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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试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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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元吉眼神冰冷,听着灼吉等人自报家门。叶庭说他是百丈门长老的时候,武元吉盯了他一眼,面带讥讽。道门门派出了魔修长老?

    “既然都认识了,我丑话说在前头,遇到战斗,我只会针对结丹修士出手,你们遇到麻烦,我是不会管的。你们要是缺乏丹药符箓,现在可以在我这里购买,只有这一次机会。此次任务时间少则一两年,多则十几载,所有物资补充,都要靠抢。”

    叶庭想起自己这边丹药的问题,姹魔含元丹还有三十颗,都被师傅封印住了,自己结丹才能取用。魔灵月蚀丹倒是好用,自己苦练魔神破咒法之后,激发丹纹能提升五六倍的药性释放速度。还有一颗阳魔拘元丹……

    这东西对于自己来说,损伤还是挺大的,用过之后,往往要休息数日才恢复。这还是自己身体强度远超筑基修士,也就是说,这东西结丹修士吃了都是有压力的。就是药效来的真猛,战斗的时候还有一些兴奋功能。

    自己不缺丹药,王若可母女身上应该是没有什么了,看她们对购买丹药无动于衷的样子就知道,连紫金符钱都拿不出。

    想到这里,叶庭对武元吉道:“武道友,我这里有一颗丹药,想要兑换二十枚筑基修士服用的桑梓丹。”

    灼吉和尚眼皮直跳,其余的人也是低下头去,不敢看那武元吉。叶庭这是作死么?能换二十颗桑梓丹?你这丹药是筑基修士才能服用的吧,就不怕他……

    武元吉笑了,对叶庭道:“二十颗桑梓丹?你先拿出你的丹药给我瞧瞧。”

    叶庭取了玉瓶出来,放在武元吉手上。武元吉神识扫过,淡淡地问:“这是什么丹药,我怎么没见过。”

    “阳魔拘元丹,结丹修士才能服用的。瞬间补充真气,就是药性狂暴,适合修炼火属性功法的修士服用,要是没有这个条件,可能会经脉有些暂时性的损伤。以道友的境界,差不多要半日才能修复。”

    武元吉点点头,将玉瓶收起,对身边的一个修士道:“给他二十……四颗桑梓丹,叶道友,玉瓶就不还给你了。”

    “理所应当。”叶庭笑着接了两瓶桑梓丹,这瓷瓶精致,上面的符箓是炼制而成的,并非随意贴张纸符。只是和自己的玉瓶无法比较,多给的四颗,算是玉瓶的钱。

    那阳魔拘元丹离了玉瓶,药效就会持续下降,所以武元吉不还给他了。

    见武元吉变得和善,那灼吉和尚也和同门商量,凑钱买了一点丹药。和尚很少服用丹药这种东西,只是眼下局势危险,多些保命手段也是好的。

    叶庭试探了一下武元吉,武元吉竟然没有直接抢夺,还真和自己换了,那暂时依靠于他还是没问题的。要是武元吉真的动手来抢,叶庭不介意给他一剑。

    至于暴露灵器是否应该灭口的问题,叶庭还没想过,真的走到那一步,要看自己魔心是否坚定。这种事情,不试试怎么知道?不能以后在外行走,一直都不用灵器对敌吧?

    武元吉也不管交易的过程,他在一旁将神识透入玉瓶之中,仔细检查阳魔拘元丹内部的丹纹。他是大型宗门出身,看过丹纹就知道丹药是否有问题。

    没有问题他都有抢夺之心,有了问题,肯定要直接杀人了。

    只是叶庭能有这样的丹药,宗门恐怕也是非常强大的。这里还有十几个同门看着呢,真的杀了叶庭,将来和这些人有矛盾的时候,难免不会被泄露出去。到时候叶庭的宗门找上来暗中下手,自己可没什么把握挡下。

    要知道宗门弟子在外行走,和人冲突身死,是常有的事情,未必都会报仇。可今天的情形不同,叶庭没有抗拒他的命令,主动交易丹药,这都能出手杀人的话,叶庭的宗门绝对忍不得。

    要是叶庭年纪大些,或者境界高些,他还能察觉叶庭在试探他。叶庭只是凝液境界,在那边检查桑梓丹,笑得纯真无邪,武元吉压根就没起过这个念头。

    叶庭又取了两个空瓷瓶出来,将桑梓丹分成四份,柳氏母女和那呼延雨一人一瓶,叶庭对三人道:“宗门内部的价格,一颗二十枚紫金符钱。这次要是死了,就不用还了。”

    呼延雨的感激最为深刻,这东西他在外面买,一颗一百紫金符钱,概不赊账。柳氏母女原来在门派里要是想买这种什么人都能服用的桑梓丹,价格是五十到六十枚紫金符钱,品质差点的也要四十符钱。

    叶庭忽然补充了一句道:“我有个规矩,你们要记得,我给的东西不能用来交易,否则的话……我会按照师门规矩处理。”

    叶庭说这话的时候,没有点明规矩是什么,只是略微放出一点杀气给三人感受了一下。

    他说的认真,柳氏母女和呼延雨都听得明白,武元吉背对叶庭,使了个眼色,他手下一个筑基修士对叶庭笑道:“既然师门发放的东西不能交易,你为什么还换桑梓丹?”

    “那是我失手杀人,顺便抢的。”叶庭露出一丝傲意。

    武元吉制止了那个修士继续挑逗叶庭,藏好阳魔拘元丹,他转过身来,对众人道:“我们一路西,寻找灵戒宗的同门,至少再找到一个结丹修士,我们再去目的地。”

    灼吉和尚等人也不敢问目的地在哪里,只能随他指挥。

    灼吉和尚九个小金刚寺的人被安排在最前面,叶庭四个则在武元吉右侧。武元吉却是看上了柳文姬的箭术,随时指挥她攻击远程目标比较方便。

    在他心里,呼延雨只是个高级的炮灰,暂时还用不上。那些和尚根基扎实,在前面当靶子也不太容易死掉。

    至于叶庭,因为心里经过了杀与不杀的选择,他对叶庭倒是有了一些好感。暂时他也不想让叶庭遇险,所以顺便留在身边。

    叶庭在他眼中弱小,所以武元吉也没察觉这么思考有问题。实际上他都没怎么思考,大部分是靠自身情绪做的选择。

    魔心较量,叶庭略胜一筹。

    叶庭心算得手,也没什么骄傲的情绪,他被迫参与秘境的争夺,本非所愿。能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他倒是希望灵戒宗被杀个鸡飞狗跳,全都逃出秘境,自己顺便走人。秘境中的东西,对他来说还真的不太上心。

    这是上古秘境,谁知道是几千万年还是上亿年的东西,现成的宝贝估计早就烂光了。能保存至今的玩意也轮不到他动手去抢,婴境修士都要打得头破血流。他见识过婴境修士的战斗,所以没有侥幸之心。

    在叶庭心中,武元吉也就是个打杂的,参与不到核心战斗里去。跟着他也是不错。只希望武元吉的脑子清醒点,别陷得太深。

    接近森里的位置,地上已经半是火焰半是灰烬。隆起的地面向裂缝内崩塌,裂缝之中喷射的红光也没有了,只是越裂越大。

    武元吉命令大家贴着裂缝向南走,走出残火笼罩的区域,来到原是大海的地方。海底变成陆地,僵尸大军继续向南推进,仿佛前方有什么在召唤它们。

    队伍收缩,武元吉身上放出血色光芒,将所有人笼罩在内,抵抗尸毒。

    远处僵尸的数量多了起来,只是不如最开始那样密集。武元吉皱了下眉头,这样多的僵尸,根本就杀不完。神识探查了一下大地上的裂缝,裂缝还在无声地扩张,大地的震动小了许多。

    原本是海底的地方升出海面,新的陆地淤泥沉积,僵尸在淤泥之中跋涉,步伐蹒跚。裂缝边缘的泥沙流淌进了裂缝,裂缝向上喷射高温白烟。天空还是黑色的,目光不能及远。场面诡异荒凉,仿佛整个世界都安静下来,在听那些僵尸趟过泥水的声音。

    灼吉和尚回头望向武元吉,武元吉示意他继续前行,加入僵尸的行列。

    二十六个修士与尸同行,大多数人心惊胆战。叶庭一直把王若可放在身边加以保护,武元吉看了,只当他是为了王若可才成为百丈门的长老。

    越是向前,僵尸的数量就越多,好在武元吉散发出的血色红光有些诡异,那些僵尸也不主动攻击红光中的修士。

    叶庭觉得有趣,自己天魔九身法要是大成的话,肯定有类似的能力。一剑破万法?难道所有局面都是杀过去?

    正这样想着,他的目光随着武元吉转动,看到前方三里开外偏右的位置上,一个修士缓步前行,夹杂在僵尸中,毫不起眼。这人身后背着剑匣,道门服饰,月白的道袍中间系了一根黑色的腰带,有玉佩轻荡。

    “靠我近一些,那是月剑宗的人。”武元吉出声提醒。叶庭用魔影千瞳去看的时候,魔眼又传回刺痛的感觉。那是剑意,并没有主动攻击叶庭。

    不论谁去用法术观察剑修,都会有这样的感觉。他们本身就像是一把长剑,锋芒毕露。叶庭不明白的是,这修士是怎么能让僵尸认可他的。他前后左右都有僵尸拥挤前行,距离他有七尺的距离。(天上掉馅饼的好活动,炫酷手机等你拿!关注起~點/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dd即可),马上参加!人人有奖,现在立刻关注dd微信公众号!)

第六十一章:恨

    艾尔铁诺历五六六年三月自由都市暹罗

    “喂!你说老大这是什么意思?”

    “不知道,他是不是把这当成某种改版游戏,以为只要结拜,忠诚度就永远不会下降。”

    “这姑且不论,以老大的文化水平,你认为他可能知道那种游戏吗?”

    “唔……这倒是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你们两个在那边说些什么?”发现自己的意见遭到漠视,兰斯洛颇为火大,不满意源五郎、有雪在听到他的意见之后,立刻窃窃私语起来。

    “没……没什么,大家继续,大家继续。”有雪笑着脸,打着哈哈。

    “关于我的提议,不知道大家有没有什么意见。”兰斯洛环视众人一眼,道:“我很开明的,有什么意见,尽管提出来。”话是这么说,不过有雪知道提出反对意见,只是自找倒霉;源五郎则是在思索这提议若是成立,会造成什么影响,自己又能不能利用这影响来做些什么?

    暂且不论这提议背后的意图,在大陆上,结义金兰,是种极高层的誓盟,那象征着一群男子之间,因誓约而后市祸福相依,生死与共,永不离弃。如有违誓,则终生为人所不齿。

    尽管如此,并不是每一个誓约都能被贯彻以终。虽然在大陆上,确实是有不少异姓兄弟的故事,传为美谈;但相对的,也有许多遭到践踏的誓约,每一步都伴随着悔恨的陈迹……

    无可置疑,兰斯洛提出了一个让人不得不正视的提案,问题是,其它人的意向如何呢?花次郎以一贯的倨傲姿势,把目光高高抬起。他压根儿就不认为这群人有与他结拜的资格,源五郎身份不明,另外两个人简直是杂渣那一级的,抱着是什么居心都不知道,这种结义简直可笑。

    最后,有雪第一个表示赞成,从他雪特人的立场来看,不管怎样都不会吃亏,这好比穷人永远热爱与人共享财产,是同样的道理。

    源五郎迟疑了一会儿。这个外表看来极度柔媚的美男子,有着短暂的沉默,跟着,他若有所思地笑了,朗声道:“好啊!就结拜吧,能与大家结为兄弟,五郎觉得非常荣幸呢!”

    一旁的花次郎有些吃惊,没有想到源五郎会如此自折身份;但是,再想深一层,从他在打赌的那些话看来,这人对兰斯洛几乎保持着绝对袒护的态度,那么会有这样的举动,也就不奇怪了。

    兰斯洛也有些意外。虽然没有像花次郎那么明显,但自己也感觉得出,这外表文弱的源五郎,绝非如此简单,他会这么干脆地一口答应,确实和预料中不同。

    四个人里面,有三个人同意,该算是多数通过了,虽然没有拉到花次郎下海,让兰斯洛暗呼可惜,不过这也是想当然尔的事,并不奇怪。

    兰斯洛道:“既然大家都同意了,那我们现在当天立誓,歃血为盟。”

    “老大,要不要准备香案?”

    “好哇,你连三牲祭礼一块儿准备吧!”

    “喔,那我就去……”

    “去死啦!”

    看着兰斯洛瞪大眼睛,有雪终于领悟兄长说的是反话,安静地开上嘴。

    “英雄也有落魄时,虽然我们今日一文不名,但我相信日后大家都能出人头地的。”

    兰斯洛道:“我听老头……嗯,我听人说过,结义首重诚心,只要我们有心,形式上的东西就不必了。”说着,他取出了个盛满清水的小碗,跟着拋去手里的匕首,转而抽出了腰间的宝刀。

    “为了表示诚意,古时有人斩鸡头立誓,亦有英雄壮士断腕,我兰斯洛遥想前人,雄心不已,今日决意效法古人……”

    “哇!老大,别乱来,手很重要,不能乱断啊……”

    有雪声音未完,兰斯洛已手起刀落,用刀尖在指头上刺破一点,滴了小小一滴血进碗里,动作落差之大,让素来以寡廉鲜耻著称的雪特人,吃惊得险些吓掉了下巴。

    “本来呢,血是要流多一点,以表心迹,不过我体谅大家身体虚,滴一滴聊表心意,这样就可以了。”心里打着歪主意,兰斯洛大言不惭,开始宣誓。

    “我,兰斯洛,从今日起愿与诸位兄弟,同甘共苦,祸福相依,如有违誓,教我日后不得善终。”

    誓言听起来很完美,但不知是发音不正,还是怎样,当说到具体誓言时,兰斯洛念的却是同甘共“煮”、祸福相“离”。姑且不论“同甘”,很明显的,这个提议结拜的男子,一点都没有与兄弟“共苦”的意愿。

    而这一点也默默地看在其它人眼里,源五郎苦笑一声,提刀刺破手指,朗声宣誓。

    “我,源五郎,从今日起愿与诸位兄弟,同甘共苦,祸福相依,如有违誓,教我日后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他咬字清晰,誓言也说得极为分明,无可挑剔,只不过,当他口里宣誓,脚底却背着兰斯洛,在地底写“不”字,这叫“君看睢阳雁,各有稻梁谋”,反正你不仁,我不义,大家也没什么可说的。

    有雪的位置在他背后,看到这幕光景,什么担心都放下了,源五郎才一说完,立刻夹手抢过钢刀,刺破手指,嘴里叽哩咕噜地说了一堆。

    “我,天地有雪,从今日起愿与诸位兄弟,同甘共苦,袖裆相依,如有违誓,教我日后天打雷劈,不得好死,粉身碎骨,挫骨扬灰,五雷轰顶,男盗女娼,一门英烈,绝子绝孙,上刀山,下油锅……”

    嘴上发誓像吃生菜,脚底就不不不不不不不不……地“不”个不停,兰斯洛看不见,还以为这雪特人真是豁了出去,发那么多毒誓也不怕应誓,果然忠肝义胆、义薄云天到了极点。

    在上方俯视的花次郎,把这场荒谬的结拜看得一清二楚,本来气愤的心情,不禁有些啼笑皆非。这三个伪君子的结义竟然是如此结法,日后情谊可想而知,只怕不用大难临头,就各自争着先飞了。

    或许是想讥嘲一下吧:当有雪发完誓,花次郎蓦地跃下树来,在众人惊疑的目光中,取过宝刀,席地坐下,冷笑出声。

    “哼:各位拜的好兄弟啊!小弟受诸位豪情感召,自身虽然不才,故也效法一二。”

    说着,也学有雪适才的姿态,信口胡诌。

    “我,花次郎,从今日起愿意与诸位兄弟,同甘共苦,祸福相依,如违此誓,情愿日后万雷轰顶,万箭穿心,万蛆钻脑,万蚁蚀身,万毒侵体,万……”

    誓言说了一堆,刀子却只是在手腕旁晃来晃去,反正大家做戏而已,这血滴不滴,早已没了意义。话还没说完,源五郎突然往左一跌,撞倒了旁边的有雪,而有雪好死不死,整个人压往正满口胡言的花次郎。

    有雪甫动,花次郎立即警觉,空着的左手推出擒拿,要把有雪摔出,却有一股诡异劲道透过有雪急速袭来,花次郎一时应变不及,推出的左手给反压了回去。

    只听见“唉唷”一声叫痛,有雪给花次郎投掷了出去,而后者却怔怔地楞住,看着自己的手腕。有雪刚才那一压,恰好让刀刃自他手腕上划过,登时血流如注,一道血流,自手腕成串滴往碗中。

    “哗!表明心迹也不必割成这样吧,花老二,我要对你另眼相看,你真是义气中的义气,义得不能再义了。”还弄不清楚状况的兰斯洛,感动、佩服得五体投地。

    花次郎则是楞在当场,他知道兰斯洛的刃有古怪,所以刚才急凝护体真气在左手,自信能挡住任何利器一击,哪知却还是给伤了,这柄神兵……可能比估计中更有来头…

    兰斯洛瞧他对刀发呆,全中不安,赶忙将刀取回,而花次郎看到了手腕上的血迹,这才清醒过来,在感到剧痛之余,他爆发了盛怒。

    “你……你们……”

    “唉!真可怜,有人打赌赌得快,输得更快喔!”

    源五郎别过脸轻叹,一脸无辜的表情,而有雪则是满面惊诧,喃喃道:“哇!誓言发得那么毒,全是万字辈的,花二哥你不怕将来应誓,死得奇惨无比啊!”

    誓已经发了,生米早成熟饭,此时发恼无济于事,总不成当场就宰了这三人出气吧!

    百般气恼之下,花次郎吃了这个闷亏,恨恨地瞪了源五郎一眼,重新坐下,冷笑道:“大家走着瞧!”

    兰斯洛这时也看了出来,花次郎挨了个大闷棍,只是此刻不宜趁着便宜卖乖,还是打铁趁热,正事要紧。

    “好,既然大家都那么有心,我非常欣慰,我们四兄弟现在决定一下排行吧!”

    兰斯洛道:“我今年一百二十五,大家呢?”

    为了某些虚荣心,兰斯洛虚报了岁数。

    抢在有雪之前,源五郎笑道:“小弟今年十八,非常年轻,还请诸位兄长指教。”

    他外表虽然年轻,但照风之大陆的常理来判断的话,至少也过一百,这么说不但是窜改,还大大有可能是省略百位数之后的结果。

    有雪差点没喷出口水,花次郎则是冷声道:“你也能算十八,那我不是也该是十八。”他这句本是讥讽,哪知道源五郎打蛇随棍上,笑道:“是啊:我和花二哥都很年轻,不像兰斯洛老大那么苍老。”

    “死人妖,到底谁才是老人?”兰斯洛很想这么问,但倒过来一想,自己的个性也的确不愿意称人为长,所以就厚着脸皮,接受了这苍老的批评。

    “喔,原来大家都那么年轻啊,我今年八……”有雪刚要说话,冷不防旁边一道火辣辣的视线直逼而来,兰斯洛的眼中带着杀气,好像在说,“你想比老大还大吗?”

    有雪正为之冷汗直冒,源五郎又凑近来,低声道:“想不想买棺材?知不知道雪特人寿衣的尺码多少?”

    “小弟今年八……只有八岁,诸位兄长请了。”反正只要有便宜占,辈份什么是不打紧的,这就是雪特人的哲学。

    结果,顺序已定,兰斯洛为长,花次郎居次,仍是次郎,源五郎是老二,而可怜的有雪,则是四人中的老么。

    在有人表面欢欣鼓舞,有人肚里大声咒骂,众人心里各怀鬼胎的情况下,四人义结金兰,歃血酒为盟。只是,相较于花次郎,剩下三人的血量就显得很没有诚意。

    而在许多年后,四兄弟中有人回首前尘,不禁惊讶着此时的排行,竟暗合了某种巧合性。

    “干杯,愿我等情谊长存。”这是兰斯洛的举杯词。

    “干杯,愿我等有福同享。”这是有雪的真心话。

    “干杯,愿尔等言出必践。”这是花次郎的悔恨词。

    最后,四人中最美的美男子,以其无人能及的优雅笑容,为祝祷词划上休止符。

    “干杯,愿我等之誓言,超越姓名与身份而永存。”

    这番话背后,有没有什么特殊意义,一时之间是不得而知了,不过,当源五郎说完这句话而举杯时,剩余三人中,有两人确确实实地皱起了眉头。

    艾尔铁诺历五六六年三月八日,这个以“暹罗四结义”之名,广为后世所知的誓约,正式缔结。

    同甘共苦,祸福相依

    当时,四人都对彼此的诚信没有多少信心,更有人在饮下血酒后,立刻将之丢入忘却之井,发誓此生再不想起它。然而,出乎当事人意料的,这个誓约被紧紧维系,直至最终,未有稍违。

    盟约缔结后,花次郎臭着一张脸,飞身上树,倚着树梢倒头就睡。因为如果不赶快睡着,他说不定就会抑制不了自己的情绪,像杀狗一样宰光这群刚结义的金兰兄弟,特别是那饮过血酒之后,一直在贱贱笑的源五郎。

    明知自己已成别人憎厌的对象,源五郎却满不在乎,径自与兰斯洛、有雪商谈眼下去向。既然与石家结下偌大梁子,最理想的作法就是离城避风头。有雪这么提议,另外两人也没有异议,兰斯洛虽然有些不甘心,但也没有反驳的理由,只好同意。本来应该今晚连夜开溜,但城门已关,只好他改订在明日一早,四人偷溜出城。

    商讨确定,源五郎将树下略微清扫,*着树干入眠。尽管环境简陋,但这貌似娇贵的翩翩公子,却很能甘之如饴,睡得舒舒服服。

    当兰斯洛问起,为何紧跟着花次郎,一人睡树上,一人睡树下?源五郎简单回答:“因为我想尽快和二哥建立非比寻常的兄弟情谊!”

    而当兰斯洛再问起为何不到屋里睡,起码有地板;源五郎正色道:“好的地万是要留给大哥睡的,我身为义弟,怎能不为大哥着想呢?”

    兰斯洛大是感动,连有雪也为之一惊,暗忖道:“这个老三不但是人妖,而且还妖得非比寻常,连我吃饭的本事都抢去用,难道是个雪特妖?”

    花次郎曾解说过,众人现在藏身的这所废屋,是他的秘密避难处之一,连带周围十几条巷子,都是流民来来去去,暂时不会有人来骚扰。

    兰斯洛睡在地板上,夜已深沉,却怎样也无法入眠,脑中犹自想着日间的一切,翻来覆去之后,干脆一脚踢醒酣睡中的有雪,拉他出去挥霍。

    “大哥,外头风声紧,这样好吗?”

    “有啥不好的,明天就要离城,就算是观光,也该找个机会大吃大玩一番,这才不枉来此一趟嘛!”

    “那要不要叫醒二哥、三哥,大家兄弟该祸福与共,丢下他们去快活,这样不好吧!。”

    “我没有丢下他们啊!我们出去快活,回来的时候带几道剩菜给他们当宵夜,这样就是尽义气了。废话少说,你走不走?”

    说到最后,实际利益占上风,有雪和兰斯洛溜上了街,在雪特人的介绍下,找了家装潢华丽的妓馆,进去大啖美食。

    虽说是享乐,但目前实在不是大摇大摆去张扬的好时刻,是以兰斯洛依旧是用毡帽遮面,免得惹出不必要的麻烦。

    酒菜不停送上,兰斯洛与有雪好好填饱了饥饿多时的肚子,跟着便狂饮各色佳酿,虽然身在妓馆,却将全副心神放在饮酒吃饭上,弄得一众莺莺燕燕心中嘀咕。

    饭饱酒足后,兰斯洛表示要到外面吹风醒醒酒,便拎起了陶醉在身旁丰乳玉肤中的有雪,狂笑道:“姑娘们,大爷吹吹风就回来,哪个先脱光衣服躲进被窝的,等会儿重重有赏:”在一片嗲声绮旎中,大步出门。

    离开包厢,兰斯洛问明厕所方向,却反向而行,左绕右拐,到了妓馆的后花园。此处假山花丛,流水潺潺,树上有鹦鹉麻雀,碎石小径的尽头有个池塘,布置得很是典雅,兰斯洛径自坐下,大口呼吸。

    给凉风一吹,本有六七分酒意约有雪恢复了清醒,赞道:“老大,这顿真是过足了瘾啊!咱们先吃个饱,等会儿再去干他个饱,嘿嘿,兄弟已有好多年没尝到那滋味了…”

    说着,他低声笑道:“大人物果然出手阔绰,我本来还以为您身上没钱呢,想不到……”

    “你没想错,我身上的确是连一毛钱也没有。”兰斯洛道:“所以才挑妓院来吃饭,混淆人家的目标,开溜比较方便啊!”

    “啊!那我等一下岂不是爽不成了?”

    “明天一早就要跑路了,你这时候还在想女人!”兰斯洛道:“留点体力,等一下说不定还要杀出重围呢。”

    “就算不想女人,也要想想兄弟啊,咱们俩空手回去,什么宵夜也没有,怎么对得起二哥、三哥。”

    “你以为我是你吗?这种事我早想到了。”兰斯洛哂道:“你看这池塘里,那么多鱼游来游去,肥肥的,顺手捉两条带走,回去就有得交代了。”

    有雪一时间无言以对,愣道:“那……我们什么时候溜?”

    “等一会儿,你看,后面有几个家伙在盯着我们,摆明是防我们趁机偷溜的。”

    “那当然,大哥您该不会以为自己是第一个到妓院吃霸王饭的吧!”

    花园僻静清幽,远处传来笙歌丝竹之声,映着辉煌,尽是一片繁华景象,兰斯洛俯视池水,自己的身影伴着一弯弦月,在水面摇曳不清,瞧着这景象,他叹了口气。

    “大哥,怎么这两天我看你好象不开心啊!有什么心事吗?”有雪道:“莫非是因为被逼着跑路,觉得这是奇耻大辱而叹气吗?这事没什么大不了啊!照我说,你还真该学学我们雪特人,心里包袱少,多轻松自在。”

    “不是为了这个。遇着了实力悬殊的敌人,暂时撤退以避其锋是正确的求生法,有什么好可耻的呢?我才不要为了面子而去了命。”

    兰斯洛道:“我这趟来暹罗,原本是刺探情报,准备干一票大案子,但是现在与运宝礼队错过,案子是来不及做了,又莫名其妙与石家干上,现在要准备跑路,想起来自己真是一事无成,很不甘愿啊!”

    这番想法困扰兰斯洛好一阵子,自离杭州以来已半年,除了组一个三流的盗贼团,武功、势力几乎毫无长进,很多事都不如预期中顺利,每每念及,颇感郁郁。

    这次目睹了石家、东方家的财势、派头,自己不知道要努力多久,才能拥有;再加上酒意上涌,便将自己的心思说了出来。

    一面说,自己也觉得可笑。明明是刚结拜了三名结义兄弟,但不是居心叵测,就是暗怀鬼胎,没一个可以相信,相较之下,有雪还安全一点,结果最后自己沦落到和雪特人谈起心来,想起来真是天大讽刺。

    “我说大哥,其实你也不用太感慨,石字世家势力雄霸,大陆上谁不得忌惮再三,咱们几个人应付不来,这是正常的事啊。”有雪道:“何况,以大哥你柳一刀的威名,放眼大陆,任是小家碧玉、大家闺秀,乃至于荡妇淫娃,哪个娘们不是摇头怕怕,这又怎能说是一事无成呢?”

    被提起此事,兰斯洛顿感浑身无力。入暹罗以来,就以这件事最倒霉,莫名其妙被当作大淫贼,甜头没尝到,弄得一身腥,假如真的柳一刀始终不曾落网,自己岂非要背负这恶名一辈子!

    “做淫贼难道也算丰功伟业吗?”

    “怎么不算?能让一半的人类谈你而色变,这可是了不起的功业啊!”有雪正色道:“做淫贼有什么不好?籼乞丐一样,想吃就吃,想办事就办事,逍遥自在,这种优渥的职业哪里找得到?大哥你该知足啦!”

    荒唐的言语,却因为说话人讲得认真,兰斯洛反而不知怎么回答,静默片刻,不觉莞尔,再看看有雪一脸正经表情,不禁大笑起来。

    “老四,你还真是个有趣的东西啊!”兰斯洛微笑着,心里轻松许多。看这雪特人是那么努力地想帮自己打气,如果还垂头丧气的,岂非辜负了这一番心意。

    “去,你这雪特人真没见识。让一半的人类谈我色变有啥了不起,有朝一日,本大爷要盖一个好大好大的漂亮房子,把这件天笼罩的所有土地都做我的后宫,这才叫旷世功业!”

    “啥!那我们不是没得混了?”

    “你说什么?”

    “没……没什么,大哥您英明袖武,雄才伟略,真是人类的舵手,天上的明星,伟大得不能再大了。”

    “说得好!唔!后头监视的那些家伙还在紧盯不放,真是讨人厌……”兰斯洛一把拉起有雪,大笑道:“好,为了纪念我们兄弟此刻的豪情,我们现在就一起对这池塘小便,气坏后头那些跟屁虫!”

    雪特人素来粗鄙无文,大哥有令,更是不落人后,连忙拉开裤带便撒。只是,快意过后,有雪才想到问题严重。

    “大哥,你不是说要捉这里的鱼回去吗?那现在……”

    “糟糕!我全忘了!”兰斯洛惊呼一声,发觉后方有人*近,一边暗喜计策奏效,连忙拉过有雪躲在假山后。

    他原本计算,妓馆警卫看到两名恶劣客人破坏环境,一定会怒气冲冲地过来阻止,那么只要自己躲起来偷袭,便可将入打昏,从容逃逸。哪知,这时竟有十几人一齐往池塘这边走来,看样子又不像警卫。

    “七爷,已经把周围的闲杂人等赶跑,这里清静,说话不怕人听到。”

    “众兄弟要记着,咱们行走江湖,最忌隔墙有耳,特别是这类妓院娼寮,那些婊子们都是不可轻信的,说话非得小心不可。”

    为首一人说话告诫,旁边的人纷纷点头。藏匿在假山后的兰斯洛与有雪不胜诧异,冤家路窄,竟是碰上了石家的七太保,石存和。

    兰斯洛与有雪出发后不久,倚卧在树下休憩的源五郎伸伸懒腰,两眼一睁,微笑道:“呵!做人的小弟真可怜啊,老大出去逍遥快活我却得熬夜劳动,真是差别待遇。希望老大等会儿真的会带宵夜回来。”

    站起身来,刚欲举步,源五郎回头向树上笑道:“花二哥,兰斯洛老大他们出去逛街了,我现在要出去走走,你要不要一起来啊!”

    没等树上有所回答,源五郎又道:“不跟我一起去也没关系,但是,可千万别又偷偷跟来,口是心非,这样不好喔!”

    话一说完,周围无风无息,眼前一闪,花次即已面色冷峻站在跟前,寒声道:“你想去哪?”

    “坐得气闷,随便上街去溜达溜达啊!花二哥不喜欢逛街吗?”

    花次郎道:“废话少说,像你这种人三更半夜往外溜,一定没有好事,说,你要去哪?”

    “别这么说嘛!二哥。”源五郎笑道:“大哥和四弟去吃饭,小弟寂寞难耐,想上街看看夜景而已,你要是有兴趣,大可和我一起走啊!”

    花次郎冷哼一声,并不多言,跟着源五郎一起翻出墙去。这小子奸滑似鬼,深夜行动必有所图,他不想蹑在后头窥探,但既然这打算被他发现,那便索性直接明跟。

    出了藏身的贫民区,源五郎径自往城中的主要干道行去,步履轻快,他将长发束在脑后,穿著男士衣着,不用担心给人误认作女子。绝俗的俊美男子,立刻成为两旁行人侧目的对象,一路上不知有多少妙龄女子偷偷瞧着他,再和旁边同伴窃窃私语,又一起脸红嘻笑。

    始终在后保持一支距离的花次郎,看得不知该笑该叹。不可否认,源五郎的相貌之美,在男子中实为生平仅见,暹罗少女热情活泼,不少女子主动结伴凑上前去,邀源五郎进两旁茶铺小酌,想趁机结识,若非他熟练地婉转辞拒,真的要给弄至寸步难行。

    (好家伙,这种脸蛋来跑江湖真是浪费了,那小子实在是……咦?)

    在在次郎怀疑的目光下,源五郎忽地加快脚步,闪进旁边一条暗巷,往左一拐,又钻进了另条巷子,就这么两拐三绕,最后在一条小巷停下。小巷尽头是另一条小路,而在那小路对面,是一栋极具气派建筑的后方围墙。

    花次郎没来过这里,但却曾由正面看过那豪宅,那是暹罗城城主的官邸。暹罗城是东方家的势力范围,换言之,这官邸也是东方世家在暹罗城的根据

    “你在搞什么鬼?逛街怎么逛到人家家来了?”

    “呵呵,因为我信奉着四海一家的崇高理想,就我来说,人与人之间的所有藩篱,都是不必要的拘束!”

    “哦!你每次闯空门之前都对自己说这种话吗?”

    花次郎冷笑着*近,却看见源五郎伸手入怀,像是在找什么东西。

    “你又在做什么?”

    “逛特别的地方,就该有点特别准备,我忘了把人皮面具带在身上,花二哥你身上有吗?”

    “我不用那种不干净的便宜东西,还会让我的皮肤过敏,恶心死了。”花次郎道:“怎么?非得要人皮面具才敢做事吗?我瞧你武功不错,干脆直接破门杀进去,让我看看你的本事啊!”

    “花二哥说笑了,我又不是李煜,这样冲进去只有变肉酱的份。没面具有没面具的作法,我还有一个最古老、最笨却也是最方便的改扮方法。”

    “哦!什么方法这等神奇?”

    “蒙面人!”

    源五郎微微一笑,从怀中取出一个怪模怪样的丝质品,套在头上,展开身形,如燕投林,高速飞越小路,从那堵围墙上射过,进了墙内。花次郎暗叹一声,脚下发劲,随后追上。

    “咦?花二哥,你不蒙面吗?”

    “大丈夫来去光明,我既不做卑鄙勾当,当然不怕被人认出,为何要蒙面?”

    “是吗?那到时候人家只追着你跑,可千万则怪我喔!”

    花次郎一怔,源五郎已飞身而起,往官邸楼房掠去,他略一考虑,终是放弃了改扮的打算,紧蹑其后。

    之前他与源五郎两度交锋,不仅吃了大闷亏,更连对方用的是什么手法、武学路数都没看出:全中老大不忿,这次跟踪,其中一个因由就是想看看源五郎施展武功,推测他的出身。

    果然,源五郎不再刻意掩饰,左闪右晃,在各树梢顶轻轻掠过,无声而快速地飞跃。

    花次郎在后旁观,只觉得对方身法飘逸灵动,潇洒至极,但在每次落足、改变方向的瞬间,会骤增为骇人的高速,眨眼间便不见踪影。

    若非自己贴得够近,又刻意运足目力,说不定真会给这奇异身法甩开。饶是如此,也跟得大感辛苦。

    (好邪门的轻功,江湖上闻所未闻,有点像我自鹿洞武学,叉有花家瞬息千里身法的影子,这人妖小子是什么来头?)

    心中有着明显的疑问,花次郎又怀疑起源五郎的来意为何?

    暹罗虽非大城,本地也没什么杰出人物,但此处既然是城主官邸,必然会有相当程度的守卫。可是看源五郎毫不停留,在房舍中穿梭前进,又将巡逻的东方家子弟时间算准,安然躲过所有哨岗机关,显然是热门熟路,绝非首次前来。

    之前源五郎说过,他曾刺探过东方家的情报,难道此行也是要做同样的事?

    花次郎纳闷着,源五郎已掠往主楼东侧的一处单栋楼阁,瞧那建筑款式,似是专门的会客厅,而十数名东方家子弟神色严肃,小心翼翼地把守巡逻,兼之通明,要悄没声息地*近过去,委实不易。

    “哈!把守的这么严密,一定有好东西,今晚没有白跑啊!”

    隐约听见前方人的低语,花次郎暗自纳闷,这么严密的把守,凭武力硬闯不难,但要在不惊动警戒的情形下偷渡过去,自己就大感棘手,不知道前头的源五郎会有什么妙策?

    这想法才一起,本停在前方数尺的源五郎,蓦地出现在身边,跟着又如羽箭般前奔,藉力掠回原来落脚处,足下不停,瞬间加速至肉眼难办的高速,身形一幻即逝,再看到入时,源五郎已藏身在楼阁旁一棵大树上,同这边招手。

    (真见鬼!这究竟是什么轻功?听都没听过!)

    花次郎心中骇然,开始有些明白,源五郎为何能在自己之前两剑下毫发无伤。适才一连串的极速移位,后跃、前飙,全在电光石火间,莫说场中十几双眼睛全都没察觉,便连自己这个特别留心的,也只勉强捕捉到些许残影,这等高速,委实匪夷所思,源五郎既然身怀此技,一身武功可能比先前预估还高得多。

    要像那样飞身过去,不破警卫发现,花次郎自认没这本事,无可奈何,只好改向绕路,转了老大个圈子,好不容易才发现一个空隙,连忙窜过去,飞落在源五郎藏身的树上。

    这棵树枝叶甚是茂密,又紧贴二楼窗口不过数尺,本来颇具雅致,现在却成了偷听的最好藏身所。源五郎神情专注,侧耳聆听房内动静,花次郎也感好奇,凝神听去。

第六十二章:偶遇

    房中人分做两方,正为着某事而争论。花次郎认得其中一方首脑正是暹罗城主,东方豪德;另外一边带头的,声音好熟,微一思索,是与已有杀弟之恨的石存忠。双方争论正激烈,石存忠坚持,自己一力为迎亲而来,与东方家是友非敌,如今弟弟石存悌为人所杀,除了要动员手下在暹罗城大肆搜捕,也希望东方家予以协助,封闭城门,检查往来份子。

    东方豪德则以兹事体大,眼下暹罗城各方人士汇集,贸然封闭城门,必生变乱,他不过是小小一名驻派城主,无权也不敢做这决定。

    “石大将军要在城内缉捕凶徒,老夫可以让您便宜行事,但要封闭城门,遂户搜查,此事牵连甚广,老夫需要一段时间仔细考虑,请见谅。”石存忠在艾尔铁诺任有军职,东方豪德以将军称之,但对这将军的要求,却一意推拒,说什麽也不肯答应。

    “老夫听闻那花风流不过是狂生一名,石字世家乃当世之雄,以贵派的人力物力,擒杀此獠该是易如反掌,为何这般劳师动众呢?”

    亲弟惨死,石存忠伤痛之馀早已极度焦躁,现在又听了这番隐带嘲讽的言语,面色为之一变,只是勉强按捺住性子,沈声道∶“花风流那厮剑法不凡,与他一起行动的那几人,也非泛泛,我方大举围捕,要杀他们自然不难,但就怕在此之前被他们逃出城去,分头藏匿起来,以後想找他们就得多费手脚,因此才请城主协助。”

    道理充分,但不管他怎麽说,东方豪德就像是一个毛坑石头,既不答应,也不断然拒绝,几名石家亲卫队更忍不住拔刀出鞘,惹得对面的东方家子弟也抽出兵刀戒备,弄得双方气氛极僵。

    见情势不对,石存忠抢先斥退手下,命其退至楼下待命,同时也要求东方豪德摒退左右,与他密谈。但这东方豪德显然是无胆之辈,见石家亲卫队撤光,却仍顾忌对方发难伤人,迟迟不敢答应。

    石存忠怒气勃发,他平时处事极为干练,但此时交涉遇着这麽一个三流角色,好话说尽,对方半分情面也不给,说不得只好露几分实力。

    “城主,得罪了。”石存忠双掌推出,前後按往东方豪德胸口。後者不料他说动手就动手,心下一惊,觑准来势,也是双掌鼓劲推出。四掌相碰,东方家的炽热火劲实有独得之秘,立即占了上风,东方豪德暗自欣喜,将火劲源源不绝往前推送。哪知,送出的人劲像是遇着了一座伟岸高山,不管他怎麽鼓催,将火劲逼得波涛汹涌,仍是无法越雷池一步,还渐渐被逼了回来。

    东方豪德一张老脸涨得血红,汗流浃背,料不到这後辈的内力如此浑厚,此时才知道这十三太保之首确有过人之能。旁边的东方家子弟见情形不妙,一齐抽出兵刀,往石存忠斩去。

    石存忠面不改色,大喝一声,大地金刚身内劲往旁爆开,连串金铁鸣响,几件兵器迸碎满地,所有来犯者全给震倒,躺在地上呻吟,东方豪德也给震退数步,只是因为对方手下留情,不受内伤。

    这一幕,窗外两人虽未目睹,但也能推测个七七八八,源五郎甚至向花次郎大打手势,表示石存忠武功好强,说不定比花次郎还厉害之类。花次郎知他有意挑拨,转过头去,不做理睬。

    “石存忠!你这是什麽意思?欺我东方家无人麽?”

    惊魂甫定,东方豪德立即站起,老脸上满是怒容。

    “城主误会了,我等这次为结亲而来,对东方世家岂敢不敬,只是我方有心示好,也希望贵派表现出相应的诚意,望勿凡事刁难。”石存忠拱手致意,说些顾全双方颜面的场面话。

    石字世家行事,一向就是好言不成,便是武力相向。若非顾虑东方家,照平常作法必是杀人立威,现在仅是稍稍展露实力,教这群排外意识极浓,又眼高於顶的骄傲家伙晓得厉害,不再留难,已经算是客气了。

    源五郎再次向花次郎做鬼脸,花次郎险些一剑回过去,突然,一股警兆在两人心头升起,房内火光大盛,只目竺道红影夹带劲风,朝石存忠无防备的後心击去。

    兰斯洛与有雪藏在假山之後,屏住气息。兰斯洛本来瞧见仇家,就想冷不防扑上去,砍他两刀再说,但瞧这夥人似乎有话要谈,也就冷静下来,默听石存和等人的谈话。

    “七爷,咱们这次与东方家联姻,大爷是何等身份,那东方家却只以区区一名族女出嫁,岂不是小觑了咱们?”

    一名亲卫队提出这问题,其馀诸人也七嘴八舌,说着来到自由都市後,受东方家人白眼的情形。

    “嘿!七大宗门里,白家与东方家是出了名的孤僻封闭,其中又以东方家最排斥外人,除了生意之外,绝不与外来往。这次若非觊觎我们石家的矿产,想与我们合作,甭说是族女,连条母狗都不会放出来。”

    石存籼道:“其实这联姻不过是利益结合,只要能谈得妥,管他娶的是什麽。嘿!

    东方家的冶炼技术,加上咱们石家的矿产,这两者若是结合,从此七大宗门无人能敌,咱们凭此可以在义父驾前压倒老二那一系,下一任当家主的位置,也就是老大的囊中物了。“

    兰斯洛归纳话里的讯息,知道原来十三太保分成两派,各自争夺下任当家主的继承权,这次与东方家的势力结盟,显然就是石存忠这派发展的良机。这些资料已经记住,可是,自己最关心的石家运载的那批珍宝,下落如何呢?

    “可是,七爷,东方家的态度好古怪,忽然通知咱们不必再把聘裆送去东方总堡,又要咱们呆在暹罗等联络,弟兄们都觉得这次联姻行动不太顺遂啊!”

    “唉!大家想的也没错,这几天坏事不断,老九莫名其妙给人宰了,东方家也对咱们的态度转变,要不是咱们刚刚先捉回了那对狗男女,说不定东方家那批矮儿的嘴脸还要更猖狂呢!”

    “七爷,弟兄们都很奇怪,刚刚捉到的那对男女是什麽来头?”

    “女的就是东方家这次出嫁的那小娘皮,男的似乎是她的姘头,年纪轻轻,胆子可不小,居然敢当众劫花轿,两姘头一起私奔。说也奇怪,这男的武功低微,那日混战时花轿旁尽是好手,怎麽他竟能抢了新娘,全身而退,这里头实在透着古怪啊!”

    兰斯洛也觉古怪,本想继续听下去,但旁边有雪却拉扯他衣襟,面露胆怯,又指指石存和肩上两尾盘旋吞吐的毒蛇,显然极是畏惧。

    “胆小表,这点东西就怕啦!”

    “大哥,话不是这样说,他们人多势众,要是在这里闹起来,对咱们不利啊!”

    兰斯洛想想也对,既然知道那批珍宝暂时还被石家留在暹罗,基本目的已达,可以撤回去好生研究一番。才刚要离去,有雪低声提醒兰斯洛,千万要注意脚边与身边。

    “为什麽?”

