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真理之瞳.幽荧祭火
听完了林觉的讲解后,茉莉跟鹤清羽都惊呆了。
有没有搞错?还带这么玩的?
你一个作者,直接把自己手下四本书里头男主角的能力全部融为一体,这也太离谱了吧。
虽然不知道那四位不同身份的“林觉”到底有怎样的能力。
可单单只是从“真理之瞳”这种特殊的瞳术来看,那就已经非常厉害了。
这要是有四种类似的强悍能力集于一体,那估计真的跟传说中的神明差不多了吧。
当然,这些能力到底有多复杂,茉莉跟鹤清羽肯定是无法想象的。
林觉虽然清楚,但也打算在进入到《全球之劫》的世界里尝试一下,看看自己那四种特殊的主角能力是否能够全面施展出来。
“走吧,天后大人,咱们这去您的世界溜达一圈再说。”
“走?这就......从这里跳进去?”
看着林觉关掉电脑,打开了电脑桌的那个抽屉,鹤清羽多少感觉有些怪怪的。
为什么穿越到书中世界的通道是抽屉啊?这么小一个入口,这腰围要是大点还不得直接卡里头?
但鹤清羽吐槽归在吐槽,她还是跟着林觉一起跳进了抽屉,两人也一起进入了那片比起之前要混乱少许的时空隧道之中。
至于茉莉那边倒是没有跟过来,而是留在林觉家里看家,顺带打扫卫生、准备饭菜什么的。
毕竟她这一日女仆的工作都还没做完,并且去鹤清羽的世界也做不了什么,干脆留在这里。
随着那犹如在河流之中流淌的感觉溢满全身,走在前头的林觉也默默想着去《全球之劫》的世界,去《全球之劫》的世界,去《全球之劫》的世......
哐当!伴随着一阵闷响,林觉的身躯从一个大衣柜里飞了出来,直接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怎么又是衣柜?而且这衣服看起来有点奇怪?怎么看起来像是一块布?虽然挺丝滑的。
正当林觉从自己头上拿下一块奇怪的布料时,后头一同从衣柜里掉在了地上的鹤清羽立即双眼一瞪,闪电般从他手中抢走了那块布。
瞬间,两人大眼瞪小眼对视在了一起,情况多少显得有那么点儿尴尬。
一秒后,他们同时决定当做刚才那一幕没发生过,并且连忙从地上站了起来。
这一次林觉来到的房间看起来并不是那么巨大豪华,但房间中间有一个香炉,里头点着非常优雅的檀香,给人一种宁静祥和的感觉。
于是他对鹤清羽问道:“这是你房间吗?”
“嗯......这时空隧道为什么会连接着我的衣柜?也真是怪了。”
看着自己那个古色古香的大衣柜,鹤清羽显然露出了有些纳闷的神情。
毕竟这以后每次穿越都要爬衣柜,这给人的感觉也太难看了,像是在干什么见不得光的事似的。
但相比起这个,她还是更在意林觉的能力有没有起到效果。
感受到了鹤清羽的目光后,林觉点了点头,然后右手一扬,一股犹如黑洞般漆黑的火焰竟是从其手中浮现了出来!
