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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萦索     杀青香txt下载     杀青香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二百六十七章 协议

    早在几年前,周至柔就得到过提醒——堂姐周璇告诉过她,说不定肃谨公杨天一就是那佛女局背后之人,她听了,淡淡一笑,说自己也有所察觉。可是当释摩兰真的把杨天一带过来,她还是有些惊愕纳闷。

    好比问题的唯一解出现了,她通过自己的推算能算出来,然而并没有深入的理解,这个解释,到底准确不准确?到底意味着什么?

    杨天一?怎么可能呢?

    如果他就是佛女局背后的人之一,那上辈子她辛辛苦苦帮释摩兰的姐妹从骗局中脱身,岂不是从头到尾都在人家的眼皮底下?她自以为是的善良和机智,其实在人家眼中,都和过家家一样?看起来很可笑?

    杨天一又为什么参与其中,帮助她呢/

    不是她自恋,她模模糊糊的觉得有一层窗户纸快要捅破了。

    然而受到章岂的打击后,她冷静的思索,得出结论——男女之间的情爱,如梦如幻,此刻是浓情蜜意,下一刻说不定就是冷漠相对。所以,别说什么爱情了,利益更值得。

    利益结成的同盟,明显更稳固。

    那她和杨天一有利益关系么?

    有啊,太有了!她从徐家脱身之后,得了明真公主的关注。明真公主是宣平皇帝的妹妹,和许淑妃的关系只是平平,凭什么对她格外特殊?还不是金钱开道?

    她通过明真公主开展了借贷生意,贷来的款项都投入了辽西大开发,多少煤矿源源不断的运送出来,生意是一天比一天红火。

    这生意后期,她觉得太大了,自己小胳膊小腿的承受不住,就引了肃谨公杨天一进局,果然股份越来越稀释,到了可有可无的份上——利益她已经赚得足够多,倒是不怎么在意了。然而明真公主的胃口那么大,她不敢再合作了。

    假说自己心满意足,就想办法退出,事实上,和杨天一建立了伙伴关系,重新规定了借贷生意——以整治钱庄为开始。通存通兑,大额存票,本票汇票,各种现代银行生意开展之后,钱庄火速蓬勃发展,已经有了金融业的雏形。

    难道说,杨天一是感谢自己,认为自己帮衬了他,所以在佛女案上小小的推波助澜,让她可以偶尔发发善心,自我感觉良好?

    反正杨天一当时无论声望地位还是权势,都已经到达了朝堂之中不能忽视的地位,他要是生出歹心,自己没有任何反抗之力,只能顺从的进入他的后宅,成为众多女眷之一。

    然而他没有,他居中介绍,将她介绍给了翼山侯世子……

    往事种种,不堪回首。

    周至柔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小女子见过肃谨公。“

    杨天一摇晃着绘着竹节上鸟雀鸣,寓意着“高风亮节“的白纸扇,笑呵呵道,“没有想到,再见周姑娘,是这等场合。对了,你用过饭没有,没有的话,陪我吃一点?“

    用饭?

    怎么好像老熟人,随口话家常“你吃了没“?

    这熟悉的亲和力,周至柔又回想起前世,和杨天一的相处,果然自然而然,就像相识了多少年的老友,需要什么,一声招呼即可,根本就想过其他!

    当时她怎么想的来着?哦对了,自己已经没有什么可图之处了,所以无所顾忌。还开过玩笑,和杨天一处得这么好,要是看对眼了,不如嫁过去算了,不过她野心大,非明媒正娶不可。

    “既然肃谨公这么看得上小女子,小女子岂敢懈怠?舍命也要陪君子了!“

    周至柔在民宿里挑了几样菜蔬,让心腹丫鬟亲自动手,中间不许离开了她的视线。

    杨天一见了,只是微笑,微微上挑的眼角里带了些许笑意。

    不知是默契还是不愿意碰触,总之,谁也没有提起“佛女案“了。周至柔没有问,你年纪轻轻,怎么做得到提前多年布局,找人抚养了多胞胎姐妹,还想出利用佛女的身份影响南魏上层权贵?

    扬天一也没有问,你费尽心力的查佛女的底细,想借此事情得到些什么?

    两人都不提,不代表忘记。

    可能下一刻就会找机会发难,然而眼下平静得犹如湖面,丢下一颗石子儿,也不过荡漾两下涟漪,就恢复光滑如镜的表象了。

    新鲜的活鱼一尾,配上田亩间刚刚摘下的瓜果蔬菜两样,以及民家自己腌制的腊肉,和酱好的黄瓜小菜,三菜一汤,香味是淳朴的浓郁醇香,吃起来便觉得小菜滋味清新,鱼汤鲜美,不同于酒楼里的大鱼大肉,入口的时候香浓,吃完了,除了饱腹只有一种油腻感,没什么回味余地。

    要不怎么说家常小菜吃不腻呢。

    杨天一这顿饭吃得很是满足,笑着打赏周至柔的丫鬟。

    明明知道这所有的菜蔬都是周至柔亲自挑的,甚至也是她遥控指挥的烹饪办法,还故意打赏她的丫鬟?

    周至柔微微一笑,示意“既然是肃谨公赏赐的,还不接着?“

    两人淡然相对,仿佛只是平等论交的朋友。

    然而谁都知道,要是接下来谈得不好,只怕是翻脸的时候了!

    人家是有公爵的身份,自然无所畏惧。自己却是一个小女子,虽然有周家庇护,可周庆书愿意庇佑到几时,全看她的价值还能利用到几时。周至柔可不想拿自己的命运当赌注。

    于是笑眯眯的对杨天一道,“小女有一样生意想请肃谨公帮忙。“

    “哦,什么生意?“

    “年入百万的大生意。“

    “哈哈哈!“杨天一开怀大笑起来,笑得眼泪都快挤出来了,“好,你说说看。我洗耳恭听!“

    “刚刚做菜,肃谨公也亲口品尝过了,您觉得这鱼汤滋味如何?“

    “嗯,挺好的。“

    “鱼汤中加了点糖,才使得格外香甜。“

    杨天一还没领悟,道,“那又如何?鱼汤的原本滋味,不是仗着食材好么?“

    “食材是鲜活没错,但鱼味本腥,没有足够的香料调制,鱼汤只会腥味十足,难以下口。“

    “所以,你想跟本公爷合作,卖调制鱼汤的香料么?“

    “不是,是这个……颗粒分明,纯净无暇的糖……“

    周至柔是临时的想出生意合作的,因为她还没想好怎么面对杨天一,自然而然就代入前世的观感,反正杨天一对赚钱最有兴趣,合作成不成是一回事,能不能拿得出他感兴趣的,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她也是在刚刚做饭的时候,想到盐、糖等日常要用的调味料。盐是国家管制,她不能插手,免得招祸。糖就没限制了,现在的糖多半以红糖为主,只有世家大族才有上好的,价格昂贵的,如雪花一样色泽纯净的糖。寻常百姓,哪有甜甜的,能让味蕾得到满足的甜味剂?

    还记得她从前看过的一个纪录片,有些深山的孩子,为了一口甜食,宁愿冒着风险去采蜂蜜,吃到蜂蜜的那一刻,幸福得不得了。而她当时就想,蜂蜜值当吗,超市货架上的标价牌是几块钱来着?

    所以,人是最容易犯想当然的错误,将自己代入其他人身份位置,看不起,奚落,蔑视,全因为此。你不是那个人,怎么知道他经历过什么?

    周至柔本来就计划在民宿逗留多日的,所以盐糖等调味料带了不少,此时拿给杨天一看的,都是她留下自用的,当然样样都是上好的。

    杨天一看完,还用手指沾了白糖,亲口品尝了一下,略有疑惑,“东西好是好,但这东西比不上盐,一顿能用多少?也就小孩子和老人喜欢吧!“

    “肃谨公这就不懂了,白糖的价格是次要的,关键的是怎么推广到全天下。如果全天下的人都吃上这白糖,你想利润有多大?“

    “全天下?哈,你想得可真美好,白糖的价格不低,寻常人家哪有闲钱吃这个!“

    “没有闲钱,所以,就让白糖的价格下降,降到所有人都能买得起的程度啊!“

    杨天一的脸色微微一变,又开始摇晃起的白纸扇,“难不成,姑娘的实验室又出了新鲜玩意?“

    “我的实验室?“

    “哈哈,难道你以为周家有实验室的消息,能瞒得住别人的耳朵?“

    周家自以为是诗书传家的书香门第,其实周家二房的周稷,是怎么官位越来越大,连英王案那么大的案子,也轻松脱身的,恐怕上层权贵家族都有所耳闻——技术性人才,放在那里都要得到特殊待遇的。

    何况周二老爷,不是一般的技术性人才。他实验室的出品,有的成了工部密藏,轻易不视于人的,有的用在兵部,武装了多少士兵。

    他活着的时候看似没有多少至交密友,但其实一直有人念及着他的功劳,暗暗维护帮助周家。不然,周庆书想要翻身?早被那些嫉妒的人暗害死了。

    周至柔进入众人的眼线,和她的身世有一部分关系,但更多的是听说她继承了那件神秘的实验室。

    至于她研究出什么玩意儿啊?,目前来说动静不大,掀起的水花也没几个。所以,众人才会处于持续观望中。

    “没有想到肃谨公对我的实验室这么感兴趣?若是有时间,不妨前往一看?”

    “哦?”杨天一来了兴趣,将白纸扇啪叽了一下合起来,“莫不要诓骗我,我是咱们大魏出了名的富贵闲人,最有时间了。”

    “择日不如撞日。杨公子若是真的好奇,就请移动尊驾吧!”

    实验室,她最近去的少了。不过有心腹的贴身侍女照看,每日的清理必不可少。她倒也不怕什么机密,被杨天一看了去。毕竟,上辈子她茫然无知中也选择了对方当合伙人,这辈子更是出于种种原因,一定要和杨天一合作。

    既然要合作,总要拿出一点诚意来。

    比如说白糖的产量。

    不能拿出足够的信心,还有推广到全天下的策划案卷,凭什么要人家投入啊?

    ……

    周家。

    这不是杨天一第一次进来。

    犹记得上一回他落荒而逃,因为那个震荡的变色试验,成为赌注的一方,他像个傻瓜被人指指点点了许久。

    大家都是人,都长了两只眼睛,一张嘴,可人家的智慧就是把自己按在脚下摩擦的那种。

    怎么那么气呢?

    气完了之后,也经过这两年的时光沉淀,只要是杨天一有了充足的主观能动性,去找寻周家二老爷在世时一些发明创造。

    这才明白那实验室,究竟是个什么存在。

    知道后他才纳闷儿了,怎么大魏朝廷上下,不想着法子把周稷的那一套发扬光大?

    至少也要给他几个徒弟吧。

    仔细打听了之后,周稷其人脾性古怪,对别人送过来的徒弟爱搭不理。倒是有几个人跟在他身后白白浪费了十几年光阴,什么也没学到。

    而周家自己的子孙呢,也没学到真传。

    本以为他一生所学就这么浪费了。谁曾想,他死后十多年后,一个还没及笄的小姑娘,就仿照他的实验手账,创造出了千里镜,香皂等东西。

    这次进入周家,踏入实验室是完全不同的一种心灵感受。

    杨天一的折扇摇动的飞快,对什么都好奇。

    “这是透明的杯子?与饮酒的杯子差不多,还有大小号不同的。”

    “这个我早就想问了,这是什么?”

    “滴管用来一滴滴的,滴入液体。有些实验快速融入液体,就不能观察细微的变化了。”

    “原来如此。”杨天一连连点头,像极了来视察的甲方大佬。

    周至柔察言观色,等待机会,终于抽空递上了一张合同的契纸,上面只是写了合作的内容——销售白糖。

    具体的分成还没落笔,是空白的。

    杨天一毫不犹豫地刷刷落笔,签上了自己的大名,然后推了回去。

    空白的分成协议,也意味着周至柔随便填写多少都可以。

    白糖这种日用食品,只要有足够的原材料,成本价很低的,那销售协议就算是九一分账,她也能让自己盈利。

    可看了看杨天一胜券在握的神情,忽然不想去算计那些小心思了,直接五五分账吧。

    没有出乎她的意料,杨天一果然不在乎区区一份合作销售协议,目光贪婪的看着实验室,他的所思所想……大概也能猜中了。

第二百六十八章 商业宏图

    时光匆匆如流水。一转眼,三年过去了。

    这三年表面上平静,其实暗地里波涛汹涌。只是接触不到权贵阶层的老百姓,每日里柴米油盐,感受不到那股隐隐的势头罢了。

    不过,他们也不关心上面人是如何争斗的,反正波及不到自身来,管谁家是兴旺发达了,管谁家是抄家破败了?

    然而有一家是要关注的,那就是大幅度推广白糖的周家。因为周家三姑娘,心善慈悲,用祖先留下的秘方调制了一种糖粉,洁白如雪,尝起来更是香甜无比。换了旁人,这种东西肯定要卖上高价,或者当做礼品人情送人,哪里是想到升斗小民?

    “糖价又下降了一半?现在的糖价,每斤只要三十文了?“

    “是呢,听说是周三姑娘感怀身世,前天夜里祭祀生母。她生母年纪轻轻就去了,红颜薄命啊!为了给她积福,特意又下降了三十文钱,说是让全天下的孩子都能多吃一口甜,吃的时候想到随口念叨一句,也是一种福报啊!“

    “啧啧,真是活生生的‘子欲养而亲不在’,听着就让人伤心。不过,小孩子们可高兴了,半年里连续三次下降一半价格,之前买一斤的白糖,现在可以买上八斤了?这下差不多的人家都能买上两斤存着,自家吃或者走亲戚了。“

    “可不是!稀粥里加点糖,老人们也吃得香甜。哎,真是活菩萨啊!这要是换了人,还不可劲的赚钱,银子流水一样的往腰包里塞!怎么会想到普通的平民百姓呢!“

    很多人议论纷纷,都觉得周至柔母女,的确是人美心善的,不过女人家做生意就是不如男人沉得住气,该出手时才出手,不该时就心狠手辣的稳住,任凭风吹浪打也绝不动摇——你瞅瞅,好好的货品说减价就减价了,亏了多少。

    从二百四十文下降到三十文,成本都弥补不了吧?中间还有商铺的钱呢,还要支付伙计的份例钱呢?三十文啊,连从前的零头都不到,四舍五入,等于白送啊!

    她自己却还不在意,甚至公开道,“我只要想到得了便宜的是那些孩子,亏多少都心甘情愿。“

    哎,这样做生意下去,迟早得亏本到破产……

    怎么办呢?只能趁她破产之前,多买一点货品存着了。

    万一她哪天撑不住了,生意被人接手,再想买这么便宜的东西可就难了。

    老百姓们不知道,周至柔不仅没有破产的忧虑,反而越来越有钱了……

    月初,上个月的账目按照周至柔的要求,制作成了厚厚的账册,从现金支出存入的日记账本,到货品支出收入明细账,再到原材料制作成本,各种账目一目了然。不过花了半天核对一番,累计出这个月盈余,她痛快的决定,不分红了。

    已经连续赖了十二个月的分红。

    对此,合作伙伴杨天一毫无意见。

    怎么说呢,他最初支持周至柔,是看在实验室的份上,看过周家二老爷周稷的履历,对他的实验室太好奇了,也有几分的敬重。出于这份心思,他打算投资,看周至柔能做出什么东西来。成,那算他的眼光好。

    失败,那也无所谓。反正他投入的本钱不多,也就三千两罢了。

    白糖生意,最开始的本钱,就三千两。

    周至柔以秘方和位于铜雀大街的商铺作为入股,占了一半的股份。等于白拿肃谨公杨天一的银子,以及他背后的人脉关系,做自己的生意。

    三千两,先在京城附近推广,首先要有地皮,生产工具,还有熬制白糖所需的人手,这些,统统由杨天一……的管家出面解决了。毕竟是公侯之家,光是伺候他一个人,肃谨公府就养着数百人,至于其他的用不上的奴婢多的是,挑些忠厚肯干的,关到庄子上,吃喝都不用操心的,自己能解决。

    等于不用出人工安置费,不用给员工发福利费,同时节省了厂房地皮钱,这些隐形的资产,周至柔只当没想到。

    反正白糖生意,最初市面上上等的雪花糖,要十两银子,权贵之家也要特别有钱的,才会吃着不心疼。稍微差一点的,都不敢说自家“白糖自由“,想吃多少就有多少。等周至柔决心投入这个行业,价格蹭蹭的……直接往下掉。

    现在快叠到白菜价了。

    最开始,周至柔觉得和和人家杨天一做生意才刚开始,不能把人吓跑了,宁愿放缓一点扩展的速度,就每个月分点红,从少至多,给人以“这门生意投资“没看走眼的感觉。后期慢慢熟悉了,可能是每个月的稳定的现金流,多少给了些底气?

    她和杨天一莫名其妙的,走上和前世一样的默契之路,周至柔就放心的不分红了。这一年来的钱,账面上吓得嘿人,却都留着,留着继续投资发展。

    当然,按照惯例,利润表依旧每个月上报到肃谨公府——还是交给那位操心的管家。

    “每个月……都在赚钱吗?价格这么低了,赚得一点也没少?“

    “这是因为,我们的成本价更低啊,我们姑娘之前说过的,规范化生产更有利,熬糖的过程不间断,光是靠着产量就足以让我们赚钱。就算不赚,能保本也不错。因为现在,白糖生意不是我们最主要的生意了。“

    丫鬟说完,就随便叉手行了一礼,转头走了。哪有第一次,迈步进入公爵府邸的战战兢兢?

    夜晚,管家跟杨天一汇报,啧啧称奇,

    “周家三姑娘是真正的经商奇才啊!我原以为她弄的白糖生意,了不起霸道占了所有糖业铺子,使得所有想买糖卖糖的人,都得看她脸色。谁知道,人家压根就没把这点生意放在心上。她年初弄的那什么,‘便利店’,已经开到每个坊市了。就随便租的一个小小店铺,经营得五花八门,开始靠着白糖便宜就立下足了,什么蔬菜瓜果点心针线布匹风筝都卖,竟然也经营得有声有色。“

    “我还不太开好,以为这种小铺子,小打小闹的,能赚到钱么,别连累了咱们府上也亏了钱。做梦也想不到啊,人家月月赚钱,这一年下来,最初的本钱利滚利,没有再投入银钱,白多了二十间铺子。“

    “谁说没投的,我后来又投了五千。“杨天一摆手道,揉了揉眉宇间的肌肤。

    管家赶紧使了个眼色,丫鬟就走到杨天一身后,为他按摩起来。

    “就算多了五千,那也划算啊。这二十间铺子,每月的银子就有五百两……每天五百两啊,一间五百两,二十间,多少投入都赚回来了。而且未来还会源源不断的送钱上门。“

    杨天一不以为意,“她敢放心的扩张生意,还不是仗着我的身份。哼,现在钱是赚了,我心里还是有些失望……“

    “当初,是为了那实验室才跟她合伙。可她现在钻进钱眼里去了,对什么实验室,根本不关心。“

    “不关心就不关心了,她现在的劲头都赚钱了,赚到的钱财不也是给您么?“

    杨天一心想,倒也是。

    虽然完全改变了投资的初衷,不过这门生意,他绝对不吃亏啊。白糖生意本来受了某些人的关注,不过周至柔“出了名的心善“,糖价格一降再降,从十两银子到五两银子,再到三两,最后连一两银子都维持不住,跌破到五百文,二百四十文,到如今的三十文。哪里还有人想参与呢,根本看不上了!

    而周至柔开的什么便利店,那也是旁人根本看不上的,因为太小了,卖得都是针头线脑的东西,有什么能赚的?

    只有拿到账本后,才知道小小的便利店是现金流的大杀器呢,每天都有可观的铜钱或碎银两入账。日积月累的,好比水滴石穿。

    “对了,下一次报账,叫她带着账册过来,我想算一算总账。“

    “怎么,您不想参与了?“

    “倒也不是!“杨天一挥手让丫鬟退下,“她借我的名头,只在各坊市做小本生意,外人都以为我对她有意思了,不然能平白背上这份耻辱?“

    “怎么能叫耻辱呢?分明是赚钱的好生意啊。“

    “是很赚钱,但有比赚钱更重要的事情。“一转眼三年,杨天一虽然挺欣赏自己的合作伙伴,不过想一想自己堂堂公爵,被利用到做小本生意的份上,还是颜面上过不去。

    从前没人知道倒也罢了,现在不少人盯上他,估计很快就会发现周至柔每个月都派丫鬟过来。与其等世人发觉,不如他先断了这门生意。

    “放心,我会给你找好下家的,绝不让你的生意受一点损失。“次月,周至柔带着丫鬟,没有去肃谨公府,而是去了京城第一酒楼——鸿宴楼。

    “杨公子且慢,便是您不来找我,我也有事情要和你详谈。喏,这是我特意找人绘画的,你看看。“

    周至柔展开了一份细致的山川地理图。

    “这堪舆图你是从哪里得到的?“杨天一一见,脸色都变了。寻常人哪里能得到山川地理图纸啊,那片只是只鳞片爪也不该!

    “自然是愿意和我合作的伙伴们提供了。“周至柔淡淡一笑,手指在几个重要地点随便勾勒,“这里是通州,地处要害,我六年前就已经派人在这里安置了一部分人,便利店的生意甚至比京城更早。这里是甘州,不用说,我出生的地方,肯定要为家乡的发展出一份力。“

    “至于其他的,就属于生意范畴的考量了。我的目标是,南魏上下,京城差不多扩展完了,剩下的是各州各县,省城县城的,每一处都至少有五到十家的便利店系统。这背后模式就参照京城的,而且我们可以退出异地结算,异地通兑等等服务。也就是说,在便利店外再成立一个‘钱庄’,专门为外地人出门办事用的。“

    周至柔非侃侃而谈,对杨天一展示她的商业构想,“假设一个人,在老家出身还不错,他出于某种原因,或是访亲友了,或者外出游学了,问题是他身上没有现钱,虽有家产不能变现。就可以找到我们,我们给他提供保证。从今后,他走到任何一个州县,只要找到我们的店铺,拿出我们给的保证凭证,就可以免费吃住,免费得到一部分钱财用来消费。“

    “等到回到老家之后,再结算。“

    “这样做的坏处时,有可能不能及时归纳信息,造成中间的漏洞,被某些人钻了空子。不过不是没有办法,比如我们永远比顾客快,再有就是用暗语标记,凭证只有内部人才知晓意义等。“

    “好处也是显而易见,那就是无比深扎与当地,和地方官绅打成一片。南边的货物运送到北边,需要多少消耗?其中有大部分,都是可以免去的。“

    杨天一已经到了“我不在乎钱“的层次。

    他努力思索周至柔的商业构想,山川地理图就是缩小的南魏啊。若是南魏州城县城都布满了一个个小小的,和当地民众关系良好的小商铺,那么……谁还敢当成小打小闹的生意?不就成了庞然大物了吗?

