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扑街作者.威风堂堂
林觉的职业,是一名光荣的网文作者。
不过虽说是网文作者,但更多时候他更愿意将这职业称为“网文码字工”或者“键盘搬砖侠”。
因为绝大多数网文码字工称呼自己为“作者”,其实就是为了面子上好听,其水平说白了还达不到这种程度。
但不知道是他比较幸运,还是天生就能吃这口饭,总之,林觉在网文行业混得还行。
提起“金毛贝”这个笔名,在其发表作品的“起点中文网”里不说是如雷贯耳,那也起码大小算是个人物。
像是什么“白金作者”、“一帝四皇征文冠军”、“男频十强作者”、“月票第一”、“百万月票”、“千盟逐鹿”、“首订过万”、“破圈之作”之类的荣耀......林觉虽然从来都没有拿过,但对这些玩意还是如数家珍的。
别问为什么没拿过。
问,就是没到时候。
可即便如此......林觉的目标还是成为一名网文大神,然后尽情地享受拖更时被读者爸爸们问候全家的乐趣。
二零二二年三月四日,林觉在这个风雨雷电交织之夜,用手上的分体式键盘打下了一一行文字。
呼......看了看自己写的那本新书内容,林觉靠在电脑桌前深深吸了一口气,脸上的神情多少有些迷茫。
现在的他,正处于刚刚完结了两本小说,正考虑着要怎么展开第三本小说的关键时间段。
身为一名光荣的网络搬砖工,在搬砖之前选择砖块的种类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抉择。
如果选择的种类不对的话,很可能搬半天一无所有,只有你脸上的汗在流,还有你的心在颤抖。
而林觉身为“起点中文网.轻小说区”的作者,前两本小说都是发表在轻小说区内,而且已经积累了一小戳戳的读者,那么第三本照理来说也应该发表在这里才对。
然而,看着如今轻小说区那副内卷到让人头大的样子,又看了看最近新崛起的那些红火轻小说的种类,他就对自己的新书没了什么自信。
毕竟这年头,网络小说的文风和写法越来越倾向于轻松愉快的类型,那种波澜壮阔的史诗网文和升级打怪的热血网文已经不那么吃香了。
对于这种情况,身为老读者和老作者的林觉多少有点惆怅,但他也不是不能理解。
毕竟现在人们的生活节奏这么快,日常工作、学习的压力也大,看看好笑又好玩的轻松类网文放松一下也不失为一种好的选择,没必要在网络上还要担负别的压力。
于是那些动不动就铺垫大背景、严肃宏大世界观的网文已经出现得越来越少了,除了一些有固定读者群的大神作者外,中小作者尝试这么写几乎就是在找死。
然而......林觉现在似乎就是在找死。
刚刚说的那些道理他都懂,但是在下笔的时候,他却依然忍不住会朝着自己喜欢的方向去写,结果就是这小说写得越来越复杂。
为了自己的第三本新书,林觉已经算是绞尽脑汁了,他甚至写了风格、方向完全不同的四份稿子,以供编辑大大审核,其中包括:
玄幻风格的稿子,《诡秘王座》。
仙侠风格的稿子,《大奉修仙传》。
都市风格的稿子,《全球之劫》。
轻小说风格的稿子,《我的大小姐不可能这么可爱》。
四份稿子,四种内容,差不多可以说是蕴含了如今网文流行的几乎所有趋势。
只不过当林觉将这些初稿交给自己的编辑老大时,得到的回复却是“你这女角色写得能不能灵活一点?能不能不要把这么多笔墨用在描写背景或者铺垫伏笔上”。
描写背景或者铺垫伏笔......的确,现在的读者大多不喜欢看这个,而且绝大多数作者在这方面写得也不咋好,让人没有观看的欲望,这点林觉当然懂。
但懂得归懂得,就像讲伟光正的大道理人人都能说上一大堆,可自己的生活却依然是一团乱麻那样。
懂不代表能够做好,动脑和动嘴永远比动手容易。
这时,那边的编辑大大又发信息来劝说道:
“现在流行的是轻松日常的恋爱文,不要给读者什么压力,总之把美少女放出来,再装模作样地谈一场酸酸甜甜的恋爱,时不时发点刀子,这写法即简单来钱又快,怎么就不参考一下呢?”
“可.......可是编辑大大,我不太会写恋爱文,前两本书的恋爱都写得一般般。”
“写恋爱文得把你现实的经历拿出来,不要害怕暴露自己的恋爱史,这样才能写得有真实感。”
沟通新书的时候,编辑是这么说的,不过这番话却看得林觉哭笑不得。
如今时间已经来到了大半夜,窗户外头电闪雷鸣,风雨交加。
房子里的那只五岁的金毛犬贝贝正趴在林觉脚边呼呼大睡,时不时还放几个臭到让人怀疑人生的臭屁以向世界证明自己的存在。
看到这只公狗翻了个身,似乎又打算放屁时,林觉看着狗子的屁股,思考起了自己在写作方面的缺憾问题。
说起来,林觉身为一名作者,天生就是有着缺憾的。
尤其是在描写恋爱与女主角的方面,他怎么都写不出那种甜中带酸,酸中有甜,还略微带着那么一点儿青春苦涩的感觉。
这其中的原由也很是简单,因为林觉是一位单身狗。
......
不,这么说并不对。
单身狗,还不足以形容这位作者的牛逼之处。
严格来说,林觉是一个母胎诞生至今,二十六年以来都没有交过女友,甚至就连跟女生对话都不敢的“单身帝皇”。
在脑子里想起“单身帝皇”这几个字的时候,坐在电脑桌前的林觉忍不住把腿一翘,摆出了一副“我真牛逼”的姿态。
之所以二十六年以来都没有交过女朋友,并不是林觉的要求太高所导致的......好吧,前期他的要求的确挺高的。
十八岁左右,林觉理想中的女友必须得长得漂亮,身材得好,知书达理,温柔体贴,喜欢打游戏,能跟自己玩到一起才行。
二十二岁左右,林觉理想中的女友长得不一定要那么漂亮,身材好点,知书达理,温柔体贴,能包容自己的喜好就行。
而到了现在二十六岁左右,林觉理想中的女友只要求是个能过日子,不会阻碍自己打游戏的女性即可。
但哪怕已经在恋情方面放低了各种标准,林觉至今为止却依然没有遇到半个让自己心动的女性,当然更没有对他心动的女性。
尤其是在一年前辞去了医生的工作,回到家里全职当了网文作家后,他的社交圈子更是一下子坠入谷底,几乎变成了“查无此人”的状态。
所以,林觉属于标准的不解风情臭直男,这么一个不解风情的家伙,又怎么能在小说里把异性写活呢?
算了,想这些也没用......继续写下去再说吧。
说不定我在写这几本书时候忽然脑子开窍了?一下子变成了一个能疯狂对读者发糖和发刀子,然后被读者奉为神明的大神?
带着诙谐的心理安慰了自己一番后,林觉继续着手于剧情的描写与背景设计之中。
《我的大小姐不可能这么可爱》,如今呈现在林觉电脑上的稿件名称就是这个,是一部风格轻松幽默,以校园为舞台的小说,讲述男主角靠着系统不劳而获随意捕获少女芳心的故事。
在这本《我的大小姐不可能这么可爱》里头,负责担当第一女主角的是一位年纪轻轻的美少女,名字叫宫明月。
设定之中,宫明月不但容貌秀丽,身材窈窕,家世渊博,而且独立自强,头脑极好......简单点说就是玛丽苏女主。
现实里自然是找不到这样的人,不过小说嘛,就是为了弥补现实的遗憾而写的,所以就无所谓了。
此时,林觉在写的是书里的第一幕,也就是女主角在自己房间里看书,顺带介绍背景和世界观的一幕。
伴随着午后的阳光照入少女的卧室,一大清早便起床阅读文献的宫明月伸了个懒腰,以一副不那么雅观的姿势坐在椅子上
她将穿着黑色丝袜的修长双腿曲起,没有穿鞋的纤细脚尖一晃一晃,看起来十分可爱。
当然,宫明月本身也拥有人偶般漂亮的容貌,她那乌黑的刘海披落在雪白的额头上,长长的秀发随意地披散在身后,看起来非常洒脱,就像少女本人那样。
.......不错,干劲来了。
写到这里,林觉微微一笑,打字的速度也快了不少。
不是他自夸,虽然林觉没有谈过恋爱,但在描写美少女的方面还是有点本事的,读者群里的群友们都在这方面好评如潮。
话说这两天都没在读者群里露面了,那群老色批们肯定很想我吧?
顿时,林觉撇了撇嘴角,然后继续打起了字。
正当宫明月看着书时,她忽然感觉上方传来一阵奇怪的目光。
于是少女也本能地抬头朝房屋天花板看去,那只散发着好奇神情的瞳孔扫向了世界之外的那个人。
世界之外的那个人?噗!哈哈哈,好像说得她能看到我似的。
看着屏幕里头自己码出来的字,林觉不由得露出了调侃的笑容。
这段文字有什么意义吗?好像没有,总之就是写着玩,写完后删掉就行了。
于是他接下来随手写道:“正在看着书的宫明月察觉到不对后,便随手拉开了她书桌的抽屉,抽屉里连接着另一个世界,穿过去就能看到世界的真相......”
坦白说,林觉在写这行文字的时候,恰好看到了自己书桌边上放着的一本《哆啦A梦》。
里头的那只未来机械猫就是通过抽屉进行时空旅行的,所以就顺手写了进去。
哐当!当就在他刚刚停下键盘的瞬间!面前书桌正中的抽屉却忽然从里头打开!一个窈窕的身影从里头掉了出来!
哎?哎哎哎哎哎哎!
伴随着一阵闷响,坐在书桌前的林觉被那个忽然出现的身影撞倒在地,两人一起滚到了地上,也将一旁正在睡觉的金毛犬贝贝给吓得跳了起来。
“你......你是什么人?”
当林觉勉强从地上爬起后,他却看到一位容貌秀丽的少女正用惊讶的目光看着自己,眼神中闪烁着难以置信的神情。
第二章 被打破的第四面墙
所谓的“第四面墙”,指的是一面假想的墙,隔在角色与观众之间透明的墙,也就是“虚构”与“现实”之间的隔离。
这面墙将故事世界与现实世界分隔开来,让双方维持着互不干涉的状态。
但如果有人刻意将故事与现实相互影响,这就叫做“打破第四面墙”。
对于这种打破第四面墙的理论知识,林觉曾经在一些电影里头见过,比如死侍会对观众说话,能意识到自己是一部作品里的角色等等。
但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这种事情居然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而且这个打破第四面墙,从虚构之中出现的角色,居然是他刚刚才写好的女主角!
轰隆!此时此刻,小小的房间外头风雨交加,夜色变得逐渐深邃。
而林觉则是看着那位十七八岁的少女正坐在自己的码字椅上,用审视的目光打量着他。
很漂亮,正如林觉在书里设定的那样,宫明月是一位从任何角度去看都毫无死角的美人。
她容貌精致,五官毫无瑕疵,瞳孔中散发出的自信与潇洒更是为其增添了一份凌然。
并且因为此时的宫明月正坐着林觉的码字椅,所以她将修长的右腿叠在左腿上,贴身透肉的黑色丝袜在微弱灯光的照耀下隐约散发出神秘的质感,没穿鞋子的小脚骨感十足,脚弯弧度优美且玲珑娇小,仿佛一只手就能握住。
好腿,好脚,好丝,好风光,不愧是我的审美,写出来的美少女是真棒。
但相比起少女的美貌和美腿,更让林觉感到惊讶的是她的冷静。
虽然在其身上发生了这般惊世骇俗的变动,可是宫明月却很快镇定了下来,并且在林觉的解释后马上便理解了如今自己处于怎样的情况下。
对了......我给她做的设定是终极玛丽苏女主,头脑极好,心态沉稳,面对任何情况都能够冷静应对来着。
一想到这里,林觉便忍不住笑了起来,看向宫明月的目光也散发出了阵阵自豪感,毕竟这个角色是由他一手创造出来的嘛。
而在感受到了这样的目光时,宫明月则是眯了眯眼睛,然后伸手撩了撩有些凌乱的秀发,冷静地问道:“所以说,我其实是你一本书里的女主角,但不知为何两个世界连了起来,所以我突然活了是吗?”
在宫明月看来,林觉是一个看起来二十多岁的年轻人。
虽然样貌还算俊秀,不过因为深居简出、很少打理的关系导致胡子拉碴,头发凌乱,身上穿着的衣服也非常简单,但也因此显得没什么攻击性。
“不,并不是你突然活了,你本来就是活的,只是你出现在了我的面前而已。”
林觉摇了摇头,纠正了宫明月的说法。
虽然这位少女是小说里的人物,但林觉却从来不认为她没有生命。
事实上,林觉认为自己写过的每一个人物都是活的,当这些角色被创作出来之后,她和她的世界就已经拥有了生命,只是生活的位面不同而已。
相对于林觉这个作者所在的位面,小说里的世界应该算作是位面之中的位面,就像是俄罗斯套娃一样,一个位面里头可以存在着无穷多个位面。
当然,这些位面都是真实存在的世界,至少林觉是这么想的。
而在感受到了林觉的真诚后,宫明月先是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微微笑道:“没想到你还挺谦卑的,没有以创世神的姿态高高在上的对待我们。”
“那当然,我也不敢保证我是否活在别人写的一本书里,没法保证我是不是书里的角色,毕竟每个人都没法断定自己所在的世界是绝对真实的。”
“‘缸中之脑’的理论吗......也是,总之还是先让我看看你写的书吧,我对自己所在的世界很感兴趣呢。”
虽说宫明月是书里的人,但书里的世界对于她而言就是真实的世界。
所以想知道自己所在的世界是一个怎样的世界,自己即将演绎的是一个怎样的故事,这还是非常有必要的。
只不过在谈论起这本书的时候,林觉的脸色却有些变了,变得畏畏缩缩,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几秒后,他才小声问道:“那个,你不看行吗?”
