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汉戈首战】
(“赵无恤2014”,每天必现,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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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已蓄势待发的二百汉戈骑兵跃马奔前,齐齐拉弓扣箭,绷绷绷绷!箭如雨下。
乌丸人也早已接到伺机动手的命令,但五百乌丸骑兵事先已经自动脑补了这样一个画面:王帐双勇士黑罴兄弟,生擒汉戈部帅,徐徐而退,汉戈部骑兵必定惊乱,纵马来抢。此时,本部五百精骑立即拦截,百矢俱发,重创敌人。接下来,就是逐赶汉羊的时候了。
而眼下现场却完全与臆想不一样:视敌将如插标卖首的黑罴兄弟,被那貌不惊人的汉戈酋长瞬杀;他们的左歙侯连滚带爬地逃命;汉戈骑兵非但没乱,反而打了鸡血似地一窝蜂冲近四、五十步,乱箭如雨。
乌丸人太过自信己方压倒性的实力,也太过托大,认为双罴一出,手到擒来。结果先机一失,惨遭痛击。
普弗卢往回逃的时侯,他的二十余骑护卫已冲出解救。在马悍击杀双罴,正欲追杀普弗卢时,乌丸护卫驰马张弓,一齐射向马悍。
马悍不得已,只得放弃追杀,抓过黑罴的尸身挡在身前,飞快后退。黑罴的身体足足比马悍大上一圈,做为肉盾相当合格。噗噗之声不绝于耳,血肉四溅,眨眼间就插满箭矢,像靶场上的草人靶。
乌丸护卫正欲追击时,大批汉戈骑兵蜂拥而来。乌丸护卫们慌忙勒马,仓皇接应普弗卢上马,掉头抽鞭狂逃。
就在这时,箭雨来袭。
首先遭到致命打击的就是距离最近的普弗卢护卫骑兵,二十余骑,大半被射成刺猬,人马浴血,哀鸿遍地。正冲杀而来的乌丸骑兵也应弦而倒数十人,骑队一阵大乱。
马悍将手中肉盾一扔,纵身跃上白马,抖缰夹马,急呼:“撤!”
角号声响起,二百汉戈骑兵,以少见的整齐,同时收弓,提缰勒马,呼啸而去——汉戈骑兵的骑射或许与乌丸人还有一定差距,但在组织与纪律性上,汉人天生强于胡人,经过训练的汉戈骑兵尤其明显。
直到这时,乌丸人才反应过来,在险而又险逃得一命的普弗卢震天价怒吼中,百骑雷动,狂怒追击。
于是,在这片矮丘起伏,野草绵密的平野上,两支骑兵一前一后,展开疯狂追逃。
阎柔与他的三十从骑,在冲突一开始,就明智地鞭马飞退里许之外,以免卷入其间,遭池鱼之殃。此刻三十余骑正倚马高冈,观看两支骑兵之追逐战。
一个贴身从骑低声问阎柔:“依大先生所见,乌丸人胜算如何?”
阎柔略加沉吟,竖起三根手指:“三七分,汉戈部占三,乌丸人占七,如今端看乌丸人用时多少……嗯,乌丸人分兵了。”
乌丸人衔尾狂追一阵后,眼见汉戈骑兵骑术不弱,马力充沛,这样追下去,在对方马力耗尽之前,根本撵不上。于是四百五十余骑(已被射杀数十骑,不足五百之数了),一分为二,一部继续驱赶,一部则绕到侧翼,准备来个前后包抄。
由于马悍率骑兵起步较早,远远与乌丸人拉开距离,即便是落在队伍最后面的一排骑兵,距离最前列乌丸骑兵也在八十步以上,超出常规射程二十步之多。除了少数自恃臂力过人的乌丸骑兵不忿乱射之外,大多数乌丸骑兵都只能是闷头追赶,什么都做不了。
同样的,汉戈骑兵也没法使用绝活回马箭,因为双方弓力相近,射程基本都是一样,你能射中对手,对手也能射中你。弓骑兵堪称是步兵与重骑的克星,对付轻骑兵,也能占上风,唯独对上同样的弓骑,就丧失了优势。
不过对于这一点,马悍早已想到了,毕竟他建立汉戈骑兵时,假想敌就是胡骑,而胡骑,多半都是弓骑。弓骑对战弓骑,若要取胜,只有两个法子:一是武器装备更先进,二是利用地形。
“快到了,传令下去,大伙准备。”马悍原本一马当先,此刻却放缓马速,摘下鞍旁豹弓,转头吩咐紧随左右的乌追。
乌追大声应喏,从背后旗壶中拔出一面红色小旗,扭身挥舞。随即各队的队率、什长都纷纷拔旗摇晃应旗,同时大声提醒左右骑士做准备。不过一杯马奶茶的工夫,所有汉戈骑兵都已持弓上箭,做好发射准备。
实际上,用角号传达命令是最便捷的,但为了避免引起乌丸人的警觉,还是以相对迟缓的旗号发令了。
轰隆隆!
铁蹄颤地,二百汉戈骑兵卷起一股狂飙,冲上一座低矮山冈,当最后一骑消失片刻之后,潮水般的乌丸骑兵狂涌而至——打击,就在此刻猝然降临。
咻——咻——咻——
箭如飞蝗,尖啸如泣,矢入血溅,人仰马翻。
乌丸人愤怒如狂,如果说之前他们过于轻敌,吃了个小亏,那怪不得谁。此时却已做好了充分的准备,溅乌丸勇士鲜血者,必十倍讨之。
正当乌丸人要以狂暴的箭雨“回报”汉戈骑兵的招待时,眼前的情景却让乌丸人全傻了眼。
黄尘,漫天的黄尘,如烟似雾,十步之内,难辩敌友。从矮冈看下去,隐隐可见烟尘中有马影幢幢,随即就像幻化一般消失不见。可恶啊!连敌人影子都看不清,怎么还击?
普弗卢恨得差点咬碎钢牙,这汉戈骑兵太狡诈了,他们竟然冲进一片沙碛地,激起漫天黄尘,籍烟尘掩藏身影,然后发起突袭。人在烟尘中,并不防碍向外界清晰目标射击,但外面的人想射烟尘内敌人就不行,看都看不清,根本没法反击。
“收弓拔刀,冲进去,将这些可恶的汉奴砍死!”普弗卢大吼着第一个拔出长刀,跃马下冈,身后响起一连串刀斧铿锵声。
但当乌丸人冲进黄雾烟尘里时,汉戈骑兵早已脱离远飏,只留下身后乌丸人暴跳如雷的怒骂。不过很快,乌丸人的怒吼变成兴奋地大呼。远远的,另一队乌丸骑兵正快速接近,拦截汉戈骑兵的去路。
马悍勒马一偏,在乌丸骑兵拦截之前,率领整支骑兵队拐了一个巨大的弯弧,向右侧一座百丈高的山冈奔去。
普弗卢远远望见,欣喜若狂,戟指汉戈骑兵长龙般的队伍大笑:“敌势已穷,走投无路了,全军压上,屠尽汉奴!”
乌丸人啸声震天,远远传到阎柔一行耳中。
阎柔满面惋惜,连声叹息:“这支汉戈骑兵当真不懒,竟然在自身几乎无损失的情形下痛击乌丸人,杀敌近百,真让人难以相信他们两个月前还只是一帮奴隶……只可惜,他们走上了一条绝道。”
阎柔身后的从骑喃喃道:“大先生说的极是,那座小支山虽不高,却是乱石纵横,他们的马,完了……”
另一个从骑也道:“乌丸人的马,也完了。”
小支山是一座石山,山势平缓,可策马而上,但山道多碎石,对马蹄损害严重。乌丸人对此很清楚,所以一见汉戈骑兵冲上山,无不喜出望外,只等一会看笑话。
奇怪的是,乌丸人所期待的汉戈骑兵因马足裂蹄而纷纷坠马的场面并未出现,除了有几匹马蹄踩入乱石中被折了蹄,一切无恙。直到汉戈骑兵驰至半山腰,然后停下转身放箭,连续射倒十余乌丸骑兵后,乌丸人才从惊愕中醒悟过来,纷纷暴怒反击。而这时乌丸人又发现一个可悲的现实:同样的弓箭,人家居高临下,射程足以延伸至七、八十步,而自家仰攻,连六十步都射不到。因为对手占据地利之便,无形中提升了武器的威力。
唯一的办法,只能冲上去,靠近射击。但令普弗卢头疼的是,他们又不能步行进攻,只能骑马冲锋,否则敌人只须撤弓换刀,来个快马俯冲,骑兵杀起步兵来,那叫一个摧枯拉朽。
可是这样的乱石山道,战马一踩,蹄子铁定废了,这可都是部落中的好马啊……
普弗卢再心疼战马,也知道眼下的战局,最重要的就是战胜对手,马匹损失已不在考量当中。嗯,汉戈骑兵的马蹄一定撑不了多久,到时大家打步战,乌丸人多,胜算照样很大。
在普弗卢严令之下,乌丸人也象汉戈骑兵一样,开始策马登山。
这一幕,被远在数里外的阎柔一行尽收眼底,故此才说出“乌丸人的马也完了”之语。
乌丸人的马的确完了。先前长达大半个时辰的追逐,尤其是那片沙碛地,对马蹄的磨损比较严重,至少有十余个乌丸骑兵已经因战马裂蹄而退出追击。如今强行驱使战马登乱石山,碎石遍地,棱角尖锐,石与石之间更有宽窄不一的缝隙,马蹄一不小心卡住,那就是个折蹄的下场。任是乌丸人再小心,也无法避免磨损严重的马蹄被坚硬锐利的碎石戳刺切割,不时可见战马四肢俱颤,倏然跪倒,山道上一片片蹄印血痕,触目惊心。
每一个草原骑手,都是爱马之人,尤其对自己的坐骑,更是视若伙伴。眼睁睁看着心爱的伙伴就这么生生废掉,乌丸骑兵们无不恸哭,不顾普弗卢严令,纷纷下马,步射而进。
而汉戈骑兵则在不断向山顶退却,且退且射,始终保持与乌丸人六十步以上的距离。偶尔有数名汉戈骑兵被乌丸人的强弓手射翻,但倒下更多的是乌丸人。
这一幕被普弗卢看到,更是瞠目结舌。汉戈骑兵居然能在倾斜的山坡上回马放箭,他们是如何做得的?
第三十二章 【猛虎下山】
(“赵无恤2014”坚持打赏,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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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丸人的混乱之状尽收马悍眼里,他知道,收宫的时候到了。
先牵着乌丸人的鼻子跑一圈,等到人马俱疲时,再冲进沙碛地,籍烟尘杀伤敌骑,借沙石削磨马蹄,最后故意奔突乱石山,引敌入彀。这就是马悍制定的一整套对付乌丸骑兵的战术,充分利用了地形与新型马具,最终形成己方的优势。现在,到了最后一击的时刻。
“重骑兵,着甲!”
随着马悍一声令下,一群身材高大,膀大腰圆的壮汉,从骑兵队中奔出,飞快集合。随即有同伴拉过十余匹驮马,将其背上的重物卸下,打开,竟是一副副铠甲。然后一一取出头盔、顿项、披膊、环臂、胸甲、胫甲、甲裙等等,为十余个壮汉穿戴起来。
“重骑兵,上马!”
半炷香后,马悍再度发令,此时连他在内,十三个全身披厚铠,外罩厚毡,头戴铁兜鍪,脸覆面甲,止露双眼的重甲骑士,在同伴的扶持下一齐认镫上马。这些骑士的武器与寻常弓骑兵或轻骑兵不同,人手一根沉重的狼牙棒或铁流星,鞍后还配有刀斧殳等副武器,骑乘较寻常马匹更为高大健硕的骏马。每匹骏马皆有面帘、当胸、后搭等生牛皮制成的马铠。
十二副皮革嵌铁的重铠及马铠,十二匹负重力强劲的骏马,九具铁流星,三具包铁狼牙棒,这就是集整个汉戈部的财力物力,勉强凑成的重装备。十二个重骑兵,有的是身高八尺的壮汉,有的是腰大十围的健儿,这些人射技平平,但胜在力大,骑术也相当出色,正是重骑兵的最好人选。
马悍的铠甲是早先缴获的鱼鳞甲,护防力自不待言,此刻再罩上一件厚厚的皮毡,对刀枪箭矢的防护力进一步提高。不过,他手持的武器有点特殊,是一把类似西方骑枪的超级骑枪。
之所以说类似西方骑枪,是因为有三个特征:一是枪杆前半截呈圆锥形,由粗渐细,是西式典型的伞形枪;二是有圆形护手,枪尾有铁锥配重;三是枪头并不尖锐,而是一个拳头形的铁质突出物。这些都是西式骑枪的特征。
之所以说超级骑枪,不仅因为沉重,更是因为枪身极长,甚至比张飞的丈八铁矛还长——长度达到五米,也就是汉代的两丈,至于重量更是达到六十多斤。这么长、这么重的超级骑枪,纵然在这个英雄倍出、猛将如云的三国时代,也没几个人能使得动——而拥有一只机械臂的马悍,必是其中之一。
这就是马悍为自己量身定做的骑战武器。经过生死逃杀的磨砺,他的骑战能力已经突飞猛进,但对上像赵云这样的勇将,依然没把握。你一个才练骑战数月的人,如何比得上练了十几年、靠这个吃饭的三国猛人?既然如此,不如扬长避短,发挥自己的长项。马悍的长项是什么?自然是机械之力了。
单论力量,这时代的猛将再牛,也没法以血肉之躯与马悍的钢铁属性相比。那么在骑战中,就要淋漓尽致地将这一个优势全力发挥出来。
超级骑枪的重量,不是问题;长度所造成的坠力,不是问题;对战马的重压,也因为银箭的神骏,不成问题。当这所有一切都不成问题时,一杆令人望而生畏的重型骑枪——霸王枪,横空出世。
骑战,真正能够体现一寸长一寸强,若你的兵器比对手长一尺,而且还能运用自如,你的胜率最起码多三成。这或许也是张飞能够纵横捭阖的一个重要原因,不过,现在有比他更**的人与枪出现了。
正策马来回奔驰,指挥汉戈骑兵射击的乌追,看着部帅一十三重骑那甲光耀日、威风凛凛的骑影,既兴奋又有些许担心,催马近前道:“部帅,重骑虽猛,但人马实在太少,还是让属下以弓矢破之吧。”
马悍正将一面赤红色的大旗系于重型骑枪上,其上用金黄颜色的丝线,绣着一条张牙舞爪、奋力挣断锁链的黄龙,这就是汉戈部的旗帜“金龙破锁旗”。
马悍听出了乌追的担忧,却坚定摇头:“不成!欲破敌骑,除了不断以弓矢削弱混乱,还必须出动重骑,行致命一击,否则无法真正击破敌骑。一十三骑,少是少了点,但以敌军之颓势,未必没有赢的机会。”
说罢面罩一合,长枪一竖,巨枪耸立,大旗飞扬,象是一根小型的桅杆。
“重骑兵,出击!”
十三重骑排成一个前锐后丰的锋矢队型,以猎猎飞扬的金龙破锁旗为箭头,挟奔雷之势,如离弦之箭,居高临下,向因心疼战马,正弃骑就步的乌丸人迅猛冲击。
重骑一出,汉戈骑兵的箭雨戛然而止。
乌丸人大概从未见过如此武装到牙齿的重装骑兵,一个个看得呆了,惊恐之下,纷纷举弓将箭矢射向这些重装骑兵。
一阵阵噼噼啪啪异响,那些青铜箭头或熟铁箭头被铁盔弹厚甲得四下乱飞,有弓力强劲的箭矢射穿厚毡、钻破皮甲,却最终动能耗尽,插在重骑兵的甲毡上。不过短短数息,几乎每一个重骑兵浑身上下,抱括战马,都插满了密密麻麻的箭矢,看上去如刺猬一般,好不吓人,却也仅仅是吓人而已。
好,射够了是吧?哪就轮到我们发威了!
