔冒出地面上的动物,都是属于原始动物了。
像蜈蚣、蝎子之类,不是藏药的代表。在这样的地方,出现这样的蜈蚣,本身是件稀罕事。尚姑姑指给她看,肯定是有人指使。
她猫爹?
尚姑姑点头:“国王说的,说是看见的话,指给少奶奶看,或许少奶奶有什么想法。”
高贞知道她老公那条伤腿的事,这也算是为女儿着想。女婿有事的话,难过的还不是女儿吗?
这个猫爹做的有情有意。
李敏让王德胜去取来一个琉璃瓶子,来装这个东西。她需要带回去研究。如果这个东西,不是这个地方原有的留下来的远古生物,只可能为另一种可能性,为外侵物种。
对此尚姑姑也转述高贞的看法,这样说:“以前这东西奴婢真听都没有听过的,但是,后来却是在大明皇宫里先听过一些传闻。”
“大明的皇宫里?”
皇宫里,最不缺这种祸害人命东西了。为了找寻最可靠的毒物让对手一招致命,那些人,恐怕会在全世界来找这类东西。
“高卑国的大夫们,学习的是大明的医术。只有东胡的巫医,听说很喜欢用这种东西。”
“这个地方,是什么地方?”李敏忽然想到,既然在这个地方能出现这种类似其它地方过来的东西,是不是意味着这个地方不太寻常。
“伏鬼国听说以前曾经最兴旺的时候,势力由西扩展到了这个地方来。”
尚姑姑这话表明了,高贞可能有预料到闻家人会在这边动手,只是没有想到那么快瞄准了紫阳,而且闻习元更是出乎意料跌破众人眼球的表现,这么快速地进攻占领了紫阳。
如果真是伏鬼国的余孽,早就与东胡人有所勾结了,当然,伏鬼国的目的和东胡人不同,单纯只是为了推翻高氏家族。只能说,这两者结盟,是各取所需。
这样的结盟其实一点都不牢靠,如果突然间面对敌方的大举进攻,联盟军突然溃败,东胡人,能为闻家军牺牲吗?如果,东胡人在这里没有捞到任何好处的话,何必为闻家军拼命。只能说,东胡人自己,肯定有自己这场战争的利益所在。
啪啪啪。
老公的绿鹦哥,顶着风雪,艰难地煽动小翅膀向李敏飞来,一只脚停在李敏肩膀时,这小东西开口说:“来了,来了——”
什么来了?还不是根据清惠出行的线索寻找到这里来的敌方密探。
第一个闻到味儿刺探到这个地方的敌方尖兵,踩中了魏子裘布置在小道上的陷阱,被陷阱卡死的时候,这个人,居然放出了手里的烟雾弹。
魏子裘看见天空划过一道青烟时,立马知道事情糟了。是没有想到敌方一个小尖兵而已,居然都这么拼。俨然,来追他们的这群人,不是普通的敌方军队。
为了探明自己的推测是否有错,魏子裘让人把掉进陷阱的敌方士兵挖了出来。那士兵穿的,不是高卑人的服饰,是东胡人的服饰,五官也是显而易见的东胡人面貌特征。
魏子裘立马折回头和李敏商量,这回连他,都劝起了李敏最好另外找个地方躲起来。
“少奶奶,这些人,绝对是来找你的。这些士兵不是普通的东胡人,臣看他身上佩戴的一些刀具和行军用品,做工精良,有可能是侍卫队。”
李敏眯紧了下眼:“你确定是侍卫队?”
眼看到李敏的表情没有什么太大的惊讶,魏子裘眉头一皱,想,莫非自己刚才的猜测都中了。李敏和某人的心里早预料到了有这个可能性。
李敏到这个时候了,不怕和他说实话:“本妃上次和王爷以及公孙先生都说过了东胡人内部可能正出现的问题。他们的贵族圈子里,都出现了疾病的流行。唯恐,是牵涉到了可汗。”
“东胡人认为,只有王妃可以救他们?”
“大概是这样认为的吧。”李敏对此不会否认。毕竟,她当时被绑的时候,别无选择,为了暂时保命,只能是这样做。
“所以,王爷和王妃都知道,或许东胡人会再次寻来,来找王妃?”
“上回在北燕的时候,本妃都未露出什么特别的医术,他们的二汗都来找本妃。只能说,这次,在劫难逃。也因此,本妃才在之前说了,本妃如果在这个节骨眼单独回北燕的话,只怕中了那些人的计。”
如果李敏离朱隶他们的大军远远的,那些东胡人人数众多,给她当护卫队的人,唯恐只怕不及对方人数,再有接近大明国土的时候,如果真有万历爷的人早在那儿虎视眈眈。护国公的军队,要来支援高贞,又要戍守边境,哪有那么多余力顾及到所有。哪怕有公孙良生这样的谋士护驾,都只怕难以抵御。
正因为如此,到最终,公孙良生突然转变了想法,建议朱隶把她留了下来。有朱隶当背后靠山,那些东胡人都知道有护国公在的地方形同沙罗场,只听到朱隶的大名都会闻风丧胆。这无疑对李敏有好处,相当于一道最有力的保障。
再有,朱隶怎么可能让自己老婆在自己伸手可及的地方出事。朱隶身边的兵将,更不用说,是精锐中的精锐。
魏子裘听她的话以后,想来,也是如此没有错的,吐出一口气说:“王爷和王妃所思甚远,非臣能及。是臣考虑欠缺。王妃请放心。末将肯定不负王爷王妃的众望,率领余下的将士,死守住此地,护王妃安全。”
李敏拿起指头掐起了时间。春梅这一去,到那边,要差不多半天的车路,她老公,哪怕着急带兵来她这里,大概要一天以后的事了。
他们,至少要在这里坚持一天。
根据布置在四周的哨岗回报,敌人尖兵发回去的信息,果然吸引着敌方大部队来围攻这里了。
“东西南北方向都有。”哨岗脸上写着十足的震惊,描述起对方的阵营时气息仿佛被吓到似的一阵阵喘,“远观过去,都是武装精锐的骑兵,看来是敌方主将部队的阵势。”
“可以看出有可能是哪个敌方将领带领的部队吗?”魏子裘问。
和东胡人交战已久,这些兵,都也是久经沙场的。所以,对东胡人的将帅应该有一定的了解,可能可以看出来是什么人。
哨岗仿佛心惊胆寒,眸怀惧色地看了下魏子裘和李敏,才低下头,道:“属下惭愧,此人的阵营,照属下看来,实在分不清可能是东胡哪位大将。反正,属下在战场上和东胡人交战这么久,但是,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精良的东胡人部队。要属下做推测的话,属下唯恐——”
“唯恐是东胡人可汗身边的人吗?”李敏代替对方把这话说出来。
在他们议事的时候,许多士官,以及军医们,站在较远处的地方都好,都竖起耳朵仔细听着。现在,听见有可能是东胡人的可汗亲自来找他们了,这心头一方面充斥着恐惧,另一方面,不可否认的,竟是冒起了一股难言的前所未有的激动。
“那个冒顿单于来了吗?来的正好!杀了这人的话,我们北燕的老百姓,可以安详地过日子了。”
“我们高卑人也一样,不用再看着东胡人的嘴脸做事。”
接着,只见那些文弱的大夫们卷起袖管,拔出了李敏给他们的匕首,找石头磨砺刀锋,气势汹汹,做好准备要厮杀一场。
不过,战争无言是残酷的,可不是文人所想的那样美妙。
天空里,先是飞来一群兀鹰。它们拥有无畏狡黠的身影,带着东胡人给它们腿上绑的东西,向中间地带投放。
一瞬间,那些像鞭炮一样的东西,落到雪地里爆破了,炸开了一个个大洞。被波及到的在雪地里奔跑的动物,一碰就是被炸的血花四溅,断头断脚。
魏子裘指挥军营里的人四处找地方躲,不要被兀鹰抓到。
李敏带着王德胜以及尚姑姑,就近躲到一块大岩壁身后。只见一头兀鹰,忽视了他们的身影,往前冲时,是欲冲进伤兵所在的山洞里。李敏等人大惊失色。
随之,王德胜拔出腰间的短刀,冲兀鹰的目标投过去。
炸弹在山洞门口爆炸,引发了石壁掉落,直接砸中了山洞门口的部分人。人群发出的尖叫声,无疑吸引到了更多的兀鹰来袭,以及外面围攻的部队。
外围的东胡人,用东胡语大声嘶喊着什么话。
李敏听了一下之后,眉头皱了皱,对王德胜说:“去告诉魏将军,他们打算放火。”
与此同时,紫阳城内外的战况,伴随凌晨打入到紫阳城内的护国公与高卑国国王的联军,与城内守军经过一番激烈的巷战以后,战局开始有了破局的曙光。
城内三处粮仓和军械库接二连三发生了爆炸。城墙上驻守的城内守军大惊失色,却无法分调更多的兵力到城内与敌军进行巷战,必须谨防城外围攻紫阳城的军队发动攻势。
“这些士兵都是十分熟悉巷战的人。”向闻习元汇报战况的军士,满头大汗,面露惊恐,“不知道他们是从哪里来的。要说,护国公的军队与东胡人打仗多了,善于打仗是一回事,可是,不可能只有护国公的军队的人进来。”
闻习元切了下牙齿。
在旁听说的呼延赞同样吃惊不小,质问起闻习元:“你不说了吗?说国王的军队好多没有打仗了,就像一堆破铁,所以必须找护国公过来结盟。现在呢?!”
闻习元沉重的呼吸声好像是在沉气,道:“国王病了那么多年,根本没有机会来训练自己的军队。这些人,都是皇太子高治培养出来的死士。对于这些死士,你们东胡人不可能不知道,因为你们曾经都冒充了他们犯案。”
“谁?”
“红蝎子。”
呼延赞猛然退后一步,他怎么可能不知道红蝎子,因为,他自己都冒充过。
“你,你怎么不早说!”呼延赞气急败坏地大喊着。
“我怎么不早说?这是高卑皇室的秘密,不是所有人都能知道的事。但是,你们既然冒充过他们能不知道?只能说你们够蠢的。”闻习元嘴角衔起了一抹讥诮。
“你说我们什么?!”呼延赞猛然抓起他胸前的衣服。
外面,忽然一阵震耳欲聋的炮响。
高卑国的军队,把之前没有打的大炮都拿出来正面攻城了,因为眼看里头巷战的士兵接连得手,毁坏了城里的数门大炮,让城内守军的战斗力急速下降。
闻习元一把扯开呼延赞的手,对底下的人咆哮:“到现在都没有抓到他们进城的地道吗?!”
不是没有找到。而是,那些地道好像源源不断冒出来的一样。不断的,犹如雨后春笋一样出现。这点是谁都没有想到的。连皇太子高治自己本人都没有想到。
回头看见那猫爹,高贞坐在椅子里懒洋洋地摇着羽扇,好像大冬天的日子里,还挺热的一样。是,打的是热火朝天的时候。
高治不得抓住齐公公私下问:“是国王做的吗?”
齐公公眯眼:“皇太子不是最清楚不过了吗?之前在兴州已经看见过了。”
高贞知道防不胜防,而且,也不太可能把大部队押在紫阳城赌闻家军对这里下手,同时并不知道闻良辅是不是真的会造反。那怎么办,只能另外想策略来预防了。
紫阳城易守难攻,如果没有里应外合的话,基本很难扳回战局。损一折百的事儿,高贞不喜欢。与他人鱼死网破的事儿,高贞也绝对无法接受。所以,定是要预先做好准备工作。
难怪这猫爹听说叛军抵达紫阳城以后,还气定神闲的,带着女儿到自己幽会过的地方泡温泉。
高治的心头不知道什么感觉,一片无语。
眼看,这个紫阳城应该是唾手可得了。接下来的反攻大势应该不会有太多的悬念。高贞眯了眯丹凤眸,问齐公公:“二皇子还在战场上忙着救人吗?”
莲生是留在了前线,和前线那些大夫第一时间处理伤兵。
“是的。”齐公公说,好像有点不明白高贞为什么突然问这个问题。
高贞摸了下胸口,吐道:“朕这个眼皮跳,心口跳的,不知道是何缘故。”
齐公公以为他是身子不舒服,说:“要不奴才找二皇子过来给国王把把脉?”
高贞摇了下头。
这时候,有人进来报说:“护国公带人要走。”
“什么?”高贞蓦然挺起腰背,脸上掠过了一抹显然的吃惊。
高治大步流星走出了帐篷,刚好迎面遇上来进行沟通的公孙良生。
“公孙先生。”
“皇太子。”公孙良生拱了下手之后,神情严肃地说,“由于我方的士兵得到消息称,有一路东胡人朝我军后方去了。请国王允许,护国公的部队有抽出一部分人,会由我们王爷亲自率队,火速去拦截这伙人。”
高治只是愣了下,接着,拽住他的一只袖管:“你说后方,难道是——”
“是。”公孙良生这话刚落地,不远的驻地里扬起了马蹄声和雪尘。金纹黑面的旗帜,由近而远急速移动着,不会儿消失在了天边。
高贞在帐篷里,摸了下胸口的地方,从里面摸到了出发的时候李敏让人给他送来的平安符。
“国王——”齐公公瞅他那有些难看的脸色,都不由焦急。
高治从外面走了进来,刚想说什么话。
对此高贞的手抓住了那只平安符,摇头道:“这边战场需要有人指挥,绝对不可以功亏一篑。敏儿得到他宠爱不是一时的事,他现在已经急着去救敏儿了。相信他吧。”
听见这话,高治只是皱了下眉头,在转过身时说了一声:“希望到时候你不会后悔。”
不等高贞反应,他走出了帐篷外,对着最近的那人问:“虞世子呢?”
“南门破开以后,虞世子一马当先,带人冲进城里去了。”
高治冷着脸道:“你骑着马,进城后,跟随虞世子,要比虞世子先一步找到大明的十一爷,带到国王这里来。”
“是!”
【238】与可汗的对决
春梅坐上运送伤兵的马车,走了不知道多久,一开始,她的那颗心全悬挂在前线上。( )到后来,越想越觉得哪儿不对劲。
李敏为什么是叫她送信。其实,叫李嬷嬷或是尚姑姑送信好像没有什么区别。莫非,李敏是考虑到那两人年纪大些,承受不了马车这样一路的折腾。只是,总觉得心里头哪儿那个疙瘩没有能解开。
隐隐约约的不安浮现在心头上,像阴云一样挥之不去。
马车走到半路的时候,只见雪下起来了,飘飘然然的,一粒一粒的,一开始雪很小,并不大,所以不会影响到马车的度。
可是,马车一路走,一路护卫马车走的护卫士兵,得到了貌似不是很好的一些消息。
春梅开始听人说,好像有敌军并没有进紫阳城,是绕了道儿,从我军的侧面直接要绕到后方去了。这个消息,正在寻求一些线索来确认。
不知道是真是假。可春梅却觉得有可能是真。因为,那些人提到了之前一个人单独骑马,没有从事先安排好的道路跑出去的某人。清惠郡主爱女心切,骑上马不管三七二十一就跑。结果,有可能被敌人逮到了动向。
话说,那些人想做什么。特意绕到他们军队的后方,是想对他们军队形成一个包围圈吗?这恐怕不太适合。像春梅这样没有军事常识的人都知道。国王的增兵,高卑增援国王的军队,正从全国各地奔紫阳这里来。如果敌军真的这样做了,碰上了国王的增援部队,岂不是等于自投罗网。
这些人,急于到没有进紫阳城进行补给和休息,直奔他们后方,貌似只剩下一个理由。关于之前,李敏婉拒公孙良生的建议说不适合单独回北燕怕遭遇东胡人埋伏的事,春梅都有听说。
现在的情况显而易见,那些人,知道李敏没有单独走回北燕去,肯定留在朱隶和国王的军队里。护国公和国王不可能让李敏到前线这么危险的地方,避免炮弹无眼,如此一来,李敏肯定在离护国公部队一定距离的地方等待着。
那些人,是单独冲着李敏来的。
想到这儿,春梅的心头纠结成了一簇。早知道,让尚姑姑和李嬷嬷替李敏送信也好。两个老人家最少可以逃过一劫。而她年轻力壮,留在那里肯定可以比尚姑姑和李嬷嬷更能帮上忙。
马车队忽然停了下来,很显然,带队的军官都在考虑,是不是这会儿折返回去,或许他们这伙人回去的话,可以帮上点忙。他们队里年轻力壮的多,可留守的,多是些受伤的,年老体弱的。
春梅拽紧了李敏让她送的那封信,可以感觉得到,答案都在这封信里面了。
她跳下马车,做了一个连自己都不敢相信的决定,决定把主子交给主子的信,交给现在的军官拆了。
可那军官哪敢拆主子的信,但是春梅那几句话俨然确定了他的抉择。马车队掉头,车上所有的人,准备起武器。
车队刚走到,来时的那条路的半路,遭遇上了东胡人的军队。
眼看消息是真的了,带马车队的军官,都来不及反应过来。东胡人出现在此地的部队却是出乎意料的反应极快。不会儿,这伙东胡人,反过来把他们马车队包围了。
杀戮显而易见立马要开始了。
“这里有没有隶王妃?”东胡人里面,有操大明汉语的人向马车队质问道。
马车队里的人,都不敢答是,或者不是。因为答了不是的话,这些人马上会继续前进去找到李敏真正的藏身地。答是的话,东胡人很快会现他们在撒谎。如果都不回答,反而能让东胡人猜疑,拖延这伙东胡人进军的时间。
喊了几遍,见被围攻的大明人和高卑人,都一句话没有回答。东胡人俨然恼羞成怒,知道这些人是在玩拖延的把戏。东胡的军官一挥马刀,喊:“杀了!全杀了!一个活口都不用留。大明人,高卑人,都一样。”
马车队里的人,唰的,都亮出了自己配备的大刀、匕等武器,准备与对方来个你死我活的最终厮杀。
春梅的心头跳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比起上次落下悬崖,无疑,这回的处境更为凶险。她手里抓住了从髻上抓下来的那支钗子,想好了,要把尖头对准自己的脖子,如果看东胡人上来,只好选择自我先了断了,这样最少可以避免死前被侮辱。
李敏给她的信,她手揉成一团,塞进了自己嘴巴里,吞了它。同时不由苦涩地想,李敏选择让她先离开,其实应该是想到上次她的遭遇,感觉她留下比尚姑姑李嬷嬷会更危险,所以,才提前把她送走了。哪里能想到她这人命运就是这样,一波三折,好像都逃不过厄运的降临。
这回,他应该像上次那样,不会再出现了。而且,他如今自己都生死未卜。
风雪,这样一点,显然是没有能与火形成对决。
火,是从山洞后面的那片枯林开始烧起来的。不要指望这些东胡人有手软的可能。他们恨不得把这块大地都烧了。
心狠手辣。
据闻,东胡的这位可汗,冒顿单于,能如此在东胡这个野蛮的部族里面雄起,很快成为一方霸主,统领了这个民族,全亏了这样四个字,心狠手辣。
这位心狠手辣的可汗,曾经,对于大明百姓和军人,是见一个杀一个。号称,如果被他现,他底下哪个士兵军官,不敢杀,回头,他就把这个士兵或者军官杀掉。
后来这位可汗得以把这种嚣张的气焰收敛的原因,得说到十年前那场战争。怀圣公,与东胡人交战的时候,对待东胡人,仍是比较仁慈的,表现在没有像冒顿单于那样,对待战俘都给杀尽了。对东胡的普通百姓也没有动手。结果,这样的举措,反而是刺激了这个疯狂的东胡疯子。
冒顿单于一方面,表面上像是感激大明的军官的仁慈,另一方面,依旧暗地里对大明的战俘赶尽杀绝。同时,在自己部下面前笑话大明的军官:懦夫!满口仁慈的主儿,不就是傻子。这天下再傻的人,不过于是护国公怀圣公了。
朱怀圣是比较仁善的一个人。后来,李敏在听护国公府里很多老奴才提起这位已经去世的公公时,基本上,所有人对于朱怀圣的评价都是一致的。虽然,朱怀圣只会带兵打仗,不会写诗作文,是个彻头彻尾的武将,可是,对于天下苍生有颗天生怜悯的心。
怀圣公在世的时候,养过的流浪狗,不计其数。像朱隶现在养的金毛,都是怀圣公养过的狗交配以后生下来的官二代。
要说护国公的大名,真的在东胡这群野蛮人心里,以及冒顿单于这个疯子心里有了一寸之地的,归功到底,都得算她老公朱隶头上。如今,东胡人说起护国公,都会和夜叉挂上钩,而夜叉,是她老公的名头,就可想而知是怎么回事了。
十年前那场仗,冒顿单于已经驰骋沙场多年,朱隶刚继承护国公府不久,初次上战场,连万历爷都不看好的一个毛头小子。可就是这样,冒顿单于怎么都没有想到,自己会栽在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子手里。
凭借出色的谋士,以及父亲留给他的那些忠心耿耿的老臣们,朱隶旗开得胜,打了个胜仗,俘虏了将近一千名东胡士兵。也就是从这场战争开始,东胡人意识到自己未来的对手,和朱怀圣那会儿完全不一样了。八零电子书/冒顿单于更没有想到会惹了一个,根本不可以惹的一头幼师。
这一千名东胡士兵,被朱隶在夜晚,叫人给杀了。
一千个,没有一点含糊的。朱隶那些老臣,谋士,大都在胜利后的庆功宴上喝了酒,一觉睡到隔日日上三竿,才知道,自己的主子,不一样了!
有了这次事件以后,冒顿单于,东胡人,都不敢随便杀战俘和百姓了。因为朱隶放了话,以后活口只会交换俘虏。你那里没有我的俘虏,我留着你的也没用,照杀无误。
应该说,朱隶作对了一件怀圣公没有办法办到的事,那就是,对付什么样的人,就得以牙还牙。
仁心对待这种心狠手辣的恶徒,是一点用处都没有的。
魏子裘的手心里抓的都是汗。如果,这次出现的人,真的是冒顿单于的亲卫队,冒顿单于真的自己亲自到这里来,来自投罗网了。没错,他们魏家的仇也可以报了!
冒顿单于杀了他们的母亲。这个仇,他们都不知道等了多久。冒顿单于这个老奸巨猾的,平常都不会亲征的,都会躲在他人背后。这次,亲自前来,冒这么大的风险,肯定是出什么事了。
想起李敏说的,说东胡贵族圈子里很多人都生了病,这个冒顿单于看来是没有能逃过天谴,离死期不远了。
嘴角微弯,魏子裘溢出一串森寒的冷声。
离他不远处的李嬷嬷听见,都不由地身子打抖。
只知道这事儿越来越可怕了,不是吗?眼前这些东胡人,是他们至今见过的最疯的疯子。
蔓延的火势,仿佛要席卷整片大地一样。东胡人在外围高举尖矛出残酷的笑声。天空飞来的兀鹰时不时俯下脑袋像是要随口叼走一口人。
只听这个笑声,被包围的人心里,都会不禁浮现起恐怖的画面出来。恐慌,不知觉中,已经在人群里散开。更不用说,之前兀鹰投掷的火药弹,在他们中间引起了部分伤亡。谁也不知道,这些东胡人接下来会再做出多么恐怖的事情。
李敏教大家,把用帕子或是棉纱,浸泡雪水以后,稍微捂在鼻子嘴巴前过滤掉烟雾。同时,只能期望这个雪能再大一些,或许能灭掉部分的火苗。
魏子裘组织部分士兵,拿起铲子,凿起地上的雪,来灭掉越来越近的火势。
眼看这种情况再下去的话,他们不是被东胡人杀死,就是要被这些火烧死了。总归是逃不出去。
李敏却认为敌人没有那样简单。如果,对方的目的是想抓她的话,想抓她出来,要留她活口,那肯定是不会任火把他们全烧了,因为会无意中把她烧死。
如此的烧法,一,恐怕是为了进一步在他们这些围困的人心里头制造恐慌。另一个目的,应该是为对方的下一步行动铺路,清楚障碍物。
火,正好,可以把大明谋士们想出来的阵会坏掉。因为作阵的要诀,正是需要各种可以迷惑人眼的物体。这些物体,被火一烧的话,会原形毕露。所以,不能不说,这些东胡人只是有勇无谋而已。
果然,如李敏所想的那样,火势在对方的控制之中,只见这块土地上,都快被火烧到只剩下光秃秃的石壁和沙子时,火逐渐往小。
那些被大火呛着的伤兵和体弱老弱者,不停地咳嗽,不言而喻,再次为敌人指出了方向。
魏子裘把耳朵贴在地上听敌军的马蹄声。只听,那马蹄声一步步地朝这边来,却看似并不着急。反而是对方太过安静的动作,让人心头再次有了毛骨悚然的预感。
东胡人在草原上,是与众多大自然猛兽为伍的一个民族,所以,可以看见兀鹰,都被东胡人所俘虏了以后变成了得力的武器。好在这些兀鹰数量不多。东胡人想把猛兽俘虏了变成了奴隶来使唤也不容易。
在魏子裘的指挥下,隐蔽在各个地点的士兵早搭起了弓箭,瞄准天空,以防兀鹰再次来袭
可这次来的不是兀鹰了,而是鬓狗。鬓狗这种动物,虽然体型不大,却绝对是可以让人闻风丧胆的猛兽之一。
由于鬓狗生活在半沙漠地带居多,并不为人类常见。北燕和高卑人,都也只听说居多。现在没有想到这样一伙可怕的害人的东西,居然被东胡人捕获来同样利用来杀人。
冒顿单于果然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
蜂拥而出的鬓狗,最少有数十条,一条条应该都是被东胡人饿了许久,口角流着口水,见到活动的东西扑上去就咬。
大明高卑的士兵们见到这害物出现时,已经就傻眼了。等反应过来,拿剑拿刀去挡时,几条鬓狗围攻一个士兵都是轻而易举的事。不会儿,惨绝人寰的叫声络绎不绝,当场被咬死了两口,而且这些鬓狗居然当着活着的人,对咬死的士兵进行分尸。
魏子裘见状,要求所有士兵聚集成几处,围成圈儿。
这样的招数,对于集体进攻的鬓狗果然有了些成效。
东胡人在外围应该是看见了,一道略显苍老的男子声音,貌似沉吟着说:“看来,大明人是派了一个不得了的武将守在这里。隶王妃在这里应该是没有错的了。”接着,那人又对底下人说:“把人带出来吧。”
东胡人那边出了一声尖锐的口哨,使得鬓狗们野蛮的攻击得以暂停。鬓狗们闻声撤退下去以后。魏子裘指挥着底下的士兵不要轻敌,继续围成一个圈,以防敌方突然反攻。
敌人的马蹄声,这次是阵仗势地向前来了。但是,没有立马靠近到他们面前。离李敏他们还是有一定距离。
接着,有个东胡人的军官之类的武将,站到了一个较高的坡地上,操着汉语冲李敏他们喊:“我们可汗想见隶王妃。你们让隶王妃出来吧。”
“我们王妃是你们想见就见的人吗?”