    “根据我们雪特人的经验,每次偷听完想要逃跑,都会踩到或踢到什麽东西,然後破人追杀。不要不信,这很灵的。”

    “杞人忧天!你看看这附近,全是草地,又没瓶罐又没石头,有什麽东西会让他们发现我们。”

    兰斯洛嘴上说话,却仍估量了一遍逃跑路线,确认无危险後,这才放心行动。谁知人算不如天算,两人才悄悄地跨出数步,附近一棵树上的鹦鹉看见,立刻拉开嗓子大叫「客人要跑了!客人要跑了!」。

    此处是妓馆建筑的死角,过去就屡有客人从此开溜,因此除了派人戒备外,也专门放养了头仅会嚷此一句的鹦鹉,果然奏效,只是却害惨了正忙着逃跑的兰斯洛二人。

    “有人!”

    “有人在偷听!”

    石家亲卫队忙乱起来,四下搜寻。石存和反应极快,抢先跃上假山高处,立即发现了兰斯洛的踪迹,起初只觉得眼熟,但随即从那健壮的身躯和黑色毡帽,认出来人正是下午与花风流为伍的那青年。

    “好小子,你别跑,给我站住!”

    “神经病,听你的就是乌龟!”

    兰斯洛携着有雪拔足狂奔,对这玩蛇的变态毫无好感,希望能离多远就离多远。

    石存和指挥手下四面包围,自己则急迫在後。自下午一战後,他对兰斯洛那身深厚无匹的内力、削铁如泥的宝刀念念不忘,光是想起就觉得心痒难耐,所以才不随石存忠前往东方家,自己率了十几名亲卫队出来,打算吃吃喝喝後到处搜寻,哪想到真有这般巧,在此便碰个正着。

    “小子!你跑不掉的,给我乖乖停下!”

    石存和一面追,一面从後发射暗器。兰斯洛闪避躲过,却拖慢速度,加上并未当真练过轻功,终於在接近围墙处给石存和截住,稍微一顿,亲卫队也已追来,将两人团团围住。

    “哈!手下败将,还敢在本大爷面前装腔作势,看你们也不是好东西,本大爷就把你们全给宰了,为民除害。”

    虽然被围起,兰斯洛毫无惧色。下午的那一场,敌方虽然人多,但也奈自己不得,反而还闹个手忙脚乱,若非自己中毒在先,头晕乏力,说不定战局还反过来大获全胜。

    现在少了个石存悌,自己又未中毒,只要小心不被毒蛇咬到,以强横内力配合神兵,区区十几个人何足惧哉?

    “臭小子,死到临头还在卖狂,等一下杀掉你之後,我就看看你帽子下长的是什麽丑脸。”

    “真的想看丑脸,何必要脱我大哥的帽子,你自己撒泡尿照照不就得了吗?”

    给有雪的挑拨弄至怒不可抑的石存悌从亲卫队手中接过配刀,挥斩向有雪,果然不出他所料,兰斯洛挥刀来救,双方迅速对拆三招,凭着神兵锋利,兰斯洛再次将石存和的厚背刀削断。

    这结果早在石存和意料中,趁着刀断,闪身贴近兰斯洛,一掌便往他胸口印去。

    距离太近,兰斯洛又得同时闪避敌人肩上两条毒蛇,当他瞥见这掌没什麽毒指甲、金刚套之类的阴损暗器,拼着剧痛加身,挺起胸膛,就要以护体真气硬接这一掌。照惯例,纵然自己疼得口吐白沫,也必能将石存和震得半死不活。

    掌力击在胸口,护体的雄霸真劲立刻反弹,蜂拥而出,怎知袭体劲一发即收,反弹劲力失去目标,在体内乱窜起来,而石存和趁这空档再度发劲,一掌就把兰斯洛轰得离地飞返。

    “哇!老大!你没怎麽样吧!”

    惊见本来威风八面的兰斯洛,跌地潦倒,有雪连忙凑上探看。

    兰斯洛忍着咳血的冲动,站起身来。敌人用的手法似曾相识,虽然没有上趟花次郎那般巧妙,但道理是一致的。自己猝不及防,挨了那一记重手,要不是身体健壮,恐怕连肋骨都给打断了。

    亲卫队高声叫好,石存和亦是面有得色,早先他向石存忠报告那场混战始末,提到兰斯洛的情形,石存忠皱眉询问後,便传授了这一记手法。

    三月前的一场地震後,自由都市许多武者没来由地功力暴增,甚至还有从未习武之人,一夜之间得了几十年内力的怪案例,震惊全大陆,也为武林增添大笔变数。

    石存忠传授的那记手法,只是个掌劲控驭的小技巧,倘使对方内力收发由心,这技巧便全然无用。但是对於自由都市这批徒然内力增强,却没有相应能力运用的暴发户,这小小技巧便可以将他们轻易击倒。兰斯洛的一身内力其来有自,与这些人不同,但在不会运用这点上却是一致,石存和不明其中道理,一试之下,果然奏功。

    (他妈的,这王八蛋的内力强得像妖怪一样,用了老大的方法,还是震得上半身发麻!)

    虽然得手,石存和仍暗自骇然,不过却更为欣喜。他出身毒皇门下,又蒙异人传授,晓得一些吸取他人部份功力的邪法,来自由都市之後,已擒了十多名“补品”,预备送回中都提炼,增长功力。相比之下,眼前的兰斯洛好比仙丹神药,想之便垂涎三尺,非得要弄到手不可。

    这番想法兰斯洛自是不知,但从敌人眼神里的贪念,他也感觉到这并非只是生死厮杀那麽简单。旁边的雪特人更是深有所感。

    “大哥,你虽然蒙面,却还是魅力不凡啊!”

    “你老大刚被人打了一掌,痛得要命,你在这里胡扯什麽?”

    “大哥,你看看那家伙瞧你的样子,摆明就是想得到你,你再看看那个玩蛇玻璃的眼神,那和我们雪特人盯着一名脱光衣服的妓女有何分别?这仗要是输了,我长得丑还无所谓,大哥您相貌堂堂,只怕┅┅後果堪虑啊!”

    给有雪一说,兰斯洛遍体生寒,仔细瞧瞧敌人的奸笑,越看越像,满腔战意登时消失无踪。他并非胆怯之人,和强敌做生死斗,绝不会畏缩,但如果对上一名变态怪物,在提起斗志之前,全身就已经被鸡皮疙瘩盖满,无以为继。

    “嘿:小子,你将手中宝刀献上,束手就擒,你家七爷便饶你不死。”

    石存和见兰斯洛动作有异,以为他受伤之後,见己方人多而心怯,自己又对他那一身强绝内力颇为顾忌,乃出言劝降。想着“灵丹”手到擒来,更是得意得而露微笑。

    岂知这番话、这微笑听在兰斯洛耳中,却起了反效果。敌人肩上双蛇盘旋舞动,说话声音阴阳怪气,盯着自己的眼神更是古怪,他说饶己一命,为何要饶,莫非当真是┅

    “去你个死玻璃,你自己找根棒子慢慢玩吧!想要本大爷陪你做那种勾当,想都别想!”

    兰斯洛大叫一声,拎起有雪,回头夺路外闯。亲卫队知他手中神兵厉害,不敢阻挡,迳给他杀出一条路来,奔至围墙边。

    “不用惊慌,我自有法宝,你们睁大眼睛见识吧!”

    刚刚卸去反激劲道,仍震得自己半身发麻,现在兰斯洛情急逃命,贸然追上去,要是他拼命起来,随便给自己印上一掌,到时哪有命在?石存和不敢冒险,从怀中取出一只小盒,拿出一枘黑黝黝的小铁剑,迎风一展,立即散发出刺鼻血腥味,中人欲呕。

    此剑名为“白骨锁心剑”,是石家长老秘赠的宝物,能追踪伤人,剑上有剧毒,中剑一刻内不得解药,便即化为浓血。因为炼制时损伤人命,剑上长附怨气,寻常人携之不利自身,石存和也没有贴身收藏,只是这次要追捕兰斯洛,才启用这阴损邪物。

    “嘿!睁眼看着,今日让你们长长见识,明白我石存和的手段。”

    用剑割破手指,锁心剑接触鲜血,更是邪芒大盛,石存和得意一笑,将剑对着砍破围墙,大步奔出的兰斯洛,微力掷出。照以往,受邪力所控的锁心创会自动追踪敌人,直到插在目标物上!可是,这次锁心剑甫一脱手,笼罩的邪芒立即消失,锁心剑也如一柄废铁般掉落地上。

    亲卫队大吃一惊,纷纷以一种狐疑眼抑望向上司,不明白这手段奥妙何在。石存和更是一副吓掉下巴的震撼表情,难以置信地拾起铁剑,再次割破手指,让剑沾上鲜血,再朝兰斯洛消失方向用力掷出。

    铁剑发出凄厉尖啸,割破空气,画出一条完美抛物线之後无力地坠落地。

    “这┅┅这是怎麽回事┅┅我的锁心剑┅┅”

    石存和呆楞住,怎也不相信锁心剑会失效,旁边的亲卫队这时也知上司出了大丑,不敢直说,侧言探问。

    “七爷,那两个家伙好像跑远了,我们是不是应该┅┅”

    “废话!一群饭桶!傍我追人!”

    石存和如梦初醒,暴跳如雷地呼斥亲卫队。肩上两条蛇嘶嘶吐舌,听来竟像是某种笑声。这头石存忠惊讶回身,双拳第一时间击出,与来人两掌相抵,架住饱势。

    火影朦胧,瞧不清来人面目,只觉袭来火劲炽热滚烫,与东方豪德同级,仅是占了偷袭的便宜,炙得双拳有如火焚,但自己凭着大地金刚身的牢固护身劲,只要能守住一时,便可逐渐占回上风。

    (这里毕竟是东方家地头,不宜与他们闹僵,让他一让叉有何妨?)

    石存忠极是精明,审辨情势,当下便想撒手後退。谁知略微一撤,对方的火劲蓦地以倍数增强,排山倒海压了过来,连石头都能煮融的高温,让他双拳瞬间就疼痛得失去知觉。

    劲力遽增,绕体火焰更是烧得旺盛,在石存忠眼里,赤红色火舌鲜艳得甚至迸射飞跳着,内劲非独猛烈,後势更是源源不绝。这并非寻常东方家武学,石存忠脑中顿时浮现了一个与窗外两人同时想到的名词。

    (东方家掌门神功,六阳尊诀!)

    石存忠奋起金刚身功力,强行突破箝制,抽身後退。还好对方也不打算迫人太紧,由他一震而脱,狼狈後退。

    “哈哈,存忠世侄,你的金刚身较诸几年前大有长进,一代新人换旧人,再过几年,老夫可万万不是你们小一辈英雄的对手啦!”

    挫败石存忠後,来人收起绕身火影,朗声大笑。石存忠听见笑声,心中一凛,只见一名老者笑着接受东方家子弟的见礼,锦袍华服,三络长须,身材微胖,瞧来像个富有的大财主,配合刚才见到的六阳尊诀,刹时惊讶地想到这老者身份。

    窗外源五郎向偷窥伙伴悄声道:“是东方家的代理当家,东方玄虎,听说这老家伙倨傲自高,平常连踏出总堡一步都不屑,现在突然来到这里,一定有问题。”

    花次郎点点头。知道东方家本代主人东方玄龙,长年恶疾缠身,多年前又因练功走火,需停闭关疗养,因此将当家俗务交给胞弟东方玄虎打理。此事江湖中人尽皆知,但对於东方玄虎其人,那情报便少得多。

    东方世家的排外性极重,除了生意外,不喜与外界来往,有些人甚至因封闭过久,妄尊自大,不屑与外界接触。东方玄虎即是此派代表人物,平时若无重大事故,连东方总堡都不踏出一步,旁人自然对这人了解不多。

    花次郎听人描述过这代理当家的长相,但却末曾相识。不过,由刚才那轮交手看来,东方玄虎以长辈身份,武功本也胜过石存忠一大截,却仍采用这种不光明的手法暗袭,让石存忠一招间使输得灰头土脸,其行可议,实在令人不敢恭维。两人对望一眼,着意凝住气息,把一切可能泄漏自己存在的讯息降至最低,严阵以待。

    “世怕在上,小侄向您见礼了。”石存忠以石家二号人物的江湖地位,实不逊於东方家的代理当家,只是依着年岁辈份差距,石存忠仍以长辈敬之。但看对方大剌剌地接受,将这视作当然,运回礼也没有,石存忠心中亦是有气。

    然而,他是极识大体之人,不会因此事发作,再想以东方家一贯的高姿态,会由代理当家亲赴暹罗与己会面,也算是有相当尊重,这样一想,心意登和。

    “东方世伯能亲来此地主持大局,实在太好了。”石存忠瞥过馀人,道:“小侄也正有许多事要与世伯商讨。”

    “嘿!世侄乃实派十三太保之首,精明干练,何用我这昏朽老头饶舌多言。”

    东方玄虎道:“我们出嫁的族女私逃,这群酒囊饭桶枉费出身於此,遍寻不获,最後居然是由贵派把人找到,既有这麽卓越的办事能力,又怎需要我东方家的喽罗多事插手?”

    石存忠今夜来此,除了就搜寻敌人一事寻求协助,也是要将逃婚的郡名女子送回,现在听到这一番明褒暗讽的言语,险些气得吐血,暗忖东方家人心胸狭窄尤胜传闻,今日两家联姻,新娘逃婚,自己不兴师问罪已是宽厚,想不到将人毫发无伤地送回,竟还反过来受这一顿奚落!

    “能及早将人找回,纯属运气,并没有其他因素。”石存忠道:“世伯既然这样说,那麽协助搜索一事,便略过不提,小侄另有一事请教,希望世伯屏退左右。”

    “既需指教,便应该集思广益,为何要屏退左右呢?世侄,你有欠身为大丈夫的气概啊!”东方玄虎挥手示意部属退下,口中却仍不放松,抢占言语便宜。石存忠看室内只剩两人,沈声道:“这趟运货来此的路上并不顺遂,为恐节外生枝,既然您亲自来此,我希望能尽早对戊火神雷的交易一事,做出定论。”

    窗外花次郎心中一动,本来就预期石家与东方家,是藉此次联姻做结盟,没想到果如源五郎之前所言,是牵涉到某种武器交易。然而,看东方老儿气焰嚣张的态度,哪里有半点和气生财的友善样?

    果然,东方玄虎板起老脸,仰天哼道:“什麽戊火神雷?你在胡说些什麽?”

    “你┅┅”

    想不到对方矢口否认,石存忠一时间羞怒交集。一个半月前,东方家派遣密使来访,表示由於日前离奇地震的破坏,东方家的产业受创甚深,为了尽早恢复,希望能与其他势力结盟,其中又以拥有丰富矿源的石家为优先,因此,提出一项强力兵器“戊火神雷”计画,打算与石家结盟,联手开发。

    这计画立刻获得当家主石崇的高度重规,在反覆确认後,虽然有些疑虑,但仍决定照计画以联姻为名,派石存忠为首,携带大批充作聘礼的款项,前往东方总堡商谈合作事宜。

    若与东方家优异的铸造力结合,石家实力大增,甚至能一举压倒宿敌麦第奇家。

    而促成此事的石存忠,地位当然水涨船高,故而石存忠对此万分慎重,怎如今日到了地头,对方最高层竟像从没此事似的否认。

    “唉!世侄你稍安勿躁,事情会演变成这样,老夫也甚是遗憾。”东方玄虎见石存忠脸色不善,叹了口气,很惋惜地说道:“你有所不知,本来我们与贵派约合作计画,已经初步底定,戊火神雷的开发资料也快整理齐备,但不知怎地,贵我两派合作的消息外泄,现在七大宗门的首脑只怕都已知晓此事了!”

    “怎会这样的?这事在石家被列为最高机密,怎有可能┅┅”

    “现在说这已无意义。这十天来,麦第奇、花家的当家主先後遣使,希望敝派终止这件合作;王家、白家也来信表示不乐见贵我两派的联盟。”东方玄虎叹道∶“十天来敝派承受的压力,实在太大。说到底,敝派是以经商为业,必须和各路人马维持一定的友好,不能为此甘犯众怒,这合作案只能遗憾地放弃了,不过,若贤侄不弃,联姻仍可继续,如何?”

    饶是石存忠精明强干,骤闻此事,刹时间仍给弄得说不出话来。窗外听得一切的两人,各有表情,源五郎摇头悄声道:“可怜啊!这位石大侠真的是受人愚弄了!”

    花次郎待要追问,屋内忽有喧闹,一名东方家子弟入内报告说,城里东大街发生厮杀,几名疑似石家正在追寻的人物,於该处出没。

    石存忠蓦地抬头,冷静而压抑地道:“事已至此,多言无益,石家终会讨回应有公道,婚姻之约,我等不敢高攀,就此别过!”

    兰斯洛拖着有雪在街上急奔,能抢到这样的空暇,主要是因为後头有个神经病,说要放飞剑射杀自己,所以才有时间逃命。不过,情形仍末乐观,天色已将拂晓,街上也出现了些行人,自己两人逃跑模样醒目,追踪者一间便知。於是转过巷口时,兰斯洛吩咐有雪跑向另一边,分道扬镳。

    “人是我和花老二杀的,他们主要追的目标是我,由我把人引开,你趁机去找老二和老三,知道吗?”

    “大哥,您真是义薄云天,盖世豪侠,小弟对您┅┅”

    “这话等脱险之後再说吧!不然留着当祭文也不错!”

    後头隐约传来人声,两人急分东西。有雪跑向众人栖身的梧里老巷,气喘吁吁,路上行人见着一名雪特胖子赶投胎似的甩头狂奔,无不错愕。但雪特人终究是身矮腿短,没几下功夫,後头便响起六七声呼喝,那是找对方向的石家亲卫队,其中并没有石存和的身影,这让有雪心内一宽。

    (真狗运,那个玩蛇的去追老大了!)

    心里尽避这样想,但自己也没有摆平亲卫队的能力,烟雾弹也早被挥霍光,除了比跑步能力外,还真没有什麽办法。

    (咦?这票石头都是外地人,对这里路巷不熟,也许可以*这甩脱他们!)

    脑里闪过这念头,雪特人决意将之实行,记忆中,南大街的第三小巷底右转,有个鲜为人知的狗洞,从那边逃跑,应该可以用脱这票追踪者。不过,这计画似乎太乐观了点,当跑得全身湿透约有雪,终於抢先奔到南大街,立足在第三小巷底,看到的却是一睹新砌厚墙,和一个“道路封闭。敬请改道”的木牌。

    “有没有搞错,挑在这时候施工,这就是天不从雪特人愿吗?”

    有雪对着厚墙怪叫,想回头再跑,巷口又传来人声,追踪者已往这*近,这下弄巧成拙,反而把自己逼进了死巷子。

    “怎麽办┅┅是不是该想办法说服那些家伙,雪特肉酱不好吃┅┅呃!可是万一他们爱吃的是肉饼┅┅”

    人影越益清晰,可怜的雪特人为自己命运忧心万分,突然,他的肩膀被轻轻戳了一下。

    “不要吵┅┅我现在很忙┅┅咦?”

    本能反应之後,有雪才想起,自己後头只有墙壁,怎麽会有人戳自己肩头呢?猛一回头,一幕难以置信的景象,一只如白玉般雪洁无瑕的手掌,没可能地从墙中伸出,五根水葱纤指,不是一般的修长美指,也没擦上花汁,却灵巧地可爱活动着,传达示好的喜气。

    有雪给这只手掌的美丽看得呆了,直到食指尖俏皮地戳在他鼻子上,又往右边指,这才明白意思。“呃!是要我从这边走吗?但是这边是墙啊!”

    对於这个必然的疑问,纤纤玉指反腕扣起,然後用力地弹在他额头上,表示手掌主人的责备。

    “好痛啊!耍我走就走吧,今晚尽是遇到怪事!”

    有雪嘟嚷几旬,硬着头皮往厚墙走去,说也奇怪,当他身体碰到墙壁,那堵半尺厚的土墙就像不存在一样,任他穿过,直直走到另一面的巷道。有雪仍在发呆,手掌又从墙壁里出来,推了他一把,有雪会意,急急忙忙跑开。

    墙的另一边,追寻而来的石家亲卫队,则是目瞪口呆地看着雪特人穿墙消失,另一道窈窕倩影则不可思议地出墙中缓步踱出。那是一个很美丽的少女,虽然作着男装打扮,但脸蛋上甜甜的妩媚笑靥,却使人轻易就明了了她的女性身份。

    尽避不是那种倾国绝艳,可是全身上下都荡漾着一股高雅贵气,特别是那双大大的水灵眸子,慧黠里微带几许俏皮的神韵,则让每个人打从见到的第一眼起,心窝就整个甜起来。

    未曾见过这等脱俗佳人,亲卫队全看得眼睛发直。少女微微一笑,在确认过全场人数後,以那独有的甜美嗓音,轻巧地开口了。

    “如果我夫君在此,一定会劝各位赶快逃的。可是,我是个坏坏的黄脸婆,如果不请各位在此歇息一番,那麽很多人就要伤脑筋了。”

    跟着,少女拍拍手,煞有其事地合掌道:“不过,放心吧!既然有神职人员在场服务,各位就不用担心丢到那个世界以後的事了!”

    在亲卫队员来得及将她的话意与那暖人嗓音凑合前,另一股充满不祥气氛的压力,已令他们不约而同地转过头去。

    一个瘦长的男子身影,不知何时悄立在巷口,堵住了他们的退路,浑身散发的肃杀气氛,教人完全清楚他的来意。离他较近的几名亲卫队,都有种陷身五里雾中的怪异感,天色已拂晓,他们与这男子的距离并不远,理应能看清对方相貌,可是,这高瘦男子全身却仿似笼罩在一种看不见的烟雾中,饶是距离数步之遥,他们仍看得模模糊糊,没法准确描绘出来人的面孔。

    终於,那高瘦男子出手了。与俏丽少女先前的动作相仿,他在与一名亲卫队员错身而过的刹那,中指扣起弹在那人额上。亲卫队员不觉有异,却忽然闷哼一声,天旋地转,舌头吐出,就此倒地,昏迷不醒。

    男子一路行去,中指弹在每个接触到的亲卫队员身上,没有任何一个人能闪躲这一记弹指。与其说他动作太快,倒不如说,是他身上那般冷漠至极,又肃杀至极的森寒死气,震慑住亲卫队员,令他们身如千斤,难以移动。

    男子走到尽头,看不清五官的面孔上,一片死寂,他站立在少女身旁,静候主子的下一个指令。

    “好厉害啊!能操控压元功的施力,只晕不杀,功力又有进步,证明你这几个月没有偷懒,很好很好!”浑不因骇人手法而惊异,少女笑意丝毫未减,“是最近在西西科嘉岛上练出来的吗?辛苦你啦!”

    男子没有回答,少女亦不以为意。她太清楚这人惜言如金的冷漠个性。也是这份极度坚忍的个性,让他在常人视为畏途的西西科嘉岛上,非但得以存活,更练成上乘武学。只是,逼不爱说话的人说话,本身就是种乐趣呵!

    不过,虽然他冷冷地不发一言,却总是那麽明自自己的心意,从没有弄错过半点。

    刚才也暗示的“那个世界”,仅是睡梦里的世界,如果他真的大开杀戒,把这些人送上黄泉,那就未免滥杀无辜了。

    “嘿!你别总是这麽一副扑克脸嘛!我们现在可是在旅游,在休息放假喔!”少女笑道:“虽然说晚了一点,但总算是在一切开锣以前赶到暹罗了。我为了这次旅行,可是准备了很多东西喔,放轻松点嘛!看,我进城的时候还买了旅游导览手札呢!”

    男子维持沈默,面上依旧冷峻,但心底却不禁有苦笑的冲动。虽然他有义务要服从这女子的一切要求,但是,如果能换个形式,是不是好一些呢?

    “哈!有了,先往东大街走,这手札上说,那里几家店铺的瓜子、椰趐远近驰名,很适合我们的需要喔!”

    “┅┅”

    “我没说错喔,看好戏的时候,最适合一面磕瓜子,一面喝茶了。你敢不相信吗?”

第六十三章:妖物炼器

    艾尔铁诺历五六六年三月自由都市暹罗

    世事公平,有已经脱险的一方,便有极需旁人援手的一力。不知道另一边的有雪已然无碍,兰斯洛仍在择路急奔,紧追在後的,则是石存和与其肩上的两头毒蛇。

    “真是不公平!怎么只追着本大爷一个人跑!”

    兰斯洛难忍抱怨。此刻天色已近拂晓,路上行人渐多,但看兰斯洛一副古怪打扮,石存和又杀气腾腾地直追,没半个人胆敢出来阻止,通通闪躲到一旁,以免卷入事端。

    姓石的这家伙武功普通,不过除了玩蛇的本事外,暗器的造诣似乎也有几手,在後头死命追赶,污言秽语一路骂个不停,铁镖、铁针之类的细小暗器像是不要钱似的直丢,自己直线向前跑,无暇闪躲,还真的中了几枚,疼的背後发麻。

    (这么跑下去不成啊!得想个办法取回主动!)

    脑中一想,登时有了主意,趁自己还跑在前头,转弯时立刻藏好,待石存和逼近,算准他颈子高度就是一刀。

    事出突然,石存和确实没想到这个给自己追得像狗般逃命的敌人,还有回身反击的胆量,险些就给这一刀砍飞脑袋。

    可惜,中招的位置有蛇只守护,兰斯洛本来想凭着神兵锋利,连蛇带入一起斩掉,不料,却低估了石存和的反应,被他以蛇只挡刀阻住,兰斯洛臂上加力,将那尾毒蛇削成两段,力道用尽,正想再发力,另一边的蛇竟机灵地贴着刀背往手上窜。

    上次中毒的经验馀悸犹存,兰斯洛乍见毒蛇窜来,动作不禁为之一顿。石存和逮着空隙,侧头避过刀锋,跟着近距离便是一掌,与其同时,贴在刀背上的毒蛇亦暴起攻击。

    兰斯洛的反应也不慢,撒手放刀,胸口才有感觉,瞬间挑动刀尾弹起制出,落位奇准,在石存和胸腹间昼了道血痕,若非仓促施力不足,立即便是开膛破腹之祸。

    石存和吓得怪叫连连,退後数步,兰斯洛却给一掌霞飞得老远,暗自奇怪为何自己的护体真气发挥不出效果,给敌人掌力一带,更险些反伤自身。

    (糟糕!来不及把刀捡回来!)

    但性命重要,趁着石存和还在惊骇中拉远距离,兰斯洛发足再奔,转过两个巷口,听闻後方脚步声又起;全想这不是办法,胸口在接连挨了两掌之後,又着实痛得厉害,抬眼望见前方弯道尽头是堵石墙,当下藉着助跑加力,到墙边用力一蹬,连跃带爬地翻过了墙。人翻过墙,立即听到石存和赶至,一声咒骂後转往右边奔去的声音。

    (呼!逃过一劫!)

    心中暗叹,兰斯洛探手背後,先把几根射进内里的铁镖拔出,另有几根铁钉射得深了,没法*自己来拔,只有晚一点再想办法了。

    (痛死了,多坐一下,等到那玩蛇的变态走远了再开溜。)

    想要平安脱逃,兰斯洛却没有打算等待救援。虽然破人追杀得满街跑,还不算丢脸,但如果最後要*人来救才能脱险,那可真是糗到家,以後自己更没有发言权了。

    只是,那柄长刀毕竟是一品神兵,就这样落人石存和手里,真是惋惜加懊悔,非得想个办法弄回来不可。

    没了长刀,身上的武器就是靴中的匕首,兰斯洛取了出来,充作防身。

    冷静下来,稍稍打量附近情势。天色微明,尽管尚末日出,但也能大概看清这是个半大不小的庭院,多半地方草木横生,欠缺打理,甚至有点脏乱,但西首围着凉亭的一片花圃,倒是整理得不错,花草盛放,暗香浮动。

    兰斯洛有些吃惊,花圃中似乎有个女子的身影,模模糊糊的。

    为了证实,他悄悄地站起身来,放慢动作走上前去。

    果然,尽管距离还没法看清楚,但的确是有个女子在花圃中打理,轻哼着不知名的曲子。

    蓦地,一个恐怖念头闪过兰斯洛脑海,那是前几日误入沈家梅园,在那阴森森地方遇儿的恶劣回忆,事後虽然没和人提起,但只要一回想到,身上总是一阵恶寒。

    不过,那应该与这无关吧!

    这座庭院与沈家梅园不像是同一建筑,而且现在即将日出,云层中隐约释放出几道晨曦,百鬼?易,遇鬼又怎会在这种时候?

    半是好奇,半是为了警戒,兰斯洛从那女子背後踱了过去。

    当双方距离拉近,兰斯洛没由来地有种感觉,眼前这素裳女子,说不定是个难得的美人儿!单薄的白色袍子,和身而披,勾勒出纤细身段,长长黑发像乌缎般垂下,额外衬托出颈项的雪白,浑圆肩头的美好曲线,令人看了心头一跳。

    素裳女子的心情似乎不错,未知语言的歌词,用一种细致嗓音唱出,柔和曲调让听者心头为之安宁祥和,便连远近马儿也有意无意地应和啾鸣。

    阅人不能算多,但兰斯洛有种直觉,这女子会是个不逊于源五郎的大美人……呸!

    呸!怎么和源五郎比较起来了!

    当兰斯洛静静地站在她身後,想多听一会儿悦耳仙乐,歌声忽地停止,素裳女子侧耳聆听,肩头微颤,好像察觉了後方来人。

    兰斯洛见她反应,知道下一步不是逃跑就是呼救,不管是哪种,都会引起不必要的骚动,情急之下别无他法,抢先一步将匕首架在她颈畔,低声威胁。

    “别出声!你一动,我立刻就杀了你!”平时抢劫的惯用语脱口而出,兰斯洛惊悟场合不对,忙补充道:“我不是坏人,是被人追急了,到你这边来躲躲,明白吗?”

    担心匕刀会割破皮肤,兰斯洛不敢放实,一边说话,一边转到正面,藉机看清对方面目。

    果然和预期中差不多,所不同的,是这女子比预期中更美上几十倍。

    不是普通的艳色,像是昼中的绝代丽人脱出纸上,美得脱俗出尘不似凡物,柳眉凤眼,秀鼻樱唇,肌肤细嫩得像是可以掐水出来,清艳绝伦,精巧却鲜明约五官,教人不禁叹服造物主的神奇。

    更难得的,是这女子浑身上下,自然散发着一股怯生生的纤弱,伴着那长及小腿的青丝,更显得身材娇小,让人本能地想将她搂进怀里,轻怜蜜爱,舍不得她受半点伤害。

    也在这时,兰斯洛才明白以前听过的说法∶世上果真有种女孩,是天生下来就该受到呵护,连受点伤都教旁人心痛。

    当这感觉升起,拿凶器吓唬这娇怯怯的人儿,非独是种亵渎,简直是种罪恶了。兰斯洛慌忙收起匕首,但是,却好像这件事不太对。

    尽管惊得脸色苍白,浑身打颤,可是这美人儿的眸子,却空洞得没有半点惧意,正确来说,甚至没有丝毫感情。

    挥手在她眼前晃晃,眼睛眨也不眨,推测登时得到了证明。

    “姑娘……你的眼睛……”

    兰斯洛刻意放缓声音,但那素裳美人仅是瑟缩身子,想往後头躲去,完全不敢与他有分毫接触,虽然那副怯怜怜的凄艳姿态,看在眼里别有动人风情,但想到自己被当作坏人,感觉仍满不是滋味。

    “算了,是我不对……这位小姐,你别害怕,我是个粗人,但也不会随便伤害人,只要在这里休息一下,就会走开……咳!咳!”

    兰斯洛往旁边坐开,喉间却忍不住咳了起来。平时他承受外力,都有雄霸真劲护体,这次却被敌人引走护身劲,直击人体,再加上雄霸真劲反噬,饶是天生耐打,也伤得不轻,勉强压下一直想呕血的冲动,却止不住连接而来的咳杖。

    (真倒楣,任务没进展,破人打成内伤,刀搞丢了,在这里还被漂亮小姐当作坏人,本大爷的运气跌到了谷底吗?)

    “请……请问,这位壮士,您身上有伤吗?”

    兰斯洛一怔,抬头一看,那素裳美人已退到两尺外,面上惊惧依然,但却蚊声轻语,像在说什么,只是听不清晰。

    “小姐,你的声音太小,我听不见,如果你是嫌我气味不好闻,那我可以再坐远一点。”兰斯洛又往旁边移开半尺,但咳杖却更加剧烈,嘴角甚至有些血沫。

    “不……我……我不是那个意思。”素裳美人细声道:“听您的声音,是胸口为掌力所伤,如果痛得厉害,那就按住腋下雨寸、第四骨节处,会舒服一些的。”

    兰斯洛着实诧异,没想到这娇滴滴的大美人,竟然知晓医理。依法一试,疼痛未减,但是想咳杖的感觉却大为减缓,好过许多,心中一喜,转头望向素裳美人,只见她听到咳声渐歇,面上亦有安心的喜色,为着伤者痛苦减轻而喜悦。

    “多谢你,小姐,你的方法真有效,学过医术吗?”

    兰斯洛想凑近道谢,但女方却像只受惊云雀一样,眼角含泪,猛往後挪,直返撞到凉亭的基石边。

    “我不*近,不*近,你别吓成那个样,我真的不是坏人。”兰斯洛着实懊恼,要斯斯文文哄劝女孩子,这种事原不是自己所长,要是这时候源五郎那小白脸在此就好了……;唉!人家姑娘是瞎子,要小白脸何用?

    “对……对不起……”

    咦?

    抬头望去,素裳美人侧垂下头,让大半张娇容遮掩在长发下,怯声道:“我……我明白您没有恶意,可是我……我很没用,听见外人的声音就不习惯,所以……”

    柔弱的声音,转来像马儿悲鸣,让人晓得单只是这几句话,已是她鼓起勇气说出的。

    兰斯洛心中一宽,仔细想来,能拥有这么大的院子,当然是位千金小姐,平时大门不出,会怕生是当然的。虽然说她怕得似乎厉害了点,但人家身娇肉贵,又眼有残疾,怎能和自己这粗胚一概而论?

    想再说些什么,後方墙外突然传来斥喝声,这下子,不但那素裳美人又瑟缩地颤着身子,连兰斯洛也面色大变。

    “小子,你别以为自己跑得掉,你石七爷就知道你藏在这里,甭想逃走,今天捉不到你,石七爷的名字倒过来写!”

    声音听来充满狂态,自然是因为夺得宝刀後信心大增,想要捉人的同时顺便试刀了。

    (该死的臭石头,怎么追得那么紧!)

    兰斯洛心中咒骂,却苦无应付之策,失去宝刀,敌人武功又在己之上,护身真气也没了作用,这下该如何是好?

    第一个主意是趁人还没进来,先行逃跑,但石存和追进来後,说不定会迁怒于这里的住户,特别是这么娇弱的千金小姐,倘使稍有损伤,那就是自己的罪过了!

    看到女儿家惊怯不已的模样,兰斯洛胸中胆气顿生,哪怕是愚勇也好,一人做事一人当,岂能牵连旁人。

    “喂!等会儿你在这里躲好,别让人看到你啊!”

    “谢……谢谢,外头的人是恶人吗?”

    “没错,是个很坏很壤的恶人,还是个脑子有病的变态,你在这里藏好,不会有事的。”

    才吩咐好,後头就哗啦连响,石存和懒得另外寻门,凭着宝刀锋利,直接在墙上割出一个洞门,进来见到兰斯洛,面上表情就像捡到万两黄金般惊喜,看得兰斯洛直冒冷汗。

    (来得这么快!该怎么办?正面攻过去不行,那该用什么方法……)

    情急之下,仗着胆气想出一个主意,虽然很笨,但抛开性命不要,说不定反有一丝机会。

    (顾不得了,速战速决!)

    石存和手持神兵,想像将兰斯洛炼化吸食後,自己功力大增的美好远景,脸上甚至露出得意微笑,志得意满下,刚想出口再嘲弄几句,怎知兰斯洛大喝一声,势如疯虎般冲了过来。

    “臭小子!你不要命了吗?”

    对方自暴自弃地乱冲,石存和大乐,但这浑人情急拼命,自己可不愿就此一刀宰了他,挥动宝刀,打算将他砍成重伤,或是斩下一两只手脚,废了他的战斗力便是。

    (就是这样!)

    长刀挥出,兰斯洛看准方位,竟合身扑上,锋锐刀刃毫不费力地透体而过。但兰斯洛恍若末觉,和宝刀以同一方向、同一速度移动,这样一来,宝刀仅是刺穿身体,却没办法造成更多伤害。

    “你……你疯了吗?你这疯子!”

    宝刀锋利无比,轻易就可将人体切做两截,那傻瓜竟敢主动用身体接刀,石存和给这拼命声势骇住,一时手足无措。

    兰斯洛趁机擒住他握刀手腕,甫一接触,石存和护腕暗针便刺破手掌,仅馀的一条毒蛇亦代主防卫,咬在兰斯洛手臂上。

    (不能放!一放就输了!)

    知道这是唯一胜机,兰斯洛紧握住他持刀手腕,不让刀子挥动,同时一记头槌用尽力道砸了下去,双方距离过近,石存和惊惧之馀哪能闪躲?

    “喀啦°一声脆响,石存和头疼欲裂,眼前一片血光模糊,吓得魂飞魄散,第一反应,空着的一掌,毫无保留地重击向兰斯洛胸膛。

    这反应早在兰斯洛计算之中,当下毫不防备,当胸口响起骨碎声,鼓荡内劲激得腑脏出血时,他力聚喉间,将那激喷出来的热血,全喷向石存和头脸。

    “呸!”

    兰斯洛不会运气,口中喷射的力道不大,但这些热血是受反噬的雄霸真劲所激,聚射喷出,双方又是相距咫尺,威力岂同泛泛。另闻石存和长声惨嚎,满面凹凸血坑,一只左眼全瞎,痛叫着往後退,跌出墙洞外。

    “我的眼睛……我看不见了……”

    石存和高声哀嚎,似是怕被人趁机宰掉,跌跌撞撞地站起来,双手捧面,鲜血不断流下,头也不回地快步逃走。

    而兰斯洛尖刀贯腹,重掌击胸,伤势亦是极重,但内心却是欢喜,一是石存和被伤得不能作战;二是自己被击退时紧按着刀柄不放,重夺回神兵,虽然血流如注,却仍算赢得漂亮。

    “嘻……嘿嘿!总算做了点有面子的事……咳!”

    这时细碎脚步声从後方接近,跟着就是一阵摸索,几根纤纤手指按放至脉门,检索伤势。

    石存和已退,这里除了自己以外,就只剩那名怕生的大美人了。可是,是因为她还怕得厉害吗?为什么她的手指那么冰?冻得自己直打哆嗦。

    “唉!为什么你伤得这么快?我明明才帮你治疗过没多久啊?”

    咦?这是什么意思?

    意识渐渐不清,兰斯洛没法多思索,本能地只想到人家大姑娘来到身旁,自己狼狈地躺着不好看,想坐起身来。但由于身体乏力,起到一半,又往後跌,手臂乱挥。

    照距离算,右手该会碰到那姑娘,可是,直到自己跌躺回地,两条手臂却毫无所觉。

    是因为人家闪得快吗?

    不太可能!人家是瞎子啊!

    兰斯洛突然有种怪异绝伦的熟悉感觉,他转头往旁看去,此时,天际晨曦已现,在阳光中,瞧得很清楚,那素裳美人两眼无光,却很担心地瞧着自己,而自己的右臂就像穿过空气似的,从她的小腹穿了出去。

    “你……你是……”

    “对不起啊,我……我认得你了!你还记得我吗?我曾经帮你包过伤的……”

    前几晚的恶梦涌上心头,或许是伤势发作,这粗线条男人做了一件令他日後回忆起来,丢脸不已的举动。

    他两眼一翻,直挺挺地昏了过去。

    “大哥出事了?真不好,怎么会这样呢?”

    回到落脚处,从有雪口中明白事态,源五郎皱起那形状美好的眉毛,感叹状况变化太快。

    有雪道:“我看老大这次糟糕了,二哥三哥怎么还愣着?不赶快去搭救吗?”

    花次郎反应冷淡,就他看来,在这种风声正紧的时刻,没有足够的防身武力,又要不知死活地到处乱逛,有什么下场都是活该。

    “不知道确切位置,随便乱跑也没用。”源五郎摇头道:“而且,计算双方的功力差,战斗可能早已结束,纵使我们赶到也无济于事了……”

    “你的意思是,老大已经死于非命了吗?”有雪脑子转得最快,“那别多说了,看看老大有没有留下什么遗产,大伙儿分一分,包一包,就此各奔东西吧!”

    “呃!我不是那个意思。老大生死未卜,这么快就拆伙,我看不好吧!”源五郎道:“现在的情况是,如果老大死了,那我们除了默哀,其他什么忙也帮不上!如果是受伤藏起来,我们到处乱找反而引人注目,更加危险,那不如等他自己回来;所以,只有一种情形我们派得上用场,就是老大被生擒回石家!”

    “有可能!我看那个玩蛇家伙瞧老大的眼柙好猥亵,一定是觊觎老大的身体,所以很可能把捉人回去……唉唷!这下可大大不妙,采花者恒被采之,柳老大的报应临头了!”

    “所以我们得快生去救人啊!但是,这任务并非易事,不是普通人能办成的……”

    一听到话题方向,敏感的花次郎立刻有反应,抢先道∶“麻烦事别找我,这次活该有人自作自受!”

    源五郎笑道:“二哥,这么说就不对了,你忘了我们的约定,你该负责老大安全的。”

    花次郎瞥了他一眼,哼道:“闯进石家多危险,花风流又不是花凯子,我可不做超过风流名剑应有能力的事!”

    “那就麻烦您努力发挥应有实力之外的潜力吧!现在石家一定也很乱,只要二哥打起精神,救人不会太难的。”

    源五郎微笑道:“大哥有事,我们都得同年同月同日死,这是大家一起歃歃血立的誓,二哥该不会现在就想反悔吧!我们是无所谓啦,不过当初你发的誓那么毒,以後恐怕连喝水都得小心呛死!”

    花次郎犹豫一阵,终究是站起身来,“哼!遇着你们,算我倒楣了!我去尽尽人事,你们两个在这里准备同年同月同日死吧!”

    “我早就准备好了,可是,我想老四大概只准备独吞掉我们三兄弟的遗产,独奔东西!”

    “呃!我只想想而已,这你也知道!”

    “哼!”

    花次郎拎起光剑,踏步出门,转眼就不见踪影。有雪担忧地间道:“三哥,只让二哥一个人去,行不行啊!”

    “不用担心,花风流是白鹿洞中堪称高手的人物,外表看来也许有点怪,但实际上却可*得多呢!”源五郎笑道:“更何况,老大和我们这些贱命不一样,身边最不缺的就是贵人与美人,傻子才替他担心!不废说话,快拿出你刚刚偷藏的鸡腿,我肚子饿死了!”

    悠悠转醒,骤觉周遭冰寒刺骨,兰斯洛不由一惊。

    “别急着起来,小心伤口!”

    急切的语气,听得出说话人的关心,睁开眼来,熟悉倩影映入眼帘,美人含笑,绝对是赏心悦目的光景,但在想起昏倒前的种种後,成了恐怖的延续。

    “哇~~~鬼啊!”

    顾不得伤口发疼,兰斯洛立即坐起身来,狼狈地向後运返数尺。在其他的许多方面,兰斯洛不是一个胆怯的人,但遇着这种没法挥刀消灭的东西,他在苦恼之馀,的确感到畏惧。

    仔细看看身上,手臂、小腹的伤口已被包扎,手法依稀有些眼熟,与前日身入梅园持相同,那也就是说,这名女鬼已经两次救助过自己了。

    处身之地并非是昏倒时的庭园,而是被移到梅林之中,林叶间透出的阳光,代表已经天明,但这梅林着实古怪,明明是白天,林子里仍幽暗得有如深夜,温度更彷佛置身雪地,冰寒得连吐气都冒成白烟。

    有雪说,暹罗人素来传闻,沈家梅园宿有厉鬼……厉不厉还不晓得,有鬼却是铁定的。在阴森森的幽暗衬托下,一身单薄的袍子更散发出惨白萤光,映着如云肤色,长发披面,瞧上去完全便是一副厉鬼模样,再瞥见左右几株梅树下,都放着骨灰瓮似的坛子,更教人为之心惊。

    “你是什么人?”兰斯洛惊道:“不对,你、你是不是人?”

    几缕阳光从枝叶间洒下,照在她身上,虽然没有像传说中的鬼魅一样,发出痛苦哀嚎,但整个身体却变得有些模糊,微微呈现透明,这无疑已说明了一切。

    想了一会儿,对方露出很为难的笑容,“我……现在这样,应该不算人吧!”

    (果然是个女鬼)

    兰斯洛颤声道:“你……你变成这样,有多久了?”

    “我记不得了,大概有好些日子了吧:自从住到林子以後,就一直是这样子了…”

    那日仓皇逃跑後,曾向有雪问过,听他说当初沈家有个族女,年纪轻轻就病死,她生前喜爱梅林景致,死後葬于梅林,看来多半就是眼前这一只了。瞧她一副娇弱模样,果然是大家闺秀,不过变鬼这么久,想必道行极高,说不定等一下立刻变成青面獠牙、血盆大口,己误入鬼窟,这下可危险了。

    但是……她两次医护自己,看来不像是有恶意啊!