嘭!冲在最前的马悍最先触敌,霸王枪一挺,一个慌乱欲挡的乌丸人刀被撞飞,胸口被撞得塌陷,仰面张口喷出带血的破碎内脏,肉葫芦似地跌飞数丈,骨碌碌滚下山坡。
几乎不分先后,又一个乌丸人被重枪撞飞,脑袋像砸烂的西瓜。
这就是马悍使用钝形枪头而不是锐形枪头的原因,无论是快马的俯冲动能,还是马悍机械臂的恐怖巨力,只要枪尖击中敌躯,非死即残,百分百丧失战斗力。如果枪头是尖锐的,一击之下,入体过深,拔出来都费事,并且粘稠的血迹也会影响到马悍的发挥。而钝形枪头就完全没有这种不便,一击毙敌,一沾即走,挥一挥大旗,不沾染一滴鲜血……
跟在马悍身后的重骑兵,除了三个骑士自持臂力,使用狼牙棒这种专用的以骑破步的凶器外,其余九个骑士使用的全是铁流星,也就是铁制流星锤。这种铁料十足的流星锤,链粗如指,锤大如拳,盘旋挥舞,基本上是擦着即伤,磕着重创,一砸就是一个坑,不死都难。最适宜在乱战中使用。
一杆重型巨枪开路,三根狼牙棒上下翻飞,九枚铁流星呼呼飞舞,一十三骑如一艘巨型舰艇,碾过人潮,翻犁出一片片血浪。
砰砰噗噗,硬物与躯体冲撞声不绝于耳。马悍纵骑如飞,一路横冲直撞,所有挡在前进路线上的乌丸人,不管是步卒还是骑兵,全被放风筝。许多乌丸人都是被捅飞到半空时才来得及发出惨叫,这凄厉的叫声常常从乌丸步卒的头顶飞过,随即重重坠地声戛然而止。
乌丸人终于知道害怕了,远远见到龙旗赤影,便抱头鼠蹿,四下奔逃。
乌追见此情景,喜不自胜,立即把握战机,挥骑缓缓压上。汉戈骑兵的箭雨又开始挥洒,箭矢不绝,将本已胆寒的乌丸人杀得满山乱窜、遗尸遍野。
马悍并未四下追击,而是保持直冲方向不变,他的目标,就是山坡下那个被三重护卫牢牢环护着的暴跳主将——普弗卢。
普弗卢的确在暴跳,额头青筋毕露,眼角高高扯起。怎都想不到,敌人不过才十三骑,就算盔甲穿好点,战马雄壮点,怎么就能将自己的几百骑步兵冲得一塌糊涂?但不管他想没想明白,那十三个煞星已笔直朝他冲过来。距离拉近,普弗卢才看清为首骑士所持那杆(粗)长得吓人的超级重枪。
普弗卢看得呆了,下意识低头看了一眼手中的武器——一柄三尺环首刀。就用这柄三尺刀,去迎战那杆超长巨枪?用菊花都能猜出是什么结果。
“上!上!快截下这群该死的铁甲怪兽!”一向自诩勇士的普弗卢,瞳孔也因恐惧而缩成针尖。
普弗卢的护卫纷纷收弓拔刀,套上臂盾,夹马驰出,合围汉戈重骑。
普弗卢所率五百乌丸骑兵中,真正的精锐就是他的五十骑牙帐护卫。这是他在成年之后,自立别部时,父王交给他的老底子。而且近十年来,他又注入了不少新血,牙帐护卫的战斗力一直保持不坠。
大多数乌丸骑兵只着简陋的皮甲,或干脆无甲,刀弓也多为自制,质量参差不齐,有的甚至没有马鞍,只垫块厚毡。唯有牙帐护卫皮甲簇新,鞍辔齐备,刀斧枪弓均为制式,箭镞为铁制,还配有骑兵圆盾,装备不可谓不精良。但这一切,在马悍眼里,与纸糊无异。
嘭嘭嘭!重枪过处,枪尖染赤,尽管多了一重盾牌的防御,依旧改变不了乌丸人被震得口吐鲜血、臂骨尽折而坠马的结局。
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一连放了七个乌丸护卫骑兵的风筝,马悍如下山猛虎的冲势才算耗尽。而此时,挡在前面的只剩下两个乌丸护卫,其余护卫尽数被十二汉戈重骑或痛击或隔绝于两侧,救援不及。
踢掉这两个拦路石,前面,就是普弗卢那愤怒中夹杂着惊恐的眼睛。
这时候,马悍下山的冲势与战马高速奔驰的动能,已因七连击而消耗殆尽,速度放缓。那两个乌丸护卫本已被马悍的绝杀震骇,内心正煎熬着要不要上前送死?此时一看机会来了,当即挥刀挺矛夹马合击。
对付这种双人或者多人合击,马悍也自有一套破解之术,右臂夹枪不变,左手从马后鞍旁的革囊里顺出一根四尺长的投枪。枪杆粗若鸡蛋,枪头长达半尺,沉重坠手。这种重型投枪,堪称中短距离破甲凶器,就算是防护卫最好的明光铠都挡不了。
呼!投枪出手,一乌丸护卫左胸贯穿,发出撕裂的惨叫,象块石头一样重重坠地,失去主人的战马长嘶跑开,只留下一地血腥。
另一个乌丸护卫惊骇之下,勒缰掉头欲逃。马悍双足一夹马腹,银箭感应到主人意志,猛然发力,追上敌骑。根本无须战马冲势,机械臂一屈一弹,几千斤的推力带动重枪重重撞击在那乌丸护卫的后背。
喀啦爆响,脊柱碎裂,铁拳型的枪头甚至将后背钻出了一个血窟窿。乌丸护卫连惨叫声都发不出,象团烂肉一样叭唧拍在地上。
马悍将面罩一推,露出真容,长枪一指:“普弗卢,趁我没出手之前,伏地投降,否则一击之下,生死由天不由人!”
普弗卢只做了一个动作,把刀盾往地上一扔,伏鞍狂逃。
马悍顿枪于地,伸手抚着满身是汗的银箭鬃毛,并未追击。以他所披重甲,加上马力耗尽,已不可能追得上一只破了胆的兔子,也没必要追,因为,他赢了。
乌丸人本已被汉戈弓骑的箭雨射杀得溃不成军,再加上重骑血腥翻犁,更是心胆俱丧,主将普弗卢一逃,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远远看着小支山下狼奔豕突的乌丸人,阎柔与他的三十余从骑脸上的表情象刚刚挨了三十记耳光。沉默,窒息般地沉默。
良久,阎柔才闷闷地吐出一口浊气,叹道:“当年蓟侯公孙瓒为涿县尉时,率数十骑外出巡边,遭遇数百鲜卑骑兵。蓟侯退至空亭对随行队伍言道‘如不主动进攻必将被杀’。遂执长矛策马带队冲杀鲜卑人,遍体披创,杀伤数十。鲜卑人以此为戒,再不敢轻易越进关塞。如今这位汉戈部帅马悍,骁勇犹胜当年蓟侯,其部骑卒精锐亦在幽州兵之上。看来这漠北之地,又多了一位白马悍将了。”
阎柔只是概叹,而乌丸人则是欲哭无泪。由于马匹多数伤蹄,乌丸人连游牧民族最拿手的“胜则蜂聚,败则鸟散”这一最令汉王朝无可奈何的惯用逃窜大招都使不出来,一一被汉戈骑兵追及,绝望地看着越来越大的箭矢……
乌丸人溃败得比当日濡水之畔的鲜卑人更惨。鲜卑人玩单挑,好歹还能全军而退,而乌丸人玩群殴,最终的结果,是全军覆没。
第三十三章 【护乌丸校尉】
(向“赵无恤2014”、“虎爷不惑”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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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支山之战令人跌碎一地眼镜的结局,在短短数日之内,如同长了翅膀一样传遍漠北。这在古代这个通讯基本靠吼的大环境下,着实少见。
事实上,这个消息能如此快速传遍漠北,还真是靠吼——靠阎氏兄弟帮忙吼一嗓子。
战斗结束当日,见识到汉戈骑兵凶猛的阎柔,立即打定主意要加强与汉戈部的关系,为此兄弟俩使尽浑身解数,向马悍与汉戈部展现自己在漠北的号召力与人脉。
阎氏兄弟先是向汉庭的护乌丸校尉上报此战经过,随后向三郡乌丸、三部鲜卑的牙帐通报此战结果,同时还派出十批传讯使,深入漠北草泽,向各大小部族大肆宣扬此事,不但震慑漠北各部,更令许多部落的汉奴惊喜莫名。直接后果,就是漠北草原上,到处涌动着一股股潜逃暗流。
这就是马悍所要的效果。
除了充当义务宣员,阎氏兄弟还慷慨赠予汉戈部紧缺的生铁料万斤、盐五十斛、粟米三百斛。同时承诺替汉戈部向护乌丸校尉府提请参与榷市。
当然,马悍也没白要这些东西,他将部分被俘乌丸人交给阎氏兄弟,让他们去向汗鲁王乌延卖好。相比较而言,这些俘虏足以巩固阎氏兄弟在异族人眼里的地位能量,其政治作用,远不是区区物资所能比的。从这一点上说,阎氏兄弟还赚了。
七日后,刚从护乌丸校尉府所在宁县(今河北万全县)风尘仆仆赶回来的阎志,带回了一个消息,护乌丸校尉邢举,敦请马悍前往宁城议事。
护乌丸校尉,管的就是乌丸本族或与外族的纠纷,汉戈部与汗鲁王部在小支山大打出手,正是护乌丸校尉职责范围所在。这场战斗,规模不大,敌对双方加在一起,总计不足千人,但伤亡惨重:五百乌丸骑兵,其中包括五十乌丸精骑,当场杀死或重伤不治身死者,达三百六十余人,被俘百余人,仅普弗卢率十余骑逃生。这对于只有八百余落,五万余部众,骑兵不过五千,实力在三郡乌丸中最弱的乌延部而言,绝对是一场十年不遇的惨重损失。
漠北草原上,诸部间相互攻伐,千人以上的战斗甚少,即便是几千人的大战,以游牧民族的作战风格而言,到最后分出胜负时,真正杀死的,十不足一。如今一场小规模的几百人厮杀,就有大半阵亡,而且还是人马少的一方将人马多出近两倍的一方杀得大败,而且还是一个由逃奴所组成的新部落所为……试想护乌丸校尉怎会无视?
得到消息的次日,马悍按排好诸般事宜,率乌追等二十骑与阎氏兄弟一同上路。其余三百汉戈骑兵(小支山之战,死伤近三十人),尽数留下防护本部。尽管乌丸人刚经历一场惨败,不太可能立即兴兵报复,但也不得不防汗鲁王怒火攻心,不按常理出牌。
从汉戈寨至宁县,约三百余里,按正常马程,两到三日可至。由于心牵汉戈部,马悍打算速去速回,一路快马加鞭,结果第二天黄昏时就赶到了宁县。由于随行有阎氏兄弟及其十余随从,为了保密起见,出发之前,马悍下令收起了马镫,改踩绳镫。结果两腿长时间夹紧马腹,肌肉紧张,两腿酸胀,到了宁县时已疲惫不堪,就连马悍那么强壮的身体,都有些吃不消。
宁县是上谷郡治下八县之一,自东汉以来,一直作为护乌丸校尉府治所。整个县城不大,人口不过三万,听上去少得可怜。其实在汉中晚期时,宁县的人口还有五、六万之多,但在汉中平四年(187年),中山相张纯与泰山太守张举、乌丸首领丘力居反叛,杀掉上一任护乌丸校尉箕稠,劫掠宁县,残杀边民,造成人口锐减。
护乌丸校尉极别不小,与郡太守相当,都是二千石高官,但所指挥的军队并不多,只有两部司马,也就是骑司马与步司马,分别指挥数百骑兵与数千步卒。区区三、四千骑、步兵,当然不可能镇得住乌丸、鲜卑等桀骜不逊的胡人,但护乌丸校尉不但能镇慑住胡人,而且在有战事时,还有征调乌丸、鲜卑诸部骑兵从役的权力。这一切,依仗的不是区区一个护乌丸校尉,而是它身后的大汉帝国。
大汉帝国强,护乌丸校尉就牛叉;大汉帝国羸弱,护乌丸校尉就软趴,甚至连自己的人身安全都成问题。前任护乌丸校尉箕稠就是个明显例子,这一任的护乌丸校尉又如何?
正是带着这样的忧虑,上任五年,无日不忧烦的护乌丸校尉邢举,在得知三百里外新崛起一个由汉人逃奴组成的新部落,惊退强大的鲜卑犍提部三百劲骑,击破右北平乌丸汗鲁王乌延五百强骑,打得普弗卢只身而逃。如此煊赫战绩,竟是由一个叫马悍的青年汉人率领一群逃奴所创造。邢举震惊之余,喜出望外,如此强横的同族,真是天助我也。正好阎志前来报告消息,邢举立即委托他传话,请马悍前来校尉府议事。
黄昏的宁县东门外,一行人正在官道右侧旁的树荫下翘首以待。这群人为首者是个年届弱冠的青年,束发戴弁,轮廓硬朗,嘴角总带着若有若无的笑意,但眼神很锐利。他就那样负手站在人群之前,挺拔的身躯一动不动,仿佛不知疲倦。长风卷起青色的衣袂,猎猎有声,为他增添了几分飘逸之感。
青年身后一名二十五六岁的男子带着歉意低声道:“国让,为兄此番向邢校尉推荐你为从事史,完全是应邢校尉征辟之辞,只是没想到,所征辟之掾史,居然是为了这个……”
青年抬手止住男子的道歉,转身正色道:“明达兄向邢君推荐,豫感激尚且不及,如何会怪罪兄长?明达兄多虑了。”
那明达兄急道:“国让莫非还看不出来,邢校尉让你携我等出迎此人,其意是……”
刚说到这,就听有人大喊:“来了来了,总算到了!”
薄暮余晖,白山(燕山山脉的余支)染晕,红云在万里苍天翻涌,远处地平线上,一队疾劲的骑队剪影,正背映落日,飞奔而来。
汉戈部部帅马悍,到了。
第三十四章 【开始收人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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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马悍得报,邢举已派人至东城门迎接时,阎柔含笑且意有所指地对马悍道:“邢校尉对马部帅此行,甚是期待啊。”
马悍淡然一笑,不用阎柔刻意提醒,他也知道礼下于人,必有所求。不过,或许邢举所求的,也正是自己所需的,只要条件谈得拢,对彼此有利,何乐不为?
城门下一群夹杂着官吏、三老、寺役(衙役)、仆夫、庶民的人群迎将上前来,为首一长弁青衣的青年,来到马悍马前,举臂合袖为礼,朗声道:“乌丸校尉府从事史田豫,见过马部帅。”
田豫!这姓名略熟啊,印象中三国还真有这么一号人物。在这个大浪淘沙的英雄年代,能被史书浓墨重彩记上一笔,怎么着也是个人物吧。
马悍略带惊讶地望着马前这个年轻名人,从对方眼中,看到的是更为惊异的眼神。
的确,比起马悍的惊讶,田豫更为惊异,眼神满是不可置信之色——眼前这个看上去比自己还年轻几分的青年,就是那个威慑鲜卑、大败乌丸、令护乌丸校尉都为之刮目相看的汉戈部首领?
若是一般人倒也罢了,既然知道是三国名人,马悍也不敢托大,立即下马还礼。马悍一下马,身后的汉戈骑兵与阎氏兄弟及从骑也纷纷下马,一齐行礼。
田豫又一一为马悍引见身后的吏员、三老等有人望的人物。双方又是好一阵互相致礼。
城门前近百人互相行礼、还礼,场面煞是壮观,把城墙上值守的军卒看呆了眼。
好不容易见礼完毕,在田豫等人引领下,马悍一行进入宁县门城。
入城之前,马悍特意观察了一阵这个号为北疆重镇的城防。
首先是城墙,宁县的城墙的高三丈,厚四丈,夯土筑成,有三个门楼、六个角楼,城墙上有垛、雉碟、走马道、夹墙复道,但没有马面。城门前有吊桥,桥下有护城壕,引于延水灌之。时值盛夏,河水满溢,宽达三丈的护城河,给人难以逾越之感。城墙上巡逻的军卒均有护甲,持矛提盾,面有风霜,满面苍劲,一看就是老军卒。
马悍暗暗点头,这边城就是不一样,城防建设做得比河北那些郡县都要好。或许是因为五年前那场血腥动乱所致(马悍在来时路上,已向阎氏兄弟打探清楚历任护乌丸校尉的情报),令整个宁县上至护乌丸校尉,下至庶民,都心有余悸,对县城城防,那叫一个不遗余力。如此,方有此良好结果。
如果说宁县的城防令马悍感到坚实可靠的话,那么护乌丸校尉邢举,竟给人以相似的感觉。
马悍是在护乌丸校尉府拜见邢举的,这是一个四方脸膛,长眉凤目,身躯修伟,象学士多过象军将的中年。邢举的笑声很爽朗,令马悍想起了刘备。
“这位就是令鲜卑、乌丸人闻风丧胆的汉戈部帅么?当真是英雄出少年,哈哈哈!”邢举目注马悍,眼中飞快掠过一丝惊异之色,随即恢复正常,谈笑自如。
阎柔、阎志兄弟也一一上前参见。然后以邢举为首,马悍、田豫、阎氏兄弟,一同进入府内正堂。
此时大堂正中与天井回廓已摆下一排排的长案,置酒釜肉,两侧一长溜仆役侍立于廓下,一副流水大宴的架势。
随后邢举坐上首,马悍、田豫、阎氏兄弟及一干府吏、乡坤分列两侧入坐,而汉戈部众与阎氏兄弟的随从则通通留在堂下。在邢举爽朗笑声中,众人一齐举爵致礼,随后大块朵颐。
邢举虽然对马悍的年轻大感意外与惊讶,但心下对这年轻人的态度甚为满意。不仅仅是因为马悍送给他乌丸奴仆、战马、金器等礼物,更重要的是,马悍此次及时应召前来,表现了应有的恭敬。而且,他竟只带了二十从骑前来,丝毫不担心会在宁县有所不利,这种信任,才是最让邢举满意的。
马悍从邢举的眼神,看出这位护乌丸校尉对自己的赞赏,心知这一宝押对了。实际上他完全不担心邢举会对自己不利,因为汉戈部的存在,对护乌丸校尉而言,绝对是个难得的臂助,这等有利无弊之事,除非邢举疯了,否则决不会为难他马悍。退一万步说,真要是出现什么意外情况,马悍也有这个自信,率二十骑汉戈精锐,杀进杀出。
觥杯交错,谈笑生风,面对一位威压塞外诸胡王侯的二千石高官,马悍从容淡定、不卑不亢、应对得体的表现,令每一位在座者都为之暗暗惊讶不已。
阎氏兄弟这段时间与马悍接触不少,已经感觉到这少年不凡。邢举、田豫等人,之前还想像能把凶残的胡人打得哭爹喊娘的人,该是何等威猛雄壮,不料见面却是一个俊朗健谈的年轻人,这已经是够意外的了。此时与马悍一番交谈下来,此人见识谈吐俱是不俗,纵不是世家子弟,也当是寒门士子,着实令人喜出望外。
席间谈话,自然离不开马悍濡水却敌,小支山大破乌丸。此事野间虽有流传,阎志也有汇报,但濡水之斗,却无人得以目睹,只有马悍这个当事人能说得清。尽管马悍已经尽量淡化斗战过程,却依然引得举座惊叹。
邢举快慰不已,欣然对马悍道:“某欲征辟惊龙为属掾,表奏朝廷,请为骑部假司马,如何?”说罢目光殷切地望着马悍,那温和欣赏之色,令人兴不起拒绝之念。
此言一出,马悍还没说话,田豫及一众府吏、乡老,无不举袖道贺。在他们看来,一介塞外部族头领,一跃而升为六百石军中高官,这是何等幸运?
护乌丸校尉,麾下最主要的战力,就是骑部八百骑兵。骑司马为主要军事助手,通常由副校尉兼任,比步军司马高半级。而假司马就是军司马的副职,相当于后世副师长的职位。如果放在公孙瓒或袁绍的数万大军中,这个假司马倒也不算什么。但在这里,这可就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六百石军中高官。
马悍是什么出身?对权柄问题最为敏感不过,一听邢举之言,就知道这里面有猫腻。假司马听上去挺高大上,但也只是表面光鲜,一旦应允,自己的汉戈骑兵就得归护乌丸校尉府了,然后还只是个副职,那军权最后落到谁手里?没有小弟当什么老大?没有军队当什么司马?
马悍微笑,眼神冷冷,目光扫过,注意到阎氏兄弟沉默不语。果然,不只他一人看透邢举的居心。
马悍拱手笑应道:“悍请将汉戈部众上下五千人马,为使君北面屏障,北拒鲜卑,东遏乌丸。”
此言一出,场面一冷,随即闻邢举一阵大笑:“好,好,有惊龙助某,何事不谐。”
铜樽一举,众人急忙应和,事情揭过。
阎氏兄弟交换了一个眼色,暗暗点头。田豫则若有所思地望向马悍。
不动声色地婉拒邢举征辟之后,马悍开始提出自己的要求,诸如参与榷市、开放通关等等。既然成为护乌丸校尉名义上的部属,纳入其治下,自然得要有相应的待遇。
邢举一一应允。马悍轻呼一口气,至少自己这一趟没白跑。对新生的汉戈部而言,能够纳入护乌丸校尉治下是件好事。如此一来,至少乌丸人也好,鲜卑人也好,想动汉戈部时,就要掂量掂量。
就在此时,邢举话锋一转,突然提出一个要求:“汉戈部既为吾北面屏障,此后宁县与贵部往来必频,吾欲遣一使者,为校尉府与汉戈部之间联络,如何?”
