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入宫
外面春光明媚。窦凤正在打点行装,仁叔早晨匆忙说道明日要前往天山拜见她师傅。她想到长女凝儿明年届满十八周年了,该是让她回家找个婆家。按理来说,这样岁数的女孩在京城早已经出嫁。天山老人却认为这个徒孙是个习武天才,想让她继承自己的衣钵,窦凤也觉得如此可弥补自己和师傅的遗憾,所以女儿的终生大事是拖了又拖。
这几日窦凤总觉得右眼皮老是在跳,她思索着该不会是哪里出什么差错吧。可又想最近家里是和和美美的,连况儿话语都多了起来,前日还问自己稀奇乖的问题,问猪是怎么死的。窦凤想这猪不就是被宰死的吗,他却贼兮兮地说猪是笨死的,逗得自己笑得肚都疼了。后来才知道是凛儿教给他的,自从凛儿醒来以后,不但他自己的性格变了,连带况儿的性格也改变。这哥俩又像他们小时候那样,整日呆在一块。窦凤心里是既安慰又开心,终日嘴巴都是笑着的。
唉,这世上的事哪有那么美好。这不,宫中的皇帝近侍李公公宣旨,说皇上宣诏长孙无忌和长孙凛到两仪殿议事。窦凤这可急了,你召见无忌那是没啥问题,可你把我凛儿这孩子招去何事。难道魏征那老混蛋还不依不饶的?窦凤越想越觉得焦急,在家干等也不是办法,她便匆匆拿上通行令牌到皇宫去找小姑长孙皇后,看是否能打听到什么。
这母亲是心里焦急得火上烧,长孙凛却是一脸兴奋。来到大唐是第一次入皇宫,也是第一次见皇帝,这皇帝还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治世之千古帝王李世民。
从承天门进入皇宫外围后,这地上已不是长安城的泥土大道,皆以铺上石板石条面地。宫中街衢整洁,旁植樱桃石榴两行,临大街的门被并以重楼,且饰上丹粉。大街小陌,纵横交对。
经过正殿太极殿时,长孙凛也不得不为唐代工匠的智慧和想象感到敬佩。这大殿坐落于三米高的台基上,殿室高于平地四丈。远远望去,大殿富丽雄伟的屋宇,高大雄浑,背倚蓝天,慑人心魄,壮阔无比。皇帝在此听政,可以俯视脚下的长安城。殿前有三条龙尾道,由寺面升入大殿的阶梯。龙尾道分三层,两边是青扶栏,上层扶栏镂刻螭头图案,中下层扶栏镂刻莲花,这些水的象征物是用来祛火的。
两侧各有向外延伸并向南折出的回廊,回廓与殿东南、西南的翔鸾阁、栖凤阁相连,翔鸾阁、栖凤阁前有钟楼和鼓楼,钟鼓楼用于报点,每当朝会时,上朝的百官在监察御史的监督下,立在钟鼓楼下,等候进入朝堂,朝会时监察御史和谏议大夫立干龙尾道上层扶栏两侧。太极宫和其地基龙首山似乎构成了一幅龙图,龙首山为首,含元殿为腹,似乎骑踞龙身,驾驭巨龙,殿前的龙尾道形成龙尾,因此太极殿显得越发雄伟,朝会的百官无不肃然起敬。
继续往前走,经过数道院门。每院门并临龙鳞渠,渠面阔二十步,上跨飞桥。过桥百步,即种杨柳修竹,四面郁茂、名花美草,隐映轩陛。其中有逍遥亭,八面合成,结构之丽,冠绝今古苑内造山为海,周十余里,水深数丈,其中有方丈、蓬莱、瀛洲诸山,相去各三百步。山高出水百余尺,上有宫观风亭月观,皆以机成,或起或灭,若有神变。
最后来到一殿庭内,大殿正门上方牌匾写有两仪二字。殿庭并种枇杷,海棠,石榴,青梧桐及诸名药奇卉。其内多山阜,崇峰曲涧,秀丽标奇。游赏之美,于斯为最。长孙凛一路欣赏着这美景,还不断发出赞叹般的啧啧声。长孙无忌倒是有些心事,不然他会觉得奇怪,虽然这孩子近两年甚少入宫,可是在小时候怕是一年就有一季的时间呆在宫里吧。
这两仪殿是皇帝的便殿,用于接见重要或亲近的臣属,办理政务,在便殿办公相对要轻松一些,免去许多不必要的礼节,因此皇帝更多的时候是在便殿理政。
太宗一脸兴趣地看着下面站在长孙无忌身边左顾右盼的小子。两年未见,这孩子越长越像凤儿了,比以前有趣多了。这家伙刚被宣入殿时,便惊呼了一声,两眼发光地望着自己,搞得太宗还想着自己有何不对。介绍魏卿家时他也报以同样的反应,虽然不知他这是为何,但和凤儿一样,直接得可爱。此时他却被大殿的摆设给吸引住了,算他也识相,我这殿内摆设哪一件不是稀世珍宝。
“长孙三郎可是认出墙上之画?”太宗看那少年突然惊喜地望向右上壁,嘴边还念念有词。
“这不是晋代顾恺之所画的的《洛神赋图》?”虽然父亲在旁边咳嗽了一声示意,但长孙凛还是兴奋地问道,反正他现在是个十来岁的少年,这个年龄就该随性,即使是面对皇帝。何况在他心里,皇帝也非高他一等,当然,如此大逆不道的话,他还不会说出来。
“哈哈,果然为岑刺史所赞之惊世之才,这《洛神赋图》在民间流传甚少,没想到侄儿一眼即能看出。”太宗大笑之下,两撇胡子微微上翘。
“圣上,今日请长孙三郎来此,并非赏画。请皇上先行正事。”魏征本来是想皇帝开口,却见其迟迟不进入主题,便发表自己的不满。
“魏卿家,此事乃是由你认为不妥,那就由你来说好了。”太宗撇了撇嘴,赶紧撇清关系,他怕这少年的娘。
原来虽然长孙家和方家已经结为亲家,但魏征认为长孙凛是犯事在先,此事在长安带来了负面影响,不禁影响了官员执法尺度,而且也影响了皇后的声誉,让百姓认为在大唐外戚可以为非作歹,如此风气下去,必对朝廷执政带来负面影响,云云。总之一句话,如不惩罚长孙凛这恶霸,后害无穷。要知道魏征此人,眼睛里是最容不下沙子的,就连皇帝玩个小鸟,他也会举出大堆理由劝导。
长孙凛听了魏征一大番之乎者也的恭亲孝礼之后,他这才明白原来对方是秋后算账来了。
“那魏阁老你是意欲何在,难不成你还想把我家凛儿关入牢中?!”这皇帝还没说话,作为老子的长孙无忌可不依了,他一脸严肃地望着这位同僚,护犊之情作祟。
“这……令郎既已与方家长女纳证,这牢狱之灾可免,然需另受罚施作为代替,并公示天下,以修皇家,衙门之清誉。”一个维护儿子,一个维护清政,两人倒是互不相让。
“以功抵过可否?”长孙凛突然问了一句。
云日融融暖,绿草柔软平展,百花相映争艳。在伴着微尘吹来的春风中,还有淡淡的香气在扩散,耳畔传来归雁的鸣叫声,梨园的曲调若隐似无地渗入空气中,一女子疾走于宫中错综的香径中,绢裙轻拂,罗袜生尘。
那色彩绚丽、美如图画般的园林;碧绿青翠、清澈见底的潺潺流水,金碧辉煌、美仑美央的宫庭殿宇,丝毫没有让女子伫足观望,她轻捏裙边,急速地走在路上。
窦凤在向宫中守卫士兵通报落案的时候,无意中瞥见了自己所拿那通行令牌上写着持此令牌可通往宫中任一地方,原来此令牌乃是太宗不知出于何种目的所赠。她便灵机一动,询问可否去往两仪殿,守卫士兵也熟悉这位国舅夫人,加上令牌乃是皇上亲御,便点头称是。
窦凤凭借自己对宫中的印象,再加上令牌通行,竟然径步来到两仪殿。临近两仪殿,正在门外等待伺候传唤的李公公是老熟人了,他对于这位姑奶奶可不敢怠慢。虽然不清楚皇上与这位夫人的关系,善于察言观色的李公公自然也看得出皇上对她的态度有所不同。他不敢放她进入正在议事的殿内,却也不敢将她驱走。如此以来,窦凤竟然能够靠着殿门,偷听里面的动静。她一身武艺在身,如此近的距离,自然可以把里边谈话听得清清楚楚。谁知这一听,她不由浑身一颤,花颜失色。之前她还给李公公面子,没有硬闯,这下也顾不了那么多了,猛然双手一推,闯入大殿。
话说会到两仪殿长孙凛提出自己可以以功抵过。
“以功抵过?”大殿上的长辈们啼笑皆非,你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子,这两年除了为非作歹,给家中添了不少麻烦,还妄想着以功抵过。
“皇上是否要攻打突厥?”长孙凛没有理睬他人的嘲笑,一脸严肃地问道。
“哦?你是从何得知?”太宗有些纳闷,此次定襄道行军征兵规模不大,军事操练行事也较为秘密。如今大唐在他的仁政施为下,已是天下大治,国强民富。老百姓对于战事不甚关心,按理来说应该没有什么预兆。
长孙凛来自现代,自然知道历史走向。他冷笑一声道:“当年渭水边上结盟,此辱怕是皇上之心结……”
“大胆!当年渭水之盟,国家尚未安定,圣上刚即位,以其勇敢果敢之魄力,出奇不意之计谋,不费一兵一卒退下突厥虎狼之师,免去了国民战争之苦。此乃天下之大福,何以称之为辱?!”还没等长孙凛说完,在场诸位神色大变,魏征便愤怒斥责。他是一个读书人,不懂战事,心里想的也是天下百姓。
“不费一兵一卒,费的怕是金帛国库吧。哼,两兵相交,自是以己强而攻敌弱。敌方可不会等你国家昌盛,皇帝善政再战。再说,自古以往,双方交战,唯有败者赔金割地。皇上自太原起兵以来,跟随高祖征战天下,甚少尝败绩。这得天下平天下之功,怕以皇上居首。我就不信,渭水之盟,皇上想起能畅快起来。”长孙凛一脸无惧地说道。
“凛儿,当年之事,你知之甚少,不可妄自评论。”长孙无忌虽然对今日儿子的表现刮目相看,但他担心其妄语刺激到皇上,后果不堪。
“好,说得好。凛儿认为此乃朕之耻辱,既然你在此提出,便是有何方法可释此耻辱?若是做得好,朕不仅准你以功抵过,更是大大有赏。”太宗脸上不动声色,看不出此时他内心所想。
“唯有一战,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所谓在何处跌倒就在何处爬起,也只有这样才能顺我大唐之前屈。”长孙凛顿了顿,然后一脸豪气地说道:“恳请皇上准我入军中,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我长孙凛将以为国征战之功,抵我年幼妄为之过。”
长孙凛想参军并非一时突发奇想。自他从来到大唐以来,每日依然固定时辰修炼神功,却也不再发生穿越之事。他也有了一个心里准备,那就是不能再回到自己原来的地方。既来之,则安之。既然无法回去,那只有在这里好好生活。好在上天赐予他一个和和美美的家庭,父慈母爱,兄恭弟谦,长孙凛更是有感于窦凤那天一般的母爱,他也渐渐融入这个家庭。然而历史上长孙无忌的结局却是悲剧,长孙凛不知道他的到来能否让历史走向改变,此时的武则天也不知身在何处,但无论是因为自己如今的血肉之躯乃是长孙夫妇所赐,还是因为父母对自己深深的爱,他都不会让长孙无忌被赐死这件事发生。
想到以后要面对的是大唐权利最大的武则天夫妇,他唯有先把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未雨绸缪是他一贯的作风。此时的李治武则天怕还是稚龄小童,作为现代人,无论如何他也不可能将尚不知事的两人谋害。只要自己掌握了最强的力量,才能长居安位。从政是不可能的了,长孙无忌到最后不可谓不权贵位高,唐高祖一个圣旨下来他还不是得死。在这个没有联合国,没有平等人权意识的世界里,唯有掌握了军权才是最佳也最稳妥的。
而且从长孙凛前世的成就来看,他也并非甘于平凡之人。这样的人,无论在哪里,都会想要做成一番大事。想到长孙无忌历史上的遭遇,他心里总是很不爽,因为这让他明白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人将永远凌驾于你之上,那就是大唐的皇帝。对于习惯现代平等思维,一直处于强势地位的他来说,那是不可忍受的。他可以不要那闷死人的皇位,当也绝不会任人宰割。
“哈哈哈哈,好一个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古有甘罗十二拜相,舞阳十三杀人。凛儿不愧为当年“不令匈奴至国”的长孙将军之孙儿,无忌,你养了个好儿子啊。”李世民龙颜大乐,喜笑颜开。长孙凛确实一针见血地说到了他的痛处,当年太宗忍一时之屈,以金帛钱财换得不战之利,虽说是出于大局考虑,但那也是实实在在的“屈”啊。今日长孙凛一言,倒是合他的胃口,看这小子也是越来越喜欢。
“皇上,凛儿年纪尚小,大病初癒。近几年来为其母所纵,性子有所不定,所做之事皆是顽劣。臣认为劣儿无力担一士兵保家卫国之任,请皇上深思。”长孙无忌一听儿子要参军,这下可急了,而看太宗的意思似乎很欣赏儿子的观点。想到家中母老虎若是知道此事的反应,他顿时按捺不住,便上前阻拦。
“父亲,最是天下父母心。孩儿知道您和娘亲都只希望孩儿能够平平安安过完此生就好。然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若是孩儿一生碌碌无为,甚至继续过那醉生梦死的纨绔生活,待百年之后,何颜面对吾家列祖列宗?!”长孙凛看父亲出言阻拦,便开口劝道。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哈哈哈哈”,太宗更是放声豪笑,想是被长孙凛之言挑起了他当年金戈铁马的气概。“无忌,谁说凛儿这两年变了,我看他还是当年文曲星下凡的那一天纵之子。”魏征似乎也相当欣赏长孙凛的一番豪言壮语,对其大为改观,在一旁缕胡微笑。长孙无忌表情复杂地望着自己的儿子,既是欣慰也有不舍,却不再言语。
“好!赵国公府长孙无忌三儿长孙凛听令。”太宗慢慢从兴奋的心情中镇定下来,肃颜令道:“朕命你为宣节校尉,近日回家打点行装,安顿父母,于端午过后前往定襄军营,为国效力……”
太宗话还没说完,却被门口的嘈杂声给阻断了。
14.窦凤发飙
“李叔德,长孙辅机,你们这两个以长欺幼的混蛋!”此时的窦凤怒意极甚,细眉冷对,两眼怒视。如若飞燕般轻盈跃至长孙凛的身前,如若牝鸡护子般。她辗转找到两仪殿已是迟了,只听到了最后太宗颁布长孙凛入军的命令,这下哪还得了。这自家已与方家结为亲家,更何况那日送方善婷回去,她对凛儿甚是依依不舍。这太宗魏征还要在此事上不依不饶,还要送自己儿子去参军。那突厥骑兵骁勇善战是出了名的,自家儿子虽幼年习武读书,但近年怕是全都丢了,这一上战场,怕是连个小命都没了。她认定此事是魏征挑起,其他两人出于维护声誉,逼迫凛儿参军。
窦凤一急之下怒闯两仪殿,嘴里也毫不留情地直呼所熟知两人的全称。在场诸人反应不一,怕老婆的长孙无忌自然低下脑袋,不敢直视夫人。太宗无奈摇头,他一身战功,纵横天下,唯独对自己的这位初恋情人无可奈何。长孙凛则再次为母亲淳淳护犊之情感动。
只有魏征还维持着正常的心态,他上前阻止道:“长孙夫人,如此硬闯……”。
“还有你!魏老儿!当年玄武之变,若非李建成那狗贼做出那般下作之事,我儿今日怎生这般可怜。当年你是那贼子府中之辅佐,那等无耻之事,怕是你也逃不脱干系。我那好好的孩儿,当日午上他还给娘亲念颂诗赋,怎知午后却被你们这般无耻狠心之徒给活活逼疯……他当年一个不懂事的幼稚小童,是怎的遭遇让他发狂?!”忆及往事,窦凤想起儿子那般惨状,再也控制不住情绪,泪流满面,怒声痛斥。
魏征当场愣住,尴尬地住了嘴。他虽然不知道当年发生了什么事情,但从窦凤的表情言语也能猜得出个大概。虽说当年各为其主,他也只是尽自己的宗责。如若真发生此等之事,他也难推责任,毕竟当年自己确是处于敌对阵营,若非太宗大度,他理应同其他同党一样处以极刑。
李世民和长孙无忌对视一眼,摇头苦笑。当年玄武门太子之争,却累及家人,这是他们的一大失误。太宗给了个眼色长孙无忌,意思是你的夫人,把她搞定。
“夫人,这当年之事,乃是李元吉所为,与魏阁老毫无干系。”长孙无忌无奈,出言相劝。这魏征虽然脾气犟了些,但为人怎样大家都清楚,况且当年之事他们也查清楚了。
“呸!当年就是你们这些大男人为了自己手中的那点权位,害苦了我可怜的孩儿。往事已过,我们这些妇孺之辈已无法追究,然今日若是有谁敢让我孩儿去做那危及其身之事,那就先从我这做娘的下刀!”窦凤一脸不依不饶,她依仗的不是大殿上曾经深爱她的男人和一直深爱她的男人习惯性的忍让,而是一个母亲毫无商量的爱子之情。
大殿上气氛相对僵持,长孙凛知道自己若不出马,怕是谁也无法劝服他这刚烈的母亲。他搀扶着身前因往事的伤痛精神上有些虚弱的母亲,对太宗说道:“因怕我娘亲痛心伤身,请让我携吾娘亲到一室休息。”太宗自是巴不得,便使李公公将母子俩引入一间作为书房的密室。
“娘,这参军之事是孩儿自己提出来的,跟父亲皇上他们无关。”长孙凛安置母亲坐下,自己半跪着安慰母亲。
“我可怜的孩儿,娘亲虽一妇道人家,然这宫中朝廷之事,见多了心里也明白。今日皇上把你找来,无非就是为了方家之事,为了他们那点虚伪的名誉。若非他们苦苦相逼,娘就不相信你这在家贪吃厌做的孩儿,能主动揽那苦差事?这参军可不是闹着玩的,稍有不甚……”,窦凤似乎想到了什么,娇躯一颤,摇头说道:“娘说什么也不会让你去做这等危险之事,若是你有个三长两短,娘亲也……也不想活了……”窦凤说完便热泪盈眶,又开始伤感起来。
“娘,孩儿知道你想让孩儿安安然然呆在家里,做个太平侯爷。现在有你和爹罩着,孩儿自然不用愁。可是娘和爹能看孩儿一世吗?难不成孩儿先爹娘去见阎王?”
“呸呸!傻凛儿不得说那般不吉利的话,娘早就给你想好了。你爹这些年来官居权位,常得高祖和皇上丰赏。你娘当年嫁过来也带了些嫁妆,这些年来购房置地,也有不少产业。说不好听的,既是你们三兄弟终日无所事事,也够你们吃一辈子。”窦凤一脸欣慰地说道,从凛儿的话语,她觉得儿子长大了,不愧她早年辛苦精打细算,为孩子们积下丰厚家底。
“娘,您爱孩儿,为孩儿事事打算好,计划好。孩儿这一生便可无愁生计,可孩儿以后还有孩儿,孩儿也要为您的孙儿计划好,让他们也能得到娘对凛儿那般的爱。”长孙凛感动得有些忍不住,眼眶热热的,真谓可怜天下父母心。
“这……这也不用我凛儿去参军啊。再过几年,待你弱冠之年,让你爹给你在朝廷找个空缺,这尚书省中书省偌大的机构,难不成还容不下我凛儿。如若你不喜欢,娘可以教你如何做些投资,以后也不愁……”
“娘,孩儿想要的不是银钱,孩儿想要的是一种保证,强有力的保证!”
