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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尔斯塔英雄传全文阅读

作者:天魔劫火     瓦尔斯塔英雄传txt下载     瓦尔斯塔英雄传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263) 市井文化

    听到客人的夸赞,矮胖的大厨显得非常得意。

    他用大拇指比了比自己围裙下的胖肚子,说道:

    “这位贵客,您觉的好吃那就对了!这道菜的做法在我家传承了四代人了,传到我父亲那一辈时做出了不少改进,比如说加入烧红的石头,这样可以保证羊肚子里的配菜彻底熟透,石头中的矿物质还能提升鲜味。”

    可以看出,这位胖大厨对他家族的烹饪事业怀有诚挚的热爱,一旦谈起和做饭相关的事儿来,他就会滔滔不绝,没完没了。

    十分钟后,酒店老板终于忍无可忍了,他照着大厨的胖屁股踢了一脚,骂道:“胖子托尼!你这个肥胖的大懒鬼!就没有一天不偷懒的!其他客人还在等着上菜呢!别再聊天了,赶紧给我回厨房干活儿去!”

    “哎呦!嘿嘿……对不住……老板……我马上去!”

    胖大厨扭动着圆滚滚的身子,朝着厨房跑去,因为没注意脚下,他的小短腿儿被地毯的边缘绊了一下,摔倒时还撞倒了端菜的侍者小妹。

    托盘上的两个盘子和其中的菜肴都扣到了地上,这一幕被老板看个满眼儿,气得他直跺脚,对着胖厨师又是一通叫骂,惹得厅内的所有人开怀大笑。

    随着天色渐晚,楼上的住客们纷纷下楼就餐,附近的食客们闻着炊烟的味道也聚拢到了这里,一楼的大厅里人声鼎沸,热闹非凡。

    这个旅店所在的小镇位于瓦尔斯塔帝国横贯南北方的交通要道之上,汇聚了南来北往的,形形色色的旅客。

    由于很多人抽着烟斗,大厅里变得烟雾缭绕,叫骂吹牛的声音、碰杯的声音不绝于耳。

    一名面相猥琐的中年男子趁着等待上菜的功夫,偷偷用手掐了一下侍者小妹的大腿。

    “啪!

    你这个臭流氓!把你的脏手拿开!离我远点儿!”

    端盘子的女孩愤怒地扇了对方一个响亮的耳光,在那个中年男子的脸上留下一个通红的手印。

    那男子竟然一点儿也不觉得羞耻,他觉得自己已经占了便宜,满脸洋洋自得的样子,

    其他侍者姑娘们都朝此人投去鄙夷的目光,上菜的途中都远远绕开那位中年男子,和他保持距离,随他怎么呼唤,再也不给他送餐送酒了。

    在这群鱼龙混杂的住客当中,有两名面相凶狠的男子格外惹眼,他们俩坐在大厅角落里的一张小木桌边赌博,桌子上堆了不少硬币,还放着一本记账簿。

    其中一名脸上带刀疤的汉子突然站起身来,他用手指捏住骰子仔细查看起来,随后唾沫四溅地破口大骂:

    “他妈的!你这狗娘养的玩意儿!竟敢在赌桌上作弊!我刚注意到,你这骰子里灌了水银!我说今晚怎么一直输呢!还以为自己真的运气差,原来是他妈的碰上了出老千的!”

    另一名面相凶恶的秃头汉子也站起身来,他用袖子抹了抹脸上被喷溅的唾沫:“去你的吧!输不起是吗?赌博就是有输有赢,玩不起就他妈别玩,老子找别人赌去!”

    秃头汉子抓起桌上的硬币就要起身离开,刀疤脸拽住了秃头的脖领子,恶狠狠地威胁:“你他妈还想跑?混蛋!你出老千骗了老子的钱,快把钱给老子吐出来!”

    “呦呵,耍横是吧?我要是不给呢?”

    “不给钱就揍死你!”

    随即,秃头汉子的脸上挨了重重的一拳。

    他倒在桌上,但很快就用胳膊支起身子,还给刀疤脸一拳,两名醉汉互相撕扯着衣服,疯狂地扭打起来。

    酒馆老板闻声赶了过来,看着打成一团的二人,大声喊道:“你俩要打架没关系,给我看着点儿,别砸坏了老子的桌椅!”

    可那二人越打越凶,不仅砸坏了一副桌椅,还把旁边桌上的酒杯也碰碎了。

    老板攥紧了拳头,朝着厨房里喊道:“奈森!希维尔!收拾这两个混蛋!”

    “来喽!”话音刚落,只见厨房里冲出来两个精壮的小伙子,他们俩平时是帮厨,出事儿的时候担任打手,两人手里挥舞着短木棍,对着秃头和刀疤脸一阵猛打,战局变得更加混乱。

    不断有盘子和杯子被砸碎,惨叫声和怒骂声吓坏了大厅里的女住客们,有个老妇人直接被吓得晕了过去。

    一只玻璃杯飞到了墙上摔得粉碎,发出巨大的声响,罗斯玛丽皇女被吓得花容失色,浑身颤抖着缩成一团。

    马克西姆安慰着惊慌的姐姐,把她抱在怀里,轻轻拍着她的背:“老姐,别害怕,这种事在酒馆里很常见的,有维克托和埃德嘉在呢,谁都伤不了你。”

    与其他女士的反应完全不同,见到这种暴力的场面,艾德嘉公主反倒显得非常亢奋。

    只见她左手拿着一只羊腿,右手擎着木质啤酒杯,嘴上满是油光,银色长发上沾染了调味料和蜂蜜。

    她一个大步窜到了正在打架的四人旁边,一边吃喝一边兴冲冲地看着,她看得目不转睛,一双紫罗兰色的大眼睛几乎不眨一下,时不时为他们加油鼓劲:

    “用力啊!对!就是这样!打他的脸,踹他的裆!揪他的胡子!你们是没吃饱饭嘛?打架都没有力气!”

    威廉少爷脸色难看地看着埃德嘉,无奈地摇了摇头。

    康斯坦茨也是一脸的不屑,他扶了扶眼镜腿,说道:“这里就没有像样儿的绅士么?太粗鲁了,真是个野蛮的地方!”

    维克托男爵站到他俩身后,笑呵呵地按住他们二人的肩膀:“咱们瓦尔斯塔民族民风彪悍,喜欢用拳头解决问题。

    康斯坦茨陛下,威廉少爷,你们在帝都的贵族交际圈子里待得时间太久了,贵族绅士的繁杂礼仪,还有那些锦衣玉食无一例外都会蒙蔽你们的双眼。

    所以嘛,有机会一定要多出来走走,多看看外面的世界,了解一下国民的生活状况,这也是皇帝陛下的意思。她希望你们多接触市井文化。”

(264) 花花公子

    康斯坦茨皇子点了点头:

    “维克托义兄,我懂母皇陛下的良苦用心,可我现在不想在这吵闹的环境里待下去了,

    这里的一切都令我心烦意乱,我还是去做点儿更有意义的事情比较好。”

    维克托男爵恭敬地回应:

    “那好,您去休息吧,皇太子阁下,我和埃德嘉公主在这里盯着呢,如果那些人打得太过火,局势无法控制的话,我们会上前阻止的。”

    “嗯,辛苦你了,维克托,有你俩在的话,肯定出不了事儿。”

    说罢,康斯坦茨皇子用熏香的餐巾擦了擦嘴,他站起身来,攥住轮椅的把手,说道:

    “走吧,威廉,反正也吃饱了,咱俩回屋看书去了。维克托,你力气大,麻烦你帮我把威廉抱回屋里把。”

    “交给我吧!”维克托男爵撸起了袖子,露出一双强壮的大粗胳膊,小臂上遍布体毛。

    他把威廉少爷连同他的轮椅一并抱了起来,轻松的像是抱起一只小猫似的,维克托踏着阶梯上了楼,为了防止撞到头,他还得弯着腰。

    康斯坦茨皇子一边剔着牙一边跟在后面,木质阶梯发出危险的吱嘎声。

    埃德嘉公主看着他们的背影,说道:

    “一直以来,我都想和维克托义兄打一场兵击格斗,听说母皇大人和上一代圣墓守护者有过交锋。

    据说那是一场惊天动地的骑士大战,真希望我也能找到这样强大的对手,有难度才能打得过瘾嘛!”

    罗斯玛丽皇女听到了这些话,轻轻拍了下妹妹的头:

    “艾德嘉小妹,你就老老实实地吃你的羊腿吧!

    兵击格斗的事儿你就别想啦!你和那些野蛮的男孩怎么打我都不管,但你要是敢伤了我亲爱的维克托,我和你没完!”

    马克西姆端着酒杯大笑着说:“看呐,咱们的老姐多心疼未来的姐夫,这还没嫁出去呢,就护着他,等结婚以后那还了得!”

    埃德嘉也跟着哈哈大笑:“放心吧,老姐,就算我和维克托真的打一场,也会避开他的要害部位,不会妨碍你俩婚后的幸福。”

    罗斯玛丽皇女的一张俏脸涨得通红,她急得都快哭出来了:

    “马克西姆!埃德嘉!你俩太过分啦!总拿我找乐子,我不理你们啦!”

    泪水在她的眼眶里打转,映得那双金瞳水灵灵的,小嘴儿撅了起来,要不是被头巾遮着,一定显得相当明艳动人。

    为了哄姐姐高兴,艾德嘉开始为她捶背,马克西姆在她身边坐下,一连讲了好几个粗俗的笑话,逗得罗斯玛丽公主掩面而笑:

    “好啦,好啦!别再献殷勤了,我原谅你们啦!我回屋休息去,你们自己玩吧。”

    埃德嘉继续兴冲冲地看打架,为每一枚被打落的牙齿欢呼雀跃。

    马克西姆则是干起了他的老本行,他一边喝着酒,一边朝着路过的女侍者抛媚眼。

    一位端着托盘,满脸雀斑的女孩在他面前停了下来:“先生,您长得又高又英俊,是我见过最帅气的男人。”女孩以一副花痴的表情说道。

    “谢谢你的夸赞。”马克西姆对着女孩小声耳语道:“姑娘,告诉你个秘密,我可是咱们帝国的皇子哦!”说着,他把一只手搭到女孩的肩膀上。

    姑娘显然是倾慕于他,并不十分抗拒,但她十分自爱,懂得矜持,还是轻轻地把肩膀上的手推开了,噘着嘴说道:

    “哈哈,您可真是爱开玩笑,以帝国皇子那样高贵的身份,怎么会来我们这种穷乡僻壤?您要是皇子的话,那我还是公主呢!”

    “姑娘,既然你不信,那你觉得我是何身份呢?”

    “您显然是那位富商的随从之一,那个戴着眼镜儿坐轮椅的是你们的老板,对吧?”

    “是啊,姑娘,你猜对啦,我们都是帮工,跟着财主老爷到处做生意。”

    “哎!”侍者女孩叹了口气,说道:“你们老板对手下人可真是大方!

    刚才我都看到了,他请你们每个人都吃了大餐,连车夫都有份儿!

    我真是羡慕死了!我们老板就吝啬得很!每月的工钱都少得可怜!

    我挣的钱一分不剩都得补贴家用,爷爷生着病,还得养活两个妹妹!穷人家活着真是不易!”

    “可怜的姑娘,你理应享受更好的待遇。咱们来玩个游戏,你来猜猜我们每个人的身份,猜对了有奖品哦!”

    “那我就猜一下,那个大个子壮汉是保镖,两个裹得严严实实的女人是女仆,另一个戴眼镜儿的男人可能是管家,至于您……您看起来……非常……”

    “我看起来怎么样?”马克西姆皇子的浅笑充满魅力,一双淡紫色的眼眸格外深邃迷人,瞪得姑娘非常不好意思:

    “您……您看起来不像一般的随从,先生,您很有魅力,追求您的女孩子一定很多吧?”

    “是有很多,但我已经找到了自己的真爱。”

    女孩的表情显得极为失落,她垂头丧气地说道:“天呐,是哪位姑娘这么幸运?她一定很漂亮吧?能配得上您的相貌的……或许只有公主陛下那样的大美人儿了。”

    马克西姆忍住了没有笑出来,他故作玄虚地说道:“我爱上的那位姑娘啊,她有着一头乱糟糟的棕色卷发,脸上雀斑很多,鼻子有点儿宽,还有一双碧绿的眼睛,嘴巴旁边还有一颗痣。”

    “这……您形容的这个人……怎么感觉有点儿熟悉?”

    “当然熟悉,你每天照镜子都能看到她。”

    “啊……难道……您说的那个人……是我?”

    “还能有谁啊,可爱的女士,一进旅店我就注意到你了,愿不愿意陪我喝一杯啊?”

