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汉人逃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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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啊——救救我!”
奔跑的少年一跤摔倒,失声痛哭,手足并用向前方爬去。
嗖,一箭射出,从少年头顶飞过,插在其三步之前,入土半截,箭羽剧颤。
马悍当然不会失手,而是少年那一声悲泣地叫喊,令他及时射偏箭矢。
这少年说的是汉语,而且是字正腔圆的河北口音,与之前那个乌麻生硬艰涩的汉话形成鲜明对比。
马悍拍马轻驰到少年跟前,低头看到一张年约十一、二岁,瘦小脏黑的脸蛋,几行泪水,冲刷出一条条泥痕。因为脸小,更显得一双眼睛特别大。
“你不是乌丸人?”
少年举袖拭去眼泪,用力摇头:“我是汉人。”
“汉人,怎么一身乌丸人的穿束?”马悍似乎想起什么,脱口道,“你是那些乌丸人到处追捕的逃奴?”
少年脸色大变,匍匐在马悍马前,哀声道:“别把我交给乌丸人,他们会把我拴在马尾巴后活活拖死的。”
马悍俯身将插在地上的箭矢抽出,在靴子上蹭干净后反插回箭囊,淡淡一笑:“交给乌丸人?有什么好处?有赏金吗?一缗钱?一袋盐?还是一只羊?”
少年畏缩摇头:“阿苏值不了一只羊,只能抵一只羊羔子。”
马悍皱眉道:“那就是了,我要一只羊羔子干嘛?嗯,逃奴不止你一人吧,有多少?十个还是二十个?”
少年阿苏警觉地抬起头:“不……只有我一个……”
马悍失笑摇头:“你也太抬举自个了吧?只有你一个,乌丸人会出动那么多人来追捕?好了,看在都是汉人的份上,我不为难你,你可以走了。”
阿苏破啼为笑,重重磕了个头:“谢谢!”抬头艳羡而又有几分畏惧地看着眼前的高头大马,转身撒腿便跑。
“等等!”
马悍一声断喝,阿苏顿时象被定住,一动不敢动。
“你可以告诉与你一同逃亡的朋友,有一个耳朵吊金环的乌丸人所率领的搜捕队,一共十三个人,全死了。趁着他们另一支搜捕队还没来到,赶紧走吧。”马悍说罢,拍马便走。
阿苏呆呆站了一阵,突然发足向山坡上追去,大声问道:“你说的那个耳朵有金环的,是不是叫乌麻?”
马悍已驰上坡顶,回头挥挥手,高声答道:“我也不知他叫什么,还来不及问,他就死了。”
阿苏气喘吁吁向上爬,边爬边叫:“能告诉我在哪里发现他们的吗?我要亲眼看到,我的朋友才会相信。”
马悍马鞭向西一指:“在那边林子里,现在估计已经有狼在噬咬尸骨了,不想喂狼的话最好别过去。送你一件东西,你的朋友会相信的。”
随着马悍一挥手,山坡骨碌碌滚下一个黄澄澄的东西,阿苏拾起一看,脱口惊呼:“这是乌麻头领的金环!”
“眼力不错。这是我从他的耳朵上扯下来的,送你做纪念。”马悍哈哈大笑,策马放蹄,沿着山脊线向东而去。
但不一会,后面远远传来少年阿苏声嘶力竭的大喊:“等一等!请等一等!”
“又怎么了?”马悍本不想理会,但这少年硬是追喊了近一里路,嗓子都破音了,甚至还从山上滚下来,忍痛再追。这毅力,令马悍不得不服一个,便停下来边取豆饼喂马,边耐心等待。
阿苏追近至十余步时,再无力奔跑,四肢着地,跪伏在草地上,破风箱似地急喘,半句话都说不出来。马悍也不着急,松解开马肚带,从包袱里取出地图,边看边用指北针不断比对参看。
地图是生俘袁绍那天,顺手弄来的。这是一幅河北地形图,包括幽州、冀州、并州、青州四州地形,估计是袁绍东出洛阳,图谋冀州时,从皇宫馆藏里弄出来的。
绘图很简单也很抽象,用来旅游都担心迷路,行军打仗的话,还不如找个向导靠谱。这幅地图很不完善,北出长城之后,在今天内蒙古一带,一片空白。很显然,这里已经超出了大汉朝的实际控制区域。
而马悍此刻,正身处这片空白边缘上,北边有什么,一无所知。
正看得纠结,身后传来一个怯生生的声音:“这位……义士,阿苏冒昧追来,只想问……你这些兵甲弓箭卖不卖?”
“原来是看上我的装备了。”马悍将地图卷起,扬扬眉道,“这都是非卖品,不过,看你那么有诚意,可以卖你一点。问题是,你有钱吗?哦,别拿我送的那个金环来换。”
“阿苏不敢。”阿苏喜中带忧,道,“我们没有多少钱,粮食和盐巴也不多,就有一些马匹和牛羊,用这些换行吗?”
“马匹不要,肉不好吃。”马悍直接将马匹否了,“牛难驱赶,可以用羊换,不过我一个人收不了太多的羊,最好还是用钱、粮食、盐巴,这些方便易带的东西。”
“这样啊……那我得问木吉老爹,看能均出多少东西购买。”阿苏眼巴巴看着马悍,“你,能够跟我去我们的营地一趟吗?”
马悍笑笑:“怎么?这回不怕我对你们不利了?”
阿苏脸一红:“你也是汉人,还帮我们杀了乌麻那个恶棍,就冲这,木吉老爹与大伙一定会好好感激你。”
马悍摆摆手:“我杀乌麻,是因为他找我的麻烦,不是帮你。好罢,就跟你走一趟。”
马悍将一匹战马上的物资转移一部分,让阿苏坐上去,二人边走边聊,这才大致了解事情经过。
乌丸出于东胡一支,与匈奴时战时附。西汉武帝元朔年间,乌丸内附,被汉朝迁于辽东属国、辽西、右北平一带,以之为屏障,防御匈奴,是为“乌丸三郡”。
西汉末年,匈奴西迁之后,漠北空出的地域迅速被新兴的鲜卑及乌丸等势力所填充。这些胡人,虽无匈奴势大,但所干的事,与昔日匈奴人也并无不同。大汉强盛时,一个个老实得紧,进贡臣服,甘为鹰犬;当汉室羸弱,便露出獠牙,寇过劫掠,掳掠生口。数十年来,汉朝边郡被掳掠的汉民百姓,不下十余万口。
阿苏今年十一岁,父母都是被掳的汉奴,所以他从生下来的那一刻起,就是一个奴隶。他的母亲是河北中山人氏,从小就教他乡音,令其勿忘家乡,却不想今日却因乡音而捡了一条命。
阿苏这群逃奴都属于右北平乌丸大人,自号汗鲁王乌延的部族,从属于一个叫骨力的乌丸头领帐落。因为不堪忍受乌丸人常年压迫与虐待,他们在木吉老爹的带领下,联合了二十多帐,约五十余名汉奴,趁暴风雨之夜集体逃亡,如今已过去整整五天了。
“五十多人?你们有多少能战斗的青壮?”
“有十二个,不,是十三个,唐努大哥是最好的勇士。”很显然,这小子把自己也算了进去。
马悍点点头,难怪乌麻一伙区区十几人,就敢肆无忌惮围捕,原来只有十几个有反击之力的逃奴,其余的多半是老弱妇孺了。
乌麻一伙的兵器,马悍检查过,除了乌麻本人用的一把桑木弓较好,并使用铁箭镞之外,其除部众,皆为粗弓骨箭。部众如此,更莫说逃奴了。可以说,若他们能装备自己的硬弓利矢,这战斗力绝对跃升几个台阶,无怪乎阿苏死命追赶,哪怕省下口粮也想购买装备了。
二人四骑,一路叙说,不觉间走出四五里,转过一片密林,进入一个山谷。
刚刚走到山谷前,旁边林子里突然冲出四骑,两前两后,将二人前后道路截断,齐齐张弓箭指,厉声大喝:“下马,受缚!”
第十七章 【汉人逃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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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努大哥!”阿苏欢快地唤了一声,催马上前,来到一个二十五、六岁,留着一口绕腮胡的壮硕青年面前。那青年凶狠的目光与手中箭矢一齐锁住马悍,直到阿苏安全跑过来之后,才暗松一口气,向三个伙伴使了个眼色,一齐围上去。
“你是何人?为何来此?”那个叫唐努的青年厉声喝问。
“这些问题,你可以问阿苏,他会告诉你——但我警告你,不要用箭指我,我很容易反应过度的。”马悍并未摸弓箭,这样近的距离,用别的武器效果更好。他双手暗扣一柄短斧与一把短刀,眼珠微动,将四骑所在位置尽收眼底,暗暗测算对方马匹走动的节奏与出手距离。
阿苏赶紧解释:“唐努大哥,这位大哥是我请来的,他有上好的弓箭,我想让木吉老爹向他购买。”
唐努与同伙也注意到了三匹马驮着的装备与物资,互相惊喜地看了一眼,脸上的戒备之色总算松懈下来。
唐努催马靠近阿苏所骑战马,伸手从弓囊里抽出一把未上弦的弓。这是一把复合弓,比他手里的单体弓强得多。唐努面露喜色,突然脸色微变,脱口而出:“这是乌丸人的骑弓!你是什么人?”
三个骑手条件反射地举弓对准马悍。
马悍满不在乎道:“没错,有眼力,这就是乌丸人的骑弓。准确的说,这是那个叫什么汗鲁王乌延手下精锐骑卫的骑弓。”
“汗……汗鲁王的骑卫?”
这几个汗鲁王的逃奴,一听这个名字,脸色一下变了。其中一人手一颤,弦一松,箭矢嗖一下从马悍身旁飞过,差点射中阿苏。
马悍脸色阴沉:“各位,有必要那么一惊一乍么?动不动就举弓。实话告诉你们,是这位小兄弟苦苦哀求,我才走这一趟的。你们这样的态度,也太没诚意。好了,你们慢慢自嗨,我上路了,阿苏下马。”
差点误伤别人,唐努与同伙也有些尴尬,想道歉又拉不下面子。
这时一个苍老的声音从谷口传来:“这位小郎慢走,小子们失礼,老汉愿为他们赔礼。”
随着说话声,谷中传出一阵杂踏的脚步声,一群衣袍破旧、满面风尘的牧民,簇拥着一个六十来岁、须发斑白,满面风霜之色的老者出现谷口。
唐努四人及阿苏见到老者,一齐下马,弯腰行礼:“木吉老爹。”
老者,也就是阿苏口中的逃奴领头木吉老爹,在一名小姑娘的挽扶下,走上前来,向马悍深深弯下腰:“尊贵的客人,你愿意给我们帮助,而小伙子们却对你无礼,木吉万分抱歉,请接受木吉真诚的致歉。”
随着木吉弯腰,一众逃奴,包括唐努都向马悍弯下了腰。
马悍环目四顾,看着眼前一张张黢黑凄苦的脸,沉默一会,按胸回礼:“我接受你们的道歉。”
……
这是一个宽敞的崖洞,里面支起十余个帐篷,周围横七竖八堆放着陶釜、瓦罐、木碗、干牛粪等生活物资。崖洞一角停放着七八辆破旧的双轮勒勒车,侧旁还有个牲口圈,里面圈养着二十多头羊,空气中充斥着一股难闻的腥臊粪臭味。
崖洞里已升起了火,马悍坐在正东位置,正西位置则是木吉老汉坐着(乌丸习俗以东为尊,帐门必朝东),周围一圈是唐努等年青小伙,外围则是老人与妇孺。
此刻,木吉老汉正端起一碗羊奶酪酒,向马悍赔罪。
所谓羊奶酪酒,就是发酵后的酸羊奶,闻起来略有酒气,喝起来很腥膻。马悍却若无其事地喝了下去,而且还是面带微笑——在他亡命半生中,比这难喝十倍的玩意,他也半点眉头不皱地喝下了去。
木吉老汉捻须而笑,用刀子切下一大块羊腿肉,装进木盘,敬献给马悍。
马悍双手接过,点头致谢。
另一边,年青人正传看着那枚金环,不时望向马悍,目光讶异。过了一会,唐努忍不住问道:“你真的杀了乌麻?”
马悍对这个问题已经有点腻歪了,淡然道:“乌麻很难杀么?”
唐努慢慢昂起头,睨视马悍,道:“乌麻是骨力部仅次于骨力大人的勇士,我见过他赤手摔倒过一头牛,而且他还有十多个随从……”
马悍点点头:“没错,他有十二个随从,随他一块死了。或许他能摔倒一头牛,但挡不了一支箭。”
“你杀了十三个乌丸人,身上却没沾半点血?”唐努眼神满是讥诮。
马悍恍若不觉,很自然回答:“有的是远狙,有的,则是从背后拧断脑袋。我也不想弄一身血腥。”
唐努与一众青壮几乎要大笑,总算记得之前的失礼行为而被责难,不敢再来一次,但那一张张面孔满满鄙视。
马悍也没去理会,他没有义务证明什么,他只是来卖东西的。
唐努等小伙子对这有胡吹大气之嫌的年轻人甚是不屑,但对他带来的弓箭刀斧,以及盔甲盾牌,这些只有汗鲁王的亲军才有资格配备的精良兵器,却大加赞赏,爱不释手,拿到哪一件在手都不想放下。
“木吉老爹,如果我们装备上这些武器,就算乌麻,甚至骨力亲自出马,我们都不怕了!”唐努兴奋得满脸通红,紧抓住一把复合弓不放手,另一只手则握着一柄环首铁刀,虚空霍霍劈砍。
阿苏也乐滋滋将一件朱色皮甲往瘦小的身体上比了又比。
木吉老汉却没那么乐观,他是当家人,最清楚他们的家底,更了解一件精良的武器在唯力至上的塞外草原,会是一个什么价钱。
木吉老汉苦涩地道:“尊贵的客人,你看到了,我们只有二十多头羊,我们的粮食与盐巴都不多了。我不知道这些羊能换多少弓箭?”
马悍摇头:“我要不了多少只羊,如果你们没有钱或粮食盐巴交换的话,我最多只能给你们两把弓、十支铁镞箭——说实话,我这是半卖半送了,你们的羊根本值不了这许多。”
木吉老汉连连点头,一迭声感谢。老人心里清楚,马悍说得没错,这种复合桑木硬弓,即便是骨力大人手下都没几个拥有,完全是有价无市,哪里是几只羊就能换到的?
“才两把弓?太少了,我们有十二个能挽弓的战士。”唐努急了,向木吉老汉跪下,“最少要六把弓,六十支箭才行。这关系到我们五十六个人能否从乌丸人手里逃脱,老爹,求你了,想想办法。”
五十多个逃奴眼巴巴地望着,木吉老汉痛苦地低下头。面对阿苏哀求的眼神,马悍爱莫能助地耸耸肩。
马悍在西方打拼多年,价值观深受影响。买卖就是买卖,生意就是生意,想得到,就要付出,这世界上没有白吃的午餐。
良久,木吉老汉眼神似乎闪过一道绝决,嘴唇哆嗦着,叫出了一个名字:“念奴,过来。”
外围的妇孺人群中站起一个女孩,垂首走到木吉老汉身边,低声道:“爷爷。”
木吉老汉伸出布满老茧的手,拉过女孩细白的手掌,轻轻抚着,充满不舍,慢慢转过头,对马悍一字一句道:“这是我的孙女,我的眼珠子,现在,我要用她来换六把弓,一百支箭。”
满场震惊。
马悍隐约记得,这女孩就是在谷口挽扶木吉老汉的那个少女,当时要留意的东西太多了,并没注意,现在仔细看才发现,这是个相当美丽的少女。
她年约十二、三岁,皮肤很白,一头粟色卷发,细眉修长,眼睛很大,睫毛长而密,瞳孔是湖兰色,鼻子挺翘,嘴唇丰满红润,面容虽幼,胸前两团贲起已颇具规模。
这居然是个有着中亚血统的美少女。
“不可!木吉老爹!不能换啊!”
