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程三
小时候,他经常跑去木匠铺子,用一些碎木头做些小玩意,即使歪歪扭扭的不成样子,也很得意。
一家五口。
大哥老实,早早地跟着爹干活,一双手满是伤疤。
二哥贪玩,成天揪小姑娘辫子,拉一堆流鼻涕的小跟班,爬树掏鸟,下河抓鱼,夏天晒久了黑的像块炭。
自个儿是老幺,爹娘最疼的三娃子。
以前吃不饱穿不暖的时候,鸡蛋、沙糖珍贵,可是他生病总能吃着勺子头炒鸡蛋,再喝一小碗甜甜的糖水。
据说,沙糖来自遥远的砂国。
穷,养一只母鸡,慢慢攒鸡蛋。一个鸡蛋还用大锅做吗?放勺子里,火上炒炒,烫舌头吃了,稀罕的紧。
往水里洒一小把白色的沙糖,筷子搅搅,喝完了,无论打大人小孩,全得意犹未尽地舔舔碗,再舔舔筷子。
每当这时候,二哥会流口水,大哥装没看见。
时间久了,二哥较劲,但是二哥不敢跟爹横,所以偷着打他好几次。
他当然不想挨揍,打算找娘告状。
“呸!你敢说!你敢说我打死你!”
二哥打架厉害,同龄孩子没一个不服二哥,于是三娃子也怂了,哭了一会儿,呜咽道:“俺……不说……别打俺……”
等下回有机会吃勺子头鸡蛋了,娘巴巴地看着三娃子:“咋不吃?”说完,娘咳嗽了一声。
为难的他偷着看了看二哥,二哥瞪他。
“娘……俺……你吃吧。”他不想留给欺负自己的二哥,索性谁也别吃了。
那时候自以为挺聪明的,可是娘愣住了,而后笑道:“嗨!娘才不爱吃这个,娘啥没吃过!三娃子,吃了,长个!”
没忍住,程三吃了鸡蛋。娘一直看着三娃子吃完。
真香阿。
这一次,不知道为什么,二哥没打他。
后来,北德镇规模变大,人多了,与遥远的其他镇子买卖多了,连同小镇的老百姓生活也变得富裕了。
木匠铺生意逐渐变好,家里能吃上白面馍馍了。
可是程三记着二哥会打人,娘把白面馍馍掰一块给他趁热吃,他没吃,转头找爹:“爹,你吃!”
爹正教训二哥,见老幺送白面馍馍来,脸色缓和不少。
二哥“哼”了一声,爹却是哈哈大笑:“好儿子!,还知道想着老子!行了,你吃吧,白面馍馍多的是!老大老二也去吃!”
晚饭,娘咳嗽个没完,爹心疼了:“让你去王大夫那瞅瞅,你就是不听!”
三兄弟嘴里塞着馒头吃的起劲,一听见爹说话,齐齐抬头。
银丝混杂在乌发间,娘的眼角皱纹不少。
程三狼吞虎咽的吞下嘴里的馒头,又抓了一个继续吃。
谁没咳嗽过?等几天就好了。
觉得自己皮糙肉厚的娘不服气,拍拍胸口止咳:“王大夫说了,得喝药。俺才不喝,没用。过两天就好了,买药还浪费钱。”
之后的日子,娘老是头晕,身体越来越差。
本来,程三和大哥关系好,但是后来二哥不偷偷揍他了,还带着他玩,程三也就整日与二哥混日子。
照爹的意思,老大学手艺学的最好,将来木匠铺传老大。
程三有点失落,可是自个儿的活计确实做的不如大哥好,至于二哥,从来不想当木匠。
“小三,将来二哥带你出去,混大钱!”
“二哥,俺不是小三。”
“叫你啥你应啥。想不想赚大钱?”
程三挠挠头:“想啊,咋赚?”
“嘿嘿,”二哥笑的不怀好意,“三儿,想赚钱就得有本金。二哥听说,大地方的窑子,能卖男人……”
“阿……那俺不去了。”
一身破布且蓬头垢面的二哥伸出胳膊一把环住他脖子:“你这熊样,卖不出去!瞎担心啥子劲!”
程三拼命挣扎,他险些被二哥腋下的恶臭熏死。
那年冬天,娘死了。
哭啊哭啊哭啊……娘啊……
十四岁的程三看见爹在喝闷酒,大哥二哥泪流满面。
寂静的屋子外,是铺天盖地的大雪。
木屑与雪花一起飘,雪花降落,木屑埋葬雪地。
他模糊地记得,浑浑噩噩的,这段日子。
“三娃子,来,吃鸡蛋,快吃阿。”
“娘你也吃……”
“娘啊,不馋这个……”
他醒了,笑醒的。
真好吃,二哥居然没揍他。
“娘,俺还想吃——娘?”
肚子叫了两声,他才发现自己一个人躺在床上。
依稀记得,二哥陪爹喝酒,大哥接手木匠铺。
眼泪冒出来,他吸吸鼻子。
再后来,爹说要走:“俺想好了,老二说的对,出去混才有好日子,一辈子当木匠木屑都能埋棺材了。”
手里拿着小板凳拼接的大哥不知道说什么,二哥说,带上俺。
程三也想去,可是爹摆摆手,道:“你们瞎跟着添乱。当老子的先去给你们探路!”
一走,三年。
落叶的季节,爹却没有归根。
长兄为父。家里的两个弟弟成了大哥程寿的担子。
程二和程三偶尔赚点小钱,但都不是什么正事。
接着是程寿成亲,三兄弟原本住一间屋子,嫂子来了,程寿和媳妇便去爹娘屋子了。
简单收拾了一下,日子继续,尽管家里多了个娘们,程二程三感觉别别扭扭的。
十八岁的程三,既不像大哥一样老实巴交,经营个木匠铺安心度日,也不像二哥,上房揭瓦,人见人厌。
迄今为止,老人对程三最高的评价是:还懂规矩。
好好洗个澡,再换身衣服,程三算利索的好男儿。
实际上,谁干净点,穿好衣服,也是人模狗样的。
不过是投胎的地方有区别罢了。
某一天,程三抬头看天,偶然发现,有人站在屋顶上,长发飘逸、浅色蓝衣微动——像仙子降临人间。
仙子看云彩,目光呆呆的,神情木讷。
他活到现在,头一次见到这么漂亮的姑娘。
认出仙子脚下是林婶的院子,程三躲角落,默默望了她很久。
即便玩耍时经常和女人讲话,但真的要程三去主动认识女孩,除非是刀架在脖子上他才去。
一天两天的,程三老去张望,做二哥的能不清楚弟弟那点小心思?拽着他一块掏了鸟窝,把毛都没长齐的小麻雀给林婶送过去。
正巧仙子在小院,程二顺水推舟招呼一块玩。
林婶何等精明,白菜哪能被猪拱了!她刚要归还掌心柔软的小麻雀,便听见方才挥拳生风、侧踢凶悍的迟苹果应了一声,出门了。
“哎?苹果!唉,早点回来!”
“好,会的。”
苹果……
程三记住了。
意想不到的是,仙子要求单独和程三说话。
“咳,二哥……”你先走吧。
二哥对他使了个颜色,麻利地快步离开。
“咳,我二哥,走了。你叫苹果吗?俺叫程三。”下意识地,他拉了拉衣服。
仙子的皮肤比其他姑娘白一点。衣服俊。眼睛颜色深……不愧他觉得俊的女孩。
“我叫迟苹果。”仙子平静地看着他,“你之前为什么监视我?”
第一句话,程三觉得“我”这个称呼不错,他以后也得说“我。”
第二句话,程三懵了:“什么是贱屎?”
“你之前看我。”
程三的脑子抽了一下,道:“俺……我能看出你是谁。其实我当时就知道,你叫吃苹果。”
女孩的眼神莫名冷了。
“真的啊!俺有火眼金睛……那啥,苹果脆,听说好吃,甜……你吃过吗……应该像糖葫芦……”
不管怎样,这姑娘算是勾搭上了。
由于程三整日被二哥耳濡目染,他与迟苹果熟悉后,混子的性格越发张扬。
以往经常待一块的朋友,皆惊讶程三最近没脸没皮,当着迟苹果除了不说脏话,其他的啥也敢说。
而且揪姑娘小辫子的事,其他人会干是正常,一向懂事的程三居然去揪迟苹果的头发……
“俺滴娘阿,你们是没瞧着,那迟苹果一巴掌就把程三撂倒了!跟打竹竿似的!”同伴表演迟苹果挥胳膊和程三倒地的衰样,一群人哈哈哈笑疯了。
在场的程二笑归笑,不吱声。
回家躲大哥大嫂,俩兄弟盘算。
二哥恨铁不成钢,道;“不争气!还能让娘们打了!你就是搞到手也镇不住!”
程三丧气,摔的那一下倒是不疼,难受的是丢脸。迟苹果的头发顺滑,黑亮黑亮的,程三喜欢的紧,忍不住揪了,打趴地上他都没反应过来。
“打了打阿,我才不管哩。”程三小声嘀咕,“将来我娶了,是我的,我婆娘是仙子,谁婆娘有我娶的迟苹果俊……”
是这样的
龙虾最近发现自己很有进步成鸽子精的潜质,所以决定再努力一下,直接升仙……
好了,说正事(一脸严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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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元日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
夜幕下,欢乐的声音久久不停,食物的香气扩散,驱逐冬日的冷意。
身处其中,与松浮一同感受这份热烈的幸福,我忍不住笑了。
十六年了。
我活在这个世界上,十六年了。
我觉得,自己的存在很有意义。即便身为苹的自己是微不足道的小人物,也充满了意义,像是蚂蚁爬过一个个小石子一样,有意义。
每每在心里,思考我过去的岁月,都会有一种匆忙的感觉,指缝流逝的细沙粗糙或温润……难以形容。
我是苹、迟苹果、唐鹤。
我是孤儿,但又不是孤儿,因为有哥哥迟冉,既然有亲人,就算不得孑然一身。
过去的十五年,哥哥一直叫我“苹苹”,以前不觉得多特别,现在才发现,能见到迟冉,能有个人喊出我的真名“苹”,是多么难得。
松浮说:“不需要太在意名字,那代表不了什么。”
松浮也是是杨瑞霖,迟冉也是李染生。
他说的对,名字代表不了什么。
可是我从来没有喊过哥哥“李染生”,对我来说,李染生是一个陌生的人,李染生可能是光义会的某个厉害人物,而迟冉是苹的哥哥。
相应的,我觉得“杨瑞霖”带来一种深不可测的压迫感,但每当想起“松浮”,好像又只是一起赶路的伙伴,尽管我看着松浮的脸,他依然会莫名地微笑。
“看来,春节你得和我过了,唐鹤。”松浮的眼神有一丝丝期待,“我是迟冉的师兄,你是迟冉的妹妹。你和我,算是亲人吧?”
