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师姐
艾尔铁诺历四二二年七月艾尔铁诺乌鲁木齐
在这座新兴都市的外围,一片烟波浩荡的水云热气之间,矗立着一座极其优美的旅店。
这座名为“玫瑰红”的庄园旅馆,前庭辽阔的玫瑰花园,在数百坪的辽阔碧绿草坪上,栽种着盛放的玫瑰,朵朵艳红如火,散发着馥郁的浓香,让人们还没走近,就先被玫瑰红的芬芳所吸引。
在艳红的玫瑰园之后,是一栋精巧典雅的红瓦大宅,四层楼高的雪白窗墙,在数百个窗台上都栽种锦簇鲜花,五颜六色,万紫千红,像是倾泄着这间旅店的旺盛生命力,为每个到访的旅客注入活力。
当然,来到玫瑰红的旅客们,在惊讶于荒野峻山间竟有这样的一颗明珠之余,也不会忘记来到这里的本来目的。穿越旅社的主体建筑,来到大屋后方,就会看到那里的氤氲热气,袅袅往上冒升,几十座大小不同的温泉池,正以不同姿态与面貌,欢迎新客旧宾。
玫瑰红的厅堂之中,悬挂着从各地搜集过来的艺术品与书画,尽管各式各样的艺术雕刻,令人看得神驰目眩,但真正令观赏者啧啧称奇的,还是壁梁上悬挂的那些书画。
书画并非名人所著,有些来自武炼的山水画甚至并未落款,但是一笔一画,大山长河,充满磅礴气派,下笔之人胸中似有十万兵甲,气势不凡;而挂在大厅正门口的白色大纸扇,上头“世界征服”四个浓墨大字,虽然让人看得一头雾水,可是一股潇洒狂傲的气派,犹若黑色狂龙,直欲破纸飞出,逼面而来。
就是这些细小处见精微的雅心,让玫瑰红脱俗于尘世浊流,成为西北地方的第一渡假圣地,不过除了这些外在的优势之外,还有一个隐约传闻,在路经此处的商旅间流传,那就是这间旅店的不成文规矩,无论有什么纷争与仇怨,在玫瑰红之内都得要放下,因为这里就是一个不允许纷扰出现的和平所在,如果有人要恃强破坏,那么他将会马上见识到……这间旅店的后台实在是很硬。
玫瑰红到底有什么后台,普通人不得而知,旅店里头也没有保安人员,如果要说有什么特别引人注目的焦点,那就是坐在柜台、穿着一套整齐白色制服的俊美男子。
金色的长发,很随意地梳绑在脑后;面上的金框眼镜增添了几许斯文,配上和气的微笑,冲淡了原本的冰冷感觉,可是那种沉稳、成熟的男性魅力,却让每个旅客都忍不住多看两眼,尤其是女性客人,许多甚至是以一见倾心的钟爱眼神,恋恋不舍地从他手中接过住房钥匙。
“即使不当将军,瑜兄还是可以当一个很成功的掌柜喔!不用卖温泉,你只要坐在那里笑,我们的客人就源源不绝了。”
妻子的调侃中没有妒意,这点让公瑾很安心,因为他绝对受不了那种小鸡肚肠的肤浅女性;然而,妻子对自己的占有欲过低,却又常常令公瑾有种莫名忧虑,这实在是一件啼笑皆非的窘事。
假使让小乔坐在柜台,或许对男性客人也有类似的吸引作用,不过公瑾绝不会这么提议,因为他很清楚自己接受不了这种场面。
(今年夏天干燥酷热,葡萄的收成不错,该有个好价钱;前庭南边的草坪有部分枯黄,该请人来处理施肥,还有馆内的那些白蚁,如果不尽早施药驱除、补强空洞,会很麻烦。把这些计算进去,这个月要增添的成本是……)
坐在柜台后头,公瑾逐项核对帐本上的数字,脑里也进行许多盘算,这就是他逐渐习惯的新生活。
从掌管千军万马,到安于平淡营生,中间有不少的落差,但公瑾却甘之如饴,过得非常适应。以他自己的心情而言,虽然不讨厌,却也不能说喜欢这种生活,然而只要与小乔在一起,不管是做些什么,他都能感受到一种满足的快乐。
这样的平淡没什么不好,自己与妻子从无到有,建立了一番小小的成就,并且有了可以规划的未来,如果照着这轨迹走下去,往后的每一天,都是在这种幸福中度过,不问家国大业、不问天下兴衰,只在俗世一隅中恬淡度日,与所爱的人相守,这样……没什么不满足的。
(真的吗?你真的愿意过这种日子?这种生活……真的是你该过的吗?你明明知道,你可以拥有得更多……)
偶尔,当忙碌的生活出现空档、当一阵凉风拂过,公瑾会听见自己心里的某种欲望,化作轻声细语,在耳边叹息似的响起,每当这个声音出现,他都是用那些相同的话来告诉自己,让自己在微微一笑后,继续投入目前的工作。
不过,当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踏进大门,公瑾突然有种感觉,那个声音这次不只是耳语,是以更实际的形象出现在自己面前。
“公……团长大人……”
“许久不见了,蒋忠。”
公瑾没有忘记这名昔日的忠心部属,当时自己以幻影旅团首领的身分,混入叛军当中,进行各种活动,在身分泄漏之前独自逃离。逃跑之前,他没有通知任何人,却早就知道被自己留在叛军阵营中的部属,会遭遇到什么情形。
一方面,公瑾相信小乔会作妥善处理;二方面,他当时并不在意这些人会遭到什么处置。多年的潜伏生活,他早就对这种事习以为常,利用一批人进行潜伏工作,当任务终了,假身分暴露,这些人不是被自己舍弃的第一批,也绝不会是最后一批。
看到蒋忠出现,公瑾一度疑心他是上门复仇,这种场面过去并不是没有。但看蒋忠虽然满面风尘,一身疲惫,眼中却闪着真挚而热切的喜悦,公瑾不由得打消了这个念头,以平和态度接待这名往日部属。
尽地主之谊,公瑾帮这名属下安排了住宿与接待。蒋忠对于长官的改变,似乎显得难以适从,他本已做好心理准备,会看见一名不得志的失意将帅,却没想到见着一名温文可亲的旅馆老板;这样的改变,让蒋忠努力装出微笑,在许多地方欲言又止。
蒋忠的异状,公瑾自然看得出来。这名忠心部属并没有到怀念往事的年纪,或许再过个一、两百年,他会为了怀念往日情谊,前来找故人叙旧,但目前的蒋忠仍然很年轻,会千里迢迢跑到乌鲁木齐来,肯定是有所目的。
但公瑾并不想多问,因为有些东西还是不知道得好,这些年来自己与小乔一直刻意回避外界音讯,不想知道山的那头到底发生什么,那片土地又由谁当家。知道却无力改变,是一件最苦的事,公瑾不愿得来不易的幸福被这么打破。
然而……
“公瑾大人,我……不想打扰你的生活,可是有些话,我觉得自己有责任把话带到,这是我对众多弟兄的承诺,我只说一次,请您让我把话说完,之后我会立刻离开。”
当蒋忠突然站起身来,对公瑾这么说话,公瑾就面临了一个抉择。如果坚持原先的念头,自己应该立刻站起来,拂袖而去,但这两年半的生活让公瑾觉得自己变得心软,更对这名仍忠心于己的部属有一份歉疚,因此公瑾维持沉默,任蒋忠说出他想说的东西。
“公瑾大人与小乔盟主离开之后,胭凝小姐接掌了联盟……”
蒋忠所说出的,正是公瑾这两年半来所回避的消息。当日在中都离别时,胭凝不发一言的态度,已让他微觉不妙,这些年又没有只言片语传来,更足以想见胭凝的心情,现在听蒋忠一字一句道来,公瑾心中登时掀起滔天巨浪。
胭凝成为联军统帅后,为了要凝聚这支风雨飘摇的联军,立刻开始清除异己。
以鬼夷人为中心,联军把所有血统不纯的份子,全数剔除出去,务求所有留下来的成员都血统纯正,每一个都是正港的鬼夷人;凡是提出异议,意图妨碍这个正确目标的不良份子,全都被打上通敌的标签,遭到军法整肃,用种种荒唐的证据,去证明这些人私通艾尔铁诺或者白鹿洞。
这个整肃动作引起了反弹,但很快就被压下去。联军中的人类与兽人提出异议,表示大家都是为着共同理想奋斗,没有理由在这时候分出彼此,这样破坏内部和谐的动作,有违小乔盟主组建联军的初衷;然而,鬼夷人完全否定小乔主张过的一切,认为自己才是创立联军的主干,以先来后到的意识,要把所有“后到”的外族全赶出组织,因为除了鬼夷人,其他不曾有过同样悲情岁月的外族,都有可能通敌。
鬼夷人认为自己的做法绝对正确,但看在其他人眼中,他们只不过是一群被害妄想症强烈的病人罢了。只是,这群焦虑而狂躁的病人,却有着强大的破坏力,在统一的口号之下,强而有力地整肃异议份子,在派系斗争中获得胜利。
“只要是鬼夷人出身,说什么都是对的;只要没有鬼夷人血统,做什么都是错的。”
一名被驱逐出联军的军官,在回忆起那段时间的种种时,这样无奈地说着。
总之,这项整肃获得了高度的成功,但是在整肃完成之后,元气大伤的联军再也无力维持之前声势,加上小乔离去后,白字世家顺势撤去所有援助,联军无法再以军队形式攻城掠地,维持占领区的防御,所以胭凝一声令下,放弃目前所占领的八成城池,把剩余的士兵组成机动队伍,以掠夺的形式供应补给。
曾经一度拥有百万追随者的叛军,如今只剩下十万不到。尽管数字上处于不利,但战斗时候的狂热却超越之前百倍,而在掠夺、屠城的禁令被打破后,鬼夷之祸成了大陆上最恐怖的梦魇。
“赤发魔女”陶胭凝的名字,令每一个艾尔铁诺人闻名色变,十万人的精锐骑兵,在她率领下,像是突如其来的蝗虫群,每到一处便轻易破坏城池,吸蚀尽那里所有的粮食与资源,放火烧光所看到的房舍建筑,在烧杀掠劫结束后,依地理位置进行毁灭性的屠城。
这样狂暴的战术,理论上应该无法持久,但不知道为什么,这把凶戾之火在两年半的时间里越烧越烈,连连败尽所有敌人,并且在半个月前进逼中都,成就过去鬼夷人战绩的光荣顶点。
在小乔离去后,鬼夷人进行组织整肃之前,部分洁身自爱的才智之士已经悄然隐退,其中有些人选择与公瑾类似的避世之路,但也有些人仍坚持小乔的那个理想,聚合形成组织,在一些小地方尝试阻止叛军的暴行。
蒋忠就加入了这样的组织,而在十天之前,他们终于打探到公瑾与小乔的下落,便由蒋忠负责赶来,希望能劝公瑾出山,阻止即将上演于中都城的杀戮惨剧。
只是这样的消息,大致还在公瑾的预料中,并没有为他带来多少震惊,但蒋忠接着说出的一件事,却让公瑾大为诧异。
中都城的城墙厚重,城内准备充足,叛军难以正攻而下,但胭凝指示叛军在城外挖掘,似乎要掘出什么深藏在附近玉龙山上的地龙,藉由能源爆炸,不但可以轻易毁去中都,还会影响艾尔铁诺整个中心部位。
(玉龙山的地龙……她怎么知道那里的秘密?四大地窟是白鹿洞的绝顶机密,即使是胭凝,也不可能知道地窟位置,为何会……)
惊讶于自己所听到的东西,公瑾的表情一下子沉重起来,没有再对蒋忠所说的话作回应。
消息带到,蒋忠遵守自己的承诺,在把自己所知的一切交代完毕后,立刻离开,半刻都不作停留。
公瑾没有挽留他,因为蒋忠所需要的,是实际的承诺,不是几天几夜的舒适休息,然而那却是自己最吝于付出的东西。
鬼夷人如此得势……这点着实令公瑾感到不悦,可是从蒋忠的话里听来,事情又似乎蕴藏着古怪,难道……
不管是鬼夷人,或者中都里的那些人,都与自己没有任何关系了,自己也没有理由要出去淌这场浑水。这两年半的安逸生活,是自己人生中前所未有的幸福,不该为了任何理由将它破坏。
(赤发魔女,人们这么称呼你啊?胭凝……这些年里,你在想些什么呢?)
独自坐在竹藤座椅上,公瑾沉吟不语,脑里乱糟糟的一片,想要思考,却又无从想起。
但连他自己也没察觉到,这时候的他,眉宇间正散发着一种无言的锐气,一种掌兵将帅所独有,不应该出现在旅店老板身上的英锐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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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夏天的葡萄收成不错,酒市该有个好价钱;前庭南边的草坪有点枯黄,最好早点请人来处理施肥,还有馆内的那些白蚁,把这些计算进去,这个月要增添的成本是……瑜兄,你有在听我说话吗?”
小乔的嗔声叫唤,让公瑾从思考中回过神来,他在第一时间展露微笑,握住妻子柔弱无骨的小手,为那只略嫌冰凉的手掌增添温暖。
即使是这样暖和的夏日,又有温泉活血,小乔的手掌握起来,仍像是一块凉冷软玉,虽是白皙柔嫩,却欠了几分健康的热度。
这也正是公瑾这几年来一直存在的隐忧。脱离了战场,不再使用三神器作战,小乔的身体没有再急遽恶化下去,精神更见健旺,日常生活也没有什么异状,似乎旧伤已经彻底痊愈。
但公瑾深知这一类的内伤,缠连腑脏,并不是那么容易就能痊愈,尤其是他注意到,这两年半中有几个夜晚,小乔仍会浸在浊烫的温泉池中,藉着烟雾与飞流冲激的掩护,轻轻、轻轻地咳嗽。
咳嗽的动作很轻微,声音也很小,比起当初内伤最严重时的刻骨颤抖,情形已经好得太多。这可以看做是身体好转的现象,但也象征着余毒未清的事实,小乔的伤患来自过度使用三神器,而三神器的构成,牵涉到魔界的铸造秘法与魔法,几项因素错综复杂,相互影响,公瑾也无法有效判断妻子身体的状况。
不过,既然小乔希望保守秘密,公瑾也就佯作不知,对妻子的举动表现得像是全不知情,只有在她进入温泉,引流驱寒时,亲自炖煮上一盅鸡汤,等她起身离开,就会有这么一盅温暖整个身心的关怀,无声地献上呵护。
这是公瑾所习惯的表现方式,尽管他的俊秀外表常常让人错以为,这么俊美的男人一定很会说话,可是比起口中说的,公瑾做的其实更多,这一点不用其他人看到,只要小乔珍惜,那就足够了。
蒋忠带来的消息,公瑾对妻子守口如瓶,一点都没有告诉她的打算。小乔是一个心肠很软,而且很重感情的人,如果让她得知叛军此刻的所作所为,公瑾不敢想像小乔会承受多大的心理压力与苛责,因此这些事没有必要让她知道。
公瑾还没有做好决定,然而,他知道自己有很大可能会外出一趟。艾尔铁诺百姓与鬼夷人的生死存亡,公瑾并不是很在意,因为不管哪一方灭亡了,自己都能安安稳稳地生存下去,之所以让自己不得不离开的理由,是因为胭凝!
假如当初胭凝没有接下盟主的担子,小乔一定无法安心离开,所以自己夫妻这两年半的幸福生活,除了要多谢山中老人的庇护,胭凝也是一个付出极多的功臣,自己对她着实有一份歉疚,现在事情演变至此,胭凝要触碰地窟之秘,自己势必得出去理解一下状况。
四大地窟的位置,分别位于风之大陆的四角。艾尔铁诺在中都附近,武炼的则在距离鹏奋坡不远处,自由都市的在阿朗巴特山区域,雷因斯?蒂伦境内的位置不明。这理应是白鹿洞的至高机密,胭凝知道这个机密,这代表什么?
公瑾皱眉不语,即使预备要离开,他也没有把自己的心情表露出来,仍是微笑着与妻子谈天说话。这是他们两个都喜欢的休憩方式,每当旅店的事务忙到一个段落,他们就一起到玫瑰红的最上层,一个专门为他们夫妻所保留的雅座,并肩看着星星与满园玫瑰。
小乔告诉公瑾一些武炼的古老传说,公瑾则说着白鹿洞关于星星的神话,在这样的言语交流中,他们更了解彼此的想法与成长之路。公瑾对妻子师父的真面目仍有好奇心,但每次说起这话题,都会被小乔巧妙地把话一带,改为说起自己的师父。
说着自己如何入门,如何蒙他教授武功,又如何开始执行白鹿洞的黑暗工作,公瑾本意是想告诉小乔,那个被世人赋予“月贤者”称号的男人,到底有多么危险,可是每次被小乔一打岔,公瑾就说起了一些连自己都早已忘记的往事。
初次学剑时,师父以力量在冰壁上形成影像,不厌其烦地一次又一次反覆演练;在夜晚月光之下,告诉自己那个白杨梅传说的师父;在晨曦出现之前,教导自己观星推算的师父……这些东西公瑾快有几百年不曾记得了,但一重提起来,往事历历,却清晰如在眼前。
“瑜兄,其实……你很喜欢你的师父,虽然他有些地方做得不好,可是,你仍然很尊敬他,对吗?”
“……唔。”
如果是别人这么说,公瑾会在轻蔑一笑之后,把话置诸脑后,但因为说话的人是小乔,公瑾并没有强行否定自己的心情,在简短的思考后,他有些愕然,又有些无奈地应了一声。
在自己的人生中,师父实在给了自己很多东西,虽然其中有好也有坏,自己的观念与思想确实是从其中建立,并且认同许多师父认同的思想,包括他对魔族所坚持的愤恨,还有对于磨练人才的手段。也是因为如此,所以尽管自己遭到舍弃,落到今日这样的情形,公瑾心中却找不到多少恨意。
师父对自己而言,是一个太过巨大的存在,从入门以来,自己就一直追随、仰望着他,那种存在……超越了憎恨与喜怒,所以在知道自己也成为他冰冷训练的一环时,心里只有一丝苦意,无怒也无恨。或许,自己并不是他唯一有这种感觉的亲传弟子,之前或是以后,还有别人也会这样的……
“好可惜喔!瑜兄的师父,那也就是我的老师了,很想去拜见一下月贤者大人,但是他老人家可能不喜欢见我们吧!”
小乔把手放在膝头,整理自己的裙摆,仰头轻叹道:“为什么魔族就那么讨人厌呢?即使魔族很讨厌,流着魔族之血的人为什么也要背负着这种罪呢?”
公瑾表情僵硬地露出了一个苦笑,有关于鬼夷族的话题,是他现在最不想听到的东西。不过……在自己记忆中,懂事以后,似乎从来没有喜欢过这话题。
“瑜兄,在白鹿洞的神话体系里头,风之大陆上的所有生命,都会反覆轮回转世,对吗?”
“是啊,这一世是人,下一世可能是枝头的一只小鸟,就好比我们,下一世或许是走在街头的两只猫。”
“那么,魔族也会转生成人啰?”
看着丈夫吃惊的表情,小乔笑着说出自己的奇想。
“这个土地上所有的灵魂,每一世都以不同的面目出现,这一世是人类,下一世是鬼夷人,再下一世或许就是魔族了。人们以这样的方式,不停地在人间与魔界旅游,生生流转,就像是不断的旅程,这些过程不是很奇妙吗?魔族也好,人类也好,大家都是一样的,我们没有理由憎恨未来或过去的自己啊!”
小乔轻拍着手掌,认真说着这些想法,眼眸因为热切的期望,粲然若星,令身边的公瑾为之惊艳,而那个想法更令他觉得趣味横生。在心里的某处,公瑾也觉得如果真是那样,好像也很有趣。
纯论姿色,小乔不如胭凝多矣,但妻子能够这么牵动自己的心情,或许就是她这种不受拘束的心,强烈吸引着戴着面具的自己吧!
“瑜兄,我知道你为什么以前总是戴着面具喔!”
“哦,这次又猜到什么了?”
那个问题的答案,过去两年半里,小乔已经猜了不下两千次,但每次公瑾都是笑而不答,小乔也不急着揭秘,只是反覆找着可能的答案。
“你一定是因为长得太好看,所以才特别戴起面具,不让外头那么多女人看你的帅脸。”
半个香躯贴*在丈夫身上,小乔贴近过去,在他唇上吻了一口,笑道:“我每次看你坐在柜台,都很想拿一张面具遮住你的脸,不然每天都有女客人对你流口水,好像想把我老公一口吞掉似的。”
对于这个所有女性共同的话题,公瑾没有直接回应,以实际行为做出答覆。
回应着小乔的亲吻,公瑾右手在妻子的嫩绿短裙上摸索,姆指与食指拉在同心结的系绳上,抽丝剥茧般的一拉,轻巧褪去她香臀的最外层束缚,丝绸外衫的钮扣随之解开,慢慢被拉退至肘间,露出雪嫩香肩,还有浅紫色的彩绣胸衣。
绣着鸳鸯图案的浅紫色胸衣,在小巧却丰盈的胸口勾勒出一抹紫线,映着雪嫩光洁的肌肤。
“……我的丈夫……才不让别的女人吞掉……”
轻轻地嘻笑,小乔的笑语最后已近似香吟。
第四十六章:弟子传道
公瑾是一个很藏得住话、不轻易泄漏心事的人,所以纵使要离开,他也没有对妻子交代太多,只说玫瑰红有些地方要修缮,有些东西要采买,他亲自到外头办上一趟。
这样外出办事过去也曾发生,不算希罕,小乔并没有多说什么,挥手笑着欢送丈夫而去。
乘坐在马车上,摘下眼镜,公瑾的表情慢慢产生改变,变得深沉而不带情感。他固然希望能早一日回到乌鲁木齐,别与妻子分离太久,但另一方面,他又晓得事情并非如此简单,这一去可能不是那么容易就能脱身回来。
在理智上,公瑾仍不愿意打破自己平静的生活,所以他希望能无声无息地行动,如果发现事情太过失控,超出自己的能力范围,那么他不排除什么事都不做,悄悄回转乌鲁木齐。
自己并不是一个善良的和平主义者,两军之间的争战与杀戮,已不是自己这个局外人所应过问,而自己也不想多问。但胭凝想利用元气地窟的秘密做什么,这点却牵连甚广,一旦发生什么灾变,即使是千里之外的乌鲁木齐也不能幸免,这点就让公瑾不得不有所行动。
与胭凝见一次面,大概是免不了的,可是在那之前,公瑾希望先做一些调查,了解一下大概的事态,避免有什么误会发生。
越往东南方走,迎面而来的难民潮就越多。战争的可怕,并不只是在于那一刻的杀戮与血腥,人们在战祸来临之前,携家带眷地仓皇逃亡,无数人流离失所,他们眼神中的那抹凄凉与了无希望,让公瑾看了有许多感慨,自己这几年全心打造玫瑰红的世外仙境,几乎都把这些遗留在世上的悲苦景象给忘记了。
幸好这次小乔没有跟着出来,这些画面很不适合让她看到,身心俱疲的她不能再当个革命者了,尤其在有个家了以后,自己更不会允许她再为这些事劳心劳力。
公瑾虽然急着赶到中都,可是每天傍晚他都会在当地停下来,不是为了休息,而是找机会聆听各处客栈、旅宿中人们的谈话。逃难的人们来自天南地北,谈话时候也带来各地的情报,聆听那些战事经过,再配合一些精准的发问,几天下来,公瑾把所需要的资料查得差不多,大致得到了想知道的东西。
而越是深入了解,一个最糟糕的猜测渐渐被证实,尽管公瑾不愿意见到事情这样发展,但自己所搜集到的所有情报,都朝那个方向指去。
军队规模萎缩了一半以上,又得不到白字世家的后勤援助,叛军在艾尔铁诺正规军的优势压力之下,理应趋于劣势,胭凝本身并非军将之才,没有逆转回天的能耐,可是这两年半来,叛军在她统帅下进退如风,战无不胜,在艾尔铁诺的领土上,如入无人之境,这样的轻易胜利,实在很不寻常。
公瑾对这一点感到怀疑,而资料搜查的结果,他发现胭凝每场战役所用的时间都不长,完全是针对敌人弱点而发,闪电击破敌人的战术缺口,掠取到最大成果后便扬长而去,所以才能一再以弱击强。如果没有精确辽阔的情报网,是绝不可能做到这种事的,而叛军本身并没有能力组织这种情报网。
或许,胭凝是向青楼联盟取得情报,与那边充分合作,行动才会这么准确。
公瑾明明知道少了白字世家、麦第奇世家的保证与支持,青楼联盟绝不会冒着开罪陆游的风险,支持胭凝所率领的叛军,但公瑾仍希望相信友人,相信她是凭着本身的努力,获取胜利。然而,胭凝有几场漂亮的大胜仗,过程中不但凭着准确情报抢先一步,艾尔铁诺军的行动更是迟钝得诡异,简直像是主动冲出去当箭靶子,活活送死,这才让胭凝以一敌十,反过来歼灭艾尔铁诺军,赢得完美胜利。
这种怪异的战局……与公瑾过去所熟知的手法如出一辙,百分百就是白鹿洞在幕后操作的结果。
胭凝秘密与白鹿洞牵上线,双方在这两年来密切合作!
发现这个事实,让公瑾心头十分沉重,尽管自己和胭凝都是被师父所舍弃、驱逐,但从另一方面来说,也是好不容易才甩开白鹿洞的掌控,重获新生,他不理解一向期盼自由的胭凝,为何会重新与白鹿洞的人握起手来?
话说回来,胭凝会知道四大地窟的秘密,肯定也是白鹿洞方面泄漏,甚至连胭凝预备利用四大地窟的打算,都可能是那边所策划的阴谋。但是,这阴谋到底在盘算些什么?
公瑾还记得以前在永恒冰窟里,师父曾对自己提起九州大战时候的旧事,当时魔族势大,精研太古魔道的大师伯皇太极曾主动提议,引爆四大地窟,或许可以让更多人类得到力量突破。
自己听师父这么说,也表示赞同,认为如果能择一引爆,师父或许就能突破两千年来苦苦修练的瓶颈,在天位力量中更上一层楼。然而,两千年来试过一切突破修练的师父,却很坚定地否决这个提案,和九州大战时三师叔卡达尔所深信的一样,认为元气地窟牵涉太广,更非人力所能应用,如果当真引爆,所得到的并非人类突破后的惨胜,而是人类、魔族同归于尽的结局。
师父的坚决话语言犹在耳,可是怎么会在这上头又改了心意,回头使用起元气地窟来?难道当真是苦练无功,两千年的怨忿累积,让师父决定不顾一切了?
猜想不到师父的真正打算,公瑾着实感到苦恼,但他也不能为了这一点就跑上白鹿洞。上次重回白鹿洞,师父的一剑险些让自己送掉性命,自己如果莽莽撞撞又跑上去,会有什么结果实在很难说。
况且,现在并不是讨论事情原因的时候,去改变将要发生的事,才是最重要的,所以公瑾加快行程,在短短几天之内便赶到中都城外,鬼夷叛军与艾尔铁诺军交战对峙的地方。
两军的战斗,互有胜负,双方似乎各有所忌,不敢一次放手全面作战,但在公瑾看来,这正是典型被白鹿洞影响的战役,在战场外的决定因素出现前,战场上的主角们只能持续等待,至于白鹿洞到底在等什么,那就不得而知,或许还是当年的老剧本,预备让鬼夷叛军进入中都大肆烧杀后,由某个揭竿而起的人类救世主来拨乱反正吧!
公瑾现在对这种改朝换代的救世主游戏,感到极度厌恶,不过,那些正在山区拼命挖掘、工作的鬼夷士兵,想必是深信这些工事能够帮助攻破中都城吧?
要阻止鬼夷叛军的工事,一场战斗恐怕在所难免,公瑾一个人再强,也不可能单剑力敌十万大军,所以他抵达中都后不久,便与蒋忠取得联络,得知他们已有预备,打算在七月二十九号晚上,集中少数精锐,突袭叛军总部。
如若成功,叛军会骚乱起来,再配合艾尔铁诺军方的攻击,可以解去这一次叛军围城之厄。
“那些人已经走火入魔,不知道自己在做些什么,正因为我们曾伴着他们一路走来,所以有责任要阻止他们继续危害这片土地。”
与蒋忠一起策划此事的同志,九成都是原本鬼夷叛军的异族成员,对于自己必须与昔日同袍干戈相向,每个人都感到无奈,脸上充满痛心的神情,然而,这些人的责任感却和小乔一样强,所以决心尽一己之力,为当初的那个破碎理想做收尾。
“其实,不管是什么出身、来自哪里,我们都在艾尔铁诺这块土地上住了那么久,也都算得上是艾尔铁诺人,我们想要守护这片土地,不想让它被破坏,就算我是兽人,我也想为了守护艾尔铁诺而战。”
一名在战争中受伤以致独目的兽人,这样对公瑾说道,那种认真却落寞的眼神,让公瑾久久难以忘怀,兽人……也可以成为艾尔铁诺人?
结果,公瑾问过了他们的计划,却没有打算参与,他压根就不相信任何团体行动。这里是艾尔铁诺,行事的地点是中都,当叛军与艾尔铁诺军的行动都在白鹿洞操控下,这个第三势力的团体行动能有多少保密性,公瑾一点都不指望。
但如果什么都忌惮白鹿洞,事情就不用做了,所以公瑾虽不参与,却暗中配合叛军行动,在他们预备发动突袭的半个时辰前,悄悄潜入了叛军驻扎在玉龙山上的阵地。
假如白鹿洞对这场奇袭一无所知,那是最好;如果白鹿洞已经守株待兔,埋下陷阱,那么提早潜入准备的自己,就可以破坏白鹿洞的布置,让鬼夷叛军在动手时反过来大吃一惊。
十万大军驻扎遍整座玉龙山,几处阵地相邻并不近,但公瑾上山之后却有了异样发现。之前他一直好奇,胭凝开掘玉龙山的元气地窟,到底要如何使用,可是这次在山上一看,短短时日之间,玉龙山的苍翠林荫下,赫然埋藏着成千上万的无数符印。
(这些……是什么……)
公瑾愕然望向周遭,只见目光所及的范围内,出现了无数个巴掌大的土坑,每个土坑之内都插着一只金属尖锥,金锥末端系着一片红布,红布上写着复杂的符文,放眼望去,满山遍野间不知道插了多少符印。
之前公瑾就觉得胭凝不可能当真引爆地窟,这里距离白鹿洞总部太近,如果真的引爆,别说中都会被夷为平地,连白鹿洞总部都会被炸上天去,而看到整座玉龙山遍布东方仙术的符印,公瑾更觉得事情没有那么简单,单纯引爆地窟,不需要这些复杂布置。
“……这些符文的构造……似乎是能量转移与吸纳的工具,他们打算做什么?”
元气地窟中蕴含的沛然能量,不是说用就可以使用,公瑾过去也做过研究,发现里头的天地元气极其不安定,要吸纳这份能量,促长自己的武学修为,那是自杀的行为;以后不晓得会不会有哪个傻瓜作出类似壮举,但公瑾不认为白鹿洞中会出现这种“烈士伟人”。
可是,如果不是普通人,而是一名本身已有天位力量的武者,是否能藉着吸纳能量,来突破本身修为呢?
公瑾不敢肯定,只能说这样一来,可行性似乎增高很多,换言之,这次利用玉龙山地窟的计划,多半是师父亲自主导,更何况……
(法阵遍布整座玉龙山,除非是天位武者,或是天位魔法师,否则根本不可能驾驭这么庞大的术法……)
而整个白鹿洞中能够晋级天位的,就只有一个人……
(真的是师父他……)
公瑾没时间停留在个人的伤感中,身为白鹿洞中首屈一指的仙道士,他不只能够辨识符文结构,更能从这符文中看出一丝古怪。
异样的黑褐色符文,似是已经干掉的鲜血,经过确认,这一点得到了肯定。以血画符,在东方仙术中未算罕见,可是公瑾感觉似乎不只如此,这些符文中还有些自己没能看清的秘密。
(气息有古怪,在鲜血里头还掺了些什么,这味道嗅起来……唔,是腐尸灰。)
令人反胃的强烈不快感,让公瑾皱起眉头,惯见风浪的他虽不会像江湖新手那样呕吐出丑,但也着实感到不快。这次白鹿洞所采用的手段,无疑已经超出了他的接受界线,以腐尸烧灰、鲜血画符,这样的阴毒法咒,是过去师父所告诫的禁咒,能汇聚天地怨毒之气,非白鹿洞的正道所为。
满山遍野的血符,数量肯定超过十数万,假如每一道符镖都用一具尸首,这个不知用途的法阵到底用了多少人命?
(如果做出这种事的也算正道……这个世界是不是疯了?)
由于结界的巧妙遮掩,这个庞大法阵的气息并未外泄,但当公瑾识破这法阵的真面目后,他仿佛感觉到一股冲天怨气,在朗朗明月之下,冰冷无情地朝四面八方吞噬蔓延,遮天蔽日,将所经之处都化为血海。
(没带小乔来是对的!)
深吸一口气,公瑾强自镇定心神,知道自己因为这份震惊,已经浪费了不少时间,当下火速行动,要找出元气地窟的入口,希望能够进行破坏,因为过去听师父提过,每座元气地窟都有闸门,只要操控住闸门,就可以打开或封闭元气地窟。
※※※
动作不快是不行的,但当公瑾找到了那个经过掩藏的入口,惊讶于里头隐约透出的血腥气味,要开始有所行动的时候,数里外的山区突然冒出几个火头,迅速朝周围蔓延出去,跟着就杀声、爆炸声大作,显然奇袭已经提早开始。
“怎么提早了……出了什么意外变故吗?”
公瑾心头闪过一丝震动,但此刻要回头过去援助也已经迟了,自己一人之力,在乱军中做不了什么,反而如果能够破坏这里,造成骚动,那才能大大提高蒋忠他们奇袭的成数。
只是,就在公瑾预备要潜入那个山窟入口时,他背后突然感到一阵寒意,浓烈血腥味从山窟里头迅速蔓延到自己身后,似是阴森腥风袭来,很快就会化作满天血雨。
(不妙,什么人?)
公瑾反应及时,在敌人的攻击发出之前,第一时间做出防御,连着剑鞘把剑抬移至背后。两年半的隐居时间里,他不曾荒废过武技修练,武功甚至更较之前进步,这记挡架又快又稳,自信能够挡下敌人的任何攻击。
防御完美,但却没有挡住敌人的攻击,因为那个“攻击”只是一种感觉,一种由纯杀气、纯压迫感所组成的错觉,如若实质,却仍只是虚幻。公瑾察觉到这一点,不再动手进击,无声地撤剑回手,转头回望。
回过头来接触到的,是一双孤寂、凄清的含愁眼眸!
这眼神似曾相识,当初在中都城外,自己与小乔一同离开的时候,就曾经看过一双这样的眼神,眼神中那种被遗弃的淡淡幽怨、说不尽的愁绪,让公瑾在这两年半里心绪难安,一直担心着他朝重遇时,故人会有怎样的变化。
如今他再看到这双眼眸,眸子中的孤寂与冰凉哀愁不变,但眼眸的主人却已有不同。
过去那一袭飘逸潇洒的白袍,变成了符合战场气息的厚重战甲,只不过那件朱红色的尖刺铠甲,散发着惊人的血腥味与怨气,单单只是站在那里,就仿佛牵引无数怨魂齐声狂啸,泣诉着它们的仇怨、不甘与悲愤。
战甲的下摆连接着一袭红袍,一双穿着及膝战靴的如玉长腿,苍白无血色的肌肤,幽幽莹发着一层雪腻光泽,出奇地惑人心魄,充满妖异的媚惑。
但公瑾的视线却没有被那双粉腿所吸引,而是顺着吹拂起来的夜风,凝视向飘扬在风中的那些东西。
长发如旧,但昔日令人印象深刻的乌黑亮丽,却尽转成一头邪丽的血红,在夜幕中飘飞闪动,似是一朵吸收鲜血而盛放的艳红玫瑰,邪艳而凄美。
“你比两年前更美了,胭凝。”
“是吗?那要多谢你了,自从我知道你和小乔开了座花园,我就改了发色……你这个温泉旅馆的小老板,不好好顾店,跑来这里做什么?难道你以为自己还是过去的白鹿洞大将军?”
仍是和过去相同的调笑语气,可是双方一问一答,公瑾感觉不到往日的那份熟稔,只是从胭凝的眼神中,看到拒人于千里的陌生。
蒋忠那次前来,公瑾就已经有所听闻,后来从难民口中探听,公瑾更得知“赤发魔女”陶胭凝近几年威名赫赫,所经之处尽是血流成河,杀戮盈野,凡人闻之无不色变,可是不曾亲眼看见,公瑾始终不愿相信昔日旧友已变成这样的一个染血魔女。
“你身上……血腥味好重,来这里之前,你在做什么?”
公瑾不是一个爱说客套话的人,眼下时间紧张,更没有余裕慢慢兜圈子,所以他很直接地提出疑问。
“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什么要回头与白鹿洞合作?这不是你过去最希望摆脱的事吗?如果让你现在的同伴知道,你选择背弃了他们,他们不会让你有好收场的。”
没有做无谓的否认,胭凝只是冷淡地回望着旧日友人,在一阵沉默后,冷笑道:“是啊,人为什么会背弃以前的同伴呢?这个道理我还真是想不明白呢!不过,应该会有些痛快吧!因为我看那些背弃同伴的人好像都过得很快活,我自己试着做了以后,也发现感觉很不错……”
声音不大,胭凝说话的感觉非常虚缈,像是在对公瑾说话,又好像只是单纯地感叹,这让公瑾再一次痛心地发现,双方的距离已经远得再非触手可及。
……我们现在还能算是朋友吗?
这个问题在公瑾心头一闪即逝,他想做些解释,但局面却不给他机会,一群人在胭凝的拍掌召唤下,从那个山窟洞口中迅速涌了出来,这里是鬼夷人的营地,但跑出来的却全是人类,而且从他们握剑布阵的动作来看,根本全都是白鹿洞子弟,这种不寻常的状况显示,白鹿洞的人已经大量潜入玉龙山,今夜即将要有大动作。
(哼,蒋忠他们的行动,果然全落入旁人的计算中,这次真是被白鹿洞给瓮中捉鳖了。)
公瑾心中思索,但手边却动了起来,与第一批攻击上来的白鹿洞子弟战在一起。
这些低辈弟子都有着不俗的剑技,至少已经到了一个不能轻易忽视的程度,看来宿老堂这两年锐意发展,已经回补了当初频频内斗所虚耗的实力,或许师父也在幕后出了不少力气吧!
“杀了叛徒!讨伐叛贼周公瑾!”
“就凭你们吗?小学弟们,发梦还嫌早啊!全给我起床吧!”
根本不把这些得意忘形的小学弟放在眼里,公瑾反手拔出长剑,斜斜画出两道银亮剑圈,把十四柄缠身刺来的长剑给荡开。
一交上手,彼此剑上劲道激荡,公瑾登时发现这些低辈子弟的阵势有古怪,似乎是专门排设,用来对付白鹿洞同门高手的。这个事实令公瑾有少许惊讶,尽管白鹿洞在内斗上实在很有一手,但他无法不怀疑,这个剑阵很可能是为了自己而创设出来的。
斜斜抬头,公瑾在剑影刀光间穿梭,与胭凝交换了一个眼神,证实了自己的想法。
“……所以,我说你这个温泉旅馆的老板实在不该回来。”
胭凝冷淡的叹息,让公瑾得以把整件事情连串在一起,肯定是当初蒋忠等人预备发动奇袭,白鹿洞就已经得到讯息,后来得知蒋忠前往乌鲁木齐,今晚的战役中就算定自己会出现,说不定连自己与小乔的下落,都是白鹿洞泄漏给蒋忠的。
“哈哈哈,周公瑾,真是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闯进来,这次你活该死在这里。是你自己跑出来送死,就算我们把你乱刀分尸了,西纳恩老儿也不能为你出头,真是妙哉。”
在得意笑声中现身的,是两大宿老中的现在宿老。两年前所受的严重剑伤,肉体方面似乎已经痊愈,但心灵方面却显然没有,因为现在宿老一现身,就怒斥公瑾背叛白鹿洞,被鬼夷妖女所迷惑,自甘堕落,欺师灭祖,活该受到处置。
“鬼夷妖女?我记得我妻子是个不折不扣的人类,妖女一词从何说起?至于欺师灭祖,宿老还是请我师父亲自出来,好好数落我这个不肖弟子吧!”
公瑾冷冷的答辩,现在宿老登时语塞,跟着就命令门下弟子加快剑阵变化,务必要把叛徒斩杀。
连声号令,加快催动了剑阵的变化,十数柄长剑错落辉映成雪亮银虹,剑尖所指尽是公瑾周身要害,任他怎样出剑伤敌,只要伤了一个,马上又有新的人手递补上来,补齐剑阵的完整。
现在宿老似乎也明白这剑阵对上白鹿洞高手,威力尚不足以克敌制胜,但错综剑势此来彼去,弄得人眼花撩乱,足可削弱敌人实力,再由真正高手重击狙杀。
正因为如此,现在宿老没有动手,只是在旁呼斥弟子们变化剑阵,补齐破绽,同时提醒公瑾,他的同伴正被迅速歼灭中,鬼夷人的主力部队对这场奇袭早已有备,现在已经把公瑾的同伴重重包围,聚而歼之。
“有没有察觉那边的杀喊声音越来越小了?如果没有意外,你那些同伴很快就会死光死绝,而老夫敢拍胸担保,你马上就会与他们在阴曹地府相见。”
现在宿老说得无比得意,公瑾甚至懒得回答他自以为是的推测,告诉他那些人并不是自己的同伴。尽管公瑾有几分担忧蒋忠的安危,觉得这年轻人不该这么死在此处,但如今自己也帮不上他们,只能祈求他们运气不要太坏,可以挣扎求生了。
这些低辈弟子的联手,威力并没有很大,但确实对公瑾造成了阻碍,只不过,他在白鹿洞剑术上的成就,比他们所有人加起来还要高明,又有陆游亲传的优势,当其他人以为他仍被剑阵所困的时候,公瑾已经为自己找到了出路。
剑刃虹光画过,所有持剑进攻的白鹿洞子弟都感到手上剧痛,攻出去的力量撞在一层柔韧剑网之上,十四个人合击的大力犹如泥牛入海,尽数被吸化无踪,不但攻击无效,更被弄得自身气息大乱,剑势不攻自溃。
(抵天神剑!)
人们悟到这一点的时候,已经迟了一步,公瑾长剑翻飞,如同银龙掀浪,只听得一片金铁交击声响中,所有长剑一起被绞飞上天,朝着阵势外的现在宿老射去;被困在剑阵当中的公瑾化作一道疾风,也同一时间发动攻势,穿出阵势,锐利的剑气直飙向敌人咽喉。
现在宿老被十四把连环射来的长剑弄得手忙脚乱,虽然以铁掌功把长剑全数拨开挡架,却给公瑾的长剑点至咽喉,鲜血迸出,死亡的恐惧在眼神内闪过。
公瑾的奇袭几乎就要得手,但一记从旁袭来的重击,却让他不得不撤手退开,跟着便很不情愿地与胭凝动起手来。
“怎么了?我没想过你会救你讨厌的人。”
“那是因为我不想看到你总是称心如意的表情!”
剑影纷飞,公瑾毫不留情地对胭凝挥剑,而穿着厚甲的胭凝赤手应战,两人功力相若,又熟知彼此的招数与战斗习惯,这一战几乎马上就进入白热化。
公瑾连连发出重斩,但却无法突破胭凝坚固的防御线,可是胭凝反过来的攻击,也没法有效对公瑾造成伤害,两个人快若闪电的攻防战,看得旁人目眩神驰,根本抓不住他们的动作。
战斗的胜负不是一时间能够分晓,激战无功之下,胭凝很自然地使用起心战攻势。
“那边的火光熄灭一阵子了,你不急着赶去看看你同伴的死活吗?”
“你什么时候也像那个老蠢蛋一样,认为我会允许自己有同伴了?”
“是啊,我们这种随时会卖掉身边所有人的大叛徒,哪来的同伴?你还是和从前一样冷酷啊!”