    “为……为什么你要一直眷恋在这里,不去你应该去的地方?”简单来说,就是小姐你为何不赶快超生,要留在这遗祸人间!

    “我也知道不该逗留在这里,但是,除非有人帮忙,不然我没办法离开这里。”

    言下之意,莫非是要找替身!?

    “嗯!对……对不起呀!”

    “啥?什么事?”

    “我真是太糊涂了,一直到现在,还没有请教您的姓名呢!”

    “女鬼”轻轻地说着,欠身致歉,她一直是用跪生的方式静静坐着,这一下欠身,姿势委实典雅好看。

    兰斯洛却看得直冒冷汗,老头子在山上曾经说过,凡是鬼物,都会骗取人的姓名,用来行勾魂摄魄的邪术。自己原来还猜想这女鬼并无恶意,怎知马上就露出尾巴了!

    “混、混帐,你这女人怎么这么不懂礼数。”兰斯洛虚张声势道:“凡是问别人姓名前,都要先说自己的名字,这是基本礼数,你连这都不懂吗?没有家教!”

    大着胆子,猜想这些千金小姐最重视裆仪,眼下不敢自报姓名,只好先胡混过去,再找机会逃掉。

    幸好,计策一举奏功,女鬼面上果然露出不安,连忙欠身歉道:“对不起,真是我的不对,我……我叫风华,失礼的地方,请您千万则见怪!”

    (沈风华!名字还算不错……)

    兰斯洛摇摇头,自己现在哪有心情管这东西,该尽快找机会开溜才是。动作一大,牵动原来伤口,疼得直皱眉头。

    “很疼吗?真是对不起,这里的药材不够,我只能止血、拔毒,做紧急救护,没法帮您止疼。”风华双眸紧闭,但却倾过身子,聆听兰斯洛的声音与呼吸,关怀之情溢于言表。

    “您的体格很好,只要善加调养,过个十来天就没事了,不过,可别再添新的伤口了。”

    看她殷殷切问的温柔神情,轻声细气的娇怯,兰斯洛不禁纳闷,这女鬼和传说中的厉鬼大不相同啊:看起来也不太像别有用心。而且,自己有个荒谬的想法:比起自己表现出来的畏惧,这女鬼似乎更怕自己。

    老头子说,人怕鬼三分,鬼怕人七分,难道真是这样吗?

    姑且大着胆子一试吧!

    “呃!风华小姐,你的动作好像有些奇怪啊:比如说,和人说话时,是不是不该把头侧一边呢?”

    “对……对不起,我是个瞎子!”

    “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你好像很喜欢拿对不起来当开头词,这样很不好啊!”

    “对……对不起……”

    “又来了!”看对方泫然欲泣的可爱羞样,兰斯洛胆气大壮。倘若撇开对鬼魅的恐惧,和这样美丽的一名佳人相处,是任何男人都求之不得的事。

    “轻松点,别那么拘谨嘛!我是人,你不是人,你却还怕我,这不是很奇怪吗?”

    “对……对不起……”风华迟疑一下,将头垂得低低的,小声说道∶“因为,您是第一个和我说话的男人,所以……所以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啥?

    兰斯洛奇道:“你生前……不是,你以前从来没和男人说过话吗?你家里没有男人吗?你老爹呢?”

    “我没有爹。”风华满面通红,摇头道:“她们都是女性,又说男人很污秽,如果与男人接近,就会玷污我的心灵,所以不让我和男人接触。”

    “你说的她们,是指你的娘亲还是其他亲人?”

    “对……对不起,但是,我没有娘,也没有其他亲人。”

    “呃!我明白了!”

    “明白什么呀?”

    “难怪你这么早就变鬼,你这人活着一点意义也没有!”

    太过明显的直言,却是兰斯洛衷心地感叹。以前是曾听说那些贵族千金,被教育得扭扭捏捏,简直像是另一世界的动物,却没想到还有夸张成这样的。照她说的,那这女的多半是父丧母亡,托给他人教养,打懂事起便与男人隔离。

    用这种模式教育,内容可想而知,难怪人虽然漂亮,看起来却是一副呆呆样。

    想到这里,兰斯洛甚至觉得这女鬼有些可怜,活着的时候生命乏味,死了以後也只孤伶伶地栖息在这阴暗梅林,过着不见天日的幽闭岁月。

    瞧那副可怜兮兮的样子,胸中豪气顿生,觉得自己应该帮帮这可怜孤魂,别让她徙自遗恨于此,但深想一层,鬼物要超生,*的就是找替身,拯救美人固然是好,赔上自己性命可划不来,这笔生意不能做啊!

    (虽……虽然我很哈,但是好歹也给我个人类吧!送个这么漂亮的女儿过来,看得到摸不着,不是摆明玩弄你家大爷吗?)

    一面想着,兰斯洛叹起气来,这时阳光越益增强,风华的身影逐渐转淡,清秀娇容上也出现几分不适。

    兰斯洛道:“你被太阳照到不好吧!要不要去避一避?”

    “谢谢。”似乎仍不习惯于与男子相对,风华再次低下头,蚁声道:“我平时寄宿在这林中的井底,如果您的伤口有变化,就请您……请您……”

    兰斯洛心中暗忖,鬼才来找你,嘴上却是满口答应。

    “啊!对不起,到现在我还没请教您的姓名,真是失礼,您……”

    尽管这女儿看起来不太像会害人,但是小心为上,兰斯洛仍不敢说出姓名,只是,要是不讲,倘使被她缠住不能离开,那也很麻烦。

    脑中一转,终于有了主意。兰斯洛正色道:“哦!你听好了,我姓柳,大名鼎鼎的惜花大侠柳一刀,便是你家大爷我了。”

    石家队伍本来并未预计驻扎在此,但是世家势力辽阔,在暹罗也置有产业,便停驻在城西的一所别墅中。

    此时石存和被兰斯洛喷成重度伤残,尚未归来,石存忠离开东方府第後,带入前往搜寻,这时恰好又传来几名石家子弟被人发现昏死巷中的消息,整间别墅乱成一团。

    也因此,花次郎不费什么力气,轻轻松松潜入,里外搜索一遍,毫无所获後,预备离去。

    突然,在经过一间屋子时,听见里头谈话。

    “喂!这小子到底是什么来头?被大伙儿打成这样?”

    “这小子坏了大爷的事,是大爷的仇人,刚刚被捉了回来,众兄弟拳打脚踢,能不去掉半条命吗?”

    花次郎闻声停下脚步,偷瞥一下屋内情形。只见四个石家亲卫队,佩带兵器,相互闲聊着,正中央挂了一只大麻布袋,内中有人传出呻吟。

    “…是这里没错了,该说是手气太好,还是手气太不好,居然真的救到那废物?”

    花次郎低声自语:“就这么杀进去,给人认出很麻烦,身边又没带面具,那么……哈!

    现学现卖!“

    门内四名看守聊得正高兴,忽然传来敲门声,四人不觉有异,开了门,见来人低着头,看不清面孔,均是人感诧异。

    “你是什么人?好面生啊!”

    “面生是当然了,我是蒙面人!”

    这答案令四人大惊,纷纷拔刀以待,却全都在出鞘之前,给人迅雷不及掩耳地击昏。

    “去!只要看不见脸,有没有布都差不多啦!”花次郎割断绳索,让麻袋落地,内中伤者似乎被摔痛,低低呻吟一声,不太像记忆中兰斯洛的声音,但是呻吟这种事怎能做准?

    “唉!怕你啦!两日内居然连救你几次,我上辈子一定欠你很多钱!”

    花次郎哀叹一声,背起麻袋,趁外头人声迫近前,窜身消失在空中。

    兰斯洛离开沈家梅园,确认外头没人追捕,这才敢放心走在街上。

    原来遮脸的那个毡帽,不知何时已失落,只能低着头,快步在街上行走,希望在被人大叫柳一刀之前,觅路回去。

    沈家梅园闹鬼的传闻,在暹罗深场人心,纵是白日也少人接近,这对隐匿行踪很有帮助。石存和给打成重伤,能不能安然与同伙会合还不知道,自己该趁这时候赶快回去。

    “他妈的,忙了一晚没休息,肚子好饿啊!”

    兰斯洛身体健壮,食量不小,饿得也快,特别是在刚刚离开梅园时,莫名其妙闻到炒瓜子的香味,肚子就更饿了。本以为附近有小贩,找了半天,什么人也没有,委实懊恼。

    走出几条街,忽然看到几个人在墙上张贴文告,瞧服色,似是东方家子弟,兰斯洛侧身躲在一旁,等他们张贴完离开之後,这才现身出来,观看文告。

    念的书不多,一些文诌诌的语句看不太懂,好在这篇文告写得也挺白话,只不过内容实在过于震撼,看着看着,兰斯洛眼睛瞪大了起来。

    “这……这个有意思!哈哈!”

    猛然一把撕下文告,快步奔往众人栖身处。

    贫民区的废屋里,两个把宵夜当早餐吃的偷闲份子,满意地拍拍肚子。

    “所以呢!事实告诉我们,聪明人是永远都有便宜可捞的,至于那些智能比较低的,就只有臭着一张脸,到外头出任务了。”

    源五郎似醉非醉,和有雪胡言乱语着。正确来说,他是今晚最享福的一个,既没在外打生打死,又可以轻轻松松掠夺有雪积存的战利品。

    雪特人的贼性使然,有雪早在妓馆大吃大喝时,就一面偷偷地藏起部份菜肴,只不过这趟稍微夸张了点,直接偷藏起两只烧鸡、一罐葡萄酒,现在正好趁人少,赶快吃光。

    也就在两人酒醉饭饱时,门被人大力推开,精疲力尽的兰斯洛,一进门就跌坐在地上。

    “咦?大哥!”

    “大哥回来了,花二哥呢?他去找你了啊!”

    “花老二去找我?没遇着啊!”

    有雪道:“大哥,你真了不起,那玩蛇的变态多么凶神恶煞,你竟然能在他手底逃回来,作兄弟的太佩服你了!”

    “放屁!什么逃回来,本大爷把那混蛋打到遍体鳞伤,哭着开溜了,这叫凯旋而归!”

    说得漂亮,但同伴们却投以不信任的眼光,兰斯洛无奈,只得把与石存和激战的情形细说一遍,比手划脚之馀,当然不免加油添醋几分,听得两人面露讶色,惊奇于老大的胆色。当然,由于梅园撞鬼之事说来不太光彩,也就略过不提,只是大概说自己藏入一所废园。

    “哇!大哥,您真是神勇盖世,是英雄中的英雄啊!”

    源五郎也笑道:“嗯!的确不简单,大哥,您说您被那厮的蛇咬中手臂,据我所知,那尾毒蛇的毒性相当偏门,没有独门解药或是高手驱毒,毒发之後必死无疑,大哥您现在仍能面不改色,压住毒性不发,真是好本领啊!”

    这一说,兰斯洛也想起,风华曾说帮自己做了止血、拔毒的紧急处理,照源五郎的讲法,看不出这女儿竟有这么好的医疗本事,但这事现在自是不好直说,只好胡扯说自己抵抗力强,上次被咬过一趟,这次同样的毒已经奈他不得。

    “咦?大哥,你那口刀呢?怎么不见了?”

    有雪疑问声中,兰斯洛惊觉配刀不在身边,稍做回想,自己昏倒前刀犹在腹,重伤奔逃的石存和绝不可能回来抢夺,那多半还遗落在沈家梅园。

    “我弄丢……不!带那么好的东西上街,目标太明显了,我把它藏在一个安全地方,晚一点再去取回。”

    要取回,就会再碰到那女鬼,想起来就头痛,还是先处理别的事吧!

    “不扯那个,你们看,这是我刚刚回来时发现的东西!”

    兰斯洛从怀中取出一封文告,源五郎与有雪凑近观看,文告的主要内容,是东方家将于暹罗城举办一场比武招亲。

    七大宗门里,是有人曾以比武招亲之类的手法,招募不同门派的高手加入,但这封向来注重血统传承的东方家,却是破天荒的头一遭。

    文告之中,对本次与石家的联姻只字不提,看上去好像只是另一场独立活动,但前日长街混战後,石家礼队滞留暹罗,联姻计画受阻的情形早已看在众人眼中,现在加上这封文告,稍微聪明一点的人都明白其中关连。

    “大哥,上头说不拘身世、不拘背景,欢迎四方英雄参与,我瞧您大可去报名参加,去作东方家女婿啊!既可赢得大笔嫁妆,又可抱传美人归,岂非一举两得。”

    有雪欢天喜地建议,兰斯洛却兴趣缺缺。他是有打算去参加这次比武招亲,趁机混入,把那批嫁妆全数掠夺。

    至于美人嘛!自己最近时运不好,环绕在身边的美人,不是人妖就是女鬼,还是暂时回避女色安全一些。

    “你们慢慢看,我先去洗把脸,再来与你们研究。”

    兰斯洛挥挥手,踱人後堂。源五郎再瞥过一次招亲文告,心中暗笑。这事原本也在预计中,而受此影响所及,相信不用多久,暹罗城便会为之暗涛汹涌吧!

    “去!你们两个倒轻松,尽让我一个人劳动!”

    两个人兀自重看文告,花次郎却大步推门而入,一甩手,背後的大麻袋摔到地上。

    “人救回来了,你们看看有没有缺手缺脚吧!反正祸害活千年,少几只手脚也是能活下去的。”

    花次郎牢骚几句,却见有雪与源五郎表情讶然,睁大眼睛瞧着自己。

    “怎么了?又有什么不对吗?”

    源五郎不答,迳自让有雪解开系绳,打开麻袋。

    “二哥!您在外头冒险犯难,辛苦我们是知道的。”

    源五郎瞥向解封的麻袋,一个遍体鳞伤的青年昏倒在其中。

    “不过,可不可以请您告诉我们,这位仁兄是谁呀?”

第六十四章:琉璃魔身

    艾尔铁诺历五六六年三月自由都市暹罗

    兰斯洛与花次郎的碰面,自然又是一阵冷嘲热讽。不过,四人的注意力,仍是集中在麻布袋里的那青年。

    相貌很是熟悉,兰斯洛凝神一想,记得那日长街混战时,有一名青年在座位上踌躇不安,那时候的惊惶表情,让自己印象深刻,後来他在战局混乱时挥剑向花轿冲去,使得局面一发不可收拾。

    偷听石存和的谈话,显然这次与石存忠联姻的东方家族女,似乎与他是对情侣,所以,他才在爱人出嫁途中拦截花轿,一起私奔。不过,凭他这样的小人物,要与石家抗衡无异痴人说梦,没多久就被擒回,打得奄奄一息。把人从布袋中放出的情况,虽然算不上血肉模糊,不过也只比尸体多了一口气,皮开肉绽之馀,尚有多处骨折,唯一值得庆幸的,就是并无足以立即致命的伤患,还有救治的馀地。

    有雪、花次郎身上都有金创药,源五郎检视伤势後,接回断骨,上药疗伤,手法乾净俐落,瞧得兰斯洛三人又是一凛,看不出这深藏不露的死人妖,居然也通晓医理。

    “命保住了,顺利的话,半年之後可以完全康复,也不至于有什么後遗症。虽然另外还有办法可以好得快一点,但目前就这样子吧……”

    进行完一连串的医护工作,源五郎这样向大家宣告着。兰斯洛对花次郎、源五郎说出自己对这人身份的推测,但早在偷听中知晓一切的两人,只是面无表情地听着微不足道的情报。

    “花二哥,我想和你聊聊,请借一步说话吧!”

    “喂!老三,两个大男人,有什么话不能当众说出,要跑到外面去?”

    “大哥有所不知,这是我和二哥亲密的悄悄话,当然要私底下说啦!”源五郎笑着,带着面色不佳的花次郎离开房间。

    “大哥,你看他们两个大男人,总喜欢说亲密的悄悄话,这似乎……”

    “有雪,你这么想就不对了,人妖并不可耻,叉有谁规定,两个大男人就不能说亲密的悄悄话呢?我们应该用博爱的心,去接纳兄弟的一切啊!”

    “可是,我看大哥对男人也很有吸引力,那个玩蛇变态就对你恋恋不舍,要是有一天三哥转了方向,想悄悄的与您说些亲密话,那该怎么办呢?”

    “我一刀就宰了他!”

    “……”

    当有雪为着兰斯洛的回答,呆愣不知如何回应时,躺在床上的青年,忽然呻吟出几句呓语。

    “阿翠……阿翠……你在哪里……我……”

    “大哥,你听,阿翠不就是昨晚我右手边的那个婊子吗?看不出这小子还是个风流种,伤成这样还在垂涎院子里的粉头。”

    “去!你会一边垂涎粉头,一边流泪吗?别以为每个人都和你一样,我看他多半是在记挂自己的情人。可惜好好一对情侣,现在变成这样,真是可怜。”

    兰斯洛摇头说着,看这年轻人面孔抽搐,大半身体缠在绷带下,气息奄奄,却还流着眼泪,喃喃念着情人的名字,心下大感恻然。可惜自己实力不足,否则还真该想办法去帮帮这封小情人,让有情人得成眷属。

    “咦?这个点子不错。”忽然间计上心来,兰斯洛往有雪肩头一拍,笑道∶“有办法了,我们就捧这小子去参加比武招亲!”

    “有话快说,我可没耐性听你……不,你还是闭上嘴好了,你这家伙的每一句话里,都藏着十个以上的阴谋诡计。”

    “哦!想不到名满大陆的花二哥也会这么说,我可以将这当作是您怕了我的证据吗?”

    “哼!”

    在外头说悄悄话约两人,一开口便充满火药味。到目前为止劳动过度的花次郎,固然没理由心平气和;占上风的源五郎,也乐于维持这样的关系,因为在某个角度上,激将是比请将容易些的。

    “把话直说吧!你这娘娘腔的小丑,这次又想怎么利用我啊?”花次郎冷笑讥讽着,但仅是单纯的口头便宜,并没有蔑侮的意思,毕竟他之所以屡屡遭人算计,主要理由也正是自己的思虑不足。

    “花二哥说笑了。”源五郎笑道:“其实,我是想与您开诚布公地,就暹罗城这次事端谈一谈。”

    “哦?我是不是听错了,你这家伙居然也有资格谈”诚“这个字,太阳明天要从西边出来了吗?”

    “明天的太阳会从哪边出来,我不知道,但是这次的太阳,却绝对是从东方家出来喔!”

    若有所指的话语,花次郎并不答腔。既然对方有意引人入局,自己又没有掉头就走的打算,那么静静地听完,总比盲目答话稳当得多。

    “从今晚听到的部份,我们至少知道几件事。第一、是东方家主动与石家联系;第二、这桩联姻的真相,是东方家与石家预备进行武器交易与缔结同盟。”

    源五郎道:“可是,这两件事都有疑点。石家势力无疑雄强,但却不是七大宗门首位。如果要结盟,七大宗门的王者,武炼王家,还有素来与石家成对头的麦第奇家,都是值得考虑的选项,为什么东方家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石家?另外,就算不涉及武器交易,单是东方家与石家的联盟,必然引起各大势力的高度关切,进而以实际行动阻碍,为什么东方家甘冒此不讳,好像唯恐旁人不知一样,把这事弄得声势浩大?”

    这些事情,花次郎先前也曾思索过,却没有这么直接地深入核心。

    七大宗门彼此间的结盟,应该不会有人乐见其成吧?

    这划分风之大陆的七大势力其来有自,白字世家从九州大战後便崛起,在雷因斯称雄远逾千年,期间青楼联盟组成,东方、麦第奇、王、花字世家先後成立,在根据地脱颖而出,直到十多年前武炼爆发槿花之乱,石字世家趁势崛起,这段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岁月里,七大宗门彼此间从没进行超过寒暄程度的友好行动。

    假如今天东方家与石家真的联盟了,这个冲击会造成什么影响呢?

    单是石家的死对头麦第奇家,便会非常不安吧!本来势均力敌约两大世家,因为东方家的加入,而破坏了势力均衡,为了挽回劣势的麦第奇家,只得与其馀几家寻求同盟,而其馀的几个世家若要自保,便势必要选择友好势力,彼此缔结军事结盟,几下循环之後,甚至整个大陆都会陷入高火药味的紧绷局面。

    与其变成这样,倒不如维持现状,这是七大宗门共同的意识,所以当有类似结盟的举动发生,必然承受极大的压力与实际阻碍。好比这次,东方、石家的联盟消息传出,四大世家的首脑立即以行动施加压力,东方玄虎虽然没有明说,但多半也面临各世家宣告中止所有武器交易的商业恫吓。

    明明晓得会有这後果,为何还把结盟行动办成这样招摇?

    毫不掩饰,直接宣告结盟的优势,目的在于以强大无匹的实力,一举震慑住旁人。

    倘若今日是石家与王家结盟,那确实有这等声势,但东方家实力在七大宗门里,只属次级,纵使与石家结盟,仍未至不可抗衡的地步,结果只会促成其他敌对势力的结合,得不偿失,既然如此,这么做的用意何在?

    “道理不难理解啊!东方玄虎是只比外表看来更狡诈的狐狸。”源五郎扬扬眉,笑道:“石家这次是替东方家做了一次免费的宣传,可怜的石存忠,这个冤大头当得奇大无比啊!”

    “什么意思?”

    “如果把新娘换做是货物,联姻变成比武招亲,待价而沽的意义不变,只是买主变多了而已,东方家从头到尾都不会吃亏,就是这么个意思。”

    “原来是这样……”

    花次郎喃喃自语。他聪明应变,实非蠢人,只是遇着了这么个智略百出的对手,缚手缚脚而已,这时稍加提点,立即看透了当前情形。

    现在,七大宗门首脑都已明白联姻背後的含意,那么,当石家失去了唯一买主的优势,货物变成有能者得之,那么招亲就是筛选买家的最好过程了。为了不让武器落至敌对势力手中,想要购买者就必须抢先标到手,这么一来,交易使被越炒越高,最後不管花落谁家,东方家都能与实力最强者联手,稳赚不赔。

    把这结果倒过来看,倘使东方家是有意使这情形出现,那么一开始与石家的结盟,以及事後说翻脸就翻脸的迅速,那就很可以理解了。毕竟石家只是预设的买主之一,假如石家因此表示敌意,那也无妨,因为这只会迫使东方家立即与麦第奇家结盟,使石家栽个更大的筋斗。

    “可是,为什么要选石家呢?如果一开始石家不上勾,那这些行动不就没有意义了吗?”

    “从来不与外人结交的东方家突然示好,这么大的诱惑,本身就很难拒绝,倘若是别家,或许会考虑到美食下头的陷阱,但是,石家的十三太保分做两派,长期以来暗斗不断,为了压倒对方,绝对会抢着把握稍纵即逝的机会,当然上当得快。”

    花次郎频频点头,在赞同诸项分析时,也为了说话人的智略而惊讶。

    牵连整个大陆的机密事件,他能一眼看破,浑不在意地娓娓道来。洞悉东方家的所有布置,对整个大局完全掌控,不管是哪一方面的变化都能了然于胸,充分把每一项所知的情报,做最大效果的利用。

    这样的人才是何其难得,江湖上又什么时候蹦出这等人物了?他的来历不明,但却似乎与青楼联盟有所联系。

    比起东方家的图谋,花次郎更注意这小白脸在此次暹罗事件中扮演的角色。

    “分析得不错,不过没扯到重点。”花次郎冷笑道:“既然要开诚布公,那就先把你自己扮演的角色解释一下吧!”

    “没问题。”源五郎微微一笑,从怀中取出一个雕刻极为细致,小指头大的白银印信。

    “珞璎银印!”花次郎认出信物来历,皱眉道:“原来你是麦第奇家的人?”

    七大宗门中,石家、麦第奇家广招外来高手扩充本身实力,招养门客之风最盛。麦第奇家对门下食客发印信为凭,分金、银、铜、铁四级,源五郎能拿出银印,那是门客中极受重视的人物了。

    源五郎道:“正是,旭烈兀公子对宿敌石家的一举一动很重视,对这次的联姻派出众多密探,调查究竟,我就是直接受命于公子爷,与青楼联盟接洽情报,并且负责处理此次事端。”

    “旭烈兀肯让你独立行动,还负责与青楼联系,你的地位不小啊!”花次郎道∶“以你的能力居然只屈居银印,位置实在是嫌低了!”

    花次郎仍有存疑,因为源五郎身上的卓然气质,给人一种闲云野鹤,难以屈居人下的逸然感觉,突然说他只是个听命于人的角色,教人难以相信。

    不过,如果扯上旭烈兀,事情又的确有几分道理。

    这个身为麦第奇家当家主的青年,有着睥睨全大陆的精明头脑,年纪轻轻,却将麦第奇家整顿得好生兴旺,属下敬畏有加。物以类聚,像那样的英杰之士,才有资格拥有这么出色的手下。

    麦第奇家与石家暗斗不断,倘使源五郎是麦第奇家的门客,那么他窃听东方家机密、蓄意挑起与石家的斗争,这些举动都解释得通了。旭烈兀是陆游七徒之一,这样一来,源五郎会使白鹿洞绝学,也可以理解。

    “招亲之举,必然引动各方势力干涉,石家末必能尝到甜头,但在那之前,我一个人实力不足,所以想请花二哥助一臂之力。”

    “哦?我看不出自己有什么理由要和你站一道?”

    “您与公子爷本是旧识,凭着你们双方的情谊,相信您对麦第奇家没有恶感,相反地,石家近年来的作为,以您的个性,相信反感已久,只是懒得出手对付,既是如此,何不趁此之便,助我方一臂之力,让石家栽个大筋斗呢?”

    语句合情合理,闻言,花次郎沈默半晌,但到最後,他为之冷笑。

    “说得很动听,但那也只不过是你们的一厢情愿而已。既然你是麦第奇家的人,旭烈兀也就应该告诉过你,我是怎么样的一个人。既然你只是他的手下,那么也就失去与我赌约的资格。”花次郎道:“老实说吧!我厌恶你们这种狡狯之徒的嘴脸,我不信任旭烈兀那小子,更不信任你!”说完,掉头就走。

    说到底,自己对源五郎的话仍有怀疑,不管他是不是受命于旭烈兀,这两人都是极度麻烦的人物。论智略见识,大家相差不多,但比起筹谋深算,自己便远远不及,为免再落人算计,还是及早抽身为妙。这是笨方法,但也是对付聪明人的好方法。

    “呵!又要走了吗?不过是一两次战败,遇事逃避已经变成你的习惯了吗?”

    “你说什么!”

    明知可能是激将法,花次郎仍是忍不住地停下脚步。

    “挑拨也该有个限度,随便乱放话,後果你承担不起的。”

    说话的语调极为森冷,显示了程度以上的威吓,但源五郎不为所动,持续道∶“我没有说错啊!不管遇到什么事,永不退避,这样的人称为强者。你口中把所有人都称为废物,可是只懂得从这个醉乡逃到那个醉乡的你,和你口中的废物叉百什么不同呢?才不过是打输一两次而已,你……”

    源五郎淡淡说着,蓦地,瞥见花次郎的背影中,发丝末端开始变色,不由得面色大变。

    (不好!)

    心念甫动,光剑已出现在花次郎手中,源五郎亦微微侧身,打算在光剑剑柱掣开前退走。

    怎知,花次郎完全没有掣开光剑的打算,甚至连头也不回,以一个最简单的姿势,用光剑柄反手扫出一剑。

    “哗~~”

    当见到这个动作,源五郎耳里甚至听到一种古怪爆响,声音不大,像是撕扯布帛的脆响,也在这瞬间,他脸上向来悠闲的微笑消失了,变作一种十二万分专注的凝神,紧跟着,他的身形蒸发不见,以一种肉眼难辨的骇人高速,刹那间移动到原位右後方十尺外。

    拿定身形,源五郎感到左脸颊上一阵热辣辣疼痛,举目看去,花次郎原姿势站定不动,但在他身後,大片透明的空气竟有些模糊,诡异地扭曲变形,连带使得人影有些瞧不真切。

    (好恐怖!他的武功比当日战败时远远进步了……认真起来,随手一剑便斩裂大气,若非凭九曜极速移位,恐怕……)

    源五郎暗自惊异,自己的独门神功,念起身移,举世无双,却还被剑威扫到,险些避不开,看来对眼前这人的剑技修为,要另加估计才是。

    然而,当这念头在脑里出现,庭院里微风吹过,源五郎脑後发束忽然散开,几十根长发断作两截,随风飞舞飘扬,转眼间消失不见。

    (怎会!?不是稍稍扫过,是根本就没避开,他的剑怎会进步到这等境界了?)

    对手实力远超预算,源五郎仍维持冷静,他必须估算对方现在的心情,是因为被激怒而出手示威;抑或是当真动起杀意,还是有另外的感觉。每一种,都牵涉到不同的应对法。

    只是,一个远较预期中冷淡的语调,清楚响在耳畔。

    “这一剑,如果不是看在旭烈兀的面子,绝对会砍断你白嫩嫩的脖子,那时候,再好的脑子也没用。你和旭烈兀都有颗了不起的脑袋,但别以为什么事都能尽如所料,要是挑上不该挑的对象,随便一下失算,比起一般人,你们更承担不起失败的後果。”

    直至此刻,源五郎才感受到一股不受控制的战栗感。

    花次郎也许是压抑情绪,也许是已经回复,但他清楚地表明了,不管陷身在什么计算里,他都能凭实力强行破局。以力破巧,蛮横的笨手段,却是所有智者的克星。从这点来看,自己的计算是彻底失败了,因为一个优秀的操盘者,绝不允许任何足以导致崩溃的失误发生。

    看来事情比估算中困难得多,这入不愧是号称天下英杰的人物,小聪明对他是没用的,如果想要打动他,那么就得表现出相称的气魄。

    不过,如果在这里放弃,那才真是满盘皆输。

    “花二哥!”

    “晤,你胆子倒不小,居然还敢继续纠缠。”

    “这一场我准备不及,输得不服,希望能有个翻本的机会。”

    “嘿!先前陪你耍的把戏,我并未认真,你真以为自己有实力接我一剑?”

    “没实际交手,一切都未成定论,麦第奇家的人,都是最好的赌徒,如果就这么认输,没脸见公子爷,那不如战死在这里好了。”源五郎从地上拾起一颗巴掌大的石头,朗声道:“以这类石子为计,当我将之掷出,花二哥向我发一剑,若是我接不下,以後绝不再纠缠您……”

    “想清楚再说,不然这次你的速度再快,都救不了你。”

    “无妨,为了让花二哥满意,小弟不闪不避,只要稍有移动,便算我输。”

    花次郎大奇,如果限制不能移动,那源五郎擅长的高速移位就无从施其技,莫非他还有别的神奇优俩足以依恃。方自好奇,却见源五郎敛起笑意,两臂舒张,复又缓缓环抱成圈,如是数遍,浑身竟泛起一层极微弱的紫光。

    “紫电功?旭烈兀居然让你修练睥世七神绝?”乍见这当年麦第奇家上任主人仗之横行大陆的惊世武学,花次郎为之侧目。

    (七大宗门镇派神功,唯有白家与麦第奇家密而不宣,我三次索战,旭烈兀避不见面,如果能在此一会睥世七神绝,不仅了我一桩心愿,或许更能解我不解之思。)

    看源五郎架势十足,人不动,却隐隐带出一股惊世绝学的独有气势,似乎甚得此绝学精要,花次郎顿时心痒如沸,他手边光剑已在早前一击损毁,便拾根树枝,正声道:“好,冲着七神绝,只要你能接我一剑不死,我就如你所愿,帮你对付石家。”

    “真的吗?”

    “绝不食言!”

    源五郎闭目计算片刻,跟着微微一笑,右手将石掷出,任石头划着弧线,高高消失在空中。

    也不多话,花次郎慢慢举起右臂,树枝横胸而放。简单动作,却令周围大气彷佛凝结一般,若有实质地沈重,连带迫得十尺外源五郎气息不顺。

    对眼前绝技寄予厚望,花次郎凝聚心神,要在两力相撞时,充分感受睥世七神绝的每一分变化、威势,不漏过半点讯息。

    能与这级数的神功相遇,是增长己身修为的大好良机。

    当树枝终于挥动,不急不徐的动作,似乎没有任何杀伤力,但相隔十尺外的源五郎,却感受到一股由至静中急速升起的狂飙力量,风未至,前奏的压力已将左右一尺内的空气迫得点滴无存。

    时间恍若停顿,树枝挥下,万钧一剑终于发出。花次郎的精神集中至极点,留心源五郎任何细微的举动。

    可是,源五郎仅是温和地微笑,全身因运功而升起的气势,尽数消失无踪,就这么以毫无防备的姿态,预备承受一剑。

    (怎么回事?他打的是什么主意?)

    花次郎方自疑惑,手中未停,右侧忽地爆起巨响,大量泥土砂石,夹着屋瓦木块,犹如怒浪排空,刹那间横亘于两人之间。

    剑威的可怖,这时才尽数显现。

    虽是凌空发招,剑气所过之处,触及一切皆被断开,像是一把无形巨刃,斩掉所有拦阻之物。

    (不好!)

    突然间,花次郎惊觉土石浪中杂有人气,竟是有具人体藏于其中,仓促之间不及细想,本能地买劲于臂,强行收招,硬生生将剑气迫散。动作太急,胸口气血反冲,好生疼痛,手中树枝更是轰然爆成靡粉。

    响声不断,满牢土石泥沙连续坠地,当一切回复平静,视野清晰,才看到右方众人藏身的木屋,坍落了一半;里面的兰斯洛吓得跳了出来,并瞠目结舌,不解为何屋子会突然变成这样。

    地上大堆土石木块中,躺着可怜的雪特人,已经口喷白沫地昏过去。

    跟着,是前方,保持一贯微笑,彷佛完成一场恶作剧似的源五郎。

    “您出了一剑,我不死、不伤,没移开过原地一步,蒙您赏脸,这次让我扳回一局。”

    “你……好卑鄙!”

    “我武功不及您,又很爱惜生命,当然只有耍小聪明的份!”

    “你走了狗运!”

    掷去树枝残根,花次郎不发一言,背转身朝屋子走去,面色仍因自己心软中计而阴沈恼怒,但嘴角却逸出一丝奇异笑意。

    源五郎刚才掷石人屋,凭着石上暗劲炸裂屋子,同时将人弹出,却不伤人体,其中计算之准、运劲之巧,己身远有不如,虽然他仍是取巧获胜,但的确是有让己心服之处。当胜负的分晓能物有所值,被耍弄的耻辱就不再是那么一件难以忍受的事。

    另一边,源五郎暗叹侥幸,松了口气,俯身摇醒有雪。

    “……头好昏……身体好痛……发生什么事了……为什么我觉得自己好像被万马从身上奔腾过一样……”

    “喔!刚刚突然地震,也不知是什么东西在你脚边爆炸,然後你就飞了出来,没事吧!我扶你进屋里去。”

    “呃……刚才二哥的头发怎么突然变长了……我是不是在作梦啊……”

    “不是作梦,是幻觉,你忘了它吧!”

第六十五章:隐匿·身份

    ??屋子离奇炸塌了半边,兰斯洛大感摸不着头脑,不过,也有另外的变化发生。

    ??给那大爆炸一响,昏迷在床上的那名青年,悠悠转醒。

    ??“这┅┅这里是什麽地方┅┅我在哪里┅┅”

    ??“哪里都行,总之不是阴曹地府,小子你运气不坏,再晚一点救你,你说不定就没命了。”

    ??捡过一张缺脚凳子,兰斯洛坐到床边。既然屋子里现在只剩自己一个,那麽就理所当然地负起问话责任。

    ??“这里很安全,起码┅┅暂时很安全,你可以在这里把伤养好。”

    ??兰斯洛叨叨说着,等待青年回复反应,过不多时,那青年的神智清醒过来,大致弄清了自己的处境,立即想下床叩谢,却被兰斯洛拦住。

    ??“恩┅┅恩公在上┅┅请受小人花若鸿一拜┅┅”

    ??“别拜了,你伤得不清,再乱动,伤口万一破裂,你就真的需要人祭拜了。”兰斯洛道∶“你叫花若鸿是吧?要是你有力气,那不妨解释一下,你到底是什麽人?为什麽会被石家那批人打成这样。”

    ??这些问题兰斯洛一知半解,正好向始作俑者查询,整合资料。这时,臭着一张脸的花次郎也进到屋里,斜倚在门边,聆听两人问答。

    ??“我┅┅我是花家旁系子孙┅┅这次到暹罗┅┅是为了我的未婚妻┅┅翠翠┅┅我┅┅”

    ??由於伤势沈重,一番话说得断断续续,但经过整理,大概也听得出其中意思。

    ??这人叫做花若鸿,是花字世家旁系子孙,讲说旁系,其实已与如今当权的嫡系相差甚远,仅是个血缘极为淡薄的族人。自幼家贫,父死母病,过着完全称不上安好的日子。

    ??与他们母子相邻而居的,是一对母女,其中的女儿叫翠翠,和他是青梅竹马,打小便情投意合,年长後互许终生。翠翠的父亲从来没有出现过,去年,村子里爆发疫病,翠翠的母亲病逝,临终前交付信物,嘱咐女儿寻找生父。花若鸿的母亲也泄病在家,他侍奉母亲,不能分身,一对小情人约好半年後重逢。

    ??半年时间过去,花若鸿的母亲也在疫病中过逝,守着母丧的他,却接到翠翠来信,说自己依着母亲嘱咐进到东方家,却因信物的时间相隔太远,找不到父亲,恰逢东方家选族女联姻,人人不愿,主事者见她孤弱可欺,竟强逼出嫁。

    ??花若鸿见信大惊,匆匆赶往,却被东方家拒於门外,难见爱侣一面。後来听说花轿将随聘礼一起进入东方家总堡举行典礼,途中经过暹罗城,念及翠翠在信中的焦急与伤心,悲愤不已,虽知一己力弱,但也决心强抢花轿。

    ??长街混战,花若鸿鬼使神差地抢轿成功,携美逃亡。小情人久别重见,都是又悲又喜,本拟迅速逃往其他都市,结果还没出城,就被石家亲卫队寻获,一场斗殴後,双双被擒。

    ??翠翠被送回东方家,花若鸿则因为几名十三太保各有忙事,闲不下来处理,石家亲卫队拿他泄愤,拳脚相向,打得他只剩下一口气,若非花次郎随手乱救人,他说不定就此死在那麻袋中了。

    ??“哦!好可怜啊,老二,别光是听嘛,这人似乎和你是一家的,有何看法啊?”

    ??“去!痴男怨女!”

    ??“唉!你真是不解风情啊,这对小情人这麽惨,你一点恻隐之心也没有。”兰斯洛道∶“花兄弟,那麽你以後有什麽打算呢?”

    ??“我┅┅我也不知道怎麽办┅┅我这麽没用,又不能把翠翠救出来┅┅任她受人欺凌┅┅”花若鸿讲着讲着,想起爱侣这时的伤心,更是悲从中来,“我和翠翠已经约好了,要是我一直没法救她出来,她也不负於我,就会在新婚夜自尽,而我也立刻追随过去,不会让她一个人上路的┅┅”

    ??说完,花若鸿低首捶胸,嚎啕大哭起来。

    ??(呃!男人大哭和男人化妆,都是穷极心的事,瞧这小子不像是白痴,怎麽哭的样子比源五郎还娘娘腔!)

    ??或许是因伤势沈重,在兰斯洛快不知该用何种表情应对前,花若鸿又昏睡了过去。

    ??“老大、老二,出来一下吧!”有雪从门口探出头来,确认花若鸿昏过去後,将馀人唤到外头,进行商讨。

    ??兰斯洛将花若鸿的境遇,重新叙述一遍,道∶“我有一个想法,横竖东方家现在改办招亲,我们乾脆捧这小子参加,得胜之後新娘归他,财宝归我们,既心安理得,又成全一桩美事,大家以为如何?”

    ??首先有反应的,是众人已习以为常的冷笑男。花次郎哼道∶“捧他?凭什麽?别忘了你们现在自身难保,有没有明天都不知道,拿什麽去捧人。”

    ??在花次郎看来,兰斯洛的一厢情愿绝对可笑。就算不论众人处境,东方家举办的招亲,现在也变得错综复杂,再非单纯的武力比斗,说不定不久後还会演变成各大势力的较劲舞台。此情此境,怎有可能让这群瞎搅和的浑人如愿。

    ??“大哥的意见很好喔!我觉得大有可为呢!”源五郎微笑道∶“姑且试试看吧,但是,有个小问题,我看那花若鸿垂头丧志,别说求胜,连求生意志都大成问题,你要用什麽方法让他去参加招亲呢?”

    ??“直接和他明讲,只要他答应事成後嫁妆归我们,我们四兄弟就协助他赢回老婆。”

    ??“不行啊,大哥,如果这麽做,东方家会立刻把这新女婿踢出门的,你也不想害他最後人财两失吧!况且,他为什麽要相信我们呢?彼此非亲非故,突然有人说要帮助,他一定会起疑心的,假如让他认出您的身份,单凭柳一刀的大名,一定吓得退避三舍,什麽也不用谈了。”

    ??“这倒是,那该怎麽办?”

    ??“呵,小弟这边有个计画,虽然有点危险,但既可以让我们抢到嫁妆、花若鸿娶到美娇娘、东方家又不会找他追究责任,数全齐美的好方法,大家仔细听我说┅┅”

    ??┅┅

    ??接着源五郎仔细说过一遍,众人听完计画,各自有不同反应。

    ??兰斯洛∶“听起来还满有可行性的,好,就作作看吧。”

    ??有雪∶“怎麽出风头的都是你们?我却要当跟班,这不合兄弟平起平坐的原则啊!”

    ??“敝人对这个计画由衷表示抗议,为什麽我要鬼鬼祟祟去冒充别人。”

    ??花次郎举手反对,源五郎淡淡道∶“嗯,其实我也很担心这一点,虽然他与您同出於白鹿洞,但论能力、论江湖地位、艺术修养,他的确非您所能及,既然二哥反对,我想还是取消算了。”

    ??“等等,你说江湖地位、武功修为,这我没什麽意见。”似乎被说到要紧处,花次郎脱口道∶“可是艺术修养我不服气,他除了几手字写得比我漂亮,比诗词、比文章、比剑术,我绝不肯认输,你这麽说┅┅”

    ??“既然花二哥这样讲,那麽他的角色就交给您了。”源五郎微笑道∶“不然,我们两个角色对调,二哥意下如何?”

    ??“┅┅不要!我不当人妖!”

    ??“我也不勉强二哥,总之,你等一会儿就在一边旁观,要是冒充他人这种事实在不合您的意,那您的戏份就自动删除吧!”

    ??“┅┅”

    ??於是四人帮大计就此定案。

    ??不久後,在苏醒过来的花若鸿面前,是有雪与兰斯洛。而四人中公认最能言善道的有雪,被推派负责与花若鸿沟通。

    ??雪特人眨着一双猫瞳,老气横秋道∶“老弟,你运气不坏,东方家刚刚发出文告,举行招亲,只要你在擂台上击败众人,就能风风光光娶回你的小情人了。”

    ??花若鸿闻言露出喜色,但念及其中艰难,又低下了头。

    ??“别垂头丧气,我们首领被你的遭遇感动,决定无条件帮助你,与你的小情人重聚。”

    ??“我┅┅我感谢各位恩人的好意,但此事委实太过困难,我既受各位救命之恩,实不敢再劳烦诸位来┅┅”

    ??“你心地不坏,居然还不想连累旁人。嘿嘿!如果你知道我身边的这位是什麽人,你就不会这麽说了。”有雪故作玄虚,低声道∶“出来跑江湖的,听过什麽是「圣殿中的白夜」吗?”

    ??花若鸿闻言,浑身剧震,满面错愕地望向有雪。

    ??“难┅┅难道是耶路撒冷的白夜四骑士!”

    ??称霸於自由都市的两大势力,东南是东方世家,西北为青楼联盟,各自掌控势力范围内各都市的大权,然而,众都市中却有一个两大势力管辖外的地带,耶路撒冷。

    ??耶路撒冷受一个少数异教所统治,从不对外拓展势力,只是在教皇领导下作宗教修行,逢天灾人祸时救济平民,地位甚是崇高。守护耶路撒冷的武力,是教廷的“圣殿”骑士团。“圣殿”骑士团尽避人数不多,却堪称高手如云,挤身当世三大骑士团之一,凭此实力,耶路撒冷就是个各方势力不敢轻侮的禁地。

    ??负责统领圣殿骑士团的,是教廷授任的四名圣骑士,由於这四人解灾救厄,温和慈爱,以神职之身,在自由都市行下无数义举,因此被尊称为白夜四骑士。白夜之意,就是永远的白天,顾名思义,就是有四骑士所在之处,黑夜的苦难永不降临。

    ??在自由都市,白夜四骑士素来被百姓视为人间救星。他们地位崇高,为天下所敬重,兼之个个武功高强,倘若是由他们支持,纵是东方世家也不得不卖面子,花若鸿心中顿时升起一线希望,凝望着有雪与兰斯洛。

    ??“小人有眼无珠,不知几位是┅┅”花若鸿说到一半,疑惑起来,眼前这大个子相貌堂堂,还说得过去,但从没听说白夜四骑士中有雪特人啊!