长孙凛轻慰母亲,却是下定决心的说道。
“强有力的保证?”窦凤似懂非懂地看着儿子。
“对,强有力的保证!爹如今正是当打之年,且和当今皇上即是布衣之交也是姻亲,官居高位,可谓权高势重。可是伴君如伴虎,这天下敢犯长孙家的,就是皇上了,也只有大唐的皇帝了。”长孙凛说得很含糊。
“他敢!看他回去何颜怎么面对你姑姑。”窦凤眉眼一挑,一脸的不信。
“当今皇上可能不会,可以后呢?以后的皇上怕没有这份情谊吧?爹爹以其为李氏打天下之功,给了我们长孙家这一世的富贵。孩儿要像爹一样,以戎马之功,为长孙家打下下一世的富贵。”长孙凛只是把部分意思透露出来,没有表露他内心的真实想法:他要用李氏的兵马来征服天下,要用天下的权威来钳制李氏。
等到长孙凛母子出来的时候,长孙无忌已经来回走了十几圈。按照今日窦凤的态度,他以后在家的地位怕是岌岌可危,不过之前他在家里也没什么地位。太宗也是无奈,眼前的胖子来回不停,看得他头晕眼花,便出声制止。
长孙无忌小心翼翼地走上前去迎接,窦凤哼了一声,甩开他伸过来的手,不作理睬地走到另一边。此时魏征已经退下,长孙凛才发现太宗身边安坐着一端庄的花信美妇。只见她头戴凤冠,身着朱红色华丽宫装。脸上薄施脂粉,眼波盈盈,秀丽绝俗,极是美丽。其眉目间与长孙无忌有些相似,不用想也知道她便是母仪天下的长孙皇后。这太宗和长孙无忌处理国家大事是游刃有余,可是碰上窦凤这样就如同秀才遇到兵,太宗便遣一小太监把皇后娘娘给请过来了。
此时两仪殿上两位世间难寻的绝色美女交相辉映,让大殿上摆设的奇珍异宝瞬间暗淡。若说窦凤如同那火红的玫瑰般馥郁芬芳,华美娇艳;长孙皇后便如同那洁白的百合般清新淡然,圣洁高雅。
长孙皇后见窦凤还在生气,便温柔笑道:“那么多年凤姐姐的脾气依然未变。”她站了起来,走到窦凤身边,拉住嫂子的手,轻声安慰她。
“凛儿两年没见,都长那么高了。”皇后注意到自己的侄子在一边讷讷地,便笑着说道。
“凛儿,还不快向你姑姑行礼。”窦凤心情已经缓和下来,看长孙凛还在一边发呆,便教导他道。
长孙凛处境有些尴尬,原先各种礼数都有模样照跟,这次他可是蒙了,便道了声,“侄儿给姑姑请安。”正当他硬着头皮准备行个大礼,却被皇后扶住。
“自家人何以如此见外,姑姑以前就跟你说过,在这里就跟家里一样。凛儿有两年没进宫中了吧,前几次姑姑念你,遣人宣你入宫,非是未归家便是头疼脑热的。你道是姑姑不知你性子,亏得姑姑那么疼你,真该打。”皇后看他挠头的样子甚是可爱,便慈爱地说道。
长孙凛此时也不知道说什么,只是嘿嘿地干笑了两声。
“妹妹你是不知道,这凛儿自当年大病之后身体就一直不好,唉,我这可怜的孩儿。”窦凤心疼地说道。
“这凛儿跟姐姐是一个模子印出来的,不仅相貌相似,且脾性也相仿。若是看上谁家姑娘,和家里说说,不然就到宫中和姑姑说说。就你那俊俏模样,谁家姑娘不爱俏,非得恁般胡来,惹你娘伤心。这点姑姑可得说你的不是。”
皇后看殿上两个男子无所事事地大眼瞪小眼,便微笑说道:“今日哥哥嫂嫂就在宫中用晚膳,我已经吩咐尚食局备膳了。我们女人家先说些悄悄话,你们两个大男人先去忙你们的吧。”
长孙无忌临走前还对着不理睬自己的夫人,讷讷地想说什么。皇后浅笑说道:“行了,哥哥,你也不是不知道嫂嫂的脾气,过后便无事了。”
长孙凛觉得两个女人说话,自己在一旁也无聊,难得可以参观皇宫,如此好的机会他怎会错过。便出声道:“娘亲,姑姑,孩儿两年没进宫中,想在宫中四处走走。”
“你这孩子就不能静下来陪姑姑和你娘说说话。”皇后虽然如是说,却也叫来一个小太监做向导。“也别走远了,晚些时候便到甘露殿用晚膳。”
“这皇宫恁大,可别走丢了。”窦凤担心地说道。再对那位导路的小太监吩咐道:“这位公公,劳你跟紧我家孩儿,莫要让他走失了。”小太监哪敢不应,连连点头称是。
阳光照耀,春色一望无边。草木繁盛茂密,绿荫幽暗青碧。环绕着珍贵的蔷薇花丛静静徘徊,艳色灼灼,香气融融。蝴蝶翩翩飞去,黄莺悠悠鸣来。徐徐春风吹过,些许花瓣像美人的钗簪堕地,散发着残留的香气,凌乱地点缀着桃花小路,轻轻地在园间小道上翻飞。三泓水池边柳树成行,树荫成线。娇柔的柳条轻轻浮动着池水,柔绵的柳絮随风飘舞。池水波光粼粼,碧绿清澈。
在此等美景之中,长孙凛一身惬意地走在宫中小径上,那小太监小心翼翼地跟在后边,两人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这两仪殿后边可以说是皇宫的生活区域,没有了前面部分的庄严肃穆,倒是多了份安宁和悠闲。一路上碰见两三个盛装艳抹的后妃宫娥,皆羞涩低语,对他指指点点。长孙凛倒也无所谓,依然自由自在地游走在宛若人间天堂的御花园中。
走到西海池边,找了块平整的石头,长孙凛坐了下来。望着眼前清澈见底的湖水,呼吸着四周清新无杂质的空气,他的心绪是无比的平静安宁。来到这个时代已经一个多月了,他未免有些想家。不知父母身体可好,妻子是否睡得安稳,没有爸爸,一双儿女是否听话。唉,这人生是何等无常,原先拥有的真实,变得飘渺难触。
砰!一个小石头突然飞过,打入湖中,溅起水花片片。阳光照耀下,闪烁着彩色的波纹。长孙凛扭头回望,却只见到艳丽繁花的悠悠晃动,小太监在一边低头伫立,他也没多想。扭回头继续之前的思绪,没过多久,又一个石头飞来,这回砸到了长孙凛的背脊。
长孙凛想都没有想,便轻步跑起,以惊人的速度移至身后不远的花丛中,无声无息地。只见那约莫两尺高的万年青后蹲着一小女孩,正抿着嘴低头偷笑。长孙凛悄然走到了她面前,咳嗽了一声。女孩知道被发现了,也不害怕,抬头站了起来,小嘴还在笑。是一个漂亮得不像话的女孩,约莫十三四岁,满脸清纯与娇嫩,脸被太阳晒得红扑扑的,雪白里透着健康,一笑便双眼眯缝,特别可爱。
15.公主
长孙凛有些无奈,这么一个小丫头在宫中出现,不用想也知道是被宠坏的小公主。他翻了翻白眼,转身又回到原来的地方坐下。小姑娘正有备而来地等着对方责问,谁知此人却是不声不响地走掉了。
小女孩也是愣了愣,却是坏笑地收集附近的小碎石,就不信你能忍到什么时候。咚,又一石头飞了过来,没打中,投入湖中。长孙凛运用内功护体,却没有理睬,连头也不曾回。说实话,让他一个心里年龄三十岁的大男人去跟一个小女孩计较,他还做不来。
小女孩刚开始也开心地向对方扔石头,也不用再蹲下来躲起来了。些许石头扔到了湖中,有几个砸到了长孙凛身上。可她扔了不小会就觉得累了,要知道小胳膊小腿的,要蹲下来捡石头,又要往前用力扔,能不累吗?
“喂,你怎么不说话啊?”女孩迈开小脚丫吧嗒吧嗒地跑过来,长长的眼睫毛一闪一闪,小嘴微微地在喘着气,尚在发育的小胸脯一起一伏。
“说什么呢?问你为何拿石头砸我啊?”长孙凛微微回过头,微笑着说道。
“恩,不然就不好玩啦,像个木头一样。”小姑娘确实很漂亮,拿现代的流行话来说就是一个小萝莉。
“那我要是问了你会怎么回答呢?”长孙凛觉得好笑,这小女孩觉得无趣,便来找自己麻烦了。
“我会说……我会说我就要砸你。”小姑娘也知道自己无趣,她本来是想看对方气急败坏的样子,现在却成了自己气急败坏。她却是个被宠坏的主,便恼羞成怒地跺了跺小脚,生气地撅着小嘴说道:“我就砸你又怎样?”
长孙凛突然拿起一块刚被小姑娘掷过来的小石头,猛然地站起来,对着小女孩的方向,狠力砸去。两人相隔不过两三小步,这一砸怕要伤得不轻。女孩身娇肉贵,哪里见过此种仗势,她双手害怕地捂住双眼,哇地一声,眼泪全冒出来了。
“不要!”从周围传来了如黄莺般婉转园美的声音。说时迟,那时快。长孙凛动作做出后,却是潇洒地转了个身,把石头斜抛到湖中。噌-噌-噌,小石头在湖面上形成了三个水漂,波光涟涟,甚是好看。
“好好玩哦!”小女孩虽然双手遮住了眼睛,却是在指缝里偷看,眼神一直注意着长孙凛的动作。看到往日掉入湖中就会直接坠入湖底的小石子,刚刚却像个灵巧的小鱼般跳跃了三下,一下子就吸引了她的目光。眼泪还沾在眼睫毛上,却是拍手称赞来。
此时刚才那黄莺般婉转声音的主人已经缓缓步入两人的小范围。为首的竟是一名约为十六七岁的少女,穿着珠玉罗杉,长裙遮足,背后披着一件肩搭披帛,披帛上面绣着活灵活现的花卉。四名宫女打扮的女孩分成两行,左右环护着那名少女,有如众星拱月般的……
为首的少女,莲足轻抬,乍眼之下,宛似弱不禁风,纤小娇柔;但见一张姣美鹅蛋脸上,高洁清丽,秀逸脱俗,犹若月光洒落在葱郁的树林之中;鲜妍明媚,光彩夺目,好似早晨的霞光照耀在江水之上。”
“高阳妹妹,你又作弄人了不是?”那少女向长孙凛微微点头笑了笑,看到地上零零散散的小石子,便轻启红唇,开口责问道。
正所谓一物降一物。小姑娘对这个姐姐似乎还是有所忌惮的,她微微低下了头:“没……没作弄成。”移动小步走近长孙凛,小手轻轻揪了揪长孙凛的衣袖,似乎想让他证明些什么。
感情这位姑娘还不是第一次犯案了。长孙凛翻了翻白眼,还没作弄成,若不是他有武功护体,这回准是浑身酸疼。哎,不对啊,他便惊讶地说道:“你就是高阳公主?”
“恩,本宫就是高阳,当今大唐皇帝就是我的父王。”小姑娘看对方惊讶的样子,这回可得意了,尾巴都快翘起来了。长孙凛这回可不吝啬他的敬仰之情,啧啧,连和尚都敢泡的女子,放到现代也是惊世骇俗的。高阳小妞儿可不明就里,她以为这个酷酷的哥哥也跟别人一样,对自己臣服了,小脸乐得闪耀着迷人的红晕。
“那,那你是她姐姐,难道你就是长乐公主?”长孙凛转首对着那美丽的少女猜测道。这历史上的长乐公主聪慧开朗、柔顺恭谦,加之德行垂范、仁爱孝友,这样德才貌三全的佳人,绝对是公主控意淫的首选。
“凛弟怕是又在说笑了,两年未见,难道你连丽质姐姐都不认识了?”长乐公主秀眉微颦,似乎有些不开心。但看到长孙凛一脸傻笑站在一旁,她便以为对方是在和自己开玩笑。
对啊!长孙凛拍了拍脑袋,这长乐公主乃是长孙皇后的谪长女,长孙凛是皇后的侄儿,据说小时候还常被养在宫中,两人应该认识。他讪讪地笑道:“刚才有些糊涂了。”长乐看对方傻兮兮的样子,不禁抿嘴笑道,粉脸染上了玫瑰色般的红晕,此时的她更像是邻家初长成的怀春少女。
在一旁的高阳也来凑一份热闹,“你是胖子舅舅家的凛哥哥吗?那你可不可以教高阳玩丢石子,就跟你刚才那样能把石子在湖上跳三下的?”小脑袋完全忘记了之前两人的过节。
“不行,我还有其他更好玩的东西,可不跟爱作弄人的捣蛋鬼玩。”长孙凛看此时的高阳公主还是小女孩的性子,单单纯纯,没什么城府,甚是可爱,便逗她玩。
高阳明亮的大眼睛转了转,小嘴狡黠地抿了抿。摇着长孙凛的手臂晃动着,自下矮桩说道:“凛哥哥,高阳跟你道歉了。高阳带你去看个好玩的东西,算作道歉。你就和高阳玩好了。”
长乐看这一个大孩子和一个小孩如街市买菜般讨价还价,在一旁乐得直笑。声若莺嘤啼,撩人心弦。
有道是最恨生在帝王家。这高阳公主虽然性敏聪慧,天性活泼,甚得太宗宠爱。然李世民子女众多,身为一国帝君,能陪这第十七女儿的时间能有多少呢?加上高阳母亲前两年因病过逝,小女孩身边更是没有个亲人。好在长孙皇后宽容慈爱,常把高阳带在身边,长乐对这个可爱的妹妹也极为照顾,高阳才能恢复到原来快乐的小云雀。
这小高阳的个性是活泼奔放,皇后和长乐都是传统的贤淑静雅之人,小姑娘平日里自然会觉得有些闷。她有时便偷偷跑到花园里拿石子砸太监宫女取乐,不然就找别的事情,总之是难得静下来的主。好不容易深宫中来了了个好玩的哥哥,小姑娘自然是不会放过他的。
这不,还没等长孙凛答应,高阳便讨好般地带着他,让长乐公主命人抬来一凤驾代步,在皇宫中兜兜转转,三人兴匆匆地来到宫中西北部一个叫禁苑的地方。整个禁苑实则非常大,苑中有柳园、桃园、梨园、葡萄园,景色秀丽,生机盎然。在汉宫宫阙的遗址上,还重建了著名的未央宫和数座亭台。三人的目的则是苑中的灵苑圃——即宫中的动物园。
这帝王在后宫生活中,除了美人、乐伎、奇珍、异宝,还有不少的动物玩偶。这些动物玩偶有的带在身边,供随时观玩;有的豢养在广大的宫禁苑囿之中,供狩猎之用,平常则作为奇禽异兽予以供养。尚武好勇的帝王多爱玩弄猛兽,骑射击杀,满足自己威振四方、降服天下的虚荣。然而更多的帝王豢养猛兽是为了观赏,增添园林野趣,以助游兴。
在高阳和长乐两位公主的陪同下,长孙凛兴致勃勃的观赏了整个古代的动物园。这里面豢养最多的自然是鸟类,其次还有猴,鹿,狗等。有些在现代动物园也能见到的如大象,狐狸,狼等。最奇特的是其中的奇珍异兽,有长得像老鼠的飞诞鸟;似羊非羊,似猪非猪的叫不上名字的怪物;巨大如牛的花蝴蝶。最让长孙凛记忆深刻的是一种老虎,这可不是“周老虎”哦。大家都知道,虎的毛色为世人所熟知,毛为黄色,上有黑色的斑纹,而这种老虎和普通老虎不同的是,它们的毛皮为浅黑色并且略带灰蓝色,上面有深黑色的条纹,长乐在一边告诉说这叫黑虎。长孙凛边看边大为赞叹,连声称道不虚此行。此行含义有两,一是动物园之行,二是大唐之行。
“凛哥哥,那你愿意和高阳玩否?”小姑娘紧紧贴在长孙凛身边,粉脸仰望着身边比自己高两个头的哥哥,娇声问道。长孙凛大笑,乐得忘乎所以的他忘记了古代必尊的信条“男女授受不亲”,忍不住捏了捏小女孩的粉脸,点头答应。小姑娘却是满脸通红,小粉拳撒娇似地捶了捶身边的登徒子。
长乐似乎也受气氛的感染,性子跟着活泼起来,俏皮地说道:“这么容易就放过小玲儿了?后面还有更好看的呢。”李玲是高阳公主的芳名。三人经过一狭长小道,进入一个叫教扰苑的地方。所谓扰,驯也,即教习是动物驯服的意思。
第一间房间是斗鸡室。只见一少年头戴雕翠金华冠,身着锦袖绣襦,手执锋铃,拂导群鸡,群鸡立在广场,神气活现,不可一世。它们顺从着那少年的指挥,竖着毛发,振动双翅,磨吻擦距,跳跃进退,随着少年的鞭子有进有退。战斗激烈,胜负决出以后,胜利的走在前面,失败的走在后面,随着少年雁字而行,回到鸡坊。两个女孩子对此都不感兴趣,站得远远的,长孙凛却是看得是眼睛都不眨,他知道古代,即使是近代都有斗鸡这玩意,但没想到竟是如此精彩激烈。
后面还有驯鸟、斗蟋蟀、斗鹌鹑,总之你能想到的应有尽有。最有意思的是蛤蟆教书:圆桌子上设一小木椅,一老者把一只大蛤蟆放到桌上,大蛤蟆一跃,坐在了小木椅上。紧接着八只小蛤蟆也被放了出来,团团环对着大蛤蟆,寂然无声。老者喝道:“教书。”大蛤蟆便“呱呱”叫,八只小蛤蟆都跟着“呱呱”叫。大蛤蟆叫几声,小蛤蟆就跟着叫几声,如同先生教学生。老者突然说:“止”,这“蛤蟆教书”当即绝声……
长孙凛当场看得下巴差点没掉下来,这也太神了吧。高阳却是看过无数遍了,不稀罕道:“这有什么,我还听宫女说在她们那有人使唤老鼠演戏,那老鼠还能用爪抓刀枪起舞。”说实在的,你不得不佩服中国人民的智慧与耐心,在古代确实是缺少娱乐节目,许多人不得不为了混口饭吃,想出各种稀奇古怪的玩意,当然这样的娱乐自然只有贵族老爷,纨绔子弟可以享受到。
恁小的王宫就能有如此多稀奇古怪的事物,那此时浩浩央央的大唐国土,多少后来绝世的民间绝技,长孙凛在想自己穿越成纨绔子弟是多么正确的事情。
部分资料摘自《到中国古代去旅行》
16.宫膳
三人在灵苑圃里玩得是不亦乐乎,直到尚食宫的公公来传皇后娘娘请三人回宫用晚膳,长孙凛这才依依不舍地坐着公主的凤架离开了。
傍晚浮云收敛,淡净的蓝天像一片澄碧的琉璃。远山的夕阳正在渐渐沉没,宫殿的一角刚刚消逝了一缕晚霞。昏暗的淡黄色杨柳栖息着休息的云雀,明亮的烛火陆续从宫殿里点燃。时断时续地传来了长安城黄昏的钟鼓声,洗衣宫里的捣衣声依然不停。
坐在回宫的凤架上,高阳今日来回折腾一天,也是累了,却是缠着长孙凛不放,靠在他身边安静地休息。她红粉细腻,娇艳纯憨。长乐却是矜持的坐在一边。长孙凛此时才能细看她美丽的容颜,长乐羞然一笑,面颊上胭脂淡淡,淡雅的服饰妆扮更增添她妩媚清妍。鼻息里飘来少女淡淡的清香,长孙凛暗暗深吸一口,似乎有些心猿意马。这只不过是男子正常的反应,对于面前这位表妹,长孙凛可没存在什么心思。毕竟现代人都知道,近亲结婚不好。高阳就更不用说了,一个小女孩而已。
“凛哥哥,今日无法去打水漂了,下次你到宫里来教我,好吗?”高阳休息了一会,精神回笼,又开始念叨起来。
“恩,那下回我可不想被一堆石头迎接哦。”长孙凛看小女孩一脸娇憨的模样,不由笑了起来,也许就是因为高阳的奔放和执着才导致她以后的命运。
“才不会啦。”小姑娘细腰扭扭,害羞地说道。“哥哥,你不是说还有别的好玩的吗?好无聊哦。”她是一会儿都难以静下来。
长孙凛眼睛骨碌一转,他坏坏地笑道:“好吧,我给你讲个故事,你听过大猪说有小猪说没有的故事吗?”
