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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凌冰儿     一品庶妃txt下载     一品庶妃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七十六章 意外的生机

    孙子曦越听越害怕,以至于酒全都醒了。

    他思忖道。这么说来,贺清风的那个倒霉侍妾之所以会小产,完全是这两个深夜密谈的女人暗中操控的结果。看来老话说得真是不错啊,最毒不过妇人心。

    孙子曦对这句话是有着切身体会的。

    孙子曦原本是京城一个富户的儿子。他的父亲号称孙百万,算得上是京城的首富。其实,孙百万的家产何止百万,有时候,他的财产多得连自己都得算上半天才能说出一个大概确切的数字。

    像孙百万这样家资雄厚的男人,当然不可能只有一个妻子,和很多有钱有权的男人一样,孙百万纳了很多年轻貌美的小妾,而且,其中几个小妾还很争气,给他开枝散叶,生下了很多儿女。这样一来,孙夫人——也就是孙子曦的母亲——地位受到了严重的威胁。她使出浑身解数,想弹压那些眼睛盯着家产的小妾以及她们的儿子,十分害怕自己的儿子孙子曦会吃亏。因为那些生了儿子的小妾们都不是省油的灯,都想多分家产,尽管孙百万的身体还非常健康,丝毫没有要伸腿瞪眼的迹象。

    于是,孙家的女人们展开了激烈的明争暗斗,以至于让孙子曦十分厌烦。他不想看到母亲为了自己而日渐憔悴,于是和母亲说,他并不需要那么多家产,而且他本身也不是很贪财,只要足够生活就行。可是孙夫人已经走火入魔,根本听不进去任何劝解,哪怕是亲生儿子的劝解。她只知道,她只有孙子曦这么一个儿子,如果孙子曦这个嫡子的前途一片灰暗,那么她这个做母亲的,到老了以后,就无所依靠了。所以,她不得不与那几个小妾及其儿子展开殊死搏斗,以至于弄得一个庶子意外身亡。但是,孙夫人巧妙地遮掩了这一切,让孙百万以为这一切与她无关。

    孙子曦无法劝说母亲,也无法阻止家里这种乌烟瘴气的争斗,实际上,就算是他能说服自己的母亲放弃这些,可他能说服其他的女人吗?他能让那些女人们整天面对数额庞大的家产而清心寡欲吗?

    于是,失望至极的孙子曦爱上了周游四方,想在山水田园之间忘却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而且,父亲的那些女人给他留下了一个十分恐怖的印象,那就是,世上所有的女人都是包藏着祸心的,都是心肠狠毒的,都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不择手段不惜伤害他人的。这也就是孙子曦已经二十六岁却还没有娶妻的根本原因。当初在京城,谨太妃因为喜欢这个年轻人,也曾帮他张罗过亲事,可都被他婉言拒绝了。

    当下,孙子曦听到了景蓝与郑欣韵自以为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对话,不由得怒火万丈。这两个女人,其狠毒程度,比自己父亲的那些女人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啊!对一个还未出生的孩子下手,简直是令人发指。而贺清风的那个侍妾,据说是朝廷的细作,落到这步田地,也算是罪有应得,可是,毕竟孩子是无辜的。

    孙子曦心里盘算着,要不要把这个意外获知的秘密告诉贺清风和谨太妃。孙子曦倒不是怕他们不相信自己,而是担心这两个女人万一来个死不认账,那么自己又不能给贺清风提供更加确凿的证据,岂不是要好心办坏事?可是,如果不说,孙子曦觉得心里堵得慌,毕竟,贺清风是他最好的朋友,而谨太妃也拿他当做自己的孩子一样看待,如今,他们失去了儿子,失去了孙子,自己知道内情却隐瞒不说,也太对不起他们了。

    正在孙子曦左右为难之际,忽然听见那两个女人又开始了交谈。

    第二个女人的声音听上去有些颤抖:“现在最关键的是怎样不叫王爷和太妃怀疑孟晓的小产与我们有关系。至于那个黎雨萍,我倒不怎么担心,她现在病得七荤八素的,对我的话深信不疑,我想,她暂时不会将那两封信的事透露出去。”

    第一个女人点点头:“你说得对。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要沉住气,自己先不要慌了手脚。对了,那个女孩子,保险吗?万一王爷一定要查出那天晚上给孟晓送芝麻薄饼的那个侍女,那我们就危险了。”

    “韵姐姐放心好了,那个女孩子又不是王府的人,什么都不知道,只知道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而且,王爷怎么可能找到她呢?除了我们两个,这府里面根本就不知道有这么一个人。”

    被称作“韵姐姐”的女人看样子放宽了心:“至于那个黎雨萍,你去处置就好了。”

    两个女人又聊了一会儿,各自散开了。

    孙子曦因为不爱打听人家家里的私事,虽然在东盛王府住着,耳朵里也听见了一些下人们茶余饭后的议论,可并没往心里去,所以,对于郑欣韵和景蓝对话的内容,也不是十分明白,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叫做孟晓的侍妾小产,是这两个女人造成的。

    直到景蓝和郑欣韵不见踪影,孙子曦才想起来自己为什么会在这里。他赶紧顺着原路返回自己的房间,躺在床上,脑子里不停地回响着那两个女人的谈话,不由得同情起那个叫做孟晓的侍妾。这个女人,也真够凄惨的了,虽然是朝廷细作,可也许是被太后逼迫的。现在,孩子没有了,作为一个母亲,她该多么伤心啊。而且,孙子曦猜想,贺清风与谨太妃是将她当做了生育工具才留了她一条性命的,现在,唯一的依靠没有了,她还能活几天,还是个未知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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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晓也认为自己还能活几天的确是个未知数,可是,小产后的她,身体十分虚弱,而贺清风又派来两名侍女,比前面两个更加不如,不仅冷言冷语,而且连饭都懒得去拿。孟晓无奈,只得许以重金,才可以按时吃到热汤热饭。

    她躺在床上,暗骂自己没有长远的眼光,只看到眼前生活还算安逸,坐失了很多可以从从容容逃出去的良机。

    想来想去,只能先想办法活下来了。于是,无论饭菜多么难以下咽,她都会吃得干干净净,连个饭粒儿都不剩下。而且,为了保证足够的睡眠,她给那两个侍女给了很多金银首饰,以保证炭盆的及时供应和木炭的质量。那两个侍女虽然比冬梅还要不耐烦伺候她,可看在金银的面上,倒也尽职尽责,因此,总算孟晓在坐小月子的这几天没受什么罪。

    这一天,孟晓觉得精神好了一些,看到太阳也不错,就想出门活动活动,当然,只是在这个院子里,因为贺清风限制了她的活动范围。

    坐了一会儿,隐隐听见外面传来古乐之声,一问侍女,才知道今天是谨太妃的寿诞,为了庆祝母亲的生日,贺清风举办了一场热闹奢华的家宴,而且,这次连侍妾们都被邀请参加了,除了孟晓和黎雨萍。而那两个侍女领了赏钱回来,也是心不在焉,一直向着门外张望,孟晓看得出来,她们很想去谨太妃的寿宴上看热闹。

    可是孟晓偏偏不想理会她们那很明显的暗示,只管眯着眼睛晒太阳。

    两个侍女以为她睡着了,开始讨论刚才看见的寿宴盛况。

    “王府里很久没有这样热闹过了。看看那排场……别的不说,单说太妃和王妃的新衣裳,那就花了不少银子呢。”

    “今年是太妃五十五大寿,这是个整日子,所以王爷早就说了,要给太妃好好庆祝一番。王爷是个大孝子啊,在京城的时候,大家都知道的。”

    “可惜我们两个却要在这里守着这么一个人……”用眼角余光不屑地瞟了瞟似乎已经进入梦乡的孟晓,“太可惜了,听说等会儿太妃还要给大家赏金银锞子呢,我们两个是拿不到了。”

    另一个侍女转了转眼珠,又瞅了一下毫无动静的孟晓,悄声道:“要不,我们留一个人在这里守着,另一个人去领金银锞子,然后轮换一下。”

    “这怎么行啊?万一被人发现了,我们可要吃不了兜着走。”

    前面提议的那个侍女看样子胆子很大:“没关系的,寿宴上那么多侍女,而且我们才来这里没两天,谁能知道我们究竟在哪里做事?而且我们又不是两个人同时去,只不过是轮换着去看看热闹罢了。你看,连院子门口的侍卫都撤走了,这就说明,王爷和太妃根本就不怕她——”又用眼角瞅了一下孟晓,“不怕她闹出什么事来。再说了,一个刚刚小产过的人,能逃跑得了吗?我看她就连多走一点路都费劲呢。”

    另一个侍女也动心了:“要不……我在这里守着……你先去……”

    “嗯。”提议的侍女使劲儿点了点头,“不过,我们得说好,万一有人问起来,我们该怎么回答。”

    “嗯……就说……就说你去洗衣房了.”

    “好。那我先去了,半个时辰后,我来换你。”

    提议的侍女迫不及待地走了。

    孟晓心里一动,怎么着,门口的侍卫都撤走了?这么说来,贺清风都不怕自己逃跑了?又一想,人家干嘛要这么紧张,自己刚刚小产,能从床上爬起来都很不容易了,想要逃跑或者干别的事,根本就不可能。

    这么说,这个院子里,只剩下自己和一个侍女了?今天是谨太妃过生日,又有丰厚的赏银,下人们不会在这附近停留的,一准都跑到寿宴上去领什么金银锞子了。

    这可是个大好的机会啊。

    只是,孟晓没有把握可以制服这个留下来的侍女。要知道,现在的她,身体十分虚弱,尽管只是对付一个小姑娘,可她并没有什么胜算。

    想了一会儿,孟晓决定将这个侍女支开,于是突然头一歪,栽倒在地上。

    侍女自然是大吃一惊,赶紧过来扶她:“孟姑娘,你没事吧?”

    孟晓捂住肚子,痛苦地说:“我肚子疼得厉害……”

    侍女说:“大概是在外面时间太长受凉了,我先扶你进去吧。”

    孟晓艰难地点点头:“好吧……”

    侍女灌了一个热汤婆子,给孟晓拿着,问道:“好一些了没有?”

    孟晓摇摇头:“愈来愈痛了。”

    侍女慌了神:“那怎么办啊?要不,请大夫过来看看?可是,现在只有我一个人啊。”

    孟晓只管“哎哟、哎哟”地叫着。

    侍女想了想,认为孟晓痛成这样,也不会逃跑,于是说:“那好,你先忍耐一会儿,我去请大夫。”

    孟晓感激道:“谢谢你了,那你快去快回啊!”

    侍女答应了一声就走了。

    孟晓慢慢从床上坐起来,确信侍女已经不在院子里,然后挪到院子门口,探出脑袋四周看看,侍卫们的确是撤走了,周围空无一人,只有远处寿宴上传来的丝竹声与欢笑声。

    孟晓当机立断,立刻返身进屋,从床底下拿出自己早就准备好的一个小包袱,那里面有一些金银首饰,原本还要更多,只是最近贿赂两名侍女,让自己的待遇好一些,所以花费了不少。背上包袱,孟晓又拿起了那方和田玉的镇纸,可是想了想,又放下了。太贵重的东西,带在身上反而容易招致危险。

    走到门口,又停住了脚步,从箱子里翻出以前春柳剩下的一套侍女的衣服换上,将头发梳成侍女的发型,然后,重新揣起包袱,飞快地走出了院门。

    来到一座以前看好的矮墙旁边,孟晓不由得坐下来擦擦汗,歇了口气。

    这座矮墙,是以前孟晓无意中发现的。墙边种着一棵大槐树,刚好可以用来攀爬。而墙外,孟晓也早就打听好了,是一条不大有人走的巷子,十分安静。

    孟晓稍事休息后,就将包袱系紧在身上,然后深吸一口气,开始往那棵槐树上爬。

    要是搁在以前,孟晓爬这样的树是不成任何问题的,她从小就爬树游泳玩弹弓,顽皮得像个男孩子。可是现在,刚刚爬了两米左右的样子,就觉得心慌气短。看来,这流产真的很伤人啊。

    正在感慨,忽听得墙边草丛里一阵窸窣之声,孟晓以为有人过来了,吓得差点儿从树上掉下去,扭头一看,原来是一只猫跳到远处去了。

    孟晓定了定神,继续往上爬。

第七十七章 街头围攻

    还算顺利。

    虽然累得大汗淋漓,可终于顺利来到了墙外。墙外面没有树木可以攀爬,但是地上有大堆草,孟晓一闭眼、一咬牙,从墙头上跳了下去。顿时,孟晓整个人都陷入了草垛里。

    费了好大的劲儿,孟晓才从那小山似的草垛里探出头来,大口大口呼吸着新鲜的空气。得到了自由,连空气都格外清新了。

    孟晓爬出草垛,将头上和衣服上沾的草取掉,又拍拍身上的土,辨认了一下方向,向更东面走去。她以前打听过,潞州地处金枫国的东部边疆,再往东,就是一些少数部族成立的小国家。

    她已经考虑过了,往北,就是到了京城,万一被太后的人发现,那无异于自投罗网;往南呢?她自由生长在北方,害怕南方的气候自己适应不了。小时候,她随母亲去南方的舅舅家里小住,因为水土不服,浑身起满了痱子,而且南方的蚊子也着实厉害,在舅舅家住了半个月,孟晓掉了十斤肉。如果往西走,那么要走很长的路程才可以走出金枫国,也就是说,在没有走出金枫国的时候,她依然不能逃脱被贺清风追捕的命运。所以,她选择了往东走,这样,可以很快逃到外国去。贺清风即使再厉害,也不可能拿手伸到别的国家去吧。

    孟晓一刻也不敢停留,背着包袱,一直向东走。

    很快,临近傍晚,孟晓觉得肚子饿得咕咕叫,而且看看天色已晚,打算找一家客栈,好好吃顿饭,然后睡上一觉,恢复恢复体力再赶路。不是没有考虑到住在客栈其实很危险,但是她实在是没有力气走路了。小月子还没坐完,而且刚刚过去的那几天,孟晓也没有得到一个小产的女人应该得到的照顾,加上刚才走了那么远的路,这个时候,孟晓只觉得眼前直冒金星。

    孟晓特意找了一家比较偏僻的、而且看上去十分破旧的客栈,跟老板娘要了一个单间,付了银子,又让老板娘将晚饭送到房间里,然后关好房门,一头倒在床上,大口大口喘着气。

    过了一会儿,老板娘轻轻敲门:“姑娘,晚饭来了。”

    孟晓有气无力地从床上爬起来,走过去打开了门:“多谢了。”

    老板娘笑了笑:“我这个小店,也没什么好的,都是家常的粗茶淡饭,请姑娘不要嫌弃。”

    孟晓忙说:“不嫌弃不嫌弃,有热汤热饭,就已经很不错了。”

    老板娘将饭菜放在桌子上,走出去带上了房门。

    孟晓狼吞虎咽,将一大碗糙米饭、一碗红烧肉和一盘炒芥蓝一扫而空,最后又将一碗豆浆喝个干干净净,这才觉得缓过劲儿来了。出门叫了小二收拾了碗筷,又要了一桶热水,舒舒服服洗了个澡,钻进被窝,很快进入了梦乡。睡着的时候,手里还紧紧握着一把剪刀。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孟晓就起来了,跟老板娘结了帐,准备上路。

    可是刚刚出门,就被人装了个满怀,定睛一看,原来是一个浑身脏兮兮的、大约十四五岁的小乞丐,孟晓看是一个女孩子,很可怜的样子,也不忍心责备,而且自己也没有被撞倒,就继续朝前走。可是走着走着,忽然觉得不对劲儿,一摸衣服里面,果然,钱袋不见了。

    昨天晚上,孟晓将包袱整理了一下,将换洗的几件衣服放进了包袱,而将金银珠宝等值钱的东西都放进了钱袋,而且放在贴身的衣服里,心想正是冬天,穿得这么厚,钱袋放在贴身衣服里,应该没有问题了,可是没想到就是这样,还是被那个可恶的小乞丐摸了去。

    孟晓当即转身追那个小乞丐,一边追一边大喊:“抓住那个乞丐,她偷了我的钱!”

    当时天还没有大亮,路上行人并不多,小商小贩们也没出来几个,所以马路上很清静,小乞丐逃跑的速度很快。要是搁在过去,孟晓可以不费吹灰之力追上她,并且把钱袋夺回来。可是今天的她,已经是力不从心了,因此,追出去三十米左右的时候,孟晓已经体力不支,觉得头晕眼花,双腿发软,加上只顾着抓贼,根本没留神脚底下,竟然一个趔趄,摔倒在地上。

    小乞丐露出一口白白的牙,回头得意地冲孟晓笑了一下,知道孟晓追不上她了,故意大摇大摆地走到一个卖包子的小摊前,粗声大气地叫道:“来半斤纯肉的!”又从孟晓的钱袋里面拿出一锭银子,在老板面前晃悠:“这些银子,够了吗?”

    卖包子的老板赶紧用双手捧住那锭银子,脸上笑得跟朵花似的:“够了!够了!”

    孟晓好容易从地上爬起来,走到摊子跟前,质问那个老板:“这个乞丐的钱是偷我的,你不能卖包子给她。”

    其实那个老板早就看见了刚才的一幕,可是他不敢惹这个小乞丐,因为这一带的乞丐都是成群结伙的,要是得罪了他们其中的一个,那么他这个包子摊就别想在街面上摆了。

    所以老板没有搭理孟晓。

    孟晓十分生气,上前一步,抓住老板的袖子:“你刚才明明看见是她偷了我的钱袋对不对?她用偷来的银子买包子,你还敢卖给她?”

    老板一把甩掉孟晓的手:“我什么也没看见。你说她偷了你的钱,有什么证据啊?”

    说完,忙自己的生意去了。

    孟晓气得站在原地,不知道怎么办。

    小乞丐露出了胜利的笑容,端着包子坐在一个长凳上,故意大口大口地吃着包子,还不住地拿眼睛瞟着孟晓。

    可是,她的得意之色并没有持续很长时间。一个穿着白衫的年轻公子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她的后面,提着她的后领子,将她拎了起来。

    小乞丐十分不满:“是谁呀?”

    白衣公子冷冷地说:“把钱袋还给那位姑娘。”

    小乞丐强硬地说:“你胡说什么呀?这钱袋根本就是我自己的。”

    “笑话。你一个乞丐,居然有这么多银子?有这么多银子,你还在街上乞讨?”

