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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寇十五郎     猎击三国txt下载     猎击三国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四十五章 【变生肘腋】

    (感谢赵执事与虎爷不惑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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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马悍与美人浅酌轻语之时,距他所在穹帐直线五里外,护乌丸校尉邢举的穹帐内,正发生激烈争吵。

    此刻,邢举正端坐上首,满面怒容,瞪着帐下之人。而被这位掌控漠北诸胡的大汉校尉盯住的人,正是被马悍认为知情识趣的家伙——阎柔。

    此刻的阎大先生,脸上再没有一贯的恭敬,面对盛怒的邢校尉,脸色平静,语气从容:“使君明鉴,柔向朝廷赠金鬻爵,实为大汉靖边耳。这些时日以来,使君未曾看到么?柔与弟在诸胡中之人望,比诸使君,也不遑多让。难道区区一个骑司马都不配么?”

    邢举冷笑连声:“阎若水,某知你早就想入校尉府,某也曾征辟你入幕任从事,你却嫌官小,张口就想吃个大的。哼,骑司马之职,你这等人也配么?某辟你为从事,已经是看在你在胡奴中素有声望之故了,若非如此,以你寒微之家,商贾之业,也配与某同席?”

    阎柔原本还冷静,但一说到这出身,顿时色变,拳头慢慢攥紧,一脸激愤。说到出身,邢举也不过是寒门之士、世家别支,放到中原,尤其是颖川、南阳、陈留这样的世家云集之地,根本算不得什么,但在他这样的寒微出身,又从事商贾之业的人面前,却是足以昂起头,用眼角看人了。

    阎柔屡屡求辟而不能如愿,便走起曲线谋官之路。趁着董卓弄权,朝纲紊乱,他与其弟大批财物进献上去,周转数月,终于得到想要的结果,不日朝中便有敕令,辟其为护乌丸校尉府之骑司马,其弟阎志为从事史。

    阎氏兄弟这些举动都是绕开了邢举,结果邢举刚刚得到消息,顿时勃然大怒,立即招来阎氏兄弟,怒斥其非。

    阎柔长吸一口气,淡淡道:“那马惊龙,出身不明,只怕比柔还不如,使君却极力招揽,不惜以假司马之职诱之。嘿嘿,那马惊龙倒也有几分眼力,固辞不就,否则,不出一年半载,他手下数百精骑便改姓邢了……”

    “放肆!竟敢用此等言语污蔑使君。”邢举身后侍立的军侯李固怒声喝止,向邢举躬身道,“请赐刀诛此狂悖之徒。”

    邢举怒极,一双眼睛死死盯住阎柔,也不理李固请缨,一字一句道:“今后你阎氏之市易凭籍,一概取消。”

    阎柔盯住邢举,同样一字一句道:“我阎氏已经不需要了。”

    邢举眯缝着眼,寒意碜人:“那好,且看你这骑司马能当多久——赶出去!”

    阎柔轻轻一叹,用一种很奇怪的眼神望着邢举,摇摇头:“柔能当多久的骑司马不好说,但使君这个护乌丸校尉,柔却知能当多久。”

    这话够狂悖,甚至可以说是诛心。邢举原本要大发雷霆的,但在这一刻,他看到了阎柔的眼神——里面有一种令他心悸的东西。为何对方会有这样的眼神?邢举隐隐感觉出什么,突然抬手将身旁的三十炼钢刀抓起,向李固扔去,断喝道:“诛阎氏!”

    “遵命!”李固接刀拔刀,猛然砍向——邢举!

    邢举一直死盯住阎柔的眼睛,当对方的眼睛反射一道杀机凛冽的异常刀光时,陡然失惊,身躯本能避让——啊!惨呼声中,血光迸现,一条血淋淋的手臂飞起。

    邢举断臂处血如泉涌,仅仅短短一瞬,那张红润方正的脸庞就惨白若纸,痛苦扭曲,须发俱张,怨毒地盯住背后黑手:“李、固!”

    半身染血的李固面无表情,再次举刀,阎柔却出声阻止:“等等。”然后侧耳倾听。

    这时就听得帐外一阵急促的腿步声与呼喝声:“使君……啊!”

    金铁交击,利刃入肉,甚至可以听到血液激喷洒落草地的沙沙声,一具接一具身躯嘭嘭倒地。过得一会,帐外传来阎志的声音:“禀兄长,事已谐。”

    阎柔满意一笑,转回头对全身尽染的邢举道:“看,柔所言之不虚吧,使君这个护乌丸校尉,当到头了。”

    邢举将半身倚靠在短案上,怒视二人:“你们要造反!”

    “不,不是造反,而是取而代之。”阎柔微笑道,“别忘了我可是朝廷经制的骑司马,校尉殉职,司马代之,惯例如此。”

    邢举冷笑:“你手弑上官,还想取而代之?”

    阎柔一脸惊讶:“此话从何说起?柔何曾动了使君一根指头?使君之殁,自是另有凶手。柔还要亲手斩下凶手头颅,为使君复仇哩!”

    邢举血手指向李固,张开染血的大嘴大笑,只可惜只能发出几声暗哑之音:“果然,走狗利用完,总是要烹的……”

    “使君不要误会,凶手另有其人。”阎柔笑容可掬,“李军侯未能及时阻止刺客行凶,只是失职。柔就任护乌丸校尉之后,会将其降职,当然,过一段时日,自会官复原职,并加以擢升。”

    “你要找替罪羊?莫非……是……”邢举霍然而惊。

    阎柔点头肯定:“正如使君所想,就是他。”

    “好狠毒,好手段。”邢举倒抽一口冷气,随即冷笑,“只不过,那人可不是邢某,以其人之勇悍,你带的这点人,只怕不够看。”

    阎柔坦然承认:“我带的二百私兵的确不足以围杀此人,但加上李军侯三百骑如何?然后,再有乌丸能臣抵之百骑如何?再有轲比能、扶罗韩、苴罗侯联合数千鲜卑精骑如何?”

    邢举已经震惊得说不出话了。

    阎柔轻叹:“他之所以敢孤身赴险,是因为有我兄弟二人襄助,更有使君你的庇护。但如今他的庇护倒了,襄助转为劫杀,鲜卑人与乌丸人就再无所顾忌了。我相信,胡人杀他之心,比我更甚十分。”

    “你原本有一线生机的。”阎柔最后对邢举如是说,“我就任骑司马的消息,是我故意选择这个时候放出来的。若使君能容得我兄弟侧身立足,柔亦不会对使君无礼。只可惜,使君非要逼我……”

    阎柔说罢,对李固做了一个下劈的手势,转身出帐。在他掀帘的一瞬,身后传来一声怨毒地怒吼:“阎柔!我在地府等着你……”声音戛然而止。

    走出帐外,阎柔长长吸了口气,空气中同样弥漫着一股浓浓的血腥。

    少顷,一身甲胄的阎志与满身是血、杀气腾腾的李固率一群甲兵聚拢过来。

    “兄长。”

    “阎司马,呃,阎使君。”

    阎柔环顾左右,志得意满,向西边某个方向静静凝视,长长吐了口气:“是时候拜会他了,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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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上,阎柔勾结鲜卑人及乌丸人,杀护乌丸校尉邢举,并取而代之,大约就发生在此时。阎柔杀邢举,孰是孰非,史料太少,无从知晓。但依照倒果为因的定律,其结果是胡人支持阎柔以暴力手段上位,那么,阎柔的屁股必定是坐在胡人一边,代表胡人的利益,其人属性,不言自明。)

第四十六章 【想杀我,你先死!】

    (感谢“赵无恤2014”、“恶狼之星”打赏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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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洒是美酒,香是异香,美人是醉美人。

    灯光之下,美人如玉,脸颊、秀颈、双手,莹白酡红,再渗着一丝丝的酒气,气氛**迷漓。

    酎酒只是醪酒,度数很低,对马悍这等酒精考验的人而言,跟水差不多。

    离姬呢?媚眼如丝,吐气如兰,双颊酡红,那馥香的樱唇润着酒渍,更是鲜艳欲滴。

    看上去,好象时机到了。

    但马悍却隐隐感觉到,离姬心内似乎在挣扎,她那迷漓的秋波后面,隐藏着一种不甘。不甘什么?不甘心委身于自己这样的部落豪帅么?马悍心头冷笑,他清楚知道,只要自己愿意,随时可以将此女正法,但是他没有这么做。

    之所以如此,不是马悍仰慕先贤柳君,而是因为他此刻心潮汹涌,一阵阵不安,仿佛有什么事要发生。这是他多年**生涯,无数次与危险擦肩而过磨练出的第六感。这种感觉很准,唯其精准,更令人不安。

    当不安的感觉越来越强烈时,马悍再也坐不住了,他要对乌追交待一下,更要四处巡视一番,看看是什么地方出问题。

    就在马悍挺身欲起时,他的脸色倏然大变,左手一伸,扣住离姬的柔滑的玉颈,森然道:“说!你在酒里放了什么?”

    离姬惊诧莫名,她原本的确是想放药的,但与马悍一番交谈,她却犹豫了,此刻那药就在她的衣袖里,何曾到了酒里?而且她的药是迷药,只会让人昏睡,哪会似这般模样?

    “不……是……我……”离姬被扼得咯咯有声,俏脸憋得通红,说不出话来。

    马悍眼神厉芒越来越盛,掌指渐收,离姬香舌吐出,面红如血,几乎要断气的时刻,马悍手一软,颓然垂落——不是他玩什么怜香惜玉,而是他的全身肌肉渐渐无力。

    马悍用力挪动身躯,倚靠着短案,目光射向帐角,那里堆放着他的兵器与鞍辔甲具。

    离姬险死还生,弯腰抚颈剧咳,原本射向马悍的目光带着极度愤怒,但一见马悍的样子,顿时明白过来,边咳边道:“不、不是酒……我们一同饮的酒,我、我却没事……”

    不是酒的问题!难道是那股异香?那更不对了,这是离姬的体香,她没事,自己更不应有事。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就在此时,帐外传来一阵激烈的兵刃撞击声,持续时间很短暂,随即帐帘一掀,两人大笑而入。

    阎柔、阎志兄弟。后面更有数名私兵将脸上数道血痕、满面愤怒的乌追推入。

    背叛!暗算!对于一个混了多年江湖的老大,这事见过、经历过太多了。马悍只看一眼,就明白七七八八,今次,将是他穿越三国以来最大的危机。

    “乌追,兄弟们如何?”弄清了一切,马悍反而放轻松了,他现在只关于手下的损失情况。

    “部帅,我等猝然遇袭,对方数倍于我,兄弟们三人身亡,两人受伤,余者被擒。”乌追咬破嘴唇,血和泪下,充满仇恨的目光死死盯住阎氏兄弟。

    马悍点点头——他做这个动作都有点吃力了,但却并不影响说话,这说明致使他出现肌无力现象的药物,只作用于骨骼肌,对平滑肌无效——若非如此,五脏六腑(均为平滑肌)全都失去动力,人还能活?

    马悍将目光转向阎氏兄弟,淡淡道:“邢使君是被囚禁了,还是被杀了?”

    阎柔赞许点点头:“看来惊龙不光有勇,也颇有智略。不错,邢举已死。”

    “田国让呢?”

    “收拾完你,下一个就轮到他。”说这话的是阎志。

    阎柔则小心避让马悍,将手伸向离姬,却被两道冷清的目光止住:“你利用我做了什么?”

    尽管离姬神情冷漠,也不再自称奴婢,令阎柔微感不悦,但看到她那白嫩的脖颈上一道紫红色掐痕宛然,也是一阵心疼,但更感喜悦。先前他忍痛献姬,只为实施阴谋,没想到马悍非但没有在事发后下毒手,甚至都没碰离姬一下,等于是原封不动地还给了自己。这意外之喜,当真令阎柔喜不自胜。

    阎柔欢喜之下,带着得意的语气,对马悍道:“看在你并未侵犯离姬的份上,我可以告诉你答案——很简单,酒、没有问题;异香,没有问题;但二者混合,就有问题。这样你明白了吧?”

    马悍这下明白了,两样无毒的东西,混合在一起却产生毒性,这样的东西,世上并不少,有很多都不为人所知。阎柔本就是靠装神弄鬼起家的,有些特殊手段,不足为奇。

    离姬也恍然道:“无怪乎这几日侍婢在我汤沐水中,多放了几味香料,原来……”目光转向身旁这个面色平静的少年,念及我虽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心头一痛,泪珠滚落。

    阎柔得意道:“子鲲曾对我言道,你平日里很谨慎,寻常手段,对你未必有用。故此,我不得不将心爱之人奉上,诱你入彀。呵呵,我曾以此手段,放倒过不下十数个诸胡豪酋,其中不乏扼牛拽马之勇士。你纵然再强,也一样是血肉之躯,焉能不倒?哈哈哈!”

    马悍默默感受身体状况,的确如阎柔所说,他一根手指头都动不了了,如果拖延时间,会不会有转机呢?思绪在转动,嘴巴却未停:“如此说来,什么结盟、什么条约,都只是烟雾弹而已喽?”

    阎柔虽听不懂什么是烟雾弹,但联系上下文,也能明白是什么意思,笑道:“不,我的确是真心与你结盟。小支山一战,我看到你的汉戈骑兵堪称劲骑。这样的骑兵,若能随我入主护乌丸校尉府,必能干出一番大事业。只可惜,他们对你实在过于忠心,更有崇拜,只要有你在一日,这支骑兵,我兄弟二人永远拿不到手。但你若意外身故,身为盟友,以我兄弟二人的人望,接手汉戈部自是顺理成章之事。如此一说,你明白了吧?”

    这时阎志在后面阴**:“兄长,他想拖延时间。”

    阎柔微怔,随即摇头失笑:“惊龙不必枉费心机,这种混合药物,十个时辰之内无解。”

    阎志沉声提醒:“兄长,莫忘了此人勇悍绝伦,不可以常理度之。”

    阎柔微怔,缓缓点头:“子鲲言之有理,须防夜长梦多,你来下手。”说罢一边示意手下将乌追拖出去正法,一边向离姬微笑着伸出手。

    阎志移步上前,缓缓拔出腰刀,迎着马悍冷漠的目光,冷声道:“你挡了我们兄弟的路,只能如此。你的手下,我会接手,但老弱妇孺,必须卖掉——除了你那个娇俏的侍婢。”

    马悍倚靠着案几支撑,脸色平静得出奇,仿佛已认命——至少在阎志眼里,是这么认为。

    当阎志走近三步之距,缓缓将刀举过头顶,正待斩下之时,马悍突然开口道:“你告诉我,你们兄弟杀了邢举与我之后,怎么善后,我就告诉你一个秘密。”

    阎志本不想回答,但耐不住好奇心,嘿嘿冷笑:“何需什么善后?邢举是你杀的,我们杀了你为邢使君报仇。当然,这是对校尉府的说法。对汉戈部,则是鲜卑人杀的,而我们将会千里扶柩,将你的遗体送回。”

    “果然好手段,难怪能在这片混乱之地混得风生水起,只可惜,你不知道我的一个秘密。”

    阎志触及马悍那冷如水银的眼眸,没来由泛起一阵心寒,脱口而出:“什么秘密?”

    “我并不完全是血肉之躯!”

    马悍迅速伸出铁臂,抓住案几上的酒坛重重扔砸在阎志的膝盖上。

    阎志惨叫一声,屈膝跪地,身躯前倾。马悍铁臂一探,扼住阎志咽喉,五指一错,喀啦!生生扭断颈骨。

    “子鲲!”阎柔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刚冲上两步,触及马悍那森寒的目光,顿时宛若一盆冷水浇头,从头凉到脚。一个急刹车,身躯急转,象见了鬼一样窜出穹帐。不一会,帐外传来一阵纷乱的马蹄声,仓皇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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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围追堵截】

    (谢谢“赵无恤2014”、“恶狼之星”、“虎爷不惑”连续打赏,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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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静,穹帐里一片死寂,空气中流动着一股难闻的恶臭,恶臭源自阎志的尸体——人死之后,谷道松驰,秽物自泄,怎不薰臭?

    但穹帐内死里逃生的三人,已全然不在意这难闻的恶臭了。

    乌追被捆绑得如棕子一般,横卧在地,毡帽被劈落,头顶大绺头发被切掉,甚至刮掉了一层油皮,沁出血珠。明显是被利刃削切,险之又险。乌追的确是从鬼门关前打了个转——原本是要被斩首的,结果阎志一死,阎柔惊逃,本已举刀斩首的阎氏私兵失惊之下,刀锋砍偏,就成了这模样。

    此刻乌追正激动万分:“部帅,你……没事,真是太好了。”

    马悍却苦笑一下,对一旁惊呆的离姬道:“劳驾小娘,帮我割开乌追的绳索。”

    离姬既惊且惑:“你……没事,为何不自己动手?”

    “谁说我没事。”马悍缓缓举起铁臂,喟然长叹,“我只有这一只手能动。”

    阎氏兄弟所用的不知名药物的确是有效的,马悍眼下的情况,说是一团烂泥都不过份,就算是传说中那个三国第一**,遇到这情况,也只有束手待毙的份。马悍唯一值得庆幸的,就是他拥有一条不属于血肉之躯的机械臂。

    马悍用以操控机械臂的,不是肌肉群或者韧带之类,而是神经丛,所以,药物对此无效。阎志打破脑袋都想不到这世上竟有如此神异之臂,所以,他死得一点都不冤,但阎柔被惊逃就有些冤了。实际上,此时的马悍也就只有个虎架子而已,如果阎柔不近身,而是命人远射,马悍也就只有当靶子的份了。

    离姬与乌追同样不明白,为什么只有一只手能动,但时间紧迫,没工夫思考了,思考也没用。

    离姬捡起阎志遗落的斫刀,双手持柄,抵住乌追手背的粗绳用力拖了数下,绳断脱困。

    乌追束缚一去,立即跃起,接过离姬递过的斫刀,就听马悍下令:“时不待我,阎柔自付杀不了我,必去搬请鲜卑人来袭,我们要尽快逃离。乌追,召集活着的兄弟,速去请田从事前来。”

    乌追重重点头行礼,转身飞快出帐而去。

    马悍目光移到离姬身上,后者正局促不安地绞着两只细白的纤手,望向自己的目光,充满愧疚与歉意。

    “我真不想对你不利……”

    “我明白。”马悍淡淡打断离姬的话,这事主要怪自己,或者说,是阎柔这一招太毒了。只要自己不拒绝,即便换了别的女人,结局也是一样的。

    “如今你要怎么办?回阎柔那里还是……”

    “不,我早就想摆脱阎柔……离家太久,我也该回去了。”离姬向马悍盈盈一拜,目闪异彩,“你是个了不起的汉家郎,今次你若能脱难,或许有一天,我能帮助你。”

    马悍微感惊讶地看了离姬一眼,笑道:“今后的事谁也说不准,但眼下我的确需要你的帮助。”

    离姬一怔:“什么……”

    “你应该是乘车而不是骑马离开,没错吧?”

