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4一个失踪,一个疯了
北京
许桐没上班。
晨起的时候她就昏昏沉沉的,一晚上噩梦缠身,一会儿是照片上的沈强两眼流血,一会儿又是藤椅上那个三寸金莲的老太太阴惨惨地盯着她,再一会儿就是那幢老楼一点灯光都没有,她置身其中,不停地往下跑却怎么都跑不出去。
她不停地叫,却喊不出声音。
当能破音时,她也醒了。
感冒了,头晕喉咙也疼。
打从青灯木偶出现后,她的精神就一直处于紧张之中,每晚都难以入眠,就算睡着了也是噩梦连连。直到昨天,当盛天伟出现的那一刻,她那根紧绷的神经终于断裂了。
人生病,又何尝不是一种排毒方式?
她请了病假。
这是她工作以来第一次的主动请假,以往就算生病她也是咬牙坚持。
因为是一个人,就算请假了待在家里也是孤单。
而今天,她突然觉得世事无常,就好像她,自认为没什么坏心,也没做过什么坏事,怎么就无缘无故地遭此际遇?所以,她没由来地感到倦怠,累了。
不到中午,盛天伟就来了。
他拎了些可口的饭菜来,进了门后,第一件事就是倒了杯热水给她,先让她喝了些感冒冲剂。
许桐抱着热气腾腾的杯子,倚在厨房的门口,看着盛天伟略显笨拙地分盘装盘,轻叹了口气,说了句,“还是我来吧。”
刚要上前,盛天伟忙伸手做禁止状,“别动别动。”
许桐只好站在原地当个闲人。
厨房里,盛天伟忙活得热火朝天,他叫的餐荤素适宜,适合生病的她食用。只是看得出早就习惯商场上大风大浪的他,进了厨房就成了弱势群体了。看着他忙碌的身影,许桐一时间有些感叹。
昨天,他出现在沈强家里,看见她后先是愕然,然后很快冷静下来,没有想象中的气急败坏,只是拉起了她,将那一盏盏的青灯逐一放回柜子里,轻叹了一声说,“走吧。”
对于她的闯入,他更似无奈。
她开着车,跟在了他的身后,就这样一前一后回到了城里。到了公司后盛天伟有会要开,见许桐欲言又止,他说,“许桐,我会给你个交代。”
他知道她想问什么,也知道,有些事情没办法继续隐瞒。
今早许桐一个电话打到公司请了病假,但心底隐隐地有预感盛天伟会来,果不其然,他来了,不但来了,还带了饭菜和感冒药。
感冒影响了胃口,许桐吃得不多,整个人恹恹的。盛天伟为她盛了碗粥,她喝了两口就停了勺子。
“要多吃点病才能好。”盛天伟拿过碗,半开玩笑,“再不吃的话我喂你了?”
许桐当然不会让他这么做,也知道依他的脾气他会这么做,便只好接过来,一点一点地把粥喝完。盛天伟盯着她的脸,半晌后说了句,“你病成这样,怎么不见你男朋友?”
他的话令许桐一愣。
见他似笑非笑地瞅着自己,她才蓦地反应过来,之前她的确跟他随口说过有男朋友这件事,但许久不说她倒是忘了。
“所以说,有男朋友这件事是骗人的。”盛天伟下了结论。
许桐不想在这个问题上纠结,拿了纸巾擦了擦嘴,转移了话题,“是你说过,你要给我个交代。”说完这话,又觉得这两个话题转得有点怪,乍一听又像是一个话题,就忙补上了句,“关于那栋老楼的事。”
盛天伟叹气,“许桐,其实你应该好好休息。”
“事情没解决,我永远休息不好。”她直截了当说。
盛天伟若有所思。
“如果今天你不说,我就离职。”许桐觉得自己从未这么心急过一件事。
“别别别。”盛天伟抬眼看着她,许久后,说,“好,我告诉你。”
初秋的日光映在窗棱上,洒进了室内。
客厅里,许桐窝在沙发上,不知是因为病着还是因为阳光,脸色苍白,唇瓣也泛白,眉眼间少了职场中的凌厉和冷静,因虚弱反倒多了一份小女人的美。盛天伟坐在她的对面,她只身长长的睡裙,头发慵懒地散着,怀里是深咖色的抱枕。
她的家里少了很多女性的颜色,例如红色,再例如粉色,原本就是个心智成熟冷静理智的女人,却不曾想骨子里还有令他心疼的柔弱。
在这样一个静谧的日光之时,盛天伟缓缓倒出了她最关心的。
“从没跟你提到过这件事,更多的是怕你多想。”他说,“其实我的目的很简单,只想让你留下来,我担心有些事说不出来会引起你的恐惧然后离开。”
“跟你的助理有关?”许桐问。
盛天伟知道她向来聪明,也就打算知无不言了,点了下头,整个人靠在了沙发上。摸了烟盒,烟拎了一半出来顿了下,又将烟塞了回去。许桐见状,说,“没关系,我不介意。”
盛天伟摇头,喝了口水,说,“既然你能找到那栋楼,应该知道他叫什么了吧?”
“听邻居说,他叫沈强。”
盛天伟知道她终究还是要查出些什么,点点头,“对,他叫沈强,是眉首的男朋友。”
“眉首?”许桐一怔。
“我的,第二任助理。”盛天伟缓缓道。
许桐震惊,脑中也跟着灵光乍现。
没错,就是眉首!
那个相片里的女人,跟沈强举止亲密的。她总觉得眼熟,因为之前查过盛天伟三任助理时见过眉首的照片,只是当时是证件照,多少跟生活照有些出入,所以一时间之间没想到。
但她没有多说什么,选择了倾听。
盛天伟将事情的前后缓缓讲给她听。
那已经是多年前的事了,当时眉首进公司时,盛天伟还没坐上公司总裁的位置,那时候盛天伟的父亲离世,远胜集团的大小适宜都由盛天伟的母亲蒋绫打理。蒋绫也是出了名的商界之后,嫁入盛家后一心相夫教子从不干涉集团内务,直到公司龙头病逝,她才出面独挑大梁。所有人都不看好女人打理盛家江山,但她硬生生就给扛下来了,一直到盛天伟有能力肩负重担后才退出董事局。
眉首做他助理时,还只是总经理助理,但职位也是甚高,再加上年轻漂亮有能力,追求她的人不少。
“直到有一天,她跟我提交了辞职信。”盛天伟回忆说,“她说她要结婚了。”
“跟沈强?”许桐问。
“不。”盛天伟否认,“当时我知道她有个要好的男朋友,叫沈强,经常来接她下班,跟我也打过几次照面。我对沈强的印象还不错,彬彬有礼有家教有涵养,最重要的是我能感觉到他是真心对眉首好。可是眉首要嫁的那个人不是他,当时我知道这个消息后也很震惊。”
许桐轻叹了一口气,世事难料,没有什么人什么事是一成不变的。
“这件事也怨我,当时母亲有意要我接管公司,所以一睁眼就有数不清的商宴要出席。眉首是我的助理,自然也逃不过这种场合,我讨厌那些东西却又身不由己,但眉首不同,她年轻,对什么都充满好奇,跟我身边的那段时间,像是给她打开了万花筒,于是,她结识了不少名流雅士,继而变了心。”
“后来她嫁人了?”许桐问。
“不,她失踪了。”盛天伟看上去眉眼倦怠,“她提交辞职信的第二天就不见了,这么多年,我一直没找到她的下落。”
许桐一愣,不经意想起公司老员工的那些流言蜚语,失踪?果然是失踪了。
“沈强无法接受这个事实,有那么一段时间总是来骚扰我,甚至认为眉首不是失踪了,而是被我杀死了。后来,因为有保镖他无法靠近我,继而朝着我的下一任助理下手。”
许桐脱口,“梵尼?”
“对。”盛天伟看着她苦笑,“看来,你并没有真心信我。”
许桐知道他指的是她暗中调查三个助理继而怀疑他的事,也就大大方方承认,“你的三任助理都很奇怪地离职,说是嫁人,却一点消息都查不到,我当然首先是要怀疑你了。”
“第一任助理的确是嫁了人,移居海外,婆家人低调而已,所以没消息也正常。但沈强跟你的想法一样,认为我才是始作俑者,所以,在查不到眉首的消息后,他便把主意打在了梵尼身上。在梵尼的实习期刚过,她就收到了沈强的恐吓,他送了梵尼一盏青灯,并且写了很多诡异的话给她,让她误以为是鬼魂闹事。梵尼年轻自然经不得这么个吓法,结果硬生生住进了精神病院,她疯了,被沈强吓疯了。”
题外话:
妞儿们,今天就更三千字了,腰疼得厉害。
235如果,所有人都在撒谎
前后三名助理,除了第一任嫁人外,其他两任一个失踪一个疯了。
许桐垂眸沉思,脊梁骨却是一阵阵泛着寒气。
“后来呢?”良久后她问。
盛天伟:“沈强经常潜入梵尼的住所,森更半夜装神弄鬼,后来我察觉梵尼的精神有异后就报了警,警察抓获了沈强,他被判了几年刑。梵尼被家人带回国了,前两年我曾看过她一次,她还是疯疯癫癫的。”
说到这儿,他重重地叹了口气,眼角眉梢几多无奈。
“梵尼是见了青灯后被吓疯的?”
“对。”
“沈强为什么会无缘无故拿青灯来吓唬梵尼?”许桐提出质疑。
盛天伟:“这件事说起来跟我的第一任助理穆青灯有些关系,当时眉首刚进公司的时候是由穆青灯带着的,两人的年龄相差也不大,时间一长倒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在穆青灯过生日那天,眉首送了她一盏青灯,看得出是找人精心设计过的,挺漂亮。我想,沈强后来以青灯做文章,可能就是想要造成眉首冤魂索命的假象,梵尼是在眉首失踪后没多久进到公司的,自然听说了青灯的来源,所以才会被吓疯。”
许桐紧紧皱着眉头。
“这几年我一直没再请助理,沈强打从被放出来后也一直没动静,我以为一切都过去了,便请了你来做我的助理,谁料到你又遇到这种情况。”
“你的意思是,吓唬我的就是沈强?”
“除了他,我想不到其他人。”盛天伟说,“而且,他也亲口承认是他做的,这么多年,他对我一直心怀痛恨。”
“那么,我在上海的那些遭遇呢?”
“是我的错,我以为他做了几年牢后会在行为上有所收敛,没想到他会变本加厉。几年前他可以把梵尼吓疯,几年后他便敢去害人了。能用青灯吓你,在上海接二连三想要你的命,以至于你上次在洗手间里受到的惊吓,十有八九都是出自他手。”
许桐忍不住打了个冷颤,“上次洗手间……”
“是,我对你有所隐瞒了,就是担心你会害怕。”盛天伟看着她,眼神柔和,“饭店经理已经查出来了,有人在你杯子里下了致幻剂,这才导致你出现了幻觉。”
许桐怔了一下,很快地,又觉得呼吸困难,这种感觉糟糕透了,原来打从她进入远胜集团后,她的一举一动就落在了一双眼眸之中,这双眼匿藏在黑暗,如同黑夜中的鬼魅,在静静地注视着她,伺机害她性命。
她从不怕有危险的出现,曾经她跟着年柏彦出入南非钻矿,经历了不知多少艰难险阻,在法律形同虚设的国度,人与人之间的信任降到了冰点,人性险恶的道理她许桐比谁都清楚,比谁都经历甚多。但即便如此,都不及这次来得令人胆战心寒,尤其是听了盛天伟的这番话,她更是细思极恐。
如果上天没有优待她,让她无端丧命,她死得岂不是太冤?
而且,这件事从一开始就处处透着诡异,当然她不信这世上会有什么鬼怪,但大半夜无缘无故接到青灯木偶,接二连三无法解释的事件发生,也着实让人不舒服。
“后来你找到沈强了吗?”
“就在我知道你收到青灯后我就联系了沈强,他供认不讳,后来我约他见面,甚至多次找到他家,但他总是避而不见,只是跟我一直保持电话联系,直到前天我再去的时候发现他已经逃走了。”
“逃走?”许桐想起满是灰尘的房间,“为什么不是失踪?”
“我想不出他失踪的理由。”盛天伟皱紧了眉头,“依照我对沈强的了解,他必然会将自己藏在暗处,伺机下手。”
这样的话就太恐怖了!
说明她会时时刻刻都被人监视着。
许桐忍不住打了个冷颤。
想了想,又觉得哪里不对,片刻后说,“沈强只送了梵尼青灯?可我还收到了木偶先,还有那个童谣!”
“应该是有木偶,但一定是没有童谣。”盛天伟很肯定地说,“那首童谣我也是第一次听过,所以我才更要找到沈强,因为如果真是他做的,那么说明他这次回来的目的就是要将我身边的助理铲除,眉首的失踪已经严重地刺激到他,他心理发生扭曲也很正常。”
“我们报警吧。”
“没凭没据要怎么报警?”盛天伟叹气,“就凭着沈强房间里的那几盏青灯?在找不到沈强的情况下报警,一来不会引起警方重视,二来还会影响公司名誉。不过许桐你放心,我会保护你的,我一定不会让你受到伤害。”
最后一句,他信誓旦旦。
可就这样的誓言丝毫没令许桐感到宽慰,她反而觉得周遭冰凉,这就好像发生了一连串的怪异事件可凶手还逍遥法外般的令人惊悚。这个沈强能够无声无息地将青灯挂在她门上,又不被监控拍到,这说明他已经观察甚久了。而在上海,那一连串的遭遇,更是令人不寒而栗,更甚者能在监控密集的饭店里对她下了致幻剂……
她越想越觉得头皮发麻,这个沈强的本事令人不容小觑,她只怕在某一天晚上睡着睡着他就潜进来了,杀她个无形。
盛天伟见她紧紧搂着抱枕,纤细的指甲深陷其中,心生犹怜。坐过去,情不自禁环住她的肩膀,低声安慰,“我会再多加派保镖人手,放心,有我呢。”
许桐只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对他的话充耳不闻。
他轻叹,将她揽入怀中。
脸颊贴在他胸膛的瞬间,许桐不知怎的就冒出个荒唐的念头:如果,是盛天伟在撒谎的话……
心,就咯噔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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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泉池中发现了两具尸体,一具是缺少了头盖骨的死者甲,一具是只剩下头盖骨的死者乙。在经过陆北辰的颅骨复原和颅面重合后,死者甲的样貌和死者乙的身份均发到了罗池手中。
这是重中之重的线索,罗池接到文件后如获至宝。
通知令发了出去,罗池又驱车赶到了实验室。
今天的他倒是神清气爽,也难怪,案子有了全新的突破点,他自然是高兴。
胡子也刮了,露出干净有型的下巴,穿了件黑色衬衫,很随意地配了条牛仔裤,刚踏进实验室时,潘安吹了个口哨,说,“我当是哪个大帅哥来应聘呢,原来是罗大警官,今天的形象不错啊,让我又想起来你其实还是个帅哥。”
罗池跟实验室这几头“怪物”已经相处融洽了,闻言后笑呵呵道,“那我跟你们的陆教授谁更帅一筹啊?”
操作台上,死者甲的尸身摆在上面,身穿白大褂的陆北辰背对着罗池而站,没理会他的调侃,倒是顾初抬头看了罗池一眼,抿唇浅笑。
“这男人谁更帅一筹得看身边有没有女人。”潘安打趣,“瞧你现在还单着身就输给陆教授了。”
“呦,几天没见有情况啊。”罗池笑得爽朗,凑上前,开始逗顾初,“顾小妹,跟警察叔叔说说,他是怎么欺负你的?”
顾初憋着笑,“你们警察什么都管呀?”
“那当然,尤其是为民除害的事儿。”罗池故作一脸的认真。
“聊家常出门右转,开着你的车回市里咖啡厅。”陆北辰边工作边不咸不淡地甩了句。
“陆教授,咱得快乐的工作。”罗池天生厚脸皮。
“很抱歉,你的快乐已经严重影响我工作的进度了。”陆北辰拿起一块腕骨,仔细观察了下,淡淡地说。
罗池哪会走啊,嬉笑着上前,“我这不是要来看看有没有更多发现嘛。”
“你知道我实验室里的同仁已经有两晚上没合眼了吗?”陆北辰说。
罗池伸了个懒腰,“我跟你们正相反,昨晚上睡了个好觉。”
“看你一脸的雄性荷尔蒙分泌旺盛的神情就知道了。”陆北辰毫不客气。
罗池摸了摸脸,有吗?又看向顾初,“明显吗?”
顾初被他逗笑。
“别*我的助理。”陆北辰说了句,“否则你警途难保。”
罗池撇了撇嘴,对顾初说,“这么霸道的人你竟然能忍受?”
“还好吧。”顾初想了想说。
陆北辰抬眼看了她一下,唇角微扬,意味深长。
“死者甲的死因我之前已经说过,能进一步给你的线索就是,他应该打小练武术,而且从事武术工作,现在又有了死者的图像,对于你罗大警官来说,接下来的工作只剩下跑腿了。”
陆北辰言归正传。
一听他谈论回了案子,罗池收拾了吊儿郎当的模样,神情恢复了严肃,其他几人上前,一同倾听这件案子。
“死者甲在肌肉附着处的骨突比正常人增大,骨外层的密质增厚,说明死者甲是长期处于锻炼之中,而且必然是从小就开始锻炼,这才会影响骨骼的变化和生长。人一旦成年后再接受锻炼,增强的只会是肌肉和骨质硬度,对于骨骼的加粗增大不会有太大影响。”
“为什么是练武术的?”罗池不解,“如果是运动的话,那运动项目很多。”
“每一种运动项目都会决定骨骼的负重情况,运动项目不同,骨骼的负重情况也不会相同,而骨骼在不同负重的情况下也会发生不同的变化。换句话说就是,我们可以从骨骼的变化形状来看出运动的类型。如果你去观察弓箭、投掷、举重等运动人士的骨骼,就会发现他们的上肢骨比较粗大,那些常年登山、练气功的人,他们的足骨远比正常人厚实,这就是区别。”陆北辰戴着手套的手敲了敲死者甲的上肢骨,说,“常年练习武术的人会有习惯性动作,那么上肢骨会在同一方向被拉长,每个动作在转换和支撑时,他的上肢骨在长轴的位置受到压缩,所以,死者的上肢骨在承担压力和拉力方向具有很强的能力。死者的骨骼会见小伤,伤势大多为迎击,应该是练武的时候受的伤,但愈合性极强,也能说明死者打小就习武,而他的胯骨不见伤势,武术中不免会有劈叉和后桥的动作,他却不见硬伤,这更能说明他是打小练习,因为这些动作会令骨骼关节的活动范围极大,不经过长期锻炼很难完成。”
罗池陷入沉思,良久后说,“如果打小就练习武术,那么现在应该是强中手了。”
“所以,这人如果是在武馆工作也会是数一数二的那位,上海的武馆虽多,但想从中找出个中能手来也就寥寥不多吧。”
这也正是罗池所想的。
“庞城!”突然,罗池盯着那块头盖骨看,喃喃,“我记得庞城父母说过,庞城打小就受小*欺负,所以很想学武术,你说,他到了城里之后会不会就去学武术了?”
“如果教庞城武术的人就是死者甲,那么这两人也算是有了联系。”
顾初闻言后,百思不得其解,“如果说死者甲和庞城都有功夫底子的话,那么怎么会被杀害呢?”
“所以他们认识凶手这一推断就成立了。”陆北辰淡淡地说,“尤其是死者甲,从尸检中可以看出凶手是废了很大的力气才杀了死者甲。”
“这么说……”罗池大胆假设,“凶手有没有可能是女人?”
“不排除这种可能。”陆北辰说,“从伤口的形态上看,凶手的力道不大,如果是男人,他必然是个文质彬彬手无缚鸡之力的人,如果是女人,从捶打的力道和次数也较为吻合。其实想要找到凶手线索并不难,死者甲的住所应该会有很多线索。”
罗池深吸了一口气,点头。
“庞城的事如果从刘县长身上下手会更容易。”陆北辰说。
“正在查。”罗池哼道,“真是不查不知道,原来刘县长生性就爱敛财,镇上很多田地后来被征用盖房,都跟他受贿有直接关系,这个该死的贪官!”
陆北辰笑了,“这好办,上海离北京这么近,别说吹走个芝麻官了,一场大雨下来,连带的一串泥都会冲没了。”
“对,就得让有关部门一根线撸下去,还不定能撸出多少个刘县长呢!”罗池直呼痛快。
“你看上去有点幸灾乐祸?仇富就是你这种心理吧?”陆北辰挑眉。
罗池忙把枪头转向他,“这主意可是你想出来的。”
顾初听得一头雾水,“哪又出来个刘县长了?”
“这件事吧说来话长,来顾小妹,听我慢慢向你道来。”罗池说着环上了顾初的肩膀,拉着她要往外走。
下一刻,陆北辰手臂一横挡在了中间,顺势将顾初给“捞”了回来,话里有话,“八字还没一撇呢,先不用这么急着讨好顾初。”
什么八字没一撇?顾初更是听晕了。
罗池吧嗒一下嘴,“说什么呢?不明白。”
陆北辰高大的身子挡住了顾初,双臂交叉环于胸前,似笑非笑,“你查案都查琼州去了,据我所知,萧雪的案子都完结了,如果我还没老年痴呆的话,档案封底是我做的。”
罗池张了张嘴巴,半晌说不出个字来。
“罗池你去琼州了?”顾初从陆北辰身后探头,好奇地问。
罗池不自然地清了清嗓子,挠了挠头,“那个……也不算是吧,顺路顺路。”
陆北辰唇角上扬,“罗警官,从云南顺到琼州?这路顺得也太大了。”
“哎,你别把人想得那么阴险好不好?”罗池反击。
顾初一脸疑惑地盯着罗池。
“我猜他很想问你一个问题。”陆北辰见她一脸好奇,饶有兴致地说了句。
顾初抬眼看着他。
他笑,“罗池想问你,顾思现在有没有男朋友。”
顾初一怔,很快反应了过来,指着罗池,“你……”
“哎哎哎,够了啊,我这不还没问吗?”罗池一挥手,大大咧咧地说了句,但看得出来他是有点不好意思了,眼神愈发显得尴尬,“有没有男朋友我不会去查啊?得了,我走了。”
“喂,罗池你说清楚——”顾初想追。
被陆北辰一把扯住。
“怎么回事儿啊?”