    白衣公子话音刚落,孟晓就看见一群乞丐往这边围拢过来。心想糟了,这里的乞丐是有组织的,这下子,惹了大麻烦了,而且还连累了别人。

    于是孟晓赶紧对白衣公子说:“这位公子,算了吧,我自认倒霉。”一边说,一边用目光向白衣公子示意,小乞丐的帮凶到了。

    可是白衣公子只是不经意地瞥了一眼那些围成一个圈的乞丐们,然后继续喝令那个小乞丐将钱袋交出来。

    小乞丐一看同伙来了,胆气更壮,大声喊道:“我根本没拿她的钱袋,这个钱袋,是我自己的。你赶快放了我,否则,有你好看的!”

    白衣公子微微一笑:“是吗?那我倒要看看,究竟是谁好看。”

    说罢,另一只手捏住了小乞丐的右面肩膀,不动声色地一使劲儿,小乞丐立刻哇哇大叫起来,龇牙咧嘴的,看样子十分痛苦。

    乞丐们已经将白衣公子和小乞丐围了个水泄不通。一个领头的、大约十八九岁年纪的乞丐用打狗棒指着白衣公子:“你赶快把我的人放下来,我饶你不死!”

    “哈哈哈!”白衣公子仿佛听到了天大的笑话,笑得满脸通红。半晌,笑够了,才说:“好大的口气啊!好啊,想要本公子放了她,也可以,不过得先把这位姑娘的钱袋交出来。”

    孟晓也对那个领头的乞丐说:“是啊,你的人刚才偷了我的钱袋。”

    “你胡说!”领头的乞丐勃然大怒,“我的人从来都是老实本分的,不会干这种偷鸡摸狗的事情。而且她只是个小姑娘,怎么可能偷盗?”

    孟晓简直要气昏了:“不管她是小姑娘还是老大娘,总之,我的钱袋现在就在她手上,这你总不能赖账吧。”

    孟晓已经明白,这伙乞丐,名为乞讨,实则为贼,在这街面上,打着乞讨的幌子,趁人不备偷盗钱财,而且,他们并不是单独行动,而是有一个比较完备的组织,所以,他们根本不用担心被人发现,因为总是有一大群同伙来帮助他。一般的人,看到这个阵势,也会吓得舍财求个平安的。这伙乞丐,反正是一无所有,而且不用顾忌脸面,正所谓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他们会舍弃一切——其实他们也没什么可以舍弃的——大闹一场,到最后,失主也只能是吃哑巴亏了。

    可是白衣公子显然不想理会这些,听了领头乞丐的狡辩,他手上继续加大了力道,只听“咔嚓”一声,小乞丐的整条胳膊已经被卸了下来。小乞丐顿时脸上失去了血色,几乎痛晕过去。

    乞丐们愤怒了,一齐乱嚷道:“不得了啦,出人命了!拿他去见官!”

    白衣公子笑道:“要见官?好啊,我也很想让青天大老爷审一审,她手里的这个钱袋,究竟是谁的呢。”

    领头的乞丐变了脸色,将手里的打狗棒一挥,顿时,那些乞丐像潮水一般涌了上来。

    孟晓吓得够呛,心想这么多打狗棒一起上,自己很快就会被打成肉酱的。

    可是,就在那些打狗棒即将落到身上的时候,孟晓突然发现,乞丐们纷纷向后退去,就像是一阵大风刮散了他们,令他们东倒西歪,狼狈不堪。

    再一看,什么都没有发生,白衣公子依然紧紧抓着小乞丐的肩膀,只不过这次换了左边,看样子,他是打算将小乞丐的两条胳膊都给卸下来。

    乞丐们好容易站稳,怒视着白衣公子,一个个重新握紧了打狗棒,准备发起新一轮的攻击。

    可是,领头的乞丐看出了一些端倪,这个白衣公子,不是一个好惹的人,于是他挥挥手,让乞丐们散开一些。然后自己对白衣公子说:“这位公子,有话好好说,你先放了我的人。”

    “那你先叫她还了人家的钱袋。”

    领头的乞丐对那个痛得直掉眼泪的小乞丐喝道:“还不赶快把东西还给人家?”

    小乞丐忍痛道:“在我的衣服里。”

    孟晓赶紧上前,从小乞丐的衣服里搜出了钱袋,打开来一看,只是少了刚才小乞丐买包子的那一锭银子,其余的,都还在。不由得长吁了一口气。

    白衣公子将手腕轻轻一扭,小乞丐已经掉了的左臂立刻恢复如初。小乞丐活动了一下这条胳膊,说:“得罪了!”

    孟晓觉得照自己目前的处境来看,不宜惹是生非,更不宜得罪任何人,于是打算就这样算了,反正也只是损失了一锭银子:“算了,就当是一个误会吧。”

    不等孟晓讲话说完,小乞丐突然从包子摊上抄起一根粗壮的柴棒,跳将起来,直直地向白衣公子的后脑勺劈下去。

    因为白衣公子正好背对着小乞丐和孟晓,所以并不知道身后发生了什么意外。

    孟晓大惊失色:“公子小心!”

    却见白衣公子一跃而起,翻身向后,竟然用双脚夹住了那根柴棒,并且稳稳地站在了上面,就仿佛他突然失去了体重。

    小乞丐没料到他回来这么一手,就打算撤回柴棒。可是,任凭她怎么用力,柴棒就是不动。

    小乞丐一横心,将柴棒丢开来,同时嘴里嚷道:“摔死你!”

    可是那根柴棒飞了起来,直扑她的面门,等她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掉了两颗门牙。

    孟晓看着她那滑稽的样子,直想笑。

    白衣公子轻轻落到地面上,对众乞丐说:“你们刚才也看到了,本来,我们不想追究了,可是你们的人居心不良,竟然在背后算计我。打掉她两颗牙齿,算是给她一点小小的教训,以后,不要再做这样的事情了。”

    小乞丐这才领教了白衣公子的厉害,捂住因为失去了两颗门牙而流血不止的嘴巴,拼命点头。众乞丐赶紧上来,将她带走了。

    白衣公子又帮着卖包子的老板整理被弄得乱七八糟的摊子。孟晓因为生气这个老板刚才没有替自己说话,不肯动手去帮忙,而且经过这一番折腾,她原本十分虚弱的身体更加疲惫不堪,只想找个地方坐下来赶紧歇口气。于是对白衣公子说:“这位公子,今天多亏你出手相助。”

    白衣公子无所谓地笑了笑:“没什么,只是举手之劳而已。”

第七十八章 误会

    “姑娘,你怎么天没亮就一个人在街上走?”白衣公子又奇怪地看着孟晓。

    孟晓急忙掩饰:“哦……那个……我是有事情要办。”

    孟晓也觉得奇怪,自己一个人天不亮走在街上怎么了?有什么不对的吗?随即明白过来,自己身上穿着的衣服,一看就是大户人家女子才有的。今天早上出门的时候,她将春柳的那套侍女衣服脱了下来,塞在包袱里,换上了事先准备好的另一套衣服。可是,那些衣服都是东盛王府的,面料和做工都十分考究。在东盛王府,哪怕是烧火丫鬟的衣服,都绝非脏兮兮黑乎乎,而是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所以,孟晓知道,眼前这位白衣公子,一定是看了出来,自己穿的衣服来自富贵人家,而富贵人家的女子,没有事的话,是绝不会一个人走在街上的。

    孟晓决定赶紧离开这个白衣公子:“这位公子,今天真是谢谢你了,我还有事情要办,先走一步了。”

    说完,孟晓转身走开,可是刚刚走出去还不到一米远,就觉得腹部一阵疼痛,而且很快,痛得连站立都困难了。她不得不蹲下来,一只手紧紧握着钱袋,另一只手捂住腹部。

    白衣公子见状赶过来,关切地问:“姑娘,你是不是生病了?看你这额头上的汗。”

    孟晓已经痛得说不出话来。她知道,一定是自己小月子没有坐完,而且没有坐好,就这么奔波劳累,又是翻墙又是爬树,还追着小偷跑了这么长的距离,肚子不痛才怪了。

    白衣公子看孟晓痛苦的样子,只好将她扶起来:“姑娘,我带你去找一家医馆吧。”

    孟晓别无他法,只得点点头:“有劳公子了。”一面心想,医馆应该比较安全,因为东盛王府的人从来不会到街上的医馆看病。

    白衣公子架着孟晓,慢慢走到一家医馆门口。好在是大清早,医馆刚刚开门,还没有病人前来,白衣公子挑了一个看上去道骨仙风、留着白胡子、看样子经验十分充足的老医生,说:“大夫,麻烦你给号号脉。”

    老医生示意孟晓将右面的手腕露出来,然后将手指搭在她的脉息上,微闭双眼,也不说话。

    白衣公子有些着急:“请问大夫,她究竟是什么病啊?”

    岂料一句话激怒了老医生。老医生用另一只手指着白衣公子的鼻子,大声说:“她得的什么病你还不清楚,还要来问我吗?”

    白衣公子愣住了,委屈地说:“凭什么我就得清楚她的病啊?”

    老医生越加愤怒:“你这年轻人,怎么可以这样不负责任呢?尊夫人都……算了,这里人多,我就不说了。”根本不给孟晓和白衣公子解释的机会,一面飞快地写方子一面说,“回家之后,一定要按这药方上面写的,按时服药,否则,尊夫人以后可有的罪受了!”

    老医生“刷刷刷”三两下写好了药方,塞到白衣公子手里:“喏,那边就是柜台,你赶紧去抓药,记住啊,一定要用开水熬药!先放的药和后放的药,柜台上的伙计会分开包起来并告诉你的,你可别给弄混了!”

    被这老医生当做了夫妻,孟晓和白衣公子非常尴尬,正想开口解释,门外忽然嘈杂起来,一群人闹哄哄的,嘴里乱嚷着“让一让!让一让!”一边浩浩荡荡向里面走来。

    孟晓仔细一看,原来这群人抬着一个门板,门板上躺着一个浑身是血的人,还在不住地“哎哟哎哟”地呻吟。

    一个中年汉子指挥众人将门板放在地上,大声喊道:“大夫在么?”

    老医生立刻将孟晓和白衣公子丢开,上前询问:“这个人怎么了?”

    中年汉子懊恼地说:“别提了,这个是我妹夫,一大清早上山砍柴,不小心从坡上滚了下来。求先生给看看吧。”

    老医生忙着给那个摔伤的人看病,孟晓和白衣公子就是想解释,这会儿也没人愿意搭理他们,大家的注意力,都被那个摔伤的人吸引过去了。

    白衣公子抓好了药,对孟晓咧了咧嘴角,不知道算不算笑,说:“我们先走吧,找个地方给你熬药。”

    孟晓以为他的家就在附近,而且这时候也实在是支撑不住,就跟了出去。

    白衣公子一边走一边说:“只能找家客栈给你熬药了。”

    孟晓疑惑道:“你家不在这里吗?”

    白衣公子回头一笑:“我不是潞州人,我的家在北方。我到这里来,只是看望一位好友,做客而已。”

    孟晓停住脚步:“既然如此,那么我也不好再麻烦公子了,我自己找家客栈吧。”

    白衣公子不放心地说:“可是你病得这么厉害,一个人怎么行啊?这样好了,我认识一家客栈的老板,我带你过去,叮嘱他好好照顾你。”

    孟晓已经十分虚弱,连连点头:“那就多谢啦。”

    白衣公子刚刚走了两步,又蹙眉道:“你看看我,真是粗心,你都病成这样了,还怎么走路啊。你先等着,我去找马车来。”

    孟晓实在是没有办法推辞,因为她也觉得自己快要疼得昏过去了。

    好在白衣公子很快找来了马车,将孟晓扶上去,自己则坐在前边,指挥着车夫向他认识的那家客栈疾驰而去。

    客栈倒也不远,只不过地处繁华街道,孟晓有些担心,会被人发现。可是眼下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了,如果自己随便找一家客栈,那里的老板和伙计肯不肯照顾自己还很难说呢。既然这位公子有熟人,那就再好不过了。孟晓盘算了一下,反正自己只是住店,又不到街上去抛头露面,想必贺清风不会这么快就发现自己的。据大家说,贺清风不是一个骄横跋扈的王爷,而且他与地方官何志权的关系又不好,想必不会大张旗鼓地骚扰百姓来搜查一名侍妾。

    将孟晓安顿好后,白衣公子又叮嘱老板:“这位姑娘是我的朋友,如今生了病,又举目无亲,还有劳秦兄多多照顾。”

    客栈的秦老板连连点头:“孙公子就放心好了,我这里会安排妥当的。”

    孟晓心想,原来白衣公子姓孙。人家帮了自己这么多忙,居然都没有问人家姓什么叫什么,真是太失礼了。于是赶紧说:“孙公子,已经很麻烦你了,我已经安顿好了,就请公子忙自己的事情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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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这位姓孙的公子就是孙子曦。

    因为这两天东盛王府走失了一名侍妾,贺清风大发雷霆,谨太妃也十分震怒,几乎动用了东盛王管辖之下的所有人马,在全城之内展开了地毯式的大搜查,看那架势,就是掘地三尺,他们也要将那个大胆的侍妾找出来。当然,正如孟晓所预料的那样,他们并不敢大张旗鼓地寻找侍妾,而只是宣称王府里混进了刺客,意图杀害东盛王,所以东盛王府一定要将这个刺客捉出来。

    孙子曦觉得,在这种情况下,自己再住在人家家里,就显得太不懂事了,于是,他借口说自己约几个人去潞州附近的青屏山去游玩,向贺清风和谨太妃告辞。贺清风因为心里烦闷,就随口答应了一声。其实,孙子曦根本没有约人,也没有去青屏山游玩的计划,出了东盛王府,他住在一个寺院里。以前来潞州的时候,他偶然结识了那家寺院的方丈,方丈很热情,还说他与佛有缘,一直都在邀请他到寺院去小住几日。孙子曦一看,东盛王府也没办法住了,于是答应了方丈的邀请,住在了那个名不见经传的“竹林寺”内。

    当下,孟晓住在了秦老板的客栈里,安心养病,而孙子曦则告辞了。

    有了孙子曦的嘱托,秦老板对待孟晓自然与别人不同,叫了一个烧开水的小丫头服侍孟晓,不仅定时熬药送药,还问她想吃什么。孟晓有些受宠若惊,心想这位秦老板可真是个大好人。其实她并不知道,孙子曦临走的时候,给秦老板给了五十两银子。这五十两银子,对孙子曦来说简直不值一提,却够秦老板一家吃半年的。当时,秦老板接了这五十两银子,脸上笑得像朵菊花,连声保证:“孙公子请尽管放心,这位姑娘在我这里住着,一定会受到最好的照顾。”

    秦老板一面说,还一面用一种“我懂了”的目光看着孙子曦,弄得孙子曦莫名其妙。直到走出客栈很久,孙子曦才突然明白过来,这个秦老板,和医馆里的那位老医生一样,都把那位姑娘当做自己的女人了。

    孙子曦自嘲地摇摇头,算了,误会就误会吧,反正自己只是做好事,问心无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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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客栈休息了一天,又美美地睡了一觉,孟晓觉得精神好多了,起来一看,太阳已经透过窗棂,洒下了温暖的光泽。托孙公子的福,这间客房东面和南面的墙上都有窗户,所以,住在这间客房里的人,可以充分享受到阳光。

    孟晓走到窗前,看着刺眼的太阳,不由得舒服地伸了个懒腰。

    得到自由的日子真是太惬意了,尽管还有很多不尽人意的地方。比如身体虚弱,但那是可以恢复的,比如遭受着被抓捕的危险,但那也可以躲避。孟晓想好了,在这间客栈里藏着,绝不露面,等到身体恢复,就动身去东边的那些小国家。听说,那里不仅水土丰美,而且民风淳朴,自己在那里安居,也算是不错的选择了。

第七十九章 你这个没良心的

    可是孟晓的惬意未免来得太早了,刚刚用烧水小丫头送来的热水洗了脸,就听见外面闹哄哄的,透过窗子一看,竟然发现很多官兵围住了这家客栈。

    孟晓心里“咯噔”一下,不由得心慌起来。为什么会有官兵出现?难道是贺清风的人马?

    正在思虑对策,忽然看见孙公子正在向客栈大门走来,手里还捧着一个用蓝布包裹着的东西,不知道是什么宝贝,抱得紧紧的。

    已经守住客栈门口的士兵们拦住了他。

    “你是什么人?”两名士兵将手中的长枪交叉在一起,挡住了客栈大门。

    孙子曦皱了皱眉头,因为他很不喜欢仗势欺人的官府之人:“我来这家客栈看望一位朋友。”

    领头的一个将军模样的人说:“你不能进去,我们正在这里搜查刺客。”

    “刺客?”孙子曦莫名其妙,“怎么会有刺客?”

    将军说:“东盛王府混进了刺客,图谋杀害王爷,所幸没有得逞,我等这是奉了王爷之命前来捉拿刺客。”

    孙子曦一惊:“你是说,东盛王差一点儿被刺客杀了?”

