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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南宫煮酒     软萌女法师txt下载     软萌女法师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211章 判出还是逃婚?

    马车本来就不大,如今除了仙尧在外驾车之外,车里还满满当当地挤了长亭,方凌,仙越以及肖仲宇、陆从迁。

    五个大活人挤在小小的车厢里本就闷热难耐,偏偏气氛还十分尴尬。

    方凌看了看长亭并不怎么好看的脸色,又瞧了瞧假装并未看懂脸色的仙越和明明看懂了脸色却不得不跟着仙越强行挤上车的肖仲宇二人,不得不忍着汗流浃背的闷热坚持靠在角落里假寐。

    马车的脚程原本就慢,奈何这一车还满满当当地挤了五个人,将好好一匹马儿都快累瘫了。不论仙尧如何打着响鞭,疲累的马儿走得也并没有比芜尘院夫子座下的那头蠢驴子快。

    在一摇一颠地走了大概一個多时辰之后,马儿终于趴窝不走了。

    方凌被挤在角落里不知不觉间竟真的睡了过去。不知道究竟睡了多久,突然间被一阵吵闹声吓得一个激灵惊醒过来。

    方凌睁开眼睛直觉天都已经暗下来了,马车里早已不再闷热。

    拥挤不堪的车厢此刻显得无比空旷,只因其他人都已不知去向。整个车内便只剩下方凌和一边端坐着的岳长亭。

    长亭望着她道:

    “醒了?”

    “其他人呢?”

    “走了。”

    “走了?去哪儿了?”

    方凌说着便要掀帘下车,谁知这该死的脖领子终究还是没能逃过岳长亭的毒手。

    “老实坐着!”

    长亭一把便将方凌薅了回来,欺身上前,探究地望着她。

    “你干什么?”方凌怯生生地缩在角落,大气不敢出。

    “为何突然下山?若答案不能令我满意,我便定你判出之罪。”

    “那……那什么答案能令你满意?”

    长亭抚了抚下巴竟还认真地思索了片刻,很是正经的道:

    “判出或者……逃婚。”

    “你……你不能仗着我打不过你,就颠倒黑白,信口开河啊。我何时判出云虚宫了?”

    “哦,那就是逃婚了。”

    长亭满意地坐了回去,笑容灿烂。

    方凌被这厮莫名其妙的情绪委实弄得有点不明所以,为了缓解尴尬的气氛赶紧转移话题道:

    “其他人呢?”

    “马累趴下了,我打发他们回去取了自己马匹骑行入城。顺便再帮我换匹马。不过若是你那不识趣的大师兄非要再挤上来的话,估计换了马也无济于事。”

    “那我也去。”方凌正欲起身,却又被长亭拦住。

    “好生坐着。”

    “……”

    “我说过了,要想安然无恙便乖乖待在我身边。”

    “那究竟要待到什么时候?”

    “可能会很久吧……”

    方凌觉得长亭那厮在说这话的时候根本就是随口一说,连脑子都没带过一过的,可见其的确是信口开河。

    眼看着这天是聊不下去了,恰在此时,却听方才吵醒自己的糟杂声又响了起来,似是有人在不远处吵架。

    方凌终于找着机会,兴奋地跳下车去,道:

    “想是他们回来了。”

    “绝对不是。”

    “你又没看,怎么知道?”

    “仙尧从不与人争吵,他只会动手。”

    方凌一想,那倒也是。

    但闲着也是闲着,与其和长亭这样尴尬地坐在车里大眼儿瞪小眼儿,一个看一个不顺眼,还不如看人吵架来得热闹。

    马车业已行至一处山涧,前方不远处有一方石崖断壁。

    因为开辟官道,石崖整个被凿得凹进去很多。里面乱石层叠,纵横交错,形成了许多狭小的夹角或洞窟。吵闹声便是从交错的乱石中传来。

    原来,一个大高个子不知所为何事将一瘦子堵在了里面的石窟内。

    那瘦子因身材瘦小躲在里面不肯出来,虽然跑不了,但一时半会儿别人也奈何不了他。

    大个子抓不住人只得骂骂咧咧地捡了边上石块往洞窟里砸。那小个子也不甘示弱,也捡了石头土块往外扔。一时间尘土飞扬,搞得是乌烟瘴气。

    方凌想起自己这几日偷偷摸摸做的功德簿子尚且一件像样的事都还未记上,便热情地上前劝慰道:

    “二位兄台,有事好商量。俗话说得好……”

    “俗你娘个锤子!哪哈儿来的瓜婆娘,滚一边儿去!”

    方凌还没开头,便被大个子的一口川味儿唾沫星子喷了一脸。这边还顾不上擦一擦,那厢又被里面那瘦子杨了一脸灰,迷得眼睛都睁不开,战况之惨烈可见一斑。

    那瘦子好容易见着一个过路的,仿佛有了靠山似的也骂开了:

    “你也张狂不了几日,一脸短命相!等你死了,老子想干啥干啥,就是抄了你姓郑的祖坟,你又能把老子怎么样?”

    “愣个杂种龟儿子!你有种给老子滚出来。信不信老子现在就扒了你的皮?!”

    “老子偏不出去,有种你进来啊!”

    那大个子是个急性子,闻言暴跳如雷,弯下腰就要往里钻。然而刚钻进去半个头,便被里面的瘦子捡起石块儿砸在了脸上,顿时鲜血如注。

    大个子脸上本就有一条醒目的疤痕,此刻被鲜血衬得更加狰狞。

    方凌本来有心打了退堂鼓,却见那大个子被激怒,满脸鲜血地从旁边一个牛皮袋子里抽出一柄明晃晃的剔骨尖刀冲着狭小的洞口一顿猛砍。

    嘴里叫骂着:“愣个龟儿子,你给老子等到,老子今天不把你脑壳剁下来老子就不姓郑!”

    眼看着洞是越刨越大,那瘦子也急了,一边不停地朝洞口砸石块儿,一边尖声呼救:

    “救命啊!杀人啦!杀人啦!”

    这眼看着就要闹出人命的架势,方凌瞅了瞅长亭,只见他虽然嫌弃但总归还是不远不近地立在一边并没有离去,心里总算有了几分底气。

    上前一把拉住那大个子,大声劝道:

    “你们究竟有什么仇怨,不如说出来听听?闹出人命总是不妥的,况且你也有父母妻儿,若是因此入罪,可有想过他们?”

    那大个子一把甩开方凌,本欲继续刨洞但闻父母妻儿,突然犹豫了,但却忍不住心中怒火,暴跳如雷道:

    “这个龟儿子他就不是个好东西!一天坑蒙拐骗,坏事奏尽,老子打死他狗日的也算是为民除害!”

    瘦子闻言急道:

    “你少胡说八道,老子……我什么时候坑你蒙你了?我不过是今天饿急了偷了你家几口吃食,你就将我追出了几里地。”

    大个子闻言暴喝道:“你有种再说一遍!你敢说你只偷了几口吃的?”

    “可……不管怎样,也罪不至死呀。这位姑娘可听得清楚,你如今是有心要杀我的,就算去了官府衙门,你的罪也比我重。”

    “你……你……好!老子今天不要你的命!老子打你一顿总是应该的吧!”

    那大个子将手里的尖刀砰的一声掼到地上,怒气冲冲地吼道。

第212章 他乡遇大侄儿

    方凌见事情已然有了转机,连忙两头劝慰,好话说了一箩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直磨破了嘴皮子,好容易说动了大个子。

    只要瘦子今日当着他的面道歉认错,并赌咒发誓再也不犯,便不打他了。

    那瘦子趴在洞口探头探脑地往外瞅了几眼,道:

    “那你先前还打我了呢。”

    说着指着身上各处淤青道:“这里,还有这里,都是他打的。”

    大个子闻言好不容易压下的怒火复又燃了起来,怒目圆睁:

    “老子打你不应该咩?你奏过啥子,伱心里没得数咩?”

    “大姐!你看他,他肯定还是想要打死我的!我今天就不出去,死都不出去。”

    方凌眼见两人又要开始掐架,忙斥道:

    “你道个歉服个软会死吗?你以为你不出来就万事大吉了?人家在这洞口放把火我看你出不出来?”

    大个子闻言,果然便开始捡拾干草,小个子急得都快哭了,道:

    “大姐!你到底是帮我还是害我?”

    方凌也是恨极了自己这张嘴,一边拦着大个子,一边冲那瘦子道:

    “你赶紧出来道歉便是帮了你自己!我保证,有我们在,绝对不让他再打你的。”

    那瘦子闻言,也知道这破洞无论如何是藏不住了,忙三两下钻了出来,扑通一声跪在地上道:

    “郑兄,对不住,对不住!我猪油蒙了心,才做出这等混账事。你就饶了我吧,我再也不敢了!”

    姓郑的大个子眼见瘦子出了洞,大骂着上去一脚便将其踹翻在地。顿时沙包大的拳头暴风骤雨般便砸了下来。

    那瘦子被打得哇哇乱叫着便往方凌身后蹿。

    方凌急道:“不是说好不打了吗?怎得又打起来了?”

    那大个子一把将方凌豁开,一边揪住瘦子不放,一面大骂道:

    “不打?老子打不死他!”

    方凌这身板,眼看着夹在里面也是炮灰,忙向一边气定神闲的长亭求助。

    不想长亭却道:“怨气亦舒不亦堵。”

    虽然方凌认为此话用在这里未免牵强,但眼下长亭不出手,自己便是急得团团转也别无他法。

    那瘦子也委实不经打,须臾之后便已像一滩烂泥一样倒地不起。

    方凌见再这样下去终究要出事,忙又拉住那大个子。大个子见那瘦子只剩一口气了,这才住了手。

    只见那瘦子眼巴巴地望着方凌,口中喃喃:

    “你这个骗子。”

    方凌脸上一阵红一阵白,好生尴尬。只得硬着头皮道:

    “实在是……对不住啊,对不住!”

    那小个子闻言哇哇大哭,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控诉道:

    “没一个好东西,都他妈一伙的。骗子!骗子……”

    方凌:“……”

    今日这闲事管成了这副德行,方凌原没指望功德簿子还能记上一笔,谁知那打完人的大个子怨气疏解完了,似乎也冷静了许多,对着方凌深深作了一揖,道:

    “多谢姑娘仗义相助!”

    方凌本就因为那瘦子骂她是骗子,心里委屈,如今再来这一出岂不坐实了她与这大个子是一伙的?

    是以,急忙撇清关系戒备地道:

    “你不要谢我啊,你谢我作什么?我又没帮你。你不要胡说啊。”

    谁知那大个子却十分坚持。

    “我郑守义粗人一个,虽然脾气急躁,但也不是不讲道理的人。

    今天,要不是你拦到,这个龟儿怕是要叫我打死球了。他死了不要紧,但是我个人肯定也逃不脱,到时候岂不叫婆娘娃儿跟到我受罪?

    所以我应当谢你!”

    这一口的四川官话,方凌听得半懂不懂,但是其中“郑守义”三个字却是听的分明,这名字似乎有些耳熟。

    方凌一边回忆着这个名字,一边用帕子清理着脸上的尘土,敷衍地道:

    “不谢,不谢,路见不平嘛,呵呵……”

    “大姑?”

    但见方凌刚刚清理完脸上的污渍,郑守义盯着那一张记忆中的脸突然惊奇的开口叫道。

    方凌闻言吓了一跳,心想这又是什么规矩?

    急忙言道:“这……这不敢当,使不得……”

    那郑守义却是没有理会方凌的尴尬,只自顾自地笑得憨厚。

    “真是大姑啊!你么子时候离开清远山到金塘来了?”

    “我……我刚来的啊!不是,等等……我不记得何时有过这么大个侄儿啊?”

    “你真的认不倒我啦?我啊,郑守义,远川镇上郑屠户家那个郑守义!你看脸上这疤!”

    那大个子说着急忙揩了一把脸上的血迹指给方凌看。

    “……刀疤义?”

    方凌犹豫着,不禁猛然想起几年前,郑屠户强拉了浮生结拜,导致浮生无意间长了郑守义一辈儿。

    此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一向在菜市口横行无忌的郑守义见了浮生便躲。如果这样算起来,他可不就是自己的大侄子么?

    只是这倒霉孩子当年不是尖嘴猴腮、瘦骨嶙峋的吗?现如今也不知是吃了什么,才几年不见竟长得是又黑又壮,不愧是郑屠户的亲生儿子。

    “好啊!你们两个果然是一伙的!我呸!”那瘦子骂道。

    郑守义怒道:“你给老子把嘴巴闭到!敢骂我大姑?把她惹了,叫你死了都不得安宁!赶紧给老子滚!”

    那瘦子好汉不吃眼前亏,挣扎着爬起来跌跌撞撞地跑了。

    长亭见这边事态平息下来,终于愿意挪步过来了,看着方凌道:

    “你大侄子?”

    方凌悄声答道:“还不是拜你所赐!”

