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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寇十五郎     猎击三国txt下载     猎击三国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六十章 【新的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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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狼山,位于广成(今辽宁建昌)旧址东十里,在主峰以西分水岭上,有一巨大的白石砬子,远看似一蜷卧的白狼,因而得名。此山海拔一千多米,山间云雾环绕,林密沟深,多有虎狼,易入难出。

    白狼山北峰侧畔,逶迤绵延的白狼水(今大凌河)浩浩荡荡。这是辽西最重要的一条河流,由西、南、北三条支流,汇聚向东,横贯数百里,注入辽东湾。白狼水西侧的白狼大峡谷,是由西北入辽的必经之处,地理位置十分重要,而横亘白狼谷南侧的白狼山,便有了非同一般的军事意义。

    西汉时,此地曾属右北平郡,至东汉时,划归辽西郡,公孙度据辽东后,这辽西自然也成为了他的势力范围。由于辽西自东汉中期起,就是乌丸人盘据之地,吏治混乱,难以管束。至汉末幽州公孙瓒崛起之后,更是与其势力范围右北平郡接壤。其时公孙瓒名震幽燕,公孙度为避其锋芒,加之辽西乌丸猖獗,便默认此地为辽东、幽州、鲜卑、乌丸之间的一块缓冲之地。

    作为辽东的西面屏障与战略缓冲之地,公孙度不可能弃之不顾,但又无法进行有效治理,如此一来,辽西便成为了公孙度食之无肉,弃之有味的一块“鸡肋”。

    如何处理这块鸡肋,委实令公孙度大伤脑筋,为此纠结了好几年,直到马悍与汉戈部的出现,才让他看到一丝署光。公孙度采纳了最器重的两个心腹谋士:辽东治中从事掾阳仪与主簿柳毅所献之驱虎逐狼之策,很慷慨地拿出了一个骑都尉与一个白狼城,拉拢马悍。

    公孙度的目的再明显不过,就是把马悍与他的汉戈部当成一根楔子,钉在辽西这块名义上属于他,但实际却是失控的土地上,为他将来真正掌控辽西,埋下一支力量。

    这个办法公孙度早就想到了,只是他的部下没有一个能胜任——开玩笑,北拒乌丸王蹋顿,南扼白马公孙瓒,这得要多强大的力量与声望,就算是他公孙度,也未必够份量。所以空有良策,却缺乏良将,再好的计划,也只能搁置。

    公孙度之所以看重马悍,倒不是说他认为马悍能扼制白马公孙,而是马悍在鲜卑人与乌丸人当中的巨大影响力。在三国这个名声重于一切的时代,有时一个人的影响力,就足以顶一支万人大军。

    给一个骑都尉的官职,加一座小城,提供一些钱粮,就能笼络一支强悍的骑兵,在辽西打下楔子,这笔买卖太划算了。公孙度只要脑袋没被驴踢,断不会错过。

    公孙度开出的条件很优渥:汉戈部首领马悍为经制骑都尉(所谓经制,就是要表奏朝廷,领取印绶,是朝廷正式承认的官员,不是州郡私下乱封的草头官),领白狼城守,可自行任命文武辅官,名单报备辽东郡即可。辽东方面将为白狼城提供军资糜费百万钱,每季军粮万斛,草料三千石,其余兵器、戎衣、盔甲、马匹,按郡兵待遇供应。

    而马悍要做的,则是每逢战事,须听从公孙度调遣,汉戈骑兵要做为客军参战,是为听调不听宣。

    彼时三国,象这样居有半独立性质的客军很普遍,诸如刘备之于公孙瓒、臧霸之于陶谦、孙策之于袁术,都是如此。你提供钱粮,我替你打仗,至于我的军队,你不能插手,性质类似雇佣军。

    马悍与汉戈部头领们经过简单的商议,很快便同意——能拥有一座属于自己的领地城池,对于这些无根的漂泊汉民而言,简直梦寐以求。

    马悍的想法又略有不同,他清楚的知道,公孙度在整个三国期间,始终未曾参与中原军阀混战,顶多就是打打周边异族。也就是说,成为辽东客军,可以获得宝贵的休养生息的机会,借鸡生蛋,借粮养兵,以图发展。与汉戈部得到的好处相比,成为公孙度的“楔子”根本算不上什么。在漠北与辽东这片诸多异族势力密布的辽阔土地上,汉戈部到哪里落脚不是当地部落的眼中钉?既然如此,那就干脆当一个背靠势力、手握好处的“眼中钉”吧!

    合议达成,柳毅返回辽东禀报,只留下副手,一个名为郑高的太守府从事为接引,随汉戈部前往白狼城。

    九月中,马悍率汉戈部四千余众,沿白狼水北支一路南下,抵达白狼城。

    白狼城就处在白狼水东岸二里之外,城体接近方形,东西长二百二十米,南北宽一百八十米,相当于两个标准足球场大小。城里大道呈“井”字形,官寺(县衙)就在井字口中央。城墙系夯土筑成,高约三丈,久不修葺,在夕阳下更显斑驳。城有东西两个大门,城门有吊桥,城外有护壕,宽三十米,引白狼水灌之。防御性不在马悍所见过的宁县之下。

    一路上,通过郑高的介绍,马悍初步了解这白狼城的重要性。此城为中原通往东北地区的要冲,即后世“卢龙要道”必经之地,其地理位置尤为险要。四周环绕的白狼山形成了一道道的天然屏障,使白狼城成为进能攻、退能守的战略要地。无论是想要从幽燕进入辽东腹地,抑或辽东要想守住东北大门,白狼城都是举足轻重的兵家必争之地。

    不知是公孙度欲对公孙瓒示好,表明无敌意,还是为了避免刺激乌丸人,抑或二者皆有之,这座如此重要的城池,只有辽东驻军三百步卒,而且多为兵甲不齐的老弱羸兵。职务最高的文官,只是一个主簿,最高的武官,则是一个军侯。

    这一切都只说明一点,他们的存在,只是公孙度对辽西归属的一种姿态。而当马悍从驻守白狼城的军侯手中接过镇守牌令之时,就已明白,从这一刻起,他将要为公孙度在辽西的姿态,向强硬转化而努力,这就是他的价值所在。

    落日余辉下,马悍驻马白狼山北坡,俯视这片属于他的新领地。

    山峦叠嶂,大河奔流,平野广袤,城高壑深。向西,是通往漠北的要道白狼峡谷;向东南,是扼守通往幽燕的卢龙要道;向北,则是通向柳城的白狼北道。

    这是一处宝地,也是一处险地,如何最大限度地消除危险,让这块宝地结出金粒子,就要看他勇气与胆略了。

    远处的白狼城城头上传来城门即将关闭的云板声。

    “走,回城!”

    马悍长长吐出一口气,长鞭虚空一击,银箭迅捷掉转头,铁蹄轻敲山道,轻快向山坡下飞驰而去。身后,乌追与十余护卫快马加鞭,紧紧跟随。

    (第一卷·终)

第六十一章 【猎狼行进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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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沿白狼水北支溯流而上,左岸是滔滔奔腾的白狼水,右垅则是巍峨连绵的马首山,这是白狼城通往柳城的必经之道。

    九月鹰飞,十月马肥,就在这秋草茂盛,最宜牧马的季节,辽东骑都尉、白狼城守马悍,率领五十余骑,奔行在这条崎岖不平的马首山道上。

    马悍此行并非到柳城会见乌丸王蹋顿及楼班,尽管二王已两次派使者来邀请,但马悍刚驻新城,千头万绪,各种杂务处理得脑仁疼。连田豫这龙精虎猛的年轻人都差点累病,实在抽不出时间。其实何止辽西乌丸,辽东属国鲜卑大人厥机、辽西鲜卑大人素利、弥加,还有辽东属国乌丸峭王苏仆延等等实力部落,都派使者来贺,并争相向马悍发出邀请,马悍的出行时间表都已安排到明年了。

    与辽西及相邻的实力部族搞好关系,是白狼城生存、发展、壮大的必要条件。当然,如果有哪个不开眼的部族敬酒不吃,马悍也不介意上罚酒,比如三百里外的平冈城汗鲁王乌延部……只不过,现在还没到时候。乌延部在舔伤,而汉戈部则在蓄力,早早晚晚还会有一场大碰撞。

    马悍此行的目的说起来很奇怪——剿狼!

    十月正是晚秋初冬交替之际,牧民都要在此时贮藏充足的干草料,这是牲畜能熬过漫长寒冬的保障。汉戈部此时已转为一个半牧半耕的部族,仍然有大量牲口及马匹,需要大量的草料,而公孙度允诺的三千石草料,与前往襄平述职的白狼长(白狼城与县同级,设长)田豫一起,还在半道上,暂时指望不上,一切还得先靠自力更生。

    就在这全城牧民与天竞时,抢收草料的紧要关头,却突然传来一个令人不安的消息:白狼山北麓至马首山一带出现大批狼群,先后袭击了数十收草的牧民,甚至侵入部分牧民帐落,造成人员伤亡与大量牛羊死伤。

    白狼山历来就有虎狼横行,但数量不多,象这样成群结队的更是罕见,这已经超出威胁,变成一种灾害了。

    马悍得知后,初时采取的应对措施是派出三百骑兵围剿,但狼是一种极其狡猾的动物,你派出的人马众多,它们根本不露行踪。打狼队追踪了五天,倒是发现了狼群的踪迹,偏偏战马受惊,裹足不前,结果追之不及,无功而返。

    眼见声势浩大的剿狼行动难以奏效,马悍又采纳了田豫的建议,张榜于东西两个城门之外,招募专业猎户,组建打狼队,官府提供米粮,凭狼皮换钱粮赏赐。辽西这地方民风勇悍,有打虎杀狼经验的猎户不少,告示一出,前后有三十余人应募,过半是胡人,组成两支打狼队前去剿狼。结果三天之后,只回来了不到十人,余者皆成了狼粪。

    狼群如此猖獗,已经严重影响了白狼城的正常生产生活,人心惶惶,牧民不敢出白狼城方圆十里。这样下去不是个事,再不解决这个大患,今冬的草料储存就会受到严重影响。

    马悍决定亲自出手。当然,他不会拎着把弓,骑上骏马就去打狼——这不是打狼,而是送餐。他首要做的是收集情报,汲取经验。

    马悍已根据自狼群出现以来,所有活动过的地方,全标上红点,然后串成线,找出狼群活动的规律。然后询问那些狼口逃生的猎户,尽可能了解狼群的习性、数量、攻击方式等等。

    当马悍做足了功课,心中有数,并做好了剿杀计划时,一个意外的情况,提前引发了马悍这次北上猎杀行动。

    昨日东、西二门守卒一齐报告了一个特殊情况:猎狼换赏的悬榜,被人揭去了,而且两下一对,揭榜的居然还是同一个人。

    一般想猎狼求赏的,都不会把悬榜揭去,若是胆敢这么做,只有一个可能——对方拍胸脯保证,这些标的物,他全包圆了。

    当听到这个消息时,就连唐努与乌追都瞪大了眼睛,在他们心目中,能这么干,敢这么干的人只有一个——他们的城守、草原上的“昆勃图鲁”马悍。何时竟冒出这样一个不知死活,敢向狼群,不,是向城守叫板的家伙?

    马悍当即拍板:“不管此人是谁,是否有足够的实力支持他这样做,就冲着这胆量,我就要尽可能保住他的性命。做好准备,明日出击——灭狼!”

    ……

    山道上,银箭轻快奔驰,马鞍两侧辔钩挂着两张骑弓。一张就是传说中只有昆勃图鲁才能使用的魔瞳弓,另一张则是弓匠蒙远新制的一把五石弓。这把五石弓是马悍专门用于猎杀恶狼的专用弓,他试过,可以连续发射千矢而手不打颤。根据情报,这群恶狼总数不过三百,他倒要看看,这些恶狼能否抗得住自己这个人肉机关枪的扫射。

    此次随马悍出战的是唐努与五十个骑射最好的白狼悍骑。白狼悍骑的前身就是汉戈骑兵,当马悍成为骑都尉、领白狼城守之后,他的骑兵也由义勇向正规军转化,首先要剥离的,就是部族烙印,然后在城外置一营,名“白狼营”,骑兵统称为白狼悍骑。

    白狼悍骑包含两层意思:一是白狼营的剽悍骑兵之意;二是白狼城守马悍的骑兵之意。既表明主公的归属性,又体现生猛悍勇,用田豫的话说,那是“天降之城、天意之兵、天赐之名。”

    五十骑,不多不少,既不至于将狼群惊走,也不容易被反噬。马悍此次吸取了前次三百骑打狼的教训,事先用几只关在笼子里的活狼对战马进行适应性强化训练,以防当日白狼悍骑打狼不成反致战马骇退之窘事重演。

    五十余骑一路北行,速度极快,唐努与众骑一路绷紧着心弦。除二十骑随护城守之外,其余三十骑,分别派遣出五里之外,对前、后、右三个方向全力侦察,确保不被狼群袭击。至于左边,则是滚滚而下的白狼水,一目了然,倒不需探查了。

    相比起白狼悍骑们的谨慎与紧张,马悍却很放松,他已经开启了右手拇指的热源探测器,方圆一公里内,但凡有超过一定数量的红色聚集点,都会暴露在他的眼前。只要有一公里的预警,马悍有把握及时做出反应,按计划从容布置——这才是他灭狼的杀手锏。

    唐努他们只是想着怎么将狼群斩尽杀绝,而马悍更多的则在思考,这些狼群的出现,是自然,还是人为?这段时间他已经向当地人了解过了,白狼山至马首山一带是有狼的,但大规模出现,几十年都没听说过。倒是柳城以北的大草原上,偶有成群结队的狼群。结合这个说法,再想想马首山这条道路的起止点,有些东西,就不得不启人疑窦了。

    马悍眯起眼,昂首北望,看来,有些人并不甘心,见不得别人的好啊……

    就在这时,前方侦骑突然回报,发现异常,在东北方向,隔着一座山峰,似乎隐隐听闻有狼嚎声。不过因为声音微弱,无法判别是几只狼还是一群狼。几只狼属于正常情况,在这条白狼水流域,大小群山里多少都有一些虎狼,而一群狼则意义完全不同……

    马悍一言不发,立刻催马前行,当他赶到侦骑所言听闻异常声音的地点后,抬手一看,眼睛瞪大一圈,赶紧伸出左手指触屏放大。就见右手拇指指甲盖上,尽是密密麻麻的红点,这些红点,围成一个同心圆,向中心位置一个红点扑击。奇怪的是,无论周围的红点怎么攻击,中心红点都没事,反倒是周围红点不断停滞不动,然后颜色慢慢变淡,最后从视屏上消失——只有生命逝去,热量消散,才会出现这种的情形。

    马悍惊讶不已,这个中心红点无疑是一个人,难道他也是采用自己将要使用的方法?但这个方法,可不是一般人能用得了的,如果自己没有一条铁臂加石臂,同样玩不转。

    这一刻,马悍对这个人产生了强烈兴趣,当即举鞭向东北一指:“朝这走,听我命令行事。”

    一声令下,五十白狼悍骑迅速集合,紧随城守马后,斜插入一条两山夹道,卷起一股如黄龙翻滚的烟尘,飞驰而去。

第六十二章 【人狼大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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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悍率五十骑刚刚从两山夹道口冲出,眼前的情景,令所有人都大吃一惊。

    狼群!密密麻麻的灰狼、黑狼、青狼遍布沃野,声声狼嚎令人腿肚子转筋,胯下的战马也惊恐地蹶蹄后退,灰聿聿地不安嘶鸣。

    若从山巅坐俯望,可以看到围成同心圆状的狼头耸动,白牙森森,对着一棵两人合抱的高大樟树咆哮。树上枝叶掩映间,不时有箭矢射出。每发一箭,或贯狼头,或穿狼身,劲道凌厉,箭无虚发。

    中箭倒地的灰狼发出一声声悲鸣,尚未死透,就被同类蜂拥而上,一顿噬咬,不过一盏茶工夫,就剩下一副骨架子,干净得象水洗过一样……更多的恶狼则团团围绕着树干不停扑腾,森森利齿在树干上留下无数牙印与嘶咬裂痕。远远看去,树干五尺以下,仿佛被虫蛀了一圈。

    尽管相距甚远,但马悍一行所带来的生人气息,随风飘散,还是引起了狼群的警觉。一双双黄绿的眼珠扫过来,幽冷阴森,令人发毛。毛茸茸的头颅沾满了黏结成块的血浆,鼻翼开合,喷着腥臭的气息,咧开的大嘴滴答着混合着鲜血和涎水的黏稠液体,齿缝间清晰可见残存的丝丝肉糜。

    唐努等白狼悍骑也算是经过血战的战士,但见到眼前情景,头皮还是一阵阵发麻,握弓把的手指关节全泛了白。此情此景,不由得他们不深深佩服那个站在树梢间射杀恶狼的射手——只身引狼,独斗百兽,这得要多肥的胆量与强大的自信。

    马悍率五十白狼悍骑出战,本意是让白狼悍骑吸引狼群,便于自己行动,但眼下一看,得,用不上了,已经有一个牛人代劳,将狼群牢牢吸引住了。马悍迅速调整计划,命令唐努率白狼悍骑在十里外布网,一旦狼群溃散,合围尽歼之。而马悍自个则跳下马,摘下两把弓,再跃上另一匹驮着两大袋箭矢的驽马。

    这两大袋箭矢足足有五百支箭,包括了纯铁箭、狼牙箭、三棱箭、白羽箭等等轻重箭,重达百余斤,用两根粗绳串连在一起。马悍将五石弓提在手上,背负魔瞳弓,腰别刀斧,向唐努做了个立即行动的手势。然后猛力一拍马臀,向狼群后面靠近山脚的一片树林冲去。

    在唐努等白狼悍骑紧张的注目下,就见城守狠抽马臀,渐渐靠近树林。这时终于引起狼群注意,分出数十头灰狼咆哮着冲过来。这时那匹驽马已吓得拉稀,皮鞭马刺齐下都赶不动了。

    马悍迅速跳下马,取下箭矢,背负在身上,全力向三十步外的树林冲去。当他跑到树林边缘时,朝他扑来的群狼距离只有不到三十步。马悍直接将两大袋箭矢朝最近一棵树杈一抛,袋子一甩,稳稳挂在树杈上。然后纵身一跃,五指如钩,十指交替,象狸猫一样轻巧攀上大树。