一计不成,又施一计,这是要在汉戈骑兵中加塞一个监军啊。这是阎氏兄弟心中的念头,一齐将目光转向马悍,看他如何应对。
马悍笑道:“不知使君所请者何人?”
邢举向马悍对侧一指:“田国让如何?”
马悍眨了眨眼,宛然一笑:“好。”
这么干脆?不单是邢举,就连田豫本人都吃了一惊。阎氏兄弟更是纳闷,这位汉戈部帅之前头脑一直很清醒啊,怎么这下犯迷糊了?这明显是邢举安插的钉子啊。就算不好拒绝,也得提出换人嘛。这田国让谈吐不俗,颇有气度,少年老成,一看便知非易与之辈,何必捡这个麻烦呢?
谁也不知马悍此刻心头正暗笑:好家伙,正发愁手头没人才呢,你就送一个三国名人过来。没错,这的确是一颗钉子,但没关系,哥别的本事没有,收刺头、拔钉子正乃吾所长。
按历史正常走向,田豫的人生履历应当是这样的:早前投奔刘备,后因母病,返回乡梓,随后出仕公孙瓒。公孙瓒败亡后,为渔阳太守鲜于辅之长史。后与鲜于辅共投曹操,官到刺史,爵至亭侯。田豫之所以在三国群英中名声不显,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他极少参与到三国内战中,几乎所有魏蜀吴之间的战争,都难得看到他的身影。但与其在中原默默无闻不同,田豫在北疆,声威赫赫,威慑诸胡。他半生戎马生涯,全用在了抵御鲜卑、乌丸等异族外敌上,堪称曹魏军事集团镇北之鼎。
田豫绝对没想到,正是因马悍的出现,令护乌丸校尉邢举想到要安插一个人到汉戈部。这个人,最好与汉戈部首领年纪相当(便于交流)、有勇力,擅骑射、能言善辩、而且还要精通胡语……这样的条件,简直就是为田豫度身定制。结果田豫的好友吴明达就推荐了他——要是再晚个把月,田豫就决定投刘备了。
由于马悍的出现,由于邢举的征辟,在历史上威震北奴的田豫田国让,人生轨迹骤然改变。唯一不变的,是他将更早站在他最想待、也是最应当待的位置上,成就更大的辉煌。
第三十五章 【两个逃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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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至盛夏,连日暴雨,濡水满涨,水流湍急。濡水两岸,遍生芦苇,从浅水泽一直延伸到岸边,绵密连天,随着河风如浪摆动。不时可见一些不知名的飞禽野鸟在芦苇丛中钻进钻出,受惊似地扑棱棱飞起。
飞鸟惊起处,一丛芦苇中分,钻出一大一小两个人来。
大者年约三十许,五官敦实,脸膛赤红,面上有许多象麻点似地灼痕,一口绕腮短髭,微微卷曲。他的身材并不高,却很壮实,身穿左衽胡服,腰别一柄打磨得很锋利的短刀。
小者年不过十四、五岁,面庞瘦削,眼睛颇有神,圆圆的鼻头与厚嘴唇给人一种木讷感。他穿的却是一身右衽汉服,手脚微微发抖,神情紧张,不时翘首张望。
过了一会,少年吃吃开口:“蒙叔……好像、没人、追来,咱们是不是……要找条船才好。”
被称为蒙叔的壮汉警惕地侧耳细听一会,确认安全后,才轻轻舒了口气,目光热切地盯住对岸,喃喃道:“过了这条河,就是他们说的自由之城‘汉戈部’了……娃他娘,你会不会在哪里……”
少年等了一会,不见壮汉回答,忍不住轻推了他一下:“蒙叔、船,怎么、找船。”这一下可听清楚了,原来这少年竟是个口吃。
蒙叔总算回过神来,用力搓搓脸,四下张望,道:“这塞外之地,河上基本无桥,若要渡河,需寻舟楫,而舟楫得在合适的渡口才有。小马,咱们往上游走,看看有没有舟楫。”
二人猫着腰,拨开齐腰高的芦草向西行,深一脚浅一腿地踩草泽里,破旧的皮靴沾满黑乎乎的泥巴,不时惊起一些蚱蜢、蟾蜍之类的小昆虫,从眼前窜过,将惊弓之鸟的二人吓得不轻。
行不过半炷香,东北方向隐隐传来一阵接一阵闷雷般的马蹄声,吓得二人伏地不动。过得一会,一阵狗吠声响起,蒙叔与小马脸都白了。如果他们有胆子抬头张望,必定看到河滩之上,竟有一股不下百骑的乌丸骑兵。
这百余骑乌丸骑兵个个背弓挎刀,马健轻剽,四下奔走,散而不乱,显然不是由一般牧民所组成的游骑。
过得一会,令人心惊肉跳的狗吠声大响,芦苇破开,七八个乌丸人牵着两只猎犬,执刀弓押着两个人出来,正是蒙叔与小马。
乌丸人将二人押到一个骑着花骝马的乌丸骑士面前,用力一推,二人踉跄跪倒,头发披散,垂首不言。
这个为首的乌丸骑士年约二十五六,因为追赶甚急,光亮的脑门满是汗水,在阳光下闪闪发亮。此人长着一张圆脸,眉毛粗短,眼睛不大,但眼神很凶,胡须又黑又密,左耳挂一金环。头发结辫披在两肩,膀大腰圆,两条手臂粗壮有力,一看便知是个骑射好手。
“抬起头来!”乌丸骑士声音不大,却透着一股令人胆寒的肃杀之气。
蒙叔与小马低头互相看了一眼,缓缓抬起带着鞭痕的脸庞。
“叫什么?”乌丸骑士将手中的马鞭指向蒙叔。
“蒙远。”
“所从何事?”
“制弓匠。”
“嗯?”乌丸骑士眼睛眯了一下,闪过一道寒光,马鞭向少年一指,“你叫什么?所从何事?”
小马脸色苍白,咬牙不答。乌丸骑士大怒,正要举鞭,蒙远急道:“请大人息怒,这位小郎刚被抓来不久,听不懂胡语,故此……”
乌丸骑士哼了一声,马鞭垂落,一下下敲打着自己手掌心,淡淡道:“你可识得我是谁?”
蒙远抖了抖,低声道:“识得,大人是右歙侯能臣抵之……”
“能识得本侯之人,至少也是居于本部五年以上的老仆役了。”能臣抵之逼视蒙远,“你既是老仆,又擅制弓,部落待你想必不薄,为何还要逃跑?”
蒙远慢慢回首南望,再转过头时,泪水已沾满胡须,声音哽咽道:“小奴待遇的确不差,可独居一帐,又有大人所赐女奴为妻。只是……小奴原配之妻,离散数年,当时已怀有孩儿,小奴无日夜不思之。近来听闻有汉戈部解救大批汉奴,想我娘子,或在其间,小奴难忍思念,故此……”
“原来如此。”能臣抵之面无表情,对蒙远的悲伤之色视若无睹,“逃奴抓获,你可知如何惩处?”
蒙远身体微微发抖,悲声道:“知道,马踏而死……”
能臣抵之以手抚须阴阴一笑:“别说本侯没给你与妻团聚的机会,本侯让你们现在就渡河,就在本侯眼皮子底下泅水。你二人若能安然洇渡过河,便任你们逃亡,如何?”
蒙远回首望着那滚滚河水,脸若死灰。少年小马连问数声,蒙远才将能臣抵之的话翻译出来。小马咬牙道:“既如此、便将、性命、交付与天,总胜过被……被胡奴活活……折磨死好。”
蒙远惨然一笑:“多谢右歙侯成全。”
二人身上绳索被割断,在百余双冰冷的目光中,踉跄走向河滩。
河风阴凉,芦苇如浪,获花似雪,恶吠催魂。
蒙远与小马互相扶持着一步步走下河滩,低头看了一眼浑身都在抖的小马,道:“会浮水吗?”
小马摇头。
蒙远苦笑:“我水性也不佳,小溪倒是扑腾过,但从来没游过这样的大河。”
小马难过地抵下头:“都、怪我,若不是……我告诉你、汉戈部的消息,以你制弓的技艺,虽是为奴,但总比、那些、为主人牧畜的生口、好过得多,又、又何至于此……”
蒙远摇头:“不怪你,我与娃他娘分离太久,太想她们了。这一次若不逃,过得十年八年,人一老迈,就再没勇气与力气逃跑了。唉!我逃往汉戈部,也只是抱万一的希望而已,也许娃他娘早就……也罢,早死早解脱,就与她们娘俩相会于地府吧……”
小马定定南望一会,突然放开蒙远,整理衣帻,然后恭恭敬敬跪下,朝西南方向重重磕了三个头,默念:“阿翁、阿母、兄长、族老……孩儿先去了……”
蒙远看着难过,强笑打气道:“当个落水鬼,也好过被乱马踏成肉酱好。能臣抵之大人也算宽待你我了。”
如果此刻蒙远听到能臣抵之对属下所说的话,只怕会悲愤如狂了。
能臣抵之说的是:“好肉别浪费了,先让他们在河水里泡个半死,再派人捞上来,拴在马尾拖至将死,然后喂狗。”
日头很毒,但河水冰凉,加上死亡的阴影盘绕,蒙远与小马刚趟入水中,就抑制不住浑身发抖,牙齿咯咯击响。
“小马,长痛不如短痛,去吧!”蒙远将衣服一掀,露出黑黝的犍子肉,一手挟起小马瘦弱的身躯,正要纵身跃向深水处,蓦闻岸上传来一阵雷鸣般地奔马之声。
回首望去,却见数百骑乌丸骑兵飞驰而近,而能臣抵之那一拔乌丸人却一个个下马伏跪于地。蒙远愕然,能让右歙侯能臣抵之这等身份的人跪迎,那会是谁?
不一会,两骑乌丸人纵马至河边,将蒙远与小马重新押回上岸。这时二人才发现,这批乌丸骑兵押着足足有近百人与他们一样的逃奴。尤其令人瞩目的是,几十个逃奴推着一辆巨大的笼车,车外蒙着黑布,无人知晓内中何物,但当蒙远与小马目光投向这笼车时,心下甚是不安,有一种发悸之感。里面究竟是什么?
“快来叩见蹋顿大人。”乌丸人将蒙远与小马推到一个众多骑兵簇拥着的乌丸青年贵人面前。
蒙远与小马惊讶地看着眼前这个雄壮如狮的威猛青年。这,这就是统领三郡乌丸人的乌丸大人蹋顿?
蹋顿淡淡扫了蒙远与小马一眼,对能臣抵之道:“我不是说过,尽量抓活的么?”
方才还一脸桀骜的能臣抵之,此刻却是恭敬地伏在地上,应道:“这逃奴是个制弓匠,若送与汉戈部,只怕会涨他人之势。”
“区区一个制弓匠算什么,又能涨得了几分势?”蹋顿冷笑一声,“不错,我是说过要送一份大礼给那个叫马悍的汉人勇士,但能否接得下来,还得看他的本事。”
第三十六章 【乌丸人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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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末,马悍一行渡过沽水,穿过长城,沿燕山山脉北进,即将返回汉戈寨。
与去时相比,队伍并未减少,还多出了三人,田豫与他的两个随从。眼下的田豫,与在宁县时的装束又大为不同:头饰武弁,朱绦束颌,身着棕色牛皮短甲,腰别长刀,鞍后褡插着一把短弓及一袋箭矢。看上去颇为威武,一扫宁县初见时的文质之状。
田豫家境并不宽裕,又是寒门出身,这一身价值不菲的兵甲与马匹置备,半是邢举所赏,半是如吴明达等乡党所赠。马悍与阎氏兄弟倒想赠送他钱帛财物,以壮行色,但田豫坚决不受。历史上田豫有“不受怀金”之美誉,这样的良好品格,在少年时就已养成。
阎氏兄弟及其随从在前头开路,乌追领二十汉戈骑兵居中,押解此次入关时顺手采购的各种部落短缺物资,这也是他们此行的主要目的之一。马悍则与田豫行在最后,偶尔与田豫交谈,每行一段路,便领着数骑纵马四出,观察山形地势,然后用炭笔在一张羊皮纸上描绘。不时掏出从袁绍那里弄来的地图比对。
田豫对此也极有兴趣,不时加入其中,指指点点,频频点头。
阎志看在眼里,喟然道:“为将者须知天时、地理、人心,这位马部帅已颇有为将之质了。”
阎柔目光闪动:“不受护乌丸校尉之骑部假司马,却又甘为屏障,以所部兵马拒胡蛮,此人之志不小啊!”
阎志有些担忧,问道:“如此,我们是否还要与之结盟?”
“结盟!为何不结?”阎柔回答得十分干脆,嘴角含着一丝莫名的笑意,“如今汉戈部已得护乌丸校尉庇护,鲜卑人亦畏之,乌丸人更不敢轻易招惹,如此如日初升之新兴部落,焉能不结好之。”
再往前行,就是白檀了,这时有前方探道的随从飞马回报:“前方有两个乌丸人求见马部帅。”
听说是乌丸人,加上此地又近右北平,马悍令骑士环护物资车辆,然后携乌追等三骑前往。田豫与阎氏兄弟自然也不能坐视,一同前去。
马悍与田豫、阎氏兄弟、乌追等前行里许,看到两个骑马的乌丸人静静伫立,一见马悍等人,扬声道:“那位是汉戈马部帅?”
马悍单骑驰出:“某便是。”
乌丸人下意识勒马往后退了两步,沙哑着嗓子道:“我等乃乌丸大人蹋顿帐下骑卫,奉蹋顿大人之令,在此恭候。大人邀马部帅前往小支山下会面,有厚礼相赠,请马部帅务必践行。”
乌丸大人蹋顿?!
无论是田豫还是阎氏兄弟,都露出震惊的表情。
乌追也拍马近前,低促地向马悍叙述:“蹋顿乃昔日乌丸大人丘力居之从子。丘力居死后,遗有一子名楼班,本应由其继位,但时年尚幼,恐难服众,便由其从兄,也就是这个蹋顿暂慑其位。眼下蹋顿代楼班统领三郡乌丸,虽不名单于,实如单于。”
马悍出塞也有一段时间了,对乌丸与鲜卑的情况也有一定了解,知道这丘力居曾统领三郡乌丸,什么汗鲁王乌延、峭王苏仆延,都听从其调遣。此人在汉末中平年间,曾称雄一时,连公孙瓒都吃过他的大亏,被围于管子城二百余日,差点被活捉。之后还与张纯、张举叛乱,杀了上一任护乌丸校尉,是一个令大汉边境将官头疼的人物。蹋顿乃其从子(侄子),接手了丘力居对三郡乌丸的统御,称得上是王中之王,只是没有汉朝封敕,不敢称单于而已。
乌丸人有实无名的单于,居然大老远从乌丸人的王帐所在地辽西罕山跑来这里,究竟想干什么?兴师问罪,替乌延部出头?
这个问题,不光马悍,田豫与阎氏兄弟同样想知道。
“蹋顿,嗯?这id……这名字略熟啊,看来也是一个上得了台盘的人物。”马悍扭头对田豫与阎氏兄弟道,“如何,可愿随某前往一会?”
田豫淡淡一笑:“豫本是使汉戈部从事,惊龙兄所至之处,豫理当随之。”
阎柔则笑容可掬:“蹋顿大人啊,有年余未曾拜会了,此时拜见,正其时也。”
马悍长笑,长鞭一指:“小支山,我汉戈部扬名之地,管他什么大人,到了我的地盘,是龙得盘着,是虎得卧着,是王,得趴着!”
……
小支山下,乌丸三百余骑,围成一个半圆,中央貂旄大旗下,人影绰绰,周围数十游骑不断逡巡游走,防卫甚严。
马悍看到了蹋顿所说的“厚礼”:大约百余名逃奴,七成以上是汉奴。此刻,这些逃奴正在乌丸人的督促下,砍伐林木,掘洞竖栅。马悍有点搞不懂了,这位乌丸大人搞什么名堂?眼下天色尚早,天边虽然有乌云翻卷,但跑快点回家收衣裳还来得及,难不成他还想在这安营扎寨子不成?
阎氏兄弟已上前拜见,并应对垂询,过得一会,在阎氏兄弟引领下,对面簇拥着数十骑过来。为首是一个二十五、六岁的乌丸青年,衣饰华贵,帽插白翎,个头不高,身材雄壮,手臂奇长,须发猬张,形如雄狮;他的五官看上去似乎很粗犷,但一双眼睛却细得看不见,而且还不时眯起,给人一种阴沉的感觉。
马悍心知这便是乌丸之王蹋顿了,给他印象最深的,就是蹋顿那一双粗壮而长如猿的巨臂,这样的手臂,正是强弓手的标志。
蹋顿盯住马悍看了很长时间,目光闪烁不定,充满惊异与狐疑。良久,他才缓缓开腔道:“以一敌二杀死黑罴兄弟,以二百骑打败乌延部五百骑兵,你足以称勇士。乌丸人不论敌我,只崇敬勇士,所以,我,乌丸大人蹋顿,要赠给勇士以礼物——看,这就是我的礼物,是我一路上‘收集’的,全是慕汉戈部之名而从各部逃亡的逃奴。以往抓到逃奴,我会用最残酷的手段虐杀,但现在我给他们一个能够活命、并且达成所愿的机会。你若能接受一个挑战,我会把这些逃奴全放了,并且约束部众,不再向你寻仇启衅。如何?”
马悍锐利的目光刷一下盯在蹋顿身上,冷峻开口:“是你来挑战,还是你再加上一群人来挑战?”
蹋顿的眼睛习惯性眯起,阴阴一笑:“你要挑战的不是人,而是……”猛地一挥手,已经扎好围成一圈的寨栅木门大开,数名乌丸骑兵冲进寨内,拔出斫刀利斧,对着一辆蒙着黑布的笼车奋力披砍。不过三两下,绑着黑布的粗绳被利刃砍断,黑布哗啦垂地,露出笼车内中的事物……
“吼——”一声惊得人马瘫软的兽吼声响彻天地。
蹋顿最后的尾音才缓缓吐出:“……真正的熊罴!”