“为什么?怕剧透?没关系,我就算知道了未来的发展,也可以按照你书里的剧情继续演下去的,毕竟我演技很好。”
“不是剧不剧透的问题,而是这个剧情有点......”
提及宫明月所在的这本书的设定和剧情时,林觉只感觉自己额头上的汗都要下来了。
但毕竟宫明月是活生生的主角,她的确也有知道的权力,于是在被缠了一会儿后林觉也只好把那份电脑里的稿子打开,让少女观摩一番。
然而,当她看到自己所在的这个世界的书名时,立即出现了“老人,地铁,手机.jpg”的疑惑表情。
“《我的大小姐不可能这么可爱》?什么奇怪的书名,好长,就不能起个正常点的名字吗?”
“这......这个,不是我不想取,而是取不了。”
“取不了?什么意思?取个简单的两个字、三个字、四个字的名字不行?逼格也更高一点吧。”
“这年头,书名最好能让读者一眼看上去就明白内容是什么,如果取那些逼格很高,看起来却云里雾里的名字,读者点进来的概率就会大幅度降低,除非是自带读者群的大神,否则这么写只是在降低曝光度,自己把自己往死路逼。”
说到这里,林觉也多少有些无奈,他本身就是看了十几年网文然后揭竿起义的老读者,对网文圈的起起落落,浮沉变化还是比较清楚的。
现在写书,首先要考虑的不是逼格,而是能不能活下来。
毕竟一本没读者看的书哪怕再有格调,最终也不过只能落得一个惨淡自宫的下场。
听完后,宫明月也不禁感叹道:“原来如此,看来你们这群写书的也不容易。”
“那可不,所以这书名你都看了,内容其实就没必要看了吧?”
“为什么?内容才是关键吧,有什么不好意思让我看的,我又不会......”
本来宫明月想说“我又不会怪你把我写成怎样”,谁知话说到一半,她便看到了这本书的简介和大纲设定。
简介说起来很简单,其实就这么一句话:
大一开学典礼上,新生代表宫明月正在上头演讲,林觉的系统却忽然觉醒了。
【“恋爱养成系统”已经觉醒,请宿主做出选择,并领取相应的奖励。】
【1:什么事都不做,直接离开礼堂,奖励“软蛋”称号,得到称号后将被女性唾弃】
【2:立即跑到演讲台上跳脱衣舞,奖励现金一亿元】
【3:立即当着全校的面大声对宫明月告白,奖励“主角气运”一份】
......
这他喵的是什么玩意啊?
看到这简介的瞬间,宫明月人都傻了。
的确,她现在是正准备去某大学就读,并且提前就被通知了要代表新生进行开学演讲的状态,但这接下来要发生的剧情也太扯淡了吧?
有人要在开学典礼上对我公开告白?而且告白了还能得到系统奖励?
而且.......这男主角的名字还叫......林觉?
当宫明月在看这本书的简介和大纲时,她全程都是处于震惊状态。
毕竟这本书的剧情主线,就是“林觉”怎么在那个恋爱系统的帮助下一边飞速获得各种能力,一边跟宫大小姐发生关系。
虽然大纲只是写了一半,不过最后的结局倒是用屁股就能想到,肯定是两人过上了没羞没臊的生活。
那边的宫明月正被这厚颜无耻的大纲所震撼,一旁的林觉本人则是忍不住伸手捂住了脸,一副不好意思见人的模样。
的确,在自己写的书里把自己的名字拿来当主角,这也未免太厚颜无耻了,最骚的是被泡的女主角还就在他的面前,还看了这些内容。
几分钟过后,宫明月转头看了捂着脸的林觉一眼,没好气地吐槽道:“你这家伙,意淫也要有个限度吧?”
“抱......抱歉。”
被自己意淫的对象当面说了后,林觉简直恨不得挖个坑把自己当场埋了,真的是太丢脸了。
“话说,你这个不知道哪儿来的恋爱系统我就不吐槽了,但在大纲和前期的描写里,为什么要着重描写我的丝袜和腿?你有这方面的癖好吗?恋足癖加恋丝癖?”
看了看自己的人物设定大纲,以及前期的一些章节后,宫明月低头看了看自己穿着黑丝的双腿,一副好气又好笑的模样。
从很小的时候开始,宫明月就不知为何很喜欢收集和穿着丝袜,因此橱柜里有一柜子各种牌子,各种型号,各种颜色的丝袜。
本来宫明月还以为这是自己的爱好,没想到是林觉给自己写的人设的一部分,而且这家伙还在书里大肆描写她的腿脚部分,这味儿也太浓了。
而在听到少女的话后,林觉的脸就更红了,他只好硬着头皮辩解道:“你凭什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我是很正经的。”
“是吗?那这么多的丝袜设定和丝袜描写是什么意思?”
“那当然是因为读者喜欢,身为作者,自然要以满足读者们的喜好为主。”
“居然毫不犹豫地把黑锅甩给读者,你的脸皮也真是挺厚,不拍挨揍吗?”
“怕什么,我可不是吃素的,论到跑路,谁也跑不过我。”
“.......算了,我也不想议论你的癖好,总之还是先来谈谈我的事吧。”
提起自己的事时,宫明月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义正辞严地说道:“总之,请不要让那个‘林觉’,也就是你的化身出现在我面前,可以吗?我不想跟你的化身谈恋爱,而且还是在被你安排的情况下。”
“但那样的话我这本书不就等于没了男主角,这要怎么写下去?”
“以我为女主角,展开一系列波澜壮阔的故事不就行了,读者也会买账的吧。”
“有点困难,毕竟我是在起点男频写书,读者们想看的是男主角跟女主角的恋爱故事,这样可以把自己带入进男主角的人设里,如果换你当主角的话不就没代入感了吗?”
“管他们呢,那种色眯眯的读者不要也罢。”
“别这么说啊,我会挨揍的!”
“没关系,你又不是吃素的,跑路没人跑得过你。”
在林觉哭笑不得的摇头之中,两人在房间里继续讨论了起来。
第三章 《我笔下的女主角们活了》
宫明月的脑子和口才都很好,说到的很多东西都一针见血,并且也会直白地表达自己的诉求。
只是如今她的要求说起来很简单,可是做起来就没这么简单了。
第一:禁止自己的书里出现男主角,包括但不限于“林觉”与其他新角色。
第二:林觉本人不能随便修改她的设定和意志,得让她自己行动。
换而言之,宫明月现在要求的就是自己的自由,自己身为书中之人不被林觉操控的自由。
当然,这么做相当于要林觉完全放弃那本书的控制权,因此如果林觉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地方,宫明月也会进行协助以做回报。
毕竟如今书里的世界和现实世界已经连在了一起,宫明月如果肯协助的话,那么她的确是可以帮上林觉不少忙的。
“你给我自由,我给你协助,怎么样?是个不错的公平交易吧?”
说到这里,这位《我的大小姐不可能这么可爱》的女主角便潇洒地甩了甩头发,对林觉露出了明媚的笑容。
这一笑,那真的是笑到林觉心里去了。
他这辈子还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女性,毕竟书里的文字描述再怎么活灵活现,也终究比不上真人这么俏生生地站在面前。
这种鲜活的真实感,让林觉不禁闭上了眼睛。
数秒后,他睁开双眼,笑着对宫明月说道:“好吧,以后我就不再写这本书,放你自由,这样总可以了吧?”
“呼,那真是太好了......那你要什么协助呢?只要不是太过分的我都可以帮你。”
“暂时不用,不过如果你能偶尔过来这边玩玩,陪我聊聊天,说说话什么的就太好了,平时能陪我的就只有这家伙,它又不会说话。”
说到这里,林觉随意地用脚踹了踹正趴在地上睡大觉的金毛贝贝。
这狗子在宫明月出来的时候还惊讶地叫了两声,但发现是美少女后便很快跑过去闻了闻那穿着黑色丝袜的纤足,然后就趴下去继续睡觉,也真是够没戒备心的。
是吗......他平时好像很寂寞的样子,是因为每天都在写作的关系?
其实在来到林觉的房间时,宫明月就已经感受到了这个“创世神”的艰难之处。
他房间里到处堆满了各种书籍,还有许多手稿,电脑上也密密麻麻都是各种写作的参考用具以及写了一半的稿子。
有些破旧的鼠标和键盘上看起来污垢斑斑,用来码字的手腕垫都已经磨得表皮都快脱干净了,显然林觉已经将大多数的人生和精力都放在了这间房内。
在这种情况下,林觉还要放弃自己写好了的《我的大小姐不可能这么可爱》,这相当于是放弃了他不知道多少天的努力成果......距离饿死又近一步。
当然,这种事反正他是不会跟宫明月讲的,身为男人和创世神,林觉还要点脸。
于是当两人谈拢了之后,宫明月也不好意思长待在男人房间里,于是便在约定了明天再见面后,便从那抽屉里头穿越回去了。
这抽屉还真神奇,这么大个人都塞得进去。
看着那个拉开之后里头变成了一团混沌空间,仿佛连接着另一个位面的神奇抽屉,林觉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才好了。
但有一点他清楚知道的是,这个抽屉已经成为了连接现实与小说世界的传送门,而且还是双向门。
宫明月可以从里头出来进去,理论上林觉自己也能进去。
也就是说,他能进到自己写的小说世界里。
.......
因为这情况太过奇幻的关系,林觉足足冷静了十几分钟,才坐回了电脑前头。
在这种心情复杂的时候,就去书友群里看看那群沙雕书友吧......顺带跟他们讲讲这件事,看看有没有谁能提供点建议啥的。
林觉虽然不算是什么知名作者,但好歹也是在起点中文网完结过两本书的老油条,多少是有几个读者的。
其中读者一群和二群平时一直都很冷清,一群偶尔还好,二群冷得像是秋天落叶的萧瑟,一天打不出几个屁来。
至于那群用真金白银支持订阅的忠实读者才能进入的全订群,倒是每天都非常热闹。
这倒不是因为林觉经营有道,而是他会在全订群里放一些非常正经的番外故事,所以吸引了一群一看就很正经的正经人。
近千个正经人聚集在一起,那能不热闹吗,群里天天跟过年似的。
于是当林觉用手机点开“金毛贝爸爸之家”这个群的时候,立即就看到一个沙雕群友在那里嚷嚷。
“人猿”:【金毛的新书怎么还没发?我都等不急了。】
看到这条消息的时候,林觉感觉微微松了口气。
还好,虽然我还没发新书,但还是有读者在等着看的嘛。
但接下来的下一条消息却让他差点一口老血喷了出来。
“人猿”:【我的笔X阁已经饥渴难耐了,正准备饱饮金毛的鲜血。】
......
淦,看盗版还要在我脸上跳,你这不是骑着脖子拉屎,拉完还问我要纸?
暗暗地骂了一句后,林觉直接点开了“人猿”的头像,给他来了个禁言五百年套餐。
眼见“人猿”这位每天水群,水到山河泛滥,大海叫苦的龙王被作者制裁,群里的那群老书友们也一窝蜂地飞了出来。
“大小姐赛高”:【岳父出来了!岳父还活着!】
“今天吃喵喵了吗”:【岳父出来了!岳父还活着!+1】
“烧烤韩师傅”:【岳父出来了!岳父还活着!+2】
“松月wwwww”:【岳父出来了!岳父还活着!+3】
“片翼之鹫”:【别复读啊,浪费流量。】
“至尊玄神”:【别复读啊,浪费流量+1】
“火星来的羊”:【别复读啊,浪费流量。+2】
......三岁小孩么,这些家伙。
看到里头一大堆的复读信息,林觉一时间忍不住用手捂住了脑袋。
至于为什么读者群里的水友们会叫他“岳父”呢?这其实涉及到一个人设的问题。
说起来,林觉虽然是一个二十六岁单身帝王,但他自然不可能在群里对自己的读者们说实话,那也未免太没面子了。
所以面对着这群读者的时候,他给自己定的“人设”是三十一岁的成功大叔,而且有一个漂亮老婆和可爱的女儿。
为了让这个人设显得更加真实,他还时不时会发一些从网上找到的小萝莉照片放到群里,哄骗书友们说这是自己的女儿......这就拉拢了一批奇特的“女婿读者”。
这些书友每天喊着“岳父”,言语间对有这么一个可爱女儿和漂亮老婆的大作者金毛贝充满了羡慕。
实际上他们不知道的是,林觉其实什么都没有......他只有一只金毛,还是因为尾巴天生残疾的缘故被人丢弃不要,免费捡回来养的那种。
虽然已经过去了四五年的时间,但林觉偶尔还会想到第一次见到贝贝时,这小家伙被关在笼子里瑟瑟发抖,准备抓去处理掉的场面。
这么久的时间过去,小家伙虽然长得身强体壮,但尾巴始终往下耷拉着,根本动弹不了,只能当一只永远不会摇尾巴的狗。
然而正当林觉准备温柔地伸手摸摸这只可怜狗子的脑袋时。
贝贝却屁股一扭,又放了个屁......噗~~~~~~
这屁,是真的巨臭,接近毒气弹的水平。
把睡得迷迷糊糊的狗子连狗垫子一起丢出去后,林觉才捂着鼻子坐回到电脑旁,用熟练的指法打下了一行字。
“我书里的女主角来到了现实世界,她让我不要再干涉她的世界,所以新书不能写了,得换题材,晚点才能发。”
此言一出,那真是一石激起千层浪,
各路书友纷纷用华丽的文字对林觉提出了最真挚的建议。
“岳父大人,总之你先去眼科看看脑子怎么样?”
