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冤家
话说早前因为木墙承受不住两人的压力倒下,那对难兄难弟也失去重心跟着倒了下去。
刘三长也知道他俩偷窥不对,害怕对方不管三七二十一便对付起他们来,便大声报上名道:“我们是长孙校尉营的人!”
他不说还不要紧,这一说可惹着了窦旖,她看到那摔倒在地上的两人中还有一个是她心里恨得直痒痒的,便大喝一声:“无花阵,围将过去,把这二人给我抓住。”
在场的女兵听到窦旖的命令,如飞的数口刀,光闪闪的砍将下来。长孙凛疾忙拿起身边一块木头把剑招架。那五团女兵,见长孙凛投东,那些女子即便挡住,裹到东来;投西,她们也就拥着,止住去路。论起长孙凛的本领,这一二十个女人,何难杀退?一来刀剑锋芒,恐伤损了她们不好意思;二来刘三长也被一群女兵围困住了,他是肯定脱不开身的。
长孙凛便掣开宝剑,直抢上那土山来。窦旖忙将令旗往后一招,后边跟出四五个皂衣女兵,持刀直滚出来,五花变为六花。长孙凛忙舞手中木头,遮护身体,且走且退,将到身边去。那五团女兵,如飞的又裹上来,四五条红锦套索,半空中盘起。
虽然这阵法的攻势十足,当长孙凛是何其厉害,他灵巧地移动身子,行走步伐相当诡异,这女子阵法不仅没有因为人多力强,反而被他耍的团团转。眼看那家伙就要靠近自己了,窦旖咬咬牙,回转着手中令旗,另一边正在围困着刘三长的女兵中又过来了六个助阵。
本来已经是穷途末路的刘三长这下可舒服了,对付面前三个不能形成阵法的女兵,他还是可以对付的。只见他使出了不久前所学的擒拿招数,十余招之下,将围住自己的三名女子制住。
长孙凛在支撑一段时间之后,已经看出了这娘子军阵法的套路,他也不着急,挥洒自如地和她们扯打。片刻闲暇之余看到老刘那边也快解决了,便大声喊道:“刘大哥,你要能溜先溜了。”
“兄弟,你等着,我回去找人来帮你。”刘三长自知过去也没法帮忙,他知道窦旖只不过是想为难为难他们,便脚底抹油,先回营去。
窦旖见那刘三长跑了,这边自己骄傲的女子阵法却也迟迟没有让长孙凛就范,可把她给气坏了。小脚一跺,腾空一跃,这劲装少女手舞者令旗的模样要多美丽有多美丽。
长孙凛看她这一架势,心想这个所谓的表姐小小年纪便是这紫凤营的头,难道她有什么厉害的招数?正想着,只见窦旖和诸位女兵们配合得十分默契,她一插一转,便穿越女兵的阵型,接近长孙凛。“啪啪”,传说中的点穴出现了!长孙凛便如同被施了魔咒般,倒下来,定住了。
长孙凛的确是猜对了,窦旖的母亲乃是四大山庄中墨独山庄庄主的女儿,她自幼得承母亲的亲传,修得一身好武艺,这也是窦家为何能放心她一个千金小姐留在军营的原因。
窦旖看到长孙凛被自己制服了,心里得意极了。她想到待会可能刘三长会带人过来,便说道:“先把这家伙带回营房再收拾。”长孙凛此时是难以动弹,只得任由他人摆布,被几位女子抬回了紫凤营的营房。
长孙凛此时是动弹不得,被抬进一营房后,被人一放,不由自主的连翻带滚的翻倒一绣床上。营房中之留下一贴身丫鬟,窦旖俏生生的站在长孙凛身前,面色忽冷忽喜,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窦旖轻噫了一声,坐在铜镜面前,那丫鬟在她身后帮她把头上的荆钗取下来,梳着她乌黑的长发,她吁了一声,疲惫的娇道:“吁,累死了,春兰,我的热水弄好了没有?”
“准备好了,就等待姑娘沐浴……”
那叫春兰的小丫鬟放下梳子,这时一名婢女端进了一碗热滚滚的莲子汤,春兰接过端给白嘉露,问道:“姑娘,这长孙都尉该怎样处理?他应该是姨娘娘府上的三少爷?”
“是又怎么样,像他这样的坏蛋,我可不轻易放了他。”窦旖早就对这个表弟憋着一股气。她自幼就对这个更得母亲和奶奶宠爱的表弟心里不爽,只是以前他武功厉害,她打不过他。
自从这家伙出事之后两人就甚少见面,即使是见面了,这坏蛋见到武艺高深的她也是能躲就躲。后来她听说是这个坏家伙坏了善婷姐姐的身子,心里对他更是恨之入骨。即便听到无双姐姐将其打昏迷,也是很不舒服。只是这老天不长眼,又让恶人给醒过来了。让他醒过来也就罢了,还让这坏蛋变了一个人似的。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此等美好的诗句,怎能是这一登徒子写出来的。而且这家伙也不像前两年那样害怕她了,见到她要么就冷冷漠漠,要么就出语调戏。
前几日两人碰面,他听见她又骂了一声淫贼,本想等他再回一句难听的话便对付他,没想他却回了一句”这两片嘴唇,切切倒有一大盘子”。她起初还是愣住了,听不懂个所以然,后来姐妹们告诉她被笑是大嘴巴,可把她给气坏了;后来她跑过去找他算账,他却坏笑地莫名其妙地说那一大盘子要是在大食就挺安全,她更是一头雾水,看到旁边的薛队卫在偷笑,她便逼问薛队卫,谁知回答却是说大食人不吃猪肉,她愣了一下气得直跺脚,那二人却是趁她愣神逃之夭夭。
这回说什么也要整整这个登徒子。窦旖心里开心地想到。
此时长孙凛正闭着眼睛安静地躺在床上,脸如雕刻般五官分明,浓密的眉毛叛逆地稍稍向上扬起,白皙的皮肤因为连日里的训练而染上一层古铜色,衬托着俊美突出的五官,一身军服遮掩了他的孩子气,多了份男儿味。
窦旖看得也禁不住微微发呆,回过神后暗啐自己发花痴。她就是不喜欢这个体格太过修长结实,卖相又太过俊美讨好的男子,男人这麽完美不是好事,这家伙就长着一副会令女人伤心的样子。没有给对方解穴,因为她要过把骂淫贼的瘾。
虽然耳边传来她清脆的“淫贼”之音,长孙凛却是充耳不闻。既然已经被点了穴,那么就应该乖乖地躺在这张带着少女体香的床上,舒舒服服地休息休息。
一是话说多了也累;二是一个巴掌拍不响。窦旖很快就停住了嘴,因为她看到对方舒舒服服地躺在床上,呼吸平和,突然觉得自己的独角戏有点傻。恩,这个女孩虽然武艺不错,但也只是一个二八年华的小女生。
“看你还得意什么?现在你这淫贼落到本小姐手里了。”窦旖给长孙凛解了哑穴,她依然板着面孔,故作姿态。脸蛋烁若玫瑰,额角正微微沁着细汗珠。
长孙凛睁开眼睛看了对方一眼,又把眼睛闭上了。
“别以为你闭上眼睛就可以逃过去。”窦旖气嘟嘟地说道,实际上她也说不出他逃不过去什么。
“别以为你们人多欺负人少,我一个人就会屈服了。”长孙凛懒懒地躺在床上,眼睛都没有睁开。
“呸,现在就我一个人,什么人多欺负人少。”窦旖选择性忘记了之前对打,此时营房中却是只有她一个人。
“就你一个人?那你身后拿着剑的两个女人是什么?”长孙凛半睁半闭双眼。
“你睁大眼睛看清楚,这营房就本小姐一个人!”窦旖眼里闪过一丝惊慌,她甚至往后看了看。
“你是睁着眼睛说瞎话,想对付我就直说嘛。”长孙凛这回睁开了眼睛,眸中酝酿着狡诈,他撇撇嘴,意思是对方身后还有两个人。
“啊!”窦旖再看看身后,空荡荡的,她被吓到了,急急跳上了床。在这军营里士兵都有传一个故事,是说这个军营当年隋炀帝时曾有两个营妓被……
“春兰!春兰!”窦旖也觉得有些不对劲,便叫来自己的贴身丫鬟。长孙凛黑色的眸子净是款款笑意,几绺发丝微乱的垂在额前,他着实英俊迷人。
“姑娘,你叫我吗?”春兰匆匆跑了过来,看见这一男一女都在床上,她脸上显得有些尴尬。
“你刚才去何处了?”窦旖看到春兰进来表情很正常,再看到长孙凛的笑脸,便知道自己上当了。她一边走下了床一边埋怨道。
“京城里来了些乐营的女子,彩虹姑娘她们要腾出一间营房给这些女子,我刚去帮她们的忙了。”春兰小小声声地说道。
乐营?长孙凛听到这个词很是惊讶,按照他看过的古书的解释这应该是军妓的意思。
“这些男人也真是的,出来练兵打仗还不忘那种肮脏事。”窦旖的抱怨印证了长孙凛的想法。
“我倒要去看看。”长孙凛跳起来急急下了床。
“淫贼!你们男人真是一个比一个色。”窦旖看到长孙凛那急色样,脑子都给气糊涂了,似乎忘记了什么事情。
“咦?你不是被我点了麻穴吗?”她看见对方潇洒自如的身影,突然想起来。
“啊!不好意思,我忘了。”长孙凛坏坏地笑着说道:“谢谢你的姐妹们大老远把我抬回营房。”说完便跑个没影。
一双绣鞋被扔到了门板上,窦旖气得直跺脚,开始圈圈叉叉的诅咒起这该死的淫贼。
事实上中国军队使用军妓的历史之悠久堪称源远流长。追究最早的军妓在哪儿出现毫无意义,古罗马帝国的军队携带过军妓,中国战国时期那个卧薪尝胆的家伙就使用过军妓鼓励士气,那是在夫差陷于对齐国作战的北方战线的时候,史书对这一段历史语焉不详,只说勾践征召妇女慰劳士兵。在这方面功勋卓著前无古人的是齐国的管仲,他开办了中国史书记载的第一个妓院,而且是国营的。
伴随着时间的推移,“军中无女”的古训渐渐不被提及,而军妓渐渐成为一种相对普遍的存在。唐代边塞诗人岑参便在《玉门关盖将军歌》中透露了盖将军领导的军队“军中无事但欢娱,暖屋绣帘红地炉”的享乐生活。
早前这军营里数万士兵驻扎于此,完全是过着狼多没肉的生活。长孙凛到达所谓的乐营的时候,已经有几条已经闻到肉味的士兵正在营门观看,只是这一切还没有安排妥当,所以也只能干望着。
管后勤的魏都尉正在与一个女子交纳文件,长孙凛走了进去,房中大多数女子的眼睛都齐刷刷地望向了他,毕竟军中像他这样的小白脸很少见的。有几个胆大的女子纷纷调笑开来,好像是说要是这样的小白脸她们便不收钱。
魏都尉自然知道长孙凛的背景,他客气地为长孙凛介绍专门掌管这些女子的单大姐。长孙凛和对方行了个见面礼节,隐隐约约觉得有些不妥。若不是脸上的一道疤痕,这位单大姐应该长得风华绝代,她举止谈吐落落大方,笑容也很优雅,一点都不像堕落风尘的女子。
“喏,长孙公子,没想到咱们还真有缘分,竟然离长安千里迢迢的地方又碰到您了。”只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
长孙凛被嗲得头皮发麻,他回头一看,竟是在怡情院门口碰到的白洁。
29.军营纪事
唐贞观纪年,凛以宣节校尉于灵州营练兵事。至营,长短兵迭用,由是凛一军特精。因地形制阵法,审步伐便利。一切火器、护甲、兵械精求而置之。盖凛为将,才天纵,精於训练,临事则飚发电举,先后九战皆捷,俘馘数万有奇,焚溺死者无算,当世称为长孙军。
——《唐书·长孙凛列传》
长孙凛在军事上可以算得上初生牛犊不怕虎,他根据自己现代化的科学和思维方式,打破一切带兵的陈旧惯例,在自己所管辖的降鹰部队中,渐渐琢磨出他自己的一套古今结合的训练方法,在心理、技术、战术、作风、体能、保障等各方面加以实施。
正所谓严兵先严将,正人先正己。在训练时,他身先士卒、模范带头。身正方能令行,风正方能治众。他为将号令严,赏罚分明,恩威并济,举旗扬鞭,善于激励,士兵不敢不用命。
针对所属新兵战斗力低下,纪律不严的状况,长孙凛首先强调从严治兵,他刚柔相济,善于运权,长孙凛平日里虽然和士兵有说有笑,但在训练时却是非常严厉,“赏不逾时,罚不迁例”,若是不按照军法,罚得可是相当狠。曾经发生过士兵训练懈怠,被他重重打了五十大板,这样既能显出长官的权威,又可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
军事操练是个循序渐进的发展过程。基础训练抓不好,就谈不上向训练的高层次发展。长孙凛最注重的自然是基础训练,在体能、阵法、兵器、武技方面严格训练,并且做好在夜晚、雪地、雨天等恶劣气候和复杂地形的条件下的机动训练,为以后的兵法战术合成打下了非常好的基础。要针对各兵种的特点,以野营拉练,战备演习,考核评比等方式着重演练快速准备、紧急出动、昼夜长途奔袭,快速展开、野外露营以及伪装、转换作战样式等内容,进行一系列的训练。
古人云,“用兵之道,教戒为先”。孙子也说过“善战者先胜而后求战”,要“先胜”,就必须及早的去学习,去研究,以求得未战之时,良谋在胸;战幕拉开,应变自如。大唐盛世安定,现在的士兵少有“战争硝烟”的熏陶,长孙凛特意开辟了一段时间作为战术演说,即每次都设一个假想敌,设置一战争状况,他会讲解一段兵法,然后让士兵们自行想象若是自己是一名将军,碰到此种情况会怎么去做,再随机找几位士兵当着大家演说他的方案,然后大家加以讨论。这种战术演说深受战士们的喜爱,其中所涉及的兵法战术,也逐渐潜移默化在所有士兵的脑海里。
所谓“器械不利,以卒予敌也;手无缚杀之方,徒驱之以刑,是鱼肉乎吾士也”,长孙凛是深知兵器在战场上的重要性。后世的海湾战争,美国佬就以其高科技武器,迅速取得胜利。可在冷兵器时代,没有飞机大炮,也只有在十八般兵器上加以选择改装。
只是中国古代兵器,种类繁多,让人难以选择配置。传统的武器如刀、矛、弓箭、弩和铠甲方面,按照目前的技术和生产力,这些依然会是战场上的主流兵器。长孙凛以他所知的知识加以改装,使这些兵器更轻便且更具威力。而他在武器装备上的重中之重,则放在了火药上。火药,也就是硝石、硫黄等点火后能速燃或爆炸的混合物。也就是这个咱们老祖宗发明的东西,在千年之后,被红毛鬼子敲开了清朝的大门,也揭开了中国两百年耻辱的序幕。也正是这个东西,成为了十九世界欧洲国家在世界上横行掠夺,积累了他们直到二十一世纪都国强民富的财富奠基。
火药不是历史上个别人物的发明,它起源于中国古代的炼丹术。早在在秦汉之间成书的《神农本草经》中就有所提到,只是直到唐朝以来火药一直都被用于人们的生活上,而没有意识到运用在军事上。
有句话是说一切的进步都起源于观念的进步。长孙凛带来的工匠中,就有一位炼丹家叫清虚子,他平日里炼丹常使用一种“伏火硫黄法”,是为了使硫黄改性,避免燃烧爆炸,以达到炼丹的目的;但同时使他们认识到,上述方法中含有硝石、硫黄和“烧令存性”(即炭化)的皂角子或马兜铃粉,三者混合具有燃烧爆炸的性能。当长孙凛提出这个构想时,清虚子便一下惊呆了,他这时也意识到了若是如此威力的物品用于攻打敌人,那是多么强悍的武器。
在几位工匠的配合下,清虚子在李靖、苏定方等诸位将领面前演示了一边爆炸的威力,再由长孙凛在一旁一一讲解一番。这李靖乃是一位黄沙百战的将军,他怎能不意会到其中的威力。他哈哈摇手大笑,当下写了份十万火急的奏疏,日夜兼程,快马加鞭送往京城。
在太宗的支持,将军的推广,全军的配合之下,按理应该晚四百年才出现的火药坊,于灵州军营附近的野罔山建立了。鉴于火药的威力,长孙凛制定了严格的作坊规程,并注意保密,四周严加士兵日夜防范。由于这一火药坊集合了大唐众多优秀工匠学徒,尤其是炼丹家,除了火药火器的研制,也按照长孙凛的各种突发异想,制作各类兵器,甚至是其他物品。
此时,无论是在火药坊里辛勤工作的工匠,在四周日夜巡逻的士兵,或者是大唐的高层权威都不曾想到,就算是长孙凛也可能想不到,野罔火药坊这一小小的蝴蝶,在人类历史上所做出的难以估量的贡献。
30.私斗
妾发初覆额,折花门前剧。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
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十四为君妇,羞颜未尝开。
低头向暗壁,千唤不一回。十五始展眉,愿同尘与灰。
常存抱柱信,岂上望夫台。十六君远行,瞿塘滟预堆。
五月不可触,猿声天上哀。门前迟行迹,一一生绿苔。
苔深不能扫,落叶秋风早。八月蝴蝶黄,双飞西园草。
感此伤妾心,坐愁红颜老。早晚下三巴,预将书报家。
相迎不道远,直至长风沙。
灵州湖上空,长云弥漫;湖的北面,横亘着绵延千里的隐隐的雪山;越过雪山,是矗立在荒漠中的一座孤城。天地悠悠,牢落无偶,灵州湖吹来的阵阵狂风任意腾。传来了阵阵呜呜咽咽的笛声,就象亲人在呼唤,又象是游子的叹息。
这缕缕笛声,恰似一根导火线,日暮长亭之下,边塞赤子积郁在心中的思亲感情,再也控制不住。狂风起时,飞沙走石,古道、荒城、寒雁、马嘶,正所谓塞北久无春,长期呆在这边荒凉之中,人总难免会产生些郁闷。
长孙凛抱着吉他,手里还拽着从长安寄来的家书,一封书笺上是:“吾儿远在西塞,不知食衣安否?娘念及而怜之,肝肠寸断……”,真是一封书寄思儿泪,千里能牵游子心。
另外还有一封写着高阳稚嫩言语的书信,当他打开书信时,里面夹杂着一条细绢缓缓滑出,细绢上秀气的笔迹写着:“忆君迢迢隔青天,昔日横波目,今作流泪泉。不信妾断肠,归来看取明镜前……”。长孙凛念及此,脑海里现出长乐因为相思而形销骨立。
长孙凛觉得他的人生如同两个梦,一个现代的梦,一个古代的梦,两个梦接替着出现在他的人生。只是在唐朝生活得越久,他那个现代的梦也就越来越朦胧,越来越遥远。也并非他不想念曾经的父母妻儿,只是手中的书笺带给他一种真真实实的爱,一种真真实实的存在感。
“喂,死淫贼,你怎么没弹吉他,傻傻地干坐在这干嘛?”窦旖俏丽健美的身影出现在他眼前。自从上次长孙凛和刘三长偷窥被人发现后,窦旖的娘子军们也不避嫌,经常跑去长孙凛的营区看他们训练。有一次长孙凛弹着吉他教士兵们唱《满江红》,窦旖听见后惊为人天,经常过营要求长孙凛弹琴献歌,两人的关系其实渐渐融洽下来,只是窦旖总是被气,女孩子面子还过不去,因此这对表姐弟还是处于一种比较奇怪的关系。
“累了,所以发一下呆,你怎么到这边来了?”长孙凛正把家书都往衣服里塞。
窦旖没有回答,她自然不会告诉他是专门来找他的,看见他手中拿着书信,便说道:“想家了?一个大男人真没出息。”
长孙凛正欲反驳,这时只见一横刀营的小兵慌慌张张地跑过来,紧张地说道:“校尉,校尉……不好了,他们打起来了!”