眼前的男子,眼角小痣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让一张本该严肃的脸显得儒雅温和,若是只看没有黑痣的侧脸,挺立的鼻尖和眉眼的冷漠会令我敬而远之。
“嗯……算,你是我的,亲人。”我别过脑袋。话出口,其实自己也不确定。
松浮是我的亲人吗?
他曾是一个令我尊敬的教书先生,现在则是打破了我对他的认知,成了一个神秘的木元神拥有者。
书房里,记载的木元神,无迹可寻,而松浮却每天带着我使用木元气行走于半空,我甚至都快要习以为常,不管是少见的元神拥有者,还是书中才有的木元神。
今晚,我们漫步在喜气洋洋的大街上,向砂国边界前进。
“太好了。能成为唐鹤的家人,我很开心,真的。”松浮开心的声音从背后传来,他揪住了我的衣角,无形中拉进近我们的距离,“现在说或许早了些,唐鹤的生辰,想要什么东西?过年我会给你压岁钱,不过生辰的话,如果是实实在在的东西兴许更好……”
我快速走了两步,想也不想地拒接道:“不用。松浮,别给我压岁钱和其他东西,我不用那些的。”
衣角的拉扯消失了。
“唐鹤,我只是想尽点心意,毕竟十五年了,我没有好好照顾你……”
松浮变换语气,听起来愧疚又悲伤,他总是面面俱到地解释——让我无法开口,或者说,根本没有理由反驳。
我不能说,自己是迟冉捡的,松浮完全不需要负责之类的话。方才说了,我们是亲人,现在又说自己是迟冉的妹妹,跟松浮没关系,未免太难听了。
而且松浮一个人度过这么些年,应该挺孤独的。
阿,我还是当哑巴吧。
家家户户贴了春联门神,卖货郎推小车,车上扫帚、针线、木梳……应有尽有。人来人往,偶尔擦肩而过,身后的松浮伸出一根胳膊护着我,我只是走的更快了。
他经常去牵一下我的手,然后放开,等我转头看他,松浮便低声笑着问我喜欢什么,指指道路两边的小吃或玩意,介绍吃法和用处。
大多数时候,我只是摇头,连同他塞过来的银纹票也拒绝。
松浮始终微笑,俊美的面容波澜不惊,似乎对我的拒绝习以为常。
这样的我,太讨厌了。像一个恃宠而骄的女人。但我没有办法,对松浮产生更多的感情,即使他是迟冉的师兄。
若是以前,我恐怕已经完全信任松浮了,可经历了黎志县烧毁与北德镇试炼,噩梦时常光顾。梦境里,不断逃命、害怕痛苦的自己深深地刻入骨髓,如那日浸泡在药罐,腐蚀殆尽。
越是松浮这样美好的存在,越是危险。
而且用麻雀传递消息,我也一直怀疑,松浮是在糊弄我,偏又无法直截了当地对峙。
不知道青娘姨、林婶怎么样了?
迟冉以李染生的身份在北德镇行动时,教头他们各种行方便,可迟冉一走就开始捉我和青娘姨,如果不是他们暗地里给迟冉下绊子,那么很有可能是光义会被其他势力侵占了北德镇的地盘……下一步,会做什么?
我心如乱麻,一会儿害怕失去音讯迟冉已经遭遇不测,一会儿担心林婶和青娘姨的安危。
林婶会做清水炖乌鸡,蒸鱼浇上汤,猪头肉切了沾调料,馄饨饺子馅不重样……
青娘姨刀枪剑鞭样样会玩,爬树比我快很多……
好想她俩。
半睁着眼回忆,没留神,左脚踩上右脚,幸亏松浮扶住我,不然得摔跤。
“谢……”
“唐鹤,不用客气的。”松浮蹲下,看了看我的脚,确定没有受伤后才站起来示意我继续走。
好了伤疤忘了疼,我依然神游天外。
一个十六岁的女孩,可以嫁人了。
男女之情,我并不是不懂。
比方说,我喜欢程三。
我喜欢程三的死皮赖脸,我打他他不还手。北德镇少见甜食,程三有了吃的,一定会给我,宁可自己一口不吃。
一次,脸红的程三偷偷夸我是“仙女”,他说迟苹果是他见过的最好看的姑娘。我当时听了特别开心,迟冉会说我长的还可以,但绝不会夸我漂亮,而程三可能是没见过外面的女孩子……我不管,好开心。
可是我不敢表现出来,程三给我吃的,我就全部吃掉,即使以前迟冉也会给我准备零嘴,但感觉就是不一样。
程三没脸没皮,不管旁边有人没人都说,迟苹果是最好看的!我会板着脸,装作听不见,回小宅院关上门才捂脸笑出来。
林婶和青娘姨知道程三老缠着我,所以偷着吓唬程三,我当时想,要是程三因此不找我玩了,我就不喜欢他了。第二天,大家碰面,一起爬山摘蘑菇。迟苹果一向沉默寡言是众所皆知的事情,除了佩花总是愿意和我在一起,就只有程三主动跟我说话。
很奇怪的,其他人,尤其是男孩,总避着我,然后对程三挤眉弄眼。这种时候,程三会让他们滚,再笑嘻嘻地凑过来。
摘蘑菇也是如此,我和佩花专摘一种淡棕色的蘑菇——枞树菇。
枞树菇有“放一片,香一锅”的传言。曾经有一次林婶让我帮忙清洗,洗的时候,指头上满是粘糊的红色液体,林婶说这种的味道相当好。
正摘着,程三磨磨蹭蹭地凑近,道:“山上说不定会有蛇,你们两个女孩子不安全。”
佩花不屑地“哼”了一声,问我:“迟苹果,怕蛇吗?”
我摇摇头。
“听见没?用不着你,去去去,一边玩去。”
佩花完全是看小孩子的眼神看程三。现在回想起来,觉得好笑又难过,要是程二真娶了佩花,佩花是程三嫂子的话,程三对佩花来说,确实是小孩子了。
现在佩花不知道过的好不好。
“你现在说不害怕,等会儿吓得腿软了我可不管。”明明是对着佩花示威,程三却有意无意地瞥了我几眼。
我有点小开心。
青娘姨武功那么厉害,程三也不怕挨打,还来找我。
“呸,你本来就不是来陪我的,少在这装。你二哥呢,今天怎么没来?”
“大哥叫二哥去木匠铺搬东西。行了,你给挪个地吧。”
佩花跟其他姑娘摘蘑菇了,程三挠挠头皮,不好意思地拿过我手里的篮子……
程三和他哥哥程二很相像,不过程二是处处留情,才招惹了佩花。
……
佩花成亲的日子。
“苹果,你喜欢程三吗?”
我看着佩花,佩花还是低头。
“苹果,你别那样看我。
我喜欢的是程三的哥哥,程二。”
佩花流泪了,她笑了笑:“我之前想,有一天你叫我嫂子,会不会感觉不好意思?”
“你们都觉得程二不好,他是个混子,不种地,不养鸡,也不会像程寿一样,当木匠,还带着弟弟程三到处玩……他就是混账。”
“一开始他带着我们一群孩子玩,有什么好吃的,他掏了钱买了先给我们吃,我就觉得他是好人,我在家里根本吃不到那么好的东西……”
她越说越伤心,我用手指帮她擦泪,泪水顺指尖流下。
“苹果,我问程二了,我说,他要是愿意,我就跟他跑。
可是他不愿意,为什么,他都二十岁了,反正讨不上媳妇,他肯定觉得我像……你知道他说什么吗,他说他喜欢小姑娘,喜欢像我一样年轻的,但是他没钱啊,他娶不起我。
呸!呸!呸!我明明根本不稀罕他有没有钱。”
她的妆花了,可是佩花完全不在意的样子,随手抹了几把,眼泪一个劲地流。
“佩花,别哭。”
“苹果,我知道你懂我。程三再不正经,可是他对你好,对你好的人……人心是肉长的啊……”
……
佩花、程三那样的普通人遇上刀尖舔血的刺客,该怎么办?
我猛地停顿脚步,身后传来松浮的声音:“唐鹤,怎么了?要买东西吗?”
“没事,”我拉住松浮的衣袖,对他笑了笑,“你怎么一直跟在我后面,并排走吧,感觉好一点。”
他眼神略显惊讶,很快转为高兴。
我仅仅是流露些许寡淡的笑容,便换来了他灿然的表情:“好。本来是怕有人会撞到你,不过这条街人少一些应该没事的。”
第四十七章 钥匙
北德镇。
守卫送饭时,踢了一脚地面平躺的躯体,见她没有反应,附身探了探脖颈脉搏。
没死。
放下盛着面糊糊和窝窝头的碗,守卫正打算出去继续看守,忽然听到细微的声响。
“还……”
守卫冷冷地看向霍青娘,右手握住腰间的佩刀。
“几个人……活着……剩下……几个……”霍青娘断断续续地问道。
这个身体的伤口大都溃烂了,灰土掺血,原本深色的衣服一块灰蒙蒙一块深褐色。
女子的长发凌乱打结,因为守卫嫌审问时总是看不清女子的表情是否变化,图方便直接剪去了一半,手艺不敢恭维,可以用很经典的一句话来形容霍青娘的头发:“狗啃的。”
守卫费劲地听清了她说的话,回答道:“三个。”
程家木匠程寿的媳妇,弟弟程二和程三。
北德镇,活着三个人。三个人被关在一间屋子,有人负责审问有关教书先生、木匠、迟苹果的事情。
“霍青娘,你冷吗?”守卫只是暂时担任看守霍青娘的工作,他真正的本事不止是看门人,“下了一场大雪,我猜,现在只穿了一层薄衣的你应该特别冷。其实外边的人,比你好点,虽然全身盖着雪,可是已经不知道冷了。”
女子挣扎了一下,身体断掉的骨头在尖叫,伤口一点点裂开,变得鲜红:“哈……冷啊……你们……不冷吗……不害怕吗……”
守卫不以为然,干这行被人咒两句也正常。
“你变成现在的样子,活该。背叛光义会,还不肯认错,一直想跑——无用功。既没有迟苹果的消息,又不值得再被信任,你觉得自己能活多久?”说这番话的时候,守卫的内心,有一种唇亡齿寒的冷意。
“呵,呵……”霍青娘笑了,放在以前,她一定会拼命证明自己的价值,她想活,可是现在,“杀了……我……我等……你们死……”
这个女人,咬牙切齿地用尽最后的力气抬起满是伤疤的脸,唇角溢血粘染尘沙。
但守卫看得出来,霍青娘在嘲笑他。仿佛比他多了点什么,变得高贵了。
松开摸刀柄的手,守卫简单活动了一下脚腕,向前踢打。
“对,你说的太对了。”守卫一边踢,一边冷笑。
碗翻了,霍青娘彻底闭上眼睛。
“吃饭吧,疯子。”守卫说了最后一句话,霍青娘听见了,很快,一些东西消逝了。
脚步声渐行渐远,木门吱嘎关上。
霍青娘的躯体僵硬,好像有人死死地把她按在地上。
虚幻的梦境里,霍青娘靠在小宅院紧闭的大门前,抬手摸索到一把大铁锁。
“苹果……林婶……我没带钥匙……你们在家吗?”