林觉这辈子从未见过黑得如此纯粹,犹如黑钻这般美丽的火焰。
那种感觉甚至不像是火,而像是一个将一切都席卷进去的旋涡。
看到这曾经见过一次的黑火后,鹤清羽不禁深深吸了一口气,皱眉道:“果然是‘幽荧祭火’,九大神迹之中最可怕的那个居然在你身上,这就是主角待遇吗。”
在《全球之劫》的世界里,因为是处于灵气复苏的状态,很多人都能够吸纳灵气进行修炼,并且每个国家也都产生了截然不同的异能派系。
比如中洲这边是以“道宗”为主,西方的话还有什么“罗马教廷”、“神圣骑士团”、派”、“机械飞升协会”、“钢铁同盟”等等。
这种情况下,灵气的运用方法可谓是被迅速开发到了极致,开发出的异能种类也多得数不过来,并且几乎都跟自己国家的文化传统有关。
但在所有灵气异能之中,却还存在着九种被称为“神迹”的特殊异能。
这九大神迹并不能通过修炼习得,而是先天随着宿主一同降生,威力也都强得可怕。
并且神迹的持有者如果还未过世,同样的神迹就绝对不会出现第二个,也就是这种特殊异能还拥有着唯一性。
因此,生下来拥有神迹的人也被称为“神选者”,位阶比起鹤清羽的“圣人”更高,属于世界上最强的战略级武器。
但如果只是这样,倒也不足以让鹤清羽感到害怕。
最关键的是,林觉拥有的“神迹.幽荧祭火”是曾经在数百年前险些毁灭世界的神迹,是被称为史上最恶神迹的能力。
这种特征极其恶劣火焰,能够将一切无形之物吞噬,拥有着燃烧能量的可怕效果。
“灵气”本身就是能量的一种,而“幽荧祭火”恰好可以燃烧能量。
也就是说,这种神迹拥有将全世界的灵气全部燃烧殆尽,彻底摧毁“灵气复苏”的能力。
这种能力要是被胡乱运用那还得了?万一该神选者哪天成功焚烧全世界的灵气,那世界不是要回归到了“灵气复苏”之前?
要知道,如今掌控着世界的并不是国家,而是各种异能者,靠的就是“灵气”所带来的各种奇特力量。
如果“灵气复苏”被摧毁了,他们的力量、权势和地位就全部鸡飞蛋打......这谁能受得了。
因此,“神迹.幽荧祭火”只要在世上出现,就必然会遭到全世界异能者的追杀。
毕竟谁也不知道他会不会焚烧天下灵气,就像是悬在众人头顶上的一把利剑,还是清理掉为好。
非常凑巧的是,林觉就是这种特殊神迹的持有者。
他在知道自己身上的黑火有着如此可怕的意义后,便隐藏能力加入了“道宗”。
希望能找个大树底下好好乘乘凉,安安全全的度过一辈子,这也是《全球之劫》故事的开端。
此时此刻,看着林觉好奇地把玩着手上的那一团黑火,鹤清羽不禁吐槽道:“你也真是挺大胆的,居然把这种最可怕的神迹设定在自己身上。”
“嘿嘿嘿,主角,主角嘛,多少还是要有点特殊之处的。”
“那你怎么不设定另外八个神迹?偏偏要设定这一看就是大反派专属的神迹?”
“那还用说。”听到这里,林觉收回了手中的黑火,笑着解释道:“那当然是因为帅气了,初出茅庐的男主角,用的是上一代大反派的专属必杀技,这不帅吗?”
这家伙......没救了。
叹了口气后,鹤清羽继续问道:“那你的什么‘真理之瞳’呢?也带过来了?”
“带过来了,就是这个。”
伴随着林觉微微一笑,然后将手放在自己左眼上。
当他的手从左眼处缓缓挪开时,出现在鹤清羽面前的是一只纯白的瞳孔。
纯白,纯净的白色,就仿佛一道光束直接穿透了鹤清羽的身躯......让她感觉自己在这眼睛面前仿佛是赤裸裸的那样。
第四十七章 恋爱养成系统
被林觉那只纯白左眼看着的时候,鹤清羽只感觉浑身一凉。
连忙不由得伸手遮住了身躯......因为她总感觉这只眼睛能透过衣服似的。
察觉到了她的微妙动作后,林觉立即关上了“真理之瞳”,笑道:“别紧张,这眼睛虽然可以做到你想象的事,但我不会这么做的。”
“谁知道呢,算了,反正你是作者,你说了算。”
话虽如此,鹤清羽还是一副非常警惕的模样,这对于位列“天道十二圣”的现代圣人而言是非常罕见的。
但这也没办法怪她胆小,毕竟这“真理之瞳”是从另一个世界里头带过来的王座之力,是货真价实的神明权能之一,位阶比人类的圣人要高得多。
林觉如今拥有的是“第五王座.真理王座”的力量,可以看穿一切的本质,并且能看到很多常人所不能得见的东西。
并且因为五个王座各自有着自己的代表色泽,所以这只眼睛的颜色也非常奇特。
第一王座.鲜血王座的代表色是血色,象征着生命最重要的血液。
第二王座.黄金王座的代表色是金色,象征着黄金本身的魅惑色泽。
第三王座.贤者王座的代表色是蓝色,象征着无穷无尽的智慧海洋。
第四王座.虚空王座的代表色是黑色,象征着世界之外连绵不绝的星空。
第五王座.真理王座的代表色是白色,象征着万物最原始、最真实的状态。
在这“真理之瞳”的照耀下,森罗万象尽皆无所遁形,可以说是代表着神明最高的权能。
厉害,真的太厉害了......不愧是我写出来给男主角准备的大型外挂。
感受着自己那溢满体内的各种力量,感受着左眼的真理之瞳方才看到的奇特场面,林觉不禁在心中暗暗笑了笑。
四本书,四个男主角,四种不同的外挂聚为一体,我怎么能这么聪明?简直是个大天才。
对了,《诡秘王座》的外挂是“真理之瞳”,《全球之劫》的外挂是“幽荧祭火”,另外两本书的外挂是什么来着?