陆北辰低笑,“你能多了警察妹夫也不错。”
顾初冷汗快下来了,说,“关键的问题是,思思对警察有成见,尤其是对罗池,其实我刚刚是想提醒他一句。”
陆北辰微微一怔,很快地抿唇浅笑,“那就让他自求多福吧。”
顾初僵在原地,仿佛看见了罗池被思思追着打的场景,忍不住打了个冷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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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死者面容的复原,对于破案来说就有如神助了,再加上陆北辰提交了很多重要线索,剩下的就是罗池的工作了。但接下来的工作其实更繁杂,一旦查到了死者的住所或可疑的场所,那么陆北辰还要进一步搜集线索。
所以,轻松只是暂时的。
语境他们都下班了,顾初总算能跟陆北辰安安静静地到外面吃顿饭。
脱了白大褂的陆北辰,西装革履倒更是迷人。
餐厅一如既往地静谧,这是路北辰吃饭的臭毛病,但凡享受美食的场所,他必然是挑剔再挑剔,就连顾初这个吃货都有点不习惯他的挑剔,所以这段时间以来,他们所选的餐厅都是固定几家,环境甚好,服务甚好,菜品甚好,价格,也甚好。
顾初不大理解,认为他应该多给其他餐厅机会。
陆北辰优雅地将牛排切得端正整齐,然后,将面前的盘子放到了她跟前,又拿了她的盘子,继续切里面的牛排。他做得自然,她也自然而然地享用了他的“服务”。
他说:“选择固定的餐厅,一是不想委屈我的舌头,二是对你我的人身安全有保障。”
顾初知道这些餐厅都是经过他选了又选,不但味道过关,在安全性上也过关,这也是他每次来吃饭不用保镖跟着的缘故。想了想,说,“我尝过一家餐厅,其他菜品也还好,唯独一款小酥肉做得极棒啊,我都没吃过那么好吃的小酥肉,也实验了几把,做不出人家的味道来。”
“难得有你做不出来的菜。”陆北辰单独面对她时,唇角的笑容就会多很多,看上去柔和温厚。
这总会令顾初产生幻觉,觉得前几天的那个男人不是他,这么温柔的陆北辰,怎么会说翻脸就翻脸呢?
“改天我带你去尝尝吧,你一定会喜欢的。”她提议。
陆北辰笑,“好。”
一个“好”字令顾初的小心脏扑通通地狂跳了,他甚至都没问那里的环境如何,是否安全之类的话,说明他足够信任她的。这种想法闪过脑海,就愈发觉得幸福。
“有个志同道合的男朋友真好。”她红着脸说了句。
陆北辰唇角上扬,“你能这么想很让我欣慰。”顿了顿,话锋又微微一转,“但是,你不要以为几句甜言蜜语就能让我忘了你不听话醉酒的事实。”
顾初轻轻吐了吐舌,完了,她就知道这件事没那么好过去。
想了想,开始了她最擅长的蛮不讲理……呃,巧舌如簧。
“谁让你不理我了?那我伤心难过当然要去喝酒了,还有,我提到要回休息室去睡,你看你的态度!”
还有一句她没提,他的女朋友。
这种事她不想去碰,怕碰了就会伤心。
236女为悦己者容
“我不理你?”陆北辰闻言后微微挑眉,看着她似笑非笑,“嗯,好。”
嗯?
他什么反应啊?什么叫做嗯好?
顾初不解地看着他。
陆北辰十分优雅地叉了块切割四方整齐的牛排入口,说了句,“你记住,就算我不理你,你也不准再去找乔云霄。”
“你吃醋了?”顾初咬着叉子,大眼睛亮晶晶的,如头顶上的水晶灯。
陆北辰抬眼看了她,“吃饭的时候不准咬叉子。”
“我又不是小孩子了。”顾初嘟囔了句。
“我只是怕你疯疯癫癫起来见血封喉。”他轻描淡写地说。
顾初抿唇,又歪头瞅着他,“哎,你还没说你到底吃不吃醋呢。”
“不吃醋。”他回答得干脆,“不让你去找他,只是不希望你被他连累,例如,照片的事。”
她一愣,半晌后问,“为什么你不吃醋?”
“我为什么要吃醋?”他反问。
顾初张了张嘴巴,他这话问的她有点受伤了,照这么说,他压根就不在乎她跟乔云霄怎么样是吗?低头吃牛排就不再理会他,心头小小的酸楚。陆北辰坐在对面,将她的情绪尽收眼底,忍着笑,清了清嗓子,“如果没遇上我,乔云霄也能算上人中龙凤马中赤兔。只可惜啊,论长相,他帅不过我,论智慧,他斗不过我。说白了,他乔云霄就是个手下败将,我犯得上吃醋?”
平常吃饭的时候他都很安静,这也算是他在用餐时讲话讲得最多的一次。顾初虽说希望他在吃饭的时候多说说话,但这番话落在耳朵里就有点变味了,抬眼瞪着他,“你也太自大了吧?”
“我更喜欢称这个为自信。”
顾初撇撇嘴。
“你已经是我的了。”陆北辰看着她,眼底含笑。
顾初的脸颊一燥,就有点心跳加速了。他是她男朋友,她是他女朋友,这般承认真是美好。
“初初。”他念了她的名字。
她喜欢听他这么唤她,声调低柔,气流在他的齿间旋落,又从他涔薄而又性感的唇角间轻轻逸出,漾进耳朵里就成了最美的乐章。她抬眼与他对视,他的面色柔和,目光却略有严肃。
“你是我的女朋友。”他很郑重地说,“虽然很多甜言蜜语我不大擅长,但你是我认定的女人,不管怎样,我都不会离开你身边。希望你能够理解,我可以给你想要的自由和空间,但有些原则是务必要去坚守的,相信我,我的出发点只会为你好。所以,你再疯再闹也好,绝对不能离开我,明白吗?”
这是打从跟他确定关系以来,他对她说得最严肃的一次话。顾初先是愣了一下,很快地,心底深处泛起一丝甜意,这甜意慢慢地扩大,继而成了注满蜂蜜的汪洋。
他更像是个综合性恋人。
有时会是*,热情*;有时候会是哥哥,纵容*溺;有时候会是父亲,严苛谨慎。
以前,她总会觉得他爱工作胜过爱她,但鱼姜的那番话加上他今天的这番话,她便明白了一个道理:对于爱情,她再诚惶诚恐其实都无济于事,他有他的尺寸和节奏。他是如此自信而又强大的男人,所以面对爱情,他也绝对会是做主宰的那一位。这种人的特点就是,不轻易变心,所以会在未变心前尽善尽美地来为爱情默默付出,做得永远比说的要多,注定了不爱去解释。然而一旦变了心,那也会是绝对狠心的一个。
她很怕去面对一个狠心的陆北辰,这是她的心结,也是她日夜担忧的问题,就是因为之前她背叛过爱情,所以到了现在,越是幸福安逸她越是紧张。
但今天,陆北辰的这番话是不是给了她一个定心丸?
她开始慢慢觉得,他对爱情的厚重感,也许是她远远不及的。
吃过了饭时间尚早。
天际被夕阳染了漫天的红,由远及近地渲染开来。初秋后,天就开始变短,人也开始变得慵懒。白天还会是热气腾腾,日光沉落时气温就变得微凉,其实大多数人会觉得二十度上下的傍晚舒适极了,但对于顾初来说,她更喜欢琼州入夜的温度,总是要比上海再温暖一点点。
以前她没觉得,现在愈发清晰,也许,是因为她在上海失去了根的缘故。
出了餐厅,夕阳的光稀薄了些,余晖撒落在四处耸立的钢化玻璃上,异常炫彩。
顾初突然很想走走,不想这么早就坐车直奔家里。从她回上海后她就很少逛街,说得更实在些是没倒出功夫逛街。现在正值晚高峰,整个静安区都活络得很,餐厅又靠近南京西路,人来人往甚是热闹。
没了白日的燥热,越夜就越奢华。
是城市的人们,用金钱堆积出来的奢华。
陆北辰见她有点贪婪城市的热闹,便也顺从了她的意愿。
就这样,他一手搭着西服外套,一手拉着她的手,悠闲走在满是繁华的上海街头。在他们身后不远处,是保镖开的车子,缓缓前行,默默保护。再远处,他们的背后是大片的火烧云,映亮了男人英俊的眉宇,柔化了女人含笑的羞涩。
两人外形出色,男的高大,女的娇小,绝然成了来往路人频频回头的对象。
顾初逛了一些小店,无足轻重的小店,就算什么都不买只是瞧着看也够让她心情愉悦了。这是她回上海后最放松的一次,也许,是因为身边陪着他。
“看好什么了?”他问。
顾初嘻嘻笑着,主动挎上了他的胳膊,“倒也没什么。”
“看好什么就告诉我。”他轻声说了句。
“知道了。”她仿佛又找到在厦门时的感觉了,跟钱无关,主要是他可以静静相陪。
顾初承认自己有点虚荣心,尤其是其他女孩子看陆北辰时的眼神,惊艳而又痴迷,再看向他身边的她时,眼神又转为羡慕,甚至还有嫉妒。是的,她能看出那些眼神中的嫉妒之意来,这令她没由来地有种自豪感。
有个很帅气的男朋友,是件挺骄傲的事儿,至少顾初这么认为。
到了南京西路的时候,顾初停了脚步。
看着近在尺咫的高楼,近乎可以耸入云层,与即将霓虹燃亮的繁华上海相互辉映。
她静静地看着它,脸上滑过一丝难以言喻的寂寥。
“怎么了?”陆北辰问,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对面是恒隆广场。
顾初半晌后才说,“以前,我经常来这里买衣服。”只是说了这么一句,剩下的千言万语都堙没在记忆的长河之中,她不应该去回忆的,快乐的也好,悲伤的也罢,过去了就是过去了。
可上海这座城承载了她太多的回忆,哪怕无意间穿过的一个弄堂,都有可能是她曾经留下身影的地方。
陆北辰沉吟片刻,环过她的肩膀,“走。”
“干嘛去?”顾初吓了一跳,被他一路拥着走。
“陪你逛商场买衣服。”
顾初回头张望保镖的车,见那辆车被堵在了马路中央,想掉头有点难,急切地说,“可是车——”
“他们会想办法。”陆北辰拉着她进了恒隆。
这个时间段逛商场的人还不算太多,因为还未到夜深邃的时刻。进了商场,顾初有一瞬的恍惚。有很多店铺已经不是她所熟悉的样子,有的位置变了,有的店面扩了,有的换了装修风格,有的换了代言人……
一时间,她突然觉得这个恒隆有些陌生了。
“喜欢什么就跟我说。”他还是那句话,低柔体贴。
顾初微微上扬了唇角,她知道他这次是顺着她的,关于花钱的方面,他似乎总是特别慷慨。可是,她无法告诉他的是,这里有关她的记忆好像淡了很多,不再是以前她恨不得都能包场的恒隆了。
这里变得陌生而奢华,充满了太多现代感的元素,倒是少了一份怀念。
秋冬的新品早早就挂上了展柜,各大品牌各种设计理念。顾初一家一家地走,步履缓慢,这些品牌这些新品对于她来说都不陌生,虽然她没能力再去消费,但不意味着她远离时尚圈,对于一个近乎是被名牌喂大的她来说,就算家道中落,也不代表她会接受平庸。
平庸,跟是否穿得起品牌无关,只关乎品味。
这是打小母亲就教会她的,告诉了她,一个女人即使再贫穷,也要有精神上的富有,就正如对生活的品味,这是人能区别动物的最好方式。失去了品味,失去了精神上的富有,那么,这个女人就变成了真正意义上的穷人。
她曾经反驳过母亲,认为品味只跟金钱有关,当时母亲什么都没有,带着她在别墅的林间拾到了一截枯木,回家后,母亲在枯木上打了个小洞,很深的小洞。那时正值春季,迎春花开得正旺,母亲便又随意折了只迎春花,轻轻插在了枯木的小洞里,就摆在了餐桌上。然后问她,觉得怎么样?
她觉得甚美。
于是母亲便说,如果你有心品味,就算没钱,天地万物都能给你提供资源。就像是这株花,与枯木做得花瓶可以搭配,盛开时点缀餐桌,枯落时成了干枝反而多了禅意,如果你不喜欢了,随便剪枝绿植插上也能春意盎然。所以,品味只跟你的心有关。
有些天然形成的东西,是无论如何都丢不了的,她从母亲身上继承了品味,以至于哪怕日后再如何辛苦她都不曾辜负过生活。
对于品牌的东西她当然是喜爱,这更是女孩子的属性了,每一年每一个品牌的新品她都看在眼里,汲取品味的资源很多,例如这些品牌的设计理念,又何尝不是设计师们的品味?
“喜欢的话进去试试。”在展柜前站得久了,陆北辰误以为她是在看模特身上的衣服出神,说了句。
顾初这才反应过来,“不,我不是——”
“大衣很适合你。”他轻轻打断她的话。
顾初抬眼看过去。
是件冬季新品大衣,以焦橙色为主,介于橙色和黄色之间的暖调色彩,不会太过扎眼,却又因为比橙色多了那么一份沉稳感而令人眼前一亮。是今年的主打色,让人想起日落时分的漫天晚霞,于深秋初冬声时节最为合适。大衣又以浅灰色调点缀,两种颜色一主一辅,交织在一起是最上层的搭配。
这件大衣她见过,在凌双负责的时尚杂志上曾推出过,是巴黎时装周上号称最为奢贵的大衣,听说用料都以全球最顶级的山羊绒为主,而且还都是摘取山羊绒最柔和的部分,纯手工设计,为今秋这个品牌最受瞩目的限量版。
衣服往往就是这样,一分钱一分货,这件大衣着实漂亮又内敛。
极奢的材质,必然会有极奢的价格。
顾初死活就不进去。
陆北辰没辙,干脆牵过她的手拉着她进了店。
进店没多久,两名保镖也赶到了,但没进店打扰,只是在店前附近,来默默守护陆北辰和顾初的安危。
看见新衣服会心生愉悦,这是女孩子们的通病。新品到店不少,秋冬设计感往往最能代表一个品牌的品味。陆北辰命人拿了那件大衣,除此之外,他又亲自选了几套适合她的裙装。
“太多了。”顾初压低着嗓音对他说。
身后一直恭恭敬敬跟着两名女店员,她也不好意思推拖。
陆北辰浅笑,“不多,看看还喜欢哪件。”
顾初也不想让身后的女店员觉得自己像是刘姥姥进大观园似的,便挺直了腰板,在店内逐一地看。最后又选了几套出来,女店员有条不紊地逐一拿进了试衣间。
顾初试衣服的时候,陆北辰坐在沙发上等候。
这间店很聪明,不会在杂志架上放太多女性杂志,而是财经、商界或男性感兴趣为主的读物。陆北辰先是拿了手旁的一本金融杂志,翻开看了几页,当看到有一篇文章是关于“陆门”的,便将其阖上。有信手择了本有关科学物理等方面的杂志,这一次,看得仔细。
一名女店员守在试衣间门口,另外两名女店员凑在一起用极小的声音嘀咕着。
“那男的真帅。”
“女的也漂亮啊,站在一起不要太抢眼啦。”
“出手阔气的男人就是迷人,看人家进店,随便挑随便选,那女的太幸福了。”
“还不知道最后能买走几件呢,话别说得太早,单是那件大衣价格就不菲,还一次性选了那么多衣服,我看啊,说不准最后就只是试试啦,咱们又不是没遇上过这样的客人。”
“所以说要你平时多观察客人嘛。”其中一个女店员朝着陆北辰方向努努嘴,“先不说他身上的衬衫一看就是私人定制的,单说他的那条皮带就大有来头,这男人啊,一看手表二看腰带,一点都没错的。”
“皮带怎么了?顶多不就是一名牌嘛。”
“是stefanoricci的皮带,是来自佛罗伦萨手工坊最卓越的手工技术。听说他们的皮带都是用密西西比河的小鳄鱼皮为原料,光是打磨原皮就是耗费数月之多呢,再加上来自法国山区的顶级小牛皮,整条腰带下来,那只能是身份的象征。”另一名女店员叹息,“能买得起这种皮带的男人,可不容小觑,很多有钱人未必有这个品味。”
“你这么一说,我倒是觉得他有点眼熟呢。”
“肯定是个大人物,你看门外的那两个人没有?十有八九是保镖。”
“唉,长得帅身份又尊贵的男人我怎么碰不到?”
顾初从试衣间出来的时候,恰巧听见了女店员的最后一句话,她听在耳朵里,虽表面不动声色,但心里已是乐开了花。抬眼看向店内休息区,陆北辰就靠在沙发上,一手搭在沙发扶手一手在翻看杂志。
他很安静地坐在那儿,白衬衫烟灰色西裤,简约而干净,店内的光亮来自棱角分明的水晶灯,投落在他宽阔的肩膀上,又有零星的光亮跃入他的眼角眉梢,衬得他愈发英俊尊贵。
有女店员上前恭敬地将他的外套挂好,眼里是亮的光,顾初看得清楚。
见这一幕,她的心就蓦地跳窜一下,这么看着他,便会愈发觉得这个男人是如此地优秀,他吸纳了太多人的目光却熟视无睹,静静地坐在那儿,只是为了,陪她。
他抬眼,见她出来后唇角微微上扬,将手里的杂志搁放一旁。
如此,更是令她倍感骄傲。
“好看吗?”顾初在他面前轻轻转了一圈。
陆北辰说,“很好看。”
女为悦己者容,听了这话,顾初自然是高兴。
“还有其他几件,我试了之后你要帮我看啊。”她愉悦地说。
“好。”
她便兴高采烈地“扑”回试衣间。
就这样,顾初的兴致被挑了起来,一件一件地试。女人试衣服本来就耗时,他却始终耐性等待,不急不躁,看得女店员们一脸的羡慕。
“你不能说每件都好看啊。”当顾初穿着新装再次得到他的肯定后,冲着他瞪了一眼说。
陆北辰抿唇展笑,“你穿得好看我当然会说好看。”
“那你觉得哪件不适合我?”顾初故意问。
陆北辰思量了片刻,说,“冷色调的衣服不要穿了。”
“我不适合冷色调的吗?”顾初反驳,小眉头微微一扬。
“不是不适合,而是我更喜欢看你穿暖色调的衣服。”陆北辰起身,趁着为她调整衣衫的空档顺势落下脸颊,“穿冷色调的衣服会让你的脸色看上去更苍白,别人会误会。”
“误会什么?”
他低笑,近乎耳语,“会误会我在*上有多么欲求不满。”
“你本来就——”顾初话说到一半儿,脸蹭地红了,推搡了他一下,“讨厌!”
陆北辰笑了,唇角上扬。
“你的喜好可决定不了我。”顾初虽这么说着,但还是转手将冷色调的衣服给了店员。
陆北辰刚要开口,就听有人叫了声,“北辰?”
女人的声音,轻轻柔柔。
顾初一怔,转头看过去,进店的竟然是许久不见的林嘉悦。
她的头发又长了一些,显得愈发女人味十足,露出一侧漂亮的耳骨,精致的耳垂有微微的闪亮。顾初认得那枚耳钉,林嘉悦说是陆北辰送给她的,她最为喜欢所以一直戴着。
直到,此时此刻。
陆北辰的面色没有太大变化,不见惊愕,但也不见熟络,只是听他淡淡开口说了句,“很巧。”
“是啊真巧。”林嘉悦上前,眼睛落在了顾初身上,笑容温柔,“我刚从国外回来,想着来逛街轻松一下,没想到遇上你们了。”
只是一眼,林嘉悦竟恍然间觉得快不认识眼前的女人就是顾初了。
她承认顾初是漂亮,只是过去她的脸色太过苍白,令人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她眼里的忧伤、退缩和隐忍,那时候在她眼里,顾初就是那只折断了翅膀的雏鸟,就算再漂亮也像个废人似的,男人靠近她许都是因为她的楚楚可怜,但怜悯不等同于爱情,她知道陆北辰再清冷也不过是个男人,是男人都抵不过她的楚楚可怜吧。
可现在,顾初像是变了个人似的,有着脱胎换骨的美。她的脸颊是白希不再是苍白虚弱,白里透着浅浅的粉红,剔透得如同水蜜桃,她的眼晶莹光亮,闪烁着异常逼人的灵气,嫣红的樱唇轻轻一抿时,有勾得男人犯罪的性感,又有令男人忍不住*溺的俏皮。
这,还是她所认识的顾初吗?
一个处于恋爱中的女人,最明显的变化就是眼神和皮肤,顾初两样都占了,再加上能使得陆北辰亲自相陪逛商场,看来,他们两人的感情已经很浓厚了。
她因为陆北辰而变得愈发漂亮,他也因为她去做了平日不屑去做的事。
虽然知道要放手,但林嘉悦心里还是堵得慌,陆北辰未曾这么对待过她,哪怕只有一次,都是奢望。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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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值得付命一搏吗
林嘉悦的出现多少令顾初感到意外,这么久没见,她以为林嘉悦不会再在上海出现,因为最后一次见到林嘉悦时,她跟陆北辰似乎起了一些争执,以至于这么久都不见她再来找陆北辰。
顾初无法猜测当时两人争执的具体问题,但冥冥之中总会觉得跟北辰基金有关,如果真的跟基金会有关联,那么林嘉悦应该是有一些办法的,她可能是为陆北辰提供了一些条件,然而陆北辰拒绝了,所以她才不悦。
据她所知,陆北辰当时反其道而行,没动用商家的力量,更没有被商家的财力所控制,反而选择了与欧洲的一些国家政aa府合作,继而北辰基金的性质也发生了改变,不再是纯商业模式操作。
有人说,陆北辰的这项决定很冒险,更像是自杀式经营,因为商业一旦牵扯到政治,很多情况下就会变得身不由己。
也有人说,陆北辰其实早就想对基金会进行资金和经营模式上的重组,这次林蒋的撤资反倒成全了他,与其受董事会的束缚,倒不如彻底摆脱董事会。
众说纷纭,当然,谈论最多的就是商圈。
对于北辰基金的状况,陆北辰从不在顾初面前提及,而顾初也不会主动过问,因为她感觉的到,基金会对于陆北辰来说并不是重中之重的事,相对于这些繁杂琐事,似乎跟尸体打交道更令陆北辰热衷。
林嘉悦的出现,令顾初有片刻的短路,但很快地,她恢复一贯的浅笑,说,“时装周才刚刚结束,上海上新的速度从来都不会输给国外,甚至有些款式连国外都不会有,随便逛逛可不是你的风格,应该是有看好的款式吧。”看向陆北辰,“是你不对,你应该告诉我嘉悦回来了,我俩的品味差不多,我跟她逛街肯定比你在要有趣的多。”
林嘉悦略微惊讶地看着顾初,心中暗惊,这女孩儿什么时候变得牙尖嘴利了?又不着痕迹地看了陆北辰一眼,他听了顾初的话没说什么,只是眼角沁着淡笑,唇际微扬,似有*溺。
她看得清楚,他在纵容着顾初,在纵容着顾初一点点侵犯他的决定和私人空间,她从没见过陆北辰这么*过谁。
“这里的衣服很适合你,有看好的吗?”林嘉悦寒暄。
顾初轻轻一笑,“倒是各个都好看呢,他选的,但我还没试完。”话毕,随手拎起那件限量版大衣,“尤其是这件,北辰说很适合我,但你也知道男人的审美跟咱们女人的不同,你来得正好,帮我看看是不是真的合适我。”
林嘉悦看着她手里的大衣,眼里很快地闪过一丝愕然,而后微微笑道,“我觉得这件大衣无论是从颜色还是款式都挺适合你的。”
“真的吗?”顾初状似很高兴。
林嘉悦点头。
“哎,说明你的眼光还不错哦。”顾初偏头瞅着陆北辰,巧笑盼兮。
陆北辰似有无奈,淡笑,“也就只有你敢不信我。”
“现在信了。”顾初愉悦地说,又看向林嘉悦,“你有看好的衣服吗?”