敲门声缓缓回荡,伴随着她孤单的询问。
*
北德镇原本是零散分布的小村落,后来人多了房子多了才慢慢被称为“北德镇”。
不过因为北德镇周边多是小山丘,限制了发展,所以百姓生活依然没有大的改观且与其他城镇的交涉罕见。
远离了北德镇,一路跋涉的杨瑞霖和苹目前处于广陵城内。
外边的声音嘈杂,鞭炮烟火声响不断,灯火通明,歌舞奏乐一个不差。
反正睡不着,苹提议连夜赶路,但杨瑞霖不同意,他认为至少应该休息一下。
“你累了吗?”苹问道。
“唐鹤,我没有关系,但是,你胳膊的伤口虽然结疤,好了,我知道你身体还不错。不管怎样,我认为你该休息,乖乖睡觉好吗?”
杨瑞霖坚持的事情,往往都会如愿。此刻,他定定地看着少女,眼神温柔而坚定:必须休息。
“行吧,听你的。”苹踢掉鞋子,潦草地用被子把自己卷成一个球,“你别忘了,睡前故事。”
她躺在比往日宽敞的大床上,暗自感叹大地方的客栈好太多了。
把少女乱丢的鞋子对齐摆在床边,杨瑞霖解开衣带,道:“放心,我不会忘记的,今晚,我讲一讲‘凤凰’。”
苹笑了:“好阿。”
杨瑞霖咳嗽一声,端出自己教书的范儿:“凤凰,是吉祥和仁爱的象征,传言,只要它一出现天下就会太平。
雄者为凤,雌者为凰。
《尔雅·释鸟》郭璞注,凤凰外形特征是:“鸡头、燕颔、蛇颈、龟背、鱼尾、五彩色,高六尺许”。
它是尊贵的天鸟,自然也有许多讲究:‘非梧桐不止,非练实不食,非醴泉不饮’。
五行属火。”
杨瑞霖观察着苹的反应,少女昏昏欲睡,恍然间清醒后一脸懵懂地看看他,他只好无奈笑笑。
引经据典的文绉绉符合凤凰的尊贵身份,但对苹来说,听故事的感觉大大折损,她了无兴趣,慵懒地打了个哈欠,但是为了给杨瑞霖面子,她还是问了一句。
“那哈阿……我是火元神,可以浴火重生了?”
“嗯,是啊,浴火重生。”杨瑞霖看向窗外绽放的烟火,照亮了他,“可惜不论浴火多少次,都是转瞬即逝的。”
屋内香气渐浓,苹沉沉睡去。
“唐鹤?”杨瑞霖轻声唤道。
她睡着了。
杨瑞霖坐在床沿,轻抚少女的脸颊。
少女的皮肤有些粗糙,干冷的空气损伤了过去那个可爱婴孩的无暇。
“你是凤凰,我是梧桐。练实成砂,醴泉化冰。”
“我怕你厌我、害怕我,所以先把你托给迟冉,等你长大了再见你……”
“我是迟冉的师父,而不是师兄。麻雀传信是假的……”
不知道是第几次的低声呢喃被烟花爆竹声掩盖,杨瑞霖收起笑脸,眼里满是执念。
第四十八章 梳头
“松浮,迟冉为什么给我取名‘苹’?”
“这个阿,”杨瑞霖帮苹梳头发,一丝一缕格外用心,“其实原本是我的意思,一叶浮萍归大海是句诗来着。
原先的住处,修了一方圆形水池,夏天撒一把鱼饵,红鲤鱼聚堆冒头抢食,墨绿的浮萍随波纹荡漾,很是好看。”
镜中,男子将女孩的乌发松垮垮地扎起来,散发自然地垂落耳边,他俩在镜子里对视,又不约而同地错开。
“这样可以吗?”杨瑞霖笑道,他忍不住再次看向少女。
“挺好的。”
“嗯,我觉得松松的比较有趣,你看,你的脑袋圆圆的……”一边比划,一边抚摸发尾,杨瑞霖完全不掩饰自己的心思了。
对于杨先生,苹其实隐隐觉察了什么,但她心有所属,再者杨瑞霖是迟冉的师兄,便是觉得怪异,也得劝自己不去多想。
“是有点圆。既然是因为浮萍取名,为什么变成了苹果的‘苹’?”
“苹果可爱。”老妖精杨瑞霖坦荡道。
“所以,我的名字是你取的?”唐鹤回头,向上仰视杨瑞霖,黑眼珠泛光。
他用笑容掩盖真相。
昔日,一位哭泣的母亲,指着腐烂的苹果说,孩子叫“苹”。
今天,化名松浮的杨瑞霖面不改色地回答道:“对,我取的。”
他静静地观察女孩的表情,若是捕捉到厌恶……阿,他不知道该怎么办,或许自己会一笑置之。
苹咧开嘴,道:“该我给你梳头了,松浮大师兄。”
杨瑞霖一愣,而后释然。苹站起来让出位置,杨瑞霖坐下,过程中,少女身上的香包散发幽香。
这是杨瑞霖给她做的。倒不是亲手缝的香包,他只买了个好看的花样,塞了自己掌心长出的小花骨朵。
花香的主要作用是安神静气。
柔和心境下,一花一草皆是美丽,身旁人便也看着亲切。
此时,苹穿一身深蓝色衣袍。在她这个年纪,稍显古板的打扮往往是小姐们不会选择的,但因为赶路匆忙,当时未带其他换洗衣物。杨瑞霖要给她买,她也只好挑了便宜的衣服,虽然后来被松浮和店家换成了相似样式料子更好的衣服,价钱略贵。
而杨瑞霖的衣服常年灰色,却是用青丝绣了云袖,白色腰带紧紧束住他月牙色的中衣,翩翩公子,样貌风度比迟冉年轻多了。
兴许是学医的会保养吧。
拿着一缕乌发,苹问道:“梳的松一点吗?”
“随你心意。”
她对镜中的男子不客气地笑笑,男子的脸色僵硬了一瞬:“怎么……罢了,随你,听说女孩子喜欢互相编头发,看来不假。”
“嘿嘿。”苹以前经常用迟冉练手,现在倒不怕惹杨瑞霖生气,她手艺不错的。
扎了几根小辫子,她握着杨瑞霖的头发,忽然想起之前刺杀的二皇子严淡人。
话说,那家伙,真像女人,比女人还女人。
不过,为什么光义会要杀二皇子?
二皇子严淡人素来不争不抢,且无能无德,若是为了扰乱边界,让二皇子去边界反倒能帮上光义会的忙……会不会是,皇位之争?
迟冉以前讲过很多关于皇子互相争斗,哥哥杀弟弟、侄子杀叔叔的故事。
她把那些谁杀谁的历史当故事听,毕竟古往今来死的人太多了,以前想着,迟冉和自己好好的,便是一切都好。殊不知每个人都是历史的一部分。
现在变了,苹希望林婶、霍青娘、佩花、程三平平安安的,可以的话,杨先生也平平安安的,他好像吐过血呢。
“松浮,你身体不太好吗?”
“我?呃,很好阿。”杨瑞霖挺胸,一副自己很强壮的样子。
“你吐过血。”
“哦,那是因为看见你,高兴坏了,一时充血。”
苹没笑,以为杨瑞霖不想跟自己说实话,转而道:“你不正经。我有个朋友,和你一样,说什么看一眼,能知道别人的名字。”
“男的女的?”杨瑞霖随口问了一句。
“男的。我不知道他叫什么的时候,他就知道我叫苹果了。他说自己有火眼金睛。”
简单地将小辫子和散发绑起来,她自认为不错,可惜杨瑞霖不适合这个样子。
“唐鹤。”
男子的声音突然沉下去,苹以为他生气了的,刚想道歉说重新梳头发,就听见杨瑞霖说:“他是谁,告诉我。如果他不是光义会的人,那么很有可能是其他势力介入,导致你在北德镇遇袭。”
四目相对,杨瑞霖神情凉薄。
男子一手搭在桌上,一手放在膝盖上,束高的头发有些歪了,但不耽误他摆出认真的表情。
“唐鹤,别不说话可以吗?我不清楚你和迟冉这些年经历了什么,救你是希望你平安。我本来猜测迟冉在光义会犯了错误,现在看来,有其他……”
“是我的朋友。”苹答道。
漫长的对视。
“好,唐鹤的朋友,应该是没有问题的。这个,”他指指自己的脑袋,“好像有点偏,能再梳一下吗?”
这一次,松浮选择了妥协,他不会跟年轻的苹计较什么。
苹沉默片刻,拆开松浮的头发。
*
临国边界。
能牵引水流的水元神神出鬼没打伤曌国百姓,由于封锁消息,目前只有边界的村落流传天神降临的小道消息。
负责解决矛盾的国师乐渠森最近深感疲惫。
查探到是名叫“光义会”的组织暗中捣乱后,他一番调查抓捕,渐渐得知,光义会的左使似乎在故意挑起混乱。
与此同时,北方接连发生大户仓库被抢,人死财空的事情,再一番调查,还是光义会!