    脚刚收起,冲得最快一只灰狼的利爪就扑过来,啪!在树干上留下三道深深爪痕。再看那匹可怜的驽马,已跪伏在地,身上爬满了恶狼……

    白狼悍骑们长长吁了口气,放下心来,只要城守上了树,这些恶狼就等死吧!当下一声招呼,拍马如风而去。

    马悍摘弓在手,箭搭弦上,却并不急于射杀恶狼,他微眯着眼,以异于常人的目力死死盯住二百步外,那浓荫绿影中隐隐绰绰的人影——那的确是一个人,身体半隐于树后,只露出持弓的左肩与半边侧脸。距离太远,又有茂密的树叶交错遮掩,加之树梢间光线暗淡,看不真切,只是从那棱角鲜明的轮廓上能看出是个男子。

    当马悍盯住对方时,远处树梢间射击频率也顿了一顿,马悍也感觉到对方也扫了自己一眼。当然,彼此都没看清对方模样。

    马悍微微一笑,蓦然振声高呼:“对面的兄弟,杀了这半天,也累了吧,歇一会,下面让我来!”说完抬手就是一箭,将树底下蹦得正欢实的那只恶狼一箭穿喉,血淋淋的箭从脑后穿出。

    以这一箭为发端,马悍弓弦频响,势如流水,一箭接一箭,仿佛串成一条线。前一只恶狼刚刚被箭矢钉死在地上,另一只跃起半空的恶狼几乎同时被劲矢射得向后抛飞,重重摔地。

    前后十息不到,追咬过来的三十余只恶狼全被屠尽,狼尸遍野,连同类都来不及噬肉。

    对面树上那名射手大概也惊呆了,半天没有回应。

    马悍狂风暴雨的射击,非但没有吓住狼群,反而引得狼群兽性大发,呼啦啦全向他涌过来。

    “来得好!不怕你来,就怕你跑!”马悍张嘴咬住一支箭杆,再伸手抽出一把箭,攥在掌心,右手抽箭拨弦的动作快如幻影,几乎不用瞄准,一箭一个准。

    有些恶狼刚跳跃半空,就被一箭穿腹,血线如弧;有些恶狼则被自上而下地一箭贯脑,钉死在地;有的则被箭矢破肚,一时死不了,反而被同类活噬;更有的刚张开血盆大口向树上示威,结果一箭射来,箭从口入,自腚出……

    五石弓,射五十步之内的目标,而且如此密集,马悍完全不需瞄准,只凭手感,就可以做到箭无虚发。他感觉到经过百丈峡一战,他的箭术又有明显长进,已经达到无需眼瞄,而是“手瞄”的境界。而只有达到这个境界,才能射得又快又准,称得上是真正的暴风射手。

    无论马悍射得多快,狼群是多么密集,他始终是一箭接一箭的射,而不是传说中的一发双矢或一发三矢。同时搭两支箭或三支箭射击,听上去很**炫酷,实际上纯属扯蛋。你搭两支箭射出去,连自个都不知道箭会飞到哪去吧,就算给你两个固定靶,一发双矢连个边都碰不上,更甭提射杀两个无规律的移动目标。别说弓箭这种原生态武器了,就算一手一把大狙,想同时射两个目标也是不可能。

    当马悍射出百箭之后,地上狼尸层层叠叠,原本密集的狼群,一下稀疏不少。许多狼已垂着尾巴,发出呜呜的低鸣,慢慢散开、退后。凶残如狼,也开始感到害怕了。

    就在这时,马悍发现了一只与众不同的青狼。这只狼原本混在狼群不易发现,但群狼四散,就将它凸显出来。但见它体形硕大,吻颚细长,四肢强健有力,毛色青灰发亮,灰冷的狼瞳,透出一股嗜血的凶残。

    “狼王!”马悍的直觉告诉他,这就是这群恶狼的首领。

    射杀它,狼群必溃,剩下这百余只畜生就让唐努他们收拾吧。

    马悍立即抽出一支三棱重箭,瞄准百步之外的大青狼。

    狼王仿佛也感觉到危险,不断在狼群里穿插,奔跑路线也是突左突右,飘忽不定。

    突然,狼王一跃而起,以避开前方堆叠得高高的狼尸。但就在这一瞬间,咻——咻——两道箭影同时从枝繁叶茂的树梢间飞出,穿越百步,几乎不分先后,交插贯入狼王硕大的头颅。

    血光迸射,狼啸如泣。

    狼王毙,狼群溃。

第六十三章 【远狙VS神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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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郁郁山岗,漠漠平野,风拂林木,草叶翻飞。远处是隐隐铁蹄与箭矢交织锐响,以及此起彼落的恶狼濒死凄嚎,而此处却是沉寂若死。山风吹走了草木,吹不散的,是空气中浓郁得化不开的血腥。

    马悍倚在树后,脚踏树杈,将五石弓挂好,抽出魔瞳弓,再拈出一支纯铁箭——这是魔瞳弓的标配箭之一,五斤重的纯铁箭,即远狙重箭;另一种是一斤二两重的中近距飞箭。马悍有一种预感,二百步外那棵大树上的射手,值得他用这支重箭。

    良久,对方终于开腔,声音清越,中气沛然,相距二百步,都听得清清楚楚:“能使得如此惊人箭术,若某未猜错,尊驾想必就是鲜卑人与乌丸人口中的‘昆勃图鲁’——贪狼射手马都尉了。”

    马悍深吸一口气,气沉丹田,声做霹雳:“我就是马悍,你就是揭榜猎狼之人,为何这么做?”

    林间射手沉默一会,扬声道:“鲜卑人传说,都尉抢夺了他们的圣器魔瞳弓,并能持此弓在千步之外狙杀敌人,鲜卑大人轲比能就是这样被重创的,此言确否?”

    马悍皱眉:“你冒险屠狼,引我前来,就为了想弄清楚这个?”

    林间射手不语,似乎默认了。

    “好吧,一般人我不告诉他,但看在你颇有诚意的份上,我跟你说实话——魔瞳弓在我手里没错,轲比能被我重创也没错,但不是千步,而是四百步。”

    四百步!林间射手的瞳孔收缩成针。如果马悍说千步狙敌,他真会嗤之以鼻,但言之凿凿四百步反倒可信。但他仍有疑惑,传说中魔瞳弓有十二石弓力,射四百步远当然没问题,但对方怎么拉得开呢?更重要的是,对方如何射得准?四百步远,那人似蚂蚁一般,而且还是混在一群“蚂蚁”当中。如何辩识谁是目标?又如何精准命中目标?这才是他最想知道的。当然,他不会天真的认为对方会告诉他。所以,他才想出这一计,引起马悍注意,出城追寻,创造出一个能够让他亲身体会真正答案的机会。

    林间射手缓缓开口:“某习射二十载,使五石弓,射百步环,走遍青州、辽东,与号为天下精骑的乌丸、鲜卑射手较技,无有不胜。闻都尉神技,不远千里,从辽东至辽西,不惜舍身斗狼,只为求一箭之赐。”

    马悍闻言笑应道:“能折服眼高于顶的鲜卑人与乌丸人,阁下箭术必定不凡。如果你直接找上白狼城都尉府向我挑战,我二话不说,立马命人叉你出去。不过在这里,我给你一个机会。”

    “哦?这是为何?”

    “因为在白狼城,我是堂堂城守,你不过是一介游侠儿,没有资格与我对战。但在这里,你我皆为猎狼人,不谈身份,不谈地位,唯有手中的弓,弦上的箭,决定一切。”

    “哈哈哈!这话当真说到我心坎上了,就冲这句话,我就知道,都尉一定是个真正的射手。”

    “想跟我对射一箭,最好在我手下回转之前,你做好准备了吗?”

    “随时候教。”

    二人声音戛然而止,远处蹄声渐远,狼嚎声渐弱。天色阴霾,风势渐劲,从两片树林之间狂扫而过,枝叶沙沙乱舞,人倚树枝,亦随之而动。

    身体不稳,劲风激烈,枝叶掩映,光线昏暗,这都是狙击的大忌,但就在诸般不利条件下,马悍与林间射手,即将各换一箭。

    诚如马悍所说,他同意对射一击,真心是给对方面子了。以马悍如今身份,哪会接受无名之辈的挑战?如果什么阿猫阿狗都能上门挑战,然后马悍又应战,那他就不是大汉骑都尉、一个二千石高官,而是武馆馆主了。

    事实上近一个多月以来,已经有不下十几拨乌丸、鲜卑骑射好手,在都尉府前请求与“昆勃图鲁”一战。被乌追派白狼悍骑驱赶之后,又退而求其次,请求一观魔瞳弓。结果凡是一炷香内不离开者,一律抓捕,待其部落或族人来请求释放时,按草原规矩,交赎金才能领人。

    一段时间下来,光是赎金就收取了价值三、四十万钱的财物。以至于白狼长田豫笑言,干脆城守开门比箭,败者交纳赎金若干,一年、不,一季下来,收入可抵白狼城半年赋税了。

    这当然是玩笑,马悍是一城之主,一族之长,汉戈部的顶梁柱,白狼悍骑的精神领袖,哪会随随便便跟不明身份之人比箭。别人输了,不过是一条命,他若输了,刚刚打下的基业,就将烟消云散,谁会穿新鞋踩狗屎?

    马悍之所以同意与林间射手对射,除了对方确有诚意,甚至不惜以身犯险,孤身斗狼以求一决之外,更重要的一点是,他对这个人很感兴趣——来自青州的中原神射手,三国时代,英雄辈出,这位会不会带给他惊喜呢?

    天边云层滚滚,风越吹越大,树梢摇曳,枝叶狂舞,但在某一刻,天地似乎为之一静。就在这诡异的极静之下,蓦闻啵地一声音爆,一黑一白两道肉眼难辩的光影从树梢林间飞出。

    乌光飞速如电,至一百五十步距离时,白光才刚飞出五十步,两道光影精准对撞。

    啪!空中响起一声爆竹般炸响,白光碎裂,化为片片木屑,眨眼间被狂风卷得不知去向。

    乌光只是略微偏了毫厘,霸道之势不减,一闪而没——

    噗!林间一声异响,随后一切又重归于沉寂。

    马悍深深吸了口气,脸上第一次露出了惊容,他对自己这一箭之威再清楚不过:十二石超强弓,满弦一击,箭矢的初速,几乎堪比手枪子弹,由于箭镞与空气急剧摩擦,甚至产生了音爆。他直觉感到对手很强,虽然是比试,虽然很赞赏对手,但一旦锋矢相对,就绝不能留情,否则说不定躺下的就是他。

    既求一箭之赐,那就要有死的觉悟。

    空中双箭对撞,不是巧合,也不是默契,而是林间射手所为。对方显然意识到这一箭根本躲避不了,于是兵行险着,以箭碰箭,意欲将铁箭击落。

    以近乎子弹速度射出的铁箭,居然被对手一击而中,如此精准、预判精确的神乎其技,马悍自问做不到。如果这一箭是射向自己,那么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有多快闪多快。

    以攻对攻,以箭破箭,失之毫厘,血溅命丧。这得要多自信,或者多亡命才干得出来?

    “好箭术!”马悍长笑一声,纵身跃下大树,“没事吧?没事就出来亮个相。”他听得真切,自己的铁箭,射到了树干上,应该没有伤到那人。铁箭被震偏毫厘,飞向目标时,误差起码达一尺。所谓差之毫厘,谬之千里,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了。

    几乎同时,对面树上也跳下一人,年约二十五六,青布裹头,束身厚袄,面目俊朗,猿臂蜂腰,身高近八尺,只比马悍略矮一点。背插双戟,修长的手臂挟着一把乌黑油亮的大弓,一双与弓色近似的黑亮眼睛,开合之间,射出两道如针精芒,与他射出的箭一样令人胆寒。不过此刻最令人瞩目的不是他的双瞳,而是左脸颊上一道细细的血线,若是仔细观察,还能看到有少许如针木刺扎在皮肉上……

    “快箭无敌,远射无双,原来这就是贪狼射手的实力。”那青年射手收弓拱手,“多谢马都尉赐教,我输了。”

    马悍淡淡道:“既然输了,留下姓名,我看能值多少赎金。”

    青年射手哑然失笑:“我不过是个浪迹辽东的浪子,今日吃饱,不知明日往何处就餐,只怕要让都尉失望了。”

    “不!”马悍淡笑指了指对方,“你最值钱,哪怕你现在是个无名之辈,凭此箭术,将来也必定会名扬天下。”

    青年射手灿然一笑,俊朗阳光:“如此,就借都尉吉言,希翼他日东莱太史慈之名,响彻天下,大丈夫当如是!”

    “太、史、慈!”马悍眯眼笑了。果然,真没让自己失望,这一趟,值了。

第六十四章 【收将与新弓】

    (谢谢“赵无恤2014”、“奇檬子”、“蜗牛公公”打赏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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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狼营骑司马?!”

    白狼城城守府正堂,马悍居上首,太史慈坐右侧,唐努、乌追等坐左侧。

    此刻,太史慈正凝视着侍者奉上的一个黑边红底的木盘,盘中只有一块青绿色的青铜符节,其上篆刻着“白狼营骑司马”六字。

    汉代,一部或一营的主官通常是校尉,有时高配都尉,司马为副职。

    汉朝的校尉,可不像后来的朝代那样不值钱,甚至在三国中后期,这校尉的含金量也是大打折扣,各种杂号将军满天飞,校尉算个屁。但在汉末三国初,这校尉还是杠杠的。比如大名鼎鼎的西园八校尉,比如护乌丸校尉,护羌校尉,都是二千石高官,通常只有皇帝才能任命。在汉末最初几年,汉室影响力犹存之时,甚至许多独霸一方的诸侯都不敢给手下封校尉,而是以司马代之。这也就是三国时各诸侯手下那么多“别部司马”,却少有“别部校尉”的缘故。

    一营或一部通常为一千到两千人马,这在三国初期,已经很不错了。所以司马从某种意义上说,已是校尉的同义词,足以进入准高级军官行列。

    唐努与乌追,这两个追随马悍起家的忠心耿耿的班底,眼下也不过是曲军侯之职,太史慈一来,可就压在他们头上了。不过二人并无不服,一是他们完全服从马悍的命令,二是他们对太史慈的胆色与本领也是心悦诚服。虽然他们并未看到马悍与太史慈的惊险一击,但只身独斗狼群这种魄力,与射杀近百只狼的强悍臂力与箭术,却远非他们所能比。草原汉子,敬的就是英雄,不怕你后来居上,就怕你没个蛋蛋本事却骑在头上。

    对马悍如此器重,太史慈既高兴又犹豫。

    中平末年,太史慈不过一东莱小吏,因为受上官所托,追到京城,智取公文,持刀毁书,因此被州郡官寺所恨。不得已之下,渡海入辽东,开始了长达两年的浪迹辽东落魄生涯。太史慈因私废公,毁公文的行为,在盛世绝对是被打击的一小撮,但在乱世,这样的行为却是重然诺而轻身的侠义之举。以至于当世名士北海相孔融,都慕名遣使拜访,寻之不得后,以衣食馈其母。

    而太史慈所付出的代价就是,整整两年流浪异域,留下家中老母无力奉养。为了所谓的义而放弃了孝,他心中的内疚与痛苦,世间又有几人知之?他太想重新入仕,衣锦还乡,以慰老母之心了,如今摆在眼前就是一个绝好机会。太史慈逃离黄县时,不过一个百石佐曹,而返乡之时若是一个千石的骑司马,这是妥妥的衣锦还乡啊!

    但太史慈还是犹豫不决,说实在话,他不想在辽东太守公孙度手下任事。在辽东流浪这两年,他以豪侠之风,结交了不少名士,这些名士无一不痛恨公孙度,一任公孙度屡屡辟召,固辞不就,所以太史慈也不想为其效力。

    还有一点,太史慈也不看好马悍这个白狼城主。白狼城不大,但行政范围却不小,足足囊括了整个白狼山及其周边近百里。而且这辽西太荒凉了,全郡在册人口不足六万,总共才五个县,尚不及东莱一郡,周边全是杂胡。这样的边鄙之地,哪有什建功立业的机会?

    这一桩桩不利因素,在太史慈心头纠结,令他一时难以委决。

    马悍对太史慈的人生履历还是有所了解的,谁让太史子义在三国将星中那么光彩照人呢。而且他也知道,太史慈是属于可收服人才。因为太史慈既不是世家名门,也不是豪强出身,而是寒门之士。历史上太史慈从辽东回来之后,投向乡党扬州刺史刘繇,结果根本得不到重用,只当了个斥侯巡校。当时有人劝刘繇可用太史慈为将,结果刘繇大笑:“我若用子义,许子将必会笑我不识用人。”

    就这样,一个文武双全,骑战水战俱精的全能型人才,因为出身,因为风评,被投闲散置。以至后来孙策都说,“子义若舍弃了我,还可以投奔谁呢?”而这个不一样的天下,却还有另一个人敢于登录太史慈,而且先下手为强。

    马悍也隐隐猜到太史慈在纠结什么,不过有些话,他现在不便明说,当下笑道:“子义若不能决定,这块符节就先放下。请子义多盘桓些时日,某还要向子义请教箭术。”

    太史慈一脸愧色,连连摆手:“都尉手下败卒,安敢言箭,莫要折杀我。”

    马悍却是一脸诚恳:“二百步外,你不及我;百步之内,我不及你。太史子义神射之名,岂有虚至?望兄不吝赐教。”

    太史慈深为感动,顿首为礼:“都尉如此看重,慈敢不应允?”