林嘉悦轻笑摇头。
她喜欢的那件已经在顾初手上,时装周上的惊艳过后,她千里迢迢从巴黎到米兰再回上海,目的就是想第一时间买到这件大衣。限量版的东西谁都想要,可既然是限量版,就注定了数量少之又少,但只要她去找就一定能找到,只是,当别人轻而易举就拿到了你一心想要得到的限量版时,即使你再穿上也就变了味道。
例如,这件最新款的大衣。
又例如,眼前这个男人。
林嘉悦绝对相信顾初有意而为之,这是女人间的直觉。
微微停顿了一下,她干脆看向陆北辰,说了句,“我在回上海的航班上遇见了斯密斯医生,原来他来了上海。”
顾初在旁听得清楚,斯密斯医生?是什么人?
陆北辰转头看着她,轻声说,“其他几件衣服也去试试吧。”
“嗯好。”顾初轻轻一笑,转身走向试衣间。
待顾初离开原地后,陆北辰唇角的笑容渐渐收敛,看向林嘉悦时目光清凉,“出去说。”
顾初进到试衣间,临转弯时她回头瞅了一眼,见陆北辰和林嘉悦已经站在了店门外,心中泛起狐疑。刚刚陆北辰很明显是在回避她,为什么听见那个人的名字就回避她了呢?到底是谁?
店门外,林嘉悦看着他,问,“为什么会这样?”
陆北辰轻描淡写,“什么为什么?”
“我已经问过斯密斯医生了!”林嘉悦悄然攥紧了拳头,“陆北辰,你别想瞒我。”
陆北辰的目光落她脸上,沉冷了很多。
“对,是我多事追问斯密斯医生的,他还以为咱们在一起,所以将事情告诉了我。”林嘉悦眼神闪烁。
陆北辰的声音很淡,“依照你的性格,逼问的可能性更大。”
“就算是我逼着斯密斯医生说那又怎么样?”林嘉悦知道瞒不过他的眼睛,直截了当说,“你应该知道,只要是你的事我不遗余力。”
“我的事你不需要插手。”陆北辰清冷地说。
林嘉悦使劲抿了抿唇,半晌后说,“我明白你心里的想法,现在更是希望能跟我保持一定的距离,因为她嘛。”
“嘉悦,无法爱上你这才是事实。”
林嘉悦的心口一疼,虽然知道这个事实,但经他口中说出,那就成了剜心之痛。他对别人的深情就是对她的绝情,她知道,这个男人一旦绝情起来会令人想死。
“基金会的事你以为没有我从中帮忙,你会那么顺利?”她咬咬牙。
陆北辰,“我知道你有很多的办法。”
“你似乎并不意外。”她看向他。
“这件事你始终认为是因你而起,所以你必然会插手。”陆北辰很了解她的性格,“但是够了,嘉悦,你越是帮我,到头来只会是跟你父亲作对。”
林嘉悦看了他半晌,突然问,“你是不是真的想利用我父亲的撤资来踢走一些老股东?”
“基金会的事,你还是少管为妙。”他没正面回答她的话,只是这么一句劝告。
林嘉悦的心渐渐下沉,突然间她觉得自己也许是在帮了倒忙,说不准他真的是有所打算,就像是外界传闻的那样。但如果真的如此,那这个男人……她没由来地感到脊梁骨泛凉。
他的城府深谙,也许并不输于她的父亲。
“好,基金的事我可以不管,但斯密斯医生那边——”
“这件事,我不希望顾初知道。”他打断了她的话。
言下之意就是,他不希望她告诉顾初。林嘉悦当然明白他的意思,但还是大吃一惊,抬眼盯着他的脸,“她既然已经跟你在一起了,就应该知道。”
“她不用知道。”
林嘉悦不可置信地看着他,“你就这么爱她?”
陆北辰的眼神落在店内,没回答她的问题,只是淡淡地说,“还有,以后不要在她面前出现了。”
林嘉悦一怔,“你怕我会伤害她?”
“不。”他的眼神又落回她脸上,“我只是觉得一旦交锋你会讨不到便宜,就正如今天,你失去了那件大衣。”
林嘉悦脸色闪过尴尬。
他没再多说什么,觉得时间也差不多了,转身进店。林嘉悦僵在原地一动未动,心在隐隐作痛,他是如此地可以看透一切,可以如此地为人铺路搭桥,但有谁会知道他身上的担子太多太重呢?
他一心为她,她,又知道吗?
陆北辰啊陆北辰,她就真的值得你付命一搏吗?
顾初从试衣间出来的时候,见陆北辰已经回来了,他还是坐在沙发上看杂志,再环视四周,林嘉悦已经不见了,一切都照旧,就好像林嘉悦从没来过似的。
“她人呢?”她走上前问。
陆北辰放下杂志,“走了。”
看她身上的衣服,唇角上扬,“这件也漂亮。”
顾初一心想着林嘉悦提到的那个医生名字,不知怎的,心总是惶惶的。
“想什么呢?”陆北辰起身,见她神游太虚甚是好笑。
顾初回过神儿,对上他的眼,“哦,我只是有点累了,不想试了。”
陆北辰挑眉。
“我是真的累了,你看啊,试了一堆衣服。”顾初凑近了他,压低嗓音,“我又买不了这么多,试来试去人家店员会有想法的。”
“不试了?”他笑问。
顾初点头。
陆北辰抬手揉了揉她的头,紧跟着叫了店员上前,说了句,“试过的全都包好。”
女店员眼睛铮亮,“好的好的,先生请您这边付款。”
顾初愕然,一把扯住陆北辰,冲着他拼命摇头,“不用不用。”疯了吧,全都要?
“老实待着。”陆北辰浅笑轻言,抽了胳膊出来,转身去付款了。
题外话:
第二更正在写
238我就看你吃不吃醋
车子的后备箱里塞得满满的。
顾初看了又看,然后坐好后问陆北辰,“我是不是太过分了?”
单一件大衣就花了二十五万,还没算上其他几个袋子里的衣服。
车子缓缓前行,车窗外已是霓虹挑染了夜色。外面愈加热闹起来了,车子也多了。陆北辰正在翻看一份尸检报告,却也听见顾初的话了,说,“怎么过分了?”
她轻轻靠上他,“我一个人哪能穿这么多衣服呀?”
陆北辰勾唇,“女孩子衣服多点没什么。”
“太贵了。”她嘻嘻道。
陆北辰抬眼瞄了她一下,唇稍上扬,“就当是你学会颅骨复原的奖励了。”
她看着他英俊的侧脸,又想起林嘉悦和那几个女店员看着他的眼神,心中对他的喜爱就空前强烈了。忍不住搂住了他,脸颊贴在了他的肩膀上。
陆北辰也没法继续看报告了,将报告放到一边,抽胳膊搂住了她,低笑,“怎么了?”
“没事儿。”她只想就这样抱着他,不想放手。
陆北辰浅笑。
“你说林嘉悦会生气吗?”她突然问。
陆北辰微微挑眉。
“其实我知道她喜欢那件大衣。”顾初说。
“是吗?”
“当然。”顾初抬头看着他,“她奔着那家店真是随便逛逛呀?就是冲着大衣去的。我呢,就顺水推舟穿了那件大衣,她呢是千金之躯,看见别人穿了,而且还是我穿了,她肯定是不会再去买了。”
陆北辰抿唇笑,“这是你的歪理邪说?”
“这是对女人心理的了解,尤其是对像是林嘉悦这种打小就没人敢跟她抢东西的人。”顾初嬉笑,“她呢也不会承认自己看上的就是那件大衣啊,怎么样?我聪明吧?”
“嗯,聪明。”
顾初得意洋洋。
“这么说,换做是你,你也不会跟她抢了?”陆北辰好奇地问。
顾初则摇头,“错,我呢可没那么好面子,就算大衣是穿在她身上,我也敢跟她买件一模一样的,喜欢就是喜欢,我不想委屈了自己。”说着,又将他搂紧,“就比如说喜欢你这种事。”
陆北辰转头,在她额头上轻吻一下。
脑中却不经意闪过她醉酒时的样子,她搂着他的脖子,笑语晏晏,“北深……北深。”
“那个……”顾初不知道他在想什么,支支吾吾。
陆北辰低头看她。
“斯密斯医生是谁呀?”她问。
“一位朋友。”
“只是朋友吗?”
“只是朋友。”
顾初坐直,瞅着他,半开玩笑,“你不会是有什么隐疾吧?”
陆北辰故作惊愕,逗她,“被你发现了?真是糟糕想!”
“讨厌!”她推了他一把,“我是关心你。”
他顺势拉过她的手,笑道,“真的只是朋友,斯密斯医生一直是我父亲的医生。”
顾初这么一听,心才稍稍放下。
“别胡思乱想了。”陆北辰手一伸,“把你手机给我。”
手机?
从包里翻出手机递给了他,他接过,三下五除二将手机里的电话卡拿了出来,顾初惊愕,刚要问他要干什么时,就见他不知从哪儿摸出个盒子来,打开,里面竟也是一部手机。
他将电话卡装进了新手机里,还给了她。
“这……”顾初不解。
“换部信号好的手机,下次你就能接到我的电话,否则,又该说我不理你了。”陆北辰似笑非笑。
顾初这才想起之前对他的抱怨,脸就一红,“我上次是调了静音呀,你也不用买部新的,跟你开玩笑呢你都听不出来啊?”
“已经买了,用吧。”
“你什么时候去买的?”
陆北辰笑,“你试衣服的时候。”
顾初看着手里的手机,心溢满了幸福。但嘴巴上说,“我觉得让你这么花钱真的不好。”虽然,是件浪漫的事儿。
他唇角笑容扩大,又揉了她的头,“小丫头。”
顾初就顺势窝他怀里了。
车子一路前行,绕过了外滩。
“我们去哪儿?”
陆北辰说,“回佘山。”
她抬眼看他。
“还有些工作需要处理。”他解释。
顾初看了看车窗外,天色已黑,他却是直接带她回实验室?想了想,轻声问,“你不是不希望我睡在那的吗?”
为此,她还郁闷了好多天。
“不让你去睡你就跟我喝酒示威,我还敢不让你去吗?”陆北辰似有揶揄。
“我又不是故意要气你!”她反驳。
陆北辰揽过她的腰,“嗯,你只是一不小心气得我半死。”
“还说你没吃醋?”她指着他的脸,笑。
陆北辰张口要咬她的手指,吓得她马上缩了回去。
————————
顾思洗完澡刚回寝室,同寝的女孩儿就冲着她晃话筒,“思思,你电话。”
她上前,一边擦着头发一边接过话筒,嘟囔了句:我去,这年头还有打座机找人的,服了。大声豪气地冲着话筒问了句,“谁啊?”
那边很明显怔了一下。
“说话!”她不耐。
“那个……”电话那头迟疑了一下,“是顾思吧?我是罗池。”
“罗警官?”顾思没料到是他,微怔,“怎么是你打来的?”
“啊?啊,哈……对啊,是我打来的。”
顾思狐疑,蓦地反应过来,语气紧张,“不会是我姐出什么事了吧?”
“不是不是,你别担心,你姐她挺好的。”
顾思这才放心,“那你打电话干嘛?”
“我……那个,是想问问你最近怎样,学习忙不忙。”
“还好啊。”顾思将毛巾放到一边,心不在焉地回了句。
“好就行。”罗池呵呵一笑。
“我说罗警官,您老有什么事儿最好明明白白地告诉我,是我又犯什么事儿了吗?听您这么笑我心里总是惶惶的。”
“真没事,我就是打电话问问你好不好。”
顾思挑眉。
“哦,没什么事儿我就挂了啊,你记住,有事的话随时找我,那个……没事的话也可以给我打电话。”话毕,那边就挂了。
顾思拿着话筒,半晌没反应过来。
室友见状后问,“怎么了?”
“一个警察打电话告诉我说,有事给他打电话,没事也可以给他打电话。”顾思指了指话筒,“莫名其妙啊。”
“警察?”室友大惊,“你不会又被警察盯上了吧?”
顾思将话筒“啪”地一放,“瞎说什么呢?”
“那无缘无故接到警察的电话?”
“我也想知道他在搞什么鬼。”顾思趿拉着拖鞋走到镜子前,拿过吹风机。
室友凝眉,冷不丁来了句,“他不会是想追你吧?”
一句话说得差点令顾思绞了头发,关上吹风机,笑,“别闹了,你知道我生平被谁害得最惨?就是那个臭警察!我呢,面对他的时候可以和颜悦色,没办法我打不过他,人家再一个徇私枉法把我给毙了都说不准,可我是什么人?睚眦必报,我对他的成见深着呢,全都藏在心里,赶哪天爆发出来了,要他吃不了兜着走。”
室友龇牙,“可怕的女人。”
——————————
回了佘山,陆北辰又投入了繁重的工作之中,案宗堆了满满一桌。
顾初帮他整理完了温泉碎尸案的相关资料,见他还在查看尸骨,心里明白,他虽嘴巴上跟罗池说查案是警察的事,但实际上他还是放心不下。
这个男人,明明可以跟别人更好地相处,明明就是关心他人的,就是嘴巴太毒。
“睡去吧。”他接过资料后,对她说。
“你不睡啊?”她问。
问完之后才觉得不妥,见他正饶有兴致地看着她,马上解释,“我的意思是,这么晚了你还不休息啊?”
怎么说都觉得怪怪的。
陆北辰凑近她,“你先上去睡,我很快。”
“我才没这个意思呢。”顾初推了他一把。
陆北辰笑了。
“不管你了。”她被他看得脸红,将手套一摘,马上转身上了楼。
他难得同意她再回来这里入住,她可不想适得其反。
就这样,顾初在楼上的休息室舒舒服服地泡了个澡,回到熟悉的大*,她仿佛又回到了从前。窝在被子里,开了电视看了会儿,直到有点昏昏欲睡。
看了一眼表,都快深夜了,他是打算通宵达旦?
又环顾了四周,她的桌子,她的梳妆台,她的沙发……顾初的心微微发涨,因为是他,所以保留了这些。这么想着,就愈发对他心生爱恋。
目光不经意落在搭放在沙发上的衬衫,她走上前拾起,不是陆北辰的,早上醒来的时候她就看见了,难道……是乔云霄的?
顾初想到有这个可能,心里咯噔一下,赶忙要塞进柜子里,但突然转了念,想到了陆北辰的那句话:他就是我的手下败将,有什么好吃醋的?
“还说不吃醋?不吃醋你把人家的衬衫就这么随便扔着?”顾初喃喃,盯着衬衫,突然笑了,“那好,我就看你吃不吃醋。”
话毕,将睡裙脱了,直接换上了衬衫。
然后,就裸着脚,出了休息室。
题外话:
第二更,今天更新完毕了,明天大图,加更。
239只要普普通通就好
佘山远离市区,入夜后自是清净,而顾家别墅更是远离别墅群,如同遗世独立之人,匿藏在重重树影山林之间,所以更是安静非常。
顾初自小在这幢别墅里长大,白天虽会身处闹市,夜晚却无霓虹车影滋扰,落得安静自然的好睡眠。所以在刚回琼州的那段日子里,她每每会被楼上走动的动静或窗外的灯影惊醒,然后彻夜难眠,精神衰弱到了极点。
如果说别墅为静谧的仙境,那么琼州的住宅楼就成了人间,这种天上地下的差别,她是熬尽了不知多少夜晚的心血才熬过来的。渐渐的,她适应了琼州住宅区的热闹,也渐渐的,与左邻右舍相处得融洽,这才知道,人间自有人间的乐趣。
重新回到这里,虽说过往不再,但安静依旧。
就仿佛,连时间的缝隙里都是静止的。
顾初通过休息室里的监控,在最终确定了应该不会有人深夜造访后出了休息室。
空气中浮动着来苏水的味。
是这房间的气息。
更是他身上的气息。
一楼的大厅开了夜灯。
犹若胧月入室,光线柔和,浮光暗流,与窗外的月色交相辉映。
顾初从没在这样的夜晚来过一楼大厅,虽是在这里入睡过两晚,但从没像今晚似的倍觉惊艳。大厅的夜灯显然是经过别出心裁设计的,一枚枚的看似不起眼,但整体一亮就愈发显得有层次,像是被人抓了一把星子撒落在地上似的。
她一步步下着阶梯。
陆北辰身穿白大褂背对着她而站,颀长伟岸的身影被夜灯的光影拉长,投落在墙壁上。从这个角度看过去,他异常能给人带来安全感。他正在对尸骨重新进行检查,操作台上冰蓝色的灯光打落在他身上,那身白大褂就泛着淡淡的蓝光,打远一看,就像是被笼罩了一层淡淡的云雾,似人又似仙,清风傲冷美不胜收。
顾初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身上的衣服。
对,他成了仙人,她反倒成了妖精,还有可能是一只没成气候的小妖精。
轻轻抿唇一笑,那她这只修为不到家的小妖精倒要试试他这个仙风道骨的男人到底会不会原形毕露。
一点点靠近他。
因为没穿鞋子,无声无息。
陆北辰太过专注工作,丝毫没注意到墙壁上晃动的小小影子,正在缓慢地贴向他的影子。他的眼里只有尸体,只有那一根根森白的骨头。
顾初终于靠近了他,然后,一下子从身后将他搂住。
吓了陆北辰一跳,但很快反应了过来,一手托着骨头,一手微微抬起,低笑,“怎么还没睡?”
“你不睡我怎么睡得着?”她的手缓缓探前,贴在了他的胸口上。
陆北辰原本没在意,唇角上扬,眼神却在不经意瞥见她的袖口时唇角僵直了下,一手钳了她的手腕,再微微用力稍稍侧身,顾初整个人就被他拉到怀里。
“疼。”她控诉。
陆北辰却没放手,盯着她身上的衬衫,眉头就皱起来了。
借着光亮,顾初看得清楚,心里乐开了花儿,却表面不作声色,说,“陆北辰,你弄疼我了。”
“谁让你穿这件衬衫的?”他低喝。
“这件衬衫怎么了?”顾初故意说,“不是挺好的嘛,正适合晚上睡觉的时候穿,当睡衣了。”
“什么当睡衣?给我脱了。”陆北辰眉头皱得更深。
顾初凑近他,忍笑,“咦?你反应怎么这么大啊?”
陆北辰盯着她的脸,眼神略有不悦。
“这件衬衫是乔云霄的嘛,所以你看着眼烦?”顾初拉了拉身上的衬衫,宽大的衬摆显得她一双腿愈发修长,“我可不觉得眼烦。”
“知道是乔云霄的衬衫你还穿?”
顾初微微歪头,做疑惑状,“你的样子告诉我,你在吃醋啊。”
“我只是怕衬衫上一身的细菌会影响这里的尸体。”陆北辰说了句。
顾初环顾了下四周,“这里又不是无菌环境,有细菌也未必是这件衬衫上的吧?”
“给你两个选择。”陆北辰说,“要么上楼把衬给我脱了,要么我现在亲手帮你脱。”
顾初贴近他,“真的不吃醋?”
“上楼换掉。”他命令。
“好,我脱。”顾初故作无奈,看着他似笑非笑,“哎,你不松开我的手,我怎么脱啊?”
陆北辰松了手。
顾初便后退了几步,直到,腰抵在了办公桌的边沿上,她盯着他巧笑,然后缓缓抬手,当着他的面解了衣扣。
陆北辰一愣。
“你不是要我脱了这件衬衫嘛,那我就当场脱喽。”她笑得愈发灿烂。
陆北辰站在原地没动,微微眯眼。
她唇角上扬,衣扣一颗一颗脱离。
墙壁上的影子很美,像是只在夜晚才绽放的花儿,妖娆却有毒,在一层一层地吐露芳香,迷惑世人。
当衬衫全解时,陆北辰眼里的光晦暗不明,他开口,嗓音略哑,“你真是大胆。”
她竟然只穿了件衬衫下楼。
月光格外偏爱了她。
那皎洁的光均匀打落,映亮了她似花如玉般的皮肤,衬衫没有全部脱落,反而恰似成了包裹花朵的最后一层薄叶,那花苞的白净就若隐若现,于他的几步之遥,近,却无法伸手触及,远,却清晰可见。
更像是刚刚褪去了尾巴的美人鱼。
来自深海的最中央。
遥遥裸足而立,黑发飘飘,脸色茭白。眼,是魅的眼,又有着不谙世事的纯。盈盈之笑如光的影,月的明,于皓齿间轻轻荡漾。
她不消怎样魅惑的动作,只消这么遗世而独立,便足以令人怦然。
微微抬手,美丽的锁骨分割了她的美与性感。
就好像划开了纯洁与邪恶,勾得男人目光无法转移。
陆北辰盯着这样一个顾初,呼吸渐渐转粗,喉结上下滑动一下。他的眼,在暗夜间闪过隐隐的光亮,像是困了一头兽,亟待出笼。
顾初微微偏头,朝着他勾了勾手指。
芳香朝他展开。
柔媚向他释放。
她喜欢看见他的这个样子。
这个时候的他,那一身严谨的白大褂却也渐渐收不住他的企图。
她的勾指成了最后决堤的那滴水,陆北辰上了前。
他对她从不掩饰贪婪的*,这次愈发来势汹汹。
将她近乎揉进身体。
他低头,狠狠吻上了她。
那件衬衫几乎是被他蛮狠剥离。
她心中暗笑,仰面承受男人似怒似贪的吻。
但很快地,她又轻轻推开了他,语气似有怨怼,“明明就在吃醋,还不承认?”
陆北辰钳住了她裸着的肩膀,薄唇近乎贴上她的,咬牙,“是,我是在吃醋,该死的乔云霄,这件该死的衬衫。”话毕,张口近乎惩罚似的啃咬。
大手一扬。
那件衬衫就精准无误地扔进了销毁池里,遥控器一开,那件衬衫就已是千疮百孔了。
“你——”顾初没料到他会这么做。
“故意激我,知道下场如何?”陆北辰与她额头相抵,唇角上扬。
两人的呼吸交织,清冽与芳香。
顾初抿唇,手指就缓缓爬进了他的白大褂里,“衣冠楚楚的权威教授,想要在大半夜欺负人呀?”