    长亭实在想不起来自己何时与这个满脸粗犷的“大侄子”有什么牵扯。

    而那郑守义却是很有眼色,见了长亭忙叫道:

    “哦,大姑父吧?我就说当年那个又丑又蠢的翠花是配不上您的。咱大姑多好啊,人长得好看,心肠还好……”

    方凌眼见话题就要聊偏,冷不丁的居然连“翠花”都扯出来了,急忙拦住郑守义道:

    “他不是你大姑父,这是……”

    长亭从来不认自己是云虚宫弟子,也不许她叫师叔,是以方凌一时间也想不出该叫个什么称谓。

    “表哥!”

    不想长亭自己却已淡淡地道出这么个许久不曾提起的称谓。

    郑守义憨笑着:

    “哦,原来是表锅哦。那就是我表熟(叔)塞!看表熟(叔)这么些年了还是一表人才,一点都么变。安逸……安逸……”

第213章 心肝下酒

    据郑守义说离这里四五里地远便是金塘镇,他爹几年前去世之后就只身一人来了此地,勉强在镇子边上安了家。

    想来仙越三人找马回来必定会路过此处,不如先去那里等着。

    仙越等人倒是也没费什么功夫便寻回了马匹,只是换马的事却有些为难。这镇子小,马是买不到了,恐怕只能明日一早勉强对付着买头牛。

    天色已晚,几人也不敢耽搁,长亭交代仙越自去收拾马车的烂摊子,自己则与方凌一道辞了郑守义,来了镇上唯一的一家客栈。

    然而两人前脚刚踏进客栈,客栈门口便有人大声哭闹起来。方凌转身一瞧,却见正是方才跑掉的瘦子。

    只见那瘦子花着一张血刺呼啦的脸,也不找地方洗洗,便就扯开了长调,大声嚷嚷着哭诉,称方凌二人是骗子。不仅骗了他还将他打了,若不赔上汤药钱,他高低是不会走的。

    客栈老板开门做生意的,遇到门口有这种人撒泼搅闹如何还做得了生意?只得婉拒了方凌二人。

    然而这瘦子却不愿就此放过方凌,便像是狗皮膏药一般,二人走到哪里他便跟到哪里。

    许多人围着看热闹,二人又不可能真的上去将他打一顿。两人实在没办法,想起郑守义送他们离去时热情洋溢地留他们用饭的情形,心下一横,厚着脸皮便又回了郑守义家。

    郑守义的媳妇儿,闺名巧儿。巧儿人生得虽不算精致,但也端端正正,且性格温良、柔顺,配郑守义那是绰绰有余。

    席间,方凌不禁问道:“下午那瘦子究竟是什么来历?一路跟着我二人搅闹,害我们饭也吃不了,店也住不成。怎的如此无赖?”

    巧儿闻言,脸色有点不大好看地自抱着一岁多的孩子去了里屋哄睡觉。

    郑守义见巧儿走了,适才道:“那个龟儿子就是个死皮无赖!你怕他個钏钏,给他两哈(下)他就老实了。

    你放心,大姑,我今晚上就去把他收拾老实了。他要再敢生事,老子非把他一副心肝掏出来给你和表熟(叔)们下酒。”

    仙越几人已经习惯这个称呼了,只是长亭君万没想到突然竟与这几人做起了平辈儿,脸色不怎么好看。

    方凌也实在管不了那么多了,只当是没看见,继续和郑守义自顾自地聊着天:

    “那太重口了,我便有一口猪肝下酒就知足了。

    “那好说,大姑晓得我老汗儿(爹)就是杀猪的,现在我老汗儿(爹)虽然不在了,不过吃口新鲜猪肝儿还是阔以的塞。”

    夜晚静谧安详,繁星点点,巧儿是个贤惠媳妇,将家里收拾的整洁干净。便是突然来了这许多的客人也自能安顿得妥帖周到。

    毕竟农家小户,房间有限,方凌便与巧儿母女俩一个屋睡了。

    孩子名叫湘湘,是个姑娘,长得尤其像妈妈,圆圆的小脸蛋看起来十分乖巧可爱。即便突然与陌生人同睡也没有哭闹,一晚上都睡得十分踏实香甜。

    方凌接连赶路也是有些疲惫,一沾床铺便睡得死沉。直到四更天前后,方凌隐约间总觉得有些不自在,但因实在困得厉害便也懒得动弹。

    可是这不自在的感觉却是越来越甚,倒也不是身体不适,就觉得整个人仿佛是被人悄悄盯着的感觉,很是有些发毛。

    待她终于睁开眼睛时,窗外还是漆黑一片,月亮已悄然落了下去,唯有点点星辉和微弱的天光能依稀辨得几分景物。

    只见窗外的树影动了动,突然毫无征兆地直直贴了过来,那黑影映在窗户纸上的鼻子清晰可辨。

    黑暗中,方凌吓了一跳,翻身跳了起来。那黑影见状嗖的一声便跑了。

    方凌追出屋外,只听长亭的声音从房顶传来:

    “别追了,已经跑远了。”

    尽管方凌很不想承认,但不得不说听到这不冷不热的声音整个人便踏实了许多。

    方凌转身,只见长亭随便披了件袍子斜靠在高高的屋脊边,凉风习习拂动着轻盈的衣袂,飘飘然似谪仙一般。

    “你为何将他放走?”

    “不是来找你的。”长亭答非所问地道。

    “你怎么知道?”

    “莫非你在这里也有旧相识?”

    说到这里突然想起这郑守义可不就是方凌的旧相识么,遂尴尬地清了清嗓子继续道:

    “对方没有恶意。”

    见方凌怀疑地望着他,又补充了一句,“若是图财,院里的马车便不会放过;若为害命,岂会徘徊许久而毫无动作?”

    “那他究竟是想做什么?这黑灯瞎火的潜入别人院子也太可疑了!”

    “更可疑的是你那个便宜大侄子半夜偷偷摸摸地溜出去了。”说着望了望远处,道:“哟,回来了。”

    方凌突然打开院门吓了郑守义一跳,手上拎着的东西叮铃哐当摔了一地。郑守义吓得惊慌失措,忙一边捡着地上的各式刀具,一边压着嗓子道:

    “大姑哪门起得这么早?是岔铺了么?”

    “还有起得更早的呢。”方凌说着指了指那边的屋顶。

    “修行之人到底不同凡响,就连瞌睡都比常人少!”郑守义叹道。

    “那倒也不是,主要是你前半夜呼噜声太吵了。好不容易习惯了这个调子,你又走了。”

    长亭已经飞身下了房脊,拍拍衣摆不咸不淡的说着。

    郑守义这才恍然大悟,颇有些不好意思的道:

    “哦,真是对不住表熟(叔)了,我这……唉,粗人……嘿嘿……”

    方凌正帮着捡那散落一地的刀具,突然摸到一团软软乎乎湿湿滑滑的东西,摊开手掌凑到眼前只见满手鲜血淋漓,吓得差点叫出声来。

    郑守义慌忙瞅了瞅屋内,竖起一根手指做了个禁声的手势悄声道:

    “别出声!莫把巧儿吵醒了。”

    方凌勉强控制住兀自狂跳的心脏,悄声问道:

    “这是什么啊?”

    长亭弯下腰来,瞅了瞅地上黑漆漆的那团物什皱了皱鼻子也学着方凌的调子悄声应道:

    “好像是心肝。”

    方凌本就受了惊吓,冷不丁背后的长亭又突然在耳边来了这么一句,当下就要控制不住叫出来。长亭忙一把捂了她的嘴巴。

    郑守义急忙道:“大姑莫怕,这是猪肝,猪的……心肝。”

第214章 金家古窑

    方凌听闻郑守义如此一说,这才稍稍松了口气,扒开长亭的手道:

    “哪儿来的猪肝?”

    “大姑不是说要猪肝下酒么?我刚好接了个杀猪的活,趁巧儿睡着了,天没亮就去了。回来时顺便讨了这个。大姑可千万莫让巧儿知道了。”

    “为什么不能让巧儿知道?”

    “她晓得我老汉儿(爹)的事,怕损了阴德,所以不让我再干这个,尤其是现在又有了湘湘。”

    “那你还干?”

    郑守义麻利地收好了地上的东西,一边招呼着二人进屋,一边不好意思的道:

    “大姑你也晓得,我少时不懂事,尽干些惹是生非的混账事。如今没得啥本事……”

    他顿了顿,看了看屋里接着道:“委屈她了。”

    “不过不瞒你们说,我最近打听到永陵的善德窑正在金塘招工,我已经和人说好了,过几天就去那边做窑工。

    听说,善德窑是黎宗门下的产业,工钱高不说,待人还和善。那黎宗宗主可是个万里挑一的大善人啊。伱们同是修行之人,应当听说过的吧?”

    长亭饶有兴味地道:“工钱高待人和善就算得上是万里挑一的大善人了?”

    “表熟(叔)你是不晓得,不光如此。这黎宗除了善德窑,还设了善堂呢。

    但凡是无父无母的孤儿或无依无靠的老人、病人都可以去那里讨一口吃食。就算是病重之人也可在那儿免费诊治,期间连汤药钱都是不会收一文的。

    不仅如此,死后的安葬超度他们都一并管了。

    而且人家招窑工也不是人人都得行,都是身残有病,孤寡人才要,也算是给这些穷苦人一口饭吃。

    这还不算万里挑一的大善人?”

    “你不会骗人家说你是孤寡汉子吧?”方凌问道。

    郑守义摸了摸脑袋,颇有些不好意思地笑笑。

    “能解决了吃喝,又能挣钱,也好给巧儿和湘湘缝身新衣裳噻。”

    “你倒是会打算得很。可若是你走了,巧儿母女平日里生活要怎么办?若是再遇那无赖该如何是好?”

    “不怕!贾先斯那个混账无赖就是个草包,他的事我已经办妥了,绝对么麻达。”

    对于巧儿母女的事,郑守义自然是比方凌上心的,既然他都说了没问题,那应当是无事的。

    方凌自去睡了个回笼觉,迷迷糊糊醒来时,湘湘正拿了胖乎乎的小手捏她鼻子,见方凌醒来,便嘻嘻笑着将头藏进被子,全然是顾头不顾尾。

    方凌假装没看见始作俑者,夸张地大叫着:

    “诶呀,是哪个小坏蛋捏了我的鼻子呀?看我不把她找出来打屁屁!”

    说着便在那高高撅起的小屁股上轻轻拍了一下。

    湘湘咯咯地笑着露出小圆脸,两人滚做一团。

    也不知郑守义是怎么跟巧儿说的,巧儿倒是并没有怀疑那副心肝的来历。欢欢喜喜地拎进灶房烧了便招呼着众人用饭。

    仙越只觉自从昨日换上了这身小厮的装扮,便似乎真的成了小厮,如今居然要领着肖仲宇和陆从迁二人挨家挨户去找牛。然而牛没找到却是带回来一个消息。

    据说昨夜半山腰一古窑内出了事,听起来颇为邪性。

    说起金塘这地方,因地处官道一侧,交通便利,又盛产瓷土,人们靠着烧瓷制瓷的手艺原本过的也还算富庶。

    就是当下盛行的瓷器之中的绝品美人醉最早也是出自金塘。

    那时的金塘,虽然各种瓷器遍地开花,但也不是家家都能烧出美人醉这样的绝世珍品。整个金塘,便只有一座金家古窑可以烧制。

    谁家有了这样的秘方必然都是藏着掖着,生怕被人偷了抢了,只等着年事已高,再斋戒沐浴,焚香祷告,而后敬告祖宗传给下一代传人。

    但金家的下一代传人金萱却自小不喜此道,不仅不喜还总说窑内有鬼,去都不敢去。

    害得老爷子金顺业已然六十高龄仍需亲自下窑,配料,点火控温直到最终出来成品,很是疲惫。一来二去便多招了些窑工。

    但窑工招得多了,偷师的也就多了。

    不过一两年时间,便传出金塘各处土窑纷纷烧出了美人醉的消息。金顺业老爷子自是不信,自己祖传的手艺从不传人,怎会流传出去?