“没有。”小丫头说完便乖乖地坐着,眼睛睁得大大地望着长孙凛,正在等待这个名字很有意思的故事。长乐是旁观者,看到长孙凛坏坏地笑容,再想想那怪怪的名字,她突然扑哧一笑。小姑娘急了,她转过头伸出右手食指,“嘘”了一声,示意姐姐安静。长乐凑到高阳的耳边,低语说了几句。高阳明白上当了,羞恼地撒娇小拳头往长孙凛身上捶去。结果闹玩以后,小姑娘依然兴致勃勃地要求类似的问题。
长孙凛伸出一根手指,“这是多少?”。
“一”;
伸出两根手指,“这呢?”。
“二”;
伸出三根手指,“一加一得?”。
“三”。小姑娘吐了吐舌头。
“边旁水加一个‘来’字是什么字?”。
“‘来’,涞水的涞。”;
“那边旁水加一个‘去’是什么字呢?”。
“‘去’……”
待到回到用膳的甘露殿,长孙凛和长乐已经被高阳傻傻的娇憨和执着给逗得肚子都笑疼了。高阳倒也觉得挺好玩的,每次反应过来也跟着哥哥姐姐一起笑。
自隋唐以后,宫廷的膳食机构有两个,一个是光禄寺,一个是尚食局。殿中省下的尚食局负责皇帝的日常膳食……尚食局长官为奉御,副手为直长,督办御膳,保障遵守春肝、夏心,秋肺、冬肾的食禁,呈给皇帝美味的食品,并每次需由奉御先尝,看是否有毒。
这皇宫里集中了全国的一流厨师,其手艺之精之美,天下无人能比。尤其是近年来国家富足,食物种类繁多,又有周边大量进贡,因此,这皇帝可谓享尽了口福,吃遍了至精至美的美味珍肴。
在行完各种礼仪后,长孙凛按照安排坐在了自己的位置上。共餐的除了四位大人以外,还有两个粉妆玉琢的金童玉女般的人物,男孩大约五六岁,女孩只有三四左右。长孙凛稍后得知小男孩就是历史上的唐高宗,现在还尚不知事的小九,小女孩是太宗最钟爱的晋阳公主。两个孩子身边都有宫女伺候着。
长孙凛可没心思去注意两个娃娃,他已经对眼前的食物垂涎三尺。桌面上摆满了盛满丰盛食物的装饰华丽的盘子,这种盘子叫做牙盘。
“凛儿,先尝尝这灵消炙,是尚食宫新近做成的,你这些年没入宫,怕是还没有尝过吧。”身为姑姑的皇后推荐了一种食物。灵消炙是从一只羊身上取下四两肉精心烤制加工而成的,经过酷暑也不会腐败,而目色正而味美。
“真好吃,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长孙凛迫不及待地尝了一口,两眼立马放光,简直是太好吃了,这完全可以说是“天籁”之食。他也不顾任何形象,狼吞虎咽地把盘中剩下的都吃进肚子里。对面的两位姑娘偷偷在笑,窦凤出言让他慢点,怕他给噎着了。
待到一顿饭下来,长孙凛已是肚子撑得实在不行了,这皇帝真是太会享受了,每一盘食物都是美味无比。那虬脯,健状如虬,红丝高一尺,按倒可以再弹起来,可能是用牛或者其他牲畜筋做成的,嚼劲十足。那珍味浑羊殁忽也是美味无比,据说是将鹅去毛去内脏,鹅内填肉和糯米饭,用五味调和;再取羊一只,去毛去肠胃,放鹅于羊腹中,将口缝好;然后,放在火上小心烧制。羊肉烧熟以后,这羊肚内的鹅便是这道菜。还有单笼金乳酥、通花软牛汤、御黄王母饭等等,甚至有些你根本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只知道两个字:好吃。
这唐代的饭局上怎能没有酒呢?今晚喝的是乌大山离国进献的龙膏酒,气味独特,色黑如漆,饮后令人神清气爽。长孙凛一顿饭下来,只有一个字:爽!窦凤看到儿子胃口打开自然开心,长孙无忌则是为自己儿子的失态羞愧不已。
入夜,掖庭宫。
长乐和高阳姐妹俩在宫女的伺候下睡了下来。
“好玩,姐姐,我喜欢凛哥哥,我得跟父王说让凛哥哥做我的驸马。”高阳一扫往日一到夜晚便开始想念母亲的闷闷不乐,却依然和往常一样搂着她的姐姐诉说着小女生懵懵懂懂的心绪。
“小丫头,才多大就开始想郎君了。”长乐娇躯一颤,却很快恢复平静地嗔道。
“这样我和姐姐以后也还是一家人。”高阳说着说着就睡着了,淡淡的月光下小脸还保存着笑意。
长乐给妹妹盖好被子,幽幽地叹了口气,一颗晶莹的泪珠滴落……
“妾发初覆额,折花门前剧;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
17.修炼
这几日窦凤都是闷闷不乐了,长孙无忌总是想方设法与她说哈,窦凤也是不大理睬。既然儿子参军已经是事实,那日他对自己说的那番话也让自己这个做母亲的很欣慰,毕竟儿子长大了懂事了。可按理来说,这孩子如果想在沙场上建功立业,这几日即使是临时抱佛脚也得看看军史之类的书籍。这几日她几乎把无忌书房里的相关书籍都搬到儿子房中,可他倒好,这几日老往家中的铁匠铺和木匠铺跑。在家里的时候,也不好好看看书,竟然做起木匠来了。今天实在是忍不住了,得跑去和孩子说说,不然他还以为打突厥跟到街上买菜似的。
长孙凛现在正努力地在把自己手中的木板给削薄。其实他已经看了一遍被移到自己房里的书籍,诸如后世泛滥的《孙子兵法》《孙膑兵法》,他早已倒背如流。现在需要了解的是唐朝的军制,军力,边疆的地理环境等与战争相关的资料,还有突厥方面的资料,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另外就是得亲身到了行军才能知道该怎么做。所以现在就如窦凤所看到的,他的确不怎么急。
前世的时候长孙凛在业余时间喜欢做些手工活,他有三个爱好,手工,冲浪和音乐。他曾经自己做过冲浪板,也曾自己做过木吉他,技术还不错,木吉他甚至还卖了一百美元。做木工活有个好处,他可以在反复的动作中思考自己的问题,有时候还会达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当然,最主要的是,他觉得以后的行军怕是会很闷,所以得赶紧做个吉他,到时候也能自弹自乐。
“凛儿,你过来。”窦凤看到儿子还在那不物正事,脸上的担忧更甚。她右手摸了摸跟自己很相似的脸,叹了口气,说道:“夜里早些歇息,明日鸡鸣时分娘过来叫你起床。”???长孙凛莫名其妙,明天好像没有安排什么事情啊,“娘,明天要做什么事情吗?需要起那么一大早?”
“你自孩提之时就跟娘修炼师门秘功,那时的凛儿敏而好学,天才卓绝。在你龆年懵懂之时,内力竟突破了第二层。娘当时是即喜又窘,喜的是我儿天颖聪慧,窘的是娘亲这为娘的修炼二十多年也不过之突破了第四层。可惜娘没保护好你,让你在总角之年碰上恁大祸事。不仅攻破身伤,心志也残。娘曾以性命宣誓,不会再让他人伤我孩儿,尤其是我的凛儿。你平日也没甚心机,娘也不曾再想让你再练功。然凛儿也长大了,会有自己的想法,娘不敢阻你前程。只是悔恨往日没促你习武,多少也能保你性命。”
“娘,到底我发生过什么大事?我怎么都不记得了?”长孙凛是第二此听说“自己”的往事,他是满头雾水。
“记不住最好,娘就怕你记起了往事会再为伤痛。”窦凤伤感地说道:“明日娘过来教你重新习武。”她尽管平日对这个小儿子及其疼爱,此刻却是不容商量的拿出了做娘的语气,说完离开了。
长孙凛却没放在心上,他又把注意力放在了吉他制作上。这一时代自然没有现代那么多材料和工具,虽然前世是电子学博士和化学硕士,但他自认为区区一个人是不可能一下子把科技向前推进一千多年。后世科技达到的高位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巨人代表着人类五千年来不断在大自然中孜孜不倦的追索。
好在制作吉他所需的材料并不复杂。琴板的材料最好找,这个时代不缺好木板,他最近测试了几种木板,找到了一种叫古雪杉和林桃心木的质料尤其适合。琴弦用的是古代乐器所使用的竹线,弦枕桥采用的是兽骨,制作品丝的纯白铜可以在铁匠铺里找得到。整个吉他的粘合都是用古代乐器常用的动物胶,再找铁匠在几个部位上加以固定,手工坊的雕刻师傅在面板上雕上些花纹。这唐人的手工手艺真是没得说,真可谓巧夺天工。这吉他完成后倒也像模像样,他弹了一下,音质还不错,虽远不及大师哈尼卡的精心之作,但也可堪比普通吉他。
他兴奋之余,弹了几首曲子尽兴。整个制作过程下来,已是到了深夜,他也觉得有些疲倦,躺到床上便睡下了。
月光似银洗涤着高高的梧桐,幽茂的草丛之上露珠儿圆润,华丽的楼阁外秋意已深。苔藓沿着墙壁印出翠痕,萤火虫儿坠入了墙角背阴。
晚风吹来,水殿里丝丝暗香弥漫。秀帘撩开明月一点,偷窥着佳人。佳人还没有寝眠,倚在枕边金钗取下鬓发乱。起身漫步于寂静的庭院,时而可见稀疏的流星渡过银河岸。
自那日之后,梦魇不再侵入她的梦乡。少女今日却是难以入眠,她幽然地叹了一口气,数日来内心的变化连她自己都难以相信。曾经的屈辱、伤痛、憎恨、麻木,似乎在浅浅地淡出她的芳心。即使最近得以安睡,她却总无故的多了些胡思乱想,从前她不是这样的。不经意间,她再次绽露羞煞百花的芳颜,让母亲潸然流泪。家中的愁绪也因为她心情的改变,渐渐消褪。然而那夜夜扰入自己梦中的少年,却是许久未见。
她不知道那日那少年为何会出现在那处,如那传言中的英雄侠士。他早她离开青龙寺,按理应该早已归家,她情愿相信了他是刻意去寻她的。幸好,他到了那,得救的不只是她的身体,也有她那伤痕累累的心。往日,想到要和他相处一世,她会无由地恐惧。而此时,却有些许的甜蜜散漫。他是什么样的一个人呢?为何能谱出如此意深的诗句?他在思念着一个人吗?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少女低低地轻吟。
灿烂的阳光穿过树叶间的空隙,透过早雾,一缕缕地洒满了庭院。阵阵春风,吹散云雾,太阳欣然露出笑脸,把温暖和光辉洒满大地。古老大地上的勤劳人民又得谢天谢地,今年又是风调雨顺,阳光充足。
而长孙凛却没有这番心情,他甚至开始抱怨今天的阳光怎么这边炙热。在自家院落,长孙凛大汗淋漓。他此刻双腿下蹲,平行开立,两脚间距离三个脚掌的长度,两膝向外撑,大腿与地面平行,同时胯向前内收,含胸拔背,两手环抱胸前,如抱球状,头往上顶,头顶如被一根线悬住。
没错,他正在修炼天山老人秘门神功的基本功——传说中的扎马步。在太阳公公温柔的注视下,这三更睡得正香就被拧起不说,他这虚弱的身板也是浑身的酸痛。过来找弟弟聊天的长孙况也不走了,在一旁笑嘻嘻的看长孙凛的笑话。原来窦凤大清早叫儿子起床,稍用内力细查他的身体承受能力,才发现这几年的花天酒地之余,她这儿子身体还是相当好,没甚毛病,就是过于虚弱。
将上的是战场不是武场,身体强健比武功把式重要。她便专制地命令在绕着自家跑了十圈,然后就开始扎马步,每次一炷香,上午需要完成三次。长孙凛在咬牙坚持了第一轮之后,第二轮他的身体承受已经到达极限,这不,小细腿不正在直哆嗦。若是按他穿越前的身体来说,这是张飞吃豆芽——小菜一碟。如今他也只能从头开始再次品尝修炼的心酸了,前生已经经历过一次这种打地基的痛苦了,已享福多年的他还真不太想再经历过一次。这就是所谓的“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凛儿,你这是要上战场的人,两兵相交那些突厥贼子可不会跟你好说话。在战场上就是需要你的身体,你的拳头去解决敌人。”窦凤一改往昔慈母的形象,一脸严厉地训道。
“拳头解决?那很简单。我和二哥平常有事也是用拳头解决的。”在窦凤的疑惑下,长孙凛借机站了起来,趁机休息。长孙况也醒目,他凑了过来,两人摆出架势,待窦凤要劝架之际,“石头,剪刀,布!”两兄弟一人出拳一人出布。
“二哥,你真没意思,每次都输。”长孙凛笑嘻嘻的说道。长孙况尴尬地挠了挠头。
“长孙况,给我滚回你的房去!”窦凤怒声大喝,完全破坏了她往昔的形象,长孙况吐了吐舌,悻悻离开。
“你这……你这不孝子!怎的这般不懂事!”窦凤看小儿子被自己吓到了,正小心翼翼,老老实实地站在一边,貌似可怜兮兮地等待母亲责骂。心中一软,母老虎瞬间变成纸老虎,眼眶已是湿润。
长孙凛看母亲被气哭了,这可是大事啊,他赶紧上前安慰母亲:“娘,是孩儿不好,孩儿伤了娘的心,罚孩儿早上连蹲马步三炷香。”说完他赶紧认认真真地扎起马步来。
窦凤不禁破涕为笑,对这无赖儿子她是打也不是骂也不是,心中甚是无奈。
“凛儿,若是你安安生生地呆在长安城,一世相安。娘也不舍你这般劳累,这大太阳射的,娘心中也不好过。可你却偏偏不懂事,应是要上战场打仗。你也不要怪娘心狠。”窦凤说着说着,刚收住的眼泪,又有涌出之势。
正是儿行千里母担忧。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这母亲爱子之心是无所不至,孩子志在四方,在家的母亲却是朝夕悬望,两眼望穿,心随千里远,病逐一愁来。
长孙凛黯然,他默默安慰了母亲之后,默默地扎起马步。刚到这个朝代,他是享尽了这位母亲毫无顾忌的溺爱,那时风平浪静,强势的母亲认为自己能为孩子撑起保护伞,因此对儿子的态度只有温柔和纵容。而当母亲发现儿子即将离开自己的护萌,单独去面对恶劣的环境,强硬的对手,软弱的母亲却是态度强硬,督促自己儿子勤奋练功。
他想起了自己前世的妈妈。妈妈是个很普通的女子,她知道以后儿子要面对的是竞争激烈的社会,为人父母的她知道自己以后无力给儿子抵住现代社会不见血的战场,唯有能做的是敦促儿子勤奋修炼保身之功。天下的母亲都是一样的。
之后的几天窦凤发现这个平常爱瞎闹的孩子倒是老老实实的按照自己的规划炼基本功,而且更为勤奋刻苦。除了手腿绑上沙袋外,还有许多新鲜却危险的方法。诸如在墙面上攀爬跳跃,长期匍匐前行。看得窦凤心惊胆战,数次都要叫停,却又硬生生的咽回,含泪静观。
两周强度极大的操练下来,长孙凛的身体已经出现了变化。手腿部分已经出现了肌肉的弧度,身上虚松的肌肉开始结实,速度明显加快,身体力量也是剧增。这都是实打实的身体修炼,长孙凛没有使用跟他一起穿越的内功。这人的身体和内力实际上就如同盛水的罐子,这罐子若是脆弱易破,那么你就不能使劲摇晃,否则水在罐子里的动力就足以把这罐子给冲破。同样的道理,若是长孙凛以虚弱之体去迎战武林高手,即使内力不输予对方,他也会因为身体承受不住而全身爆破而亡,这身体没有了,再强的内力也是假的。
窦凤虽然每日都陪伴儿子训练,但她也能看出儿子身体的渐渐变化。白皙的皮肤被白日的阳光镀上了一层铜色,身体也开始结实起来,行走是风风火火,动作的爆发力极强。她虽然还是担心,不过也在为儿子的听话和改变感到高兴。只可惜儿子呆家的时间不多,如若再多上一个月,便可开始修行师门秘法。长孙凛也不知道窦凤心里的想法,龙羽神功已是天下奇功,所以他也没有去详问母亲的师门武功,否则必会让他大吃一惊。
18.淫诗会?
是日,长孙凛刚完成当日的修炼计划,窦凤在一旁命下人备好洗澡水。现在这儿子什么都好,就是有点姑娘家的洁癖,每日无论是否出汗,都得洗个澡。不过她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好,谁会嫌自己儿子爱干净。
说到洗澡,大凡穿越人士都会自行制造香皂。长孙凛也不例外,对于一个世界顶尖大学的化学硕士而言,简直是信手拈来之事。历史上的肥皂是从宋朝的时候才有的,此时人们所用的是草木灰水和山羊油做成一种粗肥皂,长孙凛哪里能忍受。他自行制作了一种柚子皮沐浴露。原料其实都很容易找到的,柚子周秦时中国就有种植,柠檬这一词语虽然来源外文,实则原产于我国云南和缅甸地区,在唐代被成为益母果。他从柠檬里提炼出柠檬酸。命人到长安有温泉的地方寻回硼砂,这硼砂可以制成硼酸,有杀菌消毒之功效,而且是香料的制作原料之一。
期间还有个小插曲,制作乳酸的时候他还顺便做了酸奶,其实这时在游牧民族已经开始食用酸奶的。大概是手艺不佳,窦凤吃了直皱眉,又不忍扫儿子的孝心,毕竟这是她第一次吃到儿子亲手做的东西,强行吃完了一碗。长孙凛也看出不和母亲胃口,便把剩下的给了给他打下手的厨房的王婆。王婆虽觉得这食物难吃,但却不喜浪费,大口即吃完。不想这王婆这几日正便秘得难受,吃完后不久便到厕所一阵痛快,她便也知道这酸掉牙的东西竟有如此功效,几番调味研究,做出了更为可口的酸奶,成为了长孙府上的消暑之物,也是长孙家所出的第一道名食。
几番实验之后,这长孙牌柚香护肤沐浴露划空面世,伴随的还有牙刷牙膏等副产品。长孙凛制作的目的无非就是想提高家里的生活水平,谁知效果惊人,母亲姨娘都非常喜欢,就连那父亲虽然表面上觉得那是女人家的玩意,每次洗澡还不偷自己老婆的用。这玩意即能有效清洁身体污垢,成分里的甘油还有护肤的功效,是女人都应该喜欢。后来有些受宠的丫鬟也大胆向夫人讨一些来用,长孙凛干脆把每道工序详细教给几个机灵的下人,以免自己离家期间家里断货。
刚才那是题外话,话说长孙凛正准备更衣沐浴,长孙况却是兴冲冲地闯入。他刚从国子学府下学归来,唐代京师学校,皆隶于国子监,沿隋制也。其学校有六:一曰国子,二曰太学,三曰四门,四曰律学,五曰书学,六曰算学。其学生以阶级分之。也就是说这国子监是大唐的教育部门,国子学府说得不好听的就是中国的牛津剑桥。对所收的学生的家世有着严格的要求,根据《唐六典》记载:国子博士掌教文武官三品以上及国公子孙从二品以上曾孙之为生者。也就是说长孙况乃是中央贵族大学的学生。
“凛弟,夜间跟哥哥一道去参加湘月院的吟诗会如何?”长孙况是一脸的兴奋,他是好不容易才能拿到入场资格,可以携带一友人参加。
“湘月院?淫诗会?”,长孙凛不禁咋舌,早已听闻这大唐社会风起开放,没想到还能有如此开放的聚会,虽不及后世的群X俱乐部,但也能堪称豪放。
其实是长孙凛自己淫荡把这吟诗会想歪了。这湘月院乃是长安首富邹凤炽为其爱妾所建的一间奢华茶馆,其爱妾出生于湘江边上,芳名带有月字,因此叫湘月院。长孙凛却以为和怡红院,采春院的性质差不多。
唐朝国力的强大,为文化的发展创造了极为有利的环境。初唐百姓对人生,生活普遍持积极进取的态度。国力的日渐强大,为仕人展开了一条更为广阔的人生道路。唐人入仕,也较以前有了更多途径,也吸引了许多寒门人士走向仕途,进入文坛。也为今后唐诗的繁荣奠定了基础。唐太宗是个爱好文艺的君主,他后世所存的诗歌就有五十多首。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大唐的全民爱诗运动,怕是已经拉开了序幕。
在长孙况哭笑不得的解释下,长孙凛也明白了这吟诗会跟他自己所想的不是那么一回事。这是由上官仪所创办,上官仪乃贞观初年进士,召授弘文馆直学士,地位很高,名噪一时。其所作之诗以属对工切和写景清丽婉转著称,形成一种诗风“上官体”。在太宗的支持下,吟诗会办得极为成功,现已是长安上流社会的顶级盛事,大凡才子佳人都有所向往。
“吟诗作对?这等文绉绉的场合不适合我,不去。”长孙凛想也没想,这唐诗在这个朝代估计他是懂得最多的,更何况他向来不喜欢风花雪月的场面。
他说不去,长孙况可急了。这吟诗会因每年有许多著名文人,美丽佳人参加,在大唐人人是趋之若鹜,可不是那么容易参加的。长孙况在学府里对经史尤以历史卓越,但在文学诗歌方面偏弱。这次能够参加,主要是他借用了长孙凛的《忆江南》,学府的先生大为称赞,推荐他参加,否则他也得等到以后取得功名才得以参会。
“如此难得的机会,怎可不去呢?此次盛会乃是由上官大人主持,据说阎家兄弟,那七岁成文的婺州才子骆观光,前朝名画大家展子虔之高徒李卓年,京城蕙质兰心的三大才女,怡情院以琴音绝诗闻名的怜卿姑娘都会参加。”长孙况有些急了,他可是受人所托,要把三弟给捎上的。
长孙凛本不以为然,但他听到阎家兄弟就来了兴趣了。看来这吟诗会不知吟诗作对,还是名流交际的聚会。便点头同意了。
曲江初碧草初青,万毂千蹄匝岸行。倾国妖姬云鬓重,薄徒公子雪衫轻。琼镌狒绕觥舞,金蹙辟邪拿拨鸣。柳絮杏花留不得,随风处处逐歌声。
——卢纶《曲江春望》
湘月院位于曲江边上,曲江是唐长安最著名的风景区。曲江处少陵原北,此地地形低凹,其西有泉水名汉武泉涌出,遂积水成池,号曲江池。曲江池水面一半在城内,一半在城外。在城内的曲江池连同岸上宫殿、亭阁,约占两坊之地。岸边是一派繁荣、升平景象:花卉周环,烟水明媚,都人游赏,盛于中和、上巳节。”曲江之畔,南有紫云楼、芙蓉苑,西有杏园、慈恩寺、曲江亭……两岸宫殿连绵,楼阁起伏,菰蒲葱翠,垂柳如烟,景色绮丽如画。
此时湘月院内院深处一高耸楼阁里,高卷的帘幕,轻轻一开云母屏风,红霞洒在薄施脂粉的佳人身上,是那么的和谐美丽。
“姐姐,真不明白你要与此淫贼谈何事,他如是对你做出如此天下人不耻之事,即便救了你,也抵不过他罪孽之深!”