    马悍暗吁一口气,眯眼而笑,行了,就怕你不留下来,只要你不是甩手就走,早晚会成为我的人……咦,好象有哪里不对……

    ……

    白狼城城小地窄,马悍只得将一些比较重要的部门安排在城守府左近,比如他的弓弩研究所。从城守府侧门转进,穿过一道回廓,进入一个四方院子,这就是白狼城的弓弩研发基地了。眼下负责弓弩研究的,就是蒙远与马钧。

    马悍已经整明白这二人不是什么师徒,但却强胜于师徒。蒙远经验丰富,擅于动手;马钧极具巧思,长于研发。这二人合作,几乎没有什么东西能难住他们。马悍入主白狼城后,直接将一张滑轮弓图纸交给二人,让他们尽快拿出样品,骑弩的研究先放下,然后就没理会了。直到今日,接到侍卫传报,样品出来了。

    弓弩所内,蒙远与马钧俱在,这两人眼下也都有官身了,二百石的金曹。官职虽小,但对八辈贫农的蒙远而言,已是不得了的大官了。以至于他现在满面红光,一心想找回妻儿,风光团聚。干起活来,那也是精力充沛。

    马钧祖辈倒是有当官的,但还没成年就实授二百石曹掾的,也就只有他一个。这心热乎乎的,他早已着人捎信回家,只是辽西距扶风着实太远,来回数千里,都一个多月了,也不知信捎到家了没。

    在马悍入主白狼城后实授的一批官吏中,蒙远与马钧是最招人非议的,毕竟两人一个是匠人,一个尚未成年,多少让人不爽。但马悍力排众议,一言而决。二人感激之余,暗暗发誓尽力报之。拿到马悍交待的任务后,日以继夜,不到一个月,终于初步完成,拿出了样品。

    马悍现在手里就拿着蒙远与马钧这一个月的心血,一把滑轮弓。现代无论是体肓弓、竞技弓还是猎弓,都是滑轮弓,有各种逆天的省力配置,什么瞄具、减震、箭台、撒放器、主弦、附弦、止弦器、分弦器、弓缆滑块等等不要太多。在古代条件下,根本不可能原模原样仿制出一把来。不过如果只是简单借鉴一些省力工具,还是可行的。马悍的图纸上只加装了三个装置:偏心轮、三股弦、护弦杆。这是一把滑轮弓最基本的三样装置,这三样成了,一把基本的滑轮弓也就成了。

    装置很简单,原理也不复杂,蒙远拿到图纸,一边拿大碗灌凉水,一边琢磨。一碗水没灌完,嘴巴一咂,就琢磨透了。心里暗道乖乖,这玩意要弄成喽,还真是省劲,就是这叫“偏心轮”的玩意很不好弄。

    之后这大半个月,他就跟这滑轮耗上了,先找铁匠铸模,然后铸件,然后比对,不行就再来,折腾好几天,总算出来了一个合格的青铜件。之后又是打磨,又是抛光的,再给早做好的弓安上,看上去倒像那么回事了,但拉弦时却涩得很。弓倒是容易拉开了不少,但手感很不好,影响精度与射程,最后还是马钧的巧思把这问题解决了。

    马悍饶有兴趣地看着手中的简易版滑轮弓,这是一把步弓,弓体长五尺,上下弓臂各有一个单滑轮,轮上挂双弦,握把上方突出一横条即护弦杆。除了模样有些怪,别的跟这时代的弓差别不大。马悍用左手拉弦试了试弓力,感觉应该在一石至一石五斗之间。

    蒙远连忙道:“是一石二斗弓。”

    马悍笑着递给马钧:“你试给我看。”

    马钧有些难为情地搔搔头,他知道城主的意思,城主开这弓象喝白开水一样,压根显不出什么来。但他不一样,他平日连八斗弓都拉得很吃力,如果他都能轻松开弓,这种弓才有制造意义。只是,他的箭术实在磕碜了些,而要体现这弓的性能,靶子却至少要放到五十步之外……但看到城主微笑的明亮眼睛,马钧咬牙,豁出去了……丢一把脸。

    弓弩研究所后面有一块狭长的空地,宽不过三丈,但长达三十丈,是用来检测弓弩性能的靶场。

    由于实战弓箭追求的是速度,越短时间**出越多的箭就越好,精准度反倒不重要,所以马悍将滑轮调整为开弓时轮径大,满弓时轮径小。这样开弓时阻力小,越往后拉阻力越大,虽然不利于瞄准,但能提高射速。

    马钧戴上护腕、指套,深吸一口气,举弓搭箭,目标为六十步的人形靶。弓弦渐张,滑轮转动,压榨着弓臂屈折……弓至半开时,马钧一张白脸微微胀红,咬咬牙,手臂未停,继续拉弦。直到近满时,陡然一松,咻!一箭飞出,擦着人形靶飞过,笃一声钉在墙根一棵老树上。

    马钧脸胀得通红,一声不吭又抽取一支箭再射,这一箭倒是上靶了,然后又是一箭……连射七箭,才气喘吁吁放下滑轮弓。

    马悍看得暗暗点头,马钧的臂力他知道,只能开八斗弓,如果是正常一石二斗的弓,他能拉开就不得了,根本没法射箭,更不可能连射七箭。

    马悍径直走到靶子前仔细察看箭矢穿透力,尤其是那支射到院墙大树的箭矢前观察良久,最后满意地踱回来。

    “大量制造这样的弓困难么?”马悍直接问蒙远。

    “很难。”蒙远老老实实道,“主要是滑轮的铸造难度大,废件率高,铸造十个也不知有没有一个好的。而且滑轮内外轮径不同,弯弯曲曲,又有小洞,铸造、打磨起来很麻烦……”

    “加多人手怎么样?”马悍还是抱一丝希望。

    蒙远咽了咽唾沫,小心应道:“若是能增加二、三十人的话,倒是能在三个月内做出百十把。”

    马悍点点头,是慢了一点,想大规模列装部队有难度。不过,如果选出一批速射手,不要多,只要有百把人,装备上这样的弓,绝对可以碾压胡骑。

    “行,就这样!”马悍一拍大腿,“把骑弩改成步弩,给步兵使用。明年开春以前,要拿出成熟的步弩,滑轮弓要达到两百把。哦,对了,最重要的是,把我那把魔瞳弓改装成滑轮弓,一个月之内要弄好。嗯,滑轮要用精钢制造。”

    蒙远与马钧互相看了一眼,用力点头:“谨遵城守令喻。”

第六十五章 【约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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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狼城原住民很少,实际上是一个坞堡,以往只住数百兵卒及其家属。马悍入主白狼城后,将这些士兵分成三类,老弱除军籍为民,壮者留用,不上不下的,专门组成一个治安队,维持治安。如果有守城战也能用上,毕竟是训练过的士兵,总比临时拉壮丁强。

    汉戈部近四千人,除了分出千余胡奴在城外周边立帐游牧外,近三千人全挤在这小小白狼城里,可谓人满为患,人员分流是早晚的事。白狼城不是单一的防御城池,它是由白狼、广成、文成三个品字形城池构成一个综合防御体系。在西汉时期,为防御匈奴,这三个城都是县级城池。但到了东汉,匈奴或西迁或内附,此三城的防御作用大减,最终撤县降为坞堡。

    到了东汉末年,因乌丸猖獗,朝廷对辽西郡几乎失控,除了地位最重要的白狼城尚有少许驻军,文成已变成了乌丸人的穹帐。至于广成,只剩残垣断壁,早废弃了。

    马悍的人员分流,第一个目标就是文成,不过眼下他的兵力不足,除了四百白狼悍骑老底子,再怎么使劲召募,也只召到三百汉人青壮——没法子,人口基数决定了兵员数量。这三百人与先前留下的近百青壮军卒合编为一个步兵曲,目前是乌追率领。

    八百骑步军,分守两个城池,还要留出一支机动兵力,实在有些捉襟见肘。所以现在他还不能打文成,打得下也没兵守。不过等田豫回来就好了,田豫此次入辽东,除了述职、运粮之外,还有一种重要使命,请求公孙度允许在辽东募兵。此时的辽东,因青、兖等州黄巾之乱,渡海入辽避难者达数十万之众,募个几千兵轻而易举。

    马悍估计募兵问题不大,好歹自己也是个骑都尉,才八百兵太寒碜了,而且兵力太少,也不符合公孙度招揽自己入辽的本意。不过这口子能开多大,公孙度能同意募多少兵,这就难说了,一切只有等田豫回来才有结果。

    白狼城再挤,城守府也不能缺了地方,这既是身份需要,也是安全需要。马悍所居住的这个宅子,占整个白狼城面积五分之一,是历任白狼城守留下的老宅。内宅、外宅、仆役居所、护卫居所等等设施齐备,安排得井井有条,都不用带脑子,直接按功能区入住就行。

    马悍在进入内宅时,正好碰见念奴。

    此时的念奴,已不再是草原牧羊女那种短衣胡裤的装束,而是曲裾深衣,衣袂当风的宫装汉服,衬着她碧眼雪肤,明媚如花,令马悍一时看呆。

    念奴粉面羞红,急忙向马悍施了一个很别扭的蹲裾礼,就想跑开,却被马悍一伸手拽回来。

    “怎么?草原飞燕已经不屑于多看一眼地上的‘汉兽’了么?”

    念奴又羞又急:“奴婢不敢……主人……怎生这样说话……啊,主人恕罪。”

    马悍笑笑,生怕拽疼了她,松开手拍拍她柔软的香肩:“在白狼城,你可是能与我这个‘昆勃图鲁’齐名的人物。好像有很多部落头领都向你祖父提亲来着。”

    念奴咬着嘴唇低下头,不时偷看一眼,轻声道:“念奴已经是主人的财产,去留只由主人而不是祖父。”

    “汉戈部是没有汉奴的,我是族长,更无例外,你不是我的财产,只是我的侍女而已。”马悍正说着,似有所觉,抬头,小径尽头,雅室玄关前,一女白衣似雪,娉娉婷婷,倚户俏立,正呡嘴而笑。

    离姬。

    马悍抚了一下念奴浓密柔顺的栗色秀发,笑道:“去吧。”转身迎向离姬。

    念奴轻咬经唇,伸出两条雪白小臂,绾起有些散乱的秀发,心头突突跳:“主人好象很喜欢摸我的头发呢……”

    来到玄关处,离姬跪坐于蒲席上,低垂着螓首,就像一个温柔的妻子,安安静静为马悍除去靴子,然后伏首请入。

    马悍低头望着她颀长雪白的后颈,还有一丝丝细细的处子汗毛,下腹微热,五指屈伸,几乎想从衣领伸入。想了想还是忍住了,离姬正伏在他的右侧,也就是说,只能用右手……铁手摸人有感觉么?

    “住得还习惯吧。”马悍着袜抬步而入,打量室内。这是一间两进的雅室,内室入口用四折帛壁屏风隔断,屏风上绘花鸟,四壁雪白。屋内置一案,上有笔墨及一管玉萧,颇显雅致。地上铺着四五块拼接在一起的白色蒲席,便于跪坐。

    说实话,马悍很不爽这样的跪坐,即使有蒲席,久了这膝盖也生疼。但令他无语的是,离姬这细皮嫩肉的小娘,却跪坐得端端正正,好象没有半点难受的感觉。真搞不懂,究竟是女人的耐受力天然比男人强,还是她已经习惯了?

    “还好。”离姬淡淡地笑,眼睛亮晶晶地,双手优雅而自然地合拢放在两膝间,腰挺臀翘成一个优美的“s”形。

    马悍印象中她的跪坐姿总是那么优雅,也不知是后天的训练,还有先天薰淘的原因。

    “嗯,那就行。这段时日我很忙,接下来恐怕会更忙,而且,还要到辽东述职。”

    “如果你要到辽东,请务必带上我。”离姬带着恳求的语气,听在耳里,却是那般娇媚惑人,如果不是看到她脸上真诚的神情,甚至以为她是在榻上向良人撒娇说的。

    这妞,可真是个尤物,马悍忍住燥动,问道:“为什么?”

    离姬犹豫了一下,低声道:“因为……我觉得白狼城并不安全……”

    马悍能明白她的忧虑,若大的辽西郡,只有五个县:阳乐、临渝、肥如、海阳、令支。除了郡治阳乐,其余四县均在长城以南,只有一个阳乐孤零零吊在辽西北。从阳乐到最靠北的临渝八百里的辽西境,居然没有一个像样的县城。寥寥几个小城坞堡,也多为胡人所据,白狼城是辽西中部唯一还驻有汉军的城池,如同汪洋中的一块砥石。

    这样的地方,没有人会有安全感。别说是离姬,就算是那些当地军卒,都担心什么时候会被周围的胡人部落咬上一口。

    马悍想了想,道:“此去辽东,行程数百里,这一路上,多为胡人聚集地,只怕也不比城里安全多少。”

    “不,有你在,就安全。”

    马悍眯眼笑了,一个女孩对你这么说话,你若还不知趣,进而有所行动,那你可以去死了!

    马悍伸手一拽,离姬便伏到在他的膝上,黑漆漆的齐腰长发披散开,如云泼洒,与皎白襦衣相映,白如雪,黑似墨,惊艳绝人。

    念奴手里正托着一个黑漆木盘,其上是一壶清酒与两个木樽,刚走到玄关处,似乎听到咿咿唔唔之声。念奴停住,探头一看,差点没打翻盘子。

    但见离姬伏在主人腿上,秀颀的柔躯半扭,俏脸微扬,与主人耳鬓厮磨,唇舌相接,而主人的一只手,竟从那雪白的衣襟伸出,薄薄的绸衣,清晰地凸出恣意**的五指……

    念奴捂住嘴,转身就跑,一溜烟跑到内宅外廓下,双颊如火,碧眸含羞,胸脯起伏,如珠滚盘。半晌突然啊地叫起来:“糟糕!我的酒全洒了……”

    念奴的身体虽然轻盈,但跑得那样快,总不免有轻微地脚步声传出。马悍自不去理会,继续索取,但离姬却是陡然清醒过来,喘息着从马悍膝腿间滑下,在雪白的蒲席上滚了一圈,正要坐起,却发现马悍竟压了过来,慌忙伸出如玉双掌抵住那强健的胸膛:“等一下……”

    马悍却伸左手挑起离姬秀美圆润的下颌,笑道:“等什么?我难得有空闲时间哦。”

    离姬轻轻闭了闭眼,长而翘的睫毛微微颤动,双颊嫣红,脸蛋如新鲜剥壳鸡蛋般可口,令人食指大动。

    马悍左手按在那饱满上轻捏慢放,脸缓缓凑近……

    离姬双眼一睁,黑眸明亮,清澄莹然,红唇轻启,吐出一句话:“如果你现在得到我,也只是得到一个寻常女子;但你若有耐心,等我禀明家人,到那时你再明媒正娶,我可以达成你心头所愿。”

    马悍停住,嘴唇与嫩脸近在咫尺,说话时吐出的热气,喷得离姬身心俱痒:“你知我有何愿望?”

    离姬狡黠一笑:“当然知道,区区辽西浅池,怎么能容得下我的蛟龙呢?”

    马悍缓缓直起身体,凝视着离姬:“你的家人是谁?告诉我,我帮你联系。”

    离姬忧伤地摇头:“我听到了一些不好的消息,现在还不是时候。”看到马悍沉默不语,离姬抬起玉臂,轻抚马悍那刀削斧凿般的轮廓,柔声道,“还记得我在饶乐水畔跟你说过的话么,将来或许我能帮助你。”

    马悍微笑着捉住离姬的柔荑,轻轻摩挲,淡淡道:“虽然不知道你为什么这么说,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只要不伤害到亲近的人就好,我等着你将秘密和盘托出的那一天。”

    离姬一手撑起柔躯,咬着嘴唇重重点头:“我不敢说,是生怕泄露出去……现在的你,还没有足够的力量护住我,等我认为你的实力足够的那一天,我会亲口告诉你。”

    马悍笑道:“好,说定了,一定要‘亲口’告诉我。”

    离姬呆了一呆,蓦然醒过味来,霞飞双颊,拿住他的手掌,凑近嘴边,轻轻啮咬一口。微微刺痛,还有一丝丝痒意,直流心底。

第六十六章 【白狼第一击】

    (感谢“赵无恤2014”三连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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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月末,寒风凛冽,天阴欲雪。田豫就在这个时候,带着第一季三千石军粮与五百石粮草回到白狼城。除了三百多随行役夫,还有一千二百新招募的士卒。

    这些士卒均从辽东所招,多为来自青、兖、冀、豫等黄巾祸乱及军阀混战最严重的州郡逃难避祸的青壮。辽东郡面积不小,县城也多,但骤然涌入几十万难民,哪有多少生计可言?青壮最好的出路,莫过于当兵了。若是中原的诸侯地盘里涌入那么多青壮,只怕嘴都要笑歪,全拉去当兵。但公孙度却不一样,他的野心只在辽东一域——倒不是他就这么点野心,而是公孙瓒堵死了他的南下之路,除非打败公孙瓒,否则别想染指中原。

    这个时候的公孙瓒,还是令天下诸侯侧目的猛虎,尽管败于袁绍之手,但虎死不倒架,何况只是负伤而已。公孙度自问不是白马公孙的对手,辽东这地方,除了偶尔有鲜卑、乌丸搔扰之外,一直很平和,没什么天然对手,所以他也不可能养那么多兵。这年头,无论对哪一个州郡而言,军费开支都是令人头疼的头号难题啊。

    当然,公孙度手头有大量兵源,并不表示他就会无限制让马悍招兵养兵,他的目的,是招来一条看门凶犬,而不是一只恶狼。狼与犬的区别,只在于一条锁链,他可不能把这条锁链松开了。

    公孙度给白狼城兵员额度的上限是二千人,白狼城原有八百骑步兵,加一千二百新兵,正好两千整。

    马悍让田豫带去的招募计划是二千人,结果只拿到一千二百,勉强过半。虽然有些遗憾,但看到这些新兵一个个身强体健,带着标准的郡国兵武器配备:长矛、木盾、弓箭、腰刀,以及部分薄甲与马匹,想想公孙度也算够意思了。当然,如果马悍想招更多的兵也不是不可以,但一是不能到辽东招,二是公孙度只管二千人马的开支,多了就对不住,你自己解决。而且这还有个心照不宣的问题,纵然白狼营是客军,有些隐性规则还是不要太急于打破——驻军人数这种敏感问题就是其中之一。