    于是便着人去各个土窑高价收了瓷器,仔细品评之下怒而砸之,并一举报了官。

    原来,土窑所谓美人醉全部由窑工以铅铜染料于釉上浸染,再次入窑烤制,颜色咬入釉料,明艳动人,以此冒充美人醉。

    但铅铜染料有毒,例来不可用于食器。而美人醉因其名称寓意,且一器难求,却时常被达官显贵于宴会上为了彰显身份而作为酒器使用。

    其时,官府恰有一桩类似的案子颇为棘手,亟待处理。而金顺业老爷子的上书上得又恰到好处,便以此为由结了案。

    因为贵胄之死,牵连了整个金塘制瓷业。

    官府下令查抄金塘境内所有瓷窑,成品半成品不论品类一律就地销毁,土窑全部就地查封。唯留金家古窑作为美人醉特供专窑,并由当地官府督造。

    然而美人醉之所以贵为珍品,一方面是因其质地温润,色泽细腻高贵,虽为浓墨重彩,却不失雅致端庄。

    另一方面却是因为物以稀为贵。便是金家古窑同窑同出,能成就美人醉者也仅为千万分之一。

    如今,金家古窑虽一举成为当地唯一专窑,但却需按岁纳贡,且贡品品类数量都有限数。眼见纳贡期限将至,但金家古窑却屡遭窑变,当地人皆称金家因断了其他土窑生路而遭了报应。

    金顺业老爷子更是为了此事,几乎天天住在了古窑,身体日渐消瘦,一天不如一天。金萱被迫开始接管金家产业。

    但却不知为何,一日,一向恭敬孝顺的金萱却突然与金顺业老爷子大吵一架,并愤而离家,连日酗酒,通宵达旦。

    直到几日后,金顺业老爷子在烧制最后一波贡品瓷器时突然失踪,金萱才被家人们绑了回来。

    其时,瓷坯已全部入窑,只差金萱点火控温。若此一窑成了,便可按时纳贡,可保金家无虞,但若此一窑再遭窑变,则必被降罪。

    出窑之时,众人皆屏住呼吸。待窑器随着推盘缓缓而出,只见全部瓷器居然十之八九都已被炉火染出一抹酡红,似美人醉酒,明艳动人,相比过往任何一炉都有过之而无不及。

    众人纷纷奔走相告,喜极而泣。

    然金萱见此却突然暴怒癫狂,挥起铲子将这一炉惊世之作尽数砸烂。

    最终金家因恶意毁坏贡品,举家财物尽数罚没,金萱则被刺字流放。

    而后,古窑由官府接管请各地能工巧匠纷纷尝试却终究再未出过美人醉。

    不仅如此,此窑自从脱离金家,便时时传出怪事。起初还只是偶尔夜里听见阴风鬼语,后来越发不可收拾,常常有瓷器打砸之声。

    不仅闹出的动静越来越大,更有甚者说有一窑工被鬼迷了眼,竟于窑内吃起了瓷土瓷片,以至被瓷片割破肠胃吐血而亡。

    官府查了数日也查不出前因后果,只得封了古窑,再无经营。

第215章 撞邪

    谁也没想到,过了许多年,如今这古窑竟再度出了事。

    据说昨夜有村民因夜里丢了一只小猪崽子,一大清早便一路找至半山腰,直到在金家古窑附近听闻窑内野狗厮打。

    原以为怕是自家小猪崽子被拖了进去,便趴在那狗洞外用火把往里照了照,却谁知竟发现里面一具尸体被扯得七零八落。

    此事如此蹊跷,听起来无论如何也当属修者本分。既然遇到便不能不管。于是一行几人便托了郑守义领路往古窑而去。

    众人行至半山腰,远远便看见高高的烟囱挺立在一处较为平坦的开阔地带。

    整个瓷窑呈一棺材状,前大后小。不同的是前面的大头以红砖砌成半圆的穹顶状。虽然整个瓷窑已被砖石封死,但仍能依稀辨出其正面原有一道半圆的拱门。

    因这古窑比一般制陶的土窑要大得多,所以拱门也自然高大一些,大概一个成年人便是不用弯腰也能进得去的样子。

    周围因就地取土,挖出的土方平台如今已被茂密的杂草遮盖。散乱的罐子,瓷盆,稍微能用的已被人捡走,只剩下些残碎瓷片及破碗盘被缠在藤蔓中,半埋在泥地里。

    可见此地已然荒废许久。

    方凌随手捡起一片碎瓷,拿帕子擦拭干净,只见莹亮光洁的表面透出温润细腻的红色。

    且不知器物如何,便是单看那一抹犹如鸡血石一般的酡红便很是与众不同,虽然高贵华丽,却并不张扬。

    “这便是金塘古窑独一无二的美人醉?”方凌喃喃自语。

    “非是独一无二。虽说当世瓷器大多为青白瓷,唯独美人醉是以釉料包浆烧出的红瓷,清透柔润似美人醉酒,十分难得。但听闻如今在美人醉的烧制方面善德窑却是独占鳌头。”

    一村民说道。

    闻言,一旁看热闹的村民不乐意了。

    “这美人醉原就是金塘特产,若不是金顺业这老顽固非要独霸这美人醉的配方死活不撒手,哪有后面他那不孝子砸了古窑毁了窑器,如今被善德窑白白捡了便宜的事儿?”

    前头那村民正待再说上几句,却被几名官差粗鲁地赶到一边。

    那边两名衙役正挥着镐头奋力将窑口砖石撬开,不多时便只听得哗啦一声,砖石在撬棍作用下已然豁开半面黑乎乎的口子。许久不见天日的古窑,嗖嗖地直往外冒冷气。

    那名衙役正当探个头进去瞧瞧,却忽觉一股冷气迎面自眉心直贯到脚底,瞬间便没了知觉。

    众人只见那衙役探进头去,突然,倾斜的上半身仿佛被什么东西拽住了一般,毫无防备地便从那刚开出的豁口处被扯了进去。

    外面捕头打扮的人见状,以为其擅作主张竟率先进入案发之地,爆喝道:

    “搞什么?还懂不懂规矩?”

    旁边衙役见捕头脸色不好,忙趴在豁口边想要将那人扯出来,谁知伸手一捞却捞了个空,一看之下大吃一惊。

    自己分明是见他前脚刚跳进去,后脚紧跟着便去拉,谁知那人眨眼之间竟已经到了两丈之外的墙角处,背对着窑口方向蹲在窑炉边仿佛正在抓着地上的什么东西吃。

    气氛突然变得诡异起来,外面那衙役冲着内里小心翼翼地叫了两声:

    “王福……王福……”

    窑内没有任何回应,只听见吭哧吭哧仿佛野狗抢食似的声音。

    那捕头是个暴脾气,见状大步流星地来到窑口,将外面那衙役扒拉开,喝道:

    “王福,出来!”

    窑内还是没有一丝动静,那捕头夺过衙役手中的镐头,粗暴的几镐头便将那豁口处的砖石尽数刨开,正要翻身入内,却被门口衙役拉住道:

    “李捕头,不……不对劲……”

    “不对劲也得把他给我拖出来!”

    那姓李的捕头自然也看出不对劲来,但眼下情形总不能放任那王福在里面不管。

    众人只听窑内乒乒乓乓吱哇乱叫了一通,便见那捕头拖着不住挣扎乱叫的王福丢出了古窑。

    王福一出了古窑被外头阳光一照叫声更甚,转头便要重新钻入窑内,被后面出来的捕头一拳打翻在地。

    “你,给我按住他!”

    那捕头一边从窑内翻出来一边喝道。

    旁边的衙役忙上前将王福压倒在地,那王福拼死挣扎,眼看着双眼竟翻出了白眼仁。喉咙里发出吭哧吭哧的声音,如野狗护食一般,一面抠起地上随处可见的碎瓷片、烂泥石子便往嘴里塞。

    围观的村民们见状大呼:“不得了了,撞邪了,撞邪了!”

    “这是鬼上身了呀……”

    “早就听说这窑不干净,要不当年怎么就能给封了?!”

    “哎哟,真是作孽哟!”

    “阿弥陀佛,大慈大悲观世音菩萨,赶快显显灵啊!”

    现场顿时乱成一片。那李捕头拍了拍身上的土,对身旁另一名衙役悄声交代道:“立刻去黎宗,请一名法师过来!”

    方凌闻言,忙跳起来喊道:“法师这里就有!”

    李捕头显然没想到自己刻意压低的声音竟被那么远的一位姑娘听见,遂远远地投过怀疑的目光自言自语道:

    “女法师?”转而却继续对身边那衙役喝道:“还不快去!”

    方凌见状,显然对方并不信赖女修,便欲推荐一个颇具仙家气质的同伴先揽下此事再说。毕竟自己的功德簿做好已有些日子,却连一笔功劳也未记下。

    谁知着眼处,别说仙越一身小厮打扮唬不住人,就是仙尧几人也都与行商无异,眼下也唯有长亭一人依旧衣冠楚楚,白衣银冠,仙气飘飘。

    方凌顾不得许多,忙拉了长亭的一角衣袖冲着那捕头喊道:

    “这位,我说的是这位。这位仙长与黎宗少主也算故旧。”

    长亭自然不屑于借黎宗的面子,不耐烦地抽走衣袖轻声道:

    “李承晏那毛头小子何时算得上我的故旧了?”

    “放着你们师徒二人合起伙来蒙我的事且不说,你们适才借着我的面子在我大侄子家吃也吃了,喝也喝了。就助我在功德簿子上记一笔不成吗?

    伱且放心,便是进去,你也只需当个摆设即可,我自己的事自己处理,绝不废你一丝一毫的灵力。”

第216章 碎尸

    长亭闻言虽仍是有些不耐烦,却默默地往方凌身前站了站。

    那李捕头许是见长亭果然有几分仙家气度,便迎了过来,道:

    “如此便有劳仙长了。”

    “算不得什么大事,只是需到窑内一观。”

    李捕头闻言却有些犹豫,“绝非在下信不过仙长,只是窑内有遇害者尸首……”

    长亭瞟了一眼地上犹自挣扎的王福道:

    “若无尸首,何来鬼魅?”

    此言也不无道理,李捕头最终点头道:

    “若必须入内,也未尝不可,只是尸首被野狗分食,散落各处……”

    “无妨,我并无忌讳!”

    方凌只觉李捕头所言分明只是为了表达外人入内不可擅动而已,怎么到了他这儿竟被理解成了这般模样,不愧是岳长亭。

    那边王福虽被两名衙役按倒在地,但却嚎叫着拼死挣扎。由于其挣扎得实在剧烈,两人生怕将其胳膊掰脱了臼。

    可刚刚松了点劲儿,那王福却突然发力,差点跳将起来。

    仰起的一张脸被地上的碎瓷片划拉得血迹斑斑,而方才还能勉强看见一点的黑眼珠,此刻已然完全翻成了白色,瞳孔全无,加上那仿佛要吃人的狠厉表情分外骇人。

    长亭大步流星上前一手扣住王福中指中冲穴,再汇以灵力以寸劲快速拍击其灵台、神道二穴。

    只见那王福口中突然呕出一片裹着腥臭粘液的碎瓷片之后,一头栽倒在地,昏死过去。

    长亭行云流水般的一番动作之后,回过头来对方凌道:

    “不知方才这灵力算不算得一丝一毫?”

    方凌顿时哑口无言。

    长亭动作迅捷,在那李捕头尚在查看王福状况之时,便已矮身进入古窑之内。李捕头大惊,忙跟了过来。方凌害怕那捕头将自己拦下,讨好地冲其笑了笑,也麻溜地钻了进去。

    只是刚进了古窑,便差点被里面浓烈而又成分复杂的怪味儿熏得吐了出来。

    仿佛是在发了霉的屋子里杀了一头常年吃艾草长大的猪一般,且还不是刚刚杀掉的那种。总之是让人感觉非常不适。

    古窑是为案发现场,虽不能容人随意进出,但眼下那窑内显然是有了不干净的东西。李捕头一时间也想不出其他办法,只得招呼了仵作及另一名衙役紧随其后跟了进去。

    窑室并不如外面看起来的那样宽敞,只是因为修成了半圆的穹顶之故,前半部分尚可站立。但越往后走却越是狭小,直到最末端基本上只容得下窑炉了。

    整个窑炉贯穿古窑,从前至后,且设了两处添柴进风的气口。这与许多土窑并不相同。

    如今,前面的气口已被封死,只有后面大约不到一尺的出渣口被野狗刨开一个口子。看那周遭痕迹,似乎进进出出很是熟稔。

    而这尸体便像是破烂一般被撕扯开来丢弃在那洞口附近。

    窑内光线极暗,只有从刚刚凿出的窑口些许透进来点光亮。报案者当初也是因为野狗撕扯了被害人的手臂拖至洞口方才惊觉里面有尸首。

    李捕头着人点了火把,仵作带好手套自去各处将散落的尸首一一捡了回来。

    因发现的早,死者又是成年人,骨节粗大,倒也不至于被野狗扯得太过零碎。除了一只右手被啃的有些严重之外,其他部分骨肉相连倒也不难拼凑。

    长亭还好,对这些似乎也并未有多大兴趣,只是暗自开了天眼通四处巡视了一番。许是并未看见什么了不得的邪祟,颇有些失望地如方凌所言,作起了摆设。

    只是忙坏了方凌,一边又想看那仵作手中的尸首状况,一边又想跟着李捕头查看四周线索,脚下还得注意着不能破坏了现场痕迹。一时间恨不得生出八只眼来。

    这边,李捕头在一处角落捡起一只鞋来,用手量了量尺寸,又看了看仵作拼凑起来的尸首光着的脚掌,扔给旁边衙役道:

    “普通布鞋一只,长约八寸,宽四寸半,偏旧,于南面窑炉附近发现。鞋底无窑灰,推断为死者之物。”

    方凌闻言喃喃道:“如此说来,果然是他杀!”

