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一念之差
贺清风无法知道,这个跳舞的女子,究竟是什么人,至于她是不是孟晓,更加无从得知,所以,他只能先将红莲抓了来,以期从这个女子的嘴里知道一些线索。
可是,红莲不打自招的,显然不是贺清风想知道的。
看样子,这个号称卖艺不卖身的头牌姑娘竟然私自怀孕了,而且,余妈妈容不下这样的事情发生,所以,红莲才会这样害怕。
贺清风很不耐烦,照红莲这样唠唠叨叨下去,他什么时候才能知道那个跳舞的女子究竟是不是孟晓?
于是,贺清风在黑暗中咳嗽了一声。
红莲更加害怕:“谁?是谁在那里?你不是余妈妈!”
贺清风不想难为一个孕妇,只得走出来:“红莲姑娘。”
红莲和余妈妈一样,并不认识贺清风,看见一个陌生男子,还蒙着面,本能地向后缩着身子:“你是什么人?为什么要劫持我?”
醉春楼的那些打手,红莲都认识。可是眼前这个男子,她感觉从未见过。
贺清风示意两名侍卫将她扶起来,放在一张椅子上,然后尽量和颜悦色地说:“红莲姑娘不必惊慌,我今天请姑娘过来,只是想问一些事情。”
在这个陌生的所在,红莲不敢计较这个男子用这种方式“请”自己过来是否符合常理,只是恐惧地点着头:“你想问什么?”
贺清风笑道:“红莲姑娘今天的表演真是太精彩了,可是在下也有一个疑问啊。据在下所知,红莲姑娘花了十年功夫,学会了琴棋书画,成为潞州城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才艺双绝的女子,却始终没有学会《霓裳》这支舞蹈,可是今天,红莲姑娘竟然将这曲《霓裳》演绎得美妙绝伦,因此,在下非常疑惑,是坊间那些传言有误呢,还是白天跳舞的,根本就不是已经有了身孕的红莲姑娘。”
红莲莫名其妙。这个男子,这么辛苦,将自己深夜劫持到这个地方,难道就是为了弄清楚这样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
当然,说微不足道,只是针对于别人,而对于红莲本人来说,她真的希望关于自己十年都没有学会《霓裳》之舞的说法赶紧从大家脑海中消失。因为,这始终是她心中的隐痛。这十年来,余妈妈请了很多师傅,对她悉心教导,而她也没有辜负余妈妈的期望,终于成为了潞州城里最美丽、最有才情的女子。尤其是她的歌喉,婉转如黄莺出谷,清越如泉水叮咚;而她的画技也几乎无人能及,连潞州城很多擅长丹青的才子都对她的画啧啧称赞。这些超凡的技艺,加上天生丽质,使她拥有了卖艺不卖身的资本。可是,她始终学不会《霓裳》之舞。虽然她学别的舞蹈很快,可就是这一曲《霓裳》,成了她可望而不可即的梦想。
当年,余妈妈也请了凌波仙子的关门弟子来教授她,花了很多银子,可是天生聪慧的她,怎么也学不到《霓裳》之舞的神韵。那个老师教了她三年,末了无奈地摇摇头:“红莲姑娘,还是算了吧,很多事情,是不可以强求的。”
红莲不服,因为她始终是最出色的,无论是在醉春楼,还是在整个潞州。她不能输给别人。如果她没有学会这个舞蹈,而别的女子学会了,这叫她的脸往哪儿搁?
“老师,我能学会的,我已经学了三年了,这支舞的动作,我都已经烂熟于心,只要老师肯再对我花一点心思,我一定能学会的。”
老师叹了口气:“可是只是将动作烂熟于心是没有用的。你这么聪明,又善舞,应该知道,一名舞者,最重要的,不是学习动作,而是要领会每一支舞蹈的神韵,只有形神兼备,这支舞以及这个舞者,才会有灵魂,否则,你表演的时候,只会如僵尸一般,毫无生气。而《霓裳》这支舞蹈,三年前我就对你说过其特殊之处。这个舞蹈,不是人人都能学会的,更确切地说,在这个世上,能学会它的,没有几个人。你别的舞蹈都跳得很好,就不要勉强这一曲了。”
红莲潸然泪下,同时也很不甘心。可是老师不想再教她了,于次日清晨,留书一封,飘然离去。
因此,红莲到了也没能学会《霓裳》。不过令她安慰的是,这些年来,她也没有听说有别的人学会这个舞蹈,至少,在金枫国是没有的。
但是,她怎能想到,远在京城,在太后姜玉容那几乎与世隔绝的别宫里,有一个女子,竟然学会了《霓裳》,而且,就在潞州的东盛王府里翩然起舞。当然,皇宫和王府里的事情不会轻易传到民间。因此,百姓们并不知道,一个叫做孟晓的女子,用一曲《霓裳》成为了东盛王的侍妾。而又有一个来自未来的叫做孟晓的女子,也用一曲《霓裳》救了红莲一命。
可是,红莲似乎已经忘记自己这条命是怎样捡回来的了,她只沉浸在自己始终没有学会《霓裳》的遗恨之中,进而认为,眼前这个男子问这样的问题,纯粹是在嘲笑她。
一个红透了整个潞州以及周边地区的青楼女子所特有的微妙心理。
“你这是什么意思?”红莲沉下脸来,微微有些恼怒。
贺清风懒得计较她的态度,因为眼下,他要做的不是和一个妓女一争长短,而是尽快打听到孟晓的下落,哪怕只有一点点线索,他也不能放弃。
所以,他耐着性子说:“请红莲姑娘不要误会,在下只是好奇而已。”
“对我好奇的人太多了。”红莲很不以为然,“难道,只是因为我跳舞的时候一定要遮上脸吗?”
“是啊,红莲姑娘在跳舞的时候,的确比任何时候都神秘莫测。”贺清风故意把话说得含含糊糊。
果然,红莲上当了。她开始在记忆中飞快地搜索,试图想起来,自己是否曾经接待过这样一位客人。
可是,想了半天,她什么也没有想起来。不过,这也不奇怪,红莲姑娘接待过的客人太多了,哪里能全都记得清楚?
贺清风继续问道:“红莲姑娘,请你告诉我,白天那个跳舞的女子究竟是不是你本人?”
红莲犹豫了一下,说:“当然是我了。难不成你以为有人冒名顶替吗?”
“那也难说,因为,从头至尾,没有人看见你的脸。”
红莲十分生气。她之所以生气,不仅仅因为这个男子竟敢怀疑她的舞技,而且还因为他竟敢公然嘲笑自己没有学会《霓裳》。
于是红莲的态度强硬了起来:“这位公子,如果你今天劫持了我来只是想问这么一个无聊的问题,那么恕我不能奉陪。请你立刻送我回去,否则,醉春楼你能不能得罪得起,你得仔细想一想。”
贺清风哈哈大笑:“送你回醉春楼?而且还是,立刻?红莲姑娘,我看应该仔细想一想的是你,你作为一个卖艺不卖身的青楼女子,竟然与人私定终身以致珠胎暗结,你以为,你回去了会有好果子吃?”
红莲猛然回到了现实当中。是啊,如今她的情况,即使流落在外面,也比回到醉春楼生死未卜的强啊,而且,即使不为了自己,也要为了孩子。
红莲瞬间的犹豫被贺清风尽收眼底。他不紧不慢地继续添加着砝码,当然了,这砝码不是他原本就有的,而是红莲姑娘刚才出于恐惧和惊慌不打自招的。
“红莲姑娘,白天你表演舞蹈的时候,曾经晕倒过一次。据我看来,你的晕倒,是因为你有了身孕吧。”贺清风镇静地看着红莲的眼睛。直觉告诉他,刚才,这个女子在撒谎,那个表演《霓裳》的,根本不是她。所以,他要一步一步逼红莲将实情讲出来。
红莲虽然受到了威胁,可态度依然很坚决:“我是晕倒过一次,可我很快就重新出来表演《霓裳》了。”
“很快?”贺清风嘴角挂上了一丝嘲讽的笑,“这么说,姑娘晕倒的时间,很短很短喽?可是,在那么短的时间里,居然客人都走了一半,还打碎了很多茶杯和盘子,有的客人甚至都想拆了你们醉春楼呢。这能算是很快?”
红莲猛然扬起头:“你说这些究竟是什么意思?是要看我红莲的笑话吗?”
“姑娘误会了。”贺清风波澜不惊,“在下只是想知道,白天表演《霓裳》的人,究竟是谁。说出来,于你,于我,都是有好处的。”
红莲咬紧了嘴唇。
她在犹豫,犹豫着要不要将那个烧火的丑丫头说出来。
可是,这个男子关心这件事情做什么?对于一个青楼的客人来说,只管花钱买笑就行了,管她卖笑的人是谁呢。
红莲猜不出来男子的用意。
可是,她不想让大家知道,醉春楼的红莲姑娘其实并不会跳《霓裳》之舞,在她的庆生舞会上,表演《霓裳》的,其实是一个丑陋不堪的烧火丫头。这要是传扬出去,她红莲的牌子不得砸个粉碎?而且,这还不是最要命的。最要命的是,如果大家知道了表演《霓裳》不是她而是别人,那么,自然会有一大群吃饱了饭没事干的人探究她红莲找人代替的原因,最终,会将她有了身孕的事情给抖出来。而最终的最终,孩子的父亲是谁,也一定会大白于天下。而这个人,是红莲宁死也要保全其生命和声誉的。她答应过这个令她倾心的男子,一定不会说出他的名字。
第九十三章 不回醉春楼
既然如此,那么,只能牺牲那个丑丫头了。
红莲觉得很内疚,毕竟,人家是为了自己才去跳舞的,要是没有她及时救场,余妈妈一定会将自己活吞了。
但是……
红莲很矛盾。一方面,她不想做个忘恩负义过河拆桥的小人,另一方面,她也万万不能说出心爱的男人的姓名,让他的名誉一落千丈,受到众人的指责。那个男人告诉过她,他的家族在潞州很有名望,他的父亲更是刻板,不会容忍一个青楼女子进家门。可是红莲不在乎名分,不在乎能不能进入他的家门,对她来说,只要能经常看到他,就心满意足了。
红莲承认,自己是有些自私的。一来,她怕大家知道表演《霓裳》之舞的不是她本人而是别人代替,会瞧不起她;二来,她为了保护心爱的男子,竟然不惜牺牲无辜的、甚至于她有恩的人。
不过,红莲很快就为自己的自私找到了借口。就算说出来实情又能如何?那个丑丫头不管真实身份如何,既然愿意当一个烧火的婢子,那么一定是不愿意让人知道她究竟是什么人。而且,这个男子是谁,他想找到那个会跳《霓裳》之舞的人,究竟是好心还是恶意?红莲说服了自己,还是不要说出那个丑丫头吧,万一,这个男子想要对她不利呢?自己岂不是等于出卖了她?
这样一想,红莲的自责完全没有了。她再次重复了一遍:“我说过了,今天所有的舞,都是我一个人表演的,你若是不信,尽管去问我们醉春楼的余妈妈好了,问其他人也可以。”
贺清风看她说得坚定,也犹疑起来。毕竟,关于坊间流传的、红莲姑娘十年都没能学会《霓裳》之舞的说法,可不可信还在两说。红莲姑娘天资聪慧,才貌双全,未必就学不会那个舞蹈。
在红莲坚定的目光中,贺清风渐渐不再坚持自己最初的想法,反而认为自己是因为太想找到孟晓才会这样先入为主,认定红莲姑娘没有那个能耐。
红莲何等聪明,十四岁起就不停地与各色男人打交道,已经看出来这个男人的动摇,于是试探道:“那么,我可以走了吗?”
贺清风摇摇头无力地垂下了双手:“可以。”吩咐两名侍卫将红莲送回去。
可是红莲不敢回到醉春楼去了,在那里,恐怕咬牙切齿的余妈妈早就准备好饿极了的猫,等待给她上刑。
不,她不能回到醉春楼去。
可是,不回醉春楼,她又能去哪里呢?
去找那个男人吗?可是,她连人家的家在哪儿都不知道。她太爱那个男人了,以至于不在乎其他的一切,只想守住那颗真心。
红莲和那个男子相处的时间并不长,也许是一见钟情,红莲几乎在看见那个男子的第一眼起,就认定了,他就是自己可以托付终身的人。可是,那个男子似乎并不是特别富有,出的价钱,往往只够喝杯茶、下盘棋而已。而就在这些短暂的空隙内,红莲将自己交给了他。当然,也想了很多办法掩人耳目,包括对丫鬟许以重金,所以,余妈妈才会被蒙在鼓里。
有几次,云雨过后,红莲也问过,他姓甚名谁,家住哪里,是否已经有了妻室等等,可是一来那个男子出的价钱太少,他们可以相处的机会不多,因为余妈妈这里是明码标价的,出多少银子,就得到多大享受,时间一到,余妈妈就会闯进房间,所以红莲与那个男子云雨之后,就根本没剩多少时间可以倾心交谈。二来,红莲只顾着贪恋那短暂的欢愉了,而那个男子似乎也很有些难言之隐,只说自己姓程,家里是潞州的大户,在当地很有名望。还许诺说,等给家里说明后,一定来为她赎身。
红莲很感动,但也不是完全相信男子的话,因为既然是有名望的大家族,就不一定允许青楼女子进门。但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她要的,不是“程夫人”这个称呼,而只是程公子的一颗真心。
贺清风看出了红莲的犹豫,笑了笑:“红莲姑娘,在下这就派人将你送回醉春楼,刚才多有冒犯,请见谅。”
红莲颤抖着说:“不,我不回醉春楼,我不能回那里去!”
“可是——”贺清风故意拉长了声调,“你一个孤身女子,住在我们这里恐怕不合适吧。我们这里都是男子,没有女眷的。”
红莲气急:“既然知道不合适,那为什么要将我劫持了来?”
贺清风惊讶道:“咦?这么说,还是我的不是了?你一见到我就嚷嚷着要将你送回醉春楼,还说什么醉春楼是不是我能得罪得起的,让我想仔细。怎么,这么快就改口了?”
红莲又气又急,不知道该怎么办。这深更半夜的,在哪里又不知道,眼前三个蒙面壮汉又虎视眈眈,自己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啊。
红莲觉得自己已经陷入了绝境。
凄惶之中,她对着贺清风跪了下来:“求求你公子,不要送我回醉春楼。我的秘密你已经知道了,我有了孩子,余妈妈一定不会放过我的。”
贺清风不想多管闲事,更不想管青楼的闲事,今天白天,要不是苦闷至极,他也不会去醉春楼那种地方看什么妓女的庆生舞会。于是冷下脸来吩咐道:“快送红莲姑娘回醉春楼。”又对红莲说,“你放心好了,他们带你来的时候,醉春楼并没有发觉,现在,他们依旧送你回去,一样是神不知鬼不觉的。”
红莲一横心,放弃了平日的孤傲和自尊,不顾一切地推开两个侍卫,冲到贺清风脚下,抱住他的一只靴子:“公子,求求你了!千万不要让我回醉春楼!”
贺清风丝毫不为所动:“那么,你不回醉春楼,又要去哪里呢?反正,我这里你是不能留的。”
红莲痛哭流涕:“公子,您就行行好,容我在这里住几天吧。等我找到了……找到了孩子的父亲,立刻就走,不会给公子添很多麻烦的。”
贺清风想了想,皱眉道:“找到孩子的父亲?这么说,这个不负责的男人,失踪了?”
“不不不!不是这样的!”孟晓慌忙辩解,“他……他只是不方便出面罢了。”
“不方便出面?”贺清风仰头大笑,“还有这样懦弱的男人?我真是长了见识了。我说红莲姑娘,拜托你脑子清醒一点,想清楚自己的处境。依我看哪,那个男人,准是已经抛弃你了。”
“不可能!”红莲轻声却坚定地反驳道,“他不是那样的人。”
“既然如此,你怎么会找不到他?”
“因为……因为我不知道他家在哪里。”
“这就奇了。”贺清风真的不明白,两个人都有了肌肤之亲,怎么会不知道人家住在哪里,还醉春楼的头牌呢,脑子简直就是浆糊,“那你总知道他姓什么叫什么吧?”
“他……他……”那个名字到了嘴边。红莲又咽了回去。
“你不说名字,怎么找人啊?”贺清风有些着急,他可不想无限期地养着一个青楼女子,而且,这个青楼女子是要生孩子的。但是,他也不忍心将这个女子推到火坑里去。
红莲思虑再三,终于决定,让眼前这位公子帮自己找到心爱的男人:“他姓程。”
“程公子?”贺清风在记忆中搜索着潞州的程姓大户。
江源提醒了一句:“不会是程尚书程大人家的二公子吧?”
红莲一愣:“当初,程公子说过,他的家族在潞州是个大家族,其他的,我就不知道了。”
“你真不知道?”贺清风毫不留情地讥讽道,“红莲姑娘什么样的男人没见识过?居然叫一个小小的程公子骗得五迷三道的?”
红莲咬紧了下嘴唇,半晌,才抬起头来说:“因为程公子和那些臭男人都不一样,所以我待带他自然也不一样。他不计较我青楼女子的身份,我也不在乎他的家世钱财,只要我们倾心相爱,这就足够了,其他的一切,都不重要。”
“倾心相爱?”贺清风好笑地反问道,“倾心相爱就是将心爱之人置之不理吗?”顿了顿,又说,“好吧,你们的事情,我不妄加议论。这样,我帮你找到那位程公子,就算是弥补今夜劫持你的过错。”
红莲想了想,这也许是最好的结果了,于是点头应允。
以前,总是程公子去醉春楼找她,当然,这也是因为她不能随便出门,更不得随意离开醉春楼。两人沉浸在爱河之中,程公子借着品茶赏琴的机会,与她缠绵不休,几乎忘记了他们各自的身份和真实的处境。
就在半个月前,程公子对红莲说,他有事要出一趟远门,不过最多一个月就能回来,到时候,他一定说服家里,将她迎娶过门。红莲当时并不算知道自己有身孕,满心欢喜而又无限甜蜜地等待心上人的归来。
可是没想到,程公子归期未至,就发生了这样的意外。
红莲说:“可是程公子要半个月才能回到潞州呢。”
“是吗?”贺清风笑道,“那就更好办了。只需知道半个月后归来潞州的程姓公子,不就找到了吗?”
