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一章 第一缕秋风”
络央打了个寒颤,并不是因为赵南星说的内容让她觉得害怕,而是夜里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刮起了风。
风是凉的,带着一丝十分明显的寒意,络央抽离的地想着,不知道这是不是今年的第一缕秋风。
络央在这阵秋风中冷静开口:“所以你的意思是说,这个刑天,并不是以蛮力来抓走孟大人和侍卫亭云的,而是蛊惑他们主动跟着离开的?”
而赵南星的声音,要比秋风还要凉薄:“也不是不可能——我刚刚在一旁,看了你与这东西的对峙......感觉上来说,这东西虚虚长了个庞然大物一样,却胆子很小,而孟百川和亭云,以他们两个人任何一个人的身手来说,想要带走他们,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即便是孟百川现在有伤势在身,那亭云可是全须全尾的,白天的时候赵南星亲眼见过那刑天的灵敏度,那个时候或许还对于对方的武力值有点畏惧,今日冷眼旁观一番,却觉得,有点高估了。
当然,人对于未知的事物,理性的对待,就是高估。
高估对手是一件好事,只要不会太高估,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就行。不然,低估对手的下场,灭的可就不单单是威风了。
赵南星见络央不回应,只当她是在消化问题,继续道:“这东西,我要定了。”
络央这次开口:“君侯大人说的轻巧,如今君侯大人失去了左膀右臂,小孟将军昏迷,孟大人失踪,就连那位江湖盟主也是自身难保,这命令,到底是下给谁啊?”
赵南星笑笑:“自然是给我的合作伙伴的.......神官大人,武功不错。”
感情是想要让她去做个替补,络央心里升起淡淡却又十分清楚的不悦感:“君侯大人,似乎不好命令于我。”
一般君子,不会挟恩,但是赵南星的君子行为好像很容易视情况而定,如今情况,不是他立君子风范的时候。
赵南星说:“神官大人,若是说起来,你我今日会陷入这些麻烦中,其实神官大人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的。”
“哦?从何说来?”
络央眼前依旧被赵南星的手虚虚地蒙着,她的脸小,又在夜间,络央能够感觉到自己呼吸若有若无的拂过赵南星的手背,然后再被阻隔,回弹到自己的面上,这种微弱的感觉,令她觉得平日里都不曾被察觉到的呼吸吐纳变得格外的明显。
而她也感觉到,面前的那个“刑天”,已经变成圆滚滚的刑天,依然还在对面角落,傻不愣登的看着他们两个,像个充满了好奇心的傻孩子。
它听不懂他们之间的对话,尤其是赵南星的内容。
“我原本的路线并没有青果城这个地点,之所以会来此,是因为我受了伤,而那个令我受伤的暗器,虽然一开始就是冲着我来的,可是托福,也托我命大,一开始,我是全身而退的。我之所以受伤,算是救美了吧?当然,我还是有点自知之明的,只觉得,算不上英雄,可是神官大人貌美,确实是个美人。”
她听见自己深深的吸了一口凉气,然后缓慢的,慢慢的吐出,吐纳能够令自己的内心得到平静,平静的不至于去不够优雅的翻一个白眼:“真是抱歉了。”
赵南星要的可不是一个轻飘飘的抱歉:“神官大人,我受的伤可是严重的很,一句抱歉可不够。”
络央说:“那也不至于,用一个刑天来换。”
赵南星发出了一声低笑,说:“够的够的,若是不够,看看我的左膀右臂受的罪......若非跟着我来这里,也不至于受到这个罪过........”
好家伙,真是不能叫他再说了,再说下去,这盘古都要被拉过来定个罪过,可能会安排一个开山辟地的时候,为何留下那些地坑的罪名。
盘古可能真的有一百张嘴,但是盘古应该也说不过赵南星的伶牙俐齿,再来一个模辩。
络央只好说:“君侯大人高看于我,我与你的合作,从来不再我的武功为基础上的,再说了,我是神官,学术有专攻,我若是武功高强,就去争夺武林盟主了,不必在人间界混迹多年了。”
赵南星笑道:“神官大人自谦了。”
他说完这话,络央忽然觉得眼前一亮,刚刚虚掩在自己面前的手放下,与此同时,赵南星的手收拢回袖中,往后一背,就在络央诧异扭头的时候,冲着她又是一笑,同时,后退了一步,冲着她抬了抬下巴,示意注意前面。
前面有什么?还不是那个“刑天”?
为什么这个时候注意刑天?难道刑天有所动作了?
络央想到这里,心中一紧,立刻回头戒备,却又对上了那一脸的榆木脑袋,它好像是“看到”了络央在打量自己,于是也学着络央,做个扭头的动作。
到这里的时候,一切都还算是正常和平和。
而且,平和的有点过头。甚至让络央生出了想要过问一下这左右两边的尖叫的问题。而就在这个时候,赵南星露出了一个笑,是个很是不怀好意的笑容,在络央心生警觉之前,他手下轻轻一弹,一道光影从袖中飞一般略过,直接把“刑天”的榆木脑袋给打了下来。
榆木脑袋打下来之后,掉在地上咕噜噜滚了两圈,确实挺圆,刑天反应了半天,才发现自己的头没了——它还生出软绵的手,往脖子上抹了两把,空空如也之后,才做了个俯身的动作,准备把自己的“头”给捡起来——那头现在距离赵南星的脚边只有两步的距离。
此刻赵南星就好像是一个话本里欺凌弱小的街头恶霸,他倒是没有抬脚踩住那个脑袋,却依然没有挡住对方做小动作:络央看到赵南星从袖中又丢出来一个什么东西,那东西十分的脆弱,落到木头上就碎成了粉末,然后,无风起火。
榆木脑袋瞬间成了一个小火球。那火焰并没有说明温度,却依然嗅到了木材烧焦的气味。
络央隐约觉得,这个东西,和人间界的磷火有些相似,却又不同。想起来赵南星与人间界的过节,她又觉得赵南星应该不会用人间界的东西。
那么也就是说,在人间界之外,也有人做出了和磷火相似的东西?
她这一番意外的想法很快就被刑天的动作打断,刑天伸“手”,捡起了那个火球,把燃烧的真猛的火球好好的安在了自己的脖子上,它似乎很喜欢这个不太一样的脑袋,高兴的手舞足蹈,仿佛那木头上不是在烧火,而是添置了新鲜的装饰花样。
它在络央面前十分雀跃,左右夸张的做着动作,试图引起络央的注意,就像个换了新衣服的小孩,想要得到一句夸奖。若是它在络央身上没有等到,不要紧,它可以出门向左走向右走,直到找到第二个,第三个对它的新脑袋赞不绝口的人。
“绝不能让它出去......”络央心想,“若是它出去了,等于是放了一个火球出去,整个府衙,整条街,整个青果城或许都保不住。”
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
络央回头,眼神中无法克制的带着气恼。
被美人怒视,赵南星却十分的淡定,一点也没有闯下了祸事的心虚,反而对着她又露出了一个春风和煦的笑。
络央没看到,在她刚刚视线追着刑天跑的时候,赵南星俯身,捡起了两枚泥团,那是刑天的“眼珠”。
***
雁展颜自然也听到了那一声和他几乎同时发出的尖叫。
他气恼不已,同时又命令道:“去!去看看那边是怎么回事!!!”
他一把扯过那个傀儡的头,指着说道:“这头在这里,那边,搞不好就是身体!去看看!一下子吓唬到了两边人!也是厉害!”
知道了实情的雁展颜已经不害怕了,在几个侍卫忙不迭的跑去察看的时候,雁展颜皱眉,看着手里的木头人偶:这是个头颅,虽然十分的狼狈,头发也被烧掉了一大半,但是从那依稀的发冠,到仅剩的一个朱钗来看,这个傀儡之前应该十分的风光。
雁展颜说:“看着像是个傀儡戏的角儿,像个小宫娥。”
傀儡戏之前在京都风靡一时,他自然不陌生,一般京城的东西过了气之后,就会逐渐的流散到之下的城镇中去,青果城若是开始风靡傀儡戏也不是一件奇怪的事情。可是若是风靡,那么他在琴菓楼那些日子也应该见识过,可是琴菓楼擅长的是说书和琵琶,不见有什么傀儡戏的班子。
就在他疑惑的时候,旁边有个衙役大着胆子说道:“小君侯,这个,好像是之前一直跟着谛听侍卫的小傀儡,小小木头,是个小仙娥。”
雁展颜闻听抬头:“小仙娥?是谛听的?”
差役知道的不能再多了,他苦恼地挠头,道:“回禀小君侯,小的也只是见过一次,小君侯也是知道的,那谛听侍卫,不太喜欢和人说笑的。”
雁展颜说:“若是谛听的傀儡,如今怎么成了这样?难道谛听也有危险?!”
他一下子站了起来,唬了众人一跳。
那个胆大的差役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就听到谢明望的声音:“这个傀儡,当日在安乐寺中消失了,以为是被火烧没了,或者是被人给大卸八块......没想到居然还能回来......”
谢明望从暗处走出,手里拎着一个没头的傀儡,那个傀儡身上穿着的广袖仙群也破破烂烂,狼狈的很,傀儡的鞋子也不见了,木头雕刻的精致的手脚也被磨损的厉害。
谢明望从雁展颜手里接过小傀儡的头颅,比划了一下,道:“明日寻个厉害的木匠,看看能不能接上去。这东西有灵性,居然能一路跑回来也是厉害。”
可是厉害,刚刚雁展颜一路过来,原本是散步的,接过半路上感觉有人尾随,这才存了心眼,故意往衙门方向走——他当时的地点,算了一下蓬莱馆和知府衙门的距离,果断的选择了衙门。
原本以为对方会看到他的方向会知难而退——雁展颜是忽然一时兴起,并没有带什么随从,而且此地也没有什么理由去针对他,所以雁展颜也没有多想,只以为是盯上了他钱袋子的贼人。
没想到,他后来都看到了衙门的门口匾额,那贼人的脚步声都没有停止。他心中开始从冷笑到了冷漠,现在变成了打冷战。他努力控制自己,平静的跨入了衙门大大门。
大门口有守卫的差人,见了他的令牌吓了一跳,自然引了他进去。他松了一口气,准备进来低调的转一圈然后指个谁送他回去,到时候赏个什么,算是对方今天的意外之财。
没想到,等到差人退去,他在花园中抬头看个月亮的功夫,那尾随的声音,又出现了。
雁展颜起了一身的白毛汗——他这个时候也已经不敢轻敌了,而且从刚刚的动静来看,尾随的这位,至少轻功很是不错,而且应该已经到了他身后,他若是忽然发现警戒,万一对方一个出手扭断了他的脖子,他可就玩完了。
雁展颜长这么大,从未有过独自对敌的时刻,所有在话本中学到的经验此刻忘了个精光。他现在也不太敢走动,因为腿软了,他只盼望知府衙门,不要想话本中公子小姐独处的时候那样的显灵,花前月下,鬼影都没有一个。
谢天谢地,知府衙门的后花园从来不是适合独处和幽会的地方,不多一会,月门处就传来了脚步声,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对,伴随着佩刀撞击的的声音,一个年纪不轻的护卫出现在了月门口,他看到了雁展颜,一个愣神,立刻从雁展颜的穿戴中猜出了对方的身份。毕竟他刚刚是大摇大摆的进到知府衙门的。门房自然会去通知府里的其他人注意一番。
护卫领着众人行李:“见过小君侯.......问小君侯安。”
“......小君侯可不怎么安.......”雁展颜十分钦佩自己,竟然还能说话,同时他也生气那差人的敏锐力低的可怕,他被人跟踪,脸色一定已经差到了极点,结果这些人和他明明对视上了,竟然毫无察觉吗?
雁展颜还想说些什么,忽然一阵从衣袖出传来的拉茶,让他脸色骤变。
接着,就是一声尖叫。
立刻,第二声尖叫也起了。
“第二百一十二章 你比云烟要重 ”
恐惧这种事情,其实分好几个场合。
如果身边有人同时一起恐惧,那么恐惧很可能会被放大;恐惧是一种情绪,和喜悦差不多,悲喜无法相交,恐惧也是一样的。
但是恐惧也好,悲伤也好,喜悦也罢,都可以分散和影响。
一个人高兴,这种发自内心的兴奋会影响到旁人,旁人也会跟着莫名其妙的开心起来;而若是一个人悲伤无法自控,那么连带着旁边的人都可能会笑不出来......由此推理,若是一个人尖叫的时候旁边又传来一个尖叫,只会有两个可能,要么跟着一起比赛大小声,此起彼伏那种。要么,其中一个人就会歇了。
雁展颜这回的情况就是后者。
在另外一声尖叫声起来的时候,莫名其妙的,他的恐惧就散去了大半,他自己都不知道是什么缘由,有可能是来了人,人数还不少,有可能是因为他感觉到了来自于衣料的拉扯的力度很是一般,比小狗撕咬衣裳的力度还要轻。
雁展颜决定先看看再说,于是低头一看,这不看不要紧,一看下去,他当时就感觉到自己脸上的血液刷一下给没了,要不是最后加了一下定睛一看,看明白了那东西到底是什么,他可能还要继续尖叫出来。
雁展颜弯腰,尽量克制自己手抖的把东西直接捡了起来,事后他觉得自己刚刚的动作十分的冒险,万一有毒怎么办?万一上面藏着浸泡过什么脏东西的银针怎么办?万一.......怎么办?
雁展颜一边皱着眉打量自己手里的只剩下头的傀儡,一边暗自唾弃自己离开了宋城才多久,就忘记了那些生存之道。
雁展颜一边困惑,一边让那些差人派几个去瞅一瞅那边的的由头。
旁边的差人也在打量,小心翼翼道:“这个傀儡.......少了身体啊啊......”
雁展颜奇怪的地方在另外一处:“你说......这人呢,是凭着眼睛认路的,对吧?可是这傀儡,是怎么认路的呢?这就算是做成了人的模样,有了手脚头颅和五官,那也是木头啊......做的再好看,不也是个木头?”
差人答不上来。
雁展颜沉吟了一会,也是想不出个头绪,说:“好困惑,不过我也是第一次见到有灵性的傀儡。”
这个时候,月门出传来响动,是那几个差人回来,同时还带来了一个东西,正好就是傀儡缺失的部分。
而那边尖叫的原因也是和雁展颜差不多的,只不过那边的遭遇要比雁展颜恐怖一点。毕竟一个是小小的可能一不留神就被误以为是老鼠给一脚踢飞的头颅,另外一个,就是个被光影映衬之下会变的像个无头鬼的躯干。
谢明望觉得有点丢脸,虽然他也听到了雁展颜这边的尖叫,但是两个人同时觉察害怕也不会令他觉得有多少的安慰,毕竟雁展颜还小,一个小小少年害怕是应该的,他又不是年轻人。
好在雁展颜完全不理会这些,只专注于把那傀儡的头和身体放一块比划,他接过傀儡身体的时候倒是记得问一句:“这个东西,没什么东西吧?”
谢明望没理解过来:“什么什么东西?”
雁展颜一本正经:“比如什么暗器啊,毒药啊银针啊之类的,万一有毒,我一碰之下就昏迷不醒踏鹤归西......我要怎么办呢?”
谢明望:“......”
谢明望实在是开始有点好奇,雁展颜在宋城到底在过什么日子,可是若是真的谨小慎微步步惊心,倒也养不出他这样活泼性子吧?
真是矛盾。
雁展颜那边见谢明望发呆,以为自己说中了,立刻收回了本来要结果傀儡身体的手,一脸戒备:“果然被我猜中了?真的有东西?”
谢明望无语,干脆自己接过了雁展颜手里的头颅,放在一起比划了一下,果然是从槐安城带过来的小傀儡。
这个小傀儡,好像十分的有灵性,或者说,是制作这个傀儡的人给它做了什么手脚,令这个傀儡能够听得懂人的号令,看着很聪明,但是傀儡就是傀儡,脑子是木的,主人的吩咐一旦复杂一些,就理解不了。之前那个金枝公主就是被赵南星给忽悠的自己了解了自己。
果然是榆木脑袋。
这一次,好像是赵南星让这个小傀儡配合谛听去侦查些什么,后来发生了很多事情,他就把这个小傀儡给忘在了脑后。
他记得,做这个傀儡的人,好像叫言怀安。是京都那个很有名的一个疯子傀儡师的徒弟,那个傀儡师十分可怕,为了把傀儡做的像人,杀了很多的美男子。故而被人称为猎美人魔。
谢明望看着手里的小傀儡,忽然有些感慨:槐安城发生的事情,其实也不过是上个月的事,可是到了青果城之后,发生了更多的事情,以至于他有了一种错觉,仿佛槐安城的事情,早就翻篇了。
事实上,槐安城的事情,还远远没有结束。
他抬头,看了看面前的雁展颜,觉得这缘分真是巧妙,或许这小傀儡寻人,并不是随便蒙的,而是真的是有针对性的。
谢明望先遣散了周围的差役,这才对一脸狐疑的雁展颜道:“我记得,我带着赵南星离开槐安城之后,是你去善的后。”
雁展颜点头,然后皱眉:“师叔怎么忽然问起来槐安城的事情?”
眼前并没有外人,雁展颜跟着赵南星称呼谢明望。
谢明望对这个称呼觉得很愉快,他就笑了笑:“这傀儡寻你,许是因为你和它有缘分。”
雁展颜:“......”
雁展颜一点也不想要这种所谓的缘分,他提醒谢明望道:“这傀儡还来寻你了呢。”
谢明望笑道:“我也和它有缘分啊......当时回马阁中,傀儡行刺赵南星,我就在旁边看着呢,这小傀儡也是我同意带走的。我问你,你后来在槐安城处理善后,是如何处理那些剩下的傀儡以及那个傀儡师呢?”
“剩下的傀儡缺胳膊短腿的......虽然做的挺精致,但是我从小在宋城长大,比较精致的多了去了,这种所谓精致华美也就是糊弄一下没见过世面的乡绅罢了。所以我就一把火烧了。至于那个言怀安嘛.......他有点疯是真的,见我烧了那傀儡,要死要活,辱骂我个不停,一会儿说我暴殄天物,一会说我造孽什么的......就和他对骂起来。”
谢明望安静听:“后来呢?”
雁展颜抓抓头发:“后来.....后来吵了两句我也就听明白了嘛。他骂我的最大原因是因为我烧了他的得意之作,然后我就说,这算什么得意之作,你比起你师傅来说,还差得远呢......我还问他,是不是没见过好东西,起码你师父做的傀儡,你就没见过。”
谢明望又笑起来。
雁展颜继续道:“那个言怀安见到自己闯了祸,原本是想死的,不想活了,可是君侯肯定要留着他的,君侯又没说让他死,那就是要活的呗。可是要一个人死容易的,要活难,人自己要死多容易啊.....我就说,你现在死了。我就把你师父的得意之作和你的放一起,让世人看看,哪有什么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啊,你这后浪,可追不上前浪。他就说我骗人,当时他师父被斩首,手作傀儡都跟着一起被处理了,我哪里还能找到他师父的东西?”
雁展颜说:“这可是就说错了呗。这世上,只要是好东西,就会有人冒险收藏。”
这是真的,古有人剖腹藏珠,而近日,收一个傀儡又算是什么罪过呢。
虽然因为猎美人案,导致言怀安的师父名声扫地,连累傀儡戏都被踢下了京城的戏台,可是那言怀安师父手作的傀儡却是真的精工细致巧夺天工,贵人家中收藏几个,官府也不会真的去计较。不过就是个寻常玩意罢了。
言怀安以为自己师傅的东西全部都消失了,一方面是高看了自己的师父,一方面,是看低了他师父的好东西。
雁展颜说:“后来言怀安看我说话不像是哄骗他,于是就放下了存死的念头,答应我,之后配合君侯的的审理,条件是给他收罗到他师父的傀儡。——这倒是不难,我之前,收过一个观音,一对童子,送给安林王妃。”
谢明望心想,怪不得赵南星会放心让雁展颜善后,他虽然是个金尊玉贵的小公子,可是一方面他十分听话,另外一方面,他还十分聪明,并且是那种该耍小聪明就耍小聪明,该正经的时候就会战战兢兢的正经的小孩子。
谢明望道:“那个言怀安很重要,你可派了靠的住的人送去?”
雁展颜笑道:“我让亭云亲自护送的,而且是交给了大国师。没放在大理寺,这话本中,最容易出事的就是衙门的牢房,最容易死人和收不回犯人的就是大理寺,我懂得很。”
虽然这些都是话本的套路,而且以赵南星的身份,大理寺也不可能交不出人,不过,交给大国师当然要更加稳妥一些。
谢明望想了想这其中顺序,问道:“所以,你是让亭云把言怀安送到京城,之后,再让亭云护送了小安林王来这里和你会和?”
“对呀!”
谢明望沉默了。
他明白了。
也就是说,那安乐寺中被蛊惑的献身神佛的少女,有可能就是亭云离开雁展颜这段时间,被雁展颜给迷上的。这也就是“君侯误终身”的由来。
亭云是大国师指派的贴身护卫,亭云一走,只怕雁展颜身边的其他护卫都不敢违背雁展颜的意思,好容易给自己争取到了一些游山玩水的机会,自然不会放过。于是他趁着这些时间,吃吃喝喝玩玩,时不时给一些少女抛个媚眼,把那些坊间的小家碧玉迷的满脸通红,一颗芳心扑通乱跳,他却优哉游哉的跑了。
然后,就被他们遇上了。
谢明望一时之间,心情十分的复杂,他心情一复杂,就反映到了脸上,以至于雁展颜就看到谢明望的眼神,逐渐由赞许变成了一种令人捉摸不透的情绪。
谢明望就那么盯着雁展颜的脸,盯的他浑身发毛。
雁展颜愣住,努力想了想刚刚是不是话说的太多,但是不管是颠来倒去的回想,他都是在实话实话的阐述内容罢了。
就在他愣神和不解的时候,谢明望开口,语气沉重:“小君侯......日后出行,可要务必低调一些。”
什么意思?雁展颜一脸不解,他什么时候大张旗鼓过?
谢明望盯着雁展颜那张如描似画一般的脸蛋,说:“我说的是......你.......不可太过于风流。”
风流?
雁展颜想了想:“我没风流过啊.......”