    因此,在目前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二千驻军,是白狼营的上限。

    田豫招募时已测试过新兵各项能力,挑选出六百略知骑射的新兵,划为骑兵,另外一半,就是步兵了。如此,白狼营将有骑、步兵各一千,合计两千人马。

    白狼营已修筑好足够三千士兵入住的帐子与土屋,新兵一到,立刻有各级营队官领走安顿。三天之后,马悍在城守府正堂召开军政会议,除了白狼城各级官佐、汉戈部耆老,太史慈也以客卿的身份列席。

    城守府正堂不大,结构也简单,就一长方形厅堂,按军政两边分四列跪坐,大约能容纳二三十人,倒也够了。

    马悍以辽东郡骑都尉、白狼城守身份,正式主持会议。左边是白狼营军官,如唐努、乌追、韩希等;右边是以田豫为首的白狼城佐吏,汉戈部耆老如木吉、于德、陶良、蒙远、马钧等人都在座。

    马悍立于正中上首,在他的背后,挂着一幅足有床榻大小的帛制简略地图。这幅地图,是马悍结合了当初从袁绍那里弄来的幽、冀各州地图及自己手绘地图,还有田豫此去辽东随行佐吏奉命绘制的各种地图集成。地图上有两个明显的红圈,一个是白狼城,另一个则是襄平城。此刻,马悍手持长鞭,首次向白狼城军政首脑讲解目前形势。

    “……过去一个月,雁门步度根部下帐落,已经在弹汗山以北,与轲比能部帐屡屡冲突,造成数千人死伤,若非寒冬将至,两部必有一场大战。不过,以目前双方摩拳擦掌的势态来看,来年夏秋之时,必有一战。而且届时辽东属国鲜卑厥机、辽西鲜卑素利、弥加,相信也会不甘寂寞插上一脚。三部鲜卑相争,这场内乱有得打。眼下轲比能伤病缠身又难以视事,根本顾不上我们,所以,我们北面的恶狼已无力再伸爪子,北方威胁不击自消。”

    唐努、乌追、韩希等人互望一眼,脸上止不住痛快之意。而木吉、于德、陶良、蒙远等人,则长长吁了口气,一脸庆幸。

    马悍淡淡地目光从众人脸上扫过,轻咳一声,手中长鞭朝地图某处重重一敲,支撑地图的木板都发出啪地一响:“诸君不要高兴太早,北方狼不咬了,并不代表西方犬不亮牙,这里——平冈!才是我们真正的威胁。”

    “乌——延——”唐努齿缝里透出两个字。

    马悍面目冷峻,鞭子在平冈的位置画了个圈:“没错,就是这个背地里捅了我们一刀子的乌延。大家看,从平冈往东南,沿白狼谷而下,不到三百里,就是白狼城。也就是说,如果乌延欲对我们不利,快马奔袭,最快两日夜即可杀到白狼城下。”

    唐努差点跳起来:“怎么?乌延这个杂碎还敢来!”

    对面的木吉老人瞪了他一眼,唐努对这个师傅还是心存敬畏地,而且也意识到自己失态,赶紧老老实实跪坐好。

    马悍淡淡道:“我不敢肯定今岁乌延敢不敢来,但我可以断定,他明年一定会来。我得到消息,他在阖族部众之前折箭发誓,一定要亲手割下杀死他儿子的凶手的人头,所以,他一定会来。”

    折箭起誓,这是胡人的重誓,言出必践。众人心头都是沉甸甸的。

    马悍目光冷冽,缓缓巡视一圈,一字一吐:“所以,我不等他拎刀来,而是先杀上门去!”

    田豫眼睛一亮:“先发制人,好!好气魄。”

    马悍笑道:“没有国让带回的一千二百劲卒,我也不敢玩这先发制人之策。”

    唐努一拍大腿:“对!先下手为强,干他娘的!”

    马悍又向地图某处一点:“在干乌延的同时,必须拿下此城——文成。这是乌延部的右歙侯能臣抵之的老窝,眼下是他的叔叔能臣兀执掌部众。这是乌延的耳目与后手,一旦乌延攻击白狼城,或我白狼营进击平冈,能臣兀就会从后面扑过来,牵制我们,甚至重创我们。这根刺,必须拔掉。

    木吉老人忍不住道:“同时分兵出击,会不会太……太仓促了?”

    马悍断然道:“必须同时出击,否则容易走漏风声,而且……”马悍颇为玩味地一笑,“我们也并不是单干,这辽西之地,可不缺帮手。”

    帮手?众人面面相觑,只有马悍与田豫一脸淡定。

    一直没怎么吭气的太史慈突然道:“如果要干,就得尽快,看这天色,不出十日,必有大雪。”

    马悍重重点头,长鞭击案,发出啪地震响:“现在我命令!”

    所有人都肃然挺身。

    “明日我将带三百白狼悍骑,突击平冈。留五百步卒守城,一百骑兵分南北两队,分别进至南面的广成黑山与北面的马首山道,监视柳城与右北平方向。剩余一百白狼悍骑与一千骑步兵,交由田长率领,攻占文成。”

    陶良不安道:“城守才率三百骑,是不是少了点?而且,文成的乌丸人也不少啊,据说有近千控弦之士。”

    马悍淡然摆摆手:“兵贵在精而不在多,而且,我刚才说了,我们有帮手。如果先前不是因为担心兵力不足,攻下文成却守不住,我早就动手了。这场仗,我从进入白狼城第一天起,就开始着手准备了,不敢说十足把握,七八分把握还是有的,请诸君不必担忧。”

    既然马悍这样说了,以他的威望,自然无人异议。

    马悍环顾一圈,目光棱棱生威,声音比室外的寒风更令人发冷:“我将以此战,让鲜卑人与乌丸人明白一点——秋天被咬了,我马悍不会把复仇留到冬天!”

第六十七章 【千骑卷平冈(上)】

    十月末,在江南是晚秋,在漠北就是初冬,凛冽的寒风像刀子一样割人,乌云沉沉压在铁灰色的绵延山脉,白狼水如黑色铁流缓缓流淌,寂寂无声。

    这样寒冷的天气,以及随时有可能下雪封道的危险,一般不会有人外出,更不可能征战。但就是这样不宜征伐的时辰,就有一支数百人的骑队,一人双骑,人人裹面蒙头,止露双眼,顶风逆驰,奔行在白狼谷道。

    出其不意,攻其不备,这就是此次马悍中距奔袭作战的关窍。从白狼城到平冈,顺着一条曲折的白狼谷道,不过二百七八十、三百里不到。几百人的小股轻骑兵,一人双骑,快马奔驰,不过两天行程。

    马悍这次亲自领队,随行的只有太史慈,而唐努留下守城,乌追则协助田豫攻打文成。这样让唐努很是不甘,向乌延部复仇,是他近两个月来做梦都想做的事。命令一下,他就急白了眼,再三请求出战。马悍只一句话就将他堵了回去:“要不你带队,我守城得了。”

    唐努老实了,跟谁抢也不能跟城守抢啊。

    太史慈还没有接受白狼营骑司马这个职位,只是以马悍的客卿身份随军作战。天寒地冻,路硬如石,飞骑奔袭,按太史慈的建议,最好一人三骑,并且要做好废掉两匹马的准备。不过当马悍拉过一匹赤色健马交给他之后,太史慈瞪着那生铁重型马掌,踏着亮闪闪的铃形马镫,从西城门直奔白狼山。兜了一圈回来之后,啥话都不说了。他此次随行出战。除了身为客卿,理所应当之外。更重要的是,他要看看,装备了这种新型马具的骑兵,是如何作战的。

    但刚出白狼城,看到马悍绑在备用马身上那杆轻易不示人的超级重枪,太史慈目瞪口呆,比照手中的丈二长矛,又多了一个心思,再看看这杆霸王枪是如何做战的……

    马悍一人四骑。白马银箭是作战马,只有开战时方才乘骑,黑马(从轲比能那里抢来的西凉健马)是乘骑马,还有一匹雄健大青马做为轮换。他的霸王枪与大量箭矢,则由一匹棕色的幽燕马驮负。幽燕马冲刺不行,但耐力十足,用来背负兵器最好不过。

    这三百白狼悍骑中,有近二百正骑曾随马悍在小支山大破乌丸人,并且在汉戈寨攻防战中。多有出色表现,是白狼营的精英,也是最死心塌地的追随者。其中一百五十骑为弓骑,另有三十骑为重骑。每个重骑配两个扈从,其余近百骑为尚未转正的预备从骑。不过此一战后,只他们表现尚佳。可据功转为正骑兵。

    正因手握这样一支忠心耿耿的骑兵精锐,马悍才豪气冲天敢以三百骑远袭右北平乌丸的老巢平冈。那里。足足有五千乌丸人,加上周边部帐超过万人。控弦之士不下三千。

    三百袭击三千,这个险可不是一般的大。马悍天然喜欢冒险,否则也不可能在短短十年间从一个身无分文的偷渡客,成为一个俯视红尘的大佬。不过,这一次他并没有这样玩,这些精兵都是他的老底子,他不会全拿去拚。说白了,这次袭战,他要达到练兵、威慑的目的,损失要压到最低。所以,他要借力。

    黄昏时分,在向导的带领下,骑兵队来到一处背风的山坳子。一个个筋疲力尽从马背下来,强打精神,松解马肚带,给战马喂食饮水。骑兵与步兵的区别就在于马,战马就是骑兵的第二生命,比手里的武器还重要。武器没有了,只要马还在,至少还可以逃,可是若马没有了,有再多的武器又有何用?身为骑兵,无人不深知这一点,所以每到打尖之时,无论再疲惫,骑兵们都要先把马照料好,然后才轮到自个。

    马悍望着乌沉沉的天,估算了一下时间,离入夜至少还有半个时辰,他们大概有两个时辰休息,足够了。

    马悍招呼太史慈与向导及一个小个子鲜卑人一块登上山坳高处,听向导介绍:“前方三十里就是平冈城,这里在前汉(即西汉)时是右北平郡的郡治所在,所以城池很大,足有三个白狼城大小。不过后来郡治南移,此城交给乌丸人镇守之后,这些胡奴只知享用,不知维护,几十年下来,那城墙早就残破不堪,到处是窟窿眼,豁口能挤进一个大活人……乌延的王帐就在城南,他不习惯住土屋,在城里照样搭帐子,真是个老蛮夷……”

    马悍点点头:“城里有多少控弦之士?”

    “回城守的话,不过二千人马,还有差不多一千人马分散在周围百里的各部帐中,如果趁夜突袭的话,乌延根本来不及全部召集起来。”

    马悍微笑:“也就是说,我们面对的敌人,大约就只有二千,很好。乌延部总共有多少人口与牲畜?”

    “回城守的话,平冈一带的乌延部有五百帐落,人口两万多,牲畜不下数十万……”

    “哈哈哈,不错,鲜卑人给的消息,还是真全面啊。”

    在马悍与那向导问答时,太史慈一直盯住那小个子鲜卑人。此人相貌平平,黑而瘦小,身上没有兵器,但左手前臂套着一牛皮护手,腰间挂着一个不知装着什么的皮囊,鼓鼓囊囊的。这人很沉默,除了对马悍极为恭敬之外,基本上不与旁人交流。太史慈只是感到奇怪,马悍为什么叫上这个人?

    突然,太史慈看到鲜卑人动了,他从衣襟里摸出一个黑色的小哨,扬起脸,眼睛亮起一道精光,那张平平无奇的脸竟生动起来。

    哔——

    一声尖鸣,如锋镝破空。

    太史慈一惊,一抬手抓住肩后的短戟,但就在这时。一只有力的手掌按住他的肩膀。太史慈侧首,但见马悍微笑摇头。顿时明白了什么,点点头。放松握戟的手。

    远天蓦然传来一声长长的鹰唳,一个黑点越来越近,以马悍与太史慈的惊人目力,这黑点还没移动到一半,就已看清,这是一只苍鹰。而当这只苍鹰在天空盘旋一圈,收翅而降,稳稳落在那鲜卑人手臂上时,太史慈恍然大悟。这竟是一只信鹰,而这鲜卑人则是一个鹰奴。

    以信鹰传递消息,这是鲜卑人与乌丸人的一种高级通讯手段,而鹰奴则是训鹰人。无论是信鹰还是鹰奴,一般的小部落还真用不起,能用得起的部帐屈指可数。倒不是有多昂贵,主要是信鹰也传递不了多远,顶多百十里,虽然比骑马传递快。但效率也差不了多少,而驿递更简单可靠,所以一般部族是不会养这费力不实在的玩意。不过若是在战斗的时候,需要通过敌军地盘给后方传递消息。而又不想惊动敌人,这信鹰就比驿递可靠多了。

    太史慈惊讶地看了马悍一眼:“想不到白狼城还能豢养鹰奴。”

    马悍笑笑:“这鹰奴可不是我豢养的,我哪养得起。这是素利派来的联络使。”

    “素利?辽西鲜卑大人素利!”太史慈的眼睛瞪大了。

    这时鹰奴已从鹰腿上取下两块小木片,恭恭敬敬呈给马悍。然后从鼓囊囊的皮囊里取出一小块鲜羊肉抛给信鹰,不断抚摸鹰首。

    两块木片上只写了八个汉隶:“诸事皆备。只待君令。”

    马悍扭头对太史慈笑道:“素利的一千鲜卑精骑已借道柳城,从北面压向平冈,加上我们的兵力,总计有一千三百精锐骑兵,而平冈城内只有两千乌丸控弦之士。这些人中,真正的精锐,也就是王帐护卫不过五百,其余皆为没有太多训练的牧民战士。敌我战斗力几乎是一比一,又是有心算无备,而平冈城内还有鲜卑人的内应。这一仗还没打,乌延就已经败了。”

    太史慈兀自难以置信:“鲜卑人要攻击平冈,身为三郡乌丸盟主的蹋顿不派兵拦截就怪了,怎会借道?”

    马悍向北边指了指,淡淡道:“素利打出的旗号是与步度根联合进击轲比能,鲜卑人内讧,蹋顿高兴还来不及,借个道算什么,甚至还想出兵分肉呢。”

    太史慈这下明白了,后面的话不用说,他也大致能猜到。素利当然不是发扬什么邻里友爱精神,帮白狼城收拾乌延,实际上辽西之地,乌丸势力占绝对优势,素利与另一个鲜卑首领弥加,一直被打压,他们东部鲜卑三大部落:素利、弥加、厥机,其部众全部加起来,还比不上全盛时期的一个轲比能。

    原本三部鲜卑中,东部鲜卑就是实力最弱的,更何况一分为三,那更是弱得没边了。尤其辽西的素利与弥加,被蹋顿压得死死的,部族发展,日见窘迫。他们早就瞄上了平冈,这里的水草才叫肥美,哪象辽西,除了山就是海,这让牧民们怎么活。

    以往是忌惮乌延的实力,但眼下乌延连续挫败,部族实力大损,又有人挑头,只要跟着干,就能分肉吃,何乐而不为?

    马悍长鞭一指:“我用平冈这块肥肉,引出素利联合出兵,再加上弥加助田国让夺取文成,这笔买卖还合算吧?”

    太史慈挑了挑大拇指:“慷他人之慨,再合算不过了。”

    二人相视大笑。马悍一振魔瞳弓,对太史慈道:“走,咱们去扫净外围,比一比,看谁干掉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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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架了,为了让书友们有个洁净的环境看书,以后不再专门列出打赏感谢,而是改为隔一段时间才总结感谢,谢谢大家支持。)(未完待续。。)

第六十八章 【千骑卷平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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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延觉得近来真是诸事不顺,被一个小小的逃奴部落连续击败,连儿子都丢了性命,还是在自己眼皮子底下,这是几十年都不曾有过的奇耻大辱!按他的暴戾脾性,当日失败逃回平冈后,就要召集全族三千战士,再杀回濡水,踏平汉戈寨。但是,当轲比能部惨败的消息传来,乌延顿时消停了。

    一个人独战四千鲜卑、乌丸联合骑兵,杀死数百,重创轲比能;夺取传说中只有昆勃图鲁才能使用的魔瞳弓,火焚轲比能牙帐,一家伙干掉了二万多鲜卑精锐,一下打掉了轲比能近半的实力。

    这家伙,就是个煞星啊!

    乌延听到这一个个令人心惊肉跳的消息时,脸上横肉一个劲地抽,末了,才牙疼似地说了一句:“究竟是鲜卑人太弱了,还是这个马悍太强了……”

    前几日,巫祝为他杀牛占卜,得到的结果是近日大凶。乌延郁闷不已,有什么大凶呢?白狼城么,他们总计才八百人马,守城都守不过来,难不成还敢找自己的麻烦?而且有能臣兀替自己监视着,白狼城一旦有个风吹草动,消息就会传过来。退一万步说,那个马悍真敢来。老子就让能臣兀抄后路把白狼城端掉,让你小子连个窝都没有……老子还真不信了。你还真能以一敌千!

    可如果不是白狼城,那这个大凶又从何而来呢?

    乌延只觉得一阵阵头疼。失去儿子的悲痛,加上部众损失,接连失败,在部族中的威信遭到严重削弱,已经有好几个部族对自己的指令阳奉阴违了……这令他心情很不好,这几日一直灌酒。

    正薰薰然之际,蓦闻帐外一阵大乱,乌延一瞪眼,正要怒骂。帐外突然传来骑卫首领赤鲁的急促声音:“汗王,城内起火,好像、好像是草料场……”

    乌延的酒意消得一干二净,冷汗都下来了。草料场!那里可是堆放着足够整个部族过冬的干草料,要是都烧了,这个冬天牲畜可怎么活?没有足够的牲畜,乌延部不完也完了。

    “快滚去救火!”乌延一腿踹飞酒案,狼嚎声全城皆闻,“谁放的火?谁守的夜?抓回来。我要活扒了他们的皮!”

    话音未落,一个乌丸巡兵连滚带爬跌起王帐,声音凄厉:“汗王!鲜卑人、鲜卑人偷袭!已经攻到了北门!”