“我们可汗说了,如果你们王妃不出来的话,我们只好把我们刚抓到手的这个小姑娘扔出去喂鬓狗了。反正它们饿的凶,你们刚才应该都亲眼看见了。”
一个身影,满身是血的,被东胡人推了出来。
当那个人出现的刹那,尚姑姑出一声尖叫。
紫叶跑出山洞一看,只觉得眼前一黑也要晕了过去。
这个人,不就是,之前被李敏先送走的春梅吗?这样说,岂不是说,春梅那个车队,不幸与东胡人遭遇上了。
天!这个丫头,命运也太倒霉了,太背了。尚姑姑心里声声尖叫着。
见在东胡人手里的春梅,双目紧闭,脸都是白的,头散乱着,那张如花似玉的脸,早就变成血泪斑斑的样子,更让人无法目睹的是春梅身上已经被撕成破条的衣服。
这八成清白也是被毁了的节奏。
尚姑姑那口气只得出没得进。想这个丫头与自己也算是同生共死过,共苦的机会那就更多了。可以说,李敏疼爱这个丫头,她自己没有女儿,也把这个丫头当女儿那样看那样照顾了。
这简直是把人要逼疯了。
尚姑姑固然一瞬间眼泪都要掉下来,却没有忘记最紧要的,回头就去找李敏。
果然见到是,李敏从躲藏的地点里走了出来。
“少奶奶,你不可以!你听奴婢说,不行的!那个人,杀人不眨眼的,全东胡人最狠毒的最残忍的人就是这个人!”尚姑姑在李敏要向前的路上跪了下来,两只手拽着李敏的衣服阻拦着。
李敏的眉头拧着,目光望到落在东胡人手里的那个丫头身上,心里头一样不禁一叹:这个丫头的命,真的是太背了。她提前送她走,反而是错了吗?错的离谱吗,反而是把她送进虎穴了吗?
“少奶奶,你别听他们的话,他们一定会把你杀了的,一定会的!你要是死了的话,一切都完了——”
“没完。”李敏一句话打断了,尾随尚姑姑,还有那些要跟着来跪来求她的李嬷嬷等人。
“他们在那里。”李敏平心静气的,和这些俨然已经被东胡人给吓到惊慌失措的人,“我们现在想逃,凭我们这点人,其实也是逃不掉的。当然,他们可以马上进攻,但是,他们有畏惧,就是怕我出了什么意外,他们可汗的命,可就要被老天爷收走了。因此他们只好抓了这个俘虏,来逼我先过去。不过,只要我不松口给他们可汗治病,他们不会敢对你们马上动手。因为杀了你们的话,我肯定不会给他们可汗治病了。他们的可汗,也就真的要命归西天了。”
李敏这番话,不仅是让自己这批惊慌失措的人逐渐地平静了下来。东胡人那边,也是起了不小的反应。
看来,这些东胡人完全不知道她是个什么样的人。传说中,她也就是个医术精湛,堪比神仙的大夫,其余的,反而在她光芒万丈的医术下变成了陪衬,因此,没有多少描述给他们想象。如今亲眼所见以后,他们现,完全不一样。
这个女人,除了一身盖天的医术以外,貌似还有许多令人敬畏的东西。
只见风雪之中,这女子,身裹的也不是什么贵妇的奢华狐裘,只是普通的,与那些军医们并没有多大区别的装束。不知道她为何这么做,有可能只是为了掩饰自己的身份避免在战乱中被敌人认出来。但是,这样一身朴素的装束,当她有意显现出自身的话,那身光芒,是任何东西都盖不住的。
容貌是那样的清丽,犹如冰雪的浮雕,美而冰。这种冰,是不可思议的冰,让人感觉像刀刃一样的尖峰与锐利。
让人感觉,只要被这个女子看上一眼,全身哪处,都不会逃出她的审视之下。
东胡人那种特别的圆顶马车,拥有金黄的宛如皇帝那样的帷幕,缓慢驶出来的一刻,出现在众人眼前时,没有人会怀疑此刻里头坐着的人,不是东胡人如今最权贵的那个人——冒顿单于。
李敏踏前两步,迎着对方的金黄马车,清冷一声笑:“来找大夫的病人,如果连脸都不敢给大夫看,还怎么论来看病。”
听见这话,马车边上,一个穿着黑衣袍的中年男子,好像面带愤怒的,对着金黄马车里的主子叽里呱啦了什么。
结果,马车里只猛然出现一声怒斥:“如果你能治好本汗的病,本汗用得着来找她吗?!”
俨然,这个黑袍男子是东胡人里头的巫医。
砰一声,被冒顿单于骂的巫医两个膝盖扑通跪在了地上,跪虽然跪着,却还是声色俱厉地说:“可汗,这个女子,满身巫气,我是看不出她身上有什么仙气,只怕还是个大明的妖。妖也可以给人治病。不过,妖给人治病的话,是有条件的。”
看来这个巫医不是什么都不懂。她是不是神仙也好,是不是妖怪也好,但是,李大夫给人治病从来不是免费的。这个巫医说的倒也对。
如今看巫医在关键时对冒顿单于说了一番这样劝勉的话,都是同行,李敏同时也可想而知此时此刻对方心头的焦急和无奈,以及不得已拼死一搏的心思。
他们是看不好冒顿单于的病了,但是,如果,他们不阻止的话,让她李大夫对冒顿单于的病有了办法,他们这些人,恐怕不是被杀,就是在东胡人里失去现在拥有的地位和福利了。
说实话,如果是她李大夫的话,却绝对不会像他们这样,在这个时候做出这样的事。这分明是蠢事。因为这些人往往忘记了一点,最要命的一点。一个病人,哪管你大夫怎么样,他在生病的时候,要的东西永远只有一样——给我治好好我的病。
为此,病人愿意倾其所有。这也是为什么说,病人,不管怎样在大夫面前都是弱势人群。如果,一个大夫心存不善的话,完全可以在这方面上做文章。所以说大夫,要条件,人品要正。
当然,她李敏向来认为,大夫不是同情心泛滥的圣母玛利亚。人品不仅要正,正义感也是需要的。
可以的话,像这种心狠手辣的人,救了,不过是等于救了一个凶手,一个永远不知悔改的凶手,救了等于祸害苍生。因此她必须考虑,深远的考虑。
对面的巫医,好像看穿了她的表情,黑溜溜的眼珠儿再一转,对冒顿单于说:“可汗,这女子心思邪恶,你看她现在不说话了,肯定是在想什么法子,迷惑可汗,给可汗下让可汗求死不能求生也不能的药。”
冒顿单于好像是听进去了巫医这句话,金黄马车里一刻没有动静。再过了片刻,终于出了一声,说:“告诉隶王妃,她只有一个选择,到本汗这里来,给本汗看病,把本汗的病治好了。如果她做不到,这里的人,只有死路一条。本汗时间不多,按照大明人的方法,把一炷香折成五段,每烧完一段香,隶王妃还不能对本汗的病做出结论,本汗就杀一个人。”
伴随冒顿单于这话落地,一炷香马上被分为了五段,插在了雪地里。巫医接过火烛,没有任何迟疑,点燃了第一段香。
今天的风那么的大,那星点的火被风一吹,马上烧了起来。眼看那五分之一香,恐怕用不到平常一半的时间,瞬间功夫都可以被烧完。
被东胡人围困住,已经形同落网之鱼的大明高卑伤兵士兵们,全吊起了嗓子眼。李嬷嬷的两只眼珠,瞪着那燃烧的香都等同于直接翻白眼一样。
尚姑姑拼命念着菩萨保佑,慢点慢点。
巫医的嘴角,伴随那巨大的火苗一瞬间要把那丁点香条吞灭的景象,勾起了得意的残暴的微笑。
说时迟那时快,火苗一口没有吞进余下的香条,是被突然铺天盖地的雪粒给灭了火苗。
巫医惊住了。东胡人都很诧异。
只见,那抬起脚,铲了一口雪把香条上的火灭了的人,不是李大夫又能是谁?
东胡人里头一阵阵的寒气猛抽肺底。
从来没有人,敢在冒顿单于面前做这样的事!
“隶、王、妃——”金黄马车里,出了男子震怒的声音。
李敏淡淡地说:“你如果想把命活久一点,不会没有听人说过吧,随便杀生可不是能让人延年益寿的事儿。”
对她这话,马车里那个暴戾男子,只会出一串寒冷至森的大笑,说:“那是佛爷说的话。只有大明人的女子,会把自己自称为老佛爷。本汗,从小习惯了吃肉,我们东胡人,一个个都是吃肉长大的,一出生就是杀生。杀生是老天爷赐给我们东胡人的使命。所以,你不需要用大明人的说法想来糊弄本汗!”
李敏对此只是转头,对着那个拿起弓,瞄准了李嬷嬷的东胡士兵说:“你如果敢放箭,本妃这就对你们可汗说,随便吧,本妃不治了!本妃不是个怕死的。本妃这条命已经死过很多回了。还有,本妃这些人,和本妃一样都是不怕死的。如果本妃先选择了自我了断,你们看看这些人,会不会和你们同归于尽!至于你们可汗说的,不怕被本妃糊弄,本妃倒也觉得可笑至极了。怎么,不怕被本妃糊弄,不相信本妃的话,何必来找本妃看病?从哪儿来的,回哪儿去吧。本妃不愁没有病人!”
拿弓的那个士兵,顿时手脚都起了抖。眼看,李敏这副表情,这个生气,一点都不像是在虚张声势。
这个女子,他们从来没有看过这样的女子。
问题是,这个女子真有这样可以恫吓他们东胡人可汗的底气。
金黄马车里的主子,一声又一声的,仿佛在喘息,又像是在呻吟。明显是被李敏给气的。
巫医对此却好像是束手无策,这会儿突然变得畏畏脚起来了,退到了距离马车的一边上默默不吱声。可见,冒顿单于这个病,不轻。之前的巫医应该是想尽了办法都没有效果。
李敏只听马车里传出来的病人的这些声音,一针见血就可以洞察出哪里厉害了:“是痛吧?痛不欲生。草原上,号称最可怕的那个王者,屠杀无数生命,对杀生根本无所谓的王者,结果,被疼痛击倒了。不要小看疼痛这个东西,疼痛,是比生命更要人命的一样东西。是天生来惩罚人类的事儿。很多人情愿死,都不愿意在疼痛中过日。”
巫医猛然抬起了头,像是第一次认识她这个人,鄙视她,不屑她的眸光里,出现了另一抹异样的光彩。
金黄马车里的那个男人,已经好像没有一点可以对她生气的郁怒了,说:“本汗病了这么久,看过的大夫无数,唯有你一句话,好像突然让本汗明白了,什么才叫做大夫。本汗之前那些大夫,巫医,一个个全都是庸才!”
那些自称是大夫神医的人,一个个说全心全意给他治,却都是给他治个鬼!连他病人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都不知道。
“隶王妃,给本汗治病。本汗现在,不怀疑了,不会相信那些没用的庸才的话,本汗相信,只有你可以治好本汗的病。只要你把本汗的病治好了,你要什么本汗都答应你。”
“如果本妃要求,东胡停战呢?你表面上答应了本妃,等本妃把你的病治好了以后,你会继续对北燕动手。所以,本妃还不如直接先问可汗一个问题,可汗那么想要北燕,除了贪图北燕的土地,还有什么缘故?是想进一步吞灭大明国土吗?”
“隶王妃不是傻子。本汗可以老实对隶王妃说实话。本汗是想要北燕,拥有了本燕,才能长驱而入大明的京师,成为大明国土的主人。至于问为什么这样做,这是本性。我们东胡人的本性就是这样。天生好战。大明的东西又是那么好,我们东胡人如果不把它占为己有,其他人一样会占为己有。”
“可汗这意思是不是说,好比草原上有一头小鹿,狼不吃,老虎会吃,老虎不吃,熊也会吃。”
“隶王妃真是个聪明人。本汗一句话,隶王妃却是可以举一反三。”
“可汗也是个聪明人。所以,本妃反而是想不通了。本妃再问可汗一个问题,举一反三这样的成语,是二汗教可汗的吗?”
马车里的声音默了下,好像突然被她这句话惊住。
“是二汗告诉可汗,只有可汗亲自来找本妃,才有可能治好病是不是?而眼看,可汗你自己接二连三派出人马来劫持本妃去给你治病,却是屡屡失败。可汗你心里不禁都会怀疑起,这些人是不是故意的,不然怎么会每次都失败。只因为,只怕这些人还想可汗病死呢。只有可汗病死了,东胡人的王位,又是其他人唾手可得的了。所以,可汗终究只能是自己亲自出马来找本妃了。”
“你——”马车里,冒顿单于喘气的声音益严重,夹着沉重的痛苦一样,字都是一个个挤出了唇间,俨然有了再次的勃然大怒,“果然是个妖!心思如此歹毒,意图离间本汗与二汗之间的关系。”
“那二汗人呢?他不是每次都给你当尖兵吗?亲自出马为你马前马后的忙碌,为什么,这次反而不见他踪影了。”
“这个不是你该管的事!”
“莫非,二汗已经被你囚禁起来了?只因为,上次他的病,在本妃这里得到了救治,可是,他却不能把本妃带回去给你治病。于是,你起了猜疑之心。他这是想趁机害死你!”
“隶王妃!”
车内剧烈的咳嗽,让马车犹如巨浪一样上下的震荡着。
东胡人都大惊失色,退避三尺,眼看,这是他们的可汗,无所畏惧的可汗,第一次怒成了这样。
这是个什么女子来着?
巫医那双贼溜溜的眼珠儿,用力在李敏冰雕似的颜上瞅着,不一刻,巫医想到了什么,神情顿然一变,脸上有了些慌张,对马车里的主子说:“可汗,不要再听她说话了。她不是要给可汗治病,她与可汗说话,不停地说可汗不喜欢听或是喜欢听的话,全都只是缓兵之计!”
早就听说过,东胡人里面的巫医,可不是简单的给人治病的大夫而已,他们会给当权者占卜,甚至参与当权者重要的某些决定,是个彻头彻尾的,相当于内阁谋士那样的角色。所以,这些人,医术有一点,谋略,恐怕比医术更高强。难怪从一开始就找她李大夫的茬!
马车里的病人,似乎突然惊醒了过来,却依然有些疑惑:“你说她,缓兵之计?什么缓兵之计?”
巫医着急地说:“可汗。你想想,她刚才说的话,她说了二汗是不是?她早猜到了,她在给二汗治病的时候已经猜到了这个结果,所以,故意只治好了二汗的病。大概是和护国公商量好的了。为了引可汗离开东胡!”
无疑,巫医最后那句话,在东胡人里头是引起了级炸弹一样的效果。
引他们的可汗亲自出来做什么?大明人这样做,护国公的老婆这样做,那个叫夜叉的名朱隶的男人这样做,不就是目的只有一个了吗?
魏子裘冷冷的笑声传到了东胡人这边:“你们东胡人如果放聪明一点,该知道,你们才是网中之鱼了。”
砰。
这是什么声音?炮响吗?
不可能。前面在打仗,在进攻紫阳城,大炮都放在攻城上了。
等天空落下一颗巨大的炮弹,正中东胡人聚集的骑兵阵营里面时,一头头精良的马儿,马上的骑兵无一幸免,被炸的粉身碎骨。
“分散开来!分散开来!”东胡的指挥官大声叫着。
不愧是可汗的亲卫队,反应快。在第二颗炮弹下来之前,已经冲下了坡地,许多东胡人开始追逐起了大明和高卑的伤兵和老弱病残组。
好在魏子裘先带人,趁李敏和对方说话的时候,一批批地撤人了。当然是,在空旷的地方反而难以逃走,对于这些都有病和伤的人来说,最好的办法,是撤回山洞里,在山洞口先搭建起防护工事,阻挡东胡人进攻来抓人。
一场恶战再次打开。只是这回变成了东胡人成为了夹心饼干。外面的炮弹,暗箭,像天罗地网一样铺天盖来,冲他们齐。
金黄的马车一路奔逃。巫医坐上驾座,甩着缰绳,一边怒喊:“把那妖女抓住!”--36795+d80ok0bo+18399590-->
【239】天譴
在东胡人被炮弹吸引过去的时候,李敏早瞄准好了旁边坡地下的一道沟渠,沿着坡地滚进了沟渠里面,沟渠下方,王德胜正猫在那里做好了准备接应她。
这条沟渠,狭小到只容一个人两条腿儿站立,马儿根本都容不进来。东胡人想要追她,只得放弃骑马。
炸弹炸得东胡人四分五散,一时间犹如散沙一样各奔东西,这再次给李敏他们找地方躲藏的时间。等东胡的指挥官反应过来,重整队伍。驾着冒顿单于马车的巫医,喊着要把人抓住。东胡人终于意识到了回头来找她的时候,却见四周望过去,李敏刚才站着的那个地方,空空如也。
“人去了哪里?”貌似那巫医,比马车里的冒顿单于更担心抓不住李敏。
想也知道,护国公的部队都攻过来了。抓不住李敏,他们这些人拿什么让护国公把他们放走。冒顿单于已经病成那样,离死也差不多了。要说他们这些活着的,健健康康的,才得考虑怎么活下去。
马车里的男子,喘息的声音一直没有停止。固然离死都差不多了,不过冒顿单于和他们想的一样,要抓住李敏,只得抓到李大夫,给他治病的话,或许他还有点活路可以走。
“找不到人吗?如果找不到人,把那个女的,再放出来。本汗看着,隶王妃对这女的,应该很有感情。”冒顿单于说的那个女人,指的就是春梅。
春梅却是一直都被东胡人抓在手里没有松开过。
两个东胡人再次把春梅推了出来,撕开嗓子喊:“隶王妃,你再不出来,我们可汗说了,第一刀先斩了这女子的手!”
声音,回荡到四周以后,是连呼吸声都不见了,对面的炮击同时应声而止。
魏子裘等人守在山洞口,两眼眺望外面,能再次看见落在东胡人手里的春梅。其实春梅是死了还是活着,他们都看不出来。人质的脸是那样的白,犹如雪一样,完全没有了血色。
“少奶奶,千万不要再出来了——”尚姑姑和李嬷嬷一块在心底祈祷着,是都认为,其实李敏对春梅都算得上是仁至义尽了。
李敏到这个节骨眼上出来,和刚才现身已经是两码事了。或许,之前李敏现身更多的是为援兵争取时间。可现在,援兵都到了,李敏没有理由在这时出现变成了人质,那样对全局都不利,会害死更多的人的。这点,李敏不可能不知道。
是时候,以小换大了,牺牲一个人的性命换取大多数人的命。
东胡人见四周迟久都像是没有动静,嘲笑声接二连三地出来:“隶王妃,原来,你并不是一个会珍惜底下人的主子,你和隶王一样,都是天底下最冷血无情的人了。这样的话,我们把这丫头杀了,当场分尸的话,你隶王妃肯定也不会出来,只是胆小无能的一个主子。”
“我们王妃哪怕出来,你们不会把她放了,所以我们王妃是聪明人,才不会上你们的当!”山洞里,李嬷嬷和尚姑姑一同喊道,其实,是喊这话希望李敏能听见千万不要再为春梅出头了。
胡二哥突然在担架上挺起上半身,让妹子紫叶扶着自己,挣扎到了山洞口,加入喊话的行列:“王妃,王爷来了!你不用出来了,王爷会把人救下来的,王爷会的!”
东胡人听见胡二哥这话,脸色骤然大变。不用多说,胡二哥的话,比尚姑姑她们喊的话,有用多了。
李敏是没有出来。
围攻东胡人的外层部队,据魏子裘初步判断,可能还不是前线朱隶带回来的队伍。因为朱隶亲自来的话,可不管三七二十一,一打炮开始,马上带大队冲进敌人阵营里展开一顿拼死厮杀。这是朱隶喜欢的作风,用兵要快,速战速决,在敌人未反应过来之前。
再有,朱隶不肯能带大炮回来。护国公部队不会把大炮从北燕拉到高卑。这个大炮的威力一听,像魏子裘他们这种久经沙场的,很快能判断出是高卑人自己的大炮。
恐怕,是谋士们预留在当地的一支队伍,离他们这边比较近,作为后援部队。在听这个大炮响了几声哑了,恐怕是一樽没有修好的大炮。据此推算,这群人一样属于后勤部队,是高卑人的部队。知道他们这边出问题了,赶紧推着刚修好的大炮过来轰一下东胡人。
一切如魏子裘所料。当时谋士安排李敏他们的时候,为了再三以防万一,就把维修大炮的部队,给留在这附近了,想着最少可以拖延那么一点时间。
现在,只怕那些东胡人会识别出来。如今胡二哥这一喊,有好有坏,一方面,可以让东胡人由于惧怕朱隶的心理作用,使他们没有那么快对人质动手。另一方面,如果时间久一点,朱隶没有现身的话,这些东胡人会不会起疑心。大炮虽然很响,可迟久没有大部队对他们进行攻击,说明了一件事,在后方用大炮轰他们的,不过是一群不需为惧的小众人马。
没想到的是,东胡人,到底是可汗亲自出征,发现异常的时间,比普通人更快。
“不是隶王的人。”冒顿单于说。
“不是?”巫医吃了一大惊,“可汗,他们有大炮,是大部队。”
“不,本汗和隶王屡次交手。隶王那人,之所以叫做夜叉,就是战场上因为见着血以后会完全变个人,不把我们东胡人一口杀尽不甘心。说实话,他比怀圣公恐怖多了。是本汗,见着隶王如今都要尽可能采取迂回战术。隶王手下的人,和隶王一样,都是杀红眼的。现在放大炮的那群人,除了放几声炮,没有什么动静。是高卑国人。高卑国人,可没有隶王那种恐怖的血性。”冒顿单于当机立断,“把这群人先包抄起来。他们推着大炮来,逃不掉的。这伙人先解决掉,把大炮抓到我们手里。隶王等会儿来了以后,再拿高卑国的大炮轰隶王。”
巫医应声,把冒顿单于的话,转说给了东胡的指挥官。接下来,东胡人骑着快马,不着急进攻山洞和找李敏了,是从前方的路突围出去以后,绕到了刚才发出炮响的后方。
人马厮杀的声音,不一刻此起彼伏。
魏子裘一个拳头砸在了地上。他们的主子到现在都没有到。是遇上了什么了吗?不会是主子的伤腿突然出什么问题了吧?
李敏不知道。这次他们从北燕出来的时候,朱隶的腿才又发作了一次剧痛。虽然有李敏这个神医,一直给朱隶治腿,可李大夫都承认了,朱隶这条腿属于慢性神经损伤,恐怕不是那么好治的。
经过李大夫的治疗以后,朱隶的伤腿,发作的次数是明显是少了很多,但是,偶尔突然发作起来,没有来由的,那种剧痛一如既往,让人发疯都有。
高卑的天气,终究与北燕有些不同。难以否认,这里的气候,或许,会诱使朱隶的伤病突然再次爆发。如果真是主帅突然半路出了伤病,大部队可能要延迟抵达了。
李敏低头,把怀里兜着的怀表拿出来看时间,如果没有意外,要等到真正的援兵抵达,还需要半个小时左右。
半个小时,已经够让人煎熬的了。那些东胡人,怎么可能不在这半个小时内把大炮抢到手里。
“王德胜,你去摸摸情况。”
“主子。”王德胜摇头,“奴才不能放你一个人在这。”
“我在这儿藏着,不主动现身的话,他们想找到我也不容易。赶紧去!”李敏催促道,“看看,高卑那边,可以给我们争取多长时间。我们要想着下一步了。东胡人回头要来找我们的了。”
王德胜听她说的这话没错,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于是一个人先摸了出去。
李敏侧耳顺着风声听那边的动静,心里一样焦急增援的部队什么时候能来。应说东胡人放弃紫阳城,直接跑这里来找她,也算是出乎了所有谋士的预料。否则,东胡人不可能这么快找到他们。
听不远处传来的声音,好像,那些高卑人也不傻,学习他们与东胡人玩起了躲猫猫的游戏。因此,东胡人一时间把这小部分人一口吃掉,却一点都不容易。
巫医就此都急了起来。
冒顿单于貌似在马车里面呕吐了,一阵阵恶臭从马车里发了出来,顺着风,刮到了四周。
闻着这个恶臭,魏子裘等人都一样愣住了。都猜到冒顿单于可能病重了,但是,没有想到这个病,还挺奇怪的,这样的怪臭,仿佛腐朽一样,让人闻着都恶心。
在这个时候,一个东胡士兵,似乎发现了什么,喊:“这里有女子的帕子。”
莫非刚自己跑的时候,不小心,在路上遗留下了腰间系的帕子。
东胡人知道她躲在这条沟渠里了,因此,有人悉悉簌簌地沿着陡坡落到沟渠里。
李敏一动都不敢动,知道现在这会儿一动,会被那些人发现的更快。
“本汗亲自来抓!”黄金马车里的男子,陡然发出了一声巨吼说。
众多东胡士兵让开了路。神秘的黄金马车终于翻开了帷幕,从里面走出来的人,罩着金黄虎皮做成的裘衣,背部佝偻,显得苍老。头上戴的金黄盔甲,盔甲四周垂落的面纱,盖住了一张脸。只是北风掠过的时候,把那人身上的味一块刮了过来。是浓重的香味,很显然是为了遮盖这人身上原本的味道。
推开了他人要来搀扶的手,冒顿单于一个人走着。数名东胡士兵在他身后身旁,给他烘托出一种帝王般的架势。
不管怎样,此人骁勇善战,是草原上曾经最勇猛的勇士,是比大自然的猛兽更可怕的一只野兽。
走下斜坡的时候,他人似乎都不敢相信,这个已经身形佝偻的男子,居然健步如飞,身体保持着异样的平衡,跟在他身后的年轻士兵,都没有他这般矫健的步伐,直接让人感同身受什么才是王者的风范。
魏子裘操起把刀放在了腰间,对留守山洞的士兵说:“我去一下,你们在这儿等着。”
“将军。”几个士兵一拥而上,把他抱住,不让他走,其中一个,俨然是魏府的,受过魏老嘱托的,说,“将军,你不能去。我们都知道,你这是要和东胡的可汗决一死战,想为你母亲报仇。可这会儿将军出去,不过是成为对方的落网之鱼。不如再等一等。王妃也在耐心等待机会!”
魏子裘一个人不是挣不开这几个人,只是害怕把自家兄弟无意中伤害了。在这么一会儿功夫里,前面传来了话声。
冒顿单于发出两声怪笑:“出来吧,隶王妃。”
藏在岩壁后方的李敏,知道躲不了了,于是,大方地走出来。避免这些人上来扯她时,反而把她这个孕妇不小心弄摔了。
“隶王妃确实是个爽快人。”冒顿单于道,同时一挥手,他身旁身侧的将士都退了下去,“怎样,本汗也是很厚道很爽快的一个人。不让其他人来这里叽叽咕咕的,说三道四的。本汗很信任王妃您的本事。请王妃给本汗治病吧。”
“不可能。”李敏目不斜视,从嘴唇里吐出三个字。
“不可能?!”冒顿单于面纱下的眼珠子俨然犹如老虎一样眯成了两条可怕的细缝,“本汗第一次听说,有大夫拒绝给病人看病的,尤其是给本汗看病。”
“本妃这不是拒绝病人。只是,您这病,已经是病入膏肓,神仙都束手无策。本妃如果给你开方子的话,只有一个,找个地方,好好过完余生吧。记得不要再吃肉,不要杀生,保持恬淡一点与世无争的心境,或许能把命活久一点,活到明年来春。”
冒顿单于的呼吸急促沉重地喘了两下:“你不要吓唬本汗。你都没有给本汗看病,怎么知道本汗得到什么病,从何得出本汗已经命不久矣的谬论?你之前,不是给二汗治好病了吗?”