“摸鱼就摸鱼啦,找借口都不会找。”
“他好像当我们是傻子,要不要假装附和一下?免得让他太尴尬?”
“众筹众筹,众筹给金毛治病,我出一百起点币。”
......
一时间,书友们都以为林觉是在开玩笑,于是也便嘻嘻哈哈地拿他调侃了起来。
只不过在这其中,有一位书友的话倒是让林觉感觉顿时眼前一亮。
那位名为“祈风来”的大佬级书友在一片混乱的人群中这样说道:“如果真有这种事发生的话,那金毛的新书不是更好写了吗?多好的题材,而且还是亲身经历,一定能火。”
这番话虽然被淹没在了乱七八糟的调侃文字里,可是林觉却恰好看了个清楚,并且犹如一道闪电般在他心中划过。
对啊?这么奇特的事情发生了,我不如直接把这件事写成小说发出去?总比发另外三本不是很擅长写的玄幻、仙侠和都市小说要好多了吧?
想到这里,林觉立即关掉QQ群,打开文档便快速写了起来。
将《我的大小姐不可能这么可爱》、《诡秘王座》、《大奉修仙传》和《全球之劫》这四本书构建出来的原世界观和人物完全保留,然后使其变成一个“书中书”的模式。
我这个作者本人则是作为第一男主角,与书中的角色,主要是女主角们进行互动......不错,很有趣的点子。
连忙写下了这本书的大纲后,林觉看了看最上头书名的位置。
既然已经彻底改变了思路,那么原本的《我的大小姐不可能这么可爱》的书名肯定也不能再用了。
那就换成比较符合眼下情况的书名好了,叫什么好呢?
想了一会儿之后,林觉终于拟定了新的书名。
而这本新书的书名就叫做......《我的女主角们活了》。
第四章 所谓真实的魄力
作者这种生物,有时候灵感不来的话枯坐半天也码不出几个屁来,但灵感来了的话就会下笔如有神。
尤其这一次的故事完全就是自己亲身经历的事情,所以甚至都不需要多加思考,林觉就能以极快的速度完成故事的前三章。
这前三章的章节分别是“扑街作者.威风堂堂”、“被打破的第四面墙”和“《我的女主角们活了》”,剧情则是林觉自己的码字的痛苦经历以及宫明月到来并且离开的部分。
当他迅速将这本《我的女主角们活了》的前三章初稿以及接下来的大纲码好后,便直接将其递交到了自家编辑大大那里。
经过了忐忑不安、上下不安、心心不安的几个小时,编辑那边终于给与了正面的回应。
“不错,就这本吧,但我感觉女主角的气场可以加强一点,比如用穿了黑丝的脚踩男主一下,或者踹男主一脚之类的,你不是丝袜控么?写这个应该很拿手。”
“这个,不太好吧?她没这么做过啊?这不是诬陷么?”
“......你还挺有幽默感,说得那位女主角好像真的出来过似的。”
编辑显然以为林觉在说笑,毕竟谁都不可能相信这本书的内容是真实发生的。
当然,无论其他人相不相信,至少林觉自己知道这本书的内容是真的,而且他也坚持只在书里描写真实的内容。
因为真实的内容会有一种魄力,会有一种让人感同身受,身临其境的感觉。
这样的魄力和真实感是虚假的内容给不来的,这也是为何纪录片总比电影真实的原因所在。
于是在跟编辑商量了一会儿后,两人也就愉快地达成了协议,让林觉将这本《我的女主角们活了》发到起点中文网上。
成了,成了,成了,哈哈哈哈哈!
眼见编辑终于同意发新书,林觉也是心中一块大石落地,肩膀都轻松了不少。
他甚至直接跑去冰箱拿出冰凉的啤酒灌了一口......然后剧烈咳嗽了几声,喷了跟过来讨吃的贝贝一脸。
看着狗子那副“你是不是想谋害我”的无辜表情,林觉则是拿起纸巾擦了擦它的脸,蹲下身子捧着贝贝的长嘴笑着说道:“新书有戏了,所以你不用天天吃番薯,可以吃点带肉的骨头了,高兴不?”
贝贝闻言伸出手来,无声地拍了拍林觉的肩膀,像是在说“干得漂亮,老伙计”,并且对主人露出了一个猥琐的笑容。
说起来,林觉一直想教贝贝伸爪子拍手,但不知道是他教的方法有问题,还是这狗脑子有问题,结果就是贝贝总喜欢伸手拍别人肩膀,一副大爷的样子,老不要脸了。
“好!干劲来了!今晚通宵!”
“汪汪!汪汪汪汪!”
当然,通晓写新书归通晓写新书,在那之前。林觉也没忘了在自己那本《我的大小姐不可能这么可爱》的文稿里头做出一定修改。
删除“男主角.林觉”的所有部分,只留下以宫明月为主的那一小部分内容......这样应该可以了。
完成了与那位女主角的承诺后,林觉看了看被删得面目全非的稿子,却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根据他对这个小说世界的认知来看,这个世界应该是以他这本书的稿子为基础所延伸出来的世界,但里头的世界本身就是动态存在的。
打个比方,林觉的书中世界就像是一个舞台,宫明月等人物是他设定好了丢到舞台上的角色。
理论上林觉可以让这这些角色唱任何戏,但如果他不指定的话,角色们平时唱的是什么戏就会由她们自行决定。
也就是说,在林觉没有继续操控的前提下,小说世界与真实世界其实本质上没有什么两样。
比如林觉并不继续描写宫明月的生活起居,不代表宫明月在那个世界里没有自己的生活起居,她其实一直都在过着自己的生活。
事实上,正当这边的林觉和贝贝为了稿子和肉骨肉奋斗的时候。
另一边的书中世界里头,宫明月便躺在自己床上,一边抱着金毛狗狗抱枕,一边看着那熟悉的天花板思考着。
我居然是一本书里的人物......说起来也真是奇怪,而且我居然为此一点都不感到惊讶,这就是设定的力量吗?
其实从很小的时候开始,宫明月就感觉自己跟其他人有着明显的区别。
她不但容貌秀丽,头脑聪明,而且拥有着远超同龄人的镇定。
例如有一次在购物的商店里遭遇强盗,周围的人都怕得要死,但宫明月却依然对此毫无反应,甚至还能在冷静思考后悄悄拿起灭火器喷了强盗一脸,最后成功将劫匪制服。
本来她还以为是自己天生异于常人,谁知道这居然是小说设定的功劳......创世神林觉就是这么写她的。
话说回来,我是不是要好好感谢他,居然把我写成这样。
仔细回想了一下自己的情况后,宫明月不禁微微笑了笑。
毕竟在创造她这个角色的时候,林觉可以说是赋予了其天下间的几乎所有美好,让宫明月显得异常完美。
以至于在林觉保证了以后不干涉自己的情况下,宫明月未来的人生可以说是一片光明。
当然......林觉的不干涉是否有效,还得看明天的那场开学典礼。
本来对于宫明月而言,她虽然要在明天的开学典礼上作为新生代表致辞,但这点事情本来是没有任何压力的。
可是一想到在原本书中内容里,有个臭不要脸的会在开学典礼上大声对自己告白,那就真的是让人有些忐忑不安了。
一想到有人会当着全校上千人的脸对自己进行公开告白......这场面一想起来少女都忍不住要在床上用脚趾抠出个三室一厅。
希望明天没那破事吧,如果没有的话,我就去找林觉对他致谢好了。
带着这样想法,宫明月陷入了沉睡......一觉醒来就已经是第二天的早上。
而当这位“白鹭大学”的新生代表站在学院的演讲台之上,轻启朱唇,对着麦克风用富有磁性的声音进行着致辞的时候,她的目光也时刻在打量着场下的上千个身影。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下午好,很荣幸有机会作为学生代表在这庄重的典礼上发言,我仅代表大一新生......”
所幸,这场开学典礼没有发生任何幺蛾子,那个名叫“林觉”的家伙也真的没有出现,说明林觉是真的守了信用。
于是就在当天晚上,身为走读生,没有住校的宫明月便回到了自己房间,拉开书桌的抽屉又跳了进去。
第五章 宫明月的本章说初见
第一次宫明月在穿越的时候,是打开抽屉莫名其妙掉进去的。
但这第二次出发的她却似乎已经习惯了一样,直接将修长的右腿迈进了书柜里头,然后整个人支撑着桌面钻了进去。
这算什么穿越的方式,通过抽屉穿越......真奇怪。
一边吐槽一边跳进抽屉后,宫明月只感觉自己的身躯仿佛在一片奇怪的洪流之中穿过,紧接着便是哐当一声,某个东西似乎被撞飞了出去。
爬出抽屉时,宫明月第一时间看到的是倒在地上捂着肚子的林觉,还有旁边正在对着自己摇尾巴,但因为尾巴抬不起来,看上去像是在扭屁股的狗子,
“抱......抱歉,没想到你会坐在这里。”
“没事,我也差不多习惯了。”
因为是第二次被这样撞出去的关系,林觉倒是没什么特别的感觉,只是伸手扶着狗子的脑袋想站起来。
谁知当他的手按在贝贝脑袋上想借个力时,贝贝却很鸡贼地趴下了......这导致林觉直接往前直接又倒了下去,还是宫明月扶住了他。
“谢谢,有些丢人现眼了,哈哈。”
“没关系,倒不如说是我要谢谢你,至少没让那个‘林觉’对我公开告白。”
说到这里的时候,宫明月忍不住笑了笑。
不过当她放开林觉的手,打量了一下这位创世神的房间后,却发现这房子比上一次来的时候要干净了不少。
之前林觉的房间应该怎么形容呢,虽然说不上是地狱,但也差不多是一团乱麻。
到处都堆着各种各样的书籍,生活用具摆放的到处都是,因为贝贝老是跑进来睡的关系,里头还飘散着一股奇怪的狗味。
而这次宫明月过来后,却发现房间里头收拾得干干净净,而且贝贝也明显洗了澡,房间里还放了空气清新剂,导致异味几乎都消失了。
收拾成这样......是因为知道我要过来吗?
看着林觉到外头给自己倒茶去了,坐在码字椅上的宫明月好奇地打量着四周,时不时还摸了摸脚下趴着的贝贝。
而就在等待主人招待的时候,她随意地朝书桌上放着的电脑屏幕一看,却恰好看到了一个非常特殊的界面。
这界面的名字应该是某种码字软件,而正在码的这本书名为《我的女主角们活了》。
我的女主角们活了?这......这不是......
虽然知道自己不该偷看人家的东西,但带着强烈的好奇心,宫明月还是打开那份稿子细细看了起来。
没过多久,林觉便端着一杯便宜茶和一份便宜零食盘走了进来,并且一进房间就看到少女正在用诡异的目光盯着自己。
“怎......怎么啦?为什么这么盯着我看?”
“并且因为此时的宫明月正坐着林觉的码字椅,所以她将修长的右腿叠在左腿上,贴身透肉的黑色丝袜在微弱灯光的照耀下隐约散发出神秘的质感,没穿鞋子的小脚骨感十足,脚弯弧度优美且玲珑娇小,仿佛一只手就能握住。”
宫明月一边用毫无感情的声音端正地朗读着一些奇怪的内容,一边嘴角微微扬起,露出了一抹充满调侃意味的笑容。
方才宫明月读出口的文字,便是林觉在那本《我的女主角们活了》里头写到的内容。
当着作者的面朗读其写的一些奇怪内容,这毫无疑问是一种公开处刑。
尤其朗读者还是这奇怪内容的被描写方,而且还是一位美少女,那就更让这种公开处刑雪上加霜。
于是在听到这番话后,林觉脸上一红,用有些尴尬的语气说道:“那本新书你已经看了吗......算了,本来就打算拿给你观摩一下的。”
“真厚脸皮,描写我的腿和脚就这么有趣吗?而且还写得这么仔细。”
虽然宫明月也知道自己有一双美腿,不过第一次被人把这种内容写到书上,而且还要给他的很多读者看,真是一想起来就有些怪怪的。
“这个......服务观众嘛,毕竟我的读者大多数都是青春期的帅哥,会对美少女和丝袜感兴趣也是理所当然的事吧。”
“服务观众,那你这本新书的情况怎么样?已经发表出去了吗?”
“当然,今天刚刚发表,好评如潮啊!”
听到宫明月的提问后,林觉一下子来了精神。
他坐过去拿起鼠标点开了“起点中文网”的网站,然后将再打开《我的女主角们活了》的书籍页面。
点开页面后,宫明月首先看到的是那非常显眼的封面。
书籍封面是一位红衣金发美少女,正将穿着黑丝袜的右脚高高翘起。
......