    ??“嘿!你还有点眼光,说出来不怕吓坏你,我身边的这位,就是「青骑士」麦当诺,专门负责巡察各地,我则是麦当诺大人的仆从。”有雪道∶“这次我们发觉石家行动鬼祟,麦当诺大人特别潜入查探,意外把你救了出来,现在知道你的遭遇,如果袖手不理,那怎麽配称为神职人员呢?”

    ??听到这里,花若鸿本来燃起的一线希望,又告渺然。四骑士中确实有一名“青骑士”麦当诺,但是白夜四骑士中,以“白”、“银”两位最为有名,剩下的“黑”、“青”无论武功、地位都相去甚远,即使这人真的是青骑士,以他的影响力,恐怕还是难帮到自己什麽。

    ??“多谢诸位恩公的好意,可是花若鸿实在不敢再连累你们,一切,就算是我和我未婚妻命苦吧!”

    ??“你别这麽说嘛!虽然我们只有几个人,但背後还有整个耶路撒冷当後盾呢!骑士团里个个精锐,一定能如你所愿的。”

    ??“不,我心里明白,如果只有东方家,那也还好,但如今东方家与石家合谋,耶路撒冷又怎麽可能为了我这种小人物,得罪两大世家呢?”

    ??“唉!我说你这人┅┅”

    ??“别理他!”双方苦劝不休,斜倚在墙边静听的花次郎终於忍不住了,“普天之下,哪有这种软弱男人,毫无男子气概,连争取你应有之物的勇气都没有,莫说你未婚妻被人抢走,就算留在你身边,这辈子也算是玩啦!”

    ??太过严厉的指责,有雪忙向花次郎使眼色,生怕因此弄坏了计画。

    ??但花若鸿却好像很习惯这种侮骂似的,只是低着头,苦笑说话。

    ??“不瞒各位,我┅┅从小时候开始,就是个很倒楣的人,周围左右的人也都这麽说。不管做什麽,怎麽努力,最後都会搞砸,从来也没有什麽值得夸耀的成功,文才不成,武功也不行,都已经这麽大了,自己的人生还是一败涂地。”

    ??花若鸿道∶“这次拦截花轿,是我赌上自己勇气的亡命之举,虽然侥幸成功了,但最後还是落得这个结果┅┅各位恩人的救命之恩,我很感谢,但是我想,上天已经告诉我,一切命该如此,我是该认命了┅┅”

    ??花次郎冷笑道∶“这是你一己的推托之词,如果你真有那个心,就算到最後关头,你也不会说出这种话的。”

    ??“我对翠翠绝对是真心的,所以,我们才约定在婚礼那天一起自戕,就算人在两地,还是能共赴黄泉,至於再去参加招亲┅┅根本没有可能的事,为什麽要再自取其辱呢?”

    ??“谁说没可能?你连死都不怕,难道就不敢像个男子汉一样,再去争取一次!”

    ??“我武功低微,又人单势孤,东方家和石家任何一个小人物,我都打不过,又有什麽资格去争取呢?”

    ??“为什麽没有资格?你爱你的未婚妻,她也爱你,你们是对相爱极深的恋人,这就比什麽资格都正当。人生的事,只要有心,纵到绝处也能逢生,只要你敢去争,谁说没有希望?”

    ??这番话慷慨激昂,不仅花若鸿目瞪口呆,就连兰斯洛与有雪也惊讶非常,怎也想不到,平素冷漠倨傲的花次郎,现在会突然像变了个人。这麽有力的陈言,也未免太有做戏的天分。

    ??花若鸿愣道∶“你┅┅你究竟是谁?凭什麽敢这麽说?”

    ??回答之前,花次郎并非一无所觉,假如回答了这个问题,无疑就又往这泥沼踏深一层,为此,他甚至可以想像源五郎正在外头窃笑。

    ??可是,此刻他胸中却升起了一股抑制不下的冲动,连自己都很诧异,为何淡漠已久的心境,会没由来地波动得这般厉害。也许,是因为花若鸿的故事、处境,在某方面触动了自己吧!

    ??所以,当有雪跟着询问∶“对啊!凭什麽敢这麽说,总得给人家一点解释啊?”

    ??花次郎两眼微闭,睁眼时,斩钉截铁道∶“不凭什麽,就凭我王右军三字,够了吗?”

    ??“王右军!”花若鸿惊道∶“您就是四骑士里的王右军,王大侠?”

    ??白夜四骑士中,团长米迦勒、副团长王右军,两人武功、名声远超馀人,是圣殿骑士团的主要支柱。银骑士王右军,既是武炼王字世家的一流高手,又是白鹿洞陆游的七徒之一,尽得「朱鸟刀、白鹿剑」的真传,尤其是一手融书法入剑的神技,令人叹为观止。

    ??白鹿洞在艾尔铁诺势力及广,花若鸿也曾受教於地方分馆,对这位同属白鹿洞的当世剑侠仰慕之至,现在见到真人,眼中满是兴奋神彩。若有这位四骑士之一的人物亲自力挺,那事情就真的有希望了。

    ??但再细看,花次郎的相貌虽俊朗,但却有一股掩不住的沧桑感,穿着打扮尚属整齐,却微嫌凌乱,与传闻中王右军的风度翩翩、文质彬彬,大有不同,身上的浓郁酒味,更是启人疑窦,不禁纳闷起来。

    ??花若鸿的疑惑眼神,雪特人立知不妙,道∶“难得副团长肯对你表明身份,唉!石家戒备森严,要不是副团长亲自出马,又有谁能无声无息地将你救出呢?”

    ??话很有道理,但要做为身份证据,仍嫌不足了点。有雪待要再想话词搪塞,花次郎已冷冷道∶“看你那天动手,也是在白鹿洞练过几年剑的,本门剑法的路数,你认得出来吗?”

    ??花若鸿点点头,花次郎更不多话,反手扯下腰带,“刷”的一声抖得笔直,跟着手腕挥舞,竟是以腰带代剑,施展起剑法来。

    ??兰斯洛、有雪不通剑理,只以为花次郎手边没剑,仓促间挥腰带为剑,他花风流本就学武於白鹿洞,现在随便使几套剑法来蒙混,这低辈小子又怎分得出?

    ??但瞧在花若鸿眼中,那又是另一番眼界,他武功不成,眼力也不足,但依照昔日夫子教学,只见腰带在啪啪碎风声中,依着内劲吞吐忽直忽曲,直者刚烈前冲,曲者回旋百转,刚柔间变幻无定,的确夫子口中是一流高手的剑术。

    ??一轮舞动,花次郎收劲撤剑,道∶“刚刚使的,你看得出来吗?”

    ??“路子确实是我白鹿洞剑术,但是剑招┅┅”花若鸿不敢明言,自己因为资质过低,所学有限,认不出白鹿洞的中上乘武学。话说不出口,却听得轰然一响,屋子周围四壁像是被利器所切,碎裂颓圪,连带上方屋顶,一起往八方瘫塌,成了一大滩废石碎土。

    ??屋中四人,半点沙尘也未沾身,自然没事。兰斯洛极为心惊,想不到花次郎功力这等高强,随便用腰带挥洒了几下,就把屋子毁得乾净,如果是切在人体,当真不敢想像。

    ??有雪则没有那麽好的联想力,迳自对兰斯洛低声道∶“有病啊!没事就拆房子,今晚大家要睡哪里啊!”

    ??花若鸿朝周围看看,发现了更惊奇的事,塌落在四周的土石,虽然有点模糊,但仍看得出形状,分别堆落成天下为公四字,代表发剑者在出招时,也同时在剑招中蕴含这四字,一齐发出。

    ??“好┅┅好厉害!丙然是王大侠的挥毫神剑,您果真是王大侠!”

    ??“嘿!这算得了什麽,不过是你少见多怪而已。只要我愿意,我还可以分别挥出四种不同字体,这才叫高明!”

    ??相对於花若鸿,花次郎的回答有点肤浅,但从他认真的神情,实在看不出半点说笑话的样子,结果就使得花若鸿敬若天神,完全把这话当了真。

    ??作为旁观者,兰斯洛与有雪则交换着另类的对话。

    ??“老四,这就叫一流剑法吗?我觉得就算能用剑挥出四种不同字体,听起来也不怎麽样呢?”

    ??“是啊!老大,我也觉得花二哥好像是在耍杂技!”

    ??“难道那个王右军就是四骑士的杂技王?!”

    ??这番对话如果听到花次郎耳里,一定又生事端,不过,在这戏剧效果最高的一刻,最後的一位演员,也拿准时间登场了。

    ??“大家聊得很高兴啊┅┅我们的客人清醒了吗?”

    ??尽避早有心理准备,但听到声音的一刹那,兰斯洛、有雪都觉全身一震,不敢置信地望向声音来源。

    ??花次郎没有转头,单是用眼角馀光斜视,却在一瞥之後,身躯微颤,像是忍着强烈冲动一般,竭力僵住面上表情,因为这并不是一个适合大笑的场合。

    ??而由於完全没有先入为主的观念,看在花若鸿眼中的,就只是一幕圣洁的景象。

    ??在一把柔和好听的嗓音中,一个女子身影映入眼帘。自己不知道她是怎麽来的,因为屋子被剑气扫平後,周遭视野空旷,不该有人突然出现。但是,她身上的祥和气氛,又完全不让人感到突兀,彷佛只要看到她,心里就很安心。

    ??她穿着男子打扮,微显纷乱的长发,简单梳束在脑後,但那绝俗的美丽容颜,优雅高贵的气质,却绝不会让人怀疑她的性别。平生从未见过这等美人,一时间甚至错疑自己飘身仙界,遇着了天女。

    ??在阳光中,她的身上彷佛也笼罩着祥光,看着她的身影,就连身上的疼痛也消失无踪。

    ??“这位弟兄,你好,严苛的冰雪不会永远存在,你的苦难终究会过去,在你身上,我感觉到神与我们同在。”

    ??悦耳的嗓音,让花若鸿感动得流下眼泪,听到这言语,他顿时未像此刻一样,深深感觉自己沐浴在神恩之下。

    ??当然,看在旁人眼中,全是不同的感想。

    ??源五郎的异常美貌,让所有人在初遇之时误以为他是女性,这已不是一次两次的事了;而当他盛装出现时,甚至比任何美女更美,而唯一可供辩证的,就是那柔和好听,却明显是男儿身的嗓音。

    ??只是,源五郎现在不知用了什麽方法,把声音变得更轻更细,更偏於中性,在不明底细的人听来,确实是难辨雌雄。加上他又把动作放柔,任谁看了,都会相信这是一名倾国佳人。

    ??不过,如果明知眼前人是男儿身,看在眼底却是这样错乱相貌,一般人大概都很难平心静气去欣赏美感吧!

    ??“老大┅┅怎┅┅怎麽会这麽像┅┅三哥该不会真的是女人吧!”

    ??“谁┅┅谁知道,什麽叫做男人?什麽又叫做女人?如果男人头女屁股,那种东西又该叫做什麽┅┅!我以後再也不相信女人了!”

    ??与这两人相异,素来保持冷肃面孔的花次郎,因为成功抑制住炳哈大笑的冲动,得以如平常那样摆出一张臭脸;然而,也由於他维持着起码的冷静,所以比近乎神智不清醒的三人多看清了些东西。

    ??也许在花若鸿眼中,女神放在他额上的手掌,焕发着慈光吧!

    ??事实上,源五郎的手掌确实环绕在一层淡淡白光里,瞧花若鸿的表情,显然是受用之极。

    ??(真不得了,这小子是什麽来头?以武者之身,兼修回复咒文,这是雷因斯千中无一的特殊人才啊!这种人又怎麽会没被白家挽留,流落到麦第奇家去?)

    ??花次郎惊异有加,後方的兰斯洛诧异只有更深,因为无论花次郎、源五郎,他们的能力都远远超乎自己估计,这样的人,又为何会和自己结义为兄弟呢?

    ??片刻之後,花若鸿在回复咒文医治下,所有伤势大见好转,呼吸也健旺许多,源五郎则露出疲态,额头渗汗,显然这动作极耗体力。

    ??花次郎则心中冷笑,虽然回复咒文大耗施术者元气,但瞧源五郎的根基,这麽牛刀小试一下,怎会累成这样,必是欺外行人不懂,收买人心。

    ??果然,当花若鸿察觉自己已能下床走动,更是感激涕零,颤声道∶“您┅┅您一定就是米迦勒团长┅┅”

    ??有雪连忙补上台词∶“对啦!这一位,就是圣殿骑士团的团长,四骑士之首的米迦勒大人,你运气不错,就算在耶路撒冷,也没几个人见过米迦勒大人的真面目呢!”

    ??白夜四骑士之首的“白骑士”米迦勒,每次上阵都以头盔掩面,真面目一直是个谜,除了传说是个罕有的美人之外,其馀一切俱是未知数,众人在拟定计画时,也便是利用这点,让精熟白鹿洞剑法的花次郎冒充王右军,具有美女相貌的源五郎顶替米迦勒。

    ??果然,唬得花若鸿一愣一愣,完全不晓得自己落入了一个大骗局里。

    ??“我们这次离开耶路撒冷,主要是调查石家与东方家有何图谋,会碰巧遇到你这件事,相信是神的指引,你且宽心以待,神明不会让善人永处於厄难,只要你能坚持下去,我们会帮助你与未婚妻团圆的。”

    ??没发现源五郎话中有话,花若鸿满心欢喜地朝众位救命恩人叩谢再三。

    ??参加招亲的计画,就此定案了。

第六十六章:婴境剑修

    ??艾尔铁诺历五六六年三月?自由都市?暹罗

    ??将花若鸿完全唬过,剩下来的工作,就是继续对谎言加工,用更多的谎话来弥补可能的破绽。

    ??於是,有雪便被授命,对花若鸿灌输错误讯息∶四骑士这次的行动非常机密,为了掩人耳目,团长大人改扮男装,取了假名;副团长冒充花家的旁系高手花风流┅┅

    ??这些谎言其实漏洞百出,听在兰斯洛耳里,越听越是心虚。他向源五郎悄声问道∶“这样子骗他真的没问题吗?我觉得这些谎话太夸张了。”

    ??源五郎微笑道∶“语言这种东西啊,如果一开始就打算怀疑它,就算事实摆在眼前,也不能抚平人们的疑窦;但反过来说,只要相信了头一句话,後面不管有多荒诞,人们都会深信不疑的。这就是说谎话的技巧。”

    ??看着那张笑脸,虽然不像花次郎感觉得那麽深刻,但兰斯洛也觉得这个义弟在满身神秘的同时,也存在着等量的谎言,只是,面对那张无邪气的俊美容颜,人们大概很难想像在这和善的微笑之後,也藏着许多只恶魔的黑尾巴吧!

    ??反正,看花若鸿对有雪的解说频频点头,这个谎言显然是彻底深场於他脑中了。

    ??因为屋子被弄得四分五裂,众人必须另觅栖身之处,在那之前,源五郎详细询问了花若鸿的武功程度。

    ??身为不知是第几代的旁系子孙,花若鸿自然不可能捞到花家什麽好处,除了领过一些救济金,花字世家着名的快腿、轻功,他毫无概念,仅会的几套剑法,是从白鹿洞学来。

    ??白鹿洞在艾尔铁诺地位超然,又有陆游这超级大树庇荫,势力极盛,在各地均设有学堂,供有心受教育之人学习。教育标榜文武合一,因此在读书之馀,夫子也会斟酌授以武艺。

    ??由於和七大宗门相比,白鹿洞的学堂不拘身份、派门均可入学,就成了平民子弟学文习武的最佳途径,便算是习得家传武功的七大宗门嫡系子弟,往往也会拜入白鹿洞,多学一技傍身,因此,白鹿洞的中、下级武学,尤其是剑术,在大陆上流传极广,花若鸿的武功便是因此而来。

    ??源五郎叹道∶“花兄弟,虽然我有信心,神必?你,但是天助自助者,神迹不会平白出现,既然是要比武招亲,以你现在的武功,我瞧不大成啊!”

    ??花若鸿惭愧低首,兰斯洛则暗叫废话,如果他的武功成,那还需要你们干嘛?

    ??源五郎沈吟道∶“这样吧!妥当起见,我先设法提升你的武功┅┅本来花家子弟最应该修习家传快腿,但你既然练的是白鹿洞武学,那也不必舍近求远。为了配合你现有的路子,从现在起,你就跟着花二哥学剑吧!”

    ??兰斯洛闻言一奇,因为在源五郎原先计画中,并没有提到这个打算,而花次郎的反应更是强烈,冷哼声中,面色一沈,张口便要反对。

    ??只是,源五郎抢先道∶“不管是花风流,抑或是王右军,都是白鹿洞的成名高手,正是这方面最好的良师,我想这计画没有不妥。”

    ??看出了花次郎面色不对,花若鸿道∶“这样真的可以吗?王大侠是何等英雄,我这样的窝囊废又怎配蒙他教导┅┅”

    ??这话正是花次郎的心声,既然被抢先说出,那正好乐得他继续冷笑,不用开口。

    ??“众生平等,在神的荣光下,人都是一样的。”源五郎笑道∶“好事做到底,副团长一定会答应的,不然那日长街上,他就不会亲自出手助你和你的未婚妻脱险了。”

    ??这话又掀起了一阵骚动,在花若鸿满怀感激、源五郎先将一军的得意眼神中,花次郎觉得脸上的冰冷笑容,正在逐渐僵凝、崩碎。

    ??“你这家伙真是阴险,居然把那件事掀出来!”

    ??“哦?这没什麽不好啊,让受你恩惠的人,对你表达应尽的谢意,花二哥觉得这样让你不舒服吗?”

    ??由於兰斯洛嚷着有事出门去,有雪带着伤势近乎痊愈的花若鸿找寻适合的栖身处,花次郎与源五郎乃得以撇开众人,进行私下对话。

    ??“旭烈兀到底是派你来做什麽的?废物处理吗?先是莫名其妙和那两个废物厮混,现在又帮另一个废物来骗我真传。”花次郎道∶“还是,你与那三个废物有什麽关系,所以才这样帮他们?”

    ??“哦?这样说起来,花二哥和您口中的废物一定有关系了。”源五郎道∶“不然,区区一个废物,又怎值得您出手替他解围呢?”

    ??彷佛被说中痛处,花次郎一时间作声不得。

    ??那天,自己在“楠”饮酒买醉,正喝得起兴,却刚好看到了那白衣小子,一副坐立不安的傻相,引人发噱,再看他瞧见花轿时那种激愤模样,瞎子也知道他是来抢花轿的。

    ??本来,自己是对那毛头小子嗤之以鼻的,以东方家的势大,他就这麽冲出去,後果肯定是有死无生,这等愚鲁之徒,活着也是多馀,正好看他的死相来下酒。可是,尽避脑子是这麽想,但在自己心里深处,又好似有些羡慕这傻瓜的愚勇,那种为了所爱豁出一切的傻劲。

    ??结果,花若鸿抢了花轿後,陷身重围,明明四面八方都是刀剑,但他一面挥舞光剑抵挡敌人,一面却把新娘子护在身後,没走出十步,身上已有七八道伤口,新娘子却连血也没给溅到半滴。当看到这幕光景时,自己动容了,无可置疑地,这青年让自己想起了一些往事,尘封已久的往事┅┅

    ??也因为这样,尽避理智不断地提醒,别要多管闲事,但当两名东方家高手凌空发掌要截下两人,千钧一发之际,自己还是忍不住出手了,一道破空剑气,阻住所有追兵,让一双新人得以趁隙脱离现场。

    ??那时场面一片混乱,自己出手又极微隐密,若不是源五郎这个怪异人妖旁观一切,是不会有人发现的。

    ??结果,这就变成了最大的失算。如果说出手的事实,代表自己心中某处的确在乎着这对小情人的未来,那麽觑准这点的源五郎,无疑便掌握了有利条件。

    ??“你这家伙也真是不简单啊!挑在这种时候突然说出来┅┅”

    ??“一流的赌徒,总会设法扣上一手好牌,然後聪明地在该用的时候,打出最具效果的那张王牌,我也只不过是奉行了这个原则而已。”

    ??“我从来没有收徒的打算,而且,我记得我说过,不做超过花风流应有能力的事。”

    ??“哦?那您刚才挥剑砍我的时候,怎麽不对自己这麽说说?”

    ??明明是又败一局了,但不知怎地,凝视着源五郎的笑脸,花次郎发现自己胸中已经没有怒气的存在,取而代之的,是种似笑非笑的莞尔。

    ??“不过,花二哥刚刚的表现真是令人激赏啊!您对若鸿小弟的那番鼓励,说得慷慨激昂,不晓得的人,还以为您是过来人呢!”

    ??“你又嫌自己命长了吗?”

    ??“这可不敢当。不过,倘若您非要为支持若鸿小弟的行动找个理由,您那时说的话,不就是最好的答案了吗?”

    ??“┅┅”

    ??“再没有任何理由,比让一对彼此相爱的情侣结成眷属更具有正当性,因为他们相爱,所以我们才给予他帮助,期望有情人终成眷属。和这比起来,什麽武林霸业、权力斗争都是微不足道,这样,不就够了吗?”

    ??聆听源五郎的话语,花次郎无言以对。

    ??有情人终成眷属啊┅┅这个自己曾经一度相信,最後破灭无踪的美梦,如今要寄托在别人身上来完成吗?

    ??真是讽刺极了。

    ??“你把自己当作什麽?月下老人吗?”

    ??“是啊,还是全副武装的月下老人呢!”

    ??源五郎站起身来,回头笑道∶“事情就这麽办吧!传授武功,也不一定要收人为徒啊!假如您真的不愿传武功给那个笨小子,就随便教他几下三脚猫剑招,让他在比武时战死擂台上┅┅总之,这双小情人的将来,就全凭您的打算了。”

    ??有叹气的冲动,花次郎仰首望天,圆圆的太阳,像是嘲讽自己一样,光华炽盛。可笑的是,看着太阳,自己突然发觉这阳光与源五郎的笑脸无比相像,同样都对自己笑得那麽嚣张┅┅

    ??时刻已是正午,兰斯洛再度前往沈家梅园。

    ??风声仍紧,但石存和被自己打成重伤,石存忠大概也为着花若鸿被救一事忙着找人,石家领导阶层乱成一团,正是自己偷跑上街的最佳时机,不趁此时将刀取回,更待何时。

    ??说来也奇怪,与石存和的血战中,自己身中穿腹而过的那一刀,堪称重伤,但为什麽没多久自己又可以像没事人一样,四处活蹦乱跳。

    ??那绝不是单纯的忍耐能力,因为刚才撕下包扎一看,所有伤口已经愈合,连结疤都省掉,肌肉完好得找不出受伤的痕迹,活动也没半点窒碍。

    ??“真古怪!受的伤好像痊愈得越来越快了!”

    ??以前在山上,老头子的教育里,总是鼓励男子汉应该多受伤,他说当肉体适应了受伤的频率,新陈代谢速度提升,伤势就会好得快。因为如此,自己的内外伤向来复原得很快。

    ??可是,这样的情形实在太诡异了,前後不满两个时辰,所有伤口愈合如初,就算自己再怎麽没常识,也晓得这不是人体该有的复原速度。以前痊愈速度快,也不过是比常人少躺上几天,绝不是这样的诡异情形。

    ??莫非是那女鬼的医治手段太过高明?不,这现象从自己离开杭州後,就已慢慢出现,绝非一日之功。

    ??“算了,随便吧!好得快总比好得慢强,先不管了。”

    ??深思远虑并非兰斯洛的个性,既然想不出因由,那就不在这方面多做思考,徒增困扰。

    ??何况现在另外有值得烦心的事。

    ??连续看到花次郎、源五郎的惊人本领,兰斯洛心中也起了极大的波涛。和他们相比,自己没有相应实力的狂妄,显得可笑而虚妄,也难怪花老二整天在那边冷笑。

    ??当源五郎说到要由花次郎负责传授花若鸿武功时,自己甚至有几分欣羡,想跟着一起学。但这样一来,老大的尊严就荡然无存,况且以花老二一贯的冷漠,自己主动上门求教,那大概只会挨到一顿更大声的冷笑吧!

    ??哼!不教就不教,有什麽了不起,武功也是人创的,人家不教,难道就不能自己创吗?

    ??所以要先把刀拿回来,人家都说内力是武学的基本,自己身上的内力能如斯深厚,再配上一柄罕有神兵,说不定也能创出什麽一流刀法来。

    ??当然想到这点,兰斯洛也有些泄气,毕竟身上的内力除了震伤自己之外,鲜少发挥什麽用途。喷血重创石存和的那招堪称妙着,但总不能每次都*喷血伤人吧!要是对方人多,自己岂非就此狂喷鲜血而死。

    ??想着想着,已经来到沈家梅园,确认左右无人後,翻墙而入,依记忆中路径来到後方梅园。只是入眼尽是昏暗一片,枝木错杂中,没有见着那袭白色倩影。

    ??那女鬼说过,自己是寄宿在後园一处古井之中,兰斯洛四周寻觅,终於在东首的一簇梅树间找到了古井。井底黑黝,微有水波,但看来已乾涸大半。

    ??兰斯洛张口欲唤,对那鬼物仍隐有些胆怯,但既是光天化日,鬼物再厉也是有限,而那女鬼看到自己总是一副胆颤心惊的模样,自己如果还对她心存畏惧,那就真的笑掉人家大牙了。

    ??“姑娘,小姐,你在里面吗?”

    ??唤了几声,井底纹风不动,反倒是後头响起人声,冰冰凉凉的感觉,吓人一跳。

    ??“你┅┅你又来了,身上的伤还好吗?移动太过,当心伤口啊!”

    ??回转过身,窈窕倩影俏立在前,美丽娴静的脸庞上,透露着温柔的关怀,兰斯洛见她这般关心自己,开口第一句就是探问伤势,心下也是感动,原本的几分怯意消失大半。

    ??风华伸手探向兰斯洛小肮,似想确认一下伤口,指未到,一股沁凉寒意令兰斯洛汗毛倒竖,下意识往旁一闪,谁知风华这一下扑空,整个身体往前跌去。

    ??(鬼也会跌跤?真荒唐!)

    ??兰斯洛感到好笑,所剩的几分怯意完全消失,本能伸手去扶,只是在伸手之後才突然想起,自己与风华的触碰只会从中穿过,扶也扶不着。

    ??不过,这次却又失算了,因为当手掌与那幽体接触的一刻,轻软触感立刻在掌心出现。

    ??(咦?)

    ??方自错愕,耳边响起惊呼声,兰斯洛这才察觉着手处竟是女儿家胸口。

    ??他吃惊,对方的反应只有更甚,像只受惊的白兔,慌乱想站直身子,却因为目不视物,仓皇间反而整个身体都往後跌去,全贴*在兰斯洛怀里。

    ??跌来的劲道不重,可是冰寒刺骨的感觉却让兰斯洛往後退去,两具人体就这样跌坐在井边。

    ??很难去形容那是什麽感觉,无疑她的身体极冷,但搂在怀里的感觉,却不像抱一块大冰那麽死板。或许是天生丽质,风华的肌肤细致幼滑,碰起来像是细细的雪沙,是种触觉上的至高享受,教人期待倘若这样的肌肤能有微温,那是多麽一件美事。

    ??回忆伸手误碰的那一瞬,感觉是出乎预料的饱满结实。与外表看来的纤弱骨感不符,这女鬼似乎有副值得骄傲的好身材。想到这些,兰斯洛心头一荡,侧目看去,怀中大美人羞得两颊晕红,像是天边晚霞映着白玉壁,更添艳色。

    ??惊艳的美感,甚至是让人舍不得将目光移开片刻。

    ??“你的味道┅┅很舒服┅┅”

    ??咦?什麽意思?

    ??两人*在一起的当口,风华忽然冒出来的一句,教兰斯洛摸不着头脑。

    ??“平常我听见陌生人的声音,心底都要害怕,可是不知道为什麽,只有你和他们不一样。”风华怯声道∶“你的胸口┅┅有山的味道┅和┅你在一起,就像和小动物相处一样,让我很安心┅┅”

    ??这几句话,让兰斯洛更觉得没头没脑,浑然不解其意,但看着怀中美人羞态,被她喜欢总比被她讨厌要好,当下也就含糊过去。

    ??“沈┅┅沈姑娘!”

    ??“嗯!我不姓沈耶!”

    ??兰斯洛奇道∶“这梅园是沈家的,你不姓沈,那姓什麽?”

    ??风华摇头道∶“我不知道,我不姓沈,也没有姓,就是叫做风华。”

    ??“这就奇了,那你是怎麽来到这里的?”

    ??“不知道。我只记得那天眼睛闭上以後,身体就飘呀飘的,醒过来就身在这里,再也离不开了。”

    ??兰斯洛心中暗叹,这女的生前必是个糊涂人,才会连死了都做糊涂鬼。只是现在当然不好意思对她直说,反正知道称呼,有得叫就行了。

    ??“柳公子┅┅”

    ??“呃!别叫得那麽文诌诌的,我会不习惯。我看这样吧!我就叫你风华,你叫我柳大哥,这样我们都省事点。”兰斯洛迳自道∶“对了,几个时辰前我离开的时候,把配刀留在这里了,你有看到吗?”

    ??“嗯!我帮您收起来了,现在交还给您。”也不见风华有什麽动作,手一展,自袖中将刀取出,递还兰斯洛。

    ??拔刀看看,锋刃透着寒光,兰斯洛满意地点点头,有了神兵在手,心中又踏实多了。

    ??“这柄宝刀不是一般的凡品,更绝不应流於世俗,柳大哥是从哪里取得的呢?”

    ??从获得这柄无名宝刀以来,因为觊觎它的锋锐,前前後後不知惹来多少麻烦,但像风华这样给予如此高度评价的,倒是头一遭,不过,此刀是兰斯洛在离开杭州後,於一次异遇中所得,他本身对此刀并无所知,所以只有支吾其词的混过去。

    ??“这柄刀的本身,沾泄了极大的不祥与杀气,是完全为了杀戮而铸造的凶器,但是,在漫长的岁月里,它又几乎没有沾过血腥,反而被另一种伟大的心灵力量影响,升华了刀的灵气,使之不致祸及其主,柳大哥能持有它,真是一件难得机运。”

    ??兰斯洛呐呐说不出话,刀上的血腥,多半是到自己手上後才添上的,换言之,在上任主人手里,这柄刀搞不好从没伤过人命。

    ??只是,这些事风华又怎麽会知道呢?难道真是鬼物通灵,能自动与神兵有所感应?真是好玄的一件事啊!

    ??“持有宝刀虽然幸运,但如果持有者自负武力,凡事恃之争勇斗狠,多惹伤亡,最後自伤其身,那麽拥有神兵反而是一种灾祸了。”风华轻声道∶“柳大哥,我之前两次遇着您,您都身上带伤,这样很不好啊!”

    ??没想到温柔娇怯的风华,突然说出这种观世深沈的语调,兰斯洛一时也答不上话,胡道∶“这个啊,没事的啦,我的伤好得很快,就算有什麽伤也是三两下就好了,你看,几个时辰前你包扎的伤,现在已经完全好罗!”讲完,才想到人家是个瞎子,如何能看?

    ??但风华却对这番话大感惊奇,伸手到兰斯洛早前几处伤口一探,果然愈合如初,没半点受伤痕迹,心下大奇。

    ??“怎会这样┅┅这不合医理啊┅┅柳大哥,在这几个时辰里,你可有服用或是擦用什麽特殊药物?没有吗?那麽,是不是有神官帮您施用过回复咒文之类的法术呢?”

    ??连续几个问题,兰斯洛都答没有,结果风华在一番沈吟後,问道∶“柳大哥,您与雷因斯白家的高人相熟吗?”

    ??“没有啊,为什麽这麽问?”

    ??“我以前听教导讲师提过,雷因斯的白字世家,从回复咒文里钻研出一种叫做乙太不灭体的奇功,能疗伤祛毒,催愈患部,当功力修练到绝顶,无论受多麽重的伤,都能在瞬间重组肉体,不死不灭。您的愈合速度异於常人,又没有服用特殊药物,或是接受回复咒文,所以我才猜想柳大哥是否修练过这门奇功。”

    ??“没有,我既不认识姓白的,也没练过这种东西。”兰斯洛摇头道∶“其实这算什麽奇功?真正要练,就该去练那个袭击我们的玩蛇变态的功夫,刀怎麽砍也砍不进去,这才是有用的真功夫!”

    ??“你说的,那是护身硬功,当今世上的护身硬功,除了已失传的睥世金绝,就以大地金刚身最为优胜,也流传最广,主要的道理,是凭高密度的真气硬化肉体,修为越强,肉体的硬化程度也越高,刀枪不入,水火不侵。”

    ??风华娓娓道来,兰斯洛大感惊奇。如果这些剖析,出自花次郎、源五郎之口,那便不足为怪,甚至由阅历丰富的雪特人来讲,那都算正常,可是现在说出这些的,是个生前活在封闭环境里,对外务几乎一窍不通的傻女鬼,怎麽她会知道这些东西呢?

    ??“风华,你讲的这些是从哪知道的呢?”

    ??风华轻轻一笑,“也还是有些书能让瞎子看的。”

    ??没尝过当瞎子的滋味,对风华说的东西,兰斯洛只感觉难以想像。

    ??突然,一个想法出现在脑际。从前几次看来,风华在医治的手段上是颇有一套的,起码不曾将自己医得变成与她同类,假如她也懂得医治武学方面的疑难杂症,那是不是可以帮忙解决自己身上的怪症头呢?

    ??“风华,我有个问题,就是┅┅”

    ??隐约升起一线希望,兰斯洛赶忙将自己一催运内力,就觉得身体要炸开的怪病,向风华详细叙述。

    ??早前两次做紧急救护时,风华也隐有所觉,而听兰斯洛的叙述,那明显就是体内真气太过钜量,兰斯洛无法驾驭,所以才会导致如此。一般习武者修练内力,绝少出现这种情形,除非是有人强行灌输大量内力入体。

    ??把把脉,探测几处穴道的反应,再询问兰斯洛一些问题後,风华更对自己的发现感到惊讶。

    ??在她过往曾看过的许多病例中,从没有任何人,拥有这等浑厚无匹的内力,这股内力的雄强程度,远远非寻常高手所能企及,换言之,那绝不是单单一两百年的修为而已。

    ??除了量方面的惊人外,质的方面也同样可观。这股内力是以一种极为霸道的形式,存於兰斯洛体内,它甚至容不下任何异种真气,只要一感应到异劲入体,便立刻狂暴地将之震溃、消灭,敌劲越强,它也相对的增强。像这麽具有爆发性、毁灭性的内力,还真是首次听闻,创出这套功夫的人,无疑是个天才,但同时也一定是个不顾自己身体状态的人。

    ??能够与这股内力相应的,必是一套强横霸道的功诀,除了那套功诀之外,其馀所有的内功都会被视为异劲,这也是兰斯洛不能修练内功的主因。

    ??从威力来看,甚至在兰斯洛提气运劲的刹那,反噬的真气立即就会将他四分五裂!

    ??但是,既然如此,为什麽他还能毫发无伤地活到现在┅┅

    ??风华是闭着眼眸诊断的,看她想得入神,表情越来越凝重,兰斯洛的心也直往下沈。

    ??“喂!这表情是什麽意思?我的身体没有得救了吗?”

    ??“柳大哥,你所谓的得救,指得是什麽呢?”

    ??“当然是希望有办法来运用这些内力啦!空有一身内力却没得用,这不等於有一堆美食摆在眼前却不能吃。就算真的用不了,起码也要让我能改练其他的功夫,别一练就吐血。不然这也不成,那也不成,我的武功起非一世都是三脚猫?”

    ??“可是,柳大哥练武功又是为了什麽呢?武功的目的就是为了杀生,武功越好,杀害的生命就越多,倘使您真的能运用体内的真气,将来造成的杀孽一定也很重,如果事情变成那样,那我还是宁愿你保持现在这样子。”

    ??从语气中,兰斯洛听出蹊跷,莫非自己的身体有法可治?不过,看风华说话的态度坚决,如果不先摆平她的心结,定然无法让她为己治疗。

    ??“呃!话不能这样讲,武功的目的是杀人,这点我非常明白,所以才一天到晚被会武功的人追杀,这世上有许多会武功的坏人,像那天的玩蛇变态,就是一个例子。即使不去招惹他们,他们还是会找上门来,要是我不会武功,又要怎麽活下去?又怎麽还有馀力保护你或是更多无辜的人呢?”

    ??一番慷慨陈词,兰斯洛自以为得体。当然,如果让风华晓得,自己砍人多过人砍自己,那这篇谎话肯定告吹;如果再让她知道柳一刀之名,其实是轰动全大陆的采花淫贼,这篇话就变成大笑话了。

    ??“柳大哥是说,你学武功只是为了自卫吗?”

    ??“就是这样,其实我最不喜欢杀生了,但就算我不去争勇斗狠,你也不能眼睁睁看我给人一刀宰了吧!”

    ??几番问答,兰斯洛的话让风华心中了动摇。

    ??这个人,自己是不是应该救呢?

    ??身为医者,不管病人是什麽身份、状况,只要有法可想,自己就该当伸出援手,这是最起码的医德。

    ??那柄无名宝刀的杀气这麽重,这麽的渴求鲜血,但沾泄的血腥味却不成比例,大概正因为像柳大哥说的一样,只是用来自卫吧!

    ??他给人的感觉,身上的气味,怎样都不像是坏人。那麽┅┅

    ??希望这次没有救错人!

    ??“好,我帮你!”

    ??距离救出花若鸿七天之後,东方家的招亲公告,已在自由都市各地造成轰动。

    ??左右自由都市的两大势力,东方世家、青楼联盟,後者因为结构松散,又没有自成体系的神功秘诀,吸引力不大;东方家则因为长期排外,外人纵使有心投效,也欲荐无门。

    ??这次如果当上东方家的女婿,除了有大笔嫁妆,说不定还能学到东方家的独门武学,这样的吸引力,不仅是自由都市,整个大陆的年轻才俊都急忙从各地赶来。

    ??像这样的招亲,并非绝无仅有,七大宗门的其馀几家,都曾赐姓予自家培养的美貌歌妓、侍女,以族女之名比武招亲,吸纳高手入赘,增强家族实力,石字世家当家主石崇,就常常使用这种手法。

    ??不过,以往这类的招亲,都对参加者极尽礼遇,纵使落选,仍会奉送微薄的车马费,算是不枉此行。然而此次东方家招亲,布告上讲的是不限资格,却对参加者徵收相当数目的报名费。人尽皆知,东方家在前阵子的大地震中,财物、建筑损失惨重,因此不免有人怀疑,东方家是不是也打算趁此次招亲,大大敛财一笔,弥补极度亏损的财政赤字。

    ??当然,这样的说法,听在知晓招亲内情之人的耳里,是非常肤浅可笑的,至少,源五郎就对这推测露出莞尔微笑。

    ??“*报名费敛财?东方玄虎那老头才不作这种小孩把戏,光是石家的聘礼,就够抵上所有报名费还不止了。”源五郎喃喃道∶“可是,与其他家族军事同盟所带来的利益,又远远高过那些财宝,所以可怜的石存忠才被退婚啊!”

    ??看着招亲公告,源五郎忙着整理刚由青楼在此地分舵取回的各项情报。他除了要知道暹罗城中的大小变化,也要*这些资料来判断,七大宗门的首脑对这件事的处理态度,以便做出相对的应变。

    ??麦第奇家的旭烈兀,是大陆上首推的金头脑,但石家的石崇,也是出了名的狡狯老狐,和他们比起,东方玄虎的级数不过是个小策士。

    ??仔细想来,如果有石崇背後操盘,石存忠实在不该这麽狼狈地被摆一道,可是事情既然发生,石家会有什麽举动,就相当耐人寻味?他们采取的行动,又会对其他几家造成什麽刺激?其馀几家首脑又会如何回应?

    ??这些都是要事先思考妥当的事!源五郎此时的工作,就是一次又一次地沙盘推演,计算对己身有利的条件,累积筹码,确保己方的小团体在大小状况中都能稳占优势。

    ??这些听起来都不是容易的事,但这名外表温文,总是挂着一抹让人安心微笑的男子,的确慢慢将之付诸实现了。

    ??不过,和他这边的情形相比,另外也有人对自己的工作情形,感到非常不满意。

    ??“不干了!不干了,我再也受不了了!”

    ??发出连串抱怨声,花次郎大步踏进房来,脸上表情有如刚刚吸过大量毒气,虚脱乏力。

    ??“怎麽了?徒弟不好教吗?”

    ??“少胡扯,我只是实现赌输的承诺,为了让石家摔一次重筋斗,才帮你调教那废物,可不是和他有什麽师徒关系。”

    ??“好,好,我知道。那调教的进度怎样呢?”

    ??“那废物简直比猪还笨,我教一头山羊┅┅不,就算教沱屎也比他聪明百倍!”

    ??“咦?古有贤人令顽石点头,想不到花二哥居然教屎学剑,还能让一沱屎比人脑聪明百倍,您真是伟大,我真是渺小。”

    ??“呃┅┅我只是比喻。”花次郎甩头道∶“唉呀!总之就是蠢得要命,内力也差,领悟又慢,繁复一点的剑招全记不住,这哪可能在招亲之前调教好,我看还是直接准备去订棺材吧!”

    ??“别这麽丧气嘛!距离公告的预赛日期还有十天,说不定还有其他办法的。”

    ??“哼!还有什麽办法?我前两天把白鹿洞几套入门剑法节选了一下,再编排了些口诀,要他每天反覆演练一千次,希望熟而生巧之後,有点奇迹出现。”花次郎不怀好意地笑道∶“喂!你这专管神迹的米迦勒,怎麽不显显灵啊!真要那麽想帮人家,就捐个一百几十年的内力出来吧!”

    ??武功增强之道,主要关键就是击出力道、招式变化,前者为一切之根本,但个人内力修为,绝非一蹴可成,纵使服食奇珍,或得高人传赠功力,令修为一夜暴增,但如果没有相当的缓冲时间吸纳,与本身内力同化,外来劲力不用多久就会化为乌有,使自己被打回原形。

    ??当然也有人另辟捷径,想出某些招式或功诀,刺激本身潜力,使实力遽增,但这种方法却属高度危险,稍一不慎,行功半途便爆体而亡。

    ??花若鸿的资质尚非驽钝,但也实在算不上俊才,花次郎连教七天之後,本来就对教育工作兴趣缺缺的他,更是大叹“朽木不可雕也”。

    ??“对了,我们的大哥又出门了吗?”

    ??“真抱歉,别算我在内,那废物只是你们的大哥,与我无关。”花次郎道∶“不知道又跑去哪里混了,石家的人都想找到他生煎活剥,这没脑子的废物偏爱上街大摇大摆,出了事怪得谁来?”

    ??连续七天,每过正午,兰斯洛就像是与人有约一般,坐立不安,找个理由便独自离开,也从不交代去了哪里,直到夜幕低垂,才满面春风地回到众人藏身处。

    ??这情形当然透着古怪,但此时人人有事在忙,只求兰斯洛别主动惹事,谁也没兴趣多管他半分。

    ??不过,花次郎仍觉得有点稀奇,因为在他指点花若鸿学剑时,兰斯洛总会若有意、若无意地站在一旁,注意着花次郎指点的每个诀窍。

    ??本来偷窥旁人传功,是武林大忌,但花若鸿练习的白鹿洞剑法,并不能算是上乘武学,江湖上颇有流传,花次郎更是不将之放在眼里。加上兰斯洛站得远远,单是看见动作,却听不见某些施展时要注意的诀窍,用处不大,资质差一点的人,说不定还会反伤自身,所以花次郎仅是冷笑着等看好戏。

    ??“还有,二哥,你传人武功要认真一点啊!大哥说,你尽是挑些简单的东西来胡混。”

    ??“哼!那废物的话也能作准吗?我整理过的剑招虽然简单,但绝不是那麽容易就能上手的。”

    ??源五郎笑道∶“是吗?但我看大哥没花几下功夫就使得熟练,招数施展时并无窒碍啊!”

    ??“什麽?”花次郎惊道∶“这┅┅这怎麽会?就算是秉赋聪颖之人,也得两天时光才能┅┅”

    ??花次郎是真的感到诧异。经过自己整理,传授花若鸿的剑招看似简单,但若不得剑诀配合,使用时便有许多窒碍,施展不开。仅是远远观看,记下招式,又能即学即通,自行克服障碍问题,那已是世上少有的武学高才。若是已成名的剑术高手,或是源五郎这样的天纵奇才,自己还肯相信,但要说那只反应迟钝的大山猴,这怎麽可能┅┅

    ??“哈!一句话就把你试出来。还说人家笨得像沱屎,原来是你自己教的东西有问题。”

    ??“你刚刚说的┅┅是用来试探我的?”

    ??“谁知道。”源五郎神秘地微笑,“也许是真的。”

    ??“是真的吗?”

    ??“说不定是假的喔!”