    孟晓在楼上听得真真切切,不觉好笑。这个贺清风,还真能想得出来呀,可能是怕人家笑话他连个侍妾都看不住,所以才谎称遭遇了刺客。

    孙子曦眨了眨眼睛,不知道出了什么事。因为第一,他不知道孟晓究竟是何许人也;第二,昨天被老医生和秦老板误会,他也不便解释,只怕愈描愈黑,而且那位老医生为了照顾他和孟晓的隐私,并没有明说孟晓得的什么病,孙子曦也无从知道孟晓其实是刚刚小产了的,因此,他也不可能将孟晓与东盛王府那个小产后走失了的侍妾联系起来;第三,贺清风派来的人说是抓刺客,也没说是找侍妾,但是以孙子曦对东盛王府的了解,认为贺清风绝对不可能让一个刺客混进王府,更不可能差一点儿杀了他。

    综上所述,孙子曦彻底糊涂了。

    他是专程来给孟晓送豆腐羹的。这两天正赶上竹林寺做法会,寺院里做了素席,孙子曦觉得他们做的豆腐羹简直是难得的美味,就要了一瓦罐,趁热给孟晓送来。其实,他也不是关心这个萍水相逢的女人,只是无事可做罢了,顺便,再找秦老板下两盘棋。别看秦老板只是个开客栈的小商人,却下得一手好棋,在这潞州城内,几乎没有对手。

    上一次孙子曦来到潞州的时候,也是一个很偶然的机会认识了秦老板。当时天色已晚,秦老板正在街边和几个人赌残局,任凭他的娘子怎么喊都不肯回家吃饭,气得他娘子关了大门,吩咐伙计们不许他进来。秦老板毫不在意,只是得意地看着自己摆的残局,不停地邀请人来和他对弈。可是大家都在仔细研究了棋盘之后,摇摇头走开了,表示自己不愿意接招,也有闲人站在一旁,看看有没有人敢跟秦老板赌上一把。

    孙子曦的棋艺也是不得了,当时只是路过,随便看了一眼他们摆的残局,顿时来了兴趣,就要与得意洋洋叫嚣着自己天下无敌的秦老板对弈。秦老板也是久不逢对手,心里很是落寞,冷不丁来个主动应战的,心里十分激动,立刻邀请孙子曦走棋。

    这场棋局,一直持续到了半夜时分,有好事的人掌着灯供他们照明。最后,两人下了平手,而秦老板因为娘子赌气不让他进门,有些恼怒,孙子曦颇感抱歉,于是邀请他到一家彻夜不打烊的酒店里去喝酒,两人就此结识。

    可是,秦老板的客栈到底出什么事了?难道真的藏匿了刺客?孙子曦认为,秦老板没有那么大的胆儿藏匿刺客,最多这些官兵只是怀疑他罢了,于是对那个将军说:“这位将军,你们不会是弄错了吧,这家客栈的老板我认识,是个老实人,不会与刺客扯上关系的。”

    那个将军很不屑地哼了一声,没再搭理他。

    孙子曦有些尴尬,又说:“我是来这里看望一位朋友的,这和你们搜查刺客没有关系吧。”

    将军一伸手挡住了大门:“这可不行。在我们搜查期间,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出。”

    孙子曦原本不是个爱找事的人,本来心想,人家正在搜查刺客,自己就不要去惹麻烦了,而且事涉东盛王府,他也替贺清风担心,希望那个刺客尽快被搜出来,以免让贺清风担心。可是这个将军的态度让他十分反感。不就是个将军吗,有什么了不起啊,不让进就不让进,好好说不行吗,非要摆出这么一副臭脸孔。

    想了想,孙子曦说:“可是,这个是我的朋友托我带来的,我总不能言而无信吧。这样好了,我进去将东西交代好,立刻就走。”

    那个将军很不耐烦。因为他们对外宣称是搜查刺客,实际上却暗地里拿着孟晓的画像,在替贺清风寻找小老婆,而且还是一个刚刚小产的小老婆。这叫这位十分讲究的将军感到晦气。他认为,月信来临、小产和生产的女人都是不祥之人,因为她们都带血,而且是女人的血,不干净的血,太晦气了。

    于是将军向外轰孙子曦:“你这人怎么这么罗嗦啊?说了不准人进出的,你怎么还纠缠不休?你赶快走吧,否则我将你当刺客抓起来投进大牢。”

    将军只是在威胁孙子曦,让他识相点儿,不要自找麻烦。

    可是孙子曦越发生气,因为他生平最看不上的就是这些人:“你凶什么凶啊?你搜查你的刺客,我来看我的朋友,这两件事又不相干,你至于这么紧张吗?”

    将军被激怒了:“你知不知道,这件事情关系到王府的安危?要是跑了刺客,你负担得起吗?”

    孙子曦无所谓地耸了耸肩膀:“这跟我有什么关系?何况这间客栈有没有刺客在内还不一定呢,而且就算是有刺客,那他跑了的话也是你们没本事,怨得了我吗?”

    将军气得没有办法,因为贺清风有令,这次以捉拿刺客的名义搜查孟晓,一定不能骚扰到百姓,以免何志权知道了借题发挥,说他身为王爷如何如何骄奢跋扈欺压百姓。

    所以,这位将军知道,自己不能对孙子曦怎么样。

    可是,他也决不允许孙子曦进入到客栈里面。因为有人举报,说这家客栈里昨天刚刚住进来一个年轻的女子,似乎还生着病,听那描述,说不定就是孟晓,因为一个年轻的女子独自一人住客栈,还生着病,这太可疑了。于是这位将军将这家客栈锁定为重点目标,而且非常希望能立刻找到孟晓,因为尽管这个女人很晦气,可毕竟,也有可能为自己带来升迁的机会。想想看,王爷派出去那么多人,只有自己找到了这名侍妾。

    于是将军对孙子曦说:“我不跟你废话。总之,在我找到刺客之前,你是不能够进入这家客栈的。”

    孟晓在楼上看着,将他们的话听得清清楚楚,心里越来越着急。怎么办啊,她心里很清楚,这些官兵根本就不是来捉拿什么刺客的,而是来捉拿自己这个胆敢从王府逃走的侍妾。尽管自己刚刚小产,可也背负着私通朝廷的罪名,这要是让捉了回去,肯定是死路一条。谨太妃和贺清风并不是什么善男信女,尽管谨太妃每月初一十五吃两天斋,还时不时去凝云寺烧香拜佛,贺清风的卧室里也供奉着慈眉善目的释迦摩尼像,可这并不影响他们对自己的敌人痛下杀手。

    孟晓觉得,自己现在已然成为瓮中之鳖,就是想逃,也没地方逃了。于是趁着官兵们还没有搜查到这个房间里来,赶紧翻出事先准备好的胭脂水粉之类,将自己化成一个俗艳不堪的妇人,也看不出来究竟是三十、四十还是五十岁,接着又将头发弄得散乱一些,还特意用画眉毛的青黛给自己左边脸颊上点了一颗枣子大小的胎记,然后拿出昨晚上留了个心眼儿跟老板娘借的中年妇人的衣服换上,想了想,又拿了一条床单,围在腰间,把自己弄成个水桶腰。打扮停当,照了照镜子,倒先把自己吓了一跳。

    又深吸一口气,告诉自己千万不要紧张,就提着包袱冲下楼去,将正在搜查的士兵们弄得惊愕不已,因为他们不明白,怎么会突然跑出来一个披头散发的粗俗妇人。刚刚想去拦住她,却没想到她已经跑到了大门口,一把揪住还站在那里打算好好戏弄官兵一番的孙子曦,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开始高声叫骂:“好啊,你这个没良心的,你还知道来看老娘呀!我以为你有了那个狐狸精,早就把老娘给忘了呢!”

    那位将军和孙子曦莫名其妙。

    虽然那位将军是贺清风的人,可也没到过王府内宅,根本不知道孟晓长什么样儿,只拿着一张孟晓的画像,可毕竟没有见过真人,再加上孟晓已经将自己化妆得面目全非,所以他根本没有想到,眼前这个粗俗不堪的妇人,就是贺清风的侍妾。

    可是孙子曦就没那么好哄了。因为他一没有妻子二没有包养什么狐狸精,所以对于这个粗俗妇人的言行十分疑惑。再仔细一看,这个妇人不就是自己昨天帮助的那位姑娘吗。可是,她为什么要把自己弄成这个样子?

    孙子曦很快明白过来,这位姑娘一定是不想让官兵们发现她的真实面目。可是,这又是为什么呢?难不成她就是刺杀贺清风的刺客?

    孙子曦觉得不像。连自己的钱袋都看不好的人,怎么可能是刺客?而且她的病也不像是假的,要不昨天那个老医生就不会那么愤慨了。

    那么,这是怎么回事呢?

第八十章 你究竟是谁

    尽管孙子曦不明白孟晓这么做的意义,可也看出来了,这位姑娘,似乎很害怕被官府的人发现。虽然没有时间去细细思索她这么做的理由,可不知为什么,他很愿意帮助这个可怜的姑娘。因为昨天听那老医生的意思,这位姑娘的病很严重,一个大户人家的女孩儿,又得了重病,居然弄得无家可归,还要住客栈,这就够让人同情的了。而且生性不羁的孙子曦也很乐意与趾高气扬的官府之人唱反调,于是很配合地、装作无限委屈的样子对孟晓说:“我根本不认识什么狐狸精,我只是出去办正事了,你不要生气。”

    孟晓一听这位孙公子肯配合自己演戏,知道自己的伪装已经被人家看出来了,但是人家并不想当众揭穿自己。当时放下了大半的心,继续演戏,哭诉道:“那你为什么把我一个人扔在这里?”

    孙子曦觉得好笑,也很默契地往下表演:“我这不是来了吗?好了好了,不要生气了,我今天来就是来接你的,我们不住客栈了,这就回家去。”

    一面说,一面顺势拉住孟晓的胳膊,对秦老板的娘子说:“老板娘,结账。”

    秦老板的娘子当场就傻了。这位孙公子,没听说他有妻室呀,怎么冷不定就从自家客栈里冒出来他的夫人了?而且,孙公子年轻英俊神采飞扬,怎么他的夫人如此粗鄙不堪啊。更重要的是,作为老板娘的她,印象中真的没有这么一位客人来住店啊。

    孙子曦只好向秦娘子挤眼睛。

    还是秦老板反应快,想起了昨天孙子曦叮嘱自己要好好照顾的那位姑娘,走到柜台里面,拨拉了一阵算盘,煞有介事地说:“一共是一两五钱银子。”

    孙子曦准备付账。

    可是那个将军狐疑地盯住了他:“这个女人——”一指挺着水桶腰、扬着一张丑脸的孟晓,“真的是你夫人吗?”

    孙子曦无奈地笑了笑:“家里早早定下的娃娃亲,实在是没有办法。”

    孟晓差点儿笑出声来,这个孙公子,真是太有趣了,能想得出这样的谎话来。

    将军依然不肯相信,围着孟晓走了几圈,说:“等我们将这里搜查完了,你们才可以离开。”

    孙子曦装作很不解的样子问道:“为什么啊?”

    将军用马鞭一指他:“因为我们正在搜查刺客!”忽又想起一个问题,厉声道,“你刚才不是说是来给朋友送东西的吗?怎么着,这一转眼,你的夫人又冒出来了?”

    孟晓吓出一身冷汗。

    孙子曦倒是不慌不忙,走到将军跟前,瞟了一眼孟晓,悄声道:“这位军爷,要是您的府上有这么一位夫人,您会主动说她是您的娘子吗?”

    将军觉得这话虽然有道理,可仍然坚持自己的主意:“不管怎么样,搜查刺客的事情比什么都重要。你们稍安勿躁,等我们搜查完你们就能走了。”

    孙子曦又耸了耸肩膀,站到一边:“那好吧。”

    将军指挥着士兵们继续搜查,还命令他们,一定不能放过任何地方,要仔细搜查,不能让那个危险的刺客漏网。

    过了一会儿,士兵们相继回来禀告:“启禀栗将军,所有的地方都搜查过了,没有可疑的人。”

    将军看上子很不甘心,但是他很相信自己的手下,他们说没有搜到,那就说明,孟晓一定不在这家客栈。于是一挥手:“我们走!”

    官兵们走了,孟晓长长出了一口气。

    秦老板不动声色地看了她一眼,对孙子曦说:“孙公子,既然是和尊夫人团聚,那么作为朋友,我秦某人理当庆贺一番。这样吧,我略备薄酒,就当是给你们压惊了。”

    孟晓急忙心虚地推辞:“不用了,我们这就要走。”

    可是秦老板显然很好奇,一定要弄清楚眼前这个粗俗妇人的真面目,只管极力邀请:“那怎么行呢?我跟孙公子是多年的好友,如今你们来了,哪里有不招待的道理?而且,我这里是客栈,准备什么都很方便的,不会耽误二位很长时间。”

    孙子曦无奈道:“秦老板,我们还是改天再叨扰吧,今天,我们的确有急事要办,真是不好意思啊。”

    秦老板见孙子曦这样说,两人又急着要走,知道这其中必有蹊跷,可也不好阻拦,再说他也不想惹事。

    “那好吧,既然孙公子和孙夫人有事情要办,那我就不好强留你们了。不过下一次,你们可一定要给我一个招待你们的机会哟!”

    孙子曦连忙点头:“一定!一定!”拉着孟晓,飞快地走出了客栈。

    秦娘子看着他们俩那很不般配的背影,问自己的夫君:“我说,这个女人是从哪里冒出来的?我怎么就不记得有这样一个人住进了咱们的店里?”

    秦老板微微一笑:“这位孙夫人,就是昨天孙公子拜托我们照顾的那位姑娘啊。”

    秦娘子更加不解:“可她为什么要把自己弄成那个样子?而且,她好像很害怕官府的人啊。”

    秦老板示意自己的娘子不要再说下去:“我们平头老百姓,不要议论这些事情了。反正现在她已经走了,要是有人问起来,你就说不记得有这么一个人住过店。反正我们这里每天来来往往人很多,记不清楚也是正常的。”

    秦娘子见夫君一脸严肃,虽然满心疑惑,可也点头答应:“我听你的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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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子曦带着孟晓来到一个僻静的地方:“好了,这里没人会来,你可以不用伪装了。”

    孟晓尴尬地笑了笑,掏出帕子,到河边沾了一点水,对着河水当镜子,擦拭自己画得面目全非的的脸:“呵呵,真是不好意思啊,都让你看出来了。不过你为什么要帮我呢?你不怕得罪东盛王吗?”

    孙子曦坐在一个树墩上:“你先告诉我,你到底是谁?”

    孟晓愣了一下:“你看,我像刺客吗?”

    孙子曦心里说,你当然不会是刺客了,我只需要看一眼,就知道,你不会武功,一点儿都不会。

    可是,既然不是刺客,那她为什么要对前来搜查刺客的官兵那么害怕?甚至不惜将自己画得那么丑陋?

    孟晓看出了他的疑惑,不知怎样回答,只得转移话题:“对了,你为什么会到客栈里去?你怀里一直抱着这个东西,是什么啊?”

    孙子曦这才想起来自己去秦老板客栈的目的,将蓝布包裹着的瓦罐放在地上,说:“我是想拿一些豆腐羹给你吃。你不是生病了吗?需要调养的。我想,这豆腐羹又清淡又美味,你应该会喜欢的。而且,我想找秦老板下棋,可是,没想到遇上了这个事儿。算了,反正总算是糊弄过去了,这豆腐羹还是热的呢,你快趁热吃了吧。”

    孟晓有些感动:“谢谢你啊。对了,你从哪里买来的豆腐羹?”

    “我一直住在竹林寺,这几天竹林寺做法会,做了素席招待香客们,我就拿了一点豆腐羹过来。”

    孟晓早上没有吃东西,又与贺清风的人纠缠了半天,这时候真的饿了,也没客气,端起瓦罐,用孙子曦带来的勺子舀了豆腐羹,边吃边赞叹道:“这豆腐羹做得真不错啊。”

    孙子曦有些得意:“那当然了,竹林寺的素席,不比凝云寺的差,只不过它不如凝云寺那么有名气罢了。”

    听到“凝云寺”三个字,孟晓想起了自己的孩子,不知为什么,对于这个失去的孩子,她竟然十分惆怅。按道理说,这不是她的孩子,而是金枫国的孟晓的孩子。

    孙子曦看她脸色黯然,问道:“姑娘,你到底是什么人啊?为什么你的穿着打扮像是官宦人家的女子,却一个人住在客栈?为什么你那么害怕官府的人?”

    孟晓说:“对不起孙公子,这些问题,我都没有办法回答你。我只能告诉你,我只是因为走投无路才会这样的。这两天,你帮了我很多忙,我十分感激,可是,我不能告诉你我究竟是什么人,你就别问了。”

    孙子曦沉默了一会儿,说“那么姑娘有什么打算啊?你既然这么怕别人找到你,那么至少这潞州城内,你是待不下去了。”

    “我其实是打算出远门的,可是昨天早上被小偷偷走了钱袋,否则,这个时候我说不定都离开潞州城了呢。”

    “可是你的病……”话说到一半,孙子曦突然想起来,“哎呀,昨天给你抓的那几服药还在客栈里呢!”

    “算了,反正我也没地方熬药。”孟晓心想,要是和自己生活的那个年代一样,药铺里免费为病人熬药就好了。

    孙子曦有些担心:“那怎么行啊?昨天那位老先生说,你的病很严重的,要是不及时治疗,你的身体怎么恢复啊。你看上去身体很差,昨天早上,你只是追那个小乞丐,都会痛得站都站不起来。”

    孟晓故意岔开了话题:“对了孙公子,听说潞州东边有很多小国家,是不是啊?”

第八十一章 刺客?

    孙子曦奇道:“你问这个干什么?难道你想去那些小国家?”

    “是啊,因为我听人说,那里气候很好,而且物产丰富,民风淳朴,我想,在那边生活的话,会容易一些。”孟晓说的是实话,她知道,在古代,一个女人要想独立生活是很困难的。但是潞州东边的那些小国家似乎情况要好一些,那里少数部族居多,民风比较开放,尤其是对妇女的限制,不像中原地区那样严格。当然,这也是孟晓的听说而已,究竟怎样,她只能去了再说。

    孙子曦越发不解:“姑娘,难道你在金枫国都没有亲人吗?为什么非要去别的国家生活?”

    孟晓点头道:“是啊,真被你说着了,我在金枫国,的确是一个亲人都没有,其实,也算是有过一个,可他现在已经不在人世了,所以,反正我也是孤零零一个人,去哪里生活都是一样的。”

    “可是我听说,那些国家的人都很彪悍,像姑娘这样文静柔弱的人,去那里恐怕不能适应。”孙子曦说得也是实情。

    孙子曦曾经去过潞州东边的东越国和溧水国,那里的男人,果然都很强壮剽悍,因为他们不大种地,多以狩猎捕鱼为生,所以,那里无论男女,都和中原人大不一样。

    孟晓惊讶道:“是真的吗?”

    孙子曦肯定地说:“当然是真的了,我去过那里,在东越国和溧水国各待过一个月,再说,我也没必要骗你啊。虽然那里民风淳朴,可是……可是似乎是太淳朴了,以我的看法,姑娘若是在那里定居,一定会有诸多不便的。事实上,咱们中原这边的人几乎不去那里定居,最多只是和他们做生意。”

    “是吗……”孟晓有些犹豫了,不过很快又重新坚定了信心,“不过我已经决定了,不想更改。”

    孙子曦无奈地摇摇头:“姑娘,你真是个谜。我真的猜不透,你一个好端端的女孩子,为什么非要远离故土去那些远不如金枫国富裕的小国家生活。他们的生活习惯,与我们这里相差太远了,而且他们的饮食,你也不一定能习惯。”

    孟晓笑了笑:“孙公子,多谢你的提醒,不过,我真的已经决定了。”

    孙子曦说:“呵呵,是我多嘴了。不过,姑娘若是真想去的话,溧水国倒是比别处好一些。这个国家比较富裕,物价也比较便宜,而且我在那里认识几个朋友,我可以写一封信,你带着信,按我说的地址去找我的朋友,他们会关照你的。”

    孟晓惊喜道:“是吗?如果有认识的人,那就再好不过了。”

    “可是,”孙子曦为难地说,“我现在也没有带纸笔,也没办法写信。这样吧,你随我回竹林寺,我很快就会写好信的。”

    孟晓问:“竹林寺在什么地方?”