“什么?谁打起来了?”长孙凛一把抓住了来人,这军营私斗可是大事,军法惩罚很重的。
“是卫二狗他们和别的营打起来了。”
长孙凛二话没说,匆忙往军营里跑回去,其他二人也是紧跟其后。
话说这卫二狗得那一千两银子,家中老母病情得以好转,加之自己被选入横刀营,连日勤加操练,虽不说立马有质的变化,但大变化也是有的。再加之长孙凛在训练初期对士兵鼓励的多,他一市井小儿,自是自信心膨胀满满。当日与他一道入兵营的还有一位临街坊的陈大壮,入的是王仲越的兵营。
这陈大壮人如其名,自小长得个大结实,也瞧不起母亲曾做过妓女的卫二狗,两人以前就有过节。军营里虽说有数万士兵,但卫二狗得银千两hen也算得上大事,很快此事便传开了。这人呐总见不得他人好,尤其是你一直看不起的人。陈大壮偏巧碰上卫二狗,便如从前那般冷言暗讽。卫二狗本来就有几许得意,加之与陈大壮有旧隙,愤怒之下两人竟斗了起来。
卫二狗多日所受的是后世的特种部队训练,他已不再是吴下阿蒙,几番扭打之下竟把比自己重逾数十斤的陈大壮给弄倒。这小人行短终须短,陈大壮哪能服自己败在当年手下败将。他回去给自己的战友瞎说一气,本来长孙凛和王仲越这两个营的校尉就有过节,王营的士兵哪能忍得下来,一伙人怒气冲冲跑到横刀营,要找那卫二狗算账,嘴里还污言秽语不停。横刀营也不是好惹的主,这一番激火之下,双方的士兵便是开始打起群架来。
长孙凛赶回一看,霍,军营里喊杀连天,双方是打得一发不可收拾。四野愁云叆靆,满空冷雾飘扬。扑通通鼓炮驱雷,明晃晃枪刀簇浪。舞着的松纹刀、火尖枪、方天戟、流金镋,件件是凌霜利刃,赛雪新锋。飘飘絮舞,万点枪刀,滚滚杨花,一团刀影。虹飞电闪,剑戟横空;月转星奔,戈矛耀目。何殊海覆天翻,成个你赢我负。
其实早在长孙凛回到军营以前,李靖等将领早已到场怒喝,只是士兵们打杀声音没过了他的吆喝声。王仲越也在场去劝解士兵,却被打得昏天暗地的士兵给挥了一拳。正当李靖打算下命令调动其他营兵镇压时,长孙凛挑起两杆细长软枪,怒吼一声,犹若猛虎初离穴,咆哮百兽惊。一个猛冲进那厮打人堆,双手持枪,一横一扫一挑,这战乏之人,怎能受此猛力,便被弹开来。一番下来,所有厮打之人,皆被分开。
这时也可看出长孙凛的治军严明,横刀营的士兵见到长孙校尉,头脑也渐渐清醒,想到这私自斗殴乃是大过错,个个皆惊恐地呆立一旁,全没有了早前的凶悍。
长孙凛面色黑沉,眼里闪着欲喷的怒火,宛若咆哮的狮子。
“凡你们当兵之日,虽刮风下雨,袖手高坐,朝廷何时少了你们俸银半分?这银分毫都是官府征派你地方百姓办纳来的。你在家哪个不是耕种务工的百姓,你肯思量在家种田务工时办纳的苦楚艰难?即当思量今日食银容易,又不用你耕种担作,养你们一年,不过是望你一二阵杀胜,是对敌人杀胜!在场的哪个不是百姓家中出来的?!哪个是你们的贼人?!你尚未杀贼保家,却把矛头对准你们战友?!养你们何用?!”
长孙凛对着擅自斗殴的属下是一阵怒斥,在场士兵无论是长孙兵营还是王兵营皆面显愧色,更有人因为内疚低下头。
长孙凛一把抓住肇事魁首卫二狗,大声斥问道:“卫二狗,你的卫是哪个卫?”
卫二狗赧颜,低下头呐呐道:“卫青的‘卫’……,保家卫国的‘卫’……”。
“什么?!大声一点?!我听不见!”长孙凛不满意道。
“卫青的‘卫’!保家卫国的‘卫’!”,卫二狗大声吼道,眼里闪着泪花。
“他是不是你要保护的战友?他呢?是不是?”长孙凛指着倒在地上的伤员,愤怒地问道。
“校尉,我错了,请你惩罚我吧。”卫二狗没有了打败陈大壮时的得意,羞愧地双膝跪下,其他参与打斗的士兵也都纷纷跪下。
长孙凛却不加理睬,转而走到李靖面前,向其负荆请罪地单膝跪下道:“李将军,军法有言:‘不听约束,聚众械斗,此谓懈军,犯者杖之’。然此事涉及人众,若是一一杖之,恐碍军训,动军心。吾军即日当出征突厥,兵乃战之本也。兵之过源于将管不严,我长孙凛未管好属下,愿代属下受此杖刑。望将军对他们网开一面。”
李靖面无表情地站在当中,若有所思地望了长孙凛一眼。
横刀营的士兵一听到自己长官要代他们受刑,那还能沉住气,皆纷纷跟着跪了下来,纷纷要求惩罚自己。更有激进者更是自掌耳光,以示悔心。
正站一旁的王仲越面色浓重,他也走到李靖前学着长孙凛跪下来,表示以战局为重,愿意代下属受此杖刑。
窦旖也很是紧张地跳到李靖旁边,求情道:“李叔……将军,凛表弟是窦姨娘的命根子,你若是杖了他可是要了窦姨娘的命。”
被打斗声吸引过来的还有那乐营的单大姐,她却是亭亭玉立地站在一旁,面色有些古怪,眼睛也直盯盯地望着长孙凛。
李靖叹了口气,转而正颜严肃道:“罪而不罚,有乱军纪。长孙凛、王仲越治军不严,纵下械斗,重责百杖!”说完便不理睬他人的求情,拂袖离去。
将军营房里。
“我李靖已是廉颇老矣!”李靖撅着胡子,长吁短叹道。
“将军依然是老骥伏枥,壮心不已,风采依然不减当年。”苏定方看到自己师傅一脸郁闷,他便出言安慰道。
“定方,若是由你来操练长孙校尉营中士兵,两月可否能达到今日之成效?”李靖换了话题问道。
苏定方想起刚刚的横刀营士兵,虽然面对比自己人数众多的对手,却是虎虎生威,王营的士兵却是人多被人欺,以数倍于对手的人数,却只有挨打的份。他摇了摇头道:“定方虽治军多年,单这两个月,无法做到。”
“正是初生牛犊不怕虎。我李靖也做不到如此。长孙家这小儿当年被人赞为天纵之才,我倒也只觉得他不过能写几句诗而已。只是后来玄武之变,他为了奶娘之死怒而发狂,我便欣赏其骨子里的血性。赏千银、火药坊、横刀营,单是这数月到此军营,他做的哪件不是变天之事?这孩子,怕是大唐天纵之福啊。”李靖赞叹道,转而又言:
“此次斗殴,涉及人数众多,场面几近失控。在场的四品五品武官,吼声命令却也无法控制,可那孩儿一到场,一言不发,先来个枪挑众人。更奇的是他那群无法无天的属下,见到自己校尉,却从老虎变猫一般老实,这小子,治军的确有一套!”
话说长孙凛被军法处重责了一百杖棍,他秉着公平原则,没有运用内力抵抗。可把自己给疼坏了,恐怕这是他前半生所遭受的最大的血肉之灾。他是被打得是皮开肉绽,鲜血直流,被自己的众属下抬回了营房。
多日的相处,紫凤营的姑娘们也跟长孙凛比较熟悉,她们以大男人手脚粗糙为由,把这些巴不得为自己校尉做点事情的士兵们都赶出了营房,由窦旖亲自照顾长孙凛。
“哎呀!大小姐,你能不能轻着点!”长孙凛只能是趴在床上,接受窦旖为他敷药,疼得他咬牙切齿。
“谁让你逞能,现在知道疼了吧。”窦旖一边敷药,眼泪却是情不自禁地掉了下来,滴到了长孙凛的伤口上,更是疼得他咧嘴咬牙。
“死淫贼,死坏蛋,呜呜呜呜……”,窦旖给他敷完药之后,更是心疼不已地捂着脸痛哭起来。长孙凛这可纳闷了,伤得又不是这位姑奶奶,她怎么比自己还哭得厉害呢?
长孙凛趴在床上,他也只能勉强扭过头来,无奈地看着正在嘤嘤啼哭的少女,此时的她再也没有往日刁蛮小姐的气势,像个受了委屈的小女孩。他正欲出言安慰,此时却走进来一个女子,乐营的单大姐。
“你来干什么?”窦旖对于风尘女子似乎不太喜欢,语气有些冒犯。
“我看长孙校尉义薄云天,代其属下受刑,心中甚是感动,便是那些金创药过来,望能助其伤口复原。”单大姐也不介意,落落大方地说道。
“谢谢……”长孙凛正欲表达谢意,窦旖却恼恼地道:“无事献殷勤,我们这里难道没有药吗?”
“这军营里皮肉之伤乃是常事,所用之药也乃平常,我这是当年求得药王所赠,想必能对长孙校尉的伤口更有效。”单大姐嫣然一笑,捋了捋她那如云的秀发,姿态万千,她将手中玉瓶放在床边小桌,便翩然而去。
长孙凛若有所思地望着她离去的身影。
31.佳人有约
清晨五更,随着太极宫承天门上敲响第一声晨鼓,长安城各座城门相对的大街上街鼓齐声响应,这就是诗人丫丫电子书所描述的“六街尘起鼓鼕鼕”。
新的一天开始了。
这一天是一个很普通的日子,不是传统的纪念佳节,也不是皇历上的黄道吉日。
宫中的宫女们捧着熨烫整理完毕的衣裳送往皇帝的寝宫,这些衣裳都是用郁金香和龙脑香薰过的。宫女在太宗上朝之前为他更衣沐浴,今日依然百官上朝。
长安城升平坊一家饼铺的店主,点亮了灯,燃起炉子,准备开张迎客。卖饼的汉子一边做饼一边哼着老家的信天游。
家住在安业坊的刑部侍郎李道裕每逢清晨上朝时都会看到卖饼人当炉讴歌,他偶尔会让手下去买两个饼,但大多时候早朝完毕后,朝廷会给官员管一顿早饭。
安邑坊的江夏王李道宗的府宅中都会响起悠扬的乐曲声,李道宗曾经为大唐开国立下战功,是贞观数一数二的武将,他府中的乐工和歌女都出自皇家教坊,是唐高祖赏赐的。
边塞上的士兵们都收到了兵部新发下来的战袍,他们心情也极好,家里来信说今年风调雨顺,粮食收成可好。
这一天也是一个足以在世界史书留下精彩一笔的日子。
野罔山上,山路上弯弯曲曲的脚印已被风沙掩埋;翘首前方,与天相接的漫漫尘土,上午的太阳还像个火盆,狠毒地把火辣辣的光线射向地面。山上的土地仿佛火烧一般,沸腾的火焰熊熊燃烧着,要把一切都给吞噬似的。
一排排的士兵整整齐齐的站立在野罔火药坊的平地前,常年的风吹日晒让他们的脸被烤得黝黑黝黑,与四周荒野的枯木老树相连映衬。
穿着一身将军盔甲的李靖威武地检阅了这支队伍,这估计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支火药武装的队伍,他们都是李靖从全军各营中挑出的精英猛将,目的是为了掌握操作世界上最早的火药武器。
在进行一段简单的祭祀仪式后,礼仪官看了看时辰,黄道吉日已到,他便向李靖点了点头,示意可以开始。
李靖一声令下,数位士兵训练有素地从火药坊内推出一辆平板车,板车上是一个巨大的奇怪物体,形状古怪,质地粗糙,颜色黑漆。他们把这一平板车推到一个相当偏僻的荒野,四周除了巨大的山石,几乎什么都没有。
清虚子等几位工匠也跟了过去作指导,这些人有的是炼丹家,有的是作坊工,有的是铁匠,他们是属于唐朝里地位较低的手工业者,但他们却是最原始的化学家、物理学家……
清场之后,一位士兵将怪物体上的导火线点燃后便匆匆离去,火焰沿着导火索不断地燃烧,最终将那黑色物体给引爆,刹那间火光冲天,碎片四溅,最后一切都灰飞烟灭。
爆炸溅起的废石被四处击飞,空气中的尘土蔓延,在场的许多人都下意识地闭上了眼睛。当人们再次睁开眼睛,荒野上更是凌乱一片,原来刻意安放在那的几块巨大的山石已是不翼而飞,取而代之的是满地的碎石。
《唐书战史》上记载:……以火点之,砲起火发,其声如雷,,闻百里外,所蒸围半亩之上,石裂而石灰散为烟雾,眯其人之目,人物不相见。
万岁!雷鸣般的呼喊声。尽管大家都是灰头土脸的,但是全场的人们都陷入一片欢乐的气氛,将军,军官,工匠们脸上都是难以掩饰的笑容,年轻的学徒和士兵更是雀跃欢呼。
这些人都是值得高兴的,有什么比能看到自己每天辛辛苦苦的付出得到了回报更让人高兴呢?又有什么比得到一个能让自己以后打胜仗的秘密武器更让人高兴呢?
李靖心里一激动,芭叶大的糙手往长孙凛身上猛拍,“你小子可有一套!真是不错,回去要找长孙那家伙喝几杯,他可养了个好儿子啊!”
长孙凛被大掌拍下是疼得呲牙咧嘴的,他那日被军法了的伤势还没好转,今天是坐着架子被抬上去的,这老头怎么不知轻重。
窦旖也像个天真的小女孩一样挽着长孙凛的手臂,高兴地脆声说道:“死淫贼,你真厉害,这样的主意也能想得出来。”看来她还是改不了那个口啊。
清虚子也是像个小孩子一样,欢快地跑了过来,问道:“少爷,这样是不是算是比较成功的火药了?”语气里暗含了几分得意,只是他们火药坊的人日夜兼程,失败过无数次才做出的成果。“
“恩,以目前的技术水平来看,这应该是最好的了,接下来就得做下一步的工作了。”长孙凛点点头,这是非常了不起的事情,以现在的人力和物力,至少提前了几百年做到。
“咦,难道还没有完成吗?怎么还有下一步呢?”窦旖好奇地问道。
“傻丫头,要是是在战场上,有谁会给你时间让你将火药放到敌军的阵营,然后安全地点燃导火线回到安全之地呢?”李靖的语气非常轻松。
“将军,请你给这火药起个名字吧!”一旁的苏定方提醒道。
“恩,此物乃是由火药制成,状似球形,就称其为火毬。”李靖想了想说道。
长孙凛想到了一些事情,便勉强地忍着背上的伤痛站了起来,朗声说道:“这次的发明是火药坊的工匠学徒们的辛苦结晶,也是在场士兵们辛勤呵护的成果。我们在高兴之余,也不可忘记,在作坊附近那两座墓坟,里面埋葬的是两个甚至还没有出师的小学徒,他们为了大唐,为了军营,献出了自己的生命,我们也不能忘记他们的功劳!“
在场的诸位皆默然,为这两位学徒进行哀悼。
辽阔的原野,昏黄的云天,在夕阳的余晖中越发显得萧瑟。乌鸦们正杂乱地停在枯树上栖息,这时一阵马蹄声打破了荒野的宁静。一群胯下骑着高头战马,手中持有明亮军刀的士兵们,正急速地往军营里冲,奔马后养起了滚滚飞尘。
今日是休训日,军营里没有平日训练的凝重气氛和严肃,士兵们脸上都带着轻松和惬意。有不识字的士兵找人帮忙写家书,也有三三两两凑在一起胡侃,最热闹的恐怕还是乐营的营房。士兵们都是年富力强的壮年人,怎能抵挡不住她们的一个媚眼,这不,一个月存下的月银又贡献出去了。
娘子军的营房前,紫凤营的姑娘们正在玩着一种最新潮的游戏,她们叫它做毽子球,这个游戏是把果核插上美丽的羽毛当球,两人用木板来回对打的运动。事实上是长孙凛根据后世的羽毛球发明的一种运动,只是这个时代还没有橡胶,他就找了比较轻便的果核来代替,很快就从他自己的降鹰营风靡到了整个军营。
长孙凛率领着他的横刀营的士兵,骑着战马威风凛凛地冲回了营区。曾经有士兵询问为什么他们是唯一不能休息的士兵,长孙凛的回答是:“横刀营的战士们以后立功的机会是最多的,死亡的威胁也是最大的,所有横刀营的士兵都默然,只是以后的训练都愈发地努力。
营区里许多士兵都侧目观看,自从那日打群架后,横刀营的牛气在灵州军营可是如雷贯耳,若没几把刷子,多数人都不敢惹。乐营里有几位姑娘偷偷望了出来,嬉骂调笑着,这群士兵可真是威风啊!
长孙凛从马上纵身一跃,很潇洒地跳了下来,他的骑术又进步了许多。单大姐正站在营区的一个角落注视着他,他微微点了点头,径直准备回营房。这个单大姐每次和他对望的时候,总是有一种让他觉得很怪异的熟悉感,尽管两人几乎很少说过话。
“死淫贼!”不用说,一定是窦旖的声音。最近窦旖似乎都在横刀营周围转悠,反正他一有空她就会出现,就像是他的影子似的。身后跟着的几个大胆的士兵都露出了暧昧的微笑,更有甚者竟然吹起了口哨,恩,是刘三长那小子。
“什么事?你怎么没去玩毽子球?”长孙凛一边整着自己因为骑马飞奔而有些凌乱的衣服,手上还拿着一条马鞭。
窦旖看着高瘦颀长的长孙凛龙行虎步地向自己走过来,这个比她小一岁的表弟经过数月的军营生活,似乎成熟了许多,身体更高了也更强壮了,皮肤变成了铜色,眉目间的稚气已经消散,紧闭的嘴唇给人一种成熟的安全感。身着一身校尉服的他,竟然给人将军不怒而威的气势。
窦旖觉得自己的心跳得很厉害,手心里渗出了紧张的汗水,她似乎忘记回答长孙凛的提问。
“找我何事?”长孙凛莫名其妙,他挥了挥手在她眼睛前晃了晃。
“恩,今天晚上你有空闲吗?”窦旖这才反应过来,满脸飞起了红霞,楚楚动人。
“哟!有空,当然有空,整夜都有空。”当事人还没有回答,正在一边偷听的马富马贵就怪叫地起哄,其他士兵也是哄然大笑。
窦旖被羞得是满脸通红,跺着脚朝横刀营的兄弟们“呸”了一声,引来口哨声四起。长孙凛皱着眉头回头看了一眼,可真神了,正在作怪的士兵们立马鸦雀无声安静下来,拿现代的话来说,长孙凛就如同按了个静音键。旁人看了都不禁咋舌,乖乖,这个校尉也太牛了。
“有空,不会是又找我做什么无聊的事情吧。”前几次窦旖都找各种理由让他过去,最后他也没发现什么要紧的事情。
“总之,你来就知道了。”窦旖说完便害羞地离开了,长孙凛觉得有些莫名,单大姐的眼光还在注视着他,长孙凛对她也望了一阵,然后回到自己的营房休息去了。
晚风飒飒。横刀营里却是热火朝天,今天晚上校尉允许他们放肆喝酒,这下可把大伙给乐坏了。几个酗酒的莽汉已经大碗大碗往胃里灌,长孙凛私底下是个很平易的人,士兵们都纷纷向他敬酒,他也不退却,豪放地喝了下去。
一轮圆月穿过林梢,渐西坠。夜间的寒露不一会儿就冻凝成了白霜,蟋蟀在营房四周开着交响音乐会,偶尔会有征马响应似的长声嘶鸣。
窦旖今晚脱下军装换上了丝绸裙,柔润健康的肌肤笼着轻纱,檀红的樱唇紧紧抿着,脖颈上围着绣花圈饰,还有脂香淡淡。石榴花心枉自叠印在红艳的舞裙,如松的鬓发让她看上去有一种慵懒的性感。
“旖妹妹,别那么紧张,他又不是第一次过来了。”一边的彩虹看到窦旖无主地走来走去,便知道她心里紧张着呢。
“这都什么时候了,他怎么还不过来呢。”窦旖坐在床上还没几分钟,便又站起来在门口婷婷伫立。
彩虹摇了摇头回到自己的营帐,她本来是被窦旖叫过来打发时间的,结果这小丫头后来却一时也定不下来,不知被什么扰乱了心神。
这边却是完全无关***,正是酒酣氛浓之时,几杯白酒下肚,长孙凛和王大牛伐起了酒拳,偶尔还说几个黄段子,惹得众人哈哈大笑,有个士兵甚至捂着肚子弯腰垂首顿足,旁人不禁鄙视,你这家伙拍马屁也拍得太明显了吧。直到细心的薛仁贵在一旁提醒,长孙凛这才想起今晚佳人有约,便摇摇晃晃地走了出去,临走前还不忘让兄弟们给自己剩些酒。
32.针锋旖旎
夜空中浮云收敛,银灿灿的圆盘把皎洁澄澈的光辉洒往千里大地。明净的月亮清澈如水,仿佛能看到嫦娥静静地伫立在月宫前的倩影。
夜色渐深,夏风送来些许清爽,让长孙凛舒服地长舒一口气,闻到了空气里黄沙的味道。皓月当空,引得乌鹊错以为天亮,向正南方明亮处飞去。长孙凛也踽踽地往紫凤营的方向走去,恍惚中,他似乎看到一个婀娜多姿的倩影一晃而消,再晃眼看,四周空空,士兵们怕都在吃肉喝酒吧。他笑了笑,自己今天难得喝那么多的酒。
“你怎么现在才来?”窦旖看到长孙凛摇摇晃晃地走进了营房,她内心先是雀跃,却又委屈地埋怨,可埋怨完以后又后悔了,不行,这话的意思不就是说明她等他等得心急。
“哦,刚才在和弟兄们吃饭呢。”长孙凛一把就坐在了少女的绣床上,竟然没有征求女孩子的同意。
“找我过来有何事?”长孙凛喝了一点小酒,所以脑袋神经有些大条,说话也更直接了。
“你喝酒呢?”窦旖没有回答他,因为她闻到了男人身上一股浓烈的酒味,抱怨地责问道。
“啊,今天是休训日,弟兄们最近操练都挺辛苦的,神经绷了那么久,应该放松一下。”长孙凛以为对方是责问他在军营里喝酒。
难怪人类会产生那么多的误会,如此简单的言语,窦旖却是表达另一个意思,一是怪他让她在这边干等着,而他自己却跑去喝酒,二是觉得他的伤口还未痊愈,不该喝那么多的酒。
“你的伤口还没有好呢,怎么就喝起酒了呢?”她嘟嘟囔囔地抱怨道,心疼地为他沏上杯上等的清茶。
“难得今天大家都高兴。”长孙凛也不怕烫,一口就吞了下去,这好茶,似乎被他牛嚼牡丹给浪费掉了。
“你慢着点喝。”窦旖不知为何粉脸红红的,也许感觉到两人的对话有点老夫老妻的幸福。
“今天找我来何事?不会是你梳妆盒又坏了?或者哪里又爬了虫子?”长孙凛这个不懂风情的家伙,心里惦记着那头的酒局。
“你急什么?”窦旖嘴里不情愿,可是还是从她的小柜里取出一小包东西,递给他。“这是善婷姐姐托我转交给你的。过两天就是你的生日了……善婷姐姐不好意思找姨娘转交,就传到我这里了。”
“谢了。”长孙凛心里一颤,接过了小小的包裹掂了掂。要不是前两天母亲又托人带了东西来,他还不知道自己的生日是哪一天呢。而古代议亲的第一步就是拿两人的生辰八字去占卦,所以方善婷应该知道自己未婚夫君的生辰。
“善婷姐姐很挂念着你,你……你想她吗?”窦旖吞吞吐吐地问道,她也不知道自己想得到什么答案。
“恩。”长孙凛回答得含糊其辞,他会思考很多事情,自然也有这个可怜的女孩,但是爱情不是那么简单就会出现的,对于方善婷,似乎责任更多一些。
“你都对善婷姐姐那样了,你可不能辜负她。”窦旖见他态度暧昧,正义之心又起来了。
长孙凛不好回答,便笑着说道:“你下午就直接拿给我好了,省得我晚上还要麻烦跑过来一趟。”这话说得,一点都没有谢意。
“你!你这个死淫贼!你快回去喝你的酒吧!”窦旖竟莫名地发起脾气来,一把夺过了他手中自己平时使用的茶杯,把这个坏家伙推了出去,将门狠狠地一甩,自己扑到床上呜呜地哭了起来。
谁知骄傲的少女哭了半天,门外也没甚动静。她迟疑了一会,站了起来,眼旁的泪痕还在,楚楚可怜地走到门口,手抬起来要打开门,却又放了下来。最后咬了咬牙,用力拉开了门。门外吹来一丝清风,只有树叶飒飒的响声。她生气地更是用力把门关上,生气地发泄道:“死淫贼,死没良心的,以后再也不理你了,明天你自己上药吧!”