“可汗是个很聪明的人。知道自己的病,八成和二汗的病一样。但是,之前,本妃也和二汗说过了,说二汗的病,再迟一些的话,怕就没得治了。你这是肝病到了肝脏腐烂的晚期地步了。本妃不是危言耸听。本妃是个大夫,只能给病人说实话,尤其是到了大限之前的病人,更需要对他说实话,好让他安排余生。”
“你说本汗得的是肝病?!”
“肝脏肿大,腹水严重,你的背之所以佝偻,都是因为这个病影响。其实你的腹部积满了臭水,让你的肚子变的很大,像个气球一样,所以,你不得不弯着腰,来拉着这个肚子行走。”
要让这样一个身为王者的病人轻易死心,可想而知有多困难。这样的人,本身就认为,天下没有什么是自己不能得到手的,何况区区的病。冒顿单于一声寒笑,勃然大怒:“隶王妃,你不知死活!本汗早听说了,你有妙手回春之术。你能像古代传说中的医王那样,剖开人的肚子,把坏东西取出来,把人的肚子缝合起来,让这个人重新得到生命。”
李敏叹一声,要怎么说呢,如果在现代,或许还有些法子。但是在古代,本身做手术,需要的麻醉设备都不能到位,怎么可能做这样复杂的手术。
何况,像腹水这样的病,只是单纯抽腹水是没有用的。抽了腹水以后,病人会马上大面积成熟感染和营养流失严重的危险,这些,都需要现代的药物来支撑。腹水抽了以后也不是就不生了。病源一天没有去除,越抽腹水只能越惨。
像冒顿单于的肝病,最终只能走肝移植。可是,肝移植的手术,需要的现代条件更多了,古代根本没有办法实现。光是前期的配型检查,都无法解决。
“本妃无能为力。你要怎么想就怎么想吧。”
可能从来就是没有想过她会抛出这样一句话。冒顿单于脸上一怔之后,突然间像疯子一样冲她扑了过去。
李敏后背贴到了岩壁上,想闪开也没法闪。这可是草原上最凶猛的一只野兽,何况是在面对即将到来的死亡时,恐惧,不安,让野兽变成了彻底的疯子,走火失常了。
黄金的头盔在冒顿单于发疯的一刻,重重地坠落到地上,发出砰的巨大响声,可想这个黄金头盔的重量。
贪婪无限,暴力,以残暴为唯一手段,掠夺所有生物的人,曾经以为,这个天下为自己手中所有,毫无畏惧。如今,却只落得这般的惨景,是生命都逃不过去的那个关口——死亡。
那一瞬间,李敏原以为这人扑过来的手是像猛兽的爪子要把她瞬间撕成粉碎,结果,只是抓住了她脚底的裙摆,突然变得卑微而可怜。
“求求你——”
很难相信,这样的三个字,是从这个被所有人忌惮的草原疯子口里说出来的字。
可是,只要再看清楚眼前这个半跪的形同老人一样的男子,你会觉得,这其实是再合情合理不过的了。冒顿单于,似乎,年纪和她公公朱怀圣差不多,或许比朱怀圣的年纪要更小一些,比万历爷年纪就更小了,只比高贞略年长?
反正,如果冒顿单于的年纪她推断的没错的话,是不可能像现在眼前跪着的这个老人一样,头发灰白,沧桑已然浸透,皮肤蜡黄脱皮,几乎没有了肉的骨头,是那样的明显,仿佛只剩下一层皮包裹在骨头上,典型的皮包骨。
这样一个老人的年纪,至少,要比万历爷更年老,和太后差不多年纪了,七八十有了吧。
疾病的攻势,是千军万马不能比的,它无情的,把一个本该英姿勃发,人到中年最有成就的英雄,瞬间变成了一个走到了人生末路的老人,枯灯油尽,只等着盖棺定论了。
或许后世,在评价这个疯子时,会说他曾经意气风发一时,曾经,也因为把东胡部落统一了让东胡人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鼎盛繁荣时期,曾经打得大明军队落花流水,让无数百姓心里畏惧的神明一样的人。结果,被一场病夺去了一切。
不,英雄不该是这样的死法的。最少不该是这样像一个老人一样死了,不符合他快成为帝王的那光辉的一刻。
他快成为皇帝了,只要把北燕拿下来,南攻下大明的京师,他会是东胡部落里最传奇的那个英雄。瞧瞧自己打造的黄金头盔,多么美,多么金光四射。
“本汗原先以为,只要有东胡的大军,掠夺金银财宝,万物唾手可得。可万万没有想到,最终落了这样一个结果。隶王妃能告诉本汗一句吗?这是老天爷的天意吗?”冒顿单于抬起的那张脸,更是犹如老树皮一样的皮肤了,露出高高的颧骨,以及浓重的两个黑眼圈,眼珠都快从眼眶里爆出来一样,只是,野兽疯子一样的意志,在这个男子的眸光里生生不息。
或许,草原上那头快要死的兽王,要死之前,要是这样的眼神。不甘心,不甘愿,然后,开始诅咒这个天意。
李敏想,可能也只有在古代,才有这样的机会接触这样一个疯子一样的勇者,一个传奇的人类之王。
“可汗,本妃说了,本妃不是想恫吓可汗。本妃说的,只是对病人说的实话。至于是不是老天爷的天意。本妃只能说,生老病死,人之常情。可汗年纪虽然未老,但是,可汗只要想想,死在可汗手里的,何尝不是也有只几个月大的婴儿?他们的死呢?难道是天意吗?”
冒顿单于的那双眼睛,像锥子一样刺到她脸上:“本汗承认了,隶王妃,你是本汗见过的,比高卑的国王,比大明的万历爷,更让本汗佩服的五体投地的一个人。说实话,那些人,高卑国的国王喜欢吟诗诵文,卖弄文墨,不值一提。大明的万历爷,狡猾的一个人,但是,都没有你狡诈!你在这里和本汗说话,本汗知道,你每个字都是在为你自己和下面的人争取逃命的时间。本汗想相信你之前的话都很难。不过没有关系。本汗决定相信了,相信你的话,说本汗的命到此为止。”
李敏眯着眼,慢慢地退了步。
眼前的这个身形佝偻的王者,已是从地上爬了起来,抽出了腰间佩戴的宝刀,喘息一声,阴森森的眼珠子盯着她脸上说:“隶王妃说了自己不怕死,本汗也不怕死。有隶王妃这样的神医作伴去见阎王爷,本汗还有什么可怕的?”
这种疯子病人,自己要死了,也就想着拖着大夫一块去死。
李敏嘴角溢出一丝可笑:“一个,号称自己无所畏惧的王者,结果,到最终死还是会怕,非得拉着大夫一起死,自己都不敢死。”
不是和普通人一样吗?不,比普通人更懦弱的一个懦夫。
冒顿单于两只眼珠一瞪,瞪圆了,吼道:“你知道什么!你这个站着说话不腰疼的大夫!”
“大夫不是神,能治的病,大夫会治。不能治的病,大夫只能暂表遗憾。或许,哪日,医学发展了,原先不能治的病大夫能治了,大夫肯定会给病人治。更何况,大夫也会和其他病人一样,得不治之症而死,大夫是人,一样会死。本妃不怕死,只是因为,早知道生命就是如此,殊途同归。可汗只是不能接受,会和被自己杀戮的婴儿一样踏上黄泉路,那是,最终,死后都会被清算的。”
冒顿单于身形一抖,俨然被震,死后被清算,一切清算。他杀了多少人,那些人,到了阎王地府里找他算账的话——
李敏冷丁丁地藐视眼前这张脸。科学家当然不相信什么阎王地府。这只是,这个人,出于天性的本能,在生命的临终一刻起作用了。
畏惧死亡,更畏惧死亡之后无止境的痛苦,因为死亡本身的痛苦已经给他太多的折磨,让他更感畏惧。
说到底,这些人之所以得了这种病,还是,吃肉杀生太多了。
“不不不!”冒顿单于面朝天,大声地痛苦地嚷了三声。李敏瞅准机会,刚闪到岩壁后面。前面这个疯子举着的尖刀,一刀刺过来,即深深地扎入了岩壁。
刀子被石壁的缝隙夹住了,由于刺进去时用力过猛反而拔不出来。冒顿单于眼珠暴突,怒吼一声,放弃了刀,两只手,长长的指甲都是锐利的武器一样,抓住了李敏躲在岩壁后面的一只手。
那爪子真如刀子一样,一抓,即把手臂上厚厚的衣服抓烂了,抓进了她皮肤里。李敏拿起随处可看到的石块,狠狠地朝眼前的脸砸下去。
血顿如泉涌,从冒顿单于的右眼球里喷了出来。冒顿单于瞬间由于剧痛缩回了手,摸到自己脸上的血,一时间不敢相信对方这样狠。
李敏同样喘息着。
“我要杀了你,我要杀了你!”冒顿单于歇斯底里地怒吼,身体上下抽搐着,仿佛在蓄积身体内最后一股力量,势必要和她同归于尽。
砰,身形佝偻的王者,忽然变成一个弹球发了出来,直接撞击向岩壁后面的人。
突然间,一道慌然大乱的声音,打断了这一切。
只见一个东胡人,忽然从高处出现,向下面所有的东胡人跪下,高举着双手,道:“夜叉来了——”
话没完,那本该脑袋在脖子上的人,瞬间,那颗脑袋好像安在脖子上是假的,突然滚落到了地上。
东胡的部队里,霎时大乱。
兵荒马乱四个字,还不如以形容此刻东胡人心中的惊慌。因为知道自己可汗快病死了,这些东胡人等于心头没有了主心骨。再加上,他们的宿敌,那个和他们主子一样心狠手辣的护国公一来,感觉就是天空突然变成了黑色,黑色的修罗场。
马蹄声,犹如排山倒海的攻势,骤然涌入了这块狭窄的地方。那一个个尖兵,身穿黑色的仿佛死神一样的铠甲,骑着黑色的仿佛死神使者的黑马,从高处冲了下来。或许为数还不多,可气势已经是以一敌百敌千。
李敏只觉眼前一黑,满目已经都是黑色。
冲进东胡人里面的黑兵,手举的尖矛,好比在杀鸡一样,见到动的生物就砍。鲜血不断地刷新人的视野,满屏满目都是血和被撕烂的肢体身体。
之前那些帮着东胡人胡作非为的鬓狗,一样逃不过黑兵的杀虐。不会儿,连惨叫一声都没有,直接变成了一堆头肢分离的横尸。
李敏怔住了。这是她老公的部队。但是,这是她第一次,看见她老公的部队在战场上怎么作战的。
为什么她老公被人叫做夜叉,因为,眼前这一幕,俨然是变成了确真无疑的修罗场。
那山洞里躲藏着的高卑人,见着都傻眼了:“这——”
这群疯子,简直比东胡人更可怕,拿东胡人像沙袋一样戳的。
恐惧不会儿,也弥漫在了高卑人心头上:这就是传说中的夜叉和夜叉的人吗?
不说高卑人,一部分大明的士兵,不是黑镖旗的,很显然,一样很少亲眼看见黑镖旗在战场上的身影。他们对黑镖旗的印象,只停留在平常可见到的行军时,别具一格的威武和霸气。原来,这并不是护国公号称最亲最与护国公相似的黑镖旗的全部。
魏子裘的掌心里全都是汗,全身在战栗。他从山洞口跃了出来。
扑到岩壁上的冒顿单于,在听见有人喊夜叉来了的一刻,似乎改变了主意,他退了一步,冲着李敏露出了嘴唇里一口寒森的黑牙:“隶王妃,你不怕死,那你,怕不怕护国公死呢?”
“你想做什么?!”李敏猛然眯紧了危险的眼缝儿。
“没错,你老公那只腿上的伤,是本汗的杰作之一。听说,你都治不好你老公的腿伤。你老公的腿伤折磨得你老公和本汗一样痛不欲生。要不要,本汗送你老公一程?”
“你敢!”
眼前的女子,瞬间全身迸发出了一股前所未有的戾气。
冒顿单于小生怕怕地缩了下脖子:“原来,隶王妃也有怕的时候。那是,听说你都怀孕了,如果孩子一出生发现自己没了爹的话,你这个娘也不好对孩子交代吧。”
“谁说的?”
伴随突如天降的声音,一把巨刀插在了地上发出地府里宛如万鬼倾巢而出的响声,恐怖的刀鸣,是天下名刀之一离魂的名字。
离魂,顾名思义,就是直接送人去地府的。
男子低沉的声音,和着离魂的刀鸣声,在狂烈的北风中,独树一帜:“本王,答应过王妃,允诺过,一生一世,要陪王妃过的。本王答应过人的事,从来是一言九鼎,驷马难追。冒顿单于,你终于是气数尽了,所以,像落水狗一样吓唬一个女子,不觉得自己已经不是草原上的兀鹰,只是一个可笑的快要死了的老妖怪吗?”
冒顿单于转过身来,看着眼前这个魁梧的年轻有力的,已然是超越了老态龙钟的他的男子,双眼露出前所未见的凶光:“隶王,你总算来了。知道吗?当十年前,你杀了本汗一千个士兵的时候,本汗就恨不得像今日一样,一口把你生吞活剥了。”
“那也得你有这个本事。不是你吞了我,而是我剥了你的皮。”
“朱隶!”冒顿单于大声的咆哮,宛如贯穿了天宇,引来了云层里雷声阵阵。
很快的,一场王者之间的厮杀,在暴风雪中展开。那是犹如病老体弱了的一只老虎和一只刚刚雄起的雄狮,进行霸主的争夺。
不言而喻,年老的力量,哪怕是以前多么光辉璀璨,已经难以抵御年轻力量的突起。
扑到护国公身上的冒顿单于,一瞬间被护国公扳倒在地。离魂刀哗一下,即刺进了冒顿单于的腹部。流出来的脓水,发着一阵阵恶臭在地上流淌着。冒顿单于的身体在地上犹如蜈蚣抽搐,口吐鲜血,眼球爆裂,是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朱隶手里抓着离魂的刀柄,却是一刻都不敢放松这躺在地上的老妖怪。冷汗,一阵阵,像大雨一样从他的脸两颊边上流落下来。
四周全都是他的部下的厮杀声,沙罗场上屠杀的声音,此起彼伏,恐怖弥漫在了这片空地里,谁也逃不过。
可以的话,他并不想让她见到这些。她是个救人的大夫,从第一次在他眼前出现的时候,就是那样的清美婉约,罩着神仙的气息,像出淤泥而不染的仙荷,不是能接触沙罗场的女子。可是,她和他这个被叫做夜叉的男人绑在了一起的命运。
他的头一转,像是向她的方向望了过去,眼前充斥的血腥画面是不是吓坏了她。
“王爷!”突然而至的,却是她骤然的一声锐喊。
只见她疾步向他跑来,捡起了地上冒顿单于掉落的那把匕首,紧接着,擦过了他身旁。
噗!
是刀子刺入皮肤和人体的声音。
巫医瞪大的眼球,仿佛不可置信眼前发生的一幕。
他躲藏在最隐蔽的地方,一直等待最佳的时机动手。因为知道他们现在是逃不掉了,那还不如,把朱隶杀了,让对方群龙无首才能有机会逃跑。
结果,千等万等,终于等到了,朱隶像是看自己老婆和孩子,注意力离开的那一个瞬间,动手的最好时机。可是,这个女人,却比兀鹰的嗅觉更为敏锐。在他刚要扑出来的时候,拿起了匕首正好捅进了他的身体内。
血,像河一样涌流出自己的身体。巫医满口吐血,两只带血的手,一把抓住眼前这个抓匕首刺杀他的女子:“奉我巫王之灵,天灵灵地灵灵,巫王最可怕的诅咒,万劫不可复生的诅咒,要降临到你身上!”
噗,那口巫医的巫血犹如黑色绽开的花朵,在李敏抓着匕首的手背上烙下了印似的。
朱隶已经放开了离魂刀和那死掉的冒顿单于,急急地转身,一脚踹开了那个巫医。巫医和胸口处正中插着的匕首一块倒地,两眼圆睁仿佛望着天空。
天空里,一声声的闷雷,好像听到了巫医诅咒的声音,发出了可怕的好像要撕裂开整个世界的力量。
李敏听到这个雷声时,禁不住一个哆嗦。
朱隶两只手把她抱着,用力地抱着:“冷吗?”
她不该在这个时候出现的,更不该拿匕首来为了他杀人。不知道为什么,他心头突然一样涌起了一股强烈的不安。
“王爷,没事。”李敏轻轻地这样说着,脸色却益发苍白和透明。
朱隶把她怀抱着先放到了地上,说:“我这就先骑马送你回去,我们这就回北燕好不好?”
她这个样子怎么看都像是被吓的不轻。
是自卫!李敏想。自卫是不算杀戮的。她是个大夫,是个现代人,有道德和法律约束,知道再怎么恨一个人,都不该随意杀人。可刚才那是战场,你不杀他,他就会杀你,杀你最亲近的人。老天爷能懂的,能理解的。
天空里猛然啪的一声,宛如什么被引爆了一样,一道雷击从空中落下,直接击落到了巫医胸口的那只匕首,匕首和巫医的身体瞬间被雷击到粉碎。雪地里只余下了一道黑色的灰烬。
朱隶看着那道灰烬,瞳仁里缩紧了,紧接更用力地把怀里的人抱着。
他身体上那阵战栗的恐惧,清楚地传到了她身上。
不要走!
她能听见这三个字,从他心口里发出来的,也是她心口里发出来的。
天谴了。
老天爷送她来是因为她是大夫,是来救人的,不是来杀人的。
现在,她爱上了一个古代的男子,为了救他的命杀了人。所以,老天爷不高兴了。
“王爷,你听我说。我这里有一包药,是人参片。我刚来的时候,是这个东西,救活了我一口气,把我从阴间拉回到了阳间。王爷拿着这个参片,帮我去救人。”
“我会去救人的,去救人的,你不要走!”
“你听我说王爷。你看着我,王爷。”
她的声音轻轻落在他耳畔上,好像羽毛似的,那么的轻盈,像是仙女的翅膀,他那刻焦躁的心瞬间得到了抚慰。他抬起头,目光平视着她的脸。
她的表情祥和,还是那样仙气,没有一点被血腥沾过的痕迹。他就此更想不明白了,为什么,是为什么。要说杀的人,他杀的人不是比她更多吗?她救人无数,老天爷怎么只认她一桩罪,是不是太不公平了。
“王爷,不要这样。”她的手抚摸他的脸,被北风连夜刮着的脸,都变得粗糙起来,让她心疼,
“王爷不是说,曾经很想知道,我是从哪里来的吗?我现在可以告诉王爷了。王爷,我是来自很久以后的世界的人。所以,没有关系。回到那里以后,我会想办法,回来找王爷的,和孩子一起。其实这样也好,本来,我在这里还挺担心的,到时候我怎么生孩子的问题,怕王爷看着我和孩子一块死的话我会更欲哭无泪的。”
“你会回来?”
“会。我不后悔,绝对不后悔为王爷去杀了这样一个恶徒,不会后悔!”
他一双手骤然把她搂紧了:“我会等你,一直等你,知道吗?你不要让本王等太久,本王不想死了都见不到你和孩子。”
“不会——”
这是她最终留下来的声音。
天空降下的花白的雷电,直接降到了他怀里的人。紧接,他的两只手,全部空了。
历史后来记载,高卑国高氏王朝六百三十二年,东胡以可汗冒顿单于为首,勾结高卑国叛贼余孽闻家,攻占高卑紫阳城。
高卑国结盟大明北燕护国公军队,反攻紫阳城,抓获东胡及叛贼俘虏数千,紫阳城随之回到高氏皇室手中。
余孽闻家人悉数被斩。
东胡可汗战死。
北燕驻守余部,奉护国公命令,以魏家亲率,护国公胞弟朱理亲自督军,前往东胡围剿东胡军余孽。战果颇丰。
东胡大败,一溃千里。从此,北燕度过了有史以来最平和的冬季。
【240】亲人
外面的风声呼呼地响,和高卑、北燕一样冰寒彻骨的感觉。她这是回到原来车祸时穿越的地方吗?摔下悬崖吊在树梢上。不,不是,不像是。她感觉是躺在一个平地上的。手指摸下去,好像是块冰冷的冻土。
光线不是太强,也不是太弱,像是温暖地照着眼皮和身上的皮肤。但是,北风很冷,冷到人全身都要不停地打颤了。
睁开眼后,见的是晚霞犹如仙女的裙摆一样,婀娜多姿地延续到了天边,几乎占满了整天天空。这样的美景,岂是大城市里能看到的美景?有一瞬间,李敏都以为,自己莫非在古代,没有回到现代。
直到目光从天空挪回到了地面上时,见那一片片丘陵连绵起伏,覆盖上了冰雪的白色,其中,隐露出的那些黄色的沙子,证明了此处是一片沙漠。再有那远处孤独地伫立在天地之间的胡杨,犹如诗人作家行文中那样的神秘和悲怆,貌似,这里是她在现代时曾经到过的边疆?
不得不说,那个东胡的巫医,一番恶毒的诅咒对着她,原本是想把她这个妖女丢回到东胡领地里让东胡人把她杀了的。哪里知道,她原本都不是古代人,是个穿越过去的人。
瞧沙漠里露出的轮胎,怎么看都是现代才有的物品,为现代必定无疑了。
只是,荒漠地带,她孤身一人,能存活下来吗?没有干粮,没有水,冬天的沙漠,夜晚更冷,是冻死人的前奏。
李敏试图让自己的四肢动了动,以确定自己现在是一条游魂呢?还是连身体都一块穿回来了?
貌似是,连身体都一块穿回来了。因为她感到了饥饿,而并不是她饥饿,是她肚子里的孩子,催着她吃东西了。
这宝贝儿,生出来八成是个混世魔王。李敏心里对此早有一种预感,想这孩子的爹,为古代著名的枭雄,传奇人物,儿子的基因怕也不会在这方面太差。
宝贝饿了,怎么办?
李敏拧着眉头想了想,可不准备轻易动作,为的是怕避免耗费自己这个本来已经体力不足的身体。
不知道等了多久,只看那天边的晚霞,越飘越远,像是要被吞灭在黑夜中的时候,呼呼的北风声中,突然出现了另一种声音。
一开始,李敏还以为是错觉,毕竟自己感觉好像不是要冻死就是要被饿死了。最糟糕的是,刚穿回来的身体,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遭受时空扭转的缘故,动弹一下,都仿佛要用平常更多的力气。也不知道何时才能恢复。
是不是都要就此死了?她心里甚至浮现出了一丝绝望的念头。想到孩子那爹还在古代等着自己,又只能屏住一口气给撑着。
这会儿出现什么声音都好,对她来说,都可以说是像上帝像天使来拯救她了。
来的,真的是人。一辆吉普车,迷彩外装,帅气得好像奔驰在沙漠里的一头雄狮,全身发出最强金属一样强烈的光芒。
坐在吉普车上的,一共两个男人。开车的看来年纪大些,可能四十岁以上了,蓄着北方男人粗旷的大胡子。
坐在副驾座上的男子,穿着白色的羽绒服,比较大胡子司机而言,不仅年轻,而且漂亮而斯文,尤其一头墨黑的头发,在晚霞下仿佛镀上了金色似的,染上一层富有贵族气息的色彩。
这样的人,怎么看,无论气质容貌,都该是世族子弟。
吉普车,原先是往东开的,后来,看见了沙漠里露出来的残墙。大胡子司机和年轻男子之间开始有了分歧。
大胡子司机说:“下次有机会再来看吧,白董,反正,这里离我们驻地并不远。而且,现在天色晚了,沙漠里天气多变,怕要出意外。”
年轻贵气的男子,拉了拉围在脖子上的蓝色毛巾,好像伤风似的,咳嗽一声说:“这条路我们来来去去多少回了,我和你单独走,也走过好几回了,从没有看见什么残墙。这回撞见,肯定有问题,下次再来,不一定又是不见了。沙漠里的东西,你胡大哥比我清楚多了。风沙能移动,好像神鬼一样,今儿不抓住,明儿就消失的无影无踪,在你心里只留一个念想。”
“古迹吗?”大胡子司机胡大哥琢磨声,“没想到白董对古迹,会感到兴趣?”
“谁会没有兴趣?虽然我是来这里做生意的。但是,如果在我开发的这块区域里,能发现有价值的古迹的话,我这块地的升值空间也会暴涨。”
“不愧是生意人。”胡大哥大笑两声,动手转过方向盘,“都听白董的,咱们可不能让金子跑了。”
吉普车朝新发现的,在沙漠里露出的一块残墙开了过去。开到断壁前面距离大概三四米远的地方,吉普车才停了下来。两名男子接连下车,各自操着只强光手电筒。
胡大哥腰间配了把边疆的刀,以及棍子,揪了揪腰带,小心翼翼瞅着四周,防止有野兽或是其它袭击者出现。
穿白色羽绒服的贵公子白董,是一路奔到了断墙前,脱下了戴皮手套的手,在墙上摸着,摸了一阵。后面跟来的胡大哥听到他说话:“好像有图画。”
“什么,图画?”真的是古迹,胡大哥吓了一跳,飞奔到前面,拿手电筒往断墙上一打。强烈的白光,在被风沙腐蚀过的墙表上照到了前面男子的手指摸着的地方。
见的是,一幅画,而且是彩色的画,依稀可辨的是人的衣裙,鞋子,是一幅人画,只是画里的人脸已经变得模糊不清了。可以想见的是,这样一幅画里,光是这画师描绘出来的服饰之华丽,都可以判断出画里的人,该有多么的高贵,是个诸如皇族之类的人物。
只有一幅画肯定是不对的,按照经验,八成这幅断墙上,会连续出现几幅画,好像连环画一样,因此,两名男子,一边一头,摸着墙往下摸索。生怕照相会对墙上的古迹造成影响,这两人倒是不敢拿出手机来拍照。
像是摸了良久,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大部分断墙依旧埋没在沙漠底下的缘故,两个人硬是没有摸出其它什么。只能是先在当地做一个标志,以防风沙夜晚移动的时候,把这地方淹没了明天找不见了,然后,明天可以带人带工具再来挖掘。
商量过后,胡大哥跑回吉普车上看能不能找到有用的东西。留下的年轻男子绕起了断墙进行最后的一次检查。
等他走到断墙后面,手里握的手电筒随意往地上一照,地上躺着的一个人,直接可以把人吓死。
扑通!
胡大哥听见身后一声巨响,魂儿也被惊飞了,迟疑地喊:“谁?”
没有人回声,只有西北沙漠里呼呼的风声,像是刀子,刮着胡杨,像是从地府里跑出来的鬼。
胡大哥冷汗都落在了脑门上,转过身去看,看了半天,没有见半个影子,倒是四周那些黑暗降临,貌似能在人的脑海里滋生出无数的妖魔鬼怪来。要不是他是这个地方的人,胆子大。不,即便他是这地方上的人,本土的人,可是,今晚上,这种诡异的气氛,前所未有的感觉,直接也是让他呼吸如牛一样喘着。
想着不对,自己的年轻老板刚才不是站在那里没回来吗?胡大哥边喊边朝断墙跑了过去:“白董!白董!”