贺清风强烈怀疑,这个程公子,就是程尚书家的二公子,也就是谨太妃想给孙子曦做媒的程月娇的哥哥。但是,潞州有两家程姓大户,一家就是程尚书,另一家,是在西平王贺远宁那里镇守边关的程将军。程将军老家也在潞州,有三个儿子。所以,贺清风不知道红莲所说的程公子,到底是哪一个。而且还有一种可能,那个程公子家里根本不是什么大户,只是为了得到红莲的倾心相许才骗她的。更有一种可能,那个该死的男人根本就不姓程。
不过贺清风并不懊悔自己找了这么大一个麻烦,到时候,实在找不到那个什么程公子,就将红莲强行送回醉春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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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莲姑娘离奇失踪,彻夜未归,这可急坏了余妈妈。她不知道,这红莲究竟是自己偷偷趁着夜深人静逃了出去,还是被人劫持了。她派了很多人去找,可是找了一天,什么结果也没有。
而想见红莲姑娘的客人,已经在前厅里排了长队。
余妈妈不能有银子不赚,于是吩咐孟晓再次冒名顶替,轻纱遮面,给客人们跳舞,先将这一阵子糊弄过去再说。
孟晓听到这个吩咐,眼珠一转:“可是余妈妈,我当初来的时候可是说好了的,只负责烧开水打杂,你呢,只管我一天三顿饱饭,晚上有张床可以睡觉,至于这跳舞的事么……好像我们之前并没有约定啊。”
第九十四章 继续冒名顶替
余妈妈恨恨地想,这个丑丫头,倒是不缺心眼子呀,知道趁势要钱。可是,她怎么可能轻易让一个烧火丫头从自己这里拿了银子去,她本来已经损失了最大的一棵摇钱树了,可不能一再退让,哪怕每天晚上冤魂来索命,她也要带好银子下地狱。经过这两天的事情,余妈妈彻底想通了,生死有命,富贵在天,阎王爷真想要自己的命,那么做多少善事也来不及了,倒不如将钱财看好,将来即使要下地狱,也有钱打点打点。更何况,死了之后的事情,谁又能说得准呢?余妈妈决定,再也不考虑来生了,只顾眼前。
于是,余妈妈和孟晓算起了帐:“咦?你这话可是说的奇怪了。你吃在我这里,住在我这里,就是我醉春楼的人。既然是我醉春楼的人,那就要守我醉春楼的规矩。”
孟晓说:“余妈妈,且不说我刚来的时候就跟你讲好了的,我是有自由的,如果哪一天我不想继续留在这里,是可以随时走人的。我们就说说你现在对我的要求。你让我去在客人们面前跳舞,而且是以红莲姑娘的名义,请问,这个谎言能够持续多久?那些客人对红莲姑娘很熟悉,即使蒙着脸,他们也一定能感觉到,我不是红莲姑娘,而是一个冒牌货。到时候,请问余妈妈你如何收场?”
余妈妈被孟晓说得哑口无言。是啊,这毕竟不是长久之计。如果让这个丑丫头代替红莲,只是跳跳舞那倒也罢了,可万一有红莲的熟客要求品茶听琴什么的,那该怎么办啊?到时候,一定会露馅儿的。
想到这里,余妈妈不禁叹息道,这个丑丫头,要是她的那张脸没有那么可怕就好了,哪怕只是中人之姿,仅凭着《霓裳》之舞,身经百战的她也会将这个姑娘一手打造成醉春楼继红莲之后的又一个头牌。可惜呀可惜,这个姑娘身材也好,舞姿也妙,而且能言善辩,想必不是愚钝之辈,只需稍加调教,能为自己大把大把赚银子也未可知,只可惜那张脸……
孟晓看出了余妈妈的心思:“余妈妈,你也知道,这个办法只能应急,关键还是要找到红莲姑娘。”
孟晓嘴上这么说,其实心里巴不得红莲跑得愈远愈好,最好能跑出潞州,气死这个钻到钱眼儿里的余妈妈。她对这个老鸨儿一点也没好感,尤其是听见她得知红莲怀孕后竟然要用猫刑来惩罚她的时候。
余妈妈叹气道,装出可怜的样子说:“你不说我也知道,这不是长久之计,可是,妈妈现在有什么办法呢?好姑娘,就当是帮我的忙,把今天这个场面先给圆过去,以后再说以后的事,好不好?”
说完,用诚恳而哀求的目光注视着孟晓。
孟晓才不会上她的当呢。当然,也不是不能跳舞,只是,价钱得另算。
于是孟晓摇摇头:“那可不行啊。昨天因为红莲姑娘突然晕倒,已经有很多客人怀疑,最后表演《霓裳》之舞的不是她而是另有其人,如果我去跳舞,万一有客人要求我摘掉面纱怎么办?我被人说成是冒牌货也无所谓,关键是我这张脸,你不怕我把醉春楼的客人都吓跑了呀?”
余妈妈心里哼了一声,你不就是想跟我要银子吗?哼哼,我偏不吐这个口,看你能怎么办?
“你放心好了,我有办法稳住场面,不会叫那些客人见你的面。以前,红莲姑娘跳舞的时候,从来都是遮着面纱,客人们都知道她这个习惯,不会有问题的。”
“万一客人要求单独相处呢?”
“我会找借口不让他们见你的,你放一百二十个心吧。”余妈妈已经有些不耐烦了。
孟晓不敢再提出异议,因为如果再不答应去跳舞,恐怕给红莲姑娘准备的那只猫,就要在自己身上派上用场了。这一次对红莲,余妈妈是下了狠心了,她扬言,如果红莲不赶紧回到醉春楼来堕胎,要她找到的话,一定猫刑伺候。
孟晓只得去梳头换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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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爷!王爷!”江源一面急急地往书房里面走一面大声喊道。
贺清风的贴身小厮急忙“嘘”了一声:“江大人,你就不能小声点儿吗?王爷刚刚睡着。”又埋怨道,“江大人不是不懂府里的规矩吧,怎么这么大呼小叫的。”
江源说:“我有非常重要的事禀告王爷。”
小厮一撇嘴:“什么事情也没有王爷午睡重要。这几天,王爷吃不甘味寝不安眠,你也看在眼里的,这好容易王爷迷糊一会儿,你就要禀告。不能等王爷醒了再说吗?”
江源急得直跺脚:“不能!现在,立刻就要说!”
正争执间,贺清风已被惊醒,走出书房:“江源,什么事啊?”
江源激动地说:“王爷,醉春楼的红莲姑娘正在跳舞啊!”
贺清风也激动起来:“你说什么?”
他们两个都很清楚,真正的红莲,现在正在别院里呢,怎么可能在醉春楼跳舞?难道说,余妈妈继续找那个神秘的女子在代替她?
贺清风立刻吩咐一声:“备马!”
小厮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得去备马。
贺清风与江源来到醉春楼。
果然,一个身材曼妙、穿着宝蓝色锦缎长裙的女子正在表演舞蹈,依旧是轻纱遮面。
贺清风心中不停地冷笑,这个余妈妈,果然什么时候都不忘了赚银子啊。
往舞台上看去,翩翩起舞的女子,那身影、那眼眸,仿佛似曾相识。贺清风的心一阵绞痛,又想起了当初孟晓在自己专门为她建造的水榭上跳舞的情景。
难道说,这个女子真的就是孟晓?
贺清风压低声音,对着江源的耳朵低语了几句。江源点点头,走出看得如痴如醉的人群,找到了后院里正在对下人们大发雷霆的余妈妈。
“没用的东西,就知道白吃饭啊,连那么个大活人也找不着。我就不信,她能跑出潞州去?而且,那个程公子,如今还没回来呢,她就是想找靠山,一时之间也找不到!”余妈妈怒气冲冲地训斥着打手们。
江源一听,心里明白了七八分。今天早上,他们已经打听清楚了,红莲姑娘所说的那位程公子,就是程尚书家的二公子程懋安,他正是半个月前出了远门,而且,还得要半个才能回来。而潞州城里的另一位程公子,也就是程将军的儿子,则一直都在家里,不曾出门。因此,红莲孩子的父亲,必定是程尚书的二儿子程懋安无疑。因为程家的大公子和三公子常年在外做生意。
当时,贺清风听到江源的报告,呵呵冷笑:“这个程懋安,真有他的。程尚书怎么可能容许一个青楼女子进入家门呢?而且程懋安早有妻室,还有两个妾,都生了孩子。可怜那个红莲姑娘,怀着他的骨肉,还在痴痴地等着他迎娶呢。”
贺清风弄不明白,醉春楼的头牌姑娘竟然这么愚蠢,将自己的终身托付给一个她并不了解底细的男子。而且,他们两个相处了这么久,难道红莲姑娘就没问问对方,你家在哪里、家里有没有妻小之类的问题吗?
不过贺清风很快就把这些疑问甩到了脑后。这又不关他的事。
正在训人的余妈妈看见江源,立刻闭上了嘴巴,用目光示意那些人先下去,转而对江源换上一副笑脸:“这位爷,有什么吩咐啊?”
江源不得不佩服她变脸变得快。
“余妈妈,我家主人想请红莲姑娘喝茶,喏,这是银票,专给余妈妈您的,红莲姑娘的,另算。”
余妈妈接过银票,惊呼一声:“五千两!”激动加惊讶,差点儿晕过去。
红莲的身价不菲,这个,余妈妈很清楚,可也没有客人大方到喝杯茶就出五千两银子的先例。
余妈妈捧着那张银票,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半晌,才想起来问江源:“这位大爷,你家主人如何称呼啊?这出手……也太大方了。”
江源不动声色:“这个余妈妈就不要多问了,我家主人出银子,你们红莲姑娘作陪,就这么简单。”
余妈妈看着银票,越看越喜欢,可是,她并没有忘记,红莲姑娘已经失踪了,大家当做红莲的,其实是个烧火的丑丫头。可是,她怎么向这位客人解释呢?总不能说,哎呀对不住啊这位大爷,我家红莲姑娘失踪了,刚才跳舞的是个相貌丑陋的粗使丫鬟,您家主人要是不嫌弃,就让她凑合着陪您喝杯茶得了。
余妈妈左思右想,慢慢说:“这位大爷,这两天,我家红莲姑娘不见客。”
“为什么?嫌银子少吗?”江源将佩刀拔出了一半。
余妈妈吓得赶紧摆手:“不是啊大爷,不是这么回事。只是因为……因为红莲姑娘这两天不知吹了风还是怎么的,脸上起了些小疹子,请了大夫来看,大夫说,要过几天才能好呢。所以啊,这两天实在是不方便见客,怕是吓着各位贵客。要不,请你家主人等两天?”
余妈妈一面谦卑地表示着歉意,一面偷偷往外面使眼色,立刻,那些打手们悄悄聚拢了来。
江源早看在眼里,不屑地冷笑了一声,冷不防“嗖”的一声拔出钢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架在余妈妈脖子上:“你别敬酒不吃吃罚酒!”
第九十五章 较劲
余妈妈吓得魂飞魄散:“这位大爷……快把刀……刀拿开……有话好说,有话好说。”
江源讥讽地说:“醉春楼果然名不虚传啊,不单姑娘个个美若天仙,而且这打手们也不赖么,都抄起家伙围过来了?怎么,想以多欺少吗?”
打手们不敢轻举妄动,因为余妈妈在江源手里。而江源那把钢刀,可以随时割断余妈妈的喉咙。
江源听见余妈妈求饶,稍稍将刀刃移开了一点:“快叫红莲出来!”
余妈妈简直要哭了,她现在哪里能叫红莲姑娘出来呀!
那么,给人家说实话?那更要命。要是说了实话,过不了半天时间,整个潞州的男女老少都会知道,醉春楼的头牌姑娘失踪了。
江源将余妈妈的胳膊抓得紧了一些:“快点儿!我家主人的耐心可是有限的。如果红莲姑娘再不出现,我家主人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地将你这醉春楼碾成齑粉!”
余妈妈心里思忖着,能将我这醉春楼碾成齑粉的,一定是官府的人,闹不好还是东盛王呢。
这可怎么办呢?
余妈妈想来想去,只得说:“这位大爷,真的不是我不识抬举,只是我们这里的红莲姑娘,昨天夜里失踪了,到现在还没找到。我比你家主人还要急着见到她呢。”
江源暗暗一笑,继续威胁着:“既然红莲姑娘失踪,那么现在在前厅跳舞的是谁?实在见不到红莲姑娘,那么我家主人就见见那个跳舞的女子吧。”
余妈妈几乎哭出声来:“我的大爷哟,那个姑娘,你家主人见了,恐怕会吓死的。”
“为什么?”江源心里一惊。
“因为那个姑娘容颜非常丑陋。”事到如今,余妈妈只能据实相告,“我也是因为红莲失踪没办法了才让她顶替的。”
江源说:“你这里的姑娘,即便是丑,又能丑到哪里去?”
余妈妈无奈道:“那好吧。不过我可已经把丑话说在前面了,要是你家主人吓坏了,我可不负责。”
“快点儿,别啰嗦!”江源推搡着余妈妈。
余妈妈只得吩咐一个丫鬟:“去将那个丑丫头带到紫嫣的房里。”
紫嫣死了之后,那个房间一直空着。
丫鬟领命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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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前面已经闹开了锅。
很多客人因为昨天红莲的晕倒和突如其来的《霓裳》,对总是遮着脸跳舞的红莲姑娘产生了空前浓厚的兴趣,一直强烈要求红莲姑娘将面纱取掉,以满足这么多年来他们这些忠实粉丝对她的追捧和毫不吝惜的赏赐。
孟晓心里暗叫不好,果然好事不能做,好人不能当,这不,眼下就惹麻烦了。
不过,她并不是特别惊慌。因为虽然整天蒙着脸,可她被没有放松警惕,每天早上起床后,都用了胭脂水粉和各色颜料将自己画的很丑,然后戴上面纱,这样是双保险。
她站在舞台上,好笑地看着那些闹哄哄的客人们,心里猜测着,要是自己真的取掉了面纱,会不会将他们吓个屁滚尿流?
贺清风不动声色地看着站在舞台上的女子,心想江源怎么回事,这么长时间还不回来?
而此时,一位身着华服、面目俊朗的公子摇着折扇,走到舞台上,制止了众人的喧哗,又转身对孟晓说:“红莲姑娘,既然大家都想一睹您的美丽,您就不要再坚持了。再说了,您在弹琴唱歌的时候,也没有挡上脸么,为什么偏偏跳舞的时候不让大家看到您的真面目呢?”
孟晓不说话。
她已经看见了坐在台底下的贺清风,知道自己一张口,说话的声音会出卖自己。
而且,这位华服公子虽然彬彬有礼,可谁知道是不是包藏着祸心,要不然,他窜到台上来干什么?万一他伸手揭开自己的面纱呢?虽然孟晓知道自己的脸画的很丑,可还是不想让这种情况出现。
孟晓开始往后挪动脚步,打算看情况不对就溜走,因为按照余妈妈的计划,后面还有一支舞没有跳。
坐在台下的贺清风十分不快。他心里已经认定,这个跳舞的女子就是孟晓,可是,作为王府侍妾,她居然跑到醉春楼这种地方来,还在众目睽睽之下跳舞,这成什么体统?幸好还是遮着脸的,否则,东盛王府的脸,要给她丢尽了。
而且,那个摇着折扇的华服公子也一定不是什么正经人,干嘛冲到台上去要求人家取掉面纱?一定是居心不良。
贺清风担心,如果那个女子真的是孟晓,万一面纱被这华服公子揭了下来,那怎么得了?
于是贺清风开口道:“这位公子,既然红莲姑娘有这个习惯,我们还是尊重她好了,不要勉强。”
华服公子“啪”的一声和上折扇:“可是兄台有没有听见啊,这么多人都想一睹红莲姑娘的风姿,你要是不想看,那就算了,可你也没权利阻止我们大家看哪!”
台下的男人们立刻呼应:“是啊,你不想看就赶紧走。”
贺清风一看群情激奋,害怕万一激怒了这些人还来硬的,就只好坐了回去。
华服公子微微一笑:“我有个提议,说出来,不知大家同意不同意。既然大家都想看到此时此刻的红莲姑娘,可是红莲姑娘怎么可以轻易叫人看了去?不如这样吧,我们出个价钱,出钱最高的人,就可以一睹此时此刻红莲姑娘的真容。”
有的人赞成。有的人反对。
“这样好,最公平。”
“好什么好呀?照这个样子,我们这么多人,等到什么时候才能见到红莲姑娘摘掉面纱?”
渐渐地,同意的人占了绝大多数,因为毕竟这里有钱的主儿还是居多。
华服公子兴致勃勃:“那么好,现在大家开始出价。别的人可以往上加价,如果在我喊三声,再也没人加价,那么出价最高的这个人,就可以单独见到和红莲姑娘的真面目了。”
孟晓疑心这个华服公子也是从二十一世纪来的,他说的那个方法,分明就是拍卖么。
孟晓急了,她不敢开口阻止这群已经被华服公子的好主意沸腾了的人,也不敢开口表示反对,只是心里暗暗着急,这余妈妈干什么去了?怎么还不出来?难不成她真的想让自己这张丑脸把客人们全都吓跑?