顿时,宫明月用看垃圾的表情看了林觉一眼,而后者则是尴尬地笑道:“咳咳,别看封面,看内容啊,书里还有那些读者们的留言呢。”
“留言,读者会一边看书一边留言吗?”
“对,在起点有‘本章说’的功能,读者可以在每个段落里头留言。”
林觉一边解释着,一边点开了第一章最开始那个有着八条本章说的段落。
这段落的内容是“提起‘金毛贝’这个笔名,在其发表作品的‘起点中文网’里不说是如雷贯耳,那也起码大小算是个人物”。
而点开之后的本章说也很活跃,其中包括“臭不要脸”、“tui~”、“哈哈哈”等带着浓郁调侃意味的回复。
看到这里,宫明月转头看了看一脸自豪的林觉,疑惑地问道:“你这个......大小算是个人物吗?我怎么觉得他们都在嘲讽你?”
“这你就不懂了,写作的时候为了让读者能够活跃起来,有时候就是需要故意卖一下傻,好让读者们能够开口吐槽,而且他们也会觉得作者很是幽默。”
“居然厚颜无耻地说出来了......算了,你高兴就好。”
带着对创世神大人的鄙视,宫明月仔仔细细地看完了前三章的内容,甚至把每一条本章说都点出来看完了。
看完后,她好奇地问道:“你说你最开始为了新书而准备了四本书,《我的大小姐不可能这么可爱》只是其中一本对吗?”
“没错,另外三本分别是玄幻、仙侠和都市的风格,跟你这本书的风格完全不同。”
提起自己的创作时,林觉不禁昂首挺胸地说道,语气中充满了自豪。
第六章 《我的夫人是血族女王》
提起自己另外写的那三本书时,林觉的语气中充满了自豪,就像是在介绍着自己培养出来的孩子。
当然,林觉其实也不知道自己的自豪是从哪儿来的......毕竟他在另外几种风格的小说中可谓是毫无建树。
在这之前,林觉刚刚写完了的那两本书,《从东京反派开始恋爱游戏》以及《大小姐们的餐桌》都是标准的轻小说,他可没在另外几个分类写过。
“玄幻、仙侠、都市......这就是你们这个网站的小说分类吗。”
宫明月此时一边听着,一边拿起鼠标在屏幕上点了起来。
这三个分类恰好处于“起点中文网”网页版左上角最前头的几个位置,比起后面的科幻、诸天、游戏、历史和“更多”都要显眼。
点开那几个分类看了看后,发现里头都是一些宫明月非常陌生的书名。
“星门......大奉打更人......夜的命名术,听名字就感觉很厉害的样子。”
“那肯定了,这些可是在三大战场里头厮杀出来的顶尖强者,待在金字塔尖的尖上。”
“三大战场?有这么可怕吗,不过是写个小说而已。”
“不过是写个小说?哼哼哼,能说出这种话来,只能说你还不理解起点是一个怎样的魔窟。”
谈论起自己工作的地方,林觉微微活动了一下肩膀,然后用凝重的语气陈述了起来。
当网文行业的人谈论起这个网站的时候,通常会用到“战国”来形容其内部竞争的惨烈。
而在起点诸多分类之中,玄幻、仙侠和都市始终是排名前列的三大巨头,曾经出过的大神数量都极其之多,要远远将其他分类甩到身后。
“玄幻分区”历来都是网文发展的中心地带,绝大多数破圈级别的经典之作都出自玄幻区,因此玄幻区的战火始终无比激烈,除了创意和文笔外还需要有莫大的毅力与机缘方可一展雄才,堪称新人坟场。
“仙侠分区”在古早年代曾经是网文的代表,虽然近年来没有过去那般强劲的势头,但却依然拥有大量知名大神,这群大神端坐于九重云霄之上,笑看风云变化,我自岿然不动,也因此导致下层上升艰难,堪称新人坟场。
“都市分区”相比起前两者更加贴近生活,更加利于吸引新兴读者群体,并且没有这么多固有印象下的条条框框,因此长年以来各种黑科技套路频频涌现,就连大神中神小神也被逼着疯狂内卷,新人更是苦不堪言,堪称新人坟场。
......听完了林觉的介绍后,宫明月的嘴角不禁抽搐了一下。
“你这全是新人坟场,意思就是让新人别写呗。”
“那倒不至于,反正这个行业没有门槛,谁都可以进来一试,只不过一般情况下一百个人踹门进来,顶多也就只有一个能以此为生。”
“这是什么诡异的‘起点绝地求生’设定,一百个作者跳伞到起点岛上,只有一个能吃鸡是吧......话说我那本书所在的轻小说区呢?我其实还没明白轻小说是什么意思。”
玄幻、仙侠、都市,这些分区在宫明月看来都不难理解,但这轻小说到底是个什么鬼?
提起这件事,林觉也只好耸肩道:“你觉得自己写的是轻小说,就可以是轻小说。”
“......啥?”
“轻小说分类包罗万象,玄幻、都市、奇幻、悬疑、诸天、仙侠、同人......反正什么书都有,所以你说你写的是,你就写的是。”
“好混乱的形容......我还以为是读起来轻松愉快的小说呢。”
“任何类型的小说都可以读起来轻松愉快,说起来我那另外三本新书最开始也打算投到轻小说区来着,只不过被编辑否决了而已。”
“另外三本书?对了,那三本书我也可以看吗?我对这个挺感兴趣的。”
因为知道了自己是四本书其中之一的女主,宫明月自然也好奇其他三本书的女主角都是怎样的人。
林觉也大方地说道:“可以啊,从《诡秘王座》开始吧,是一个偏奇幻世界的故事设定,挺有意思的。”
就这样,当着宫明月的面,林觉点开了那本《诡秘王座》,又名《我的夫人是血族女王》的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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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晃......摇晃......摇晃。
当林觉清醒过来的时候,他发现自己仿佛被装入了一个狭小的空间里头,而且还在不断地轻微晃悠着。
正当林觉想着自己到底来到了什么鬼地方时,一直隐隐感受到的那种晃悠感终于停了下来,似乎有人将自己跟盒子一起放到了地上。
紧接着,一阵苍老的嗓音透过盒子若有若无的间隙传了进来。
“尘归尘,土归土,他终于摆脱了多年以来的病痛折磨,被圣神带往了永恒福乐的天国,逝者已矣,生者如斯......”
从那番话来看的话,似乎是有一个倒霉蛋死了,然后外头站着个神父正在念祝词。
等等?那该不是在说我吧?我现在躺着的地方难道是!
瞬间,林觉终于完全清醒了过来,感情他现在待着的这个狭小盒子就是棺材,外头的神父是在给自己念祝词!
反应过来的下一秒,林觉立即在小盒子里蜷缩起双腿,将身子尽量缩成一团,然后......轰!
伴随着一阵巨响传来,他全力一踹,竟是硬生生地将覆盖在上头的棺材板踹得飞了出去!
一下子踹开棺材板后,林觉连忙从棺材中站起身子,这才看清了四周的情况。
此时此刻,他所在的地方似乎是一座教堂。
并且如今在这教堂里头还满满当当地坐了穿着一身黑色衣服,明显是来参加葬礼的人。
他们本来带着沉重的表情坐在那里,可是当林觉一脚踢开棺材跳了出来后,众人的表情却一下子齐刷刷地惊呆了。
毕竟这种死人在教堂里头踹飞棺材站起身来的情况,可不怎么多见,简直比马戏团的猴子表演还好看。
于是主持这场葬礼的神父也楞了一下,然后朝对一旁那位夫人问道:“卡露拉夫人,您的丈夫他他好像活过来了,您看着这葬礼还办吗?当然,不办的话,我们也不退钱。”
就在神父朝着棺材另一边的那位女主人发问时,林觉也恰好朝那边望了过去......然后就看到了一个让他毕生难忘的景象。
妇人,一位身着黑色丧服的年轻妇人正站在那里。
她穿着低调奢华的黑色塔夫绸制成,配以蕾丝和哀悼绉纹装饰的丧服礼裙,一头如墨般的黑发用挂着漆黑煤精宝石的发钗挽了起来,看起来格外体面、典雅。
虽然因为脸上带着未亡人黑纱的关系,导致林觉看不清她的容貌,但就这身段、这气势,怎么看都得是顶级的美人才对。
第七章 卡露拉夫人
当然,此时这位卡露拉夫人也正在惊讶地望着自己的“死鬼丈夫”,似乎被他从棺材里跳出来的场面给惊呆了。
怎么回事?我让茉莉去找个死人来顶替“夏洛克男爵”这个角色,她怎么给搞了个大活人过来?
呼......没办法了,做戏做全套吧。
眼见场面变得越发古怪起来,卡露拉只好叹了口气,对神父笑着说道:“这想必是圣神大人的旨意,让我的丈夫重新活了过来,感谢圣神。”
“原来如此,那真是可喜可贺,太好了!”
伴随着神父变得爽朗起来的笑声以及宾客们齐刷刷的鼓掌,这场奇奇怪怪的葬礼便以这种让所有人都没想到的情况结束了。
而在葬礼结束后,一头雾水的林觉被带去一旁休息。
身穿丧服的卡露拉和一位身材娇小,穿着黑白女仆装的少女则是在一旁商量了起来。
那女仆看起来年龄顶多只有十五六岁左右,周正的五官上带着冷淡的表情,虽然也是一位让人赏心悦目的小美人儿,就是感觉身上少了几分活力。
看了一眼坐在那里发呆的林觉后,女仆茉莉摇头道:“陛下,恕我直言,我将这个流浪汉找来的时候,他肯定已经断气了。”
“是吗,那他就是断气后又活过来的喽?难道有人从中作梗?”
“或许是吧,但无论如何,他还活着的话会十分不利于您继续隐藏身份,所以要不要把他......”
茉莉虽然没有把话说出来,可是任谁都知道她的意思。
而卡露拉则是摇了摇头,笑道:“刚刚才举办了葬礼,不能连续再举办一次,那也太引人注目了。”
“那您的意思是?”
“先把他带回去好好控制起来,姑且顶替一下我丈夫的身份吧。”
虽然卡露拉实际上没有什么丈夫,之所以找个死人来举办葬礼,也不过是想将她这个“男爵夫人”的身份合理化而已.
但既然找来掩饰身份的死鬼丈夫活了,卡露拉也不能这么快再杀他一次,只好将其带回家去先行控制起来,以免周围的居民们再起疑心。
就这样,林觉稀里糊涂地被自己的“妻子”和一位可爱的小女仆领回了家。
只不过当他坐在那辆黑色马车上朝着“家里”驶去时,他还没来得及询问到底发生了什么,一阵忽如其来的诡异睡意便涌上心头。
不......不对劲,这两个女人......对我做了什么?
看着周围的景象逐渐模糊,那在蒙面黑纱下方的瞳孔却是越来越亮的时候,倒在马车上的林觉终于察觉到自己似乎被卷入了一场阴谋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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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里,这本《诡秘王座》的第一章节内容便结束了,而宫明月也是立即深深吸了一口气。
不错.......是个挺有趣的故事。
被莫名其妙丢进棺材里的男人,明显异常着什么秘密的夫人和女仆,以及最后马车上的昏睡,这都让人很想知道林觉被带回家后会发生什么,不过显然剧情到这里就戛然而止了。
于是,宫明月便笑着对一旁的林觉说道:“这个卡露拉夫人就是这本书的一号女主角,至于那个“林觉”又是你的化身,对吧?”
对于林觉这家伙的套路,宫明月现在已经差不多摸清楚了。
反正他就是用自己的名字当书里男主角的名字,然后写一些漂亮的美女当女主角跟自己发展关系......真是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林觉闻言也没什么不好意思的,而是笑道:“网络小说就是这样的,本来就是幻想和欲望的衍生产物,我会对女性抱有这样的幻想也是很正常的事,没什么丢人的。”
“还真是直白,话说你身为文学创作者,就不能再有点更高的追求吗?”
“追求?什么追求?”
“文以载道啊,文学除了娱乐之用外,还可以用来阐述自己的道理或者学说,教育、帮助读者改变人生,这不是更高的追求吗?”
“这还是算了吧。”顿时,林觉笑着摇头道:“我就一写网文的,又不是学者又不是教授,自己这辈子都糊里糊涂活不明白,还去教育读者,我有什么资格教育读者。”
从一开始写书的时候,林觉就没啥伟大理想,无非就是写点自己心中的故事,让别人看着乐呵乐呵,就这么简单。
“至于什么文以载道,那就不是我该干的活儿,只要有读者因为看了我的书而感到心情变好了,感到现实生活中的压力得到了消解,那就已经让我感到心满意足了。”
说到这里,林觉微微一笑,眼神中散发出了一丝微不足道的使命感,并且端起便宜茶水喝了一口。
每个人都有使命,有的人的使命是千古流芳,教书育人,有的人的使命只是逗乐别人,带来欢乐,林觉对自己的定位还是找挺准。
明白了林觉的想法后,宫明月先是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才看着屏幕说道:“所以你让读者心情变好的主要手段......就是写美少女和丝袜美腿?”
“噗!咳咳咳咳!”