不仅如此,骑马的士兵带来了二皇子殿下将于近日抵达临国边界的消息,要求国师早做准备迎接。
据说,二皇子殿下的行李比来时多了一辆马车。
“败家子。”身旁没有其他人时,乐渠森冷冷地哼了一声,展开手中的纸页。
新一封家书,写明了有十五岁乐家少年成为火元神拥有者——呵,若是里面出现了可以继承家主之位的千里马,乐渠森会把赏识千里马的“伯乐”与马一起做掉。
果然,家主的位置交给自己的后代才是最合理的。
此行结束,乐渠森打算再纳一名小妾,毕竟他在确定乐彼的血脉前,是不会再碰白秀温了。
长时间以来,乐渠森拼命地想要得到国师应有的地位和权利,如今在后代上栽了跟头,真是可怜。
世间的“身不由己”总会慢慢地变成自作自受。
第四十九章 洗澡
其实官兵排查,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土元神伤害百姓,虽然乐渠森尽心尽力地促进两国和谐,却也难免在清扫时留下余孽。
哪怕朝堂受到再多排挤,国师乐渠森依然懂得一致对外是多么重要。这绝佳的思路使得当今圣上对乐渠森的看法不仅仅是火元神的血脉,当然,自以为真龙天子的皇帝对于类似传说一般的五行元神有着些许排斥,不过现在的皇帝还未有更多的表现。
跨越几座城,杨瑞霖与苹抵达砂国边界,期间,两人遇到了检查的官兵,大部分被杨瑞霖用迷香解决了。
昏昏沉沉的官兵睡一觉醒来,往往会发现身旁有一朵淡紫色的小花骨朵儿。
仅有一次,二人在夜晚遇到了土元神袭击,准确的说,是不小心波及了。
时间转回杨瑞霖与苹遇到袭击的那晚。
两人发生了小小的矛盾,大抵是苹要洗澡,杨瑞霖准备守在门外,但小姑娘坚决不同意,并且要求杨瑞霖也去洗澡。
“松浮,你已经不香了。”她的表情非常严肃。
犹如行走香囊的杨瑞霖处于砂国边界,整天风吹日晒,被沙尘洗脸,体香消失的一干二净。
即使互不嫌弃,他俩也很清楚自己和对方身上带了几斤土。
苹时常会想:若是霍青娘在砂国边界,说不定会如鱼得水……
闻言,杨瑞霖明显迟钝了一瞬,疑惑道:“我,不香?”
“对。”苹继续严肃。
一贯呆板的女孩不像是在开玩笑,杨瑞霖抬起胳膊使劲皱了皱鼻子,冷不丁呛了一下:“哪有……咳!是衣服咳!”
味道确实不太对劲。
咳嗽一阵,杨瑞霖有点难堪,后退几步远离苹。
他真的,臭阿……
“好吧。我帮你打水,这个不可以拒绝。”他提议道。
“嗯。”
幸亏是杨瑞霖,如果是说迟冉臭了,迟冉估计会脱掉外衣丢向妹妹,然后兄妹俩不可避免地“打架”——虽然最后会是哥哥负责把两个人的衣服全洗了。
向客栈要了热水,杨瑞霖一间屋子,苹一间屋子,各自清洗。
泡进热水,她闭上眼睛,让热水没过头顶。这样可以一起洗头。
全身的皮肤猛然张开了毛孔,长发漂浮水面,黑乎乎的一片。
屏息片刻,苹冒头喘气,开始搓搓搓。
很小的时候,她好像是跟迟冉一块洗澡,后来她长身体了,迟冉就乖乖地避开,并且教苹:“哥哥的身体你不可以看,你的身体哥哥也不看,好不好,来,拉勾。”
自己是怎么说的来着?
隐约记起某些怪怪的话,苹选择忘记。
盯着自己白净的小腿,她伸手对比,常年暴露在外的手部肌肤明显黑了一些。
使劲搓了两下小腿,搓过的地方似乎更白了。
洗完澡,擦净水,苹觉得自己变轻了。
然后是套好衣服,出门,苹披散头发,脑中闪现恶劣的想法。
唔,如果现在去敲杨先生的屋门,他会不会长点记性?
“算了,放过你。”苹自言自语,否决了坏主意。
游荡一会儿,土元神的闹事者来了。
三个大汉,骨架子大,实际上并不健壮。
没有几盏灯的夜晚,她靠在二楼的栏杆上,苹眼睁睁地看着店小二安排了三个大汉的住处,三个大汉说,他们要吃肉。
店小二为难道:“客官,今日的荤菜卖完了,要吃得等明天。”
“俺们现在就要吃!”
“素菜还有……”店小二试图和平解决。
“肉!听不懂啊!”其中一个大汉直接砸烂了一扇门,把房客吓坏了。
大汉砸了门,打了店小二,上二楼继续找事。
苹看明白了,故意的,三个大汉根本不打算住下。
大汉几步爬上二楼,正巧与隔岸观火的苹相遇,大汉吼道:“娘们让道!”说罢,走了几步,抬手砸烂一扇门。
仔细观察了大汉挥拳的动作,苹认为这是一名土元神的拥有者,因为他手心洒出了一些土。而且此人应该武艺不高,挥拳的姿势不太对。
等等,他砸的门……
杨瑞霖其实听见了一楼的异动,当时他在擦身体,擦着擦着,觉得还是很脏,又用小盆里存的清水简单冲了一遍。
之后,是一句“娘们让道”,杨瑞霖正好在穿上衣。门砸烂,木块乱飞之际,他急忙摸到了裤子,可是已经晚了,无意间与动作依然悠闲的苹对视,随着女孩的眼神移动,杨瑞霖的心境产生了变化。他眼角染上一丝可疑的绯红。
匆忙套上一件衣服实际上来不及穿裤子的松浮微微一笑,道:“……唐鹤,别看了。接下来,会很残忍。”
前一句尚且温和,后一句冷冰冰的杀气四溢。
后知后觉的苹看向别处,转身走向楼梯。
另外两个大汉噔噔噔地跑上来,忽略打响指的声音,一团火焰照亮中年大汉沧桑的面孔,带胡渣的嘴角抽搐几下。
“娘们滚开!”
一名大汉习惯性喊道,身旁的同伴赶紧拉住他,并且朝苹难看地咧开嘴。他俩空有一身硬肉,没多大本事,完全是那名土元神的跟班。
而女孩的双眼却在火光的映衬下,犹如野兽一般闪烁亮光,每一步都悄无声息。
“俺们是无心的,无心的,只是想拆这个客栈,没有想打的意思,同为五行元神,交朋友哈哈……”
少女转转眼珠,思考对策。靠火光暼了一眼俩人的腰间,倒是没有和霍青娘的土包袋子一样的东西。
“你们也是土元神?”苹问道。
“是,是,我们也是。”咧开嘴的家伙额头冒汗,先假扮土元神,等真正土元神的老大过来就好办了。
苹笑了笑。
骗人。
正如你所见,这又不是更新
龙虾已经不敢去数,自己鸽子了多少次,其实吧,每次龙虾写这个不是更新的玩意,也很尴尬,所以,干脆以后咕咕咕都不特别写一章了……
身为一只龙虾,总是鸽子的我,也自觉丢脸(T﹏T)。
好了,今天就咕咕咕了,明天咕不咕还不知道,后天咕咕再说吧——但是龙虾绝不会让投资泡汤的。
那么,亲爱的朋友们,再见O(∩_∩)O~~
第五十章 火球
砸门的土元神壮汉抓一把腰间的沙土挥洒,周身瞬间凝结了坚硬的土块,跃向衣襟大敞的杨瑞霖。
避无可避的杨瑞霖拢拢衣服,缓慢地歪歪头。
他不曾躲避。
*
客栈伙计喊来了帮手,住宿的旅人大部分跑了出去,小部分则是不巧住在二楼,只能缩在被子里伸长耳朵的倒霉蛋。
一时间,客栈院子有许多人举灯照明,星星点点的暗淡光影偶尔晃过苹的后背,
楼梯上,苹伸着冒火的手,下了一级台阶,问道:“你们是做什么的?”她努力使自己的表情更冷酷一些。
对于普通人来说,五行元神的拥有者,就像是妖魔鬼怪,披着人皮的狼。
咧嘴的男子身体明显变得僵硬,身旁的同伙忽然想明白了此刻的处境,但仍然决定狐假虎威一番:“臭娘们,快滚,不然俺把你用土活埋!俺看你是不知道爷们的本事!”
狗仗人势,他们跟着土元神老大,往常遇见似唐鹤一般的小姑娘,早就祸祸了。
“你活埋过人?”
苹又下了几级台阶,她绷紧了神经,丝毫不敢放松,哪怕对方表现怯懦和粗鄙。
咧嘴男子不清楚这女人是什么来路,琢磨着是不是该直接跑,可万一土元神的老大正好赶来他肯定没好果子吃。
少女一半脸被火映照发红,一半脸处于黑暗眼睛却藏着些许狰狞的本质,在嘈杂的人声中,悠然道出自己的判断:“哦,你没有。”
眼看着苹接近,自知无能的咧嘴男子退到同伴身后。少女看见他退后,顿时胆大了不少,她甚至笑了一声。
巨大的破碎声与男人的惨叫声从一侧传来,两个大汉猛地抖了一下,苹朝着声音的方向微微偏头。
在楼梯三人看不见的地方,土元神壮汉被藤蔓勒断了胳膊,张开嘴巴惨叫时,紫色的小花骨朵儿顺藤蔓顺势塞进壮汉的喉咙。鲜花绽放,柔软的花瓣摩挲着壮汉的唇舌。
壮汉悬挂在半空中,不敢动,又试图挣扎。
浑身是水的杨瑞霖慢条斯理地整了整松垮垮的里衣,衣服差不多穿好了。
他垂眸的那一刻,重物落地。
惊慌的旅人、不知所措的店小二、急急忙忙赶来的老板俱是后退几步,惊骇地浑身僵硬。
二楼掉下去不至于死掉,但壮汉却眼神空洞地睁着眼睛,不眨一下。
众人只瞧见了壮汉从二楼房间飞出,却没注意到黑暗里开始收拾东西的杨瑞霖。
连夜赶路是他与苹眼下最好的选择。
“你们,从哪来?”她看清了两个大汉的脸,“刚才上来的人已经死了,快点说吧,要不然你们也会死。”听起来像是在为二人考虑。
这样的说话方式,真不知道学的是月夜时遇见的二皇子严淡人,还是现在朝夕相处的杨瑞霖。
“瞎说!老大可是土元——”咧嘴男子赶忙捂住同伴的嘴,同伴尝到了汗津津的滋味,发现咧嘴男子手心冰凉。
苹两只手合拢贴紧将火焰熄灭,再分开,中间是一团翻滚的火球,自下而上照亮少女努力保持面无表情的脸,一字一顿的要把牙齿咬碎似的:“他死了。我说死了,就是死了。”
苹相信杨瑞霖的实力。
既然杨瑞霖已经解决一名土元神,那么接下来等他穿上裤子,应该会过来帮忙。
相比苹有得力帮手,两个只是普通人的大汉明显气势虚。并且因为客栈找的人聚集一楼,虽不敢上楼梯,吼两嗓子的本事还是有的。
这也造成了两个大汉腹背受敌的处境。
“俺们,是砂国人!”咧嘴男子不笑了,他甚至有些气急败坏“你们曌国人来我们的村庄烧杀抢掠!所以俺才跟老大来砸客栈……你放过俺们,俺们只找一个人,杀了他,俺们就回砂国!”