话说长孙凛被窦旖莫名其妙扫出闺房后,拎着自己未来“小妾”给自己的小包裹。说实话,对于古代三妻四妾这个现象,长孙凛倒是很快就适应了,毕竟他在现代社会里也见得多类似的事情,更何况他自己在外面也曾逢场作戏。但是对于名分问题,尽管他从没有提出过异议,但是他也从来都不会接受这个观念。若不是母亲一而再地跟他强调名分问题,他都没有意识到两者间的不同之处。在长孙凛看来,他愿意娶的女人,无论是为了责任或者爱情,都是他愿意付出爱的妻子,没有什么大小名分之分;而不愿意娶的女人,他是不会同意娶对方入门的。之所以一直没有说出来,只不过他觉得自己的观点过于惊世骇俗,这个时代还没有容纳能力,若是要改变,最先应该改变的也是他人微言轻的地位。无论在哪个朝代,都是由权势之人来立规则的。
本来他打算回去再跟弟兄们畅饮,后来想到自己拿着少女的心意,便想回房先把东西放好。正当长孙凛走近自己营房时,却听见里面有响动,警惕性极高的他便把收敛自己所发出的一切声响,猛然推开了房门。
此时屋内赫然一黑衣人,对方听到房门响动的声音,也警觉地纵身一跃,从窗户处飞了出去,婀娜矫健的身姿宛如燕子纵云。
长孙凛哪里容得对方在自己眼皮底下逃脱,他也跟着追了上去,若是旁人见了定会吓呆了,这人怎么就跑得如此迅速?这泥地上竟然只留下了黑衣人的一排痕迹。
黑衣人似乎没想到身后之人速度竟然是如此惊人,他已是两三次运尽内力,却还是被对方给追上了。
长孙凛丝毫不费劲地跃到黑衣人前面,老套的客套话就不用多说了,他的手如闪电般迅速地扯开了对方的面纱,惊讶地叫了一声:“是你?!”
话说长孙凛紧追那黑衣人出了军营,到了一荒野上。黑衣人最终不敌长孙凛的轻功,长孙凛将其脸上遮巾给一把揭了下来,惊讶地道了一声:“是你!”原来这个深夜出现在长孙凛营房的竟然是那乐营的掌管人单大姐。
“长孙少爷果然隐忍过人,如此厉害的轻功却整整成了大家鄙夷的纨绔弟子。”单大姐丝毫也没有做贼被抓的尴尬,她慵雅地伸出玉葱纤纤的手指缕了缕松动的鬓发。古人的身材相对短小,然而单大姐却有着模特儿般高挑的身材,手脚纤细修长,细长的桃花眼蕴含着妩媚和挑逗,不施脂粉,唇线柔和,脸上那道疤痕显得相当妖异。尽管她的外表免为清丽,却带有一种撩动的风骚。
长孙凛眯着眼睛望着眼前天然自成的风骚女子,自乐营见到这个女子之后他便有种莫名的不对劲。而白洁的出现让他觉得,这人生何处不相逢有些过于蹊跷。
怡情院这么一个风流场所,却跟当今太子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那倾国倾城的怜卿姑娘,无论放到哪个时代,都可以说是上苍赐予男人的极品,却不好好地在她闺房里好好待着,终日迂旋于权贵之间。据说除了李卓年和骆宾王两个杰出青年,还有多位被世人看好的后起之秀对她是如痴若狂。按理来说娱乐跟政治乃是两个绝缘体,可这怡情院和它的头牌姑娘却终日徘徊于这一敏感界限,让人不得不产生一种商女误国的阴谋论。
这乐营的军妓之所以从千里迢迢的各大城市的青楼中挑来,是因为军营乃是一涉及国家之社稷的地方,而大城市尤其是长安城的青楼,相对来说更好控制,挑选身家清白的妓女也就相对容易些,以免心怀不轨之人混入其中。
长孙凛事实上也着人去查探了一番,事实上白洁的到来倒也没什么可疑的。据查她和一个士兵日久生情,却难以脱籍出嫁,加之已是年色渐衰,便千里迢迢从繁华的长安来到这一荒凉之地,也只是想与心上人变相相守。这无非是一种封建社会身份论的又一悲剧爱情,长孙凛也甚是同情,尽其全力让这对苦命鸳鸯好过一些。只是这白洁的隐因太有理由,让他觉得似乎有人在利用此加以掩饰。按照常理来说,一般人若是在蹊跷释疑之后,便不会再深查下去。然而单大姐那无所不在的眼神,让长孙凛觉得自己有种被人监视的感觉。
长孙凛也没有回对方的话,却是安闲自在地一直望着对面那风情万种的女子,出人意料的反应却是一点一滴地吞噬着对方的镇定自若。
“咱们也不用恁多废话。很明显,你呢,怕是也难以打得过我,我想还是省省力气,毕竟打起来也伤双方的感情。给你两个选择,一是当下即把你到我房内到灵州军营背后的秘密全盘说出,我长孙凛受你赠药之情,自是会在此事上给你一个优待。”长孙凛看到对方被自己盯得眼神出现一丝慌乱,便是开口说话,语气里却是没得商量的霸道。
“看来似乎奴家还可以选择第二条。”单大姐听闻对方此言,以为长孙凛心里想那肮脏之事,脸上不过如此的表情一闪而过,取而代之的却是挑逗似的妩媚。这女人不知是怎么做得,一举一动是姿态万千,撩人心魂。暧昧引诱的笑声当中,那胸前无比的硕大一颤一颤,怕是柳下惠也招架不住此等攻势。
长孙凛却像是个木头人般,靠近她笑容可掬地说道:“二嘛,那就是我把你带回去,让我横刀营的弟兄好好盘问盘问。听闻单大姐在乐营只是管事的,从不外接客人。瞧瞧这身段,把自己守着怕是暴殄天物。”
“你!”单大姐秀眉一挑,正欲发作,却又镇静下来嫣然笑道:“我要是今儿个既不道出详实也不跟你回去,你会怎么样?道是狠下心来要做那辣手摧花之事?”
明月高挂天际,夏风融融,远处的青山默默无语。军营里传来羌笛吹奏的欢快的《阿滥》新曲,宛若百鸟在歌唱着安逸欢快的生活。此时的郊野,天清似水,风轻露浓,好不旖旎。夜色中的两人却好煞风景,在言语上针锋相对,虽然并非真正动手,这气场却像高人对决般剑拔弩张,女人的风情,让这场对决增加了可看性。
月光如洁白的素练,照在长孙凛那张俊逸无比的脸庞,竟有几分艳丽。长孙凛冷笑一声,正欲出手,却见那单大姐伸出纤细玉手,将其胸襟前扣解开。不要误会,她并非使出那传说中的美人计,而是掏出一块雕龙刻凤的金牌,雅声说道:“此乃太子殿下之手谕,奴家乃是奉太子之命到军中查办秘事,事关重大,不便言之。”
长孙凛接过那块金牌细细查看,上面写着“太子千尊”的字样,他到这世上虽然未曾见过此类物品,但前世他也收藏过类似珍品。以此金牌之重量,手工之精致,毫无疑问是皇宫之物件,毕竟这个世界上甚少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刻上龙凤,加上怡情院与东宫之渊源,长孙凛也暂且相信了。
“你这狠心之人,竟对奴家说出那等言语。”单大姐见对方相信,便接回令牌,口中却是撩拨般地埋怨,那滑嫩玉手,甚至还轻触长孙凛的手掌一撩拨,皮肤之细腻,让人遐思。她也没有询问,便扭着纤纤细腰,风情万千地转身离开,脸上似乎还带着胜利者的微笑。
长孙凛自是没有前去阻拦,只是因为此事尚无头绪。当然,谁若在他眼皮底下做小动作,既是东宫太子,他也不会轻易放过。
“下次到别人房内做贼,最好小心一些,单怜卿姑娘。”单大姐听闻此言,停下了脚步,娇躯猛然一颤。
长孙凛得到他想要的答案,却是放声朗笑,决然而去。
33.擂台比武
烈日当空,正是夏日炎炎酷热难耐。太阳照在大地就象火烤的一样,在这样的鬼天气里,就是动物都喘不过气来,更何况是身矜肉贵的人类。
然而在灵州的军营里却是好不热闹,只见那无数的士兵络绎不绝地往东辕教军场走去,他们各执齐刀短棍,长矛利杆,摆将过去,中军鼓乐簇拥。在那教军场演武厅里,地上筑起擂台来,有九尺高,方圆阔二十四丈。
李靖高坐演武厅的将军席上,数万雄兵,画地为式,用兵之法,井井有条。席前大小将领,全装披挂,各持锋利器械,排班左右。原来是光阴荏苒,因循三月有余,这三月练兵演习之期已到。
这日李靖将营中数万精兵猛将集合,为的便是检验军中数位年轻将领三月之成果。演习比试分两轮,第一轮乃是擂台比武,首先由四支队伍抽签选择对手后,各选出三位营中豪杰,上台比试。两支获胜的队伍将参加下一轮的沙场演兵。
有人就纳闷了,这带兵打仗的,怎么还搞什么擂台比武,跟江湖中人行事一般。诸位有所不知,在冷兵器时代,战场上武将单挑是古来有之。比如三国时代,吕布单挑郭泗,孙策单挑太史慈,都是于史有据的。其他朝代,比较有名的如五代的铁枪大将王彦章,那是单挑成瘾的人物。主将被擒全军溃败也是有的,比如唐代虎牢关之战,窦建德轻骑出阵负伤被擒,十五万大军顿时崩溃,他在河北经营多年,轻徭薄赋,被认为是可以和李渊,王世充争天下者,结果一战就覆灭了。
隋开皇初年,突厥大举南下和隋作战,相持不下时,两军约定各派勇将单挑决胜(败者请和退兵,胜者不得追杀),隋朝的史万岁,这位后和韩擒虎,贺若弼,杨素同列隋初四大名将,结果号称勇武的突厥人不经打,所出的武将十合之内人头落地,按约定突厥退兵,这场战斗历史上很有名,是正史中所记不多的标准单挑,没有任何士兵混战,大家一起看白戏。
说到武将,就不能不提项羽,此人是单挑的祖宗,骁勇罕有其匹者,号“西楚霸王”。刚起兵那会,名声不大,巨鹿一战,生擒王离(灭楚之王剪的儿子),击杀苏角,九战九胜,每战必亲冲秦军中军,把个百战章邯打得失魂落魄一般,见到他的影子必弃全军而走,遂一战而定天下。而李唐之所以能得天下,那尉迟恭、秦叔宝、还有在座的将军李靖可以说是功不可没。因此一支队伍若是有三两个英勇神武的猛将,有时候甚至可比上千精兵。
李靖一看时辰已到,便传令开操。只听得校场中炮声一响,数万精兵,阵按八方,旗分五色,龙虎奋翼,放旌迷天。此乃雄武中原之定襄军是也。操事已完,中军官请号令:“诸将三军操毕,禀将军宣擂台比试。”
长孙凛此时正带着自己的手下列队其中,他是一个八品校尉,且是今天比试的队长之一,自然不能位列将军席。其他的数位队长也都率领属下士兵静待比武。
第一个出场的乃是王仲越和孔亮恒旗下的一武官。这王仲越也是少年成名的英雄,当日被长孙凛一个肩摔,只因其怒气攻心,且实力确不如人。而此时的他在台上却是生龙活虎,威猛之极,名与实堪。数个回合,便将那武官轻易拿下。
到了长孙凛和穆天柱的队伍抗衡。先上场的乃是薛仁贵和一彪悍武官,这薛仁贵虽然此时虽如去水蛟龙未得飞,屈居人下,但他是是南北朝时期名将薛安都的后代,自幼习文练武,刻苦努力,天生臂力过人,况且历史已经证明此子并非池中之物。
那彪形汉子一上擂台,便做一个门户势子,等候来人,上中下三路,皆不能出其匡郭。薛仁贵到擂台上,见对方身躯高大,压伏不下,他轻身一纵,飞仙踹双脚挂面落将下来,壮汉用个万敌推魔势,将薛仁贵脚拿落在擂台上,左手撩阴,右手使个高头马势,来伏对手。薛仁贵做个织女穿梭,从右肋下攒在壮汉背后,揸住衣服鸾带,把手一撑,从擂台上窜将下来,下边看的一让,掼了个燕子衍泥,拍拓跌了一脸灰沙。把一个彪形汉子,弄得满面羞惭。四周官兵是一片雷鸣般的喝彩声。
接下来的两场需要携武器比试。穆天柱乃是使枪好手,他单臂拿起一重百二十斤,长一丈八尺的浑铁枪,舞得簇簇,赫赫声威。因为上盘长孙营已是胜出,若是此番再败,他们便无法参加下一场比试,因此穆天柱决定自己亲自上场。
薛仁贵看那穆天柱如此架势,怕是连自己也难以招架,便看了长孙凛一眼,见他没有要上去的欲望,便考虑派精于武术的马富上场。然而一旁的高儒风却是上前请战,这高儒风本性乃是一甘居平凡之人,也许是他见几位兄弟们都当上了小官,前几日也向薛仁贵讨那斥候队的队卫来做。薛仁贵正为此事犹豫,在他看来,这高儒风也是一豪杰,较之其他兄弟,他读的书是最多的,而且武功也确实不错,然就是性格过于懒散,偏软弱。像上次卫二狗之所以能打赢他,完全是靠着一份毅力,而武艺高出对方许多的高儒风,偏偏就输在此处。
“你可有把握?”薛仁贵也是想扶持自己的兄弟,若是高儒风能赢得此番胜利,让他做上队卫也可让士兵服气。
“十分把握”,高儒风眼神里充满了前所未有的对胜利的渴望。他得到薛仁贵点头后,便平地九尺高一窜,就跳上了擂台,手中拿的是一把长剑,与那穆天柱两人一枪一剑,开打起来。
都说牡丹虽好,全凭绿叶扶持。这穆天柱在灵州军营乃是一响当当的好汉,可以说是自入伍以来打遍军营无敌手,他也只对李靖和苏定方等个别将领服气。
高儒风这一跃而起,只听铖的一声,枪剑短兵相接,金属碰撞的脆声回旋于教军场,双方相持下来。阳光照耀下,剑刃银光闪闪,发出冷冽杀气,枪刃尖锐晃晃,发出逼人热气。双方你是一个黑枪劈胸郭,我是一个剐心侧剑胆,一个青狮张口来,一个是鲤鱼跌子跃。你来我往,激战数百回,这也不像人在打,倒像两只猛虎互刺怒爪。上面打的是愁云怨雾,遮天盖地,下面看得是如痴如醉,叫好声不断。
数百招之后,穆天柱的身体优势渐渐发挥起作用,然而高儒风却是铁定了要打赢这场比武,他咬紧牙关,两眼泛红,一个扭身驱使,剑嗖嗖往穆天柱的肩膀挑去。穆天柱也是比武好手,他重枪一挡,将对方也是招架了回去,进而发动攻势,上百斤重的铁枪,突突地向前冲去,只听穆天柱吼了两声,神枪一撞,竟把高儒风给撞了出去。一场比试下来,五营口哨,大小官将一齐唱彩。真是旁观者赞叹一齐起,当局者精神百倍增。
“校尉,队卫,我……”高儒风在众人叫好声中,愧不难当,低下了头。
长孙凛拍了拍他的肩膀,“你做得很好,对剑来说,枪确实是很有优势的,甚至刀对付枪也很吃力。你和那大个子不仅身体上有弱势,武器上也是相克,能打成这样,确实应该值得骄傲。”
薛仁贵看了全场比试,也不禁为两人的武艺高声叫好,经过长孙凛这么一说,他也点头认同此观点,拍着高儒风道:“斥候队队卫,非你莫属。”
“此事当真?”高儒风兴奋地抬起了头,两眼紧盯着对方。薛仁贵郑重地点了点头,不过他觉得奇怪,这家伙最近怎么突然积极起来了。
接下来的长孙营,出的是与高儒风不相上下的马富,而穆天柱再也找不到与自己能力相符的武官。双方数十来回之后,便分出胜负。长孙营以三局两胜,赢得了决赛权。
另一个半场,王仲越营却是输掉了剩下的两场。原来孔亮恒使的是田忌赛马相同的策略,孔亮恒与王仲越是自幼同门师弟,王仲越武艺了得,而孔亮恒谋略杰出,孔亮恒深知王仲越的性子很直,他便取了如此策略,赢得了决赛权。
“哈哈,我早前听说了长孙的属下个个是响当当的好汉,今日我穆天柱算是输得心服口服。”穆天柱刚开始还为不能参加最后角逐难过,他也是拿得起放得下之人,心里很快便畅快了,走过来跟长孙凛道喜。
“穆兄的一根神枪可是玩得虎虎生威,让我好生佩服。”长孙凛的确是佩服,刚才看到了一场非常精彩的古代冷兵器对决。他在穿越前所习之武艺在于内力,至于武器嘛,也学过枪,只不过是现代化的机械枪。至于这些冷兵器,他是一概不懂怎使。
正所谓英雄惜英雄,长孙凛和穆天柱两人都是酷爱武艺之人,三言两语之后两人便肩并肩称兄道弟,畅谈武术。虽然这“江湖”的含义一般是指朝廷、庙堂以外的地方,但在军营里,江湖的氛围还是相当浓厚,只不过他们是捧着铁饭碗而已。穆天柱也就是这么一个典型的代表,豪爽、酷武、有侠义之心,最大的优点便是心胸宽广,你若胜了他,他便口服心服,也不做任何嫉妒之心。
长孙凛用他那超前的世界观价值观,和独特的人格魅力,彻底让人们淡忘了他原来的无赖形象,当然,也不是所有人都已忘记。
现在的人,小小不得意就会怨天。却不知这天要是想成就一个人,偏偏会先困苦这个人。越是人扶持不起,莫说困苦,更是要羞辱他一番,让他心有不甘。“既生瑜,何生亮!”失意人王仲越现在可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周瑜的那声长叹的心情,他心爱的女人被这个家伙给娶了,他骄傲的武艺被这个家伙给一拳击碎,他想在自己得意的军营里好好赢对方一次,却输给了老对手孔亮恒。看着情敌队伍因为胜利而欢呼雀跃,而他却只能舔着失败的伤口,内心深处几近崩溃,一种缥缈的幻灭性的悲哀,在很远的一瞬间抓住了他的心灵。王仲越对他是无能为力,也只能忍着。
嗵嗵嗵,王仲越用力地将手往那坚硬的柱子上撞。“王校尉!”众属下纷纷相劝道,王仲越也是不理睬,妄自跑到那马房,骑着一匹战马便匆匆离去。
李靖正在高处观看得正过瘾,时不时地为自己这些年轻有为的手下高声叫好。苏定方看到王仲越如此不守军纪,便向李靖报告了此事。按照大唐军纪,战马是不可随便骑跑的,即使是骑兵,也只能是训练的时候才可以骑上马,平常多用所谓的木马来熟练骑术,更不可以随便在军营里随意骑马乱跑。
李靖皱了皱眉头,王家和李家实际上是姻亲关系,李靖的女儿便嫁给了王仲越的哥哥王昆越,加之这个少年也是将帅之才,因此李靖也对其是相当看好,刻意加以栽培。如今看到王仲越如此不堪挫折,让他心里很是不悦。
