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章 新家落成
果然,石振宗的脸色好了许多:“你放心,我保证不会有人找你麻烦。”
石振宗还是真君子的,建房期间,他不仅没找茬子排挤文瑾,还带着村里的人,帮忙干了好多活儿。
韦成岚不知道文瑾和石振宗之间的暗潮汹涌,还夸过好几次,说石振宗是个实在人,值得交往。
文瑾却不敢吭声,她总觉的,石振宗知道自己是女孩,就像埋下颗定时炸弹一样,随时都会爆发。她不是个喜欢杞人忧天的,反正事情该来的,挡也挡不住,她自信自己能处理好,很快就抛下担忧,忙了起来。
文瑾只有一个人,院子就建的不太大,一个二进的四合院儿,带个大大后院,里面分成好几部分——仓库区、饲养场、菜地,有大门可以通往外面,既独立,又封闭。
文瑾画好图样,又改动了几次,这才满意了。仓库部分,用砖砌起来,其余,都用篱笆了,这里的土质太沙,若是林津镇,都可以用干打垒起墙。
文瑾打算外院只建一溜倒座房,院落略大,那是准备栽果树的,杏啊、桃树,最好还能弄到梨树和苹果树。
进入垂花门,一个小而紧凑的四合院,上房三间,一明两暗,东西厢房都是两间,东厢房一间做厨房,一间是杂物间,西厢房算是客房。就是二伯一家万一住过来,也都不会觉得拥挤。
垂花门旁边也建房子,就是过厅,将会作为会客室,两间打通,再开大点的窗户,到时候肯定宽敞明亮,让人一进来就心中欢喜。
就在文瑾盘算,寻哪个帮自己建房子时,明山冒了出来。他能在一年多时间里,认字记账还学会打算盘,证明这人,是个狠角色,能够下得起功夫,也是个聪明的。
事实证明,文瑾的判断是对的,整个建房过程,明山无论人员安排,还是原料采购,里里外外一把罩,事情安排井井有条的。
文瑾见自己反而闲了下来,便一门心思对付她的荒地。两千亩地,仅靠十几头小猪的粪,根本不能一下子让地力恢复,她有些着急,那些猕猴桃苗儿,明年就要移栽过来呢。
原来打算把二十几亩水稻田,变成猕猴桃园,可现在,她改变主意了。吃饭第一,她得保证口粮田,其次才是挣钱的事儿。
一千多苗,文瑾要栽二、三十亩地,为了早日完成心愿,在豆苗盖住地面时,文瑾一狠心,让把离水塘最近的三十多亩翻耕了,然后再种下大豆。
把青苗翻到地里增加肥力,这叫压青,以前没有化肥,这是很重要的一种肥田方式。
文瑾看来,这种方式简直可以用惨烈来形容,韦成岚听道消息,急匆匆赶来阻拦,文瑾的活儿已经干完了。
“你怎么能这样?这片大豆,可是长得最好的。”
“舅舅,磨刀不误砍柴工,我现在做的,就是为以后打基础。”
“小猪一天天大了,猪粪也越来越多,不愁地力改不过来,你怎么就舍得……”韦成岚还是心疼不已。
“舅舅,我好久没去韦家湾,你那十几亩稻田,长势如何?”文瑾转移话题。
“好着呢,比不得山窝,但肯定会有好收成。”韦成岚笑着说,“明年,就可以把苜蓿地全犁了,种成水稻,那时候……”他两眼放光,满含希望。
“舅舅,你冬天里,还得再修一条渠,那么多地呢,到了天热的时候,非常费水。”
“好,文瑾,我一定会的。”
告别韦成岚,文瑾下狠心,把来不及用猪粪肥田的豆苗,全都翻耕到了地里,然后复播,她想依靠这种方式,提高地力。
石振宗还真是个有魄力的,竟然学着文瑾,把石卫村没有猪粪肥田的的豆子地,全都翻耕了,让村里好些个老人心疼得差点掉了眼泪。
“大爷大伯,你们都应该知道,就算长到秋天,豆荚里也是瘪的,还不如跟着钱文瑾学,现在复播,说不定还有收成,不就是十两银子的种子钱吗?若是有收入,怎么也能赚回来。”
那些个老人,一个个都无话可说,但看到文瑾时,却没法像以往那么热情。侯氏知道了,悄悄去找这些人家,为文瑾辩解:“以前还当人家愿意花钱买咱的地,竟然是让人逼的,我每次看到钱小哥,脸皮都挂不住,你们可千万别背着我搞三搞四,翻耕豆子地,是振宗的决定,又不是钱小哥叫他那么做的,要怪,你们就怪振宗,怪我也成。”
石卫村谁敢怪石振宗?谁又敢怪侯氏呢?
石卫村的池塘蓄的水,让猪粪养绿了之后,侯氏去山窝看了一遍,也学着韦氏用老母鸡孵鸭蛋,现在,第一茬一百多只鸭子,已经出窝了,她在家养了七八天,便让鸭子下了水,反正是夏天,不怕水太凉,小鸭子扛不住。
文瑾看着那些毛绒绒的小球儿,在水面打筋斗,又欢喜又发愁。
“怎么不高兴了?”石振宗哈哈哈笑够了,这才发现文瑾不对劲。
“是啊,欢喜之余,担心鸭子太多,蛋不好卖出去呢。”
“不多咱这点儿。”石振宗觉得文瑾是杞人忧天。
“嗯,也是。”文瑾没有说下去,若是山阳的人,都来学样儿,不出三年,遍地都是水塘,鸭子多如天上的繁星,那时候的鸭蛋,可就成问题了。
“若是卖不出去,咱就自己吃,总比饿着强!”
这位,可真能想得开,文瑾终于被逗笑了:“就是,到了那时候,早上念书的娃儿,每个手里攥个鸭蛋,在路上比,看谁的皮儿硬,斗蛋呢。”
石振宗也被逗笑了,这里人,清明节家家户户煮鸡蛋,小孩子舍不得吃,都先当玩具,和别人的顶头,破了才吃呢,文瑾竟然能想到那里,让他怎不觉得好笑?
圈里的猪越来越大,粪多了,水车转个不停,带了一波一波粪水,浇灌着土地,这一茬长出的豆苗,明显好多了。
可惜饲料消耗很大,文瑾干脆割了豆苗喂猪,空地又下种复播,石卫村的人,直说她胡闹。
转眼端午节就到了。文翰的书院,要放三天假。
“文翰你回家不?”沈隽问。
文翰有些犹豫,三天时间,路上就得两天呢,在家也只能住一天。
“还是回去一趟吧,这几个月咱俩在一起瞎练,到底对不对,也该让师傅指点指点。”
“哦,对呀。”文翰笑了一下,“我干脆给先生说一声,请几天假,在家可以多住住。”
见沈隽一脸羡慕地看着他,文翰诚心诚意地道:“你小舅舅又不在家,不如,去我家玩玩吧,让文瑾做些好吃的,哦,想起那些,馋死我了。”
沈隽眉开眼笑:“好啊,好啊,我挺喜欢吃酸菜鱼的。”
文瑾房子竣工,在家设宴谢匠人,石卫村的耆老,石振宗一家,以及韦成岚和韦家湾几个有头脸的,都来了。
钱先诚和韦氏,自动把自己归于主人地位,过来帮文瑾宴客,可惜这位主人却没有酒量,一看文瑾让人抬了几坛子酒,脸上立刻愁苦起来。
“二伯,这一壶是给你准备的。”文瑾拿起一个白瓷小酒壶,递给钱先诚。
钱先诚就像被烫了手一样,赶紧把手往身后放。
“二伯,你尝尝就知道了,这酒不醉人。”
“那有酒不醉人的。”韦氏说着,拿起酒壶闻了闻,这味儿,怎么淡很多?
“我兑过水了。”文瑾低声道。
韦氏忍不住笑了,拍了文瑾肩膀一把:“这孩子,鬼机灵。”
钱先诚终于豪爽一把,左手酒壶,右手酒杯,靠着文瑾的“特制酒”,撑到午饭结束,也没醉意。
石振宗已经看出端倪了,文瑾瞟了一眼,他立刻就闭紧嘴巴,没有把事情揭穿。
文瑾还没正式搬家,那些锅碗瓢盆都是借的,侯氏带着几个妇女,帮着韦氏全部洗净,送还给本人,这才告辞离去。
“明天,我就去买些厨房家具,地里的庄稼越来越高,我估计不得不经常在这里住了。”文瑾这是给韦氏吹气儿呢,虽然以前也在这里住,但借住就是做客,现在,有自己的房子,那就有搬家的意思了。
韦氏和钱先诚都有些黯然,到现在,他们提起分家都还有些阴影,更别说文瑾立刻他们,搬出来了。
但造成这样的局面,怪谁?罪魁祸首钱先诚,又惭愧又难受,觉得很对不起“侄子”。
第二天早上,文瑾去县城买厨房用品,顺道看看能不能买几头牛。牛能耕田拉车,还能繁育发展饲养业,最大的好处是不愁卖不出去。文瑾不懂牛好坏,便带了个参谋,韦家湾的韦十三,他曾经给财主家养过几年牛,有经验。
韦十三赶着牛车,吱吱扭扭的声音里,文瑾坐在后车厢,迷迷糊糊睡着了。牛车颠簸,文瑾一路也睡不实,但有个梦,没完没了,拉着她醒也醒不来。
“钱小哥,钱小哥!”韦十三的叫声,让文瑾倏然醒来。
第九十一章 那小子挺瓜
“到了县城了。”
“哦,好,你去东街口买几个油饼,我们就在这里吃点,然后直接去骡马市。”文瑾掏出几个铜子,交给韦十三,“给我带一个就够了,你尽饱吃。”
“谢谢小哥。”韦十三特别高兴,这个时代,总是缺油水,无论是肉,还是油炸食品,都是人们最爱。
文瑾愣愣地看着天,刚才的梦,东拉西扯,也不知道做了些什么,醒来时最后一个镜头,却让她记忆深刻——她在哭,非常伤心地对着一队迎亲的队伍。那迎亲的新郎,竟然是沈隽。
只有一面,竟然也会入梦,文瑾的心情,终于从梦境的悲伤里转换过来,忍不住自嘲,她穿来这里,还真没碰上多困难的事情,没想到最伤心的时候,竟然是在梦境里,那种撕心裂肺的痛苦,能让她醒来,心都还纠结不已。
“钱小哥,油饼买回来了。”
韦十三拿着一沓粗纸包的油饼,笑容满面得举过来,文瑾在中间抽了一张,她饿了,一口香喷喷的油饼下肚,心情立刻愉快了。
“我这一个就够了,剩下都是你的。”
“谢谢小哥。”
一个油饼三文钱,个头真不小,文瑾吃得打饱嗝,韦十三却一口气吃了剩下的三个,这才心满意足地拿起鞭子,去了骡马市。
骡马市只是县城西边的一条街,其实里面很少有骡马卖,连牛都不多,驴、羊、猪占了主导,还有鸡、鸭、鹅。
文瑾忽然想到自己独住,总要养个看门的,养狗太麻烦,她何不养一只鹅?
韦十三帮忙挑了一头大母牛,还带个小牛犊,另外又买了个一岁口的小母牛,一共花了十四两银子。
“小哥,你看这母牛,年纪虽然大,可身体多高大,小牛犊的身架,也像大牛,将来肯定能长大。还有这头小牛,也是大个子,你好好养大,到时候三个最少能卖二十三四两银子,若是再产下小牛犊,收入更多。”韦十三表功道。
“谢谢十三舅。”
“不谢,不谢。”韦十三很自豪。
文瑾能理解他的感觉,农村人,一年若是有个七八两银子入账,一家大小便衣食无忧了,韦十三这眼光,一下子能给人带来十两银子的入账,他可真的太自豪了。
“十三舅,我有意多买些牛,你能帮我饲养不?”文瑾又盘算着,是不是该建个饲养场了。
“小哥能看得起十三,哪里还敢不愿意呢?”
“那好,就这么说定了。”
韦十三很高兴,他真的喜欢饲养牛、羊。
文瑾买了一只才和鸡一样大的鹅,抱着坐上牛车,韦十三把几头买来的牛,拴到车尾,然后绕道又来到县东街,文瑾买了两碗肉丝面。
面对满满的大海碗,文瑾只好问老板要了个空碗,分出一半给韦十三:“十三舅,我还没动呢,你不介意吧?”
“不介意,不介意。”韦十三还在担心吃不饱呢。
出了饭铺,文瑾买了锅碗瓢盆,装了半车厢,牛车又吱扭吱扭地响着,返回了石卫村。
太阳已经西斜,文瑾却有些为难,这里的风俗,搬了锅碗进新家,就是搬家了,她是不是该把东西拿进石振宗那边呢?
“哎呀,这么巧?你弟弟要搬家,咱们还赶上祝贺了。”身后忽然传来说话声,文瑾惊讶地扭回头,竟然看到了文翰,还有他身后的沈隽。
“哥哥!你回来了?”
文翰也很激动,这才三个来月,他觉得日子似乎过了好几年。
“哎,文翰,你俩在这等着,我去买些鞭炮放,今天也是吉日良辰呢,适宜搬家。”沈隽笑嘻嘻地道。
“你知道什么!”文翰伸手去推沈隽,他闪身躲避,两人瞬间过了几招,文瑾在一边看着,觉得跟七十年代的香港武打片似的。
“钱小哥,我去买炮。”韦十三不明所以,见两个公子打起来,有些着急。
“哎,给你钱。”
“不了,吃饭钱还有剩余。”
韦十三在石卫村也待了一段时间,他跑到村中央的小铺子,卖了两挂一百头的鞭炮。鞭炮包装纸都有些褪色,显然是过年时的积压货。
这段时间,修渠已经结束,鞭炮声响彻全村,有空闲的人,便跑来看热闹,文瑾要搬家的消息,立刻就传遍了。
石振宗手里提着一条腊肉,急匆匆跑来:“文瑾你这算什么,也不提前说一声。”
“我买了锅灶想放进去,没法子,只好放鞭炮了。”文瑾不好意思道。
韦成岚跑来,让文瑾等了一会儿,韦家湾的人端着吃食、衣物、牵着牛羊等过来。
这些东西,寓意有吃有穿,牛羊满圈,文瑾是主人,自然拿着最重要的——食物,一锅饼子,文瑾抱着鹅走了一路,小家伙现在有了感情,紧紧跟在身后,文翰端着衣物,韦成岚是舅舅,也算自家人,他提着牵着牛羊,沈隽凑热闹,帮着提着水桶,里面是厨房的铲子筷子等。石振宗拿了腊肉,也想跟,被沈隽挡住了:“你这东西是礼物,我们拿的都是主人家的。”
石振宗老老实实站在外面看着,沈隽进去之后,忍不住贼笑了一下。
“你什么意思?”文翰却看见了。
“没什么,觉得那小子挺瓜的。”沈隽说道。
文翰知道他没说实话,却不知道他到底什么意思,再说,他们放好东西,在上房上香,就得出来迎接客人,也不再多想。
文瑾放下东西,焚香敬了天地祖宗,然后才转身出来,迎接来贺的客人。
大门口已经闹哄哄的,起码有二三十个,他们都带着礼物,还多数是食物,文瑾昨天请客还剩下了酒,再加上文翰带了鸭子和鱼,文瑾在心里盘算了一下,便下手做菜,石卫村的人,帮忙借来几张八仙桌,以及条凳,侯氏带人帮忙把文瑾买的碗盏盘碟洗出来,很快便备好了几桌酒菜,让客人上桌,搬家礼仪,就算全乎了。
新房子里,除了空空的土炕,褥子被子什么都没有,连一领苇席也没,侯氏看了看,回家拿了自己的,带着二小子和邻居石头娘,给文瑾送过来,在这里铺了两个铺。
第九十二章 一笔写不出两个钱字
文翰虽然只比文瑾大两岁,却担心她没酒量,喝多了,主动代她敬酒,结果连脖子都红了,来客也都是大人,十分宽容,并不灌酒,吃过饭都散了,侯氏帮忙收拾干净,也带着几个妇女走了。
文瑾住上房,文翰和沈隽住西厢。
“文翰,刚才那个大个子,就是教你练武的?我们不如现在就跟他走几招吧?”
“好!”文翰答应着,叫文瑾带着沈隽先去练武场,他则去石家叫石振宗。
石振宗见文翰和沈隽关系那么好,正在家失落呢,听到文翰声音,高兴地一步就蹿出房间。
“我昨晚到家,今天陪爹娘吃了午饭,就急急忙忙来你这里了,我想让你瞧一眼,我练的到底对不对。”
“好啊,好啊。”石振宗连声答应,跟母亲打了声招呼,拉着文瑾便出了门。
还没到最热的时候,再加上晚上有风,让人感觉十分舒爽。弯弯的月亮,虽然只有细细的一弯银钩,也驱走了无边的黑暗,还没走到打麦场,就看到有两个人影,分开站在入口处。
“振宗,我那个朋友也一起来了,你不介意吧?”
石振宗不知道为何,第一眼就不喜欢沈隽,但看在文翰的面子,摇摇头:“我不介意,你的朋友,我也会当朋友对待的。”
自从那天让石振宗认出来,文瑾一直独自练武。
石振宗是急性子,一走进练武场,就让文翰走一遍给他瞧瞧。”
文翰的动作,走形的不少,石振宗纠正时很费功夫。
“难怪我老是摔不倒他,原来是力道用得不对。”文翰把一个动作做了十几遍,见石振宗点头认可,忽然说道。
“呿,你就是练对了,也摔不倒我。”沈隽在一边冷冷地道。
文翰还没说什么,石振宗就不愿意了,一推文翰:“摔他一下试试。”
文翰便冲了上去,和沈隽打在一起,只闹得最后两人都累得呼呼喘气,才一起摔倒在地。
“哟,没看出来你功夫还不错,来,咱俩走一道。”石振宗冲上来为学生报仇。
文翰赶紧拦住了:“今天就到此吧,明早,咱们再来。”
石振宗拍拍手:“好的,明天再来。”
文瑾回到家,烧了一大锅热水,她把木头水桶给了文翰,让他俩用,自己端了个木盆进了房间。
在书院,他们也是只能擦澡,文翰和沈隽都不觉得有何不妥,互相帮忙擦背,洗净身上的汗水,躺到了炕上。
文翰忽然想起一事,气鼓鼓地低声骂沈隽:“刚才拿东西,你怎么跟着进来了?你又不是我家人。”
“咱一笔写不出两个钱字不是?”
“你又不姓钱!”
“我刚才改姓了。”
文翰气得敲沈隽的头,他身子一晃躲过了:“快睡,快睡,再打可就又要出汗了。”
文瑾毕竟跟着石振宗学习时间长,文翰在家这几天,她都是在边上跟着练,那些动作,她都会了,可惜因为力量不够,没有那么大的威慑力。
沈隽似乎和文翰的水平不相上下,可文瑾在一边看着,总觉得他藏拙,若是使出全力,他说不定能抵挡石振宗几十招。
文翰连三招都过不去,和沈隽的水平相差不是一点两点。
第一天,文瑾就地取材,用津河里捞出的小鲫鱼,炖了豆腐做汤,炒了个竹笋腊肉、蒜苗回锅肉,以及山菇炖栗子干。文翰吃得高兴,饭桌上,不停地夸赞,还逼问沈隽:“你说,文瑾做得好不好?”