    她担心的是,如果竹林寺处在繁华地段,那么她跟着孙公子过去,说不定会被人发现的。

    孙子曦说:“离这里不远,从东盛王府往南走,三四里路就到了。”

    潞州的百姓们习惯将东盛王府作为一个坐标来计算路程,因为东盛王府正好处于潞州的中心,而且是潞州城内最豪华最气派的一座建筑。这是贺清风的父亲、也就是先皇留下的。

    孟晓一听连连摆手:“算了,那么远啊,我就不去了。能不能麻烦你写好了信给我送到这里来呢?”

    “送到这里来?这么说,你要一直在这里等着?”孙子曦想了想说,“不妥不妥。你一个单身女子,一个人在这么偏僻的地方待这么久,总归是不太安全的,而且你的病还未痊愈。”

    “可是,”孟晓踌躇道,“我真的走不了那么远了。”

    孙子曦释然道:“哦,我太粗心了。那这样好了,我雇一辆马车,带你到竹林寺去。可是,”孙子曦顿了顿,皱起眉头,“你这就要动身去溧水国吗?你现在这个身体状况,恐怕经不起长途颠簸吧。”

    孟晓悲哀地想,我还有别的办法吗。

    可依然感激孙子曦的关心:“没关系的。孙公子,你不是说你在溧水国有朋友吗,我想,他们一定会照顾我的。”

    “可是就算你现在出发,乘坐马车的话,要到达溧水国,也得两天两夜啊,再加上途中吃饭住店,那就得至少四天时间。你还生着病,这么赶路的话,你会吃不消的。”

    孟晓十分感动,在这个陌生的朝代,总算有人肯对自己施予援手,并且是真心实意的、不带任何目的地关心自己,不像贺清风与瑾太妃,只是拿自己当做给他们延续后嗣的工具。

    但是,她真的必须立刻出发去溧水国。她在这里,犹如惊弓之鸟,时刻都在担惊受怕。她害怕,贺清风会将她捉回东盛王府,让她面临可怕的惩罚甚至死亡,她更害怕,那个害自己流产的人也在寻找自己,为的就是斩尽杀绝。

    这两天,孟晓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对这几天的事情做了一番分析。她觉得,让自己流产的人,就是景蓝、郑欣韵和黎雨萍,三者必居其一。而黎雨萍,很可能是被那两人或者其中的一个胁迫。因为据春柳的描述,黎雨萍真的病得很厉害,按常理说,一个病入膏肓的人,如果没有特殊的原因,是不可能主动去陷害别人的。

    但是这一点也不能十分确定,因为孟晓并不知道自己的本尊以前与黎雨萍的关系究竟如何,万一这两个人在京城的时候就有嫌隙,而黎雨萍又跟景蓝一样嫉妒自己即将成为未来世子的生母,那么,在某人的花言巧语下做出这等事来,也不足为奇。

    但是,孟晓无法将这一切都查清楚了,她只想赶紧逃离潞州,逃离金枫国,逃到一个贺清风的势力所不能及的地方。今天早上的事情让她十分担心,这才离开东盛王府一天时间,贺清风就动用了军队来搜查自己,还是打着捉拿刺客的旗号,要是接下去没有找到自己,贺清风大概要把整个潞州都掘地三尺了吧。

    看见孟晓不说话只管发愣,孙子曦轻声问道:“姑娘,你在想什么?”

    孟晓回过神来:“哦,没什么啊,我只是在想未来的行程而已。”

    “你不会真的立刻马上就去溧水国吧?”孙子曦觉得眼前这位姑娘真是太奇怪了,病得那么厉害,还晕倒过,醒来没多长时间,居然要长途跋涉去一个陌生的国度。难道,这金枫国,或者确切地说,这潞州,就这么让她厌恶或者恐惧吗?

    孙子曦联想到了东盛王府搜查刺客的事情。难道,这个女子就是胆敢刺杀贺清风的刺客?刺客没能成功,又败露了行踪,所以不得不赶紧逃命。可是,她为什么一定要去东边的国家呢?难道,她是那些国家派来的杀手?

    孙子曦被自己的这个想法惊出了一身冷汗。要真是这样的话,那么这个女子就太可怕了。这一次,就算刺杀没有成功,可让她逃了回去,日后若有机会,她岂不是还会再来?

    但是,这个女子真的是刺客吗?如果真的是刺客,为什么在她身上看不出来一丝一毫会武功的迹象?而且那天在她晕倒后搀扶她的时候,孙子曦也没有感觉到,这个女子身上没有什么厉害之处,只不过是一个很平常的、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罢了。

    不过,孙子曦还是不打算放松警惕。他知道,极少数的高手,表面上就和平常人一样,看不出他有什么特别之处,可往往能够一招毙命。那么眼前这个女子,是不是这样的高手呢?

    孙子曦有些糊涂起来。

    可是,万一这个女子真的是刺客呢?那么自己的好友贺清风岂不是很危险了?不管怎么说,刺客在暗处,贺清风在明处,防不胜防啊。

    而且,这个女子口口声声说自己要去溧水国,那么万一她根本就没有去溧水国而是去了东盛王府呢?因为贺清风的缘故。孙子曦不能袖手旁观。

    孙子曦对国家大事一向不大上心,可是这次来潞州,听贺清风与谨太妃说,这一阵子,东边的几个小国家又开始蠢蠢欲动,对金枫国图谋不轨。就在五年前,东越国仗着自己国富民强,对金枫国发动了战争,而且别看人家只是个小国家,可兵力强壮的很,金枫国损失了很多人马和土地,差点儿连潞州这个险要之地都给丢了。后来还是先皇派了贺清风前来,才算平息了这场战争。自此,东越国老实了好几年,大概是经过了五年的养精蓄锐,神气起来了吧,又开始谋划新的侵略。

    联想到这个,孙子曦越看孟晓越像刺客。要知道,杀死了贺清风,要想夺得潞州,那就容易多了。

    于是孙子曦做出很贴心的样子说:“可是姑娘,你这样一个人上路很危险的,不如我陪你去溧水国吧。我对那边很熟的。”他打算一直监视孟晓,看看她究竟要做什么。

第八十二章 善意的告密者

    孟晓并不知道孙子曦对自己的怀疑,只是推辞道:“那怎么好意思呢?这两天我已经给你添了很多麻烦了,而且又有你的书信介绍,我想,不过四天的路程,我一个人完全可以的。如果运气好的话,说不定我会找到也去溧水国的同伴呢。金枫国和溧水国不是一直都有生意上的往来嘛?”

    孟晓的坚辞,让孙子曦的怀疑又更近了一步。可是人家已经说了不麻烦自己,那么自己一个单身男子,总跟在人家一个姑娘身后,是不是有些不合适啊?孙子曦想了想,决定明的不行来暗的。

    “那么好吧,既然姑娘主意已定,那么我就不多话了。”

    孟晓误以为孙子曦只是因为好心遭到拒绝才不高兴,所以想解释一下,而且,她还指望着孙子曦那封信呢。

    “孙公子,你别误会啊,我只是不想太麻烦你了。否则,以后我都不知道该怎样报答你呢。”

    此时,孙子曦已经在心里将孟晓划入了刺客嫌疑人的行列,所以态度也不是那么友好了:“不必多说了。不过我孙某人说话算数,既然答应了要替你写一封书信给我的朋友让他们好好照顾你,那么绝不会食言。我们现在去雇一辆马车,到竹林寺,我写好了信,你就出发。”

    孟晓已经明显感觉到,孙子曦对自己的态度有了变化,可并不知道人家已经怀疑自己是刺客了,心里只想赶紧拿到那封能起很大作用的书信去溧水国。于是点头道:“那好吧,有劳孙公子了。”

    孙子曦已经在心里形成了一个计划,而且,他即将把这个计划付诸行动。

    他宽厚地一笑:“姑娘太客气了。对了,我们此番邂逅,也算是有缘,姑娘已经知道我姓孙,可我还不知道姑娘贵姓呢。如果我给我的朋友写信的话,该怎么称呼姑娘啊?”

    孟晓稍加思索,说:“我叫李素云。”

    李素云,是孟晓妈妈的名字。说出这个名字,孟晓又想起了孤零零地母亲,也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了。

    孙子曦“哦”了一声:“原来是李姑娘啊。”

    两人很快雇了一辆马车,来到了竹林寺。

    竹林寺不大,平时香客也不多,可是这两天赶上法会,也十分热闹。孟晓看了看,觉得来了些兴趣,对孙子曦说:“孙公子,我就在这里等你吧。”

    孙子曦想了想说:“也好,不过李姑娘,你可千万别走远了。我一会儿就写好信,省得找不到你。”

    孟晓点头:“我知道了。”随即在寺院里开始短暂的观光。她不十分担心东盛王府的人来这里,因为像这样的小寺院,他们是不会来的,他们只去凝云寺那样气派恢弘的寺院。

    孙子曦走开了,可他并没有去写信,而是躲在暗处,观察着孟晓。可是观察了半天,也没发现孟晓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她只是在大雄宝殿里及其附近看热闹,期间也烧了三炷香,捐了些银子,然后就是参观每尊佛像,样子百无聊赖,而且很明显有些心急。

    孙子曦叫来了一个自己曾施与过恩惠的小和尚:“看见前面那个穿着深蓝色衣服的姑娘了吗?”

    小和尚莫名其妙:“看见了。可是那又怎样啊?”

    “你,帮我在这里盯住她,如果她要离开寺院,你就拦住她,说孙公子一会儿就来。总之,不要让她离开寺院就行。”

    小和尚更加不解:“孙公子,你要是想和那个姑娘搭话儿,自己过去就行了么,干吗弄得这么神神秘秘的?”

    孙子曦一时之间无法解释,只得说:“具体原因一时半会儿和你也说不清楚,总之,你帮我这个忙,好吗?不过,你不要和她起冲突,如果她执意要离开,你也别强拦着,但是最好能好言相劝让她不要走。”

    孙子曦怕那位可疑的“李素云”姑娘是个深藏不露的高手,万一这小和尚硬是拦她,会遇到危险。尽管这个小和尚功夫也不错,可孙子曦还是有些担心。

    小和尚越听越糊涂:“孙公子,到底出什么事了?那位姑娘,也不过是个来参加法会的香客么,你干嘛这么紧张?”

    孙子曦说:“完了我向你解释。我现在要出去一趟,你一定要帮我看好她呀。”

    话音未落,孙子曦已经走远了。小和尚嘟囔了一句什么,转身观察着孟晓的一举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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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说什么,子曦老弟?你说你找到了刺杀我的刺客?”

    听了孙子曦急切的诉说,贺清风有些哭笑不得。

    这个孙子曦啊,真不愧是自己最好的朋友,听到一点儿影子就替自己担忧。可是,贺清风也无法向他解释,那个所谓的“刺客”,不过是自己一个失踪的侍妾。

    但是孙子曦却是一脸认真:“王爷,我怀疑,我看到的那个人就是混进王府刺杀你的刺客。尽管她伪装得很好,可我还是觉得,她身上有很多疑点。”

    贺清风误以为孙子曦所说的那个“她”是个男子,不以为然道:“不会吧。既然是没有得手的刺客,那么一举一动都会非常谨慎,怎么会让人轻易看出来可疑之处?”

    孙子曦急得不得了,他是真为好友的安危担心:“王爷,谨慎一点总比大意的好,小弟知道王爷不在乎一两个毛贼,可这个刺客,看上去很不一般啊。”

    贺清风不能说自己是以抓拿刺客的名义搜捕侍妾,只得问道:“怎么个不一般啊?”

    “怎么说呢?”孙子曦斟酌着字句,“那个女子,乍看上去……”

    “你说什么?一个女子?”贺清风飞快地打断了他,“怎样的一个女子?”

    孙子曦瞪大了眼睛:“王爷也知道那个刺客是名女子?”

    贺清风只得含糊道:“你先说说,那个女子究竟是个怎样的人?多大年龄?高矮胖瘦?长相如何?”

    孙子曦疑惑地眨了眨眼睛:“我说王爷啊,你这哪里是在查找刺客啊,分明就是在挑老婆么。”随即收起了戏谑的表情,“好了,我不开玩笑了。此事关系重大,我不该拿来开玩笑。那个女子年纪不大,长得很美,中等个儿,身材很苗条。我遇见她的时候,她正好生病了,还晕倒在街上。”

    “生病?是什么病啊?”

    “这个我也不知道啊。当时我也没有把她和刺客联系起来,所以也没有问清楚。不过,当时我带她去了一家医馆,那里有位老医生给她号了脉,听那老医生的意思,好像病还很严重。”

    贺清风稍加思索,道:“子曦老弟,你能不能带我去那家医馆找到给那个女子看病的医生?”

    孙子曦点点头:“当然可以。不过王爷,要不要先将那个女子控制起来啊?她现在正在竹林寺,我找了人看住她,可我担心,她要是真离开的话,没人可以阻止得了。”

    贺清风立刻派人去了竹林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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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位姑娘的病么……”老医生低头仔细回忆道,“哦,我想起来了,她刚刚小产不久,身体非常虚弱。”又对孙子曦说,“咦?你不是她的夫君吗?怎么不在家里好好照顾她,跑到我这里来做什么?”

    孙子曦吓得直摆手:“不是啊老先生,你误会了,我和那位姑娘毫无关系,只是在街上看见她晕倒才帮了一下忙。”

    “是这么回事啊。”老医生点点头,“那位姑娘——不,应该说那位夫人——小产后身体很不好,可我也不知道她为什么不在家好好休息,反而弄得疲惫不堪。”

    贺清风不动声色地说:“老先生,你没记错吧?你确定她刚刚小产?”

    老医生并不认识贺清风,听了他的话,非常不满:“你这是什么话啊?我行医四十年了,从未误诊过。”

    贺清风急忙道歉:“对不起啊老先生,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说,你说那位女子刚刚小产,那么,你能不能确定,她到底小产了多久啊?”

    “这个么,少不过五天,多不过十天。”

    贺清风一惊,因为孟晓恰好小产了八天。

    他疾步走出医馆:“我们去竹林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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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竹林寺内,带领侍卫们在暗处逡巡的江源早已发现了看上去彷徨无助的孟晓。

    他看见,孟晓的表情很是茫然,在熙熙攘攘的香客中间显得有些格格不入。她手里捧着三炷香,可似乎不知道该放到什么地方。事实上,在等待孙子曦“写信”的漫长时间里,孟晓已经给这里供奉的每尊佛像都烧过香磕过头了。

    终于,孟晓等不住了,不知道为什么,她忽然觉得笑眯眯的孙公子靠不住,所以决定离开竹林寺,前往溧水国。

    可是她刚刚走到寺院门口,就有一个小和尚走了过来:“这位施主,一会儿寺院里就要摆素席了,请施主用了斋饭再走吧。”

    孟晓说:“不用了,我不饿。”

    小和尚拦在寺院门口:“施主,等到下午,方丈就要开始讲经了,你看,这里的香客们都在等待方丈讲经呢。”

    小和尚的阻拦令孟晓心中的恐惧更加浓重:“不,我听不懂讲经。我还有急事要办,先走了。”

    孟晓推开小和尚的胳膊,准备夺门而逃。

    可是被小和尚扯住了袖子。

    孟晓怒道:“师父是出家人,请尊重一些。”

    小和尚仗着武功高强,又是在自己家门口,所以并没有将孙子曦的叮嘱放在心上。

    “施主为什么这么着急要走?可是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

第八十三章 逃生

    孟晓一把推开小和尚:“你凭什么不让人走?”

    小和尚岿然不动。

    孟晓急了。其实,她并不认为这个小和尚会对自己怎么样,可是因为很久都等不到孙子曦出现,心里着实慌张。

    小和尚扭住了孟晓的胳膊:“你果然不是良善之辈!等我先擒住你,再向孙公子交代。”

    孟晓惊问:“你说什么?向孙公子交代?什么意思?”

    小和尚得意地笑道:“是孙公子叫我看住你的。这下子,你可跑不了了。”

    孟晓恨得直咬牙。真是没看出来呀,笑眯眯的孙公子竟然对自己下手。可是,他为什么要这么做?自己没有哪里得罪他呀。难不成,是将自己当做了刺杀贺清风的刺客,捉拿了自己,好去向贺清风邀功?

    正在孟晓挣扎之际,江源带领着化装成香客的众侍卫过来了。

    “孟姑娘。”

    孟晓一抬头,惊出了一身冷汗。这才知道,自己被孙公子出卖了。这个人真是太可恨了,而自己还那么信任他,跟着他来到了竹林寺。这下,可真是走投无路了。

    小和尚诧异道:“你们认识?”

    江源拱手道:“小师父,这是我家主人的侍妾。你把她交给我吧。”

    小和尚不愿意:“可是,我凭什么要相信你的话呢?”

    江源亮出了王府侍卫的腰牌。

    小和尚吓得急忙双手合十:“施主见谅啊,贫僧不知道这位是王府的人。可是,你们带走了她,我怎么向我的朋友交代呢?”

    江源霸道地说:“你就告诉你的朋友,让他去东盛王府要人好了。”

    孟晓简直要绝望了,以至于有病乱投医,哀求江源道:“江大人,你就放了我吧,你也知道,我是走投无路了才这么做的。先是被人陷害,后来又被人害得小产,如果你将我抓回去,那我就是必死无疑了。”

    江源毫不同情她:“孟姑娘,属下只是奉命行事,你有话,回到王府去跟王爷说吧。属下只是奉命拿人,其余的一概不管。”

    “你奉命拿人就可以草菅人命吗?”孟晓悲愤地叫道,“你还有没有一点是非观念啊?”

    江源面无表情地说:“孟姑娘说的这些,属下不曾考虑过。”

    孟晓还想再说什么,贺清风已经和孙子曦赶来了。

    孙子曦听到了孟晓和江源的对话,心中一惊,暗暗埋怨自己太笨了,竟然没有想到,眼前这个被自己怀疑为刺客的女子,就是被人害得小产的贺清风的侍妾。当然这也不能怪他,他在听到这些女人之间争斗的事情时,已经具有了自动关闭耳朵的功能。孙子曦不仅为自己莽撞的正义而惭愧起来。这位姑娘真是够可怜的了,被人三番两次陷害,好不容易逃脱了东盛王府,本可以到东边那些小国家过上安宁的生活,却被自己给破坏了。

    可是,事已至此,贺清风已经被自己领来了,已经无法挽回。

    孙子曦只得静观其变。

    贺清风一看见孟晓,到没有预想之中的雷霆大怒,而是淡淡地问候道:“原来你在这里啊?这两天。你过得好吗?”