    不提那可怕的现金流,会给主家赚来多少钱财,光是这么大的体系,光是这背后需要的人力物力,就难以想象。

    一是很难,二是做成了,只怕有许多意想不到的好处。

    杨天一默然,心动了。

    半响,他抬头看了看周至柔,“我以为你出了实验室,就是普通的女孩了。“

    “我错了。光凭这份商业设想,你就是天底下罕见的奇才……说做生意,还看低了你!“

    周至柔露出浅浅的笑容,“我这份大礼,可送到你心坎上了?“

    “嗯。“

    “那你不后悔当初投资我了吧?“

    杨天一摇头,“怎么会后悔?“

    “可是你越来越不上心了啊?这一年来,你对我们的生意爱理不理,我开始以为你对我的理念有疑问,后来才知道,你在朝上遇到了大难题。怎么样,我有这个资格帮你解决么?“

第二百六十九章 出使

    “怎么,你想帮我分忧?“杨天一的眼眸瞬间一变,如同那受了刺激的猫儿,原本懒散不经意的,忽然精神抖擞的望着你。

    周至柔含笑道,“只看杨大老板肯不肯给我这次机会了?“

    “那你想帮我分担什么忧烦?“杨天一慢慢的放缓了身体,靠在太师椅上,不动声色。

    周至柔竖起三根手指,“据我所知,杨大老板目前有三大麻烦。一是……“

    她用手指,指了指上面,表示涉及皇家,自然是机密。这等麻烦,普通人是挨不到了,更别提解决了,若是遇到了,怕是自己的骨头渣子都折腾进去,白白当了炮灰。

    周至柔生生把这根手指掰下来,表示自己身子骨单薄,折腾不起。

    “第二个,就是大老板的族中,似乎对您目前还没有子嗣,颇有微词?这一点,也请恕我无能为力。“

    谁能不能打包票,帮人生儿子啊!

    杨天一身为肃谨公,身份地位非比寻常,别说他生得俊俏还年轻,就是变成胡子一大把的糟老头,也有女人愿意跟他好不好!他后宅的女子,没有八十也有五十,各花各色,就是没有一个生育儿子的。他自己没当一回事,反正女人够多,早晚会有的。可是族中动辄拿这件事说,生恐他遭遇不测,这公爵之位下落不明,万一被朝堂诸公收了回去,可就亏死了。

    也对不起列祖列宗啊。

    南魏的律法关于继承的,明明确确的是嫡子继承。有多个嫡子的,嫡长子继承七成,剩下的财产诸子均分。爵位,独一无二的,自然也是要给嫡长一系。

    可若是没有呢?庶出……那想办法给庶子改了母系出身,朝廷上只要没有死敌的,非揭开这个盖子的,也多半就认了。可没有儿子怎么办?

    从堂兄弟,从兄弟家里过继一个,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前些年就有个例子,南安侯府,因为南安侯夫人生性嚣张跋扈,坚决不愿意过继。于是拖了拖,拖到了南安侯过世。这时草草想过继,朝廷已经不许了,直接收回爵位。

    估计肃谨公杨氏家族,就是生怕爵位被杨天一瞎胡闹没了,硬逼着他要么赶紧生个儿子出来,断了旁人心思,要么就收养他兄弟家的孩子,免得事出万一,杨家措手不及!

    被逼婚逼生儿子的烦恼,周至柔有心无力,又把这根手指掰下来。

    现在,只剩下最后一根竖立的手指,“杨大老板还有一件烦心事,大概是出自……北汉?“

    杨天一笑了,带着几分兴趣,“这你都知道?“

    “北汉的使者都到京城落脚了,我若是还不知道,岂不是成了睁眼瞎?“周至柔道,“我们南魏和东梁的关系相对来说,一直和睦。虽然有些前东齐国的势力暗暗挑动,可起不了什么大波浪……“

    话没说完,杨天一按了下额头,“什么叫没起大波浪?得多谢你,每次冷泉露面,都不留余力的打击,哪怕他被锦鳞卫保护着,你还有办法写诗讥讽他,叫他吐血三升……“

    “这如何能怪我?不都是他自己找上门的么?“

    周至柔很不服气。

    本来么,她和冷泉有什么关系,天底下人都知道。

    说是前任未婚夫妻的关系,她从来都没有认吧?现在连周庆书都改了口,说“曾经考虑过“,那家有女儿的人家,不为女儿考量个几户人家,没凭没据的,就说定了婚约?信物呢?媒人呢?什么都没有,也好意思跳出来讥讽她!

    要是这么说,随便相个亲,就是定下白首之约了?就可以理直气壮以丈夫身份介绍了?

    那时她火气极大,被章岂在新婚当日抛弃,是周至柔心底的伤。虽然她没有表现出来,可稍微有点情商的,都知道别在人伤口上撒盐啊。

    你要是明知故犯,也别怪周至柔当仇敌看。

    写诗讥讽算什么,亡国诗她记得好几首,还写到让冷泉羞愧自杀呢。

    “反正你是出了一口气,却也让人看透了他的外强中干的本质。现在还有几股暗中的势力蠢蠢欲动,可惜,都不敢拼尽全力。“

    最好的复国机会,早就过去了。现在的东梁,不说国泰民安,至少也是百姓安居乐业,群臣呢,也适应了梁不屈当皇帝的日子。梁不屈虽然为人刻板,却是一言九鼎,而且性情平稳,不会忽而喜悦忽而暴怒,叫人摸不着头脑。

    东梁国中根本没有支持冷泉的。即便有那死忠的,也要想一想,冷泉在南魏生活了这么多年,受了南魏多少影响。迎回去了,冷泉的立场偏向哪里?

    他现在逗留南魏,万一成了南魏的傀儡,那要他何用?还能给傀儡当臣子么?

    冷泉的处境本就尴尬,他还好死不死的奚落周至柔,估计是想出气,做梦也没想到,周至柔的战斗力这么强,直接一首“亡国亡家为颜色,露桃犹自恨春风“,就让士林中人目光都对准冷泉。

    再来一首优美至极的“问君能有几多愁“,还引起了小范围的轰动。

    词有多忧伤隽永,冷泉就有多呕血。

    他一个亡国的皇子,流浪在异国,可比周至柔惨多了。周至柔也曾被人当成笑料,可怎么说呢,她还是姓周,还是周家女。周家上下护她,护得密不透风,上至几房的长辈,下到仆役下人,全都缄口不谈此事。无论是谁想找个缺口,都是徒劳无功。

    此举,给周至柔莫大的安慰。

    她本没指望周家能为她做什么,可后来才知道,周家什么都不做,比做了更好。不需要他们到处去解释,自家女儿没有对不起人家的事情,自家孩子有多么好,多么优秀。只要保持沉默,就是足够大的支持了。

    可能这是至今为止,周家做的她最满意的事情。

    杨天一感叹,“你的随口一问,‘问君能有几多愁’,他的愁比一江春水更绵绵不绝了。“

    周至柔笑了下,淡淡道,“没了冷泉这个搅屎棍,我们大魏和东梁还能和平相处。现在是北汉……听闻那边也是动荡不安?“

    “嗯。北汉的皇帝老儿撑不了多久了,而小太子想继位,怕是还有波折。“

    “杨大老板为别的国家皇帝垂死,烦恼不已,莫非,莫非是……“周至柔眨眨眼,“朝堂已经委派了你过去吊唁?“

    一国皇帝病逝,那么兄弟友邦肯定要派人去吊唁问候的,而从南魏都城抵达北汉,路上就要整整两个月——中间要么穿越崇山峻岭,要么是平坦的一望无际的大沙漠。无论哪一种,都是行军的禁忌,要不三国之中,南魏和北汉的关系也不会一直不好不坏。

    主要是路途太遥远了,想攻打,想想这一路的消耗,估计打赢了,也赚不到什么好处,只能作罢。

    杨天一身份足够高,且和皇家关系密切,谁也不会怀疑他的忠诚。他为正使出使,能安各方面的心。

    也难怪杨氏族人当心肃谨公的爵位了。

    北汉和东梁又不同,北汉人粗鲁是出了名的,经常不讲礼节。万一蛮横起来,就硬生生扣留了使者,不准离开,难道南魏还为此兴军讨伐吗?

    派了皇子去,那就不一样了,皇帝必须救儿子,而且皇子代表国家的体面,真的被扣留,就真要动兵了。

    而杨天一,再身份尊贵,毕竟还不是皇子么。他被扣押,那就委屈一段时间,另外派使者居中转圜,出钱出力,想办法赎回就是……

    总之,六部商讨过,杨天一之所以成为最适合的人选,就是因为他足够尊贵,却又不太重要;和皇家足够亲密,却不是皇家成员;家大业大,却没什么羁绊……

    同时,没有变节倒戈的忧虑……

    估计杨天一掰着手指头数一数,满朝堂上下,竟真没的一个比他更适合。这才让人无奈,想拒绝都无从拒绝起。

    他叹口气,看向周至柔,“你还想替我分忧?“

    “当然!“周至柔目光炯炯,“这正是男儿建功立业之际!“

    “还建功立业,去北汉吊唁死皇帝,明明就是苦力活!还建的什么功,立的什么业!等等,你又不是男儿,你是妥妥的女儿身啊!“

    没有理会最后一句,周至柔大笔一挥,拿出第二卷“山川地理图“,这地图就粗糙多了,不过即便是粗糙的地图,也是有大致的地势脉络,标注了地名和方位的!

    “这是……北汉的?“

    “是!“

    周至柔眼中冒着精光,这是杨天一非常熟悉的眼神了,刚刚说那商业宏图计划的时候,周至柔就是这样两眼冒光,熠熠生辉,灿若星辰!

    “你……有什么计划不成……“

    杨天一只是随口的一问。

    没想到好似打开了话匣子。

    周至柔滔滔不绝。

    她本不是多话的人,平素给人的印象也是温柔恬静的,可这件事不一样,天知道,她已经准备十几年年啊!这辈子不够,上辈子她就策划了很多回。出于政治形势,只能作罢。

    现在,环境还好,北汉的局势相对比较安稳,因为就她所知,小太子最终靠着太后的势力还是平稳的登基的,然后……朝颜过去,太后勾搭的小叔子就叛变了,主张改立朝颜的儿子……

    后续的状况周至柔只是一知半解。

    可眼下不是什么都没发生么?朝颜还呆在南魏都城里,在某个庄子里修身养性,而北汉的皇帝马上就要嗝屁了,小太子会顺顺利利登上皇位。他是个孩子,哪有什么能力调节各方面的势力平衡,只会一招,就是哭~

    反正谁要告状,就过来让他哭一哭,哭完了,大家打一架,谁赢了他就听谁的。

    别说,这一招,竟然真的平息了北汉权贵阶层的纷争。

    南魏国内还担忧使者一去不复返的,毕竟之前就有好几任使者因为长得好看/会作诗/会画画,被扣留的,其实北汉早和过去不一样了……

    周至柔认为,这是一次难得的大机缘!

    杨天一此去,可以积攒足够的政治资本不说,还能获得北汉上层权贵,甚至是小太子的友谊。这对他未来的发展,有极大好处啊!

    至于顺便带上她,她夹带些货物,就是不值一提的小事了。

    而且她可以考察时常,北汉那就是一片蓝海啊,拥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而且利润是百倍的,南方的瓷器丝绸到了北方,就是供不应求啊!加价多少都被抢购一空。

    而南魏目前为什么没有商人过去,因为官方……不许可。

    现在两边交易的,都是走私。

    走私的商贾,哪里敢大摇大摆的满世界宣扬。

    周至柔也是靠着金夫人从前的生意经中,发现了有个空子,就是找个北汉的当地人过来,南魏没有禁止北汉人入内,在南魏境内交易完了,再让北汉人带走已经购买的,属于他的货品入境——这就不算走私了。

    杨天一听完,也是如听天书,“这不等于左手转右手,一阵倒腾,有什么!“

    “是啊,不过北汉的律法就是如此规定。我们大魏不许到北汉经常,否则抓到就是终身拘禁。只能说,办法比困难多吧。“

    “对了,若是杨大老板出使,那么北汉就不好阻拦了。毕竟,我们携带的礼物,明面上是送给北汉的皇帝太后太子,以及权贵的,谁敢查检没收?“

    “说来说去,还是为了钱啊!“

    “莫要觉得谈钱不清高,其实利益才是最稳固的。两个情深似海的男女,可能有朝一日分崩离析,可能因为误会各自桥归桥,路归路,但是两个利益一致的人,就只能齐心协力,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奋斗了。“

    “你这心得倒是……“杨天一想说,“莫不是血泪凝成“,后来想一想,还是咽下去,没说出口。

    罢了,留一份口德。

    “你要想跟我出使,也不是不行。只是我当了这使者团的正使,底下人怕也不是我一个人说得算的,还有朝堂六部塞来的人。你想过怎么做没有?“

第二百七十章 现状

    “放心,不会让你失望的!“

    做生意的,最要紧是和气生财。南魏的京城是小了点,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为了利益有过些许摩擦。可放到辽阔的北汉,那就是一片有待开发的大市场啊,大家就成了一致对外的同盟关系了,周至柔不会那么蠢,有钱只有自己赚,干嘛不多拉一些伙伴,有了风险也好一同抵挡。

    杨天一见周至柔一点就通,微微颔首,“那我就等你的消息了。“

    出使他并不惧怕,北汉再狂妄自大,也不会残害正使的性命,唯一担心的是他逗留太久,迟迟不能归。那么老家这里肯定会生乱。回到府中,他和族中过来商谈的长辈叙了很长时间,最终同意过继一事,不过时间急迫,来不及等待重要的节日招来全部族人,郑重其事的宣告他杨天一后继有人了。

    最终只是选了个日子,由族中几个辈分高的长辈见证,将他堂兄的一个幼子记在名下。

    小家伙虎头虎脑的,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的人生就在这一刹彻底拐了个弯儿,走向不知名的远方。

    杨天一淡淡看了一眼,心想到你曾经生活在父慈母爱的家庭里,是他们硬生生把你塞给我的,将来如何就看你自己的造化了!平淡道,“这么小的孩子,我那些仆役再精心,不如亲生父母,就还在家里养着吧,不用送过来。“

    “这成何体统。既然过继到你名下了,就是你的娃。自己的娃,岂有不住自己家,住别人家的理?“

    “三叔祖,你提的要求种种,我都答应了,还需要我说破么?万一这孩子在我府中出了点什么事故,谁担待得起?“

    一下子把老人噎住了,“侯府那么多人手,孩子能,能出什么事?”

    “就是人多才不好说吧。”杨天一意味深长道。府中那么多人,他可不敢打包票,个个对他忠心无比。你看手足至亲,还不是一样在算计他身后那点东西吗?

    “叔叔要是担心,我就近过来照顾虎儿也成!“

    什么叫蹬鼻子上脸,这就是了。被过继的虎儿他妈,也就是杨天一的堂兄弟媳妇,脸上挂着喜色,根本没听懂杨天一的言外之意,眉飞色舞道。

    “这不合规矩吧。“虎儿他爸犹犹豫豫的说。

    “有啥,这不是为了虎儿么。虎儿有天大的福气,能给他叔叔当儿子。“

    “嗯……“杨天一冷哼一声,本想拒绝,然而看到这一家三口想乐偏又忍住的样子,便改变了主意,“也行。三兄,我不在的时候,你也可以进府多陪伴嫂嫂和虎儿。他有你们两个的照顾,比旁人放心!“

    “那肯定是啊。“

    “天底下不可能比我两更用心的!天一老弟,你就放一百二十颗心吧!“

    杨家三叔祖看着这边其乐融融的一家三口,再看又恢复冷漠神情的杨天一,总觉得这一幕怪怪的。可让他说,他也说不好,只能呐呐的,让杨天一照顾好自个儿,到了北汉小心从事,万不可以坠了吾皇的颜面云云。

    都是老套话了,说得能有半分真心都算多了。

    杨天一懒得敷衍,抬脚就走。

    回头对心腹管家交代了一番,管家也很烦恼,“爷这一走,老奴担心……”

    “担心什么,办事你是办老了的,你就估量着我在的时候会怎样,自己衡量着办!”

    不过就是多养一个孩子罢了。这孩子想活到成年来继承他的爵位,也要等他杨天一彻底不能生出儿子吧。

    “可是后宅的那些姑娘们……”

    个个都是千娇百媚的,杨天一这一去都不知道能不能回来,这些姑娘能守得住?万一曝出什么难听的事来,不把脸面丢光?

    “那些心思浮躁的,只要露了痕迹,你都当府中丫鬟,给嫁妆嫁了吧,不用太过严苛。”杨天一随口道,“要是有那种大胆的,主动到你跟前要求出府的,你也客客气气,多给点东西……好聚好散嘛!只有西苑那位!你明白?”

    “老奴明白。西苑那边老奴会亲自看着的。”

    “也不用,十天半个月过去看一眼就成。你年纪也不小了,仔细自己的身子骨,天天东奔西跑的怎么受得了?别爷回来了,看不到你!”

    淡淡的话,却让管家感动了,眼角都有点泛红。

    大概北汉那位皇帝真的撑不住了,密探连续发了三封急报,大朝会上匆匆忙忙定下了使者队伍。毫无意外,肃谨公杨天一当仁不让,以满朝文武都赞同的超高票数成为正使人选。

    而周家这边,听闻周至柔要跟在使者的队伍中离开,都沉默了。

    周瑛第一个不赞成,“柔娘,你是不是还没迈过这个门槛儿?都过去三年了,你怎么还……”

    话音未落,就得到数枚白眼,姐姐妹妹们都看不上的瞪了他。

    周瑾先道,“这件事怪我,是我主动和柔娘提的。”

    然后看着周至柔,“你也太奸诈了,本是我看好的,你要抢了去?你要去北汉干什么?趁早给我留在家里看家,这满屋子的老老少少的,怎么能缺得了你?”

    周璇满心都是担忧,“柔儿想出去看看,走走,我不反对。可是为什要去北汉?那里民风不开,粗鲁野蛮,和我大魏的风土民情大不相似。若是觉得心情烦闷,不妨到江南一转。”

    周瑶道,“三姐才不是那种钻牛角尖的人呢,章家那小子的事早就过去了,是你们喋喋不休,一直不肯忘。我觉得是为了生意,北汉多么大呀,生意要是做起来日进斗金也说不定。”

    只有周琼一脸好奇,“三姐,北汉有多远,我可以跟着一起去吗?”

    “胡闹!”

    长辈们的意见都还一致,不过现在的周家,已经不同以往。周庆书失了圣眷,这一点如果说从前还有人看不穿的话,那么章岂弃婚一事,就明明白白了。

    仕林中周家的风评还罢了,不是很受朝廷方向的影响,毕竟还要一层面子,要以才华来说话。但是在权贵阶层,对于周家……早就降低了观感,来往极少了。

    周家现在出头的是周瑛——被香枫里纵火案牵扯着,一直没有正式的科举每一次报名,就会被金兆一找个理由带进牢房里住上两天,是以到今日还是个举人身份。

    周家两父子,一个必须韬光养晦,一个必须点收敛锋芒,所以冒头的是周至柔,因为金夫人留下的百万财产,稍有些风吹草动,格外受人关注。

    另一位在女眷中风生水起的,是周瑾——脱离了夫家的管制后,周瑾如同焕发第二春,整个人精神奕奕,常常都进出明真公主的宴会。

    胡家最讲究名声,本来不准媳妇抛头露面,可是周瑾聪慧的抓住了胡家的软肋,他们在京城人脉关系不多,能搭上皇家的就更是没有了。周瑾借口接近明真公主,倒是能为好几个胡家的亲戚子侄辈找了关系,安插在六部几个不太显目的部门。

    因为这个,胡家再也不太好管周瑾,只要她不提出和离,就随她去了。胡锦一等兄弟再恨的咬牙切齿,也不能把家中上下都得罪了,只能选择忍辱负重。

    周瑾博闻强记,人聪慧无比,今日大魏顶层女眷社交圈中,格外受欢迎。明真公主甚至奇怪,这么好的女孩,周身上下竟然找不到一点缺点的,怎么从前没有耳闻?要是知道了,肯定介绍她那几个皇家侄儿,凭周瑾的人品相貌,至少也是一个侧妃啊!

    其实明真公主的能力有限,那几个胡家子孙,都是周至柔伙同杨天一想方设法不引人痕迹的安置,不然堂堂公主插足官位的晋升,只怕御史台的折子都写满了,要用箩筐来装了。

    周家进来的大事情都是几个兄弟姐妹在一起商谈。从这里可以看出几人的性情以及能力。

    周瑾比从前的端庄大方更多了一分圆滑。少女时期的矜持都抛了,说话往往一针见血,更善于自嘲。

    周瑛等着,把这一任的京兆尹熬过去,熬到他卸任回家,那他就可以去参加科技,顺便捧个一甲及第回来。他在等候,心里难免多了些毛躁。

    而周璇一副出家人的打扮,无论在家还是出门在外,都是带发修行的模样,多了几分不食人间烟火的出尘之气。众多兄弟姐妹中,也唯独是他对周至柔的关心真挚,没有任何利益关系。

    周瑶为四房代表。

    周琼则是三房的代言人。本来她还有个兄弟周琪,可惜周琦的性情因为秋氏受辱,变得格外偏激。更不巧合的是他还聪明无比,早早的中了举人,等于和周瑛平分秋色了。

    下一场科举考试,周琪肯定要下场的。而周瑛这不一定能赶上。到时候若是弟弟中举了,哥哥反而还要落后,那就有笑话了。

    周瑛表面没有说什么,其实心里膈应极了。因为他的态度,周琪被排斥到这个小团体之外。

    当然了,他自己也不在乎。他认为只要他中了举,考上了进士,那未来的周家说不定都要他说的算。几个碍眼的兄弟和姐姐,全部都打发了,能滚多远就滚多远。

    不提周琪的野心,周至柔这会儿说要离开,兄弟姐妹各种猜测都有。他想说自己只是单纯的想去北汉看看异国风光,顺便考察市场。

    可是没有人相信啊!