第三十七章 【毙 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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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只成年棕熊,在古代,又称之为“罴”。体长达两米,重达半吨,体形庞大,披毛粗密,前臂粗壮,前爪长达十余厘米。此刻棕熊得见天日,仰首咆哮,尖齿森森,不断拍击碗口粗的笼车栅栏,击打得木屑纷飞,囚笼摇摇欲垮。看这样子,随时有破笼而出的危险。这样的凶猛的野兽,就算是号称兽中之王的东北虎,遇上了也得掉头逃跑吧。
周围逃奴,甚至乌丸骑兵惊叫声一片,胯下马匹蹶蹄拉稀,乱蹦乱跳。不少奴隶骇然乱跑,只想远远离开这可怕的凶兽,结果被乌丸人撒蹄追上,劈头盖脸一顿抽打。
蒙远与小马一直站着不敢动,倒少吃了一顿好打。看到那只站起来比人还高的巨熊,蒙远惨然道:“完了!谁敢挑战这样的凶兽,我们死定了。”
蹋顿的眼睛眯得快看不见了,肃手一摆:“这就是你要面对的挑战,如何,敢不敢接受?”
阎氏兄弟暗抽了一口冷气:“乌丸人好生毒辣,这蹋顿好心计。鲜卑人与乌丸人的失败,更拱托汉戈部名声如日中天,各部落奴隶,尤其是汉奴无日不出现逃亡之事,长此以往,那个部落都吃不消。而汗鲁王的惨败,又令各部胆寒,不敢兴师问罪。要破此局,只有打破汉戈部第一勇士不败的神话,让马悍在乌丸大人面前认怂,还要当着他的面屠杀上百逃奴。如此,不费一兵一卒,汉戈部好不容易积累的名声,尽付流水,而诸部奴隶逃亡潮也可得到有效遏制……”
田豫显然也想到了这一点,当即催马而前,大声道:“蹋顿大人,某乃护乌丸校尉邢使君之属掾,使汉戈部从事史田豫。如此人兽相斗之事,有干天和,邢使君有知,绝不会答应。”
蹋顿微笑拱手:“田从事有礼了,好叫田从事得知,去岁吾曾延请邢使君至王帐。宴会之余,亦请使君观人兽扑斗,斗胜者还得到使君赠金奖赏。只可惜邢使君不在此地,否则必定会开出巨金,嘉赏马部帅……哈哈哈!”
田豫气得满面胀红,紧紧握住弓把,一时作声不得。忽感肩膀被人拍了拍,扭头看去,却是马悍。
马悍向田豫点点头:“国让有心了,不必多言,这个挑战是躲不过去的,其实蹋顿比我们任何一个人都希望我不要答应。但敌人越不想让我们做的事,我们就一定要做。”
马悍紧盯着那边厢将囚笼又抓又咬,折腾得震天响的棕熊一会,神色冷峻地对蹋顿道:“蹋顿大人不会禁止我用兵器吧——别跟我说你部帐中所谓的人兽斗,不用兵器而赤手空拳。”
蹋顿咂了咂嘴,嘿嘿笑道:“你可以用兵器,不过,用兵器的话,我只能放一半人。你若是空手斗熊,赢了的话,我前面所说的条件,全部兑现。如何?”
“不可!”田豫立即阻止道,“惊龙兄,不战只是名声有损,日后可再设法弥补,但若战,一旦有闪失,所有努力,尽付东流啊。”
阎志也道:“熊罴乃天下凶兽,便是百兽之王亦不敢与之相斗,遑论人乎?部帅拒之,人必不以之责难。”
马悍却在一点点解除身上的武装,对一脸惊骇的田豫与阎氏兄弟笑道:“我这十几年……自征战以来,总是与人斗,多少有点腻了,斗兽倒没试过。眼下机会难得,又能过一把瘾,又能保名兼救命,何乐而不为?”转首向蹋顿一字一句道,“这个挑战,我接下了。”
蹋顿瞳孔一缩,缓缓点头:“果然是罕见的勇士,你若不死,罕山脚下的王帐,随时为你而开。”
马悍再不理会蹋顿,紧了紧身上的皮甲,舒展了一下四肢,大步向前。汉戈骑兵纷纷下马,按刀提弓,跟随在马悍身后,一步步走向围栅。那令人心惊肉跳地砰砰砸木声与吼嗥声,令所有汉戈骑兵口干舌燥,心寒股战。但是,他们的脚步尽管迟疑,毕竟在向前走,而且没有停顿。
马悍没有回头,听到身后腿步沙沙,心下甚慰,人心可用。他举了一下手,脚步声停止,转身对众手下展颜道:“前次在此处杀了人罴,今次在此杀熊罴,不亦快哉!我宣布,今晚的食谱是炖熊掌。”
乌追与汉戈部众呼吸急促,胸脯起伏,若非怕惊扰棕熊,必定激动欢呼。望着马悍渐去的雄健背影,目光有着止不住的狂热与崇拜。这些汉戈骑士的表情落在阎氏兄弟的眼里,彼此互望,沉默不语。
蹋顿刀锋般的目光一直紧随马悍的身影,直到那身影消失于围栅后,重重吐出一口气,对身旁的能臣抵之道:“此人若是朋友,则是最令人安心的朋友;若是敌人,必是最危险的敌人。”
能臣抵之紧握弓把,杀气腾腾道:“若他选朋友倒也罢了,若非要当敌人,我这张弓,早晚取他性命!”
风萧萧兮濡水寒……在数百双带着感激、崇拜、惊愕、钦佩的目光下,马悍用力拉开围栅木门,身后砰地一声木门重重关闭时,脑海里不禁闪过这句有点悼词味道的话。不过,很快他就将这浪漫情怀抛到九霄云外,因为——囚笼终于被击破了!
嗷——
吼声在荒野上空远远荡开,天边乌云似乎都被这咆哮声震得翻腾不已,旷野之上的人马牲畜,更是骇然失惊,骚动不停。
或许是被困了太久,或许是被饿得太久,那棕熊一见有人出现,顿时暴怒如狂,疯狂地撞击囚笼木柱,而这些粗大的木柱,已被它破坏得差不多了……猛听哗啦啦一阵大响,木柱四散,囚笼轰然坍塌——陆地最强猛兽之一,出笼了!
棕熊落地一滚,人立而起,比马悍还高半头,短吻大张,尖锐利齿闪耀着暗黄光芒,琥珀色的眼珠凶残盯住马悍。僵持不过短短一瞬,棕熊前肢着地,象猴子一样颠跑着扑向马悍。
马悍屈臂举起右手,一根根手指弯曲,攥捏成拳,凝视着这只拳头,喃喃道:“全靠你了。”猛然发足向棕熊冲去。
马悍没有什么斗兽经验,甚至没看过人兽相斗,无从借鉴,但他有野外生存经验,自然对各种动物有过详细的了解。别看棕熊体型庞大,跑起来动作笨拙,但奔跑的速度比人还快,根本逃不了。尤其在这宽不过半个足球场大小的空间,无遮无挡,跟棕熊比赛跑,绝对是个蠢透了的主意。但跟千斤重的庞然大物近身硬拼,也绝不是个好主意。
马悍有把握一击活杀这头巨熊,但以野兽的顽强生命力,他不能确定会不会被棕熊濒死反噬抓咬伤。要知道,熊的抓咬力量是何等可怕,开膛破肚都是轻的,铠甲什么的,在巨爪之下,跟纸片没差,而这时代的医疗水平……所以,他不是冲上前与棕熊角力,而是——
眼看就要与棕熊撞上,马悍猝然旋踵,身体一偏,嗖地一下,从棕熊利爪五尺开外滑过,扑向笼车。但从棕熊侧旁冲过时,棕熊突然张臂一探,啪一下抓破马悍肩甲披膊,利爪如钩,将戎衣撕裂,钢网般坚韧的右臂肌组织,生生被抓出三道划痕。若这一记抓的是左臂,不废也得重伤。
人、熊错身而过,马悍惊出一身冷汗,不愧是陆地最凶猛兽之一,看来再不能让这凶兽近身了,否则后果可怕。不近身就必须要有武器,哪里有武器?
答案是……笼车!
笼车很结实。当然,要装载一头千斤巨熊怎能不结实?笼车上半部分已被棕熊拆得支离破碎,就剩下一副平板车。车辕长两丈,车身宽厚,两个轮辘足有半人高,轮彀宽如巴掌,辐条致密,重不下五十斤。
马悍俯冲而至,五指一合,扣住轮彀,铁臂一收,咔嚓将一个轮子生生拆下,一个大甩臂将轮子扔出。轮子在空中打转,发出沉重地箜箜声,嘭一下正中刚刚掉转头的棕熊躯体。
千斤巨躯被打得向后一仰,几乎摔倒,棕熊暴怒已极,抓起轮子扯得碎裂四散,这时第二个轮子又挟着可怕地呼啸声劈面砸来,棕熊一挥前臂,将轮子拍爆。
“再尝尝这个!”马悍抓着车辕拖着笼车飞扑而来,距棕熊尚有七八步,猝然抡起若大一辆平板车,重重砸向棕熊圆硕的脑袋。
啪!嗷!
厚达五分的车板爆裂破碎,木块四溅纷飞。棕熊被砸得皮破血流,摇摇晃晃,怒嗥震天。
“去死吧!”马悍手持两丈余长的车辕,怒吼跃起,百日刺枪训练在这一刻发挥到极致,猛然刺向棕熊张开的大嘴——噗!辕木破脑而出,腥臭的兽血象拧开水龙头一样哗哗喷涌四溅……
当马悍浑身浴血,推栅门而出时,云破日出,乌云裂开,一缕金光射下,照在他身上,赤红发亮,仿佛神迹。
小支山下,伏跪一片:有汉戈骑士、有阎氏随从、有乌丸骑兵、更有逃奴……
在这人力极限的奇迹面前,谁不敬畏膜拜?
不,还有人端坐马背不动:阎氏兄弟、田豫、能臣抵之,还有……乌丸之王蹋顿。
他们没有如庶民般伏跪,但脸上表情各异,心头百味杂陈,但都有一个共同念头:乌丸人的图谋破裂了。乌丸人本想一举两得,既败了汉戈部的名声,又找回了场子,顺利的话,甚至还能借猛兽之爪牙除掉大敌。没想到,最终反而成全了马悍的威名。这一下,再没哪个乌丸人敢向马悍、向汉戈部挑衅了。
马悍与他的汉戈部,从这一刻起,真正在这一片草原上站稳了脚跟。
蹋顿木立良久,兜马掉头,默默盯着那红亮发光的人影,心头默念:“马悍!马惊龙!我们还会再见面的。”
第三十八章 【新型骑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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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戈寨内,蒙远与小马跟在一个汉戈骑卫身后,来到一个白色的毡帐前,骑卫上前禀报:“部帅,人带到了。”
帐帘掀开,露出一张瘦小脸蛋,却是马僮阿苏,向三人点点头:“部帅吩咐,到了就进来。”
帐篷上首端坐一人,手里摆弄着一张大弓,正是马悍。身旁短案后面跪坐着一个明眸皓齿的明丽少女,正手持笔墨,在一卷硝制过的羊皮上勾画着什么。嗯,是马悍的贴身婢女念奴。
当日小支山下人熊大战,蒙远与小马距离较远,加上人潮汹涌,群马乱奔,看得不太真切。此时近距离看到心目中神一样的英雄,不由自主伏跪在厚毡上,颤声道:“小奴蒙远(马钧),拜见部帅,谢部帅活命之恩,当粉身碎骨以报之。”
马悍摆摆手:“不用自称小奴,汉人打进入汉戈寨大门那一刻起,奴隶身份就自动解除了。我们汉戈部也有奴隶,但绝不会是汉奴。蒙远,我听说你是为了找妻儿而逃亡的,汉戈部里有不少被解救的女人与孩童,有找到你妻子吗?”
“多承部帅挂心。”蒙远神色黯然,“可惜,没有找到……”
“没关系,且放宽心,我会不断向鲜卑人、乌丸人施压,追索被他们掳去的汉奴。只要你的妻子还活着,总有一天,会回到你身边。”
“谢……部帅……”蒙远嘴唇哆嗦,已经不知该说什么来表达自己心中的感激。
马悍安抚罢,才引入正题:“我听说你是制弓匠?”
“是,小奴……小人原是雒京将作监下一制弓匠,中平元年时,携妻室返乡祭祖,至渔阳时,被乌丸人所掳,就此与妻分离……”蒙远说着,声音低沉下去。
念奴在一旁听了,眼圈也发红了。
帐篷内气氛有些压抑,马悍只得再一次将话题拉回,将手中豹弓(红外线瞄准器已取下)递给蒙远:“你看我这张弓如何?还能有什么改进?”
蒙远恭敬接过,弓一入手,他那卑谦的神情立即为之一变,仿佛瞬间就变了一个人,专注而自信。马悍看了暗暗点头,这样的人,纵不是大匠,也算得上是优秀匠人。
这时蒙远已试听弹弦,检视弓臂并尝试张弦完毕,恭恭敬敬呈还马悍,道:“部帅此弓,柘木优良、胶漆上好、弹力极佳、弓力强劲,实是一把上好的步弓。”
马悍不接弓,而是直盯住他:“你看还有什么能改进的?”
蒙远捧弓茫然道:“这把弓很完善了,便是京城武库所用之弓,也不过如此。”
马悍终于放下心来,他之所以这么问,是因为他发现无论是幽州军、冀州军,抑或乌丸人、鲜卑人,所用之弓,都少了一样辅助装置。不知是这时代还没发明,还是北人与胡奴弓矢简陋,未臻完善所至。蒙远曾是大汉朝廷将作监之匠人,那是最有发言权的了,他说没有,那就是没有。看来,自己又可以在武器方面板回一点优势。
马悍走上前,向两侧弓梢与弓弦衔接处一指,道:“这里若加两块皮垫,将发射箭矢后的弓弦回弹力尽快消除,会不会让箭射得更准呢?”
蒙远一听,顿时愣住,旋即喜道:“对啊!弓弦越快恢复静止,下一箭就能越快上弦,而且更精准!”
一般情况下,每射出一箭,弓弦必定急剧颤抖,须以掌指轻抚,令之恢复静止,这样下一次射击时命中率才高。只是在分秒必争的战场上,尤其是双方骑战对射,慢一点都会失去先手,生死立判。如此,加装弓垫,争取先机,就非常有意义了。
弓垫是清弓的标志之一,而清弓是近代弓威力比较强的一种弓,马悍原先也是玩弓弩的,自然不会不知。不过,他把蒙远叫来,可不是为了加装弓垫这等小事,而是——
马悍侧首向念奴做了个手势,念奴捧起案上羊皮,娉娉婷婷走过来,递给蒙远。蒙远惑然接过一看,神色越来越惊讶,一旁的小马也探过头来,脸上的表情也很吃惊。
小马是什么人,马悍也不清楚,只当是蒙远的徒弟,否则也不会将他一起叫来,自然也不会阻止其看自己所画的新型骑弩图谱。
没错,马悍所绘的,就是自己以前在危地马拉丛林时,所使用的强弩的翻版,这种武器他再熟悉不过,闭着眼睛都能画得分毫不差。不管这时代的工艺水平能不能做出来,总得试试。马悍之所以想到要制造新武器,主要是因为小支山之战,对他造成的冲击力很大。
当初与乌丸人的小支山之战,面对同样精于骑射的乌丸人,训练不足的“曼古歹战法”,根本体现不出应有的威力。曼古歹战法,主要是对付步兵与重骑的,对上轻骑,尤其是弓骑,就不太好使了。如果一定要以之对付弓骑兵,那就要解决两个关键问题:弓箭的射程、马的速度。
马的速度好解决,挑选优良战马,作战时先发制人——也就是先跑,只要距离拉开了,除非敌军战马素质整体高出一截,否则绝难追上。但弓箭的射程却是个难题,唐努、乌追等人曾提过一个笨办法,集中部落里能拉二石以上的强弓手,专门组成一队。可是二石的骑弓哪有那么好拉的?就连他们自个也只是勉强使用而已,那些大块头的重骑兵倒是可以,但驰射却十不中一,有力道无准头也是枉然。
既可开强弓,又是神射手,这样的优质兵员,即便是盛产控弦之士的漠北草原,那也是百里挑一啊。以眼下汉戈部的人口基数,能收集得了多少这样的骑射好手?有没有一队?很显然,这样的精兵战术,就目前汉戈部的情况而言,行不通。
人力既然无法解决,那就用机械之力,这是每一个现代人都具有的思维。
弓是解决不了问题了,只有用弩。两汉三国时代的弩,射程也相当不错,比如当初麴义所指挥的先登死士,所用的腰张弩,就是汉朝著名的大黄弩,李广曾用它射入石头。不过这种弩射程远是够远了,但太重太大,上一次弦也费事,还得使出吃奶的劲,马上根本用不了。马上能用的弩只有一种,那就是擎张弩。
擎张弩,也就是单纯以臂力张开的弩,是弩中射程最近的一种,甚至不如二石弓,只是准头要好过弓,马上倒也能用。缺点是射速太慢,若与弓箭对射,完全会被压制。这样看来,也行不通。
解决问题的办法,只有使用加入现代元素的新型骑弩。
马悍所绘制的新型骑弩,有两个技术突破点:一是弓弦。弓弦短,则弩臂张力不足,蓄力弱,射程不远;弓弦长,则弩臂过长,无法在马上使用。这是一个矛盾,难以调合的矛盾。马悍解决的办法,就是用复弦。所谓复弦,就是在弩把上多加装两到三个支点,然后将弩弦交叉串连(就象球鞋的鞋带串法那样),使长而韧的弩弦所产生的强大拉力局限在一个极小的区域内。这样就可以装置在短小轻便的弩上,解决了马上使用的问题。
接下来的问题是拉力,也就是怎么拉开?这种复弦弩,其实就相当于将蹶张弩的拉力,转到擎张弩上,用手来拉必须脚蹬才能开的弩,如何能拉得开?
马悍解决的办法就是滑轮拉杆。现代弓多数都是滑轮弓,很省力,十来岁少年都可开近百磅弓。不是因为力大,而是因为省力。所以马悍根本没花多少心思琢磨,直接就拿出这个省力方案。在弩把两侧,各使用两到三个金属齿轮,合成一个滑轮组,拉杆板动上弦。将必须要用足蹬的强大拉力,化为轻松的手动上弦。
复弦、拉杆、齿轮、滑轮组……各种令人眼界与脑洞大开的新东西,令蒙远与小马两眼放光。蒙远是因为他本职就是个制弓匠,看到这些足以改变战斗形态的新武器,神情激动很自然,那小马又为何两眼放光呢?