    当晚,一夜无事。

    第二天一早,队伍从“大南瓜旅店”出发了,继续向着深林谷地前进。

    在马车上,康斯坦茨皇子疑惑地问道:“刚才出发的时候,我看到有个姑娘对着咱们的马车抹眼泪来着,好像是酒店里的侍者之一。”

    维克托男爵没有说话,只是转头看向马克西姆,眨了眨眼。

    康斯坦茨这才恍然大悟:“又是你干的?我的老弟啊,你可真是个花花公子,你这样不太好吧,见一个爱一个,到处留情。”

    马克西姆慵懒地靠在座位上,摆了摆手:“我又有什么办法?那些女人见了我就往我身上贴,甩都甩不掉。”

    “那你干脆不搭理她们不就行了?

    你这样给她们希望,又突然离去,会给人家心理造成创伤的,马克西姆老弟,说真的,你就没想过认真地谈一场恋爱嘛?”

    “不急,我还没遇到合适的人。算了,咱们别聊这个了,说点儿眼前的事儿吧,比如……今天的旅程如何安排?”

    维克托男爵看了眼地图:“今天天气不错,附近的路况也很好,都是新修的大路,我们可以前进很长一段距离,照这个速度……再有两天半就能抵达目的地了。”

    维克托的大手指向了地图上的一个位置:“今晚在金斯托普镇休息吧,那里景色不错,还有个热闹的集市。”

(265) 集市

    旅程的第三天,大家起了个大早,决定先在这里玩儿上半天再出发。

    金斯托普镇位于瓦尔斯塔帝国的中心地带,尽管城镇的占地面积不大,人口也不多,但作为帝国重要的交通枢纽之一,其繁荣的程度绝非一般小城镇可比。

    当地最有名的莫过于每天凌晨开放的自由贸易集市,

    这里汇聚了南来北往的旅客和商贩,不是以商店街的形式,而是以临时摊贩的形式经营,商品种类繁多,让人眼花缭乱,价格也比大城市的商店里便宜不少,到处都能听到旅客杀价的声音和商贩们的吆喝声。

    “哇!太棒啦!”罗斯玛丽皇女兴奋地拍着手:“比起帝都的商店大街,我更喜欢这个集市,虽然脏乱了点儿,但是好热闹啊!”

    罗斯玛丽穿行在拥挤的人群中,她自幼成长于深宫之中,平日里购物也是局限于帝都商圈之内,这会儿来到这熙熙攘攘的贸易市场,看到的一切东西都令她感觉新鲜有趣,一双金色瞳孔放射出快乐的光芒:

    “天呐!你们快看呐!那些挂在竹竿上的丝绸面料!

    颜色好鲜艳,好漂亮啊!一定是由骆驼队从极东之地运来的,做成晚礼服一定很好看!

    我好想买一些带回去,可是……车上的行李装得太满了,我害怕装不下啊!”说到这,她的神情显得有些失落遗憾。

    维克托男爵一脸宠溺地牵住她的手:“没关系,你尽管去挑选吧,买完了我雇人托运回去就行,不过一定要小心,这里人多眼杂,把头巾拉紧一点儿,被人认出来可就麻烦了。”

    “你对我真好!我爱死你啦!”

    罗斯玛丽皇女像个小女孩那样蹦跳着撒起欢来,她踮起脚尖,给了爱人一个热烈的吻:“这是奖励给你的!我的誓言骑士!走吧,咱们去买东西!我太兴奋啦!”

    维克托想了想,和众人说道:“大家都去逛逛自己喜欢的摊位吧!咱们下午13时回到旅店集合,然后继续咱们的旅程,祝你们都能吃好玩好!那么,暂时别过,咱么下午见!”

    其他人没有立即行动,而是远远看着这对情侣的背影。

    看到罗斯玛丽公主在布料摊位前高兴地蹦蹦跳跳,像一只活跃的小兔子似的,维克托男爵耐心地陪伴在公主身边,胳膊上挂满了挑选好的布料,脖颈上鲜艳的唇印格外显眼,幸福写在他的脸上。。

    康斯坦茨皇子砸了咂舌:“啧啧……维克托对付女人可真有耐心,真是厉害,竟然能把罗斯玛丽老姐哄得高高兴兴的。

    你们总说我四处留情,说我是花花公子。可是依我看呢,维克托才是真正的情场高手,能把咱们帝国最漂亮的女人泡到手,除了他也没谁了!”

    “咳咳!”埃德嘉皇女故意咳嗦几声:“马克西姆哥哥,你前些天还夸我比老姐漂亮来着,怎么这会儿又改口啦?”

    还没等马克西姆辩解,康斯坦茨皇子便抢着说到:“小妹,只要是从他嘴里说出来的,每个女人都是天下第一漂亮,前天晚上那个旅店的侍者姑娘被他夸得都快晕过去了。

    说到拍马屁的本领,马克西姆老弟若是说自己第二,没人敢称第一!”

    这一席话把埃德嘉逗得哈哈大笑,马克西姆赶忙转移话题:“大伙儿别再看那俩人秀恩爱了,都去逛市场把。

    我刚刚看到市场里有个啤酒零售摊位,有很多人在那排队,味道应该不错,我先去了,告辞。”说罢,他急不可待地朝着啤酒摊位走去。”

    康斯坦茨皇子指向市场的北侧:“我刚才在那里看到几家售卖二手古书的摊位,威廉,咱俩去看看吧,我有预感,那里能淘到珍贵稀有的书籍,咱俩来充实一下金湖宫图书馆的收藏。”

    威廉少爷用力点了点头:“太好了,咱们走吧,麻烦你推我过去。”

    康斯坦茨推着轮椅刚走出去没几步就停了下来,他似乎想起了什么事情,转头问道:“差点儿忘记了,你去哪里逛啊,小妹?”

    “啊……好困!”埃德嘉皇女揉了揉眼睛,她伸了个懒腰,说道:“我昨天夜里去了趟附近的地下黑拳赛场,赌拳赌输了不少钱,天快亮了才回来睡了一会儿,现在我困得很啊,就不逛街了,我回旅店补睡一觉。”

    “那好,你去休息吧,小妹,咱们下午见。”

    随后,康斯坦茨皇子推着威廉来到了市场北面的区域,书籍商人们汇聚于此,成千上万本古旧书册被整齐地码放在各个摊位上,简直是读书人的天堂。

    他们俩挑选了足有一个多小时,最后挑到了九本陈旧的古书,想不到在这种喧闹的市场上竟还能买到如此珍贵的绝版书籍,而且价格还不贵,两位爱书人都感觉相当满足。

    等到他们回到旅店门口,才刚早上九点多,还得过很久才到集合出发的时间,他们把买来的书交给车夫保管,进入旅店大厅,发现马克西姆皇子正坐在吧台边上,一边吃着点心一边朝着厅内的姑娘们挤眉弄眼。

    康斯坦茨皇子推着威廉走了过去:“嗨,马克西姆,你不是在市场的摊位上喝酒么,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哎……别提啦!我本来喝得好好的,有一匹拉大车的马突然受了惊,这讨厌的牲畜挣脱了缰绳,撞翻了摊位上的大酒桶,可惜那些好酒啊!撒得满地都是,全都毁了!真让人心痛!这下大家都没得喝了,我也只能回来了,今天可是够倒霉的!”

    康斯坦茨皇子打了个哈欠:“今天起得太早了,我回房间里歇一会儿,你俩在这吃东西聊会儿天吧。”说完后他便走上了楼。

    威廉少爷倒是一点儿都不困,他似乎想起了什么重要的事情,突然开口:“马克西姆,我有个问题想请教你。”

    马克西姆皇子放下手里的叉子和点心,苦笑着说道:“拜托,威廉少爷,你可别拿我开玩笑了,像你这种聪明的好学生都解不出的问题,你拿来向我这种浪荡的公子哥儿提问,这不是埋汰我么!”

    威廉有些不好意思,他竭力压低声音,不想被别人听到:“不……我想问的不是书本上的练习题,是关于女孩子的问题。”

(266) 情感问题

    “关于女孩子的问题?”

    马克西姆皇子兴奋起来,他自豪地拍了拍胸脯:“哈哈,这你可算问对人了,别的我都不在行,但说到泡妞儿,咱可是专家教授级别的!

    不是我吹牛啊,威廉少爷,放眼整个帝都米德奈特堡的贵族交际圈子,就没有我马克西姆撩不动的小妞儿!

    只要我能帮上忙的,有问必答。”

    “谢谢你!”威廉少爷想了想,随即说道:“请问,贵族少女一般都喜爱什么样的礼物?我希望哄她高兴。”

    “嗯?礼物?”马克西姆皇子愣了半秒:“你这问题问的……有些笼统了,我没法儿回答,因为每个女孩的性格都不一样,喜爱的礼物自然也不一样,我给你举几个例子吧,先说你熟悉的;

    比如像咱们学院的埃儿法利特学姐那样的好学生,送她一本珍藏的典籍当礼物就很合适,康斯坦茨二哥就是这么做的,效果很不错。

    再说一个例子,我老姐的闺蜜娜塔莎小姐,你认识吗?”

    威廉少爷点了点头:“当然认识,那个姜黄色头发的姑娘,说话是卷舌口音的那位。”

    “没错,就是她,娜塔莎是来自草原的游牧民族姑娘,她喜欢毛皮制品,

    送一顶名贵的海獭皮帽子肯定能打动她的芳心,我给梅耶大哥提供了这个建议,而结果也证明我的判断没错,梅耶的钱没有白花,娜塔莎小姐现在天天戴着那顶帽子,爱的不行。”

    “厉害啊!看来我是问对人了!”

    “威廉,说出你要讨好的女孩子是谁,然后我会根据她的兴趣爱好,给你提出相应的建议。”

    “额……她的名字……这……这不太方便说啊。”威廉少爷磕磕巴巴地说道,他不太好意思说出来那名字。

    马克西姆皇子微笑起来:“嘿嘿,你真是一点儿都没变,和小时候一模一样,还是这么害羞啊,威廉少爷,其实你不说我也知道,你说的礼物,是准备送给我妹妹埃德嘉的,对吧?”

    威廉·艾因富特惊讶地坐直了身子,两只手紧紧握住轮椅的扶手:“你是怎么知道的?”

    马克西姆伸出手,拍了拍威廉少爷的肩膀,亲切地抚摸着威廉的红色卷发,说道:

    “我这个漂亮小妹是个直性子,她喜欢谁就直接说出来,从不隐藏自己的情感,而你显然在她心中占有一席之地,你这个幸运的家伙!老天爷还是是公平的,命运之神收走了你的双腿,却赠给了你桃花运。”

    “是啊,这么多优秀的贵族男孩在追求她,我一直以为自己没有任何机会,现在我看到了希望。

    我不希望因为自己的胆怯给人生留下遗憾,几天前我决定了,要勇敢地追求她,这辈子必须得为自己喜爱的人努力一回,当时的我踌躇满志,却不知道该如何去做。”

    马克西姆皇子凝视着对方的青色眼眸,威廉的眼中清澈无比,没有一丝诡诈,让人感觉到全然的真诚:

    “我看的出来,你对我妹妹是真心的,但是我有必要给你泼一盆冷水。

    关于你,威廉少爷,我想说几句自己的看法,某些言语可能会伤到你,希望你别在意,我没有任何恶意,只是为解决问题。”

    “你说吧,马克西姆,我知道你这都是为了我好,苦口良药利于病嘛。”

    “啧啧啧,听听,好学生说话就是不一样,说起道理来一套一套的。

    我知道你聪明好学,博学多才,可这在恋爱方面未必是件好事,

    大多数女孩根本不喜欢严肃刻板的男人,她们更喜欢不守规矩的浪荡公子,比如像我这样的。

    她们喜欢男人对自己做出允诺,尤其喜欢听男人的甜言蜜语。

    她们才不管那诺言是否是空洞无味的,也不管那些甜言蜜语是真心实意的夸赞还是拍马屁。

    其实泡妞儿很简单的,只要你脸皮够厚,足够殷勤,嘴足够甜,懂得打扮自己,就能讨到女人的欢心,

    总的来说,女性和男性的思维是完全不同的,她们的感性大于理性,喜欢形式主义甚于实际,

    搞清楚这点,你就能在情场上无往不利。”

    威廉·艾因富特听得极为认真,他不断地点着头,觉得自己发现了一片新天地,

    这些知识是他从书本中永远也学不到的,面前的这位皇子虽然是位声名狼藉的花花公子,但却毫无疑问是情场方面的顶尖高手。

    “真是精彩的讲演,请你告诉我更多……告诉我该怎么做,怎样才能讨得美人欢心。”

    “这对你来说很难,你算是最容易被女孩子们忽略掉的类型,威廉,你身体不好,不会打扮自己,不解风情,只知道闷头读书,说句难听的吧,学院里的一群贵族小姐给你取了个绰号,叫你瘸腿书呆子威廉。”

    威廉少爷的脸色变得铁青,尽管他心里很不痛快,却也不得不承认,马克西姆皇子说的都是事实。

    “哎……”他叹了口气:“是啊,她们说的没错,我既迂腐又残疾,我知道……知道自己不讨人喜欢,到哪里都是个累赘。“

    “那你准备怎么办?接受这一切,一辈子单身,还是就此改变自己?”