他委屈:“我连那琴菓楼的十六娘子的手都没拉过!我就和她说笑了两句而已!”
谢明望知道他委屈,坊间的百姓称呼那些贵族子弟为纨绔,纨绔两个字不好听,说的就是那些有钱不干活的年轻人到处风流快活惹是生非,这一般来说,都是片面看法。真正的贵族十分不好培养,人说过三代才成为豪,四代为贵,培养一个真正的贵公子并不是简单地用钱就能办到的。而且真正的贵族家教甚严,从小一言一行便就自有礼法管束,行走言语皆在众人眼皮子底下,根本做不到什么偷香,什么花园私会等等。
而雁展颜更是如此,他即便是没有亭云随身跟着,身边也总是不缺其他的侍从,谢明望敢保证,他刚刚前脚走入府衙,后脚就有府衙的人去通知谢明望那边的人马。而他们虽然驱散了随从和差人,左右身边,也会有不少的耳朵。
所以谢明望没法把话说得太死,他也没什么资格,去教训一个当朝的小君侯。
只能含蓄一番道:“小君侯莫要误会。你可想想,你看到十六娘子,对着十六娘子笑,你看的,不过是个温柔的甚至可能还不如宋城的宫女美貌大方的小家碧玉,是不是?”
雁展颜虽然不解谢明望为何忽然说起这个,不过他还是点了点头。
谢明望继续道:“可是十六娘子看到你对她笑,看到的,可不是一个寻常的客人,她看到的是个她这一辈子都可能无缘见第二次的贵人,一个金尊玉贵比画里的神仙还要明亮的少年,小公子,你想想,这十六娘子,会和你一样的心情吗?她是你的过眼云烟,但是你,可比云烟重多了。”
“第二百一十三章 万物都爱美”
有点出乎谢明望意料的是,雁展颜的脸一下子垮了下去。
雁展颜会变脸他是有预料的,但是没预料到变脸的如此彻底。
雁展颜的脸色即便是在灯下朦胧中都能看出难看来,他一字一句道:“谢医师,比云烟重的,是乌云,乌云再重,就要落雨了。”
雁展颜补充道:“若是乌云再重一些,那就是大雨,是大暴雨,是倾盆大雨。后者几个,可是会有后患的。”
雁展颜的视线移了几分,从谢明望手上的傀儡到了谢明望本人,雁展颜问他:“所以,谢医师说,我比云烟重,怎么,我闯了祸了?我引发了什么?是洪水,还是决堤啊?”
“小君侯太过于紧张了,倒也没有这么严重,”谢明望干笑了一声,“我只是随意提起而已。”
“若是只是随意提起的小事情,那么君侯就会出声教训我了,”雁展颜一点也不买账,依然揪着这个问题不放,“可是君侯大人那边,一点风声都没有,谢医师是个平日里能不沾染宋城就不踏进一步的,今日却忽然对我说了这样许多,还是一种长辈的口气......看来我这祸事应该不小。”
谢明望没回应,他心中无法克制的生出了悔意。
他自然明白他今日这番越矩的“教诲”是出自于之前的不满,他不满于赵南星对于雁展颜过度的包容,那么多的少女,虽然是因为被人利用,但是难道无心插柳的雁展颜就完全无辜吗?为什么在赵南星看来,第一想到的反而是不要让雁展颜受伤?那些少女的生命,难道不足以让雁展颜吃个教训?人就非要分个三六九等?
若是如此,雁展颜将来再处处留情,再无知无觉的去逗弄那些无知少女,是不是赵南星就还要继续的为了保护雁展颜而把这事情压下去?
所以他这一次,不管是借着什么也好,他还是嘴快了一下。
只是他没想到雁展颜心思如此敏锐,这种闻风而动的敏锐,也不知道是不是宋城的人的特性。
谢明望捉摸不透眼前这个少年的心思,只见他眉头微蹙,面色却比刚刚好了一些。他如今的模样,不像是生气,倒像是有些烦恼,且是那种不必过多记挂在心中的烦恼,转身即忘的那种,不过既然也是归纳为烦恼,那么就应该捧场式的苦恼一下。
雁展颜给谢明望的,就是这样的一种感觉。
可是这种感觉可能会出错,谢明望在这种犹豫之间,错过了最好的接下去继续掌握言论主动权的机会。
但是这种主动权,好像雁展颜也不想要。
雁展颜见这一回谢明望又没话说了,也是乐了。这算什么?点到为止?说了前面和没说差不多的内容,然后成功引起了雁展颜的好奇心,接下来,就等着雁展颜自己被好奇折磨的不行,然后跑去逼问赵南星。在得知到真相,然后呢?自责,忏悔,懊恼......最后一夜成长?
这未免也太天真了。
谢明望以为雁展颜会跑去找赵南星大吵一架刨根问题,怎么可能。
他心里冷笑一声,面上却没有显露什么。
他在听到了脚步声的时候舒展了眉头,转过身面对闻声而来的赵南星的时候,又是一副活泼的模样。
“久哥哥!你也在啊!”他一副心有余悸的样子,立刻跑去控诉,“刚刚我可是受惊了。”
赵南星显然已经知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隔着衣服能够感觉到雁展颜手指的凉意,心想你若是见了络央见的东西,今天就该横着被抬出去府衙了。
赵南星说:“你还受惊,我看云深才吓得要命,半夜醒来你不见了踪影,还道你也被怪物抓走了......府衙的人去琴菓楼报信,回来说云深给吓哭,好容易哄了一口汤,立刻给呕了出来。”
雁展颜自知理亏,声音都低了:“是我不好,我见了云深睡熟了,一时兴起想要出去走走,何况琴菓楼在主街上,我不是不知道厉害,这城中现在有个怪物满城乱窜,所以我也没乱跑啊,我就在主街上走一走。”
他一边说一遍偷偷打量赵南星,见赵南星脸上没有太多生气的表情,于是又放心继续说了下去。
“再说了,这主街上都是咱们的人手,我若是有意无意的,把那怪物给引了出来,等他的不就是天罗地网么?怪物引到主街,总比在暗地里害了无辜百姓要好,对吧?咱们宋城的贵人,总要体恤一下百姓,为民着想嘛......”
赵南星觉得好笑:“你来一趟民间倒也没白来,怎么,学会了体恤民间疾苦了?”
雁展颜乖巧道:“我好歹也算是微服私访了嘛......”
......
好一个微服私访,前呼后拥,穿着华贵,面貌漂亮的娇贵小公子,不过就是鞋底沾了一点民间路面上的灰,也能叫体恤民间疾苦?
谢明望也算是见识到雁展颜的派头,那个亭云在失踪之前对于亭云简直就是个全方位的保护,喝的水,吃的食物,用的筷子......无一不精细,水要活生生的滤过三遍,烧开了,放温了才端给雁展颜,哦对,哪怕是烧水的壶都要用他们自己的银壶,用自己的炭炉,说是普通的厨房烧的水的锅不干净,那还不是特意烧水的锅,烧出来的水有一股味,根本不能下嘴。
因为要低调,所以没法带着家当走,所以什么洗澡的澡盆,包括烧洗澡水的铜锅都是现成买的,无比亲自盯着,澡盆自然要加香料,否则这外头的水不好,洗完了身上都要发痒......雁展颜哪怕是兴起要吃一串糖葫芦,亭云都要去当地最大的点心铺子,要人现成挑好山楂现成熬糖做现成的。
而这一切令他咂舌的操作,在包括赵南星等人看来,竟然算是“低调做派”?
谢明望无话可说,只在一旁露出不明所以的微笑。
结果这个微笑还没保持多久,就被赵南星下一句话给击破了:“你也是想的聪明,从大道上走,不是去蓬莱馆就是来府衙,不过你运气好,那个你所谓的满城乱窜的怪物,现在就在府衙。”
雁展颜手脚刷一下凉了:“哈?”
他结结巴巴:“那个怪物的头不是在蓬莱馆吗?”
赵南星说:“你倒是知道的挺多,消息灵通。”
雁展颜道:“我当然要知道!不然我傻乎乎的跑来跑去,撞进那怪物手上怎么办?!话本里都这么写,那些一无所知的人,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就是因为主角都瞒着人家!你瞒着我,我还不能去打听?再说了,那陈染肯说,不也是你授意的嘛......”
赵南星笑:“你是机灵,只不过运气不太好。那怪物今日没去蓬莱馆自投罗网,转了个头,跑来了府衙。”
雁展颜不解:“那怪物来府衙做什么?”
他刚刚问出口,才后知后觉发现现场只有他一个人吃惊,谢明望淡定的很,于是转头对着谢明望道:“你也知道?”
谢明望道:“我当然知道,那怪物,是我先发现的。”
雁展颜想了想:“我遇到你的时候,那傀儡正在找你,把你吓得尖叫,我就奇怪,一个小小傀儡,吓到我也就算了,居然能吓到你,你可是有见识的医者,能够被吓到,只怕是之前已经心有余悸了一次.......所以,你遇到那怪物是在被吓到之前,也就是我在主街散步那会儿吧?那现在呢?怪物是你发现的,难道你还能把怪物抓起来?”
谢明望如果是逃出来的,只怕被惊吓之后也没有心情对他说教,而且到现在还气定神闲的站着。
赵南星姗姗来迟,总不能是在善后吧?
谢明望被问到这个问题的时候,却是一副如遭雷击的模样。
他脸色白了,喃喃道:“糟了!络央!”
他一把抓住赵南星,一脸急切道:“你可见到了络央?你千万千万,要阻止她下手!那怪物可不能现在就死!”
雁展颜差点被口水呛死,他以为谢明望急切的原因是担心络央,却没想到担心是担心,却不是担心络央的安危,而是担心络央下手太重。
雁展颜情不自禁好奇,这个人间界的神官,美貌非常的络央姑娘,武力值到底如何.......竟然能够令谢明望担心络央会出手直接伤了怪物?
要知道,这个怪物白天的时候才掳走了孟百川和亭云。
孟百川有宋国虎将的称号,受伤的老虎也是虎,不容小觑,何况当时身边还有个亭云。两个人加一起,只怕就算是面对毫发无损的顾悦行都绰绰有余,结果现在......总不能是说,那怪物少了个头,就成了弱鸡了吧?
可是这说法也不对,那怪物带走孟百川和亭云的时候,不就是拉了个头在这里么?
他一头雾水,听到赵南星说:“放心吧,你知道那怪物留着有用,络央也知道,她不是个没数的人。”
谢明望松了一口气,也察觉到自己太过于着急了,口气放缓了一些:“那现在如何了?”
“放心。”
赵南星依旧是那两个字,他的两只手都笼在袖子里,无意识的摩挲着,这是他在思考的一种习惯性动作,而且,是胸有成竹的一种思考。
雁展颜对这个动作很熟,一般赵南星有这个动作的时候就表示,有人要倒霉了。
雁展颜没那个聪明劲洞察先机,也不想要把聪明用在了然他人心思上,他只是一如既往的,在心中为那个将来要倒霉的人无声的叹一口气。
***
络央果然没有伤害那个怪物,她只是用云卷,把那个胖乎乎的怪物,包裹的如同一个洁白无瑕的雪人一样。
别说,还挺好看,雁展颜进了屋子的时候,一眼就看到原来摆放着座椅的位置给撤到了一边,中间放着一个白乎乎的“雪人”,差点就要上去玩弄一番。
但是转念一想,如今又不是严冬,也没落雪,何况如今时候,谁也没这个心思去堆砌一个雪人。他这才冷静下来,一打量,发现是丝绢包裹。
轻轻用脚尖点了一下,那内里出奇的软,而且一种类似于面团的软,点下去的浅浅的坑,半天不见回弹。
“你别乱动,”赵南星说,“这是你络央姐姐抓的怪物。”
雁展颜吓了一跳,一下子蹦开了老远,说话都磕巴了:“这,这就是那个没头的怪物?这有头啊!”
确实,这是个完完整整的雪人,按照道理来说,这头不是被烧了么?
这下连赵南星都吃不准了:“许......是你络姐姐好心,给它捏了一个?”
旁边的络央听闻,先用眼神剐了他一刀,才说:“还是那个东西,那里头是湿的,烧不透,我没办法,就由着它继续顶着。”
赵南星感慨:“它倒是执念的很。”
络央说:“我倒是不觉得它是格外喜欢那个榆木,只是它觉得没有了头,就不像个人了。你看,这雪人,好歹还沾着个人字。”
不知道是哪一个字点播了赵南星,他似有所悟,道:“你说......有没有可能,它来这里的目的,是想找个好看的头?”
虽然那句俗话是这样说的“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是这句话不严谨,爱美之心不光是人有,任何生灵都有。孔雀会开屏,狐狸会求偶,花要开的特别好看,蜜蜂也会把自己打扮的毛茸茸十分可爱,哪怕是甲虫吧,都会给自己弄得流光水滑.......
万物有灵,万物都爱美。
那么,这个怪物,既然有了灵性,难道它不会分辨美丑吗?
它原本的你个头,虽然猛地一看像是个人,可是定睛一看其实更像是个被水跑的发白的猴子,眼睛像鱼,皮肤黏黏糊糊。当时交给谛听的时候谛听老大不情愿,嫌弃了许久,才接过那个放着头颅的食盒。
只要有眼睛,看过美丑,都会分辨。
这个怪物会不会也开始学会分辨?所以它在丢了自己的头颅之后,第一次寻头失败,第二次,就盯上了别的人的头。
小柿子生前是个年轻的姑娘,生的体面,一张脸团团圆圆,非常讨喜。
现在看到,小柿子那张脸,不光是讨顾悦行的喜欢,就连死后,也有的旁的喜欢。
但是这种喜欢,真令人不寒而栗。
“第二百一十四章 惹祸精”
最令人害怕的,其实是这怪物的“无知”。
与它来说,没有什么生死的概念,它觉得一个头颅好看,于是就拿走;觉得孟百川不错,于是也掳走,亭云来阻挠,它又不想放弃孟百川,于是干脆一起掳走......
这像是什么呢?这就像是一个幼童,见到路边上一只奶猫很可爱,于是就要不管不顾的带走,然后母猫过来阻挠,想要抢夺下自己的孩子,于是幼童连同母猫一起带走。
幼童带走猫母子的原因并不是怕母子分离,单纯是想要带走幼猫,它没有怜惜的概念,也没有尊重苍生的概念。
但是幼童长大之后或者被父母夫子教导之后会慢慢的产生这种对于苍生的敬意和对于弱小的怜悯。因为人之初性本善,人的天性中就有怜悯幼小的本能。而且不光是人,就算是老虎,或者猛犬,只要不是饥饿难耐,一般都不会去主动攻击刚刚出生的幼崽。
据说这是属于一种生灵之间的天性,天性中就要求自然而然的保护幼小,逃难的途中,也会有人抱起哭泣的襁褓中的婴儿,母虎听到落难的孩子的哭声也会哺乳......这都是万物有灵的延续法则。
但是这种的法则,好像并不适用于这眼前的“刑天”。
......
“它......能困得住吗?”谢明望疑虑重重,“若是困住它,会不会耽误我们去解救孟百川和亭云?别的不说,孟百川可是刚刚出了虎穴,又掉进了狼坑,就算是他心志如铁,也禁不起这种折腾。”
而雁展颜想的确实另外一出:“络央姐姐,这,是你包的?”
得到了络央确定的回答之后,雁展颜道:“不怕把它憋死吗?会不会憋死?”
他试着自己想了一下,被一层白绢包着倒不会死,毕竟白绢透气,可是若是被层层包裹,这不光是透气困难,身上也难受啊,人一着急,就容易大喘气,可是包裹成这样,小口吸气都费劲,别说大喘气了。这不就急了么?雁展颜十分同情这个长得跟雪人一样的怪物,说道:“它好像也不伤人,好歹把嘴巴眼睛给露出来吧?”
赵南星心知肚明,雁展颜之所以对这怪物心生同情,多半是因为这眼前怪物被干干净净的包裹,他眼前看到的不是一个奇形怪状,顶着一个榆木脑袋的似人非人的东西,而是一个干干净净,看起来还有点圆滚可爱的雪人一样的小怪物。
所以雁展颜才会生出来一些同情之心,倘若他进来看到的是个一开始的那个模样,只怕早就一阵反胃退避三舍了。
赵南星丝毫不避讳打破柔软心肠的好意:“它没有头,头现在在谛听手里,由他和那个虎崽看管。”
“那这.......”
赵南星当然知道雁展颜指着是什么,淡淡道:“它丢了头,可是又觉得既然它是个人,总不能够没有头,所以就捡了一个榆木疙瘩顶在脖子上做头用。——但是它好像觉得榆木疙瘩不好看,于是就来了府衙的停尸房,准备偷个漂亮的头颅去用。”
原本以为,这番表述,已经足够可以改变雁展颜心中那个可爱可怜的小怪物形象了。结果明显是没有的,雁展颜对于人头的概念几乎等于零,他总是听说死罪死罪,提头来见这种话,但是亲眼见到尸体的机会根本没有,亭云不会让他眼里见血,赵南星也没这个想法要锻炼他。
结果就是他听完赵南星的说法之后,油然而生的不是恐惧和反感,而是啧啧的怜惜:“好可怜哦.......”
要不是他尚且知道分寸,甚至想要上前抚摸一把了,雁展颜说道:“真是个小怪物,懵懂无知的,以为自己顶个头颅就能当人了.......真是太可怜了。”
“.......”
有那么一瞬间,赵南星很想要把云卷撕开,给雁展颜看看这怪物的真面目,让他好好见识见识这人世间的邪恶。
冲动是魔鬼。
赵南星是人,是贵人,是大人,大人不计小人过,他也不冲动,也不喜欢魔鬼。
于是也就只是吩咐了雁展颜一句:“如今亭云不再,无人看护你,陈染被我临时调去,但是他不敢违抗你和云深的命令,所以你也不要任性,这东西可不是一个什么单纯的小可爱。”
“我知道我知道......”雁展颜满脸都带笑,他似乎觉得赵南星一脸正经不放心的样子十分的有趣,笑意怎么都下不去,“放心,这怪物都能把孟将军和亭云掳走,还让你们这么戒备,我就知道不是好对付的......我虽然心肠软,可是也不至于说会去做糊涂事呀。”
对于他来说,糊涂事就是无端的怜悯。
比如两国征战的时候,去救一个身份不明的美人或者英俊的小将;比如为了一时的于心不忍,晚上偷偷放走第二天就要被献祭的魔物;或者埋伏的时候,忽然现身跑出去救一个年幼误入陷阱的孩童等等......
话本中安排这种桥段,多是为了衬托一方的善良和美好,而且往往都会被另外一方的主角化险为夷顺便展示一下身姿的英俊武功的超群和被女主角善良美好打动的时刻等等.......
但是在雁展颜眼中,这就是蠢货,发癫,他要是男主角,就算不直接飞起一脚把那个惹祸精给踢飞到狼窝也会速速派人把这个“善良美好”的女的给流放到千里之外。
哪怕是错过这个天赐良缘,也要死生不复相见这个每次见面都要给他惹祸和心跳加速的倒霉蛋。
所以,十三岁就知道的道理,如今十七岁快要十八岁的雁展颜又怎么可能会去重复自己以前就十分嫌弃的行为?
更何况,眼前这个看起来又白又软的东西,谁能知道这白软之下是什么样子的存在呢?至少那上面那个圆溜溜的球已经知道了,是个榆木疙瘩。
啧,也就是说,他现在是在同情一个榆木疙瘩?
雁展颜想想就恶寒,道:“久哥哥放心,我一定不插手这事,有多远躲多远。”
他想了想又觉得不能这样,他来青果城不是来玩的,或者说,他出宋城就不是来游山玩水的。他不是个富贵人家的闲散少爷,他是小君侯,顶着小君侯的身份,在宋城闲散安逸是奉命而为,在宋城之外游历,其实也是一项君命。
他肩上扛着君命呢......
雁展颜想想就苦着脸:“久哥哥,这里的事情能料理完吗?我想回去宋城了。”
谢明望赶紧说道:“是吗?那你先走,哦,带着另外一个小少爷。”
谢明望预料到眼前的事情不是一时半会能够处理完,若是赵南星直接走人,留下一地的烂摊子给那个陈知府,只怕赵南星前脚走人,后脚陈知府就带着他的那个表哥师爷双双上吊。
上吊的人头颅不好看,或许那怪物还不一定要。若是要也惊悚,顶这一个舌头老长,眼珠子鼓出来的头颅满城跑,青果城还不等地陷城空,就要先被吓死一大半。
既然棘手,那么有用的人越多越好,让他们操心的事情也越少越好。这两个小公子,留在这里,实在是令人操心,恨不得打一个铁屋子,把这两个金尊玉贵的小少爷好好的护起来,别伤到一点半点。
谢明望想想就头疼,又觉得自己糊涂:既然留在这里令人忧愁,那么回去宋城不就好了?宋城高手如云,不管是谁,哪怕是手眼通天,那宋城也是固若金汤的存在。
但是雁展颜没接话,只是沉默的看着赵南星。
赵南星知道他的意思:雁展颜和云深是带着婚书来的,摆明了,空手回去无法交差。到时候怎么说呢,说青果城事情太多了,那一对未婚夫妻如今留在那里处理水深火热还有可能会要命的事情,他俩自己先回来吃香喝辣的?