“对,俺也是,俺要杀李染生,他是带头杀人的混账!他杀了俺老娘!”
一时间得到的消息太多,苹下楼的动作卡住了。
砂国人……李染生……曌国和砂国有矛盾?
但“李染生”是迟冉在光义会的化名……
混乱的思考中,她察觉了对自己而言最关键的一点:他们要杀迟冉!
“你们,知道光义会吗?”苹问道,手指微颤。
“知道!李染生是光义会的走狗——”其中大汉持刀扑向苹。
见状,她急忙闪避开,在大汉刀尖贴近自己的时候,火球盖在大汉的胃部。
他瞪大了双眼,低头看向自己熊熊燃烧的躯体,犹如一条火红色的长裙在风中摇摆,熬散了他的生命。
咧嘴男子反身逃窜,苹踩着翻滚的大汉,抬脚冲着咧嘴男子扑过去。
失去平衡是必然的,二人撞在一起,阶梯磕伤了眼鼻,眩晕席卷。
火球爆燃,烈焰之花于楼梯过道绽放。
等杨瑞霖背着小包裹来寻苹,看见的便是轰然烧毁的楼梯,愤怒的火焰舔舐墙壁。
衣衫褴褛的少女勉强爬起,身旁绚丽的“烟火”一点点侵占了视野,随之而来的是两个壮汉极其疯狂的尖叫,火光照亮了杨瑞霖,细致地抚摸他的鼻翼、耳廓。
一向温和的杨瑞霖笑道:“我们该启程了。”
橘红色的光亮下,苹扯动嘴角回应他,两个梨涡凹陷。苹跌跌撞撞地奔向杨瑞霖。
杨瑞霖伸手拉住她,喊“三、二、一”同时跳下二楼。
谁的外衣包裹了她,苹被杨瑞霖抱起,周围的人或景快速后退。
少女脑中回忆方才的场景,忍不住问道:“我杀人了吗?”
闻言,杨瑞霖抱紧了她。
第五十一章 下下下辈子
荒凉的树林里,他俩拉着手跑了很久很久,杨瑞霖扫视四周,确定没有人跟上来。
“呼,唐鹤,受伤了吗?”他喘气有些剧烈,背靠僵冷的树皮调理呼吸。
苹摇摇头道:“我挺好的,你呢?”
“没事。暂时在这里休息一会儿吧,顺便,你的衣服。”
“我衣服还能穿的,你看,没有很大的破洞。”苹转了一圈。
“坐。”他指指身旁的地方。
苹依言坐在松浮的旁边,靠着同一棵大树。
片刻后,她慢慢抽回一直牵着的手。
杨瑞霖微笑着注视两只手分开,然后盯着自己空落落的掌心,修长的五指卷曲,握拳,思考应该闲聊什么。
“松浮,如果在砂国附近,找不到迟冉,我们该怎么办?”安静了许久,苹觉得该说点什么。
“再去临国。”
大海捞针。
苹沉默了,杨瑞霖拍拍她的肩膀,帮她穿上外衣道:“安心。闭眼休息会儿,启程时我叫你。”
少女闭目,又睁开眼睛,脱掉外衣。
“怎么了?”
“你只穿了里衣。”苹把衣服盖在杨瑞霖身上,不好意思地说道,“我是火元神,不冷的。”
难得的体贴,让杨瑞霖感到些许意外,他不笑了,静静地欣赏女孩略显稚气的脸展现了成熟的稳重。
他不知道苹有没有杀过人,或者说,杀过多少人。
杨瑞霖不希望苹体会太多血腥,他认为一些经历是必要的,但是总难以避免地想要尽善尽美地把眼前的少女保护的万无一失。
这就是他几千年来所做的事情。
人的一生转瞬即逝,他怕自己伤感,不再与人交心,但苹是可以重逢的,即使她忘了,至少不是真正的分别。
……
苹的第一世。
天地初始,五神创造了丰富多彩的世界。
金神赋予猴子新生,树上的顽皮劣猴落到地面成为了人。
木神走过的地方,青草遍布,花开朵朵,一棵又一棵大树拔地而起,向天致敬。
水神慵懒,某日于半空坠落,成为北方的汪洋大海。
土神使大地崩裂出现峡谷,山川起伏高耸入云。
湖泊河流交错,人们依靠丘陵盆地有了落脚之地。
巨大的圆形树冠通天,一只羽翼鲜艳的鸟儿立在树枝上,猛地喷了一口烈焰,将梧桐树干点燃。
梧桐的叶子轻晃,一个人的五官从树皮浮现,鸟儿鸣叫几声,奔向自己的主人火神。
“你吓到她了,木。”
火神给予人们黑暗中的光明。
……
苹的第二世,他找到乞丐的苹,以兄长的身份呵护她长大。
当最后的时间到来,衰老的苹略带惊讶地虚弱说道:“你没有变老。”
那时的杨瑞霖走过去,摸摸她的白发,然后握住一只满是皱纹的手。
“哥哥,为什么你丢下我走了……”无比苍老的声音,含着极度的悲伤。
将脸颊贴在她的手背上,杨瑞霖轻声道:“你二十岁时,我是你的哥哥;你三十岁时,我是你的弟弟;你四十岁时,我是你的儿子;你五十岁时,我是你的孙子。
妹妹,我以前问过你,要不要和哥哥一起住在没有旁人的山林,可是惜你喜欢的是复杂的人间。”
苹呆怔了很久,很久。
“我明白了,哥哥。你走吧。”
子孙进入屋子时,杨瑞霖已经翻窗离开。
她闭上眼睛。
……
苹的第三世,他去生为公主的苹身边,当一名太医。
“小太医,你原来是天神呢,怪不得本宫儿时风寒,别的太医救不了,唯独你能救……”躺在富丽堂皇却独独没有人气的屋子里,公主淡淡笑了,“如果你是来帮本宫延寿的,大可不必。”
他摇摇头:“我只是想陪你。”
看似雍容华贵的公主眯眼看着他:“本宫现在不过是一个废人,太医若是真的好心,可否请你调一剂安魂汤?”
他号上公主的脉搏,皱眉道:“并无大碍。”
公主叹了一口气:“本宫是希望永远——罢了。”
……
苹的第四世,他住在农家女孩的唐鹤隔壁,邻里和睦。
“太好了,俺还一直担心,你是上山被老虎吃了……”这个苹已经糊涂了,傻傻地以为自己二、三十岁。
“我没事,你看,我不是回来了吗?”杨瑞霖握住老人家粗糙的、指缝满是泥泞的双手。
“俺好像发烧了,要不然就给你卧俩鸡蛋,哎,你可得小心点,不能再上山了……”
“好,听你的。”他温声道。
看护老娘的大儿子醒来,杨瑞霖只好离开。
“娘,你醒了。”大儿子打了个哈欠,伸懒腰骨头咯吱咯吱响。
“儿子?你都长这么大了?”苹想起来,可是没有力气。
“你又迷乎了不是,俺都四十岁了。”
“刚才,邻居来看俺了,他没被老虎吃咯,太好了。”她很开心地讲道。
大儿子心里一惊,回忆起邻居模糊的长相:“娘,你可别吓俺,那人都失踪三十多年了……”
……
苹的第五世,他来晚了,苹已经三十岁,他索性认苹做姐姐。
“你真俊,可惜我嫁人了,不然就和你好。”这个姐姐直白、爽朗。
他脸红了。
……
苹的第六世。
她安静地躺着,仅剩一丝生气。
“你每一次都会消失。”杨瑞霖疲惫地笑道,一如既往地向苹道别。
……
无论他多么周全地保护苹,她也逃不过须臾百年的命运。
后来,也就是这一次。
杨瑞霖因为意外,收留了迟冉。男孩抱紧他的右腿:“求求你,救救我妹妹!”
他附身查看男孩妹妹的病情,发现小女孩已经死于瘟疫。
“好,我可以救她,但你必须吃下这个果实。”
黄色的小果子自他的掌心生长,男孩犹豫一瞬,摘下吃掉,而后用期翼的眼神看着男子。
“她死了。”俊美男子歪歪头,在迟冉眼里如此的面目可憎。
……
这一世。
医治白秀温。他抱着满身血污的女婴,隐隐察觉了什么,同时脑海闪现一个大胆的想法:我们可以成为夫妻吧。
与女婴纯净的双眼对视,他轻笑道:“没什么不可以,对吧?”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在苹两岁的时候,他选择把年幼的苹交给了迟冉养大。
苹呆呆地吃着手指头,被迟冉小心翼翼地捧在怀里:“师父,您不想看苹苹长大吗?”