“好,很好,将来谁跟文瑾是一家,可令人羡慕死了。”
“呿,说得什么话?再羡慕,也不会是你。”
沈隽笑了笑,没说什么。
文翰发现这个话题很不对劲,便瞪了沈隽一眼,换了话题:“文瑾,我很喜欢吃你做的炒肥肠。”
“明天吧,我今天给镇上的王屠户打过招呼了,让他明天给我留着。”
沈隽没吃过炒肥肠,背着文瑾悄悄问文翰:“炒肥肠是什么菜?”
“就是把猪大肠洗净,炒菜吃。”
沈隽难受地咧咧嘴,不过,他决定自己不吃就是,不泼文翰冷水。
第二天是韦十三帮文瑾去镇上买肉和菜,反正就那么几种,山菇、莴笋、山笋、韭菜、菠菜、芹菜,这个世界没有西红柿,端午节连茄子都还没长出来。没有塑料大棚,菜篮子实在空得可怜。
早饭很简单,大米稀饭、腌酱瓜、凉拌莴笋丝,主食是馒头。
几个人都没敢多吃,练武不允许吃饱,怕撅了肠子。
吃过早饭,文瑾便开始在厨房忙碌,又是洗又是炖,两个时辰没歇着,到了午饭,一桌子的菜,多数都是猪贡献的——溜肥肠、炖猪蹄、红烧排骨,凉拌红油猪耳、酸辣口条、蒜茸猪头肉,外加一个猪肚汤,素菜是凉拌山笋,炒山菇。
那些个肉菜,文瑾做得多,已经先给韦成岚那边送去了大部分,又给石振宗家送了一份菜,在这里,没少受侯氏照顾,文瑾有机会,就不会忘了还人情。
石振宗明明知道家里有,却非要和文翰一起吃饭。沈隽不吃辣子,刚开始动筷子,只吃猪头肉、山笋山菇,石振宗粗中有细,很快就看出端倪,假装热情地给他夹菜:“来,吃这个,保准香得你恨不能连舌头都吞了,我吃过一次后,一想起来,馋得晚上都睡不着。”
文翰不明就里,也在一边劝:“就是,你尝尝,特别好吃。”
三人六只眼,都殷切地看着沈隽,他实在忍受不住这样的关注,只好把那口菜放进嘴里。
文瑾还做得是微辣口味的,沈隽依然受不了,可惜不能硬吞,他只好使劲咀嚼,一口下去,脸就红了,嘴里什么香味也感觉不到,只觉得跟着了火一般,他赶紧吃了一口凉拌山笋压了下。
石振宗见状暗喜,立刻又给他夹了一筷子,沈隽心里气得冒火,无奈文翰一脸期待,等着夸赞,只好又把肥肠放进嘴里。
他也是个狠角色,这次竟然忍住了辣,慢慢咀嚼了几下。
还真香啊,他长这么大,一直吃的比较清淡,这么浓郁的滋味,还是首次体验,越嚼,他越觉得好,忍不住又夹了一筷子,放进嘴里,强忍着眼泪,给文翰举起大拇指。
石振宗刚开始还在看笑话,等看到沈隽一口接一口时,才知道坏了,可惜盘子里已经下去大半,他又吃了两口,便完了。
因为种类多,怕吃不完馊了,文瑾每盘菜的量都少。石振宗没想到,自己想害人,却没能满足口腹之欲,懊悔不已,好在文瑾的其它菜,也有滋有味,他最后摸了摸肚子,也吃的算满意。
见三个人都吃多了,文瑾便提议道:“要不要我带你们去石卫村转转?”
石振宗赶紧道:“我带他们去,你忙了一上午,肯定想歇会儿。”
沈隽却看了看文瑾:“不若你坐驴车,我们三个走路。”
文翰误会了:“沈兄没见过驴车的吧?”
“是啊!”沈隽将错就错。
四个人顺着石卫村南,从东往西走,景致也都差不多,石振宗很自豪他的那架大水车,领着几个人,上到石梁的顶上,指着给文翰和沈隽介绍。
沈隽特别感兴趣,问文翰:“这个水车,能不能自动车水?”因为池塘满着,刚好今天又不用灌溉,水车静止不动,谁也没想到沈隽竟然还懂这些。
“就是自动车水的,那里有个木搭子,接上,就自动车水,不接,它便停着不动。”石振宗炫耀地道。
“能过去看看不?”沈隽请求,“我在书里见过,可惜无论如何也看不懂那图,到底画的什么意思。”
“能,搭着木架子呢。”石振宗带头,两个紧跟,跑到河边上,文瑾累了,坐在石梁上没动,沈隽还回头看了她一眼:“我们会很快的。”
文翰一直对文瑾很体贴,不觉得什么,石振宗却有些不高兴,他也说不清为何,总觉得这个沈隽不对劲。
大概一刻多钟,三个人便退了回来。
“我还是没看清,下面水太浑浊了。”沈隽特别遗憾。
文翰拿手比划着,试图讲清楚,其实他自己,就有些说不清原理,当然越讲越糊涂。
文瑾忍不住技痒难耐,拿着块小石头,在地上画了个简单的轴测图,大概讲了两句。
沈隽蹲在简图前面,琢磨了又琢磨。
“这还不好懂吗?”石振宗有些不耐烦。
“你知道什么?文瑾兄弟这画图的法子,也是一绝呢。”
文瑾倏然而惊,暗暗责怪自己不够谨慎,还好沈隽就此打住了,文翰和石振宗都没怎么放在心里,这二位,对文瑾所有出格的行径,都不觉得奇怪,他们只是认为文瑾聪明过人,只有沈隽,这方面的书看得多,知道文瑾的与众不同之处。
石振宗见溜肥肠没有报复了沈隽,让文瑾下一天做麻辣鱼锅,他亲自跑了一趟韦家湾,从那里捞了两条大草鱼回来,暗暗给文瑾说,多放些辣子。
第九十三章 深藏不露
文瑾见文翰也馋这个,便打起精神好好做了一锅,为了照顾沈隽,她配了几个口味比较淡的凉菜。
沈隽适应能力还真强,竟然和文翰、石振宗吃的一样多。三个人对着又热又辣的鱼锅,满脸是汗,还忍不住不停地往嘴里塞。
一顿饭毕,沈隽感慨:“这辣椒还真怪,明明让人辣的难受,却让人香的难舍,越吃越想。”
“哈哈,知道那是美味了吧?”
“知道了,呵呵,也领教了。”
三个人吃过饭,依然是四处溜达,文瑾趁机好好休息了一下,这几天又是做饭,又是练武,还真有些累了。
晚上是他们几个练武的重头戏,毕竟白天,石振宗把石家武艺传外人,有些不好看。尽管那些,是他家祖传的,全部石卫村的人,都没资格有意见。
石振宗纠正了文翰的几个动作,让他在一边慢慢摸索,自己跑到沈隽那里:“沈兄弟,你的功夫,可比文翰兄弟的强多了,不若咱俩过过招?”
“我那三脚猫的两下子,哪敢班门弄斧?”沈隽懒洋洋地说着,趁石振宗不防,忽然飞脚就踢。石振宗肚子跟蛤蟆一样鼓了起来,沈隽觉得就跟踢到铁板一样,他换了部位,继续猛踢,石振宗不得不还手,两人顿时你来我往,只打的天昏地暗。
“石兄手下留情!”文翰急了,大喊了一声,两人人影猛然后撤,分了开来。
“见教了,石兄!”沈隽拱手行礼。
“不客气!”石振宗也回礼,他没想到,沈隽那么灵活。说不定是个重练轻功的门派弟子,他这么想,沈隽出手,处处留有余地,石振宗知他心存善意,就没提醒文翰。
第四天的饭菜,文瑾做得比较清淡,三个人便没有吃多,石家有事,耀宗来把哥哥叫回去了,沈隽趁机向文瑾请教:“你是怎么画那图的?让人一看十分明了。”
文瑾假装不解:“我就是随便画了画。”
沈隽立刻一副可怜巴巴的模样:“瑾兄弟就给我说说吧,哪怕你再画一遍,让我瞧瞧都行。”
文瑾无奈,只好把水车的立体图又画了一遍。
沈隽很认真地跟着模仿,连画几遍,他终于露出笑容:“我知道了,这画方,就像个四方框子给压扁了一般,要是画圆,也一样画成扁的,关节在于,往哪个方向扁,一定要一致了,千万不能乱。”
“是吗?我就是凭感觉乱画的,没有你所说的这样自觉。”
“你可真聪明。”
“没有你聪明。”
两人都意识到在互相吹捧,忍不住相视而笑。
石振宗刚好急匆匆跑进来,看到这一幕,心都狠狠抽搐了一下。晚上和沈隽的切磋,便又激烈了一分,第二天,两人脸上都有点青痕。
不光是在现场的文翰,连文瑾都对沈隽的深藏不露吃惊。
石振宗不在的时候,沈隽小心翼翼地对文瑾和文翰解释了一句:“母亲早逝,被后母嫌弃,母亲的一个陪房悄悄给我请的师傅,平日里没人知道,不是我故意瞒你们。”一句话说的文翰和文瑾大为心酸,就差直接在脸上写上大大的“同情”二字。
“沈兄弟,难为你了。”文翰拉着沈隽的手。
“没事,若不是这样,我还没有武艺哩。”沈隽倒是很想得开。
“你舅舅知道吗?”
“知道,当年我小,闹着去从军,没少挨打。现在没事了,我不会去的,有人不想让我活着,那我要活得更旺才是。”
“对!”文瑾下意识地捏紧拳头,赞同道。
或许是知道了沈隽的秘密,接下来的日子,石振宗更是被摒弃到了三人圈子之外,把他郁闷得发狂。
眨眼八天过去,文翰和沈隽返回书院的日子就要到了,文瑾陪着他俩回了山窝,这天的饭,是韦氏做的,文瑾跑到地里,检查自己嫁接的果树生长情况,然后又看了新栽的莲苗,一切都好。
钱先诚就有这点好处,做事特别认真,把文瑾的委托,他一条都没落下。
满意之余,文瑾计划将来石卫村一切顺利了,这边就都交给二伯,当然只是收入,产权绝不能放手,不然,还不知哪一天,就都变成大房的了。
文翰和父母“弟弟”依依惜别,坐在牛车上,去了怀津府。
沈隽一身布衣,竟然还是显出简陋牛车和他太不般配,文瑾怀疑他是个官家的孩子,不然这一身贵气,怎就这么重,简单的布衣都掩盖不住。
文瑾怕二伯母伤心,在山窝住了几天,才返回石卫村。那边捎信过来,说是来了个割漆工,愿意带着石头村的几十个青壮年上山。
看在韦成岚的面子上,韦家湾的青壮年也跟着进了山,夏至虽然还有几天,但他们得先练练手。反正山上多的是树,舍不得割漆树,他们就先在手感相似的树上划刀子,死了的树顺势砍伐,树干准备盖房,树枝弄回来当柴禾。
获得生漆是一件极其辛苦的过程,有“百里千刀一斤漆”的说法。也就是说,走一百里路,割上千刀,才能收集一斤漆,好在这个世界,还没有化工漆,那些达官贵人使用的油漆家具,都离不开漆树漆,生漆价格很不错。
割漆很讲究刀法,从夏至开始、一棵漆树在有生的20年中至少要遭受1000多刀,每个漆口最多流出2两漆。但漆树到了一定年龄,若是没有割漆,也会被树汁胀死,大自然就是用它惠顾人类的,不割漆,才是暴殄天物呢。
割漆师傅一句话,解决了漆树过敏的问题:“割漆之前生吞一口,可防过敏,还能杀蛔虫。”
文瑾到这句话时,已经是夏至过后,跟着去割漆的都吃过生漆了。他们说,生漆有股子树木的清新味道,并不苦涩难咽,只是有人依然过敏,不得不退出这个行业,最后石卫村剩下的的只有二十几个人,韦家湾有三十个。
韦家湾人口少,可石卫村多是老弱妇孺,这里的生活压力,比韦家湾大多了。
第九十四章 城狐社鼠
虽然割漆人少,但这些人就像种子,在他们收回生漆,卖了钱时,跟随的人便越来越多。
文瑾的漆行,也在这时应运而生。
这才刚开始,每天的产量还很小,文瑾不可能为了这点东西跑一趟省城,收来的生漆,转手卖给了府城的一家商户,利润很低,每天收入,才一百钱左右,为了解放出自己,文瑾把生漆生意,交给明山打理:“明山叔,我将来绝不会让你只是个一个月几百文的小掌柜。”
“我信你才来的。”明山说得坚决,文瑾便放心去了石卫村。
钱先诚现在,不光帮文瑾打理莲池、苗圃,还兼顾收药,他虽然坚决反对侄子经商,可文瑾真的忙不过来时,又不忍心袖手旁观,这人就是这样,做事没有原则。
文瑾感慨万分,真是福兮祸之所依,祸兮福之所倚,所有的事情都有好坏两面,二伯的没原则,竟然也有好的时候。
文瑾的水渠修好了,池塘也挖到了位,韦成岚带着人,拉了好多胶泥铺在池底防渗,这一切做好,水车便把河水送了过来。
文瑾去年在省城,买了些菱角、荇菜等种子,小心翼翼种到水池边,她仔细想过,这么多地,想肥田,还得养猪养牛,这些水草,长得快,单产高,是解决饲料问题的最好办法。莲子不愁卖,可她真担心鸭蛋有一天会滞销。
石卫村东边有个东社村,这两年也跟其他河沿的人一样,面临艰苦的境地,但村里人一盘散沙,各打各的小算盘,现在依然种着没什么希望的荞麦。看着地里细瘦蔫吧的禾苗,没有人不着急的,他们也曾坐在一起商量过,可惜村子的人都是逃难落户在这里的,七八百人,有二十多个姓氏,同姓的还不是一个宗族,在一起商量,互不相让,都想让别人出力,自家沾光,里正不过是巴结上了黄乡吏,才坐上这个位子,在村里根本没威信,只会借着衙门的力量,硬生生的往下压,吵了两个月,见没有希望,有人打起别的心思。
和文瑾的地相邻的人家,有个叫高雷子的,提了一盒点心过来:“钱小哥,你池塘里的水,能不能让我浇地呀?一次我给你二十文钱。”
“不行,我的池塘,还不够自己浇灌的。”
“钱小哥,咱是邻居,所谓远亲不如近邻,你那水车哗啦哗啦一转,水就来了,不出一分力,还能有钱收,这样的好事,为何不答应呢?”
文瑾都不知道这人的脑袋怎么长的,难道他的眼里,别人都是傻子吗?她不高兴地道:“我家的猪粪,都在池塘呢。”
“你那么大的池塘,才多点儿猪粪,你不会连这个都想收钱吧?”
文瑾被气笑了:“呵呵,我没打算收钱。”
“那你这是答应让我用水了?”
“我这是想要告诉你,提着你的点心回家去,看谁愿意做那样的好事,你找谁,我池塘里的水,还不够自己用呢,走吧。”
“你,你,你别敬酒不吃吃罚酒。”
文瑾站起来:“我告诉你,别想打什么歪主意,我这里要是有一丝一毫的折损,别怪我对你不客气。”
“哼!”高雷子根本不把文瑾的威胁当回事。
自从文瑾开始拿豆秧喂猪,高雷子也去买了两个小猪,现在已经长到半大了,正是能吃的时候,文瑾靠东的那片豆子,都被糟践的不成样子了。
文瑾没能拿他怎么样,所以,现在的威胁,自然也没任何效力。
不给点厉害瞧瞧,你就不知道马王爷有几只眼。文瑾只是不够心狠,下不去手而已,这个高雷子,越发猖狂了,竟然敢上门来。
是可忍孰不可忍,文瑾捏紧拳头。
高雷子不屑地看着文瑾:“钱小哥,我劝你还是识相些,远亲不如近邻。”
好吧,这句话本来是指邻居间互相帮助的,他倒好,成了互相威胁了。
“文瑾在家吗?”石振宗来了。
高雷子脸色大变,赶紧提起点心:“不愿意让我浇地就算了,走了。”
这种人,文瑾可不敢放下心,她送出大门,不是尊重和客气,而是——防备别丢了东西。东社村村风特别不好,全村人手脚都不干净,到了别人地头,看到瓜果蔬菜,逮着机会,便会“顺”手摘走。
这也是石卫村的人,很大方把两千亩地给文瑾的一个原因。
当然,现在和文瑾相处时间长了,石振宗懊悔,虽然是村里几个年纪大的人做的决定,他依然觉得没脸见文瑾。今天也是听说东社村的高雷子去了文瑾家,他便匆匆过来看究竟,没想到在门口,就碰上了。
高雷子和文瑾的脸色都不好,石振宗马上就明白是怎么回事。
“高雷子,你要是敢动钱小哥一根汗毛,我就让你一辈子爬不起来。”
高雷子连连点头:“不会,我哪里会做那样的事情。”趁人不注意,赶紧溜了。
前几年,石振宗还小,武艺却有小成,父亲又不在,侯氏也不怎么能管得住,他天不怕地不怕,没让村里人少担心。
东社人偷东西的事儿,石振宗知道后,便常常带几个小伙伴,潜藏在这边地里,一旦抓住小贼,便往死里打。虽然没有打死人,甚至残废的都没有,但断胳膊断腿的还是有两个,东社村的人自己犯错在先,也不敢去告他,甚至连赔偿都不敢提。官府也不支持啊,这个时代,贼被打死,也不用承担责任的,何况仅仅受点伤?东社村没人不怕石振宗的。
现在听说这块地卖给了别人,东社村的人又蠢蠢欲动了。尤其是看到文瑾的豆子秧,比他们的荞麦苗,长得精神百倍之后。
文瑾早就想解决东边邻居这个麻烦,却一直没有合适的办法。
没想到祸不单行,一个更大的麻烦找上门来。
赵立托黄乡吏为中人,想让文瑾让出五百亩地给他。价格倒是还可以——五百两银子,条件是文瑾帮着打理,每年三七分成,他七,文瑾三。
这是明显的强买强卖,文瑾不答应能成吗?但她,很不想答应,也决不能答应。
今天答应了赵立,明天就得答应黄乡吏,后天,说不定孙主簿也来了,到了最后,她一亩地不留,还被困在这里,成了别人的打工仔。
文瑾还没想好对策,黄乡吏就又一次上门:“钱小哥,你考虑地怎样了?”
“黄乡吏,进屋坐,我刚炒的油茶,尝尝滋味怎么样?”
黄乡吏忍不住露出微笑,这种连吃带拿的好事,他怎能不欢喜?不过,文瑾这点小恩惠,他还没看上。
天气越发闷热,两人都没进屋,就在前廊的石头桌凳上坐下,文瑾端上凉茶:“莲心茶,有点苦,但能清热败火哦,黄乡吏每天忙得,肯定喝了有好处。”
黄乡吏更觉得文瑾这孩子不错,有眼色,会来事。
“钱小哥,我上次来,说得事情怎样了?”
“我不会卖地的。”
黄乡吏的脸立刻便拉了下来,他这么屁颠屁颠,本就是等赵立破了钱文瑾的壁垒,好分一杯羹的。
“黄乡吏,你是高人,聪明绝顶,怎不劝劝赵大人,不要把眼光局限在我这小小的一亩三分地?”