刚刚有人喊了个“一千两银子”,余妈妈就出来了。
人群立刻安静下来。
余妈妈说:“诸位客人,对不住了,红莲姑娘现在有贵客要见,失陪了。”
说完拉着孟晓的手往后面走去。
客人们不干了,尤其是那个华服公子,折扇展开,挡住了余妈妈:“余妈妈,怎么能这样呢?那位贵客想见红莲姑娘,可我们也想见红莲姑娘。为什么红莲姑娘不能见我们而可以见那位客人?难不成,余妈妈怕我们这里没人出得起银子吗?”
袖子轻轻一扬,一张银票已经出现在了手中。
华服公子将银票拿到余妈妈眼前:“看好了余妈妈,这个价钱,难道还不能够见红莲姑娘一面?”
余妈妈倒抽一口冷气。因为那是一张五千两的银票。
可是,余妈妈耳边还回响着江源的威胁。
“要是我在喝完这杯茶之前,我家主人还见不到红莲姑娘,你这醉春楼,今天就可以拆了。”
余妈妈从未这样为难过。
但是只能对华服公子说:“这位公子,真是对不住啊,那位客人先点了红莲姑娘。”
心说今天这真是邪门儿了,以往,也有客人执意要让正在跳舞的红莲将面纱取掉,可都没有今天这些客人这么执着,简直有不取掉面纱誓不罢休的势头。难道,是因为他们终于目睹了传说之中的《霓裳》?
可是华服公子显然不肯给余妈妈面子:“余妈妈这话就不对了。既然都是客,何分先来后到?不如这样吧,既然我们都想见红莲姑娘,那么不如一起听红莲姑娘清歌一曲如何?”
贺清风看着华服公子的眼神都快要射出刀子来了,心说这个人怎么这个不知趣儿,非要和自己较劲儿?
余妈妈苦笑道:“可是那位客人要单独见红莲姑娘。”
余妈妈颇感无力,经营醉春楼三十年来,她还没有这么被动过。
华服公子看了看贺清风:“不会是这位兄台要见红莲姑娘吧?刚才,你不是说不要勉强人家的吗?”
贺清风有些难堪。因为他怕人认出来自己。堂堂一个王爷,居然到青楼来找乐子,还跟人家争抢一个姑娘,这成什么样子?要是被何志权知道,一定会参上自己一本的。当然,朝廷不会因为这个给自己治罪,但是这件事情,会落为笑柄。
可是,就这样放弃吗?
贺清风在心里摇了摇头。眼看着找到孟晓有线索了,难道就这么白白让这个线索断掉?
此时此刻,众人只顾着吵闹,谁也没有注意到,孟晓已经趁机不见了踪影。
一个客人突然发现了这一点,惊叫起来:“红莲姑娘去哪里了?”
众人这才反应过来,四处寻找。
果然,那个跳舞的女子刚才就站在余妈妈身旁,可这会儿,已经不见了。
余妈妈只得说:“各位客人,真是太抱歉了,红莲姑娘这两天身体不舒服,可能是回去休息了。”
第九十六章 烧火丫头?
其实,孟晓早就逃回了后院,来到自己平时睡觉的柴房里,用手捂着心脏,左顾右盼,惊慌不已。
贺清风怎么会来这里?难道他已经知道自己藏身在醉春楼?是谁告诉他的?是不是那个孙公子啊?孟晓不能肯定,因为她好像这里见到过这个伪善的小人。
眼下该怎么办?要是被贺清风捉了回去,那就是生不如死啊。
孟晓越想越害怕,可是已经没有办法逃走了,这里的任何一个女人——当然除了余妈妈和负责采购的周大娘——都不能随意走出醉春楼的大门。其实孟晓刚来的那几天,她也拥有这样的自由,因为她不过是个烧火丫头,又长得那么丑,当然可以随意进出。但是现在不一样了,余妈妈已经把她盯上了,她不再享有行动的自由。
孟晓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寻找对策。她翻出镜子,取下面纱,对着亮光仔细照着自己的脸,看看这张丑陋骇人的脸庞是否真实,有没有人工雕琢的痕迹。看了半天,她发现,只要距离在三米以上,就很难看出来这张脸是被画得这么丑,也就是说,在一米范围内,不会有人发现这张脸造了假。
孟晓将面纱重新戴上,打开柴房的门,来到前厅。
刚才因为“红莲”短暂失踪而沸腾的人群顿时安静下来:“看哪,红莲姑娘回来了。”
余妈妈就像看见了久别重逢的亲人,上前一把攥住孟晓的手:“你到哪里去了?”
孟晓淡然道:“刚才跳舞跳累了,回去喝了口茶。”
余妈妈松了口气,将她拉到一边:“有位客人想见你。我想啊,你就见见,不要多说话,三言两语把他打发走就行了。”
“是哪位客人?”孟晓一面问,一面用目光向人群里搜寻。
余妈妈摇头:“还不知道呢。刚才可吓死我了,一个小厮用那么长的雪亮的钢刀——”用手比划着,“架在我脖子上,说他家主人一定要见你,还说如果你不见,那就拆了这醉春楼。丫头,你就当可怜我,帮我这一次,啊!”
孟晓问道:“余妈妈答应了?”
余妈妈心有余悸地说:“我敢不答应吗?刚才我要是没答应,这会儿早就人头落地了,还能站在这里跟你说话?”
孟晓说:“好吧,不过余妈妈你也知道,我这张脸……所以,你要想办法,让他离我远一点儿。到时候,我在想办法叫他赶快走。”
“就是这个意思。”余妈妈使劲儿点头,“要不,我安排那位客人在后花园里见你吧,刚才我原打算着让他在紫嫣的房间里见你呢。现在想想,还是后花园好,那里有个露台,你就坐在露台上弹琴——对了,你会不会弹琴啊?”
孟晓想了半天,才说:“只会弹筝,还不是很熟。”
她的确学过古筝,那是以前母亲挤出来一点血汗钱非要她学的,就是想让女儿有一技之长,几乎中国的家长们都有这种想法。但是,孟晓学了几年,技艺平平,倒是被古筝激起了怀古之心,由此爱上了中国古典舞,并且为了圆这个梦,考入了舞蹈学校。
余妈妈很高兴:“会一点点就行了,反正我会想办法让他坐的尽量远一点儿,你随便弹几下,将他唬过去就行了。”
于是孟晓来到后花园的露台,而余妈妈则赶快去找江源,说请他家主人到后花园欣赏红莲姑娘弹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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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后花园的露台?”
贺清风越发觉得那个跳舞的女子可疑,否则,这大冷天的,又不是三伏天气,哪家青楼会在露天的地方接待客人呢?
贺清风暗道,我倒要看看,你这醉春楼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带着江源,在丫鬟的指引下来到后花园。
醉春楼的后花园很气派,颇有富丽堂皇之感。后花园的正中间,是一个约四、五个平方米大小的、掩映在梅花丛中的露台,露台上放着琴桌和琴凳,琴桌上,是一架古筝。古筝的侧前方,燃着一支梦甜香。
贺清风坐在一张藤椅上,眼睛看向正前方的露台。
刚才跳舞的女子裹了一件水貂皮的斗篷,在丫鬟的搀扶下,自花丛中缓缓走上露台,对着贺清风一弯腰,算是问候过了,然后端坐在琴凳上,开始拨弄古筝。
孟晓弹得实在是太生疏了,连对音乐一窍不通的江源都听出来了。他狐疑地看向贺清风,发现后者也露出了不可思议的表情。
贺清风心想,难道,她真的不是他的晓儿吗?为什么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她,弹筝弹得这么别扭,曲调显然很不熟悉,断断续续的,简直让人不忍心再听下去。
可是,那身影,那舞姿,那不经意间流转而来的目光,还有那说话的声音,都是那么熟悉。
贺清风一抬手,制止了孟晓弹筝。
“你不是红莲姑娘。”贺清风说得很平静,很随意,就仿佛说了一句十分平常的话。
孟晓微微一笑:“公子为什么这么说呢?”
贺清风抿了一口茶:“潞州人人皆知,红莲姑娘琴棋书画无所不通,可是姑娘刚才这琴声,实在是无法让人恭维。”
“既然如此,那么小女子就告退了,因为公子想见的是红莲姑娘,而我不是。”
站在一旁的余妈妈差点儿背过气去。这个丑丫头怎么回事,说好了冒充红莲,糊弄一下就行了,可是她,竟然把大实话讲出来了。
贺清风紧紧盯着孟晓面纱上面露出来的一双眼睛:“既然你不是红莲姑娘,那么为什么要冒充她?”
“实属无奈之举。”孟晓很坦然地迎着贺清风犀利的目光,“红莲姑娘真的不方便见客,小女子也是出于好心,才帮了她这么一个忙。”
“这么说,你还挺侠义的。”贺清风低笑一声,不知道是在夸赞,还是在讽刺。顿了一顿,又说,“既然你不是红莲姑娘,那就没有必要东施效颦,学人家一样遮着脸了。既然有缘,不妨坦诚相见,算是交个朋友吧。”
“公子是富贵之人,小女子高攀不起。”孟晓的语调依旧平缓。
“姑娘不给在下这个面子?”贺清风的语气已经透露出了些许不满。
江源很配合他,将腰间的佩刀,又拔出来了一半。
余妈妈几乎晕厥过去,暗暗埋怨自己太过轻信这个丑丫头。
孟晓摇摇头:“公子,我们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人,我不过是尘世中一颗微不足道的沙粒,而公子气宇轩昂,绝非平常之人,我们,本来不该有任何交集的,请公子见谅。”
贺清风心生疑窦,又觉得这个女子不是孟晓。第一,孟晓弹筝不会弹得这么糟糕。第二,孟晓不会说这样奇奇怪怪的话。
可是,贺清风不甘心,不甘心就这样放弃。
他突然厉声问道:“姑娘究竟是什么人?”
“醉春楼的烧火丫头。”孟晓倒是很坦然。
余妈妈已经不忍心再听下去了。她觉得,自己今天真是倒了八辈子大霉,竟然让一个烧火丫头骗得满盘皆输。回头,这位肯出五千两银子只为见红莲姑娘一面的贵客不得把自己大卸八块呀!
贺清风愈来愈不能明白:“烧火丫头?既然只是个烧火丫头,为什么不敢见人?”
“因为相貌丑陋,怕惊扰了贵客。”
“我不信!”贺清风说得十分肯定。
“信与不信,是公子的事情,与我无关。”孟晓说得也很是轻描淡写。
“好吧,如果姑娘肯摘下面纱容我一见,那么,我就相信你所说的一切。”
孟晓摇摇头:“我刚才说过了,信与不信,与我无关。公子既然心生疑惑,那么苦恼的只是自己。”
贺清风被激怒了:“你敢讥笑本……公子?”
“岂敢。”孟晓淡然一笑,“公子,相由心生,是你自己想得太多了。”
“说到底,姑娘还是不敢摘下面纱。”贺清风冷笑,“相由心生,姑娘是不是想得太多了?”
孟晓说:“既然公子这么执着,那么我就满足一下你的好奇心。不过你先做好心理准备,免得一会儿被吓着。”
贺清风不以为然:“本公子还没有被什么吓到过。”
孟晓的手已经伸向了耳朵,准备取下面纱。
余妈妈紧张地手心里全是汗。
孟晓说:“公子,既然你执意要看到我的脸,那么我也只好据实相告,如果你看到了令你惊讶的情景,请不要迁怒于无辜的人。”
贺清风点头:“这个自然,本公子不会不讲道理。”
余妈妈和江源同时看向孟晓,同时心里直打鼓,不知道贺清风看见了那张脸,会有怎样的反应。
余妈妈想的是。这位贵客出了五千两银子,竟然看到了一张奇丑无比的脸,一怒之下,不杀了自己才怪。
江源想的是,可怜的王爷,如果看到这个女子并不是孟晓,他会多么失望。
孟晓已经慢慢摘下了面纱。她有把握,露台离贺清风坐着的地方至少五米以上,而且露台被梅花掩映,加上天阴,光线不是很好,贺清风应该不会看出来,自己这张脸是经过特殊处理的。
面纱已经完全褪去了。
一张奇丑无比的脸出现在贺清风和江源的面前。
那是一张怎样的脸啊!左边脸上,有一颗黑色的、枣子大小的胎记,实在是太恐怖了。江源认为,自己从小到大,没有见过这等丑女。
贺清风也被吓得不轻,这个女子面貌之丑陋,的确超过了他的想象。
第九十七章 赎身
时间凝固了几分钟。
江源首先回过神来,轻声对贺清风说:“王爷,她不是。”
余妈妈没有听清楚这句话。
贺清风失望至极。不过,他认为自己在刚才听她弹筝的时候就该想到,这个女子,并不是他所熟悉的美丽而富有才情的孟晓,而是一个面貌丑陋、只会跳舞的陌生女子。
可是,为什么她的每个眼神、一举一动,都那么熟悉,仿佛似曾相识?
江源看贺清风呆呆的样子,又低声提醒了一句:“王爷,你太想孟姑娘了,所以,才会将这位姑娘当做她。”
贺清风自嘲地笑了笑:“唔,是么?也许你说得对,她,”看了孟晓一眼,“不是。”
余妈妈这才回过神来,赶紧道歉:“真是不好意思啊这位公子,吓到你了。我早说过了,这个姑娘不是红莲。”
贺清风忍住伤心,对余妈妈说:“对不起,打扰了。”
说完,带着江源走了。
余妈妈愣愣地看着那个带着几分落寞的背影,又拿起那张五千两的银票看了看,觉得这笔生意总算是有惊无险,还赚了一大笔。
孟晓也松了口气,整个人仿佛有点儿虚脱。
她何尝没有读懂贺清风眼眸中那深藏的哀痛?她何尝没有感觉到贺清风那深深的失望?她又何尝没有看到贺清风那寂寞离去的背影?那是一种满怀希望之后的失望,比原本没有希望,来得更加痛切。
忽然之间,孟晓有一种冲动,想追上去,告诉贺清风,我就是孟晓,我就是你在找的那个人。
可是,理智战胜了冲动。
孟晓不是深爱着贺清风的那个女子,她不会拿自己的生命去赌自己在那个男人心里到底有多么重要,更不敢赌在见到自己失而复得后,贺清风的哪一种心理会占上风,喜悦,抑或愤怒。
孟晓感觉疲惫至极,就像贺清风的失望至极,她缓缓蹲下身子,将头深深埋在膝盖里,毫无理由地痛哭起来。
这是她来到金枫国之后第一次流泪。
以前,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她都微笑以对,可是这一次,是为了什么?
余妈妈听见哭声,很不耐烦:“我说你这丫头哭什么呀?你什么都没损失,只是让那位公子看了一下你的脸么。”又喜滋滋地看了一下手里的银票,说,“好了好了别哭了,看在你为了赚了五千两银子的份上,从今天起,你不用再睡柴房了,你就住到紫嫣的房间里去吧,那里的东西几乎都是新的,你自己打扫一下就行了。”
说完,余妈妈扭着一身肥肉心满意足地走了。
孟晓不敢抬头跟余妈妈分那五千两银子,因为她在即将抬头的那一瞬间,忽然想起自己哭了,流了很多泪,脸上画的那些东西,一定被冲得乱七八糟,绝对不能让余妈妈看见。
过了一会儿,孟晓听见四周静悄悄地,心想余妈妈一定是走了,慢慢将眼睛从臂弯里露出来,小心地向周围看了看。果然,一个人也没有。
孟晓放了心,用袖子胡乱擦了擦脸,因为也没有镜子,没法儿知道自己这张脸究竟成了什么样子,只想赶紧回到柴房,把脸洗干净,重新画上那个胎记。她一边走一边愤愤地想,这个余妈妈,果然只认得钱,轻轻松松赚了五千两白银,哪怕给自己分一点儿呢。
孟晓快步走回柴房,却没想到身后有一双眼睛一直看着她,直到她的身影看不见了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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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公子,我没有听错吧?你说,你要为刚才那位姑娘赎身?”
余妈妈觉得这一阵子以来,醉春楼发生发的怪事儿愈来愈多了,就算红莲失踪或者出走她可以想得通,可她无论如何也想不通,一个身份卑微烧火丫头,竟然有人替她赎身。而且,这个想替她赎身的人,还是一位年轻俊朗、出手大方的公子。好吧,就算这位公子刚才没有到后花园去,没有看见那张令人作呕的脸,可是,他总该先要求见见人再说赎不赎身的话吧。哪里有连人家的脸都没看见,就要赎身的?而且,这位公子还说了,不管多少价钱,都行。
这个丑丫头,也不知道交了什么好运。
自己,也不知道交了什么好运。一个丑丫头,居然可以拿她来狮子大张口,卖个好价钱。余妈妈心中暗喜,碰到冤大头了,这价钱,我一定不能要低了。
可是慢着。
见过世面的余妈妈并没有被这突如其来的好事儿给完全弄昏了头脑。这位公子究竟是什么人,为什么非要赎一个烧火丫头?难道他真的以为她是红莲?
余妈妈仔细打量了一下这位华服公子,发现他面容俊逸,气度非凡,不是一般的青楼常客,与刚才那个执意要见烧火丫头的公子有的一比。而且,这位华服公子的双眼透露出灼人的精光,看来不是寻常之辈。自己可要小心,不要为了一笔还没到手的银子,弄出没法收拾的祸事来。
之前与贺清风起过争执的那位华服公子一面轻轻摇着折扇,一面说:“余妈妈干嘛这么惊讶?难道为一个姑娘赎身,很值得奇怪吗?”