“妹妹,你道长孙况能否将他带到此?”
“我的好姐姐,你就放心吧。那淫贼虽平日不学无术,却是好凑热闹装斯文。若是能让他进入这等盛事之场合,怕他还暗暗偷笑呢。”
长孙凛跟随着二哥长孙况,悠然自得地骑着马行走于曲江边上。暮色中的天空中浮云朵朵,漂浮不定。斜阳脉脉映照着绿水,高高的柳树垂下绿荫,肥大的鱼儿腾波吹浪,晚霞映红了一片,真是风光如画。
长孙凛望着这花红柳绿,毫无污染的大自然,想来当年李商隐便是在此感叹出“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的千古佳句。然而作者所处的时代乃是江河日下的晚唐时期,而长孙凛却认为岁岁四季更替,天天日出日落,送走了今日,又是明日。既知夕阳无限好,又何必惆怅近黄昏呢。由此他不禁大声感叹一句:“都说夕阳无限好,常日莫道黄昏迟。”
长孙况正欲回头催促兄弟快些前行,听他如此一言,便知如是风景让他无限感慨,大声笑道:“好诗,弟弟说得对极,‘常日莫道黄昏迟’!”
来到了湘月院,这朱门深院,张灯结彩,一片繁华热闹。院内数座大阁,都高数十丈,开广数十间。栏槛窗牗,都是沉香做就,还镶上金玉珠翠,外布珠帘。自太湖灵璧购取奇石,叠作蓬莱,山边引水为池,文石为岸,白石为桥。杂值奇花异卉。正是:直须阆苑还堪比,便是阿房也不如。让人不得不感慨这一富翁的富有与奢侈。
唐太宗在即位之期便大力发展经济,然其静以抚民、回复发展经济,主要体现在对农民和农业的生产关注之上。在士农工商中商依然排名最末,。《唐六典》明确划分了士、农、工、商的四类人的界限。工商业者被看作是唯利是图的小人,不登大雅之堂,更不能入仕为官。
这邹凤炽虽然从初唐安定的环境得益,几番辛劳得益家产万贯。但社会地位未见提高。他便想到了曲线救国,知当今圣上爱好诗句,由地位甚高的上官仪主持一吟诗会。邹凤炽便与上官仪修好,更是不惜血本的腾出这一湘月院作为主办地。要想此处比邻曲江,风景优美,湘月院的装饰也颇为华贵得体,自是得官方赏识。
自古道:“诗为酒友,酒为色媒。”这一吟诗会盛事,怎么少得了酒和美人。长孙凛刚被下人引入大堂,便见那山珍海错,金杯玉酬;酒神诗仙,高朋满座;你来我往,举杯豪饮;觥筹交错,满座尽欢;酒色齐聚,且饮且赏;只见数十女伶,头戴牡丹,衣着映照,娉婷妩媚,鸳声吟唱着古词名曲。说不尽的繁华景象、风流姿态。这哪是一个文坛聚会,简直是一豪门盛宴。
其实此乃邹凤炽一番心思所为。此时唐朝大多数有名的诗人都尚未出世,寒门文士也尚未露头角。初唐的诗歌创作,主要是以太宗以及其群臣为中心展开的,风格趣味方面也颇为贵族化和宫廷化。此时的文坛大家,大多都在朝做官。因此,邹凤炽也把此吟诗会办得颇为尊贵,恐拂了一些达官贵族之颜面。
长孙兄弟的出现,吸引来不少目光注视,有羡慕、嫉妒、憎恨、鄙视,无所不有。两兄弟的相貌皆承自母亲居多,往这大厅上一站,一袭儒杉的两人更是风度翩翩,再加上兄弟俩出自长安第一世家,引来不少人侧目。长孙况尚还好,他在国子学府里以博览群书,学识甚广出名,颇有其父之风。而长孙凛就不行了,长安城人人皆知这国舅府三郎乃一草包霸王,可他却生得一副好模样,自幼与山东第一世家崔家之女定下亲事,之后还要娶方侯爷家才貌双全的独女为妾。如此多的好事,却落在一金玉在外败絮其中的纨绔子弟身上,怎能让众人心服?
然而不管怎么,此吟诗会虽为民间盛事,却带有官家背景。众人再有不服,也不敢做得太过分,这也是窦凤放心两兄弟单独赴会的原因。此时上官仪正应酬他人,见这二人来了,也不敢怠慢,连忙上前应会。他相貌白皙,一副书生模样。他在朝中迁秘书郎,唐太宗每属文,遣仪视稿,私宴未尝不预。若是大家对上官仪不熟悉,也必然对其孙女熟悉,她就是后来在武则天宫中得势的上官婉儿。
三人行了主宾之礼,长孙况与上官仪畅谈颇欢。长孙凛无聊,便四处散游,东观西看,甚是好奇。
19.情敌
长孙凛看这歌舞升平的景象,倒也觉得十分有趣。尤其是那娇小柔弱的女伶在台上软语低唱,说不尽的古典韵味。这些到了现在也有,那些号称古代文明遗迹的风景点,那些哗众取宠的祭奠仪式,怎能放过这些吸引顾客的招数。只是做得粗枝大叶,穿着龙袍不像太子。他看得是津津有味,却没有留意到身边有几双仇恨的眼睛紧盯着自己。
自长孙兄弟进来以后,王仲越便是一脸愤恨地盯着长孙凛。他双手紧抓,手上青筋尽突,费尽全身力气才强压住上前把对方恨揍一顿的欲望。他乃是长安权贵世家的长房二子,虽不像大哥那样能世袭爵位,但自幼受到高人指点的他武艺高强,十七岁参军以来,如今已任正六品的怀化司阶,连大将军李靖也都称其此子文武双全,不可限量,前程是一片光明。
参军的第一年回家省亲,他的母亲笑嘻嘻地把他拉到一边,然后告诉他给他找了门亲事,对家是方侯爷的孙女,闺号善婷。在元宵节赏花灯时,他第一次见到了自己的未婚妻,她美丽的容颜是难以用言语来形容,她的贤淑雅静是那么的令人向往。王仲越第一次感觉到自己的人生是如此的美妙,若不是母亲找大师算过这两年家中不宜兴办喜事,他早就与心爱的女子成为结发夫妻。(按照史料:唐朝人适婚年龄都特别小,小到诸如新阳公主十岁便嫁人,长孙皇后和长乐都是十三岁嫁人。难以接受,只能乱编。)
正当王仲越人生如意顺畅之时,老天却像是给他开了个玩笑般。那日他在军中休息,正思着此次回家便可商量婚事操办,心中美滋滋的。家中捎来一封书信,告知已与方家退婚,另寻一户人家结亲。这事对于他来说无疑是天打雷劈,思念许久的美丽佳人,他已经认定她就是陪伴自己一生的妻子。不加思索,他向长官请了假便急匆匆归家。归家后更是得知了让他怒发冲冠的事实,他欲复夺妻之仇而那造孽者却是比自家更为权贵之人。得知这厮已昏迷在床,他是既高兴又难过,谁也难以想象他那时的心情。只是母亲已经决定,他此生将与那位美丽的佳人无缘。他便悻悻回到军中,想到那个美丽的女子,黯然神伤。
这上天真是无眼。数月之后再次回到长安,事情却是大转弯,那淫贼不仅清醒了过来,长孙家还与方家订下亲事。想到自己心爱的美人竟然插到了牛粪上,他是痛哭无泪,心痛不已。
“二哥,别太冲动,留的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身边的王季越感觉到自己二哥的愤怒,便出言相劝。二哥的痛苦,身为亲弟弟的他是最清楚不过,可惜是天意弄人,让一个泼赖生生拆散这对天造之合。
“季越兄,这话也不能这么说,咱们虽然不能打那淫贼,却可在别的地方让那淫贼过不去。”跟王家兄弟一起长大的周士安在一旁开口说道。王家兄弟一脸期待地望着他,他便得意洋洋地说道:“这草包平日来不学无术,以往也不会往这高雅诗会凑热闹,今日前来,想必是为了怡情院的怜卿姑娘。他曾经在怡情院大肆破坏,只因怜卿姑娘给他吃了顿闭门羹。那怡情院身后乃有当今太子扶契,岂是他耍无赖之地。想必那日吃了大亏,他之后也不敢出现在怡情院。今日来此,怕是听闻怜卿姑娘会出现于此。”
“那与我们何干?”王家兄弟想不出个所以然。
“这吟诗会怎能无诗呢?我们只须用怜卿姑娘激他出来作诗,怕是这厮肚中草包,到时想不出丑都难。”周士安得意地说道。
“若是如此倒是好,可是此贼近几年虽然没有什么表现,但年少却是长安城闻名的神童,据说其五月能言,五岁成诗,乃是天纵之才,若是……”,王季越犹豫地说道。
“哼,如今怕是江郎才尽,俗不可耐。”
长孙凛看了约一炷香的功夫,开始觉得有些无聊了,他正欲换个地方走走,发现有三个倜傥男子向自己走来。
“没想到长孙府上三郎有此等雅兴,怕是为怜卿姑娘而来吧,”周士安笑着说道。
长孙凛对这三人是不认识的,只是旁边两人皆怒目瞪视自己,而开腔说话的男子虽然面带微笑,也是假笑,怕是来者不善。要是常人怕是假意迎逢或者借口离开,可长孙凛却是常居强势之人,他两眼深沉地盯着眼前三人,却是不声不语。
一个人之所以产生恐惧心理,其中一个原因无非是对方过于神秘无常,摸不清其底细。这三人本是挑事而来,却被长孙凛冷冷的眼神看得是心里发毛。当然,若是现代人会一阵鄙视,这X又在装Banana.
“你这人怎生这般没礼貌呢?”年轻气盛的王季越先是忍不住出言讽刺。
“说下去。”长孙凛看了王季越一眼,便眼睛盯着刚才向自己搭讪的周士安,没有回应的原因是他已经感觉到这三人不太喜欢自己,因此他也不想和对方做假意的客套,直来直去多好啊。
“啊哈,我周某人其实只是想说今日这吟诗会,怜卿姑娘除却来此表演她拿手的琵琶演奏,更想从诸位才子的诗中选取一首最佳的,配上曲目作为明年元宵选花魁的表演……”周士安有些尴尬,但还是继续谈话。
长孙凛眼睛乜斜地看着对方,样子按照现代的话来说,就是拽不拉讥。听到一半他就知道对方来意,笑话,活了三十多年怎么听不出来对方是在激自己出头。
“关我啥事。”他甩甩手准备离开。
“素闻长孙三郎对怜卿姑娘向往已久,难道会错过如此博得美人儿芳心的良机?”
“你好歹是学识闻名天下的长孙公之子,难道甘做退缩之人?”周士安连番追问。
“士安,别再劝了,长孙阁老有这一儿子,怕是要丢他的颜面了。”王季越开口嘲笑道,而在一旁的王仲越是无法说话,因为他正努力克制自己的脾气。
“谁说长孙家会退缩,之所以来这一吟诗会,自然是吟诗来。”走过来的长孙况朗声说道。
长孙凛有些无奈,这二哥真是经不起别人一激。长孙况的诗歌造诣他是了解的,若是谈古论今,这二哥现在也颇有父亲之风,略有大家的风度。但若论诗歌方面,长孙况恐怕也是半桶水而已。
正在这几人相持之际,外面则是一阵喧哗。主人家上官仪正陪同一美丽女子进入正堂,只见那女子微亸香鬟,脸滢红莲,眉云翠柳,明眸闪闪,风姿绰绰。那纤纤的脚,袅袅的腰,饱满的乳,含春的面,无不秀色可餐,媚态如春。
说实在话,长孙凛所见的美女也有许多,能与此女在相貌五官上媲美的怕只有长乐公主,而这一女子更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她的媚。明明是一身罗衫长裙,身上能遮的地方都已遮住,可长孙凛却是听到在场的大老爷们一阵吸气惊叹之声。也难怪上官仪这位刚烈正直,后来因为出言冒犯阿武称帝而遭到迫害的人也会亲自去迎接,男人嘛,大家都知道的,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不用说也知道这位姑娘便是长安城第一青楼的名妓怜卿。古代的名妓是很特别的,按照大多数人的说法,她们就是现在的天后明星。她们个个能文词,善谈吐,妙应酬。品评人物,答对有度。住处可见品位,其起居为宽静房宇,三四厅堂;其庭院有花卉假山,怪石盆池;其小室皆帷幕茵塌,左经右史。门前仆马繁多,豪少来游;屋内,进士不绝,崇侈布席……说实在的,拿她们跟现在的明星比较,还作践了她们,最起码人家是真真切切的卖艺不卖身。
那怜卿姑娘自进入正堂以来便微笑着和各位人士应声招呼,极为大方得体。正所谓才子佳人,这倾城佳人身边固然也陪伴着两位才子,似乎也是有名之士。后来长孙凛得知,这两人一个是名画大家展子虔之高徒李卓年,另一个是骆观光。骆观光是谁?你不知道?那咏鹅的骆宾王总该知道了吧。原来这骆宾王年少成名,年前来到长安欲入仕。没想遇上了怡情院的怜卿姑娘,对其是一见倾心。怜卿姑娘的姿色在长安已是闻名许久,自然有许多追求者,这李卓年便是其中的佼佼者。李卓年除了是展子虔的徒弟,还是高祖李渊的族人,按照辈分他应该称呼李渊为叔爷爷。两位才子虽为情敌,但也表面上却是风度翩翩,谈笑自如。只是常伴于怜卿姑娘左右,怕是暗中较量吧。
在场的男子注意力放到怜卿姑娘身上的居多,可长孙凛却感觉到有一双眼睛还是一直怒视着自己。原来是刚才凑过来搭讪的那三人其中最为英俊魁梧的男子,长孙凛倒是奇怪了,这人貌似有跟自己有天大的仇恨。他看了看二哥,这长孙况却不争气,看那美女口水都要流出来了,长孙凛摇了摇头,年轻人真是没见过世面。
这时一个下人打扮的小厮匆匆进入,走到上官仪身边,与他轻声低语几句便离开了。上官仪也不再等待,他走入正中,朗声说道:“今日我上官某人能够再次在此迎接八方宾客,真是三生荣幸。本来这丹青大家阎家兄弟将亲临此地为吟诗会献上其丹青佳作,然当今圣上爱其才,今日宣阎家兄弟入宫,鄙人遗憾之极。然今日此盛会也是人才济济,我上官某人望诸位能够争相献艺,一展我大唐之文风……”。
长孙凛听到这官腔便打起哈欠来,这明明是一个吟诗作对的地方那个,何必要赋予过多的责任。他看到从厅堂西面走过来两个漂亮的女子,不禁感叹,谁说古代人丑了,那些说的人都是不负责任的。其中身着鹅黄色丝质连裙的是一出落得纯净姣美,漂漂亮亮的五官,剪水双瞳,眉目如画,也许是身体的原因使她原本就白皙过人的肌肤益加透明,也因此更惹人怜惜;另一位则是另一种美丽,同样的明眸皓齿,肤质却是略为深色,身材健美,尤其一双长腿相当迷人。
“长孙哥哥,你也来了?”那两位女子行近长孙兄弟身边,鹅黄衫女子开口说道。
“恩,雪雁妹妹,这吟诗会怕是年年都少不了你们长安三位才女。”长孙况微笑着说道。
“今年怕是因为某些无耻之人,善婷姐姐怕是不会出现在此了。”那黑美人用一种很不爽的眼神斜了一眼长孙凛,语气又冲又难听。
长孙凛苦笑不得,听到善婷二字他便知道对方为何如此不爽,也无法出言反驳,总不能得了便宜又卖乖吧。
“长孙哥哥,你今日是否会把《忆江南》的其它诗句全都朗诵出来,‘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多美的江南,多美的诗……”,这雪雁妹妹是一脸痴然,看来跟长孙况差不多,是个书卷气美人。
长孙况在三弟眼睛的逼视之下,闪闪烁烁,最后不得不吞吞吐吐地说道:“其实这忆江南乃是三弟所作,我只是想到这吟诗会来看看,所以才诵与先生。”长孙凛满头黑线,他盯着长孙况是为了让他把诗歌的版权归还给乐天兄,现在还不如不说呢。
“他?!呸,我不信,况表哥,你可别是为了做个好哥哥,而把自己的惊世佳作给白白送人。”这黑美人怎么看长孙凛都极为不爽。常言道木有蠹,虫生之。人若心中一有爱憎,受者便十分倾轧。
长孙况见弟弟左看右看,一脸扮酷。他也知道三弟秉性,便凑过头低语道:“三弟,别怪二哥,二哥不过是想借用一下,到此开开眼界。”
“可这也不是我写的,我都说了是白乐天写的。”
“三弟,二哥虽总被娘说成是书呆子,可二哥不傻,这些日子和弟弟相谈甚欢,二哥甚是佩服三弟张口便出佳句,其实二哥心里明白,这白乐天便是三弟凭空造出的化名,弟弟总不能让哥哥再去承认是哥哥厚颜借用了乐天兄的诗句吧?“
长孙凛不禁翻白眼,这中国人向来说话喜欢引用名言佳句,他也是习惯了,张口就来,这不,惹出麻烦来了。
“你们嘀咕什么,别是没法掩饰了吧,况表哥,你就不要这般婆婆妈妈,赶紧把整首诗都念出来吧。你看雪雁姐姐都在等着呢。”黑美人是等得不耐烦了,看来她的性子比较急。
“长孙哥哥……?”
长孙况最看不得雪雁妹妹这般楚楚动人地看着自己,他便转嫁到自己弟弟身上,也是“楚楚动人”地望着自己弟弟,仿佛在道:凛弟弟……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能不忆江南?
江南忆,其次忆吴宫。吴酒一杯春竹叶,吴娃双舞醉芙蓉。早晚复相逢?
江南忆,最忆是杭州。山寺月中寻桂子,郡亭枕上看潮头。何日更重游?