公瑾坚固的心防,一点都不比他绵密的防御剑网逊色,胭凝的五岳神雷威力虽是石破天惊,但公瑾连连变化三十六绝技招架,她的重掌也难以奏功。
好不容易镇定下心神,在旁观战的现在宿老,对于险遭突袭的窘态大为恼怒,看见另一边的火光与厮杀声都已停止,情知早有准备的鬼夷军已经尽歼来犯者,便发出朗声大笑,想扰乱战斗中人的心神。
“公瑾小儿,看到了没有,那边的一片黑暗只代表一件事,就是你不自量力的朋友已经被消灭殆尽,就像你马上要面对的命运一样。”
“错了,这还有另一个可能,就是敌人反过来吞噬了你们的埋伏,把你们的人给消灭殆尽了。”
一个无比豪迈的自信语调,冷冷地在现在宿老的大笑声中响起,当这老人错愕地举头回望,只见一道冷冽刀光劈天斩下,仿佛破空紫电,一下子就斩过他的身体。
“啊~~~”
血光乍现,一阵不算长的濒死惨呼,让激斗中的公瑾与胭凝都停下手来,惊讶地看着快速由黑暗中窜出来的大批兽人部队,还有那名手持染血豪迈长刀、浑身散发无比霸气,甫现身就一刀劈了现在宿老的巨汉。
公瑾见过这个男人,几年前在武炼的鹏奋坡上,他对这个男人的丰采有很深印象,更得知他近年来接掌一族之主的宝座后,被人献上“武霸”的名誉称号。
武炼第一豪族麦第奇世家的主人──忽必烈·麦第奇!
第四十七章:宇文
艾尔铁诺历四二二年七月艾尔铁诺玉龙山
乍见忽必烈现身,公瑾难掩惊愕之情,但是看周围不住涌出身穿软甲、手执重型兵器的兽人部队,他脑中也迅速组织出状况,明白对方多半是趁蒋忠等人举事的时候,学自己这般“共同”行动,作为掩护,当白鹿洞情报人员的目光全被奇袭队吸引时,全没注意到真正的大老虎正悄没声息地偷扑上来。
这里是艾尔铁诺,白鹿洞势力最强的地方,想要完全做到无声无息,那是不可能的,但如果一个领导人计划缜密,利用其他事件引开白鹿洞的目光,自己带领手下趁机潜入,攻白鹿洞一个措手不及,这种事仍有可能发生。
只不过……公瑾还是有点怀疑,这件事难度极高,自己自问无法做到,单单只凭忽必烈一个人,可以这么把白鹿洞玩弄在手上吗?
“白鹿洞在艾尔铁诺呼风唤雨,好大的威风,但天下事高不过一个理字,就算有强人撑腰,世上也没有哪个强权能真正一手遮天,云缝里终究会透下光来。”
忽必烈一抖手,甩去刀刃上的鲜血,把那柄厚背长刀收回腰间刀鞘,顾盼生威,却对地上的尸首看也不看一眼,似是鄙夷至极。
“如果以为白鹿洞什么事都可以恣意妄为,那么就未免太小看天下英雄,也太看我们武炼男儿不起了。元气地窟事关重大,是风之大陆人共有的资产,不是白鹿洞操控局势的工具,今晚各路人马已经汇集玉龙山左右,保证会给白鹿洞一个千年难忘的惊喜。”
公瑾眼看忽必烈发号施令、调兵遣将,井然有序的整齐与迅速,犹胜自己昔日治军,不由得心中暗自佩服,知道那正是自己所欠缺的霸者气度,而听他说各路人马来到玉龙山,显然动用的人手还不少,就不知道究竟来了些什么人。
“公瑾,我们不要浪费时间了,你对白鹿洞的布置与作风最熟,今天我和我的儿郎就由你调度,这样不会造成指挥混乱。”
口称“公瑾”,忽必烈的态度亲匿一如相交多年,而他所表现出的气度,更是令公瑾暗叹了得。尽管这确实是最合当前利益的做法,但有哪个领袖肯把自己的部队就这么交给陌生人遣调?
“这点你不用多虑,我们并不是陌生人啊!你和我妹妹成婚,你就是我的妹婿了。”
忽必烈微笑着侧过头,对周围手下喝问一声,“儿郎们,你们愿意把性命交给这个男人?交给小乔的丈夫吗?”
一句喝问,回答过来的是震天巨喝,团团包围住这里的千余名兽人齐声叫喊。
“愿为小乔公主效死!”
如雷般的咆哮吼声,显尽他们的情绪激昂,也代表了小乔在他们心中的地位;从那隐含怒意的吼声里,公瑾似乎能够感觉到,当小乔被鬼夷人放逐的消息传到武炼后,这些视她为姊妹亲人的兽人有多么愤怒与不甘。
举目四望,接触到每一双兽人的目光,发现都是那么真诚,那么急着想做一些事来报答,公瑾顿时一阵感动,单从“小乔公主”四字,便可以想见当年小乔在武炼是如何照顾这些兽人,又是如何受到他们的爱戴。
超越族群与立场的爱,并不是不可能的……你已经做到了,小乔,你真的做到了啊……看看你这些兽人同胞吧,他们对你是这么敬重与爱戴,你的梦与理想,在他们身上实现了啊!
公瑾不是一个很热情的人,但冷漠的他,这时却为兽人们的态度而喜悦。解释起来或许很奇怪,然而他确实觉得,能成为小乔公主的丈夫,似乎也是一件很荣幸的事。
但感动之后,公瑾的理智发现一件事情不妙,这些兽人太过情绪激昂,刚才那声吼叫如同震天雷霆,响遍夜空,玉龙山上的十万鬼夷族大军哪会察觉不到?若是被十万军队联合围攻,这里寥寥千人,逃命都还来不及,哪能做什么事?
这个忧虑正要出口,一声比刚才齐声吼喝更响的轰天爆炸,连同无数惨叫与人马嘶鸣,一起从玉龙山北面传来;只见一道数十尺高的血红菇状火焰冲天升起,照亮整个夜色,跟着就是十数次同等规模的爆炸,将整个玉龙山震得土摇石落,飞沙漫天。
“轰隆隆~~~轰!轰!轰!轰!”
连环火光冲天,灼热气流扑面而来,公瑾不用问也知道,这十多次爆破发生的位置,肯定是鬼夷族的军营所在,给这么一爆,不管正在警戒或是睡梦方酣,鬼夷人肯定死伤惨重,无怪忽必烈有恃无恐,原来已经埋伏下了这么厉害的后着,但到底是哪些人马在做这种背后支援?
“忽必烈兄,外头到底是哪路英雄在……”
“何必在意?公瑾,我新认识的一位恐怖分子前辈说:天下英雄……是一种永远都死不完的生物。”
忽必烈说着,仰首大笑似乎非常开心,连公瑾都感受得到他那预备大干一票的决心,刚想对他说话,眼角却瞥见红影一闪,登时想起全场中最危险的那名白鹿洞子弟。
胭凝身形一闪即逝,化作一道红色急电,转眼间就攻到忽必烈身前,掌劲骤吐,力若沉雷,直破五岳而来,要试试看这个新得到武霸称号的男人有多少本事。
自从忽必烈现身以来,就一直表现得狂霸自信,似乎不把旁人放在眼里,胭凝对他盛名如斯,早想出手一试,见他连那柄豪刀都收入刀鞘,心想武炼刀术首重霸道威猛,任他刀法再精,出鞘入鞘总是不免有空隙,正是最佳的试探机会。
重掌当头击下,忽必烈的大笑仍然刺耳,但手上的精光却乍然迸现,刹那间的雪亮厉芒胜过百万水晶,斩裂刀鞘,像是一尾冲天流星般的劈向胭凝。
直到此时,公瑾和胭凝才体会到这个巨汉的厉害手段,他从现身以来,就一直以种种手段诱人出手,本身刻意以静待动,而他所使用的技巧,竟是一种流传于海外的偏门拔刀术,以拔刀时的爆发力倍增速度,瞬间碎鞘而出,把杀伤力催升到高峰,至强至刚地斩杀敌人。
胭凝一下出手无功,反而误入敌人的杀意陷阱,心中强自镇定,两手一翻一转,往疾斩而下的刀刃拍击过去,待要拍实,却惊觉刀上锐气强得异乎寻常,当真要空手夺白刃,恐怕双掌一拍实,立刻会被割出见骨伤痕,当下惊出一身冷汗,百忙中急变掌势,一式“春雷乍吐”,双掌豁尽全力,从侧拍歪刀刃走势,利用这丝空隙,自身高速后退,躲避锐锋。
白鹿洞轻功非同等闲,胭凝自问已经退得极快,理应避过敌人刀气范围,哪知道两络发丝飘坠下来,跟着右边肩头、手腕轻微刺痛,铠甲竟不能完全抵挡刀势,被其创伤,心下不由得大吃一惊。
“轰!”
又一声爆炸,距离众人已是极近,满天尘泥在火焰喷发中洒了下来,众人却似浑然不觉,只看着地上被忽必烈所斩出的七尺刀痕,那种破裂地面的可怕痕迹,代表着那一刀之威,更再次证实了麦第奇家新任主人的力量。
“刀刃一闪,伤敌四处……王字世家的独门柔刀,武炼刀法果然有些名堂。”
胭凝反手点穴,止住肩脖与手腕的四处出血,淡淡点出了敌人刀术门路,也暗嘲麦第奇家主人却使用王家刀术的问题。然而,胭凝自己也不得不承认,就算是当今王字世家主人亲使,也未必能够一击发出四记刀气,伤己若此。
“武炼刀法的精妙之处何止如此,今日让你白鹿洞的井底之蛙开开眼界,知道不是只有你们一家能够称雄武道。”
忽必烈的笑容无比豪迈,大步一迈,笼罩全身的刀气卷动地上风沙,滚滚缭绕,随着扬刀迈步的动作,整个人像是一头振翅欲飞的九天大鹏,气势霸道惊人,偏生又细腻得找不出一丝空隙。
“忽必烈兄,这一仗请交给我,你手下的儿郎只有你指挥,效率才最好,玉龙山的元气地窟,必是由此入口而进,一切交给您了。”
公瑾的话,阻止了这一战的进行,忽必烈一声号令,兽人队伍迅速随着他抢入山壁洞窟。但在忽必烈率众离去之前,他在公瑾肩上一拍,悄悄示意,告诉他这名女子不弱,之前那一刀,忽必烈蓄劲已久,本欲一刀就置其死命,哪知道她不轻不重地迎掌一拍,不但卸去致命刀斩,还震得忽必烈右臂酸麻,佩服对手掌力了得。
足以干扰战斗进行的人全都离开,又回复到两名故旧友人对峙的局面,他们没有再尝试说些什么,直接就拔剑相向,透过战斗来做实际的心理接触。
这并不是他们两人首次交手,只是之前的比武试招中,两人的武功相若,很难分出确实的胜负,但这次却有所不同,胭凝的武功似乎在这两年半中突飞猛进,甫一交手,就以压倒性优势逼得公瑾反攻为守,几乎还不出手来。
(……没这可能,这两年之间我从未懈怠,如果照正常程序估计,胭凝不可能得到如此长进,一定有什么外力辅助……)
公瑾的剑法虽不如忽必烈霸道,但白鹿洞的王道武学,越是久战越能发挥长处,尽管整个被胭凝压在下风,一时间却不露败相,再斗数回合,公瑾登时明白胭凝力量大增的理由。
那套赤红色的邪异铠甲,就是小乔当初的博爱圣铠,只不过脱离原主人的驯服掌握后,这套出自魔族名匠手中的神器,与神圣两字没有半点关系,重新变回了妖异诡邪的真面目,在倍增了胭凝抗击力之余,也让她力量有了近乎倍数的成长。
(博爱圣铠只是提升抗击力,平等神锤才有倍增攻击力的效果,一定改装藏在这套铠甲的某处,要特别小心……)
公瑾打起十二万分精神应战,尽管一直落在下风,但他索性放弃所有攻击机会,完全以抵天三剑进行防御,胭凝虽然也会使,却对这套陆游赖以成名的神妙剑术无法可施,任她连环攻击如怒雷狂涛,可是公瑾抖手挥洒,把长剑滚成一片雪亮虹光,两脚就像生了根似的,牢牢踩在地上,一步也不移动。
“胭凝,你现在的样子,没有过去好看啊,这种怪异的打扮,小乔看了一定很失望。”
专心防御,公瑾大有余裕去另打一场心理战。今晚的事件是由白鹿洞操控,胭凝肯定知道不少内情,如今现在宿老已死,只要己方能够争取到胭凝,再收拾掉未来宿老,师父不能长时间离开后山冰窟,事情就可以说是解决了。
“你从前说过,帮白鹿洞卖命不会有好下场,为什么你还要和他们合作?我和小乔的离开,当真带给你这么深的伤害?”
当公瑾静静地问出这句话,胭凝心中不禁泛起一丝苦涩,假如这个男人不是这么了解自己,那就好了,过去的长时间合作,让自己和他太过熟悉彼此的心情,那种默契让两个人只要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就能够明白对方的意思,即使是那些想要藏住的心事都无法遮掩。
“当时的情形,我和小乔只能选择那么做,但平心说来,我们确实有对不起你的地方,尤其是我的过错。如果没有你留在鬼夷人军中,小乔一定不肯离开,让你做出这样的牺牲,我很对你不起,但我当时确实认为,鬼夷人对你非常拥戴,你成为联军的领袖,应该不是一个太坏的人事方案,有你在,就可以把小乔的梦想与努力传承下去……”
“你错了,梦想只有在共同拥有的时候,才有意义;一旦梦想变成单独拥有,剩下来的就是梦魇!”
重掌挥出,胭凝似乎被挑起心事,声音一下子提高许多,连带出掌都增添几分狠意。
“起初我也希望你们能够得到幸福,所以才接下这个领导工作……”
但领导者的位置并非想接就可以接,也不是只要决事果断,够蛮横霸道,就能把一切给做好。接下位置不久,胭凝很快就发现了自己的困境,面对联军内日益激烈的种族冲突、艾尔铁诺与白鹿洞的着着进逼,她只要下一个命令,就会衍生出更多问题。
武道上的无双才华,并没有办法帮到她什么,周围没有一个人能够分担她的喜乐,在肩头压力越来越沉重的同时,白字世家又理所当然地撤除所有支援。后勤与粮食马上出现问题,但继承小乔理想的干部们却坚决反对掠夺,捍卫义理的同时,全然看不见马上要面临的粮食压力。
“我不是你,我不是小乔,我没有她那么伟大的胸襟与坚持,也没有你的统军才干,我只是一个武功够高的屠杀者,那些家伙在我面前吵吵闹闹,我只想把他们全杀了!”
刚开始,自己还可以忍得住,用理性强行去压抑,告诉自己不可以再重蹈覆辙,偏离好不容易走上的光明之道。但是当每个晚上都从梦中惊醒,梦中的自己先是站在一片血海,表情冷酷凶残得像只野兽,跟着周围画面就变成深刻的黑暗,什么都看不见,一如自己的过往与未来命运,那时,自己就知道一切该要有个抉择。
“所以我把所有头脑清醒的人全都驱逐了,剩下来的那群疯子,整天想着找死的事,既然他们一心想要毁灭自己,我就给他们毁灭吧!白鹿洞已经安排好了,今晚他们就会全都被消灭在这里,从今以后,再也没有鬼夷族,再也没有鬼夷族与其他种族的相处问题了!”
“但……胭凝,那些要死的人……是和你流着相同血色的同胞啊!”
公瑾轻声说出的一句话,却似乎挑起了胭凝心头的最痛。当那刮面生疼的掌风,逼得自己气息不顺,公瑾才惊觉胭凝之前可能都还有所保留,不曾全力以赴。
“同胞!就是这些同胞,奸淫了我娘亲,让我必须出生在妓院里,让我要在那种环境里头一路爬上来,这些见鬼的同胞给了我什么?我现在就把该给他们的东西一次给清!”
胭凝的掌劲骤增,整个杀伤力如排山倒海般狂增过来,而当胭凝手中出现了一柄短锤,滔天邪气如同怒海狂潮奔涌,刹时间把附近空气一举抽掉,冰寒刺骨,逼得公瑾甚至喘不过一口气时,他就知道自己接不下这一击。
抵天神剑号称天下第一守招,却并非真正完美,如果双方力量差距过大,被敌人恃强压倒,再好的守招也会被破掉,这点陆游已经在孤峰之战有过体验,并且告诫过弟子,此刻公瑾一见到胭凝的声势,便晓得自己势难守住这一击。
胭凝这一击足足强过自己数倍,如无意外,自己会在接触这一击的短暂时间内,被平等神锤所爆发的五岳神雷给打得支离破碎。不能力敌,就只能取巧,但该如何取巧?自己生平所学的每一招、每一式,有哪一套武技可以让自己逃出生天?
一招一招的白鹿洞剑术,在公瑾脑中飞快闪逝过去,那些秘笈中所记载的东西,这时候都变成了派不上用场的垃圾。当脑内的思想不受控制,公瑾反而想起一些早已忘掉的小东西。
那是自己初入门时,师父亲自指点自己,把白鹿洞入门的古圣十二剑重新演练。诸如此类的画面还有很多,全都是师父纠正自己剑术的错误,督促自己辛苦练剑的回忆,最深刻的是某年腊月,师父以虚化影像外出,要自己一一试演所会的剑技,但在自己演练的过程中,他站在一旁,淡淡地从雪地里拾起一朵飘落的白杨梅,凝视不语,似乎在回忆些什么。
※※※
“你的剑技已有颇深火候,照理说,为师应当高兴,但……公瑾你须谨记,过去我教你用剑者要心存正念,却没有对你说,持剑者容易过于决绝,若是出剑如处世,纵是毕生守正不阿,遗憾也必定很多,所以你要多体会刚中藏柔的道理……”
一番话说完,师父折下沾雪梅枝,向自己试演太极剑中劲断意不断的道理,梅枝挥出,黏住朵朵雪花,雪花片依次递增,竟然形成了一柄柔软强韧的雪鞭,刚柔无定,纵横挥洒,方圆十丈之内竟没有半片雪花能够落地。
※※※
(劲断意不断……剑不可尽,刚中藏柔……)
想到那柄似剑非剑、若鞭非鞭的奇剑,公瑾隐然有所领悟,只不过他这一剑还递不出去,胭凝这记猛攻的气浪太强,攻势近乎完美,没有破绽可寻,如果要强行反攻,最多也是拼个两败俱伤。
公瑾手中长剑再次握紧,蓄势待发,整个心完全静了下来,滔天气浪犹如狂风吹雪,令他在这满天朱红邪气中,很艰难地找着一丝破绽。
(那是……)
一串晶莹光华,雪亮灿烂,在满天朱红邪气中显得分外闪亮,虽然渺小,但却令这红色杀阵出现一丝缺口,出现了公瑾所寻找的破绽。
“中!”
公瑾毫不犹豫地出手,带着他最新领悟的一剑,延劲为鞭,在与汹涌敌劲交撞时,发生了不可思议的变化,巧妙地荡歪了平等神锤的方向,同时在胭凝手上画出一道深深血痕,令这强猛狠霸的沉雷一击不攻自溃,逆走的劲道无处宣泄,登时迸裂腕骨。
“你输了,放弃吧!”
一剑得势,公瑾的变招快如闪电,像是一条急窜起来的毒蛇,停点在胭凝的咽喉,稳稳把握住这一仗的胜利。但在长剑贴着肌肤的瞬间,公瑾的动作顿住,明白自己破招的那一丝破绽是什么。
那是一道雪亮晶莹的泪珠!
在平等神锤打下的时候,持有它的人已不知不觉地有泪;因为心乱,所以招式也出现破绽,这才被公瑾找到机会,一招破解了这本已大乱不堪的邪红杀阵。
看到那串泪珠,从苍白的面颊上流过,公瑾没有半点战斗欲望,不假思索地收剑回鞘。自己并不会忽必烈的拔刀术,如果胭凝把握近距离出手,自己一定会吃上大亏,但自己却深信她不会再出手,这一仗已经真正了结了。
“你说……独自拥有的梦想是梦魇,现在我替你把梦魇打破了,你从现在起自由,不用再为谁背负些什么,也别再与白鹿洞牵扯在一起,去过你自己的人生吧!”
从落败受伤的那刻起,胭凝就像是失去灵魂,双眼无神、浑浑噩噩地站在那里,对公瑾的说话毫无反应。赤红色的血发仍在飘扬,可是笼罩全身的邪气已经不见,看来落寞而无奈,就像是当年那个白衣若雪的孤寂女子。
公瑾担忧忽必烈那边的状况,转身预备离去,后头却传来一声很轻很轻的低语。
“等一等!”
公瑾听见了胭凝的话,停下了脚步,但却不知道胭凝会说些什么。
“公瑾,鬼夷族的事情,相信长年注意他们的你深有了解。鬼夷族是由人类与魔族混血而生,两种不同的血脉,在同一个身体里常常发生排斥,令下一代产生突变,所以鬼夷族出现奇人异士的机会很高,有些是武学天资超凡,有些是得到不寻常的异能……”
公瑾知道这件事,但不知道这件事与现在有什么关系,为何胭凝要在这时候提起。
“你知道我是鬼夷人,但某件事你可能从来都没有察觉到吧?我从鬼夷血统中遗传到了某种异能……我可以读心。当我与人两唇相接的时候,我可以读出他的思想,他的意识……所以我一早就知道小乔的身分,使用三神器会有什么问题,我也晓得……”
胭凝那个让人不敢恭维的特异喜好,现在有了解释,但曾经与胭凝亲吻过的并不只是小乔……
想起了一件事,公瑾身躯剧震,急转过身,回望向身后一脸冷漠表情的胭凝。
“所以……公瑾,你真是一个伪君子!”
无比沉重的三个字,重击在公瑾心头,那个感觉并不好受,可是他什么话也说不出来,只是以严厉的表情望向胭凝,沉默地接下这三字控诉。
第四十八章:师傅的请求
两个人无言对视,一时间都没有心情再说什么话,但天上的一道火光,却让公瑾与胭凝同时有了动作。
整座玉龙山,此刻正处于连场爆炸之中,土石炸裂,烟尘弥漫,假如只是普通一道火光画过天空,公瑾与胭凝都不会在意,但这道火焰流星不但画破天空,还朝他们这边坠下,这就逼得他们不得不做反应。
虽然刚刚结束一场剧斗,但两人仍维持了水准以上的体力,看见火光坠来,纷纷飘身后退,避过了重物坠下的冲击。
公瑾目光锐利,看见那火光之中隐约有个人形,暗自诧异,在那道火光重重撞击地面后,抢先凑近过去,却看见一个人姿态狼狈地缓缓站起。
那个人的穿着打扮非常古怪,身上是一件曳地的白色长袍,顶上用布条裹着包头,唇边还贴了一丛可笑的山羊胡;怪异的装扮,却只是伪装,公瑾知道他的真面目是什么人。
这个自称“白拉登”的男子,真实身分是风之大陆的头号恐怖份子,白字世家的本代当家主──白军皇。尽管做事与思想有些古怪,但公瑾从来不敢小看这个男人,他对“现实”的掌握准得出奇,当初预言小乔的成败轨迹,如今完全命中,这等眼光连公瑾也甘拜下风;至于武功,白军皇成名犹在忽必烈之前,加上白家六艺威名赫赫,公瑾有理由相信这男人的武功甚至高过自己与忽必烈。
之前听忽必烈的暗示,公瑾就猜测这号辣手人物已亲临玉龙山,再看到附近的连场爆破声威赫人,九成是出自白字世家的手笔,如果没有他们的太古魔道兵器,要造成这样的破坏只怕相当不易,多半刚才在连天烽火中,这个男人也是一面长笑漫步,一面指挥各种破坏吧!
然而,白军皇现在却被击飞出来,像个火焰流星般地重坠于地,败得异常狼狈。公瑾不敢小看白军皇的武功,认为即使自己与忽必烈联手,也不可能把白军皇败得这么惨,地界之内绝不可能有人做到,那么……
“嘿!这样的攻击,还没有资格取走白家人的性命啊!”
跌坠在坑里,白军皇半个身体泛着高温烧灼后的焦黑与臭味,但这情形却瞬间发生改变,焦黑的皮肤迅速脱落,在细胞高速活性化的运动下,所有伤处愈合完好,白皙犹若未伤时,跟着白军皇一个翻身,重新站立起来,精神抖擞,完全回复了战斗力。
(好厉害,这就是传说中的乙太不灭体……)
首次目睹这门传说神技,公瑾心头的讶异委实不小,姑且不论自己与忽必烈的武功较诸此人如何,但要斗起快速回复的痊愈本事,那可万万不是此人对手。但这么强的一个武者,却被人击倒在地,白鹿洞中到底是谁能够……
白军皇在公瑾肩上一拍,面上却不见平时的轻松笑意,而是很严肃地对他警告。
“小心啊,周瑜将军,那个老家伙实在不简单……”
公瑾还没来得及问起这句话的意思,连串吵杂声音突然从白军皇手腕上的一个金属环中传出,似乎在报告某个高速移动的物体,正朝白军皇这边*近。
“啰唆!飞行物体有什么了不起?用地对空雄蜂火箭弹把他给打下来!就算是天位武者,也不可能是不死之身……”
乙太不灭体的神效,似乎也无法彻底痊愈之前那场剧斗的内伤,白军皇一面对着手环下令,一面却由嘴角流出血丝,显然伤得不轻。
八枚闪着火光的浑沌火弩,在呼啸声中激飞上天,似乎在黑暗夜空中追击着什么物体,最后被某种力量牵引,混击在一起,发生大爆炸,炫目火焰烧亮大半个天空,逼得人无法直视,当人们好不容易能够再度仰视天空,公瑾发现白军皇的表情比刚才更为凝重,遥遥望向附近山巅上的某一点。
距此百尺高的一处山巅之上,有一个黑影正站在那里,无声地与周围的黑暗融成一体,无法看得很清楚,只有那股内蕴而凛冽的剑气,纯正的白鹿洞武学气势,隔着百尺遥距,如海潮怒涛般迫向众人。
这种由双方力量绝对差距所形成的压迫感,公瑾绝对熟悉,这令他想到两年多前的某个晚上,自己悄悄地回到白鹿洞,想要弄清楚一些疑惑,就是这道黑影拦挡在自己眼前,雷霆一剑令得自己险死还生。
而今,当自己再度踏上白鹿洞的势力范围,这个人就重新出现在自己面前,像是一座不能逃避的雄伟高山,压得自己喘不过气来。
“……师父……”
公瑾听见胭凝的声音,说出了自己在心里呻吟的那句话语。连场骚动,当白鹿洞彻底面临失败时,师父终于再度现身,独力挽回狂澜,可恨的是,他确实有这份力量,不管自己、胭凝、忽必烈、白军皇再怎么努力,如何联手,都敌不过月贤者的一人一剑;天位与地界的差距实在太大了,大到一种让人想要诅咒的地步。
(师父……你的做法已经不合时宜了,为什么你还要用自己的力量,去阻碍这个时代的进步?难道拥有天位力量,就可以这样恣意摆弄排人吗?这种力量……天位力量,简直就是动乱的源头!)
面对着山巅上屹立如岳的伟岸身影,公瑾感到一阵愤怒,尤其是当自己与同伴经过努力,正把局面渐渐引向好转时,师父的出现,即将令这一切努力化为乌有,那种绝望与无力感,让公瑾感到强烈的愤怒。
“师父!你在那里做什么?看着你的同胞受苦,看着你的两个弟子自相残杀,这样子让你很满足吗?你有足够力量阻止这一切发生的,但是你没有,你把力量用在制造这个世界的不公平、不合理上头,这样是否真的让你很爽快?忘记自己是个人,把自己当作是无所不能的神,这样真有那么快乐吗?你回答我啊!”
长久以来累积的怨忿,冲破了理智的控制,一下子全吼了出去,但山巅上的身影冷静如恒,没有半点回应,直到公瑾喊得声嘶力竭,才有一句冷冷的话语,随着冰凉山风一起吹送过来。
“公瑾,你太嫩了,根本不足以抗衡魔族……我想要培养与塑造的人才,并不是你这样的废物!”
声音比记忆中更为严峻、更为冷漠,听起来几乎不像是个人的声音,但确实是陆游的口音。这个声音让公瑾几乎失去自制,想要再怒骂回去,旁边的白军皇却伸手拦阻。
“别中了老贼的挑拨啊!明明说了也没用的话,就省省力气吧!力量已经不如敌人了,心浮气躁,只会让你加快被人斩杀……我现在正在准备飞弹阵,如果周瑜朋友你愿意,可以配合我做出攻击。”
被白军皇提醒,公瑾才发现自己失去了冷静,再看白军皇不动声色地快敲击整手腕上的金属环,似乎在调整什么,这才明白他在结合伏藏于玉龙山上的太古魔道兵器,预备发出强横一击。
单纯的战斗,地界绝对不可能挑战天位,但是结合太古魔道兵器之后,又会如何呢?胜算有可能略为提高吗?
公瑾无从想像,但对于目前仍处于黑暗深渊的众人来说,这无疑是一丝最后的光亮。
双方气氛紧绷,公瑾斜眼望向胭凝,发现她不知何时已然离去,心中微觉失落,但也感到这样比较好,如果胭凝仍留在这里,一定会很困惑,不知道该怎么做吧!
正当公瑾预备再一次发动攻击时,地面微微摇晃,有些很不妥的事情开始发生。
“这是……”
公瑾还不能肯定问题所在,但脚下地面的晃动,迅速增强了规模,看来已经不是普通火药爆炸能够造成,必定另外有什么变故。
“拉登先生?”
“即使能够征服世界,恐怖份子也非无所不能。”
白军皇一句话,解释此事与白字世家没有关系,跟着,当地面震动再度增强,附近那处山窟入口突然传来喧闹,大批兽人部队从里头狼狈撤出,匆忙奔跑的样子,看起来根本就是逃命出来。
不知是否因为撤退行动未完,兽人部队的人数较诸之前进去时大幅锐减,但是从山窟入口的剧烈震动、周围突然响起一片鬼哭神嚎般的尖啸声看来,公瑾与白军皇都有一个共同的直觉:还没撤出山窟的人恐怕再也出不来了。
“白鹿洞已经安排好了,今晚他们就会全都被消灭在这里,从今以后,再也没有鬼夷族!”
公瑾突然想起胭凝说过的这句话,心中狂叫不妙,自己竟然只把注意力放在与师父的对峙,忘记这句话暗藏的玄机。如果白鹿洞设计在今晚歼灭鬼夷族,那么必然准备了极其毒辣的手段,换言之,整座玉龙山都是高危险范围,自己不该执着于战斗,应该让玉龙山上的所有人撤离才对啊!
“拉登先生,白鹿洞今晚在玉龙山上可能有阴毒布置,请你立刻下令,所有人撤离玉龙山。”
白军皇也是当世枭雄,一听公瑾语气,问也不问理由,马上透过通讯设备下达撤退令,数道火箭旗花划破夜空,对白字世家以外的盟友发号施令,让他们知道要紧急撤退。
地面又是一阵狂猛震动,而那感觉绝非普通的地震,因为那种硬中带软的震动感,与地震不似,却很像踩在某种活物上头,要被掀动下来一样。
但这里明明就是山地,怎么可能会有这种感觉?
该不会……
公瑾与白军皇相顾骇然,为着脑里出现的那个可能性大惊失色。
“走!别楞在这里!马上离开玉龙山,一个也不要留!”
“全速撤退,要命的就快点下山!”
两人奔到兽人群中,弄醒那些犹自惊魂未定的兽人们,让他们紧急撤退。这时整个山窟又是一阵剧震,由坚硬岩石所构成的山窟入口赫然发生诡异变化,不可思议地开始扭曲、皱折,一如活物,而从山窟中惊惶奔出的兽人,身上无不带血,伤势一个比一个严重,最后奔出的几个甚至大半身体都染满鲜血,缺手缺眼,情形惨重。
“快走──!”
一声雄沉虎喝,由山窟深处传来,接着就是一道人影由山窟深处飞窜出来,速度奇快,但公瑾却一眼看出,有某种东西正由山窟内部快速追出,非人非兽,极其诡异,如果没有意外变化,忽必烈还没奔到洞口,就会被那样东西追上,当下不假思索,从旁边一名兽人手中抢过绳索,当作软鞭挥出,缠住忽必烈后猛力使劲,让他得以加快速度,一下子来到洞口。
“无耻妖物,全给我退开!”
忽必烈的退后,仍遭到那种不明物体的追击,公瑾看他伟岸雄躯染满鲜血,显然伤势不轻,不知道什么机关能让他伤成这样。
公瑾定睛看去,却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无数的血色藤蔓,像是纠结于海底的杂乱草类,以惊人高速朝洞口这边蔓延出来,缠卷吞噬着所触及的一切;也就是这种不合理的诡异妖物,让勇猛善战的兽人部队尝到苦果。
高速飞退,忽必烈仍在猛力挥刀,雄猛刀气凌空斩出,把追击过来的血色藤蔓阻住,但连续挥刀后的大损真元,却令他这一刀的刀劲难以及远;一旁的公瑾与白军皇见状,各推出一掌,让真气由背心直传进去,这一记刀劲光焰暴闪,激增三倍杀伤力地推斩出去,将最前头的数排血色藤蔓斩断。
血色藤蔓被斩断落地,立刻化为赤红色的淤泥,蠕动攀爬,与岩石地面迅速同化,开始产生出新的血色幼苗,并且迅速成长茁壮。公瑾一件到这种情形,哪还敢有片刻停留,立刻与白军皇打个招呼,所有人以最快速度往山下奔去。
奔逃的时候,公瑾凝目望向山岗,发现那道黑影仍然屹立彼处,动也不动,似乎没有躲避的打算。然而,这也难怪,以陆游那神一般的绝世力量,不管遇到什么问题,都难以伤害得了他,他根本不用像自己这群人一样仓皇躲避。
而在一伙人循山道急速下山的时候,忽必烈也告知公瑾与白军皇,他率众进入山窟之后的遭遇。
“我们进入山窟以后,一路上长驱直入,杀了百多个鬼夷守卫,但没有遇到白鹿洞的人,后来我们抵达一处水晶祭坛,相信是元气地窟装置的入口,可是在我们有所动作之前,祭坛放出诡异血光,把最前头的一批弟兄化为脓血,跟着地震就开始发生,而那些血色藤蔓也一直追击着我们,我全力断后,但弟兄们仍损失惨重……”
忽必烈淡然说来,旁人都隐约感觉得到他语气中那丝惨烈意味,而侥幸逃脱的兽人们,回想起那几幕惊险,思之犹自不寒而栗。
从忽必烈的诉说中,公瑾得知那种妖邪藤蔓会吸噬生人血肉,并且与土地同化,近乎无穷无尽,可以说厉害之至,单纯*个人武力强破,是解决不了的,只有先下山再说。
公瑾和白军皇的战斗经验都非常老道,判断也极为正确,如果不是他们抢先一步下达撤退命令,只要再慢上一分一毫,情形就会不同,因为在他们奔离山窟后不久,大片的血色藤蔓从山窟入口蜂拥而出,席卷向周遭地面,以惊人高速赤化所经之处的土地。
如果从玉龙山下往上看,可以很明显地看到一道血线迅速变浓,而且转瞬间便由线扩展成面,像是一种无名恶疾,大口吞噬着山上的树、草、石、生物,一下子就把半座玉龙山化为血污般的厉红,并且加快吞噬向另外半边。
公瑾注意到,血色藤蔓的绵密生长,在经过那些尸灰符咒时,像是得到了某种催化剂,瞬间加快吞噬速度,显然两者间有相辅相成的作用,而地动的频率与强度越来越猛烈,好像整座玉龙山要翻转过来,这个咒术的规模实在很大。
(计算错了,他们不是要吸纳天地元气,助长个人修为,而是要施放这个咒法……假如这咒法是以天地元气为能量,那可能造成的影响根本无从估计……)
忽必烈与白军皇所携来的人马,虽然都是两大世家的精锐,却都没有通晓术法的人才,帮不上眼前的困境,但在他们下山途中,急奔的众人遇到一队鬼夷兵团拦路,双方展开厮杀,兽人群多数带伤,竟然一照面就落在下风,难以前进,而公瑾就听见那名鬼夷将领在哈哈大笑。
“外族的贱种,今天要你们知道我鬼夷族千百年累积的怨恨,来自死难先灵的诅咒,会让你们一个都无法生离此地!”
话中透着古怪,忽必烈以语言相激,那名得意忘形的鬼夷将领把事情全说了出来。中都附近的山区,存在着几个万人冢,是过去艾尔铁诺大规模捕杀鬼夷人时弃葬的所在,叛军攻占此处后,胭凝密令挖掘先人坟冢,把所有被虐杀而死的遗骸焚化,再由愿意牺牲性命的鬼夷士兵断头集血,制作成插遍玉龙山的符咒,预备施法。
胭凝告诉全军,这法咒是白鹿洞的禁忌,威力强大,配合元气地窟的能量,堪称天下无敌,连月贤者都不是对手。在胭凝的保证下,人人勇于牺牲,怀着满腔怨毒,一面诅咒艾尔铁诺人死尽死绝,一面让同胞斩下自己首级,集血成咒。
恐怖的施法过程,闻者无不变色,公瑾更依此推算出接下来的变化,大惊失色,一马当先,与忽必烈、白军皇联手,马上就把鬼夷人的防御线摧破,率人继续往下闯逃。
在他们动作的同时,一道道狂乱挥舞的血色藤蔓像是迅速滴流的脓血潮,由兽人队伍后方百尺处出现,迅速往下延伸追击,像是高涨的潮水,向距离最近的生人急涌吞噬。
兽人队伍拼命狂冲过防御线,鬼夷人拦挡不住,就不做阻拦,让公瑾他们率队冲过去,并且相信那些血色藤蔓会追上他们,将这些异种仇敌噬杀干净。
照胭凝之前对他们的说法,这些血色藤蔓蕴含鬼夷先灵的枉死阴魂,会庇祐后代子孙,所以纵然血色藤蔓*近,他们也毫无畏惧;公瑾与他们错身而过时,看见两个熟面孔,不假思索地抖手挥出绳索,套住那两个人,想多带两个人逃走,不过却被他们挥刀斩断绳索。
“周公瑾,你作恶多端,老天迟早有一天会收你,让你……啊!”
怒骂声一下子变成惊惶惨叫,理所当然的事,理所当然地发生,当血色藤蔓来到,这些由鬼夷先灵骨肉所凝成的邪恶生物,并没有如同胭凝所保证的那样,给予其后代子孙庇祐,反而像是怒涛般缠卷过来,一下子就把人们缠卷过去,蚀肉融骨,迅速绞烂成一摊不成形状的赤红淤泥。
“怎、怎么会这个样子……我们的先灵、我们的仇恨……哇啊!”
被血色藤蔓袭击的鬼夷人,一时间都无法接受这个震惊的冲击,源自他们先灵骨肉而创生、理应与他们有着相同仇怨与悲情的咒术生物,居然不分敌我地攻击着他们。这其实是很正常的事,但他们之前却没有人察觉到这一点,如今每个人都是一副骇然欲绝的表情,觉悟到这血色藤蔓已经是彻头彻尾的邪物,与先灵庇祐没有任何关系。
鬼夷人从震惊的表情中醒来,狂呼大叫,悲惨地四散逃命,可是早已失去先机的他们,根本不可能和血色藤蔓比快,一下子就被吞卷进去,成了血肉祭品。
之前被公瑾飞索卷住的那两个鬼夷人,托福来到比较外围的位置,还有时间逃命大叫,请求公瑾救命。公瑾终究心中不忍,策马回头,再次遥遥抛出绳索,希望救这两个故旧部属逃得一命。
绳索扯住他们手臂,用力回拉,那两个鬼夷人死里逃生,感激涕淋的狼狈样子,让公瑾感到一阵安慰,起码自己不是什么人都没有救到。然而,急卷过来的血色藤蔓却更疾更快,一下子就缠住那两人的躯体,绞碎全身骨肉,迅速拉扯回去。
死里逃生的喜悦、事发突然的惊恐、痛楚、对死亡的极度恐惧,迅速在同一张面孔上变化出现,目睹这一切的公瑾呆若木鸡,连绳索被疾扯拉过,在手上擦出血痕都恍若未觉,如果不是忽必烈急拉了他一把,将他从马背上扯下,他就连人带马成了最新牺牲者。
“不用这样惊讶,当人们失去对祖先的敬意,把过去的悲惨回忆当成斗争工具,早晚会被这些悲情反噬。他们亵渎了祖先的牺牲与精神,如今遭到这样的惩罚,也属应有之报,但愿他们的后代能够记取教训,不要再企图用先人尸骨获得胜利。”
忽必烈这样劝解着公瑾,而他也只能在心中默默祈祷,为那两名终究没能逃脱的旧识祈求冥福。
(一路好走,来世别再当个鬼夷人了……)
公瑾换过新马,与白军皇一起居尾断后,凭着太古魔道兵器的强大火力,一再阻断血色藤蔓的行进,当一行人好不容易撤离玉龙山,血色藤蔓并没有追出山口,而更诡异的变化则在藤蔓赤化、缠满整座山后,开始发生。
阵阵令人血脉僵凝的阴风吹起,跟着就是鬼哭神嚎般的怨毒惨叫,无数青紫色的邪异鬼火,由方圆百里内的多处山区内飘升,迅速朝玉龙山飞射过来。那些都是千百年来被虐杀而乱埋的鬼夷人,在尸骨被挖掘使用后,其满怀怨毒的阴魂也被召唤而来,纷纷被吸纳进玉龙山的血色藤蔓中。
以无穷无尽的天地元气为能量,十多万的阴魂与生人血肉为骨干,当这些条件都集合完备后,这个咒术的真实威力才终于出现。大地震动的规模超过之前十倍,在猛烈的土石摇动中,被染成赤红的玉龙山发生了不可思议的变化。
先是凄厉可怖的震天长啸,跟着是由土石中分裂出千百只雄伟的肢足;在那些肢足的支撑下,整座山化为一个巨硕的身躯,连续仰天发出恐怖咆哮后,开始缓慢行动起来。
没有人能具体形容这一幕景象!
一座伟岸雄踞的高山,变成了一个散发邪异妖气的巨硕生物,拔地而起后,每一下移动都剧烈震撼着地面;身躯上不住流下腐臭的脓血,把流经之处全数污化,人兽触及后,毫无例外地在惨叫声中化作森森白骨;整个山躯在皎洁月色下,反映出一片妖异的血红色,无数血色藤蔓纠缠蠕动,散发出中人欲呕的腥臭,一面对月亮发出诅咒的凄厉咆哮,一面追逐着生命的气息移动。
撤退下山的公瑾等人首当其冲。不管是豪霸如忽必烈,或是狂傲如白军皇,都不愿意与这头灭世巨兽正面对峙,忙不迭地催促自家属下撤离,逃得越远越好,最好逃回武炼或雷因斯,永远不用面对这恶梦似的恐怖画面。
这样庞大的邪异生命体,已经不是个人武勇能够对付,忽必烈的护身硬功虽强,若是被这巨兽重足一压,自忖也只有粉身碎骨的收场;白军皇命令手下攻击,数百枚浑沌火弩破空飞去,若是照常理来推判,应该可以把山夷平,但是在血色藤蔓与强大能源的遮蔽下,浑沌火弩只是没入那片赤红血色中,爆发了一点闷炸的细小亮光,根本无法造成伤害,也无法停止这头如山巨兽的步伐。
武功没有用,太古魔道兵器也没有用,一行人枉称天下英杰,却都无法在此时派上用场,白军皇似是非常扼腕,为了行装方便,没有携带真正具毁灭性的太古魔道兵器,与这头庞然巨兽一拼。
事已至此,忽必烈与白军皇都无意久留,他们不是艾尔铁诺人,来这里的原因,是因为得知鬼夷叛军预备引爆元气地窟,波及全风之大陆,所以才前来尽力阻止,但既然元气地窟没有被引爆的问题,这头邪异巨兽虽有灭世之威,要灭到雷因斯或武炼,那也是消灭掉艾尔铁诺以后的事,大可袖手不管,让首当其冲的白鹿洞与之死拼一场,自己的势力便可以逸代劳。
主意是这么打着,但当他们下令撤退,却发现某个应该要强架着一起撤退的男人,不知何时先走一步了。
公瑾很明白忽必烈与白军皇的立场,他们不是这块土地的人,不会也不该为这块土地流血。自己本该随着他们一起离去,但是与胭凝一战后,心情有了一些改变。
“公瑾,你真是一个伪君子!”
胭凝这句话言犹在耳,公瑾当然知道这是什么意思,而胭凝幽怨的眼神,让公瑾觉得自己好像欠了很多人似的,就为了这个负咎感,他不能轻易离开。
巨兽动作缓慢,却以极大的步子朝中都城走近,所经过的十余里地全被它所流下的脓血污化,成了一大片乌黑的腐蚀血沼,腥臭的毒气,连稍微*近都让人觉得头晕欲倒。
这样一头东西,如果不受控制,当真会摧毁整个世界的!公瑾不知道白鹿洞创造这头东西出来做什么,就他来看,白鹿洞根本没有控制这头东西的力量……或许师父他自信有吧,所以在众人慌忙离开玉龙山的时候,他仍稳稳地站在那里,就是自信他能够操控这头灭世异兽,正如他操控周遭所有人生命一样……
但白鹿洞创造一头灭世巨兽出来做什么?用来对抗魔族吗?这太荒唐了,在魔族出现之前,整块大陆已经被这头东西给消灭了啊!