“定方,你去把王家小子给我找回来,你告诉他,如果还想留在军营里,这个月就给我呆在军营里好好悔过。”
今日擂台之争胜负已定,李靖宣布了明日沙场演兵之事,便动鼓乐行结束仪式。今日所有打擂将士,一概有赏。
34.教场演兵
次日一早,长孙凛率领自己手下来到得教场偏门首,只见许多披甲顶盔的已是纷纷走来。这个得校场乃是军事练兵之地,比之前的演武厅更为宽敞,御教场十里正方,周围四十里,开方一百里,团团红墙围着。左首将台上竖着一枝冲霄拔地的黄漆旗竿,上有一面杏黄旗;又一枝红旗竿,比那黄的短得一半,上有一面红旗,大大书着一个“帅”字,都随风荡漾。
烈日当照,只觉得到处都耀眼,空中、屋顶、地上,都是白亮亮的一片,白里透着点红,由上到下整个像一面极大的火镜,每条都是火镜的焦点,仿佛一切东西就要燃烧起来。
只见部分军官兵丁,都全装着,却不归队伍,也有立的,也有走来走去的,也有坐在草地上说话的,纷纷乱乱,这些官兵们都是来观战的。那些战马都背着鞍鞒,散放着地下啃青。那些大纛旗帜,却都归队伍,按方位齐齐整整的插在地下。如意顶帐篷内,端坐着掌旗鼓的将军李靖,身旁军将待位,中间一条黄土甬道,从龙墀起,望过去杳杳茫茫的,直接到照墙边。照墙上好似彩画着五云捧日。
长孙凛望着身后一排训练有素的士兵们,他们中大部分都是新兵蛋子,今天算是他们的第一场参与战争,尽管只是演习,但是大家的脸上,紧张和兴奋兼有。他再和薛仁贵对望了一眼,这是两人指挥的第一场战争,昨夜两人商量了一夜,最终决定今日由薛仁贵做主角,长孙凛和他的横刀营将在一旁作为奇兵。一是两人对这些士兵很有信心,更重要的原因是,此番双军演战,除了两方的两千名士兵,将会有一队奇兵,那就是窦旖所率领的紫凤营,共三百余女兵。她们将会在一方显示弱势之时扮演奇兵救驾的角色。
有人会觉得这个安排实在是不公平,其实战争本身就没有什么公平不公平的。这次演习,不过是考验士兵的受训情况,和将领的临场指挥能力。这奇兵突救,即考验了胜势一方的应变能力,也考验了奇兵一方如何能将败局扭转,更考验败势一方如何配合新兵加入。
苏定方喝叫“开操”。只见长孙凛、孔亮恒二人,早已捧着那上用的令旗、令箭,齐到将台上来。传令官领了旨,就传令开操。将台下又一连三个号炮响,鼓角齐鸣,又等了许久,只见照墙边浓烟冲起,扑通通的九个号炮响亮,卤簿仪仗到来。
当薛仁贵高喝“起去”,九百士兵齐呼“万岁”,震天震地的一声,一齐立起。在军队中受到重视的是个人的武艺,能把武器挥舞如飞的士兵是大众心目中的英雄好汉。各地的拳师、打手、盐果以至和尚和苗人都被招聘入伍。而长孙凛却认为这不是武林高手对决,打仗最终还是决定于士兵的配合,一次战斗的成败并非完全决定于个人武艺。
那两旁十八座营门大开,马队当先,徐徐而出;到了界限,一声鸣金,齐齐的收住。双方阵营的骑兵、步兵、弓箭手皆准备就绪,旌旗飘动,鼓声雷鸣。
“奇怪了,这是什么阵型呢?”李靖正看着,突然端坐起来仔细观看,在旁的诸位将领也被场下奇怪的阵型给吸引住了。
只见长孙营的每十名战士有两名手操长枪作为攻击的主力。其前面又有四名士兵:右方的士兵持大型的长方五角形盾牌,左方的士兵持小型的圆形盾牌,都以铁金属制成。之后则有两名士兵手执长矛,长一丈三尺左右。长枪手之后,则有两名士兵,一名是弓箭手,另一名则拿着一火器桶,顶端的凹下处放置火箭,即系有爆仗的箭,点燃后可以直冲敌阵,最后还有两名手持锐把的士兵。
薛仁贵在训练这支队伍的时候,除了要求士兵拥熟技术以外,就充分注意到了小部队中各种武器的协同配合,每一个步兵班同时配置长兵器和短兵器。在接战的时候,全长十二尺有余的长枪是有效的攻击武器,它的局限性则是必须和敌人保持相当的距离。如果不能刺中敌人而让他进入枪杆的距离之内,则这一武器立即等于废物。所以,薛仁贵对一个步兵班作了如下的配置:队长一名、弓箭兵一名,战士八名。
这种的配置由于左右对称而被命名为“鸳鸯阵”。右边持方形盾牌的士兵,其主要的任务在于保持既得的位置,稳定本队的阵脚。左边持圆形盾牌的士兵,则要匍匐前进,并在牌后掷出标枪,引诱敌兵离开有利的防御的位置。引诱如果成功,后面的两个士兵则以长矛把敌人扫倒于地,然后让手持长枪的伙伴一跃而上把敌人刺死戳伤。最后两个手持税把的士兵则负责保护本队的后方,警戒侧翼,必要时还可以支援前面的伙伴,构成第二线的攻击力量。
可以明显地看出,这一个12人的步兵班乃是一个有机的集体,预定的战术取得成功,全靠各个士兵分工合作,很少有个人突出的机会。正由于如此,主将戚继光才不惮其烦地再三申明全队人员密切配合的重要性,并以一体赏罚来作纪律上的保证。这种战术规定当然也并非一成不变,在敌情和地形许可的时候,全队可以一分为二,成为两个横队和敌人拼杀;也可以把两个税把手照旧配置在后面,前面8个士兵排成横列,长枪手则分列于藤牌手与狼完手之间。
突然只见那奇怪阵型忽地分开,那些马军队泼刺刺分头撤去,绕着抄到大阵后面去了,露出一排排的弓箭手来;一声号令,红旗往下一压,阵后战鼓催动,阵前弓箭齐发。那一片声响,好一似地裂山崩。
一声呐喊,海覆江翻,几路兵马随着旌旗飞出,把敌方御营护住,翻翻滚滚结成一个大方阵。这演习才刚过一个时辰,孔亮恒的队伍已经明显处于弱势。
话说薛仁贵率士兵渐渐围上孔之御营。这孔亮恒也算是一精通兵书善谋略之人,然而他所读之兵书所通之谋略乃是先人遗留,尚未创新的纸上谈兵,哪能敌得过拥有超前知识的长孙凛和出入战场数年的薛仁贵。在对手奇阵、强兵、新谋的强势压力下,加之孔营士兵多数未得孔亮恒待见,多少有些不团结,孔亮恒也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士兵一个个“战死”沙场,数个高潮之余己方仅剩下士兵不到五百人。孔亮恒无奈之余,咬了咬牙,示意士兵向天发一冲天响炮,请求支援。
薛仁贵见前方御营旌旗不整,鼓角无声,心疑有计,不敢逼近,但远远围困攻打。将及午后,忽然鼓声振响,一骑马飞出营来,后随数百步军,马上那将乃是“敌营”主帅孔亮恒。
倒是孔亮恒打听得薛仁贵分兵谨守四方,便知自己必须亲出叫阵,即使是抵不过对方勇猛,也可以拖延时间等待援军到达。即传令将四营大开,带兵杀出。这孔亮恒的领兵风格与其他几位都不一样,他自知身体不若他人强健,却是在谋略上下苦功,因此多数时候都是在后阵指挥。
先说孔亮恒精兵如数尽出,薛仁贵也是不敢怠慢,下令众士兵马一字排开长蛇阵。孔亮恒也将大兵排成雁翅两行,他见薛仁贵骏马威武、耀武扬威,大怒喝骂:“你这等奸贼,虽说此时你我敌对,但也是同营兄弟,何以出此狠辣之阵,伤我士兵?!”
薛仁贵这可纳闷了,自己训练这些阵型,虽说新颖奇特,然这是一演习,兵器所至皆点到为止,就连弓箭手射出之剑,也是没有尖端之废箭,何以说此阵之毒辣,莫非是己方士兵出手过重?
卫二狗正与横刀营的兄弟静站一旁观看场上形势,他乃是一粗鄙之人,自是不懂双方何以来此口角之争,他疑惑地望了己方主帅长孙凛。长孙凛看出他的疑惑,便笑着说道:“对方扛不住,请求兵援,此刻孔校尉以怒斥掩饰缓兵之计,免得在援兵到来之前,其帅旗被我方军队夺得。”
“孔校尉,这演习虽以切磋军法为主,却也是战场行事,难免会有擦伤挂彩,如若是你营士兵有所伤痛,那也是学艺不精,怎可赖我兵阵?”薛仁贵虽然疑惑,却是阵前不饶人。
孔亮恒及其亲兵大骂喝声:“利口匹夫!”大斧当头一下,薛仁贵大枪急架相还,二将冲锋恰似二虎相争一般,一连冲杀四十合。双方队卫喝令众兵杀上,两军对垒一片杀喊声喧。大杀一阵,纷纷落倒尘埃。须有偏将上前迎敌,薛仁贵武勇强狠,将长枪发动,顷刻十员偏将打得东西四散,只有孔亮恒大刀捱住刘三长长枪,杀个平交。此时却有马富冲入,双枪打去。孔亮恒岂能抵得两位勇公子兵器?杀得气喘吁吁。说时迟那时快,只见从两旁杀出一群巾帼女将。
就见番兵番将列立两旁,正中央绣旗高挑,旗上绣着斗大一个紫凤二字。旗角之下,有数百女兵,都悬刀佩剑。前面闪出一匹桃红马,马上端坐一员女将。此女将长得貌如天仙,却是眼角眉梢带有千层杀气,马前马后百步威风。原来她便是紫凤营的窦旖校尉。
长孙凛看此形势,便下令道:“横刀营各将士听命。”他这一命下,只听“唰!”地一声,所有待命士兵竟然整齐有素地排成一方队,动作之干脆,速度之快捷,前所未有。
而此时的薛仁贵却是心中有点玄了,这援兵之事按照演习规定也只允许几位参谋将领知道,虽说己方士兵经过三月特训,甚是勇猛,也都是个个血肉之躯。刚才鏖战之下,虽灭敌方半数兵力,己方也损三百有余。
这群娘子军若是从一开始便加入敌方,他薛仁贵也自信能拿得下。然此时己方士兵经过鏖战,已是疲倦,胜利在望却被对方援兵打击士气。而敌方却是士气大振,且紫凤营的女兵多数习武,排兵布阵上也有奇特阵法,不知己方的横刀营是否可抵挡住对方之奇妙攻势。想到此,薛仁贵不禁望了长孙凛一眼。
窦旖虽说平日里和长孙凛的属下算是熟悉,但此时她是作为孔营的援兵,自是知道做好自己的军责,手中拿刀便是出手神速,围魏救赵地解救孔亮恒的险境。薛仁贵急忙相迎。他双脚点地,往上一蹦,双手抢圆大枪,奔窦旖顶梁便打。窦小姐见此人使枪,料到力大,不敢直接用刀招架,赶紧一踹镫,桃红马往旁边一拨,这一枪就走空了。窦旖一翻腕子,用三尖两刃刀把大枪压住,紧跟着使了个顺水推舟,刀刃顺着枪上来了。她的武艺极其精湛,薛仁贵虽是天生神力,却也难免有些吃亏。数十招过后,把他也累得吁吁带喘,额角冒汗,
“长孙校尉?”卫二狗看到薛仁贵似乎出于劣势,而长孙凛却是只叫横刀营的士兵待命,却并没有做出进攻的命令,他便有些着急。长孙凛自是知道自己的手下在急什么,他看出己方场上士兵似乎被突来奇兵的攻击下士气下降,而紫凤营女兵摆阵也甚是玄妙,难以破解。现在唯独速战速决。他低声对自己的士兵们嘀咕了几句。
李靖正高坐帅位看得津津有味,苏定方看场上形势,甚是期待地说道:“这横刀营怕是今日要展现其实力。”
却见那长孙凛顺手拿起边上一长刀,跃上马匹,与横刀营众将分两路行事,他一人一骑,也不慌忙,看上去一文弱俊美的书生公子,一到战场,却是威风凛凛,一路横过去,才交手早把两个打落马下,杀得敌方是东躲西跑,南奔北穿,犹如落叶遭风卷。窦旖见凛弟弟威风,心乱不已,她此时正与敌对阵,哪敢分心,便是大喝央紫凤女兵前去围住长孙凛,而她依然对付着薛仁贵。
这紫凤营的所有阵型乃是当年平阳公主创立娘子军时所创,经历开国数战,业已纯熟。在近百位姑娘的巧妙阵型下,长孙凛定是难以占到便宜,然他重刀挥下,对方也无法近身,双方是如此僵持着,正是战酣尘雾欲飞天。
然而正是长孙凛和紫凤营姑娘们,窦旖与那薛仁贵正僵持着,只听见鼓声雷动,喝彩声爆发。原是横刀营的众将士们,在面对对方两营合作的攻势下,在己方的掩护下,杀出一条路来,且二十多位士兵搭成高耸人梯,竟是突出重围,夺得对方帅旗,而孔亮恒也被卫二狗给拿下,如此演习便是结束,长孙营虽未全胜,却是巧夺。
李靖率领数位将官击掌喝彩,为这群年轻人的精彩表演感到高兴和欣慰。
鸣金一声,一齐收住,寂然无声,马军都两边分散。将台上磨动那面五色总旗,一片锣,吹打得胜鼓乐,弓弩、刀牌、长枪都收住了,各归队伍,齐齐立起八个方营。大吹大擂,按着次序,缓缓归营,营门都闭了。
官兵齐呼万岁,立起身来。将军李靖传令发放,只听得地动山摇的一声呐喊,将台下三个号炮,金鼓齐鸣,鼓乐喧天,奏动《将军得胜令》,星移斗转的收了阵势,霎时散尽。
35.庆宴
满天的星斗熠熠生辉,宛如一颗颗璀璨的宝石镶嵌在天幕中上,却又没有那种傲睨人世的高贵气质。浩瀚的银河,浮着一匹云烟氤氲的白练。黑黝黝的冷杉树梢笔直挺立,纹丝不动,丝毫未因旁边营帐的嘈杂之声所影响。
营帐门户微启,那着黑头巾的伙食兵,在门外来来往往,手中托着盘儿,虽说并非山珍海味,却也是汤肉皆有,一碗碗热气熏腾的美味,尽往营里送。营帐里一阵娇嫩的欢笑声,夹杂着汉子们豪迈的哈哈大笑,飞出营帐外。
原来今日是长孙凛的诞日,更是为了庆祝昨日之胜利,众多士兵和自己的军官一起,举行庆宴。紫凤营的一些与长孙凛熟悉的姑娘们也过来为其庆生,当然,肯定包括窦旖在内。
此时的营帐里,寿星公长孙凛是正中坐着,左肩下是薛仁贵,右肩下自然是窦旖姑娘。彩虹等紫凤姑娘们皆依着窦旖排位坐,而其他士兵们也是各坐其位,一字儿陪坐在四周,传杯递盏,说说笑笑。
今日窦旖上下穿着锦绣衫裙,打扮得珠围翠绕,粉光红艳,腰肢袅娜,身材苗条,面貌俊俏动人,把人耀得眼花。这刁蛮小姐,本身就长得花容月貌,再一番打扮之下,愈发长得如天仙般美丽。她那夜与长孙凛莫名发脾气,虽口口声声说不与他抹药。正当长孙凛愁着是否让大男人给自己搽药,第二日窦旖却是准时出现,只是语气冷冷咧咧,动作没有往日的温柔。长孙凛知这姑奶奶是脾气未消,便是夸张得呜哇怪叫,窦旖最后也闹不过他,便是破颜而笑,两人便和好如初。
在这肉香酒酣之中,在诸位兄弟的崇敬恭维,往昔刁蛮的窦旖一旁也是温柔如水,长孙凛被灌了多碗水酒,难免心中得意洋洋,没有领兵时的正经严肃。他跟身旁的弟兄们是你一擂我一逗,说说那带色艳事,惹得在座女子不禁暗啐。
正当大伙酒酣耳热之时,那营房木门却被推开,只见一眉眼美秀的女子走了进来,原来是乐营的白洁。早前曾说长孙凛探知白洁到军营是为了与其男人相守,便对这对苦命鸳鸯极尽照顾。加上他的现代思维观念,对女人总是平等对待,即使对方是沦落红尘的女子,虽然长孙凛从未光顾过乐营,但乐营的姑娘们都对这位俊俏强健、少年得志的校尉甚是喜爱,长孙凛对女人也是尊重,一来一往之下,大家虽未做那露水夫妻,倒也能算得上朋友。倒是窦旖对于长孙凛和乐营里那些女人的交往相当不爽,每回见到她们,都没有什么好脸色。
“白姐,来来,刚好来帮小弟喝了这碗水酒。”长孙凛正被王大牛和穆天柱两个彪形大汉灌酒,见着来人,便大声开玩笑道。
“哼,有人竟然还不懂礼数,不请自来。”窦旖可没有长孙凛的热情好客,冷言冷语道。
“长孙弟弟都称我一声姐姐,平日也对我和石郎照顾有加,今日弟弟生辰,我这做姐姐的怎能不来为其庆祝?”白洁手中拿着一琵琶,看来似乎是想为此庆宴献上数段小曲。其实白洁也曾是青楼红人,只不过年事已大,不得不面对这样的现实。
虽说窦旖是很不喜欢白洁,然而在场大多数都是热血男儿,她那张嘴,谈吐有趣,见识多广,一张利嘴说得莺声呖呖,满屋子只听得她的说笑声,士兵们也是听得饶有趣味。
吃过几巡酒,上过几道菜,那白洁便抱过琵琶来,便开了珠喉唱道:
“晓窗寂寂惊相遇,欲把芳心深意低;低眉敛翠不胜春,娇转樱唇红半吐;匆匆已约欢娱处,可慢无情连夜雨!枕孤余冷不成眠,挑尽银灯天未曙。”
白洁是唱得抑扬顿挫,十分清脆。众将兵皆拍手较好,甚是兴奋。白洁唱完后,合座的人都饮了一碗酒,庆贺长孙凛的生辰。
“长孙弟弟,这小曲可唱得好?”白洁笑容可嘉地捧着一杯酒问道。
“恩,好听好听。”长孙凛被窦旖照顾着吃了一口鹿肉,嘴里嚼着东西地回答道。
“这琵琶小曲乃是姐姐给你的生辰礼物,而那小曲的填词却是另一个人给弟弟的礼物。”白洁暧昧地笑道。
长孙凛听她这么一说,先是愣了一下,却也反应过来这人到底是谁。这曲词似乎是在说一个女子思念心上人难以入眠,白洁说这曲子是单怜卿所赠,那就让他大惑不解了。自那日被他抓个正着,这单怜卿姑娘却是仗着一块太子令牌,对他不躲不藏,反而有意讨好似地接近他。长孙凛自是知道对方是有所目的,他也不做甚反应,跟她表面上温软迂回,暗地里针锋相对。如此这般,他可不会认为两人的感情是到那相思难眠的地步。
若问长孙凛为何会看出这风韵犹存的单大姐乃是那倾国倾城的怜卿美人,这就得解释一番。长孙凛觉得有疑问遣孙大回京城去查探,除了探知白洁之事,还得知怡情院的怜卿姑娘为了提高自身琴曲修为,拒客闭门修身。本来这也没什么,只是长孙凛是个对不同寻常之事相当敏感。也许是怜卿姑娘怕自身绝色容貌在军营里惹来麻烦,因此不仅带上人皮面具,甚至脸上还留有一道疤痕,想必能够让人望而远之。可长孙凛就是从这道疤痕上看出了问题,这怜卿姑娘笑起来,那道伤疤却是不和谐地动作,这旁人为何没看出来,也许是因为怜卿不曾在他人面前笑过。因此长孙凛猜出对方是带着面具,而可以将自己办丑,按照正常逻辑,其姿色应该算是美丽。再想起自己那日吟诗会曾听过的怜卿的声音,他便猜测这位单大姐是否和怡情院的怜卿姑娘是同一个人。那天晚上单大姐被他一句“单怜卿”的称呼猛然一震,便是应验了他的猜测。