    迫的她不得不承认了,“好吧,被你们看穿了,是的,我就是想去找寻章岂的下落。”

    “章岂失踪已经三年了,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我能不烦吗?我都烦死了!宁可他就死了,也不要这样不上不下的吊着!”

    “可是,可是你去北汉,也不一定能找得到他呀!”

    这可不一定。章岂的黑甲军就是以对抗北汉的守军而出名的。他的失踪应该是有意为之,东阳北汉甚至南蛮,他应该都有踏足过。

    不亲身经历,哪有纸上谈兵的将军?

    周至柔知道可能会遇到章岂,但他真的不是为了见他才执意去北汉的。深深叹了一口气。

    “你们别想太多。我只是不想他的下落是失踪,好像是因为我的存在让他不得不消失一样,这对我太不公。”

    “可是就算你找到他又能怎么样呢?”周璇忧心忡忡。

    “是不能怎么样,假设他现在后悔了,跪地求饶,痛哭流涕的求我原谅他,以我的性格能重新接受吗?”

    看着姐妹们的眼神都很怀疑,周至柔心里哀叹一声,“对我有点信心好吧,我又不是恋爱呢脑,一心一意只想着个男人。事实上就算章岂幡然悔悟,意识到从前的错误,我们已经是不可能了。过往的一切不能当做没发生。”

    “何况以他的性格,我相信他绝不会后悔。”

    周至柔语气轻柔,态度真诚饱满,好说歹说,终于让姐妹们相信他已经将此事抛下了,而前往北汉,是图谋关于周家前途命脉的重要大事。

    “都说狡兔三窟,我们周家因为老爹的原因,如今在南魏是步步难行了。”

    “上次在护国寺举办的文会居然没有邀请大名鼎鼎的探花郎,我觉得连士林中对周家的评价也受了影响。长此以往,我们周家会被排挤到边缘。”

    “谈论政治,我们勾不到边,谈论文化,我们被恶意驱逐在外。也只有能赚点钱,可是我们不能一直混迹在商人的圈子里。”

    “柔娘担忧的是。我前两次在明真公主的宴席上明确感觉到了……”

    “可是去北汉就能改变这一点吗?我同意狡兔三窟。那为什么不是东梁而是北汉呢。”

    周至柔无奈一叹,“那就是我的原因,东梁梁丞相估计不想看到我!我等他下台,可比哥哥等京兆尹辞职滚蛋更难。”

    一句话说得周瑛也只剩下眼白,不见眼黑。

    闲谈之中计划便定下了。

    这时,长房的周琰才姗姗来迟。迟到便迟到吧,他还摇头晃脑的拿着一本书,舍不得放下,口中念念有词。

    “弟弟,你怎么来的这般迟!”周瑾很不满意,“我明明叫丫鬟早早去叫你了!”

第二百七十一章 遗嘱

    “临出门的时候碰到同窗,拉着我问高先生出的两道题,我本以为讲解一番就能过来,没想到高先生出的题目十分高深,我竟然误解了,只理解了表面的粗浅意思,内中的深意若不是同窗提醒,我就自误了!“

    周琰略带后怕道,然后诚诚恳恳给诸位兄弟姐妹致歉,面容平和中正,叫人想生气,也气不起来。

    “大姐姐,算了,琰哥哥不是故意的。“周瑶含笑扯开话题,问起出使要做哪些准备,一边又死死拉住周琼,避免她生出妄想,以为自己可以跟周至柔一样,前往北汉呢。

    周瑾内心很是不高兴的,然而在其他姊妹面前,只能忍下了。

    等到聚会一散,她立刻就冲周琰道,“你明明知道,今天的聚会非常重要的!“

    周琰拿起笔,慢条斯理,认认真真的开始计算先生留下的作业,“是很重要,不过,我去与不去,有什么分别么?“

    “怎么会没有?你是周家的一员,每次聚会你都落后,也不参与。“

    “我参与了啊。我不是赶在结束之前到了么?“周琰带着淡淡的疑惑,不解其意的看着胞姐。

    周瑾简直气得倒仰,“人家都要散了,你才姗姗来迟,一次两次还罢了,每次都是如此,你让其他人怎么想?“

    “什么怎么想?“

    “会不会认为你根本不屑参与,不愿意和兄弟姐妹一起商量大事!“

    “大姐你误会了,不屑参与的是周琛,你们都是我的手足同胞,我要是不屑一顾,岂不是连自己也看不起!“

    “那你到底为什么,每次都迟到?“

    周琰无奈一叹,“大姐你没发现么,去了和没去,结果是一样的。周至柔那样的人,怎么会被你劝几句就改变主意?与其说是为了劝告她而聚会,还不如说是为了表现关心她,才聚到一起的!“

    若不是对着嫡亲的胞姐,周琰可能是不会将心里话和盘托出,谁问,他都会憨厚诚恳的表示,很好,都很好,没有什么不好啊?

    “既劝不了她,她也不会改变主意,那么去不去的,有何分别?大姐,多少年了,你还没发现,只有她摆布你的时候,没有别人指使她的日子!“

    “你、你混说什么?什么摆布?“周瑾的脸色唰的一下变了。“你在说什么,柔娘性情如何且不论,她对我只有尽心竭力的帮助,什么时候摆布我了?“

    “哦,是我说错了。“周琰哪怕是认错,也是慢条斯理的,不紧不慢,“目前的确看不出她有什么恶意,大姐愿意信她,就信好了。“

    说完这些话,他就转过头,坐在书案上继续自己的课业。一副已经将耳朵关闭的样子,不管你说什么,他都听不见了,只用心在笔尖下的难题上。

    周瑾想说什么,可是面对这样的弟弟,顿时觉得说什么,做什么,都是无用了。

    她内心也在警惕,是真的么,周至柔真的在摆布她了么?

    从头到尾的反思过后,她惶惶然,然而扪心自问的结果是,也许有,也许没,可所有的一切,周至柔都是顺着她的心意来的——她出嫁前,千叮咛万嘱咐,帮她做好各种准备,包括丈夫红杏出墙。

    出墙也分几种,有些可以原谅,有些绝对不能原谅。

    比如,只是偶然遇到了美色,不过是萍水一聚,过后了完,那就当没看见好了。

    再比如,遇到了那等贪慕虚荣的女子,只是求财,那也好打发,塞银子就完了。

    更比如,与烟花女子逢场作戏,这种知道也只能装不知道。

    最不能容忍的,是良家女子,且一片痴心,苦苦哀求要一个名分。更恶劣的是……动了真情,一个是真心,一个是真爱,碰上了就是天雷勾动地火,扑面而来的火势,不都冲着周瑾身上来了?

    遇到这种情况,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彻底断其念头——也正是因为这个,周瑾才下狠心,断了丈夫的双腿,让他不良于行,看他以后还怎么找相好的!

    事情做了,她不后悔。

    按照母亲的说法,结发才是夫妻,天长地久的,总能让他看到你的好。可是,那要忍受多少屈辱,多少委屈,生生把自己憋死!周瑾不想过那样的日子,一天也过不了!

    “若是可以重来,你还是听柔娘的话么?想尽办法脱离胡家,博得一个自由身?“

    周瑾发现,答案是肯定的,她还是会做这样的选择,所以想来想去,就放弃了。

    胞弟旁观者清,觉得周至柔帮衬自己,肯定有其他目的。

    但不过什么目的,周瑾自认为现在的生活,就是她想要的,这一路走来,不说披荆斩棘,可也充满艰难险阻,内心的酸甜苦辣,也只有柔娘才懂得一二了……

    次日,周瑾拿了明真公主的帖子,去公主府拜访,提到了堂妹要前往北汉一事。

    “令妹果然是女中豪杰,北汉那种险地她也甘愿一去,倒比多少只会说不敢做的男儿强多了。“

    “舍妹是跟在使者团的队伍中,重兵护卫,自然可行。若是单独,她也不敢的。“

    “就是使者啊,你不知道么,当初选使者的时候,急得打架,恨不得你推给我,我推给他,一点也不积极!要不,怎么能落到杨家那小子头上?“明珠公主一边说,一边摇头,“我算看穿了,朝堂上这群家伙,有好处就想嗅到腥味的猫儿,摇头摆尾的上来,要是有坏处,就恨不能肋上插翅的躲开,一群不中用的!“

    明真公主不是宣平皇帝的亲妹妹,而是堂妹,不过她的父亲前端王,英年早逝,是对宣平皇帝未登基前最好的哥哥。念及旧日情分,加上皇帝也需要示恩,就封了她当公主,甚至身份更为特殊些,得到更多的照顾。

    现如今,明真公主老了,从不干涉朝政的她,偶尔也敢发表发表意见了,对周至柔欣赏,就直截了当的派人跟在使者队伍中,专门照应周至柔。

    周瑾从公主府带了六个人手回来,为了避免尴尬,还都是女子。其中两个女子膀大腰圆,看着就雄壮无比,一看就知道是“女中力士“,给周至柔保驾护航的。另外两个从鸿胪寺的亲眷中招的,精通北汉的各地的方言。

    最后两个,则是财会人员,算盘打得贼精贼精……为什么随身带账房?很明显,明真公主也掺和了一脚,投了一大笔钱财进来。

    周瑾去公主府,就是按照周至柔描绘的大饼,可劲儿的画。毕竟堂堂公主,经营生意赚多了钱财,皇帝看在过世兄长的份上可以容忍,但那些御史台的御使们,才不管你公主不公主呢,反正你这种行为就是“与民争利“!

    他们才不管公主府的开支有多大,更不管明真公主为了一大家子子孙筹谋的难处,只叫嚣着“帝王的赏赐年年都是厚厚的封儿,还贪婪无度,还想所求更多!怎么不看看饥寒交迫的百姓,真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攻击起没有靠山的公主郡主以及外戚,是风险最小,且获利最大的,明真公主也是不想被这群马蜂似地御使缠上,才决定投资北汉使者团的。

    毕竟,周至柔过往的经历,已经给投资人足够的信心。她亲自前往北汉,用自己的生命安全当赌注,更让投资人们相信,这是千载难逢的机会,错过了,就没有下一次了。

    类似明真公主这样,陆陆续续投了钱进来的权贵有不少,周至柔都是捋顺了各层关系,然后记录在案。谁投入了多少,真金白银的投资算投资,人脉关系也要算。关键时刻能帮她逃出生天的,更是要给与绝对的激励和重谢——不然,这投资不也泡汤了?

    十天之后,在朝廷的催促之下,杨天一踏上了前往北汉的大陆。

    周至柔也理清了纷杂的事务,然而跟在使者队伍后面。此时还是在南魏京城,为了不让人发现,只能远远的缀在后头。等走出三四百里路,就无妨了。

    周璇也坐在马车上,声息几近于无,直到周至柔实在受不了了,“璇姐姐,你倒是说话啊!“

    “我别的不问你,就问这封信,是怎么回事!“

    周至柔看着普普通通的信封上,写着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很淡定的说,“写给你的啊,我们姐妹之间通信,有什么稀奇的?“

    “谁说通信稀奇了,我是问你这信封上写的两个字!“

    “遗嘱啊!“

    “你……你莫要再说了!“周璇根本看不得,听不得,手捂住胸口,一副承担不了的样子。

    “姐,姐!你放心,我很惜命的,肯定会保护好自己。但世事无绝对,万一我遭遇了……这遗嘱,就能让你知道我的心意。到时候你伤心归伤心,伤完心够按照上面做的就好了。“

    “非要如此么?“周璇心里刀割一样。

    “姐姐,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数。我留在南魏京城,选择嫁人,就能过得好么?曾经的我,以为是,所以我千方百计的挑选出一个最适合出嫁的人家,用尽心机的嫁了过去。我战战兢兢打理家业,相夫教子,孝顺公婆,除了没有生育儿女外,我自认为样样都做得极好,挑不出错来。然而,谁也不能保证未来会怎样,没有错也有可能硬生生挑出毛病,把你送到寺庙庵堂里,一个人面对青灯古佛,更有可能被无辜牵扯,落得可悲下场!“

    周至柔说的,可都是自己的亲身经历,说得周璇没有办法,只能轻轻拥抱着周至柔,“好妹妹,我等你回来!“

    她仅仅的捏着名为“遗嘱“的信件,心里有一千个,一万个舍不得。

    所以送到三百里外后,眼睁睁看着使者团的队伍连最后的烟尘都看不见,她想了又想,实在忍不住煎熬,把那遗嘱的信封拆开了。

    她想知道,周至柔到底想说什么。

    “姐,见字如面。我不知你能忍多久,大概是我一转头就你拆了吧,没关系,我知道你有多关心我,多在乎我。所以我不是给你留了一封信,而是十封。天知道,我这段时间天天熬夜,就是给你们写信,总算可以在路上安稳的休息睡觉了。“

    “第二封信我放在你的床头柜子里了。第三封在清水别院。你去看看藏书楼,会有收获的。“

    “每隔十天,你就会看到我的信。百天之后,大概我就踏上回归的路上了,所以,请别太担心了!“

    看到有十封信如此之多,周璇的心理得到莫大的慰藉,“真是,整理行礼时那么忙乱,你还惦记着写信。我少看一封也不打紧……“

    说是这么说,周璇紧紧的握着信笺,看了一遍又一遍,还是舍不得放下来。

    所谓遗嘱,倒是没有交代巨额财产的安置,而是介绍了一样实验,精油的萃取。实验室的钥匙,周璇有一把,这也意味着,这项实验她只要按部就班的重复,就能做出来。

    也相当于,未来此项实验成品的所有销售,都成了周璇的傍身财源。

    周璇何其聪明,一下子就明了其中的意思,既感动又心酸。

    默默擦掉了眼角的泪滴后,她开始期待回家,然后看第二封信笺。

    与此同时,周瑛也得到了妹妹的信件。信封上同样写着“遗嘱“二字。

    “至于么,这么惊悚!“

    拆开一看,之间上面写了各种遗产分配……

    看得周瑛头皮发麻!

    财产不是简单的随便划分,周至柔名下的财产林林种种,什么庄子铺子,田产物产,更有古董家具,头面手势,还有难以估量的,实验室的价值!

    这么多东西,亏得周至柔早就有所安排,不然怎么能利利索索的交接?

    从遗嘱的分配也能看出周至柔内心的偏向,她留给周家的,只是饿不死的钱财,无论老少,只要是姓周,都可以领到一份钱财,温饱而已。而跟着她的伙计们,倒是优先能分铺子里的钱财,大概是对周至柔来说,血缘关系根本不算什么,没有任何羁绊。

第二百七十二章 打掩护

    周瑛一目十行看完了“遗嘱“,面上没有什么动容。虽然周至柔把名下的财产尽数交给他处置了,那可是可以随时动用数十万家产的处置权啊,不过呢,他还真不稀罕。

    京兆尹衙门过审之前,他对金夫人,对这个养育过他数年的女人,抱着极大的感恩和愧疚——不是因为金氏活着的时候对他有多好,而是因为前一世,他为了自己的荣华富贵,自私的选择了放弃和遗忘。

    一个已经躺在棺材里的女人,和活生生的,能嘘寒问暖的亲娘,能比么?到最后,才发现生母对他也许有几分疼爱,可怎么比得上她改嫁后的丈夫和儿子?生父就更别提了,是最不靠谱的,为了所谓的家族和未来,随时可以抛弃他。以至于临死之际回想一生的际遇,竟然只有同年的金夫人对他最是真心,而他却为功名利禄迷惑了双眼,追悔不极。

    而现在,他明白了,顿时觉得连着后悔也挺……不值的。

    金夫人就是个商人,商人做什么都会盘算,预计付出多少,能收获多少。这是人之常情,没什么好指责的,可你交易归交易,别动不动拿“真心“说话啊?直接说我需要你为我做什么做,不就完了吗?骗了他多少眼泪,哄了他死心塌地,跟亲爹对抗,跟整个周家对抗。

    幸好,他赢了。

    周庆书和周家僵持了三四年最终软了态度,同意将金夫人的棺椁挪到周家祖坟里。

    他亲自扶棂那金夫人从云雾山接走,内心有多么的欣喜和开心?

    而这份开心和过去的愧疚融合了,人忍不住想到,他若是输了呢,被周家驱逐出外,再也不能冠以周姓?

    多么可怕!

    太坑了,你逢场作戏,表演了几年母子情深,就要他用一辈子的前程来报答,既然做生意,那就得公平吧?不能你死了,就把这个套子套一辈子,换他永世不忘的承诺。哪有这样的亏本生意?欺负他当初年幼吗?

    是以,周瑛早前的愧疚,早就随着过审之后,全部人间蒸发了。他觉得,他对金夫人,尽了义务,谁过来质问他都是振振有辞,没有半点羞耻的。

    按理而言,他因为金夫人而对周至柔格外特殊,这份特殊也应该收回来。可——

    这几年的风风雨雨,两人结伴的走过,倒真的生出一点兄妹情了。

    周瑛可以撒手不管,或者狠一点,趁机侵吞所有,不过想到这是给周至柔的最后牵绊,就认真起来,按照她的计划来。否则,他还真怕周至柔那一天展翅高飞,就不回来了。

    他看得很清醒,周家的所有,对周至柔来说都不是牵挂,有可能也就周瑾周璇几个姐妹,可姐妹之情哪里比得上天高辽阔的自由?

    周至柔还没走出南魏的边境线呢,周瑛就写了一封回信,表示这些钱太多了,他不会打理,你尽快早些回来,免得少了一文半文的,回头找他算账。同时回信的,还周璇,周琼,周瑶等等。

    周瑾的没有。

    周家上下都不知道周瑾也跟在使者团的队伍中,早就掩人耳目的混进去了!

    等发现时,已经迟了!

    不说长房发现长女失踪的混乱,只说周至柔看到大姐竟然也出现在这里,那叫一个晴天霹雳。

    “大姐,你这是作甚啊!“

    “和你一起去北汉啊!怎么,你去得,大姐我去不得?“

    “我不是这个意思,而是……“周至柔张了张嘴,无奈一叹,“罢了,来都来了。“

    说罢,将周瑾接到自己的马车上。

    她为了远行,马车都是特制的,车轮用了减震设置,虽然路况不好,但已经最大程度的减轻了颠簸感。此外,马车内部的装潢也是外面看不出来,内里极尽奢侈——不是昂贵,而是凡是能想到的,都用上了。

    遮光的窗帘,坐垫有小羊皮和竹席两种,可以轮换。各种零食就不说了,各种解闷用的玩具,以及书籍,还有存放救生设备,应有尽有。

    周瑾进了马车,本来还想敷衍几句就回去,没想到拆卸下座椅,可以直接躺下当床用了,而且手脚都可以伸展开,舒适的躺在丝绸蚕丝做的被子里,不舒服么?当下她就不愿意走了。

    并排和妹妹躺着,“诶,你怎么不问我,去北汉做什么?“

    “大姐肯定有自己的思量,反正我只要保证你的安全就行了。“

    周至柔打了个哈欠,翻了个身继续睡。

    她毫不在意的话语,让周瑾顿时红了眼眶,暗暗后悔起来,之前怎么听了旁人几句闲言碎语,就把柔儿的好处给忘了?

    这么贴心,温暖,又让人舒服的妹妹,这辈子何德何能!

    “我……是有苦衷的。“

    周瑾慢慢解释,她脱离了夫家胡家,算是暂时得到了自由身。可,和离是不可能的,别说胡家不答应,就是答应了,也过不了她母亲安氏那一关。

    用安氏的话来说,安家没有再嫁的女儿。和离可以,那就只剩下出家一条出路了。

    绝么,就是这么绝情!

    经过此事,周瑾对母亲彻底失望了,遇到事情也不会求助母亲了。

    “我努力奉承,才得到了明真公主些许垂怜。自然要好好表现。“

    “先前得了你的好主意,我才知道明真公主家大业大,为了子孙儿女也是愁得不行。她贵为公主,可是想让子女孙辈得个好前程,都得疏通各方面关系。做什么,都要银子开道啊!“

    “世情如此,不止她一人。“周至柔淡淡道。

    “是啊,她贵为公主尚且如此,我们就……“周瑾掩住了接下来的话,停顿了一会儿才继续道,“我这次出来,一是向明真公主表现,证明我实实在在上了心,为她办事赴汤蹈火。其次也是想躲一躲。“

    “没什么好躲的。大姐姐不想改嫁,就跟我一样,婉拒了就行。“

    “问题是,我这种情况,遇到了多半不是真心求娶的,而是……“周瑾咬咬牙,“都是那起子烂了黑心肠的!“

    想跟婚姻中的她,保持“特殊“关系。

    怎么个特殊法,还用说么?

    一想到这些人的恶心,周瑾都想吐出来。可惜,因为是在明真公主的宴会上结识,基本上都是权贵家的子弟,她不敢声张,甚至不敢告诉人去,只能咬牙憋着。

    避开一次两次还行,次次都躲闪了去,她还不如在家呆着!况且万一哪次没避开,不是掉进了狼坑?

    周至柔也猜到几分,暗暗叹气,“大姐怎么不早跟我说。越是这种人,其实胆子越小的。正儿八经浪荡成性的,反而无所畏惧。走马章台,旁人的话对他来说都是耳边风。遇到这种人,有的是办法治他们。“

    周瑾道,“什么好办法?“

    “最好的办法,就是请他们家里的大山出来坐镇,暗中告诫,让她们盯紧一点。或者设计个仙人跳,让他们自食其果……“

    周至柔絮絮叨叨的,说了好几个注意。

    有两个还很恶劣,若真的按计策从事,只怕从此后脸面都丢光了,让人再也没有颜面出现在南魏的京城权贵圈子里。

    不得不说,人的思考和所处的位置息息相关。

    若是从前的周瑾,恐怕会觉得周至柔心性……怎么这么黑暗。不黑暗,如何能相处这么多恶毒的计策?而现在,她都被逼迫得,要离开从小到大生活的家乡了,内心忍受了多少伤害可以想象得到。她心理,听到这些话直接代入,顿时畅快至极。

    同时,也觉得周至柔根本就没防备她,待她是真心的好。否则,她人都离开京城了,已经脱离那些混蛋的视线范围内,大可以随口敷衍几句,不就完了?那可能细细的告诉她,下次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如何?

    还教她怎么借周围人的帮助,还能洗脱自己的嫌疑?

    只有同血缘,同姓氏的至亲姐妹,才能这么毫无保留啊!