    李捕头转过头来道:“为何要说果然二字?”

    方凌指了指一处马眼道:

    “时至夏日,虽然窑内阴冷,但若是自行进入,为了透气通风也必不会将入口封死。”

    李捕头饶有兴味地道:“许是躲避豺狼。”

    “那也该是从里面堵才对,可这洞分明是从外面堵死的。况且方才你说这鞋子是死者的,但你也说了鞋底并无窑内草灰,可见死者不是自己走进来的。”

    李捕头不置可否,却转身来到方凌方才指着的那处马眼照了照道:

    “那你可看得出他是被拖进来的还是直接从外面扔进来的?”

    瓷窑马眼因是散发蒸汽之用,故而大都根据瓷窑规模大小开在四周窑壁上。至于孔洞大小,高度甚至形状也都是有讲究的。

    此处马眼便是一椭圆形孔洞,由内而外斜向上开出去的,离地约莫四尺高。洞口颇大,刚好能容得下一人进出。

    虽然如今洞口外侧已被人用乱石草屑封住,但内壁墙上,口沿处却留下了清晰可见的蹬踩攀爬的痕迹。显然,有人从这里出去过。

    只可惜的是,痕迹为蹬踩上墙时发力所致,并未留下清晰的脚印,只是一道因借力而形成的剐蹭状痕迹。

    而沿口处倒也留有一些凌乱的印记,但因凶犯从此爬过,许多有价值的痕迹都被破坏了,只有在洞口两侧留有两个清晰的椭圆状印痕,对向而留,不甚规整。一时也分辨不出究竟是什么东西留下的。

    方凌见此情形道:“我猜应当是拖进来的。”

    李捕头看了她一眼却并未再多说什么,只转而对衙役道:

    “将这些印记一一拓下来,记录好尺寸位置。”

    李捕头转了一圈并未有其他发现,只得来到尸首旁,对犹自还在当摆设的长亭一揖道:

    “接下来恐怕要验尸了,仙长可有什么需要交代的?”

    “有我在,百无禁忌。只管验伱们的便是!”

    捕头闻言冲着仵作点点头,那仵作大约五十出头的样子,身材虽然瘦小,但动作却很麻利。见捕头发话,便当着众人的面开始翻动尸体,对表皮痕迹进行初步检查。

第217章 奇怪的尸首

    整个尸体灰头土脸,烂抹布一样被堆放在地上。因野狗抢食,右手手臂自腕处被咬断,仵作虽在除渣口将手掌捡了回来,但三处指节或已被野狗吞食,不知去向。

    腿脚虽亦有咬痕及皮肉之损,但深未见骨,亦未断裂。

    只是全身衣料被撕扯得七零八落,大片皮肤裸露在外,皮外伤及大片尸斑随处可见,倒也没有什么稀奇。

    只是待仵作按压死者胸腹时,却是大吃了一惊。当下便举了火把凑到近前细细地研究起来。只见尸体腹部空瘪,肚皮极不自然地塌陷着。

    方凌当然也看到了这一点,只觉这情形与当初落蛊洞中的二夫人倒有几分相似。

    胸腹塌陷,尸体残缺倒也不打紧,要命的是方凌似乎看见死者沾满草灰的脸上,嘴角不经意地竟似抽了抽。

    顿时,一颗心瞬间狂跳起来。

    那厢衙役记录完马眼处的各色痕迹后,刚转过来看了一眼,突然大叫一声,差点将手里的簿子扔了出去。

    “第一天当差吗?鬼叫什么?”李捕头训斥道。

    “是,是……那尸首的嘴角动了……”

    长亭闻言,这才看向尸体,胸有成竹地道:

    “不可能!此处虽有些东西,却绝无可能在我眼皮子底下作祟!”

    “真的,我真的看见了!”

    那衙役见李捕头蒲扇大的巴掌就要扇过来,连忙喊着为自己辩解。

    “没出息的东西!”

    李捕头见那衙役惊恐万状的模样,终是没有下得去手,恨铁不成钢地骂了一句。

    “我也看见了。”方凌想了想,悠悠地道。

    长亭疑惑地看了方凌一眼,方凌眼神真诚却难掩一丝慌乱。长亭这才仔细看向尸首,忽然,那尸首嘴角果然出其不意地抽动了一下。

    “看见了吧,看见了吧……那是鬼……不……妖怪,妖怪!”

    那衙役已然方寸大乱,乱叫起来。

    李捕头再也忍不住,一巴掌扇了过去,嘴里怒喝道:

    “闭嘴!”

    此时,在场五人唯有长亭依然淡定,拍了拍方凌的肩膀轻声说了一句:

    “过去看看!”

    “我?”

    长亭望着她泰然自若地道:“不然呢?”

    方凌心道果真是小气,不过就那么一说,如今还真的当起了摆设。一边心中暗自腹诽,一边上前道:

    “你确定这尸身上没有怨灵邪祟什么的?”

    长亭撇撇嘴,“确定!相信我!”

    方凌嘴里学着郑守义的四川腔嘟囔着:“我信你个钏钏!”

    李捕头兴许是觉得四个大男人却将个女人推出去实在有失体面,索性一把接过方凌手里的火把说道:

    “从我手底下过过的尸首数不胜数,什么怪事没见过,还怕了他不成?”

    说着便举着火把取了仵作手中薄片刀,蹲下身子凑到那尸身近前,脸对脸地仔细观察良久,终于从那嘴角挑出一条扭动着的白森森的肥胖虫子出来。

    方凌一看,这不就是只蛆么?

    李捕头不屑地将那刀片一甩,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那胖蛆竟被嗖地一下甩到了方才那衙役身上。衙役吓得大叫一声,直跳起三尺高。

    惊慌失措的样子直将那李捕头气笑了。

    “出息!一条蛆都能将你吓死!还不如个姑娘!还不赶紧将伱那簿子捡起来,记录尸体已然腐坏生蛆,死亡大约四日以上。”

    这时一直脸色阴沉的仵作终于吱声了:“不对呀,这分明是具新鲜的。”

    李捕头也顾不得这糟糕的用词,只道:“何以见得?”

    仵作忙上前掰开死者眼睛及口鼻对众人解释道:

    “这骨血皮肉颜色尚且红润,各处创口流出血水未见浊黑,舌下及喉头亦未见皮脂消融。尸斑乃大片分布,指压不退。

    最重要的是尸体眼瞳并未浑浊发白,瞳孔尚且可以辨认,可见死后绝不超过两日。”

    “那何以尸体会生出如此大的蛆虫?”

    “此事确实有些蹊跷。请待我将尸体转移到光线充足之处再作详查。”

    此时,外面的王福已然悠悠醒转,虽仍有些心有余悸,但还是硬着头皮与另两名衙役进来将尸体搬到了窑外。

    将近正午,烈日高悬。为避免尸体运输过程中发生变化,几名衙役就地搭了个简易的棚子。老仵作便开始动手了。

    只见他解开随身的牛皮褡裢,甩出一排各式器具,大小各异的刀、斧、剪、钩、叉应有尽有。

    有人已经从不远处的溪流中取了水来。仵作以棉纱沾水轻轻地将尸身上的草灰及血水粘液褪去。

    只见死者尖嘴猴腮,身量瘦小,不正是昨日被郑守义暴打了一顿的小个子吗?这时便有离得近且眼尖的村民喊叫道:

    “这不是贾先斯那个无赖货吗?”

    这时围在外面的郑守义有些目光闪烁,缩在了人群之后,突然拔腿便跑。

    李捕头眼神如炬,早已洞悉,几个健步冲了出去便将郑守义反剪了双手,按压在地。

    郑守义不愧出身屠户世家,加上身形高大壮硕,很是有一股子蛮力。奋起反抗之下竟差点逃脱。奈何对方人多势众,很快便有其他衙役赶到,将其结结实实地捆了带到近前。

    方凌是万万没想到,这刚刚认的大侄子转眼竟成了嫌犯。

    李捕头道:“说,人是不是你杀的?”

    郑守义被按在地上梗着脖子粗声粗气地回道:“不是我,我没做过。”

    “那你跑什么?”

    “就是想到家中还有许多活等着干。”

    方凌闻言,不禁扶额,暗道:你还能编得再敷衍一点吗?

    李捕头冷笑地继续道:“认识?”

    “不认识!没见过!”

    方凌都恨不能上去给他一脚,编造这些即刻就能被戳穿的谎言到底有什么意义?

    果不其然,旁边的村民中立刻便有人插嘴道:“他们明明认识。不仅认识,他俩还素有仇怨,时有殴斗。”

    “我昨天还见他追着贾先斯打了两里地。”另一人补充道。

    李捕头:“可是那时候将他打死抛尸的?”

    方凌闻言连忙上前解释:“绝对不是!他那时候还活得好好的,后来还跟着我们到了镇上客栈撒泼来着。”

    李捕头意外的转过头来望着方凌,“姑娘也知道此事?”

    “啊……我们认得……哦,不,可能还有点旁的关系。”

    事到如今,瞒是瞒不住的,方凌虽是有些尴尬,但还是索性将昨日之事一五一十地说了一遍。

    李捕头抚着下颌,若有所思地道:“你是他大姑?”

    “也不是亲生的,就是……怎么说呢,算是结拜。”

    “有见过义结金兰做姊妹兄弟的,倒没听过拜大姑的。”

    “不是,其实是他爹还在世的时候与我弟弟结拜的,这郑守义他重情重义重辈分,所以就跟着管我叫一声大姑。”

    “你弟弟与他爹结拜?”李捕头重复这句话的时候,怀疑之色溢于言表。但这也不能怪他,但凡谁听到此话也不会相信。

    别的关系尚且还能推脱到辈分上头,这弟弟与爹,不论从辈分还是年龄上讲怕都是讲不清楚的。

    方凌显然也解释不清,只得勉强答道:“可能……他们之间就是单纯的互相欣赏……忘年之交那一个类型的。

    不过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贾先斯前前后后跟了我们一路,后来还在客栈前面好一通撒泼耍横,直到我们离开时还活得好好的,很多人都可以作证的。”

    正在众人各执一词之时,那边老仵作看着尸首却忍不住惊道:

    “这太不可思议了。”

第218章 人肝?猪肝?

    众人复又围了过去,李捕头不禁有些疑惑:“如何说?”

    只见仵作扒开业已开膛的尸身回话:“满腹蛆虫,内脏全无!”

    李捕头显然大吃一惊:“心肝脾肺,全部被人取走?”

    众人闻言,再看看被按在地上的郑守义,心肝脾肺被取走?爆炒猪肝?

    看着那蛆虫翻涌,好似慢火细熬的浓粥一般翻涌着的烂肉腔子,脑子里控制不住地联想起来。肠胃再也忍不住地一阵气血翻涌,翻江倒海,个个吐得是昏天黑地。

    尤其是陆从迁,别看平日里一副粗糙汉子模样,可对吃的一向讲究。不吃内脏,不吃脑花,但凡动物指爪口条,眼睛耳朵一概不食。

    若非早上肖仲宇故意激他,他是决计不会逞强尝那么一口的。如今也不知是怎样的运气,头一回吃内脏便似吃了个人的。

    思及此处,陆从迁不禁吐得一塌糊涂,差点将苦胆一并呕了出来。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变故,也就只有从始至终一筷子都没尝过的长亭依然面色淡然,并未有什么多余的反应。只轻笑着着对方凌揶揄道:

    “你大侄子莫不是取了这位的一副心肝给你下得酒?”

    方凌闻言亦是一阵干呕。

    郑守义此时却是急了眼,一张脸憋得通红地道:

    “不是的,早上那个真的是猪肝。我四更天就起来赶到王贵年家现杀的猪。因大姑来了,家里没得么子招待,特意饭都没吃他屋头的,专门讨了他一副猪肝子。”

    说着,便朝着边上一人叫道:“王贵年儿!王贵年儿!你说那副猪肝子是不是伱给我嘚?”

    边上一人,质朴老实,正是先前上山找猪崽子的王贵年。只见他偷摸瞄了眼李捕头又看了看郑守义,这才支支吾吾道:

    “猪肝确实给过你一副,可是你吃的到底是哪一副,我也是真不知道啊。”

    郑守义闻言,大骂道:“你狗日的王贵年儿,你不愿意给就不愿意给,这个时候你说得么子没得屁眼儿的话!”

    李捕头啪得踹了郑守义一脚喝止道:“没让你说话!”

    继而示意王贵年继续。

    原来天还没亮,王贵年家的小猪崽因杀猪动静太大,受了惊吓,跃出猪圈跑上了山。

    当时也没顾得上找,后来诸事忙罢,这才上了山撞见了古窑碎尸这档子事,紧接着便报了官。

    郑守义听完情绪虽然稍稍缓和一些,但仍旧拖着长长的调子唱戏一般紧一声慢一声地喊着:

    “不是我哎……不是我,我没杀人呐……没杀人!大姑你要救救我哎……我没杀人呐,我不想死啊!”