余妈妈急忙满脸堆笑地回答:“不是啊公子,我只是很奇怪,我这醉春楼的姑娘虽然不说个个美若天仙,可是才貌出众的也不在少数,可你为什么偏偏要为一个从未谋面的姑娘赎身?而且,你现在说得好,可万一反悔呢?最重要的是,你连她是谁都不知道。”
余妈妈记性很好,她能肯定,这位华服公子,之前从未来过醉春楼。而且,他说的是要替刚才那位跳舞的姑娘赎身,而不是说要替红莲姑娘赎身。这么说,他知道那面纱下面,并不是红莲?
华服公子轻笑道:“这有什么关系?她是谁并不重要,而我,要的是她本人,而不是一个毫无意义的名字。”
余妈妈心里一惊,这么说,这位华服公子已经肯定了那个丑丫头不是红莲?
这两天真是太奇怪了,总是发生一些不可思议的事情。
尽管疑虑重重,余妈妈仍旧不愿意放过大把大把赚银子的机会。这样的机会,一辈子也碰不到。
定了定神,余妈妈笑道:“这位公子,既然你诚心要为那位姑娘赎身,那我们醉春楼也不能不放人。不过,我先把丑话说在前头。第一,我们一手交钱,一手领人,出了我这醉春楼的门,公子若想反悔,那我是不会认帐的。第二,公子以后不能说那位姑娘曾经是我醉春楼的人。公子,就这两条,你要是愿意,我马上将那位姑娘叫来,你要是不愿意,就当我们什么都没说。”
余妈妈当然不会提醒华服公子,你要不要先看看那姑娘你满不满意再决定要不要付银子之类的话,眼看就要到手的银子,她是不会往外推的。到时候,这位华服公子将银子一付,在契约上一摁手印,那么,即使他发现那个烧火丫头丑得要命想要反悔,也无济于事了。
应该说,余妈妈把话说到这个份儿上,只要不是傻子,都该明白什么意思了,至少,也得要求先见见人再说。可是这位华服公子,看上去很精明的一个人,却不知道为什么——大概是银子多的没处花了——居然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很爽快地说:“青楼赎人的规矩,本公子还是知道的。余妈妈尽管放心,我要的就是那个人,只要你将她领来,我们一手交钱,一手领人,绝不反悔。不过,既然余妈妈这么诚恳,那么有一句话,我也要说在前面。”
余妈妈心想,只要你把那个丑丫头给我领走,我什么都答应。当初,余妈妈之所以大发善心收留了貌似不能给她赚钱的孟晓,只是想藉此对自己那颗比较脆弱的心脏给一点点安慰。可是后来发生的这些事情,让余妈妈认识到,做善事的方法是不管用的。也许是她以前恶事做得太多,现在做一些不痛不痒的善事,根本不足以弥补,所以,她也想开了,管她死后怎样,只要活着有大把大把的银子花就行了。这个丑丫头,在醉春楼打杂了不过七八天工夫,可也为她赚了不少银子,算是够本儿了。余妈妈可不能保证,这丑丫头以后也能这么赚钱,因此,觉得还是趁着有人肯出个好价钱,早早将她打发了的好。
于是,余妈妈问道:“公子请讲。”
华服公子说:“只要我交了钱,在契约上画了押,那么,刚才那位跳舞的姑娘就是我的人了,今后,无论出现何种情况,余妈妈都不得反悔。”
华服公子说得很严肃,让余妈妈更加奇怪。她心想,也不知道那个丑丫头上辈子做了什么好事,居然有人花大笔的银子赎她。也不知道这位公子将她买了回去做什么?当妻当妾?也太丑了,真的拿不出手。为奴为婢?看着也不太养眼哪。大户人家的女子,哪怕只是个丫鬟,哪一个不是水灵灵春葱似的?
不过,余妈妈不想计较这些了,她现在想做的事情,就是赶紧用这个丑丫头再换些银子,将她所有的价值榨个干净,然后集中精神去寻找该死的红莲。
华服公子和余妈妈开始说价钱。
华服公子很大方:“本公子刚才说过了,多少银子都行,余妈妈请给个数儿吧。”
余妈妈止不住两眼放光:“当真?”
“当真。”
余妈妈哪里能放过这个赚钱的好机会,当即开口:“刚才,那位姑娘的身价,你也亲眼看到的。前面那位客人,出了五千两银子,只见了那位姑娘一面。所以,这个价钱么……我也不多要,一万两白银。”
第九十八章 蒲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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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服公子眉头都没皱一下:“那么,成交。望书阁”
余妈妈心里直懊悔,这个客人这么大方,该多要一点的。算了,一万两银子也不少了,于是点头:“公子真是爽快人哪老关,去拿纸笔来”
当下,两人交割清楚,自顾自地对孟晓的命运作了安排,然后余妈妈叫人将孟晓带到前厅来。
孟晓已经在柴房里重新画好了装,蒙上了黑不溜秋的面纱。
余妈妈说:“丫头,你祖坟上冒青烟了,这位公子,一看就是个大富大贵之人哪,他要出一万两白银为你赎身,从此以后,你不再是我醉春楼的人了,好好服侍这位公子吧,他可是你的贵人啊”
孟晓惊得差点儿摔一个跟头。
怎么着?这史上还真的有这样的冤大头,出一万两银子买一个自己从未见过面的青楼女子?
孟晓并不认识这位华服公子,只是刚才在这里看他与贺清风争执。
但是,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他连自己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呢。而且,看这样子,他并不认为自己就是红莲。
孟晓左右为难。一方面,如果真的跟这位公子走,说不定从此就安全了,既不用害怕被贺清风抓到,也不用继续留在ji院里做粗使丫头。但是另一方面,谁知道这位公子买了自己回去是要做什么,万一这个人是个变态狂,那么,自己岂不是刚出虎口又入狼窝?
这太冒险了。
想来想去,孟晓决定,还是跟这位公子走吧,万一自己遇到了好人呢?在金枫国,并不是人人都穷凶极恶吧。赌一把,也许今后的命运会好一点。
于是孟晓点点头:“多谢公子。”
声音淡淡的,也听不出来有多么惊喜和感激涕零。
华服公子也没有计较,领了孟晓就走出醉春楼的大门,早有一辆华丽的马车在外等候,华服公子很绅士地将孟晓扶上马车,自己则骑上一匹白马,吩咐车夫:“回别馆。”车夫清脆地一甩鞭子,马车缓缓启动,朝着潞州城的南面行驶而去。
孟晓心想,为什么说是去“别馆”呢?不过听口音,这位华服公子不是本地人,也许是外地的富商大贾到这里来做生意吧。只是不知道,等会儿他见了自己这张脸,会有什么反应。
马车大约走了小半个时辰,平稳地停在了一座幽静的大宅子跟前。
孟晓对潞州不熟悉,所以也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下了马车,略略一打量,只觉得这座宅子周围的环境很是清幽,种着很多梅花,而且只有粉绿和淡黄两种颜色。孟晓暗暗吃惊,因为她听谨太妃说过,这两种颜色的梅花很不常见,就是东盛王府的梅园里,也只有几棵而已。这位华服公子显然很奢侈。那么,他究竟是什么人?
见孟晓愣愣的,华服公子笑着邀请道:“姑娘,请。”
孟晓随着两个仆人的指引,跨过了门槛。
这座宅子不是很大,面积约有东盛王府的三分之一,可布局精巧,摆设奢靡,令孟晓心中的惊讶愈来愈强烈。
华服公子吩咐两名丫鬟:“带这位姑娘沐浴更衣。”
孟晓害怕脸上的假胎记被洗掉,急忙说:“不劳烦两位姑娘了,我自己来就行。”
华服公子微微一侧头:“怎么,姑娘害怕被我看见真容?”
孟晓顿时吓得手心里冷汗如注。这个华服公子是谁,他怎么见过自己真实的容颜?
华服公子微微一笑:“在醉春楼的后花园,你哭过。”
孟晓有些恼怒:“公子为什么偷窥?这也太不符合您的身份了吧”
华服公子无辜地说:“那么姑娘冒充红莲,是不是也太不厚道了?”
孟晓说:“我这是急人所急,跟你的鬼鬼祟祟完全是两码事儿。”
华服公子收起了笑容:“姑娘,我花了一万两白银将你赎了回来,不是来听你的教训的。你是我花钱买来的人,就应该听我的话。”
孟晓对这种买卖人口的行径深恶痛绝:“公子,如果你觉得买了我后悔,那么大可以将我退回去呀而且把你放心,我会想办法将你那一万两银子从余妈妈那里要回来的,你不损失什么。”
“你?”华服公子被噎住了,半晌才回过神来,“你可真是不知好歹呀,我花了那么多银子,把你从那样的地方赎出来,你不但不知感激,还胡言乱语。”
孟晓无所谓地耸耸肩膀:“又不是我求着你给我赎身,你自己愿意,我也没有办法。”
华服公子气得脸色通红,不过,他很快将这种不良情绪压制了回去,和颜悦色地说:“好了,这一路上,我们都很累了,请姑娘沐浴更衣吧。”
说完,吩咐两名丫鬟好好服侍孟晓,自己则走了。
两名丫鬟倒很有礼貌:“姑娘,这边请。”
孟晓知道自己逃不出去,只得抱着“既来之则安之”的态度,跟着她们来到一座厢房里。
这个厢房很大,坐西朝东,看来经常有人打扫,窗明几净,一尘不染,家具也很考究,看来,这位华服公子家里真很富有啊。
两名丫鬟提来一大通热水,在里面撒了很多梅花的花瓣,规规矩矩侍立一旁:“姑娘,请。”
孟晓很不习惯让人伺候着洗澡,说:“你们出去吧,我自己洗就行了。”
这倒不是害怕脸上的假胎记被人发现。华服公子已经看见了自己在醉春楼后花园里被泪水冲花的脸,再遮掩也没用了。而是真的不习惯被人服侍得如此无微不至。在东盛王府,因为怀了未来小世子的缘故,她也很享受了几天养尊处优的日子,可洗澡的时候,还是把人都打发走,自己一个人来。
两名丫鬟倒也没有坚持,将换洗的衣服鞋袜放在旁边的椅子上,走出去,戴上了门。
孟晓走到门口,想把门闩拴上,想了想,这里既然是华服公子的地盘,那么,一个门闩是挡不住他的,于是放弃这个打算,走到木桶跟前,脱掉了烧火丫鬟的衣服,钻进木桶里,享受着自从东盛王府逃出来以后难得的片刻宁静。
水温刚刚好,而且在水汽的氤氲中,散发出梅花的清香。
孟晓一面撩起水泼洒在头发上,一面继续着刚才的疑问。这位华服公子,究竟是何方神圣啊?
忽然,门外传来华服公子的声音:“她洗好了吗?”
孟晓下意识地一惊,往木桶里缩了缩身子,可随即觉得自己这个举动很可笑。
果然,华服公子并没有闯进来,而是吩咐丫鬟,等孟晓洗完澡后,带她去吃饭。
孟晓洗着身子,不得不赞叹古代女子的肌肤就是好,这个金枫国的孟晓,真真是肤若凝脂啊,就像婴儿的肌肤一样细嫩,而且泛着莹白的光泽。其实,孟晓自己的皮肤也不错,可由于生长在一座污染很严重的重工业城市,皮肤有些粗糙发黄,而且她也用不起高档化妆品,不能像那些有钱的女人一样保养,所以,那时候的肌肤,与现在这个身体吹弹可破的肌肤简直不能相比。
孟晓洗干净了身体,用手巾擦干,换上丫鬟准备好的衣服,照了照镜子。
那是一件鹅黄色的绸裙,绸子的质地很好,典雅而飘逸,另外还有一件灰鼠短袍子,穿上之后,刚刚及腰,衬得她那挺拔的身姿更加婀娜。另外,还有鞋袜。孟晓挺纳闷,这些衣物,都像是给自己量身定做的一般,难道那位华服公子早就知道自己会来到这里吗?
孟晓打开门:“我洗好了。”
随即就看看见两个丫鬟惊讶的眼神。
一个年纪较小的丫鬟轻声说:“姑娘,你真美啊”
孟晓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这身装束:“这些衣服,原来是你家女主人的吗?”
那个丫鬟掩口笑道:“我们这里从来不曾有过女主人。这些衣服,是我家主人才刚刚叫人出去买的。”
孟晓释然。可是新的疑问又来了,华服公子这么优待自己,有什么目的?
年纪稍大的丫鬟说:“好了绿云,不要讲这些废话了,主人还在等着姑娘一起用饭呢。”
孟晓笑道:“原来你叫绿云,这个名字真好听。”
叫做“绿云”的丫鬟露出了娇憨的笑容,“这个名字,是我家主人取的。”
孟晓趁机又问:“你家主人怎么称呼啊?”
“你就叫他蒲公子好了。”好像是怕绿云再多话,年纪稍大的丫鬟抢先回答,又轻声责备绿云,“主人的吩咐你难道都忘了吗?”
绿云吐了吐舌头,样子甚是可爱:“对不起啊红玉姐姐,我看着这位姑娘,心里喜欢,就忘了。”
孟晓看见这个叫做“红玉”的丫鬟年纪不大却一脸老成,而且一举一动都十分谨慎,也不好再多问,跟着她们来到了前厅。
蒲公子已经准备好了一桌酒菜,每个菜品,都用很小的盘子装着,但都十分精致。一看见孟晓,蒲公子疾步上前迎接:“我果然没有猜错,姑娘的容颜,的确当得起那一曲《霓裳》。”
孟晓略略一弯腰:“蒲公子见笑了。”
“蒲公子?你怎么知道我是蒲公子?是她们告诉你的吗?”蒲公子转头看着绿云和红玉。
红玉急忙上前:“主人,是这位姑娘不知道怎样称呼您,所以奴婢才……”
蒲公子一摆手:“没什么事,我只是随便问问。”又对孟晓说,“既然以后你已经是我的人,那么,我们总要知道对方姓什么叫什么。既然姑娘已经知道了我的名字,那么我也就可以大胆地请教姑娘的芳名了。”
“我姓李。”孟晓犹豫了一下,没有说出真名,是怕走露了消息被贺清风找到。
第九十九章 王妃的戒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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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姑娘为什么不说名字,只说姓什么?似乎不太诚心。”蒲公子显然对孟晓的回答不十分满意。
“可是我也只知道公子姓蒲,却不知道你叫蒲什么,我们都只知道彼此的姓氏,这不是很公平吗?当然了,如果公子肯说出自己的真名实姓吗,那么为了公平起见,我也会将我的全名告诉公子。”
孟晓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她总觉得,这个蒲公子神秘的地方太多了。比如他为什么住在这么偏僻的一个地方,刚才在大门口,孟晓发现,这里除了这座宅子以外,就没有其他房屋了,而最近的村落,远远看去,离这里至少有七八里路。再比如,红玉为什么要阻止绿云告诉自己这位公子到底怎么称呼。孟晓有一种直觉,“蒲公子”这个称呼,和自己的“李姑娘”一样,都是一个代号而已。
听到孟晓的交换条件,蒲公子笑了:“算了,姓名只是个代号而已,没有什么实质上的意义,我们就都不要计较了。好了,我们站了这么长时间,菜都要凉了。李姑娘,请入席吧。”
经过这么一番折腾,孟晓已是饥肠辘辘,很不客气地坐下来,端起一碗米饭:“我饿了,就不跟蒲公子客气了。”
蒲公子一愣,大概是没想到一个如此美丽的女子会大喇喇地跟一个很不熟悉的男人说,我饿了。
突然想和孟晓开玩笑:“李姑娘要小心啊,我这饭里面,说不定下了**药呢,你吃下去之后,就会人事不知。到时候,我要是劫财劫色,你可是一点儿防备也没有了。”
孟晓故意用筷子挑了一大口米饭放进嘴里,津津有味地大嚼特嚼,将饭咽下去后,说:“难道蒲公子花了一万两白银,就是为了劫财劫色?这也太得不偿失了吧。蒲公子若是有这样的闲情逸致,倒不如去劫醉春楼的余妈妈呢,她的财,比我多多了。至于这色么,也包你满意。”
蒲公子刚刚喝了一口汤,听见孟晓的话,差点儿将嘴里的汤喷出来。好容易咽下去,瞪着眼睛问道:“李姑娘,你没有弄错吧,就余妈妈,那也称得上是‘色’?若果真是,那这‘色’也太浓烈了。”
孟晓笑了笑,没再说什么,继续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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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盛王府,谨太妃已经派人找遍了府里的每个角落,就连平时不大有人去的地方都找过了,可就是不见铃儿的踪影。
谨太妃十分不安,对贺清风说:“风儿,我总觉得,铃儿的失踪,与那两封密信有关系。否则怎么会这么巧?晓儿跑了,萍儿死了,然后铃儿也不见了。”
就在贺清风竭尽全力寻找孟晓的这几天里,谨太妃严厉审问了那两名侍女,并且对她们的玩忽职守给予了狠狠的处罚。如果不是孟晓不见了,谨太妃是不会过于严厉地责罚哪个下人的。可是这一次不一样,事情太严重了。
从那两名侍女的口中,谨太妃大致知道了孟晓是怎样逃走的,可对于莫名其妙失踪的铃儿,却是一点儿头绪也没找到。谨太妃又审问了府里所有的下人,询问最近有谁见过铃儿,可是大家都摇摇头,说没有见过。也难怪,黎雨萍主仆两个平素不大出门,黎雨萍自不用说,卧病在床,而铃儿为了照顾她,平时除了到厨房拿饭、领取布料月钱之外,几乎也不踏出那个院落半步,所以,见到她们两个的人也很少。
叶婉柔见婆母很辛苦,劝道:“母亲,虽然失踪了一个侍女也不是小事,可毕竟母亲的身体要紧,不宜过于劳累,一些不太要紧的小事,就交给儿媳来办吧,母亲只管在一旁指点着就行。”
谨太妃叹道:“柔儿,你知道主动管家,这是好事,可是你腹中的孩子越来越大了,可不能有任何闪失。等你平安生下孩子,再说吧。”
叶婉柔点点头:“我听母亲的。”
其实,叶婉柔也觉得自己这一阵子不太精神,大夫们给她提供了很多膳食方子,给她滋补身体。
这一天,贺清风因为找不到孟晓,心中烦闷,信步来到池塘的长廊上面,呆呆地看着水面,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刚好叶婉柔也在丫鬟们的搀扶下来到这里散心。刚好看见好几天不见人影的贺清风,十分高兴,急忙上前施礼:“王爷”
贺清风虽然心情不好,可在叶婉柔面前,却不愿意表现出来任何烦恼,抬头一看,柔儿来了,急忙将心事藏起来,换上一副笑脸:“是柔儿呀,快过来让我好好看看,这几天,长胖了一些没有。”
叶婉柔嗔怪道:“我每天都吃很多东西,快成猪了。都是为了给你生孩子,我才弄得这样又肥又丑的,到时候,你可不许说我难看。”
贺清风疼惜地将她拥入怀中:“不会的柔儿,不管你变成什么样子,我心里最喜欢的,都是你。”
听了这句话,叶婉柔无端地有些心痛。她想问问贺清风,既然我是你最喜欢的人,那么孟晓,又算什么呢?你这几天几乎都不在家里露面,只是为了找到她,难道她对你来说,就那么重要吗?其实,叶婉柔明知道贺清风必须要找到孟晓,就算他对孟晓丝毫没有感情,也必须这么做,可心里还是不舒服。叶婉柔与孟晓不同,她常常是感情战胜理智。
终于,叶婉柔还是忍不住,问道:“王爷,晓儿妹妹,找到了吗?”