    孟晓不知道贺清风这是什么意思。是想看在自己被害得小产的份上对自己的出逃不予追究?还是要狠狠治自己罪的前兆?

    由于害怕,孟晓不停地向后退去。

    贺清风一把拉住她的胳膊:“怎么?还想跑?”

    面对这一切,孙子曦无能为力,人家贺清风教训自己的侍妾,与自己是一点关系也没有的。他不仅懊悔自己没有早些将那天深夜听到的两个女子的对话告诉贺清风。如果早点儿说出来,贺清风说不定会从轻处罚这个侍妾的。

    孙子曦有些内疚,认为是自己没有清楚地明辨是非才害了孟晓,所以上前劝阻道:“王爷,孟姑娘这两天在外面吃了很多苦,而且身体也一直都没有恢复,既然好不容易找到了她,那就将她带回府去好好调养吧。”

    贺清风冷笑道:“吃了很多苦?那完全是她自作自受!”

    孟晓十分生气:“王爷,你凭什么这么说?如果不是被人陷害,我何至于出此下策?”

    “被人陷害?”贺清风绕着她走了两圈,“那么你告诉我,有人陷害了你,那么你又在陷害谁?”

    孟晓惊骇到了极点,大脑一片空白,只知道绝对不能让贺清风将自己抓回去,否则,自己就死定了。

    可是,眼下这个情况,有办法再次逃跑吗?

    孟晓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看了看周围的情况。

    竹林寺临近闹市区,后面有一条小河。

    看来,只能再次利用投水来逃生了。这一次,孟晓没有多少把握,因为此时的她,身体大不如从前,小产之后根本没有好好调养,加上这几天不停地奔波,体力早已透支了。而且正值冬季,河水冰凉刺骨,像自己这样刚刚小产后的人,会不会受得了。

    可是,没有别的办法了,孟晓决定置之死地而后生,不管怎么样,跳进河水还有生还的希望,而被贺清风带回东盛王府,即使他们母子开恩不杀了自己,那些处心积虑陷害自己的人也不会善罢甘休的。

    主意已定,孟晓低下了头:“王爷,还是让你给找到了。”

    贺清风皱眉道:“难道,你以为能逃得出我的手掌心吗?江源,将孟姑娘带回去。”

    “是!”

    “王爷!”孟晓叫道,“能不能让我先洗把脸啊。我不想让其他侍妾看到我这副狼狈的样子。”

    的确,这两天只顾逃命,又加上早上化妆画得面目全非,前面拿帕子沾了河水擦了擦脸,可是一来没有将那些颜料擦干净,二来与小和尚纠缠半天,也弄得狼狈不堪。

    贺清风“唔”了一声:“你既然这么爱惜脸面,那就不应该做事欠考虑。好吧,既然你怕人笑话,那就洗洗脸再走吧,江源,带她到寺院去,打一盆热水,给她洗洗脸。”

    孟晓忙说:“不用这么麻烦了,我已是戴罪之人,怎好如此铺张?还是到后面的河水里随便洗洗就行了。”

    贺清风怒道:“那怎么行?难道你不知道自己刚刚小产吗?本来就没有好好调养,还要去激冷水?不要命了?江源,快带她去寺院里。”

    孟晓一愣。这个男人,心眼还不算太坏么,知道小产后的女人不能动冷水。可是,这又有什么用呢?就算他肯关心自己刚刚小产,可并不一定会原谅自己私通朝廷向太后传递消息,而且,再加上私自逃跑这条罪名,足够让他处死自己了。

    孟晓冷冷地说:“不必了。王爷也不用惺惺作态,反正都是死路一条,病死了和被杀死,实在是没有什么区别。”

    贺清风气得七窍生烟:“你真是个不识好歹的女人啊。本王原本是……算了,既然你这么犟,那本王也就不勉强了,你爱在那里洗脸就在那里洗脸,弄出病来,可别怨本王!”

    又命江源看着她去洗脸。

    孟晓慢慢走到了竹林寺后面的那条小河边,蹲下来,用手撩了一捧河水,扑在脸上。果然,河水刺心的凉。

    江源就站在她身后三步远的地方,可也没有如临大敌的表情,因为在金枫国。没有人知道她会游泳。

    忽然,孟晓站起身来,一个猛子扎进河水,很快就不见了踪影。

    江源大惊,立刻跳入河水中寻找她。可是,他哪里比得上从小游泳的孟晓水性好?下得河水中,又无法看清楚水底的情况,只得用手乱摸,可是摸了半天,也没有摸到半个人。

    其时,孟晓已经咬着牙忍住冰冷刺骨的感觉向着上游奋力划动双臂了。她已经想好了,他们一定会以为自己是畏罪自杀跳了河,而没有人知道自己会游泳。这也就是说,即便是贺清风想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也一定是到下游去寻找。所以,自己来到上游,应该是安全的。

    江源从水里爬出来,跑回去禀告:“王爷,属下该死,孟姑娘跳进河里,不见了。”

    看着浑身水淋淋的江源,贺清风怒发冲冠:“一个女人你都看不住!”

    也来不及说别的,带着人匆匆赶到河边。

    河水已经平静如初,仿佛什么事也没发生,依旧波澜不惊,缓缓流淌。

    贺清风一挥手:“都下去给本王找!”

    孙子曦懊悔地肠子都青了。心想自己这是在做什么?那么可怜的一个女子,就这样因为自己的自以为是,被逼得跳了河。

    于是自告奋勇道:“王爷,我的水性很好,让我下去找吧。”

    说完不等贺清风同意还是不同意,脱掉外面的袍子,“扑通”一声跳进了河水。

    贺清风怒骂侍卫们:“你们都愣在那里干什么?孙公子一个人能找到吗?”

    侍卫们只得接二连三跳进水里,盲目地寻找着已经不在这片水域的孟晓。

    过了很长时间,孙子曦第一个上了岸,疲惫不堪地摇摇头:“王爷,根本找不到啊!”

    江源低声道:“王爷,会不会孟姑娘已经……”

    贺清风转过脸,狠狠瞪了他一眼。江源吓得赶紧闭上了嘴。

    又过了一会儿,侍卫们也纷纷上了岸:“王爷,真的找不到了。”

    贺清风只觉得眼前一黑,差点儿栽倒。

    他努力站稳,喃喃地说:“晓儿,这是为什么?难道你宁愿一死,也不肯跟我解释清楚这一切吗?”

    孙子曦一面拧着衣服上的水,一面说:“王爷,也许孟姑娘已经被河水冲走了。”

    贺清风用一只手捂住了胸口,一低头,竟然吐出了一口鲜红的血。

    “王爷!”

    孙子曦与江源等人失声叫道。

第八十四章 内疚

    孟晓拼尽全力,终于在自己认为安全的地方游上了岸,一阵冷风吹来,她不禁打了个哆嗦,赶紧找到一个隐蔽的树丛,将湿透了的衣服脱下来,使劲儿拧着上面的水。虽然包袱里带了换洗衣裳,可是,一样也是湿淋淋的了。又没有火石,再说太阳也不行,根本没法办法点火。所以孟晓只能重新穿上拧干了水的衣服,向远处袅袅升起的炊烟走过去,以期能求得一点帮助。

    一个正在做饭的老大娘看见了狼狈不堪的孟晓,不觉惊叫一声。

    孟晓赶忙解释:“这位大娘,你别害怕,我是从那边的河里游上来的,想在您这里烤烤衣服,再讨一碗热水喝,可以吗?”突然想起那钱袋还在自己身上,又拿出一锭银子,“喏,这个,就算是酬谢吧。”

    老大娘摆了摆手:“不要给我这个,你只不过是烤烤火喝碗水,我不能收你的银子。不过,”满腹狐疑的看着孟晓,“你是从哪里来的啊?为什么好端端的,会从河里游上来?”

    表情很有些警惕。

    孟晓只得瞎诌:“大娘,我是逃婚出来的,我后妈要把我嫁给一个五十多岁的跛子,我不愿意,所以就……”

    “哦——”老大娘仿佛明白了,“怪可怜的。你后妈真是心狠啊,你这么年轻,她竟然忍心把你嫁给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头儿?”

    孟晓接着胡编乱造:“因为那个人家里有些钱财,给了我后妈很多聘礼。”

    老大娘愤愤道:“太不像话了!这不是卖女儿吗?就算是后妈,也不能这样做啊,这要天打雷劈的。姑娘,我领你去灶房,先把衣服烤干吧。刚好,我也是一个人,你要不嫌弃,就留在这里吃顿饭吧。”

    孟晓感动地差点儿痛哭流涕。真是天无绝人之路啊,居然遇到了好人,还有现成的饭吃。

    烤干了衣服,孟晓和老大娘坐在灶房里吃饭。

    孟晓问道:“大娘,你怎么一个人住在这里啊?你的孩子们呢?”

    老大娘笑道:“都分家了。都多嫌我这老太婆,不愿意和我住在一起。”

    孟晓没再说什么,只是夸赞老大娘做的饭菜香甜可口。老大娘很是高兴:“觉得好吃就多吃一点,我每天一个人,也没什么胃口,有个人陪我一起吃饭,我求知不得呢。”

    孟晓透过灶房的门看了看这个小小的院落。院子很旧,可收拾得干净整齐,箩筐等杂物,都码放地井井有条。再看老大娘,衣服都是粗布的,但浆洗得干净笔挺,一看,这老大娘就是个利索人。孟晓忽然产生了一种冲动,那就是在这个安静的小村子里住下来,和这位慈祥的老大娘相依为命。

    可是,也是只一种冲动的想法罢了。孟晓知道,自己不能连累这位好心的老大娘。自己一天不离开金枫国,贺清风就会找到自己,而到时候,盛怒之下的他,会不会给老大娘安一个拐带人口或者私藏刺客的罪名呢?

    于是,孟晓烘干了衣服,吃了顿饱饭,向老大娘告辞。老大娘很是诧异:“姑娘,是不是嫌我这里不好啊?为什么不多住几天?再说了,你是逃婚出来的,你后妈和那个老头儿,会轻易放过你吗?”

    孟晓笑了笑:“可是,我住在这里会连累你的。如果他们想把我抓回去,那么也会对你不客气的。”

    老大娘唏嘘道:“真是可怜啊。”

    孟晓心想,也许老大娘也是在感慨她自己吧。这么大年纪,孤零零一个人住着,落寞的心情,想都能想象得到。

    老大娘给孟晓拿了很多干粮,让她路上吃。孟晓想了想,又问:“大娘,你这里有没有不穿的旧衣服啊,能不能给我几件?我穿着自己的衣服,怕被他们认出来。”

    老大娘忙说:“有!有!都是我年轻时候穿过的,还有几件儿媳妇们嫌不好留下的,你要是用得着,就都拿去吧。”

    孟晓挑了几件适合自己身材的,放进老大娘给她的包袱里,告辞了。

    趁老大娘翻箱倒柜找衣裳的时候,孟晓悄悄在她的枕头底下放了五十两银子,算作是报答老大娘对自己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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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孟晓用老大娘给的衣服,将自己装扮成了一个地道的村姑,行走在去往溧水国的路上。

    她只有一件事情弄不明白,那就是,孙公子为什么要出卖自己?那个拦着她不让她走出竹林寺大门的小和尚,显然是有人交代过他,而这个交代的人,肯定是孙公子无疑。但是,这个孙公子,与自己从不相识,前面还对自己万分热心,为什么后来要去向贺清风告密?孟晓肯定,就是孙公子向贺清风告的密。否则,江源怎么会知道自己在竹林寺?

    孟晓想破了脑袋,也没想到孙公子这么做的理由和目的。因为她并不知道孙子曦与贺清风十多年的好友,也不知道孙子曦曾经救过谨太妃一命,她更不知道,孙子曦与东盛王府的关系是多么的亲密,谨太妃几乎是把他当做自己的第二个儿子在对待。

    不过据孟晓初步判断,那个孙公子,八成是把自己当做了刺客,想藉此结识和巴结贺清风。其实,据孟晓观察,孙公子总是一副不羁的样子,似乎不是那种利欲熏心的小人,可这种事情,谁又能说得准呢?一个人的内心,也并不都能从外表判断出来。

    孟晓甩了甩头,将这些念头抛开。不管怎么说,现在这些与她都毫无关系了,她现在最需要做的就是,赶快离开金枫国。

    但是。

    孟晓突然停住了脚步。

    那个孙公子,既然去向贺清风告密,那么,他一定会告诉贺清风,自己是想去东边那些国家的。贺清风会不会怕人在金枫国的国界处守株待兔呢?要是那样,自己这一去,岂不是自投罗网?

    孟晓犹豫了。但是,现在的她,又能去哪里呢?

    孟晓陷入了两难之中。

    思虑了好长时间,孟晓决定,还是先不要去冒这个险了。最危险的地方局势最安全的地方,索性先回到潞州城中,就住在东盛王府附近,说不定反而能安全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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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子曦对孟晓的这件事情,感到非常抱歉。事已至此,他只是后悔没有早一点将自己那天深夜听到的那两个女人的对话告诉贺清风。如今出了这样的事情,再告诉贺清风,还有什么用呢?说不定,贺清风会怀疑这都是他编造出来的。

    孙子曦懊恼不已。本来,他根本没有兴趣卷入这样乌七八糟的事情,他从小就反感这样的事情,可是,却因为一时的好心,给自己引来了无穷的麻烦。虽然贺清风和谨太妃丝毫没有责怪他的意思,他们也知道,孙子曦又没有见过孟晓,而且,他也不大可能将大街上邂逅的一个女子与王府侍妾联系起来,可孙子曦还是感到非常抱歉。一方面对贺清风抱歉,另一方面,也对孟晓抱歉。

    于是,孙子曦找了一个机会,特意到竹林寺后面,顺着那条小河,往下游走,期望能找到孟晓的踪影。其实前面贺清风早就派人顺着下游找了个遍,将河底的每一块石头都摸了一遍,可是一无所获。他们根本没有想到,孟晓没有被水冲到下游,而是自己游到上游去了。

    孙子曦的想法与贺清风一样,根本没想到孟晓会游泳,而且水性还那么好,他是唯恐贺清风的人找的不仔细,万一有遗漏的地方,所以自己特意将下游三十里以内的地方游了一个来回。结果依然如故,根本不见孟晓的踪影。

    孙子曦不敢相信,才那么短的一点时间,而且这河水不是很急,孟晓就会被冲到三十里以外的地方去。看看天色已晚,孙子曦决定,第二天再来,接着三十里处再往下游去寻找,一定要见到孟晓,不管她是或者还是死了。

    而且,孙子曦还托付竹林寺那个小和尚,让他找些人,在沿岸问询,看看有没有人捞起来一个女子。

    小和尚也颇觉遗憾,双手合十:“阿弥陀佛。那位女施主,如果真的遭遇不幸,那就请佛祖保佑她早些托生吧。孙公子放心好了,我会找很多人去找那位女施主的,不管结果如何,我都会给你一个回音。”

    “那就有劳静心小师父了。”孙子曦无奈道,“你也知道,孟姑娘是王爷的侍妾,我太热心了也不好。可是,这件事情毕竟和我也有关系,孟姑娘投河,我也很内疚,这总是一条人命啊。静心小师父,就拜托你了。”

    静心依然双手合十,念了一句:“阿弥陀佛——”

    孙子曦落寞地走了。他不明白事情为什么会弄到这步田地。起初,他只是出于好心帮助孟晓,后来,也是替贺清风担忧才不惜做了个背地里告密的小人。但是,却伤害了一条无辜的性命。孟晓也真够不幸的了,被人害的失去了骨肉,紧接着又命丧黄泉。

    孙子曦抬头看看天空,长叹了一声,奢望孟晓没有淹死,而是被好心人救了起来。

    也许这样,他的心里会好受一些。

第八十五章 报复

    从潞州一直往东,有一条平坦宽阔的官道,顺着这条官道再往东走,就可以到达金枫国东边的那些小国家,也就是说,这条官道,是通往东边任何一个国家的必经之路。那些小国家的确很小,有的国家甚至只有一两万人口,不过由于气候温润、物产丰富,所以这些国家过得很是富足,并且颇有些向外扩张的意思。其中的东越国和青枝国国力最为强盛,他们经常蠢蠢欲动,发动战争,试图抢夺金枫国的土地,但是,由于金枫国顽强抵抗,所以他们并没有占到什么便宜。

    而现在,正如孟晓所预料的那样,贺清风根据孙子曦提供的情况,派人守住了那条官道,几乎是三步一岗、五步一哨,就是为了防止孟晓逃到别的国家去。

    只是他们没有想到,孟晓暂时放弃了这个计划,所以,他们一连守了五六天,连孟晓的影子都没看着。

    贺清风不由得焦躁起来。可是,为了找到孟晓,他已经将整个潞州城翻了个底儿朝天,对此,何志权颇有意见,认为他小题大做。尽管很可能东盛王府真的混进了刺客,可贺清风最终不是也没事儿吗?干嘛为了他一个人就闹得整个潞州城都不得安宁?还不是仗着自己是王爷就为所欲为吗?