“木吉老爹,念奴是你唯一的孙女,是你最后的亲人,也是我们的亲人,不能让她离开啊!”
“木吉老爹……”
少女念奴一直静静依偎着爷爷,将爷爷粗糙手掌贴着自己滑嫩的面颊,在群情激昂声中,忽然站起身来,说了一句,声音不大,却震慑全场鸦雀无声:“是念奴害了大家,如今是念奴赎罪的时候。念奴,愿意为马君奴婢。”
马悍最终用四把桑木弓、一百支铁镞箭、四把环首刀、两副皮甲,换走了念奴。
念奴的确很美,但今年才十三岁,未免**了些,马悍还不至于那么无下限——尽管在危地马拉时,他就见过许多十二、三岁的新娘。
若早在三五天前,马悍还被满世界追杀时,他绝不会要这个拖油瓶,而现在安全之后,他却迫切需要一个对这片区域比较熟悉的人,也就是向导。
如果可以选择,为什么不要一个美女向导呢?哪怕是个小美女。既赏心悦目,又有实用价值。这,才是马悍最终同意交换的原因。
卖掉一部分装备后,清空了一匹马的负载,正好可以给念奴乘骑。就在众逃奴悲恸挥手,念奴泪眼婆娑中,二人四骑,渐行渐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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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念 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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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人四骑,一前三后,寂寂无语走在辽阔的旷野中。
马悍回头向后面招招手:“过来。”
念奴抬袖拭了拭眼角,驱马近前,弯了弯腰:“主人请吩咐。”
呃,这么一个带着异族风情的纯美萝莉,向你恭顺地说出“主人请吩咐”这句予取予求的话,实在是太令人想邪恶一把……
还好,马悍毕竟是在色刀上打过滚的人,什么场合干什么事,他还是分得很清楚的。而现在,是谈话时间。
“念奴是吧,给了你这么长时间的缓和调整,心情应该平复得差不多了吧?”马悍伸出手,拨捻着她粟色的秀发。马悍最满意的就是她的秀发,自然而柔顺,映着阳光,一闪一闪,象一绺绺金丝。
万幸,汉奴们虽然都是左衽胡服,却仍保持着自己本民族的发式习惯,没有像乌丸人一样髡发。而乌丸人或许没有后世女真人那样凶残地“留发不留头”,或许是为了区别汉奴与族人,也没有强迫汉奴髡发。
念奴惊讶地用眼角飞快瞟了这位年轻英俊的新主人一眼,带着几分害羞与惶然道:“念奴刚与爷爷分开,有些、有些……请主人恕罪。”
“理解、理解,人之常情。”马悍点头道,“现在我要告诉你,你需要为我做什么。”
“主人请吩咐。”念奴的声音透着一股莫名地忐忑,握住缰绳的纤手,也不可抑制地微微颤抖,双手死死绞着缰绳。
马悍没空理会小姑娘微妙心思,按照自己思路说下去:“这周围的地形你熟吧?”
“是,奴婢在这片草原生活了十二年,迁徙过六处草场,方圆五百里之内,奴婢都熟。”原来不是自己想的那样,念奴心情稍安。
这个向导找对了,马悍很满意,笑容满面:“很好,现在是午时,我们到那边林子里避一避阳光,然后你给我提供一个附近适合住宿的地方。”
“遵命,主人。”
头顶荫凉如盖,身旁美人如玉。马悍凭着无害的笑容及富有感染力的话语,慢慢消除了念奴的陌生与恐惧。草原儿女,本性率真,不会有太多扭捏矫情,一旦认可了你,就会对你敞开心扉。
通过交谈,马悍这才知道,念奴之所以长得这样一副与汉人迥异的容貌,皆因她的母亲是被匈奴人俘掠的安息女奴(后来的波斯,今伊朗),屡经摧残转卖,流落鲜卑。在鲜卑人与乌丸人冲突中,又被乌丸人所掳。因触怒部族贵人,被鞭面毁容。昔日千娇百媚的安息贵女,最终成为人人嫌弃的丑妇。遂被主人赐予其父,然后生下了她,听爷爷说,她很像母亲未毁容时,而且比母亲更美。
而这美丽,对一个背负着奴隶身份的女孩意味着什么?意味着灾难!具体到念奴身上,不仅是她本人的灾难,也是整个汉奴群体的灾难。
就在半个月前,偶然听到念奴美名的部落大人骨力,派人前来索要。做为奴隶,一切都是主人的,包括自己的子女。念奴的母亲在生下她之后,便因难产而死,父亲早亡,将她带大的,是爷爷。
木吉老汉是个很有经验的兽医,收了不少汉奴徒弟,在汉奴中威望很高,而且因为他是部落中稀缺人才,纵然是骨力大人,也要给几分面子。若非如此,哪需好言索要,直接抢人了。
对于失去了儿子与儿媳,只有唯一一个亲人的木吉老汉来说,念奴就是他的眼珠子,岂能将花骨朵一般的孙女让蛮牛一样的骨力摧残!而这时以唐努为首的徒弟们早已受够凌虐,数次三番劝木吉老汉发起逃亡,木吉老汉迟迟下不了决心,而索女之事,终于成为导火索。
于是,半月前的那一场暴风雨,拉开了逃亡序幕。
马悍也终于明白了,木吉老汉之所以忍痛将亲孙女换武器,实在是因为太愧疚。因为孙女的缘故,将大伙的性命置于险地。这时只要有一丝可增加生存机率的机会,他甚至愿意献出生命,包括他最心爱的“眼珠子”。而念奴同样因为内疚,愿抵为奴。一切,只为了让大伙能多一分逃生机会,逃回长城以南的家乡。
似他们这样的汉奴逃亡,在汉边五郡,每年都有发生,有成功的,更多是失败,那这一次,他们能成功吗?
这就是汉末乱世,北地边民的真实生存状态。马悍感叹之余,安慰道:“我没看到过你们的小伙子身手如何,不好做评价。若是另一拨搜捕的乌丸人,装备及人数与乌麻那一批差不多的话,那么换上我从汗鲁王骑卫那里夺来的硬弓利箭,还有刀斧铠甲,胜算最少提升五成。”
“若是那样就好了,唐努大哥他们骑马射箭都很出色,去年还在笼城大会上获得汗鲁王大人赏赐的炙羊呢。啊!主人刚才说……那些弓箭兵器,都是从汗鲁王骑卫手里夺来的?”
念奴原本端端正正跪坐在马悍身旁,为他递水递布巾试汗,一听这话,像被火烙一样跳起来。
“坐下,坐下,别那么激动。”马悍边试汗边随意道,“弓箭是从汗鲁王骑卫手时夺来的没错,刀斧铠甲是冀州军一个叫高干的家伙‘送’的。”
念奴一脸不可置信地仰望年轻的主人,喃喃道:“我听说,汗鲁王的骑兵亲卫,是从每个帐落里挑选出来的最强壮的勇士与最优秀的射手,就连唐努大哥都没能够入选……”
马悍点头同意:“我在河北时,就曾听闻‘乌丸精骑冠幽燕’的传闻,果然很厉害。如果我早在一个月前遭遇他们,或许躺下的就是我。”
“河北!主人是河北人氏吗?我听爷爷说,我也是河北人,是一个叫邯郸的美丽地方。我真想去看看啊!”念奴回首南顾,无限神往。
马悍身体往大树一靠,喃喃道:“我也是,很久没回家乡看看了,尽管隔了差不多两千年……”
马悍说“两千年”时,声音含糊,念奴也没听清,只当是两年。在这一刻,两个思乡的人竟产生了一丝奇妙的共鸣,距离一下拉近了。
只可惜,这微妙的氛围只持续了很短暂的时间,远远传来一阵急遽的蹄声,将一切打破。
马悍一跃而起,搭手帘向远处张望一阵,回首笑顾念奴:“看来有人不甘心让你这颗珍珠落到我的掌心啊!”
念奴脸红红站起:“什么……”话音未落,她的脸色也变了,因为她也看到了远处奔来的三个骑士。
马悍嘬唇打得个唿哨,正以“带头大哥”姿态,领着三匹战马四下撒欢的银箭飞快跑来,亲热地用鼻子拱着马悍脖子。马悍与银箭亲热一阵,伸手摘下豹弓,再抽出三支铁镞箭。
此时念奴已看清那三个骑士的模样,又惊又喜,一下扑到马悍脚下,匍匐恳求道:“主人,不要伤害他们。念奴愿意为主人做一切。”
这句话比先前那句“主人请吩咐”还令人浮想连翩,不过马悍没工夫暗爽,因为他要面对三把二石硬弓与铁镞箭。而这些硬弓与利箭,在一个时辰之前,还属于他。
来者是唐努,还有他的两个同伙。
第十九章 【折 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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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悍并未上马,在树林地形下,步战更有优势。他只是平静地看着眼前三个满面怒容的汉人逃奴。
“我们不能让你带走念奴。她是木吉老爹的命根子。”唐努缓缓拉弓,目光凶狠盯住马悍,“你放她走,我们放你走,两不相欠。”
马悍先是一怔,旋即仰天大笑:“两不相欠?哈哈哈!真是笑死我也。我用弓箭兵甲与你们换人,结果东西归你,现在人也要归你,然后就是两不相欠——这就是你们草原人的神逻辑?”
唐努与两个伙伴黑脸涨红,目中闪过一丝愧色,但很快挺起胸膛,弓弦拉紧,理直气壮道:“草原上没有道理,只有实力。”
马悍点头:“明白了,果然,拳头硬才是硬道理!”
“你愿意放人吗?”
马悍眼睛眯起,平静的声音掩盖不住一丝杀气:“很抱歉,就你们几个,还不足以使我让步——人,我要定了!还有,如果你们不在一碗奶茶的时间内消失,你们的性命,我也要定了。”
唐努与伙伴大怒,纵马盘驰。但见三人骑在没有马鞍,只垫着厚毡子的马背上动作自如,甚至还能做左右开弓的动作,只是马速必须控制均速,而且不能跑太快太颠簸。纵是如此,也显示出了三人那令大汉境内汉人难望项背的精湛骑术。
马悍看了暗暗点头,生长在马背上的人就是不一样,即使是汉人,胡化之后,同样拥有胡人的骑乘天赋。与他们相比,河北的冀州军正规骑兵明显不如,便是幽州骑兵,也要逊色一筹,恐怕只有白马义从才堪与之相比。
耀武扬威一阵,唐努纵骑而前,向马悍大叫:“听说你杀了乌麻,他曾经是汗鲁王的骑卫,因腿脚受伤而退出。但他的力量与骑射仍在,来吧,证明给我看——我也给你一个机会,如果你能打败我,你就可以带走她。”
“唐努大哥,不要……”
马悍轻轻按住念奴柔弱的肩膀,止住了她的呼叫,昂首笑道:“你想要我怎样打败你?”
唐努被这句话拐带得转了几个弯才想明白,暗暗磨牙:“读过书的汉人就知道玩嘴皮子,真动起手来就软手软脚。我就不信,你的骑术还能与我等自幼就抱着马脖子玩耍的草原人还强。”
“我们比骑射!”唐努大声道,“别说我占你便宜,你有马鞍,我没有。你我相对驰射,每人射三箭,谁落马谁输。”
马悍瞅了一眼自己的大宛骏马,再看看唐努那矮小的幽燕马,笑了笑:“你真要比?我的马可是跑得很快的。”
唐努大笑:“那又如何?我们又不是赛马,而是对射,你跑得越快,就输得越快。哈哈哈……”
马悍持弓上前,与唐努手中弓一碰,表示同意。两人都收起铁镞箭,换上汉奴们自制的粗陋骨箭,再拔去骨矢,只留木尖,表明这是比斗,不是分生死。虽然去镞的木矢没什么杀伤力,但以二石弓的强力射出,中者也疼痛难忍,难以坐稳马背,若是射中脆弱部位如眼睛脖子,同样会致命。
在念奴与两个汉奴骑士的关切目光下,两人各自骑上战马,背道而驰出百步,同时转向相对,齐齐呼喝,催马飞驰。
两人持弓的左掌指间都夹着三支箭,这是匈奴人流传下来的速射法,可以最快的速度上弦,并将手中箭矢连珠射出。
八十步,马悍首先抽箭上弦瞄准。八十步骑射,而且是单个目标精确射击,在一个月前还完全不能想象,而现在他已经有九成把握。人最怕就是逼,尤其是生死边缘的逼迫,常常能将一个人的最大潜能逼出来。
七十步,唐努也开始举弓。但就在这时,马悍已先发制人,弓弦劲响,箭去如电,正中唐努腹部——就是这么巧,唐努腰腹间正插着一柄短斧,而箭矢正射中斧面。
箭矢弹飞,唐努惊出一身冷汗。但强劲的撞击并未造成预想中的剧痛,唐努迅速从惊诧状态中调整过来,弓弦劲张,在马悍第二箭未射出之前,抢先出手。
箭去如流星,星落人坠马。
“呜嗬嗬!”
唐努与两个伙伴兴奋异常,齐声欢呼,而念奴则双掌捂嘴,美目瞠大。但很快他们就叫不出声了,因为根本没看到有人坠马,而马背上又确确实实没人,这是怎么回事?大白天活见鬼了!
就在唐努茫然无措之际,蹄声得得,两骑已接近至十余步。突然眼前一花,马悍竟然端端正正坐在马背上,张弓搭箭,轻轻一拨弦。唐努大叫一声,根本来不及反应,应弦中箭,摔下马背。
“不可能,你怎么能藏身在马腹下!”唐努连滚带爬翻身而起,不顾满面泥尘及浑身散架般疼痛,瞪大眼睛,一脸不可置信。
没错,马悍正是用了一个“镫里藏身”躲藏在马腹下,闪避开了唐努射来的一箭,并成功迷惑对手,再突然出现,一击而胜。
镫里藏身这一招,在后世骑战中,最为常见不过,但在还没有马镫的时代,完全超乎人的想象。光靠一根晃荡的皮索或绳子,怎么可能固定身体,紧贴在奔驰的马腹侧下?与其说唐努败在箭下,不如说是败在马镫之下,但唐努不知道,所以他震撼得不可自持。箭术不如人,最引以为傲的骑术也不如人,唐努终于垂首跪地,双手高举大弓——按草原的规矩,这是愿赌服输,任由对方处置的举动。
马悍兜马而还,唐努身旁又多了三个伏跪在地的人,其中包括念奴。
马悍策马走近,用弓梢挑起大弓,抓在手上,目光向四人一扫,在唐努三人垂头丧气的面孔与念奴乞求的目光中,将弓向唐努一递:“你也不错,我跟乌丸精骑交过手,他们除了经验更老到之外,骑射之术比你强不了多少。”
“真的?”唐努惊喜抬头,迟疑着是否要接过大弓。
马悍点点头,正想说什么,蓦然抬头——远处山头后方,烟尘飞扬,地面微微震颤。
“有大队人马袭来,快藏到树林里。”
马悍一声断喝,唐努、念奴等人也察觉不对,立即起身牵马入林。
刚藏好不一会,山包后转出一支人马,足足有五、六十骑,俱是乌丸人装束,人人胯刀背弓,裹着一股凛冽杀气,旋风般从林子边缘席卷而过。
“那是……那是骨力大人!还有他的护卫队。”唐努声音艰涩。
马悍还来不及看哪个是骨力,身旁念奴失声低呼:“莫铎大叔!他……如何在这里?”
唐努与两个伙伴脸色都变了,莫铎大叔正是五十七逃奴之一,三天前外出侦查,至今未归,如今却出现在乌丸人的搜捕队里……可怕的念头令他们头皮发麻。
“莫铎大叔知道我们的宿营地位置!”
“不好!木吉老爹他们危险!”
“爷爷!”
“我们快回去救人!”