当然,这只是一个引子,叶婉柔怎么会不知道孟晓是不是已经找到了,她只是找个话题。
贺清风摇摇头:“还没有。”
“王爷,如果能将晓儿妹妹找回来,你会怎样对待她?她的孩子,已经没有了。”
贺清风苦笑一声:“现在我还没有想到这么多。在刚刚知道她逃跑的消息时,我曾经暗暗发誓,一定要捉到她,并且要狠狠地惩罚她,让她知道自己应该遵守的规矩。可是现在,我真的不知道以后该怎样对待她了。她失去了孩子,我也很难过,因为那也是我的孩子,可是,为什么偏偏就她是朝廷细作呢?如果她不是,该多好。”
叶婉柔从贺清风的语气里能听得出,他对于孟晓,还是怀着深深眷恋的。她心里的不安越来愈强烈,甚至产生了孟晓最好永远也不要回来的念头。可是这个念头刚刚一闪现,她就觉得自己太卑鄙了,于是赶快转移了话题:“王爷,快要过年了,我们还是高兴一些吧,不要总想这些不愉快的事情。对了,今年是我的本命年,母亲说要好好庆祝一番,王爷,你打算送我一件什么礼物呢?”
贺清风突然想起来,他的柔儿,已经二十四岁了。
要是搁在平时,贺清风一定会与叶婉柔缠温存一番,然后再逗逗她,让她自己说,想要什么礼物。可是今天,他实在是没有这个心情,于是敷衍道:“哦,什么都行啊。你喜欢什么,只管告诉我一声就行,我叫人去买给你。”
叶婉柔显然是失望了。贺清风居然如此心不在焉地敷衍自己,这在以前,是从来没有过的。其实,叶婉柔不是一个不懂事的女人,这五年来,她时时处处顾全大局,既不和那些侍妾们争风吃醋,也不向贺清风提出过分的要求,因此,深得谨太妃喜爱,而且也在贺清风心中占据了无人可代替的位置。但是,她终究只是一个小女人。以前不计较,是因为她根本无需计较,贺清风和谨太妃把一切尊崇都给了她,那是其他女人梦寐以求而不可得的。可现在,似乎情况发生了变化。那个叫做孟晓的女人,已经在逐渐取代她在贺清风心目中的位置。即使她人不知去向,可依然牢牢抓着贺清风的心。
于是叶婉柔撅嘴道:“王爷就会敷衍我。算了,你不想给,我也不稀罕。妾身告退。”
抽身要走。
贺清风急忙拉住她,可是叶婉柔今天似乎很犟,使劲儿想挣脱他的手。两人拉扯之下,不知怎么将叶婉柔手上的一枚戒指弄了下来,掉进了池塘。
两人都愣住了。
贺清风知道,那枚戒指是叶婉柔的母亲在她出嫁的时候给她的,且不说这枚戒指十分名贵,是用海蓝宝石镶嵌而成,单说这意义,就不同于其他的首饰。叶婉柔平时十分爱惜这枚戒指,总是戴着它,尽管,贺清风也给她买了很多漂亮的戒指,可她几乎不戴,就戴这一枚。她常说,远离了京城,见不到母亲,戴着这枚戒指,就当是母亲在陪伴着她了。
可是现在,这枚意义重大的戒指掉进了池塘里。
贺清风有些自责:“柔儿,你别急,我这就命人打捞。”
叶婉柔的眼泪已经出来了:“这可是我娘给我的,千万不要丢啊”
贺清风一边安慰她,一边叫了管家来,派人下到水里去找。
可是,诺大的池塘,找一枚小小的戒指谈何容易?可是大家都知道,王妃事情再小也是大事,纷纷跳进水里,使出浑身解数寻找那枚蓝色的戒指。
一个年轻的小厮水性很好,游到水底去找,因为他想,王妃的戒指,镶嵌着海蓝宝石的一定是纯金,既然是纯金,那就会沉到水底。所以,他一个劲儿地往水底下游。
咦那是什么?
小厮看到了一个很大的东西。游近了一看,原来是一个人。
登时,这个小厮当时吓得魂儿都快没了,以最快的速度游到岸上,没命地大声喊道:“哎呀不得了啦死人啦”。
第一百章 铃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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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小厮的叫喊声,在岸上守候着的贺清风与叶婉柔同时吃了一惊,对望了一眼。叶婉柔胆子小,脸色已经有些发白。贺清风见状,怒斥那个刚刚从水面上露出脑袋的小厮:“胡说些什么?要是吓坏了王妃,你们一个都别想好过”
小厮大概是真的吓坏了,竟然顾不上贺清风的责骂,径自从水里**地爬上来,哆哆嗦嗦的,也不知是吓的还是冷的,伸出一只手,指着水里:“王爷……小人没有撒谎,真的水里有个人呀。身子都泡得这么粗了……”用两手比划了一下。
贺清风即刻命人下去打捞。
不一会儿,一具已经被水跑得走了形的尸体被抬了上来。身上还穿着裙子和棉袄,一只耳朵上,挂着一只细珠耳环,脚上的鞋子被冲走了,不知去向,可是袜子被水一浸,反而难以从脚上脱下来,湿乎乎地贴在脚上。
叶婉柔只看了一眼,就晕过去了。贺清风只得叫人将她抬回去,请大夫诊治。
谨太妃已经闻讯赶过来。她与儿媳妇叶婉柔可不一样,在皇宫里争斗多年,什么样的风浪没见过?她才不害怕看见死尸呢。
当下,谨太妃作出了初步的判断:“很可能是已经失踪数日的铃儿。”
又叫了很多下人来辨认。可是,尸体实在是变形得太厉害了,一些胆大的下人鼓足勇气,仔细研究了那发胀发白的身体、那皮肤已经有点儿剥落的脸庞和身上的衣服首饰,终于得出结论,这个人,就是铃儿无疑。一个胆子很大的侍女说,前几天,她见过铃儿去厨房拿饭,就戴着这样的细珠耳环。因为这对耳环很廉价,当时有的人还嘲笑铃儿,讥讽她的主子不得势,连带着她这个做侍女的都没有像样的衣服首饰。当时几个人还争执了几句,是厨房的苏大娘劝开了。因此,苏大娘也记起来了,好像整个王府里面,只有铃儿带这样廉价的耳环。
人已经认清楚了,可是贺清风与谨太妃依然不明白,铃儿为什么会掉在池塘里。是自己失足不小心掉下去的,还是有人将她推下去的?
有个年纪很小的侍女出来说:“王爷,太妃,奴婢记得畅风园的萍姑娘被赐毒酒的那天,铃儿姐姐曾经从萍姑娘那里很着急地跑出来,不知道她遇到了什么,反正是慌慌张张的,脸上还有泪痕。当时,奴婢问了她一句,问她去哪里,干嘛着急忙慌的,她看也没看奴婢,一边向外面跑着,一边说去望月轩。”
“后来呢?”听到这个线索,贺清风眼睛一亮。
“后来奴婢再也没见过铃儿姐姐了。奴婢还奇怪呢,平时她与萍姑娘好得像一对亲姐妹,即使萍姑娘病重在床,她也从没有嫌弃过,只是用心服侍。可是,萍姑娘去了之后,倒没有见到她来哭几声,也没见她给萍姑娘换衣裳。”
“你是说,自从萍姑娘被赐毒酒之后,你就再也没有见过铃儿?谨太妃盯着那个侍女的眼睛,“你敢发誓,你没有说谎?”
那个侍女年纪很小,大约只有十二三岁的样子,还梳着两个丫角,模样十分天真。听见谨太妃厉声喝问,赶紧跪在地上:“回太妃的话,奴婢所言句句属实,如有半点谎言,下场就和铃儿姐姐一样”
这可是个毒誓。谨太妃相信了她。
可是,按理说,既然铃儿都知道黎雨萍因为私通朝廷而被赐毒酒,她与黎雨萍又感情深厚,而黎雨萍身边也只有她这么一个侍女在服侍,那么,在黎雨萍饮下毒酒的前后和当时,她这个唯一的侍女应该守在身边才对啊,怎么会莫名奇妙跑到池塘里去?贺清风与谨太妃答应过黎雨萍的请求,而且他们也觉得这个女子病了这么久,身世可怜,就答应她,给她留个全尸,再赐一身寿衣,派人将她的尸体运回家乡。既然铃儿从那个时候起就失踪了,那么是谁给黎雨萍换的衣服?
因为出了人命,很多侍妾也跑来看热闹。因为她们的生活太空虚了,很需要一些刺激。当然,她们也不敢围得太近,只是远远地站着,一面看着这边的动静,一面窃窃私语,发表自己对这桩惨案的看法。
景蓝就站在人群之间,心里“咚咚”直打鼓。她没有想到,会这么巧,王妃的戒指刚好掉进了池塘。她原本以为,诺大的一个池塘,一年四季水波不断,根本不会有人下去的。
景蓝远远地瞧见了铃儿的尸体,虽然看不分明,却依然感到后脊背凉飕飕的,就仿佛一阵阴风刮过,让她不禁打了一个冷战。
旁边一个平时与她很不对付的侍妾看见了,当即讥讽道:“”哎哟蓝姐姐,要是害怕,就回去吧,不要待在这里了。不过,妹妹很是不明白啊,死的人和你又没什么关系,你发什么抖啊?难不成,那个侍女是你推到池塘里去的?”
这个侍妾也住在望月轩,与景蓝比邻而居,当初贺清风娶她,是因为谨太妃说她身材好,能生养,可是后来,事实证明这个决定是错误的,于是贺清风很快将她丢到了一边。这个侍妾积攒了一肚子怨气,无处发泄,刚好,景蓝住在了她的隔壁。景蓝喜欢唱歌弹琴,其实说实话,景蓝的琴艺和歌喉还是不错的,但是这个侍妾因为心里怨愤,就把一腔怒气撒在了新来的景蓝身上,说她弹琴唱歌吵得自己休息不好。刚开始,谨太妃还来给她们调节调节,可后来也乏了,而且这个侍妾很不讲理,谨太妃实在头痛,也不再去望月轩,让她们自己解决。渐渐地,正如谨太妃所料,时间一长,那个侍妾自己也觉得没什么意思,自己先偃旗息鼓了,可是与景蓝的关系已经恶化无法挽回,两个人见了面,不免有个三言两语的。
所以,这个侍妾之所以这么说,不过是逮着个机会让景蓝难看罢了,其实,她哪里知道铃儿为什么会在池塘里?
可是景蓝本来做贼心虚,听这个侍妾这么一说,不免慌乱起来,很激动地反驳道:“你胡说你哪只眼睛看见我把铃儿推到水里去了?告诉你,没有证据,可不要血口喷人。这饭可以随便吃,但是话不能乱说。”
这个侍妾一听直撇嘴:“哎哟哟哟——我不过是随便说说罢了,你干嘛急成这个样子呢?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你又没杀人,干嘛做贼心虚”
狠狠白了景蓝一眼,继续伸长脖子往池塘那边看过去了。
景蓝气得胸口发闷,可是真的不敢乱说话了。那天将铃儿推到池塘里去的时候,她很冷静,一路上都在观察周围的动静,并未发现有人。那么,这个侍妾这么说,是信口胡诌呢,还是真的抓住了自己的把柄。
景蓝强迫自己冷静下来,飞快地分析了一下,很快释然了。因为,如果真的有人看见自己杀人,那么早就去向谨太妃和王爷禀告了,哪里会这么沉得住气。
定下神来,景蓝继续看热闹。
小厮们将铃儿抬走了。
不一会儿,铃儿的舅舅和舅母一路哭嚎着奔来,跪在贺清风和谨太妃脚下,请求他们给铃儿做主。因为他们认为,他们的外甥女儿那么大一个人,是不可能自己掉到池塘里面去的。
铃儿的舅舅舅母也是王府家奴。当初,因为铃儿父亲死得早,母亲多病,所以他们出于好心,收养了铃儿。等到铃儿长大,也在府里给她谋了个差事,服侍贺清风的侍妾。这算是好差事了。因此,铃儿的舅舅舅母深感欣慰,觉得总算对得起死去的妹妹妹夫。可是没想到,就在他们觉得可以告慰妹妹和妹夫在天之灵的时候,铃儿竟然出事了。这叫这对老实巴交的夫妇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
铃儿的舅母哭诉道:“王爷,太妃,奴婢的这个外甥女儿一向本分,从不招惹是非,而且,这游廊上面的栏杆这么高,就是四五岁的小孩子也掉不下去,怎么铃儿会失足掉下去了呢?一定是有人将她推下去的……”
谨太妃十分头痛,因为现在还无法判断铃儿到底是怎么掉进池塘的,只得安慰了铃儿的舅舅舅母几句,转身走了。留下那对夫妇,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看着这对夫妇可怜的样子,景蓝很是揪心。直到这个时候,她才发现,自己做了一件不可饶恕的事情。她下意识地伸出自己的双手看了看,觉得不可思议,怎么就会将铃儿、将那个无辜的女孩子推向了死路?
景蓝狠了狠心,决定离开这里,不再听那对夫妇刺痛人心的啜泣声。
一路上,她不停地向佛祖祷告,不停地替自己辩解和忏悔。佛祖啊,我也是万不得已才这么做的。如果不将铃儿灭口,那么我就是死的那个人。佛祖啊,你就原谅我这一次吧,我保证,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今后,我不会再做这样的事情了……。
第一百零一章 蒲缡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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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晓住在蒲公子的别馆内,被限制了行动自由,不能跨出这个别馆半步,只能在这座别馆内活动,而且就在这别馆内,她还有些地方不能去,比如别馆最东面的一个院落,蒲公子特别交代过,“李姑娘”不能进去。望书阁
孟晓本来对那个院子不感兴趣,可是这一被警告,好奇心反倒被勾起来了,心想那个院子看上去也没什么特别的呀,里面究竟藏着什么秘密不能叫人知道。而且孟晓发现,红玉和绿云也不能进入那个院落。她曾经问过绿云,当然是趁红玉不在的时候,那个院子有什么神秘的,为什么不许人进。绿云一脸茫然,说她也不知道。绿云是个很守规矩的女孩子,主人说她应该做什么,她就做什么,主人说不许她做什么,她就坚决不做,也许是当奴婢当惯了,竟然也不问问为什么。孟晓不敢找红玉去问,那个女孩子,总是一脸的阶级斗争,尤其是对待她,孟晓不想碰一鼻子灰。
可是,孟晓住在这里太无聊了,而且,本来她也具有强烈的好奇心。
记得有一次,和同学去外地游玩,导游很小心,怕出安全问题,就反复强调,要走她指定的一条比较平坦的道路,当然了,大家都走这条路,也不是导游刻意要求。但是孟晓胆子很大,仗着自己身强力壮反应敏捷,非要去走另一条崎岖陡峭的小路。因为当地村民说,那条小路也可以到达目的地,而且要比走大路快,但是路本身很不好走,有的路段,需要手脚并用才可以通过。
孟晓趁着导游没注意,自己悄悄拐上了小路,这才发现,这条路并不像导游说的那样可怕,不过,也许是孟晓喜欢登山,有了些经验和胆量。总之,最后她比大队人马提前半个小时到达了目的地。等导游带着其他人气喘吁吁地从大陆上逶迤而来,却看见孟晓正躺在树荫下,悠闲地晃着两条腿,一面倾听着悦耳的鸟鸣声,一面享用着背包里的各种零食,比如牛肉干,比如薯片,比如山楂果……令同学们眼红不已.