还是马悍的话将二人惊醒:“如何?能制否?”
“能!”蒙远下意识应道,这种前所未见的强弩,若不试上一试,只怕他睡觉都不安稳,“只是小人不识字,这上面的解说……”
这些文字说明是马悍口述,念奴执笔写的,没想到蒙远却不识,白瞎了念奴一手娟秀小隶。
就在这时,小马却道:“我认识字,我、可以、念给、蒙叔……蒙叔听,而且……”
马悍皱眉,这小子居然是个结巴,听口吃者说话,其实挺难受的,不过马悍还是捏着鼻子听下去:“你说。”
小马得到鼓励,脸胀得通红,口吃得更厉害了:“而且、而且、我、我觉得、还、还可以、改进、改进成、连发弩……”
马悍有些惊讶地看着小马,赞许道:“不错,有想法,的确可以加装箭匣,改制成连弩。不过,这样会影响射程,而且影响很大。眼下我最需要的是射程,而不是射速,所以……当然,你们可以好好琢磨,争取将二者统一,既兼顾射程,又能提高射速,如此大善。若有新突破,我绝不吝于赏赐。”
“嗯!”蒙远还未出声,小马却抢先重重点头,木讷的脸上散发出一种名为“坚定”的神采,双目灼灼有神。
马悍都不禁为之小小惊讶一把,脱口道:“你叫什么?”
“马钧。”
马悍想了想,对这名字没什么印象。他所不知道的是,如果三国时代真有一个人能改进连弩,那就一定是此君——马钧。
帐外传来卫士的禀报声:“禀报部帅,田从事求见。”
马悍挥挥手:“好,你们下去吧,好好做,缺人缺钱缺物都可以找我要,不要考虑糜费,我只要你们拿出合格的实物。另外,注意保密,不得让无关人等看到此图。”
蒙远与马钧凛然遵命,然后将羊皮小心卷好,躬身退下,出帐而去。
马悍向站在帐处的阿苏招招手,待阿苏近前,低声叮嘱:“今后你的最重要任务就是盯住他们,好好做事便罢,若有不对,立即向我禀报。”
阿苏重重点头,领命而去。
不一会,帐帘一掀,田豫手持一块令箭似的铜牌入内,向马悍展示了一下:“惊龙兄可知此物为何?”
马悍将铜牌拿在手里,翻来覆去看了半天,除了刻着一圈圈古怪花纹,一个字都没有,想猜都没处下手。
田豫也不叫他为难了,笑着解迷:“这是鲜卑大人轲比能,请阎氏兄弟转交给部帅的聚会牌,相当于我朝的请谏,轲比能是邀请部帅参加鲜卑人的大会。”
马悍一怔:“大会?什么大会?”
田豫微微一笑:“鲜卑人的‘八月蹛林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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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大会蹛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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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大会龙城:每年五月,大小首领齐聚龙城,由单于统领各首领祭祀祖先、田地、鬼神,是匈奴最重要也是最庄严的祭祀活动。
八月大会蹛林:每年八月,大小首领齐聚王庭,大会蹛林,这一次属于行政大会。主要目的是计算人口和牲畜数量,并进行刑狱判决等相关行政事宜。
这是匈奴时代最重要的两次王庭级会议,给匈奴人当了近千年的附庸与臣属的鲜卑人,也毫无心理障碍地接受了这两个重要传统。在檀石槐时代,鲜卑一统,曾经举行过几次大会龙城。不过聚会名字不变,但地点变了,不再是匈奴王庭龙城,而是大鲜卑山下,饶乐水畔。只不过,鲜卑人的辉煌来得快,去得也快。檀石槐死后,鲜卑分裂成三部,互相攻伐,五月大会龙城(饶乐水),就成为了昨日黄花。
龙城之会是黄了,但八月大会蹛林却延续下来,毕竟这只是一次行政会议,地盘大点,人多点,就开大行政会议;地盘小点,人少点,就开小行政会议。计算人口和牲畜数量,还有刑狱判决这等事都是必须的,有单于要搞,没有单于也要搞。
三部鲜卑,每到八月,都各搞各的蹛林大会,并争相邀请与自己地盘相邻或友好的势力参加,以壮声势。比如西部鲜卑一般会邀请南匈奴、屠各胡、先零羌等;中部与东部鲜卑,则会邀请三郡乌丸、高句丽、扶余、秽貊等等。当然,有一个势力,三部鲜卑必将争相邀请,那便是管理乌丸人与鲜卑人的护乌丸校尉。
护乌丸校尉只得一人,哪能分身三处?而且过得半月,又要参加乌丸人的蹛林大会。这种事还不能派使者,必须亲自参加,否则必得罪一方。此前护乌丸校尉最常用的方法,就是轮流制,这样大家都没话说。尽管此时汉朝暗弱,护乌丸校尉在异民族心目中也越来越没威信,以至于到了喊打喊杀的程度,但用来当作贴脸的金铂,还是不错滴。
今年的聚会,护乌丸校尉正好轮到中部鲜卑坐庄,也就是轲比能部。这也就可以理解,为何汉戈部会接到邀请。但仅仅是因为汉戈部的崛起,令轲比能不能忽视的缘故吗?
马悍把这个问题抛出来,询问田豫。
田豫毫不犹豫答道:“不,是因为逃奴。”
马悍点头笑了,英雄所见略同。
汉戈部是怎么崛起的?攻掠别部,拯救汉奴,然后以汉奴为主体,结合成一个紧密的团体,他们有着别部所没有的向心力与凝聚力。但是问题来了,你拯救奴隶,鼓动逃亡,收拢逃奴,这不就是在挖各部族的根,吸他们的血么?鲜卑人也好,乌丸人也罢,怎会对此无动于衷?如果任由马悍这样搞下去,漠北各部落早晚要被弄垮。
面对马悍咄咄逼人之势,鲜卑人试探了,乌丸人动手了,结果证明硬来不行,那么接下来就会进行谈判。借大会蹛林之便,由中部鲜卑大人轲比能亲自出面,无疑是最好的解决之道。
马悍也同样需要这样的解决之道,毕竟汉戈部还太弱小,吸一两口血可以,若是把鲜卑人与乌丸人咬得太痛了,联合起来对付他,那时就算是护乌丸校尉都护不住他。所以这蹛林大会,马悍必定要去。
在部族大会上,当马悍将自己的决定与理由通报诸老与各头目时,众人都沉默了。
过了一会,唐努才道:“最怕就是鲜卑人心怀恶意,在人家的地盘上,若是鲜卑人翻脸……”
这时客居汉戈部的阎志忙站起来道:“我阎氏私兵五百骑,全力站在汉戈部一边,鲜卑人再怎么蛮横,也得顾及一下敝兄弟的颜面。若轲比能心怀叵测,我阎氏五百骑便是死光,也要护卫马部帅周全。”
阎志是代表阎氏一门来与汉戈部联盟的,已达成初步意向,就等阎柔亲自来敲定了。没想到阎柔还没来,轲比能的邀请牌先来了。即将与汉戈部连成一体的阎志,自然要拍胸脯保证,宣称休戚与共。
果然,阎志的豪言收获了不少感谢的目光,木吉老汉更以耆老的身份,向其行礼表示感谢。
没有人劝阻马悍,因为大家都知道,此举势在必行,这关系到汉戈部未来的生存与发展。冒险是一定要冒的,其实汉戈部每存在一天,何尝不是在冒险?要在这片铁与血之地生存,何时何处不需冒险?
此事通过之后,接下来,就是安排留守与随行的人员了。
田豫是要去的。谈判这种事,最好不要一开始就让老板赤膊上场,这样一旦谈僵了,就没有回旋余地了。最好先上一个副手做为台前,马悍隐于幕后,如此可进可退。马悍是混帮派的没错,但现在的帮派哪个名下没有一批正当商业?当初他头上顶着董事长、总经理的衔头就有一堆,商业谈判也不知参加过多少,**谈判就更多了,这谈判之道,他岂有不知之理。
还有一点不可对人言的是,田豫是护乌丸校尉派来的副手,是汉戈部第二号人物,马悍以下就到他,若不带走,怎能放心?
然后,乌追是要去的。这个汉戈骑兵头领之一已等同于马悍的侍卫头领了。此外还挑选了二十名汉戈正骑兵——人数带多了也没用,那毕竟是人家的地盘,真要收拾你,带几百人都不够塞牙缝。最重要的是,汉戈骑兵太少了,如今勉强达到四百骑,其中有一半还是辅助从骑。这些刚洗脱奴籍的汉民,骑术都还没过关,守寨都勉强,野战?还是与胡人野战?找死也不兴用这方法。
兵少、老弱多、寨子防御力弱,周围群狼环伺——这就是马悍与他的汉戈部所面临的艰难处境。若非如此,马悍又怎会一听邢举召唤,立马赶去宁县面议?纵然对阎氏兄弟有戒心,却不得不接受他们的联合请求。包括这一次北上之行,无不是如此。
汉戈部如同新生的婴儿,实在太需要帮扶,更需要一个适宜的成长环境。
“我把绝大部分兵力都交给你了,你要看好家。”马悍左手重重拍着唐努厚实的肩膀,“不管出现什么情况,以守好家园为原则,一切,等我回来再说。”
唐努抱拳,眼睛微红,重重顿首。
八月初三,马悍、田豫、阎志、乌追,各率本部人马,在汉戈部数千部众相送十数里、依依惜别中,渡过濡水,北上大鲜卑山而去。
第四十章 【大会蹛林(二)】
(“赵无恤2014”夜半连赏,足见厚意;“恶狼之星”也已连续多日打赏支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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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的饶乐水,河流丰沛,鱼肥虾美,两岸绿草如茵,远山层峦叠嶂。一个个蘑菇般的穹帐,仿佛雨后冒出,遍布山冈平野,一眼望不到边际。草原的寂静,已被无数纵横驰骋的骑士打破,日夜不停奔驰穿梭,将草原搅动如沸。
这是马悍一行,刚进入鲜卑牙帐所属范围,第一眼看到的情景。
经过近十日的长途跋涉,风尘仆仆的马悍一行,终于来到目的地。距离鲜卑牙帐尚有百里时,他们遇到鲜卑巡骑,检视铜牌之后,派出一什骑兵,引导前行,直至饶乐水畔。
远处,一队骑兵迎面驰来,尚在里许之外,阎志便看清是兄长所率家兵,兴奋地向马悍告了个罪,率随从催马迎上。不多时,蹄声雷动,阎氏兄弟携数十从骑迎将上来。
阎柔的爽朗笑声老远就传来,显然心情极好:“柔翘首以待多日,终于盼到惊龙出现了。惊龙真是掐着手指算日子,在大会开始前一日方到,当真吊足诸位大人的胃口啊。”
马悍与阎柔互相致礼,笑道:“我怎么吊人胃口了?”
阎柔挑起大拇指,赞道:“小支山空手屠罴,令乌丸大人蹋顿献奴退兵,铩羽而归,此事早已在漠北传开,诸部鲜卑,诸郡乌丸,无人不知。此次大会,到场的各部大人最想见到的人就是你,偏偏你是最迟来的一个,你说,怎不吊足了诸部大人们的胃口?”
马悍淡然一笑,没说什么,只是他身后的田豫问道:“邢使君是否到了?”
“昨日方到。”
“好,待拜会轲比能大人之后,烦请若水兄引豫前往邢使君主帐参见。”
“自当效劳。”
谈笑间,众人信马由缰,一路指点,缓缓而行。
当一行人走近饶乐水上的浮桥时,斜刺里,一队骑士飞驰奔来,气势汹汹。
乌追反应极快,手一动,弓矢俱在手,大声呼喝,率二十汉戈骑兵拦在马悍身前,二十一张弓一齐指向来骑。
马悍抬头望去,从服饰上看,这支骑兵是乌丸人,其中有一个居然识得。马悍眯眼笑了,拍拍乌追的肩膀,示意他让开,催马排众而出,笑道:“原来是右歙侯,怎么?又找到什么有趣的猎物,让我来练手么?”
这熟人正是右北平乌丸的右歙侯能臣抵之。此刻他的表情有点尴尬,咧了咧嘴,勉强挤出一丝笑意。先表示自己并无恶意,然后勒马后退,现出身后一个乌丸少年来。
这乌丸少年不过十四、五岁,头戴脱浑帽,乃是极罕见的雪貂皮所制,帽插三根白羽,身着白狐袭衣,身体健硕,五官英俊。此刻,这少年正目不转睛盯住马悍,神情之专注,仿佛不是在看人,而是看一件稀有之物。
半晌,乌丸少年才困惑摇头:“虽然很雄壮,但比黑罴兄弟还有所不及,看不出能手杀一只真正的熊罴啊!马惊龙,你是怎么做到的?”
一旁的阎柔正想靠告诉马悍这少年的身份,马悍却抬手止住,笑道:“如某所料不差,这位一定就是谷蠡王了吧。”
乌丸少年点头:“没错,我就是楼班。”
这少年竟是乌丸人的未来单于,丘力居之子,以左谷蠡王居鲜卑王储之位的楼班。轲比能居然能将他请来参加蹛林大会,从一个侧面证明了他在三部鲜卑中的实力与威望。
马悍、田豫、阎氏兄弟及一众收起刀弓的从骑,一齐在马上向楼班行了个礼。
礼毕,马悍笑道:“谷蠡王真想知道我是怎么做到的?”
楼班重重点头,年轻的脸庞,充满渴望。
马悍伸出手:“借右歙侯腰刀一用。”
能臣抵之犹豫了一下,看到楼班脸色不善,只得拔出腰间三尺斫刀,扔给马悍。
马悍扬手接过,屈指弹了弹,赞道:“好刀,至少有三十炼。”
“是五十炼。”能臣抵之冷哼道。
“哦,五十炼,弄坏不要紧吧?”
能臣抵之脸色一变,刚要说话,不料楼班却抢先道:“不要紧,若弄坏了,我会还他一把七十炼好刀。”
能臣抵之郁闷极了,他倒不是很在意自己的刀会不会被弄坏,这样的刀他还收藏有好几柄,只是若被马悍当着自己的面弄坏,那等于不轻不重地打了一下脸。唔,等等,他想干嘛?这可是一把五十炼的钢刀啊!
马悍直接用动作告诉他答案——左手持刀柄,右手执刀身,五指一夹一折。嘣!一声刺声脆响,五十炼的钢刀,就像五两重的木片,折成两断。
马悍将断刀往地下一扔,大笑:“钢铁犹如此,何况血肉乎?”
笑声中,当先策马飞驰过桥,身后一众汉戈骑士与田豫、阎氏兄弟紧随其后。
能臣抵之看着草地上的断刀,脸色阵青阵白,目中隐隐透着惊惧。身后一众乌丸骑兵,交头接耳,既惊且佩。
只有楼班眼睛发亮,望着马悍一行远去的身影,喃喃道:“屠罴勇士,果然名不虚传,他的手,竟然比铁还硬么?”
……
深入虎狼窝,马悍知道,唯勇方能慑胡奴。只要有展示的机会,就一定要亮出来。游牧民族只相信拳头,只服武力,藏着腋着,只会遭人轻视,从而招致更大的麻烦。
镇住了乌丸人之后,马悍本欲前往拜会轲比能,但牙帐来使告之,轲比能大人与各部大人外出围猎,尚未归来。于是,马悍与田豫及阎氏兄弟一道,转而拜会护乌丸校尉邢举。
邢举也接到轲比能的围猎邀约,不过他也只比马悍早到一天,连日赶路疲惫,尚未恢复,故而谢绝。此刻,邢举满面笑容,正在帐中会见马悍一行。
尽管一路奔波劳顿,邢举的须发仪容仍梳理得非常整齐,纵使是塞外会客,也绝不失仪。他的身边侍立着一个年约三旬的军将,是护送邢举北上聚会的骑部曲军侯李固。
邢举对马悍小支山屠罴退敌之事赞不绝口:“赤手搏罴,惊退蹋顿,惊龙实有信、布之勇。有惊龙与汉戈部为吾屏障,大汉北疆无忧矣。”
马悍跪坐于右侧上首,欠身道:“使君过誉了,悍之勇,终究只是匹夫之勇,要真正镇慑诸胡,靠的,还是一支强军。”
“是啊是啊!强军难得。胡弓疾劲,胡马如飞,何以破之,唯强军利器耳。”邢举仿佛想起前任之悲剧,感叹不已。
“使君……”跪坐在马悍下首的田豫张了张口,感应到身侧投射过来的锐利目光,终于还是把话吞了回去。
马悍知道田豫想说什么——新式马具。
身为汉戈部二号人物,田豫不可能不注意到汉戈骑兵这种独特装备,当然,这也与马悍没有刻意隐瞒他有关。田豫立即意识到这种新式马具对骑兵的重大作用,当时就想写信告之邢举,却为马悍所阻。
马悍直言不讳对田豫道,给他一年时间,打造出一支可与鲜卑、乌丸精骑相抗衡的骑军,再将此秘献与邢举。“知道的人越多,就越容易泄密。如果让鲜卑人与乌丸人知道了、装备了,将如虎添翼,而那时我的骑兵还没成军。如此,汉戈骑兵优势尽丧,汉戈部也将危殆。”
田豫沉默,终于点头,同意马悍这个一年后再揭秘的条件。
此次北上,出发之前,马悍已下令,除下所有马镫与马掌。而随行北上的二十名汉戈骑兵,都是家有亲人死于胡人之手,更屡遭胡人凌虐,对胡人有刻骨仇恨的汉奴,纵使是牺牲性命,也断不会泄露半点秘密。
田豫方才受邢举所感,一时激动,差点要脱口而出,幸好马悍及时阻止。
一番交谈后,邢举本欲留马悍一行宴饮,但有使者通传,轲比能大人回来了,请前往相见。众人只得告辞而出。
第四十一章 【大会蹛林(三)】
(感谢“赵无恤2014”、“虎爷不惑”持续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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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座顶饰貂旄,角端兽纛飞扬的巨大白色穹帐前,马悍见到了中部鲜卑大人轲比能。骨子铭刻着草原人特有的勇士情结的轲比能,一见马悍,丝毫不介意自家身份之尊,大笑着上前与之拥抱。
马悍笑得比轲比能还欢,也热烈张臂回抱,不过他只敢左臂用力,右臂只是虚碰轲比能的后背,装个样子而已。这条胳膊杀伤力太大,搞不好会变成刺杀事件。
“赤手屠罴,真勇士也!”轲比能满面激赏之色,随后亲热地与马悍并肩而行,不断向出帐迎接的各部大人介绍。
其实马悍赤手屠罴,固然令人称道,但真正令这些草原之雄敬畏的,是他濡水之畔,三阵退鲜卑;小支山下,一击破乌丸。但这些扫自家脸面之事,不便宣之于口,所以人人称赞的,就是他的屠罴壮举。
马悍在轲比能那宽大堪比蓝球场、铺着纯白厚毯、壁挂各种金饰的主帐里,见到了不少鲜卑与乌丸诸部豪酋,其中也有不少熟人:乌丸左谷蠡王楼班;鲜卑犍提部大人扶罗韩,以及其子泄归泥;鲜卑轲比能之弟苴罗侯;辽东属国鲜卑厥机之子沙末汗;辽西鲜卑素利之弟成律归;三郡乌丸之一的辽西乌丸峭王苏仆延;右北平乌丸汗鲁王乌延部右歙侯能臣抵之等等。
鲜卑人与乌丸人虽同属东胡遗支,但并非同族,彼此时常征伐,互相抢掠是常事。不过草原上就是这样,打完了就可以坐下来喝酒,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解不开的世仇,不打仗的时候还是朋友,有什么重大祭祀,还要互派使者庆贺。
马悍一直是笑容可掬,哪怕是与昔日对手,如泄归泥、能臣抵之相见,也面无异色,招呼自如,昔日帮派大哥气质一展无余。马悍本就俊朗,再加上笑容阳光,谈吐从容,除了因他的悍勇留下心理阴影的泄归泥与能臣抵之二人之外,其余部族豪酋,无不欣然与之谈笑甚欢。
田豫与阎氏兄弟亦得到诸豪酋之欢迎,只有在这个诸部豪酋聚会之地,才发现阎氏兄弟的地位声望相当不凡:许多部落头领络绎不绝向二人行礼问安,敬献礼物;阎氏兄弟也不断还礼,笑语晏晏,显得与每一个人都异常熟络。而后身为主人的轲比能,更将兄弟二人请入上座,其位竟与护乌丸校尉邢举相对,更与诸豪酋相邻。而马悍呢,则坐在下首,几乎靠近帐门。
坐哪里马悍倒无所谓,他本就不是鲜卑人的贵客,也不指望人家有多热情招待他。但他所处的位置,正与轲比能斜对面,并处于围坐两边的鲜卑人与乌丸人夹持之中,这样一个座次安排,可就有些微妙了。
一旁的田豫低声道:“鲜卑人似有不善之意啊。”
马悍从容喝着酪浆,咬着羊肉,含混道:“说白了,咱们是来谈判的,鲜卑人能有个好脸色就不错了,你还指望他们打心眼里欢迎咱们?”