    弟弟周琰的暗暗警告,还回响在耳旁,但周瑾的想法彻底改变了——她认为,周琰看得太浅显了,兄弟姐妹手足之间,和别人怎么能一样呢?关键时刻,只有至亲骨肉才是可以依靠的!

    在前往北汉路途中的一个月,周瑾和周至柔的关系,又上升到一个层次。跟从小一起长大的亲姐妹也不差什么了。她甚至还认为,两个人没有一起长大,各有各的生长环境,反而是更有利的事情。

    她可以教周至柔,正统闺阁女孩是怎么样的,需要修炼什么?而周至柔提供的都是“野路子“的法子,对待一些糟糕的事件上,非常有建设性。

    就这样,一路促膝长谈,使者团队伍终于抵达了南魏和北汉的边界线。

    这是一座小城,名叫“庆安城“,据说是取自当年奠定两国和平的大将军龙庆安的名讳。不过,这位将军的生平已经不可考了,历史上记载的其人其事很少,两边的朝堂也不大认可,百姓们一知半解,最后倒是认为是两国边境,各取对面的州府名城——南魏的庆州,和北汉的安定府。

    庆州地处南魏的偏僻地带,加上官面上两国不许交易,所以整个州城都是安防大过其他,在这里可见不到什么奢华的东西,锅碗瓢盆都是粗瓷的,最是经摔耐久,市场几乎只有农产品。

    周至柔带来的货物,这里可不是最好的销售地方。她等了整整三日,对面安定府才传来消息,允许南魏的使者团进入,不过所有人员和货物都要提前报备。

    不报备的,或者少报备的,进入北汉的境内后,如有丢失或者被抢劫的,不予负责!

    “私人贴身的物件也要上报?真是岂有此理!“

    使者团的人纷纷怒斥北汉的无理。

    周至柔对这一条倒是接受无碍,大概是她习惯了,本来过海关就是要层层检查的,不然谁知道你夹带了什么要命的玩意儿?

    她自己的贴身物品简单至极,就一枚玉佩,一枚手串。头面饰品极少,大约以北汉的风格,南魏的那些累丝金艺也没什么好发挥的,无用武之地。

    她在顾天一的画廊里,看过不少北汉的艺术家绘制的宫人肖像图,发现鬓角带的饰品,果然和北汉风格一致,都是粗狂形的,大朵鲜艳明媚的花,硕大的宝石镶嵌,不够精致,但足够震撼。

    不流行,其实也不要紧。可以创造流行啊!

    她要仔细观察,然后想出宣传计划,这么大片的市场不能空着啊,女人的购买力从史以来,都是最强悍的,只要让她们勾动了购买欲,那生意就算彻底打开了!

    周至柔过了北汉的关卡之后,就化妆成一个普通的侍女,跟在使者团身后。表面上,她是个经常进出正使的“侍女“,因此受到北汉一些暗探的关注,不过这种侍女太多了,杨天一也不是洁身自爱的人,朝堂上的官员都知道,为此,礼部的人还特意批准了他为两位花魁赎身呢。

    不然,那两位盛名远传四方的花魁,正是能赚钱的时候,哪里那么容易就赎身了?

    周至柔和这两位花魁打过交道,几天就问明白了出身来历。其中一个叫绿梅的,秀丽端庄,竟有大家闺秀的气质,内心颇有自己的想法。她经历了太多,想要安分守己的过自己的小日子,周至柔给她准备了农庄一座,同时塞了一些防身养老的银子。若是觉得不满意了,还可以重出江湖。

    另一位名叫阿萝,相貌娇憨,言语爽利,面上还有些难得的天真稚嫩之气,想留在杨天一身边。这个就只能靠杨天一安置了。反正等顺利返回南魏,估计后宅也不缺她一个。

    两位花魁都是聪明人,几天相处后,自然懂得周至柔是来做什么的,也就犯不着针锋相对,而是尽可能的帮她掩护。

    周至柔想,她的身份一时半会儿,估计不会泄露。

    只是做梦也没想到,打从她从北汉露面的第一刻起就被人认出来了。

    毕竟都是章岂的心腹,从前打过很多交道。

第二百七十三章 猜测

    “看清楚了?“

    “是的!这千里镜还真好用,隔着百丈距离也能看得毫发毕现。“穿着和北汉普通平民服饰的悬针,激动的拉扯旁边的同伴,“听说还有一种战场上用的,百里之外都能看到?诶,垂露,你见过没有?“

    “见是见过,不过那等上等货,能轻易示人?都在两国将军手里攥着呢。“

    垂露没好气的白了一眼,边接过千里镜,边发牢骚的,“也不知道爷叫我们过来看个什么?南魏使团派了谁来当正使,和咱们什么关系?就是天王老子来……我的乖!怎么这一位到了?“

    垂露吓得手抖,差点被价值千金的千里镜给摔了。

    “怎么了?看到熟人了?“

    “何止是熟人啊,这一位简直是……不行,我得赶紧通知爷!“

    不久之后,章岂站在角度绝佳的潘家酒楼上,北汉的建筑也随这边人的风格,外表都是粗狂高大的,这酒楼是石头搭建而成,足足有四楼高。

    北汉可没什么“不许高过皇家禁宫“的规则,只要你能盖,不怕房屋倒塌,想盖多高都成。

    这潘家酒楼的老板明显也是得过高人指点,整座酒楼都是石头垒砌而成,看结实厚度,跟城墙有一笔。连台阶也是一块块石头拼揍成。站在四楼顶,可不将街对面的使者驿馆看得分明?

    章岂的眼睛对准千里镜,细长的手指慢慢的转悠。空气中变得格外安静,静的有些渗人。片刻后,他面无表情的放下千里镜。

    “爷,怎么搞?“

    “按计划行事。“

    “可是,哪一位,哪一位不在使者的名单之内啊。她不是大家的千金闺秀么,怎么千里迢迢的追过来?莫不是知道爷的下落?“

    此话一出,章岂的脸色立刻变了,声音低了少许,声线的变化细微,可他给人的感觉完全变了,不再是平时的公子哥,变得危险无比,“我来北汉是绝密,除非是……有谁出卖!“

    悬针瞪了垂露一眼,垂露也吓了一跳。

    “爷,别听垂露瞎说。您一路来都是掩人耳目的,根本没人知道您的身份。就算是……也不会知道你在安定府啊!“

    “爷,都是小的心口胡诌的,周家姑娘到底所为何来,还得派人打听打听!“

    眼见阴转多云了,垂露这才擦了下额头的冷汗,看一眼章岂的脸色,得,这任务他给自己揽到身上了。

    也罢,查就查呗?反正南魏使者团就和黑暗中的火把一样,显眼得不得了!好奇的目光都集中在这里了,他不惹人察觉的探查,一点也不为难!

    塞给驿馆的小厮几两碎银子,随随便便就得到正使的花边新闻,得知使者团根本没有身份重要的女宾,倒是正使南魏肃谨公杨天一带了几个女眷过来。估计是怕路上寂寞。

    “那江南的女人哦,水做一样,大眼睛忽闪忽闪的,好像会说话。小鼻子小嘴,身上还带着香味,和咱北边的女人完全不同。说话的语调也好听,跟唱歌一样。走路小腰扭啊扭,浑圆的两团晃啊晃的,啧啧,这几个女人光是看着,就身子酥了半边!“

    “正使的艳福也太好了吧,听说这次带来的还不是绝色,他在南魏那边的公爵侯府里,还养着百八十个,各个美貌还要胜出一筹呐!你说他怎么睡得过来啊,就不怕年纪轻轻坏了腰?“

    男人凑到一起,不说些带颜色的笑话都觉得无聊。

    垂露平时为了打探消息,经常也跟着搅和在一起,可这会儿,听着这群人嘴里没一句干净的,句句暗指那点屋子里的事情,觉得十分别扭。匆匆就掉头返回了。

    可是见到章岂,他吞吞吐吐的,更难开口了。

    “说!“

    “爷,您先消消气。垂露打探的消息也不一定准确……“

    “别废话!说!“

    垂露吓得一抖,“正使杨侯爷带了几个女人,各个千娇百媚。驿馆的小二经常看到,有两三个女子经常夜半出入杨侯爷的书房,一呆就是一两个时辰……“

    章岂的脸上不见喜怒,甚至慢慢恢复平静,变得古井无波,“此事与我有何关系?“

    “是啊,跟爷有什么关系?爷跟她,早八百年就断了!她爱跟谁就跟谁去,自甘堕落也跟爷半点瓜葛也没有……“

    话不知不觉说得多了,就见章岂的眼神如刀的横过来,吓得不敢再提。

    内心里不禁替自己委屈,真不在乎了,干嘛让他去询问?问出结果了,又不高兴。折磨谁呢?

    其实他到现在也不明白章岂为什么会在大婚之日弃婚而走,要是娶了个母夜叉也就罢了,明明是自己千宠万宠的女孩,含在嘴里怕化了,放在掌心里怕摔了,那么呵护备至。十年啊,人生有几个十年?但最后,竟然说走就走了?

    更何况,为此付出的代价实在太大了!章家因此一蹶不振,几乎在南魏权贵阶层断了来往,整天大门紧闭。靖远侯章旻移院别居,住在山林的道院中,企图让道家的养生功夫冲淡他内心的荒凉无奈。

    世子章岌也是惨淡,被迫远走他乡。不过他这世子身份,本来就是抢来的,也无所谓了。婚姻不成,没关系,反正他那未婚妻翁家女也出了名,不是什么贤良淑德的好女子。前程叵测,也没差,他没有建功立业的心,能活着继承父亲的爵位,就是最大的造化了。

    章岂自己,南魏是彻底留不住了,而且弃婚而逃的名声传出去,没担当的标签可是要贴一辈子的。他背负着耻辱,孤零零的一个人上路。

    流浪,不知目的地的流浪。直到,遇到了那个人……

    后来,陆陆续续的,章家的人找了过来,庄家的人也跟着过来。

    章家的人相貌特征明显,一打听就知道了。而庄家的仆役就来历难查了,一般查线索,会顺着亲眷好友,而章岂只是年幼时在庄家带过一段时间,谁能知道庄家的下人跟在他身后?

    悬针、垂露,都是庄家大少和二少送过来的,算是小厮中比较得力的,人又忠诚。大事做不了,日常的小事还是能替章岂分忧。

    不得不说,自从他们来了之后,章岂的内心依旧是孤寂无人理解,但日常生活变得正常多了,至少不用饥一顿饱一顿,天冷天热有人照顾了。

    他以为,他会按照那个人的期望,在外流浪个十几年……甚至是二三十年,等他回去,早就被时光磋磨得面目全非,那么记得当初那点子事情的,多半都不在了吧?

    谁曾想,躲到北汉来,还是没躲过!

    千里迢迢的追过来,就不能给他一个清净?

    章岂的内心掀起万丈波澜,然而表面越发平静——他告诉自己,事到临头,躲是无用的,只能迎风面对。为了避免遭遇不可测的境地,更要提前做好准备才是!

    沉淀所有的心绪之后,章岂恢复了淡定的模样,慢条斯理的指挥,围绕北汉使者团,做出了种种的计划——

    “爷,这不好吧?毕竟是来自南魏的,咱们的招数都挺灵的,万一都中了,那可怎么办?“

    “凉拌!连我的陷阱都躲不过,到了金京也是一盘菜——随意被人吃掉!既如此,还不如让我早点给个教训,长点记性!“

    这是一个普通的教训吗?

    这要是中了招,可就是丢人现眼,丢到姥姥家了,只怕北汉没有容身之处,也没办法回南魏了啊!怪不得,历代来往北汉的使者们,好多莫名被扣留的,感情……是没脸回去了啊!

    勉强留在人生地不熟的北汉,还尚有一线生机。回到重视名声的南魏,那就是一个家族的耻辱,给南魏皇帝抹黑的存在,那还怎么活?只有死路一条了!

    悬针和垂露互相看了一眼,不敢阻止,更不敢劝谏——他们什么身份,只是来照顾小侯爷的,万事只能听凭小侯爷吩咐。若是违背了,他们一家老小可都在庄家手里握着呢。

    诚然,庄家是厚道无比的人家,对待下人极为宽松慈悲,比如悬针,他的祖父母重病,父母迫不得已卖身,可庄家觉得他父母是难得的孝子,从来不当下人看待,对他也是格外不同。从小就跟在庄家大少爷跟前,跟着认字学本事,到现在,甚至许诺,只要他照顾小侯爷五年,五年后就给他更换户籍,到时候,凭他的才学,怎么也能考上个秀才,举人吧?

    那样,他全家都改头换面了。

    现在,已经过了三年了,还剩两年。

    只要把这两年熬过去,美好的未来就在等着他了。

    这种情况,他怎么可能背叛!

    “爷的吩咐,想那么多干嘛?咱们是什么人,听爷的吩咐就是!“

    “可……“垂露抓抓头,很难解释他内心的担忧和害怕。

    他的害怕倒不是做不好,章岂会迁怒于他。而是,他算是看着章岂和周至柔感情的开始——那才多大的娃儿啊,小豆丁一样的身材,就朝夕相对,这感情的基础哪里是一般感情能比较的?

    就算现在反目了,也是有不一样的情感在内的。没看到章岂听到周家姑娘的名字,就是一愣?那是下意识的反应,恐怕章岂自己都没发觉。

    垂露担心的是,如果使者团真的中招了,那么周至柔陷入陷阱,看似是解气了,可是受伤的却是章岂自己啊。到时候,他的心伤会加上一层,更加痛苦了。

    何必呢?

    都已经分开的,这么针锋相对,也不知道难过的是谁……

    垂露知道悬针是不可能阻拦的,自己一个人没办法,只能轻叹一声,然后按照章岂的吩咐从事。

    他们毕竟早先来北汉一年多了,这里的方方方面都非常熟悉,安排人手也方便快速,甚至也做好了事后收尾的工作,叫人根本察觉不到。

    察到了,也没办法顺藤摸瓜,顺到他们主仆身上。

    总之就是一句话,跟我无关,我们是最清白的良民了!

    ……

    使者团的驿馆内。

    杨天一痛快的的泡了个热水脚,舒服的长长吁了一口气。阿罗贴心的给他揉肩捏脚。

    而绿梅则小声的对周至柔道,“今天又来了三波人,都是来打探大人的内帷。对了,周姑娘,你怎么不想办法解释撇清?“

    “撇得清吗?“周至柔无奈道,“这种事,就是越解释越没人相信。还不如用实际行动证明一二。“

    “可是人言可畏,我怕到最后,传到大魏后,人人还以为……“

    周至柔含笑瞥了一眼在旁边装无辜的杨天一,“传就传吧,大人这次为了我冒着巨大的风险,难道我吃亏了么?“

    杨天一道,“你可真是不吃一点亏。“

    “那不是……“说着,周至柔忽然想到一件事,“今儿这三波人,有没有什么奇怪的人出现?“

    “什么奇怪的?“

    “北汉怎么会没有动静呢?“

    “周姑娘以为,北汉会做什么反应?”

    “北汉民风和南魏完全不同,跟北汉上层权贵的性格有很大关系。像我们此来是为了吊唁北汉老皇帝的,不管北汉内部各派势力如何,总会派人过来的,而且大可以光明正大可到现在为止,都是一些宵小之辈前来打探。从这也能看出,要么就是北汉上下根本没把我们当一回事。要么……就是我们到来的事情,北汉金京那边,没有收到消息,压根就不知道!”

    “隐瞒使者团的消息?不太可能吧?我们这么多人,还带着这么多的货品,一走动都是盛势赫赫的,怎么会没人发现?难道还有人截断所有消息网络,让北汉金京那边,成了聋子瞎子?”

    绿梅刚刚说完,脸色就是一变,恐惧的声音都颤抖了,“不会吧?真的被我说中了?”

    “可是,这样做,有什么好处呢?我们是别国的使者团,呆不了多久就会回去的,能对北汉产生什么影响?”

    周至柔赞许的看着绿梅,“你说到点子上了,我们是别国的人,也就是说不受北汉的制约!我猜想,只怕那老皇帝,不是自然死亡!”

第二百七十四章 最初的目标

    关于北汉的老皇帝是怎么死的,重活过一世的周至柔其实也不知晓。她只是通过这一路行来的种种见闻,推理判断而来——南魏和北汉的交往,虽然不如东齐国和南魏的交流深厚,但国土面积也有相当大部分的接壤,怎么可能这边使者团都入关了,那边朝廷却没派出一个地位相等,或者官职相称的对等使者呢?

    杨天一是挺年轻的,不过他的身份是堂堂国公,同时也是皇家近臣,同南魏帝族有千丝万缕的关系,他的身份之高,恐怕北汉得派出郡王一级的才能显得不失礼。可如今呢,进了这安定府,只有州府一级的官员对接。

    虽说接待也是客客气气的,热心的将驿馆打理干干净净,不许宵小之辈乱闯,主动提出保护使者团的人身安全,可这礼数上的欠缺,就让人遐想连篇了。

    除非是北汉存心的,存着故意羞辱南魏的心思,不然,就是北汉的都城——金京那边,出了大问题。恰在这个节骨眼上,能出什么问题?肯定和新老皇帝的交替有关。

    周至柔大胆猜测,小心论证,终于得出结论:恐怕老皇帝过世,小太子继位这一过程并不太平,是否充满了肃杀的宫廷内斗不得而知。她脑中闪过各种皇权夺嫡,猜测老皇帝恐怕是无力掌控朝堂了,不然不会在外交上出现这么大的纰漏。

    听了她的话,绿梅骇得倒退两步,实在无法想象,堂堂皇帝也会死得……不明不白吗?那可是高高在上的皇帝啊,不是她这种随波逐流的女子,怎么会,怎么可能呢!

    周至柔含笑安抚她,“别怕,我只是信口胡说的,无凭无据。“

    “这种事情,让你拿到证据,我们才都完蛋了!“杨天一左手捏成拳头,重重的击中自己的右手掌,仿佛解谜题时忽然得知了正确答案,那种“我怎么没猜到““早该想到“的事后清明感,暴露无遗。

    “啊,爷,你也觉得,是北汉金京的问题?“

    “肯定啊,只是一时没敢往老皇帝驾崩的原因上想。按照柔儿的话,是了,我恐怕老皇帝死的蹊跷,那边的势力没有协调好,现在就跟弓弦一样拉得紧紧的,暂时没办法分神管我们。“

    若是大势已定,那么派出像样的使者队伍迎接,就太简单不过了。

    目前肯定是两方势力胶着着,甚至三方,你赢不了我,我奈何不了你,放弃也不甘心,谈判又没谈拢,互相撕扯着,用力着,防范着,却没办法真的真刀真枪对战一场,毕竟刀剑无眼,一旦开战什么结果就不可预料了。谁也没有必胜的信心。

    这个时候南魏的使者团若是过来,等于平白在油锅里滴了一滴水,非得炸了不可。

    一来,使者团不是北汉原有的势力,简单的威胁恐吓和拉拢,对使者团没什么用处。除非是下死手除掉使者团,那就等于昭告天下,北汉内部出了问题。

    再者,使者团所有人都是不可控因素,谁知道会偏向哪一方,离开北汉的境土之后,会做出什么?

    在所有人都分不出精力关注的情况下,也只能默认着使者团的到来,等着他们抵达金京,在见招拆招——

    杨天一想到这里,立即决定,不走了!

    暂且在安定府留下!

    等北汉的皇权交接完毕后,他带着使者团前去,反正吊唁的宣平皇帝手书,和恭贺新皇帝登基的贺书,都准备好的,早几天送,晚几天送,没什么区别。

    他们本来就是南魏的人,干什么参与北汉的斗争。帮着胜利一方,得到的好处也有限,且回到了南魏就没用了。若是倒霉帮了那输的一方,岂不是连回国都成了奢望?

    杨天一决定之后,还有点担心周至柔提出反对意见,谁知道周至柔也是惜命的主儿,认为事态不明之前,一动不如一静。

    “谁知道金京现在是什么龙潭虎穴,咱们是来赚钱的,不能白白消耗进去,吃力又不讨好。“

    “哦,你也同意暂时停留安定府?“

    “怎么会不同意?咱们使者团上下一百多人呢,别的不说,我璇姐姐也在,难道让她也陷入危险境地?“

    “看来你的璇姐姐在你心目中很重要了……“杨天一语气带着几分讥笑几分凉薄,“好吧,那就吩咐下去……“

    “等等。使者团的路线都是定好的,时间也有个大致范围,无缘无故停留,肯定会惹人怀疑。到时候我们没进金京,那金京那边也会察觉,我们发现了什么!到时候,为了掩藏秘密,各种试探免不了了。使者团人多口杂,万一泄露了怎么办?“

    “那按你的意思呢?“

    “简单啊,没有问题,咱们可以创造问题么!“

    周至柔笑意盈盈的看着阿罗和绿梅两位绝色美女,嘴角划过一丝笑意,“就是得牺牲一下杨公子的色相了。“

    杨天一闻弦歌知雅意,挥挥手,毫不在意,“成大事者不拘小节。这点子牺牲算什么!就是担心没有好的对象……“

    “北汉的风俗不同,真正的大家闺秀,不在那等风月之地。“

    “那是哪里?“

    次日,周至柔请了牙行的中人过来,提到她们的正使年轻气盛,早年就听说北汉的骏马非同寻常,早就好奇和南魏的马有什么不同了。正好这次来到北汉,肯定要见识一下北汉的马场了,顺便再购买几匹真正的宝马,回去也好和同伴炫耀炫耀。

    不然这一趟北汉,岂不是白来了?

    牙人心领神会,连连点头表示,北汉的烈马出奇的高大威猛,唯一担心的就是侯爷身娇体贵,怕是驯服不了。

    “没什么,我家侯爷买了马去,估计也不会亲自去骑,自然有马夫照料。“

    丰厚的酬谢,加上使者毕竟身份特殊,经过层层申请后,安定府的郡守同意了,使者团就轻车简行,留下大部分财货,剩下的人直接拐了一道弯,前往丰城马场。

    一个好的马场,至少是一大片辽阔的草原,风吹草低的那种。不然几千匹,几万匹骏马哪里有纵横驰骋的地方?

    看着绿到望不见边际的马场,杨天一呵呵一笑,表示这路上太过颠簸了,他要好好休息。

    休息了整整一天一夜,天亮后才生龙活虎了,吵着要去挑选马场最好的骏马。

    最好的?