    “是,我有一辆轺车,就是阎柔的三辆金屋车之一……噢!我明白了。”离姬望着马悍软绵绵的身躯,恍然大悟。

    马悍用铁臂支撑着身躯,缓缓道:“我借用你的车离开,你也可以得到我们的保护,如此合则两利之事,离姬不会不知吧?”

    离姬咬着嘴唇想了想,点头道:“好吧,我有一个老仆,已经做好了准备,只要派人通传一声……”

    就在此时,帐外脚步声大作,帐帘一掀,田豫、乌追等人相继而入。情况已经很清楚,没必要也没时间多说,收拾兵甲,拉来马匹,收殓遇难的汉戈骑兵尸骨,通知离姬的老仆驾车前来。

    当马悍与离姬刚刚钻入阎柔那辆超豪华的金顶轺车之时,就听得远处蹄声如春夏之交的闷雷,轰轰隆隆,绵密不绝,在黑暗之中,分外惊心动魄。

    望着离姬与汉戈骑兵们骇然失色的模样,马悍只向乌追下达了一个指令:“过河,毁桥,全速突围。”

    ……

    天**晓,东方微明,草原的清晨,分外静谧。远远的地平线上,一条黑线渐渐推近,蹄声雷动,铺天盖地,惊得草原上的黄羊、野驴、角端牛群四散奔逃。前一刻还是青青绿草,只是转瞬间,就被千万双铁蹄践踏得面目全非。

    前方五里之外,少得可怜的十数骑护着一辆顶盖金光闪闪的双辕马车,拼命打马飞奔。而在他们身后,足足有好几千骑兵,拉成一条零散的斜线,狂追不止。

    大草原并不是想像中的平稳,看似厚软的草甸下有凹坑、有石块、有浅沼、有坚韧的草索横枝。这些障碍物不仅会对马车行驶造成严重影响,更令马车内的人颠簸摇摆,坐卧不稳。

    离姬也算是坐惯了这辆金屋轺车,但从来没想过,在双马全速奔驰之下,竟颠得恁般难受,俏脸发白,抚胸欲呕。忍不住恨恨盯住另一侧窗口旁的那个人,若不是他,自己怎会卷入这场莫名其妙的逃亡。纵然孤身行走草原很危险,但总好过被千军万马追杀吧。只可惜,眼下已经是上了贼船,下不来了。

    令人好生奇怪的是,他明明全身瘫软,为何却有一只手臂如此有力,扣住窗沿,就能在如此颠簸起伏之下稳坐如钟?

    逃亡了整整一夜,此时距离马悍中招已经过去了五个时辰,按阎柔的说法,药效大约为十个时辰。马悍已经感觉到随着时间的流逝,药效已经在不断降解,至少他的手脚、脖颈什么的都能动了,只是肌肉依然无力,感觉就象大病初愈一样,什么劲都使不上。以他眼下的情形,如果没有铁臂,随便一个普通人就能放倒他。

    由于渡过饶乐水后,及时烧毁了浮桥,令鲜卑追兵不得不改道,从而赢得一段宝贵时间。但千骑狂追,如附骨之蛆,还是渐渐逼近。尤其马悍为了保密的缘故,没有为汉戈骑兵们的战马配上新型马具,使得骑兵们疲劳度上升,马蹄磨损严重,已经有五匹备用马蹄裂而弃。

    “惊龙兄,我们已经度废了五匹马,再这么跑下去,只怕所有的马匹都会瘫掉……”田豫头发散乱,双眼被劲风吹得通红,正拨马贴近马车,对掀帘向外观察的马悍大叫。

    “我知道,再坚持一会,只要赶在追兵拦截之前抵达百丈峡,我们就有机会。”马悍说话之时,身体随车厢摇晃,但目光却直盯住右前方一片淡淡的山影。还有十余里吧,但愿能坚持到目的地。

    田豫一怔,仿佛想到了什么,勒缰的手一缓,战马一下慢了下来,落到了队伍后面。田豫回过神来,赶紧猛抽一鞭,奋力赶上,对马悍高声道:“惊龙兄,你的意思是……断后拦截?”

    马悍吃力地点头,目光凛冽。

    百丈峡其实是个山谷,所谓“百丈”,并不是山高百丈,而是谷道长百丈,从此峡出去后,又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百丈峡谷口不宽,大约十丈左右,两侧山壁陡峭,高不过三十丈,山上林深叶茂,只有少数几条窄径可通。这是南下平冈的三条道路之一,另外两条道,最近也要在二十里之外。也就是说,如果能在百丈峡留下一支人马断后,的确能迟滞追兵,为胜利逃亡争取时间。

    问题在于,谁留下断后?

    “请部帅、田从事与离姬娘子先走,乌追愿与兄弟们留下断后。”乌追拍马靠近马车窗,面容坚毅,眼中流露出一股死志。

    马悍默然望着这位忠仆一眼,正要开口说话,突闻田豫一声大喊:“不好,鲜卑人追上来了!”

    马悍霍然回首,但见一队约百骑的鲜卑骑兵,人配双马,弓马精良,冲在最前头。大多数追骑还在数里之外,只有这一队骑兵,已接近百丈,而冲在最前头的人貌似眼熟,而且他的动作也有点怪……哦,原来是被捏碎手掌的洛邦,那个苴罗侯的帐下勇士,看来他是复仇心切……

    “快!梁恩,不要担心马受不了,只要冲入百丈峡,就是胜利!”马悍一见鲜卑人的速度,就知道有麻烦,边催促驾车的老仆梁恩边对离姬喝道,“把马车里所有的东西全扔下车,案几、毡毯、薰炉、碗碟,除了你自己以外,全给我扔下车!”

    离姬也知事态紧急,一边强忍身体不适,一边手忙脚乱将车上东西全抛下去,嘴里低低嘟囔:“把你抛下车才是最好。”

    就在这时,头顶响起一片嗡嗡异响,离姬动作停顿,茫然抬头。

    马悍铁臂一撑,整个身体横弹过来,张臂揽住离姬,将她压在身下。

    离姬还来不及惊叫挣扎,但闻“笃笃笃”一声绵密响声,无数箭矢插在车盖之上。有两支流矢更是从窗口飞入,自二人头顶掠过,夺地插在车门上。

    离姬惊出一身冷汗,若非马悍将她压倒,这两支流矢多半会插在她身上。离姬心下感激,正想道声感谢,突然驾马一声悲呜,向前冲扑滑倒。驾马一倒,车轮重重碾压在马身上,巨大的阻力令轺车一顿,车体倾斜,一侧轮子高高翘起。然后在强大的惯性冲力下,整个车体凌空弹起,倒扣着向前掀飞出去。

    “部帅——”

    “惊龙兄——”

第四十八章 【绝地反击】

    (感谢“赵无恤2014”、“恶狼之星”一如既往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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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轰隆隆!

    轺车重重倒扣在地上,声若惊雷,四分五裂,碎片纷飞,两个轮彀弹跳着骨碌碌滚出老远。

    马悍与离姬早在翻车时就被狠狠甩飞出去。若在正常情况下,这样的空中飞人,足以令人筋断骨裂,但马悍是幸运的——他有一条铁臂。

    当身体即将与地面重重接触时,马悍铁臂一伸——噗!铁臂入土半截,强烈的反震力令臂膀剧震,五脏六腑一阵难受,若非机械臂各关节的液压缓冲能力强大,这一下就够他受的。

    离姬也是幸运的,因为她被马悍抱在怀里,甚至身体落地时都有马悍这个肉垫,毫发无伤。但她泪水却滚滚而落,因为她看到乱草丛中寂然不动的一头苍苍白发,其上斑斑血迹,那是老仆梁恩……

    田豫、乌追及十数名汉戈骑兵已奔出数十步外,急急勒马,惊骇的目光随着飞车掠空,重重砸地,所有人的心腔都猛烈一缩。直到看见马悍抱着离姬滚翻,躲避不断射来的箭矢后,众人才反应过来,纷纷打马回援。

    但是,一切都来不及了。

    鲜卑人原本在百步开外,一阵箭雨之后,已追及八十步。驾马中箭倒地,轺车倾覆后,距离又拉近到七十步。汉戈骑兵原本距离马悍与离姬更近,不超过四十步,但鲜卑人一直是马不停蹄地冲刺,而汉戈骑兵却是紧急勒马,然后再掉头、再加速、再冲刺。这一系列动作完成,鲜卑人已冲近至六十步,进入鲜卑骑兵常规骑弓有效射程。

    “射!给我拚命射,射到手臂拉不开弓为止!”洛邦疯狂的嚎叫,清晰传入马悍与汉戈骑兵们的耳中。

    随着这疯狂的嚎叫,更疯狂的箭矢如雨疾落。

    马悍已及时搂着离姬滚到已变成一堆碎木的破碎车厢后面,箭矢不断从头顶飞过,或钉在碎车厢另一面,未能伤及二人分毫。但是,汉戈骑兵却没那么幸运了。或许他们的骑射能力已经不亚于鲜卑精骑,或许他们为了首领不顾一切,但他们的人太少了。数里之外的好几大千鲜卑、乌丸骑兵不说,光是洛邦率领的这一小撮骑兵,就有百骑,六、七倍于汉戈骑兵,双方相对互射,结果不问可知。

    眨眼之间,十余骑汉戈骑兵就倒下一半,连乌追的臂膀都中了一箭,马悍看得眼睛都红了。如果汉戈骑兵不掉头回援,他们不会死,而他们距离自己越近,伤亡就越大。

    马悍嘶声大叫:“汉戈骑兵听令——掉转马头,穿过百丈峡,返回汉戈寨!”

    乌追与仅存的七名汉戈骑兵已经习惯了马悍的命令,闻言本能勒马,随即仿佛意识到什么,失声悲号:“部帅……”

    马悍声如裂帛:“乌追!军令一下,立即执行,否则军法无情!”

    “诺!”乌追与七名汉戈骑兵一齐悲声应诺,急急掉转马头,只这么耽搁一会,又有一人被七八支箭矢射中,惨呼落马。

    马悍伸出铁臂,从尖锐如棘的乱木堆中抓住一物,一抽而出。离姬眼尖,惊骇地看到马悍右臂衣袖被锋利断茬的木片划得到处开裂,而手臂却丝毫无损。更让她惊得说不出话的是,马悍抽出的东西,竟是一柄长得难以想像的巨枪——这柄枪何时放在她车上的?啊,一定是放在隔层板里。这么长而重的枪,难怪车速快不起来。适才居然还叫自己把车上的东西全扔掉,却藏了一支重枪……

    离姬一想到这,整个人都不好起来,真想狠狠地拧他一下,而在下一刻,马悍的举动让她吓呆了。

    马悍以枪支地,奋力站起,大枪一抖,呼地一声劲爆啪响,金龙破锁旗迎风卷扬,打落七八支箭。马悍扭头望着二十步外,一脸悲愤与不甘地田豫,舌绽春雷:“田国让,将此枪旗地图带回去,在我返回之前,汉戈部三千同族就交给你了!”

    声落从怀中掏出一张羊皮图卷,套在枪头之上,铁臂一挥,霸王枪裹着一股狂飙直飞向田豫。

    田豫气沉丹田,将全身气力聚于右臂,奋力一抄,接过霸王枪,那强劲的冲击力差点没让栽下马来。

    田豫将羊皮图取下,双手持定枪旗,奋力挥舞,大旗飞卷,将射来的箭矢尽数拍落,嘶声大叫:“惊龙兄,田豫在此发誓,必不负兄所托。”咬牙转身,纵马而去。

    望着田豫、乌追与幸存的六名汉戈骑兵远去,马悍长长吁出一口气,力尽坐倒,斜靠在破车旁。他知道,鲜卑人要的只是他,只要自己拖住鲜卑人,田豫一行终能脱险。

    马悍再次伸手从破车里一阵翻腾,拽出自己的豹弓及破甲重箭,搁在脚下。这时听到身旁传来一个声音:“我被你害死了!”

    马悍扭头看了一眼面色苍白如纸,眼神绝望的离姬,淡淡道:“你不会死,因为我也不会死,只要我不死,就轮不到你。把纱巾蒙上,不要引起鲜卑人的注意。”

    离姬实在无法理解,这个人全身软得连站起来都吃力,怎会如此有把握?难道就凭他那仅剩力量的一臂?尽管无法解理,离姬还是依言以纱巾蒙住面庞,她轻易不以真容示人,今日已是少有的破例了,哪容如此之多的粗鄙胡人围观。

    离姬刚将面蒙上,蹄声如闷雷,搅起满天烟尘,眼前尽是错落如林的马腿,鲜卑人已将二人团团包围。

    “套住他!”

    洛邦一声令下,呼呼呼,半空飞出七八条牛皮索,精准套在马悍身上,将他牢牢捆住。八个鲜卑骑兵分居八方,用力一拽,生生将马悍提起,

    “哈哈哈!”洛邦催马而前,心花怒放。想不到啊想不到,这个把犍提部人吓尿的“挖心汉兽”,废了自己右手的仇人,竟栽在自己手里。

    “鲜卑人恩怨分明,你废我一只手,我鞭瞎你一只眼,两不相欠!”洛邦驱马近前,高举手中熟牛皮鞭,正待狠狠抽向马悍的眼睛,但就在这时,马悍说了一句话,令他悚然而惊,鞭势一滞。

    马悍说的是:“你一定没听说过,我在濡水之畔,是怎么杀掉你们一个用套索的鲜卑勇士的。”

    马悍说完这句话,右掌指尖一拂,捆住双臂与上半身的牛皮韧索寸寸断裂,八个拽索的鲜卑骑兵骤然扯空,无不惊叫着摔下马去。马悍甫一脱困,奋力向前一扑,抓住洛邦的腰带重重掼在地上,铁手扼住其咽喉,厉声道:“信不信我用这只手就能捏碎你的喉咙!”

    洛邦哪会不信,他的一只手还缠着绷带呢。

    马悍的行动受身体所限,并不算快捷,但太过匪夷所思,谁能想到一个被套索勒捆得像棕子一样的人,眨眼间就破茧而出,猝然反袭。

    主将受制,鲜卑人一阵大乱,纷纷将箭镞与刀斧对准马悍,怒喝连声,却不敢动手。

    洛邦嘎声道:“没用的,我只不过是苴罗侯大人帐下一个百人将,你以我为质,根本胁迫不了大人。等会大人率兵追来,你必死无疑。”

    马悍扭头看了看后方,鲜卑大批骑兵已在二里开外,正如黑云般压来。

    马悍点点头,道:“你说得不错,我根本不指望用你当什么人质,我只要求你能送我们到前方百丈峡谷口前,然后就会放了你,如何?”

    洛邦听得一愣一愣,送到百丈峡前?为什么?难不成他以为到了那里就能逃得了么?

    时间紧迫,马悍也不去管洛邦怎么想,将他丢上马背,拾取自己的弓箭,然后费力爬上战马,再示意鲜卑人给离姬送来一匹马。二人双骑,押着洛邦,向里许之外的百丈峡飞驰而去。

    这近百鲜卑骑兵俱为洛邦的手下,否则也不会那么拚命追杀。此刻见主将命悬敌手,也不敢乱来,只得远远跟着,伺机而动。

    马悍全身仍软,根本夹不住马腹,只能以右臂抱住马脖子,否则根本坐不稳。好在百丈峡已非常接近,二人奔驰到峡谷前,鲜卑人的大批追兵尚在一里之外。

    马悍一直有每至一地,便手绘地图的良好习惯,当初北上经过这峡谷时,对这险地有过详细考察,知道距离谷口最近的一条山道在何处。一入峡谷,马悍便将洛邦扔下马,冷然道:“你若能不死,我们等会战场见。”

    离姬惊道:“你放走人质,我们怎办?”

    “鲜卑人大批人马一到,这个小小的百人将根本没有人质的意义。”马悍目光冷冽,向峡谷陡峭的山崖一指,“我与鲜卑人决战之地,就在彼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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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一夫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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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丈峡谷口前方三百步外,黑压压一片,足足有三、四千鲜卑、乌丸胡骑。在这支混合追杀大军中央,中部鲜卑之主轲比能、副王苴罗侯、犍提部大人扶罗韩、裨小王泄归泥、乌丸右歙侯能臣抵之、以及阎柔、李固等人俱在。但不见乌丸左谷蠡王楼班、辽东属国鲜卑沙末汗、辽西鲜卑成律归、辽东属国乌丸峭王苏仆延等人身影。很显然,在对付马悍的问题上,并不是所有胡人的意见都是一致,马悍还不算是胡人公敌。

    此时,苴罗侯正咬牙切齿狠鞭洛邦:“到手的糜鹿都被你放跑掉,混帐!丢尽鲜卑勇士的脸!为何不与他一命换一命!”

    洛邦匍匐于地,背部被抽打得布屑纷飞,血迹斑斑,只是咬紧牙关,半句不敢多言。

    阎柔待苴罗侯气消得差不多时,方才策骑出列,拱手道:“副王无须大动肝火,那马悍已被困山颠,插翅难逃,何须用贵部一难得勇士来换一个将死之人的性命?”

    有人出面给了台阶,苴罗侯方才停下鞭打,余怒未休,喝道:“人是从你手里走脱,等会你要第一个冲上去,枭其首以换回你失去的荣耀!”