“衣冠楚楚的是*。”陆北辰看着她,眼眸深处在燃烧团团烈火。
她笑,手指覆上了他的薄唇,“这可是你自己说的,我可没骂你。”
他便顺势压下脸,在吻上她之前落了句,“教授也好*也罢,到了夜里,只会变成野兽。”
她被逗笑,下一秒,唇被封住。
一室的地灯,点点璀璨。
墙壁上的光影,绰约着白的影。
交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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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火,从大厅蔓延到休息室。
最后,顾初只剩下贪恋*榻的力量。
她如藤蔓似的窝在陆北辰的怀里,阖着眼,脸颊红晕。那湿的头发,已分不清是他们两人谁的汗水。
餍足过后的男人,像是终于饱餐一顿的猫,不见倦怠。
迷迷糊糊中,她感觉陆北辰是下了*,想问他去哪儿,却懒懒地不想发出动静。
没一会儿,手心里多了样东西。
有棱有角,像是天鹅绒的质地。
终于慵懒地睁眼,摊开手心一看,竟是枚首饰盒。
第一眼倒没认为是戒指盒,因为很显然是大过戒指盒的。
顾初怔楞地看着手里的盒子,又抬眼看了看重新纳她入怀的男人,满眼疑惑。陆北辰拨去了她额前的湿发,温柔地说,“打开,看看喜不喜欢。”
她的目光重新落回盒子上,久久,没出声。
前不久他去了外地出差,每逢出差回来,他必然是会为她带礼物的。或首饰或服饰,再或者是名包,总之,要么限量版要么就是独一无二的奢贵。刚开始她是高兴的,他专程带礼物那必然是花费了时间去挑选,这份心思令她极为幸福。可时间一长,她突然觉得就不是那么一回事儿了。
礼物可以带,但没必要每一样都昂贵得吓人。
其实令她欣喜的并非是礼物,只是他的惦记。
这个盒子,她即使不打开也知道里面装着的是什么。
不是项链就是手链之类的,总之是首饰,而且一定还是昂贵的首饰。
她不想这样。
尤其是在两人*过后,他突然就塞给她这么件奢侈的物件,会让她产生不好的联想。
就好像……
他们两人之间只是交易而已。
他用钱和首饰来维系两人之间的关系,感情关系,又或者,*上关系。
这令顾初很不舒服。
如果真的要从首饰里选择一样来接受的话,她更希望这里面会是一枚戒指。
哪怕不是什么名贵的钻石戒指,只要是戒指就好,普普通通也会令她高兴。
不经意想起在校园时的情景。
北深在送白兰戒指之前,曾经用狗尾巴草圈成了一枚戒指,套在了她的手指上,跟她说,初初,我想把你绑牢,一辈子不离开我身边。
她心生喜悦,抬手,戒指上的那截狗尾巴就在阳光下轻轻摇晃,毛茸茸的甚是可爱。她却故意说,“就这么一根野草呀?陆北深,你一点诚意都没有呢。”
“我会向你证明我有娶你的诚意。”他抬手将她的发别在了耳后,又很坚定地落下句,“还有实力。”
她永远记得北深当时说这句话时的眼神,坚毅得令人不得不信。
“怎么了?”头顶上落下了陆北辰的嗓音,慵懒的,透着磁性。
顾初回过神儿来,说了句没事,然后注意力重新放回首饰盒上,轻轻叹了口气。陆北辰听见了她的叹息,笑着捏起她的下巴,“收到礼物还不开心?”
“这又是很名贵的吧?”其实,问了也是白问。
陆北辰没想到她会突然这么问,眉头轻轻一扬,唇稍微勾,“因人而异。”
是啊,因人而异。
例如一块玉石,喜欢的会将其当宝,不喜欢的只会当成是块石头。
“我……不想要了。”顾初轻轻咬了下唇,将首饰盒塞回了他的手里。
陆北辰稍愕,很快地,眉心微蹙,“怎么了?”
顾初摇头,“我就是不想要了。”垂下眼眸,“以后你能别给我买礼物了吗?又或者,别总是这些很贵很贵的礼物,我不想要这些。”
“那你想要什么?”陆北辰问,“又或者,你喜欢什么礼物?”
“你误会了。”顾初解释,“我喜欢的从来都不是什么礼物,北辰,只要你是关心我的,哪怕没有礼物都无所谓。”
陆北辰眉心蹙得更深,再次抬手捏她的下巴,命她抬眼看着他,他问,“你认为我不关心你?还是,你在跟我闹脾气?”
顾初一怔,看着他,半晌后樱唇微启,“我没有。”
“那为什么突然不喜欢这些了?”陆北辰问。
“我……”她迟疑。
“想说什么就说。”
顾初使劲抿了抿唇,抬眼望向他,他的眉宇平静,眼神亦是平静,却不怒自威。这样的男人,她向来不敢在他面前太过造次。又生怕他会误会,便开口道,“因为,你每次送我这些昂贵礼物的时候,我都会觉得自己像个拜金女。”
其实说这番话很有风险。
她很怕他下一句会冒出:怎么?你认为你不是拜金女吗?如果你不是,当年怎么会抛弃陆北深投入乔云霄的怀抱?说到底你不还是为了钱?现在装什么高风亮节?
所以,她的心在打鼓,拼了命地乱扑腾。
陆北辰缓缓松手,凝着她。
他没有说出那番她想象中的言语,他只是保持沉默,静静地看着她。
可这种沉默反而令她不安,因为,她不知道他心里到底在想什么。
其实她,怕极了这种沉默。
就这样,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气流也无声无息地油走。
她只能听见钟表声,一下一下地蹦跳。
这房间里,死一般的宁静。
他就是这样的一个男人。
热情时,会让你攀入云端,欲仙欲死;沉默时,会让你不容小觑;严肃时,会让你噤若寒蝉;温柔时,会让你如沐春风。
现在,他在沉默,她不敢再多说什么。
良久后,她才听见陆北辰轻叹了一声。
这一声入耳后,顾初才听见自己的心脏落回原位的声音,还好,他没生气。
可真是奇了怪了,其实这么久以来,他从未对她大呼小叫过,她却莫名地害怕他的沉静。
他抬手,揉了揉她的头,轻声,“为什么会这么想你自己?”
顾初抬眼,见他的眼神柔和而深邃,心中的那根弦就崩裂了,忍不住主动窝在了他的怀里,小声说,“因为你送我的礼物太多了,每次出差都会带礼物回来。”
“礼物多了还不好?”陆北辰有点哭笑不得。
“好是好,但总会有种被*的感觉。”她终于说出了心里最想说的字眼。
“被*?”陆北辰好笑地看着她,捧起她的脸,“你堂堂顾家千金,屑于被男人*吗?”
“我当然会凭着我的本事赚钱了。”顾初反驳,又指了指盒子,“但是,你不能老是拿钱砸人吧?”
陆北辰叹气,“相信我,我只是觉得你会喜欢,就这么简单。”他从没在哪个女人身上花过如此心思,他以为,她应该喜欢的都是这些东西。
顾初抿唇。
“不过,这份礼物你一定要打开。”陆北辰说。
顾初不解,但见陆北辰眼神坚定,便起身拿过盒子,将其缓缓打开,当那枚美丽的吊坠呈现在她眼前时,她的笑容渐渐凝固,手一抖,盒子从指尖落下,吊坠也滑了出来。
题外话:
上午先更五千字,中午出去办事,下午回来继续更新。
240要去保护的孩子
在顾家遭逢家变之前,顾、岑两家一直是被人津津乐道的亲事。
顾家是有商贾底子的,但在中国动荡的年底多少受了影响,但一些海外关系还在,直到顾初的父亲顾泽峰另辟天地,将顾家的辉煌推到顶峰。而岑家,虽说没有顾家的有钱有势,但胜在书香门第,千婉贵气,在顾初很小的时候,她就听母亲说岑家其实家渊甚深,是属某位亲王之后。
所以姥姥还在世时,顾初对姥姥家的印象就是许多古董的瓶子瓦罐字画之类,母亲说,如果不是四人帮的话,那么留下来的老物件应该更多才是。
顾岑两家被人津津乐道,并非是因为两家的家世渊源,更多的是因为顾初父母的感情。在老一辈的婚姻中,经人介绍的居多,自由恋爱的少。顾初的父母恰恰就是自由恋爱,是在一次艺术展上,父亲作为最年轻的赞助商出席活动,恰巧遇上了静静伫立在画前的母亲。那幅画是一名年轻后生模仿1908年奥地利画家克里姆特的名画《吻》的风格创作的一部作品。
顾初听父亲说,他只是看了母亲一眼就被她深深吸引,她如一株幽兰,却站在色彩激烈的画像之前,他就那样被情不自禁吸引了。
再后来,父亲听说母亲向来喜欢克里姆特的画,便一掷千金为她拍了一幅,由此赢得了母亲的芳心。
父亲和母亲的爱情成为商圈的佳话。
而另一段佳话,就不得不提到一枚首饰了。
这枚首饰为一块吊坠,主料为剔透翡翠老冰种,配以红宝白玉,价值连城,更是起了个好听的名字,叫做“倾舞”,缘于吊坠上面的舞女图纹,雕纹之精细不但在古代极为罕见,就连当今社会也找不出如此手艺精湛的匠人。
听说这枚“倾舞”吊坠是当年供奉唐宫的礼物,至于何人进贡就无从考察。然后一代传了一代,直到八国联军侵华,这枚吊坠也随之不见了。
顾初的姥姥不是持有者,但她知道家族人是有这么一块好东西,甚至图样纹路记得清楚,因为她见过前辈戴过。
“倾舞”从岑家流失,却又从顾初的父亲手里失而复得。
这要源于顾泽峰的一次美国考察之行,当时是在纽约,恰巧遇上一场拍卖会。原本他并不在意,因为在纽约,大大小小的拍卖会也不足为奇。但那一次主要拍卖的物件大部分是来自中国,又号称是流传于宫廷之中的珍品,他便参加了。
结果,他就看中了“倾舞”,并花了大价钱从国外拍卖成功带回中国。
当时他并不知道倾舞与岑家的来源,只知道这玩意儿是出自唐宫,但更多的是他觉得好看,适合顾初的母亲佩戴。顾初的母亲果然很是喜欢,天天戴于颈上,直到被顾初的姥姥见到,方知原来它就是倾舞,是岑家丢失了一个多世纪的珍宝。
所以,这件事成了传奇,也旨在表示顾初父母之间良缘天注定的佳话。
从首饰盒里滑出来的,就是倾舞。
顾初再认识不过了,这是母亲最喜欢的项链吊坠,在她很小不懂事的时候,她只知道这只是个吊坠,在听了母亲讲了吊坠的故事后,她才明白母亲为什么如此珍惜了。
她没想到,这一次陆北辰送她的是倾舞。
手指微颤,轻轻拾起*单上的倾舞,翡翠的微凉近乎穿透掌心,还有白玉的润,红宝的醇,舞女的每一个纹路都与记忆中的样子丝毫不差。
摊在手心,宝石的光芒耀在手指上,越是老物件的臻品就愈发无法掩饰其光芒,即使胧月悬空的夜晚,还是如同日光之下的璀璨。
陆北辰凝着她的侧脸,抬手摸了摸她的头,问,“这份礼物喜欢吗?”
她将其攥紧,红宝的棱角铬疼了手心,却还是不想放手。
并非是贪恋倾舞的名贵,只是因为,它是母亲生前最珍贵的东西。
曾几何时,这枚倾舞跟着母亲一起上过电视的访谈节目,那时候母亲与父亲坐在一起,落落大方温婉尊贵,这枚倾舞令主持人好生惊叹,引了不少瞩目。
那时候,父母的访谈甚至都在上海最醒目的市中心大幕上播放,顾初拉着陆北深去看。
陆北深不知道要看什么。
顾初笑着说,“你看你看,我妈妈戴着的那枚项链,好看吗?”
很显然,陆北深对首饰这类的东西不在行,也不是太感兴趣,说,“还好。”
“口气还挺大的,你知道这项链的来历吗?”顾初便一脸骄傲地跟他讲述了这款项链吊坠的来历。
陆北深了然。
“我妈说了,等我结了婚之后,她就把那个吊坠给我。”
“你戴着会好看。”陆北深说。
她嘻嘻笑着,“那当然,无价之宝嘛。”
当时陆北深看着她说了句,“人比宝石更无价。”
她羞红了脸。
紧攥着的拳头被男人拉了过来,一点点掰开,她的手心已经被宝石铬红。他看着她,眼神沉静。
“你是从哪儿得到的?”她开口,嗓音略有激动。
陆北辰轻轻一笑,“喜欢吗?”他再次问。
“喜欢,很喜欢。”这一次,顾初肯定地说。
只有握住了倾舞,她才能感觉到顾家的气息。
“喜欢就好。”陆北辰温柔开口。
他没跟她说明吊坠的来源,也没跟她说吊坠他是花了多少钱,只是这么一句:喜欢就好。
顾初的心口一缩,抬眼看他。
半晌后,唇瓣微动,“你知道这个吊坠的来历吗?”
“听说,是出自唐宫。”陆北辰轻轻一笑,黑眸凝着她,“但我觉得,十有八九只是噱头。我看着好看,又觉得会很适合你,所以带来给你。”
顾初怔怔地看了他几秒。
“怎么了?”他的俊脸凑近她,笑问。
“没什么。”她撇开眼神。
对啊,知道倾舞来历的人是北深,不是北辰。
“过来。”他朝着她一伸手。
顾初主动靠上他的胸膛,他收手臂,将她轻轻圈在怀里,低头,细细亲吻着她的发丝。
他留意了瑞丽的那场拍卖会源于在厦门的时候。
那一天,她在慢时光店里磨蹭了好久,等出来的时候,正巧有一家店铺正在播报一则消息,恰恰就是关于古董拍卖的消息,他原本没在意,却敏感地听到了“倾舞”二字。
再抬眼去看时,见顾初早就怔怔地站在店前,看着电视屏幕上的那枚吊坠发呆。
当时,她什么都没说。
而他,也什么都没问,只是记住了瑞丽拍卖行的地址。
他知道,倾舞对她来说,意义非凡。
“北辰。”顾初窝在他怀里,轻轻念着他的名字。
“嗯?”
“谢谢你。”
陆北辰捻起她的下巴,浅笑,“没见你这么喜欢过一件首饰。”
“倾舞不一样。”她凝着他。
他挑眉,“我还没告诉你它叫倾舞。”
“我知道它的名字。”顾初拎着链子,将吊坠于灯下晃动,“其实它是顾家的东西,是我妈妈最喜欢的首饰,只是后来,顾家所有的资产全被冻结,连私人财物也不允许带走,再后来,都拿去抵债了,倾舞也下落不明。”
陆北辰摸着她的头,“这么说,我帮你找回了你们顾家的家传宝贝?”
“嗯。”顾初点头,主动搂住了他的脖子,“你知道吗,倾舞几番从岑家顾家丢失,最后还能回到我们手里。就像这次,如果不是你的话,我可能这辈子都见不到倾舞了。”
陆北辰笑,“还真是有缘。”
顾初搂紧了他。
“我好怕。”
“怕什么?”
顾初看着手里的倾舞,轻声说,“我怕倾舞再一次没了。”
“不会。”陆北辰很肯定地说。
她抬眼。
他轻刮了一下她的鼻子,“我保证你会这辈子都拥有它。”
顾初就笑了,眼里却有盈盈的光亮。
“我帮你戴上。”陆北辰说。
她点头,轻轻坐起。
陆北辰从她手中拿过倾舞,从身后为她佩戴。
拍卖的时候只是吊坠,后来他在回程的路上又精心选了条链子配上,不会太粗不会太细,落在她的脖子上精致非常。
吊坠于她的胸窝之间,锁骨稍稍往下的位置,衬得她的肌肤愈发白希,而那枚吊坠,也愈发地翠绿。
戴好之后,顾初马上起身冲向了镜子。
落地镜前,她赤身而立。
唯独胸口的那枚吊坠瑰丽艳美,宛若缀在绵玉的一抹绿。
腰,被陆北辰从身后轻轻搂住。
很快地,她娇小的身躯与男人的伟岸相贴。
陆北辰低头,薄唇落在了她的肩头。
她轻轻颤抖了一下。
他扳过她的身子,如美玉般的裸背就在镜中呈现。
“很美。”陆北辰低声赞叹。
顾初见他眼神渐渐转为炙热,眼神稍稍下移就能瞧见他身体的变化。
脸就红了,伸手挡住了他的眼睛。
“不准看了。”
他勾唇浅笑,却硬生生压了脸下来。
男人的吻,又*于她的脖颈之间。
“北辰。”顾初轻轻念着他的名字,手臂无力下滑。
他带来了倾舞。
就像是,当年他的父亲为母亲找回了倾舞一样。
是天注定吗?
她已经来不及思绪,很快地,男人又重新用热情点燃了她。
她的身子被他重新转了过去,他的手指战栗了她的后背。
镜子里,是男人身体流畅结实的线条,那只大手,足以撑起她全部的力量。
她看着镜中的自己,脸颊变得如蜜桃般红晕。
当男人俯身时,随着他的力量一同冲进她脑子里的唯一念头就是:妈妈,我想我找到幸福了。
——————
天际微微泛白时,顾初才沉沉睡去。
这一次,她已经耗尽了全部的体力,在他频临爆发时她已是体力不支昏睡了过去。
厚厚的窗帘遮住了窗外所有的光亮。
陆北辰冲了澡出来,重新回到了*上,将她圈在了怀里,又随手调暗了台灯。
她睡得很沉,丝毫没有反应。
胸口除了那枚倾舞,还有绽放的梅花。
他伸手,拇指轻轻捻着倾舞,若有所思地凝着她的脸颊。
以往的她,像猫。
昨晚的她,更像妖精。
穿着乔云霄的衬衫,成功地激发了他内心压抑已久的嫉妒。
乔云霄……
陆北辰微微蹙眉。
不经意想到他闯入实验室的那天,在办公室里,他是如此自信。
他跟他说,“陆北辰,我知道你回国的真正目的。”
乔云霄的一句话坚决又坚定,那眼神里分明有着了然一切的笃定。
当时他虽然没说什么,却预感到,以后的路将不会平顺。
“而你,有一天终究会求到我。”乔云霄笑着,却是一字一句道,“为了你真正的目的。”
他没有说太多,但只是这两句话,就令他心生迟疑了。
乔云霄,你到底知道些什么?
怀中的女人动了动,在他怀里蹭了下脸。陆北辰回过神,低头看她。
睡梦中的她,不谙世事地像个孩子。
是他,想要付出一切要去保护的孩子。
陆北辰抬手,轻抚着她的脸颊,又看向她脖颈间的倾舞。半晌后,他的眼神染了一丝柔和,想起她刚刚看倾舞时的眼神,还有那份喜极而泣的激动,轻叹一声,低喃,“也许你会怨我,有些话我无法跟你说,有些事我无法让你去做,但如果,过往你不想忘记,那么,就不要忘记了。我愿意陪着你一起,怀念过去。”
哪怕最后会落得遍体鳞伤。
然而,初初,我会保护你,哪怕背负所有的伤痛,我也不会再让你受到一丝伤害。
题外话:
第二更,今天先更新这么多啊,一个下午都没闲着,今天更新完毕,九千字,感谢大家的等待。
241被人出卖
晃眼又到了周末,秋味愈发重了些。
虽说南方秋天的温度胜过其他北方城市,但偶见风吹落叶,早晚略有薄雾弥漫,已是秋来夏走了。
顾初喜欢上海的秋天。
褪去了暑热,早晚清爽,是最适合散步的季节。
这段时间,罗池来实验室不是那么频密了,顾初知道他正在从庞城的那根线下手,在进一步搜查其住址和工作环境。在上一次他与陆北辰的通话中她得知,庞城在老家时的确是捏了当地领导的一些把柄,最后讹了一笔不少的钱,不但给家里修补了房子,还拿着剩余的钱来到了上海。
美其名曰要闯一番天地再回去见江东父老。
他的确是到了一家武馆,边学艺边为武馆打工。
但罗池拿着死者甲的照片询问武馆上下时,却没人认识照片里的人是谁。
线索貌似断了。
如果是按照陆北辰的推断,庞城在武馆学习功夫,那么开武馆的人应该就是死者甲才对,但罗池见了武馆的老板,不是死者甲的长相。
罗池并没着急。
因为他早就料到这不是件简单的案子,似乎冥冥之中他就已经感觉到了,死者甲的身份并不会这么简单地就能查出来。
他只是再次询问了陆北辰,问他的判断是否有所改变。
陆北辰坚持自己的判断,一丝一毫都未曾推翻初次的尸检结果。顾初绝对相信陆北辰的判断,这其中的严谨并非是罗池能够理解的。她是看在眼里,陆北辰如何一遍遍在尸骨上搜查线索,如果是有疑问和纰漏,他必然不会为了自己的面子而去隐瞒事实。
实验室繁忙依旧。
而潘安他们,似乎对她和陆北辰的关系心照不宣了。潘安不再总是拿他介绍其他男孩子的事来逗她,却在每每见到她脖子上的倾舞时,总会十分夸张地“哇哦”一声。
语境总是盯着她脖子上的吊坠发呆,然后跟她说,你知道吗,这个吊坠的颜色很像我梦见的星球。
顾初无奈,她知道语境无时无刻不再做着外星人的梦。
而鱼姜,打从上次被她顶了一次后就不再冷言冷语了,她只是不再搭理她了,甚至在实验室里对面走过来她都对她视而不见,除非有工作上的交集,她才会对她说那么一两句话。
顾初认为,她和鱼姜的关系已经走到了冰点。
因为陆北辰。
她不清楚陆北辰知不知道鱼姜的心思,也从未问过陆北辰对鱼姜的印象如何。但总是觉得鱼姜跟林嘉悦似乎真的不同,在于陆北辰对鱼姜的态度上。
林嘉悦毫不遮掩对陆北辰的爱,以至于终究令陆北辰远离了她。可顾初记得的是,就算是陆北辰没有结束与林嘉悦的关系之前,他似乎对林嘉悦的事也不是那么上心。
他永远忙于工作,而林嘉悦永远是主动来找他的那一位。
但鱼姜不同。
初次见到鱼姜,她就同陆北辰打得火热。
陆北辰会主动拥抱她,也会跟她谈笑风生,单是这点,就见得鱼姜在陆北辰心目中的地位不同。
在实验室里,鱼姜对她的态度怎样连语境都能看出来,陆北辰不会不清楚,但陆北辰从未当众呵斥过鱼姜,甚至连出言警告都没有。当然,陆北辰用了更高明的方式,那就是用了最不着痕迹的方式来向所有人宣告他和她的关系。
顾初承认,这是男人成熟的表现。
成熟的男人用了成熟的方式。
可在这件事情上,顾初反而希望陆北辰能孩子气一些,譬如搂着她的肩膀上前,对鱼姜说,她是我女朋友,你以后对她客气点。
当然,这是她自己的想法。
她觉得,陆北辰是在顾及鱼姜的情绪。
那么,顾初就不明白了,一向孤傲的陆北辰为什么要顾及鱼姜?当然,她有时候也会担心陆北辰会不会是喜欢鱼姜的,毕竟天天在一起,日久生情却浑然未察觉也是正常的事。
但这个念头被她狠狠从脑中驱走了,她不能这么想,这种推断太可怕。
又或者,鱼姜就是陆北辰口中的那个“前女友”?