话音刚落,林觉还没喝下去的茶水险些喷到了电脑屏幕上,并且开始剧烈咳嗽起来。
“怎......怎么说呢,这是一种写法,一种写法而已。”
“这才第一章,就出现了卡露拉和茉莉这对组合,一个是高贵典雅的夫人,一个是清秀冷峻的女仆,真是刻意讨人喜欢的设定......她们也穿丝袜吗?”
“当然,卡露拉因为葬礼的关系穿的是素雅的黑丝,茉莉身为女仆自然是要穿白丝的,这可是经典搭配。”
反正宫明月现在已经知道了林觉那点癖好,所以后者也干脆毫无顾虑地说了出来。
对于这点宫明月也懒得吐槽了,只是继续问道:“这个卡露拉的身份不是常人对吧,设定里她是什么来头?”
“嗯,怎么形容呢,设定里卡露拉是‘血族’的亲王,也就是所谓的吸血鬼,并且是吸血鬼里头阶级最高,实力最强的一批。”
在设定上,卡露拉的人设来自于传说中的吸血鬼“卡恩司坦伯爵夫人”。
卡恩司坦伯爵夫人是外表如同年轻女子的吸血鬼,她美丽、高贵、优雅而慵懒,不喜欢吸男性的血液,而是专门吸食纯洁少女的血液。
这样浪漫又充满幻想色彩的神话角色很是让林觉喜欢,所以就拿来做自己这本玄幻新书的女主角......之一。
第八章 四大世界的协助
“女主角之一......所以还有其他女主角?茉莉也是吗?”
听到这个描述的时候,宫明月不由得看向了那个虽然只有短短几句描写,可是那股冷淡劲儿却已经跃然于纸上的女仆。
而林觉自然也不含糊,而是昂首挺胸说道:“那当然了,我最喜欢的职业就是女仆。”
“这个‘喜欢’里头没有带着某种龌龊的念头吧?比如觉得女仆能干又能干之类的。”
“.......”
停顿了三秒后,林觉才摇头道:“怎么可能呢,我只是觉得女仆很可爱而已。”
“你要是没有停顿这三秒我就真的信了......算了,总之说说你现在这本新书的情况吧。”
虽然还有另外两本“仙侠”和“都市”类型的初稿没有看,不过宫明月也已经大概理解了林觉的写法和喜好,觉得不用看也差不了多少。
反正书里头的主角统一都是一个叫林觉的家伙,然后还会出现各式各样的美人跟他发生各种各样的接触......简直就是厚颜无耻之极。
这种如此直白的青春期幻想书籍,看个两本就已经让宫明月感觉很头痛了,还得来第三、第四本,那看完后估计宫明月今晚都得做噩梦。
于是相比起那两份废稿的情况,宫明月更好奇的是林觉打算怎样继续书写这本全新的四合一书籍,《我的女主角们活了》。
从现在的情况来看,林觉是将自己身上发生过的这些事情真实地写了出来,但也仅仅如此。
毕竟想要单凭如今他跟宫明月身上发生的这些事情,或者两人日常的插科打诨来支撑一本长篇小说的内容,那是万万不可能做到的。
要充分吸引读者的观看欲望,就不能全是这些鸡毛蒜皮的日常对话,所以宫明月特别想知道他打算怎么把这本书写下去。
而对于这个问题,林觉的回复也很简单,那就是.......他打算唤醒其他三本书里的女主角们。
是的,其他三本书,包括《诡秘王座》、《全球之劫》和《大奉修仙传》在内。
此时的林觉打算用之前的描写手法让里头的女主角们意识到自己的存在,从而与其建立联系,就像是昨天的宫明月那样。
只不过听到这里时,宫明月却皱眉道:“你打算让她们也知道自己身处于书中的世界?这......不太好吧?”
虽然宫明月自己对于身为一个小说角色这件事没什么压力,但也不一定每个人都能这么洒脱,这万一遇到心态不好的指不定会发生啥事呢。
林觉闻言却摇头道:“放心吧,我写出来的女主角们除了你之外都有着非凡的经历,所以她们几个不会因为这点事而被吓倒的。”
“为什么是除了我之外......感情你的女主就只有我一个是正常人啊?”
宫明月忍不住吐槽了起来,可是林觉却无视了她的吐槽,因为这的确是事实。
相比起看起来已经非常不正常的宫明月,其实另外三本书里的女主角们则是一个赛一个的不正常,简直就是“非正常人类研究中心”里头跑出来的。
于是他便继续说道:“既然我已经放了你自由,那么出于公平起见的原则,我也应该放她们几个自由,解除书里设下的各种枷锁,对吗?”
“这么说倒是有点道理。”
“所以为了感谢我的大度,你们也应该辅助我完成这本新书,对吗?”
“......原来这才是你的终极目的,真狡猾。”
明白了林觉的意图后,宫明月先是微微叹了口气,但一时间也找不到反驳的理由。
到这里为止,林觉的逻辑链已经差不多通顺了,整体如下:
一:林觉写的那几本书里头都有着一个真实的世界。
二:在这些真实的世界里有“林觉”这个主人公的存在,并且他会跟女主角们发生各种事件,并且最终走到一起。
三:为了避免这种被人操控以服务观众的恋情发生,林觉需要修改剧情,将书里的“林觉”彻底删除,让那群女主角们获得真正意义上的自由,不再被书里的情节所束缚。
四:既然林觉给了宫明月等女主角们自由,她们也理应协助林觉完成自己的新书《我的女主角们活了》,完成的方式就是经常来这个现实世界陪陪林觉,给他一些写文的协助。
说起来,如果真的有这么多位不同性格、不同设定、来自不同世界的女主角们跟林觉待在一起,仅仅只是各种思想和常识的碰撞,就已经能写出不少有趣的内容。
从这个角度来看,《我的女主角们活了》这本书写下去也应该不会枯燥,起码会比林觉之前写的那些虚构的故事要有趣得多,也真实得多。
我给你们四个世界的女主角们以自由,你们回报我以创作的灵感以及协助。
这无论在任何人看来都是一个非常不错的交易,毕竟没人喜欢自己的人生和世界被别人的笔杆子支配着,宫明月自己也认可这点。
“好吧......那你现在就开始写?我可以在旁边看着吗?”
对于林觉是如何通过文字描写与书里的世界建立联系,又是如何将那位血族亲王卡露拉召唤过来的,宫明月自然对此极有兴趣,此时眼睛甚至都开始发起了光。
“可以是可以,不过现在我要联系的是卡露拉,她可能会对你有点奇怪的想法,你不介意吧?”
说到这里,林觉用意味深长的目光看了看宫明月那天鹅般修长、白皙的脖颈,言下之意不言而喻。
卡露拉的设定是吸血鬼,而且只喜欢纯洁少女的血液......宫明月自然是一位纯洁无瑕的少女,所以卡露拉可能会把她当粮仓什么的。
明白了林觉的意思后,宫明月缩了缩脖颈,却还是镇定地说道:“有你这个创世神在,她应该也多少会有些顾虑的才是。”
“这就不好说了,设定里的卡露拉喜怒无常,性情多变,所以我也不知道她会做出怎样的举动......总之还是小心点吧。”
林觉虽然说是这么说,不过既然宫明月都这么说了,他也只好拿起键盘在那台熟悉的电脑前头打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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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马车缓缓驶入了卡蜜拉和茉莉居住的“鸽血红别馆”,女主人便让茉莉将那个自己带回来的“丈夫”丢到地下室里头待着,自己则是回到房间里头换起了衣服。
将那套色彩寡淡,并且带有奇异未亡人魅力的塔夫绸丧服礼裙脱下后。
卡露拉微微松了口气,再取下漆黑煤精宝石的发钗以及头上戴着的假发。
因为回到了家的关系,这位血族亲王脸上带着的面纱也早已去掉。
此时展露在空气中的是一张倾国倾城的脸,以及背后那披散着的犹如金子般的长发。
第九章 女王的拒绝
毫无疑问,卡露拉的容貌极美。
她那鲜艳且浓烈的立体五官有种戏剧化的特殊美感,明显与普通女性不同。
这样的一张脸配合那金子般的秀发,导致卡露拉无论站在那里,都仿佛能将所有人的目光自动聚焦过来似的,有着天生的强烈吸引力。
这般惊人的美貌配合那女子中罕见的高挑身材,让她那纤细的腰身,丰满的胸膛和臀部,以及那包裹在深黑色吊带长筒袜之中的美腿显得更加耀眼,有种画中人般的黄金分割美感。
可以说无论是容姿也好,体态也好,卡露拉都无一不美。
但硬要说起哪里有些问题的话,就是她的皮肤似乎显得太白了一些。
那种白到近乎透明,白到几乎没有血色的苍白肌肤,有时候一眼看去还是挺瘆得慌的,尤其是在某个夜深人静的晚上见到了,那搞不好能把人吓出尿来。
不过当然,如果谁能在晚上跟这位夫人待在一起的话,那么哪怕被吓一跳也肯定认了,毕竟这可是连瞎子都要忍不住流鼻血的顶级尤物。
呼......今天到底是怎么搞的?为什么那个男人会忽然活了呢?
想到这里,卡露拉显然多少有些纳闷,但她还是一边坐在床上踮起脚尖,一边解开吊带袜的吊袜带,将那深黑色的长筒丝袜从修长的腿上卸了下来。
或许是因为丝袜一直勒着的关系,修长双腿处那水嫩的冰肌玉肤上泛着点点微红,像是为一尊以精巧绝伦工艺制成的吃人偶娃娃赋予了人类的血色。
此时,卡露拉随意都而将双腿支在床边,拿起一旁的白色金边蕾丝长袜,将形状优美,骨肉匀称的玉足深入了里头。
穿完袜子后,夫人继续拿起一旁床上放着的日常便服穿了起来,并且心中还在思考着那个“死鬼丈夫”的事。
照理来说,卡露拉这次带着茉莉等人过来人类国度的边境小镇这边驻扎,是有一些特殊的事情得在这边完成。
为了不让镇上的居民们起疑,她才想办法弄了个男爵夫人的身份。
然后让女仆找了个死在路边的流浪汉当做丈夫,打算搞个葬礼埋掉后一了百了。
谁知葬礼举行到一半,死鬼丈夫踹开棺材就蹦了起来.......什么玩意。
让死人复活,这种程度的力量只有操控“五大王座”的神明才可能拥有,难道有其他王座的“半神”或者“储君”在这里搞鬼?
但如果是这样的话,他为什么不直接现身揭穿我的身份呢?真是奇了怪。
想着想着,卡露拉已经将一套日常的洛可可式衣裙穿好,并且整理了一下蓬松的裙摆。
华贵的法式罗布衣裙上缝制了娟秀的红色绸缎,下方那轻飘飘的裙摆犹如盛开的花朵般艳丽,褶裥、荷叶边和隆起的衬裙使其看起来立体感十足。
这种带着轻盈纤细美感的衣裙,展现出了慵懒、奢华以及爱欲交织的风格,非常符合卡露拉的个人喜好,搭配上高跟鞋就更是显得魅力十足。
然而,正当换好了衣服的卡露拉准备离开房间朝外走去时,她却忽然感觉上方传来了一阵奇怪的目光。
嗯?这感觉是......有什么人在窥视着我?
这位血族亲王本能地抬头朝房屋天花板看去,那只散发着疑惑神情的瞳孔扫向了世界之外的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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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到这里的时候,正坐在电脑屏幕前的林觉笑着对一旁的宫明月说道:“这样就行了,一会儿我再加上一句,她就会跟你一样穿越过来。”
“原来如此,不过你花费这么多篇幅描写穿衣着袜和人家的身材样貌是什么意思呢?这也是穿越前的必要准备吗?”
“这......这个,职业习惯,职业习惯。”
被宫明月翻了一个白眼后,林觉不禁苦笑了一下,然后继续写道:“卡露拉在察觉到不对后,便随手拉开了她房间的大衣柜,衣柜里连接着另一个世界,穿过去就能看到世界的真相......但她显然不打算这么做。”
.......
哎?
怎么回事?
就在林觉写到这里的时候,他的眼睛不由得瞪大了少许,而宫明月则是问道:“怎么?为什么不让她跳进衣柜穿越过来?”
“不......我是打算这么写的,但没法完成,我的手指自己动了。”
林觉深深吸了一口气,用难以置信地语气这样说道。
照理来说,这种事情是不可能的,毕竟卡露拉只是他的角色,怎么可能违背他的意愿?
但事实上,这离奇的事情却真就发生了。
当卡露拉在自己的世界里打开了那个大大的衣柜,看到了跟宫明月书桌里头一样的那个混沌空间后,她并没有直接进去,而是站在原地挑了挑眉。
有什么人在透过苍茫虚空对我进行窥视,然后用某种力量连接了我的衣柜,似乎打算控制我从这里过去。
这个世界上还有人能做到这种事情,是神明?半神?储君?贤者?亦或者是某种位面层级更高的生物呢?
.......有趣,那就陪他玩玩好了。
顿时,卡露拉露出了诡异的笑容,然后随手哐啷一声关掉了衣柜,自顾自地离开房间去了。
“离开房间后,卡露拉照旧来到繁花盛开的艳丽花园,坐在雕花椅子上喝着茉莉端来的猩红玫瑰茶,似乎打算就这么度过一个悠闲的午后。”
将剧情发展到这一步时,林觉看着自己正在码字的手指,眼神中闪过一丝疑惑。
不对劲啊这个?这剧情跟我想象的不一样?卡露拉似乎正在有意识的抵抗我的控制?