    洛邦重重叩头,嘶声道:“请大人给我五十个人,我会用那个‘汉兽’的血来洗刷我的耻辱。”

    自轲比能以下,诸部大人都皱起了眉头,这苴罗侯明着是惩罚手下,实则是想抢功啊。按阎柔所说,这只“挖心汉兽”已经被药物所制,变成了软脚虾。洛邦也证实了这一点,现在正是拿下此獠,打破其不败勇士的光环的最佳时刻,偏偏被苴罗侯抢了先。只是其所言占足道理,实在没法跟他争。

    阎柔却在困惑,从马悍的表现来看,的确是中了药,但为何还有一臂能用?先杀自己兄弟,再示敌以弱,制住洛邦。还有,如此坚韧的牛皮索,他是怎么弄断的?莫非他身上藏有一把类似“鱼肠”的神兵?想半天想不明白,阎柔只得晃晃头放弃,算了,反正此人已是瓮中之鳖,抓住他,一切问题都将迎刃而解。

    洛邦左手持刀,强忍断掌与背伤的剧痛,率五十个持弓执刃的鲜卑人,奔至谷口,开始登山。

    洛邦只挑五十人,并不是他想说大话,而是这条山道狭窄,只容两人并行,人多也起不了作用。那个汉兽的确骨酥了,至少他的下肢还没恢复——洛邦被扔下马后,亲眼看到那女子半抱半扶着他,背弓携箭上山。如果不是双手被对方用奇怪的方式反绑大拇指,而且被那扼喉之力几乎掐断气,真想追上去击杀之。倘若当时勇气再足一点,也不至于在众目睽睽之下,遭此大辱。

    想到此处,洛邦狠得直挫牙——好,拐过前面那个弯,就到顶峰了。挖心汉兽!现在该轮到爷爷来挖你的心了……

    洛邦冲在最前,刚刚转过弯,斫刀伸出拨开挡在眼前的山壁杂草,就听“绷”地一声闷响。

    “不好!”洛邦气血下沉,刚想做出规避反应,但一切已来不及,眼前一个黑点如电而至,噗!直没眉心。

    洛邦临死前脑海里最后一句话就是:“待会我们战场见!”

    以洛邦之死为发端,山石之上,杂树之间,弓弦绷绷响声震耳,箭矢一支接一支,连珠袭至。山道上血箭标射,惨叫声、翻滚声,在山谷中不断回荡扩大。远在数百步外的数千胡骑都不禁色变,胯下马匹,更是蹶蹄喷鼻,烦躁不安。

    “为什么?为什么他还有还手之力?”苴罗侯惊怒交集,冲阎柔咆哮,手中皮鞭捏得咯吱直响,若非阎柔是贵客,早就一鞭抽过去。

    阎柔脸色也是一片苍白,喃喃道:“才过了不到六个时辰,难道药性就过了?没道理啊,从来没人能在这么短时间内恢复过来,就算是一头牯头都不可能!”在这一刻,阎柔狠不得飞上山颠,亲眼看一看,究竟是怎么回事!

    ……

    “他们一定很想弄清是怎么回事——尤其是那个阎柔,只怕狠不得飞上山,或是抠出眼珠子扔过来,亲眼看一看吧。”

    马悍说这句话的时候,正舒坦地倚靠在一块表面光滑竖起的大石之上。在他面前,是一颗碗口粗的树桩,根部深植于乱石间,树桩三尺以上部分被利刃削去,只保留着两根拳头粗的分杈,乍一看,很像一只大弹弓。而马悍的豹弓,就水平架在这“大弹弓”树桩上。

    正如阎柔所推测的那样,马悍的身体并未恢复,走路都勉强。拉弓?想都不要想,别说六石,连六斗都撑不开。

    胡骑云集,磨刀霍霍,身临绝境,天地不应,唯一的办法,只有自救!而马悍唯一的凭仗,就是屡屡助他脱险的机械臂。如何能让机械臂单臂开弓狙敌,便是决定生死的关键。

    马悍与离姬上山之后,先是找到一颗合适的小树,以斫刀砍去上端,保留分杈,然后用割下来的皮缰索将弓背牢牢固定在树杈上。马悍固定弓背的部位很有讲究,正好是握把两端接近弓臂处,这样一来,既不会遮挡箭矢射击,又不至于禁锢弓臂弹力,影响射程。如此一来,这树桩就相当于是马悍的左手,助其撑开强弓,狙杀胡骑。

    唯一的缺陷,就是弓体被固定,无法移动转向,弓箭的射界,大约只有三十度左右。不过也足够了,完全足以封杀山道与峡谷入口。

    “我也想知道是怎么回事,不过,想必你也不会告诉我。”身旁传来一个语气很淡,却不减柔媚的声音。

    马悍微微侧首,正看到离姬跪坐在旁,帮自己将箭矢从箭袋里取出,一一摆放在自己右手边,方便取箭。此刻的离姬,秀发散乱,脸蛋潮红,头上、衣服上都沾满了杂草与刺棘,甚至衣裳都裂了好几处。与昨夜的娴静秀雅相比,着实狼狈,但即使是这样狼狈,离姬的跪坐姿态依然端正优雅,仿佛置身于明堂雅室一般。很明显,这是一种已经刻入骨髓中的礼仪风姿与高门风度。

    马悍心下明悟,离姬出身定然不凡,只是,她会是谁呢?心里猜测,嘴上却笑笑:“我也想告诉你,但你一定不信,所以还是算了。”

    离姬撇撇嘴,道:“不说算了,但有一件事你一定要告诉我——你的臂力能射多少箭?鲜卑人又要进攻了,这次来的人可比先前更多。”

    马悍转头看去,果然,鲜卑人这次派出了上百人,人人持弓,马悍脸色一整:“快躲到岩石后面去,不叫你不要出来。至于我能射多少箭,你如果无聊不妨数一数。”

    看到敌人还有强悍的战斗力,竟在短短十数息内,射杀了三十余人,鲜卑人再不敢大竟,不但人数增加了一倍,而且使用了新战术。五十人在峡谷道口引弓向上射击掩护,另五十人飞快持弓冲向山道。

    马悍对此早有防备,他所处之地,是一块突前的悬崖,离地二十余丈,周围有岩石小树。鲜卑人从下向上仰视,基本看不到他,根本没法瞄准平射,只能估摸着抛射,准头什么的自然谈不上,充其量也就是乱箭流矢了。当然,流矢也是不可小看的,三国时代,死于流矢之下名将一抓一大把。所以马悍还在身旁支起了几根木头,头顶横放枝叶繁茂的树枝,看起来就像个粗陋不堪的窝棚,难看是难看了点,但管用。可以说,除非从山道冲上来对他攒射,在谷口抛射几乎不可能伤到他。

    谷口下面那帮担任“掩护”的鲜卑人不用理会,马悍只须集中精力对付从山道杀上来的五十个鲜卑人。

    这五十人中,有着甲的,有不着甲的,有持盾牌的,有持弓的……但在马悍眼里,准确的说是在豹弓强悍的杀伤力面前,一切都是浮云。从他所在的位置看下去,当第一个鲜卑人冲上弯曲的山道时,他就可以放箭射杀。但马悍并未出手,他要等到鲜卑人全部冲上山道,然后,拈起一支三棱破甲重箭,铁臂搭箭引弓,瞄准最前面的那个——

    咻!一箭凶狠而至。

    最前面的几个鲜卑人很谨慎,他们手持蒙着皮革的木盾,将身躯与头顶俱遮挡住。但是当盾牌猛烈一震,仿佛被巨弩所击时,鲜卑人的脸色倏地变了。

    噗!一口血箭喷出,最前面的鲜卑人似是被重锤一击,盾牌脱手,胸前赫然插着一支穿心箭,重重向后仰摔,将身后数人一齐撞倒,骨碌碌滚下倾斜的山道。所过之处,带倒一片,串起一溜地滚地葫芦。一条窄小的山道上,尽是手忙脚乱躲避的鲜卑人。

    咻咻咻咻咻!

    马悍抓住机会,连射五箭,每一箭间隔时间不到一秒,二十丈距离,箭无虚发,连杀五人,又增加了四个血葫芦。最可怖的是第五人,刚刚跳起来躲避翻滚的同伴,结果双脚离地的瞬间,被一箭穿胸,身躯撞到后面的一棵大树,竟被生生吊着钉死在树干上。

    如此凶暴的劲矢,吓破了幸存鲜卑人的苦胆,一个个连滚带爬逃下山去。而负责掩护的五十个鲜卑射手,也受到恐惧传染,加上放了老半天的箭矢,连鸟都没射下一只,气沮加惊惧之下,也是一哄而散。

    马悍扭头唤道:“离姬小娘子,可以出来了,趁鲜卑人刚退,快去捡几袋箭矢来。”马悍原本只有一袋铁镞箭,劫持了洛邦之后,又从两匹马上弄到两袋箭。不过方才前后两轮连珠快箭,已耗去三分之一的箭矢,但有机会,就要补充,以免出现“箭到用时方恨少”的窘境。

    离姬探头出来,惊讶地看着血迹斑斑的山道与一地遗尸:“这……这么快……”

    马悍淡淡道:“这就是地利之便——这条山道就是一根绳,五十个鲜卑人就是串在绳上的蚱蜢,串五十只‘蚱蜢’,你觉得要多久?”

第五十章 【人肉机关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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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峡谷口外,轲比能正拿着一面破盾牌反复察看,脸色阴沉。

    盾牌是坚木所制,盾面蒙着生牛皮,沉重而坚韧,刀砍不入,箭射难穿,除了骑兵矛或强弩,轲比能想不出还有什么兵器能击穿。但现在他看到了,盾面贯穿了一个核桃大小的箭洞,盾牌木质那一面,因强劲的冲击而爆裂,整面盾牌都废掉了。

    一箭之威,竟至于斯!

    “阎君说过,他开的是六石弓。”轲比能细小的眼睛眯成一条缝隙,掠向阎柔。

    阎柔躬身道:“是的,看来,他的力气已然恢复。险道当关,一可挡百,更遑论此人乃万人敌。大人需另行计议。”

    轲比能原本很是敬重阎柔,但今日却因阎柔失手,弄得不上不下,几千人生生被一个人堵住,进退不得,心里那份窝火就甭提了。所以也没给阎柔好脸色,斜眼以视,道:“先生有何计议?”

    阎柔微微一笑,显得胸有成竹:“柔曾多次经过此峡谷,地形甚熟。此山并不止一条上山通道,而且左右山壁皆有径道登顶。柔方才所见,从谷底漫射,不辩目标,难伤分毫。不如遣兵冲入峡谷,然后分兵,一部登右山道,绕其后袭之;一部登左山道,至山顶处与之对射。任他箭术再高,弓力再强,一把弓也敌不过百十把弓……”

    “好计!”阎柔还没说完,苴罗侯就已拍腿叫好,“就这么干,我再派一百人,登右山道袭杀之。”

    轲比能点点头,表示同意,以目示阎柔:“狼崽被咬死了,头狼一定会复仇。此人与先生有杀弟之仇,相信先生不会旁观吧?”

    阎柔面色不变,但眼中掠过一丝刻骨仇恨,淡淡道:“无须大人提醒,柔自然不会袖手——李军侯。”

    “在!”李固催马而前,向阎柔行了个军礼。

    “率百人入谷,待见到谷道中有一棵胡柳时,从那处上山,登顶后以弓箭压制马悍,若能射杀之,必有重赏。”

    “诺!”李固从鞍辔钩上摘下大弓,回首对手下那群胡汉相杂的校尉府骑兵大喝,“取敌首,领重赏。杀!”

    “杀!”百人一齐下马,持盾捉弓,向峡谷奔涌而去。

    二百人一下涌入峡谷,寂静的山谷,刹时杀声震天。

    马悍早已做好准备,箭已扣弦,目光灼灼盯住蜂拥入谷的人潮。他目力奇佳,远远便看到其中一支百人队装备与鲜卑人不同,人人顶盔披甲,手持圆盾,身上刀弓一应俱全,戎衣统一齐整。

    是邢举的校尉府骑部精兵,不过,此刻已沦为李固,也可以说是阎柔手中凶器。经过昨夜李固的清洗,三百骑兵中,尚存二百余人,已转投向阎柔。

    当二百胡、汉精兵冲入谷中时,马悍眼睛一下眯起——这帮家伙居然不抢登山道,而是往峡谷奔去。

    马悍虽然是第一次来百丈峡,不及阎柔熟悉地形,但与阎柔不同的是,他却是以军事眼光来观察这种峡谷的。虽然只在数日前观察了短短时间,但对此谷路径,也大致了解得七七八八,所以很快就判断出鲜卑人的意图。

    鲜卑人想抄另一条道登山背袭!

    马悍嘴角勾起一弧冷笑,算盘打得不错,不过,鲜卑人似乎漏算了一点。马悍所在的山崖处,是入谷的第一条山道口,任何想从岔道登山的人,必定要先经过马悍所扼守的崖壁下。嘿嘿,要打此路过,你问过咱手里的家伙没有?

    鲜卑人,尤其是李固率领的校尉府骑兵,也知道这路口的危险,头顶上可是安着一把令人胆寒的强弓与追魂利矢,所以他们要用最快的速度,通过从谷口到第二条山道这一小段路。

    “快!快!举起盾,赶紧跑,跟上跟上……杨二豕,你再磨磨蹭蹭,不用那个煞星出手,爷爷先砍了你!”李固神情紧张,不断大声喝令部下快跑。他已经远远看到了,从谷口到阎使君所说的那棵胡柳处,大约五十步,只要冲过这五十步危险区,立即折入拐弯山道,就基本安全了。

    杨二豕是个胖大汉子,本名杨二松,因人生得痴胖,被同袍戏称为“二豕”,豕即猪的意思。此刻他手持圆盾,跑得气喘吁吁,汗出如桨,尺半圆盾拿在手上如同木碗,根本遮挡不住那胖大的身躯。

    这杨二豕因体形胖大,冲锋在前时,可收慑敌之效,故而常任小队前锋,但眼下最需要的却是加快速度,结果这慢吞吞的杨二豕在前面生生挡住了不少军卒的去路。

    李固催促几次,杨二豕也拼命想跑快,但这速度又岂是想快就能快得起来的?李固眼见无用,大怒拽过杨二豕:“混帐,混开……”

    话音未落,就见杨二豕的大胖脸噗地一下裂开,一枚带血的箭镞透骨而出,鲜血喷溅了李固一脸。

    李固一呆,只觉腿一软,差点跪倒。这一箭明摆着是射自己的,若非恰好拉拽杨二豕挡在身前……

    下一刻,令他如坠噩梦的事情发生了——

    箭雨,一支连一支的利箭,挟着刺耳的尖啸,带着死亡的气息,骤然降临。许多正在奔跑的士卒,被强劲的箭矢射得打横跌出,大蓬迸溅的鲜血,被正午的阳光一照,鲜艳夺目……

    噗噗噗!无论是骑兵圆盾,还是步兵方盾,在强劲堪比大黄弩所发之劲矢面前,犹如纸糊一般,与它们的主人一起洞穿、破碎、崩裂。在这一刻,山崖上仿佛多了数十强弓手,将五十步的危险区变成死亡区、一块流血不干之地。

    此起彼伏的惨叫声,在峡谷回荡,一声未息,一声又起,如雷贯耳,绵绵不绝。

    当踏入那片死亡区的胡、汉军卒一个接一个倒下之后,跟在后面的人无不心胆俱裂,裹足不前。最后不知何人发喊一声,一窝蜂掉头就跑,人多挤压之下,竟生生撞倒踩死踩伤七八人。

    此时谷道上一片血腥,遗尸累累,而最接近胡柳的一具尸体,只有不到十步……

    也并不是所有中箭的人都当场死亡,至少有一半轻重伤者,哀号着在尸堆上爬行,所过之处,拖出长长血痕,触目惊心。

    突然,一具胖大尸体一动,向侧旁翻倒,一披甲军将从地上一跃而起,掉头向谷外飞跑,连头盔跑掉都顾不上捡。刚跑出十余步,就听绷地一声轻响,在空灵的山谷中分外惊心。

    “阎使君,救我……”李固绝望地向三百步外的某人伸出手。

    噗!一枚带血箭头从他的喉头穿出,截断了他的求救,也截断了他的生命。

    一望无际的草原上,只有风吹获草之声。静,将近四千骑的鲜卑人、乌丸人竟是一片安静,仿佛突然一下变成循规蹈矩的汉人。

    “怎么回事?”苴罗侯扯下头盔,双手直揪头发,想破脑袋也想不通,一个人,怎么可能在瞬息之间射杀数十人?山崖上究竟有几个人?难道早就有伏兵?可是怎么看都不像啊!

    乌丸的能臣抵之实在忍不住了,催马上前,问阎柔道:“跟他一起逃走的那女子究竟是什么人?是否会箭术?”

    阎柔满面苦笑:“我原以为早就摸清她的底子,但如今看来,我也不敢说她是什么人了。”

    阎柔只觉得满嘴发苦,这李固是他以金钱美女攻势拿下的一个棋子,现在这步棋才刚放出,就折在这鬼地方,再加上稼祸马悍不成,要想顺利坐上护乌丸校尉这个位置,可就更难了。

    至于犍提部的扶罗韩与其子泄归泥,半句话都不敢多说,他们的部众,早就被“挖心汉兽”之威名震住了。此刻见到数千人围攻一人,竟屡攻不下,死伤累累,更是惊骇得毫无战意。

    所有人的目光,都投注在轲比能身上,是战是退,端看这位鲜卑大人一言而决了。

    轲比能细眼透出一抹血光,鼻翼急剧歙动,宛如一头被激怒的野兽,猛地巨掌一挥,声嘶力竭地大吼:“牙帐骑卫出击!尽弃弓箭,以刀斧长矛近攻,就算他是铁打的,我也要将他的气力耗尽!箭矢耗光!”

第五十一章 【一将当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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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一点都不觉得累吗?”离姬说这话时,眼神满满的难以置信。

    就在方才,因为没有敌人箭矢威胁,所以她偷偷从大石后面探出头来,然后就看到不可思议的一幕——这个人就只用一条胳膊,拉弓射击,速度之快,令人目不暇接。她真的一一细数了,就在一盏茶不到的时间内,他足足发射了三十八支箭。是不是箭箭中敌,她所在的角度看不清,但在这样短的时间内,单手射出如此之多的箭矢,却把她骇呆了。

    而更让离姬惊悚的是,这个人那条手臂竟无半点因疲惫而产生的迟滞之状,仿佛射一箭与射三十八箭并无不同。而且射完之后,他还站起来活动了一下手脚,测试左臂与双腿恢复情况,那条右臂,却浑若无事。

    离姬看到这匪夷所思的情景,也有一种想揪扯什么东西的冲动,好在她的素养极好,所有疑虑最后只变成了一句干巴巴的话:“你……一点都不觉得累吗?”