    何志权找了个机会,当着一众大小官员的面,暗暗讽刺了贺清风的这个举动,将贺清风气个半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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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那天何志权和潞州守将王元均请贺清风来,是要商议对付东越国的事情。因为东越国已经开始骚扰边境,而王元均的兵力一直都不是很强,已经向朝廷送了奏报,希望朝廷增援些兵马。可太后姜玉容和皇帝贺龙吟都认为,东边那些小国家都没什么可以顾虑的,与地处中原的金枫国简直无法相比,所以没有理会王元均,并且告诉他,潞州是东盛王的封地,他有责任守护好这个地方,因此,要是有什么事,就去找东盛王好了。王元均看了朝廷的批复,不觉连连摇头,他认为,朝廷太大意了。有的时候,小国家并不一定就是弱国的代名词,就像那一年,东越国差一点儿将潞州夺了过去,要不是先皇当机立断派贺清风前来,那么东越国可以一直打到京城去。

    王元均无奈之下,只得找何志权商议,建议召集地方官员,再请来贺清风,好好商议一下御敌的大事。

    可是何志权呢,也和太后姜玉容想的差不多,认为东越国没有那么厉害,王元均只不过是自己吓自己罢了。而且,上一次不是贺清风把东越国打败了吗?这一次,如果东越国还有侵略之意,那么还让贺清风出马就是了,根本用不着大惊小怪。

    王元均十分生气。作为一员武将,他很清楚,贺清风的兵力远不如从前,已经被太后和皇上削减掉了不少。如今的东盛王,和先皇在世的时候已经无法相比了,手里的军权少得可怜,人马也不多,而东越国这几年一直都在养精蓄锐秣马厉兵,对金枫国大片的肥沃土地虎视眈眈。据王元均得到的可靠消息,东越国现在拥有的正规军队,比五年前增加了整整三倍,这还不算民间的一些武装组织。在这种情况下,贺清风即使是军事天才,手里没有人马,打算像五年前那样一举获胜,几乎是不可能的。

    当时,贺清风还没有到,王元均就先跟何志权谈了自己的想法,并请何志权再给朝廷送一封奏折,说明这里的情况,请朝廷早作打算,以免到时候措手不及。王元均的想法是,何志权是皇帝的舅子哥,他的妹妹在皇上面前很得宠,所以,他说话,比自己这个普通的守将说话,也许会更加管用。

    可没想到何志权根本就不理会那一套,还对他冷言讽刺了几句,气得王元均直瞪眼。王元均是个武将,没有那么多心眼子,嘴巴也比较笨,受了何志权几句抢白,坐在那里生闷气。

    过了一会儿,贺清风到了。

    何志权一直没有忘记上一次贺清风当着钦差大臣的面给自己的难堪,看见贺清风一露面,立刻不冷不热地说:“原来是王爷大驾光临啊,下官有失远迎,恕罪,恕罪。”

    贺清风十分讨厌何志权的这副嘴脸,可因为知道今天来是要商议大事,所以不想和他计较,只是开门见山,问今天议事的主题是什么。

    王元均拱手道:“王爷,东越国这几年来一直都在秣马厉兵、蓄势待发,试图再次侵略我金枫国,我等镇守潞州,理应为朝廷分忧,可是朝廷始终不将东越国放在眼里,所以,今天请王爷来,就是要商议一个完全之策,以免到时候东越国真的侵入,我们手忙脚乱。”

    贺清风点头道:“嗯,这的确是件大事。东越国对我们一直都虎视眈眈,我们绝对不能大意。只是本王如今兵权削减,实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啊。所以,本王的意思是,立刻向朝廷送去奏报,请朝廷早作准备。”

    王元均一脸愁容:“已经发过奏报了,可朝廷不把东越国当回事儿,说只要下官与王爷联手,就足以将东越国抵挡在潞州之外。”

    贺清风正要说话,何志权不阴不阳地开口了:“王将军,本官劝你还是不要麻烦王爷了。”

    王元均不明白:“为什么啊?”

    何志权冷声道:“王爷自己的府里混进了刺客都捉拿不到,你还指望他抵御外敌?真是太可笑了。你没见这几天,为了搜到那个刺客,王爷将潞州都快挖了一遍,可是结果呢?连个刺客的影子都没有见着。”

    贺清风怒道:“何大人这话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何志权丝毫不害怕贺清风,“下官只是在讲述最近发生在潞州的一桩大事而已。”环顾众官员,“诸位大人说说看,东盛王府居然混进了来路不明的的刺客,而且,这刺客刺杀东盛王不成,居然在东盛王府如此严密的守卫下逃跑了,这,是不是算做一件大事呢?”

    其他前来议事的官员什么也不敢说,也不敢露出任何表情,只是暗自捏了一把汗,担心贺清风一怒之下会狠狠教训一顿何志权。贺清风的暴脾气是出了名的,只不过这两年因为先皇去世,收敛了不少,否则,依着他以前在京城时候的做派,杀了何志权也未可知呢。

    其实,他们也看不上何志权的某些做法和趾高气扬的架势,不就是妹妹在宫里当娘娘吗?靠着裙带关系,有什么好得意的?可是,大家敢怒不敢言,更不敢与贺清风走得太近。

    果然,贺清风动怒了,上前一把揪住何志权的领子,将三块豆腐干高的何志权悬空提了起来:“你胡说什么?”

    何志权知道贺清风不敢将自己怎么样,直着嗓子嚷道:“难道下官说错了吗?这几天,东盛王府管辖之下所有的军队都在搜捕那个刺客,真不知是刺客太厉害了呢,还是王府太无能了!”

    贺清风用喷火的双眼怒视着何志权,真想将这个小人的脖子捏个粉碎。

    可是,他知道,自己不能那么做。如果真的那样做了,会终于给朝廷一个将自己治罪的理由,而那个理由,正是姜玉容期盼多年的。

    他不能因小失大。

    其他官员见此情形,也纷纷劝阻道:“王爷,千万要冷静啊,不要意气用事。”

    尤其是王元均,以前在京城的时候,与贺清风私交甚好。他不停地向贺清风使眼色,意思是大事要紧,不要为了这个小人搭上自己。

    贺清风明白他的意思,慢慢将何志权放在了地上。

    何志权其实也吓得够呛,虽然知道贺清风没有那么冲动,可万一呢?自己这条命没了岂不可惜?妹妹已经怀了龙种,以后,会给他这个做哥哥的带来很多荣华富贵,他不能还没有在享受到这些荣华富贵的时候就这么死了。

    在众官员的劝说下,贺清风的怒气渐渐平息,开始商讨正事儿。虽然何志权不同意给朝廷增添麻烦,而且坚持东越国没有他们说得那么厉害,可因为其他官员都同意王元均和贺清风的意见,所以他好好思谋了一下,认为还是以防万一的好。如果东越国真的发动战争,自己作为潞州地方官员,也是有责任御敌的,到时候如果贺清风与王元均真的无法阻止侵略,那么他何志权的性命,首先就没有保证。因此,何志权终于同意给朝廷送一封加急奏报,请求朝廷派兵增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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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贺清风一想到何志权的冷嘲热讽,就越发痛恨孟晓,都是因为这个女人,自己才会这么颜面扫地。还好,幸亏母亲说不要声张丢了侍妾,而是声称捉拿刺客,否则,那个何志权,还不知道会说出什么难听的话来呢。

    愤怒的贺清风站在孟晓的房间里,看着几乎被席卷一空的金银珠宝,咬牙切齿地发誓:“孟晓,本王一定要找到你,一定要问个清楚,你为什么要这样对待本王!”

第八十六章 藏身青楼

    孟晓并没有亲眼看见贺清风震怒的样子,可心里非常清楚,如果被他捉了回去,会有什么样的下场。

    她将自己安排在了潞州城内的一家妓院里,因为这个地方,东盛王府的人是不会来的,贺清风不会来,谨太妃、叶婉柔和那些侍妾更不会来,至于下人们,孟晓更加能打包票,因为东盛王府的规矩,任何下人都不许逛妓院,如果让主子知道,一定会打断双腿。因此,东盛王府的男性下人们,不管年龄大小,都与妓院绝缘。东盛王府立这个规矩,并不是要干涉下人们的私生活,而是害怕下人们将妓院里那些乱七八糟的疾病和习性带到王府里来,否则的话,堂堂东盛王府,成了什么地方了?

    所以,孟晓选择了妓院。

    当然,她并不是要去妓院做头牌什么的,而是将自己画得非常丑陋,对老鸨说,自己父母双亡,求她收留自己,给一口饭吃就行。

    老鸨当时笑得牙都快掉了。她明告诉孟晓,妓院不养闲人,特别是年轻的女孩子,如果没有姿色,那就别想在这里混饭吃。

    “你当我这醉春楼是什么地方啊?善堂吗?”老鸨这样嘲笑着孟晓。

    可是孟晓说:“大娘,我不白吃白住,我不怕吃苦,烧水劈柴做饭,什么都可以做,只求有个地方遮风挡雨,能一天三顿吃到饱饭。”

    刚好醉春楼缺一个粗使丫头,旁边的人劝老鸨:“余妈妈,这孩子也怪可怜的,就算在她身上赚不了大钱,可也不会损失什么,你就当成做善事,收留了她吧。”

    余妈妈看着眼前长相丑陋的孟晓,想起了最近遇见的一件怪事儿。

    一个月前,这里的一位当红姑娘紫嫣不知为什么,竟然看上了一个穷出生,还非要嫁给人家,可是这个穷书生,是拿不出银子来为她赎身的。可人家两个情投意合,早已私定终身,紫嫣与那书生约定好了,紫嫣在这里等他,书生则发奋读书,参加明年的科考,如果高中,一定将紫嫣娶回家做夫人。于是,紫嫣从此不再接客,弄得余妈妈愤怒不已,因为这得损失多少银子啊!打也打了,骂也骂了,可紫嫣姑娘就是不为所动,还说,如果她逼得紧,自己就跳楼。这余妈妈一生气,就将她关进了黑屋子,还威胁她,如果一意孤行,就用“猫刑”来伺候她。

    所谓猫刑,是妓院行当经常采用的一种摧残女性的刑罚。将一只猫放进女人的裤子里,再将腰带和裤腿扎紧,最好再拿一盘鱼,放在外面诱惑猫。最后,女人裤子里的猫,会将所触到的皮肉抓个稀烂。

    当然,醉春楼的余妈妈只是这样吓唬吓唬紫嫣,其实,她并不打算真的这么残忍。可是紫嫣听了她的威胁吓得不得了,以为自己真的要厄运当头了。刚好那两天,在厨房里做粗活的一个半大淘气小子不知从哪儿抱来两只流浪猫,给它们喂食,也用它们来抓老鼠。有一次,这淘气小子在院子里逗着两只猫玩儿,恰好被紫嫣从黑屋子那巴掌大的窗口看见,立刻吓得半死,以为余妈妈终于要对自己动手了。

    紫嫣姑娘想来想去,觉得自己既不能辜负对书生的承诺,可也受不了猫刑的残酷,于是将心一横,悬梁自尽了。

    余妈妈痛失一棵摇钱树,当时哭天抢地,痛骂那个书生是个害人精。她也并不知道是那两只流浪猫引发了紫嫣的必死之心,以为是自己逼死了她,心里十分害怕。古代人,都很迷信,这余妈妈于是烧了很多纸钱,恳请紫嫣的灵魂赶紧去投胎,不要来找自己麻烦。

    但是,不知道是纸钱烧得不够多,还是紫嫣的怨气太重,余妈妈这些日子以来,总是睡不好觉,一合上眼,就会看见紫嫣伸长舌头的吊死鬼模样,吓得每每从梦中惊醒。去竹林寺拜了佛祖,又求了一支签。竹林寺的方丈解签的时候,也没提到冤魂之类,只是说要她多做善事。于是,余妈妈从寺院回来之后,狠狠心,向街上的乞丐布施了很多铜钱,并在竹林寺捐了一盏酥油灯。

    情况似乎好了一点,噩梦的频次从每天晚上数次下降到了隔两三天一次。余妈妈私下揣摩,这是不是因为自己善事做得不够呢?

    所以,面对孟晓的恳求,她点了点头:“嗯,好吧。不过咱们丑话可说在前头,你在这里尽管吃住,可我不会给你工钱的。”

    孟晓作出感激涕零的样子:“多谢余妈妈,我不要工钱,只要吃饱饭穿暖衣就行。可是,我也有个条件。”

    余妈妈一瞪眼:“什么?你还有条件?”

    孟晓笑了:“余妈妈不要着急么。我的条件不过分,只是要个自由之身。如果有一天我不想在你这里做工了,我可以随时走人。”

    余妈妈松了一口气:“可以可以,若是你先嫌这里不好,随时可以走人,只是不许带走这里一针一线。”

    “那是自然。这个,我明白的。”

    就这样,孟晓在醉春楼安下身来,等待逃离潞州的时机。

    余妈妈又叫孟晓将脸遮起来,因为醉春楼的女子,虽不至于各个貌若天仙,可也没有丑得这样吓人的。这个提议,正中孟晓下怀,她顺理成章地找了一块黑纱,将自己的头和脸蒙了起来,看上去有点儿像阿拉伯的老年妇女,开始了自己粗使丫头的生涯。

    ………………………………………………………………………………………………….

    可是孟晓忽略了一个人,那就是孙子曦。

    东盛王府的任何人都不会来妓院,可是孙子曦没有这个限制,他又不是王府的人。当然,他只是来妓院里喝酒听曲儿,也和女孩子们开开玩笑,高兴了,给几个看得上眼的买些胭脂水粉首饰鞋袜什么的,却从来不与任何一个女子有肌肤之亲。孙子曦从小被祖母灌输过一个理念,那就是,妓院里的女人都不是什么好货色,虽然她们一个个看上去艳丽无比,可实际上极其肮脏,不仅身体肮脏,心灵更是龌龊。孙子曦的祖母之所以如此痛恨青楼女子,是因为孙子曦的祖父年轻时荒唐过一阵子,竟然将一个青楼女子带回家中,欲纳为妾。孙子曦的祖母气愤不过,请了族中长辈出面,施加压力,终于将那个“骚狐狸”赶出了家门,并且迫使孙子曦的祖父写下了保证书,保证今后不再去妓院。

    成年之后的孙子曦,虽然觉得青楼女子并不全都是肮脏龌龊的,可也知道,自己对她们,只能逢场作戏而不可认真。再加上到了孙百万那一辈,孙家生意蒸蒸日上,在京城也算是有头有脸的大户,孙百万对儿子们严格教导,以免他们重蹈其祖父的覆辙,丢了孙家祖宗的脸。因此,孙子曦在京城是绝对不敢逛妓院的,但是到了外面,就由着自己来了。只是他不会对那些青楼女子付出一丁点儿真心,从来都是嘻嘻哈哈,只为穷开心罢了。

    因此,孙子曦对于潞州城里的妓院,还是比较熟悉的。他知道,哪家的头牌弹得一手好琵琶,也知道,哪家的姑娘舞姿绝妙。

    这一天,孙子曦因为始终得不到孟晓的下落而烦闷不已,有些失魂落魄地走在街上。他不想回东盛王府,因为他觉得愧对贺清风。而且,他痛悔自己失去了告向贺清风说明孟晓小产真相的最佳机会。那时候,他只是不想卷进别人的家务事,现在,则是自己都觉得说出来很可笑。如果他现在跟贺清风说,我听到你家里两个女人说,她们伪造了两封密信陷害孟晓,并且设计令她小产,那么,贺清风一定会问自己,你为什么不早说?说不定,还会怀疑自己在撒谎和撒谎的动机呢,而且,他也不一定相信自己是因为喝多了酒走错了路才听到了那些话……

    忽然,身后有人拍他的肩膀:“孙公子,别来无恙啊!”

    孙子曦因为正在专心想事情,冷不防被这一拍,吓了一大跳,回头一看,原来是秦老板。

    孙子曦立刻不满道:“你这是做什么?吓死我了。”

    秦老板有些委屈:“这大白天的,我跟你打一声招呼,你害怕什么?”

    孙子曦道歉:“不好意思啊秦兄,我只是心情有些不大好,不是针对你。”

    秦老板是个大大咧咧的人,根本不计较,反而关切地问:“心情不好?出什么事了?是不是被醉春楼的红莲姑娘给甩了?”

    秦老板纯粹是在开玩笑,他知道,孙子曦从不胡来。

    孙子曦拉下脸来:“秦兄,不要拿我穷开心了,我心里烦得很。”

    “嗨!什么事儿值得你烦成这样?”秦老板很不以为然,“对了,醉春楼的红莲姑娘明天庆生,说是要献舞两个时辰啊。哎呀,红莲姑娘的舞姿,真是难得一见啊。”秦老板边摇晃着脑袋边咂舌叹道,“要是搁在平时,若是不花上个一百两银子,那是根本无缘得见红脸的姑娘那曼妙的舞姿的。不过这醉春楼的余妈妈也怪了,平日里小气的要死,恨不能跨一下她的门槛就收你十两银子,可今儿不知怎么了,这么大方,居然免费请大家欣赏红莲姑娘跳舞。嘿嘿,明天我一定要去。你去不去啊?”

    孙子曦浑浑噩噩的:“唔,不去,没心情。”

    “怎么这么不给面子啊?”秦老板很想让孙子曦给自己做伴,因为他的娘子是不高兴他去看什么妓女跳舞的,可是如果有了孙公子的陪伴,两个人一起去,那就好开口了。他可以跟娘子说,只是去看个热闹。而且醉春楼的余妈妈已经放出话来,届时会有茶点和水果招待大家,秦老板一算,根本不用花银子,反正不在她那里吃饭,看过红莲姑娘跳舞之后,就和孙子曦回家吃饭。

第八十七章 死不瞑目

    醉春楼的余妈妈之所以这么大方,肯让那些对红莲姑娘觊觎已久的臭男人们免费欣赏她的舞姿,是因为她觉得自己有必要舍些钱财来消灾。她自己心里也明白,做了这个行当,眼里只有银子,并且为此而做了不少恶事,恐怕连菩萨都不肯保佑她。想来想去,她打算借头牌姑娘红莲的十八岁生日之机举办一场盛大的活动,邀请客人们免费欣赏红莲的舞姿,并赠送茶点瓜果,这样,一来可以舍财消灾,这二来么,也能借客人们旺盛的阳气祛祛醉春楼的邪祟。

    所以,虽然一想到花那么多银子,心里像刀割一样,可余妈妈还是着手去办了。

    一天时间很快就过去了,第二天早上,秦老板到竹林寺强行将无精打采的孙子曦拉了出来,非要他陪自己去醉春楼。孙子曦也是百无聊赖,心想反正孟晓是找不到了,倒不如去看看热闹散散心。

    于是两人结伴而来,找了一个离舞台很近的空位置坐下,一面品着丫鬟端上来的茶,一面耐心等候红莲姑娘惊艳登场。

    孙子曦无聊地左顾右盼,忽然,看见贵宾席上坐着一位中年男子,虽然穿着很是朴素,可他一眼就认了出来,这是东盛王贺清风。

    孙子曦十分吃惊,不明白贺清风为什么会自己坏了东盛王府的规矩,跑到青楼来看什么头牌姑娘跳舞。而且,他也不是那样的人啊。在孙子曦的记忆中,贺清风从来不去青楼。

    贺清风并没有发现孙子曦,这些天,孙子曦说是要听竹林寺的方丈讲经,好几天都没回王府里住了。因为找不到孟晓,贺清风烦躁不已,做什么都没有心思,甚至连枯鹰涧训练军队的事情都不想理会。凝云寺的明慧方丈已经托人送了好几封信到给他,让他多多关注一下枯鹰涧,而且购买兵器的事情也有了些眉目,可是贺清风置若罔闻。明慧方丈暗自担忧,只得自己先去办理。

    谨太妃知道儿子舍不下孟晓,心里十分气恼,可是仍然尽量说服自己,孟晓已经死了,这不就是最好的结局吗?既然这个女人已经死了,那么不管贺清风多么放不下她,最终也会明白过来的。谨太妃十分了解自己的儿子,贺清风之所以整日萎靡不振,除了思念孟晓之外,主要是想不通孟晓为什么会私自逃跑。

    而且随着孟晓的失踪和疑似死讯,关于从黎雨萍那里搜出封密信以及孟晓小产的事情。谨太妃也不是那么想追究了。查出真相来又能如何?眼下最重要的,是保护好叶婉柔的孩子,绝不能给那些蛇蝎心肠的女人伤害叶婉柔的机会。

    至于黎雨萍,谨太妃已经同意了她的请求,赏她一个全尸,并且将她的尸体运回家乡埋葬。

    黎雨萍终于放下了一直悬着的心。

    景蓝前来祝贺她,同时告诉她,已经安排好了一切事宜,假死的药水也准备好了,到时候,她会向贺清风和谨太妃请求,由她来对黎雨萍行刑,到时候,她将毒酒换过,给黎雨萍灌下假死药水,再买通运送尸首的人,在离开潞州后,神不知鬼不觉将她救转过来。

    黎雨萍思索再三,认为景蓝的计划可谓尽善尽美,就将一切都将给了她去打理。

    隔了两天,谨太妃赏赐的毒酒由景蓝亲手送来,黎雨萍丝毫没有怀疑,端起金樽,一饮而尽。

    刚开始,并没有什么反应,因为景蓝事先说过,那种假死的药水发作比较慢。

    景蓝嘱咐她到了家乡后要一切小心,然后领着监督行刑的侍卫和婆子们走了。

    可是黎雨萍觉得不对劲儿,为什么这么难受,五脏六腑就像是被炽烈的滚油烧沸了一样,在腹中翻腾不已。

    她慌乱起来,拉住铃儿的手,求她去找景蓝。她要问景蓝,这假死的药水怎么和真的毒酒一样,简直像是要命了一般。

    可是还没等铃儿走到望月轩,黎雨萍就怀着对家乡的无限怀念和向往死了。七窍流血,五官狰狞。

    临死之前,她终于明白了一件事,那就是,景蓝根本没有那所谓的假死药水,也没有将谨太妃所赐的毒酒掉包。她喝下去的,正是货真价实的毒酒。

    就在临死的那一瞬间,她什么都明白了,可也什么都来不及了。她甚至没有机会留下让贺清风发现景蓝用心之毒的任何证据。她本来想写下点儿什么,可是已经太迟了,她不甘地抓起一支笔,却已经什么也看不见。最后,她紧紧握着那支笔,那支写过两封陷害孟晓的密信的笔,怒睁着双目,死去了。

    与此同时,铃儿正在哭求:“景姑娘,您就去看看我家主子吧,她喝了您给的药水,怎么好像快要不行了?”