无暇细想,公瑾策马快速逼近中都城,才一接近,他就看到一幕悲惨的景象。
部分鬼夷人运气不错,逃离了玉龙山,因为四面被血沼包围,无处可去,只有来到中都城附近,藉由城池的防御结界掩护,暂脱平安,但是城上守军发现了他们,毫不留情地开始发箭射杀,一幕悲惨景况于是上演。
来此托蔽的鬼夷人,多数是老弱妇孺,主要的战士都已经殉身在玉龙山上,如何能敌?公瑾看着一个又一个的鬼夷人被箭插满身,逐个倒地,不少人怀中还抱着婴儿,不由得急怒攻心。
“给我住手!”
说话是没用的,公瑾挥剑拨落射来羽箭,一来到城墙之下,立刻施展壁虎游墙功,贴着城壁窜上去,在气力将要不支时,使出刚刚领悟的剑鞭,一抖手就勾缠住城墙上端,使劲一拉便飞身上去。
脚落实地,就有守城士兵攻击,公瑾为求立威,长剑挥出,五名士兵血溅当场,逼住周围士兵不敢上来,跟着便是一声重喝。
“全都停手,不许放箭,我是白鹿洞的周公瑾,现在执行军部的机密任务,命令你们打开城门!”
第四十九章:行囊
艾尔铁诺历四二二年七月艾尔铁诺中都
公瑾虽然叛离白鹿洞,但宿老堂碍于颜面与尊严,把这件事遮蔽得不透风声,对外只说周公瑾将军进行机密任务,不公开现身,惹得艾尔铁诺内部谣言四起,却没有人敢提出质疑,此刻看这个男人天神般降临,武功高得出奇,火把光辉摇映中看不清面孔,但背影却与公瑾将军极其相似,又使得一手正宗白鹿洞剑术,士兵们心下已经信了七成。
打开城门,让鬼夷人进到城里来,这个命令实在太过匪夷所思,即使是由周公瑾将军亲自下令,中都士兵们还是觉得难以从命,然而,当公瑾扬手指向城外,那头流遍满地污血的参天巨兽,仰头对月咆哮,正朝着中都城笔直冲过来,目睹这幕景象的士兵哪个不腿软?
“这些鬼夷人身上有退敌妙策,快开城门!”
牢不可破的中都城门,就这么被打开,大批鬼夷难民蜂涌而入。当他们看到公瑾骑着一匹白马,傲立在城门口,所有鬼夷人都吃了一惊,以为这是另一场诱杀诡计,但公瑾却指挥艾尔铁诺士兵让路,帮助城外的鬼夷难民迅速入城,受到城墙的庇护。
在鬼夷人得到的讯息中,周公瑾不但是大肆屠杀鬼夷人的仇敌,更曾经潜入叛军,进行许多颠覆活动,是最邪恶、最可怕的敌人。但此刻看他骑在马上,指挥若定,景象一如昔日叛军中那个英武的周瑜将军,许多人都忍不住心头困惑,以诧异眼光望向他。
“你……为什么……”
“我是你们的仇敌,我们彼此仇恨了许多年……但我不会因此就不救你们。”
公瑾只说了这一句,便策马而去,他来此是为了救人,却不是为了获得人们的谅解,当鬼夷人已经入城,公瑾立即下令关闭城门,跟着让城内的白鹿洞术士团出动,在他的指挥下开启中都城结界阵,希望能够以法制法,凭借法阵的威力,抵御那头同样是术法生成的雄伟巨兽。
纵是宿老堂也不会知道,中都城地下存在一个吸纳周围地气能量的巨大法阵,以备不时之需,那头灭世巨兽是吸纳天地元气为能源,中都城的防御结界也是吸纳自然能量,两者颇有异曲同工之妙,大有一拼之力。
如果城墙结界防御不住,就只好把所有人都撤进皇城,那里的结界比外部更强十倍,还有叹息之门的守护,更能确保人们的安全。只不过那样一来,势必无法所有人都撤入城内。
想是这样想,但真实情形如何,公瑾自己也没有把握,正当他心中惶恐不安,遥遥望着那头元气巨兽一步步撼山动地,朝着这边城头过来时,士兵们突然骚动起来,有一道灰影如公瑾之前那样,快马来到关闭的城门前,弃马飞起,甩出勾索,一下子就上了城头。
公瑾方凛于来人武功之高,灰影一闪,已经站到公瑾面前,赫然便是忽必烈。
“你们不是……”
“我们的属下都撤走了,现在开始的事,不关白字世家与麦第奇家的立场,单纯是我们的个人行为。”
忽必烈扬臂指向那头巨兽,姿态说不出的霸气凛然,扬声道:“这头万物元气兽,据说是九州大战时期,魔族尝试研发而未能完成的生物兵器,资料由白鹿洞保管,至于弱点何在,拉登先生正在研究寻找,他说他会尽量设法拖慢万物元气兽的行动。”
本来公瑾就暗觉奇怪,那头巨兽的行动速度似乎慢了下来,迟迟没有来到中都城前,听了这话,公瑾才知道白军皇也已经留下,并且在独力设法拖慢万物元气兽的行动,心中一阵激动,方要说话,忽必烈已经低声说道:“曹家的狗窝有叹息之门保护,防御结界想必不弱,如果城门守不住,有必要进入内城,曹家那昏君未必答应,到时候我助你杀散官兵。”
彼此都是当代英豪,所思所见略同,忽必烈一语道破公瑾的隐忧与计划。但被提起了曹寿之名,公瑾突然想到,传闻中忽必烈与曹寿之间的血亲关系,但看忽必烈神色如常,一点表情变化都没有,公瑾便把这个想法压下不提。
“为什么你和拉登先生会留下来?这里的人与你们……”
“身为领袖,隔岸观虎斗才是上策,但你是小乔的丈夫,小乔是我的妹妹,当小乔主动请我们协助你一把,我们怎么可以置身事外?”
忽必烈的豪气言语,让公瑾吃了一惊,再听忽必烈解释,原来在公瑾离开乌鲁木齐的当天,两封紧急传书透过青楼联盟,分别传到武炼与稷下,告知两个世家的首脑白鹿洞将有蠢动,并且请他们出手相助,援护公瑾。
收到小乔求援的白军皇与忽必烈,二话不说就携军西进、北上,几乎是马不停蹄地赶到中都,两边意外会合后,英雄相惜,约定要一起大干一场。
“……原来终究没有能够瞒过她……这么说,她也来了吗?”
为着自己的自以为聪明而苦笑,公瑾心喜于妻子的聪慧,但当他把目光投向那头巨硕的万物元气兽,眼神顿时也转为担忧。
“不知道小乔她在哪里?”
※※※
公瑾他们的目光,只看得到万物元气兽的外围,被血色藤蔓层层缭绕包围的赤红部分。但在万物元气兽的中心部位,原本山窟入口的位置,却是另一种不同的模样。
汹涌魔气,强烈地狂涌向四方,一层紫青色的光幕,笼罩住化为血色的水晶祭坛,强大魔气令周围血色藤蔓无法*近,仿佛畏惧紫青光幕中的魔气般,只能环绕在周遭,如海草般地妖异蠕动。
在那青紫色的光幕中,有一个人影,依稀就是之前站立在山岗上的身影,只不过现在他没有必要再伪装拿剑,连那件讨厌的袍子都可以脱掉。
脱去了那件长袍,他的真面目对公瑾而言,会是出乎意料地熟悉,但却不是恩师陆游,而是宿老堂硕果仅存的未来宿老,只不过他看来再也没有半分老朽的模样,尽管脸上的皱纹还是那么多,可是眼神中却不见混浊,反而绽放着一股贪婪、凶残的红光。
四面被血色藤蔓包围,看不见外头的景象,未来宿老举手在水晶祭坛上一拍,投射出外头的影像。
驱使万物元气兽逐步迫近中都,先把这里的人类给杀尽,再灭掉白鹿洞,跟着让万物元气兽缓慢东行,污化土地,屠灭生物,摧毁雷因斯?蒂伦,整个人类世界就毁得差不多了。整个计划估计花上半年时间,当年九州大战连胤禛陛下都无法完成的功业,就会于自己的手中完成,自己将是魔族统治人间界的第一功臣,千余年来潜伏白鹿洞的心血与屈辱,也不枉了。
空间中弥漫着恶心的浓烈血腥味,普通人类肯定会受不了而晕去,未来宿老却似乎甚是受用,连续深呼吸几口,精神大振。
回忆起这一千余年的辛劳,未来宿老真是倍感疲惫。胤禛陛下闭关疗伤,不问俗务,自己希望为魔族建立不世奇功,却没有旁人那样的强横武功,只好凭着无比耐心与仔细谋画,杀了真正的未来宿老,顶替行动。白鹿洞这组织整天在黑幕之后玩弄阴谋,却没想到本身早已被其他奸细渗透。
凭着宿老的地位,得知玉龙山的秘密与万物元气兽的计划,自己逐步将计划实施,再利用暗算之便,趁陆游闭关,将他封印在永恒冰窟内,陷入沉睡,感应不到外界发生的事物。
月贤者封印,山中老人几乎不干涉人间界的事务,星贤者行踪不明,但已有数百年不进入艾尔铁诺,不会突然赶来,天草四郎也不会与魔族为敌,人间界再没有人能阻挠万物元气兽。连串计划,如今终于到了收成时候,现在白鹿洞菁英、麦第奇家首脑、白字世家家主,都出乎意料地前来中都,给了自己大好良机,只要能杀尽他们,人间界的抵抗实力将被摧毁殆尽。
万物元气兽的力量强大,更有着无限的回复力,就算出现天位武者碍事,只要不是强天位武者,那就无法造成致命伤害。普通的争战杀伐,都会令己方损兵折将,可是自己的妙计非但不折损魔族一兵一卒,还能大量污化人间界的环境,造成生物灭绝,把土地改造成最接近魔界的状态,适合魔界居民生存活动。
这么完美而且妥善的策略,纵然是陛下驾前那些素来不给自己好脸色看的红人,也不得不给自己高评价了,而胤禛陛下也一定会赏识自己的才能,重用自己的。
尤其是,这件事从头至尾,自己都是假陆游之名在行动,无论计划是成是败,都有陆游去扛这大黑锅。这老儿两千年来俨然就像个魔族的克星,享受他不该享有的名誉,如今这一个黑锅反扣上去,当他终于破除封印,从冰封沉眠中清醒过来,得知外界的变化,肯定会急怒攻心,气得七孔流血。
再一次凝视立体影像中的情景,感受人类的恐惧与哭泣,未来宿老深深吸了一口血腥气味,品尝着成功的美好,觉得生命中从未如此好过,不自禁地感叹一声。
“能够为魔族成就如此功业,我血神子纵死亦无憾了。”
这句话只是自言自语,一直独力完成工作的他,并没有想到身边会突然多出伙伴,更没想过会有人前来分享自己的喜悦。
“既然无憾,那么你就安安心心地去死吧!”
一声冷喝从背后传来,在血神子回转过身之前,一只手掌已经拍在他的脑门上。白皙柔嫩的小手,体积并不大,但施加下来的压力却重逾崇山,压得他头痛欲裂,几乎爆脑而亡。
(谁……是谁来了?为何我的天心意识全没发现?)
整头万物元气兽由自己控制,密集的血色藤蔓等若是警戒结界,能够悄没声息突破结界进来,一出手就将自己制住,来人肯定拥有天位力量,而且绝对是强天位。现在无法回头,只能万般恐惧地猜测来者身分,莫非是陆游破关而出?或是身在自由都市的卡达尔回来了?
“……多少魔族强人无法做到的成就,居然被你这个连五罗刹都排不上名的弱小东西给完成了,该说是天意讽刺,或是白鹿洞活该有此报应呢?嘿,真是可笑,不过……本来只会耍幻术和诡计的你,能练到小天位,或许不该再当你是个弱小东西了……”
一语道破自己的出身,还知道自己毕生憾事,两千年前未能凭真实本事成为胤禛陛下的“五罗刹”近卫之一,来人绝对是九州大战时的旧人,但声音听来完全不熟,娇嫩清脆的嗓音,也绝不会是卡达尔与陆游,那到底会是谁?
“西纳恩从九州大战时期就对人魔之争袖手;天草莳贞不会与魔族作对;陆放翁被你们诡计暗算……人间界的强天位高手五去其三,卡达尔与皇太极呢?你这么有把握他们不会来坏你大事?还是另外派了好手去拦截他们?”
“嘿,这件事你永远也不会知道,等到真相揭晓的那天,你就会后悔你们人类自私自利,愚蠢无知,明明有那么多绝顶高手,却自相反目,不能合作,被我血神子玩弄在掌上……嘿嘿嘿……”
仍然看不见来人面目,血神子自忖今日必死,但听出身后女子语气中的关切与担忧,他仍用着最后一丝努力,以言语带给对方“伤害”。
但就在双方僵持不下,气氛紧绷的当口,一个轻盈窈窕的身影出现在血神子面前。
“师父,时间紧急,请先问出怎么关闭天地元气,停止这头巨兽行动的方法,不然其他人可能撑不住了。”
现身的人是小乔,她与她师父一起来到中都,在她师父的庇护下穿越血色藤蔓,轻易制住血神子。但是看师父虽然制住敌人,这头万物元气兽仍踩着毁灭足迹,迅速接近中都城,忧心忡忡的小乔不得不现身出来,试图先把危机解除。
血神子看到小乔,满是皱纹的老脸上闪过讶异之情。他是不曾料到这个人类小女孩会出来坏事,而她口中的师父又是什么人?
竭力抬起头,血神子从小乔瞳孔中的倒影,看见了她口中的师父。尖尖的魔法师帽,深黑色的魔法师袍,一个相貌清秀的可爱女童,随意伸出右掌,压在自己的脑门上。就是这么一个女童制住了自己?人间界有哪名高手是这个模样的?
……对了,雷因斯?蒂伦那个阴谋国家有一个魔法师长老,梅琳?格林,传闻中就是一直维持着女童的外形。但身为魔法师,却又拥有强天位力量,熟悉九州大战时的旧事,又了解魔族人事的内情,这么超卓不凡的人物,会只是一个凭空冒出的魔法长老?
诸般念头在脑内闪过,随着过往旧事一幕幕闪过眼前,一个消逝已久的倩丽身影突然清晰起来……
“老老实实把这头生物兵器给停住,我放你回魔界,否则……”
“不可能!除非天地元气耗竭,否则这头万物元气兽的设计,根本不可能被停止,不然怎么能被称做灭世兵器?嘿嘿……贼贱人,你有本事就动手杀我,能为陛下成就大功,我死已无憾,但是当年玄烨陛下对你施下魔族血咒,你敢与我同归于尽吗?”
被这挑衅给激怒,梅琳皱起眉头,她对万物元气兽的结构完全不懂,也没把握自己是否就能以实力消灭这头巨兽。或许可以,或许做不到,但假若血神子宁死不说,自己也唯有冒险一试,期望这头看似天下无敌的巨兽,能够以强天位之内的力量压制,不过……在那之前,应该先给这家伙一点惩戒。
狂妄的话语变成了惨叫,血神子的左臂被梅琳一掌粉碎,悠然却冷酷的声音缓慢传来。
“别忘了,我现在是魔法师,解咒对我来说不算什么。你已经碎了一条手臂,大可以赌赌看你会不会在四肢尽碎前,把停止方法招供,或是我会不会如你预期的那样精血逆行,粉身碎骨?”
“叛国贼,就算你杀了我,这头万物元气兽也……啊!”
惨叫声中,小乔看着师父梅琳举掌一挥,轻易把未来宿老的右臂也给粉碎,尽管怜悯他所受的苦楚,但眼下情势千钧一发,不这么做也是不行,正想开口说话,突然看到一丝诡秘景象。
小乔这辈子从没看过这样的奇异画面。
没有一丝杀气,也没有一分预兆,梅琳背后的血色藤蔓突然有了变化,像是被一股莫可匹敌的高热焚烧,迅速萎缩、融化,跟着一团太阳似的强烈光焰升起,金亮夺目,将周围一切化作十方火海,朝这边爆卷吞噬过来。
敌人武功太高,埋伏得太好,当梅琳有所惊觉,抬头看见小乔眼中的炽盛火光,时间已经太迟,只是纵然她已认出这套武学,认出了来人身分,却仍不敢相信这人会偷袭自己。
恍若八颗太阳一起升起的炽盛光焰,与莫可匹敌的力量一起袭来,精纯的“干阳大日神功”,在梅琳放开血神子、回身出手的刹那,击破她的护身真气,震碎肋骨,让她喷出了九州大战后的第一口鲜血。
“皇太极,你投*魔族……唔!”
浑然不知道日贤者早已为魔化病变所苦,梅琳乍见故人,只以为是皇太极出手偷袭,心神激荡下,力量更是难以集中。
若是平手相搏,这一记烈焰刀威力虽强,却也伤不到梅琳,但事出突然,她来不及改变骨骼外形,解封力量,又不能以魔法瞬间移动躲避,让身后的小乔被烈焰刀威力波及,只好以小天位力量与绝顶天心意识硬拼,一接之下,登时重伤,在八阳烈焰刀的无双威力下,护身真气全面崩溃,整个人被吞卷进熊熊血焰当中。
梅琳重创,被烈焰刀的光焰吞噬,损失双臂却保住性命的血神子,发出了狂喜的大笑,但他的喜悦甚至没能维持到下一秒,吞噬梅琳后的烈焰刀余势未衰,长驱直入地向他斩来,当那无比高热吞噬身上的每吋血肉,他发出了凄厉的嚎叫。
“多尔衮!你杀人灭……”
话没有说完,整个人就被彻底焚化成灰,在八阳烈焰刀的强绝威力下,纵然是足以傲视凡人的小天位力量,也不堪一击。血神子只是不懂,自己一死,万物元气兽的秘密从此湮灭,便是魔族也无法控制,为何这人胆敢对自己下手?
正如血神子从没了解过鬼夷族的想法,他也并不了解一个半人半魔的混血儿,究竟是用什么样的眼光来看待这个世界?如果真的要说,或许有着类似心情的胭凝,才是能够理解这一切的人。然而……这些都已经不重要了。
整件事情的过程似缓实疾,当烈焰刀吞噬梅琳、焚杀血神子之后,威力便告锐减,但即使只剩下一阳的威力,那焚烧到小乔面前的血焰,仍非一个只有地界修为的凡人能够抵挡。小乔的衣裙起火,眼瞳中也由于那夺命光焰的迫近,闪过对死亡的恐惧,但就在她整颗心为之紧紧纠结的一刻,一声雄浑的怒吼由火焰深处发出,面前的熊熊血焰也于瞬间倒卷吞回。
“皇太极,别对我徒弟动手!和我一起走吧!”
是师父的声音。
还来不及解封力量的梅琳,几乎豁尽全力,才在烈焰刀的威力下幸存,再看到小乔遇险,她根本管不了万物元气兽的问题,第一时间先处理眼前的强敌。
而在这一声娇叱之后,面前的血焰、光影消逝无踪,化作一道漆黑光柱,直射向闪闪夜空,在深沉的天幕中消失形迹。
刚才的惊险画面,一下子化为冷清,如梦似幻,如果不是因为肌肤上的些许烫伤,小乔真不敢相信那些真的发生过。直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整个清醒过来,知道师父是因为怕自己受到伤害,所以用瞬间移动,将强敌带走。
但……“皇太极”是日贤者之名,为什么这位人间界的守护神会相助魔族?受伤的师父又能否敌得过这个强敌?小乔实在是很担心。
不过,真正困扰她的棘手问题,却不是这两个看不见也摸不着的问题,而是眼前的难题。
血神子已经化为灰飞,万物元气兽的机密宣告隐没,眼看着这头巨兽一步一脚印地迈向中都,自己又该如何是好?
(……对了,还有一个方法……)
心里彷徨,小乔望向手腕上的金属环,那是三神器之一的自由魔环,当年取自矿坑的秘宝,自从她与公瑾成婚归隐,这个魔环就沦为单纯的装饰品,不过……现在似乎不同了。
第五十章:做好人
当中都城周遭正处于一片地狱景象时,一个影响此事甚为剧烈的变化因子,正在千里之外的某处发生。
距离中都数千里之遥的大雪山,一个被埋在公文堆中的老人,正烦躁地转着手上的毛笔,难以专心在他本就厌烦的文书工作上。
中都城内正在发生什么事,他不甚清楚,也不想去关心。从九州大战时期起,不论人类与魔族都很清楚,西纳恩永远两不相帮,对哪边的势力消长都没有兴趣,只要没有人主动去招惹他,他不会为了任何俗事出手。
长久以来的习惯,从没有改变过,现在也是一样,再说中都城明明是放翁小子的势力范围,不管他做了什么,为什么自己就要出去淌这趟浑水呢?
但不可否认,这两天自己的心情很烦躁,就连追随自己多年的严正都看不过去了。被牵扯进中都城骚动的人们中,自己对公瑾小子很有好感,不想看他白白浪费生命,但……似乎也不值得为了他,打破自己的原则。
就是因为这些问题,山中老人这几天的脾气极为暴躁,不过就在他感应到中都的动乱爆发,心里烦躁情绪到达顶峰时,一丝异样悸动直传进他脑海,是来自某个方向的心语通讯,久久不曾有过的感应,而发出通讯的一方更是令他大为错愕。
“放翁臭贼?你在这时候找我做什么?”
“西纳恩,我这边遇到了一点麻烦事,请你助我一臂之力,以天心意识集中思感。”
“你堂堂月贤者也会求人?我以为你自大到永远不向人低头了。”
“若是我还有一日一夜的余裕时间,那我确实不必向你这教育狂求助,便能自行解封破关,但眼下情势危急,我必须要借助你的力量,提早破开封印,去帮助我的弟子们。”
“哦?你被人封印了?什么时候的事?又是什么人有这样的本事?唔,这么说……这几年来发生的事,你全不知情了?”
“知不知情,都不能减轻我大意愚昧的过错,西纳恩,你做好决定没有?”
“……好,我帮你。”
闭目、聚精、会神,山中老人运转着天心意识,使用极高难度的天心技巧,隔着千里遥距,与陆游联手,结合两大神剑的力量去破解邪恶封印。
这本该不是什么困难的事,但空间与距离却成了最大难题,尽管这已经让陆游压力顿轻,连续破解十几个技术难关,能够在短时间之内破解封印出关,然而,时间却正是人们现在最欠缺的东西。
血神子被杀、多尔衮与梅琳被传送离开,这些变化快速发生,却影响不了万物元气兽的行动步伐,让它一步步跺地撼山来到了中都城壁之前。
中都城有着相当强悍的防御结界,当白鹿洞的道士们组成阵形,开启防御结界时,就算城外有千军万马一起发动攻击,也能够做一定时间的绝对防御,阻绝各种物理攻击。
然而,这次来袭的,却是一头杀伤力犹胜万马千军、同样是以天地元气为能量的庞大巨兽。当这头元气巨兽与城壁外围的金光屏障相撞,无数血色藤蔓顿时出现枯萎,似是代表邪力难敌正气,巨兽也发出了痛苦的嚎叫声。
但跟着的情形却让人们整个悲观下去。当巨兽迅速适应了金光屏障的神圣力量,这个邪异的生命体赫然产生进化,大量血色藤蔓由他身上迅速涌出,像是千万触手般地贴黏在金光屏障上,跟着就好似之前吸蚀生物血肉那样,迅速吸收起金光屏障内所蕴含的能源。
公瑾又惊又怒,万万想不到这头元气巨兽还有这等能耐,并不只是单纯的蛮力东西,这下子自己更没有把握能护得众人安全了。
幸好,白军皇的奋力作战,给了众人一丝期望。由于白军皇刻意选择视线死角作战,公瑾和忽必烈看得不是很真切,只是从那隐约感觉到的沛然气浪,两人才不约而同有个骇人的想法。
白字世家的当家主,已经有所突破,由地界进入天位了!
对于意图在乱世争霸的野心者来说,实力与保密是致胜的两大王牌,所以之前与陆游动手,在玉龙山上的奔逃,白军皇都刻意隐藏实力,没有全力出手。但如今,决心为了义理而付出的他,已经别无选择,被迫提早亮出了这张日后争霸的实力底牌,对此……公瑾确实有着感动。
但小天位的力量,相较于万物元气兽来说却不足够。白军皇的奋力作战,毫无保留挥出的核融拳,如疾风骤雨般重创着巨兽的每一处身躯,无数的血色藤蔓被打得稀烂,却又在永不竭尽的天地元气支援下,迅速繁殖生长,重新遮掩住被创伤的部位。
白军皇的奋战,刺激了万物元气兽的第二波进化。一个似狮似虎的头部成形,并且由那巨口喷出了烧亮半边天空的炽盛火焰,本来仍尝试攻击的白军皇,一下子就被火焰吞没无踪。
第二波进化的不只是攻击力量。血色藤蔓释放出点点紫绿光芒,在空中幻化为万盏鬼火,每一盏鬼火都有着奇异的魔力,让凝视它们的人神驰目眩,三魂七魄离体而出,缓缓飘向天空,逐渐被万物元气兽所吸蚀。
公瑾目睹着这一切,他所拥有的灵力,让他不受外魔所侵,没有魂灵出窍的危险,但他却仍看得到那不可避免的结局。
连天位武者都已经战败,这头迅速茁壮的元气巨兽,已是一个不可能被打败的无敌象征,自己做什么都无能为力。这一次……到底是师父赢了,他再次成功操控了千万人的生死,自己仍无力反抗于他,只不过自己始终不了解,做出这些事的师父究竟得到了什么?
“不要气馁啊,公瑾,直到你认为自己真的失败了为止,我们都还没有输。”
相较于公瑾,同样是地界凡人的忽必烈似乎仍有斗志,但他扛在肩头的那个白色巨型圆锥,却让公瑾看不出名堂。
纯以外形而论,那很像是太古魔道兵器,像是文献中的浑沌火弩,莫非……
“这是我手下刚刚送来的东西,拉登先生出战之前留下的最后武器,听说是用什么核元素推动的浑沌火弩……谁知道,太古魔道尽是些难懂的东西。”
忽必烈耸耸肩,豪爽地大笑:“只要这东西能够用来杀敌,那就足够了。这东西的爆炸威力,听说可以凌驾小天位一击,如果能够近身炸在拉登先生打出的伤口上,你猜有没有可能让那丑陋东西粉身碎骨?”
公瑾也觉得这计策有可行性,甚至可说是当前最具实用性的战术,只是,他也无法忽略掉忽必烈面上那抹视死如归的笑意。
“怕什么?哪有长生不死的人?覆巢之下无完卵,难道我龟缩在这城里,就一定能够长命百岁吗?”
忽必烈满不在乎地大笑着,抱起浑沌火弩,站上城头,寻找着适当的飞跃落脚地点。
能够凌驾小天位一击的爆破力,虽然有可能重创元气巨兽,但对于只有地界力量护体的凡人,却肯定是必死无疑。问题是,除了自己与公瑾,剩下人的武功,根本不可能支撑到接近目标位置……
不,或许更糟,如果运气不好,可能刚一降落就被那血色藤蔓缠卷吞噬,根本没机会接近最佳的爆破目标,所以计算落脚处格外重要。
“……确实是妙计。不过,应该成为天下霸主的人,没有必要事事身先士卒,你这头兽人还是闪一边去吧!”
冷不防地一句冰冷话语,忽必烈右半身忽地一酸,已经中了来自背后的暗算,被人夺走了浑沌火弩,跟着就是白影一闪,出手暗算的那人已经跳了出去。
“公瑾!”
尽管认识的时间不算长,忽必烈却满欣赏这个貌似冷漠的人类妹婿,除了一起出生入死建立的义理外,最重要的,是他能够让小乔幸福快乐,所以自己才会愿意为他们担起这九死一生的任务,没想到他竟然抢在自己前头动手。
当忽必烈冲开穴道,站起身来,他看到公瑾已经跃离城头,抱着浑沌火弩,朝那元气巨兽的身上冲过去,可是才一降落,密集吞卷过来的血色藤蔓将人缠住,转眼间就让公瑾的身影隐没在重重藤蔓间。
“公瑾,你这条蠢狗!”
忽必烈重重一拳击在城头,心头充满激愤之情,更不知道即使今日有幸逃生,又如何去面对小乔,告诉她她的丈夫已经……
老天对忽必烈还算仁慈,让他不需要去面对这个问题,因为正当他踌躇迟疑,不知道该怎么行动时,一个无声的波动传透过来,跟着所有人都看到,在满空紫绿色闪耀鬼火中,一个漆黑如墨的诡异光球,缓慢由万物元气兽身上飘飞出来。
“那是……小乔?”
※※※
隐约认出了光球中那明灭不定的身影,忽必烈为这幕景象感到吃惊,从那个黑色光球飘飞出来的那刻起,某种无声的波动,开始在这空间内出现。
本来正在猛烈撞击城壁结界的赤血巨兽,受到这股波动的影响,供应它能源的天地元气开始大乱,影响所及,就连身上的血色藤蔓都有部分渐渐溶解,化为血肉烂泥,不能再维持藤蔓的活动状态。
万物元气兽察觉了这点不妥,更本能地找到问题的源头,回转过身,那道烧亮半个天空的炽盛火柱再度出现,喷向半空中的黑色光球。
刚刚就是这一道壮阔的火焰流,收拾掉已臻天位之境的白军皇,如今看到小乔受袭击,忽必烈只惊出了一身冷汗,但在他能有实际动作之前,熊熊光焰已经喷中了黑球,却没有造成任何伤害,被黑球外的某种屏障力场挡住,像汹涌怒涛遇上稳固岩石,纷纷向两旁退开,没法造成实质杀伤力。
“这是……魔法师的屏障力场。”
忽必烈认出了这个现象,过去梅琳老师偶尔使用魔法的时候,周围也会形成屏障力场,一如武者的护身真气。然而,连白军皇的护身真气都接不下这一击,又有什么魔法这么神奇,能够承受住万物元气兽的攻击?
这一点,忽必烈还想不通,但世上确实有这样的东西,自从大石国覆灭、颜龙静儿殒命后,消失于历史上四百余年的神技──五极天式如今再次重现人间。
“比黑暗更深沉的颜色,比星空更悠远的牵连。”
轻声念着这两句开启神明连结的主体咒文,小乔体验到有生以来首次尝到的感觉。
虽然梅琳老师告诫过很多次,但小乔仍难以料到,天位级数的魔法竟是这样凶狠,几乎一下子就吸尽了自己所有的魔力,那种仿佛五脏六腑一瞬间被吸得干瘪的感觉,不仅是痛,更好像千万把小刀疯狂割刺脑部。
(神啊,如果真有神明存在,请给我勇气,让我能够支撑下去,保护我的家人……保护我的……亲人。)
朝下方的中都城望了一眼,小乔的目光改望向左腕,凝视左腕上所戴着的自由魔环。这件由魔界名匠所打造的异宝,正散发一股碧油油的磷光,随着魔力运行,光度逐次增强,越来越耀眼夺目。
(自由魔环,*你了……你之所以用自由命名的意义,我终于明白了。)
无分敌我,“平等”地给予破坏;无分强弱,“博爱”地给予守护,那是三神器命名的理由,只不过小乔一直不明白“自由”两字的解释──直到不久之前。
自由魔环的铸造意义,是做为一种最后拼命的舍身利器,吸收持有人的灵魂与生命力,产生灭绝性的爆炸,只是小乔如今并不期望爆炸力,只希望自由魔环从宿主身上所吸收的能量,能够维持五极天式的运作,直至完成。
“转动于三千时空的命运转轮,我在此请您聆听我的祈愿,遵守宇宙的至高法则……”
整套五极天式,自己只会这一式,也只练过这一式。起手式的神妙威力,让自己能够不倚仗三神器,击败远比自己更强的胭凝,但事后造成的肉体损伤也非常严重,小乔不用猜想,也知道等着自己的命运是什么。
人类,是很柔弱的东西,为了谋求一些更远大的目标,或是为了改变一些积习已久的错误,会发生不得已的牺牲,但是这些牺牲,不可以没有意义,所以自己必须要在这个时候站出来。
自己是创立鬼夷叛军的人,带领这个组织成立,也有责任带领它走到最后,拉下谢幕的帘幕。这是领导者的责任,纵然必须流血,也不可以交给别人来代替,因为唯有如此,教训才能够被留在历史之中。
(只是……真是舍不得啊!)
小乔再一次望向自由魔环,上头的碧光闪烁,几乎到了烧痛人们视线的地步,强光随着魔法力的急速攀升,很快就转化成高热,烧灼着左腕的肌肤。
“请将命运的纺锤线,连结向业障与果报的审判之端,在末日天谴降临之前,重连因果律之线……”
痛楚猛烈袭来,小乔咬牙忍住,耳边仿佛听到师父梅琳的警告,告诉她五极天式不是随便能够使用的东西,现在还来得及停手,肯定还有其他方法来挽救一切,不要用自己的牺牲来换取胜利。
小乔的目光再次望向中都皇城,那里有与她血肉相连的两个亲人,而在底下血色藤蔓的困缚中,有自己最爱的丈夫,如果五极天式的力量真如师父所说那么强大,可以救到自己关心的那些人,那自己还有什么舍不得的呢?
微笑浮上了苍白的面孔,小乔义无反顾地完成了最后一句咒文。
“因果转轮!”
自由魔环在耀眼的强光中,迸然炸成碎片,缭绕在黑色光球周遭的滚滚黑雾也一下子排开,虚空中出现了一个缥缈不实的神明形象。
一个穿着灰色斗篷,看不清楚面孔的老妇人,面前是一个不停滚动的纺纱轮轴,雪白色的丝线,往外无止境地连结,随着轮轴的迅速滚动,编织成蛛网一样的东西。
老妇人一下子站了起来,尽管面孔仍模糊不清,但仅有的一个眼睛,却绽放出强光,跟着她平举双手,两只手掌的掌心,各有一只眼睛,当这三只代表过去、现代、未来的眼睛一起盛放强光,小乔的身影变消失在强光之中。
而在另一个没有人看得到的命运空间,小乔出现在那里,看着眼前蛛网般错综复杂的亿万条丝线,知道自己只有非常简短的几秒时间。
五极天式是物理法则操作的极限魔法成就,前三式主力在于空间操作,到第三式“星辰之门”而达到颠峰,第四式“逆行时舟”影响时间,而当空间与时间都在掌握中,创招之人更凭着这份理论,把魔法推伸到虚无缥缈的命运,完成了第五式“因果转轮”的理论基础。
这么多的丝线,每一条都代表着某个人、某件事物。有些丝线粗长如索,有些却短细欲断,这些粗细柔韧的不同,则是因为事物的因缘业力,如果某些人或事的业障极强,又或者受到强大能量的屏障守护,这些人或事就不容易发生改变,小乔只能祈祷,自己要寻找的东西不会太棘手。
“找到了!”
代表万物元气兽的那条丝线,出乎想像地细薄,而且正在逐渐分解,小乔甚至不用动指头,轻轻一口气,就把丝线吹断了。
这代表什么呢?假若因果律之线如此细薄,甚至正在逐渐断裂,是否代表只要多等一段时间,这头巨兽就会被其他力量消灭呢?
这点小乔无从去证实,也不想去证实。“千金难买早知道”,现在去查证这一点,只是给自己多添悔恨,更加嘲笑自己而已。
但既然来到这里,她想利用自己还剩下的一点时间、一点力气,在这个不允许凡人进入的禁忌空间里,去完成一点工作。
首先是中都城外被污化的大片土地。虽然死去的人不可能复生,但被污化的土地如果不处理,即使万物元气兽被消灭,仍有成千上万的人会受到毒气所害,死于非命。
找到了那条并不坚固的丝线,小乔将丝线弄断,这时,她眼中出现了另一条如绳索般粗重的长线,殷红如血,从那特殊的感应与型态,小乔知道那是代表鬼夷族历史的连结因果。
(或许我可以……)
基于这一点期望,小乔毅然伸手,可是才刚要碰到那条粗索,上头所蕴含的因果业力,已经造成她手臂的剧烈腐蚀,跟着她脑中听到一声凄厉怒吼,那是与她缔结契约的命运之神,如约定中那样结束她的停留时间,并且准备给予她应得的天谴。
(还没有……再一下!)
硬是在剧痛中撑过去,小乔在那条粗索上扯断了部分细丝,尽管脱离空间的剧痛,让她整个身体都像是要分解开来,但她仍为着自己做到的事而骄傲。
※※※
当小乔由空中消失,万物元气兽的身影也开始逐渐隐没淡化,虽然这头巨兽愤怒地咆哮,连连对城墙进行撞击,但不管是它的火焰或撞击,都迅速虚体化,只剩下影像,没有实质温度与杀伤力。
人们为着这幕景象而错愕,但一道明耀白光,却由白鹿洞的方向高速飞来,跟着就是斩裂云层的猛烈剑气,暴雷骤雨般由天空斩下,划过巨兽的身体,给了它最后一击。
但除了陆游之外,没有人知道他在出剑时候的讶异。面对这种史无前例的异兽,陆游也不能肯定自己是否能将之杀败,第一剑只是试探,但那一剑斩下,几乎浑不受力,万物元气兽的庞大身躯已经虚幻不实,那一剑砍着了模糊的影像,没有实质杀伤力,完全斩在地面上。
(怎么会有这种现象?)
无视陆游的错愕,地上已经响起了欢呼声。欢声雷动之中,人们歌颂着月贤者的伟大功绩,因为除了他之外,再也没有谁可以拥有这等神通,如伟大神明般拯救众生。但在人们欢声雷动的同时,一件不引人注目的怪事却同时发生。
那些躲入城内,侥幸保住性命的鬼夷人,突然发现自己身上的斑纹、额角,开始迅速消失,在他们明白发生什么事之前,鬼夷族的外表特征已经消失,他们的外表就与一般人类毫无二异。
没有多说什么,鬼夷人安静地朝四面八方散去,在中都城百姓发现之前,或是混入人群之中,或是悄然离城。
本来被血色藤蔓缠住的公瑾,在小乔消失后,就顿觉压力一轻,全速朝目标地点前进,但还没抵达,万物元气兽就开始虚体化,他一脚踩踏不实,竟然穿过万物元气兽,笔直往地上坠去,仗着绝顶轻功全身而退。
“怎么回事?”
陆游的随后出现,让公瑾吃了一惊,不过在万物元气兽彻底被消灭的同时,另一件事却惊得他魂飞魄散,那就是小乔再度出现,由高空往下摔坠,动也不动的姿态,似乎已经昏迷。
“小乔!”
抢个及时,公瑾拼着左手腕骨折的代价,接住了妻子,但接到手的感觉,却让他更为惊恐。
他从没有接触过这么轻的人体,也从没有看过这么惊人的出血量,那件衣服上几乎全染着血,妻子在消失的这段时间里,到底做了什么?
被震动惊醒,小乔模糊地睁开眼睛,看见是丈夫之后,勉强地笑了笑,轻声呢喃。
“瑜兄……带我回家……”
小乔说完就晕了过去,公瑾急得五内如焚,眼见妻子命在旦夕,此地却与玫瑰红相距何止千里,自己如何能完成她的心愿?
※※※
当小乔从昏迷中睁开眼睛,只发现自己平躺在草地上,眼中所见到的景象,是非常熟悉的画面。
满空中闪耀的星斗,与在玫瑰红中仰视的景象一模一样,尤其是当丈夫的面孔,也出现在自己的视线中,那感觉就像是每个夜里,躺在玫瑰红后院的竹藤凉椅上,一面看着星星,一面说着温柔话语。
“瑜兄,我们……到家了吗?”
“嗯,小乔,我们已经到家了。”
丈夫温和的声音,就像平常那样沉稳可*,小乔忍不住体内那股极度疲惫的倦意,只想闭上眼睛,熟熟地睡上一觉,但另一个近乎尖啸的警告,却让她在闭上眼睛后,不得不强打起精神来,在自己还能说话的时候,把该交代的话说出来。
所以,小乔就说了,把自己使用五极天式,还有吸摄万物元气兽大量毒素时的觉悟,全都告诉了公瑾,告诉他将要发生的事,也告诉他自己的最后委托。
公瑾不知道自己怎么有办法听完这些,当他听完了妻子的委托,他唯一的反应就是想跳起来吼叫,斥责这荒唐的要求。然而,他的理智让他明白,妻子是用什么心情在做这样的委托,自己不能够在她人生的尽头,拒绝她的衷心要求。
“瑜兄,你会不会怪我?很生我的气?”
“不会。我觉得很骄傲,因为我的妻子……是一个坚强、温柔、勇敢,愿意为她的理想与所关怀的人们……勇于付出的人,就算……就算……我也觉得很骄傲。”
说到后来,公瑾强自压抑的颤抖声音,令小乔觉得好心疼,想伸手触摸丈夫的脸,却发现自己的手软绵绵地没有半分力气,已是抬不起来了。
没有时间了啊……
“不,我没有你说的那么好,因为……我做这些事,有一部份的理由,是因为我想帮我的父亲,我……想救他。”
“你的父亲?那是……什么人?”
公瑾大为错愕,自己与妻子相识至今,只知道她自小便与母亲流浪到武炼,受忽必烈的庇护而成长,却从不曾听她提过有关父亲的事,还以为她也不晓得父亲是谁。
但听小乔的口气,她非但知道,而且一直在庇护这个人,公瑾突然感到一阵寒意,觉得有某种不祥的冰冷气息,将吹在自己身上。
“我爹……是如今坐在艾尔铁诺帝位上的那个人。曹寿……就是我的父亲。”
“不!这不可能的。”
再没有什么事能这么震惊公瑾,但小乔面上浮现的痛楚与歉疚,却让他不得不相信自己听见的东西。
“是真的……是我娘告诉我的。我哥哥……他也是因为发现这一点,才在那么多人类里头,特别照顾我的。”
小乔的哥哥,就是忽必烈了,公瑾只是没有想到,他们两个真的是亲兄妹,异母而同父的亲兄妹……
“我爹他执着于制造子嗣,我娘……是他众多临幸过的对象之一,他根本就不知道有我的存在,但我……还是很想敬爱他。他不是一个好皇帝,可是我不想看见他国破身亡,凄惨以终,所以我……我……”
“所以你才出来统领叛军,因为只有这样,推翻艾尔铁诺后,你才能让他不死,安安稳稳过着下半生,对不对?”
“……我没有机会在艾尔铁诺成长,可是,我很喜欢这片土地,希望能够守护它,而且,被我父亲所弄坏的土地,我有责任去维护它,把希望与幸福重新带给人们。或许……这就是上天之所以让我来到世间,成为他女儿的缘故吧!”