    马悍并未回答她这句明知故问的废话,他在检查弓弦。一口气射出近四十箭,加上前两轮共射出七、八十箭,短时间高强度地开弓拉弦,已经明显看到弓弦的磨痕了。马悍的备用弓弦放在自己的宝马银箭鞍袋内,但因为自己无法骑马,便将马交给田豫乘骑了,结果……也就是说,弓弦一旦出问题,他将无弦可换。

    马悍扭头看一眼离姬:“到山道那里找一找,看有没有弓,弄几把过来,再找点箭矢……但不可下到谷道,我不能确定还有没有人装死。”

    离姬颔首以应,从大石后钻出,双手提起裙裾,刚跑出几步,却被马悍及时喝止:“快回来,鲜卑人进攻了。”

    是的,鲜卑人进攻了,而且是不顾一切地疯狂进攻。四千鲜卑大军,以中部鲜卑大人为首,囊括了各部族大人的精锐,攻打一个人,或者顶多是两个人,结果死伤惨重,半点奈何不得。这事传出去,鲜卑人的名声就完了。毫无疑问,此战过后,那个人如果不死,必将成为草原传奇,无冕之王。

    “杀死他,无论付出多大代价!”

    这是轲比能下达的必杀令。

    上千鲜卑人就在这必杀令下,分五个梯队,依次入谷。由于山谷不宽,山道更狭窄,所以一次最多只能投放二百人。轲比能已经豁出去了,他命令二百人分两队,一百人抢入山谷,一百人冲击山道。冲击山道的人只能持刀斧(因山道窄,连长矛都不便使用),而入谷之人则可持弓箭。

    这一次,所有部族都要出兵,甚至连乌丸人都出手了,而且还是能臣抵之亲自率队上阵。在这样的情况下,尽管犍提部慑于马悍威名,但扶罗韩还是派出二百精卒,但他也留了个心眼,没有让自己的儿子泄归泥出阵。

    悬崖之上,山风猎猎,马悍面色冷峻,缓缓将一支缴获的做工粗劣的青铜箭扣上弓弦。他知道,现在到了最危机的时刻。危机不仅来自于敌人,也来自于他的箭矢存量。他刚清点过,还剩一百零八支箭,其中只有不到十支是自己的三棱重箭,还有三支纯铁训练箭,其余箭矢,多为缴获。鲜卑人的箭矢多为自制,长短不一,箭镞材料也各有不同:生铁、青铜、骨矢、石矢,什么样的都有。如果不是他的弓力够强,哪怕是根削尖的木杆,都能破甲夺命,只怕早被鲜卑人冲到跟前了。

    鲜卑人已经找到了他的软肋,以命换箭,一百零八支箭,能撑到几时?

    马悍抬头看了一眼天色,正午已过,也许是未时(下午一到三点),只要能撑到天黑,他就赢了。鲜卑人有天大的本事,也拦不住象他这样的人趁夜而遁。

    两个时辰!轲比能、阎柔,看谁能跑在时间的前面。

    马悍钢牙一挫,弓弦倏松,咻——拉开了一将当千的血腥之战。

    马悍重点打击,首先集中在谷道那片死亡区,封锁住那里,鲜卑人的弓箭就无法对他形成威胁。至于循山道而上的近战兵,暂时不用理会,等来得更近一些再说。

    居高临下,视野开阔,在强弓利矢威胁下,谷道上的鲜卑人,完全是待宰羔羊。但这一次鲜卑人也学乖了,他们骑马飞驰,用最快的速度冲过死亡区。山道宽不过十丈,既不能太靠近崖壁,又需让出一半空间给抢登山道的步卒,以分散马悍注意力,所以一次只能并行冲过五匹马。

    在一名鲜卑百人长的率领下,百骑分二十列,一声唿哨,蹄声大作,声如闷雷,响彻山谷。

    咻咻咻咻!

    马悍四箭连珠,但射的不是人,而是马。三箭中马首,一箭中马腹,谷道上一阵人仰马翻,造成后面跟进的鲜卑骑兵躲避不及,带倒一片。更糟糕的是,后面近百骑全被堵住,进退不得,尽成箭靶。

    咻咻!噗噗!咻咻咻!噗噗噗!

    十数箭射下来,谷道上已是一片狼藉,重伤倒地的战马与被践踏成泥的鲜卑人,将谷道垫高三尺。

    鲜卑人本想快速通过谷道,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谷道反而被自己堵死了。

    马悍解除了谷道威胁,迅速将箭矢指向登山的鲜卑人,而这时冲在最前面的鲜卑人,才刚冲到半山腰。

    鲜卑人同样吸取了教训,再不敢一下上几十人,而是一次上十人,第一批不冲上山顶,第二批绝不动。

    既然鲜卑人摆明了要送死,或者说是以命换箭矢,马悍也不客气,能杀多少杀多少。弓弦一张,惨叫声应弦而起……

    正当马悍以机械杀手之姿,血手屠胡之际,突闻离姬一声惊叫:“小心!”

    几乎同时,马悍也感觉到一股危险迫近,倏地一道锐风迎面而来,马悍迅速举臂一挡,卟地闷响,一支利箭射在他右前臂上,力道强劲。旋即每二箭连珠而至,笃地一响,竟射中豹弓弓臂上,箭镞入木半分。

    马悍大怒,他已经发现,偷袭他的人,正是最开始驰马冲锋时,逃过他死亡之箭的那个鲜卑百人长。由于此人起步快、冲锋迅猛,加上马悍将精力放在截断鲜卑大队人马上,让此人成为漏网之鱼。不想他竟然登上对面山崖,以箭突袭。

    马悍已经看到鲜卑百人长袭杀无果后,迅速隐身到一颗水桶粗的树干后,当下冷冷一笑,从地上拈起一支黑沉沉的生铁箭。这种铁箭,是马悍令汉戈部匠人新近打制的训练箭,只有三支。之所以叫训练箭,是因为豹弓弓力太强,平时马悍练习骑射时,所射出的箭,屡有损坏。想当初还在公孙瓒军营时,马悍首试豹弓,二十支箭就被废掉三分之一,便是明显例子。

    为了节省箭矢,马悍便令匠人打造了十支纯铁箭,如此便可反复使用。这次北上,他带了三支,骑射这种事,须时时勤加练习,没有捷径,唯手熟耳。

    马悍将重达七斤的铁箭扣在弦上,眼睛眯起,锋芒闪烁,在咯吱吱响声中,豹弓被拉成满月。马悍并不是每射一箭,都拉弓如满月的,象射杀山道上的鲜卑人,顶多只开半弓足矣。而现在他开了满弓,而且首次使用铁箭。

    嗡——

    铁箭射出之声,都与普通木箭大为不同。一道乌光,直射三十丈外崖壁大树。

    那鲜卑百人长正背靠大树,抽出三支箭,一支上弦,一支挟在指间,一支咬在嘴里。他用力呼出几口气,身形一动,正要闪身而出,来个三箭连珠。蓦闻身后啪地一声爆响,浑身一震,左胸倏地冒出一枚带血的乌黑箭头,那箭头上,还沾着几片细碎的木屑。

    鲜卑百人长眼珠怒凸,难以置信,浑身不停抽搐,嘴巴与双手一松,弓矢落地……

    日影西斜,谷道上尸体层层层叠叠,非但不能骑马,甚至步行都无法落足,严重影响持续作战。在这样的情况下,想快速通过死亡区,已完全不可能。

    近千鲜卑人已被干掉了三分之一,由于谷道阻塞,轲比能只得下令暂停进攻,先清理谷道。数千鲜卑骑兵寂寂无声,

    大旗之下,阎柔眯着眼,向山崖张望一阵,忽然一指:“我有一种预感,他的箭矢快用完了。”

    苴罗侯咬牙切齿,又怕又恨道:“这个恶魔,半个时辰内,先后射杀我大鲜卑勇士近三百人……我就不信,他还有气力!”

    轲比能面无表情,马鞭攥得紧紧,胸中怒焰翻腾。堂堂大鲜卑之王,被一个人逼成这样,活了二十多年,从未听过,更未见过,但今天让他见识到了。他真有一种冲动,想亲自提弓冲上山,亲眼看一看,那个人究竟是怎样做到的。但他却只能狠狠将马鞭抽向手心,掌心地剧痛令他头脑为之一醒,一字一吐:“看来,该到了决胜时刻——谷道清理完毕后,全力猛攻。这一次,不、死、不、休!”

第五十二章 【一箭定乾坤】

    (多谢“赵无恤2014”、“恶狼之星”、“天寒无量”打赏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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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崖之上,马悍默然看着身旁箭支,只剩不足十支箭了。

    离姬蹲在身旁,一脸焦急,再次请求道:“让我下山搜寻箭矢吧,否则鲜卑人下一次进攻的话,就完了。”

    “不行,太危险。”马悍断然拒绝,眼睛直盯着峡谷口鲜卑人的动静。

    “要不,我到山道看看,也许有遗失的箭矢……”离姬不死心,再次请求。

    “……可以,要小心。”

    见马悍终于同意,离姬嘴角一弯,提起裙裾顺山道跑去。

    山道上同样遍布尸体,几乎难以落足,鲜血浸染了每一寸土地,两旁的绿草,洒落斑斑血迹,越是走近,血腥味越冲鼻,中人欲呕。

    离姬秀眉微皱,掩住口鼻,强忍不适,慢慢走近,灵动的双眸四下打转。

    鲜卑人头两次进攻,还有不少弓箭手,离姬也捡拾了不少箭矢补充,但其后鲜卑人也意识到箭矢资敌的问题,再次派出的兵力,全是刀斧手。箭矢的收集,也就越发困难了。

    离姬强忍恐惧,一路向下,翻捡了很多尸体,皆无所获,正失望之际,蓦然眼睛一亮——一个俯卧倒地的乌丸人,身下压着几支羽毛,似乎是……

    离姬快步上前,蹲下身,伸出纤细白嫩的两指,一夹一扯,果然是一支鹰羽箭。

    离姬兴奋回头,举箭向山崖示意:“嗳——我找到箭了……”

    马悍一直盯住离姬,箭扣弦上,但就在这瞬间,他脸色变了——倏地跳起来,发足狂奔。

    离姬呆了一呆,嘴巴刚张开,突然被一只从后面伸出的毛茸大手捂住,身后传来一阵嘎嘎怪笑:“马悍,你想自己死,还是这个女人死?”

    “能臣抵之,我要你死!”马悍已像一头被激惹的山豹,凶猛扑近。

    没错!这个诈死并以箭矢为诱饵的乌丸人,正是能臣抵之,此刻他眼露凶光,一手捂住离姬口鼻,一手从腰间拔出短斧,狠狠掷向马悍。

    马悍迅急如风,半步不停,一抬手便抓住迎面劈来的飞斧柄,身形没有半分停滞,冲势更猛。

    能臣抵之吓了一跳,伸手扼住离姬颈项,厉声道:“快停下,否则我杀了她……啊!”

    看似柔弱惊慌的离姬,突然抬手,将握在手心的鹰羽箭向后一捅,不偏不倚,正插中能臣抵之右眼。

    能臣抵之如负伤野兽般地惨叫声,响彻山谷,粗手按住眼睛,血水从指缝间流出。天旋地转之下,粗壮的身躯倾歪,向山道外侧的山崖坠去,同时将离姬也一并扯倒。

    离姬花容变色,如绿柳倾覆,似花瓣零落,翩然坠向山崖。

    千均一发之际,已冲到五步之外的马悍奋力前扑,铁臂急探,险险抓住离姬皓腕,止住其下坠之势。手臂一抬,生生将离姬从崖边拉上来。拉到一半时才发现离姬一脸痛苦之色。马悍一怔,目光越过离姬身后,就见目插一矢,满脸是血,面目狰狞的能臣抵之,竟咬牙切齿死死抓住离姬足踝不放。

    马悍眼睛厉芒一闪,蹲下,让离姬搂住自己脖子,伸手托住离姬臀部,身躯一挺,将离姬整个身体抱上来。而能臣抵之也随势攀住崖壁边沿,但一只手仍紧紧抓住离姬足踝不放。

    “右歙侯,后会无期了!”马悍声如冰渣,一手高举利斧,重重斩下,咔嚓!血光迸现。

    “哇——”能臣抵之发出长长地惨叫,象块石头一样,一路弹跳,到得崖底,已摔成了一团烂肉。

    马悍扔下斧子,用力将能臣抵之的断手掰开,随手扔下山崖,让它与主人团聚。

    离姬悬崖惊魂,死里逃生,娇躯仍软得没有半分气力,依然搂紧马悍,吐气如兰,惊喜耳语:“你……你的气力恢复了!”

    马悍一怔,适才救人心切,浑然忘我,一时竟忘记了自己根本跑不动的,更不可能接斧砍人,难道……他缓缓抬起左手,收握成拳,运力一震,一股久违的力量感,遍布全身,充沛于臂。这一刻,他有一种哪怕是石头都可以轰碎的快感!

    “哈哈哈!我的力量恢复了,阎柔、轲比能,你们就要倒霉了!”马悍大笑着拉起离姬的玉臂,“来,我们与鲜卑人赌一赌,看谁的运气好。”

    山道上短暂而惊险地交手,鲜卑人也有看到,但还来不及做出反应,一切就结束了。

    是的,一切都该结束了。

    马悍手持豹弓,离开山崖,缓步走向山顶。离姬敛袖低眉,在后亦步亦趋。

    山顶绿荫如盖,杂草密布,疾风吹过,枝叶乱舞。

    马悍一直走到山崖边,抬手示意离姬停在十步之外,然后慢慢抽出一支铁箭。

    鲜卑大军,就在三百步外,而那白底金边的角端兽旗,就在大军中央,直线距离三百八十步至四百步之间,放到现在,就是一里左右的距离。大旗之下,可以看到几个衣着华贵的人影,虽然看不清他们的脸,但从他们骑马的排列,以及掌旗手正常站位推算,隐隐可判断出大旗下偏右的正是轲比能。

    四百步,超过了豹弓的有效射程,但依然在最大射程之内。所谓有效射程,就是箭矢可破甲毙敌的距离;而最大射程,则是箭矢可以射多远,也就是强弩之末的距离。

    六石强弓,射四百步是没问题的,当然必须是抛射,利用箭矢自重所产生的下坠势能杀伤敌人。

    所以马悍登上山顶,使用铁箭,利用高度与重力,使箭矢射得更远、更具杀伤力。唯一令人担心的是,之前豹弓弓臂被射了一箭,出现了一丝裂隙,还能否承受一次满月远狙?

    还有就是瞄准的问题。四百步超远程狙杀,没有辅助瞄准,射杀某个固定目标,马悍自问做不到。别说是他,就算整个三国最顶尖的名将射手大集合,也做不到,这已经超出了人力极限,所以鲜卑人才敢大模大样观战。

    马悍张弓搭箭,弓弦渐张,箭指胡骑,明亮的眼睛眯起,慢慢寻找着契机。突然,他似乎看到了什么,眯缝的眼睛一下瞪大,满是兴奋之色。

    令马悍兴奋不已的是一道橘红色的反光!反光来某个鲜卑贵人头顶的头盔。

    马悍给豹弓配备的红外线瞄准器,最大照射距离实际超过一千米,问题是人的肉眼根本看不到那么远,这也是为何明明拥有一把能射三百步远的强弓,但马悍却常常要等到敌人接近百步之内方才出手的原因。

    方才马悍用弓箭扫瞄,寻找战机时,无意中发现,远方时不时有一闪一闪的红色反光,讶异之下,略加思索,恍然大悟。他已然明白,这些奇怪的反光,是在烈日之下,红外线照射到铁质头盔上所产生的炫光点。这些光点,可不像红外线光点那样微弱暗淡,而是强烈晃眼,就象远处有人用镜子反射阳光一样,分外耀眼。别说是四百步外,只怕千米之外都可以看得清清楚楚——这可是后世野外求生时的一种远距离求援方法。

    当然,要产生这种强烈反光,还得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要有强光,也就是烈日当空;其次,日影照射的角度要合适,必须是迎面光,若是背面光,照在后脑勺也是没用;最后,还得是正照在打磨光滑的金属物品上,才有良好的反射效果——还有比铁盔打磨得更光滑的铁质物品么?

    鲜卑人当然不会有什么制式装备,铁盔这种奢侈品就更少了——胡人宁愿用这些铁来造更多的箭头。但是鲜卑的贵人却是例外,尤其在场的那几位,是中部鲜卑的最高首领,几乎每一个都戴着铁头盔。

    今日烈日当空,时近申时(下午三至五点),日影西斜,由西南向东北望去,那一个个反光亮点,历历在目。而这些个反光亮点,为马悍的远狙,指明了清晰的方向。

    当马悍将红外线瞄准器校对良久,终于看到轲比能的脑门亮起来时,欣喜得手都有些抖了。他赶紧深深吸一口气,手臂稳定下来,象这样远距锁定,哪怕手稍微一抖,都有可能丢失目标。因为他原本就看不见光源,全凭手感寻找,锁定不易,只要有半点抖动,那就是失之毫厘,差之千里了。

    锁定反光点,计算距离与角度,幸好这是在高处,无须抬起太高的仰角,否则即便有反光辅助锁定也会失去意义。

    “轲比能,就让这一箭,来为你我做个了断吧!”

    马悍心头默念,无视鲜卑人已经开始蠢蠢欲动,人叫马嘶,准备杀向谷口。

    绷!嗡——

    咔嚓!豹弓在完成绝杀一击后,终于以谢幕之姿态折断了。

    一箭横空,挟风雷之音,从千百鲜卑人头顶掠过,划出一道带着死亡气息的黑色弧线。

    不少鲜卑人有所察觉,纷纷抬头,目光追随着天空那道细细的黑影,惊讶地张大嘴巴。

    当铁箭下坠距地面不足寻丈时,大旗之下的鲜卑豪酋们才似有所觉,一齐抬头。

    就在此时,阎柔正好策马近前,探头想对轲比能说句什么。

    铁箭重重坠下。

    铁矢锋锐,贴着阎柔面颊掠过,血光飞溅,阎柔惨叫一声,鼻子削飞。箭势未尽,狠狠穿透轲比能皮甲,扎入右胸。

    轲比能闷哼落马,鲜卑人大乱。斩首成功!