月光如水,夜色已深,然而在营房里却依然是热闹非凡。
“孙大,过来,你上周长途跋涉替少爷办事,少爷这回给你夹块红烧肉吃。”长孙凛已是被自己一群属下灌得醉眼熏熏,却是毫无歇停之意,反而越发猖狂胡搞。
孙大却也得意的捧着个碗去接。长孙凛也曾调笑过孙大孙二,说他们远离长安那繁华之地,没有了如此多的美食佳肴,怎能受得来。这两兄弟傻傻地挠了挠头,也是在痛苦地思考这个问题。所以长孙凛念及这两个家伙虽然贪吃,却也是愿意为主牺牲之忠士,常常给他们做一些特色美味。
古人认为猪肉是不洁之物且有害人体健康。中国的一些古代典籍也证明了食猪肉的危害。”《医经别录》说:“豕肉闭血脉,弱筋骨,虚人肌骨,切勿食。”孙思邈说:“豕临杀惊气入心,绝气归肝,勿食。”韩愈说:“凡肉皆补,唯豕肉无补,故养身家不食豕肉也。”加上古代的自然环境尚未遭到破坏,野生动物繁多,古人也没有保护动物的意识,餐桌上的肉食种类是林林种种、数不胜数。因此在唐朝,大凡人家不兴吃猪肉,也只有些穷苦人家才以此为食,价格也比较低廉。
长孙凛这人却不管,他原来就特别喜欢吃诸如回锅肉、红烧肉、梅菜扣肉这样的美味,在边塞军营甚是艰苦,这荒郊遍野的动物都多不得几只,因此征收附近村民的肥猪倒也能提高军营的生活水平,而且还有利于边疆农民创收,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虽然长孙凛本人从不做菜,但就算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他给军营伙坊说了个大概,这军营的厨子也是大锅饭做惯了,这些菜也并非精致小菜,在后世许多乡下办酒席都是以这些为主菜。厨子在试做几次后,倒也掌握了精髓,从此之后军营里的大锅饭质量却是蒸蒸日上,这士兵吃着嘴里的美味佳肴,不得不佩服,你说那长孙校尉人长得俊,带兵也好,连这做菜也知晓,真是不得了的牛人。
而最受益的莫过于孙氏兄弟,这两人也是好吃之人,尤其喜爱那红烧肉,吃在嘴里那香滑油腻,让他们感觉及其爽快。后来因为这红烧肉是因孙氏兄弟而出现的,而且想出这道菜的长孙凛名字也带孙字,便把这道菜取名为孙家肉。
“你没看到凛弟弟已经喝醉了,怎么还要给他敬酒?!”窦旖一直都看不惯白洁看见长孙凛的风骚模样,其实白洁本身就干这一行的,她对哪个男人都是如此这般,也算是一种职业病吧,可窦旖却是心里不平衡,一直给白洁找小鞋穿。
白洁也是在这道上混的,她哪能逆来顺受一个利益无关之人的冷眼斥语,而长孙凛和窦旖经过一段时间相处也成大家公认的一对,却也不好在长孙凛面前与对方言语冲突,她却是知晓长孙凛在女人方面态度较为宽和,便是变本加厉地向他劝酒。
一个故意劝酒一个恼意阻挡,这两女相争,却是夹在中间的男人遭殃。那被敬的酒碗被这两女的推搡下,却是泼洒到了长孙凛身上。白洁这回也觉得不好意思了,窦旖却是恼怒地望了对方一眼,赶紧给长孙凛擦拭其身上的酒液。
这夏日酷热,长孙凛已是脱去平日所穿的戎装换上了便服,夏日也穿得单薄,这一晚酒水撒泼在身上,让他感觉身体粘湿,极为不舒服。他便是醉醺醺地跟在座的兄弟告知先离去更衣,蹒跚不定地离开伙营,回自己营房去换件衣服。窦旖看他那样子是想跟上去,可转而又想对方是回去换衣服,她一个姑娘家怎可如此不矜持,便又坐了下来。
谁知回到营房翻箱倒柜,却没找着一件干净的衣服。前边也说了长孙凛这大男人却是喜好干净,即使是来到边塞,他也常跑到那饮马河去洗澡,毕竟每日汗流淋漓,浑身酸臭。在他的带领下,横刀营的将士们也跟着每日到那河里去泡个澡。每日洗澡洗衣服也麻烦,别的士兵也没那么挑剔,衣服是半月一洗。长孙凛是现代人,自然爱讲卫生,却是特别的懒惰,至少他不会自己洗衣服,好在窦凤给他准备的衣裳够多,在经历了两个月穿完干净的衣服,长孙凛把那脏衣服在太阳下晒了晒,又从里面寻找较为干净的衣服,这时和窦旖的关系也融洽了,女孩子自然爱干净,她便以姐姐应该照顾弟弟的借口,帮忙把长孙凛的脏衣服拿回去洗干净了,至于是她洗还是让其他婢女洗,长孙凛却不再关心,反正有干净衣服穿就行了。
可前段时间因为窦大小姐莫名发长孙凛的脾气,加之前段时间为了准备演兵,有一段时间没有关心大少爷的起居问题,昨日才将那如山的脏衣服给拿走,这就造成了长孙凛如今找不着一件干净衣服。
长孙凛倒想起方善婷托窦旖转送的包裹里有几件新衣裳,他便从床下取出一个木箱,打开木箱取出那小包裹,包裹里有冬服也有夏装,质地非常舒服,用料应属上乘,那一针一线的缝制相当精致,足见善婷姑娘的手工使然。长孙凛换上新衣,酒精还在他体内肆虐,让他是兴奋异常,对照铜镜转了一圈,相当的骚包。看来这水仙花情结,不分男女老幼,更遑论一个人的年龄。
换好衣服,长孙凛正准备关上木箱,却觉得有些许不对劲,他检查了一番,却是发现有几封书信不见了,这其实不是什么重要的密信,只是长乐和善婷写的一些相思话儿。可丢失信件却是件大事,也就意味着有人进入了他的营房盗取东西。此刻,长孙凛还能想到谁呢?
36.强索
夜色清淡,烁烁闪光的银河直垂大地。一弯淡月静悄悄地悬挂空中,云彩在悠悠地飘来飘去。在夜深的时候,营房里传出那琵琶之音,一盏如豆青灯忽明忽暗,那声音凄凉并琐碎。似乎在述说那痴痴愁情,就如那遍地似烟似雾的芳草,满城飞舞的柳絮,或者那江南梅子黄熟时绵绵不断的迷蒙细雨,无边无际。
夜深人静,***昏暗地映着帘影,风姿万千的美人正半抱琵琶懒懒地斜倚在用细细的竹篾条编制成的熏笼之上,笼下香炉既香且暖。她借着琵琶一曲寄托心意,美人正一边凝思轻拨琵琶,一边柳眉微皱,缓缓地唱着一支动人的歌,一曲一折,折到高处,余音娓娓,绕梁不断。帐营里缭绕着麝香蜡烛的烟雾,时光飞快地流逝,玉莲漏壶的水也快要滴完了。
如此美景,如此佳人,怕是哪个男子都会屏住呼吸为此迷醉,然而此时却闯入一个煞风景的家伙。长孙凛似乎没有丝毫的怜香惜玉之心,一脚便把那房门给踹开来,然后跨出虎步迈入,自然是兴师问罪的态度。
单怜卿本已沉浸于琴音的愁绪中,被人如此鲁莽的闯入,自是难免被吓一条,她“呀”地一声,春葱玉指歇停下来。看清来人是谁,她轻笑一声,将琵琶轻放,袅袅婷婷地站了起来,风情毕露,轻盈旖旎。
“凛校尉,深夜闯入女子寝闺,并非君子所为。”她对长孙凛的称呼很特别,没有客套的疏远,也没有刻意的亲昵。
“是你进我房内把我的信件拿走?”长孙凛虽然为这女人每一个动作的风骚心动,但注重个人隐私的他还是冷声问道。
“凛校尉怎可这般对奴家说话呢?难不成奴家在你心里就是这般不堪的小偷而已吗?”她似乎忘记了自己曾经偷入对方营房被抓个正着。单怜卿自是知道长孙凛迟早会找她,却也惊讶这个男子竟然会如此硬生闯入,虽然以这副面孔出现,但她也自信自己的风情足以迷倒一片男子。
这个女人在耍无赖,长孙凛知道。屋内红烛高烧,阶前月色横空,映在佳人的脸上,娇滴滴越显粉色。长孙凛正值青年热血之时,男性荷尔蒙正是活跃的开始,来军营三月未尝那云雨之事,加上之前喝了不少白酒。他也禁不住诱惑,暗吞口水。然而像他这般经历的男人自然有他自己的原则和处事方式,
长孙凛健步走上前去,粗暴地抓起了单怜卿那柔滑细嫩的玉手,威胁地说道:“我给你两天的时间,若是两天之内我还没有看到那些信件完璧归赵,那么你自己考虑该如何承受后果。”
单怜卿被长孙凛的蛮力抓得是疼痛难忍,一片水雾漫入她的眼睛,然而她却是倔强而骄傲地抬起头,与这个冷血的男子对视,不肯有半点的屈服。
“哼!”长孙凛说完便急急地甩开了她的手,转身便走。他能猜得出单怜卿为何那日会偷入他的房间,也能想得到他们到底想要些什么,所以他的营房根本不可能存放那些,只不过他尚且疑惑对方要这些东西为何,看来有些事情还得细细查下去。他也没想到这个女人会对自己的私人信件感兴趣,所以平常也没多注意防范。
“长乐公主若是知道她的爱郎是如此粗暴对待女子,不知她会是何感想?”单怜卿说完此话便立马后悔了。按理来说,长孙凛转身离开,她应该是松了一口气,无论对方怎么威胁,至少她可以缓和两天来想办法。可是他这般对待她却甩甩手便离开,还烙下狠话来威胁她,她心里极其的不服气。虽说单怜卿是个风尘女子,但她自小开始便被以迷倒众生的女子为目的来培养的,加之出道以后大凡男人都对她是恭维唯诺,不愿拂逆其意,她一直都是处于一种高高在上的状态。可长孙凛这家伙,若是平日里无视她的魅力也就算了,今日却是对她如此凶暴粗鲁,她心里极是不甘。
长孙凛停住了脚步,长乐每次来信虽然都是隐藏在高阳小女孩的信件之中,但少女在信中有时会对爱郎撒撒娇,难免会写上自己的名字。想必单怜卿也是从中得知一二。
“这天下人都知道,当今皇上将嫡长公主许配给长孙家的嫡长子,如若大家知晓长公主与她的小叔子缠绵苟合,不知该会如何想呢?”单怜卿看到长孙凛站住,得意之情浮现脸上,骄傲的她此刻已经缺乏理智,越是能激怒对方她便越是高兴。
果然,长孙凛一听,漆眉怒挑,猛然转过身来,双臂一伸,把那纤弱女子整个抱人怀中。单怜卿可没料想对方出此一招,大惊之下,她拼命地挣扎,冷喝一声,道:“住手,你想干什么?!长孙凛住手,你听到没有!”
长孙凛听是听到了,可是此刻的他却是故意为之。之前他对这单怜卿如此粗暴,除了因为心中不爽,更多的是为了隔远双方的距离,来抵挡住对方的诱惑。毕竟这个女人的风情,最能吸引他这样的心理已成熟的男人。
然而这个女子一而再再而三地对他进行挑衅,此刻的长孙凛如同憋足了气的猛狮一般,产生了一种男人对女人征服的欲望。性欲、征服欲,在酒精的催化作用下,让他可以罔顾女人的感受,变得令人可怕。
那双手,更加灵蛇般地在单怜卿娇躯上游走着。单怜卿冰清玉洁,当下直骇得心惊胆颤,不知如何是好,口中仍不停地娇喝着。然而,她的喝骂一点作用也没有,随着欲望的勃发,长孙凛的行动,越来越可怕起来了。
突然,一股无明杀机,起自单怜卿美眸中,右手聚满了功力,冷森森地娇叱道:“长孙凛,你,你再不松手,可别怪本姑娘不客气,要杀你了。”声落玉手已按在长孙凛的玉枕穴上。
长孙凛冷冷一笑,无视对方的威胁。对着这个利用他的女人来威胁他的精明女子,他的心中说不出是如何的愤怒,两眸激荡着一股怒焰欲望的眸光,那副神情,看得单怜卿芳心打了一个冷颤,冷得令她背脊一阵发凉。
长孙凛灼热如火的嘴唇一张,已闪电地印在美人的樱桃小嘴上。单怜卿此时已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脸上杀机猛然一闪,玉掌就要按下去,突然,她又无力地停下来,她下不了杀手。
长孙凛突然将单怜卿拦腰抱了起来,把她放倒石床上,开始动手解她的衣服。单怜卿的美眸,射出了令人不解的骇意,那么叫人茫惘的骇悸,在她美俏的脸庞呈漾着,娇小的娇躯在退缩着,那么柔弱的退缩着,柔弱得一点抗拒也没有,柔弱得像一只受惊的小猫,令人楚楚心怜的小猫。她此时似乎忘记了自己也身具一身武功,忘记了自己是那倾倒众生的美人,她只是感觉到,自己,就像是那待宰的羔羊。
长孙凛像一只暴戾的兀鹰,两眸满布着愤怒的怨火,揉合着他冰冷的双手,扑向了对方。单怜卿眼角滑出一颗泪水,娇躯那么柔弱无力的软瘫在粗暴的男子怀里,任由他恶劣、粗暴、贱夷的撕去她身上一件一件的衣服!
“啊!”单怜卿的人皮面具被摘了下来,露出了她那倾国倾城的真面目。长孙凛看她那妩媚动人的容貌,黛绿双娥,雪白粉嫩。凤绡衣衣衫不整,腰肢似柳,鬒发如云,春山脉脉,幽妍清倩。依稀是那越国的西施,婉转轻盈;绝胜那赵家合德,艳治销魂,容光夺魄。真真是那“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男人都是下半身动物。此时的长孙凛就算理智清醒,他也难以忍住此等诱惑。于是,营房中掀起了狂风暴雨,偶尔夹杂着几声痛哼,伴着一声声无力的娇吟。
沉重的喘息声停止了,无力的娇吟声消失了……
低微的啜泣,轻细的喘息……
两条赤裸的身躯,停止了波动,静静的躺着……
单怜卿则平躺在床上,无力地注视上方,肝肠寸断,无语问苍天。淡淡的月光投下了廊庑弯曲的影子,远处传来了乐营的淫霏小曲。泪水再度滑落,她脆弱的心被强烈的失落感冲刷着,她饱受摧残的心有如万针穿过般刺痛难当,她知道在那狂风暴雨过程中,自己成了泄欲的工具,她感受到他的内心有着无以复加的怒气,仿佛有无数凄楚郁闷纠结,鞭达打着她,她成了一具行尸走肉的躯壳供他抒发上泄痛。
长孙凛此时却是一片迷茫,他自然不可能是柳下惠,就算说他是好色他也是满不在乎,但他也不会使用暴力去夺去一个女人的身子,刚穿越到唐朝他自己便碰上了强奸门,当时他还不断地鄙夷以前的“长孙凛”,觉得他对女人使用暴力不是男人。可是今日自己却也干了同样的事情,难道是这具身体的男性荷尔蒙过于旺盛,让人的正常意志无法控制?
更让长孙凛不解的是,这个女人的挣扎似乎过于软弱,他几乎只听到几声威胁怒骂,然后他便顺利得手了,可按照她的武功,不可能如此不堪一击。若是对方给他一个猛招,说不定他的理智就会回来。然而她的软弱,更是撩拨他征服的欲望。
长孙凛叹了一口气,现在想这些也没有用了。他伸手摸了摸身旁纤弱女子的粉脸,感觉到上面泪迹未干。单怜卿却是记恨他之前的粗暴对待,报复似地用力推开了他安慰自己的手。
“你可以走了。”她告诫自己不能再想,动情的心肠是自灭的第一步,最好快忘了这荒诞的一夜。尤其对他更不能有着想,否则情海会一片烧灼。
长孙凛却是也没想继续停留,他起身将衣服穿上,若是普通的女子,他还好办一些,可是这个女人,有着很深的政治目的。
“看来似乎我没必要再把那书信完璧归赵。”单怜卿看到长孙凛竟然毫无留恋地准备离开,她心里一阵刺痛,这个男人拐带的不只她的处子之身,还有她初尝情味的心,可他却竟然可以不说一句话,满不在乎地离开。
“你必须拿出来。”长孙凛哪里肯善罢甘休,在这种事情上,他无论如何也不会妥协。
单怜卿听到此话,更是生气。她强行地支撑自己软弱的娇躯,性感完美的胴体引人无限遐思。从一个隐蔽的小屉子取出了几张信笺,一把甩到了长孙凛身上,她感觉自己内里被气得翻腾倒海,恨声驱他离去:“你快滚,今天的事情当从未发生过!”
望着那离去的颀长背影,单怜卿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眼泪,躺在床上呜呜地哭泣。两个骄傲的男女,在第一次携手共赴巫山,却是这般的不快。
长孙凛闷闷不乐地往自己营房走去,他也没有心情去参加完自己的庆生宴,只是踱步走在这营区的甬道上。深夜寒意渐浓,一轮圆月把那淡雅的清光洒向大地,长孙凛的心绪极其凌乱,他遥望天空,默默无语。
回到营房,却见窦旖正焦急地等着他,她是觉得长孙凛换衣服如此久,感觉有些奇怪,便是过来看看,发现人不在,却也不知道该去哪里找他,便在这屋内呆呆地等着他。
此时长孙凛不得高叹一句:最难消受美人恩。
37.怜卿心思
清晨,蔚蓝的天空被雨水冲洗后一尘不染;空气清新,像被滤过似的,东方出现了一片红霞,太阳露出半张笑脸,照得整个大地红通通的。
“宋福来!”“到!”
“朱逸群!向建仁!应金!焦配!……”
大清早长孙凛将横刀营的士兵全都召集起来,给他们分发昨晚测试的卷子。唐朝的印刷术尚未发展,只用于印制佛经而未用于印刷书籍传播文化知识。所以唐朝文盲多,没有多少读书人。
正所谓民弱,则国衰;民智,则国强。这段时间长孙凛也在军营发扬互帮互助的精神,让读过书的士兵给文盲士兵扫盲。他的目的不是为了教出一群秀才,但这些士兵至少也要学会写自己的名字。
“林蛋大!林蛋大!林蛋大!?……”长孙凛甩着最后一张卷子,说这是卷子,那还是恭维了它,边疆生活资料匮乏,这些都是士兵寻找附近树林一些较为合用的树叶,所用的笔也是自火药坊讨来的用石墨切成条的原始铅笔。
“林蛋大!?……”,长孙凛觉得奇怪了,一是因为没人应,二是这名字他好像也没听说过。“还有哪位没拿到卷子的?”