    最好的你驯不服有什么用?不让你靠近,靠过去就给你一个响鼻,要是想骑它,它前拱后翘,连甩带抛,非把你摔倒全身骨折不可!

    不行,就要最好的!

    杨天一生动的表现出一个南魏和皇族有亲的纨绔子弟,是多么骄纵任性,根本说不通。

    他身份又高,使者团中没有人能和他制衡,众人无奈,只能顺遂了他的意,将丰城马场最好的骏马——红胭脂牵了过来。

    纵然杨天一只是找个理由,好远离金京的纷杂漩涡,没想看看到这宝马后,也生出了惊叹之心,“好神骏的宝马!“

    他真的动心了!

    回到南魏后,这马牵着,他每天从东门走到西门,以后进宫都不坐轿子进宫了,路人得露出多少震惊艳羡的目光?

    这一瞬间,根本没有什么表演的痕迹,杨天一兴奋的说道,要跟那起子狐朋狗友炫耀,红胭脂绝对能让他横扫所有的赛马,到时候年年第一!

    正使兴趣这么浓厚,马场的人再不愿意,也只能婉转的建议,劝说,可惜都挡不住杨天一一颗爱马之心。他抬起头,想触摸红胭脂!

    按照计划,最上等的烈马是不许外人碰触的。这要是被踢到了,伤筋动骨,嗯,那就有绝佳的理由可以拖延前往金京了。

    可要是踢不到呢?

    杨天一非常遗憾的,看着四个马场的好手按住了红胭脂,四双眼睛齐齐等着他行动。

    这下除非马蹄子长了第五只,不然是伤不到他了。

    轻轻的抬起手指,碰触了红胭脂的脖子,长长的鬃毛如水的流淌下来,遮住了黑漆漆的眼睛,那骏马的肌肤纹理,还有热气腾腾的温度,以及肌肉的硬度,都让他神经兴奋起来。

    好笑的他忍不住生出尴尬:老子第一次见到赤果果的女人,也不过如此了。

    怪不得老一辈说宝马名酒和美女呢,果然都是让男人热血上涌的!

    他叹息的,退后一步,谨慎的拉开距离,既然第一层计划行不通,那么还有第二步呢。莫急莫急。

    “知道正使老爷喜欢,不过这匹红胭脂不是我们马场的马。我们只是帮着代养的!没办法做主啊!“

    “那能做主的人呢?“周至柔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不过语气是不容置疑的——言下之意就是,我们正使看中了,就一定要了!连一匹马都要不到,还当什么爵爷啊!

    “这……“

    马场的人为难无比,想到上面人的吩咐,只能道,“等等,我去问一声。“

    不一会儿,便有一团红云飘了过来。

    直冲冲的,冲到使者团的队伍。

    靠近了,才知道这哪是什么红云啊,而是一匹匹红色的骏马,加上骑马的女子也是一身大红的衣裳,骏马齐齐奔驰,加上红云飒如风的袭来,才给人感觉是一片“红云“。

    “你们就是南魏的使者?想买我的马,可以!“

    为首的那名女子跳下马来,矫健的身手,比很多男儿都强。她随意的挥了下裙摆,大红色的衣袍在烈日下红得耀眼。

    然而也不如她的美貌。

    她不是江南女子那种柳叶眉弯弯,杏眼含情如一汪清泉的秀雅柔情的女子,而如北汉的风光,壮丽多姿,额头饱满,琼鼻高挺,整张脸庞立体而又因女子的柔和,中和了北人过宽下颔角——怎么说呢,美人就是美人,美丽是没有一种标准的。

    都说瓜子脸好看,可见了这位红衣女子,才发现女人的下颔角略有点方,也是好看的,既大气又干练,生机勃勃,像是难以摧折的松柏,整个人的精气神都是向上的。

    她站在哪里,哪里就是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杨天一被惊艳得魂魄飞走了一半,喃喃自语道“……美酒……美女……宝刀……宝马……“

    显而言之,他的思绪已经不受控制了。

    若形容此女的魅力,那跟他刚刚触碰红胭脂的激动是一样的,他第一次有了“想要拥有““无论如何这个女人是我的“。

    “敢问姑娘芳名?“

    “你是来买马的,还是打听大姐名讳的?怎么那么多废话。要红胭脂可以,一手交钱,一手交马!没有这个数,就别想了。“

    红衣女身边的女子晃了下手掌,表示少了这个数字就不用谈了。

    杨天一根本不需要表演,他眼下的所有行为,所有举止,就跟纨绔没有两样。或者说,他的本质就是个纨绔子弟?

    厚着脸,他一副“我对你更有兴趣“的模样,问红衣女,“姑娘,小生有礼了。小生姓杨,名天一,年二十有六,乃是大魏国当朝一品肃谨公。“简单的自我介绍后,继续炽热的眼神看向人家。

    红衣女淡淡一笑,“原来是肃谨公当面。估计你初来乍到,不知道我的名声。买马一事,可以商量。至于其他,肃谨公不妨仔细打听了再细思!“

    说完,红衣女就掉头走了,真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周至柔看着杨天一的呆傻模样,抿嘴一笑,听说男人的一生中,总会遇到那么一两个女人,让他们有“被雷劈“的触电感。不管这段异国恋,呃,异国单恋,是什么结果。能爱,勇敢爱,就是难得的人生经历了。

    至于以后怎样,谁管呢。

    大概脱离了南魏风评严苛的环境,整个人也放飞了。

    周至柔只是稍微打听了下,有关红衣女的种种信息就扑面而来,原来八卦的人什么时候都有啊。

    “一,她有丈夫。“

    “二,她丈夫生死未知。“

    “三,她发誓要等到丈夫回归。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短短几句话,浓缩了一个女人的一生境遇。

    若没什么大的改变,红衣女这辈子的情感生活,大概就是这样了。

    周至柔看着杨天一愁肠百结,心道,这算不算是达成最初的目标了?

第二百七十五章

    杨天一回到驿馆后,就闭门不出了。

    有关南魏使者团的正使老爷去马场偶遇红罗刹的故事,顿时传遍了整个安定府。

    红罗刹的故事非常感人,她本是出生在北汉都城金京的大家闺秀。二岁时,因祖父触怒了皇帝被贬,全家老小无奈搬到安定府来,算是被发配了。不过,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红罗刹的家族罗家,还是很有底蕴的,不到十年就在安定府扎根,还成了本地六大家族之一。

    其中,和本地家族的联姻,起到非常重要的关系。

    红罗刹作为女儿,二十岁时遵从父母之命,嫁给同样是六大家族的萧家长子,萧成权。

    不过萧家也不太平,出了一次兄弟阋墙的惨事,当时没人以为几兄弟争夺家产,能闹得在本家祠堂里动刀动枪,还以为能掌控大局。按照本地的规矩,罗家作为姻亲,被邀请作为分割财产的见证人,萧家二老本想堂堂正正的把家分了,谁知道二儿子萧成非疯了呢——他发狂的杀害了自己的生父和嫡母,还把红罗刹的丈夫和父母,全都杀了。

    此时,红罗刹才结婚一个月,同时失去了至亲,和后半生的依靠,其悲惨也是让人同情无比。

    这还没结束,罗家失去了主心骨,叔叔婶婶辈又觊觎家产,直接将红罗刹扫地出门,不再认她了。对外说得好听,“不忍见侄女,一见就想起过世的哥哥嫂嫂““哥哥嫂嫂一生与人为善,死得好惨啊“……

    明里暗里表示,都是红罗刹邀请她父母去萧家,为的是给自己撑腰,好多分些家产。结果呢,把亲爹亲娘给坑死了!

    这么一来,替红罗刹说话的人就少了。虽然,这是人之常情,指不定罗家父母就是愿意替女儿撑腰的,也希望萧家能多分家产给萧成权的,可人死万事休。红罗刹在娘家无容身之处,在夫家也没了依靠。

    这要是换了一个人,只有死路一条了。

    可她不是普通人。

    三年,只有区区三年,她就经营了一座马场,不同丰城马场的辽阔,她的马场不算大,可出产的马匹都是宝马,据说是她拼命从野外捕获的野马,具体如何,没多少人知道了。

    不过她马场的马,高大健硕,嘶鸣有力,奔腾起来耐力和爆发力都是一等一。连续三年都是争夺“马王“的呼声最高者。

    马王,是安定府诸多马场举办的赛马中夺冠的,每一年的马王不是进贡给北汉皇室,就是被人高价买去,并且不是随随便便能买的,光凭着有钱,就是抬着十几个银箱子都没用。得有本地熟人介绍,有相当身份实力,最好是王公贵族,不然马王让普通人骑着,岂不是坠落了名号?

    北汉民风是慕强。如果红罗刹期期艾艾,整日哭泣,自甘堕落,那么没人看得起她,说不定还来踩上一脚。可她遇到挫折打击,坚强面对,勇敢的冲破家族的打压,还很有头脑的把马场经营得有声有色,众人便高看一筹。

    再因为她生得美貌,性情如火,是最受欢迎的,追求者……甚多。

    如今,再增添一位也不稀奇。

    就连使者团的内部,见过了红罗刹的美貌之后,再听闻她的故事后,也忍不住哀叹连连,“这要如何是好?正使可不要为一女人忘记了自己的使命啊。“

    “忘是忘不了,只是这等艳事该如何收场?总不能娶回去吧?“

    “娶?怎么可能会娶?最多纳为妾侍吧。“

    “即便是妾侍,也是死了男人,连父母也亡故的孤女。虽然有马场当嫁妆,可马场又不能搬到南魏去!“

    “你操心那么多干嘛?什么搬不搬的,我看,要是爷铁了心,只怕这件事没完。爷过去的女人,都是水一样柔情女子,乍见这等北地刺玫瑰,肯定迷了心志。“

    “那就苦了,朝堂的御使们不会放过的,明明是出使异国,代表的是皇家颜面,竟然和一介女子不清不楚的,传回去,咱家爷的名声更坏了!“

    “坏就坏吧,横竖爷的名声也没好过。“

    不说底下人的嘀咕,这件事经过使者团内部人的发酵,传播越来越远,到最后连不想听信闲言碎语的安定府朱大将军都听闻了。他负责使者团在安定府的安危,特意派人过来探问,到底怎么回事?甭管什么红罗刹不红罗刹了,使者团的目的是金京,你出使完了,回头还是要经过安定府的,到时候怎么谈情,怎么说爱,都可以啊,别为了女人耽误了正事啊!

    可杨天一闭门不出,不见外客。

    使者团对此的回答是,北汉对他不尊重,至今也没有派个身份对等的使者过来迎接,是不是瞧不起他们南魏?他在这里等一个月,要是迟迟等不到相应身份的使者迎接的话,他就掉头回国!

    还傲娇起来了!

    明明是贪花又好色,竟然说的大义凛然。杨天一纨绔又狂妄的形象,算是丰满的立住了。

    朱大将军听说回复后,哑然失笑,摇摇头,放飞了一只白色的信鸽。

    信鸽扑腾着翅膀,很快朝着蓝天白云深处飞去,飞啊飞,不到四天,就飞到了南魏的都城金京,进入了某户人家。

    “这次南魏的使者,倒是有些意思。“

    金京之变,没有周至柔猜测的波光诡谲,但也没有普通人以为的平淡,内里的纠缠撕扯,已在小太子显露出色的政治平衡才能后,各家都表示了臣服。太子登基是大事,若能有别国的使者,尤其是重量级的使者见证,则更有意义。

    南魏的都来了,怎么能少得了东梁?

    国书已经送出去了,就是不知道东梁来的会是谁了。

    随手写了几个字,卷好白色的纸条,塞到鸽子的腿下。白鸽扑腾腾地飞上天空,经历三四天的飞翔,又返回了安定府。

    收到消息的朱大将军,这才把一颗心放在肚子里,从容的和来自南魏的使者团周旋。

    不是不想走吧,那好啊,吃喝玩乐都安排上,保管一切打点得舒舒服服觉,你找不出任何错误来。

    就是想见红罗刹的要求,有点无法满足,最多多创造几次见面的机会,至于能不能得到美人的青睐,还是要看自己的本事啊。

    在朱大将军的安排下,杨天一多次和红罗刹吃饭,游玩。红楼下本人并不太愿意出席这种场合,不过朱大将军毕竟是安定府的一把手,在他的暗示下,马场税收如何收,能不能给予优惠?都是他一句话的事情。甚至如果他起了厌恶之心,存心和红罗刹过不去,那马场的未来就难以预测了。

    开始红罗刹还不太愿意,不过几次下来发现杨天一这个人还是比较守礼节的,带着一股文人的文质彬彬。北汉类似的书生类型比较少,关键文弱书生也不太受欢迎,可在这种时候就显得难得了。

    因为杨天一懂得尊重,而且不会强迫。红罗刹心想,不过就是陪出去游玩山水,顺便起马饮酒作乐而已,有什么大不了的,十次去了五六次。剩下的三四次以身体不便,或者马场的事情为由拒绝了。

    总不能次次都到,那把她当成什么人了?

    那匹健壮的枣红马,杨天一看上了,想要买下,出了巨资。然而被红罗刹无情拒绝。理由很简单,“你骑不了。”

    “你看不起我们南魏人?”

    “有话说话,就事论事。我说的是你骑不了。你买下我的红枣,也只能眼看着。”

    “那我养它一辈子行不行。”

    “她是骏马,注定要驰骋在草原上的。哪怕将来沙场上冲锋陷阵,命悬一线,她的命运也该是在奔跑上的,而不是被关在豪华的马圈里,任由赘肉横生。”

    这些话的意思已经非常明显了,杨天一的心情非常低落,“我可以学。不就是骑马吗?我现在骑的不好,不代表我将来也骑术不好。”

    “何必呢,找一匹性情温顺的不是更好吗?”

    “可能是我从前从来没有骑过烈马吧,也没见过这种罕见的骏马。我们那边的马普遍比较矮小,性情温顺,骑着也不用担心会摔倒。不瞒你说,我小时候,应该是八岁吧,就开始骑马了,从来也没觉得自己是个文弱的,会被从马背上摔下来的文弱书生。”

    红罗刹微笑起来,嘴角带着浅浅的梨窝。

    美人一笑,则更添风韵。

    杨天一总觉得他喜欢的江南女子,身姿婀娜,眉眼含情,最佳年龄就是十六岁到十八岁。这个时候的女孩子脸颊饱满,几乎就像最上等的瓷器,洁白无瑕。

    他也以为自己对女孩的喜欢都是这种类型的。

    后来遇到了周至柔,发现女孩子聪慧起来也是蛮可爱的。以至于现在他从来没觉得周至柔是一个美女,但是相处舒服已经超过了相貌的局限。

    等到今日见到了红罗刹——罗玉虹,才发现女人最好的风姿,是她此刻所处的年龄。

    哪怕眼角带了点点细纹,哪怕瑕疵排列的并不整齐,小虎牙微微突出了点。哪怕她的唇角过于厚实了点。

    可缺陷长在她的脸上,就成了独一无二的标识,带着难以复制的美感。

    红罗刹的声音还有些低哑,然而他她低声浅吟着山间的野调时,美的更惊人了。

    最后杨天一得出结论,这是一个浑身上下都散发魅力的女子。美得独树一帜。

    如果能够常伴身边,那该有多好!

    然而他忽然想起了自己的使命,不敢再往深处想下去。为一女子抛弃家族背弃国家,背叛君主,那也是绝对做不到的。

    杨天一念念不舍的看着罗玉虹,唯一能说出口的,就是将来他回到南魏,希望继续能做生意。他很看好她养马,培育骏马的本事。

    红罗刹自然是同意了。

    能满足朱大将军的要求,同时还为马场的马找到一条新的出路,何乐而不为?

    在这相处的七八天中,罗玉红几乎没有怎么在意杨天一身边的女人。管是那个叫绿梅的还是叫阿罗的,和她有什么关系?

    经过这之时,她眼角的余光都不会多瞄一眼。

    但是看到周至柔的时候,偶然多看了一眼,总觉得这个女孩有点面熟呢。

    好像在哪里见过。

    问了一圈,人家确定是出生在南魏,从来没有来过北汉,父母也是土生土长的南魏人,这么说来是眼花错觉了?

    没有当一回事,就抛到脑后了。

    直到金京使者来到安定府,双方人马等会面进行亲切友好的会谈之后,两对使者团混成一支队伍,前往金京。

    红罗煞被朱大将军邀请当陪客,站在安定府的城墙外,目送使者团离开时,她看到了用银色的面具遮挡自己的章岂,忍不住浑身一颤。

    终于想起来了,那股奇特的熟悉感是从何而来。

    一幅画像!

    周至柔和画像中的女子一模一样。

    要么是画工画的时候,惟妙惟肖。要么这是天底下出了最大的巧合,一个女孩按照画像里的女孩子,长成的。

    罗玉虹在酒宴送别之后,骑着红枣来到大将军府外见了元执事。

    “你竟然是南魏人,亏了大将军那么相信你,我也那么相信你,你竟然是派来的奸细!”

    元执事淡淡的看着罗玉虹,“不想替你的父母报仇了吗?”

    红罗刹脸色都变了。

    “你什么意思?”

    “你父母都是出生在金京的累世望族,怎么会死在安定府这种偏僻之地?还可笑的死于别人家的,争夺家产案件中?你不会真的以为这一切都是巧合吧?”

    聊聊几句话,戳中了罗玉虹的心底伤。她死死咬着牙,

    “你是怎么知道的?”

    “猜到的。”章岂随意的一笑,“你和我不一样,你父母死了,你是一个女儿家,所以北汉还容得下你。”

    “若你是个男子呢?而你父亲又舍不得死。你觉得你的命运会是如何?”

    红罗煞不相信的看着章岂,“我要如何相信你不是做假的骗我的?”

第二百七十六章 条件

    “骗你?“章岂冷淡的勾了下唇角,一点也没有被威胁到,“你有什么值得我骗的?“

    红罗刹听懂了嘲讽看轻之意,顿时也面如冰霜,“你就不怕我告诉人么?朱大将军那么信任倚重你,他要是知道你来自南魏,是南魏的细作,会怎么对待你?“

    “怎么你以为,朱大将军会没查过我的底细?“

    “什么,他知道?他知道,怎么还会认命你为将军府的执事?难道大将军早有判国之意?“越是深思,罗玉虹越是惊惧。镇守边关的守将,竟然里通外合……

    看着红罗刹脸上变幻的神情,章岂更觉得索然无味,区区一女子,一无所知,竟然还心系家国大事?也不知是赞扬她的爱国情操呢,还是嘲笑她的愚昧粗浅。

    “你父亲之死,势在必然。谁让他口无遮拦,说了不该说的话呢?看来你不愧是他的女儿,和他一脉相承。“

    “你……“

    红罗刹气得胸口起伏不定。

    本以为拿住了章岂的软肋,结果被反击了,而且一下击中她的最伤痛之处。她死死咬着牙,一声不吭,承受着难以言喻的痛楚。

    怎么,以为她会看在当初的救命恩情上,网开一面?那就看扁她了!她罗玉虹知晓大体,懂得轻重,怎么可能为了一点私交就将关系家国的大事放过了?

    于是,罗玉虹不再思考其他,主动求见了安定府的最高指挥官。

    朱大将军本来不想私见一介女流,可罗玉虹口口声声,有极其要紧的大事禀告,他暗地寻思,难不成红罗刹在和南魏使者团交流的时候,有什么“意外收获“?嗯,那就不可不见了。

    “传。“

    罗玉虹得以进入大军将府,开门见山,也不啰嗦。

    主要是北汉这边不兴客套,大将军日理万机,哪有功夫听她啰嗦,云深雾绕得扯上一大篇?“将军,玉虹两年前在野外寻马的时候,遇到了将军府的元执事……“

    话音刚落,朱大将军就皱起眉,怎么说起他手下的人了,连忙挥手,“等下,你说的不是南魏使者团的事情么?“

    “的确和使者团相关。“

    “那继续说!“

    “是。当时情况紧急,玉虹命悬一线,亏得元执事搭救。这一点上,玉虹非常感谢他的救命之恩。然而一码归一码,他是我罗玉虹的救命恩人不假,可他是南魏的细作也是真!我罗玉虹不能明知真相而不禀告!“

    朱大将军愣了一愣,“什么?“

    罗玉虹一副大义凛然的模样,“是,大将军没有听错。大将军府下的元执事是南魏的细作!他潜伏我北汉两年之久了,不知暗中传递了多少消息回去,大将军,玉虹知道他为人处世很得您的喜爱,可他是细作啊!他别有用心,并不忠诚我们北汉!“

    “等等!“朱大将军露出惊讶之色,“你如何得知他是南魏人的?“

    “因为……“罗玉虹动了下嘴唇,很快下定决心,这时候不是儿女私情的时候,便大方说了,“当年,他为了救我受了伤。我帮他上药的时候,发现他随身携带的行礼中,有一副画像。那画像中是一名身姿妖娆面容秀丽的女子,我一看就记住了。“

    “这次奉大将军的命,接待南魏使者团。就在正使杨天一的身边,发现了这名女子。天底下哪有这么巧合的事情,元执事携带的画像,偏偏像杨正使的身边侍女?于是玉虹就去问元执事了,面对铁一般的事实,他承认了,他就是南魏的细作!“

    朱大将军听完,露出难以接受的表情。

    这表情,和罗玉虹想象的差不多。她赶紧道,“玉虹知道,大将军一时难以相信,可这是板上钉钉的事实啊,元执事就是南魏的细作,他潜伏这么久,心思狡诈,大将军还是尽快将其拿下,严刑拷打,说不定能顺藤摸瓜,找到他背后的联络人,说不定能一网打尽!把南魏的探子们,尽数拔起!“

    朱大将军拍了拍额头,努力梳理这其中的关系,过了一会儿,方才道,“你去问了元卿,元卿亲口承认了,他来自南魏,是南魏的细作?“

    “是!“

    “你所说,一字一句,绝无虚假?“

    “是!“罗玉虹拍着胸脯,“我用自己的身家性命保证!“

    “胡闹!“朱大将军拍了下桌子,“你赶紧走,迟一下我就下令抓你!“

    罗玉虹一腔慷慨的爱国情怀,顿时如遭到了冷水泼。她僵硬着身子,和被雷劈过一样,喃喃道,“我应该知道的,他就在你手底下……要说你毫不知情,肯定是假的。你知道,你身为镇守边关的守将,怎么可能一无所知!“

    “所以,你们沆瀣一气,狼狈为奸,一起出卖北汉的利益……“

    “闭嘴!“朱大将军镇守边关多少年,就是到了朝堂也是受人敬重了,再说,在这安定府里,他就跟土皇帝一样,怎么受得了这么侮辱?