长孙凛实在是受不了了,撇下白居易的诗,然后尿偱。
20.情意
原来这两个美丽的少女乃是长安的三才女之中的两位,所谓三才女,就是好事人把长安城内三位家世显贵,容貌秀丽,才华出众的三个待字闺中少女的统称。身穿淡鹅黄色的少女名叫李雪雁,是李世民的宗室女儿。虽然此时她还只是个普通的少女,可她却是在历史上鼎鼎大名的文成公主。如同历史所记载的那样,李雪雁自幼受家庭的熏陶,熟读经史,知书达理,尤其酷爱诗歌佳对。那位黑美人名叫窦旖,乃是窦抗的长房幼孙女。窦抗是隋文帝的外甥,入唐后,官将作大将兼纳言(宰相),高祖直接呼他为兄,宫中人也都称他为国舅。窦抗与窦轨是从兄弟,所以窦旖与长孙兄弟也算是表兄妹的关系。窦旖也许没有其它两位的才华,而出身于武将世家的她却是京城难得的文武双全的女子。最后的一位才女,便是方侯爷家的独女方善婷。
庭院里彩灯纷繁光焰映照,桂院的光华流溢于屋瓦。红漆栏杆曲折回环,翠绿的琉璃楼檐凌空飞耸。淡淡的云缕消散,天宇空明,看腻了珠光宝气的华丽歌舞,长孙凛走出这庭院来呼吸新鲜的空气,月光似银洗涤着高高的梧桐,幽茂的草丛之上露珠儿圆润。
来到这个朝代已有两月余,长孙凛从刚开始的晃晃空空,现在心中已经开始接受安定下来。可是对于一个现代人来说,这种接受是挺无奈的。那类似于靡靡之音的古典音乐始终不如现代通俗悦耳的流行音乐,那些价值万贯的古董珍宝怎么也不如家用电器那么实用。长孙凛的人生中可是从未遇到这种情况,这让他毫不郁闷。
“这位可是长孙家的三少爷,我们家小姐想请您过去一趟。”正在长孙凛长吁短叹之际,一位丫鬟打扮的少女走过来。
“你家小姐?”长孙凛在这个朝代最大的麻烦就是他睁眼却是瞎。那些大名鼎鼎的历史人物,他闭上眼睛都能对对方的辉煌事迹倒背如流,甚至有可能连对方平常爱吃什么,家中有几房小妾,从后世繁杂的史料都能了解到。可要是此人赫赫出现在他面前,他却不认识,更何况平常这些与历史无关的生活人物。如若是你处于一个完全陌生人的环境,想必你也会感到一丝惶恐,这在后世的心理学上还有个专门的术语叫做“文化冲突”。
长孙凛便是跟随丫鬟后边,来到了一个姹紫嫣红,芳香扑鼻的小花园。据那位小丫鬟所说,她家小姐便是这湘月院的主人邹家小姐。小丫鬟似乎不太习惯身边俊逸男子地问话,她把长孙凛带到后花园,便是一声不响地匆匆离开了。长孙凛还在纳闷着到底邹家小姐找自己过来干什么,他倒挺害怕若她是长孙凛以前的旧情人,那就挺尴尬的。
花园里倒是站着一个亭亭玉立的美丽少女,长孙凛正欲张口询问却看清楚了对方那张倾城的容颜。他没有开口,有些不知所措。她柔和的眼睛脉脉地望着长孙凛,只觉得如玉树与琼枝依倚委婉,像暖日与明霞光辉灿烂,水灵灵的眼睛幽兰一样花芳的情感。
“真巧,你也是来参加吟诗会的吗?”长孙凛觉得气氛有些尴尬,打破沉静开口问道。对于眼前的女子,他一直不知道处于什么心态,若是以旁观者来看,他必然认为长孙凛作为一个男人必然对对方负责,可他却偏偏穿越成为了事发之后的当事人。虽然两人只是见过一次面,但从间接了解,或者是母亲告知的一些情况,或者那日少女面对暴力时的话语,都让他对于这个蕙质兰心、坚贞孝顺的女子有着非常好的印象。他不曾见过自己那位自幼订下的未婚妻,但是若是真的一直留在唐朝,那么这个女子确实是自己最佳的妻子之选。一是因为他的确也喜欢这样性格的女子,二是这个少女和自己在现代的妻子有许多相似之处。
“不是。”方善婷摇了摇头,她水滢的眼睛里有些迟疑,然后问道:“过了端午,你是不是要到军队去报道?”虽然此事目前尚未公开,但作为受害者的她自然能听到些风声。
“恩,是的,端午节后一日动身。”
“那日魏阁老到家问话时,爷爷的确跟他说定亲是自愿的,我们没有要责难你的意思……”少女有些慌乱,说话声音带着颤抖,语气里有些许内疚。
感觉到少女语气里的隐隐情意,他有些感动,甚至觉得长孙凛这家伙真不是东西,这般无耻地伤害这样的好女孩。“没事,参军是我提出的,我已是束发之年纪,总不能一直呆在家里做个无所事事的二世祖吧。”
“你也知道自己以前是二世祖啊?!”少女扑哧一声笑道,声音如莺声般婉转,可能是长孙凛有些孩子气的话语消除了她的紧张。对于眼前的这个男人,或者更应该说是男孩,她总是有着道不清的情绪。刚开始的恨意是没有了,自从与他定亲后,一种认命却促使了她与这个夺取自己身子的男子有了一层联系。直到后来他救了她,在那惊惶不定的美丽的夜晚,她心里对他那份畸形的认同转换成了情感上的认同,如此以来,本来总日郁郁的她心中的梗塞便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对未来生活的那种隐约的期待,毕竟每个豆蔻年华的少女都有着自己美丽的梦。
“我……”,长孙凛可苦了脸了,他本来不是说自己的,但是别人肯定是不知道此长孙凛非彼长孙凛。他只是讪讪笑道:“人总是会变的嘛,若是一直这般浪荡,以后怎么为人父母啊。”他的成熟也是在第一个孩子出世的时候,握着孩子的小手那一刻,他的心得到了一种责任的升华。
“什么为人父母……,你这个坏蛋。”少女却是误会他的意思了,跺着玉足害羞极了,粉脸扑红扑红的,在月光的照耀下甚是美丽。她咬着牙,像是鼓足很大的勇气似的,对那俊逸的男子说道:“你要小心点……我在家里等着你回来……”说完,便羞红着脸转身跑掉了。
21.苍蝇
长孙凛眼睛愣愣地看着那窈窕的身影,他便知道这个世界上除了娘亲以外,又多了个牵挂自己的人,他也就多了一份责任。
“你怎么去个茅厕去了这么久时间?”回到大堂的时候,长孙况等不及地问道,他刚才被两个少女缠着问来问去。“三弟,我跟你说,你可不要再把那个什么乐天兄再拿出来当挡箭牌。我三弟本来就是长孙家百年难得的文曲星在世,对得起天地良心,何必遮遮掩掩的。”
长孙凛摇了摇头,这诗根本就不是他的智慧所做,虽然在这个世界上他是第一个使用的人。不过骑虎难下,他也没说什么就厚颜接受了。此时已有一书生正摇头晃脑地吟诵着他所作的诗歌。这倒吸引不了长孙凛,吸引他的是坐在一侧演奏琵琶的怜卿姑娘。她云鬟雾鬓,剪水双瞳配着白里透红的肌肤,那雪藕般的皓腕,纤纤玉手轻弹琵琶,秋波流盼,娇羞满面,真乃颠倒众生的人间尤物。铮铮然的琵琶弦音,虽是作为伴奏,却有喧宾夺主之势。
那柔和的声音甚是柔美,长孙凛便不自主地坐下静静聆听。琵琶音充满了情感。每一弦都在叹息,每一声都在沉思,好像在诉说不得意的身世,低着眉随着手继续地弹啊,弹,说尽那无限伤心的事件。轻轻地拢,慢慢地捻、又抹又挑。
长孙凛望着随着音乐陷入悲伤情绪的那张沉鱼落雁般美丽的怜卿,与他初次所见的落落大方,善于交际的形象有所不同,此时的她更是如同卿人芳名——瘦影自临春水照,卿须怜我我怜卿。事实上,哪位沦入青楼的女子身后没有伤心事?
“风光翻露文,雪华上空碧。”长孙况正低声念着诗句,他转头兴奋地对长孙凛说道:“三弟,上官大人不愧乃是当代的诗坛大家,这首《早春桂林殿应诏》真乃绝世之佳作。”长孙凛看着二哥摇头晃脑的兴奋样,不禁为这一时期的文人感到遗憾。
在这些人的百年之后,唐诗,这一全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一颗灿烂的明珠,将达到一个鼎盛的时期。到了那时的诗人,象满天的星斗一般,群星璀璨,照耀着整个唐代的文坛,直至千百年后的现代,都不曾熄灭。诸如李白,杜甫,白居易……等,这些足以称圣称仙的诗坛大家,为他们的后代子孙,留下了熠熠生辉、千古不朽的绝世佳作。
其实也并非是初唐的诗人水平都差,事实上像上官仪的佳作,包括之前李卓年所作的《柳苑行》也都是文学造诣极高的佳作。只是长孙凛阅尽了数千年中国诗歌之精华,自然欣赏的品味比较高,他觉得此类诗句相对柔靡纤弱。毕竟,在唐代以前,中国的诗歌都是深受乐府诗歌的影响,沿着南朝诗歌的惯性发展。若非后来出现了李白这些诗中奇才,也带动不起唐诗的盛世。也许,自己的剽窃行为,能给这个时代带来一些变化?也许能给这些才子文人一些灵感?再不然,也能让他们欣赏到那些绝美的诗句也是一大享受。想到这里,长孙凛也就没有那么耿耿于怀了。
骆宾王的一首《咏美人》引起了满堂喝彩,正在演奏琵琶的怜卿也因为对方借花献佛而微微点头致谢,在坐的李卓年似乎有些不高兴,却又很快恢复正常。长孙凛摇了摇头,这骆宾王此时还是热血青年,似乎沉溺于消磨心志的爱情漩涡中,也许要等到他遭遇挫折之时,才能写出《送郑少府入辽》那表达立功报国的乐观战斗精神的佳句。
“骆兄果然乃是诗中之大才,周某佩服佩服。只是似乎在座的长孙家三郎似乎对此有些异议,曾闻长孙兄对于怜卿姑娘也有一番情意,曾为其大闹怡情院。不知早年曾被国子里的先生赞为文曲星再世的长孙兄,是否也能像骆兄一样,为怜卿姑娘献上其绝学?有道是虎父无犬子,想必以长孙阁老的博学,必然能教出位惊世之才。”说这话的正是唯恐天下不乱的周士安。
正所谓“好狗不咬人,咬人非好狗。”周士安此时跳出来,一番言语,把长孙凛踹入本来关系就复杂的“怜卿三人行”中,更是抬出了长孙无忌的名字,用长孙凛幼年时所博得的赞名,把他捧到一个高度,然后……
在场的都是长安城里的名流文士、世家子弟,对于这位国舅府上的三少爷自是有所知道。此时看热闹的、幸灾乐祸的、紧张的、担心的、兴奋的、期待的目光,各种各样的眼神都齐齐望向了长孙凛。兴奋的自然是期许弟弟再作佳句的长孙况,担心的是唯恐上头责怪的上官仪,期待的是酷好诗歌的李雪雁,而骆宾王却是若有所思地也望了过来。
长孙凛正在为骆宾王感到可惜,他抬起头来,恰好碰到了还在演奏的怜卿姑娘自琵琶琴后传来的嘲讽、冷漠的目光,而周士安和王季越那难掩的幸灾乐祸的目光,让他本来平静的心喷出一阵怒火。没有人告诉过他这几个人和自己以前到底有什么过节,但一直老是有人如跳梁小丑般在你旁边闹来闹去,你自然也会感到心烦。
整个富丽堂皇的大厅此时是一片安静,唯独那优美哀伤的琵琶乐声还在流淌在空气中。大家都在等待着长孙凛的回应。长孙凛却是冷冷地望着那自以为是的周士安,他不会把这些苍蝇放在心上,但是也不会容忍对方在自己耳边乱叫。
长孙凛的眼睛如同寒风凛冽般,把整个大厅的气氛都冷却下来。他是久居高位的权威,气势自然是在场的喜好***的文人无法比拟的,现在唯一能与他怒视的只有那心中愤懑的王仲越。长孙况伸手拍了拍三弟的肩膀,怜卿略微疑惑地望着他,上官仪觉得气氛不对站起来打圆场的时候,长孙凛厉声说道:“笔!纸!”
大唐元年,太原人白乐天左迁九江郡司马。明年秋,送客湓浦口,闻舟中夜弹琵琶者。听其音,铮铮然有京都声。问其人,本长安倡女,尝学琶琵于穆、曹二善才。年长色衰,委身为贾人妇。遂命酒,使快弹数曲。曲罢悯然,自叙少小时欢乐事,今漂沦憔悴,转徙于江湖间。其出官二年,恬然自安,感斯人言,是夕始觉有迁谪意。因为长句,歌以赠之,凡六百一十六言。命曰《琵琶行》。
浔阳江头夜送客,枫叶荻花秋瑟瑟。
主人下马客在船,举酒欲饮无管弦。
醉不成欢惨将别,别时茫茫江浸月。
忽闻水上琵琶声,主人忘归客不发.
寻声暗问弹者谁?琵琶声停欲语迟。
移船相近邀相见,添酒回灯重开宴。
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
转轴拨弦三两声,未成曲调先有情。
弦弦掩抑声声思,似诉平生不得意。
低眉信手续续弹,说尽心中无限事。
轻拢慢捻抹复挑,初为霓裳后六幺。
大弦嘈嘈如急雨,小弦切切如私语。
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
间关莺语花底滑,幽咽泉流冰下难。
冰泉冷涩弦凝绝,凝绝不通声暂歇。
别有幽愁暗恨生,此时无声胜有声。
银瓶乍破水浆迸,铁骑突出刀枪鸣。
曲终收拨当心画,四弦一声如裂帛。
东船西舫悄无言,唯见江心秋月白。
沉吟放拨插弦中,整顿衣裳起敛容。
自言本是京城女,家在虾蟆陵下住。
十三学得琵琶成,名属教坊第一部。
曲罢曾教善才服,妆成每被秋娘妒。
五陵年少争缠头,一曲红绡不知数。
钿头银篦击节碎,血色罗裙翻酒污。
今年欢笑复明年,秋月春风等闲度。
弟走从军阿姨死,暮去朝来颜色故。
门前冷落鞍马稀,老大嫁作商人妇。
商人重利轻别离,前月浮梁买茶去。
去来江口守空船,绕船月明江水寒。
夜深忽梦少年事,梦啼妆泪红阑干。
我闻琵琶已叹息,又闻此语重唧唧。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我从去年辞帝京,谪居卧病浔阳城。
浔阳地僻无音乐,终岁不闻丝竹声。
住近湓江地低湿,黄芦苦竹绕宅生。
其间旦暮闻何物?杜鹃啼血猿哀鸣。
春江花朝秋月夜,往往取酒还独倾。
岂无山歌与村笛,呕哑嘲哳难为听。
今夜闻君琵琶语,如听仙乐耳暂明。
莫辞更坐弹一曲,为君翻作琵琶行。
感我此言良久立,却坐促弦弦转急。
凄凄不似向前声,满座重闻皆掩泣。
座中泣下谁最多?江州司马青衫湿。
长孙凛将序中的“予”字改为“白乐天”,这首诗便从白居易的自述改为了一首以白居易为主角,在左迁至九江时遭遇一名长安歌妓的叙事诗。
他这一停笔,在一旁已低声默念完的上官仪抢先拿起了那纸帛,双手还微微颤抖,不停叹道:“千古绝句!千古绝句!”周围的人开始小声议论。
长孙凛却站了起来,箭步向前,他要拍苍蝇。啪!啪!两拳,周士安的鼻子顿时血流满面,他捂着红肿的脸嗷嗷痛叫。在旁的王仲越自是忍不下来,他猛然站了以来,摆开架势,向对方攻去。而长孙凛经过一个月的身体超强度训练,已经是自己的身体和内力有所契合,他巧移微步,轻轻一闪。躲过了对方的攻击,却使出了一招从巴西柔术里吸收的常见招数,一个背负技,嗵!的一声,曾以武艺闻名的王家二郎,被轻松地甩了出去。
“二哥,走!”长孙凛也不理睬正惊得鸦雀无声的众人,潇洒地跟老二做了个手势,兄弟俩便离开了。
22.赛龙舟
清晨,当太阳刚刚从海平面上跳出来的时候,长安的巷陌里已经传来了铁牌子的敲打声。通化门外,驴、马、骡子驮着或多或少的货物,自长安城外络绎不绝地成队进入……
自五更就响起的油饼店、胡饼店的杆挤、翻拍,节奏不断地与桌案轻轻交谈;来自寺院的行者,一手执铁牌子,一手用器具敲打着,沿门高叫着“普度众生救苦难诸佛菩萨”诸类的佛家言语;集市上,商贩们高亢嘹亮的叫卖声,叫活了真个长安城市的气氛。
初夏的天空,云气十分密集,耸立的雕梁画栋直插云天。长孙凛一身惬意地骑着马晃悠在长安城朱雀大街,身旁跟着长孙家的二管家长孙炎。今天长孙凛身着一身白衣劲装,胯下骑着黄膘骏马,俊逸分明的脸蛋,闲逸潇洒的动作,足以吸引街上所有雌性动物的目光。
自吟诗会以后,长孙凛在长安城更是名声大振。他所写的叙事诗琵琶行深得文学大家赞赏,他一招将六品武将王二郎给摔倒,当年那个文比曹子建,武追李元霸的长孙三郎又回来了!虽然也有声音说这长孙凛在吟诗盛会上暴力动武,有辱斯文,但在任何时代都是权势为尊,胜者为王。长孙无忌和窦凤亲自到王家周家对伤者进行慰问,维护和谐社会。王周二人实际上也只是肿了脸,扭到腰,犯不着与长孙家冲突,也就没有再追究,窦凤在家里却是抱着儿子偷偷乐。
今日是端午节,家里面都在为这赛龙舟、包粽子、备酒菜等琐事忙得团团转,长孙凛也没什么事,便想出去看看长安节日的热闹场景,窦凤却不放心,派了较为精明老道的长孙炎跟着,虽然她觉得凛儿在吟诗会上做得大快己心,但却不想再出什么事情,若是一直在生意场上的长孙炎跟着,估计冲突就会被缓和下来。若是孙大和孙二,怕是只有煽风点火的份。
一群穿着黄衫的少年人,骑着白马在街上飞驰,他们骄傲的眯缝着眼睛,在街上横冲直撞。
“他们是干嘛的?”长孙凛好奇地问道。
“三少爷,这些都是皇宫中玩马球的,每年的端午节,皇上都要举行一场马球赛。”见识多广的长孙炎回答道。
马球?还真有意思。长孙凛下意识地看了看身下的马匹,他的马术这段时间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这个以前从来没有碰过的运动,若是有机会倒是可以玩玩。
大街上两旁,各行各业的铺面林立。李庆糟姜铺、胡人饼店、邹家染店、丑婆婆药铺、朱家裱褙铺、张家金银交引铺、温州漆器铺、波斯火烧店,应有尽有。大唐的盛世繁华,在集市上就能体现出来。
鹰鹘店出售的鹰鹘已被挑选者惊醒,发出了鸣叫;健步如飞的菜农的担子上闪烁着露珠的晶莹,闪花了来买新鲜蔬菜市民的眼睛;开门的浴池散发着浓浓的香气,与不远处的香料铺席上的香味混合在一起,缓缓飘逸;青衣素裹、白发苍苍的婆婆步履从容,笑容可掬,沿街拍打着那高大的朱门,向显贵人家兜售珍珠……
“本朝的商品买卖,确实是丰富繁多。”长孙凛不禁感慨道。长孙炎也连连点头称是,并指出哪家是自家的产业,哪家与自家有密切关系。
进入平唐坊,东回三曲至平康里,一条街上全是高楼大院,皆是张灯结彩,贴红挂绿。铮铮然的古琴声,抑或是婉转的女子歌声,抑或是嬉笑调情声。长孙凛随意看了看,都带着红啊,春啊之类的名字,他便知道这里应该是唐代的红灯区。看到怡情院,长孙凛便想到前两天怜卿姑娘还遣人送来了邀函,只是他没用答应过去,这个女子,长期周转于达官贵族,来回于两个年轻才子之间,怕是没有那么简单。
“哎呀……这位不是长孙家的公子吗?您是许久没到咱家来了,怕是忘了你姐姐我了吧?”怡情院里一位浓妆艳抹,看不出模样的女子凑过来拉生意。
“你哪位啊?”长孙凛头皮不禁发麻,难道自己以前好这口的?
“哎呀,你这死相,连你白洁姐姐都忘了?”那女子诈怒娇嗔道。
白洁?这么雷的名字?那有没有阿宾哥啊?长孙凛看了看长孙炎,使了个眼色,他坏笑着趁那女子假装生气之际,用力一夹,溜走了,惹得身后的白洁大姐大声在那发骂。
怡情院高耸的阁楼上,一双眼睛从窗户紧盯着远去的两匹奔马。那日长孙凛的那首长长的叙事诗,挑动了她的心弦。“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这个男子在用他天纵绝伦的才华,报复她对他曾经的蔑视。那一段段优美的诗句,却是述说一个长安歌妓欢快愉悦的青春,飘零憔悴的晚景。他是在以诗讽人,她同样是使用琵琶,同样是长安歌妓,同样在青春年少时甚得众人追捧,……她的未来是个未知数。这个小气的男人,是在赤裸裸地报复。
“要不要我帮你把那小子给叫过来呢?!”一声尖酸的讽刺声问道。
“母亲,女儿不敢……”她赶紧转过身来,低声说道。
“哼!眼睛都看直了。一首诗歌就把你的心都钩没了?!不要忘了,你是谁的人,若是你感情用事,怕会坏了上头的大事!”
长孙凛逃过了红灯区的桃色诱惑,继续往城西走去,目的是城西的漕子河,端午节的赛龙舟便在那里举行。转入金光大街,一路上所见的依然是一片繁华的景象。
说实话,此时的唐朝和后世的美利坚有许多共同点。史书上记载:唐太宗贞观时期,“四夷大小君长争遣使入献见,道路不绝,每元正朝贺,常数百千人”。“长安的工商业群体中,有相当数量的外商,太宗在民族思想上观念的开放是导致长安万国朝拜的主要原因,当然国力强盛是必要的客观原因。
长孙凛观望着大街集市上从四面八方运来的琳琅满目的商品,心中自豪感油然而生,也不由感叹:若是此时的唐代拥有后世的科技,也不免会跟后来美国一样欲称霸全球。事实上,当人类科技发展到了一定的程度,哪个超级大国不想称霸世界,十九世纪的英国,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德国,包括二十世纪以正义为借口的美国。只是原子弹的发明才使野心家们束缚住了手脚,毕竟谁也不想得不偿失,成为两败俱伤的牺牲品。
长孙凛一行两人在城中转转折折,路过顺城街时闻到一阵掩鼻难闻的臭味。再往前走,只见在市集中有一十多亩的低洼地,里边低浅洼水却发黑发臭,漂浮着各种生活垃圾,不少蚊蝇异虫徘徊在内,每个过路人都忍不住掩鼻而过。长孙凛却觉得奇怪了,这四周虽然没有离皇城附近的所谓的富人区那般奢华,但人来人往的也算是一个闹市,若是到了后世这一大片地方怎么可能就这么给浪费掉呢?