说实话,杨瑞霖已经不在乎苹是如何长大的了。
上辈子、上上辈子、上上上辈子……他养大她,再看着她走向人群,已经够了。
而且即便这辈子不是夫妻,下辈子、下下辈子、下下下辈子……还有很多的岁月,苹阿,我会陪伴你。
“唐鹤,唐鹤?睡着了吗?”杨瑞霖碰碰少女,“该赶路了。”
“嗯……好。”少女展颜。
第五十二章 川让城(一)
满是石子的小路上,少女脚尖轻巧地踢飞一块奇形怪状的小石头。
小石头飞向树干,弹了一下,落地。
等少女走过去,已经分不清这块石头与那块石头的区别。但她并不在意,偶尔转个圈,快速跑几步,再停下来回头。
杨瑞霖不紧不慢地跟在后面,每当苹停下来等看他,他都会微笑回应。
今天的苹很愉快。
前些日子,她固然因为自己杀人的事情而反思,表现的闷闷不乐,但转念一想,对迟冉不怀好意的,一定是坏人。
迟冉是不会无缘无故杀人的。
察觉苹的低落,杨瑞霖悄悄将香囊里的花骨朵儿换上新的,再放在她的床头,这样苹一醒来便能看见带在身上。
至于睡前故事,杨瑞霖也选择了比较平和温馨的事情,眉眼间是难得的柔和:“很久之前,有一位公主。
公主不喜粉饰,不喜翩翩公子。
御花园的名贵鲜花,她总是信手拈来,温柔地戴在侍女的头发上。
公主很少任性,面对最卑贱的奴仆也会流露善意。”
“她真好。”苹小声称赞。
杨瑞霖眨巴眨巴眼睛,道:“是阿,她确实很好。
后来,公主染了伤寒,喝了药,又全部吐出来。老太医束手无策。
公主的母亲很受宠,皇帝也喜欢这个有趣的女儿,于是要求太医们必须让公主活下来。”
装作认真倾听的苹暗暗猜测,会有救世主登场。
“这时,一名年轻的太医站到前面,说自己可以替公主医治。”
果然……
苹是藏不住事情的,她觉得自己知道结局了,于是面上表现出来。杨瑞霖见了,坏心眼地笑笑道:“不讲了,睡觉。”
“我不困。”
“那也要睡觉。”
有志气的苹闷声道:“……好,睡觉。”
此刻,回想起未讲完的故事,本该悠闲蹦跳的苹猛地顿住脚,一脸严肃:“松浮。”
“嗯?”
苹保持严肃:“公主后来怎么了?”
搞不清状况的杨瑞霖:“嗯??”
“前两天讲的那个故事,你没有讲完。”
公主和太医。
“阿,”杨瑞霖看向天空,淡露出一个极其寡淡的微笑,“公主和太医在一起了。”
听到结局,苹继续蹦蹦跳跳地前进,她的表情在说:我就知道是这样。
“我讲的童话一向美好。”他追随她的身影,他们走入川让城。
进城时需要身份证明,杨瑞霖早有准备,拿一封城主的信引起了士兵的关注。
苹呆呆地看着士兵去禀报,然后似乎是城主的人亲自迎接他们。
年过半百的城主戴一顶四楞小花帽,长方丝巾扎束腰间。奇特的服饰令苹好奇,她目不转睛地盯着城主。而城主读过信件后,对杨瑞霖笑呵呵地说道:“好久不见,松先生还是那么年轻。这位姑娘是?”
杨瑞霖倒是一本正经,全然没了笑意:“我的夫人。”
“原来是松夫人。两位随我来吧。”城主朝苹点点头算是打招呼。
一阵客套,在为两人准备的屋子里,有着两套跟城主的衣服相似的服饰。
杨瑞霖苹拿紫红的四棱小方帽给苹随手戴上,道:“很适合你。”
被当做松夫人的少女并不言语,眼神直勾勾的,杨瑞霖只好避开她的视线。
“来时忘了与你说,城主是我的朋友。这两天我们在川让城暂做休整,吃的穿的入乡随俗。另外,”杨瑞霖的声音压低了,“我会让城主帮忙打听光义会的消息。”
苹质疑道:“你不是久居深山吗?”
杨瑞霖苦笑,看少女一眼,又别开视线:“总会出来透气吧。”
他总觉得苹的想法越发通透了,随着两人熟悉,她说话变得直接,问题也变多了。
“好了,唐鹤,我去找城主叙旧,你在这里换衣服,记得锁门。一会儿我再来找你,乖乖待在房间。”
苹点点头,四棱小方帽晃了晃,掉下来,杨瑞霖接住又给她戴上。
“帽子有点大,将就一下吧。我走了哦。”杨瑞霖揪揪她肩膀处的衣服。
“嗯。”
待杨瑞霖离开,她锁上门,研究了一会儿衣服的穿法。
看着长裙鲜亮的颜色,以及在衣服的领口、胸前、袖口、肩、裤脚等处用各种彩线绣上的各种花卉花纹图案,少女有些兴奋,即使从未穿过这类衣服,她也觉得衣服是好看的。
穿好衣服,苹原地转了几圈,长裙柔顺地张开一定的幅度。
若是程三看见会怎么说?
“迟苹果,我说你是仙女吧!”
她模仿程三的语气说了一句,又自言自语道:“我是仙女呀”
“不不不……没脸皮。”
“我只能是,长的还行……对,应该还行的。”
略显空旷的房间里,苹坐在地毯上,脑袋上的小帽子朝一侧歪斜。
林婶、青娘姨、程三、佩花……在干什么呢?
第五十三章 川让城(二)
大盘子肉抓饭、拉条子做的二节子炒面、馕坑肉、半公斤烤羊腿撒上解腻的皮芽子、烤羊腰子、烤羊肠子……满满的一桌,非常丰盛的晚餐。
城主与杨瑞霖依然在讨论什么,他们不开餐,“松夫人”苹唯有老老实实地在一旁坐着,偶尔喝一点奶茶。
奶茶是方才的侍女现烧现做的,过程简单易懂。把茶叶放水里熬一段时间,加点盐,慢慢地整个屋子尽是茶香。侍女这时再将茶水倒在新鲜牛奶里。
苹仅是抿了一口这略带咸味的奶茶,便觉难以忘怀。
城主格外热情:“松先生,实不相瞒。近些日子,可是不太平,您若是打算在川让城游玩,我可以让士兵陪你们……”
“不必了。”杨瑞霖打断城主的话,转头看看小口品尝奶茶的苹,微微笑了笑,“不知城主打算何时开始用饭?”
年过半百的城主被一个看起来不过二十岁的小白脸打断,面上却无丝毫恼怒:“不必客气,两位想什么时间吃都……”
“唐鹤,尝尝羊腰子。”杨瑞霖往苹的盘子里放了一串羊腰子。
城主的笑容僵硬一瞬,转而介绍桌上的菜肴。
气氛隐约有些怪异,苹索性什么也不听,什么也不看,埋头吃饭。杨瑞霖给她盛什么饭,她就一丝不苟地吃掉。
以往和哥哥迟冉一同生活的时候,几乎没有喝过羊汤一类的东西。原因无他,迟冉不喜欢羊肉的膻腥味,所以作为妹妹的苹也很少吃。
过去的迟冉既当爹又当娘,出得厅堂下得厨房,连带着做一个好哥哥时常与年幼的苹玩闹。
过了半响,杨瑞霖才想起来什么似的,朝城主淡淡道:“城主还有事吗?”
闻言,城主扶桌子站起来,语气恭敬地说了一句:“告退。”
出门时,城主听见杨瑞霖问自家夫人,饭菜合不合胃口。
“哼。”
随着城主离开,苹放松了,她点点头道:“好吃,松浮,你也吃。”
眼角一点黑痣的杨瑞霖此刻穿灰色的裕袢。
裕袢是川让城的叫法,实际上是比较宽大的外衣。
不知是不是城主的特意安排,用料质地相当不错。黑色的腰巾使得眼前的男子看起来挺拔干练,边角的白色纹样成了唯一的装饰。
“夫人,”杨瑞霖轻声喊了一句,苹刚要张嘴反驳,他立即伸手抹了抹苹的嘴角,“没事了,已经干净了。”
极其温和的笑容出现,让满手油腻的苹生生把话咽回去。
“怎么了,唐鹤?”
杨瑞霖当机立断,改正称呼。
脑筋不是很灵活的苹继续低头啃肉,啃了一会儿,忽然道:“我吃饱了。”
“才吃了这么一点,最近你都没有好好补……”杨瑞霖贴的有些近了。
过于黏腻的话语,使得苹反击似的打断他:“相公,你都没有吃呢。”小姑娘瞪眼瞧着杨瑞霖。
“……”
相公?
他的脑子似乎卡顿了一下。
往常怡然自得的杨瑞霖忽然端起一杯卡瓦斯灌下,淡淡的麦芽香直充鼻孔,他的嘴角流溢酒水至线条柔顺的颈侧。
末了,杨瑞霖擦擦嘴:“我这就吃。”
小姑娘舔舔手指,觉得自己似乎发现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
苹惊恐地想了许多。
以后不可以再去惹杨先生了。
再怎么说,杨瑞霖也是迟冉的大师兄。
吃了许多羊肉而完全不知其滋味的杨瑞霖偶尔会瞅瞅一脸深思的苹,多心地想到:苹或许是在琢磨与他的关系?苹对自己有特殊的感情了?
*
北德镇。
上面迟迟没有再下达新的命令,弓箭手一伙人便每天巡逻,搜索镇子上死去房主遗留的食物与保暖的衣服。
做饭、打扫由程家老大的婆娘和程家老二老三来干,林婶依然是照看奄奄一息且近乎死亡的昏迷同伴。
程家的几人做事很乖巧,毕竟见证了一个镇子的人死亡,现在所做的唯有自保,并且期盼大哥程寿活着回来。
而巧舌如簧的林婶快要获取弓箭手一伙人的信任了,但是她某天忽然得知了霍青娘的些许情况。
“你说什么?!”面色略显憔悴的林婶抓住弓箭手胳膊,“你们把青娘怎么了?!”
弓箭手用锐利的目光与林婶对视,林婶缓慢松开手。
“您,您知道吗?霍青娘是土元神,她很有用的,死了上面会不高兴,您也不好交差。您要是嫌麻烦,让我去照看她吧,我不会放她走的。”
林婶故作殷勤地笑着。
本来只是小小地试探,没想到弓箭手居然真的松口了:“行啊,你去看看她吧。”毕竟也没什么好看的了。
弓箭手在前面带路,示意强忍惊喜的林婶跟上来。
兜兜转转,一间破旧的木头屋子出现在他们面前。
仅是在门外,林婶便闻到一股从木头裂缝泄露的怪味。
弓箭手不假思索地朝门踢了一脚,“咣”的一声,木门大敞,里面堆积着某些腐烂的东西。
令人作呕的气味越发浓郁,林婶愣了一愣,前进几步想要看的更清楚,但弓箭手伸出胳膊拦住了她。
“你也知道的,”弓箭手十分平静地看着林婶蹲下来,捂住脸颤抖,她到底是个妇道人家,不如弓箭手见惯生死,尤其是自己喜爱的人,“干咱们这一行的,总会有意外,不是失手杀了谁,就是谁顺手杀了咱们。都挺常见的了,看你的反应,估计是和迟苹果被霍青娘挟持了,不得不给她一个住处,所以我不会向上面说什么。
而霍青娘呢,是自杀的,对吧,本来好生生地关着她,结果她自杀了,没办法啊……”
自杀了。
林婶心想:青娘怎么可能自杀呢?她经历了那么多痛苦,会仅仅是因为被抓住了就放弃一切吗?她那样的人,怎么可能随随便便就走了啊!