    “无知妇人,本将军问你可有一字虚假,你拍着胸脯说身家性命作保。就冲这句话,本将军将你下牢,你也无话可说。“

    “我罗玉虹是敢打包票,为了北汉,我区区一条性命算什么。可是大将军你可敢跟我对峙到金京?让天子来评理?“

    朱大将军摇头,既是拒绝,又是嘲讽,“果然是妇人之见,天子怎么会评断这等小事?何况,你当你天子愿意见你们罗家的人么?“

    一句话,又说的罗玉虹涨红了脸。

    “我父亲是说过一些不当言辞,但他已然作古……“

    “他死了,你就不能安生一点,过老实日子?也是我心善,容得你张狂,换在其他地方,你早死了八百遍了!“

    看着罗玉虹倔犟而偏激的面庞,朱大将军也是承认自己的“慈悲心肠“了,“实话不和你说明白,你还一头雾水,自以为是呢!你父亲当年是说错了一句话,才落得如此下场。元执事家里……他得了一块免死金牌。“

    被赶出将军府的罗玉虹迷迷瞪瞪的,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过后,她才恢复了正常的思考能力。

    她父亲,她的家族,是怎么落到如此下场的?因为她父亲年轻气盛,狂妄得和友朋争持时,说了一句不该说的话——他说皇帝是女奴生的。

    这件事,是事实。但是可以放在太阳底下,光明正大说的么?

    说了,就是质疑皇帝的血统啊!

    别人都知道,就是憋死在肚子里,不说。

    他说了,也就别怪皇帝暗中恨上。

    有道是打人不打脸,这一巴掌皇帝肯定要还回来的。也就不怪罗家后来层层败落。也不怪他父母双亡之后,叔叔婶婶任意侵占所有家产,把她逐出家门。

    罗玉虹感怀身世,然后想起元卿——他家里有块免死金牌?这……乍一看是好事,犯了法都能逃过一劫,皇帝都不能处死……仔细一想,就是个大坑啊,皇帝能允许一个自己不能惩罚的人逍遥快活?若是他跟自己父亲一样,是个心直口快的,岂不是得一辈子隐忍?

    皇帝……从来不是能隐忍长久的,迟早得找个机会发泄的。龙颜震怒,只怕整个家族覆灭,就在顷刻之间!

    将心比心,易地而处,罗玉虹终于明白了。顿时又羞又愧,感情元卿是南魏人,但一定在南魏待不下去了,他的免死金牌就是一道催命符,皇帝不杀他,但可以让别人杀。有的是人愿意替皇帝解决后患,然后拿着他的人头去博皇帝的好感。

    这么说来,都是她误会了?

    想起当时元卿成竹在胸的模样,罗玉虹尴尬无言,倒是很想挖个地洞把自己藏起来。

    可是,那毕竟是她的救命恩人。

    自尊心不允许她躲避。

    她主动去道歉,却得知元卿元执事被朱大将军派遣出去了,归期未定。也罢,等他回来,再好好致歉吧。

    罗玉虹如此想到,但是忍不住生出一点好奇心——那画像中的女子,明显成了南魏使者的女人,怎么元卿没有过去相见,甚至对杨正使也没有任何行动呢?

    他就不想洗刷女人被夺的耻辱么?

    原本她对杨天一没有任何感觉的,只当是萍水相逢的过客,可现在,她多了几分在意。甚至暗暗打听相关事情,打算若是有机会,就帮元卿翘墙角,把他的女人给挖过来。到时候就当赔礼的礼物,岂不是大妙?

    这般想着,正好有个机会,前两年马王生育了两匹小马驹,如今已经长到两个月了。这等神骏的小马驹,都是有人预定的。红罗刹得到机会,一路护送小马驹进金京,送给朝堂的某位当权人物——具体是谁,只说是到了会有人来接。其他的无需知道。

    换做平时,她逍遥自在惯了,加上对金京多少有些怯意,不愿意去。这会儿,为了报答恩情,顺便致歉,罗玉虹接了这个活。

    不就是去金京么,错过这个机会,只怕再没机会弥补她犯下的过错了!

    罗玉虹快马加鞭,比使者团慢悠悠的速度快多了。不到十天,就追上了去。

    “来者何人?“

    大雨倾盆而至,雨中的防范是最强的。罗玉虹被淋湿了,曼妙的身姿都被绳索勾勒得清晰无比,被押送到使者面前,杨天一的眼睛不可抑止的亮了。

    “杨侯爷,这女子说认得你?“

    擦干了脸,罗玉虹不施粉黛,可那姿容比雨后的芙蓉更清艳,杨天一连忙道,“是,是,这是罗姑娘啊!“

    一面吩咐左右,“快点带罗姑娘下去更衣吧。“

    绿梅阿罗赶紧一左一右扶着罗玉虹沐浴。行进的途中,实在不甚方便,罗玉虹表示擦擦身体就行,而绿梅阿罗就算堕落风尘之中,也是生活富裕的,娇惯的不洗澡就浑身难受。特特烧了热水,两人一左一右服侍罗玉虹。

    身上没有携带任何武器。

    如雪一般的肌肤滑腻,腰腹没有一点点赘肉。相比自己等人的瘦弱单薄身体,罗玉虹的细腰有力,胸脯涨涨的,身材真是凹凸有致,连女人看了都直了眼,更何况……

    叹息着,绿梅阿罗两人给罗玉虹准备了丝绸的里衣,就退下了。

    罗玉虹呆呆坐在卧房内,心说,待会见了杨天一,该如何说起他身边女子的事情?直接索要?不好吧,人家千里迢迢的跟着来,明显是受倚重的。平白叫人割爱,他会答应吗?

    再说,凭什么她主动开口,人家就要答应?

    反复纠结,纠结至极!

    最后,她想出了一个办法!

    以人换人!

    反正她这辈子也不打算嫁人了,而她所有的,除了这副身子,也没有其他了。

    不一会儿,杨天一过来了。看着洗漱之后,浑身散发惊人美感的罗玉虹,感觉小腹下蠢蠢欲动。

    “美人恩重啊,追随千里,冒着烈日大雨,叫我如何回报?“

    杨天一半是感怀,半是试探的问道。

    罗玉虹手指抵住杨天一的靠近,“我有一个要求,你答应了……才可以。不然,我宁死不从。

    “啊?“

    杨天一还真没想过,罗玉虹会答应。因为就他所知道的有关红罗刹的事情,这是一个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奇女子。想要霸王硬上弓,只怕要遭受数倍打击。

    “你,你说?“

    他小心翼翼的问道。

    “你身边的女子,我要她们离开一个。“

    “一个?“

    不是他故意重复的,而是这个条件,出奇的……匪夷所思?

    哪怕提出,全部赶走,杨天一也会照办的啊。现在只要一个离开,那他连不答应的道理都没了。

    “是谁言语上触怒了你?你只管说,我把人交给你,任凭你处置可好?“

    “不用!“

    罗玉虹想好了,便定心下来,“我只要这个女子离开你,然后,她何去何从,你不能过问。“

    “呵呵……“杨天一真的笑起来,万万没想到,自己有此等艳福,一把拥住罗玉虹,“好好好,但凡你想要的,我都会帮你的。说吧,到底谁得罪了你?说了,我帮你出气!“

    “她没有得罪我,我只是……只是不想她留在你身边罢了!“

第二百七十七章 无知是福

    指尖流连于肌肤表面,就像触摸了最上等的丝绸,被那柔软而细腻的质感缠绕,舍不得离去。杨天一睡了一个最好的午觉,虽然,他是一直兴致勃勃,没有合上眼的。

    耳鬓厮磨之时,他知道不合时宜,不过他这个人喜欢明明白白,轻声在罗玉虹的耳边问道,“你可以说的,到底是谁?你想让谁走,爷立刻打发了。竟然不长眼的得罪了你!“

    “别……“

    罗玉虹的背脊痒痒的,声音也带着鼻音,“她没有得罪我,只是我不希望她留在你身边罢了。爷,你不会舍不得吧?“

    “哈哈,爷有了你,还要旁的人作甚?只要你一句话,什么莺莺燕燕,都打发了!“

    “不用!我不是那等善妒的女子!“罗玉虹阻止了杨天一的话,按住他不断游走的掌心,“只有一个,就是那个穿翠色衣衫的,我听人都称呼她叫柔儿姑娘的。“

    “她?“杨天一顿时一愣。还以为是绿梅或者阿罗呢,二女本来就是他从教坊司抢来,给自己路途中解闷的,礼部那些家伙太混蛋了,别的地方不能找点麻烦,派他出使的节骨眼上,不开口索要,以后也没机会。

    说实话,他对绿梅和阿罗都平平,打发时间罢了。罗玉虹无论让那个走,他都没二话说。

    可偏偏,说起的不是二女,而是周至柔!

    “怎么,舍不得了?“

    发现杨天一明显的僵硬,罗玉虹顿时紧张起来,“你要是舍不得……那我……“

    她咬了咬唇。

    美人恩重啊,冒雨追了几百里,怎么能让美人失望呢?

    “不,不是舍不舍得的事情,关键是她……“杨天一本想解释,周至柔根本不是自己的女人。不过转念一想,周至柔一直深居简出,到了北汉境内后就一心掩饰身份,怎么罗玉虹开口就提出这种要求呢?得问问原因。

    “你先说,哪里她得罪了你,我替你出气。“

    “别转移话题,你先说,同意不同意吧。我不希望你留她在身边!她是我一救命恩人的心上人,我希望你把她转送给我的救命恩人,替我偿还恩情!“

    这话语中……信息就复杂了啊!

    以杨天一的聪慧,雷石电转之间,就猜测到真相了,少说也接近八成。那所谓的心上人,十有七八,就是消失已久的章岂啊!

    不,章岂跑到北汉来,不意外,早就有消息传闻,说他在南魏郁郁不得志,所以周游天下,游到北汉来一点也不奇怪。

    奇怪的是,他救了罗玉虹,又让罗玉虹来试探他和周至柔的关系,这就……

    难以知晓,到底是余情未了,还是纯粹的占有之心,不许周至柔另外有旁的亲密之人?

    思来想去,他按住罗玉虹的胸口的饱满,说得动情,“自从见到了你,我的世界就好像翻天覆地了一样,从来没有这么着魔一样想念一个人。看到你冒雨来找我,我感动的要命,心想,就是我此生葬在北汉,也值得了。“

    “你不喜欢柔儿近我的身,行啊,从这一刻起,我就离她三步远好了。“

    “只一件,送人……万万不能!“

    杨天一还算有理智的,没有在美色面前动摇了,不然他这会儿随口应了,之后做不到,不仅要被罗玉虹看不起,还会大大得罪周至柔,说不定还要翻脸成为死敌……那是万万划不来的。

    所以,他衡量了一番,面容温柔至极,“爷身边的女人来来去去,从来不勉强任何一人。毕竟好的时候也有份恩情在。所以你的要求,我只能答应一半。“

    罗玉虹冷肃着脸,“那位救命恩人,救过我的性命。我以身相替,换了她,还不成么?“

    “这是一码归一码。你我两情相悦,那就能在一起。我对她,没什么情谊了,那她也是自由的。她要是愿意,那没可说的。不愿意,不能勉强,不是吗?女人也是人,爷从来没当女人是货品,想送人就送人。“

    大概最后两句,说到罗玉虹的心坎里去了。

    虽然目的也没有达到,不过却是从侧面证明了杨天一的人品……还行吧!

    算是发现了一个少见的优点。

    杨天一事后寻思,得,这是他白捡的一个大便宜。可是怎么说呢,罗玉虹肯自投怀抱,也说明他长得玉树临风,有吸引人的本钱。不然糟老头子一个,罗玉虹宁可杀上门来,也不可能自荐枕席的。

    他洋洋得意,甚是开心。

    不过这开心也开的太早了。罗玉虹进入使者团,立刻成为风云人物,毕竟是北汉安定城的传奇美女,美就是美,来自南魏的众人看习惯了水乡温柔女子,乍见罗玉虹的美丽更感觉震撼心灵,倒是不奇怪杨天一把持不住。明明知道使者团内发生的一切,都会被传回国内,还是忍不住。

    换了任何一个男人,也忍不住啊!

    绿梅,阿罗等人退居二线,不过她们自知身份,不敢争宠。尤其是阿罗,原本还有几分心思,想着回到南魏,到肃谨公府养老,也是一个出路。现在看来,都是做梦了。罗玉虹的性子,风风火火,万一惹得她不高兴了,一道鞭子抽过来,公子也只会问她手疼了没有?要不要换个抛光的鞭子?

    阿罗也彻底转了念头,和绿梅一样计划着,拿一笔钱,回老家过安定普通的日子。

    之前都是她们二人打头阵,照顾杨天一的日常起居,哪里都是她们的身影。她们这一退,就把周至柔和周瑾凸显出来了。

    毕竟其他的丫鬟也常出现,伺候穿衣,服侍用餐之类,但生得平凡,哪里比得上周家姐妹的气质容貌?任何人,拿眼一扫,就会忍不住被周家姐妹吸引住。

    罗玉虹也不例外。

    她目的明确,对气质高华,隐带冰霜之感的周瑾,忽略不计。直奔周至柔,先套近乎,打听姓名年龄,而后问平时的喜好啊,喜欢吃什么师傅,喜不喜欢骑马,套得差不多了,才感慨起身世,说道,

    “女人啊,还是要有个终身依靠。与其守着不真心的男子,还不如找那有感情基础的,为人真挚有担当的,更能托付一生。“

    听得周至柔一脸懵。

    看在杨天一的份上,她没有直接怼:“姑娘爱和谁在一起,和大姐你有什么相关?你操心自己吧,上了杨天一的塌,不代表就能得到他的人和他的心。就是得到了,是一时半会的,还是长长久久的,都不知道呢。“

    亏得她忍耐力足够,才没脱口而出。同时,心里也对外号为“红罗刹“的罗玉虹,充满了失望。

    感情她根本不是什么独立女性,还有一些老旧的封建思想,认为女人必须要依靠男人才能活,才能活得好。

    既然这样,她怎么不早早嫁人呢,难道安定府没有合适的?

    安定府没有,那也别追杨天一啊,这家伙一看就是纨绔子弟,家里后院不知多少女人。两人之间还隔着那么遥远的地域距离,将来背井离乡跟着他走,孤身寡人的,若是失了宠爱,就一无所有了!

    周至柔表面敷衍应和,心里一点也没看得起。

    过了两三天,罗玉虹自我感觉铺垫得差不多了,才说起过去的故事——她是怎么建立马场的。

    那年她痛失父母和丈夫,一夜之间,没有家了,也没有亲人了。叔叔婶婶反目,把她赶出家门,天下之大,她无处可去。好在当初出嫁的时候,还有些余财。靠着这点嫁妆,她盘下了一个小马场,这小马场经营不善,快要倒闭了。

    饲料什么简单,买就是了,可一家马场没有种马,没有可销售的,最健壮的马匹,那就很容易被挤压的没有生存空间。为了获取最纯种的马血统,她去野外套,偷偷的潜伏,靠近野马群,趁野马不注意,套上一只就跑。

    说来简单,其实困难至极。

    好几次险死还生。

    听罗玉虹说她的经历,谁都会敬佩几分。在生死之间挣扎出来的,果然不一样。

    周至柔就有些疑惑了,为什么罗玉虹一方面做着自力更生的自强之路,一面又消极的认为靠男人更舒服更幸福呢?

    “最艰难的一次,我被野马踢飞了,在地上滚了三圈,还被马蹄踢到头,差点昏厥死掉。幸亏遇到一好心人,救了我的性命!“

    “啊,太惊心动魄了!罗姑娘,没想到你年纪轻轻,竟然经历了这么多危难之刻!“

    罗玉虹虚心的一笑,“不算什么。得多谢我的救命恩人。我这位救命恩人,生得高大英俊。剑眉星眸,鼻如悬胆,倜傥不凡,关键是还文武双全,能写一笔好字,还能骑马射箭。都不用我推荐,就很快得到重用了。“

    故意在众人面前提起过去的经历,不是让人对她罗玉虹多几分了解,目的是让周至柔对她的救命恩人感兴趣。

    果然,周至柔听了之后,感慨无比。

    罗玉虹便以为她也好奇了,待众人离去之后,轻轻握着周至柔的手,“你就不想知道我这位救命恩人有多么英俊潇洒玉树临风么?“

    周至柔呵呵一笑,温柔的把手抽出来,“不想。“

    “他可是真正的美男子啊!“

    周至柔再次表示,“不在乎。“

    “但是他心系于你!“

    罗玉虹脱口而出。

    本来不应该这么直接说出来的,不过罗玉虹的爱情观念是,爱就是爱,不爱就是不爱。如果不爱了,就不要伪装还爱着。那如果爱着,为什么不能大声说出口么?非得藏藏掖掖的,搞得非得她出马——她误会章岂是因为颠沛流离,没了往日的体面身份,才不跟周至柔相认的。

    让有情人终成眷属,以报答当年的救命之恩,再把恩将仇报那段给抹掉,这是她想出来的,唯一的办法。

    周至柔愣住了。

    罗玉虹开了个头,索性也不隐藏的,把当日怎么遇到章岂,章岂如何救她性命,又如何施恩不图报,这两年在大将军府做上执事,深受朱大将军的重用,等等,一一都说了。

    “你的画像,我是在他随身携带的包袱里看到的。他脱离了家族,没了身份,惶惶然举目无亲,是,可能不能算是你们南魏女子心目中理想的成婚对象。不过,他心理有你啊!在那么难的时间,他都没有选择携带水和干粮,抛下你的画像,可见你在他心目中的地位,是不可替代的!“

    “我敢打包票,他到现在也没有忘了你!“

    罗玉虹动情的说,感动的自己眼泪都要掉下来了。

    周至柔听了,也深受触动,“谢谢你,谢谢你告诉我这些。“

    “若是愿意,我找个机会,让你和他见面。你们诉诉别情,两个人在一起,就是有天大的难题也能一起想办法解决的啊!别不好意思,我去跟杨侯爷说去,他答应我了,不会阻拦你去找元卿的!”

    面对罗玉虹的热情,周至柔眼眶都泛红了,“你真是个热心肠啊。不过,此事容我三思。“

    “还三思什么?再过两日就到金京了,到时候使者团上下忙来忙去,谁还顾得上你?就趁眼下,你有闲暇他有空,你们见一面。说实话,若不是杨侯爷不同意,我都想让他把你直接送到元执事面前,看他还能不能板着脸拒绝了。“

    “他看到你,肯定非常惊喜!喜欢的眉眼飞扬,还要装作不在意的样子!“

    周至柔看着罗玉虹天真而无知的双眼,感动到无以复加。多么可怜可爱的人啊,心思简单澄净,还真以为她和章岂是情侣,能破镜重圆。

    “你说得……太对了……他从前就是……“

    眼中有光,光彩熠熠,看到她满心欢喜,然而就是脚底生根,非要她主动跑过去,搂搂抱抱,才会给她回应。

    章岂……

    你果然在北汉啊!

    无意中让一对怨偶得知了彼此消息的罗玉虹,此刻还什么都不知道,做着美梦,以为可以一口气报答了救命之恩,顺便把出卖恩人的过往一笔盖过呢。

第二百七十八章 相遇

    因为罗玉虹的一番话,周至柔确定了自己心目中一直猜测的事情,那就是章岂真的在北汉。

    上一世,章岂的去向成谜。

    他和前任未婚妻翁氏断了关系之后,又不被家族所容,人人称他“任性、狂傲“,多有贬低,他也不乐意出现人前受诋毁,就离开了南魏京城。等再出现,已经是六年之后。那时候的她,早就嫁为人妇了,也不太关注,只是闲聊时听别人碎嘴提过几句,记下了。

    谁也不知道,章岂这六年时间,经历了什么,遭遇了什么。

    周至柔很想知道,可任凭她多大的能力,也无法穿越回去,探寻那一点点的蛛丝马迹。

    而今,听到罗玉虹的只言片语,不管她的用意为何,周至柔很开心,她好像碰触到了,自己原以为永远不会知晓的,属于上一世章岂的过去。

    好像更贴近了一点呢。

    可怜罗玉虹,哪里知道周至柔和章岂之间那复杂的纠葛啊,看周至柔面色微红,似有些女儿家的羞涩和春意,暗道自己果然没有猜错!

    以元卿的品貌,哪个女人见了不动心?为什么两人没有在一起,无非是身份所限,或者是旁人阻拦。

    现在,杨天一已经答应了她,绝对不会阻碍了,那身份,其实也不是很大的问题。元卿在朱大将军手下做事干练,很受重用,打拼个几年,足够攒下一份基业,够两人相亲相爱,相伴到老了!

    天真的罗玉虹,连怎么为二人筹备婚礼,怎么给二人安置家当都想好了。唯独没有想的,就是自己。她本来是清清白白的一人,无端和异国的使者扯上关系,等杨天一走了,她该怎么办?她该何去何从?

    或许,她在脑海的深处,就摒弃思考未来了吧。因为对她来说,未来是一件很遥远的事情,有没有未来都不一定呢!

    次日,在罗玉虹的巧妙安排下,她终于找到空闲,联络到了朱大将军名下的侍卫,又寻到了章岂,本着一番道歉的心意,她把周至柔给骗到了驿馆外的酒楼,笑眯眯的还邀请绿梅和阿罗一起逛街。

    南魏使者团上下,不是没有防备罗玉虹,不过她是杨天一的心上人,无缘无故的,总不能跳出来揭穿“她用意不纯““心思歹毒“吧,抓贼也要个人赃并获,所以大家都见招拆招,顺着她的意思而行。就等着她露了真形!

    谁能想得到,这么个美艳得过分的,怎么看怎么像是“美人计“的套路里,人家千方百计盘算的是……周至柔,只想让周至柔和她的救命恩人见上一面呢?

    这,谁能猜到?

    美人计中,工具人杨天一搂着美人的腰肢,傻呆呆的转头愣住。

    众多护卫,各个警惕无比,手都摸到腰间的长刀了,可是对面来的压根不是什么刺客歹人!

    而是堂堂正正的,来自北汉金京的侍卫营!他们护卫着北汉皇室中的老郡王,胡子都一大把了,客客气气的直接找到使者团临时落脚的酒楼,递上国书,邀请南魏使者团于三日后进京,还可以和来自东梁的使者团交流一二。

    再正经不过的场合了。

    唯一让人纳闷的,就是怎么不在驿馆中给呢?是显示什么,还是压根不在意这种虚礼?