小君侯和小安林王听着金尊玉贵的,宋城中也没几个人敢对这两个少年说一句重话,也没有几个能够对他们俩发号施令,可是一旦下令了,那对方,就是不好惹的了。
这次下令的是大国师,和赵南星一样,也是小皇帝的亲叔叔。对比赵南星的和蔼可亲,这个大国师吓人的很,小皇帝赵京墨平日里都绕着大国师的佛堂走,更别提会亲自上门聊天了。
受到小皇帝的影响,雁展颜和云深平日里也绕着佛殿走,尤其是云深,因为他的特殊身份,他平日里几乎不出安林王府,被大国师身边的老内侍扫射一眼都可能吓得晕倒,除了小时候大典磕过头之外,后来几乎没有任何交集。
云深若是这回空手恢复赴命,可能路上就会被自己的脑补给吓晕好几回。
所以雁展颜沉默相对,态度十分的明确:“你走我也走,你留下我也只能死活不走了。”
赵南星自然明白,于是道:“我给大国师去一封信,言明一番,你和云深,尽量远离府衙和蓬莱馆.......虽然在闹市,闹市也有闹市的好处。”
***
赵南星的意思,是闹市地方,人多,声音杂乱,除非怪物喜欢热闹,否则不会主动出现。而且就算是出现了,闹市那么多人,即便是随机下手,刚好抓到雁展颜和云深的概率也会大大降低。
所以这就是闹市的安全之处。
也是因为这个,琴菓楼一直到现在都在照常开门接待往来客人。
十六娘不知道,只觉得这段日子一来,脸生的客人来的格外的多,有的是商旅有的是走镖的镖师,还有的是一些路过行脚的......年纪不同,但是都在壮年之内,出手也大方,相貌多周正,对于琴菓楼中的菜色和客房的标准却没有太多的要求,如此好说话的客人让琴菓楼的掌柜的乐的合不拢嘴,夜里算账聊天,都是眉开眼笑。
掌柜的一边打算盘一边连声说到都是那两位小公子的功劳,自从那两位小公子来琴菓楼长住之后,琴菓楼的客人明显多了起来,连闹事的都少了很多。
且说来也奇怪,那些年轻的客人,各个都是正人君子,该吃吃该喝喝,却对于美貌的十六娘视而不见。
虽然这话提起来十分不应景,但是往日时候,多有一些轻浮油头的客人借着三分的酒意寻些便宜揩些油水的......而且这种客人也不一定就是一些大腹便便的老油棍,也不乏很多年轻的酸秀才或者是一些家境不错眼高于顶的浪荡公子。
而这一回,自从两个漂亮金贵的小公子入住之后,来往的虽然都是生面孔,却个个做事规整,待人客气疏离,十分的有分寸和度量。
掌柜的说:“不是我老汉见识浅薄,这青果城也算是来往官道经过的大城了,这几日见到的客人,可是少见的很啊......看得出来都是出身不凡的......十六娘子,若是这其中遇到个好姻缘,别抽手才是。”
掌柜的当时说的随意,一边记账一边说的,但是这句话却让十六娘记到了次日睁眼。
十六娘的屋子也在酒楼中,位于酒楼的后院,单独一间小楼,酒楼和小楼中间以一道长廊相同,中间的门只有十六娘有钥匙,一则是这小楼只十六娘一人,丫鬟都不必,二来也是为了声誉。
一个女子打理酒楼,多有不便。
每日清晨,丫头都会打好一桶洗脸水,放在小楼的回廊之下,回廊上有个四四方方的门板,掀开之后,便是一个开口,开口处系着一个绳子,十六娘转动开口旁边的一个轱辘,随着轱辘的转动,那一桶水缓缓升起到了二楼。十六娘不费吹灰之力便得到了洗脸水。
丫头知道十六娘洗漱的时间,会确保十六娘洗脸的时候的水是温热的。温热的清水拂过脸庞,拧干手巾擦脸的时候,面前的铜镜中映出她那张清秀的脸。
她脑海中,又浮现了掌柜昨天说的那句话。
掌柜不是随口一言,他目光如炬,自然没有错过十六娘这两日的心神不宁,也知道了她心神不宁的源头。很显然,昨日掌柜的那番话,代表了掌柜的的赞许。
.......
十六娘洗漱完毕,出了小楼,准备到酒楼雅间吃饭,在走过回廊时候无意目光下移,正好和一双熟悉的眼睛对视上。
这双眼睛的主人二十出头,身份是个镖局的镖师,生的身材高大,面目周正,虽然外貌看着是一副武人的打扮,行事作风却斯文有礼,每日见到十六娘都是回以一个淡淡得体的笑。
今日却有些不同,他在廊下,抬头撞上十六娘羞涩的目光,先是楞了一晃,继而,露出了一个可以成为开怀的大笑来。
“第二百一十五章 锦葵”
这就让原本打算细水长流的十六娘有些没准备了:她原本以为,自己的心动不过是单方的情谊,而那个武人,一直都是克制有礼,似乎对于她的所有情谊都一无所知。
她确实之前有过暗暗的心意表露:奉茶的时候格外多加了一些蜜枣润喉,送的烤饼要比别的大一圈,就连煮面,都要在底下偷偷多卧一个鸡蛋........
这些都是她的大胆和羞涩,头一次表露的时候,她可是羞红了一张脸,那蜜枣茶捧了一路过去,微微的热气拂面,甜香味几乎浸染了她脸上的脂粉,她最后一个才轮给那个武人,紧张的差点手腕一松,蜜枣茶都要泼了。
结果那武人乐呵呵的接过,道了个谢,就解渴一般,一咕噜的给仰脖给喝光了。他一副武人打扮,但是行事作风还算是温雅,喝茶的姿势虽然豪放,却滴水不漏,连蜜枣都吞的爽快。
他道谢,一如往常的知礼,对于旁人喝了枣茶都要吐核而他却没有这事毫不在意,就好像他只是运气好,正好吃到了三枚没有核的上好的香甜蜜枣。
十六娘气的暗暗抿唇,一张粉面又多了一双略带泪光的湿眸——这一幕大概是叫掌柜的看到了,掌柜才在算账的时候,慢悠悠的道了之前那些话。
十六娘辗转反侧想了一夜,算是想通,同时也算是给自己找理由说服自己:若是这武人如此快速的明白你的心意,那岂不是和那些浪荡多情的公子没什么区别吗?他正是因为对这种事情毫无情趣,才显得这人踏实稳重,而且从未有过风流债不是吗......否则有那么多知情知趣的,你怎么就偏偏看上了他呢?
十六娘只问,不必自答,也已经说服了自己。
而她一旦说服了自己确定自己的心意,紧接着就是怅然:“虽然明白那武人毫无情趣是因为并没有搭讪过心仪的姑娘,可是我也从未有过搭讪心仪男子的经验啊......”
十六娘想了想,确定她做不到那大堂说书的曾经说过的那种“眉目传情”或者“以诗想约”甚至是丢一块手帕来暗示这种看起来羞涩实则胆大包天的举动。
宋国对于女子的约束并不苛刻,鼓励女子读书,女子可以经商,甚至可以科举为官,同时就连之前也有不少世家的女子合离之后风光改嫁的......但是那毕竟都是发生在京都的事情,这青果城中,可从未有过这样的奇女子,她一向温柔羞涩,一点也不想成为他人的谈资。
可是这武人是镖师,听镖头的意思是只会在此地逗留五到七日等候另外一只镖队而已。若是要等到这武人自己开窍,只怕短短时日也不够,总不能十六娘自己不干了,沿着镖队一路的路线一路上把酒楼开过去吧?
所以也只能十六娘自己大胆些,试探一番这武人的心意。他若是有,十六娘便可在这里等他回来;他若是没有,那便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了。
结果十六娘刚刚给自己做好心理准备,那武人就冷不丁的给她泼了一大捧水——难道这不光是落花有意?这流水也是多情的很?
那下首的武人见十六娘愣在了楼梯处一动不动,既不对他回以一笑,也不反应。他倒是不尴尬,依然对着她露出一副开怀的笑,笑得白生生的牙齿露得个彻底,到十六娘都忍不住想要对他说一句矜持。
但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矜持矜持,所谓你情我愿,这情愿两个字,就要有一方主动,另外一方在那忐忑不动才对,这才是你情我愿,那武人开窍地比她彻底,她难道不应该高兴?反倒是开始觉得武人不矜持?再矜持下去,这镖队可就要走了。
十六娘又给自己做好了心理说服,刚刚想要露个羞涩的笑,这时候,呼啦啦涌来一队的镖师,那些年轻的镖师见那武人在哪里一动不动,其中一个高声招呼:“武兄弟!走了!吃饭去!”
说着就勾肩搭背的走了。
十六娘把自己隐在柱子后,手里绞着手帕。
那人姓武,叫武雄,听着就是个习武的料。
这两个字,刺绣起来,用的丝线都要比别的名字多些。
十六娘在做一副绑带,寻常的绑带没有那么多的花样,多是用来绑住袖口方便活动而用到的,因为经常磨损,所以花样上比不上腰带那般的花心思,一般都是选和衣料颜色相同的布料做长度的布条而已。不同之处也不过是在其缝线上。
但是女子赠送男子东西,很多东西,都不好送。送手帕显得轻浮,送腰带显得暧昧,若是送幞头......那又一般多是长辈赠送晚辈的,而靴子这种更没法解释,除非妻子做给丈夫,或者是家中姐妹做给兄弟,她一个陌生的酒楼的老板娘,送一个住店几天的客人靴子,像是什么话?
于是十六娘决定做一副绑带。
绑带也是心思,针脚缝的格外的密,布料结实,而且用同色的暗线修了不细看就看不到的叶子——她第一日便就知道,这武雄,姓武,名雄,字锦葵。
据说锦葵是一种药材,会开五瓣的小花。青果城中不曾有过这种花朵,她还特意去问了开药材铺的掌柜,药铺的掌柜说锦葵是南边的东西,在南边算是野花,但是一旦地方稍微冷些便活不成。这锦葵是好东西,可以做香茶,嗓子疼喝一些,可缓解。
也就是说,会以锦葵给孩子取名字的,有可能是南国的人。
不过不要紧,如今天下一统,南北皆是宋人。
她没有见过锦葵,药铺的掌柜和她关系不错,特意翻了本子,寻了一朵锦葵的画给她看,于是那绑带上,她就绣上了锦葵的花朵。她绣工很好,栩栩如生,和那药典上的画几乎一模一样。
也就是这条绑带,成为了陈知府破案的关键。
***
琴菓楼发生了命案。
十六娘的一个丫头死在了十六娘的绣楼下。
第一个发现死者的就是十六娘。她照常起来洗漱,如常的从二楼的回廊的开口处拉上了食盒和那一桶热水。只觉得今日的食盒格外的沉重,同时,还有一股子掩盖不了的腥味,她不禁皱眉,同时心里已经开始生气:她早上惯例都吃素,清粥小菜糕点之类,一般不沾荤腥,且早上一杯蜜枣茶清口是必不可少的。
平日里不管是厨房还是送饭的丫头都牢牢记着这事,今日是怎么回事?明知故犯还是不想干了?
十六娘带着气恼打开了食盒,迎面就是那个她准备稍后就去骂个狗血淋头的丫头。
是的,是那个丫头的头,血淋淋,湿漉漉的躺在了一个她很严肃的瓷盘里。
那个盘子还是她最喜欢的盘子,白瓷,上面还绘了九十九只燕子,每一只燕子都只有黄豆大小,栩栩如生,绕着白瓷的盘子盘旋,意头很好,九九成双,据说这个盘子是南燕皇宫里流出来的东西,一个走脚的商人卖给她的,她很喜欢,每日都要见到。
如今,这个意头很好的盘子里,装的不再是雪白的桂花糕或者垂涎欲滴的蜜枣,而是一颗脸色苍白,双目紧闭,血淋淋的头颅。
怪不得一开始的时候觉得沉重——一颗人头和一碗米粥比起来,自然沉重无比。再一看她刚刚提上来的水桶,桶里还冒着热气,却不是清水,而是一桶温热的鲜血。
十六娘一声没吭,也没有如寻常话本或者说书的那般“一声惊天动地的尖叫划破清晨的宁静”,然后引来客人或者伙计纷纷赶来,然后纷纷“大惊失色,最后官兵赶来,街坊四邻都纷纷围观议论纷纷云云.......
以上这些情况,一个都没发生。
十六娘一声都没有吭,直接晕了过去。
最后是老掌柜发现十六娘迟迟未曾走下绣楼,叩门也无人应答,再一看那食盒和水桶,也早就被提了上去,也就表示十六娘已经醒来。但是无论如何的高声呼喊,十六娘都没有回应。
老掌柜不得已,便去请求了云深的帮助。
后来被问及为何琴菓楼一堆客人,非要去求云深,老掌柜的原因有二:一来是因为云深面相良善,出身也好,不像是个会多嘴多舌的;二来,是因为云深年纪小,十六娘毕竟是个女子,早上没有动静,实在是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万一冲撞了,那十六娘也没脸做人了。而云深是个孩子,即便是冲撞了,那尴尬也会少些。
这解释也算是勉强合情合理。
但是即便如此,云深最后也不是亲自上前去的,而是云深旁边的护卫劈开了回廊的门,然后拍了个另外一个丫鬟进去察看的。
丫鬟进去之后没多久,就发出了一声“震耳欲聋”的尖叫,这尖叫引起了当时云深旁边的护卫的戒备,护卫中,有人立刻把剑冲入,有人护住了看热闹热心肠的云深,还有人立刻吩咐不知所措的掌柜想办法驱散闻声而来的好奇者。
之后,掌柜的才知道丫鬟尖叫的原因。
并不是“见到了老鼠”,或者是“酒楼失窃”等等。而是出了命案。
出了命案,琴菓楼一个丫头死了,人头被装在了食盒里,身体却不知去向,但是从那丫头把食盒放在楼下到遇害,再到十六娘醒来提走食盒,这中间的时间不会很久,也就是说,丫头有可能是在早上遇害的。
而且琴菓楼的厨子也证明,他今日早上还看到送饭的丫头。还给钱捕头看了今日十六娘的菜单:粳米粥,翠腌黄瓜,豆腐馅儿的包子,还有一碗雷打不动的蜜枣茶。
也就是说,这丫头是在送了饭之后,被害,然后人头被装到了食盒中,然后,尸体被拖走。这一点也得到了仵作的认可,仵作检查了头颅之后,确定这头颅十分新鲜,才被拿下来没多久。
可是如果是这样,那么,到底哪里才是遇害的第一地点呢?
钱捕头陷入了沉思。
沉思之后,钱捕头下令,抓捕了还在迷瞪的十六娘。
......
这下不光是掌柜的不解了,就连一旁半捂着眼睛看热闹的云深都懵了。
在府衙中,面对皱着眉头翻看陈情的赵南星,钱捕头是这样解释的:“禀告君侯,禀告知府大人......小的是这样觉得的,一般情况下,第一个发现死者的,往往最是脱不开关系,因为一般人不会想到,凶手会去主动和被害者扯上什么关联,于是故意反其道而行之,这是原因之一。”
还原因之一.....难道还有原因之二?
赵南星耐着性子听下去。
钱捕头说的眉飞色舞,很是为自己的推理自豪的样子:“再者说,这琴菓楼周围,小的都命人细细搜查了一遍,并没有他处有血迹,除了那食盒中和那水桶里有鲜血之外,别的地方简直是干干净净,而那一桶的血几乎就是一个成年人一身的血量了。”
赵南星道:“所以呢?你是怎么觉得,凶手就是十六娘的?”
钱捕头道:“小的想过了,如果凶手在绣楼之外杀人,把血干干净净不偏不倚的倒满整个桶里难度太大了,而且不光是灌满一桶,还要把人头干干净净的摆放在食盒中不让血滴落到地面上也很难,做完这一切之后,还要把尸身给带走,这琴菓楼人来人往,且入住的大多都是君侯派来暗中保护小君侯和小安林王的侍卫,这样做来,实在是太过于大胆了——但是凶手既然能够准确的知道十六娘起来的时间和丫头送饭的时间,显然是个熟悉琴菓楼的人,而那丫头并没有什么反抗,面上也没有惊恐的痕迹,显然是熟悉琴菓楼又熟悉琴菓楼丫头的.....但是若是熟悉琴菓楼,却又敢选在这个时候动手,要不是胆大包天,就只能是艺高人胆大。”
赵南星连说都懒得说一句,只示意他继续。
于是钱捕头继续:“可是就算是再艺高人胆大,这一套下去也是十分的繁琐的。但是小的想,在绣楼之外做这些难度很大,若是把这丫头叫到绣楼中,然后把丫头害死,放血,再切下人头,装入盘中,然后再晕倒......是不是就容易多了?”
“第二百一十六章 动机手法和最重要的”
其实严格来说,钱捕头的思绪并不算是胡说八道,也有一定的逻辑,他甚至没有异想天开的胡诌一番十六娘是个深藏不露的高手。他就是按照十六娘是个普通的柔弱姑娘来推理的。
“那十六娘十分轻易的把那丫头红袖招手入了绣楼,下官也调查过的,那红袖就是十六娘的贴身丫头,平日里绣楼的打扫和整理都是红袖做的,红袖也不用去格外的去忙酒楼的生意,不必辛苦跑上跑下端茶倒水,也不用去受那些客人的调戏等等,她只负责每日清早给十六娘送洗漱的清水,和食盒就可以。所以琴菓楼的人都说十六娘是把红袖当做亲妹子对待。”
赵南星点点头,示意他继续。
倒是只有旁边的云深有些诧异,因为他一开始看赵南星的表情,已经暗中翻了好几个白眼了,分明是觉得钱捕头在胡说八道,而且已经有一两次想要脱口直接打断钱捕头的乱弹琴的判断了......结果现在,反而起了兴趣?
难道是钱捕头的推理,有些点题了?
云深连瓜子都不磕了,立刻开始也跟着认真听了起来。
钱捕头在一旁说的口干,却也不敢端起旁边的茶盏来喝一口。面前的不是那个好说话的陈知府,陈知府坐在下首,正首位置的两个太师椅上,坐着一个是当今君侯,一个是现在备受关注的小安林王。
钱捕头咽了一口口水,继续说道:“可是这不过是好话——大人试想,若是有人真心把对方做妹子,谁会让自己家的妹子给自己伺候梳洗洒扫还端洗脚水呢?说的直接,这种什么视丫头如姐妹,视仆人如家人的说法,不过就是笼络人心的。”
云深吓了一跳,他确实见过这种笼络人心的手法,其实这种手法也算是常事了,随手打赏一些东西,或者是祝福给守夜的仆从一些热乎的点心,下雨的时候让守门的侍卫喝一碗热汤......自然知道这是笼络的办法,但是因为层级不同,他自然无法体会那种接受他人笼络时候的心绪。
他甚至从未想过,那些府里的下人,结果他随手的赏赐的时候表现出来的诚惶诚恐和欣喜若狂时候的心情,到底是发自真心,还是已经熟能生巧了?
自然了,主子打赏,就是希望被赏赐的人表现出这种反应,若是对方反应平平,那么主人下回就会没有赏赐的兴趣和动力,这也矛盾,一方面主人会说不过是随意赏赐,不必谢恩也不必感动,但是若是对方真的不敢动不谢恩,那么主人家心里却也不舒服起来。
这一回钱捕头的话,倒是叫云深明白,其实大家心里都清楚的很,大家都是人,一个脑子一副心肠,自然熟悉自己范围和层次的生存之道。
他听到钱捕头继续道:“所以十六娘笼络于红袖,或许别人没有当真过,但是偏偏只有红袖当真了——这一点下官并非是胡诌,那红袖几日之前,还曾经对着酒楼中的一队镖队,打听过那些镖师是否婚配。——她一个普普通通的酒楼的丫头,去打听千万京城的镖师......于理不通,但是若是十六娘的亲妹子,想要婚配京城的镖师,这就通了。”
云深听到赵南星顺着钱捕头的话问:“你的意思是说,十六娘杀人的动机,是因为红袖不知道分寸?她十八年华春心动,妄图匹配上京城年轻的镖师,所以就自作主张,以十六娘的妹子的身份去套近乎?”
钱捕头磕头:“正是如此。”
不光是这样,这一回,钱捕头显然是准备的十分充分的,他不光是带来了自己的分析,连同他分析的凭据,他人的证词,包括十六娘的动机、行凶的手法、过程等等,钱捕头全部都推理了过来。
钱捕头说:“现场发现红袖的头颅的时候,十六娘的食盒中除了一个盘子之外,其他的东西都空了。这和今日的菜单对不上。所以属下斗胆猜测,这东西,并不是没有准备,而是都被十六娘和红袖给吃了。十六娘可以找个借口,例如今日胃口不佳或者今日食量小为由,让红袖帮着一起吃,十六娘的食物看着寻常,却也比一般的人要精细些,尤其是那蜜枣茶,据说那蜜不是寻常的蜜,而是加了蔷薇花粉酿的花蜜,甜香扑鼻,补血养颜,一般,尤其是怀春的姑娘,都是推拒不了的。”
钱捕头说的也算是不无道理的。
接下来的分析就顺畅多了:十六娘哄骗红袖喝下了加了别的东西的蜜枣茶,让红袖昏迷,或许她们吃了一样的东西,但是这迷药或者毒药这种东西,若是缺少了一味就不成立,十六娘只需要少吃一样,或者多吃一样,就能避免同样中毒,还能免除自己的嫌疑。
等到红袖彻底昏迷之后——这世间是很短的,若是需要长时间,或许红袖就会走出绣楼,也或许这绣楼附近就会经过别人察觉红袖来到了绣楼。总而言之,迷药必须很快发挥作用,十六娘也必须很快下手。
红袖很快昏迷,十六娘也很快就下了手:她把桶里的水处理掉,然后把红袖的脖子靠在桶旁,立刻取出利刃,划开了红袖的脖子,继而,她立刻就把那蓬勃而出的血液对准了桶内。桶内很快灌满了血,失去了全身血液的红袖变得轻了一些。也方便下手割下人头的时候,不会再有血液喷溅出来,于是十六娘接下来的行为就顺利多了:她割下了红袖的人头,把头颅放在了那个盘子里,然后放好食盒和水桶,再把尸体藏匿起来,锁好了长廊的门,“晕倒”在了绣楼开口的旁边。
这样,所有发现十六娘的人都会以为,她是在看到了食盒中红袖的人头的时候,才晕倒的。
但是对于钱捕头来说,十六娘的这一系列举动,也太过于欲盖弥彰了。
钱捕头说,看押十六娘的女官来报的时候,说十六娘醒来之后竟然什么都不记得了,还以为自己在自己的绣楼中,恼怒为何自己的绣楼来了这么多闲杂人等,并且呼唤红袖,叫把人都赶出去。
女官怕刺激十六娘,于是任凭十六娘质问,一声不吭。
最终是十六娘自己落泪,沉默不语。
十六娘一整天都不吃不喝。
......
赵南星问:“琴菓楼那边呢?”
陈知府忙回答:“君侯大人放心,琴菓楼那边老掌柜打理的还好,客人也依然十分的稳妥。”
那是自然稳妥的,这几日琴菓楼的好生意,皆是他们的护卫乔装打扮给的好营生,别处琴菓楼出了个小小的丫头的死,就算是闯进来一头虎,琴菓楼的客人也能面不改色,众志成城把老虎给捆了。
赵南星问:“那老掌柜就没有任何表示?”