想到这里的时候,林觉的脑海中却忽然闪过一阵奇怪的声音,这让他当场愣住了。
【“恋爱养成系统”已经觉醒,请宿主做出选择,并领取相应的奖励。】
【1:什么事都不做,直接离开鹤清羽房间,奖励“软蛋”称号,得到称号后将被女性唾弃终身】
【2:立即在鹤清羽面前跳脱衣舞,奖励现金一百亿元】
【3:立即用最大的声音朝鹤清羽告白,奖励“百年修为”】
......
淦,我忘了,有一个主角的外挂是这傻叉系统。
听到脑子里那怪异的机械声音响起来的瞬间,林觉当场浑身一颤,颇有几分头皮发麻的感觉。
的确,四本书里的每个主角都有着自己的外挂,而宫明月所在的《我的大小姐不可能这么可爱》这本书里的外挂就是这个“恋爱养成系统”。
这个系统应该怎么形容呢,完全就是林觉奔着无厘头搞笑来写的,没有任何逻辑可言。
不,甚至说得精准一点的话,系统本来就是一个巨大的“逻辑破坏者”。
比如在系统这玩意出现之前,主角要获得一个奖励,需要经过一系列诸如下副本、解谜团甚至赌命之类的过程才能收获。
整个收获奖励的过程需要铺设逻辑,需要付出实际行动。
付出和收获还必须对等,否则付出与收获不对等的话,看起来就会非常奇怪。
比如主角在厕所蹲坑,然后从屎堆里捡到一把绝世神剑......这逻辑就崩裂到姥姥家去了,哪个读者看了都得骂娘。
但是在有了系统后,这本来裂开的逻辑一下子就能得到简单粗暴的修复。
【哔,系统发布任务,请于某时某刻前往厕所蹲坑,蹲足一小时即可获得奖励。】
【哔,您已完成蹲坑任务,现奖励绝世神剑一把。】
在这种情况下,本来“蹲坑—获得神剑”这个完全不通顺,甚至非常扯淡的逻辑链,在有了系统奖励后一下子就圆上了,看起来就不会觉得特别奇怪。
类似的系统用法,可以用在全书里头所有逻辑不通的时刻,反正遇到问题就直接把系统扛出来往上一推,啥都解决了。
当然,这么做也不是没有坏处,世界上没什么事是只有好处的。
系统的逻辑摧毁奖励机制出现后,会导致主角像个没有系统就啥都不是的废材,不可避免地降低主角逼格。
例如某天三个飞升至巅峰的男主角在星河之外聊天时,就会产生这样的搞笑场面。
萧炎:“我四岁练气,十岁拥有九段斗之气,十一岁成功凝聚斗之气旋,一跃成为家族百年之内最年轻的斗者,后来遇到药老,一路掌控异火,修炼奇功,得到宝物,屡战强敌,足迹踏遍大千世界,成就一代炎帝。”
克莱恩:“我被邪神蛊惑自杀后意外进入了灰雾之中,扮演‘愚者’建立了‘塔罗会’这个组织,一路不断与各种强敌周旋,服下各种魔药,进行序列晋升,最后成功愚弄历史成为真正的‘愚者’,化身神灵。”
林觉:“我在厕所里蹲坑蹲了一百年,系统因此派发了无数神器、神功和修为,最终助我登天成圣。”
萧炎:“......”