当妻子这么温柔地说着临终话语,公瑾还能回答些什么?正因为她是那么地善良,所以才会替一个甚至不曾见过面的父亲,扛下她根本没有必要去扛的责任,辛辛苦苦去促成族群和谐,把和平与幸福重新带给受到苛政的人们,最后连生命都为此付出了。
“……瑜兄,我爱这片土地,也爱我的父亲,不过……我最舍不得的就是你,谢谢你……曾经那么爱过我,曾经给了我那么多的幸福,我好想再和你一起回到玫瑰红,你坐柜台,我种花,我们两个人一起……”
轻柔的声音,渐渐转为沉寂,公瑾只是半跪在妻子身边,凝视她苍白的面孔,泪水不知何时已经模糊了双眼。
一丝冰凉的感觉,蓦地贴上了火热的面颊,拭去了泪水,公瑾依恋不舍地握住那冰冷的手掌,却再也无法从那白皙的小手中,感觉到任何一丝生命气息。
“……爱你,一生无悔。”
短短的六个字,是小乔的最后遗言,虽然很短,但公瑾却从里头听见了很多东西。怜惜、不舍、愧疚、遗憾、爱恋、决心……小乔把她的心情浓缩在这六个字里头,并且深信自己的丈夫能够体会。
公瑾不知道该说什么,之前在玫瑰红隐居的时候,他时常怀疑,自己是否当真甘愿就此黯淡一生,与小乔悠闲度日;但那个答案如今清楚了,只要妻子能够再醒来,再笑、再哭,他愿意为此付出任何代价,当小乔撒手而去的那一刻,公瑾觉得自己整个人像是硬生生被撕碎,很大一部份的自己,就此也跟着死去了……
就这样,公瑾蹲跪在妻子的身前,做着浑浑噩噩的等待。如果有得选择,他很想逃开,但是在完成对小乔的承诺前,他只能继续待在这里,等待着天明的到来。
“其实,有一件事情,我也一直没有告诉你……因为我很害怕……”
本来应该在小乔还听得见的时候说出口,现在虽然晚了一步,但公瑾还是决定让小乔知道这件事。
“胭凝说我是伪君子,这话一点都没有错。和小乔你比起来,我是虚伪而丑陋……”
握着妻子不再温暖的手掌,公瑾依恋地摩擦着面颊,自从与小乔离开艾尔铁诺,他就不曾再戴过面具,而当小乔以五极天式改写命运之后,他更再也无须用面具、用术法遮掩什么,因为曾经浮现在面颊上的黑色斑纹,永远不会再出现了……
“我是鬼夷人……从母系血统那边来说,确实是如此。和胭凝的情形类似,只不过状况相反过来,我自幼努力的目标,就是洗去体内鬼夷之血所带给我的耻辱记号,发誓要世上再没剩下半个鬼夷人……直到我遇上了你。”
淡淡的几句话里,包含着无数的仇怨与愤恨,那是一种鬼夷族根深蒂固于血中的恨意,曾令公瑾在万千个夜晚里,咬牙发下切齿的誓言,但这些都已经不再重要,而回想着相识的经过,公瑾面上浮现一丝苦笑。
“你是人类,努力装成鬼夷人;我流着鬼夷之血,却当自己是个人类。我们夫妻两人,其实很像……很像……”
当两段相似却又相异的人生,相互扭曲而缠绕在一起,公瑾曾因为如此而找到了生命的热度。现在,螺旋的其中一段永远断了,公瑾只能静静地蹲跪在这里,泪眼朦胧地看着妻子的容颜,回忆着他们在鹏奋坡上的初识、地底矿坑中的并肩作战、中都城内的生死与共,还有如今的永诀。
不知不觉,公瑾放开了妻子的手,静静地蹲跪着,像是一尊无懈可击的石像,做着万古不变的永恒沉思,直到太阳晨曦照耀大地,公瑾的面前发出异样响声。
“……呜……呜……呜呜……”
一声声怪异的呻吟,与极度腐臭的血肉气味,一同随着阳光而明显出现,腐臭与邪异呻吟的源头,则是公瑾身前的那具尸首。
当尸臭迅速蔓延,把周围十呎的草地全数化为枯黄,再无生命气息的尸首突然仰身坐了起来,发着诡异幽光的青碧眼睛,凝视前方那个垂首默立的男人。
一如小乔之前所交代,被命运之神施加的惩罚,会让她的来世出生在魔界,变成她人间界同胞最憎恨的魔族;至于这具失去生命的躯体,强烈魔气会将它妖化,成为一头毫无理智,只懂得追噬生人血肉的邪恶东西,如果放着不管,这妖物会在人间界造成重大灾害,一如它此刻贪婪饥渴地看着眼前的男人。
“……呜……呜……呜呜……”
由于目标一动也不动,似乎完全没有威胁性,它猛地伸出半腐烂见骨的爪臂,要去掠取第一滴尝到的活人鲜血,但在鲜艳的血光迸现之前,凌厉剑光却似急电乍现,轻易地闪过它的咽喉,将那不甚牢*的身首一剑分离,紧跟着,熊熊火光就吞卷了掉落两处的分离身躯。
尘归尘,土归土,当晨曦完全照耀于这片山地的每一处,这里只剩下一堆灰烬,再没有半具尸首。
男人一直跪在那里,没有抬头,不敢抬头,紧紧牢握的左拳血出如涌,*着痛楚来压下心头的恐惧与悲愤,直到他确定大火已经熄灭,才缓慢而吃力地站起身来,目光越过前方的两处大火余烬,遥遥望向山下的中都城墙,以及被团团护卫的皇宫。
“小乔,我……带你回家……”
※※※
“这一次,我要多谢你,如果没有你的协助,我无法及时出来收拾善后。”
将中都城外的景物尽复旧观,更一举清除了所有的污化,月贤者理所当然地又成为人类世界的救世主。不过,心中知道并非如此的陆游,并没有多加解释,只是第一时间使用水镜,向故人表示谢意。
“不用谢,若有得选择,我也不想再被卷入人间界的斗争,说起来一切都是你这放翁臭贼狂妄自大,才会让敌人有机可趁!人该记取教训,趁着还来得及,放弃那无谓的面子,去向你弟子把一切解释清楚吧!”
隔空相助,山中老人大损元气,本来就不愿意多做谈话的他,迅速切断了水镜通讯,然而,西纳恩还是有所顾忌,担心陆游为了尊严与面子,故意承担下这污名,造成师徒不可弥补的仇恨,所以才在切断通讯前,破例地多提醒两句。
可惜,尽管相交千年,人们还是无法完全了解对方,西纳恩并没有把握住月贤者的真正心思。
(情感与情爱,实在是突破武学修练的强大动力,这几年公瑾经过世情历练,武功突飞猛进,远比我教导更为有效,如果这样下去,突破地界为时不远……)
弟子有此进境,陆游着实感到欢喜,但他也担忧,如果公瑾疏于锻炼,甚至丧妻之后自暴自弃,难得的一个武学奇才,岂非就此毁了?
(对了,只要让他持续有一个目标去追,渴求实力的心,便会自强不息,仇恨总是武者求进的最大动力……如此说来,为了他好,这件事情的最佳处理是……)
心里开始思索,在半空中俯视大地的陆游,注意到了皇宫方向所发生的骚动。
中都城内的皇宫,这一天实在很不平安,光是万物元气兽的骚动,就令整个皇城天翻地覆,大批难民又冲撞宫门,与守卫官兵发生冲突,险些就要战起来了。好不容易所有事情过去,大部分人松懈了警戒,各自回去休息,一个疯子又仗剑闯入宫门,武功奇高,轻易斩杀数百兵丁,一下子就冲入了皇宫内部。
御前侍卫虽然也有若干好手,却根本拦截不住这名如同鬼神般强悍的超卓剑手,甚至连他怎么出剑都没看见,银光一闪,溅血哀嚎倒地。在玫瑰红的潜修、昨晚的激战,让公瑾的武功飞跃性地突破,地界之内几乎少有对手,寻常武者甚至不是他一剑之敌,更别说这些御前侍卫了。
人们只是不解,为何当这被头散发、满身血污的疯子,仗剑杀入中都皇宫,被千百士兵团团包围的时候,他都只是单手使剑,另一手却牢牢守护着一团包裹似的衣囊,仿佛那团东西比他自己性命更重要,若非如此,他双手灵便,杀伤力肯定更强。
“……妈的,为什么好事坏事都冲着皇宫来?这里成为疯子试剑的必考题了吗?”
一个御前侍卫在狼狈退却时,惊恐不已地喊了这句哀嚎,他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这句话带有某种命运性──在艾尔铁诺历五六二年,李煜第三次闯入皇城破门时,他被剑气余威波及,横死当场。
本来听说有疯狂剑士杀入皇城时,内侍通告正熟睡如死猪的皇帝陛下,预备暂时躲避,但公瑾来得太快,又熟悉皇宫建筑,一下子直冲到皇帝寝宫,杀退所有侍卫,把几名拦路的内侍斩得支离破碎,凛冽剑气透过单薄纸门,遥遥锁住里头那个不住颤抖的人影。
公瑾的眼睛无法透视,但是剑气所告诉他的感觉,让他知道自己没有找错人。明白一场辛苦没有浪费后,他把怀里的包袱放下,小心翼翼地不吹到风,默默祝祷,以只有自己听得见的声音轻轻说话。
“……小乔,你很遗憾自己从没见过父亲,对吗?我带你来见你爹了……”
公瑾的长剑已经收回鞘中,但空手傲立的他,身上散发的森寒剑气,却令周围十尺空间冷澈心肺,埋伏着的士兵与侍卫为其威势所慑,没有一个人敢上前,去救援那个*在门边、发抖求饶的窝囊皇帝。
“曹寿!你给我听好,我带我妻子到这里来,是为了见她的父亲。她是这世上最好的女人,但她的父亲……是这世上最愚蠢的猪狗,为了自己荒唐的繁衍愚行,糟蹋女性,甚至不知道自己有了一个这么好的女儿。”
“她的父亲注定是个亡国君,但她为了保护这个不曾照顾过她的父亲,她拼命地付出,替她的父亲去爱这个国家的子民,为他们着想,带领他们和平共存,找回失去的幸福与安宁,她这么做,是为了保护她的父亲,不让她父亲被革命的暴民送上死刑台!”
“我妻子她……她真的很爱这个国家,真心祈祷这个国家的幸福,担起她父亲没有担起的责任,扛起她不该扛的原罪。当所有人都背弃了这片土地,她一直到死……都还在为了她父亲与这个国家祈祷。她是真正关心这片土地、这些百姓的人……她现在死掉了!”
怒声吼着,公瑾的狂啸犹如千军万马,撼动云霄,震得满庭满院的树叶飞舞飘动。
“曹寿,你听到没有!你的女儿死掉了!”
一喝之威,足以震倒虎豹,本来蠢蠢欲动的士兵们,纷纷退回原位,面面相觑。他们当中的不少人,曾经目睹昨晚的那场剧变,再听到这番说辞,心里隐约猜到了一点东西;也不知道由什么人开始,每个士兵放下了手中的武器,纷纷垂首致意。
公瑾用力吼出那句话后,并没有得到多少快意,胸口就像是破了个大洞似的,空空荡荡,甚是难受;看着最后几片树叶孤零零地飘坠,凄清得一如自己的悲伤,公瑾心痛欲裂,几乎忍不住再次掉下泪来。
“……小乔,这样够了吧?你爹知道你了,知道你为他做过什么了,这样你有没有好过一点?”
拾起包着骨灰的衣囊,公瑾轻轻婆娑,脸上表情一下悲痛莫名,一下却又怜惜不舍,最后猛地一咬牙,他带着妻子离开这个富丽堂皇却腐败的宫廷内院。
公瑾并未预期曹寿会有什么良好反应,可是在自己转身的一刹那,他没有听见预料中的呼救与奔逃声,反而是一种很小声、很小声的哭泣,从纸门的另一侧,悄悄地传了过来。
这很不可思议,但公瑾却无法不信任自己的耳朵与感知,那个脑满肠肥、愚蠢肤浅的狗皇帝,哭了……
“……你一定会高兴吧!你爹为了你而感到悲伤,如果你能听得见,善良的你一定会很高兴吧?”
低声对着不存在的人说话,公瑾再无半分迟疑,施展轻功,一下子就离开了皇宫,在之后的两个月里,没有人再见到他,尽管中都城的百姓很希望找到公瑾将军,重重酬谢他拯救中都城的功绩,但他就像那些再也无从辨认的鬼夷人般,人间蒸发,消失了踪影。
白家、麦第奇家的部队,连同其领导人,无声无息地撤离了艾尔铁诺,行踪隐密得像是未曾来过。但这次事件的伤害,却在两名领导人的心中留下痕迹,不管是武炼霸主,或是白家的头号恐怖份子,都在毫无心理准备的情形下,承受了这个打击,让他们好一阵子雄心尽失,沉寂在各自的领地里,缅怀失去亲人的伤痛。
忽必烈闭门苦思,试图突破地界,深信自己如若拥有天位力量,就能够弥补这次无力的悔恨;白军皇感于人力有时而穷,纵有天位力量,仍未足稳操胜券,遂下令恶魔岛研究团队,加强太古魔道技术研发。
相较之下,必须担起白鹿洞重整工作的陆游,则是非常在意弟子的情形。比起暂时失去生命目标的胭凝,陆游更担心行踪不明的公瑾,当两个月的时间过去,公瑾仍没有回到玫瑰红,也没有来到白鹿洞,陆游就对弟子颓丧失志的状态感到不满。
经由天心意识的感应,陆游找到了弟子的位置,并且虚化影像,来到艾尔铁诺的皇家墓园。在那里新增的一个无名土坟前,公瑾就坐在那里,目光直直地望向荒冢,随手洒着刚刚采来的花瓣。
陆游明白弟子在这里做什么,但他深感讶异,因为公瑾身上一尘不染,甚至已经重新披上锦袍与军徽,盛装以待,这显示他已经知道了自己会来,不愧是自己调教六百年的得意弟子。
“师父你来了……白鹿洞还是需要一个在黑暗里做事的人吧?我相信我自己是还有利用价值、活命价值的。”
陆游沉吟不语。他到这里来,原本是想安慰公瑾,并且为坟中那个勇气可佳的少女致上哀悼,但看到公瑾的反应,他有了别的想法。
自己的得意弟子,无疑是弄错了自己的来意,但他却很乐意见到这样的误会,并且主动促成。
“非常好,公瑾你较诸之前大有长进,这一番对你的磨练,你总算是通过了,不枉费为师这两年半来对你的苦心设计,你没有辜负我的期望,果然成才啊!”
这样的回答,似乎已经代表双方达成协议,但公瑾在回身之前,却仍不合礼仪与身分地问了一个问题。
“多谢恩师的栽培,但公瑾有一事不明,必须向恩师请教。”
“唔?”
“师父重收我归入门墙,当真不后悔吗?”
“为师自信生平决定从未错过,你日后成就若能超越于我,我只会更为欣慰,证明我眼光无差,教育无差,何来后悔?”
公瑾恭恭敬敬地向恩师叩首行礼,可是只有他自己才知道,在行礼同时,他心里发着什么样的仇恨誓言。
(……杀了你……总有一天……一定会杀了你……)
艾尔铁诺历四二二年七月十七日,绵延千年的鬼夷之祸,终于宣告结束,在艾尔铁诺的史册上明确记载:
白鹿洞的周公瑾元帅,率军大破鬼夷叛军于中都之前,擒斩其首领陶胭凝,坑杀所有鬼夷军士于万人冢内,鬼夷之血从此灭绝,世上再不存在鬼夷人。
原本放浪形骸的艾尔铁诺皇帝,从这一天起,停止了他毫无节制的配种行为,遣散招集与俘虏拘禁的数千妇女。重新出现在群臣之前的他,恍若一夕之间苍老百年,没有人知道是什么理由,促使这名曹姓皇帝发生改变。
一度离开白鹿洞的陶潜将军,则在此事之后,结束了机密任务,回到白鹿洞,并在周公瑾元帅的保荐下,就任掌门,但一直到他因为南唐事件,与师门反目为止,这名曾经展现过高度才华的男子,庸庸碌碌,再无作为,以平实古板的形象,为外界所知。
百年后,武炼爆发槿花之乱,艾尔铁诺调军平乱,但手握重大兵权的周公瑾元帅,拒不从命,因此令麦第奇家叛乱坐大,举世皆以为怪,艾尔铁诺宫廷震怒,种下了日后将周公瑾元帅放逐海牙的因子。
风,缓缓的吹着,在皇家墓园的树荫之下,随着晨光的绽露,穿越在层层青山,带着微凉的冰雪气味,飘过山顶,到处流窜。
一声耳语般的低低叹息,混在风里,穿越千里之遥,来到群山层叠的千雪峰顶。
武炼,花果山。
峰顶的银杏树,已然生枝茁壮,屹立在花果山顶,俯视着脚下的无尽大地。
传说中的史实,又翻过了一页。
《银杏篇》全卷完
第五十一章:百丈门
其实,我觉得,不必平等神锤和博爱神铠,小乔的博爱和理想就是最可怕的神器,带给她无比的力量,却又榨干她所有的生命。其实,当公瑾扪心自问,能否平淡过一生的时候,我想的却是,小乔她能平淡过一生吗?
当即使是忘恩负义,赶走小乔的那一群人遇难时,小乔都觉得对他们有一份不能割舍,不能放下的情感和责任时,试问这样的人又能如何自私的享受那属于她自己的小小幸福了?
那么,小乔的结局,从忽必烈在比武大会问她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是被决定的了。
因此从小乔来看,她应该会觉得自己是何等的幸运,能在为理想奉献生命之前,得到一生的挚爱和幸福的时光。
忽必烈、白军皇、山中老人,这三个在本传之中戏份不多的重要人物,堪称是银杏中最华丽的临时演员。部分读者觉得这三人的戏份不多,这点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是公瑾与小乔的故事,如果临时演员戏份太多,就本末倒置了。
最后一战中,白军皇与忽必烈的激烈表现,或许会让读者觉得奇怪,因为他们似乎不该是这样的人。不过,如果在这种打得最激烈的时候,夹着尾巴逃跑,那感觉不是太奇怪了吗?我不想让他们变成讨人厌的角色,所以就让他们做出了不合个性的事,希望读者能够接受这种热血剧情,如果不能,那……这就是银杏的BUG之一了吧!
银杏这一篇的BUG可能不少,很多地方或许还和本传有相冲突的设定,不过都无所谓,因为小乔改变了命运,所以很多本传里的不同设定与记载,是因为被小乔改变了命运,所以才变得与外传的纪录不同。这是很贼的解释方法,也是我把五极天式第五式如此定位的理由,附带一提,第五式因果转轮,我自己取的外号是“作者的立可白”。
第五十二章:初次调·教
柳文姬没有郁闷太久,叶庭飞快取了两件东西放在桌子上。
看到两样东西,柳文姬的眼睛有些发直。这是什么?海沉金,雷击木!那雷击木的年份看起来在万年以上。
这种档次的材料,在外面买不到,宗门都是以物易物的形式交易。自己这种身份要买的话,若能托上人情,去宗门内部采购,都得白玉符钱付款,概不赊账。
叶庭成为长老了,自己连门派福利都发放不下去,更不可能白拿叶庭的东西。问题是自己拿什么来买?
不要?这两样东西在自己手里,绝对可以炼制出符宝等级的羽箭。
要是有这样的羽箭,方才那个海妖差不多也能一箭射杀了。人类猎杀妖物,原本就是依仗装备犀利。靠着拳脚?相同境界的妖物也能碾压你。
叶庭笑道:“我也知道,门派断无从长老手中拿东西的规矩。不过门主眼下也是手头太紧了一些,此物可以赊欠,不计利息,就算一百白玉符钱。”
柳文姬不好意思,心中是真的有些感激了。一百白玉符钱,之前门派在的时候,还好凑出来。对于现在的她来说,根本就是巨资。
叶庭好人做到底,对柳文姬道:“说说你羽箭的样式,我亲手为你切割材料。”
柳文姬明白,自己的手法不如宗门,切割那万年雷击木,这样一块最多切割出五份,换做叶庭来处理就多了。
柳文姬情绪起伏,叶庭看在眼底,心中感叹。
自己算是勉强入门?出入红尘,为的是领悟人间百态,坚定自身的念头。操控人心就是修行,以人为镜,可知生死劫数。
自己道行不足,换做师傅,根本不用循循善诱,甚至不要理会那柳文姬,对方自然投怀送抱。
不对不对,这个词不准确。
反正师傅厉害的很,八千年的时间,把逢州折腾了个底朝天。哎,现在逢州大乱,不知道莫邪宗那个岑岭怎么样了。
师傅现在自身难保,没可能回逢州拉她一把。
叶庭胡思乱想着,手中异常稳定,参照柳文姬给的图纸样式,将万年雷击木切割成了十份。柳文姬屏息静气,看那材料切割完成,心中激动。叶庭手法精妙,每一份材料都没有多少损失,将属性保留的极好。
材料切割,要保持材料的属性,这是最难的部分,这万年雷击木被叶庭破开,分成十份之后,每一份的属性并无下降。叶庭也是觉得满意,如果是师傅来做,估计能分出十四五份左右。
自己要是有婴境水准,也能做到那种程度。
海沉金不需要切割,属性稳定,柳文姬自己处理即可。得了材料,柳文姬先和叶庭打个招呼,自己去船舱密室中炼制羽箭。她让王若可陪着叶庭说话,外面前来道谢的散修全都打发走了。
柳文姬不懂,这材料昂贵,全因宗门控制,炒高了价钱。对于宗门来说,符钱更加珍贵一些,毕竟和玉石一样,能用于修行,催动阵法,甚至有的可以代替丹药恢复真气。
类似材料只要遇到,全被宗门搜刮走了,宗门之外**的很,只好打造符钱去购买。而打造符钱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消耗修士的生命。
王若可现在对叶庭佩服的很,口无遮拦,将百丈门的事情叽叽喳喳都给说了。听了之后叶庭也是意外,这百丈门竟然出现过婴境修士,虽然昙花一现,只有三千年时光。可是这百丈门的传承,价值就不算小了。
若非自己是上门出身,肯定也要动一点心思弄到手。
王若可的父亲,也就是柳文姬的夫君,生前是金丹四劫的修士。要是再进一步,没准真的婴境可期。结丹修士,一旦度过五劫,寿元八百。身为门主,有门派供养,成婴不是虚妄之事。
死在这个节骨眼上?若无宗门插手才是怪事!
道门行事,真是阴狠毒辣!叶庭连连叹息,仿佛百丈门的遭遇感同身受。
王若可听叶庭解释,顿时也是心生恨意,同时觉得魔门修士光明正大,直来直去,更加可亲。
王若可年少可欺,叶庭没什么成就感。
于是他对王若可道:“这种灭门的事情,宗门所忌。就是去查,肯定也没什么结果。你切莫想着要去寻仇,害了自己性命。”
他不说还好,听了叶庭的话,王若可暗下决心,有朝一日成就婴境,定将那些贼子一个个射杀,不问证据。
叶庭又问起海市的事情,王若可出门前也是恶补一番,说的头头是道。
海市所在的位置是一处群岛,距离鄞州还有近两百万里。类似的地盘月剑宗不止一处,出产物资又不值得出动结丹强者,索**给当地一个下属门派,唤作断山剑流。
群岛的地理名称叫做金沙群岛,有岛屿上万座。不过大多数更像是礁石,有一些甚至要落潮的时候才能冒出海面。
较大的岛屿只有一百多处,月剑宗弟子只有百名,还是三年一次轮替。在这里看守海市形同发配,谁也不愿意来。
海市的事情,基本就交给断山剑流了,月剑宗只负责收购物资。
叶庭一边说话,一边在百宝袋里搜索物品,搜来搜去,也没适合送给王若可的。百宝袋里的东西虽然随意堆积,也都是婴境修士搜集的物资,随身携带,怎么可能有太便宜的货色。叶庭又不想勾引王若可,想要寻个适合她境界的材料却也难了。
王若可一个小孩子,叶庭真要和她聊天也很无趣。这个时候,他有些想师姐阳眉。不知道她去了哪里,是不是跟在这条船的后面。
“叶长老,你说,那只攻击我们的海妖,会不会是……”王若可开发智力很快,联想能力也是不俗。叶庭不说话了,她又回头接上刚才的话题。
“不是。”叶庭被打断思绪,随口回答。
“为什么?难道不合理?”
“因为太容易留下线索,他们不怕你的报复,却怕别的宗门插手。”叶庭心想,这孩子满脑子都是阴谋诡计,以后可怎么办?
海市渐近,船速越来越低,海上往来的船只也多了起来。行至海港,柳文姬才出现,和码头上断山剑流的修士交接,将船寄存在这里。
船上的散修都下去码头,他们买的是单程票。有些人会死在海市,有些人会留下几年。柳文姬回去的时候,还要重新招揽生意。
码头所在的岛屿叫做断山岛,长近千里,是金沙群岛中第二大岛屿。岛屿中央一座山峰半截光秃秃的,全是红色岩石,顶端平整光滑,就像是被人一剑斩断。
断山剑流的宗门就建立在那山顶上,俯瞰全岛。
码头后的城市繁华,纵横三十里。面向码头就是一座巨石,阻拦视线。巨石后方两百丈处,耸立着一座巨大的殿堂。
这殿堂的风格与三教迥异,正面内陷,呈圆弧形,高二十丈,九层。
这就是断山剑流的任务殿堂,专门处理海市事务。修士到了这里先要登记身份,购买令牌,然后才能去海市的猎场狩猎。
没有令牌就想要私自前往的,会被剑修斩杀。
有了令牌,只要不出控制区域,断山剑流对散修的行踪也好把握。
叶庭三人进了任务殿堂,他就看到柳文姬皱起眉头。
“门主,发生什么事情了?”叶庭知道,柳文姬都混到这个份儿了,小事根本不会让她烦恼。
“叶长老你看。”柳文姬一指前面道:“那是小金刚寺的和尚。”
叶庭不知道小金刚寺是什么,柳文姬解释道:“小金刚寺是不入流的宗门,应该是从别处的佛门大宗里分化出来的,自立门户。没有藏院,但是法王很多,自有传承。”
柳文姬这样一说,叶庭就明白了。
月剑宗这个海市,不许结丹修士前来,最强者不过筑基而已。这里是散修的天堂,门派不会浪费时间在这里,免得被断山剑流算计。
小金刚寺这次参与,只要不出动法王,断山剑流也不能得罪。散修可就吃亏了,小金刚寺人多势众,最好的猎场肯定会被霸占去。
佛门境界,和道门魔门大抵相同,只是修行方式差异巨大。虚境修士,相当于佛门罗汉果位,罗汉之下,因受持戒律不同,称呼也就繁多起来,不过道魔两门,都有固定的习惯性称呼。
相当于婴境修士的佛门大能,成为藏院。相当于结丹修士的,叫做法王。相当于筑基修士的,则是僧侣。
佛门广大,尽管内部教义冲突常见,但是宗旨多以慈悲为主,关注凡人疾苦。
每逢凡间大乱,魔门中人或者旁观,或者乐享其成,少有去推波助澜的。佛门却屡有大德之辈,许下宏愿,投入红尘,去解救凡间灾难。
只是佛门慈悲,那是对凡人而言的,三教相争,争夺的是天地气运。面对散修,佛门修士可不会手软。对于佛门修士来说,你只要炼气初期,就不再是凡人了。
不是凡人,那就各逞手段。散修怎么可能打得过宗门弟子。
再说散修为了生存,手下有几个干净的。被佛门弟子抓个原由随手镇压,那可真是无处诉苦。
第五十三章:佛门的朋友
艾尔铁诺历五六六年三月自由都市暹罗
暹罗,属于自由都市同盟里的中级城市,经济力普通,虽然同时有水陆交会,却因为先天上的障碍,难有什么大发展,唯一所有的特色,即是其独树一帜的南国风情。
暹罗的气候四季如夏,到了六、七月的时节,市内与火炉无异,现在虽只是三月天,火辣辣的太阳,仍晒得人昏昏欲睡。
但是,仅仅百里外的另一城市,斯歌德,却仍未脱离冬雪的笼罩,弥漫在一片银白世界里,事实上,该城市四季如冬,回暖的机会根本就不多。
相隔百里,顶的都是同样一片天,之所以有这么古怪的气候差异,只能归因于地域性的磁场极度混乱。
磁场就是存在于一地之内的自然能源总称,行诸于外,便能造成许多不可思议的效果,东方仙术中的堪舆之法,即是由此而生的专属学问。
冰之大陆西方外海的一处群岛三角洲,便被公认为磁场不稳定的一级危险区,经过该区的商船,常常无故失踪,未曾有被寻获的例子。
自由都市所在之处,即是风之大陆上磁场最不稳定的一带,最显着的特徵,便是如暹罗这类的酷热,或是不稳定如昨天五十度高温、今天零下三十度低温的情形;至于如“东边太阳西边雨”那早就是稀松平常,见怪不怪的普通事了。
经过千万年来的研究,大陆上的生物,已逐渐能在一定范围内控制磁场。譬如在都市边界设立大规模结界,保持一个都市终年长热,另一都市长年冰寒,或者把原本差异极大的天气,锁定在某些天内,如使某城市终年晴天,但七月一至,便一夕变天,连下一个月的豪雨,种类繁多,不胜例举。
“隆!隆!隆!”
远方隐然传来几声闷响,是大批人马奔近的声音。
这里是入城几条要道必经之处,饱含热气的微风,带起地上沙尘,吹拂开来。一名壮硕青年,抹去额头涔涔汗珠,咒骂道:“天杀的,怎么今天手气这么糟糕,本大爷等了一个早上,半头肥羊都等不到,真他***。”
从早上到现在,并不是真的没有人经过。事实上非但有人,而且还很多,多到都是一两百人同行,这么大的规模,当然不是兰斯洛这个笨强盗可以吃下的。
由于长期以来过大的贫富差距,风之大陆的治安并不算太好,除了雷因斯.蒂伦及少数区域外,剩下的国家都可说是纷扰不断,只要偶遇天灾,随时都会酿成灾荒,造成大规模民变,若再遇到治理的官吏不好,一场动乱是免不了的。
平民穷饿到极点,大则造反,小则当盗贼,如此一来,治安当然欠佳。
便算不生灾荒,眼下年轻一辈,也流行一种观念,“盗贼是成名、累积实力的最佳职业”,比起老老实实的练武、闯荡江湖,闯出名堂前还得忍受落魄生活;直接下海当盗贼,无疑是条捷径。既可掠夺大量金钱、女人,又可名正言顺地拿人试刀,藉实战增强武艺,有什么修练比这还惬意?
不过当盗贼也不是完全没有风险,毕竟不是到处都是软柿子,所以除非真是对自身武艺有相当信心,大部分都会选择加入盗贼团。
因此,一个有名气的盗贼团,受瞩目的程度甚至超过同级数的骑士团,往往会吸引许多初出茅庐的年轻人,自动加入,以期迅速成名。甚至有些成名的骑士,为了牟取暴利、或藉机了断私怨,也加入或自组盗贼团。
就分类而言,兰斯洛属于前者;而其馀的许多成名武者,就属于后者了。
基于这些理由,大陆上想当然尔是盗贼遍布,各地官府抓不胜抓,甚至有些时候反而还不是对手。在这样的情形下,来往商旅只好自求多福,聘佣兵、或是结伴上路以壮行色。一二百人的商队,根本就是常见到不能再常见的基本常识,只有兰斯洛这等笨贼,才会没将之估计在内。
“好渴啊……啊!他妈的!”发现水壶的水已经见底,兰斯洛气的随手抛去水壶。
他得到消息,暹罗近日内有笔大买卖在进行,自由都市许多盗贼团得到消息,都赶来此地,想分一杯羹。由于这是重振业绩、打响名号的好机会,他也闻风而来,现在则是想在入城前,先捞点小的当车马费。
“不管了,再等一刻钟,要是再没有人来,本大爷就直接入城。去里面也是抢,在这里也是抢,干啥子要在这里晒太阳!”
对业绩感到气馁,兰斯洛只好这样自我安慰,自己怎么说也是大盗……呃!未来的大盗,像这样小家子气的买卖,实在和自己的身份不合,做不成是应该的……
“咦!有人来了。”
忽然不远处传来了脚步声,听来只有孤身一人,正是下手的好对象,兰斯洛欣喜若狂,低身躲进埋伏的位置,等着肥羊进入圈套。
听着脚步声,兰斯洛不禁有些兴奋,自离开杭州以来,他便立志作盗贼,这期间,也曾做过十几起案子,但都是和其他人一起下手,而且失败件数居多,像这样以个人能耐作案,倒还是第一次,心下难免紧张。
“三、二、一……”兰斯洛默数时间,确认时机已至,低喝一声,自埋伏处奔出。
“站住!不要……”
兰斯洛一面斥喝,一面大步奔了出去。他已想得周全,仗着自己体格魁梧,一上来便要先声夺人,以凶狠气势压倒对方,让肥羊乖乖将荷包奉上。
谁知道,人才冲出去,一句“不许动”还没喊完,两旁忽然升起一片喊打喊杀之声,兰斯洛一愣,第一反应就是自己中了埋伏,反被人包围起来,但喊杀声多半中途便止,反而成了一股奇异的沈默。
(搞什么鬼?)
往左右一看,六七个年纪不同、打扮不同的盗贼,手持兵器,分别从几处跑了出来。面上的惊异表情,证明彼此间并非同夥,只是不约而同地选在此处,捡中了同一匹肥羊而已。
大夥儿你望望我,我望望你,在理解整个事态后,喊杀声再起,众人纷纷朝离自己最近的那人挥刀,先拼个你死我活。
“唉!经济萧条,连作强盗都作到恶性竞争,真惨!”兰斯洛感叹着,飞起一脚,把一个狂呼大叫奔向自己的臭贼踹倒,率先奔向目标物。
那肥羊似乎是给吓坏了,浑身颤抖地瘫坐在地,兰斯洛一马当先,奔到他面前,朗声道:“不用怕,本大爷只是求财,只要你乖乖交出身上钱财,本大爷就保你……”说的同时往下端详,且看看是谁那么走运,成了兰斯洛大王此行的第一位受害人。
不看还好,这一看,只把兰斯洛气了个七窍生烟,只见一名矮胖青年,脸如土色,满身肥肉不停地抖动,一双红色眼瞳居然像猫一样,眯成了一条缝。
兰斯洛怪叫道:“搞什么?本大爷埋伏半日,居然碰到了个雪特人!”
雪特人,与大魔神王相同,这个名词在风之大陆上是种禁忌,但是和大魔神王的禁忌不同,有关于雪特人的禁忌,大概是这类的形式──“本场所属高级餐厅,狗与雪特人禁止进入。”
传说中,在神话时代,有一个种族协助诸神开辟天地,但是因为自身的贪婪、高傲,以及极度的贪财,忘记了诸神的恩赐,狐假虎威,犯下了许多的恶行,因此被诸神处罚,从此之后,这个种族的身高便比一般人矮,却比矮人稍高,而一双眼瞳,便因为其短视近利,成了猫一般的怪瞳孔。这个民族,就是雪特人。
雪特人没有独立的国家,属于流动性民族,他们游走大陆各地,*占卜、打零工、跑单帮……等杂役为生,与其说他们热爱旅游,倒不如说是他们的血液里,有一种无法久居一地的冲动。有人相信,这是诸神诅咒的一部分。
他们为大陆诸民族所轻视,便连最低等的矮人族也瞧他们不起,这当然不是因为神话的关系,而是因为雪特人的民族性极为卑劣,他们胆小、怯懦、聒噪、好色,遇到危难来临,立刻一哄而散,如果散不掉,那便争先恐后卖友求荣,有句俗语说:“世上没有战死的雪特人,只有投降而被屠杀的雪特人;世上没有团结以终的雪特人,只有争着相互出卖而给踩死的雪特人。”
历史上,所有的神话诗歌中,几乎都有雪特人的存在,他们毫无例外地扮演了所有佞臣、小人的角色,每个着名的英雄人物,几乎都有过被雪特人出卖的纪录。据说,雪特人的祖先,在神话时代末期,甚至曾经出卖过自己的老师──某个神圣宗教的救世主,让其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这当然不过是雪特人肮脏历史中的一页而已。
每个种族都视雪特人为蛇蝎,事实上,光从“雪特人”这个名字,就不难理解大陆诸种族对其之蔑视,更将其族当作不吉利的象徵。
以兰斯洛来说,第一次独自行抢,居然对象是个雪特人,这当然是一件大大触霉头的事,怎不由得他火冒三丈。
再瞥见那雪特人衣衫褴褛,满身脏污,可怜的穷酸像,肯定比自己还穷,榨乾了也没几滴油水,恼怒之下,喝道:“天杀的,你这雪特人为什么会在这里。”
“我……我不知道……”
“混帐东西,你这死胖子为什么是雪特人?”
“我……我也不想啊!”
雪特人是出了名的胆小,这时给兰斯洛凶巴巴地喝问,险些吓得屎尿齐飞,再看到雪亮刀光在眼前晃来晃去,心胆俱裂,两手把头抱起,哭叫道:“别……别杀我,千万别杀我啊……”
“喂!把值钱的东西……”
“哇!别杀我,我什么都不知道。”
“喂!”
“呜哇!神啊,什么神都可以啦,我还不想死啊……”
兰斯洛每吼一句,那雪特人只是浑身发抖,抱头大哭,这反而令他不知如何是好。
行抢的时候,被抢的一方不抵抗,态度合作,这样是很好啦!可是,如果遇到这样个除了哭叫以外什么也不会的家伙,倒也是很伤脑筋的一件事。
兰斯洛大感无趣,反手出拳敲昏了一个跑来捡便宜的盗贼,叹道:“算了,本大爷放你一马,滚吧!”
如临大赦,雪特人战战兢兢地抬头,看兰斯洛一眼,却旋即惊恐大叫。
“哇!杀人啦──”
“你怎么那么烦啊!不是说不杀你了吗?”
话声未完,一样血淋淋的东西掠过眼前,滚落在地上,正是一颗人头。
兰斯洛回头一看,四名身穿黄衣的汉子,悄没声息地出现,对几个还在混战中的盗贼,一刀一个,轻易诛杀,出手又稳又重,不是一般的盗匪。
“哼!凭着这点微末道行,也敢到暹罗来生事,真是活腻了。”
一名黄衣人把最后一名盗贼挥刀砍死,扔下嘲笑。另外两名,则把刚才被兰斯洛打晕在地的人也了结掉后,齐向为首的那名黄衣人报告。
兰斯洛冷眼旁观,这四个人都穿着土黄色衣衫,服式一致,显是出自同门,胸口绣了一个“石”字,指的是出身派门。
“敢镇哥,点子都已经摆平,全是杂碎,轻松得很啊!”
“大家作得很好。”黄衣人首领石敢镇道:“自由都市一向不是什么上流地方,长着狗眼的宵小不少。这次大公子亲来,分派大夥儿把路上清乾净,咱们可得加把劲,不能给大公子丢脸,让东方家那些眼高于顶的家伙,知道我们石家的能为。”
“那边还有个大个子,该如何处置?”
“杀了。”
“还有个胖子,不是盗贼,但却是雪特人,要不要也……”
“也杀了!留着碍眼,顺便让你们多练点经验。”
四人自顾自地说话,全没向旁边的兰斯洛看上眼。
兰斯洛听得火冒三丈,扬起手中长刀,喝道:“他妈的鬼东西,有种就过来,本大爷把你们一个个都宰了!”
那三人应声而来,脸上都是一副轻蔑表情,压根便看不起这貌不惊人的小子。兰斯洛抢先奔出,立刻便对上一名黄衣人,在他挥刀斜砍自己左肩时,直刺对方面门。
“妈的,好狠的小子!”
那黄衣人大吃一惊,没想到敌人不守不躲,直接以同归于尽的打法回应,被逼得撤招,往后连退。旁边两人被这拼命打法弄得一愣,回过神来,分左右夹攻兰斯洛。
可是,当比武是以生死来分胜负时,对在无数生死边缘中成长的兰斯洛而言,敌人发愣的霎那,就是决定一切的契机。
左右合围之前,他率先撞进左边那人怀里,刀势往上斜挑,立即将他了结;这时后方刀风斩下,他猛地回身,趁着转速将刀横挥,将对方手中钢刀连带半边脑袋一次砍掉。
早前往后退的黄衣人,这时才拿稳身子,待要再上,却见敌人转眼间便杀了两名同夥,吓得往后退开。
“敢镇哥,点子太硬,您赶快来帮手!”
“没用的东西!”
石敢镇怒斥一声,为了子弟兵的丑态大感愤怒,同时也诧异自己判断错误。本来他看这大个子的模样、动作,不像有什么精湛武功,单单是身手敏捷、体格健壮而已。谁知道一交手,三名子弟兵给他拼命的气势弄乱阵脚,而对方的动作又“敏捷”得惊人,让他一下子便折损两名部下。
将剩馀的那人叱到一旁,石敢镇打量敌人。浓眉大眼,虎背熊腰,模样堪称威武,好像曾在哪里见过此人。手中持着一口薄细长刃,散发寒光,刚才竟能轻易削断部下的配刀。
他们四人兵器都是家族特制的厚背重刀,依兵刃型态,理应轻易碰碎那把长刀,现在却反被削断,看来那刀并非凡品。
“你是什么人?在哪国的军队待过?报上名来!”看这人的武功不高,却充满剽悍之气,石敢镇心想或许是军旅出身,先问个明白。
“我是……少说废话,掏出你身上值钱东西,跪地求饶,不然立刻取你狗命。”兰斯洛本想炫耀一番,但想想自己来此目的是探查,不宜张扬,索性直接干回本行。
石敢镇轻蔑道:“原来是个无胆匪类。你杀我石家子弟,依我族规,我要将你砍断四肢,弃诸此地,放血而死。那时你就会悔恨自己为何不一开始便引颈就戮!”
“哪那么多废话!”兰斯洛道:“我现在就一刀劈了你!”
“你说什么?”石敢镇脑里灵光闪过,想起一人,惊讶万分。
“我说一刀就劈了你!”口渴加肚饿,兰斯洛再没瞎扯精神,手中一紧,挥刀便扑了上去。
(果然是他,今天发财了!)
在脑里的各国通缉图像中,石敢镇想到了敌人身份,惊喜交集;惊的是突然遇逢此人,喜的是这人武功与传闻中差得太多,自己将可以轻易赚笔重金。
兰斯洛举刀劈下,石敢镇用配刀一格,被断做两截,趁着刀势稍缓,双掌便轰往兰斯洛胸口。
他在家族中薄有名气,论武功,确实比此刻的兰斯洛强得多,这两掌全力击出,重重轰在兰斯洛胸膛,满以为一击便能让他倒地。哪知掌力一吐,竟如泥牛入海,兰斯洛更是一脸错愕表情。
“你这笨蛋,不要用内力……”
话没说完,兰斯洛惨叫一声,跟着便是一股比自己不知道强多少倍的浑厚内力反激过来。
这股内力不单浑厚霸道,劲道更是灼热难当,像一股爆发岩浆似的往四周冲开,石敢镇首当其冲,双臂如遭火焚,被远远震出,后飞数十尺,摔落时两条手臂俱皆焦黑,疼得在地上打滚。仅馀的一名黄衣人惊得魂不附体,抱着他慌忙逃跑。
兰斯洛只觉头晕脑胀,坐倒在地,只听对方撂下一句惨嚎:“柳一刀,你等着,我们石家不会放过你的!”
自从离开杭州后,他逐渐接触武学知识,发现自己体内有股极霸道的强猛内力蓄存着,但不管自己试用什么内功口诀,便立刻会引得体内真气剧烈排斥,无法驾驭。
这股内力从何而来,他全无所知,但遇着外来劲力,却会自行护体反激,外头力道来得厉害,反激回去的力量就更加恐怖,但自己身体承受的痛苦也更大,现在虽能稍微适应,但如果碰上高手,有时候的效果还非常惊人。
对方临走时撂下的话,让兰斯洛摸不着头脑,莫名其妙。自己为了侦察而来,抢劫不成,却和这几个不速之客糊里糊涂打了一场,杀了两人,环顾左右,死人除外,活人都跑得乾净,钱没捞到,事情也没办成,真是好没由来。
“柳一刀?这家伙在说什么玩意儿?”
越想越懊恼,兰斯洛抹去嘴角的些微血丝,决定先入城一解饥饿。但是,自己身无分文,吃饭也没得钱给,这该如何是好呢?
索性在倒下的两具尸体中,搜索出几串铜币,解决经济问题,兰斯洛转身入城。
第五十四章:有缘人
暹罗有着完备的政治实体,堪称辽阔的领地,近千万的人民,一切与一个小国无异,说“城”只不过是个概称而已。在自由都市同盟里,这样的情形并不少。
两条自由都市的商业公路,经过此处,南方有河流经过,水陆交会,给予暹罗十分优渥的地理条件。
南方的湄公河,除了湿润的水气外,也带来了肥沃的土地,居民世世代代安分守己,*着农业为生,自给自足,对于其他的外来者,多半抱持着婉拒的保守态度,这种想法使得暹罗成了一个农业型的都市,无法有太大的发展。
而此刻,兰斯洛漫步在暹罗的街道上,首次接触到这份特殊的文化。
“这里的东西好怪啊!”