不等黄乡吏说话,文瑾往东边指了指:“听说,黄乡吏一直对那边的治安头疼的紧,为何不想想办法呢?我虽然不能卖地,可帮你们打理,还是不会推辞的。”
黄乡吏眉头皱起来,想了一下,忽然明白文瑾的意思,嘿嘿地冷笑两声:“钱小哥没看出来啊,还是个高人呢。”
“黄乡吏,可别挖苦我,一直不长个子,我都愁死了,你还这么说笑话——”
“哈哈哈……”黄乡吏大笑,“我可不是说你个子高。”
他站起来:“好啦,只要答应帮着照看,我就先谢谢你的这份好意了。”
文瑾的豆子地,靠近东社那边,已经让人割了好几亩的豆苗,她不用查都知道,高雷子的小儿子居功甚伟。
自从文瑾拒绝了高雷子的请求,这家伙又见她没有任何动作,越发胆大妄为,他干脆去集市,又买来三头小猪,每天的饲料,就是文瑾的豆秧,很快,文瑾靠近高雷子地块,就出现了半径足有三、四丈的地面。
刚开始还有人让高雷子收敛些,可看到高雷子猪圈里的猪,越来越大,文瑾也只能干生气没办法,东社村靠近文瑾地块的人家,都忍不住动心了,家家买猪崽。
文瑾地块东边,很快就出现了从南到北,近七八丈的空地。
文瑾气得都不去查看了,石振宗听说后,带着人过去查看,抓住了高雷子的侄子,暴打一顿,送了回去。
东社村的人忽然安宁下来,不过,文瑾的空地,依然每天两三尺的幅度增加,贼子改成后半夜动手了。
这天,文瑾在家摆弄竹器,黄乡吏带着几个人过来。
“你报告说有人祸害豆子地,现在还是那样吗?”
第九十五章 被迫
“是啊,黄乡吏,文瑾可就盼星星盼月亮的,等你老人家过来助一臂之力呢。”
“呵呵,前几天忙,我这不来了吗?”
黄乡吏安排人日夜巡查,东社村的人一下子老实下来,三天时间,他们就急的团团转了——猪圈的猪,都没吃的啦。
这天,黄乡吏带人准备走了:“钱文瑾,你说有人偷你豆秧,我们查了三天了,根本没那么回事,我们回了,你好自为之,不要再告刁状。”
“黄乡吏,我说的是真的,你也看见了,我的豆子地,起码有二十几亩都被人祸害了。”
黄乡吏根本不搭理文瑾,带着几个丁壮,扬长而去。
石振宗安慰文瑾:“你几千亩地呢,二三十亩不算啥,没了就没了呗,唉,碰上那样的邻居,还真让人生气。“
文瑾瞪了石振宗一眼,掉头就回去了。
这天晚上,猪圈里的猪,叫得东社人实在坐不住,后半夜,村头便出现了一群黑影,低头哈腰,蹑手蹑脚往西走。
这些人也太过分了,进了文瑾的豆子地,竟然拿着镰刀,跟割麦子一样,很快就是一片豆苗。
见割的差不多够一担了,高雷子咳嗽一声,停了下来,这些人便赶紧把豆秧打捆,扁担插进去,跳起来往外走。
他们来时,从地里过来,走的时候负重,便走小路了,不然,脚下土地很虚软,走起来不得劲。
忽然“啪“得一声,夹杂一个人的惨叫,接着,噼里啪啦声音不断。原来文瑾在这里下了好多竹弓箭,最前端这个,有绳子拉着,它一触发,后面的都跟着发动,竹箭力量不大,仅能造成一些疼痛,但这伙贼人一时不知出了什么事,难免手忙脚乱,黄乡吏一声令下,埋伏的人,不光他带的几个捕快,还有石振宗带的石卫村人,都一拥而上。
火把很快点了起来,离开小路,指望从地里突出重围的几个小贼,也都被抓住了。
黄乡吏把一张张贼脸瞧清楚,心里乐得开了花。他想算计的人,除了一家姓李的,其余全都在。
东社村的十几户人家,见男人孩子一晚没回来,天亮时,立刻跑出来打听消息。闻知昨晚抓了十多个,一下子就乱套了。
有人跑到文瑾这里求情,他们还以为是文瑾让人抓的,这种事情,只要苦主不追究,官府一般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没这回事。
文瑾的大门紧闭,帮忙喂牲口的韦十三从不远的饲养场过来,给来人说:“小东家回家去了,没在。”
“那,我们家的人哪儿去了?”几个妇孺,哭哭啼啼,吵得人耳蜗疼。
“听说衙门的捕快,昨儿在这里抓贼了,连夜带到县衙去了。”
柳全汉听说这些贼,竟然用别人的豆秧喂猪,祸害了二三十亩地,早上升堂,问清楚是人赃并获,现场抓捕的,当即下令,每人先打了二十大板,然后才判了监禁三年。
晚上跑出来做贼的,都是家里的精壮劳力,跑得快,又有劲儿,等东社的人,扶老携幼到了县城,消息都出来了,这伙人一下子就懵了,曾经偷了这么多年,一直平平安安,他们早就忘了,做贼原来是要付出代价的。
巨荣朝的规矩,监禁、流放等罪行,都可以用钱赎买,可东社村人,家里哪能拿出那么多银子?
文瑾终于知道为何有人敢那么肆无忌惮地做贼,东社的人,现在都不知道什么叫厚颜无耻了。
她为了躲麻烦,在黄乡吏发动的这天傍晚,赶回了山窝,准备住上十来天,帮着韦氏和王氏把这一茬莲蓬采完再回去,没想到竟然有东社村的人,过来求情。
来人是一对婆媳,还带个五六岁的小男孩,哭哭啼啼的。
“实在过不下去了,才拔了你几棵豆秧的,钱小哥你高抬贵手,饶了我家贵儿——”婆婆哭着道。
“这事儿现在求我是没用的,人不是我抓的,刑也不是我判的,现在不管是监狱,还是你拿钱赎人,都不是我能左右的,我哪里能放了人?”
“钱小哥你去县太爷那里说说情吧,呜呜,当年石振宗都是你救的。”
还有这么不要脸的,文瑾气笑了:“我替偷我的贼求情?你们是不是觉得我是傻子?现在知道哭了,你们家的男人去做贼的时候,怎不拦着点?”
“我们不知道!”
“你们家的猪,吃的什么,我不信你们不知道,滚!”听文瑾喊出来,一直在边上看热闹的汪陈氏,拿起大扫帚就拍了过来:“打死你这个不要脸的贼婆子,打死……”
那婆子领头往外跑,媳妇也不顾儿子,很快就跑到婆婆前面,小孩子吓得哇哇大哭,汪陈氏还不解气,拉着那孩子,瞪圆了眼睛道:“小贼孩,你记着,怎样都能活下去,就是不要去当贼,听见了没有?”
“听见了——”孩子吓得连声答应,哭都忘了。
有人能求到文瑾跟前,黄乡吏赵立那里,更是不乏上门的。
刚开始这俩还嘴巴很紧,说什么也不管,大概憋了十多天,见火候差不多了,赵立的一个堂兄弟透出了口风,他哥那边,可以帮点小忙,就是能说服县太爷,拿钱赎罪。
东社的人一听就傻眼了,说来说去,还不一样?他们要是有钱,还用四处求情?
事情胶着了一段时间,大概一个月后,有个叫李黑娃的,他爹下决心把地全都卖了,赎出儿子,一家人投奔梁宁府的舅舅,从那以后,再也没回来过。
这也算一条出路,有人心动,开始想着卖地。津河滩的地,已经跟个鸡肋一般,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就差下决心了。
黄乡吏和赵立,让自己家的亲戚出面,威逼利诱,把关进监狱的十几家人的地,全都收了下来。
当年津河改道,这片地都没主儿,逃荒来的人,能占多少是多少,后来有了收成,给官府交了银子,地就登记在自己名下,因此,这里的土地,有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地块大,一家人常常一块地,动辄上百亩。
第九十六章 冤家聚头
赵立收了七百四十亩,黄乡吏收了六百七十亩,两人都心满意足,商量着来找文瑾,把地托付给她,只等着到时候那分红。
文瑾没想到第一个不速之客却是大伯钱先贵,这家伙浑水摸鱼,竟然也捞了一百一十亩——他靠着在刑房的便利,把高雷子的地买下来了,和文瑾的地紧挨着。
钱先贵在二房人面前,一直有优越感,尤其是现在进了衙门,今年春天,成了正式的书办,有朝廷俸禄的之后。
走进文瑾在石卫村的院子,钱先贵咳嗽了两声,然后昂着头,姿态傲然,就等文瑾出门,在他面前卑躬屈膝地叫“大伯”。
文瑾就在过厅坐着,隔着窗户看得清清楚楚,但却动也不动,假装没听见,钱先贵无奈,只好开口道:“文瑾,文瑾在家吗?”
“哎,谁呀?”文瑾走出房门,“哟,大伯,你怎么来了?”
“呵呵,文瑾,大伯来看看你。”
“请坐吧。”文瑾沏茶,等着看老牛掀起尾巴,想拉什么屎。
钱先贵东拉西扯了几句,文瑾不耐烦了,刚想说送客的话,钱先贵却说到了主题:“文瑾呀,大伯也在这里买了几亩地,想托你照看。”
“我哪有那本事。”
“你不能这样啊,黄乡吏和赵捕头的地,你都点头了。”
“我什么时候点头了?”
“哦,没点头就没点头,文瑾,大伯求你了还不行?”
“好吧大伯,你想怎么个托管吧。”
“地里的收成,咱三七开。”
“好吧,大伯,不过咱丑话可要说在前面,这河沿的地,一亩地扣去种子,最多打十几斤荞麦,你这百十亩,一年也就七八百斤,到时候你可不要嫌少了。”文瑾问。
“你,你,你这么会种地的,哪里才有那点产量?”钱先贵脸上变色,只是勉强忍着,七八百斤荞麦,才二两银子,他投入六十两,得三十年才能收回,这个生意,可就太赔本了,六十两银子,自家开个铺子,一年收入都不下七八两呢。
“我没你想的那么大本事,你还是自己种吧,收多收少,都是你的。”文瑾站起来,摆出送客的姿势。
钱先贵知道黄乡吏和赵立的打算,今天也不纠缠,只等文瑾和那两家达成协议,他也如法炮制。
下来的日子,文瑾便开始忙碌,秋天来了,她的大豆该收获了。
八月十五,就在秋天最忙碌的时候到来,文翰回了家,身后还跟着尾巴沈隽。因为石振宗正忙得不可开交,他俩便没敢打扰,去研讨什么武艺了。
文翰和沈隽,似乎也有这样的自觉,他俩每天早起晚睡,帮着文瑾收起了庄稼。
“哥哥,你不在家帮二伯吗?稻子也熟了。”
“是啊文翰,你回家去,这里有我呢。”沈隽说得豪气干云,把文翰感动得就差热泪盈眶了。
文瑾却有种被野兽偷伺的感觉,第六感让她说出拒绝的话:“你俩都去帮二伯吧,那里虽然地少,但事情多,并且,收入也是这边不能比的,都去吧。”
结果,不说还好,说了两人都不肯走:“我俩先帮你,那边的稻子,还有几天呢。”
地力肥厚,庄稼反而成熟晚,文瑾没词儿,只好点头答应。
“文瑾,你就在家做饭,地里的事情归我了。”文翰说得非常大气,文瑾却很不放心。
东社的人,有在这边逡巡,想做帮工的,他们地里的荞麦,都收割完工,比春天的种子多不了多少。
文翰和沈隽雇了人,开始割豆子。文瑾不放心,追到地头查看,没想到,这两人竟然处理得很到位。
“哥哥,你还挺行的,以前没做过这事儿啊。”
“没吃过猪肉,还见过猪跑啊,这有什么难的。”文翰给文瑾一个你放心的眼神。
沈隽在一边轻轻撇了撇嘴:“见过猪跑的,还不如咱这没见过的呢,就……”吹牛两个字没说出来,文翰一个爆栗便敲上去,沈隽一闪身,他的武功这段时间显然提升特别快,身子拧动的方位的姿势,很有些让人不可思议,文翰的手反而被他抓住,拧到背后,不过,他立刻就放了手。
文翰内心,已经被沈隽制服,并没多做反抗,文瑾看他俩互动,也是文翰听沈隽的时候多。这个沈隽,嬉皮笑脸放浪形骸的背后,是十分的精明强干,过几年他羽翼丰满,那个继母,有的苦头吃。
文瑾想到这个,竟然有几分痛快,觉得恶人就该有恶报。
沈隽很谦虚,仔细听文瑾说农事,摸清地里有多少庄稼活,然后和文翰一起,商量雇人和如何统筹安置,最后把计划说给文瑾,十分合理,文瑾忍不住微笑起来。
“回去吧,这里有我们呢。”沈隽给文瑾道。
“好吧。”文瑾笑嘻嘻地摆摆手,放心大胆地回家了,她现在的认为,就是琢磨如何做出好吃的,犒劳有功之臣。
鱼塘里,鱼已经有一斤多了,鲫鱼长得慢,也有七八两,她一道清蒸鲫鱼做菜,再一道鲫鱼猪苓菇炖汤,剥了皮的嫩核桃、杏仁和玉米仁,猕猴桃汁、糖和水,在火上慢慢熬成糊状,浇在上面,又酸又甜,还有股子果香味儿,文瑾很中意这个菜。然后是鱼香丝瓜炒肉丝,鲜炒山笋,等文翰和沈隽回来吃午饭时,桌上已经四菜一汤,外加香喷喷的白米饭,准备齐全了。
“什么好吃的,这么香?”文翰忍不住问道。
“哥哥快洗手啦,过来一尝不就知道了?”
沈隽跟着文翰,一句没说,但见到桌上黄红白绿,又好看又好吃的菜品,还是忍不住咽了一下口水,他心里暗暗责怪自己,真是越来越没出息,竟然成了个吃货了。
其实,十六七岁的男孩子,正是最能吃的时候,饶是他再淡定,有城府,也拗不过身体的自然反应。
沈隽原来挺爱吃甜食,到了舅舅家,这个爱好只好丢一边,在书院,就更没法说了。文瑾这一道酸甜三鲜,竟然让他想起小时候母亲还在的日子,一口进嘴,那美好的滋味,差点让他哽咽了。
十多年的苦,早就练就沈隽喜怒不形于色,他很快控制了情绪,一口一口慢慢吃起来。
虽然韦氏和钱先诚,一直强调饭桌上不要说话,但执行力度却不大,现在,沈隽吃饭太过优雅,让文瑾和文翰也忍不住沉默起来,抬手动步,也下意识地注重形象。
文瑾没想到,她这么一来,女子的本性暴露无遗,文翰思想里,根深蒂固认为她是男孩,到没多想什么,沈隽却更加确定,眼前这是个妄图把自己埋藏很深的女孩子。
吃过饭,沈隽帮文瑾收拾了饭桌,似乎不经意地问:“你怎么不做溜肥肠了?”
三个多月了,一想起那个味道,他就忍不住口水四溢。
第二天,韦十三帮文瑾早上去买肥肠,碰上了石振宗,他一听沈隽又来了,脸色当时就很不好看:“别忘了让文瑾多做一份,还有我呢。”
侯氏对儿子这么忙的时候,竟然非要去文瑾家吃饭特别不解:“娘知道她做饭好吃,可这么忙,文瑾有时间吗?”
“有,文翰回来了,文瑾就能在家歇歇了。”
“钱秀才可真是个好样的,一点儿读书人的酸架子都没有,回来就帮家里忙乎。”
“嗯,文翰确实挺不错的。”就是那个沈隽,实在讨厌,石振宗在心里嘀咕。
侯氏本来还想说别的,可想到儿子小小年纪,就不得不承担起家庭重任,最后便忍住了。
石振宗到的时候,文翰和沈隽还没回来,文瑾听到外面有人走路,探头看了一眼:“哎呦振宗,正有事找你呢。”
石振宗特别高兴,露出一口白牙:“找我什么事儿?”
“呶,这些菜,是给你家的,帮我拿去吧。”文瑾手脚利落地把一大盘溜肥肠放进藤编提篮,盖上隔离,又放上一盘猪头肉,递给石振宗。
“这篮子好巧。”石振宗忍不住夸了一句。
这是文瑾看到多层食盒时想到的,原理就跟小笼包的蒸笼一样,垒起来放到十字架的提柄里。
石振宗一路走,一路傻笑,没得差点没冒出鼻涕泡来,他觉得,文瑾是看得起他的,不然不会这样做。
侯氏对文瑾这么懂礼,把她当长辈来敬,特别感动,不过,她一时也没礼物来回,便叮咛儿子:“晚上拿些鸭蛋,再捉只鸭子送过去。”
“好的,娘。”
石振宗在掉回头去,文翰和沈隽刚好洗过手,正准备往桌子边上坐。
“振宗来了,快请坐。”文翰热情地道。
沈隽在文翰背后,悄悄用食指抠了一下脸。
石振宗脑子里跳出小孩子挖苦别人时说的话——“羞羞羞,把脸抠”,顿时面如火烧,他竭力安慰自己,他沈隽才是来混饭的,自己晚上可是要还礼的,但依然特别不自在,整个吃饭时间,都不如往日那样随意,像上一回那样逼着沈隽吃辣子的事儿,根本想都没脑子去想。
第九十七章 欢乐仲秋(1)
饭桌上没人说话,越是安静,石振宗越是不自在,总觉得自己吃饭咀嚼声音太大,一口饭塞得也太多,到了最后,连拿筷子的姿势,都觉得沈隽优雅无比,他就跟夹了两根棒槌一样不得劲。
吃晚饭,沈隽一如既往帮文瑾收拾饭桌,石振宗也赶紧行动,却被沈隽瞪了一眼,然后暗示道:“文翰还想找你说话呢。”
石振宗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今天的气势,一上来被压住了,就怎样也翻不过身来,以至于到了晚上来送鸭子,看到沈隽,说话还特别没底气。
“这家伙,有邪术。”他想。
夏收秋收,所谓龙口夺食,最怕下雨,因而,趁着天气好,文翰和沈隽便多雇了些人,两千亩豆子很快就收到碾平的大场里,晾晒,碾打,借着风力,扬出了豆粒。
沈隽好奇心大,看扬场的农人拿着木锨,手一抖,豆粒和碎屑在空中划出美妙的弧线,秋风吹拂,留下了豆子,吹跑了豆荚皮,他也跑过去,非要试一试。
这个动作,有人一辈子也做不好,有的人却能一上手,就有模有样。
沈隽便是那上手就会的,干了一会儿,不仅速度又快,手劲也匀,几乎没风,也能把豆子扬出来,把一大群农人都比下去了。晚上回来,全身都是碎屑,文瑾不得不烧了一大锅水,让文翰帮着他清洗。
“让你别干,你不听,看,皮肤都被豆秧扎红了。”文翰一边洗,一边嘟囔。
沈隽也不说话,直到全身干净,换好了衣服,这才拉着文翰,轻轻一使力,文翰一个趔趄,差点摔倒。
“你干什么呢?”文翰一句抱怨的话没说完,忽然明白沈隽的意思,立刻换了笑脸,“这叫什么招儿?”
“扬场绝招。”沈隽嘻嘻笑着,反复做出动作,让文翰看着体会。
第二天,文翰也是一身灰土,把文瑾诧异的:“你俩怎么搞的,争着扬场呢?”
石振宗关切地劝文翰:“有人井底之蛙,没见过什么,你难道不知道什么是扬场吗?竟然还要去练习?”