这次回答的是钱捕头,钱捕头说:“老掌柜并不知道我们如今怀疑十六娘,只以为是我们带走十六娘是为了保护,并且还说十六娘受惊过度,有些心虚不稳,这边会请来蓬莱馆的医师来为十六娘调理一番的。”
赵南星点点头:“这件事情上你做的倒是不错的。”
钱捕头大喜,喜形于色,之后立刻收敛。但是他的眼角一抹得色依然无法掩盖。
这个时候,云深听到赵南星问他:“云深,你来说说,你听完钱捕头的分析之后,有没有什么问题想要问问钱捕头?”
云深给吓了一跳,他原本一直在旁边安安静静的听着,好好的吃瓜,置身事外的,结果一下子成了焦点,不光是赵南星看他,就连陈知府见他都惶恐,这些都算了,倒是那个钱捕头,看他的眼神,令他不舒服。
至于怎么样个不舒服,对于云深来说,只能面前拿到“冒犯”两个字。
是的,云深觉得自己被冒犯了。
被冒犯自然会生气,于是云深生气道:“前面的倒是还好,我不解后半段,明明就是最重要的后半段,钱捕头却略略带过,令我不解。”
云深道:“那动机,那手法......其实都不是重点,一个小丫头,若是不知道天高地厚,赶出去就是了,一个主人家赶走一向在外人眼里对待不错的下人,那么在糊涂的人都只会觉得一定是这个丫头惹了事情,而不会觉得是主人无情无义——就因为丫头不知天高地厚就杀人?说不通。这种事情别说一个普通的酒楼的老板娘了,这在宫廷中,宫中的贵人都不能随意处决宫女的。”
“......”
“第二,十六娘作为一个酒楼的老板娘,她什么会明白一个丫头的作息?应该是丫头要揣测明白主人的作息,粥要在炉火上温着,热水要常备着,点心呢也要在时间正好的时候做着......时时刻刻等着主人家起.......钱捕头的意思,好像是十六娘等着那红袖送来,然后掐着点来的.......说不通。”
这一回,钱捕头好像想要说话,但是他见云深话没说话,于是在陈知府一个眼刀之下,又低下了头。
云深继续道:“而且,我最在意的就是,这尸体去了哪里?钱捕头也说得,她放了血,割下了人头之后,就装作昏迷了。那么红袖的尸体一定还在绣楼,还有凶器,割下人头的凶器,和食盒中其他的碗盘.......别说那之后,钱捕头没有带着人在绣楼中和整个酒楼翻一遍?”
云深说:“当时是我带着人发现的尸体,我的护卫十分的警觉,发现之后立刻就控制住了场子,无人趁乱冲到绣楼中,而且一个没了头的尸体,也不好带走,凶器倒是可以........但是即便是凶器被趁乱带走了,那尸体呢?被吃了吗?”
若是真的被吃,这短短的功夫,也太快了些。
经过云深这三个问题,钱捕头那边已经彻底的熄火,他原本眼角的那一抹得色也好像落了灰一般,显得死气沉沉。
这个时候,赵南星说话:“你有的问题,确实有待解决,但是第二点来说,就不一样了。你用你来替换十六娘,你当然常常随性的很,有的时候睡到日上三竿,有的时候清晨鸡都没叫你就起了......但是十六娘不一样,十六娘是个酒楼的老板娘,她要在酒楼开门迎客之前就起来,梳洗完毕,检查好一切,包括厨房的菜品,今日的酒水是否需要更新以及根据季节等等,推出新的菜色......所以十六娘每日起来的时间应该都是固定的。”
云深不服气道:“我又没有开过酒楼,自然不知道老板娘都需要这么辛苦,她酒楼不是有掌柜的么?千辛万苦寻个靠谱的掌柜的,不就是应该自己好好睡大觉?否则要这个掌柜的做什么?”
赵南星说:“这是她自己的生意,掌柜的再如何靠谱也不过就是领月银的,真的在乎这个酒楼的也就她这个老板娘罢了。”
云深说:“这就是她笨了,她可以和掌柜的分成,按照每年的流水分账,酒楼营生越好,掌柜的分到的红利就越多,这样,掌柜的就会越来越勤恳,她不就可以睡大觉?也不用一个未婚的姑娘,天天住在酒楼的后院,结果到了现在,还要被押着送去衙门走一趟,我看了都心疼。”
云深确实心疼,怜香惜玉的,所以当时并没有同意让知府衙门的钱捕头当众带走十六娘,而是雇了一顶软轿,把吓得浑身发软昏昏欲睡的十六娘抬去了知府衙门。
这一切后话再提,再说了,一个酒楼盈利与否,不光是靠着掌柜的勤恳和敬业的,有的时候掌柜的就是别钱蒙了心窍,剑走偏锋,非要去用同样的银两买来一般的酒还掺水,毁了酒楼的名声,掌柜的自然可以一走了之,老板娘可就麻烦了。
更何况,这琴菓楼之所以出名,也不光是美酒醇厚,点心可口,还有温柔如春水一般的十六娘。
这是个招牌,也是琴菓楼的亮点。若是少了个十六娘,这琴菓楼,可就乏味多了。
这一点,不需要云深知道。
云深也懒得知道,他只想要知道一点:“尸体?尸体怎么解释?”
钱捕头这回也十分的胆大,抬起头,勇敢对着赵南星和陈知府,道:“两位大人给属下一点时间,属下一定会找到凶器也会找到尸体,证明我的猜测。”
这个么.......如今他们时间是真的很紧张啊........
赵南星陷入了沉思。
“第二百一十七章 蛇眼”
云深不解,赵南星在犹豫什么,他当然没有看出来钱捕头这个推理的破绽在哪里,但是他知道,赵南星的表情从一开始就告诉了他,钱捕头的推理不说破绽百出,而是根本不成立。
他也能看出来,赵南星其实一开始确实是有想过直接推翻强捕头的推理的,但是现在却出现了犹豫,这才令云深困惑。
在云深困惑未解的时候,赵南星的犹豫已经结束了:“好,我给你......两天时间,你去全城搜索一番,注意不要惊动和干扰百姓,去把红袖的尸体找到。”
“是!”钱捕头大喜,刚刚应下,又立刻反应过来赵南星让他寻的却只有一个,“那.......凶器?”
赵南星说道:“没有凶器。”
赵南星无声的叹了一口气,似乎想要喝一口茶,端起来发现茶水早就冷透了,复又搁下,扫了钱捕头一眼,做了个欲言又止的神情,说:“你们......府衙不是有个叫什么李五里的仵作?他好像算是人间界的半个学徒,你去吧问问他,城中遇害的死者尸体,不是都会给仵作过一遍么?去和他谈谈吧。”
钱捕头还想说些什么,却又看到赵南星虚虚的拎起了盖碗,这是端茶送客的意思了,钱捕头于是闭嘴,躬身退下了。
......
钱捕头退下之后,马不停蹄的冲去了停尸房。
停尸房中,现在有两具具半尸体。
说是一具半,是因为除了小柿子和冒霜夫人之外,另外一个死者,只有一个人头。
李五里作为仵作,胆子自然是很大的,所以他敢经常独自一人在停尸房对着尸体发呆,若是寻常的人,没事跑去停尸房对着一具尸体发呆,定然会被人在背后说三道四,但是李五里身上有一层“蓬莱馆弟子”的身份,这种行为,就被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至少是府衙里的人觉得,李五里如此行为,毕然是有所深意的,若是他们不解,那是他们没到这个深度。
作为蓬莱馆弟子的李五里的行为,难道没可能是人间界弟子的行为吗?他们若是敢说觉得李五里行为怪异,传出去,是不是就等于在说人间界弟子行为怪异?这可真是大大的不妥啊不妥,也是万万不敢的。
所以尽管李五里经常对着尸体发呆,经常往停尸房跑,府衙中也没几个对这种行为去议论,久而久之,大家也都习惯了,也就顺便跟着忘记了问一句:这发呆了这么久,到底看出了什么名堂没有?
.......
钱捕头一进门,就被屋内的“阴气”袭地打了个哆嗦,停尸房的门槛高,窗户也高,据说这种门槛和义庄的门槛和窗户都是有讲究的,门槛要求过膝,而窗户,要求不可和眼睛齐平——到底是具体是怎么个回事,钱捕头有过好奇,却被李五里阴阴的语气给吓得不再开口。
钱捕头冷的胳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他忍不住搓搓手臂,试图让摩擦的热把鸡皮疙瘩给消下去,门口的动静打扰到了里面的李五里,一脸不满的李五里披着披风,举着一只白蜡烛从深处走了出来。面上的表情十分不悦,问他:“钱捕头?有何贵干?”
钱捕头早就习惯了李五里的态度,咂咂嘴,直接了当说明来意:“我来问问,那死者红袖的情况。”
李五里瞄了一眼里面,大约红袖的头颅就放在了他身后的暗处,道:“能有什么情况?人头都分离了,死的透透的。”
“......我的意思是,首级自然是断裂了,但是作为仵作,你可有看出来,死者的头颅是被什么利器给分离了?”
在钱捕头看来,能够割下人头的凶器,当然是利器,因为割下人头和切白菜是不一样的,人的脖子有骨头有筋,有皮有肉,砍头都是技术活,刽子手是一门职业,是个手艺,手法厉害的刽子手可以一刀人头落地,干净利索。每年菜市口秋后都会行刑一帮被判问斩的犯人,有些门路的犯人家属会提前贿赂负责的刽子手,希望到时候刽子手能够利索些,给个痛快,同时让脖子的伤口利索些,到时候收拾尸体缝合的时候也顺利,来世还能挣个全尸。
当然也有那些犯人被害者的家属,故意买通刽子手,希望砍头的时候故意偏差,一次砍不断,然后再补上一刀,让犯人死前多收些罪,自己也能多出一口恶气。
前些年,因为一些骇人听闻的案子的处理,秋后问斩了一大批的犯人,刽子手的刀都豁口了好几把。
问这个问题的时候,李五里扭头,回身捧了一个盘子,那个盘子不是原来的盘子,原本装着红袖人头的凶器已经呈交做了物证,现在这个盘子,是李五里在来的路上随便买的一个。
李五里带上了白娟的手套,轻轻的把盘子搁在房间中央的桌上,又去调整了周围的蜡烛旁的铜镜,铜镜反射的光线全部集中在桌上,照亮了红袖惨白的脸。
钱捕头好像这一回才认认真真看清楚红袖的头颅。
钱捕头之前去过琴菓楼很多次,对于十六娘身边这个红袖的丫头也不算是陌生,红袖性格开朗,活泼,除了胆子有点小之外,其他都很好,钱捕头和红袖熟悉也是因为那个时候有个酒醉的客人故意耍酒疯,拽着红袖的腕子不放,红袖一个小姑娘,被吓得眼泪汪汪浑身打颤,像个淋雨的猫仔,看着可怜死了,钱捕头就出手去帮了一把。之后,每次钱捕头来喝酒,红袖都会故意多抓一把花生送去。
而现在,钱捕头好像才正正经经地,察觉到红袖真的死了。
死的是红袖,他们同城的,相熟的一个小丫头,钱捕头还不太明白这意味着什么,他只是当下觉得,以后他再去琴菓楼,就没有人再给他抓一把花生下酒了。
他想得愣神,以至于李五里不得不提高声音来和他说话。
李五里目光撇过钱捕头抿地紧紧的嘴唇,心中明白这个时候钱捕头的心情复杂,等着他换过进来才说:“钱捕头想必也去琴菓楼调查了一番了?不知道钱捕头有何结论?”
钱捕头嗓子干的厉害,面对红袖的头颅,他没有了刚刚在赵南星面前的滔滔不绝的表功之心,只潦草的把自己的猜测大致说了一遍,并且讲了赵南星给自己两日的时间去找红袖的尸体的事。
没想到李五里要比赵南星不客气多了:“所以君侯大人没有让你去找凶器?”
钱捕头诧异,他也在诧异这一点,这一回又被李五里提到,令他不得不格外在意,他忍不住道:“究竟这凶器这边,有何讲究?”
“没有什么讲究,”李五里冷笑,“因为根本没有凶器。”
钱捕头一愣,想起来刚刚赵南星的神色变化,不由得追问:“什么意思?什么叫没凶器?”
难道是武功?难道是什么江湖上特别厉害的武功?
钱捕头确实听说过江湖上有些武功,无招胜有招,还有些真正的高手,飞花摘叶也可伤人,甚至不需要任何兵器,就可以凝聚真气于指尖,然后变成一把长剑斩断顽石。
难道看着柔弱的十六娘竟然是个隐藏的江湖高手?而赵南星一早就看了出来,所以才没有点破,任由他在那边口沫横飞的表演?
钱捕头想到这里,脸上一阵红一阵白,但是他隐约也有些不服气——赵南星也就算了。可是就连他在都看不出来十六娘是个隐藏的高手,李五里之前都没有去过现场,仅仅凭着眼前的受害者的头颅,就能推断出来凶手是个武功高手?
不等钱捕头想出个子丑寅卯,那边李五里就指着红袖的头颅脖颈处的伤口说道:“这个伤口看到没?你是不是以为,这是被反复割锯导致出来的碎片?”
还未等钱捕头做出点头或者摇头的回应,李五里就继续说道:“不对,这不是什么利器或者钝器导致的,这个,是被活生生拧断才能出现的情况。”
“怎么可能?!”钱捕头浑身一震:“拧断?”
李五里用一脸“我就知道你不相信”的表情轻蔑的看了一眼钱捕头,又是一声冷笑道:“我就知道你不相信,我起初也不信,想着可是人头,又不是什么鸡脖子鸭脖子,能够活生生拧断,但是我反复的看过,还特意请了蓬莱馆的一位医女一通来验证过,确实是拧断的。”
“蓬莱馆?蓬莱馆的额医女来过?”
李五里点头,同时补充道:“我可没有擅自做主,特意问询过知府大人,得了许诺,这才去蓬莱馆请了弟子来协助的。”
“蓬莱馆的医女既然协助,自然也就不会瞒着神官,那神官知道了,君侯大人也就知道了,”钱捕头泄气,“怪不得君侯大人就只让我寻找尸身,绝口不提凶器的事情。”
“钱捕头,我有一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李五里幽幽道,当不当讲他都讲了,“这可不是个好活......钱捕头还是不要太过于积极的好......钱捕头试想一下,能够直接把一个大活人的头颅给拧下来,这对方会是什么样子的怪物?即便不是怪物好了,也逃不开力大无穷,钱捕头,不好对付啊。”
钱捕头说道:“君侯大人只让我寻尸体。并没有让我破案。虽然我一开始觉得,只要寻到了尸体,就能有什么线索破案。”
李五里道:“为何有这样的想法呢?”
钱捕头说:“人死总会挣扎,一旦挣扎,指甲,手,或者牙齿,总是会留下一些线索。之前不就是?有个丈夫市杀了妻子,然后冒充妻子悬梁自尽,最后你从那妻子的手指甲中找到皮屑,推断那妻子死前有过挣扎并且给对方留下见血的抓痕,我们抓来那丈夫一看,果然在其胳膊上发现抓痕,这才找到凶手。我想,红袖死前,也该有留下一些证据。所以我想要找到尸身。”
李五里沉默一会,之后叹气说:“若是这红袖是蛇就好了。”
面对钱捕头的不解,李五里道:“听说蛇被斩杀之后,为了确保万一,需要把蛇头毁掉,最好把蛇的眼睛给挖出来捣毁——因为蛇的眼睛会映出害死它的人,若是被同类看到,就会不顾一切寻到凶手,然后报仇。据说有经验的猎户在猎捕到蛇的时候就会牢牢记得两点:第一,蛇头砍下之后要等到它彻底死透;第二,要把蛇头深埋地下防止群蛇报仇。”
“若是红袖姑娘的眼睛也像蛇一样,能够映出凶手最后的样子就好了,那么钱捕头你,一定会不惜一切,为了红袖姑娘报仇把凶手缉拿归案。”
蛇眼?深埋地下?
钱捕头心中一动:“有没有可能,那个杀害红袖的凶手,也会这样处理尸体?因为红袖不是蛇?”
李五里没听明白。
钱捕头拍案:“人的眼睛留不住什么线索,但是手脚可以,或者说,最重要的就是手,凶手在杀害红袖的时候,红袖挣扎过,留下了线索,凶手短时间没办法处理,若是只带走双手目标太明显,于是干脆就直接带走了整个躯体,实际上,对方只是想要带走留着线索的部分,而凶手处理尸体的办法,可能于是最笨,最直接,最让旁人想不到的,就是深埋地下!”
李五里提醒他:“你要知道,蛇头就丁点大,用匕首划拉一个坑就可以就地掩埋了,加上蛇也不会挖坟,所以就地掩埋蛇头是个十分便利的办法。但是,红袖姑娘就算是再娇小玲珑瘦弱轻盈,那也是个成人,挖个坑,可不是用匕首划拉两下就能解决的。你满城去寻能够掩埋一个人的松土,应该不难。而且,带走了尸体就会埋起来,这不是很多人都会想到的吗?”
“不一定,”若是以前,钱捕头应该会觉得,掩埋尸体是一件非常蠢笨且耗费功夫的事情,但是现在就不一定了,“一个人,挖一个坑埋尸体或者带走尸体确实不容易,但是如果不是人呢?如果是个怪物呢?”
“如果是个,能够干净利落的带走两个成年男人的怪物,那么刨坑埋尸体,是不是就和就地掩埋蛇头一样容易?”
“第二百一十八章 王母娘娘是好人”
李五里听钱捕头这话,虽然听出他语气的坚定和肯定,却反而面露了古怪来。
他数次的欲言又止终于让钱捕头从兴奋中冷静下来:“李小哥有什么话要说?”
李五里确实有话要说,却又不知从何说起,也是捡了要紧的提:“若是这种的.......怪物,”他艰难道,因为想象不出来,“若是这种片刻间就可以随意刨出可以掩埋一个人的坑的怪物,说是力大无穷好呢,还是说身材魁梧巨大好呢?但是无论是如何的怪物,都算是厉害了,那样的怪物,跑去琴菓楼,拧下一个丫头的头颅,然后带走尸体,又是有什么目的?”
他想不通,所以表情困惑的厉害:“红袖是本地人,出生过往随意问个街坊就清楚。倘若不是特定来杀人,那么只是为了销毁证据......已经可以轻松拧下人头了,这直接拧下有物证的部位,或者直接带走物证不是更容易?”
往常的办案中,确实有遇到一些砍下双手的犯人,那种通常是死者临死之前手里紧紧握着什么,握的十分牢靠,凶手短时间没办法扒开死者的拳头,不得已,于是剁掉了手腕。
可是,既然钱捕头之前已经把这个凶手定论为一个“掘开坑洞都十分轻易且力大无穷的怪物”,那么就不会存在以上的不得已。
所以李五里觉得,凶手带走尸体的原因,一定不是要毁掉证据那么简单。
至于到底是什么原因,李五里的脑子里有一点灵光,但是那仅仅的一点灵光,就如同暗夜中远处的星星之火那样,闪闪烁烁忽明忽暗,很不容易分辨,更加无法借着那一点点的火光来看清周围的景象。
他就算是使劲看,伸长脖子看,垫脚看,也照样无济于事,反而费的眼睛疼。
......
李五里揉了揉眼皮,疲惫道:“既然君侯大人让钱捕头去城中寻尸身,想必那尸体一定还在城中,钱捕头就不必费心去往城外跑了。”
钱捕头楞住,道:“万一.......”
“没有万一,”李五里斩钉截铁道,“君侯大人让钱捕头全程搜索,那么全城就是全城,若是那怪物真的带着尸体跑出了城,那就不是钱捕头的事情了。”
李五里又露出刚刚的那种阴沉的笑意:“钱捕头,如今城外,有什么东西什么人,您还不知吗?”
钱捕头一下子闭嘴了。
城外......他当然知道城外有什么。
他虽然并没有自己亲自参与,但是陈师爷去跟了个过程,这也是赵南星的意思,赵南星让陈知府派个信得过并且胆子大的来看一看,到时候功就记在陈知府身上,之后陈知府想要如何谢谢那亲信,那就是他们自己家关起门的事情了。
陈知府当时惶恐,连称“不敢不敢”,最后却还是拍了自己的表哥陈师爷过去。
陈师爷跟了几天,日日回来,面色都是青的。
头一日,他说城外发现了金子,而且是金矿,这是喜事,且于朝廷为大功。但是与此同时,还发现了一个少女的尸体,陈知府的嘴角立刻就下去了。
那少女是蓬莱馆隔壁荒宅失踪的少女,而那荒宅的事情,似乎和神官那边有什么关系。到底是什么关系,陈知府一概不知。赵南星分的清楚,以城内和城外的界限划给陈知府看,城内的事情,陈知府领命就去管去办去执行,当做青果城没发生过别的事情,就是一场寻常的山火,一场罕见的倒霉的山崩,而陈知府为了城中百姓着想,要填平了那城中山,如今陈知府在为了百姓的胡搅蛮缠而头疼,同时,陈知府还要烦恼什么?哦,对,城中山是青果城的“风水宝地”,陈知府之后,还要烦恼寻一个另外的风水宝地。
仅此而已。
至于城外出现的地坑,吃人的藤蔓,以及黄金和惨死的少女,这一些,都和陈知府无关。装作不知道就好。
这界限过分分明了,钱捕头想。
哪怕是城中出了命案,只要凶手逃出城,自行跨过了拿到无形的分界线,那么这个凶手,就归了赵南星,或者可以归给人间界。就是不归青果城的衙门。
而这个界限,好像府衙之中,所有人都默认默许了,尤其是仵作李五里,因为他那一点和蓬莱馆的“缘分”,以至于让他俨然成了这个界限的守护者。他好像成了人间界那边派来监督府衙有没有严格规避界限的监督人。
所以只要钱捕头对这个界限的存在和他的说法有那么一点点的迟疑,他的不满就立刻溢于言表。
......
“有什么不好?”李五里道,“城外的案子是压不下去的,君侯大人一定会处理干净,如今君侯大人明摆着还是想要你们家陈大人占这个便宜,到时候论功行赏,还能少了你的份?”