走进暹罗城,完全陌生的异国风情,几乎令兰斯洛看傻了眼。
与古典、繁荣的杭州城不同,暹罗城的风貌,就像一名笼罩面纱的魔女,活跃、多变、冲突与变幻不定。建筑上揉合了许多不同风格,塑像、神话故事、白象、金翅鸟、鳄鱼……全都以巧妙的雕刻,装饰在屋瓦飞檐上。
种满椰子树、花团锦簇的热带花园,与一座精致、典雅的宝塔,从原本平凡无奇的店铺屋顶上冒出来;窄窄的渠道在拥有几百个房间的豪华酒楼阴影下,无声无息地流过;虽有些荒凉、但仍可看出旧日气派的城楼,装饰了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座落在饭馆的后头。
巨幅彩绘上,娇艳的美女面露微笑,半裸露的胴体让行人发出惊叹;一群孩子踏着轻快的步伐,大声欢笑,踢着藤球穿过街头;成千只盘旋的燕子,高栖在最喧闹的市街上,昂首阔步;一场正在进行中的阳光茶会上,暹罗古典舞者,在绿草如荫的草坪上翩翩起舞。
地摊上摆着各式各样的蔬果。这是因为暹罗气候温暖潮湿,是以盛产各类水果,摊贩也摆出特产,招揽客人。卖花的、卖水果的、卖手工艺品的、耍杂技的,都为街上增添了新的风貌。
由于几个月前波及整个自由都市的大地震,许多建筑都在修补中,街景也有些脏乱,但总体而言,暹罗仍是个人气鼎盛的都市。风拂过高大的椰子树梢,虽然仍是炙热,却另外混和了特殊的清香,使人精神为之一振。
“哦!原来世界上还有这样的地方啊!”兰斯洛摸摸下巴,出神地瞧着周边事物。
截至去年下山为止,他大部分的生命旅程,都是在杭州旁的深山度过,“死老头”在茶馀饭后,也会向他提起外边世界的种种奇观,但总没有机会实地一见。
离开杭州后,自己把发展事业的地点选在自由都市,为的固然是这里适合盗贼团发展,却也存着“到外面世界去看看”的想法。自由都市的地理景观特殊,每个城的人文、自然,都有独特的风味,奇人异士也多,是个增长见闻的好地方。
路边的摊贩很盛行,特别是贩卖古物的商人,五花八门的货品,便像是等待探索的宝藏,散发着神秘的诱惑,只是,相较于器物本身的引诱力,小贩们却个个懒洋洋地,或侧趴或仰躺,有的甚至直接在脸上盖张瓦报,在街边打盹,一点都没有招呼客人的打算。
兰斯洛回想起当日在山上时,老头述说热带地方的情形便是如此。这一类的地区,天气那么热,谁还有力气去大声叫卖,所以居民大多很懒,只要赚够今天可以吃喝的钱就收摊,省事的很。
热带地方由于物产丰富,人民不需要努力谋生,植物产量丰富,满山一捡都是食物,因此人们相对地没什么斗志,再者,长时间的高温,也使得该地的人民慵懒成性,终日昏昏沈沈,没心力做事,这类都市中,有的甚至连工作都省了,纯以观光业作为主要的经济来源。
“天气太热啊……”兰斯洛看看四周,别有深意地笑道:“这话果然是不错的。”
因为天气热,居民的衣饰就以凉快的麻质为主。在以前,民风保守,暹罗妇女大多是穿着蓝色色调,再绣上简单的传统花纹,看上去很有一种纯朴美感;不过,近年来与外界接触渐多,服饰风格上受到影响,年轻一辈的衣服开始出现了较为鲜艳的颜色,绣纹也精巧起来。
在街上便可以看到,几名年轻少女,在金饰摊子前选购头饰,三不五时互咬耳朵,交换悄悄话,然后笑成一团。
少女姿色只是普通,却因“年轻”、“欢笑”而绽放光彩。她们的装扮清简,麻质的背心与短裤,恰到好处地裹着丰满的肢体,大半截的粉臂、小腿都裸露在外,轻声笑语间,摇曳生姿,手腕上的金环相互碰撞,发出悦耳的“噹噹”声,瞧得旁人为之心神荡漾。
不过,相较于这些女孩,街上却有另一群人,穿着不合时宜的皮衣,不停地用手巾擦汗,目光凶恶地注视着来往行人的一举一动。
这群人和街景显得格格不入,一看便知道是外地来的。
再仔细看看,这样的人还不少,一群一群分布在各处店铺、酒楼,彼此间陌生、仇视的表情,可以看出他们互不认识,只是因为某种原因,而处于将要发生冲突的状况下。
“唔!事情不太对啊!”兰斯洛回想起来,刚才在城门口就有很多这样的人,而在早上的埋伏等候中,这些人也占了入城者的大多数,他们都身有武功。但暹罗城并非什么一等富庶之区,突然涌入了这么多江湖豪客,恐怕是要出什么事了。
“不成,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本大爷是来作案的,不是来泡妞的,得先想办法弄清楚情形再说。”察觉到自己可能有许多竞争对手,兰斯洛心生警惕,决定找个地方先坐下来。
“大爷……大爷!前面那位大爷!”
这时后方传来奇怪的呼喊声,兰斯洛转头一看,一个气喘吁吁的胖子,手里拿了个大包袱,狂呼大叫,朝这边奔来,引人侧目,正是刚刚的那个雪特胖子。
“呼!呼!喘死我了……大爷,我可找着您了。”
“哦!做什么?这次你身上钱带够,准备来奉献了吗?”意外成为街上人的焦点,兰斯洛大感不耐,把这雪特人拉到一边,打算看看他包袱里有什么值钱物品。
雪特人擦擦眼睛,嘴角边眯出了一丝笑容,对着兰斯洛傻笑。
“笑什么笑,是不是想找打。”兰斯洛给他笑得心里发毛,左手又握紧了拳头。
雪特人道:“小人开心,所以笑。”
“神经病,被抢了还那么开心。”
雪特人连连摇手,道:“大侠此言差矣,虽然是被抢,可被抢也有种类的不同,给三流毛贼抢,是抢;给一等一的大英雄、大豪杰抢,也是抢,怎可混为一谈。”
“哦!”兰斯洛道:“你的意思,该不会是拐弯骂本大爷是三流毛贼吧!”
“不敢,小人哪敢有这样不敬的想法。”
“嗯,难不成,你在夸我是一等一的大英雄、大豪杰吗?”
“不敢,这样不敬的想法,小人哪敢有。”
“有趣。”兰斯洛奇道:“这也不是,那也不是,那你倒说说看,本大爷是哪一等的强盗。”
“大侠您英姿飒然,仪表端正,正气满面,正正当当,政通人和,郑和下西洋……这等英雄气概,怎会是三流毛贼能相提并论。”雪特人抱着手,谄笑道:“可是,英雄、豪杰这等虚名,只是一般凡夫俗子的名号,给您提鞋也不配。像您这等超凡绝俗的人物,应该称伟人、神仙、老祖宗、北极星、人类的舵手,这样才够称头。”
说着,雪特人俯身下拜,赞扬道:“喔!能够被您这样了不起的人物抢劫……喔,不,是能将钱财供奉给您这样了不起的人物,实在是小人祖上积德,千百世修来的无上光荣啊!”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雪特人又是出了名的擅长奉承,这番谀词,只听得兰斯洛心花怒放,只觉打出生至今,从没有这么光荣过,看那雪特人在跟前下拜,几乎爽得连脚底都要飘起来。总算脑里还有一丝理智未失,硬生生把这感觉压下。
(好险,差点连自己叫什么都忘了,这碗雪特迷汤果真是厉害!)
兰斯洛勉强镇定下来,咳了两声,道:“嗯!看你一副油腔滑调的模样,说起话来……嘿嘿,倒还挺‘实在’的。你跟在我后头,究竟有何企图?是想报复?还是想贡献?老实招来,否则别怪我一刀劈下,毫不容情。”
“当然,当然,您那一刀的威名,大陆闻名啊!”雪特人眯着眼笑道:“适才蒙您手下开恩,不但放小人一马,还在那些凶徒手下救小人一命,小人感恩图报,希望您能给我一个报恩的机会,瞧您模样,想必是头次来暹罗,倘若您不嫌弃,就让小人充当个向导,为您引路如何?”
兰斯洛对此地完全陌生,想要打听情报,有个熟悉此地的人做引导确实方便得多,加上这雪特马屁精拍得实在过瘾,便点头道:“这也可以,就给你个机会。本大爷肚子饿了,你推荐个好地方去尝尝。”
“是,小人必将竭诚尽心,报答您的恩德。”雪特人唯唯诺诺,完全是一副低姿态,“不知道大哥高姓大名啊?”
“兰斯洛。”
“咦?”雪特人面上闪过一丝讶色,随即轻声道:“哦!像您这样的大人物,行走江湖,是该用些假名的,小人明白,小人明白!”
兰斯洛听得一头雾水,“什么东西?兰斯洛就兰斯洛,什么假名?”
“喔!是小人糊涂,兰斯洛就是兰斯洛,再没有别的名字了。”雪特人道:“那么,大哥,现在便由小弟带路了。”他打蛇随棍上,一见兰斯洛面色和缓,便改口自称“小弟”,拉近关系。
“好啊,就由你带路吧!”兰斯洛点点头,再看看那胖子,皱眉问道:“喂!你叫什么名字?”
“有雪,天地有雪!”雪特人一副骄傲之情,“就是有天有地的所在,就会有我们雪特人存在的意思。”
兰斯洛失笑道:“哦!有天有地的所在,就有雪特,那这世界不是臭烘烘了吗?”
他笑着,便欲举步,却发现西南方某处,受阳光照耀,反射出极耀眼的光芒,照的兰斯洛睁不开眼。
定睛看去,只见是座高楼,却和暹罗本地的金顶式建筑不同,而是座典型的东方式楼台。周围的其他建筑物,都与那高楼有段不小的距离,显然是给隔离了,看样子,该是某位达官贵人的居所,只是,为何看上去有些残旧呢……
兰斯洛眼露疑惑,望向有雪。有雪会意,脸色立时凝重起来,道:“大哥,那个地方可不能乱看,我告诉你,那是鬼屋啊!”
“鬼屋!”兰斯洛吃了一惊,随即好奇地追问原因。
原来,那个高楼,是座梅花庭园的一部份,当年原属一沈姓家族。这家族历史极为悠久,财势最盛时,把这梅园修建的是美轮美奂,气派堂皇,常常邀请许多名人雅士来此吟诗作对,后来沈家败落,后人迁移,这花园也就荒废下来。
沈家后人搬迁时,本欲将此花园转售,可是偏有一件奇事,就是暹罗城本乃酷暑之地,自从设立大范围地气结界,圈地建城后,更是如此,可是一进这沈家梅园,非但没有半丝暑意,反而阴气森森,教人遍体生寒。更有甚者,自沈家败落后,这林园终年朝霜夕雾,白梅遍开,蔚为奇观。
暹罗人多次欲深究所以然,总是得不到结果,日子一久,便有人传闻其中有厉鬼占据,生人见之则头晕呕吐,大病一场,人们彼此耳语相传,早将那沈家林园当作人间鬼域,生人莫近,这鬼屋之名,也就不胫而走了。
“是这样啊!”兰斯洛沈吟不语,试着去猜想其中的关键。促成他这次旅行的那人,希望他本着历练的精神,凡事多看、多想、多记,这样才能迅速增强自己的阅历,所以,非常难得,兰斯洛认真地进行着自己并不擅长的脑力激荡。
那片梅林距此已是不远,从这看起来,实在看不出有什么特异之处,会有如此异变,确是难以索解。
“唔──唔──唔──就是这样!”同桌的有雪可没那种闲情逸致,这名雪特人目前正充分发挥其生物本能,趁着有人肯作东,把桌上的四色点心流水般送入口中。
他与兰斯洛同来,路上马屁层层叠叠,把兰斯洛奉承得上了天,虽然没有蠢到把这当真,但也对这笑脸胖子大生好感,主动邀他共餐。
这家酒楼叫做“楠”,是香格里拉某知名酒楼的连锁店,在暹罗城中算是一等一的高消费场所,有雪一听到兰斯洛要找地方吃饭,便义不容辞地把人带了进来。
不过呢,尽管是高消费场所,还是有专门招待一般顾客用的低等席次,兰斯洛身上旅费微薄,心里打的又是吃霸王饭的主意,当然也不敢跑上贵宾席,省得等会儿跑不掉,两人老老实实地在一楼*门边的角落,挑了张座位坐下。
既然是一般席,自然在各方面都较差,桌上的开胃点心也做的颇为粗糙,只有那雪特人像饿死鬼投胎一样,大吃猛喝。
或许因为是正午时刻。尽管这是较低等的一般席,前来光顾的客人仍然不少,“楠”的场地又大,单只是一楼,就有三、四百人。他们高谈阔论,喝酒吃肉,把一楼闹哄得与市集无异。只是,大部分的客人并不专心,嘴里讲话,一双眼睛却不时向街上探望,发现了什么风吹草动就急忙伸手探向怀内,想拔兵器,许多人似乎都处于一触即发的紧张状态。
很显然地,这与先前在街上看到的,是同一类的人,或者说,是为了同一目的而来的人。
同处一楼的客人中,像这样的人占了大多数,剩下的多是本地人,他们感觉不到这种诡异的气氛,开心地谈天说笑。
在斜对边的那个角落,坐了一个黑发男子,从随便系在腰间的光剑看来,应该是个水准以上的剑士。他对于街上的种种,显得毫不关心,只是一个劲地猛喝酒,桌上搁了盘不晓得是花生还是瓜子的点心,剩下的便全是堆成小山高似的酒瓶。
这人也不是真的在品酒,他捧着酒瓮便是一阵狂饮,地上堆弃的瓶瓶罐罐,包含了各种不同的酒类,唯一共通点便是酒精浓度都很高。不过,这人的酒量显然不错,尽管一双通红醉眼朦胧欲睡,可还是开了新酒便乾,把烈酒当成白开水,换做一般人,早给醉死在桌下了。
兰斯洛瞧的啧啧称奇,刚想过去看看他是什么的人物,却给另样东西引去。
是兰斯洛正对面那桌的客人。
那人也是个青年,身着白衣,一人独坐,桌上仅放了瓶小酒。他呆呆的斜望着门外街角,一副坐立不安的样子,偶尔镇定下来,想给自己斟杯酒,手却抖得拿不稳酒瓶,脸上的表情又是担心,又是惊恐,彷佛有什么事难以决定似的。
兰斯洛大奇,伸肘撞撞有雪,低声道:“喂!你看。”
有雪正把最后两块点心塞入口中,给兰斯洛这突然一撞,差点没当场噎死。囫囵吞枣地把东西咽下,顺着兰斯洛的目光瞧去,不由得笑道:“这也有趣,一个猛灌酒,一个拿了酒又不喝……啊!是了,大哥是不是认为那小子太浪费了,有酒不喝,没问题,他不喝咱们来喝,我这就找他说去……”说着便要起身。
“笨蛋,谁要你注意这个,我是要你看那拿酒不喝的小子…”特别把声音压低,兰斯洛道:“别看这小子白白净净,斯斯文文的,告诉你,他是个贼,他来这儿铁是为了抢劫。”
“哇塞,大哥果然了得,英明神武,睿智不凡,实在是天生的舵手,人类的太阳,居然连这小子是来抢劫的都能看出来。”有雪惊叹连连,问道:“不知大哥是怎么看出来的?”
兰斯洛当然不好意思说因为自己也是个贼,此乃同行识同行。当下只是板着脸孔,故作神秘道:“天机不可泄漏。”
嘴上胡扯,心里却是又喜又忧。喜的是,能够吸引这许多江湖豪客,自各地而来,此地必有大案可作,自己没有白跑一趟;忧的是,截至目前为止,自己仍弄不清有关的资料,这么昏头昏脑的,只怕错失良机。
(不成,再这么下去就糟了。)
兰斯洛瞥向有雪。雪特人别的不行,但因惯于流浪,对大陆各地的见闻,倒算渊博,或许可以从他口里问出些东西。
趁着兰斯洛还没回过神,有雪招来伙计,用不纯熟的暹罗语,想点几样料理。
“喂!别点太贵,我身上没带多少钱。点多了自己负责。”
“喔!要自己负责啊。”
有雪点点头,想了一下,一对猫眼得意地眯了起来。确定兰斯洛又在发呆,有雪对伙计说道:“这个、这个、还有这个,天气很热,我要一份‘锅汤’,这位大爷什么都好,但是‘普力奇奴銮’要多加一点……对了,我还要几份‘南妈泡’,谢谢!”
伙计见是雪特人来光顾生意,脸上尽是不悦之色,但听他点的道地,也不禁有几分亲近,面色渐和,待得听到后半句,这才吃惊地望向兰斯洛。
“哦!没关系的,这位大爷,了不起,一等一的。”有雪指指兰斯洛,竖起大拇指表示称赞,同时又不停地拍胸脯保证。
兰斯洛弄不清楚发生何事,看到伙计满是吃惊的表情,而有雪又正在竭力保证,自然也知是伙计看不起自己,当下重重地哼了声,他不会说暹罗语,便伸手拍拍胸膛,摆出自信满满的样子。
伙计见兰斯洛这样的态度,又是这等壮硕的身材,认为这人大概没问题,一番鞠躬哈腰后,跑去张罗了。
“去,什么玩意儿,狗眼看人低,等本大爷发了大财,要你们一个个磕头认错。”兰斯洛嘴里嘟囔,他不知道发生什么事,但想来大凡伙计会看不起客人,一定是嫌客人没钱,所以一开口便骂伙计嫌贫爱富,不是好东西。
发现有雪对暹罗城一带似乎很熟,兰斯洛便想发问,有雪却已经笑着开口,道:“咱们来早了些,再坐些时刻,可以看到绝世美女喔!”
“绝世美女!”一听到美女两字,兰斯洛心中一凛,但立刻摆出庄重表情,道:“什么绝世美女!听说你们雪特人的审美观大有问题,别把什么三姑六婆都说成天仙一样。”
有雪谄笑道:“美不美,现在还不知道,我也是听族人说,这间店最近中午会有个美人儿出来弹琴,样子是风华绝代,倾国倾城,这才眼巴巴地赶来,想要一赌美人的风采啊!”
兰斯洛本就是少年心性,立刻被这话说动了心,面上尽管不以为然,脑里却不禁猜想那美人会是什么相貌?
有雪又道:“可真想不到,美人还没看到,就先遇到了伟人,能一睹大哥您的伟人风范,小弟可比看光了十个八个美人更开心啊!”
兰斯洛听得摇头轻晃,暗赞这小子说话得体,果然是个识英雄的人物。他本来打算向导的用途一了,立刻与这雪特人分道扬镳,但连连受他奉承,等会儿又说不定有用于他,现在反而有点想与这人结伴同行,作案时也有个接应,不知不觉已开始把他当同路人了。
有雪道:“咦!看大哥的表情,莫非您也是同道中人?”
“同道中人!”兰斯洛一怔,看见这死胖子猥亵的笑脸,急忙否定道:“谁和你是同道中人,本大爷正常的很,可……可别以为我是你那条道上的。”
“我不是说这个。”有雪*了过来,小声问道:“看大哥的样子,也是外地来的,不知道大哥在别处窑子里,有没有要好的粉头啊?”
“粉头?那是什么?”兰斯洛侧着头想了想,他知道什么是窑子,可是听不懂“粉头”是什么,是某种食物吗?
有雪迟疑道:“这个嘛,就是问您,有没有要好的婊……呃!红颜知己,对,有没有要好的红颜知己……”发现左右有奇怪的目光投来,有雪自动把“床上的”这补充词省略掉。
兰斯洛却是一时答不上话来。
要好的红颜知己?那个人,算吗?
去年八月中,自己偷了死老头的宝物当路费,终于遂了心愿,偷溜下山,路上遇见了个笨呆子,抢了他的衣服,准备进城……之后,之后的事情就怎么也记不得了。
只记得,当自己再次有意识时,是躺在一张挺舒服的软床上,身体不知怎地受了伤,而出现在眼前的,是一名好美好美的少女,带着轻笑,一直陪伴着养伤中的自己。
她告诉兰斯洛,她的名字叫做苍月草,是雷因斯.蒂伦一位高官的私生女儿,因为游学来至艾尔铁诺。前两天游湖时,遇到暴徒调戏,幸亏兰斯洛突然冲出,大展神威,打退歹徒,这才保住了平安,但在混乱中,兰斯洛给一棒子敲中脑袋,就此昏迷了过去。
听完了这些解释,兰斯洛似懂非懂,他有些不理解,为什么自己的伤,是脑袋给敲中,可是痛的却是胸口呢?
兰斯洛对所谓的贵族也没有好感,实在是想不出,也想不起来,自己怎么会去救一个千金小姐。
刚开始,兰斯洛对苍月草的家世还有几分忌惮,可是,在养伤的这段期间,少女每日都来探他,待他极好,终日在床边说些有趣的故事,削削果子,使脾气暴躁的他不致气闷。后来,单是她坐在床边,静静地凝视,水晶般清亮的美丽眸子,就会让自己胸中的不安、狂躁全都平和下来,那是这辈子从没有过的感觉。
也许是崇拜救命恩人,也许是为了寂寞,这出身娇贵的千金小姐,似乎慕恋上自己,兰斯洛起初自豪暗喜,可是与某人相恋的别扭感觉,又在不久后让他感到不惯,伤势一愈,立刻离开杭州。
依照当初目标,他往自由都市行去,在那里锻链武学,开始招兵买马,进行盗贼生意。本以为再没机会与苍月草交会,可没想到,分别不过两月,便给她离奇寻来,泪眼汪汪地询问为何不辞而别。
被弄得烦不胜烦,加上手下弟兄起鬨,兰斯洛无奈点头,半认可了两人的情侣关系。
盗贼生涯行踪不定,有时给官兵追捕,那更是朝不保夕,却说也奇怪,不管自己移动到哪,每隔一段时间,苍月草总会找上门来,共度一夜,待得翌日天明,又自行离去,如此数次,兰斯洛也习以为常了。
有时兰斯洛静心想想,这苍月草其实也是个好女孩啊!
对自己那么好,又能了解自己的心事与烦忧;脑袋看来笨笨的,但古灵精怪的点子层出不穷;容貌美得出奇,至少在看过的那么多女人里,还没别人比得上她;在那方面的反应又好……实在是没什么好挑剔的。
可是,她算是红颜知己吗?
兰斯洛不敢确定,他只知道,现在的自己如果要讨老婆,实在不敢考虑这样的女孩。
早在下山前,自己便立志要闯一番事业,虽然还不肯定最后目标是什么,但绝离不开成天厮杀、刀头舔血的日子,这是自己理想的男儿豪情,也是自己最习惯的生活方式;将来的伴侣,纵不能在这方面有所助益,却也不能大扯自己后腿。
像那种娇怯怯的贵族小姐,未经世途险恶,成天只学些诗歌与绣工,连见了血也要晕倒,怎能适应自己的生活?况且,大家本是两个世界的人,她如今对己有意,却未必打算托付终生,大有可能只是仰慕救命之恩,加上贵族女子对草莽世界的好奇,这才垂青于己。
不管怎样,对这女人还是保持一定距离比较好,毕竟彼此的差距太大,变因太多,如果自己把她定位的太高,日后失望得更大,岂不是很糟糕吗?
“没有。”兰斯洛回答有雪道:“现在没有。”
“这样啊!那好极了。”有雪笑道:“等会儿我就带大哥去逛逛,您别瞧这暹罗城不是风雅之地,嘿嘿,异国美人,还是挺有异国风味的……”有雪说完,乾笑两声,彼此心照不宣。
打了这阵岔,却耽误了兰斯洛问话,兰斯洛待要问起最近暹罗的情势,跑堂的伙计已经走近,送上了热腾腾的料理。
大概因为是一般席的关系,料理是极普通的本地菜。有雪点的“锅汤”,是一种打上蛋花再加上肉片的米粥;送给兰斯洛的,则是很普通的咖哩饭,点心是装在熟椰子里的软果冻和包在香蕉叶中的蜜饯,除此之外,还有一壶冰镇椰子汁,也就是有雪点的“南妈泡”,透明清澄,散发自然的芬芳。
“来,别客气,趁热吃啊!”有雪显是识途老马,拿起桌上诸多调味料,看都不看,猛往碗里加去。
暹罗料理以辣味为主,除了辣椒以外,普通的调味料也很多,胡荽、大蒜、紫苏、小豆蔻和一种圆圆的蛋茄。此外还有一种调味酱,也是暹罗人的珍宝,那是一种将鱼磨碎成浆状后加工的酱,叫做“鱼露”,暹罗语是“楠普拉”,滋味非常的鲜美。
兰斯洛对有雪疯狂加调味酱的举动,显得有些不敢苟同。看看自己盘中的料理,微黄的暹罗黏米,蒸出道地的米香,橘色带绿的咖哩酱,扑鼻的辛辣味,适中地引出人的食欲,怎么看都是佳肴。这家店的水准果然是一流,就连一般席的料理也做的这么好,真该好好打赏。
暹罗料理大多都是汤汤水水,故而绝少用筷,改以汤匙取代。兰斯洛舀了一匙饭,正要往口中送,却见周围的食客全都瞪大眼睛盯着自己,几个伙计聚在一起,惊讶地向这边指指点点,口中不住说着什么“普力奇奴”。
兰斯洛皱起眉头,问道:“那些家伙在说些什么鬼东西?”
有雪喝口汤,随口道:“喔!他们说,要是大哥能吃完这盘饭,那咱们这餐就免费……”
“神经病,落后地方就是落后地方,连吃个饭也要大惊小怪。”兰斯洛没好气地回答,大力舀了匙饭,想也不想地送入口中。
饭入口中,没嚼两口,兰斯洛便觉得自己的口中像给人放了一把火,一股好热好热的感觉,恍若烧红的细针,正不断地刺激着味觉神经。
有雪察觉异样,颇为遗憾地停止进食,看着兰斯洛。
“大哥,你不舒服吗?你的脸好红喔!”
“……”
“真的耶,越来越红了喔,不会是中了奸人暗算吧!”
“……”
“大哥你知道吗?你现在的样子,好像是吟游诗人常常说到的那个……那个……喷火龙!”
“吼!”
兰斯洛狂嚎一声,一张脸红的可以滴出血来,眼泪直流。他以几乎超越声音的速度跳起来,踢翻了椅子,大声嚷嚷道:“水,水,水……”
“大哥你等一下,我有准备……”
兰斯洛哪里还等他,瞥见对面桌子上有杯东西,该是冷水或是什么的,夹手夺过,直灌进口中。
一口饮尽,味道似乎有些不对,兰斯洛再一看,杯里装的原来是该处有名的烈酒,“烈焰红唇”。酒的主人,那个迟疑不决的白衣青年,正吃惊地朝他看来。
“吼……鬨!”
在众多客人眼前,兰斯洛把头一仰,一道鲜红色的火焰柱,自他口中熊熊喷出。
“唉呀!大哥啊,我妈妈从我小时候,就一直告诉我,吃东西要小心,要细嚼慢咽,否则很容易吃坏肚子,怎么你妈妈没告诉你吗?”
有雪拉拉杂杂地说着,还不忘召来伙计,再要一份锅汤。在他对面,兰斯洛通红着脸,泪眼汪汪,只是一个劲地喝椰汁解辣。
刚才,在兰斯洛当众表演喷火杂技,让所有食客目瞪口呆,继而掌声如雷之后,他揪住那该死的雪特人,逼问出所有事情的真相。
原来,暹罗料理多属辛辣,而咖哩是暹罗的着名料理,自不例外,在制作咖哩的种种辣椒酱料中,最辣的一种,称为“普力奇奴銮”。这种由绿色小辣椒所调配成的酱料,漂亮的橘色外表常使人低估了它的威力,往往只要一小匙,就可以让外地人辣得从椅子上跳起来。
为了配合外地人的口味,暹罗地方的料理师傅,通常会将酱料稀释,但“楠”的大厨师极有自尊,对此作法嗤之以鼻,反而以独门配方特别加辣,升格为招牌菜,并立下规矩,如果有人能吃完一盘普奇力奴咖哩,面不改色,这一顿就可免费。
“所以你这龟蛋就这样把我卖了。”兰斯洛沙哑着嗓子回答,这是表演喷火的后遗症。
有雪道:“大哥你说没钱,又说点多了要自己负责,那只好用这方法了。你看,结果不是很如人愿吗?”
虽然没吃完那盘饭,而且脸色大变特变,但因为兰斯洛误打误撞地露了一手杂技绝活,“楠”的主管人员惊异非常,宣布这顿餐半价招待,而观赏到此一表演的食客,也依足规矩,纷纷丢赏金过来,七折八扣之后,反而还捞了笔小财。
兰斯洛一肚子火,把这雪特人的十八代祖宗都给骂尽了。这类人种的卑鄙果不虚闻,本来还打算招他入夥,同在暹罗做票案子,现下当然是不能与他久处,还是快快问明了有什么买卖,趁早分道扬镳才是。
“喂!我说小子啊……”
“大哥,我叫有雪。”
“我管你叫什么!”兰斯洛问道:“这暹罗城里……最近是不是有什么大事要发生啊!”说着,对着那些若有所待的人撇了撇嘴。
有雪登时省悟,道:“哦!那些人啊,是为了东方家的婚礼而来的。”
“东方家,什么东方家?”想不出什么眉头,兰斯洛问道。
“这嘛!大哥可知道,大陆上的五大奇人、七大世家,是哪几人?哪几家?”匆忙吞下口中的肉片,有雪含糊道。
“五大奇人?”兰斯洛一怔,却是答不上话。
下山至今已近一年,打离开杭州后,自己大部分的时间,都花在自我锻链、招募伙伴上,并没有机会增加江湖历练,而陆续加入的同伴,出身也不高,实在不可能知道些真正的江湖事故。
此刻给这么一问,理所当然地答不出来,可偏又不想在这矮鬼面前丢脸,只得猛榨脑子,试着从死老头的只言片语中,凑出些零星记忆,打肿脸充胖子。
“五大奇人!嗯,本大爷当然是知道的,就是那个什么来着,对,二圣三贤者嘛,刚好五个。”脸不红气不喘地说了一串,兰斯洛不禁佩服自己的脑子实在很好,居然还真能凑出五个数。
“三……三贤者,哈!哈哈哈哈哈……”
哪知此言一出,有雪彷佛见着什么极荒唐可笑的玩物,先楞了一下,继而大口椰汁混粥喷出,指着兰斯洛捧腹大笑。
“唔嘻嘻嘻……噗呼噜噜……啦嘿嘿嘿……哈哈哈……”
平心而论,看一个雪特人在面前狂笑,实在不是什么赏心悦目的乐事,声音古怪难听不说,单是那乱晃的五短肥手,就足以刺激观者的毁灭欲,特别是当自己身为被嘲笑的一方,那就有点像将火把投入菜油中……
兰斯洛先是莫名其妙,给嘲笑得面红耳赤,然后恼羞成怒,新仇加旧恨,火喷三丈高,最后决定,要翻桌子来顿狠打,掐死这青蛙种的雪特人。
大概感应到杀气,只见有雪白眼一翻,道:“我说大哥啊!你的资料太落伍了。龙族、西王母族千多年没族人现世,怕是早就亡族灭种了。至于皇太极、卡达尔这两个老头,还不也是几百年没声没息,说不定,早就死得连骨头都给人拿去打鼓啰!这些过气的老排行,还是别拿出来丢人现眼了。”
停了停,有雪低声问道:“想不想知道当今江湖上的风云人物是谁?”
这一问,问的巧妙,兰斯洛到底是少年心性,又是初出茅庐未久,本就对这些杂事轶闻深感兴趣,有雪的这一问,刚好击中了他那所剩无多的求知欲,脸上怒容登时改成一副兴味盎然的模样,放下原本紧握的拳头,催促有雪快说。
有雪面有得色,贼笑道:“大哥有没有听过,江湖上有三柄神剑,四位公子,五个奇人与七大宗门。”
兰斯洛听得一头雾水,把头摇得像个铃鼓似的。
有雪大声笑道:“不打紧,不打紧,想必是大哥神威盖世,这些微末的小人物,入不了您的尊耳,所以您才不知道,哈哈……哈哈……”
“嗯!这还像句人话!”兰斯洛点点头,仍是催他快讲。
其实,兰斯洛对此江湖事故全然不知,倒也非完全都是他的错,他的授业师脾气是狂傲到了极点,素来不把别人放在眼里,自身的眼界又是极高,自也不会向兰斯洛提起这些后生晚辈。
有雪摆出说书先生的模样,摇头晃脑,猛地一拍桌子,长声吟道:“朱鸟刀,白鹿剑,魔导终属雷因斯;五霸强,七雄出,三王四公谁论尊?”
自九州大战至今,已二千馀年,期间故国复兴、衰亡者有之,新邦强霸天下者亦有之,随着烽火不断,战端纷起,在四大势力确定大致版图前,风之大陆可以说是进入最乱的战国时代。
在与魔族的抗战中,上世代的高手几乎死伤殆尽,能够存活至战国时期者,寥寥无几。然而,遍地英雄千重浪,江山代有才人出,长期血与血的争伐,为培育人才提供了绝佳的试炼场,世代交替得以进行,群雄并起,能人倍出,一时多少豪杰,足以取代旧世代江湖的新血出现了。
旧世代江湖的白道代表,二圣、三贤者,不是败落凋零,就是生死行踪成谜,除了“月贤者”陆游仍屹立不摇外,剩下的甚至连传人也没有,江湖上自然需要新的领袖人物来填补空缺。
因此,经过几次大型比试,配合各式详细资料,由“不落魔都”香格里拉为主证,公布了一份“封神榜”,记载当前大陆上高手一百八十人,传之天下,每五年重封一次。而在这封神榜之上,尚有两句脍炙人口的俚言。
朱鸟刀,白鹿剑,魔导终属雷因斯。
五霸强,七雄出,三王四公谁论尊?
兰斯洛奇道:“那是什么鬼玩意儿?”
有雪道:“嘿!俗语说的好,百日练刀,千日练枪,万日练剑,世上兵器虽多,称上显学的,还是刀剑。而当今世上,要讲练刀,那是武炼朱鸟称霸;若说习剑,自然是白鹿洞独尊,可再要说起魔法上的程度,到底还是雷因斯.蒂伦,举世无双。”
朱鸟骑士团,是武炼的联合骑士团,内中高手无数,乃当世三大骑士团之一。
武炼偏处西南蛮夷之地,向来臣服于艾尔铁诺,属于其特殊领地。初代国主大会三十四族蛮酋而建国统一,为了促进彼此团结,故邀集诸酋共组骑士团,歃血为盟,画为凤凰旗,此即朱鸟骑士团之由来。
有鉴于其时白鹿洞势大,剑术千锤百链,实非任何其他门派所能企及,如若固守传统“剑为王道之兵,骑士必用剑”的规章,朱鸟永远及不上白鹿洞嫡出的破穹骑士团,初代国主于是毅然弃剑从刀,延揽各家高手,或重金购买绝学,或偷师、或鼓励研习,倾一众英才之力精研刀术,如此数代而有大成,朱鸟刀遂与白鹿剑齐名。现任朱鸟骑士团大统领“大刀王五”甚至有“天下第一刀”之美誉。
至于白鹿洞、雷因斯.蒂伦,均是九州大战前便享誉久矣的显学。白鹿洞号称风之大陆武学正宗,掌门陆游隐然便是当今武功第一,七名入室弟子均是一流高手,艾尔铁诺的武学名人九成以上出自其学堂,声势之盛,一时无两。
雷因斯.蒂伦,数千年来的文化累积,在魔法文明上的发展,实是非同小可,虽然连续几任女王都没有突出的表现,国势江河日下,但到底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仍能稳稳掌握魔导师公会的大权,令其馀强国既羡且妒。
“这前半句话,代表了眼下大陆上的三大强国,再加上自由都市同盟,大陆就这么切成四块啦!”有雪停住说话,把杯中椰汁一口饮尽。
雪特人的食量颇大,有雪自也不会例外,他动作又是奇快,趁兰斯洛听的入迷,口说典故,手底移动如飞,桌上点心倒又有大半进了他的胃袋,雪特人的杂草谋生力,可见一班。
“四大势力则分别以四大公子为代表,而其中独领风骚的,是‘唐殇君’李煜。”有雪道:“但主导这四大势力的,是七个由家族子弟组成的世家,称作七大宗门。我们所在的暹罗城,就属于七大宗门里‘遍地珍异生豪光,引得红日出东方’的东方世家。”
兰斯洛听得有雪说到重心,连忙用心聆听。
原来,在当前的风之大陆,有七个经商极度成功、富可敌国,势力甚至超越一国王侯的大家族,合称七大宗门,也称七雄。七雄在独门的商业领域上,赚进惊人财富,发展家族势力,同时也以各别的家族武学,驰誉一方,其一举一动,往往牵动所在国的重要国策。
其中,东方家以炼铁、铸造各式奇巧器械,雄踞自由都市,有歌云:“遍地珍异生豪光,引得红日出东方”。据说,东方家的先祖拥有矮人血统,在锻造各类器具上得享盛名,更以此而发迹,其后代子孙继承祖业,几代下来,竟让东方世家成了个锻造世家。
值此战国之世,打造兵器的生意,自然是发了大财,东方家的纯种血脉时隐时现,未必每一代都有祖先的优异能力,但东方家都与矮人族维持着亲昵的往来,有六个矮人都市便是在其羽翼下成立,是以长久以来,东方家在此业上始终执掌牛耳,当前的创师,甚至有近一半是出自东方家的教习馆。
但东方家虽然势力雄强,却素来少关心天下大势,只是这次不知怎地,传出了消息,世家中有一族女,将与外人连姻,也不知道是在聘礼还是嫁妆里,据说有上古珍宝“隋侯珠”。
隋侯珠是上古明珠,乃无价之宝。既有隋侯珠,那其馀陪衬的礼物,想必也是价值连城。此一消息传出,不少心存不正之人,便眼巴巴地赶来,想要捞点便宜。
“照理说,隋侯珠是要运回总堡的,可是,要往东方家总堡,暹罗城是必经之地,所以运宝队伍一定会经过这,或许有人打算在此就动手,省得进了东方家总堡出不来。”
“话是这样讲。但是暹罗城到底已经算东方家势力范围。”有雪压低了声音,道:“那东方世家何等了得,想在他领地内行抢,犹如老虎头拍苍蝇,嘿嘿!十条命也不够死啊。”
听了有雪的简介,兰斯洛总算对事情有了概念。
他之所以会来到此地,是在上趟与苍月草会面时得到的情报。这个贵族私生女的父亲,似乎是雷因斯的大官,情报灵通;得到风声的她,特别赶来提供消息给心上人。
“往东南边走走吧!听说暹罗城最近有桩大买卖,吸引了很多人,说不定有便宜可捡喔!”
数月前的大地震,对自由都市创伤极深,不少大城市变得满目疮痍,更凭空添了为数众多的难民,兰斯洛虽然是盗贼头,看着灾民惨状却也抢不下手。眼看收入成了累计红字,兰斯洛便决定来暹罗碰碰运气,将部下们交托给副头目,自己孤身入城来探听消息。
(唔!果然有点价值,隋侯珠啊……)
兰斯洛心中评估,能吸引各路盗贼至此,这桩买卖肯定是有的瞧了,不过,东方世家位列当代七强之一,实力岂容轻侮!这些人多半买卖作不成,反闹个灰头土脸。只是,这道理如此浅显,难道人人都是为着碰壁而来?
如果各路盗贼能结成联盟,统合人力物力,或许能……
还是不行!人力太过分散,就算掠夺成功,单是分赃便摆不平;况且日后让东方家查出联盟为首者,上门杀光,这等风险谁人肯冒?
那来这里的人,会有什么打算呢?
嗯,多半是心存侥幸,打算等别人出手,然后混水摸鱼,看看能不能捞到些什么好处。呵!别人能这么做,自己为何不能,乾脆大家混水摸鱼,来个大乱特乱好了。
经过些磨练,兰斯洛眼界开阔了不少,做事稍有谨慎,既然决心参与此事,就要好好估量一下己身实力。近些时候,他不断锻链,目前的武功,只要别碰上高手,当可自保有馀。
东方家是当世七雄,高手众多,要明刀明枪的硬干,那定是以卵击石,看来也只好等旁人混乱时,趁火打劫。
说来也是遗憾,只怪自己学识不够,大好的秘笈不会运用。那日在杭州醒来后,趁着四下无人,打开了布包。这个布包,当年在山上,死老头每日都会把玩数刻,虽然不知道里头的东西是什么,但看那副皱眉深思的表情,想必是宝物。
结果,布包里是半本手卷,外表已经模糊不清,从内容上看来,似乎是什么武功秘笈,只是,里面字字句句,看来虽有深意,自己识得其字,却是不明其意,又知道像这类的上乘武学,只要一个练错,立刻走火入魔,经脉俱断而死,是以不敢乱来。
以死老头平日对这秘笈的重视,里面所记载的东西,必定是非同小可,只恨自己没有相关知识,而这等秘密又不能向人开口求教,只好眼巴巴地将秘笈搁置,对着叹气。
(要是练成了秘笈上的功夫,今天哪用这么狼狈,那死老头,留着好功夫不教,尽讲些莫名其妙的东西,还骗我说是绝世武功,简直是耽误本大爷的青春嘛!)
想起从小到大在山上的辛酸,兰斯洛立刻就是满腹不快。从小到大,死老头每次突发奇想,就把他召到跟前,说:“喂!我刚刚想到了新的主意,这样锻链,应该可以练成绝世武功,你去试试看吧!”然后就是一堆难以想像的折磨,把他整的死去活来,要不是命大,早不知道多久以前就了帐了。
当时刻苦忍受,固然是为了不听话就一顿好打,但也存了“练成绝世武功,可以威风八面,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的念头,哪想到,下山后才知自己坐井观天;与普通的警备队交手,那是绰绰有馀,但对上高手仍差着一大截,更罔论称雄天下。
体内的恐怖内力,倒很是有几分绝世内功的规模,但驾驭不住,每次催发身体都像是要被炸掉了,与其说是神功,倒不如说是一种缠身怪病。
想到这里,兰斯洛叹了口气,很有些兴味索然,如果说,这些“绝世武功”是骗人的,那死老头也不过是一个发了颠的老骗子,那么,那本秘笈,也很可能只是几招不值钱的江湖把式,便算真的练成,又能怎样?自己出人头地的理想,可实在渺茫了。
想着想着,兰斯洛随口问道:“对了,那你知不知道,运送财宝的队伍,什么时候会经过此地?”
“这个啊……好像就是今天吧!”
“今天?!”兰斯洛失声叫道。运宝队伍今天就到,自己这探查情报的怎样也来不及回去通知,这样岂非错失良机!
“现下是正午,如果没算错,队伍可能马上就要入城了,从这里看得到喔!”有雪道:“我还在奇怪,您这样全大陆知名的人物,为什么突然跑到暹罗来?原来也是对这有意思啊!不过,您以往的目标都是美女佳人,怎么这次对财宝动了心……啊!我明白了,您定是对那新娘有兴趣!”
“你在胡扯些什么啊!”有雪的话,听得兰斯洛满头雾水,正想问个明白,后方突然鼓噪起来。
“各位,各位,请静一静,请静一静。”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跑堂的伙计忽然叫嚷起来。
客人们止住谈话,往那边看去。伙计让开身子,一道人影自他身后缓步踱下楼梯,出现在众人面前。
有雪眼发异彩,连手底的香蕉果都忘了,搓手道:“终于来了,终于来了……”
只见一名年轻女子,手里抱着把月琴,莲步纤纤地走下台阶,向客人们欠身行了个万福。她脸上罩了层面纱,瞧不清面目,一身暹罗式天蓝衫子,丝缎般的长发轻轻梳拢在耳后。手指较一般人为长,白皙而修长的水葱,晶莹一如嫩玉,给予人极深刻的印象。
(好个天仙似的人物。)
虽然看不见面目,但看她这等婀娜体态,相貌想必是不错的,真想不到在这地方会遇到这样的人物,兰斯洛暗暗喝了声采,回思所见,除苍月草之外,实无见过这等佳人。
有雪道:“我说的就是这个了,我听人家说,这家馆子最近来了位大美人,嘿,果然没有白来啊。”一面说着,脸上尽是急切、贪婪的神色。
“各位,各位。”伙计朝四方做了个揖,朗声道:“各位今日来光顾小店,是小店的福气,可今儿个有件事,需要各位爷儿们帮忙,敝店有位五娘姑娘……”
伙计恭恭谨谨地说了些客套话,大体上的意思是说,这位五娘姑娘,是贵族之后,名门世家,家乡遭遇战祸,要前往艾尔铁诺投*远亲,行至暹罗,因为欠缺路费,流落此地,一个单身女儿家没什么技艺,百般无奈之下,只好抛头露面出来卖艺,希望各位帮帮忙,帮她凑足路费……
这类事在风之大陆很常见,旅人行至某地旅费用尽,便以街头走唱、表演杂耍之类的技艺,赚取生活费,此亦是吟游诗人的开端,后来这风气慢慢传开,也就不只是吟游诗人,往往一般人旅途遇险,也会行此一途,若是能找间声誉好的馆子长期驻唱,收入更是可观,这五娘看来便是如此了。
这五娘的名头显然不小,她一出来,除了许多早已等待的食客,又有不少客人涌入,把一楼大厅挤得满满,还有不少对街酒楼中的人引颈而望,预备聆听她弹曲。
伙计介绍完,退在一旁,五娘向客人们欠身行礼,自行找了张凳子,*墙坐下,深呼吸了一口,朱指拨絃,调声弄调,开始泠泠淙淙的弹起来,曲调轻柔,是现今大陆上的流行小曲。
群众们自行谈笑开来,也有人聆神倾听,五娘的指技着实不错,拨絃转轴,豆蔻轻挥,琴声曲尽其情,引人入胜,而她指头本长,拨絃时姿态更是美观优雅,教人着迷。只是连弹了几曲,却未有轻唱只言片语,看来是只弹琴不献唱了。
美人默默,虽然让人好生遗憾,但她既是世家贵女,书礼持身,出来献技已属难为,想来也是不可能当众卖唱献舞了。但见玉人峨眉微锁,香鬓带愁,偶尔举臂扬絃之时,水嫩的肌肤,欺霜赛雪,端地是绝代芳华。
群众初时还有出声,要求弹些较风行的歌谣,慢慢地,受琴声感染,都止住说话,听她弹琴,便是那不解风雅的莽夫,也觉得五娘的琴实在好听,就算不好听,那美人,总是好看的!