顾初无法去判断依照陆北辰的性格,一旦跟对方分了手后会不会还要在同一个屋檐下共事,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就能解释鱼姜对她的百般看不顺眼了。
会是这样吗?
在国外,两人就算分手也能和平共事的例子比比皆是,倒也不足为奇。
可是,这个念头也会令顾初吃醋。
就这样,鱼姜与陆北辰的关系,成了顾初心头最大的隐患。问不得,只能在内心焦灼。
倒是乔云霄那边给了她一剂定心丸。
漫天的绯闻照片不见了。
网上有关对她的猜测言论也不见了。
甚至一点痕迹都没有,被擦除得干干净净。
她知道,以乔云霄的能力绝对能做到这点。
果不其然,乔云霄给她打了电话,就绯闻和照片一事再次郑重地跟她道了歉,但打来电话的目的还是要她去乔家吃饭。其实她挺想见乔家长辈,但想到陆北辰,就推辞了。
乔云霄很是失望,但也只能作罢。
这一天,顾初倒是接了不少电话,都是当着陆北辰的面儿去接的,尤其是接乔云霄电话时,陆北辰停了手里的工作扫了她一眼,看得她毛骨悚然的。
直到,终于接到了姨妈的电话。
她就知道,这种满天飞的事儿必然会被姨妈知晓。
拿了手机到了外面。
刚一接通,姨妈嗓门大如牛。
“你跟乔云霄那是怎么回事儿?”
顾初一个头两个大,“姨妈,只是误会。”
“误会?误会都能搂抱在一起了,不误会还能怎么样?”姨妈永远都是火爆脾气,“怨不得怎么叫你回来你都不回,你这是又跟乔云霄在一起了?”
“我没有。”
“没有你就马上给我回来!”
“姨妈,我现在是在上海工作。”
“我不管你是工作还是干什么,当初你可是答应我了要回琼州,这么长时间了我一直没催你,可不代表我把这件事给忘了!顾初,我告诉你啊,我的忍耐是有限的,你最好马上给我回来,别被乔云霄那个小子给迷了心性了!”
“姨妈,您真的误会了,那只是媒体乱拍的。”
“小初啊,你可别忘了当年你们顾家遭难的时候乔家是怎么做的,乔致远什么时候顾及过交情?当时你和乔云霄都订婚了,结果他还翻脸不认人?有这么办事有这么做人的吗?还有乔云霄那小子,身为你的未婚夫,在你最困难的时候都没办法挺身而出,现在一切都风平浪静了他又往前凑了,什么东西?我警告你啊,现在你要是还跟乔云霄走得黏糊那就是对不起你死去的爸妈。”
“我知道了姨妈。”当时她是想回琼州,但因为有了陆北辰而打消了念头,“这段时间我很忙,等忙完我一定回琼州跟您说清楚。”
上海,她是肯定要留下来了,她爱陆北辰,这一次,她想为爱做主。
“你忙的那些乱七八糟的有什么用?”
“我觉得很有意义。”
“你——”
“姨妈,我已经长大了,有些事儿您让我自己决定好吗?”
“中秋节你总得回来吧?”岑芸那边似有妥协。
“嗯,回去的。”
“等你回来再说吧。”岑芸语气不佳,“再说,中秋节你表姐也回来。”
“我知道了。”
结束了通话,顾初没马上回实验室,靠在门边重重地叹了口气。
之前,陆北辰跟她承诺过要陪她一同回琼州给姨妈个交代,这阵子案情繁重,他始终没提这个话题,所以她也不知道陆北辰是不是给忘了。
提醒他?
她要怎么说?
总觉得这种事还得他心甘情愿才行,强迫他跟她回去总归是不好的。
越想越烦。
潘安从实验室里出来,许是累了,来外面抽根烟。见她半死不活地靠在门边,笑道,“状态不佳啊,肉偿的话也不用这么拼命吧?”
“乱讲什么呢?”顾初瞪了他一眼。
潘安抽的竟然是个烟斗,叼在嘴里,还挺有风雅的。
冲着她的脖子瞅了瞅,笑得不怀好意,“陆真是下了血本了。”
顾初捂住了胸前的吊坠,脸一红,“乱猜什么呀?这是我自己随便买的小玩意儿而已。”
“哦。”潘安故作恍悟。
“哦什么哦啊,你说你抽烟就抽烟好了,没事儿叼个烟斗扮演福尔摩斯啊?讨厌!”顾初转移了目标,转成了攻击方,霹雳吧啦说完后转身回了实验室。
潘安冲着她的背影笑了笑,没再说什么。
到了下午,电脑搜索指数就蹦出了一个词:贵英。
什么是贵英?
这个词如果在上午问顾初,她都回答不出来,但上网查看消息后,贵英二字就能理解了。
贵英:贵族精英。
讲究的是一种内外兼修的气质。
而这个词,直接扣在了乔云霄的头上。
这两天乔云霄犯了太岁,总是持热不下地活跃在公众的眼球里。前一秒是漫天的绯闻,后一秒是有关他的报道。
事情缘于一本杂志。
一本刊登了乔云霄照片作为封面的杂志。
杂志的主创人顾初再熟悉不过,凌双!
在这本时尚杂志里,单是封面上的乔云霄就风度翩翩俊朗不凡,再加上内页中近乎10p的专访和形象照片,使得乔云霄又瞬间成为公众的热论话题,然后,被扣上了贵英的帽子。
听说这期的杂志在上午刚刚出炉时就被抢售一空,还不到一天的时间,这期杂志就开始了加印的计划。
销量之高远远超过陆北辰的那期。
潘安又像幽灵似的飘过来,瞄了一眼道,“先是照片绯闻,然后又是杂志,乔公子的炒作手段还不错。”
话音刚落,陆北辰正好从二楼下来,隔空道,“潘安,你的检验报告给我。”
“马上。”
潘安临回座之前拍了拍顾初的肩膀,语重心长,“妹妹啊,人心险恶,现在你知道了吧?”
顾初呆呆地坐在电脑前,看着被网友们热议的这期杂志封面,上面的乔云霄温润如玉,眼神笃定。这般商业精英自然会引来不少花季少女的痴迷。
潘安只是说对了一半。
从照片被曝光到杂志被推出,这的确是一种炒作的手段。
但炒作的人,不是乔云霄。
依照乔云霄的性格,他绝对不屑于这种炒作方式,而且,他也不需要炒作。
唯独在乎炒作的人,并且能够在炒作中获利的人只有一个,那就是凌双!
顾初的火气一下子就上来了,抓起手机就冲出了实验室。
站在楼梯阶上正在翻看报告的陆北辰抬眼看了顾初一下,但没有过多的反应,目光又重新落回报告上,在看完后,阖上递给潘安,淡淡地说了句,“数据都可以,电子版传给我。”
潘安笑嘻嘻地看着他道,“你的小妹妹成炮灰了,受了委屈,陆,你不去替她报仇泄恨吗?”
潘安笑嘻嘻地看着他道,“你的小妹妹成炮灰了,受了委屈,陆,你不去替她报仇泄恨吗?”
“必要时她需要吃点小亏才能长大。”
“面对情敌的花样,你倒是挺淡定。”潘安笑。
陆北辰鄙夷地看了他一眼说,“你的智商果然令人堪忧。”话毕,转身上了楼。
潘安愣在原地,好半天才反应过来,“喂,你骂谁呢?”
——————————
“凌双你到底什么意思?”别墅外的林荫小路上,顾初冲着手机里怒吼了一嗓子。
她满腔怒火,生怕在实验室门口会收不住,干脆一口气跑出了别墅,在这条林荫小路上四处无人的,方便她对着手机另一头发泄不满。这个凌双,今天她倒是要好好跟她掰扯一下了。
果不其然,凌双被她的大嗓门震了一下,愣了有那么几秒钟后开始反击,“顾初你抽什么风?嗓门那么大干什么?吓唬谁呢?”
“你做了缺德的事儿还怕人吼吗?”顾初一手拿着手机,一手叉着腰,站在小路中央。
“我做什么缺德的事儿了?”
“不承认是吧?”顾初气得脸煞白,一股脑全都倒出来了,“我和乔云霄的照片怎么出来的?那些绯闻是谁传的?你这期杂志卖得这么好又是怎么一回事儿?凌双我告诉你,别把所有人都当傻子!你这个手段用的高啊,我和乔云霄都当了你的垫脚石!你也够可以的了,为了卖你这期的杂志,可真是处心积虑啊,先是明其名曰地帮我疗伤,然后又叫了乔云霄出来,再找了狗仔偷拍!你这么做有意思吗?太卑鄙了!”
吼完这些话,她以为凌双会胡搅蛮缠的不承认,那么她会炮火升级,岂料,凌双承认了。
“没错,就是我做的。”她倒是干脆,“我这么做也没什么不妥吧?一方面给你疗了伤,另一方面又保证了我的杂志销量,这不就是一箭双雕的你我都盈利的事吗?你有什么好生气的?”
“废话!你说我有什么好生气的?”顾初听她云淡风轻的口吻更是气不打一处来,“你这叫什么?这叫出卖朋友!”
“我出卖你什么了?把你卖了还是伤你性命了?顾初,是你很想知道你在陆北辰心里的位置,那么我就帮你了呗。这有什么啊?绯闻照片满天飞,能够容得下这些的男人那才叫真爱,容不下的那就不是真心爱你,是我请了狗仔,那又如何?满足了你的要求同时又能给我的这期杂志形成前瞻性话题,这不就是两全其美吗?”
“你还真是大言不惭啊,这种歪理你都能讲得出来?凌双,我看你是在那个大染缸里待的久了是非不分了对吧?这件事你有想过我和乔云霄的感受吗?你有把我们当成是你的朋友吗?还有笑笑,你明知道她喜欢乔云霄,弄这么一出事儿来你怎么对她交代?怎么对得起她?”
“我干嘛要对得起她?顾初,我做事不需要向你们交代什么吧?我就是把你当成朋友才这么做的,那么我帮了你,你再帮我又如何呀?再说了,绯闻对你和乔云霄影响大吗?他不还是很快地就抹清了绯闻?我帮你出了绯闻,让你验证了你的男人,紧跟着又有男人出面帮你摆平绯闻,这不是挺好的结局吗?那我借着这点绯闻做点对我有利的事有什么不对吗?”
“凌双,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无赖了?连最起码的底线和道德都没有了!”
“顾初,你说话可别这么损!我怎么没底线和道德了?我要是像你嘴里说的那样的话,当晚干脆就让人把你拍清楚了。杂志这行竞争本来就激烈,我这种手段算什么啊?”
顾初快要被她气炸了,牙根直痒痒,“好,凌双,你有你的做事标准,但我无法认同你的标准,我告诉你,以后我就不认识你了!”
“喂,你至于吗?多大点事儿啊?说生气就生气?”
“我不想再跟你说话了!”顾初又对着手机吼了一嗓子,掐断了通话。
唯一的念头就是:她被朋友出卖了!
虽说她跟凌双的关系很奇怪,但她不得不承认一点就是,她始终将凌双视为朋友。可这一次,凌双做得太过分了。
也许,现在连乔云霄都不知道自己这么大火,除非是对企业和他个人形象不利的事情发生,公关组会第一时间通知到乔云霄,平日他是很少关注这些八卦消息的,所以他被凌双利用这件事怕是连他自己都不清楚。
这个该死的凌双!
最好别让她再看见她,否则,扒了她的皮!
身后有脚步声,沉稳笃定。
顾初没回头,蹲在小石子路上,一手攥着手机,一手气愤地抠着石头子。
“起来吧。”头顶上的嗓音润朗沉淡。
她扭过头。
陆北辰居高而立。
午后的阳光透过叶隙,斑驳的光影落在他的发丝、他的眉眼。一身清爽简约的白衬衫,一手拿着工具箱,凝着她,眼里是深邃的光晕,不怒不喜。
顾初没动,只是一脸的委屈。
陆北辰轻叹了一口气,伸手拉了她起来。
她就顺势紧紧搂住了他的脖子,脸埋在了他的胸膛。
“行了,别闹孩子脾气了。”陆北辰开口,似笑,又似劝慰。
“是凌双欺骗了我的感情!”顾初窝在他怀里,闷闷地将一切的情况告知给他听。
陆北辰闻言后,轻笑,“她这么做也很正常,每个人出发点不同,做事目的自然也不同。”
“你竟然还站在她那边?”顾初瞪着他。
陆北辰抿唇,“我只是在说事实,一件事要用辩证法去分析才合理。”他微微拉开她,上下打量了一番,唇角上扬,“就例如,你因为想要泄愤就穿着白大褂跑出了实验室,那么,我是不是要因为你违反了实验室的白大褂不准穿出去的规定而惩罚你呢?”
顾初愣了一下,低头一看。
懊恼。
真是糟糕,她只顾着找凌双算账了,忘了不能穿在实验室的白大褂出来。这是陆北辰三令五申的,实验室的白大褂只能在室内穿,即使是要出案发现场,他们的白大褂也是现场备好的。
一时间她觉得,自己又闯祸了。
“你要罚我吗?”她瞅着他,眼神楚楚可怜。
“罚,是一定要罚的,否则你不长记性。”陆北辰忍着笑意,“但现在你要跟我去一趟浦东区,罗池找到庞城的住址了。”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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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对她的不可思议
通话结束后,凌双觉得像是无数只蜜蜂飞进耳朵里似的,嗡嗡作响。
她躺在美容*上,脸上还敷着面膜,揉了揉耳朵,等稍稍缓解后她才冲着手机低咒,“永远改不了你的大小姐脾气,什么历经人生低谷啊?我看你的嘴茬子跟从前一样还是那么厉害,就你有理啊?就你能喊啊?”
气得肝都跟着疼。
身边是在为她做服务的美容师,小姑娘上前为她揭了面膜,用娴熟的手法做脸部疏通,笑问,“您这是跟谁生这么大的气呀?”
“一个朋友。”凌双闭着眼睛,整张脸在经过保养后异常白希剔透,她又补了句,“关系还不错的朋友。”
“既然是好朋友就不用生这么大气了,前脚吵嘴后脚和好的,我和我的好朋友都这样。”美容师笑得温柔,“您现在恢复得特别好,效果也特别好,所以平时还是不要生气,否则会影响皮肤的。”
凌双忙抬手碰了碰脸。
她现在定期都要到减肥机构来做保养,除了奉献点自己的血外,脸部保养是她最看重的。
美容师在为她抽完了血后,说,“其实吧,女人定期抽出点血有利于美容和延年益寿。”
“延年益寿我倒是没怎么太奢求,只要我这张脸能保持比同龄人年轻就好了。”凌双这么说着,不经意又想起顾初来。顾初是天生的逆龄长相,与几年前的样子相比,现在的她没有太大变化。她看上去还像是十八九的模样,虽然凌双不想去承认,但也不得不去承认自己是挺嫉妒她的模样。
“这绝对没问题啊,您现在做保养啊是最佳的年龄,保养得越早年老的就越晚。”美容师说着,将手里的美容液递给她,“再加上我们院里的美容液那是全国都独二无二的,您已经用过一瓶了吧?效果是不是挺好的?您的那位朋友比您多用了一瓶,现在她整个人都要迷死人了。”
凌双知道她指的是筱笑笑。
这也是她心里不舒服的地方。
筱笑笑也就比她早减肥了一阵子,但变化极大。不但身材愈发地婀娜多姿,就连那张脸都看上去愈发动人。其实她知道筱笑笑挺漂亮的,就算她是在胖着的时候她的五官也挺受端详。但她一直不想承认这点,从大学认识筱笑笑和顾初后,她就无法跟天之骄女顾初去拼去抢,所以,筱笑笑成了她的“欺负”对象。
说白了,她也只能在筱笑笑身上找点平衡感。
她可以笑话筱笑笑胖,笑话她吃得多,笑话她做事畏手畏脚,笑话她总是在减肥的路上没有持之以恒。之所以会那么肆无忌惮,完全在于一来筱笑笑性格好,绝对不会生气,二来,她是绝对相信筱笑笑一辈子都会是个胖子。
可令她万万没想到的是,筱笑笑不但瘦了下来,还在减肥的过程中愈发变得漂亮,那张脸的生动远胜于她。
“有你说得那么夸张吗?你们这是美容液,又不是整容液,就是她原本的五官而已,哪有那么迷人。”凌双嘴里这么说着,但还是打开了美容液,说实在的,她内心是承认这家减肥机构的美容液的,很好用,用完皮肤滑滑的,像是有再生功能似的。
美容师笑道,“哎呀您是不知道吗?您那位朋友在咱们机构可出名了,她是最成功的例子啊,而且现在越来越漂亮,听说啊,昨天有个煤老板都追到咱们院里来了,当着众人面就跪下来跟您那位朋友求婚呢,被她迷得不行了,说什么都要她嫁给他。”
凌双愣住,她还真没听筱笑笑提起这件事,光顾着整合乔云霄这期杂志的宣传了。没想到,筱笑笑那个丫头还能引来个金凤凰,凌双是越想越觉得不是滋味。
她筱笑笑凭什么呀?
凭着年轻漂亮?还不是因为减肥?
凭着高尚的职业?她是出版人也不赖啊,比她筱笑笑更出名才是。
怎么,一直到现在她都无法碰上那个令她心动的男人呢?
想到这儿,凌双心情愈发沉重了。
不是她碰不到,而是碰到了她失去了。
从此,再美的风景都跟她无关了。
“她答应了吗?”凌双问。
“答应了就不叫八卦了。”美容师说,“那个男人死活地求,您的朋友死活就不答应,看样子是被那个男人吓得不轻,脸都煞白煞白的,她啊,还真是个老实本分的姑娘,换做是其他姑娘,奔着那枚鸽子蛋也得同意啊。”
凌双低声嘟囔,“还真是土鳖,至于吗?鸽子蛋都准备了。”
“您说什么?”
“哦没什么。”凌双倒了些美容液于手心,轻轻涂抹了脸颊。这筱笑笑心有所属,当然没把其他男人放在眼里了,再说了,乔云霄什么身价?是那个煤老板能比的吗?就算真的比乔云霄还有钱,那也没乔云霄有内涵有气质吧,这男人啊,最后修炼的就是个内在。筱笑笑见过最好的,怎么还会去退而求其次?
“您这皮肤可真是越来越紧绷了。”美容师称赞。
凌双心想着,你可算是开始赞美我了。不动声色间淡淡地说,“还好吧,没怎么太觉得。”
美容液的淡香逸了出来,于凌双的鼻腔里若隐若现。
“你们这美容液——”她顿了顿,又深深呼吸了一下,总觉得似曾相识,便改了口风问,“什么成分啊?之前问你们一个小美容师,她却不知道。”
“这个……其实我们真的不清楚。”美容师有点尴尬地笑了笑,回答,“您也知道,院里的美容师都是招来打工的,美容液的配方哪会让我们知道呢?我们只是知道很多客人都认这款美容液,是我们院的镇院之宝呢。”
凌双耸耸肩膀,也罢,现在的确有些美容产品打着所谓的“秘方”来做幌子,目的就是为了敛收更高的价钱,但这家减肥机构的营销手段倒是令她心生敬佩,镇院之宝的美容液从不收取任何费用,只要能成为这家机构的会员,只要能坚持来这里献血。
会员瘦了下来,皮肤变得越来越好越来越年轻,也成了最直接的广告宣传,这也是这家机构能够迅速打开知名度的重要原因吧。
凌双盯着手里的美容液,半晌后,装进了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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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住址,将意味着有更多的发现。
打从顾初跟着陆北辰参与案件以来,她渐渐得出了一个结论:你永远不知道下一秒即将发生的事是不是推翻你所有判断的线索。
所以,对于庞城住址被找到一事,顾初是既期待又有点担心。期待的是,能通过庞城找到死者甲的线索;担心的是,死者甲和庞城真的素不相识,凶手只是觉的庞城的头盖骨最适合死者甲而已。
最期待的情况未必会出现,最担心的情节也未必不会发生。
这也许,就是查案的魅力吧,总是牵引着破案者像是剥洋葱似的一层层探索真相。
没有耽误时间,顾初跟着陆北辰一起与罗池汇合,然后又马不停蹄地赶往了浦东。
浦东这几年开始了大面积的建设,重点做起了绿化。
很多老建筑都在拆毁中,当然,还有一片等待拆除的居民区。
庞城就在最犄角旮旯的位置租了房子,熙熙攘攘。
顾初和陆北辰赶到时正是午后四点多钟,到了居民区,两旁大大小小陈旧的店铺占据了车行的面积,无奈,罗池只能带着他们徒步进去。
这个时间,很多商贩都在忙碌,居民区多老人,来来往往的都是提着篮子买菜的人。
他们三人正往里走,语境在身后跟着气喘吁吁,他倒是赶来得很快,跟他们前后脚。
经过一家卖面食的露天铺子,正好赶上蒸笼新出锅,一打开盖子顿时热气腾腾,肉香四溢。语境吞了下口水,跟顾初说,“我最喜欢吃上海的包子。”
“上海称它为馒头。”顾初纠正他的说辞。
语境诧异,“馒头不是不带馅吗?”
顾初抿唇,“那是北方人的叫法,北方人将馒头和包子分得很清楚。但上海,又或者是很多南方的城市,这些都叫馒头。只是会在馅上进行区分,例如肉馒头、菜馒头之类的。你刚来上海不长时间,慢慢的一些生活习惯你就懂了。”
“你没在骗我?”语境挑眉,“潘安告诉我这就是包子。”
“也许他在北方待过喽。”顾初揶揄。
“我问陆教授去。”语境快步。
顾初刚想说你问他还不如问罗池呢,那边语境已经问出口了,陆北辰与罗池正在边走边谈论案子的事,被语境一句“是馒头还是包子”的问题给问愣了,几秒后才反应过来,皱着眉头不客气地甩了句,“馒头。”
语境挠了挠头,喃喃,“怎么就叫馒头了呢?有馅的为什么要叫馒头?”
罗池呵呵一笑,拍了拍语境的肩膀,“小伙子,你看啊,你们陆教授也只是比你们早来上海那么一阵子,看人家,早就把上海文化给摸熟了,这点啊你得跟你们教授好好学习才对啊。”
这话说者无心,听者却有意。
听者,是顾初。
是啊,陆北辰似乎对上海特别熟悉,尤其是上海的文化,这除非是下了很大功夫的,否则只是初来乍到的外乡人,而且尤其是他从国外回来的人,怎么可能对上海的本土文化这么了如指掌?