文翰欲言又止,不知道该怎么解释,沈隽轻轻咳了一声,眼光里有那么一丝同情,石振宗顿时觉得,自己才是井底之蛙。
吃过饭,他才意识到,自己又一次被沈隽打得落花流水,在文瑾面前,丢尽了人。他蔫蔫出门,文翰起身相送,双手还下意识地来回摆动,石振宗看到了,忍不住想笑,随即忽然看明白了:“这一招无风起浪谁教你的?”石家的不传之秘啊,他还应用不熟呢。
“沈隽!他昨天在外面扬场时悟到的。”文翰还全心全意练武着,下意识回答道。随即忽然清醒过来,“你说什么?无风起浪?哎哟,还真对了,就是没有风,也能扬场啊。”
结果第三天,石振宗也去扬场,午饭时,几个人不得不等了他一会儿才开饭,这还是沈隽提出的,他虽然和石振宗互不服气,但两人在比试中,内心里却是互相尊重的。
文瑾满头雾水,奇怪地道:“邪了门了,你们怎么一个接一个去扬场呀,豆屑钻衣服里,多扎呐。”
“这你就不懂了。”石振宗笑着回答,也没心思跟沈隽拼火了,人家能自己悟出招数,他却连自己家传的都没能融会贯通,这差距,也太大了。
豆子收完,晒干入库,文翰和沈隽便要回山窝,文瑾也安排韦十三帮忙看家,收拾了屋子,跟着一起走。
沈隽是个什么都喜欢学一下的人,连赶牛车都不放过,文翰不得不坐到右边的副驾位置。
“文瑾,你做的酸酸甜甜的,是什么果子酱?挺好吃的。”
“猕猴桃果酱,我这次做的比较多,你俩走的时候多带些。”
“还有我的吗?”沈隽问。
“当然有了,只要你喜欢。”文瑾随意回答,沈隽便高兴地给了她一个笑脸,差点把文瑾的眼照瞎了。
文瑾好容易习惯他过分的俊美,已经产生了那么一丁点儿的审美疲劳,不再看到时心中惊叹,却不想,他竟然更进一步,简直是赤裸裸的诱惑。
看文瑾终于有那么一点儿失态,沈隽心里才舒服。哼,长这么大,他还是第一次看到有女人见他不失色的,当然,他非常讨厌那些直愣愣恨不能吃了他的贪婪目光,可是碰上有人无视他,也叫沈隽心中十分失落。
扭过头继续赶牛车,过了一会儿,沈隽的心情才平复下来,忍不住哑然失笑,自己这是怎么了,看的多了,自己讨厌,不看呢,竟然不舒服,勾着引着吊人胃口,真是……
韦氏和钱先诚这几天特别不好过,端午节儿子回来,就只在家住了两天,没想到八月十五竟然又这样,只在家住一天,又跑到石卫村去了,虽然他们也觉得练武强身是好事,可,理智是一回事,思念却并不因此就会少多少,那种挠心挠肝的痛苦,也不会因此减少,反而更加难受。
钱先诚嘴上不说,心里的难受一点也不必妻子少,只是还要强撑着摆出男子汉大丈夫的模样,每天忙忙碌碌指挥着人帮忙收获。没人的时候,就会呆呆地坐着发愣。
这天,韦氏正在院子里,晾晒棉衣、皮袄、厚被褥,儿子再去,回家大概就是年假了,冬天的东西,就得全部带走。
“娘!”文翰的声音,韦氏都不敢扭头去看,这几天她都幻听了。
“娘,我回来了,爹爹不在家吗?”
声音清晰,就在身后,韦氏下决心扭过头去,儿子一脸灿烂的看着她笑,韦氏的心,立刻就被喜悦涨了满怀。
“文翰回来了?”
“是啊,娘,文瑾也一起回来了,石卫村那边的庄稼收完了,我们回来收咱家的了。”
“咱家就那么点儿地,有你爹,还有铁镰和他爹呢。”
“嘿嘿,娘,文瑾说,好久都没给你做好吃的了。她都想你了。”
韦氏忍不住笑起来,她不图孩子什么吃的穿的,就喜欢一家人和乐安宁。
第九十八章 欢乐仲秋(2)
等文翰和韦氏说话告一段落,沈隽才行礼道:“伯母好!”
“沈公子太客气了,咱这乡下,不必礼来礼去的。来,来,快坐下,累了吧?”
“不累,伯母。”
毕竟来了客人,韦氏赶紧沏了茶,端出来放在院子的梧桐树下的竹桌上:“来,孩子,喝点茶润润嗓子,这一到秋天,就容易犯渴。”
“谢谢伯母!”
“这孩子,忒多礼,快来坐。”韦氏十分高兴地看着两个俊秀的男孩坐下喝茶,她不是多话的人,满心的喜欢,透过殷殷关切的目光,洒在儿子身上。
“二伯母,我回来了。”文瑾一手提着鱼,一手提着个篮子,里面绿绿的青菜,“伯母,你想吃什么鱼?”
韦氏高兴地合不拢嘴:“文瑾做的,伯母都爱吃。”
文瑾把眼光转向另外两位,沈隽还有些不好意思说,被文翰顶了一下腰:“馋猫,快点菜。”
沈隽有些羞惭,但他尽量控制不动声色,十分平静地问文瑾:“你想做什么?”
“你们喜欢吃烤鱼不?”
“你做什么都行。”沈隽嘴上这么说,心里其实很奇怪,烧烤,都是蛮疆人不懂烹饪,不得不选择的吃饭方法,文瑾对烹调十分上心,怎么会这么做?随即,沈隽便想到了别的,这钱文瑾,难道会什么烧烤秘方不成?念头一冒出来,沈隽便忍不住期待起来。
文瑾在厨房,把鱼洗净,腌渍,然后开始洗菜,刚才碰上村里的胡婶子上山回来,给了她一大把蕨菜芽,这个不管炒菜还是炖汤,味道都十分鲜美,文瑾打算炒肉丝,再一个菜是青椒木耳炒桃仁。烤鱼特别费工夫,文瑾为了上菜快一些,便安排一个蒸锅——一个玉米果仁糯米南瓜盅,一个冰糖荷叶白莲薏米汤。
这个汤还是文瑾在钱先诚的书里发现的,一定要用现摘的嫩荷叶和新鲜莲子才能蒸出来,出锅时,汤色微绿,口感润滑,莲子鲜甜软糯,余香带着股荷叶清新鲜嫩的感觉。虽然秋天的嫩叶,比春天的滋味差了些,但依然不失美味。
文瑾发现沈隽最喜欢的还是甜食,文翰是个咸甜不禁的,安排上,多少照顾了一下馋嘴猫的感受。
厨房有两个灶,文瑾上了一个蒸锅,另一个灶点了炭火,上面架了铁丝绕出的烤架,鱼从侧边抛开,用小一点的铁丝网从两面夹紧,放在火上,文瑾一边翻,一边在上面刷调料水、清油,烤鱼要好吃,腌渍第一关,第二关,就是烤的时候,得下功夫。文瑾很遗憾没有味精鸡精来提味,尤其是没有啤酒,烤鱼时刷啤酒最好。
鱼身上慢慢发出了香味,越来越浓,文瑾在鱼身上刷自己特制的酱料提味,最后撒上自配的五香粉,前世的她,喜欢用王守义十三香。
鱼终于考好了,文瑾把鱼放到案板上,取下一边的烤鱼网,把鱼盘扣在鱼身上,然后和另一面的铁网一起翻身,鱼就整整齐齐躺在盘里,再取下另一面的铁网。
“烤鱼来了!”
钱先诚已经回来了,正在和文翰、沈隽说闲话,他拷问了儿子的功课,对书院的教学质量,那是一百二十分的满意。
他的水平,根本考不了文翰了。
饭桌就放在院子里,已经用一张八仙桌代替了刚才的小竹桌。四个人一人一边,文瑾一会儿要和文翰挤一边。
其实八仙桌设计的就是一边坐两人,所以不叫挤。
看到四个人都站起来,给自己让座,文瑾笑着道:“你们先吃,鱼凉了就不好吃了,我还要炒两个菜。”
这两个菜炒起来却比较快,文瑾一一端上桌,这才揭锅,上了南瓜盅和鲜荷莲子薏仁汤。
吃过饭,三个人来的外面的池塘,沈隽还间或趁人不备揉一下肚子:“文瑾你好坏,不待你这么上菜的,越到后面,越好吃,唔——”
“我觉得几个菜各有特色,都好吃。”
“唔,我以为烤鱼就是最好吃的了,没想到野菜也能炒的跟山珍海味一样,还有,你竟然还上南瓜盅,那里面绿绿的小方块是什么?酸酸甜甜配着鲜香的玉米还有糯糯的江米,让我忍不住多吃了几口,哼,你那个汤,竟然是最好的……”
文瑾忍不住笑起来:“沈公子,我能不能理解为,你在夸我呀……”
沈隽立刻放下肚子上的手,直起腰:“你不要这么聪明好不好?喔,我都装不下去了。”说着,自己先笑起来。
文翰听文瑾说,青蛙熬粥,特别鲜美,拿着自制的鱼钩在钓青蛙,看到这边两人说笑,也耐不下心去,放了手里的竹竿站起来:“你俩说什么呢?”
“文瑾说,晚上才能钓到青蛙。”
本来开玩笑的一句话,没想到吃过晚饭,沈隽就亟不可待地点了灯笼,要文瑾带他捉青蛙。
晚上的田野,一样不甘寂寞,各种的虫子叫声,此伏彼起,青蛙的大眼在灯光下,闪着荧光,并且,暗夜里的它们看到亮光,全都呆呆地傻在原地,只需要挨个过去,捡起来放到布口袋里就是了。
文瑾手里就捏着口袋,文翰和沈隽去捉的青蛙,才有七八个,她就叫停了。
“够了啦,回家吧。”
“多抓些,粥的滋味不浓郁些吗?”沈隽很喜欢这样静静的夜,三个人脚步噼噼啪啪走在湿湿软软的泥地上。
“真的够了,青蛙是吃虫子的,虫子少了,稻子才高产,我们也就适可而止吧,小小满足一下口腹之欲就行了。”
“好吧。”沈隽特别听话,文翰也跟着停了手。
第二天,开始收割稻子,文翰和沈隽都去了地里,文瑾在家做饭,韦氏要帮王氏收拾饲养场。苏同德带着儿子铁镰,也去割稻。
早饭比午饭简单,文瑾把木耳、地衣、香菜葱丝放一起做了个凉拌菜,还有凉拌猪耳,,炒了个山笋豆干,一个山菇青菜。
辰时中,地里的人回来,文瑾便把饭和菜都端了上来。一家人洗刷干净,坐到桌边,钱先诚动了筷子,大家便都开动起来。文翰用勺子舀了一勺田鸡粥,吹凉,喝了一口:“哟,文瑾你说的没错,真的太鲜了,好喝。”
“好喝你就多喝点儿。”韦氏慈爱地看着儿子,然后又对沈隽说道,“累了吧,多吃些。”
“谢谢伯母。”沈隽平日里喜欢玩闹,但在长辈跟前,却总是一副十分成熟稳重的模样,文瑾都不知道哪个才是他的真面目。
吃过饭,几个男人依然去了地里,文瑾却提个篮子上山,收割开始,几乎没人上山,她得采些山笋、蕨菜、蘑菇等当菜。
今天似乎十分顺利,文瑾用了一个时辰,手里的藤篮就快满了,她采到一丛野苜蓿,一把平菇,一把草菇,还有一大把蕨菜芽,满意地哼着小调,往回走,文瑾又看到一大丛苋菜。当地人喜欢把苋菜焯水凉拌,并且,还有一道小吃,也要用到苋菜,那就是搅团。这是粗粮,但做好了,却是又香又辣,十分好吃,在后世,好些酒店都有这样的特色饭。
文瑾手里拿着长柄的割麦镰刀,先在苋菜上面扫了一下。草丛晃动,一条大蛇嗖地抬起身子,黄色眼睛和文瑾对视,那种令人心中发瘆的恶毒,让文瑾下意识地猛然挥了一下镰刀。
她也没想到,练了大半年的武,自己的反应会这么灵敏,下手也又准又狠。
蛇头打着转,掉到了一米开外,擀面杖一样的身子,扑通一声拍在地上。
“还正发愁没什么做的呢,哼,你就送上门来了。”文瑾把蛇身盘在藤篮的底部,上面用青草覆盖,然后才放进自己采摘的野菜蘑菇,兴冲冲地回了家。
当地人是不吃蛇羹的,幸好韦氏不在,文瑾很快清洗后剥了蛇皮,取出蛇肉,剁碎,配了葱姜末和盐,又加了一点平菇粒,放在大盘子里去蒸,然后将蛇骨放在砂锅里,加了嫩豆腐和蕨菜芽炖汤。
她本来想把蛇皮在后院桃树下掩埋起来,但看着深紫和橙黄相间的美丽花纹,实在舍不得,便清洗了晾晒起来,打算让人熟了皮子,做个腰带。这蛇将近两米长,可以做两个男士腰带,她是不用腰带的,本来女性的特征,遮掩都来不及,若是露出细细的腰肢,还不露馅更快呀,因此,打算给文翰一条,另一条,暂时放起来。
地里的人回来时,文瑾已经把砂锅里的蛇骨,都捞出来埋到了桃树下,她还炒了一个青菜蘑菇,野苜蓿焯熟凉拌,还有一个蕨菜肉丝。
韦氏和钱先诚都称赞蛇羹鲜美,只有沈隽看了文瑾一眼,似乎知道底细似的,把文瑾看得心里发毛,唯恐他多嘴穿帮,谁想沈隽忽然守起规矩,整顿饭一句话也没说,但蛇羹却没少吃。文瑾这才放下心来。
二十多亩水稻,五个男人收割,三天就完了,然后,水稻扎捆,头朝上晒着,准备过两天脱粒。
第九十九章 报酬和礼物
文翰要走了,这天全家人都没出门,文瑾做饭,韦氏和钱先诚给儿子收拾东西。
皮袄、棉衣全都拿出来晒了,钱先诚从王家拿了两双皮靴子。铁山媳妇果然心思巧慧,设计出这种皮鞋毡腰的靴子,比原来的全皮轻便保暖。鞋腰的面儿,用上好的青色缎子,上面用贴布绣云纹、水浪或如意莲纹等,简洁大方还显档次,最主要是节省了皮子,能做出更多的鞋子来,价格也降低了一点点,销路提高,生意十分火爆。来家和王家,一个做女靴,一个做男靴,互不影响,还能互相学习和扶持,两家关系并没有因为竞争,而翻脸成仇。
“来,沈隽,试试这靴子合适不?”
“给我的?”沈隽很惊讶。
“那是,给你的。”钱先诚笑着道。
沈隽接过来试了试,他和文翰脚一样大,穿着很合适,脱下来收好,很大方地道谢:“谢谢伯父!”
“不谢,沈公子太客气。”
文翰有些依依不舍,在家里前后转了几圈,发现了文瑾藏在桃树枝桠间的蛇皮,把他吓了一大跳,还拿了哨棒,准备把蛇跳出去扔了,等小心翼翼走到跟前,才发现没有头。不用想就知道是文瑾干的事儿,文翰把文瑾叫到后院:“你弄个蛇皮做什么?只听说蛇蜕是药,没听说蛇皮也是。”
“哥哥,这蛇皮多漂亮啊,可以在靴子两边镶一道,或者做个腰带、笔套什么的都行,你不喜欢吗?”
“喜欢,还别说,真漂亮。”文翰真心道。
“别给二伯和二伯母说哦。”山里人迷信,认为蛇、狐是有缘法能修行的。
“行,我不说。”文翰理解地点点头,“就做腰带吧,不用全做,镶边就好。”
“哥哥好提议,就用青缎和蛇皮配,再在银楼定个带勾,保准又大气又漂亮。
沈隽从桃树后闪身出来:“是不是还有我的?”
“当然。”文翰回答特别爽快。
文瑾无语,她毕竟身份不对,不能送年轻男子礼物,但看着沈隽眼巴巴的样子,又十分不忍,便点头道:“沈隽哥哥在这里帮忙,我正没什么答谢的呢。”也就是说,她送沈隽腰带,是劳动报酬。
文翰不知文瑾为何会这么说,依然大度地道:“那就辛苦你了。”
沈隽略有些不满地看了文瑾一眼,很快又满脸笑容:“那我就先行谢过瑾儿的礼物了。”
文瑾低着头,并没看到沈隽那一眼,但却听到沈隽话语里强调的”礼物”二字,她抬头,看到沈隽一脸期待地看着,不忍心多说什么,调头往回走。
自从听文翰说过沈隽被后娘虐待的事儿,明明身份高贵,却有家难回,她总忍不住拂逆沈隽的心意。
第二天大早,文瑾送文翰和沈隽到府城,他们在那里换船走了,她卖了带去的莲子和收来的药材,返回山窝,帮着把稻子脱粒翻晒,入了库,然后又去摘了莲蓬,检查了自己的苗圃一切完好,这才去了石卫村。
文瑾的大豆也入库了,皱巴巴的都是皮,无论榨油还是做豆腐都不行,只能做饲料了。她终于领教了津河滩的地,到底被折腾得有多差,她又是压青,又是施肥,庄稼还长成这样,难怪人均三十亩地,都不够吃饭。
文瑾的豆秧子堆得山一样,豆粒子还不到四万斤,这瘪豆子,三百斤才有一两银子,四万斤才一百多两,她雇人的工钱,一年都是三四十两,算上豆种子钱、牛饲料等,等于一年下来打了个平手,几乎没进账。
有人在背后,也替文瑾算了一笔算账,很替她不值,石振宗知道后,更是愧疚,他找到文瑾:“你怎么不养鸭子和鱼呢?”侯氏的鸭子,天凉下来时,已经开窝了,现在,每天都有一篮子鸭蛋,这里距离县城近,全都送到那里去卖,出手挺顺利的,石振宗已经看到希望了,整个石卫村的人,也都信心百倍。
“我养猪不一样吗?”
“可是,可是……”石振宗也说不出所以然。
“石少侠,不要担心,我养猪,你养鸭,都会有收入的,不要为我担心了。
东社村的那几户贼,不敢再偷她的豆秧,人都没吃的,猪就更没饲料了,最后只好把猪仔卖了,文瑾不客气地全部收为己有,现在她的猪圈里,已经大大小小有五十多头猪,这一项,年底会有上百两银子的毛收入,不比石振宗养鸭子的效益差。
文瑾现在的当务之急,还是如何肥田。豆秧晒干,碾碎,和猪粪搅拌,下到地里开出的树坑里,然后再用土埋了起来,她就不信这地还养不出来。
石振宗也是个机灵的,见文瑾这么做,便有样学样,把碎豆秧和猪粪搅和在一起,堆积起来,外面用土盖上,准备明年春天施肥。地多肥少,不然也不会有化肥诞生,文瑾放出话,收购东社村人手里的荞麦秸秆,也是为了积粪用。
饲养场里的动物越来越多,韦十三就越来越忙,他还得自己做吃的,文瑾想了想,和他商量起来:“十三舅,你问问舅母,肯不肯搬来,你们自做自吃,我出粮食,另外给舅母一个月二百文。”
“这怎么行?月钱就不给了,管饭已经不错了。”
“不,不,十三舅,我这里活儿越来越多,舅母来了肯定不得闲,怎么能白干活呢?”