他见他都说道这个程度了,钱捕头却还在发愣,当即就有点暗暗觉得钱捕头不明事理:“钱捕头,还有什么事情?觉得有什么不对?”
钱捕头如梦初醒,他又看了一眼李五里背后的那个头颅,想了想,忽然反思了一下刚刚自己为什么会有想要自己给自己找麻烦的念头。
钱捕头点头:“对,你说的没错,今日开始,我就全程搜索红袖的尸身。”
李五里听闻笑笑,说:“劳烦钱捕头了,我这边若是有什么新的线索,必然会派人通知的。”
钱捕头只顾着走,要去“办案”,他没回头,即便是听到了李五里的好意,也只是干巴巴的丢了一句话去:“好,那就劳烦小李哥了。”
......
钱捕头步子大,原本停尸房也没多大,钱捕头几步就到了院门,中间他还要忙着听完自己慢吞吞的客套,加上挥手,想好回话内容,再回话这一系列的动作,以至于“小李哥”这三个字已经成了拐到门口的尾音了。
钱捕头的影子消失在院门之后,李五里的脸上的笑立刻就耷拉下来了。
小李哥小李哥,听着就像街上走街串巷卖果子的货郎。可是因为他年轻,加上府衙里的人本能的觉得仵作这个行当有些“不吉利”,所以也不太乐意称呼他为李仵作,为了显示亲切,于是便就小李哥小李哥的叫。唯独每次办案,到他奉命“亲往查验”的时候,才会被正正经经称呼一声“仵作”。
一开始也有百姓被他随身的药箱混淆,以为他也是大夫,结果后来知道他和治病救人没半点关系,人家大夫是治病救人,他是专门查验死者。天壤之别,于是即便是他算是半个人间界的学徒,也没人真的把他当成过太夫——谁会去找个仵作看病呢?即便是最简单的伤口,即便是他就在眼前,人家都要费心的跑去医官或者路边找个赤脚郎中,也不会去看看他。
这一切他都无所谓,也真的可以不放在心上,但是,他不喜欢小李哥这个称呼。
他思绪散乱,无意识的倚靠在门口,盯着那晃晃悠悠的院门发呆,府衙中的人,通常不会路过这里,这里算是府衙中的偏地,除非像刚刚钱捕头那样刻意前来,否则他可以在这里尽情的发呆一整天。
他由此没有注意到,他身后,那个名字叫做红袖的头颅,睁开了眼睛。那双眼睛眸色清亮,黑白分明,灵活的左右转了转,视线落到了一旁被白布盖着的一具尸体上。
之后,那双眼睛显露出了一种可以被称为“若有所思”的情绪来。
这一切,李五里都没有察觉到。
***
青果城中没有好的手艺人。
说来也是奇怪,偌大的青果城,竟然没有什么时兴的消遣,城中的百姓就那样日出而作日入而息,茶余饭后除了聊些无关紧要的内容包括黄狗和白狗打架,东家的媳妇偷偷和南边的秀才好了每日都偷偷送饭等等的杂烩之外,连城中一些富庶人家都没有太多的消遣。
以至于奉了雁展颜命要修好傀儡的下人抱着报着傀儡的布包跑遍了全城,都没有找到一个拍着胸脯敢把傀儡复原的木匠。
最后还是去找了个以前给庙里雕刻观音像的老木匠和一个给神佛做佛衣的绣娘,这才勉强交差。
雁展颜不是很满意。
他记得原本这个小仙娥的面庞线条十分的圆润,是个标准的瓜子脸,下颚自然过渡,到尖巧的下巴,下巴处不知道用了什么方法,还能看到一点点微微的粉,木雕的手指上,还能看到指甲片的形状,而且指尖也带着一些微微自然的粉。令人觉得,这个傀儡雕刻的就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小仙娥。
并不是穿的云纱飘飘,珠光宝气,而是本身就气质出尘,十分的美丽。
但是现在,那个木匠好像是为了去掉傀儡脸颊上的一块烧焦的痕迹,而故意磨掉了一块,又为了让脸颊对称,所以就把另外一边的脸颊也磨了磨,现在就显得,这个小仙女,有点面相尖刻了........
雁展颜皱眉:“这哪里像个小仙女?倒像是牛郎织女里那个拆人姻缘的王母娘娘。”
“......王母娘娘岂不是要比普通的仙娥品级更好?”似乎是听到了雁展颜的抱怨,赵南星从门口走进来,看到了雁展颜手上换了一身衣裳的小仙娥,“这可等于是直接飞升了呢。”
不光如此,小仙娥还换了一声更加华贵的衣裳。大概是绣娘找出来了一些原本要给佛祖做佛衣的刺绣,所以那衣服上都是吉祥的图案,比如葫芦,莲花,莲藕,蝙蝠,松,鹤,以及祥云等等。比较之前那一身飘飘欲仙的衣裳,这一身,实在是太贵重了。
雁展颜撇嘴:“可是王母娘娘是坏人。”
“怎么就是坏人了呢?”赵南星说,“我觉得若是公平来看,王母可是好人啊。那牛郎可不是什么君子。”
“怎么说?”
赵南星道:“你想啊,若是牛郎当真是君子,为何会去偷看七仙女洗澡?不光如此,还偷走了仙女的衣裳,以仙女的衣裳和名声为要挟,要七仙女嫁给他?”
雁展颜愣了,他之前着实是没想到这个问题,他想了想:“这......这是老牛教他的啊.......”
赵南星却道:“我才不信那是老牛教的......自古以来,除了牛郎织女的故事之外,你可曾再听说谁家有个老牛会说话?还教家中的主人去偷仙女的衣裳?分明就是那牛郎自己撞见仙女沐浴,起了贼心色胆,推脱给那无法开头吐露人言的老牛罢了。”
故事中说,牛郎是个穷小子,受到哥哥嫂子苛待,分家产只得一头老牛,但是若是如此,为何没有乡民为此抱不平呢?再说了,即便如此,一个勤恳老实的小伙子,怎么会没有姑娘喜欢?人有三十六计,只要肯吃苦流汗,总归是饿不死的。但是牛郎却直到长大成人,整个村中,都无人为他说媒。
雁展颜不懂这些,赵南星却明白一些,村中无人说媒的男子,要么是懒汉,要么是奇丑。既然这牛郎不至于奇丑,那么更大可能就是懒惰,而从他撞见仙女沐浴不知躲避反而偷走衣裳看来,牛郎不光是懒,还十分的轻佻。
在不知道七仙女的真实身份的前提下,偷看女子沐浴,在知道之后,依然胆大包天的要挟其下嫁,简直罪不容诛。天上一日地下一年,之后王母不到几日就派天兵天将救走七仙女,而那牛郎,不仅不知自己罪过,反而挑着一双儿女哭天抢地追到了天宫之处,简直无耻。
赵南星从小就觉得,这王母不算是坏人,即便是牛郎如此撒泼,也没有屈服,反而直接划下一道银河彻底隔绝牛郎的追击保护了七仙女。
至于什么一年一度的会面,光是想想就觉得这事情离谱:牛郎不过是人,孩子也会长大,而天上一天地上一年来算,故事流传百年,牛郎只怕早就成了灰飞尘土。不过就是那些好团圆结局的凡人聊以慰藉的托词罢了。
雁展颜人生之前十七年,都建立在王母娘娘是反派的基础上,如今忽然接受这个新奇的理念,冲击之大,如遭雷劈。就好像他将来回去王府,发现他的那只心爱的波斯猫其实不是猫,而是一只雪白的猎豹一样的震惊。
“第二百一十九章 天理难容”
对于一个忽然跑来颠覆自己以往认知的人,一般人的第一反应就是震惊,但是接受的人却在少数,毕竟过往多年都坚持一个方向的认识,到了后来忽然出现一个背道而驰的人,这种几率本来就是少数。何况人是从众性的,孤勇者皆少数,否则也不会有成语叫做特立独行,独来独往,孤家寡人什么的了。
反正,这种的成语,听着就不热闹,透着一股子的冷清。
雁展颜震惊之后,本能的反应就是:“你咋这样呢?”
他委屈:“好好的一个故事,被说的,看起来像是个惨绝人寰的案子,毁了一个好好的故事和美满,要我将来怎么过乞巧节呢。”
乞巧节算是每年的大节,尤其是京都和洛阳等地,几乎是全程彻夜点灯,夜市能够开到后半夜,也允许城中适龄的年轻男女出游,放灯游船,其实说白了就是打着过乞巧节的名头,丰富冰人和媒人的上门生意。
每年的乞巧节之后以及上元佳节那段日子,城中娶亲的就很多,吹吹打打,很是热闹。
人们都喜欢热闹,喜庆,吉利,谁都是高高兴兴的,就连城中的小儿都可以捡到用红纸包的喜钱。也可以有延续节日的那份热闹,而且在人们的传统观念中,喜事是可以传染的,隔壁家办喜事,放的炮仗的红纸飘到了隔壁的屋顶,那叫“喜从天降”,夜里迎亲放的烟火照亮了对门的院落,那叫“开门见喜”。
有不少人家,喜欢在乞巧节这天定下亲事,据说是为了借一点织女的巧手,希望家中新妇可以如天上织女那样灵巧,织出七彩祥云那样的锦缎。
——这一切的前提都构建在大众认知的牛郎织女的故事中,也构建在王母娘娘是拆散有情人的坏人基础上。
若是这牛郎织女的故事走向真的如同赵南星说的那样,那乞巧节还过什么呀?
雁展颜说:“我没法再在乞巧节上约我喜欢的姑娘出去玩了。”
赵南星就忍不住笑:“每年的乞巧节,你都要在宫里看歌舞走不开,还约喜欢的姑娘,想得美。”
这句话让雁展颜非常顺利的撅了嘴,委屈的很。
雁展颜这样的身份,婚事和身边的姑娘都是千挑万选各方考虑的。所以为了防止将来多生事端,雁展颜干脆就一心躺平,等着皇帝做主给他配婚就是了。
他当时想的可开:“我想着,防止皇帝和大国师做主给我选的小王妃美貌必然是过的去的,家世也不会辱没我,才情学问什么的,说不定比我还好......一定是个可心的人儿......我到时候慢慢喜欢她,再慢慢让她喜欢我不就好了么?我还能带她去看傀儡戏,还能带她去游湖,听戏,酿酒,看每一季的花.......我不必去给自己找罪受。”
当时谢明望好奇问他:“如何叫找罪受?”
雁展颜很干脆:“就像那些话本里节外生枝的那些一样。明明知道自己无法做主自己的婚事,还要去招惹无辜的姑娘,和那姑娘海誓山盟,最后意料之中被阻挠,自己活受罪,还连累自己喜欢的姑娘,同时还对自己门当户对的新娘子不公平。这一切,说来说去,就是自不量力自我感动的找罪受呗。”
“当然了,话本嘛,若是不这样话本怎么写下去呢,就是要你死我活嘛。我理解,不过我不会让自己成为话本里那个无能又偏偏多情的公子的。”
对此,谢明望又是想夸他清醒又是怜惜,最终什么也没说,只是微微叹了一口气。
这声叹息雁展颜听到了,但是也装作没听到。
.......
赵南星从来不会莫名其妙的叹气,也不会故意叹气。他只笑,就如现在一样,他笑问雁展颜:“如今你再看这傀儡,是不是就赏心悦目了?”
“至少看得有些顺眼,”雁展颜说,“可是你莫名其妙和我说这些算是新的故事,总不会是为了让我扭转对牛郎织女故事里王母娘娘的印象好坏的吧?”
“这也是一个理由,”赵南星说,“还有一个理由。”
雁展颜好奇:“是什么?”
赵南星说:“无聊罢了。”
雁展颜简直无语:“你会无聊吗?如今这么多事情,孟大人和亭云侍卫还找不到呢。”
赵南星并不接话,质问他:“顾悦行醒了吗?”
雁展颜点头,继续一脸严肃的盯着手里的傀儡:“醒了,早上还能喝一点点的米汤,那个小医女一直在旁边陪同,她倒是受惊不轻的,也自责的很,但是真的问她有没有什么线索,她却只说,孟大人是忽然疯的。对了,那个小医女叫什么?总是小医官小医官的叫,挺没礼貌。”
赵南星说:“那小医女尚未出师,所以她的身份就是人间界的弟子,一个医女罢了。不管她是闯祸还是办事不利,都是人间界的事情,和她个人无关。到了她出师之后,拿到了自己的名字,那以后行走人世间,出了问题,才是自己担着的。”
“拿到名字?”
雁展颜不解:“什么叫拿到名字,难道每一个人间界的弟子拜入人间界之后,都要上交自己的名字?名字怎么上交啊?”
赵南星说:“也不算是上交吧,只不过是个传统,表示人间界为世外,人间的规矩和等级尊卑再次都不算数,到了人间界,只要是早入门的,出门寒门照样是师兄,哪怕是出身贵族,也算是师弟。我当年拜入,也是收了名字,后来出师,拿到的名字就是陌白衣。”
雁展颜模模糊糊的懂了:“所以说,人间界的弟子若是要以弟子的身份在天下行走,就要抛弃固有身份,用弟子的名字来行事?”
赵南星点头:“是啊。最好是这样,不过话虽如此,回到了人世间,谁还遵从这个身份?除非真的行遍天下济世救人,和原本家门无所牵连,或者说,人间界弟子这个身份,比原本的固有身份更好用,否则嘛,人都是择优的。”
雁展颜点头:“理所当然的。不过人间界也真是好大的脸,以为自己的这个身份可在人间横行无阻,真当自己是人间的神灵了。”
雁展颜又说:“顾盟主醒来的时候我在旁边,他问起来孟将军和小孟将军的事情,我搪塞了过去,不过他有没有被我混过去我还不确定,倒是当时谢明望打岔,耗掉了顾盟主的心神。”
赵南星想也知道谢明望问了什么:“他又问了顾悦行的梦了?”
雁展颜点头:“要我说,谢明望也太着急了一些,一个人大梦一场醒来,脑子本就混沌,一片混沌中忽然急切的问及一件事情,脑子根本就转不过弯来,要费比以往更多的心神去慢慢梳理,这一梳理,顾盟主哪里受得了。”
“不过我也是好奇的很,他们三人在地坑中貌似并没有遇到什么危险,除了那个会偷袭变异的藤蔓之外.......谢明望怀疑过,问题是出在水里,可是水是河水和湖水引进去的,而且那么多,那么多的水,若是想要下手或者中毒,可能性也太低了,几乎和往一个湖中撒一把砒霜的效果一样了。”
毒药这种东西,本来就是这样。一滴毒药或许可以灼烧断人的心肠,但是那也得一滴尽数入口才行。若是一滴毒药倒在茶水里,人把茶水一饮而尽,那么毒药毒性充足,致人死命就会成立。可是如果一滴剧毒滴入水缸,可能连鱼都不一定能毒死。若是把一整瓶的毒药倒入河流中,那经过河流中的水藻,沙土,水草,树根等等的过滤,一瓶毒药的毒性能够瞬间瓦解。
所以谢明望怀疑是不是那躲在暗处的卍夫人早就料到他们会以灌水的形式解救顾悦行等人,就故意在河水和湖水中做了手脚,比如在河水中加了什么东西,那东西遇到了地坑中的某个东西,形成了一种毒药云云......这种手段其实不管是江湖还是人间界,都不算是难事。
比如当年非常著名的“一片冰心在玉壶”这个案子,就是这样做的,酒壶里的酒没有毒,有毒的是酒杯,酒杯事先被特意浸泡过,倒入水酒就会产生一种致人死命的毒素,当时事发地是一场升迁的“谢恩宴”,无论男女,都被灌了不少的酒。毒素发作的非常快,当天夜里,府中的下人去安顿那些看起来醉酒到不省人事的客人,一摸,人都凉透了。
一片冰心在玉壶这个案子,涉及人数有一百八十九人,死亡八十九,震惊了朝野。
当时的宋帝下令限期内破案,结果当地的知府衙门验遍了当时所有的酒器、食物、甚至当时用来解酒的蜜饯和香包,包括水缸里还活着的鱼全部都一一验过,接无毒。
最后是一位路过的神医破了案子:原来是那酒杯有问题。酒杯上沾染的东西和酒液相遇,才能够产生剧毒。而且行程条件极其苛刻,非要当地最为著名的梨花白才可以。
那天的酒宴宾客众多,而酒楼能够用的梨花白数量却不够了,仅仅只能够先满足贵客和主人。于是这才让当天酒宴上一些不被看中的普通客人逃过一劫。
也就是说,那下毒的凶手应该是故意针对那些贵客和主人的。他必须同时做到两点:第一,能够接近府中准备酒器的仆人,这才好在清洗酒具的时候下毒,这一点好办,只要和府里的下人打好关系就行;第二,要确保主人家不能够买到足够的梨花白,他必须提前把城中的梨花白给购买走一批,这不是一笔小钱,一般的人无法办到。
要同时做到以上两点,那些当时在酒宴上的寒门学子就被排除了怀疑,同时府中的下人,酒楼的伙计们等等也被排除怀疑。
最后找到凶手也很简单:问酒楼老板就知道了。
凶手信心满满的觉得,自己下毒手法很聪明,所以在原地不动,甚至被抓捕的时候还在去酒楼听戏的路上。
最后当然是问斩了。
雁展颜和赵南星都对凶手的目的毫无兴趣。
只是今日偶尔想到了这个当年震惊的案子。
雁展颜说:“我不觉得顾悦行他们是因为这个。那个卍夫人我听说了一些,厉害是厉害吧,但是我觉得,若是她真的如谢明望想的那样厉害,她的眼界应该更高些,而且也不会明着和你作对,直接把顾悦行这个武林盟主弄死,对她有好处吗?孟将军和小孟将军死了,对你有多大影响呢?只会把你逼急了罢了。”
赵南星没说话,过了一会,才笑了笑,说:“我不急。”
***
络央心里蹦蹦跳,盯着那个面前的“鱼头”。
一旁的谛听有点着急了,他催着络央道:“它,它要跳起来了!”
络央哭笑不得:“它又没生出腿来,怎么跳?”
谛听嘀咕:“谁知道,谁知道它万一给自己揉出来一个腿呢?”
他听了谢明望当日的见闻,谢明望说那个怪物,可长可短可方可圆,就好像一个面团子,很是灵活。
既然身子是面团,那头也是呗,那头不也能可长可短可圆可方啊?
一开始络央也是怀疑这一点。
但是现在她打消了这个念头,她说道:“不是,这个东西......我是说这个头......它有点像......像跟。植物的跟。”
络央这个念头在脑子里仿佛的来回奔跑,她确定,又不确定。
确定是因为自己反复的验证过,不确定是因为太诡异了。
结果谛听却很快接受了:“可是它很像一个鱼,是不是因为它之前是个植物,然后后来吃了很多很多的鱼,所以才有了鱼的样子?因为鱼有眼睛啊......可是它又像人,因为它也吃了人?”
谛听说:“那地坑中的东西都成精了,吃了很多的天敌,也吃了很多的同类,所以藤蔓不像藤蔓,明明是个藤蔓,却也懂得鬼鬼祟祟,还会嘴馋会偷鸡腿.......不觉得像猴子?像老鼠?像狗吗?”
“这解释不通,但是若是想着它是地坑出来的,就能接受了。不必解释通,毕竟一个会哭会吸血的藤蔓,本来就是天理难容的东西。”
“天理难容啊.......”络央自言自语,“若是人把天理难容的东西吃了进去,会发生什么?”
“第二百二十章 不可回头”
天理难容这个词,其实可以形容的东西,涵盖的还挺广的。
一方面吧,可以说一个人的行为不端甚至残忍,可以用这个词。可是若是形容到了一些入口的,用了这个词,就有点耐人寻味了,指代食物所谓天理难容是什么意思呢?要么说这个东西,人世间没有?可是天大地大,有那么多人还没有发现的山,有那么多人尚未明确的树木,也有那么多无人敢潜入的海,谁敢说有些东西就是不存在人世间呢?要么就是另外一个说法,就是这东西不是人吃的,难吃的根本不是应该被称为食物或者东西的。
可是若是这样了,人会吃吗?
谛听想.....会的吧。
若是饿的不行,要么吃要么饿死,为了活下去,大概是会吃的。
谛听说:“只要不是毒药,吃了就吃了,能吃进去就能活,吃不下去,就吐了呗。要么就闹肚子,还能怎么样呢?”
络央也喃喃道:“是啊,还能怎么样呢?”
虽然之后,络央就不再说话了,可是谛听总觉得,络央还有什么话没说完。
谛听心想:“难道是怕吓到自己?”——何必,他又不是吓大的。
于是耐心等了一会,络央却依然没有再说些什么。
这种困惑如一阵风一样,拂过他的心头,起了一点点的涟漪,之后就消失了。
络央之后表示今日看不出什么门道,依旧把那头颅交还给了谛听。
如今那“刑天”也在府衙中,那头颅也在府衙,很是担心两者会察觉彼此的存在而相互通气。不过谛听发现,那不管是“刑天”也好,头颅也罢,都很怕那只幼虎,而幼虎又很是亲昵于谛听,就暂时让谛听来保管这个人头。
谛听抱着装着人头的箱子,走在偏僻的路径,这一片都被遣散,安静无声,连一只路过的野猫都没有,谛听觉得这一切的安静是因为动物的本能。这里有一只虎,哪怕仅仅只是幼年的护崽,那也是一只不容小觑的老虎。所以那些街上的野狗或者野猫都不敢靠近这里。
谛听回想一番,察觉到这几日府衙安静的过分,连鸟雀似乎都少来。
这令此地极其寂静,静默到可怕。
如今秋风微起,而黄叶却还不曾,跟在旁边的幼年护崽因为厚厚的肉垫走路无声,只有谛听的脚步声慢慢的在夜里响起。
一个人走夜路,久了之后就会产生一种错觉:会把自己的脚步声的回声误以为是另一个人的声音,所以有的时候一个人走到巷子中会产生被人跟踪的错觉,进而慌乱。人的脚步一旦慌乱,连带着自己的回声也跟着慌乱,就会不由自主的加快速度,心跳加剧,进而影响听觉。
谛听脚步未乱,心却砰砰跳。
周围安静,他努力劝说自己,这是自己的脚步声自己的脚步声自己的脚步声,别慌,别害怕,没人跟踪自己。更何况,他身边还有一只老虎,若是真的有什么风吹草动,难道动物会听不出来么?