连声疾呼,跑到断墙处,和之前的人走的一样的路,绕到了断墙后面,结果,先是看到了坐在地上的男子。
“白董,你把我吓死了,你没事吧?腿伤到哪了吗?”胡大哥说,边说边上前走了几步。
走到年轻男子身边,手指刚要搭住对方的肩膀时,胡大哥手里的手电筒一样照到了前面的地方,这回,扑通一下,胡大哥两个膝盖跪在了地上。手里的手电筒在沙漠里滚了滚,一路滚到了前面。
只见,前面那个躺着的人,慢慢的,缓慢的,坐了起来。
“鬼啊!”胡大哥妈呀爸呀全部老祖宗全部叫了一遍,尿裤子的心都有了,拔腿要跑。
刚要跑,衣服却被年轻男子的手指揪住了。
“好像是个活的。”
“你怎么知道?!”胡大哥不信邪。
能相信这是个活人吗?一个大活人的,躺在沙漠里干什么?而且是在快要天黑的沙漠里,断墙的旁边,要不是他们及时发现的话,这人可不是要在晚上被野兽分尸了?
胡大哥脑子里这样一想,却也不能否认,是有旅行者穿过沙漠的时候,遇到突发状况不得已滞留在了这里等待有人路过救援。这种事其实常有发生的。只是,今晚发生的事,今儿出现在他们面前的这个人,都太诡异了,以至于他第一时间不是和以前一样展开救援,而是先喊着鬼来了。
只因,出现在他们眼前的这个女子,身穿的服饰,哪一样不是像古代穿越剧里的女主角?
拍电影的影员,因为和剧组走失了,迷路了,或是遭到同行暗算,结果,落到现在这个处境?
胡大哥心里逐渐地平静了下来,只听旁边的年轻男子说:“我刚才观察了许久,她是有呼吸的,不是什么僵尸。”
不是僵尸,不是诈尸。胡大哥踏实些了。可是,这个女子究竟是谁。
坐起来的李敏,是用一只手勉强地撑着那面断墙,其实在听见有人来的动静,判别出来的不是什么坏人之后,她一直都想着开口,想吸引人的注意力来救她。但是,喉咙里,一点声音都发不出来。嗓子是干到了好像枪灭火一样,所以没有声音。
疲惫,让她脸上挂满了冷汗,呼吸也很急促,只能用手,努力给对方表示出自己并不是什么鬼。
真是好笑,在古代,她被人叫做妖,回到现代,则被人叫做鬼了。
胡大哥和年轻男子,看出了她确实是个普通的大活人以后,惊吓没了,接下来,一个人跑到吉普车那里拿毯子和水壶。另一个则走到她身边扶着她。
“撑着点。先别说话,不要动,保持体力。”
面对对方友好的声音,李敏抬头,想对其微笑一下表示感谢。
头顶上,那年轻男子的脸,是被天空里露出的那轮明月照出了英俊完美的轮廓。李敏看着这男子的脸,忽然脑子里好像闪过了什么,一丝怔。
同时,那男子却是揪出了口袋里的帕子,给她脸上擦了下汗,接着,再看清楚了她衣服罩着的隆起的肚皮时,眼睛一眯,对抱着毯子跑来的胡大哥说:“赶紧把她送回驻地,找大夫来,是个孕妇。”
“啊?!”胡大哥再次傻眼了。怎么是个孕妇?一个孕妇居然自己在沙漠里行走?究竟是怎么回事?反正不像是人能干出的事儿。
别看这个穿着白色羽绒服的男人,斯斯文文的,瘦瘦的,力气却貌似不小。李敏没有回过神来时,对方在她腰间和腿间穿过两只手一抱,即把她抱了起来。
接下来的事情,当然是,他们飞快地开着吉普车,好像把断墙上无价的古迹都给忘记了。
当再次意识比较清醒的时候,李敏睁眼望到了帐篷里悬挂的白炽灯。
真的是现代了,她心里不由感叹。
有个人,走近她身边,是个比较年轻的女孩,问她:“醒了吗?感觉怎么样,好点没有?我叫方医生再来看一下你,好吗?”
“这里是?”
“xx兵团的医务室。”
看来,这个年轻的女孩,是驻地兵团的医务人员了。
听见动静,在绿色帘布外面传进来一个女人的声音:“醒了吗,小赵?”
“病人醒了,方医生。”护士小赵说。
掀开绿色帘布,露出了一个女人的脸。应说这个女人,长得也够特别了点,如果不听声音单看脸,还以为是个英俊非凡的俊俏小生。
手插着白大褂口袋的方医生走到床前,审视床上病人的脸色,表情等,接着笑了下:“醒了?”
“是的。”李敏终于发现自己可以开口找回声音了,于是维持着冷静说。
“你脱水了,要不是被发现的及时,恐怕再过两个钟头,你就得名归西天了。”方医生说着她惊险的病情,“现在给你打了补液,你慢慢地这个情况会好起来的。不过,我看你还有孩子,应该有六七个月的身孕了,恐怕再过一两个月要临盆了。”
李敏听对方这样一说,好像很熟悉产科,问:“你是产科医生吗?”
“你怎么知道的?”方医生被她这句反问也是吓了一跳,忽然狐疑地端详起她,“你该不会是同行?”
眼看在旁边站的小护士,瞪圆了两只惊讶的眼珠子。
“是。”李敏主动招供,“我是学医的,不过,我不是专修产科的。”
方医生听着她这话,再看她脸上那幅严肃的表情,好像深有体会似的,说:“好吧,都是同行的话,我想,沟通,对于你我会更方便一些。”
护士接着把李敏扶了起来。
方医生交代:“给她吃点东西,慢慢吃,不要急。先休息,把身体修养好了,我们再来讨论其它问题,不要心急。”
接连两句不要心急,明显是针对她说的。
李敏点了头,能感觉到这个医生,这个同行,是很负责任的一个。遇到好医生,对于现在突然身为了病人的她,是件再好不过的事了。
方医生走出去以后,护士给她端来热好的粥。李敏开始问起:“你们怎么住帐篷里?”
驻地兵团的话,都有自己的基地,应该有建有营房,最少不是这样简陋的帐篷。
“看你好像对我们挺熟悉的,你以前到过我们这儿吗?”小护士问。
“没有。”李敏摇头,只是自己父亲的职业关系,她对这方面有所了解。
小护士深感她身上谜团挺多的,不由地在她脸上又瞟了两眼。
李敏则是,看着眼前这张年轻的脸,很容易联想到自己在古代那几个小丫鬟了。不知道,春梅那条命,有没有救回来?
想想那丫头的命,也真的太坎坷了。
方医生走出病人住的帐篷以后,到了隔壁自己的办公室。
其实,他们这是医疗队出来例行巡诊,刚好路过这里时接到求助电话就跑过来了。
对她发出求助的人,正好是她熟悉的,是她以前两个上司的亲人。
方医生掀开办公室帐篷帷幕后,看见那年轻的男子坐在帐篷里的简易板凳上,于是握着拳头放在嘴边轻咳一声。
听见声音以后,年轻男子站了起来,叫她:“方阿姨。”
“白小璐。你说我怎么说你好呢。我原先接到你电话的时候,还想着,你这是不是无意中搞大了哪个女人的肚子。当然,总比你一直单身好。你放心,我不会向你爸打小报告。”
白小璐一听,脸上挂上了一抹无奈,直言:“这个玩笑不好玩。我是真的救人,想来问问,她的情况怎么样了?”
“什么怎么样了?你都不知道她来龙去脉,不是吗?”方医生一语双关地说着,坐到他面前。
白小璐揪紧着眉头。
“听说,你们发现她的时候,有些异常?”方医生看着他异样的表情,问。
“咳。”白小璐清了声嗓子,“我和当地的一个导游,走以往走的那条路,无意间发现了一个古迹一样的断墙,接着,绕到墙后,发现她躺在那儿。”
“然后呢?”
“我们原先以为她是鬼,因为她穿着古代的衣服,好像拍戏的,乍一看,那戏服做的很真。”
“拍戏的?!”方医生诧异地喊了声。
听出问题的白小璐追问:“她醒了吗?有说过自己是谁吗?”
方医生手里的钢笔开始在桌面上敲打着,好像一边思量,一边却是用眼角瞄起了白小璐脸上那幅表情:“我说,小璐,赚钱是很重要,可是——”
“我知道。”
“你怀疑什么?”
“没有。我只是想,或许,她知道那里是什么古代名胜古迹。”
“你想挖金银财宝是不是?”
“方医生,我是来找药的,对金银财宝不感兴趣。”
方医生愣了下,接着,看着他的眼光,瞬间都变得可怜了起来,说:“那事儿不怪你的。你爸,你姑丈,都在想办法。”
“是,大家都说是意外,可是,到底我姑姑的脑袋是被我砸坏的。我是个男人,怎么可以不负起这个责任?手术现阶段没有办法解决这个问题的话,我只能等,但是,或许能找到什么土药来解决这个问题呢?”
“你走火入魔了!”
被方医生突然加大音量的一斥,白小璐冷冰冰的脸上,仿佛没有一点动静似的。方医生心里不由一骇,想这家人,一个个都是这样,肯定不是她能说得通的。看来,回头她需要找他家人解决这个问题。
现在,唯有先哄哄眼前这个人,说:“你先别急。你说的东西,和她口里说的东西,好像是有出入。但是,她身体现在暂时未完全恢复,需要休养。等精神恢复的好一些,我们再慢慢问她。况且,她这个身体——”
“怎么了?”白小璐疑问。
“恐怕我们这里没有办法解决,需要送回大城市的医院里进行进一步精密的检查。”在这个时候,方医生脑子里突然转出了个法子来,既然眼前这个孩子对那个女人有兴趣,何不利用让这个孩子回家,说,“因为我在这边工作不能请假,肯定没有办法陪她回去做检查的。她这个身体里的毛病,最好在生产前解决。刚好,那不是我产科的问题。或许,需要找你爸或是你姑丈帮忙。”
“哦。”白小璐只是狡黠的,仿佛已经看穿了对方的想法,模糊两可地应了一声,也没有说一定照着对方口里说的计划做。
方医生对此有些心急的,气急的,再次说起他了:“你都多少年没有回家了?觉得见不得人是吗?知道吗,你这样不是在救赎,是在继续伤害其他人。”
“你说的对,我很自私,我不知道回去怎么面对那家子,所以只好一直在外漂泊了。但是,我妈理解我。我有和她通过电话的。”白小璐说。
“你妈想抱孙子了。”方医生含沙射影提醒他年纪不小了。
“那也得等我姑姑的病先解决了。”白小璐始终咬着一点的嘴角没有任何松动的可能性。
“白小璐,你执迷不悟!”
那骂声,都能穿过帐篷,传到了隔壁。反正,帐篷本身都没有隔音效果。
李敏听了会儿,才知道,救了她的年轻男人叫白小璐,再有,之前那个胡大哥,称呼白小璐叫白董。
照顾她的小护士,看来没有对象,对于白小璐这样年轻英俊而且多金的公子爷不免有所崇拜,和李敏说着:“你说白董?不,不是董事而已,是董事长!很年轻的董事长是不是?听说才三十几岁,而且他人有洁癖,从来没有闹过绯闻女友。听说家里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呢。”
这样一个年轻的才俊,家世不简单,在外独自开公司,漂流,据说只是为了找药,好像挺有故事的一个人。
白小璐在方医生的骂声中,走出了医疗帐篷,胡大哥在吉普车边站着等他,见到他,问:“怎么样了?”
感觉得出,胡大哥挺关心这个女人。白小璐心里浮现出了一丝疑问,胡大哥不像是随便撒热血的人。
“送到医疗队里来了。这里的条件肯定比我们公司驻地那种小医务室好一些。人是清醒过来了,不过我还没有和她见面,不知道她具体情况。让她在这里养病吧。到时候,她决定离不离开,去哪里,是不是回哪里的家,也不是我们的事了。我们毕竟把她救了起来,送到安全的地方了。”白小璐类似些冷酷的话语。
胡大哥慢慢的,嗯了一声。
白小璐说的都没有错,能做的他们都做了,其实救人也就是这样,没有他们其他能做的事了。除非,对方主动提出需要他们帮助的要求。
“你在想什么?”
突然的质疑,让胡大哥有些措手不及,脸上明显划过的一丝狼狈,收到了白小璐眼底里去了。
“白董。”胡大哥只好老实交代,“你不觉得,她身上穿的衣服,很像那幅画里的——”
白小璐真没有想到这个,愣了有片刻,随之,眼神里骤然都冰寒了下来。
胡大哥贴在他耳边,悄声说:“其实,她那些被我们换下来的衣服,我摸着,都觉得不太像是拍戏的戏服。这样的戏服真作出来的话,真不得了的,要好多钱。怎么可能一个人单独落在沙漠里?”
这些都是疑点,百分百的疑点。
白小璐的脸,几乎笼罩在了黑暗里,对胡大哥摆了个手势。胡大哥立马明白了,这事儿,谁也不能透露。只有你知我知,他们两个人知道。
“那么,白董,明天,我们还让人去找那断墙吗?”
“不去了。”
三个字,斩钉截铁。
打了补液,进了食物,再有充足的睡眠,李敏经过一天的恢复以后,基本是能下床自己行走了。
方医生看她恢复的快,连声夸赞:“一看就是个意志力坚定的人。”
人要能不能战胜病魔,心态最重要。李敏自己是大夫,怎么会不知道。
见她好了不少,而且,医疗队过两天,又要开拔往其它地方去了,方医生开始和她商量之前没有说完的话题:“你这个身体,你自己是医生,我就不多说了,回到首都,找家医院好好看。需要我介绍好医生的话,我这里可以给你开封介绍信。”
“谢谢你,方医生。”
方医生说着,真打开张信纸给她写介绍信了,问她:“你叫什么名字?”
“李敏。”
“敏?真巧,和我同名呢。”方医生的兴趣一下子又被提了起来,叨念着,“李敏,李敏,听熟悉的名字,好像在哪儿听过?”
刚好,方医生的一个同事走了进来,听说方医生念李敏,插进了话说:“是不是,李官的女儿也叫这个名字?”
对方可能是无意中说的,说完马上后悔了,自扫嘴巴走了出去。
李敏心里马上响起了一个念头,他们口里说的李官,是她父亲吗?
只听方医生这样充满苦涩味道地说:“对不起。不过你也是医生,可能这事儿你都听说过,大概七八年前吧,我们一个同事的女儿,去做医疗援助的时候,不幸发生了车祸,和你刚好是同样的名字。”
“她父亲叫做什么?”
方医生愣了下。
李敏努力控制住声调:“没有,我只是在想,是不是在哪张报纸上看过,不敢确信。”
“她父亲叫李众诚。”
是她爸!
七八年都过去了。岂不是意味着,那边的世界的一个月,相当于这边的一年?光阴寸短,想她离开好像只有七八个月。她的亲人,却已经老了七八年。
心里只要想到这儿,都觉得哪儿揪成了一团。
“真的很不幸。”方医生说,“当场就遇难了。她家里人都不相信这事儿。”
死了。真的死了!她原先在这边的身体,死了,不知道埋哪儿去了。这是不是意味着,她不可能在这边留下去了?
李敏脑袋里不由浑浑噩噩了起来。毕竟,这里是她曾经生活了多少年的时间。有她一大堆亲人。
看她脸色突然变得不好,方医生都疑问了起来:“是不是哪儿不舒服?”
“没有。只是听说是同行,心情有点紧张。”
“是啊,你之前,也是差点儿就在沙漠里——”方医生说到这儿适可而止,主要是想到她是病人刚恢复些,不宜受到太大刺激,“我们说回给你开介绍信的问题吧。我在首都是有些同事,这样,你可以去找他们试试。”
李敏知道对方是好意,肯定先接受下来。虽然,她自己本身在这边,都是有些医疗届的人脉的,她可以自己去找熟悉的人。
“对了,我们医疗队,没有办法送你到就近的飞机场或是火车站,让你离开这里。要不,我找个人送你,你看好不?”方医生眯了眼说。
那晚上,李敏已经听到他们吵架的事,知道她这是什么意思,点头说:“如果有人愿意送我离开,我当然感激不尽了。”
“那个人你可能都记得的。是之前把你从沙漠里救起来的人。”
“是白董是吗?”
“是。你放心,我和他算是朋友,他的人品,我可以为他担保。”
李敏对方医生这话,保留了一点意见。那就是,那个叫白小璐的男人,应该是拿走了,她从古代带来的衣服和东西。到现在,好像都没有准备还给她的念头,她还真得找他要了。
不知道这人会不会赖账?
通过方医生的联系,第二天早上,李敏把古代留下来的长发扎成了条麻花长辫,穿着一身朴素干净的衣服,都是向这里兵团的人借的,所以是绿色的大衣棉袄和棉裤,看起来,很像是从大自然森林里走出来的姑娘。
白小璐和胡大哥两人开着吉普车过来接她。
身上没有行李,李敏一个人上了吉普车。
方医生站在吉普车车边,和白小璐说话:“好好把人家送到首都看病,还有,我向人家担保国你的人品的,你可不要抽我嘴巴,我告诉你!”
说得他好像是个长不大的小屁孩似的,白小璐冷冷地一勾嘴角:“我的人品早就烂了,需要你担保吗?”
李敏只觉得他尖锐的眼神在车前镜里冲她扫了扫。
这是个,聪明的,胆子忒大的男人。从那天晚上救她的经过就可以看出来了。连胡大哥这样的本地人都被吓得把腿要跑,只有这个男人,居然在冷静地分析她是谁。
吉普车离开了医疗队,往最近的飞机场开过去。开车的是胡大哥,白小璐坐在副驾上,戴着拉风的墨镜,像是一路谁都不看。所以,只有胡大哥和她说起了话。
“你是哪里人来着,听你口音,不太像本地人。”
“南方人。”
“哦。南方人,自己一个人旅行到我们这里来了?”
“是。”
“为什么大冬天来?不知道这边冷吗?”
“以为冬天沙漠里不冷。”
“我看你穿的挺厚的,对了,你——”胡大哥说到这里马上卡壳了,是白小璐冲他斜眯了下。
李敏却是抓住了机会,道:“谢谢你们救了我的命,我都听方医生说了,她还说,你们把我的东西都保存的很好,帮我一块带上了,要送我回家。”
切!
白小璐磨了下牙齿。
胡大哥尴尬地哑笑:“对了,你说回家,你家在哪里?我们用不用通知你的家人?”
“我有家人住在首都。”
哎?
那是她祖父,她爷爷。她爷爷到晚年退休的时候,没有和儿女一块住,是经常被一些老朋友邀请到首都来休闲加参加医学会议研讨会。她爷爷,据她之前知道的,是在首都大学被一些医学院聘为了荣誉教授,要在大学里讲课。所以,后来,是都住在了大学提供给他的房子里了。
谁让她爷爷在中医界里,本来就是赫赫有名的一个人物。
坐上飞机到了首都机场。下了飞机以后,李敏想了想,到了大都市里,治安也好了,暂时,是跟这两个人分道扬镳吧。总觉得,这两人虽然救了她的命,但是另有目的一样。
李敏于是接过了他们说的,她的东西都放在了里面的一个行李袋。当场,她拉开袋子拉链检查了一番,见衣服,首饰,全部都在里面。好像,自己从古代过来,除了身上穿的也不太可能带其它东西。
感谢过来,李敏坐上一辆出租车,走了。
胡大哥见她走了,开始着急,对着白小璐:“白董,你怎么把东西全还给她了?要是她身上穿的,全都是古董的话,那绝对不得了!价值连城啊!”
“不要急,我并没有把所有东西给了她。”白小璐嘴角噙的那抹淡定自信一点都不变。
胡大哥在愣了一下以后,记了起来一件事,可是这事儿肯定是不怎么美好的,是让他抱起自己胳膊打起寒战,不可置信地看着他:“白董,你留衣服首饰也就算了,干嘛留那可怕的东西——”
“因为,我觉得,那东西,反而对她来说可能是最重要的,或许,她会因此回头来找我们。我们才有和她谈判的机会。”白小璐冰冷的眼珠子眯了眯,眼底闪过一道幽谧的光,是对着那个坐上计程车的女人背影。
李敏坐上出租车以后,回想着自己爷爷在首都的住址,其实这个住址不难找,是大学的教师宿舍。计程车把她送到那里以后,才发现出问题了。
她爷爷不一定住这儿,是搬家了。毕竟是教师宿舍,可以随时腾退的房子。李敏在学校里打听,但是,也没有人记得她爷爷究竟搬去了哪里。她爷爷好像在她出事那年就搬家了。
计程车的司机师傅问她:“你还走不走?不走把行李拿走。”
李敏回到车内:“把我送到这儿。”
她要撞一下运气。她爷爷有个好朋友,姓钟的,是在首都定居的,有固有的老房子在,不太可能搬家。她可以去哪里找找钟老。找不到她爷爷,可以通过钟老找线索。
计程车随之,把她送到了目的地。
李敏都没有手机,不知道电话,只能对着门敲门。
幸好门里好像有人在的样子。有个女人走过来给她开门了。
打开门后,李敏一眼认出这个给她开门的女人,是钟老的太太钟夫人。
“你是?”钟夫人对着她脸看,可能感觉有点熟悉。
李敏与钟老两口子,在爷爷介绍之下,当年是见过十几次面的,难怪钟夫人对她的脸有印象,这再一次说明,古代的李敏和现代的李敏真的很像。
清声嗓子后,李敏对钟夫人说:“我是来找老前辈的,以前听过老前辈的课。”
【241】來自古代的動靜
“是钟老师的学生是不是?”
“是的,师母。”
听说是老公的学生,钟夫人打开了门让李敏进来。
李敏看着里面的环境,没有怎么变,和她以前来拜访的时候差不多。这宅子里本来就有一个药园子。
清香的中药味儿,沁入鼻间,带出无数的回忆。
“老师不在吗?”
钟夫人拉开了对着药园子的那片玻璃窗,请她进来说:“先坐着,我去叫他过来。”说着,在李敏隆起的下腹上看了眼。
要不是见着她是个孕妇,钟夫人不可能这样轻易放个陌生人,自称是她老公的学生马上给放进来了。
李敏在屋里的沙发坐下,是一套价值不菲的老红木家具,天冷的时候,上面放上了手工做的厚实的棉垫。
屋里开着暖气,不觉得很冷。要说,因为在古代呆过以后,会发觉非常庆幸,庆幸自己原来是现代人,享受过高科技的成果。在古代,怎么烧炭,都不如现在这样暖和。
掌心摩擦了下,只感觉这个暖气,烘得她脸红,鼻尖上都快要冒出一滴汗珠出来。肚子里的孩子这时候貌似动了下的样子。好像和她一样在享受这种温暖的感觉。
孩子,要是能在现代生产的话?
李敏心头突然有些犹豫了。
不会儿,脚步声传了过来。穿着厚棉鞋的老人走了过来。
李敏仰头见到老人的身影,仿佛看到了自己爷爷一样。人到了一定年纪以后,其实,外貌上反而不会再有一定太大的变化了,反正,脸上老人斑长就长了,皮肤皱就皱了,眼睛老花就老花了。
戴着老花眼镜,俨然是个老学者的钟老,穿的是在药园子工作时像农民穿着的工作服,一幅朴实的学者学派。拉开玻璃门以后,走进了屋里。
钟老那双眼睛,极为敏锐地在沙发上坐着的女人身上扫了过去,肯定是,钟夫人去叫他的一路上说了很多有关这个陌生女人的话。回头,钟老和钟夫人说:“给她冲杯牛奶吧。”
钟夫人点了头,进了厨房里找奶粉。
李敏微微红了脸,想着是不是刚刚肚子里孩子咕噜叫的声音,给传到老前辈耳朵里了。屋子里这一热,她和孩子好像都是饿的更快。
钟老搬张小板凳隔着茶几,与她面对面斜坐着。
等钟夫人走出厨房,把冲好的牛奶放到她面前,说:“快喝吧,是不是肚子饿了,等会儿我给你下碗面条,放点鸡蛋好吗?不知道你这肚子里的孩子喜欢吃什么,尽管开声。”
扑面而来的温暖,包裹着她,李敏感觉鼻子一酸,熟悉的亲朋好友就是不一样。虽然,她不知道,钟夫人究竟认出她没有。
“你叫什么名字?”钟老终于开了口,问她。
“李敏。”
钟家夫妇一块儿都没了声音。屋子里,能清楚地听见两个老人的呼吸声此起彼伏。
“你说你叫做李敏?”
“是的。”
“你怎么找到这里来的?”
“我有个朋友的爷爷,和我同名同姓的朋友,说是她爷爷的好朋友住在这里。”
“你同名同姓的朋友?”
“是的。她多年前因为车祸去世了。”
钟老摘下了眼镜,走到了一边去,双手揉着眼睛好像眼里进了沙子。
李敏的呼吸一下子一块儿变得紧了起来。现在面对钟家夫妇都这么艰难了,如果,再去面对自己的家人。她能割舍吗?
钟夫人的叹气声,从角落里隐约传出来,像是和钟老这样说:“死了的人了,我们都亲眼去吊唁的,不会假的。只能说,这世上太多的巧合了。”
“那是的。”钟老口齿有些艰难地说着,回头看到李敏的身影时,眉头依然揪成了一团。
李敏喝着牛奶,见他们两个走了回来,心里正琢磨怎么提起自己爷爷打听家里人情况。
钟老问:“你这回来我这里,是想找我,还是说,想找你朋友的家里人?”
没有想到对方先提起了,李敏在心里感激不尽的,对钟老说:“钟老前辈,我这会来,当然是来拜访钟老前辈的。李老前辈是我朋友的祖辈,我之前确实也到李老前辈以前的住处去找过李老前辈。不过听说李老前辈搬家了。不知道李老前辈怎么样了?”
“李老,他不在国内,出海外去了。”
海外?李敏大吃一惊。想她爷爷不像是一个崇洋媚外的人,为什么突然跑海外去了。
看出她脸上的疑问,钟老解释着:“李老,当年他孙女去世以后,他身体就不好了。”
“是的,身体一度很不好,住在医院里,大家都怕他出不了医院呢。”钟夫人接起了老伴的话,“好在,后来,他自己不知怎么想的,想通了,说,得把孙女没有完成的事给办完。”
李敏顿时想了起来,自己之前一直在一些翻译工作,主要是把国内一些中医名著给介绍到国外去。但是,她爷爷外语并不好。怎么做的这个工作?
“李老外语是不行的,毕竟年轻没有这个机会学习,到老了想学,肯定也不能像年轻人一样学习。因此,他主要是帮助国内机构去海外宣传书。说实话,李老这点性格,还真是让人想学都学不上。你想他外语都不行,跑到海外去,只在国外大学里进行了几场演讲而已,被海外大学给留下了。”
耳听自己爷爷的朋友,都十分夸赞爷爷的毅力和成就。李敏一方面听着高兴和自豪,另一方面,当然,感觉自己爷爷本来不用过的这么辛苦的晚年,都是因为她的缘故。
“李老前辈如今是定居在海外了吗?”
“那倒没有。”钟老摇摇头,“他如今活得更潇洒了,说要把自己孙女的书介绍到全世界,满世界跑。除了节日期间,我们会收到他一些来信的问候,一般,我们想找到他,也得费点周折,大概需要几天或是一周的时间才能找到他具体在哪里。”
李敏一愣,这个结果,可以说是令她出乎意外。现在想见家人一面都不容易。自己母亲,自己父亲呢?