    苴罗侯、扶罗韩、泄归泥等酋帅吓坏了——箭都射到这里来了!下一个是会是谁?

    鲜卑之王落马,其余诸酋帅纷纷后撤,谁也不敢再呆在原处。中军一移,人马大乱。鲜卑人本就已被杀得心惊胆战,此刻更是被这神鬼莫测的一箭彻底打掉士气,主帅被干倒而全军不溃者,古来几稀,更何况是这些临时召集来的牧民战士。结果退着退着,最后竟轰然而溃。

    望着辽阔无边的原野上,狼奔豕突的鲜卑人与乌丸人,马悍扬起手里的断弓怒吼:

    “鲜卑奴!别以为这样就算了!暗算、追杀、杀我护卫、毁我宝弓,我要你们百倍偿还——”

第五十三章 【夺弓焚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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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色如墨,弦月如钩,惨淡的月光下,铁灰色的饶乐水静静流淌。

    饶乐水两岸,人影幢幢,铁蹄声声,不时可见一队队鲜卑巡逻骑兵,手持火把,来回巡视,防守极为严密。这还只是游哨,更有隐于草丛、坑洞、树梢等处的暗梢,分布于鲜卑牙帐方圆十里之内,警戒之森严,就算是只老鼠,都难以在不惊动明暗哨的情况下摸进来。

    鲜卑人平日当然不会警戒如此森严,只是今次惹下**烦,几千人追杀十几人,反而被揍得头破血流,连大人都受了重伤。整个部族,人心惶惶,为防止某人铤而走险,不得不摆出一付前所未见的大阵仗。

    一支三十骑的巡逻队刚刚驰过饶乐水南岸,草丛中分,一个黑影迅捷跃出,快速潜行十数丈,没入对面草丛中。

    黑影刚刚伏下,不远处一棵大树后面转出一个鲜卑暗哨,困惑地向这边看了好一会,摇摇头,又慢慢靠回树干坐下。

    少倾,黑影缓缓向前匍匐而进,猝然探手从伸手不见五指的的草丛里抓出一个暗哨,咔嚓一下扭断脖子。黑影微扬起脸,目光警惕四下扫瞄,淡淡的月光照着一对精光四射的眸子——正是马悍。

    没错,马悍杀回来了!穿越三国以来,这是他首次吃亏,险些丧命,这个场子,一定要找回来!

    要么不动手,要动手就往绝处干!这是马悍的座右铭。

    鲜卑人的防卫,的确严密到了飞鸟难入的程度,马悍不是飞鸟,他只是个拥有一条神秘机械臂的人。

    一条价值数亿美金的机械臂,当然不仅仅只是巨力与锋利而已。由于机械手掌切割物体时,大拇指太短,无法与其余四指配合,参与切割,近似于无用,因此机智的研发者们,赋予它另一样功能。大拇指指甲盖,并不是锋利可断钢筋的特种合金,而是一片钢化超薄型热源探测器,可探测半径一公里内的所有热血动物。探测所形成的热源点,会直接反映在指甲盖屏幕上,可以使用触屏来放大缩小。探测器的电力来源有二:一是太阳能;二是机械臂动能转化电能,蓄存于一枚芝麻粒大小的纳米化超微太阳能/电能两用电池里。

    当初克鲁伯公司之所以安装上这个仪器,也是为了保障马悍能安全抵达丛林深处的食人部落,完成任务。而马悍自来到三国以后,还从来没有使用过这项功能。这热源探测器在这个时代的作用,其实只有两个:一是可在行军时探测周边是否有埋伏;二是可在夜间偷营。

    马悍之前从未遇到过上述两种情况,自然也就没有启用这项功能的必要。而今夜,就必须用上了。

    鲜卑人自诩的天罗地网,明暗险哨,在马悍眼里,就象是黑夜中的萤火虫,光芒耀眼,醒目无比,毫无威胁可言。

    马悍安顿好离姬之后,只身杀回鲜卑牙帐,他的报复计划有两个:首先要再弄一把强弓,鲜卑人毁了他的弓,这事就得着落到他们头上。鲜卑人有强弓吗?当然有,而且只有一把——魔瞳弓。至于第二个计划,嗯,与第一个计划密切相关,等拿到魔瞳弓再说。

    有了超强科技,再加上马悍以前也暗杀过不少**人物,本身就擅长潜行匿踪,不说闲庭信步,至少鲜卑人的防卫对他没有半点作用。一直到鲜卑祖灵的祭山山脚时,才稍稍遇到一点麻烦。

    鲜卑人的祖灵神殿前,有两条獒犬,前几日马悍上山试弓时曾见到过。如何让这两条獒犬不发出叫声呢?马悍早有准备。他伏在山脚下的草丛中,解开后背包裹,抱出一只毛茸茸的小狗——这是他从牧民帐篷里弄来的。

    确认周围安全后,身体一长,抱着小狗沿着山道飞快向半山腰的祖灵殿奔去。刚跑出百米,就听到山上一阵阵狂吠之声。马悍脚步不停,闷头向前冲,远远感应到有两个飞速移动的红点迎面冲来,立即将小狗向道旁树上一抛,然后飞快爬上大树。

    就见黑暗中四点幽光,由远及近,冲着树上不断咆哮。那只小狗则在树上发抖,呜呜哀鸣。

    不一会,两个打着火把的灵殿侍者走来,举起火把向树上照了照,松了口气:“原来是一只小犬,怎会跑到树上?”

    一个侍者道:“帮我拿着火把,我将这小犬抓下来。”

    当这侍者爬上大树后,灵殿巡逻护卫也闻声而至,询问情况。

    为首的百人长听到树下侍者的解释后,再举起火把抬头望去,但见树上隐约有一个模糊人影,便问道:“情形如何?”

    树上侍者回答:“无事,就……就一只小犬而已。”

    百人长点点头,对另一个侍者道:“别让这两条狗再叫了,吵得方圆十里不得安宁。”

    “畜生就是这样,不把那条小犬抓下来,它们是不会安静的。”侍者也是无奈。

    待百人长与巡逻护卫走后,树下侍者忍不住抱怨:“怎么还不下来?区区一条小犬,有那么难抓吗?”

    “来嘞!”树上传来一个陌生声音,然后就见一个人直直扑下。树下侍者躲闪不及,被重重压在地上,火把抛飞,哀声惨叫,却被獒犬狂吠声掩盖。

    随即树上飞跃下一道黑影,重重踩在叠压在一起的两个侍者背上,咔嚓之声过后,惨叫消失。至于两只獒犬,一只被一巴掌拍飞寻丈,头颅破裂而死;另一只则被树藤套住,生生勒毙。

    轻松干掉獒犬之后,马悍将人犬尸体往道旁森林一丢,飞快冲上山。

    一炷香后,祖灵殿里血腥刺鼻,横七竖八仰躺着祭司与侍者的尸体。马悍走出殿门时,手里已多了一把血红色大弓,这将是他的新武器,拉力只能用恐怖来形容的十二石超级强弓——魔瞳弓。

    足足七百斤的拉力,从古至今怕也找不出一个人能使用,所以鲜卑人才说这是神才能用的奇弓。

    事实上,马悍也只能勉强正常使用,他的机械臂开弓没问题,但肉臂比较吃力。上回开弓试射了一箭,他心里有数,左臂最多只能撑到二十箭就会力尽,也就是说,他只能正常使用,想如豹弓一般超常使用,基本不可能。不过如果对这把弓加以改良的话,这个问题或许能解决。马悍已然想到一个解决办法,但眼下还办不到,只有等回到汉戈部,找部落里的能工巧匠帮忙才行。

    只是马悍今夜必须使用此弓,而在使用之后,还必须保持充足的体力逃走,所以只能采取一些临时辅助措施,就像日间在百丈峡时,他所使用的豹弓那样……

    站在祭山之颠,极目远眺,漠漠原野上,鲜卑人的牙帐如菜心,周围副帐群一圈圈环绕,层层叠叠,如结实紧密的包菜。不时可见巡哨手中星星点点的火光来回飘动,几乎没有半分停歇与空隙,比诸外围的防卫更严密三分。如此严密的帐落及巡卫,纵然马悍有热能探测器,要悄无声息突入牙帐,也是一件非常困难与危险的事。

    还好,马悍并不打算这么做,他有更简单的方法。

    他取出军用指北针,开始测距以及风向、风速。半刻时后,得到的数据是,从此处到鲜卑牙帐外围的副帐,大约是九百米至一千米之间,而他上次曾拉满魔瞳弓试射了一箭,事后在七百米外找到了自己的箭矢。由于当时他是朝天空射击,依此推论,只要弓箭的仰角调低,居高临下,以近乎平射的方式射出去,可以射到千米之外的目标。

    想好就干,这是马悍的性格,成不成,亮箭说话。

    马悍先是用斫刀砍下一根碗口粗的巨木,下端削尖,再挖个三尺深的小洞,将巨木敲砸下去,周边踩实,就成了一个高与胸齐的木桩。之后,将魔瞳弓平置于木桩顶端,用牛皮索把弓把扎实,一如当初在百丈崖上所做的一样。

    弓安好了,下一步就是箭。马悍后背负着一个箭袋,内有二十支箭。这不是普通的箭矢,而是他临时自制的巨箭:每支长三尺三,箭杆粗若拇指,箭尾羽毛修整得非常整齐,但箭头却无镞。

    马悍并不需要箭镞,因为他这二十支箭不是用来杀人的,而是放火的。他身旁放有一大罐火油,这是从祖灵殿里搜出来的,祖灵殿里的长生灯一年四季都是长明不灭,火油自然是必不可少的东西。

    将顺来羊毛毡切割成线条,缠绕于箭杆前端,再浸入火油中,吸饱油脂之后,再取出晾放。一切准备就绪,马悍点燃了火把——从火光亮起的这一刻起,他必须在一分钟之内,将二十支火箭全部射出去,然后迅速脱离。

    熊熊燃烧的火箭已扣在绞金弦上,弓弦咯吱吱地响声,在幽寂的山颠格外碜人。火光明灭,映照得弓臂两侧两只血瞳仿佛也似活了一般,冷酷嗜血,直欲择人而噬。

    碗口粗的巨木,已被强大的拉力拽得向后倾斜,弓弦渐满。马悍感受了一下机械臂与臂膀融合处,并无不适,感觉良好。这就意味着,他将来可以自如使用此弓。

    “轲比能,接招吧!”马悍吐气开声,两指一松。

    绷——一点火光如夜火流星,划过无边的夜空,飞向远处星星点点的群帐。

    火光尚未落下,第二道流火、第三道流火已紧追而去……少倾,远处亮起一团火光,然后是第二、第三团火光……

    当巡逻的鲜卑骑兵还在张嘴望天时,一支接一支的火流星从天而降,引燃了牙帐外围的数十座副帐,火借风势,风助火威,一时燎原。

    八月十一深夜,中部鲜卑大人轲比能牙帐,一年一度的蹛林大会结束次日,被疑似“挖心汉兽”复仇,火焚牙帐,连营二十里,烧死烧伤部众两万余人。轲比能部众有二十余万,两万死伤原本算不上伤筋动骨,但是偏偏被焚的是牙帐,惨遭火噬的大半为部中贵人及精锐勇士,可以说是部族中的精华,实力一下掉了一半。而偏又逢蹛林大会,统计畜牧,各部帐都将大批牛羊牲畜赶来,结果一把野火,烤糊的牛马羊驼达近百万,损失之惨重,前所未有。

    但轲比能已无法报复,在此之前,中部鲜卑实力在三部鲜卑中最为强大,否则也不可能占据鲜卑人的发源地,大鲜卑山与饶乐水。但一把野火过后,中部鲜卑的实力一下掉到了末尾,其余二部,尤其是雁门步度根的西部鲜卑,一直对轲比能虎视眈眈,如此良机,焉能放过?

    漠北草原上,战云密布,鲜卑人的统一之战,又将再度打响。只不过,轲比能虽被重伤,其部众也遭重创,但实力犹存,步度根想吞了他,只怕没那么好的牙口。

    马悍也想不到,他的一把火,把三部鲜卑烧成了内乱,这场大乱,没个两三年分不出胜负。嗯,在这个时候,隔岸观火,埋头发展是最好的策略。

    百丈峡谷前,虽然远隔百里,但天边那片红云,依然清晰可见。

    马悍与离姬各乘一骑,互望一眼,相视而笑,猛地一抽马鞭,冲入谷道,向南而去。

    山谷间回荡着马悍的豪笑:“回汉戈寨,我娶你。”

    离姬娇笑声隐隐传来:“我只怕你娶不起……”

第五十四章 【胡骑围城】

    (感谢“赵无恤2014”、“q小子”的打赏,q小子很猛啊!还有一位兄弟抱歉榜上找不到名字了,也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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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马悍带着轻快的心情,日夜兼程,携美南下时,汉戈寨,正处在生死关头。

    汉戈寨,昔日安宁详和的氛围已消失不见,环护整个寨子的圆形土围子插满箭矢,随处可见刀劈斧凿枪戳的痕迹,不少地方出现明显豁口,甚至垮塌。

    距汉戈寨里许之外,是密密麻麻的乌丸骑兵,粗略估计,不下千骑,人马俱轻剽。而在更远处,濡水下游南岸的一个小土坡上,有三百多乌丸披甲精骑,层层环护,中央竖着一杆黑**旄,这是乌丸汗鲁王的标志。

    汗鲁王乌延,出动了。

    而在前面指挥的,则是一杆小一号的青**旄,这是乌丸左歙侯的旗帜。

    普弗卢,这个马悍与汉戈骑兵的手下败将,也来了。

    此刻汉戈寨内部众如临大敌,气氛压抑,土围子后面挤满了手持各种简陋武器的部民,他们的脸上写满了惶恐、悲愤、绝望,许多人身上都带着伤,脸上血迹未干,满面尘泥,在烈日下和汗流淌,不时因伤口被汗水浸渍而肌肉抽搐。

    汉戈寨的临时指挥官唐努也与部民一样,满面灰尘,汗流夹背,挎刀背弓,率领着一队预备骑兵,步行巡视,不时给部民打气。

    “大伙都坚持住,乌丸人没什么可怕的,汗鲁王又怎么样?咱们是屠罴勇士的部众,连乌丸王蹋顿都奈何不得的‘塞上惊龙’的子民!什么乌延,什么普弗卢,来一个干一个,爷俩来全干死!”

    唐努声音沙哑,嘴唇干裂,脸颊还有数道血痕,身上的皮甲与头盔多处破裂,有些裂痕隐见血迹,显然经过了一番艰苦的厮杀。他接过身后随从的水囊,仰脖猛灌一口,抬手抹去嘴角水渍,用嘶哑的声音继续鼓劲:“大伙不用担心,我们的骑兵已在乌丸人的外围潜伏,随时向乌丸人发动袭击。别看眼下乌丸人攻势凶猛,他们也被我们的骑兵不断放血,等他们的血流干了,就会大败溃逃!我们要做的就是坚持,坚持到部帅回来的那一刻!”

    刚说到这里,就见前面一阵骚乱,似乎有几人在争吵,甚至动上了手。

    唐努大怒,快步上前,分开人群,却见是一个鲜卑人与汉民在扭打,后面有几个强壮的鲜卑奴隶在起哄,而旁观的汉民则在劝说拉架。打架的鲜卑人唐努认得,是一个汉戈骑兵,昨日随骑兵队与乌丸人作战时伤了腿,轮换回来休整。

    “都给我住手!怎么回事?”唐努与手下一齐上前,将打架的二人分开,才发现那汉民已被打得头破血流。

    汉民捂住脑袋,指着鲜卑人怒道:“这人散布谣言,说部帅已被鲜卑大人轲比能所擒……”

    唐努脸色一变,按刀森然道:“你敢造谣!”

    那鲜卑人脸色也变了,退后一步,手握斧柄,但面对上官,却又不敢造次,嘴里不服道:“非是属下造谣,属下与乌丸人交战时,就听他们这么喊的……”

    “他们是不是还叫你投降!”唐努刀出鞘半截。

    鲜卑人也拔出短斧,与几个鲜卑奴隶站在一起,抗声道:“汗鲁王全族来攻,兵力是我们的五倍,我们怎么能抵挡得住?眼下这生死关头,我们的无敌勇士又在哪里?”

    唐努咬咬牙,还刀归鞘,向后方土围子一指,厉声道:“你是汉戈正骑,也算有功,你要走,我不拦你,从后面翻墙离开,别在这扰乱军心!”

    鲜卑人哼了一声,看了一眼身后的奴隶同族,嘴皮子动了动,摇摇头,拨开人群向后寨走去。刚走出十几步,忽听身后有人惊呼,鲜卑人一惊,似有所悟,手急按住斧柄。一声弦响,鲜卑人后心一痛,天旋地转,向前扑到,后背插着一支箭矢。

    唐努收弓冷哼,目光凶狠盯住那些鲜卑奴隶:“想当逃兵,这就是下场!”扭头对身后一名手下道,“韩希。”

    “属下在。”

    “任命你为督战官,配四名刀斧手,但有散布谣言或作战不力者,斩立决!”

    “诺!”

    这时哨塔上的义兵冲着唐努大喊:“百长,乌丸人有动静!”

    ……

    就在唐努整肃内部时,乌丸人那边,土坡上临时搭建的王帐之内,汗鲁王乌延,正训斥其子普弗卢。

    乌延年近五旬,头戴嵌着金珠的浑脱帽,身着单袍,外罩铁甲,身体胖大,满面油光,发须夹杂少许灰白,样貌粗豪,唯有一双眼睛,带有几分狡诈。此人有个绰号,叫“草原兀鹰”,由此可知其人秉性。

    “普弗卢,你这只鹰崽难不成被汉戈部吓破胆了么?我给了你二千人马,打了三天,除了抬下来几百具尸体,你连寨门都没攻破,是不是非要我亲自出马?”