长孙炎在一边介绍,当年在魏晋南北朝的时候,长安城远没有今日之规模,此处乃是一荒凉之地,本为垃圾处理场地。后来经过隋唐两盛世的发展,长安城发展成如今如此规模,这一带也成为了刚到长安的外来户或者穷人居住的地方,可是这低洼地实在难以处理,主人家也不管,这里还是附近的人当做倒垃圾之地,附近的居民也只能忍受这难忍的熏气。
长孙凛看了看那入目难堪的污秽之地,想想这一带离著名的西市也不过数百米,再看看百米不远处热闹得拥挤不堪的集市,附近各种各样密集简陋的民坊。他默默地沉思了一会,便跟负责长孙府产业管理的长孙炎说道:“明日去找这块地的主人,把它给整块买下来。”
“少爷,这……”,精于商道的长孙炎顿时纳闷了,这块腌臜之地,别说买,就算是送他也会考虑要不要收下。
长孙凛一边继续往前走,一边低声跟长孙炎低声解释。长孙炎从刚开始的不解疑惑,到后来的明白释疑,在到最后景仰地惊叹地说道:“少爷,果然出妙,若是此事办好,恐是一本万利啊!”
唐代张建封的《竞渡歌》以生动的笔触描绘了当时的盛况:五月五日天晴明,杨花绕江啼晓莺。使君未出郡斋外,江上早闻齐和声。两岸罗衣破晕香,银钗照日如霜刃。鼓声三下红旗开,两龙跃出浮水来。棹影斡波飞万剑,鼓声劈浪鸣千雷。鼓声渐急标将近,两龙望标目如瞬。坡上人呼霹雳惊,竿头彩挂虹蜺晕。前船抢水已得标,后船失势空挥桡。
在到达槽子河之前,长孙凛远远听到锣鼓喧天的热闹响声。走进河边,熙熙攘攘的人群挤满了两边的河岸,大河上并排着两艘龙舟并排地。这赛龙舟船头饰龙头,船尾饰龙尾。龙头的颜色有红、黑、灰等颜色,且姿态不一。龙头一般是木雕,再加以彩绘,也有少数用纸扎、纱扎的。龙尾多用整木雕,刻上鳞甲。除龙头龙尾外,龙舟上还有锣鼓、旗帜或船体绘画等装饰。舟上的壮士也都身着彩衣,这是对远古祖先纹身的模仿和演变。
女人们平时是很少不出门的,如今也争着来看龙舟,银钗耀日;鼓声、红旗指挥下的龙舟飞驰而来,棹如飞剑,鼓声如雷;终点插着锦绮彩竿,作为标志,龙舟向着标飞快地驰近。胜利者抢得彩竿纵情挥舞,失败方只能空挥着船桨向岸上的观众致意。好热闹的比赛。彩竿上一般悬挂着锦缎,名叫标。龙舟竞渡也就成了每年一度的锦标赛。
长孙凛和长孙炎费了好大力气才走到了自家的队伍中,这河上的两条龙舟分别代表着东西长安城,长孙家也资助了东长安城的龙舟。刚接过娘亲递来的粽子,我的右手便被两如藕段般粉嫩的玉臂挽住了。
“凛哥哥,你这个大坏蛋,那么多天都不到宫中看我。”高阳可爱的小脸从我身后探了出来。
长孙凛回头又看到了长乐美丽的脸,两个妙龄少女今日身着半臂劲装,虽然没有了宫中女装那般雅致,那英姿飒爽的美态却是另一种美丽。
“最近忙嘛。”长孙凛不露声色地把高阳紧紧搂住他的手臂的小手给甩开,她却像缠人精般又搂了上来。
“你不知道你凛哥哥最近为了上战场作准备,每日都在辛苦训练。你就原谅他啦。”窦凤微笑地看着我们两个一个避一个粘,为长孙凛开脱道。
“咚咚咚咚锵”,锣鼓声音预示龙舟赛的开始。
比赛时,只见锣鼓手坐在龙舟前端,一声声号子,一锤锤鼓点,有板有眼,时急时舒。桡手们听令而动,挥桡划桨;招子手稳立舟尾,眼观八方,把舵定航,一副胜券在握的智者风范。
桥上,河边,人山人海,擂鼓震天,一片欢腾。随着一声清脆的铜锣声,呐喊声,吆喝声同时响成一片。人在欢腾,水在叫喊,被挤在身后的人则如同热锅上的蚂蚁,左看右看,看到得只是一个个后脑勺,不由得唉声叹气,深感遗憾。
决赛是划龙舟最为激烈的时刻,当紧密的锣鼓一敲响,两条龙舟劈江斩浪,直飞虹桥目标……两岸数万观众,心都悬起,呐喊声,欢呼声响成一片,震天动地。这样的龙舟盛况也曾打动过南宋诗人陆游,他曾为此赋诗:“斗舸红旗满急湍,船窗睡起亦闲看。屈平乡国逢重五,不比常年角黍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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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长乐的心
赛龙舟比赛结束,西长安的龙舟最后棋高一着,抢先冲到了终点。又是一阵锣鼓喧天,赢得一方和他们的支持者都在欢跳雀跃庆祝胜利,输的一方也只有捶胸顿足,恨不得再比一场。当然,就算是难过也只是一小段时间,毕竟这只是一个娱乐百姓的比赛,奖品也是一些食物和生活用品。
长孙凛望着远方恭敬举行参拜河神的百姓们,想想自已前半辈子过的端午节,真是一个天一个地。以前,若不是父母的提醒,他甚至不知道那天就是端午节。即使是按照传统吃的粽子,也不过是从唐人街餐馆买回来的。他还知道端午节是为了纪念伟大的屈原,而他的下一代却不知屈原为何物。
在现代科技没有发明之前,千百年来,中国的老百姓都是在以一种传统的方式,来纪念的是他们景仰的先人,其实是为了铭记他的爱国的“忠”和不同流合污的“清”。长孙凛这才觉得命运没有亏欠他,他这个曾经世界最有钱的,曾经买下无数古画古董标榜自己是龙的传人,却已经丢失了祖先们传承千百年的根。
“凛哥哥,别发呆,快跟我去玩。”高阳自从在河边看到长孙凛后,在回家的路上,在家里,就一直缠着他不放,不停地从他口中掏笑话,故事,还有奇奇怪怪的问题。
长乐在一旁也被长孙凛稀奇古怪的问题逗乐了,她一直都在留意一直被妹妹缠得死死的凛弟弟。其实不知从何时开始,很早很早很早的时候,她就开始搜索着他的一举一动。也许是因为他儿时那张粉妆玉琢的小脸触动她柔软的心;也许是因为他活灵活现地述说宫外的奇事吸引了她的兴趣;又或者是那个可怕的夜晚他那全身是血的悲伤。总之,长乐知道,从某一天开始,她的心里就一直挂念着他,这种挂念跟对妹妹的挂念,对父母的挂念不一样。这种挂念带着一种甜蜜,一种苦涩,一种酸楚。
唉,长乐心中哀叹着。他还是小男孩的时候,她知道他不懂,所以她等待他的长大。可是他长大以后,却不再愿意进宫,她也只能从他人的口中了解到他的一举一动。正当长乐对“佳期如梦”有所期盼,去年,父王很开心地告诉她要把她许配到无忌舅舅家,她可乐坏了,她认为凛弟弟是父王母后最喜爱的外甥,也会是他们想要的驸马。她含羞带娇的小女人模样惹得母后直羞。却没想到接下父亲却说是把她嫁给冲表哥,而且那日她才知道凛弟弟已与清州的崔家订了娃娃亲。她沉默了,她是父母心中德行垂范的女儿,她能怎样呢?
后来,她白日里战战兢兢,总是强迫自己不再去想念那个扰乱己心的少年,正好他也许久不曾入宫。她以为自己可以淡忘曾经天真的心思,可为何深夜她总是莫名地泪湿枕巾?为何当得知他和方家小姐的事情时,除了怒其不争外,她的心里还有一种酸酸的苦涩?
当得知他要去参军时,长乐的心里是即担心又紧张。不管怎样,不管以后发生什么事情,她唯一知道的是她不想做高阳所说的那种“一家人”,她不知道该怎么办,但她知道不可再和以往那般沉默。她不知道该怎么去做,该去做什么,她却意识到再和一年前那样沉默,她将会终身后悔。
“丽质表妹,我前些日子在书画铺买了不少新画,你要不要看看?”长孙冲平常也没有什么其它爱好,就是好书画。一直和同样好书画的公主表妹谈得挺来,这让他甚是高兴的自得。
“恩……”,长乐不自觉地偷偷看了一眼正在教高阳绳艺的长孙凛,刚好对方也抬起头来望着这边笑了笑,她正想着要拒绝。知道儿子心意的窦凤笑嘻嘻的说道:“对啦,丽质,反正你俩以前就喜欢讨论那些东西,反正离吃饭还有一段时间,去看看也可以解解闷。”
“还是把画都拿到此处看吧,若是我走了就没人和舅娘说话了。”长乐没法拒绝,就提了个不错的意见。听见高阳妹妹在不远处娇娇的笑声,她心里泛起淡淡的酸意。
“还是丽质妹妹想得周到,看为兄的太糊涂,怎能冷落娘亲呢。”长孙冲拍了拍脑袋,开心的走到后院去那画。
“哎,还是闺女贴娘的心,你凝姐姐不在家,我这三个小魔王可把我这娘闹得头都疼,真是羡慕你母后有你这么贴心的女儿。”窦凤假装抱怨地说道。
“若是舅娘不嫌弃,丽质可以常常过来陪您说话解闷儿。”长乐粉脸通红地说道,小心翼翼地隐藏自己的心事。
“舅娘开心都来不及,怎么会嫌弃。只是你一个公主千金,哪能天天往皇宫外跑,不过等你和冲儿完婚后,舅娘可就能名正言顺地天天有丽质陪着。”窦凤说到开心事,脸上笑得合不拢嘴。
长乐本来染得通红的粉脸却是刷地变得有些苍白,然而长孙况的话却转移了窦凤的注意力:“娘,你昨日可不是这样说的哦,昨日我和三弟给你弄那个艾丝开二面膜的时候,你还说今生有我们兄弟你就知足了。”长孙况是越来越话多,毫不客气地拆穿母亲的客套话。
“面膜?”长乐疑惑地问道。
“就是敷脸膏之类的东西,可是比敷脸膏好用,据凛儿说能祛斑增白,去除皱纹,光泽皮肤。你看我的脸最近是不是比以前好多了?”窦凤欢喜地说道,无论什么时候的女人都注重自己的容貌。
“呀,舅娘,你的脸真的好白好滑,我也想试试那个什么艾丝面膜……”长乐面红红地偷偷望了长孙凛一眼,羞涩地说道。
“是艾丝开二面膜,可是你不适合这个……”长孙况得意地显摆道,一旁的长孙凛意识到不好,可他已经来不及阻止了。“三弟说艾丝开二面膜是给老女人用的,你应该用比较……”
“长孙况!”窦凤横眉挑眼地大喝一声,手中变出了传统的家法用刑器具——鸡毛掸。
长孙况似乎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可惜罪魁祸首长孙凛已经逃之夭夭。
倒映的明月沐浴在水面之上,凉风习习树叶沙沙地作响,街巷里的车马嘈杂声已经断绝,朱门大院里,黑暗被陆续点燃的烛灯给驱离。
“凛哥哥,你的这个东西真的能弹出和古筝一样的乐曲吗?”屋内响起公主高阳银铃般的声音。在得到了父王恩准后,姐妹俩今夜留在了长孙府家过夜。洗澡时饶有兴趣地使用了新奇的茉莉花香沐浴露,两姐妹是彻底喜欢上了这个东西。这不,沐浴后的高阳兴匆匆地跑到了长孙凛的房间,说要让凛哥哥也能闻到她身上的味道。浴后的小公主身着一身简单的丝质长裙,肤质白皙细腻,明眸亮齿,杏脸桃腮,身上还带着若隐若现的香味,再加上她娇糯的声音,活脱脱的美人胚子。高阳一进屋就看到长孙凛在摆弄他的吉他,便好奇地不耻下问。
长孙凛可不行了,他好不容易趁这小妞去洗个澡才能让手臂歇歇,谁知她才洗了澡又缠了过来,而且这次衣服更单薄。“阿弥陀佛,女人是老虎。”长孙凛在心中念叨了一遍,平静下心。
“当然,我这个乐器叫吉他,能演奏出比古琴更好听的乐曲。”长孙凛捧着吉他,非常得意地说道。这时长乐拿着一件外衣过来,她担心高阳着凉了,毕竟初夏的夜晚还有些冷。她的头发还有些湿,没有扎起来,碎碎地搭在肩上,很是美丽。
“那好,凛哥哥,你给我和姐姐弹几首乐曲。”高阳小手双握,坐在小凳子上等待着,长乐也顺着坐在了她旁边,两张美丽的面容期待地望着长孙凛。
长孙凛笑了笑,捧起了吉他,双手灵巧地拨动着琴弦。微风中传来吉他悠扬的慢摇滚乐曲好像在轻轻的呼唤,却又像柔柔地抚摸,缓缓的,悠悠的。长乐和高阳静静地听着,被动听的乐曲所吸引住。接下来伴随着却是响起了欢快的乐曲,长孙凛开始调声唱道:
有只雀仔跌落水
跌落水
跌落水
有只雀仔跌落水
游水归去
小姑娘被滑稽的音乐转变给逗乐地发出咯咯的笑声,不过笑玩之后她又不依了,因为刚开始前奏那优美的吉他曲实在太好听,她要求长孙凛认认真真地弹一边。长乐在一旁没说话,但她期待地眼神表明了她的想法和妹妹一样。
“好吧,不过这首歌本来是几个人表演的,现在我一个人可能效果差很多。”两姐妹都摇摇头说不要紧。
长孙凛深吸了口气,闭上眼睛沉思着回忆那个故事:穿过荒凉与落漠的沙漠,来到南加州上的小镇,旅馆里的酒吧有音乐、舞蹈、毒品、人群,还有不同于沙漠的寂寞……。这是他最喜爱的歌曲,也是因为这首歌曲他才开始学吉他的。他总喜欢静静地呆在静室里,听那振动每一根神经的鼓点,听那回绕在心灵里凄美的吉它声。每个男人成长过程当中都会有这样一段经历,人生就这样,有时无所谓而为,有时则欲罢而不能。
长孙凛沉着地拨动着琴弦,他的思想开始沉浸在音乐中的情绪,这首乐曲犹如他生命中的鸦片,太容易挑动他的灵魂,随着音乐他哼唱着,过了变声期的嗓音低沉带着磁性,仿佛室内只有他一个人。
长乐也被乐曲挑动了灵魂。那乐声让人情不能自抑,让人快乐极致,让人欲哭无泪。她觉得这音乐过于荒靡;过于大胆;过于优美;过于神秘。
他唱的是什么她完全听不懂,可是她似乎能感觉到他想表达出一种感情,是迷失无助?是孤独寂寞?或者神秘诡异?总之她喜欢看着他认真地弹动着,仿佛全世界只有他的存在。她更喜欢他期间的手时不时拍打琴面的动作,给琴音外带来一些节奏,而他潇洒的动作却让她呼吸急促。她早就知道自己喜欢他,可是为何今日的心总是跳得如此厉害?