他如此劝慰自己,然后低头,想着看一样跟着自己的幼虎宽慰自己一番。
结果就是这一低头,他就彻底慌了:他脚下,哪里还有什么幼虎?他往前看,往后看,往左,往右,都不见虎崽的影子。
所以,刚刚的动静,并不是他错觉,也不是自己脚步声的回应?而是......真的有人跟踪他?
而他刚刚也确定自己前后左右都没人,那么只有他身后的高处?
他如今走在园中,旁边是一面围墙,围墙很高,非轻功高绝者无法攀上。可是他的耳朵为天生敏感,连他都没有察觉,连那幼虎都被无声无息消失,那是什么人?
或者说,有可能不是人?
这一瞬间,谛听想起了一个词:天理难容。
是天理难容的东西在跟踪他?
谛听明白,此刻不能回头。就好像祖训中千叮万嘱的那样,夜晚,独行,身后有异动者,不可回头。
不可回头,这是就连猎户都知道的道理。
猎户夜晚赶路,若是听到身后有脚步声跟随,甚至背后有东西拍肩,绝对不能回头。不管是鬼也好,是狼更不行,是鬼会上身,因为说人有三把火,两把就在肩上,一回头,人的气息就会吹灭肩上的三昧真火,真火灭,鬼就容易寻到机会上身。
若是身后是狼,而人的身体的脆弱部分和致命之处就是咽喉,若是回头,狼就会伺机一口咬断人的喉管。
所以不可回头。
谛听打定主意,继续抱着箱子端正的往前走。他自己的脚步声依然不紧不慢,而那一开始被他误以为是回声的动静,依然如影随形。
周围起风了,有树叶被风吹落,飘落到前方的地面。
那是几片绿叶,绿意尚且盎然,根本不到会被初起的秋风吹落的地步。
除非那树上有人,将这树叶摘下。
谛听已经可以想象出来,他头上的树上,有一双眼睛在一眨不眨的盯着他,他伏在树上,手边正好是一丛绿叶,他看着下方明明已经知道动静却依然强打精神装作若无其事的自己,起了逗弄的心思,故意扯下一把树叶,吹落他面前,想要看他的反应。
谛听面不改色,头也不动,只略微垂了眼皮,看着自己的脚速度不变地踩过那些地上的绿叶。
他已经走到了拐角,再走几步,就到了洞门,打开门口的门锁,再出去,就会遇到看守此地的差役。此地属孟家军看守,各个都是上过战场训练有素的士兵。只要打开这扇门,他料定那个“天理难容”不敢再跟。
谛听心中松了一口气,想要举腿再迈步向前,却发现自己的腿格外的沉重,他的脚好像踩在了烂泥坑中一样,牢牢的被黏在地面上,成了真正意义上的“举步维艰”。
谛听大惊。
而且他同时听到,那刚刚的声音已经来到了自己的身后,这回他确定不是错觉,因为有一只手,拍在了他的肩上。
到了,就到了现在了。
他告诉自己不能回头。就算是扛也要把那身后的拍肩怪给扛到门口。但是现在同时来到的麻烦是:他走不了了。
他的靴子好像被地上的泥土牢牢的“咬合”在了一起,让他动弹不得。
现在情况就尴尬不已:他不能动,也不能回头,可是若是如木头桩子一样站着,那身后的家伙可不会跟他一样不动:人家可以转到自己面前,一口咬了自己的喉咙。
那他算什么?算坐以待毙?
谛听可不认自己是这样的,谛听一动不动,不动声色的偷偷开始活动自己的脚。就在身后的动静有打算要绕到自己面前的那一瞬间,他一把蹬掉自己的靴子,然后光着脚狠狠的朝那家伙踹了一脚!
他力气极大,而且踹的非常狠,毫不留情,对方猝不及防,一脚被踹出了老远。
谛听只看到一个白色的影子一声不吭的被踹飞到了角落中,然后就一动不动了,此刻若是跑过去查看就是找死了,他干脆利落的把两只靴子全脱了,然后提高声音道:“开门!警戒!给我开门!”
他的声音在夜间格外响亮,那门后果然有了动静,火把也燃起,拔刀之声也起。门口有声音高声到:“是谛听吗?门口可有异常?!”
“废话,”谛听心中一股无名火起,他道,“没异常我嚎什么?快警戒!我要出去!劈开门!”
没想到此话一出,门口却没有立刻执行。而是顿了顿,似乎迟疑了一番,道:“谛听,可是真的谛听?”
谛听恼火,这段时间的遭遇,让他们都有点草木皆兵的意思,尤其是几次三番的出现怪物和异常事件,只怕再这样下去,这些士兵就要人人自危,看到对方,先通报一番自己的祖宗十八代了。
谛听火大:“那些怪物还不至于高明到这个程度!快点给我开门——孟晓楼,我知道是你!听出你的声了!”
这话无异于通关宝典一般,门口孟晓楼的声音立刻道:“快快快......快开门!”
于是手忙脚乱开门,不过并未开的太多,只一条缝隙,容谛听带着东西闪身而入,之后门立刻关闭。他在那一瞬间透过门缝看了一眼,发现那角落那被他一脚踹飞的东西,已经有点开始动作的意思。
仅凭那血气冲脑的那一脚和刚刚的一眼,谛听无法判断那是个什么东西。但是他至少确定,这不是个人。
孟晓楼指挥旁边锁好了门,这才关切道:“怎么回事?你那只虎崽子呢?”
谛听摇头:“我不知道,走着走着,虎崽子就没了,然后还有东西跟着我,我觉得就是那东西把虎崽给抓了。”
孟晓楼不信:“以你的敏锐,蚂蚁吵架你都觉得呱噪的人,能有人在你身边神不知鬼不觉的抓走你脚边的东西?”
谛听看了他一眼:“谁说是人了?”
“不是人?”孟晓楼简直一个头两个大,“又不是人?这青果城是什么邪门的地方,怎么来了这里,接二连三出事,还都是一些比妖魔鬼怪还要妖魔鬼怪的事情。”
谛听说:“这事早晚要出,还不如趁着我们再次出,多少还有办法镇压住。若是我们不在,此地又山高皇帝远,非要成为废城不可。”
“那倒是,”孟晓楼道,“如今城中倒还太平,百姓还有心思为了自己的祖坟跑去闹陈知府,要说陈知府也可怜,不过他也算是明白,这种闹事比起来那城外的东西,可要简单多了。——要不要告诉君侯?”
谛听没回答,他在犹豫,他此刻看了看那门后,他和孟晓楼对话这段时间,那院中竟然已经没有了动静。
说来也奇怪,好像没有动静,是从火把起来的时候没有的。
谛听心中一动,吩咐道:“你想个办法,把这院落围住,点燃火把,架高,然后让火光照亮那院中。”
孟晓楼虽然不解,却也立刻照办吩咐了下去:“这是为何?”
他稍后立刻反应过来:“难道是那怪物害怕火?”
谛听也不确定:“猜想,但是试试也无妨么,你想,这怪物能从何处而来?是不是就是从山崩之后?虽然看着是因为孟大人他们被救出来才正式出现,但是若是让这些怪物趁乱跑出来的可能性还是在山崩的时候是最大的。那地坑中,大概什么都有,有水,有植物,还有动物,但是,有个东西一定没有。”
孟晓楼想了想:“火?不对,光?”
谛听点头:“而且是有温度的光明。地坑里没有。所以他们害怕,而且火不光可以照明,还能灼烧一切,包括植物和动物,那么怪物也会害怕,在它们试探完原来白日的阳光不会伤害它们之后,再去无所顾忌的触碰火把,然后被灼烧,产生惧意,至少会明白,光和光的不同。”
孟晓楼说:“所以这就解释了,那些怪物白天敢出来,可是晚上看到火把却又不敢动了?”
谛听点头。
***
亭云发现,那无头怪物不怕光,却害怕火。
他没有了头,举着孟百川的手在原本是嘴的部分比划,却没办法咬一口,于是急的上蹿下跳。他的手指像人的手,却有像蜗牛那样的黏液,这种黏液可以让他牢牢的趴在墙壁上呈现九十度而不落。整个身体就好像一只巨大的额白色的青蛙。
虽然如此,亭云依然知道,这是个人,或者说,曾经是个人,他还是个男人,虽然特征微弱,却还是个男人。
这男人把他们两个带到了一个洞中,洞口很小,可是内部却很大,可以让亭云非常轻松的直立行走,那人无头,不能够把他们俩作为食物,于是只能放过来给他们抓来食物——亭云对此想到的解是为了饲养他们一段,等到这东西找到了头再吃掉他们。
但是一只活鸡实在是让他们没法下嘴。加上孟百川还虚弱,看了一眼就扭头绝食,急的那东西又是一番上蹿下跳,那怪物不知道人不吃活物,以为这是孟百川不爱吃山鸡,又接二连三跑出去,抓了别的来。
有青蛙,蛇,老鼠,还有两只麻雀等等,一股脑儿的捧到了孟百川面前。
“第二百二十一章 浑水和巨石”
孟百川看着眼前蠕动的虫子,差点把酸水给吐出来。
亭云在一旁笑道:“他怕你饿死了,回头你就发臭没法吃了。”
孟百川虚弱一笑:“你倒是心大。”
亭云说:“我奉命而来,一来要确保你的安全,二来么,要知道这东西的老巢在什么地方,所以,你得吃东西啊。”
孟百川看他一眼,又看他手上那只鸡一眼:“你吃的下去?”
亭云说:“我给你烤熟了吃还不行?”
孟百川:“......行吧。”
于是亭云就开始愉快的开始烤鸡。他好像已经在事先就做好了自己要被掳走的准备,荷包里揣着的不是银票也不是碎银,居然是细盐。很多话本或者说书,都觉得那些江湖人潇洒,即便是不得已在林中过夜,也是能够随手就生一堆篝火烤鸡吃酒,天作幕地为席,痛快且恣意。
但是其实一般江湖人细心着呢,毕竟痛快和恣意都是建立在吃饱喝足暖和的基础上的。所以幕天席地睡觉的油步不可少,随身带的调味的盐块也不可少,水壶腰带,酒囊也别少,至于饭袋.......算了,不好听。要么带酒囊要么带饭袋。
孟百川看到亭云把烤鸡烤的滋滋冒油——至于那东西抓来的其他的活物,例如蛇和虫子蜈蚣之类,早就在看到火光的时候逃之夭夭了,那蛇尤其是狡猾,在逃走之前,一口吞下了那只青蛙,填饱肚子才能有力气逃命。
孟百川觉得,自己和亭云就好像是那只蛇一样,也要吃饱了肚子才能逃命,不同的是,蛇能一口吞了生物,可是他们,都算是死到临头了都,点菜都要吃熟的,还要加盐才有滋味。
亭云专心烤鸡,时不时翻面——他的袖子里有一把极其袖珍的匕首,团起来不过碗盏口大小,可以被严严实实握在掌心,应该原本的用处是用来暗杀行刺,结果现在却用来杀鸡和剔除内脏。
虽然如此,这把匕首用来杀鸡实在是很趁手。
烤鸡很肥,想必这也是被那个东西给轻易抓来的原因所在,油水不停的被火焰烤出,滴落到火堆里,时不时的冒起一小股火势,不知不觉这洞中已经弥漫了令人食指大动的肉香。
亭云见此情形,觉得已经差不多了,于是从荷包中取出一个油纸包,里面是磨碎的细盐、花椒、芝麻的混合物。
往烤鸡上均匀一撒,香味更加的浓郁和丰富。
孟百川在这种香味中,还闻到了一种奇香。他不禁产生了一点不合时宜的好奇:“你这里,有什么好东西?”
“不懂了吧?”亭云得意一笑,“你不是江湖人,所以很多东西,都还是古板的,这里有盐巴,花椒,芝麻,还有很多晒干的蘑菇磨成的粉末。肉香和菌菇的香味混合在一起,比那什么京都的酒楼的招牌都好吃。”
亭云还说:“你们行军,还吃那老一套呢?每一个兵士发一块盐块,吃一口干粮喝一口水,然后时不时舔一口盐块?”
他见孟百川没有反驳,摇头:“啧,遭罪。”
他给烤鸡翻了个面,真准备再均匀撒一层,就听到他身后孟百川幽幽道:“既然觉得为官者死板又遭罪,何必卷进来着倒霉地方?若非如此,你现在也该是自由自在的。”
亭云听着,手上一个没稳住,料撒多了。
这一幕尽数落到了孟百川的眼中,孟百川幽幽叹了一口气,然后头靠在了石壁上,双目出神地盯着头顶的石壁,看着上面一块水迹发呆。
......
既然是亭云主动提及这一茬,孟百川也就不客气,他如今身处此地,算是生死未卜,虽然亭云胸有成竹,但是他心中却还是悲凉。甚至几度看亭云的悠然自得,都有一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怜悯。
既然都是前途未卜,索性有些往日里不好提及,以后也只会当做不曾提及的事情,谈一谈好了。
亭云那头沉默了一会,说:“你放心,我跟着大国师的,我若是会害到你家君侯大人,大国师第一个让我死。”
孟百川说:“但是你没有回答我,为何要来搅合这趟浑水。”
亭云说:“这也是你的刻板,你身在官场,自然心知肚明这朝廷的步步为营和混乱,而对你对江湖一知半解,故而以为这江湖虽然不算风平浪静却也是清水白浪——但是孟大人,我是江湖人啊,且是曾经在江湖漩涡中心的,我知道江湖是什么样子,所以我也是再清楚不过,我到底是搅合浑水呢,还是从一个浑浊之地,跳入另外一个虽然也不清不楚却不会要了我的命的地方。”
孟百川说:“那你岂不是是多来逃命的?你在江湖上得罪了什么人?”
亭云大笑:“以我的地位和身手,江湖中谁能让我得罪啊.......我是惹到了江湖本身,而不是江湖上的谁。”他感觉手上的烤鸡已经烤的差不多了,稍微碰一下,油光发亮,他觉得这回带的东西还是不够,下回应该带一罐蜂蜜,到时候抹在鸡皮上,那皮脆肉嫩,咬一口都是满口爆香。
他用那个刚刚包调味料的油纸包着鸡爪,然后撕下一根腿,沉甸甸的递给了孟百川。
孟百川确实也有点饿了,他沉默的接过了那根鸡腿,沉默了咬了一口。细细咀嚼,确实汁多味美。
亭云不急着吃,似乎很在意自己的手艺的评价,一直看着孟百川把那一口肉咽下,看孟百川的脸色没有什么变化,才暗中松了一口气。
亭云道:“好吃吗?”
孟百川心不在焉,但是也不像拂了亭云的好意,点了点头,又吃了第二口。
亭云彻底松了一口气,他说道:“神官之前一再叮嘱我,让我看看你,是不是还是人。如今看来还是,你至少思绪清楚,对熟食垂涎引发食欲,且,不至于会去吞那一口青蛙。”
孟百川莫名其妙。
亭云继续道:“你是不知道的,刚刚那东西把青蛙之类捧到你面前,我真是生怕你会一张口给吞了。”
孟百川听了这话,迟疑了片刻,才低声道:“我也怕这个。我怕我吃了一些东西,那些东西,会让我变成怪物。所以我战战兢兢。”
亭云说:“如今看来,倒是无事。”
他说道:“君侯大人留下那只虎崽,原因就是想看看那只虎崽会不会变成怪物,若是虎崽没有,那就就表示这种怪物的言论只存在于植物之间,也就是同类之间,比如若是地坑中有人,你直接吃了人,甚至要求活吃了人,那么有可能会发生一些不好的事情。但是如果是植物吃了人,然后你再吃了植物结的果子或者是植物,感觉就不会有事。”
亭云这一套不算是刻意的牵强言论。
这如今世道,才距离战火结束多久?哪里没有埋过死人,哪怕是香火鼎盛的庙宇,还供奉着舍利子呢。再说了,谁不知道有一句话,叫什么“.....李子树下埋死人”?
唱都唱的家喻户晓童叟皆知了,那李子也不见少人吃。
亭云说到这里,还多嘴问了一句:“你没吃那底下的人吧?”
孟百川本能否定:“没.......”
他猛然意识到不对,话却已经收不回来了,他刚刚意识到:他从未对除了赵南星之外的第二个人告知过地坑中有人的事情。
而现在,亭云却三言两句就把他的话给套出来了。
孟百川闭上了嘴,眼睛眯着,手上不知不觉用力,直到“咔嚓”一声传来,手上的鸡腿的腿骨被他给掰断了。
亭云见状,连忙笑道:“你放心,我只是随口问问。”
亭云说这话的时候,满脸赔着笑,表现的就像个普通的,身份低下的侍卫一般。但是他实际上却是当年名震一时的武学奇才,当年风光无限的武林盟主,一个如此前途无量的人物,却在鼎盛之后抛弃一切包括红颜知己消声灭迹,跑来这里当一个毫无实权的小君侯的贴身护卫,得是多蠢的人才能相信他毫无别的意图呢?
他要是淡泊名利,可以退出江湖金盆洗手;若是被江湖所累,可以改名换姓隐居塞外;若是觉得江湖无趣,另想要有一番作为,那么直可以来官场光明正大的大展拳脚,朝廷又不是透过门缝看江湖人,专把江湖人看扁。宋城中不乏有江湖豪杰入住官场且如鱼得水的。
那些人无论是当年的地位还是名声,皆不如亭云,如今却一无所知无知无觉心安理得的受亭云的低眉顺眼。那些人可算是无知,可是亭云呢?
他是为了什么,忍下这前后人生的种种的巨大落差的呢?
只能解释为他为了一些东西在隐忍:有更多的更重要的事情,比这些巨大的落差和眼前的不平要重要。
所以,那些是什么?
这才是孟百川想要知道的。
或者说,孟百川知道不知道不要紧,赵南星呢?大国师呢?他们知道不知道呢?
.......
按下这些不表,孟百川低头看了看手里已经冷掉的鸡肉,再也没了胃口,他嫌弃的把亭云烤制了很久的鸡腿丢到了一边,随手在身下的干草上抹了抹——那东西把他们抓来的时候就直接掳到了这个洞里,洞中已经是适合居住的地方,却并不是一方随意寻到的洞穴。
洞中有一些隐隐的毛发的气味,还有很厚的枯草,以及一些明显是用牙齿嚼烂的枝条,这些东西在这洞穴中堆了厚厚的一层,做成了一个巨大、能够算得上是柔软的窝。
亭云观察了一下,还根据角落中找到的黑色毛发判断,这应该原本是一个熊的窝。是熊用来冬天的时候冬眠的。
亭云说:“青果城冬日是会落雪的,而且雪还挺厚,这里虽然山不算是高,但是却很意外的有绵延的密林,而且密林错综复杂,就连老练的猎人都会迷路,所以青果城中并没有多少以狩猎为生的人家。——其实自从青果城官道开通之后,青果城才成为大城,以商贸居多。想必这密林因为人迹罕至,所以有了很多动物。”
如今才是夏末初秋,正是林中动物最为活跃的时候,所以这洞要么是熊废弃了,要么就是还一时半会没想到,正好被那东西给霸占了。
这样看来,他们起码已经出了城,且入了密林。
亭云说:“这东西身手矫健,且算得上日行千里......真是可惜。”
“可惜什么?”
“可惜这东西君侯大人肯定不会留下,其实若是留下也不错,训好了做个人样子,不比驿站邮差管用?”
“你也会说有个前提,”孟百川凉凉道,“训好了,寻不好怎么办?”
亭云道:“寻不好就杀了呗。”
孟百川笑:“这东西就和引蛇出洞一样,一只蛇有什么畏惧?哪怕是个大蟒,也不过就是几个训练有素的士兵加猎狗就能围攻下的.......非要群蛇阵才能够起到威力,可是群蛇,什么叫群,相聚才为群,如此之多的东西,能够一个一个的训过去?但凡有一条蛇不听话,回头咬上一口,就算是个菜花蛇,也能疼上十天半个月。更何况,一般训蛇为阵的,都是毒蛇。那个训不好,可就不知道是谁死了。”
亭云觉得孟百川举的例子不对:“那是蛇,这是个怪物,哦对,君侯大人成为刑天,刑天才有几个?山海经说来说去,就那一个被砍了头能继续上蹿下跳的。这专心致志训一个,怕什么啊?”
孟百川反问:“你怎么就如此肯定,就这一个?”
亭云一愣,过了一会才反问:“你怎么觉得,不止一个?”
他紧张的等着孟百川回话,结果孟百川反而哑了,只出神的盯着洞口的方向,他愣着,顺着孟百川的目光往洞口处看,其实洞口处什么都看不到,那东西跑出去,自然不会就傻愣愣的让他们这样待着,早就在洞口用一块巨石给挡住,非那东西回来才会挪开。
亭云一早试过,那巨石根本动不了。不觉惊叹,那怪物身手敏捷不说,还是个大力士,果然是“刑天”。
孟百川此刻问他:“那东西,回来的时候,搬走洞口的巨石,那么,出去的时候,门口的巨石,又是谁挪动的呢?”
“第二百二十二章 两只狗熊”
还能是谁,难不成是熊?
亭云反问孟百川道:“你是觉得,这怪物不止一个?”
孟百川说:“你说,你若是猛然开窍,发现自己处于一个陌生之地,当下第一件事情会做什么?”
亭云指了指自己:“你说我把自己比作那怪物?”
孟百川说:“不必如此比较,单轮是人,或者,别的生灵。独自醒来,发现自己在一处陌生之地,当下会做什么?”
当下会做什么?亭云想了想,一下子想出来了好几个答案,不过他也不是太确定那是不是孟百川心中中意的答案,只能试探道:“嗯.......找吃的?如果醒来后独自很饿,我应该会先去寻找水源吧?只要有了水源,活下来的可能性就增加了一大半。”
孟百川听了之后,也没说这是中肯的回答,倒也没直接否定,而是又问他:“找到水源和食物之后呢?”
亭云一下子听出来了:这会接着问,也就是代表了他刚刚的回答不是孟百川想要的,而现在孟百川的举动就是在对他循循善诱,诱导他去找到孟百川想要的那个回答去。
亭云知道,心知肚明,然后也格外听话的顺着孟百川的引导继续推:“之后啊......之后就先四周看一看,有没有什么危险啊之类的,若是天色已晚了,就要先给自己找个地方睡一觉。算是做个临时的庇护所吧!”