虽说卡露拉跟宫明月不同,她在设定里是拥有着强大力量的血族亲王,同时也是“五大王座”之一,“鲜血王座”的储君,属于顶尖强者。
可即便如此,林觉也没想到她连自己这个创世神的描写控制都能够抵抗,这也太猛了。
看着正一脸惊讶看着屏幕的林觉,一旁的宫明月倒是将手肘放在书桌上,若有所思地说道:“说起来,卡露拉能够抵抗你的控制,说不定是她意识到了这个位面的缘故。”
“......什么意思?”
“本来她以为自己的一切行动都是出自本心,所以无论你写她做了什么,她都会自发性地去完成,可是察觉到似乎有人正在更高的位面窥视、控制自己后,自然而然会产生类似的抗性,就像是从梦中醒来似的。”
第十章 黑暗中的金瞳
如今卡露拉身上出现的这种情况,在宫明月看来有点类似被催眠者的状态。
如果一个人没有反应过来自己正在遭受催眠,那么就会将被催眠时接受的指令理解为自己的意志,自然不会对催眠者的指令产生任何抵触。
可是当她反应过来了自己似乎正在遭受催眠,某些行动并非出自本心后,自然而然的就会对催眠产生一定的抗性,起码会仔细思考一下这件事是不是自己应该做的。
当然,即便有了一定的抗性,也不代表能完全挣脱控制。
如果林觉要用一些非常坚决的写法,说不定也能继续强制让卡露拉做些什么。
但如果这么做的话,就已经失去了让那位女主角获得自由的初心,所以林觉肯定不会这么做就是了。
“好家伙。”明白了宫明月的意思后,林觉不禁叹了口气,笑道:“我倒是没想到还有这种事情......照这么说的话,只要书里角色意识到了自己是书中之人,我要控制他们就会变得困难许多了。”
“那倒是,所以不要随便想着怎么控制我哦,我的抗性应该比卡露拉还高,哼哼哼。”
“对对对,我不控制你本人而已,让你出门天天踩狗屎总行了吧?”
理论上,林觉可能不方便控制这些有了自我意识的角色,但控制环境还是没问题的。
所以只要他愿意的话,让宫明月在上学的途中天天踩狗屎应该也不是什么难事,毕竟这样控制的是狗屎,而不是宫明月。
而宫明月在听到这种话后自然非常生气,于是她立即沉着脸喊道:“恶心!贝贝!上!给他点颜色看看!”
“开玩笑,贝贝是我的狗,它怎么会......”
噗!就在林觉笑着摇头时,坐在宫明月脚边的贝贝忽然站了起来,把屁股对着林觉放了个臭屁。
草!!!!!我白养你这么多年了!
被自家狗子的背叛行为气到了后,林觉这边气得抄起拖鞋就想给狗子脸上开个油酱铺,而一旁笑着捂住了嘴的宫明月却已经拉开抽屉跳了进去。
“哈哈哈哈!慢慢享受狗子的爱吧,我先走了,下次见。”
哐!当那银铃般的笑声消散时,宫明月的身影再度消失在了房间里头,只剩下林觉追着金毛满屋乱窜。
就这样,随着贝贝被抓起来胖揍一顿,并且被丢到屋外反省自己的二五仔行为,现实世界的夜幕也逐渐降临,林觉的一天终于画上了并不那么圆满的句号。
唔......累死了,今晚早点睡吧。
码完了今天的字,并且在几个群里跟沙雕群友们又水了一会儿后,林觉便洗澡上床,拿起手机刷了一会儿网站,便关灯准备入睡。
说起来,最近他这本新书《我的女主角们活了》的成绩还算让人满意,所以林觉的心情还算挺不错的。
不知道是因为前两本书的读者累积,亦或者是新书写得的确非常真实,最近读者那边的反馈还算不错,收藏、推荐等数据也都说得过去,起码比上本书好多了。
这样下去的话,说不定我能成为起点的新大神。
到那时候无论去到哪里,读者们就会对我致以热烈的欢迎......那我是不是要先练习一下签名会比较好?
正当林觉沉浸在美好的未来幻想之中时,随着夜幕越发深邃,静悄悄的房间里头也传来了均匀的呼噜声。
父母因为已经退休了的关系,二老拿着退休金直接周游全国去了,因此目前家里就只有林觉一人居住。
他如今住着的房子,是父母用半辈子积蓄买下的一栋小平房,室内面积有一百平米左右,三房两厅,而且还自带一个小院子,可以养狗、养鱼、种菜浇花等等。
再加上这里是一个五线城市的农村地带,平时周围都很安静,可以说是一个绝佳的写作场所......如果不是去趟大超市要开半小时摩托车的话就更好了。
然而,正当林觉在自己房间里头呼呼大睡的时候,如今早已一片寂静的书房里头却传来了一阵奇怪的声响。
滋......滋滋滋。
伴随着那几乎细不可闻的摩擦声响起,电脑桌下的抽屉竟然缓缓被人从里头推开。
抽屉被推到了极限后,一只涂抹着玫红色指甲油,手指犹如钢琴家那般修长,可是却未免显得太过白皙的手掌自抽屉中升了出来!
......
这情况应该怎么形容呢?
夜半三更,抽屉打开,从里头伸出一只手掌,并且还是毫无血色的苍白之手......横看竖看都像是某种恐怖片里的剧情。
不过当然,这情况绝对跟恐怖片没关系,因为当那只手扶着电脑桌往上继续升起时,一位穿着华丽衣裙的大美人儿便从里头悄悄地钻了出来。
黑暗之中,那犹如猫眼般散发着金光的瞳孔朝四周一扫,便将书房里头的情况全部尽收眼底。
房间里虽说没有开灯,但血族的眼睛天生能在暗中视物,更何况这里的可是血族亲王......拥有“黄金之瞳”的二代血族卡露拉。
没错,这大半夜忽然从那个连接着书中世界的抽屉里头冒出来的自然不是宫明月,而是白天刻意避开了这里的卡露拉。
虽说卡露拉在白天并没有遵循林觉的描写从衣柜那里进去,但她自然不可能放过这么有趣的事。
于是在一下午都该吃吃、该喝喝、该玩玩的消磨了时光,并且觉得对方已经没有再继续观察自己后,卡露拉便在属于她的夜晚动手了。
这位血族亲王兼《诡秘王座》的女主角打开那个连接着混沌空间的衣柜跳入其中,然后便在一阵奇异的穿梭过后来到了这里。
这是什么地方......书房?还有这是什么?
进到林觉书房的那一刻,卡露拉先是谨慎地打量了一下四周,然后便露出了疑惑的表情。
按照她的想法,从那个衣柜的混沌空间里穿梭过去后应该会来到某个神秘的地方,可能是神之寝宫,也可能是炼狱恶土。
谁知,她看到的却只有一个堆满了各种乱七八糟书籍的房间,以及一张上面放着一面奇怪长方形“镜子”的桌子。
最稀奇的是,在那镜子后头连接着许多跟“线”,那些线有的连接在书桌下方的一个奇怪大盒子上,有的连接在墙边的一个小方块上。
跟出身自现代世界背景的宫明月不同,卡露拉是玄幻高魔世界的人物,自然不可能认得这电脑是什么东西,于是一时间陷入了迷惑之中。
第十一章 卡露拉的搜刮之旅
这是什么东西?镜子?为什么镜子长这样?还有后头的这么多线和盒子是干嘛的?
看着那台非常陌生的机械产物,卡露拉陷入了沉思。
《诡秘王座》的世界观设定在类似维多利亚的时期,本质上处于“蒸汽朋克”的范畴。
那是一个神秘主义与科学技术同时存在的时代,科技与神魔同时存在的世界。
古典与现代的交织,繁华又昏暗的城市,科技与神魔的碰撞,这都是从属于蒸汽朋克的魅力......当然那里的科技水准还比较落后,远远没法跟现代相比。
所以卡露拉先是在电脑显示屏上摸了摸,感受了一下那奇怪的手感和纹路后,便转头看向了不远处书桌上的书籍。
书房对于林觉而言只是写作的地方,所以里头除了书外没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卡露拉过去拿起一本《猴子也能懂的写作法则》,翻开书页看了几眼,然后又随手丢到了一旁。
这里的主人似乎对写作很感兴趣,有很多关于写作方面的东西......算了,总之先出去看看再说。
单单待在这个书房里显然无助于卡露拉了解这里是什么地方,于是她小心翼翼的来到门边,看着那个圆形的门把手发起了呆。
维多利亚时期还没有这种球形门锁,用的是铜质柜门锁,就是那种很厚重的内嵌大锁。
于是卡露拉伸手放到球形门把手上摸了一下,然后便发现这玩意可以扭动,很是精巧。
伴随着轻微的扭动声响,房门打开,出现在昏暗视线中的是一条狭小的走廊,以及两间呈现出直角结构的房间。
走廊的宽度顶多也就一米多点儿,两个人并肩行走都十分困难,这在卡露拉看来完全就是不可思议的结构。
这是什么地方?太窄了吧?地下室的走道吗?
对于一直住在几千平米大房子里的卡露拉而言,她可没在这种一百平米左右的三房两厅居室里头待过,所以站在走廊里头的时候多少有些懵逼。
此时,右手边的卧室紧紧关着,里头传来了微微的呼噜声,显然有人正在就寝。
一个人,而且是男人,正躺在床上睡觉。
整栋房子里就只有他一个气息,也就是说那家伙应该是这里的主人。
奇怪的是,卡露拉却没从那人身上感受到一分一毫的力量波动,就像是个普通人似的。
不,不可能,一个普通人怎么可能开启那样复杂的时空枢纽通道,普通人怎么可能隔着这么远的距离窥视我?
里头那位肯定是某个实力强大的半神或者神明,我之所以感受不到他的力量,或许是因为他已经修炼到了让我都无法感知的地步......厉害。
明白了里头那个男人有多强后,卡露拉走起路来更是轻手轻脚,生怕被那人发现自己这位不速之客。
幸好,血族本来就擅长在黑暗里隐蔽活动,以至于她在行动时几乎不会发出一丝声响,并且气息也收得相当完美。
从那狭窄的走廊里头走出去后,出现在卡露拉面前的是一个不大的厅堂。
这厅堂的面积差不多只有卡露拉的卧室这么大,以至于让她感觉那位大人是不是有什么奇怪的癖好,居然喜欢住在这么狭小的地方。
但更让她感觉好奇的,是这里一些自己从未见过的东西。
桌子、沙发、柜子等常见物品姑且不提,单单是摆放在沙发正对面的那扇巨大镜面就让卡露拉感到十分疑惑了。
搞什么?为什么那位大人喜欢到处放置这种镜子?自恋狂?
来到那实际上名为“电视机”的东西跟前时,卡露拉好奇地摸索了一番,发现这玩意上面还有一些奇怪的凹凸,似乎可以按下去似的。
滴......滴滴滴!
然而就在卡露拉按下了电视机的电源键后,本来漆黑一片的镜子猛地亮了起来!
咦!什么东西!
瞬间,电视机里头出现了前所未见的画面,一群穿着非常暴露的衣服的年轻女子正在那里用力地扭动着,似乎在跳着某种奇怪的舞蹈。
这......好不要脸的表演,这裙子也太短了吧?都快能看到内裤了!
正当卡露拉震惊于里头那些女人的暴露程度时,那镜子居然还传来了一阵声响,吓得她立即给了镜子一掌,将其内部震了个粉碎。
搞什么......全是些没见过的奇奇怪怪的东西,总之再找找看吧。
带着一肚子的疑惑,卡露拉继续在这狭小的房间里头开始探险,走着走着就来到了一个看起来像是厨房的地方。
厨房之中能够闻到明显的食物气息,里头还立着一个很大的柜子。
卡露拉随手打开柜子一看,一股冰寒之力便从里头涌了出来,让她不禁后退了几步。
但在发现柜子里头只是一些看起来像是食物的东西后,卡露拉便放下了心来,走进去细细观察着。
这像是千年寒石制成的储存柜,也太奢侈了吧,居然用这么贵重的东西来放置食物。
卡露拉随手拿起放在冰箱角落的一颗鸡蛋,忍不住摇了摇头。
放下那颗鸡蛋后,她将目光转到了冰箱里头放置着的一瓶红色的铁皮罐子上。
罐子里头似乎装着液体,罐子上头有个拉环,应该用手一拉就能拉开,罐身处印着“老王吉”三个字。
卡露拉拿起那颜色让她很喜欢的红色铁皮罐子,涂抹着玫红色指甲油的修长手指一拉一扯,拉环便朝后方拉开,发出了“嗙”的一阵轻响。
这颜色......黑黑的,葡萄酒吗?
将那瓶“老王吉”凉茶打开后,卡露拉试探性地喝了一点,发现味道还可以。
甜丝丝,冰凉凉,还带着一股草药味,虽然口感有些奇特吧,但意外很对卡露拉的胃口。
饮品不错,带回去喝吧.......还有这又是什么?