一个牛高马大的士兵站了出来,委屈地说道:“校尉,我没拿到卷子,可我叫楚中天……”长孙凛再看看那上面歪歪扭扭的字,不禁乐了,四周也是哄笑一片。
单怜卿坐在自己的营房里,偷偷地观望着在黄泥甬道上给士兵训话的意气风发的少年人。比起平日里的嬉皮笑脸而言,她更喜欢他在训练时那种严肃威严的表情。那说话时的认真庄严,那骑马时的威风凛凛,虽然如钢铁般冰冷无情,但是却能让她沉迷其中。不是吗?就连他那些桀骜不驯的属下,这些被军营传为玄甲二队的士兵们,此时看他的眼神也是那般的崇拜。
自那夜两人不欢而散后,他来找过她两次,都被她冷漠地拒之于千里之外。第三次,她却是控制不住自己,在半推半就之余,便让他得逞了。自那以后,两人便开始了偷偷摸摸的偷情关系。她想起他身后的家族背景,知道两人以后不可能有好的结果,所以她一开始便明确说清,两人纯熟露水姻缘,不发展感情,合则分,不合则散。看着他愣了一下便答应的爽快,她心里却隐隐地刺痛。
她第一次看到他,心里便惊讶世间竟有如此俊美的男子。而后,当她得知这个少年人是个靠着家族权势在外胡作非为的浪荡子,她的好感顿然消失,不仅屡次给这个少年吃闭门羹,甚至有一次,这个少年被在场的太子侍卫给狠狠地痛打了一顿,自那以后,她便再也没见到这个放荡的纨绔子弟,后来便听说他被人打成昏迷。有时候,比起两样全无的人来说,这种金玉在外败絮其中的男人更让人鄙夷,也许是因为人类潜意识里的完美情结,也许也有人是因为嫉妒或者恨铁不成钢,谁知道呢?总之人心是很复杂的东西。
然而在后来的吟诗会上,他那首精彩绝伦的《琵琶行》赢得了在场所有文人大家的喝彩,甚至传遍了整个京城。而她却是知晓,这个男子以诗中描述歌妓曲折凄凉的身世,报复她曾经对他的轻视,可她却深深地为这首诗歌所吸引所感动,甚至悄悄地为此谱了曲,夜深人静之时偷偷地在房中弹唱。
她从小便被母亲和她身后的势力全力培养,琴棋书画、待人接物,完全是以要求她达到完美境界的标准来培养,她的天赋颇高,在各位才华洋溢的先生们的悉心栽培下,她也渐渐出落为传说中那举世无双的倾城美人。她在怡情院的第一次露面,便是引发了一场地震,京城男子心中共同的震撼。她那天成的美丽,惹得大凡男子皆为之失魂落魄;那她那诱惑的妩媚;攻得那坚毅刚强的男子神魂颠倒;她那登峰的琴艺,却是引发了同样清高傲慢的才子大家的共鸣。
皇宫里曾传出一个流言,据说唐太宗也曾对这位传说中的倾城女子心存好奇,打算请她到皇宫里表演琴艺。而见过其人的魏征却是出言阻拦,毫不退让,他的理由是:如若皇上被此女子迷失心魂,无心政事,此等女子便成了前朝那些祸国乱民的红颜祸水。太宗就此作罢,而她的艳名却是在大唐广为传播。
每个见到她的男子,行为无不中规中矩,对她全是恭维讨好,她就如同是那男子王国里的女王,高高在上。除了他,那个曾经被自己拒绝过无数次的少年。他曾拒绝她请他小聚的邀函,他无视她的美丽,他对她粗暴只为了索回爱人的情书,然而这一切全深深撩动了她一直沉寂的芳心。
高傲的人会被另一个更高傲的人所征服,这是情林法则。她的确难以自抑地为他所吸引,自古嫦娥爱少年,这个少年人,来到军营便展示出了他那惊为人天的才华,他带兵作战的身姿是如此强悍矫健,而他,还长着堪比潘安宋玉的绝世之貌,每一点,都足以渗入少女朦动的芳心。
那夜,她并非完全没有反抗之力,如若她拼死抵抗,他恐怕也要折腾一阵子才能将其制服,按照他的性子,恐怕只会甩手便走了。只是冥冥中,她也许知道两人最终的结局,慌乱之余,她却是想让两人能够有一段交集。因此,除了对他征服欲望的臣服之外,在她的潜意识里,也有着促使一切发生的主动因素。
单怜卿沉浸于自己的心事,却没有发现身后有一身影,幽幽出现。
“看够了没有?!”后面传来一声严厉的责问。单怜卿听到这声音,身体猛然一惊,连忙转过身来看见身后站着一中年美妇,便瑟瑟地低下头道:“母亲,你怎么来了?”
单爱莲望着眼前楚楚动人的女儿,自从这孩子懂事以后,就再也没亲密地叫她一声娘亲,这着实是她内心的痛。然而单爱莲表面却是一脸冷漠地道:“这次交给你的任务,进行得怎么样?”
“火药坊四周李靖派遣了众多兵力,日夜守卫森严,女儿找不到机会进入,而长孙凛的营房内没有任何关于那火药配方的记载。”单怜卿虽然说得是实话,可是她却说得极为心虚,也许是因为虽然最近她深夜出入长孙凛营房,却是与他做那苟合之事。
“必须尽快拿到配方。最近通汉道、金河道、畅武道行军皆有动静,这局势怕是岌岌可危。若是唐军再配备火药,那便是如虎添翼,如此一来,颉利那边怕是难以抵抗。若是让李唐一家称霸,这天下怕是难以扭转。”单爱莲冷声说道,语气里没有半点商量的余地。
“母亲,我们单家乃是中原人,为何要帮那异族人……”,单怜卿非常小心地问道,自己娘亲平日里总是十分严厉,不许她说二话。可是这关系到民族大事,怎可为了自家做此等事情。
单爱莲闻言美目中突然暴射出骇人的寒芒,冷喝道:“何谓帮那异族人,我们单家后人,无论如何,也不能看着那李家贼子稳坐于王位!难道你忘了你爹,你爷爷,你大爷爷是怎么死的吗?”
单怜卿连忙跪下,连连摇头说道:“母亲切勿动气,女儿不敢。”
“哼!可惜魏征那老儿阻了李贼与你相见,而那李承乾却只好称心那一口,否则我大计便得以顺利,哪还有他安坐皇位到今日。”单爱莲一脸的不心甘,恨声说道。
话说隋朝当年,现任徐州都督的秦叔宝,那时还是山东济南历城衙门的小都头,有一次因押解犯人到潞州,没想却因诸事耽搁在此,身边银两无几,穷困潦倒。为了生计他只得将其那匹绝世黄骠马卖掉,却碰上了赤发灵官单雄信。后世京剧名曲《秦琼卖马》便是演的这出戏。
而单雄信在得知秦琼乃是山东豪杰,便侠义地将那在因重病而在一间道观养病的秦叔宝接回家中养病。顺便说一句,这道观当时的观主乃是当今的门下省的长官侍中,大名鼎鼎的魏征。
秦琼在单家住了数月,单雄信对他是殷勤款待,更请城中所有名大夫为其治病。所谓好人有好报,单雄信与妻结缡六七年,却一直尚未生产,而此时喜闻单妻竟怀上身孕。自古虎子麟儿必不容易出胎,单妻怀胎十一月,尚未产下。单雄信心中焦急,一日有一化斋番僧赠其一药丸,单妻当日服下,交夜半子时,但闻满室莲花香,即养下一个女孩儿来,因此取名爱莲。
单爱莲因是家中长女,深受父母疼爱,且在她二八年华之期,为其招了一郎君入赘,小夫妻也过得和和美美。然而她也知道自己父亲长期有一宗心事,便是在单爱莲没出世之时,她的大伯单雄忠,被那当时因为皇帝猜忌而离京城赴太原做官的李渊,误伤致死。单雄信一直对大哥之死耿耿于怀,只是随着太原起兵,攻入长安后,李渊的势力越发壮大。直到单雄信死后,他也没有为自己兄弟报那杀身之仇,而他自己反而被李渊之子秦王李世民给活捉杀害。可叹一世英雄,大功未就!
单雄信的妻子儿女则在行刑前托付给了好友秦琼,由秦琼扶养其儿子长大成人。而当时单爱莲却是为了回避战乱,带着刚出世的女儿怜卿在其师傅处坐月子,当得知洛阳城被李家军队攻破,自己父亲和丈夫被李世民杀害,单爱莲当时是晴天霹雳,惶惶不可终日。可当她看到嗷嗷待哺的女儿,却也不能做那寻死的念头。自那时起,为父为夫报仇的执念,一直支撑着单爱莲活至今日。
单爱莲与女儿说了几句话后,望着眼前女儿疑惑起来,心中却觉得这女儿和以往似乎有些大不同。虽然她的脸上还有人皮面具遮着,可那双水盈盈的眼睛,却没有了往日的清冷,取而代之地却是春意盎然。那原先依稀还带着少女青涩的身躯,此时却是越发地丰满。
知女莫若母。单爱莲自己也是过来人,女儿这身体上的变化,分明是经历了巫山云雨滋润所致。为了证实自己心中的猜测,她如箭般伸出手来,一把抓住了女儿的右手臂,那如雪藕的玉臂上,光滑嫩白一片,原先守宫之痣业已消失。
单怜卿知道自己私自做那丑事被母亲发现,顿时眼泪便在眼眶中打转。她却倔强地没有哭出来,只是低着头,心乱如麻。她知道这一天迟早会到来,可是没想到会那么快,她曾无数次向上天祈福,只望上天能给留给自己多一些时间,好让自己在余生拥有更多与他的回忆。
“是长孙家那小儿?!”若是此时单爱莲还不知是谁偷吃了她女儿,那她也妄为人父母。她秀目中绽放着愤怒的光芒,似乎要把那贼人给焚烧灰烬。
“娘亲,不关他的事,女儿是自愿的”,单怜卿看到自己母亲一脸怒意,慌忙解释道。她知道心上人武功了得,但是自己母亲更是已经突破了天人境界,况且长孙凛还是那想出火药武器的发明之人,只怕自己母亲一怒之下对他施以狠手,虽然她不曾想过与其有结果,但若是他离世,她也绝不独活。
38.适应性训练
“怜卿……”,
“恩?”单怜卿惊讶地抬起了头,眼前的母亲表情怪异地望着自己,她很久都没听见自己母亲如此慈祥的语气,似乎自从自己懂事以来,母亲一直只会冷冰冰地催促自己练功学琴。
“你很久都没这般叫娘了。”单爱莲握着女儿的手,甚至有些颤抖,单怜卿感觉到母亲的温暖,轻轻地移动靠近母亲。
“想不到一下就过了那么多年,当年你父亲去世之时,你还是娘怀里的小婴孩,转眼间也出落成大姑娘了。”单爱莲轻抚女儿的秀发,动作很温柔,丝毫没有之前那严厉的模样。
“娘亲……”,单怜卿再也忍不住眼泪,这些年她苦,母亲更苦,而家仇却是一直支撑着母女二人坚强地走下去。
“那小子对你好不好?”单爱莲拍着自己的女儿,关心地问道。
“他……”,单怜卿脸上浮现一片淡淡的红晕,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两人在一起,不是针锋尖对,就是在床上沟通,哪有什么好与不好之说。
单爱莲看她一副小女儿姿态的害羞模样,以为自己女儿害羞,便笑着说道:“怜卿都是大姑娘了,也该是找个婆家了。”
单怜卿闻言便惊喜地抬起头来,不确定地问着母亲:“真的吗?娘?你同意我和他……”
单爱莲看女儿这般欣喜若狂的模样,不禁猜想那小子究竟给自家闺女下了什么迷魂药。“这小子相貌不错,也有一番本事。原来我还小瞧了他了,现在看他能有此番作为,那也能配得上做我女婿。”单爱莲想了想,然后继续说道:“你和他已是这般亲密了,那火药配方,你即便是吹吹枕风,也能拿到手吧。娘亲也不是逼你,但是你知道我们母女俩苦了那么多年,为的就是给你爷你爹讨个说法。这小子那么轻易便抢走了我的宝贝女儿,他怎生也得替单家做些事情。”
单怜卿本来还在为母亲应允两人之事内心雀跃不已,然而接下来的话却是让她面色有些苍白。她虽然不是那些满口礼仪道德的君子,但也能感觉若是两人的感情掺杂了各自的利益,那便是变了味道。况且和他相处这段时间,她了解到长孙凛的性格是个非常独立的人,他很有自己的原则,绝不会为了任何一个人去改变这一原则,更何况她们所要对付的是他的亲人。可惜单爱莲却没有觉察到女儿的心思,只是一味地要求她为父仇家恨做这做那。
于此同时,长孙凛已经招齐了他的横刀营,他们这几天都将急步行军前往毛乌素沙漠,进行操练计划中的沙漠适应性训练。
所谓适应性训练,是指各类部队为提高适应能力而在各种复杂地形、天候条件下所进行的军事训练。海湾危机前,为了适应中东地区作战的需要,美军特别加强了山地、沙漠地和炎热条件下的作战训练。英军根据在北欧作战的需要,每年都派海军陆战队和伞兵部队到挪威北部海岸进行3~4个月的冬季训练。也正是这种适应性训练,使得英海军陆战队在马岛登陆作战中,虽经长途海运,但仍能冒着寒风,背负行装,在泥泞的马岛以高体能遂行作战。
尽管中国古代战争频发,却因为各方面条件制约,甚少进行如此正规的适应性训练,即便是有,也只是在自家军营门口小打小闹。当长孙凛提出此项训练计划时,并没有被李靖所采纳。毕竟按照此时的机动条件,军队不可能大量提供战马和战车做后勤保障。最终也只有长孙凛的横刀营得以参加训练,因为李靖对那套特别军种培训计划深感兴趣,大笔一挥,让长孙凛放手去干,给了横刀营准予后勤支持,毕竟人少需要的后勤供给也不必太大动作。
诗人李益的诗作《登夏州城观送行人赋得六州胡儿歌》就曾经对这一沙漠做出描述:“故国关山无限路,风沙满眼堪断魂。不见天边青草冢,古来愁煞汉昭君”。即便是再不通古文的人,也能从诗中那“断魂”、“冢”、“愁煞”的字眼了解到毛乌素沙漠的荒凉与残酷。
窦旖是知道这个沙漠环境的劣严,刚开始她是想方设法的阻挠这个训练计划的实行,结果自是不可能做到,然后她便强烈要求也要参与适应性训练,长孙凛以她一个女人事多拖累他人为由拒绝了,此时她也只能嘟着小嘴看着横刀营的将士启程行军。
广袤、恐怖、艰险、荒凉是毛乌素沙漠最真实的面孔。
酷热、奇寒、缺水、风暴是毛乌素沙漠最丰富的特产。
这是一块被蒙上神秘面纱的世界,恶劣的自然环境,使人在这里很难找到活的生命,人们称之为“生命禁区”。
沙漠行军,许多困难难以想象。浩瀚的沙漠里分不清东南西北,一不小心就会走失,而一旦走失就意味着走上了绝路。
当横刀营到达了了毛乌素沙漠,已是下午。一百多人的小分队,向苍凉的沙海深处蠕动着,像一条细小的蜈蚣,在宽大的沙盘中缓缓爬行。
风萧萧,马嘶嘶。当阳光直泻而下,烤得火炮犹如一块熔铁。火辣辣的太阳晒得沙漠滚烫,开阔的天与地之间竟然形成了一个大蒸笼。
这是一片浩瀚的不毛之地,冷酷无情之地,先知神往之地。四周骆驼的白骨蔽野,这些骆驼因为过度疲顿,再难赶路,被商人遗弃于此,随即尸体腐烂,缀满苍蝇,散发出恶臭。
若是人类过于疲顿,再难赶路呢?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
“这就是瀚海!这就是瀚海!”从不曾到过沙漠的卫二狗不禁为眼前大自然的杰作所震撼,其他士兵也同样为眼前的一切所惊呆了,冒失地欢呼起来。
一片暗白的天罩着四周苍茫的世界,落日泛旧而绛红的褴褛正熄灭在透出光与沙的锋芒的沙平线上,百无聊赖的枯木,页岩熠熠闪光,小虫飞来舞去,灯心草干枯了。经过烈日的暴晒之后,一切的景物都发出劈劈啪啪的声音。大概每个人的一生中,都曾经有一片荒漠茫茫,大概每一个人的心湖里,都有一野黄沙渺渺;看不到尽头,走不到天涯,没有水份,没有绿荫,有的,只是朗朗晴天浩浩风尘。
大漠就是苍凉,大漠的世界也很美,漫漫黄沙,风雕琢的一道道沙梁美丽如画,一道道波痕,慢慢铺开来,向远方延伸,精美之至,一座座沙丘缓缓地抬起来,又形成了陡峭的沙壁,那沙壁在平静的沙海中似乎还在流动。隆起的沙丘干净光洁无一杂质,呈淡淡的土黄色,原本是静静地沉睡于蓝天之下,却被不甘寂寞的风儿日日精心梳理成整齐的波纹状,如水波般一圈圈晕开,层层叠叠自沙丘顶向四面荡漾,波纹精致的令人疑是人工精心修整而成
伫立高高的沙丘顶端,放眼望去,天,湛蓝,风,轻柔,脚下,是细密绵实的黄沙,远处,是跌宕起伏连绵不绝的沙丘,无边无际,似是漫延至天边。蓝蓝的天空,金黄的大地,夹杂这些许苍翠。
长孙凛摇头笑了笑,这些还都是一群孩子,在大唐盛世之时还未曾碰到过什么挫折和灾难。再次清点人数后,他即刻下达了断水断粮三日,就地演练沙漠地域耐高温极限生存训练的命令。战争的残酷性,要求参战者必须具备超常的适应能力。平时士兵若不多过几道坎,多走几道险,战时就难使他们闯过更多的关。
横刀营散队隐蔽展开,所有士兵列开阵势,向那茫茫的荒原无涯行军,与那死亡之海展开决斗,他们此次的目的是位于沙漠深处一个叫做银肯的盐湖,银肯,按照当地的语言来说,是永恒的意思。大漠深处,就是一个苦寒之地,如若不小心,人类也将会成为这里的永恒。
在这广袤的沙漠,士兵们似乎心也飞扬了,夏日的沙子在太阳下变的滚烫无法赤脚立足,火辣辣地泼洒在明沙上,累了,坐在细碎的沙子垫上,享受着这滚烫的热情,纂一把沙子,从手指间流出来,抓一把沙子,抛向天空,落在脚边。抬头放眼,四野茫茫,感受大漠的苍凉与厚重。
到了夜晚,刚才还为这从未见过的景色而感到兴奋的士兵,一个个都开始沉默下来,低下头只顾着一脚深一脚浅地走着。晚饭没有吃,大家肚子里已是饥肠辘辘,如同大海的苦水,一直翻腾,没有停止的意向。长孙凛看天色已晚,便下令大家驻地休息。
沙漠昼夜温差大,到了后半夜又冷起来。聪明的士兵,干脆脱光衣服,钻出沙窝,刨开温热的沙面,用沙子把自己埋起来反倒暖和。大家纷纷效仿,功夫不大,沙海里冒出了上千个隆起的“小沙丘”。
毛乌素的脾气太大,第二天飓风骤起,那风暴跟野牦牛狂奔一般,卷着砂砾铺天盖地呼啸扑来。霎时间,天昏地暗,飞沙走石,一座小山似的沙丘,一瞬间可以搬得很远。原始胡杨林发出可怕的树木折断声,远处传来骆驼发出恐惧的吼叫,让人不寒而栗。它如同张开血盆大口的魔鬼一般,要尽力维护自己“死亡之海”的声誉。战士们眼睛睁不开,嘴巴被沙子碜呛得直想吐口水却又吐不出来,脸上、头发、耳朵、鼻坳里全被沙土塞满了,一个个成了名副其实的“出土文物”。
没东西吃倒还不是十分要紧,没水喝太要命。第一天上午,士兵们一个个嘴唇干裂暴皮,渴得连笑也张不开嘴,不停地添嘴唇。长孙凛也是一天都没沾一滴水了,为了止渴,他在嘴唇上涂上凉膏,把红柳条、梭梭植含在嘴里,实在渴得不行,就在沙地上挖个深坑,将脸贴在有潮气的沙子上深呼吸……
正午后,气温越来越高,沙窝子里简直就像烧砖窑,烤得人浑身发烫,士兵们脸上布满了豆粒大的汗珠,全身被汗水浸透。空气干燥得像一团火,闷热堵得人喘不上气来,呼吸时直感到缺氧,嗓子眼快燃起火似的,火辣辣地灼疼。
干渴!干渴!难忍的干渴!水壶里已经空不出一滴水了,干渴、饥饿像一对凶残的杀手,困扰着大家。士兵们嘴唇裂开一道道血口子,嘴唇被血迹粘合在一起,说话时都尽量打手语,一张口嘴唇就被撕破出血,钻心地疼。壮士们脸上、臂上的皮一块块脱落,这是向自身生理极限的挑战,更是意志的磨练和激励。
举目远眺,满眼是连绵不断的沙丘,黄沙弥漫的旷野,偶尔看到骆驼刺、红柳等荒漠植物,几乎没有一点绿色和生机,整个天地荒凉死寂。“快看!那
有水。”顺着卫二狗的叫声和手指方向望去,直扑视野的是远处的河水波光粼粼,一层层白色的浪花翻滚着,好看极了。几个人忽然间浑身不知从那里增添了一股神奇的力量,撒开腿连滚带爬向那河水边飞跑,但等上气不接下气地跑到跟前仔细一看,哪里有水呀,全是翘起的盐碱板结地,远远望去,跟河水的波浪毫无二致。几个人顿时傻眼了,一下子全瘫躺在地上直骂娘。
本章资料摘自军事网站。
39.银肯湖
连续多日在炎热、缺水、少蔬菜的“八卦炉”中强化训练,每个人都脱了几层皮。由于植被稀少,日照长、紫外线强,官兵们一个个全身黑黝里锃亮,特别是脸上黑得放光,活像一群黑猩猩似的。
在沙漠的日日夜夜里,没有人洗过脸,没有人洗过脚,没有人漱过口,更没有人洗过衣服。长孙凛不断地鼓励着自己的士兵,尽管他此时也好不到哪里去,本来俊逸的脸上如今是沾满了黄沙,张开口来一口的“黄牙”。
“到了!我们到了!快看,那就是银肯!”眼尖的士兵看到了前面波光粼粼的湖水,失声叫道。
这些一路上受尽折磨的年轻人,最终还是坚持了下来,他们一路上走走停停。清晨大伙刚刚休息一宿,精神正值旺盛,长孙凛便教他们唱各种军歌,提高士气。下午士兵必然会进入一种疲劳期,将会有一场猜谜比赛,猜地自然是长孙凛脑袋里许多奇奇怪怪的脑筋急转弯,这些士兵自然没有听说过如此有趣的谜语,兴奋之余也忘记些许疲惫。夜间休憩的时候,也是一天最舒服的时刻,每个士兵都可以躺着高喊,可以骂这沙漠的天气,可以念家中的老娘,总之把一日的负面情绪都得发泄出来。晃晃悠悠,他们终于来到了银肯!