孟百川好像要翻一个白眼:“睡一觉之后呢?破晓之后,你吃饱了喝足之后?”
亭云已经快要忍不住笑意了,他回答道:“那自然是要寻找出路,或者说,是去寻找人烟,看看有没有人,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怎么出去这个陌生的地方,首要的,就是寻到自人,寻到自己能够沟通的同类。”
三言两语的诱导下,亭云已经明白孟百川的意思了。
这个怪物,生来就不是青天白日下的东西,它出现在这里,本能就是会去寻找同类的,若是一个东西的独来独往,早晚只会落得个孤独消失的命运。
这种消失,对不起生灵的求生和延续的本能。
蝼蚁尚且偷生呢,那么点子大的东西,脑子可能都没有针尖蘸的墨点儿多,人家都知道要成为蚁群,要筑巢要聚拢要一代一代的繁衍。这种体型和人差不多,身手矫健,现在还知道了有力大无穷这个能耐的东西,自然也会希望找到同类然后生存繁衍下去。
——事情到这里,都很好理解。
可是,这东西好好的,不老老实实躲在密林中互相取暖生存,却跑来人来人往的城中暴露踪迹,是为什么呢?
有什么东西,值得这些怪物冒险呢?
而且,好像目标非常的明确,就是冲着孟百川来的,亭云自己非常清醒,他就是个顺带,因为当时那个怪物破开屋顶冲下来的时候,是直接冲着孟百川去的,是他,死活缠斗这东西,就是不肯让那东西顺利带走孟百川。
最后那东西急了,连带着亭云一起掳走了。
——这也是赵南星的意思。
当时包括孟百川在内的三人都昏迷不醒,自然不知道那一场营救带来了多少无法预计的后果,且糟糕不已。
尤其是搜索的士兵报告了在周围相隔甚远的密林中发现了一个很深的脚印,那脚印很像是人的脚,大,长,且有力,看得出来没有足弓,但是有脚指头,脚指甲,不过,那足迹中还能确定,那足迹的主人,左边的脚,只有四个指头。
赵南星心里咯噔一下,没来由的。
于是下令全面搜索,很快第二个足迹,第三个,第四个都出现了。是否是同一个不确定,但是左边的脚都只有四个指头。根据方向,那足迹是通往密林深处的。
那密林,只是普通密林罢了,一半属于青果城,一般属于临县,因为特殊的地理位置,入冬时候,有非常有趣的“一半盈翠一半雪”的奇景。
这种奇景不单单包括目之所及的景色,还包括那密林中井水不犯河水的生物,那密林中有熊,老老实实的待在会下雪的林中,而密林中也有大象,十分自在的在临县辖内的密林中。
但是前两日青果城的知府收到了一个急件,来自于临县的“以下犯上”:隔壁的县令,言词急切的给青果城的知府发消息,字里行间指责青果城的知府是干什么吃的,竟然会让青果城那边的熊跑来他们那边的密林,惊吓到了他们那里乖巧懂事的大象,受惊的大象为了保护刚刚出生的小象,结果和那越界的狗熊打了一架,双方都损失惨重。大象头领的耳朵和鼻子都有不同程度的损伤,但是因为大象“人多势众”,那狗熊即便是凶猛,也被打的差点熊掌给断掉。
狗熊的牙都被打飞,一只爪子被踩的稀碎,还瞎了一只眼睛,整个熊狂躁的继续冲入了林子,但是不管临县的村民和差役如何驱赶如何大声吆喝,那只熊就是不肯回去原本的一亩三分地。
已经好几日了,都在那大象的地盘上哀嚎。
大象感受到了狗熊的痛苦和恨意,也跟着不安,甚至已经开始准备放弃那片密林,准备带着象群迁徙寻找新的家园。
临县的县令气急败坏的附上了一份他们当地特意请来饲养大象的村民的说法,说大象若是迁徙,一路上会不停的骚扰农庄,才烂果树村庄,且那些沿路的屋舍根本没法起到任何遮挡的作用只会被直接毁掉,而且根据经验,大象一般不会北上,只会南下。
南下是什么地方?是前朝南燕的国土。南燕的臣民看到宋国的大象过来,会给好脸色看吗?
何况那象群是当时藩国进贡的东西,那大象在藩国是神物,是圣洁的象征,而临县不过就是“奉旨饲养”而已。原因是宋国的都城太过于寒冷,没有那么多可以给象群的新鲜食物。多年过去了,南燕都没了,当初的藩国也换了好几任的主君,但是但是进贡来的那两只小象却在宋国安家落户,并且发展成了一支规模不小的象群。
临县本来就没有什么发家致富的天然东西,多少年了,都是靠着奉旨饲养象群得到了朝廷俸禄,如今因为那只青果城越界的倒霉的狗熊,象群要迁徙,不光是他们整个县城会跟着凋零失去收入,光是迁徙的一路上的各个县城的索赔都足可以让他们倾家荡产。
临县的县令只知道如何饲养大象和孔雀,对于那如野蛮人一样的狗熊一无所知,于是自然过来兴师问罪。并且表示,他的以下犯上自会于日后请罪,不必陈知府秋后算账。
最后,县令还说,谁能活的过秋后还不知道呢。
也不知道算是临县运气好还是差,这一封以下犯上的书信落到了赵南星手上,赵南星想起来,临县那个县令,好像以前是藩国的一个商人,做水果生意的,很是会把藩国的酸果做成蜜饯来出售。之后跟随藩国一同护送大象和孔雀入宋国,一开始只是暂时留下来教当地人如何饲养大象,后来得到了先帝的赏识,直接封了他一个县令。
其实那个县说是县,其实全县都是为了宋城养育奇珍的地方,因为奇珍够多,地方够大,于是就成了一个县,住在那个县城的人,都是能工巧匠,而本事代代相传,每年都会到宋城去进献奇珍。
赵南星若有所思:“我想起来,他好像就叫木真果?”
陈知府道:“回禀君侯,木真果是他的父亲,他已经是第二任白县的县令了,他叫木花童。”
赵南星说:“原来是第二任了。”
果然不是个正经的县城,县令还能父传子的。
赵南星说道:“你麻烦大了。”
经过这些日子,陈知府已经有点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了。陈知府道:“下官会派人,去绞杀那只狗熊,然后好好安抚群象——下官想,那木县令还能有心事写信过来而不是亲自过来当面辱骂,事情应该还有转换的余地。”
“事情是要这样办的,但是不能够只这样办,”赵南星说,“你有没有想过,为何那狗熊会跑过界限,且被群象如此暴打也不敢越回来?”
“想过的,”陈知府说,“必然这边密林中,出现了什么比那熊更加可怕的东西,以至于那熊不敢过来。”
赵南星点点头。
“下官还想过,要不要干脆引得群象过来,联合熊一起,把那可怕的东西一起打死完事,但是觉得,这还是想想算了。”
赵南星挑眉:“为何?这不算是个蠢办法。”
陈知府说道:“熊是个野熊,死了也就死了,熊掌还能给大人做一顿美餐盛宴,可是那象,是两国和平的象征,当年即便是我朝和南燕交战,先帝也没想过要派出群象来迎战。所以,这十分不妥。而且,那象群的首领年纪很大了,已经快要六十岁,是看着木县令长大的,所以,木县令对那群象感情十分的深厚。”
据说大象寿数绵长,尤其是白象。当年藩国送来小象,看着很小,其实也算是个青壮年了,毕竟真的幼象也禁不住长途跋涉。也曾经说明过,这白象的祖母,活到了一百一十岁,当初藩国用白象来表示两国和平的诚意,十分的令当年君主满意。当年那个木县令的父亲,第一任白县的县令,为了照顾大象,还舍弃了自己的姓氏。
那县令原本姓宋,因为冲了国号,于是改成了木。如今只是象群要迁徙,就急的那木县令以下犯上,若是象群真的出个三长两短,木县令只怕要伤心的跟着大象去了。
而且前面还好说,自从知道了这头领的大象年纪快六十,赵南星也不好意思让一个老妪跑去给他打架。
“而且.......”陈知府说,“而且,那狗熊既然跑出去了去,想必是这边密林中有个东西,想要抢占此地大王旗。俗话说,一山不容二虎,哪怕是密林中,也能够有两面大王旗。所以,那密林中的东西若是真的被赶走,就会去选了个新的地方,距离密林最近的,就是此城了。”
陈知府考虑的不是没道理。而且经过了这些日子的奇门怪事的发生,即便是赵南星再如何的划分界限,陈知府也能觉察出来一二的。陈知府虽然面上没什么变化,脑洞却已经放开了许多。一般来说,山上的老虎都不会轻易下山跑去村落中抓捕食物,除非碰上百年不遇的大荒年,山上真的没有吃的,眼看要饿死,山上的猛兽例如老虎野猪之类的才会冒险下山。但是即便是老虎,遇到熊其实大部分时候也不会有什么太肯定的胜算。可是那个东西,却能够把狗熊吓得即便是差点被象群踩死也不敢回来,足见恐怖。
一只熊跑到城里都足够恐怖了,若是比熊更恐怖的会是什么呢?
......
亭云想了想,说:“两只狗熊?”
孟百川:“......”
亭云笑笑:“我也不算是胡说八道不是?万一真是两只狗熊呢?人家一公一母的,就要占山为王,然后就把那只可怜兮兮没找到伴的给赶走,那也没办法啊,谁让那只狗熊是孤家寡人呢。”
孟百川示意他面对现实:“你觉得,狗熊能掳走我们?”
亭云说:“掳走不是没可能,只是若是狗熊,可能带走的是一块一块的。”
反正绝对不能是全须全尾的。
听说狗熊不吃死人,所以说个说法说若水遇到了狗熊,就立刻躺下装死,狗熊若是发现人没呼吸,就没有食欲了。
鬼扯。
都是一块肉,就好像在人的面前,一只乱跑的猪和一只被放血的猪,不都是肉?
不过如今看来,这密林中吓跑狗熊的东西,应该就是这个怪物了。
而且不止一个怪物。这怪物应该至少有两个,一个守着他们,另外一个,在别处。这怪物每天除了给他们找吃的之外,应该还跑去找那个外头的怪物了。
那么问题又回到了一开始:这怪物,为什么要专门冒险金城去掳走孟百川呢?
亭云好奇:“你能看出来吗?这怪物?是男的女的?”
“第二百二十三章 本能而已”
孟百川被他问的一愣:“怎么有兴趣问这个?”
然后还真的认真想了想,说道:“我还真没有注意看,下意识就觉得这怪物应该是个男的......毕竟,这东西也没有什么蔽体的,而且没有什么毛发,若是.......若是,应该很是显眼。”
他说的含糊,却也明白,孟百川是个平日里总是不怒自威的庄重者,哪怕是从军途中行途艰难困苦,手底下的年轻的小兵也不敢当着他的面去开一些荤素的段子。
有背地里说他假正经的也不少,如今看,孟百川是真的不喜这些,哪怕是说个怪物,都浑身上下带着不自在。
亭云说道:“你看,你无论如何的逃避,你其实都是把那怪物当成了人。”
亭云说:“若是我们抓到一只鸡抓到一只兔子,哪怕是平日里趁手的看门狗,你难道会见到了大着肚子涨着/奶/水的母/狗会不自在?”
“自然不会,”孟百川说,“那不过是畜生。”
他之后又反驳道:“我并非是把那怪物当人看,不过是那东西也有手脚且有点人性,下意识中无法真的把这东西当个彻头彻尾的畜生罢了。”
“有手有脚也通人性,那猴儿不也是这样?一些畜生,聪明点的,养熟了也好,和人待久了也罢,或多或少都通人性,或许人们不会再任意的觉得那就是个杂毛畜生,可是家里的母狗下了崽子,在院中喂/奶,难道会有人见了就不自在?”
亭云继续问他:“或者说,你在林中看到搂着小猴儿的母猴,会可以避开,来个非礼勿视?”
孟百川的面上已经有些不耐烦:“有什么话你就直说,再说了,即便是我真的把那畜生看成是人,难道我到了必要时候会心软下不了手?”
亭云说:“这倒不会。”
人都能狠下心来当机立断的杀人,何况是个像人的怪物呢。
孟百川就不解了:“既然你不是担心这个,那么你问这些种种,又是为了什么?”
亭云说道:“我是觉得吧......咱们把那些怪物当做是人了......可那些东西是真没把咱们当人。”
孟百川问:“那当做什么?难道是反过来把我们当做了怪物?”
亭云苦笑一声:“若是这样,或许也就好了,但是应该不是,我们对付怪物,是这样寻一个地方关起来,吃的喝的送来,然后生怕怪物饿死?不对,我们若是抓到怪物,就是要看看,这东西怎么样才会会,而不是怕对方死。”
孟百川困惑:“那是什么?怕我们死?难道要利用什么?做什么武器?”
就好像一开始亭云说的那样,既然这怪物身手矫捷很像是可以日行千里,那么与其白白消灭,不如利用。难道是这怪物也是如此想的,想要利用他们,去对付自己人?
亭云见他神色一会疑惑一会严肃,便知道他把事情给想复杂了,也难怪,以孟百川的经历,习惯性的就会把对手想得强大一些,宁愿长一些他人志气来严阵以待,也不能够小看对手最后落个措手不及满盘皆输。
亭云道:“你不必想的太复杂,那些怪物虽然像人,也或许真的是人,但是要知道,人不会天生就是智者的,人生来混沌,若是未曾开化启蒙,那么人也不过就是一个跑也跑不过老虎,打也打不过狗熊的普通畜生罢了。”
亭云说的不是没有道理,虽然口头上说人生而平等,同样都是人之初性本善,但是随着人的成长和生活轨迹的变化,人和人之间的差距就会逐渐扯的宽大起来。有的人一生都不曾走出过自己生活的村镇,于是只懂得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如同井底之蛙;有的人生来就有读万卷书和走万里路的机会,于是眼界开阔心胸豁达,随着阅历、读书、以及身边人的影响,人和人哪怕是对待同一件事情也会有着截然不同的想法和选择。
就比如孟百川,他生来就在武将世家,在军营中学会的走路,会拿筷子的时候就去学着握刀,一辈子都要学会运筹帷幄,所以就连他眼中的对手都会比亭云眼中的要聪明。
至于亭云,他虽然运筹帷幄不如亭云,但是不管是经历的复杂还是阅历的广阔都不输给孟百川,他见的人也比孟百川复杂,见过的聪明人不少,但是明摆着蠢货更多。
亭云说道:“我是觉得,那几个怪物,没有把我们当成人,而是当成了食物。”
或者说,叫做饲养他们,负责给他们带来食物,还找了个窝,听起来就跟养兔子一样,圈了个地方养着,等肥了在吃。
这是动物的原始本能,说不上是聪明,几乎所有的动物都会一点。只不过养活物这事,算是聪明的动物才会的做法。
一般的猛兽,例如豹子,会把吃不完的肉挂在树上,防止一些老虎或者狼狈来抢夺,但是也仅仅是限制于会爬树的动物。更多的会储存食物的,应该是类似于松鼠或者老鼠这种的。会把坚果黄豆花生这种藏在洞里做冬日的储存粮食。
亭云知道有些灾荒年份,人们冬日里找不到吃的,就会去找田鼠洞,然后把田鼠储存的黄豆花生给找出来,田鼠知道了,有的会被活活气死。而饿极了的人会把气死的田鼠都带走,美滋滋的烧一锅久违的肉汤。
真是缺德到了极致。
——这或许就是印证了那句圣人说过的“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吧。
真是古人诚不我欺。
......
亭云说道:“所以我觉得,这些怪物,应该是人,不过,他们也不像是人了,属于........另外的人。”
孟百川皱眉:“不管他们到底是不是人,只要是以人为食,那么就表示他们并不是人。”
亭云明白孟百川推断的根据,说道:“同类不相食。”
孟百川点头:“不管是什么样子的牲畜,都不会以同类作为食物,因为任何动物都有延续和繁衍的本能。即便是老虎会吃到死去的老虎,猛兽在遇到危险的时候为了能够有体力逃命会吃掉幼崽,那也是为了保存自己而能够继续延续后代考虑的。这都是万不得已的保全。但是无论是哪一种牲畜,都没有把同类当做食物的特殊。”
亭云忽然想到了什么,然后拍胸口庆幸:“幸亏是把我们当做了食物,而不是同类,倘若真的是把我们当做同类,我们岂不是有可能会失去清白?!”
孟百川:“......”
相比较孟百川的无语,亭云是越想越害怕:“难道不是?若是真的是这样,若是真的.......那那些怪物吃饱喝足,岂不是就是要把我们给.......”
亭云抱紧了可怜弱小又无助的自己。
他和刚刚那一脸轻松愉快简直差不多要算是视死如归的态度截然相反,孟百川简直无法理解半点亭云的脑洞,生死都不在话下了,结果就是个.......咳咳,就瞬间来了个“花容失色”?
至于么?
亭云觉得,当然至于。
他之所以刚刚坦然从容,是因为对自己的身手胸有成竹,别说对手是一个未曾开化的怪物了,身手再矫捷又如何,怪物脑子是钝的,他的身手是活的,以不变应万变,何况那几个怪物可能连万字都不会写。
可是若是........
亭云说:“我听说,那南越州有一些深山部落,以女子为尊,一个女子可以有很多丈夫,而那些丈夫平日里不用下地干活也不必学会什么本事,唯一的作用就是繁衍,让家中的一家之主的女子生下孩子,而且必须是女儿,若是女儿就留下,若是男孩就连同那孩子的父亲一起赶出去。因为只有女子才有繁衍的能力,而女子可以选择是否要延续后代,和谁延续。所以男人没用,平日里打骂起来的时候,也会骂他‘连个女儿都生不出来’......”
亭云越想越觉得有道理:“这怪物初来乍到,既然脑子未曾开化却又开了一点点,定然会根据本能来做事,第一就是要圈住地盘,第二就是要获取食物,至于这第三.......”
“第三就是要选择首领,有个首领,选择一个首领设定规矩,就好像蚂蚁一样,有个蚁后,所有的蚂蚁都要为了这个蚁后去寻找食物,而这个蚁后唯一要做的,就是不停的生小蚂蚁来壮大族群。”
亭云连连点头,说道:“你刚刚说,你觉得掳走我们的怪物可能是男的,有没有可能,其实这密林中不止这抓食物和看门的两个怪物,而是有了很多了........他们原本生活的地方太过于糟糕,现在发现新的好去处,自然会先占领地盘,然后获取食物,说不定他们已经完成了我们说的三要素,现在,就是要让那首领繁衍。”
孟百川心中一跳:“你的意思是说,他们抓来我们,是为了把我们进贡给首领?”
亭云摇头:“不是我们,是你。”
亭云指了指孟百川,说:“那怪物目标明确,就是来抓你的,或者说,是选来选去,发现好像只有你能够下手。因为顾盟主如今昏迷不醒,小孟将军命悬一线,而且这两个人,都被藏了起来。他们找不到,于是只能先‘上钩’。”
亭云说:“我知道君侯大人的意思,他是故意用你做钓饵,去钓那怪物的踪迹,同时也是故意让我守着,跟着你一起来。但是我想,即便是君侯大人,也是料想不到,这怪物要来掳走你的用意,不是什么恐怖故事的走向,而是要去让你做上门女婿。”
孟百川对比亭云,反而淡定,说:“我以我自己的立场,单方面不同意这门亲事。”
亭云也笑:“不必你同意啊,霸/王/硬/上/弓/也行。”
孟百川抬头看他:“那你有没有想过,为何那两个怪物既然抓了,却没有直接把我们献出去?”
亭云说:“或许是.........想要一口气直接送三个?估计现在那两个怪物正在满城的找顾盟主和小孟将军呢。”
孟百川说:“若是你的荒谬结论成立——前提是我觉得很扯。若是成立吧,你觉得,我算是个合格的.......上门女婿?”
其实不管是亭云还是孟百川,都说的委婉极了,甚至有点文绉绉的——若是这亭云的推理真的成立,那么那些怪物要抓孟百川的目的可不是什么成亲之类,哪怕是说压寨都算是客气,那就是种/马/。
孟百川和亭云皆是心知肚明,然后继续文绉绉。
亭云说:“你当然不合格啦,如今病恹恹的,看起来像个病秧子。”
孟百川失笑,两个大男人,在这困境,对话彼此,也抹不开面。
孟百川说:“我是觉得,若是当真你的结论成立,那么就肯定不止一队去抓......咳咳,女婿。而是有个竞争。就好像群臣进贡美人一样,明里暗里的,都会去争一番高低的,这种东西和开智与否没多大关系,本能而已。”
亭云道:“也就是说,他们会去抓别人?”
孟百川一开始就在担忧这个:“我怕你的结论当真,不管是你的任何结论,当食物也好,做繁衍也罢,遭到连累的都会是无辜的人。而且,不一定会是只有男子遭殃。”
.......
孟百川此言不是随意出口的。
他的面色苍白如纸,他想起了他在地坑中杀掉的那些人。
他原本当时以为那些人真的是当时百年前跟着地陷一起掉落地坑中的后人。也确实是因为那些人已经脱离人间百年,即便是上了地面也是一桩麻烦,何况他们没有任何的束缚,只是把人看成是血肉一块,于是真的就杀了个干净。
现在想想,是他天真了。
那些人,不可能是在地坑中生活百年的存在,不见天日百年,植物都会疯了,何况是人?退一步说,若是真的有“人”能够在地坑中延续到百年,那么也一定不会再是人了。
不是人,是因为已经变异到可以不需要阳光活下来。是人,是因为他们和那些植物不一样,他们做不到真真正正的与世隔绝,他们需要繁衍,需要继续延续下去,所以,他们需要新鲜的血液。
“第二百二十四章 出人头地”
而这个“血液”的意义已经不再只是字面上的意思了。
而是指代了血脉。
孟百川忽然好像是想到了什么一样,忽然打了个哆嗦,他说道:“你有没有觉得,这些畜生,怪物,并没有初来乍到的惶恐?反而,还挺熟练?”
亭云不是太明白:“熟练什么?”
“熟练躲避,”孟百川说,“就好像一些油头的小毛贼,知道哪家不好惹,也知道哪家的门禁不牢靠,什么时候能够去捞个油水......而且.......”