放下了手上的凉茶,卡露拉的目光又投向了冰箱里头放着的那包泡面,以及旁边的一根火腿肠。
林觉因为独自一人居住的关系,平时经常用泡面加火腿肠加煎蛋来解决吃饭问题,因此冰箱里基本没塞什么别的东西。
卡露拉拿起那包“白象.老母鸡汤面”后仔细地阅读了一番上面的说明,然后便拿着那玩意跟火腿肠、凉茶悄悄地走了回去。
为了不惊动此地的主人,卡露拉决定见好就收,结束这第一次“神秘位面”的探险。
她拿着一堆吃的喝的回到了书房,打开抽屉钻了进去,身影就这么悄无声息地消失在了里头,没有留下一丝痕迹......只留下一阵香风。
第十二章 林觉终极倒霉的一天
昨天晚上那个来到自己家里搜刮一番又悄然离去的不速之客,林觉自然是完全没有察觉到的。
于是伴随着外头庭院传来的清脆鸟叫,林觉日常地从床上爬了起来,洗漱更衣后来到了家里的大厅。
因为被丢到外头反省了一晚的关系,当他打开房门让狗子进来时,贝贝显得非常高兴,然后直接跳起来一巴掌拍到了林觉的肚子上。
好在这一巴掌打得是肚子,这要是往下打一点儿,林觉就可以跟宫明月互称姐妹了。
给了臭狗一脑袋蹦子后,林觉便揉着肚子来到了厨房,准备做一顿自己最喜欢的早餐,方便面加煎蛋加火腿肠。
白象牌老母鸡汤面,汤头散发着浓郁的鸡油香气,筋道爽滑的面条纤细而有弹性,刚入口就能带给人强烈的满足感。
这么好的方便面,一定不能用开水泡,得用锅煮,如果用碗泡的话就浪费了美味。
用锅煮出来的泡面口感更佳,并且在煮之前先用醇香的花生油将鸡蛋煎成完美的半熟流心状态,然后不用洗锅,直接倒入开水烧滚,下面即可。
当然,煮面的过程中还要加入上好的火腿肠,混杂着花生油、鸡蛋和鸡油香气的火腿肠本来滋味寡淡,也仿佛会在那大锅的上下翻腾之中焕发新生。
最后,将煮好的泡面连汤带火腿肠倒入大碗,将煎蛋盖在上头,再撒上一把做作的葱花。
那完美的摆盘视觉效果,那迎面扑来的香味,简直让人毕生难忘。
吃完之后,再来一罐凉茶吧,冰凉的老王吉凉茶,能带走煎蛋和泡面留下的燥热,让人以更加饱满的经历投入到一天的工作之中。
想到这里,林觉流着口水打开了冰箱......然后看着里头仅仅剩下的几颗鸡蛋发起了呆。
......
等等?我的泡面呢?我的火腿肠呢?我的凉茶呢?
林觉看了看比昨天晚上更加空旷的冰箱,忍不住伸手挠了挠头。
他如果没有得老人痴呆的话,应该记得自己昨晚还留了一些吃的喝的在冰箱里,怎么这一大早起来就消失了?
这,不会是有贼吧?
顿时,林觉的脑海中先是出现了这个想法,但立即又被他自己摇头否定了。
怎么可能?别说金毛就在屋外蹲着,有贼来了肯定会叫,哪怕真的有贼进来了,也不会偷冰箱里的吃喝之物吧?这贼饿疯了吗?
难道是我记错了?最近写小说写得太入神,所以把东西吃完了我都没发现?
看来我最近神经绷得有点紧,还是去玩玩游戏放松一下吧。
因为近期一直在思考新书的问题,林觉才发现自己已经很久没玩过游戏放松放松了......他不久前才买到的“艾尔登之魂”都还没开封来着。
于是随手拿了一些面包配白水当做早餐后,林觉便坐到了大厅沙发上。
他先是按下电视遥控器按钮,然后熟门熟路地拿起自己的PSXBOX游戏机手柄按下了唤醒键。
滴!伴随着游戏机发出一阵轻响,机器倒是正常地运作了起来......然而电视却没有一点反应,依然黑得那么让人着迷,犹如黑夜中的深邃银河。
怎么回事?电源松脱了吗?
感觉到了不太对劲的气息时,林觉立即过去检查起了电视机那边的插座。
然而当他伸手触碰到了那台残旧液晶电视的瞬间,看起来还挺正常的电视居然轰隆一下散成了一堆零件。
.......
看着那堆只能用“历史风味浓郁的残破电视机碎片”来形容的物件后,站在那里的林觉惊呆了。
一时间,他竟是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自己如今的感受。
愣了几秒后,林觉才深深吸了一口气,尽量用温和的语气朝外头喊道:“贝贝,过来一下。”
“汪~~~~~~”
当狗子兴奋地跑到主人面前时,林觉则是蹲在了它的面前,笑着捧住那颗狗头,然后.......疯狂搓揉起来!
“为什么我今天这么倒霉啊啊啊啊啊!”
“唔?呜呜呜呜呜!”
被搓脑袋搓到晕头转向的金毛露出了一脸懵逼的表情,显然完全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
而林觉的吼声也是在房间里头回荡着,回荡着,久久地回荡着......
然而,正当林觉被这一连串的超大倒霉事气得要死的时候。
另一本书中的位面里,那位雍容华贵的血族夫人则是正在期待着自己从未尝试过的美味餐点。
此时的卡露拉坐在自家“鸽血红别馆”的花园凉亭里头,将修长纤细的左臂放在桌上支撑着下巴,娇俏的脸部微微歪着,脸上还带着犹如孩童般期待着什么的兴奋表情。
不远处,那位穿着女仆装的冷淡少女,茉莉则是端着一个精致的烫金蝙蝠花纹骨瓷碗碟走了过来,碗里头装着的正是她从“神之寝宫”带回来的白象牌方便面。
“陛下,这是您带回来的那包奇怪的东西,已经按照上面的烹饪说明好好制作了,并且加入了那根配套的奇怪火腿以及您最喜欢的番茄与红菊苣。”
茉莉一边详细地解说着,一边将那碗方便面放到了卡露拉面前。
其实如果不是有茉莉的解说,恐怕绝大多数人看到碗里的东西时都无法想象,这居然只是一包泡面而已。
大火迅速煮开的面条显得十分筋道,汤汁上漂浮着一滴滴的鲜美鸡油。
面条被精心的卷成了一座圆形小山,漂亮又方便食用,旁边还放置着雕刻成花瓣形状的火腿肠以及红彤彤的番茄片与红菊苣。
这么一份一看就感觉非常精致的泡面,要是丢到所谓的米其林餐厅里头去卖的话,那怎么都得卖个三位数......虽然这包面本身也才两三块钱而已。
而卡露拉在泡面上桌后立即靠过去闻了闻,这玩意的味道怎么形容呢?有点像是鸡汤,但是明显又加了一些其他的东西,是卡露拉从未尝试过的新体验。
吸溜吸溜.......嗯?别说,味道还真不错。
用叉子卷起一些泡面放入殷红的口中后,那种爽滑筋道的感觉以及特殊的汤汁包裹让卡露拉显然很是满意,以至于吃着吃着还忍不住舔了舔嘴唇。
然而,让她没想到的是,自己正在享受着美味泡面的场面,却被世界之外的一只眼睛给看得清清楚楚......并且那只眼睛的主人现在显然已经快要气炸了。
第十三章 对女王陛下致以崇高的报复
“卡露拉兴奋又惊喜地品尝着碗里的泡面,在比意大利面更加绵软的口感中,蕴含着的是老母鸡汤的香气,而且里头又带着一些难以言喻的味道,让人仿佛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轻咬一口被做成花瓣形状的火腿肠,火腿肠虽然没什么肉味,但却意外的跟泡面很搭......”
当林觉在电脑前坐着,用键盘码出了这样的一幕时,他看着屏幕的眼睛都差点要瞪出血来,显然已经知道了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
好啊,好,你个卡露拉。
昨天我邀请你过来做客,你不愿意过来。
结果到了大半夜自己悄悄地穿越过来,到我这边搜刮一番,还把我的电视机都给搞坏了是吧。
好你个吸血鬼女王,胆子是真大,做事是真没底线......虽然的确挺有主角风格,一般游戏里的主角进到别人家里也都是到处搜刮一番,老不要脸了。
只不过一想到昨天晚上,卡露拉那穿着华贵衣裙的苍白身影在自己的房间里东飘西飘,林觉就忍不住伸手捂了捂脑袋。
如果是从第三人的角度来看,那一幕肯定堪比半夜见鬼。
也幸好林觉周围没什么邻居,否则他这栋房子肯定会被传为鬼屋,说晚上有个女鬼在那里飘来飘去啥的。
嘶.......呼,弄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林觉不禁深深吸了一口气。
虽然早就知道自己写出来的卡露拉不是那种循规蹈矩的角色,但林觉也没想到她的胆子会这么肥,居然反过来薅自己这个作者的羊毛。
但幸运的是从这一次的情况来看,他对自己的描写之力似乎又有了新的认知。
首先,林觉自己肯定是不知道卡露拉之前到底做了什么的,但是在码字的时候只要不带脑子去思考,他就可以自然地写出卡露拉如今的状态。
也就是说,在没有主动扩展剧情的情况下,如果针对某位角色进行描写,就可以知道她如今到底在做着什么。
比如卡露拉正在美滋滋地吃着泡面,林觉本来不知道这点,可是却能够写得出来。
最关键的是,这种程度的描写,卡露拉自己是不会发现的。
她并不会察觉到冥冥中有一双眼睛正在注视着她,也不会感到那种被操控的抗拒力。
因为这并不是林觉有意地在推动故事进程,只是让角色自然地进行着各种活动。
这情况相比起“写作”,更像是在“记录”,记录着角色们的日常生活。
原来如此,我可以通过这种手段来知道她们平时在做着什么吗,倒是挺有趣的。
掌握了这种记录描写的技巧后,林觉不但可以窥视卡露拉真实的日常生活,也可以窥视包括宫明月在内的其他角色的日常生活。
这种日常生活并不是林觉强加给她们的,而是她们自己自发进行的。
因此,这样的日常绝对符合她们的角色设定以及思维逻辑,不会存在OOC或者降智的桥段。
有趣......不过比起这个,还是想想怎么对付卡露拉那个吸血鬼小偷吧。
一想到这里,林觉就忍不住咬了咬牙。
毕竟那位血族亲王跑过来偷了泡面、火腿肠和凉茶就算了,你把那好端端的电视弄成“历史风味浓郁的残破电视机碎片”是在干嘛?电视机招你惹你了?
以林觉现在微薄的稿费收入,他起码得码字码个两月才能凑齐买一部像样的电视的钱。
也就是说卡露拉这跑了一趟,相当于让他损失了两个月稿费。
此仇不报非君子......问题是怎么报呢?
虽然这件事让林觉非常火大,但卡露拉也没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无非就是好奇打爆了电视,好奇偷了点吃的喝的,算不上重罪。
而且她本身就是林觉的女主角,林觉对她还是有点感情的;
所以这报仇也不能太过分,以免两人关系彻底破裂......有了。
卡露拉这次来我这边偷东西吃喝得了好处后,她肯定还会再来。
毕竟看样子,这世界的食物还挺符合她的胃口,那就从吃的喝的方面入手吧。
想到这里,林觉的嘴角扬起一抹诡异的笑意,然后便迅速抄起钥匙朝着门外走去。
他一路来到小平房角落放着的摩托车处,扭开钥匙便开了车子,打开大门在金毛落寞的目光注视下朝着城里开去。
林觉如今居住的地方清静是清静,就是距离城市中心有点远,买东西不太方便。
周围虽然也有一些小商店或者小市场,但毕竟规模不大,卖的东西不多,真要找些乱七八糟玩意的话还是得去城中心的大超市才行。
来到那许久没来的大超市后,林觉便直奔食品饮料区,在那里很快便找到了自己想要的“可食用生化武器”。
既然昨天晚上卡露拉那家伙偷走的是喝的跟吃的,那么今天也用喝的跟吃的来招待她好了......而且是让她毕生难忘的那种招待。
没过多久,林觉便带着一口袋食物买单离开了超市,脸上还带着阴损的笑容。
他买的水,是好水,崂山百花蛇草水。
他买的面,是好面,双倍火鸡爆辣面。
在网上那些所谓的食物整蛊视频之中,这两种食物的出场率始终居高不下,因为那味道的确很让人头秃。
火鸡面的辣味只要是吃过的人都深有体会,何况此时林觉买的还是双倍爆辣,吃下去后没多久,口腔和舌头就会被强烈的辣椒素所包裹,辣得双眼喷火。
这时候,再来一口百花蛇草水解解辣吧,据说这是在天然崂山矿泉水中添加白花蛇舌草提取液及二氧化碳,经特殊工艺配制而成的饮品,口味犹如“被汗水浸过的馊了的凉席”。
一吃一喝之下,差不多是能把人给吃晕、喝晕过去的终极整人组合。
爆辣面加蛇草水,双倍的惊喜,双倍的快乐,双倍的享受。
将这些买来的好东西放进冰箱后,林觉一边吃着顺道从超市买来的馒头配豆腐乳,一边笑着将一个简易的监控摄像头放在了客厅处。
今天晚上或者明天晚上,反正在近期,食髓知味的卡露拉一定会来。
到时候,林觉就要让她知道花儿为什么这么红,要让她知道现代人的恶意到底有多么可怕。
做好了一切报复准备的林觉微微一笑,然后便回到书房一如既往地码起了字,直到今晚的夜幕再度来临。
当然,林觉的想法是没有问题的。
因为伴随着夜晚两点的深邃夜色笼罩大地,他书房里头的抽屉便真的再度被人从里头轻轻推开......那个窈窕的身影再度溜了进来。
第十四章 狗是真的狗,人也是真的狗
毫无疑问,卡露拉是一个好奇心极强的人......或者说好奇心极强的血族。
因此她在昨天晚上跑过来搜刮了一番后,今天晚上自然也是不可能按捺得住的,自然也是屁颠屁颠地跳进了那大大的衣柜。
还是那安静的书房,还是略微飘散着一些狗味的空气。
这个时候,房间里的主人应该已经熟睡,卡露拉也放心大胆地沿着之前的路子朝书房外头走去。
房间里头静悄悄的,只有主人房里的呼噜声以及门外的呼噜声此起彼伏。
主人房里的是人,门外趴着的是狗。
但有时候狗是真的狗,人也可以是真的狗。
只不过现在的卡露拉显然还不明白这个道理......但是没关系,她很快会懂的。
而就在卡露拉悠闲地在厅里闲逛了一会儿,打开零食盒子吃了点巧克力后,她舔了舔殷红的嘴唇,然后便来到了最爱的厨房。
打开冰柜,卡露拉果然看到了自己心心念念的东西,泡面和饮料。
但在看到放在冰箱里的那几包泡面以及几瓶饮料后,这位血族亲王却是稍微楞了一下。
不一样,无论是泡面包装上印着的文字也好,还是饮料上印着的文字也好,都跟昨天卡露拉见过、吃过的完全不同。
饮料上印着“崂山白花蛇草水”几个字,应该是这种饮料的名字。
对这名字卡露拉到没什么意见,甚至她觉得比昨天喝的“老王吉”听起来霸气多了,非常符合自己这个血族女亲王的身份。
至于另外那一包双倍火鸡爆辣面......就让卡露拉感到十分迷惑了。
因为这玩意是进口食品,上面写着的不是她能看得懂的文字,而是一些类似蚯蚓在扭来扭曲的奇怪玩意。
这乱七八糟的蝌蚪文看不懂呢,人类怎么能创造出这么奇怪的东西,难道是失传许久的哥布林的语言?