    威廉·艾因富特无力地摇了摇头:“我曾经想要做出改变,买了几套流行款式的礼服,还找理发师烫了发型,想着让自己变得活泼一点儿,时髦一点儿,但总是有心无力。

    像我这种腿脚残废的四眼儿书呆子,没人帮我推着轮椅,我就哪都去不了。

    我没办法陪着女孩子逛商店,没办法骑着马兜风,我所有的优势,也只不过是有耐心,够专注而已……而且我还……”

    “停!”马克西姆突然举起手,打断了对方的发言。

    “啊?怎么了?”威廉少爷一副疑惑的表情。

    “你刚才说起自己的优点,说到你有耐心,够专注,这就是你的优势啊。”

    “可这并没有什么用,女孩子们不关心这些,她们喜欢帅气健谈的翩翩公子,不喜欢残废的书呆子。”

(267) 威廉的礼物

    “你也不必如此悲观,那只是大多数女孩的想法,而非全部。

    比如我的老姐罗斯玛丽,她就很喜欢维克托义兄那样严肃刻板的男人。”

    我的小妹埃德嘉更是与众不同,她外表很华丽,却很邋遢,一点儿也不温柔,内心里住着个残忍粗野的男孩。”

    “不,我要为她辩解。”威廉·艾因富特的表情认真起来:

    “帝都的大贵族圈子里,很多人都在讲埃德嘉小姐的坏话,说她粗野无礼,没有一点儿公主的样子,可我对此持有不同意见,那根本不能算缺点,只能说是特立独行罢了。”

    埃德嘉的确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淑女,她既独立又自强,她不甘于做男人的附庸,不希望自己当个花瓶。

    她做事很有毅力,一旦她决定了,什么艰难险阻都挡不住她。

    她想当职业军人,想考取军官职位,于是她就为实现这个目标而努力。这也是近一年来,她的学习成绩突飞猛进的原因。

    人们都说她粗鲁、野蛮,但她对家人和朋友都怀有诚挚的爱,她看重荣誉、责任和诺言,颇具瓦尔斯塔古风。

    从小到大,人们一直对她指指点点,这很不公平,因为我知道埃德嘉是个怎样的人,我知道她心怀瑰宝。”

    马克西姆·米德奈特皇子点了点头:“看得出来,威廉少爷,你和大多数的追求者都不一样,那些人只是贪图埃德嘉小妹的美貌,或者想要借着她帝国公主的身份获得权势,在官场上一飞冲天。

    而你呢,威廉少爷,你比任何人都更了解她的内心,知道嘛,你说的这些话让我这个哥哥都觉得汗颜。

    我比埃德嘉早出生了一分钟,是她的双胞胎兄弟,但我对她的了解却远远不及你这个外人,

    甚至连母皇大人都不能完全理解埃德嘉的心思,这世上的母亲总是认为子女对自己毫无隐瞒,但往往都是事与愿违。

    埃德嘉和我们说过,你身上的某种特质令她着迷,她说你的气息有异于常人,

    我一直未能理解那是什么意思,但我一定会好好帮你的。

    威廉少爷,你是个难得的好人,你既诚实又专注,不像我这样的花花公子见一个爱一个,如果跟了你,我的小妹一定会幸福的。”

    威廉·艾因富特被感动得几乎哭了出来:“谢谢你,马克西姆,请告诉我该怎么做,怎样才能进一步赢得令妹的芳心。”

    “你想送她礼物,讨她欢心,那就一定要深入了解她的兴趣爱好,我问你,埃德嘉平日里最爱什么活动?”

    “兵击格斗、空手搏击、马球、射击打靶……简直是太多了,所以我才有些迷茫,到底该送她什么好。”

    马克西姆皇子摇了摇头:“那些兵刃和枪械她都不缺,学院训练场里有的是,以她帝国公主的身份,想弄到任何东西都不难。”

    “那我该怎么办啊?”

    “我给你个提示吧,威廉少爷,我的这个小妹全盘继承了母亲的体质,兼具力量和敏捷。

    为了能让她发泄明显过剩的精力,在埃德嘉很小的时候,我的母皇大人送给她一柄轻巧的小斧头。

    埃德嘉对这小玩意儿爱不释手,她把斧刃打磨得光亮锋利。

    其他贵族女孩都在玩儿洋娃娃过家家,年幼的埃德嘉一个人跑到林子里挥舞着斧头玩耍。

    终于,她有了发泄的渠道,宫里那些总她砸坏的家具再也不必遭殃了。

    从那以后,她养成了自己砍树劈柴的习惯,后来她长得越来越高,越来越壮,身体的力量更加惊人了,

    有一次,来自北方某个小国的使者献上了众多国礼,其中包括一把做工精致的长柄战斧。

    那是北方酷寒之地的战士们习惯使用的武器,那玩意儿样式很特殊,令人印象深刻。

    上好的钢材经过渗碳工艺加工,表面硬度很高,由于经过特殊的淬火工艺处理,斧刃的表面形成水波一样的金属波纹,相当漂亮。

    据那个北方小国的使者描述,

    这柄可怖的大斧子不是为了生产建设而设计的,它纯粹是为战争而生,比起一般斧头沉重得多,对使用者的力量要求很高。

    斧柄末端还带有锋利的尖刺,可以用来刺击敌人,整个斧子的配重经过精确的计算,平衡感极佳,算是一件难得的精品。

    母亲把那长柄斧赠给了埃德嘉。她非常喜爱这个礼物,甚至把它挂在床头,埃德嘉不仅用这可怕的巨斧伐木劈柴,还把它当成冷兵器勤加练习,总结出一套自己习惯的动作用法。

    后来,在一次皇家狩猎的的过程中,因为她使的力气太大了,那柄斧头被深深劈入大野猪的头骨内,斧刃变了形,斧柄断裂,彻底坏掉了,

    当时母皇陛下忙于朝政,没时间关心我们这些皇子皇女。

    埃德嘉小妹心里一直在期待新的斧头,实际上她完全可以自己去找关系弄一把,可她一直没有付诸行动。

    我猜她是心里赌气,她想要等母皇陛下自己想起来送给她,别看埃德嘉那副随随便便的邋遢样子,实际上她很在乎家人,渴望受到母亲的关爱。

    如果在这个时候,威廉少爷,你能送给她她一直以来渴望得到的东西,我的小妹一定会非常高兴的。”

    “太好啦!”威廉·艾因富特兴奋得眉飞色舞:“感谢你告诉我这些信息,我刚才在市场看到了很多家北方商人的摊位,其中就有武器工匠的身影,说不定就有咱们想要的东西呢,我等不及想去看看了!”

    “好家伙!威廉少爷,你现在的表情充满了干劲儿!”马克西姆撸起了袖子:“咱们这就走!我推你去!”

    当天下午13时,旅店门口。

    维克托男爵低头看了眼怀表:“怎么回事儿?威廉和马克西姆去哪了?你们谁看到他们了?”

    一位车夫说道:“我看到他俩朝着市场的方向走去了。”

    另一位车夫指着远处说:“看呐,他们俩回来了。”

    片刻之后,马克西姆推着轮椅来到旅店门口,威廉少爷的膝盖上放着个巨大的长条形帆布袋子,两人的脸上洋溢着兴奋和愉悦。

    罗斯玛丽皇女问道:“马克西姆小弟,威廉少爷,你俩干什么去了?我们大家都在等你们。”

    “去市场买东西了。”

    “买的什么啊,能给我看看嘛?”说着,罗斯玛丽想要打开帆布袋子。

    马克西姆伸出一只手拦住她:“嘿嘿,老姐,这是送给某人的礼物,不能给你看。”

    “哎呦!搞得还挺神秘!马克西姆,你是不是又去沾花惹草了,这次你又撩了哪位姑娘啊?”

    马克西姆扮了个鬼脸:“就不告诉你!这是我和威廉的秘密!你说是吧?”威廉也笑着点了点头。

    “真可疑,你俩……该不会是谋划着搞恶作剧吧?”罗斯玛丽疑惑地看了看他俩,随后转头对维克托说道:“我去楼上把小妹叫醒,然后咱们就出发吧。”

(268) 欢迎来到雾松镇

    离开帝都的三天后,旅行者们来到广阔平原的尽头,穿过一道隘口之后,终于来到此行的目的地深林峡谷。

    这里地广人稀,降水充沛,常年被山涧的浓雾所笼罩,从古至今都是一块充满了神秘感的土地。

    当天傍晚,两辆马车来到了谷地中的一座小镇,栅栏外的一块木牌上用红色油漆写着一行大字:

    “欢迎来到雾松镇。”

    一名背着双管猎枪的大胡子男人站在岗楼上,看到有马车前来,他粗声粗气地喊道:

    “前方的马车!停下来!”

    大胡子男人举着煤油灯从岗楼的木梯走下来,问道:

    “从哪来的?来我们这儿干什么?”一边问着,他把猎枪端在手里,打开保险,并且扳动了击锤。

    车夫回答道:“我们是从帝都米德奈特堡来的商人,来这里做生意顺便旅游观光。”

    听到对方是从帝都来的商人,大胡子男人的语气变得稍微客气了些,但他仍然端着枪,时刻保持警戒。

    “嗨,你们好啊,米德奈特堡的贵客们,我们是雾松镇的民兵,请接受我们的例行检查,这不会耽搁你们太长时间的。”

    这时,又有另外两名民兵从路边的岗亭里走了出来,他们一手提着煤油灯,另一只手拿着上了膛的手枪,其中一人问道:“你们这两辆车里,领头的是哪位?”

    “别紧张,伙计们!请放下枪,我们都是正派的生意人!”维克托男爵微笑着跳下车,他打开了两辆马车的车门,好让民兵看到车内的情况:

    “我来介绍一下,坐轮椅戴金丝眼镜的这位绅士是我们商会首领的公子威廉少爷。

    如你所见,我们这位少爷的腿脚不太方便,就别让他下车了。”

    “那好吧,不用下来了。”

    民兵举着煤油灯照向车内,他看到威廉身上的衣服用料极为考究,马上意识到这个坐轮椅的少爷的确是个有身份的富家子弟,语调便也恭敬起来:

    “您好啊,来自帝都的威廉先生,车里的其他人都是您的手下么?”

    威廉·艾因富特整理了一下衣领,说道:“没错,都是我的人,那两名车夫你都看到了,那个大个子是我的私人保镖,我身边的两位姑娘都是我的贴身女仆,前面车里的两个年轻人是我的两名助手,平日里负责理货和整理账目。”

    民兵点了点头,继续问道:“有没有携带冷兵器和火药武器?

    “行李箱里有几支枪,还有几把刀剑,那都是为了以防万一,自卫用的。”

    “嗯……刀剑你们可以留着,但火药武器必须上缴。”

    “我们有持枪许可证,要不要拿出来给您看看?”维克托男爵问道。

    “不用拿出来,我们镇长规定不许外地人带火药武器进镇子,有许可证也不行。

    如果你们今晚要在镇子里住宿,那就必须遵守我们镇的规矩,等你们离开的时候,会把枪支弹药如数归还给你们的。”

    “那好吧!”维克托男爵说,“车夫,去把行李箱里的枪支卸下来,交给这些民兵朋友们。”

    “谢谢你的配合,大个子,你们这伙人挺痛快,免去了我们不少口水。”领头的民兵朝着伙伴招了招手:“过去检查他们的行李,把枪支弹药装在袋子里收走。”

    眼看着自己的宝贝枪支都被人拿去,埃德嘉公主的脸色变得格外阴沉,淡紫色的眼眸在黑暗中熠熠生辉。

    威廉少爷赶忙按住她的手,小声说道:“咱们是客,还是遵守人家的规矩为妙。”

    收好了行李箱中的枪支弹药,大胡子民兵头领的目光瞄向车内,朝着自己的手下吩咐:

    “你们俩,上去搜一下车厢,看看他们身上有没有手枪。”

    眼看埃德嘉公主就要发怒了,维克托赶忙拦住了民兵:“请您等等!”

    民兵头领皱了皱眉,他的手指搭在了猎枪的扳机上,咄咄逼人地说道:“怎么了?大个子保镖,你是想找茬吗?”

    “先生们,我们不喜欢被别人搜身,能不能通融一下,给点儿面子可好?”

    大胡子民兵朝着地上啐了一口唾沫,不耐烦地说道:

    “小子,别看你块头大,老子的枪子儿可他妈的不长眼睛。

    我建议你放聪明点儿,镇子里还有上百人的民兵队伍,宪兵骑士也在周围巡逻,别干傻事儿,那样对你我都不好。”

    维克托常年在外办案,为人处事方面比起皇子皇女们要圆滑许多。

    只见他满脸堆笑,对着民兵们说道:“我没有找麻烦的意思,只是我们这位少爷很不喜欢被人搜查,如果你们愿意行个方便的话,他会非常感激的。”

    一边说着,维克托的大手悄悄伸进了钱袋,他摸出了三枚银币,硬塞到了民兵队长的手里,低下头对着他的耳朵小声说道:“拿着这个!小小意思不成敬意,请弟兄们喝个酒!”