他顿了顿,才继续道:“而且,这个城里,并不是那些小偷的第一选择。”
亭云的困惑越发的明显。
而孟百川却已经顾不上去分神为亭云解开困惑,他越想越是头皮发麻:他忽然意识到,他这个想法的可怕的性质。
若是他的想法成立,那么这地坑中的怪物应该是早就在不知不觉的时候就已经时不时的上来过了。它们时不时的上来,不是为了偷鸡摸狗,而是为了掳走年轻鲜活的人,带下去,养起来,然后供求给它们确保血脉的延续。
如今的怪物,也许就不是怪物一开始的模样,一开始,它们可能真的是人,是活生生的,有脑子会思考的人,之后,那些人发现自己一夜过后,自己沦落到了地下,生死不见日头,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真真正正的永无出头之日。
那么意思到这一点之后,伴随的就是绝望。
绝望会带来两个到三个的结果,一个就是疯,疯癫,以意志的混乱来逃避无法面对的惨烈现状,最后走向如同解脱一般的死亡;而另外一种就是接受现实,怀着那一丝微弱的希望努力活下来,哪怕是自己将来没机会出去,也会希望自己的孩子出去,或者是任何后人,以求将来做到“出人头地”之后,认祖归宗。
谁能想到呢,百年以来,有一批人,在暗无天日的地下,最大的心愿的出人头地,只是字面上的意思。
而之后,或许是子女那一代,亦或者是孙子,亦或者是孙子的孙子.......百年之间,普通的一户人家都可以做到四世同堂,在地坑中的恶劣条件下,或许寿命更短,条件恶劣的地方,无论是人类还是其他的生灵,唯一的,或者说最重要的就是生存和延续。
就好像在草原的兔子,遍布天敌的情况下,唯一能够做到的就是不停的交/配和繁/衍,以达到种族不灭。
孟百川喃喃道:“有可能,在某一日,他们的后代,学会了飞檐走壁身手矫捷,已经可以自由的逃出了地坑,但是等到他们走出去之后,却发现地上的世界已经翻天覆地,但凡是有见到他们的都会尖叫,他们的祖先说过的一切都变成了幻象.......所以他们又回去了。”
亭云说:“回去了?好不容易逃出来的?又回去了?”
孟百川说:“因为等到他们能够达到出入自由的程度的时候,已经变成了怪物。”
亭云不解:“怎么变成怪物的呢?”
孟百川看了他一眼,似乎对他的愚钝觉得不可思议,叹了一口气还是继续说下去:“地坑中的样子你不曾见过,自然不了解。你可以想象那里就是个与世隔绝的地方。这你至少想得出来吧?”
当然,亭云点头。
孟百川说:“与世隔绝,就不可能与外界通婚。那么可以婚配的男女就会越来越少,最后,所有的一切顾虑就会被延续所盖过,以至于会发生一些例如兄妹,或者......的事情。”
孟百川难以启齿,但是这回亭云就懂了。
于是隔绝的地方,若是为了达到繁衍的目的就只能够近亲繁衍,而且地坑中可想而知的恶劣条件会让新生儿的死亡率大大的提升,哪怕是地上的地方,婴儿夭折的几率都不低,更何况是那地下?所以为了保证有足够到能够长大成人的后代,就会不停地生,可是到底那都是活物啊,孩子是,母亲也是,若是没有太夫或者好的接生婆,产妇死亡也是很厉害的。
这种两者相投的矛盾,会大大提高繁衍的困难。那么那些侥幸活下来的孩子,定然会一到稍微长大些,就会迫不及待的开始承担繁衍的任务。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地坑中的孩子几乎已经不能够保证血脉的隔离了。表兄表弟堂姐妹这种的已经算是远亲了,据说有些草原部落,就有“父死子继”的传统,父亲死后,儿子会继承父亲留下的一切,包括田地,金银和女人。
所以有的部落,儿子娶走父亲的妻子的事情并不算是有违伦常,因为“女人”也算是一种难得且稀有的宝藏,尤其是健壮年轻的女人。
亭云当年知道这事的时候,曾经觉得简直无法理喻。
现在想开却同样是千头万绪:“好歹,那是白日天光之下的世界啊........”
白日天光之下都会发生的惨状,何况是那不见天日无法出头的地下呢。
都说黄泉地狱,那么地坑的百年,确实也是地狱了。
从地狱里爬出来,好容易爬出来,却发现自己也已经是一副厉鬼的模样。于是没有哀嚎,没有不公,没有委屈,只是默默的爬了回去。
孟百川沉默了良久才开口:“我可以相见,当年百年之前那些人留给后人的唯一执念就是上去地面,但是应该是没有交代过上去之后应该怎么办。大概那些人也不会想到,自己的后人竟然真的会有一天能够重见天日,自己的后人,竟然是以那么凄惨的代价完成了先祖的寄托。”
亭云还是觉得不可思议:“我若是顺着你的想法往下说,倒是也对的上我的猜测。”
亭云的意思,是那些怪物抓来孟百川和自己的目的是繁衍,或者直白说就是“种/马”。那么就对的上孟百川的推测:那些怪物念念不忘先辈的嘱托,把重见天日作为了除了繁衍之外的唯一的头等大事。
他们一直以来,不停地在繁衍,已经到了血亲想通到把自己变成怪物,但是繁衍和重见天日不一样,繁衍是可以一直继续下去的,是可以一直成为他们的信仰的。
他们原本确实还有一个信仰,就是重见天日,可是在不知道什么时候,他们竟然真的见到了天日。白日天光之下的世界于他们来说是陌生的,恐惧的,是无所适从的。
他们惶恐的回去了熟悉的地下,痛定思痛的反复琢磨到底是哪里出了差错令他们不为天日之下所容。
直到有一个怪物,无意中看到了自己的倒影。
......
这以上一切虽然都是出自于亭云的臆想,但是并不妨碍他想到那个画面的时候打了个寒颤。
亭云说:“他们.......可能真的明白了自己不容于天光之下的原因,也或许是不明白,或许是他们觉得重见天日这个信念已经坍塌,那干脆就集中精力去继续实现另外一个信念,反正那个信念是他们一直以来都坚持的,也熟练。”
孟百川一直看他,示意他继续,虽然孟百川一言不发,但是亭云知道,他说的种种,都贴合了孟百川自己可怕的想法。
亭云顿了顿,咽了一口口水做润喉,才继续道:“而他们重见天日,总不能白白的无功而返,这和开蒙或者别的没关系,哪怕是个蚂蚁,路途跋涉而去,即便是发现远方没有如愿找到自己要的糖块,也会在路上扛一个米粒带回蚁穴的。”
那些怪物,底下的怪物,要繁衍,正好,他们经过百年,血液已经被那乱七八糟的繁衍已经混的成了一家人,再如此恶性循环下去,那么地下的孩子,各个都会是身体冰凉,手脚细长发软,眼睛闭合不上如同死鱼,牙齿尖尖且脆弱,再那样下去,他们就再也不是人了。
亭云说:“所以,既然辛苦的重见了天日,重要捞点东西回去。”
孟百川点头:“所以应该要查一下,这近些年,何时开始,周围城镇会有失踪的青年男女。”
亭云说:“不应该首当其冲先查女子?”
孟百川看了看自己,又看了看亭云,仿佛在说:“你看我们是男是女,就知道对方大多要男要女。”
亭云卡壳了。
他悻悻道:“是不是也应该查一下,这些年中,有没有什么私奔的年轻男女?要知道,私奔,应该不会报官吧?”
孟百川说:“不会,大多数人家都知道,聘为正妻奔为妾,越是大户人家越是对此看中。若是家中细心教养长大的儿女真的做出这种事情,决绝的人家会直接抬出一口棺材,当做是白发人送黑发人。”
亭云说:“那就还要查那些年,白发人送黑发人的频率。”
最好是想个办法,透漏点什么,告之那些到现在还为了“不孝”子女怨怼的父母,自己的子女并非是私奔,而是被抓,成了地坑之下的“鬼魅”。
可是又不能真的实话实话。或许要扯一些有的没的,来背个锅。
亭云还在沉思让谁背锅,那边孟百川凉凉道:“你先想办法怎么出去再说。”
孟百川说:“我知道你有办法在路上留下蛛丝马迹来传递一些消息,但是这样的消息可不容易。更别说你我被困在这牢笼中了。”
亭云说道:“这可不一定。”
亭云笑了笑,看着孟百川疑虑的目光,说道:“我是江湖人,江湖人,朋友多,鬼点子也多,和你们官府不一样,你们太老实了。”
孟百川失笑:“我第一次觉得,老实这两个字不像是好词。”
亭云给他抛了个媚眼,这个眼神抛的很不灵活,像是眼皮抽筋一般:“老实人嘛,本来自古就没有什么好结果,要么是自己没好结果,要么就是别人。”
***
亭云的消息传来的同时,隔壁白县的第五封书信也到了。
赵南星决定先看白县县令的。
你来我往了几封书信之后,白县县令的语气平和了许多——也不知道是不是知道了一些风声,知道青果城遇到了大人物和大事。
反正措辞上是温和多了,一些三字经少了不少,倒是敬语多了一些,这样算来,书信的字数也没有减少过。
白县县令说,原本大象已经要准备南下,结果走到河边,在河水没有涨水河中表面也没有任何异样的情况下,头领的白象竟然领着群象打道回府了。
这真是奇观——因为在饲养人多年的经验中,根本没有过大象决定另僻家园的前提下会打道回府的情况的。一般大象会做出来舍弃自己的家园,就是确定了此地已经糟糕透顶无法生存不再合适繁衍的程度。结果走了两天,到了河边,眼看着跨过那条护城河就到了青果城范围的时候,领头的白象竟然打了退堂鼓。
赵南星看到这里,心想:“这有什么好惊讶的,因为青果城现在糟糕程度堪比地狱,那白象但凡知道一个好歹,就应该明白之前嫌弃的白县宛如天堂。”
总而言之,白县的县令和百姓都十分的惊讶,但是依然以丰厚的水果来款待了去而复返离家出走两日的象群。
总而言之,白县的县令书信过来的原因并不是感谢青果城的糟糕,也不是宽慰青果城的糟糕,而是质问青果城的知府,到底什么时候能够搞定那糟糕的现状。抽出人手,过来把那只倒霉的狗熊变成一道大餐和一副熊皮大衣?
......
赵南星失笑,想要去打开亭云的信息,伸手凭着记忆往旁边一捞,却捞了个空。
诧异抬头,却发现旁边站着络央,正低头看那亭云留下的东西。
亭云聪明,把一些重要的讯息留在了石头上,石头上也不是直接刻上文字,而是用一种如今已经消失的图腾来表示重要讯息。
这种看得懂,会写这种图腾的人,整个天下,已经不到十人。
而赵南星却发现,络央眉头紧锁,目光深邃,其实这巴掌大的石头上,只能够刻几个图腾,但是每一个图腾代表的不单单只是一个字,看得人无法做到一目十行,可以说是十分费力。
络央看的辛苦,同时疑窦重生:“亭云说,这东西,是,血亲相融而生的......人?”
“第二百二十五章 肉汤”
赵南星诧异:“你看得懂?”
不等络央回答,他又说:“若是亭云如此说来,倒是也不算是离奇的......血亲极近而生的后代,确实相貌偏差要多,且体弱多病,寿难永长。”
他想了想他们所见的怪物:“生成如此的丑陋,不是简单的一代两代可以做到的。”
络央说道:“若是如此,那么血亲,加上寿难永长这两点,基本他们都要在少年时候就生子,然后尚未弱冠便离世。那么,也就是可以理解为,他们那些怪物中青壮年应该在十三岁到十八岁之间。是少年。”
赵南星点头,表示同意。
络央又问:“你是有见到那东西身手的,你觉得,那身手,是少年人?”
赵南星当然觉得不像。不过他也能寻到解释的理由:“这怪物已经已经成了怪物,自然是也不能够按照常理来推断的。而且......你想一下,你若是怪物的首领,你会派出青壮年来行事?”
络央想了想,摇头:“不会,青壮年不管是男女,都是最为合适繁衍下一代的选择,这种珍贵的年纪,应该是被最为珍藏的。派出来的,应该是可以成为弃子的。”
赵南星点头,继而补充:“或者还可以说,即便是不主动当成是弃子,也留着无用的鸡肋了。”
古人就有过如此的见解:说甘罗十二岁拜相,十三岁就死了,那么十二岁便是他垂垂老矣的年纪;姜太公八十岁才出山,寿命却长到了一百二十岁,于姜子牙来说,八十岁是别人的垂暮,却是他的青年时。
如今宋国历经战火,刚刚得享太平,朝臣和新帝殚精竭虑为民生计算,如今宋国有七十岁以上的老者的数量要比二十年前的时候多了许多,新生的健康孩童也要比二十年前大大的提高。这便是最为显著的太平和昌隆。
但是虽然如此,七十岁的老人依然是少数,故而才有“人生七十古来稀”的说法。若是谁家出一个百岁老人,朝廷都会亲自后赏,皇帝御笔提个字也不算是什么难事的。
但是对于地坑之下的那些“人”来说,或许到了二十,就算是垂暮之年了吧。如此短暂的寿数,在地坑中算来,已经不是适合担当上繁衍子嗣重任的选择了。这种人,再合适不过,成为“先头军”。
地坑中所有的东西都是紧缺的,除了年轻健康的人,还有可以果腹的食物。
在历来兵家的围城之际,城中粮食短缺的情况下,首先就会在确保军队的补给充足,若是不足,就会“征用”民间粮食。若是再不够,真的到了弹尽粮绝的时候,就会开始吃老弱妇孺。
这甚至不是人类才会做出来的事情,而是出自于动物求生的本能。
为了生存和繁衍后代,本能就会促使人不惜一切的活下去,而且会想尽办法让年轻力壮的存活下去,因为这一类的种群才更加有机会延续未来,这种未来,不光是生命,还是文明。
......
不知道是什么触动了赵南星的心弦。赵南星忽然说了一句不算是题外话的题外话:“我当年少年时候,在人间界听学,当日老师问我们,若是有一天,天下将被海水付之一炬沦为一片汪洋,这个时候有一艘船,可以承载九人。问我们,如何选择才能够保证这海水退去之后,天下还是我们为主宰?当时老师让我们畅所欲言,我们当时,聊得倒是十分的热闹。”
络央听着,沉默了片刻,说:“我在人间界不曾去过听学。”
听学是人间界的一种传统。每年会举行一次,一次为期一月。十分的热闹,很多因为种种缘故无法长住人间界上学的学子可以利用这一个月在人间界中自在听学,而授以学问的老师也不一定,有早已经入世的白发医官,也有终身在人间界教书育人的先生,还有一些赶上就是遇上,随心所欲的医术泰斗。
听学教的其实大多都不是医术,而是为人的道理。有的老师会把自己的游历见闻一一将来,有的老师会说一些遇到的疑难杂症,还有的,就如同赵南星当时遇到的那次一样,会说一些,别的以外,看似毫不相关,又不能够真的脱开关系的事情。
络央补充说:“我当年,一心闭门读书,我不是天赋很高的孩子,我师父和我说,这世上每天都在发生伤仲永之事,可是上天永远不会辜负一个肯下苦功的孩子。”
所有对于每年一次,每次一月的听学,她毫无兴趣。
人间界的弟子首要学会的就是随缘。
这年头,人和人之间的相遇相逢相爱相恨都是讲究缘分的。若是有缘,谢明望都可以遇到山大王喜结连理,若是无缘,曾寥寥一生不曾走出人间界都等不到她的情郎。
所以,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即便是当年的时候,她没有见过少年时候的赵南星,如今,她还是在茫茫人海中遇到了。
搁着以前,络央只会觉得,这就是天意和缘分,许天意如此,令两人少年缘分单薄,当年听学的少年们每一个都穿着统一的校服,佩戴者通关的玉牌,可以随意的出入任何一间学堂旁听。包括络央这种关门弟子的客堂。她不禁想过,当年还是少年时候的赵南星,是以什么样子的姿态,穿着人间界的月白色的校服,跑过那长长的长廊,满面拂过的风都带着淡淡的草药的异香。他或许来过,偷偷的坐在后门的最后一个位置上,偷偷的听过和她同一门课。以他的天赋,若是半途离开,一定不是因为课程难懂,只会是枯燥乏味。
他或许还看了一眼侃侃而谈的夫子,瞄了一眼前面局促低头的少女,然后悄悄的溜走了。
如今,已经长大成人的赵南星对她说:“听学这种事情,于人间界的关门弟子来说,确实有些浪费的。其实我们当时都是年少,正是在玩爱闹的时候,一个月的时间,怕死我们连玩心还来不及收起来,别提什么正襟危坐的听课了。所以人间界才会想出这种游学的法子。”
“我在人间界不曾去过听学,”络央再说了一遍,同时问他,“当时,你们是怎么说的?老师又是怎么说的?”
赵南星反应了一会才想到问的是那个关于海水淹没和褪去的问题。
赵南星想了想,说:“我当时,好像是忙着让九个人带着一些东西,有点取巧了,老师只问人,我却在考虑让谁能多带一对山羊........我说,要带一个农夫,因为农夫可以种地,要带一个铁匠,因为铁匠可以打铁做出开荒的工具,要带一个翰林院学士,要带上他的书,因为可以教书育人,人不可不读书,否则会成为蛮夷,还要带上几只蝉蛹,将来可以织布,还要带上一个木匠,因为织布的机子是木做的,当然了,我差点忘了要带一个医者,因为若是洪水退去,最怕的就是说生病了......我想了许多,甚至还想到了要把宋城的歌娘带上,因为只有人才会唱出歌声。”
赵南星笑笑:“我想了许多,最后才发现,我好像把自己给忘了。”
络央也笑:“还能有人把自己忘了?”
赵南星说:“我当时身份是人间界的弟子,我已经让一个医者上船了,自然就不用再浪费一个名额,若实现在来排列,我应该是宋城或者朝廷的代表了。到时候,我应该,可以理直气壮一点。”
络央问:“那......你的答案对吗?”
赵南星摇头:“孩子们七嘴八舌说的东西,哪有真的答案啊。老师当时也是说了自己的看法,我们说的既对,也不对,老师讲的,也对,也不对。”
络央好奇:“老师如何说?”
赵南星说:“老师说,九个人,要带上一对孩子,六个青年,一个老人。”
老师的解释是:孩子是新生的力量,代表希望;年轻人已经成熟且勇敢,会懂得爱,也会教给孩子学会爱;而老人,则是人生的智者。
有了这样的九个人,人生天下,就还是人的。
说到这里,赵南星脸上还带上了一点怀念的神色,说:“当年时候,听学是有统一的校服的,原则是不论出生,一视同仁,不可攀比,不可欺压,所以那个时候,我们通常不太会去主动询问身边的小友身份为何,其实无用,该不会见面的,出了听学就天高地远,该见面磕头的,只要是离开了人间界一步,那膝盖也就软了。”
赵南星说:“更何况,一身衣服又如何能够掩饰人的身份呢?有的人是医官的学徒,天天捣药熬药,手掌早已经布满老茧,身上的烟火气不管人间界的香花如何熏染都无济于事,有的人天生十指不沾阳春水,光是学着捣药这一回,手指尖就磨出了血泡......那一套哪里管用啊.......所以听学嘛,后来我也就没去了。”
络央不知道人间界每年一次的听学,赵南星究竟来过几回,她只知道,在自己十五岁的那一年,南燕陷入了战火。
那一年的听学,并没有举办。
......
赵南星把话题扯了回来,说道:“所以啊,地坑里的,应该少了一个智者。他们若是一早就能够见了天日,应该先抓一个智者。”
赵南星摩挲着手里的石块,那石块上的图腾告之了赵南星一个可怕的事情:亭云等人推断,这些怪物并不是顺着这一次的涨水而上来的,他们早就已经可以出入地上人间,只不过因为这一次的水淹地坑,让那些怪物失去了他们原本的栖息地,不得已,这些怪物才悉数来到了人间,不得已,去寻找新的领地。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青果城的那只狗熊会越过那个界限,闯入白象的地盘。
而亭云还表示,那些怪物,应该到了延续的危急之秋,这些年来,应该抓了很多人来缓解这种危急。
但是看来,好像并没有起到多少效果。
赵南星也不可避免的想到了孟百川当日的“请罪”。
他请罪的时候说,他杀了好像是百年前留在地坑的后代。那些后代,和地上人间的正常人无太多的异常,只是偏瘦,皮肤是病态的白,孟百川还记得一个姑娘,是个很年轻的姑娘,生的一张惨白的脸,细细的脖子,细细的手腕,还有稀疏到有些发黄的头发。那头发中夹杂了很多的白发,所以一开始,他以为那是个老人。他们甚至没有多少的血,浸染不了身下太多的泥土。所以即便是刚刚发生过屠杀的寨子,也是出奇的干净。
如今想来,那应该不是什么百年前的后人,百年前留下的后人,早已经成了人不人鬼不鬼的怪物,如何百年过去,血亲相交,还能够保持完整的人的骨相?
那只能是这些年来,陆续被抓到地下的无辜者。
不知道为何明明数量不少,他们却在遇到了孟百川的时候没有选择求救,而是迫不及待的选择抓住孟百川要去“祭祀”——当时孟百川说,他以为那些人是要把他祭祀给一个植物。如今想想,应该不对,那些人应该是要把孟百川推给那些怪物。
赵南星叹了一口气。
他听到络央在他的叹息中开口:“其实没用,就算是真的有一个智者到了那地坑,只怕也会成为一碗手里的肉汤。”
她迎着赵南星的目光,说:“我知道,虽然不曾眼见过,可是我见到过因为吃了肉汤,脸上长出可怕的东西的人。”
人间界当时并没有被战火打扰到,但是她还是感受到了因为战争带来的残酷:人间界没了往日的热闹,很多的老师都不约而同离开了人间界,有的回来,有的再也没回来。当年那个她十分惧怕的严厉的夫子,听说是在一个荒城中为了救治病人,被义庄的人活活杀了。
他是医者,是为了义庄当时被疾病缠身而痛苦的人去的,但是那个把他骗过去的人,确实为了把他当做一顿食物。
他们确实生病了,但是疾病的痛苦远远没有活活饿死带来的恐惧要大。所以他们把他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