韦十三十分高兴,他本来打算在这里过渡的,见文瑾给的待遇好,便打算做长工,碰上个好东家不容易,他的大小子已经成家,在家种地,自己还能多一份收入,日子当然好过了。
韦十三第二天就回家,接来了妻子,他的二儿子跟着韦成岚去了新津河边修堤,家里还有个孩子,最小的女儿韦小燕,今年十三岁,是个还有些青涩纤细的姑娘,细眉细眼的,很有几分清秀。
韦十三带着家人拜见了文瑾。
“十三舅母,若是有什么需要,尽管和我说,千万别不好意思,我依仗你们的地方也多,能帮一把的时候,自然不会袖手旁观。”
第一百章 黑吃黑
“谢谢钱小哥。”十三婶在韦家湾,和文瑾在一起拔过鸭绒,是个爽利能干的女人。她到了之后,文瑾的饲养场立刻干净整齐了许多。韦小燕每天坐在家里做女红,大多数是绣花,枕头套、帕子、小儿鞋面等。
当地小孩子,无论男女,都穿绣花鞋,男孩子是老虎鞋、猪头鞋,女孩子则是绣石榴花、干支梅等,这个销路最好,文瑾几次去那边,碰上小燕手里拿的,都是这个。小燕做老虎鞋最好,那老虎瞪着圆眼睛,胡子支愣着,很有些威风凛凛的样子,她说,每次在集上,都能很快卖出去。
赵立和黄乡吏并没有来找文瑾,这两个无利不起早的家伙,盘算了一下,觉得给文瑾三成分红太不划算,他俩干脆弄了个管家赵琦过来,打算有样学样,也在地头挖塘养殖。
东社的人现在,既不敢偷,地里又没多少收成,眼看着收入的粮食,还熬不到春节,都着急了,听到这边雇工,纷纷来应聘。
赵琦趁机压价,答应只管饭,不给钱,并且还要挑膀大腰圆有劲的人,最后看东社村的人怒了,不肯借房子给他,才不得不放出话,东社村的男人,来一个雇一个,其他村上的人,要有劲的。
有钱开路,赵立的池塘挖的很快,他们这边的石梁,已经掩盖在地面以下,挖了二尺多深才露出来,比石卫村的好办多了,见进展顺利,赵立和黄乡吏又让人在村里威逼利诱,竟然又买到了上千亩地。石卫村的人,已经没有信心守下去了,好多人想办法投亲靠友,搬家走了。
赵琦趁机买下两个相邻的院落,打通了,把一家老小接过来。刚搬来,缺这少那的,赵家成天向邻居借东西,甚至拿着菜碗,让人给里面加醋和盐,明显就是占小便宜不归还的姿势,东社村的人都避之不及,赵孙氏只得不顾遥远,走二里路跑到文瑾这里来借,几回下来,文瑾也就不胜烦忧,能避则避。
赵琦也有个女儿赵俊莲,和小燕一样大,但行径却完全不一样,来了没几天,便跑到文瑾的家门口来了:“钱小哥,你回家啦。”
“嗯。”文瑾进门,回手便打算关上,赵俊莲迅速伸手撑住:“钱小哥不打算让人进去坐坐吗?”
“我累了,想回家洗个澡睡一觉。”
赵俊莲讪讪地收回手,文瑾关了门,当天下午,她就收拾了东西,让韦十三夫妇帮忙照看院子,她回了山窝村。秋天,采草药的人多起来,割漆的也是最后几天的高峰期,那边收购的事情比较忙,她也趁机摆脱赵琦一家,
今年上山采药的人更多了,王善人那边交山货的都受到影响,没有往年熙熙攘攘的景象,继续采摘的人减少,人们的单产增加,王继善没往年忙碌,收购量却减少不多,整天也乐呵呵的。
明山每个月都给文瑾交账簿,做得越来越得心应手,并且,有空的时候,还帮钱先诚收药材,趁机向他学习。
钱先诚喜欢买书,那次送文翰,在书店淘了一本旧医书,自己整天抱着琢磨,竟然又认出几种药材,他画了图样,还采来样本,一起挂在药店的墙上。
文瑾不放心,还从山里找来药材,去府城让人辨认,确定二伯没错,她回来在韦氏跟前把二伯夸了一通,钱先诚大受鼓舞,每天抱着医书勤学不辍,竟然敢给头疼脑热的人一些建议,山窝村的人,吃了他的药,病都好了,现在,钱先诚俨然有大夫的风范。
“二伯,医药关乎人命,你的水平还不够,这么随便可不好,舅舅不是认识药店的人吗?看看能不能让你去学习一段时间,我知道你帮人看病,不图挣钱,但也要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不是?”
钱先诚觉得文瑾说的很对,连连点头:“你说得对,若是有人教,我就去好好学学。”
学医都是从辨认药材开始的,钱先诚越发努力,收购的药材品种,也越来越多。
钱先贵原来指望着文瑾若是帮赵立和黄乡吏打理田地,他也能跟着搭车,谁想现在被搁置在一边,没人搭理,只有一百多亩,雇人划不来,自己又没时间,只得放出口风,准备卖掉。他六十两银子收的,想卖七十两,小赚一笔,结果无人问津。
和那块地相邻的,是文瑾和黄乡吏,这两人都知道底价,谁愿意花那冤枉钱?
钱先贵让焦氏来找钱先诚,逼着要卖给他。
“大嫂,我在二三十里外买百十亩地?这怎么打理?”
“你让文瑾帮着不就行了?”
“不行,那片地本来就是我害了文瑾,现在无论如何也不能增加她的负担,文瑾忙了一年,分文未取,还贴了不少,我一想起这事,就觉得没脸见人,嫂子就不要再说这话了。”
“老二,你这是看着你大哥有困难,也不肯伸一把手是不是?”
“我哥有什么困难?有困难他还买地呀?再说,买地之前,他难道没想好怎样种吗?河沿上的地,还不知道能不能够收回种子,这个谁不知道,我哥那么精明,难道想不到?”
焦氏心说,他到底没有看透钱文瑾,竟然那么难拿捏,赔本的买卖不肯做,就连利小一些,都不愿意,小兔崽子黑了心了。
“老二,你记着今天说的话,你竟然背后编排你哥。”
韦氏过来了,她能比钱先诚好一些,虽然接不上焦氏的话茬,但却能岔开话题:“他爹,你看这个可是柴胡?”
钱先诚注意力马上转移,仔细去看妻子手里,已经晒得半干的草叶,把焦氏晾在一旁。
焦氏气恨不已,掉头走了。
钱先贵没奈何,把地钱降了五两银子,又撺掇赵琦购买:“你反正就在那里呆着呢,自己种自己的,才最划算呢。”
“可是钱大哥,东社村的地价降下来了,一百亩才卖四十两银子,你的一百一十亩,只有四十四两银子。
“怎么可能?我那是一百二十亩。”钱先贵耍赖,那片地有一百一十五亩
“那也才四十八两银子。”
两人你来我往,赵琦出价到五十两,死活不肯再加,钱先贵一看,竟然还要陪十两银子,更是生气。就在这时,他得到高雷子的信息,找上门逼着把地退回去。
高雷子这个时候,可不是以前小偷小摸,拔几颗豆苗的小贼,他在监狱里关了两个月,竟然交了一个朋友,是个老贼,那贼刚好到了年限,和他一前一后出来,现在两人沆瀣一气,偷得更凶。
高雷子假意答应了钱先贵的要求,凑了六十两银子,拿回了地契,两人过了户,钱先贵这才放下心来,不过,折腾一番,又回到原地,钱先贵还是很生气。
生文瑾的气,恨文瑾不肯帮他打理。
钱先贵在县城,只有一个小房间住,这么多银子,自然得送回家去,趁着沐休,他搭了宋老四的驴车回家。
宋老四是刚巧进城送人的,这种远途的生意,也是一年都没几回,钱先贵刚开始还想白坐,宋老四是个无利不起早的,两人没说拢,钱先贵最后无奈,只好答应给十个子儿。
宋老四见天色不早,路上赶得急了些,结果驴子被打得犯了犟脾气。
形容一个人犟,常用词为“犟似驴”,这句话也不是空穴来风,那驴子怎么打也不走,把两人急的满头汗。
这时候过来一个老农,呵呵一笑,一鞭子抽在驴屁股上。
宋老四自己家的驴,舍不得下狠手,这一下驴屁股都抽破了,那驴子忽然开始猛跑,宋老四怎么也拉不住车,足足颠出去五六里,驴子累了,才慢下来。
钱先贵忽然发现,自己怀里抱的蓝布包袱不见了:“停,停,我的包袱!”
两人回头去找,结果哪里还有影子?
钱先贵一年多巧取豪夺,不知黑了多少人家,才盘剥来的银子,就这么无影无踪,他气不过,第二天便告宋老四不会赶车,致使自己丢了银子,宋老四虽然吝啬,可一看到衙役上门,也腿软了,最后求人说合,赔了十两。
钱先贵心疼得要死,却一直没想过那个老农有问题。
那是高雷子的师傅张大毛,就在驴车忽然蹿出时,钱先贵身子后仰,差点摔倒,他急忙去抓车厢两边,张大毛顺手牵羊把银子偷了。
贼不犯是次数少,一年以后高雷子二进宫,才招出这个情节,可惜银子早让张大毛卷走了。
这两个贼,却让钱先诚吃了不少苦头,钱先贵丢银,自然急着回本,四处搜刮,文瑾不在家,他没少让焦氏过来,又是捞鱼,又是抓鸭,还要鸭蛋,甚至莲子都要。
这些都是文瑾名下的,钱先诚每次送出去,回家都估计出价格,给文瑾贴上,还哄文瑾说是他卖掉了。
明山看不过去,给文瑾说了,文瑾对包子二伯,恨其不争,哀其不幸,她也只能等待机会再报仇。
不过,钱先贵这人,是个不爱钱的,他并不痛苦,甚至看药铺挣钱,也不说和文瑾分利润,连文瑾给他月钱都不要,非要说是帮忙的,这样的人,钱先贵的恶行,却没带给他一丝一毫的痛苦,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文瑾还欠石卫村将近五百两银子呢,还好她的收入一笔一笔的到账,鸭蛋是每月都有钱,莲子也卖了好几回,油漆进账渐渐多起来,从一个月二两多银子,到了现在八两银子,翻了三倍多,虽然数字不大,但积少成多,也有十多两进账。
最大的收入,就是这收购药材。有明山帮忙,她和二伯每过三五天就去一趟府城,每次牛车都装得满当当的,每一回都有二三十两的利润。
文瑾房间里,火炕下面的暗箱里,银锭子又摆满了,她的心也淡定了,不愁不能按期付账。
天渐渐冷了,韦成岚在府城那边的活儿停了下来,他带着村子里的人返了回来,趁还有时间,赶紧上山采药材。
旧津河沿岸,好多村子的人,都跟东社一样过不下去,只有韦家湾先走一步,杀出一条活路,随后紧跟的,是石卫村。
柳全汉的三年任期到了,吏部却让他继续留任。柳全汉没有功劳,却无过错,按说能够继续当官,河阳县这样的穷地方,刚好就是他这样,成绩不显,上面也没人帮助的人的最好去处,他早知道是这结果。
为了在下面的三年,不至于出乱子,柳全汉在冬天来临之际,逼着津河沿岸的人,学韦家湾挖池塘,平田整地。
他把全县六个乡吏召集起来,让他们给各村里正施压,让他们务必在明年春天,做出样子来。
囤里无粮,里正和乡吏还逼着出门干活,好些村民也看出来了,他们没法和韦家湾石卫村那样抱成团,不可能熬过接下来的苦日子,心思灵活一些的,便开始卖地,准备迁徙到外地。人挪活树挪死,有些人还真找到了好的生活方式,有的人却命运不济,在出门之后便不知所踪。
没地,就不用去挖塘,买了地的人,只好出钱雇工,那些守着薄田,没饭吃的人被逼急了,纷纷卖地,然后再出门做工赚钱,窘迫的生活局面瞬间改变,其他人看到了,便有样学样,津河岸边,土地兼并一下子迅速展开。
不管是卖地,还是去做雇工,都是一份收入,津河旧道,那些原本过不下去的,反而有了粮食和银钱,安宁下来。
大山家看到抱团的好处,原本分了的家,又一次合在一起,他们拿出全部积蓄,在津河旧道买地。
就是因为文瑾,他们把地买在东社村东,最后又请人说合,出钱和黄乡吏更换,和文瑾的连在一起。
等于文瑾和大山家的地,把赵立的包围起来。赵琦给堂哥说,这样不好管理,赵立便主动和王家更换了。
文瑾也趁机买进三百亩地,换到和自己家相邻的地块。
换地过程,肯定黄乡吏和赵立不会吃亏,王家会小有损失,但他们想得开,再说,赵立和黄乡吏的水塘,都挖到了一半,虽然他们损失银子,却争取了速度。
王大山三叔老实,儿子也像了老子,这片地,便由大山出面打理,三叔和堂弟帮忙。
有铁山的鞋铺子,王家的银子源源不断的流进来,虽然不很多,却架不住人家能攒,现在,手里有钱,他们继续雇人挖塘、开渠。
王家也打算盖房子,地址和文瑾的院子离的很近,结构也差不多,只是变成了两座并排,也比文瑾的大,厢房是五间的。
天冷的邪乎,却并没有下雪,采药的人稀拉拉的,文瑾便把铺子交给二伯,她返回了石卫村。
大山听说了,高兴地和妻子一起过来看望。
“大山伯!”文瑾也特别高兴,在心理上,她对王大山的依赖,比钱先诚都要多。
文瑾烧了火炕,房间立刻就暖和起来:“大山伯,大山婶,请上面坐。”炕上铺了苇席,文瑾放上炕桌,又端了一笸箩柿饼花生,拿了茶碗,倒上茶水。
“大山伯,你看咱这日子,跟神仙也有的比了吧?”
“呵呵呵”王大山特别高兴。
“文瑾,你一个人在这里,不怕吗?”
“不怕,就是有些孤单,你们来了,我真高兴。”
三人聊了一会儿家常,大山问道:“文瑾为何不养鸭呢?”
“今年太忙,我打算明年开始,还有,我今年在池塘种荇菜、菱角,长得还行,这些可以作饲料,我想加大养猪场,鸭子养一些就行了,我不准备做大。”。”
“嗯!”大山觉得有道理,“养猪能积粪,好养地。”
“是啊,我估计,明年养猪的人也会多起来的。”
“那我们要不要冬天多收几头母猪?”大山问。
“要的,大山伯,至少咱自己明年不用买猪崽。”
河沿这边,日子明显穷困,养猪的人家也少,文瑾当时想多买些猪崽,都没能如愿呢。
“文瑾,你说,咱这地几年能养出来?”大山一脸憧憬,一亩地按五百斤大米产量,能收二两半银子,一千二百亩,就是三千两银子,一想到这,他的心都热乎乎的。
东社村再往东,有个张坊村,这个村子更小,又是杂姓,现在也是有人想着卖地,有人不知所措。村东头有个师好古,三十岁才好容易娶到一个带个小姑娘的寡妇王氏,这王氏倒是给师家立下了大功,五年生了三个男娃,让师家本来就贫困得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日子,更是雪上加霜。家里穷,想投奔也没个亲戚,卖地,地也不多,出门给人扛活儿,师好古又瘦又小,雇主看不上。
有后娘就有后爹,有后爹也有后娘,师好古怎么看都觉得妻子那个拖油瓶女儿是个累赘,师王氏也是个狠心的,为了取悦男人和婆婆,对女儿非打即骂,往死里折磨。
第一百零一章 心意
邻居成大婶是个好心的,实在看不过眼,在大山这里帮工做饭,知道一些文瑾的情况,便悄悄问那家人,愿意不愿意把女儿卖出去。
师好古和师王氏连声答应,一张嘴就是二十两银子,成大婶气得掉头就走。
师好古和师王氏商量再三,终于理智下来,他们恨不能把女儿白送出去,竟然由二十两,锐降到五两银子。
成大婶让大山婶问文瑾,要不要买个丫鬟,帮忙打扫洗濯,说她一个男孩子,还得做饭洗衣,太难了。
成大婶还把师王氏的女儿,小名黑女的带给文瑾瞧。
看到小女孩冻得乌青的脸,胡萝卜一样红肿的手,身上还穿着夹衣,在寒风里瑟缩不已,文瑾忍不住心软,答应买人,就当救人一命,为自己积福。
付了银子,和师好古在黄乡吏那里过了户,文瑾收好黑女的卖身契,把小姑娘领到家里,先找出自己一身衣服,让她洗洗换上,然后从大山伯那里,要了一大把治疗冻疮的草药,让黑女分三次熬煮,拿来泡手,还有脚。
过了两天,文瑾见小姑娘不那么惊惧,才和她说话:“黑女,不若给你换个名字如何?你知道亲爹的姓吗?”
“不知道,大概姓石。”
“是石卫村的?”
“不是,
“那,你今后就叫石榴,我希望你能跟个石榴一样,笑口常开。”
“谢谢少爷!”石榴也不懂什么规矩,心里感激,便跪下给文瑾磕头。
“起来起来,地上凉,今后不要动不动就跪的,你只要听话,把我交代的事情做好就行。”
“我一定会的。”石榴觉得文瑾比她娘好多了,文瑾看她手没好,都不肯让洗衣服呢,只让她每天把院子打扫干净,烧炕,帮忙做饭,有空了帮着韦十三干干活儿。
石榴看到韦小燕绣花,特别艳羡,她在家得带弟弟,还要洗衣做饭打扫,这些细活,没机会学。
小燕也是个心软的,石榴有空,她便指点着,让石榴先学着纳鞋垫。
小燕用旧衣服拆下的布,收拾了一双鞋垫,是给文瑾的,她觉得石榴是文瑾的丫鬟,就该给主子干活。
石榴一双鞋垫,做了八天,刚开始没少扎手,后面慢慢好了,两只鞋垫,一只歪七扭八,一只基本平整,小燕只好把那只赖的,做了垫子,重配了一只,让她纳好,交给文瑾。
“少爷,石榴学着做的,你不要嫌弃,我下回,一定做好。”石榴抿着嘴,十分惭愧,可再不好,她也舍不得扔了。再说,鞋垫就是不好看,穿脚上还不一样的?
文瑾看看,还挺不错的,高兴地收下:“好!石榴喜欢做女红吗?”
“少爷让做什么,石榴都愿意。”
文瑾很不喜欢布袜子,想让石榴给她织一双针织的。
可惜她只在大学时,只织过围巾,其余的一概不会,最后,干脆把这个教给石榴,让她先学着给自己织一条围巾。
石榴会纺线,文瑾买来羊毛,她便忙活起来,小姑娘手已经好了,做事还挺快的,从纺线到制成,用了十天时间,这期间,她还要每天给文瑾烧炕、烧水沏茶,扫地抹桌子干杂活,没多少业余时间呢。
石榴是个要强的孩子,刚开始织的不好,她都悄悄拆了,交给文瑾的围巾,针脚已经均匀整齐,看着挺像回事的了。
文瑾高兴了,又买来羊毛,交给石榴:“有时间再织,别累着了。”
“给老爷、太太吗?”
“是的,我还有个哥哥。”
“是!”
文瑾搜罗了好些书,不光有种地养鸭方面的,还有巨荣朝的一些历史典故和地理介绍,她必须得了解这个朝代到底处于怎样的状态,别自己闷着头一心忙发财,忽然战祸连绵,她的努力还不都打水漂了?