父母都是双职工,如果没有例外,都在各自单位里。果然,犹如她所想的一样,这个月份这个时期,刚好是父母单位最严的时期,在进行封闭化训练,不等训练结束,根本联系不上人。
只能等了。
对于她的一系列表现,钟家夫妇貌似也有自己的想法。钟夫人和老伴对了下眼神后,问她:“你现在是住在哪里?来找朋友的爷爷,是想在这边借住吗?”
李敏重振了下精神,说:“不瞒老前辈,我这次来这边是来看病的,因为知道朋友的爷爷是医生,所以想过来求助一下。”说着,李敏把方医生给她写的介绍信拿了出来。既然自己家里人都变动很大,找也找不到,自己又不能表明身份,找其他人,八成也是这种结果,还不如,先问问钟老的意思。
“这个是?”钟老接过她手里的信,迟疑道。
“是一个好心的医生,说她有朋友在这边,说是可能可以给我的病一些意见,所以,让我来找他们。我本想着找两个老前辈帮我参谋一下的。”李敏说。
钟老戴着老花眼镜,把信纸从信封里抽了出来,展开后扫过两眼。钟夫人在旁边跟着读信里面写的东西,看完以后不禁失笑,对钟老说:“你看看,这岂不是撞车了?”
意思是太巧了。
李敏疑问:“信里面介绍的人,你们认识吗?”
“认识。岂止是认识而已。”钟夫人不等钟老说,兴致勃勃地帮她指向药园子,“里头,种的不少药草,都是和他们的单位合作的研究项目。”
“也是钟老前辈的学生?”
“不是,只能说是,合作。”
不是,只能说是合作,这个口气可大了。能引得钟家夫妇都这样虚心的人,究竟是什么人。李敏心里打了个问号。
其实方医生写那封信时,李敏都没有拆开看过,只想着先见了爷爷再说。现在,才知道方医生在信里都给她推荐了谁。自己父亲是兵团里的,当然了,这个人,一样是兵团里的,赫赫有名的人物,她不可能不知道。
等钟老把信递回到她手里让她自己看,一看李敏傻眼。李敏坦言说:“哪怕有这封信,我觉得,我想去请这个人给我看病也不容易。”
钟家夫妇对她说的这话,没有说不对。钟夫人在钟老耳边唠唠叨叨起来,无非是说,哪怕有几层关系在,一般,对方还是不会接受这种陌生人做病人的。
对这点,钟老用力地想了想,最后做出了决定,对李敏说:“你先住我们这里,可以吗?这边,我们尽可能帮你联系一下,主要是看对方忙不忙,有没有这个空。要说面子的话,对方是能卖我这个面子的。”
一听这话,李敏当然是感激不尽,站起来连声道谢。
钟夫人却急匆匆走过来扶住她说:“不用客气了,快坐下,你现在不是一个人了,是两个人了。”
李敏知道,这对老人,主要是看在她是孕妇的身上,否则,以她满身疑点重重的身份,根本别说帮忙了,肯定要把她请出屋去。
钟夫人收拾了一间客房之后,让李敏到那客房里休息。回来以后,和钟老头说:“我刚才帮她拎那只行李袋,好像是兵团的行李袋,东西鼓鼓的,都是衣服的样子。可是,她好像都没有拿出来穿的打算,还问我,到哪里可以买一些日常用品。我告诉她,日常用品这家里都有,让她不用多买了浪费,牙刷,毛巾,都有的。结果她好像才不要意思地问,是要买里面穿的衣物。”
听老伴说了一大堆,钟老头的眉头反正没有松开过。
“你说,她这人是不是挺怪的。”钟夫人有点紧张地说,“我都怕说错话了,你知道吗?因为我说一句,她好像都看出我怀疑她。她和我解释说,说是之前半路旅行的时候,把衣服都丢了,所以,不得已,需要重买。我问她是学什么的,她居然说,和敏儿一样,是学药草的。怎么以前从来没有听过敏儿提过这个人,如果同名同姓的话——”
钟老打断了钟夫人:“你现在想再多也没用。你想想,敏儿的尸体火化了,那天我们都陪着她爷爷亲眼看的,会有假吗?而且,敏儿来我们家一共才几次,说不上特别熟悉,敏儿能什么事都告诉你?更重要的,应该是问清楚她家里人。”
“你说,她真的是想借敏儿达成什么目的吗?”钟夫人心里浮起了一丝警惕,“但是,她一个孕妇,究竟想干嘛?”
“我看她,说要看病是真的。可能,和敏儿也不是很熟悉,只是,想借敏儿这层关系,来拜托我们,给她找医生看病。”钟老道。
钟夫人手指头揪了一下衣摆,总感觉哪儿不太对劲儿。
“你不觉得,她长得有点像敏儿吗?”
“什么?”钟老站起来,冲她瞪了下,“你不要得妄想症。”说完这话,钟老却是同样警惕起来了,说:“我看,这事儿不能告诉敏儿的家里人。免得,敏儿的家里人看到她,触景伤情。”
钟夫人对老伴这话点了点头:“你说的没有错。我们这种和敏儿不熟悉的,看着她,都会想到敏儿,更何况敏儿的家人呢?如果这人真是心怀不轨的话,我们可不能因为同情而已,把敏儿的家里人,你老朋友都给害了。”
“再看看吧。”钟老背手吐出口气。
李敏在钟家的客房里睡了一个饱觉。说真话,要不是怀孕本来就嗜睡的关系,以她如今乱成麻花的心情,根本难以入睡。
醒来以后,自然是想着在人家家里借住,难道真能安心地白用人家的东西,白吃人家的饭?钟家夫妇再好心,她都不可能这样做。
可她身上现金几乎都没有了。出来时,带的那点现金,都是方医生知道她处境后借她的。欠方医生多少钱,她一样都记在帐本上了,要还的。
现在,她这个情况也没有办法上哪里赚钱,找现金。想来想去,只能是,试图把古代带来的一些东西变现了。
李敏拉开了行李袋,开始试图找一些,可以不太引起他人注意,又可以在现代典当铺卖点小钱的东西。找来找去,好像那对她戴的耳环,可以尝试典当。
出门的时候,钟老在药园子里忙活着。钟夫人刚好也打算出门买菜,因为客人来了,想添点菜。李敏说要出门一下,钟夫人陪她一起走出门。
接着,李敏肯定不能让钟夫人看见她去典当铺卖古代物品了。招了辆出租车,说是要去银行取钱,和钟夫人分道扬镳。
让计程车师傅给她介绍了一家比较有信誉和可靠的典当铺,李敏下车之后,直接走进了典当铺里。那时候,她并不知道,有人一直在她后面跟着。
胡大哥坐在奔驰里,把着白老板轿车的方向盘。见白老板戴着墨镜一路看着李敏的背影,都忍不住吞起害怕的口沫。
他这个老板,说起来,从来对女的好像都不感兴趣的样子,据说,是因为,老板年轻的时候,曾经被女的伤的很重,具体是真是假不知道。但是,有一点肯定的是,他跟白小璐有三年时间里,不见白小璐有结交过女人这是真的。现在,突然见白小璐好像对一个女的起了兴趣,是很让人吃惊。
如果说这个女的,是一个正常女的,胡大哥都觉得乐于见成,可是,这个女的,明显不像是个普通女人。说是个沙漠里发现的大活人,好像对答如流,医生也检查不出特别的问题,但是,胡大哥还是一直觉得心里哪处慌的很。
“你在想什么?”白小璐转过头,皱着眉头听他拼命吞口水的声音。
“老板。”胡大哥的手指,哆嗦的,指了下他放在车里面的那玻璃罐里装着的可怕的生物,说,“你不觉得,这东西出现在一个女人身上,很能让人联想起画皮,倩女幽魂之类的情节?”
“神经病。”白小璐开口,即送他三个字。
胡大哥抽了抽嘴角:“我知道你不信,老板。”
“世上根本没有妖魔鬼怪。有的,都是人吓唬人用的。”
“可是老板不是信命吗?”
白小璐对此没有回答,把车门打开,对他说:“你在这里等着,既然你很怕鬼,我看,这条街上,包括我,都能变成美女蛇。你还是别下车了,自己一个人呆着。”
胡大哥目瞪口呆。
白小璐甩上车门,拉了拉脖子上围着的蓝色围巾,径直走进了典当铺。
这家典当铺的构造,是仿古的,很注重顾客的隐私,分成了一个个小包间,有单独的经理和服务生,进行一对一的服务。
李敏进了其中一个包间以后,拿出了准备典当的那对耳环。这是一对金镶玉耳环,中间镶有两粒珊瑚珠。做工当然是巧夺天工的,是古代最优秀的工匠,为古代的王公贵族,一代北方枭雄给自己王妃打造的首饰,放在现代绝对是价值连城的东西。
耳环放在了铺了纯白帕子的桌面上。因为李敏之前说了自己要典当的东西是古董,为古代王爷王妃的东西。典当铺的人一听,当然是严阵以待。
经理亲自戴了白手套,来检查她的这对耳环。
“你说这是古董,什么朝代的,你从哪里拿到手的?”经理一边问,一边那双眼睛在李敏身上打量。看李敏这衣服朴素到好像军大衣似的,谁不知道,现在穿军大衣的,普通老百姓穿的,如果不是兵团里的,那就是,流浪儿穿的。李敏身上的衣服,又是兵团里的借出来的,有些旧,有些脏。
“是的。”具体朝代李敏肯定不说,卖个关子更好卖,更好圆谎,“我这个东西,是从我祖先住的老房子,我奶奶留下的妆匣里找到的。是传家之宝。原本不想卖的,可是现在家里刚好急需要用钱,所以,先找家典当铺换些钱急用,到时候要买回来的。”
“你说古董,是传家之宝,却说不出是哪个朝代。”
“我怎么知道是哪个朝代,我奶奶都死了,没有给我们留下任何信息。这东西都流传了我们家多少代人,肯定是很久远的东西。你一看都知道,这东西做不了假。”
“这可不一定。”经理说,“现在做旧的东西,拿现代的当古董卖的,很多呢。我看你,你这个东西,具体哪个朝代我都看不出来,很难以定论是真是假。”
“你不是专家,又怎么知道是哪个朝代的?”李敏说到这儿有些气了,“不要以为人家不知道你们说这些话是想做什么,不就想压低我们东西的价格。要不是走投无路,我会走到你们这里来吗?做生意可不是这样做的,做这种违背良心的生意,你们哪一天都得遭天谴。”
轰,一声。
好像天空应着她的疾呼,响起了一道雷声。明明是晴空万里的天气,又是冬天,不下雨,打雷的机会基本很少。
经理一时仰着头,以为自己幻听了,手指却是没有把她耳环放回她桌上,说:“你这个东西说是古董,本身价值就很难判断,我需要找人再商量下。我们是生意人,也不可能做亏本生意。像你说的,我不是专家,你如果需要,我去找专家过来给你做鉴定。”
一听对方这话就是没诚意,想骗她是外行人,李敏冷笑两声:“你们这是店大欺弱,请专家?你们自己要是没有这点基础知识,能开这样一家铺?而且,不管我这东西是不是真假古董,我这东西镶的金,是古代真正的纯金,玉的光泽,一看都知道是现代出土的玉都不能比拟的。手掌心掂一下这东西的重量,都知道要比钻石贵重的真材实料。更不用说这么小的东西,用纯手工打造出来的栩栩如生的工艺,现代哪个工匠能做到如此巧夺天工?既然你们没有这个诚意,这个生意我当然不会做了。之前我都给过你们机会了。”
对面经理俨然完全没有想到她会突然说出这样一番让人震惊的话,给愣住的时候,李敏从他手里拿回耳环:“你们不要,多的是人要!”
说完,李敏把东西放回口袋里,转身就走。
那经理冲起她背影喊:“两只破铁镀了金的东西,你想欺骗谁?我告诉你,你这东西,最多只值几块钱,捡破烂的都不要!”
落水狗放的大话,可以当空气。
李敏拉开包厢的门,走了出去。
里头那个经理的骂声一路倒是没有绝耳。
白小璐坐在典当行的大厅里,能清楚地听见那个经理的骂声。这家铺子,他有听说过。说是广告打的挺大,可是,据说名声不是挺好的。外行人不太清楚这其中的来龙去脉,可能普通人只看着这店面修的堂皇,以为是一家正规的店铺。
不知道是谁介绍她来的。不过,她的东西,他看过,知道绝对是真的。而且,只要是有点眼光的人,都不可能判定错误。典当铺的人,更不该有错误的判断。只能说,那个经理,本以为是遇到了个土包子,好欺负,好欺骗,结果,搬了石头砸了自己的脚,把自己的生意全搞砸了,事后恐被幕后老板骂,现在只好先恼羞成怒。
就不知道,她在那小包厢里和这个经理说了什么,让对方如此一副狼狈相。
白小璐勾了下嘴角,在她经过自己面前时,把杂志放到脸上盖住,然后,等她走出玻璃门,放下了自己架起来的腿,紧跟着出了门。
既然,她都能阴差阳错跑到这里来了,他总得以防她真的出了事。有些问题,他还真想搞清楚。她究竟来自于哪里。
是个现代人,为何,好像举手投足间有种古代人的风味?
李敏一路在人行路上走着,她口袋里的钱,不足一百了,必须很省着花,不能随意打出租车。现在,她的问题是,到哪儿去赶紧换现金?
走了一段路,这个大城市,突然让她感到陌生,固然她在这里住过的。可是,城市年年动工修路,年年变化。七八年过去的结果,她几乎认不出这里的路了。
典当这个行业,她以前都没有接触过,必须承认,不熟悉。如果,典当行真的都是这种欺骗顾客的骗子,或许,她该找家金店,试着直接卖金卖玉?
可这东西,毕竟是大叔送她的东西,能感觉到大叔让工匠灌注在这对耳环里的对她的心意。她要是真卖出去了,无法买回来了。
手指摸着金上雕的龙凤纠缠的图形,她的心似乎揪成了一团。
白小璐跟在她后面,距离她大约十米的距离看着。看着她不知为何停下了脚。
她没有动的背影,好像是尊佛像一样,入定了似的。她的背影上,笼罩了一层淡淡的光,好像歌曲里那轮忧伤的月光,一瞬间能把人的心头都揪紧了。
一个怀着孩子的女人,穿着朴素的军大衣,留着一条长长的好像古代闺秀的麻花辫子,怎么看,都像是电视剧里的情节一样。
白小璐不得不吸上两口气,再望到四周,只见已经不少行人停住脚步来回头看她。
俨然,这个女子,只要凭身上的那身气质,都能吸引无数人的目光。
好像古代的帝后一样,有种让人不能忽视的魅力。
“是什么人?”
“不知道。不会是拍戏的吧?”
四周的声音,犹如叽叽喳喳的鸟雀声,李敏突然惊醒了。手指抓紧了耳环。对了,她必须无论如何把这东西卖出去换回点能用的现金。因为接下来,她要看病,做什么事都需要钱。大叔一定能了解的。因为大叔,从来都不是在乎这点金银财宝的人。大叔只要她和孩子好好的。
意志坚定下来以后,李敏向前继续走了,准备继续寻找金铺。向前一路走,走到地铁站去,她想了起来,可以去她知道的百货大楼里找有信誉的金铺来问价钱,多少可以卖出一点的,总比之前的典当铺可靠一些。
急匆匆地行走,却也忘记了注意四周。
前面要下地铁站楼梯口的时候,忽然,迎面来了一个人,直接面对面,好像瞎了眼似的,向她身上撞了过来。李敏两只手保护着肚子里的孩子往旁边闪躲。
很显然,对方碰到了她左侧的衣物,连声道歉都没有,急匆匆走开了。
李敏在站稳步子之后,一想,好像哪里不对。往左边口袋里一摸,耳环不见了。她急转身,看见了人群里刚才撞她的那个人,大声喊了句:“抓小偷!”
人群里有人开始回头。
那小偷一听这声音,立马拨开人群拐进就近的一条巷子口。
胡大哥开着奔驰来到这里附近,看见了自己老板追着个人的样子冲进了一条巷子。胡大哥因此赶紧停下车,下车一块追了出去。
李敏气喘吁吁追到那条巷子,只见,那偷了她东西的人,被一个男人按在了墙壁上不能动。仔细一看,这个按住小偷的男人很熟眼。
“白老板?”
白小璐一时间,还真不知道怎么和她解释。
李敏皱着眉,想这个男人,莫非是一路跟踪自己,根本没有死心过,不知道跟她是为什么缘故,居然跟到这里来了。
白小璐先不看她那幅表情,只冷冰冰地对那小偷说:“把东西交出来!”
“大哥,我没有偷东西,你不要听这个女人乱叫,以为我真的偷了她东西好不好?不信,你可以搜我全身。”
白小璐的眼,益发冷冽地扫视眼前这个人,接着发出一声寒意:“不要以为我不知道,你是那家典当行的。杨某人派你过来的是不是?买不到她的东西,打算用偷的?”
“你胡说什么!杨某人是谁,我都不知道。”
“你不知道?”白小璐嘴角往上钩了下。
那个人接到他嘴角的寒意来不及打个哆嗦时,肚子里猛地遭到了一个重击,接下来弯下腰来冲着地上一阵猛吐。
李敏看着一丝惊讶:这?
对方吐了一阵以后,结果,是把刚吞到肚子里的用塑料袋包裹的金镶玉耳环,一块儿吐出来了。见东西都吐出来了,小伙子焦急地赶紧伸手去捡,结果又挨了白小璐一拳。
李敏拿出条纸巾,弯下腰要捡起耳环时,只听背后忽然传来一道声音。正是那典当行里像落水狗一样说她卖的是烂铁的杨某人。
“把东西给我,臭婆娘!”
李敏拧着眉头抬头,见不知什么时候,巷子前后,出现了四五个人,堵住了他们的钱后路,而且,对方都手持棍棒。
凭她和白小璐两个人,根本打不过。
挨了一拳的那个偷东西的,见援兵到了,反过来和同伙一块把白小璐压在了墙上。几个人对着白小璐就是先一顿拳打脚踢。
李敏手指里抓住老公送自己的耳环,身子可见是怒到打哆嗦,喊:“给我住手!”
“住什么手呢?”杨某人从后面忽然抓住她两只手。
李敏这会儿不敢挣扎,主要是肚子里的孩子好像突然受惊了,在踢她的肚皮。
“臭婆娘,叫你把烂铁卖给我,我给你几块钱,你还敢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就是你这种。”杨某人从她抓紧的手心里抓出了她抓着的耳环,阴森森一笑。
李敏眼疾手快趁他松手的时候先保护住自己的肚子,果然,他猛的一脚朝她踹了过来。
那只脚沉重地踩在了她肩膀上,李敏随之向后一倒,再也撑不住落到了地上。
杨某人得意地笑着,手掌心抛着得手的东西,走到她身旁,再抬起一只脚,这回眯起眼睛,对准了她隆起的肚皮。
在皮鞋要踩下去的时候,突然感到一股冰寒的目光向自己射来。杨某人冷笑声说:“你看我做什么?臭婆娘,你让我丢了大脸,在所有顾客和员工面前,你说你可怜,为了孩子是不是?我就看你怎么可怜装到底,孩子没了还怎么装!”
只觉得那股冰冷的寒气没有因此散去,反而加重了许多,是让人整个身体都不禁打哆嗦。杨某人生气地转过头:“臭婆娘,我不是叫了你不要——”
不对!怎么眼前都黑了。不是大白天吗?要下雨了吗?怎么天色突然黑了。天气预报明明说了今天是晴空万里。
那双幽寒的,仿佛从黑暗深处冒出来的眼珠子,好像野兽的目光一样,瞬间抓住了人的脖子。
啊!
杨某人发出连声尖叫,惨绝人寰。
白小璐感觉,在打自己的人突然都停手了,他被一拳打到的脑袋,有点嗡嗡嗡响。抬起头,见站在自己面前的几个小流氓,脸上都露出仿佛遇到了世界末日的惊恐。
他们惊慌失措,开始向巷子后方逃命。
地上,出现的是一条黑色的大蟒蛇,把杨某人蜷成了一团。谁也不知道,大蟒蛇是从哪里出现的。更令人吃惊的一幕出现了。只见那大蟒蛇口一张开,好像要是把杨某人整个人吞进腹内。然后,整条蟒蛇和杨某人一块儿不见了。
是真的消失不见了。
白小璐感觉全身冷汗都往外淌了。如此诡异的事儿,他以前见都没有见过。真的是太诡异了。
胡大哥下了奔驰以后,终于跑到这里找到了他们。因为之前没有看见杨某人过,所以,只见到了白小璐和躺在地上的李敏。
“老板,你没有事吧?追到小偷了吗?被那小偷打了吗?”胡大哥先伸手扶住看起来很是羸弱的白小璐。
白小璐抹了下鼻孔里流出来的一点血,由于他人打他的时候,他一直注意着保护自己的重要脏器,结果没有受重伤,只是一点皮外伤。
“没事儿。小偷的话。跑了。”白小璐想了想,还是决定不把刚才发生的事情说出去。
在他们眼前,李敏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这让他们两个人都有点被吓到了。
等走到李敏身边,弯下腰查看时,见她有呼吸,两个人一块儿松了口气。
“现在我们要怎么办?”胡大哥问。
能送到她哪里?她这样晕倒了,也不知道伤到哪里了,肯定是要送到医院去的。
白小璐没有说话,转过身,拿出幸好没有摔坏的手机,打开之后找到了个号码,大概是犹豫了一分钟长久吧,胡大哥都想他究竟是都打给谁。
终于,他按下了,那个长久都没有拨通的号码了。
“爸,是我。”
胡大哥听他发出这样一声时,瞪圆了眼珠子。低头再看李敏,想这个女人真不简单,让他那个离家许久的老板,都愿意回家了。
“把她送上车。”白小璐打完电话,回头和胡大哥说,“我来抱她,你去把车开过来。”
胡大哥点头,转身去开奔驰。
伸手去把地上的人抱起来时,看见了那对落在地上的耳环。白小璐想了下,把耳环放进了她左侧原先放耳环的口袋里。
李敏脑袋昏昏沉沉的,耳边,传来的声音,好像由远及近,是一个女人的声音。
那女人像是她老妈一样,十分念叨地数落自己的儿子:“你说你这么多年了,怎么就不能长进呢?白小璐!你难道忘了你多少年前,因为女人栽了的吗?”
白小璐好像一句话都不打算反驳。
反而是胡大哥,好像看不过眼了,说:“不是的,夫人。我们老板,是好心救人。我和他在一块,最清楚不过的。”
“你说这女人的肚子不是被他弄大的?”
“当然不是了,夫人。”
“那么,这女人肚子里的孩子是谁的?”
李敏坐了起来,想着,好歹人家救了她两次,不能让人家为她背这个黑锅,说:“孩子是有爹的,他爹,叫做朱隶。”
几个人都回头看着她。尤其那个中年女人,目光里掠过一抹惊讶。接着,那中年女人对白小璐说:“她是哪里来的人?拍古装戏的?叫孩子的爹?!”
【242】總得以防萬一
是习惯了吗?不知不觉中,因为在古代生活的日子,与现代完全不一样,艰苦但是刻苦铭心。
她在无时无刻想大叔了吗?
屋里的安静,显然是其他人,都在看着她。
白小璐轻轻拧了下眉头,对母亲云姐说:“我和她单独聊几句。”
云姐不放心:“你知道她是什么人吗?”
“她和爸一样,和你也一样,学医的。”
云姐吃了不小的一个惊吓,看待李敏的目光显然有了一点小小的改变。到底是同行,感觉不太一样。
“而且,她好像是钟老前辈的朋友。”
白小璐的这句话传过来,李敏突然发现,这个世界好像真的很小。
原来这些人,和钟老也是认识的。其实,这个线索是有迹可循的。想想,钟老说了,和方医生介绍的人是熟识的朋友。白小璐,与方医生又是认识的。可想而知,都是同一个圈子里的人,绕来绕去肯定最后都是在一起。
“你是钟老的朋友?学生?”云姐走到了床前,像是欲仔细打量李敏的五官寻找一些迹象。
李敏道:“钟老前辈,是我一个朋友的爷爷的朋友。”
关系挺绕的,但是,不管怎样,真的都是认识的。云姐多少对此有些放心了,走出房间的时候,不忘和儿子交代:“她现在需要的是多休息。你爸等会儿会回来看她。”
“知道了,妈。”白小璐送母亲出去以后,关上了房门。
李敏坐在了床边,拿手摸了下自己身上衣服。
白小璐见到,对她说:“你的东西,我放回你大衣口袋里了。你的大衣挂在那里。”
李敏抬头,能清楚地看见他嘴角边都是肿的,肯定是被那群小流氓揍了一顿以后留下来的痕迹。到底他这个伤是因为她挨的,这种事儿他原本可以完全不插手让她自取灭亡。如果,他真是个很坏心肠的人的话。
结果,他只能算是个很复杂的人,让她看起来,既像是一个好人又像是坏人。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他家里人,应该是好人。看看这个屋内的环境,书香气十足,一看都是很有教养的人家。
“谢谢你,白老板,你这是救了我第二次命了。”李敏道,“不知道,我能拿什么感谢你?”
白小璐眯了下眼,拉了张椅子坐下来,离她一定距离,毕竟,那个杨某人靠近她身旁最后怎么死的那一幕,惨烈的血腥的一幕,他可是都看的清清楚楚的。
“我是做生意的,虽然说,救人是每个有良心的人都会做的事,但是,如果对方有这个能力支付这个报酬的话,我不认为我向被救者讨要报酬有错,因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否则,谁还会救人呢,对不对?”
感觉,这番话,才是眼前这个男人的本性。很有意思的本性。比起以前,他几乎不说话,只戴着一副酷酷的墨镜,让人不知道他在想什么,要好很多。人总是互相坦诚的时候,最好。
经历过古代的那种生死相依的逃亡和斗争生活,李敏现在越是对坦诚这个问题,益发感到了弥足珍贵。
“白老板,愿意对我说这些实话,我很高兴。之前白老板不表态不说话,让我反而心里有些警惕。实际上,我给人看病也是这样的。不收报酬的大夫,不可能是好大夫。”
白小璐嘴角微勾,像是笑了笑,于她这话也是赞同的:“你的性子,和我姑丈比较像。我爸我妈老古板多了。他们和你一样,都是医生。”
“你姓白?你爸也姓白?”李敏试探着问了下。
“你不如直接问我姑丈姓什么吧。我爸,虽然当年带过我姑丈,但是,我姑丈的名气,以及如今的地位,都是我爸都比不上的。方医生,给你写的推荐信里,应该有提及我姑丈的名字。”
“说是姓陆。”
“是的。”
李敏突然停住声音,是在思考。
白小璐翘起了一条腿,架在了另一条腿上,两手交叉在膝盖头,一副自信的商人本性彰显无遗:“说真的,如果你想找我姑丈看病的话,找我牵这条线,绝对比找钟老容易的多。”
“你不是很久没有回家了吗?”
想他好心好意的,打算帮她一把,她倒是好了,直接刺回他软肋。
“这是两码事好不好?”白小璐沉着嗓子说,“至于我自己怎么解决我自己的问题,是我自己的事情,和你无关。你顾好你自己就够了。”
“可我怎么知道,会不会因为你的麻烦,把一些麻烦事情牵涉到我身上?”
可怕的女人。好像遇到过所有不信任的事情,否则不会有这样的不信任感,好歹他救过她两次。
“你放心,我的麻烦,绝对不会牵涉到你身上,原因很简单,我的问题,和你的事情,完全没有关系。”
“你确定?”