听说哥布林很喜欢偷东西,使用的语言也是歪歪扭扭跟蝌蚪一样,倒是跟这包面上印着的文字很像。
虽然看着有些别扭,但既然是放在这冰箱里的东西,应该也是好吃的。
而且在这些乱七八糟的哥布林蝌蚪文字后头,还用卡露拉能够看得懂的文字,印上了烹饪的方法。
先用水煮三分钟,然后加入酱料包搅拌.......原来如此,听上去就感觉很好吃的样子。
在确定这玩意没啥问题后,卡露拉便非常熟练地将一包泡面和一瓶饮料带走,还没忘记带走一根火腿肠。
就这样,她的身影再度翩然离去,回到了书房的抽屉之中。
而随着第二天清晨的到来,林觉醒来之后第一件事就是观看昨天晚上的监控录像。
果不其然,在两点左右的深夜时间,果然看到一位身材高挑的美貌女子犹如女鬼般飘过客厅。
她像是偷了一颗巧克力塞进嘴里,然后再直奔厨房,最后抱着一包泡面和一瓶饮料就这么悠哉悠哉地跑路了。
哼哼,哼哼哼,哈哈哈哈哈!
看到昨天晚上卡露拉的行动后,林觉忍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
好你个血族亲王,好你个吸血鬼......我倒要看看你现在是个什么状态。
想到这里,林觉连早饭都没来得及吃,还是直接打开电脑开始码起了字。
噼里啪啦,哒哒哒哒。
随着林觉面前屏幕里的文字逐渐在键盘的敲打下浮现出来,卡露拉美好的一天也拉开了帷幕。
就跟上次一样,卡露拉坐在自家“鸽血红别馆”的花园凉亭里头,期待着今天这份美食的到来。
在那精致的黑香木餐桌上,放着一个高脚酒杯,酒杯里头已经倒满了那种新的饮料,“崂山白花蛇草水”。
倒入高脚杯里的蛇草水看起来闪闪发亮,在阳光的照射下展露出了全新的姿态,让人不由得对其无比期待。
而女仆茉莉也则是端着一个精致的烫金蝙蝠花纹骨瓷盘子走了过来,浅平的餐盘里头装着的正是那份看起来红彤彤,油润润的面条。
跟上次茉莉煮好的那包白象鸡汤面不同的是,今天的面是无水干拌面,已经被像是意大利面那样盘起了一个漂亮的鸟巢形,旁边还放着几片绿叶当做装饰。
艳红的酱汁裹着一根根面条,那红润的颜色像极了卡露拉最喜欢的处女血液,以至于让她看一眼就忍不住流出了唾液。
“陛下,请慢用。”
当茉莉将那盘美味的泡面放在主人面前时,卡露拉把高耸的鼻梁靠过去闻了闻那泡面的香气,发现味道有点甜丝丝的,应该是她喜欢的感觉。
抱着莫大的期待感,卡露拉用岔子旋起了一些红彤彤的面条,然后塞入嘴里咀嚼起来。
面条入口依然是那种滑溜筋道的口感,并且味道的确带着微微的甜味和酱香味,这倒是让卡露拉吃着非常舒坦。
不错,我喜欢。
吃完第一口后,卡露拉用叉子卷起第二口。
但就在她将第二口面条往嘴里放的瞬间,忽然的烈焰猛地从口中袭来!硬生生地让她喊了出来!
“啊!好......好......好.......”
看着一下子变得满脸通红,眼珠子都快瞪出来的卡露拉,一旁的茉莉疑惑的歪头问道:“陛下,这面就算再这么好吃,您也多少保留一点仪态吧?”
“不是好吃!是好......好辣啊啊啊啊!”
面对着茉莉的提醒,卡露拉哭笑不得的说道,并且额头都冒出了细密的汗珠。
身为伟大的血族,卡露拉说起来并不怎么能吃辣,或者说她平时根本就不吃。
这一下子忽然来了一大口双倍爆辣火鸡面,当那股甜滋滋的辣劲儿返上来时,炽热的灼烧感仿佛有无数小针在刺着她的口腔内壁以及滑嫩的小舌头。
本来刚才还甜甜的酱汁,就像在一瞬间变成了来自地狱深处的滚烫岩浆。
辣到仿佛脑袋被闪电打中了的辣味在口中流淌,甚至蔓延全身,在身体的每一个部位激荡。
辣!好辣!我要喝水!
这强烈的辣味让卡露拉忍不住拿起了一旁的高脚杯,将里头的“崂山白花蛇草水”灌了进去。
顿顿顿.......噗啊!
喝了一大口蛇草水后,卡露拉面色一变,本来苍白的脸色先是通红,然后直接发青,最后才噗地一声将那奇怪的液体喷到了一旁的草地上!
第十五章 关于美食的话题
这......这......这这这这这!这是个甚么玩意啊?
本来卡露拉还被那泡面强烈的辣味给辣得人都傻了,谁知这一口蛇草水下去,居然直接连辣都忘了,就只剩下傻了。
这奇怪饮料的味道应该怎么形容呢?首先是一股凉意涌入了卡露拉的嘴里,口腔中充满了奇怪的草席味儿。
而且还不单单是草席味儿,还是一个彪形大汉赤着膀子在上面睡到汗流浃背,别汗水浸透了的草席味儿!
仔细品品,里头的味道那真叫一个复杂,有大海的咸腥味,有青草的清爽味,有汗水的臭味,还有一些莫名其妙的药味。
那奇异的味道,像是一只蛇那样在卡露拉的嘴里肆意地扭动,仿佛在缠绵悱恻之中渗入了这位血族亲王嘴里的每一个味蕾当中。
那感觉,真的绝了......玛德法克。
“噗!呸!呸呸呸!茉莉!水!快给我水!”
因为这奇怪饮料的味道太过震撼的关系,卡露拉在将嘴里那口蛇草水喷掉后,还忍不住一边跺脚,一边朝草地吐起了口水,那场面着实不怎么雅观。
只不过看着自家主人正一边站起来疯狂地跺脚,一边猛地朝花园里头吐口水的场面时。
一旁的茉莉倒是露出了极有兴趣的表情,颇有几分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样子。
不过话虽如此,茉莉还是说道:“陛下,解辣和异味的话用牛奶会比水更好用,需要我去为您找点牛奶来吗?”
“快......快去!你这一说,嘴里的辣味又返上来了!啊啊啊啊!”
“是,这就去,很快就好。”
随着茉莉迈着轻快的脚步离开,到自家养的奶牛场里头准备挤奶,卡露拉则是在凉亭里头又叫又跳的,好不热闹。
“她一时被嘴里的辣味辣得浑身发麻,一时被那股草席汗液的奇怪味道恶心得想吐,堂堂一位血族亲王,何时受过这种待遇,真是让卡露拉感觉又羞又愤,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
哼,哼哼哼,哈哈哈哈哈!
此时此刻,正当卡露拉那边因为“双倍爆辣火鸡面”和“崂山白花蛇草水”的双重夹击而遭受折磨时,外头正在键盘前头疯狂描写着的林觉则是笑出了声。
让你偷东西,让你来我这里翻箱倒柜,这下子遭报应了吧?
对那边的惨状进行了详细的描写后,林觉又将这一段剧情写进了自己的新书《我的女主角们活了》里头,然后分段发了出去。
虽然新书刚发出去的时候评价不错,但随着宫明月那边的剧情没有太大的引爆点,读者们似乎也陷入了一些疲软期,需要找到一些新的刺激。
而就在林觉把卡露拉这段好玩又好笑的剧情发了上去后,果不其然得到了读者们的一致好评。
“这吸血鬼女王也太可爱了,居然跑到现实世界吃泡面喝凉茶可还行。”
“白象方便面是真好吃,老母鸡汤面永远滴神。”
“金毛是真的狗,作者也是真的狗,居然让人家喝蛇草水,多大仇。”
“不过这么一写,我也有点好奇那蛇草水到底是什么味道,这就去买一箱,各位等我的亲身评论哈。”
看到作者后台的本章说里一下子多出了很多评论,林觉也微微一笑,感觉自己的努力多少有了点价值。
说起来,写书的时候最怕的情况有两个。
一个是没有读者订阅,赚不到钱,没法维持日常生活,连日常生活都维持不下去,那自然也就没法写下去了,总不能原地饿死。
另一个情况就是没有读者反馈,每天打开后台评论一看,空荡荡的没一条留言,那会让人感觉非常失落,仿佛自己在写给空气看,让人毫无动力。
根据林觉所知,绝大多数的网文之所以太监都跟这两个情况有关,当然,极少数摸鱼惯犯和那群财富自由的大神不在此例。
身为老牌扑街作者,林觉也算是非常深刻的体会过这两种感觉。
实际上,他现在也在为了生活问题而头疼着......连坏了的电视都没钱拿去修。
等等,不对,这电视不是没法拿去修这么简单,而是直接就已经变成一堆破烂零件了吧?怎么修啊?
看着那一堆估计维修师傅见了都得问一句“你拿这电视机站楼顶试飞行模式是吧”的破铜烂铁,林觉不禁露出了一阵苦笑,
这电视还是老爸老妈在家的时候买的五十五寸的高清大电视,用来玩游戏啥的还是挺舒坦的,结果现在完蛋了,几千块钱直接打了水漂。
算了......总之先把这些破烂零件拿去问问师傅能不能回收吧,说不定有些零件还值点钱呢?晚上买份隆江猪脚饭吃也是好的。
对于平时经常以泡面糊口的林觉而言,他最喜欢吃的,就是油润肥腻的隆江猪脚饭。
隆江猪脚饭,男人的浪漫。
只需区区十几元钱,就能享受到瘦肉、肥肉与猪皮经过酱卤后的软糯香甜,再加上一勺淋上了酱汁的卤汤以及一些咸菜,简直下饭一流。
自打林觉从医学院毕业,刚出来工作讨生活的时候开始,他就经常在下班后买一份隆江猪脚饭回出租屋吃,一边沉醉在那廉价的迷人香味中,一边打开番剧或者直播观看。
只可惜,从林觉放弃医生的职业回到家里全职码字开始,他的收入就不足以支持自己想怎么吃就怎么吃了......偶尔发稿费的时候才能吃上一顿狠的。
一想到自己当年还在上班时每天都可以吃得上隆江猪脚饭,每天都可以浪漫一顿的日子,林觉就有些怀念。
但怀念归怀念,他对于自己如今的生活却也不后悔,一点都不后悔。
就这样,收拾好了那破电视机的一大堆零件后,林觉便拿着麻布袋走了出去,骑上心爱的小摩托直奔一家熟悉的电器维修铺。
然而,就在林觉这边刚离开没多久的时候,他书房里头的抽屉却被从里头缓缓推开......一位拿着一个大饭盒的美貌少女从里头冒了出来。
这位美貌少女,自然就是宫明月了。
她在进到书房后左右看了看,又到外头的大厅找了找,然后推开房门来到了庭院之中,被热情的金毛差点当场扑倒在地。
直到这时,宫明月一边打发着贝贝,一边周围逛了一圈,这才确定林觉那家伙不在家里,不知道出去干嘛去了。
“我还以为他天天宅着呢......算了,把吃的东西放下吧,他应该自己会吃的。”
眼见林觉不在,给他带了一份“红焖牛尾”和“玻璃脆皮烧鸡”的宫明月显然有些纳闷,但还是将食物放在了桌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