每每文瑾看书的时候,石榴的脚步都放得轻轻的,唯恐惊扰了主子,有时候见家里没事,也会找小燕说说话。小燕对石榴的围巾特别感兴趣,也让爹爹买来羊毛,纺了织围巾,她会的服装样子可就多了,和石榴在一起琢磨,竟然织出了文士巾给文翰。
文瑾拿着跟个小房子样子的帽子,觉得石榴挺巧的,夸了两句,小女孩越发来劲,竟然给文瑾织出了一双毛袜子。底儿脚尖还有后跟,都是布的。
这个时候的袜子,都是布的,底儿裁成脚底的样子,上面用两块布合成面子,和底儿缝在一起。
石榴就是在这基础上织出的袜子,布底儿四边,用线缝一圈,然后用这些针脚的线做起头,进行编织,慢慢收针,最后形成袜子。
“嗯,不错,比布袜子舒服,也软和。”
石榴很高兴,有空就做,一天到晚手不闲着。结果钱家人过年前一人一条厚毛围巾,两双毛袜子。
文瑾拿到的卖身契上写石榴十一岁,看着最大才十岁,是因为长时间吃不饱,才又瘦又小的。跟着文瑾,吃饭不成问题,小女孩脸上的青黑之气慢慢退掉,变得白皙,个头也窜了一圈,走起来脚步都蹬蹬蹬的有了力量。
文瑾有了帮手,轻松了很多,不至于每天从早到晚,忙那些家务琐事。
文瑾留下长得快、身架子大的十几头母猪,把剩下的都卖了,这才如期给石振宗交付了剩余的四百多两银子,两家重写了契约,这两千亩地,便实实在在属于了她自己。
腊月到了,文瑾带着石榴回了山窝。
和去年一样,她还是把鱼配了炒好的酸菜料,运到省城出售,今年果然有人竞争,但文瑾有商标意识,去年的料包和藤盒上,都印了“钱记”字样,仿冒的其它能做,却不肯把自己姓氏改了写钱记。
巨荣朝的人,把祖宗看得很重,还没后世有些奸商,别说祖宗了,亲生儿子都能搁到网上卖,假冒个姓氏算什么?
文瑾和韦成岚,去了几趟省城,鱼和鸭子销售一空,趁机还又结识了一些商人,为后面其他生意预备着。
只是那个榴花的大掌柜,文瑾依然无缘拜见。
文瑾把石榴交给二伯。韦氏本来一直担心文瑾的生活没人照料,见她买了个小丫头,还挺高兴的,只要有空,就教石榴做活,不仅做饭、洗衣,还包括缝缝补补。
石榴刚开始很害怕韦氏,后来见她待人和气,也不打骂,慢慢胆大起来,有时候还会主动请教,韦氏见这孩子心地挺好,为人也踏实本分,对她就更好了,还用自己织的布,染了红色,给石榴做了两身衣服。不知道的人看见,还当石榴是来投奔的亲戚。
汪陈氏是个闲不住的,她就背着人问过韦氏:“这是不是给文翰准备的媳妇儿?”
“不是,不是!”
“我就说嘛,文翰小小年纪就中了秀才,前途无量,人又儒雅俊俏,多少富家小姐眼巴巴盯着,何须你准备童养媳。”说完她眼珠子一转,“难不成是给文瑾准备的?”
韦氏哭笑不得,解释道:“他婶子你想什么呢,这个孩子在家虐待得都活不下去了,有人从中牵线,卖给文瑾做个小丫鬟。文瑾一个人在石卫村,没人帮着洗洗涮涮的怎么行?她还要经营那么多的地呢。”
“哦,这么回事,嘻嘻,哪个丫头卖到你家,也是享大福了,跟亲闺女似的。”
“这孩子命苦,刚刚买过来时,脸上、手脚胳膊,到处都是冻伤,别提多可怜了,让人实实不忍心。”
“后娘跟前的?”
“娘倒是亲的,就是爹不亲。”
“黑了心了,还有这样的娘。”汪陈氏很是感慨,自此对石榴也非常好,小姑娘这才觉得人间还是好人多,心境渐渐开朗起来。
文翰腊月二十八回到家里,文瑾往他身后望了望,还好,尾巴沈隽没跟着。
也是,过年呢,讲究一个合家团圆,他也不可能跑到别人家里去。
大概因为钱先诚态度比较僵硬,今年过年,钱家大房没出什么幺蛾子,文瑾他们行礼之后,便离开了,事情还算顺利。
令人意外的,就是正月初六的下午,沈隽忽然来拜年,他还带了沈家一个下人,一本正经挑了一担礼物,竟然是一些乡下人少见的尺头布料、海味干货。韦氏虽然没见过多好的东西,但依然能从布料的颜色和精致程度,看出这些都不是凡品。
更别说是海货了,梁中省远离海岸,这些东西连听都没听过,更别说见过、吃过。
韦氏捡了一篮子咸鸭蛋、一篮子松花蛋,外加文瑾定做的蛇皮腰带、石榴织的毛围脖、毛袜子做了回礼。
沈隽让那家人挑着一担鸭蛋回去,他把腰带和围巾袜子留了下来,晚上,把袜子套到脚上:“这是怎么弄出来的呀,松松软软的,穿着很舒服。”
“不知道,文瑾让那丫头弄出来的,她也不知怎么想的,总能弄出这些奇奇怪怪的东西。”
文翰对蛇皮腰带特别满意,二指宽的细条,中间一指宽是蛇皮,两侧用青缎子包边,既华丽,又不失大气。
沈隽手里的腰带,却是中间是青色羊皮,打磨抛光,铮明瓦亮,两边用蛇皮包边,华丽又大气,不亚于文翰的那一条。
皮带扣是银质的,文瑾用了后世皮带扣的结构,一拉就会锁住,用起来特别方便,沈隽十分新奇,拿着反复研究了好一会儿:“这个皮带真好。”
“呵呵,你喜欢就行,也算文瑾的一点心意。”文翰本是无心之说,却若一记重锤,敲在沈隽的心上,他以为这是一句双关语,是文瑾通过文翰,向他表达什么呢。
晚上,文翰困极,沈隽却在身边翻来覆去,他被折腾地难以忍受,侧身用手撑着头,看着好友:“你怎么了?今天的炕烧得刚刚好,并不烫的啊。”
“是,是不烫!”
“那还不快睡?”说完翻过身,却被沈隽强行拉住了。
“文翰,你有没想过,将来找个什么样的女子为妻?”
“怎了?你看上谁了?”文翰忽然睡意全消,在学院里,那些同窗经常讨论这个问题,有个三十多岁的举子王选杰,妻子彪悍异常,而他家贫困,全靠妻子的嫁妆维持,又没法休妻,有回喝大了,向学弟哭着倾诉了一番,完了,还语重心长地总结道:“庄稼歉收,耽误的是一年的生计,下一年说不定就好了,伙计懒惰,也就是一阵子的事情,重新换一个说不定就好了,可这没娶到好老婆,可就是一辈子的事儿,诸位可别学我啊,攀什么高门富户,害的老娘在家,跟个奴仆一般。唉,低头娶妻,抬头嫁女,圣人之言诚不我欺。”
另一个举人张浩然背后撇嘴:“吃着人家,还嫌弃人家,真是没良心,他哪有我苦,家里随时会断顿。贤妻再好,不抵吃不抵穿的,还成天让人担忧的要死,你们别听选杰的话,他那都是矫情。”
文翰再书呆子,现在也到了该娶亲的年龄,心里不可能没有想头,就是没人可以诉说和讨论,现在听到沈隽开了头,八卦的心情大涨,忍不住问道。
“只是这么说一说,我哪有机会,认识好女孩?”
文翰泄气地躺好:“那就睡吧。”
“别呀,咱俩聊一聊,你有没想过,找个什么样的媳妇?”
“想有用吗?遇到什么就是什么吧。”
“以文翰兄这家事、长相,提亲的肯定不少吧?”在学院,他们不论年纪大小,互相称兄,其实沈隽和文翰同岁。
“唉,不瞒沈隽兄,是不少,可一个个大字不识的,我实在不中意。”
“嘻嘻,看来,文翰兄是想找个才女了?”
“才女倒不至于,女子读书也没什么大用,除了世家,哪有读很多书的?我只求不要目不识丁、愚钝不堪就行。”
“这样啊。”沈隽恍然,然后追问,“你要读书科举,结婚晚点也在情理中,文瑾呢?她希望找个什么样的媳妇?不会就是这个小丫鬟吧?”
文翰也吓了一跳,一只手撑着炕,半坐起来:“不会吧?你听她这么说的?”
沈隽见文翰竟然真的不知道文瑾是女子,满腔的热情顿时凉个透,意兴阑珊地裹紧被子:“睡吧,明天的事情明天再说。”他翻过身,很快就入了梦乡,却换文翰替文瑾惋惜不已,他一直觉得自己这位弟弟聪明过人,可眼下,现实却是,弟弟没读多少书,他家也没有多少钱,更没有一点的势,文瑾凭什么能找个好媳妇呢?
惋惜难过了半天,文翰才沉沉入睡,第二天,明显得有些萎靡,让韦氏十分心疼:“文翰,晚上读书切不可太晚,读书要紧,身子更是要紧。”
文翰大惭,连连点头,吃了早饭,小小补眠,然后就埋头读书,沈隽心里有事,实在没法安心,便找借口说他头疼,要出去走走。
“我陪你一起吧。”
“不用了。”沈隽伸手拦了一把,隔着窗户,看到文瑾往院子外面走,趁机道,“哟,文瑾出去呢,让她带我在山前转转吧,我还没好好领略咱这里的冬季景色呢。”不等文翰说话,他就抓起外衣,急急出去了。
文翰犹豫了一下,觉得弟弟陪朋友玩,也是一样的,便又坐下念书去了。
文瑾是去采冬笋,这个时代没有塑料大棚,除了干菜、腌菜,就是白菜萝卜这些冬储菜,一点新鲜蔬菜也没有,今天还是汪陈氏告诉她,可以在山前那片竹林里挖冬笋。
刚走到大门口,就听到背后脚步声。
“你这是做什么去呀?”
文瑾扭头对沈隽笑了一下:“去挖点竹笋,天天白菜萝卜的,你觉不觉得腻味呀?”
“你做什么都好吃,我怎么吃什么都不腻味。”
文瑾被夸地红了脸,却不好意思说什么,她还没和沈隽单独在一起过,多少有些尬尴,还有些羞涩,在这个时代久了,前世的记忆已经十分淡漠,她长期把自己定位于十来岁的少女身份,自然有了这种少女心态。
沈隽看到文瑾脸上淡淡的酡红,心里却是欣喜不已,只是脸上不动声色:“虽然过了年,这还是冬天的,你也不怕有狼?敢这么独自出去?”
“我这才出门找伴儿。”文瑾解释。
“我陪你去。”
文瑾犹豫,“这怎么好?会耽误了沈大哥读书的。”
虽然知道沈隽在学院并不用功,但他的学识和能力,还是要比文翰好,这说明什么?文瑾认为,沈隽的放浪形骸,只是表面现象,他背着人,肯定学得很努力。就算他是天才,过目不忘,也得过一遍才是,也得好好思索,才能深刻领会书里的意思。
“我读了一早上了,很累。”沈隽微微皱眉,敲了敲头,“这里跟塞满了一般,得活动活动让它化了。”
“哦!那走吧。”文瑾转身往外走,沈隽在后面跟着,出村往西,到了史家的豆腐坊门口,这段路村民扫过雪,有二尺宽的小道,走起来很容易,再往前,可就麻烦了。
第一百零二章 情意
雪粒冻得硬硬的,踩在脚下跟沙子一般,一脚下去,雪就漫过了脚背,走起来十分辛苦。沈隽从后面赶上来,和文瑾并排,看着她的侧颜:“我还没在冬天看过这里的景致呢,今天既然出来,可要好好欣赏一番。”
“哦,好啊。”文瑾觉得,南方的细雪和雪中红梅,适合那些文绉绉的人欣赏,北方千里冰封万里雪飘,虽然不如南方风光精致,但它粗犷中大气磅礴,自有独特的风格,光这一眼望不到边的连绵山脉,气势恢宏,高低错落,都能令人为之荡气回肠心胸开阔。
两人默默走着,虽然路途并不远,可这种深一脚浅一脚的雪地,令人十分疲累,文瑾热得鼻尖冒汗,她先是解开绕在脖子上的围巾,过了一会儿,又卸了头上的风帽。
钱隽一伸手就把帽子重新扣在文瑾头上:“热了我们歇会儿,山风这么硬,你这不是寻着着凉么。”
“马上就到了。”文瑾不好意思地笑道。
“那就更有时间休息了。”沈隽终于找到话题,禁不住嘴角含笑,“又不是去军前应卯,迟一分半刻的,便要人头落地,你急什么。”
“呵呵!”文瑾笑得有些不自在,她总觉的沈隽的眼睛里,有一团火焰在烧,烧得她特别不自在,这才拼命赶路来着。
心神一松,文瑾忽然脚下打滑,幸好沈隽手快,一把拉住了胳膊,才没有狼狈地去亲吻大地。
“慢慢走,小心点!”隔着厚厚的棉衣,文瑾依然能感到沈隽的手滚烫滚烫的,她有些不自在地挣脱了一下,沈隽待她站稳,便轻轻松开,看到文瑾脸上的红晕,沈隽心脏狂跳。文瑾的羞涩和微微拒绝,在他看来,实在是太可爱了,他见多了花痴女,别说自己主动去搀扶,他紧躲着,那些女孩都能假装跌倒,往他怀里扑呢。
文瑾为了转移尬尴,指着路边:“你瞧这树,冰雕一般,多漂亮。”
腊月里下了好几场大雪,一层一层累积在树干上,部分化开流下来,又被冻成晶莹的冰溜,整棵树干,上面是如玉一般的白雪,下部却是水晶一般的冰棱,就在这时,阳光忽然突破层层雾霭,直直照射下来,整棵树忽然折射出璀璨绚烂的光芒,文瑾一时目眩神驰,看得呆了。两人就这么并肩站着,感受大自然的神妙莫测、美妙绝伦,一时四野静寂,只听到两颗心在咚咚跳动。
沈隽望着文瑾的侧脸,那黑亮的眼睛里满是赞叹和感动,连带整个人,都显得通透灵动、秀美非凡。
这样的女子,怎可能是仅仅读了两年书的一个普通山姑?
沈隽没想到,自己竟然在这山野乡间,找到一颗熠熠闪光的绝世珍宝,她在这寂寞的角落,灿灿发光,却静悄悄不为人知。
是老天爷安排在这里等我的么?这个念头一起,他便再也拟制不住的心中狂跳,虽然以前,他听文翰说起文瑾,心中特别好奇,也产生了交结的心意,在第一次见面,他发现文瑾是个女孩时,便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他是个喜欢探究的人,在接下来的日子,找机会和文翰一起来见文瑾,每一次,他都有新发现,每一次,都让自己更好奇,不知不觉,他已经深深陷入而不自知,刚才的念头,让他忽然明白了自己的心意。
为了抵制后娘为他安排的婚姻,他对那些京城贵女不屑一顾,也把自己的心灵封闭起来,少年情怀总是诗,今天,他心中的诗情画意,终于喷薄而出,挡也挡不住了。
文瑾直到看得眼睛发酸,这才不得不低下头,闭眼休息。第六感,让她感受到了沈隽炽烈的目光,心中悚然一惊,不自在地打破寂静:“这大自然,实在太过奇妙,不仅赋予人类无法用言语形容的美妙景致,还有无数珍禽异兽、奇花异草,就连普通的山间竹笋,也能令人齿颊留芳,真是神妙无比。”
“唔,真的啊,我以前都没注意呢!”沈隽微笑着,继续看着文瑾,只是控制了自己的情绪,眼光平静下来。
文瑾没话可接,只好默默往山上走去。
沈隽跟在她背后,心中思绪万千,脑子里一个疑虑接一个疑虑:文瑾为何要女扮男装?是在躲着谁,还是被人强迫的?为何对她视如亲生的伯父伯母和堂哥,都不知道这个秘密呢?她脑子里那些古怪念头,是自己想出来的,还是有人教导?从文翰那里得到的消息,钱文瑾,绝对是一个孤单的山乡女子,背后并没有高人指点,可是……
默默走完平缓的山坡,开始攀爬一段略微陡峭的山路,沈隽很自然地伸手扶着文瑾,一副怕她滑倒的模样,文瑾也顾不得避嫌,谨慎地看着脚下,一步一步走到竹林旁边。
文瑾先用锄头挖笋,沈隽在一边看着,很快就看出文瑾找笋的窍门:“我来!”
文瑾没说什么,把锄头交了过去,两人轮换,足足挖了一个时辰,文瑾手里的小藤篮已经满当当的了。
“好了,好了,咱们回吧,嘻嘻。”默契的配合,丰硕的收获,让文瑾一时忘情,她高兴地展颜一笑,催促沈隽返回。
沈隽看到文瑾无邪的笑颜,心中一动,忍不住又盯着看了一眼,文瑾意识到自己有些失态,赶紧低下头去。
“你笑什么?”沈隽很快控制了情绪,声音十分平静。
文瑾听到他醇厚平和的声音,心里也安宁下来:“还是你有劲儿,换成我,根本挖不了这么多。”
沈隽忽然想起“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的诗句,禁不住心疼不已,他一只手拿着锄头,一只手扶着文瑾,两人顺着山路往下走。
“你想吃什么,出钱让人帮着采就行了,今后这么危险的地方,就不要亲自来了。”
文瑾心里一热。二伯一家对她关爱有加,但像沈隽这样,能深刻打动她心的时候,也是有限的几次。
文瑾强压激动:“我会小心的。”
沈隽却对这样的回答十分不满:“什么叫你回小心的?还准备冒险吗?”语气竟然十分严肃。
文瑾也说不清为何,却觉得这严肃里,满含关爱,禁不住乖巧地点头:“我也没想到路上这么滑,今后再也不这样了。”
“这才乖!”沈隽松了口气。
俗语说,上山容易下山难,再加上太阳一晒,雪有些开化,路上便更加湿滑难走,文瑾几乎靠沈隽半托着才走到山下。
“今天多亏你了,谢谢!”文瑾由衷地说道。
沈隽却不高兴地皱起了眉头:“你这么和我客气吗?是不是我吃了你那么多的饭菜,一见面就该不停地说谢谢呢?”
文瑾诧异地看了沈隽一眼,他怎么变脸比翻书都快?
沈隽立刻感觉到了文瑾的情绪,他声音低沉地道:“我朋友很少,亲人又不在身边,拿你和文翰当兄弟姐妹,你却这么和我生分!”说着,忍不住有些伤心地低下头。
文瑾心里十分不忍,用手背碰碰他胳膊:“别生气,我道谢,是表达心里的感谢之情啊,难不成跟冷血动物一样,对你的好意无动于衷,你才高兴?”
“真的?不是把我当外人,才说我客气话的?”
“……”文瑾不知该说什么好,可见沈隽还眼神热切地看着呢,只能点点头。
沈隽满意地勾起嘴角,那如阳光一般的笑脸,简直能晃花文瑾的眼,她赶紧低下头:“今天你想吃什么?”
“你做什么我都爱吃。”
这话说的,文瑾更是抬不起头来,回村的路上,又是相对无言,文瑾低着头,沈隽看着她。
终于拐过弯儿,在门口张望的文翰看到了,扬起手臂招手。
“我先走了。”沈隽歉意地低声给文瑾说道。
“嗯!”