当然,孟晓并不认为自己单独行动是对的,因为她看见,和自己年纪差不多大的导游小姑娘吓得脸色苍白,一定是担心了一路。事后,孟晓给导游道了歉。
可是,眼下这个情形和出去旅游大不相同,没有导游的限制,她想怎么满足好奇心都可以。但是,这会不会有危险?孟晓仔细想了想,觉得不会。从蒲公子对待自己的态度来看,他似乎是要利用自己去做一件什么事情。当然了,这只是孟晓的感觉,到底是不是这样,还不知道。不过孟晓分析,蒲公子一看就是个很精明的人,不会做这种赔本的买卖,花一万两银子将自己赎了来,不会是为了杀了自己吧。
于是,心痒难耐的孟晓决定去那个院落里看个究竟,满足一下自己的好奇心。再说了,住在这里,只是吃饭睡觉、睡觉吃饭,不找点儿事儿来做,也太对不起这大好时光了。上小学的时候,老师就告诉孟晓,浪费时间是可耻的。孟晓可不想做个可耻的人。
一天深夜,红玉和绿云都进入了梦乡,孟晓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刚才无意中听到的那几句话,依然回响在耳畔。
“是ta吗?”这是蒲公子的声音。
“是的,没错儿。属下已经查证过了,就是ta。”这个声音,孟晓似乎从未听过。
孟晓不由得纳闷儿起来。这个ta,是男是女啊?弄得这么神秘。
再听下去,蒲公子说:“那好,我就放心了。”
孟晓又在心里嘀咕起来,放心什么?怎么这个蒲公子这么奇怪啊。
为了弄清楚这个疑问,孟晓特意悄悄跟踪了蒲公子和那个自称“属下”的人,发现他们最后走进了那个自己被禁足的院落,还紧紧关闭了大门。
孟晓越发想将这个院落的秘密弄个清楚了。
于是等到红玉和绿云睡熟,孟晓从床上爬起来,不敢点灯,蹑手蹑脚穿上了衣服,踮着脚尖走出房门,直奔那个神秘院落而去,并且很快爬过了墙。经过这几天的调养,整天吃了睡睡了吃,她的身体很快就恢复了,当然,她本来身体底子就好。
顺着一条甬道踟蹰前行,只见前面有个房间亮着灯光。孟晓怕这里有侍卫或者巡夜的人,猫着腰一路小跑,来到那个房间跟前。
里面人影晃动,而且还不止一个人。
而且,看样子觥筹交错,他们是在喝酒呢。
孟晓看了看,四周无人,绕到窗户旁边,蹲下身子,侧耳倾听。
“蒲缡王子,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动手啊”一个五大三粗的声音,听上去十分焦灼,也不知道他是要做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这么迫不及待,“我可是万事具备了,只等王子您一声令下,我麾下的兵马就可以冲破潞州,直捣金枫国的京城”
豪气冲天的话语令孟晓猝不及防,差点儿惊叫出声来。
她赶紧用一只手捂住嘴巴,另一只手小心地攀上窗台,探出半个脑袋,隔着被灯火照亮的窗户纸向里面窥探。可是只能看见很多人影,看不清那些人究竟什么样子。
那么,“蒲缡王子”,就应该是蒲公子了。果然,这个人没跟自己说实话。
这个蒲缡王子,是哪里人呢?前面那人说,要攻破潞州直捣京城,那么,他们一定不是金枫国的人了。以前,孟晓也隐隐约约听贺清风与谨太妃说过,潞州东边的东越国和青枝国,这两年实力壮大,很有觊觎之心,而且东越国以前就侵略过金枫国。
这么说来,蒲缡王子一伙儿,应该就是东边那些小国家的人了,悄悄潜伏在金枫国的边境城市,企图再次发动战争。
孟晓平息凝神,继续往下听。
蒲缡公子的声音:“可是我不太有把握能让贺清风就范。”
孟晓又是一惊,心脏都差点儿跳出胸腔。随即一想,也没什么值得惊奇的。潞州是贺清风的封地,以前,他就来这里平叛过东越国的侵略,现在,更是长期驻守。如果东边某个小国家想要从潞州这里讨些什么便宜,那一定要先过贺清风这一关。
这么说,蒲缡王子是想先将贺清风辖制住,这样,他们要攻打潞州,就容易多了。
自从先皇驾崩后,东盛王贺清风与西平王贺远宁的兵力都被太后削减了不少,其实,这些小国家不必太在意的。
也许,只是贺清风的威名太重了吧,以至于这些侵略者不得不心有余悸。
想到这里,孟晓又开始好奇另一件事情,那就是贺清风这个人究竟有多厉害,只听说当年东越国进犯,眼看着潞州就要失守,贺清风一到,速战速决,很快将东越国的军队打得落花流水,滚回了自己的国家。而后,贺清风还向朝廷申请了大笔银两,安抚那些在敌国侵略中失去了家园和亲人的百姓们,深得当地百姓拥戴。
正在胡思乱想,又听见一个比较苍老的声音缓缓开口,那说话的声音,与慢羊羊村长有的一比:“蒲缡王子,你总不会将所有的筹码都压在那个女人身上吧?我们的兵力现在可以与贺清风抗衡了。而且这两年来,贺清风的兵力被他们的姜太后削减了很多,根本就不足以对我们构成威胁。蒲缡王子,我看,你是太小心了。”
蒲缡王子说:“这两年来,贺清风的兵力是被削减了很多,可是,他一直都在暗中训练新的军队,而且大量购买兵器。”
“那又怎么样?”前面那个迫不及待渴望打仗的声音再度响起,“我想,贺清风是不会动用他的秘密军队的,那样岂不是给了姜太后一个东盛王蓄意谋反的铁证吗?”
蒲缡公子依然坚持己见:“你别忘了,贺清风用兵如神,而且善于寻找对方最薄弱的地方予以痛击。上一次,我们东越国吃亏就吃亏在太轻敌了,如果我们有一些能够牵制他的手段,那最后也不至于落得兵败如山倒。说不定,现在的潞州已经是我东越国的土地了。到时候,我担心贺清风被逼到绝路上,干脆孤注一掷,用他的秘密军队,一面对付我们,一面对付姜太后那边。要是最后他成为金枫国的皇帝,那我们就不要再打这个国家的主意了。”
迫不及待打仗的那个人嗤笑道:“蒲缡王子,你也太高看贺清风了吧。双拳难敌四手,他就算是再厉害,也受不了两面夹攻的滋味。”
“问题就在这里。”蒲缡公子说,“现在我们根本不知道,贺清风的秘密军队有多少人马,训练得如何。但是无论如何,我们也要做好一切准备,不能有任何疏忽的地方,争取一次打败贺清风,绝不给他喘息的机会”
“可那个女人有什么用啊?”另一个陌生的声音,“听说,贺清风风流得很,家里女人多的书都数不清,他不太会在乎那一个小小的侍妾吧。”
孟晓拼命捂住自己的嘴巴,不让自己发出惊叫的声音。
听那些人的口气,是要拿自己做人质啊。这个想法,居然和枯鹰涧的山大王一样。可是,那个山大王还是用贺清风的骨肉作要挟,那么这个蒲缡王子难道脑袋被驴踢了,居然用自己来做人质。
第一百零二章 偷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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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晓觉得悲哀而好笑。
悲哀的是,她并没有从东盛王府获得任何好处,却要承受东盛王府给自己带来的灾难。上一次在枯鹰涧是这样,这一次,被东越国的什么蒲缡王子以赎身的方式骗到这里来又是这样。
好笑的是,这些人以为一个小小的侍妾能有什么用,居然这么重视自己。枯鹰涧那一次还好说,好歹自己还怀着贺清风的骨肉,这一点,的确可以拿来要挟一下那个东盛王。可这一次呢?除了一个私自逃跑的侍妾的罪名,她什么也没有。这个蒲缡王子,听上去很有些雄心壮志,可是这种劫持人质的做法,实在是太幼稚了。孟晓心想,与其用我作人质,不如去劫持谨太妃好了,她老人家可是贺清风真正的软肋啊不过当然了,他们也未必有这个本事。
孟晓突然觉得浑身的力气都像是被人抽空了,她慢慢顺着墙根蹲下来,思忖着自己应不应该从这里逃走。
她并不是要去向贺清风通风报信,说这里有一个东越国蒲缡王子的秘密据点,一大群人正在这里商量着怎么对付你呢。她又不是金枫国的子民,金枫国也不是她的祖国,她好像没有什么义务保护金枫国的安全,再说了,她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女子,除了会跳舞,别无所长,又不是叱咤风云的大将军,就是想保护,也保护不了。
正在沉思间,忽听得一阵梆子声由远而近,更夫敲着梆子,一面高声喊道:“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这熟悉的台词让孟晓差点儿以为自己在看电视剧。
不能让更夫发现自己。
眼看着更夫愈来愈近,孟晓十分紧张,要是被发现,那就不仅仅是作人质的问题了。她不敢动,将身体紧紧贴着墙壁,大气而也不敢出,等待更夫从这里走开。
可是,不知道是不是太紧张了,孟晓不由自主地脚下一哆嗦,竟然踢到了一件什么东西。顿时,那件东西“当啷当啷”地尖叫着,从台阶上滚了下去。
孟晓的心脏都快跳出来了,骇然地捂住嘴巴,惊恐地看着更夫的靴子往这边越来越近。
那个更夫的眼神一定很好,一边走一边自语道:“奇怪,什么东西啊?”向缩成一团的孟晓看了看,“那是什么?”
一边说一边继续走过来。
情急之下,孟晓右手轻轻拨拉了一下身旁的草丛,“喵——喵——”学了两声猫叫。
以前在舞蹈学校,孟晓学猫叫学得惟妙惟肖,总是被同学打趣,没想到,这个连雕虫小技都算不上的“特长”还在今天派上了用场。
果然,更夫揉了揉眼睛:“哪里来的野猫?”一边嘟囔着,一边走远了。
可是,更夫走了,屋子里的人全都出来了,都站在台阶上,四处张望:“有刺客吗?”
黑暗中,孟晓看见蒲缡王子依然手执那把山水画的折扇,目光沉静:“诸位尽管放心,这里不会有刺客来的。”又吩咐了一声,“来人”
更夫只得走回来:“主人,没有人,只是一只猫。”
“原来是只猫啊。”大家也没当回事,纷纷回到了屋子里。
周遭重新静下来,孟晓的心脏总算落回了胸腔里。她不敢再待在这里了,顺着原路溜了回去。还好,没人发现,自己的房间和红玉绿云住的房间,都和她离开时一样安静,没什么异样。
孟晓轻轻推开自己房间的门,打算好好睡上一觉。既然蒲缡王子只是用自己做人质,那么在他正式向贺清风宣战之前,自己应该是安全的。不如趁这个机会养好身体,将来即使要逃命,也有一点点本钱啊
这样想着,孟晓直奔床铺而去。
忽然,房间里的灯亮了,孟晓吓得差点儿摔倒。
身后传来一个幽幽的声音:“李姑娘去哪儿了?”
孟晓扶住桌子,才勉强使自己站立稳当。
回头一看,原来是红玉。
奇怪,她什么时候发现自己出去了?
红玉的神色非常不友好,确切地说,孟晓就没发现她对自己有过什么好脸色,有点儿像东盛王府的冬梅。
孟晓急忙掩饰自己的惊慌:“哦……那个……没什么,只是出去透透气,睡不着……”
孟晓心里明白,这个叫做红玉的丫鬟,名为服侍自己,实则是蒲缡王子的监视器,只是她现在还不能确定,绿云是不是也和红玉一样,只不过比红玉掩饰得更好而已。
其实,孟晓并不想把有几分天真可爱的绿云和监视器这个令人厌恶的词儿联系在一起,可是能有什么办法呢?自从来到金枫国,她从来没有得到过富足与安宁,而且多次被人陷害,神经已经变得很紧张了,甚至草木皆兵。
红玉个子很高,站在帷幕的阴影里,一张瘦削的脸在灯光的闪烁下,看起来有几分凶相。
“李姑娘到哪里去透气了?”
看来,这个红玉是要打破沙锅问到底了。孟晓懊悔自己太轻率了,只是现在不知道,刚才红玉有没有跟着自己出去。要是那样的话,自己必死无疑。
孟晓决定用沉默来应对红玉的诘问,于是一言不发,只是不停地打着哈欠。
显然,蒲缡王子吩咐过,不许对孟晓不利,所以,红玉没再往下问,只是狠狠地瞪了她一眼:“李姑娘最好记住我家主人的话,不要去不该去的地方,否则,神仙也救不了你”
说完,径直往门外走去,走到孟晓对面时,还狠狠撞了一下她的肩膀。
孟晓看着那个气呼呼的背影思忖道,难道,她已经发现了我的行踪?那她一定会告诉蒲缡王子的。不过也不像,如果真是这样,她就用不着来向自己示威,直接告诉她的主人,岂不是结果更好?
这么说,红玉并没有发现自己去了哪里,只是发现自己不见了一会儿。
孟晓放下心来。
第二天,孟晓吃过早饭,信步来到小花园里散步。这两天,她每天都会去那个小花园散步,因为实在无处可去。而且,那个小花园很是幽静,和这座别馆的大门外一样,种了很多粉绿色和淡黄色的梅花,香气四溢,沁人心脾。
刚刚走到花园里面,忽然听见有人在说话,孟晓原想退出去,因为她喜欢安静,如果有别人来,那她就走了。来到这座别馆已经四五天了,她不知道这里还住着什么人,蒲缡王子也没和她说过,要是不小心碰上了,孟晓觉得自己会尴尬。
可是,说话的那个女子,正是红玉。红玉的声音略带一些沙哑,不像一般的女孩子说起话来柔和清亮,所以,对于红玉的豆沙喉,孟晓有深刻的印象。
听见这个熟悉的声音,孟晓站住了脚步。
红玉说:“王子,那个李姑娘,昨天一定是去了那个院子。”
蒲缡王子有些不以为然:“怎么可能啊?如果她过,那么一定会被发现的。”
红玉的声音突然急切起来:“王子,可是我昨天半夜时分去了她的房间,发现她不在。后来,她回来了,我问她去了哪里,她含含糊糊的,看样子是心中有鬼。”
“哦?”蒲缡王子轻声问道,“那她是怎么回答的?”
“她说睡不着出去走走。可是,这么冷的天,又深更半夜的,有什么好出去走走的。分明是她做贼心虚在掩饰”
“不一定吧。”蒲缡王子的声音显得有些漫不经心,“我真的没有在那边发现她去过。红玉,你是不是太紧张了。”
红玉愤愤地说:“王子,但愿真的是我太紧张了。可是,我们真的需要那个女人来对付贺清风吗?万一没有什么用处,我们岂不是白白养了她?”
蒲缡王子有点儿不高兴:“我自有分寸,你不要多说了。”
透过一枝枝梅花的缝隙,孟晓看见,蒲缡王子抽身要走,可是红玉急忙跑了几步,挡住了他的去路:“王子,我看你根本就不是想拿那个女人作人质,而是出于私心对不对?”
孟晓吃了一惊,这个叫做红玉的女孩子,究竟是蒲缡王子的丫鬟,还是另有身份?怎么他们单独相处的时候,她对自己的主人说话这么随便,与平时见到的一口一个“主人”、一口一个“奴婢”的谦卑模样很不相符。
蒲缡王子恼怒了,一甩袖子拂开红玉的手:“你不要仗着是母后的人就可以对我指手画脚别忘了,母后就算再喜欢你再信任你,你也只是个奴婢”
红玉愣愣地站在了原地,失神地看着蒲缡王子匆匆离去的身影。孟晓看见,她的双眼蒙上了一层水雾。
孟晓对这个红玉的身份大致有了了解。她八成是东越国王后的贴身宫女,而且因为某种原因,被王后派到蒲缡王子身边,兼具丫鬟、助手的双重身份。如果不是这样,她一个小小的奴婢,怎么敢对王子的作为作为妄加议论甚至反驳?
客观地说,孟晓很同意红玉的意见,因为她也觉得,自己实在是没有充当威胁贺清风的人质的资格,这个角色,由谨太妃或者叶婉柔来充当才比较合适。
第一百零三章 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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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晓不想在这么尴尬的时候露面,于是悄悄转身,准备离去,却不料红玉听见了她极其轻微的脚步声,警惕地向这边低喝一声:“谁?”
孟晓只得回头:“是我。”
红玉已经移到了她的面前:“李姑娘?你怎么会在这里?”脸拉得老长。
孟晓说:“这个花园,我可以来的啊,我来这里散散步。”
“但愿你只是散步,而不是有什么其他的企图。”因为蒲缡王子不在,所以红玉对待孟晓的态度很不客气。
孟晓笑了笑:“红玉姑娘认为我这样手无寸铁的女子会有什么企图呢?而且,我住到这里来,是你家主人的意思,我自己完全做不了主啊”
“你……”红玉虽然生气,却也无话可说。
停了一会儿,红玉又问:“你刚才是不是站在这里偷听?”
孟晓平静地反问:“偷听?为什么红玉姑娘会用这样一个词儿?难道,刚才红玉姑娘在这里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吗?”
红玉疑惑地看着她,不能确定她是不是听到了自己和蒲缡王子的对话。
孟晓客气地说:“如果红玉姑娘没有别的事情,那我就先走了。”
说完,转身就走。
忽然,红玉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住了她的右胳膊,用力向后反剪。孟晓猝不及防,又惊又痛,不觉失声叫道:“哎哟——你干什么?快放开我”
红玉不觉皱起了眉头,这个女人,是真的不会武功,还是掩饰得太好了。她并没有立刻放开孟晓的胳膊,而是依然将它紧紧抓在手里,并暗暗加大了一些力气。
孟晓吃疼,差点儿掉下眼泪来:“红玉姑娘,我不明白你这是要做什么?有什么话,你可以摆到桌面上跟我讲清楚,干嘛从背后袭击人?”