一首乐曲下来,长孙凛是完全回到了音乐中的过去,他的手指停了下来,心绪却还在回来的路上。他不知道他的动作宛若调情,尤其是对一个早已对他情根深种的少女。他演奏这首歌曲差不多上千上万次了,每次都如此沉入,忽略身边的一切。
当他抬起头时,看到一双脉情氤氲的眼睛。长孙凛一直认为长乐是他见过的最漂亮的女子之一,而此时的她秋波流盼,娇羞满面,犹如月下梨花,雪中梅蕊,更美,更媚;屋子里弥散着女子浅淡的馨香,本已心志迷离的他被她的美吸引住了,两双眼睛静静的对望。
“真好听!”高阳愉快地拍打着小手打断了身边两个人的默默交流,她还是小姑娘,自然心思比较单纯。“凛哥哥,再给我们弹一首。”
夜空中弥漫这凉意,弯月曳着着余晖向远远的西天斜坠,树梢上挂着残棋九星。月色朦胧昏暗,庭院里虫儿声声叹鸣,暗空中传来燕的声音。
屋内,青铜的烛盘流尽蜡泪。母亲手上的衣裳沾着冰凉的露水,也许是泪水。顺风传来后院的音乐声,她闻声微微一笑,月光照亮了如云的鬓发上的玉钗,纤纤玉手正在衣服上不停的动作。师门的养身功法让她的青春常驻,可是她也已是个母亲。胡床上放满了大大小小的衣物,冬日的大裘,夏日的短衫,头上的冠巾,脚上的鞋子。这是她这个月来给儿子远征准备的新衣服。衣物上密密集集的针线,紧紧联系这母子间血浓于水的爱。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
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24.撩动
好不容易把高阳哄回客房去,长孙凛想起母亲晚饭时黯然神伤的神情,明日他便出发前往定襄行军营,想必母亲心里也不好受。他便走到父母房前,敲了敲门,里面应声后便走了进去。
屋里面长孙无忌和窦凤都在床上坐着,长孙凛看到胡床上凌乱地摆满着男子的衣物,应该是娘亲为他准备的。窦凤的眼睛红红的,似乎才刚哭过,刚才长孙无忌在安慰妻子。长孙凛非常的感动,无论是为了哪个时空的母亲,他很庄重地跪了下来,长孙无忌和窦凤都愣了一下,毕竟这儿子这几年对他们都是比较叛逆的。
“父亲,母亲,孔子曾云: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孩儿不孝,接下来一段日子孩儿无法在父母身边侍奉左右。望父亲母亲保重身体,待孩儿功成归家后再孝顺您二老。”长孙凛说完便磕了三个头。
窦凤泪眼涟涟地走过去抱着儿子的头,说道:“凛儿,自你出生以来从未离开为娘身边如此远,这一走还是要到那荒凉的大漠去打突厥。娘心里真的不好受……”
“娘,别担心。曾子曰:“父母全之,子弗敢阙。故舟而不游,道而不径,能全支体,以守宗庙,可谓孝矣”。孩儿必会保全性命,安然回到家中。”长孙凛安慰母亲道。
“唉,三儿,明早去看看你奶,我担心她老人家年纪大了,一直都没有告诉她你要去参军,明日也该去让她老人家看看你。”长孙无忌摇了摇头,和自己儿子一同生活了那么多年,他还是不了解自己的儿子啊。
楼阁在树荫遮蔽下露出一角,一轮明月照东厢,栏杆的影子静静地映在东厢房的墙上。静静的夜色里,天清似水,风轻露浓,园中盛开的杏花,在月光的映照下似白雪一般明洁。
屋内漏壶滴答,隔着迷蒙的夜雾,她依稀听见铜壶滴漏的龙嘴里流出的点点滴滴的水声;屋里一盏灯烛就要燃尽,已经结起了灯花,罗帐里显得愈加幽暗。望着结花的灯芯,她恍惚地躺着,久久不能进入了梦乡。离别的愁绪使她柔肠寸断,明日他便要远征,心中的不舍让她心疼不已。再次见他时,他比以前俊秀多,身子强壮了,也高了,开始像个男子汉了。他不再像从前那个奶声奶气地叫丽质姐姐的小男孩,也不再会贴着自己馋嘴兮兮地讨要小食。现在的他可以像侠客般谈笑风生地对你说稀奇古怪的世间,他可以像兄长般宽容宠溺地逗妹妹欢笑,他毫不费劲地挑起了她两年来强压下的少女春情,而且较之从前更为迷恋。她只是想多看看他,可他却要离开京城,明日两人便被阻隔两地,归期遥遥无期。这离愁别恨的情绪,不是在她的眉头攒聚,就是在心头缭绕。她悄然起身,为身边的妹妹盖好绸被,盈盈走下卧榻,她想去临近的另一个小院,只是想去更靠近他一点。
月光下,花影悄悄地东移,月亮渐渐西沉,明净的月色已开始暗淡。时而见几颗流星伐过苍穹。
长孙凛在庭院里久久地伫立,遥望着夜空,手中拿着一壶烈酒。那首吉他曲缭乱了他的心绪,对往昔的回忆,对家人的思念,让他无限惆怅。凝视着那月亮,幻想着爱妻曾柔声在自己耳边低声轻笑。之前母亲对自己的不舍,更让他心闷,那浩大的母爱,让他不敢心情坦荡地想着回到现代,因为他知道若是自己离开,这位可怜的娘亲该是如何地伤心心痛。
长孙凛做事情都是专心致志的,若是心中立下一个目标,他便会全心全意投入。可是现在他却无法下定决心,不仅是因为他找不到通道,更是因为这个时代越来越多的牵挂。猛然地灌了口酒,他只能长叹一口气。
“凛弟弟,明日便要出远门,为何还不休息。”长乐一到庭院,便看到他颀长的身影,心跳不已。她咬着牙,鼓励自己向他走去。
“唉,长夜漫漫,难以入眠。”长孙凛喝了一晚上的闷酒,听闻身后一婉转莺啼,他转过身,眼神因为醉意有些迷蒙。
她迈着姗姗的轻盈脚步,带起了一缕细微的芳尘。她一边迎着他走来,一边深情地注视着他,那双明亮的眼睛宛如秋水,顾盼生情;他笑了笑,向她迎了过去。终于走到了一起,她整了整云鬟,秀眉间露出一丝哀伤。
“弟弟怎可一人喝闷酒,寒夜里伤身体。”她伸出玉藕纤手,欲夺过他手中的酒壶,凛弟弟俊逸的脸上邪邪的笑容,勾引她的心魂。长孙凛手一张躲过了她的玉手,动作似乎过快过突然,她惊呼了一声,纤弱的身子微微一倾,摇摇欲坠。长孙凛大手一张,扶住了那纤细的小腰,她那银铃似的声音,风吹弱柳的体态,真像是一团熊熊的火焰,直烧得他方寸大乱。
长孙凛感觉到自己已经开始龙抬头,强忍着心中邪恶的念头,将怀中美人放开。谁知长乐被他如此一揽,心中春情如洪水破堤,她玉臂一环,搂住了他的虎腰,投入他的怀里,秀首贴上他温暖的胸膛,泣声低语道:“凛弟弟,姐姐舍不得你走……姐姐担心你。”
酒不醉人人自醉。长乐这一突然的动作,如同燎原之火,点燃了他本已蠢蠢欲动的欲火。他雄臂一挥抱起了她娇柔的身躯,长乐如身没有骨头似的,瘫倒在凛弟弟怀中,
在画有嫣红小园,翠池鸳鸯的屏风后面,华丽宽敞的胡床上,她蹙着双眉,脸上却露出浅浅的微笑,是那么地妩媚娇柔。望着在自己娇躯上肆意动作的男子,她没有挣扎,而是柔情地搂住他的身躯。长孙凛似乎清醒了片刻,试探的望着身下美丽的少女。她悄悄解下随身佩带的丝罗香袋当做定情信物,羞答答地塞在他的手中。他喉咙暗吼一声,敷上了她几无寸缕的柔躯。
朦胧月光下,两条淡淡的身影,永远相随相伴……
遥远的天际,则有着一颗巨大的最后的晨星正凝视着,空气里却已弥漫着破晓时的寒气。还不到日出的时候,天刚有点蒙蒙亮;那里一种美妙苍茫的时刻。在深邃微白的天空,还散布着几颗星星。
一夜***无边,不知东方既白。
长孙凛躺在床上呆呆地望着屋顶。宣泄过后,凌晨的寒风吹醒了他因酒醉而混乱的头绪。怀中的肌肤柔腻,云鬓飘来的馨香,提醒着他恍如虚幻的云雨。自云雨消停后,初为人妇的少女如同鸵鸟般羞涩的窝在他的怀里,没有言语,只是浅浅颤抖的呼吸说明她的害羞。他宽大的手掌漫不经心地在她宛若柔滑肌肤上游走,惹得她的娇躯情不自禁地颤动。
“还疼吗?”很难想象长孙凛此时的心情,他似乎也不愿多想。只是轻轻地抚摸着少女柔顺的长发。长乐没有说话,只是轻轻的摇了摇头,却紧紧的搂住了她的男人。似乎两人又陷入各自的沉思。
天开始蒙蒙亮,报时的城鼓敲响了五更。长乐的娇躯震动了一下,她抬起头来,春意氤氲的眼睛里蕴含着浓浓的深情,还有一丝不确定的惶恐。他握住了她纤纤的玉手,感觉到小手的冰凉,他记得激情时她情难自禁的娇吟声中还时不时夹带少女痴情的表白。
“等我回来。”长孙凛给了一句承诺,长乐这才欢颜展唇,幸福的感觉让她浅笑开来。即成事实,他倒没有那么多犹豫,伏下头,闻上了她的樱樱香唇。长乐也学着浅移香舌,与他的舌头尽情纠缠,很快沉迷于这美妙的亲昵中。玉臂缓缓搂住心上人的脖子,长乐此时的心是甜蜜而不舍。感觉到他那温热的大手抚上她那柔软敏感的坚挺,她的身子被刺激得微微一颤,她却小心地挪了挪,好让他的手更舒服地活动……两人如胶似漆的缠绵着。
“凛弟弟,时间不早了。”
无奈春宵苦短,长乐知道若是自己再不起来回到房中怕要出大事,她叹了一口气,撩起纱幔,缓缓离开爱人温暖的怀抱。
“哎,”长乐蹙了一下蛾眉,轻叫了一声。
长孙凛连忙问道:“怎么啦?”长乐满脸粉红,两手轻掩着下体,无限娇羞的睨着他嗔道:“还问呢?都是你,痛死了……”。长孙凛微微笑了笑,把初为人妇的小女人拦腰抱起,将其放在床上。
“你这个小坏蛋,还想……,再不起来被别人发现我非羞死不可。”长乐羞红着脸紧紧依偎在他怀里,轻捶了一下爱人虎躯。
长孙凛握住她的粉拳,他可不是如此荒淫,笑着打趣说:“待为夫为我的小娘子穿衣。”说完,拿起散落在床上的绣衣,一件件为长乐穿上。长乐痴痴地望着她的凛弟弟,嘴角噙着幸福的笑容。只是长孙凛为她穿亵衣裤时,玉手将粉脸捂上,害羞得不敢与爱人直视,内心却被爱人的体贴幸福得如飞上了天。
长乐穿上蛮鞋,在铜镜面前理好散乱的鬓发,回头望见那床上的红白污迹,更是羞涩不已。她贤惠地收拾好床上之物,而那沾有自己贞洁的床单被她整齐叠好,待会回房时一起带走。
一阵细碎的叮当声,碧色的翠帘轻轻而晃,消失了她婀娜娉婷的身影。长孙凛把长乐送回房后,若有所思地走着。这就是男人,他摇了摇头,上一秒还思念着原来的妻子,下一秒却和美丽的佳人共赴巫山,他一直以为自己的自控能力非常强,谁知还是逃不过酒色的迷惑。他从不会觉得他人能成为障碍,只是怕自己如果又再次穿越,怕是又伤害了多情人。罢了,等自己从边塞再说吧。
长安东郊灞水桥边。
一队队的士兵正齐队前行,长孙凛此次跟随十六卫外府兵的左右金吾卫前往军营。唐初,主要的禁卫力量来自于十六卫所统率的内、外府兵。十六卫既是宿卫皇帝的禁军,又是对外征战的主力作战部队,身兼二职。
长孙凛此时已换上了士兵卫服,头上戴亮银盔,上安十三曲簪缨,八支护背旗飘摆脑后,搂海带钉满银钉,身穿亮银甲。护心镜,亮如秋水。逐渐魁梧的身材让他更显伟岸,俊逸的脸上带着安慰家人的笑容,胯下一匹马,真真气度不凡!
太宗亲临送别此次的补军,在一番仪式后,士兵陆续启程。窦凤本来是强忍着泪水,看到儿子要启程,她眼眶的泪水又开始打转,唯恐儿子走得心有不安,却是强忍着眼泪没有留出来。李世民走过去想劝慰一番,窦凤却是冷哼一声没有理睬,李世民被拂了面子,尴尬的笑了笑。长孙无忌也瘪瘪嘴,没有说话。
分别在即,深深的情意有辱万缕游丝缠绵,离人飘泊如随风飞舞的柳絮。离别时凝定了泪眼空自相。整条河溪烟雾弥漫杨柳树万丝千缕,覆盖了沙洲草树迷离。昨夜的巫山欢雨还历历在目,今日却是要与他分别在即。
长乐痴痴地望着她的凛弟弟,身旁的高阳已是哭成泪人。她的离愁郁积,多得不可胜计。明日暂且不去思量,可是今夜有如何能熬过去?
行行重行行,与君生别离。
相去万余里,各在天一涯;
道路阻且长,会面安可知!
胡马依北风,越鸟巢南枝。
相去日已远,衣带日已缓;
浮云蔽白日,游子不顾返。
思君令人老,岁月忽已晚。
弃捐勿复道,努力加餐饭!
25.鲶鱼效应?
浊酒一杯家万里,燕然未勒归无计。
边塞的夏天已是来临,四周却还是一片荒凉萧瑟。毫无拘束的鹰鹫在空中自由自在,羌笛声悠悠吹起,四面八方的胡笳声、马嘶声也随之此起彼伏。远望重峦叠嶂,逶迤绵延,上面漂浮一抹长长云烟;西沉的落日下是一座孤寂紧闭的边塞城阙。
长孙凛默默地跟随行军在大路上走着。他身后跟着陪少爷参军的孙大和孙二两兄弟,还有二十多人的一个小队伍,这都是窦凤给安排的。本来窦凤是想安排窦府上的一些亲兵,毕竟她父亲乃是当朝大将,手下战场能人更多。而长孙凛却不想带那么多人。最后在母亲的坚持下,他便提出带上几个熟练的技匠,再选些机灵健壮的学徒,在儿子的一再请求下,窦凤也只好同意了。
古代的交通不便,所以古人对于离别的愁绪更为重些。一路上士兵们的情绪都不是很高,长孙凛也兴致不高,就连身下的花騣马也被感染上了,努力拉紧缰绳,它也只是缓缓行进。其实也不能怪人家马儿,这长孙凛的骑艺一天天地在进步,但是让他如小说中的侠客般驾马驰骋在泥土大道上,还是挺难为他的。这不,几匹羞辱他骑术的马匹已经靠了过来。
“哈哈哈哈,三郎,看你这姑娘般的速度,到达灵州还不知道要何年何月。”说话的是大嗓门的王大牛,他身边跟着的是薛仁贵等那几位长孙凛在孔庙认识的汉子。说来也巧,原来薛仁贵所在的小队也被编排在此次的补军当中,几人都是老相识,自然一路上有诸多话题。马富是最为开心的,因为他趁着行军期间学了不少自由搏击的招数。
“王大哥,你可别过早得意,待我们从边塞回长安,咱们可以再比比,到时看谁才是姑娘!”长孙凛爽朗地说道。
“好!我等着呢。”说完几人便是哈哈大笑。
经过数日风餐雨露的行军,整个补军已经到达了灵州定襄行军营的营帐,在通报后,新来的士兵都得到了安排。长孙凛看这军营内虽然都是大老爷们住的,但营房却扎得整整齐齐,四周也被整理得干干净净,看来这军营的将军是个治军之大才。
正当长孙凛准备休息之际,外面有士兵传唤他到虎帐去一趟。我国古代把处理军机事物的地方叫做“白虎堂”,把将帅的营帐称为虎帐,“柳林春试马,虎帐夜谈兵”成为古代军营生活的写照。
长孙凛倒是奇了,他这宣节校尉不过是个正八品的武散官,压根就不可能入将军帐,估计是自家或者是太宗给这里的将军给捎了话。
唐朝军队沿用“府兵制”。以班田制的农户为基础,于天下各道、州、县要冲设军府六百三十四所,总称折冲府,依编制规模大小分置上、中、下三等,府长官折冲都尉(正四品),副长官左、右果毅都尉,在府下设有团(又称营),官校尉,团下有队,设队正,队下为伙,设伙长。每营下辖五队,每队下领三伙,每伙领五位什长,各领十丁。以营为基本单位。按照长孙凛目前的军衔,大概也就相当于一个小队长吧。
通报一声后进入将军营帐,帐中正中坐着一身躯凛凛,相貌堂堂之中年男子,一双眼光射寒星,两弯眉浑如刷漆。胸脯横阔,有万夫难敌之威风。这一中年男子看到长孙凛进来,便豪声大笑:“贤侄,早闻你在宫中曾毛遂自荐要求参军,老夫在此等你久已!”说完便走了过去双手拍了拍长孙凛的肩膀:“恩,不错,比长孙胖子强壮多了,不愧是窦将军的外孙!”
长孙凛还在纳闷自己是否认识此人,听对方说得似乎跟自家都相当熟悉。便疑惑地问道:“不知将军是……?”
“唉!”这中年将军看了长孙凛一眼,叹了口气:“当年你尚幼年,老夫还曾抱过你这娃娃,只是玄武之变之后,我也就在也没见过你了。想当年你还最喜欢跟着要药师伯伯给你说打战的故事呢。”
药师伯伯?李药师?长孙凛灵光一闪,惊声问道:“你是李靖?!”后来他又觉得似乎不太礼貌,便挠了挠头弥补说:“我是许久不记前事了,望药师伯伯恕罪。”
“哈哈,在军营里不必如此拘束。不过你小子近几年做得实在过分,要不是你娘,我早就把你带到军队来好好调教调教。”李靖作为连年征战的将军,虽然没有程叔宝或者尉迟敬德那般大大咧咧,但也极为豪气大方。
定襄军军营的行军大将军正是历史上战功赫赫的大唐名将李靖。李靖少有文武才略,为母舅隋名将韩擒虎所赏识。他曾谋告发太原留守李渊有反隋意图。李渊入长安时擒之,将行诛杀,李世民力救得释,召为幕府。从此便跟随李世民南征北战,创下屡屡战功,为大唐开国功臣。因为同为李世民的左右臂膀,所以李靖与长孙无忌自然也就非常熟悉。两家人私底下也有来往,李靖对活泼聪明的小长孙凛倒也是喜欢,会经常给他讲故事。只是后来李靖忙于军营战事,加之长孙凛的变化,所以李靖也有数年未见长孙凛了。虽说长孙凛是为了将功补过来参军,但李靖倒挺欣赏他敢于承担的气概,本来他是在战争中什么事情没见过,所以对于长孙凛犯下的错误也不是太计较,只是稍微训斥他几句。
“好好好!”李靖乐呵呵地说道:“我这军营里倒也有不少年轻才俊,待我把他们唤来与你认识。”说完便吩咐士兵去传唤。
在亲兵的通报之后,从营帐外进来了五位身着军官服装的年轻将领,其中赫然有前些日子被长孙凛摔得个狗吃屎的王仲越。
正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王仲越走进来一见到这横刀夺爱的仇人,他是恨不得冲上前去伸手深入仇人腹部,拉出他的小肠,绕住这贼人的脖子将其狠狠勒死。只是李大帅咳嗽一声,王仲越只能干站在一边憋气。
李靖仿佛不了解双方过节似,若无其事地给长孙凛介绍各位军官。那相貌英武的便是他的副将苏烈,也就是后来赫赫有名的大将苏定方。他也是征战沙场多年的汉子,跟长孙无忌也算是熟悉,便热情地招呼了长孙凛。
另外一位军官是一位皮肤白皙,仪表堂堂的年青人,名叫孔亮恒。此人乃是朝中大臣孔颖达的子侄,自幼熟读兵书,其谋略智慧非凡,甚得李靖器重。只是此人为人自持过于高傲,只是和长孙凛表面上客套了一番。
第三位军官却是一位巾帼女英,而且长孙凛也是认识的,她便是早前在吟诗会见过一面的黑美人窦旖。原来窦旖虽身为女子,但她自幼出身在武将世家,从小便习文练武。窦旖生平最崇敬的,并非是她的父亲或者家族里的其他功名显赫的将领,而是平阳公主,也就是李渊的三女儿李秀宁。李秀宁曾经女扮男装,为父打天下,其率领的义军不但打败了每一次进攻,而且势如破竹。
平阳公主收编的这帮义军都是杀人不眨眼的强盗。如果没有几分真本事,就是男人也镇不住他们,何况其兵源还来自原本不相统属的系统。能够在短时间内将收编的乌合之众变为一支百战百胜的劲旅,取得如此大的战绩,足见平阳公主的组织能力和指挥能力实在是出类拔萃的。老百姓将平阳公主称为“李娘子”,将她的军队称为“娘子军”。在李渊称帝后不久,李秀宁便不幸去世。她也就成了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个由军队为她举殡的女子。
李渊为了纪念自己的爱女,还在军队上保留住“娘子军”这一番队。窦旖一心想做和平阳公主一样在战场上所向披靡的巾帼英雄,她在十六岁的时候便女扮男装溜出家门,到李靖的部队参军。在被发现送回家后,她又数次三番地屡犯,窦抗没有办法,只得让其加入了娘子军。
长孙凛自然不知道这番典故,他只是看到窦旖长得身体苗条高矮适中,两道柳眉一双杏眼,鼻似悬丹唇若涂朱,面色白净,白里透红。头戴一顶七星花萼子盔,身穿柳叶连环黄金甲,足蹬一双小巧玲珑牛皮靴。一身军装在身,初见时的妩媚依然,更多了份生气勃勃的英姿。啧啧,制服诱惑可不是吹出来的。
窦旖看到对方望着自己的眼神轻佻暗讽,她这脾气暴躁的小姑娘哪里受得了,怒声斥道:“你这淫贼,到哪都狗改不了吃屎。”
长孙凛倒也不介意,低声说了一句:“终日里淫贼不绝口,好像真被我淫过似的。”声音不大,但恰好能让黑美人听得清清楚楚,偶尔逗逗小姑娘也不错。
“你说什么?!“窦旖哪里受过此种轻佻之言,她气得两眼圆睁,却有不能在将军营帐里动刀枪,气得站在一边直跺脚。
此时还有一身高九尺,有着宽大而滚圆的肩膀,熊似的背脊的彪形大汉已经忍不住,开启铜锣般的嗓音大声说道:“我叫穆天柱,你就是那一招将我王兄弟摔倒的家伙?我倒有兴趣与你一起比试比试!”穆天柱也是个勇猛好斗的武痴,说这话时两眼跃跃欲试。
“哼!军中第一条规定是什么?”李靖故作威严怒喝道。
“不得私下内斗。”李靖军威何等厉害,穆天柱恁大块个头的巨人,却被李靖吓得像个委屈的小媳妇般。
“大帅,目前正是军队屯兵操练之际,这几位都是少年出众的大将之才,自是心高气傲,不服彼此。若是强加抑制,一恐灭其心志,二怕其久抑爆发之下不可收拾。不如让几位各自带一团士兵进行操练,约定三月之后进行军事对练,如此以来,胜者当之无愧,其他人也应心服口服。”苏定方倒是踢了个很中肯的意见。他这意见一提出,在场各位皆是纷纷赞同。
长孙凛见如此情况,便明白自己成了李靖手中的“鲶鱼”,而且是一条被群鱼排挤的鲶鱼。的确,这李将军虽然不懂管理学上的鲶鱼效应,但善于治军的他自然也明白一些管理军队的自然规律。这王仲越本来是他看好的一个年轻将领,结果自从婚变以后,这小子终日恍恍惚惚,死气沉沉。让李靖不由遗憾明日之星因情自毁前程。而长孙凛的到来让他乐得直拍大腿,李靖自知自己在军中的威信,他也不怕发生军中内讧,他要的就是王仲越看到仇人的那种血性。
李靖自然不会让长孙凛有生命之危,但其它的小事他打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反正长孙家这小子到军队来自然是要被历练的,何况他还抢了别人如花似玉的未婚妻,受点苦也是应该的。
除了王仲越外,那位孔亮恒也是个刺头。这家伙的确是才华出众,谋略过人,只是性格和他那迂腐的伯父一样,清高自负,不懂得处理人际关系。这参军打战哪里同武林高手比试,除却指挥将领的才智外,还要依靠士兵的奋勇杀敌。李靖早就看出这小子和他所属部下似乎不甚团结,所幸离上场杀敌还有一段时间,不然以他们的状态必然酿成大祸。
26.服众
在李靖的如此顺意安排之下,血气方刚的年青人就军事比赛意见均达成一致。长孙凛、王仲越、孔亮恒、穆天柱、窦旖领一千名士兵各自操练,待三个月后由各自方队进行军事演练。王仲越自是希望在自己的强项上将长孙凛打败,本来窦旖不必参加此次比赛,可好强的她怎会放过此次机会,李靖也只得答应这位贤侄女的请求。
大家可能会觉得李靖把此等军中要事变得如此儿戏有些不可思议。其实除了长孙凛以外,这几位年轻人在军队都曾待上一段时间,军阶也都在从七品上到正六品不等,完全可以率领一伙队伍。而长孙凛作为李靖刻意放入的鲶鱼,自然也就拥有与他人等同的条件。此次进攻突厥的军队按计划有十余万之多,分配给他们的也不过数千士兵,根本不影响军队正常的运作,更何况李靖此番苦心是为大唐培养下一代的将军。
冷兵器时代,由于社会生产力极为低下,军队主要使用弓矢、戈、矛、剑、戟等一类冷兵器,进行车战、骑战和步战,因此军队教育训练主要是教习将士使用冷兵器和演练阵法。被视为我国古代军事理论瑰宝的《孙子兵法》,就把“兵众孰强”,“士卒孰练”作为战争制胜的必要条件。《尉缭子》对军事训练也作过明确的论述:“百人而教战,教成合之千人;千人教成,合之万人;万人教成,会之于三军,三军之众,有分有合,为大战之法。”
虽然貌似是平等选择,但长孙凛这位初来乍到的新人能得到的士兵自然并非精兵强将。再加上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他之前在长安做的事情都被长安来的士兵给传开了,人言可畏,大多数士兵都不愿意为这位所谓的纨绔子弟效力。最后在苏定方的强制命令之下,长孙凛才真正凑成了相当于三个营的整整一千个士兵。这些士兵大部分都是新来的,而且大多数不是刺头就是军事技术不过关的。望着自己身边人高马大的战友都被其他将领给挑走了,长孙凛这一队的士兵自然觉得自己这边肯定是输定了,就连自告奋勇担任长孙凛副手的薛仁贵看着眼前这些体格相对羸弱的士兵,信心也不是很足。
长孙凛倒是无所谓,虽然在冷兵器时代的战场上越是强壮的身体越有优势,可是也不能完全否定了灵巧的身体也能带来一些特殊的效果,更何况体制方面还可以加强锻炼。他把自己这支队伍命名为降鹰部队,按照他的计划是将一千人划分为三个营,其中每个营约三百人,剩下的一百人作为特战先锋队,也就是所谓的特种部队。
在走马上任的第一天,长孙凛集齐了属下所有的士兵举行誓师大会。望着下面黑压压的一片士兵,他心中油然升起一种欲霸天下的雄心,这就是他所拥有的第一批势力。只是这些士兵似乎兴趣怏怏,垂头丧气,看向他这位长官的眼神有好奇、鄙视、疑惑、不屑,就是没有尊敬和畏惧。长孙凛无论从相貌,身材和名声来看,都不是一个能让这群士兵心服的长官。
长孙凛自然是知道到目前这些手下的心理,他自觉不是来这里做偶像和独裁者的,所以也不计较。现在唯有把下面这群正值青春的汉子的血性给挑起来。
长孙凛清了清嗓音,大声向场下的一千位士兵喊道:“我知道你们心里在想些什么……”。
他暗含内力的嗓音将全场的喧哗都镇压下来,大家也都安静地听听看这位所谓的纨绔长官将会做什么。
“你们一定是在想自己千里迢迢远离父母来到边塞为国效力,没想到却碰到的领军校尉是一个在长安城内为非作歹,无恶不作的世家子弟,而这位校尉之所以能够成为校尉是因为他是当今皇后的侄儿,对吧?!”长孙凛此话一出,场下哄然一片,有惊讶的;有逗乐的;也有嘲笑的。就连在一旁等候的薛仁贵诸人也觉得奇怪,比起现代人而言,古人更注重情面和要面子,绝不会自行揭短。而且长孙凛新官上任,更应该维护长官的威严才对。
“王大牛!马富!马贵!刘三长!高儒风!”长孙凛大声喝道,而所叫之人也都应声上台。自从离开长安以来,这五人一直都跟着长孙凛学习自由搏击,刚开始是一个一个学习招式,熟悉之后便开始与长孙凛对练,一段时间下来,双方都得到了相当大的好处。这五人的搏击技术加强,而长孙凛的身体也更为强壮。
长孙凛此番叫他们上来,自然是要与他们真刀真枪的表演一场搏击对打。场下的士兵正在疑惑这是唱哪一出戏,却很快被场上精彩绝伦的比武给吸引住了。这现代搏击是相当具有观赏性的,而且其招式对古人来说是相当新颖的,尤其是长孙凛和这几位兵油子的功力都不差,一番打斗下来,士兵们一直在情不自禁的发出感叹抑或叫好的喝彩声,而当长孙凛把与自己对打的数位大汉都一一放倒以后,士兵们竟然发出了惊天动地的喝彩声。
长孙凛把被自己摔倒的几位哥哥都一一扶起来,继而继续大声对士兵说道:“下面由你们来挑战场上这几位汉子,三炷香的时间内,谁若能赢了其中的一位,我给他奖一千两银子。”
场下是一片哗然,要知道虽然唐朝这几年国力富强,但一千两银子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也是个天文数字。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场下数位对自己有信心的士兵都纷纷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长孙凛为何对王大牛这五人如此有信心呢?毕竟下面有一千个士兵,若是一个个轮番上去挑战,他们五个人就算不被打死也被累死。第一是他对自由搏击的科学性很有信心,毕竟在现代科学和医学的指导下发展的自由搏击,掌握了人体的弱点以及行动规律,若是对付这些没有武术功底单靠蛮力的士兵,是可以毫不费力将其击败。第二是王大牛这些人都是参军数年,上过战场的老油子,身体力量各方面都相当强悍。第三是因为群体心理学,最先上场挑战的必然是身体最强壮的,最有信心的士兵,紧接着是稍微弱些,但也想试一试的士兵,最后应该是为钱而想碰一碰运气的士兵。即使是这一千人都明白只要他们一个一个上去必然能取得最后的胜利,但是看到之前上去的人的惨状,谁愿意做那为后人铺路的牺牲者?何况还有限制时间。
正在这场上比试是如火如荼之际,一边的角落里有两人正在偷偷观看。
“将军,这长孙三郎可真是天才,这一番折腾下来,他不仅让这些士兵心服口服,而且还能了解到这个队伍的详细情况。”
“哈哈,正是虎父无犬子,长孙胖子生了个好儿子啊。”
“将军,你说若是有人真的赢了,这三郎会不会真的拿出这一千两银子?”