唐努三人一下跳起,连念奴都向马悍磕了个头,悲泣道:“主人,念奴不能眼睁睁看着爷爷与乡亲们遭难,请让念奴去吧!主人行行好!让念奴去吧。”
马悍冷然道:“你去有什么用?你认为把自己交出去,就能让大伙脱难?还有,你们这样冲回去有什么用?无非是多几个陪葬而已。”
唐努咬紧牙关,毅然决然道:“我们不是莫铎,我们一起逃难,一起生,一起死。”
“你们的生死我不管,但念奴是我的财产,我不会让自己的财产遭受损失。”马悍抬手止住四人欲言,展颜一笑,“所以,我会跟你们一道,去会会这位骨力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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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诱 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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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日落,残阳如血,黄昏时分的山谷前,一条长长的血腥拖痕,一个血肉模糊的尸体,触目惊心。
被拴在马尾后活活拖死的是莫铎,尽管他在昔日主人的威压与酷刑下,可耻地出卖了同伴,但依然没能逃过惩罚。他们的主人用这严酷残忍的刑罚,宣告逃奴的下场。
“我不只一次告诉你们这些猪狗,你们都是我的牲口,我的财产。在白檀山方圆千里,无论谁想动我骨力的财产,我都会活剥了他的皮,挂在毡帐里。现在我的毡帐里已经有了六张皮,木吉,你会是第七张皮。”
说话的人头顶光亮,辫发披肩,一张大圆盘脸,布满伤疤,尤其是左眉断了一截,一道深深的伤疤扯得眼角都有些变形,配上一个大蒜鼻,厚嘴唇,以及满脸虬须,显得异常狰狞可怕。他身材魁梧,腰别刀斧,端坐于马背上,活像一头大猩猩骑大马。
这就是骨力部落的大人,以其名为部落名的骨力。
木吉老汉与四十余汉人逃奴尽数匍匐于地,鼻端嗅着中人欲呕的血腥,耳闻冷酷的话语,簌簌发抖。左边一字排开八个青壮逃奴,个个五花大绑垂首跪地,刚从马悍手里换来的兵器,尽数被收缴。四周则是五十多个乌丸骑手,亮刀举弓,呈半包围状,只等大人一声令下,就展开血腥屠杀。
“大人,骨力大人,一切都是老汉的错,剥皮蒸骨,老汉都认,只求大人饶过乡亲。骨力大人,求你了。”木吉老汉磕头如捣蒜,皮破血流,血和泪下。
骨力面无表情:“我只想知道,你的孙女在哪里?”
“回大人的话,老汉的孙女念奴,已经被一个过路的商人买走了……”
“买走了?就用这个?”骨力拿起一把桑木弓反复细看,脸色沉重。
“是……是的。”
“这是貊弓,秽貊人进献给各部大人的上等良弓,三把弓的确可以换走一个美丽女奴,也可以轻易杀死我的护卫!”骨力说到后面一句话时,眼神如狼,声音冷得可怕。
骨力所指的,就是仰倒在草地上的两个乌丸骑手,每个人都中了二三箭,血流满地,早已没了气息。这正是乌丸人以优势兵力包围谷口,以为一切尽在掌握时,却被刚得到新装备纵马杀出的汉奴所射杀。自然,面对如此优势兵力,汉奴们意欲突围的企图,最终也在残酷的现实面前破碎。
听到这杀气腾腾的话,所有逃奴,都不可抑制地颤抖起来。
木吉老汉挣扎着做最后的努力:“大人,骨力大人,这些奴隶都是你的财产,尤其是小伙子们,死一个就是重大损失啊!”
骨力用马鞭轻敲马靴,斜着眼看着木吉老汉:“说得不错,我已经丢失了不少财产,不能再蒙受损失了,但也不能不处死几个人来警戒惩罚。唔,就选几个没用的贱奴吧。把那几个老的小的全拖出来,装进布袋里,乱蹄踏死。”
几个乌丸骑手如狼似虎扑进人群,连拖带扯揪出五六个老人与童子,其中就包括阿苏。
阿苏大嚷大叫,不停挣扎,被惹得性起的乌丸人一记刀柄重击面颊,顿时青紫一片,血水随哭号溢出:“我不想死哇!救命啊!唐努大哥、木吉老爹……马大哥,马大哥救命啊!”
阿苏踢蹬挣扎,左右翻扭,不意怀中掉出一物,夕阳一照,黄灿灿亮人眼。
骨力注意力一下被吸引,目光扫过,脸色一变:“把那东西拿过来。”
当护卫将那黄灿灿物品献上时,骨力耸然动容——没错,正是自己的左膀右臂,乌麻的金耳环。
“这个金环哪来的?”骨力驱马猛冲到阿苏面前,面容扭曲,“快说!否则活剥你的皮!”
阿苏浑身发抖,拚命摇头:“不关我事,这是……马大哥给我的……”
“马大哥是谁!”
“就是换兵器给我们的人……”
骨力狠狠一鞭将阿苏抽翻在地,仰头咆哮:“搜!给我一寸寸搜,一定要将乌麻还有这姓马的天杀混蛋找出来!”
嗖!嗖!嗖!
三箭连珠,三个乌丸骑手后背前胸被劲矢贯穿,鲜血狂喷栽下马。突然袭击令乌丸人一阵大乱,人叫马嘶,慌乱四散。
百步之外,西侧山冈,马悍高举手中豹弓,纵骑耀武扬威,向骨力及其手下乌丸人勾勾指头:“谁想找我?不怕死就来!顺便说一声,乌麻那个人渣,已经被野狼秃鹫咬得只剩骨头了,要找就快去西北边的树林找,晚了连骨渣子都不剩了。”
骨力满是伤疤的脸,扭曲如鬼面,眼睛充血,向山冈一指:“生擒!剥皮!”
二十余骑乌丸骑手,挥刀举弓,猛夹马腹,包抄而上。
马悍哈哈一笑,挑衅似地举了举弓,拨马便走。白马如电,飞快冲下山冈,转过树林不见。乌丸骑手们也如同串在绳子上的蚂蚱一般,一个接一个绕过林子,消失在山谷前。
仅仅过了一刻,当骨力正准备下令对阿苏等老少逃奴行刑时,突闻手下一声怪叫,倏地抬头,顺着手下手指方向看去,脸色刷一下变得惨白——还是那个低缓的山冈,一人一骑从容卓立,那把大得有点夸张的重弓信手轻拂,再向自己点了点,一个尖锐的声音传来:“我刚才问过了,骨力部落,不过一个不足千人的部族,全族控弦之士加起来,不超过两百骑。为搜捕逃奴,你一下出动了近半兵力。如果你们全死在这里,骨力部落就算完了。骨力,我告诉你,你完了!你的部族,完了!”
山冈只有一个人,但在这一刻,给人感觉却像一个高高在上的王者,轻描淡写,宣告一个部族的存亡。
对方只有一人,骨力还有三十人,但不知怎地,曾经是汗鲁王帐下百人长的骨力,浑身发冷,寒意渗骨。二十几个部族出色骑手,就这么无声无息消失了?是有埋伏,还是他一个人干的?不,不可能,一定有埋伏!
“留下十骑看守,其余的,跟我杀!”骨力没得选择,无论是探查先前二十几个手下下落,还是捉拿这凭空冒出的万恶家伙,都必须出击。他就不信了,自己亲自出马,加上二十骑精锐,还吃不下一个汉人小子。至于埋伏,已经暴露的埋伏,就不叫埋伏了。
看着气势汹汹,狠不得一口吞下自己的乌丸人蜂拥而来,马悍仍好整以暇驱动银箭踏着小碎步,轻快驰下山冈,在乌丸人拦截之前,迅速脱离,长笑而去。
在自家地盘上,在以骑术自傲的乌丸人面前,一个汉家小子,竟敢如此张狂?这是上门打脸啊!自骨力以下,每一个乌丸人都疯了似地打马如飞,衔尾狂追,誓要将此人合围绞杀。
马蹄如雷,泥草翻飞,盛怒的乌丸人越追越远。
第二十一章 【斩尽杀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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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力率领乌丸骑手刚刚消失,山冈另一侧突然冲出三个骑士,所乘骑的都是高头大马,冲速极快,在乌丸人还没反应过来之前,已冲近六十步。
嗖嗖嗖!三箭劲射,两个乌丸人中箭大叫落马,只有一箭射空,正落在被被捆绑着着汉奴青壮侧后,差点误伤。
剩余的乌丸人又惊又怒,立即分出五骑追杀。三个袭击者,一击得手后,勒马而逃。结果追杀者与被追杀者,前三后五,也是越追越远。
还剩下三个乌丸人,看守着五十余汉奴,尽管青壮已尽数受缚,满地伏跪非老即弱,三个乌丸人心下仍感不安。一个个拔刀执弓,来回巡视。
当其中一个乌丸人驱马经过受缚青壮身后时,咦了一声。他隐约记得,先前那三个可恶的袭击者袭杀他们时,曾有一箭落空,射在此处,但如今眼前地下只有一个箭洞,而箭矢却不见了!
这可都是铁镞箭,边刃锋利,莫不是……乌丸人悚然而惊,目光不由得转向距离自己最近的汉奴青壮身上……
几乎同一时刻,两个汉奴一跃而起,一个将乌丸人从马背上拽下来,另一个高举铁镞箭,狠狠插入乌丸人咽喉……
另外两个乌丸人大惊失色,一个举弓瞄准,一个挥刀冲杀。
匍匐在地的木吉老汉这时做出一个惊人举动——当那挥刀冲杀的乌丸人从他面前经过时,他奋力跃起,一把抱住乌丸人,嘶声大喊:“跟他们拚了!”
这群本已认命了的汉奴老弱,纷纷骚动起来,迟疑着向乌丸人扑来。
那举弓欲射的乌丸人大惊,原本瞄准青壮的箭矢,转而对准木吉老汉,但木吉老汉正与那乌丸人滚成一团,难以下手,一时间又急又怒,箭矢迟迟难发。
这时已夺取了弓箭兵器的青壮已纷纷扑过来。那持弓箭的乌丸人刚来得及射出一箭,就被七八人扑倒在地,生生殴毙。
另一边,持刀的乌丸人已将木吉老汉压在身下,一手掐住其脖子,一手高举弯刀。
在死亡降临的最后一刻,木吉老汉瞪大着灰褐色的眼睛,望着天空如血晚霞,脑海翻来复去只有一个名字:念奴、念奴,你一定要好好的……
咻——
山冈旁的小树林里飞出一支短矢,正正钉在乌丸人额头。乌丸人眼睛瞪大,满面不可思议,慢慢向后栽倒,手中弯刀落地,从木吉老汉脸颊擦过,划出一道血痕。
“爷爷——”
木吉老汉浑身一激灵,倏地坐起,正看到心爱的孙女从树林里奔出,将一把手弩抛在地上,飞快向他扑来,一头扎进他怀里,祖孙二人相拥大哭。
……
马悍没有看到汉奴被解放的一幕,但对这个结果却了然于胸,这本就是他计划中的一部分。由自己引开乌丸人的主力,再让唐努三人将剩余的乌丸人尽可能多地引走,最后能否自我解救,就看这些汉奴相互之间是否有足够的默契了,以及反抗勇气了。结果没有令他失望,同样,他也不会令汉奴们失望。
尾随的二十余骑中,一马当先,追得最快最猛的,就是骨力。因为他乘骑的部族中最好的马,同时,他也拥有部族里最强的硬弓。
此时,骨力正狠狠抽打着马臀,全力狂追,同时摘下自己使用的二石硬弓,并抽箭在手。但他并未射出,因为对手远在百步开外。在颠簸的马背上,他的二石弓根本射不中远在百步之外的快速移动目标。
就在这时,骨力突然发现,对方的马速似乎缓慢下来。骨力大喜,狠抽一鞭,急切拉近十余步,刚刚张弓搭箭,突然迎面飞来一个小黑点。骨力还没反应过来,噗地一声,马脖子穿出一枚血淋淋箭头,腥臊的马血激射满身。战马悲鸣着向着向前滑倒,骨力也被重重甩出去,一路扬尘翻了七八个筋斗,待冲势殆尽时,这位骨力部落的头人已摔成了一个血葫芦。
乌丸人惊叫声此起彼伏,纷纷勒马,向头人奔来。
就在乌丸人马速放缓,甚至勒马停顿时,天空中传来令人头皮发炸的“咻——咻——”之声,一支接一支的利箭下雨般袭来。
噗噗噗!叭叽叭叽叭叽!
血雾弥漫,人仰马翻,乌丸人下饺子一样噼哩啪啦掉下来。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这一支接一支的箭雨,竟是从一个人手里射出来的!
连珠箭最耗气力,三箭连珠所损耗的力量,足够平时放五箭,连放两轮的话,胳膊别想抬起来了。若是五箭连珠的话,胳膊一天都甭想用了。而马悍,已经连发两轮五连珠,短短八秒之内,连射十发。
出人意料的密集打击,配合红外线锁定,命中率高的惊人,十矢俱中。五人当场坠马身亡;三人四肢中箭,惨叫连天,完全丧失作战能力;两人战马中箭,或摔伤或被马身压倒,动弹不得。
从骨力落马,到乌丸人惨遭箭雨洗礼,前后不过短短半分钟,来势汹汹的乌丸人就趴下了一半,剩下的十骑乌丸人吓尿了,慌里慌张将骨力扶上马,掉头就跑。
马悍长笑一声,纵马追击。在银箭的飞一般的速度之下,马悍要跑,乌丸人固然追之不及,而今马悍要追近,乌丸人也别想跑。
当马悍被追击的时候,百步是一个相对安全的距离,乌丸人很难在这个距离对他形成威胁;而当马悍反驱逐的时候,就不存在这个问题。他完全可以将距离拉近到五十步甚至更近,以获取一击必杀的良好射距。原因很简单,没有马镫,回马箭就是一项近乎不可能的高难度活。也就是说,马悍可以毫无顾忌地靠近、再靠近;猎杀、再猎杀。
咻!血光迸射,最后一个乌丸人栽倒下马,长长的惨叫随风而逝。空旷的原野,除了失去主人的战马嗒嗒蹄声,再无声息。
这是马悍射出的第二十四箭,包括先前的负伤的乌丸人在内,尽数射杀,无一漏网。而此时,乌丸人刚刚逃出不足三百步。
极短时间内撑开六石强弓,射出二十多支箭,马悍的左臂也有点抬不起来,毕竟这是一条血肉之臂,连续支撑三百多斤的重压绝不是件轻松的事。
白马修长的健躯围绕着摔得半死的骨力转了两三圈,白马主人才淡漠道:“骨力老兄,我说过的,你完了。”
骨力一手一足俱折,肋骨也断了好几根,半张脸被沙石擦破,血肉模糊,整张脸堪称恐怖。这位骨力部族的头人用绝望而怨毒的眼神死死盯住马悍,如果他现在还能动弹,他一定会跳起来,不顾一切扼住这魔鬼的咽喉。
“来啊!杀了我。然后,带着你的奴隶们去逃亡,乞求不要落到汗鲁王的手里,否则,你就会尝到被马尾拖得皮肉寸裂,最后拖成一具白骨的滋味。哈哈哈……”
骨力满嘴是血,连牙都染赤,面孔扭曲,笑容可恐之极。
“马尾拖人吗?这主意不错。”马悍从鞍旁革囊里掏出一卷套马索,握住绳圈向骨力亮了亮,“既然来到了草原,就遵循草原人的规则吧。”
马悍说罢扬手飞掷,绳圈稳稳套上骨力脖颈。这个骄横不可一世的乌丸头人在世间听到的最后一句话就是:“可能会让你失望了——我不会逃!自由的汉人,更不会逃。”
第二十二章 【自由之路】
(月初首日,大盟现身,雷霆一击,满天飘红啊!!感激满满!!“赵无恤2014”,打赏支持,一天不落,感铭五内!本周两更,以报二位拳拳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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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昏暗,一具血肉模糊、衣衫褴褛的尸体高高悬吊在大树横枝上,随风摇曳,绳索嘎吱吱直响。黄昏、旷野、孤树、悬尸,这场景……毛骨悚然。
大树底下,彷徨呆立着五六十个穿着破袄,面孔黎黑的汉人逃奴。
这具被吊着的尸体,他们太熟悉了,那是他们曾经的主人。这个昔日高高在上,骑在他们身上,将他们当牛做马驱使了漫长岁月,随心所欲虐父子,肆无忌惮**女的可怕主人,终于死了。
压在他们头上的沉重大山搬开了,他们自由了,解放了……但是,没有一个汉奴脸上露出开心的笑容,举目扫过,尽是惶恐、沉重、沮丧、恐惧、欲哭无泪之状。
他们之前只是逃奴,搜捕他们的只有一个骨力部族,但当主人横死之后,性质就完全变了,他们成了奴隶造反。搜杀他们的部落,扩大到了所有的乌丸各部。他们的南归之路,将会困难十倍、百倍。
还有活路吗?此生还能重归故土吗?