    普弗卢伏地顿首,惶恐不安道:“请父王宽恕,汉戈寨防卫严密,抵挡激烈,更有数百游骑在外窥视。孩儿有几次将要攻入,都被汉戈游骑侧击,不得不退兵。父王……”

    乌延抬手止住儿子下面的话,缓缓道:“右歙侯已传来消息,阎柔与轲比能已发动攻击,护乌丸校尉邢举已被杀死,下一步就要对马悍动手。”

    普弗卢惊喜万状,充满希冀问道:“父王,能臣抵之说得手了吗?”

    乌延摇头:“我接到前一个消息时,传信者说第二个消息已经在路上了,若快的话,也许今日就能到。”乌延说到这里,长长吐出一口气,阴阴一笑,“我相信会是个好消息,或许,今日就是见分晓的时候。”

    普弗卢大喜:“父王,只要再给我二百、不,一百精骑,孩儿一定能拿下汉戈寨。”

    “不!”乌延摇头,目光深沉,“你最大的威胁不是来自正面,而是侧后,那支只会抽冷子打了就跑的汉戈狼骑,才是真正威胁。赤鲁!”

    “汗王。”一个身材高大健壮的乌丸将领应声入帐,这是乌延的亲兵骑卫统领,千人长赤鲁。

    乌延取出一支金箭,交给赤鲁,下令道:“持此令箭,率三百骑卫出击,一旦发现汉戈骑兵,立即剿杀,即便追不上,也要将他们远远赶出战场。下一次进攻,我不希望再看到这群老鼠再出现。”

    呜呜——

    长长的号角声响彻草原,铁蹄翻土,胡尘漫天,狼旄舞动,千骑如云。

    唐努刚刚登上哨塔,远远地一道黑点飞来,从他脸侧飞过,笃地一声,射在哨塔木柱之上,箭尾急剧颤动。

    随着这劲势凌厉地一箭,汗鲁王乌延的新一轮攻势再度展开,汉戈寨最危险的一刻来临了。

第五十五章 【草原飞燕(上)】

    (谢谢“赵无恤2014”从不间断的打赏支持,真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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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让开!快让开!”汉戈部的财务总管陶良,满头大汗,在前头开路。跟在他身后是四个年过半百的老汉,抬着一具担架,担架血迹斑斑,其上躺着一个右膀中箭,满身是血的义兵。

    在汉戈寨中部偏西侧,有一片用木栅栏隔开的帐篷区,是临时搭建的战时治疗所,这里有几位略通医术的汉民及一群青壮健妇,在木吉老汉的带领下,负担起为伤者治疗的重任。

    担架一入帐篷区,三四个健妇立即迎上,七手八脚接过担架,簇拥入帐。帐篷里立即忙碌起来,不时传来各种声音:

    “快!快端上热水、白布。”

    “这是箭伤,请卢先生来。”

    “剪子、羊肠线、弯针都准备好……”

    听到帐篷里忙而不乱的声音,木吉老汉一脸庆幸地对陶良道:“还好部帅早就准备,设立了这个治疗区,还教授了治疗创伤的法子。尤其是那个‘缝合’,还有‘消毒’什么的,救了多少部民性命。唉!我给牲畜与部民看病这么些年,怎就想不到如此妙法呢?”

    陶良举袖擦拭了一把额头大汗,连连点头道:“自上回乌丸人入侵未遂后,部帅居安思危,建立一整套防御后勤规制,并下令反复预演,眼下可不就用上了。若非我汉戈寨计对围城多有准备,加之平日训练有素,如何能挡得住两千乌丸人三日猛攻。”

    木吉老汉抚着颌下白须,欣慰道:“唐努不错,虽然部帅不在,但面对强敌,却防守得颇有章法……是了,陶帐房,你刚从寨墙那边下来,情况怎么样?

    “不太好。”陶良忧心仲仲,“乌丸人加强了攻势,如果汉戈骑兵不及时回援,很难顶住……”

    木吉老汉与陶良低声商议时,不远处帐篷一角探出一张充满异域风情的少女面庞,栗发碧眼,肌肤如雪,正是念奴。在念奴身后,跟着五六名年约十五六岁的少女,几个女孩在叽叽喳喳说着什么。过得一会,念奴嘘了一声,女孩们安静下来。

    念奴看到陶良离开,赶紧从帐子后跑出来,叫了一声:“爷爷。”

    木吉老汉讶然回头:“念奴,你来这里干什么?你们后勤饭食做好了?”

    “连明日的胡饼、羊骨汤都已经做好了。”念奴扑闪着湖兰色的大眼,向治疗帐看了一眼,轻声道,“爷爷,能不能,让我们也加入治疗……”

    “不行!”木吉老汉断然拒绝,“里面又是血又是骨头,坦胸露腹的,你一个未出阁的女子,岂可做这等事。”

    “可是,有些只是伤到臂膀或头面的伤,我们是可以的……”

    “不要再说,爷爷不会同意。”木吉老汉看了一眼一脸难过的孙女,不由低声轻叹,“你怎么就不能明白,这不像以前,你现在是部帅的侍女,有些事情,要避讳……好了,把做好的饮食交给武家嫂子,让她组织妇人上寨墙送吃食,你就不要去了。”

    念奴闷闷不乐转回帐后,几个女伴一见她的样子,就知道事情不成,个个一脸扫兴地往回走,边走边抱怨。

    “我们怎么不能帮忙?我听二姐说了,受伤的人很多,她们的人手很紧缺。”

    “我们也不小了啊,治疗帐里有好几人也跟我们一般大,只是嫁了人罢了……又不是没见过。”

    “啥?你见过啥了?你说长啥样?”

    “嗳,你讨打啊!”

    女孩们嘻笑打闹成一团,直到念奴嗔怪地瞪了她们一眼,女孩们才省起眼下这节骨眼上,可不能这样,一个个安静下来。

    这时,不知谁低低说了一声:“要是我们有弓箭就好了,我们也可以像汉戈骑兵一样,骑着白马,趁着乌丸强盗进攻之时,从侧后狠狠射杀这帮恶徒。”

    一个女孩突然兴奋道:“我有弓箭,我还有马,是我二哥的,他是从骑,留下守寨,这些东西用不上。”

    另一个女孩表示反对:“那些弓太沉,我们拉不满,射得不远不说,放几箭就没力气了。我爹爹也有这样的弓,我试过,用不了。”

    女孩们哀声叹气:“要是有适合我们用的弓就好了,我们的骑术也不比那些正骑兵差啊。”

    草原女儿,谁不会骑马?谁不会使弓?区别只在于骑术如何、射术如何而已。

    “我知道有一种适合我们使用的兵器。”

    此话一出,一下将女孩们震住了,齐齐向说话者望去,竟然是念奴。

    此时,念奴一双湖兰色的眼珠闪闪发亮,一字一句道:“这种兵器不是弓,而是弩——骑弩!”

    ……

    念奴一行来到距主帐不远的锻造屋,这是汉戈寨为数不多的一排土坯房,有修理兵甲,打造马掌及制造弓矢的几个军器室。

    只不过一会工夫,念奴等女孩们的队伍又扩大了,达到了三十余人,全是年轻女孩,没有一个年龄超过十八岁的。可怪的是,这群女孩子里,竟有一个男子,嗯,应当说是男童——阿苏。

    军器室是汉戈寨军事禁地,哪怕是眼下这等强敌围城的紧要关头,仍有两个守卫,等闲人不得入内。不过,阿苏是个例外,因为他身负部帅密令,监视制弩匠蒙远与他的助手马钧,平日可自由出入此地。

    这些内情,身为马悍的侍女,念奴是再清楚不过的了,当日她也是极少数在场并知悉内情者之一。

    而阿苏之所以愿意帮忙,是因为念奴许了一个令他心动不已的好处:“如果你帮我们把那些弩弄出来,我们就带上你一起出战。”

    出战!就是这两个令塞上男儿血燃的字眼,使阿苏热血上头,浑然忘记了自己的职责,加入到这支胆大妄为的女子队中。当然,阿苏此举还谈不上是监守自盗,因为他还没这个本事“盗”,他需要一个人的帮助。

    “小马,你出来一下。”阿苏来到制弓室,探头向内望了一眼,只见到马钧一人,心下大喜,向他招手。

    由于守战紧急,但凡是青壮都要前往参加战斗,体格健壮的匠人们自然去守寨墙了。马钧年少体弱,上去也不顶事,便留守此地。

    “阿苏,你来啦。”马钧似是在琢磨什么,阿苏连喊数声,他才回过神来。马钧虽比阿苏年长三岁,但他生性木讷,平日接人待物,不比阿苏机灵,二人相处时,倒是阿苏拿主意更多。

    阿苏左右看看,快步进入。这制弓室其实是个带院子的普遍民居,共有三间,呈回字形,左间堆放各种制弓弩的原料,如干、角、筋、胶、丝、漆等,只是数量不多。右间则是成品或半成品的弓箭,这些弓多为普通的单体弓,与大多数牧民所用的差不多,射程不远,但制作简单,生产周期短,能在短期大量制造。而复合弓虽强,工艺要求太高,一把合格的弓,甚至要造一两年,很显然,汉戈部眼下可没这个时间与条件。

    正中一间,就是制作室,此刻马钧正手持一把形状奇特的弩,冥思苦想。

    阿苏一眼就看到这把弩,眼睛一亮,赶紧凑过来:“成了吗?”

    马钧摇摇头,阿苏心头一沉,却听马钧道:“骑弩还在研究中,这是我、依据部帅的弩图,另外、研制的一种连弩。”

    马钧的口吃有个特点,与人说话会有点口吃,但问题不大,唯有紧张激动时,口吃最厉害。而一旦涉及到他的专业,说话却颇利索,与常人无异。

    连弩?阿苏眨眨眼,惑然道:“这是什么弩?”

    马钧与这个部帅的马僮很谈得来,而且也很乐意将自己的研究成果与熟人分享,当下指着弩臂下方的木匣道:“这是一个箭匣,可装十支弩矢,两侧活动木罩内、有、有两组青铜滑轮,抹有油脂润滑,通过、嗯,一组青铜弩机构件关联,只要板动拉杆,就象这样……”

    马钧说着将弩弓对准十步外的一个测试靶,一手执弩臂,一手快速板动拉杆。但听一阵噗噗噗之声,拉杆每前后板动一次,便有一支弩矢射出,劲道颇强。马钧连板五次,便有五矢射出,虽然不太准,但射速惊人。

    阿苏看呆了眼,突然兴奋大叫一声,从马钧手里抢过连弩,学着他的样,连续板动,弩矢连绵而射,直到五矢尽发,咔咔连响,再无箭矢射出。

    “太好了!小马,你成功了!有了这闪电连弩,还怕谁来?乌丸人,让他们吃屁去吧!”阿苏兴奋得手舞足蹈。

    马钧却没有阿苏那般开心,摇头叹道:“这东西,玩玩可以,真到了战场却是无用。”

    “啊?为何?”

    “射程!这个最关键的问题没法解决。”马钧苦笑道,“连弩最远可及三十步,杀伤力约二十步,破甲力为十步,近战、混战或者防身还可以,真到了战场上,十几二十步的杀伤力有何用?尤其胡奴弓强马劲,二十步不过眨眼即至。野战不行,守城也不适合,倒是咱们的土围子可以用一用。我就是出于这个考虑,才琢磨出来这玩意的。”

    “能用就行。”阿苏可没工夫想得那么长远,什么野战守城,只要眼下能用就成,“你做了多少?”

    马钧伸出两个指头:“二十二具。”

    “全给我。”

    “什么?”

    当阿苏抱着一堆连弩出门时,却见守门的两个守卫都不见了,一问才知刚被喊去守寨,可想而知局面危急到何等程度。

    马钧不是迂腐之人,当然知道眼下情况紧急,有什么好东西都别藏着掖着,打退敌人,保住家园是第一要务。只是他万万没想到,首次使用这些连弩的,竟然是一群少女!

    连弩使用很容易,比弓简单多了,女孩们连弓箭都玩得转,更别说弩了。拿到这种近战利器,女孩们无不大喜。稍加练习之后,人手一具,再搜刮完箭匣存货,不足的则使用弓箭,纷纷上马,绝尘而去。

    “喂!喂!你们答应过我的,要带上我!”阿苏从烟尘中冲出来,灰头土脸的,急得直跳脚。

    眼见女孩们跑得快没影了,阿苏指着她们的背影,气得牙痒痒,张嘴刚想痛骂,忽然想起什么,赶紧跑回制弓室。马钧在一旁看呆了眼,一时没回过神来。

    过得一会,阿苏得意洋洋拎着一把连弩出来,这正是方才马钧试射的那一把弩,走得匆忙,差点忘了。

    “哼!不带我,我自己去……”

    阿苏正洋洋得意,突听身后一阵马蹄急响,讶然回头,就见红影入目,手上一轻,连弩被人抢走。

    一声娇笑远远传来:“阿苏,谢谢了,姊姊回来再疼你……”

    “阿、阿姊!”阿苏想哭不敢哭,想嚎嚎不出,一屁股坐在泥尘里,哭丧着脸,“你们,你们都欺负我……”

第五十六章 【草原飞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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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戈部寨墙百步之外,上千乌丸人已四下合围,一部分下马,一部分来回奔驰,做好射击准备。

    汉戈寨墙虽然只是一人高的土围子,但决不是简简单单的围一道墙而已。经过上一次乌丸人入侵未遂事件,汉戈部引以为戒,对寨墙防御进行了一系列增强改进。比如增加了一个内墙,与外墙间隔三丈,做为第二道防线;比如砍下大量荆棘,堆放在外墙,并用树藤绑定土墙,令来犯之敌难以攀越;再比如,在土墙外围挖出一道宽深近丈的壕沟,阻止敌骑冲击,只能老老实实步战进攻。

    正因有了这一系列防御措施,虽然简陋,但对付连梯子都没几架,只靠人海战术的乌丸人,却颇见效,硬生生顶住了三天。只是三天下来,这些简单防御已被破坏得差不多了:壕沟已经被泥土与尸体填平,荆棘也被乌丸人用刀斧破坏,并以长矛挑去。为此,乌丸人付出三百多条性命。现在,终于到了他们索取代价的时候。

    轰隆隆隆!寨墙五十步外,密密麻麻的乌丸骑兵沿墙飞掠而过,烟尘漫腾,箭矢如雨,铺天盖地射向墙后的汉戈部民。许多部民都举着锅盖、陶釜、门板以及自制的木盾、革盾抵挡乱箭。乌丸人所用的也多为单体弓,箭矢穿透力有限,只要挡住了,基本射不透,但挡不住就够呛。

    唐努站在哨塔高处,手臂套着一个圆盾,手持二石硬弓,紧咬牙关,不停发射。连续不断射了二十余箭,再换上一石单弓,又射十余箭,皮指套都磨破了。短短半炷香,一气射杀近三十骑。他身旁的五个扈从,也竭力狂射,亦颇有斩获。以至乌丸胡骑经过哨塔下时,纷纷拉开距离,远远绕行。

    乌丸骑兵环绕汉戈寨驰射压制十数轮后,随着一声粗犷的角号响起,纷纷后撤。数百乌丸人挟刀持矛,策马从浓雾尘土中冲出,扑向寨墙。当快马快要撞到寨墙之时,乌丸人猛然勒马转向,战马从墙根擦过,乌丸人借势纵身跃起。有的身在半空,就被迎面箭矢、标枪射翻,有的则幸运地扑上墙头。

    “杀!绝不放一个乌丸人进来!”唐努举弓狠狠一箭,正中一个正欲翻墙的乌丸人右胸。不料他开弓无力,只能半张弦,结果乌丸人中箭非但不倒,反而凶性大发,拔出带血的箭,一刀砍倒一个部民,纵身跳下。立足未定,一个粗壮的人影斜刺里冲来,一锤将乌丸人的脑袋砸爆。

    唐努定睛看去,却是那个制弓匠蒙远,不由得向他挑起大拇指。

    蒙远嘿嘿一笑,将打铁锤扛上肩。哨塔上的唐努突然脸色一变,对准蒙远抬手就是一箭。蒙远蒙了,眼睁睁看着箭矢射来——从耳边飞过,身后传来一声惨叫。

    蒙远骇然回头,才发觉一个高举短斧的乌丸人正掩面倒下……

    寨墙争夺战,就是在这样刀刀入肉,箭箭见血的惨烈厮杀下渐进入白热化。

    眼见汉戈部民快要抵挡不住之时,远处传来一阵蹄声铿锵的马蹄声,声势浩大,足有数百骑之多。

    唐努一听这特殊的铁蹄声,欣喜大叫:“我们的骑兵又杀回来啦!大伙加把劲,把乌丸人赶出去!”

    果然,那股骑兵如旋风般从墙外冲过,举弓齐射,暴击如雨,将来不及翻过土围子的乌丸人尽数射倒,而已翻越寨墙的少数乌丸人,则因失去后援,被一窝蜂围上的汉戈部民刀棒齐下,打得狗脑子都出来了。

    汉戈寨这几日之所以能扛得下来,很重要一个原因,就在于有这支在寨外伺机而动的机动骑兵。每到关键时刻,他们就会出现,从后面狠狠捅一下乌丸人的菊花,然后打马飞跑,令乌丸人追之不及。

    乌丸人虽然也有游哨,但为了防御这支神出鬼没的骑兵,警戒线不得不拉长,人马分散,根本拦截不住这股力量集中的轻骑。汉戈骑兵就用这一招狼群战术,屡屡奏功,多次在关键时刻挽回危局。

    见乌丸人再一次被击退,哨塔上的唐努兴奋地部下骑兵挥手致意,但就在这时,他仿佛看到什么,浑身一僵,脸色大变,向西南戟指嘶吼:“小心,乌丸人……天!是汗鲁王的骑卫,乌延这老贼竟把他的压箱底的货都押上了……”

    汗鲁王骑卫,共三百余骑,在首领千人长赤鲁的率领下,一人双骑,弓马精良,从一片密林里突然杀出,紧紧咬住汉戈骑兵,衔尾狂追。

    二百汉戈骑兵队猝然遇袭,差点被切成两断。幸好他们久经锻炼,而且纪律性很强,虽惊不乱,骑兵队中央迅速向外飞奔,不时回马攒射,两翼则从侧翼截击,形成一个外凸的半圆形。随着汉戈骑兵的奔驰,半圆不断向外扩张,似乎随时都要散掉,却始终是疏而不散。

    双方不断对射,虽然所用弓箭弓力都差不多,但汉戈骑兵是回马射击,顺风顺势,而乌丸骑卫是逆风而射,射程自然略有不及。就这么一点微小的差异,就造成了伤亡比例的倾斜。

    汉戈骑兵正与乌丸骑卫绞杀之际,汉戈寨那边,普弗卢却亲率所有乌丸人孤注一掷押上了。一千二百多乌丸人,虽然不是什么精锐,装备也很简陋,但胜在全是精壮,而且嗜血凶悍,比起老弱占半数的汉戈寨,可就强得太多了。全面压上之后,不过短短半个时辰,就突破外墙,杀入汉戈寨。

    “退,全部后退入内墙!”唐努的嗓子已沙哑得喊不出声了,每发出一道指令,都是由身旁的扈从一齐助喊。虽然也有打旗指挥,但守寨的部民多为普遍部众,又有几人能看懂旗帜标识?所以这通讯还得基本靠吼。

    其实无需唐努发令,大多数部民已发觉不妙,纷纷后退,有跑得慢的,被乌丸人从后面追上,乱斧乱矛戳下,瞬间杀死。唐努看得眼睛都红了,抬臂举弓,但双臂却颤抖不已,仿佛举起一座山,怎么都拉不开弓弦——他今日已先后射出近百箭,已是超常发挥,指套磨破,手指渗血,胳膊已抬不起来,现在一箭都射不动了。部民被屠戮,他的心也在滴血。汉戈寨,危殆。

    寨墙百步之外,普弗卢与五十骑卫虎视眈眈,就象一头伺机扑上嘶咬的恶狼。眼看千余勇士大半突入寨墙,而汉戈部民步步后退,普弗卢张开大嘴狂笑不止:“汉戈部要完蛋了,你们的汉戈骑兵呢?怎么不见杀来解围救困?哇哈哈哈!”