    乌延身体晃了晃,一屁股墩坐在地上。嘴里喃喃道:“这大凶,竟然是指鲜卑奴……”

    ……

    平冈城东南方向五里处,一片高高低低的山冈下。静静峙立着一支骑兵队伍,望着远处冲天火光。以及随风传来的隐隐喊杀声,禁不住互相拍肩击掌。难掩兴奋之色。

    马悍已经骑上了战斗马银箭,全身披挂,赤盔赤甲,魔弓如血,霸王枪高高竖起。灰冷冷的夜色下,给人一种赤煞夜魔行将噬血的冷酷感。

    太史慈看着红透半边天的熊熊火光,心头也滚烫起来。杀胡奴啊,自己浪迹辽东近两载,也没少与胡奴有冲突,但率领几百骑兵……呃,是与几百精锐骑兵冲击胡骑,这样的激昂感觉,还从来没有过。

    太史慈看了身旁的马悍一眼,那长得惊人的霸王枪令他心头啧了一下,低声道:“乌丸人乱了,此时出击,正是良机。”

    马悍嘿嘿一笑:“还没到时候,鲜卑人与乌丸人还没死磕够。素利一定气得吐血了,不过,谁让他运气不好……嗯,是本事不行,先让乌丸人发现了。子义你信不信,鲜卑人也一定想让我们打头阵来着,这样就可以跟在后面捡便宜。嘿嘿,素利想跟我玩这一手,还欠了点火候。”

    其实严格的说,不是素利不够火候,而是他没有马悍那样一条牛逼的机械臂。

    乌延在草原混了几十年了,更有“草原兀鹰”之称,眼下又是非常时期,游哨都放出十几里外,有个风吹草动早就有人禀报了,哪会让人杀到城门才醒觉。但他真是流年不利、霉星高照,碰上了马悍与太史慈这两大煞星。

    在马悍的热源探测器精确指引下,黑漆漆的荒原上,马悍、太史慈与十名精选的夜射好手,犹如长着一双夜眼一般,横扫方圆十里。许多乌丸游哨被黑暗中一箭穿喉,死得不明不白,连声警告都发不出。太史慈不禁感叹,如果他在白天与马悍对射,死命拉近距离至一百五十步,还有三分胜算,但若是黑夜对决,甭管距离远近,他都必败无疑。这家伙,太非人了。

    马悍、太史慈等人几乎扫平了平冈城外围大部分游哨,只留下正北方的游哨没动,这是留给鲜卑人的“见面礼”。果然,素利的大股鲜卑骑兵一出现,就为乌丸哨骑所察觉。素利也派出了精锐斥候骑兵,想无声无悄拔掉乌丸游哨。这些鲜卑斥侯骑术比马悍强,箭术不比马悍差,暗夜拔哨的技术也相当不错,但只少了一样,没有那逆天的探测器。所以当鲜卑斥侯将明暗游哨拔除得七七八八时,还是无可避免地惊动最后几个乌丸哨骑……警讯发出,平冈城内的乌丸骑兵人手一根火把,如一条火龙冲出北门,截杀鲜卑人。

    素利一心想让马悍的白狼悍骑先顶上去,等两边打得差不多了,自己再收拾残局,反正不管怎么说,他派出内应纵火焚烧乌丸人的草料,这已是一件大功了……没成想到头来,还是自己的一千骑先与乌丸人交上火。

    事已至此。素利也没法,只能红着眼。命令手下千骑,豁出命去干:“杀光乌丸人。抢光乌丸人的女人与财产,割下乌延老贼的头颅给本王当酒器,平冈是我大鲜卑勇士的!”

    “嗷!”

    “大鲜卑勇士们”的眼睛一下红了,像打了鸡血似地,向仓促集结的乌丸人发动疯狂攻击。乌丸人仓促应战,被杀得节节后退,最后堵在北门,城内上千乌丸骑兵冲不出去,完全发挥不出兵力优势。在乌延的大骂声中。次子普咄碌率五百骑走西门,绕过半城,侧击鲜卑人。

    当马悍看到普咄碌率五百乌丸骑兵从西门呼啸而出时,向太史慈点点头,示意可以出击。

    太史慈深吸一口气,摘下四石弓,振声高呼:“白狼悍骑第一队,上马!”

    霍霍霍霍……二百白狼悍骑动作整齐胯上马背,战马仿佛也感染到那股澎湃战意。发出希聿聿地长嘶。

    “出击!”

    太史慈弓梢一指,一马当先窜出,身后二百骑如影随形,铁蹄犁土。迅猛扑向乌丸人。

    普咄碌率五百骑兵冲出西门,整好队,正准备绕城侧击时。万万没料到在骑兵队后面竟冲出一股来历不明的骑兵,嗖嗖嗖嗖。一阵乱箭铺天盖地,当场放倒五、六十骑。瞬那间。人仰马翻,火把坠地,点燃地上枯草与翻滚人体,不少人马被火燎得乱蹦乱跳,乱做一团。

    在乌丸人还没反应过来之前,白狼悍骑又连射两轮,再次干翻数十骑。在距离乌丸人还有三十步时,划了个大弧一掠而过,没入黑暗中。

    夜战最忌与敌混战,敌我不分,乱打一气,指挥失控,杀敌一千,自损八百,没这样干的。白狼悍骑就是一支标准的弓骑兵,近似于白马义从,别说是黑灯瞎火的夜晚,就算是明晃晃的白昼,那也是边战边撤,保持距离,绝不能被敌人粘住,打一枪就跑。

    普咄碌与乌丸人毛愣了,就这么一会工夫,就躺下了近百人?还没等他们回过神来,黑暗中再次传来令人心惊肉跳的铁蹄声,一群杀气腾腾的骑兵就像从暗黑的地狱冲出,人未至,箭如麻,乌丸人又忽啦啦倒下一片。

    这些乌丸骑兵可不是乌延的骑卫精锐,而是牧民战士,全凭血勇作战,胜则如狼,败则鼠窜,说白了就是没有纪律,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军队。突然遭到神出鬼没的伏兵打击,一个个慌乱不堪,眼见城门就在身侧,本能地往城内退却。

    普咄碌又惊又怒,一边喝令手下骑兵追击,一边策马挥鞭,狠狠将退缩的牧民抽打得东倒西歪:“混帐!全都给我滚出来,追上去,狠狠射死这些只知偷袭的鲜卑狗!”

    白狼悍骑来去如风,加之又是黑夜,竟被当做是鲜卑人了。

    突然后方一阵大乱,适才追上去的近百骑乌丸人被杀得七零八落,狼狈逃回,而白狼悍骑更如附骨之蛆,紧追射杀,乌丸人不断从马背摔落。

    这下普咄碌也慌神了,奋力抽开挡道的牧民,双足一夹,正欲冲向城门洞,倏地锐风入耳,后心一震,一支血淋淋的箭头从前胸突出……普咄碌艰难扭头,只看到百步之外,一个背插双戟的青年冷冷的眼神,还有手中一张粗大的骑弓……

    普咄碌一死,伤亡过半的乌丸人立即溃不成军,蜂拥入城,几百骑挤在城门洞,被白狼悍骑当靶子一轮轮暴射,死伤累累,逃回城中不足百骑。

    当太史慈率二百几乎无损伤的白狼悍骑,带着缴获乌丸人的马匹、弓矢等战利品回到山冈下时,大呼痛快:“这仗打得过瘾,时机抓得好,连续突击,打得乌丸人毫无还手之力……嗯,最重要的是,城守这支白狼悍骑甚为精锐,能在夜战中保持行动一至,驰射娴熟,依慈所见,不亚于幽州白马公孙之义从。”

    马悍笑笑:“即如此,何不当他们的指挥官?”

    太史慈心头一热,还真是动了心,嘴上却道:“等打完这一仗再说吧。是了,下一步是不是要从南门攻进去?我感觉乌丸人扛不住了。”

    马悍望着那烧透半边天的大火,摇摇头:“用不着了,乌延只要不想变烤猪,就一定会突围。平冈只有三个城门,北门有鲜卑人堵住,西门刚被我们杀得满地人马死尸,他多半会从南门突围……”

    马悍话音未落,平冈城南门打开,火光如簇,忽啦啦冲出一股乌丸骑兵,向西南而去。刚奔出二里地,就发现马悍这支伏兵,那股骑兵立即一分为二,一支迎向白狼悍骑,一支继续南逃。

    “是乌延老贼!”有白狼悍骑眼尖,向南逃的乌丸人一指。

    太史慈立刻摘弓:“某去取他性命!”

    “等等。”马悍做了个手势,“伤而不杀。”

    太史慈一怔,想了想,释然一笑。没错,乌延眼下还真不能死,他要是死了,谁跟占据了平冈的鲜卑素利互掐啊!

    望着太史慈举弓率众远去的身影,马悍微笑地提起霸王枪——他只是远狙手,专干超远距离的固定而无防备的目标,像乌延这样快速逃窜的中近距目标,最好还是让神射手上。而他要做的,就是扫荡拦截的乌丸人,为太史慈追击乌延,创造条件。

    “重骑兵,上马!”

    在马悍一声令下,黑暗中响起一片甲叶摩擦的铿锵之声,早已整装待发的三十重骑兵在扈从的帮助下,翻身上马,接过狼牙棒、铁斧、铁流星等重武器。

    “重骑兵,出击!”

    马悍拉下面甲,提起霸王枪,双足轻轻一磕,通灵的银箭感应到主人的心意,向前猛窜,迎向敌人。

    这支拦截掩护的乌丸骑兵有五十人,俱为乌延的骑卫,为首者,正是骑卫首领千人长赤鲁。

    赤鲁正想拦住太史慈等白狼悍骑,不料黑暗中冲出一群乌盔黑甲的铁骑,人马俱重铠,面覆甲罩,止露双目,仿佛魔怪一般。尤其为首一将,赤盔赤甲,手持一杆黑乎乎的长矛正向自己冲来。

    赤鲁来不及开弓放箭,赶紧夹过一把长矛,催骑迎击。他能成为汗鲁王的骑卫首领,非但骑射精绝,骑战在部族中也是无对手,除了角力打不过黑罴兄弟之外,在部族中也是数得着的勇士。他有把握干掉这个全身包裹在重甲内的胆小鬼,然后剥下对手的衣甲当战利品……等等,那是什么?

    赤鲁的牛眼一下瞪大,这、这……哪有人用这么长的枪矛?足足比自己手上的家伙长一倍,这玩意是人使的吗?赤鲁悔得肠都青了,他应当用弓箭或绳索的,干嘛用矛啊?

    双方近至十步,一切已来不及了!

    拼了!赤鲁怒目圆睁,紧紧夹住长矛,望准对方马首刺去——他只能刺马首,这是唯一险中求胜的机会。

    马悍黑面甲下的嘴角一弯,刺马首?再给你那把短家伙接长一倍吧!

    挺枪纵马,风驰电掣,犹如小号桅杆似地霸王枪闪雷一击——

    噗!一声脆响,象是拳头砸烂西瓜的声音。

    赤鲁的头颅被霸王枪拳状枪头重重一击,爆裂破碎,血骨四溅,战马托着无头尸体冲入浓浓的夜色中,消失不见。

    三十重骑兵冲击五十轻骑兵,用虎入羊群形容都不为过,更何况还有马悍这个变态存在。不消一时半刻,乌延五十骑卫,连同他们的首领赤鲁,尽数被杀个干净。

    当马悍驻马顿枪,顶开面甲,长长吐出一口气之时,远远传来太史慈的大笑:“乌延老贼,记住了,箭削你左耳之人,便是东莱太史慈!”(未完待续。。)

第六十九章 【辽西初定】

    (说实话,订阅不太令人满意,还不及上本老书,但大家的打赏与月票支持令十五郎深为感动,就冲这份情,十五郎也会好好写下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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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月末,一向平静的辽西发生的一连串战事,搅动了大汉整个幽州刺史部,尤其对辽东、辽东属国、辽西、右北平、渔阳、上谷诸郡的冲击极大。

    辽东郡骑都尉、领白狼城守马悍,联合辽西鲜卑素利部,一夜之间攻破乌丸汗鲁王乌延盘据多年的老巢平冈,俘杀五千余众,抢掠牛马驼羊数十万。乌延只率了不足百骑而逃,暂居于代郡,托庇于幽州牧刘虞翼下,平冈城为素利所占。这还没完,同一天,白狼长田豫,率骑步千军,进攻乌丸能臣部所在地文成。双方正接战之际,鲜卑弥加部千骑突然从乌丸人后方杀出,前后夹击,大败能臣氏。能臣兀于乱军中被杀,部众财产被田豫与弥加瓜分,文成为马悍所据。

    马悍这一连串令人眼花缭乱的动作,完全出乎诸辽各势力意料之外,谁也没想到,一个才安生了不到两个月,手下不过千把号人马的新兴势力,竟能把乌延这个老牌军阀给掀了个底朝天!

    马悍这一下狠着,严重损害了三郡乌丸的利益,但身为盟主的蹋顿。除了派出一个使者前往白狼城抗议之外,没有半点实际性动作。之所以如此。有着诸多原因:首先就是天气,蹋顿可不会冒着随时会被大雪封路的危险。对白狼城发动战争;其次白狼城战力不可小觑,而且还有辽西鲜卑帮手;再然后,马悍的威名与神勇也颇令蹋顿忌惮;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马悍攻打乌延,不是挑衅,而是复仇,谁让你乌延首先攻打人家汉戈寨来着?草原之上,复仇之战。没人敢说三道四,占着大义名份。所以,蹋顿的使者甚至连谴责都不敢,而只是抗议。

    护乌丸校尉府那边,也得到了田豫书面解释,尽管没有答复,甚至还有消息说意欲对白狼城不利,但马悍霸气侧漏地平冈一击,护乌丸校尉府那边立马消停了。只是在数月之后。新任护乌丸校尉(历史已改变,不再是阎柔接任)与幽州牧刘虞一起,派出了一批使者,调停白狼城与乌延部的争端。已经吃干抹净的马悍自然乐见其成。对于乌延强烈要求归还平冈之事,扔给素利去头疼好了,当日放乌延一马。不就是让他们日后互相撕咬么。

    最满意的要属辽东太守公孙度了,这个马悍可真是根扎手的钉子。不,简单就是锥子。刚扔到辽西,就捅了个大窟窿。不过,这窟窿捅得好,反正又不用他来补。只管狠狠地捅!捅得乌丸人菊花痛,这样就不会打他辽东的主意了。

    马悍这雷霆一击,令上司满意,仇敌惊惧,恶邻收敛,自家实惠,可谓一举四得。

    当马悍率军押解着两千余俘虏,驱赶着分赃之后到手的十余万牛羊马匹,回到白狼城不过两天,纷纷扬扬的大雪便从天而降。一夜之间,雪厚盈尺,山南岭北,谷道尽封,河面冻结。由马悍带来的震憾,也因暴雪而冻结,一切,都暂时消停下来。

    ……

    初平三年(192年)岁末,雪后初霁,厚厚的云层难得漏出几缕阳光。雪化了不少,但路面仍结着薄冰,一腿踩上去就打滑。雪后更冷,寒风虽不似前阵子那般如冰刀割肤,但冰针刺肤也一样难受。

    就在这谁都想猫冬不出的时节,马悍却与太史慈率一队白狼悍骑来到辽东湾西海岸。这里距离文成不足百里,若是雪化,快马大半日即可至。太史慈原本是随马悍巡视文成的,没想到寒冬腊月的,这位城守竟有恁般好兴致,不远百里跑来看海来了。

    但是……海在哪里呢?

    入目尽是一片白茫茫,说得好听叫银装素裹,说得难听就是黄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了。这大海,也都给冻上了。

    辽东湾沿海,每到腊月,都会有海冰,厚厚的冰层,绵延数里甚至数十里。尤其在西海岸,甚至可以当作战场,拉出千军万马干一仗。

    马悍之所以坚决拿下文成,除了解除后顾之忧,重建辽西铁三角,最重要的目的,还是想打通海路。

    从文成沿封大水南下三十余里,然后再折向东,不到五十里,就是辽东湾西海岸,距离海岸线不远的海面上,有一个面积十多平方公里的海岛群。马悍这次的主要目的,就是来看这个岛的。在太史慈、田豫等人眼里一个无足轻重的小岛,在马悍眼里,却至关重要,他一定要亲自登岛勘察,了解通透,以便决定下一步计划。因为这个岛,就是辽东湾最大的岛屿——觉华岛。

    觉华岛,是后世的称呼,在三国时代,并不是叫这个名字。马悍问过当地人,因为岛上有一片桃林,当地人便称之为桃花岛。除了鸟蛇之类的动物,无人居住。海岛距离陆地约十五里,如果是快马奔驰,一刻即至。不过,眼下天寒地冻的,趟冰的话,最好别骑马,否则易折蹄。

    马悍一行已在靴子上绑扎了一圈圈草绳,这样可以增大摩擦力,不易滑倒。其实按马悍的意思,如果只有他一人,他宁愿削制两根滑板,溜着冰去,这一马平川的,可不是天然滑雪场么?十五里地,照样一刻可至,不输于奔马。可惜,只有他一人会滑冰,太史慈等人,见都没见过这东西。

    十五里并不远,但冰上难行,加上海风劲吹,像鞭子沾水狠狠抽打在脸上,任是马悍等人手脸抹着厚厚油脂,又包裹得像木乃伊似地,寒风还是一个劲往衣袍缝隙里灌,被吹得那叫一个够呛。按太史慈的说法,那脸都不是自己的了。

    足足一个时辰,一行人才艰难跋涉至岛上。此时天地一片肃杀,什么桃花是别想看了,倒是有一些刺槐、松树、桑树、榆树等等,这时节也是干了吧唧的。

    刚登上岛,马悍的感觉就是这岛的确很大,差不多顶得上十个白狼城了。岛呈长葫芦形,两头宽阔,中间窄细,东北至西南走向,长十二里,南北宽二至七、八里之间。中间有一细谷,将岛分成东西两半部,东大西小。东半部山势险峻,多为悬崖峭壁,有一座海拔将近二百米的高峰,便是后世的大架山。西半部为丘陵山区,岭西屯北海沿有石山礁屹立。山南屯海沿山石嶙峋,明暗礁林立。

    马悍对西半部比较满意,这里适合扎一个隐蔽的兵营,海滩上可以建一个停泊口。如果从这里乘船南下,可以从辽东湾进入渤海湾,再从莱州湾的黄县,也就是太史慈的家乡登陆,可避开幽、冀二州,直达青州,深入中原。

    马悍眯缝起眼睛。他不可能长期与中原隔绝,像公孙度那样,被隔绝久了,憋成了王八,再无问鼎天下之心,只龟缩在地图一角自嗨。到头来,还不是被司马氏给收拾掉。

    其实也不怪公孙度没志气,这家伙被两个牛人公孙瓒与袁绍生生堵住南下之路,除非你掐得过他们,否则就老老实实关起门来成一统,中原不是你能来滴。

    马悍所面临的,也是与公孙度相同的处境,他的南下之路同样被堵死,而且比公孙度还不如,人家的兵力好歹比自己多了去。既然陆路不通,那就走海路,而且这条路更便捷,用时更短。路都是人走出来的,马悍就不信了,凭着他对地球的认知,还能让这俩只知天圆地方的货挡了道!