已经在乌丸部落生活了近二十年的木吉老汉更知道,汉朝的边关守军为避免招来胡人的报复寇掠,甚至禁止他们通关,这样的例子数十年间不止一次发生。
“木吉大叔,我们该怎么办?”
当所有逃奴的目光向木吉老汉聚焦时,木吉老汉的目光却投注向一旁做壁上观的马悍身上。
“马义士,我们所有人的性命都是你一力所救,按草原的规矩,我们都是你的战利品,从这一刻起,所有人的性命都属于你,你是我们新的主人。”木吉老汉回首环目一扫,大声问道,“大伙听着,从现在开始,马义士就是我们的新主人。主人是从中原来的猛虎,是乌丸恶狼的克星,他一定能将我们带回中原。”
“请主人带我们回中原,我们愿意做牛做马相报。”
逃奴们乱哄哄叫着,原本最令木吉老汉担心的唐努等小伙子的表现,简直令他惊掉下巴——这些小伙子比众多老弱表现得更干脆,直接就上前行匍匐大礼,表示心悦诚服。
事实上也不由得唐努等人不服,他们三人手持强弓,又装备上马悍提供的精良甲器及战马鞍具,以三战五,费老大的劲才干掉五个乌丸人,自己还受了伤。而马悍光是一个人就干掉了十倍于此数的乌丸人,更生擒骨力,让这个万恶的部落头人亲尝被活活拖死的滋味。
如此神勇,在以勇为荣,武力至上的塞外草原,如何不令人折服?
木吉老汉、唐努等青壮一跪,余者无不景从,黑鸦鸦跪倒一片。
马悍向木吉老汉一瞥,触及的是一双愧疚、哀求的浑浊老眼。马悍淡淡一笑,并未对木吉老汉这种“道德绑架”行为有过激反应,事实上,这也正是他所想要的。只不过,他的打算与木吉老汉所求,有一定的差别而已。
马悍端坐马上,居高临下俯视众人,平静开口,并不刻意高声,但声音却在山谷间回荡:“我有一个好消息与一个坏消息要告诉你们,你们想先听哪一个?”
逃奴们面面相觑,好半天,才听到一个弱弱的声音道:“先听好消息……”
马悍笑瞥念奴一眼,后者红着脸垂下头。马悍点点头,道:“好,那就先说好消息。好消息就是——你们再不是奴隶,你们自由了。我不是、也不会做你们的新主人。从现在开始,你们不再是汉奴,而是汉人。”
木吉老汉大急:“可是主人……”
“我说了不是你们的主人。”
“呃,马义士,我们……”
马悍毫不理会,继续道:“下面我再说坏消息——我的确是从中原,准确的说是从河北来的。但是,很遗憾,我暂时不能回中原,所以,我帮不了你们。”
现场死一般沉寂,唐努神色沉痛,拳头紧紧捏住,流露出对自己无能的痛恨;木吉老汉痛苦地闭上双眼,两行浑浊的老泪滚落尘埃;念奴清秀的面庞挂着两行清泪,低低饮泣。
渐渐的,各种悲泣之声此起彼伏,每一个人都在为自己未卜的悲惨命运而恐惧。
马悍看在眼里,摇摇头,深吸一口气,蓦然大吼:“你们当了太久的奴隶,难道身体自由了,心还在受奴役么?为何总要将自己的命运放在他人手上?为何不能自我解救?能够救你们的,只有你们自己!”
所有汉民惊呆了,茫然望着骑着白马的那个人,不知所措。
马悍扬鞭击空,振声大喝:“我问你们,骨力部有多少汉奴?”
“五百。”
“不,四百。”
“是四百七十三,我们逃走之后,尚有四百一十六人。”说话的是木吉老汉,他为奴最久,平日又因职业之便,多与骨力部胡、汉人都打过交道,对骨力部汉奴的人口最清楚不过。
“那么如今骨力部的乌丸青壮还有多少?”
“顶多……六、七十人。”木吉老汉心算再三,肯定回答。
“如果我们现在杀个回马枪,在天黑之后突袭毫无防备的骨力部,将乌丸青壮杀光,解放所有汉奴,夺取骨力部的粮食、牲口、草料、财富,就可将昔日骑在头上做威做福的主人掀下马,翻身做主人。当你们成为一个拥众近千的新部落,周围实力不够的乌丸各部,谁敢轻易动你们?”
马悍一番话,振聋发聩,听得木吉老汉目瞪口呆,唐努等青壮却是双眼发亮。而更多的汉民,却是茫然无措。
千百年来,被掳掠到这片广袤草原的汉奴不知有多少。这片北方丰饶肥沃的土地先后不知换了多少任主人:东胡人、匈奴人、鲜卑人、乌丸人,来了又去,去而复来。唯一不变的,是用血与汗甚至生命,让这片土地不断换发生机的奴隶!其中七成以上是汉奴!
这些男人当牛当犬,女人做“鸡”做“马”的奴隶,多数住在最恶劣的牛羊圈与马厩里,极少数工匠才有资格住破毡帐。吃着病役而死的畜肉与变质干粮,精神与**遭受双重凌虐,多数活不过中年。
残酷的生存状况,令汉奴们时起反抗之心。最常见的反抗是怠工:羊丢了,马瘦了,牛出奶少了……当然,这怠工的结果少不了挨一顿毒打。而最强烈的反抗,莫过于逃亡了。
奴隶逃亡,是赌上了自己的生死,成则生,败则死——草原上有不成文的规定,抓获逃奴,必酷刑处死。
千百年来,无论在那一任凶残主人的治下,无论面临怎样残酷的刑罚,汉奴的逃亡,从来就没有停止过。他们有的成功了,但更多的是失败。
所有汉奴与逃奴,今生只有一个希望:回归故园。哪怕是死,也不想埋骨异乡。
但是、但是从来就没有一个或一群逃奴,产生过这样的念头:反抗!夺下沾满血肉的皮鞭,狠狠抽向那丑恶的嘴脸;反抗!为了被淫辱的妻女姐妹;反抗!夺回自己失去的一切;反抗!向把他们当牲口一样凌虐的主人宣战!
这、这实在是太疯狂了!
蓬!
黑暗中亮起一团火光,照在马悍那张冷峻如磐的脸上。
马悍高高举起火把,猎猎火焰,在夜风中狂舞,他的声音,在夜空下回荡:“我能帮助你们的,就是杀乌丸人,你们能帮自己的,也是杀乌丸人。眼下你们已经没得选择,要么象狗一样,四处逃窜,最后被四面八方围捕的乌丸人吊死、拖死、剥皮、熬油……要么挺起胸膛,拚死一搏!死,也要站着!死,也要头朝南向!”
唐努再也忍不住,猛地跃起,振臂大喝:“唐努死也要站着死!”
汉民青壮们也激昂大叫:“站着死!头南向!”
木吉老汉在念奴的搀扶下巍颤颤站起,长吸一口气,毅然决然:“马义士与我等毫无关碍,都愿舍命相助,我等如何还能苟且偷生,做那浑浑噩噩的猪狗?请义士为我等汉民首领,带领我等汉民,向乌丸人讨还血债!”
马悍将火把一掷,入土五分,手中豹弓一举:“讨还血债,便在今夜!”
一股如火山爆发的声音,在幽冷的夜空下回荡:“讨还血债,便在今夜!”
第二十三章 【反抗之火】
(“赵无恤2014”又顶一发,谢了!还有“胖子王子”,一并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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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一团耀眼的火光,在黑暗中怒腾。
随着火光腾起,一道道火矢,从四面八方齐射向一个个毡帐。火焰在狂舞,人影在狂奔,马蹄声碎梦,刀箭光夺魂。
白檀山下的乌丸骨力部,遭到毫无征兆、迅猛凶狠地打击。打击主要集中在部族主帐,也就是头人骨力、头领乌麻及一干乌丸青壮,包括他们的家眷的聚集地。而环绕在主帐周围的副帐,多为奴隶及族中老弱。这些外围毡帐,可以在遭到敌人袭击时,对主帐起到一种缓冲及防护的作用。在正常情况下,首先遭殃的,应该是这些外围副帐,但在今夜,所有常理都将逆转。
当骨力的长子与次子推开身旁女奴,赤着身子冲出帐篷时,眼前的情景令他们惊怒如狂。
兽医木吉、卫士唐努、银匠于德、账房陶良,以及一群群汉奴青壮……这其中有逃亡了十余日的逃奴,也有一直忍辱含垢偷生的居于外围副帐的奴隶。难怪这些卑贱的逃奴能悄无声息杀入主帐,原来是得到内贼之助。
而更令骨力两个儿子震惊的是,许多匆匆骑马提弓赶来的乌丸青壮,还未来得及反击,就遭到无情的射杀。
那是一个他们从未见过的汉人装束的剽悍射手,骑着一匹罕见的神骏白马,手持一张巨弓,在火焰中奔驰如风,每发一矢,必有乌丸青壮应声而倒。挽弓之强、射速之快、箭矢之劲、命中之准,简直像是从地狱里杀出的魔骑。
而以唐努为首的数十个汉奴,也不时将火矢利箭射向帐篷与四下逃命的乌丸人。
“该死的贱奴!我要将你们剥皮熬油点天灯!”
骨力两个儿子大嚷大叫,怨毒无比地拔刀冲向木然站在主帐与副帐中间地带的木吉老汉一群人。
两人刚冲到半途,咻一声厉啸,骨力次子脑门被一支铁镞箭射穿,鲜血与骨渣迸溅。骨力长子刚发出一声嘶吼,就见一道白影从身旁闪过,然后一股大力袭来,整个人被抡飞半空。他听到的最后一句话是:“与你父亲兄弟做伴去吧,别让他们在地下太冷。”
下一刻,身影手舞足蹈急坠,轰然摔入熊熊燃烧的帐篷之中,火焰蓬地一下腾高数尺。
骨力二子俱亡,加上过半乌丸青壮或被射杀,或被烧死,昭示了骨力部彻底消亡。
当清晨第一缕阳光照射到白檀山顶时,烧了一夜的大火已经平息,到处可见焦黑的帐篷、残破的尸体、离散的牛羊、以及惶恐不安的近千奴隶与乌丸俘虏、妇孺。
有了木吉老汉与唐努等人的解释劝说,所有汉奴包括一些其他部族掳来的胡奴,都接受了马悍这位新主人(首领)。而由主人转换为奴隶的数百乌丸人,则是个个一脸哀伤,在昔日的奴隶,而今翻身做主人的汉民虎视眈眈下,跪地伏首。
没有人挣扎,也没有人反抗,草原之上,强大的部落吞并弱小的部落,本就是常态。物竞天择,弱肉强食,是所有草原人遵循了千百年的至理。今日我为刀俎,明日我为鱼肉,这是每一个草原人与生俱来的觉悟。
望着或坐或跪或站,黑压压一片的汉奴,接触到的,是一张张麻木的脸,畏缩的眼神,佝偻的背……马悍苦笑,这些人真能指望得上么?他需要的,不是已被训化成绵羊的汉奴,而是如乌丸人一样凶狠如狼的汉子。
“符合条件的人有多少?”马悍问替自己挑选战士的唐努。
“回禀首领,能骑马射箭的青壮汉民,连我在内,共有三十二人。”唐努很是惭愧,四百多汉民中,青壮不下百人,但符合要求的人却不到三分之一,身为其中一份子,真有些丢脸。
“三十二人啊……少是少了点,但就短期而言,也差不多够了。”马悍边以马鞭敲击靴子边沉吟道,“有精良的兵甲,再加上适当的训练,可在短期内将战斗力提升一个档次。这样的话,对付乌丸精骑虽然不够,但对付骨力部这样的乌丸人应当足够了。”
唐努眼睛一亮,立即道:“禀首领,这附近有四个乌丸及鲜卑部落,都是几百人的小部落,其战斗力甚至不如骨力部,我们完全可以吃掉他们,解救汉民,壮大实力。”
马悍微带诧异地看了唐努一眼,赞许点头:“不错,跟我想到一块了。好了,把所有人都召集过来,我要训话。”
就在这一片焦土、尸骨累累的废墟上,马悍向他王霸之路的第一批班底抛出了一个问题:“你们最想要什么?”
最想要什么?所有人都在沉默。
马悍皮鞭一指:“阿苏,你说!”
人群中站起一个矮小身影,畏缩地长鞠一礼:“回首领的话,阿苏想……阿苏想要……阿苏不想死!”旁边一个妇人紧紧拥住阿苏,抽噎不已,这是他的母亲,一个河北女人。
少年质朴的话语,在汉民中引起一片骚动,便是那群乌丸俘虏,也有人在大声叫嚷着什么,随即招来唐努等看押的骑马青壮一阵喝斥,威吓的皮鞭在空中抽得啪啪直响。
因为说的是乌丸语(即匈奴语),马悍听不懂,一问唐努,才知道乌丸俘虏说他们这种以奴弑主的行径,必定招来所有胡人部落的疯狂反扑,他们一个都活不了。
马悍不动声色,皮鞭再指:“木吉大叔,你最想要什么?”
木吉老汉轻抚紧紧依偎在身边的念奴秀发,环目四顾,长叹道:“木吉活到了这把年纪,已知足了。只余最后两个心愿,一是祈望我的眼珠子念奴,能有个好归宿;二是只求能埋骨故土。这就是木吉拚死逃亡的缘故,不想却陷大伙于险境,木吉百死不足赎罪……”
木吉老汉说到后面,潸然泪下,愧疚欲死。无论是随他出逃的汉民,还是未逃亡的汉民都纷纷出言安慰。
马悍眼睛向身旁的唐努一瞥:“唐努,你呢,想要什么?”
唐努闻言长笑:“回禀首领,唐努生死无所谓,只求不要带着‘汉奴’这样耻辱的身份死去。”
啪!马悍长鞭击空,振声高呼:“很好!不想死!活得像个人样!死也要埋骨故土!这就是你们想要的!很好,只要你们想要,我就会给你们。”
“我们不会死,因为死的是敌人!我们将会以战士之姿站立,而敌人则会跪在我们面前!最后,我们会活着回到故园——不是乞求敌人放我们一条生路,而是杀出一条血路,以胜利者之姿,踏上回家的路!”
“我只要你们做一件事——跟随着我的脚步,一切都将会实现!”