白小璐交换了下两腿:“不如,我们谈点实际的,我帮你牵线我姑丈,你呢,帮我看一个病人,怎么样?”
她这是找医生看病的,结果,对方居然要求她给人看病。有没有这么奇葩的事?如果说是在古代的话,她的医术因为比古代的医生多了一些医学知识,所以,水平要比古代的医生强一些。在现代,比她高明的大夫一大把。这不是她过于谦虚,妄自菲薄,而是事实如此。
“什么样的病人?”出于医者父母心,李敏问了一句。
“一个脑部曾经受过外伤的病人。”
脑科?
李敏的心里突然转了一圈儿,道:“看过医生的吗?”
“看过。西医好像是说,手术难以解决的问题。不知道中医,有没有好办法?”
“钟老前辈的医术,在国医界也是很有名的,与你的姑丈算是熟识。”
“但是,钟老前辈对这个病人的这个病情,一样束手无策。”
“我可以说一句实话吗?”
“你说。”白小璐抱起手。
李敏看了看他的举动,很显然是一种防备和保护自身的姿态,看来,他心里早有准备了,不断地找医生然后不断地找到的都是失败,正因为这样,他的身体比他本人的意识,更显一步采取了保护的措施。如果不这样做,她相信,他是没有办法这样坚信地坚持了这么长久。
什么病都好,尤其是那种,不是绝症的缺陷病,如果不保持一种乐观向上的希望,病人和家属本身,都难以面对下去。
“钟老前辈,是我敬佩的老学者。他都看不好的病人,我想不到,有谁能看好那个病人,从单纯中医角度来说。所以,你这个病人的病情,肯定是很棘手。我要对你说的实话是,医学在发展,不一定,未来治不好这个病人的病。你们不要放弃希望是对的。”
“言外之意,你愿意给这个病人看,但是,其实心底没有把握。”
“这是肯定的。既然钟老前辈都看不好的病人。”
白小璐承认她说的话没有错。说起来,他或许真像方医生说的那样,走火入魔了。正常的程序,正规的医院,他都试了。全世界最好的医生,他们都去找了。找了很久很久,找了这么多年,一点效果都没有。
只要想想,武学不也是这样,到达了瓶颈,怎么都突破不了的时候,不走邪门歪道,也只能是另辟奇径了。
“你试试吧。”白小璐用一种不用质疑的口吻道,“没关系的。看不好的事儿,我们一群人,都早已习惯了。病人自己,也都早已接受了这个事实。不过像你说的那样,我们不想放弃希望,放弃了的话,对病人不好为一回事,主要是自己也没有办法接受。”
李敏能感受到,对方对于病人存在了一种,很深很深的感情。想这个男人,生意人,商人多狡诈,多冷酷无情,现在却显露出另外一种让人刮目相看的感情。只能说,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
“我可以尽力一试。”李敏接受他的条件。
客厅外面,云姐和胡大哥面对面,四只眼珠互相看了会儿。胡大哥第一次到老板家,发现,根本不像是老板的家。
白小璐,据胡大哥知道的,年纪轻轻而已,其经营的几家公司,却都是在华尔街上市了,市值都是上亿的大公司了。说白小璐家财万贯,一点都不过为。
可看看白小璐的家,这住的是什么地方?可能楼龄都有几十年的老房子里,可能是上个世纪单位分下来的房子。内部装修极为简单,虽然女主人把屋子收拾的井井有条。
老板的母亲,看起来,穿着也是极为简单,完全没有富家太太的那种豪气,最多,是女知识分子的那种干练。
胡大哥对此都快迷糊了。他这是不是走错地方了?
门口传来了有人在外面用钥匙开门的声音。云姐立马走了过去开门。
进门来的,正是云姐的丈夫,白小璐的父亲白哲。
“他回家了。”云姐轻声对老公说,“真的是回家了。”
说着“真的是”三个字时,云姐的眼珠子里闪了闪。
白哲能体会到此刻她心里的感觉和滋味,道:“放心,我说话会对他温和一些。”
云姐对此只是苦笑:“出事以后,没人骂过他,我知道的。”
或许,真有人骂过白小璐还好,但是,正因为没人把这事怪到白小璐头上,白小璐自己反而是一揽子全承担起来了。
“他自己一人回来的?”白哲拉上门时,动作很轻,一样是生怕什么。
“他不是打过电话给你吗?”云姐说。
“病人在哪?”白哲是知道,故意问的,“什么样的人?”
“一个孕妇,肚子有六七个月大了吧。我看再一两个月要生了。”云姐边说,边挤着眉头,“你说,他这不会是受到了什么刺激吧?”
“你说那人肚子里的孩子与小璐有关?”
“不,那女人自己亲口否认的。还有,他的同事在这里,说了,说是他们前几天在沙漠里救起来的一个陌生人。”云姐说着指向沙发里坐着的胡大哥。
胡大哥立马站起来,对老板的父亲尊敬地鞠躬:“你好,伯父。”
“坐,坐。”白哲摆摆手。
老板的父母,都是举止礼貌,态度好得像什么一样。胡大哥尴尬。
白哲走向了病人所在的房间。
听见敲门声,白小璐起身走去开门。
门拉开以后,见到是自己父亲,白小璐道:“爸,你给她先看看吧。我再联系下姑丈。”
云姐在旁边听,都很诧异儿子这个口气。儿子这口气怎么说?一点异样都没有,好像真的回家了一样,怪自然的。越是这样,越让他们这对父母无所适从似的。
究竟是谁放不下疙瘩?好像,哪里不对头了。
白哲同样一愣,看儿子这个反应如常,固然,儿子之前给他打电话时,他隐约也感觉到了什么。
没有顾及父母那脸上闪过的神情,其实在这个时候,越不在意越好。白小璐神情自然地擦过自己父亲身边走到了阳台上。
李敏看着他的背影,只觉得有一种熟悉的感觉,再次浮现在心头上。
白哲走进了房间,站到了她面前。
李敏仰头,感觉这对父子的五官有些像。只是,白小璐似乎比自己父亲,显得哪儿更为残酷一些。
“你的情况,我刚才,联系了方医生。她把你在那边做的一些基础检查,包括超声心动图的结果,用电脑传了过来。我看了看。觉得你这个情况,说句实话,其实在怀孕之前应该先解决的。你看过产科医生吗?当初开始怀孕的时候,做检查的时候,产科医生没有对你说吗?你以前,有先看过心脏科医生吗?”
对方说的话认真负责任,李敏不敢说谎,道:“我有和方医生说过。我怀孕的时候,刚好不在城市里,当地也没有什么产检机构,做不了产检。我以前是知道自己身体有些小毛病,但是,想着并不是很严重。毕竟我家里人,有人和我一样的情况,怀孕过,安全生下了小孩,虽然生产中有一点危险,但是,终究母子平安。”
“也就是说,怀孕前,你自己的身体,感觉挺好的,没有什么异常?”
“是的。没有异常。”
“但是,你现在怀孕之后,各项指标突然间坏了。现在你是快七个月的身孕,离正常的生产期还有一段日子。听说你自己当医生的,应该很清楚。你如今的心脏负担越来越重。到了生产的时候,才是真正的事儿。你决定在哪家医院生产?”
到哪里生产?李敏突然间回答不了这个问题。她回到现代来了。是不是因为那个巫医诅咒的缘故,她现在也不敢肯定地说是怎样一回事。那个巫医毕竟死了,用自己的命来诅咒她。如果那巫医真要诅咒她,那就是巴不得她死的。
回到现代,有那么多好的医生和医疗设备来挽救她和孩子的性命,她短时间内反而是死不了的。所以那时候,她才会对老公说,阴差阳错,其实,她回来对她和孩子可能是好事。其实是老天给了她和孩子一次重生的机会。
问题是,如果她没有记错的话,今天,她被人抓住的时候,和孩子一块深陷危机的时候,突然出现了什么东西,把杨某人给解决了。那绝对不是现代能解释的东西了。
如果,当时她听到的声音没有错,是来自古代的声音。
白哲见她许久没有说话,以为她没有想好她想好地方,建议说:“如果你没有决定在哪家医院生产的话,我建议你,在首都这边找一家比较好的医院。毕竟全国,论医学水平,首都算最高的了。你这个情况,找单纯的妇产科医院还不行。最好找一家好的综合医院,有好的心胸外科的。如果到时候你生产时发生什么问题的话,方便术中抢救。”
李敏都没有想好,能不能在现代一直留到在这边生产。其实,她更想要的是,一种万全的法子:“我这个情况,如果,不在这样的医院生产的话,单纯有产婆接生的话?”
“你说什么?”对方像是被她的话吓了一跳。
门里的声音,显然,把在外面打电话的白小璐一块惊到了。
白小璐走回房间门口时,只听他父亲严厉的本性又发出来了。
他父亲白哲是平常斯斯文文的,好像是个不喜欢说话的学者,但是,到时候该说话的时候,那就是完全不一样的态度了。所以,才会和他那一样冷酷不爱说话的姑丈情投意合,一拍即合。
记得自己年轻的时候,对父亲这种作风,还真看不上眼。只觉得父亲那脾气叫做反复无常,科学怪人。没想到的是自己,越长大越像父亲这个个性了。到后来,才明白,原来,这叫做成长的阵痛。
因为生活经历多了,人被社会磨砺得都失去棱角了,所以,平常,都只能是干脆不说话。话说的越多,越给自己找麻烦。
人言可畏。
平常不多说话,代表,话要放在刀刃上去说。所以,开口的时候,与平常也就不一样了。
白哲开始数落眼前这个女人,据说这人还是自己的同行,在他眼里,简直不可理喻:“你自己是医生。我就懒得说你了。你自己的情况你自己清楚,顺产这种事,根本不可能。顺产对孩子好,这个是没有错的。但是,你的情况特殊,顺产的压力直接可以压爆你那畸形的心脏血管。你必须在最好的心脏医生监控下,做剖腹产,把孩子取出来,知道吗?”
这些道理她都懂,可是,她没有办法。如果,到关键的时候,有人,不让她顺利生产完才回去的话?她总得以防万一。
“我是说如果,白医生。有时候,一些事情,并不是能事事如人愿。”李敏平心静气地说,“所以,我现在才来尝试找一个,能在我生产前,帮我解决这个难题的医生。”
白小璐通过门缝看着,看着自己父亲坐了下来,坐在椅子上一动不动的,像是在沉思。
说真的,父亲什么样的性格,他都是很清楚的。说起来,他父亲,医术虽然也很好,但是,是一种保守派的医生。
也就是说,如果有风险的话,这样的医生,情愿违背病人意愿,采取一系列保守措施。说是为自己的事业明哲保身也好,说是为病人为最安全的着想也对,反正,有这种百分百保险的办法做基础,其余的任何激进的冒险的做法,都不会是他父亲这种人的选择。
像是以前,他父亲不敢做的手术,只有他姑丈敢做。因此,注定了他姑丈的成就,要比他父亲高。
他父亲对这点认识,其实白哲自己都是一清二楚的。只听白哲迟疑了会儿,开了口说:“你这个情况,我只能介绍其他医生给你,看看他对你这个情况有没有办法。我自己是不赞成你去冒这个风险的。因为你这个风险,本来就可以成功避开。你自己都说了,你家里有人,都这样成功避开了。你为什么非要冒生命危险来闯这个险关,我是想不明白。”
李敏知道,能理解,都是同行,其实他说的话都没有错,感谢道:“我这是别无选择,谢谢你,白医生。”
“真的是别无选择吗?孩子的父亲呢?你家里人呢?你不能和他们都商量商量吗?留在这里生产,真的不行吗?”白哲再三问。
白小璐转过身,果然是,需要去找他姑丈了。
刚才的电话没有打通,再打了一遍。
对面终于有人接起了电话。
“喂?”对方俨然,有些怀疑是不是他打来的电话。
白小璐口齿间顿时有了一丝凝固。他心头突然打起了鼓,说是害怕,说是忐忑都好,他认。他这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人,不怕自己父母,不怕任何一个人,哪怕亡命歹徒,但是,偏偏,怕这样一个人的存在。
那个人的名字,叫做陆君,是他姑丈。
要说以前,他总听人说他姑丈多厉害,但是,如果不亲自面对过,亲自经历过的人,是没有办法清楚感受到。到如今,每次他想到那时候出事的时候,他姑丈对他说的每句话每个字,都会像把他的心脏放在了刺刀上悬挂着。
他晚上每想起,会害怕恐惧到仿佛窒息了,不是因为害怕姑丈会对他这样,只是单纯的因为对方和他说过的话。
“姑丈,是我。”白小璐吸了一口气。
云姐躲在很远的地方听着,突然间,有种想捂住耳朵的冲动。但是,知道,这必须是她儿子去面对的。
“回来了?”电话对方的声音,好像很平静,像是平常家里人打招呼。
白小璐却是要窒息了的感觉,舌头僵硬:“是——”
“什么时候?”
“今天——”
“回来就好。我和你姑姑说一声,你想单独和我们吃饭也行,想让你爸妈陪你一块吃顿饭也行。回家了,总得一起吃顿饭吧。”
“是——”
“吃完饭,和你姑姑一块喝喝茶,好吗?”
白小璐没有说话。
“让征征陪你,和你姑姑一块喝茶。”
对方这句话,可不是询问征求的口气了。
白小璐连反驳的机会都不会有。
“把你电话,给你爸或是你妈吧,我和他们说两句。”
云姐快步走了上来,二话不说,把手机从儿子的手里抢了过来,放在自己耳边,走开去说:“陆君,是我。”
“大嫂。刚好,白露说,你们附近新开了一家泰国餐厅,味道还不错。说是哪天我们大家去一块儿尝尝。”
“泰国菜?”
“大嫂没吃过对吧?算是去尝个鲜吧。你看,我们这都忙到,没有机会出国游玩。”
云姐有些干巴巴地笑着,主要是觉得,对方居然能说起这些家常话来,有些令人吃惊,难怪她儿子都被吓到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陆君,如果你这些话是白露说的话——”
“是她说的,我学的。”
云姐又得像鸭子一样笑了一阵。
对方很耐心地等她笑完,才问起:“小璐回来了,大哥和大嫂,应该放心了。否则,白露的心也一直悬着。”
“他在这外面这么多年,却是有遵从和我的约定,一直定时打电话回家报平安。”云姐说这话很显然,是想安慰那个人,道,“我和白露说过很多次了,说,根本不用担心。”
“可是人终究一年到头都不回家,是不好的。”
“是——”云姐抽了抽鼻子。
“说说,他为什么突然想回来了?”
对方的口气突然一转,云姐都有点转过弯来。
“你是听方医生说过了吧?”
“本来好像是个普通的病人。但是,后来,听说大哥和方医生拿了资料。方医生打了电话给我。现在小璐都打了电话给我。我知道,他恐怕一辈子,都不想打电话给我和他姑姑。”
云姐为儿子揪了下心:“是,他是不敢。”
“就冲,那人让他打了一通电话给我这个份上。如果小璐能愿意和他姑姑喝杯茶。我会还那人这份人情。”
云姐一下子不知道是哭是笑,说:“那人,有点奇怪。你看看,再做决定吧,陆君,不要急。小璐的话,我和白露都认为,时间会解决一切的。”
对面的人没有声音。
或许对这件事最焦急的,不是白小璐。
云姐其实也可以理解当年,出事的那个人,可是对面这个人的老婆。
过了会儿,云姐敲门进了客人在的客房,对自己老公说:“陆君来电话了,说,大家一块去吃顿饭。这位小姐一块来吧。”
白哲像是意外之中,也是意料之中,听见云姐这话以后,只迟疑了下,拍下大腿,回头对李敏说:“这样刚好,不是吗?”
李敏当然不会拒绝这样的机会,点头:“谢谢你们。”
胡大哥本想去住旅馆,但是,白小璐让他开车还有点事要去办,因此,他没有急着走。
吃饭是在晚上。趁着这个时间,李敏打了电话给钟夫人,手今晚会晚点再回去。行李先放钟夫人那边了。
胡大哥等她打完电话,敲门走进来,对她说:“你是不是需要现金?”
“什么?”
“你卖东西是想要钱吧?我老板说了,说给你张卡,让我现在带你去银行,你想拿多少钱就拿多少钱。卡的密码写在卡上面了。”说这,胡大哥从口袋里掏出个信封,“我没有拆开过,里面放了张银行卡。”
白老板真有钱。李敏真需要钱,所以先接了过来,说:“等我把东西卖了,会把钱给你们老板的。”
“我们老板说不用,说,等你今晚看完病人再说。”
今晚?莫非,今晚和她一起吃饭的,白老板的亲朋里头,有白老板要她看的病人?
由于有今天上午遭遇过的事,李敏没有拒绝胡大哥担任自己的保镖。和胡大哥坐上奔驰,去个比较安全的银行取现金。一路塞车的时候,胡大哥这个人比较爱说话,和李敏又说了起来。
说回来,这胡大哥姓胡,又叫胡大哥,让李敏想起了古代的胡二哥了。
“胡大哥,你本名是——”
“就叫胡大哥。”
李敏愣了一下。
“很奇怪是吧?”胡大哥朗声大笑着,好像对自己名字的奇葩引起他人的围观,都已经是见惯不怪了。
“为什么是——”李敏真的好奇。
一般人家取名字不会这样取的。胡大哥的家里人,肯定也不是这样胡乱给孩子取名猫猫狗狗的人。说胡大哥是小名什么的,还比较好理解。
“是这样的。”胡大哥解释自己这个名字的由来,“我出生的时候——这个故事是我听我奶奶讲的,是真是假我也不知道——有个算命的,刚好经过我们家。说我祖上,原先不是这里的人,是从东迁到了西。而且,原先,我那祖上,还是个赫赫有名的大将军。后来,我奶奶爷爷他们去翻族谱。找到了那个算命先生说的祖上,叫做胡二哥。”
李敏的心头被一震:胡二哥,胡大哥?
“算命先生因此对我爷爷奶奶说,说是我这人,命中注定有奇人相助,与我那祖上一样,因着这个奇人,会发迹的。想我们家,好像是在那个叫胡二哥的祖上带领下,繁荣过几百年。后来貌似是家中子弟不行,没有继承好家业,才把家业经营坏了,落魄到了现在。算命先生要我抓住这个机会,让胡家重新发扬光大,让我取个和祖上差不多的名字,说有助于我与贵人相遇,所以,家里给我取了名字叫胡大哥。希望我更加光宗耀祖吧。”胡大哥说着这个类似奇葩的,自己都不信的故事,哈哈大笑,“李小姐听了,是不是都觉得,我们家里人很傻,被这个算命先生骗的团团转。我奶奶,甚至把家里传下来的一对宝玉,都送给了这个算命先生做答谢礼了。”
李敏听着他笑,却一点都笑不出来。如果说,自己穿到古代以后,真的是遇到了一个,很有潜力未来可能当上将军的胡二哥的话。而且,这个胡二哥,真因为她,开始发迹的。
只能说,她穿过去的那个世界,不能说和这个世界完全没有关系,是平行世界。那个世界的胡二哥,也就是这个世界里有个胡二哥一样。可能每个生命都能对得上号。
胡大哥见她没有笑,觉得奇怪,朝她看了眼,之后说:“不过,李小姐,你是我遇到过的,最奇怪的奇人了。真的。”
李敏但笑不语。
从胡二哥说族谱这件事上,她似乎又领会到了一点。她在现代遇到的这些人,恐怕,会和古代的某些人有关。
比如说,那个白小璐,总让她,感觉似曾相识。
在银行里先把白小璐给她的卡一查,结果竟然里面是给了她一百万块钱。
这个白老板,真是有钱到没处花了。对一个陌生人,随意抛出了一百万。
李敏想了想,先取一千块钱放身上日常用着。如果需要多花钱的地方,不拿现金,可以用卡刷。
等她取完钱,胡大哥开着车,直接送她到白老板和家人聚会的那家泰国餐厅。
刚开业不是很久的餐厅,却是灯光万紫千红,人来人往,十分热闹。白老板在这里包了个包厢。
听说他们到了,白小璐亲自到餐厅门口。胡大哥肯定不进去了。开着老板的车回附近旅馆找过夜的地方。
白小璐把手递给她:“小心点,我扶着你走。这里的地板上了石蜡,有点滑。”
装修豪华的餐厅大厅,地砖都可以照出人的影子。李敏把手给了他。
白小璐握住她手时,李敏感觉肚子里的孩子好像动了下,这让她微微吃惊。
两个人穿过大厅,走到二楼的包厢。沿路的走廊两侧,那些包厢每一个,基本都是热热闹闹的,唯有他们走到尾端的那一个,显得出乎寻常的安静。
没人来吗?
俨然不是的。人,其实都到齐了。
是要等到,他们两人,一块出现在门口的时候,包厢里坐着的人,才有了声色的样子。
一双双眼睛抬起来看着他们两人。
里面,有她今天刚见过的白小璐的父母,另外一对席上坐的夫妇,以及一个青年,应该是白小璐说的姑丈姑姑和他们的孩子。只见,这初次见面的一家三口,都是样貌出众,气质不凡的人。
李敏可以感觉,几双锐利的目光在她脸上像精雕玉琢一样地琢磨着。不知道,这些人在她脸上琢磨出什么了。
“长得很漂亮的一位小姐。”座上,除云姐以外的唯一女性,明显比云姐年轻且漂亮多了的一个女人说话。
“我姑姑。”白小璐在她耳边小声说着,“她就是我今晚要你看的那个病人。”
什么病?
看起来,健康的肤色,神采飞扬,精神很好,乍一看和正常人没有两样。不是厉害的医生,真要看出眼前这个漂亮的大美人身上患有疾病的话,根本不可能。
李敏在心里头琢磨着。
白小璐给她拉开张椅子,坐下来。特意安排了她坐在他姑姑身边。
座上其余人,好像对他这个安排,也没有特别的反对,或许有些吃惊,眸子里浮现些疑惑。但是,很快,有人想明白了其中是怎么回事。
李敏只听身旁这位大美女姑姑淡淡声地说:“听说这位同志是医生。”
“是,我姓李。”李敏道。
她爽快的应答,让那些没有接触过她的人,对她,又有了一种新的看法。
大美人姑姑于是笑着对她说:“我最喜欢说话爽快的人。看起来,我们很有缘分,李医生。”
李敏微笑着点了下头。
“你的气质很好。”对方锐利的目光,又打量了下她的手,“感觉是哪儿出来的富家小姐。”
在古代,作为养尊处优的贵妇,根本没有做粗重活的机会,一双手,是被养的又白又嫩的,犹如青葱一般。
“你今年几岁?不到二十?”
好可怕的女人,居然一眼把她年纪都洞穿了。不知道怎么洞穿的?别人,都看不太出来。毕竟,现代的女人会保养。十多岁已经发育成熟的姑娘,和二三十岁的姑娘,根本差别不大。所以,至今,都没有人一下子猜到这上面来。可是,眼前这个女人,和其他人完全不一样。为什么?
李敏心头一转念,想起了个病名,是这样的吗?人脸辨识障碍症?因为辨认不出对方具体的五官,反而,在模糊之中,有个大局的概念,所以,比常人,更敏感地发现了她年龄上的问题。
只见大美人姑姑提出这个尖锐的问题以后,席上一群人,是全都震住了。
十多岁,怀孕了?到法定年龄结婚的年纪没有?
云姐和白哲,不由都联想到之前李敏一直强调的,什么什么都不可能,不联系家人,不联系孩子的爸。原来都是这样的缘故,是未成年怀孕?!
白小璐一样呆了。云姐在他大腿上拧了一把:“你以前真的不认识她吗?!”
【242】生不下来
“哪有。[. 超多]。更多最新章节访问:щw. 。 我年纪很大了,不过是样貌上看起来比较小。”李敏说,边说,边微笑。
众人见她谈笑风云,或许样貌看起来是比较年轻,但是,论谈吐,无疑不是十几岁的小姑娘能具备的知识和气质。
云姐夫‘妇’俩,在心头松了口长气。
白小璐感觉母亲捏自己那一下白捏了。可是,看对方这张脸,真的很年轻。让他心里隐约浮现起另一个不可思议的念头。
大美人姑姑为此笑笑,和缓气氛说:“这说明,李医生真的是具有永驻青‘春’的神奇医术,我更该多请教李医生了。”
对,对。其余人附和着。
李敏发现,这位大美人姑姑的老公和孩子,才真正算得上是那种不会说话的,比白家人更不会说话。
一顿饭吃完。在饭桌上,直接摆上了茶点和水果盘。
天冷,李敏不敢吃水果。其余人慢慢吃茶,闲聊几句,但是显然注意力不在这个上面。
瞅了个空儿,李敏见到白小璐的示意以后,与白小璐前后走出了包厢。
在餐厅里找到一个可以单独说话的地方。
白小璐问她:“怎样?能看出我姑姑的病怎么样吗?”
“她得的是人脸辨识障碍症。”李敏说。
站在她对面的白小璐俨然是怔了一怔,可见,他姑姑这个病,如果不对人家明说病情,几乎没有人能识别出来。不仅因为这个病本来比较少人患病,是种稀有病种,极少人知道这个病名,而且,他姑姑,是个很能隐藏自己的人,平常做的事,患病前患病后,都几乎一样,如果不主动说,以他姑姑的本事,根本没人能觉察出来。
他原本不和她说,为的是考验她的能力。没有想到,这样的难题对她来说,根本不是任何难题。
“李医生,你真的很有本事。”
感觉,他这个人,要口里说出来一句夸人的话都很难。李敏说:“我这就算是,接受白老板一句认可了。”
“李医生不用谦虚,我是来虚心请教的。”白小璐低着声音说,“不知道李医生想到了办法没有?”
“办法,我想到了一个。但是,不知道她的手术医生是哪位。给我一点时间,我整理下资料后让你送过去。”
白小璐吃了一惊。
偷偷跟来的,躲在旁边听着的云姐,一样震惊。
这么多年,多少海内外名医都没有一点法子的事情,居然,现在一个年轻的‘女’医生,有了破局的希望。
“我看她的情况——”李敏琢磨着说,“不是完全的病症,如果是完全的病症,可能无论是哪个医生都好,现阶段,都回天乏术了。”
不是完全的病症?
云姐拧了下眉头,感觉到自己背后有人,回头一看,见包厢里那几个男人都一块走出来了,不知道何时走到她后面,一块听着。
白小璐毕竟是外行人,听着不是很明白,追问:“李医生可不可以说详细一点。”
“我猜,她不是说,完全是,每个人的五官都辨认不出来,也就是说,她这个功能丧失属于可逆的一种状态。对脑神经学来说,完全病变的话,是不可逆的。该庆幸这种可逆,等于说给了她一个有可能康复的机会,只要找到破机。”
“你可以说慢一点吗,李医生?你说,她不是每个人的五官都辨认不出来,你怎么知道的?”
李敏对此,可不得不先说一句:“白老板,我如果说,你姑姑是有过人的眼‘色’,你心领神会就够了。”
白小璐刹然一愣。
“或许,你姑姑不能把我的五官完全认出来,可一些细节,她能看得见,如果是个完全病症者,是没法看清楚人脸这个细节的。比如说,我真是一个二三十岁的‘女’人的话,恐怕黑眼圈,眼袋,眼角都可能出现了一些细纹,都是避免不了的。可你看,我有吗?”