红玉不说话,依然扭着孟晓的胳膊,想看看她会有什么动作。
可是一点儿武功也不会的孟晓能做什么呢?她只是毫无章法地扭动着身体,试图摆脱红玉那箍得牢牢的双手。可是她的努力纯属徒劳,红玉作为东越国王后的贴身宫女,武功高深莫测,而且心思缜密。这一次,蒲缡王子将她从醉春楼赎回来,红玉就强烈反对,认为一个小小的侍妾,不可能对贺清风造成什么威胁。但是蒲缡王子一意孤行,她作为下人,只能规劝,而不能阻拦。但是,她一直都在暗暗观察着孟晓,因为她总觉得,这个女人不像表面上看起来这么简单。
过了一会儿,孟晓挣扎地气喘吁吁,可是红玉的双手依然纹丝不动。她叹了口气,说:“好吧红玉姑娘,我认输了,你想怎么样?痛快点儿吧。”
红玉心想,挣扎了这么半天,也没能挣脱自己的双手,而自己只用了三分力,这么说来,这个女人真的不会武功了。她略略放下心来,因为她认为,一个不会武功的女人,对蒲缡王子和对东越国的威胁就要小多了。也许,她昨天晚上真的只是随便走走,而不是去了那个院子。
她打算先不采取什么行动,而是继续观察,如果这个女人再有什么异常的举动,那么她可以先斩后奏,这是王后赋予她的权力,不过,不到万不得已,她是不会动用这个特殊权力的,因为,她不想在蒲缡王子面前留下坏印象。王后曾经向她许诺,如果她能帮助蒲缡王子扫除登上王位的障碍,那么,她就会成为蒲缡王子的侧妃。
可是,孟晓并不知道红玉的这些心思,只是想尽快摆脱这个可怕的女人:“红玉姑娘,你要是再不放手,我就喊人了我相信,你家主人一定能听得见。”
红玉终于慢慢松开了孟晓的胳膊:“你最好放老实点儿,不要想在这里占到什么便宜,否则,我就不会像今天这么客气了”虽然松开了孟晓的胳膊,可她依然恶狠狠地威胁着。
孟晓揉着被红玉捏得酸痛的胳膊,什么也没说,走开了。
晚上,蒲缡王子好像没有前几天那么忙,说是要和孟晓一起吃饭。
孟晓因为胳膊疼痛,夹菜的速度很慢,而且看上去精神萎靡,没什么胃口。
蒲缡王子看了她半天,终于忍不住问道:“李姑娘,你有什么心事吗?还是这一桌子菜都不合你的胃口?”
孟晓看了一眼侍立一旁的红玉,勉强笑了笑:“哦,可能是有点儿着凉吧。”
蒲缡王子立刻紧张起来:“着凉了?怎么这么不小心?我来给你号号脉吧。”一面说一面伸出手,一副专业郎中的样子。
孟晓奇道:“蒲公子是医生吗?还会给人号脉?”
蒲缡王子笑了笑:“李姑娘不相信吗?我的医术,可是很高明的,而且,我不会轻易给人看病。”
孟晓摇摇头:“算了不麻烦你了,反正只是有一点点不舒服,可能好好休息一下就行了。”
蒲缡王子显然有些失望:“看样子李姑娘对我的医术不放心啊。”
孟晓只觉得好笑。她和这个蒲缡王子,明明已经知道了彼此是什么身份,也知道了彼此的真实姓名,可是,嘴上还是“李姑娘”、“蒲公子”的客气着,真是别扭极了。
蒲缡王子是个热心人,极力说服孟晓:“李姑娘,即使你不放心我的医术,那么,让我号一下脉,也没什么损失吧。等我开了药方,李姑娘再看,如果认为我开的方子不合适,那么你就不吃我的药。”
孟晓实在无法推辞,只得伸出左手,放在桌子上。
蒲缡王子直摇头:“男左女右,李姑娘应该伸出右手才对啊。”
孟晓又看了一眼脸色极其难看的红玉,慢慢伸出了右手,并将袖子稍稍挽起,露出了凝白细腻的手腕。
蒲缡王子果真像中医号脉那样,将手指轻轻搭在孟晓的手腕上,微闭双眼,似乎在倾听什么。
孟晓心想,这个蒲缡王子,不会是和红玉一样,试探一下自己是不是真的不会武功吧。
过了一会儿,蒲缡王子睁开了眼睛:“你受伤了。”
孟晓惊讶道:“没有啊,我没有受伤。”
蒲缡王子看着她的眼睛:“你就是受伤了。将袖子再挽起来一些。”语气不容置疑。
孟晓第三次看了一眼依旧瞪着自己的红玉,默默地挽起了袖子。
蒲缡王子冷笑道:“还说没有受伤?这个淤青,是怎么回事?”
孟晓心里说,这个淤青很好解释,就是红玉早上弄的。可是,我不能这样说。
虽然没有看着红玉,可孟晓依然能感觉到,红玉那双鹰隼似的眼睛,正在狠狠剜着自己,如果,自己说了实话,那她后面会有什么手段来报复,孟晓不得而知。可是,如果不说的话,怎么向蒲缡王子解释?
蒲缡王子的脸色凝重起来:“李姑娘,我希望你能诚实地告诉我,你胳膊上的伤是怎么回事?”
孟晓故意轻描淡写地说:“哦,是我不小心碰的。”
蒲缡王子冷笑道:“不小心碰的?那么李姑娘是碰在哪里了,居然会把胳膊碰成这个样子?”
孟晓低声道:“我说是碰的,你不相信,那就算了。反正我也没有说谎骗你的理由啊。”
蒲缡王子想了想,说:“的确是这样。好吧,我先给你上点儿药,你以后可要小心。”
孟晓说:“谢谢。”
“红玉,带李姑娘去上些跌打损伤的药。”蒲缡王子吩咐道。
“是,主人。”
红玉毕恭毕敬地回答道。
带着孟晓去上药的路上,红玉看着孟晓:“你刚才为什么不对我家公子说实话?”
孟晓似笑非笑:“红玉姑娘很希望我说实话吗?”
红玉哼了一声:“你以为,就算你说了实话,我家公子就会惩罚我么?”
孟晓依旧似笑非笑:“你家公子是你家的,与我无关,他会不会惩罚你,我更管不着。至于我为什么没有说实话,是因为觉得没必要,而不是出于仁慈。”
蒲缡王子不在跟前,红玉总是很放肆:“哈哈哈这简直是我这辈子听过的最好笑的笑话了像你这样的女人,不知道出于什么目的接近我家公子,还会有什么仁慈?不过,总算你还识相。”
孟晓无所谓地耸耸肩膀:“没关系,反正你我毫无关系,就算你觉得我蛇蝎心肠,我也不会有什么意见,反正你的看法。对我不会造成任何影响,随你的便去发挥想象吧”
红玉突然一闪身走到孟晓对面,一只手已经扬起,看样子,是打算狠狠落在孟晓的脸颊上。
孟晓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她,依旧是一副似笑非笑的表情。
红玉低声道:“你相不相信,我这一掌下去,你这副狐狸精的容貌,立刻就会变成烂冬瓜。”
“这个么,我心里还真是没谱儿。不过,我相信,如果你这一巴掌下来,那么,我也没有办法再次替你掩饰了。”
红玉咬住嘴唇,仿佛是在极力地克制着自己。半晌,缓缓放下手,说:“我早上警告过你了,你最好放老实点儿。”
“为什么?像红玉姑娘这样身怀绝技的人,难道还用得着担心我这样一个人会对你不利吗?”。
第一百零四章 红玉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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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玉气得脸色发白:“反正,你别想在这里占到任何便宜,尤其是不要打我家主人的主意”
孟晓气定神闲地反问道:“那么红玉姑娘认为,我企图从你家主人身上占到什么便宜呢?”
“你……”红玉气得说不出话来。望书阁
她对这个据说是贺清风侍妾的女人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敌意,也说不上为什么,总之,她觉得这个女人居心叵测,是要到这里来刺探什么秘密,虽然,孟晓并不是主动来到这里的。按照蒲缡王子的说法,是要将这个女人作为人质,将来要挟贺清风,这样,当他们东越国攻打潞州的时候,贺清风就会投鼠忌器,不敢积极抵抗。但是很多人都认为这个办法并不可行,尤其是红玉。红玉和几位大臣认为,用一名侍妾来做赌注,未免过于轻率。可是蒲缡王子坚持认为,这个女人是有用的。红玉则认为,蒲缡王子这么做是有私心的,他并不是要拿那个女人来作人质,而是被那个女人的美貌所迷惑。要不然,干嘛舍得花一万两银子替她赎身?
这两天,红玉和那几个大臣劝过蒲缡王子好几次,让他放弃那个似乎没什么用的女人,可是蒲缡王子根本不听,他说,这个女人,有朝一日会有大用处的,所以,他虽然花了很多银子,可是这些,终究会有回报。
红玉不相信,那几个大臣也不相信,可是他们也没办法,因为他们只能听蒲缡王子的。但是红玉已经下了一种决心,如果那个女人敢有什么企图,那么她就要动用王后给她的先斩后奏的权力了。
想到这里,红玉打算先不采取什么行动,让这个女人先逍遥几天说,说不定,得意忘形之下,她自己会露出马脚来。到时候,她再使出杀手锏也不迟。
于是红玉不再生气:“李姑娘,我这只是好意提醒你,让你在这里安分守己,不要惹出什么乱子来,否则,谁也救不了你。”
说完,红玉转身走了。
孟晓也没有了散步的心情,自己慢慢回到房里,思忖着这几天来发生的事情。
很明显,蒲缡王子这一伙人就是东越国侵略金枫国的先头部队,他们在这里设下了秘密据点,恐怕主要任务就是刺探情报。可是,蒲缡王子怎么会知道自己就是贺清风的侍妾呢?这个人,简直是太可怕了。
忽然,孟晓想起来,贺清风在醉春楼的花园里见自己的时候,蒲缡王子肯定躲在一旁偷看,否则,他怎么知道自己哭过?而且,他一定看见了自己被泪水冲掉了那块“胎记”的脸,再联系贺清风的表现,不难知道,自己与贺清风有着什么样的关系。
绿云打断了她的思索:“李姑娘,公子吩咐奴婢拿了一些枣糕来给姑娘。”
孟晓说:“先放在桌上吧,我不饿,一会儿再吃。”
绿云说:“那可不行,公子说了,一定要姑娘趁热吃了这些枣糕,这是现蒸的,凉了就发硬,不好吃了。”
孟晓无奈地笑了笑:“你家公子真是太细心了,一点儿枣糕也要嘱咐得这么周到。”
绿云说:“可不是吗?我家公子可是个大好人啊,那天他为姑娘号脉,说姑娘身体虚弱需要大补,而这枣糕,是专门给你补气血的。”
孟晓一惊。看来蒲缡王子真的会看病,他一定是从自己的脉象上看了出来,自己小产过不久。
看来,自己这个人质还真的很重要啊。蒲缡王子这是要把自己养肥了,等待合适的时机,与贺清风一同宰割。
绿云已经将食盒打开:“李姑娘,快趁热吃吧。今天厨房蒸的枣糕真的很不错啊,又松软又香甜。”
孟晓虽然早饭吃得很饱,可是盛情难却,只得拈起一块,放入口中。
不知什么时候,红玉出现在门口,很不礼貌地踩在门槛上,看着这一切,眼里尽是不屑,重重地哼了一声,扭身走了。
孟晓放下枣糕,对绿云说:“绿云妹妹,红玉姑娘好像对我很有些成见啊,为什么她一见我,就像见到了仇人?”
绿云掩口一笑,将嘴巴凑到孟晓耳朵边:“李姑娘,你是不知道啊,红玉姐姐一直都很喜欢我家公子,想嫁给他作妾,可是,我家公子对她没那个意思,她很失落,所以见了公子身边的女子,都是这副恨恨的表情,好像谁欠了她二百两银子似的。李姑娘,你不用理睬她,我家公子根本就不喜欢她。”
孟晓故作惊讶:“既然不喜欢,为什么还要留在身边啊?我看你们家也是大户人家,丫鬟不止十个八个吧,既然不喜欢这个丫鬟,另换一个就是了,何必大家都为难?”
绿云犹豫了一下,说:“红玉姐姐是我家老夫人身边的红人,特意派她来服侍公子的,公子虽然不喜欢红玉姐姐,可不能拂了老夫人的好意。我家公子是个大孝子。”
孟晓心想,这么说,这个红玉,一定是蒲缡王子的母亲——也就是东越国的王后身边的贴身宫女了,要不然,怎么派头这么大?只是不知道这个女孩子想过没有,在这个时代,终究尊卑有别,她即使能嫁给蒲缡王子,也不过是个没什么地位的侍妾,到时候,蒲缡王子身边会有数不清的女人,她岂不是终身都要摆出这样一幅好斗的架势,去对付那些女人?
孟晓笑道:“其实我看,红玉姑娘也不错啊,人长得漂亮,性情也温和,最主要的是,她对你家公子忠心耿耿,如果你家公子真的娶了她,也是一件美事啊。”
绿云撇撇嘴:“拉倒吧。我家公子身边漂亮的姑娘多的是呢,哪里会看上她?”
孟晓故意瞪大了眼睛:“是吗?看来,你家公子是个花心大萝卜呀”
岂料绿云气得涨红了脸:“李姑娘,不许这么污蔑我家公子我刚才的意思是,有很多姑娘喜欢我家公子,但是我家公子未必喜欢她们。”
“哦,是这么回事呀。”孟晓又做出恍然大悟的表情,“看来,你家公子人缘不错么。”
“那当然了”说起蒲缡王子,绿云显然很是自豪,“我家公子相貌英俊,多才多艺,琴棋书画自不必说,就是高明的医术,也使很多人都甘拜下风呢。我告诉你呀李姑娘,很多女孩子都想嫁给我家公子,但是我家公子一个都没看上。”
没有听到自己想知道的消息,孟晓有些疲乏,可看见绿云一副兴致勃勃的样子,只得继续做好奇状:“为什么呀?难道是你家公子早就心有所属了?”
“我也不知道啊。”绿云一手托腮,“反正我家公子自己说,是缘分没到。”
“哦。”孟晓真的有些困乏了,打了一个大大哈欠。这次小产后,总是容易感到疲乏。而且,绿云说得这些话,也没什么价值,于是,她想睡觉了。
绿云有些失望,不过也没表露出什么,看见孟晓打哈欠,赶紧说:“李姑娘,你困了吗?我把被子打开,你睡一会儿吧。”
孟晓点点头,径自睡去了。
不一会儿,蒲缡王子进来了。
绿云轻声叫道:“主人”
蒲缡王子指了指床上的孟晓,轻轻“嘘”了一声。
绿云笑了:“李姑娘刚刚睡着。”
蒲缡王子轻声道:“你出来,我有话要跟你说。”
绿云替孟晓掖了掖被角,跟着蒲缡王子走出房门。
“主人,有什么吩咐?”
蒲缡王子问道:“那盒枣糕,她吃了没有?”
绿云答道:“李姑娘说她才吃过早饭,不饿,只吃了一小块。”
“唔。绿云,你听我说,这位李姑娘,身体很是虚弱,需要好好调养。我刚才已经吩咐厨房炖了水鱼,一会儿她醒了,你一定要她将那些汤都喝了。”
绿云好奇道:“主人,你总是说李姑娘身体虚弱,她是不是得了什么大病啊?可是我看她只是脸色有些发白,其余的,看上去还好。”
蒲缡王子笑道:“小丫头,这些你不懂的,只管照我说的去做就行了。”
说完,蒲缡王子转身要走。
“主人”绿云突然叫住了他。
蒲缡王子转身:“绿云,还有什么事?”
绿云吞吞吐吐了好一会儿,才小声说:“主人,你是不是……是不是……有一点点……喜欢……喜欢李姑娘啊?”
蒲缡王子奇道:“绿云,你怎么会这么想?”
“可是……如果不是这样的话,红玉姐姐怎么会那样对待李姑娘?”
“红玉?她怎么对待李姑娘了?”
“刚才奴婢拿枣糕给李姑娘,红玉姐姐看着她一直冷笑,奴婢觉得,她不喜欢李姑娘。”
“哦。”蒲缡王子轻轻叹了口气,“绿云,你不用管这些,你只要服侍好李姑娘就行了,知道吗?”