    马悍琢磨好了打破壁垒的方案,一扭头,却见太史慈站在一块高高露出冰面的礁石上,一任如刀的海风袭面,默默远眺。

    马悍纵身跳上礁石,与太史慈并肩而立:“想家了吧?”

    太史慈呵出一口雾气,眯缝着眼,隐隐有些发红,也不知是风吹还是怎地,声音微颤:“海天尽处,便是吾家。浪迹三载,只留下家慈与老仆,青州匪患猖獗,兵荒马乱的,也不知这些年过得如何……慈不孝啊!”

    马悍拍拍他的肩膀:“子义会回去的,如果合适的话,也许我会与你一道看往伯母。”

    太史慈有些惊讶地看了马悍一眼,嘴皮子动了动,想说什么,终是忍住不言。

    马悍沉声道:“我希望你能明白两件事,一是白狼城是我马悍的白狼城,公孙使君只能在城头上插一面旗帜而已,别的什么都做不了。二是每一个母亲,都希望自己的儿子衣锦荣归,离家越久,就越应当将惊喜奉于父母眼前。”

    马悍说罢,转身跳下礁石,向周围白狼悍骑一挥手:“走喽,回文成。”

    “城守!”太史慈倏地转过身,神情坚毅,仿佛做出了什么重大决定。

    马悍抬手止住他说话,从怀中掏出一物,扬手抛向太史慈。

    太史慈惑然伸手接过,翻腕一看,却是块铜符,“白狼营骑司马”几个汉隶赫然入目。

    太史慈将铜符紧紧攥在手中,重重向马悍一抱拳。四目相对,豁然大笑,声随风荡,海角皆闻。(未完待续。。)

第七十章 【狼牙飞骑】

    春暖花开,大地复苏。辽西的春天比中原来得晚,但终归是会来。三月时节,依然是寒风料峭,不过对于刚从塞北严冬里走出来的白狼悍骑而言,这点冷根本不算什么,眼下他们正训练得热气腾腾。

    在马悍、太史慈、田豫、唐努、乌追等人的率领下,以四百白狼悍骑为骨干,以老带新,协同训练一千五百新兵(在攻打文成时,折损百人,总兵力已不足二千)。马悍、唐努、乌追都是非常成熟的骑兵训练官,主要负责骑兵训练,而太史慈、田豫则对大汉的骑、步兵基本训练都颇有心得,负责步兵训练。

    一个冬天下来,虽然大部分时间都得猫冬,训练的时间不多,却也颇见成效,起码看上去像是一支军队了。

    这四百最精锐的白狼悍骑,是最早跟随马悍起家的汉奴,其中也有少量胡人,但无论汉、胡,对马悍那都是绝对的崇拜与忠诚。他们当中,近半是白狼营中、低级军官,带领着从辽东招募的骑、步新兵训练,同时也将这种崇拜与忠诚,传递给了整个部队。

    在白狼山脚下,二百精选出来的白狼悍骑强弓手,正试射一种新式武器——新型滑轮弓。

    蒙远与马钧,加上二十多个工匠,用了差不多四个月的时间,花费大量精力,废掉无数废品,终于拿出了二百多组合格的偏心轮,均为青铜制品(不易生锈),纯手工打制,仿佛是一个个精美的工艺品。马悍也知道这样太慢。但这时代的工艺效率就是这样,他只是一个小小的城守。没有足够的财力物力人力来改变提高。

    滑轮弓的难点就是这偏心轮,其它弓弦什么的问题不大。配上偏心轮之后。可以省力三到四成,也就是说,如果原先只能开二石弓,现在可以开三石。首批二百把滑轮弓,全是三石弓,所以必须挑选强弓手来使用。

    鲜卑人与乌丸人通常意义上的强弓手,是指使用一石五斗或二石骑弓的射手,相当于九十至一百二十斤弓力。由于胡人多数是自己制弓,能力有限。多使用单弓,射程一般,有资格使用专业制弓匠所制的强弓的,多半是牙帐骑卫,而牙帐骑卫所使用的弓力,通常不超过二石。当然,偶尔有几个特别猛的,能使用二石五斗甚至三石,这样的强弓手早就升为百人长或千人长级别的将官了。谁也不会才当个小卒。

    故此,一旦白狼悍骑全部装备上只需百斤力就可以拉开的三石弓,那绝对是压制性的战力,骑射战斗完全立于不败之地。曼古歹这种战术也才能真正发挥出来。

    此刻,马悍、太史慈、田豫、唐努、乌追这些白狼城高级军政官,正驻立在一个小山包上。略带紧张的心情,望着百步之外手持滑轮弓的二百白狼悍骑与五百白狼营骑兵对战演习。

    红方白狼悍骑。蓝方白狼营骑兵。双方装备几乎一样,马力相同。鞍具、马镫、马掌皆备,护甲相同,均使用无镞血泡箭。所谓的无镞血泡箭,就是去掉铁镞,箭头裹着一枚两头扎紧的羊肠血袋,羊肠被吹得圆鼓鼓,肠壁薄得近乎透明,内装微量羊血。只要箭头射中身体或战马,箭矢冲击力之下,羊肠血袋就会爆开,在击中部位留下明显血痕,“挂彩”者视为中箭,视中箭部位轻重,但凡躯干中箭,必须退出演习。在战场两侧,有数十持红旗骑兵,专事裁判。

    不过,双方也各有一样对手所不具备的优势:蓝方是兵力强势,五百骑兵包括二百白狼悍骑,三百骑射优异的新兵精锐。红方是武器优势,他们统一配备滑轮弓,箭矢也比对手多。这是一场新武器与强兵力的对决,究竟新武器与新战术结合,能不能抵消兵力优势,以少胜多,以小博大,就要看等会的实战演练了。

    马悍向旗令兵一点头,那旗令兵背负牛皮旗囊,其上插着各色小旗,得令后立即抽出一支三角赤旗,向山下打出几个简单旗语,山丘脚下的应旗手挥动三角黄旗应答,同时鼓号手吹响牛角。

    呜——呜——

    苍茫大地上响起苍凉的号角,七百演习大军,一人双马,上千战马铁蹄震撼,仿佛天上的落雷从地下惊爆。

    红蓝两军间距为一箭之地,这是两军对垒的标准距离,红军先走,蓝军分两路追击,模似被敌人优势兵力合围追杀的实战场景。

    双方的马力都差不多,控骑能力也差不多——至少对白狼悍骑而言,难分轩致,稍微差劲一些的新骑兵虽然落在后面,但追击本就有前有后,倒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双方同样也有备用马,如果这样衔尾直追,在马力耗尽之前,未必能追及。这种情况下,就可以看出兵力的优势所在了。五百狼骑一分为二,一队直追一队绕行,这样三兜两转之后,就会形成一个衔尾追击,一个侧翼截击,令对手腹背受敌的蓝军有利态势。

    红军指挥官是乌追,一见蓝军分兵,立即下令吹响反击角号。二百张弓齐齐斜举,在急速奔驰中扭身指向身后百步外的追兵。

    三石弓,以五两重的铁镞飞箭顺风抛射,可对百步外的目标造成破甲杀伤,相比起普通骑兵须在五、六十步距离才能发动射击而言,简直就是作弊。

    蓝队的指挥官是唐努,他一直不太相信这种加装了古怪铁圈,又弄了细细的三股弦怪弓,会有什么了不得的威力。乌追只让他看了一眼这怪弓的模样,然后说了一句:“等会给我洗马鞍子。”

    演习还没开始,就当老子输了!唐努那叫一个怒发冲冠,憋着股气也要让你乌追给我洗马屁股。

    唐努兵分两路拦截时,还心下得意。但是,当他看到乌追所率的二百白狼悍骑竟在百步外就举弓时。顿时懵了……这是怎么回事?百步就张弓,这小子想干嘛?难不成还想百步狙敌不成?如果这样也行。那还打个屁,直接认输好了。

    下一刻,唐努傻眼了。

    绷绷绷绷——

    弦响绵密,漫天箭雨,近到眼前时,那一个个红亮的血泡,就像恶魔一只只血瞳……

    噗噗噗噗!一朵朵血花爆开,人叫马嘶,烟尘飞扬。甚至有人从马背摔下来。

    箭,无镞。身,防护。但强劲的冲击力,依然对人马造成不小的伤害。有些箭矢依然刺破马的身体,有些箭矢射中人体脆弱部位,比如手脚头面这些包裹得不是太厚实的部位,疼痛、眩晕之下,摔下马来。

    唐努也中了两箭,一是手臂。一是头盔,按演习规则,这属于轻伤,还可以继续战斗。唐努已经不发懵了。他只是无比震惊。百步回马驰射,他也可以做到,四百白狼悍骑中。至少有百人可以做到,前提是使用二石弓。百步外射杀无甲骑兵问题不大。也可以破单层皮甲,但破甲之后。入肉不深,除非射中要害,否则多半伤而不死。

    而从自己手臂中箭的冲击力与痛感而言,这一箭力道绝对不止二石,如果装上铁镞,绝对可以射穿手臂。再看看身旁被无镞箭射落马下的士兵,唐努甚至觉得对方使用的是三石弓……可问题是,这不是一两个人,而是二百人啊!二百个使三石弓的骑兵,只怕将三郡乌丸的强弓手全集中起来,也不过如此吧。

    唐努以下二百余骑兵,遭到这意外打击,一时惊乱,正进退失踞时,对面弦如惊雷,第二、第三、第四轮暴击接踵而来。唐努只能跑,而且必须分散开跑,队型过于密集,被“杀”得更快。

    红军二百白狼悍骑根本不用传令,每一个狼骑都很熟练地把握战机,立刻回马追杀。不断将落后的骑兵一一清除,直到再也追不上才停下休整。而这时蓝军另一队骑兵也被吓住了,主队不过片刻就溃散,他们这分队兵力不占优势,攻还是不攻?眼睁睁看着红军将养马力,养精蓄锐,竟不敢上前。

    不久之后,休整完毕,神完气足的红军又开始反杀过来。百步对五十步,远袭近走狗皮膏,可想而知蓝军副队的下场……

    “好强弓!好战术!百步狙敌,人追我避,人逃我追,如附骨之蛆,不死不休。”太史慈以拳击掌,激动得脸色发红,“得此强弓,配以这样的战术,就算是乌丸、鲜卑这等天下名骑,也只有逃的份。若以之进击中原那些缺乏骑兵,以步卒为主的军队,简直……简直就是一场灾难。”

    田豫也是心情激荡:“以前白狼悍骑还被称为汉戈骑兵之时,就曾使用过这种战术,但苦于弓矢不利,对乌丸精骑的优势不显……若是当日汉戈寨被围时有这滑轮弓,哪容乌延老贼猖狂?”

    马悍却没有二人那般兴奋,向红军指了指:“红军击溃蓝军主队时,一共发射了五轮齐射,散射无计,你们注意到了么,最少有一半的箭矢,没有射足百步,而是落到七、八十步外,有些甚至连六十步都不到。若非如此,唐努的蓝军主队只怕连逃的机会都没有,直接溃散。”

    太史慈也冷静下来,皱眉道:“难道……这滑轮弓的那个……什么你说的‘性能’不稳定?”

    “恐怕是这样。”马悍点点头,下令,“演习结束,收队,统计,检查弓矢。”

    这一战,不用说,蓝军输得一塌糊涂,连红军毛都没摸到一根,自家净损失达四百余骑——这样的高损失比,对骑兵而言,等同于全军覆没了。但演习中还真造成了十余起轻重伤事故,最严重一个是掉下马后被乱马踩折腿骨。

    这样的损失在马悍的可接受范围内,什么是实战演习?除了降低兵器杀伤性,其余一切与真实战场无异,在这样的模似实战情况下,能不死人就已经算很好了。而受伤的士兵,都会得到及时的救治,若因此而致残,也能得到退伍兵的待遇。

    乌追兴高彩烈,而唐努垂头丧气,一见马悍就强烈要求给他的骑兵装备这种新式弓。马悍没理会他,只反复询问红方白狼悍骑的使用体验,最后找到了问题所在。

    主要还是战场环境与气候时节问题。这里是北疆,此时为三月,风沙扬尘,降附于滑轮表面,造成弓弦与滑轮摩擦增大,拉力不足,所以射不远。这样还会磨损弓弦,划伤滑轮,缩短使用寿命。

    马悍随即招来蒙远与马钧,向他们提出采用封闭式偏心轮,以及弦槽活动开合片的设想。这样可以最大限度保护偏心轮,保持杀伤力,延长使用寿命。

    这个补充装置并不难,一看就懂,蒙远表示,数日内便可完成全部改装。

    完事了一回头,正看到太史慈把玩着自己那把加了百炼精钢偏心轮的魔瞳弓。经过改装之后的魔瞳弓,省力三分之一,只需有七石弓的拉力,便可自如使用这十二石的超强弓。也就是说,马悍可持魔瞳弓完成上百次射击而不会力竭。连太史慈都能勉强射个三五箭的。

    “城守,这样的弓,我也得要一副。”太史慈与田豫几乎是异口同声。

    “没问题,你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开弓力量向蒙远专门定制。”

    “城守,这二百强骑你看是不是分一部分给我……”唐努也是眼睛发亮。

    “少打主意!”马悍挥挥手,“这新式滑轮弓还太少,我们必须集中使用,才能发挥出其威力。我准备将二百强骑抽出,专成立一支强击骑军,由我直领。”

    这下连田豫也表示支持:“城守早该有一支直属骑卫了。”

    太史慈笑道:“如此强军,得有个名号才行啊。”

    马悍摸了摸光滑的下巴,道:“这支骑军源自白狼悍骑,是狼骑中最尖锐的利齿,嗯,就叫——狼牙飞骑!”(未完待续。。)

第七十一章 【辽东来客】

    四月的辽西,终于迎来了真正的春暖花开时节,同时,白狼城也迎来了首位来自辽东的贵客,也是位熟客:辽东太守府主簿柳毅。

    柳毅可不是空手来的,他带来了第二批军粮、草料、兵器与各种军资,同时还有做为战损补充的三百兵源。从这一点上看,公孙度不可谓不大方,不可谓不热枕,换成是别的什么人,只怕真要感激涕零了。

    马悍当然也很感激,至少表面上,柳毅看到的就是一个满面感激不尽的白狼城守。而马悍对他的接待规格也是非常高,亲自出城三里迎接,甚至没有按照使者的接待规则,安排他住驿馆,而是在城守府侧院扫榻以待。

    柳毅很是满意,他这一次出使,是带有任务的,而这个任务是否能顺利达成,首要就是看白狼城守马悍是否恭顺——最起码表面上要恭顺。初步考察结果,柳毅得出一个结论:此人可用。

    就在内室里,请马悍屏退左右之后,柳毅从随身锦囊里取出一封火漆信柬,交给马悍。

    马悍接过一看,信柬的抬头是“辽东郡骑都尉、领白狼城守马惊龙亲启”,落款是“辽东太守府押”。心下明白,这是公孙度给自己的密函,打开一看,马悍眉毛一挑,随即神色平静下来,一任柳毅反复观察,也没能看出端倪。

    整整一刻,内室沉静近乎死寂,空气凝滞,柳毅再有涵养。也有些沉不住气了,一手轻摩腰间的玉如意。似乎很随意地问:“城守之意如何?”