马悍摘下豹弓,张弓搭箭,指向空中不断盘旋的一只飞隼:“若天意怜我汉民,便让马悍一箭穿隼。”
一箭射出,在近千双惊骇目光下,疾劲的铁镞箭飞向天边的红日,几乎消失在红日里时,一声隼鸣,飞隼急坠。
轰!数百汉民,甚至包括乌丸人都纷纷举手屈膝,望天而拜。他们叩拜的方向,是日出的东方、是以一轮红日为背景的,一个骑在雄健骏马之上,弯弓射雕的男儿。
第二十四章 【扫荡胡奴】
(再谢“赵无恤2014”与“虎爷不惑”两位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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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唐努将火把扔到堆得高高的杂物堆上,火焰引燃干草,干草燎灼杂物,一个接一个火头冒起,火焰腾空,浓烟滚滚。
这是短短一个月时间里,马悍率领的汉戈部攻破的第七个部落。
汉戈者,挥大汉之戈,破碎枷锁,解放汉民,还我自由,反戈一击。这就是马悍新建以汉民为主体的部落名称,并以此为号召,吸引周边各部落汉奴逃亡归附。逃亡的汉奴,自然会引起本部落胡人的愤怒追捕,而这又成为了汉戈部出兵插手的最佳借口。
自从马悍成为汉戈部部帅以来,以维护汉民的利益为借口,几乎以每四日击破一个部落的迅猛之势,将白檀一带的乌丸、鲜卑部族横扫一空。
由于白檀地近渔阳与右北平,这一带是凶名赫赫的胡奴天敌公孙瓒势力衔接处,因此无论是乌丸人还是鲜卑人,都不敢把实力较强的部落迁居此处,以免为白马将军所屠。在这个汉廷与胡人势力缓冲处,所居部落,无一不是千人以下的小部落,公孙瓒这把“牛刀”,基本上不屑于砍这些“小鸡仔”。
这样一来,就便宜了马悍。所谓“万事开头难”,凭他们这几十号人,七八张弓,还有几百老弱,就算再来一个骨力部,他们都吃不消。而这周边的小部落,正可充当磨刀石,砥励初生的汉戈部。通过不断袭击吞并,达成马悍练兵、发展、壮大的目的。
无论是匈奴人、东胡人、乌丸人抑或鲜卑人,其部族的发展壮大,都离不开对汉人的掳掠。如果没有大量被掳汉人丁口的补充,单凭游牧部族本身的自然繁衍,以其恶劣的自然环境与低出生率、高死亡率,几十年甚至上百年都甭想诞生一个强盛的部落。换言之,越是强大的胡人部落,所掳掠的汉奴就越多。正是得益于汉奴男子的拚命干活,汉奴女子的拚命生育,才养肥养壮了一个部落,强盛之后,又可以入侵边关,掳掠人财。如此形成恶性循环,以吮吸汉民族的血,滋养了一条又一条、繁衍千年的恶狼。千百年来,它们的名字不停的变换:匈奴、鲜卑、突厥、契丹、女真、蒙古……骨子里却从未改变。
任何一个部落,无论大小,至少有三分之一以上由奴隶构成,其中汉奴又占绝对比例。无此,不足以支撑一个部落。所以马悍每攻破一个部落,都有令人既悲且喜的收获。
短短一个月下来,汉戈部已有汉民、胡奴三千余人,骑兵及预备骑兵超过二百人。不经意间,一个中等规模,以汉人为主体的新部族在白檀原上悄然诞生。
熊熊燃烧的火光映照下,带着劫后余生、逃脱樊笼的百余喜泣汉奴,与悲悲切切的数百鲜卑妇孺,形成鲜明对比。
五十余名汉戈正骑与从骑,在唐努、乌追的率领下,分成左右两队,在两翼看押鲜卑俘虏。
马悍策骑走在队伍的最前头,脸上并无太多的喜悦,一双鹰目,四下巡扫,充满警惕。他这一次出击,着实有些冒险,已经超出白檀,越过濡水(今滦河),接近平冈一带。这一带是乌丸人与鲜卑人的势力交界处,再往北上数百里,就是三部鲜卑的中部鲜卑牙帐所在。这样毫无顾忌地攻击鲜卑帐落,很有可能遭到鲜卑骑兵的反击。只是对马悍而言,这个险却不得不冒。
现在是最好发展的时期,南边的公孙瓒与袁绍正打得不可开交,根本没工夫理会北边的事。而东、北两地的乌丸人与鲜卑人早已被公孙瓒打怕了,习惯性地避开这位白马将军的兵锋。哪怕眼下幽州军主力尽数南下,与冀州军争雄,上谷、渔阳、右北平各郡兵力空虚,胡马也不敢轻易南窥。如此一来,在幽州东北边郡就形成了一个势力真空,此时填补,正其时也。
一旦公孙瓒兵败的消息传来,笼罩在这位白马将军头上“战无不胜”的光环破碎,最擅长趁虚而入的胡奴必定不会放过此等良机。一定会出兵试探,并逐步蚕食土地,将势力推进到边郡之地,就象历史上公孙瓒死后鲜卑人与乌丸人所做的一样。
因此马悍必须抓住这个难得的良机,尽可能扩张实力,解救更多的汉民。每多一个汉民,就多一份力量,这个险,必须冒,也值得冒。之所以越过濡水,杀入鲜卑人的地盘,原因很简单。白檀一带实力相对弱小的乌丸部落已经被扫光了,再打,就是实力堪比骨力部甚至强于骨力部的部落了。以汉戈部此时的实力,最好还是挑软柿子。所以马悍将目光投向北边,反正不管乌丸人也好,鲜卑人也罢,打的就是这些胡奴。
近一个月以来,扫荡得最开心的就是唐奴与乌追等汉戈部骑兵及预备骑兵了。
唐努终于知道,当日马悍为何能在马侧腹下做出那般高难度的闪避动作了,原来是有一种骑马利器——马镫。现在唐努也装备上了马鞍、马镫、马掌,骑射之术突飞猛进。他所率领的汉戈骑兵,也得益于新型马具之助,骑射之术得到极大的弥补与提高。这些在边塞生活了数年甚至十数年的青壮汉奴,已拥有与号称天下精骑的乌丸、鲜卑骑兵一较之力了。
为了扩大兵力,马悍的征兵对象已不局限于纯粹汉人,有胡人血裔的汉人也可入伍——乌追就是这样一种情况。这是一个二十出头的青年,骑术精湛,身手敏捷,箭术极佳,在汉戈部里,隐隐有部帅以下第一箭手之称。
而预备骑兵则是一些骑射之术暂时未能通过考核,但有一定上升空间的汉民。让他们成为正骑兵的扈从,假以时日,多加训练及实战,相信每一个人,都能成为合格的汉戈骑兵。从某种程度上说,这也是一种预备役制度。战斗毕竟是有损耗的,没有良好的补充机制,如何能成为一支真正意义上的强军?
眼下汉戈部最缺的就是时间,最担忧的就是招惹强敌。马悍相信,只要给他足够的时间,不要多,有个半年就好。将汉戈骑兵扩充至五百骑,如此,整个汉戈部就足以在白檀立足了。
正所谓越担心什么,就越来什么,队伍行到濡水之时,三十里外的汉戈游骑发来警讯:“西北三十里,发现一支鲜卑骑兵,约三百骑,正向本队袭来。”
“三百骑?这是从哪里来的?”唐努与乌追对视一眼,从彼此眼中看到惊骇之色。
“是鲜卑骑兵啊……”马悍用皮鞭轻磕马靴,脸上带着淡淡笑意,眼中却厉芒频闪。
汉末,有“乌丸精骑雄幽燕”之语,但后面还有一句“鲜卑精骑胜乌丸”。
大约在十多年前的灵帝熹平六年,鲜卑雄主檀石槐曾短暂一统鲜卑三部,进攻汉朝幽、并二州。汉军分遣护乌丸校尉夏育、破鲜卑中郎将田晏、匈奴中郎将臧旻各率汉、胡(主要为乌丸骑兵)骑兵万余人,分别从高柳(今山西阳高)、云中郡(今内蒙托克托东北)、雁门郡(今山西代县西北)出塞,分三路进攻鲜卑。汉军出塞二千余里,与檀石槐所率数万鲜卑骑兵大战,汉军大败,遗尸千里,朝野震惊。
若非檀石槐病死,鲜卑各部分裂,内乱纷争,势力急剧衰弱,鲜卑人都不用等到百年之后的东晋时期方才崛起,五胡乱华将会提前上演。
也就是这震憾大汉的一战,奠定了鲜卑骑兵骁勇善战之勇名,纵使是天下知名的乌丸精骑,也逊色一筹。
怎么办?三十里,扔下刚获救的汉民及鲜卑俘虏与缴获,汉戈骑兵迅速渡河,快马南撤,利用马具的优势,还有机会摆脱鲜卑追兵。若是不舍的话,后果堪忧。
唐努、乌追及一众汉戈骑兵将目光投向他们的首领。
马悍的目光则从尚末知情的汉民脸上扫过,看到的,是一张张充满重获新生的喜悦面孔。谁能忍心将这脸上的喜悦化为绝望的悲愤?
“乌追率所有从骑,护送汉民与俘虏缴获渡河回营。唐努及所有正骑,随我迎敌!”
马悍终于做出决定,一振手中豹弓,双镫一磕马腹,箭一般向西北冲去。身后,唐努与二十四名汉戈正骑,毫不犹豫,紧随其后。
铁蹄卷尘,铿锵如罄,义无反顾,悍然迎敌。
二十六vs三百,怎么看都是一场必败之战,怎么打?
第二十五章 【搦 战】
(“赵无恤2014”,每发一章,总能准时看到兄弟身影,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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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悍率唐努以下二十四骑汉戈骑兵,刚刚奔出十余里,就见西北方向原野地平线黄尘漫空,这是大股骑兵出现的征象。
马悍屈臂竖拳,身后骑兵应势而止,二十余骑分散成一个半弧,在唐努带领下,检查刀斧甲具。完毕之后,摘弓搭箭,并垂下挂在两足外侧的布罩,遮挡住马镫。对于这秘密武器,能够保密多久就尽量保密多久,至少在汉戈骑兵形成战斗力之前,尽可能不让胡人窥知。
汉戈骑兵目前所用的弓矢兵甲,基本上都是从击破的乌丸及鲜卑部落夺取的。这些部落相对弱小,武力不彰,缺铁少甲,连箭头都是青铜所制,有的甚至是骨制。马悍连拔七个部落,才勉强凑齐了四、五十副破旧皮甲,二、三十把刀斧,可用的短弓五、六十张,将就着装备正骑。至于预备从骑,基本属于无甲、无铁箭、无刀斧的“三无”兵种,只配备粗弓骨箭,单兵战斗力连普通的牧民都不如。
而当初马悍缴获的少量精良兵甲,只有授予什长以上的骑官了。马悍已经在考虑,等到汉戈部扩充得差不多,有实力自保时,须去一趟上谷宁城,求见护乌丸校尉邢举。看能不能弄一个互市资格,参与边境交易,以皮毛马匹换取物资。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当务之急是如何挺过眼前这一关。
地平线上,突然涌现大量骑兵,髡发灰袄,劲弓怒马。其中有相当一部分骑兵着皮甲,更有数十骑戴皮盔,装备之精良,差点赶上汗鲁王的亲卫了。骑兵部队正中,一杆青**旄角端兽大旗分外醒目,这正是中部鲜卑的部族标志。
马悍脸色凝重,这一个月来,他不但学会了匈奴语(戎狄通用语),而且对三郡乌丸与三部鲜卑的势力大致分布、各部大人、实力强弱都有所了解。青色角端兽旗,这是三部鲜卑中,中部鲜卑次帐的标志,来者不会是中部鲜卑大人轲比能之弟苴罗侯吧?若是那样,可就中大奖了。
三百余鲜卑骑兵,扬起漫天胡尘,慢慢接近马悍一行,约在百步开外,停下前进,骑队以扇形展开,呈半包围状。
马悍一看对方这架势,就知道这是一支有战斗经验的骑兵。百步,是一个比较微秒的距离,既不至于靠得太近而刺激对手,又不会在对手逃跑时难以追及。而这半包围之势起到同样作用。若对手仗着人马众多,气势汹汹包围过来,人家早撒腿了,哪会跟你照面。
马悍回首,看到的是唐努紧张而绝决的面庞,此人从宣誓反抗那一天起,就将生死置之度外,面对强敌,无非就是死战而已。而二十余汉戈骑兵,则与他们胯下战马一样紧张不安,脸色苍白,呼吸不稳,拿弓箭的手都在颤抖……无论他们表现得是好是差,至少有一点每个人都做到了——所有汉戈骑兵,都是正面对着鲜卑人。
马悍很满意,在他看来,敌我兵力如此悬殊,初出茅庐的汉戈骑兵敢于正面对着敌人,无一逃跑,这就很了不起。身为首领,他要的就是一支敢战的队伍。如何作战,是他这位首领的职责;而敢不敢战,则是每一个士兵的职责。
“部帅。”唐努低声道,“趁敌立足未稳,我们先发制人,冲杀一阵,先寒敌胆。”
马悍凝视角端兽大旗下的敌军首领,缓缓摇头:“我们现在还太弱小,来不得半点损失,不可冒失。”
唐努忧虑道:“可是若让鲜卑人先动手,我们二十多人,只怕顶不住对方一个冲击……”
“既然这样,我们就不让鲜卑人先动手。”马悍纵马驰出,扔下一句令唐努摸不着头脑的话,“素闻胡风彪悍,崇武服力,现在就是验证此言真实性的时侯了。”
马悍跃马而出之时,对面鲜卑人也驰出一骑,用通用语,即匈奴语大声说道:“鲜卑犍提部裨小王泄归泥,率大鲜卑无敌勇士,讨伐侵袭我部族之恶奴,尔等可伏罪?”
犍提部,马悍听说过这个部族,是中部鲜卑诸族中实力较强盛的一支,仅次于鲜卑大人轲比能本族。犍提部牙帐距此足有五百余里啊,什么风把这个部族的几百骑兵给吹到这来了?
马悍高举豹弓,手臂缓缓下沉,至胸前水平处,弓梢前指,杀气凛然:“从来只听说,胡奴以力决是非,耻于说理,所以我也不废话——我,马悍!汉戈部部帅,向犍提部鲜卑勇士挑战。你们可以选出最强的三个勇士,与我进行三场决斗,骑射、骑战、角牴,任尔挑选。我若败了,任尔处置;我若胜了,尔等滚蛋!如何?‘大鲜卑无敌勇士’,可敢应战?”
马悍此言一出,对面一阵骚动,群情激愤。不时有鲜卑人策骑而出,奔至大旗之下,大声请战。更多的鲜卑人扬鞭策马,挥刀舞弓,不住向马悍嘶吼示威。更有甚者,甚至冲到马悍马前三十步距离,张弓虚射,大声恫吓。快马如风,吼声如雷,弓弦虚响,其势骇人。
汉戈骑兵多为之色变,提缰盘旋,握弓的手指关节发白。马悍与胯下银箭一般,稳若生根,纹丝不动,视鲜卑人之举如耍猴。唐努喜忧参半,喜的是部帅的挑战,无疑是当下最好的解决手段,鲜卑人一定会接受。忧的是部帅纵然很强,但要三战全胜,却不由得不令人捏一把冷汗。
如此过了大约一炷香,鲜卑人似乎有了决断。大旗下驰出十余骑,为首是一个年约十五、六岁,方脸宽额,浓眉大眼,高鼻厚唇,身体强壮的鲜卑少年,周围有十余骑环护,显然身份很不一般。
鲜卑少年驰至距马悍三十步方停下,仔细打量马悍一番,缓缓点头:“果然有几分汉家勇士的气势,我大鲜卑犍提部勇士从不会拒绝与对手角力,而且我们也不会占你便宜,我们三阵出三人,你也可以三阵换三人。便如你所言,若败,任我处置;若胜,我立刻掉头,决不渡濡水。”
马悍盯住鲜卑少年,一字一句道:“你能代表犍提部三百骑士吗?”