在银肯湖畔眺望,苍翠的远山,远远隐现;碧澄的湖水,波光潋滟,葱绿的草滩。一望无际的湖面上,碧波连天,蓝天倒映,鱼群欢跃,万鸟翱翔。日出日落的迷人景色,更充满了诗情画意,使人心旷神怡。
谁也不知道这一湖水是怎么来的。千百年来,多少人面对它那雄伟的,超乎自然的神秘和壮丽,无不躬身赞叹,称之曰“圣湖”、“圣水”、“圣海”,不管是蒙昧人,也不管当时已是相当开化的人,尽管在一些人心里首先触发起的是一种神秘感,而在另一些人心灵中激起的则是美感或者认知的感情,但他们对银肯湖的膜拜赞叹却是同样的竭诚和感人。这就是大自然所具有的一种永恒的力量,所以它被成为银肯。
长孙凛也为眼前的美景所激动不已。他也并非未曾见过如此美丽的湖水,甚至那些四周环境更为优越的湖海更具美的效果。然而当每个人曾经历的每日都是暴晒雨淋,前面皆是黄沙烈日,宛若无边的噬人沙漠,当你面对如此生机勃勃的景象,你不免会为其落泪,一种心灵的难以抑制。尽管一路上不曾攀爬过山脉,长孙凛却贸然升起一种“会当临绝顶”的感觉。
今日是个难得的好天气,太阳忽隐忽现,微风徐徐,空气清新。士兵们坐在湖边嬉笑打闹,他们可以休息半天欣赏这美丽的风景。老远就可看到礁石在水下闪闪发光,晶莹斑斓;忽而从另一端飘来一阵晒热的、因快成熟而略带苦味的草香;忽而又从湖面上吹来一股凉爽沁人的水腥气息。给人一种永恒安宁的平静之美。
“卫二狗,你把东西放下!”长孙凛气急败坏地喝止了一群正在拔着页岩边上绿色欲滴,叶片毛绒绒、圆乎乎的怪植物。
这种植物叫做油柴,后世存活稀少,被称为“植物大熊猫”,主要只存活于冬季寒冷,夏季炎热的沙漠干燥之地。长孙凛是靠环保公司起家的,当时专门为了抗沙漠化而去研究一些沙漠存活的植物,公司属下的生物学家发现这种植物富集钙、镁、钾磷等微量无素,含有生物碱、黄酮类、酚性化合物等,尤其在植物增强生命力、抗旱、医学临床方面有极高的应用价值。
科学家甚至还发现这种植物和氯化物作用下很容易将血液中的血细胞破坏,最后剩下的是浅色无味的血浆。这在医学洗涤方面倒是一大作用,但谁也不会拿这样的珍稀植物来做洗涤用品。然而此时对长孙凛却有很大作用,这沙漠上一路过来,少不了有士兵挂彩流血,长孙凛身上也沾有不少血迹,他便用盐湖中的水和油柴混了混,将自己身上的血迹洗净。
而在一旁的卫二狗可就新鲜了,他这古代的洗衣服无非就是洒上草木灰,然后用洗衣棒搓打。卫二狗看这去污能力极强,他乃是市井出生,或多或少都爱贪小便宜,平常也少不了干些揩油拿利之事,便想到要摘取些回家。他一个人去摘还不要紧,其他士兵也跟着上去摘。奇怪的是在荒郊野外风吹雨打却能茁壮成长的油柴,一旦离开天然环境,竟无法存活。长孙凛秉着保护珍稀植物的意识,喝令阻止了他们。卫二狗被训斥以后,也只是讷讷地挠挠头傻笑,他心里可不明白为何这野外的东西还不能摘取。
长孙凛看大家也休息够了,便命令全体士兵继续赶路。虽然同样是艰辛万苦的险路,但回去的时候却心态不一样了,毕竟他们都有了心理准备,而且心里也有了个底,因此大家行走当中还算是轻松自在,没有之前的怨天恼地。一路上大家互相帮忙,眼看就要走出沙漠。
这日下午,横刀营的士兵刚吃过饭就地休息,正打算找个地方避避正午炎热的阳光。然而沙漠的天气风云变幻,突然大一片乌云遮住了太阳,紧接着天空渐渐昏暗,豆大的雨点坠下。雨越来越大,天地之间像挂上了一幅巨大的珠帘,迷蒙蒙的一片。闪电雷鸣,暴雨哗哗,像天河决了口似的凶猛地往下泄,整个沙漠仿佛都会被暴雨吞没。
“啊!那是什么?!”长孙凛闻声也向另一边望了过去。
“怪物!快跑,那是怪物!”
“吼!……”只听那怪物的吼叫声音,恍若晴空霹雷,众人只觉耳中嗡嗡展响,气血下沉。
只见一身长两丈有余,浑身鳞甲大如蒲扇,下有四条木柱形状的极短粗腿,腹部离地不过尺余,脚爪竟有尺长。大鼻孔之下,是一个突出的血盘大口,两排森森牙齿,令人望之生寒。上唇突出处,跷起一支亮晶晶的尺余长角,锋利如刀。整个兽身粗约两人合抱,重量恐怕不下五六千斤。也许是百人的午饭香味吸引了它,这只怪兽正踩着沉重的步伐,迎着暴风雨向横刀营的士兵们走去,天幕的闪电在暗无天日的空间极为耀眼。
光是这般恐怖的模样,就足以使胆小的人吓死。许多士兵都纷纷逃散,而几个艺高胆大的士兵却是勇敢地冲上前去,拿起手中的陌刀,向那怪兽的头部砍去。只听见“锵”的一声,令人惊讶的是,这怪兽的头部也是磐如坚石,士兵们的虎口顿时一震,那陌刀却是刀柄分离。
“快跑,这怪物刀枪不入!把你们随身携带的东西都通通扔掉,用最快的速度往回去的路上跑!”长孙凛嘶喊着喉咙,而他却拿起横在地上的铁枪,向怪兽冲去。
这怪兽看上去笨重,动作却相当快捷,完全违背了造物原理。怪物被几把刀当头一砍,自是大发雷霆,巨大的身体横冲直撞,长角竟然戳到了一个士兵,那士兵身躯被它顶在头上,已是奄奄一息,身下暗红鲜血沿着兽角源源不断地流到怪兽头上,血腥味使得怪兽更为兴奋,不断吼叫着乱撞,仿若玩着抓人戏耍的游戏。
此时有一少年却是手握长枪,跃到了怪兽面前,他腾身向空中跃去,蜻蜓点水般轻踏怪兽头部,将那受伤的士兵揽身抱在怀里,士兵被这一拉,顿时痛得惨叫一声,少年却是使出轻功飘云浮尘地飞到卫二狗等士兵之处,把伤员交道了他们手中。
那怪兽自是蛮横惯了,哪禁得起少年这般戏耍,怒吼一声,猛身向士兵群里撞过去。
“卫二狗,赶紧带着营中兄弟速速离开!”少年吼声命令道,自己却是使出全身功力,长枪往怪兽的颈部猛然戳去。怪兽的身体自是从未曾遭遇过如此猛烈的力量,那皮厚韧劲的颈部竟然渗出暗红腥臭的鲜血,这回可真把它给彻底激怒了,咆哮声不断地报复攻击自己少年人。
“队长!队长!……”士兵们纷纷都要奋身向前援助。
“赶快跑!这是命令!”那少年怒斥道,他的黑目炯炯发亮。在整个军事操练的过程中,他一直强调的是遵守命令。暴怒的怪兽注意力已经完全被少年吸引,此时是其他人的逃亡最佳时刻。
“走!我们快走!”卫二狗紧紧背着身后重伤的兄弟,带领大家往回路跑走。大雨磅礴之下,士兵们脸上分不清雨水和汗水,然而他们却知道,在这片荒漠里,曾经流下多少流血不流泪的男儿泪。卫二狗回头往后望了一眼,满眼的黄沙与昏暗的天空衔接,月耀蓝电灿烂,身材颀长的少年人,面前却是比他大了不知多少倍的丑陋恐怖的巨兽,卫二狗向来是特别乐观的,可是他此时的视线却被眼眶的水雾所迷住了。
长孙凛看自己的兄弟们都照命令离开了,他怒吼一声,一招“力劈五岳”当头向怪物劈了下来。怪兽自恃身上鳟甲,坚如钢铁,哪把这虚空一掌看在眼里,它以为对方此时身子悬空,无法发招,怪头一昂,血口猛张,森森白牙向对方手掌咬去,其急有如电光之一闪。谁知却被那罡猛的掌风,震得头晕脑转。
怪兽身子一阵滑动,巨头昂起有一丈多高,虎视眈眈地盯着眼前的少年。长孙凛没有想到自己这一掌,会一点也伤不到它,心中不由骇然暗忖道:“此
物甲之坚厚,真是骇人听闻,该是怎么办呢?”
天上有一道道的电光,就像天使大迁徙,也像天地之间的河流。长孙凛看到满地凌乱的兵器,他想起物理上的电流理论。念转意决,猛然向后跨出半步,右手一扬,抄起一把长剑,暗中早把功力集于双脚之上,星眸一瞬不瞬地注定怪兽。怪兽巨头一伸,闪电般地向敌人攻击。
长孙凛便是腾空一跃,便把功力凝聚于双掌之上,传来“砰”的一声,无柄的利剑垂直刺入怪兽的头部。怪兽发出了一声怪叫,巨头之上,血迹斑斑。一次、两次、三次,长孙凛每次故伎重施,将一根根金属武器戳在怪兽的身体。那怪兽愤怒得不断咆哮,整个沙漠似乎都被如此分贝的巨吼声颤动起来,这些戳在它身体的武器,宛若细小的牙签,只是让它有些疼痛,却没有任何巨大的伤害。
长孙凛疲惫不堪地与这怪兽周旋,他变掌再扬,向怪兽拍去,企图把它引开。如此神兽,恐怕后世的装甲坦克都愧之不如,恐怕也只能等待老天来收拾。
果然,只见天刺之银蛇星耀般一闪,一阵闪电直刺那怪兽头上的利剑。一阵惊天动地、震耳欲聋的吼声之后,空气中弥漫着一股焦烂的腐味,之前还勇猛无敌的怪兽此时变成了一个黑色的巨型烧焦体,“隆”地一声,轰然倒下,整个大地也跟着震了震。他运用的是避雷针的反向原理,特意设置了一个回流电,将地表的电流引回怪兽的身体上。
长孙凛无力地坐了下来,他横躺在在湿泞的沙子上,闭上眼睛,耳边还是嗡嗡般地耳鸣声。数日里在沙漠上行军折腾,在如此巨大的噪音污染下,他的承受力已是临近崩溃,任由满天的雨水冲刷他那疲惫的身体……
40.伊人芳踪
话说横刀营的士兵们你拖我扛,互相搀扶着伤员走到了毛乌素沙漠的边缘。却见一清丽女子牵着一匹战马婷婷袅袅地站在前面,原来窦旖这两个月都未曾和长孙凛分开,然这几天却是茶饭不思,想他得紧。她是个想做什么就去做的人,这天便偷偷骑着一匹战马从军营里连夜赶到了沙漠。然而眼前的浩瀚的沙漠却让她无路可去,只得站在路旁等待他们归来。
“呀!太好了,你们回来了?咦?怎么受伤了?”窦旖看到士兵们陆陆续续地出现在眼前,先是兴奋地跳了起来,眼睛自动搜索那熟悉的身影,嘴里还关切地询问着伤员。
“怎么了?你们校尉呢?凛弟弟怎么没跟你在一起啊?”窦旖看这些士兵哥哥都垂头丧气,不声不语,她也没找到自己想看到的人,心中甚是慌张,焦急地拉着一个士兵的手问道。
“校尉……校尉他……”,那士兵实际上还是个十六七岁的孩子,那怪兽如此凶猛,校尉怕是遭遇什么不测,想到伤心处他便忍不住哭了起来。他这一哭,竟也把其他年龄较小的士兵也带哭起来。
“校尉他怎么了?你别哭啊!快说!”窦旖心中察觉到不妙,脑袋眩晕。她抓着一个又一个的士兵,不停地问道。最后是卫二狗忍住了心中的伤痛,断断续续地把事情经过说来。
“你们这些懦夫!”窦旖听到长孙凛一人留在沙漠里跟那怪兽搏斗,顿时秀眉怒挑,怒斥道:“亏我凛弟平日里还跟你们这些孬种称兄道弟,关键时刻你们个个为了逃命,丢下他一个人不管了!”她说完竟然冲动地骑上骏马往那沙漠里飞奔。
士兵们个个都内疚地低下了头,按照长孙凛平日所授予的逃生理论,再加上当时大家心绪极其混乱,凭借着求生本能,都只顾着往沙漠外逃离,被窦旖这么怒斥,他们心中更是愧疚万分。
半响过后,不知是谁带的头,怒吼了一声:“我们要去跟那怪物拼了,我们要寻回我们的校尉!”这话一说出来,大家都纷纷响应,留下几个人照顾伤员,其他的士兵都纷纷再向沙漠深处走去。
乌云渐渐消散,太阳又蹦跶出来。在雨后阳光的斜照下,整个沙漠似乎染上了一层薄薄的玫瑰色,好像一种燃料在烧耀。沙漠中那少数存活的植物此刻却是活跃起来,它们害怕未待结实就被烈日晒枯,急忙忙地汲水播香,它们的生命是如此急促短暂。
长孙凛在休息了数个时辰,身体的机能也渐渐恢复过来,他便支撑着站了起来,沿着沙漠上凌乱的脚印往前走。
“校尉,是校尉,校尉还活着!……太好了!”
长孙凛往回走到一半,却看到自己的部下一个个雄赳赳地往自己方向奔来,他们有的手中拿的是尚未丢弃的武器,没有武器的手里也不知从哪里找来了木棍。
“干什么去!”长孙凛脸色一黑,怒喝道。他前半生是一个商人,商人是最冷静的现实主义者,尊崇的也是在其位谋其职。长孙凛虽然欣赏刘备倾尽西蜀之力为关羽报仇,却觉得诸葛亮瞎了眼,看不清楚他忠心辅佐之主,并非政治人物,乃是一个不堪造就的江湖汉子。他之所以单枪匹马与怪兽搏斗,一是因为他自信能够应付,二若不能应付,一命换得百人生,这生意也颇为合算,并非逞什么英雄主义。
“校尉,那怪兽呢?”士兵们纷纷好奇地问道。
“死了!”长孙凛依然面色严肃地说道,可当他看到士兵们欢呼胜利时,也不免露出一丝笑容。
“校尉,我们刚才碰到窦校尉,她听说你一个人在沙漠和怪兽搏斗,便骑着马冲进了沙漠。”卫二狗想起了还在沙漠里的窦旖,便小心翼翼地说道。
长孙凛这下可头痛不已,他就知道按窦旖猛撞的性格,迟早会惹出点什么事情,却没想到她在此时给自己添乱子。有什么办法呢,只得再往那茫茫沙海中寻她回来。
“校尉,我们跟你一块去。”士兵们都齐心要求跟去,却被长孙凛一人一脚踹了回去。事实上大家这么多天在沙漠中的生存训练,再加上之前的惊吓,已经耗尽了人体的能量。
黑夜悄然降临,沙漠的上空却是黑沉沉的一片,今夜的星星和月亮似乎都被白日的雨水给冲走。
窦旖骑着马走在这清虚深邃的夜空下,她之前听到凛弟弟有可能遇难的消息,便冲动地骑着马闯入沙漠,却没想到这漫天无际的沙海,不熟路的她怎能寻到正确的方向。现在不仅没找到凛弟弟,反而她自己却迷了路。因为没有想过要进入沙漠,所以她准备的净水并不多,天上也没有指明方向的星月,更糟糕的是她身下的战马不适应沙漠里酷热,已经是摇摇欲坠,她也只能下来牵着马往前走。
一阵寒风呼啸而过,附近传来了不知是何动物的怪叫声。衣着单薄的窦旖禁不住冷得颤抖,想到如今生死未卜的凛弟弟,她伏下身子抱着马头痛哭流泪。她一个姑娘家,就算武功再好,面对如此情形,也不免脆弱起来。
“翠翠,你能帮我找到凛弟弟吗?求求上天,只要能找到凛弟弟,让我做什么都可以。”窦旖满脸泪痕地向老天爷祈祷,翠翠是她的战马,从小就跟着她长大的。
长孙凛也是盲目地在沙漠里寻找少女的身影,他已经在沙漠中寻找两天了。刚开始还能沿着因为潮湿而还保存的马蹄印,可后来阳光普照将沙漠再次晒干,马蹄印被反复吹过的风沙所覆盖。而之前长孙凛所发明的指南针却在与猛兽搏斗中丢失,他也只能像无头苍蝇般寻找窦旖的身影。
窦旖此时虚弱得毫无反抗的力气,心身的折磨让她心力交瘁,翠翠绕着她的娇躯徘徊,似乎感应到主人的虚弱,它悲鸣地叫了一声。窦旖闭上了眼睛,感觉到翠翠温热的喘息逼近她的颈子。然后,她感觉到一条热热的舌头轻轻地舔着自己。窦旖睁开眼睛,柔和地注视着翠翠。她伸出一只玉臂把马头和自己紧紧地抱在一起,悲伤地开始呜呜哭泣
身边所带的水渐渐稀少,长孙凛叹了一口气,再次趴在地上聆听附近的动静。突然,一阵马嘶声让他兴奋地跳了起来。长孙凛快速地往声音的方向奔去。
长孙凛看到了两个影子,一个人和一条马,正是他寻找多日的窦旖。少女已经非常虚弱,但确信还活着,那匹马呜呜地在一旁哀鸣,已经虚弱得不能移动了,支持了数秒之后,整个马躯番然倒下。
长孙凛大步走向前去,将少女虚弱的娇躯拥入怀中,喂着她喝下了水壶里仅有的清水。望着少女为了寻找自己而被折磨得消瘦的秀脸,心中既是无奈也甚感动。窦旖悠悠转醒,她看到眼前那张梦寐以求的俊脸,突然扑到了他的怀里,死死地搂住他。
长孙凛措手不及,呆住了。
“凛弟弟,我这是在梦中吗?凛弟弟,真是担心死我了。”窦旖陶醉地呢喃着,臻首埋入他的怀中,呼吸着心上人的味道。
“窦姐姐……”,长孙凛可傻了,他当然意识到了女孩的深情,可没想到对方竟会如此热情。
“凛弟弟,这是真的吗?”窦旖在对方怀里哭了半响,这才满是泪痕的粉脸,楚楚动人地望着她的凛弟弟。
“真的。”长孙凛点了点头,笑着说道。
“那你咬咬我,看疼不疼。”窦旖伸出她那香喷喷的纤纤玉指往长孙凛嘴唇一塞,却被对方调皮的舌头舔得酥麻,她的眼泪又在眼眶中打转,樱桃红唇却吻向了长孙凛的唇。
长孙凛没想到平日里凶巴巴的窦旖竟是如此大胆,他本能地挣扎着,但窦旖死死用力抱着他不放。
其实天晓得长孙凛是在“挣扎”,那小子挥动的两手反而紧紧搂住窦旖如水的娇躯,而且,还那么“轻车驾熟”般的游动起来。
良久——几乎是两人透不过气的那么久,窦旖才面如潮红地推开了长孙凛,呼吸着新鲜的空气。
“你这个淫贼。”窦旖低着头,羞涩地小声斥责道。明明是你先骚扰我的,长孙凛心中大喊无辜。可是人家少女只是对你表示感激,可没准许你伸手深入她的肚兜里去。
窦旖得知翠翠的不幸死亡,又是伤心一阵。在沙漠中挖了一个大坑,将这匹忠马埋了起来,长孙凛还找了一块废木头雕上了翠翠的名字,插在了小沙丘的上方。休息片刻之后,两人便开始启程寻找回去的路。
在沙漠里水是最重要的,可是此时长孙凛却知道他们赖以存活的水所剩无几。
一天、两天、三天、四天……他们一直在苦苦寻觅,可眼看着水在一点点地消耗,他们却还在原地转圈。
“别怕,我们坚持住。”若是窦旖已经是疲惫不已,长孙凛便抱着她走一段路;女孩子爱漂亮,他总会用手轻轻地为她梳理那头柔顺的长发;或者故意逗她似的,往双手吐上些口水,要给她洗脸。
“恩,哥哥,有你在身边,我什么都不怕。”窦旖搂着心上人的脖子,幸福地笑道。这几天他们若是休息下来,她便赖在他身上,与他缠绵亲密,两人的关系有了质的飞跃。窦旖迷恋与他唇舌交缠的感觉,仿佛将彼此生命都互相融合为一体。
“呃?你怎么叫我哥哥呢?”长孙凛这可被弄糊涂了。
“恩,我喜欢你照顾我的样子,我喜欢你宠爱我,我喜欢叫你哥哥。”窦旖无赖地扭了扭她那性感诱惑的胴体,引得长孙凛心猿意马。
两人相拥相扶的深一脚、浅一脚,跌跌撞撞地往前走。他们走了好久,走走歇歇,歇歇走走。窦旖觉得哥哥的水壶真的好神奇,明明就那么大的容量,她每日却能从中又喝出些水来,尽管水的味道有点怪。也许是哥哥故意逗自己的,她甜蜜地想到。以前是她照顾他的生活起居,现在在这沙漠中,反倒是她依赖着他,可是她却觉得这种感觉非常的甜蜜,甚至心里还暗暗庆幸自己闯进了沙漠。
不知走了多久,他们再也走不动了,双双倒在地上。这时,远处的沙丘上忽然出现了一个黑点,又一个黑点……渐渐组成了一条黑线……这时,风送来了横刀营士兵的呼喊声。
太阳落下了地平线了,只留下满天红霞,好似天女撒下一件红衣裳。远方的山脉似乎特别害羞,赶紧把艳丽的红衣裳罩在了自己的身上。余晖洒在亮光闪闪的沙漠上,镀上了一层闪闪发亮的金光。天边的云朵被绚丽的霞光映照得更加耀目,仿佛觉得天在晃动。沐浴在灿烂的霞光中,是那么的惬意;微微拂面的清风,是那么的温柔。
“是他们!”窦旖惊喜地对她的心上人说,“我们有救了!”