她看起来,是很年轻,虽然怀孕,但是那皮肤,绝对是水嫩到,没有在用化妆品的情况下,这样的天然美,是只有青‘春’期的少‘女’才能拥有的青嫩。
白小璐听明白了她的话,道:“谢谢。”
语气里保持了一种慎重,在于,不敢肯定,她的判断,以及治疗方法,对他姑姑是不是有效。毕竟,都经历过这么多失败的求医过程了。
李敏表示理解。
“接下来,你放心,我会和我姑丈说的。到时候,我会亲自送你到我姑丈的单位给你看看。”
白小璐说这话的时候,那些躲在旁边偷听的一路人先撤退了,因为眼看那两人的对话是要结束了。
云姐想,自己原本是怕儿子搞大了人家的肚子但故意说的谎话,所以,特意跑过来偷听,结果完全不是自己想的那回事。儿子光明磊落,让她却是无话可说了。
旁边,丈夫和小姑的姑爷说着话。
“我看,她说的,好像有点道理。你知不知道,白‘露’以前有她说的那些症状吗?”
“我只听高大帅说过,她好像能认出一两个人的面孔,但是,具体怎么回事,很难说的清楚。从西医角度来说,认出一两个人,和完全没有认出来人,在治疗方法上,没有特别大的区别。但是,她是中医出身,可能对此的认识不太一样。或许,她有什么好的建议,不过也得等到她把具体的措施拿出来。”
“我感觉,她这人有些奇怪,但是,真的是很有本事的一个人。”白哲这样的欣叹,似乎代表了现场所有人的意见。
当然,他们不会马上把这个消息告诉病人,免得一场空欢喜,把病人再次打击了。
云姐是想不明白了,如果照李敏现在和她儿子吐出来的实话,岂不是说,李敏真的是,只有多少岁来着?
她家里人不担心吗?
可是李敏的谈吐,知识,文化水平,怎么可能只有十几岁,完全自相矛盾的一个人。搞到她都快糊涂了。
除去这些来讲,这个‘女’人,有本事,又能干,而且,长得很漂亮,拥有气质,是个,很难的‘女’人。儿子,未来要是能找到一个这样的‘女’人,对方没有男人的话,那倒是可以考虑的。
难怪儿子这么多年在外,都没有找到合适的‘女’人,原来是自己儿子眼光高。
云姐突然对儿子有了进一步了解,不得不叹,自己做父母那么多年,好像,还比不上一个陌生的‘女’人,给她儿子带来的变化多。
是缘分吗?
“你不觉得她长得像谁吗?”
前面的两个男人,掉回头看她,对她这句话像是颇感费解。
像谁?
云姐笑着摇了摇头。
那晚上,和这群人聚会以后,胡大哥开车过来,把李敏送回了钟老的家。
钟家夫‘妇’其实并不知道她今天一天的遭遇,只听她说找到以前的朋友,和朋友一块逛了一天的街,到现在才回来。因此,对她这时候才回来并没有感到特别的疑问。
李敏走进钟宅的时候,钟家夫‘妇’俩在客厅里冲茶看电视。见她回来,钟夫人站起身说:“我给你熬了‘鸡’汤,补身子的。你等会儿,洗完澡,喝一碗再睡。瞧你身体瘦的,到时候生孩子不容易。”
看回自己的身子,李敏知道自己是属于怎么吃都吃不胖那种。怀了孩子,这个增胖的速度也是一般般,主要是劳累所致。
“谢谢你,钟夫人。”李敏觉得‘挺’愧疚这些老人的。有些话不能说,只能是默默藏心里去。
从外面回来的时候,买了一些可以换洗的衣服,李敏在钟家里洗了个热水澡。[想看的书几乎都有啊,比一般的站要稳定很多更新还快,全文字的没有广告。]接着,回到客房里,似乎这一天里,终于有了单独休息的时间。
她怀孕以后,其实都蛮嗜睡的。只是,今天可能刚在白家睡过了,反而现在有些睡不着。
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脑子里像是有影像和声音在不断的来回碰撞着。
做了一个可怕的噩梦,好像是的。梦见了,那个巫医的诅咒声,在她手背上吐的那一口黑血。
你觉得你可以逃得掉吗?我们巫王,到哪里都会看着你的!
满身的汗水,仿佛‘潮’涌一样。
李敏睁开眼,看见了天‘花’板,一口一口喘着气。
是心理作用吗?
巫医的诅咒什么的,本就是借助人的心理作祟的一样东西。
抬起左边那只手,看了看,那口污血,早就被她洗干净了,什么诅咒,哪儿都没有留下。却是那个杨某人,死的真是有些奇怪。
大叔,还有古代的那些人,不知道现在都怎么样了?
回北燕了吗?她在古代的猫爹,回兴州了吗?东胡人失去了头以后,应该是溃败不成样的了。趁机直捣东胡老巢,她相信,以她老公那些名扬天下的谋士,绝对不会放弃这样的好机会。如果解决了东胡人,再有高卑人结盟,如今,最该着急的,应该是京师里的那位了。
京师里的话,不想放掉她的人,可远不止万历爷。想她肚子里的孩子,都快六七个月大了。李华以及李莹的孩子,应该都差不多了。
李敏的眸光里,幽然地闪过一道光。
大明王朝,京师,皇宫里。
子时,一辆马车,匆匆地经过神武‘门’进了皇宫里。
万历爷身边的王公公,站在霄情苑面前,看着马车的琉璃灯在黑夜里摇摇曳曳的,疾走一步上前。
马车停了下来以后,王公公上前说:“三王妃来了。”
来的人,正是李莹。
绿柳把脚凳放在马车边上,十分小心的,先用自己的脚放在脚凳上踩了踩,等确定是稳固了之后,才敢出声:“三王妃,到了。”
同时,绿柳小心掀开马车的帷幕,李莹从里面钻出来时,身边一个孔武有力的婆子一直搀扶着她。即便如此,李莹走路,好像踩着高跷一样,整个身子打着摆子,好像随时犹如稻草一样栽倒在地上。可见得她身子有多羸弱,一被风吹的话,有可能被刮上了天去。
王公公看她穿的那身棉袄,仿佛比她原本的身子骨都要来得‘肥’厚,使得望过去,好像是被子裹着一根竹竿似的感觉。
一个‘女’人,怀孕都这么多个月了,李莹现在,都差不多有六个月身孕了。但是瘦成这样,肯定是不正常的。她的肚子,在宽敞的衣服的遮盖下,却明显显得不是很大的样子。
王公公忽然想起,之前不知道自己哪个徒儿,到太医院的时候,听了人家太医说,说是鲁太医也好,周太医、刘太医等,好像,都对于三皇子府的请帖,显得相当畏惧。
但是不管怎样,三爷朱璃,在朝廷里,在皇上的心里,都是有一寸地位的。三王妃现在怀了朱璃的孩子,皇上的孙子或是孙‘女’,太医院的太医倒也不敢说,直面拒绝三皇子府请他们过去给李莹看病。
李莹那个脾气,太医院的人,不止是太医院的,上上下下都很清楚。李莹是那种随时随地,可能在背后‘插’人一刀的人。
谁敢拒绝李莹,李莹绝对会在背后‘插’对方一刀。
王公公自然也是知道这个三皇子王妃很爱面子,毕竟有她姐姐当年在皇宫里的威风。李华当年,在皇宫里可是都当面给过皇太后好看的人,可见其李家这几姐妹的‘性’子都有多骄傲。
李华现在是被打入冷宫了,可是,李华怀着龙胎,随时可能会因为出生的皇子或是公主而扳回一局。王公公反正是不敢在这个节骨眼上,趁火打劫。
在皇宫里呆久了的老人就是不一样,心‘胸’宽广一些,不像那些年轻的一样急功近利,有那个耐心,愿意这会儿吃亏一点,委屈一点,是眼界远一点,知道在这个皇宫里,最好是宁愿不得罪人,给人条生路,或许到头来能给自己留点后路。
李莹见着大雪天里,寒冬腊月的季节,以王公公这个年纪,这个地位,其实,可以在温暖的房子里高枕无忧,随便派个徒儿小太监来这里接她就是了。可是,王公公没有这么掉以轻心,亲自出‘门’站在风雪里来接她。
看看王公公这张被北风刮得一面红一面白的老脸,下巴的胡子沾的全都是冻结的雪球,活像一个雪人似的。李莹心里面也突然浮现起一种特别伤感的感觉。
人在屋檐下,是不得不屈就的。
想王公公愿意出这个面,只能说,是看在了她们李家姐妹有可能翻身的份上。如果,她姐姐这回,不能生个健康的孩子出来,那就——
李莹的眉头一皱。
绿柳知道她皱着的眉头是因为什么。看看吧。在冷宫里,其实,一个被皇上废了的娘娘,哪怕真要生产了,本该受到的是冷落。
什么叫做冷落?那就是,无论是皇上,或是六宫,都不会对这里产生半点关注,让这个产‘妇’和孩子都自生自灭就是了。
这其实才符合冷宫‘女’子的惯例。然后,等孩子出生以后,这个孩子,还不一定会被抱到皇上那里。因为皇上都不喜欢这个‘女’人了。会‘交’给皇后来处理。孩子,是要抱到皇后或是皇太后那里去的。皇太后现在病重没有办法承担起这个重责,只得由皇后来处理。
可是,现在霄情苑里等着的那些宫‘女’太监,不是皇后宫里的,都是万历爷宫里的。
为什么?
因为万历爷对李华旧情难灭吗?
谁知道呢?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六宫里,现在一个个,尤其皇后,应该会有所紧张吧,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六宫都安静的,好像都在等着看一场戏一样。
皇后不闻不问,完全把这个权力‘交’给了皇帝。让人感觉是,皇后对这件事儿,像是烫手山芋,恨不得有谁给接过去。当然,除了皇后,似乎六宫里所有人都是这么想的。因此,皇帝愿意亲手接过这个事儿,对所有六宫里的娘娘,小主来说,都是一件十分庆幸的事。
绿柳听说过,之前,皇帝不是没有尝试叫后宫里哪位小主来帮手这个事的,结果,探问下去以后,没有一个人敢接手这个事。
万历爷当场恼羞成怒,可想而知,李敏那时候说的一些话儿,早在宫里传开了,成为众所皆知的丑闻。
皇后对李华没有妒忌心,六宫里,现在没有哪位娘娘或是小主,都能对李华有这个妒忌心。说实话,都是后宫里的‘女’人,像是常嫔那些心软的,如今,都是对李华有些同情怜悯了起来。
说句实在话,这个事儿,李华错了吗?
要说错,那李华母亲那帮娘家人祖上,可能才是罪魁祸首,这是按照李敏李大夫的话来说。可是,终究,皇帝认为,这样的错,发生在普通人家可以,但是,绝对不可以发生在皇家。
错,任何人都可以错,皇帝选的‘女’人,是千挑万选出来的,怎么可以有错?!
所以说,真正残酷的是帝王家。
万历爷没有办法容忍一点瑕疵,尤其是对于服‘侍’自己的‘女’人。
李莹的眉头再打了一个疙瘩。
想这事儿,皇帝终究没有办法忍受,可当年,皇帝却能忍受朱璃到现在。唯一可以说明的问题是,皇帝,其实不是不可以容忍自己那出生以后有点残缺的孩子。那到底是自己的亲生骨‘肉’。问题其实在于,李敏,李大夫,把真相给说出来了,才导致皇帝不能容忍这种明知可以避开的错,他这个皇帝是被人糊‘弄’以后,导致了这样错误的结果发生。
李莹知道,她那个二姐是可以保守秘密的,可是,李敏偏偏说了出来,在节骨眼上说了出来。
如果她们当初姐妹俩和自己母亲,对李敏好一点的话,是不是这种事情不会发生了?
不,不可能!
李莹对此斩钉截铁,虎不与狼为谋。两虎相斗,必有一死。
不是李敏死,就是她们死,这点是不用质疑的。
夜里那风刮的厉害,从马车下来,走到霄情苑‘门’前的时候,费了李莹不少劲儿。眼看,这脚都要迈过‘门’槛进去了。李莹一个哆嗦,把脚收了回来。转身对王公公说:“公公歇在哪儿?”
王公公的老眼里顿时闪过一抹凌厉,是想这个‘女’人,到底是有两把刷子的。而且,再好的姐妹情深,事关自身利益的时候,哪有那么容易轻而易举地牺牲自己?
李莹现在,可是孕‘妇’的身份了。大肚婆,进产房是不吉利的。见其它产‘妇’产子,都是不吉利的。
应该说,如果不是宫里连发了三条说李华病危的信,李莹倒不至于非得赶在这个时候进宫探望大姐。
可是,人总得为自己着想。李莹‘摸’了‘摸’自己隆起的肚皮,眼神坚定。
王公公见她是下了决心不进去的,好歹她是三皇妃,总不能让她在这里站着给被风刮出了‘毛’病,到时候,挨罚的都是他们这群奴才了。
“三王妃,请。”王公公权衡之后,领她来到霄情苑旁边的一间瓦房。
这些瓦房,一看就是新建起来的。可能是在有身孕的李华被打发到冷宫以后,才建起来的。
一共是三间连接起来的瓦房。刚建成不久的。虽然外表看起来由于赶工的原因显得简陋一些,但是,里头家具,却是一应具全,摆的整齐干净,是经常有人打理的状态。
王公公领着李莹是到了左边的瓦房。中间的瓦房,大‘门’紧闭。李莹猜想,这恐怕是,龙椅上的那位主子下令建起来的地方。
毕竟那会儿,事情真相被揭‘露’以后,皇帝没有急着把李华和孩子怎么样了,都是因为,皇帝放声要和李华打赌。
其实仔细琢磨,说是万历爷要和李华打赌,不如说是,万历爷和李华,都要和李敏李大夫打赌。
李大夫说的话是真是假,等李华的孩子生出来以后,一切都有了结论。而李华孩子的结果,将直接影响到她李莹身上,这是不言而喻的。谁让她和李华是亲姐妹呢。
进了屋里以后,李莹用力抓着婆子的手,走到榻边,坐上去,嘴里不停地吐气。不仅仅是由于累,更重要的是,这个心,跳的厉害。想着今晚就可以知道结果了,对自己不知道是好是坏的结果。
绿柳给她倒了杯热水。李莹接过以后,吩咐说:“给王公公上杯茶吧。公公大冷天的,半夜里都在这里守着,可辛苦了。还有,本妃从府里带出来的那盒点心,给王公公尝尝。”
王公公当即是感‘激’不尽。
说句实话,在这里他是接连代替皇帝守了快半个月了。像今晚这样的情形,随时有主子过来查问,他肯定是不敢背地里自己开小灶吃夜宵的。不小心被查岗的主子看见,那就完了。
天冷,肚子又容易饿。在外面站久了,年纪大点的他,都闹起了头晕眼‘花’。
绿柳听了李莹的吩咐,从马车上取下了那盒点心,给王公公亲自打开了,说:“是三爷今儿在京师里逛的时候,从有名的八仙斋买回来给三王妃吃的。因为知道三王妃近来胃口不太好。”
朱璃再怎么讨厌自己老婆都好,不可能饿到自己的孩子。这点朱璃心里有分寸。男人都是这样。李莹对这点也早也看透了。
说来说去,孩子才是王道。
王公公笑颜逐开,也不知道,是为李莹高兴呢,还是因为看到点心高兴,对李莹拱了拱手:“奴才感谢三王妃赏赐的点心。”
“王公公不需客气。平常,王公公,对于华小主,以及本妃,都十分厚待,本妃心里很清楚。”
“杂家不敢当。”王公公答。
说完这话,王公公吞了下口水,倒也不客气了,拿起那传说中八仙斋有名的酥油饼,满口咬了起来。绿柳给他再倒了杯茶。
李莹看着他吃得津津有味,自己却是一点胃口都没有。不是说,她肚子不饿。只是她不太敢吃。
作为孕‘妇’,怀孕期间,吃多点东西增胖是必要的。但是,她这个身子骨本就偏弱,再有,她请过的很多稳婆,都和她说过了。说是,怕她吃多了,营养都到她孩子身上去了。到时候胎儿太大的话,她肯定要难产。因为她自己吸收不好,恐怕吃了的东西,她自己都不吸收,所以孩子必然超重。
朱璃不知道这事儿,因为,她肯定不敢告诉他。告诉他还得了,以为她故意饿他的孩子。
王公公不用几口,一只酥油饼下了肚子,看李莹看着自己吃相目不转睛的,反而快不好意思了起来。
李莹收回了目光,垂眉像是看着自己微隆的肚皮,说:“王公公,本妃其实有几句话想问问你。”
吃了人家的東西,肯定是口軟。王公公這個宮中老人,肯定是知道這個道理的,說:“三王妃有話請說吧。”
“本妃问一句,除了皇上,有没有人来探望过华小主?”
“华小主身在霄情苑,按照宫里规矩,没有人敢过来探望华小主。”王公公说的是实话,六宫里哪有人愿意来冷宫沾晦气,肯定没有人愿意。
“原先的静妃娘娘以及容妃娘娘——”
“这两个娘娘,都住在霄情苑。”
宫里哪有那么多冷宫,每年新进来的‘女’人都那么多,都快没有地方给人住了。肯定是,打入冷宫的‘女’人,挤在一块算了。
“听说静妃和容妃都病了——”李莹问。
生病的人,和个孕‘妇’住在一起可不好。
王公公叹一声气。这个冷宫,本就不是人住的地方。墙壁年久失修,都透风。
下个雨什么的,瓦片漏雨,寒湿,被移到这里住的主子,以前又都是养尊处优的,不用住上几天都得生病。
应该说,李华的运气已经很好了,怀上孩子以后,能在这种冷宫里一直活到现在。
“静妃和容妃都是风寒。三天两头病一次。太医院的人都有来过。三王妃其实不需要太过担心。”王公公别有深意地说。
太医院肯派人到冷宫这里来给人看病,充分说明了万历爷似乎并不打算让这几个‘女’人这么快死。
李莹想,这算不算是她姐姐李华的最后一道希望,一道曙光。
只要皇帝不让人死,终究,总是有点法子的。
夜里路上,一只宫轿冲这里匆匆忙忙赶着路过来了。
屋子里的王公公吃完酥油饼,已经用袖子抹干净了油腻的嘴巴,走出去迎接客人。
李莹起身,走到窗户边上,借着灯光努力想看清楚夜里赶过来的人。仔细看清楚了以后,心头一惊,这来的人,不就是鲁太医吗?
鲁仲阳在风雪里弓着背走出轿‘门’,貌似这半年里头,也老了不少。
王公公上前,小声和他汇报情况:“刘太医在里头,说是见红好久了,现在孩子生不下来。”
太医是不能进到‘女’人生产的地方的,只有接生的婆子在屋里头忙碌。
刘太医只能按照规矩在屋外等,然后给里面的稳婆指示。
鲁仲阳‘摸’着下巴被风吹起来的小胡子,眯着被风雪刮的睁不开的眼睛,说:“我都知道了。”
李莹心头突突地跳,鲁仲阳这人,是谁都请不动的佛,只有皇帝能让鲁仲阳动弹。不用多说,肯定是万历爷让鲁仲阳来的。
这一方面说明了李华的情况严重,另一方面,则是皇帝这是有决心不让李华和李华的孩子死。
万历爷这心口里堵着一口气呢。
对这点,鲁仲阳这只老谋深算的狐狸一样很是清楚。他皱紧着眉头,走两步迟一步。
其实,刘太医差人报给他的信儿,比王公公现在说给他听的严重多了。当然,这都是因为,太医说的话,王公公这种外行人肯定不懂。
走了几步,快迈到‘门’槛的时候,鲁仲阳好像才发现了旁边的瓦房里透出的那点灯光,对那灯光里的‘女’子像是眯了下眼睛之后,望回王公公:“是三王妃吗?”
“是的,鲁大人。”王公公点头,“三王妃和华小主是姐妹。”
“这我知道。”鲁仲阳道,“她不进去,是对的。多好的姐妹都好,这会儿进去,都不是什么好事。”
王公公听见他这话以后,心里一震,接着,感觉身体都被冻僵了。
鲁仲阳的这句话,显而易见根本不是什么好话。
李华,只怕是凶多吉少。
风刮着,刮到窗户上,李莹仿佛能听见鲁仲阳的那句声音。她心头一瞬间揪成了麻团,五脏六腑都能揪成了一块。接着,一阵恐惧抓住了她。
宛如排山倒海的海水一样,快要淹没她了。
窒息。
“三王妃!”绿柳和婆子尖叫着,从两边扶住她。
李莹吸气,拼命吸气。
婆子在她耳边说:“三王妃,千万别紧张。您这样打哆嗦的话,会小产的。”
听见这话,李莹连呼吸都不敢了。直让她们两人把她抬回到榻上。
生孩子,对古代的‘女’人来说,是一场噩梦。最坏的结果无疑是自己和孩子一块奔赴黄泉了。
如果自己没了,孩子也没了,等于,什么都赔光了。
现在,李莹都开始想,如果,自己不用这个孩子来绑住他,是不是不会输的这么惨?
不要,她不能输!
她必须想办法。
在这个世界上,如果连鲁仲阳,连太医都治不好的病人,有谁能治?
对,李大夫。
她必须把李敏找回来,来救李华和她自己!
今晚,大明的皇宫里,注定是最不平静的一夜了。
‘春’秀宫里,庄妃、华妃等,都坐在皇后的宫里,好像一块儿在为李华和李华的孩子祈祷着。
几个‘女’人坐着,坐了会儿,都觉得寂寞难耐,肯定是要开始说起话来。
庄妃说:“听说,皇上在御书房里,一直都没有走。”
万历爷像是在处理政事,日理万机。但是,知道万历爷‘性’子的人,都知道万历爷到了这个年纪以后,其实开始注重保养自己的身体,基本上,不会让自己熬夜办公。
这意味着,万历爷心里头也很不踏实。
结果如果不好,不是李华和孩子怎样倒霉而已,恐怕,皇帝都得因此倍受煎熬。
“隶王妃——”华妃也是掂量了许久,才敢出这句声,只听有人来报,说是鲁仲阳都去了霄情苑,可想而知,李华这个病情,恐是一路往不好的方向奔了。不得不说,“隶王妃或许不识人情,‘性’格有那么点让人觉得不讨喜,可终究是个能人。”
庄妃听到这话时,故意去望了皇后一眼。
孙氏手里捏着一串红眼的珠儿。这串珠儿,据说是从高卑送过来的。高卑国,盛产各种颜‘色’的美‘玉’。听说那高卑国王的王冠,都是五彩缤纷,好像孔雀开屏一样的华丽。
“隶王妃是吗?”孙氏低着眉,琢磨手中这串宝‘玉’,“隶王妃是个能人,正因为是个能人,可真不是什么人都能驾驭得了的。”
对这点,庄妃深表赞同:“皇上,其实也费过心机想讨好她,但是效果甚微。‘女’人,终究一颗心都系挂在男人身上。倘若一开始,没有王氏母‘女’从中作梗,如今,隶王妃和三爷在一块的话,那绝对是美事一桩了。”
华妃对庄妃这话明显不太赞同,在心里嘀咕。以朱璃那目光,能看中李敏那种病痨鬼?不如说,是天意‘弄’人。如果隶王不是被传说死了的话,李莹都不一定会敢悔婚。
“算了——”孙氏把宝‘玉’手串儿,扔在身边的姑姑手里,起身说,“本宫要去歇息了。”
庄妃等人一惊,却也赶紧起身,恭送孙氏。
一群人,在孙氏离开后,自个儿嘀咕起来。
皇后怎么不等消息了呢?
各有各的说法。
“莫非,皇后娘娘是觉得这事儿已经有了结果,皇后娘娘心里有数了。”庄妃琢磨皇后的心理说。
华妃不以为然,都是生过孩子的‘女’人,对李华的这个情况,华妃认为,皇后心里不会没有底,道:“我看,华小主要生这个孩子,没有三天三夜,都难以等到这个结果了。不是,皇上下令了,把最好的人参,都送到霄情苑里去了吗?”
李华孩子生不下来,据说是因为力气不够。住在冷宫里,身子养的不好,所以力气不够。如今,太医使劲儿给李华灌参汤,希望给李华补气。
对这个说法,知情人听完大致都是一笑了之。
庄妃冷冷的牙齿,带尽嘲讽:“都住进霄情苑去了,能把身子养成这样,也够奇葩的了。”
说的是,其实李华难产,是由于胎儿太大了,所以很难生出来。冷宫那种地方,本来是吃不好让人营养不良的地方,不知道李华用了什么法子,居然把胎儿都能养到难生的地步。
果真是够奇葩。
庄妃和华妃一块坐上轿子时,华妃环望了一周,发现有些熟悉的人都不见人影,问:“唐修容呢?”
“不用问了。”庄妃答她,“肯定是去了景阳宫了。”
这后宫里,本就是世态炎凉的地方,多的是随时见风使舵的墙头草。
景阳宫里,一样灯都点着,到了半夜。
朱公公生怕自己主子饿着,特别从厨房里偷了点点心出来,给主子留着。
淑妃这儿,肯定没有皇后热闹。有人来过,但是都被她打发掉了。来她这人的人,都寻了什么心思来,她都一清二楚。
朱公公给她倒着茶时,说:“今晚上,霄情苑那边,怕是不会有结果了。‘春’秀宫都没了动静。”
淑妃好像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听完他这话是顿了一阵功夫,再说:“你说,如果她在的話,一切是不是不一樣?”
朱公公肯定知道她是在說誰,為此不得不對她說了一句實話:“貴妃娘娘,那個人,據說已經不知道到哪裡去了。有人說她是回到天上去了。北燕,高卑,都不見她的人影。當然,護國公和高卑皇室都不承認這點。如今,天下對此是眾說紛紜。但是,有一點可以確定的是,像貴妃娘娘所想的那樣,缺了她,這個天下就不成樣子了。”
淑妃是望向,今天下午,皇帝來過,但是,忘了帶走,留在她屋子裡的一件皮裘。
是皇帝,都大概在想這個問題,所以跑到她這裏來了。總想著,她應該知道對方在哪裡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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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生孩子的法子
用了大约半天的时间,李敏借用钟家夫妇的电脑,整理了部分资料,然后装进了移动盘里带上。
胡大哥在下午两点钟过来接她过去。
钟家夫妇见她好像很忙,却也什么都没有问。
坐上胡大哥开来的奔驰,李敏于下午到达了对方的单位。在通过严格的检查之后,李敏坐在了对方的办公室里。
固然是,昨晚已经和这个人见过面,可无论何时何地再看,都会发现,这样的一个人物,无时无刻给人的感觉,都是不一样的凌厉,让人不寒而栗。
“李小姐。”对方抬起了头,是从她之前先通过邮件送来的资料经过一番仔细的阅读勘察之后,说,“你所写的这封东西,据我所知,我并不知道有这样一本书叫做针王诸事。请问这本书出自哪里,是现代,还是古代?”