    闹得杨天一身边还有女眷陪伴,显得不落俗套,呃,人家不讲究在先,估计也不好质疑他在后了。

    等北汉侍卫营的人哗啦啦走光,酒楼上下又恢复了正常营业。章岂,如今改名为元卿的北汉边防营的校尉,便凸显出来了。工具人杨天一看的也是他。

    目光相对,过了许久,杨天一才僵硬着脖子,“许久不见啊。“

    章岂拱了拱手,面无表情。

    眼角的余光瞥了一眼那人。

    那人在众多女眷中不怎么出奇,一来打扮得寻常,二来在罗玉虹逼人的美貌下,很难出彩。

    杨天一却压根不敢多看,总觉得这个场合,自己就是那多余的,最好不要出现。然而转念又一想,不对啊,爷才是使者团的正使,爷不来,谁来?

    他装成一浑不在意的模样,“周姑娘随同本公来北汉,是自愿的!自愿的!当然,本公爷和她一点关系也没有!“

    周至柔实在听不下去,给了杨天一一记眼刀,“闭嘴!“

    杨天一立刻搂着美人退后一步了,何必呢,他才不愿意掺和到这对男女之间的纠纷里,搂着他的绝色佳人不好吗?

    罗玉虹紧张的全身都紧绷了,臆想中有情人相见,痛哭流涕,肝肠寸断的画面,没有发生。有的只是两人漠然相对。

    甚至连话,都没有说上一句。

    “这,这是怎么回事?“

    明明之前她和周至柔提的时候,周至柔还是一副眉眼含情的样子,怎么真的见了本人反而冷漠至极呢?

    “别管了,他们就这样的。“

    “什么就这样?难得的缘分啊,错过了缘分会后悔的!后悔一辈子的!“

    罗玉虹都替他们惋惜!

    然而只有身在其中,才知道。章岂是确定,面前这个女人,天真又诱惑的,纯净又有心机,曾经有多喜欢,现在就有多憎恶。随着年龄的增长,他迷恋的那部分,早就丧失殆尽了。

    如果可能,他多想剥离出自己喜欢的那个稚嫩的,可爱的,有些小脾气,任性的小女孩,可惜,这是做梦。回不去了!

    而周至柔也深刻的认识到了,她喜欢逗弄年幼的章岂,可她真心痴恋的,是那个早就回不来的,黑甲军的军主!年轻版本的章岂心性不定,既然做出放弃她,不顾她的决定,那她也喜欢不起来了。

    他们曾经真爱过对方,不过,他们所喜欢的,都不是眼下的对方了!

    周至柔先发难,眼角一瞥,嘴角带着一丝漫不经心的笑意,“想要知道我和老杨的关系,怎么不直接问啊?羞不羞啊,还用美人计,真是拙劣。“

    “既然你耗费心机的问了,那我就慈悲点,告诉你吧,老杨只是我的合作伙伴罢了。我利用他,因为他是最好的工具人。懂规矩,知分寸。下次要是再想知道什么,千万别弄这些弯弯绕绕,划不来!因为我心怀坦荡,可以光明正大的告诉你。“

    章岂对罗玉虹莫名其妙出现在杨天一的怀抱中,也是一头雾水呢。周至柔这句话不说,他以为是罗玉虹自己给自己找个靠山,免得落入可悲下场,没想到……

    这一盆污水泼到头上,真是气怒交加。

    “你胡说什么?“

    “我胡说?“周至柔嘴角的笑意更是深了两分,讥讽道,“还装得不知情的样子。何必呢!我早不是你什么人了,我嫁鸡嫁狗,都和你没有半点关系!“

    章岂恼怒道,“我干涉过你?我岂是那种人!“

    “那是最好了!“周至柔迎着章岂的目光,“不要让我看不起你!“

    激烈的火花碰撞后,空气都凝结了。

    章岂看了看罗玉虹,再看看周至柔。直接忽视了中间的杨天一。

    杨天一尴尬无比,努力退后把自己的存在缩小,而罗玉虹就听不明白了,“这、这,怎么回事?“

    周至柔头也没回,“你为报答救命之恩,牺牲够大了,以后再不要轻慢自己了。“

    似好意的劝告,不过罗玉虹听不懂。她原地愣住,愣了好一会儿,才慢慢明白过来。

    而这时间,章岂感觉从来没有过的羞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强!愤怒之火好比淋上了热油,他举起手中的边防营都会携带的武器,手随手一抓就从后背抓出弓箭,对准周至柔,差一点,差一点!

    周至柔不想留什么后路,眼前这人,已经不是她所爱的人了,何必还保留什么幻想呢?

    她从南魏过来,自己不可能什么防身的武器也不带的,早就在手臂绑上了弓弩,可以十连发的弓弩,一抬胳膊,嗖的一声……

    短箭的杀伤力,是不如弓箭的强大,但此刻相对不到十丈,这种距离最适合她携带的小型弓弩发挥了。无需特别瞄准,因为距离近,只要方向不是差到十万八千里,基本防身足够了。

    弓弩发出之后,章岂避无可避,下意识反应直接扬弓射箭,对准刚刚周至柔发出的弓弩。毫发之间,两只长箭和短箭叮的一声,弓箭的尖端发出碰撞的声音,清清脆脆,悦耳至极。不过章岂的力道更足,射中了弓弩之后,力道不减,那弓箭拖着长长的尾翼,继续朝着周至柔飞去。

    周至柔也不是傻子,连忙躲了下。

    霎那间,时间都好像停顿了,她睁着双眼,看着弓箭从耳边擦过,带走了一缕发丝,周至柔才后怕,不该近距离挑战一个弓箭高手——诶,章岂什么时候变成弓箭高手的?

    可别告诉她,章岂是天生的神箭手,他那双肉肉的,白白嫩嫩的小手,一点老茧也没有啊。对了,就算是神箭手,也不可能一蹴而成吧。没有天长日久的训练,怎么能成为神箭手?

    想到这里,周至柔顿时有种被蒙在鼓里的感觉。有必要吗,学习射箭而已,掌握这项技能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还瞒着她?

    刚刚那差点被射中的后怕,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不知说她心大好,还是对章岂的蒙骗之心的愤怒好,总之,她嘴角的讥讽更明显了,“好箭法!“

    “没想到阁下竟然是隐藏的神箭手,是我小看了!“

    章岂背后也出了一层冷汗,当然,表面淡然无波。

    倒是看到这一幕的杨天一实在忍不住了,“过了啊,太过了!纵然过去的已经是过去了,也没必要以死相拼吧?她已经半疯了,你也要陪她一起疯?那又何苦当初?“

    “同是男人,总该有点男人的心胸吧?“

    章岂没有说话,紧紧抿着嘴唇,没人能理解他此刻的感受。他那一箭射出,立刻就后悔了。生怕周至柔没有躲避,万一他真的射中了,把周至柔射死了……

    那该怎么办!

    霎那间的悔恨,在看到周至柔从容躲开,还有眉梢眼角的讥讽后,消失殆尽。

    心里又开始气愤,担心她干什么?

    世上还有比她更狡猾的人么?

    她惜命怕死,你又不是第一天才知道!

    短短片刻之间,后悔以及后悔自己竟然会后悔,种种念头翻涌不休。他的手指微微颤抖,理智告诉他,不能再待下去了。再待下去,他不知道自己会做出什么。

    万一一时冲动,做了更过分的事情,那他该如何自处?

    他本以为自己离开了南魏,舍弃了不该有的情感,便强大的无所顾忌。可看到周至柔那一刻,发现他错了。

    她还是轻易而举的挑动他的心弦,看到她和死亡仅差一线,还是会心惊肉跳。

    更有一层,绝对不能接受的,就是她惨死在自己手下——光是念头闪过,整个人就手脚冰凉,要疯癫了!

    走出这座小酒楼,章岂回头看了一眼,心中暗下决心,一定要戒!

    她是瘾,一定要戒掉!

    ……

    等所有人如水般离开酒楼,只剩下南魏使者团的时候,场子彻底安静下来了。

    其他人还罢了,出于懵逼状态的罗玉虹彻底呆滞了,她看着周至柔,好像看到一个不理解的生物,凭女人的直觉,她能感觉到章岂和周至柔之间的张力,是一种强大的吸引力,只要他们站在一起,就没有别人能插入的空间。

    但为什么,却又好像生死仇人那样呢?

    杨天一不忍美人难堪,便拉住她,小声安慰。

    罗玉虹不需要安慰,“到底怎么回事?他们……是我认错了,没有情愫吗?“

    “不是,但……还不如陌生人吧!“杨天一叹息一声,还是婉转告诉了,“曾有婚约,然而发生了一些不愉快的事情!“

    “够了!“

    周至柔不想在大庭广众之下,被人用异样眼光看待,是啊,她是被章岂在婚礼当日弃婚了,那又如何?

    “管好你自己吧!“

    杨天一格外的好脾气,“行行!你高兴就好!“

第二百七十九章 登基

    杨天一变得格外的好脾气,那只不过是他装出来的假象,为了在心上人面前显示自己宽以待人,不落俗套。其实他心理怎么想,谁知道呢?

    看着他笑眯眯的模样,别说周至柔打心眼里厌烦,就是绿梅和阿罗两个看了,也各自寻思——继续跟在爷的身边,还有出路吗?她们本就是出身卑微之地,缺乏安全感的,此时此刻,更是得为自己的前途着想。见过太过例子,沉迷与男欢女爱之中,浪费了最宝贵的年华的前辈们,通常没有任何好下场的。

    于是,周至柔抬手招呼,“跟我走么?“

    两人对视一眼,齐齐对杨天一行了一礼,感谢他救她们出火坑,不过眼下用不上她们了,她们也不想留下来给罗玉虹添堵。那又何必呢,她们就是随水波主流的飘零女子,去哪里都是一样的。

    她们便跟了周至柔,走了。

    这意外,让罗玉虹再次呆滞了。

    杨天一试探挽回尊严,“早跟你说过,爷身边的女人来去自由,从来不强迫的。“

    罗玉虹点头,这一点倒是没有一点错。她不理解的只有周至柔的身份,“你刚刚说,她和元卿是身份相当,青梅竹马从小一起长大的,为什么会落得如此情形?“

    “没有缘分吧?有缘千里来相会,就好比你我。无缘对面成冤家,好比他们!来来来,不要理会外人了!“杨天一扬了下北汉国书,“你我只有两天相会时光,真真是一寸光阴一寸金啊。“

    看他表情,好像接了北汉国书,去面见北汉的小太子,未来的北汉皇帝陛下,是一件耽误他和美人相约的烦心事。这让罗玉虹既感觉自己无比重要,又觉得这样不好,会误了大事。

    “有啥大事?“杨天一不以为然,“我就是一根柱子,来见证北汉皇太子殿下登基的,回去好一五一十跟吾皇描述……恐怕没等我回去,两地的奏折都传回去了。“

    看着杨天一赖皮的模样,罗玉虹的回应只能是用力握紧他的手,心里却升起无尽的迷茫。

    这份真心,来的太突然了,她毫无反应能力,就被推着推着,走到这一步了。事实上,以后该如何,是跟着杨天一返回南魏,还是继续留在北汉,她不知道,也无人可以求教。

    ……

    周至柔离开南魏使者团,令北汉的秘密监控的人员快要崩溃了,因为他们眼睁睁看着周至柔率人进了东梁的使者驿馆中,就没出来了。

    这是……什么意思?

    急匆匆向上峰禀告。

    上峰也纳闷,南魏的人,好端端跑到东梁使者团里去干啥?总不能行那投奔之事吧?就算投奔,一女子,也不该在大庭广众之下投奔啊,那不是公开宣告么?

    最奇怪的是,东梁的使者,居然接受了,关上门,一点声音也没发出。

    好像早就认识……

    “莫不是两国早就达成了秘密协议?“

    不愧是搞密探工作的,想的就是多。正要深入探查一番,理清这其中的关键,东梁那边怕北汉这边误会,人家本来是带着诚意过来,万一因为使者的私人行为误导了北汉的密探,不就本末倒置了么?

    “你说什么?这是你家使者大人的亲眷?“

    “是。“东梁的人来了一个年纪三十左右的和气人,笑呵呵的道,“估计您也知道,我家使者大人三起三落的故事吧?“

    “你家使者梁坤梁御宁,可是赫赫有名的能臣啊。早年是商户人家的伙计,机缘巧合才成了你们东梁皇帝的心腹。从一个低等卑微的小伙计,爬到朝堂重臣,再到受牵连跌落凡尘,短短十年间,经历了大起大落,亏得他还能起得来!“北汉的密探首领,看似五大三粗,其实心思缜密,要不然也不能坐稳这位置。

    “是,我家大人出身不高,今儿白天进来的那位女眷,就是过去我家大人呆过的东家之女,独女。所以,您明白的,就是天塌下来,我家大人也不会将那位女眷拒之门外。“

    “别说周姑娘只是想逗留在东梁的使者驿馆内,就是周姑娘要我家大人的全不身家,我家大人也无法拒绝啊!“

    说完原委后,他深深一礼,“还望大人理解包涵。“

    “我理解,理解。只不过,天底下有这么巧合的事情?偏偏是那个姑娘,就是你家大人的东家之女?“

    “也或许,就是因为我家大人要来,那边才派了她过来?“

    随口丢下一句话,或者说一个疑惑的种子,东梁的副使就离开了。

    留下北汉的密探首领,暗中嘀咕,“英雄不问出身,不过这小娘子家里出过这么显赫的家仆,也是祖上烧了高香吧?“

    因为好奇,他又派人去打探有关周至柔的事情,发现周至柔不是简单的带着几个女眷离开了南魏使者团,而是暗中有了一半的人跟她走了!这一半的人,带走了使者团中至少四分之三的行李货物!

    感情南魏朝廷准备的贺礼,只有那么一小部分!

    其实,这也怪不得南魏朝廷,长途旅行,人马的嚼用就占据了携带行李的大部分,只不过因为明真公主以及杨天一的合作,就在使者团中私自携带了其他货品进来——这一部分,是肯定不能动用了,要拉到北汉换钱的。

    她们这一路,等于吃喝都是公款,花费都是蹭的,赚的钱塞自己腰包,能不开心么!

    人和货品一走,剩下的,属于南魏使者团的就少得可怜了。

    北汉密探探明白了,顿时很不高兴。

    不过发现周至柔携带的大部分货品,是拿到北汉金京来卖的,就皱紧了眉头。

    两国之间不许私自贸易,女眷就是女眷,蠢笨的要命。这不是给他们由头抓人么?

    等等,派出去的探子回来说什么?

    “的确是不准私自贸易啊,这是使者团的东西!是光明正大通过北汉的关卡,名正言顺的运送进来的东西,也叫私自贸易么?“

    “可是你们使者团的东西,不是要送给要登基的皇帝陛下,或者其他王公大臣?“

    “该送的都送了啊,这是剩下的,你仔细看看,这扇子啊,是檀木扇子的,扇起来是不是有檀木香?给你们皇帝陛下的,是更好的,金丝檀木,木质的纹理更细腻……我是跟着使者团过来,才有幸喵了一眼。还有这胭脂,你看,桃花味的吧,颜色跟桃花一眼粉粉嫩嫩的,不过送给宫廷中的,是十二色,从紫到红,从粉到白,十二种颜色管你是什么皮肤,都能找到合适自己的,论质论妆容后的效果,的确更好看。那些进贡给皇家的就不提了,这些也都是上等玩意儿,就适合咱们这样的身份,您看,要不要来一点儿?“

    “好是好,就是这样做生意……“

    “放心放心,这是过了明路的!“

    对外兜售的女孩,长得明眸皓齿,听说也曾在南魏使者杨天一跟前伺候过,卖起东西来头头是道,居然还招徕北汉的官员询问,她们是使者团的人,能不能买一些当地的土特产回去,带给亲朋好友?

    北汉律法没有规定这一条,不许购买土特产送人啊!

    于是就说可以。

    “那我身上携带的钱财不够,我想换了自己随身用的东西,换点钱财,行不行?“

    自然是……可以的。

    于是,脱离了杨天一的这群人就跟撒了欢一样,兜售她们那些小玩意。若是遇到感兴趣的,还邀请过去,嘀嘀咕咕一番,没多久,就私下底带走了几样大件东西。

    北汉密探勤勤恳恳记录了这些东西,笔墨纸砚这些文人喜欢的就不提了,女人用的螺钿梳妆盒,各种精美首饰,还有大匹大匹的丝绸布料,都是价值不菲。

    有下属问,“要不要阻止?这,就是私下的交易啊?“

    “都已经传得沸沸扬扬了,怎么还能算私下的?早没阻止,现在阻止,那些花钱买的,肯定会咒骂的,还没买到货品的也会跟着起哄!“

    这就难办了,北汉密探监控国内,将一切动向禀告给皇帝陛下。这涉及到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就不能擅自处置,急忙报送给太子——未来的皇帝陛下。

    可马上就要登基了,谁有功夫理会这件事?

    等得到回复时,周至柔差不多已经把带来的东西给卖光了。她所有带过来的箱子里,都塞满了钱财。

    这是一个大数目啊,大到让她怀疑会不会有北汉的小偷强人,夜半过来偷袭。

    大到让她不敢相信北汉的官员,会不会途中下手暗害她!

    于商人的本能,也是做人的求生欲,她立马决定,赶紧买东西,把这笔钱花花花,快点花出去。

    一半是花钱保平安,一半是购买了足够多的东西,才能让北汉人相信她的诚意,相信她是想为两国疏通贸易打基础。

    北汉太子登基这日,是个风云忽聚忽散的奇怪天气,从早上的乌云密布,到宣布皇帝登基之后的忽然晴空,都让他成为百姓津津乐道的故事。

    听说去参加的朝臣们被淋湿了,淋成落汤鸡了,可等到皇帝出现,愣是从密密的乌云中射出一道金光,就照在皇帝身上,让皇帝身上的九龙黄袍,跟度了金边似地!

    谁不爱听这种传奇,谁不希望自家的皇帝就是真命天子?

    反正大典结束之后,杨天一回到使者驿馆,心情很是不好,表面还是要装作欢快的样子,跟北汉官员道喜。

    怎么说,他都是南魏人,南魏目前的朝堂还是安宁,那是因为宣平皇帝的掌控力还很强,可毕竟日薄西山了,宣平皇帝的身体旁人不知道,他是近臣,怎么可能不知道?三五年内,还没有大碍。三五年后呢?

    北汉的皇帝即将成年,越来越强势。北汉的百姓也是勇猛无比,随时都能召唤出几十万精兵!还是骑兵!纵横一下,那南魏岂不是危险了?

    对了,还有东梁!

    东梁的皇帝似乎登基之后,就没什么大作为。可是南魏在东梁的密探也时时刻刻传递消息出来,早些年的平和,让人误会了这位以兵马大元帅登基的皇帝,是个不擅长治理国家的武皇帝,十年过去了,才发现东梁国泰民安,民间的拥护声更高了,而东梁的权贵之间矛盾,似乎也缓和了一二,国力变得更强大了。

    本来是三足鼎立的,眼看着一个蒸蒸日上,一个是厚积薄发,只有南魏,好像悬着一根线,处在不知什么时候就会崩盘的危机中!

    杨天一有他的整治敏感性,他不是不知道,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宣平皇帝尽早把皇位传给太子殿下,然后保驾护航,让太子殿下竖立权威,更好的驾驭群臣。

    可这个办法只要一想起,就被他死死的按住了。

    别说宣平皇帝帝王心思,不可能把权利和儿子分享,就是他愿意了,那太子殿下……也不是他心目中的理想人选。他还要想方设法的,把太子拖下来呢!

    “南魏不能弱,争夺皇位时间越久,内耗就越高,到时候外敌环测,就十分危险了!“

    杨天一深刻的认识这一点之后,内心里焦急又不得不忍耐。

    这份心思,是无法告诉于人的。心上人罗玉虹?那更是提都不能提了。心烦之间,他散步晃晃,走到了东梁使者团的驿馆中,求见同样累了一天的梁坤大人。

    两人对坐,亲眼看到了北汉小皇帝年纪不高,却有了“龙章凤姿“的仪态,两人都有警惕之心,可身处异国,却只能掩藏下心思表示恭贺。就连面对面,明知道对方想说什么,还得另外找话题,谈些完全无关的事情。

    “听闻梁坤大人,是东梁的一大传奇。“

    “早年的旧事不说,您被派遣到还是东祁的东梁国,是被人排挤才去的?可是应是凭着自己的一拳一脚,打下来一条经商通道!为东家赚了数十万贯家产!就为这个,你才得了东家的信任,私下里调用了东家所有的商铺现银,终于在在起兵之日派上用场?“

第二百八十章 叛国

    梁坤漠然无语,对杨天一各种试探全都无动于衷。他手中的杯盏是黑瓷的,什么茶水倒进去都看不出颜色了,不过那略苦的芳香气息,萦绕鼻间,使人心神安定。

    片刻之后,他放下杯盏,长身而起。今时今日的他,早就是东梁的一国重臣,哪里还有当年商铺伙计的青涩卑微样?经历了起起落落,气质中多了几分渊渟岳峙,面容也多了些风霜摧残过的痕迹,眉宇间的“川“字纹,让他皱眉时格外严肃。

    “杨大人第一次以使者身份外出吧?“

    “不错,料想梁大人也是?我还听闻,梁大人在东梁境内推广‘官绅一体纳粮’,可惜失败了?哎,明眼人都知道大人是一心为国。可总有些人为了个人私利,不管家国大业啊。硬生生把梁大人从户部尚书的位置上给排挤下来,啧啧,好在贵国皇帝知晓是非,知道梁大人的忠诚,调离之后又重用了。不然以梁大人的才干,若是闲置了,可就白白浪费年华了!“

    提到之前大力推广的国策,梁坤的神色才遽然变了。

    官绅一体纳粮,是一项关系国家命脉的国策,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好容易进展到一半,却被权贵联手打压,自己也被赶下台,最后连一直支持自己的皇帝陛下也改变了主意,全部推翻了。梁坤心里的滋味有多难受就别提了,可能算是他心中的最大隐痛——明明是为国竭心尽力,也是为了百年长久大计,怎么遇到的羞辱谩骂和不理解!