好久好久,林婶站起来,声音啜嗫道:“您说的是。我主子安排我一个妇道人家照顾苹果小姐,我俩没有什么自保的法子,只好听青……霍青娘的。
苹果小姐也是被你们吓到了,才会动手的,她能干什么呀。您说说,别跟一个小丫头片子计较啊是不是?”
迟苹果失踪的事情,林婶也是知道的,因为不清楚弓箭手究竟是因何而来的,所以她有时候怕迟苹果回来被折磨,有时候又怕她不回来,被光义会通缉。
关上木屋的门,弓箭手示意林婶离开这个晦气的地方:“当然了,左使大人李染生都是知道的,她妹妹迟苹果怎么会有问题。你啊,把心放肚子里吧。”
“是、是、谢谢您了。”林婶连连鞠躬。
走的时候,林婶回头看看那个破旧的小屋。
方才,她都没有认出,哪一个是霍青娘……
第五十四章 川让城(三)
北德镇。
每天天不亮便起来做饭,等杀死全镇的一伙人吃饱了,程三才和大嫂、二哥吃点残羹剩饭。
若是做了什么令那伙人疑心,必然要没轻没重地挨几巴掌,而且那伙人只打脸。
这样子挨打,更多的是耻辱,毕竟不是过去被亲爹揍。老子打儿子仿佛是天经地义的,但那伙人杀了街坊邻居,毁了迟苹果的家,该挨打的是那伙人。
那伙人该死。
程三虽然想了许多,却什么都没说过,他记得学堂杨先生曾在短暂的日子里,教过他们一个字:忍。
……
“听不懂没有关系,我知道你们在认真听,你们都是很好的孩子。”一身灰衣干净、服服帖帖地顺从着教书先生的身体,使得他整个人看起来比小镇的粗糙男人们多了一丝雅致。
他敲了敲桌面,沉声道:“有人骂了你,你会骂回去吗?嘘,不用回答我。骂回去似乎会让自己舒服一些对吧。
如果打不过那个人怎么办?也没关系,只是挨一顿打,鼻青脸肿算不得什么。
如果那个人不仅打你,还打你不想让别人碰的朋友该怎么办?”
说到最后一句,杨瑞霖看向迟苹果。
一眼万年。
程三当时觉得别扭,一拍桌子大喊道:“那我就和朋友一块揍他!”
程三记得很清楚,大家都笑了,但是只有杨瑞霖和迟苹果没有笑。
那一瞬间,迟苹果皱眉了。
“好的,”杨瑞霖歪歪头,“也是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教书先生结束了这个话题。
放学后,程三去找迟苹果,和她说:“我帮你揍人是不太可能,但你揍人的时候我可以在旁边给你助威啊!”
迟苹果比自己厉害,程三是知道的。但男孩子就得说点大话嘛,尤其是自己比较在意的女孩面前。
“我不揍人。”
程三乐了:“嘿嘿,吃苹果,我才不管,你以后可得罩着我。”
专走僻静的小路,早已远去的秋天在回忆里摇动树枝,沙沙的响声后,落叶翻扬,泛黄的影子走过少年少女明亮的眼睛。
……
他有些后悔,为什么没有听杨先生讲完呢?
程三学会了忍,几乎让他崩溃的忍耐。
白天要做很多活,晚上疲倦地入睡。
一切天翻地覆,程三总会梦见以前,无论是儿时二哥揍自己,还是一群人跑山里摘蘑菇打兔子……他总会梦见。
大嫂老是哭,一开始白天哭晚上哭,但那伙人嫌烦,差点一刀砍死大嫂。
于是大嫂只在夜晚缩成一团特别小声地哭。
所幸那伙人没有真的碰过大嫂。
二哥许多次偷着骂那伙人,甚至说要一起逃跑。程三否决了二哥的想法,因为他们三个跑不远,而且大哥还要回来,他们走了,大哥怎么办?
二哥说,是这个理,三儿,咱们等。
哭丧脸许久的大嫂反倒露出了笑容:“老二老三,你们想走就走吧,俺等程寿。他是俺男人,俺等一辈子也没啥,你俩还没找媳妇,困在这算什么事?都走,留我,我等他。”
程三和二哥一起摇头道:“不行。”
留自家大嫂在狼窝,他俩还不如死了。
一天天的,程三琢磨,那伙人究竟是为了啥杀人?
起先,迟苹果家出事,林婶说是仇家。
可冤有头债有主,犯不着一个不留,而且那伙人是真的厉害,一个个飞檐走壁的,特么就是乌鸦。
毛黑,心眼也黑。
专门报丧。
程三把馒头、窝窝头、白菜叶丢一锅撒点盐煮上。
给那群乌鸦做饭做了挺长时间的,程三发现,乌鸦们基本不挑食。
一锅粥糊了,乌鸦们喝了眉头不皱一下,最严重的一次,一只乌鸦刀放程三脖子上问,是不是偷着下药了?
程三说他没有,是麦子发霉了。
然后乌鸦们研究了一会儿,选择继续喝,完全不在乎味道。
那一次,大嫂吓的跪下来,二哥险些上去拼命。
最后以程二程三被拳打脚踢揍一顿告终。
揍的是真疼,偏偏第二天他还能动。
早知道就跟迟苹果学两招了……
“俺的仙女现在在哪啊?”程三疯狂地搅动大锅,烟熏雾缭,热的他都出汗了。
*
川让城。
“夫……唐鹤,”杨瑞霖长记性了,说话循规蹈矩,“出去玩吗?”
发现杨先生的转变,苹蛮开心地笑了笑:“嗯。”
感觉少女笑容格外灿烂的杨瑞霖愣了愣,随即道:“你还真是,唉,走吧。”
欣赏川让城美景,再与当地人聊聊天,而且杨瑞霖似乎因为“相公”的事情,特意与苹保持了距离,虽不知他是因为什么想法而做出的转变,但能在上厕所的过程不被人守着,少女感觉舒了一口气。
晚上苹洗澡,侍女在门外候着,杨瑞霖去找城主“闲聊”。
具体情况是,杨瑞霖坐着,城主站着。
一人一碗奶茶暖和和地品尝,似乎很和谐。
“松先生,您喜欢奶茶?”
“嗯,还算可以吧。”
其实是苹喜欢喝,于是杨瑞霖觉得该尝尝,毕竟上次只闷了一大杯卡瓦斯,没喝别的。
“您要是喜欢,就多待几天,奶茶每天都……”
“光义会的事情,查了吗?”杨瑞霖放下杯子,右手掌心是十几颗深蓝色的小果子。
瞧见小果子,城主的态度更加恭敬了,黑白头发混杂的脑袋深深低下,略显苍老的声音低沉:“据消息称,二十一年前,便有光义会,只不过开始是以教会的形式。慢慢地,光义会帮人运送货物,做起了生意,买了几块地皮……”
第五十五章 川让城(四)
桌子睡了,椅子睡了,窗户睡了,茶杯睡了……全部安安静静的。
熄灭灯,苹摸索着走向床边,然后坐下。
赤脚踩绵软的地毯,她动动脚趾头,地毯的软毛在脚趾间鼓起,温柔地托着连日来疲惫的脚掌。
杨先生呢?
川让城内,监牢大狱中,半死不活的光义会成员,昏迷时每人被喂了一颗深蓝色的小果子。
一柱香过去。
杨瑞霖将手里的犯人记录簿放进小柜子里,看着侍卫拖犯人进来,准备用粗麻绳把昏迷不醒的犯人固定在椅子上。
“不用了,让他坐在椅子上就可以。你出去吧,守在离房门五米远的地方。”杨瑞霖吩咐道。
侍卫依言关上门,脚步声渐行渐远。
*
狭小的审讯室。
眼前突然亮了,我想要闭上眼,但眼皮不受控制地抬起。
我试图反抗,忽然听见一个声音:“看着我。”
有什么东西在呲嘎呲嘎地撕碎我的意识,我几乎快要吐出来,也确实吐了出来,喉咙被肚子里的黄色液体灼伤,舌头又觉得一股子血腥味。
眼睛猛的睁大。
是一个人。
那人举着一盏灯,穿灰色的衣服。
我看不清他的脸,第一个想法是逃跑,但是身体压根没法动。
这身体简直不像是我的,根本是块石头,把真正的我关了进去,我怎么都没法离开。
缓和片刻,身体各处传来极为严厉的刺痛,使得我快要昏过去,眼睛闭上,却再一次不受控制地睁开。模糊的黑色小点侵入视野,让我感觉自己快要瞎了。
“听着,你一点都不痛,可是也不能动。接下来,我问什么你都要如实回答。第一个问题,你是光义会的人?”
非常神奇的,疼痛一点一滴地消失了,同时,极其嘶哑的声音从我的嘴里发出:“是。”
“你负责做什么?干过什么?”
我不想说,但,不由自主地,嘴巴回答了:“闹事。去人多的地方,自称是砂国人,主动挑衅,如果杀了人会有额外奖赏。我杀了一个人了。”
或许,是我坚持不下去了。
如果他问到了想知道的,就会给我个痛快吧。
“知道李染生吗?”他问道。
“知道。”
“他在哪?”