“可是红玉姐姐她是王后的人啊,我惹不起她的。”绿云小声嘟囔道。
“那又怎么样啊?”蒲缡王子沉下了脸,“就算是王后的人,也不能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绿云,有些时候,你不用理睬她,只管做好你自己的事情就行了。好了,回去服侍李姑娘吧,我还有事,要出去一趟。”。
第一百零五章 一只乳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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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清风和谨太妃还在为铃儿的不明死因头痛,在王府里展开了大张旗鼓的搜查,对每个人都进行了严厉的审问,包括每名侍妾以及她们的小厮、侍女以及嬷嬷们。
这叫郑欣韵和景蓝十分惊慌。她们见面的次数多了起来,秘密商议该怎么把这个风头避过去。
相比较景蓝而言,郑欣韵要镇定一些,因为她只是背后出主意的那个人,而实际操作的,却是景蓝。当然,她也不是一点儿也不害怕,要是景蓝将她供出来,那她也完蛋了。
审问一直持续了三天,贺清风与谨太妃将近一个月来所有接触过铃儿和黎雨萍的人都挨个儿询问了一番,可是一无所获。
三天过去,铃儿的死因查得毫无头绪,令贺清风烦躁异常,加上孟晓失踪,训练军队不顺,仿佛一夜之间,种种不如意的事情都让他给碰上了,因此,不免有些沉不住气,以至于对叶婉柔的态度也很不好。
这天晚上,叶婉柔因为心疼贺清风整日操劳,特意亲手顿了乳鸽,用紫砂锅盛了,送到书房里来。
刚好贺清风正在跟慧明方丈派来的心腹密谈训练军队的事情。为了保险起见,贺清风特意将书房的门窗紧密,并且吩咐江源带了几名侍卫守在门口,说凡是来人,一律要事先禀报,没有他的准许,任何人不得进入书房。从黎雨萍那里搜出来的两封密信,令他心有余悸。他不是没有想过,这也许是有人在陷害孟晓,可是万一不是呢?因此,他说话做事,比平时更加小心。
可是叶婉柔不知道今天贺清风突然下了这个命令。做为贺清风的王妃,她享有随时进出东盛王府任何地方的权利,书房也不例外。可是今天,江源面露难色地将她拦住了:“启禀王妃,王爷正在书房内商议要事,不准闲杂人等入内。”
也许是江源太忠于贺清风,也许是江源说话语气过于生硬,反正叶婉柔有些生气。不过,她毕竟修养好,不会指着江源破口大骂,只是说:“江大人,我只是来给王爷送点儿补品,这些天,他太累了。”
江源看了看落雪手里的砂锅,说:“这样吧,这些补品,就由属下来转交给王爷。”
叶婉柔虽然满心不快,可还是答应了:“落雪,将补品交给江大人。”
落雪答应了一声,将砂锅端给江源。
可是叶婉柔多了一个事儿,她看见砂锅上面飘了一片落叶,虽然这片落叶只是在砂锅的盖子上,并不会影响到里面乳鸽的味道吗,可她还是愿意给贺清风最完美的东西,于是上前两步,想用手拂掉那片落叶。
刚好这时候江源接过了砂锅,没料到王妃会将手伸过来,一惊之下,竟然没有接稳,只听“哗啦”一声,砂锅掉在了地上,里面香气四溢的乳鸽汤洒了一地。
叶婉柔、落雪、江源以及几名侍卫都愣住了,面面相觑。
………………………………………………………………………………………
贺清风正在微闭双目,思索着慧明方丈带来的口信。据慧明方丈的这个心腹说,最近,枯鹰涧附近总有一些来路不明的人来来往往,不像是附近的山民,更不像是路过的人,总之,那些人鬼鬼祟祟的,有几次还想往军营里面闯,不过没有成功,被挡了回去。
这个消息,令贺清风十分不安。他在想,难道朝廷已经知道了这边的情况?可是,他们是怎么知道的呢?孟晓和黎雨萍的那两封密信根本没有送出去呀当然,这不排除那两个女人还送了其他的密信给姜玉容。因此,姜玉容派人来一探虚实。
想到这里,贺清风只觉得脊背后面直冒冷汗。要真是姜玉容发现了这一切,那他就完了。
可是,似乎又不太像。如果真的是姜玉容知道了这些情况,那么她作为太后,完全可以找个冠冕堂皇的借口到枯鹰涧去探个究竟,根本用不着这么偷偷摸摸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即使潞州是他贺清风的封地,可说到底,还是皇帝贺龙吟的。他作为一个王爷,不过是在替人家皇帝守好这块土地罢了。
贺清风仰靠在榻上,双目微闭,思索着那些鬼鬼祟祟的究竟是什么人。
就在这时候,只听门外传来“哗啦”一声响,贺清风睁开了双眼,站起身来,并没有走出门,而是大声问道:“江源,出什么事了?”
江源急得满头大汗,弄洒了王妃给王爷做的补品,那可是大罪。他一面手忙脚乱地收拾着地上的一片狼藉,一面高声回应:“回王爷的话,只是打翻了一个砂锅。”
贺清风拉开门走出来站在台阶上:“砂锅?哪里来的砂锅啊?”
一眼看见了叶婉柔。
叶婉柔一见贺清风,立刻满腹委屈:“王爷,我刚刚炖了乳鸽来给你补身子,可是没想到被江大人打翻了。真是好可惜啊,我花了很多功夫才炖好的。”
贺清风见没什么事,不耐烦地摆摆手:“算啦,一只乳鸽而已,洒了就洒了。柔儿,你有身孕,以后不要这么操劳了,更不要自己下厨,一切事情吩咐下人们去做就是。好了,我还有事情要做,你赶快回去吧,以后没事的话,就不要到前边来了。”
其实,贺清风并不是对叶婉柔不耐烦,只是心思全在枯鹰涧上,所以说话的语气可能不像平时那么温柔体贴,让叶婉柔受不了了。
叶婉柔委屈地站在原地没动,也不说话,只是掉眼泪。
这是她的必杀技,要是搁在往常,贺清风早将她抱在怀里向她赔礼道歉了,直到她破涕为笑为止。可是今天的贺清风实在是没有这个心情,他只想赶紧回到书房,和慧明方丈的心腹商量一个万全之策。最低,也不能让任何不相干的人发现枯鹰涧的秘密。于是说完话,就转身要进去。
忽然,看见叶婉柔没有动,只是站在那里流泪,心里不免有些焦躁:“柔儿,我说过了,一只乳鸽没什么关系,回头我叫厨房再炖一只就是了,你何必为了这么一点点小事难过?”
叶婉柔终于哭出声来:“王爷,这是我特意炖了来送给你的,没想到,我做的东西在你眼里就这么无所谓。”
叶婉柔还想说,厨房做的东西,和我精心烹制的能比吗?可她最终没说,她已经习惯了让贺清风来迁就她,来猜测她的小女人的心思,然后,享受被夫君疼爱娇宠的甜蜜与得意。
贺清风头痛得要命,要是换了别人,他早就一脚踢到一边儿去了,可现在面对的是他的柔儿,所以,他耐着性子解释道:“柔儿,这两天家里出了很多事情,而且我本身公务也很繁忙,实在抽不出时间来陪你,你不要伤心了,赶快回去吧,等我处理完这些事情就去陪你。”
江源见此情景,自责不已,主动上前领罪:“王爷,都怪属下,没有将王妃做的补品保护好,请王爷责罚。”
贺清风哪里有空去理会这样的琐事,对江源说不要紧,想回到书房去。
“王爷”叶婉柔又叫了一声。
贺清风只得回过身来:“你又有什么事儿呀?”不耐烦已经很明显了。
叶婉柔咬咬嘴唇:“王爷,江大人弄洒了我给你炖的补品,按照王府的规矩,理应受罚。”
所有的人都愣住了。王妃可不是一个睚眦必报的人啊平日里,对待一个烧火的丫头,她都是很温和的,下人们私下里议论,说王妃简直就是观音菩萨。可谁想得到,观音菩萨也会跟人翻脸。
贺清风也是莫名其妙,以前,都是叶婉柔规劝他,要宽待下人,能不打骂就不要打骂,要以德服人,可是今天他的柔儿是怎么了?
其实,叶婉柔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心狠,这太不符合她一贯的作风了,而且,平时,这样的恶人也不是由她来充当,而是由谨太妃充当。也许,她是想尽快树立自己在王府里的威信,要拿出真正女主人的样子来,令下人们服帖。也许,是贺清风无所谓和不耐烦的态度让她受不了,以至于她决计要做出一些事来,引起贺清风的重视。
贺清风皱了皱眉头:“柔儿,一点点小事,就不要小题大作了,江侍卫也是无心的。”
岂料叶婉柔这一次态度异常坚决:“不行要是今天不责罚他,那么以后,谁还会将我这个王妃放在眼里”
落雪和侍卫们都不敢吭声。尽管他们刚才都亲眼看见,那个砂锅是为什么才会掉在地上的。
江源更加不敢为自己辩解,因为,他没有接好砂锅也是事实。虽然不明白王妃为什么今天非要跟自己过不去,可依然低着头,等待处罚。
贺清风觉得筋疲力尽:“柔儿,最近发生的事情已经够多了,你能不能不要总是将这些鸡毛蒜皮的事拿出来做文章啊。”
叶婉柔双眼含泪,直视着贺清风:“王爷,我作为你的妻子,难道连这么一点儿权利都没有吗?上一次,你的一名侍卫跟着韵儿妹妹去寺院烧香,只是因为不小心踩到了韵儿妹妹的裙角,就被打了二十大板。那个时候,你为什么不说,那不过也是一件小事呢?你为什么就可以由着韵儿妹妹的性子随意责罚侍卫呢?而我,你的王妃,就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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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六章 发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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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清风实在是没有耐心了,冲着叶婉柔吼道:“你有完没完啊?一点点小事情,一只乳鸽,就值得你这么兴师动众吗?就算江源打翻了你炖的补品,可我打算看在他这么多年对我忠心耿耿的份儿上免去对他的责罚,不行吗?”
叶婉柔从来没见过贺清风冲着自己发这么大的火儿,一时间,白皙的脸庞涨得通红,恨声道:“好好王爷说得真好我明白了,原来,我在王爷心目中连一个侍妾都不如。望书阁”
说完这句话,叶婉柔转身就走,甚至都等不到落雪来搀扶她。
落雪生怕她摔倒,毕竟已经怀孕了,而且此时正值冬季,地上有些地方已经结了冰。于是赶忙紧跑几步,上前扶住了她,轻声劝解:“王妃,你这是何苦呢,王爷最近事情多,心里烦闷也难免,你也该替王爷想想啊。”
叶婉柔实在是气急了,也顾不得旁边面面相觑的几名侍卫,只是哭道:“我正是因为替他着想才炖了补品特意送来的,可是,人家根本不稀罕,我为什么还要低三下四地求人家稀罕?落雪,我们回去吧,王爷不欢迎我。”
贺清风张了张嘴唇,似乎是想挽留一下,可最终什么也没说,只是站在原地,看着叶婉柔离去。
其实,叶婉柔心里是希望贺清风给自己一个台阶下的,毕竟,五年夫妻,那情分不是一次拌嘴就可以抹杀掉的。她希望贺清风能挽留她,哪怕只是一句话,她也满足了。
可是贺清风并没有这个打算,而是转身回到了书房。刚好叶婉柔回头看见,伤心得无以复加,哽咽着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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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谨太妃就来到了紫竹苑,安慰受了委屈的儿媳妇。
“柔儿,你也知道,这几天风儿忙得焦头烂额,心里不免烦躁,其实也不是针对你,你就不要往心里去了,好不好?再说了,生这么大的气,对孩子也不好。”
叶婉柔自打出生,还没有受过这样的委屈。在娘家,父母哥哥姐姐们都很护着她,从不让她受委屈,出嫁后,婆婆和夫君对她也是百般呵护,所以,冷不丁受了这番责斥,而且还是当着很多下人和侍卫的面,她一下子很难接受,以至于觉得天都要塌下来了。
“母亲,王爷是不是讨厌我了?我这么没用,什么忙都帮不上,还净给他添麻烦。”叶婉柔一边流泪一边诉着委屈,“我太没用了……要是我能像母亲一样聪明能干就好了,王爷也不至于这么厌烦我。”
谨太妃叹息道:“柔儿,其实,作为一个女人,并不需要太多的智慧,尤其是夫君心里有你的时候。”
叶婉柔直摇头:“可是母亲,您不是也具有很多的智慧吗?”
“那是母亲以前在皇宫里面没有办法,其实,母亲刚刚入宫的时候,也只是个天真的小姑娘,什么也不懂,可是后来……为了活下去,为了保住风儿,我才会变得这么有心计。”谨太妃的神情有些恍惚,“柔儿,你的想法并没有错,你想在大事上助风儿一臂之力,这对于风儿和你,都只有好处而没有坏处。可是柔儿,你先得平平安安把孩子生下来呀,而且,你还得好好调养身体,想做风儿的贤内助,没有一副好身体是不行的。”
叶婉柔已经平静了下来,但仍然伤心:“母亲,其实我也不全是为了一点点补品就闹得大家都下不来台,只是生气王爷不能一碗水端平。为什么上一次韵儿就可以责罚侍卫,而我就不能?”
谨太妃耐心解释:“江大人和别的侍卫是不一样的,他跟随风儿多年,对风儿忠心耿耿,当年风儿与北燕国交战的时候,他还救过风儿的命,风儿待他自然与别人不同。”
这个时候,叶婉柔的气已经消了,只是觉得面子上下不来,而且,之前她也并不是真心想要惩罚江源,只是气不过贺清风对她太冷淡而已。回到紫竹苑好好想了想,觉得还是自己不太讲道理,为了一点点小事,居然要责罚贺清风最倚重的侍卫,是有些过分了。而那一次,郑欣韵责罚的,只是一个低级的小侍卫,哪里能和江源相比?
谨太妃看叶婉柔低头不语,了然笑道:“今天的事,是风儿不对,回头啊,我一定好好说说他,让他到这里来给你赔礼道歉。但是柔儿,你也要有台阶儿就下,不要太执拗了。”
叶婉柔点点头:“我知道了母亲,我都听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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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谨太妃又来到贺清风这里,让他去哄哄叶婉柔。
可是贺清风的气还没有消,不肯去向叶婉柔低头。
谨太妃急道:“风儿,柔儿是你的妻子,你就是给她说两句好话又能少你什么呢?你别忘了,叶大人是因为柔儿的原因才肯冒险和我们站在一起的,如果不是因为这个小女儿,叶大人干嘛要与太后作对?再说了,柔儿又没做错什么,只是嘴上没有饶人,你何必要这么认真?刚才,我已经说过她了,她也知道自己有些过分,你就给她这个台阶儿下,于大家都好。”
贺清风低下了头,半晌,才闷闷地说:“母亲,儿子只是不明白,柔儿为什么突然会变得这么不可理喻,以前,她不是这样的啊她总是那么懂事,总是以大局为重,可是今天,她竟然要责罚江源。江源是谁?是我的救命恩人啊,我总不能做那种恩将仇报的小人吧”
谨太妃笑道:“所以说呢,柔儿已经知道自己做的不对了,你回头去给她说两句好话,这件事情就算过去了,以后谁也不要再提。对了风儿,你从醉春楼抓来的那个什么红莲姑娘,你打算怎么处置?”
贺清风无奈道:“本来,儿子是想从她的口中知道,那天在醉春楼表演《霓裳》之舞的是不是晓儿,可是,她坚持说是她自己跳的。儿子当然不会这么轻易就相信她,于是再次到醉春楼去,见到了那天跳舞的女子,可是,那个女子真的不是晓儿,虽然儿子感觉,那就是她,可是,真的不是。那个女子虽然跳舞和晓儿跳得一样出色,但是她的筝弹得太糟糕了,和晓儿简直没法儿相比。而且,我看到了她的脸,十分丑陋,绝对不是晓儿。”
谨太妃很是失望:“那么,依你看,晓儿会去了哪里?她不会遇到什么不测吧?”
贺清风急切地说:“不会的,晓儿一定不会出事的。她只是怨恨我,因为是我没有保护好她,让她失去了孩子,她一定是躲起来不愿意见我。”
谨太妃慢慢说:“但愿如此吧。最近发生的事情太多了,简直让我们来不及应付。我觉得,我们应该先查清楚铃儿的死因,说不定,会从她身上知道更多。”
贺清风点点头:“是啊,儿子也是这么打算的,既然晓儿暂时找不到,那么只有先把眼前的事情弄清楚。这几天,我们已经审问过了府里所有的人,包括每名侍妾,可仍旧毫无头绪。只有景蓝的侍女,小菊和小荷说过,景蓝曾经给晓儿以前的侍女冬梅给过一个碧玉手钏,可是,一个碧玉手钏能说明什么呢?”
谨太妃若有所思地说:“也不能这么轻率。一个碧玉手钏虽然不值什么钱,可若是平白无故送给一个侍女,那就不太正常了,而且这个侍女并不是她的人。不过,我们也不能拿这个来做文章,万一打草惊蛇就不好了。这样吧,我们就让铃儿的魂魄再现,吓唬吓唬那个害死她的人。”
“好主意!”贺清风眼睛一亮,“母亲,还是你的办法多,要是柔儿有你一半,我也就不用这么操劳了。”
谨太妃一笑:“柔儿从小娇生惯养,我可是在葫芦庙里翻过筋斗的。不过,柔儿这样也好,至少,她不会给你帮倒忙。风儿,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贺清风了然一笑:“母亲的意思,儿子自然懂得。儿子这就安排铃儿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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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盛王府的洗衣房,几个粗使的侍女一边洗衣服一边闲谈。
其中一个爱八卦的侍女神秘地说:“你们知道吗,最近,后院里闹鬼了。”
其他几个侍女吓了一跳:“真的假的?你可不要胡说八道吓人啊,要是被吴管家知道了,准要割掉你的舌头。”
八卦侍女气得将衣服一扔,双手叉腰:“哼我说的可都是千真万确的,这两天晚上,有人亲眼看见,铃儿穿着临死时候的衣服,在望月轩里徘徊游荡,而且,还总是在池塘上的那座游廊里走来走去。”
“啊——”一个年纪很小的侍女吓得扔掉了手里的衣服,抱住脑袋。
八卦侍女得意地看着众人目瞪口呆的表情,继续说:“这两天,望月轩的下人们都在偷偷议论,说铃儿是被人推到池塘里去淹死的,因为她是冤死的,所以,魂魄找人报仇来了。”
一个老嬷嬷狐疑道:“可是,既然已经成了鬼魂,难道还不知道害死她的人是谁吗?还要找来找去的。”
八卦侍女正要再说话,突然听见采烟不满的声音:“原来你们都在这里偷懒嚼舌根儿呢,怨不得我们韵姑娘的几件衣裳,我来催了好几次都说没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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