“能!”鲜卑少年毫不犹豫大声回答,“因为我就是泄归泥。”
马悍单手举弓,少年泄归泥也举起手中短弓,双方遥遥虚碰,击弓立誓,誓成开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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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三阵溃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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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时代,猛将如云,耀武夸力,蔚然成风。
斗将,既可打击敌方军心,又可提升已方士气,更可籍此击杀敌军悍勇之将,可谓一举三得。在东西南北及中原各战场,都不乏各方诸侯麾下勇将刀来枪往、盘马交错的身影。
中原犹如此,更不要说奉行武力至上,只认拳头不认理的漠北胡人了。所以马悍提出决斗,便是看准了鲜卑人绝不甘示弱的心态。莫说鲜卑人此时占着绝对优势,便是处于下风,也绝不会拒战,否则也不用在草原上混了。所谓输阵不输人,不管在哪里混,也不管是什么年代,这个道理总是不变的。
“既然来到大草原、大鲜卑人的牧场上,自然须按大鲜卑人的规矩来。第一阵,骑射定生死。”鲜卑骑兵首领,犍提部裨小王泄归泥,以仲裁之身份,定下第一阵决斗项目。
听到第一阵决斗项目,唐努及汉戈骑兵们都大大松了一口气。他们的骑射之术,都是由马悍亲手训练的。尽管为时尚短,又缺乏实战经验,战力如何还有待检验,但对他们的部帅兼总教官强悍到爆的骑射能力,每一个汉戈骑兵都有深刻体会。鲜卑人首阵选骑射,那是撞到铁板上了,也许他们现在在笑,但一会之后,只怕哭都哭不出。
鲜卑人的出战对手,是一个头戴皮盔,盔顶插着两根白色羽毛,身披黑色皮甲,满面狰狞的疤痕,手臂粗长,身躯魁伟的精壮骑士。此人一出场,鲜卑骑兵中立即响起一片欢呼沸腾,显然在部族中甚有勇名威望。
马悍看得真切,此人正是泄归泥身边四名顶盔披甲的护卫骑士之一,而且能在帽盔上插两根白羽,按胡人军制,至少是百人将一级的中坚猛士。
“犍提部大人扶罗韩帐下百人长巴腾,前来取尔贱奴狗命。”鲜卑骑士这一声牛逼哄哄地大吼,令他不自觉中上了死亡名单。
马悍眼神一冷,伸手抽箭。
马悍共有四个箭袋,分别悬挂于马身两侧之前后,箭袋为革制,色暗红,每袋置箭二十支。其中只有一袋是三棱破甲重箭,其余均为平刃铁镞箭。由于三棱箭打造工艺较高,汉戈部又缺铁,且胡人护具简陋,无须特制箭头便可破防,所以马悍轻易不会动用三棱箭,最常用的还是平刃铁镞箭。
这个叫巴腾的鲜卑百人长,护甲看上去挺光鲜,但也不过是双层皮革,八十步内,挡不住马悍以六石强弓发射铁镞箭的雷霆一击。
马悍并未驱马跑动,而是原地立射,这样做有好处也有坏处。好处是稳定性高,射击精度好,坏处是自身变成了固定靶,很容易被对手锁定射杀。
对面的鲜卑人,尤其是巴腾与泄归泥,一见马悍采用的射姿,差点想大笑:原来不过是个生手,差点被对方大话吓住。
骑射、骑射,骑驰而避,射敌奔兔。先要跑动起来以保护自己,然后再求射杀敌人。不跑不动岂不是变成了活靶子?双方同时射箭,一个是移动靶,一个是固定靶,谁更容易中箭,不言而喻。
马悍嘴角勾起一弯冷弧,千里逃杀旬月,已经将他磨砺成一流骑射手,这最基本的骑射之道,如何不知?关键在于,你想同时射击,那也得我答应才行啊!
鲜卑人骑射,通常使用一石弓(胡人多无甲,一石弓力足矣),在六十步以内,超过六十步,无论是命中率还是杀伤力都会明显下滑。巴腾是骑射好手,所用角端弓达二石五斗,七十步外狙敌,百发百中,号为犍提部三勇士之一,否则也不可能在以骑射为主的鲜卑骑兵中脱颖而出。
巴腾驰骋到八十步时,就开始张弓搭箭,做好射击准备,一俟至七十步,就发弦远射——对手固定不动,他有十足把握。但巴腾并不知道,他的举动,成为其速死之道。
马悍的杀手锏就是远狙,甭管对手是谁,他总要比对方射得快、射得远、射得准。扣准这快、远、准三字,便可立于不败之地。
敌不动,我不动,敌一动,我先动。
当巴腾进入百步之时,马悍已将豹弓举起,铁镞箭入手,箭搭弓把,弓弦引张,红外线瞄准开启,捕捉对手;九十步,红色小亮点出现在快马奔驰中的巴腾脑门,再往左、往下移至左胸,然后根据对方的马速与驰骋节奏计算提前量,再依风向、风速调整箭矢指向;八十步,当巴腾弓箭刚刚举起,连瞄准的动作还来不及做出时,早已完成目标锁定的马悍,气定神闲,右手拇、食二指一松——
绷!弦震之声,在寂静的战场上,令人心腔猛抽,更令鲜卑人惊愕。
咻——
迅猛疾劲的箭矢破空声入耳,巴腾眼睛一眯,只觉一抹令面皮发麻的杀气扑面而来,还来不及做任何反应,一股巨力当胸撞来……巴腾嘶吼一声,甩弓扔箭,翻身落马,仰躺在草地上,浑身抽搐,一口口吐血,渐渐不动……
静,三百多人马的战场,除了战马不安地甩蹄喷鼻声,就只闻呼呼西风劲吹。
一阵轻快的马蹄声打破寂静,唐努兴奋驰出,奔至巴腾的尸体前,跳下马,将巴腾的盔甲剥下,弓矢刀斧收缴。然后牵上无主的战马,高举手中的战利品,向汉戈骑兵们不断挥舞。
“呜嗬嗬!”
二十五人一齐高呼,激奋之声,与鲜卑人的沮丧之色,形成鲜明对比。
决斗之战,胜者可拥有败亡者的一切随身物品,即战利品,任何一方不得阻扰,这是古老相传的规矩。因此任鲜卑人再怎么咬牙切齿,也只能眼睁睁看着唐努将巴腾身上的兵甲、财物及马匹取走,屁都不敢放一个。
“好生厉害……”泄归泥脸上的震惊之色久久未能平息,双拳紧握,死命扼制住自己上前挑战的好胜之心。因为他再清楚不过,身为犍提部屈指可数的神射手,巴腾的骑射之技高出自己不止一筹。连巴腾这样的好手都栽了,自己上去也就是送菜。
“此人太过危险,再不能与之较射。骑战!用骑战将其斩杀,万万不能留下他性命!”泄归泥咬牙大吼,马鞭向前一指。随着他鞭梢指向,身侧一骑迅捷蹿出,手舞铁刀,闪电般扑向马悍。
马悍将豹弓往鞍旁一挂,接过从骑递来的丈二长矛,往右臂下一夹,长笑策骑冲出。
骑战之术,以长为先,短刀对长矛,纯粹就是挨打的命。马悍有十足的把握,在两马交错的一瞬,将对手刺于马下。
就在两骑接近至十步时,马悍的矛尖已做好饮血的准备,鲜卑人突然收刀扬手,扔出一圈牛皮索,精准无比地套住马悍两臂及上身。
塞外胡人最擅长扔绳套马,由此发展到以绳套人,基本上都能一扔一个准。泄归泥派出的这个鲜卑骑士,亦是部族中三勇士之一,号称近身无敌,无论套马套人,从无失手。果然,这一次他也没失手。
“好极!”泄归泥远远看了,以拳击掌,喜不自胜。只要被绳索套住,就算是族中第一勇士也没法挣脱,这个马悍,完蛋了!
鲜卑人情不自禁欢呼大叫起来,但在下一刻,令人难以置信的事发生了。
绳索套住马悍之后,鲜卑人猛力挽绳,正欲凭马的冲势将马悍拽下马来。就在这电光石火之际,马悍长矛紧急撒手,竖掌对准绳索一切,寻常用斫刀砍三五下都未必能断的牛皮韧索,象草纸一样撕裂。
鲜卑人一拽拉空,平衡骤失,就象被人猛推一把,生生从马背摔落。等他好不容易爬起来,身后蹄声震憾,锐风破空。噗地一下,半截带血的矛刃从胸膛冒出,同时一股巨力传来,整个身体被挑上半空……
白马盘旋,银枪赤漓,悬尸高挂,傲立如峰。
这一次,鲜卑人彻底失语。炎炎烈日下,每一个人却都有一种从里到外的寒凛。
“谁敢再战?”马悍高声大喝。
“谁敢再战?”汉戈骑兵齐声高呼。
泄归泥的指甲深陷掌心,牙齿咬得咯咯直响,目如喷火,鼻似喷烟,却半点作声不得。
这时,身后传来一个嗡声嗡气的声音:“少主人,让我上。”
泄归泥扭头,一个站在地上高度却与自己骑在马上差相仿佛的披发巨汉,一双铜铃般地环眼,透出一股发现对手的兴奋,这兴奋中更带着一丝嗜血的残忍。
布陀!犍提部第一勇士,父亲的贴身护卫,他,会否是那个叫马悍的可怕汉人的对手?
“不用兵刃,不用弓箭,徒手角牴,小奴保证一击毙杀。”布陀将铁钵大的拳头攥得嘎吧响,信心满满,杀气腾腾。
“好,你上。”泄归泥考虑再三,反复对比马悍与布陀的身材,终于同意,只叮嘱了六个字,“杀了他,活下来。”
青青原野,风吹草低,解除武器的马悍与布陀相对而立。
马悍的身材已经很高了,体格也够强壮,但与这个差点赶上姚明的家伙一比,足足小了一号。唐努与汉戈骑兵们看了,无不为他们的部帅捏一把冷汗。唐努甚至已经做好准备,一旦部帅遇险,他立即冲上去替换下来,至于自己是否这个巨汉的对手,已完全不在考虑之列。
布陀低头嘿嘿一笑,粗如大腿的双臂箕张,宛若人熊,有些畸形的面孔扭曲,显得异常狰狞:“少主人对我说,杀了你,活下来。”
马悍一言不发,伸出一根手指,竖于胸前,轻轻摇了摇——下一刻,猝然垫步进身,闪电般扑近布陀,右掌并拢如刀,噗一下插入布陀左胸,旋即在大蓬血雾及布陀惊天动地的嘶吼声中飞速急退——在数百双惊骇欲绝的目光下,但见右掌鲜血淋漓,掌心中,一颗扑扑跳动、热气腾腾的心脏,亮瞎敌我所有人的眼睛……
鲜卑人崩溃了,他们输得如此干净彻底,士气、意志、胆魄……尽数崩溃。不用泄归泥下令,三百鲜卑骑兵,就象见了鬼一样,四散狂逃。他们情愿与三百汉戈骑兵交战,也不愿与这个人,不,这个恶魔单挑。
濡水北岸三阵决斗,马悍单枪匹马,不仅仅是击退了三百鲜卑骑兵,更将中部鲜卑最重要的一个部族:犍提部,彻底打怕。自此而后,“挖心汉兽”之名,在犍提部可止小儿夜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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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硬的不成来软的】
(“赵无恤2014”每章必见,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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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乐水(今内蒙沙拉木伦河)两岸,地处大兴安岭余脉,水草丰美,山林葱郁,平原广袤,是难得的牧场。鲜卑人,准确的说,是中部鲜卑的牙帐,就设在此处。
鲜卑与乌丸同出东胡,东胡为匈奴所灭后,两族均并入匈奴。两汉时期,经过汉庭数百年持续打击,匈奴崩裂,分为南、北匈奴两部。北匈奴远遁中亚,南匈奴内附,成为汉庭西疆守门犬。只不过这只犬狼性未消,凶焰犹存,汉强时就是老实的忠犬,汉室衰微,立即露出獠牙,屡犯边郡,甚至一度攻入长安,最后更成为五胡乱华的元凶之一。
《三国志》对此有载:“(匈奴势衰)然乌丸、鲜卑稍更强盛,亦因汉末之乱,中国多事,不遑外讨,故得擅汉漠南之地,寇暴城邑,杀略人民,北边仍受其困。”
北匈奴西窜之后,漠北出现势力真空,原为匈奴人奴仆的鲜卑与乌丸迅速崛起。
鲜卑“依鲜卑山,以山为号”,“鲜卑”意为瑞兽或神兽,其来源自部落中有一种后世已经灭绝的异兽角端牛。《山海经》中有载,“角端”是上古传说中的一种独角神兽,鲜卑人以之命名,又取角端牛之角,以角为弓,俗谓之角端弓者,与貊弓共称为漠北名弓。
东汉中后期,鲜卑趁势占据蒙古草原,吞并匈奴余种十余万落,开始强盛。桓帝时,檀石槐统一鲜卑各部,分地为三:右北平以东为东部,右北平到上谷为中部,上谷以西为西部。三部各置大人管理,直属檀石槐。
汉灵帝光和四年(181年),鲜卑单于檀石槐死,其子和连继立,和连既无才力,性又贪淫,断法不平,人众叛者居半。灵帝末年,和连在钞略北地郡时被人射死。其子骞曼年小,兄子魁头代立。后蹇曼长大,与魁头争国,部众离散。魁头死,弟步度根立,是时代郡以西的鲜卑都已叛离,代郡以东的中东部鲜卑也分裂为三个势力集团,其大人一为步度根,其部众分布在并州的太原、雁门等地;二为轲比能,其部众分布在幽州的代郡、上谷等地;三为东部鲜卑素利、弥加、阙机,部众分布在幽州的辽西、右北平、渔阳塞外。
马悍所建立的汉戈部,正处于渔阳与上谷之间,而他所击溃的犍提部扶罗韩帐下三百骑兵,正是中部鲜卑的精锐。扶罗韩其人,便是西部鲜卑大人步度根的从兄。而此时扶罗韩所属帐落,正与轲比能联盟,是中部鲜卑的主要盟友。所以,马悍在濡水北岸的惊胡三击,对轲比能部造成的冲击之大,远远超乎其想象。
暮色四合时,原野远远奔来数十骑,俱为毡帽皮袄的胡人。所过之处,不停与巡弋的鲜卑骑兵、牧羊马的牧民打招呼,显得极为稔熟。当这一队骑士驰近护卫森严、旌麾猎猎的巨大牙帐时,帐帘掀开,三个头戴白貂帽、帽插白翎、身着素色单袄、腰佩兽镂带钩、钩上悬挂着牛皮鞘长刀,体格强壮的男子笑容满面迎来。
骑士纷纷下马,为首两名二十出头的青年大步上前,向三个男子一一脱帽致礼:“阎柔、阎志拜见轲比能大人、扶罗韩大人,哦,还有泄归泥小王。”
三男子正中一人,也是二十出头年纪,眉毛极粗,眼睛突凸,脸圆如盘,胡须如针,配上胖大粗横的身躯,颇显威猛。此人正是中部鲜卑大人轲比能。
轲比能左侧之人,年约三旬五六,身材略高,五官粗犷,手长脚短,其状颇异,此人便是犍提部大人扶罗韩。而扶罗韩身后之人,正是其长子、被马悍单枪匹马驱逐而逃的泄归泥。
轲比能哈哈大笑:“时隔三月,又见到阎氏仲昆,真是令人欣喜啊!”轲比能笑声粗豪,给人一种很豪爽的感觉,当然,他的敌人绝不会这样想。
阎柔年约二十六、七,身材很高,面孔狭长,眼细如刀,颌下一丛短髭,颇显精悍,肤色因常年奔波而显得黑红粗砺,但眉宇间透着一股鲜卑人极少见的书卷气。这不奇怪,因为阎柔本就不是鲜卑人,而是幽州广阳(今北京房山)汉人。阎柔少年时被鲜卑人所掳,凭借其机敏及略识文字,颇通周易,占卜扶爻,硬是将崇巫信神的鲜卑人骗得服服贴贴,渐渐在鲜卑人及乌丸人中取得一定的威信。十余年来,以汉人的身份,在三部鲜卑及三郡乌丸中周旋,上至各部大人,下至普通牧人,无人不敬,倒也是异数。
阎志比阎柔小三岁,模样也有五六分肖似乃兄,他虽没有兄长的经历坎坷,但也在少年时就被从塞外返乡的兄长带出塞历练。五六年下来,也颇有建树,如今已是兄长的左膀右臂。
阎氏兄弟利用自身优势,一直从事边境贸易,将胡人最需要的盐、茶、布帛、粮食、陶器等等输出,同时购入毛皮、珠玉、羊骆等贩卖。当然,阎氏兄弟不可能仅仅安于贩卖这些合法但微利之物,他们真正的利润大头,来自于走私铁器、金铜、马匹、奴隶。靠着这些巨利,迅速发家,非但拥有了万贯家财,更组建了一支以胡人为主的家族私兵,人马多达五百,放到哪里都是一股不小的势力。
此次兄弟二人正在辽西与乌丸人贸易之时,接到轲比能使者传召,匆匆赶来,心知必有要事。当兄弟二人入牙帐之后,从泄归泥口中得知濡水之畔,与汉戈部帅马悍决斗,三战皆北,一溃千里,整个部族到现在还没恢复过来,一时难以置信。
半响之后,阎柔才以牙疼般的声音道:“这个汉戈部,我此次北上时倒也有所耳闻,据信是一群汉人逃奴组成,在一个叫马悍的汉人率领下,火烧乌丸骨力部。我来之前,听闻汗鲁王极为震怒,正征发部众,准备剿杀之。我原想以汗鲁王兵威之盛,剿灭区区一群逃奴,易如啖肉。不过听泄归泥小王这么一说,这马悍之勇猛着实罕见,汗鲁王若不遣精骑,未必能讨好啊!”