    景蓝温和地看着她:“铃儿,你先别急,起来慢慢说。”

    景蓝早就盘算好了杀人灭口的全盘计划,其中就包括让眼前这个铃儿消失。

    因为要暂时利用黎雨萍,所以她在黎雨萍那里所说的话,所做的事情,都瞒不过铃儿。而铃儿之所以没有去告密,完全是为了黎雨萍。她也希望,黎雨萍能回到家乡,恢复健康。不知为什么,铃儿对黎雨萍的感情非常深厚,甚至不惜牺牲孟晓来成全黎雨萍的心愿。因为在铃儿看来,黎雨萍比孟晓可怜百倍。不管怎样,孟晓还是得到过王爷宠爱的,曾经被封为侧妃,可是萍姑娘呢?一直在生病,从来没有得到过王爷的垂青。再说了,孟晓是朝廷细作,本就该死。

    对待黎雨萍的忠心,已经使这个本来就没什么心眼儿的女孩子丧失了正常的是非善恶观念。

    景蓝跟着铃儿向畅风园走去。走到半路的时候,景蓝忽然说:“要不,我们还是去请个大夫吧,稳妥一些。”

    铃儿踌躇道:“可是万一被大夫看出我们用了假药怎么办?”

    景蓝说:“这个你不用担心,我们还请于先生,他已经被我买通了,不会说出去的。”

    铃儿一心替黎雨萍着急,点头道:“那好,我这就去。”

    景蓝与铃儿拐到另一条路上,向王府医馆走去。

    从侍妾们住的后院到王府医馆,要经过一个池塘,池塘上面,是一座很漂亮的游廊,游廊曲曲折折,矗立在碧波之上,与池中景物融为一体,非常幽静。

    景蓝早就看好了这一点。

    以前铃儿也很喜欢来这里玩耍休息,尤其喜欢这曲曲折折的游廊。那个时候,孟晓她们还没有来到潞州。

    可这会儿,她恨这条游廊不是直的,于是以最快的速度向前奔跑,想早一点找到大夫。

    景蓝紧紧跟在他她身后,一面四下里张望。

    太好了,一个人都没有。

    “哎呀!”景蓝叫了一声,跌坐在地上。

    铃儿回头:“景姑娘,你怎么了?”

    铃儿急得回来扶她。

    景蓝嘴里咝着凉气:“走得太快,绊了一下。”

    铃儿心里直冒火,心说你什么时候绊倒不好啊,非要挑这个要命的时间。可是嘴上不好说什么,只说:“要不要紧啊?”

    景蓝笑道,一面用眼角余光扫了扫周围,确信没有人:“不妨事,快扶我起来吧,去找大夫要紧。”

    “嗯。”铃儿点点头,伸手去扶景蓝。

    可是景蓝死死抓住了她的手。

    铃儿感到莫名的惊慌:“景姑娘,你这是做什么?”

    景蓝脸上露出了残忍的笑:“做什么?当然是送你去陪你的主子了?”

    “你说什么……”

    铃儿惊骇至极,张了张嘴,似乎明白了一些什么,想质问景蓝,她是不是根本没有给黎雨萍喝什么假死药水,可是什么都来不及了。

    景蓝一手抓着她的胳膊,一手掐住她的脖子,将她推进了池塘。

    铃儿在水里挣扎了几下,很快沉下水底。

    水面恢复了平静,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

    景蓝长出了一口气,整理了一下有些凌乱的衣衫,回到了望月轩。

    ………………………………………………………………………………………………….

    谨太妃并不知道自己家中发生的这一切,只是遵守诺言,也是出于对黎雨萍重病多日的怜悯,派人将她的尸体运回了她的家乡。

    黎雨萍终于回到了家乡,只是,她再也无法看见父母双亲悲痛流泪的双眼,也无法看见弟弟妹妹们哽咽的悲伤。她已经什么都不知道了,只是依然睁着双眼,仿佛在对天空控诉着什么。

    黎家父母都是老实人,虽然觉得女儿像是死不瞑目的样子,可他们并未多想,而且也不敢问王府的人,在他们的印象里,官府的人是万万不能得罪的,哪怕就是有一点点的不敬都不可以。

    王府的侍卫们将黎雨萍放下,又将谨太妃赏赐的一点丧葬费交割给她的父母,就走了。

    自始至终,并没有任何人买通这些侍卫,给黎雨萍喂什么解药,让她重回人间。

    可是谨太妃奇怪的是,黎雨萍死了,可她的侍女铃儿为什么也不见了。她派人将府里找了个遍,可就是找不到这么个大活人。

    一向谨慎的谨太妃觉察出了一丝危险的气息,多年来的宫廷斗争告诉她,一个侍女的失踪,并不是那么简单。

第八十八章 舞会上的意外

    就在谨太妃静下心来考虑铃儿究竟在哪里的时候,醉春楼红莲姑娘的舞蹈表演,隆重开始了。

    红莲姑娘是醉春楼的头牌。

    醉春楼是潞州最有名的青楼。

    红莲姑娘色艺双绝,琴棋书画无所不通,尤其善舞,潞州的男女老少,没有不知道的。当然了,能真正目睹红莲姑娘舞姿的,没几个人,那是要花很大价钱才能看到的。

    红莲姑娘有一个习惯,也可以说是怪癖,那就是她在与客人弹琴、唱歌、下棋、闲谈的时候,都以真面目示人,唯独跳舞的时候,必要轻纱遮面。很多客人非常不满意她的这种做法。客人们都是花了很多银子来看她跳舞的,可她把脸遮上,这算是怎么回事呢?

    有客人恼怒至极讥讽道:“别不是红莲姑娘根本就不会跳舞而找了人替代吧。”

    其他客人也跟着起哄,说要是红莲姑娘不肯把面纱取下来,那他们就认定,跳舞的人根本就不是她。

    余妈妈急了。

    其实余妈妈比客人们更想让红莲姑娘将面纱取下来。可是因为红莲姑娘实在是太出色太优秀了,是醉春楼最大的一棵摇钱树,因此余妈妈不得不对她礼让三分,对于她的一些习惯,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余妈妈心想,反正你给我赚银子就行了。

    可是有那么一天,几个客人也不知是怎么了,也许是喝多了酒,也许是太想知道眼前翩翩起舞的佳人到底是不是红莲姑娘,一个劲儿地吆喝起哄,非要红莲姑娘将面纱取下来。以至于到了最后,气氛都有些尴尬了。

    “你要是不敢摘下面纱,那就说明,你肯定不是红莲!”一个客人打着酒嗝儿,手指几乎戳到了红莲姑娘的鼻子。

    另一个五短身材、暴发户模样的客人也频频点头:“是啊,你要是不舍得去掉挡着脸的那个玩意儿,那本大爷就帮你取掉了。”又露出色迷迷的神情,“难不成,等会儿我们洞房花烛的时候,你还戴着这个劳什子不成?”

    红莲姑娘当时气得要死,因为她是卖艺不卖身的,听见这个矮胖粗短、脑满肥肠的暴发户讲出这样的话来,当时就抽身要走。

    暴发户和其他客人立刻将她团团围住,动手动脚的,而且要摘掉她脸上的面纱。

    一时之间场面失控,那几个客人借着酒劲儿,居然对红莲动手动脚,有两个人还将手伸到了她的衣服里面。

    红莲没有遇见过这样的场面。

    以前,也有对她垂涎三尺的客人,可碍于她卖艺不卖身的规矩和醉春楼的名气与后台,还能以礼相待。可是那天运气实在不好,遇到的几个客人是从外地来的,而且虽然一个个满身罗绮,可浑身上下透露出粗鄙不堪的气息。原本红莲从帘子后面看了一眼,跟余妈妈说不想接待他们,可余妈妈因为那些客人给的银子太多了,就极力说服红莲,跳一支舞就走,所以红莲才答应了。

    可是现在竟然变成了如此混乱的局面。红莲吓坏了,可是逃也逃不掉。

    情急之下,她的丫鬟小荷吹熄了灯。

    那几个正闹在兴头上的客人愣住了,一个个大喊道:“谁把灯熄了?快点亮了!”

    而红莲反应很快,就在客人们大叫着要丫鬟重新点亮灯的时候,逃走了。她对这个房间里的布局非常熟悉。

    等到丫鬟把灯重新点亮的时候,笑容可掬的余妈妈已经出现了,说是红莲姑娘身体不适,改天再来奉陪。客人们当然不干,一个个撸起了袖子开始骂人,但他们哪里能辩得过久经风雨的余妈妈,被余妈妈三言两语就给驳得哑口无言,一个个灰溜溜地走了。

    而余妈妈之所以能容忍红莲对客人不敬,并不是要帮助红莲守身如玉,而是想借机使红莲的名气越来越大,同时身价也越来越高,等到红莲十八九岁的时候,再卖个绝好的价钱。而那几个土包子,余妈妈见得多了,知道他们虽然是暴发户,可没什么家世。要是红莲卖给了这样的人,那以后醉春楼姑娘们的身价就会大打折扣。按照与妈妈的计划,红莲,是要为醉春楼抬高身价的。

    而今天,余妈妈认为,这个机会到来了。她知道,今天一定会有很多达官贵人前来捧场,虽然她花了很所银子,但是,很快就会从红莲身上赚回来的。

    舞会排场很大,二十四个身着鹅黄纱衫的女孩子提着花灯表演了开场舞之后,余妈妈正式宣布,红莲姑娘就要出场了。

    二十四个女孩子慢慢向舞台的两边散开,一身绯红锦缎长裙的红莲出现在舞台后端,缓缓伸出玉藕似的双臂,杨柳般的腰肢也在随着丝竹声轻轻摆动,绯红色的锦缎裙摆缓缓荡漾,撩拨得台下众人心痒难耐。

    照例,红莲姑娘轻纱遮面。

    台下很多客人不满道:“这是怎么回事么?既然诚心请客人来,那就不应该遮上脸。”

    有知道内情的人嘻嘻笑道:“这就是红莲姑娘的与众不同啊!要是都露了出来,你一会儿就都看个精光,那还有什么意思?”

    旁边的客人忍不住大笑。

    红莲姑娘跳的这一曲叫做《国色天香》。

    孟晓作为粗使丫环,今天格外忙碌,因为余妈妈说了,要免费招待客人们茶果点心,于是她一直都得不停地烧开水,累得满头大汗。好在是冬季,一直待在灶房里,也不觉得太热。而且,这次小产后,孟晓总是畏冷,这叫她很郁闷。要知道,在以前,她只是怕热,一点儿都不怕冷。

    可是,灶台前面虽然暖和,但是烟熏火燎的,也挺难受,趁着一锅水还没烧开,孟晓赶紧跑出灶房,透了口气。

    恰好被醉春楼负责管理粗使下人们的周大娘看见。

    看见孟晓站在院子里伸了个大大的懒腰,周大娘立刻冲上来揪住了她的耳朵:“好啊死丫头,你竟敢在这里偷懒!还不滚回去烧你的开水!”

    孟晓急忙甩开了她的手:“周大娘,你干什么啊?刚刚这一锅水还没开呢,我出来一会儿怎么啦?”

    周大娘平时就喜欢欺负人,就连不太受余妈妈待见的几位姑娘,她都敢冷不丁地挖苦几句,别说一个烧火丫头了。而且见孟晓竟敢顶撞自己,更加觉得自己在下人们中间的权威受到了挑战,登时气不打一处来,顺手抄起一把大扫帚,没头没脸地朝着孟晓打过来。

    一边打一边嘴里还嚷着:“怎么?我还说不得你了?你不好好干活,我就可以收拾你。你别跑,看我不把你打得滚地求饶!”

    孟晓早就躲进了灶房里,并且从里面拴上了门。周大娘进不去,用脚踢了几下,可是灶房的门很结实,非但没有踢开,反而把她自己的脚踢得生疼。

    周大娘火冒三丈,喝令一旁看热闹的下人们:“你们给老娘把门撞开!”

    下人们不敢不听她的,可也没有真心想撞门,只是一拥而上做样子。

    可是孟晓很害怕,听见门“砰砰”的响,以为那些人真的是要把门撞开,无奈之下,只得拿了一根柴棒在手里,准备情况不对就和周大娘拼命。

    可是,撞门的声音突然停止了,院里传来了一阵惊慌失措的呼喊。

    “快!快请大夫去!”

    “哎呀!红莲姑娘这是怎么啦?”这是周大娘的声音。

    又是一阵杂沓纷乱的脚步声,一直往楼上去了。

    院里子顿时静了下来。

    孟晓从门缝朝外看了看。

    怎么着?全都走了?

    看样子是正在举办个人舞会的红莲姑娘关键时刻掉链子了。

    那个周大娘,早就将孟晓忘到了九霄云外,屁颠屁颠地跑着上楼,伺候红莲姑娘去了。

    孟晓费力地从门缝里再次瞄了几眼,确信院子里一个人都没有了,这才拉开门栓,走了出来。

    红莲姑娘究竟出了什么意外?

    孟晓有点儿杞人忧天地思索着。是不是扭了脚脖子啊?这大冷天的,又穿那么少的衣服露天跳舞,会导致血液循环不畅,扭伤了关节,也不奇怪。

    突然,又看见余妈妈拽着一身肥肉从楼梯上俯冲下来,大声喊道:“老关呢?老关回来了没有?请没请到大夫呀?”

    一个小厮怯生生地从柴垛后面露出半拉脑袋:“余妈妈,老关还没回来呢。”

    余妈妈一拍大腿,开骂了,主要是骂老关办事不力,这么长时间过去,居然连个大夫都没请到。她不敢骂红莲姑娘,因为还指望着人家继续给自己做摇钱树呢。

    孟晓本来不想理会,反正,这事儿跟她也没什么关系。她抱起双臂,悠闲地靠在墙上,准备看这个肥婆的免费表演。可是,余妈妈的哭骂声实在是太响亮太刺耳了,就像是菜铲子刮着锅底,一下,一下,又一下,毫不留情地折磨着她的神经。

    孟晓实在忍不住了,只得转身回到灶房里去烧水。可是没用。余妈妈的哭骂声变得绵长起来,虽不像刚才那样刺耳,可大有持久不休的势头。

    孟晓实在忍不住了,拉开门走到余妈妈面前:“余妈妈,红莲姑娘到底怎么啦?”

第八十九章 救场

    余妈妈的哭骂声戛然而止,一抬头,却见是这个丑丫头,有些不耐烦:“走走走!烧你的开水去。没看见我这儿心烦呢吗?”

    孟晓嘟囔道:“我只是想知道,红莲姑娘怎么了。”

    孟晓对红莲姑娘很有些好感。这几天在醉春楼,因为她只是个烧火丫环,大家都很瞧不起她,对她吆三喝四的,可是红莲姑娘对她很和气,说话也是笑眯眯的。

    余妈妈一瞪眼:“怎么了?她刚才跳舞跳得好好的,可不知怎的,突然晕倒了。”

    原来不是扭了脚。

    “余妈妈,是不是因为天气太冷的缘故啊?红莲姑娘本来身子单薄,这大冷天的,穿那么少的衣服跳舞,也许是伤风了呢。”

    余妈妈很沮丧地说:“也许是吧。总之啊,我命不好,本想借着这个机会让醉春楼好好扬扬名,可谁想到,人算不如天算,红莲竟然在这个节骨眼儿上晕倒了。”

    孟晓又问:“那么前边的那些客人呢?”