文翰快步过来,接过沈隽手里的锄头:“你俩采这么多山笋?辛苦辛苦,这冬笋可不好采呢。”
“对我沈隽,哪有难事儿。”沈隽摆出一副欠揍的嚣张模样。
“就吹吧你。”文翰本来想拍沈隽的脑袋,看到他身上的泥土,便改成帮沈隽拍打身上的土。
回到家里,文翰看到文瑾脸色疲惫,心疼地说道:“那么辛苦就不要去了,又不是没吃的,瞧把你累的。”
“没事的哥哥。”
“快进屋歇着,石榴烧好了热水,快去泡泡脚。”
“哎!”文瑾点头,乖乖进屋。
沈隽不高兴地对着文翰的背,盯了一眼,心里怨嗔:“你个滥好人!”回过头,他又自嘲地笑了一下,那种话,在众目睽睽之下,他也不敢说啊,幸好有文翰帮他,不然,文瑾肯定跑到厨房忙乎去了,她那人,哪里懂得如何保护自己?
想到这里,禁不住又是一阵心疼,沈隽一向觉得自己很命苦,可看到钱文瑾一个小女子,竟然得承受这么多,比自己过得还艰难,心中更加怜惜。
石榴很快烧热了水,端了一木盆进了西厢房,文翰则拿出自己屋里的木盆,倒上剩余的水,一边往屋里走,一边叫沈隽:“你也赶紧泡泡脚,看靴子上面都是泥水。”
“我不冷,真的!”沈隽声音差点哽咽起来,觉得这小小的农家院,比他那金碧辉煌巍峨庄严的王府,要温馨一百倍。
文瑾洗了脚,换过鞋子,就跑到厨房去帮忙,让石榴和韦氏硬架着送了出来,她心中感动,笑着回到房间,在热炕头躺着翻书休息。
韦氏已经在另一个灶上,熘好了馒头,以及她做的条子肉、小酥肉,还把用水泡开的干野菜,焯熟凉拌了。
石榴炒了个溜肥肠,又做了个茄子煲、猪肚汤,便开饭了。
文瑾真的累了,饭后小睡了一觉,顿觉精神大振,走到院子里,嘴里还在感慨:“酣眠固不可少,小睡也是别有风味的……”她不知不觉,竟然背起了朱自清的荷塘月色。
沈隽就在院子里站着,文瑾的话听得真真的,他心里忍不住怀疑文瑾另有际遇,一个只读过两年书的人,能说出这样的话来吗?对文瑾的看法,就又升高了一个层次,觉得那些高门贵女,也未必有文瑾的才情,就更没有文瑾的善良和聪颖。
文翰没午睡,这会儿看书看得头发晕,刚好走出房门,他今天穿了一件圆领天青色的府绸长衫,腰上就系着文瑾做的蛇皮腰带,颜色搭配特别合适,整个的人,都平添一份矜贵之气。
文瑾这才像发现新大陆一般,看着神采飞扬的堂兄:“哎哟哥哥,没想到这个腰带和衣服如此般配,真好看。”
“当然好啦,沈隽说,这样的腰带,到了京城,没有二三十两银子,别想买得到。”
文瑾心中一动,立刻盘算起来,虽然这种颜色艳丽的蛇皮非常难得,但有种绿花蛇却很常见,颜色设计搭配好的话,也漂亮着呢。是不是可以把这个做成产业呢?
“想什么呢?”看文瑾深思,沈隽忍不住好奇,问道。
想到不能让二伯夫妇知道,文瑾笑了笑什么也没说,盘算着去了石卫村,再好好计划计划。
沈隽恨不能打开文瑾的小脑袋,看看她到底在沉思什么,他只恨自己不能伸手,去抚平那微微蹙起的眉尖,想到这张小脸灿然一笑,令花儿都能失色的美丽,沈隽心疼不已。
文翰煞风景地问沈隽:“沈兄,你认为‘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这句话里的‘仁’,和孔圣所言的‘人爱’一样吗?圣人言‘以德报怨,何以报德?以德报德,以直报怨’是不是不够仁义呢?”
“我认为,仁义本就该对仁义的人才能施行,对恶人施仁,就是助其作恶,这不是仁,而是害人……”两人一边说着,一边进了屋子。
钱先诚听见两个孩子醉心学术,大为欣慰,在老婆跟前称赞道:“咱翰儿是个好样的,交的朋友都是出类拔萃的,这个沈公子,学识也很好呢。”
韦氏正对着窗户的光亮缝衣服,闻言抬头对着男人,欣慰的笑了一下。
文瑾带着石榴,把挖回的竹笋剥皮清洗,让石榴给挡住了,小姑娘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经过人和人之间,竟然可以这么和睦,这么互相关爱,这几天,她就像浑身攒满了劲儿没处使一般,争着抢着干活儿。
文瑾也满脑子生意经,尤其是没法拓宽商路,让她烦忧,便干脆放开手,自己坐在阳光下,看似晒太阳,实则在沉思。
沈隽隔着窗户看见,心里十分难受,看文翰在练字,便悄悄走出来:“文瑾,有什么事情要我帮忙不?”
文瑾一愣,随即摇头:“没有,没啥事儿。”她强挤出一个笑脸,找个借口溜进了房间。
接下来两天,文瑾有意躲避沈隽,她从沈隽望过来那热情的目光里,感到了他的欣赏、心动、和爱怜,这不仅让她心中警铃大作。
随着年龄一天天增长,文瑾也考虑过自己的婚姻,做好了和一个普通农人厮守一生的准备,可惜身边没有出现过一个令她心动的男人,好不容易出现一个沈隽,可惜,竟然是个豪门富少,有着她难以攀越的身份鸿沟。
婚姻不仅仅是两个人的事情,还包括两人背后的家庭,就算抛开政治、经济方面的原因,两个身份地位相差太大的人组成一个家庭,其中的生活习惯和思维方式,势必有很大差异,这是很难调和一致的。她明白,很多女人,见到一个高帅富,恨不能立刻吞吃入腹,也不管自己是不是能消化得了。前世里讲究人人平等,灰姑娘嫁入豪门的日子都不好过,更别说这个时代了。
文瑾自问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真正爱她的直系血亲,二伯和二伯母,又是特别重规矩面子的,那她就要好好经营自己的生活,不该是自己的,就要坚定心念,一定不许伸手,不然,到时候怎么死都不知道。
她只想过自在的日子,不想成天战战兢兢看婆母和男人的脸色,悲剧常常因为贪婪所致,文瑾告诫自己,决不可妄想自己不该得的。
活了两世,文瑾听多了红颜薄命的故事,无非是有几分姿色,不想受穷又不想吃苦的女人,把自己的一生交付给一个富有的男人,奴颜婢膝忍声吞气,最后却没能逃脱悲惨的结局,文瑾觉得这是她们自找的,无论长相如何,人都该自立自强,尤其是女人。
文瑾不怕受穷,自己有想法有干劲,为何不直起腰杆想怎么活就怎么活,为何要把自己送入那深宅大院里受折磨呢?
文瑾也曾经期望沈隽真如沈平所言,只是个破落户子弟,可这一回,沈隽随随便便拿出文瑾在这一世根本没见过、也没听说过的礼物,就说明了问题,沈隽,即使破落,也绝对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的那种。
虽然沈隽只是个表少爷,可当年若不是门当户对的人家,沈家能看上吗?
文翰说过,沈家老太爷曾经做过首辅,那就是说,十几年前老人在的时候,沈家是文臣领袖。
沈隽的家,能差到哪里呢?
沈平虽然是庶出,但毕竟是首辅的亲孙子,那家教和熏陶,也绝不会是普通人家所能有的,可他也没有沈隽身上的那种大气,那种超凡脱俗的高贵之气,文瑾认为那是一种长期的积淀,几乎可以说,从出生时就开始培养的东西,沈平作为庶子的儿子,还欠缺形成的条件。
这些,足够说明文瑾的判断是正确的。
沈隽感觉到了文瑾的躲避,可惜他和文瑾相见,只有饭桌上,众目睽睽之下,他能说什么?敢说什么呢?
就在沈隽抓耳挠腮不知该如何打破僵局时,钱家来了客人。
第一零三章 说 亲
钱先诚看到大哥和大嫂,又是两手空空来拜访,只觉得眼前直发黑。钱家大房初一没有出什么幺蛾子,是看在钱先诚一个冬天没少做贡献的份儿上,钱先贵尝到了甜头,食髓知味,这不又上门来了。
文翰和沈隽在房子里讨论学问,文瑾在屋里看书,石榴正在厨房炖酸萝卜老鸭汤。
“先诚,大哥看你来了。”文瑾听见声音,隔着窗户看了一眼,鄙夷地撇了撇嘴,两手空空,说这话也太不要脸了。
“大哥!”
文瑾能看出来,钱先诚的笑容里,有那么一丁点的喜悦,更多的却是无奈,整张脸,笑跟哭似的。
听到声音,文翰也站在了窗口张望,沈隽很好奇,也跟着文翰往外看,他奇怪文翰是个非常重礼的人,为何大伯来了,不出门打招呼。
钱先贵夫妇被让进了上房,坐在热炕上,东拉西扯了一大通,钱先诚唯唯诺诺,光嗯嗯的应声,没说什么话。
“先诚啊,我明天要请赵捕头来家吃饭,你知道,我丢了钱,得靠他来追回。”钱先贵希望赵捕头再抓住贼时,追出脏银,说是他丢的,借以挽回损失,反正惯偷的家,都是要被抄了的,那些银子全部入了官库,也装不进赵立的口袋。
“哦!”钱先诚应了一声,没接声。
焦氏很着急:“先诚呀,你可得帮帮你哥呀。”
“我能帮什么忙?”
焦氏早就领教了钱先诚的愚钝,这会儿也不拐弯抹角,而是直接说道:“你还不给你哥捞条鱼,再给些鸭蛋、鸭子、还有莲子、大米?”
“大米可以,其它的都卖了,没法给你。”钱先诚不想让人知道他和文瑾分家,一直捂着此事,现在文瑾在家呢,自然不敢把鸭蛋和鱼送人情,他可以悄悄补偿文瑾,但当面如何有胆那样做?
“我就不信,你能不给自己留。你刚才的厨房里,在做什么?”焦氏很气愤,忍不住提高了声音。
文瑾已经从隔壁把魏大娘孙子——小萝卜抱了进来,低声叮咛了几句,让他跑进上房。文翰和沈隽见文瑾鬼鬼祟祟的弄进来一个小孩,很奇怪,就悄悄走到东次间外面偷听。
因为魏大娘当年对亮曦特别好,韦氏也对小萝卜很好,有点什么吃的,都不忘给孩子送点,因而,小萝卜跟韦氏特别亲近,只见他小跑进去,拉着韦氏的手:“韦大娘,你家大瓜又来抢东西了吗?”
屋里人无不色变,文翰差点爆笑出声,沈隽一脸莫名其妙。
“一根老藤结仨瓜,大瓜缘何来你家,两手空空不带礼,走时带着鱼和鸭。”小萝卜当年,跟着亮曦学会了这个顺口溜,他们甚至把这个发展成了一个小游戏,因而,不光是他学会说,山窝很多人家的孩子都会说。
钱先贵气得跳下炕,差点把炕桌都带到了地上,他愤怒地指着钱先诚:“老二,你,你……”
钱先诚的脸色也非常不好看:“大哥,你想要面子,哪怕来时,提着几个玉米棒子也成啊。”
“你这是挑我的礼了?”钱先贵逼视着弟弟。
“我这不是想让你有几分面子吗?你刚才进来时,我恨没有提前给你准备好礼物,让你提着,好歹,好歹……”钱先诚声音低下去,“文翰和文瑾都在家啊,孩子大了,让我怎么说呢?他们也是有想法的人了。”
文翰见大伯竟然敢这么逼迫父亲,早就怒火填膺,掀帘子走了进去,沈隽很想看看,钱家这位老大是什么嘴脸,便在后面跟着。
韦氏脸涨得通红,觉得家丑让人瞧见,恨不能有个地缝躲进去才是。
焦氏注意到了沈隽,悄悄拉了拉钱先贵的衣襟。
钱先贵其实也注意到了沈隽,他在县衙,肯定接触的富人多,一眼就看出沈隽不是凡品,本来还要训斥钱先诚的话,立刻就变了:“哈哈哈,老二呀,是大哥疏忽,我总觉得咱是亲兄弟,拿过来拿过去的,生分了,现在哥哥这不是手头紧嘛,等我宽裕些,一定不会少了兄弟你的。”
说着,钱先贵拉着钱先诚:“二弟,坐,坐下,是哥哥的不是,我明天一定把礼物补上。”
“大哥,我也不希图你什么礼物,可,可,这边的家产还有文瑾一份,我可以送出自己的,老三那一份,却是不能啊。”
“是,是,是大哥疏忽。”
焦氏不明白男人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但她在家,一向看男人和婆婆的眼色过日子,便跟着坐下了。
文翰悄悄退了出来,沈隽也随后紧跟。
钱先贵又云天雾地地说起他在县衙里的事情,钱先诚插不上嘴,只有听的份儿。
“弟妹,你家来客人了?”焦氏悄悄问韦氏。
“文翰有个同窗来拜年。”
“文翰的同窗?这可是远客呀。”
“嗯,怀津府的。”
“看样子是个富人家的孩子?”
“是的。”韦氏觉得,能随便送出那么贵重的礼物,沈隽肯定不是普通人家的孩子。
“哎呀,弟妹,啧啧,你和老二这心里,根本就没我们啊,亏你大哥成天还想着混出点人样,就拉拔你们。”
“我,我们没想过要大哥拉拔,再说,我们能帮你什么?”
“弟妹啊弟妹,你明知道文艳都十五了,还没有找到婆家,也没想着帮我问问,这个文翰的同窗,是不是订婚了?”
韦氏的脸爆红,直替妯娌羞愧,就钱文艳那好吃懒做的样儿,给人家沈隽提鞋都不配,亏得焦氏能说出那样的话来。
焦氏一看韦氏的样子,立刻明白她心里想的什么,气得恨不能打韦氏一耳光:“怎么?我文艳要人有人,要样有样,在林津镇可是头一份,什么样的男孩她不配?”
韦氏咬了咬下唇,硬憋住没说话,文艳长得是还行,肤白眼大,不胖不瘦,可她不耐看啊,再加上动不动就喜欢扭腰摆臀,捏个兰花指,刻意做作的样子实在令人作呕。
她要是站在沈隽身边,可真是玉瓶让牛粪糊了。
钱先贵一边和二弟拉扯,一边偷眼看老婆和弟妹互动,焦氏脸色不虞,他便知道事情很不顺利,大女儿文茜没嫁好,不但不能借力,还动不动跑回娘家蹭饭,已经够让他窝火了,谁知二女儿的婚事,也十分不顺,他曾经看上王主簿的小儿子,悄悄央人上门提亲,谁想王主簿一家搬走了。
后来,他又看上县城里沈百万家一个庶子,媒人过去说了一嘴,也是毫无声息,人家连相看都没提起,年前,钱先贵甚至暗示黄乡吏,想和人家结亲,这个黄乡吏的大儿子,可是个有出息的,听说连他老子,经常都听儿子的,这样家道殷实,孩子能干的,也是个好亲事,谁想,黄乡吏却在正月里给儿子定了亲,是霍家寨一个地主的女儿,听说那地主老婆当年嫁妆丰厚,现在放出风声,要给女儿陪二十四抬嫁妆。
钱先贵连十二抬都舍不得,他恨不能只收聘礼。
“哎哟弟妹呀,我家文艳嫁得好,你们二房不也一样沾光?你怎么这么死心眼?说不定这个公子,一眼就相上亲了呢。”
“……”韦氏简直无语了。
“弟妹,没想到啊没想到,你们两口子背后是这么看我们的,亏了我和你哥,还把你们二房当亲人,这点忙都不肯帮,我告诉你,不管你怎么想,明天都要给我打听清楚,这位公子到底定亲了没有。”
焦氏和钱先贵气哼哼地告辞离去,钱先贵一再保证,明天送礼物过来,逼着钱先诚给捞了两条鱼,抓走一只鸭,还提了一篮子咸鸭蛋。
钱先贵第二天请赵立吃饭,当然会请黄乡吏来作陪,还有县衙户房的书办翟云,翟云管着一县的税收,其实是县衙六房最实惠的。
吃过饭,送走客人,钱先贵想起弟弟家那个一身贵气的少年郎,他只是觉得那孩子不同凡响,可沈隽身穿蓝色细布直缀,他并没当成多有钱的,仅仅以为是一般的财主家庭,这回,他看上的,是沈隽过人的外表和不凡的气质,他想押宝,押沈隽将来能高中桂榜,青云直上。
忍着心疼,钱先贵从家里捉了一只鸡,拿了一小袋白面,他犹豫了一下,觉得还是太少,最后狠狠心,拿了两截莲菜,这还是他从两家邻居争地基的案子里诈来的,但进了他家门,再拿出去时,还是心疼不已。
没想到钱先贵竟然真的还礼来了,钱先诚立刻有些惶恐,也多少有点羞惭,觉得逼着哥哥礼尚往来,有些过意不去,他亲自叫了沈隽过来,询问人家有没有订婚。
沈隽的心里一阵狂喜,还以为文瑾躲避他,是为了尊礼,不愿让人说闲话,而是把心意告诉了伯母韦氏,让长辈出面解决问题。
这才是好女孩应有的做法,沈隽虽然觉得文瑾豁达跳脱,不是拘谨于礼的人,可她能这么做,证明态度是郑重的,是对自己的重视。
“我还没定亲!”沈隽态度沉静,不卑不亢地给韦氏答案。
韦氏只觉得头疼欲裂,若是沈隽已经定亲,她不就不用说那让自己羞惭丢人的话了吗?
“文翰有个堂妹……”
沈隽大喜。
“就是昨天来拜访的他大伯家的,比你小一岁……”
沈隽被兜头泼了一瓢凉水,心都凉透了,可面对韦氏,又没法说出来,只好低下头:“伯母,我的婚事,只有父母能够做主,并且,一定是和大户联姻的,不可能在山阳找妻子。”
韦氏心中一轻,禁不住笑起来:“这就好,你这么好的孩子,也该挑个高门大户的贵小姐,而不是我们这里的乡野丫头。”
沈隽看到韦氏由衷的笑容,明白她也是被迫的,可心里,对好友的母亲竟然这么糊涂,明知不该做的事情,竟然还在泛滥的亲情压力下,把事情做了出来。
他明白文瑾为何不得不借助小孩子的嘴,来申告自己的权利,来表达自己的不满了。
“她那么聪明敏感,为了这个家,不仅要吃苦受累,还要承受那些饿狼披着亲戚的外衣,对她的盘剥和损伤,文瑾,她那柔弱的肩头,到底承担了多少重担,那孤独的心灵,有承受了多少委屈和无奈?