克莱恩:“......”
这逼格,直接就跌到茅坑里了。
林觉自然知道系统本身会降低主角逼格,但他还是写了,毕竟《我的大小姐不可能这么可爱》是一本无厘头搞笑轻松恋爱文,也不追求逼格。
可问题在于,他写这“恋爱养成系统”的时候,可没想过这系统会出现在自己身上。
这下好了,四本书里头的所有主角能力都出现了,里头自然也包括了这“恋爱养成系统”。
于是就在林觉被这忽如其来的系统惊呆了的时候,他的脑海中便传出了那犹如死神镰刀般的倒计时声响。
【哔!选项倒计时开始,倒计时清零时将无条件抹杀宿主存在,十、九、八、七......】
草拟大爷!我不是宿主,我是作者!我是作者啊喂!
听到那狗屎系统居然嚷嚷着要抹杀自己这个作者的存在,林觉一下子汗就下来了。
他虽然拥有着“减免百分百伤害”的词条设定,可这是系统的无条件抹杀,理论上减免伤害的词条也是扛不住的。
怎么办?还有几秒钟了,我......对了!回现实世界!只要回到现实世界,这狗屎系统应该就不会生效!
第四十八章 社死的瞬间
在林觉反应过来可以通过逃到现实世界来避开系统的追杀时。
他脑海中的倒数计时就已经剩下了五秒左右。
跑!我疯狂地跑!
只不过就在林觉连忙朝着衣柜那边疯狂冲过去的瞬间,一旁的鹤清羽却是微微挑了挑眉,然后拉住林觉的手腕说道:“怎么了?你匆匆忙忙地要去哪儿?”
鹤清羽身为当代圣人,她的身体能力是极其强悍的,以至于林觉一时半会甚至挣脱不了。
但现在对于林觉而言毫无疑问是生死关头,于是他立即急着说道:“放开我!我要回现代世界!有急事!真的有......”
【三、二......】
淦!来不及了!可恶!
察觉到时间过得太快,自己已经来不及回到现代后,林觉也只好深吸一口气,用最大的声音吼道:“鹤清羽!我喜欢你!”
俗话说路见不平一声吼,平地一声起惊雷。
林觉这全力一吼,直接把鹤清羽给当场吼懵了。
他......他说什么?他喜欢我?
这算什么?这是告白吗?为什么在这种情况下要忽然告白啊?
正当鹤清羽被这突如其来的突兀告白给震惊得不知道该做出什么表情时,林觉脑子里的狗屎系统便再度发出了声音。
【选项三.“立即用最大的声音朝鹤清羽告白”已完成,现奖励“百年修为”】
那诡异的机械声响刚一落下,林觉就感觉一股奇异的能力一下子溢满全身,就仿佛身体每一个细胞里都充满了爆炸性的力量。
百年修为是什么概念?无论是在哪个世界,这都是一个非常强大的奖励......但林觉却一点都不开心,因为他感觉自己失去了重要的东西。
我不是变态......我真的不是变态。
明明穿越来这个世界之前才对鹤清羽说过“绝对不会对你有什么非分之想”这种话。
可刚一穿越过来就大声告白,这自打嘴巴子也打得太他喵的离谱了。
顿时,林觉不由得一屁股坐到了地上,完全不敢抬头去看那位天后道圣,以免被那锐利的目光刺得头皮发麻。
然而,他想象的那种情况却没有发生。
鹤清羽先是愣了一会,然后连忙单膝蹲下,对林觉问道:“你刚刚是怎么了?好像感觉身不由己似的?是发生什么无法控制的事情了吗?”
嗯?听到这非常镇定,甚至有些温柔的话后。
林觉这才抬起头来,看着鹤清羽那仙气十足的俏脸问道:“你......你不怪我?”