具体来说,是她所去过的平行世界里所读到过的一本书,主要是讲针灸的。针灸这门学问,堪称奇特,奇特在,古代的大夫对于这方面的造诣,似乎远比现代的大夫要来的强。现代对针灸的研究,多是在古代大夫所进行的针灸验方上采取实验取证,与西医的神经免疫等学科进行类比综合研究。自己所创的东西,较为鲜少。
针灸这门学问,外国人看了都觉得很吃惊。因为它不用吃药,只通过物理学的方式,都可以把人一些离奇古怪的病治好。其实从一开始,李敏就发现了,大美人姑姑的病,用针灸来治是最好不过的。
只是病人的病,可能较为严重一些,单纯针灸的力度怕不够。
“这本书是我们家传的,所以,不对外泄露。如果,陆医生对其中有什么疑问的话,都可以问我。”
“既然是家传的东西,我就不多问了。”看来,对方对于中医一些东西都很了解。像是家传的一些验方,很多中医生,哪怕是就职于单位了,都不会拿出来。所以只要她说到家传,属于个人专利,尊重法律和行业规律,他肯定不会跟她要这本书。
即便如此,李敏可以看出这个男人的胸怀以及学识,都是出人意料的宽广和渊博。因为如果没有这些基础知识打底,这个男人即便知道她不可能拿出这本书来,都会把这本书拷问得细致,可是,这个男人看出来了,这本书或许对这个治疗方案有重要的作用,但是,治疗方案的主心骨并不在这。这本书是不是真的存在并不重要。
“你在建议的上面写着——”对方指出,“说是,用这本书所对应的病人的病症,来取几个经验穴位。用这些穴位来寻找病人病变区域的大脑皮层反射区。再找个手术医生来开脑,针对这些病变区域进行物理治疗。”
“对,主要是我担心,像这样的病,单纯用针灸来治,因为针是不能透过头骨的,只能用神经流来传递,只怕效果甚微,怕一辈子累积的效应都不足以把病治好。所以,这本书里面也说过了,有个古代的医生,比较胆子大,给一个古代昏迷的病人开脑了,没有取瘤体,只是根据针灸的所反馈回来的消息,在特定的地方开脑,在脑体上直接进行针刺。这样的方法听起来十分冒进。古代是由于技术手段比较不发达,只好采取这样的方式,在现代的话,完全可以通过开脑以后,手术医生植入科技芯片等方式,相比古代这种粗陋开放的方式要好得多科学得多。”
对方像是十分尊重她的意思,采取一种侧耳倾听的方式并不打断她。
李敏一口气说完以后,发现这个人,让她再一次感到了种敬畏。这种敬畏在于,这样一个有地位有身份的人,拥有这样耐心谦虚的心态,更足以这个人具有可怕的潜质和自信心。
这人不怕,不怕任何人超越自己。
相当厉害的一个男人。
等李敏说完话,对方锐利的眸子很仔细在她脸上打量一圈,接着说:“接下来,李医生认为,是需要找个好的手术医生。”
“是的。这是关键。其余的,我在这里面都注明了。穴位的选择方式,标注的清清楚楚,我不在,也没有关系。陆医生照着我写的方法去做,同样可以给病人正确取到穴位。在穴位的搭配上,据我昨晚上观察病人所得到的信息,与之前白老板给我看过的,钟老前辈看过病人之后判别对病人的体质病征进行的一些中医辨证结果,没有什么区别。钟老前辈终究经验比我多。我相信,陆医生再请钟老前辈出马,再有我提供的这本书内容作为参考,那么,在取穴方面应该没有问题。”
“好。”对方点头,“李医生的建议,我和内子会仔细考虑的。今天,我先替我们全家谢谢你。”
是个做事十分慎重的男人。毕竟,她是个年轻的医生,他之前对她也不是很了解,肯定要多方打听再找一些专家综合论证以后,才决定是不是采用她的方法。到底,那个病人对于眼前这个男人来说,十分重要。
“李医生——”把她的东西顺手放到了一边,对方道,“我只怕,以后我们都没有机会感谢李医生了,不知道李医生有没有什么要求?”
这句话很是婉转。但是,足以充分说明了,眼前男子的锐利,可能一眼已经看透了她的来历都说不定。
李敏在这个时候,当然是恭敬不如从命了,说:“我的病,可能陆医生听说过了,我是想找陆医生寻找一些可以治疗的办法。算是各取所需吧。”
对方像是深沉地笑了笑,道:“都是同行,用互相帮助的用词,比较合适。毕竟,看李医生人品不错,我这个人,喜欢朋友多过敌人。虽然很多人并不理解这一点。”
一句话说得李敏都不由嘴角微勾,笑意隐现,这大概是她到现代以来,第一次笑,说:“我也是这么想的。”
“这样吧。”对方说回正经的问题时,脸上恢复到了那幅严肃的表情,“你的问题,我问过和你接触过的我的两位同事,你的情况,我已经基本了解了。实际上你的问题,不在于能不能治,而在于你想怎么治。”
耳听对方一句话道破了天机,李敏都不好隐瞒了,实话实说:“我不确定我到时候能不能在医院里安全生产。如果被迫到了一个地方临产,那个地方,不能做手术做剖腹产,没有心脏科医生,不能以防万一手术中出现的状况。”
“顺产?”
“陆医生的意思是——”李敏更为谨慎。
“我想李医生是个聪明人。知道哪怕没有好的医疗设备坐阵,当然,剖腹产的问题,比起心脏手术要好解决许多。其实剖腹产,可以说是古代开展手术这种方式来挽救生命最成功的案例之一。可以说这样的手术相对简单。”
李敏听到这儿不由一阵苦笑:“陆医生是个明白人。”
看得出来,对方或许不知道她是不是从古代穿来的是不是要回到古代,但是,对于她的情况,也可以判断出,她可能要生产的条件,和古代差不多。
能和这样一个高智商的人对话,可以说,费少了她不少解释和怕解释不明白的劲儿,另一方面,要是对这个人的人品不够信任的话,只怕会节外生枝。李敏,最终选择了信任。
能这么快达成协议,应该是多亏于白小璐吧。白小璐再如何狡猾的一个生意人,人品都最终值得她信任,所以,白小璐的家里人,她还真没有办法说信不过。因为这家子,几乎一个模子出来的,不爱说话,做事谨慎过头,但是,人,不能说不好。
“我给李医生制定的治疗策略是这样的。”对方开始给她用张纸画了下,“关于剖腹产的问题,我相信李医生自己能解决。那么,这样只剩下,如果在剖腹产的过程中,毕竟人体血液系统有一个累积压力和释放压力的过程,对于怀孕的孕妇这种积累释放的过程,会在生产的过程里面,把之前积累的九个月压力全部一次性释放。这个能量是非常巨大的。所以为什么孕妇的心脏承受不了就是这个原因。刚好,李医生有这方面的潜在风险,听说是遗传的原因。这里就先不做遗传方面的顾虑。我们只单纯讨论李医生怀孕产子这方面的问题。”
孩子会不会遗传她这个病?李敏真没有想过。或许是因为这是一条小生命,无论有没有遗传她这个病,她终究都是会照顾好这个小生命的,不需多虑。
对方似乎抬头在她脸上扫了一下,在见到她似乎无动于衷的表情之后,再往下说:“如果在释放压力的过程中,会直接导致的最可怕的结果,无非是心脏骤停。因为剖腹产的话,产妇不需像自然生产那样给自己的心脏增加压力,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对血管的积压程度,防止了血管破裂。那么,剖腹产的危险,在于血液系统的血流量急速减少,即产妇突然发生大出血的话。对于李医生来说,由于先天血管的问题,导致心脏的供血不足,营养不足,成熟压力大的耐受力比普通人差,很有可能比常人更快地反应为心脏骤停。”
是,这是她最怕的。
心脏停了的话,在古代,单靠心脏按压,是没有办法解决的。尤其她这个心脏如此脆弱。所以,之前的医生才告诉她,在她生产的时候,最好是由心脏科医生待命,以防要抢救心脏。
“你现在怀孕了,没有办法进行造影手术,意味着,基本上不可能通过介入手术来解决你的问题。但是,同时你现在怀孕的话,做心脏手术也不实际,对你和孩子来说风险性都极高。”
对方说的都是实话。这也是,她走访了几个医生,没人敢接受她这样的条件。
“陆医生,我都明白。你说的话,都是我顾虑的。所以,我知道陆医生你不太一样,你或许能为我制作出一套比较安全可靠的方法。”
“很抱歉,没有。”
李敏的心头咚的一下。
“我不可能对你说有。任何手术都有风险的,可你这个病,靠吃药没有办法解决,只能手术。否则,你也不会来找我,来找外科医生。”
李敏低着眉头,对方说的话都是对的。她是必须想好了。
“不如,和孩子的父亲商量一下?”
孩子的父亲?根本不在这边。
“和家里人也商量商量。做手术的事,还是必须慎重起见。说句实话,像李医生这样,我知道李医生是个坚强的人,但是,偶尔在这个时候,依靠下亲人,是个不错的选择。”对方说到这儿,突然低了声音说,“我对我内子,也是经常这样说的。”
胡大哥的奔驰,一直停在院子里等着她。
李敏下楼的时候,还以为是胡大哥,等走下台阶,走近了看,才发现两个男人站在奔驰旁边,而胡大哥没有了踪影。
这两个男人,年轻,英俊,多金,才华出色的才俊,是白老板,以及昨晚见过的,她刚才才见过的那个男人的儿子。
距离不是很远,那两人的声音依稀传来。
“哥,你打算,还不回家吗?”
问的是白小璐。
白小璐从口袋里摸着,摸不到香烟,只摸到了个打火机,对,在他姑丈的地盘上,他要是敢抽烟,被他姑丈直接押进牢里戒了。
见表弟的眼睛一直盯着自己的手,白小璐略显尴尬:“我好像忘了带手巾。”
“出外这么多年,回家后,这些习惯可不能留下。”
白小璐听着不由一笑:“怎么感觉你比我年纪还大了。我这都三十的大叔了。”
李敏才意识到,眼前这个姓白的男人,年纪和她古代的大叔一样。白小璐没有留胡子,再加上现代不比古代,男人也有护肤品,白小璐又是老板,不像她大叔是军人整天风吹雨打的,所以,白小璐看起来,和青春年少的中学生大学生差不多年纪。
可终究是三十岁的男人了,因此,人生经历过后的沧桑和沉淀,都是入骨的。
“我说征征——”两个男人看起来都没有发现她走近,自顾自说着,一点都不会避讳。白小璐对表弟说:“我一早说过了,除非,你妈的病治好了,否则,我不会回来的。”
“我妈并不喜欢——”
“我知道,但是,这不是你妈喜欢不喜欢的问题,大家怪罪不怪罪我的问题,都不是。像你爸一开始说的那样,这个十字架是我自己背负上去的。这个债,我必须自己还清楚了,否则,我没有办法面对以后的我自己。这么多年,你看我没有照顾好我自己吗?”
李敏走近到了他们身旁,因为白小璐这句话,再打量了番这个男人,发现,这个人,真不好说没有照顾好自己。毕竟看起来,营养好,精神足,一个正常的健康的人,而且,是少有的一种积极向上的人群。比起那些有钱但是生活糜烂的富公子爷不知道好多少倍。
有得必有失。看出,白小璐自己也很明白这一点,所以,对于自己背负的债务,并没有感到任何抗拒的意愿。他愿意接受这种,痛并快乐着的债务。
白小璐这番话,让对方彻底没了声音。
见到她来,那位同样不喜欢说话沉默是金的小表弟走开了。
白小璐给她打开车门,或许是扫到她脸上一抹不常见的表情,嘴角微弯着像是戏谑地说:“是不是见到我姑丈给紧张的?我早和你说过的,我姑丈,是个人见人怕的人。偏偏,你要找他给你想办法。不过说实话,世上别人都办不到的事,只有我姑丈可以做到。他就是这样一个人。”
李敏先是没有说话,坐进车内,等他也进了车内,才低着声音说:“要是,他真是个完美的人,他太太,也不会这么多年都治不好病。”
听见她这话,白小璐的目光像是定格在她脸上,良久发出一声,倒也没有嘲笑她的意思了:“认识你这么久,第一次听见你,好像不是战斗机。”
“什么?”
“你不知道吗?我和胡大哥第一次看见你躺在沙漠里就很惊讶。一般人,在你那种条件下,早就精神崩溃了。你呢,却像是一只战斗机,越战越勇,好像不知道什么是悲观什么是绝望。我都快以为你不是正常人了。”
“我不是正常人那是什么人?”李敏为他这话感到好笑。
“你要我说实话?”
“说不说你都说了不是吗?”
“你不要说我多嘴。”
李敏这次触到他眼神,再次愣了下,只觉得他这个眼神像谁。
“我先说,我猜我姑丈对你说了什么,所以你突然好像没有那么勇往直前了,是不是说你该找个人依靠一下。”白小璐尽可能像是平常的口吻说着,但是,没有想到,这样一句话,立马让这个女人突然间变成了另一幅样子。
李敏是低着头。有些事情,平常故意忽略着不想,所以是自我催眠自我麻木,但是,终究是逃脱不了的问题。
这样的一句话之所以会触动到她,都是因为,这是古代的大叔对她经常说,说的最多的那句话。
是男人,看到女人这个样子,心里头都忍不住会浮现出一抹怜惜。
白小璐犹豫是不是把车停靠到路边,最终没有选择这么做,都是因为胡大哥来了电话。
原来,胡大哥是帮他拿东西去了。
“你的东西。”白小璐对她说。
李敏眯了下眼:果然,他偷了她什么东西吗?
奔驰开到了钟家的门口。可能车子的声音惊动到了屋子里的人。
屋门打开以后,只见一个人急匆匆先走出了大门,对着奔驰看。
李敏在车上还没有发觉什么,等拉开安全带下了车,望到几米远处站着的人时,脸上一怔,紧接着,手指,双脚,全部无一处都在发抖了。
白小璐出了车门以后,一样不由自主地站在了车边,没敢靠过去,和站在屋门里的钟家夫妇一样,屏息静气的,仿佛怕一不小心,毁坏了什么东西似的。
那个人,突然间冲李敏疾步走了过来,接着双手朝李敏一搂,手指颤抖地摸着她的头发,却是一句话都没有说。
李敏整个哆嗦,眼眶里像是有什么东西要滚下来。脑海里,回荡的只有古代大叔和她说过的话:你最缺的,你在找的,都是值得你信任的亲人。
爷爷——
两个字哽在了喉咙里,不知道她费了多少劲儿,才硬生生地没卡出喉咙口。
李老回来了。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突然回来的。回来的时间,时机,是连钟家夫妇都不知道。因为李老之前根本没有提前通知过他们。他们更是怕事情有错,都没有通知过李家人有这样一个和他们家女儿李敏同名同姓的人出现。
现在,李老突然毫无预告的,在所有人不知情之下回来了。所有人不禁大吃一惊,看着李老拥抱那个和李老孙女同名同姓的女孩子,有些面面相觑。
钟老叹气。钟夫人皱眉头。
大体想的都是,这个李老,肯定是把这个女孩误认为自己那个死去的孙女。早就知道事情会变成这样。
只有被自己爷爷抱着的李敏,最清楚,她爷爷把她认出来的,一瞬间,就把她认出来了。这是不是亲人之间的心有灵犀。亲人里面,只有爷爷和她最亲,所以最先感受到了她回来的动静,没有人通知的情况下,李老凭着这种心灵感应,直奔回来找她了。
一行人进了钟家的客厅里。
李敏坐在沙发上的时候,只要抬起头,马上能对上李老那双意味深长的眼睛。
钟家夫妇像是瞎子一样,视而不见。反而是白小璐,没有走,跟着进了钟家的客厅以后,像没事人似的到人家家里串门,明明这个家伙,之前都从来没有来过钟家。
“这位,就是你之前说的那位朋友吧?”钟夫人问。
俨然,钟夫人都忘记了白小璐是谁的儿子,可能一时没能想起来,毕竟白小璐离开家都多少年了。
白小璐俨然也不想急于在钟家夫妇面前揭开自己的身份,只是代替李敏说:“是的,是朋友。小李在这边受到两位老人家的照顾,说是两位老人家对她很好,所以我邀请她到我家里住,她都不去。”
几个老人一听,都意会的,模棱两可地笑了起来。
气氛一下子从僵硬到破局。钟夫人拿来上好的茶叶,让大家冲着喝。
钟老按时,需要到实验园看一看,穿着水鞋走进了园地。再加上钟夫人去了厨房准备今晚的晚饭,客厅里,只剩下三个人。
白小璐提起煮开的开水壶,把开水注入放了茶叶的冲茶壶里。
李老的眼珠一直在他脸上打转。
对此李敏可不想爷爷误会了,说:“我们只是朋友。”
李老迅速地回了头,但是,问的却是:“你说你这个朋友姓什么?”
“白。白色的白。”
“白是吗?白建业和你是什么关系?”李老突如其来的一句话,说得两个年轻人同时一怔。
“是我爷爷。”白小璐承认,“李老前辈知道我爷爷?”
“怎么不知道?你爷爷白家村的人,对不对?我们李家老家,离你们白家村只有一个山头。”
经过李老这番解释,两个年轻人再次吓了一跳。
李老继续气定神闲地往下说:“不要说我会认错人。白建业,你爷爷是著名的建筑学家,全家几代人,好像到你爸的时候,才不是的。你和你爷爷长得像,而且,和李家村人也长得像。你没有发现,你的鼻子,和她长得像吗?”
见到白小璐抬头朝自己望过来,李敏心头一跳:莫非这个似曾相识是这个缘故?
“李老前辈,这?”
“白家村的祖先,和李家村的祖先,是一支的。不是说不同姓,祖先就完全不同。毕竟人类祖先不就只有一个吗?”李老说出他们年轻人不知道的过去,“这些,两家村里的族谱都有记载的。”
“我们的祖先姓什么?”
“姓邱。”
邱,那是什么人的祖先?
李老到这儿,给两个年轻人卖个关子:“很多人都说自己家族谱,是什么皇家贵族的后裔,但是,是真是假没有人知道。但是,每朝每代,皇位变更的时候,杀戮盛行,为了防止被杀,这些后人改姓,是必要的。改成怎么样,才能逃得过当年在位者的屠杀,那就见仁见智了。”
李敏和白小璐都不说话。这种东西,真不好说。再说了,真是王公贵族的后裔,不也是这样过日子?
白小璐走开去上卫生间的时候,四下没人,李老从口袋里摸出一样东西来:“这是我那孙女,在意外身亡以后,唯一留下来的遗物。她随行的背包,不知道为什么不见了。”
李敏抬头,在老人家的掌心里望过去,见到是一块手表。正是她出事的时候戴的那一块。
“这块表,在她出事那年,不动了。然后,前段时间,突然间动了起来,现在能正常走动了。电池都没有换过。你看看。”
原来是这样。
李敏没有马上伸手接过李老手里的表,却是回来后第一次如此仔细地打量起自己的爷爷。
她爷爷,其实很会保养,毕竟是自己是中医生,养颜不是问题。可是,这几年她不在家,可以清楚地见到,老人家苍老了许多,两鬓的白发像疯子一样疯长,几乎满头都是银发了。
忍不住的,心头涌起一阵啜泣。她去了半年,老人家老了七八年。
“敏儿,爷爷不会问你去了哪里,发生什么事情,你回来就好,你明白吗?”李老声音里一样不由含了一丝哽咽。
问题是,她都不知道自己能在这边呆多久。摇了摇头,李敏说:“您认错人了,老前辈——”
“好吧,就当我是认错人。”李老忽然这样说。
他孙女都火化了,这是科学没有办法解释的事情。可是,直觉告诉他,没有错,眼前这个女人,是他孙女,没有死。
李敏冷静地思考了起来。现在,她是没有办法欺骗老人的。再欺瞒下去,怕只是两败具伤。接下来,她还有很多事要做。说不定哪时候走。如果能把实话告诉老人家,自己爷爷是个开明的人,或许说不定能接受这一切现实。
“李老,我有些话要和你说,我们到房间里谈吧。”
白小璐走出卫生间时,听见客厅里传来她这句话,马上闪到了一边去。
那一老一小进了房间以后,紧闭的房门,如果不仔细贴着门板听,根本什么都听不见。白小璐只能很仔细地听。其实,偷听是不光彩的,他也知道,但是,总觉得不听更不好。
里面,李老果不其然,在听完李敏说的话以后,有一阵仿佛是神游的状态:“你说什么?古代?”
“是的,古代。爷爷我去了古代。而且,很可能会再次回古代去。因为,我在现代已经死了。按照自然科学守恒规律来说,我势必是要回古代的。”
李老果然也不是个凡人,或许一般人听到这么离奇的故事以后首先想的是再次面对的骨肉分离,可李老的脑子里盘转的却都是:“你这样的身体怎么回古代生孩子?!如果你说的都没有错的话,你这个身体和你原来的身体基本一样,你这样的身体根本在古代那样的条件下生孩子就是死路一条。不,不行!要走,也得生完孩子才能走。”
“我原先也是这么想的。”李敏说,“但是,只怕古代那些人,不会那么容易让我如愿。”
李老抡起了两个手臂:“什么人?想欺负我孙女,我要是跟你回去,我一个接一个的打。”
知道老人家说的是气话,李敏无奈,但是,必须告诉老人家实话:“人家有兵,有将,皇帝皇后,爷爷,赤手空拳怎么打?”
李老傻了一会儿以后,吐槽道:“这是演宫廷剧吗?四爷?你遇到四爷了吗?”
“没有,我老公叫朱隶,是个王爷。”
李老缩圆了嘴巴,孙女婿是王爷?孙女成了王妃了?
对此,李敏拿出自己穿过来时身上戴的那些首饰和衣服给老人家看。
古董李老玩过,一看孙女手里这些东西,马上知道是货真价实的宝物。李老站在原地成了一块木桩,好一会儿,对孙女说:“如果你留在现代,光是这些东西,可以保你一辈子,不,是几代人,都衣食无忧了。”
要不是事态严重,李敏真会一口笑了出来。
白小璐的手在脑门上一抹,手背全是汗:原来是这样。
钟家的门铃声响了。
来访的是胡大哥。胡大哥提着个鸟笼子走了进来。李敏和李老一块儿走出房间时,只见钟夫人已经好奇地先走过去探望鸟笼子里的鸟。
只见胡大哥送来的这只鸟儿,满身像翡翠一样满绿的羽毛,一看,就是只宝物。
“绿鹦哥——”李敏喃念的时候,不由地吓了一跳,老公的鸟儿怎么会到现代来了。
那绿鹦哥本是看到那么多陌生人,不理不睬的。毕竟是王爷养的鸟儿,贵气大着呢,平常都是端着大爷的范儿。现在,终于看见了熟悉的女主子,欢快地叫了起来:“隶王想敏儿,隶王想敏儿——”
李敏当场闹了个大红脸。也不知道在场的人都没有听出来绿鹦哥说的话。
钟夫人是听着不明白的,笑着说:“这鹦鹉的嗓子,真是难得的好听。我曾经在叶老家遇到的那只多嘴的鹦鹉,都没有这只的嗓子好听。”
多嘴,真是多嘴!李敏狠狠地冲兴奋过头的绿鹦哥一瞪,那爱八卦的鸟儿终于停住了声音。
李老眯眯笑着,神情透着高深莫测的满意:自己的孙女婿是叫做隶王。
胡大哥把鸟儿放在了桌子上,多余的话都不用说了,因为,他和白小璐只要看李敏的表情,都知道这鸟儿是属于她的没有错。说到这只绿鹦哥,是他们在边疆驻地的同事没有走,在她出现的那片沙漠里发现的。
由于绿鹦哥张口叫敏儿,好像是找一个叫敏儿的人。大家又都知道自己老板刚好救了一个名字叫敏的女子,所以,联系了白小璐。白小璐让人把鸟儿送过来,胡大哥特意去机场服务部,把这只小东西送到这里,物归原主。
“是你养的鹦哥啊。”钟夫人后知后觉的,稀奇地看了看李敏。
李敏点点头。
白小璐对胡大哥说:“走吧,公司还有事。”
钟夫人挽留:“吃完饭再走吧。”
“不用了。”白小璐说。
钟夫人只觉得,他好像逃路一样,急于奔出了钟家。这是怎么回事?
白小璐脑袋里是乱成了一团。
如果,她是从古代来的人,她带来的东西,岂不都是古代的?那么,他偷了她的那只可怕的生物是出自古代的话,到了现代,会变成什么样?
白小璐越想越是后怕。
因为,他可是亲眼看见杨某人怎么死的。
偏偏,他今天刚把那只东西交给表弟拿去研究所研究了。
*
大明,皇宫里,迎来了破晓的曙光。冬天的缘故,凌晨的日光来的比较迟,白天姗姗来迟。这是李莹的感觉。
她在瓦房里呆了一夜。一夜没有睡,一夜提心吊胆。明明生孩子的人不是她。
去打听消息的绿柳推开屋门,进来后马上把门关上,外面太冷了,尤其早上,简直比晚上更冷。进来,搓着手掌心,走到主子面前:“三王妃,华小主还没有把孩子生下来。”
她大姐究竟要把这孩子生多久?李莹感觉,李华没有断气,她都要等到断气了。
绿柳就此把各宫的消息都说给李莹听:“据说,皇后娘娘昨晚半夜就去睡了。皇上没有等到凌晨也去睡了。淑妃娘娘根本不让人到她宫里等。貌似,太医院的太医们都说,华小主这个孩子,没有几天怕是下不来。”
李莹当机立断站了起来:“回府!”
她绝对不可以在这里坐以待毙了。李华要死,她可绝对不要死!
绿柳被她脸上可怕的颜色吓得一缩脖子,连她的手都不敢扶。而李莹突然间一反昨晚的哆嗦劲儿,是雄赳赳气昂昂起来了。好像打了鸡血的状态。
李莹只牵了稳婆的手以防万一,一个人稳步走出了瓦房。
王公公从霄情苑里走出来时,看见她,拱手:“三王妃是要回去了吗?”
“是的。”李莹说,“劳烦公公帮本妃多照应华小主。那毕竟是本妃的亲姐姐。需要什么物品的话,到三爷府里通个信儿。”
“奴才都知道了。华小主在宫里,那必定是什么东西都不会缺的。三王妃尽管放心。”王公公说。
李莹当然明白对方说的这话,哪怕李华死了,李华这条裹尸布,皇帝倒也不会吝啬到不给。
冬季的冷,肯定没有比这心头的寒风更冷。
嫁在帝王家,一边是荣华富贵,一边则是无底洞的深渊。李莹冷冷地一笑,抽身由稳婆扶着上了马车。
马车一路出了皇宫,到达三王爷府。现在这个时辰,还不算是起床的时候。但是,李莹知道,以朱璃的性格,这么早起来办公,是有的。
李莹烦的是,这次朱璃回来的时候,高卑国随之,把两个女子,说是已经由朱璃同意的,送进了他们三王爷府里。
那两个无耻的高卑国女子,天天夜里,趁她怀孕的时候作乱。因此,朱璃都暂时不在王府里过夜了。只有早上才回来。
李莹回到府里的时候,听说朱璃还没有回来,这个心里,不知道是该踏实,还是该一紧。她这心头怕,被李华昨晚吓到都快疯了一样。
女人生孩子是这么可怕的一件事儿!
稳婆好像是想安慰她,回到府里了,才敢对她悄声说:“华小主,好像是肚子里的孩子大了些,才出不来。”
李莹眸子里一闪。其实,对于胎儿过大的恐慌,由于她李莹早有防着,所以,却是知道一件事儿。
“如果是这样的话,你去太医院,给本妃找来周太医,说本妃有解决的法子,这法子,还是当年李大夫留下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