“呃……好听,好听,好……的琴啊!再来一杯!”坐在兰斯洛斜对边的那个醉鬼,也悠悠苏醒,跟着琴韵摇头晃脑,连带那头上酒瓮也晃呀晃地,甚是可笑。
几曲带着南洋风的柔和小调之后,五娘琴声忽地一变。
“铮!铮!铮!”
五娘连扬三声,似铁箭离弦,琴音冲霄般陡然拔高,直击心房,听得在场人俱是一惊。
五娘恍若不知,只是专心弹奏,指下铮铮,连擦带扣,速度以倍速增快了起来,五指变幻、诸絃并奏间,战鼓旌旗,铁马金戈,兵甲肃然,尽是一派庄严肃穆的恢弘气派。
群众皆是一呆,想不到这样一个娇弱女子,会弹出这样阳刚的曲子,只听她指底飞快,由“将军令”变做“点将行”,再变“破阵子”,一曲紧跟一曲。
“好啊!好琴,真是好琴。”
“人美琴也好啊!”
“好一个鸣琴美人啊!”
听众纷纷贺起采来。自武炼的槿花之乱后,大陆上并无大规模战争,但尚武风气盛行,连带使得军歌、战歌流行,人们早已听个烂熟,倒哼如流,此时听她鸣琴若忘,把曲中意境发挥的淋漓尽致,简直不输当代一流宫廷乐师,识货的人都忍不住大声鼓掌叫好。
琴音扬挫不定,前一下是万马奔腾、壮志饥餐的战阵豪情,后一下却是黄沙万里、冷月斜照无定河的悲怆哀愁,短短四根琴絃,变幻出千万种不同风貌,渐渐地,琴声越行高亢,竟是隐带杀伐之气。
琴韵连转,到后来,琴音忽刚忽柔,融合无间,月琴本身便有几分沧桑意味,而在五娘手底,激越中更带着悠悠古意,显非一般军曲,而其中“十面埋伏,烽火黄沙”的韵味,却只有掌握的更深。
众人只觉得眼前一花,刹那间,弹琴的哪里还是个娇弱红妆,简直是个披胄带甲的女巾帼,她胸藏十万兵甲,意气风发,正要破阵于沙场之上。
兰斯洛也难得地聆听着乐音。他个性好动,绝无耐性品评音乐,但五娘的琴音,让他想起了自己立志成就一番事业时的豪情万丈,现在只觉得胸中热血沸腾,很想跳起来大吼大叫一番。
这时,乐曲的风格再变,曲调仍是一样,但却渐渐听似人声喧闹,隐隐还有管锣丝竹之声,由小转大。
兰斯洛心中大奇,难道凭区区一把月琴,就能千变万化,还模拟出其他不同的声音吗?
但再听一会儿,喧闹、锣鼓之声渐响,反而压过了原本的琴声,众人也发现不对,纷纷转头外望。
只见一只队伍的先端,转进了路头,预备经过这里,穿越这条路。
第五十五章:红粉女尸
艾尔铁诺历五六六年三月自由都市暹罗
外边大街上,锣鼓喧天,有不少人开始聚集围观,等着看队伍游街的热闹,过不多时,乐声渐近渐响,人们欢呼不已,只见五百名红衣高大汉子,排成方阵,衣襟上俱绣太阳图样,腰间束斧,骑着清一色的白马,当先开路,个个看来威武挺拔,叫人好生敬服。
跟着又是五百名汉子,手上拿着各式乐器,一面行走,一面吹打,用的都是婚庆之乐,加上锣鼓喧天,人群欢呼,更加显得喜气洋洋。
只听得人群欢声雷动,还不时夹杂着两三窃语声,讨论说道:今日不过是送礼回总堡,已有这等声势,等到婚礼当日,那场面还不知会怎样盛大咧。
在荒山野岭成长,兰斯洛从未见过这等热闹,瞧得大是有趣,眉飞色舞。有雪却道:“光是人多,这有什么希罕。嘿嘿!同属七大家族,这东方家威风是威风够了,可要比起豪华气派,那可远远比不上艾尔铁诺的麦第奇家,武炼的石家了。”
在乐队之后,又是一队,这次的人数却少的多,只有一百九十八人,穿着黄衫,两两成对,合扛着一只箱子,步履稳健,静静地前行。群众看清了箱子的模样,登时响起了一片大大小小的惊呼声。
原来,九十九个长方箱子,大小齐一,俱是以白玉雕成,色泽光润,更无一丝瑕疵,显然玉质极佳,非是俗品,而玉箱上又有高手匠人另将玛瑙、琥珀、金刚石等各式金银珠宝相嵌,雕龙纹凤,刻绘出九十九幅喜乐戏文图样,瞧得众人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
单只是一个玉箱,便是价格极高的奢侈品,何况是九十九个;装礼品的箱子都已名贵若此,那箱子里面的东西,更是难以想像的无价之宝了。
暹罗并非繁华大都,城民几时见过这等阔绰景象,便算是来自他乡的外地人,也是目瞪口呆,喘不了一声大气,只听得在一片深呼吸中,有着一层教人不安的寂静。
兰斯洛认出九十九对扛箱者,穿着的黄衣,正和入城前与自己冤枉缠斗一番的人相同,想必是出自同源,连忙转过头去。
这时店内的弹奏仍在继续,但不少人已将注意力移往街上,交头接耳。
“好家伙!连石字世家也来了,这批红货可扎手得很啊!”
“东方家与石家来往有限,从没听说有结盟,怎么竟然联姻起来了!”
“石家若与东方家结合,势力大增,麦第奇家立刻就要倒楣。”
“哪管得了麦第奇家。这两大世家联手护航,谁要敢碰这批货,那就是嫌命长,我们这次算是白来啦!”
听这些话,兰斯洛这才明白,那批黄衣人原来隶属于七大宗门之一的石字世家,现下两大世家合力护航,让围观群众中意图不诡之人望而却步。
(运送队伍的人虽然多,但感觉上没有一流高手,可是,那些扛箱子的石家担夫,扛着这么重的东西还走那么快,步子这么稳,想必个个武功了得,东方家也说不定还潜伏了护卫,贸然出手,很不安全啊!)
顾望左右,“楠”之内,美人弹奏正自高潮,激昂的军乐令每个人胸中鼓荡不休,很想豁出一切去赌赌运气,众人侧目死盯着礼队,只有那醉汉毫不关心,勉强自酒瓮中挣脱出头来,又趴倒在桌上打着醉嗝,呼呼大睡。
对桌的白衣青年,看着队伍一对一对经过,表情抽搐起来,他闭上双眼,深深呼吸,似乎在忍受着极大的痛苦,几次受到乐曲激励,想要站起身来,终于还是强克制下来,只是身体的发抖却止不住,震的板凳喀喀作响。
兰斯洛一面观看队伍进行,一面也窥视周围人的神色,果然有不少人像那白衣青年一般,满是跃跃欲试的神情,眼中却全是贪婪的火焰,只是给队伍威势镇住,不敢妄为。
情势虽然僵凝,但整条长街里近千人觊觎珍宝的诡异气氛,却是不可小觑,倘若有个傻子肯领头冲出,说不定就会牵动大批人马加入。
(本大爷势单力孤,这单买卖不太接得下来啊……可是刚听了一堆战歌,浑身坐立不安,很想找人开刀,唔……)
几个念头一闪即过,兰斯洛当了半年的盗匪,已与刚下山时颇不相同,脑筋转了几转,已有主意,扯过有雪,在他耳边交代了几句。
“等会儿外头要是乱起来,我们就兵分两路,我去外头捡便宜,你就看看这店里有什么值钱货,扛了就跑,明白吗?”
有雪道:“大哥,你真的确定要这么硬干吗?我看场面不太对,可能很危险啊。”
兰斯洛道:“废话,富贵险中求,你这雪特人就是畏畏缩缩,才一辈子都只会有雪,不会有钱。嘿!本大爷一向不轻易收伙计的,现在时间紧迫,只好招募你当伙伴,这次的收获九一分帐,我九你一,便宜你了,小子。”
他打定主意,这么大阵仗,硬闯只有死路一条,但如果能制造骚动,趁乱摸近队伍,说不定就能抱个玉箱,拔腿逃命,那样就大大赚一票了。
为了安全,最好稍作改扮,兰斯洛从腰带中取出一络伪装用的假胡子,贴在面上,登时成了一个满面虬髯的江湖豪客。见着这副模样,有雪面色一变,目中放出贪婪的光芒。
礼物的队伍将走尽,街道的那头,又来了一支队伍。几名俊童美女当前,九十名红衣壮汉,扛着一顶小屋子似的大轿,伴着丝竹吹奏,慢慢走来。那轿子上张灯结彩,丝绢缭绕,布置的甚是雅致,里面的不知是人是物,但既然是跟在礼队之后,想来重要性只有更强。
(瞧这模样,这轿子之后,应该是没什么东西了,要闹场,就要趁现在了!)
左右群众都是一副吞沫直瞪的急切模样,兰斯洛思索对策,要怎样来制造骚动;这时有雪递上一杯酒,他随口喝乾,再让有雪倒一杯。
“大哥,您在烦恼如何制造骚动,又不用自己打头阵吗?小弟倒有一计,就怕您不喜欢!”有雪连连斟酒,说是能壮行色,兰斯洛酒到杯乾,转眼就喝了五杯。
“什么方法?说来听听。”
“这方法很卑鄙、很下流,但是又非常保险,即使抢不到东西,还有八千金币的进帐。”有雪悄声道:“不过安全起见,大哥你要先承诺不会怪我,我才敢说。”
“答应你了,有话快说吧!”或许是酒喝得太急,兰斯洛回答时有些头昏脑胀。
“方法就是……”
有雪说话时,贴近兰斯洛身边,讲话的声音低,兰斯洛也偏耳聆听,怎料有雪忽然跳到一旁,离开桌子数尺,拉开嗓子杀猪似的大叫起来。
“柳一刀!悬赏八千金币的重犯,大胡子柳一刀在此,这死大胡子已经被我下了迷药,各路英雄快点把他擒下啊!”
此言一出,非同小可,本来紧绷的气氛被打破,整间“楠”的客人纷纷转头,锐利到足以将人切割的目光,齐集在兰斯洛身上,跟着便拔出兵器,朝他奔来。
(倒楣!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啊?!)
记得早上那批石家人离去时,也曾错认自己为什么柳一刀,从现在这反应看来,那家伙好像是个赏金高额的大胡子通缉犯,一下出现,人人喊打,可恨自己还戴上一副假胡子,现在真是百口莫辩。
怒火上升,脑子却迷糊了起来,兰斯洛情知那雪特胖子说得不错,自己连喝的几杯里头都有迷药,再看他贼兮兮地躲在一旁,不敢往这看来,兰斯洛登时明白,原来他与自己搭讪早有预谋,就是为了这一刻。
(好猪猡!竟敢出卖我,可是,出卖得也太冤枉了吧!)
兰斯洛想解释自己并非什么悬赏重犯,但嘴一张,十几把明晃晃的刀枪剑,纷乱斩下,他头晕脑胀,哪敢硬接,连退几步到栏杆边,仰身翻摔了出去,索性直接滚到队伍中,立刻引起一阵骚动。
“抓住柳一刀!”
“别让那淫贼跑了!”
“认有大胡子的,捉到就砍!”
不知是名头太响,还是赏金太高,一堆人听到“柳一刀”之名,状若疯狂,提着兵刃就从酒楼中冲出来,闯进送礼队伍,搜寻兰斯洛。骚动引发,在别处观看队伍的大批盗匪人潮却不知究竟,以为终于有人发难,于是前呼后拥,刹那间便乱成一团。
东方家、石家起初仍能稳住局面,但是更意外的状况又连接发生。
“铮!”
“楠”之中,五娘的琴曲陡然拔高,越谈越是激昂,最后琴弦迸断,一记绝响远远传出,擂在每个听者的心口,像是催眠一样,传递一股纵死无悔的慨然决心,令他们的情绪、胆气奔腾到颠峰。
坐在“楠”里头的白衣少年把眼一睁,好似终于下了决定。他一把扯开外袍,露出一身劲装剑靴,掣开腰间光剑,口中高声叫喊,通红着双目,冲入人群,疯狂地向礼队末端的那顶大轿挥剑冲去。
“杀啊!”
“杀啊!”
“冲锋!冲锋!”
激越琴曲加上有人带头,僵持的平衡,猛地给打破,人们的耐性冲破了极限,只见人群哗乱起来,千多名江湖豪客,自两旁酒楼、巷道、店铺中冲闯出来,个个拔出兵器,高声呼喊,向整支队伍冲去。
受到这气势带动,街头街尾也有其他涌来的强人,两面包抄。所有人都像发了疯似的,个个都红了眼,没了理智,杂乱却有志一同地向前冲去。
“楠”里头,情况大乱,许多客人持刀冲了出去,大叹倒楣的伙计,只好尽可能地拦人收钱。
坐在角落的那个醉鬼,漠视着身边的一切,将酒瓮中的馀酿一口饮乾,瞧着外头的厮杀阵仗,冷冷低语。
“去!一群废物!”
跟着,因酒意朦胧的眼眸,在人群中找到了那白衣少年的身影,他已被人截下,陷入苦战,随时都有生命之忧,却仍拼命地往大轿*近。
“废物!”
醉鬼低哼着,彷佛要再度醉倒,眼神中却露出一丝犹豫……
两大宗门的联合礼队显是未曾料到有这等场面,竟会面对千多人的联合攻击,队伍给截成好几段,场面大乱,失去控制了。
兰斯洛疼得几欲晕去,刚才局面混乱,尽管自己跑得快,乱刀之下难免有伤,特别是左腰侧给人狠狠一刀刺了进去,割出好长一道口子,现在急忙撕下袖子,包裹伤口。然而失血颇多,加上酒里迷药发作,他头慢慢晕眩起来,但仍有不少挥剑追斩柳一刀的人紧追,被逼得强打起精神逃命。
而对于全场骚乱,他也感到莫名其妙。
“怎么会这样,现在到底是什么情况啊!”不管怎样,这总是好事,这么多人齐上,场面既然失去控制,那混水摸鱼的成功率就高多了,何况,就算不做买卖,自己现在也要苦恼如何从群众的猎杀中逃命。
(死柳一刀,害得本大爷好苦,还有死雪特人,非宰了你不可!)
场中情形确实乱的可以,有些来看热闹的当地百姓,给弄得昏头转向,听左右尽是一片喊杀喊打,吓得两腿发软,却又只恨爹娘少生了一双腿。
东方家此番礼队的成员,吹乐队的、开路的、抬轿子的,虽非一流高手,武功却也颇为了得,但此刻敌人多的超乎预料,局面混乱,敌我难辨,人全都给推挤在一团,展不开手脚,又顾忌到损伤了什么礼器,那可是万万不得了,几下一迟疑,已失去结集应敌的良机,人人独自为战,叫苦连天。
群众各自混乱,而挤身于其中的人们,则是个个情绪激动,虽说目标几乎都是那九十九只玉箱,但黄衫汉子结成一个圈子誓死保物,防守甚硬,抢不进去,有的人被挤在后头,几次前闯无效,气得砍杀挡路的同道出气;有的人还未*近圈子,便为了如何分赃而自相砍杀,还有人至今仍脑子迷糊,搞不清身在何处,挥刀大喊“冲锋!”。
一群乌合之众敌我不分,你砍我杀,血肉横飞,不知所谓,弄得整条大街昏天黑地,一塌糊涂。
“奇怪,本大爷是不是与混战特别有缘啊!”兰斯洛避过横砍来的光剑,一面小心前进。
离开杭州至今,兰斯洛也参与过好几场厮杀,他武功不成,却是有一门在山野间练成的独门本领,便是在团体中隐匿自己的存在,*着这保命绝活,往往能在混乱中逃过杀身之祸,而蒙得其利。
他取下假胡子,又用衣服遮掩腰部伤口,混躲在人群中,让大批追杀柳一刀的人失去目标,胡乱搜寻,和东方家的队伍发生激战。他则忽走忽停,巧妙地在人群中穿梭,努力在失去意识前离开,一边留意流刀流剑,以免莫名其妙横尸就地。
在如此混战中,兰斯洛仍能保得身上没有一丝伤痕,这不能不说是他的本事。只是,虽然毫发无伤,兰斯洛却也始终无法逼近礼队,几次试图离开都给人群推回,徒劳无功。
(不成,再这样下去,马上就要撑不住了!那雪特人用的是什么麻药,好厉害啊!)
突围失败,兰斯洛只得动起脑筋,甚至考虑要不要采用三流策略,直接躺在地下的死尸堆里做伪装。
几番思量没有结果,迷药效果涌上脑,脚下随之踉跄,陡听见长街中心一连串惨叫,长声响起,跟着半空中传来一声大喝。
“大胆柳一刀,竟敢挑上我东方世家,今天要你留下命来!”
声若春雷,炸的周遭每个人耳里嗡嗡作响,动作一窒,跟着,便是数声破空掠过声。
兰斯洛心叫不好,知道有厉害角色出手,说不定便是东方家的一流高手,瞧来目标便是自己,再跑不掉,肯定大祸临头。哪里还敢迟疑,仗着配刀锋利无双,奋起所有力道狂挥乱斩,希望能及时杀出一条血路。
也真的是退得快,又幸亏已远离长街中心,兰斯洛甫退至人群边缘,便听得“轰”的一声,惊人的热浪扑面袭来,眼前赫然出现一堵火墙,夹带着狂澜暴风,向外疾推,瞬间就吞没了眼前的一切景物,直往这边撞来。
“该死的!为什么又要拼内力啊!”
兰斯洛心中叫苦连天,却不是畏惧眼前猛招,而是担心自身隐忧。
惊见火劲迎面撞来,却已无暇闪避,危急之际,下意识地将刀横推出胸前,脚底再退。尚未接触火墙,布在外表的无形罡气,已透刀延臂而上,兰斯洛便彷佛给火钳狠狠击中胸口,脑里登时一片空白,口中鲜血喷出,身子一跌,险些扑入火中。
但是预期的反应也随之发生,当罡气重击在胸口,兰斯洛立即感到体内有一股更澎湃、更炽热的内劲,像山洪爆发似的反激出去,将那道火墙冲得七零八落,反而形成更强劲的火网弹回去。
蓦传剧变,似乎大出发招者意外,惊呼不断;场中更是哀鸿遍野,两道高温炎劲一去一返,霎时便造成牺牲者无数。
(又来了!这次比前几次都还要痛!)
兰斯洛也不好过,这次敌人内劲比过往遇到的都强,而他体内真气的霸道反激,遇强更强,激回时的痛苦也就更大,他一膝跪叩在地,嘴里不停地溢血,大口大口往外吐,几乎直不起身。
旁边一些人看到有便宜可捡,又认出兰斯洛拿下胡子的面容,挥着刀剑奔了过来。
“柳一刀在那里,他剃掉胡子了!”
“砍了他的头,可以换八千金币,挥霍半辈子。”
“莫走淫贼柳一刀!”
多声大喝伴着十来种兵器,一齐往手足无力的兰斯洛身上招呼。
千钧一发之际,一道重击自天而降,在刀剑触体时,正中兰斯洛身前一尺,爆发出强猛的冲击波,向四面飙散。
飓风瞬间把迫近的众人逼得倒滚回去,同时亦将兰斯洛震得离地而起,“波”地一声穿过上方屋蓬,远远飞了出去,重跌在地上。
碰!
“我咧哗啦,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啊,呕!”站起身来,兰斯洛喉头一甜,又是大口鲜血喷出。
那火劲是由东方家一流高手所发,威力端地非同小可,因此才让兰斯洛体内功力,做出强烈反激。爆发的威力,非但立即将所有火焰弹回,反挫发招者,更瞬间冲击兰斯洛的四肢百骸,倘若这内力没有在创伤造成的同时,立即修补肉体,早将兰斯洛烧成焦炭。
饶是如此,兰斯洛还是受伤不轻,只觉得五脏翻涌,气闷塞胸,脑袋朦朦胧胧地直欲昏去,当下深呼吸几口,却牵动伤势,口中鲜血再流。
“天杀的,这次算盘打不灵光,本大爷亏本了,大大的亏本了!”
兰斯洛平时受伤多了,吐血也早给吐得习惯,倒是不会大惊小怪,正想找路开溜,不知哪来的几枚弹丸掷在街上,浓浓烟雾迅速升起,转眼间便将大半长街陷入白雾中。
“什么东西?”
“好臭啊!是雪特人的臭臭弹!”
“咳!咳!我快喘不过气了。”
浓雾伴随着一股让人作呕的臭气,让本来混乱的局面再生变化。兰斯洛本来已经头昏眼花,给这臭气一熏,反而清醒了点,勉力睁眼观察动向。只见周围景物模糊,尽是一片喊打喊杀的回音,不知是还有人再继续行抢,还是抢劫之人反给人家宰了,而远处还有人不死心地大喊“柳一刀”,好像另有一批人要杀来,兰斯洛不敢再留,拔腿就跑。
“乖乖不得了,这个黑锅背得大了!”
兰斯洛心中许愿,倘使有机会见到那什么柳一刀的,一定要狠狠斩他成八块,以报今日代罪之恨。
剧烈动作后,腰间又再出血,一堆内外伤沈重,神智半昏下,兰斯洛哪辨东西,见到障碍物就闪,见到路就往前冲,但觉耳边风声呼啸而过,景物不住倒退,似乎生平跑步从未如此快法,顷刻间便将喧闹人声远远甩开,连穿过几条大街,自小巷中钻进钻出,最后面前出现了一堵高墙。
“直娘贼,前无去路,后有追兵,不是摆明开本大爷的玩笑吗?”
虽然意识越来越不清,可是脏话还是骂的清清楚楚,眼见高墙挡路,兰斯洛深吸一口气,依照从小练就的爬树秘诀,加快助跑速度,脚底一蹬,在要撞至墙壁时,另脚在墙上连踢三下借力,猛地越过墙去。
“我的天啊!”
高墙之后,不远处又是一堵矮墙,虽然较矮,但两墙相隔距离不长,已无法再行助跑,无奈之下,拼着撞墙之痛,落地瞬间,双脚全力一蹬,也不知是哪来的力气,他身子轻飘飘地腾空而起,飞越矮墙。
“呼!”
心下一宽,还来不及看清地上是何物,人在半空已鲜血狂喷,昏死了过去。
当兰斯洛拔刀冲出,“楠”之内也是混乱一片,伙计们大声咒骂:那些客人不付钱便跑,真是无耻之至,最好立刻给人乱刀砍死,来个现世报。
大部分暹罗本地人都是安分守己,见到这番没来由的大厮杀,都是吓得面如土色,赶快付钱跑开,免遭池鱼之殃,而其中也有不少是存心不付钱的,逮着机会,一溜烟地跑出门外。
客人们有的把钱留在桌上,有的却是赖帐吃霸王饭,伙计们拦了一个,却跑了两个,不禁破口大骂,客人跑得越多,骂的言语也越脏,最后客人散的乾乾净净,才只好一边叹气,一边收拾银钱。
本来打算暗算柳一刀却功亏一篑的有雪,躲着偷看兰斯洛的战况,当见到兰斯洛反把火墙迫回,脸色大变,心中改了主意,从怀中取出族里特制的救命雾丸丢了出去,让兰斯洛有机可趁。
烟雾使得视野不清,烟雾的效果也影响了长街两边的店铺,有雪利用客人东奔西跑的时刻,悄悄地将留置在桌上的各式钱币扫入袋中,同时向墙边移动。
墙边,五娘见到客人都已跑光,第二场表演成了泡影,轻轻叹了口气,站起身来,忽地一道身影快速贴近过来,未及抵抗,已给人一把拦腰抱起。
有雪早看好了位置,一抢了人,不经正门,便直往栏杆冲去,遇着栏杆时用力一翻,那肥短身躯竟是出奇的轻盈,就这么一翻而过,扛了人便发足狂奔,没几下已消失在街角。
“哇哈哈哈,我抢到了,我抢到了……”
伙计们听到声音,追赶出来,却无法在茫茫雾海里找着匪徒方向,而当烟雾消退,人早已去远了,当下气得又是一阵大骂,怪说这年头人人都是无耻,尤以雪特人为最,不但不付钱,居然还抢人,除了表演喷火外一无所有,真是第一无耻雪特人。
众人大骂声中,浑没留意,刚刚有雪冲出门时,那伏案大睡的醉猫,轻轻的“咦”了一声,睁开??醉眼,望向门外,而后,颠颠倒倒地站起身来,在烟雾朦胧中,就此没了踪影。
吃霸王饭的又多了一个!
第五十六章:对师傅的模仿
当一切归于沈寂,“楠”的伙计开始收拾店里大小杂务,准备晚间再行营业。
而在五楼的某间禁室内,“楠”的掌柜正恭恭谨谨地对着一张珠帘,躬身请安。
“老板娘。阿三向您请安。”
珠帘之后,一个带着几分慵懒,却又娇媚无限的柔腻嗓音,轻轻应了一声。
“下边都没事吧。”
“是的,伙计们正在打扫,晚上便可正常营业。”掌柜的声音有些迟疑。
“可是,五姑娘……”
“离开了吗?”
“啊!”掌柜吓了一跳,随即点头称是。
“五姑娘是给一个雪特人……”
“不必理这事。”珠帘后,“老板娘”轻声笑道:“有些人如果要留,没人能逼得走。”这几句话的声音,又柔又腻,娇媚入骨,不由得让人对声音主人产生无尽的遐想。
“反过来,有些人要走,我们也是留不住的,就由得他们去吧。”老板娘的笑声带了几分严峻,“阿三,你可别忘了我们的身分。暹罗这次很是有一番风雨,牵连甚广,青楼不宜过度干涉,我们只需要旁观即可,明白了吗?”
“是的,阿三明白。”
“嗯!这样就好。”
帘幕后,一切又归于无声。
天色已黑,夜星渐升,当潮湿的晚风,吹拂在人们的脸上,兰斯洛慢慢醒了过来。
“哇!呸!”
刚要开口,却发现口里塞满了泥巴,连忙吐了个乾净。
“这是什么鬼地方,本大爷在哪里啊?”
四下一片漆黑,不辨东西,只是隐约感觉周围尽是树影晃动,似乎是某种短木丛。伸手一摸,地上是极湿的草泥地,看来是自己从墙上摔落下来,跌进了这堆花花草草中。
摸摸胸口,气闷的感觉已经消失,痛楚不翼而飞,内伤竟已痊愈。
吸了几口气,确定呼吸无碍,兰斯洛喃喃自语道:“这见鬼的内功真是害死人了,每次发作,都把我搞得像炸药一样,痛死了!不过话说回来,什么东方家高手看来也不过尔尔嘛!还不一样是被我弹了回去。”
在兰斯洛想来,那些所谓的高手、神功,自己夸的要飞上天去,看来,练什么功夫都是狗屁,不然怎么这么轻易就被自己反震了呢?
可惜自己还无法驾驭体内的怪异内力,不然今天就可以反过来,把所有来犯者打得落花流水。
然而,这时的兰斯洛,却不知道自己所谓的怪异内力,已是天下第一等一的刚猛硬功,“雄霸天下”。
“雄霸天下”是“日贤者”皇太极的最终神技,威力无俦,昔日孤峰一战,便连举世无敌的大魔神王铁木真,也不得不称许为“天下刚猛第一”。以级数而论,更是远在当今七大宗门的众多神功之上。
兰斯洛于武学所知极浅,更从未真正接受武术锻链,但体内的雄霸真气,却已完成了十之七八,只是威力尚轻,又不明其法,使用不出来而已,尽管如此,未完成的雄霸真气却会自行于其体内运转,抵销外劲,镇伤愈疗。否则,凭他的武功学人白日行抢,又怎能平安苟活至今。
“咦?奇怪!”胸口的内伤痊愈,兰斯洛想检查腰侧刀伤,哪知伤口已经处理完毕,还包扎得好好。
记得那时手忙脚乱,只是匆匆撕袖子裹伤,但现在腰间缠的,却是乾净纱布,莫非自己昏迷时候,有人帮着作急救处理?那也就是说,可能还有人在附近?
迷药的效力已过,兰斯洛脑袋清醒,一念及此处,登时提高警觉,四面张望,果然看到一袭白色身影,在东北边一闪即逝。
(动作偷偷摸摸,定然有鬼!)
兰斯洛拨开树丛,直追过去,发现立身处好像是个花园,后方有楼房的影子,月桥花院,琐窗朱户,看来气派不小,像是大户人家,合着自己是闯进人家的院子里来了。
那人的动作极快,两拐三绕便没了踪影,兰斯洛好奇心起,快步追逐,好在没有岔路,追踪不难。只是,一面走,心里更是犯着嘀咕,看这拱门回廊,假山流水,足以让人迷路的大院子,这家人的确是富贵中人,仆从小厮也应该不少,怎么自己走了好一会儿,除了鸟叫虫鸣,连半点人声都听不到,这实在有些说不过去,便算是睡着,也该有鼾声吧!
而且……
(奇怪,这暹罗的白天这么热,怎么晚上又凉成这样,真是个没天理的鸟地方。)
周遭气温出奇地冷,而且还越来越冷,兰斯洛倍觉凉意,打了阵寒颤,抱怨起来。
“这一家老小,莫非个个都睡的那么死?哼!真是不像话,幸好是本大爷进来,倘若是哪个没天良的小贼入屋行窃,那岂不是乖乖不得了。”自言自语着,兰斯洛显然一点都没想到自己的身分,只是老实不客气地批评人家警觉性差。
穿过了几个洞门,前方树丛后沙沙作响,似乎有光,更好像有个人影,兰斯洛暗叫得手,蹑手蹑脚地走近,小心拨开树木,偷偷瞧去。
眼中见到的景观,令兰斯洛为之大吃一惊。
树丛后别有天地,赫然是个极大的林园,占地甚广,加上四周黑暗,竟是瞧不着边。
在林园尽头,有道微弱却柔和的白光,乍现乍灭,白光中,隐然有个苗条身影,背对着兰斯洛,蹲坐在一棵树下,不知在做些什么。
“呵!有趣,没想到还是个漂亮妞儿,本大爷今日真是有美女缘啊!”兰斯洛喃喃道,不知不觉,他走出树丛,朝那微光处走去。
走得近了,发现果是一名白衣女子,低蹲在树下,望着某样东西出神,瞧她脊背不住颤动,显然心情甚是激动。另有一桩奇事是,那白光却是由这女子身上所发,也不知她穿的是什么发光衣料,整个人给罩在一团晶莹柔煦的白光之中,虽然距离不远,仍是觉得?朦胧胧,看不真切。
兰斯洛见她似乎很是伤心,颇觉尴尬,轻咳两声,道:“小姐,夜深了,你一个人待在这园里,不怕遇着坏人吗?”说着,便伸手往她肩头轻轻拍去。
手指正要放下,他脚底不知踩了什么东西,滑了一跤,整个人直往那女子身上跌去。
兰斯洛暗叫不妙,自己这一摔,势必唐突佳人,惹得对方大大生气,当下便竭力转过身子想避开,却又哪来得及,眼看便要撞个满怀,谁知,兰斯洛只觉得身前一无所有,竟从那女子的身体穿过,直直扑倒在地上。
兰斯洛吃了一惊,以手撑地,正想起身回看,忽觉手底碰着了个硬物,将手移开一看,赫然是个骨灰瓮。
兰斯洛这一惊非同小可,又瞥见地上满是梅花落瓣,而那骨灰瓮上灰扑扑地满是泥巴,却隐隐约约写了个“沈”字。
(沈,沈什么……梅花!)
脑中念头急转,想起了日间有雪说的沈家鬼屋,登时给吓出了一身冷汗,抬头一看,朵朵梅花,暗香疏影间,一座高楼若隐若现,不是白天看见的沈家楼台是什么。
兰斯洛一呆,各种鬼怪传说登时在脑里一一浮现,此去彼来,他胆子虽然也不小,但此时情形实在太过诡异,落梅凄雪,阴风惨惨,无一物不是散发着鬼气森森。
看着前方的骨灰瓮,兰斯洛想起背后还有个“女人”。如此想来,她刚刚盯着哭泣的,就是这骨灰瓮了,而自己刚才又从她身体里穿透了过来,这么说……这么说,她是……
便在此时,背后传来一声幽幽轻叹。
“公子,您找我啊?”
后方轻盈女声响起,恍惚中,更有一丝阴冷寒气,呵在他的颈项上,良久不去……
“呜哇啊啊啊啊啊啊啊啊──有鬼啊──!”
凄厉的惨叫声,穿云而出,瞬间响彻沈家林园。
在暹罗城的一角,也正有人在等待同伴的到来。
“咦,怎么还不来,时间已经很晚了啊。”用迷?的睡眼看着夜星,有雪大大地打了个呵欠。
“明明约好在城门路标碑旁的小榕道会面,怎么到现在都还没来呢?”有雪眼珠子转了转,雪特人的猫眼,在黑暗中显得格外闪亮。
“莫非,是行抢不成,已经给人乱刀砍死了,唉呀,大哥啊大哥啊,您怎么这般英年早逝,遗产也不多留一点,那这些赃物该怎么办啊。”摆出一副愁眉苦脸,有雪叹气道。
背后有人接了他的话。
“照我说,不如你自己把东西吞了吧!”
“这个主意不错,可以采纳。”
“采纳你个死人头。”怒喝声中,便是一记重拳打下。
“唉唷!”有雪吃痛,回过头来一看,只见一个沾满泥泞的古怪物体站在身后,脸色奇差,横眉怒目,直欲择人而噬,手中长刀横放在他脖子上。
“哇!是泥巴鬼。”雪特人出了名的胆子小,已经给吓得眼冒金星,当下语无伦次道:“泥巴鬼大人……不对,是大鬼。您别来找我啊,我生平没做什么坏事,最多便是多烧些东西给您好了,您如果不够用,了不起我把我大哥那份也烧给您啊……”
“什么泥巴鬼,胡说八道。”“泥巴鬼”怒道:“你这雪特人胆子不小,暗算我,还敢在这里等我,是不是真的活不耐烦了!”
“咦!这声音不是柳老大吗?”有雪给骂的一愣,连忙开口确认道:“是柳老大吗?”
兰斯洛没好气地道:“是你老大我没错,可老子不姓柳……呃!你也是因为把我当作什么柳一刀,所以才找上我搭讪,伺机来背叛我的吗?”
“不是当作,您不就是柳一刀吗?”
兰斯洛怒道:“放你的狗屁!那柳一刀是什么东西?我从不认识,告诉你,我不是柳一刀!”
“别逗了,柳一刀的缉捕图像是这两三天才从雷因斯放出的,长相、神态都和您一模一样,天下哪有那么像的人?”有雪恍然道:“啊!我忘了,大哥您吩咐过,不可以直接叫您柳一刀,您现在的名字是兰……兰斯洛!”
有理说不清,兰斯洛火冒三丈,又想起被这雪特胖子出卖,狼狈万分,当下抖动配刀,就想了结这胖子的狗命。
“哇!大哥你言而无信,当初你亲口答应,不管我采取什么行动,都不怪我的!”
兰斯洛依稀记得有此事,但现在气得喷火,不杀此人,如何出气,道:“我答应不怪你,没答应不把你斩成十段,你放心吧!等我把你砍得半人半鬼,就不会怪你了!”
“大哥,你转进时我放烟雾断后,虽然悔悟得晚,可也有点小小功劳啊!而且,你杀了我,那就没人帮你在暹罗探听情报了,你不顾念我这条贱命,也得想想眼前的财路啊!”
有雪竭力找理由求情,讲出的话却让兰斯洛一懔。自己入城是为了打听情报,现在东方家礼队已过,发财大计泡汤,这对久未有收入的盗贼团来说,等若浇下一头冷水,倘使想在此地另作案子,那便需要一个熟悉暹罗情势的向导。
“嘿!你又是下药又放烟雾,居心叵测,这样的反覆小人我怎能相信?谁知道你会不会等着再出卖第二次?”
“大哥息怒,那时小弟财迷心窍,才会作这等丑事。您的身价不凡,我本想在您被乱刀活剐的时候,捡只手脚去换赏金,哪知您英雄盖世,那么多人围杀都能来去自如,还露了一手神功,让小弟由衷拜服,立刻投向您这边,现在决心跟随在您这样的绝世强者脚下,作一票大案子。”
兰斯洛这才明白,为何这雪特胖子反覆无常,下药于己之后,没多久又改变主意,事后更甘愿冒生命危险,在这地方等候自己。说到底,雪特人毕竟是短视近利的种族,他把自己错认为柳一刀,打算谋害自己来获利,但是当发觉目标的武功远高预期,立刻认为是奇货可居,改变主意想在旁边捡点甜头,所以厚着脸皮来见刚刚出卖过的人。
只想到捞甜头,却浑然不顾可能甫一见面就被斩杀的危险,真是贪心到极点,也蠢到极点。但是,这种完全发自原始欲望的贪婪、愚勇,也确实给了生长于山野的兰斯洛一种熟悉感,令他杀意大减,甚至有点想笑的冲动。
“嘿!好个要钱不要命的家伙。”兰斯洛一笑,撤开刀锋,“白白被你卖了一次,要是就这么宰了你,那我的确是亏了,暂时就留你一命,让你戴罪立功。”
“是,是,小弟一定尽心尽力,追随大哥脚下。”
“废话少说!快去弄点水来,我要洗脸。”
斥喝有雪离去,兰斯洛看着自己满身泥泞,心中暗叹丢脸。
刚才沈园遇鬼,在那一声惨叫后,自己完全忘记是怎么怎么冲出来的了,只记得,惊恐之下,跑步的速度似乎比中午被人追杀时还要快,真的是一泻千里了。
等到回复神智,才发现已跑了一大段路,早把沈园远远抛在脑后,而身上满是木屑泥泞,都是在刚才连滚带爬时沾上身的。精神一松,只觉得又疲又倦,想找个地方好好休息。城内杂人太多,再被错认又是一场厮杀,便预备离城,在城门口见着有雪。
把脸抹了乾净,衣服却没得换,只好将就穿着。兰斯洛问道:“对了,咱们俩合夥办的事,你那边怎样了。”
有雪道:“喔!大哥当时交代,趁着别人兵荒马乱,去偷……”
“不是偷,是抢,谁像你那么畏畏缩缩。”
“喔,是抢,去抢酒楼内最有价值的一样东西。”
“嗯!说的没错,那你抢到了没有呢?”
“抢是抢到了。”有雪低下头来,嗫嚅道:“老大,有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你要先听哪一个。”
“还有坏消息!”兰斯洛哼了一声,道:“本大爷今天倒楣透了,也不差这一个了,先说坏消息吧。”
“呃……老大,你可不可以先听好消息。”
“哪那么堆废话。”兰斯洛无奈道:“先听就先听,你到底抢了什么东西。”
有雪像是等这话等了许久,得意地拍拍手掌,说道:“就是那个了。”
听到信号,一人自林间慢慢走来,正是在“楠”一曲惊四座的五娘。
她此时已解下面纱,一张绝色面容,在星月齐映下,更是美的不像人间物,她露出清浅白牙,向兰斯洛颔首一笑,乐得后者在目瞪口呆之馀,更是心花怒放,就差没将有雪抱起来亲吻以示奖励。
五娘朝这边走来,兰斯洛大喜,顾不得身上肮脏便要迎上,却给有雪扯住衣袖,前进不得。
“老大,老大。”
“干什么?没看到本大爷现在心急如焚吗?”
“你先别那么急,你忘啦,还有一个坏消息啊。”
“坏消息!”兰斯洛一怔,随即喜道:“不怕,你抢了这个无价之宝回来,就算有天大的坏消息,你老大我也不会追究的。”
“真的吗?”有雪道:“那我就说了,其实呢,这个五娘,呃,这个五娘……他其实是个男的。”
“喔!没关系,小事而已!每个人都会有点小缺陷的,我不也没在意你是雪特人吗?我当然也不会在意那五娘是个……”兰斯洛瞳孔蓦地张的老大,好半晌,他颤声道:“男的,哈哈哈,这不是在开玩笑吧,你说……你说这美女是个……”
有雪补充道:“男的。”
“两位好。”说话间,五娘已走至跟前,二话不说,跪在两人跟前,缓声道:“感谢两位英雄大恩大德,救我脱离火坑,不必再做那没羞耻的勾当,小人给两位磕头。”说着便磕起头来。
禁不住这个过大的“打击”,兰斯洛觉得自己有些摇摇欲坠,好不容易才稳定下来,道:“这是怎么回事……这是怎么回事……到底有没有人能解释一下……”
五娘站起身来。即使知道了他是男儿身,在如此距离细看下,仍是会为那充满古典美的五官所迷眩,而不得不承认,这个男子,甚至比许多美女更美。
五娘解释道:“小人本是‘楠’的住客,预定下月要前往艾尔铁诺,怎料暹罗的飞贼如此厉害,将小人的旅费洗劫一空,那旅店老板又是个没心肝之人,看上了小人的……就逼迫小人扮成女装,以卖艺来还债,唉!若不是祖上积德,今日蒙两位大侠相救、收留,还不知道要何年何月才能离开火坑,唉……”一面说,一面唉声叹气。
有雪道:“这你可就说错了,怎么你刚刚没听见吗?我和大哥不是大侠,而是大贼,特别是我大哥柳一刀,那更是轰动雷因斯的大淫贼……啊!”
最后一句话讲完,立刻被兰斯洛狠捶一拳,怒道:“我说过多少次了,我不是柳一刀,我叫……”
“是的,小子你听仔细了,为了秘密,大哥现在不叫柳一刀,叫兰斯洛,你明白吗?”
五娘连忙点头,“明白,不管任何人逼问,我都不会泄漏兰斯洛就是柳一刀的。”
一连串的事,兰斯洛现在已经手足发软,说不出话来,长叹口气,由得他去吧!
有雪道:“老大,反正咱们今天的案子也作的挺失败,不如大家卷土重来,好好的来干他一笔大生意,那样的话,人手是必要的,我瞧这小子也还能挑能扛,必要的时候可以当盾牌,老大,咱们就收留他吧。”
兰斯洛怒道:“开玩笑,我是要作案,不是要开收容所,拖了你就已经够累赘了,还要再加个人妖小子,你真以为我钱多啊!当盾牌,你除了吃什么都不会,我第一个就拿你去当挡箭牌。”
说罢,气极反笑,索性仰天大叫,“要入夥可以啊!通通来啊!还有没有人要来啊!最后一个名额,多了就不受理了。”
他这番话纯是发泄,并没有指望有人回答,哪晓得吼完一遍,树林中有人跟着答话。
“哎呀!柳一刀不愧是柳一刀,我躲得那么好还是被你发现了。”只见一个人自旁边大树顶上跃下,笑道:“一刀,咱们几个月不见,你比上次更精神了啊,到暹罗来作案也不找我,你太见外啦!”
兰斯洛大吃一惊,向那人望去。却见来人瘦长身子,黑色长发随风飘扬,腰间横插一柄光剑,除了醉眼有些惺忪,模样倒颇为英武,正是今日酒楼中的醉鬼。
“你……你是谁啊?”
“太过份了吧!一刀,为了要隐藏身份,连老朋友也装作不认识吗?”醉鬼走到众人身前,用力敲了兰斯洛肩膀一记,十足亲昵模样。
兰斯洛莫名其妙,打从被误认成柳一刀至今,只有人人喊杀,追着拿赏金的份,怎么还会有一个人表现出这等友善?从追杀者口气听来,柳一刀是个悬赏重金的要犯,这醉鬼与他如此相熟,莫非也是一个重犯么?
而且,如果他是柳一刀的老朋友,连他也认错,难道自己与那柳一刀果真如此相像吗?