    ??“你┅┅你这个死人妖,存心想和我耗下去┅┅”

    ??源五郎微笑不语,花次郎正想着要如何逼供,传入两人耳中的微弱厮杀声,转移了他们的注意力。

第六十七章:师傅的人情

    ??低头走在往流民窟的路上,花若鸿的表情委实欠缺活力。

    ??当知道大名鼎鼎的剑侠王右军,要传授自己剑术,心里当真欣喜得要飞上天去,但七日来,并没有学到任何想像中的神妙剑法,只是反覆练习依稀与白鹿洞入门剑法相似的平实剑招。

    ??招数上极为类似,所不同的,就是王大侠令自己默背的内息口诀,出剑收剑时以内息相辅,若是一个接应不上,动作就伸展不开,剑招随之大乱。简单的口诀、平实的剑招,就仅是这两者,每天重复练习一千次。

    ??或许自己眼光不够,但左看右看,怎样也不觉得这些平凡得乏味的东西,能让武艺低微的自己缔造奇迹,在比武招亲上力败群雄,赢回爱人。

    ??特别是,刚才办完报名手续,知道参加比武招亲的,不但有自由都市各地赶来的少年俊杰,更有石字世家大太保石存忠这样的重头人物。论武功,自己一世也及不上人家,更枉论其他。

    ??(王大侠那样的高手,怎麽可能平白传我神剑,我们非亲非故┅┅不,就算沾亲带故,普天下又哪有这等美事?是我把一切想得太乐观了┅┅)

    ??明知比武招亲毫无胜算,现在再怎麽拼命苦练,也是全无意义,那自己又何必自取其辱,再尝一次失败的苦果呢?

    ??越想越是丧气,方自长吁短叹,一只手冷不防地拍上肩头。

    ??“若鸿老弟,干什麽这麽没精神啊!”

    ??吓了一跳,回头一看,没人在後,再把目光往下移,这才看见五短身材的雪特人,亲昵地对己微笑。

    ??“有雪先生,您好。”虽然雪特人的身份是杂役,但花若鸿不敢怠慢,一样敬称先生。

    ??“不好!小子,你知不知道自己已经大祸临头了。”有雪忽然面色凝重,让花若鸿不知身犯何事。

    ??有雪摇头叹道∶“我看你出来报名,久久不归,就来找你,怎晓得你傻头傻脑,连给大批人跟踪了好长距离都没发现。”

    ??循着有雪指示看去,花若鸿登时脸色大变,果然有七八人分散在周围,注意这边,其中有几人面孔依稀眼熟,换言之,己方两人已被石家亲卫队包围了,看他们神情杀气腾腾,似乎随时准备发难。

    ??花若鸿神色紧张,手也按在剑炳上,悄声道∶“有雪先生,这些人来意不善,我拼了命也要把他们挡住,您先赶回去求援,希望王大侠他们能来帮手。”

    ??“你这人良心倒不错,居然没打算独自偷跑,难怪我们副团长肯传你剑术。嘿!可是凭你武功,阻挡得住那八个人吗?没两下功夫我们就完蛋。”有雪正色道∶“放心!我既然现身,就绝对有自信,能保你安然离开。”

    ??素来嬉笑成性的雪特人,难得出现正经表情,如果是相处多日的兰斯洛,就会猜到这居心不良的矮鬼必有诈谋。但一心将有雪当作是白夜四骑士随从的花若鸿,根本忘记了雪特人的劣根族性,将他的话奉如纶音。

    ??“老弟,便宜你了,这次为了你,我不得不露相了。”有雪悄声道∶“其实,我也是四骑士之一。”

    ??“您也是?”花若鸿实在难以置信,特别是,神圣的白夜四骑士怎麽可能会是雪特人呢?

    ??有雪沈声道∶“这事内幕复杂,我一时间很难对你解释,那些人快要杀过来了,凭我的武功,要消灭他们轻而易举,但此地是大庭广众,我不能当着这麽多人的面,暴露我惊世骇俗的武功,这样会破坏我们便装前来的目的。”

    ??一番话说得神秘兮兮,花若鸿只有一个劲地点头,有雪道∶“等一会儿我施放烟雾,流民窟的方向在东,你与我并肩往东闯,我会在烟幕中解决掉所有跟踪者,这样就不怕露了形迹,而你什麽也别管,直接向东闯,明白吗?”

    ??“明白。”

    ??“好,你真聪明。”有雪感叹地拍拍花若鸿,跟着扯开喉咙,骂了一大堆各种方言的脏话,最後嚷道∶“姓石的狗种,我们现在要走了,你们够胆的就跟过来,让我把你们一个个全了结掉!”

    ??话音停顿同时,烟幕弹掷地,大量白色浓烟急速散开,遮掩住两人身形。就在左右行人为之愕然时,埋伏左右的石家亲卫队急忙现身涌上,包围拦截。

    ??可是这烟雾实在是千百年来雪特族人的保命秘方,爆开之後立即遮蔽景物,伸手不见五指,更难辨周遭景物,为了怕误伤同伴,也不敢胡乱挥刀,反而就让敌人有了可趁之机。

    ??“有人向东闯了!大家快来!”

    ??“是上次的花家小子,给他趁乱闯出去了。”

    ??“快追,目标雪特人一定和他走一路。”

    ??这推论有部份正确,只是,如果尽如他们所料,那麽有雪就不必故意说那麽一堆谎言了。

    ??这边引起的骚动还未停止,那边又乱起来。

    ??“西边有人闯关。”

    ??“有贼人从西边溜了。”

    ??“是雪特人。”

    ??“他妈的,那该死的雪特人从西边溜走了。”

    ??“唉呀!中计了,这是声东击西之计啊!”

    ??连走了两个人,亲卫队的士气大受打击,他们原本偶遇到那日与兰斯洛、花风流一起出现的雪特人,想跟踪他找到仇人落脚处,怎知雪特人也机警,发现有人跟踪,故意绕来绕去,众人颇觉气馁,便想直接宰了他去邀功,哪晓得他忽然找上了前日离奇失踪的花家小子,更利用他甩开跟踪,真是狡猾。

    ??“你们两个,赶快去通知大爷,剩下的人和我继续追,那个花家小子会莫名其妙被人救走,一定和花风流那档人有关,跑了雪特矮鬼,追那小子也是一样!”

    ??花若鸿发力狂奔,弄不清楚状况的他,仍在为着自己能全身而退暗叹感谢,但没隔多久,後方脚步声响起,石家亲卫队竟觅迹追来,在发现他的行踪後,更用烟花火箭通知附近同伴,绝不能让敌人逃逸。

    ??石家人自从来暹罗之後,与东方家联盟计画告吹、石存悌死亡、石存和重伤,连逮着的俘虏都莫名其妙给人救走,连串的不顺遂,来暹罗城的石家人都为之士气低落。石存忠也发现了这点,所以当务之急就是把花次郎等人找到,用之血祭,来提振士气。

    ??花若鸿且战且走,主力放在拖延,总算是运气不错,成功退至流民窟附近,但也终於给人截下,团团围住。

    ??一名亲卫队员大笑道∶“小子,你伤好得倒快,短短几天伤全没了,这次我们就把你打成残废,看你要花多久时间疗伤!”

    ??花若鸿浑身微颤,上次落败被擒,石家子弟将他当作是练拳沙包,打得不成人形,这几人恰好也在其中,回忆那时的惨痛画面,不禁发起抖来。

    ??(不能那麽丢脸,拼也要拼一拼!)

    ??存着可能有人来援的希望,花若鸿挥起长剑,夺路外闯。日前抢花轿时,他用的是光剑,但跟从花次郎学剑後,受命弃用,目前手中的仅是普通长剑,对着石家子弟的大地金刚身,他内力既浅,又不似兰斯洛一般手持神兵,剑尖一刺上人体便给弹回,几个照面一过,就给逼得险象环生。

    ??一切只是重演那日失手被擒的景象,花若鸿剧喘着气,剑招更形散乱。花次郎在这几日传他的剑法,必须先行运气,方能顺利递出,值此生死关头,哪有闲暇做这等事,因此仅是单纯使用旧日所学的白鹿洞剑法抗敌。

    ??再拆三招,他右侧破绽大露,一名亲卫队员逮着空隙,挥刀砍下,要先卸下他一条手臂。花若鸿已不及招架,明知无用,也只好本能地回剑直刺对方胸口。

    ??怎知道情急中意志专一,这七天来每日千次的效果显现出来,下意识地气与招合,一剑刺出,像是尖针插入木板一样的感觉,成功突破大地金刚身的阻碍,刺进那人胸口。

    ??那人露出古怪表情,仰天便倒。直至鲜血喷在脸上,花若鸿才敢相信自己的战绩。

    ??(王大侠果真厉害,他的剑法真是效果惊人。)

    ??可惜,兴奋一时间冲昏了头,当第二道攻击迎面而来,花若鸿慌乱中运不起气来,长剑一下便给对方砸飞,背後也挨了一刀。

    ??(完蛋了,这次真的要没命了┅┅阿翠┅┅)

    ??以为自己死到临头,花若鸿第一反应便是闭上眼睛,但是,眼睛才一闭上,耳里便响起古怪声音,跟着便是铁器落地的声响。

    ??睁开眼来,面前那名正要挥刀砍下的亲卫队员,手里持着半截断刀,额上迸现一道血痕,瞪着大眼身亡当场。

    ??“既然知道我传你的剑法有用,为何又愚蠢地用回自己的三脚猫功夫?倘若*你的烂武功就能克敌致胜,那你又何必向我学剑?”

    ??冷冷的声音充满讽刺意味,但听在此刻花若鸿的耳里,却如闻仙乐。

    ??“王┅┅花大侠,您来了!”

    ??欣喜之馀,甚至忘了自己犹自给人包围,回头去看。一名亲卫队员见花若鸿转头,心想花风流与此尚有十数尺,救援效果有限,自己先砍了花若鸿,那也是功劳一件。

    ??“人似乎永远都不能记取教训,你同夥的尸体就倒在旁边,你真认为这点距离对我是障碍?”

    ??这次花若鸿看得很清楚,花次郎手里拿着根去叶树枝,迳自一挥,隔着十馀尺距离,无形剑气先断刀,後杀人,乾净俐落。

    ??这手功夫当场震慑住所有亲卫队员,他们面露惧色,只是拿捏不定该往前围攻,还是立即撤退。

    ??“杀喽罗实在不是什麽光彩的事,但我从来就不是一个宅心仁厚的人,对胆敢惹到我头上的人,更绝不轻饶。”花次郎冷笑道∶“我数到十之後发剑,你们跑得了就跑吧!”

    ??众人所在之处是一条巷道,巷子颇长,但是在中段处有一个可以左转的小道。纵是凌空以剑气杀人,但剑气是直线进行,只要能在花次郎发剑之前,转入那小巷中,便有生机。

    ??觑明眼前局势,没等花次郎数数,亲卫队员大叫一声,一齐转身逃命。

    ??“十、九、八┅┅”

    ??花次郎斜眼念数,他一如自己所宣称的那样,没兴趣屠杀喽罗,但让敌人全数安然退走,又实在不合自己个性,所以就用这种方式捉最後的一两个,杀了了事。

    ??看在旁人眼里,一定会觉得这人残忍好杀,草菅人命,不过这个习惯冷笑的倨傲男子,才不管别人怎麽想。

    ??“二、一!太慢了!”

    ??花次郎将十数完,手里树枝立即挥动。他佩带的光剑在与源五郎动手时,负荷过度炸成粉碎,眼下没了趁手兵器,只得折枝替代,随炸随换。

    ??无形剑气凌空而至,如果砍实,殿後的三人必定身首异处,然而,在剑气及体之前,一道人影忽地窜出,两掌推出,凭着混参大地金刚身的掌劲,将剑气一举轰溃。

    ??逃散的亲卫队员,这时也纷纷掉转过头,聚集在来人身後,向大公子行礼。

    ??“花兄真是会找地方,居然肯屈藏此地,无怪小弟这几天找你不到。”

    ??自从与东方家的关系破裂,石存忠便一直在找花风流、兰斯洛,想一报杀弟之仇,刚刚一接到手下传报,立即赶来,终於在此碰个正着。

    ??“现在找着了,你又能如何?几日不见,你的跟班又少了,怎麽石家这趟阵亡率挺高麽?”花次郎冷笑道∶“闲话少说,石老大,你我今天这仗打是不打?”

    ??石存悌之死,主要肇因在於兰斯洛,但一来这解释人家未必会听,二来以花次郎的自傲,也绝不屑向人低头解释,既然对方摆明车马要硬干,那就顺着他的意吧!

    ??石存忠的心里也在估量,他赶来此地本就是为了杀掉花风流。石存和已盲了一目,头部重创,现在仍凄惨地躺在床上,自己孤身一人,根据上趟交手经验判断,自己与花风流武功该在伯仲之间,如果拼尽大地金刚身的威力,还可以稍胜一筹,再加上其他的布置,要杀他该不成问题。

    ??不过,如果根据上次交手来估量,那时花风流的武功,该没有能力隔着十数尺凌空发剑,仍有这等剑威,莫非他在这些日子里另有突破?那原先的计算可能就要出问题了。

    ??想归想,最後石存忠仍是把手一挥,数十名亲卫队员从两旁屋顶、墙壁上涌出,个个手持机关强弩,对准花次郎,箭头闪烁青光,自是抹上剧毒,几十柄不同方位的硬弩,同时射至,要让敌人不可能闪躲。

    ??花次郎侧目横视,嘴角仍是挂着冷笑,浑没身边花若鸿的半分紧张。闯荡江湖多年,各种机关、陷阱见惯,这些小儿科怎会被自己放在眼里,可笑敌人自以为是,平白给了自己屠杀众人的藉口。

    ??刚想动手,瞥见旁边的花若鸿,登时改了主意。怎麽说现在自己也是冒充他人,要是自己这王右军动不动就大开杀戒,让所到之处血流成河,看在花若鸿眼里,必起疑心。虽说被他识破也无所谓,但这样一来就不好玩了。

    ??“石老大,石家还真是重量不重质啊!真想要摆平敌人,一个够格的高手就行了,你带那麽多人,郊游啊?”

    ??毫不在意的语调,令花若鸿肃然起敬,果真是艺高人胆大,面对重重杀机,一点惧色也没有,这才是英雄人物啊!

    ??举起右掌,石存忠正待号令攻击,花次郎已接过花若鸿手中长剑,全不把两边埋伏放在眼里,一道无形剑气破空而发,直指石存忠。

    ??石存忠心内一惊。原本在他估计中,对方要突破如此困局,唯一之计便是高速抢攻,一面挥剑格打毒箭,一面迫近自己,或战或逃,这样才有生机,怎料敌人对毒箭视若无睹,却对自己凌空挥出剑气。这等花俏招数对付喽罗可以,但当彼此功力相近,因为距离而减弱的剑气,又怎能对自己的大地金刚身造成威胁?

    ??剑气及胸,一股直觉令石存忠发现不对,连忙急催大地金刚身护体,迫来的剑威竟远超想像,恍若千万斤的巨岩当胸砸来,使他的护体气劲在瞬间就被逼至溃散边缘。

    ??石存忠面色大变,将金刚身催运至顶峰,竭力相抗,全身响起连串爆响,骨骼彷佛都要在这一击下支离破碎,最後终是金刚身奏效,强行将剑气震散,但体内也近乎虚脱。低头一看,自己脚步不动,却硬生生被逼退一尺。

    ??短暂一下交手,虽然无血无伤,但石存忠狼狈接招、被震离原地的样子,全都落在众人眼里,看着手下们担忧、不信任的目光,石存忠知道自己此刻的脸色一定很难看。

    ??(没可能┅┅没可能的,依照江湖传闻,这花风流未算一流高手,上趟交手,他的武功虽然极佳,但也仍逊我一筹,为何十日不见,他的武功暴增到如此境界,这┅┅哪有这种事┅┅)

    ??石存忠脑里杂乱一片,难以接受敌人武功远高过自己的事实。忙乱中,想起一个可能性,众所周知,在三个月前的离奇大地震後,自由都市里许多武者毫无理由地内力暴增,那其中甚至包括了从未习武的普通人。这事在大陆各地掀起轩然大波,而效应至今仍馀波荡漾,莫非花风流便是受这异变影响,才在这十日内武功突飞猛进?

    ??这事说来荒唐,但似乎却是唯一解释,再不然,难道他是吃了什麽急速激增体能的药物麽?

    ??思虑没有个结果,对面花次郎冷笑一声,再次横剑挥出。这次剑气飞至一半,已隐带风雷之声,显然威力较上次更强,石存忠面色一变,立即侧身避开,却仍被劲风刮得皮肤好生疼痛。

    ??剑气落空直飞,若照着目标延伸,会直接击在墙上,但就在土石纷飞前,一道人影冷不防地跃出,一声高喝,挥刀斩在破空剑气上,以劲破劲,一举把剑气震得溃散。

    ??跟着,在众人惊讶目光里,他飞身跃上墙头,一刀斩落上头的弩箭手,威风凛凛,大毡帽下的面孔,泛起得意的微笑,不是兰斯洛更有何人?

    ??这一手,不仅石存忠大为震惊,连花次郎也楞在原地。他适才一剑威力非同小可,要是石存忠不闪不避,剑威便会在这一击催破他的大地金刚身,但兰斯洛挥刀斩出,竟正面将自己的剑气击溃!

    ??原先他是晓得,兰斯洛体内有股怪异内力,刚猛无匹,假如是剑气击中他,被反激而溃,那还说得过去,但现在是他主动出手硬接,这只废物兼粗鄙的大马猴又怎有这样的能力了?

    ??更令他吃惊的还在後头,弩箭手们感到切身威胁,纷纷调转目标,将毒弩朝兰斯洛射去,同时挥刀迎敌。

    ??刀阵剑雨中,兰斯洛攀高跃低,只见他一下钩住屋檐,一下跃上屋顶,突然间跳下地面,再一晃眼又飞身上了墙头,像一只悠游林木间的猿猴,动作敏捷得不像是人类。弩箭来势甚急,准头也不差,却没有一枝能射中目标,全给他轻易避过,偶有疏漏,长刀一拍便将之击落。

    ??当与石家子弟短兵相接,寒冽刀光在烈阳下荡漾出的一道道厉虹,有别於过去只懂得直刺要害,凭着壮烈气势弥补灵巧不足的鲁莽打法。现在兰斯洛的一起一落间,已有招数成形,更依稀有着花若鸿这七日来练习剑法的痕迹,显然是从中脱胎而化。

    ??尽避还称不上运转如意,但却已经成功地撷取剑招精华,将之化为刀招,而非单纯地以刀作剑,行使之间更别具一股伟岸气概,令观者心折。刀起刀落,血光飞溅,亲卫队给他独自一人杀得溃不成军,尸体不断摔落地上,其中除了给宝刀一击毙命者,也不乏被刚猛内劲生生震死的亡者,所有证据都说明,这傻小子的武功不一样了。

    ??花若鸿瞧得眉飞色舞,料不到平平凡凡的一套剑法,换人使来居然有诺大威势,果然不愧是四骑士之一,自己实在得要多下苦功。

    ??石存忠则如遭雷殛,不仅花风流,连这十日前只是杂碎的小人物,都在短暂时日武功激增,倘若人人皆是如此,石家这次来到自由都市真是一败涂地了。

    ??花次郎冷笑不减,心中的震撼却实不亚於他们任何一人。

    ??(没有剑诀,只是旁观一次,就能学会我整编的剑法;又跳脱剑诀的束缚,配合自身气脉运行,变化为最适合己身的刀招┅┅这┅┅这是百年无一的资质啊!可是,怎麽会是这头废物大山猴?不┅┅我绝对不承认┅┅绝不承认┅┅)

    ??无暇顾及旁人想法,兰斯洛刀飞拳舞,沈浸在武功有成的喜悦里。

    ??当日,风华在一番思量後,终於被自己说动,以她高超医术施以妙手。据她表示,自己体内存着一股威猛刚厉的纯阳内力,威力极大,但由於修习时不明其法,稍一运气便会被排斥的真气反震成伤。

    ??如果找到这套功夫正确的气脉运行,这份内力便可运用无碍,但这在眼下却是不可能的事。风华苦思量久,终於想出了妙法,先以金针封穴,将这股真气削弱、封锁,再以独门秘法迫使这真气释放少许,还原成最基本的纯粹内力,如此虽然没有了原来的刚猛之威,但至少是可以运用的自由内力。

    ??连续七日,风华已将雄霸真劲的十分之一解体还原。兰斯洛原本体内功力修为之深厚,放眼当世屈指可数,纵然释放出的仅是少许,又失去了原本的阳刚霸道,威力亦足以在江湖上扬名立万。

    ??当内力得以运用,兰斯洛又从风华口中,学到了简易的运用内劲之法,当一拳一脚的威力随着真气运用而大增,兰斯洛将注意转向能发挥内力威力的招数上。

    ??旁观花若鸿学剑,凝神记下一招一式,独自练习时,虽然遇到阻碍,但没花多少功夫就能上手熟练,并不觉得有什麽难处。手持神兵试招,随自己的手劲、宝刀形状来将剑招改变,很快地调适出最适合自己的运刀法。

    ??当在梅林里舞刀一轮,望着梅瓣如雪,片片纷落,兰斯洛开始对自己的武功有了自信。

    ??练武七日,用在今朝,从底下众人各自不同的表情,兰斯洛晓得一直以来的辛苦有了代价。

    ??死伤惨重的石家亲卫队,向四周逃窜,有人发现石存忠呆若木鸡一般,愣着不动,登时发出求救的悲鸣,也在这时,石存忠才惊醒过来,发现自己的举措失当。

    ??老天真不公平,为何同在暹罗城,功力异变就不曾发生在己方,甚至自己身上。就眼前的情形看来,莫要说是花风流,就算是这来历不明的兰斯洛,自己也未必敌得过。但若再不出手,从今而後威信尽失,自己再也无法立足於石家了。

    ??“小子,休得猖狂!”

    ??一声暴喝,石存忠离地跃起,朝兰斯洛背後重拳击去。比起花风流,他更没法忍受这武功低微的杂碎,武功突然暴升到可以威胁自己的地步。

    ??见到敌人来势汹汹,压力惊人,兰斯洛本该以神兵对敌,事半功倍,但此刻轻易大败敌方,一时间好胜心起,不欲倚仗神兵之力,想单凭个人实力,与这敌方首脑一分高下,当下收招回刀,也是一拳轰出。

    ??两拳对轰,当对方拳力蜂拥而至,兰斯洛立刻後悔自己太过托大。他毕竟是吃了经验不足的亏,首次与人内力比拼,尽避功力不逊於对方,但运用的技巧却相差极大,在接触瞬间,石存忠用了某种手法,抢先把拳力轰入他手腕,再用某种奇怪功诀,令他手腕经脉僵化,有劲难发,只能任由敌人将内力攻入体内。

    ??情形不妙,兰斯洛瞥见花次郎面色一沈,似乎要动手相救,自己这些日子被他冷笑到快发狂,难得有扬眉吐气的机会,实在不想再受他人情,当下决意兵行险着,深吸一口气,强提内力,硬生生反攻过去。

    ??「碰!碰!」两下强烈声响,双方俱是身体剧震,跟着,石存忠吃亏在身在半空,无从卸力,口中鲜血一喷,仰後便倒;兰斯洛则将脚下墙壁踩得崩碎,整个人直落在地上,稳稳站住。

    ??看表面,石存忠伤得较重,但却没人发觉,兰斯洛坠地时面色大坏。当初风华施针时,曾一再嘱咐,提运内力务必谨慎,目前转换释出而能控制的,只有一成,若是过份强提,那麽被封锁的雄霸真劲就会如怒涛溃堤,就算不炸爆身体,也会对全身经脉造成强烈伤害。

    ??为了挫败石存忠,刚才明显提气太过,现在只觉耳边霹雳声大作,胸腹间鼓涨难当,像是吞下了数百捆炸药,就要一起爆炸开来。

    ??“咦?”

    ??花次郎皱着眉头,察觉兰斯洛状况不对,将剑还交花若鸿,便要上前探看,却有一道人影比他更快,眨眼间就飞身飘落至兰斯洛身後,十根手指的速度快至肉眼难辨,刹那间将兰斯洛任脉、督脉两边穴道全数点尽,再将要被迸开的封穴重新封锁。

    ??足以让寻常医生、高手手忙脚乱的繁复点穴,电光石火间便已完成。而当这些程序料理妥当,一股浑厚的阴柔内力随即源源不绝输进兰斯洛体内,所经之处,本来鼓荡如沸的真气,立即平复无波。

    ??兰斯洛面上的灰白,转眼间恢复血色,动作再次充满生气,他大步踏向前,对着勉强压下呕血的石存忠朗声道∶“本大爷赢了,这次放你们一马,通通滚吧!”

    ??亲卫队员哪还不知道大势已去,扶着石存忠,一溜烟地全数撤走。

    ??临去前,石存忠喘着气说道∶“今日的耻辱,我会讨回的!”

    ??“有本事就来讨吧!别只是说说而已!”兰斯洛这样回答,心中也自警惕,得要再勤练武功,尽快控驭住体内的真气。

    ??“真难得,想不到居然是这只大山猴逼得你露相。”花次郎踏步上前,向着深呼吸调息的源五郎,发出一贯的冷笑,“撇开你封穴的手法不谈,要一次抑制住那小子的紊乱内息,至少要比他更强三到五倍的内功修为才能办到,我的好三弟,你还真是不简单啊!我对你越来越感兴趣了。”

    ??源五郎笑而不答,并非含蓄,而是力有未逮,原本白皙的脸颊,这时呈现病态的苍白,说明了刚才那番动作的虚耗。

    ??兰斯洛会这麽快就提升实力,这事委实超乎预料,也因此,当那不在预算之内的走火入魔发生,为了避免造成太大的伤害,自己唯有立刻出手。不过,这种额外消耗还真是教人吃不消啊!

    ??石存忠撤走时候的放话,眼中隐约流露一抹异样的决心,那应该代表这人在连续失败後,决意铤而走险,修练或使用某些暴增武功的危险功夫,作为这次暹罗斗争的本钱吧!

    ??不管是怎样,要列入计算的事又多了几项,看来自己实在是挑下了个太过劳动性的赔本工作啊!

    ??阳光遍照在四人身上,在花若鸿迷惘神情中,反映出来的,是真实、谎言交错的乱局。

    ??《风姿正传》卷二完

第六十八章:问罪漏洞

    地炎剑刺在石柱上,滑开,那石柱虚不受力。叶庭知道自己不是剑修,不可能真的用剑法破阵,他只是想试验一下,法器对阵法的破坏如何。

    毫无作用,要不、逃走?那十二个人还在二十余里外。有龙树带着自己离去,应该不难。只是真的抛弃李真衣么?

    自己一走,李真衣就死定了。

    不懂剑修为何如此自大,叶庭的手中长剑已然垂下,玄龟匿息法展开。

    “你不是要动手吧?”龙树声音有些发颤,她的感应比叶庭还要远,大地上的植物都是她的眼睛。十二个修士之中,三个结丹强者。其中一个,还是金丹五劫。

    要命的是,这三个结丹修士身上都有法器,这就意味着他们出身大型宗门,根基也绝对的扎实。

    “龙树,你害怕么?”叶庭的声音有些飘渺,如此近的距离,龙树对他的感知也被降到了最低。她用力的盯着叶庭,生怕一闭上眼,叶庭就会在她的感知里消失。

    “师傅的人情,王烈阳已经还了。寄人篱下还能多久?”

    龙树的脸色就和一张老树皮一样,她的短矛紧握,袖子里滑出了一枚翠绿色的小箭。她慢慢靠在叶庭身上,让玄龟匿息法的力量将她彻底包裹起来。

    她只是胆小,又不蠢。王烈阳传授叶庭剑法,那是为了还宇文玄的人情。人情总有用尽的时候,更何况这人情和她无关。这些日子以来,王烈阳甚至没有和她说过一句话。

    宗门只会庇护自家弟子,天赐门早就不在了,只有自己一个活了下来。

    一百零八根石柱环绕,化为石壁,高耸入云。李真衣面不改色,长剑横斩,一剑一剑地斩在石壁上,留下越来越深的剑痕。

    剑光如雪,剑气如雷。

    一剑破万法,管你阵法如何精妙,最多是扎根地脉,勾引天地元气形成壁垒。运转之间总有薄弱之处,剑气冲击之下,阵法的弱点自然被反馈回来。

    石壁上的剑痕飞速修复,李真衣面不改色。只要捕捉到弱点,自可一剑破之。这样的困境,他只当是修行。

    龙树衣裙单薄,叶庭感觉靠上来的老妖怪浑身冰冷,几乎没有生机外泄。幸亏当初传授了她一些匿息的法子,否则自己的玄龟匿息法还罩不住她。

    敌人的距离,只有十里了。

    “我杀最强的那个,你保护我的安全。”叶庭最后提醒龙树,他的问罪斩如今已经不怕灵魂中的反噬,只是真气的消耗很难说,敌人太强大的话,自己怕是要脱力了。一共三个结丹修士,龙树不小心应对,两人就要死在这里。

    幸亏敌人算计月剑宗的剑修时不敢太近,结丹修士的感应能放开百里范围,这三个结丹修士,就在百里之外隐藏着,等待阵法发动。

    龙树慢慢点头,表示明白。

    她有些无奈,叶庭有些疯狂,就像天赐门的修士一样。他们太年轻,不懂生命可贵。活了上百万年的自己才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活下去是唯一重要的事情。

    这个少年太多幻想,都和怎么活下去无关。

    可悲的是,在这个世界上,自己唯一信任的人类就是身边的少年。敌人已经快要到达攻击范围了,自己也要跟着他一起发疯。

    叶庭不知道龙树在想什么,他握剑的手从未如此坚定。

    在这之前,自己想要学师傅,掌控一切,修炼魔心。所以计划了柳文姬母女的未来,甚至给呼延雨都安排好了一切。

    遇到紫氏,都成了笑话,一场空。

    因为自己在做事,而师傅是在做人。整个逢州修行界,八千年来都围绕着师傅。而师傅的心,却在金鳌岛。

    屠师承担后果死了,自己承担后果,就要杀那紫氏。

    三个结丹修士飞驰如电,抛开手下先一步来到阵法外围。秘境争夺,婴境修士都保持距离,相互感应,出手的都是结丹以下境界的修士。月剑宗太过狂傲,结丹修士都是独行,这才有了眼前的陷阱。

    为首的修士猛然停下,长发激飞,指尖皮肤裂开,点在了袖中飞出的金属阵盘上。一滴鲜血落下,金属阵盘上一百零八个魔文亮起。

    李真衣还在挥剑,每一剑下去,石壁之上就有粉尘飞扬,深深的剑痕纵横交错,就像是一张布满伤痕的脸,冷漠的看着剑修,等待他力竭。

    李真衣剑意如潮,切入石壁,寻找那阵法的弱点。这弱点道门唤做阵眼,魔门叫它元气锁。一剑命中,阵法自然破解。

    天空中一声轰鸣,直径丈许的粗大石柱从天而降,李真衣挥剑如故,只是长剑之上分出一道尺许剑光,迎了上去。

    控阵修士的指尖在金属阵盘上连续点落,他每点一下,阵法之中,就有一道石柱砸向李真衣。一剑破万法?你破给我看看!

    李真衣面带嘲讽,可悲的家伙,这样就想杀了自己?他长剑之上剑光分化出来,一化为二,二化为三。他自然不能分化出剑光万道,可阵法抽取地脉和元气的力量也有上限。

    那修士微皱眉头,李真衣的强悍在他意料之外。这样下去,被他捕捉到了阵眼可就麻烦大了,一剑下来,阵法崩溃……

    剑修破阵,一向美得充满暴力,修士心中不安,正要加强攻击之时,一个声音毫无预兆的在灵魂中响起:时逢春,你可知罪!

    天问剑法?王烈阳!

    修士受此一惊,从头到脚都麻木了。泥丸宫中剑光亮起,自灵魂之内向外破开。缠绕灵魂的一缕青烟燃烧起来,锦缎撕裂的声音无比刺耳。修士脖子上缀着的一块玉符直接化为烟尘。

    一枚翠绿色的小箭毫无预测的出现在他头顶,两个结丹修士还浑然不觉,修士心口一枚铜镜之中已经射出红光,迎向龙树的妖器。红光之中,一头鳞甲宛然的妖兽张牙舞爪,扑向妖器。

    翠绿色的小箭仿佛受惊般颤抖了一下,转眼消失。那红光扑空,小箭却从修士脚下的泥土中钻了出来,穿过脚跟、小腿、大腿……

    结丹修士,骨骼刚硬如铁,在这翠绿色的小箭穿行中发出噶蹦蹦的声音,一路粉碎。那修士灵魂重创的状态下竟然怒喝一声,丹田处爆起一蓬银色光辉,金属撞击声震耳欲聋。

    妖器陡然从那修士小腹中飞出,化为虚影消失,回了龙树的袖子。她沉闷的哼了一声,两个鼻孔内淌下粘稠的妖血。

    那修士丹海粉碎,伤了龙树妖器,将死之人,也是狠辣到了极致。这一下反噬将龙树伤的不轻,那翠绿色的小箭也暂时无法动用了。

    修士碎了丹海,真气冲击之下,另外一条腿被炸飞出去。他整个人狠狠的戳在了地上,伤口和地面撞击,慢慢向后栽倒。他激烈的抽搐着,双眼无神,却是不肯死去。

    叶庭的身体颤抖得更加剧烈,真气如潮,涌向手中的地炎剑。

    战斗腰带之中,三颗魔灵月蚀丹被同时激发,灌入穴窍内部,疯狂的散发药性,试图将真气补充回来。只是毫无意义,叶庭手中的地炎剑已经化为四尺剑芒,鸣颤不休。

    怎么会如此!

    这一下反噬来的古怪,问罪斩大成之后,怎么可能还会失控!

    “龙树!”

    “叶公子?”龙树看着发抖的叶庭,心中忽然生出脆弱的情绪。要是他死了,自己去依靠何人?

    “护着我。”叶庭改了主意,向龙树讨要丹药毫无意义,这真气宣泄不休,就是姹魔含元丹也补充不起。

    龙树向前一步,挡在叶庭前面,心中凌乱。

    叶庭盘膝而坐,返视紫府。紫府识海之中一道剑光突兀的亮着,绕着他的灵魂盘旋,迟迟不能落下。

    叶庭愕然,这剑光还没消散?

    上次斩杀灵戒宗修士,根本没有这样的事情!是了,这一次自己没有杀掉敌人,剑光尚在,可是为什么不斩下去,自己的灵魂承受得起。

    灵魂面目模糊,在因果天罗的保护下望着剑光。

    敌人不死,问罪不断!

    叶庭心中惊惧,丹药的药性耗尽之后,身体就会从魔界青莲炼狱那里抽取生命本源,生命本源耗尽之后,就是真气枯竭,穴窍崩溃的时候。

    唯有击杀那修士,让他去死,才能消了自己紫府识海中的反噬。只是自己的状态,哪还有力气再来一剑?

    如果那修士近在眼前,问罪斩后面一击切了他的人头也就是了。

    一个结丹修士,等他死去不知还要熬多久。这样下去,自己要死在他的前头!只是问罪斩不该有这样巨大的漏洞,谁也不能保证一剑下去就能击杀敌人。

    两个结丹修士已经发现了龙树和叶庭,他们却看着自己的师兄时逢春。时逢春的半截身子在地上抽搐,敌人是怎样的强者,师兄两件法器傍身还是被打得濒死!

    师兄的惨状让他们怀疑、惊惧,这会不会是月剑宗的阴谋?

    叶庭念头微转之下,已经将因果天罗放开一线,那盘旋的剑光猛然投入进了因果天罗之中,叶庭的灵魂也听到了那一声无情的喝问。

    叶庭,你可知罪!

第六十九章:我是妖

    艾尔铁诺历五六六年三月?自由都市?暹罗

    与刚离开艾尔铁诺时意气风发的情形相比,暹罗城中的石家子弟,现在个个是垂头丧气。平素在中都(艾尔铁诺王城),凭着石家的强势,众人妄尊自大,任何帮派都要退避三舍,就连官方也对之毕恭毕敬,石家亲卫队要走的路,无人敢挡,气焰滔天。

    但是,现在人处异乡,才倍感势单力孤的凄凉,又给几个无名小卒闹得面上无光,连大公子都受伤败退,这是当初离开中都时怎也想不到的。

    属下的士气低落,身为首领的石存忠全看在眼里。回到落脚处,调息数回後,胸口的窒闷感已消去不少,不久前与兰斯洛硬拼的那一记,自己已受内伤,得要立刻觅地疗伤。

    这是自己最无法忍受的事!

    花风流也就罢了!居然连那没没无闻的莽汉都能挫败自己……

    石家的十三太保,皆是来历不良,若非是成名的剧盗、悍匪;就是出身贫贱,由社会最底层拼尽一切地爬上来。石存忠属於後者,自幼父母双亡,与弟弟共同拜入石家,苦练武功,因为表现优异进入亲卫队,再蒙石崇赏识收为义子,成为十三太保之首。

    这一路走来的血汗,不是外人能想像的。每一分成就都是经由十倍的付出所换来,即便得到了,也随时都会再失去。在石崇有意造成下,石家内部竞争异常激烈,任何人武功稍差、脑子稍钝,随时都可能被斗争淘汰,便算是自己,在二太保石存孝一系人马威胁下,也得战战兢兢地提升武功,全力以赴完成每一桩任务。

    今次与东方家联合,本是压倒石存孝一系的大好良机,哪知事情会不可控制地演变至此。如今在暹罗城碰得一鼻子灰,手下人马损兵折将,自己还给一个无名小辈击伤,看在石家上下眼中,不啻是无能的象徵,若是连石崇本人也有这样的想法,自己这所谓义子实在没剩几天残命。

    但他也不能与东方家翻脸,因那只会让东方玄虎得意地改找石存孝合作,相信石存孝会很乐意踢下自己,稳坐十三太保首位。

    思前想後,石存忠感到徬徨。

    说到底,自己就是实力不足。倘使手上实力强横,又怎会被花风流一干人欺上门来,纵是面对东方玄虎,也可令人不敢小觑,有所顾忌。

    什麽是强横实力?当然就是过人的武功!今日一战已确切证明,自己的武功,不足以在暹罗城的乱流中屹立不摇,照目前情形看,说不定过几天连那校韩虫一般的花若鸿都可能比自己强了……

    简直是天大的笑话!

    怎麽能让他们得逞?为了攀到现在的地位,一路上不知牺牲了多少东西,作了多少痛苦的违心之事,如果在这里倒了,那石存忠之名只会成为江湖人讪笑的对象。

    闭上眼,石存忠抚胸调息。他隐约已明了自己应该怎麽做,但是,是否真要如此毅然地踏出这一步?或者暂且忍气吞声,虽然输了难看的一仗,可是日後未必没有其他再起机会。

    好生拿捏不定,自己还欠缺点动力……

    这时门外传来敲门声,来访的是一名背着双刀的男子,十三太保排行第五的石存信。

    十三太保不以年纪排行,所以这曾经是知名马贼的五太保,年龄就远比石存忠要大。本该在三日前与众人会合的他,姗姗来迟,面上也透露着不寻常的神色。

    “说吧!义父对暹罗城所发生的一切,有何吩咐?”

    “老大你料得真准,我在来此途中,被从中都派出的急使赶上,要我向你传达义父的口谕。”石存信道:“义父吩咐,暹罗城的所有事端他已知晓,胜负乃兵家常事,众人勿丧勿馁,维持平常心,他会在近日内加派人马与金刚堂的高手来此援助,配合老大你的指挥,务必要在招亲大会上争取到这次的武器交易,更绝不能让麦第奇家拔得头筹。”

    金刚堂是石家网罗一些不便露面的高手之所在,多半是些昔日作案累累,传闻中已死亡,或是不见容於天下的奸邪之辈;但和其他人比起来,他们才是石家真正的实力所在。会派出金刚堂的高手相助,那是真的很看重这次的武器交易了。

    但勿丧勿馁,维持平常心?这真是天大笑话,对於以往不知有多少因任务失败而惨绝收场的牺牲者,听着这话,大概会从石家的乱葬岗里给笑醒吧!

    察觉石存信说完後面色有异,石存忠问道:“老五,只有这样吗?还是你另外有什麽事没告诉我。”

    “这……义父也吩咐,老大你最近练功辛苦,化石大法极耗真元,要我劝你别贪功猛进,当心身体,然後,把这样东西交给您补补身体。”话说得亲切,石存信面上却有尴尬之色,迟疑地由怀中取出一只锦盒递上。

    打开锦盒,内中有七粒指头大小的丹丸,色泽朱红,透着辛辣气味,一看便知是珍贵药物。

    石存忠却在看到的瞬间,面色大变。

    罗刹九转丹!

    石崇啊石崇!比起东方玄虎,你才是一头真正的狐狸。

    背後猛推过来的一把,造成了动力,这一下,再没有任何藉口可以退缩了。

    瞪着锦盒里的丹药,石存忠不能自制地大笑起来。

    声嘶力竭的狂笑声传入耳里,石存信低下头,不敢正视义兄的表情。

    “什麽?你对花若鸿说自己是四骑士之一,怎麽会这麽说呢?”源五郎叹道:“别说白夜四骑士不可能有你这种身高的成员,众所周知,耶路撒冷是拒绝雪特人成为信徒啊!”

    “当时情况危急,不撒这种谎,我还能怎麽办?”有雪道:“那个宗教不是主张神爱世人,肉体虽然因为种族而有所污秽,但灵魂不都是纯洁的吗?”

    “是没错啊!你交给他们一万枚金币,那些教士就会私下承认你们雪特人也能获得救赎!”

    摆平与石家的战斗,众人回到栖身所,源五郎碰到有雪,被拉进房里,告知了新制造的麻烦,然後为了要如何圆谎而苦恼。

    在另一边,四兄弟的前两人,也面对同样的苦恼。

    “我知道耶路撒冷一向主张众生平等,但是为什麽我从来没听说骑士团里有收雪特人当团员呢?”

    花若鸿提出的疑问,如果处理不好,就会导致整篇谎言的拆穿,两个素来不以急智见长的人,你望望我,我瞧瞧你,各自搔搔头,仍然是想不出解释来。

    “那是因为……他并不是雪特人!”

    在花若鸿的问题悬空一会儿後,俐落的语音有了回答,源五郎从房中走出,脸上表情几近严肃,但听着他的说话,兰斯洛和花次郎都努力地让表情行若无事。

    “唉!事到如今,一切已经难以掩藏,非说实话不可了……”源五郎叹道:“既然大家都在同一条船上,我们就开诚布公地谈一谈吧!”

    表情十分正经,但听着前半句,兰斯洛却有一种荒谬感,自己与这几个牛鬼蛇神相处之後,好像常常听到这种开头语。和他有相同感受的还有一人,花次郎听完後半句,立即脸色大变。

    “若鸿兄弟,其实,你所知道的有雪,他并不是雪特人!”

    “不是雪特人?那是什麽?”

    “倭人!”源五郎笑道:“可能你也曾听过,在自由都市东北外海,有一个日本国,里头的人民身材矮小,被称为倭人。因为他与雪特人身高相仿,为了掩藏行踪,所以才化妆成雪特人的。”

    “是这样吗?化妆得好像啊!”花若鸿道:“可是,我以前都没听说白夜四骑士里,有这种身材……我无意冒犯,我的意思是……”

    “我明白!就如同他对你说的,有雪的真实身份,就是四骑士中的「黑骑士」雾隐鬼藏。”源五郎道:“身为一个优秀的忍者,他必须长年累月处於黑暗中,绝不能暴露自己的身份,所以为了保密,名头不响,外界对他所知也就不多,现在为了不让你有不必要的疑虑,鬼藏才露出真面目。”

    说完,源五郎往旁边一让,露出了背後有雪的身影。穿着一袭黑色的夜行衣,这矮胖的东西却没有半分忍者气势,圆滚滚的模样瞧来只觉滑稽,挺着胸膛,迎向花若鸿的目光。

    “这……恕小子有眼无珠,可是有雪鬼藏大侠的样子,实在不太像是……”

    花若鸿嗫嚅着说不出话来,但谁也知道他疑窦难解。虽然不明白忍术奥秘,但看着有雪的那副可笑模样,任谁都难以相信他是高手。

    “唉!这你就错了,忍者的第一要务,就是不引人注目,越是看起来窝囊无用,紧要时才能发挥一击必杀的效果。”源五郎笑道:“今天让你开开眼界,为了证明身份,鬼藏愿意表演忍术,说吧!你想看什麽功夫?”

    当源五郎把话说完,有雪立即浑身打颤,想要转身逃跑,却给源五郎不着痕迹地扣住肩头,无法动弹。而花若鸿也认真思考。

    “这个……我听说日本国的忍者,都会一种土遁奇术,不知道是不是能让小子开开眼界呢?”

    “土……土遁……那是什麽东西?”

    黑色面罩下,有雪早惊得脸色发青,只恨逃命无门。而源五郎则贴在他耳边悄声道:“土遁麽?把它当成变相的活埋就成了。”跟着朗声道:“没问题,鬼藏说这是小事一件,你瞪大眼睛仔细瞧吧!”