田豫有些不满地朝阎氏兄弟座位处瞥了一眼,道:“鲜卑人也太无礼了些,竟让阎若水、阎子鲲仲昆与邢使君相对而坐,而阎氏仲昆竟也安之若贻……真是奇怪啊,以阎氏仲昆的机敏,怎会未见到邢使君脸色不豫?”
马悍听田豫一说,目光从阎氏兄弟红光满面的脸上扫过,再瞥向邢举那淡淡的神色,不禁微微沉吟起来。不过,鲜卑人没给他机会思考,开始发难了。
首先发话的是吃过闷亏的犍提部大人扶罗韩:“马部帅,我想知道,你为何无故攻击我部帐之民?”
虽然内定发言人是田豫,但人家直冲自己而来,而且扶罗韩的身份也非同一般,马悍便亲自回应:“扶罗韩大人有所不知,非是悍主动进攻,而是贵部之帐落先挑衅。”
“什么!你……”扶罗韩勃然大怒,以为死无对证,就反咬一口么。
马悍做了个稍安毋燥的手势,平静道:“有汉人逃奴逃至汉戈部,寻求庇护,悍怎忍将同族之人拒之门外,任由族人被肆意鞭杀拖毙?自然要伸出援手,如此,便与贵帐落冲突。需要提醒大人的是,发生冲突的地点,就在我汉戈部的地盘上。所以,我有理由认为,是贵部帐落先发起挑衅。”
马悍一番话,有理有节,听得鲜卑人一愣一愣的。田豫更是暗暗喝彩,部帅口齿比自己也不遑多让,若不是担心谈僵了不好收场,由部帅谈判最好不过。
扶罗韩怒不可遏:“我不管谁先挑衅,我只知道,我部帐落尽为你所毁,部民被掳,财物被夺,你如何交待?”
马悍忍不住用吃剩的羊骨指着扶罗韩大笑:“交待?扶罗韩大人不会是喝多了吧?这漠北草原上,今日你强你吃我,明日我强我吞你,物竞天择,弱肉强食,何需向谁交待?你的犍提部之所以能成为这片草原上强盛部落之一,也不知吞并了多少部落,你又向谁交待过?”
阎氏兄弟听到“物竞天泽,弱肉强食”八字,心头一震,俱有所感,几乎忍不住要叫好。邢举听了,也捻须点头,笑而不语。一干鲜卑人与乌丸人也频频点头,弄得扶罗韩脸色胀如猪肝,几乎要发飙。
轲比能身为主人,这时自然要打圆场:“苴罗侯无需动怒,此事系误会所至。如今将马部帅请来,便是要商议如何妥善解决此事,让草原不再有刀兵战火、妇孺啼哭。马部帅认为如何?”
马悍干脆而简洁地道:“悍不远千里而来,便因此故。”
轲比能抚掌笑道:“那好,今日有邢使君在此,又有以公道著称的阎氏仲昆与诸部大人在场,二位可提出自己的要求,请诸君评判合理与否,如何?”
马悍与扶罗韩自无不可。
扶罗韩当即道:“若要我不追究,须将我部被吞并之四个部落之部众及财物交还,还要按杀我部众人数赔偿牛羊谷粟。我也不欺你,这是漠北一贯的规矩。还有,若此后再有逃奴相投,汉戈部不得随意收留,需交还我部。”
乌丸乌延部能臣抵之也嚷道:“我部众之事也当依此处理。”
战场上拿不到的东西,还想在谈判桌上拿到?马悍心下冷笑,向田豫使了一下眼色。
田豫点点头,也开出了汉戈部的条件:“我部之条件,当初也曾与乌延部左歙侯说过,以汉奴换俘虏,一对一交换,其余不予考虑。”
双方条件相差太大,哪里能谈得下去?
扶罗韩拍案怒吼:“在这漠北草原,你们胆敢不按草原规矩!”
马悍同样拍案,嗓门比扶罗韩更大:“休要以为我不懂草原规矩!你这规矩所针对的对象是谁?这是战胜者对战败者的规矩!你战胜了吗?我战败了吗?”
扶罗韩被噎得直翻白眼,他儿子带着三百精骑找上门,结果三阵皆负,死掉三个族中最负盛名的勇士,余者溃乱,他哪里胜了?
眼见双方要吵起来,阎柔急忙站起打圆场:“诸君稍安毋燥,请听柔一言,不若双方各退一步,重开条件,如何?”
邢举也在轲比能的请求下,出面仲裁:“各退一步,勿伤和气。”
在场诸人中,唯有邢举的身份,足以压制争吵双方,并督促双方各自退让。至于其他各部豪酋,一是忌惮马悍的凶名,二是碍于邢举在场,不便施压而已,但毫无疑问,他们绝对是站在鲜卑人与乌丸人一边的。
马悍既然来了,当然是做好了退让一步的心理准备。所谓谈判,就是相互妥协,若谁都不肯让步,那还用什么谈判,直接摆开阵势开打就得了?鲜卑人与乌丸人尽管强横,但也知这个年轻人不好惹,单挑群殴都不是一般的厉害,胡人吃硬不吃软,服力不服理,加上有护乌丸校尉与阎氏仲昆仲裁,也勉强愿意退一步。
当下经过一番争论与讨价还价,由阎柔拿出了一份折中方案:一、汉戈部归还一部分俘虏(多为青壮),财物就算是战利品了,中部鲜卑与三郡乌丸同意汉戈部建帐;二、汉戈部建帐放牧之地在濡水以南,未经许可,不得渡河登北岸,更不得随意攻击各部帐落;三、汉戈部只接受护乌丸校尉的调遣,若与各部有冲突,可由护乌丸校尉与中部鲜卑大人轲比能所派使者调解;四、按草原规矩,新建帐部落,可得诸部贺礼。鲜卑与乌丸诸部,会送上贺礼汉奴若干,以示诚意。
马悍对第四条还算满意,这其实是之前他提出的交换条件的变相妥协,只是以贺礼方式送出,给鲜卑人与乌丸人留下了面子。除了以上四条大原则,还有不少具体的小条款,比如牧区界线的划定、迁徙时范围、与诸部交易、与邻近部帐纠纷处理等等,这些事项都交由田豫去谈了。
谈判顺利,了结心事的马悍与鲜卑人、乌丸人满面欢笑地碰碗,丝毫看不出方才几乎要拔刀子的模样。
马悍玩惯了这种翻脸与翻书差不多的伎俩,心态转换调整得非常自然,但部分鲜卑人与乌丸人却难以一下转过弯来,尤其马悍之前的强硬态度,令他们非常不爽,若非马悍屠罴掏心的战绩太过骇人,只怕早就有成排的胡人勇士上前挑战了。不过,马悍的威名吓住了大部分人,但还有那么一小撮不信邪的。
当谈判近尾声,马悍正准备起身告退之时,一个身材不高,但体格异常粗壮的鲜卑人踏着重重的脚步走过来,挡在马悍面前。此人异常举动,立即引起帐内所有人的注意。
邢举不悦地扫了苴罗侯一眼,道:“苴罗侯,这是何意?”
邢举看得真切,这鲜卑壮汉正是轲比能之弟苴罗侯的贴身护卫,故有此问。
苴罗侯嘿了一声,道:“这是我帐下勇士洛邦,与布陀乃是生死之交,大概是不忿布陀之死,故而向马部帅讨教吧。”
邢举不知布陀是谁,一问左右,才知是犍提部第一勇士,在濡水之畔,被马悍一击掏心而毙。心惊之余,也不便过问了,草原上这等寻仇之事,只要是一对一的公平较量,谁都无权干涉。
田豫刚想挡在马悍身前,却被轻轻推开,马悍向这位年轻的副手做了个“安心”的手势,端坐不动,斜睥洛邦,道:“这位勇士有何指教?”
洛邦的声音与他的长相一般难听,破音大喝:“布陀是我的兄弟,你杀了他,而且用如此残忍的手段,我洛邦若不替他讨还血债,他的灵魂不会得到安宁——我要向你挑战!”
大帐一时俱静,所有人的目光一齐聚焦在马悍身上,除了少数几人,大多数的目光充满着兴奋。
马悍笑笑:“为兄弟复仇,很够义气啊!不过,你确定能复仇?可别把自己搭进去啊。你若是输了,可不止被挖心那么简单,按规矩,你所有一切,都要归我。”
未战先攻心,马悍一番话,顿时引得洛邦一阵踟蹰。草原上勇士之间的挑战,有不成文规定,输了的人,要把自己所有一切,包括家人财产,全交给胜利者处置。当日马悍三阵击杀鲜卑勇士,纵是两军阵前,照样剥去失败者衣甲兵器。而当时三百鲜卑骑兵,也只能眼睁睁看着,不敢阻止,就是因为有这规矩在。
如今若是两人之间的单挑,那么失败者失去的,可就不止是生命与身上财物那么简单的事了。
洛邦与布陀的确是极好的兄弟,但他能成为苴罗侯贴身近卫,也不是无脑之人。布陀的勇悍,犹在他之上,能一击毙杀布陀之人,岂是好相与的?若不是主人苴罗侯一再暗令,若不是看到马悍的形象与自己想像中的巨汉形象反差太大,洛邦绝不敢上前挑衅。纵然如此,毕竟马悍的威名太盛,输了的话,代价又太大,洛邦还是犹豫了。
马悍也有心在诸胡豪酋面前,给所有心怀恶意的人一个下马威,但也不想弄得太血腥,当下向洛邦一笑,伸出手:“不是每个人都有资格向我挑战的,先试试你的腕力如何。”
洛邦大喜,他自负力大,本担心马悍技巧好,轻捷难击,没想到对方主动要比腕力。哈哈!看他那胳膊肌肉,比自己小了足足一圈,纵有韧力,又强得到哪里去?
洛邦立即伸出手,与马悍握在一起。
马悍采用的是标准的握手方式,用的自然是右手。双方一搭手,刹时握紧。马悍面色如常,洛邦的脸色就精彩了:先是胀红,然后铁青,然后惨白,最后随着一声骨节喀啦啦爆响,变成死灰色……
马悍机械手的握力足足有半吨,就算是块生铁都要捏变形,更遑论血肉之手了。五指一合,洛邦的右手便碎成骨渣,随手一掀,轰隆一下将洛邦摔飞到苴罗侯面前的短案上,杯碗酪浆溅了苴罗侯一脸一身。
整座大帐之人骇然失声,马悍向轲比能、邢举及诸胡豪酋从容致礼,携田豫施施然而去。
半晌,轲比能才长长呼出一口气,目光对上阎氏兄弟,微不可察点点头,仿佛下定了某种决心。
第四十一章 【大会蹛林(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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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座顶饰貂旄,角端兽纛飞扬的巨大白色穹帐前,马悍见到了中部鲜卑大人轲比能。骨子铭刻着草原人特有的勇士情结的轲比能,一见马悍,丝毫不介意自家身份之尊,大笑着上前与之拥抱。
马悍笑得比轲比能还欢,也热烈张臂回抱,不过他只敢左臂用力,右臂只是虚碰轲比能的后背,装个样子而已。这条胳膊杀伤力太大,搞不好会变成刺杀事件。
“赤手屠罴,真勇士也!”轲比能满面激赏之色,随后亲热地与马悍并肩而行,不断向出帐迎接的各部大人介绍。
其实马悍赤手屠罴,固然令人称道,但真正令这些草原之雄敬畏的,是他濡水之畔,三阵退鲜卑;小支山下,一击破乌丸。但这些扫自家脸面之事,不便宣之于口,所以人人称赞的,就是他的屠罴壮举。
马悍在轲比能那宽大堪比蓝球场、铺着纯白厚毯、壁挂各种金饰的主帐里,见到了不少鲜卑与乌丸诸部豪酋,其中也有不少熟人:乌丸左谷蠡王楼班;鲜卑犍提部大人扶罗韩,以及其子泄归泥;鲜卑轲比能之弟苴罗侯;辽东属国鲜卑厥机之子沙末汗;辽西鲜卑素利之弟成律归;三郡乌丸之一的辽西乌丸峭王苏仆延;右北平乌丸汗鲁王乌延部右歙侯能臣抵之等等。
鲜卑人与乌丸人虽同属东胡遗支,但并非同族,彼此时常征伐,互相抢掠是常事。不过草原上就是这样,打完了就可以坐下来喝酒,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解不开的世仇,不打仗的时候还是朋友,有什么重大祭祀,还要互派使者庆贺。
马悍一直是笑容可掬,哪怕是与昔日对手,如泄归泥、能臣抵之相见,也面无异色,招呼自如,昔日帮派大哥气质一展无余。马悍本就俊朗,再加上笑容阳光,谈吐从容,除了因他的悍勇留下心理阴影的泄归泥与能臣抵之二人之外,其余部族豪酋,无不欣然与之谈笑甚欢。
田豫与阎氏兄弟亦得到诸豪酋之欢迎,只有在这个诸部豪酋聚会之地,才发现阎氏兄弟的地位声望相当不凡:许多部落头领络绎不绝向二人行礼问安,敬献礼物;阎氏兄弟也不断还礼,笑语晏晏,显得与每一个人都异常熟络。而后身为主人的轲比能,更将兄弟二人请入上座,其位竟与护乌丸校尉邢举相对,更与诸豪酋相邻。而马悍呢,则坐在下首,几乎靠近帐门。
坐哪里马悍倒无所谓,他本就不是鲜卑人的贵客,也不指望人家有多热情招待他。但他所处的位置,正与轲比能斜对面,并处于围坐两边的鲜卑人与乌丸人夹持之中,这样一个座次安排,可就有些微妙了。
一旁的田豫低声道:“鲜卑人似有不善之意啊。”
马悍从容喝着酪浆,咬着羊肉,含混道:“说白了,咱们是来谈判的,鲜卑人能有个好脸色就不错了,你还指望他们打心眼里欢迎咱们?”
田豫有些不满地朝阎氏兄弟座位处瞥了一眼,道:“鲜卑人也太无礼了些,竟让阎若水、阎子鲲仲昆与邢使君相对而坐,而阎氏仲昆竟也安之若贻……真是奇怪啊,以阎氏仲昆的机敏,怎会未见到邢使君脸色不豫?”
马悍听田豫一说,目光从阎氏兄弟红光满面的脸上扫过,再瞥向邢举那淡淡的神色,不禁微微沉吟起来。不过,鲜卑人没给他机会思考,开始发难了。
首先发话的是吃过闷亏的犍提部大人扶罗韩:“马部帅,我想知道,你为何无故攻击我部帐之民?”
虽然内定发言人是田豫,但人家直冲自己而来,而且扶罗韩的身份也非同一般,马悍便亲自回应:“扶罗韩大人有所不知,非是悍主动进攻,而是贵部之帐落先挑衅。”
“什么!你……”扶罗韩勃然大怒,以为死无对证,就反咬一口么。
马悍做了个稍安毋燥的手势,平静道:“有汉人逃奴逃至汉戈部,寻求庇护,悍怎忍将同族之人拒之门外,任由族人被肆意鞭杀拖毙?自然要伸出援手,如此,便与贵帐落冲突。需要提醒大人的是,发生冲突的地点,就在我汉戈部的地盘上。所以,我有理由认为,是贵部帐落先发起挑衅。”
马悍一番话,有理有节,听得鲜卑人一愣一愣的。田豫更是暗暗喝彩,部帅口齿比自己也不遑多让,若不是担心谈僵了不好收场,由部帅谈判最好不过。
扶罗韩怒不可遏:“我不管谁先挑衅,我只知道,我部帐落尽为你所毁,部民被掳,财物被夺,你如何交待?”
马悍忍不住用吃剩的羊骨指着扶罗韩大笑:“交待?扶罗韩大人不会是喝多了吧?这漠北草原上,今日你强你吃我,明日我强我吞你,物竞天择,弱肉强食,何需向谁交待?你的犍提部之所以能成为这片草原上强盛部落之一,也不知吞并了多少部落,你又向谁交待过?”