“临国……边界。”我感觉自己快要坚持不住了。
兴许是察觉了我的虚弱,灰衣人朝我泼了一桶水。
瞬间的冰凉使我打了个寒颤,我没有任何愤怒,只是庆幸这一次不是盐水。
“具体位置。”
身上的衣服大都破烂了,我用眼角可以看见自己的膝盖血红漫延。
“靠近临国边界的几个小镇……我不知道更多的……”
灰衣人叹了一口气,放下油灯,脱下他的衣服给我盖上。
“小姑娘,”灰衣人用手擦擦我满是血污和泥灰的脸,动作温柔至极,语气平和的那么不可思议,“你还知道什么?告诉我一些有用的。有关光义会的事情。”
听到“小姑娘”三个字,女扮男装的我哭了。
脑子里零碎地闪过这些日子被威逼利诱,各种折磨的片段。
幸好我胸平、瘦小,长的也丑。
所以只是挨打,不停地挨打。
“左使……李染生负责搅乱边界……”我答道,不知道他能不能听懂我说的话。
似乎是于心不忍,他擦了半天,擦不干净我的眼泪,转而梳理我的乱发,似乎特别心疼我。
“右使……从来没有出现过……”
灰衣人的手停顿一下,质疑道:“你怎么会知道?”
“我领三个人闹事,所以会知道一些特别的消息……姐姐是一个教头的情……”
灰衣人打断我的叙述,问道:“你说的教头在哪里?”
脑子发晕,片刻的清醒后是极度的疲倦。
他往我的嘴里喂了一颗红色果实,鲜甜的滋味瞬间炸开,我深吸一口气,清新的香味弥漫肺腑。
我感觉自己又有力气了:“砂国,教头最近来曌国闹事,手下带了几个很奇怪的人。”
“奇怪的人?”
“总是挖土……”
灰衣人的问题特别多,我不明白他们知道这些有什么用。毕竟光义会是很强大的,而且该闹的事情都闹完了,官府的人也就折磨折磨我们这群小喽啰邀功了。
“你见过李染生吗?”
油灯的昏黄光明照亮了灰衣人的一半身体,我看见了他的半张脸,除此之外的一切都是那么的黑。
眼睛不由自主地瞪大,因为我不觉得疼了,思路也越发清醒。但是我依然不能动,只能看见这个昏暗小屋的大概情况。
一个小柜子、我坐的椅子、一盏灯、一个木桶、灰衣人。其他什么都没有。
“见过一次,左使大人戴着面具。”
“很好,”他点点头,“最后一个问题,知道迟苹果吗?”
“什么苹果……”
梳理我头发的手缓慢移到眼皮上,将我的双眼合拢,耳边传来他轻声的呢喃:“睡吧,辛苦你了。”
强烈的困意袭来。
我似乎脱离了禁锢我的石头,离开了所有的一切。
我变成了一朵云……
*
红色小果子可以操纵服用者,短时间使服用者兴奋。
深蓝色果子则是类似慢性毒药,是红色小果子的翻版。城主、城主的亲人,基本上都服用了深蓝色果子,每过两年,杨瑞霖会想办法给他们送去续命的深蓝色果子。
川让城捉捕了光义会成员却没有审问出几个字,由于杨瑞霖的木元神特殊,再加上他询问的消息有关“李染生”和“迟苹果”,所以即便是城主,杨瑞霖也不打算告知审讯结果。
打开门,喊了一声守候在五米外的侍卫,杨瑞霖示意他把犯人拖走。
“换下一个。还有,再打一桶清水。”
一个接一个,杨瑞霖总共审讯了五个人。基本确定“李染生”正在临国边界执行任务。
而这五个人,川让城城主就权当没有抓到过,犯人记录抹消。
因为他们特地挑的是国师乐渠森走之后抓到的犯人,国师那里抄录的一本小册即便是以后核对也没有大问题的。
审讯结束,城主试图留杨瑞霖喝点酒,松浮拒绝了。
“您还有什么需要,尽管提。”城主搓手殷勤道。
“我会的。今晚先到这里吧,有事明天再说,另外,”话锋一转,杨瑞霖把一颗金黄色的浑圆小果放在桌上,“这是给你的奖励。”
城主流露些许疑惑,但隐约已经猜出了是什么,不太确定地问道:“这是?”
“可以延年益寿,你父亲吃过。”杨瑞霖答道。
发鬓斑白且略微秃顶的老城主双眼发亮:“谢谢您!谢谢您!家父以前提起,鄙人惊奇,今回见了,真是和金子一般!”
城主的父亲今年已经一百零二岁了,隐居在某个不为人知的小村镇安享晚年。逢年过节,城主去探望的时候,总要暗自感叹父亲整个人精神抖擞,发量甚至比自己这个五十岁的人要多。
杨瑞霖点头,告辞。
长长的走廊响起玉吐克敲打地面的声音。
玉吐克是一种在川让城、砂国流行的皮靴。
砂国和曌国在发生去年矛盾前,互相贩卖商品的事情很常见,川让城又离砂国较近,以至于在穿着、饮食上有许多相似之处。
他没有直接回到与唐鹤同住的屋子,而是独自漫步,然后找了一方草地躺下,神情漠然。
千百年不变的天空,千百年不变的自己。
杨瑞霖并不觉得城主寿命短暂是可悲的,也不认为自己拥有的漫长寿命是多少人求之不得的——大家都是羡慕别人罢了。
曾经在苹的某一世,杨瑞霖试过延长她的寿命,所做的大概是类似“我今天采了点山果子,你尝尝吧”“我熬了一锅锅汤,你尝尝”。里面混了延年益寿的金色小果。
可惜失败了。
深更半夜,杨瑞霖蹑手蹑脚地推开门,却看见苹盘腿坐在床上,一本正经地打量他。
“晚睡的不是乖孩子。”杨瑞霖语气略带责备,黑暗中,苹只瞧见他整了整灰色的衣服,停顿片刻,解开了腰带,继而是把上身的所有衣服叠好抱着,“你什么都看不见对吧?”
“嗯,你是黑的。”
杨瑞霖低声笑了,他摸摸自己枯木一般的左胸口,赞同道:“确实,我是黑的。唐鹤,早睡吧,明天启程去临国边界。”
“但是我们还有几个城没有去……你查到迟冉的消息了?”
“是的,现在你可以睡觉了吗?”
闻言,苹打了个哈欠,抱被子睡了。
替换了荷包里的花骨朵儿,杨瑞霖越过苹拿了被子和枕头,选择休息。
第五十六章 骆驼
有一种怪异的存在。
头小,脖颈弯曲似鹅,脊背上有一到两个小山丘似的东西,可穿行沙漠。
眼睛总是微眯,长嘴有时候会咀嚼什么。一副和善、凡事无所谓的神情。
“骆驼,”苹呆呆地抚摸它的一个驼峰,它不紧不慢地向前走,轻轻摇晃着有些拘束的少女,“好乖。”
坐在另一匹骆驼上的杨瑞霖笑道:“别害怕,它不会甩你下去的。”
川让城城主送了二人一人一匹骆驼。杨瑞霖清楚自己的木元神没法在荒凉的地界快速前行,所以用了一盏茶的时间教会苹骑骆驼。
有时候学会一些本事,需要的是面对未知的勇气。
少女看看骆驼,骆驼看向远方。
杨瑞霖扶着苹爬上骆驼。
她学会了骑骆驼。
炙热的阳光撒遍这里的每一处,苹皱眉瞧着满地黄沙,有些疑惑此刻是何年何月何日何时,而自己究竟为什么会在此地。
尚未想明白,她便察觉了同行男子的视线。
回想方才杨瑞霖说了什么,应该是安慰她不要害怕,于是她低头回了一句:“我知道。它很安稳。”
“那我说点你不知道的?”杨瑞霖还是笑,他真是一只笑面虎,“昨晚我审问了几个光义会的犯人,有一个犯人说左使李染生在临国。另外四个,有一个是被安排去临国继续闹事,三个打算找地方藏身。再加上城主给的一些零碎情报,化名李染生的迟冉有较大的可能在临国。
我们之前的路线没错,但是来晚了,迟冉已经从砂国离开。”
杨瑞霖停顿了一下,斟酌道:“另外,国师乐渠森负责与砂国临国调解矛盾,二皇子严淡人带兵处理光义会的小喽啰。你见过严淡人对吧?”
“见过。”苹点点头。
“方才我说的,有没有想问的?”
“有,”苹继续点头,“左使是干什么的?”
“皇帝会有宰相。以前的记载是,宰相可以有很多,也可以是两个。光义会的两个宰相是左右使。”
忽然,苹反应过来了:“你说迟冉处境危险,是骗我的?”
“呃……对。”
安静了一会儿,少女又想到了什么,继续问道:“川让城城主之前没有审问出的事情,为什么你昨晚问出来了?”
杨瑞霖笑了一声,他转头观察少女与平时相似却又不太一样的表情,难得的选择了应付少女:“审问嘛,我更加残忍。”
男子像是在开玩笑。
苹摇摇头,一连串的疑问甚至比思维更快一步:“不,我记得,你掌心长的红果子,可以控制麻雀。
当初你是怎么救我的?
杨先生,你的木元神非常厉害,如果直接把那群人杀了,再和林婶、霍青娘道别不是更好吗?
你还可以让那群人吃红果子,这样什么都可以知道了……”
被一刀刀剖析,杨瑞霖的身体略显僵硬,思考着是自己说话时没用心,还是少女学聪明了。
几不可察的叹息从他的嘴里逸出。
无往不利的小果子,怎么今天就这么多余了?
其实,杨瑞霖是打算在以后的日子——计划实施后,慢慢让苹了解自己的木元神,包括一些早已蒙上厚重尘埃的过去,但此刻就开始解释,有点早了。
苹对他还没有多少想法——男女之间的想法。
“唐鹤,让骆驼喝点水吧,前面有片树林。”他决定先缓和一下气氛。
“好。”
骆驼大口喝水的时候,杨瑞霖已然想好了对策,他首先递给苹一块馕转移注意力:“当时我吐血了,记得吧。修炼木元神出了点岔子,走火入魔,现在好多了,不过指不定哪天吐几口。
先前,我没有足够的把握解决捉你的人,而且我不能相信林婶和霍青娘,当时我不知道她俩是迟冉精挑细选的人,所以选择了带走你。
至于小果子,其实有很多用处的,日后再说好不好?”
苹低头咬了一小口馕,嘴里的食物干巴巴的。
“好。对不起,松浮。是我过分了。”
等待许久,确定苹没有其他刁钻的问题,杨瑞霖蹲下来,仰视苹,表现的非常诚恳。
“没关系。”他保持微笑,“其实我挺开心的,你能直白地问我,要是你什么都不说,留着一堆疑惑……唐鹤理解吧,会不舒服。你问了,我们都明白了误会,是好事。”
骆驼喝完水,二人接着赶路。
苹回到了那种呆呆的样子。
她似乎是放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