    见着源五郎的恶魔微笑,兰斯洛、花次郎哪会不晓得他的主意,纷纷在心中为结拜义弟提前默哀。

    “救…………”

    悲惨的雪特人还来不及哀求,源五郎微微一笑,举掌拍在有雪肩头,只闻“噗”的一声异响,空中尘土飞扬,地面裂开了一个圆洞,黑黝黝地深不见底,瞧下去甚是怕人,而有雪早已无影无踪。

    “哇!太厉害了!这就是所谓一流忍者的实力吗?”目睹惊人神技,花若鸿无限赞叹。

    “不错,凭着鬼藏的土遁术,这会儿功夫大概已经遁出暹罗城了。忍者最注重的就是隐藏身份,今天他为了救你脱险,不惜向你暴露身份,真可谓牺牲良多。”源五郎道:“这样,你愿意相信他了吗?”

    “是的,小子真是惭愧得无地自容,我一定要加紧练剑。等会儿鬼藏前辈回来,请让我向他致谢。”念及前辈深恩,花若鸿感动得落下泪来,却看见兰斯洛、花次郎两人,盯着深黑地洞,满面惊惧。

    “两位前辈,为何面色如此凝重啊?”

    “没……没什麽……鬼藏的功夫精进得太厉害了。”兰斯洛望向微笑中的源五郎,颤声道:“我们担心他现在不晓得被人遁到哪里去了?”话说到一半,已经被源五郎轻拍肩头,止住说话。

    疑惑既解,花若鸿决定不再浪费时间,到屋外练剑;兰斯洛也声称有事,离屋外出。

    “这样真的没问题吗?”两人离去後,花次郎道:“你的谎话其实破绽百出,就不怕那小子想一想之後,发现你的谎言吗?”

    “关於这点,二哥你绝对要相信一件事。”源五郎笑道:“如果一个人蠢,不管你说什麽,即使事实明白地摆在眼前,他仍会地盲目相信。”

    “人如果蠢,即使事实已经摆在眼前……”花次郎咀嚼话意,低笑道:“这话很有趣,除了若鸿小子,你的兰斯洛老大也是活生生的实例吗?”说罢,大笑出门。

    “人如果蠢,说什麽他都会相信。”好半晌,源五郎摇头轻笑道:“傻瓜,我就是在说你呀!”

    带着几分惋惜,源五郎对目前的发展感到莞尔。只是,在他再次沈思之前,下方一声微弱的呻吟响起。

    “抱……抱歉……三哥你要是有空的话……可不可以把我挖出来……我全身好像又被万马奔腾过去一样……”

    “咦?不行吗?为什麽?”

    离开众人栖身所,兰斯洛便匆忙赶往梅园。与石存忠的一战,令他信心大增,也更想获得比现在还强的功力,既然体内的真气只解封一成不到,那麽再多增加一点,效果一定会更好。

    只是,这要求却遭到了主治大夫的拒绝。

    “不成的,柳大哥,我不知道你的内力是怎生修来,但是以你体内功力之强,短短时间内解封一成已经是极限,如果再多几分,承受不了的肉体会先行崩坏,非常危险。”

    就算风华没有这麽说,兰斯洛也心中有数。自己现在虽能使用内力,提气运劲时大感精神健旺,但每当催运太急,如沸水般翻涌的真气,就会令胸口好生郁闷,早先与石存忠比拼内力,逼催太尽时,失控的真气在各处经脉急速鼓荡,要不是源五郎立即出手相救,说不定当场就炸成一滩碎肉。

    “至於说自保,就柳大哥现在的功夫,应该也自卫有馀了,不是吗?”

    “这个……”

    石存忠并非无能之辈,相反的,在近十年的江湖新生代中,他绝对排得上前五名,换言之,能与他拼得不相上下,自己的武功就足以在江湖上扬名立万了,要自卫,绝对不是什麽大问题。

    但是,自己想要的不只是自保无虞,而是比那还要多上许多。想要不负此生,想要在这辽阔的大陆上大闹一番,创一番能令自己满足的事业,所需要的能力,绝对不只是单单自保而已。

    自己体内的深厚内力究竟从何而来,兰斯洛实在弄不清楚。然而,仅仅能运用其中一成,就能挫败在江湖上名头响亮的石存忠,那麽倘使有五成内力能自由运用,要在这次暹罗城的比武招亲中大干一场,傲视群雄,决计不成问题。

    打从下山之後,始终有志难伸的抑郁、对未来的徬徨、感觉到自己与源五郎和花次郎间的差距,这些情绪的累积,转化成一股拼命想提升自己实力的欲望。兰斯洛知道这样急速增强是危险的,但是因为过长等待而消失的耐性,令他不得不漠视那份危险,不顾一切地去抓住这个机会。

    兰斯洛道:“如果是一般状况当然够啦,可是我和我的兄弟们比较倒楣,惹上的人也比较麻烦,那些石家的人,个个心狠手辣……”

    “石家?”风华惊道:“是艾尔铁诺的石字世家吗?”

    “是啊!那天追着我们的玩蛇变态,就是石家十三太保之一。”兰斯洛奇道:“咦?你怎麽会知道石字世家的?像这种事,你一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千金小姐,应该不晓得才对啊!”

    说到这里,兰斯洛不禁有些赧然。与风华相处也有数日了,除了晓得她极通医道,对武术似乎也有几分研究,其馀的一切却毫无所知,别说家世背景,就连她到底是属於什麽年份的鬼魂都不得而知。话说回来,石字世家成立不过二十馀年,她既然晓得,看来变鬼的日子也不长,起码不是上千年的高龄厉鬼。

    “那位玩蛇的先生,是十三太保之一?”风华喃喃道:“我不知道,那天柳大哥你动手太快,他未及两招就被你击败,我来不及辨认他的武功家数……嗯!他会用毒物,又缠蛇在身,那该是石家的七太保石存和了。”

    比起刚才,这番话更叫兰斯洛诧异。像这麽三言两语,就从人物特徵、兵器、武功路数,判断出人物身份,这需要对当前江湖各方势力有相当了解,如果是源五郎或有雪,有这份见识不足为奇,但是风华……一个生长在封闭环境,连异性都未曾接触的纤弱少女……

    另有一件奇事,风华双目早盲,与周围的接触只凭听觉与触觉,那日与石存和对战过程极短,她又怎麽知道其中经过?不只是这样,这几日与她相处,风华因为眼盲,平时习惯闭上眼眸,但对於自己的一举一动,却又清楚得如同亲见,丝毫不输给明眼人。难道这也是鬼物的神通?

    风华,这个栖息在沈家梅园的一缕芳魂,可真是事事透着古怪!

    “石字世家财雄势大,高手如云,在大陆各地都有偌大影响力,如果惹着了他们,这样的武功确实是不够的。”风华细声道:“柳大哥,你是为什麽会和石家人结怨呢?”

    谈到正题,兰斯洛登时抛开其他疑惑,耸肩答道:“哪还需要什麽理由,你看那玩蛇变态的阴险模样,就晓得他是坏人,物以类聚,石家的大票坏人要追杀好人,好人要想办法活下去,哪还需要什麽理由?”

    他这段话讲得避重就轻,似是而非。论及自己这行人与石家结下的恩怨,谁是谁非,实在难说得紧,但无论如何,梁子总是结下了,照情形推演下去,和解的可能也甚是低微,横竖是当定仇家,把他们全看做坏人也不算过份。

    “坏人……和好人……就是这麽简单吗?”风华幽幽自语,似乎有什麽事想得出神,兰斯洛不敢打扰,保持沈默。

    “柳大哥,请把你的宝刀再借我一观,好吗?”

    夯由来地,风华开口借刀,兰斯洛虽觉奇怪,但也不疑有他,摘下无名神兵,倒转刀柄递去。

    这个男人,在他目前所说的话里头,有几成的真实呢?

    柳一刀之名,是当前大陆上排名第一的采花淫贼。但绝不可能是眼前这个男人,就一个采花贼来说,他身上的气味太乾净了,并没有长期接近女子的脂粉味。而一个采花贼必修的轻功,他完全不会,以这样的武功,是不可能成为柳一刀的。纵然是,也仅是同名同姓而已。

    但是,他也不是个会仅仅满足於自保的人。早上分别至今,还不满几个时辰,当他再次回来,身上的血腥味又浓了。那不单单是血的气味,还有一种悲伤、怨恨、遗憾的感觉附着其中,这代表,在厮杀中不仅是见血,更有了人命伤亡。

    亡灵们对人世的种种羁绊、对死亡的恐惧与愤恨,透过鲜血而附着,形成了一股常人肉眼难见的怨血。吸收了这份怨血,这男人腰间的无名神兵,几乎是雀跃着期待出鞘,要在下一场战斗中痛饮人血。

    能让它兴奋若此,险些就要跃鞘而出,早先杀伤的人命,必然不只一两个,起码也是十几二十名。此刻,隔着刀鞘,那些被神兵囚禁其中的阴魂们,他们悲恸的呻吟与呐喊,清晰地在耳边响起。

    难道……自己又做错了?

    本着只要有缘相遇,能医一人便医一人的医者胸怀,帮这男人治伤,增长武功,这本是好事。但因为这好事,又造成了二十多条人命伤亡,未来或许更多。假使自己视而不见,那日任由这男人伤发而死,这些事都不会发生了。现在,这多出来的二十馀条人命,岂非有一半也是自己的责任?

    唉……早晓得要救坏人并不容易,为何却连救一个好人也是那麽难?

    夯由来地,风华长长叹了口气,兰斯洛正感奇怪,她已将宝刀抽出。梅林中本是幽暗森冷,隐约日光透过枝叶洒下,刀身荡漾出的,竟是一片血红色的凄艳厉虹,慑人心魄。

    兰斯洛以为这是刚才血战後忘了擦拭,以致血迹凝留刀上,暗想等会儿要好好擦洗保养一番,却见风华将手掌平贴刀身,慢慢地抹过。

    自知宝刀锋利无双,女儿家掌心柔嫩,这样摩擦过去,纵不见血也是好生疼痛,兰斯洛本想阻止,却又念及风华并非人类,这样的动作该於她无损,一时间也就住口不言。

    “铮──”风华抚掌擦拭刀身,到尽头时弹指敲在刀尖上,进行着异样的洗涤,当这动作进行到第三次,刀身蓦地无风自鸣,声音尖锐急促,似乎对她的动作感到不满,同时,二十多点碧油油的惨绿萤光,彷佛脱出束缚,争先恐後地自刀身飞出,转眼间消逝无踪。

    失去了战利品,神兵有灵,愤怒地尖鸣、震动,却给一双白玉无瑕的手掌镇住,不能有所表现。好半晌,当尖鸣声逐渐消失,风华还刀入鞘,递交给兰斯洛。

    目睹了玄奇奥妙的一幕,兰斯洛隐约觉得有些不妥,却又说不出问题在哪里,当风华将刀递来,迳自收回腰间。

    “柳大哥……”

    “怎样?”

    “我……风华想再闻闻你的味道,你可以再坐近一点吗?”

    兰斯洛忆起,风华曾经说过,喜欢自己身上一种彷佛森林的气味,後来回去询问,什麽是“森林的味道”?花次郎大笑说就是乡巴佬的土气,教人好生摸不着头脑。

    谈得正重要的时候,突然说要闻气味,女孩子真是奇怪的生物,生前死後皆然。

    “呃……好啊!”

    移坐到风华身边,甫一坐定,一具如雪花般轻柔、又似寒玉般冰冷的身躯,轻轻贴*入怀里。

    依旧还是那个气味,像是与山林同在的赤子之心,自然、真诚、不做作而充满活力,当初自己就是相信,有这样气味的人不是坏人,才设法助他增长功力,难道这个判断有错吗?

    这个男人武功极糟,难以判断他的家数来历,但那一身内力却骇人之至,强横霸道的程度,实为生平仅见,若有天心意识加身,立刻便是天位级数的高手。

    而且,那与自由都市在经历上次魔震後,许多人凭空暴增的内力不同,这男人身上的内力,明显是有人长期苦练之後,转注於他,照内力的浑厚判断,时间不少於数百年,甚至可能破千年。

    是什麽人肯做这样大的牺牲,将千多年苦练的内力转赠於他呢?能有如此渊源,想必这男人也是大有来历的吧!

    轻轻抚摸这男人的脸庞,风华在心中勾勒出他的相貌,脑里更是思潮如涌。

    如果使用读心术,很快就可以透视他心中所思,知道他所隐瞒未说的一切,只是,从过往许多悲伤回忆所得到的经验,自己已决定不再随意使用这种窥探人心的优俩了……

    夯有察觉怀中玉人正想得入神,兰斯洛仍在烦扰着自己的武功。忽然,一种奇异的感觉刺激着皮肤,留神一看,是风华的长长黑发,如绢、如瀑、如云,贴*在自己胸口,痒痒的、香香的,甚是舒服。

    想想真是奇怪,她是个虚无缥缈的鬼物,这些感觉其实根本都该是幻觉,可是,偏生就是这样美好。

    觉得这想法有些愚蠢,兰斯洛笑了笑。老头子说的故事里,女鬼不都是最擅长迷惑男人,然後吸取他们的生气、精血吗?或许真是这样吧!

    “我说,风华啊……”

    “柳大哥?”

    “你的头发……好美啊!”

第七十章:渡劫

    夯法在风华这边得到帮助,兰斯洛唯有将注意力转向,以较辛苦,却较扎实的方式增长武功。最直接的路子,自然莫过於和花若鸿做同学,一齐接受花次郎的荼毒与操练。

    当然,他用的理由是协助教学,不然要是让花若鸿晓得,自己这四骑士之一,在招数上强不了他多少,那谎话就拆穿了。

    自从知道兰斯洛能有效学到自己传授的剑法,花次郎心里着实犯着嘀咕,一方面是不愿意白鹿洞剑法外传,一方面也是黯然於自己苦心整理的诀窍,要传授给这种粗鄙不文的莽夫。

    然而,教到学习力强的学生,又是每个教师都心旷神怡的乐事,在源五郎的数次游说之後,也就当作没看见,任由他自观自学。

    “不要小看我教你的东西,也不准质疑我的教法。像你这样的白痴脑袋,怎麽会理解天才的想法呢?”

    在这一日的习剑之前,花次郎先向花若鸿做精神训话,而光是这个开头词,就令竭诚惶恐的花若鸿为之肃然起敬。

    “武功这东西,除非用了些大损自身的诡道,不然是绝对没有捷径可言的,特别是你们这些庸才,更没有第二条路可言,死心给我好好苦练,不练到吐血不准停!”

    不晓得他当年是否也如此练功,花次郎以极为严厉的态度,督导着学生练剑,而当花若鸿终於忍不住心中疑问,询问起所练剑法的奥妙道理时,这个从来也不以耐性见长的男子,不耐烦地解释着。

    “你先天内力不足,根基又浅,就算突然灌给你百年功力,身体也没法在十日内消化,所以就只好从剑法上拿主意。配合我传你的剑诀发招,虽然剑法的威力不会增加,却会把你全身的精、气、神,凝聚在剑尖一点。遇着硬功高手,或是护体真气了得之人,你砍他百剑千剑也伤不了他,但当你把所有威力凝聚在一点,就能在关键时刻发挥奇效。”

    听了解释,花若鸿眼前登时开了一个武学新境界,原来同样是内功、剑术,在运用上却有这麽大的奥妙。难怪前日自己心神专一时,出剑能破石家亲卫队的金刚身,後来闪神时却无此效。只是,这套剑诀似乎专门针对硬功高手而设,难道……

    “王大侠……”

    “不要叫错,在暹罗城里,我就是花次郎,你随随便便就喊我的真名,很容易被人识破身份的!”彷佛玩冒充游戏玩上了瘾,花次郎一本正经地纠正花若鸿言语错处。

    “是的。那麽,花二哥,您传我的这套剑法好像是专破护身硬功,莫非您是把石家当作假想敌吗?”

    “当然。石家这次连聘礼都出门了,娶亲不成,岂非颜面无光,他们怎肯甘休?比武招亲上一定高手齐出,不弄成交易……呃!不娶回新娘誓不罢休。”花次郎冷笑道:“总之,你也要有心理准备,要是没办法在比武招亲上击败石存忠,那麽所做的一切都没意义了。”

    “击败石存忠?十三太保之首?小子哪有这份能力了?”花若鸿惊得呆了,论实力、论江湖地位,自己就是给人家提鞋也不配,要说凭武力正面击败此人,那真不知是笑话还是神话?

    “我管你去死,没有这份能力就给我拼命练,练到有为止。”花次郎道:“你能不能赢回自己的女人,这事全不重要,重要的是面子、面子,我的面子啊!石存忠算是什麽东西?除了那狗屁金刚身之外,他有什麽了不起?你用我教的剑会败给他,那我就一剑劈了你!”

    花次郎说得激动,大声嚷嚷,手上树枝挥动,彷佛石存忠正在眼前被他大卸八块。在远处旁观的源五郎、有雪都为之好笑。

    “蠢二哥,把话说得那麽满。”源五郎微笑道:“这等豪语已经超过了花风流的应有能力啊!”

    有雪奇道:“三哥!你和二哥一直在谈这句话,这话到底是什麽意思啊?”

    “呵!机密,现在还不是揭晓时候。”

    发完指导者的排头,花次郎持续叮咛道:“配合剑诀出招时一定要小心,因为全部的威力集中在剑尖,相对的,面对来自侧面的攻击,防御效果就很差,所以假使这时使用劈、砍、斩之类的动作,就会产生极大的破绽,不信的话,你现在就试试看吧!”

    顺着他的说话,专心聆听的花若鸿举手挥剑,朝身旁的细树干砍去,果然铁器脆响应声而落。

    “你看,我说对了吧!剑折断了,这就证明了……”

    话声未完,兰斯洛也挥刀砍向旁边一棵粗壮得多的大树,只闻轰然一声响,大树拦腰折断,倒在地上。

    “呃!花老二,你教得不大对头啊,如果照你说的为什麽这棵树……”

    “你这个白痴!为什麽你们这些废物如此低能,你们的爸爸都是猿猴吗?”彷佛遇到无药可救的学生,花次郎大吼道:“不要故意拿宝刀宝剑砍树,然後来颠覆一般的常识论!”

    这样的情形,在兰斯洛成功偷学到花次郎剑术之後,反覆地上演。每当花次郎对某事举例佐证,兰斯洛立即也就成功地颠覆例子。虽然因为那种种“例外”的层出不穷,刺激了思考机会,却也让花次郎为此疲惫不堪。

    “练!给我苦练!不练到喷鼻血不准停!”

    相对於这边的紧绷,另一边的气氛就和缓得多,源五郎和有雪,几乎是用事不关己的态度,在旁观他们的修练。

    源五郎微笑道:“很有趣喔!我听人说,以前有一个脾气很暴躁的剑客,也是在传授旁人剑术时,发现自己有这方面的嗜好与才能,最後投身教育事业了。你看花二哥教得多麽起劲,说不定也是个为人师表的长才呢!”

    有雪哂道:“哪可能啊!花老二的臭脾气去为人师表,他伪人师婊才是真的……”话才说完,一根树枝夹带劲风飞来,重击在有雪头上,将可怜的雪特人击倒在地。

    不远处则传来惊呼。

    “哎呀!怎麽搞的?我的手为什麽突然滑了一下……你们两个,干什麽用这种怀疑的眼神看我啊?你们想与我为敌吗?不是,不是就给我继续练!”

    源五郎蹲在地上,怜悯地笑道:“那边教人的和被教的都心情紧绷,要命的就别在这种时候去惹他们喔!”

    “我……我不懂。花小子和二哥苦练也就算了,兰斯洛老大又在那边凑什麽热闹啊?”

    “他没办法不练啊!因为到时候比武招亲上,为了减轻若鸿小弟的负担,他也必须参加,这样可以多帮忙撂倒一些敌人,对老大自己的武学修为也大有帮助。”

    “哈!你们这些人都是笨蛋,有福不会享,还主动把危险往身上扛,我真替老大感到可怜。”

    源五郎淡淡笑道:“你不必特别对老大表示悲悯,也不用笑得那麽开心,因为你也要和他们一起去呢!”

    “你说什麽?”

    对着雪特人瞪大的双眼,源五郎不急不徐地解释道:“会打算帮主力参加者减低负担的,怎可能只有我们?石家一定也会采取同样策略。所以为了分散重担,参加的人当然越多越好,阁下雾隐鬼藏乃是东瀛一流上忍,这种小小武斗自然游刃有馀,何足惧哉?”

    “上忍?忍个鬼啊!让我上场和人武斗,不是摆明要我死?”有雪颤声道:“要减低负担,为什麽你们这些高手不动手,要我们这些低手去牺牲,我不干啊!”

    “现在暹罗城的状况暗流不断,如果我和花二哥太早出手,会打破势力均衡,带来更大的动乱,这样反而不美。你既然敢对人自称是白夜四骑士,我们当然也要给你同等待遇,不让你上场又怎麽公平呢?从现在起,花二哥负责训练他们,我负责训练你,我们朝着前八强的目标努力吧!”

    “前八强?我初赛就被人打在地上爬了,这种事根本不可能嘛,三哥,饶命……饶命啊……”

    “不可能吗?要让若鸿小弟这种角色,在招亲会上力败群雄,赢回美人,这种事在机率上一样是不可能啊!但花二哥不也在设法了吗?”

    源五郎再次笑了起来,这次的笑意中,散发着罕有的锐气。

    “花二哥能做到的,我有理由会做不到吗?”

    无视於雪特义弟高声哀嚎,源五郎拖着他的衣领往前行,两人身影消失在林木遮蔽中。

    时间转眼即逝,距离公告的比武日期,只剩一日。兰斯洛觅了个空闲,去梅园与风华见面。

    多日以来的练武,花若鸿限於资质,虽然用功甚勤,却没什麽进展,当然比起原来已是大有长进,可和赢得招亲的最低期望值,相距仍有着很长的距离,让花次郎直嚷自己与废物为伍,不如吞豆腐噎死自己,自杀算了。

    相较之下,自己就领悟良多,不,正确来讲不能算是领悟,因为对於花次郎所讲述的那些剑诀、剑意,繁琐的剑招,自己压根儿便一头雾水,更枉论理解。

    但是,每当花次郎讲述完毕,动手试演,甚至实际拆上两招,自己就莫名其妙地将招数学习上手,一切都显得那麽自然,到後来,自己虽仍在五里雾中,但花次郎却反而每每若有所悟,在旁沈思不语。

    说来荒唐,但兰斯洛倒不觉得难以接受。因为,他就曾经亲眼见过,世上确实有个怪物,一切的武学“毋须领悟,已能使用”,彷佛这些武学是她天生下来就该会的一部份,险些吓掉自己下巴。和那种超越人类理解范围的怪物相比,自己这小意思得多了。

    自上趟梅园之会,九日来,自己仅与风华会面两次。一来,是因为醉心於练武,想趁着有明师导引,好好锻炼自己;二来,那日会面时,尽避风华推拒态度坚决,理由充分,但自己却感觉得出,她并非是没有这样的能力,而是不愿意帮自己再解封真气,增加内力。明知道这想法很小气,不是男子汉该有的胸襟,但仍是忍不住起了怨怼之心。

    (唉!我怎麽这样小心眼,和人家大姑娘计较这个┅┅)讲是这麽讲,但是在几次对谈後,兰斯洛吃惊地发现,风华并不是自己原先估计中那样的千金大小姐。

    她生长在几乎与世隔绝的环境,半点红尘不泄,甚至也不与男性接触,这是早就知道的。

    封闭的环境中,易於专心学习,抵得过常人双倍时间。她对医道有神乎其技的技术,并由此延伸,对武学也有相当知识基础,这也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当话题谈到现实层面,兰斯洛立刻就发现不对了。听着风华对大陆当前的国际情势、江湖势力分布侃侃而谈,隐晦处精微剖析,这哪里像个不知世事的大家闺秀,简直就是个长期在江湖中打滚的机灵老手。

    然而,再深听一层,风华评析的内容虽然极为丰富,见解也切合实际,但说话时的语气却显得稚嫩,许多转折处也十分生硬,与其说她确实对自己讲的一切深切了解,不如说她是把一篇篇硬背下的资料整理说出。

    这绝对不是一般贵族世家会有的教养,要做到这样的教育效果,背後必须有一个特别的组织或势力,拥有各方面知识的专才,并且长期关注大陆上种种演变,将这些东西统合灌输,才会培育出这样的见识。不过,从结果来看,这教育似乎因为严重的偏颇性,导致全盘失败了。

    最明显的证据,是当话题离开国际大势,谈到一般的生活层面,风华她晓得制作火药的成分配方、如何在战阵上发挥最大用处,却不知道节庆时孩童们会将之用於爆竹烟花,愉悦地嬉戏。她学过某样冷僻药材在医道上的应用,对人体产生的神效,却从不知道这药材其实就是民间一道常见的调味蔬菜,广泛地使用在许多菜肴上。

    “连这都不知道?我真怀疑,你长这麽大,脑里装的全是稀饭吗?”

    “对……对不起,可是,我念的书里……我是说,她们念给我读的书里,从来也没有提到这些东西。柳大哥,你可以把刚刚说的放水灯的故事,再说给我听一次吗?”

    据风华所说,因为自身眼盲,所有教师都是将教材内容朗诵,命她全数背下,自我默读,直至学会。

    这种念书法听得兰斯洛头皮发麻,虽然同样都是在封闭环境长大,但从前在山上,老头子只是要自己学着野外求生,闲暇时间不是谈论江湖见闻、英雄故事,就是讲述旅游经历、各地风土,哪曾接受过这等教育法。

    风华说得像是家常便饭,不敢想像,倘若两人易地而处,自己大概在两个时辰内就会歇斯底里,拔刀干掉身边所有人,再学花老二吞豆腐自杀。

    “不是那种问题。知识这种东西,就是要活用才有意义,你念书念成这样,有什麽意义呢?那还不如像我一样,自由自在,多麽快活!”

    大概是被花次郎训得太多,兰斯洛也用同等语气对风华训话,却浑然忘了,自己这辈子不仅没念过书,也从不会活用书本上的知识。

    “真的是很对不起,我也知道这样不好。”不论学习精神,至少在从不回嘴这一项上风华实在优秀太多,风华腼腆道:“都是念书,我就真的很笨,背了那麽多东西,除了医术,什麽也不会用,不过,我有个妹妹,她和我不一样,如果有她那麽机灵,我就不会这麽笨拙了。”

    “你还有妹妹?”兰斯洛大为惊叹,从姊姊的相貌推断,一定又是一名祸国殃民的大美人,就是不晓得是否尚在人间?即使还活着,如果变成了老太婆,那问了也是没意义的。

    “嗯!正确来说,是我义妹,我有好多年没看到她了。”

    风华回忆道:“她和我不一样,人非常的聪明,有主见,知道自己方向在哪里,做起事来胆大又灵活,许多人看到她都头痛,可是,她是个好人,如果我能有她的一半好,就不会像现在这麽笨拙了。”

    说到这名妹妹,风华脸上出现了罕有的盛放笑靥,那表情,像是怀念、喜悦,又带着几分羡慕与盼望,与她一贯的羞涩微笑不同,这是很难得的真情流露。

    听着风华的叙述,兰斯洛心中有一股怪异无伦的感觉,因为自己也认识这种女孩,一个聪慧到心坎里,令身边人又爱又怕的巧黠少女,呃!还是不想为妙。

    不过,风华大可不必去欣羡他人啊!在自己眼中,她也是一名如宝石般美丽珍贵的女子。

    前一刻似乎沈稳博识、洋溢明艳的知性美;下一刻又露出天真童稚,像朵小雏梅般惹人怜爱。变幻无定的魅力,像是一道漩涡,兰斯洛觉得,自己心里像是有某部份,正受着漩涡牵引,慢慢沈了下去。

    (不是小恶魔就是女鬼,我的女性缘还真是奇怪啊!如果再把五郎那个人妖算上,这个桃花劫就劫得太凶了!)走在街上,兰斯洛为自己的境遇而感叹,这时,一声叫唤惊醒了他。

    “大爷!那位大爷!”

    这时的天色已渐昏黄,夕阳西斜,路上行人不多,街旁几名小贩正收拾东西准备回家。

    由於露出真面目,会被人当作柳一刀追杀,兰斯洛戴着毡帽遮脸,又顾忌碰上石家亲卫队,多惹事端,所以换了打扮,变成左眼戴上眼罩,脸上多贴几条假刀疤,再配上一副八字胡的新相貌,会在路上被人叫住,实在是蛮奇怪的。

    “那位大爷!那位仪表不凡、英气勃勃的大爷!”

    再次寻觅,终於发现了声音出处,一名蹲缩在墙下,前头摆着地摊的小贩,对己招手叫唤。看他挺会拍马屁的份上,就姑且赏光他的生意。

    那名小贩的穿着甚是污浊,像个乞丐似的,一顶破旧校罕盖住头发,手脚头脸都给一层墨黑污垢遮掩,瞧不清本来面目,就只露出一双滴溜溜的灵巧眼眸,慧黠无瑕,让人为之一奇。

    “这位大爷!帮忙光顾一下生意吧!”很稀奇地,这小贩连声音都很沙哑。

    “你……”兰斯洛有点疑惑,某种直觉告诉他,这小贩有问题,难道是石家的刺客?没道理啊!自己的化妆这麽完美……

    “大爷,来看一看吧!我这里一定会有你想要的东西喔!”小贩笑嘻嘻地说道,与其污黑肤色不同,两排贝齿却是十分洁白。

    兰斯洛看看他摊子上的摆设,主要都是生活日用品的杂货,小镜子、发簪、剪刀、针线包、胭脂盒……等,样式都只是一般的三流货色,没啥稀奇的东西。

    “大爷,看您行色匆匆,又是柔情满面,一定是要去与女伴会面吧!”小贩笑道:“送个礼物给您的女伴吧!女儿家都喜欢小东西,您送她个礼物,一定能讨她欢心的。”

    小贩说得动听,兰斯洛想想也对,相识至今,自己还未曾送过风华什麽东西,趁此之便选蚌小礼物,她应该会挺高兴的。

    看看摊上大小物件,没什麽特别的东西,自己又不懂女儿家心理,委实难以选择。当反覆看到第三遍,才看上一柄梳子。这木梳样式简单质朴,很适合风华自然不做作的气质。记得那日自己曾对她的一袭秀发赞叹良久,这礼物既可梳理,又可充当装饰,应该很适当。

    “哦?大爷,你真有眼光,这柄琳西薇之梳是百年古物,您选了它,一定会带给您和您的女伴好运的。”

    “少来!一柄烂木梳也扯什麽来头,本大爷的钱不是那麽好骗的,十五铜币,不要拉倒!”

    “这……您还真是慷慨。”

    “钱在这里……唔!等会儿只是聊天,太也没趣,喂!我闻到你身上有瓜子味,是不是揣了包瓜子在怀里啊?就当作是买东西的赠品,把那包给我!”

    “哇!十五铜币买了梳子还要赠品,你是强盗啊?”

    “说对了!我就是强盗头子,现在抢到你了。梳子给我,瓜子给我,铜币也还我,否则本大爷手起刀落,立刻叫你人头不保!”

    结果,兰斯洛花了五枚铜币的代价,取走木梳,外加揣了一大包炒瓜子,扬长而去。也是在他背影消失在巷尾後,另一道充满压迫感、浑身萦绕死寂气氛的身影,在小贩身旁浮现。

    “唉!初见面时就是强盗,现在还是强盗。”不用再行遮掩,低语的是甜美嗓音,“不过,从强盗变成了强盗头子,就这点来说,我的夫君还是很知上进的。”

    旁边的沈默男子无语,对女主人存心偏袒的评论法,有着仰天叹息的冲动。一国女王之尊,在地摊上兜售杂货,雷因斯就快要变成笑话王国了。

    不久前,原来蹲在这里的杂货贩子,拿了三枚金币後,丢下摊子,欢天喜地下班去也,换了改装的冒牌小贩,在此兜售。

    “东西没得卖,瓜子也没得啃了,喂!把这摊东西收一收,回去了。”

    他扬扬眉,不解这摊失去伪装意义的垃圾,有什麽收拾的必要。

    “好歹也是三枚金币买的,把这些东西带回雷因斯估价,就当是女王御用品,下次义卖,每件东西价位後头多加五个零,收入缴回国库。”

    “…………”

    进了梅园,兰斯洛张口欲唤,但平常习惯会面的古井旁,并没有熟悉的倩影,侧目扫视,在不远处的池塘边,见到那抹白洁的幽魂。

    缓步踱去,风华似乎为着某事而想得出神,一向听觉灵敏如她,竟没能发觉自己的到来。而当走到池畔,一时间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错疑是天仙下凡。

    本来风华就有着天仙般的姿容。虽然平生所见的美女不多,但无论是容貌、气质、神韵,风华都堪居首位。

    绿草似荫,平波如镜,在一片潋潋水色中,倒映出美人绝色玉颜。风华侧着脸,乌瀑长发委地泄下,她沾着洁净池水,纤指为梳,静静梳理青丝,面上神情似惘还愁,柳眉微蹙,像是担忧着什麽。

    这时,微风拂起,吹皱落梅如雪乱,千瓣梅云遍洒池面,激起阵阵涟漪,和风送香,竟辨不出是梅香馥郁,亦或是女儿家幽香清雅。缤纷花雨里,脱俗天仙,绝艳风华,令兰斯洛看得痴了。

    “……柳大哥,是你吗?”

    惊觉有人到来,风华在辨明来者身份後,细声探问。那种由怯怜怜的神情,蓦地灿放出含羞笑靥的急速转变,刹那间,兰斯洛浑然忘却其他,只有一股说不出的感动,盈满全身。

    并不是存心偷香窃玉,但是当兰斯洛回过神来,自己已踱到风华身旁,为她将木梳别在发上,之後,托起苍白樱唇,在彼此双方的惊愕中,悄然吻下。

    濒临入夜时分,天色已黑,一道圆滚滚的黑影,以笨拙的姿势,翻墙入了沈家梅园。

    举目四顾,确认兰斯洛已经离去,远距离跟踪到此的雪特人,疑惑地抱怨着。

    “是这里没错,老大来这闹鬼的废园干什麽呢?这些天无故外出,一定都是到这里来了。看他两眼喷火,色眯眯的模样,绝对是和女人有关,妈的,老大真没义气,自己有消火管道也不通知兄弟一下。”

    打自半个月前,兰斯洛就常常无故外出,一去便好长时间,以他在暹罗无亲无故,应该没有什麽地方可供他停留,有雪早便起了好奇心,只是这几天兰斯洛足不出门,没有跟踪机会,今天发现兰斯洛外出,便蹑手蹑脚地跟了上来。

    当发现兰斯洛的目的地是那座闹鬼的废园,有雪着实吃惊,但最後好奇心终於压过恐惧,迫得他在兰斯洛离去後,翻墙进入。

    左看看、右看看,荒凉废园入夜後,更是鬼气森森,有雪大着胆子绕了几圈,就是没发现什麽特殊东西,最後心头火起,决意在离去前撒尿留念。

    怎知,裤带一解,刚刚蓄势待发,耳边忽然响起轻柔嗓音。

    “这……这位先生,请您别在这里……”

    请别做什麽,似乎因为太过羞赧而说不出口,但已给雪特人强烈震惊。

    (好美的声音,是美人!一定有绝色佳人在此!)心急之下,有雪完全忘了身边无人,为何嗓音会传至耳边?原姿势不变,迳自回身,举目环视,大声嚷道:“什麽人?快点出来!”

    这句话立即招致可怕的後果!

    在眼前不远处,一个废弃的古井,蓦地喷起淡淡青霞,跟着一抹凄凉白影冉冉升起。

    那是个明灭不定的女子倩影,长及小腿的浓密黑发,使人看不清面孔,看那窈窕身形,应该是个大美人,但夜色中萦绕全身的惨白淡芒,忽隐忽现的身影,却教人绝不会弄错她的身份。

    她两手撑住井缘,似乎要从井中爬出,往这里过来。有雪惊得全身肌肉不住打颤,脑中更想起一个在东瀛流传甚广的女鬼传说,这麽一想,恍惚中,在那女鬼的长发下,彷佛有一只充满血丝的凸起瞪眼,朝己瞧来……

    “呜哇啊啊啊啊啊啊啊啊~~~~~~有鬼啊~~~~!”

    距离兰斯洛初入梅园时近一月,相同的凄厉惨叫,再次回荡在沈家废宅上空。

    源五郎独自在宅中审视各种资料。兰斯洛出门未归,跟踪的有雪也没回来,花若鸿在流民窟的隐密空地练剑,快要气到自废武功的花次郎买了壶酒,在笨蛋学生旁边喝了个烂醉。

    “咦?怎麽只有你一个人在?其他人呢?”

    出乎意料,是兰斯洛先行返屋,尽避他的人还在五丈外,自己便已发现,但仍好奇着为何不见跟踪者的身影。

    “呃……老三,那天你露了一手,花老二说那是回复咒文,这麽说,你对所谓的玄学,也就是神鬼之事,十分通晓罗!”

    看兰斯洛满面困惑、担忧,源五郎不禁莞尔。会花时间思考并且为之烦恼,并不是这个凡事直线条做事的男人的作风,究竟是怎麽了呢?

    “不能说十分通晓,但多少也知道一些相关知识,大哥有什麽不解之事吗?”

    兰斯洛似乎十分迟疑不决,以致态度看来有些罕见的扭捏,但最後仍是强自问道:“那个……以前故事里的人鬼相恋……呃!我是说,人类有可能与鬼物长期相处吗?”

    “呃!这个……”

    不理解这问题的用意,脑中急转,源五郎决定用常识论来回答。

    “如果大哥询问的人鬼恋,是从坊间故事所得,那麽故事的结尾,一定没什麽好结局吧!”源五郎笑道:“人属阳,鬼物属阴,两者本不相容,更何况鬼物乃集灾、病、凶、危、苦、痛於一身,如果硬要相处在一起,时日久了,就会受到阴气侵蚀,从此厄运连连,终至丧身败亡。”

    一番严词论述,源五郎说得是洋洋洒洒,兰斯洛却听得脸色发白,脑中乱成一团,趁着源五郎讲得高兴,转过头去,踉踉跄跄地踱进自己房里。

    “所以呢?和鬼物相处一事……”转过身来,没看见兰斯洛,源五郎叹息一声,微笑低语:“真是的,一点耐性都没有,我还没来得及说化解之道呢!现在的人听话都只听一半的吗……咦?”

    这边有人避进房去,另一边却有人狂奔跌进屋来,仔细一看,正是口中白沫狂喷的雪特人,而他的下半身……

    “我的天啊!老四你真是有种,我晓得雪特人一向豪放,但你也不用一边口喷白沫,一面在暹罗城做下半身裸奔吧!”源五郎叹息不已,如果花次郎在此,说不定会立刻拔剑斩了如此丑物。

    “有……有鬼……”

    “什麽?”

    “有……沈家梅园有鬼……老大被女鬼迷了!”

    “哦?竟有此事!”

    从有雪模糊不清的微弱呓语中,源五郎获得了宝贵的资讯,只见他眉头一扬,朝兰斯洛房间的方向,绽出了恶作剧般的微笑。

    “原来是这麽一回事。好啊!那我们就让事情更有趣一点吧!”

第七十一章:魔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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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艾尔铁诺历五六六年三月?自由都市?暹罗

    打从四面八方赶来参加招亲的江湖人士,着实不少,为了有赶路的缓冲时间,比武日期订在四月一日,距离布告日期几乎二十天。而现在,距离比武大赛开始,已不到十二时辰了。

    源五郎召集众人,宣布最新的企画方案。

    如果只是志在参加,那当然怎麽出场都无所谓,但是这场比武,由於背景意义特殊,虽然表面上只是个人比武较劲,到後来却必然会演变成各大豪门比较财势的展示场,为了以後方便,就必须以一个体面的身份登场。

    所以,源五郎的计画是,让花若鸿扮作一个来自艾尔铁诺的豪门公子,众人伪装成他的随从。

    兰斯洛沈思道:“这样不行吧!东方家和石家都有人认识若鸿小弟,再怎麽冒充他们都认得,何况我们和石家多次冲突,一上场就被认出来了。”

    “逼人成婚的事,传出去有伤东方家体面,他们是不会主动来认人的。至於石家,连续几次被我们弄得灰头土脸,说出去也不光彩,在东方家未主动有反应之前,也会保持沈默。”源五郎道:“目前在暹罗城里,各方势力都会致力维持一个均衡局面,以免太早翻脸动手,所以除了全力夺取壁军,其他事都可以放下。”

    “我反对!”花次郎皱眉道:“为什麽他扮贵公子,我们却扮杂役?这小子算什麽东西,哪够格要我当他随从!”

    “反对无效,成亲的是他不是你,你扮公子有什麽用?想开一点,伴郎不也是随从吗?”源五郎正色道:“而且,如果我们两个人一开始就站上台面,会立即破坏势力均衡,这点很不妥当。”

    经过源五郎的协调,众人终於同意。可是,要扮演贵公子,就得洒下大笔金钱,除了衣着外表要换,连住的地方也要更改。

    众人这些日子来,都是栖息在暹罗城内的游民窟,以前花次郎在这买了几间木屋,作为独自喝酒或暂时的藏身所,现在正好供众人落脚。但是,由於地方狭小,每次试演武功,不是打破屋顶,就是踢塌板壁,现在木屋也濒临土崩瓦解,正好是换住处的良机。

    源五郎说,自己远亲在暹罗城有栋华宅,可供众人暂住。兰斯洛和有雪都感到讶异,只有花次郎不以为怪。以麦第奇家的财势,在暹罗城置产毫不稀奇,只是当初源五郎说自己在此地举目无亲,要往自由都市投*亲戚,如今不但冒出个无名亲戚,还有豪宅,这谎话当然不攻自破。只是,在彼此心知肚明的情形下,谎话拆穿与否已经不重要了。

    “咦?这里是……”

    当众人来到那所豪宅前,兰斯洛面上有着显然的吃惊,因为所谓的华屋,正是沈家大屋。

    “整座暹罗城里唯一的汉式建筑,虽然旧了点,但还是很漂亮吧!”

    源五郎微微一笑,拿黄铜钥匙打开大门重锁,拆去缠门炼条,两臂微一施力,厚重朱门应声而开。

    “各位!忘记我们的旧身份,华丽地迈出我们光明的第一步吧!”

    源五郎虽然是这麽宣示着,但门一推开,大量灰尘纷落洒下,呛得众人直打喷嚏,对望彼此,全都泄成一头白发。

    “我咧呸……呸……”

    “源五郎!你挑的是什麽狗屁屋子!”花次郎首先发难,揪住罪魁祸首严厉喝问。

    “别那麽生气嘛!花二哥。”源五郎道:“这间屋子真的很棒喔!又大又宽敞,布置典雅,富丽堂皇,至於灰尘什麽的,两千年历史的老房子,您不能太苛责啊!”

    “两千年历史?你让我们住在古迹里头?我直接宰了你埋进坟算了。”

    “好处当然不只是那样。这是暹罗城有名的凶宅,听说还有女鬼呢!”源五郎瞥了脸色阵青阵白的兰斯洛一眼,笑道:“二哥你想想,放眼暹罗,去哪里找一栋附送幽灵警卫的屋子?就算屋里没人在,也不怕小偷进来,这多麽方便啊!”

    这番设想显然没办法感动花次郎,因为他立即掐紧源五郎颈子,大力摇晃。

    “什麽?不但是古迹,你还让我住在鬼屋里,我要把你的脖子掐得像筷子一样细,你直接变鬼去吧!”

    察觉颈上双臂使了不只是开玩笑的力道,源五郎费了不少力气才挣脱,强笑道:“可是,这里也很适合花二哥啊,屋子後头有座梅园,终年梅花盛开,很漂亮唷!”

    “漂亮有屁用!你是希望我宰了你,埋在里头吗?旁人看到你的魂魄,一定也说你是女鬼的。”

    “呵呵!这座梅园可不比寻常喔。”源五郎露出一抹高深莫测的微笑,缓缓道:“身为白鹿洞嫡传弟子,你不应该不晓得有关那座园子的浪漫传说吧!”

    听着这麽说,花次郎认真检索起脑里记忆,而当可能的答案浮现脑际,他真的吃了一惊。

    “等等,不可能吧……”花次郎喃喃道:“这里真的是那座园子?沈家的……”

    “这栋华宅的旧主人是姓沈没错啊!”源五郎笑道:“而且,你现在应该也能感觉到,那个人的气息了吧。”

    花次郎寂然不语,默认了源五郎的话。有雪则找花若鸿探听道:“喂!你也是白鹿洞的,能不能翻译一下,他们到底在扯什麽?”

    花若鸿摇头道:“不行啊!可能是我等级太低,他们说的暗语我全听不懂。”

    “好了,大家进去吧,後花园的梅林是禁地,屋主交代未得许可不准擅入,这点请各位遵守。”源五郎拍拍兰斯洛,微笑道:“不过,屋主也交代,希望有人每天帮梅林浇浇水,这个神圣又风雅的工作,就交给大哥了。我想,大哥您不会反对吧!”