他是一个对美食十分挑剔的人,更不会说是那种有时间挎着菜篮子去菜市场了解市价了解菜名的人,对于其他人来说知道包子馒头这些事很正常,但陆北辰这么了解就很不正常,他不可能去摊上问老板说,这是包子还是馒头。
只能说明一点,他其实很早就知道这点。
当然,能够在上海迅速安家,又能拍得顾家老宅做实验室,这并非是一朝一夕的事,肯定是他没来上海的时候就已经安排好了一切。
但问题就来了。
他是被请做外援专家来上海,如果萧雪是起因,那么接下来的案件可不是事先就被预知的,陆北辰怎么就知道自己能在上海居住?两套房子下来,这明摆着是要定居上海的节奏。
那么,单单是为了案子?
她不想去认为,陆北辰回上海就是为了她,这个想法有点自恋。为了接近她了解了那么多的上海文化?那为什么不干脆搬到琼州去?
可她现在思来想去,怎么都想不透他的真正目的。
如果,语境没在今天冷不丁问出这么个问题,顾初始终没觉出问题来。
现在……
顾初皱紧了眉头,百思不得其解。
然而,也容不得她想太多,爬上了墙皮掉渣的土楼,转眼就到了庞城的住所。
提前赶到的同事已经封锁了这里,又有警员驱散了围观的百姓,还有同事在向四方邻居收集线报,有的居民挺积极配合,有的居民事不关己,一见穿警服的人上前就马上摆手:唔伐晓得、唔伐晓得。
顾初和陆北辰从语境手里拿过出现场的白大褂,戴了口罩和一次性手套,进了封锁现场。
一处老旧的房子了,听邻居说,这里少说都有三十多年了。
一进门就有潮湿的气味,是旧房子独有的气味。
他们开始分工行事,罗池主要对现场环境进行刑侦,她和陆北辰、语境需要在现场找到任何可疑的线索,每一个角落,一丝一毫都不能有遗漏。
这是顾初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出现场,自然是要跟着陆北辰身边的,他又成了最好的老师,边工作边讲解。
“法医虽然大多数情况下是与尸体打交道,但涉及到案件,涉及到现场,我们法医的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陆北辰将大部分采集工作交给了顾初,在旁指导她。
“不能放过现场的毛发、指纹、唾液等,这些是最基本的物证搜索。观察很重要,如果现场出现血液,那么要去查看血液的形态,不同形态能反应出凶手使用的凶器大致是什么样子的;观察房间里的物品有没有移动的痕迹,因为有可能会跟踪到犯罪份子的作案过程。你要清楚的是,我们法医是有资格参与到命案侦破的各个警种而且还唯一掌握尸体信息的人,我们需要把尸体的信息结合在现场,哪怕只是死者的住所,都有可能发现重大线索。如果这里一旦就是犯罪现场,那么我们可以通过已知的信息对整个命案现场进行分析,甚至可以还原犯罪分子的整个犯罪过程。”
顾初连连点头,“我知道,是现场重建。”
陆北辰浅笑。
一室一厅的格局,但说白了,就是个大开间,只是后来安了个隔断墙上去。
卧室到客厅没有门,只有黑漆漆的门框。
到处都很凌乱,像是被人翻过了似的,但又像是本来就这么乱。四处都是油腻腻的,尤其是灶台上,黑呼呼的腻了一片,可见庞城是经常在家做着吃。
炒锅里还有油星,陆北辰扫了一圈后,命顾初取了夹片。打开灶台下面的柜子,有几只盘子和碗,却都是干干净净的。
陆北辰拿出一只盘子,仔细看了看。
顾初凑头过去。
“发现什么了?”她问。
罗池也跟着上前,拿了一只空碗,看了看后,刚要放下,陆北辰冷不丁说了句,“这盘子和碗是新的。”
罗池一听这话,马上重新观察,眉头皱得跟抹布似的。
“为什么会是新的?”陆北辰反而问顾初。
顾初接过看了半天,突然灵光一闪,“新碟子新碗,因为没用过所以几乎没有划痕,这应该是薄瓷盘,最容易因为勺子筷子等摩擦而产生划痕。”
她是美食高手,做菜的人自然会对餐具有一定的了解,而她,就是极为讲究什么材质的盘碟要配什么菜系,所以市面上有的餐盘,材质都逃不过她的眼睛。
陆北辰似乎很满意,从她手里接过盘子,放回了原位,又往柜子里瞧了瞧,皱了下眉头,但没说什么。
罗池恍然,冲着先顾初竖起大拇指,“你牛啊。”
顾初抿唇,歪头看着陆北辰,就等着他开口夸她。
陆北辰知道她在等着,唇角微微上扬,临转身离开厨房之前落了句,“及格。”
切,才及格?
顾初瞪了他后背一眼。
罗池凑上前,“能从他嘴里听到及格,就已经是最高分了。我挺你,美女天才!”
“还是你最会说话。”顾初嘻嘻笑着。
“顾初!”是陆北辰低喝了一嗓子,“跟他瞎贫什么?跟上来。”
“嗻~”顾初拉长了音儿。
罗池忍不住笑,嘟囔了句,“跟我要抢你女人似的!”
当然,这句话陆北辰没听到,他带着顾初去巡查卧室,紧跟着又是洗手间,相比罗池的“吊儿郎当”,陆北辰看上去严苛极了。
语境拎着只拖鞋站在*边,挑着眉,像离魂了似的。
“发现什么了小星星?”顾初上前。
小星星是顾初对他的“爱称”,谁叫他一天到晚得想着外星人。
“上面有血~~”语境慢悠悠地说。
顾初翻了下白眼,拿了过来,“直接采集啊,被陆教授看见你在这发呆非得暴怒不可。”
“看见这血啊,我就又想起一个故事来——”
“打住!”顾初一个头两个大,赶忙将血取样,又照着陆北辰的“教诲”分析了血液的形态,说,“你在现场要讲故事?又犯病了!”
“哎呀,我都采集完了,你干嘛又采集一遍?”
气得顾初快要抓狂,“语境!你说话最好不要大喘气,以后先说重点!浪费我的时间。”
“顾初!”陆北辰又是一嗓子。
“来了!”顾初一听他的声音头就大,生怕做不好一丁点就挨批,指着语境,“你完了我告诉你!”
语境又慢悠悠地拿起拖鞋,叹了口气,“谁说男人不能跟男人相爱啊,唉……”
洗手间里,陆北辰将一枚沾着血迹的瓷片放到了物证袋里,顾初瞪大了眼睛,脑子里一万匹马在奔腾,现场有血迹……现场有血迹,难道?
陆北辰又仔细搜索了一遍,在一些位置做了标记,重点的是浴缸,然后又让她搜查一遍。
在确定没有更多物证可以搜集的情况下,陆北辰打算收工了。
可当他要离开洗手间时,顾初突然叫住了他,“等等。”
陆北辰停步,转身。
“水龙头上有香气。”顾初趴在洗手池旁,低头闻着镜子前的水龙头,然后指了指标签,抬头看向他,“你也闻到了是吗?”
水龙头上之前已经被陆北辰做上标记,这说明陆北辰是发现了有问题。
然而,陆北辰的眉头微微挑起,“香气?”
“对。”
陆北辰走上前,又确认了一次,说,“我做标记,是因为这上面有消毒水的味道,你闻到了香气?”
顾初点头,“对,有消毒水的味道,但是在消毒水之下,还有香气。”
这令陆北辰多少愕然,这一次,确认了许久,“是皂水的味道吧?”
顾初摇头,“不,绝对不是皂水。是……”她凝眉仔细想了想,突然眼睛一亮,“是香水!”
陆北辰看着她,“你竟然能从消毒水中闻得到香水的味道?”这句问话,足以见得他对她嗅觉的不可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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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得罪我,吃不了兜着走
相对于陆北辰的不可思议,顾初看上去不以为然,一来,她是很轻易就闻出了香水的气味,二来,她也没以为这是多么大不了的事。听陆北辰这么一问,她眨了眨眼睛,“这……很好辨认啊。”
说这话时她有些许迟疑。
因为陆北辰的语气。
让她能够判断出,他之所以会在水龙头上标注记号,完全是因为消毒水的气味,除此之外,他应该没闻出其他的气味,否则就不会这么惊讶。
所以,顾初在心里不停地打鼓,自己有没有可能是错的。毕竟陆北辰是这行业的权威专家,听说他在搜证的时候极为谨慎仔细,他的一双眼能发现别人瞅不见的细枝末节,行内称他是长了双比魔鬼还锋利的眼睛,任何线索都逃不过他的眼。
这么想着,她又凑水龙头前闻了闻,没错,是有消毒水的气味,很轻很淡,如果搜证不仔细的话,可能连这消毒水的味都可能被忽略。可是,消毒水之下就是有香水的气味,更轻更淡。
如果将气味分层次的话,香水的气味是被消毒水压着的。
也就是说,沾染了香水的手去拧了水龙头洗了手,然后,又用消毒水清洗了水龙头。
顾初心中一趔,难道,是凶手?
如果有香水气味,会不会就是个女人?
冷不丁又想起陆北辰对犯罪分子的判断,有可能是女性,如果是男性,也一定是手无缚鸡之力的那种。
可又或者……
这香水只是跟死者有关的一个女人身上的,或者是来家的朋友,或者是女朋友,在死者临死之前有过接触,也有可能不是凶手。
但无论怎样,这个香气都是极为重要的线索。
她猛地抬头看向陆北辰,很显然,陆北辰也想到了这点,看着她,神情略微严肃,“你确定是香水气味?”
这一次顾初没有丝毫怀疑,点头,“我确定。”
“为什么?”他问。
一句话问愣了顾初,好半天她才回答,“因为有香水的气味啊。”
听了这个回答,陆北辰就明显地怔楞了一下,紧跟着反应了过来,笑了,“对啊,我怎么问了个这么愚蠢的问题。”
因为上面沾染了香水,所以才有香水的气味,这个道理就好比说,你在菜里放了糖,所以你才尝到了甜味一样。他刚刚竟然问她为什么会是香水的气味?连他自己都觉得好笑了。
顾初见他的神情,略有茫然,“怎么了?”
“没什么。”陆北辰笑看着她,“如果是香水的话,能辨别出更具体的信息吗?”
“应该……没问题吧。”顾初略微迟疑一下,又确认一遍,凝眉思索。
罗池从卧室走进了浴室,开口道,“哎我说——”话说到一半,陆北辰就抬手示意他闭嘴。
不得其解。
他张着嘴巴上前,见顾初正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又看了看陆北辰,他在看着顾初,似乎在等她说什么。这是怎么个意思?罗池一肚子的疑问。
过了半分钟左右,只听顾初说,“有玫瑰、香橙油、铃兰、还有极弱的牡丹,红酒、皮革、鸢尾根、木草……”她迟疑,思索。
“她在说什么呢?”罗池实在绷不住了,问道。
“闭嘴。”陆北辰低语。
罗池只好再次缄默,他看到陆北辰脸上的凝重,心想着顾初的这一番无厘头许是跟案情有极大的关系。
这边,顾初继续开口补充,“最后,还有白檀。”她看向陆北辰,目光坚定,“这应该是这款香水的大部分主料,因为时间较长,加上在空气中的挥发和消毒水的作用,前调基本上已经不在了,现在能够残留下来的有一部分是中调的气味,更多的是尾调。”
“能判断出是哪款香水吗?”陆北辰问。
顾初想了想,说,“这款香水很独特,如果判断没错的话,前调必然是以冲烈的气息原料为主,例如红酒、皮革这些,想必还有其他的,但已经冲淡了,但因为红酒、皮革气息向来浓烈,所以会保留下来;中调和尾调为花香和木香,成分就是我刚刚闻到的那些,就算不全也能准确个七七八八。最重要的是,这款香水之所以会留下气味,是因为它属于鸠蒲鹤香型,这是最古老的香型,香气浓烈,很多人更喜欢去夜店的时候用这款香水。没记错的话,去年cc曾推出一款香水,与这个香型的成分很接近,那款香水中文翻译为‘惑’,有蛊惑迷恋之意,用于夜晚。那款香水当时是全球首发5000瓶,其中500瓶是在中国内地发行,而在中国内地,香水的发售地点只选在了上海和北京。当时那款香水卖得极好,但后来就不对外发售了。”
“不发售的原因是什么?”陆北辰问。
顾初说,“听说,其实这款香水是一款费洛蒙式香水,香水的所有成分原料全都采自原产地,极为珍贵,但实际上,香水设计师又在里面加入了由人体体内提取的激素成分,在夜里喷涂,会激发异性的性兴奋。当时这条新闻被爆出引起了不小的轰动,那款香水也被叫停了。”
香水违规操作,这类新闻倒也不是稀罕事了。
很多生产商为了达到效果,会在香水里动一些心思,在调配时会往里加一些鲜为人知的成分进去,而这种行径,很多大牌也会中枪,例如在香水里添加避孕药、血液等等。
所以,当时她看到那则新闻时也不足为奇了,只是,要想从人体中提取激素并非易事,这要求提取者十分配合,但,谁又会愿意将体内的激素奉献出来跟厂商合作?那么,厂商必然会采取一些不为人知的手段。
陆北辰微微蹙了眉头。
罗池在旁边简直快要急疯了,嘴巴张了又合,合了又张的,但就是不敢再继续追问。陆北辰扫了他一眼,终于给出了解释,“她在水龙头上闻到了香水的气味,我们正在谈论这件事。”
一句话将罗池心中所有的疑问全都解决了,他“啊?”了一声,终于解放了手脚,冲到水龙头面前,使劲闻了闻。
半晌后,抬眼看他们两个,说,“这上面除了铁锈味啥味也没有啊。”
陆北辰看了他一眼,没说话,想必是早就料到他什么都闻不出来。
“哎哎哎,能别用这种眼神瞅着我吗?”罗池感到内心受到了伤害,“我的鼻子哪像你们啊,都能从铁锈里闻出其他的味儿,真服了你们了。”
“顾初的嗅觉更灵敏。”陆北辰说了句,“我只能闻到消毒水的味道。”
顾初被他这么一夸,有点不好意思了。
罗池不肯服输,又凑上前闻了闻,好半天起身,叹了口气,“是我的鼻子不正常还是你们的太异常了?我闻来闻去还是铁锈味。”然后皱紧了眉头,看着顾初,“你怎么可能闻得到香水的味呢?”
又是一个愚蠢的问题,陆北辰这边忍着笑。
很显然,顾初也很无奈,不打算再解释了。
“而且,你刚才还噼里啪啦地说了那么多香水的原料,什么前调后调的,怎么可能闻得出来呢?”罗池十分不死心,要是输给陆北辰也就罢了,谁让人家是法学界的权威?但要他输给顾初这个黄毛丫头,他是一千一万个不情愿,更令他难以接受的是,陆北辰竟也输给了她,天理何在?
顾初用盯着白痴的眼神盯着罗池,只能耐着性子开始解释,“大哥,第一,我这个人特别喜欢吃,而且喜欢做各类美食,所以,但凡能入嘴巴里的材料我都能记住味道和名字,就算是不能吃的材料,我闻了气味就能记住;第二,我对品牌很敏感,平时又很关注时尚类的东西,看过了就能记在脑子里。尤其是香水,不瞒你说,以前我是专门有一间屋子专门是置放香水的,全球各个品牌各种场合使用的香水,上千种甚至上万种香型,只要我闻过我就忘不了。能有这个本事又源于两点,第一,我是女人,女人天生对这种东西敏感;第二,我的记性好,这才是关键中的关键。现在,我说了这么多,您老都记住了吗?”
罗池听得一愣一愣的,好半天才反应过劲来,看向陆北辰,“嘿,有你的真传啊。瞧她那一副不耐烦的劲儿,还有能把人噎死的嘴茬子,说不是你的人,鬼都不信。”
顾初瞪了他一眼,嘟囔了句,“嘴巴可真大。”
“顾小妹,我是在夸你啊。”罗池笑得很贼。
顾初撇了撇嘴,很快地,眼珠子一转,唇角上扬,“你现在可得对我好一点知道吗?尤其是说话,得罪我了,你可是吃不了兜着走。”
题外话:
第一更先更上,继续写第二更,应该很快,今天的章节都是在医院里赶出来的。。再次强调一遍:明晚的更新时间也是晚上七点,还有就是,国庆期间正常更新。
244可以为她生,可以为她死
这话罗池听了很是费解,挑着眉头看她。
“顾小妹,听你这话的语气像是威胁我啊?但我怎么都找不到被威胁的理由啊。”
顾初笑得愈发狡黠,“你还真是有恃无恐啊?还不对我恭恭敬敬的?”
罗池不以为然。
“唉。”顾初故意叹了口气,转头看向陆北辰,“我家思思啊自从上次被刘继强那个混蛋给伤害了后就再也不相信男人了,那么多男孩子追她,她就是看不进眼里去,你说怎么办呀?她也不能一辈子单身呀,这样吧,你这么优秀,身边也一定有不少优秀的有志青年,帮思思留意一下喽,说不准她就改变心意看上哪位青年才俊了。”
陆北辰唇角隐着笑,看着她,还真配合了她,故作思索,“潘安还不错。”
没等顾初说好,就听罗池发出杀猪般的“惨叫”:“什么?潘安?开什么玩笑?”
顾初好笑地看着他。
罗池碰了碰鼻子,开始往回圆话:“我的意思是,潘安和思思是两个国家的人,文化不同,以后肯定会产生很多矛盾。”
“人潘安也有中国人的血统啊,再说了,他说中文说得比你都溜,哪会有什么矛盾啊?而且我听说,混血儿再生混血宝宝也很漂亮。”顾初憋着乐,慢条斯理地说。
“哎呀,总之就是不行。”罗池急了,看向陆北辰,“你要是插手这事儿,我就跟你断交。”
顾初一抬下巴,替陆北辰回答了,“断交就断交!用不用割席?用不用断发?”
噎得罗池满脸通红,半晌后盯着陆北辰,幽幽地说一句,“你就不管管她吗?”
整个过程中,陆北辰落得轻闲,闻言后,浅笑,“我个人觉得,她此言甚佳。”
罗池像是盯着外星人似的盯着陆北辰,指着他,“你完了……你真的完了。”
陆北辰只是淡笑,不说话。
“罗池,你真的不求我啊?思思可就我一个姐姐诶,听说,某人现在的心思活了,行动也开始不安分了。”顾初怪声怪气地说。
知道罗池给顾思打电话这件事,还多亏了顾思对她这个姐姐言无不尽。就在昨天,她接到了顾思的电话,顾思满是担忧地问她,姐,我是不是又犯事儿了?
还把她给吓一跳,忙问顾思怎么了。
结果顾思就说了罗池打电话到她宿舍的事,末了补了句,我总觉得罗池是又抓我什么把柄了,要不然怎么想着给我打电话了?还什么都不说,一看就是有什么不好的事要发生。
她听了后差点乐出声,不动声色安抚了顾思后,挂了电话就开始狂笑。这个罗池追女孩子可真不是一般的笨啊,还老土地打什么问候电话?结果还让顾思误会了。
罗池听着顾初这是话里有话,心想着也许是自己追顾思的事儿曝光了,一时间就挺尴尬的,挠了挠头,吭哧了半天说了句,“那个……我们还是说回案子吧,听你们的意思是,用这款香水的是女人呗?那也有可能是男人啊,男人也会用香水。”
顾初看着罗池,像是看着个无可救药的病患,好半天才重重地叹了口气,转头看向陆北辰,无奈地摇摇头。她以为这番话已经说得够明白了,至少依他的聪明不会听不出来,结果,他老人家干脆转移了话题,一看就是缺乏恋爱经验,想要追女孩子,必然要先从女孩子的家人或朋友下手啊。
陆北辰忍着笑,眼里却还是有笑意,黑眸盈盈,脸颊的线条柔和了不少。
罗池大嗓门,“哎哎哎,可以了啊,你们两个别用那种眼神瞅着我,现在是工作时间。”
“那就跟你说工作好了。”顾初挑眼看他,“这是一款女士香水,主打人群就是针对都市金领单身女性,哪有男人会买这款香水?你要是真想查出使用者是男是女也很简单,在中国内地才售卖了500瓶,买cc的肯定要到专柜吧,到专柜肯定要留下会员记录吧,你去查好了嘛。”
罗池抬手摩挲着下巴,似笑非笑地说了句,“瞧见没,指使人的语气也像你们家陆教授。”
“我懒得跟他说话了。”顾初干脆冲着陆北辰开口,“我去找语境了,你给他上辅导课吧。”
陆北辰含笑,“去吧。”
顾初转身离开。
在经过罗池身边的时候,顿了下脚步,又瞅了瞅他,半晌后叹了口气摇摇头走了。
“什么意思啊?”罗池一脸的受伤。
“她的意思很简单,你是烂泥扶不上墙,换句文雅的说辞就是,朽木不可雕也。”陆北辰语调悠缓,慢条斯理地在水龙头上做第二个标签。
他的行为罗池看在眼里,也顾不上他的毒舌讥讽,一把按住了陆北辰的手,“你还真做第二个标签啊?”
“第一个标签是因为发现了消毒水的气味,现在顾初发现了香水的气味,所以要重新更正,这有什么不对?”陆北辰拨开他的手,将标签直接贴了上去。
“我的意思是,连你都没闻出是香水的气味,你要相信她?”这是办案,是大事,面对大是大非,罗池向来不含糊。
“为什么不信?”
“为什么要信?她说的那些什么牡丹玫瑰的,可是咱们都闻不到的,再说了,作为法医的身份她还没入门呢吧?”罗池急了。
“她有她的天赋,还有惊人的记忆力,至于原因,她刚刚已经跟你解释得很清楚了。”陆北辰摘了手套,看向罗池,目光严肃,“更重要的,因为她是我的女人,所以我相信她。”
罗池一怔,半天说不出话来。
他知道陆北辰对顾初有意思,也看得出来陆北辰的目光总会跟随着顾初,更重要的是,陆北辰的喜怒哀乐似乎也总会被顾初牵着走,虽说陆北辰这个人平时向来不露声色,但他还是能够看出端倪来。
而且,他也知道这俩人走在一起是早晚的事。
只是,他从来没想过陆北辰会这么直接承认。
这令他没想到。
“我知道你护着她。”罗池觉得还是有必要提醒一句,“但你有没有想过万一她错了呢?在你完全确定不了是香水的前提下,就这么相信了她的判断,如果出了问题,那么你将会直接受到牵连,因为你才是那个要在报告上签字的人。”
陆北辰唇角微扬,云淡风轻,“如果是她的错,那么,我会一力承担。”
“什么?你——”罗池震惊。
“早晚有一天你也会明白的,只要,你碰上了那个对的人。”陆北辰眼底的笑意加深,“哪怕对方给你的是杯毒药,你也甘之若饴。”
爱情的力量究竟有多可怕他不知道,却知道,爱情是件危险的事,它会让人慢慢地变成了另外一个自己,可以为她生可以为她死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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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公司高层会议,从下午五点开到了晚上九点多,幸好许桐有先见之明,早就安排了秘书处订了晚餐到公司,否则依照盛天伟的架势,大家就会饿着肚子直到会议结束。
这次会议的内容许桐没听进去多少,她努力想要集中精力,但总是无济于事,脑子里浮游的全都是沈强居住的那个房子,还有一盏盏的青灯和诡异的木偶。强迫自己盯着电脑屏幕,结果又会想到那天电脑中毒时突然蹦出的那行血淋漓的警告。
这一切都是沈强做的吗?