    对方拿了钱立即放下了枪,把银币塞进了自己的衣兜,脸色变得非常愉悦:

    “嘿嘿,就是因为这个,我才特别喜欢帝都来的商人,比那些穷鬼乡巴佬大方多了!”

    他挥了挥手,吩咐两个手下退开:

    “好了,检查结束了,你们的马车可以通行,欢迎来到雾松镇,祝你们生意顺利,玩的愉快!”

    临时设置的木栅栏被逐个挪开,两辆马车进入了小镇。

    远离民兵岗哨之后,康斯坦茨皇子再也憋不住了:

    “维克托,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这里明明是咱们国内的小镇,怎么搞的比边境检查站还要紧张?”

    维克托男爵倒是显得相当轻松,他嘴里叼着烟斗,缓缓喷出一口烟雾,说道:

    “山谷里的人口不仅稀少,还很分散,治安管理一直是个大难题。

    大多数公职人员都不愿意到偏僻的地方任职,强行投入太多人力亦会造成极大的浪费,所以就这么一直凑合着。”

    马克西姆皇子朝着窗外张望一番:“好家伙!这山谷里可真是民风彪悍,每个人的眼神里都带着一股凶悍的杀气,看看那些穿大衣的民兵,一个个都背着枪,腰里别着刀子。”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山谷里的维持治安任务没办法完全依靠警局,只能靠当地的民兵和义务治安官补足,再加上少量宪兵骑士加以辅助。

    这么大的一片山谷,这点儿人手根本管不过来,所以这里的治安一直都很糟糕,咱们要时刻保持低调,尽量不要引人注目。”

    康斯坦茨皇子不安地拉上了帘子,擦了擦自己的眼镜,说道:

    “我现在有些后悔微服出行的决定了,当初就该让军队跟过来护送。”

    马克西姆撇了撇嘴:“如果那样的话,我宁可不来旅行。我这人就图个逍遥快活,想想看呐,一百多名军人随行,每一个都是母皇陛下派来监视我的耳目,那我还怎么敢纵情狂欢?”

    “有道理!”维克托男爵笑着说:“大家不必担心,有我和埃德嘉在呢,咱们准备下车吧,目的地到了。”

    随着车夫勒紧了缰绳,两辆马车依次停了下来。

    众人依次下了马车,埃德嘉公主卷起袖子,轻松地将威廉抱了下来。

    面前是一幢样式古旧的三层小楼,不知怎么的,在浓雾和月光的映衬下,这幢房子显得格外诡异。

    斑驳发霉的外墙湿漉漉的,几只全身覆盖漆黑羽毛的乌鸦落在裂开的窗棂上,圆圆的小眼睛盯着行人,发出令人不安的“哇哇”的叫声。

    旅店的接待员朝他们走了过来。

    这是一位面相和善的老人,灰白头发,穿着一件脏兮兮的燕尾服,驼背很严重,像大虾一样岣嵝着身子。

    老人咳嗦了几声,说道:“各位贵客,欢迎来到雾松镇的黑鸦旅店。

    请把马车停到后院的马厩旁边,我们的马房小弟会伺候好您的马匹,请把行李交给我吧,我帮您搬上去。”

    维克托·斯特朗豪德男爵望着老人严重变形的背部,摇着头说道:“您只管带路就行,还是我们自己搬吧。”

(269) 黑鸦旅店

    一群人推开木门,进入到黑鸦旅店的大厅。

    出乎所有人的预料,和古旧破败的外观不同,旅店内部的装潢和摆设竟然意外的不错,干净整洁,还微微显得有些奢华气派。

    所有的墙体都被橡木护墙板和皮革墙纸牢牢包覆,这样就有效地隔绝了室外的湿气,不仅避免了墙壁受潮发霉,还使得室内的环境变得干爽。

    一楼大厅的天花板足有五公尺高,巨大的铜质吊灯显然是老古董了,上面结满了绿色的铜锈,几十根牛油蜡烛在上方静静地燃烧,放射出柔和的光芒。

    木地板踩上去有些凹凸不平,还发出吱嘎声响,显然是历经好些年头了,大厅中央铺着厚厚的一层羊毛地毯,两边的展示架上陈列着不少石头雕塑。

    厅内的巨大长椅上铺着整张的熊皮,壁炉内的炉火烧的很旺,发出令人舒适的劈啪响声。

    马克西姆跑过去坐在了长椅上,他闭着眼伸了个懒腰,手掌抚摸着厚实柔软的熊皮,翘着腿悠哉地说道:

    “真是舒服!这比我想象得最好的情况都要好的多!我还以为咱们得住在乡下的那种阴冷潮湿的破茅屋里受罪,这回可真是来对了!”

    罗斯玛丽和艾德嘉也都很喜欢这里,姐妹俩拉着手,兴奋地到处观望。

    旅店内的一切都是古意盎然充满历史韵味的,令人觉得既神秘又有趣。

    维克托男爵恭敬地站在一旁,扮演好他的保镖角色,他就像是个慈爱的老国王似的,盯着两位公主乱跑。

    维克托很喜爱这个旅店,主要是因为这里的屋顶足够高,即使是像他这种身材高大的巨人也不用猫着腰走路,一切都让他感到满意,维克托哼着小曲,心情愉悦地去找旅店前台订房间。

    皇女姐妹俩看到了熊皮,便也也跑过去坐到长椅上,她们一左一右搂着马克西姆的臂弯,兄妹三人偎依在一起,罗斯玛丽公主靠在皇子的肩膀上闭目养神:

    “太棒啦!我好喜欢这家旅店!这就是咱们的临时老巢了,这次旅行一定能玩的特别痛快!”

    康斯坦茨推着威廉在大厅的边缘回廊漫步,两人的注意力都被墙上的油画吸引了。

    墙上挂着的那些不是常见的风景画,也不是名人肖像画,而是一些少见的,由圣堂教会画师创作的的古典宗教史诗画作。

    内容大多是圣洁的天使大战地狱恶魔,每一副都画得气势恢宏,非常吸引人的眼球。

    从画框的古旧样式来看,这些画作的创作年代应该是相当之久远。

    康斯坦茨皇子在一幅油画前停下脚步,他对古典艺术鉴赏颇有造诣,饶有兴趣地欣赏起来:

    “这个大天使长画的也太棒了!看看这坚实肌肉线条,圣洁的白色羽翼,眼球里的血丝都画出来了,简直像活的一样。

    地狱恶魔的残暴形象也是惟妙惟肖,那些尖角和蹄子一定是照着山羊画出来的,太棒啦!这肯定是某位知名大师的作品,只可惜没有署名。”

    轮椅上的威廉少爷对着一座半身雕塑起了兴趣。

    这座雕塑被人摆放在角落里不显眼的位置,是由一整块白色玉石雕刻成的。

    精美的雕工清晰地呈现出一张成年男性的面孔,他的脸型瘦长,头顶光秃秃的,只有耳朵边上有些残存的头发,脸上肌肉紧绷,十足一副性格坚毅而又冰冷无情的老派贵族形象。。

    雕像拥有鹰钩鼻和厚厚的嘴唇,眉骨很高,眼眶很深,一双没有上色的石头眼睛冷冷地注视着前方。

    威廉对着这尊雕像注视许久:“这人看起来不一般啊,我总感觉这雕塑里的人……和这旅店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都显得冰冷又诡异。”

    负责接待他们的老人听到了威廉的话,他走了过来,搓着手说道:

    “尊贵的少爷,您真是有眼光,这樽雕像刻画的正是这所大宅子原来的主人。”

    康斯坦茨也起了兴趣,问道:“您可知道此人的尊姓大名?”

    “嘿嘿,此人的名号在我们雾松镇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他是古瓦尔斯塔蓝血贵族,末代深林谷伯爵——布兰登·哈戈索利斯七世。”

    听到这个名字,威廉和康斯坦茨都是浑身一震,不禁咽了一口唾沫,他俩对了个眼神,说话声都颤抖起来:

    “天呐,难道……这便是传说中的那位,恶名昭彰的吸血鬼伯爵布兰登的原型?”

    “嘿嘿嘿,”老人的笑声中带着些许得意,对吓到两位年轻人一点儿也不感到意外:

    “没错,这就是雕刻师照着布兰登伯爵本人雕刻出的塑像,这位贵族老爷已经死去了八百多年了,没准儿骨头都烂没了,可他的名号还是余威尚存。

    时至今日,他的影响力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

    最知名的段子是,只要一提到布兰登伯爵的名号,婴儿就会被吓得立即停止啼哭。”

    说到这里,老人微笑着摊了摊手,继续小声说道:“我对着自家的小孙子试过,这并没有什么用,该哭还是照样哭。”

    这时,一只黑漆漆的大乌鸦撞到了旅店的窗户上,“哗啦啦!”玻璃被撞碎了,碎渣落了一地。

    突如其来的声响把两位戴眼镜的少爷吓得不轻,威廉差点儿咬到了自己的舌头,康斯坦茨捂着胸口喘粗气。

    一名旅店的维修工人闻声赶了过来,此人衣衫破烂,嘴里骂骂咧咧说个不停:

    “他妈的,这些该死的乌鸦,这已经是这个月的第三次了,真希望伯爵大人活过来吸干这群畜生的血!这些讨厌的,哇哇乱叫的家伙!整天给老子找活儿干,烦死了!”

    工人嘴里骂着,却不耽误干活儿,他很快从库房搬来了一把长梯,一名女侍者扶着椅子,工人爬上去清理窗棂上残余的碎玻璃,然后用一张猪膀胱制成的薄膜封好窗口,最后用钉子牢牢固定。

    威廉又抬头看了一眼布兰登伯爵的雕像,他觉得那双冰冷的石头眼睛似乎正在转动,正瞪着自己看。

    他感觉到脊背上正有一股寒意徐徐升起,但他的求知欲明显比恐惧感更胜一筹,心底深处酝酿出新的想法——他希望收集更多与吸血鬼伯爵有关的资料,探究这个事件的真相,然后记载在笔记中。

(270) 老人的讲述

    康斯坦茨皇子对这个传说也是充满了兴趣,他朝着驼背老人问道:

    “请问……布兰登伯爵真的是像野史里记载的那样……是个屠戮成性,渴饮鲜血的邪教徒么?”

    驼背老者的表情严肃起来:“伯爵的罪恶是毋庸置疑的,不管外人信不信,我们镇子的本地人都是深信不疑的,只是具体说法有所不同罢了。

    有人说布兰登伯爵是一个侍奉恶魔的黑暗仆从,是个吸食人血的,可怖的怪物,还是人说他仅仅只是拥有邪恶灵魂的凡人,依仗着权势作恶,说什么的都有,谁知道呢。”

    康斯坦茨摆出一副资深学者特有的,严肃谨慎的表情:“那些神乎其神的传言大多数都是民间杜撰来的,可也不能全盘否认,那么……依您的看法,到底哪种说法才是对的呢?”

    老人微笑着摇摇头:“小伙子,说实话,我不知道哪个版本的说法是真实的,我只是个庸庸碌碌的普通镇民,不是历史学家,我的信息来源都是先祖的故事和坊间传言,而非书本上的记录。

    虽然如此,但我可以拍着胸脯说,布兰登伯爵的确在雾松镇犯下了滔天罪行,他给这片土地上的人们留下了难以磨灭的恐怖记忆。”

    康斯坦茨皇子侧过脸,厚厚的眼镜片反射着烛光:“我在图书馆的一些古籍上查到过相关资料,但都是不完整的,老先生,能给我俩详细讲讲您听过的故事么?我们对此相当感兴趣。”

    老人耸了耸肩,一副轻松的,无所谓的样子:“好吧,反正今天客人也不多,我闲着也是闲着,就和你们聊几句。

    那是八百多年前的事了,当时是公元837年。

    当时的欧拉西斯大陆还处于骑士战争时代,那时候,老百姓的日子可不像现在这么轻松。

    在那个年代,封建领主和教士们在领地里收取高昂的税赋,商人和地主为富不仁,普通民众受到层层盘剥,日子过得苦不堪言,每个冬天都有不少人被饿死、冻死。

    在这种背景下,在雾松镇的街头巷尾和酒馆里,不断传出镇子里有少年少女接连失踪的传言。

    一开始,大家都以为是以讹传讹,没人把这事放在心上,可是……

    后来的几个月里,随着失踪人数的不断增加,终于开始引起镇民的重视。”

    说到这里,老人不安地望向厅内的几座古旧神像,他在胸前划了个十字,开始小声祷告起来,似乎这能让他好受一些。

    康斯坦茨皇子和威廉少爷已经听得入了迷,他们恳求着说:“老先生,请您务必说下去!”