    马悍缓缓开口:“东莱混乱,盗寇横行。的确可图,但青州刺史田楷乃幽州所立,且北海相孔文举素有名望,若与之冲突,只怕于使君不利啊。”

    柳毅就笑:“使君之意,只是敦请城守为前锋,前往东莱打个前哨,以探虚实,并不要求与田使君或孔北海接触甚至接战。嗯。据闻白狼营之骑司马太史子义者,便是东莱人氏。以此人为先导,必可收事半功倍之效。”

    “前锋,探虚实。”马悍淡笑,明白公孙度的真意。

    公孙度这封密信,意思只有一个,从辽东渡海取青州东莱郡。公孙度不是没野心,也不是没手段,只是没机会。不过在初平四年的春天。机会来了。首先是兖州牧曹操出兵攻袁术,青、兖之间的兵力抽调一空。随后,发生了管亥率黄巾军围困北海国孔融之战。这个时候东莱连个太守都没有,只有一个郡丞主事。北海国与东莱郡毗邻。某种程度上,东莱就是北海孔融的势力范围。眼下孔北海不行了,曹孟德也自顾不暇。正是渡海取东莱的难得良机。

    渡海作战,此前公孙度还真没玩过。心里没底,不敢贸然派大军出击。他需要一支先锋前往探道,建立一个登陆点。这种有危险性又没多大好处的任务,最好交给非嫡系军队去干,白狼营最好不过。

    马悍在辽西呆了整整一个冬天,人生地不熟的,消息断绝,完全不知近半年来中原的情况。看到公孙度的密信,加上柳毅的情报补充,这才略知一二。

    “管亥,黄巾军,兵围孔北海。”这三个关键词令马悍嘴角一弯,他想到了太史慈,这位老兄人生最精彩的一刻,不就是从此开始的么。

    马悍心下已有决断,现在,他只想知道,自己有什么好处。

    柳毅身为“资深秘书”,这察颜观色可是基本功,一见马悍神情松动,不待明言,立即心领神会娓娓道来:“使君将再给城守增加一千兵员的装备给养,并向白狼城提供谷米万石、铁料三万斤,布帛千匹,金百镒……嗯,只要城守同意出兵,使君将会派出三艘槛舸,从沓氏(今辽宁金县)开至封大水(今六股河)出海口,接应大军。使君之意,先登精锐,贵精不贵多,人数当控制在三百上下。每艘槛舸可载百人、舸腹可藏马匹及军粮,如此……”

    柳毅里里外外说了一通,马悍暗暗点头,公孙度也算人才,或者说,他身边也算有人才,所以一切安排得很得当,可操作性强。公孙度再给他增兵到三千,应当说是形势使然。首先从道理上说,他这个骑都尉,掌兵应当是三至五千之间,二千,确实太少,给人感觉有些刻薄。其次,很关键的一点,去年平冈与文成之战,马悍仅仅以极少的兵力,就搅动了辽西之局,令公孙度感到自己没有看错人,这确实是个会来事的家伙。既然如此,再给他增强一点实力,把乌丸人紧紧吸引住,让他们互相撕咬,辽东就会轻松很多。

    只提供少量的兵员、钱粮,就能让一支军队为自己解除外患,如何不干?这笔账,公孙度与他的幕僚们如何不会算?如果大家互换位置,马悍也同样会这样干。这种情况有点类似老美给本哥又是塞钱又是给武器,撺掇着本哥干老毛子一样,只是到头来,本哥反咬了老美一口。而公孙度会不会也一样被反噬呢?天知道……

    但马悍还有顾虑:“虽然眼下是春季,正是牛羊产崽之际,乌丸人不会在这个时节有异动,但我担心柳城那边,如果蹋顿横下心的话……”

    柳毅当即给他一颗定心丸:“使君已令司马张敞率二千骑、步军进驻辽东属国扶黎营,乌丸人若敢异动,张司马必定出兵。请城守放心南下。”

    公孙度都做到这样了?说得好听是解除后顾之忧,说不好听那就是逼人就范了。

    马悍也很干脆:“我会亲自带队,率二百人马,登陆东莱。但我还有一个条件,那三艘槛舸必须归我。”

    “嗯?”柳毅怔了怔。

    “此行我不会空手而返,我需要船从中原运回一些东西。而且,若有机会的话,嘿嘿……”马悍说话时,眼睛露出一丝“贪婪”之色。

    “哈哈哈,明白明白。”柳毅大笑点头。是啊,想想乌延的惨状,以此人及其手下虎狼之骑,岂止是探探路就算了?不劫掠一番,装满船舱怕是不会离开的。而且听他的意思,以后还会常去……这样,就很有必要弄一些船了。

    “可以,不过三艘槛舸而已,毅可以做主,就赠与城守了。”

    “如此,多谢柳主簿了,悍甘为使君前驱,为辽东拓土!”

    ……

    正当马悍与柳毅密议之时,同一刻,太史慈也接待了一位辽东来客。

    来客做下人打扮,见到太史慈就是深深一鞠:“小奴拜见太史先生。”

    太史慈惊讶不已:“是你!你的家主可好?”

    来客恭敬答道:“家主一切安好,此次遣小奴前来,致信予太史先生。”

    “哦,信在何处?”

    来客从随着带来的锦盒里小心翼翼取出一卷竹卷,呈与太史慈。

    太史慈笑了,那个人果然还是习惯用竹简书字,对脆而薄的蔡伦纸看不上眼。

    太史慈展开竹简,认真看毕,一言不发,让侍从安顿好来客,径直前往城守府,求见马悍。

    一见面,就将手中的竹卷递上前。

    马悍接过一看,笑了,真是无巧不成书。这是避居辽东的北海名士邴原写来的求助信,希望太史慈回辽东一趟,保护一个叫刘政的名士逃离辽东,返回青州。

    这是怎么回事呢?此时公孙度正在郡内大肆打压世家望族,手段比曹操还激烈。这刘政乃是邴原的乡党,曾在中平年间任右北平太守,后辞官归乡。黄巾之乱时,北海受祸最重,刘政与邴原等人一同避难辽东。刘政是世家名门出身,正是公孙度专政的对象。这样的人,要么就投向公孙度,要么就得被专政,刘政选择后者。于是公孙度收捕刘政家人,不过刘政却先一步逃跑了。公孙度发布公告给各县“敢藏匿刘政的与其同罪。”刘政走投无路,只得投靠邴原。邴原将刘政藏匿了一个多月,眼见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便想让刘政离开辽东,返回北海——黄巾再狠,也狠不过公孙度啊。

    辽东不平,海上不靖,东莱不宁,刘政单身上路,若无勇武者护送,只怕未必有命返乡。此时邴原想起曾在他府上当过一段时间门客的太史慈,此人箭术精绝,勇武过人,正是刘政良伴。便让家奴持信前来白狼城。

    太史慈早前曾写信告之邴原,自己为白狼城守之门客,而太史慈任骑司马之后,正值辽地严冬季候,音信断绝,结果邴原也不知道人家已高升了,否则决计不会如此冒失。

    太史慈搓着手,很是为难:“邴君与慈有恩,所托之事,实难推托,只是慈身为军司马,若因私故离军,只怕……”

    马悍哈哈大笑,拿出公孙度密信,递给太史慈:“你看看这个。”

    太史慈惑然接过一看,猛然抬头:“城守之意,莫不是……”

    “子义,你也该回家看看了。”马悍说着站起身,抬臂扩了扩胸,昂首南顾,“我呢,也该去中原去转转了。”(未完待续。。)

第七十二章 【南渡!南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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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月中,太史慈先行出发,前往辽东。马悍则率领二百狼牙飞骑,带足装备、马匹,前往觉华岛(马悍改名)。在这里,所有士兵都要在半个月内学会游泳,并且每日坐小船来回海岸与小岛间。不管你吐也好,晕也好,脚软也好,跑肚拉稀也好……总之要在短期内尽可能适应海上颠簸。适应不了的,回白狼城换人,反正还有二百白狼悍骑可替换呢。

    没有谁愿意被替换,白狼悍骑百分百出身于汉戈部,汉戈部是个重视武勇与荣耀的部族,被族长选中,随族长征战,这是无上荣光。若被赶回来,族人、同袍的眼光羞也羞死了。而且此去青州,不仅仅只是荣耀,族长还许诺,一切缴获,七成上缴,三成分赏。荣耀与财富,不正是战士的勇气来源么。

    田豫留守白狼城,唐努、乌追协助,除了攘外安内,还有一项任务,重新修葺广成,让白狼、广成、文成这铁三角重现辽西。

    柳毅的动作比预想中要快,仅仅只过了十天,从辽东沓氏开来的三艘槛舸就开到了渤海湾。马悍接报,立即全军整装,快马奔赴五十里外的封大水入海口。

    奔驰半日。马悍终于看到这时代的槛舸是什么样子。这是一种大型民用海船,船长七丈。高两丈,三桅。中部最宽处为二丈,头部较窄,尾部稍宽,底部呈梭形,两端呈流线型上翘。之所以称为“槛”,指的是船有上下两层,既可载人,亦可运货。

    汉代的造船业相当发达,西汉武帝曾七次巡海。所乘的都是大舡巨舟,上面起宫殿,可载千人。辽东与中原最便捷的通道,就是海路,从辽东沓氏到东莱黄县,不过二百五十余里,顺风航行,一日夜可至。故此黄巾之乱时,青、兖、豫、冀各州大批流民渡海至辽东避难。而辽东的造船业也由此兴盛。

    据马悍所知,公孙度有船舶不下三百艘,其中战船达五十艘,据说还有大型楼船。在沓氏有好几家造船行。马悍打算将来有机会一定要去看看。

    这三艘槛舸的领船之人,也是老熟人——郑高,当初正是他引领马悍一行进白狼城的。

    郑高远远在船头举袖揖礼:“半载未见。城守风采如昔,而威名已传遍辽地。可喜可贺。”

    马悍也哈哈笑:“郑从事,上回劳驾你走陆路。这回要劳驾你走海路了。”

    郑高苦笑:“高就是个劳碌命……唉,不说了,马城守,诸位将士,请登舟。”

    狼牙飞骑战士一个接一个下马,将随身物品、兵器,干粮褡裢全放到战马背上,沉默地牵马鱼贯而行,踩着颤悠悠的踏板走上甲板。狼牙飞骑的标准配备是一人双马,自从攻破乌延的老巢平冈之后,缴获了乌丸人的大量好马,白狼城马匹富余得很。只是此次出海,船只载重有限,物品尽量减少,一人一马已是极限。不过,双骑主要用以对付骑兵,对以步战为主的中原军队,足够了。

    在二百狼牙飞骑的队伍里,还有两个很不起眼的鲜卑人。人不起眼,但他们肩上的两只羽毛鲜亮,体形硕大的雄鹰却分外惹眼。

    人,是鹰奴,鹰,是信鹰。

    这是马悍在平冈之战后向素利讨要来的四名鹰奴之二。经过平冈之战的实践,马悍觉得,信鹰这种联络方式,在某些短距战斗中还是很有用的。素利彼时正与马悍结盟,互通消息,自然不吝区区几个鹰奴。

    马悍此次行动,有点象后世的登陆特种作战,通讯是第一要务,正是检验信鹰作战性能的时候。

    四月,正是东南信风劲吹之时,放舟东下,正其时也。

    日出大海,洪波滚涌,海天无极,心雄万里。

    楼舱顶上,马悍迎风伫立,望着天空中翻飞追逐的信鹰,心随鹰舞,直放海东。

    马悍这一次远航,并不单单是因为辽东太守令喻。白狼营是听调不听宣的,在正常情况下,只会随大军行动,附其尾翼。你公孙度要打东莱的主意,可以!要我出兵打前锋,也可以!但不能只派我的兵,你也得出一份子,而且是大份子。象公孙度这么干,有点让人趟雷的意思,马悍完全可以拒不出兵,或者象征性出少量人马。但他还是出兵了,而且非常痛快,甚至亲自带队。

    柳毅当时是喜出望外,感激不已,否则怎会将三艘槛舸相赠?要知道这可是新船,每艘造价不下百万钱,加上随船赠送的熟练掉夫(船员),三艘槛舸,几乎相当于白狼营二千兵马一岁糜费。柳毅还是觉得值,反正辽东船多,不差这三艘。

    马悍对此行已经有了一个初步计划,这个计划是建立在目前已知情报基础上制定的,他还需要更多的情报,以便使此行利益最大化。而这一切,只有潜入青州之后,再相机行事。公孙度交待的任务,不过是搂草打兔子,顺手而为而已。

    从封大水出海口向东南航行,顺风顺流,两日可至沓氏。在沓氏重新补充之后,扬帆,放舟东下,次日午后,即登陆莱州湾。

    按马悍与太史慈的约定,谁先到东莱谁就候着。马悍下船后并未见到太史慈,看样子是自己先到。从时间上算,的确也应该是他们先到,毕竟太史慈是绕了一个大弯,从辽西,到辽东属国。再到辽东,再转到中辽。最后从沓氏上船。从地图上看,简直就是一个270度的大转弯。由此可看出,从海路走是何等便捷重要。

    狼牙飞骑战士九成九没出过海,尽管老天开眼,这三日海上之行风和日丽,没有什么大风浪,却也令这群草原汉子腿肚子转筋,恶心犯晕,吃一半吐一半,饱受折磨。如果不是上船容易下船难。怕是有不少战士宁愿放弃荣耀与财富,打退堂鼓了。

    当脚踏实地的那一刻,许多战士匍匐于地,感谢苍天海神让他们活着看到山川草木。

    马悍一言不发看着这群马上像条龙,船上像条虫的家伙,心下打定主意,待回去之后,要将白狼营全体将士拉到觉华岛轮训,非得往死里练不可。下一次再渡海。绝不允许再出现这样的情况。

    太史慈还没到,正好让狼牙飞骑战士与战马休整,这帮家伙眼下全是软脚虾,如果此刻来了一支军队……哦。不用说是军队,哪怕是黄巾贼,都能毫不费力将他们赶下大海。

    三艘槛舸则退回十数里外的海岛停泊。一旦有需要,马悍自会派人出海联络。从莱州湾到后世旅顺这一段海路。纵向分布着大大小小的群岛,多达数十个。这些辽东掉夫长期航行于这条航线。对附近有什么既不太远,又适宜停泊的海岛,可谓了然于胸,自不需马悍操心。

    而二百人马,则携带五日口粮,分散到附近山林间,恢复调养。

    如此过了三日,终于等来了太史慈。

    哪怕是刚经过数日海上颠簸的太史慈,刚下船时,依旧精神抖擞,目光如背后双戟的锋芒一般闪亮,腰挺得似弓弦一般笔直,仿佛游山玩水刚回到家一般。不愧为海边长大的太史慈啊!

    马悍笑了,这一刻,他心目中的觉华岛训练教官的人选,定下了。

    太史慈身后,是一个年约四旬,长须飘飘,气度俨然的中年。看太史慈神情,对此人极为尊敬,不消说,此人就是那个政治避难者刘政了。

    当刘政听到太史慈介绍说眼前这年轻得过份的少年郎,就是辽东骑都尉、领白狼城守马悍时,先是惊讶得抚须的手都停顿了,然后慢慢转为轻篾,只是据傲然地颔首以应,再然后就无视了。

    马悍对三国时代的世家风气还是知道一点的,这也是个拼爹的时代,你出身差,那就是差,一切都差,那怕再有能耐,别人也会看低你一眼。太史慈的人生履历就是最好明证。连太史慈这种身家清白的良家子,在世家名士眼中都不过如此,更别提马悍这来路不正的家伙了。

    马悍手下还是很缺谋士的,但他也知道,有些人,哪怕再有本事,再与其结交,也不会为他所用。所以,马悍也不会做这等无用功,你既然这么想抖m,那就自个慢慢抖吧。

    “吾自去寻东莱郡丞管季礼论书,这几日承蒙子义拂照,政多谢了。”刘政说罢,举袖微拱,转身负手,扬长而去,竟当马悍等人不存在一般。

    太史慈面色如常,拱腰做揖,目送刘政远去。

    马悍呢,不动声色,并抬手制止了身后狼牙飞骑们的怒斥。刘政的态度,首次令马悍意识到自己的出身,将会是自己霸业的短板。怎么补这块板子,得要好好思量了。

    马悍登陆的地点,距离黄县,也就是太史慈的家乡不足二十里,自然不能让人过家门而不入,尤其还是三年不归的家门。

    黄昏时分,在城门将要关闭前,马悍率四名护卫,与太史慈一道,来到黄县。

    黄县(今山龙龙口市)始建于秦,建县之初,立即出了个名人:徐福。而且徐福东渡时,还选择老家这块地方为启航点,就在黄县这块宝地,成就了他的千年神话。

    黄县便是东莱郡治所在,距北海不过三百里,此时北海贼寇正急,黄县上下也是担惊受怕,分外警觉。突然间见到六个精壮男子,人人持械背弓,出现在城外,无不紧张万分,差点就要敲响警钟了。

    太史慈望着城墙上箭矢森森,只笑着对那县尉道:“陈县尉,可识得太史慈否?”

    那县尉看了好一会,才失惊道:“太史子义,是你!你回来了……”

    “是,只为探母,别无他意。”

    “哦,哦,这样啊……既是连孔北海都赞一声义士的太史子义,我等岂敢为难,请入城。”

    太史慈入城,走在长长的城门洞里,马悍清楚地感觉到,这个一向从容不迫,敢于直面夺命凶箭的得力助手,这一刻,身体微微颤抖。

    黄县东闾,一户陈旧而安静的小院被叩开,探出一颗白发苍苍的老人头颅。

    老仆眯着浑浊的老眼,带着惊异的眼神看着眼前六个挺拔雄壮的年轻汉子,吃吃道:“诸位、诸位有何贵干?”

    太史慈上前一步,面露微笑:“平叔,家母安康否?”