    不仅李捕头被他嚎得脑仁疼,就连方凌都觉得一个头两个大。幸而李捕头当机立断,着衙役寻了块布头直接将他嘴堵了。

    那边仵作继续道:

    “这尸体着实古怪得很。死者伤痕颇多,从头到脚二十余处不止。最为严重的就是后脑处的重创及腹部内脏遗失。其余伤痕多为皮下淤痕,虽是生前伤,却并不致命。”

    “那脑后伤痕可能看出些什么?”

    “脑后应为硬物击打所致,因出现由淤血汇聚而成的大块尸斑并伴有血肿现象,应是生前所致。但是否致命尚不好说,需得开颅详查。”

    “那腹部伤痕呢?可能通过创口推断出是何种原因所致?”

    “古怪便是古怪在此处了。这胸腹皮肤完整,并无破口,然而内里脏器却没了。实在太过匪夷所思。

    不过,仔细观察可见此脏腑创面及食道气管断面虽凹凸不齐,但却十分规律工整。但若说它齐整吧,创面却并不平滑,绝非利刃所致,倒像是,像是……”

    “虫子蚕食。”方凌冷不丁地插嘴道。

    仵作闻言,立刻兴奋起来,神采奕奕地说道:

    “确实像是蚕食,但却绝非如今尸体中的蛆虫。”

    说着,一手将尸体腹部豁开,那蛆虫翻滚涌动的腔子立刻便暴露出来。接着老仵作很是礼让地朝方凌做了个请的姿势。

    方凌自小便害怕虫子,且不久前又刚在滇南落下阴影,此时此刻不得不说内心是十分抗拒的。

    但或许是因验尸一途向来隐晦,难遇知音,今日好容易遇到方凌似乎对此道颇有些见解,故而老仵作显得十分热情。

    当然,方凌对虫子与生俱来的恐惧也不可能因为对方盛情难却而就此消弭。千不该万不该,只因昨日好死不死认了个大侄子。

    俗话说得好,拿人手短,吃人嘴软,如今吃也吃了,喝也喝了,大侄子又连呼冤枉,高喊救命,便是看在湘湘的份上总不能坐视不理。

    方凌带着十二分的抗拒不得不凑了过去。

    只见老仵作兴致勃勃地将满腹肥肥胖胖的蛆虫仔细刮剥干净,倒在旁边的木桶中,又将尸体扶正,取了棉纱清水细致地冲洗。

    仵作一边冲洗一边指着创面道:“姑娘看了这许久,可认同小老儿的推断?”

    方凌捂着口鼻仔细观察之后,方才直起腰来思索良久才言道:

    “老先生说得极是,确实不全是这波虫子啃噬的。看这气管经络上的隐隐齿痕,该是大些的虫子才对。”

    “多大?”

    仵作眼神灼灼,示意方凌继续说下去。

    “至少得有屎壳郎那么大。就这么大!”方凌稍加思索,继而将咬在嘴里的右手指尖取出,比划道。

    长亭见她一想问题又开始了吃手的老毛病,尤其是在这种环境下,颇为嫌弃地道:

    “好吃吗?”

    方凌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很是不解地道:

    “我也不知道啊,我也没吃过。况且你确定那玩意儿能吃?”

    可怜旁边好容易才止住呕吐的陆从迁闻言,瞧了瞧那桶里白花花的虫子,又开始吐得搜肠刮肚。

    长亭倒未料到得了这么个莫名其妙的答案,不过方凌此话答得委实真诚,倒将他给逗乐了。遂好声气地补充道:

    “我是说手好吃吗?”

    方凌这才反应过来,忙尴尬地将手背在身后藏了起来。

    长亭这才皱起眉头,严肃地说道:“此尸诡异,异于常人,当心蛊物,别什么东西都往嘴里塞。”

    老仵作闻言恍然大悟道:“蛊虫?”

    李捕头闻言一惊:“仙长确定?”

    长亭望着方凌道:“你可以问问她,毕竟是差一点就做了巫蛊门少夫人的人。”

第219章 吃人嘴软

    李捕头又是一惊。先前只觉得这姑娘不一般,不仅不惧死尸,还似乎颇有研究,又与修者同行,却原来与富甲一方的巫蛊门也有关系。

    而此案看起来只是一名普通无赖遇害的寻常案子,但似乎却牵扯擅蛊之人。

    若真是如此,依照规矩只怕必须赶紧确认是否与宗门有关系。

    若是宗门之争,按惯例是要请永陵黎宗的人出面的。鉴于这种情况,李捕头连忙问道:

    “以姑娘之见,可能确定是蛊虫?”

    方凌自然知道长亭此举委实只是为了挤兑她,但既然李捕头当了真,也唯有将计就计了。毕竟那边被堵了嘴的郑守义还眼巴巴地指望着自己能为他洗脱嫌疑。

    奈何方凌对蛊虫实在是知之甚少,只听贺连风曾说过:蛊分虫蛊和药蛊。

    虫蛊自不必说,自然是经过特殊的环境和喂养条件精心培育炼化的蛊虫。通过某些不为人知的方法与控蛊之人建立某种关联,能为人所驱使。

    例如巫蛊门弟子都会修炼的本命蛊便是如此。属于比较高等级的蛊虫,巫蛊师相互之间斗蛊斗得便是这种蛊。

    但还有一种叫药蛊,据说其蛊如粉末,使用时如下毒用药一般将其混入茶水饭菜当中。

    因其无色无味,很容易杀人于无形。一旦种蛊,便于腹中开始孵化成虫,噬咬种蛊之人身体内脏,令其痛不欲生。此种为低等蛊虫。

    为何药蛊为低等蛊?

    主要是因为此种蛊得来较容易,自然破除也很容易。

    若是种蛊早期,有经验的巫蛊师只需一副汤药便可将其拔除。而对于那些有本命蛊的人,此种低等药蛊对他们更是构不成任何威胁。

    故而就如同江湖侠士之间,用剑的总是瞧不起使暗器的,而使暗器的却又瞧不起下毒的。巫蛊师也一样,用虫蛊的多为正面对决,大都瞧不上偷偷摸摸下药蛊的宵小之辈。

    如今,按照死者的尸体情况,则极有可能是中了药蛊。但却有一样说不通。

    一般来说药蛊孵化出第一波成虫之后便开始噬咬,那么相应的人也会腹痛难忍。似贾先斯这般整个脏腑全部被啃噬殆尽,最起码也得一两个月才能做到,何以他昨日还能活蹦乱跳?

    方凌忍着将肠子吐出来的风险,仔细地在那盛放蛆虫的木桶内划拉许久,也没有什么发现。

    “尸身表面既无蛹壳也无卵,而这些虫子又大小均匀,想必该是第一波孵化而成的幼虫。

    但若仅仅只是这些虫子,却又与创面不符。究竟是怎么回事呢?难道不是药蛊?或是死后偶然被蚕食?

    唉!若是贺连风在就好了。”方凌喃喃自语道。

    长亭不悦地瞥了她一眼没好气地道:

    “既然如今贺连风不在,你也指望不上,不如直接将这尸体一把火烧了,草菅了人命,凑合定个大侄子的死罪了结了此事吧。”

    李捕头闻言十分诧异,不想如此仙风道骨之人说出话来竟如此随便。于是慌忙反对道:

    “万不可如此草率!姑娘既与蛊虫打过交道,必定知道些我们所不了解的情况,若是能提供意见固然是好,若是不能也该从长计议才是。”

    长亭淡笑一声,“别忘了,她可是这小子的大姑。你就不怕她存了私心?”

    郑守义不知长亭为何好好的突然就喜怒无常起来,这是要置他于死地啊。顿时吓得肝胆俱裂,嘴里不住呜呜呶呶却奈何出不了声,只得全身都卯足了劲儿地挣扎起来。

    方凌见此情形更是又急又气,也不知岳长亭这厮是不是属狗的,翻脸比翻书都快,急得直嚷嚷道:

    “那你还是他表叔呢!”

    “左右都不是亲生的。”

    方凌自认从未见过如此不要脸的人。这厮虽能白吃白喝,无情无义,但自己却决计不能做了那忘恩负义之辈。

    心下虽是气急败坏,但为了这个半路上认下的大侄子不得不硬生生地压下火气,拽了长亭衣角,挨过去悄声道:

    “伱这又是抽得哪门子疯?你莫不是算准了我没有你不成,非要我求你么?”

    长亭偏了偏脑袋凑近了些也学着方凌的样子轻声道:

    “是的!不过你求一求又何妨?兴许我就答应了呢?”

    方凌不想这厮竟如此看扁自己,是可忍孰不可忍,怒道:

    “我便是这么没有骨气的人么?”

    长亭抬手抽出被方凌死死攥住的衣角,笑得灿烂,做了个请的姿势。很显然,这厮吃定了她。

    方凌万没想到他竟真要将事情做到这种程度。不过他一向如此,喜怒无常,冷血无情,确也没有什么事是做不出来的。

    只是这一日本以为他对自己言语上和缓了些,便以为他见自己毅然决然离家出走,多多少少对自己先前所作所为有所反省。

    却原来还是自己想多了,真真是没出息到了极点。方凌恨不能给自己一个大嘴巴子。

    然而事已至此,多说无益。方凌只得转身对李捕头道:

    “我虽与蛊虫有过接触,但委实算不上熟悉,故而不敢妄论。但即便如此我也有办法证明两件事:

    第一、死者到底是否死于蛊虫。

    第二、郑守义无罪!”

    李捕头:“如何证明?”

    “记得一位故人曾经说过,这世间人过留影,雁过留声,没有什么现场是完美无缺的。如果有,那便是不够用心。

    李捕头,可否准我再入古窑,我似乎想明白些事情,想要求证一下。”

    虽然长亭说得也不无道理,但是他做这一行多年,不敢说眼眀如炬,但能在他眼皮子底下搞小动作的人却也没有。

    方凌再进古窑,心境却是大不相同。方才说实话,多得是看热闹的猎奇心思,便是有心想要助人一臂之力也是奔着那功德簿子去的。

    如今却是实实在在要救人来的。

    心一旦沉了下来,看得也就越发仔细深入了。

    黑沉沉的窑顶,几只幽蓝的鬼魅正趴在上面伺机而动。但因碍于长亭强劲的灵力外放而始终不敢有所动作。

    方凌虽是没能如了长亭的意,低声下气地求他两声,但本着看热闹的心思他还是跟了进来。况且李捕头因先前王福的事着实也有些担忧。

第220章 斯文败类

    还是野狗奔走,一地的狼藉。撕碎的尸首残部及衣片已被仔细地清理出去,剩下有用的信息并不多。唯有马眼及内墙上的两处印痕。

    方凌举着火把在此处看了良久,转而对李捕头道:

    “可否准我找人重现一下当晚情形?您放心,不会破坏此处痕迹,只在另外三个马眼试试即可。”

    古窑分两侧共开出四个马眼,高度形态大小基本相同。如今其他三处尚还从里面堵得死死的。

    李捕头命人将其一一捅开。方凌请了两名衙役和一位村民,令其攀入马眼,从洞中一路爬出。

    待三人爬出之后,方凌举着火把领着李捕头将其中痕迹位置形态一一记下。而后又挑了三人如此再走了一遍。

    方凌将第二次印痕一一验看之后,胸有成竹地对李捕头道:“将这两组痕迹对比之后,可有发现端倪?”

    李捕头皱着眉头道:“两组印痕并无不妥啊?”

    “但却完全不同不是吗?是以凶犯绝无可能是郑守义。”

    “此话怎讲?”