    话音未落,突然看到不远处烟尘大作,一群乌丸人狼奔豕突,拼命逃跑,似乎后面有一群恶狼追杀。

    还没等普弗卢反应过来,就见烟尘中冲出一支装束奇异的骑兵:头戴浑脱帽,身披厚毡,人人蒙面,手中俱执一具样式古怪的手弩,正气势汹汹杀过来。

    这些骑兵是打哪来的?普弗卢念头还没转过来,手下骑卫已分出三十骑冲上拦截。对方也不过三十余骑,自己手下的骑卫俱为精锐,一对一可轻松干掉,这是普弗卢的想法。但双方一接触,结果却差点惊掉普弗卢的下巴。

    乌丸骑卫因怕误伤被追杀的部众,未敢放箭,而是打算近身用刀斧、长矛、套索,将敌人杀死。他们当然也看到敌人手里的手弩,所以个个擎起圆盾,准备挡住敌人一击之后,再冲近厮杀。但下一刻,乌丸骑卫就发觉大错特错了。

    这支骑兵冲近之后,抬手就射——多数乌丸骑卫都挡住了这一矢,只有三四骑动作稍慢而被射下马。而当骑卫们按惯常思维垂下臂盾,拔刀执斧准备大开杀戒时,却惊骇发现,敌人根本不拉弦上箭,而是快速板动一桩杆状事物,然后,连绵不绝的弩矢连珠一般射出……

    乌丸骑卫瞬间遭到致命打击,有的人脸上连中三四矢,血流满面,悲鸣栽倒;有的胸腹中矢,翻滚落马;有的则是战马中矢,惊痛之下,将主人颠下马来。仅仅一个照面,三十个乌丸骑卫就倒下大半,剩余七八人哪见过如此犀利的武器,吓得四散而逃。

    这支骑兵一击奏功,一齐发出欢呼,等等,那声音,好像、好像……

    普弗卢嘴巴张大,还来不及把这雌性的声音与这支奇特的骑兵联系在一起,就见对方催骑猛冲过来,那可发连珠矢之弩已对准自己。

    噗噗噗噗!

    乱矢连珠,乌丸骑卫纷纷栽倒,只有几个眼疾手快的举弓反击,射中了对方数人,但近距离之下,弓箭再快也快不过连弩,很快就被射成刺猬。

    普弗卢也执弓射杀了两骑,将射第三箭时,一个体形瘦弱的蒙面骑士从斜刺里冲出,抬手突突突三发,正中普弗卢手腕、臂膀、面颊。尤其面颊一箭,射穿右腮,将槽牙都击飞数枚。

    普弗卢血流满面,魂飞天外,拍马飞逃。那瘦弱的蒙面骑士对准普弗卢背影,一个劲板动拉杆,机簧咔咔作响,却无矢射出,却是弩矢已尽。

    “马钧这个笨蛋,为什么不给箭匣多装点箭矢。多好的机会……”蒙面骑士一边更换箭匣,一边愤愤抱怨,听声音,竟是念奴。

    普弗卢一跑,将旗也随之后移,千余本已攻入汉戈寨的乌丸人听到身后骑兵飞驰射杀之声,再一看主将跑了,顿时一阵大乱。

    唐努大喜,顾不得探究这支横空杀出的骑兵是从哪里来的,金龙破锁大旗挥舞,声嘶力竭:“杀!杀!将胡狗赶出去!”

    主客势易,此消彼涨,腹背受敌的乌丸人再一次被驱逐出汉戈寨。

    这支突袭普弗卢的奇特骑兵,正是念奴所率的三十余名草原飞燕,凭着犀利的连弩,杀得乌丸骑卫措手不及。此时眼见普弗卢负伤败逃,草原飞燕们不约而同驱马猛追,所有女孩们只有一个念头:杀掉乌延部王子,乌丸人必溃,汉戈寨之围必解。

    女孩们策骑如飞,控马之术丝毫不在她们的父兄之下,她们在追击中慢慢聚拢,这时才发现只剩二十余骑了,有些是掉队,有些则是不幸牺牲……

    “追上去,杀了普弗卢!”念怒紧紧盯住前方五十步外那仓皇的身影,突然,她的脸色变了,不止是她,所有女孩们的脸色都变了……

    前方三百步外,一支乌丸精骑突然从一片矮丘现身,人马达五十骑之多,俯冲而下,向她们迎面杀来。

    几乎所有女孩都纷纷勒马,只有一个瘦弱的身影,义无反顾,一往无前冲向已追近至三十步的普弗卢。

    “念奴!快跑!”

    “不要追了!快回来!”

    普弗卢原本跑出了五十步外,当他看到父王将身边最后的一队护卫都派出增援时,心头先是一热,随即一片冰凉,不由得松开缰绳,放缓马速。他心下明白,父王这是豁出去了。以倾族之兵,收拾一个小小汉戈寨,如果都打不下、踏不平的话,乌延部的名声,将一败涂地,再难号召别部。所以,他不能逃,必须杀回去。嗯,有这一队精锐生力军,他又何需逃?应当是追杀他的那支骑兵逃才对,他们不过才二十几骑而已……

    普弗卢当即勒马转身,不顾脸颊剧痛,吐出一口血水,拔刀向前一指:“杀回去……”

    声未落,迎面一个熟悉的瘦弱骑士风也似地冲上前,抬手一指,一手连拨——咔咔咔咔咔咔!

    十矢俱发,普弗卢满面插着短矢,仰天厉吼,重重摔落于尘埃。

    历史上,乌延死后,接替其王位的就是其长子普弗卢。谁也想不到,就在这白檀山下,右北平乌丸之王的继任者,竟窝囊地死在一个十三岁的少女之手。

    念奴豁出性命的一击,射杀了乌延部王子,而她也处在万分危险之中——前方百步之外,蹄声如雷,烟尘飞扬,人影幢幢,正是汗鲁王的最后精骑!

第五十七章 【威名破敌】

    (感谢“赵无恤2014”、“御贤月下”、“立立之之”、“圆圆肉团团”打赏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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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汗鲁王乌延就站在高坡上,亲眼看到儿子死在跟前,眼前一黑,天旋地转,魁梧的身躯向后一倾,左右护卫急忙扶住。

    “杀……全部给我杀!”乌延嘴唇哆嗦,手指颤抖地指向前方,眼神怨毒得令人不寒而栗,“一个不留杀干净!”

    “遵命!”护卫头领大声应允,但却一动不动,脸上满是为难之色。

    乌延大怒,一鞭抽去,将护卫头领的皮盔抽落,怒喝:“还不快去!想抗命么!”

    护卫头领跪伏于地,惶恐不安道:“是、是……可是,我们只剩五十人护卫汗王了,要是都去了,万一汉戈骑兵杀回来……”

    “汉戈骑兵正在十数里之外与我精骑缠战,哪里回得来?我只要你们将前方那二十几个该死的骑兵杀死,马上去!”

    在乌延的咆哮声中,护卫头领惶然领命,率仅存的四十余骑尽出,留下护卫乌延的,不足十人。乌延并不担心,他居高临界下,看得清清楚楚。东面十余里外,三百王帐骑卫正与汉戈骑兵互相追逐绞杀,一时半会分不出胜负;西北方汉戈寨虽然刚打退又一轮进攻,但仍处于上千乌丸部众包围当中;距离最近的就是那杀死儿子的二十余汉戈骑士,而自己的护卫骑兵也正准备将之合围剿杀。所以,他所处的地方非常安全,护卫虽少,却是高枕无忧。

    但是,有一群人却不这么认为。

    就在乌延王帐不远处的一片密林里,七个劫后余生的人,恶狼一样的眼睛正死死盯住乌延。

    田豫、乌追、及五个幸存的汉戈骑兵,他们回来了。

    田豫七人在今晨就渡过濡水,赶回了汉戈寨,但还没进寨,远远就看到这场惨烈攻防战。乌追原想加入到外围的汉戈游骑中,领兵与乌丸人周旋,但被田豫所阻。田豫提出另一个建议:潜伏不动,伺机突机,要么不出手,一出手就要翻盘。

    乌追等人也觉得田豫的计划更好,便同意了。

    他们一行人在树林里已经蛰伏良久,目标一直锁定乌延,耐心等待时机。功夫不负有心人,他们苦苦等待的机会终于出现了。

    树林中,七个骑士整装待发,如果有乌丸人看到为首的骑士,只怕会心胆俱裂——一身朱色鱼鳞甲,铁盔闪亮,面甲狞恶,白马银箭,神骏无双,最令人胆寒股战的是那杆标志性的超级骑枪,以及枪杆上那面狰狞狂舞的血色大旗。

    “出击!”为首骑士霸王枪一指,七骑如风,迅雷般奔杀而出。

    当七骑士冲到山坡下时,乌延及其护卫似有所觉,齐齐回首。乌延的细眼一下瞠大,而他的护卫们则发出一声惨叫:“挖心汉兽!”

    马悍的威名太盛,尤其对于乌延部而言,更是恶魔一样的存在。俘杀五百乌丸骑兵,秒杀部族中最强勇士,赤手毙杀兽王熊罴,哪一件抖出来都足以吓坏乌丸人。当日目睹马悍神威的乌延部乌丸人不在少数,一见这标志性的骑士装束,尤其那杆吓人的超长骑枪,脚都软了。

    得得得!

    负重能力超强的银箭驮着马上骑士,奋力冲上土丘,风驰电掣向乌延冲来。乌延还有八个护卫,但在这一刻,竟无一人敢迎上截击。包括乌延在内,惊慌失措翻身上马,拍马狂逃。

    骑士控马侧奔,执枪猛冲,拳头大小的纯铁枪尖重重撞击在那杆黑**旄大旗上。啪地一声巨响,碗口粗的旗杆爆裂,轰然倒下。这一击声势惊人,但代价是骑士所戴的鹿皮手套被磨破,手臂扭伤——这还是他把枪杆架在鞍辔托上的结果,若是挟在臂下,这胳膊就别想要了。

    汗鲁王大旗一倒,攻寨的乌丸人远远看到,张惶失措,潮水般向后退却。

    已经包围念奴的乌丸骑卫大惊之下,再顾不得击杀目标,急急兜马而回。刚赶回不过百十步,就见他们的汗王被几个汉戈骑兵衔尾追杀。而土丘之上,王帐之前,一人一马,傲然卓立,一杆长得惊人的骑枪高高擎起,斜指苍穹。

    “屠罴勇士!”

    “马悍!”

    “那个天煞回来了!快跑!”

    乌丸骑卫们一拥而上,护住乌延,没命价地向东狂奔。

    当被众护卫簇拥着的乌延从已被射落马下、身负箭伤的念奴侧旁冲过时,对这个前一刻还欲置之于死地的杀子凶手,这一刻却视若无睹。

    狂飙过后,烟雾散去,念奴的蒙面巾已被强烈气流掀飞,脏兮兮的脸蛋被泪水冲刷得一道道,泪花晶莹:“主人……回来了!”

    王旗倾覆,王子毙命,汗王奔逃,这三大败亡因素叠加在一起,莫说是乌丸这等半牧半兵的部族,即便是大汉王朝训练有素的正规军,也是一个败字没商量。

    马悍的威名,加上田豫的突袭,一击斩首,击溃二千乌丸,旋围解。

    残阳如血,尸冷如冰,就在刚刚血战一场的汉戈寨外,所有汉戈部民,扶老携幼,鱼贯而出,围成一个数千人的大圈子。在圈子中央,正是手持部帅那杆霸王巨枪的使汉戈部从事田豫。

    晚风劲吹,金龙旗舞,枪旗之下的田豫面色冷峻如铁,身旁左右是唐努与乌追。此刻,他洪亮的声音在汉戈寨前回荡:“……部帅为了掩护我们,生死不明,我田豫受部帅所托,带领诸君寻找一条生路。眼下我汉戈部四面皆敌,东面是与我们兵戎相见的乌丸人,北面是欲置我们于死地的鲜卑人,西面是居心叵测的屠各胡,南面本是我们的依靠——大汉护乌丸校尉。但是,我实话对大伙说,很快他们也会变成我们的敌人,向我们进攻……”

    听闻连护乌丸校尉也对汉戈心生恶意,南下回家之路断绝,下面的部民一阵骚乱,甚至有隐隐悲泣声。

    田豫提气高声:“大伙不要乱,先听我说。我是护乌丸校尉邢使君派来的从事史,我有责任将此误会澄清,但是眼下最紧要的不是登门解释,而是离开此群狼环伺之地,寻找一条生路!”

    “田从事,我们的生路在哪里?”

    “我们好不容易才在这里安下家,天下之大,还有哪里可容得我们这些逃人?”

    “我们不听你的,我们要等部帅回来!”

    “对,我们要等部帅回来!”

    身旁的唐努也近前一步,冷冷道:“我也要等部帅回来,鲜卑狗绝对奈何不了部帅。”

    田豫深吸一口气,高举左手,手上有一卷羊皮地图,正是马悍掷枪相赠之物。

    “我要告诉你们的是,这条生路,不是我田豫要求你们走的,而是部帅向你们指明的——”田豫一振手中羊皮地图,地图哗啦展开,满目山川河流,线墨飞舞。最醒目的,是地图右上角一处用红漆画了一个圆圈。

    田豫面容冷肃,环目四顾,一字一顿:“这就是部帅给我们指明的生路——辽东!”

第五十八章 【谁敢跟我比箭!】

    (谢谢“赵无恤2014”、“七情六欲、末日”、“奇檬子”、“光辉的宪章”打赏。哈哈,光辉的宪章,老书友了,也来了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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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支长长的迁徙队伍,用骆驼、牛、马挽着庞大的勒勒车,车上满载着老弱妇孺及各种生活用具,队伍后方跟着上万头牛羊驼马。但凡能骑马的部民,包括年轻的姑娘与刚坐得稳马背的孩童,都扬起马鞭,圈赶牛羊向前行进。

    在迁徙队伍左右两侧,是两百多背着弓箭,腰挎刀斧的精壮骑士。他们不时纵马四顾,执弓在手,目光充满着警惕。在队伍前后更远处,是近百个装备更精良的披甲骑士,散布周围,前出十里之外,组成一道严密的警戒线。

    这支看似部族迁徙,又有普通部族所不具备的军队性质的迁徙队伍,就是东进的汉戈部四千余部众。

    从白檀到辽东,最快捷的路径是渡过濡水,前往平冈,然后沿白狼河谷东行,进入辽西,最后经柳城入辽东。但是这条路有个最关键的地方平冈,是右北平乌丸的主要活动地,若贸然通过,恐有不测之祸。

    不得已之下,田豫决定先沿濡水北上,从马盂山脉北面穿过,避开活动范围在马盂山南面的右北平乌丸,然后渡过阴凉河,折道入辽西。虽然这样走是绕了一个大弯,耗费时日,但胜在安全。

    九月初的草原天气,正是一年中最好的时节,晴多雨少,草木茂盛,迁徙路上,不虞草料匮乏。以往这个时候,也是草原各部落的迁徙日子,所以一路走来,偶尔也会看到一些迁徙的部落,但大多数是往南迁,象汉戈部这样临冬北迁的,极为罕见。

    沿途的部落对他们这支迁徙队伍,有的给予了友善的接待,有些则心怀叵测,但当听到他们是汉戈部时,无不露出又惊又怕的神情,哀求他们尽快离去。也就是在段时日里,汉戈部上下,都听到了在草原上广为流传的鲜卑轲比能部的那场惊天大火。以及他们的部帅马悍孤胆狙敌,击溃鲜卑、乌丸联军数千,杀死右北平乌丸右歙侯能臣抵之,重创鲜卑大人轲比能的传奇事迹。

    汉戈部沸腾了,连续三天举行盛大欢庆仪式。

    九月初六,汉戈部已渡过阴凉河,再东进数百里,就要进入辽西了。

    越是近辽西,田豫的心情越是沉重,辽西是乌丸王蹋顿的势力范围,而柳城更是乌丸的大本营。尽管蹋顿曾承诺会约束部众,不会找汉戈部的麻烦,但此一时彼一时,汉戈部刚刚重创乌丸乌延部,身为三郡乌丸的盟主,岂会对从眼皮子底下经过的汉戈部无动于衷?尤其是在部帅未归的情况下,只怕不会轻易放他们过境。

    该怎么办?田豫苦苦思索。

    仿佛是对田豫感应的一种回应,前方探道开路的汉戈骑兵传来消息:东北十里外出现一股乌丸骑兵,约三百骑,正向本部迎来。

    田豫立即下令队伍停止前行,将勒勒车围成一个大圈,老弱俱在其内,牲畜在外。二百汉戈正、从骑兵聚集在车圈西北侧百步外一处高丘上,任何从东北方向来袭的敌人,其侧翼都在本部骑兵的兵锋威胁之下。