    老仆眯缝着眼看了好一会,突然涌出两行老泪,跌跌撞撞向院里跑:“主母、主母,少主回来了……”

    庭院之中,夭桃之下,太史慈一向笔挺如枪的身躯弯伏如弓,向一柱杖老妪潸然跪伏:“母亲大人,儿,回来了……”(未完待续。。)

第七十三章 【双雄闯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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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救援孔北海?”马悍一脸“惊讶”的表情,实则已在意料当中。

    “是,这是家母的意思。慈北游之时,家中多得孔使君照应。而今黄巾围都昌,孔使君有难,家慈嘱慈必报此恩,城守……”太史慈面上为难,心下惴惴,毕竟他不再是过去那个单枪匹马的游侠了,他的一切与本次作战无关的行动,都必须要得到上司,也就是马悍的批准。可是,为了自家报恩之事,却对整个作战行动造成影响,这对太史慈而言,心下极为不安。

    “大丈夫恩怨分明,有恩必报,有怨必索,子义乃豪杰之士,有恩岂可不报?”马悍十足一副贴心大老板模样。

    见城守并无苛责之意,太史慈心下暗松口气,忙道:“慈并无连累我军之意,若城守同意,慈愿单人独骑,入昌都面见孔使君,呈说厉害,请缨为将,率北海郡兵击溃贼寇,以解北海之围。”

    马悍笑而不语,历史上太史慈的确是这样做的,只是孔融空有满腹经论,辩才无碍,于兵事却一窍不通。更缺乏胆略,对太史慈的请求坚决不允。他唯一信任的就是援兵。外来的和尚才会念经,最后让太史慈冲出都昌。向平原刘备求救。结果三千救兵尚未至,黄巾暴徒已闻风而遁。就是这样的乌合之众,却把堂堂孔北海吓尿。

    马悍知道太史慈此行必难说服孔融,不过这样正好,他要的就是孔融不敢打,否则,他还怎么实施自己的计划?同样,北海他一定会救,无论太史慈请求与否。只是马悍也一定得等太史慈提出来。然后自己概然允诺,这样才显得太史慈欠他一个老大人情。要收服一个人,不是趁人热血上头时纳头便拜就算完事了,而是要在此过程中,不断示之以恩,结之以义,施之以惠,绑定利益,慢慢巩固。最终使之彻底归心。这种御下手段,混帮会的最清楚不过,也最擅长玩。

    “贼军万众围城,子义是我白狼城之重将。岂可独自涉险,我与子义同去。”马悍笑着擎出魔瞳弓,阳光照在两个精钢滑轮上。闪闪发亮,“上次屠狼。咱们还没分出胜负,这次杀贼。正可一较高低。”

    太史慈听得热血激昂,感铭五内,不禁握住手上新弓——这是一把五石滑轮弓,早前他使用的是四石强弓,加滑轮后,省力三成。如今开五石弓,射百矢,跟玩儿似的。

    “好!这一次,就比看谁射杀贼人多。”

    从黄县到都昌,经弦国、曲成、掖国、当利、下密诸县,行程近三百里,按正常骑兵行军速度,至少三天。但马悍这支狼牙飞骑是见不得光的,当然不可能走村过县,在这青州之地肆意乱跑,所以他们绝不能走陆路。而走海路的话,沿莱州湾西行,一昼夜可至,不光隐蔽,更重要的是快速。

    经过五日休整,除了还有十余人水土不服,状态不佳之外,绝大部分狼牙飞骑战士都已经恢复过来。但却有近三十匹战马因为不适应海上颠簸,出现问题。马悍干脆留下三个什的兵力,由一名队率率领,在太史慈的安排下,由数名乡党好友掩护,分散潜入黄县隐匿,收集情报,也好向辽东方面交差。其余一百七十人,全部上船,开往莱州湾西岸。

    五月初一清晨,三艘槛舸将马悍、太史慈等一百七十余人马运抵莱州湾,潍水出海口。从此处向南望去,可以看到二十余里外的都昌城。看到这个城池的地理环境,马悍才明白孔融为什么会弃北海国治所剧县,而选在此处与黄巾贼对抗。

    由于近海,都昌城城池并不高,而城池不大,则利于防守,而且它的地理位置真心好:西侧十里是溉水,东边则紧挨潍水,北面是波涛汹涌的大海,只有南面正对着黄巾贼。这样三面环水,一面对敌的地形,实在无可挑剔。看到孔融的军事不行,但眼光还是很不错的。

    马悍登陆之后,并不急于突入,而是先让太史慈到附近找村落打听黄巾围城的情况。大约两个时辰之后,太史慈返回,带来的消息是,黄巾贼首是一个叫管亥的渠帅,手下兵力约万余人,大营驻于都昌南面十里的寒亭。除了南面与西面黄巾贼较多之外,东、北两个方向兵力甚少。因为东边紧临大河,北面则是大海,正常情况下,根本不可能会有援兵从这两个方向来。

    马悍略加思索,蹲在沙滩上,手指在沙滩上划了个圈,表示都昌,然后在左边划了一条细线,道:“这是潍水,从都昌东门五里外绕过。我们乘两条小船,溯流而上,至东门时,从船上杀出,突破贼军合围,子义看如何?”

    太史慈欣然道:“正合吾意。”

    马悍当下点了十名识水性,剽悍轻捷的战士,每人一张普通弓、两袋箭、一柄斫刀、一面圆盾,卸甲去盔,尽量轻装。然后从槛舸两侧护舷取下两条救生舟,调八名掉夫,加一名鹰奴。两舟一共二十一人,向潍水上游的都昌划去。

    二十余里,不消半个时辰即至,从船舱向外窥探,可以看到沿岸山丘、土垅、树林等处有稀稀拉拉的帐篷。五月稻谷刚刚抽穗,不少田垅却被这伙贼人践踏摧残。

    快到东门时,可以看到城门百步之外,堆满了横七竖八的树木。这是黄巾贼为防止城内守军突围或突击而设的障碍。而在那障碍附近,约有百余黄巾贼手持简陋的武器。来回巡逻。更靠近河边处,则有三三两两。头裹灰黄布巾,衣着破烂的黄巾贼在漂洗衣物,或坐在太阳底下捉虱子。这些贼人中青壮不多,老弱不少,甚至还可见有妇人出入营帐……

    狼牙飞骑的战士忍不住啊呸了一声:“就这样的警戒,这样的巡哨,这样老弱残兵,居然也能围困此城!”对黄巾贼与北海郡国兵的不屑,溢于言表。

    马悍一拍那战士的脑壳:“少废话。跟我冲!”

    船靠岸边,十三人如猛龙出水,纵跃上岸,在漂洗衣物与闲坐磕牙捉虱子的黄巾贼目瞪口呆之中,迅疾如风,向五里外的城门冲去。而两条小舟则忙不迭操楫顺流急下,远远脱离而去。

    马悍、太史慈等人的动作太快,一直奔出三里,黄巾贼才反应过来。大呼小叫从四面八方追堵拦截,

    马悍只扫一眼就知道,除了正面拦截的那百余巡哨之外,左、右合围不及。而后面的黄巾贼只能在屁股后头吃尘。只要击溃正面贼军,翻越路障,便可突入都昌城。

    “狼牙飞骑。自由散射,目标。正前!”

    马悍声落,魔瞳弓半张。一箭射出,前方百步外一名汹汹扑来的贼兵被箭矢撞得飞起,一蓬血雨在午后的阳光下分外红亮……

    以马悍的命令为肇端,十一张弓几乎同时张举,嗖嗖嗖嗖——

    短短数息,箭发如雨,十二张弓,居然射出一股类似百人强弓手齐射的暴击效果。

    前方黄巾巡哨,顿时倒下一大片,光是马悍与太史慈,就射杀近十人。那群黄巾巡哨,何曾见过如此强悍的暴风打击,惊呼声此起彼落,如鸟兽散。

    马悍待等十二暴风射手,五人在前开路,五人在尾断后,马悍、太史慈与鹰奴居中,两个三国远击猛人,左右攒射,出手如电。两人都是速射手,各持一把强劲的滑轮弓,一箭箭连珠射出,远远看去,就象超强连弩一般突突突射击,中箭者几乎是成片地倒下。

    “子义,我放翻了五十六人,三十九死,十七伤。”

    “城守之速射,天下无双,慈自愧不如,只射杀三十二人,伤十一。”

    马悍弦响不断,脚步如飞,哈哈大笑:“这次不过瘾,下次有机会再玩。”

    十三人还没冲到路障前,前方已空无一人,左右狼奔豕突,后方止步不前。就那么轻轻松松,透围而出。

    都昌城上的守兵看得目瞪口呆,全傻了。

    这时就见一个背插双戟,手持怪弓的英武青年奔至城下,高声大喊:“东莱太史慈,奉家慈之命,特来相助孔使君!”

    城上守兵这才反应过来,无不又惊又喜,急忙放下吊桥,并从城墙垂下两个吊筐。

    一守将扒着女墙,高声道:“来人请将兵器放入吊筐,并乘坐另一个吊筐上来。”

    在不明来者身份的情况下,人与武器分离,吊筐入城,这是常规处理手段。太史慈当然明白,自不以为忤,将箭矢、双戟扔入筐内,但滑轮弓却背在身上。都昌守将倒也没在意,毕竟弓这东西,没有箭矢的话,连根烧火棍都不如。

    这时黄巾贼已反应过来,南门方向,涌现大股贼兵,远远可见这些贼兵有弓有盾,甚至还有十几个骑兵。黄巾骑兵是非常少的,这些骑兵的出现,意味着围困南门的黄巾精锐都被惊动,正兼程赶来堵截。

    东城守军指手划脚,大呼小叫,但吊筐只有两个,要取只能跑到城内军资库里调取,却哪里来得及?

    这时太史慈刚刚踏上城头,吊筐正颤巍巍垂下,而数百黄巾精兵已冲至三、四百步外……

    “城守,请速登城。”十名狼牙飞骑战士一字排开,守在吊桥处,在他们的城守没有安全登城之前,哪怕死绝了也不会有任何人退却半步。

    马悍眼皮子都不向那空吊筐撩一下,抓出一把铁箭,往地上一插,转身对准都昌城墙,抽箭、搭弦、开弓、松弦、发射,周而复始,其势若行云流水,快不可言。

    噗噗噗噗!箭如连珠,破土而入,深达尺许,尘土飞扬间,二十支铁箭尽数射出。铁箭交错,间距半臂,自下而上,在夯土城墙上搭成了一个“箭梯”。

    马悍将弓往弓囊上一插,垫步而上,手搭脚蹬,眨眼间就翻上三丈高墙。旋即摘弓搭箭,卓立女墙上,神威凛凛,令都昌东门守军看傻了眼。

    十名狼牙飞骑战士迅速退到城墙下,依次攀援而上,这速度可比吊筐快不知多少。

    当最后一名狼牙飞骑战士顺利登城之后,马悍与太史慈方才收弓。在整个过程过,都昌东城守军如同一群呆鹅傻站一旁,看着这群剽悍锐士夹带武器,轻松登城,包括守将在内,竟不敢吭声半句。

    马悍走过去,将吊筐从守卒手里抢过,挥手一切,粗绳中断,吊筐坠地。马悍执断绳一甩,卷住一支支铁箭,右臂一收,铁箭破土而出,泥沙俱下。长绳扬起,将铁箭卷上城头,抖落在脚下,不过三五下,二十支铁箭尽数收回。

    直到这时,守军才如梦方醒,急急忙忙将吊桥拉起,而此时黄巾贼军尚在二百步之外……

    五月初一申牌时分,马悍、太史慈率十一名狼牙勇士,成功突破黄巾之围,抵达都昌。(未完待续。。)

第七十四章 【救 北 海】

    (大盟连续为十五郎打气,满满感激,必再接再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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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东骑都尉、领辽西白狼城守马悍、辽西白狼营骑司马太史慈,拜见北海相孔使君。”

    “啊呀呀!融何德何能,竟能得两位不远千里,渡海襄助,请受融一拜。”

    在都昌北海相府,孔融跪坐于蒲席之上,抬臀挺身,双袖合拢,手臂平直,冠首端正,向马悍与太史慈行了个标准稽首礼。

    马悍与太史慈分坐左右,也依样还礼。

    孔融真不知道哪阵风把一个辽东骑都尉加一个辽西骑司马给吹到这北海来了,不过身为鲁地人士,又连任五载北海相,对青州地理甚为熟悉。孔融也是明白,青州距辽东看似极其遥远,其实隔海相望,不过一日夜行程而已。得知太史慈实为奉母命前来报恩,孔融感概不已,世间之事,一饮一啄,自有因果。

    历史具体到这都昌一隅,有些似是而非了。如果太史慈没有碰到马悍,他还是一介布衣,虽然奉母命突入都昌,令孔融大为感概,却绝不会得到如此礼遇,更不可能让他掌兵击贼。孔融感激他是一回事,但要用他又是另一回事,想要在孔融这等人身边任事,没有世家出身,或孝廉、或茂才的身份,想都不要想。当然,若你甘愿当个中下级武官。那倒是可以。

    历史上,太史慈单骑救北海。如此智勇双全之士,最终却不能为孔融所用。可见一斑。

    不过,今时今日,太史慈的人生轨迹已然改变,他是以辽西白狼营骑司马的身份,面谒孔融,这意义就非同一般。再加上还有个职位与孔融相差无几的骑都尉马悍,不由得孔融不郑重而平等相待。

    马悍打量这位文圣的二十世孙:年约四旬,长冠巍峨,面容清俊。三绺美髯修剪得十分整齐,身着一袭蜀锦宽袍大袖,保养得极好的细白手掌,握着一柄麈尾(拂尘)。每说上一会话,便轻拂麈尾,仪态从容淡定,儒雅非常。

    双方叙谈之时,马悍注意到太史慈在与孔融对答时,十分拘谨。执礼甚恭,也不知是感念孔融恩德,还是为其名声所慑。马悍就没那么多讲究了,他也看得出来。别看自己与孔融在职官上只差半级,但孔大名士完全不把他放在眼里。这时代看一个人无非看两样东西,要么是名声。要么是出身。就这一点上说,马悍甚至还不如太史慈。至少人家身家清白,而且在青州还有义士之名。马悍呢。谁知你是打哪蹦出来的,至于名声,辽地漠北,他是大名鼎鼎,但在青州,谁知道他是哪根葱?

    如果说,孔融对太史慈还有几分热情的话,对马悍,就是不冷不热了。

    马悍不引为意,你不能要求每个人都尊重你,你所能做的,就是做让人尊重的事。当下轻咳几声,将话头接过:“未知围城之黄巾贼有何所求?”

    孔融冷哼一声:“贼首胆大妄为,竟要胁融提供谷米万石,加兵甲百件,否则破城之后,劫掠一空。融身为北海相,牧守一方,如何能喂狼饱食,纵之四下劫掠,荼毒黎庶,为害一方?”

    万石粮,嗯,马悍知道北海一向富庶,拿出万石粮及兵甲百件其实不会有大问题。孔融不给,其实多半还是因青州黄巾为祸太烈,其势如虎,若喂之予饱食,等于养虎为患。到头来,遭殃的还是自个。从这一点来看,孔融还是明白人。

    太史慈忍不住道:“使君,都昌兵力如何?甲具如何?可有骑卒?”

    孔融淡淡扫他一眼,道:“有郡兵千五,义民过千,甲具精良,骑卒若干。”

    太史慈拱手为礼,概然道:“请使君出五百卒,慈愿为前驱,为使君驱逐此乌合之众。”

    孔融捻须而笑:“子义勇烈,某知之矣,然贼人万余众,非匹夫之勇可恃也。子义可曾率兵前来?”

    太史慈正想说话,马悍却接口道:“渡海艰难,只得百余卒。”

    孔融摇头:“太少,太少,无济于事。”

    马悍不动声色道:“然则使君之意若如何?”

    孔融麈尾一扫,从容不迫道:“无他,固守待援耳。”

    马悍与太史慈面面相觑,一时难以理解,甲器精良,兵力不弱的孔融,为何竟不敢出城一战。这其实是有缘故的,孔融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早在初平二年(190年),孔融刚任北海相不久,意气风发,一心想干一番大事业。他在北海召集士民,聚兵讲武,下发檄文,又亲写书札,与各州郡互通声气,共同谋划,搞得动静挺大。

    次年,孔融觉得时机成熟了,便信心满满联合左近的齐国、乐安国共同讨伐黄巾贼张饶。结果被打得一败涂地,连老剿剧县都被攻下,只得而转至朱虚县,不久更退到都昌。自此而后,孔融就像被拔掉羽毛的凤凰,连鸡都不如,再不敢言剿贼,甚至被打上门来都不敢出战。这是一个由极度自信变极度怯懦的典型。

    半晌,太史慈才无奈问道:“使君欲待何处之援?”

    孔融轻咳一声:“闻平原相刘使君,出身宗室,兵精将足,久经征伐,且平原距北海不过数百里……只可惜,都昌城中无骁勇之锐士,无法破城而出求援。”

    太史慈向马悍请示式地望了一眼,马悍淡笑不言。太史慈当即站起,毅然道:“慈愿为使君前往平原,必定请动刘使君。”

    孔融摇头道:“现今贼围甚密,众人皆说难以突围,子义虽有壮志,然此事着实太过艰难。”

    太史慈答道:“昔日使君倾意照料家母,家母感戴使君恩遇,方才遣慈来相助使君之急。此乃慈应有可取之处,此来必能有益于使君。如今众人说不可突围,若慈也言不可,如此岂是使君所以爱顾之情谊与家母所以遣慈之本意呢?情势已急,望使君务必答应。”

    孔融怔怔望着太史慈,半晌起身上前,执太史慈之手,叹道:“子义真吾少友也!”

    马悍等孔融感概完了,才悠然道:“若请刘使君,这出兵糜费,犒劳之资,总得说好才是。否则若刘使君问起,子义怕也为难啊。”

    孔融哈哈大笑,麈尾一甩:“刘使君若能退兵,万石粮加兵甲百副——黄巾贼我是不会给的,但却可赠与刘使君。”

    马悍立即打蛇随棍上:“刘使君若然出兵,自是最好不过,但凡事都得有个成败之说,若刘使君无法出兵,却有别家诸侯愿出兵襄助,这答酬……”

    孔融毫不犹豫:“答酬如前,绝无折扣。”

    “好!”马悍要的就是这句话。

    历史上,刘备率三千根本谈不上精锐的郡兵出击,结果管亥这群乌合之众一仗未接就跑路了,白白便宜了刘备,既捞取了名声,又竖立了威望,更得到了实惠——虽然《三国志》里无记载,但用脚趾都能想到,人家出兵几千为你解围,你说声“谢了哥们”就算完事了?多的不说,这开拔费你得掏吧?粮草你得给吧?人吃马嚼你得管吧?意思意思你得要有吧?

    很好,现在,我马悍来了,就没你刘大耳什么事了。

    孔融,是三国时代数得着的名士,建安七子之一,玩笔头,的确可流芳千古,动刀枪,渣都不如。这是马悍见到的第一位三国名士,没想到就这个弱鸡样,令马悍心头油然生出轻篾之意。

    走出相府,回到孔融临时安排的驿馆住处,马悍笑问太史慈:“你真要再突出重围,找什么平原相刘使君求助?”

    太史慈也狡黠一笑:“有我二百狼牙飞骑,何需什么刘平原。我要的不是突围,而是合围。”

    马悍哈哈大笑,向太史慈挑了挑大拇指,招来鹰奴,用专用的黑炭笔,在一小片羊皮卷上写了一行暗语,交给鹰奴。

    鹰奴接过,放入细圆木管,在鹰腿上绑好。然后轻抚鹰首,手臂一振。雄鹰展翅,冲上云霄,绕城一匝,振翅远去。(未完待续。。)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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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击三国介绍:
一把千步狙敌的超级强弓;一条无坚不摧的无敌铁臂;一颗永不言败的壮志雄心。
赞誉者,称之为辽东天驹;敬畏者,称其为一匹来自北方的狼。
穿越三国,日杀一将,肇始河北,兴于辽东,虎视中原,席卷天下。
这,就是属于马悍的三国之路。
他不算三国第一神射手,但绝对是三国第一狙击手。
“给我一把好弓,一匹快马,充足的箭矢,我可以,射、爆、三、国!”
——马悍
猎击三国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猎击三国,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猎击三国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