沈隽更加郁闷,连文翰都看出来了,但不管他怎么问,沈隽都推说学得累了,文翰只好让他多休息。
焦氏没想到是这样的结果,心情非常不好,尤其是看到自己拿来的礼物,更加难受,早知道就不来这一趟了,白白好过了老二家。
钱先贵却不这么想,他刚才看到沈隽腰带扣,镶了一块羊脂玉,晶莹润泽,一看就不是凡品,这可不是普通人家能拥有的,就是乡下拥有千把亩好田的地主家,也绝不可能拿的出来,更不可能随随便便就那么系在孩子腰间,这个小公子,是个有来头的大富贵人家子弟。
听钱先诚皱着苦瓜脸说沈隽必须和大户人家结亲,钱先贵甚至还有些兴奋,其实,他知道女儿配不上沈隽,毕竟,沈隽的父母又不是瞎子,自己儿子那么出众的相貌,怎么可能看得上文艳?娶妻,那可是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但妾室可就不一样了,一般大户人家的公子,哪个身边没几个可心的女人?父母一般也不太管这事,只要儿子能瞧上就是。
他是个男人,自然明白男人的心理,文艳做正妻,或许不是良配,但是要说去做妾,还是很受男人欢迎的,那身材玲珑浮凸,别提多吸引人了,再加上,文艳自从长大,被街上几个游手好闲的男人多盯了几眼,已经初窥风情,知道如何勾引男人了,每天搔首弄姿的,令一帮轻浮的男孩,借故在钱家大房门口来回张望,希望能瞧上文艳一眼。
男追女隔层山,女追男隔层纸,钱先贵确定,若让女儿出马,这个沈公子,一定跑不脱。心里有了计较,钱先贵便心气儿顺了,和二弟说了几句闲话,带着妻子返回家。
走在路上,见四下无人,焦氏便气恼地嘟囔:“可惜咱那只老母鸡,还能下蛋呢。”
“妇人之仁,你懂什么?明天,让文艳过来,跟她二婶学针线,弟妹的手艺,可比你好多了。”
焦氏不明所以,委屈地低下头去。
“给艳艳打扮漂亮些。”
“是!”焦氏低头回答,还沉浸在心酸中没法自拔。
钱先贵也不点破,他知道,没有女孩子能见了沈隽那相貌不动心的,尤其是自己的女儿。
文瑾见大房夫妇俩竟然破天荒什么也没带,就这么返回去了,惊讶之极,简直跟亲眼瞧见太阳从西边出来了似的。
文翰见沈隽无精打采,心里也着急,便提议出去转一转。
“有什么可转的?”沈隽还是打不起精神。
文翰想了想:“听说正月十五平陵庙会很热闹,我们不如去玩玩,我爹娘还有文瑾,一直守在家里,也闷得很,干脆,大家一起去。
听说文瑾也去,沈隽立刻来了精神,但他又不敢表现太明显,便闷闷地点头:“好吧,说不定我转一转,头就不疼了。”
文翰出去把自己的打算给文瑾说了,文瑾正发愣呢,根本没听见。
文翰这才发现“弟弟”不对劲:“你怎么了文瑾,不舒服?”说着,伸手想摸一下文瑾的额头,唯恐她发烧了。
文瑾忽然惊醒,赶紧躲避:“不是,我好着呢。”
“那你,我说话你都没听见。”
“我奇怪大房的人,今天竟然送礼来了。”
“这有什么奇怪的?他可没少拿咱家东西。”文翰说完,又问道:“你到底去不是府城看庙会呀?”
平陵府文化积淀并不深,却不知为何会有那么规模盛大的一个文王庙,听说建筑精致大气,别具一格,一年一度的庙会,更是人山人海,热闹非凡。
见文瑾犹豫,文翰动员道:“我去把舅舅也叫上,他都答应我好几年了。”一副十分期待的模样。
文翰是个独生子,和文瑾的感情,真的不比亲兄弟差,他自己希望去的地方,自然也希望带上文瑾。
“好吧。”文瑾一点头,文翰立刻便露出微笑。
平陵的庙会,一共有三天,他们明天去,在那里住一晚,刚好能看到后天最热闹的时候。
钱先诚听说去文王庙会,便动员韦氏也去,他以前去过,说起那里的热闹,一脸神往,文瑾听他说有舞狮子、耍龙灯、踩高跷、扎高台,还有她在后世,只听过没见过的打花,也禁不住期待起来。
韦氏最后忍不住心动,竟然答应下来,文翰骑驴去叫了舅舅,韦氏和文瑾起早贪黑,煮了咸鸭蛋,烙了干薄饼、石子馍,凌晨还煮了一锅汤,放进兜了棉套子的瓷罐里,准备路上喝。”
两辆牛车,吱吱嘎嘎地响着,上了路。
钱先诚夫妇和韦成岚一辆,带着全部吃食,文瑾、文翰和沈隽一辆,以前,沈隽都和文翰并排坐在车辕上,这次,他却蔫蔫地坐在车厢里,和文瑾对面。
文翰还当沈隽头疼未愈,叮咛文瑾要多加照顾,文瑾当了真,果然对沈隽十分温柔,把这坏小子高兴的,在心里偷笑不止。
第一百零四章 把臂同游(1)
立春也才过了几天,吹在脸上的风,就不那么冰冷,多少带了些柔和和温暖,小溪边上的柳枝,也轻快地舞动起来。
真是一元复始,万象更新,难怪这个时候,人们的心情总是充满期待,充满欣喜。
“你俩吃不吃炒萁豆?”文瑾拿了个小竹篮问。
“吃。”文翰扭头回答。
这么大的男孩子,饿得特别快,吃过早饭一个时辰了,文瑾猜着他们该想吃东西了。
炒萁豆,是把一种粘性很大的黄米磨粉,加糖和成软面团蒸熟,待凉下来,再擀成薄片,切丁晒干,然后用油炒了,吃起来又甜又香,在这个没有什么零食的时代,算是一种家做的美味小吃了。
文瑾的小篮子,中间分成四格,不仅有炒萁豆,还有核桃仁、炒馍豆以及猕猴桃干。
“咦,这炒萁豆怎么比以前的好吃。”文翰好奇。
“呵呵,我加了些桃汁。”
沈隽指着绿色的圆片:“这是你说的猕猴桃?”
“嗯,你尝尝。”文瑾回答。
沈隽把四种挨个尝了一遍,便专心吃起猕猴桃干,偶尔吃吃其他。麻辣咸香的炒馍豆,他很少动,但文翰却最中意这个,结果吃了一会儿,就渴了,停下牛车,到后面这个车上要水喝。
韦氏干脆让他又拿了石子馍过来吃。
石子馍也是当地的一个小吃,经常给孕妇准备的,上好的麦面,加水、鸡蛋、油、盐、花椒叶末和成面团,擀成饼,埋进烧热的小石子里烘熟,吃起来咸香酥脆,十分可口。
韦成岚赶的牛车,就跟在后面,说话吧,文翰说不定就能听见,沈隽不敢造次,只能看着文瑾,希望用目光,传达自己的一腔情义,文瑾只好低着头,不敢说也不敢动。这个姿势摆得久了,浑身酸痛,她下意识地伸了个懒腰,却和文翰的眼光对上了。
她前世也谈过男朋友,但却没见过沈隽这样的眼光,充满热情和希冀,还带着无奈和痛苦,文瑾差点下意识地去安慰他,手都伸出来了,才猛然惊醒,赶紧缩回,却被沈隽迅速抓在手里,刚好牛车一晃,他趁机凑到文瑾耳边:“我是真心的,你要相信我。”
文瑾动作不敢太大,怎样都挣脱不开,由不得发急,板着脸低声说道:“我没说你是假的,可这算什么?”
沈隽见她开口,忍不住咧嘴笑了,松开手,低声道:“只要你答应,我一定名门正娶,让你当我的夫人。”
“哼!”文瑾不置可否。
“我绝不会让那个老妖婆主宰我的终身大事,这辈子,我认定你了。”
文瑾脑子很乱,正不知该怎么办呢,文翰又想吃猕猴桃干,他一扭头,沈隽迅速正襟危坐,放开了文瑾。
“哥哥,我替你赶车吧?”
“不用。”
文瑾爬到车辕前,坐在文翰身侧的副驾位置,沈隽气得在后面干瞪眼,好容易等到文翰又想喝水,他赶紧拿了鞭子,和文瑾坐在一排,文瑾却捂嘴打了个哈欠:“呵——,太阳晒的我好困。”
“那你坐里面来吧,歪着小睡会儿。”文翰对“弟弟”是真心的好,立刻提议道。
文瑾坐回车厢,不顾沈隽狠狠盯了自己一眼,得意的笑了一下,闭眼假寐。
“呵——”沈隽也打了个哈欠,文翰立刻就看见了:“你也睡会儿吧,前几天学得太狠了些。”
沈隽坐在文瑾身侧,和她并排而坐,趁机抓了她的手,还用手指,一根一根地数起来,文瑾愤怒地瞪过去,他却勾勾嘴角,一副看你还怎么逃的得意的模样。
“瑾儿你帮沈隽按按太阳穴吧,他这几天头疼呢。”没想到文翰落井下石,还给文瑾出难题,把文瑾郁闷坏了,她刚想起来坐到车辕上,就听见沈隽低声道:“你不会是想闹得人尽皆知吧?”
这威胁很有力量,文瑾立刻就老实下来,任凭沈隽抓着她的手又摸又捏,被吃尽豆腐。
“你明明喜欢我,为何要逃避?”趁人不注意,沈隽低声问文瑾。
“我哪有——”
“别骗我,若是你不喜欢,一个耳光都扇上了,这不是心软不心软的事情,你可不是没主见的人。”
“我是给哥哥留面子。”
文瑾话一出口,就看到沈隽的脸色骤变,伤心难抑,忍不住讪讪地低下头,在心里默念:“我这是不得已,希望你过几天,就把我忘了吧。”
沈隽轻轻摩挲着文瑾的手,过了一会儿,悠悠地道:“你还是喜欢我的,不然,绝不会允许我碰你。”
文瑾刚想反驳,沈隽便抢着道:“被自己不喜欢的人碰,是很令人恶心的。”
沈隽是过来人,想当初在京城,那些花痴女一露头,别说碰他,就是寻着和他说话,都令他心烦不已,其中有些女孩,若不是对他有那个意思,并不招人讨厌。
文瑾张口结舌。
文翰傻乎乎的一路上吃吃喝喝,根本没看出任何不对,他们走走停停,在申时初,到了平陵,韦成岚最近没少来府城,熟门熟路地找到一家在城外的农家。
庙会期间,城里的客栈都注满了,城边的农家,便收拾了自己的屋子,对外营业。这样的人家,女主人都是十分机敏能干的,房屋不是多么高大轩敞,但胜在被褥洁净,饭菜可口。几个人都十分满意,把牛车拉进院子,男主人帮忙喂牛,他们吃了晚饭,洗漱歇息,一晚无话,第二天凌晨,文瑾估计大概四点多钟吧,他们便早早起床,吃了女主人准备的稀饭馒头配小菜,往文王庙方向而去。
文王庙建在一座小山包上,庙宇东边搭起了高台,从前一天开始,便有几个铁匠,在这里打花。晚上天黑开始,戌时结束,早上寅时开始,天亮结束,这是一种古代的礼花,铁匠将砸碎的生铁装入坩埚埋入火中,人拉风箱鼓风,待铁熔为铁水后,打花者手持木板,铁匠从坩埚中用坩勺舀出铁水,倒在木板另一端用湿锯沫或湿沙围出的凹窝内,打花者快速远离炼铁炉,先将铁水向上抛起二、三十公分,在铁水下落中用木板对准铁水突然猛击(酷似棒球运动员击球时的动作),打散铁水,顿时,铁花流光溢彩,从高处倒悬坠落如火山喷发,火花稀落之时又如火树银花,场面甚是壮观。
文瑾一行人刚拐到这条路,就看到前面火花四溢的场景了,远远瞧着,还没有后世了礼花那么色彩缤纷,但没有先进的科学技术,能有这场景,已经够不错了。
他们拾阶而上,渐渐走近,影影绰绰中,能看到人头攒动,那是比他们早到的人,他们在一波一波色彩斑斓里,禁不住发出惊讶、惊奇的欢叫。
几个人先是站在人群最外层,随着观众越来越多,很快就被围在人群里,韦成岚害怕一会儿走散了,叮咛大家道:“看完打花,我们就在那颗最大的香椿树下等着。”
“好的。”
沈隽得意地对文瑾一笑,悄悄拉起她的手,等身边有人拥挤时,趁机带着文瑾往前挤去。
文瑾无可奈何,只好任由他施为,自顾自抬头,欣赏那一波一波蓬起的美丽景色。
“没想到咱这穷乡僻壤、遐方绝域,也能有这样火树银花不夜天的美景。”沈隽搀着文瑾胳膊,低声感叹,“不亚于京城元宵夜的礼花呢。”。
两个人在人群里穿梭,他们练过武功,行动的力度和机巧都大为提高,虽然不能说是如入无人之境,但顺利穿行,却不在话下,没费多大功夫,文瑾便觉得眼前豁然开朗,一个男子手臂粗的竹竿挡住去路,再往前,会因为铁花飞溅,不够安全,平陵府的官员,早就命令民壮,把这片地围了起来。
人山人海,沈隽确定他和文瑾绝不会让人看见,便大胆拉着文瑾的手,另一只手臂,悄悄环住文瑾的腰肢,见文瑾并没有刻意挣脱,心里美滋滋的。
文瑾知道摆不脱,心里也多少被沈隽感动,便任由他作为,只是努力把全部心神,都放到观赏打花上,过了一会儿,还真被深深吸引,浑然忘我,饶有兴味地观赏起来。
红红的炉火,映照出年轻铁匠健美的身姿,尤其是打花的那位师傅,双手攥着木板,侧身、抛花、击打一气呵成,真的堪比美国棒球职业联赛的那些职业选手。
上一世,文瑾不过小职员,只能在电视上看看转播,这一回,可是真真正正的实况,呵呵,真是太过瘾了。
谁见过棒球比赛,和炫目礼花的完美结合?文瑾心驰神往,忍不住惊叹不断。
沈隽一直幸福地看着文瑾,他的心从来没有这么宁静平和,虽然身边一阵阵欢呼响彻云霄,人和人之间挤挤挨挨,他依然觉得,这个世界,似乎就只有他和文瑾,两人手牵手,两情相悦……
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谁能想到,这样宁静柔美的诗情画意,竟然能发生在人声嘈杂万人齐集的小城庙会上。
眼看一个时辰,就要转瞬即逝,东方的天空,已经露出鱼肚白,打花的师傅快要停手了,沈隽有些焦急地拉拉文瑾的手:“我真的喜欢你,你有没几分喜欢我?”
文瑾扭头,瓮声瓮气地道:“你不是振振有词说我喜欢你嘛,还又问什么?”
“我希望听见你亲口说。”
“说不说有用吗?不管你有多么大的决心,你的婚事,真的能自己做主?就算能做主,我如愿嫁入你家,你能不让我和你那后母打交道不?能阻止我和你生活圈子里的贵妇们打交道不?若不能,就别害我了。”
沈隽猛然抓紧文瑾的手,沉吟良久:“我能,我会尽全部心力,让你过得好,我要让你成为最幸福的女人!”
文瑾能听出他声音里的认真,能看到他眼神里的郑重,说实话,不感动是不可能的,再说,沈隽的聪明诙谐,早就在她心里扎下了根,此刻,说一声拒绝,是那么的难。
“我一定会让你幸福,文瑾,等我!”这一句,不仅仅是许诺,沈隽似乎还下了好大的决心,脸上有着文瑾看不懂的坚毅之色。
“各位父老乡亲,我们是白坊镇的白家铁匠铺,今天在这里献丑了。”打花结束了,铁匠师傅对着黑压压的观众抱拳施礼,大声告别。
文瑾悚然而惊,挣脱了沈隽的手,她不是不相信沈隽的决心,但他做到实在太难了,在这个婚姻完全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社会,越是有两情相悦的爱-人,越是容易受伤害。
“结束了,我们走吧。”
“你不相信我?”沈隽的声音,透出伤心,甚至还有些绝望的味道,让文瑾实在不忍,但此刻不忍,会带给他更大的伤害,文瑾咬了咬牙,道:
“我信你所说,可,可是想要成事,实在太过艰难,我不想让你为难。”
“我不为难……”
文瑾冷静的眼光,让沈隽实在没法说下去,他嘴唇蠕动了一会儿,最后咬牙道:“你要信我,不管多难,我都要做到,若是为了自己,都不敢知难而上,我这辈子就白活了。”
文瑾实在没法坚持下去,她只把一切交给时间去检验。
沈隽看懂了文瑾的意思,也能体谅她的顾虑,便不再逼迫,而是带她走向香椿树。
文翰和韦氏等在树下,钱先诚和韦成岚却不见影儿,原来刚才有股人流往前挤,他们四个也散开了,文瑾长出口气,沈隽却提议:“你和伯母在这里,文翰,咱俩去找找伯父。”
文瑾很佩服他的沉着,竟然这么快就能控制了情绪。
为了不被韦氏觉察,文瑾留意起庙会情形,连周围走过人的谈话都不放过,很快就满脑子的生意经,把沈隽的事儿暂时压下去了。
附近几个小生意人正在争论,声音越来越大:“白坊铁匠铺比成家庄的好!”
“哪有,成家庄的成师傅今年病了,他们才没有来打花,白坊的人,不过是矮子里面拔高个的,过几天成师傅身体好了,他们还不得乖乖缩回头去?”看来是几个经营铺子的小掌柜,他们可能为了便宜,一起像铁匠铺下订单的,这会儿为了让谁加工,争执不下。
原来这三天六场的打花,是从全平陵府选出的最出名的师傅操作的,每个师傅,都只负责一场,能上了文王庙的铁匠铺,生意都不是一般的兴隆,好些铺子卖的菜刀、铁锨、镰刀、斧头,都是这些铁匠铺锻打。
文瑾忽然发现,古人,也有广告宣传意识的。
文瑾还在胡思乱想,文翰和沈隽先挤了回来,接着,钱先诚和韦成岚也挤过来了。
山坡上,小贩们大力吆喝,一些搬了锅灶来卖饭的,更是拼命扯起风箱,发出“咚啪”的声响,夹杂一股股浓郁的香味,吸引着顾客到来。
“姐你饿不?咱们吃点东西吧?”韦成岚提议。
“好吧!”韦氏对弟弟一笑,其实,她早就饿了,刚才肚子咕咕叫,唯恐文瑾听见了。其实这里人声鼎沸,文瑾不可能听见的。
文翰和沈隽又带头挤进了人群,他们四个紧跟,来到一个卖鸡汤饸饹的摊位前,几个人围着小饭桌,热乎乎地吃了一碗。
或许是饿了,几个人边吃边夸,觉得这荞麦饸饹,做得非常美味。庙会上的食物,是让人尝鲜的,碗小汤多,根本吃不饱,他们接下来,又去吃了搅团。就是用玉米糁子浓浓的熬了,冷却后凝结成团,然后切块,放上焯熟的苋菜,再用花椒、大料等调料熬汤,热热地浇上几遍,把搅团加热,再洒葱花香菜,点几滴香油就成。这是用玉米粗粮做的饭食里,文瑾最爱吃的一种,几个人又是一人一碗,这才觉得肚子不饿得发慌。
从山上往下,他们一路走一路吃,饱了的时候,也到了山脚,文翰最后,买了五包糖炒栗子,几个人拿着,一边说话,一边走路。
要是搁到平日,韦氏钱先诚这个年龄的人,肯定做不成这样的动作,但今天庙会,哪怕五六十的老大爷都跟个孩子一般,他们的心也忍不住年轻了一把,和儿子、侄子一样,拿着零食边走边吃,有时看到什么,还跟个孩子一样,笑得眉眼弯弯。
庙会的第二场热闹开始了,不仅视觉,这回,还加上了听觉,铿铿锵锵的锣鼓,悠扬欢快的唢呐,穿着红衣,手里举着彩灯,上下翻飞,做出各种动作的长龙,吸引了所有人的眼球。
彩色的长龙过后,是踩着高跷载歌载舞的人群,拥着高高的彩车,彩车上,端庄着一位留着美髯的英俊中年大叔,彩车四边,站着几位彩衣翩翩的美貌姑娘,他们的背后,有竹竿探入衣服,和身体绑在一起,因此,这几个人,可以做出飞天、入地等各种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