可如果沈强想要她性命的话,那警告又是怎么回事儿?
在她发呆的期间,盛天伟已经不止一次点了她的名,虽说每次她都能及时反应过来,但从盛天伟的神情看,她知道自己的异常无法瞒过他。
果不其然,会议结束后,在她刚要起身时就听盛天伟说了句,“许助理留下,其他人散了吧。”
许桐只好坐下。
最后一位离开的是行政处的高层,满怀深意地看了许桐一眼,然后会议室的门带上,离开了。
许桐知道,明天公司又不知道会传出什么绯闻来。
现在总部那边已经传了不少闲言闲语,说盛总之所以留在北京,完全是受了助理的蛊惑。还有更难听的,说她之所以空降行政助理一职,那是因为*上功夫好。
等等这些,许桐听了无动于衷,曾经在精石的时候,也没少有人传她和年柏彦有*关系的,甚至还有很多人一度相信她是年柏彦的*。
流言总会在沉默中不攻自破,因为,许桐没时间解释太多。
散了会,盛天伟看上去就轻松了很多,整个人靠在椅背上有些慵懒,抬手解了两颗衬衫的扣子,叹了口气问她,“许桐,开会的时候你走神了5次,你到底在想什么?”
245我背着你
许桐早就意识到自己的失常,她工作了这么多年,每次开会都如同一次赶赴战场,从未像今天这么怠慢过。
“对不起盛总,我会调整好我自己的状态。”
盛天伟看着她,眼里并无苛责,其实不用多问他也知道她频频走神的原因。是他的错吗?他将她留在了身边,不仅仅是因为她的聪明干练,还因为,每次看见她,他的目光就忍不住在她身上逗留,可没曾想给她带来了麻烦。
他将沈强和前任助理的事告知给她,原以为这件事就过去了,然而他错了,他发现许桐愈发的没有精神,与之前的她相比判若两人。
“许桐。”盛天伟开口,“我个人的建议是,你请假休息几天。”
许桐明白盛天伟的良苦用心,摇头,“我可以的。”
“据我所知,你的精神状态从没有这么差过。”盛天伟叹气,“所以,你应该好好休息。”
许桐淡笑,仔细辨别却是苦意。
他是说对了,她上一次开会走神还是在她刚进精石工作,那时候她是被会上的一款钻石戒指新品所吸引,继而忘了做会上记录。女人都无法拒绝钻石的魅力,她也一样。钻石的光芒辉映入眼时,她想得是,自己要努力到什么程度才能有本事买得起这些东西呢。再后来,她的职位升迁,办公室越搬越高,薪水也越来越丰厚。她可以买任何自己想要的奢侈品,却失去了最初对那些钻石的迷恋,尤其是那款钻石戒指。
再再后来,她也会偶尔给自己买首饰,却从不曾是自家的奢品。
精石的东西,向来都不是女人要买给自己的。
可惜,这么多年了,她一直都找不到能为她埋单的男人。
能够,让她忘得掉过去,歆服眷恋的男人。
“真的很抱歉。”这是许桐的真心话。
连她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
“让你经历了那么多的惊吓是我的不对。”盛天伟从没想过要去苛责她,叹气,“你放心,我已经派人去找沈强了,就算掘地三尺我也会把他给挖出来。”
“如果……”许桐脑中冷不丁闪过这样的念头,说,“他真的需要你掘地三尺呢?”
盛天伟微微蹙眉,“你怀疑他死了?”
“就算他有心躲你,只要你一心想找就绝对能够找到,找不到只能有一种可能,就是他已经死了。”许桐觉得自己在说这话时背后凉飕飕的,这股子凉就拼了命地往她身体里钻,每个毛孔都能感觉到森冷。
“我想不出还能有谁会去吓唬你,除了他。”盛天伟压低了嗓音,“当年,他也是用同样的手段吓疯了梵尼。”
许桐双手交握,这才稍稍缓解了指尖的凉,“在沈强家的对面住着一位婆婆,她跟我说,沈强家闹鬼。”
“婆婆?”盛天伟疑惑,“什么婆婆?”
“一位看上去挺奇怪的婆婆。”许桐永远记得她的样子,“三寸金莲,穿着一双绣花鞋,那天白天我去沈强家的时候正好碰到她了,她家房门大开着,她就坐在客厅的摇椅上,挺……瘆人的。”
盛天伟一脸的迷茫。
“不对啊。”许桐突然想起什么来,看着他,“你去的时候难道没看见她吗?”盛天伟对沈强家的地址很熟悉,甚至知道沈强的家门钥匙放在什么位置,说明他不止来过一次,那么他应该知道有个婆婆住在对门才是。
盛天伟凝重地看着她,“沈强住的那幢楼是快要拆迁的,他家对门是个空房子,压根就没人住。”
“不可能!”许桐条件反射地轻叫,“我那天已经进了对面的那家,就是有个婆婆住在那的。你去的那天,难道没看见对面门是开着的吗?”
从她跟婆婆说完话到盛天伟出现,前后不超过二十分钟,她能看到,盛天伟就一定能看到。
然而,盛天伟给了她一个不一样的答复。
“不,那天我去沈强家,对面的房门不是开着的。”他叹气,近乎苦口婆心,“因为沈强的缘故,我对那边的住户比较了解,对面房间真的不再住人了。”
“可我明明亲眼见到了那个婆婆。”
盛天伟想了想,“也许,不定是附近谁家的老人跑了出来,那边虽说荒凉,但几公里外还是有人居住的。”
这个理由很牵强。
住在几公里外的老人跑了出来,还跑进了一家久未有人居住的房子来纳凉?就算是精神状态有问题,那她又怎么能进得去其他人家的呢?
只有她才看见了那个婆婆,盛天伟没有看到。
这种情况与上一次她在饭店里“撞邪”惊人的相似,怎么就有那么多的巧合?难道一切又都是她的幻觉?可不对啊……
许桐悄悄地按了按左手的小拇指,上面的伤口不大不深,已经愈合了,但轻轻一按还略有刺痛。这是她逃离婆婆家时留下的伤口,当时小手指划在了摇椅上,等回到了市区后她才发现有伤口。
就是一道浅浅的划痕,如果不是因为刺痛,她连血腥都发现不了。却足可以证明,她去过对面的房间。
可是,她争不过盛天伟,难不成还逼着他再去沈强家对门查个明白?
许久后,许桐才开口,“可能,是我看错了。”
“许桐,你过来。”盛天伟淡淡命令。
许桐起身,走上前。
“过来我身边。”他示意她再近一点。
许桐照做,直到在他面前停下脚步。
盛天伟不再像以前似的嘻嘻哈哈,硬朗的脸颊看上去异常严肃,又有着对她的担忧。他看了她良久,抬手,轻轻拉过了她的手。许桐一怔,再想去抽手却被他攥紧。
“盛总……”不知怎的,他手心明明只是温热,却足以将她熨烫。
“你相信我吗?”他问。
许桐没料到他会这么问,一时间竟回答不上来。
盛天伟却苦笑,“我清楚,你并不相信我,对吗?”
是的,她不相信他,所以才会一路跟踪他直到发现了沈强的住址。尽管后来他如实相告了,但她还是心生迟疑,那些或失踪或嫁人的助理,虽说各个的情况都能说得通,但女人的直觉告诉她,这其中一定还有问题。那个沈强怎么就那么神通广大,频频害她个无形?但是这番话她要如何说?
没有证据能够证明盛天伟在撒谎。
而沈强的一些,又全都出自他的口。
眼前这个男人是她的上司,她应该像相信年柏彦一样相信盛天伟才对,可为什么,他就这么真实地在她面前却无法赢得她的信任呢?
许桐无法给他肯定的答案。
她无法深信于他,同时,又无法深疑于他。
见她沉默,盛天伟眸底深处的光在一点点褪散,心口是莫名的疼,不知所谓的疼。
他从没像现在似的,如此渴望得到一个女人的信任。
“告诉我,我要怎么做你才能信任我?”他低声问。
他低沉而无奈的嗓音落在她的耳,却令她的心猛地一揪,抬眼看他,一时间目光略有凌乱。“盛总,你不需要这样——”
“需要。”盛天伟打断了她的话,“许桐,你应该清楚,我对你不同于对其他女人。”
许桐的心“咚”地一声响,有短暂的怔楞,但很快就告诫自己,冷静、冷静。
这是个由成人圈构起来的世界,所以,盛天伟对她的一些言行她是有感觉的。虽没谈过恋爱,但她能从他似有似无的*中感觉出什么来,这种感觉很糟糕,她不想去依附于哪个男人,更不想从此以后心里和生活里要去多了哪个男人。
爱情这种事她从没期待过,不想去期待,也不敢去期待。
那种因爱成疯、因爱而痴固然惊天地泣鬼神,但她觉得,这是她所不擅长的,而且,这世上真的会有那么多的痴男怨女吗?好像,好男人都是给别人准备的。
她始终不语。
盛天伟松了她的手,起身。
宽厚的大手轻轻箍住了她的肩膀,搭上的这刻,他明显感觉到她的肩膀轻轻一颤。
“我知道我留给你的第一印象很差。”他很想将她圈在怀里,却又怕吓着她,只好忍住,箍着她肩膀的大手微微用了点力量,“但是,我忘不了第一次见到你的情景,也许,从那时候起,我就有心想要得到你了。”
这番话着实吓了许桐,脑中不经意闪过第一次与他接触时,他喝得醉意酣然,她送他回酒店,到了房间他笑得邪恶,问她,我需要一个暖*的,小许,你行吗?
的确,就那么一句话,令她对他心生惧怕。
现在,听他这么一说,那种没由来的不安又开始在心底滋生。
她低着头垂着眸的样子惹怜了盛天伟,他抿唇笑了,手臂就不受控制地收紧了,将她搂在了怀里。她的身体瞬间僵直,而后挣扎,他的手臂却着实有力量,圈着她,纹丝不动,任由她怎么挣扎。
“盛总,你快放手。”这里是公司,还是在会议室,虽说已经很晚了,但秘书处的人还没下班,万一要是有人闯进来了怎么办?
奈何,盛天伟置若罔闻,将她愈发地搂紧。
许是夜晚,许是到了这个时刻总会让人释放心底最想要的*。她越是不安越是挣脱,而他就越是将她箍锁,她能感受到男人身上的气息,浓烈炙热,不同于女人的柔和。
“有些话我想说,就算,让你讨厌我。”盛天伟的嗓音蛊惑低沉,钳着她的手臂结实有力。
他知道那次在酒店是她对他的初步印象,可在于他,那次并不是第一眼。他初见她时,是在电视屏幕上。那是精石在美国的一次记者招待会上,她作为企业的发言人落落大方地面对挑剔的媒体,从容不迫地回答每一个刁钻的问题。那次记者招待会是缘于一次产品危机,他没赶到现场,却推了所有的公事守在电视机前,目的只是想看一下年柏彦是否有能力处理危机,如果应付不过来,他会马上出手帮忙。
那天年柏彦没有出现在记者面前,是许桐,站在聚光灯下,一口流利优美的英语与记者们唇枪舌战,直到将那些老外说得心服口服。当时他就在想,这女人究竟是谁,竟有如此大的能耐与那些找茬的记者们抗衡,并且,完美地解决了那一场危机。
后来,他知道了她的身份,一个被年柏彦亲手教出来的女人,美丽惊艳的面容下,永远是一颗冷静理智的心。
当时,他有心爱慕,却苦于她是精石的人。
再后来,他终于有机会与她相触,向来海量的他那晚的确有些微醺了,因为她的靠近。她近在尺咫,他就突然想要感受她的芳香,便对她说了那番话,岂料,从那天起她见了他就如同老鼠见了猫。
想要改变一个人的固有印象不是件易事,但他是盛天伟,越是有挑战的事他越是感兴趣。
许桐有点慌,她觉得,他的脸颊愈发近了,近到,彼此的呼吸教缠。
“许桐,让你喜欢我没那么难吧?”他近乎贴近了她。
许桐的呼吸加促,撇开双眼,“盛总,很晚了,我要回家了。”
“换个对我的称呼不好吗?”他低笑。
许桐的心乱极了,脑子涨呼呼的。
“我做不到,请你放开我。”
“为什么做不到?”
许桐深吸了一口气,这才稍稍压住乱蹦的情绪,“我不想跟自己的上司传出什么,也不会去爱上自己的上司。”
“你这是逼着我辞退你?可惜,我不舍得。”
“请你,别逼我了。”
盛天伟干脆捏起她的下巴,“我知道你心里藏着谁,但是许桐,没用的,男女之间更多的是缘分,跟你有缘的人是我不是他。”
许桐怔住。
“你总要试着接受其他男人,才会知道,这世上不单单只有年柏彦。”盛天伟松了手,抵上了她的额头。
许桐的唇微颤,良久后说,“如果,这辈子我都忘不掉呢?”
“那么,我就一辈子陪你疯。”他说着,低头吻上了她的唇。
许桐听见大脑“嗡”地一声,紧跟着是炸开的空白。
只能感觉到男人压在唇稍的力量,辗转柔和,却又很快地成了贪婪,愈发地探索,霸占。
有那么一瞬她有些恍惚。
心似有一丝甜蜜悄悄炸开。
会议室的门就在这时被人推开了,紧跟着,是轻轻地一声惊叫。
许桐蓦地反应过来,一把推开了盛天伟,呼吸急促,心生懊恼,下一秒仓皇而逃。
门口的小秘书吓得早就脸色苍白,连连道,“盛总对不起,我、我什么都没看见……”
盛天伟没理会秘书的诚惶诚恐,站在原地,似笑非笑地看着她逃窜的方向。
——————
庞城住址的搜索,发现了一些有价值的线索,这也意味着,新一轮的加班加点开始。
晚餐吃得精致。
在这点上,陆北辰从不是一个亏待自己嘴巴的人。顾初这一晚吃得不少,因为第一次是以陆北辰搭档的身份出现场,虽说他还是跟以前一样手把手教她东西,但这次她发现了陆北辰没发现的线索,而且还被他采用了,这着实令她很有成就感。
结果,一不留神就吃多了,撑得胃难受。
回佘山的一路,她靠在副驾上直哼哼,陆北辰开着车,任由她在身边制造动静。
“你应该回外滩。”陆北辰稳稳地把控着方向盘,说。
顾初靠在副驾,整个人有气无力的,“我才不。”
“你在佘山休息不好。”
她笑,“你正好说反了,我在休息室里睡觉睡得可好了,都不怎么做梦的,一觉睡到天亮。”毕竟是她自己的*,熟悉的地盘就会滋生熟悉的安全感。
陆北辰将方向盘轻轻一打,车子拐了弯,他说,“你误会了,我是指,我休息不好。”
“嗯?”顾初一个激灵坐得挺直,“我影响你睡觉了?”
“嗯。”
顾初的眉头拧得跟麻花似的,“不对啊,我睡觉又不打呼噜。”她知道他睡觉挺轻,还怕光,但她都注意了呀。
“我没说你睡觉打呼噜。”
“那怎么就影响你了?”她委屈。
陆北辰睨了她一眼,唇稍匿笑,“你夜夜挖空我的精力,我白天怎么有精神工作?”
顾初一下子就明白了,脸腾地就燥了,抡起拳头给了他一下,“喂,是你每天晚上都跟饿狼似的,跟我有什么关系?”
他笑了。
“不准笑。”顾初更是不自然了。
他还是在笑。
“恶人先告状,那行,送我回外滩。”顾初瞪了他一眼。
“晚了。”
“我可不想落下祸国殃民的口实,您陆大教授什么身份呀,万一被我这么个小丫头给耽误了多不好,传出去也不好听,会说我是个魅蹄子,把你给迷惑了,害得您老夜夜笙歌无法早朝的。”顾初故意说。
“我听过一句话。”
“嗯?”
陆北辰伸手轻捏了她的脸蛋,“温柔乡,英雄冢。”
顾初“噗嗤”就乐了,“我是温柔乡我承认,您老还英雄呢?”
“今晚试试。”他的唇微扬。
顾初脸一红,啐道,“*。”
到了别墅,天已经黑透。星子在夜幕上撒了一大片,有将圆的月悬于天际,中秋将至,月儿就愈发地圆明了。
陆北辰在林荫路下停好了车,顾初还在懒洋洋地靠着不动。他为她打开了车门,浅笑着看她,“想赖今晚的账?”
“本小姐今晚不伺候。”顾初笑道。
陆北辰大半个身子探了进来,似笑非笑,“再不下车,我就在车上把你给办了。”
顾初眼睛骨碌碌一转,马上谄媚献笑,轻抚他的胸膛,像是在安抚只正蠢蠢欲动的狮子,“别吓唬人家嘛,人家胆小,不经吓的。”话毕,麻溜下了车。
陆北辰被她逗笑。
进别墅,林荫小路是必经之路。
还是一样的步行,只是,今晚似乎特别惬意。
也许,是案情又有了全新的进展,也许,是今晚的月儿太明,也许,是今晚的他很是温和。
她挎着他的胳膊,缓步往上走,踩在细细的石子路上,听着两旁棕榈树在沙沙作响,心情也愈发愉悦了。他一手还拿着她实验室里的白大褂,另只胳膊就任由她扯着,偶尔会转头看她,她唇角有笑,他看了,心中自然欢喜。
“以前这里不是棕榈树,是杨树。”她主动提及了过去,靠着他,伴着月光,她指着棕榈树的小手白希清透。“每年都有飞絮在飘,跟下雪似的特别好看,到了晚上,风一吹,树叶间的动静比这大多了,我最喜欢听那个声音。”
陆北辰没说话,他静静倾听。
“我特别喜欢到小路下去接我父亲,每一次他都是背着我回家的,我就在他背上听着树叶在沙沙作响,感觉特别幸福。”她说着,又想起了从前,父亲的背那么宽广,那么结实,是她认为亘古不变和永不消失的靠山,可是……
她不再说话了,情绪转得低落。
陆北辰看了她一眼,月下,她眼底的失落那么明显,像是镌刻在画卷上的颜料,清晰蜿蜒,令人心疼。他还是没说什么,只是抽出胳膊,揽过了她的肩膀。
小路很长,*而上。
许久后,陆北辰问她,“走累了吗?”
顾初靠着他,轻轻点头。
他便松开了她,走到她前面,蹲身下来,说,“上来,我背着你。”
顾初蓦地僵住。
题外话:
今天更新完毕,提前通知大家一声,明天的更新时间也是在晚上七点。大家看文吧,祝大家中秋快乐!
246如果,可以走一辈子
有的人可以抱着一段回忆过一生,有的人也可以被一段回忆毁掉一生。对于顾初来说,过往的事是把双刃剑,可以令她生可以令她死,可以让她心生幸福,也可以让她悲怆涕零。
就如同这条林荫小路,打从她回来这里后,每次经过都会刻意回避被父亲先一路背着走的美好记忆。这条幽静小路,早就不再是她记忆中的那条,来往之间也不再是她的亲朋。
脚印多了陌生,她的人生已然回不到从前。
可此时此刻,陆北辰就蹲身下来,对她说,上来,我背着你。他要背着她,在这条小路上,像她的父亲一样。
顾初站在原地一动不动,盯着他的后背。
今晚的月亮得很,映得每一片棕榈树的叶子都发了亮。也如水似的流淌于他的后背,宽阔而结实。她的心就轻轻荡了一下,有点疼,还有点期待。
许是见顾初半天没动静,陆北辰微微侧脸过来,说,“怎么了?上来。”
那月光就蔓延在他的半边脸颊,棱角硬朗,英俊非常。
顾初上前,轻轻地搭了胳膊上去。隔着衬衫的衣料,男人硬实的肌肉和惑人的体温清晰可感。她趴好,他便起了身,丝毫不见费力。
瞬间,她觉得离地面很远,思绪就恍惚了一下。
在她很小的时候,被父亲背起的一瞬间,也是这样的感觉。
陆北辰将她往上抬了抬,她便完完全全趴在了他的后背上。不同于上一次在厦门时她脚受伤的时候,这一次,许是因为月色太美,就勾起了她不少的回忆。
这一条路,静谧清凉。
两旁棕榈沙沙,落于耳畔如同唱歌。
月光拉长了彼此的影子,于小径之上。陆北辰背着她,走得稳重踏实。她将脸颊埋在了他的颈窝,自他的衬衫自他的身体甚至自他的呼吸间都是极淡的来苏气息,在这样的夜晚平添了几许温柔。
她贪婪地呼吸着他的气息,心头就溢满了幸福。
“你会不会很累?”她忍不住问。
“不会,你太轻了。”他的嗓音低低的,很是好听。
顾初便忍不住搂紧了他。
男人宽阔的肩膀和结实的后背,带给她足够的安全感。他的后背就好像是一堵永远不会被攻破的城墙,她只管安心地贴靠,任外面多大的风雨都不会受到伤害。
“北辰。”她轻唤他的名字。
“嗯?”
她只是抿唇笑笑,脸愈发地贴近他的肩膀。
“怎么了?”陆北辰背着她,看不见她的表情。
“没事,我只想叫你的名字。”她轻声说。
从她的角度,能够瞧见他含笑的唇稍,笑,虽然很浅,却如同沾了春日阳光的涟漪,一圈一圈地漾进了她的心底。顾初又忍不住叫了他的名字,“北辰。”
她发现,自己愈发喜欢这个名字了。
陆北辰背着她一步步上着坡,低笑,“又怎么了?”