阎氏兄弟听到“物竞天泽,弱肉强食”八字,心头一震,俱有所感,几乎忍不住要叫好。邢举听了,也捻须点头,笑而不语。一干鲜卑人与乌丸人也频频点头,弄得扶罗韩脸色胀如猪肝,几乎要发飙。
轲比能身为主人,这时自然要打圆场:“苴罗侯无需动怒,此事系误会所至。如今将马部帅请来,便是要商议如何妥善解决此事,让草原不再有刀兵战火、妇孺啼哭。马部帅认为如何?”
马悍干脆而简洁地道:“悍不远千里而来,便因此故。”
轲比能抚掌笑道:“那好,今日有邢使君在此,又有以公道著称的阎氏仲昆与诸部大人在场,二位可提出自己的要求,请诸君评判合理与否,如何?”
马悍与扶罗韩自无不可。
扶罗韩当即道:“若要我不追究,须将我部被吞并之四个部落之部众及财物交还,还要按杀我部众人数赔偿牛羊谷粟。我也不欺你,这是漠北一贯的规矩。还有,若此后再有逃奴相投,汉戈部不得随意收留,需交还我部。”
乌丸乌延部能臣抵之也嚷道:“我部众之事也当依此处理。”
战场上拿不到的东西,还想在谈判桌上拿到?马悍心下冷笑,向田豫使了一下眼色。
田豫点点头,也开出了汉戈部的条件:“我部之条件,当初也曾与乌延部左歙侯说过,以汉奴换俘虏,一对一交换,其余不予考虑。”
双方条件相差太大,哪里能谈得下去?
扶罗韩拍案怒吼:“在这漠北草原,你们胆敢不按草原规矩!”
马悍同样拍案,嗓门比扶罗韩更大:“休要以为我不懂草原规矩!你这规矩所针对的对象是谁?这是战胜者对战败者的规矩!你战胜了吗?我战败了吗?”
扶罗韩被噎得直翻白眼,他儿子带着三百精骑找上门,结果三阵皆负,死掉三个族中最负盛名的勇士,余者溃乱,他哪里胜了?
眼见双方要吵起来,阎柔急忙站起打圆场:“诸君稍安毋燥,请听柔一言,不若双方各退一步,重开条件,如何?”
邢举也在轲比能的请求下,出面仲裁:“各退一步,勿伤和气。”
在场诸人中,唯有邢举的身份,足以压制争吵双方,并督促双方各自退让。至于其他各部豪酋,一是忌惮马悍的凶名,二是碍于邢举在场,不便施压而已,但毫无疑问,他们绝对是站在鲜卑人与乌丸人一边的。
马悍既然来了,当然是做好了退让一步的心理准备。所谓谈判,就是相互妥协,若谁都不肯让步,那还用什么谈判,直接摆开阵势开打就得了?鲜卑人与乌丸人尽管强横,但也知这个年轻人不好惹,单挑群殴都不是一般的厉害,胡人吃硬不吃软,服力不服理,加上有护乌丸校尉与阎氏仲昆仲裁,也勉强愿意退一步。
当下经过一番争论与讨价还价,由阎柔拿出了一份折中方案:一、汉戈部归还一部分俘虏(多为青壮),财物就算是战利品了,中部鲜卑与三郡乌丸同意汉戈部建帐;二、汉戈部建帐放牧之地在濡水以南,未经许可,不得渡河登北岸,更不得随意攻击各部帐落;三、汉戈部只接受护乌丸校尉的调遣,若与各部有冲突,可由护乌丸校尉与中部鲜卑大人轲比能所派使者调解;四、按草原规矩,新建帐部落,可得诸部贺礼。鲜卑与乌丸诸部,会送上贺礼汉奴若干,以示诚意。
马悍对第四条还算满意,这其实是之前他提出的交换条件的变相妥协,只是以贺礼方式送出,给鲜卑人与乌丸人留下了面子。除了以上四条大原则,还有不少具体的小条款,比如牧区界线的划定、迁徙时范围、与诸部交易、与邻近部帐纠纷处理等等,这些事项都交由田豫去谈了。
谈判顺利,了结心事的马悍与鲜卑人、乌丸人满面欢笑地碰碗,丝毫看不出方才几乎要拔刀子的模样。
马悍玩惯了这种翻脸与翻书差不多的伎俩,心态转换调整得非常自然,但部分鲜卑人与乌丸人却难以一下转过弯来,尤其马悍之前的强硬态度,令他们非常不爽,若非马悍屠罴掏心的战绩太过骇人,只怕早就有成排的胡人勇士上前挑战了。不过,马悍的威名吓住了大部分人,但还有那么一小撮不信邪的。
当谈判近尾声,马悍正准备起身告退之时,一个身材不高,但体格异常粗壮的鲜卑人踏着重重的脚步走过来,挡在马悍面前。此人异常举动,立即引起帐内所有人的注意。
邢举不悦地扫了苴罗侯一眼,道:“苴罗侯,这是何意?”
邢举看得真切,这鲜卑壮汉正是轲比能之弟苴罗侯的贴身护卫,故有此问。
苴罗侯嘿了一声,道:“这是我帐下勇士洛邦,与布陀乃是生死之交,大概是不忿布陀之死,故而向马部帅讨教吧。”
邢举不知布陀是谁,一问左右,才知是犍提部第一勇士,在濡水之畔,被马悍一击掏心而毙。心惊之余,也不便过问了,草原上这等寻仇之事,只要是一对一的公平较量,谁都无权干涉。
田豫刚想挡在马悍身前,却被轻轻推开,马悍向这位年轻的副手做了个“安心”的手势,端坐不动,斜睥洛邦,道:“这位勇士有何指教?”
洛邦的声音与他的长相一般难听,破音大喝:“布陀是我的兄弟,你杀了他,而且用如此残忍的手段,我洛邦若不替他讨还血债,他的灵魂不会得到安宁——我要向你挑战!”
大帐一时俱静,所有人的目光一齐聚焦在马悍身上,除了少数几人,大多数的目光充满着兴奋。
马悍笑笑:“为兄弟复仇,很够义气啊!不过,你确定能复仇?可别把自己搭进去啊。你若是输了,可不止被挖心那么简单,按规矩,你所有一切,都要归我。”
未战先攻心,马悍一番话,顿时引得洛邦一阵踟蹰。草原上勇士之间的挑战,有不成文规定,输了的人,要把自己所有一切,包括家人财产,全交给胜利者处置。当日马悍三阵击杀鲜卑勇士,纵是两军阵前,照样剥去失败者衣甲兵器。而当时三百鲜卑骑兵,也只能眼睁睁看着,不敢阻止,就是因为有这规矩在。
如今若是两人之间的单挑,那么失败者失去的,可就不止是生命与身上财物那么简单的事了。
洛邦与布陀的确是极好的兄弟,但他能成为苴罗侯贴身近卫,也不是无脑之人。布陀的勇悍,犹在他之上,能一击毙杀布陀之人,岂是好相与的?若不是主人苴罗侯一再暗令,若不是看到马悍的形象与自己想像中的巨汉形象反差太大,洛邦绝不敢上前挑衅。纵然如此,毕竟马悍的威名太盛,输了的话,代价又太大,洛邦还是犹豫了。
马悍也有心在诸胡豪酋面前,给所有心怀恶意的人一个下马威,但也不想弄得太血腥,当下向洛邦一笑,伸出手:“不是每个人都有资格向我挑战的,先试试你的腕力如何。”
洛邦大喜,他自负力大,本担心马悍技巧好,轻捷难击,没想到对方主动要比腕力。哈哈!看他那胳膊肌肉,比自己小了足足一圈,纵有韧力,又强得到哪里去?
洛邦立即伸出手,与马悍握在一起。
马悍采用的是标准的握手方式,用的自然是右手。双方一搭手,刹时握紧。马悍面色如常,洛邦的脸色就精彩了:先是胀红,然后铁青,然后惨白,最后随着一声骨节喀啦啦爆响,变成死灰色……
马悍机械手的握力足足有半吨,就算是块生铁都要捏变形,更遑论血肉之手了。五指一合,洛邦的右手便碎成骨渣,随手一掀,轰隆一下将洛邦摔飞到苴罗侯面前的短案上,杯碗酪浆溅了苴罗侯一脸一身。
整座大帐之人骇然失声,马悍向轲比能、邢举及诸胡豪酋从容致礼,携田豫施施然而去。
半晌,轲比能才长长呼出一口气,目光对上阎氏兄弟,微不可察点点头,仿佛下定了某种决心。
第四十二章 【魔弓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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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初八,大会蹛林。
天空蓝得如洗过一般清澄明亮,朵朵白云点缀其间,令人心旷神怡。晴空之下的草原,绿得发蓝,一眼望去,无边无际。
就在这片最肥美的草原深处的饶乐水畔,鲜卑各个帐落头人川流不息地向轲比能部通报生口、奴隶、牲畜数目,同时将部族中犯偷盗、奸邪、杀人之罪的部众押送牙帐,择日杀之祭祀。鲜卑人没有文字,也没有法律,刑律很简单,偷盗者死!杀人者死!除了这两项,其余犯罪,最多只关押十几天,等蹛林大会结束,释之并归。
这样的盛会,当然不会少了边境往来的汉商、胡商。这样难得的聚会,正是做大宗买卖的好时机,嗅觉灵敏的商人如何会放过。鲜卑人忙着处置部落中大小事宜,而请来的观礼客人,自然就是商人们的最佳顾客了。
马悍与田豫率汉戈骑兵正沿河缓行,谈论着昨夜与鲜卑人及乌丸人敲定的条款。末了,田豫问道:“鲜卑人将在两日后告天祭祖,我们是否待礼毕便回寨?”
马悍沉吟一会,道:“邢使君之意如何?”
田豫道:“使君亦是待礼成即返。”
马悍笑道:“那好,到时一起走,路上也好多多向邢使君讨教。”
田豫欢喜道:“正该如此。我闻使君有意表奏朝廷,表彰惊龙护汉民之功,并请朝廷将汉戈部之民转置别县,让惊龙兄出任县尉之职……”
马悍笑而不语,说实话,汉戈部内老弱太多,还真不适合在塞外长居,能内迁郡县,自然是最好不过。县尉嘛,似乎也不错,记得公孙瓒也是以县尉起家的……
二人正谈笑间,前方迎来一队人马,远远便向马悍行礼。定睛看去,却是乌丸人,个个挎刀背弓,毡帽披甲,为首几人有点眼熟……嗯,好像昨日见过,是乌丸左谷蠡王楼班的护卫。
重重护卫遮蔽后方,传来一个年轻的笑声,证实了马悍的猜想。
“哈哈!巧了,又见到漠北第一勇士了。”楼班那张圆圆的脸蛋从护卫身后挤出来,向马悍绽放一个笑脸。
“漠北第一勇士?我?”马悍有些啼笑皆非。
“对,就是你!”楼班认真说道,“昨夜你轻易击败苴罗侯帐下勇士洛邦,向各部大人证实了你屠罴破军之勇。鲜卑轲比能部第一勇士布陀为你所杀;乌丸乌延部第一勇士黑罴兄弟亦命丧你手。大家都承认,在漠北,没有比你更勇猛的战士。所以,你现在就是‘漠北第一勇士’。”
乌追与汉戈骑兵听得兴奋不已,齐齐举刀高呼:“漠北第一勇士!漠北第一勇士!”
声响传至远处,惹得许多商人与部民纷纷回首,不知是什么情况。
马悍脸色一整,道:“其实我不想当什么漠北第一勇士,要当,就当塞上第一勇士。不知道鲜卑步度根部,还有匈奴屠各部,湟中羌人那里,还有什么勇士,一起来就好了。”
楼班与诸护卫听得一愣一愣的,好一会才大笑并大赞豪气。
马悍方才所说的,都是大汉朝野公认的悍勇之士,语出自议郎郑泰对董卓所说的话:“天下之拳勇,今见在者,不过并、凉、匈奴屠各、湟中义从、八种西羌,皆百姓素所畏服,而明公以为爪牙。”
楼班更是笑道:“为何不说当天下第一勇士?”
马悍嘿嘿一笑,心道,老子可没那么自大,这个名号现在还在吕布手上捏着呢。
楼班这时已将目光转到马悍的豹弓上,颇感兴趣:“不知勇士这张弓如何?”
马悍取下红外线瞄准器,将弓扔给楼班。
楼班接过一看,此弓臂成锐角,而非圆弧状,讶然道:“这是步弓,为何不用骑弓?”
马悍耸耸肩:“我也想用骑弓,可惜没有称手的。”
楼班这时已试着持弓张弦,随着弓弦渐张,他那微黑的圆脸开始涨红;弓弦咯吱吱响,他的指关节也在变白……终于,弓被弦张满,而楼班已面如渗血。
缓缓松弦,让弓恢复原状后,楼班微喘着将弓递还马悍,目光尽是钦佩:“我的从兄塌顿,可张五石弓,本以为是天下罕有,未料想更有强中手,单凭此弓,便可称漠北第一勇士。”
楼班说着似乎想起什么,眉头一扬,道:“其实鲜卑人倒是有一把好弓,只不过,那把弓只有神才能用。”
马悍对鲜卑人能制出什么好弓本不抱希望,但那句“神才能用的弓”,却引起了他的兴趣。
楼班见勾起了马悍的兴趣,也得意起来,一挥手道:“走,我带你去看看。”
一路上,楼班才慢慢说起这把号称“神才能用”的弓是怎么回事。
这是一把流传了近三十年的鲜卑镇山之宝,说到这把弓,就不能不提到“鲜卑”这个名称的由来。鲜卑就是“瑞兽”之意。而这个“瑞兽”,指的就是角端牛,这是一种后世已灭绝的物种。
由于角端牛的角乌亮硕大,质地坚韧且弹性极佳,鲜卑人常以之制弓,是为角端弓,与秽貊人的貊弓齐名。角端弓固然是上佳好弓,但还在正常范围内,直到五十年前,一头变异的角端牛出现。
说变异,那是按后世的说法,而按鲜卑人的说法,那是神迹。角端牛所长的角,正常有黑、灰、靛、棕四色,纵有不同,也不过颜色深一点或浅一点而已。而那一头变异的角端牛,所长的角,竟是血红色,鲜艳刺目,望之惊心。
这只被萨满神师定为“异兽”的角端牛,因其异相而被重点保护,活了整整二十年,才寿终正寝。死后被葬于祖灵旁,那对血色异角,则被制成一把弓。弓尚未成,制弓匠惊骇发现,弓上下臂出现两圈螺旋纹,望之如血色眼眸,令人战粟。而且血角坚韧异常,弹性极佳,超出寻常角端甚多,可制成石力极高的弓。
萨满神师认为此弓用之不详,当时的鲜卑大人檀石槐便下令将此角制成十二石超强硬弓,远远超出人力可使用范围,以之供俸祖灵,谓之神兽弓。而在漠北大草原,各部落牧民,则称此弓为“魔瞳弓”。
魔瞳弓!十二石!马悍也不禁暗吸一口凉气,是自己这把豹弓的一倍啊!七百斤拉力的强弓,这世上有人能用得了么?
乌追也道:“属下也听说过这个魔瞳弓,从制成之日起,历任鲜卑大人,如檀石槐、魁头、步度根、轲比能、素利、弥加,包括素以勇力著称的乌丸王蹋顿都试拉过,却无一人能使用。”
楼班点点头,同意乌追的说法:“吾兄的确试拉过此弓,可拉满,但他私下对我说,顶多拉满三次便力尽,不足以射矢。”
楼班与乌追等人的话,更令马悍对这把弓的兴趣大增,这是一把怎样的弓呢?
在大鲜卑山余脉,一座山道崎岖、丛林密布的山冈上,有一座插着白色幡旗,用白色石头修砌成,挂满各种异兽头骨的穹庐,这便是鲜卑人的祖灵之地。平日里有两个萨满祭司、十个鲜卑侍者、三十个鲜卑游骑护卫。
祖灵之地,除了有重大祭典或重要人物来访,等闲人是禁止进入的,擅入者杀无赦。如果是马悍只身前来,那就是擅入者,但与楼班一道前来,那就是重要人物了。
楼班的身份,不在轲比能之下,那两个祭司,便依拜见本部大人的最高礼节参见。听闻楼班来意,这两个脸上涂满各种粉颜色,基本看不出长什么样的祭司面有难色:“神弓尚未装置新弦,亦未训弓,只怕难以令贵人满意。”
弓若久置不用,必须松弦保养,这一点,与乐器同理。魔瞳弓是礼器,基本上就是能看不能用的,所以平日并不上弦,只有在祭祀或观礼之时,才重新上弦训弓。
所谓训弓,就是利用调节弓弦松紧、空弦拉放的手法,使松弦太久的弓,重新适应拉力,避免因骤松骤紧,损伤弓体。
寻常的弓,找一个训弓匠不难,但这把魔瞳弓就不一样了,非力士不足训弓,而现在合适的力士型弓匠还没到位。
楼班听罢,转头看向马悍,目光隐隐有几分期待:“不知马部帅之意……”
马悍淡淡一笑:“训弓,我还是懂得一点的。”
不得不说,楼班的面子实在够大,而这把弓在外名气很大,但在祖灵,也不过一祭器而已。所以,在祭司引领下,马悍与楼班得以进入穹殿,见到了这把传说中的魔弓。
这是一把红黑相间,弓臂粗如儿臂,以百年柘木与血角叠压而成的角弓。弓体光亮鉴人,弧线流畅,无论是视觉还是触手感觉都十分舒服。正如传言一般,在上下弓臂两侧,清晰显现出两个红黑相间,极似血眸的轮圈,纵使经过数十年岁月浸蚀,依旧清晰可辨。在这充满灵异气息的鲜卑人的祖灵殿里,看到这样一把诡异的血弓,怎不令人心头发寒?
由于还未上弦,弓身展开呈“c”型,长约五尺(约1.2米),一旦上弦之后,弓体收缩,变成“b”形,可缩短为一米左右,正是标准的骑弓长度。
马悍取弓在手,入手沉坠,估计不下二十斤。马悍向侍者索来此弓专用的,粗若拇指的金丝胶筋弦,一手压弓臂,一手绷弦上弦。
那祭司与侍者齐声呼道:“此弓强硬异常,非数力士无以压弯上弦,这位贵人……”
话音未落,马悍已将弓弦勾挂上弓臂,旋扭金属扣拧紧。
在两个祭司与众侍者瞠目结舌中,马悍已将弓弦反复调整,感应到弓臂已适应拉力之后,将弦调至最佳松紧度,开始轻拉慢放的训弓。
“差不多可以了,谷蠡王要不要试试?”马悍将弓递给楼班。
楼班此行,也正是想试试这把传说中的超强弓,欣然接过。先在两根手指缠上皮套,然后气沉丹田,双足张开,双臂水平,形如抱月,缓缓拉动——弓弦咯吱吱绷响,弓臂渐弯,而楼班的脸也越来越红,最后甚至胀成血色,与弓体颜色倒是蛮相近了。
弦张至半时,楼班终于顶不住,猛然松弦,额角见汗,气喘吁吁,将弓交给马悍:“不行了,果然不是人能用的弓啊!你来试试。”
马悍接过,大步走出祖灵穹殿,来到东面一处悬崖边,在楼班与诸祭司侍者的惊骇目光中,抽出一支铁镞箭,搭箭上弦,深吸一口气,缓缓举弓指向苍穹。
长空之下,悬崖之巅,一声鸣镝,箭穿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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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票,嘿嘿。)
第四十三章 【神秘少女】
(“赵无恤2014”、“虎爷不惑”、“恶狼之星”双连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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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开了魔瞳弓么?”