    “好吧。”老人咳了几声,继续说道:

    “后来呢,发生了一件事;

    本地的一位猎户在林子里找到了几处松动的泥土,他还以为找到了宝贝,便开始挖掘,

    没想到挖出来的不是宝箱,而是一大堆腐烂的人类尸体——十几具少年少女的尸体,正是前几个月失踪的那些孩子们。

    这件事很快就在镇子里传开了,于是,镇民的疑虑变成了恐慌。

    一个酒鬼声称自己看到了长着尖角的,魔鬼的身影,若是平时绝对没人信他,可在恐惧中的人们已经变得疑神疑鬼,说什么他们都信。

    然后,恶魔侵入雾松镇的消息传遍了大街小巷,

    消息越传越夸张,有人在酒馆中绘声绘色地描述魔鬼怎样把那些少年少女生吞活剥,仿佛他们亲眼看见过似的。

    可怜的镇民们根本分不清哪个是事实,哪个是传言,

    为了防止遭遇不测,每家每户都把自己的孩子看得死死的,尤其是女孩子,父母不让她们出门,害怕遭到厄运。

    可过了几天,又出事了,镇子里有两位上山砍柴的樵夫失踪了,之后是一位洗衣妇在河边失踪,之后又有两名制皮匠消失在自己的店铺里。

    到了当年的年底,事情越闹越大,镇民们已经被吓得够呛,他们每天都要去镇中心的圣堂祈祷,可并没有盼来神明的拯救,仍然不断有人失踪。

    之后又发生了一件事,一位圣堂教会的修道士连同两位修女一齐失踪了。

    一周之后,一条饥肠辘辘的野狗从镇子外的荒地里刨出了三具尸体啃食,尸身上的十字架纹身证明了这三人的身份。

    圣堂教会的神职人员遭到杀害,这可造成了巨大的轰动,毕竟宗教人士的性命可比老百姓的金贵多了,这件事引起了各级圣堂教会的重视,迅速被传到了当时的教皇——哈罗德三世的耳朵里,

    那时候,正是圣堂教会势力如日中天的年代,无数的宗教武装团体和装备精良的骑士团星罗棋布般地遍布在整个欧拉西斯大陆。

    神职人员被杀,手握重兵的教皇当然忍不了这口气,哈罗德三世勃然大怒,亲自指派了一支调查团队。

    这支队伍的配置堪称豪华,由一位高阶圣裁官大人和两位圣堂骑士带队,十多位有办案经验的专业人士跟随,他们乘着马车来到了雾松镇,开始调查三位神职人员的死因。

    经过两位验尸官的检查,他们认定修道士和两位修女都是死于谋杀,杀人的方法相当匪夷所思,有人用小刀割开了他们颈部的血管,活活放干了他们的血,然后把尸体扔到荒地埋了起来。

    之后就是更为深入的调查,在强大的教会势力支持下,谁也不敢拦阻调查团队的脚步,就连贵族领主都得对圣裁官毕恭毕敬。

    经过三个多月的调查,附近的所有豪宅和民房都被搜索过了,隐居在山里的独行客也没被放过,数千人受到刑讯审问,依然没能找到凶手,只剩本地的贵族领主没被搜索审问了。

    人们不禁开始怀疑,好久没有露面的伯爵大人到底在城堡里干些什么。

    这时候,有一位曾经在城堡里工作过的镇民吐露出一条重要信息;

    这位告密者说道;此地的领主布兰登伯爵大人已经弃绝了他从小信奉的圣堂教会信仰,

    另一位从城堡里逃出来的女仆哭着对圣堂骑士诉说,

    她说伯爵拿起战锤,把众多神像全都砸了个粉碎,还把城堡里的圣堂小厅改造成了某种不可名状邪神的祭祀坛,他已经改信了邪恶的巫毒教派。”

(271) 恐怖的往事

    “接到镇民们的举报之后,圣裁官大人对这位拥有古老血统的本地封建领主充满了质疑。

    为了不至于打草惊蛇,调查组成员开始暗中调查起伯爵家族的境况,他们收集起支离破碎的信息,然后把一件件小的线索串联起来。

    随着举报者的人数不断增多,事情的细节不断得到完善,就像一副逐渐完成的拼图那样,

    一个可怕的,骇人听闻的故事正在变成一副逐渐清晰起来的画卷。

    事情要从这位末代伯爵大人的疾病说起。

    镇子里的每个人都知道,他们的合法领主——布兰登·哈戈索利斯七世大人身体不佳,从小就染上了重病。

    他的身体经常止不住地突然抽搐起来,口吐白沫,眼球外凸,每次犯病的样子都相当可怕。

    随着他的成长,这种可怕的病症没有减退,反而愈演愈烈,发病的频率和严重程度都在与日俱增。

    30多岁的时候,布兰登伯爵每周都有三四天的时间不能下床,他在恐惧和绝望中度日如年,感觉自己年轻的生命随时可能遭到终结。

    这么多年来,为了治好身上的顽疾,伯爵花了很多钱,什么样的方法都试过了。

    他从大城市里请来许多着名医生,也求助过圣堂教士、甚至请来了草原上的萨满教祭祀、密林部落里的大德鲁伊,闹剧般的宗教仪式办了一场又一场,各种奇怪的药品和偏方吃了一箩筐,可却一点儿都不管用。

    伯爵渐渐失去了希望,他默默忍受病痛的折磨,眼睁睁看着镜中的自己日渐憔悴,等待着那几乎不可避免的死亡结局。

    直到有一天,雾松镇来了几个奇怪的外乡人,他们是来自遥远南方热带国度的岛民。

    这些人不像我们瓦尔斯塔人一样拥有白皮肤,不像我们一样拥有不同颜色的眼睛和头发。

    这些外乡人的皮肤黝黑发亮,头发僵硬卷曲,鼻梁塌陷,嘴唇宽厚,眼睛是杏仁色的,身上穿着用动物羽毛制成的,五颜六色的夸张的服饰,脖子上戴着动物骨头制成的饰品。

    这些来自遥远南方的热带人带来了不少做工精湛的手工艺制品,他们的商品得到了我们本地富人阶层的格外青睐,用商品换来了黄金白银,很快便在雾松镇站稳了脚跟。

    而他们带来的另一样特产不是有形的货物,而是一种精神商品——

    一种奇特的宗教。

    准确来说,那是一种发源于南方热带岛国的特殊信仰,名为索斯卡亚巫毒教派。

    这种宗教和我们欧拉西斯大陆本地的圣堂教会完全不同,

    他们不崇拜圣堂中那些光辉伟岸的诸神,而是崇拜一些不可名状的,丑陋恐怖的黑暗神只,并且毫不避讳地谈起这些邪神的嗜血与残暴。

    巫毒教徒追求的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光明与秩序,他们追求更实际的东西,追求绝对的力量——某种来自于星空彼端的神秘力量。

    在巫毒教的教义里,等价交换处于核心地位,和我们本地的炼金术士类似,他们用进贡和献祭的方式和那些所谓的邪神交换自己想要的东西。

    其中最吸引人的能力,便是重塑肉身,起死回生的能力

    ——而那正是布兰登伯爵终其一生,一直在苦苦追寻的。

    于是,伯爵在自己的城堡里举办盛宴,亲切地邀请、接待了那些皮肤黝黑的外乡人,把他们奉为座上嘉宾,用自己庞大的财富换取索斯卡亚巫毒教派的力量。

    不知用了什么办法,半年后,他真的成功了。

    布兰登伯爵发病的频率越来越低,他欣喜地发现,自己终于可以像个健康人那样,可以到处随意走动了,甚至能跑起来和心仪的姑娘们跳一支舞。

    尝到了甜头之后,伯爵对那些外乡人敬若神明,他再也没有疑虑,一头扎进了巫毒教的怀抱里,这一去,便再也回不了头了。

    此后城堡中发生的事情,由于种种原因,外界很难了解到了。

    调查组想要知道,伯爵到底用了何种方法才治愈了顽疾,可却一直没有结果,他们只能从告密者的口中套出一些零碎的消息。

    布兰登伯爵自从开始改信异教以来,他的皮肤逐渐变得苍白脆弱,牙齿变得极为锋利,还养成了昼伏夜出的习惯。

    他把大多数仆从和士兵都辞退了,只留下最忠实的数十位家奴留在他身边伺候。

    从那时起,伯爵城堡的大门每天都被紧紧锁着,护城河上的吊桥再也没有放下来过,伯爵整天闭门不出,谁也不知道,他和那些家奴在里面究竟干出了些怎样的,见不得人的勾当。

    而正是在伯爵消失不见的这个时间点,雾松镇连续发生了镇民失踪死亡的事件,这太巧了,没法儿不让人产生联想,人们相信两件事一定存在着某种联系。

    终于,在长时间的审问取证之后,几乎可以确定伯爵本人和此次事件脱不了干系,率领调查团队的圣裁官下定决心启动强制措施。

    他并不需要得到伯爵犯罪杀人的确凿证据,单单只是背叛圣堂教会信仰,改信异教一事,就足够定他的叛逆大罪了。

    不出所有人的预料,布兰登伯爵拒绝打开城堡大门,不管城外的人们如何叫喊都不回应,他似乎在城堡内储存了大量的补给品,根本用不着出门了,完全不为粮食饮水而发愁。

    一周之后,圣堂教会高层批准了动用武力执行逮捕行动。

    圣裁官和圣堂骑士迅速召集起附近的教会武装,人数足有上千人之多,他们举着火把,手拿各式各样的农具和武器,把伯爵的城堡团团围住,开始武力强攻。

    尽管城堡内只剩下伯爵身边的数十个亲信守卫,可这些人无一例外全是愿意为伯爵尽忠竭力的死士,他们战斗顽强,不死不休。

    这支临时组织起的教会武装用了一天一夜才艰难地攻陷了坚固的城墙,又用了一天半的时间攻入了内部堡垒要塞,期间的战斗中折损了上百人的性命,数十位负隅顽抗的伯爵家奴全被杀死,没有一人投降。

    在这些家奴的尸身上,人们找到了索斯卡亚巫毒教派的饰品和标记,可以确信这些人已经完全背弃了自己的神圣信仰,他们改信了邪神,成了心思不洁的异教徒,这就解释了他们为何如此悍不畏死,为何如此癫狂。

    终于,圣堂武士在堡垒的地下室中逮捕了伯爵本人,并且在地下更深层的密室内发现了二十多具失踪人员的骸骨。

    一系列的疑问就此画上了句号。

    折磨了雾松镇居民一年多的连环绑架杀人案终于有了结果,而凶手竟然就是镇民们的合法封建领主

    ——布兰登·哈戈索利斯七世。

(272) 幽灵鬼堡

    人们不禁提出疑问,伯爵为什么要杀人?

    是用鲜活的人类身体来举行某些残酷的异教祭祀仪式?

    亦或是为达成其他的某些不可告人的目的?

    死人是不会说话的,谁知道呢?

    城堡地下密室中的惨烈的景象令所有人作呕,圣裁官当即哭了起来,说这景象简直是人神共愤,他让大家放心,教会一定会严厉地处置罪犯,哪怕是贵族也绝不姑息。

    尸体被收集起来,入殓棺椁,被埋葬到城堡花园的泥土中,圣堂教会的高阶神官为受难者彻夜念诵祈祷文,希望平息这些冤魂的仇怨和愤怒。

    雾松镇的镇民们在一周内举行了数次大型集会,强烈要求处死自己的封建领主,布兰登伯爵大肆屠杀领民的行为令人发指,理应遭受最严酷的惩罚。

    不知什么原因,伯爵的宗教审判不是像惯例的那样公开进行,而是被圣堂教会高层严格保密起来,教皇禁止对外泄露审判的具体过程,也没有留下任何一页审讯记录。

    平民百姓所能知道的信息是——

    布兰登伯爵被带到教皇国的高阶裁判所接受闭门的宗教审判,

    他先是受到蒙面刑讯官的拷打,然后在昏厥中被定了罪,他被开除了圣堂教会的教籍,教皇陛下说他没有资格升入天堂,必将堕入地下最深处的烈焰地狱之中,永世遭受恶魔们最为残酷的折磨。

    随后他被教会送回瓦尔斯塔人的领地,接受更高一级领主的世俗审判,

    因为绑架杀害多位领民,他的一切贵族权力都被撤销,财产全被充公。

    伯爵本人被判处绞刑,并且在他自己的领地执行。

    最终,布兰登·哈戈索利斯七世伯爵被吊死在自家城堡的院子里,

    由于他没有活着的直系亲属,也没有留下任何的合法继承人或私生子女,远房亲戚的爵位继承权也被上级领主剥夺,曾经盛极一时的古代蓝血贵族——哈戈索利斯家族就此灭亡。

    与此同时,教会宣布——索斯卡亚巫毒教派罪大恶极,被定义为邪教组织,在欧拉西斯大陆被禁止传播。

    在那之后,哈罗德三世教皇本着宁可多杀一万,也不放过一个的原则,发动了着名的教会驱巫运动。

    成千上万的异教徒被宣判为男巫或女巫,遭到教会武装的逮捕和宗教审判,这些倒霉鬼无一例外,都被捆在十字架上活活烧死,期间也产生了不少冤假错案,最后也都不了了之。

    从那以后,索斯卡亚巫毒教派在大陆上几乎销声匿迹了。”

    老人说的有些口干舌燥,他接过康斯坦茨递过来的水瓶,道了声谢,然后喝了一口,润了润嗓子。

    “这就是我所知道的一切,我已经去除了其中很多不可信的部分,

    您也没有必要就这件事情去问镇子里的其他人了,我相信,这已经是一个本地人所能提供的最全面的信息,毕竟我在这镇子里生活了七十多年了。”

    刚才康斯坦茨皇子听得非常认真,眼睛都不眨一下,听完以后,他显得相当兴奋,紧紧握住了老人的手:

    “感谢您告诉我们这些,您的口述资料相当宝贵,可否允许我把您说的话记录成为文字,我想把它保存下来,写入到野史记录书册,放到帝都米德奈特堡的图书馆里珍藏。

    老人点了点头:“当然可以,能在帝都的图书馆留下自己的印记,这是我一生的荣耀。

    我这病恹恹的老家伙也活不长了,如果这段往事就这么无声无息地被人遗忘,也怪可惜的。”

    威廉少爷还没有从恐怖的故事中走出来,显然还是心有余悸,他倒吸了一口凉气,说道:

    “想不到野史中记载的教会驱巫运动竟然真的发生过,有一件事我还没弄明白,人们都说布兰登·哈戈索利斯七世是一名吸血鬼伯爵,这个说法是从何而来的呢?”