“如果你是身不由己的话,没什么好怪你的吧?总之别担心,把事情解释清楚就好。”
鹤清羽这人倒是比看起来通情达理得多,即便被人突然告白也没有恼羞成怒,反倒是转过头来安慰林觉。
......糟糕,好像真有点喜欢上她了怎么办。
看着那对望向自己的清澈凤眸,林觉在那一刻只感觉心脏噗通跳了一下。
但他还是立即站起身来,对其解释起了自己身上的“恋爱养成系统”所给出的三个选项,以及如果不选的后果。
听完了这离谱的情况后,鹤清羽忍不住皱眉道:“原来还有这么奇怪的东西,不过奖励倒是挺不错的,这可是百年修为,还是很划得来的。”
“奖励的确不错,但这也太社死了,头痛。”
“社死?什么叫社死。”
“社会性死亡,就是在公众面前出丑,丢脸到没脸见人,只想地上有条缝能钻进去的情况,就可以用社死来形容。”
“那没关系,你只是在本座面前出丑,又没在公众面前出丑,怕什么。”
“可是这件事我也得写进《我的女主角们活了》这本书里......读者们都会看见的。”
说到这里,林觉不禁叹了口气,似乎已经看到了读者老爷们的嘲笑。
从下笔写《我的女主角们活了》这本书的那一刻,他就决定只玩真实。
哪怕是再丢人,再乱七八糟的情节,他都一定要真实的记录出来。
因为只有真实才有力量,只有真实才有魄力,才能骗......咳咳!才能让读者们心甘情愿的支持。
但既然鹤清羽这边能够理解,林觉也就将刚才因为那狗屎系统而导致的丢脸场面稍微放放,着眼到了正事上。
“既然系统这边的事已经结束,那么咱们就去看看那所谓的‘世界裂隙’怎么样?”
“这倒是无所谓......出去再说吧。”
点了点头后,鹤清羽便带着林觉一起走出了房门,但在外头却立即看到了一群侍女。
鹤清羽身为“道宗”的顶级强者之一,日常的生活自然是有人服侍的。
只不过今天这群侍女们却莫名聚集在了门口,并且在看到林觉一起从房间里走出来的瞬间便露出了难以置信的神情。
总所周知,天后道圣鹤清羽一直都与男人无缘,从来都没有男人进过她的房间,这看了能不惊讶才怪。
但鹤清羽却没有理会她们,而是皱眉道:“都站在这里做什么?该干嘛干嘛去吧。”
“是......是的,天后大人。”
那群侍女们又用惊讶的目光看了林觉一眼,然后才纷纷离去。
只不过离去的同时,这群侍女们似乎还在背地里叽叽喳喳地讨论着什么。
看着她们的背影,林觉不禁苦笑道:“抱歉,好像给你添了不少麻烦。”
从这群侍女们的表情来看,林觉方才那句“鹤清羽!我喜欢你!”似乎已经被其中一些人听见了,并且剩下的人也大概知道了。
再加上他这么一个年轻男人居然能进入到天后大人的香闺里头,这就很容易会让人联想到他们两个有着某些奇妙的关系。
虽然此事关乎到自己的名节,但鹤清羽却依然摇头道:“没关系,身正不怕影子斜,旁人如果要说些闲话,那边由他们去即可。”
话音未落,她便随手一挥,身边卷起一道清风,竟是卷着林觉一起朝着高天之上飞去。
所谓的“世界裂隙”,就在那九天之外,位于星河的彼端。
当两人越升越高,越升越高,甚至来到了连大地都逐渐看不见的高度后。
鹤清羽便双掌一合,一阵柔和的清风温柔地朝着四周渗透了过去,仿佛将这一片区域整个笼罩起来了似的。
所谓的“世界裂隙”,是类似“玻璃瓶上的裂纹”那般微不可查的东西,只有鹤清羽这种感知能力极高的圣人才有可能察觉得到。
可就在她刚刚来到这片世界裂隙的附近时,这位天后道圣却是微微皱了皱眉。
转身对漂浮着的林觉说道:“周围有异样的气息残留......糟糕,不久前有人跟我一样通过了这片世界裂隙。”
第四十九章 绝世狠人.血池老祖
什么?有人跟鹤清羽一样通过了“世界裂隙”?