    “您仔细看,第一组印痕皆为中等身高体态的寻常人留下的,而第二组却是与郑守义同等身高体态的人留下的。

    因郑守义个子高大,身材魁梧,故而您看:

    若是他自这马眼中通过,整个身体几乎将这洞塞满。必定会将其内壁尘土岩灰刮掉一层。然而凶手通过的那一处马眼并不是此种状况,只在靠近窑内的一侧因破除封堵而产生的剐蹭痕迹。

    至于身高,您再请看:

    第一组人几乎都在洞口口沿处留下了肘印,有的一只,有的一双。而第二组,却没有任何一个人留下肘印,取而代之的则全部是手掌印。”

    李捕头也是常年办案的人,闻言亦开始思索起来。

    方凌继续道:

    “大凡攀爬,身高不同,借力点也不会相同。人若遇障碍及小腹肚脐高度,一般情况下用手掌平撑,以手掌根部借力而上。

    若遇障碍及胸,则一般以小臂平撑,以手肘借力而上。再高则需助跑,或以手指扣住口沿再行攀爬。

    再看凶犯留下的印记:

    口沿两侧两个清晰的半椭圆形印记。我当初一直搞不明白这是什么东西留下的,后来才想通了。就是攀爬时以手肘借力所致。”

    纵观上述两点,凶犯身形乃是消瘦矮小,绝非郑守义这种高大健硕型身材。

    考虑到体态瘦弱且又必须将失去行动能力的贾先斯从马眼处塞进古窑,绝非女子可以办到。故而嫌疑人必当是男性。

    但此地荒废已久,道路失修,无法使用任何车辆辅助。即便是一个男子,若是体态瘦弱也不大可能扛着一个同等身材的人爬坡到这半山腰来藏尸。

    是以,凶犯极有可能是将贾先斯骗至此处打晕之后再扛着他塞入古窑。

    然而此地如此偏僻,且早先便时常闹鬼,贾先斯生性胆小,若非他十分熟悉信任之人,他绝不敢深更半夜与人来到此处。

    故而凶犯一定是一名身高五尺一二,体态瘦弱,且必为贾先斯所熟悉的男性。”

    李捕头闻言立刻对身后衙役交待一声。待那衙役去后,只见他踱着方步略作思索道:

    “姑娘所言不无道理,只是方才承诺的两件事,似乎还少了一件。”

    “李捕头放心,蛊虫之事,虽然我并不擅此道,但却也有办法判断。”

    方凌转而朝老仵作一礼,“只是还需劳烦老先生将死者开胸验看气道。

    不论虫蛊还是药蛊,它们的残忍之处都在于它不论种蛊之人生死,一旦接种便开始噬咬,使人受尽痛苦直至死亡。而普通蚊蝇蛆虫则通常是在腐烂变质之后的尸体上产卵。

    若有法子证实贾先斯是活着的时候便被啃噬了内脏那便一定是蛊虫作祟。”

    老仵作闻言立刻心领神会,“气道往上乃至鼻腔若有血迹凝结那便是生前脏腑受损,若是无血迹吸附凝结那便是死后造成。”

    方凌笑道:“老先生果然是行家,恕晚辈班门弄斧了。晚辈确实是想通过此法证实。

    因脏腑心肺直接连通食管气道。若人生前被伤及心肺,血液必定随呼吸进入气道。若死后受损,则因没有呼吸反应而不会造成此类血迹残留。”

    “但若要验证气道内部,需先行开胸破颈,再以薄片利刃将气道仔细剥离出来,且期间不可有任何污损才是。这怕是个精细活儿,小老儿恐怕得多需要些时间才成。”

    李捕头见老仵作已证实此法可行,便开口言道:“既然如此,二位不如随我一道至衙内详加验看。

    眼下虽不能坐实郑守义杀人之罪,但他昨日与贾先斯私斗将其打伤却是事实。况且今日一见贾先斯的尸体便逃跑也是有目共睹。

    如此,很难排除他与此事一点关系都没有。

    衙门问话是肯定的,但若经调查确实没有关联,必会还他一个清白,届时再由他随两位回去可好?”

    方凌自是要去的,毕竟郑守义原来是随他们一道出来的,此时就自己一行人回去,独独将他留在了衙门,巧儿那边怎样交代得过去?

    再说,她此次下山原也没有什么正经事,无非一是为了逃婚,二是为了将那功德簿子记上两笔,回去也好央了长极真人将她从芜尘院解救出来。

    但岳长亭当初言之凿凿自称有家中私事亟待处理,火急火燎地赶上他们,此时却也一副不急不躁的模样,跟仙尧使了个眼色令众人先行离开之后便也随李捕头下了山。

    可见那家中私事怕也并不是什么要紧的正经事。

    其实,方凌一直觉得长亭这个长老当得并不怎么称职。不客气的说,这不思进取,游手好闲,不干正事儿的模样简直与长遇老儿不相上下。

    只是长遇吃喝嫖赌也好,调戏内廷女眷也好,甚至随地大小便,坏都是坏在明处。

    而长亭则不然,他不务正业,目无尊长,坑蒙拐骗,偶尔还有些卑鄙无耻都是暗中使坏。事后往往还一副道貌岸然之色,真真可当得斯文败类四个字。

    偏偏众人皆看皮相,往往被他的一张脸所蒙蔽。

    就如同现在,虽然这厮一点忙也不肯帮,但李捕头还就认定了他是仙长,放着自己这个兢兢业业帮他查证的人不管,非得将他也一道请回去,便是镇宅都是好的。

第221章 诈尸

    郑守义虽然百般不情愿,但既已到得县衙,也只得将其与贾先斯的过节一五一十都交代了出来。

    原来,二人过节皆因巧儿而起。郑守义一直觉得能遇到巧儿是自己几世修来的福份。才来金塘不久,便从河里捞出这么个如花似玉的媳妇儿。

    巧儿当初落水致使其记忆受损,也说不清来历,只记得名字。

    本来郑守义也想带她找一找家人,然而巧儿似乎是溺水时被吓坏了,极不情愿见外人。便是现在,几年过去了,也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就是左邻右舍也难得见上一回。

    要说似巧儿这般性子孤僻的人原本和贾先斯是扯不上关系的。但偏偏贾先斯是个泼皮无赖,偶尔兜里没钱的时候便行些翻墙越户,偷鸡摸狗的勾当。

    一次,他翻了郑守义家的墙头,无意中撞见了巧儿,便见色起意缠上了她。自此便时时骚扰巧儿,多番调戏。

    直到后来被郑守义撞见,二人也就因此结下了梁子。

    郑守义的性格可不是巧儿,见一次打一次,后来也确实消停了些日子。但近几日也不知是皮痒了还是怎的,竟又来骚扰巧儿。

    郑守义原本已与前来招工的善德窑管事说好,前几日就要去永陵做工。谁知出了这档子事,他自是不放心将巧儿母女独自留在家中的。

    “所以你就杀了他,以绝后患?”李捕头眼神灼灼地问道。

    郑守义急了,“大姑都说了,人不是我杀的。我就是打了他一顿,打得有点儿狠倒是真嘚。”

    如此翻来覆去,直审到入夜。

    方凌只觉眼皮子越来越重,看着郑守义那张嘴开开合合好似念经一般,耳边嗡嗡嗡嗡的也听不清说得什么了。

    而验尸房内,老仵作燃了油灯,已小心翼翼地将气道上端剖了出来,只待最后一段剥离干净就大功告成了。

    门口守着的衙役同样是哈欠连连。实在熬不住了,便靠着门柱遛下来一屁股坐在地上,不一会儿便已见了周公。

    老仵作手法娴熟,很快便已将那段气道完整地剥离出来。将其单独摘出置于一干净案前剖开之后,只见其中虽有蛆虫爬过带出的少量血水痕迹,更多的却是大量殷红的血块儿淤堵其中。

    可见贾先斯死得实在有些惨。

    老仵作聚精会神地验看着气道,完全没有注意到旁边昏暗的灯火中,贾先斯的尸身动了动,而后缓慢僵硬地坐了起来。

    那迟滞而又缓慢转动的关节仿佛被人上了木榫一般。浑浊的眼睛已然有些脱水干瘪,其中没有丝毫神态,只是空洞的平视着前方,毫无生气。

    老仵作转过身来时,恰好对上这双冰冷恐怖的眼睛,吓得一声惊呼硬生生地梗在喉咙中如何也发不出来。

    那只早已被野狗啃的白骨森森的腕骨已然洞穿了老仵作的身体。老仵作喉咙里发出几声无力的呻吟,轰然倒地。

    门口的衙役终于被惊醒,然而眼前的一切完全超出了他的认知,吓得立刻惊声尖叫起来。

    方凌正打着瞌睡,梦得香甜,只听阵阵惊叫自验尸房的方向传来。这声音嘶哑恐怖,已完全失了声调,可见出声之人看见了多么恐怖的东西。

    屋内众人除了被捆了绳索一脸发懵的郑守义仍旧跪在原地之外,其他人早已飞奔出去。

    至于长亭,堪堪只瞧见一截翻飞的衣袂,便已不见了踪影。方凌活像是被咬了尾巴似的一跃而起,也一个健步追了出去。

    验尸房门口黑灯瞎火,一条黑影正死死抱住另一条人影疯狂地撕咬,血肉横飞之际,大块的皮肉被撕扯下来。

    那人绝望地哭喊着,虽是竭尽全力地剧烈反抗,但在这种绝对的力量优势面前却显得十分无力。须臾之间便已瘫软下去。

    长亭虽快,但因验尸房相隔甚远,终究迟了一步。

    待油灯再亮时,屋内早已是一片狼藉,血流成河。胸腹洞穿,已然气绝的老仵作尚且还是一副惊恐的神情。

    门口一名衙役躺倒在殷红的血泊当中。而最应该躺在验尸房中的贾先斯却不翼而飞。

    方凌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古窑中,老仵作初见自己时犹如觅得知己一般灼灼的眼神;当自己说法与其不谋而合时,那掩藏不住的欣喜和小小的得意;得知如何验看蛊虫伤人时激动而又兴奋的模样单纯的像个孩子。

    所有的这些就如同地上横流的鲜血和铁锈一般浓重的血腥味一样真切。

    然而事态紧急,还未待方凌回过神来,长亭便匆匆丢给她一瓶丹药道:

    “快救人!”

    说完,人已经一个健步跃出房门,纵身上了屋顶。依稀一阵瓦铄之声过后,一抹白影便已消失在了夜空之中。

    屋内,只有横躺在地的衙役还有一息尚存。方凌忙塞了一粒丹药到他嘴里将气吊住。双手紧紧压住不断涌出鲜血的脖颈大叫:

    “快!取止血散!”

    一整包药粉撒了上去,丝毫没有缓解的意思。

    脖颈处都是大动脉,照如今的情形药粉或是按压怕是止不住了。看着那衙役的身体一点点软了下去,生气快速流逝。

    方凌嗓子里像堵了铅块一般,急切的情形迫使她连话也说不利索,只能发出模糊而又毫无意义的呢喃:

    “止不住,止不住了……”

    李捕头对旁边衙役焦急地大吼道:“大夫呢?怎么还不来!”

    “来不及了!”

    方凌眼里的泪水大滴大滴地涌了出来。

    李捕头突然翻身坐骑在那名衙役身上,按住其双手,冲旁边人叫道:

    “取烙铁!快!”

    方凌一惊,是了,凡断腿断手这类伤及大动脉血流不止的情形,民间素来有“铁板烧”一说,便是使用烙铁一类工具将出血点皮肉烧至萎缩可阻断出血。

    方凌想到此处,腾出右手,手掌一翻,一团火苗便跳了出来。

    “烧灼伤口如切骨去肉,单是按住手脚怕是不行。得抵住其下颌,头颈万不能乱动。”

    李捕头略带惊讶地看了方凌一眼,迅速调整了姿势,腾出一只手来牢牢钳制住其下巴。

    “好了,动手吧!”

    方凌调动全身灵力,竭尽所能地控制着掌心火焰不大不小,不跳跃,不偏移,犹如火红的烙铁一般稳稳地吸附在掌心向着那衙役的脖颈贴了过去。

    只见一阵青烟袅了起来,皮肉被烧灼时的响动立刻被衙役剧烈地挣扎所淹没。喉咙里无意识地发出惊恐而又痛苦的嚎叫,似乎使出了浑身的力气奋力地挣扎扭动着。

    李捕头咬着牙,用力将那挣扎不已的衙役锁死,双眼通红地吼道:

    “别他妈乱动!”

    方凌生平从没有使用炎火决使用得如此耗费灵力,不过片刻功夫,她已是大汗淋漓。

    终于,那片焦糊的创口似乎再没有血液流出。那名衙役也渐渐地止了声气。

    待上完药仔细包扎之后,衙役缓缓醒转过来,惊恐地张着嘴有气无力地不住重复着:

    “诈尸了……贾先斯诈尸了……”

第222章 虫蛊

    好容易恢复平静的验尸房内,李捕头捧着老仵作流出的半截肠子小心翼翼地塞回去。黝黑的脸上,额角眉梢青筋爆裂,通红的双眼仿佛是要瞪出血一样。

    喉头来回滚动数次,终于开口道:

    “怎么会尸变?”

    虽是极力克制,声音却仍旧掩藏不住的颤抖。

    方凌望着案上安静摆放着的气道喉管,干哑着嗓子道:

    “喉头已取,气道洞开,怨气聚无可聚,不是尸变。”

    “那是什么?”

    “是虫蛊!”

    方凌颤抖着将那截喉管捧起来递给李捕头,“老仵作已将气道剖出,内壁附有大量血块。只是……我不知道那蛊虫居然一直都藏在贾先斯的身体里,甚至还操控了他。”

    李捕头一巴掌拍掉那截喉管,愤怒地吼道:

    “你既知道是虫蛊,怎会不知它能藏在尸身之中?”

    方凌望着着李捕头怒火喷张的猩红眼睛,没有任何辩解,也无法辩解。自己明知道有可能是蛊虫作祟,怎就没有先防范呢?