“他会,而且会拿得非常爽快。若是你可以一千两银子发现一个人才,而且让部下都觉得你这长官不仅大方,而且一诺千金,你会不会拿出来呢?
二狗子这几日都是郁郁寡欢,即便是平日里让自己吃上三大碗的米饭,他也是食不知味。二狗子出生于长安城内的一家青楼,他的母亲是被人从乡下拐到长安然后卖到青楼里的妓女。二狗子没有父亲,应该说他不知道谁是自己的父亲,因此他也没有姓。他的母亲是个大字不识的乡下人,因此他的名字也就只能是二狗子。二狗子的童年过得不快乐,青楼里的其他人都会欺负他和他的母亲。后来在一位好心的熟客帮助下,年色渐衰的母亲得以脱籍离开青楼,带着他在长安城里安顿下来。平日的生计完全靠母亲替他人缝缝补补,生活依然十分困难,二狗子却觉得自己比以前快乐。
二狗子逐渐长大成人,而他的母亲也日渐衰老。二狗子觉得自己应该接替母亲为家里营生,只是家里没有田地,他也不曾学得一门手艺,平日里也只能为别人做苦力。有一日他听说军队在招兵,每月不仅包吃包住,还有俸银拿,他便兴冲冲跑去参了军。果然,在军营里不仅能吃上饱饭,而且他还能为家里存下些银子。家里的生计不用再发愁,他还幻想着将来退伍后把家里的房子整整,娶上个媳妇给娘生个大胖小子玩。
正当二狗子幻想着美好未来的时候,家中却传来母亲重病卧床的消息。大夫告诉他这是他母亲常年病根子烙下的原因,需要些名贵药材调养。他一看那药单可吓坏了,但是这高丽参就需要上百两银子。二狗子一年下来的俸银除去家里开销也不过是一二十两有余。
每次想到母亲在床上痛苦的呻吟,他的内心如猫抓般难受,恨不得代替母亲遭此罪,这银子是逼得他即痛苦又无奈。正当二狗子为银子苦恼之时,他却碰到了天大的喜事。新上任的长官竟然宣布若是打赢场上那五个大汉中的一人,便奖励一千两银子,他高兴极了。
尽管许多比他厉害的战友都被一一打趴下去,但是二狗子还是勇敢地走上了台。按理来说他应该找同样身材较为瘦小的刘三长,但二狗子却找了身高臂长的高儒风,因为他觉得此人嘴唇较薄,可能耐性没那么足。一次、两次、三次,二狗子都是被打趴下后又站了起来。下面的人看他已经鼻青脸肿,全身颤抖,都劝说他别要钱不要命了。二狗子想到还躺在病床上的母亲,他又站了起来。
第四次……第五次……直到第十次,当二狗子看到对方倒下去了,他才晃晃荡荡地晕了过去,却不知场下响满了热烈的轰鸣声。
长孙凛一直在一旁看着这两人的对打,他没有想到竟然有人会为了钱而如此拼命。说实话,这个叫二狗子的士兵身体力气都是较为普通,他是完全凭着蛮力和高儒风对打,而他的坚韧最终赢得了高儒风的技巧。
全身是伤的二狗子在经过一番治疗后,在两人的搀扶下走了出来,下面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无论是在哪一个朝代的人们,都会为这种坚韧不拔的精神所感动。
“你叫什么名字?”长孙凛笑眯眯的问道,他面前摆放着一张红纸,手里还拿着一支毛笔。
“大家都叫我二狗子。”二狗子的声音很弱,证明他伤得不轻。
“姓什么?”长孙凛想在红纸上写点东西,作为奖状。
“我没有姓。”二狗子紧张地望过去,他害怕长官因为自己没有姓而不给他发银子。以前就因为同样的原因街上的张掌柜不愿收他做学徒。
“你爹娘姓什么?”长孙凛不明白,一个人怎么会没有姓呢?
“我娘叫小翠……我没有爹……”,二狗子窘迫地低下了头,出身对于他来说是一件很自卑的事情。他和母亲两人都是不识一个字,也没有人告诉他应该姓什么。
长孙凛看见对方难过的样子,知道自己伤了他的心。便拿起毛笔蘸了蘸墨,说道:“你姓卫吧,汉朝将军卫青的卫,这卫大将军小时候也没有爹。”他说完在红纸上写上几个字。
“真的?我能和抗击匈奴的卫大将军一个姓?”二狗子又惊又喜,
“恩,同样也是保家卫国的‘卫’”,长孙凛将一千两银子和那张红纸交给了卫二狗。红纸上写着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致坚韧不拔之卫二狗。”
卫二狗是接过那一千两银子的时候双手都在颤抖,今天应该是他生命中最快乐的一天,不仅解决了他的困难,而且从今天起他就叫卫二狗了,而且还是和卫大将军一个姓。
长孙凛以他的实力镇住了下面的众多不服,接下来就是安排军队进行军事操练。长孙凛他在这方面确实不太了解,好在身边有个从小兵开始做起的薛仁贵,因此详细的操练计划都是由薛仁贵这几位老兵来操心。
长孙凛也没有闲着,他给每个士兵都编上了号,让跟随自己来参军的工匠把每个士兵的盔甲上都刻上他们的号码和军衔。使用的是阿拉伯数字,在长孙凛的教导下,跟随他的二十位工匠都学会了阿拉伯数字的应用,而此时世界上也许只有发明它们的古印度人才懂得这一数字的应用。
长孙凛虽然不懂得冷兵器战士的阵法和操练,但是他觉得后世的人民解放军管理确实很不错,因此他考虑在自己这一千人的队伍中实施这种现代军事管理方法。除却步兵和骑兵传统上的攻击防守阵法训练,他还计划加入队列训练,纪律训练以及政治教育。他要打造一支王者之师!
27.娘子军
队列训练,是按队列条令规定的内容进行的各种制式动作训练。其目的在于培养良好的军人姿态,严整的军容,协调一致的动作,整齐划一、令行禁止、雷厉风行的作风和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为技术、战术训练奠定良好的基础。
其实古代训练中也有类似的队列训练,只是没有现代军训这般注重命令和严格。冷兵器时代,作战方式除了城池的攻守之外,主要是在野战中双方排成纵队或方阵,对阵冲杀,白刃格斗,决战取胜。因此军队主要训练阵法的排列和变换,能熟练地变换各种战斗队形,迅速地展开和收拢,对敌人的翼侧和后方实施迅猛冲击等。
长孙凛要求每次集合都要先整齐报数、清点到训人数、检查着装。带兵器时需验兵器,在排列队形的时候不仅要求队列整齐,而且动作干净利落。有时候他也会在半夜三更紧急集合,并且要求士兵们在三分钟内穿戴整齐,到达训练场按队列牌号队伍。古代军营并非喊口号做命令,而是使用各种锣、鼓、喇叭,根据不同的声响代表不同的命令。长孙凛觉得这样比较符合此时战场的情况,也没有改成现代的口号。
下午则是进行单兵对抗训练和长孙凛加入的现代拓展训练。所谓拓展训练,又称外展训练,原意为一艘小船驶离平静的港湾,义无反顾地投向未知的旅程,去迎接一次次挑战。这种训练起源于二战期间的英国。当时大西洋商务船队屡遭德国人袭击,许多缺乏经验的年轻海员葬身海底,针对这种情况,汉思等人创办了阿伯德威海上学校,训练年轻海员在海上的生存能力和船触礁后的生存技巧,使他们的身体和意志都得到锻炼。
长孙凛也根据军营附近的情况,自行设计了一套拓展训练方法。目的磨练士兵的意志,熔炼整个团队。此种训练由于花样繁多,包括游泳,登高,攀爬绳网以及各种游戏,难度不大且乐趣无穷,尤其受到士兵的欢迎。
而单兵对抗训练,自然是各个士兵自身的武艺训练。除了熟练的操作兵器,他们还得练习自由搏击,倒功散打,硬功等。
然而在正常训练的头一个星期,长孙凛每天都会抽掉一半的士兵参加他的特种士兵选拔。特种兵执行任务的难度比较高强,要求人人必须掌握骑马捕俘,攀登绝壁,擒拿格斗,无人区生存、泅渡、掌握各种兵器等技能训练。所以顽强的毅力、健壮的体力、持久的耐力,是对一名合格的特种兵是必备条件。
每天早上,长孙凛都会带着五百名士兵,全身武装上盔甲于一炷香时间(大概半个小时)跑完约十里路程;在设置各种障碍的山间道路上进行往返跑;各投掷约一斤重的小石头和长矛数百次,每次需超过50里。做俯卧撑五组,每组各一百下。同样的五百名士兵,连续三天做同样的项目,然后再换剩下的五百名士兵,同样也是连续三天做同样的内容。
一个星期下来,这一千名士兵都因为长孙凛这个选拔训练,累得是腰酸背疼,叫苦连天,可是看到自己的校尉每日都身先士卒,和士兵一样做同样的项目,每次都表现得相当完美,而且他们再累也只是操练了三日,而长孙校尉却是连续高强度地训练了六天。
同样的运动量,流同样多的汗,几天下来,大多数士兵都对这位和自己同吃同住同训练的纨绔长官相当佩服。再加上长孙凛每天晚上都会组织大家做一些有意思的活动,比如说猜谜、表演或者让每一个士兵都做自我介绍,或者演说自己以后的梦想。一个星期下来,长孙凛在这个团队的威信更高,士兵之间也开始互相有所了解和信任。这个团队也开始融合起来。
长孙凛则是从这一个星期的高强度训练和晚上各种娱乐活动中,选出了一百名在体力,耐力和智力上都相对出色的士兵,这些人将会成为历史上第一批正真意义上的特种兵。事实上,《旧唐书》和许多史书里都描写过一支军队,说其选拔之难胜于魏之武卒,而勇悍亦过之,上亲之,皆可与上赴死。这里的上,说的就是李世民。李世民亲率这一千多人的玄甲军打过不少仗,他最善长的是以大部人马牵制,然后亲率这一千人直扑敌主帅的阵位,击散其中心后分而歼之。这支队伍就是史书上记载最早的特种队伍。
长孙凛的目的是为了建立一只实力非常强大的小分队,这支队伍除却军事用途外,他还打算亲自培养成为忠于自己的亲卫队。长孙凛在前世时就拥有一家国际保全公司,也就是所谓的雇佣兵组织。这家公司培养的雇佣兵也是为特别任务而生的,与特种兵的性质差不多,长孙凛熟悉里面的所有操作,现在的训练计划也是按照其来修改的。
第二个星期,长孙凛就将所有一千名士兵分成三个营,其中的黑虎营和雪豹营为步兵营,第三支取名为铁蹄营,里面包括两百名骑兵和一百名弓箭手。剩余的一百名最优秀的士兵则成为了在今后的战场上所向披靡,让所有敌人都闻风丧胆的横刀营。如此以来,长孙凛便把剩下的九百名士兵交由薛仁贵全权负责,他自己则单独训练他的横刀营。
当然,除了士兵的训练以外,战场上的兵器武装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长孙凛一直都在考虑这些问题,他随队带来二十位工匠,目的也是为了制造一些实用的物品。
都说穿越到古代之人封侯拜将多么的爽快,实际上生活质量差一大节。别的不说,就算是现代的低保户都能用上电灯自来水。长孙凛确实碰到了许多的麻烦,别的不说,就连单单看时间的表都没有。
这古代计时的东西名叫沙漏或者滴漏,它根据流沙或流水从一个容器滴漏到另一个容器的数量来计量时间。民间更多使用燃香,蜡烛等计时方法。毕竟像漏壶这种东西在古代也算得上高科技的东西。
可长孙凛却觉得麻烦了,像他要训练一个特级兵种,总是需要看时间,这样可以更科学的计划。他前世学的是电子和化学,物理自然也懂一些。不过做钟表可没那么简单,此时的手工业在精致方面还达不到这种效果。长孙凛也是个外行人,他想了想,就跟工匠们说了一下机械表的原理。
其实东汉张衡制造漏水转浑天仪,用齿轮系统把浑象和计时漏壶联结来,漏壶滴水推动浑象均匀地旋转,一天刚好转一周,这是最早出现的机械钟。而机械表的工作原理是利用了一个周期恒定的,持续振动的振动系统;把振动时的振动周期乘以振动次数,就等于所经过的时间。
这日,长孙凛正带领横刀营的士兵负重长跑回来,看到一个名叫张水的工匠正在其营房前等候,他便走了过去。
张水非常恭敬的向长孙凛鞠了个躬,这群工匠对于这个少爷都相当尊敬,一是因为长孙凛待人和善,没有什么架子;二是他给工匠们的思维带来了很大的转变,比如说阿拉伯数字和数学公式的传授,让本来在工匠脑海里一些很虚的类似于经验的东西变成了很实在的概念。第三自然是长孙家给他们的工钱都相当可观。
“张水,都说了不要太多礼,有何事情?”长孙凛大手一挥,嘿嘿笑道,刚刚运动完心情确实挺舒服的。
“少爷,你看这个是否能是你想要的计时器?”张水拿出一个类似于玩具的东西便开始演示,这玩意是用漏水激轮,一日一夜转一周,29转多为一个月365转为一年。同时装有两个木人,每一刻一击鼓,一个时辰(相当于两个小时)一撞钟。
长孙凛一看就乐了,虽然在他看来这是一个很粗糙的小手工,但其所蕴含的原理却是他所教给他们的物理概念,这是一种科学上的进步啊。他称赞了一声,便又问道:“如果不是用水来控制,你们可以用类似于钢或者铁的东西,然后也能做出同样的效果吗?”
“这……那我还得回去和钱大他们试试看。”张水似乎挺为难的,这是他们经过了多次的尝试才达到了最好的效果。
“你们可以将钢铁做成细小的链条,然后用链条来控制齿轮,按照链条由收紧到放松的周期来控制时间?”长孙凛自己也是个外行人,只能说出一个大概的理论。
张水似乎被说糊涂了,他讷讷地问道:“敢问少爷,这链条是何物?”
“弹簧知道不?”长孙凛看见对方摇头,便明白这个时代太古老了,还不知道弹簧这个在以后的生活中运用广泛的好东西。他也顾不上先回去洗澡,便和张水一起到他们的营帐,给他们讲解一些弹簧的原理。
夕阳残照,天边飞着纷乱归巢的乌鸦。远山似隐似现;暮色中的天空浮云朵朵,漂游不定。悲鸣的胡笳已经渐渐不闻,而夏虫的演奏又开始登场。
长孙凛在给工匠们上了堂科学课程之后正准备到伙房去吃饭,却见刘三长正站在一木桩上趴着木墙,不知道在看什么,他便高呼了一声:“刘大哥,你在那看什么?”
那刘三长慌张地回过头,对他使了个眼色,做了个“嘘”的手势。长孙凛可好奇,他也走了过去,也跟着趴上去看。
只见墙另一边是一绝大一块的荒芜空地,一群巾帼女兵,这红一簇白一簇的,好似那红白雪花乱舞玉。青一团,黄一团,如同青黄莺燕翅蹁跹。那窦旖也独自一人站在前面,乌云高耸,绣袄短衣;头上凤钦一枝,珠悬罩额,臂穿窄袖。她执着小小的令旗,站在土山之上,令旗一招,下面的女兵便排成一个阵型,左盘一转,右旋一回,一字儿地排着,手上拿着明晃晃的单刀,甚是好看。
“这是娘子军啊?真的全是女子组成的哦。”长孙凛是第一次见此阵型,到也十分好奇。
“此是长蛇阵,乃是平阳公主女眷首创,后一直传给娘子军的紫凤营。”刘三长在军中多年,对此是有所了解。
只见窦旖又把令旗翻转,众女兵又四方逗转,变成了五个方阵,每个方阵四个女兵,持刀相背而立。
长孙凛见她们都一字儿站定,又低声问道:“这是在玩哪一出戏?”
“这是五花阵,你可别小看这些阵型,当年平阳公主就是靠她们打出名堂,收服了众多的山贼反逆,最后组成了娘子军。所以咱们可别小瞧了娘子军,她们除了此番阵容,还有更厉害的弓箭方队。”
长孙凛心中也暗暗佩服,难怪李唐能打下江山,单是这娘子军,就是一藏龙卧虎之营。
这灵州的军营乃是隋朝留下的一个比较旧的军营,当年因为一直都在内地打战,这里常年失修。直到今年李靖备兵做攻打突厥的准备,才又重新征用作练兵之地。常年失修的结果是有些木头会被白蚁啃噬,比如说这两位偷窥者目前所趴着的木墙。
只听见“巴拉”一声,这难兄难弟一并跟随木墙摔倒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