阎柔说这一番话时,正面对泄归泥,敏锐发现这个一向自负勇力的少年,有一个令人震惊的表现。每当阎柔说到“马悍”这个名字时,泄归泥总是不自觉抖动一下,同时眼角轻微抽搐。错非是阎柔这等装神弄鬼惯了,善于察颜观色的人物,一般人还发现不了。唯其如此,更令阎柔心下惊异不已,对这个凭空杀出的汉戈部帅马悍,兴趣浓厚。
等到阎氏兄弟将这个消息消化得差不多时,轲比能才将请二人前来的原因道出:“汉戈部在一月之内,已攻击我部帐落四处,掳我部民,掠我财物。轲比能受部众推举为大人,岂能眼睁睁见部众受难而无所动?我本欲兴兵讨之,但敬马悍义勇,若其愿将我被掳部众及财物发还,并奉我号令,我必过往不究,并允许他在濡水以南建帐。”
阎氏兄弟对视一眼,总算明白,原来轲比能是想借用他们兄弟汉人的身份及平**望,充当说客,欲将这伙潜力非同小可的新部众拉入已方势力中。
阎柔心思机敏,犹在轲比能之上,脑海瞬息翻转无数念头:汉人、逃奴、实力未知。但这位首领凭一已之力,击杀犍提部三大勇士,绝对是个难得的猛士。光是他一个人,就值得花大力气去争取。
想到这里,阎柔主意已定,恭声道:“大人有令,柔敢不从命?”
轲比能哈哈大笑,状甚欣慰:“有贤仲昆出马,何愁汉戈部不附?”
第二十八章 【磨 戈】
(多谢“赵无恤2014”、“虎爷不惑”如期而至的支持,拱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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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马速!继续跑!不时回头观测与追骑的距离……对,就这样……注意距离,好!进入射程。听号角令,举弓、上箭、回射——”
随着唐努沙哑的号令声,一阵短促苍凉的号角声响起,在原野上奔驰的三十余名汉戈正骑兵,几乎不差先后转身举弓,嗖嗖嗖,无头箭如雨而落。三十步外,扮演追兵、身披护具的汉戈从骑,痛呼连声。尽管是无头箭,但射在手足等暴露部位也是难免疼痛。若是战马中箭吃痛,更是蹶蹄乱跳,即使有马鞍与马镫的保护,也让这些刚刚从奴隶转职为士兵的汉民好一阵手忙脚乱。
马悍骑着银箭,在骑兵队外侧三、四十步外盯紧督察,不放过一丝训练失误。
演练一轮完毕,扮演追兵队的队率乌追前来报告方才那一轮演练的成绩:“追击十里,回马放箭六轮,共有二十三人次及十七匹马中箭;自身七人中箭,九人无法完成六轮回马箭射击数,其中有两人只发射了两轮……”
“将此二人降为从骑。”马悍语气不容置疑。
“喏。”乌追小心道,“这成绩比起半月前要好多了,若能再有一个月训练,咱们二百正骑九成可以合格。”
马悍横了乌追一眼:“别高兴得太早,这只是演练而已,真到了战场上,受各种因素影响制约,恐怕连眼下三成的能力都发挥不出来。没有经过实战检验的士兵,永远谈不上合格。”
两个月的时间里,马悍连续扫荡濡水两岸乌丸、鲜卑各帐落,解救大批汉奴,更掳掠数千胡人为奴,许多寇掠惯了的胡人一时难以适应这巨大的反差:这寇边抄掠之事,不是咱们这些草原之狼才干的么?什么时侯汉人也来这一套了?狼吃羊变成了羊吃狼,这还有天理么?
短短两个月,汉戈部聚汉民二千余口,俘奴近三千,俨然已是五千人众的中等规模部落。之所以有这样的成绩,除了马悍冠绝三军的勇猛外,刚组建的汉戈骑兵也出力甚多。
这批汉戈骑兵与从骑,要么是被俘五年以上的青壮汉民,要么是出生在胡地的混血汉民,其中也有少量胡人。这些人中,无论是为胡人放羊牧马的奴隶,还是被各部落头人征召参与部落间相互攻伐的战士,久居塞外,习同胡人,骑射之能,不在乌丸、鲜卑等胡族之下。用新式马具装备之,以军旅之法训练之,再加上共同的命运所凝成的团结意识,使这支骑兵很快形成战斗力。
正骑二百,从骑一百五十余,三百五十多弓马娴熟的骑兵,纵然是再遇上泄归泥那三百鲜卑健骑,都有一战之力了。但马悍并不满足,在他看来,这支军队还有不少缺陷,最明显的有三点:
一、缺乏真正战场实战经验。汉戈骑兵多是见过血的,无论是最两个月来扫荡诸胡,还是以前参与各部落间争斗,手上都沾过血。但在马悍看来,这顶多就是帮派争斗时开片那种程度而已,与真实战场完全是两码事。
二、装备简陋。汉戈部不缺马,部中也有不少匠人擅于制兵甲,所制短弓,威力也不差。但因铜铁器少,箭镞制作受限,对于缺刃少甲,主要靠弓箭御敌的汉戈骑兵而言,这是个明显的软肋。
三、骑射不占优势。如果将这些驰射之士投放到中原战场,或许对以步兵为主的各诸侯军队拥有一定优势,但对付同样精擅骑射的鲜卑人、乌丸人,则毫无优势可言。其实这还是靠马鞍,尤其是马镫之助,汉戈骑兵的驰射技能才勉强与胡骑追平,毕竟人家是半辈子都在马背厮杀的职业战士,非半路出家的奴隶可比。
马悍的想法,就是利用马具领先一步的优势,训练出一支类蒙古骑兵。以弓骑以主,专攻回马箭,在实战中打造一支能够熟练运用“曼古歹”战术的强大弓骑兵。
后世打遍欧亚的蒙古骑兵,所依仗的就是这套狼群战术。马悍当年在匈牙利(据说是西征匈奴人的后裔)旅行时,曾到当地博物馆参观,见过关于这套战术的详细图片、文字说明,甚至还有影像模拟,印象比较深刻。所以他此次从河北逃亡出塞其间,有意识锻练了这种战术,从实战中得到宝贵体验。
当然,所谓“曼古歹”,是一套团队组合战术,一个人是玩不转的。要让每一个汉戈骑兵学会并运用,不光需要出色的骑射技能,令行禁止的纪律,更要有强烈的团队意识与默契,非长期训练磨合与凝聚力强的军队难以施展运用。不是随随便便拉一支骑兵部队,甚至“骑马的步兵”军队,练上几个月就能玩得了的。若是那样,这曼古歹也未免太不值钱了,如何配得上若大名声?
自从一个月前击退泄归泥三百胡骑之后,马悍已放缓兼并周围诸部落的攻势,除了依然接收逃亡投奔汉戈部的各族奴隶之外,马悍将全部精力都投注到弓骑兵的训练当中。拳头硬了,立足才稳,就算是讲究仁义礼信那一套的中原王朝都是如此,漠北塞外,就更不用说了。
“甲队休整,乙队继续。老规矩,哪队的成绩不如人,就给对方的战马洗刷喂食。”马悍想了想,又加上一句,“今晚加餐,开烤全羊宴,赢的那队吃羊腿。”
为快速提高训练效率,马悍引入竞争机制,将二百正骑分甲乙两队,由唐努与乌追各领一队,互相扮演追击与反追击的角色。这样一来,不但容易让彼此发现训练中的各种问题,更在两队中形成一种良性竞争。塞外草原,最看重的就是勇武,最在意的就是荣耀,最不能忍的就是输,更别说输了还要给对方的战马洗刷喂食……
正是在这种刺激之下,两队无论正骑还是从骑,都憋着一股气。今天你若赢了,明天我一定要赢回来。两个月下来,各队之间的默契协作及骑射水平大幅上涨,初步形成战斗力。
当唐努与乌追用打雷般的嗓音宣布晚宴由胜者啖羊腿之时,三百汉戈骑兵(尚有五十骑分布周围巡哨,未加入训练)齐声暴吼,一个个象打鸡血似地,誓要夺下今日桂冠。这不光是给对方的战马洗刷喂食的问题,也不仅是吃羊身上哪块肉的问题,更主要的是,篝火晚宴上,翩翩起舞的姑娘们,频频闪动的秋波递送给谁的问题。
铁蹄狂奔,草折烟腾,汉戈骑兵又投入热火朝天的训练之中。
马悍眼睛盯住训练场上滚滚烟尘中的幢幢闪腾骑影,脑海里,也在翻腾不止,思考着近日从边关商旅口中收集到的,关于天下诸侯的各种信息动向。
当是时,天下纷乱,处处狼烟,诸侯间彼此征伐不休。
河北战场,公孙瓒与袁绍的界桥之战已经结束。由于麴义意外阵亡,先登营士无战意,公孙瓒逃过重大一劫。但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马悍帮公孙瓒杀掉麴义,眼看就改写了界桥之战的历史,但转眼间他又杀掉了黑山军杜长。结果不但让袁绍逃得一命,更使黑山营全营尽溃,幽州军失去了一个重要奥援。
马悍这样两边一搞,历史差点又回到了原点。幸好杜长的黑山营远不能与麴义的先登营相提并论,所以公孙瓒在小挫之后,再度挽回颓势,与袁绍来回拉锯,大战旬月。直到一个月前,先登营含怒出击,为家主复仇,再度重创幽州骑兵,公孙瓒终于抵挡不住,先败退南皮,再退至蓟县,在城东南筑城以守。
看起来,历史似乎又拐回原点,但公孙瓒与历史上大败亏输不同,这回与袁绍战至两败俱伤,双方的实力都损耗严重,短时间内,很难再发起大规模战役。这也使得周边各种势力开始蠢蠢欲动,比如幽州牧刘虞,比如三郡乌丸、各部鲜卑,还有一些想从中渔利的小势力……
中原战场,二月,袁术击袁遗于扬州;四月,王允、吕布杀董卓,驱杀西凉军;五月,董卓余部李傕、郭汜进犯长安;六月,曹操破黄巾军于兖州,收黄巾军数十万,编成青州军,正式组建起家班底。
这个天下,开始呈现出马悍印象中熟悉的三国局面了。只可惜,他现在的实力太弱,周围群狼环伺,什么都做不了。但眼下做不了,并不意味着将来没有机会。
三国初期,四方诸侯,哪一路最强?毫无疑问,公孙瓒绝对能挤入前三。单以硬实力,也就是军事实力而言,天下屈指可数。那么,白马将军的威名与幽燕铁骑的强大从哪里来?答案是异族人,是鲜卑人与乌丸人的鲜血与累累尸骨,成就了这支三国强军。
古往今来,但凡在边境与游牧异族厮杀的军队,无一不是一个王朝最精锐的中坚。从这铁与血中砥砺而成的,必是天下最锋锐的的利刃。
马悍有充分的信心,只要给他时间,好好打磨手里这支“利戈”,将来的天下群雄中,必有他一席之地。
思绪飞扬间,远远驰来一骑,却是在濡水南岸巡弋的汉戈骑兵什之一,大声向马悍禀报:“禀报部帅,有一个自称阎志的人,求见部帅。”
第二十九章 【真正的考验】
(谢谢“赵无恤2014”、“54656515”二位打赏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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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是阎若水从弟阎子鲲?”在铺设白色厚毡,陈设简单的主帐内,马悍盘坐于短案后,目光迥迥打量着眼前这位比自己大不了几岁,意气轩昂的青年。
阎柔这个人,马悍隐约知道,三国史上的确有这么一号人物,只是名声不彰,远不及那些名臣猛将名气大,至于其弟阎志,那是听都没听过。但当他回帐落会见这个阎志途中,询问左右时,无论是唐努还是乌追,甚至他的马僮阿苏,都听过这阎氏兄弟的大名。从他们的言语里,可以听出对阎氏兄弟的敬慕。毕竟能以汉人的身份,在凶顽的胡人间周旋,还混出若大名堂,的确令人刮目。
了解来人身份,尤其还是能载入三国史的名人兄弟,马悍的接待规格自然也就相应提高了,由帐外接见转到帐内。
“某便是阎志,见过部帅。”阎志行了一个只在参见各部族大人时才有的脱帽鞠礼。相对于马悍的淡定,阎志表面镇定,内心极度震惊。怎都想不到,这个凭一己之力,独挡三百鲜卑精骑,手杀鲜卑三勇士的猛人,竟然是一个笑容恬淡、英华内敛的弱冠少年。
少年英豪!阎志脑海里飞快闪过这个定语,心下不禁对自己所负的使命感到压力。嗯,只希望此人少不经事,有勇少谋,如此,方有可能完成兄长所托。
宾主对饮乳酷之后,阎志首先开口,尝试打听马悍的来历。但马悍除了说自己是钜鹿人之外,其余之事讳莫如深。阎志费了半天劲,也没能打探到自己想要的,心头又凉了几分,看来这少年也不好对付啊。
跟阎志兜了半天圈子,尽扯没营养的屁话之后,马悍才笑呵呵问道:“悍先谢过阎二先生送来的重礼,不知先生此来有何教我?”
阎志此行代表鲜卑大人轲比能谈判,当然不能空手而来,投马悍其人所好,带来了一份大礼。包括良马十匹、骆二十峰、牛羊百头,金十镒,汉奴三十户。
这份礼单中,最重的就是“汉奴三十户”,足足有汉奴百人之多,尽管多为老弱,但按照市价,一个奴隶最少值三千钱,这近百汉奴最少值三十万钱。而对于汉戈部而言,汉奴根本不能用钱来计算,那是本部族的父老乡亲、兄弟姐妹。相对于马骆牛羊,这才是真正的大礼。
不管阎志来此目的如何,就冲着这份大礼,马悍都会好好听他说道说道。
阎志笑应道:“部帅,志此行乃是奉鲜卑大人轲比能之命前来,希望部帅能接受大人一番美意……”
马悍听罢阎志传达的轲比能条件,不禁摇头大笑:“轲比能不会昏了头了吧——请原谅我的用词。我想说的是,我好不容易将汉民解救出来,自立一部。若归附于他,岂不是又将整个部族重送入火坑,受其奴役?如此,我做这件事还有什么意义?”
阎志忙道:“不然,轲比能大人之意,汉戈部仍是部帅的,他要的就是服从而已。只要部帅奉大人之号令,从濡水南岸到白檀这方圆百里,允为汉戈部之牧场,可以为汉戈部建帐。如此条件,不可谓不优渥,部帅何不三思?”