    说到底,自己就是个连师傅也没拜成的半吊子神婆罢了,只因见识过那么两次蛊虫,便自以为是地认为有能力处理。

    可事到临头却全无对策,本想还郑守义一个清白,却不想清白未明,倒先害死老仵作。

    方凌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耸拉着肩膀,仿佛全身的精气神已然被抽走,只默默地注视着满地的血色,却又本能地逃避着不肯集中焦点。

    李捕头虽然极力克制,但剧烈起伏的胸口和紧紧逼视方凌的眼神无不散发着暴怒的情绪。那汹涌的情绪仿佛随时都能将眼前的人撕碎。

    忽然,门口白衣晃动,长亭已然挡在了方凌身前,面对咄咄逼人的李捕头,只冷冷言道:

    “她早就说过不善此道。”

    方凌见长亭终于回来了,低垂着的脸上再也忍不住泪如雨下。她沉默着拉住了长亭的袖子,低声啜泣着:

    “我……害死了老仵作!”

    良久,李捕头终于换回一丝理智,在沉默中开口道:

    “他姓陶,全名陶铭远,这衙门里的人都唤他一声陶伯!”

    说完,他面色铁青地沉声对旁边的衙役道:“贾先斯的左邻右舍及生前往来者还没传到吗?。”

    衙役犹豫着,“传是传到了。可如今此案涉及巫蛊,按规矩得待明日一早转交黎宗的人。”

    李捕头红着眼眶,咬牙道:“又是黎宗?”

    “按惯例,蛊术属宗门……”

    李捕头闻言再也控制不住地爆喝道:“陶伯已经死了!”

    那名衙役不敢再提其他,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我说现在、立刻、马上!”,李捕头吼道。

    衙役再未言语,领命而去。

    “贾先斯的尸体已经找到,在出门往南三里外的一道巷子里。我已在其伏尸之处布了阵法。你现在立刻派人提了火油过去,一把火烧了,免得夜长梦多。

    至于那虫蛊应是已经转移了宿主,需立刻追踪,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我派王福跟你们去!”李捕头说道。

    长亭上下打量了李捕头一眼,不是很耐烦地说了一句,“随你便!”

    便扯了方凌准备出门。触手间却觉有异,一看之下才发现方凌右手掌心已被烧灼得一片模糊。不禁问道:

    “这是怎么回事?”

    方凌依旧垂着脸,“方才使用炎火诀时不小心烧的。”

    “用個炎火诀都能烧着自己,属实是个人才。”

    继而避开手掌伤口转而提了腕子拉着她一道出得门去。

    贾先斯伏尸处名为四季巷。此巷共通两条路,一条通往镇外官道,另一条通往南边早市。

    官道是去往永陵的,此时距永陵城门开启还有一段时间,官道上无人来往。若说有人,便只有南边的早市了。

    早市一般丑时未便已有商贩开始出摊,蔬菜水果、家禽肉类以及蒸糕酥饼应有尽有。如今已是寅时,早市里面早已是熙熙攘攘,人头攒动。

    “开了天眼,仔细瞧着。”长亭嘱咐着。

    开天眼方凌自是不用长亭教,只是蛊虫又不是阴魂,这该如何去看?长亭见她满脸不解,敲了敲她脑门儿道:

    “虽说道家天眼聪一般用于洞察阴魂,但它也可观活物不是吗?”

    方凌立刻心领神会,“你是说观人阳火?”

    “看来也没笨到骨子里去,怎么就能把自己给烧了!”长亭还想着她手受伤的事,兀自絮絮叨叨。

    鬼魂,妖物都有其阴气,虽然气息不同,但一旦附上活人身体,便是两种气息之间的博弈。谁更胜一筹,谁便能驱动身体,那身体上所散发出来的气息也就自然是谁的。

    蛊物虽是活物,但它的阳气怎可与活人相提并论?

    然而一眼望去,阳气微弱的又岂止一人?

    不远处包子摊上背对着三人正吃着包子的年轻人,街边一位低着头大剌剌坐在矮凳上卖菜的丰腴妇人,远处一名白发苍苍的老者以及街角避风处蜷缩着睡觉的一名乞丐。

    若非要算得仔细的话,还有那乞丐脚边一动不动躺着的那条狗。

    也亏得派了王福跟来。此人不仅热情,还对这镇上的很多人了如指掌。

    据他称,那吃着包子的年轻人是他婶子的娘家内侄儿,平日里便一副要死不活的病秧子模样,阳气自然旺不到哪儿去。

    那卖菜的妇人是徐寡妇,丈夫死了好几年了,常年独自一人,日子过的十分艰难,最近可能日子好过了些,居然还胖了不少。

    而那白发老人是住在义庄的张伯,除了看守义庄也兼顾着打更的活计,每日打完更鼓便在早市喝一口热汤再回去歇息。

    至于街角的乞丐则是常年混迹于此处的陈跛子。因幼年生病烧坏了脑子,亲人故去后便到处流浪,后来发现早市这里能讨得吃食,便索性找了个街角睡在这里。

    那狗子可能是他捡的,一人一狗也算相依为命,总之有这狗的地方便有他,有他的地方也就有那条狗。

    常年患病的病秧子、常年接触死人的义庄老伯、卖菜的寡妇、脑子不好的乞丐和狗。这四人中除了那寡妇,似乎每个人都有阳气低迷的理由。

    再看那徐寡妇,大剌剌叉着一双腿,只顾低着头揣着手坐在矮凳上,既不招呼来往行人也不吆喝一声,跟周围小贩格格不入。

第223章 徐寡妇

    三人相视一眼便朝着那徐寡妇走了过去。寡妇见有人来,便将摊上的菜顺了顺,仍是低着头道:

    “想要点什么自己挑?都是新鲜的。”

    “你是何时在此摆摊的?半个时辰前可有去过四季巷?”王福问道。

    周围人见突然来了官差问话,都停了手里活计,好奇地望着这边。

    徐寡妇也惊讶地抬起头来,发现来人竟是官差,略显慌张地道:

    “民妇……今日未去过四季巷。”

    “去了就去了,官差问话也敢不说实话?”旁边立刻有那多事的人插嘴揭穿。

    “民妇冤枉,我真的没去过四季巷。”

    “你平日里只卖青菜,何时又多种了萝卜,豌豆这些?”旁边那人仿佛存心挤兑,继续拆穿道。

    “就是,就是……你就说了实话了罢。”

    周围立刻便有那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人起哄了。

    徐寡妇一张脸涨得通红,愤愤地对旁边那人道:

    “就只卖个菜而已,你卖了萝卜我便不能卖萝卜吗?你何苦要这样存心冤枉我?”

    王福一听自己就问了一句话,何故扯上了这些鸡零狗碎的事儿了。忙打断道:

    “我就只问你方才去没去过四季巷,扯这些没用的作甚?”

    还未待那徐寡妇回话,倒是旁边那人抢先答了话:

    “一准儿是去了的。官爷你不知道,她那姘头就是四季巷的。这些菜都是她那姘头家的。”

    “啊?原来是外面有了人了。”

    “这都惊动官府了?”

    “谁啊?谁啊?”

    “四季巷的?”

    周围立刻响起叽叽喳喳的一片议论声。

    寡妇门前的是非本就是人们最津津乐道的下饭话题。

    如今突然得了这么個惊天“秘密”,直搅得卖糕的也顾不上做糕了,卖饼的也顾不得烙饼了,就连周围路过的都伸长了脖子顾不得逛集,纷纷竖起了耳朵,等待着下文。

    徐寡妇见众人都围了过来,有些惶恐地撑着腰身疲惫地站起身来,咬了咬下唇,倔强地道:

    “总之,我没偷没抢,没干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官爷若是不信,尽管将我抓起来便是。”

    王福平日里都是跟着李捕头办差,很少单独行动,对于如何问话这一套属实还有些生疏。如今见对方如此反将一军,瞬间便没了法子,只得佯装凶狠地吓唬道:

    “我问你什么便好好答什么?你这般犯浑耍赖别怪我对你不客气!”

    说着便作势要动手。

    方凌见状,忙一面按下王福,一面驱赶着周围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人道:

    “你们怎么这么闲,摊子都不用顾的吗?什么姘头不姘头的,如此污人清白,不怕死后被阴差拔了舌头?赶紧该干什么干什么去!”

    言罢,方凌将徐寡妇赌气伸出来等着上镣铐的一双手按下,一边安慰一边偷偷搭上了她的脉搏准备借机探一探。这一搭不要紧,却是摸出了滑脉。

    方凌瞧了瞧她“胖”起来的腰身,惊讶地低声问道:

    “你怀有身孕?”

    徐寡妇一张脸烧得通红,就差滴出血来。若非刚刚方凌出言赶走路人着实帮了自己一把,换做任何其他人只怕是当场就要厮打起来。

    所幸徐寡妇见方凌并无任何准备伸张或看热闹的意思,既然对方给自己留足了面子,徐寡妇倒也并非不识好歹的人,立刻老老实实轻声交代道:

    “我与二郎确实情投意合,只盼着凑齐了银子好请个媒人来提说。谁知二郎最近染了病,来不了早市,我只想着替他赶紧卖了这季的菜攒了银子成亲……可这事它也不犯法呀!”

    至于徐寡妇后面的话,方凌是一个字也没听得进去。脑子里反复思考的只有一件事:

    孕妇因其精气需要孕育胎儿,阳气弱于常人亦是再正常不过。那么……吃着包子的病秧子,苍白着头发的义庄老伯,害怕被人看出端倪的徐寡妇,街角瘫睡着的流浪乞丐和狗。

    他们都有了阳气虚弱的理由,但却只有一个突兀的人不该出现在这里,那就是病秧子。

    他常年患病,身体如此羸弱,本该和那徐寡妇的二郎一般卧床在家才对,怎会天还没亮便来早市贪那一口包子?

    方凌与长亭二人对视一眼,立刻便朝包子铺奔去。然而方才还坐在此处的病秧子早已不见了踪影。

    “老刘家那小子呢?”王福向摊主打听着。

    “光顾着看热闹了,刚回过头来人已经不见了,钱也没给。”摊主愤愤地抱怨着。

    三人朝着四面八方的人群望去,街上人流涌动,已经越来越多的人来到了早市。熙熙攘攘,热热闹闹,好一派繁荣景象。

    然而看在三人眼里却是危机四伏,险象环生。若是那蛊虫趁此机会再转移了宿主,再想找就可谓是大海捞针了。

    就在三人焦急不已时,方凌竭尽全力外放出去的灵觉忽然闻得远处传来一阵糟杂,似是有人被冲撞了,不满地嚷着:

    “你这病秧子一大早在这凑什么热闹?跑这么快,也不怕你这三两骨头颠散了架!”

    方凌连忙对另外二人道:“在那边!”

    说罢,立刻抬脚追了出去。

    长亭更是一跃而起,踏着街边的屋檐飞身而去。同时,手里不知从哪里摸出个钱袋子,朝着那厢天女散花一般撒了出去。

    众人见到突然从天而降的碎银麻钱,忙争抢着蹲下身子捡起地上的铜钱碎子。唯有远处一年轻人佝偻着腰身缓缓地转过身来,眼睛木然地看了三人一眼,突然拔足狂奔。

    长亭眼眀如炬,借势便踏着纷纷低头只顾着抢钱的行人,直取那病态的少年。

    而那边的病秧子身形灵活,哪还有一丝病态模样?只见他身手矫健地一头扎进人群,宛若没有骨头的泥鳅一般快速游走。

    然而既已被盯住了,岂是那么容易逃脱的?

    不过须臾之间便已被从天而降的长亭死死按在了地上。待方凌二人赶到,只见长亭已然结束了战斗,正凌空书符单手结印封其灵智。

    这一手的作用类似于方凌曾经给秦相何结锁魂结一样,都是将灵魂与形魄锁死,只是这一手更强调的是瞬间锁死。

    也正是由于锁灵于一瞬间完成,导致操控着这具躯体的蛊虫灵识来不及撤离也会被一并锁了。

第224章 金巧儿

    蛊术隐秘,素来与道家是井水不犯河水,而术法对其常常束手无策。像长亭这般迅速反应并能通过对术法的理解以最基本的招式克制蛊术的属实是很令人叹服的。

    但灵是锁住了,只是被这虫灵控制的躯体却委实有些不听话。即使被长亭死死摁住,仍旧张牙舞爪乱咬乱抓。

    而王福又碍于自己婶子的那层关系,怕这病秧子一时受不住,又不肯将其劈晕。

    方凌考虑半晌,提议道:

    “我去买些棉布来将他从头到尾牢牢裹住,既不伤他,也防了他伤人。”

    抬脚刚要转身,却被长亭一把拽住,“让他去!”他指了指王福。

    方凌看了看此时正全力帮着摁住那病秧子的王福一眼,觉得长亭这提议似乎有些不讲道理,于是坚持说道:

    “还是我去吧。”

    谁知长亭掏出一只空空如也的钱袋子晃了晃:

    “你若是还有其他钱袋子的话就去吧。”

    方凌望着那个熟悉的钱袋,摸了摸腰间,神色大变。

    “你这败家玩意儿,你怎么不扬了自己的钱袋子?”