    木然地点点头,兰斯洛面对义弟的微笑,彷佛也看见一只恶魔的黑尾巴,在眼前嚣张地舞动着。

    毋须多言什麽,五人的乔迁工作,就此完成。

    沈宅因为久未有人居,所以有些脏乱,但整体建筑却保持得相当完整,看不出是两千年历史的古屋。花次郎到处瞥过一遍後,发现了有人定期来此整理的痕迹,但反正不是重点,也就不必多口。

    要假扮名流,有了华屋,当然要配华服。源五郎把众人留在屋里,外出一趟,身上的金币银币流水一般花出去,一个时辰後,提着大包小包的衣物回来,件件金线滚边,丝绸为质,样式华美,旁人不懂也罢,花次郎看得暗暗点头,赞赏源五郎有审美眼光。

    兰斯洛道:“一人一个包袱吗?花老二,你不穿吗?”

    “上场的是你们,我在台下看,用不着搞那麽多花样。”

    花次郎的穿着,和他有意无意间流露的生活考究不同,纯以舒适为主,材质样式只能算中等货色,虽然没有补钉,但有许多处早已洗白褪色,只是他执意不换,众人当然不会多管闲事。

    当三人忙着更换新衣,花次郎则拉过源五郎,私下交谈。

    “喂!这宅子是麦第奇家的吗?你们与石家关系恶劣,要是让他们知道麦第奇势力进了暹罗城,说不定今晚就来放火烧屋。”

    “兵来将挡,人来我们有幽灵挡,何足惧哉?”源五郎低声道:“不用担心,这房子是登记在一个富商名下,背後则是青楼联盟的产业,石家人要查也查不到这里来。”

    “是青楼的?”

    花次郎点点头,不再言语。

    众人住进沈宅,自然各有各的心事。兰斯洛擦拭着无名宝刀,对於明天的比武跃跃欲试,期待在擂台上大发神威,不久,似乎是坐不住,藉口去帮梅树浇水,往後院跑去。

    丝毫不知酒精中毒为何物的花次郎,不知怎地心情低潮,倚着一大缸陈年佳酿,独自迷醉酒乡,浑然不晓身在何处。

    有雪身在鬼屋,一时念及後院厉鬼,胆颤心惊;一时又念及明日被逼上擂台,性命堪虑,把头蒙进被子里,久久不能成眠,只希望明早睁开眼来,发现这一切都只是恶梦。

    花若鸿则对自身处境、未来感到忧虑,睡不着觉,溜到前院凉亭,吹风沈思。

    “清风柔云,芳草鲜花,夜景这麽美,若鸿小弟,你的表情为什麽这麽沈重呢?”出奇地,源五郎坐至对面,对烦扰中的他,温言探问。

    “是米……源五郎前辈。”花若鸿道:“明天就要比试了,我有点紧张,睡不下去,所以出来吹风。”

    “不用喊得那麽老,在暹罗城里,你直接叫我三哥就可以了。明天就要比武,事关重大,你会紧张那是当然。”源五郎道:“可是明天只是基础预赛,照理说不会碰到什麽真正高手,以你现今的武功,应付起来绰绰有馀,不用太过担心,早点睡,养好体力吧!”

    “不,三哥,这十几天来我随着花二哥学剑,虽然他没有明说,但我还是感觉得出来,自己的程度太差,学剑的进度没能达成他的预期。”

    “呵!你花二哥剑法高强,但是算数一向不及格,他的预期很少会实现,你达不成也没什麽大不了,毋须介怀啊!”

    “还有兰斯洛先生,他陪我一起练剑,但每次花二哥教的东西,我练十次二十次都还掌握不到重点,他却立刻就能做得又快又好。就算花二哥不说,我也晓得,自己真的是很笨,很不成材。”

    “这个……在运动反应上,人不能和猿猴相提并论啊!与其说兰斯洛身手敏捷,学习神速,不如说他因为尚未进化,所以保有了猴子的高度模仿能力。”

    这话比喻得十分贴切,正斜倚房里酒缸旁的某人,闻言立即点点头,喃喃赞道:“说得好。”

    “多谢三哥,谢谢你这样为我打气。不过,我自己事自己知,我晓得我是不行的。”

    源五郎的打气,似乎没起什麽显着效果,反而更引起花若鸿感叹身世。

    “我是花家的旁系子孙,虽然血统不算太远,但几代以来身份都很低微。我曾爷爷是帮花家少爷们牵马的马夫,我爷爷是,我爹也是,就连我小时候,也帮这一代的花家少爷牵马,而从我曾奶奶到我娘,都是花家的奴婢,由主人作主,许配给我们家成亲的……”

    源五郎静静聆听,除了听见表面言词,更听见了花若鸿或许说不出口的弦外之音。花家世代富裕,过着王侯般的奢华生活,做主子的泄指身边奴婢,这是整个大陆随处可见的事,至於将婢女仆妇们玩大了肚子,坏心点的直接赶人出家门,好心一些的,就将这些女人赏赐给没钱成亲的仆佣为妻,又有谁敢说个不字。

    这样的情形,如果发生在花若鸿身上,那是毫不为奇。纵然不是,连续几代马夫与婢女的血统,又有什麽地位可言了?

    “也许我曾爷爷以前的祖先,也是马夫,这点我不确定,不过,从我曾爷爷开始,就一直期盼下一代子孙能翻身,别世世代代都帮人牵马,这想法一直到我爷爷、我爹都没改变,所以我爹才帮我龋蝴若鸿,希望我有朝一日,能像大鹏鸟一样飞上天,扬眉吐气。”

    花若鸿缓缓道:“为了这个理想,我爹和我娘对我寄望甚深,他们一直拼命工作,打算存钱供我到白鹿洞去念书学武。可是,我实在很笨,在白鹿洞的地方学堂徒耗数年,文才武功都一事无成,後来我爹亡故,我娘也积劳成疾,不得不从学堂里回家。”

    源五郎没有发言,因为他感觉得出,这名自述遭遇的少年,并非在向己乞怜,所以此刻专心聆听便已足够。

    “今年初我娘走了,阿翠又出了事,当我赶来拦截花轿,被石家人擒入布袋时,真以为自己这辈子就这麽完了。”花若鸿道:“但是,遇着几位前辈,又蒙王大侠授我神剑,虽然我知道自己练得很差,不过,这些天来我也稍微有了一点自信,明天的比武,我定要好好干一番。”

    “好啊!你有这样的志气,令尊令堂在九泉之下,想必也会很安慰的,明天的比武,加油吧!”

    “嗯!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能在这场比武中撑多久,但我会努力去闯闯看的。”

    “天助自助者,初见面的时候,我就曾对你说过:神迹,只会发生在值得神明去帮助的人身上。”源五郎拍拍他肩头,微笑道:“好好撑下去,当时机成熟,神迹会出现在你身上的,这是我代替神明对你作的承诺。”

    靶受到这不是随便说说,花若鸿慎重地点点头。而屋内已将一缸酒喝去大半的那名男子,迷蒙着双眼,以最适合他的冷冷笑容,发出哼声。

    艾尔铁诺历的四月一日,东方家的比武招亲於暹罗城正式揭幕。凭着东方家名列当世七大宗门之一的地位、操控自由都市东面的势力,还有其独门神功的诱惑,吸引了各地青年俊杰匆匆赶来,截至昨日报名终止,参加者一共有八千四百二十七名。

    这麽样庞大的人数,将暹罗城内的收容能力迫至饱和。像石存忠那样,一开始便在城内有产业的人毕竟不多,各个旅店、酒楼等住宿场所,早在比武招亲消息传开的首三日,便已爆满,令商家紧急搭盖临时建筑。

    至於实在来得太慢的,只好向暹罗城内的民家或租或买,这让暹罗城内的百姓意外发了笔小财。最後还找不到住屋的,只有露宿街头。

    大量人潮涌入,饮食居住都是问题,酒楼饭馆无疑可以大赚一票,但其中也有不少出乎意料的情形。由於旅客们多数长年行走江湖,难免结上一百几十个仇家,加上为了招亲的利益纠葛,任谁都怕自己未上擂台就已亡命异乡。

    如“楠”一般後台强硬,声明有能力保护住客安全的客店,令参赛者趋之若骛。

    剩馀的住店里,常常有钱的自行买菜做饭,没钱的啃乾粮度日,当大堆牛羊猪只被赶进客房,老板们对着住客们的横眉竖目,一把把雪亮刀枪,只有苦笑的份,如果再扯上每天都有的一两件意外失火,就不难发现许多店老板整天哭丧着脸。

    而大量江湖人物汇集,自然增加了仇人会面的机率。有些平日在艾尔铁诺担任官职,或身为骑士,不好下手的人,若死在自由都市,则艾尔铁诺官方鞭长莫及,因此随着参赛者越来越多,暹罗城的火药气氛也越益浓厚,许多人都想找机会闹事开打,趁乱冷里一刀干掉新仇旧恨。为了这点,由东方家子弟组成的警备队,自赛前五日起,於城内全天巡逻。

    会造成这麽大吸引力的理由,不单单只是东方家的招亲。像这样风云聚会,成为大陆目光焦点的比武赛事,成绩有着一定的公信力,更有绝佳宣传的效果,很适合打响名号。就算没法在招亲中夺魁,只要能表现突出,事後也会成为各地骑士团相争聘请的对象,这才使得成千近万想一夜成名的青年,蜂拥而来。

    假如一战成名,那麽对以後的武林生涯将大有益处,不过,那是指一战之後还能存活的情形。

    在擂台上遇到对头,或是因为别的理由性命相搏,最後残废身亡,这是任何比武都难以完全避免的,生死存亡只在一瞬的竞赛,难有侥幸可言。

    本次比武招亲的赛程,除了种子选手,其馀者以预赛来审核。每场预赛一百人参加,初赛每场四人,能在初赛中胜出的,便以两两对战的方式,淘汰至最後一人。

    在举办预赛的大广场,东方玄虎以代理当家主的身份致词,先是向各路人马问好,继而宣布比武规则。

    和一般陈腐的教条相比,这场赛事的规则显得比较宽松。不严格禁止使用暗器、尽可能不要使用毒药、希望擂台上别弄出人命……因为招亲的意义,是选拔真正有实力的俊才,为了能发挥真正实力,所以不给予太多限制,一切规定改以劝导的形式,唯一的严格禁令,就是不准魔导师参加。

    比赛进行时,无力再战者算输、倒地不动者算输、离开擂台范围者算输、自动弃权者算输,另外最当然的规则:死者算输!

    “又放暗器又放毒,等会儿擂台上一定一团乱,死伤狼籍。”聆听着东方玄虎口述的规则,有雪喃喃道:“有没有搞错,你们这是选女婿还是杀女婿?好阴险啊!”

    “喂!老四!”兰斯洛皱眉道:“种子选手是什麽意思?为什麽我们要一关一关打上去,他们却直接打前十强?”

    有雪皱眉道:“这个……顾名思义,种子选手就是和男人种子有关的选手。既然是招亲,着重的就是繁殖下一代的能力,之所以会等我们上完,他们才上,我想可能是因为他们品种不良的缘故吧!”

    对这答案,兰斯洛大为惊奇,嗫嚅道:“是……是这样啊!那主办单位是怎麽判断参赛者那方面的品种是好是坏呢?”

    有雪道:“这个就不得而知了,嗯!也许东方家有专门的神功,可以一眼就看穿那里的……呃!叫人好生难以索解啊!”

    兰斯洛摇头道:“八千多个男人抢一个新娘,这桩婚事可真是艰辛。”

    有雪眼珠子转了转,暧昧笑道:“是啊!这麽多男人一起上,如果把现象具体化,那我们岂不是构成了轮奸的罪名?”

    “是这样的吗?”

    “不过没关系,我们有花小子在,八千多人里头,只有他一个人有能力变成合奸,至於老大你和我,如果硬要上,那就会变成强奸了!”

    “呃!我忽然有种领悟,难道你们雪特人都是从怎麽奸的角度,来判断男女关系的吗?”

    无视於四周一本正经听讲的其馀参赛者,两兄弟交换着教人喷饭的话题,却令旁边的源五郎捧腹忍笑,花次郎则拼命压抑着挥剑斩人的冲动。

    “我现在正式宣布,比赛开始!请各参加者依照先前领到的编号,到所属擂台集合!”

    东方玄虎高声宣告中,比武招亲正式开始。预赛共分八天举行,兰斯洛、花若鸿两人报名得早,都排在今天出赛,有雪则在隔天,幸运的是,三人没有彼此对上。这点,花次郎心中冷笑,源五郎既然敢让这三人一齐出赛,自然做好了不会一开始就对撞的准备。

    花若鸿、兰斯洛先後离开,做出赛准备,有雪赶到前排去,找个清晰视野。花次郎掉头欲走,却被源五郎拉住。

    “二哥!您上哪去啊?”

    “上了擂台,一切各凭本事,我又没耐性在这里等,不回去喝酒,难道在这里无聊睡死?”

    “别这样讲嘛!”源五郎微笑道:“难道,你不认为这是一个观察上次阿朗巴特山魔震,对大地影响的好机会吗?”

    首先出赛的,是在本次招亲中最具正当名分的花若鸿,如果以正统名分来排,他应该成为种子选手才对的,不过,如果那种事发生,也就不会有这次的比武招亲了。

    预赛的进行,一百人同挤在广场中央的巨型擂台,能挫败群雄的最终胜利者,就拥有参加下场赛事的资格。话虽如此,但由於钟声一响,场内便开始交错乱斗,因此也就没机会出现一人单挑数十人,或是相反过来的情形。

    从没参与过江湖仇杀,首次碰上多人混战的花若鸿,显得有点不知所措,望着一张张陌生脸孔,愣然不知该如何抉择对手,直到旁边一剑刺来,这才出招格挡,与人斗在一起。

    临敌经验不多,动作极为生涩,让远方遥望的花次郎直叹气。但这却意外成为花若鸿的优势。由於表现不突出,他得以免去被人眼红围攻的危险,只是单方面的对上一两个敌人,比剑决胜。也因为他的不起眼,所以甚至没有什麽人发现,这名青年的剑法,其实是颇具威力的。

    尽避劲道不强、速度也欠佳,但是,似拙实巧的剑招,却有效地弥补不足,总能在交手数回合内,突破对手的防御。特别是,连花若鸿自己也不晓得的,当他的剑尖刺入敌人体内,一股微弱的奇异脉动,会在瞬间打乱气血,瘫痪掉敌人的行动力。

    他所苦练的这套剑诀,是花次郎潜心编排,效果除了一点集中,也包含了内部破坏,碰上硬功好手,杀伤力当然极大,但对一般人也有相当威力,不然,以他这样的武功,光是预赛便给人踢下场,又有什麽本钱和人争强斗胜。

    在众人不知不觉间,花若鸿慢慢累积了击倒人数,两刻钟过後,擂台上只剩他与另外一人。

    那人看服色似是艾尔铁诺某个骑士团的骑士,手中光剑绽发蓝光,左右顾盼,相当得意,周围躺下了十馀具奄奄一息的人体,显然手底下功夫不错,对照起被砍了七八道刀伤,鲜血淋漓,力竭汗喘的花若鸿,胜负已经极为清楚了。

    “小子,你运气真好,居然混得到现在,快点过来,我可以发发慈悲,一剑送你上路!”

    这麽明显的威吓,似乎不合主办单位劝导少伤人命的原则,不过这时候当然没人理它。花若鸿举步冲过去,对方光剑圆弧形扬起,觑准他用的只是普通铁器,预备断其兵器後,斜削小肮。

    “当!”的一声,那人眼中露出惊惶之色,光剑与铁刃交击,火花蹦射,却削之不断,而铁剑剑尖则趁势刺入他胸口。

    难以理解为何会有这种违背常理的情形发生,那人两眼暴瞪,仰天便倒,场外裁判大声宣布花若鸿是预赛第一场的胜出者,青年的脸上,露出了疲惫却真心欢喜的笑容。

    “废物!和一群杂碎动手,还弄得这麽狼狈,等会儿回去有他好受。”对这战绩不表认同,站在远处凝望的花次郎冷冷说着。

    “呵,别这麽严厉嘛!我们的若鸿小弟也已经很努力了啊!”

    “这话你留着对敌人说吧,看看他们在战胜的时候,会不会因为你已经努力过了就不杀你。”花次郎瞥向身边同伴,冷冷道:“你也是个多事的家伙啊!居然在兵器上动那种手脚!这是用剑者的耻辱。”

    撇开兰斯洛用的那类神兵不谈,在正常情形下,光剑的锋利是凌驾寻常钢铁之上的,刚才之所以出现那种情形,唯一解释就是花若鸿的剑上被做了某些改变。

    源五郎之前使用过回复咒文,这代表他在魔法咒术上有一定的了解,花次郎虽然不懂相关知识,却也晓得魔导师有一些可以让兵器硬度强化的咒语,从常理推论,应该便是这样了。

    大凡光剑的使用者,都会有凭恃刚猛剑威致胜的习惯,在那种思考下,斩断敌人兵器顺势伤人的战术,是很一般性的打法,但遇上专门针对这点而施计的源五郎,则就如之前许多莫名其妙倒下的牺牲者一样,给反将一军。

    “没办法啊,把荣辱先搁在一边,你我都不想看到若鸿小弟第一场就被踢出去吧!”源五郎淡淡笑道:“而且,倘使他第一场就出局了,那麽往後我们又要用什麽棋子来继续下呢?”

    赛程激烈地进行,尽管有着少伤人命的呼吁,但每场赛事结束,扣除死者不算,场上总有近八十名无力再战的轻重伤者,辗转呻吟,多数还得用担架抬出去,直接送往医疗场所。

    源五郎、花次郎站在群众後排遥观。在赛场敖近特别搭起的坚固看台上,东方玄虎与十馀名东方家好手,目光紧盯住擂台,面上却不自禁露出无聊的表情。对成名高手而言,旁观小辈们做三流殴斗实在是件无趣事,而以这次招亲的实在意义而言,假如胜出者不是七大宗门代表之一,那也毫无意义。

    不过,本着求才的心理,他们仍在寻找参赛者中是否有什麽可造之才,倘使有所发现,即便是战败,大概今晚就会被东方家的使者悄悄拜访吧!

    旁边有几座空的看台,目的是招待贵宾,或许未来几天会有什麽人应邀而来吧!

    但目前暹罗城内,只有石字世家够份量,而花次郎也留意到,石家的看台上仅有十数名亲卫队,可以作主的首脑人物并没有出席。

    花次郎沈吟道:“搞什麽鬼?虽然是种子选手,不过也太不给东方家面子了吧!”

    “天晓得,说不定那石存忠被你打怕了,偷偷跑去闭关了也说不定。”源五郎耸肩道:“现在才只是开头,一开始把底牌掀光了,当暹罗城的斗争白热化,肯定第一个完蛋,石存忠要是够聪明,此刻就该低调一点。”

    同样过程反覆进行,场上因而弥漫浓厚的血腥味,却没人会因此感到退缩。想着成名或成为东方家女婿後所得到的利益,多数人在锣声响起的同时,就已经杀红了眼。

    转眼间,赛事到了第五场,踌躇满志的兰斯洛,在数对特别留意的凝视目光中,大步走上擂台。

    自信满满,预备在比武中大显身手的兰斯洛,对目前的状况仍有一点不满,就是无法以真面目出现。毕竟,在雷因斯的通缉公告取消之前,只要他现出真面目,全场臂众可能就大嚷着“柳一刀”,一拥而上,将他砍成十七二十八段。

    为了不引起石家注意,习惯的毡帽也不能再戴,最後,是源五郎出的意见,用黑布缠头、黑色眼罩,全身黑衣黑裤黑靴,外加一袭黑色披风,俐落帅气却嫌有些夸张的打扮,甫一上场,就吸引了多数人的注意。

    “你看那个人……这是什麽打扮啊?”

    “鬼头鬼脑的,肯定绝非善类,他以为自己是来干什麽的?”

    “光天化日下穿成这样,那个人是疯子吗?”

    “等一下要避免和他交手,疯子乱砍乱斩的,*近那种人好危险!”

    罢出场就成为众人笑柄,当这些轻言细语传进兰斯洛耳里,只听得他怒火中烧,发誓回去要把源五郎解剖成二十八块。

    (到了这种时候,能挽回颜面的方法只有一个了!)功力激增後对本身的自信,迫不及待想一试身手的急切,兰斯洛明知自己很是莽撞,却仍是将脑中构想付诸实施了。

    “喂!你们这些废物!”学着花次郎的口吻,兰斯洛忽然大喝道:“像刚才那种无聊的混战,实在太没有意义了,本大爷不屑与你们这班废物缠斗太久,九十九个一次上吧!本大爷一次就解决你们!”

    本该豪气万丈的言语,却没有发挥应有效果,而在众人听清楚之後,引得全场臂众哄然大笑,尤其以擂台上其馀的参赛者,笑得前仰後翻。

    “哈哈!这家伙疯啦!你们听听看他说的是什麽!”

    “要一个人对挑九十九人,这疯子以为自己是李煜吗?”

    “不,他不是疯子,他是个白痴!看他那副自以为是的蠢样子,哈哈哈,笑死我啦!”

    “回去要说给老婆儿子听,我比武的时候碰到一个白痴,哈哈哈!”

    “咦?你是来招亲的,为什麽会有老婆孩子?”

    “啊……我说了什麽吗?”

    连串耻笑,终於令这本来就没多少耐心的男子,火喷三丈高。觑准一个人最少的方向,虎目一瞪,手中神兵高举过顶,大喝一声。

    “要命的全部滚开!别枉死在本大爷刀下!”

    喝声如霹雳骤响,参赛者连同全场臂众,耳中好一阵嗡嗡作响,但多数人只是笑得更大声,浑没将警告放在心上,只有远处花次郎眉头一皱,源五郎叹息道:“糟糕!又要改计画了!”

    兰斯洛挥刀劈下,看似简单的一刀,却在下劈同时,爆发了沛然莫敌的冲击力,从刀尖延伸出去的平行线,恍若一柄无形巨刀,重重落在擂台上。

    “轰!”

    巨响声中,烟尘满空,整座木搭擂台残破不堪地断成两截,颓然坍落。擂台如此,人体更是不堪,幸好劈的方向人少,未酿成重大伤亡,饶是如此,仍有数十人给气劲激荡,受伤倒地,还有的直接被抛向了半空,鲜血狂喷,明显地已受重创。

    失控的刚猛气劲势不可当,劈垮擂台後,笔直冲向观众看台。事发突然,气劲又是无形无影,那个方向的群众全楞在台上,眼看就要台毁人亡,忽然在烟尘间,一只手臂伸出,迎着直袭而来的气劲反向一拨,乓然脆响,就此将这股刚劲消於无形。

    这个意外骚动令得全场哗然。东方家的看台上,东方玄虎都惊讶得站起身来,瞪着场中惊变,说不出半句话。

    因擂台毁坏而扬起的尘雾渐渐消散,残破擂台上的景象重新清晰。只见兰斯洛单膝跪地,一手拄刀,嘴角一丝鲜血浅浅流过,目中绽发的,却是充满霸气的森寒目光,冷冷扫视过已经魂飞魄散的竞争者,端地是威风凛凛。

    “嘿!哪个家伙敢上来当本大爷的第一个对手?”

    如果早一刻,此言势必又引起一阵讪笑,但见识过兰斯洛威力绝伦的一刀後,没等这句话说完,擂台上其馀参赛者如潮水一般退下,纷纷拔腿逃命去。

    在东方玄虎眼神示意下,呆愣住的裁判朗声宣布这场比赛的胜出者,并且宣告因为场地毁坏,亟需修理,原有的比赛延至一时辰後举行。

    全场臂众议论纷纷,但懔於兰斯洛适才神威,谁也不敢高声大气,只是纳闷从何处跑来如此高手。

    看台末端,花次郎对源五郎冷笑道:“低调一点?看来你所谓的低调需要换个定义啊!”

    “失算!夯想到老大会在这里用这麽重的手,现在得要修正先前的计画了。”源五郎叹道:“老大在干什麽?比完了还一直不想下来吗?”

    “何必明知故问,难道真以为我看不出来吗?那小子已经睁着眼晕过去啦!”花次郎冷笑道:“也不掂掂自己斤两,这麽猛的一刀,肯定把肉体逼到走火边缘,只吐吐血算是便宜他了。”

    无比锋锐的眼力与感知力,即使距离隔得远,常烘混乱,仍清楚地捕捉到每一件发生的事。也因此,当众人为兰斯洛骇人一刀所震惊时,花次郎却环视搜寻那只拨开气刀的手,和不成熟的兰斯洛相比,能轻描淡写将气刀化去的那人,才是值得留意的对手。

    与花次郎的评价不同,在场内的某个角落,一把蜜人心窝的甜美女声,低声赞叹道:“吐血都吐得那麽帅,爱死他了。”

    在少女背後,刚悄然出手,解去气刀斩上观众台危险的男子,再次为主子的欣赏角度陷入长长的沈默。

第七十二章:一头尸魔

    惊天一刀,效果在不久之後震撼了整个自由都市。透过各处的情报网,七大宗门的首脑在几个时辰之内,也得知了事情始末。

    他们的震惊绝对其来有自。世间高手未臻天位者,皆称为地界,而若将兰斯洛那一刀的修为换算,即是数百年苦练的地界功力。拥有这份功力的,在当前的风之大陆上,屈指可数,而且多半属於各大势力的长老、耆宿。如今,却在一名年轻小子的身上出现!

    自从数月前,源於自由都市南部阿朗巴特山的大地震,人称“阿朗巴特的魔震”发生後,自由都市里很多人的身体就发生了异变,习武者功力大幅暴增,甚至有从未接触武道之人,一夜之间莫名拥有数十年内力的案例。

    自由都市的权力结构,和有国家型态的其馀地方相较,显得松散许多,不隶属东方世家、青楼联盟两大宗门的闲散武者大有人在,这次魔震的後果,极有可能影响自由都市的势力分配,倘使有人将这批人吸纳、组织,凭着这份实力问鼎天下,後果就直接影响整块风之大陆。

    东方家这次的招亲,实际上也存着招揽这批人的打算。自成立以来,东方家坚持血统纯正,绝不与外人做兵器交易以外的往来,但是,倘若今後也这麽坚持着,那麽这批人才必会全数为青楼联盟所吸收,届时相形之下,东方家就没法维持足以与之抗衡的地位了。

    大陆各势力也对这场比武招亲密切注意,哪晓得,才不过第一天而已,就有这麽具震撼力的异事发生,往後的十数日里,还不晓得会有多少令人惊骇的事实出现。

    近五百年内新一代人才,最为众人所推崇者分别是:“武霸”忽必烈、“天刀”王五以及“剑仙”李煜。忽必烈已在槿花之乱时,绝命於鹏奋坡。馀下两人的武功、事迹,则在江湖人口耳言谈中,成为近乎神话的存在。

    槿花之乱距今四十四年,李煜独闯艾尔铁诺皇城距今四年,期待热闹动乱多於和平的江湖人,无不期待有新的神话诞生。

    只是,在成为神话之前,即使是英雄人物也免不了被人斥责这种事。

    “一……一群饭桶!”

    沈家大宅之内,花次郎的愤声怒骂回响在屋内。表现出的盛怒,一半是事实,却也有一半属於习惯。

    “真是丢脸丢到家了,看看你们两个废物,一个打得满身是血,像个踩烂的苦瓜;一个在擂台上昏过去,标准的呆瓜。人家老王卖瓜,会卖到自卖自夸,我今天卖你们两个苦瓜呆瓜,却卖到被人笑哈哈!”

    这样的斥责,已不知在众人间发生多少回了,大家也都慢慢习惯了花次郎的暴躁脾气,就连一向个性火爆的兰斯洛,都觉得和花次郎发脾气,是种没意义的行为,因而尽可能地避免与他冲突。

    “话也不能这麽讲啊!”努力打圆场的,是可怜兮兮的雪特人,“老大以一敌百,气势不凡,那一刀威震全场,不战而屈人之兵,这是很了不起的成就啊!”

    “不过吓着一批杂鱼般……不,简直是浮游生物般的废物,有什麽好得意的。”

    花次郎道:“什麽以一敌百,我单只右手就可以干掉今天出席的所有人!”

    “这麽嚣张?你乾脆说自己放个屁,笑死全暹罗城的人畜猫狗,这样不是更好!”

    兰斯洛压根就不相信,花风流的名气虽大,但也不过与石存忠相仿,能以一敌数百就是极限,何况还有东方玄虎那类高手!

    但说也奇怪,花老二若真是如江湖传闻,与石存忠武功相若,那麽能与石存忠并驾齐驱的自己,为什麽总觉得输这酷爱冷笑的怪物一大截呢?

    源五郎不禁莞尔,在他看来,这时的兰斯洛与花次郎,就像顽童一样在争着肤浅的数目意义。

    这样的争辩没多久就结束,兰斯洛站起身来,往外走去。

    “干什麽?话还没说完,你想逃吗?”

    “我去後院浇花!”

    “去,才讲几句就跑了,真没成就感……喂!你也要跟去浇花吗?”

    “呃!我去前院练剑……”

    兰斯洛与花若鸿先後离去,源五郎瞥向雪特人,後者也识趣离开了。

    “唉!不光是他们,你有空也该多练练字。”源五郎叹道:“人家王右军是当代书法大家,你这几天来笔杆都不碰一下,很容易穿帮的。”

    “我管他去死,我只负责教剑,难道连书法也要我教吗?招亲难道也比书法?”

    “考什麽才学什麽,这是不正确的思想。”源五郎道:“你们白鹿洞的教育真是失败,所以才让你一点识人的眼力都没有。”

    “这话是什麽意思?”

    “不要露出想宰掉我的眼神,这麽容易就受挑拨,你永远也没法再进一步。”源五郎道:“你我两人心里都明白,又何必嘴上不认。老大在武学上是很有天分的,虽然还不及你那般的天纵奇才,但未来也是很有发展性的,没必要否定他现在的成绩啊!”

    这番话让花次郎些微沈默,当他再开口时,声音回复了沈着,并且没有了平时的狂躁。

    “麦第奇家对这野小子有什麽企图吗?”花次郎沈声道:“他的学习力很强,领悟力也不错,但这些应该还不足以引起你们的兴趣。他的一身内力倒是非比寻常,而且是由绝顶高手转赠灌输,足见来历不凡,或者说,这才是你接近他的主因吗?”

    准确的分析,源五郎不禁感叹,只要认真起来,眼前这男人也是颇富智计的,毕竟在一开始,这人也是一名堪称优秀的军将之才。平时许多事他不提不问,心中却仍是有在留意。

    “是什麽人转赠的,那并不重要,不过来历不凡确是事实。”源五郎道:“大哥他自小生长在深山,与世隔绝,一副好身手源於整日与野兽的搏斗,与我们的学武途径是不同的。”

    花次郎心中一凛,兰斯洛从未向众人提起自己出身,源五郎从何得知?不过,倘若麦第奇家真的对兰斯洛有所图谋,以青楼联盟的调查能力,世上还真没什麽东西查不到。

    “那又怎样?你是想告诉我,一只雄狮会强过一个身经百战的战士?这是没意义的比较法。”

    “这比较是没意义。不过我要强调的,并非是大哥曾经猎杀过多少虎豹,而是他生长居於蛮荒深山,凶猛野兽环伺,每日经历着无数次的生死一瞬,从这过程中所培养出的灵觉。”

    源五郎道:“被世人公认做绝代天才的你,所精心编排的剑诀,大哥能立即吸收、学会,不是*大脑的思考,而是依*这种灵觉,一种能让人洞悉、驾驭世间武学的无上智慧,也正是天才如你尚未能拥有的东西。”

    这段话对花次郎的冲击,效果显而易见,面色凝重的他,霍地站起身来,嘴唇微动,似是想问些什麽,却又说不出口。

    “没错。我没法告诉你,那种智慧的真面目是什麽?要是我有这能耐,今天我就是天位高手了。二哥该不至於如此高估小弟吧!”看透了花次郎心思,源五郎摇头笑道:“即使我知道,也一样不能说。天位的铁则之一是,如果不是自身领悟,而是由旁人告知天位之秘,则终生无望晋级天位。倘若二哥希望在一年後的那场决斗中获胜,这个秘密就只能由您自己去领悟。”

    “你、你怎知我一年後……”

    或许是被说中隐密心事的刺激太大吧!向来倨傲的他,一时间什麽也说不了,直过了好半晌,才恢复冷静,淡淡道:“除了多出獠牙和尖尾巴,旭烈兀这厮还真出乎意料是个多嘴的黑心家伙!而他会把这麽多事告诉你,看来那个黑心鬼相当信任你的能力啊!”

    “谬赞了。要面对您这等随时有能力拆台的赌客,庄家自然要先拿一手好牌。”

    源五郎笑道:“我提供了这麽珍贵的资料,是不是也能相对要求一点报酬呢?”

    “你又有什麽鬼主意?”

    “鬼主意不敢当,只不过是一点小小的坏念头。”源五郎道:“大哥今日这刀太过惊人,我估计会让许多事提早摆上台面,这对尚未准备完全的我们很是不利,所以,从今日子时起,每晚子时後两个时辰,我想请二哥悄悄守在暹罗城外西面的出入要道,所有离城送讯的生物都先偷拦下来,肯定无害後放行,要是有什麽不该进城的生物,那就请他们在城外歇歇。很简单的工作吧!”

    “…………什麽叫做无害?什麽又叫做不该进?有没有明确一点的目标?”

    “拦截对象以石家为主,至於怎样才算安全范围,我相信聪明的二哥有能力判别的。”源五郎道:“或者,您也可以和我换个更轻松的工作。小弟从今晚开始,每天在暹罗城里当偷窥魔,例如去东方家偷窥东方玄虎他老人家之类的……”

    “不必了。刚好我这两天心情很闷,每晚出城找找靶子也不错。”

    “是吗?那样的话,麻烦您戴上这副大胡子,代大哥假扮柳一刀,这样的话,靶子们只会庆幸自己没有被采花,而不会想到有没有丢什麽其他东西。”

    “…………”

    独自踱步到後院,兰斯洛手提水桶、水杓,在池塘边盛满水,沿途洒水浇花。

    “喂!出来,出来啊!你到底在躲什麽啊?这里只有我一个人,快点出来啊!”

    彼虑到可能惊动远方屋里的人,叫唤的声音不是很大,但是前前後後连续唤了十来声,叫唤的目标依然芳魂杳然,没有在他面前现身。

    搬进屋子是昨天下午的事。打从四人搬进沈家大屋後,自己便设法撇开众人,偷偷溜至屋後梅园,可是,不管自己怎麽叫唤,就是得不到半点回应,风华也没有再现身过。

    “没道理啊……难道是屋里突然多了几个男人,阳刚气重了,所以鬼魅出不来?”

    回想起来,这颇有可能。风华除了自己之外,从没与任何男性近距离接触,以她腼腆怕羞的个性,屋里忽然添了那麽多男人,说不定吓得缩在地底,怎也不肯出来了。

    “呃!而且……上次分开时,又是那种状况!”

    最後一次与风华见面时,自己本着送件小礼物讨她欢喜的心理,买了柄木梳给她;哪晓得甫入梅园,见着她在池畔缓缓沾水梳头的丽容,一时间心旌摇荡,给那绝世风姿惊艳得浑然大忘,待得清醒,已经捧着她的唇,鲁莽地吻了下去。

    呃!平心而论,这辈子初次和幽灵接吻的经验,事後回想实在记忆不深,因为还来不及去品尝那滋味是苦是甜,一股骤起大力便蓦地将己推得老远,跟着依稀瞥见风华一张雪颜,红得像是要烧起来,脸上神情似悲似怨,又像是要哭了出来,最後缓缓消失在虚空中。

    自己方自发愣,又是一股无形大力托起身子,硬生生将他给摔出墙外。就算是蠢蛋,也晓得这是主人在下逐客令,尽避遗憾,但也唯有摸摸鼻子走路。

    想起昨日情境,兰斯洛一方面责怪自己莽撞,问也不问便吻了下去;一方面却也暗叹这女鬼心眼狭小,亲一下又不会掉块肉,干什麽要发这麽大脾气,真是匪夷所思。

    但是,要道歉或是要做什麽补过,也都得当面才能讲清楚,如果一直这样不现身,那又该怎麽办呢?这种要慢慢哄女孩子的手段,实在不合自己的急性子啊!

    “快点出来啦……喂!这是本大爷最後警告,你再不出来的话,我就把这座烂井一脚踢垮,再一把火烧光这些臭花臭树!”

    站在风华平素栖身的古井旁,耐心濒临破产的兰斯洛,高声威胁着,但周围仍静悄悄地没啥反应。自己毕竟是道歉一方,又不好意思真的照威胁去做,硬的不成,只好来软的。

    “上次的事情,发生得很突然,是我太鲁莽了……不过,我不道歉,因为这是正常男女交往的一部份,看到那麽美丽的女人,只要是男人没有不心动的。”

    以坦荡荡的态度,兰斯洛简单表示自己的想法。姑且不论其他,听在一般人耳里,以一个对女性了解只停留在上妓院解放的野蛮人,居然能对正常男女交往侃侃而谈,这实在是件可笑的事。

    不过,大概是因为说话对象非但不是一般人,甚至连人都算不上的关系吧!当他把话说完,从背後急遽升起的寒意,兰斯洛知道自己要找的目标已经现身了。

    “你……你上次怎麽可以那样子……”轻柔细语从後方传来,“那……那种动作是不对的……”

    豪丽倩影出现在井畔,苍白雪颜浮现灼热的绯红,像只害羞的天鹅,动作优雅地低垂着头。

    悦目的景观,却因为风华的话而大打折扣,兰斯洛心中更凉了半截,尽避在男女相处上,他习惯照本能行动而多於听从理智,但起码他还晓得“尊重对方意愿”和“不把不要当作要”,既然对方已经表示态度,那自己也该识相一点。

    呃!其实这样想来十分奇怪,会因为遭到拒绝而沮丧,那岂不是代表自己对风华动了追求之心?自己是人,风华是鬼,那日源五郎说得明明白白,人鬼长期相处,是违反自然,会让人倒大楣的,怎麽自己就这样超级劣根性,人也好,鬼也好,看到漂亮妞就动心,真是要不得。

    为了往後相处,兰斯洛只得绞尽脑汁,解释那个吻的意思是单纯对美的赞叹,仅是种交往礼节,无涉其他。

    风华感到纳闷,因为在她所学过的亲吻礼仪中,仅有手背与面颊,并没有直接吻在唇上的赞美礼仪,不过,讨论到最後,也只是证明了这各类知识极为渊博的聪慧女子,在世俗的男女交往上比兰斯洛还要单纯得厉害。

    好不容易哄住女方,兰斯洛先为自己一行人贸然进住的打扰道歉,跟着,兴高采烈地叙述今日自己在比武擂台上,威慑全场的风光事迹。然而,风华的反应却和预期中不同。

    “你劈裂了整座擂台?”秀雅的眉目间露出忧色,风华问道:“那……有没有伤到人?”

    兰斯洛顿感莫名其妙。能在群雄面前镇慑八方,迫退所有同台竞争者,这是何等风光的壮举,她不详问那时的每个细节,反而关心起有没有人死伤的鸡毛蒜皮事,这是什麽道理?真是教人好生没趣。

    看着风华十分担忧的模样,只得努力回想那时发生的种种。虽然自己对胜利的追求极为执着,但却不是喜好以大量死伤人数来夸耀胜利之人,发刀之时更是挑人少地方,伤者固然难免,但死者以及可能重伤致死者,应该都是不存在的吧!

    这答案令风华略为心安,以兰斯洛的内力,如果是乱斩发刀,要在十馀刀内杀尽同台竞争者,应该是不难的,能有这样的结果,已经是很好了。

    “那,你自己没事吧?没有受伤吧?”

    这一句让兰斯洛好过不少,虽说是先关怀完旁人才轮到自己,这让他颇为不悦,但能让漂亮女孩子为自己担忧,总算也堪安慰。

    “你要小心啊!切记内力不可催运过猛。”风华柔声道:“你原本的内力,如今有九成被封锁於各处大穴中,但针灸药石终是俗法,效应有限,倘使过分催逼内力,令那九成内力破封,全身穴位必然毁於一旦,就算能保住性命,也难免残废,这点一定要小心。”

    想了想,风华又道:“其实,比武决胜,胜负不一定是最重要的。凡事欲速则不达,刚极则折,柳大哥还年轻,与人动手时,只要无伤性命,宁可这次输了,也别急着求胜,过分催动内力,得不偿失。”

    风华谆谆告诫,兰斯洛随口答应,却立即抛诸脑後。他心中所求,绝非单单苟且保命,不求胜利的仗,打来有何意义?至於比武时些许牺牲、伤害,那本就是在所难免,大丈夫应该要看得开,横竖伤的是自己,与旁人无关,那便全无心理负担。至於风华婆婆妈妈的,这是妇人之见,不听也罢。

    从敷衍的回应中,清楚察觉到兰斯洛的想法,风华为之沈默。有些事不是说说就罢,对这个卯足力气往前冲的男子,要劝阻些什麽是不可能的,自己是不是该为此做些什麽呢……

    有些话不投机,双方的交谈陷入停顿。蓦地,不远处传来连串爆响声,兰斯洛一惊,先是以为有人正在动手,继而发现那不过是火药的爆炸声,从声音规模研判,只是爆竹烟花一类的东西。

    听有雪提起,四月十三是暹罗城的一个大节日,届时所有百姓均会大肆庆祝,可能就是为了那日将施放的烟花,筹备人员在准备吧!

    凝望远方天空剩馀彩光,兰斯洛忽然想起自己怀中,那只专用以传讯的烟花火箭。当初原本约好,自己进暹罗城探听消息,如果时机适当,那就发烟花传讯,手下就会攻进暹罗城,但入城後大小事不断,将此事忘个精光。

    无妨!横竖现在事情进展的顺利,自己还想在比武大会上多闯闯,就由得他们在城外啃便当枯等好了。

    “是烟花吗?”听出了端倪,风华幽幽叹道:“真想去瞧瞧烟花的光景。”

    说这话时,风华凄清秀容上,露出寂然神情,看得兰斯洛心中一怜。

    “要看烟花,这有何难,我现在就放给你看……”正要伸手去掏怀中的烟花火箭,兰斯洛想到风华眼盲,纵然自己施放,她也是看不着的。

    “没关系的,柳大哥,能和你在这里说说话,我就已经很知足了。这世上,总有些东西是人们不该妄想的……”

    淡淡细语,兰斯洛心中直嚷狗屁。他才不相信有什麽是人们不该妄想的,意志是一切,只要能坚持、肯努力,就算老天挡在前面,自己连天也要翻过来,这样的想法,才算是充满朝气的人生啊!

    想帮风华打破这种退缩的想法,又觉得她这麽长年孤伶伶呆在梅园里太过可怜,兰斯洛快速思考着。

    就算不能看到烟花,起码也该离开这里,到外面去看看,活动一下。

    这麽一想,兰斯洛登时忆起,初见时风华说的话。

    “风华,有件事我要问问你。”

    “什麽事呢?”

    “我记得你曾经说过,你不能离开梅园,除非有人帮忙,是不是?”

    “嗯……是这样的,不过……”

    “我来帮你吧!把方法告诉我!”蹲近风华面前,兰斯洛热切道:“像你这麽好的女孩子,不该一直被臭老天关在这鬼地方,我不信天、更不信命,我发誓,无论如何都要让你离开这烂地方,得到自由!”

第七十三章:或是天意

    艾尔铁诺历五六六年四月二日自由都市暹罗比武招亲的第二天赛程,因为前一天的骚动,参赛者之间都有著异样的肃然感,谁也不知道,会不会在今天的比赛里,又跑出什么惊人高手。

    但在源五郎的估计中,这是机率极低的,因为像兰斯洛那样不合级数的特例,并不是那么随随便便就会发生的。

    兰斯洛、花若鸿都确定晋级,在四月四号之前,除了闭门苦练,应该没有别的事需要做,但两人却不约而同地亲临赛场。并非为著观察剩余对手,而是他们的同伴,被排进了今日的预赛。

    假如是花次郎或源五郎,这比赛丝毫不足为惧,但此刻兰斯洛却忍不住纳闷,让一个武功几乎等于零的雪特人上台参赛,那不是只有等著收尸的份吗?

    也许策划众人行动的人妖军师另有打算吧!十天前,当自己与花若鸿在花次郎的苛刻督促下学武,源五郎似乎也把有雪带到某处,进行秘密特训。内容为何不得而知,但从远处隐隐传来的杀猪惨叫、连串爆炸,总令听者不寒而栗,难以想像可怜的雪特人在承受何等恐怖的训练。

    晚餐碰头时,只见源五郎面带微笑,自信满满,而雪特人则体无完肤,像是被狂奔兽群狠狠践踏过,不过在源五郎回复咒文强行催愈下,连逃避练习的理由都没有,饭后不久又被拖著衣领抓去特训。听著那一下下声嘶力竭的哀嚎,始终搞不清楚状况的花若鸿,衷心赞叹,忍者果然忍人所不能忍。

    “喂!你这作老大的,不是要同甘共苦吗?兄弟叫成这样,你还吃得下饭啊!”