马悍淡淡扫了阎志一眼,道:“我们毕竟是汉民,部中所有汉民的愿望就是回归大汉故土,那位鲜卑大人若以为我们想终老塞外,那可就想错了。”
阎志沉静一笑:“无论部帅所图何为,先求立足,再徐徐图之,方为上策。”
马悍沉吟一会,展颜道:“先生言之有理,不过此事我尚须与部中耆老商议。这样吧,礼尚往来,我会送还鲜卑奴隶百人,让先生也好交差。若轲比能大人还想要回更多的部众,那就请他用相同数量的汉奴来换。我部中有鲜卑奴隶近千人,他若是愿换,那我会郑重考虑这个提议。”
轲比能要求无偿交还所有鲜卑奴隶及财产,而马悍则提出对等交换,双方条件可差得太远,阎志可做不了主,只得答应会向轲比能转达。
马悍也有自己的算盘,他现在最需要的是时间,最缺的也是时间,如果能够以和平方式,从鲜卑人手里接收上千汉奴,这笔交易绝对划算。即使是用强壮的鲜卑人交换羸弱的汉人,也依然划算——一个同仇敌忾的团体,所迸发出的力量,绝对比一个人心不齐的团体更强大。
就在马悍盛情款待本部族第一个贵客之时,一阵急遽地马蹄声入耳,随即帐外传来一个急促的声音:“禀报部帅,白檀东南方向传来警讯,五十里外发现大批骑兵,来意不明,如何处置,请部帅定夺。”
马悍饮酷的动作定格,五十里,东南方向,大批骑兵,难道是……
阎志神色不动,心下暗道:“来了,来了,这一下,且看你如何应对?”
马悍动作定格只有很短一瞬,淡淡扫了阎志一眼:“大概是乌丸人来找麻烦了,先生但请宽坐,某去去便回。”
马悍身体刚动,阎志伸手虚按,笑道:“关于这批来犯之敌,志一路南来,倒是耳闻一些消息,不知部帅可愿拨冗一听?”
马悍缓缓坐下,向阎志做了个但说无妨的手势。
阎志点点头,肃容道:“志南来之时,风闻汗鲁王因部帅袭其帐落之事而震怒,令其长子左歙侯普弗卢,率乌丸精骑五百西进,兴师问罪。以时日而计,约莫就是此时。”
“乌延、普弗卢、五百骑……”马悍低声自语,闭目沉吟一会,倏地张目一笑,“虽然来得比预想中早一些,但是人马数量倒与预想中差不多。很好,既然来了,就战吧!”起身向阎志告了个罪,大步掀帘而出。
阎志含笑望着马悍的离去背影,喃喃道:“有勇有风骨,倒是一个可用之才,就是不知其部众战力如何。兄长,接下来,就看你的了。”
汉戈部落与胡人部落最大的不同,就在于部帐周围有一圈一人多高的土垒夯成的土围子,四周还设有警戒哨楼,部众、牲口、车辆、财物居屯其间,有一定的防御力,可有效防止盗窃及劫掠。
此刻,除了因放牧太远,一时无法赶回的汉民,附近割草牧羊的部民已纷纷将牛羊赶入厩圈里。各哨楼上已有部民持弓执刀警戒,土围子后面,能够拿得动棍棒、拉得开弓矢的汉民也都纷纷持械而据守。其中不乏羸弱,木吉老汉、银匠于德、账房陶良、马僮阿苏,还有念奴那娇小柔弱的身影……
数千双眼睛,在土围子外平阔的草场上,马悍骑着高头大马,头戴铁兜鍪,身披朱色皮甲,甲上缀满鳞状小铁片;鞍左挂豹弓,鞍右后侧的皮袋子里插着两把环首刀与两柄短斧,鞍子两侧前后各悬挂着四个大撒袋,足足八十支箭矢,那种武装到牙齿的剽悍凌厉感扑面生寒。
在他面前,是整装齐备的三百汉戈骑兵,人人神情肃穆,面容毅然。
“我们一直等待的这一刻来临了!”马悍从撒袋里抽出一支羽箭,直臂平举,环顾左右,“两个月的苦训、打熬、试练,终于到了检验成果的时刻。不要以为之前我们击破了七个胡奴部落,我们汉戈部的骑兵,在这濡水两岸就算是一号人物了。错!打一帮杂胡牧民,根本算不得什么,今日要面对的,才是真正的敌手!我很高兴地看到,你们没有害怕,但我需要知道的是,你们有没有战胜敌人的决心!”
“有!有!有!”
唐努、乌追等数十好战分子的喊声激昂,但大多数汉戈骑兵,尤其是从骑虽然也在举臂高呼,但声势较弱,明显决心不足。
马悍用手中的羽箭向寨墙内的汉民一一点过,深吸一口气,蓦地嗔目大喝:“我只想告诉你们,这一战,你们可以死,但绝不可以输!你们战死了,汉戈部还能得以保存,你们的父母姊妹,亲人朋友,甚至心爱的女人还能继续生存——是作为一个有尊严的人生存!但若是输了,一切将回到从前,甚至有可能连回到从前的机会都没有。你们愿意死战,还是愿意当奴隶?”
“死战!死战!死战!”
这一次,再无一人迟疑。刚开始还是汉戈骑兵在高呼,到后来连寨墙内的汉民都一齐加入进来,千人齐吼,声震八方,战意滔滔,催杀胡草。
阎志负手立于帐前,翘首远眺,惊异不已。这个由一群乌合逃奴组成的小小部落,竟有如此强烈的战斗意志,究竟是怎么做到的?这个马悍,越发令人看不透了。
“唐努率一百从骑留守护寨,我没回来之前,你就是汉戈城寨指挥官。其余二百汉戈正骑,随我一同迎敌。”马悍高举手中羽箭,环视一圈,拇指一捺,箭杆咔嚓折断,声如金石裂空,“杀胡——”
“杀胡——杀胡——杀胡——”
第三十章 【绝 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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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檀山下,濡水奔流,高岗阡陌,碧草连天。一片尚算开阔的平野上,两支骑军遥遥相对,狼旄大纛迎风展卷。
两支军队摆出的本是准备开片的架式,但令人惊奇的是,在两军之间,却有一支数十人的第三方骑兵。此刻,那支骑兵的为首之人,正声嘶力竭,对两军首领游说,劝和罢兵。
“……中国之民与乌丸部众本为邻里,邻里有隙,亦属寻常,何不宽坐,踞论短长?刀兵之下,只会因隙生仇,上不容于天,下不见于地,中不得于人,何至此哉?汗鲁王素有雅量,左歙侯胸襟宽广,汉戈部帅亦非蛮横之辈,何不暂且休兵,容柔询问曲直,以获解决之道……”
阎柔,还真是好口才,胆量也不差,而且看样子人头也熟,难怪能在暴戾凶横的胡人部族中周旋自如。马悍暗暗感叹之余,也多了几分警惕。
阎柔为什么要这么做?他能从中得到什么好处?不会仅仅是想对汉戈部示之以恩这么简单吧?其实眼下这场面与后世的黑帮大佬之间的冲突很像,阎柔所扮演的就是某个素有威望的黑老大和事佬的角色。这些充当和事佬的帮派老大,个个都有自己的小算盘,对于这一点,马悍再清楚不过,否则谁会吃饱了撑着,没事以身犯险强出头?
虽然对阎柔生出警惕之意,但马悍还是很乐意此君在这个时侯冒头,毕竟这场战事,不是他想要的——至少现在不想。
当阎柔喊得嗓子都快冒烟之后,乌丸人那边终于有了动静,狼旄大纛下驰出一骑少见的披甲胡骑,对阎柔大声道:“左歙侯请阎大先生过去一叙。”
阎柔向马悍这边做了个告罪的动作,便随那披甲胡骑进入乌丸人骑阵中。
大约一刻时后,阎柔再度出现,策马向汉戈骑兵阵奔来。距阵前尚有百步时,被担任警戒的汉戈骑兵拦下。
阎柔在马背上向马悍遥遥抱拳,扬声道:“左歙侯请马部帅前往一叙。”
马悍含笑还礼:“前往何处?”
“两军阵前如何?”阎柔竖起两根手指,“只准带两个护卫。”
马悍眯眼笑了:“左歙侯如此诚意,阎大先生如此尽力,某何忍拒之。”
马悍真有点佩服这个普弗卢了,听说了自己干掉鲜卑人三个勇士,竟然还有胆量阵前会面。不过等他带着乌追及一名手下骑马来到两军阵前正中线,与普弗卢面对面时,才明白普弗卢的胆量何来。
首先这个所谓的乌丸王子(乌延的汗鲁王是自封的,没有得到汉庭的承认)长得五大三粗,个头不高,但块头不小,一看就是那种胆子很肥,绝不轻易服人的家伙。所以,他多半不会相信马悍的惊人战绩。而且看他那张大毛脸上一副跃跃欲试的表情,说不定心里还想称量一下马悍。
其次,这个对自己武力极度自信的乌丸王子,身后还立着两个块头很大的乌丸人,两颗髡头在阳光下闪闪发亮,乱发披肩,脸上虬结的乱须几乎遮盖了整个面孔,只露出一双野兽般的凶睛,让人怀疑他们是否刚从深山老林里跑出来的原始人。
再然后,还有阎柔这个中间人,带着四名披甲持弓的剽悍卫士在一旁监督。
这样的防卫措施如果还没胆照面,那普弗卢就不用在草原上混了。
不过,马悍对这一切并不放在心上,他本就没打算玩什么擒贼擒王。因为擒了小王,只会引来大王,事情会越搞越大。除非是汗鲁王本人,那倒是有生擒价值。能够以一个相对合理的条件和平解决,那就最好不过。就象阎柔说的,能用嘴炮解决,还是别动刀兵为好。
当然,若当真谈不拢,最后难免兵戎相见,那么最简捷的结束战斗方式,还是擒贼擒王。
双方相距三十步,彼此展开双臂,示意没带武器。
普弗卢扬起鼻孔,又粗又黑的鼻毛与虬须纠结成绺,丝毫看不出是个不到三十的年轻人,给人感觉至少老十岁。
“我的要求很简单,将我部帐落族人、奴隶、牛马财物尽数归还;赔偿奴婢三十户,牛羊百只,汉戈部酋长必须前往汗鲁王牙帐请罪,并宣示降伏。如若不允,本侯将挥骑踏灭汉戈,擒杀其酋,掳尽其众!”
马悍语言天赋相当了得,不过两个月,已基本能用匈奴语交谈了。因此普弗卢所说的话,无需翻译,句句入耳。这样的条件,与鲜卑人所开的条件相比,简直一个天一个地。
“这家伙是不是没睡醒啊?”马悍环顾左右,一脸惊讶,“仗还没开打,好象我们已经败得一塌糊涂似的,居然提出这样的条件。”
“这混蛋是欠揍!”乌追怒不可遏,向马悍躬身道,“部帅,没什么可谈的了,打吧。”
没错,普弗卢的确是欠揍,准确的说,是乌丸人欠揍。
鲜卑人为什么开出那样优厚的条件?乌丸人为什么如此咄咄逼人?原因很简单,鲜卑人被狠狠打了脸,知道他马悍不好惹,硬的不行来软的。而乌丸人对他马悍与汉戈部一无所知,甚至严重怀疑他的战绩。既然如此,还有什么好说的,就像帮派抢地盘一样,先打了再说。
马悍右手五指屈伸,隐隐发出金属磨擦音,扭头对右侧十余步外说和的阎柔道:“阎大先生怎么说?”
阎柔也很尴尬,没想到乌丸人会开出这样苛刻的条件,与鲜卑人的条件一对比,任谁都无法接受吧?略加思索,沉声道:“鲜卑人条件虽优,但远在数百里,乌丸人条件严苛,只因兵临寨前……马部帅是聪明人,当知取舍。”
马悍回首向身后二百汉戈骑兵一瞥,淡然道:“若是阎大先生,又当如何取舍?”
阎柔笑笑,突然说了一句很突兀的话:“若是阎某,会与他人联合,彼此同族,理当互相照应。”
马悍倏地张目逼视阎柔:“有人愿意联合?”
阎柔深深点头。
马悍很干脆地道:“条件?”
阎柔仰首一笑:“这样吧,先让阎某与左歙侯谈谈。”
在阎柔驱马前去斡旋时,马悍低声对乌追下令:“立即回本阵让所有人做好准备,听我号令,按既定战术作战。”
乌追领命策马回阵,那边乌丸人似乎也察觉了马悍的异动,向他指指点点说着什么。过得一会,传声筒阎柔催马而来,说出了他努力斡旋的结果:“乌丸人给出两个选择,一是不用马部帅前往请罪,但须以部帅的白马献与汗鲁王相抵。其余条件如前,不打折扣。二是马部帅同时与汗鲁王帐卫黑罴兄弟角力,若能胜之,可免赔偿。”
马悍闻言直视普弗卢,看到的是一副“老子吃定你了”的表情,还有他身后两个巨汉呲牙咧嘴挑衅的丑恶面孔。
阎柔低声道:“马部帅最好选择第一条,乌丸人希望你选第二条……不要做敌人希望你做的事。”
“多谢阎大先生提醒,安知这不是我所希望做的事呢?”马悍灿然一笑,笑容分外明朗,“我选第二条。”
阎柔大急:“马部帅有所不知,这黑罴兄弟乃北海苦寒之地的野人异种,为汗鲁王帐下最著名的勇士,可生拽奔牛,退行数十步……”
马悍眼睛眯起:“原来如此,相信他们一定很乐意与人角力。请先生做壁上观,容后再叙。”说罢跳下战马,大步向普弗卢走去,边走边高声道,“我选第二条,普弗卢,把你的两条狗放出来吧。”
马悍岂会不知,普弗卢表面似乎给了他选择,其实更狠。他是打算让这两只熊罴直接擒杀自己——这个世上,不是只有他马悍一个人才会想到擒贼擒王这一招……
而马悍也将计就计,先折普弗卢两员猛士,若有机会,连普弗卢一并拿下!
马悍越跑越快,直奔普弗卢而来。普弗卢眼睛里掠过一丝残忍笑意,双手一挥。黑罴兄弟脚步嗵嗵,震得尘土飞扬,蒲扇大小的巨掌箕张,象两头人熊般冲过来。
眼看三个疯狂的人影就要凶猛撞到一起,马悍捷逾奔马的身形蓦然向右侧一闪,垫步弹跳,凌空跃起,右掌并拢如戟,**黑罴兄弟之一的脖颈。可断钢筋的指甲,切豆腐般割开粗砺的皮肤,切断颈动脉,强劲的动脉压将血泵出,激射数尺,在头顶化为一蓬血雾,氤氲四散。
一击必杀!马悍再不理会身后传来的震天嘶吼,身形起落,毫不停滞,直扑十步之外的普弗卢——这,才是目标。
普弗卢大惊失色,一个照面就干脆利落杀掉族中第一勇士,这、这……平素自负勇悍的他,竟被马悍凌厉气势所夺,惊骇之下,拍马转身便逃。但刚跑出数步,胯下战马突然人立长嘶不前。普弗卢骇然扭头,发现竟是马悍拽住马尾。
“滚下来!”马悍暴吼一声,左手探出,扯住普弗卢腰带,生生将之扯下马掼在地上,正欲擒之。蓦然浑身一紧,象被两根铁条箍住,动弹不得,耳边传来一声如负伤野兽的嘶吼:“杀我兄弟,我要生啖了你!”
一股腥臭之气向耳朵冲来,马悍眼中厉芒一闪,脑袋不躲反撞,重重磕在黑罴的大嘴上,当即磕飞带血黄牙数枚;右手抓住环箍自己的黑罴手臂一掰,咔嚓折断,白骨森森。黑罴痛极嚎叫之声,差点震聋马悍耳朵。
马悍紧接着第三击——一记后蹬撩阴腿,在碎蛋声与黑罴变调吼叫声中奋力挣脱箍抱。定睛看时,却见普弗卢已连滚带爬奔出十步开外,而他的一干护卫也张弓挺矛,拚命打马冲来,相距不过三十步。
就差一点!
马悍怒气勃发,猛地大旋身,右手五指扣住捂裆跪地的黑罴咽喉,一抓一拽,霍地一下将黑罴的整条舌骨生生扯出,血淋淋高高举起,左手向前一指,声如霹雳:“杀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