    王福尴尬地望了望二人剑拔弩张的模样,觉得如果再不缓和缓和气氛的话,双方只怕是会打起来,只得吞吞吐吐地插话:

    “我买的话……兴许衙门能给支银子。”

    那病秧子被密不透风地裹了里三层三外层,直到缚得跟个蚕蛹一般扭也扭不动了才在众目睽睽之下被长亭一肩扛去了衙门锁进了密室。

    之后又在门内门外布了三道禁制,可谓是严防死守之后,又将方凌等一众人等赶出门外,也不知又使了些什么手脚,终于是解了病秧子身上的锁魂印。

    锁魂印适才刚刚解开,只见那病秧子嗷一嗓子便嚎开了,吱哇乱叫着在屋内滚来撞去。索性屋内也没有什么家什用具,空旷得很,再加上他身上被缠了厚厚的布条,料也撞不出什么大事。

    长亭实在是受够了这厮,扛他回来的这一路虽被堵了嘴,但一路都在呜里哇啦地瞎叫唤。叫不要紧,关键这一叫便伴随着那粘稠难闻的口涎顺着嘴角淌了他一身。

    若非顾忌他体内的虫蛊,以长亭的脾气秉性,便是一根手指头都断不会碰一下的。

    长亭厌恶地扯了扯前襟,皱着眉头嘱咐了王福一句。

    “切记!六個时辰内任何人都不要进这屋子。”

    王福不免担忧起来:“那吃喝拉撒要如何处置?”

    “随他去,六个时辰饿不死人!”

    长亭说着已经走远了。

    此时,方凌也已经被折腾了一宿,终于是将那宿主给逮住了。眼皮也就困得支棱不起来,正要寻一处僻静地方眯上一会儿。

    却听衙役们交头接耳地议论着说贾先斯的老婆找来了,而最令人震惊的是贾先斯的老婆不是别人竟然就是郑守义的妻子巧儿。

    闻听此事,方凌顿时不困了。

    大门口,巧儿正抱着湘湘倔强地跪在门前一声不吭。看见方凌出来,巧儿一把将湘湘塞给旁边的仙越,朝着方凌是又叩又拜。

    “他大姑,你可要救救守义呀,他是好人。他平日里脾气是急了点,但是他绝不会杀人的。你快给官老爷说说啊!”

    方凌忙一把扶住巧儿安慰道:

    “守义他没事,我会想办法的。你且先抱着湘湘回去吧!”

    “她今天哪儿也去不了!”

    方凌闻言只见李捕头一脸肃穆地出得门来。

    方凌忙上前道:“郑守义的事儿昨日已经辨得明白,就算还有别的嫌疑,也祸不及妻儿呀!”

    “可是你们谁都没有说实话。”

    巧儿一惊,抬起头来错愕地望着李捕头。

    “里面说吧!带走!”

    李捕头对左右衙役下令道。

    屋内,李捕头率先对巧儿发难:

    “贾府原先的李婆子你认识吧?她认出你本是贾先斯的妻子。”

    巧儿沉默良久,似乎下了巨大的决心才点头称是。

    “那为何会与郑守义结为夫妇?”

    见巧儿不吱声,李捕头喝道:“说!”

    “是贾先斯先将我卖了抵债,我早已和他没了瓜葛。”

    “那你又是如何结识的郑守义?他是不是早就知道你与贾先斯的事所以才杀了他?”

    “不是的,守义从来都不知道此事!当年,贾先斯将我卖与他人,我不堪受辱,走投无路,只得投河自尽。

    是守义救了我。他问我家在哪里,可我在这世上无亲无故,哪里还有家?便谎称我什么都不记得了。

    此后,守义一直待我极好,非但没有嫌弃我,还愿意与我这样一个来路不明的女人结为夫妇。

    为了怕人认出我来,这几年我一直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可是那阴魂不散的贾先斯还是找到了我。

    守义打他只是因为他总来骚扰我,守义从来不知道这中间的事,更不会为了此事杀人。”

    “他不会杀,那你呢?”

    巧儿闻言,大吃一惊道:“我虽然恨透了他,但也不至于杀他啊。”

    “若是他一直威胁你呢?……他问你要过钱吧?给了多少钱?”

    见巧儿沉默不语,李捕头喝道:“说!”

    “他……我确实给了他几次钱……”

    “什么时候?给了几次?每次给了多少?”

    “……刚过完年从他知道我还活着时,一直到二月初,他隔三差五的就来找我,莪前后一共给了他五两二钱银子。

    后来守义知道了,就将他打了一顿。再后来守义就一直防着他,虽然来过两次但都被守义打走了。”

    “你说你一共给了他五两二钱银子?为什么要给他银子?他手上到底握着你什么把柄?”

    “我害怕他将我曾是他妻子的事情告诉守义。”

    “还有呢?”

    “没了……真的没了,真的没了!”

    “还敢隐瞒?半年以来,你一共分八次给了他一百六十八两银子。而贾先斯遇害当天,他是不是又找你要钱了?”

    巧儿错愕地望着李捕头大呼冤枉道:

    “我一介村妇,每月用度不足二两银子,我当初给了他五两已是极限。哪来的一百多两给他?”

    “所以你根本就不是普通的一介村妇。金巧儿,你还不说实话?”

    巧儿听闻“金巧儿”三个字时,顿时瘫倒在地,仿佛是受了巨大的刺激一般,口中不住地嚷嚷着:

    “我不是金巧儿,我不姓金……你们别胡说,我不姓金……”

    方凌一时也搞不清楚为何会闹了这么一出,但她坚信人肯定不是郑守义夫妇杀的。

    于是急忙上前道:

    “不可能!按照郑守义的身形,我们昨日已经看得清楚明白。若说是巧儿,那就更不可能,当天晚上我和她一直睡在一个屋里,她不可能出去杀人。”

    “你可是郑守义的大姑,而她就是你的侄媳妇儿,我又如何能信得过你?况且你还是一介修士,精通巫蛊。”

    方凌万没想到这李捕头居然过河拆桥,他们前脚刚帮他捕获了蛊虫,他后脚就这样报答他们。显然他已经被愤怒冲昏了头脑。

    也不等方凌开口,李捕头接着道:“眼下也不是没有办法能证明此事。”

    “什么办法?”

    “那虫蛊的宿主不是已经找到了吗?只要将他夫妻二人与那宿主置于同一间屋内,据说蛊虫不会攻击投蛊之人的,是吗?”

    方凌万万没想到李捕头如今做事已经如此极端,只得愤而喊道:

    “李捕头,你这是草菅人命!”

    “那陶伯的命是不是命?这些衙役的命是不是命?”

    说着便已命人将巧儿带走。

第225章 新宿主

    牢里,方凌焦急万分。自己万不该冲动,一时气急竟与李捕头发生了冲撞,如今被关来了这里想要救人更是无从救起。

    所幸长亭还在外面,以他的修为能力,想要保巧儿夫妻周全应当不成问题。

    谁知,刚想到此处,便闻得牢门响动。继而这个被方凌寄予厚望的男人也被投了进来。

    方凌望着长亭,万万没想到像长亭这样剑道双绝的人竟能被几个衙役轻而易举地逮住且押进大牢就这样关了起来。

    以至于方凌呆愣了半晌才反应过来,“你怎么会被抓进来?”

    “他们说我和你是同伙。”

    长亭理了理干草,顺势坐了下来。

    “我是说他们怎么抓住你的?”

    “他们说你在这里。我想着顺便来看看你。”

    “这时候你不去干点儿正经事,想想如何搭救郑守义夫妇二人,看我做什么?我何时与你有了这般交情?”

    “我何时与他们有了那般交情?”

    方凌见他一言不合又开始赌气,也懒得再搭理他,只能绞着手里的稻草干着急。

    长亭见此情形,一手拿过方凌那只被火燎伤的右手,一手摸出一只小瓷瓶,均匀地撒了些药粉在患处,闻着药香倒与当初烟罗给的那瓶颇有些异曲同工之妙。

    只见他摸出一方洁白的帕子细细地替方凌包了,而后十分有耐心地专门给整出一個平整舒适的造型这才开口道:

    “如今好歹也算个伤患,便安安心心在此养着吧。”

    “可郑守义他们夫妻二人现在非常危险。”

    “救人可以,但须量力而行。你拼尽全力也救不了的话,那便是他的命数,就像那老仵作。”

    此话可谓是戳到了方凌的心窝子。自从陶伯死的那刻起,方凌就一直在想,如果没有她不知深浅地介入此事,由得李捕头请了黎宗的人,是不是结局会不一样?

    如果自己当初能多想一步,或许那名衙役也不至于重伤,陶伯也不至于死。自己何德何能,竟轻狂地还妄想着自己做了功德簿子。没想到翻开那功德簿子,第一页便涂上了鲜血和人命。

    方凌沉默地抱膝坐着,良久才道:

    “可是我不想再有人因我而死。”

    “没有人因你而死。人生来就会死,不光是那仵作,你,我也都会死,也许是今日,也许是明日,何苦纠结?命数不同而已。”

    “是不是所有的死亡只要归结于命数,便总能安心自处?”

    “不然呢?难道每个人死后都要为他们哭上一场才算得上有情有义?”

    “你……到底有没有心啊?”

    “要不你哪天剖开来看看?”

    “你……”

    长亭今日倒有几分像是真心想安慰她,是以惹了她之后又少有地放缓了语气:

    “生生死死自有天命,人之一脉生而必经五道轮回。死亦未必就代表着终结,只是了却前缘后事而已。

    亲人、爱人、友人,终有缘尽的一天,若连缘分都堪不破,便只能永坠无妄苦海,折磨的始终还是你自己。”

    “你说得轻巧!天下之大,修者无数,又有几人能真正勘破生死而不望长生者?”

    “所以都是些沽名钓誉之辈。”

    “那你呢?”

    “生生死死,经得多了,看得多了,自然就淡了。”

    “故作姿态!不过而立,又能历经多少沧桑,何敢轻言生死?”

    “你怎知我不过而立?”

    “三十有二。”

    “打听过?”

    方凌突然有些尴尬,忙挺直了腰板,反问道:“难道不是吗?”

    长亭笑了笑,伸手抚了抚方凌头上方才与衙役们拉扯而弄乱的头发。

    “算了,总之比你想象得要沧桑许多。等你经历得多了,自然就会明白什么叫做天命定数。

    就如这老仵作,他不死,便可能是衙役死,你那便宜侄儿死,甚至是前来处理此事的黎宗弟子死。”

    “就不能都好好活着么?”

    “……”

    见长亭一脸看二傻子的表情看着自己,方凌忙分辨道:

    “我知道自然更替,生死往复,只是……”

    “呵呵……”

    长亭果然又恢复了往日那副寡淡的笑容,“便只要不叫你眼睁睁地看着便好是吗?”

    “我不是这个意思……”

    方凌张嘴想要再辩驳,然而却又实在无话可说。

    “同情不过眼前,怜悯不过所见。人到底还是受困于表象。往往发生在眼前,被人看到,听到,才最能激起人的怜悯。

    那远处的呢?在看不见的地方,死去的那些便不值得被同情吗?

    既然有生便一定会有死,死在眼前让人久久不能忘怀的也好,死在远方不为人知的角落也好,终不是人能控制的。

    所以我们说天命,谈大道,论归一。花开花落终有时,相逢相聚本无意,抓不住,逃不过的,就该放手。”

    可能是太困了,方凌听着听着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那样沉沉地睡过去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方凌直觉睡意正浓美梦正酣,突然感觉有人在推自己,她刚想开口却被人一把捂住了嘴巴。耳边传来长亭低沉的声音:

    “别出声,有情况!”

    昏黄的灯火中,方凌只见一条高大的黑影披着一件宽大的袍子木然地穿过走廊来到最里间的牢房。

    一阵悉悉索索的响动过后,只见那人打开牢门钻了进去,蹲在地上对着牢里熟睡的犯人仔细地闻了起来。

    方凌差点就要以为自己看错了,但是没有,那人就是用鼻子仔细地嗅着地上的人,就像狗一样。

    “开天眼。”

    长亭微不可闻地在耳边悄声道。

    谁知那人耳力极佳,迅速地转过头来,这一看不要紧,吓得方凌心都差点儿提到了嗓子眼儿。那黑影不是别人,正是李捕头。

    只见李捕头冷冷地看了这边一眼,见再无其他动静便复又转了回去。

    方凌趁机开了天眼,只见李捕头的阳火已被压制得犹如风中残烛一般若隐若现,泛青的色泽和之前的病秧子如出一辙。

    眼看着这淡青的焰色微微一闪,李捕头的耳边爬出一只微微带着柔光的虫子。

    “落蛊洞里的虫子?”

    方凌惊讶地在心里犯了嘀咕。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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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女方凌苦苦等待的机缘却是一邪灵凶魂。阴差阳错之下虽为其冲破一叶障目,但却自此结下梁子。
一人一灵,人算不得什么正经人,灵也算不得什么正经邪灵。随着二者争斗不断,方凌也自此揭开了一个精彩纷呈的道修世界。软萌女法师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软萌女法师,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软萌女法师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