    余妈妈没好气地横了她一眼:“这还用问?都走了一半儿了。”又兀自恨恨地说,“都怨红莲这个不争气的东西,竟然敢在这个时候病倒,这不是要我的命吗?哼!等着瞧吧,有她好看的。”

    余妈妈只是纯粹发泄,可由于平时狠惯了,脸上的表情甚是狰狞,把孟晓吓得够呛。孟晓心想,这个余妈妈,会怎么对付红莲呢?那可是个清纯如水的女孩子呀。美丽温柔,脸上总是挂着淡淡的微笑,不论对谁,都是那么和气。有一次,看见孟晓的手裂了口子,还将自己用的药膏送给她,让她搽手,让孟晓十分感动。

    孟晓十分害怕,余妈妈会像对付那些不听话的姑娘一样对付红莲。虽然来到醉春楼没几天,可孟晓听说了不少这里的恐怖事件,包括猫刑。这里有一个老嬷嬷,是三十年前另一家妓院的头牌姑娘,当年,她亲眼目睹一个不听话的姐妹被老鸨施以猫刑。那个倒霉的姑娘,最后活活疼死了。当时听得孟晓毛骨悚然,以至于看见任何一只猫,都觉得那是邪恶的化身,虽然,她以前——确切地说,是她生前了——曾经十分喜欢猫咪。

    孟晓担心余妈妈会用猫刑来教训胆敢在关键时刻生病的红莲。

    正在替古人担忧,老关终于请来了大夫。

    余妈妈像是看见了救星,赶紧带着大夫上楼。

    孟晓放了不少心,说不定,红莲只是小毛病,这个大夫很快就能将她救醒过来。

    余妈妈和大夫刚上楼,前面就急匆匆跑来一个半大小子,一把拉住老关:“余妈妈呢?”

    老关一指楼上:“在那儿呢。”

    半大小子也不敢上楼去,只是焦急地说:“这可怎么好啊?客人们都炸了锅啦,嚷嚷着要红莲姑娘赶紧出场,要不然,他们说要砸了醉春楼。”

    老关一听也急了,扯开嗓子大喊:“余妈妈,赶紧下来,前边儿不得了啦!”

    余妈妈就像是没有听见,不见下楼来。

    孟晓听见前边传来了瓷器摔碎的声音和很不雅的叫骂声。

    不一会儿,又听见楼上传来了余妈妈更加凄厉的哭骂声:“哎哟我的个天哟——我这是做了什么孽哟——”

    孟晓心里一惊,难道红莲姑娘病重了?

    紧接着又听见一阵霹雳啪啦的声音:“你说?是谁干的?你肚子里究竟是哪个的孽种?赶紧给我从实招来!”

    红莲的哭泣声从楼上传来:“妈妈,你别问了,你就是打死我,我也不会说的……”

    傻子都听明白了,红莲姑娘,怀孕了。一个只卖艺不卖身的青楼女子,竟然怀孕了。而且,还坚决不肯说出孩子的父亲是谁。这么说来,红莲与那个男子,是倾心相爱的。

    孟晓不觉摇摇头。这个傻红莲啊……

    正在感慨,忽然看见余妈妈揪着红莲的头发从楼上冲了下来。

    “你给我继续去跳,既然已经醒过来了,那就给我把今天这场面圆过去。”

    旁边有人劝道:“余妈妈,算了吧,红莲姑娘这副模样,还怎么跳舞呀。”

    “那有什么关系?”余妈妈理直气壮地嚷道,“她不是遮着脸的吗?”

    孟晓注意去看红莲的脸,左边脸颊上面已经赫然五个红红的手指印,显然是余妈妈的手笔。

    红莲不肯去:“余妈妈,我不能去跳了,我已经有了身孕。”

    余妈妈劈手又是一巴掌,立刻,红莲的右边脸颊也出现了五个鲜红的指印。两边还比较对称。

    孟晓倒抽一口冷气,这个余妈妈,真是下得去手啊。平时只听见她对红莲女儿长女儿短的,那口气,比对待亲生女儿还亲热呢。这会儿,竟然像对待仇人似的对待红莲。

    可是挨了打的红莲似乎越发倔强起来:“我不跳!就是不跳!这几年来,我给你挣的银子已经够多的了。”

    余妈妈冷笑:“呵呵,你还有理了?好啊,你不跳,那你也别想留下这个野种,老关,抓一只猫来。”

    这一次,余妈妈不仅仅是吓唬了。上一次对待紫嫣,她的确是只是吓唬,因为紫嫣还没有不识时务到非用这种酷刑的地步。可是今天,红莲不一样。余妈妈知道,红莲仗着自己是头牌,客人们又捧着她,她本身也心高气傲,所以平素很有些傲气,有时候,跟自己这个妈妈都敢顶嘴。余妈妈早就心里不爽了,可看在银子的份儿上,忍了。

    但是,这一次,余妈妈是忍无可忍了。红莲竟然怀孕了,把她的计划全盘打乱了。这还了得。

    气急之下的余妈妈,决定真的动用猫刑了。

    老关听见吩咐,不敢不动,犹犹豫豫地抱来了一只猫。

    余妈妈看着红莲昂头挺胸的样子,愈发来气:“来人,把这个贱人给我绑起来!”

    没人动弹。

    余妈妈的声音提高了八度:“你们都聋了吗?”

    本来,余妈妈是希望红莲给自己求饶的。如果红莲态度好一些,肯认错,那么,余妈妈将会采取另一种方法。

    可是红莲不想认错,更不想求饶,她冷冷地看着余妈妈,目光里甚至有一丝痛恨。

    这样的目光令余妈妈非常下不来台,她狠了狠心,又开口吩咐道:“你们,将她给我抓进去,把裤脚用绳子绑紧咯!”

    众人不得不动了,上前扭住红莲的胳膊。

    红莲又踢又喊:“你们放开我!放开我!”

    孟晓一看傻眼了。怎么,还来真的了?想了想,疾步上前,拦住众人,转头对余妈妈说:“余妈妈,能不能不要这样啊?”

    余妈妈根本不想理睬她:“你赶紧走开,这里没你的事儿。我告诉你,因为红莲的失误,前边的客人已经闹翻天了。”

    大家都静了下来,顿时,传来了前边愈来愈激烈的叫骂声和杂碎东西的声音。

    孟晓将心一横:“余妈妈,我可以代替红莲姑娘去救场。”

    人们都愣住了。

    余妈妈满脸疑惑地看着她:“你?你会跳舞吗?”

    “我会。”孟晓轻声答道,“而且余妈妈,红莲姑娘跳舞的时候不是将脸遮起来的吗?所以,客人们应该不会认出来,我们换了人。”

    余妈妈仍然不相信:“你真会跳舞?”

    孟晓没有说话,只是退后几步,做了几个动作。

    余妈妈眼睛一亮:“还行呀!你是从哪里学来的?”

    孟晓微微一笑:“这个以后再说吧,眼下救场要紧。”

    “对对对!”余妈妈醒悟过来,“来人呀,赶紧替她梳洗打扮!”

    孟晓说:“不用了,我自己会弄,你们把东西给我就行。”

    到了这个时候,余妈妈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了,吩咐红莲的丫鬟将跳舞的衣服鞋子以及胭脂水粉头饰给孟晓。又说:“对了,你跳的什么舞,我先去前边稳住客人。”

    孟晓稍加思索:“《霓裳》。”

    余妈妈和旁边的人惊愕地张大了嘴巴,就连本来哭泣着的红莲,也向她投去了不可思议的目光。

    孟晓说:“都别这么看着我了,我要去准备了。”

    余妈妈再次从惊讶中醒悟过来:“好好好,快去准备。”

    很快,孟晓打扮停当,遮脸的黑纱也换成了七彩的。她刻意用了很多卡子将头发与面纱固定在一起,以免等会儿跳舞的时候面纱滑落。虽然知道贺清风不会来这种地方,可被人发现了真面目也不是好事儿。

    孟晓之所以冒这个险,完全是为了红莲,这个为了心上人宁死不屈的女子。

    孟晓走到舞台上的时候,客人们已经安静了下来,地上摔碎的东西也已经收拾干净。

    余妈妈看见孟晓已经站在舞台后侧,放心地说:“诸位大爷,诸位大爷,刚才,红莲姑娘只是身体稍有不适,而且,因为这下一支舞需要准备的时间也很长,所以呢,诸位久等了。这不,红莲姑娘已经换了装出来了。下面,她要给诸位献上的,是,《霓裳》!”

    坐在贵宾席上的贺清风猛然一惊,以至于手里的茶杯“当啷”一声掉在了地上。

    为什么是《霓裳》?

    为什么偏偏是《霓裳》?

    贺清风只觉得心口疼痛起来,去年,孟晓初来东盛王府的情景,清晰地浮现在眼前。

第九十一章 明的不行来暗的

    听见余妈妈的话,贺清风踌躇着停住了脚步,有些茫然地说:“哦……本……我只是觉得红莲姑娘的舞姿太美了。”

    说完,贺清风慢慢坐回了椅子里面,在这种场合,他不能太引人注目了。

    余妈妈暗暗得意,因为贺清风虽然人坐回了椅子里面,可仍旧目不转睛地看着台上的女子。

    余妈妈心中暗笑,不信你不上钩。

    当下,余妈妈没再说什么,只是吩咐两个丫鬟盯紧贺清风,等到舞会结束,她自有安排。

    一曲《霓裳》终于落幕。

    孟晓今天的表演,就和那天在月神夜总会一样完美。而古代的客人也很热情,赏银子的人不计其数,更有家财万贯的客人,要求与红莲姑娘单独相会。

    这个结局,当然令原本捏了一把汗的余妈妈非常得意,她心想,这个丑丫头,还有两下子么。只是不明白,她为什么面目会那么丑陋,既然那么丑陋,那块胎记,简直是太煞风景了。而且,她为什么会跳《霓裳》这样极不容易学会的舞蹈。要知道,红莲是醉春楼最美丽最聪明的女子,可是从八岁起,学了十年,也没能学会这支舞蹈。而据余妈妈所知,潞州的其他妓院,也没有哪个女子会跳这个舞。余妈妈不由得对这个丑丫头产生了一丝好奇,她究竟是谁?容颜丑陋却又舞姿超凡。不过余妈妈很快将这一点点好奇丢到脑后勺去了,现在,她最要紧的事情,是处理红莲肚子里的那块肉。

    好在,大夫说了,孩子只有一个多月,这么说,堕胎是很容易的了。余妈妈已经向那位大夫求了打胎药,那位大夫经常给青楼女子看病,心知肚明,只说请余妈妈放心,他有祖传秘方,不仅可以安全地打掉胎儿,还能最大限度地保护母亲不受伤害。

    最后一个舞蹈结束了,孟晓依旧带着面纱,从后台出去,丝毫不理会客人们的狂热。她想去看看红莲,想知道她怎么样了。也许是自己失去了孩子,孟晓对于怀孕的女人,总是怀着一丝怜悯之心。

    来到红莲的卧室,孟晓已经在自己住的下人房里换了平素穿的灰不溜秋的大褂儿,面纱也重新换成了黑色的。而刚才表演时穿的丽裳华服,孟晓已经折叠整齐,捧在手上,交给了红莲的丫鬟。

    “这是红莲姑娘的衣服,物归原主了。”

    红莲听见孟晓的声音,虚弱地吩咐丫鬟:“请她进来。”

    孟晓看着半靠在被子上的红莲,两边脸颊上余妈妈留下的红指印依然还在。不由得叹息道:“红莲姑娘,你觉得怎么样?好一些没有?”

    红莲凄惨地一笑:“好与不好,也就那么回事了。”

    “你很爱他的父亲吗?”孟晓盯着红莲的肚子,轻声问道。

    红莲的双眼中流露出温柔的爱意:“当然。否则,我是不会冒这个险的。”

    孟晓又问:“这样做,值得吗?”

    红莲坚定地说:“当然值得。我从来没有后悔。”

    “可是,”孟晓忧心忡忡,“余妈妈能容忍这一切吗?”

    红莲的目光黯淡下去:“我不知道,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对了,听人说,你跳舞跳得真好,一曲《霓裳》震惊了所有的人。”

    孟晓笑了:“雕虫小技而已,不值一提。”

    红莲探究地看着她:“你到底是什么人啊?普通人家的女子,是不可能会跳舞的。即使会跳,也不可能会跳《霓裳》。你这个舞蹈,是跟谁学的?”

    孟晓岔开了话题:“红莲姑娘,还是多想想你自己吧。喏,衣服我拿来了,你要不要看看?”

    红莲顿时无精打采地靠回被子上:“哦,我不看了。小青,送客。”

    ………………………………………………………………………………………………….

    “哎哟这位大爷啊,我刚才已经跟您解释过了,红莲姑娘今天实在是太累了,不能见客。”余妈妈对贺清风说。

    贺清风丝毫不听她的解释:“为什么不能见客?刚才她跳舞的时候,不是精神头儿十足的吗?”

    “可是……”

    余妈妈还想说什么,两名侍卫一左一右夹住了她的胳膊。余妈妈惊慌起来:“你们……你们要干什么?告诉你们啊,醉春楼可有醉春楼的规矩,你们可别乱来……”

    贺清风笑道:“我们没有乱来啊,只是想见一见红莲姑娘而已。要是她身体不舒服,那么我们只喝一杯茶就走,不会让她多添劳累的。”

    一名化装成普通小厮的侍卫威胁道:“老鸨儿,识相一点,我家主人想要见红莲姑娘,是给你们醉春楼面子,你们可别敬酒不吃吃罚酒啊!”一把匕首不动声色地抵在了余妈妈的腰间。

    余妈妈脸色骤变:“几位大爷,有话好说,有话好说啊。不是我不给各位面子,实在是……实在是这红莲姑娘真的不能见客啊。要是几位大爷真的喜欢她,有心捧她的场,那就改天再来吧,我做东,好好款待几位。可是今天,真的不是我不愿意,做我们这一行的,哪里有放着银子不赚的道理?可今天真的不行,红莲姑娘实在是不能见客。”

    两个侍卫还想再威胁一下,可是贺清风向他们使了个眼色,又对余妈妈说:“既然红莲姑娘不方便,那么我们也不好勉强了,改天再来吧。到时候,希望余妈妈不要食言。”

    两名侍卫松开了余妈妈。

    余妈妈松了一口气,急忙挤出笑容:“多谢几位大爷的谅解啊,改天我一定请客,决不食言。”

    贺清风带着侍卫走了,余妈妈抚着胸口不停地喘气:“唉呀妈呀,可吓死老娘了。这几个是什么人呀,这么凶,一言不对,就要动刀子。”

    回头吩咐了一个小厮,叫他跟踪贺清风等三人,查查他们的底细。

    ………………………………………………………………………………………………

    江源很不理解贺清风的突然放弃:“王爷,你不是说,那个跳舞的女子有可能是孟姑娘吗?为什么不坚持看到她本人?”

    贺清风说:“在那种地方闹开了也不好。今天晚上,你们去将那个红莲姑娘给本王带到别院。本王要好好看一下,她究竟是醉春楼的头牌,还是我东盛王府的侍妾?”

    “是!”江源和另一名侍卫齐声答应。

    过了片刻,江源又犹豫道:“王爷,如果那个跳舞的女子真的是他们的红莲姑娘,那我们该怎么办?”

    贺清风冷冷一笑:“刚才你们没听那些客人们是怎么说的吗?”

    江源和那个侍卫莫名其妙:“怎么说的?”

    “大家都说,红莲姑娘自从八岁被卖到醉春楼起,就一直在学习琴棋书画和各种舞蹈,可是学了整整十年,也没能学会《霓裳》。以前,晓儿在京城府的时候,是姜太后找了当年金枫国最有名的舞姬凌波仙子教的她,可是晓儿学会这支舞蹈后,凌波仙子就被姜太后软禁了起来。而在金枫国,会跳《霓裳》的,只有凌波仙子一人。既然凌波仙子已被软禁在京城,那么,这位红莲姑娘,又是跟谁学的这个舞蹈呢?所以,本王怀疑,刚才跳舞的人,根本就不是红莲,而是另有其人。”

    “既然这样,”江源更加糊涂,“我们抓了红莲来有什么用啊?”

    “可是我们除了这么做还有什么办法?”贺清风看上去有几分无奈,“实际上,我们没有更加确切的目标了。”

    “王爷,要我说啊,”另一个侍卫嘻嘻笑道,“干脆把那个老鸨子抓来,捆绑结实,吊在房梁上,饿上三天,再打上几顿鞭子,不信她不说实话。”

    贺清风说:“不可。为了一点小事弄得满城风雨实在是划不来。听说,醉春楼之所以能在潞州的青楼里面拔得头份儿,是何志权的一个亲戚在背后做靠山。我们还是不要为了这件事情与何志权起冲突。万一让他知道我是在寻找侍妾,那就更麻烦了。”

    ………………………………………………………………………………………………….

    当天晚上,江源和那个侍卫果然将红莲姑娘神不知鬼不觉地带到了别院。

    其时,红莲已经睡着了。等她醒来的时候,却发现自己不在醉春楼,当时吓得脸都白了,以为余妈妈要对她下毒手,急得哭了起来:“余妈妈,余妈妈,你放过我吧!”

    贺清风和那两个侍卫都蒙着面躲在暗处,一听这话觉得蹊跷。

    哭喊了一阵子,红莲不见有人出现,更加害怕,继续说:“余妈妈,我知道我错了,可是,我是真心喜欢他的,我们已经私定了终身,而且,如今我也怀了他的骨肉,我们要生生死死在一起。余妈妈,您就看在这十年来我为您挣了不少银子的份上,放过我吧……”

    红莲哭倒在地,泣不成声。

    贺清风等三人面面相觑。

    仍旧是一个人也没有。

    如果真正面对了余妈妈,不管是打是骂,红莲都能忍受,可是现在,竟然处在这样陌生的一个环境,屋子里黑乎乎的,只有一盏清油灯一闪一闪的,着实吓人。

    红莲不知道余妈妈这是打算用什么方法来惩罚自己,她不怕打骂,只怕失去肚子里的孩子,加上四周静谧无人,她更加恐惧:“余妈妈,你要是心里生气,就打我吧,只要别伤害我的孩子,你怎样对待我都行!”

    黑暗中的贺清风皱紧了眉头。

    他仔细想了想。

    先是红莲姑娘在舞台上晕倒,紧接着,场面失控。然后过了很长时间,余妈妈出来说红莲姑娘要表演《霓裳》,客人们议论,其实红莲姑娘学了十年也没能学会这个舞蹈。众所周知,红莲姑娘一直都有跳舞的时候轻纱遮面的习惯,而且,她自己说她怀孕了。那么,她的晕倒是不是因为怀孕?既然如此,那么后来表演《霓裳》的,八成另有其人。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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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庶妃介绍:
本想逃脱给权贵做金丝雀的命运,却意外地灵魂出窍,来到这个连听都没听过的金枫国,成为王爷的侧妃。可一转眼发现,自己原来是太后派来监视王爷的奸细,被人揭穿真实身份后,孟晓开始了她悲惨的新生活。好在原来的本尊怀有王爷骨肉,让她有几个月的时间好好筹划以后何去何从……一品庶妃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一品庶妃,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一品庶妃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