    “你脑子有病!我当初说的是同乾共煮,所以老四有难,我们最应该做的就是在这里乾杯吃菜,这样才不违誓言,乾杯!”

    “……我鄙视你这没道义的下流作为,但是这一次,我私下同意你的看法,再乾一杯!”

    心中有数的兰斯洛与花次郎,偷偷交换著这样的对话,之后,他们默默举杯庆祝,所幸自己没有成为雪特人的同学,共受冷血教师的荼毒。

    不管怎样,刻苦特训的验收时刻,便在此时。怀著忐忑不安的心情,身为老大的兰斯洛一副黑衣打扮来到现场,凝视重新赶建好的擂台,注意大小动向,却意外发现自己也成了旁人注意的目标。

    不是像昨日那样蔑笑的目光,当自身展示足够实力,怪异穿著就成了吸引人的独特风格。

    敬畏、好奇、惊惧、妒忌……的眼神,从四面八方投射过来,成为注目焦点的兰斯洛,首次有种飘飘然的虚荣感。但当他察觉数道来自几方面贵宾看台的目光,也移至此方时,心中也生起警讯。

    受人注目还不错,但成为目标就值得谨慎,这点警觉心兰斯洛并未疏忽,为此,他闷哼一声,低调走到观众看台一角坐下,与花若鸿也保持一段距离。

    彷佛肯定特训的效果,源五郎并未出席,花次郎则像是一夜外出,凌晨甫一回屋便以补眠为由,呼呼大睡。

    没多久就轮到今天的第三场,裁判敲响代表开赛的铜锣,第三场参赛的一百人各自寻觅适合的对手。兰斯洛很快就在人群中找到了有雪。

    依照毋须添上的必然规定,雪特人是不被允许参加的,所以源五郎帮他用特殊方法遮住眼瞳与耳朵,让外人看不出来。

    “杀!”

    “杀啊!”

    一片喊杀声中,台上百人彼此兵刃相向,这经验兰斯洛与花若鸿俱不陌生,而他们也都看到,有雪左右张望后,朝一名使刀汉子奔去,似乎打算袭击他后背,但那汉子抢先一步发现,回刀反攻。

    源五郎到底传授了些什么保命招数呢?兰斯洛十分好奇,想看看有雪用什么神奇手法扭转乾坤,但出乎意料的,只见大篷鲜血喷泉般洒出,雪特人身体摇摇晃晃,肩上裂了好长一道剧烈伤痕。

    “你……你居然用先天刀气……杀我……”雪特人白眼一翻,急促道:“好刀法!”跟著就翻身倒地,四肢大张的倒在旁边尸首中。

    “麦……前辈,前辈,鬼藏前辈被杀了,他怎么会被杀了呢?”惊惶失措的花若鸿,奔来揪著兰斯洛衣袖猛问。后者脑中亦是一片空白,但真正莫名其妙的,则是那名挥刀的行凶者。

    (奇……奇怪!我的刀明明没碰著他啊!他为什么会死了,难……难道我是天才,武功突然大进,所以先天刀气不催而发吗?啊!!)这问题他是找不到答案了,因为激烈搏命的擂台上,是不容许人愣著思考的,傻瓜尤然。

    那声“啊”是有人偷偷将他由后剐开的惨叫声,倒下的尸首,则压在吐舌惨死的雪特人身上,被偷偷睁开眼的有雪用手拨开。

    兰斯洛目睹著这一切,心中转惊为笑,接著,他看见有雪在尸首堆的掩护中,像条不引人注意的蛆虫,缓缓蠕动,悄没声息地接近身边激战的比武者,偷偷在他们脚跟、腿上一碰,那些人立刻倒地,口吐白沫,失去意识。

    有些人因为对手败得突然,刹时为之一惊,却被“蛆虫杀手”趁隙爬近,指中藏针在脚下一刺,同步决斗对手后尘。

    有雪的动作隐密,身上穿的衣服更是大有玄机,发挥保护色的隐蔽作用,显然源五郎早已拟定出这样的战略。

    就这样,倒地的人越来越多,速度之快,较之前几场厮杀多过数倍。

    最后,当一名持光剑的骑士杀败对手,环顾左右,自己是唯一站立者,兴奋得要狂呼胜利时,腿上蓦地一麻,立刻伸腿瞪眼昏死过去。之后,成为当然胜利者的有雪,缓缓从地上站了起来。

    “我赢了,我是这场比赛的胜利者!”

    如此宣告,大概是想获得一些喝采吧!但是当观众们从急遽转变的惊愕中醒来,明白有雪的战术后,如雷喝骂立即在观众席上响起。

    “卑鄙的矮鬼!”

    “你好不要脸啊!用这下流步数!”

    “武人之耻,这样也算比武招亲?你根本就是来骗婚的!”

    在全场观众叫骂声中,果皮、纸屑、石块、泥尘……纷纷被愤怒群众掷起,扔往擂台,甚至有人气得扔出刀剑兵器,想把卑鄙的矮鬼砍成十八段。

    “麦、麦前辈,鬼藏前辈这种行为,不是太卑劣了吗?为什么他要使用这种手段呢?”对雪特人卑鄙行径感到震惊的花若鸿,推著兰斯洛,焦急地追问著,纯以精神面而言,这少年可能是他们一行人中最有骑士精神的人。

    兰斯洛则翻著白眼,满面茫然,答不出半句话。一个武功低微的雪特人,想夺取胜利,当然只能用不光明的手法,但是,自己又要怎么向花若鸿解释,品行高洁的白夜四骑士,会在比斗中做出这种下流行为呢?

    “不,正好相反,鬼藏是我所认识最圣洁的圣殿骑士。”

    就在两人错愕间,一把轻柔好听的嗓音响起,比世上任何美女更有优雅气质的源五郎,悄然驾临。他对著花若鸿,表情极为凝重、严肃地开口了。

    “若鸿小弟,事物不能只看表象,你听我慢慢告诉你。”彷佛知道两人心中的疑问一般,源五郎脸上带著一副庄严的神情娓娓道来。

    “在这个世上,最残酷的事物就是人和人之间的争斗。要阻止这些争斗,除了*神的慈爱感化他们之外,有时候也必须以战止战,这就是圣殿骑士团存在的目的。然而即使目的是如此的正确,一次又一次的战争仍然不免造成许许多多的死伤。对圣殿骑士们来说,这是何等残酷的考验啊!一方面心怀慈爱,一方面却要面对杀戮。明明战争是一两人引起的,为什么却要这么多无辜的士兵来牺牲。

    因此,如果能在战争发生之前就除掉主谋者,不就可以避免更多的伤亡吗?这正是白夜四骑士需要忍者存在的原因,而鬼藏所执行的正是这样的任务。“

    “所谓的忍者,就是力图以最少的牺牲,达成最大的目的。只要能拯救更多的人,不管有多辛苦,不管手段有多不光明,也不管别人如何唾骂他,鬼藏总是默默的容忍,把一切的对与错都加以舍弃,为了侍奉神明的理想而献身。拘泥个人一时的名誉,这是常人。纵然个人受到千夫所指,也能带著笑容忍受下来,这才是忍者的最高奥义,而鬼藏正是这样一位伟大的人。”

    在这一瞬间,花若鸿突然了解了,原来鬼藏前辈是这么的了不起。看著他在台上被众人扔掷的垃圾打得满头满脸,脸上却仍然带著那朴拙的笑容。花若鸿突然一阵鼻酸,他深深发现自己的渺小,也为自己居然会怀疑鬼藏前辈而感到羞愧。

    这时源五郎拍著他的肩膀,喟叹中,目光中竟是隐隐有泪,低声道:“让我们一起为鬼藏勇于牺牲奉献的伟大精神,衷心地赞美他,来,和我一起为他祈祷吧!”

    这时兰斯洛早已张大了嘴,说不出话来。源五郎讲的是很伟大,可是这和比武招亲又有什么关系呢?看著陶醉在圣洁气氛中闭目祷告的两个人,兰斯洛不禁慨叹,做神棍说不定会比盗贼还好赚!

    (不过……人类的愚蠢,真是一种罪恶啊!)不想成为众人注意的目标,兰斯洛没等比赛结果揭晓,便先行离开。走在街上,两旁行人投以奇特眼光,一身黑衣打扮的他,低头沈思,为几件烦心事困扰著。

    石存忠成为种子选手,可是不知为了什么理由,石家的动作反而转为低调,最近都没有看到亲卫队在街上闲逛,如果是为了顾忌他们,那么现在大可除去伪装透透气,但念及露出真面目后,被疯狂群众当成江湖公敌柳一刀,追斩十条街,只好放弃这诱人想法。

    烦人的事很多,其中最令他放心不下的,还是昨天晚上风华的反应。

    「我不信天、更不信命,我发誓,无论如何都要让你离开这烂地方,得到自由!」

    这是昨晚对风华开出的承诺,尽管有点冲动,但却是他衷心许下的诺言,只要能力所及,他会努力去将之实现。

    但这话引来的反应却出乎意料,风华娇躯一颤,恍若难以置信般,喃喃复诵著自己的承诺。她双眸紧闭,肌肤又一向苍白,难以得知她的情绪,但从那瞬间陷入浑浑噩噩的迷蒙神情,仍是可以感受到她的心情激荡。

    “柳……柳大哥……你说……要带我离开这里……”

    “是啊!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你开心吗?”

    这问题却得不到答案,风华突然像轻烟般淡化消失,任自己怎么叫唤都不再出来,可以想见,她又躲著自己了。

    “奇怪……我有说错什么话吗?”百思不得其解,兰斯洛叹道:“女人真是种麻烦的生物啊!就算变了鬼也是一样。”

    话说回来,也不能把全副心思放在风华身上,自己的武功也是一项值得烦心的事。

    本来以为目前的武功已足堪应付,但稍一用力过猛身体就出问题的窘状,却令自己不胜其扰。旁人拥有浑厚内力,就能建功立业,自己身上的内力之强大,所有人见到都惊骇不已,但却成为自己苦恼的源头。

    臭老天!既然让我有这样的本领,为何又不让我运用自如?掌管命运的神明,一定是个以捉弄人为乐的坏心恶魔。

    出来闲逛只为了散心,但喜好热闹的个性,却令兰斯洛不知不觉地往暹罗城的花街一带走去,那些地方江湖人物混杂,易生纷争,自己这两天锋头太健,少接触为妙,当下便想离去,但路径不熟,东晃西晃竟尔迷路,最后来到花街的偏僻地段。

    所谓的花街,勉为其难可以说是娱乐场所,简单说来,就是各类妓馆、娼院、酒楼的集中地,女子在其中以色艺服务,随价钱而有著品质的不同。

    前几日,兰斯洛与有雪外出闲逛,两人走散,他也是来到此处,还发生了件恶心的插曲。

    那时,兰斯洛茫然四顾,忽然几名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子,夹著一阵浓郁香风,嘻笑著从身边奔过,脸上表情甚是欢愉,兰斯洛方自一愣,已经给人拦腰抱住。

    偏头一看,是一名用红手绢蒙住眼睛的老头,瞧模样,正在和这些女子玩儿童不宜的捉迷藏。

    “哈哈!美人儿,这下可抓到你了,还不乖乖脱件衣服。咦?怎么腰那么粗,奶又那么壮,你……你是厨房洗碗的阿肥!”

    老者一面说,手也四处攀摸,令兰斯洛瞬间鸡皮疙瘩直窜头顶。

    “肥?肥你老爸啦!”

    怒气如火山爆发,兰斯洛一脚将这老淫虫踹倒,念在欺侮老人非大丈夫所为,忍住补上一刀的冲动,恰好此时有雪找来,两人相偕离开此地。

    “头痛!怎么又走到这里来?回去的路在哪里啊?”

    旧地重游,想起上趟的不愉快经历,兰斯洛皱起眉头。

    现在处身的偏僻地带,无论房屋建筑、陪酒女郎都属于低消费的粗劣货色,甚至走在路上,还可以清楚听到两旁屋里,传来男女交合的激烈呻吟。

    没有脸红,也不感心跳加速,兰斯洛出奇地竟有种怀念的感觉。打从有记忆开始,自己便独自生长在深山里,和己为伴、教导自己一切的,只有一个不知姓名的死老头子。

    在成长的日子里,老头子虽然教会自己识字,但却从不教导任何知识。一切对山以外的了解,都是那死老头偶尔在夜晚,或回忆过去的武勇战迹、或讲述神话诗歌、英雄传奇中所得。

    特别是各式各样的英雄传说,他们个个武功不凡,凭著英勇与侠气,对抗强大的敌人,尽管过程艰辛,但最后仍能以智与勇克服一切难关,成就不朽事业。

    对当时年方幼小、被困在山里的兰斯洛而言,这些瑰丽而奇幻的故事,从此深植在他心里,成为人生目标。不知有多少次,他期望自己能像故事中的英雄豪杰,在天下人之前威风凛凛,所要走向的道路,天下间无人敢挡,无人不畏!能有这样的气势,那才不枉了男子汉的一生。

    混杂老头子漫长人生的经验谈,英雄的形象似乎有点偏差,但却鲜明、清晰许多。诸如“自古英雄本好色”、“能拥抱身边女人的男子汉,才能拥抱全大陆”这些大男人思维模式,潜移默化后,也一并灌输到兰斯洛脑里。所以,他总下意识地喜欢跑向花街柳巷,在尚未建立自己的武勋前,这么做似乎可以和诗歌中的英雄拉近点距离。

    方自发愣,旁边响起人声喧哗,还有什么东西的坠地声,才想转头去看,已经给人紧紧地抱住大腿。

    “咦?兄弟,你不是我那多年不见的兄弟吗?怎么到暹罗来也不找老哥哥聚聚,真是辜负我们当年共同出生入死的情谊啊!”

    兰斯洛大吃一惊,目前的几个身份里,会被人这样误认的只有一个。但自己已经改扮,难道还会被人误认柳一刀?当下手按刀柄,做好准备,哪知,才一有动作,周围已经有十几名彪形大汉,将自己团团围住,个个横眉怒目,来意不善。

    “别以为人多就管用,你们想要怎么样?”兰斯洛决定先发制人。

    “不想怎么样,我们只想问问尊驾,这笔帐怎么算?”为首的一人挥动手中钢刀,疾声说道。

    算帐?这一定是算柳一刀的风流帐,反正解释也没用,还是用实力摆平吧!

    “哼!大陆上要算本大爷帐的多了,你们算是老几?”兰斯洛拔刀出鞘,傲然道:“要算帐的便上来,看看是谁先到阎罗王面前去算帐!”

    虽然未提升到一流境界,但是当武学修为大有长进,强烈的压迫感就随著刀刃向四面逼去,让这十数人明白,被围著的一方不是普通角色,而露出惧意。

    “好……好家伙!”众人退后数步,为首那人惊声道:“吃霸王饭、嫖霸王鸡,居然还胆敢这么恶形恶状,有种的留下名来!”

    “霸王饭?霸王鸡?”兰斯洛一呆,隐隐明白自己搞错了一切,但这发愣的一瞬,却造成可趁之机,十几柄刀棍夹头打下。

    “你们通通不想活啦!”

    一声暴喝,宝刀圈状斩出,将攻来兵器全断为两截,再画一个刀圈,杀得众人抱头鼠窜,慌忙而逃。

    赶跑众人,这才想起还有一个抱住自己大腿的恶心东西,低头一看,似乎就正是那是捉迷藏捉到自己身上的老人,怒从心起,便想一脚将他踢开。

    “唉呀!少侠,真是多亏你了,今天没有你,我这把老骨头就惨了。”

    双方正式打了个照面,兰斯洛脑里轰然一响,三魂七魄惊得全飞向天外,踉跄连退数步,擎刀直指身前。

    “好啊!死老头!你他妈的终于追下山来了!”

    另一方面,有雪的比试,在场内掀起轩然大波,裁判团为此议论纷纷。照结果来看,同场参赛的一百人,只剩他有作战能力,但就此判他获胜,似乎颇为奇怪。

    原本,裁判们是以规则中“倒地不动者算输”,来判有雪自倒地那一刻起,失去比赛资格。但有雪却以“我没有倒地不动啊!我倒地以后仍然在努力爬动呢!”为由,反驳裁判们师出无名。当然,这是源五郎事先抓过的文字漏洞。

    最后,裁判们只好宣判有雪获胜,理由是诡计也算实力之一,比武招亲所徵求的,是真正有实力屹立不倒的男人。这判决令许多人相顾愕然,但一个说法也在参赛者中传开,裁判们的判决,是接受东方玄虎指示后的结果。

    事情的真相,除了东方玄虎之外,就属源五郎最清楚了,因为这一切都在他的预算中。

    沈家大宅内,源五郎微微笑著,把玩手上的细针。有雪早上便凭此针,暗算了数十名激斗中的武者,而此时,细针在阳光下闪耀著独特的蓝光。

    “蓝血神针!”旁边的花次郎有点讶异。蓝血神针是大雪山一脉的信物,这个专门培养杀手、令各方势力敬畏三分的组织,每名杀手甫接触毒物的第一课程,就是调配一根属于自己的蓝血神针。

    虽说是自行调配,但其中却有数味草药,只生长于大雪山百里内,外地绝难采集,否则又何以充作杀手们之间的信物。

    “蓝血神针是大雪山信物,非大雪山子弟持有,立刻就会被列为诛杀对象,这东西你从何得来?”

    “青楼联盟和大雪山有一定的往来,十年前的一次联合行动,大雪山送了百枚特制的蓝血神针给青楼,这次为了行动方便,我持我家公子名帖,向青楼总部借了一根。”

    源五郎口中的公子,是七大宗门麦第奇家的当家主,旭烈兀,以他的面子,是可以向青楼借来此物的。

    “这也是东方玄虎让人晋级的理由。在正常的情形下,不会有任何人愿意与大雪山为敌。”源五郎微笑著,笑意中却包含著深刻的理由。

    “二哥,在你眼中,这次东方家的动作有什么异常之处呢?”不是直接说出,而是用引导思考的方式,与身旁的人商讨,让旁人明白自己要说的东西,这就是源五郎一贯的作风。

    “嗯!首先,很奇怪,七大宗门里,以武炼王家实力最强,麦第奇家、石家并居第二。要选择结盟对象,王家武力虽强,却远在武炼,当家主又是出了名的厌恶战争,不是理想对象。但石家与麦第奇家实力相若,互为世仇,东方家连考虑都不考虑,直接选择了石家,这是疑点一。”

    花次郎沈吟道:“这种程度的军事同盟,缔结前就该有相当的心理准备,在事情进行中,没理由会因为其他几家闻讯阻拦的动作而停止,这是疑点二,让人弄不清楚他们的打算。”

    “其实也没那么复杂啦!”

    源五郎笑著向花次郎解释:归纳近日的窃听情报、东方家的所作所为,他估计出这样的答案。所谓的暹罗招亲,其实是东方家的一个三流把戏,先用与石家军事合作为名,挑起各方势力注意,将自身行情炒热,再将石家斥退,重新待价而沽。

    比武招亲仅是表面,有意与东方家合作发展武器的派门,必须在这场招亲中展示实力,东方家最后则与胜出者联盟,这样的情形,比单纯找上石家要可*多。

    但是,这种作法也让源五郎看清东方家高层,或者该说东方玄虎的思维模式。

    “东方玄虎的本身是有相当野心的,但他在作法上却显得举棋不定。东方家从创立开始,就一直以铸造兵器为业,宣告不参与大陆争霸,努力和各方势力维持良好往来,也是因此才得以屹立至今。”

    源五郎道:“直至本代,东方玄虎不甘于此,想进一步拓展东方世家势力,因而蠢蠢欲动,但他又不愿意放弃数百年来和平之下的安全,所以尽可能在不得罪任何人的情形下,来实行自己计画,这点从他不愿开罪大雪山,而将老四放行的指示上,可以看出端倪。”

    花次郎道:“这样看来,你们似乎对东方老鬼的评价不高啊!”

    “呵!花二哥自己也是一样吧!东方玄虎的心态,正如一只贪婪的乌龟,有野心,动作却畏首畏尾,只想藏在安全的壳里行动,不但在关键时刻难以决断,视野也由于狭窄而易流于妄想。”源五郎摇头道:“昔日东方家六阳先祖开创世家的气魄,在其子孙身上已不复见,这样子的思维模式,是成不了大事的。”

    假如闻得这番批论,知道自己被这般看不起,东方玄虎一定会怒不可抑吧!但说话的源五郎姑且不论,在旁鼓掌的冷笑男子,更从来没把任何人放在眼里。

    “啪!啪!了不起,黑心肠恶魔的手下,果然也有个出色的妖怪啊!”花次郎道:“话题很有趣,那么想请教一下,你认为什么样的人,才是成就大事的人呢?”

    “这个……”

    成就大事,叱吒风云,需得天时、地利、人和,还要很多条件配合,能满足这些条件的人,即便将目光投向七大宗门主事者,目前的大陆上也并不多见。

    可是,未来呢……

    不用太久,至多五年之后……

    最后,源五郎没有回答,只是静静将目光投向窗外的蓝天。

第七十四章:邪宗法王

    “小兄弟,你这样称呼长辈,不太好啊!”

    “有什么不好,那老头是个浑帐,你是嫖妓不付帐,在我看来,你们都是该死的老东西!”

    在花街的一座豪华酒楼里,兰斯洛与那名老人对面而坐,饮酒共酌。

    这名自称“老爹把子”的老人,甫看清长相时,曾让兰斯洛大惊失色,错以为是抚养自己成人的死老头追下山来了。但定神一看,兰斯洛才发现自己看错了。

    同样是破破烂烂的旧衣服,但死老头穿的是鲜红长袍,这人穿的是补丁短衫;面部的轮廓、皱纹,极为相似,可是看深一层,死老头在病容中藏著狂傲霸气,这人则伴随著一种市井俗人的风尘颜色,双方气质全然不同。

    只是,震骇之余,自己一时间有点反应不过来,给他强拖进酒楼,对坐喝酒。在二楼走来晃去,打扮极其暴露的侍女们,对这老人表现得极为亲昵,没两下就走来问好请安,唤他“老爹”。

    “老爹,好一阵子没瞧见您了,您身体好吗?”

    “呵呵,老爹,您这次又带了新的人来喝酒啊!”

    “老爹,您又来啦!整条街的姊妹都牵挂著您呢!”

    这老头也毫不客气,酒一面下肚,一面搂过姑娘们,香香这个脸蛋,抱抱那个小蛮腰,要有进一步举动时,姑娘们就咯咯娇笑,在他那橘皮似的老脸上一吻,飞快地跑走。没几下功夫,老头脸上已经有十多个不同的唇印,看得兰斯洛张口结舌,险些一头栽进酒瓮里。

    只是,看那些姑娘们的表情,不像是在伺候恩客,倒像是真的把这老人当作父执辈一般亲近著,而老人的毛手毛脚里,也没有太多猥亵味道,这点,令兰斯洛啧啧称奇。

    不想直称其名被讨便宜,兰斯洛如此称呼道:“老头!你说你叫什么鬼把子的,那是啥意思啊?”

    “哈哈!男人生平有两好,老夫最爱的就是美酒和花姑娘,打年轻起,只要手上有几个钱,就一定要到这来喝他妈的两杯小酒,亲近亲近漂亮姑娘。”老爹叹道:“只是,日子久了,一个个小丫头变了大姑娘。自由都市许多花街里的姑娘都是我看著长大,所以才叫我声老爹。至于把子……”

    老人贴近兰斯洛耳边,偷偷耳语:“把子的意思,就是那一根!”

    “那……那一根?”

    “不错!”老爹猛拍兰斯洛一把,大笑道:“这暹罗花街上,哪个姑娘不晓得,我那把子实在非同小可啊!哈哈哈……”

    给他一拍,兰斯洛差没喷出嘴里烈酒。他不算一个斯文有礼的人,但也从未向人夸耀自己器官或是性能力表示光荣,这老头个头瘦瘦,讲话狂妄俗俚,听在耳里著实让人皱眉,现在居然在自己面前炫耀起那根烂把子来!

    老人几杯黄汤下肚,胆气更壮,满嘴粗话,见兰斯洛有所怀疑,当场便要解裤带展示,这下可连兰斯洛都受不了,甘拜下风,连连劝酒将他稳住。

    尽管满口粗话,却无半点侮辱,兰斯洛并没有感到不快。老人彷佛将他当作难得酒友,一面畅述人生观,一面连珠炮地叫酒上桌,与兰斯洛痛饮。

    这个人,果然是和死老头不同的。从前在山上,老头子每次说话到一个段落,总会感叹大丈夫要有男子气概,顶天立地,这才是一等一的好汉子、真英雄。但这与他有相似面孔的老人,却……

    “老弟!我告诉你,所谓的英雄啊!上阵是骑,上床还是骑,重要的不过是骑什么,和谁骑谁而已。”老爹醉态可掬,大笑道:“老弟你说,要是想爽的时候不能爽,能搞的时候不去搞,这样的人生有什么意义,做为他娘的男子汉有个屁用,不如自杀死了算!”

    这是享乐主义的想法吧!

    果然是不同的两个人,记忆中的死老头,是不可能说这些自堕志气的话语的。

    不过,能在此时此刻,遇见一名和死老头相似的人,也是种奇妙的机缘啊!

    兰斯洛与抚养人的情分,远比他自身所体认的还要深。当初因为急著离开,趁老人身体不适,将他困住后偷跑,日后嘴上不讲,内心却颇为想念;特别是当闯荡江湖,诸事不顺时,心底隐隐希望能回山里,去看看那建立自己一切思想、信念的恩师。

    这想法当然不可能付诸实施,好强的兰斯洛,甚至第一时间就把这念头驱出脑外,但此时,连续几坛烈酒强灌下肚,意识开始昏沈,又看著一张熟悉脸庞,一切情境彷佛回到旧日,不知不觉便敞开心胸,先是与这老人高谈阔论,继而互吐苦水。

    “老头啊!外面的世界好难混,英雄真是不好当啊!”

    “那就别当英雄啊!当英雄有什么好,又累又短命,还不如像我一样,自由自在,想吃就吃,想睡就睡,能抱女人就抱女人,这才叫人生啊!伙计!再开两坛二锅头!”

    “但是……你以前说,男子汉大丈夫,生而于世,若不建功立业,则何以为志?活得这么窝囊,那不是好丢脸!”

    “呃……我以前说过吗?呵呵,你喝醉啦,如果是我,那一定会说,就算再怎么有面子,如果内心痛苦,那还是没有意义的。丢脸有什么关系,只要自己开心就行了,作人不开心,那还不如做狗算了。干你娘的伙计!为什么酒送那么慢,罚你再多开两坛送来!”

    你来我往,话题上颇不投机,但或许是因为彼此都有几分醉意,尽管说话时你推我一把,我踢你一下,彼此气氛却相当融洽。

    兰斯洛身强体健,又正值少壮,酒到碗乾,毫不停顿;老人似是酒量不佳,两三碗之后就醉眼惺忪,但无论灌了多少黄汤下肚,却也没有醉倒,反而还不断呼斥伙计送酒。在一众莺莺燕燕惊讶眼神中,这一老一少脚边的酒坛数目,快速增加。

    兰斯洛心怀大畅,酒意上涌,说话不免有几分大舌头,而双方的话题也慢慢扯到武功上头。

    “老……老头,你……你平常总爱自夸了得,但照我看,你的三脚猫功……功夫也不怎么样嘛!”

    “胡……胡说,你母亲的,就算我武功不行,眼光却一定是一流的,你把问题说来听听。”

    “你以前……总说教我绝世武功,那为什么……我现在的功夫这么差劲,花老二整天笑我,好不容易劈个一刀,都会弄晕自己!”

    如果在普通情形,这是应该打哈哈混过去的场面话。

    但乘著酒意,加上对这豪朗青年的好感,老人说出了令他在清醒后懊悔不已的话。

    “干他娘的混帐东西,你……你那种打法,当然不行。强横的内力,要配合一流的内功心法,才能发挥威力,你用那种九流的吐纳术,连内功的屁眼都算不上,哪能控驭住你的强大内力!”

    老人再乾一碗,摇头道:“至于你在赛场出的一刀,更是差劲得不像话,不过只是把真气逼出刀外,连刀劲都没有成形,胡乱劈出去,逼出的气团在中途就开始溃散,简直笑歪了人嘴巴!”

    “呃……那……那该怎么办?”

    “练啊!想办法找套配得上你内力的内功心法,欲善其事者必先利其器。”打了个嗝,口里喷出的全是浓浓酒气,老人颓然喃道:“然后,你要修练自己的刀法,加强你对招数的控制力,做到收发自如,圆转如意的地步,总之呢!当你的兵器不再只是兵器,刀气就会在你身上出现,然后……”

    老人似乎还说了些什么,说著说著,还唱起歌来,不过最后的事情实在没印象了,只记得,两个人好像是一起醉趴在桌上,不省人事。

    当兰斯洛醒来,已经是两个时辰之后的事,头疼欲裂,整个二楼只有自己一个客人,茫茫然几乎以为自己做了一场梦。

    不过,却有切实的证据,证明这一切并非幻梦!

    “喂!客倌,付钱啊!一共是七十枚银币!”

    “七十银币!这是什么钱?怎么会那么贵!”

    “你父亲半个时辰前离开,还包了店里所有姑娘带出场,说他儿子会留下付帐,怎么!你不是想赖帐吧!”

    “…………”

    后来的事,说来很糗。七十银币,对有钱人来说不算什么,但却也没有谁随手带著七十枚银币上街的,更何况付不出来的兰斯洛。最后,只好循用老方法,踢翻桌子跳窗走,像给人捉奸似的狼狈逃跑。

    若是以往,事情当然好处理,但此时参加比武招亲,自己这副黑衣打扮在城中名气不小,倘若光荣凯旋时给人扯著衣领讨嫖妓钱,岂非当场身败名裂,成为一辈子的笑柄。没可奈何,只好找源五郎商量,在他摇头叹气中,命有雪取了金币去付帐。

    不过,有雪带回的答案,令源五郎皱起眉头。在有雪赶往付帐的路上,就听说店家已经将此事上报官家,请求缉拿,但当有雪抵店预备付帐时,店老板却陪著笑脸,态度极为恭谨,说这笔帐已被结清,并且为伙计的无礼深切致歉,看模样还大有巴结之意。

    听完有雪回报的源五郎,略微思考,排除几个可能后,笑著出门,进行一些必要的准备工作。

    预赛通过后,三名参赛者在初赛的排程,是在第二天才轮到,所以众人得以享有两天空闲,练功补强。

    花若鸿持续随花次郎学剑,不过,这两天的花次郎总是睡眼朦胧,直嚷著要补眠,放任花若鸿反覆演练教过的东西,自己则睡卧树下,但只要花若鸿一下出错,代表斥责的碎石子,立刻准确地砸在他头上。

    “王大侠,这样练够吗?是不是该学点新的呢?”

    “记住!和天才相比,大多数人都是废物,而我怀疑你这废物甚至废得特别厉害!教新的你来不及熟练,上场死得更快,好好把旧东西练熟吧!”

    花次郎举目环顾,没看到兰斯洛,昨天练剑时他也没来旁听,这点颇为奇怪,虽说少个废物少碍眼些,但突然间少了他,还真是有些怪怪的。

    闭上眼睛,可以感觉到兰斯洛正在后院梅林练刀。有明师在此,这傻小子独自躲在那边做什么?那座梅林里……

    想起那座梅林里的东西,花次郎面色骤沈,闷哼一声,倒头就睡。

    ……等一下应该再多买几坛酒的……

    对于闭门练功的兰斯洛、花次郎等人,有些事是他们所不晓得的。

    就在兰斯洛自酒楼逃跑不久后,一个消息迅速传遍了整个暹罗城。七大宗门里的麦第奇家,也推派代表参加此次比武招亲,成功通过预赛,而那武功惊人的黑衣人,则便是麦第奇家代表的护卫之一。

    对于麦第奇家的死敌石字世家,这消息是沈重的一击,不过到目前为止,还没看到他们的反应,但对暹罗城中的武人,却都掀起不小的震荡。

    伴随著消息的,还有两个治安上的消息。

    一个是打从三月底开始,包括暹罗城在内的几个都市的外围道路,出现了一批马贼,人数约在四十左右,专门在黄昏时分,掠劫路上行人。整个盗贼团行动迅速,进退如风,领队之人武功甚高,已经成功作下多起案子,甚至包括往暹罗来的参赛者。

    虽然这四十大盗迄今未伤人命,但也引起附近几个都市的高度重视,预备组成治安联团,或是请东方家派出高手协助缉拿。

    另外的一个,则较为耸动。近几天,名扬全大陆的极恶淫贼,“无花不采”柳一刀,在暹罗城外出没。

    一反过往的淫乱名声,这淫贼最近似乎生活落魄,连男人也成为目标,只是,当被害人猜想他的目的而大惊失色,这淫贼却只是要求被害人掏出身上所有物品,掠劫钱财而去。

    不合以往的作风,让人怀疑这柳一刀是否仅是冒名,但一来此人武功极强,无人能接他一刀,轻功更是如传说般高明,倏来倏去,无人能追踪其后;二来,他所掠劫的财物,常常在几个时辰后,由暹罗百姓拿到当铺兑卖,说是有人扔在自家门口。

    大淫贼为何忽然劫富济贫起来,这点十分耐人寻味,暹罗城因而谣言四起,甚至有人将两件消息连结一起,认为那盗贼团就是柳一刀所率领。尽管在知道事实的人眼中,这推论极为荒谬,但就某个角度而言,却出乎意料地接近事实呢!

    众人只知道,柳一刀作案范围在暹罗城附近,换言之,这淫贼必然还躲在暹罗城内。对于举办招亲的东方家,此事不啻令他们面上无光,因为群雄之中也有好事者传闻这“柳一刀的目标就是招亲的新娘,让天下群雄穿旧鞋”。

    最后,东方家组成搜索队,联合群雄,在暹罗城内大肆搜查,结果当然是一无所获,只是让兰斯洛再度为自己的倒楣运悲叹三声。

    两天时间转眼即逝,兰斯洛、花若鸿预备前往赛场,参加四人选一的初赛。初赛会选出二十一名选手,加上种子选手,共二十四名,将于之后两两对决,直至选出最终胜利者。

    在他们出发前,源五郎曾与一夜劳动的花次郎,进行过这样的对话。

    “超时勤务,辛苦二哥了!”

    “我现在开始怀疑你是不是别有企图,什么拦截重要情报,这几天夜里出城入城的根本就没有什么重要东西嘛!”

    “别多疑嘛!人一多疑就会老得快。不过今晚真的是有重要东西喔!公子那边会送证明我们身份的文件过来,就麻烦二哥顺手帮忙收一下吧!”

    “证明文件?要那种东西干什么?”

    “没办法啊!大哥那一手太惹人注目了,既然已经曝光,那不如正式以麦第奇家使者的身份参赛,虽然会多点麻烦,但以目前东方家的心态,大家摆明车马,也可以多占点意外的便宜呢!”

    “那为什么要我去收?他们又不认识我,怎么知道要把东西交给我!我不想在这里亮字号,你不会这种时候还要我扮淫贼吧!”

    “是拿东西不是抢劫,当然不用扮贼。不过,你也知道,我们家的人都有点势利眼,今晚你看到使者的时候,您最好报个厉害点的字号,夸张些也无妨,再要他们把东西乖乖交出来,东西拿到后,把人赶回去,这样就可以了。”

    “……我到底是去收东西还是抢东西?”

    下午时段,赛场中,围观群众依然众多,尽管已有数千人被淘汰,但剩余下来的参赛者,皆有水准以上的武功,且多半颇有来头,带有仆从,而大多数被淘汰之人,也不肯放弃近距离目睹高手过招的好机会,留下观摩。看来在整个大会结束前,暹罗城人满为患的窘状是难以抒解了。

    而打从前天起,大会规则就多了一条:倒地后十秒内不站起者,失去比赛资格!

    这规则为何产生,众人心知肚明。

    再次上场,花若鸿有些担心,但源五郎拍拍他肩膀,安慰道:“我刚去查过,你今天的三个对手不算难应付,只要避免以一敌三,胜算很高的。”

    果然,花若鸿上场后,四名参赛者由裁判宣读姓名、门派,就两两对斗起来。之所以能避免被围攻的命运,主要也是因为花若鸿在武功、相貌上都没有什么惹人眼红之处,不至于被人产生“要抢先干掉这小子”的打算。

    相形之下,应该当心“以一敌三”的是另外一人。

    在花若鸿努力拆解敌人刀招时,不远处也有另一场比赛开始,兰斯洛一袭黑色披风,随风波浪般飘扬,黑衣劲装,风采慑人,昂首大步踏上台去。

    由于这次起要宣读姓名,兰斯洛事前与源五郎商量,要用什么名字登场。兰斯洛,那会引起石家上台寻仇;麦当诺,白夜四骑士之一,怕立刻被人拆穿;柳一刀,这……跳过吧!

    源五郎成竹在胸,选了一个配合他如今穿著打扮的假身份,还特别传授了他一个招牌动作。

    结果,兰斯洛上台,二话不说,拔刀在台上连划三道,刻出一个“Z”字,裁判亦朗声道:“二一三号,自由都市的苏洛选手!”全场立即一片哗然。

    数十年前,自由都市西南一带,曾有位身穿黑色劲装的蒙面侠客,行下许多义举,名字就叫做苏洛,“Z”字是他的招牌。这人已有近二十年未曾再出现,各类谣传不少,也逐渐为人所淡忘,想不到今日会出现此地,从前几天展示的内力看来,武功还远胜昔日。

    先声夺人,加上日前展示的武功,三名参赛者互望一眼,同时飞身抢上。不先联手打败兰斯洛,他们根本毫无胜算可言。

    对于英雄,人群总是有所偏好的。观众席上掀起阵阵欢呼,想看兰斯洛再现惊天一刀,震撼效果十足地一举夺胜,但是,令观众失望的,兰斯洛只是舞动钢刀,展开身形迎上。

    甫一接触,兰斯洛就以非凡的压迫感,逼得中央那人往后连退,自己趁势追上,迅速与其余两人拉远距离,一举破了三人联手之势。

    优秀的战术,却因为双方实力悬殊,根本没必要使用这种战术,而得不到观众认同,大喝倒采。

    源五郎暗暗点头。比起日前的战斗,这位大哥又有进步,不再盲目以蛮力求胜,而是趁著自己还有能力掌握大局时,积极想磨练自己的能力。

    (能有这样的上进心,那就没有问题了!)他将眼光环视全场,虽然如预料一般没有找到目标,却很肯定那人此刻也一定为兰斯洛的表现而深深欣喜。因为,兰斯洛连兵器都换了。

    挂在腰间的神兵不停震动,似乎不满主人为何不使用自己,饮尽来犯者鲜血!

    兰斯洛只有苦笑,如果一开始就用宝刀,敌人兵器稍碰即折,两三招就料理掉所有对手,那就失去了磨练意义。那天的老人说得极是,拥有强大内力,却不知如何将这内力发挥出最大威力,那只不过等于一头狂牛,就算力气在大,仍然无法成为虎,震慑他人。

    让内力发挥的法门有二:优秀的内功心法、适合的招数。两样东西都不可能凭空出现,尤其是前者,自己更没有自创的本钱。既然源五郎、花老二都承认自己野性直觉惊人,自己也对此颇有信心,那么便该善用这样优势。

    要求学,花老二和源五郎就是最好的名师,但前者冷僻孤妄,后者神秘兮兮,求助于他们,多半得不到什么好结果,还是*自己最快。花老二常常说自己了不起,又骂花若鸿废物,连剑招三成威力都发挥不出,但是剑招就是剑招,难不成十成威力的剑招,会变成另外一招吗?

    可能的解释,就是这些剑招另外有可以衍生的部份,当使用者有足够功力去发挥,就能使出应有威力。

    当有了这个想法,兰斯洛便凝神去想、用心去感觉,起初非常地杂乱,但是当时间慢慢过去,有些模糊的轨迹好像清晰起来。那纯粹是种奇妙的感觉,兰斯洛不是知道某个招式的具体型态,而是彷佛身体里涌出了一股冲动,告诉他:去顺从这股冲动,让自己的身体跟著行动。

    其实,不只是兰斯洛,全大陆的武者在一生中都曾有过这样的冲动,问题是,这些感觉非常地虚渺,静心想一想,有些部份甚至危险而荒唐,有什么人会傻子一样地去实行呢?

    兰斯洛就会,因为他本来就是个重视肉体冲动多于理智的人。

    与敌人光剑对撞时,一股感觉告诉他,含劲轻吐,撤刀后退,兰斯洛不明其理,因为这时后退,徒然造成招数上的破绽,却他仍是照做了。

    敌人欣喜地想追击,哪知一股被送进手腕的暗劲突然爆开,令他疼得甩去光剑,跪地喊痛,这时若补上一刀,必可制敌死命,但兰斯洛本就打算拿这三人练功,立即撇下他,转身再选一名对象斗在一起。

    花若鸿一方,表现较为黯淡,但小看已将所学剑法领悟渐多的他,绝对是种错误,一名对手正为此付出代价,几下重招逼得花若鸿露出破绽,以为可以一剑将他挫败,哪知眼前一花,花若鸿剑尖没理由地速度骤升,一晃眼便刺入他胸口。

    当他倒下时,心里想必很不甘愿吧!如果不是对手变招太怪,自己是不会败的。

    不过,和另外一边擂台上,累得全身大汗、喘如老牛的三名选手,他的不甘愿其实是种幸运。

    旁观学习时,自己始终没有学到编排后的剑法心诀,仅是单纯观摩剑招,但这些源自白鹿洞,经历可说是当代剑术第一天才所改良的招数,尽弃浮华,似拙实巧,当有足够修为去领悟,就会发现其中委实奥妙无穷。

    兰斯洛还不明白什么是剑意、剑心,但当他想著“要怎样这招才会更厉害”,许多变化就开始出现在他手下,杀得三名敌手力竭汗喘,满脑子只有投降念头。

    场上观众本来不满于这么平淡的打法,但看兰斯洛妙著纷呈,在占尽优势之余,更有一股凛然豪气,顾盼生风,不由得纷纷叫好,为他增添气势。

    又过一回合,兰斯洛对内劲运用领悟更多,虽然想再多打一会儿,但眼见对手即将累垮,只好止住兴致,最后再试一招来定胜负。

    这一招是他研究花若鸿剑招,推测可能增强的变化,冒出几个想法中最荒谬的一个,内中有许多难处想不通,但刚刚战斗里,随著对内劲运用领悟渐多,他忽然觉得可以拿这招来玩玩看,反正成败无关乎胜负,试试何妨?

    于是,当三人疲累地举剑攻来,兰斯洛巧妙地舞了圈刀花,将三剑全黏在一处,运劲鼓气。三名对手无不大惊,只觉得钢刀上有股怪异内劲传来,跟著便是手上一沉,好似有什么东西,让手臂变成千斤重物,拖的他们直往前跌,心下刚叫不好,给兰斯洛鼓劲一抛,将三人连剑分三个方向分别射出。

    三人心中惊骇,但兰斯洛的诧异只有比他们更盛,当自己施劲做这一连串动作,瞬间,手腕上好似出现了一个大洞,将全身真气源源不绝地大量汲去,连脑里都隐然有晕眩之感。

    可是,在这一连串动作中,他也忽然发现,原本平和的真气,像是受某种力量牵引,被绞紧成细线,快速从手中发出。当劲力从手里发出,全身更有种畅快淋漓的感受。

    这些仅是他们切身的感受,而更具冲击性的景象,则直接由全场观众共同目睹。

    要令源五郎震惊,不是一件容易事,但本来悠闲表情的他,适才一见兰斯洛的起手势,立即瞪大眼睛,待要阻止,却已经晚了一步。

    虽然仅只一瞬间,但当兰斯洛扬刀甩人,一道尺余直径的青色气柱,自他身上笔直迸发,直窜十余尺,裂成片片莲瓣,恍若一朵青色莲花,在众人眼前刹那盛放,消失无踪。

    所有观众为之震惊,贵宾席上,东方玄虎虽未站起,但却死盯著场中央,脸色极度难看。这朵青莲……大陆上所有武者都晓得那代表的是什么。

    当兰斯洛好不容易喘过气,回向观众,预备接受轰然喝采,得到的哗然却比预期中更盛。

    “青莲剑歌!他使的是青莲剑歌!”

    “他为什么会使青莲剑歌?这人到底是什么人?”

    浑然搞不清楚众人为何这样激动,兰斯洛侧头思索那劳什子剑歌是啥玩意儿。

    “总是这样子。天才也好,白痴也罢,和非常理可论的家伙在一起,事情就总是不照计画来……我不管了……”

    观众席上,满面无力的源五郎,大大叹了口沈重的气,颓然垂下双肩。

    和满场气氛癫狂的观众相比,有个小小的胜利者就显得很可怜。

    身上又多了几道伤,花若鸿环目四顾,却找不到可以报喜的对象。

    “呃……我、我打赢了,有人听得到吗?”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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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门正宗介绍:
道门修天意,佛门修彼岸,魔门修红尘。
长生之道,歧路万千。
我乃魔门正宗,踏遍红尘证天道,重建昆仑傲九州。
魔门正宗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魔门正宗,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魔门正宗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