浩渺的星空下,阎柔立于帐前,负手眺望,说完这一句话后,便陷入长时间的沉默。远处一堆堆的篝火旁,无数的鲜卑人在载歌载舞,明灭的火光映着他的眼瞳闪烁不定,半边面孔深深隐入黑暗中。
阎志恭立于兄长身后数步之外,轻叹:“此君勇力绝人,前所未闻。此事传开,鲜卑人与乌丸人皆敬畏拜服。看来,兄长必须要做出一些牺牲了……”
阎柔一直挺立笔直的身躯,微微一颤,他知道兄弟说的是什么。是啊,除此之外,真是没办法了,可是,要他将珍藏数年的宝贝送出去,真心难以割舍啊……
看到兄长的反应,阎志心下暗叹,轻声道:“此时送出去,彼时尚可取。兄长,明日便是大会最后的祭祀,过了那个时候,可就……”
“我知道,你不用再说了。”阎柔微喟,挥了挥手,“把人叫过来吧。”
“兄长果决,小弟膺服。”阎志连声奉承几句,悄然退下。
过得一会,一个娉娉婷婷的身影出现。远处火光明灭,映照在来人身上,可以看到是一个身着红白相间的曲裾深衣的年轻女子。汉代的曲裾深衣,穿着复杂,裹身缠绕,女子穿着,尽显体态**。少女踏着柔软的绿草,一步步走来,身段窈窕,身形曼妙,尤其她行走时的仪态,从容淡雅,如清风拂柳,给人一种受过非常良好教养的感觉。
唯一遗憾的是,她的脸上,蒙着一块白纱巾,只露出洁净细白的前额与一双可与天上星光争辉的美眸。
“主人,离姬奉召而来。”少女垂首敛袖,仪态如莲,在幽远的草原夜空下,有一种说不出的静态美。
阎柔听到脚步声,慢慢转回头,眼神满是柔情,随即掠过一丝痛惜,声音低哑:“离姬、离姬,终有离别之机。难道你当初起此字,便知有今日么?”
“那是小奴阿翁临终前所赐之字……啊,主人何出此言?难道、难道要将奴……”少女离姬失惊抬头,星眸充满惊慌。她的声音娇柔,带着一丝天生的慵懒,似乎就在闺中软榻上呢喃,与她优雅端庄的仪态形成强烈的反差——而这种反差,最能刺激雄性荷尔蒙。
阎柔与此女相处时日也不短了,尽管出于某种目的,不曾碰这女子,但每次见面,都是对他身为男人的挑战。唉!这样的礼物,相信没有哪个男子能拒绝吧?阎柔叹息点头:“是的,正如你所猜想那般……”
离姬失声道:“主人……要将离姬送与胡人不成?”
阎柔忙安慰道:“不,不是胡人,是汉人。你应当听过他的名字——那个屠罴破胡的汉戈部首领。”
“是他!”离姬的惊骇非但未减,反而更甚。的确,自入草原以来,这段时间满耳俱是此人的惊人事迹:赤手屠罴、空手挖心、掼喉断颈,大破乌丸。草原上口耳相传,将此人描述为一个头如笆斗、眼似铜铃、身高寻丈、腰大十围、须发如猬、浑身黑毛的黑罴形像。这样一个不似人的人,只要想想,就足以令任何一个女子为之颤栗。
阎柔听出了离姬的惊恐,心念转动,也猜到了她为何惊恐,本想说明,却又忍住。自己忍痛割爱就已经够难受的了,为何还要让心仪的女子对那个人产生爱慕之情呢?
想到这里,阎柔心头一阵难受,但正如其弟所言,为了大计,有时必须要有所牺牲。看到夜风中因恐惧而颤抖的窈窕柔躯,阎柔既痛且怜,忍不住伸出手,想抚摸少女玉颜。
离姬却微不可察地退后半步,玉首低垂,明媚的眼眸掠过一抹恙怒,嘴角勾起一丝鄙夷。
阎柔碰了个空,愣了一下,随即苦笑,收手摇头:“我知道,你心有怨怼……”
离姬惶恐道:“小奴不敢……”
“不,你不用担心,我不会怪你,要怪,只怪我啊……”阎柔长吁短叹,那神情,若让鲜卑人或乌丸人看到,定会吃惊不已——一向赠女送姬慷慨大方的阎若水,竟也会为了一个女子而英雄气短到这个地步。
望着离姬远去的倩影,阎柔的神情慢慢转为坚毅,用他一贯冷静的声音道:“子鲲,按计议行事。”
黑暗中传来阎志的声音:“遵命,兄长。”
……
这里是阎氏兄弟的宿营地,一共有三十余个穹帐,外围是其私兵住处,内圈七八个穹帐,便是阎氏兄弟及其仆役近侍的居所。
此刻,内围一个不起眼的穹帐亮起烛光,少女离姬正默默跪坐于软垫上。烛光照在她的侧后面,可以看到她已将蒙面纱巾摘下,从侧后可看到她天鹅般优美的玉颈,珠玉般圆润的耳垂,莹莹生辉的玉颊,惜乎五官看不真切。
帐门处,立着一个身材干瘦,长着一张橘皮脸的老人。
良久,老人才低声道:“细探走了,可以说话了。”
离姬幽幽一叹:“阎君终于还是将我送人了。”
老人惊讶不已:“这、这怎么可能!他一直属意于你,怎会……”
“我想,或许是他急于与汉戈部联盟的原因。”
“汉戈部?那个漠北第一勇士的部族?莫非……莫非……”
“是,他要将我送与那个叫马悍的人。”离姬按膝的手微微颤抖。
老人灰眉紧皱:“小主母想怎么办?”
离姬轻叹道:“我本以为可利用阎君的心意,避过那些姐妹的遭遇,没想到,还是未能逃过一劫……看来,我们要提前离开了。”
老人神色一振,语带兴奋道:“老奴听到传言,长安国贼已就戮,或许,我们可以回去了。”
离姬昂起头,虽看不到脸,却也可想像她那明眸中的星光:“嗯,离家太久,还真的想回去看一看,弟弟也该长大了。”
“是啊,老奴也很想见到小主人……”老人感慨良久,总算回到现实,“那个马悍怎么办?”
离姬咬咬牙:“只有用那种药了,希望能让我们支撑到鲜卑人的祭典结束,离开轲比能的牙帐范围,若能回到渔阳,就更好了。”
星光遥远,篝火遍野,这一夜,很多人注定无眠。
第四十四章 【离 姬】
(恭喜“赵无恤2014”成为本书第一位执事。谢谢“恶狼之星”再一次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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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初十,鲜卑人最重大的祭祀仪式开始,祭司跳神、杀俘祭灵、屠牛占卜,万众诵祷。
巨大的穹帐观礼帐内,诸部豪酋济济一堂,马悍自然也在其中。
马悍在非洲、在南美、中美,看过许多原始祭祀,早就没有好奇心了,他不是民俗爱好者,对这玩意不太感兴趣。很显然,有人看出了他的意兴阑珊,凑过头来对他低语:“惊龙,这祭祀的确没什么好看的,柔有一物,你看了必定很有兴趣。”
“嗯?”马悍斜了阎柔一眼。
阎柔微笑着向不远处载歌载舞的鲜卑少女们一指。
马悍顿时敬谢不敏:“不必,谢了,这些女人不适合我。”
马悍说的是实话,自从他“漠北第一勇士”的大名传开,这段时间,许多大小部落豪酋们都向他透露,自家或部族中有适龄女子,愿赠之,为妻为妾随意。草原部落间联姻是很普遍的现象,尤其对于一个新建帐的部落更是如此。但马悍对此的回复却是一一谢绝,笑话,真当自己的志向就是当个部落酋长?他的根在河北、在中原。且不说这些胡女难看的发式与体味、肤色,就算真有姿色,你弄个胡女为妻,以后还怎么到中原混?
阎柔仿佛看出他的顾虑,笑道:“惊龙不要误会,柔怎会以胡女赠之?要赠,必是汉女,而且,是绝色。”
马悍眉头一挑,扫了阎柔一眼:“你是说,你金屋所藏之娇?”
阎柔有三辆顶盖饰金泊的大车,以八峰骆驼拉拽,随其商队行走于各部帐之间。这三辆驼车内,据说居住着阎氏兄弟从大汉、匈奴、西羌、鲜卑、乌丸、高句丽、扶余、三韩等地收集来的美女,应有尽有。依各部落豪酋们的不同需求,择适者以赠之,极受豪酋们欢迎,这也是阎氏兄弟能在这个群狼环伺的大草原上,左右逢源,周旋自若的一个重要原因。
马悍早听过这事,对此不予置评,在这个时代,这样的行为,其实再正常不过。而且,这也是阎氏兄弟的生存方式,他没有权力置喙。更何况,这种事,在后世还怕少了?
马悍似笑非笑斜睨阎柔,道:“我的审美观……嗯,我是说,我对美色的看法,或许与你不同,你眼中的绝色,未必入得了我的眼。”
阎柔仰首欲笑,但看看左右,还是强忍住了,低声道:“所谓百闻不如一见,此女可是柔之金屋娇娃中最鲜艳的一朵,惊龙若见之,必知吾所言不虚。”
阎柔说得那么吸引人,是个男人就不会不动心,马悍也动了好奇之念,倒要看看阎柔的金屋之娇是什么样,当下微笑而应。
马悍自来到三国,屈指算来,已经四个月了,还没碰过一个女人。他是个很正常的成年男子,有这方面的需求再正常不过。很可惜,他在河北还没混几天,就被迫出塞。成为汉戈部首领之后,部众之中倒是不乏年青女性,有鲜卑女、有乌丸女、有高句丽女,更多的,是汉女。但如前所言,这些胡女与他的要求差距太远,而汉女,多是屡遭摧残的女性,他当然不能去雪上加霜。真正能引起他性趣的女子,目前为止,只有一个,那就是念奴。
只可惜,念奴还是太幼了,十三岁啊,也不知道满了没有,只能先养着。当然,在这个时代,无论是中原,还是草原,十三岁成亲生娃再正常不过。但是在可控制的情况下,能晚一些,就尽量晚一些。苹果,总要熟了才好吃,对吧?
念奴还没熟,部族中的女人们又熟得烂了,在没得选择的情况下,马悍只能憋着。现在阎柔给了他一个不用再憋的机会,马悍可不姓柳,而且又不用拿个人与部族的利益交换,何乐而不为?
……
果然,入夜时分,当马悍与邢举商议明日回程之事完毕后,回到帐前时,乌追前来禀报:“阎君送来一女子,说是部帅同意收纳的。”
马悍一听顿时来了兴趣,朝帐子瞥了一眼,低声问道:“看清楚了么?长什么样?”
乌追搔搔后脑勺,张了张嘴,却不知如何说。
马悍拍拍他肩膀:“我知道你不知如何形容,你就说比念奴如何。”
乌追苦笑道:“这个,还真是没法比。”
马悍一瞪眼:“什么没法比,谁跟谁没法比?”
“这女子用纱巾蒙着脸……”
“……”马悍好一阵无语,这阎柔难道还豢养过安息女奴么?也来玩这种蒙面**手法,会不会还有露脐装?
“在外面守着,不相干的人就别放进来。”马悍边说边除去身上内甲,摘去裹头巾,抬手掀帘。
帐帘挑起,一丝淡淡的香味逸出,这香味并不是令人反感的浓郁,而是带着一股天然草木的薰香,淡淡的,柔柔的,很好嗅。
马悍立刻停下脚步,屏住呼吸,自查了一下,身体无异样。再仔细体会了一下这香气,嗯,多半是女人身上的薰香。马悍摇头自嘲一笑,被这草原上牛马酸臭与常年不洗澡的牧民包围太久,对香气竟变得如此敏感了。要是以现在这状态,跑到法国夜总会去,会不会被薰死?
马悍确认无异状之后,方才掀帘而入。
帐内的确有一个女人,的确蒙的脸,但马悍一眼看到她那呈“s”形优雅跪坐,双手交叠置于腿间,饱满的胸脯挺翘,白色的曲裾深衣下摆如荷绽放,宛若一朵夜间盛开的白莲的娇俏模样,就确定阎柔没说大话。现在,只要将她脸上的白纱巾取下,就能确定答案了。
这少女,自然就是离姬了。虽然有所准备,但心情说不紧张是假的,计划能顺利吗?若对方粗鲁不堪,半点情趣也欠奉,直接推倒怎么办?守身如玉十七载,固然不能便宜那阎柔,可更不能**于一个毛熊般的粗鄙汉子啊!
她的老仆梁恩,也被那群凶恶的汉戈护卫远远赶开,万一计划出岔子,难道真要舍身换自由?
离姬就在这样忐忑纠结的心情下,等来了帐帘掀开,决定命运的时刻。
在马悍看到离姬的时候,离姬也在同一瞬间看到马悍,然后,愣住了。
看到这个年龄与自己差不多大,高大雄壮,英气勃勃的少年郎,边走进来帐边随手将内甲、腰刀、弓箭、头巾、皮靴乱扔的架势,离姬芳心砰砰乱跳,有种喘不过气的感觉。
她那本已够大的美眸又睁大一圈,吃吃道:“你、你是谁?”
“马悍,马惊龙。嗯,如果你对这个名字不熟的话……他们都叫我‘漠北第一勇士’。”马悍暗暗点头,这女子声音很软、很媚、很勾人,他喜欢。
“你就是马惊龙!”离姬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眼前这英武雄壮的少年,与臆想中那个屠罴掏心的恶来形象简直是一个天一个地。怎么可能?如果屠罴杀敌是天生神勇的话,可他那么年轻,怎会在短短数月之间,由一介无名小卒,空手打下一片天地,成为一个拥众五千余口的部落豪帅?
“看你的眼神,你一定不敢相信,传说中的我,定然是个青面獠牙的山枭模样吧。”马悍除去身上甲器,很自然地坐在离姬右侧三步之处——从心理学上说,这是一个与异性相处时,比较微妙的距离。这其实就是两人同时伸手,手指堪堪相触的距离。这个距离,既不显疏远,也不过份迫近,保持一份安全感——至少对于女性而言如此。
马悍与形形色色的人打过交道,上到政府高官,下到陋巷娼妓,更有一言不合,拔枪乱射的亡命徒,不懂得一点心理学怎么行?
果然,马悍坐下后,离姬只是微微一扭娇躯,便安坐不动了。
“既然没有露脐装,那就摘下面巾吧。”
离姬等了一会,听到的却是这么一句有些奇怪的话,虽然听不懂什么叫“露脐装”,但后半句的意思却很清楚。离姬略微犹豫,但还是伸出纤手,取下勾挂在耳廓上的绦丝,纱巾也随之揭下。
眉如弯月,目若星辰,鼻如玉管,唇似红菱,轮廓秀美而柔和,肌肤晶莹剔透,白嫩中透着一抹淡淡嫣红。尤其当她露齿微笑时,花瓣般的芳唇与洁白整齐的贝齿相映,红唇愈艳,贝齿似玉,分外惊心动魄,令人有一种情不自禁想亲吻的冲动。
果然是绝色!马悍暗叹,如果阎柔的金屋里所收藏的娇娃,都似此女一般……不,只需有此女一半姿色,便足以倾倒那些部落豪酋了,难怪这家伙能混得风声水起。嗯,能面对这样的佳人而不动心,慷慨赠人,这阎若水的心志当真不可小觑。
马悍却是不知,阎柔为此事经历了怎样的内心挣扎。
同样的,离姬此刻内心也在挣扎。她做梦都想不到,令胡人闻名丧胆的漠北第一勇士,会是这样一个少年郎。而且此人气度沉稳,并不象一般男子初见自己时的那种失态,那么,还要不要做那样的事呢?
离姬固然是绝色,但经过后世如此多佳丽视觉轰炸,并有过负距离接触的马悍,当然不会露出什么猪哥样。如果一两个美女就能让他失态,他还能活到现在?
“你叫……”
“奴婢离姬。”
“哦,有点伤春悲秋的名字,如果不介意的话,我可以问小娘子芳龄么?”
“奴今岁二九。”
“呵呵,比我小一点啊。”
马悍知道,这时代的人都是报虚岁,离姬所报十八,实则就是十七。嗯,这个年龄就蛮搭了。
“我是钜鹿人,你哪的人啊?”
“奴祖籍雒阳。”离姬眨眨眼,慢慢将视线移到这少年郎面上。年岁相当,又同是汉人,还是一个长得很顺眼、说话很温和的少年,离姬的戒心也慢慢减淡,话匣子也打开了,“马氏名门,首推扶风马氏,乃汉马伏波之后;其次是扶风马氏的分支,邯郸马氏。钜鹿与邯郸相去不远,你莫不是……”
马悍耸耸肩:“这个我也不清楚,或许有关,或许无关,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胡人可不认你是马氏牛氏,只认你是英雄还是狗熊。”
离姬抬袖掩口轻轻一笑。这一笑,整个穹帐仿佛为之一亮,更使二人之间的戒备淡去,谈话的氛围开始轻快起来。
马悍的心境,早已过了一见美色,就急吼吼提枪上马的年岁,与绝色佳人秉烛夜谈,也是一种绝佳的享受。当然,这年轻而强壮的的身体,也得适当满足一下,只是须找到适当的时侯。
什么时侯适当?马悍暂时未知,但他已看到促成这种时机的辅助物品——一瓮酒。不是鲜卑人那种腥臊难咽的羊酪酒,而是真正的高档酎酒(汉代一种精酿酒,原料和酿制方法都很考究,主要供给贵族和宴席享用)。
这是阎柔“配套”送来的,还有酒樽,酒勺,真是个知情趣的家伙,看来他干这事真不是一回两回了。
乌追与四名汉戈护卫在帐外十步巡视,偶尔回头看到烛光映出两个剪影,举樽相敬,人影渐近,不禁相视一笑,慢慢退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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