    老人略做思考,随后说道:“哦,关于这个吸血鬼伯爵的绰号,我个人觉得,算是后人的一种主观臆测和艺术加工。

    因为当年被发现的尸体无一例外都是被放干了血,所以就有人猜测伯爵是为了治病渴饮人血,当年伯爵受到审判的问讯记录一直没被公开,那件事过了都快一千年了,如今想要探寻真相未免也太晚了些。”

    康斯坦茨皇子上前一步,轻轻扶住老人的肩膀:“老先生,这件事的发生地——那位古代伯爵的城堡,还存在么?”

    驼背老人眯起眼睛笑了,只见他抬起一条枯瘦的手臂,朝着窗外指了指:

    “喏,看到远处山丘上的古堡了么?”

    康斯坦茨和威廉同时抬起头,望向窗外。

    此时,山谷中的雾气已经变得稀薄起来,皎洁的月光穿过薄雾的封锁,照耀着这座潮湿阴郁的古镇,

    借助这微弱的光亮,顺着老人所指示的方向,马克西姆和威廉看到了他们想看的东西——

    一座巍峨的古堡耸立在镇外山丘的峰顶。

    这座古旧的建筑被无数枯死的松树簇拥在中央,一条蜿蜒曲折的阶梯山路像是一条濒死的毒蛇似的,从山脚下延伸到山顶,连接了古堡和小镇,

    一大群蝙蝠和乌鸦在城堡众多的尖塔和穹顶的上方盘旋、哀鸣,令人心生恐惧。

    “我看到了,那的确是个阴森恐怖的古堡。”康斯坦茨皇子评论道。

    威廉少爷不禁咽了口唾沫,他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我想……一定没有人愿意在那里过夜的。”

    老人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颤,那山顶上的建筑似乎令他局促不安,他又在胸前划了一遍十字,小声念诵了几句祈祷词,然后继续为客人们讲述:

    “那就是古瓦尔斯塔蓝血贵族——哈戈索利斯家族的城堡。

    自从哈戈索利斯家族的血脉断绝之后,那座城堡已经有几百年无人居住了,

    如今已经破败成了一座脏污的废墟。”

    “镇子里的居民平日里还会去那里么?”威廉问道。

    “会的,尽管镇长屡次下达禁令,但本地的孩子们还是对古堡情有独钟,偶尔也会有些外地的旅行者不听劝告去往那里探索,可他们回来之后都表示不会再去了。”

    “发生什么了?”康斯坦茨问道。

    老人的表情变得有些忧郁,声音也变得更加嘶哑:“传言那里经常闹鬼,有拾荒者声称,自己在古堡内过夜时看到过浮空的游魂野鬼。

    一位流浪汉声称;那些虚无缥缈的邪灵提着幽蓝色的提灯,在古堡内的各个房间里漫无目地的四处游荡,发出哀怨的声音。”

(273) 童年往事

    康斯坦茨皇子问道:“那么您呢,您之前去过古堡里么?”

    老人点了点头:“是的,不仅去过,而且还不止一次,但那已经是半个多世纪前的事情了。

    每个礼拜日的下午,我们都沿着蜿蜒曲折的山路爬上那座该死的山,进入那座该死的破城堡内玩耍。

    那时候,镇子里的孩子们不爱听大人们的话,喜欢到古堡里去玩捉迷藏,男孩子们拿着棍子玩骑士打仗的游戏,女孩子们在地上垫个席子,抱着布娃娃玩过家家。”

    威廉注意到了老人的用词:“您每次提到那里都要加一句‘该死的’,看来您很厌恶那座城堡,为什么还要坚持去呢?”

    “事实上,我胆子很小,本来不敢去的,但我不希望被小伙伴们蔑视,我不想被大家称呼为胆小鬼,所以我也硬着头皮加入了他们。”

    说到这里,老人似乎想起了一些童年的甜蜜回忆,满是褶皱的面庞上泛出一丝微笑。

    他显得很兴奋,脸上的皱纹都舒展开来:

    “除了怕被人当成胆小鬼,还有一个更主要的原因——我倾慕其中的一个女孩。

    她叫珍妮特,是镇子里烟草店的老板威尔伯的女儿。

    她长得并不十分漂亮,但很可爱,总是穿着一身淡蓝色的连衣裙,腿上套着白色棉布长袜,睫毛很长,一双蓝眼睛相当迷人,我那时总是偷偷观察她,希望和她交朋友。”

    此时,老人已经沉浸到自己的世界当中,他完全不管对方是否对此感兴趣,只是本能地,如数家珍般地把自己的回忆一一罗列出来。

    达利和康斯坦茨都是有教养的贵族青年,并没有因此而显得不耐烦:“哦,真是浪漫的童年,敢问,你们玩耍的时候见到传言中的幽灵了么?”

    “我没见过,但是别的孩子都声称自己看到过,

    我不知道他们是说着玩还是来真的,反正我自己的确是没见过,在那段日子里,我们一直在那片废墟中嬉戏玩闹,那真是一段美好的时光,直到后来发生了一些事情。”

    “什么事情?”

    老人的面容变得有些苍白,童年的阴影浮现到他的心头,泪水含在那双浑浊的眼睛里,他略微停顿几秒,才继续说道:

    “有一个女孩在古堡里玩耍了一整天,等她回家之后便发了疯,嘴里不断地胡言乱语,还用牙齿咬人,最后她的父母无计可施,只能将她送进了山谷外大城市的精神病院里。”

    老人脸上的哀恸神情是如此的明显,以至于康斯坦茨和威廉也不禁为之动容:

    “那个不幸的人……就是您倾慕的那个女孩珍妮特,对么?”

    老人点了点头,他再也控制不住情绪,已然是老泪纵横,声音颤抖得更厉害了:

    “从那以后过了半个多世纪,珍妮特再也没有回到镇子,我一直在等她,到了三十岁的时候才放弃希望。

    后来,我在旅店找了个搬运行李的工作,和暗恋我的姑娘结了婚,有了很多孩子。

    在我大儿子马林结婚的那一年,一些回乡探亲的人带回了城里的消息,

    从他们口中,我才得知;可怜的珍妮特小姐活了五十多岁,她死在了疯人院的病榻上。”

    说到这里,老人再度哽噎起来:

    “她……她到死都穿着皮质拘束衣,工作人员像对待一条狗那样,把她拴在原地,她皮肤上被勒得全是伤痕,戴着生锈的铁口罩。

    死去之后连个像样儿的棺椁都没有,那些该死的精神病院工作人员!他们只用了个破帆布袋子装殓珍妮特的尸体,用了一块破砖头儿当墓碑!

    过了一年,我向妻子撒了谎,说要去城里看病,实际上我去了精神病院的墓地里,去和我的初恋告别。

    我把一束百合花放到了她的坟墓前,那是她小时候最喜欢的花朵。

    那是我最后一次离开雾松镇,哎……

    我老了,

    已经没有精力和时间再做远行,我的老伴先我一步离去,好在国家有一位励精图治的女皇,她带给了我们安稳和繁荣,像我这样的平凡人也不会挨饿受穷了,儿孙们现在都生活得很幸福,

    可以说,我已经是无欲无求了。

    我现在不再畏惧死亡,没有什么比死在故乡更让我这个老头子安心的了,

    可在我心底……还有些小小的期望,

    在我死后,若这世上真有魂魄,

    但愿我的灵魂能够找到珍妮特,和她在另一个世界再续前缘……”

    三个人一言不发地望着窗外,沉默了许久。

    老人扶着墙黯然神伤,康斯坦茨和威廉开始安慰他。

    “我很抱歉听到这些。”康斯坦茨说着,从兜里掏出了熏香手帕递给老人。“这个送给您了。”

    “感谢你,年轻人,你真好心。”老人接过手帕,擦拭眼角的泪水,哽咽着说道:

    “那次悲剧发生之后,镇子里的父母们就把古堡划作禁区,不允许自己的孩子踏入其中半步。”

    “然后你们就再也不去了?”

    “我自己是肯定不去了,因为去那里会使我想起可怜的珍妮特,那会使我伤心落泪,

    但是仍然有其他人去,而且再一次出了事。”

    “又怎么了?难道又有人被吓疯了?不是说禁止去城堡了么?”康斯坦茨和威廉已经彻底听入了迷,他们急切地发出一连串提问。

    老人的情绪已经变得平稳起来,对着两位客人说道:

    “你们应该知道的——少年的叛逆心态,越是大人们禁止的,他们就越是想要去尝试,不撞南墙不回头。

    这次出事的是我的堂兄迈尔斯,他是镇子里的混世魔王,整天酗酒打架,别说孩子了,连大人都怕他。

    那天他又约上了镇子里的几个问题少年,他们偷了别人家的一只小公鸡烤了吃,还从神父的酒窖里偷了果子酒喝。

    酒过三巡之后,我堂兄已经变得晕晕乎乎,他和他那些狐朋狗友们许下了个愚蠢的赌局,

    为了证明自己的胆量,他赌自己能在古堡内住一夜,赌注是两盒榛仁夹心巧克力。

    在我堂兄踏上山路的时候,还有一位好心人试图拦阻他,让他远离古堡,却反而招致他的一顿臭骂,哦。我的迈尔斯哥哥,他可真是个无可救药的傻瓜!

    第二天清晨,我这位喜欢惹麻烦的堂兄跌跌撞撞地跑回了家。

    我记得很清楚,因为当时我恰好住在他家,他的裤子湿漉漉的,浑身散发着一股难闻的尿骚味儿。

    他神情恍惚,嘴里一直在哭喊抱怨,

    他说昨晚自己在城堡的尖顶阁楼入睡,被各种莫名其妙的怪叫声吓得尿了裤子,他一夜都没敢睁眼,颤抖着蜷缩在角落里,忍到天亮才没了命地跑下了山。

    从那一次之后,我这位堂兄就像换了个人似的,他从一个淘气的,到处惹祸的坏男孩变成了胆小怕事的乖孩子,这可让他的父母省了不少心。

    我问他在古堡过夜当晚的细节,他一句也不想谈起,别说城堡了,他连那座山都不想再靠近一步了。”

(274) 黑猫

    听完老人的陈述之后,康斯坦茨和威廉紧紧盯着窗外山丘上的阴影出神。

    这是瓦尔斯塔人与生俱来的探索精神在作祟,

    尽管知道那里发生过不幸的事,他们还是很想爬上那座不详的山丘,进入那座阴森的古堡一窥究竟。

    老人一生阅人无数,一眼就看出了这两位年轻人内心的想法:

    “年轻人,我知道你们在想什么,千万别那样做!你们会后悔的!