连串问题,弄得头昏,五娘走到跟前,又是一拜,道:“我身受两位救命大恩,没齿难忘,怎可不报?请给我这个机会,追随左右。”说罢,又是连连作揖。
他的声音极为诚恳,显然真的是感恩戴德,只想找机会图报。真挚的表情,看得兰斯洛心中一动。
(这人妖小子还挺懂得饮水思源的,光就这一点,那雪特胖子就远远不及。)
兰斯洛扶起“五娘”,看他始终对自己竭诚恭谨,心下也不禁有几分歉然,反正自己现在也未发达,多结识一个朋友,也是不错的。兰斯洛温言道:“人妖……不,兄弟,你高姓大名啊!”
“源五郎。”
源五郎笑道,他的声音竟是出乎意料地柔和好听,“承蒙大哥不弃,小弟贱名,天野源五郎。从今而后,自当追随大哥于左右。”语毕,又是长长一揖。
另外一边,那不请自来的醉鬼,则和有雪打起招呼,道:“我叫花次郎,是一刀的结拜兄弟,这位老兄请多多指教啊。”
“我叫天地有雪,那边那个叫源五郎,花兄也请多多指教啊!”
兰斯洛正声道:“你们几个,我现在慎重声明一次,我叫兰斯洛,来暹罗目的是为了发财,可别再把我当作什么柳一刀。”
“哎!一刀,你何必这样说呢?我们两个是多年老友,你来这作案,我花次郎一定替你两肋插刀,又何必在我面前做作呢?”
“我已经说过很多遍了,我……”
“大哥,你别担心,我天地有雪忠肝义胆,绝不会有任何出卖你的行为,就算有人拿着你的图像拷问我,我也会否认你的身份。”
“我已经说……”
“柳……兰斯洛大哥,您是在顾虑我这新人吗?请您放心,从此刻起,源五郎誓死为您效力。”
“我……我拜托你们听人说话好不好!!”
第五十七章:对散修的栽培
艾尔铁诺历五六六年三月自由都市暹罗
迫于无奈,兰斯洛把有雪拉到一旁,问起“自己”的事迹,想了解一下,那柳一刀究竟是何方神圣?
依照当前的悬赏行规,值得出重赏缉拿的要犯,往往都是一些势力庞大的盗贼团首领,他们武功高强,手下众多,官方缉拿不到,这才出悬赏通缉。不过,这柳一刀却有所不同。
这人原本只是个微不足道的惯窃,被艾尔铁诺追捕而逃到雷因斯,不知得了什么奇遇,摇身一变成为采花大盗,在雷因斯境内连续作案,专挑贵族富商的妻妾、仕女下手。由于他行踪诡秘,来去如风,官方数次大举围捕,都给他逃过,甚至连长相也没能看清。
不甘平白受辱的贵族富商,气急败坏下联合悬赏,赏金一跳再跳,现在已经到了八千金币的钜额,位列大陆重犯之首。奇怪的是,所有受害妇女事后都迷迷糊糊,除了一口咬定对方是个健壮的大胡子男人,其馀什么特徵都说不清楚。这让缉捕工作平添许多困难,众多赏金猎人伤透脑筋,徒瞪一张打着大问号的悬赏公文,总不能看见大胡子就当作柳一刀吧!
久捉不到,柳一刀名气远播,成了盘据悬赏榜首最久的传奇人物,各色传说起了变质效应,雷因斯民间甚至流传黑色笑话:只有被柳一刀上门光顾过的,才是真正的美人!笑话传到后来,贵族仕女们隐约还以遇着柳一刀为荣,气煞了她们的男性亲人。
一周前,雷因斯官方因为承受过大的破案压力,女王不惜大耗真元亲自施法,凭灵觉描绘出柳一刀相貌,并指出此人已逃往自由都市。三天内,悬赏公文贴满各大城市,奖金猎人人手一张,在各路盗匪觊觎东方家礼队而汇聚的同时,大陆各地的奖金猎人也有不少为了柳一刀,专程赶来自由都市,纷纷瞪大眼睛找寻这天下第一淫贼。
(我的天啊!干淫贼能干到这么惊天动地,这柳一刀也算千古第一人了!)
兰斯洛听得咋舌,想不到现今世上除了干盗贼,干淫贼也能这样风生水起。八千金币的重赏,如果能落在自己手上,那足可让整个盗贼团挥霍上好一段时间,不必苦哈哈地找案子作了。
(唔!问题是,要拿柳一刀的头去领赏,岂不是和本大爷自己的脑袋过不去,这笔生意不大对头啊!)
再想起这么多人将误认自己为那淫贼,兰斯洛甚至觉得脖子有点凉飕飕的了。
“本来呢!对于大哥您的武功,各路人马众说纷纭,没个定见。”有雪得意道:“可是大哥你昨日在长街上露的那手可不得了,小弟跟在您身边,往后一定是鸿图大展,前途一片光明啊!”
昨日在长街上的战绩,兰斯洛心知肚明,那有一半是误打误撞的结果。对方倘若不是用内力破空击来,而是直接以刀剑加身,自己早已一命呜呼,哪可能将那火劲反震?况且,每次将入体内力反激,都是高危险的作法,虽然保住性命,但那种刹那间如遭万刀剐体的痛楚,每次都把精神迫至崩溃边缘,思之不寒而栗。
依自己目前的实力,作案有困难,那么环视周围的同伴,雪特胖子武功低微,更得小心他再次叛变;源五郎看来该是个可*的人,但弱不禁风的模样,实在不能称为战力;最后,只剩一个来历不明的花次郎……
看他腰配光剑,想来也是有几分本事的,再加上他自称是柳一刀的好友,说不定有身好武功,那就是一份起码的战力了。
(可是不成,这家伙来得太怪,搞不好还是柳一刀的大对头,为了砍掉本大爷的大头而来,先试试他再说。)
兰斯洛拿定主意,起身往花次郎身边走去。后者正缠住换过男装的源五郎,毛手毛脚,浑然不管后头有人走近。
“花……花老二!”兰斯洛想想称呼,既然名叫次郎,那便是排行第二,“你配的光剑不错嘛!光剑挺有模有样的,使的剑法又怎样呢?”
兰斯洛想试试花次郎的功夫,却又不知怎样开口,只好不伦不类地先问对方的剑法,不料,花次郎似乎比他更有较劲的意图,轻瞥了他一眼,笑道:“一刀你这么说,敢情是想考较朋友的功夫了,好啊!甭客气,有什么厉害功夫全用出来,老朋友让你当沙包练练!”
他说得客套,但面上满是挑衅之意,毫无对朋友说话的和气,兰斯洛微觉有气,也不多说,从腰间抽出配刀。
长刀在阳光下散出寒气,花次郎两眼微眯,打量过刀身,闪过疑惑眼神,同时站起身来,两手插腰,竟不打算掣开光剑。
“你不用剑,伤了可别怪旁人!”
“行走江湖,凭的全是手上功夫,如果因为用三流武功行抢,最后丢人现眼,这又怎怪得了旁人呢?”
再明显不过的讽刺,兰斯洛听得心头火起,挥刀便斩了过去,他没正式学过刀法,但也计算了对方可能因应的方法,有信心能斩中这狂妄家伙。
花次郎大剌剌地站着,一点也不把兰斯洛的斜斩当回事,就当后者都以为自己斩中的刹那,花次郎鬼魅一般地消失,跟着颈后一痛,给他移到身后,对着颈子就是一掌。
事情发生太快,兰斯洛才发现自己劈空,一股如针如剑的狠辣阴劲已从后颈侵入,劲力之大,哪里是比武较劲,只觉整条脊椎喀喀作响,就要给这一掌强行震破。
(混帐,这小子是存心要本大爷的命……不过,有得他受了!)
就在兰斯洛心中偷笑,预备承受剧痛的同时,护体的雄霸内力已被牵动,为了保护本体,疯狂地反激回去。
奇事陡生,当雄霸真气猛烈反弹,击入的阴狠掌力忽地消失无踪。兰斯洛骤觉胸口气血如沸,狂叫不妙,失去目标的雄霸真气回撞自身,这时只听花次郎“嘿”地吐了口气,一股奇异柔劲出现,将爆发的雄霸真气转卸往地上。
“轰”的一响,兰斯洛脚下塌陷了一个六七尺见方的大土坑,脚下一空,险些便要摔跌在土坑里,总算他反应迅速,配刀往地一插,借力跃起,稳稳站立,免去出丑。
花次郎则向后退开,飘身到土坑之外,动作舒缓,浑没半分窒碍,却在落地后抖着自己手掌,不停地做抓放动作,似乎颇为疼痛。
“好啊,老大真是神功无敌!”双方动手迅极,有雪见到花次郎在兰斯洛颈后轻砍了一记,但兰斯洛随即展示强猛功力,把地上轰了个大洞,从威力判断,当然是兰斯洛获胜,连忙大拍马屁,只是拍到一半,见兰斯洛脸色铁青,心怯住嘴。
兰斯洛端视花次郎,面上渐趋和缓。对方应该是没有敌意,否则刚才那一下,自己不死也得重伤,但是,他这样举动的用意又是为何?
另外,虽然不至于震惊,但自己的确是给吓了一跳。自从发现体内的强横真气以来,凡是有人以内力击入,均毫无例外地给反震成重伤,甚至当场化为焦炭,这人居然能全身而退,还有办法化解真气爆发带给本身的伤害,不管他真实武艺如何,这手功夫可真了不起。
“好本事,你的武功不简单啊!”兰斯洛伸出手,想做点较量之后的礼仪,怎知花次郎看也不看,掉头就走,口中冷淡地说话。
“一刀,你真厉害,怎么打着打着脚底就多了个坑呢?想对兄弟卖弄本事,也不必用这么大排场啊!”花次郎回头道:“这么大的坑,要是不小心把自己埋进去,那就糟了,你说是吗?”
瞬间,兰斯洛真的很想把眼前这人埋进地里。
虚耗大半晚,已是早餐时间,花次郎嚷着肚饿,不愿龟缩此地,要到店铺里喝酒吃饭。
兰斯洛也感饥饿,但对于公然露面,甚感犹豫,因为昨天自己被误认为柳一刀,说不定现在仍有许多人在满城搜寻,要是和那班奖金猎人碰上,肯定又是一场厮杀。
“哈!要是那么没胆子,直接学老鼠打洞,开溜离城就行了,还想做什么大案!”
花次郎明显的嘲笑,让兰斯洛险些忍耐不住,不过,这话也是实情,倘若连公然上街都不成,那又怎么能在城内作案呢?
最后,是始终在一旁沈默的源五郎提了意见,帮兰斯洛买一顶遮面毡帽,穿上厚重大衣,佯称有病在身,让旁人不敢太过*近,如此暂先混过一时,再想更好的方法。
饥饿催促下,方案匆匆实施。本来为了掩人耳目,兰斯洛建议随便找家小店吃了就走,但花次郎坚持不肯在饮食品质上受委屈,结果一番冷嘲热讽后,众人在昨日打得一团乱的长街上,另选了一家华贵酒楼进餐。
捡了一个*角落的僻静位置,花次郎却没有入席的意思,兰斯洛愕然道:“花老二,你不吃吗?”
“这么多人围着一个病人吃饭,于理不合吧!我上二楼雅座去。”走了几步,回身扔了几枚银币在桌上,“嘿!大家好像没钱吃饭啊,这顿我做东,别客气啊!”
看着花次郎离去的背影,兰斯洛气得几乎吐血,他本身的脾气并不好,这次来暹罗任务重大,所以一直深深忍耐,哪想到会碰上这么一个倨傲无礼的家伙,连续几次言语不对,险些连肺也气炸了。
源五郎道:“老大,您也别生气了,我听说江湖上的奇人异士,往往都是脾气古怪的,花二哥这样不算稀奇。只是,你们既是多年老友,他待你这般态度,真叫兄弟不解啊!”
他这一开口,旁边的有雪立即帮腔,连番数落花次郎的不是,说自己也实在忍他不了。
兰斯洛也觉得纳闷,这花次郎口口声声说是柳一刀的老友,虽然说柳一刀声名狼藉,与他为友的多半不是什么好东西,可是花次郎对待自己的傲慢、嘲讽,怎么样也不像是对老朋友该有的作法。
(难道他并不是柳一刀的朋友,而是大对头,甚至是觊觎赏金的人……不像啊!以他武功,直接干掉本大爷就好了,何必在此与我们虚耗?)
整理不出结论,兰斯洛开口欲言,有雪却正对源五郎说了一句,“要不是老大认得花老二,看他那副跩样,我还以为他是花家那把风流名剑呢!”
心中一动,兰斯洛问道:“什么风流名剑?”
有雪奇道:“咦?老大你不晓得吗?花家的后起新秀,风流名剑花风流啊!”
雪特人跟着开始解释。花风流是花家新起的旁系高手,练的不是花家名扬天下的腿功、轻功,而是剑术。
江湖传闻,这人因为出身旁系,不被传授花家武学,所以年幼时随兄长拜入白鹿洞门下,修习剑技,他天资极高,学剑成就远远高过兄长,只是性喜独来独往,又不涉江湖风波,多年来始终默默无闻。
他兄长花风云组成盗贼团,横行一时,却遇上绝代剑手李煜,落败身死,盗贼团冰消瓦解。而花风流为报兄长之仇,四处追寻着李煜踪影,找他决斗,惨败后侥幸留得性命,凭此名动江湖。
兰斯洛道:“*打输来成名,这么烂!听你这样说,那花老二好像没什么了不起嘛!”
“不,老大你这么说可就不对了。”有雪摇头道:“如果花老二真的是花风流,那他可是近十年来,剑仙李煜手下的唯一活口,当然轰动了。”
“剑仙?”兰斯洛皱皱眉头,疑惑道:“哪个家伙这么嚣张,取这种绰号,不怕整日给人追杀吗?”
“嚣张是当然了,剑仙李煜是近年来大陆第一风云人物啊!他三闯艾尔铁诺王城,于千百高手环伺下轻取仇人首级,剑试天下。有人说,他的武功已经凌驾三大神剑之上了。”
“这么厉害?”见源五郎在一旁点头附和,兰斯洛好奇心起,询问这人究竟是何来头?
“嘿!唐殇君李煜,当世四大公子之首,武功号称凌驾三大名剑……要讲起这人,那又可以好好捞一票了。”
有雪蓦地站起,赚钱心切下,全不顾自己现在不该惹人注目,走到一楼中心,扯开喉咙嚷道:“各位街坊兄弟叔伯请了,小弟来到贵地,盘缠不足,现在斗胆为各位说一段故事,希望大家不吝赏赐。”
大陆上平民的教育程度普遍不高,一些历史事迹、人文典故,只能从神职人员处学习、或是于祭祀庆典时,由吟游诗人表演中听来。
可是神职人员讲授时,多托以神意,听来大失其真;吟游诗人的演唱虽然优美,有时也失之艰涩,所以,一种古老职业,遂应运而生,就是所谓的说书(说话)人。
说书人多出现而都市的酒馆茶楼,他们将历史故事、流行小说,取其精彩篇章加以编整,换上俚言俗语,使之浅显易懂。有时为了增加戏剧性,自也会夸大事实,窜改原意,但听者明知如此,仍是听得津津有味,赏金反而因此更为丰厚。
由于说书人的流动性高,与雪特人习性相类,加上“雪特人是噪音与废话之友”、“有废话的地方就有雪特人”的民族特性,两相一凑合,使得雪特人成为说书的最适任人种之一。
就算是最严苛的评判,也不得不承认,雪特人的多嘴、夸张、吵闹,为说书增添不少色彩,但是,原本的说书先生,却对这群不请自来的同行,怒目以向。理由无它,由于雪特人的大量加入,说书者从此也被归入下九流的低下行业,对于原本从事此业的其他人种而言,这当然是无妄之灾。
被有雪这么大声一嚷嚷,兰斯洛连忙扯低帽子,和源五郎一起低下头,暗骂雪特人蠢货。但附近客人见到有表演可看,纷纷转向注意那边。
有雪见到另外有听众,更是精神大振,整整衣冠,摆出一副说书先生的模样,挑张桌子坐下,用汤匙把桌上的陶碗敲得叮噹作响,扯开嗓门放声高歌。
“左手碗,右手匙,响了个叮噹来说话,别的段子今日不消说,就来说那个老啊老南唐──”
停了停,有雪依足规矩,站起来向听众作了个四方揖,赢得不少回礼喝采。
“说南唐,道南唐,金莲宫娥好辉煌,可偏生了个李后王,落得国破又家亡──得儿隆咚飘一飘,得儿隆咚飘一飘,得儿飘得儿飘──”
有雪敲打碗盘,引吭高歌,以吟游诗人的标准来看,他唯一的长处就只有声音大,至于五音不全、荒腔走板,自是不在话下,反正歌词具有爆炸性、带动性,客人听得眉飞色舞,哄堂大笑,也就是了。
人的个性多幸灾乐祸,有雪的缺德歌词虽然让一些客人为之喷饭,可是由他唱来,周围听众还是张口大笑、鼓掌不绝。兰斯洛为之一呆,却是没想到这矮胖子还有这手说唱绝活。
人群中有知道李煜事迹者,听了这嘲讽意味极重的歌词,暗暗摇头,有些人甚至变了脸。但雪特人天生缺德,众所周知,他若说书说得谦逊有理,哪反而是奇事一件了;见旁人听的高兴,当然是谁也不会出来冒此大不讳。
为了增加说书的趣味,说书人往往杂用诸多技艺开场,或配合连环图,或唱些小曲,又或鸣奏乐器,五花八门未足而一。有雪虽只是对兰斯洛说说典故,并非当真说书,却也以花鼓击乐来带起开场,算是雪特人最常用的开场俗套。只听他高哼最后一句,尾音特别拉长……
“说李郎,铁胆好儿郎,英姿不凡神剑无双,秦淮河畔威名扬,赢得──赢得──赢得绿帽乌龟大王八──”
他刻意将“赢得”的音抬的高高,吊住听众的胃口,当人们引颈盼望时,这才猛地快速滑下来,“乌龟大王八”之声绕梁不绝,在哄然大笑中,场面整个热络起来。
有雪喝口茶,清了清嗓子,开始讲话。
“说起这李煜啊!本是艾尔铁诺南方小国,唐国的第一王子,拜在陆游的门下,天生便是个用剑天才……”
有雪仔细道来:李煜是王侯之身,从幼时就展露出惊人的剑术天分,后来拜入白鹿洞门下,立即蒙宗师陆游赏识,亲收为徒。
少年气傲,加上艺成后未逢敌手,李煜得志之馀,行为难免失之轻狂,而唐国国主为了抬高儿子名气,决定在传位前举办比武招亲。招亲的一方,是出身名门、号称唐国第一绝色的美人,也是原本预定的王子妃,与李煜相恋已久的爱侣。
本来的算计是,大陆上年长一辈的高手,不会参与此事;李煜在年轻一辈中几乎无人能敌,自然能顺利抱回美人归。
事情演变一如预料,不少年轻贵族、武者慕艳名而来,却没人能在李煜手上撑过三回合,输得凄惨。然而,当李煜得意地将艾尔铁诺三王子一脚踢下擂台,祸根便由此种下。
在婚礼举行的前日,白鹿洞的师兄造访,李煜不疑有他,与之大醉一场,待得醒来,已被废掉武功、手脚筋脉,沦为阶下囚;艾尔铁诺的军队同时攻破城门,唐国于焉覆灭。
江湖传闻,李煜在狱中被痛加折磨,弄得人不人、鬼不鬼,蛆一般模样,而艾尔铁诺最后仍不敢对这天才掉以轻心,赐药毒杀其于狱中。
有雪一轮述说,讲的是武林秘辛,也是大陆要事,早把满堂客人的注意力吸引过来,在场听众大半都曾听闻此事,但多只知个模糊轮廓,而李煜事迹在艾尔铁诺又被下禁口令,所知有限,此时听有雪加油添醋地说来,个个喟然而叹,觉得实是人间惨事。
兰斯洛则关心起另一个问题,悄声向旁边问道:“那美人呢?不是还有个美人吗?”
源五郎摇摇头,低声道:“亡国妾妇,哪有什么好收场?国家都亡了,美人当然进人家后宫了。”
兰斯洛叹了一声,点头道:“这样啊!唉!难怪叫做乌龟大王八了,死了还戴绿帽,李小子真是死不瞑目。”
源五郎闻言摇头,苦笑道:“如果就这么死了,那倒是乾乾净净,艾尔铁诺鸿福齐天。”
兰斯洛愕然道:“怎么李小子没死吗?”
他这句话声音稍大,另一边的有雪彷佛回应一般,道:“自然没死。非但没死,两年后,那李大公子重出江湖,也不知得了什么奇遇,一身剑术,只比未伤时更厉害,把祖传的青莲剑歌练得出神入化,立刻闹了个天翻地覆。”
听众晓得接下来的是精彩部份,连忙屏息以待。
“李大公子一出江湖,立刻潜入艾尔铁诺王城,刺杀仇人,但不晓得怎地,竟失了手,无功而返,嘿!想那王城戒备何等森严,能全身而退,单是这份身手,便已是第一流中的第一流。”
众人皆是默然,虽然都觉得这很了不得,但他若真是矢志报仇雪恨,却连这点本事都没有,那也不必重出江湖了,抹脖子变鬼还快些。
“艾尔铁诺丢了这个大脸,自然誓杀他而后快,哪知海捕公文才发,又给李煜潜进王城,这一次,他剑法大进,悄没声息地刺杀了几名亲王,又将皇宫正殿的匾额斩为两段示威,大大地威风。只是在离开是给破穹骑士撞个正着,一场恶战,李煜也讨不了好,在连伤百多名骑士后,重伤遁走。”
群众听得此事,这才有些耸动,特别是艾尔铁诺人。破穹骑士团是艾尔铁诺菁英所在,高手如云,又兼之人数众多,几可说是当世最强的武力集团。能在其包围下逃出生天,已是千难万难,更遑论造成如此辉煌战果。
“乖乖,这么嚣张,艾尔铁诺没能人了吗?”观众中有人惊呼。
“此后九个月,艾尔铁诺广调高手,想趁他有伤在身,将之格杀,哪知李煜行踪飘忽,追捕者总是失诸交臂。李煜反而在伤中游走各地,一面刺杀艾尔铁诺高官大吏,一面剑试天下,从北到南,直入自由都市,连败各地剑术名家一百四十三人,轰传江湖。”
有雪道:“后来,艾尔铁诺打算一面把这人逼离国境,一面大会国内高手,组成歼杀小组,合众人之力,致其死命,最后广邀大陆各高手,联合四大势力,在自由都市把人截住,开打秦淮血战,险些把李大公子打成纪念图腾。”
他虽轻描淡写的带过,但稍知时事的人都知道,秦淮血战,堪称是百年来最惨烈的一战,斯役,李煜单人独挑四大势力、七大宗门高手,及为天价赏金而来的各路佣兵、奖金猎人、骑士团……共三千一百二十六名,杀得鬼哭神号,日月无光,与役者生还仅仅一成,据说,战役结束后,秦淮河水为之飘红三月……
“这么厉害!”兰斯洛为之咋舌,“那这家伙岂不该是大陆上第一通缉犯?”
源五郎笑道:“当年的确是的,不过现在大哥您也水涨船高,挑战他的保持记录啊!”
这时群众听得性起,纷纷催促有雪往下说。
有雪道:“照当时艾尔铁诺军部估计,李煜受此重伤,纵不伤发而死,也得再蛰伏数年养伤,只是啊!如果什么事都给他们料中,李煜早随唐国而亡,今日也不会有这么多麻烦了。”
听说书人这么讲,群众面面相觑,后来一人想起有雪早先所说,道:“你说李煜曾三入王城,难道……”
有雪拊掌而笑,道:“猜对了,就当众人以为李煜仍在自由都市伤重时,李煜不知用了什么神行法,越过层层搜索网,又杀入中都。不过,这次倒略有不同。”
“什么不同?”
“前二次,是偷偷潜入,这一次,可是光明正大的破门而入了。”
此言一出,众皆哗然。兰斯洛不知这话有何特别之处,只见左右俱是一副难以置信的脸色,心下大奇,连忙出声询问。
有雪知他不懂,解释道:“艾尔铁诺王城中都,东南西北四城门俱是金属,材质特异,高的像座小山。相传乃是神话时代,由天外陨星提炼而来,艾尔铁诺定都筑城时,由高手匠人费尽无数心血建铸,再加四十九道结界护法而成,任是多厉害的神兵宝剑,也决难伤损分毫,是中都的不落象徵,哪知道……嘿嘿!”
有雪乾笑两声,道:“我听人说啊!那日李煜驭剑飞来,直冲东方正门,遇着重门挡路,竟不稍停,反手就是一剑,幻化为三,守门将兵还没看清影子,那千百年来无人能伤的城门,便给剜出了个长形巨洞,给人名符其实地破门而入。”
闻得如此神剑,群众又惊又羡,兰斯洛也忍不住出声道:“那接下来呢?他不会只去拆个门而已吧!”
有雪不答,忽地沈默下来。众人没有催快,隐隐约约,每个人都感觉到,接下来要说出的段子,必是惊天动地至极。
好半晌,有雪开口了。只听他缓缓道:“那一天,是艾尔铁诺历五六二年,正月一日……”
包括兰斯洛在内,众人皆是难以置信地失声叫道:“什么!”
兰斯洛虽钝,却也有个基础常识。每年元旦,是一国天子率臣下祭天的重要节日,此事各国皆然。以艾尔铁诺而言,非但破穹骑士得要全数在场,一个不少,便连平日分据各地的五大军团长,也会带麾下高级将领回京,可说是艾尔铁诺国内顶尖高手大集合的时候。挑在这时去生事,岂非与送死无异。
“据当时亲眼所见的人转述,祭天之礼行至一半,武功最强的军团长们已经察觉不对,东方忽地大亮,一道惊天剑气蔽日而来,直指第三军团长曹彬。那曹彬是艾尔铁诺王室第一高手,一身武功已经到了出神入化的境界,神拳无敌。因为战功彪炳,所以刚从第四军团转任第三军团长,更兼任破穹骑士团该任团长,威能何等了得。”
有雪比手划脚,说话生动得恍若亲眼所见,“他见到点点青光袭体,竟不闪避,大喝一声:‘贼子休得猖狂!’纵身跃入青光之中。两人在空中大战,对拆一百九十八招,霹雳雷吼,剑气冲霄,只震得场中人人失色,当拼到一百九十九招,曹彬技高一筹,一式‘九仞爆雷’,轰溃青莲剑气,把李煜的兵器震脱了手。”
“后来呢?有怎样了吗?”兰斯洛问的很急。众人依稀可想像当日的情景,曹彬重拳如雷,轰破剑网,连李煜的剑也给震脱了手,他无兵器可用,又给曹彬乘胜追击,局面是险到了极点。
“那李煜见着猛招临头,不慌不忙,半空中把身子一仰,避过迎面重拳,曹彬待要变招下击,李煜左手已经抄回神剑,说时迟,那时快,他反手一挥,剑化为三,将那曹彬斩作三段,当场惨死……”
有雪放慢了声音,听众们只听得一个个心颤神摇,张大了口,说不出话来。
兰斯洛在一旁觉得好生奇怪,有雪把这事说的绘声绘影,彷佛亲眼所见,难道他当时也在场?高手过招,除非特意炫耀,否则又有谁会预先喊出招数名,自惹劣势。这些都不合常理。
不过,瞧他精熟的模样,这段子又是如此热门,怕早已说了几十次,以说书者的职业习惯,当然是自行改编故事,务求生动,加油添醋又参酱,这也就难怪他讲得那么活灵活现了。
“李煜斩了曹彬,却不逃走,他落下地来,没等旁人出手,就发剑向四面撩战……”有雪道:“接下来的事,诸君可以想像得到,李煜单身孤剑,力战四大军团长,剑挑破穹骑士团,这一场恶战打下来,只打得中都风云变色,天愁地惨,殿前校场几乎成了血肉屠坊,惨不忍睹啊……”
“后来呢?李煜没事吗?”一名商人打扮的男子,听的入迷,明知李煜日后无恙,仍是忍不住发问。
“到后来,四大军团长人人带伤,在场的破穹骑士也没一人可以全身而退,至于李煜,据说在连番激战后,给打成血人似的,全身皮肉骨头没一块完整,奄奄一息。”有雪叹道:“可是,饶是伤成这样,他要走,竟是没人拦他的住,就这么给他重伤突围而去。”
战局听得惊心动魄,更闻得世上有如此高手英雄,群众相互对视,看到的都是同样震惊的表情。
“李煜在中都三入三出,出来时的伤一次比一次重,可是他展露的武功,也一次比一次强。”有雪道:“皇城里惊天动地一战,艾尔铁诺寒了胆,此役之后,李煜销声匿迹,人人都猜测他已伤重而死,艾尔铁诺王室更是为此相互摆酒庆祝,哪知半年后,李煜于金陵重现,一身武功只有更高,这一次,他虽未再与人动手,但所有见过他的人,都只有这样四字──‘深不可测’。”
兰斯洛道:“以他那么高的武功,这次该有些更大的作为了吧,是不是刺杀了艾尔铁诺的皇帝?”
有雪摇摇头,道:“这次发生的事,跌破所有人眼镜,委实叫人难以理解。李煜他与艾尔铁诺握手言和了。”
兰斯洛“啊”的一声叫起来,怎样也想不到,在练成如此神剑,结下这等血海深仇后,李煜居然一反初衷,与艾尔铁诺和解。
“事情急转直下。艾尔铁诺发诏天下,唐国正式归属于艾尔铁诺,划为特别行政区,从此免赋税、免徭役,享有诸项特权,李煜受封‘陇西郡公’,赐万金,上殿带剑、免跪,见皇亲不拜,从此身属艾尔铁诺贵族。”
“当时,这是大陆上头等热门新闻,有人高兴,有人失望,也有人愤恨。”有雪冷笑道:“不过,双方的和解也没多少和气就是了。受封典礼上,李煜瞧也不瞧,拎了爵印,也不喝艾尔铁诺的庆祝酒,就此离去。在那以后,大陆上关于李煜的传闻,那可就多啦!有人说他了不起,是大英雄;也有人说他卑鄙无耻,是个第一不要脸的懦夫。”
兰斯洛想了一会儿,觉得这人的行事,实在无法理解。群众中一人问道:“我有两件事不明,一是他为什么会和艾尔铁诺谈和呢?一是他的那个未婚妻呢?”
有雪道:“为什么和艾尔铁诺谈和,这事普天之下怕是只有李煜自己才晓得。有人说,他是看艾尔铁诺势大,为保唐国遗民不受兵灾,才谈和的;有人说他贪生怕死,还有人认为啊,是艾尔铁诺请动了国师陆游出关,这才逼得李煜不得不谈和。”
众人一时默然,李煜武功再怎么高,到底是不能和经历九州大战的神话高手并论,无论如何敌不过早两千年前便已威震天下的陆游,师傅若是当真出马,徒弟自然只有俯首听命的份。
“至于那名姬妾呢?那就更加有趣了。有人说,李煜是为了这位红颜,才甘心与艾尔铁诺讲和,可是,和谈结束后,那女子却突然失踪了,不在艾尔铁诺,也不在李煜身边。”
有雪道:“这当然说法很多啦,有人说,艾尔铁诺为了报复李煜,早将这女子处死了;也有一种说法是,李煜气那女子水性杨花,亲手将她一剑杀了。说法很多,可是始终没得到过证实,自然也没人胆敢去问李煜,‘你那双旧鞋哪里去了’,照我说呢,像这等给他戴绿帽的女子,越看越是生气,要来做啥?”
一名客人忍不住说:“旧鞋人人穿,难怪给人叫做乌龟大王八……”说到一半,嘴便给同伴摀住。听到的人中,有些对李煜没好感的,便是哄堂大笑。
兰斯洛只觉得笑也不是,不笑也不是。这李煜的行事,确实是争议性太大。
(姑且不论行事,这人的武功、胆识、狂傲,真是个睥睨天下的豪杰之辈啊!)
这番故事,听得兰斯洛一时不语,好生神往,心想,不管这李煜评价如何,若是有朝一日,能似他这般,凭着一人之力,让天下人闻名撼动,这样才算是大丈夫、大事业。
讲完故事,有雪预备收摊,叹了一口气,道:“这些年来,每次说到李煜的故事,堂下都是像这般好生难决,看来,要评定此事,只有千百年后,由后人来盖棺论定了。世事如谜天难道,终有道人在后头。各位客倌,今回到此散场,明日请早。”说罢,做了个四方揖。
听众皆是不胜欷嘘,看有雪行礼,无分楼上楼下,纷纷报以如雷掌声,震耳欲聋,其中各式铜币、银币洒下,自然肥了雪特人荷包。
兰斯洛见有雪忙着满地捡钱,不觉莞尔,想不到众人的第一笔收入,竟是由这百无一用的雪特人所挣得。他转头道:“五郎,早知道就派你上去帮忙弹琴,说不定赚得更多呢!”
源五郎笑道:“这么危险的事,我可不敢。我以前瞧人说李煜的故事,能这么和平收场的可不多呢!”
“何解?莫非有听众听不高兴,翻了桌子?”
源五郎道:“李煜剑试天下,固然威名显赫,但是连年血战,得罪的人也不少,算上那些人的叔伯阿姨,可谓仇家遍地。李煜武功强绝,行踪飘忽不定,他的仇家既不敢找他,也找不到他,怨愤所积,常在听到他名字时大发脾气,个性糟一点的甚至杀说书人出气,所以我说……”
这边方自解释,那边捡钱的有雪惨叫一声,给人踢翻了个筋斗,滚到墙角。
第五十八章:引人入魔
局面生变,惊呼声在客人群中响起。十多名头戴斗笠,身穿披风的男子,迅速从二楼跃下来,一字形排开,其中一人将有雪踢了个筋斗,旁边一人朗声道:“皇家谕令,不得谈论贼人李煜的相关事物,违者就地正法。”
在李煜与艾尔铁诺对峙关系到尖峰时,艾尔铁诺为免助长敌人声势,曾对国内下过禁口令,现在虽然关系和解,但有意无意间,仍没将此撤销。只是,此地是自由都市范围,艾尔铁诺的皇家谕令怎能管到此处?店中的客人们纷纷鼓噪起来。
十多名男子一齐解开披风,露出身上穿着的土黄色袍子,和挂在腰间的厚背长刀,其中数人更立即动手,刷刷几刀,将四个*得最近、喧哗声音又最大的客人砍翻在地。
光天化日,当众行凶,十四名黄衣人却面不改色,彷佛早已习惯这作为,这时有人认出他们来历,不敢多言,悄悄对同桌朋友说话,没几下功夫,几十名客人一哄而散,连店里老板、伙计,见情形不妙,都躲进柜枱里求神呼天。
兰斯洛见这十四人的打扮依稀眼熟,想起昨日入城时碰着的几人,低声对源五郎道:“这几个家伙是石字世家的人吗?”
“是的。”源五郎道:“但却不是普通的石家弟子,你看他们胸口绣的石字是银色,那代表他们是专门侍奉石家干部的亲卫队。”
兰斯洛看向他们胸口,果然是用银线绣着石字,问道:“石家和李煜也有仇吗?不然为什么这样大反应?”
源五郎道:“石家的当家主石崇,是艾尔铁诺的第一军团长,李煜三入皇城时,与他激战,他一掌打得李煜呕血倒地,但李煜反击的一剑却打碎了石崇半条背椎,虽然抢救得宜,但还是半身不遂,所以石家中人恨透了李煜,每次听到这人,反应都像听到杀父仇人一样。”
听书的尚且夺门逃命,说书的情况更是恶劣,有雪被追斩得抱头鼠窜,仗着手脚灵活,在桌椅下滚来滚去,暂免碎尸之厄,好不容易贴近同伴座位,立刻一把抱住兰斯洛大腿,大叫救命。
兰斯洛心中暗叫晦气,现在正是该避免暴露身份的当口,这雪特人却把棘手的敌人引来,真是乱七八糟,但是,碍于同伴的情分,总不能任由他给剁成雪特肉酱吧!
觑准位置,兰斯洛悄悄抽出配刀,当追过来的一名护卫队员挥刀下击,他随手挥刀往上撩去,凭着宝刀锋利,将厚背刀应声削断,刀势趁势直入,砍往来犯者颈边。
亲卫队千中选一的身手亦是不凡,感到颈边一凉,惊骇中抽身后退,在利刃断喉之前,险险避过,伸手摸向脖子,湿滑滑的一片,再迟片刻便身首异处。
兰斯洛微感诧异,他没打算下杀手,因此刀下的确留了力,不过,刚才擦着那人颈子时,手上却感到并非血肉之躯的硬度,使刀势略微受阻,否则那一下便该让他血染半边衣衫。
对于自己的部下,兰斯洛绝对尽力保护,任何人想要伤害,都得要付出相当代价。
见着有人出手干涉,石家亲卫队齐感惊愤,把目标转到这边。
“好小子,竟敢阻挠大爷们办事?你是什么人?报上名来!”
“哈!你们这班石头混蛋听好了,我们家老大就是威震大陆通缉榜的响噹噹大人物……”有雪见兰斯洛出头,胆色登状,站起放话,兰斯洛惊觉不对,正想阻止,他已骄傲道:“兰斯洛大爷是也!”
兰斯洛与源五郎都松了口气,即使是白痴,还是有变聪明的时候!不然倘若雪特人报出“柳一刀”的大名,今天就更难脱身了。
“兰斯洛?那是什么人?”“是哪一派的人物?没听过这名字啊!”
亲卫队对瞧一阵,确认彼此都不曾听过这名字,那就绝对不是什么知名高手,他刚才那一下虽出手迅速,但也不见得有什么了不起,又用长毡帽遮掩面容,多半还是藏头露尾之辈,众人再互望一眼,达成协议。
“胡说八道!什么狗屁东西!”
“把他连那雪特浑球一起宰了。”
喊杀声是必然的,但其中也有些蛮特别。
“和他们同桌的那婊子样子好骚,别伤着她,宰了男的,女的留下来乐一乐。”
听到这话的源五郎,无言地垂首长叹。男人生得太美,也是种悲哀?!
翻脸动手是预期中事,看这批家伙的恶横模样,兰斯洛也觉得杀一个少一个,举脚踢翻桌子,仗着配刀锋锐,隔着桌板就是一刀横斩。
“刷”的一声,桌板应声而破,配刀也顺势砍中一人肚腹,那种异样的坚硬触感又传到手腕,好像砍的是铁片而非人体,如果用的是寻常兵器,必难伤其分毫,但兰斯洛手上微略加力,利刀势如破竹,流利地将那人肚腹开了个大洞。
兰斯洛微感诧异,他的敌人却惊得冷汗直流。石字世家的成名技,“大地金刚身”,是驰誉天下的护身硬功,能令身如钢铁,刀枪剑斧不伤。他们亲卫队更是精熟此功,寻常兵器万难伤体分毫,可是这人随手一刀,用的瞧来仅是凡铁,却能将练有大地金刚身的同僚断腰,莫非是个不露相的绝顶高手?
趁着兰斯洛又杀一人,却给锁住手臂,不及回身,两名亲卫队使尽力道,从他背后砍下。只见鲜血溅起,但刀锋入肉不久便难寸进,跟着就是一道强猛内劲反激出来,硬生生震碎两人手腕,惨叫着跌倒。
两柄刀坠地,已给反激力扭曲变形,成了废铁。
如此功力,立即震慑住石家亲卫队。
“哇!这小子好厉害啊!”
“点子太硬,咱们收拾不了,扯风扯风!”
“开溜!想得美。”兰斯洛怒道:“你们每个人先给本大爷背上砍两刀再走!”
背上两刀伤得不深,但牵动内力的冲击却着是疼痛,兰斯洛怒从心起,挥刀直追,绝不让这些草菅人命的家伙全身而退。
石家武学以大地金刚身为基,坚实稳健,主要战术是以守为攻,但是当大地金刚身被破,那就只能束手待毙。先天不利,加上目睹兰斯洛雄浑内力,亲卫队战意全消,纷纷四窜跑开,不敢面对这煞星。
“混蛋!哪里跑?”兰斯洛吼着追上一人,那人虎急跳墙,回过身来反斩一刀,兰斯洛侧头躲开,举手一劈便制他死命,哪知这人肚腹忽然裂开,一样物件混着血肉攻向兰斯洛下腹。
(偷袭?什么兵器?)
不及闪躲,百忙中兰斯洛举起左臂挡架,手上登时一痛,继而麻痹,瞥目看去,竟是一条花斑纹的黄蛇,咬中了手臂。
狂呼不妙,兰斯洛踉跄后退,又知道这类毒蛇剧烈无比,一咬牙,挥刀将那斑纹黄蛇连带手上小块皮肉一齐切下。那蛇凶悍之至,坠到地上,还立刻往兰斯洛爬去,想再攻击,被兰斯洛举手一刀斩成数块。
“有一套,我这蛇儿七步断魂,阁下连退四步,还能挥刀斩了我的蛇儿,确实体魄过人。”
冷笑声传入耳中,兰斯洛抬头望去,两名身着华服的男子,站在面前。那华服质料高级,镶金佩玉,宝石作扣,一见就知道价值不菲,只是,却给人一种没必要的奢华感,同时,这两个浑身江湖气息的人,也明显地与华服不配。
一人手持一柄模样相当沈重的大砍刀,满面怒容;和自己说话的那人,面色异样阴惨白皙,活像刚从坟墓里爬出来,两臂上各缠着一尾蛇,嘶嘶怪响,引人注目。
跑散的亲卫队聚起来,向两人行礼道:“七公子好、九公子好。”
石家主人石崇,并无血亲,世家之名乃是广纳各地投效高手而成。他于其中选择十三名能力特出者纳为义子,江湖上称之为“十三太保”。这两人就是十三太保中的七太保石存和、九太保石存悌。
为了这次与东方家的联姻,石家也派亲卫队跟随礼队,他两人甫一入城,听说礼队出事,便召与礼队同行的十二太保石存恕来此碰面。
人还没来,听见楼下有人讲述李煜事迹,心头火起,命随行亲卫队下去杀了说书人,过得一阵没有反应,两人下楼查探,却见到亲卫队被人杀得七零八落。
十三太保分属不同派别,七太保石存和,出身自云梦古泽的毒门,本是一名养蛇杂役,因为奸杀同侪妻女,畏罪叛逃毒门,且凭着一身用毒、玩蛇本事,在自由都市连作几票案子,给奖金猎人逼得藏不了身,后来往艾尔铁诺投*石家,成了十三太保之一。
他适才躲在一旁观战,见兰斯洛不提气、不使劲,单凭内力反震,便把两名亲卫队手腕震碎,钢刀扭曲变形,心中大骇,以为惹上什么高手,本想立即逃走,但多看几眼,发现兰斯洛仅是出刀狠辣、动作迅捷,虽然不俗,却和他显示出的高超内力差得太远,脑里立刻有了别的主意。
(这人似乎不太会运用本身内力……嘿!一副乡巴佬模样,绝非名门子弟,多半是有了什么奇遇,得了这身内力。这内力在他身上真是浪费,要是把他擒下,用本门夺胎化骨大法炼化,我的功力岂非一日千里?!)
越想越得意,便看准机会偷袭,还怕兰斯洛护体功力太强,于是先用独门喂养的蛇儿咬他一口,要是失败,立即逃走,现在一举奏功,心中大定,得意地笑起来。
石存悌则大是恼火,被杀的亲卫队是他一手调教,事到临头却全不济事,自己白花了老大力气。
“老七,我瞧这厮危险得紧,不如让我宰了他吧!”石存悌见兰斯洛脸泛黑气,站在原地喘气,生怕这人内力高强,逼出剧毒,打算先下手为强。
石存和却另有计算,“不怕!我的蛇儿剧毒无比,这小子内力深厚,这才没有见血封喉,但没我解药,他就连根手指也举不起……”
“你妈的才不举!”本该麻痹倒地的兰斯洛,虽然动作迟缓许多,却提起配刀,怒气冲冲朝两人斩去。
计算失误,得意洋洋的石存和狼狈闪过,险些就给砍中。石存悌擅使刀法,见兰斯洛出刀带着老大破绽,冷哼一声,反手一刀还往他斩去。
“噹啷”一声,兰斯洛举刀挡架,双刃交击,瞬间削断敌刃,直斩往对方胸口;石存悌大惊,急运大地金刚身救命,他功力可比亲卫队员高得多,兰斯洛砍着他胸口,割破衣衫,却无法伤及肌肉。
石存悌暗喜,近距离重拳击出,想把这小子宰掉,石存和一旁惊呼道:“老九,这小子内力古怪,不能打啊!”石存悌想起兰斯洛适才内力反激扭铁成曲的本事,登时吓出一身冷汗,强力收回拳头,往后连跌几步。
“不要慌!这小子只是蛮力发作,回光反照,没多久就要躺下了,唉唷!”石存和大声嚷嚷,谁知兰斯洛越战越精神,差点一刀就斩中他。
石存和大叫奇怪,难道这几天榨取蛇毒榨得太厉害,毒力不足,所以才毒不倒这小子?他又怎知兰斯洛自小生长于荒野,更被精心训练过抗毒本领,虽然不是百毒不侵,但面对各类毒物都有一定抵抗力,加以内力深厚,立时便将蛇毒镇住。
双方于是形成了一场拖延战:石存和、石存悌武功都远高于兰斯洛,却畏惧他的恐怖内力,不敢攻击,想用兵器、毒蛇,兰斯洛又反应极快,凭着刀利,将来物一一削断。
兰斯洛想抢攻,但大地金刚身的是当代奇功,任他怎样狂斩,就是无法伤及对方肢体。
你攻不得、我攻不破,局面顿时显得混乱,但兰斯洛毕竟居于下风,时间拖得久了,蛇毒渐渐令肢体麻痹,破绽丛生,一个大意,又给石存和偷袭成功,驱蛇咬中小腿。
(王八蛋!难道本大爷今天要栽在这里?)