可是,他没有听不到哥哥的回答。长孙凛满脸灰尘,全身脏兮兮地躺在沙漠上,像睡着了一般。窦旖看到哥哥平日被他故意抱着布条的手臂虎口上,刀痕斑驳,血迹斑斑。
“哥哥!”“校尉!”沙漠上空回绕着他的爱人,他的弟兄们凄厉的哭声。
41.夏夜春色
要想让一个人幸福,就让她活在梦幻中,如果一生都在梦幻中,那么她的一生都是幸福的。
窦旖绝对想不到,他们的水事实上早在第一天就已经没有了。她所喝的那种浅黄色透明的水并不是沙漠特有的,而是长孙凛用他的血液和油柴叶子混合而成的特制饮料,事实上是一种血浆。血浆除含有大量水分以外,还有各种营养物质和代谢产物,具有重要的生理功能,因此窦旖是活得即幸福有活跃。当然长孙凛是不会喝的,毕竟这相当于割肉充饥,削足适履,因此他的生理一直处于一种极限的状态。
夜深人静,这是一处而简朴中又透着幽雅的营帐,右角一张木床上,缎被锦褥,幽香扑鼻。
床侧放着一张三尺多高的小木桌,这时,桌上正伏着一个秀发蓬松满身素衣的少女,由她那均匀的呼吸判断,她已睡熟了。
床上轻轻地动了一下,长孙凛只觉自己昏睡了一段很长的时间,吃力的睁开两眼,眼前模糊的景象逐渐清晰。他木然地伸手摸了摸脸颊,睁开眼睛,环目打量了一下——他发现自己躺在锦缎褥上,身上盖着一床柔软如丝的粉红绸被,嗯,隐隐约约的,他可以闻到一股如麝似兰的幽香气息。
星目一转,突然看到了熟睡中的窦旖,这屋内的摆设很熟悉,这是在窦旖的营房里。向室内扫了一眼,只见,除了窦旖以外,再没有别人,心知,这段时间内,一定是她亲自侍候自己。
长孙凛轻轻地爬起身来,把身上衣服略一整顿,悄悄拿着被走下床来,替少女盖在身上。窦旖依然熟睡没有反应,长孙凛见状,只道她累得太厉害了,当下,毫不思索地轻舒猿臂,把她娇躯抱起来,放到床上。
窦旖其实早就已经醒了,仍然没有动,她只觉得心里甜甜的。长孙凛把她的娇躯放直,然后,轻轻地把她莲足上的小弓鞋脱了下来?再替她把被子盖好,始才轻轻喘了口气,把目光转到她迷人的粉脸上。只见,她红润的粉脸,这时显然有些苍白,以她的武功而言,几天几夜不眠,是不该有这种现象的,显然是她内心忧急所至。
长孙凛心中甚是感动,忍不住伏身轻轻在她樱桃小嘴上亲了一下。窦旖本来便已醒了,但她一直不动声色,要看情郎怎么摆布她,但此时,她再也忍不住,轻“嘤”一声,猛伸粉臂,把对方紧紧抱住,香舌也跟着滑进长孙凛口里。
时间在寂静中消失,彼此几乎都可以听到对方的心跳,多日来的担忧焦虑,也在这默默的一吻中,倾诉给对方了。
良久,良久,长孙凛才轻轻移开嘴唇,柔声道:“小旖,这几天你一定很累,是吗?”
窦旖轻轻一拍身边,娇声道:“躺下来,我有很多话要告诉你呢!”
长孙凛脱鞋躺下,窦旖满足地一笑,轻伸粉臂替爱人盖上被子,把娇躯偎进他怀中,娇声道:“凛弟弟,自从那日你在沙漠昏迷不醒,我可急坏,可那附近的小镇偏僻,找到的也只有赤脚大夫,横刀营的士兵们便将你连夜送回到了军营,好在营中军医给你检查身体后,说你是精血消尽,连日劳碌所致,需要养气圣药修补身子。李伯伯还拿出了高丽人参给你熬药,可这几天你都是一直昏睡不醒,都快急死我了。”说完窦旖粉臂紧紧搂住情郎,唯恐他再次昏睡般。
“我睡了多久?”长孙凛拍了拍她,安慰道。
“已是七日六夜。若是你再醒不来,我都想将你带回京城去医治。”窦旖甜甜地腻在长孙凛的怀里。
“你怎么又改口叫我弟弟了?”长孙凛忽然想起一个事情,便刮着她的小鼻子逗笑道。
“因为我想以后一直照顾弟弟。”窦旖用胳膊支撑住自己,对望着长孙凛,眼眸直直地望着他,向他索取承诺道:“弟弟,以后你不准再这样做,姐姐可再也受不了看到你昏迷不醒的打击。”得到对方的应允,她便再次投入他的怀抱,甜蜜不已。其实她心里知道,有些事情,只要一次,就足以让她幸福一辈子。窦旖在这平静安宁的气氛中,多日不曾安眠的心终于安定下来,带着甜甜的微笑,沉沉地进入梦乡。
这边的营房里,窦旖已是幸福而平静地睡着了,而另一头的乐营营房,一个女子却是在焦虑担忧中度过了她最难过的一周。单怜卿才知道,原来名分真的是如此重要,才发现自己当初和他说什么露水姻缘是多么的可笑。
自单怜卿得知长孙凛自沙漠归来便一直处于昏迷不醒的状态,她便是心焦如焚,只是与上次长孙凛受伤不通,这次窦旖却是将他安置在自己的营房,不允许不相干的人进入她的营房,即使是长孙凛的属下,也只允许薛仁贵这些平常较为熟悉的人进去看看,像乐营里的女子,更是拒绝往来户。
单怜卿也不知自己是如何熬过这些日子,她便是连那热锅上的蚂蚁都不如,蚂蚁会被热死,而若是他一直如此昏迷,她也只能硬撑着,每日去探听他的状况。终日里只是在那胡思乱想,什么事情也做不了,甚至连躺着睡觉也是睁开双眼待天明。
“这冤家。”单怜卿叹了一口气,跺了跺脚,拉门走了出去。
长孙凛待窦旖睡熟后,便轻手轻脚地将少女紧紧箍着自己的双臂放了下来。他已经睡了多日,实在是睡不着了。况且多日里他都不曾洗过澡,这一身的污垢臭味让他实在是不太舒服。所以他打算到河边去痛痛快快洗个澡。
长孙凛拔腿跑到了往日洗澡的小河边,把军靴甩到了一边,坐了下来,把双脚放入水中,一阵清凉传遍周身,他舒服地叹了一声。这家伙前世就是一个非常享受的人,每年总会找个时候跑到马尔代夫去,享受那在海风沐浴中的马杀鸡。
他意犹未尽,干脆脱光身上所有的衣裳,噗通一声,跃进水里,尽情嬉游。不知多少天没洗澡了,尽管窦旖有给他擦身子,可那沙漠中跌摸爬走的泥尘怎是能擦干净的,但见清澈的池水浮起一滩脏水。
长孙凛用力洗净身上所有的污土,把整个身子泡进水里,像一条鱼缓缓而游。他说不出有多快乐,只觉身上炽热的暑气全消,身上凉爽无比,竟然乐得忘形,张口不住大笑。
试问闲愁都几许,
一川烟草,
满城风絮,梅子黄时雨。
绣帏人念远,闺中人在相隔的日子里,容颜已经憔悴。单怜卿伫立遥望,但见远山缭绕,孤云飘浮,心中充满了悲苦。即使爱郎近在咫尺,但人却阻隔千里,她是望穿双眼也看不到他的身影。这般相思离愁的情绪,不是在眉头攒聚,就是在心头萦绕,想回避都无法回避。她想到此不由暗自伤心,泣不成声。
蟋蟀的悲鸣声好似在诉说着无限的哀愁,那附近河中的流水断续呜咽,让伊人心中更是焦躁烦乱。单怜卿含着泪水,愁眉难舒,正欲转身回营。却听见河边传来熟悉的笑声,佳人先是一愣,心跳如小鹿乱撞般,她轻扯裙边,轻盈步履急急向河边靠近。
明月高挂天际,江潮平静,水面上波光闪闪。一个少年正在逍遥自在的戏水游嬉,他听到碎碎的脚步声,不禁一惊,抬眼望去……
只见一位佳人亭亭玉立地站在岸上,她略略修饰了一下散乱的鬓发,并且加上了一件粉红色的绸衣,此刻看起来似乎憔悴了一点,但却脸上漾着很多的兴奋,一双水汪汪的美眸,含着无比深情,一瞬也不瞬的凝视着河中快乐的少年。
“啊?你怎么这么晚到这里来?”长孙凛一面说一面游到池边,正想爬上岸上,忽想起自己是浑身赤裸,不禁红着脸,把身子缩在水里,尴尬异常,吞吞吐吐的说道:“你先回避一下?我先把衣服穿上。”
单怜卿好不容易见到自己牵挂已久的心上人,怎愿离开。她扑哧一笑,眼睛却是一眨不眨地盯着河中少年人,笑盈盈地说道:“你身上何处我没见过,用得着回避吗?”
长孙凛也是个浪漫不拘,随遇而安的人,听她这么一说,却也放开心思,兀自继续在河中戏游。单怜卿则是温柔地轻移小脚,细心地将他撒落一地的衣物鞋袜都收拾到一处,呆呆地望着河里的情郎。
“你快些上来穿好衣服,这深夜风寒,你又大病初愈,怕那身子骨受不了。”一阵微风袭过,单怜卿感觉到寒意,便担心地说道。
长孙凛闻言便是游了过来,看着佳人的疤脸,心中却是想到她床第之间那动人的诱惑,便是坏笑着说:“我身子骨受不受得了,可不是嘴巴上说的哦。”
单怜卿如此近地看到他那硕长而壮健散发着男人特有气息的身体,轻啐了一声,秀首低低,粉脸满是红润。
长孙凛却是伸出猿臂,一把将佳人软若无骨的娇躯拖入水里,揽入怀中。
啊!单怜卿被这突然的动作吓了一跳,可回过神后她却是粉臂同样紧紧搂住了对方,醉心的望着他的玉面朱唇,轻起朱唇低骂一声:“坏蛋!”。
月光照耀下,单怜卿如出水芙蓉般的,散发着一阵令人心醉神迷的幽香,她身上披着一袭单薄的丝绸罗衫,却因河水的浸泡,一眼看出肌肤的透明丝衫,露出了粉红色的肚兜和雪白的肌肤,长孙凛撩目一看,一阵心荡魂飘,搂住她无骨的柳腰,轻轻抚摩着。
单怜卿像一头温驯的绵羊,柔若无骨的胴体紧紧偎着他,两支美眸漾着深深的情意。被他这一轻薄的动作,弄得浑身是一片酥麻。她已不是蓬门初开,感觉到小腹被热力骚扰,自是知道爱人欲念已动,便伸手握住那让她羞涩之物,低声羞语地说道:“抱我回房……”
长孙凛却是没有同意她的意见,轻巧的褪下她的单衣,诱惑地说道:“这月明风清,景色姣美,何不天为被,河为床,小娘子你就从了我吧。”
单怜卿掠了一下披散的乌发,听他如此一说,再也按奈不住的忽然伸出两支水蛇般的玉臂,紧紧勾着情郎的颈项,凑上已又香又热的红唇,死死吻着他,送上清莲丁香,娇躯触电般的轻震一下。
热吻过后,长孙凛一声轻笑,吻住了对方的香颈,两手在单怜卿动人的胴体上一阵急走。单怜卿闭着两眸,小嘴微张,吐着呻吟,像是一头无力的羔羊,任由爱人抚吻。像触电般的,她感到晕眩,快乐的昏眩。
夜色清幽,清冷的月光照在边塞要地上,地平线上群山围绕,宛如一条黑立链。星光点点,暮色渐深,林影渐远,青烟漫大地,小径月光碎。一路人影绝迹,草丛虫儿鸣噪,青碧的流水不知不觉地缓缓流淌向远方。
月色下的两人像鸳鸯似的不断纠缠,在河水的荡漾下不住翻滚,波光粼粼的河水似乎禁不起剧烈的颤动,碧波激情地荡漾着……
此情此景,令人销魂。月儿也渐渐羞涩地隐入云层。
42.武家有女
稻穗弯弯一片黄,
秋风邀雨过田庄。
此生已付农家乐,
早带妻儿赶割忙。
秋风一眨眼,大地披上了金色衣裳。夕阳西下,小山村里,牛羊徐徐归村。柴门外,慈祥的老人拄着拐杖,正在迎候着放牧归来的孙子。麦子香味四飘,那亩亩庄稼,远看好似翻滚的千层波浪。麦田里的野鸡叫唤着自己的配偶,桑林里的桑叶已所剩无几,蚕儿开始吐丝作茧,营造自己的安乐窝。田野上,农夫们三三两两,扛着锄头下地归来,在田间小道上偶然相遇,亲切絮语。
在小山村附近的黄土大道上,一辆马车正缓缓向荆州方向行驶,三四十家丁慢带马,前后左右,不敢轻离。一阵娇嫩的欢笑,夹着一个男子的哈哈大笑,飞出马车外来。
这马车内坐的是一家四口人,乃是一对夫妇带着两个女儿。其中老者越有五十来年纪,长着白净脸儿,三捋长须,身着一身官服。盛装妇女虽然年数已大,却也是徐娘半老,风韵犹存。两个小女孩长得是花一样的容貌,玉一样的肌肤,以后绝对是颠倒世人的主。
“爹爹,这外面的景色很美。”年龄更小的粉妆玉琢的小女孩搂着老者的脖子撒娇道,她又转过头,对身边略大的少女问道:“阿姊,你又在看《汉书》吗?”做姐姐的头也不抬,只是点了点头。
“这一路上车马劳顿的,你这孩子还看书看得如此入迷。”在一旁的母亲发话了,她摇了摇头。
“娘,你不知道,阿姊最爱看汉朝宫廷的故事,尤其是那吕夫人,她的故事阿姊都说与我听了。”小女孩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娇生惯养,天真无邪。
“爹,娘,女儿不想叫二娘,女儿想另取一个名字。”正在看书的大女孩突然放下手中读物,郑重地向父母说道。
“哦,二娘想叫什么名字呢?”老者慈爱地看着初长成的女儿。
“女儿想取名为‘曌’。”
“照?这作何解呢?”
“此乃女儿所想的新字,上边为日月,下面为空,取义“日月当空”,女儿想像那太阳和月亮一样普照着万里江山”。少女眼睛闪亮,态度很认真。
“小女儿家胡闹!”妇女轻斥了女儿一番。
原来那身着官服的老者乃是新上任的荆州都督武士彟,这武士彟发迹的经历也称得上传奇。在他年轻的时候,正赶上隋炀帝统治时期。隋炀帝是位雄才大略的皇帝,但有个毛病,就是好大喜功,喜欢大搞基本建设,到处修建离宫别馆。特别是他修建东都洛阳,对建筑木材的需求量特别大。武士彟是个精明人,他看准了这个商机,开始做起长途贩运木材的生意,借此发家,一夜暴富。
后来李渊太原起兵,武士彟倾其所有,把万贯家产都献给李渊。他的投资非常及时,李渊做了皇帝后,论功行赏。武士彟虽然没有什么战功,但是一直主持军需,保障后勤,也成了十四位太原元谋勋效功臣之一。
武士彟中年得志,婚姻却是不顺。自他做了工部尚书以后,首任妻子相里氏一病不起先他而去。唐高祖李渊便亲自给他做媒来了,经过千挑万选,最后就选中了杨氏夫人。
杨氏是什么背景?她是隋朝四贵之一观王杨雄的侄女,杨达的女儿。她的伯父和父亲都是隋朝的宗室,也都做过宰相。算是正宗的金枝玉叶。杨氏少有大志,小的时候不喜欢做女红,喜欢阅读文史书籍,因此被家里的长辈认为是“隆家之女”。但奇怪的是,这么优秀的女孩在婚姻方面却是高处不胜寒,她跟武士彟结婚的时候,“芳龄”已经四十有四了。
晚婚的杨夫人生育能力颇为了得,以四十多岁的大龄,还一连生下了三个女儿。大女儿已嫁给了贺兰氏,如今跟在杨氏身边还有两个年龄尚小的女儿武二娘和武三娘。
那要造新字给自己取名的乃是武家的二小姐武二娘。二娘自幼读得满腹诗书,行坐端正,像同时代的所有官僚人家的少女一样,过着无所用心、养尊处优的生活。
武士彟最初是三品的工部尚书,在长安当官,唐高祖晚年,他转任扬州大都督府长史,从此离开了京城。此后,他陆续担任过豫州都督、利州都督,现在也奔赴荆州上任。从现代的地理概念来看,扬州在江苏,豫州在河南,利州在四川,荆州在湖北。由于武士彟四方为官,武二娘也就追随着父亲跑遍了半个中国,绝对可称之为“行万里路”。又因为她的母亲杨夫人喜欢文史,不擅女红,家庭的耳濡目染,母亲的言传身教,必然对女儿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所以武二娘也像母亲一样熟读文史,便可称之为“读万卷书”。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当然是增长见识与才干的最佳手段,这使得武二娘较之一般官僚人家的少女更加聪明和勇敢。
如果二娘一直在这样的家庭里长大,然后依据门当户对的原则嫁给一个门户相当的人家,她的智慧和勇气也终究会消磨在琐碎的日常生活中。然而二娘却一直不甘于平凡,她充满了强烈的渴望,恨不得化成苍鹰,飞到广阔的天空中,飞到可触可摸的未来生活……
唐太宗即位之初,国家经过隋末以来的战乱,经济凋敝,民户凋残,与西汉初年的经济形势有着极为相似的情形。隋朝的富庶与强盛,在隋末之乱中化为乌有。
然而太宗即位后大力发展经济,采取了一系列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使得农业生产得到了迅速的恢复和发展。贞观四年,关中地区农业获得丰收,流散人口相继返乡务农,米斗不过三四钱,牛羊遍野,人若是出远门也不用带干粮,走到哪里都有热心人招呼。
太宗看了上报的文书后大喜,设宴招待群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