    我强烈建议你们这些旅行者远离那座城堡,最好连那座山也别去!无论真相如何,那里都是个被诅咒的地方,所有闯入者都会变得不幸。

    我看得出来,你们都是好人——正派的生意人,我不希望你们因为一时的兴致去了那里,给自己招致灾祸,那样我会很伤心的。”

    康斯坦茨说道:“您放心,我们不会给自己招惹麻烦的。”

    刚说完这句话,他的视线又被阴森的古堡吸引过去,心里还是向往着那神秘的,充满吸引力的地方。

    风小了不少,现在外面的雾气渐浓,已经逐渐看不清远处的事物了。

    这时候,门外响起一阵急促清脆的铜铃声,又有几辆马车进入了小镇,停在了旅店门口。

    最前面的豪华马车的车门被推开了,一位年长的暴发户老爷牵着年轻夫人的手走下车,他朝着仆从们大吵大嚷,命令他们卸下后面货车上的行李。

    “又有客人来住店了,我该去干活儿了。”驼背老人卷起袖子,朝着大门走出了几步,他想了想,不放心地回过头,再次重复道:

    “一定不要去!一定不要去!”说罢,他推开门,出去接待客人了。

    威廉抬起头,意味深长地和康斯坦茨对视一眼,两个人都知道对方在想什么,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这时,他们看到有人从旅店的二楼走了下来。

    原来是维克托看完房间回来了,一名旅店工作人员陪着他走下了楼梯。

    维克托对着大家说道:“我已经选好房间了,订金也交完了。行李就放在厅里吧,待会儿会有人帮我们送上去。”

    他一边吹着口哨,一边从兜里掏出几把钥匙,用手捏着,朝大家展示:

    “两位女士,最好的房间依然是你们的。”

    罗斯玛丽和艾德嘉姐妹俩一起从长椅上跳起来,冲了过去,从男爵手里抢走了钥匙。

    艾德嘉像个幼稚的小女孩似的蹦蹦跳跳,她手里攥着钥匙大声欢呼:

    “大家一起上楼吧!我等不及想要看看房间啦!”

    维克托转过头朝着威廉说道:“少爷,我们先上去收拾一下,待会再把您和您的轮椅搬上去。”

    康斯坦茨留了下来,他把威廉的轮椅推到了吧台边上:“你们上去吧,我们俩想尝尝这里的热朱古力咖啡。”

    正当大家踏上楼梯时,一只纯黑色的小猫咪突然从窗台上窜了出来。

    这小家伙沿着楼梯扶手敏捷地奔行,在众人面前的一根廊柱上停住了,一双大大的金色眼瞳饶有兴趣地审视着面前的陌生人,瞳孔收缩成了一条细缝。

    “喵……瞄……喵?”它试探般地叫了几声。

    艾德嘉眼疾手快,一伸手就把这小猫咪抱了起来。

    小家伙也不认生,丝毫也不挣扎,任凭艾德嘉随意摆弄。

    “哎呦,它可真是……毛茸茸的!手感好极啦!让我想起了亲爱的笨笨猫!”

    艾德嘉把脸凑到猫咪柔软的皮毛上,蹭来蹭去,然后抱起来,看着它那张可爱的小脸。

    “老姐,你看它的金色眼睛,多像你啊!”

    “哈哈!它太可爱啦!小妹,快把它给我!我也想抱抱它!”

    罗斯玛丽公主接过了妹妹手里的猫咪,一脸宠溺的表情被头巾遮住了。

    小猫咪浑身都被漆黑的柔软皮毛覆盖,一双金色大眼睛忽闪忽闪地眨着,简直像个小煤球儿似的。

    随着罗斯玛丽公主温柔的抚摸,这小家伙发出了猫科动物特有的呼噜声,这是猫咪表达舒适和信任的方式。

    罗斯玛丽忍不住亲了下猫咪的小耳朵:

    “天呐!我真是爱死它啦!可惜它已经有了主人了,我也想要一只同样的!”她央求般地望着自己的誓言骑士。

    维克托男爵挠了挠头,苦笑着说道:

    “可是,亲爱的……你的寝宫里已经养了十来只猫咪和小狗了……

    地毯和沙发上到处都是宠物的毛发和粪便,你这样胡来,会把仆人们累死的……”

    罗斯玛丽公主精致的小嘴儿撅了起来:

    “不嘛!我不管!我不管!我还没有黑色的小猫咪!我就要和这种一模一样的!快去给我买来!”

    这位身材高挑的公主像个小女孩似的撒起娇来,这算是罗斯玛丽的杀手锏了,

    一旦她看上了什么东西,就会和母亲或者维克托撒娇,这一招屡试不爽,她总能迅速得到自己想要的。

    维克托男爵无奈地叹了口气:“哎……你都多大了,还那么幼稚……

    好吧好吧!

    等咱们回到帝都,我就去宠物交易市场逛逛,你先抱着这一只玩吧,这可是人家的东西,你可别偷走啦。”

    “那可不好说!”罗斯玛丽狡黠地一笑,继续和妹妹一起逗弄着小猫咪。”

    “让我也摸一下。”马克西姆皇子走了过来,伸手想要抚摸猫咪的小耳朵。

    可是他刚一接近,小家伙便炸了毛,黑色毛发竖立起来,小嘴儿张开呲着牙,做出警惕的姿势。

    “喵!”

    猫咪叫了一声,肉垫里的爪子伸了出来,照着马克西姆伸过来的手挠了过去。

    “哎呦!该死!”

    马克西姆吃痛,他赶忙缩回手,看着手背上细细的爪痕,说道:

    “哎呦……这黑乎乎的小混蛋……看我不打……”

    他抬手做出击打的姿势,可是自己的姐姐用手护住了猫咪:“马克西姆!不许你欺负它!”

    马克西姆揉了揉手背上浅浅的爪痕,他才不会和一只猫咪赌气,笑着说道:

    “它肯定是条公猫,只让美女们捧在手里,不让男人们碰,

    我告诉你们啊,老姐和小妹,别看这小家伙看起来可爱……可它实际上就是个大色鬼加势利眼!”

(275) 民众的心声

    “马克西姆,你讲话可真逗!”皇女姐妹被逗得哈哈大笑。

    罗斯玛丽对着小猫说道:

    “干得漂亮,小家伙,别让这些笨手笨脚的臭男人乱碰你的毛皮!

    走!去我们的房间玩去!”

    一群人嬉戏打闹着,说说笑笑地上楼看房间去了。

    酒店的几位工作人员还在一旁疑惑地观望,他们实在是有些搞不懂了——

    这些新来的住客完完全全是一群怪人,为首的坐轮椅的商人少爷谦虚而恭敬,像个打杂的下属似的。

    可他那几位手下人呢?反倒显得个性张扬。

    尤其是那两个裹得严严实实的,穿着一身可笑的粗布裙服,用头巾蒙着脸的女仆。

    她俩哪像是女仆啊,简直像是两个贵族家的大小姐,竟然把其他人使唤的团团转,尤其是那个大个子保镖,对其中一个女仆点头哈腰的,就好像她才是女主人似的。

    佣人跋扈,主人低调,一切都是本末倒置,委实令这些旅店的工作人员摸不着头脑。

    一名旅店员工大胆地猜想,这些人的身份都是假的,

    从他们的言谈举止来看,很可能都是些大贵族的公子哥和大小姐,他们来到僻静的小镇度假,为了避免受到关注才低调地打扮成商人和随从。

    无论如何,这些从帝都来的客人显然是很有钱的。

    那个大个子保镖腰带上挂的钱袋鼓鼓囊囊的,不知道里面装了多少金币。

    他一口气把最好的房间全给订了,还要了最好的餐点,而且完全不讲价,给起小费来也是非常大方,其大手大脚的程度远非一般富豪可比。

    有这样的财神爷光顾,大伙高兴还来不及呢,也顾不得关注这帮人的举止装扮有多奇怪了。

    康斯坦茨和威廉仍然待在旅店大堂。

    他们俩没有跟着其他人一齐上楼,而是在吧台边上悠闲地坐着,等着维克托下来把轮椅搬上去。

    “您的热饮,先生。”

    一位上了年纪的,灰白头发的侍者将沏好的,热腾腾的朱古力咖啡端了上来,平放在轮椅扶手的托盘上。

    “谢谢你。”威廉用勺子搅动着咖啡,抬起头朝侍者问道:“刚才那只猫是你们旅店养的?”

    侍者摆手答道:“不,我们旅店养的是五只大白猫,平日里把它们放在仓库里抓老鼠。

    除了那些猫,还养了三条看门狗,鸟笼里还有一只会学舌的,名贵的蓝宝石金刚大鹦鹉。

    反正……不管养什么宠物,我们绝对不会养一只黑猫的。”

    “为什么不能养黑猫呢?”康斯坦茨饶有兴趣地问道。

    侍者回答:“您有所不知,在我们这个古镇,有很多祖先传下来的说法。

    据说黑猫不是凡兽,它那金色的眼睛往往具备一定的灵视能力,是来往于人间和死者世界的黑暗精灵。

    这些煤球儿般的小家伙可以看到飘荡的游魂,可以感受到其他动物感受不到的东西。

    被黑猫缠上的人,往往都会遭遇亡灵的纠缠,变得倒霉、厄运缠身。

    所以我们这里的人都忌讳接近黑猫,离它们远远的。”

    “这说法有意思,这么说来,刚才那是只野猫?”

    “没错!那该死的小煤球儿!一定是从破掉的窗户里溜进来偷吃东西的野猫!

    要不是有客人喜欢它,我们早就用扫帚把它轰出去了!”

    威廉感到有些奇怪:“既然你们整个镇子的人都觉得那小东西不吉利,我觉得那只小猫能活到现在可真是生命的奇迹。”

    侍者拿着抹布擦拭着康斯坦茨面前的吧台桌面,微笑着说道:

    “我们才不会招惹它,更别提杀死它了。

    这都是有说法的,杀死黑猫的人会被这小东西的灵魂纠缠,一辈子做噩梦睡不好觉的,这是我的老祖母在我小的时候告诉我的。”

    “好家伙,我头一次听说有这种说法,你们这地方可真够迷信的!”威廉如此评论。

    侍者收起抹布,揉了揉酸楚的腰:“没办法,这个深林峡谷是个贫瘠又闭塞的地方,

    庄稼收成不行,手工业也落后,山谷里的住民靠着售卖土特产、打猎和旅游业维持生计,雾松镇也是一样。

    外来人口都是临时旅游或者办公务来的,住个几天也就走了。

    我们这些本地居民很少离家外出打工,这就造成我们与外界的交流很少,消息闭塞,时间一长,难免变得迷信愚昧。”

    说出这些话的时候,侍者显得有些失落,他顿了顿,似乎想起了些美好的事情,逐渐舒展开了面容,微笑起来:

    “我们这些老家伙算是没希望了,就这么稀里糊涂地过一辈子算了,可年轻人一辈子窝在这破山沟里的确有些可惜。”

    说到这里,侍者扬了扬灰白的眉毛,话锋一转,继续说道:

    “好消息是,近十年里,镇子里的年轻人变得开明多了,敢于走出去了。”

    康斯坦茨说道:“哦?近十年?你的意思是帝国统一半岛之后,我可以这么理解么?”

    “没错!半岛统一之后的事!”侍者完全肯定地说道:

    “这得感谢帝国,感谢咱们瓦尔斯塔的女皇陛下!

    她比起之前统治我们的——

    那个贪欲享乐、不理朝政的贵族同盟国国王维克托里奥,

    强了一百倍,一千倍!一万倍!”

    说出这一席话时,侍者的双眼放出炽烈热忱的目光,话语中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咱们的女皇陛下是个实干家!她从来不说空话,只办实事儿!

    为了改善我们这的生活,提高教育水平,陛下她先是派来了几位优秀的科学讲师,然后又给我们镇子的图书馆捐赠了几千册图书。

    用皇家基金会的财力,在镇中心花园旁边修建了一座现代职业培训中心。

    那时候,皇帝陛下的丈夫兰福德公爵大人还在世,他属下的自由贸易同盟的银行家在镇子里开了几家储蓄所,给我们镇里的个体经营者办理低息贷款,每年的利息还不到百分之一,简直就是白借钱给他们用!

    公爵大人鼓励那些失业的本地人去做小买卖创业,并且引入了经济监察委员会,这些穿蓝色制服的公务员专门惩治不诚信的商人。

    有件事是我们镇里本地人一直津津乐道的——

    我们这里有个店主给皇帝写信,抱怨本地的帮派成员影响经营,他很快就收到了皇帝陛下的亲笔回信,信里说让他放心,正义很快便会从天而降。

    果然,两周以后,从帝都来的宪兵们逮捕了欺行霸市的黑帮成员。

    从那以后,小店主们再也不用担心有人来收保护费了!”

(276) 皇太子的忧愁

    “兰福德公爵病逝之后,我们镇的居民伤心了好一阵,毕竟他是我们的大财主、大恩人。

    好在他的继承人——梅耶·奥纳西斯皇子接过了自由贸易同盟的大旗,成了下一代圣卡斯雷亚公爵,新的商人之王。

    这年轻人完全继承了他父亲的商业头脑,对我们深林峡谷的经济援助也从未中断过,对此,我们十分感激。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雾松镇的商业环境变得好多了,物资匮乏的状况得到了改善,虽然比不上其他大城镇那么繁荣,治安状况也相对糟糕些,但最起码,大家都有事做了。

    个体经营者和手工作坊主们赚到了钱,为了扩大经营,他们就得雇佣更多的本地人当员工,这下赋闲在家的人就都有了生计。

    像我这样没用的老头子,都能在旅店里找个类似端盘子倒水打杂的活儿,拿到还算不错的薪水。

    节假日还能有点儿闲钱买瓶劣酒喝喝,带着老伴去马戏团看看表演,这种好日子,在过去半岛分裂割据的时代,都是不敢想的。

    这都是皇帝陛下带给我们实实在在的改变,我们都很感激她!