忙乱中审视周围,自己被团团包围,原来坐处只见雪特人抱头躲在桌下颤抖,源五郎却已不知上哪去了。
(混蛋!三个畜生与本大爷称兄道弟,出了事不是缩头当乌龟,就是跑得比兔子还快,全都巴望本大爷丢了性命!)
“一群废物!”
在二楼楼梯口,某只兰斯洛口中的废物,正冷冷注视楼下的混战,轻蔑地低语。
称自己口中的至交好友为废物,见其遇险,花次郎却没有半点想要救助的意思,只冷笑道:“自由都市真是个不知所谓的地方,无端一场地震,连个乡巴佬都会变成高手……石家的废物也是没用,本来还以为能让我看场好戏的……一群废物!”
数月前,自由都市地带发生一场莫名大地震,山崩地裂,岩浆喷发,毁灭性的灾害,对各地损伤均重。奇怪的是,地震结束后,自由都市许多水准以上的武者,功力不知为何都突飞猛进,跃进的程度连他们自己都不敢置信,其中不乏一些本来武功低微的小人物,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忽然暴增几十年内力。这些不知是奇迹或是荒谬的事件,立刻为自由都市造成混乱。
长年旅居自由都市,花次郎以冷笑的态度旁观这一切,在他眼中,那不过是性喜嘲弄世人的造物主,又一次的荒唐之举,不过,昨天在长街上见着的几件事,确实让他颇感疑惑。
其中一事,是兰斯洛一举震溃火墙的猛霸内力,虽说地震震出不少无名高手,但功力强成这样的,倒是前所未见,加上自己在兰斯洛的内力中,感觉到一丝与东方家武学相似的熟悉,好奇之下,寻迹追来。
他一眼就看破这乡巴佬般的小子,绝非当前通缉榜首的淫贼柳一刀,花次郎于是存着玩闹心理,故意冒认,争取接触机会。
与兰斯洛交手时,花次郎已探过兰斯洛体内真气脉络,果然自己所料无差,那内劲与东方世家武学有几分相似,像是脉于同源,但却较之强横霸道了不知多少倍。
疑惑仍在,但却已失去和这无聊废物厮混的耐性。说到底,目前自己对于和人相处这种事,已没什么兴趣,和一个言语无味的乡巴佬、雪特人维持笑脸超过一刻,已是很大的努力了。
瞥一瞥楼下光景,兰斯洛给人逼至角落,连续两记拼命招数,又将敌人击退。
“斗志不错啊!废物,再多撑一会儿,看在与你称兄道弟几声的份上,我过几天劈了这两块垃圾石头给你报仇。”
花次郎冷笑低语,转头欲走。蓦地,他停下动作,背后感受到的视线,令他心中一凛。
虽说没有刻意留心周遭,但有人能避过自己感知,无声无息来到背后,这的确不简单。
“源五郎吗?你老大快给人劈成两半了,你不去帮手,上来做什么?”
要不留空隙地转身,是件简单的事,但这样一来在气势上会输人一截,自己的个性,还是比较喜欢采用反攻类的作法。
而后方响起的,是预期中的声音。
“花二哥真爱开玩笑,小弟武功低微,当然只有上来搬救兵的份,您武功高强,柳大哥又是您多年旧友,您看到老朋友给人追斩,为何只是站在楼上学人贱贱笑呢?”
花次郎转身,眼光严厉地扫过倚墙而立的源五郎。仍是那么一副纤弱的女儿家模样,但这时的源五郎,眼中却还蕴含着一股谋定后动的沈稳,内中更有一股锐气,让典雅升华成高贵,柔和转为英气,过于女子气的长相变为威风凛凛的男性俊美。
这么美的男性,换做别人或许会打从心底轻视吧!可是花次郎不会,他从源五郎的转变想起了另一个人,不知算直觉或是经验,花次郎有一种预感,眼前这人很不好应付。
事实上,自己之所以花时间与两个废物厮混,这娘娘腔人妖也是原因之一。
“肯露相了吗?我还在奇怪,你要和那两个废物装废多久呢?”花次郎冷笑道:“你的武功低微?那昨天东方家就不会闹得手忙脚乱了。我不知道你对那两个废物有何企图,如果你想要他们不死,还是自己出手吧!”
“花二哥哪的话,下面打得那么乱,随便插手很容易见血的,小弟最是胆小,见不得鲜血,可是花二哥就不同了。”源五郎随口述说,辩才无碍,与和兰斯洛相处时的低调沈默大不相同,“凭着您这当代名剑的威名,底下的人听了还不知难而退?就可以不流血解决事情了。”
“什么名剑?你又在胡说些什么?”面色低沈,花次郎的语音整个冷峻了起来。
无视于直逼而来的寒意,源五郎笑道:“风流花二少,惊剑石头城!您当日在金陵练剑时,技惊四方,号称是五十年内最被看好的新人之一,又是近年来李煜剑下唯一生者,名剑称号当之无愧啊!”
花次郎冷哼一声,不去理他,源五郎又道:“唉呀!时间紧迫,兰斯洛大哥快撑不住了。花二哥,不如我们打个赌,若我侥幸赢了,你就出手帮下头解围如何?”
“我为何要答应和你打赌?”
“你会答应的,因为传闻中的花风流,是个常在赌坊、妓馆流连,酷爱刺激的人。”源五郎道:“我不是魔导士,也不会读心术,但我现在猜三件你心中想的事,如果猜错,脑袋送给花二哥当球踢,倘若猜对,您就负责保护兰斯洛大哥周全,如何?”
横竖是举手之劳,心中也想看看这小子怎样赢这赌约,花次郎不作声,默认了赌约。
“好,第一件事,您一定在想,为何以东方家的排外性,会这么没由来地和石家联络上,甚至联姻起来。”
花次郎一愣,自己当初是曾为此事纳闷,甚至来到暹罗,想看看究竟,但这小子现在却是存心扭曲话题,从猜自己心里想什么,变成猜自己曾经想过的事。
“好家伙,想在我面前取巧,你以为我会认帐吗?”
“光这样当然不够,可我再奉送一个资料,您就会认了。”源五郎笑道:“我可以告诉您,这次的联姻只是表面,东方家被这次地震伤害甚大,因此打算与石家合作,开发兵器,交易买卖,就要趁这次的婚礼来订约。”
“笑话!谁知道你是不是信口胡诌,怎么我从没听过此事。”
“信不信由您,时间自会证明一切,我只管说,您若是不相信,大可学我一样,冒险夜夜去偷听!”
无视花次郎脸色狐疑,源五郎迳自道:“您想的第二件事,大概是小弟的出身吧!”
花次郎瞪着源五郎,心内不禁对此人重新估计。
昨天长街上一片混乱,没有多少人能清楚描述事态,但是,自己可是把九成变化看在眼里。
在东方家高手击出火墙之前,以歌女身份端坐的源五郎,面无表情地凝望外头,在没人注意的当口,趁隙发了三招。
两剑一指,第一招是白鹿洞的“天光云影”,第二招是白鹿洞的“河山铁剑”,这两招隔空剑指,打乱了东方家在花轿旁的护卫,也让东方家预伏的高手措手不及,场面才失去控制。而抢花轿的白衣小子,趁乱逼近,可是却被围住,闯不出来,他又发了第三道指劲,荡开左右兵器,助他脱险。
“天光云影剑”、“河山铁剑”,都属白鹿洞三十六绝技,源五郎年纪轻轻,顶多不过百来岁,能两样兼修,殊不简单;不过,最后那一指却是惊动自己的焦点,让自己心生好奇,追随其后。
花次郎道:“说出身吗?你到底是什么人?与西王母族有何关系?西王母族千多年未现人间,你又怎地会使‘绕指柔红’?”
源五郎一笑,叹道:“这可得问我师傅了,他老人家只管教,我作徒弟的在一边学,哪知道师傅教的是什么?又怎么晓得还有这么多典故?”
花次郎一怔,道:“你师傅?难道你想说自己是白鹿洞门下吗?”
学剑于白鹿洞,花次郎对于内中一切无不熟悉。三十六绝技向来非白鹿洞嫡系门人不传,能同时兼修两门绝技者而有成者,当世不过二十人,而且这二十人自己可说无一不识,可是哪有白鹿洞门人会兼学西王母族武学,又会教出这等鬼徒弟的?
“这当然,我师傅是白鹿洞顶尖的人物,说出来怕你不相信,现在时间紧迫,就不说了。”源五郎轻轻带过,道:“您第三件想的事是……”
“且慢!”花次郎喝止,和这小子的对话,让他越来越有被算计的不快感。
花次郎道:“我们赌约定得不清不楚,让我吃了大亏,先前两样你取巧混过,我也认了,现在的第三件事,我要你猜猜看,我心里正想着什么事,失败了,你就准备付赌债吧!”
“您的亏已经吃了,现在反悔也太迟了。”源五郎笑道:“至于您正想着什么……瞧您横眉怒目,杀气腾腾,莫非您正在想,若于此时出剑,能不能在小弟身上连刺十八个窟窿?”
“这次猜对了,去找阎王讨彩头吧!”
“啥!猜错也刺,猜对了也刺,您做事好没原则啊!”
兰斯洛在底下战得正吃力,面上又黑又紫,若非内力护住经脉,早已毒发身亡了。
“别给他吓倒,这人已是强弩之末,撑不了多久,马上就要倒下了,千万不可让他跑了。”
石存和呼斥在旁包围的亲卫队,自己心中则满是错愕。那毒蛇是自己专门喂养,解药也只留在自己手中,不曾外泄,这大个子既然不是预先服了解药,怎么给毒蛇连咬几下,还能硬挺到现在。
糟糕的是,他脚步固然是摇摇欲坠,可是情急拼命,手上挥刀却越来越狠,杀得众人汗流浃背。他们都不是初出江湖的新手,却从来没遇过这等怪事,自己一干人的武功比这人强得多,人也多得多,照道理早该将他收拾了,但打到现在,人多的这边虽是一直占着上风,但每当兰斯洛冲来,不敢贸然还击的他们,只有往旁避开的份。
如果撤开一条路,让兰斯洛往外杀出,那么就不必辛苦地在这对峙了;但是,石存和对于兰斯洛那身内力的贪念,却始终放不下,弄得现在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苦战中的兰斯洛,仍留意周遭,始终找不到空隙突围,郑巧与趴在桌下祈祷的有雪目光一对,发现雪特人眼中大有担忧之意,心中慨叹,在这紧要关头,旁人全跑光,居然是这雪特人对自己仍有几分忠诚。
正当这场闹剧似的混战,像要漫无终点地进行下去,二楼忽然传来呼喝、爆炸声,白色浓烟迅速弥漫住整个二楼,更微微往下散布,接着一下闷哼,有样物体急速坠下。
兰斯洛视力极佳,立刻便看出那是个人体,重重摔落地面,把地板击出一个凹坑。这时石存和、石存悌也已看出,只是此人来得奇怪,一时不知是敌是友,心中严加戒备。
那人身手极佳,坠地撞击虽重,他立刻跃起,挥手便是一剑,蓝光闪电似地划过,瞬息斩了一名身边的石家亲卫队。
这时烟雾渐散,连趴在桌下的有雪也已看清,喜嚷道:“花二哥,是花二哥来救我们了,我们有救了!”
第五十九章:灵戒宗人
突然现身的,自然就是花次郎了。
刚才他有心让源五郎尝点苦头,迅速一剑疾指源五郎咽喉,招数既快且狠,要给这存心不良的小子一点教训。
源五郎看起来像是吓坏了,手足无措地后跌,掷出一颗烟雾弹,让浓浓白烟笼罩住两人。
花次郎心中暗笑,这点微末伎俩,只能应付那些学艺不精的剑手,焉能阻着自己?他立刻便察觉,源五郎在烟雾中正往左逃去,光剑立即转向加速,虽然不是致命招数,却要让这小子为玩火付出代价。
当时,自己是背对楼梯口,往源五郎所在的墙壁方向刺去,虽然视线不清,但听觉、触觉所传来的讯息计决没错,而且一路上也没碰着什么阻碍物,可是,当自己察觉到时,脚下已非实地,自己身在半空,往一楼坠去。
花次郎大惊,作梦也没想到会发生这等荒唐事。他不欲扯入下方混战,忙乱中心神宁定,急吸一口气,想施轻功掠至最近的楼梯。谁知上方蓦地一掌袭来,劲力刮面如刀,花次郎不敢怠慢,举掌相还,双方功力平分秋色,他将对方震开,自己却也给击落地面。
甫落地,想跃起追击,上方却已感觉不到敌人气息,恼火之下,光剑随手挥出,想斩根梁柱泄愤,哪知耳里传来一声惨叫,手上的触感也不对,方自一怔,又听见有雪大声叫好,这才知道自己手贱又坏事。
兰斯洛惊见花次郎奇迹出现,更立刻斩杀敌人表明立场,心中着实欣喜,微一松懈,蛇毒立即让脑子一昏,全然没顾到石存悌见他破绽大露,悄悄拾了柄刀,往他颈间砍来,待得惊觉,已来不及举刀格挡。
危急之际,一股大力由后传来,有人抓住兰斯洛衣领,间不容发之际,将整个人飞快地猛往后拖,当兰斯洛回过神时,自己已安然脱险。
而一脸淡然的源五郎,则在旁边微笑。
“大哥,小弟幸不辱命,已将救兵搬回,有花二哥在此,您可以高枕无忧了。”源五郎不忘补上一句,“我绝对不是临阵叛逃喔!”
兰斯洛愣着说不出话。他虽然不是很懂,但源五郎刚才那一手,怎么也不像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应有的能力,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兰斯洛这边还在纳闷,石存和、石存悌已把注意力集中在花次郎身上,这人刚才展露的剑法不俗,是最值得提防的人物。花次郎却理也不理他们,只是恶狠狠地盯着源五郎。
“花二哥,我该作的事已经做到了,现在开始是你的工作了。”源五郎挥手笑道:“让石家的暴发户土蛋见识你神剑的利害,不用手下留情了。”
花次郎神色更冷,自己明显是中了圈套,这奸诈小子存心要自己与石家硬干一场,双方结下梁子。开罪七大宗门之一,自己夷然不惧,只是,石字世家财雄势大,与之为敌,往后走到哪里都被人追杀,就算能百战百胜,却真是烦死人了。
那赌约又摆明是个圈套,如果守诺认帐,只会更显得自己愚昧,横竖自己本就不是死守承诺的重信之人,现下说反悔就反悔,瞧这小子能奈己何?
“尊驾何人,为何横加出手?阻我石家行事!”情势未明,石存和决定先探探对方来路。
花次郎看着手中光剑剑柄,对他却是理也不理,道:“石家很了不起么?堂堂十三太保,在江湖上也算知名人物,在大庭广众下追打这么个废物,闹得这般狼狈,难道不嫌丢脸吗?”
这番话让石存和、石存悌面色大变,兰斯洛心中大喜。花次郎那种浑然不将旁人放在眼里的倨傲,与他相处实是难受,但是,看到敌人受他的气,却是赏心悦目,乐事一件。
花次郎冷笑道:“一群废物互殴,我才懒得多管,你们可以继续,看看是要把这乡巴佬分尸还是下锅,一切随意。不过,念在我与他一场相识,你们宰了他之后,如果还想多几天命,就滚回石家多练点功夫吧!”说着,直接就往出口走去。
“站住!”石存悌怒道:“好狂妄的家伙,你杀我部下,这么轻易就想走吗?”
“哈!杀都杀了,难道要我说对不起吗?”花次郎转头道:“阁下大呼小叫,意欲何为啊?”
石存悌挥舞亲卫队刚呈上的厚背刀,喝道:“你辱我石家威名、伤我石家人,你们一干人识相的立刻自断右臂,否则等会儿通通横尸此地!”
“废物的武功不成,废话倒是放得不少。”花次郎傲笑道:“砍他们的我没意见,至于我,要是不砍,你能拿我怎么样?”
“我就帮你砍!”再也受不了这冷眼看人的家伙,石存悌大吼着劈下厚背刀。
“你算什么东西!”花次郎一声长笑,不闪不避,当厚背刀将砍至面门时,整个人如同一尾游鱼,侧身平贴刀面,倏地窜上,众人眼前一花,他已轻飘飘地踩在刀背上,一脚就往石存悌踢去。
虽然自忖这一脚绝不能破去大地金刚身,但鞋底多污垢,给他当众一脚踢在脸上,那是何等奇耻?更别说那份恶心味道。
石存悌见状大惊,手腕一抖,想将花次郎从刀上摔下,同时往后退去,避开追击。
但这早在花次郎预料中,敌人甫动,他抢先一步,看准石存悌急退所露出的破绽,踢往面门的脚改踢右肩,在石存悌右肩一蹬,人跃至半空,喝道:“算你狗运,这条手臂暂且让你寄在身上吧!”
石存悌踉跄后跌,右肩上青紫瘀血,疼得几乎举不起来。
花次郎翩然落地,脚才站稳,旁边的有雪已惊道:“小心!”
石存和一见花次郎身手,情知是劲敌,哪还敢迟疑半分,趁花次郎不防,先掷出手上毒蛇,再一刀刺向花次郎后脑。他攻击角度刁钻,狠辣无比,算好了一击中的之后,立刻抽身,免得遭受对方濒死一击。
毒蛇掷来,花次郎听风辨位,侧身躲开,挥剑将两尾毒蛇斩杀,但却无暇顾及后方的偷袭。石存和心中大喜,脑里已在盘算等会儿一击得手,撤刀后退时,要扔出三种不同毒药,让这难缠家伙死得不能再死。
“哼!好个废物!”
正当石存和如意算盘敲得响亮,耳边却传来一下冷哼,跟着眼前闪起一抹寒星。
一抹几乎令他睁不开眼的灿烂寒星!
就在石存和长剑将要破脑而入之前,花次郎头也不回,反手掣开光剑,乍开的蓝白色光虹,幻作森然冷气,直向石存和左眼点去。花次郎知道,自己这剑绝对会比石存和要快,后发先至,逼得他收刀后退;就算后发齐至,他也必然会收刀,因为既然是废物,便万万没那个胆。
果然,石存和惊觉冷气扑面,刺的又是金刚身护不着的眼珠,吓得魂飞魄散,大叫一声,向后飞退,石家不以身法见长,但石存和情急拼命,竟能硬生生止住去势,朝后方退去。
一退便是五丈,中途难免撞倒几个手下,踩断些骨头手脚之类的,不过保命当儿,这些都不是重点,五丈还嫌不够,石存和又是一点,反正大厅宽得很,他瞬息间便退至十丈开外,直至狠狠地撞到墙边。
一口气猛退十丈,真气消耗甚钜,石存和不禁白了脸,大口喘气。第一口气才吸进去,森寒无比的剑光,已抵在他眉心,冷冽的剑气,将他全身血液,化作冷汗,大量地从各处毛孔流出。
花次郎一脸狂态,冷笑道:“好狗胆,竟然妄想暗算于我。说吧!你想怎么死?”
一轮攻防,花次郎轻易挫败两太保,眼见石存和命悬一线,亲卫队投鼠忌器,又懔于敌人剑威,谁也不敢上前。
石存和惊惧之馀,脑念急转,但此刻无论是施毒、耍伎俩,对方抢先把剑一递,就能取己性命,饶是这凶徒素来狡诈,现在也没了主意,只有狂运大地金刚身,期望能有一线生机。
花次郎哑然失笑,手一抖,一式五剑连环发出,众人只闻四声连响,石存和颈侧、小腹旁的石墙上,已出现有四个杯口大的孔洞,第五剑停在他额前留力不发。剑劲能射穿石壁,要射穿脑袋自是不费吹灰,只看何时下手而已。
这招剑式,再想起刚才源五郎的那声“花二哥”,旁边的石存悌脑中灵光一现,想起一个人名,惊道:“‘五瓣花开,尽化尘埃’,你是狂花名剑花风流!”
一句话还没说完,巨变又生,“哗啦”一声响,一道冷电穿壁而出,刀影合一,直向花次郎飙去。
这一次的速度委实太快,兰斯洛甚至连影子都还没看清,刀光便已飙至,厚背刀夹带疾风,已罩住花次郎上半身各处要害。
花次郎却像早已知道会有这么一击般,手中光剑立刻回防,长笑道:“终于肯出手了吗?等你多时了。”蓝光一荡,便往对方厚背刀撩去。
对方却灵变得多,未等他光剑撩至,立刻变招反刺花次郎小腹,花次郎斜身侧过,光剑跟着递了出去,双方便斗在一起。
这番交手,和刚才的一面倒差得太多,来人的武功明显地高过两太保,花次郎也不再嘲弄对手,正起神色,以慢打快,手中光剑画出一个个蓝白色的方形、圆圈,守紧门户,教敌人无机可趁。
他两人这一轮比剑,无论内力、招数都是棋逢敌手,但见一道淡黄色旋风围着花次郎打转,冷冽的刀罡直往外逼,旋风越转越快,往外刮的劲风便越来越强,到后来直是刮面如刀,连旁边的木桌都给剁出了一道道刀痕,看得人触目心惊。
店里客人早已跑光,掌柜、跑堂伙计也已不知去向,仅剩下兰斯洛、石家亲卫队两帮人。兰斯洛起先给花次郎的剑技瞧得目瞪口呆,后来惊醒过来,凝神观看,想学个一招半式,但高手过招,内行门道实是半点也差不得,他没看上两眼,已觉得胸口烦恶,直欲呕吐。
他身后的源五郎,却好像对这比剑没啥兴趣,拉过有雪,小声地问道:“你的烟幕弹带了没?”有雪点点头,两人秘密耳语一阵。
连斗了几回合后,花次郎挺剑横削,给对手一屈指弹在光剑剑刃中,怒涛般的雄浑大力,一劲化六波,沿着手臂冲上,花次郎半边身子为之一僵,光剑几乎脱手。
(不好!)
对方瞧准良机,刀锋朝他胸口挺刺,而花次郎此时身子犹麻,剑又已撤在外门,既不能挡架,又不及闪躲,索性指头一松,剑交左手,立刺对手咽喉,竟是同归于尽的打法。
他左手一握剑,整个人便立时生出一股玉石俱焚、一往无前的壮烈气势,使在场所有人均能感受到他同归于尽的决心,对方的刀明明已将刺中胸膛,但面对这一剑,竟是不敢刺下,只得回刀格挡。
哪知他手臂方提,花次郎便趁这空隙,长啸一声,瞬息间脱离刀网范围,闪到一边去。
对方挥刀追截,花次郎反手一剑,相互震开,两人对面站着,刀剑互指,遥遥对峙。
(好……好厉害!好精彩!这就是高手的程度吗?)
目不暇给的战斗,激烈的攻防,看得兰斯洛热血沸腾,虽然蛇毒的麻痹感越来越深,但胸中却彷佛有一把烈焰在燃烧,恨不得自己也参与其中。
(你们等着吧!本大爷只是暂时还跟不上而已,不用多久,我一定会追上你们的。)
兰斯洛默默对自己承诺。彷佛感应到了这份豪情,不远处的花次郎,眼角馀光瞥过兰斯洛,冷冷哼了一声,继而专注眼前的敌人,暗忖:“石家武功偏稳而忌急,他能用快刀跟上我的速度,这份修为可不简单啊,而且……好家伙,居然练成了金刚震脉波,若是易地而处,还真想好好和你分个高下!”
对方也是暗暗吃惊,刚才他虽然撤刀,但其后伏藏的潜劲、后着,至少也有几十种变化,哪想到花次郎说退便退,自在如意,暗道:“往昔听闻这厮如何了得,我还未肯尽信,今日看来,此人武功更在他所享盛名之上。”
众人看清来者模样,那是一名身躯高大的男子,相貌甚是威武,散发的气息一见便知是个通达干练的人杰。这时,店外传来人声,过百人马将客店团团包围,人人表情肃穆,看服色,正是石家亲卫队的生力军。
石存和搀扶起半边身体麻痹的石存悌,来到那人身侧,低声道:“老大……您不是才刚启程吗?怎么这么快就到暹罗来啦?”
兰斯洛不懂,有雪却大吃一惊,连忙解释。原来竟是十三太保之首,艾尔铁诺赫赫有名的大人物,掌握石家重权的石存忠亲自到了。眼见对方人强马壮,今天想要脱身,又更困难了。
石存和忽得强援,胆气大壮,道:“老大,你来得正好,我们联手把这姓花的狗娘养给宰了吧!”
“住口!你丢的人还不够吗?”
显然与义弟有不同的作风,石存忠将刀一收,沈着脸,拱手道:“花兄的风流名剑,兄弟领教了,兄我俱非凡夫,自不介怀小小恩怨,为免死伤,就此罢斗,我让义弟送上解药,今日之事一笔勾消如何?”
他这番话说得不卑不亢,点明了“我并非怕你,只是不想为此事与你为敌”的立场。事实上,他此番来到自由都市确是身有要事,雅不愿在此时多生枝节,树此强敌。
石家人行事素来与仁和无缘,如今在大占上风的情形下主动罢斗,花次郎心中一凛,想起源五郎早前所言,莫非他们真是为了结盟事大,不想多惹杂事,所以才如此易与。
无论怎样,对方既然率先以礼相待,当然没必要再打下去。
花次郎把手一摆,笑道:“我这人最讨厌无谓的打打杀杀,能不打,自然是不打的好。”说着向兰斯洛这边瞥了一眼,道:“我想我这边没有其他意见了。”
他本不愿替兰斯洛出头,适才出手对付石存和、石存悌,只为两人顶撞于己,不过,现在说明此事已是多此一举,就当是顺水人情吧!
和议将成,石存和忽然叫道:“等等,老大,要我交出解药也成,但我们这边既有死伤,解药不能白给,我要扣下那鬼祟小子手里的刀。”
带头的不想多生事,自己觊觎兰斯洛一身内力的梦想注定泡汤。刚才交手多时,虽然看不清兰斯洛毡帽下的面孔,但这人手中所持的,乃是罕有神兵,此事计决无疑,那么若能夺得他手中宝刀,也不枉这一番狼狈了。
石存忠皱起眉头,他不知道那柄刀有何特别,但若真是宝刀,花风流一方岂会轻易放弃,双方为此事再打起来,纵然胜了也损伤惨重,大大阻碍自己的计画。
受创的石存悌,则是对部下死伤愤怒未消,叫嚷道:“要走可以,一个个把脖子洗乾净,你们伤我石家子弟,我必定将你们追杀到天涯海角!”
花次郎面上煞气大盛,一现即逝,他并非有意袒护兰斯洛,而是石存悌此时此言,分明是不给自己面子,若是在以往,单是这条罪名,便立刻让他横尸自己剑下,现在却顾虑自己给源五郎利用,不欲多生事端,哼了一声,把头转开。
先低声说服石存和,石存忠将目光望向石存悌,十三太保中,就他两人实是亲生兄弟,同时为石崇收为义子,感情不同馀人。
石存忠以传音法悄然安抚:“弟,别忘了我们来此是为了什么?我们来之前,我又叮咛过你些什么?大事为重啊!”
“可是,伤的子弟兵全是我一手训练,这口气我……”
“弟,你别忘了,这人连那李疯子都敢挑战,我们犯不着与这种人正面为敌啊,做哥哥的答应你,待得此间事了,一定杀掉这四人给你出气。”
“李煜”两字,对石家全体来说,就像是某种咒语,石存悌一听登时肃然,再听得兄长允诺,当下便也点头同意。
和议终成,石存忠转过头来,刚要说话,忽然“碰”的一声,有某物爆炸,跟着就是烟雾四起,尘烟弥漫,乳白色的浓烟笼罩住整个大厅,一时间人人伸手不见五指。
“小心,敌人暗算。”
石存忠首先退后,呼斥住一群慌忙乱跑的手下,江湖盛传花风流是出了名的快意恩仇,弟弟适才之言或许已惹起了他的杀机,自己与之硬拼并无十成胜算,他同伴再趁乱偷袭,那可危险。必须要赶快护住弟弟离开,他日尽起派中高手,再来讨回这笔帐。
花次郎确实是火冒三丈高,他知道这阵烟雾是谁弄的鬼,刚才源五郎与有雪窃窃私语,定是准备趁此时用迷烟掩护,偷偷跑开,可恨的是以如今这种混乱局面,倘若有什么突发事件,日后必然算在自己帐上,那可真是成了超级冤大头了。
屏息静心,花次郎朝源五郎刚刚所在之处侧耳听去,果然听见源五郎的声音,“趁着烟浓,咱们赶快护着大哥走,花二哥本领高强,不必为他担心的,快走吧!”跟着便是一阵希希嗦嗦的细微移动声。
花次郎怒从心中起,掣开光剑,锁死源五郎位置,一剑疾刺过去,怒喝道:“混帐东西,一切都是你惹起来的,本公子今天宰了你了事。”
他实际上的怒气,还不到表面上的一半,但出手却当真是毫不留情,使出了刚才和石存忠交手的全力,想藉此逼得源五郎现形。
照预算,这一剑刺去,至少可以估出源五郎的级数,不过,不用多久,花次郎就省悟,只要是和源五郎在一起,凡事都不能用常理来想。
剑将刺中,源五郎一点反应都没有,花次郎心下猛地一跳,忆起了上次的不愉快经验,正犹豫间,烟雾的那一方,“源五郎”已经大叫起来:“好花风流,当真动手么?”
这声音……糟!是石存悌。
花次郎没有时间去细想,原本该在自己身后的石存悌,为什么会突然变成在自己身前,千钧一发之际收剑不及,只能拼命降低剑上威力。
碰!
巨响一声,跟着便是一声闷哼,石存悌的武功远逊于花次郎,硬接了这一剑,饶是剑劲已减去六成,仍是给震得经脉溢血、真气欲沸,当场吃了大亏。
(他娘的源五郎,如此算计于我。)
花次郎怒火冲天,扫了一遍大厅,早没了源五郎的气息。他在这等情形下重创了石存悌,任谁也看到他是主动出手,等若是与石字世家结下天大梁子,日后麻烦极多。
此刻百口莫辩,为免再行生事,只好速速抽身,他素来心高气傲,此事虽然自己也有委屈,但要他开口向人解释,那是计绝不干,光是肯主动退去,就已经是难得的让步了。
“弟弟,弟弟你在哪儿啊?”烟幕中不辨东西,石存忠也急出一身冷汗,想不到花风流这等卑鄙无耻,放烟害人,弟弟武功不如他,可别在乱中遭了他的毒手。
花次郎刚想抽身,前方风声急响,石存悌势若疯虎地扑了上来,手中厚背刀狂舞,喝道:“卑鄙小人,给我留下命来。”
被这一骂,花次郎心中苦笑,十三太保平日铲除异己,手段极辣,有时候甚至到令人发指的地步,被这等人骂做卑鄙小人,可真是不值。此刻石存悌气急败坏,大地金刚身难以凝聚,要取他性命不过吹灰之力,但唯独是现在,莫要说是杀他,连他身上头发都不能再掉一根,否则往后跳到黄河也洗不清。
露出无奈苦笑,花次郎掣开光剑,极难得地降至“麻痹”的输出功率,一面招架石存悌的攻击,一面往门边退去。
自他艺成以来,被人连攻三十四刀,却一招也还不出手,今天还是第一遭。
“存悌莫慌,大哥来助你。”石存忠听明了弟弟的位置,虎吼一声,在烟雾中挥刀抢来。
“不必,这姓花的杂种已被我逼得还不出手来啦!”完全忘却自己嘴角已在溢血,石存悌已给这一轮急攻冲昏了脑袋,想趁机在兄长面前露露脸。
(杂种?不让你多吃点苦头,你还真以为自己了不起啊!)
被他一骂,花次郎登时大怒,光剑反臂一劈,细弱的光柱斩在石存悌刀上。石存悌仅觉手臂一麻,全身空荡荡地再没半分力道,恍若身着半空,跟着,花次郎一剑抵着他的咽喉。
石存悌自思必死,剑尖一股柔力已经将他往后送去,耳畔只听到花次郎哈哈大笑,“石存忠,你这没用的废物弟弟我还给你,好好收着吧。”这才知道从鬼门关走了一遭。
(这人果然名不虚传,我的功夫连当他徒弟都差远了,怪不得他能在李煜手底下逃出生天,唉……)
花次郎迫退石存悌,刚要抽身,却看见一道人影自石存悌身后窜起,是兰斯洛,糟糕。
蛇毒未清,石存忠又将赶至,混乱中兰斯洛被他一刀宰掉的机率极高,大家现在同在一条船,让他伤了说不过去,该死的源五郎,满口义气,居然自己先逃跑,把这麻烦留给自己。
无奈之下,花次郎空中折转,本来已跃出窗外的身体,巧妙地转了个弯,朝兰斯洛一方飙去。
兰斯洛在浓雾中与有雪、源五郎走散,正忙着找路,忽然看见一人往己跌来,正是刚才围攻自己的石存悌。刚刚被打得遍体鳞伤的怒气上涌,本来最想砍死那个玩蛇的臭贼,但一时找不着人,这家伙又送上门来,就先找他泄愤。
背后伤人,胜之不武,所以也没打算取人性命,横竖人家那什么金刚身坚硬得很,用力砍也砍不进去,只要能划伤个一道口子,也算稍稍出气了。
石存悌已中花次郎一剑,内伤沈重,意识却还清醒,见着兰斯洛偷袭,也是火恼万分,当下什么也顾不得,打定主意要一掌毙了这小子。趁着退势,石存悌深吸一口气,蓄劲出掌。
花次郎把这看得清清楚楚,心想兰斯洛若真给他一掌击中,后果势必两败俱伤,足底凌空虚点,整个人飙射而下。
刀砍、吸气、急掠,三个人、三个动作,都在瞬间进行。
结果到底是先采取动作的兰斯洛快上一步,宝刀砍上了石存悌肩头,他伤重之馀,运不起金刚身护体,立刻便给宝刀斜劈直入,而他反击的一掌,击中兰斯洛胸口,将人打飞了出去。
花次郎掠至,举手接住兰斯洛,帮着卸去他所中的掌力。
兰斯洛在中掌瞬间,体内雄霸真劲反激,磅礴劲力将石存悌的腕骨、臂骨、肩骨一齐震碎,刀伤又几乎将他整个身体斜砍成两段,石存悌惨嚎声中,鲜血狂喷,仰天便倒。
石存忠恰于此时赶至,看见弟弟的惨状,眦目欲裂,狂嚎出声,拼命一刀便往花次郎身上招呼。
花次郎早料到有此结果,不敢再待,一手抓住兰斯洛,光剑挡了石存忠一击,藉力飞退,途中踢出几张板凳当阻碍,趁着石存忠分心兄弟伤势,就此退出店外,逃逸无踪。
半晌,整条街的商家,都听到了一声撕胸裂肺的痛嚎。
“花风流──石字世家要你血债血偿,血债血偿啊!”
花次郎发足急奔,在远离事发现场的一处荒废民宅前停下脚步,不久,有雪与源五郎也寻迹赶至,其中过程不必细表。花次郎脸臭得要命,将毒发昏迷的兰斯洛随手扔在地上,进到后院。
源五郎从怀中取了几颗药丸,喂兰斯洛吃下,有雪问起药丸来历,源五郎笑着解释,那是混乱中他从石存和身上摸来的解药。有雪想要进一步追问,他藉口出恭,往后院跑去。
结果,当兰斯洛醒来,看到的只有雪特人的猥琐笑脸。
解药有效,护身内力浑厚,蛇毒很快就被清除,兰斯洛微微有些头晕,但身体已无大碍。
回想起刚才发生的种种,真是怵目惊心。那花次郎原来是这么有名的人物,会这般巧合与他结识,对自己来说,真不知是福是祸。
与石家结下大仇,好在对方只把目标设成花次郎,不然自己立刻就要狂奔出城逃命,以免第二天早上起来没了脑袋。
不过,撇开外在威胁不谈,内部的疑虑可也不少。瞧花次郎的样子,好像早已明白自己不是柳一刀。那么,他为何要故意冒认?企图何在?
源五郎也有问题。虽然自己不是很明白,但看他与花次郎的表情,显然花次郎狠狠地被他设计了一道,综观这人的表现,有勇有谋,是个大大不简单的人物,那又为何要装作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来接近自己呢?
说不定,他也是一开始就明白自己并非柳一刀。
那么,他蓄意接近自己的理由是什么呢?难道自己有什么地方,值得这两人图谋吗?
兰斯洛沈思着应该采取的态度。
不管怎样,不能那么被动,要想办法扭转目前的不利局面才行。
不如将计就计吧!倘若别人是有所为而来,那么,就要让他们知道,兰斯洛大爷的便宜,绝不是那么好占的。
另一边,花次郎翻身上了颗大榕树,卧乘着树枝,一起一伏,枕着脑袋发呆;源五郎则在树下偷偷打盹。
“喂!你要沈默到什么时候?”沈不住气的是花次郎,而他也确实有沈不住气的理由。
“花二哥希望听我说点什么,‘恭禧’,还是‘我很遗憾’。”源五郎微微笑道。
花次郎气几乎炸了肺,既然自己大意,在这场斗法上输了一局,现在就该用最直接的方法赢回来。
“喂!娘娘腔。”
“嗯。”
“刚刚的那一场,我认栽了,不过,你有没有兴趣再与我赌一场啊!”
“哦!花二哥也有赌博的雅兴么?倘若您不怕再输一次,我是很乐意给您翻本机会的。”
“我打赌,你等会儿无法在我剑下走过十招,一刻之后,你就会是死尸一条,你信吗?”
“哈,我还以为有什么了不起呢!原来是这么小家子气的赌约,玩起来也没意思,要玩就要玩大的,不过,就怕花二哥你玩不起。”
花次郎冷冷道:“你不必用激将法,有什么好玩的说来听听,世上除死无大事,我不敢玩的东西,还真是不多。”
“好,我的赌约很简单。”源五郎笑道:“从这一刻起,三个月内,任何时间、地点,只要花二哥觉得妥当,便尽管对小弟出手,若小弟能在这三个月中不伤不死,那便是我赢;若是落败身死,自然是我输,而这期间倘若小弟还以一招半式,赌局立刻算输。”
高手过招,差之毫厘,失之千里,倘若其中一方只守不攻,另一方自是稳胜不赔,只见花次郎冷哼一声,目光遥遥瞥向天空,态度傲慢已极,竟是不愿意占这个便宜。
他素来心高气傲,甚至不愿与低自己一级的对手过招,更何况去攻击一个绝不还手的后辈,再说,他也看透了这项提议隐藏的另一层意义……
“小子好大的胆子啊。”花次郎道:“让我占了那么大的便宜,不怕自己吃亏吗?”
源五郎摇摇头,笑道:“不会,因为您也有相对的责任。”
“什么责任?帮你收尸吗?”
“不是!”源五郎一字一字地道:“这三个月内,请代我保护兰斯洛大哥,受伤倒无所谓,只要别让他断气就可以了,只要您能做到,我们的赌约才算数。”
“什么!”
花次郎真的很惊讶。他刚才不断地琢磨,源五郎为何要在那两个杂碎身上下功夫,以他这样的杰出人物,会整天缠着两个杂碎胡混,背后一定有理由,只要能想通这一点,要猜出他的出身就不难了。
依照判断,雪特人没什么可疑之处,问题的中心必定是在兰斯洛身上,而源五郎现在的要求,更证实了这个想法。可是,从这要求看来,源五郎又不像是在利用兰斯洛,反而有点……
“你算盘打得倒是如意,可是我没有理由答应这种荒唐东西。”
“不,您一定会答应的。”源五郎微笑道:“倘若我侥幸赢了,那么我想请花二哥为我做一件不违侠义良心的事,但若我输了,我就告诉您,白鹿洞后山禁地那七道门的开法。”
花次郎没有答话,但从整颗榕树倏地剧烈晃动,绿叶纷纷震下,可以知道他闻言后的震惊。跟着,源五郎清楚地感受到,一股绝对冰冷的杀意,笼罩住自己。
杀意的恐怖,倘若是一般人,可能连血都冻凝了。不过,源五郎始终保持着微笑,因为他太清楚,这个赌注没有下错的可能。
“好,我赌了。小子你的确有几分本事,特别是那份小聪明,让你今天逃过一劫。”花次郎道:“可是,下一次就没那么好运了,你等着吧,我的下一剑,一定会结结实实地扎进你胸里。”
“哦,真是这样吗?我很期待。”源五郎笑道:“不过说不定到时候,花二哥已给仇家重重围困,没有手来发剑了啊。”
“嘿嘿……”
“呵呵……”
虽然没有目光相对,但两人的笑声中都有着强大的自信,以及即将到来的火药味。如果此时有具有某种洞息力的第三者,听到了这阵笑声,或许就会明白,暹罗城将会以这两人为中心,掀起阵阵风雨。
不!
或许不只这两人。
“咦?大家都在啊?”踏着大步,兰斯洛笑着走了出来,脸上自信满满,似乎想到了什么新主意。
“大哥。”源五郎站起身,迎了过来。花次郎则是躺在树上,理也不理,这杂碎为他惹的麻烦已经够多了。
兰斯洛招呼有雪,众人便在树下端坐,兰斯洛率先发言。
“首先,有件事我想向大家坦承。”兰斯洛正色道:“不怕你们知道,其实我真正的身份,就是目前通缉榜上的重犯,柳一刀。而树上的花老二,就是我柳一刀的好友,花风流。”
再没有了装出笑脸的耐性,花次郎冷哼着转过头,不朝这边看一眼。
对这太过诡异的告白不能适应,源五郎与有雪对望一眼,努力装出理解的表情。
“这点我们知道啊,老大。”
“是啊,柳大哥,我们一开始……就知道你的身份了。”
“嗯!知道就好。”兰斯洛心中大骂,嘴上缓缓道:“我想大家都晓得,我们现在处于一个非常不妙的局势里,四面八方都是强敌环伺,一不小心,我们很可能有生命危险……”
树上花次郎冷笑道:“什么危险,你这废物早该没命了。”
由于兰斯洛每说一句,有雪便在旁边大声说对,以至于花次郎这一声听来分外刺耳,不过兰斯洛也不去理他。
“由于情形特殊,在这个风雨飘摇的危难前夕,我们是不是应该处变不惊……”
“处变不惊!”有雪跟着呼口号。
“庄敬自强!”“庄敬自强!”
“自立自信!”“自立自信!”有雪挥起了手臂。
“万众一心!”“万众一心!”
“一心一德!”“一心一德!”源五郎也开始挥舞手臂。
“无畏无惧!”“无畏无惧!”
“无恶不作!”“无恶不作!”众人情绪终于开始沸腾。
“无胆匪类!”“无胆匪类!”
“无三不成虎!”“无三不成虎!”
有雪跳起来,表情慷慨激昂,朗声道:“组织万岁,大哥万岁,抢劫万岁……”
兰斯洛、源五郎为了他的表现而激烈鼓掌,树上的花次郎气得闭上眼睛,连听到声音都讨厌。
“好,既然大家都这么有心,本人很安慰。现在,为了促进彼此的团结,本人有一项全新的提案。”兰斯洛说着眼神一亮,脸上绽放出神秘的微笑,猛地从靴子中抽出一柄小匕首,说出了一句令所有人石破天惊、失魂落魄的恐怖提议。
“各位,我们现在对天立誓,一起歃血为盟,结拜为兄弟,如何?”
有雪、源五郎瞪大了眼睛,冷汗直冒,半晌连个呼吸都没一个。
花次郎直接摔下了树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