    他都做到了户部尚书的的职位,要是想为自己筹谋私利,那太简单,抬抬手的事情。可他自问,战战兢兢,从来不曾贪墨,即便这样,攻讦他的人还是充满恶意的嘲讽,动辄拿他的出身说话,攻击他铺房伙计出身,目光短浅……

    国策推广失利,这也不代表可以容许一个跳梁小丑般的角色,任意奚落。

    梁坤淡淡开口,“南魏诸皇子都长大了,听闻最受宠的是皇贵妃生的九皇子?“

    杨天一勉强维持笑容,“是啊,鄙国的九皇子天真烂漫,是为吾皇钟爱。“

    “天真烂漫,皇子?“梁坤都不用反问质疑,就嗤笑一声,“可有前东齐的皇子烂漫呢?“

    前东齐的皇子有两位,都是痴呆儿,改朝换代之后,东梁的皇帝梁不屈对待前朝皇子极为宽容,不仅照顾周到,还命皇后为两人迎娶世家望族的女子当新妇。

    只是适龄的,又是权贵出身的娇小姐,哪个愿意嫁给痴呆儿?纵然能保一世安稳,可没指望啊!生出个漂亮聪慧的儿子,也不能建功立业,博什么未来?后来标准越来越下降,从顶级世家,降为普通世家,再降为祖上是官宦之家,最后只要求家世清白,五族之内没有犯法之男。

    依旧没有人家愿意把女儿嫁过去。

    不得已,梁不屈下了诏令,给两个前朝皇子定了爵位,一旦娶妻,就是东梁世袭的“永安““永平“三等侯——这个爵位不高,每一代要给出的钱粮都在可接纳的范围之内,可三等侯爵的爵位也不算低了,足以让两位前朝皇子和他们的后人风光平静的生活下去。

    虽然律法中有“无功劳者不得封爵“,可这诏令一出,并没有一个大臣反对。世人对梁不屈的宽容心性,算是感慨不已。

    总之,最后有几个中等之家,把女儿嫁了过去,全了东梁皇帝梁不屈的美名。

    东梁皇帝对前朝皇子的关怀,和南魏皇帝对几个皇子的关爱,怎么能相提并论呢?

    光是放在一起比较,就足够恶劣了。

    杨天一气得脸歪了,“贵国皇帝为了前朝皇子也是接近竭力了。我国还有一位皇子,苦苦等候认祖归宗呢……“

    “那个东西,是谁?“

    梁坤压根不认,他没有任何心理负担,前东齐国的皇子,活着还是死了,都无关紧要。只是想到南魏费心力气把人弄了过去,白养了十年,然后竹篮打水……忍不住想笑。

    “在贵国生活了十多年,还想什么祖宗呢?恐怕祖宗姓什么都忘了吧。贵国就没请个好老师,好好教育一番?“

    杨天一呵呵道,“毕竟是皇子之身,一应起居都是专人照顾的,至于有无老师,哦对了,你的前东家金氏,不就是嫁了周探花么?周探花可是和那位前皇子有师徒名分。“

    再一次提起东家金氏的相关,梁坤的表情越发不和善了。过去他对别人提起他的出身,不甚介意。甚至于,一个从底层爬上来的小人物,更能证明他的眼光,魄力,和绝无仅有的运气!

    但是从户部尚书的职位赶下台后,他才知道,出身,就是一个人的烙印!根本抹不掉,犯了任何错,甚至没有犯错,只要别人想攻击你的时候,都可以拿来当成羞辱的话随意辱骂!

    而出身显贵的呢,哪怕这个人一事无成,尸位素餐,只要他的祖上有过光辉,他的父兄都是官宦,旁人说话都会顾忌几分,奏本上也会克制。很多事情,都在眉来眼去的勾兑中,就决定了。

    他梁坤在朝堂上,就像一个另类,时时刻刻要提防暗中射来的冷箭。

    这次被派遣到北汉来,也像是一个征兆,他被排斥在中枢之外。哪怕他看到了北汉的中兴之兆,回去之后如实描述,也会被朝臣们视为“夸大其词“,就像他说明“官绅一体纳粮“的必要性时——有识者当然知道他所说的,不是骇人听闻,土地兼并,特权阶级却不纳税,长久下去就要亡国了。可他们就是官绅自己,不愿意放弃自己的荣华富贵罢了。

    看明白了这一点,梁坤每次看六部的朝臣,都像是看东梁的蛀虫!他们啃噬国家的基石,还自以为自己才是支撑大厦的忠臣骨干。多么可笑!

    对面的杨天一,出身和那些自以为是的朝臣差不多。其长相举止,也没任何区别。都是让梁坤厌恶的,可惜不得不打交道。

    两人所处的环境差不多,也同样忧虑各自国家的危机,然而实在不是一路人,勉强坐在一起也是相看两厌,喝了一杯茶,感受到了啥叫度日如年。之后,就兵分两路,谁也不搭理谁了。

    ……

    “看来梁坤也是生了忌惮之心。只是他现在在东梁皇帝的面前,说话的份量大不如从前了。“回到驿站,杨天一私下和副手说起,感慨不已,“的确是个能人,可惜,东梁皇帝平衡调和东齐国留下的权贵,只能牺牲了他!“

    “那也是无可奈何了。大人,以您之见,东梁和北汉?“

    “都是强敌啊。东梁只要安抚了国内的权贵阶层,共同对外,那就是悍虎一只;北汉则像极了饥饿许久的野狼,说不定就会南下咬我们一口,不得不防!“

    “我已经将一路的见闻传讯回去了。对了,还有一件事,不知该不该和大人说起。“

    “什么事?“

    杨天一的这位副手,算是礼部尚书送来的另一份大礼,进退得宜,做事沉稳周到,关键是太懂眼色了,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心里门清。既不会在关键场合烦他,也不会让他对重要的大事一无所知,显得是白吃饭的。

    他主动说,不知该不该,那就是真是难以抉择。杨天一挥手,“有什么难办的,直接说吧!“

    “大人,我们查到,周姑娘为了获取明面上的交易资格,送了一样重礼给北汉谍报司。“

    “送礼,那无所谓。她带来不少宝贝过来,就是为了疏通关系,再说么,和北汉恢复贸易,也是陛下默许的——与其把钱财都给那些见不得光老鼠偷偷赚去,不如掌控在手里,靠着税收也能养活一大批人。“

    “普通的重礼,怎么敢烦大人?实在是这重礼,实在出人意外!“

    “怎么着,总不会送了绝色佳人过去,或者是她自己主动送上门?“杨天一开玩笑道。

    “女人算得了什么,大人,周姑娘送了一副弓弩,能十连发的弓弩!“

    “什么?!“杨天一再无一丝嬉笑模样,整个人都郑重起来,“此事当真?“

    “千真万确!若非确定了,怎么敢直言到大人面前?眼下使者团中,大人与我都各有上书渠道,周姑娘那边暂时不知,但可以确定的是,肯定还有其他人接了密旨,说不定已经传讯回去了。瞒,是肯定瞒不住的!“

    “这个周至柔,还真会给我找事情!“杨天一背着手,气得原地转了两个圈。

    “大人,我很担心,这是周姑娘并不知晓轻重呢,是随意送出去的礼物,还是明知故犯?若是后者,她现在又居住在东梁使者团的驿馆,其用心就……“

    杨天一按着脑门,“别瞎想,她不是蠢货!她的父亲,可是大名鼎鼎的周探花!能送出这种礼物,她肯定是三思过的!疏通贸易渠道,是应该,不过以武器来……我看她是真的活不耐烦了!“

    “不用给我面子,该怎么写,就怎么写!如实的回复!“

    “是!“

    周至柔送出的十连发弓弩,算是领先一个时代的“高科技“武器了。这种武器,比起日常人们所见的弓箭,强弱之处都很明显。

    强就强在十连发!只要安装好,对准目标,一发动就是嗖嗖嗖,方向准确,基本对方就逃不过了。

    弱点也明显,安装得步骤复杂,并且不能大批量量产。

    精密仪器,需要慢慢的打磨,稍微短的长了,都会安装不上去。

    从这一点上说,就算北汉掌握了制作十连发弓弩的技巧,也不能大规模量产。

    但是,这不能里通外国的理由!用武器资助异国,无异于对本国的背叛。将来那些死于十连发弓弩的南魏士兵,都是冤死的,都是周至柔亲手送上的武器给害死的!

    飞鸽传讯,十天后,南魏京城就受到消息了。

    朝堂上,为此攻讦周家的更多了。不仅是御史台的人,叫骂不止,就连翰林院清贵的翰林们,也无法容忍这种叛国行为!

    周庆书是文坛享誉一方的画家,书法家,文学家,又如何!他生出了这种背叛家国的女儿,难道不要反思自己!

    所有人都在跟风痛骂,连街头小民都知道了,对周家的家风观感顿时恶了。

    这时,异军突起,周家的下一代继承人周瑛,忽然告御状!

    状告的不是别人,正是京兆尹和兵部尚书,罪名是沆瀣一气!如果说他妹妹周至柔的行为是叛国,那这两人就是误国!

    始末原由,状纸传得沸沸扬扬,因为用大白话写的,也不存在沟通不畅的。

    原来,这十连发弓弩,早发明出来了。当时,周瑛就代替妹妹上报,报给谁呢,当然是报给父母官。京兆尹见了他,呵呵一声冷笑,直接关到牢房里,说他的罪名没有洗清,那香枫里的冤魂还在飘荡。

    都多少时间的案子了,前任京兆尹都审完了,他还不肯放过。关键是也没什么证据证人了,就是看到他,找个理由关两天,放掉。再找个机会,关两天,放掉。耽误他几次功名考试,这就不说了,十连发弓弩这等关系重大的事情,他也毫不理会。

    事后,他又去想办法取兵部,将这十连发的弓弩图纸交给兵部。兵部的人怎么回复的?瞎玩意儿,要它何用。

    周瑛心想,可能是底下人不认识图纸,那他就去找认识的。

    几次在兵部找人,都被赶了出来。人家都说,他一文弱书生,竟然不思读书报效国家,总是想走歪门邪道,搞什么武器。兵部的武器库是能让他乱闯的么?再敢进来,打断腿!

    周瑛泣血道,“兵部的武器库根本就不再兵部衙门里,谁人不知。此话无法是想找个理由,辱骂周瑛罢了!“

    好吧,既然你们上上下下都没当一回事,也没觉得十连发弓弩是禁忌,那送给北汉了,怎么一窝蜂的攻击,说叛国呢?

    这是什么道理?

第二百八十一章 下天牢

    面对朝臣的攻讦,周瑛不仅不认罪,反而喊冤起来。

    他的证词,主要将两个部门扯了进来,一是京兆尹,他主管民政,不通武器图纸还有可说。可另外的兵部就难了,兵部尚书是真冤枉,他早就不管部里的细微琐事了,哪里知道底下人给他弄出了这么大的纰漏?

    “若是真事,肯定要一查到底。“

    该有的态度要摆正了,这么多群臣呢,他自然要担当责任,不能摆出一副推卸甩手的态度。不过,他却也不是好欺负的,“但是周瑛……你不是三岁无知小儿,十连发的弓弩意味着什么,你很明白。你为了义气之争,就将这么重要的武器送到北汉的手上,你将来要如何面对战场上被十连发弓弩杀死的将士?“

    想要这么轻易而举的转移话题?做梦!

    兵部尚书瞥了一眼已经陷入惊慌之色的京兆尹,“陛下,臣请降周家之罪,其罪一,在周家女身上。出使北汉,当自尊自爱、不卑不亢,保我大魏国体。而周家女竟然为了一己之私,将事关重大的武器送人,既无知又可恨。不知那北汉人知晓了,暗中如何嘲讽!“

    “其罪二,周瑛!堂堂男儿不思报销家国,为了些许争持,就至家国安危不顾!“

    “其罪三,周庆书!身为父母,无能教育子女,致使一子一女皆成了祸国殃民的祸害。其罪大焉!“

    “资敌“,是一项非常严重的指控。若是战场上堂堂正正的,打输了,败北了,那没什么可怨恨的。技不如人,回头再淬炼淬炼,以图将来。而资敌,削弱自己反而去帮助别人,这种背叛,是所有人最痛恨的。

    “臣请陛下下旨,夺周庆书功名,另以周家叛国之罪,抄家灭族!“

    周瑛抬眸,看了眼兵部尚书,忽然嘴角勾了勾,“好个义正言辞的尚书大人!“

    “知道我为什么敢站在这里,堂堂正正的挺起背脊吗?我周瑛读的是圣贤书,学的圣人之道,而我却允许我妹妹将有可能引起资敌罪名的武器,送到异国他乡。我为什么这么做?“

    “是我活得不耐烦了,还是觉得这么做了之后,可以逃避责罚?“

    “都不是!因为我的目的就在这里!我就是要这样的场合,好公开的说明是非!“

    周瑛激动不已,迎着群臣的目光,丝毫没有躲闪,掷地有声道,“我周家本是文官。我曾祖,祖父,父亲,都是正儿八经科举出身。然而我祖父,年轻时候偶遇贵人,得了指点,发明了两样特殊物件。也因这两样东西,祖父得了兵部老尚书的看重,被送到玉山上管着兵部的武器库……一介文官,做的却是武职。他老人家不在意,只要能为国出力,文官武官有什么区别?“

    “我祖父任上做了什么事情,没人知晓。“

    “原本我也没有注意过,直到我妹妹打开了尘封已久的,祖父的藏书楼。她复原的第一样东西,就是千里镜!没错,就是如今成了京城内紧俏的,能看得很远的玩具。这东西最开始发明,是为了战场上观察敌情,能提前警示,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

    “而后,我妹妹又发明了一种可以方便携带的火石,不怕刮风下雨,只要两根手指轻轻一搓,就能燃烧出火苗。试想一下,冰天雪地中战士行走,若是有一点火光,就能点燃干柴取暖,甚至是烧出热食热水!“

    “我妹妹只是个普通女孩罢了,她是对我祖父的尊敬之心,才想要研究的。然而我周家,却是文官,家中上下除了她,没人对此事感兴趣,也看不懂祖父留下的笔记。“

    “为了让我妹妹继续研究,也是为了探究我祖父十年在玉山的时光……我去了兵部,想找出祖父当年的工作手札。你们可知,我听说了什么?“

    周瑛满脸都是泪水,“永远也忘不了,兵部给事中很不屑的说,早就烧掉了!“

    “我祖父整整十年的心血啊,就这么烧光了!“

    “十连发弓弩很重要么?北汉得了它,能武装几个兵士?就是以我们大魏的能工巧匠,一把弓弩也需要两个月的时间,而且磨损的零件还需要更换,否则就整把都废了!“

    周瑛挺直了腰杆,指着兵部尚书的一张老脸道,“这只是其中微弱不足道的一小部分罢了。我祖父制作了多少东西,十年的辛苦,你就这么白白你烧掉了?

    你可知我拿着妹妹复原的图纸,找到兵部,多想听说,兵部早就有了,根本无需我多此一举。可惜,我错了,好武器的图纸你宁愿烧掉了,也不愿意世人知道我祖父的功劳!论嫉妒,你当属世上第一!为了嫉妒之心,就下令让大魏北伐的希望功亏一篑!若你只是贪婪的,想要据为己有,我周瑛都不会这么愤怒!至少那些东西还有面见天日的一天。“

    “一派胡言!你所说的,有何证据!“

    “我要什么证据?我能有什么证据?“周瑛苦涩一笑,“列位大人,你们可知道兵部武器库,是什么样子?去了便知道!“

    “去便去,老臣正好邀请陛下去看看,我兵部的武器完全是按照标准,每年淘汰更换的,也是有册可查!“兵部尚书才不惧怕周瑛黄口小儿。

    周瑛没有反对,而是点头,“大人为官多年,这里面的沟沟道道自然没人能抓得到你的把柄。不过百密难免一疏,李尚书恐怕也想不到自己留下一点蛛丝马迹!“

    兵部尚书气得胡须吹起,他也的确有立场愤怒——当年周庆书触怒皇帝,整个周家都风雨飘摇,还是兵部李尚书千方百计保护,才有周家的起复,不然早就被抄家了!

    周瑛竟然敢指责他,他感觉背叛,阴狠的看了周瑛一眼,心道,不能留了!当年就不该答应留下祸患!

    宣平皇帝抬手,随口命了几位大臣跟着去了兵部。

    半天时间各处都查看了一番,的确如李尚书所说,各处都规矩严明,书册记录清晰,别的不说,可比户部的干净多了。户部多的是交接不清楚,或者去向不明的账款,或者是找不到责任,互相甩锅的,兵部不同,上下一致,令行禁止,看得人非常欣慰。

    大臣们看完,将所见和皇帝陛下禀告。

    周瑛跪下,从袖子里拿出一份卷宗,这是兵部上下的任命人选。

    并不是一层层按品级的,而是按照周至柔平时的思维导图人物关联图,在这张图上更清楚明白的,把兵部尚书是如何利用姻亲,故旧,以及门生,甚至同乡,几乎把兵部上下全部占据的事实。

    兵部李尚书做了什么十恶不赦的大错么?

    没有。

    他兢兢业业,从前就得到所有主官的好评,不然也不能一步步晋升到六部实权人物。

    只是他这个人,太过谨慎周密,恨不能把职位都牢牢把控在自己手里。若是有一点点不同的声音,就想尽办法打发了。

    他不是把控兵权,没有触动宣平皇帝的底线。甚至在阻扰侯、章两家时,他一直尽力帮助皇帝。但是兵部核心运转,都是他的一人天下。

    周瑛拿出这份图纸,特意圈出武器库。祖父周稷还活着的时候,兵部还是有一个专门研发新武器的部门的,位于玉山,不许人探勘。随着祖父过世,他留下的图纸日志之类,一把火烧光,整个部门也被消减的,理由很可笑——

    “花太多钱了!“

    “我去兵部的时候,已经没人记得祖父了。更可怕,甚至都没人知道我手上拿着的图纸是干什么的?认都认不出来的。我说了缘故,还说我是瞎胡闹!我很疑惑,这样的人看守武器司,也就跟看个大门罢了,和看门狗有什么区别?看门狗最多能看着家里的东西不被人盗走,还能做什么?“

    “兵部有这样的人看守,还有什么希望?是指望他们能北伐,还是能东上?“

    ……

    周瑛被打下天牢。

    周家也被重兵把守,层层关住,除了每日买菜的小厮可以进出,连一只苍蝇也别想出来。

    京城百姓的嗅觉是灵敏的,就在天子脚下住了几辈子,对皇帝的性情还是有几分了解的。皇帝什么时候心慈手软过?更别提是这种严重的罪名了!

    “怎么回事?资敌啊,这是叛国,怎么还没杀了?“

    “嘘。这里面有玄机!你们想,周家女是什么人啊,是那等蠢到极点的笨蛋吗?她全家老小都在京城里住着,还有她那个亲娘留了多少钱财?你说,她投奔到北汉,能有什么好处?人家是能让她当官啊,还是给钱——给的钱,能超过百万吗?“

    “那肯定给不了的。“

    “就是啊。周家人也不傻,要是周家真出了个叛国的女孩,还不早就昭告天下,逐出家门了?“

    “那是……“

    “且等着吧,要不了几日,就有圣裁。“

    京城上下诡异的安静了一段时间。十日后,结果出来了。兵部老尚书解甲归田,也算不容易,三十年战战兢兢,没有过错,但他最大的过错,就是太稳当了,把兵部内的刺头全都赶走了,弄得兵部上下一潭死水。

    皇帝给了他最后的荣耀,但也命他尽快离京。

    至于没了靠山的那些亲朋故旧,也都惶惶然,生怕皇帝也一撸到底。不过,宣平皇帝知道,下令削官容易,那么多的空缺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填补的。怪只怪他这些年之关注靖远侯章家,清平侯侯家,永宁侯袁家等几个把持兵权的,却忽视了兵部内部的腐朽老迈!

    是时候革新了!

    宣平皇帝是同时下了两道圣旨,一是让兵部老尚书回乡荣养,一是开武举。

    这下所有人都知道了,周瑛竟然告赢了?

    他透露机密武器给北汉,其行为属于资敌,最后他竟然被无事从天牢里放出来了?

    而且释放之后,京兆尹……紧接着就下了牢狱?

    这天也变得太快了吧?

    周家,整整一个月的担心困扰,终于随着包围的兵士离去,而松了一口气。谁也没想到,这次皇帝的愤怒不是冲周家,而是对着跟着他三十年的老臣。

    “李秀茞挺不容易的,从潜邸时就跟着陛下。没想到陛下发现他老迈不堪用了,立刻就打发了。“

    “也正是因为从潜邸跟着的老人,才有体面的乞骸骨。不然,陛下动怒,只怕要牵连全家。“

    “牵连全家,不能吧,那李尚书两袖清风,倒是真没听说过违法乱纪之事。“

    “法,是什么法?对陛下来说,他就是最大的法!李秀茞是没什么叛逆之心,可他把咱家二伯留下的好东西,都烧掉了。那些,于咱们周家的价值,无非是些荣耀罢了,可对陛下来说,兴许是能一统天下的希望!“

    “瞎扯,你让筱妹妹回来,她小时候也看过几本笔记的,哪里有那么玄!最多是些新鲜玩意,能让士兵多几分保命机会罢了。“

    “我们知道。但陛下不知道啊。何况你以为多几分保命机会,是不值当的吗?战场上多一分生机,就是多一分胜利机会!不然,那区区十连发的弓弩,能让北汉那么重视?陛下又会那么生气?“

    几个房头的人讨论完毕,又质问周瑛,说他此举太行险了!差点把全家都牵连进来了!

    周瑛淡淡道,“放心,我心里有数。只要陛下想起祖父,知道祖父一生的心血都被毁去,就不会牵连周家。“

    “那万一呢?“

    周瑛道,“哪有万一?这是我唯一的出头之路,难道我能放弃?“

    有京兆尹时不时拉出香枫里案,让他不能继续考试,难道一辈子就磋磨下去?

    说得理直气壮,到让周家上下没了脾气。

    武举马上要进行了,不过这次能录取多少人,有几人是瓦砾中的珍珠,还不确定。按照兵部现在的空缺,只怕是需要大量新鲜面孔,周瑛算是一己之力,让半个兵部的人丢了饭碗。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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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青香介绍:
重生之后再重生,她以为上天给她机会,让她逆天改命,弥补过去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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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小侯爷搓搓手:这辈子总算入我彀中了吧?
pia踢飞~谁要嫁你?杀青香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杀青香,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杀青香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