    感谢皇帝的教育专项基金,让穷人的孩子也有机会上学,镇子里的年轻人开放了眼界。

    成绩好的学生还有机会去帝都的学院进修。”

    说到这里,这位年迈的侍者显得相当自豪,面色红润,嘴角都翘了起来:

    “我的小儿子就是被选中的学生之一,他正在米德奈特堡攻读学士学位,住在军队分配的,宽敞舒适的宿舍里,上个月他还给我写过信呢;

    信里面提到他对女皇陛下的崇拜——

    他想当帝国陆军的职业军人,想要出去见见世面,一心想着报效国家。

    哦,对了,他还想把我和他妈妈接到帝都生活,真是个孝顺的好孩子!但我们老两口还是想留在这里。”

    威廉有些不解地问道:“为什么拒绝呢?帝都的生活条件多好啊。

    现在军队正值用人之际,您儿子毕业后肯定能担当要职,享有高额的年金补贴,你们可以在国家分配的房子里生活得很好。”

    侍者摇了摇头:“虽然我很为儿子自豪,希望他能走出去闯荡,但我本人依然舍不得离开这片故土,我妻子也是一样的想法。

    而且,您刚才也都听到了,我就是个迷信愚钝的老家伙,还是个没见过世面的文盲,去城里会被人笑话的,

    有这样一位老爹,肯定会给我那小儿子丢脸的,所以嘛,我还是待着老家安度晚年吧。”

    说罢,侍者收起了空的咖啡杯,“先生们,祝您们旅途愉快,生意顺利!”他笑着鞠了个躬,回到厨房去了。

    这位侍者还完全不知道自己闲聊对象的惊人身份,他怎么会想到,这两个戴着眼镜的年轻人都是位高权重的大贵族子嗣。

    一个是帝国的皇太子,另一个是侯爵的继承人。

    “再来一杯朱古力咖啡!不加糖!谢谢。”康斯坦茨对着吧台后的工作人员说道。

    听了刚才那位年迈侍者的一通唠叨,他显得有些沉寂,感觉到自己的压力很大,胸腔被压迫得喘不过气来,沉默了好一会,等到吧台就剩下他们两个人,他才再次开口讲话:

    “威廉,我现在心里很不是滋味。”

    “怎么了?你看起来有些抑郁。”

    “刚才那老头儿的话,你也都听到了,这就是普通民众对当今皇帝的看法,那就是崇拜!

    不可否认,母皇陛下是个伟大的君主,这些年里,瓦尔斯塔的国力蒸蒸日上,与母亲大人的天才和努力分不开,可是,我这个当儿子的却只能让她失望!”

    “我不这么认为,康斯坦茨,你是咱们学院当之无愧的头号学霸!你是最优秀的,皇帝陛下一定在为你感到骄傲,要不她为什么选定你为皇太子呢?”

    “威廉,别再安慰我了,你该知道的,我不是当皇太子的料儿!

    母皇陛下她……她太完美了,她几乎是用一己之力力挽狂澜,好几次拯救了危难中的国家,在她的衬托下,我们这几个皇子和公主都显得太平庸了;

    罗斯玛丽太娇气,一身的大小姐脾气,长大了还在和母亲撒娇。

    我呢?太过迂腐,一身的书呆子气,有智商没情商,不懂得经营交际圈子。

    艾德嘉太野蛮粗鲁,对于一个公主来说也太邋遢了,

    马克西姆就更不必提,他是个天生的花花公子,嗜酒如命,贪色好赌,堪称惹麻烦和闯祸的专家。

    我们这些皇族子嗣里,只有梅耶大哥最稳重成熟,他才是最适合的皇太子人选,可他偏偏没有米德奈特的姓氏,没法儿当皇太子。

    我被钦点为皇太子的理由并不是因为我有多优秀,只因为我是年轻一代里最年长的一位米德奈特家族成员。

    我表现得比兄弟姐妹们更听话一点儿,没什么太过明显的缺点,这就是矬子里拔将军的道理,母皇陛下也是没办法。

    其实母亲她心里清楚得很,比起治国理政,我更喜欢待在图书馆里或实验室中。

    我从来都不想当一位高据在王座上的统治者,我怕担责任,害怕那顶皇冠带来的重压,我只想做个学者,探究这世界上未知的奥秘,仅此而已!”

    一通连珠炮似的发言终于结束了,

    发泄完心中的苦闷之后,康斯坦茨皇子感觉自己好多了,他长长吁了一口气“希望你别嫌我唠叨,威廉,我只有你这么一位知心朋友了,不把这些苦闷的话倾诉出来,我感觉自己会被憋死的。”

    威廉·艾因富特拍了拍老友的肩膀,安慰道:

    “看开点儿,康斯坦茨,我还是个坐轮椅的残疾人呢,还不是活的好好的?

    咱们还年轻的很,以后机会多得是,未来会怎样谁都不好预测,所以嘛,就让一切顺其自然吧,没必要考虑那么久远的事,先把眼前的事做好就行了。”

    康斯坦茨点点头,喝了口热咖啡:“是啊,威廉,你说得对,想这么多也没用,我没法改变兄弟姐妹们,也没法改变自己的天性,

    反正母皇陛下还年轻的很,就让她去操心那些国家大事吧,至于皇位继承人什么的,我也懒得去想了!

    我能力有限,做好我自己擅长的事就好,而且我现在想起来该干什么了。”

    康斯坦茨找到旅店的工作人员,要来了一支羽毛笔、一瓶黑墨水和一叠纸,

    他用潦草的字体,在纸上记下了今夜的见闻,包括提行李的驼背老人所讲述的幽灵鬼堡的故事,还有侍者提到的不详的黑猫。

    他要把这些雾松镇的民间轶事详细地记录下来,等回到帝都,再放到帝国图书馆中保存。

(277) 害羞的少爷

    一阵沉重的脚步声传来,高大强壮的圣墓守护者——维克托·斯特朗豪德男爵下了楼,他依然扮演着自己商人保镖的角色:

    “威廉少爷,楼上的房间都收拾好了,我来抱你上去吧。”

    “有劳你了,维克托。”

    威廉用力撑起双臂,拖着毫无知觉的双腿朝上移动,后背贴紧着椅背,他努力坐直了身子,好让自己坐得更稳当些。

    维克托用两只有力的大手牢牢握住轮椅的支架和把手,轻松地把轮椅连带上面的威廉少爷一并提了起来,抬着他一口气爬到了二楼,连大气都没有喘一下。

    等到了自己房间的门口,威廉·艾因富特小声说道:“维克托,先别推我进房间,我有事求你,请你帮我从行李箱里拿件东西,好吗?”

    “别客气,说吧,什么东西?”

    “一个长条形的帆布包裹,是我在市场买的东西,马克西姆把它放在箱子的最底部了。”

    “哦,没问题,我这就给你拿过来。”

    过了几分钟,维克托提着帆布袋子回来了,他把东西交到威廉手里:“这玩意儿还挺沉的,你可要拿稳了啊,别砸到了脚。”

    “谢谢你,维克托,还有件事想问你……请问……两位公主的房间是哪一间?”

    “206房间,就在你和康斯坦茨房间的对面……”回答问题之后,维克托楞了一下,疑惑地看了对方一眼:

    “等等……你想在夜晚造访女士的房间?这……好像有些失礼把,有什么事还是等到明天再说吧。”

    威廉原本不想说出自己的目的,他有些不好意思,可现在也没办法回避了,于是他示意维克托低头,贴着他的耳朵小声说道:

    “实话告诉你吧……这包裹里放的是一件礼物,今天是小皇女的命名日,却没人想着为她庆祝,所以我想……”

    没等他说完,维克托便豪爽地笑了起来:“哈哈哈!我说呢,还搞得这么神秘兮兮的,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又不是什么丢脸的事,至于这样偷偷摸摸的嘛?”

    威廉少爷低下了头:“让你见笑了,我还从未像这样……送女孩子礼物,而且两位皇女住在同一间房里,事情就变得更复杂了,更不方便了,我不想当着她姐姐的面送她东西,那会让我更难为情的。”

    维克托笑着拍了拍对方的肩膀:“威廉,我知道你脸皮薄,交给我吧!我来把你想见的人约出来。”

    威廉·艾因富特如释重负,他长呼了一口气:“太……太谢谢你了!维克托,你可是帮了我大忙了!我将来一定得好好谢你!”

    维克托男爵摆了摆手:“不用谢,我可不是随便给谁都帮这种忙的,毕竟我是皇帝陛下的养子,公主们的义兄。

    在帝都的时候,每天都有小公主的追求者请我帮忙牵线搭桥,我每次都得慎重考虑,得好好审核这些男孩的素质才行。

    说实话,威廉少爷,在如今这个虚伪浮躁的贵族圈子里,像你这样诚实勤恳的好人可是不多了,我非常愿意给你帮这个忙,请问,你之前有没有约过女孩子?”

    “没……没有……”威廉·艾因富特磕磕巴巴地答道:“我这人老套又无趣,不懂得如何讨好女士们的芳心,可以这么说,我的感情经历就是一张白纸,小公主陛下是我唯一想要追求的人!”

    说出这句话时,威廉·艾因富特的眼神变得无比坚定,连厚厚的近视镜都挡不住这双青色眼眸中所蕴含的真诚。

    “很好!你的确很爱她,虽然你没用什么华丽的辞藻去修饰你的爱意,但我看得出这一点!

    我来给你个建议吧,听好了;旅店二楼西面的拐角处有个小圆厅,这会儿那里肯定没人,我把你推到圆厅里等着,然后再去把小公主陛下叫出来找你,那样你们就有个独处的空间了,你看如何?”

    威廉感激得都快流出泪来了,他只是不断点头“嗯!”了一声。

    维克托·斯特朗豪德男爵把轮椅上的少爷推到了二楼的小圆厅里,然后朝着他回头一笑,握拳为他加油鼓劲:“祝你首次约会顺利,威廉少爷!”

    随后他回到楼道里,整理了一下衣领,叩响了206号房间的门。

    “咚咚咚!是我,维克托!”

    开门的是罗斯玛丽公主,看到心上人来找自己,这位正值好年华的少女不由得心花怒放,她握住对方的手,甜甜地说道:

    “我亲爱的誓言骑士,才分开半小时而已,怎么?想我啦?”她试图摆出个妩媚的姿势,却显得很滑稽,都是这身可笑的,土掉牙的衣服给害的。

    维克托温柔地捧起一只白皙嫩滑的手,吻了上去:“当然想你了,分开一秒钟我都舍不得,但我不是来找你的,我想见小公主陛下,约她单独出去转转。”

    “什么?你找我妹妹干嘛还要约她单独出去?”

    罗斯玛丽皇女脸上的笑容在刹那间僵住了,她气鼓鼓地瞪着对方,一双亮闪闪的金瞳里满是醋意,紧皱的眉头像是一条扭动的蚯蚓:“到底怎么回事?”

    维克托低下头,撩开了皇女的头巾,拨开她耳边的银色发丝,对着她精致的小耳朵低声道:“不是我,是威廉少爷要找她!”

    罗斯玛丽瞬间就明白了,她照着维克托壮实的胸膛轻轻捶打了几下:“讨厌!你怎么不早说,我看你这是在故意气我,想看我吃醋的样子!害我出丑!太阴险啦!”

    “对不起!”维克托抱着自己的爱人转了两圈,吻了她的脸颊:“亲爱的,帮帮忙吧,威廉又不是外人,他是真心喜欢小公主,我都答应帮他了。”

    “好吧!”罗斯玛丽被放回到地面上,她扭过头朝着房间里喊道:“小妹,快过来,有人找你。”

    艾德嘉·米德奈特皇女显然是白天睡过了头,这会儿还处在亢奋状态,正在屋里捶打着枕头发泄呢,听到有人唤她,她像小兔子似的,蹦蹦跳跳地跑了过来:“谁找我?”

    罗斯玛丽对着妹妹耳语了几句,随后说道:“你快去见他把,他等着你呢。”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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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尔斯塔英雄传介绍:
18世纪,在这个火枪与冷兵器并存的新时代,瓦尔斯塔的英雄们崛起了,为了重现昔日帝国时代的荣光,他们拥立了一位身负神裔血脉的女皇,在她的铁血统治之下,战争之风席卷了整个大陆……文章要素如下:【虐心警告!】史诗奇幻,架空欧洲大陆,低魔,排枪射击绅士战争,老电影译制片翻译体,人物众多,以不同人物的视角POV同步推进剧情,真实残酷的世界观。一出哥特式的罗曼蒂克战争史诗剧。瓦尔斯塔英雄传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瓦尔斯塔英雄传,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瓦尔斯塔英雄传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