    很快,第二个消息传来,来者是乌丸峭王苏仆延三子答头。对方表示并无恶意,只想拜会汉戈部帅马悍。汉戈游骑百长乌追告诉他,部帅未归,答头听后表示愿拜会汉戈部主事人。

    田豫立即召集唐努、木吉、陶良、于德、蒙远等部中有声望者磋商。综合众人意见,大伙一致认为,峭王苏仆延属辽东属国乌丸,有部帐千余落,其势犹强于汗鲁王乌延。而且汉戈部此次迁往辽东,这辽东属国也是必经之地,早晚要与峭王打交道,避是避不开的。既如此,不妨一见,看这个答头有何企图。

    大约一刻时后,前方驰来三十余骑,为首骑士披甲顶盔,胯下战马高大雄壮,鞍辔左右挂着刀斧长矛与弓箭。若不是明了他的身份,就冲这身装束,十足的汉军甲士。

    来人远远就发出震耳的大笑:“答头拜见田从事。田从事白檀一战,单枪匹马斩击汗鲁王旗,当真是英雄了得,令人佩服。”

    待来骑近了,方才看清这答头是个二十出头的青年,样貌威猛,体格壮实,给人感觉仿佛浑身有使不完的劲。

    胡人不喜客套,有事说事,单刀直入,答头先是解释自己出现在此地的原因:接应参加蹛林大会归来的父王苏仆延,同时因乌延大败,右北平乌丸形式微妙,故而驻帐于此观望。然后再提出自己的要求。

    田豫接受了答头的解释,这很合理,但是答头提出的要求,却了人意料。

    答头的要求是:“传闻普弗卢败在一支草原飞燕手上,杀死他的是飞燕之首叫念奴,我想见一见这位草原飞燕。”

    这要求也太怪异了,汉戈部诸人面面相觑。

    答头望着田豫等人狐疑之色,翻身下马,按胸行礼道:“答头绝无恶意,只因我的妹妹想见一见这位草原飞燕,故此代她看看,回去也好有个交待。”

    田豫点点头,原来如此,见见倒也无妨,与辽东属国的乌丸人搞好关系还是很有必要的,而且这要求也不算过份。况且对方只带三十骑前来,足见诚意。

    过得一会,念奴骑着一匹枣红马,跟随唐努出现在乌丸人眼前。念奴在当日反击乌丸之战时,左臂中箭,幸好当时披着厚毡,入肉不深,将养一段时间,伤口也慢慢收口了。只是沿途劳顿,小脸有点苍白,更衬得她碧眸雪肤,别样妖娆。

    答头一见,眼睛一下亮了,但难掩不可置信之色,说话都有点不利索:“你……你就是杀了普弗卢的那只飞燕?”

    念奴点点头:“我就是念奴。”淡然在马上施礼,拨马欲走。

    “等一等。”答头扬手止住,上前三步,躬身为礼,抬头时脸上带着一丝傲意,“请把你的家人叫来,我要向他们求亲。”

    “什么?”田豫、唐努、乌追诸人又惊又怒,“这太荒唐了,答头,你好歹也是王子,请自重。”

    答头傲然道:“既然你们也知道我是王子,那么求娶一个部族女子,有何不可?”

    “不行!”唐努断然拒绝,“念奴不是普通部族女子,她是部帅的侍婢,我们无权替部帅做主。”

    答头浓眉一皱,目光在诸人面上一溜,忽然狡黠一笑:“我知道你们会去哪里避难,我可以明确告诉你们,交好我部,对你们今后建帐,会有莫大的好处。我相信,即使是‘昆勃图鲁’在此,也会对我的善意报以真诚的回应。”

    昆勃图鲁?这是什么,好像是指部帅,本想问一问,但此情此景,谁也没那心思。这一下,就连唐努都沉默了。不得不说,答头话里话外所隐含的威胁,的确是关乎此次迁徙成败的关键。

    念奴咬紧嘴唇,一言不发,只是紧紧扣住鞍旁的连弩。

    半晌,田豫长吁一口气,对此事做了最后答复:“部帅的侍女,我们的确无权做主。若王子有心,可在部帅归来,我部众安顿好后,再上门求亲如何?”

    答头浓眉渐渐竖起,冷然道:“如果是马惊龙的亲妹,或许我会按田从事所言来做,但不过一个婢女,却这般推三阻四。看来汉戈部是不想接受我的善意了。”

    唐努一下火了:“什么善意?强娶也叫善意?”

    答头哈哈大笑,翻身上马,向远处飞驰。在汉戈部众人疑惑的目光中,拔弓抽箭,对准百步之外的一棵大树射出一箭,箭矢如电,笃地一声稳稳插在合抱大树上。

    唐努与乌追见了,微微冷笑,这百步射木,他们也能做到。

    答头马不停蹄,横向冲出二十余步后,再次引弓发射,咔嚓一声脆响,原先插在大树上的箭矢已消失不见。

    这一下,不光是唐努与乌追,田豫以下诸人无不变色,百步之外,将一根手指粗细的箭矢射断,这等百步穿杨之技,整个汉戈部,几乎无人能做到。

    答头在乌丸侍卫们的欢呼声中得意地兜马而还,对田豫诸人笑道:“我也不让你们为难,就按草原上的规矩,比箭选亲——只你们当中有人能按照我刚才的样子来一遍,我答头拨马就走,而且保证你们安全进入辽东,如何?”

    唐努与乌追涨红了脸,他们是汉戈部最好的射手,答头这话简直就是打他们的脸啊!

    答头仰首大笑:“如果做不到,那就请将这位美丽的草原飞燕交给我吧。我向你们保证,一定会好好疼她。哈哈哈!”

    唐努哪受得了这等嘲笑,愤然拔弓:“让我上!”

    乌追却抢先一步:“你弓力比我强,但我射得比你准,让我上。”

    念奴嘴唇都快咬出血,羞辱地垂下头,心里一个声音不断大喊:“主人!主人!快回来吧,你的念奴,还有你的部族被胡奴羞辱了……”

    “谁都不要吵!”田豫一声断喝,非但镇住了唐努与乌追,甚至连答头都震住了,“这里不是辽东属国,还轮不到你们峭王部定规矩。想要比箭可以,等我们安顿下来,自会上医无虑山(峭王苏仆延牙帐所在)领教,到时随便你们定什么规矩。但这里是马盂山,不是医无虑山!”

    “哈哈哈,汉人就是这样,只会耍嘴皮子。真正的骑射,只有我们大乌丸骑士,真不知你们是怎么打败乌延的。”答头仰天狂笑,声若打雷,轻蔑地扫了田豫诸人一眼,“看来所谓的昆勃图鲁、百丈峡孤胆阻敌、箭杀数百,千军当中重创轲比能……哈哈!不过是被吓坏了的鲜卑人呓语。马惊龙,不过如此!”

    答头此言一出,不光是唐努与乌追怒吼连连,就连周围的汉戈骑士都忍不住拔刃相向——马悍是他们的崇拜偶像,岂容胡奴污蔑!

    答头双臂一张,制止住身后的三十骑卫动作,挑衅地斜睨汉戈部诸人,眼睛有隐隐的亢奋。他要的就是汉戈部主动挑衅,这样才有籍口杀人抢人。

    咻——

    空气中蓦然传来一声刺耳的尖啸,几乎刺破耳膜,答头骇然回首……噗,血光迸射,胯下战马被一箭贯脑,重重倒地,将答头狠狠摔飞出去,跌成滚地葫芦,鼻青脸肿,大牙都磕飞两枚。

    当答头怒不可遏抓弓跳起时,倏地浑身僵硬,就见二百步外,一个骑着黑色骏马,手执一把血色大弓的人正用手指向他点了点:“我就是你所说的‘不过如此’的马惊龙。要跟我比箭吗?来来来,我就站在这不动,随便你射,射死了算我命歹,射不中,从哪来就给我滚回哪去!”

    “是……是‘昆勃图鲁’!”答头的护卫发出惊恐地呼叫。

    “部帅回来啦——”

    汉戈部众沸腾了,轰地一下蜂拥迎上,冲在最前的,赫然是一只草原飞燕。

    “感谢天神,听到了念奴的呼唤……”她双手合什,泪眼模糊。

    答头惊恐不安地率领护卫,垂头丧气狼狈而逃。他是百步穿杨的神射手不假,但二百步超远距,他连羊毛都射不穿,不跑还等着被羞辱么……

第五十九章 【辽东来使】

    (多谢“赵无恤2014”、“御贤月下”、“奇檬子”、“魅影-冰心”、“七情六欲、末日”诸位书友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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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悍归来,宛若给整个汉戈部注入了一针强心剂加活力剂。长长的迁徙队伍如同一条长龙,只是这条长龙一直没有头,以至连区区一个答头都敢欺上门来。马悍回来了,龙便有了头。

    马悍当然不是一个人,他身旁还跟着一个大热天却蒙着面的窈窕女子。田豫与乌追都知道她是谁,心中惊讶得无以复加,部帅也太牛了吧,把饶乐水搅得天翻地覆不说,还能带着此女安然脱身,鲜卑人得气疯了吧。

    热情激扬的欢迎仪式过后,马悍的主帐里济济一堂,汉戈部有头有脸的人都来了,除了听马悍讲述脱险经历之外,更重要的是听取下一步的打算。

    众人已经听过了很多个版本,有些夸大得近乎神话,其中最为汉戈部民津津乐道的,就是马悍的新称号,也是迄今为止最响亮的称号——昆勃图鲁!

    “昆勃图鲁”,是东胡语,意为贪狼射手。在东胡人的神话传说中,有一个侍奉山神的神卫,狼头人身,掌管弓箭。曾经奉山神之命,除掉一条在大鲜卑山兴风作浪的千年巨蟒。昆勃图鲁持神弓于千里之外,一箭射杀巨蟒,解救万千东胡生灵。自此以后,昆勃图鲁就成为东胡故老相传的无上神射手崇高敬称。

    鲜卑与乌丸,都源出东胡,自然继承了东胡人的一切文化,而这文化,主要就是指神话。千百年来,无论东胡、匈奴、鲜卑、还是乌丸,各部族中神箭手、强弓手层出不穷,但从没有人能成为公认的漠北第一箭,更没有人能被民众自发冠以“昆勃图鲁”的称号。

    而今这个称号,却落到了一个汉家郎的头上,当真令草原勇士们惊掉下巴。但细想似乎也顺理成章,因为那把供奉在鲜卑祖灵神殿的魔瞳弓,就是敬奉给昆勃图鲁的祭器。所有的鲜卑人都相信,只有昆勃图鲁才能使用这把弓。而如今此弓却落到一个汉家郎手上,并且还用这弓射出火矢,焚烧了牙帐,吞噬了数万生灵,简直就是神罚。不由得不让人将神、弓、人三者联系在一起,进而产生无限遐想……

    汉戈部民对他们部帅的本事再熟悉不过,很清楚哪些是夸大,哪些可能是真实的。初时还道那是草原各部民没见过马悍其人的臆想,但当听到部帅以一己之力,扼守山道,一弓百矢,击杀数百鲜卑人,令鲜卑数千大军无可奈何时,无不心驰神往。

    待听到部帅四百步远狙轲比能,千步火矢焚牙帐,身为骑射好手的田豫、唐努、乌追等人无不骇然。这完全打破了他们对弓箭射程与精度的认知,用天生神力与目光如鹰都难以解释得通了,反倒是漠北草原上流传的神话,更接近事实。

    所有人在这一刻,除了崇拜之外,更添敬畏,“昆勃图鲁”——贪狼神射,果然贴切。

    “我在遭到鲜卑人的围杀时,就已想到,有可能部寨也会遭受乌丸人的突袭,这是我们在漠北最主要的两个敌人,轲比能部与乌延部联合阎氏兄弟布下的一个局。好在的是,你们终于击破乌延部的围攻,保住了大部分部民,安全来到阴凉河畔。”马悍面带欣慰之色,一一与在座部民代表点头致意,随即面容一整,肃然道,“但眼下还不到庆贺的时候,我们跳出了乌延部的势力范围,但仍未脱离轲比能部的地盘。眼下轲比能部正处在混乱中,暂时顾不上我们,此地不可久留,需尽快离开,进入辽西。”

    田豫忧虑道:“尽快离开自不待言,只是,我们担心柳城乌丸蹋顿部,还有辽东属国的苏仆延。三郡乌丸,尽管互有纷争,但终究也还是联盟,乌延被我们杀得大败,会不会……”

    马悍淡然摆摆手:“正如国让所言,三郡乌丸互有纷争,而且还不止纷争那么简单,实际上彼此都想吞并对方,一统乌丸。当年丘力居差点就做到了,幸好他死得快;檀石槐则是做到了,不过他死得更快。无论是鲜卑还是乌丸,一部被削弱,另一部只会暗暗高兴。就像我重伤轲比能,烧了鲜卑牙帐,但我却毫不担心东部鲜卑的素利、阙机与弥加这几位大人找我的麻烦,正相反,他们只会找轲比能的麻烦。”

    木吉老汉捋须沉呤一会,道:“部帅之意,我们不用担心蹋顿,是这样吧?”

    马悍点头:“还有一点,这次是乌延部入侵我汉戈部。乌延失败后,蹋顿身为三郡乌丸之王,可能会出面调解。所以,更不会对我不利。”

    田豫想想还真是这样,目光转向马悍:“那么,部帅会接受调解么?”

    马悍冷笑连连:“杀我部民,逼我东迁,打不赢就赔笑脸,嘿嘿,天下哪有这么便宜的事。”

    田豫本不想说,但还是忍不住道:“部帅,眼下我迁徙部众还得从柳城借道,暂不宜与蹋顿破脸为好。”

    就连脾气一向犯犟的唐努,也忍住气道:“部帅,先让部民到辽东安顿下来,养精蓄锐后再找乌延算帐,若到时蹋顿阻拦,再跟他翻脸。”

    马悍不置可否,沉吟一会,道:“其实我真正担心的,不是乌丸人,而是辽东。”

    田豫微微一笑:“豫在十日以前,已先派出一队使者,向辽东太守公孙升济禀报借道之事。”

    马悍微怔:“借道?”

    田豫笑道:“是,豫在信上只言明是借道避祸入高句丽。”

    马悍略加思索,明白过来,微笑点头:“不错,到时候讨价还价起来,不至于被人拿捏。”

    田豫屈指算了算时间,道:“按路程算,最多再过十日,就会有消息……”

    话音未落,帐外突然传来禀报:“禀部帅,前方来了一队人马,声言是辽东太守公孙使君之使者,请求部帅接见。”

    帐内一时愕然,马悍大笑:“看来,有人比我们还着急啊。”

    ……

    辽东太守公孙度的使者,是一个年约二十七八,仪态洒脱的青年人。束发带冠,身长七尺五,体形偏瘦,身着便于长途赶路的窄袖直掇,布料质地上佳,看得出此人出身不错。相貌也称得上堂堂,长脸微须,一双细长的丹凤眼闪动着睿智的光芒。

    “某乃辽东太守公孙使君之郡府主簿,柳毅柳仲平,见过马部帅。”

    马悍心头既讶且喜,主簿,此人身份不低啊。主簿这个官职不高,秩不过三百石,但负责典掌机要,出纳教令,是太守身边的重要助手,相当于后世首长身边的机要秘书,属于那种位卑权重的要职。在辽东太守府文官系统当中,至少能排进前五,公孙度派此等身份之人前来接洽,不得不说,对自己,对汉戈部,都算是挺重视的了。

    马悍欣然与柳毅互相见礼,并请上座,其实就是在穹帐里靠马悍最近处加一张短席而已。

    田豫在与柳毅见礼时,忍不住道:“柳主簿为何来得如此之速?”

    柳毅微笑:“使君早就有意与汉戈部接触,毅在五日前便奉使君之命,出辽东前往渔阳,欲辟召马部帅,结果半途遇到贵部前往辽东之使者。哈哈,真是英雄所见略同啊!”

    田豫等人明白了,汉戈部与乌延之战,尤其是部帅重创鲜卑轲比能部,公孙度身为辽东太守,是大汉与鲜卑最为接近的郡守,岂有不知之理?辽东郡一直处在大汉最不起眼的东北边缘,周围被鲜卑、乌丸各部势力团团包围、隔绝,历年来也饱受胡人袭扰之苦。如今听闻有如此强悍的汉家部族与首领,自然要千方百计联络,并加以笼络。

    马悍也听出味来了,先举樽与柳毅互敬,一饮而尽后,咂吧着嘴道:“护乌丸校尉邢使君,也曾欲辟除马悍,但为悍所拒。”

    柳毅微微一笑:“邢使君所封何职?”

    “护乌丸校尉骑部假司马。”

    柳毅哈哈大笑:“邢使君是有眼不识真英雄啊!吾家公孙使君,欲辟召马君为骑都尉,自立一营。”

    “骑都尉?!”

    马悍与田豫惊讶地互望一眼,帐中诸人也兴奋地窃窃私语。

    骑都尉是一郡之高级武官,仅次于郡守,比护乌丸校尉骑司马还高半级。公孙度居然辟召自己为骑都尉,这个本钱下得可不小。

    不过相比起高级别,马悍更关心的是这个骑都尉的独立性,可别是挂着骑都尉头衔的“假司马”。

    柳毅仿佛看出马悍心中所虑,微笑着从随身一个小箱子里取出一卷帛绢地图,展开之后敬呈马悍,伸手向地图上某处一指:“此乃辽西白狼城,马君可于此处驻军,以骑都尉兼领白狼城主,自立一营。”

    “辽西!白狼城!”

    穹帐里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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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击三国介绍:
一把千步狙敌的超级强弓;一条无坚不摧的无敌铁臂;一颗永不言败的壮志雄心。
赞誉者,称之为辽东天驹;敬畏者,称其为一匹来自北方的狼。
穿越三国,日杀一将,肇始河北,兴于辽东,虎视中原,席卷天下。
这,就是属于马悍的三国之路。
他不算三国第一神射手,但绝对是三国第一狙击手。
“给我一把好弓,一匹快马,充足的箭矢,我可以,射、爆、三、国!”
——马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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