她就忍不住笑,唇眼都紧贴着他的颈部。她听见他的低笑声,从喉咙处轻轻逸出,令人心悦。
“你知道吗,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就喜欢父亲这么背着我。每一次我都在想,如果能这样被父亲背着走一辈子该有多好,父亲的背很结实,我喜欢在他的背上透过重重的杨树叶子看蓝天白云,很幸福。”她轻声说了这番话。
陆北辰没说话,只是收紧了臂弯。
“北辰。”
“嗯。”
“你会这样陪着我走一辈子吗?”她问。
陆北辰轻声说,“如果你想,我可以背着你走完一辈子。”
顾初的心口就被他的这句话狠狠撞击了一下,忍不住的,将他搂得更紧。
如果,可以走一辈子。
该是多美好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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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庞城的住所来看,他是一个不大注重整洁的男人,虽然敲诈了刘县长不少钱,但很显然,这些钱没有用在他身上,至于那些钱的下落,我们初步判断他是用在了女人身上,换句话说,他应该不是一个生活自律的人,酒色自然是找不了。当然,这需要罗警官做进一步的调查。”
警局报告会上,顾初站在大屏幕旁边就目前发现的一些证据发表看法,幻光灯的灯束打落在她的脸颊上,精致,又异常白希。
这次关于法医部分的报告,陆北辰全程都交给了顾初来做,他只是坐在会议桌旁,静静地喝着咖啡,手旁依旧空空如也,不像其他人,文件成摞。
了解陆北辰做报告的人都清楚,他在报告会上向来不带任何资料,所有的资料都由下属拿着,他却记得住报告中的每一项事宜,这着实令行业的人叹为观止。
现在,就连警局的其他人都能看出来,这陆北辰是一心要把顾初给推出来,上一次做尸检报告时,他还是主讲人,顾初只是配合,但这次,他完全就退到了二线,而顾初,俨然成了那颗最耀眼的明星,于幻灯面前落落大方。
而更令众人刮目的是,这顾初也落得陆北辰的“真传”,做报告也从不见她中途去看文字说明部分,幻灯片上大体都是现场照片,所有的解释都来源于她的口述。
就连罗池都不得不佩服眼前这小丫头,原来她说她记性好,不是吹牛。
一场报告下来,光是需要准备的文件就得是厚厚一摞,她就这么轻装上阵,着实令人惊叹。而相比上一次的手忙脚乱,这一次的她自信满满从容不迫,一看就是做足了准备。
“在庞城的家中,共有三双拖鞋,其中两双是男士的,一双为女士。在其中男士拖鞋上发现了血迹,经检测,是庞城的血迹。血迹成飞溅状,应该是凶手在行凶时无意留下来的。那么问题来了,凶手怎么会穿着拖鞋行凶?只有一种可能,庞城与凶手认识。三双拖鞋,其中一双是庞城自己的,另一双也有穿过的痕迹,而且还不是只穿过一回,轻微磨损,说明庞城一定是跟个男士走得很近,这个男人,有可能是凶手,也有可能是帮凶。”
幻灯片上出现了拖鞋的照片,以及拖鞋上血液的照片。
顾初环顾在座的人,很快地,目光撞上了陆北辰的。嘴上分析着案情,脑子里却不经意闪过工作汇报之前的情景。
是鱼姜,恨不得将厚厚的报告甩她脸上,吓了她一大跳。后来才知道,这是陆北辰的意思。
她愕然,二话没说上了二楼,因为她的第一直觉是陆北辰搞错了。
岂料陆北辰很明确地告诉了她,这一次的报告由她来做,不是配合他,而是以主讲人的身份。
天知道她刚听到这个消息后有多震惊。
“你在开玩笑。”她说。
他却笑得云淡风轻,“不,顾初,面对工作我从不开玩笑。”
她倒吸了一口凉气,众所周知,这报告的主讲人可不是谁都能随随便便想当就当的,没有个数年经验,谁能允许你站在幻灯面前侃侃而谈?就算你经验丰富,那也是论资排辈的事,你的上司或你的前辈一天不开口,你就永远没机会站在众人面前来做这场报告。
陆北辰是她的上司,在这行中又能称作是她的前辈。
他松口了她自然是高兴,但,这松口得也太快了吧?
他见她迟疑,便笑问,“你是没自信?”
“我当然有自信,可是……”她咬咬唇,“毕竟我没有主讲的经验,我怕我到时候说的语无伦次,又或者,其他人并不信服我所说的。”
“首先,你是以法医的身份对整个案件进行报告分析,大家听的是结论和推断结论的理由,所以,不管你如何颠三倒四地说,只要是能将重点说出来就可以,大家不会太去关注你说话的逻辑。其次,谁都有第一次做主讲的时候,没有第一次以后你怎么面对大众做报告?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别怕不能服众,你是我陆北辰教出来的女人,没人敢去质疑你的能力。”
他说的头头是道,她便也鼓足了勇气。
“那如果我说错了,或者落说了哪条,你能替我补充吗?”就像上次一样,他一直在帮她圆场。只要有他的帮助,她想应该不会出什么问题。
奈何陆北辰的回答令她大吃一惊。
“不会。”他的语气很坚决,“所以你需要做到的就是,完完整整地记住报告里的每一项内容,你要清楚,只要你说错了或说漏了什么都将直接影响案情,而我,只会做旁听者,你错了也好,漏说了也罢,我都不会替你补充和修订。”
他太过严苛的语气令她多少有些不舒服,但她知道,这是他的决定,任谁都不能改变。
她便只能硬着头皮接了这一切。
可紧跟着,陆北辰又给了她一项更为艰巨的任务,对她来说,是最丧心命狂的一项任务……
题外话:
第一更,第二更正在快速地写,码完通知大家。
247最严苛的任务
“报告都看了吧?”他一脸的悠哉。800
她咽了下口水,“鱼姜刚给我……”
“只是三百多页的报告内容而已,对你来说,很简单。”
她有不详的预感,总觉得他即将要说的话对她而言是场灾难。果不其然,他缓缓开口,看着她眼里还带着笑,“做报告时我需要你脱稿,所以,你必须要完完整整地记住报告里的所有内容,一个逗点都不能错。”
“这怎么可能?”她脱口而出。
他却笑了,反问,“为什么不可能?”
是啊,为什么不可能呢?她被他的这句反问弄得哑口无言。想他陆北辰大大小小的报告做过来,哪次是带着稿子上阵了?他能做到的事,她应该也能做到才是。
见她沉默,他问,“有问题吗?”
“没问题。”她顾初自打小就从不是个花瓶,更不是温室里的花朵,样样拔尖是她的本能,自然不想让他失望。
他便上前,笑说,“预祝你在明天的报告会上顺顺利利。”
难得听他说个吉祥话,但她很想咒骂他一句“*”,第二天就报告会了,前一天才通知她上战场,这不是*是什么。
但此时此刻,顾初就是要挺直了腰板站在这主讲人的位置上,她不是没看见众人质疑的目光,也不是不清楚局长心里是怎么想的,但正如陆北辰说的,只要一开讲,这群人的注意力就全都用在了案子上,至于她怎么讲,讲得是否动听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要告诉他们一个最真实的案件推进。
“可以判定庞城是死于自己的住所,那里是第一案发现场,而后,庞城被人分尸。”她对现场的搜集证据逐一进行分解,“除了那只滴有血液的拖鞋外,我们还在厨房的橱柜里找到被人刻意摆放的新瓷盘,瓷盘为薄瓷,此类盘碟更适合观赏而不实用,所以,只要是用过必然会留下痕迹。瓷盘为什么会被换,最大可能就是凶手利用瓷盘杀了人,凶手不想留下证据,而庞城是学武的,跌打类、双氧水、棉球之类的药物肯定常备,但他的药箱里少了双氧水和棉球,极有可能是凶手在行凶中也弄伤了自己,拿了棉球和双氧水进行处理伤口。最新章节全文阅读那么,在庞城家里有可能找到瓷盘的碎片,果不其然,我们在卧室最隐蔽的一角找到了一片瓷盘碎片,不同于橱柜中的瓷盘,而且,碎片上还沾有血迹。”
幻灯片转换,成了那片带血的瓷片。
“瓷片上的血迹,经我们检验是属于死者甲的。”顾初一字一句说,“换句话说,拿瓷片伤害了庞城的人,是死者甲。”
“等等。”罗池开口,“你说的是,伤害?”
“对,伤害。”顾初对答如流,“因为根据瓷盘的瓷韧来看,还不足以将人致死。最后,庞城与死者甲一样被人分尸,这足以见得凶手还有其他人,但,一定是与庞城和死者甲认识,因为陌生人是不会穿着拖鞋来行凶,必然都是相互认识,在趁着庞城不注意的情况下行凶。而经过我们将拖鞋磨损形状和重量磨损对比进行分析后,可以肯定的是,死者甲就是经常跟庞城合住的那个人,也就是刚才我说过的,与庞城走得很近的男人。”
罗池的眉头皱紧,其他警员在若有所思。
顾初的视线再次落在陆北辰的方向,他的脸颊陷于幽暗之中,唇角却明显有笑意,与她的目光对视,似有鼓励之态。她深吸了一口气,感觉自信满满。
水龙头上的气味为cc那款被禁止售卖的香水,使用香水的女人,或许是跟庞城认识,或许是庞城的露水夫妻,这个还有待于调查。但可以肯定的是,配合死者甲杀死庞城的就是那双女士拖鞋的主人。”顾初继续说道。
罗池的眉头皱紧,其他警员在若有所思。
顾初的视线再次落在陆北辰的方向,他的脸颊陷于幽暗之中,唇角却明显有笑意,与她的目光对视,似有鼓励之态。她深吸了一口气,感觉自信满满。
水龙头上的气味为cc那款被禁止售卖的香水,使用香水的女人,或许是跟庞城认识,或许是庞城的露水夫妻,这个还有待于调查。但可以肯定的是,配合死者甲杀死庞城的就是那双女士拖鞋的主人。”顾初继续说道。
陆北辰靠在椅子上,一手搭着扶手,一手支着下巴,整个过程他都在关注她报告的内容还有,她整个人的状态。今天的她穿得很是职业,简约的包臀裙,一件裸色的衬衫,她的影子就拉扯在墙上,玲珑有致。
脑海中不经意窜过前一晚她的样子。
那晚,她依赖于他的后背,十分温顺地任由他背回了别墅。她跟他说了好多之前的事,关于那幢别墅,关于她在别墅里的美好记忆。
她像是绵羊似的趴伏在他的腿上,长发蜿蜒,如同瀑布。
她洗澡时,他进了浴室。
热气袅袅,模糊了浴室中一扇扇的落地镜,也模糊了他和她叠合的身影。
她如一块美玉,芳香凝白。
身体却柔软得像条蛇,缠着他,勾着他。
他恨不得要将她吞入腹中。
此时此刻盯着她,陆北辰的耳畔似乎又回荡起她的*声,于那氤氲之间,她湿润的长发缠绕着他的手臂,他控牢了她,贪婪地品尝着她的滋味。
从浴室的镜子前到休息室的大桌,再到卧室的大*,他如同上了瘾。
幽暗间,陆北辰的呼吸略有急促,嗓子有一瞬的干涸,盯着她身段的双眸,染了愈发浓烈的阒黑。他的眼,如两把刀子,细细剥落她的职业裙,像是外壳一层层脱落,最后呈现在他眼前的是,那具茭白娇躯的*。
她穿职业裙的样子美极了。
少了一份清纯,多了一份成熟。
却成了致命的*,令他的目光灼热。
就像,她穿白大褂的模样,同样的,那么会令人浮想联翩。
“有个问题,为什么一定是女人?而且还是帮助死者甲的?”罗池问。
顾初说,“其实你应该问,为什么会是一个有强迫症的女人。”
“怎么看出她有强迫症?”
“死者甲和庞城的尸骨被切割得十分整齐,而且,在将庞城的头盖骨拼凑在死者甲身上时,如果不仔细观察一定不会发现差别,也就是说,凶手是将庞城的头盖骨切割得与死者甲的头骨严丝合缝的程度才罢手;庞城家的东西都是乱七八糟地摆放,他不是一个整洁的人,但新盘碟却摆放整齐,大小形状都要摆正了才行,以上种种,足可以见得此人有强迫症,这是其一;凶手是个女人,这是从死者甲身上得出的结论,如果说命案发生时只有他们三个人在,那凶手就必然是个女人了,不可能是手无缚鸡之力的男人,因为,死者甲是练武的人,这是其二;至于帮助死者甲一同杀人,甚至可以说是指使,可以从此人有条不紊地销毁证据的行径看得出来,消毒水、新盘碟的摆放,房间里不见打斗痕迹等等,说明此人已经是作案老手了。综上所述,与死者甲在一起,与庞城认识的那个女人,是个有姣好面容至少是可以令男人心甘情愿犯错的美貌女人,有洁癖,有强迫症,成熟狠辣,更有可能的是,庞城在她身上花了不少钱,所以,她必然也是个名牌上身的女人。”
说话间,顾初总觉得有两道火热的目光在盯着自己,顺势看过去,是陆北辰。
他的黑眸,似笑非笑,又像是蕴藏了一头兽似的。
盯得她心慌。
心脏就开始扑腾腾地乱跳。
她想到的还是在他办公室的情景,昨天她拿了报告去找他,被他说服了今天作为主讲人后,便想着下楼去看报告,岂料他走上了前,从身后将她轻轻搂住。
她轻笑,想要推开他,却被他搂得更紧。
他在她耳畔说,“昨晚的你,诱人极了。”
她听着耳朵都发烫。
他低头,沿着她的额角细细一路吻下。
她着实吓得不轻,他的办公室,还是大白天的,只要语境或什么人进来就能看见这一幕。
他却痴缠于她,大手撩开了她的衣衫。
那一刻,他的手掌里似有火,在她的肌肤上快速燃烧。
他轻轻啃咬着她的耳垂,说,“知不知道,你穿白大褂的样子真是令人想犯罪。”
她惊喘。
那张偌大的办公桌,再次成了他吞噬她的温*。
一个多小时后,她的汗水沾满了办公桌,他慢条斯理地穿好了衣裤,当那袭白大褂重新上身时,他又成了翩翩温雅的权威教授,与早几分钟还面露狂野的他判若两人。
他体贴地为她擦净了身子,又为她穿好了衣服,俯身跟她温柔低语,“你还有不到三小时来熟悉报告内容,因为今晚,我还要美食一顿,所以一下班你就没时间再去看报告了。”
他真是可恶,她在心里默默地想。
题外话:
今天更新完毕了,明天还是晚七点更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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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我这么个七窍玲珑的人
能够成为报告会的主讲人,是一件令整个实验室的人都羡慕的事。虽说鱼姜对她别别扭扭的,但顾初能从她的眼神里看出羡慕的情绪。当她从陆北辰的办公室里出来,坐回自己的位置时,语境和潘安呼啦一下就围了上来,鱼姜虽没上前,却也朝着这边瞧,很明显是想知道这边的聊天内容。
语境看上去十分亢奋,问她,顾初,陆教授让你主讲是吗?太羡慕人了。
羡慕?
她好笑地看着语境,将桌上厚厚一摞的报告推到语境面前,说,想做主讲人,首先要将这里的内容背下来。
语境翻了翻报告,一脸的不以为然,说,这有什么?除去里面的图片、分析图谱,文字量也没多少,给我一晚上的时间就能搞定。
她幽幽地告诉语境,陆教授的要求是下班之前必须记下来。
语境噎住了,舔了舔唇,半天蹦出来一句话:为什么要在下班前?下班后的时间就不是时间了?怎么会有这么苛刻的要求?
这次,轮到她噎住了。
潘安看着她的眼神始终*,等她被语境问住的时候,潘安才慢悠悠地说,语境呦,你下了班后是光棍一个,人家顾可不一样,当然要趁着上班这点时间来努力了。
她总觉得潘安那双眼睛跟陆北辰有的一拼,他这么一说,她就全身不自在了,啐道,你瞎说什么呀。
潘安一脸的诡笑,眼珠子都快长死在她身上了,咂吧着嘴巴说,我瞎说?那这一个多小时里,陆教授都跟你瞎说了什么呀?
她一慌,直接脱口,他在讲工作呗。
潘安笑着敲了敲报告文件,真是奇怪,你不拿着文件上去听他讲工作吗?
她脑筋转得空前快,马上说,他把这件案子都嚼烂了,还需要什么文件啊。
潘安故作恍悟,然后拍了拍语境的肩膀说,放弃吧,人家陆可没腾出一个多小时的时间来“辅导”你,想站在主讲人的位置上,难喽。说完,眼里带着笑谑。
她愈发觉得别扭。
潘安临回座位之前,又突然像缉毒犬似的俯身下来闻了闻她,吓得她一个激灵,警觉地看着他。他则悠哉地说了句,晴欲深重啊。
直到此时此刻,顾初脑子里还回荡着潘安的话:晴欲深重……
再瞥见陆北辰的眼神、那道伟岸的身影,她的心就会猛地一缩,是被蛊惑的毒,被他注入了体内,只要与他的眼神对视,这味毒药就会渗透,快速毒发。
所以,顾初又马上撇开眼神,尽量去看罗池那双看似天真无邪的眼睛,不再受陆北辰的蛊惑。
她的心思似乎很明显,至少,陆北辰见这一幕后唇角忍不住上扬了。
“庞城的住所是庞城的死亡现场,但不是死者甲的死亡现场,可以推断出的是,死者甲和那双女士拖鞋的主人合谋害死了庞城,而后,死者甲被害,我们需要尽快确定死者甲的身份才能将整个案件还原。目前庞城只有一块头盖骨,其他尸骨全然消失不见,所以无法看到致命伤在哪个部位,从庞城身上下手虽然慢,但这是唯一的方式,还有庞城接受头部手术的主刀大夫,也许还可以从他身上榨出更多的价值。”顾初给出了建议。
她做完报告的时间不长不短,正正好好四十分钟。报告完毕,剩下的时间就是罗池他们分析案情了。顾初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心脏还在扑腾扑腾地跳,可多少还是有点失望。
没有她想象中的掌声如雷,没有听到罗池或者局长对她的称赞,甚至坐下来后,陆北辰都没对她表示出赞美之类的言语或神情。她是做得不够好吗?还是他们认为她不够服众?
就这么一直在心里嘀咕着,直到散会。虽说陆北辰不是主讲,但大家还是习惯性地询问他的意见,一散会,他就被人围了个严实,那架势,着实称得上“权威”二字。
顾初不是滋味地收拾着桌上的资料,直到罗池走上前对她说了句,“嘿,你今天的报告做得很棒啊。”
听了这话,她心里才好受些,展露笑颜,“还好吧。”
“挺好挺好。”罗池忙说,又道,“哎,你中秋回琼州吗?”
“回。”
“那……顾思肯定也在家对吧?”他突然别别扭扭地问。
顾初一怔,很快反应过来了,好嘛,什么恭祝啊,原来是来打探敌情的,撇了撇嘴,“她当然在家了。”
“哈,那挺好,挺好。”
顾初挑眉看着他,刚要开口,他就马上说,“哦,我还有事,先不聊了啊。”
一溜烟儿就走了。
她愕然,紧跟着深深担忧了起来,依照这小子追求人的方式,能搞定顾思吗?
从警局出来,直到回到车里,顾初还不是个心思。坐在副驾,闷闷不乐。直到陆北辰探身过来替她系上安全带,她才反应过来。他看着她,好笑地问,“想什么呢?叮嘱你半天让你系安全带都没动静。”
“啊?啊……”她还真没听见他刚刚说了什么。
陆北辰见她神游太虚的,干脆先不开车了,侧身看她,伸手轻捏了她的脸,“谁又得罪你了?这小脸看架势马上要下雨。”
顾初拨开他的手,脸扭向了车窗。
陆北辰忍俊不禁,“看来是我得罪你了。”
“我今天做得报告不够好吗?”她忍不住问,转头看着他,眼睛晶亮闪烁。
陆北辰却丝毫没有迟疑,说,“很好。”
顾初一怔,很好?她还以为他会指出她一堆的毛病。
“既然是很好,你为什么都不称赞一下?还有那些警员,连点表示都没有。”她不满抗议。
陆北辰听了这话略有不解,问,“你想要他们有什么表示?”
“比如说……鼓掌之类的。”她越说越小声。
也真是奇了怪了,明明是挺占理的事儿,怎么见了他这幅神情后就觉得无法理直气壮了呢?
果不其然,陆北辰的一番话就着实告诉了她的想法有多么不靠谱。
“鼓掌?他们为什么要鼓掌?你要清楚,这是你的本职工作,想要掌声那是演讲是作秀,而不是在报告。”陆北辰的眉宇严肃非常,“你做报告的目的就是在总结我们的工作,性质与罗池汇报自己的工作进程是一样的,你见哪个警员在汇报完工作后还要掌声和称赞的?”
顾初低着头,咬着唇,她觉得,自己好像真的将这次的报告当成一场个人秀了,原来,这是不对的。
见她这般模样,陆北辰低叹了一口气,抬手摸了摸她的脑袋,再开口时语气柔和了不少,“最简单来说,如果你是一名医生,在治好了病人后还一定要家属给你掌声和称赞吗?顾初,你要明白,这就是你的工作,是你应该做的,掌声也好,称赞也罢,这都是外界的东西,跟你的工作无关,懂了吗?”
“懂了。”她瘪着嘴,说了句。
下巴被他抬了起来,她不得不对上他的双眸。他语重心长地说,“你以后还有更大的发展空间,但前提是,你必须要摆正你的心态,面对荣耀时不自满,面对挫败时不自弃,这样你才能走得更远。”
顾初点了一下头,突然就觉得自己挺渺小的,眼前这个男人是经历了大风大浪的,否则也不会在已是位临权威之位还能说出如此淡泊名利的话。也许,正是他一心钻着工作,荣耀也好,赞誉也罢对他而言都是身外之物,所以才会始终保持理智和专业,然后,愈发地权威。
她什么时候才能做到跟他一样的境界?
陆北辰收回了手,搭在了方向盘上,半晌后终于还是安慰了她一句,“不过,你今天表现得不错。”
“真的?”顾初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
陆北辰见状,无奈低笑。
她忙憋住洋洋得意,清了清嗓子,“那我是第一次啊,当然需要别人的鼓励了。”话毕,伸手拉了拉他的手指,“我觉得吧,没事儿的时候你多赞美赞美我,我会进步更大。”
“歪理邪说。”陆北辰唇角溢笑。
“我这是鼓励式教育。”她辩驳。
陆北辰低笑,启动了车子,说了句,“我还有亲身示范式教育,想不想试试?”
顾初从他的侧脸上挖掘出一丝不怀好意来,眼珠子一转,“我这么七窍玲珑的人,可不需要你的亲身示范。”
“聪明啊,知道堵我的话了。”陆北辰说。
顾初有一点得意,看着他,抿着唇笑。
却又不经意想起了姨妈的话,神情就有一点落寞了。陆北辰这边十分利落地倒出了车子,瞟了她一眼,问,“有事?”
当然。
她重重地叹了口气,想着怎么跟他开口比较合适,中秋节她是肯定要回琼州的,但是她又希望他能跟着去。这么长时间了,他未提跟她回琼州的事,所以,她无法知道他的心思。
“那个,是有件事……”
“说吧。”
“其实,我就是想问问你要不要——”话还没等说完,耳边就传来刺耳的刹车声,紧跟着她的身子就往前冲了一下,安全带猛地一勒,她差点断气。
“怎么回事儿?”她惊慌。
陆北辰没说话,盯着车子前的“拦路虎”眼神不悦。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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