听到这里,林觉连忙问道:“等等,那岂不是说那人也通过裂隙,去到了现实世界?”
“应该是......既然我可以通过裂隙前往,那么别人自然也可以。”
鹤清羽一边说着,一边认真感知着这一片区域的气息。
残留在这片裂隙区域的气息并不明显,只有一种淡淡的阴霾感。
从这点来看的话,气息的主人并不像是一个正气凛然的家伙,反倒像是那种下水沟里的臭虫。
“该不会是邪道士吧?如果是的话就麻烦大了。”
顿时,鹤清羽的眉头不禁皱了皱,似乎想到了什么不太好的事。
在这主要以“道宗”为主的中洲区域里头也并非铁板一块,同样也存在着一些乱七八的邪派分子,比如主要由道宗叛徒组成的邪道士团伙。
然而林觉在听到“邪道士”三个字时却是挠了挠头,露出了一副有些疑惑的表情,甚至问道:“邪道士......是什么人啊?”
哎?鹤清羽闻言先是一怔,然后惊讶地问道:“这个世界不是你编写的吗?你怎么会不知道邪道士是什么人?”
“没办法,这本书还处于草创的阶段,剧情和设定顶多只有一成完成度,还有九成内容是我这个作者也不知道的,内容完全就是随机填补。”
“好个不负责任的作者......其实听名字也知道了吧,是一群心狠手辣,做事不择手段的家伙,最近新出了一个老妖怪叫血池老祖,实力据说不逊色于本座。”
“原来如此,也就是这个世界的反派角色吗,这个名字倒是不错,有修真世界那味儿了。”
“你还好意思笑?”眼见林觉居然还在这里笑,鹤清羽不禁吐槽道:“那可是你的现实世界,让邪道士进入现实世界你知道有什么后果吗?”
“有什么后果?我猜应该是从楼上跳下来的后果吧,之前就已经见识过了,的确很壮烈。”
听到林觉提起自己之前那次失败的“人前显圣”,鹤清羽忍不住面色一红。
但她还是气冲冲地回道:“那是因为现实世界没有灵气,所以本座才......哎?”
对啊?现实世界没有灵气,邪道士哪怕过去了也翻不出什么花来,所以林觉才不担心?
明白了这点后,鹤清羽也暂时松了口气,但还是说道:“即便如此,我们也得过去把他抓捕回来,不能让他继续在那边待着。”
“那是自然,但我们还是先来修补世界裂隙吧,我这边已经准备好了。”
对鹤清羽微微笑了笑后,林觉便伸手在左眼上一盖一掀,将那对纯白色的“真理之瞳”暴露在了空气之中。
当这蕴含着王座之力的瞳孔展开后,出现在林觉眼中的世界立即变了个模样。
如果说之前肉眼看见的世界是一张普普通通的平面图,那么在“真理之瞳”的视野之中,世界就是类似三维立体草图的状态。
空间本无形状,但林觉却能看见其形状与状态,并且一眼就看到了在这片区域残留着的一条条裂隙。
这种裂隙就像是玻璃瓶上的裂纹,清晰地出现在了林觉眼中
好神奇的感觉,这空间裂痕原来是这种形状......总之先尝试着修补一下吧。
如果是常人的话,要修补这空间裂隙完全是不可能做到的事,但林觉却不同。
在书中世界的他,可是真理王座的储君,神明权柄的支配者。
于是就在下一刻,只见林觉伸手在右眼上一遮一掀,右眼则是变成了白色带灰的奇异状态,那感觉就像是布满了迷雾与灰尘似的。
“林觉?你这是......”
“这是‘真理之瞳’的镜面产物,名为‘迷雾之瞳’,可以用来遮蔽世界上的任何东西。”
话音未落,一阵奇异的雾气便从那只瞳孔之中缓缓飞了出来,并且在林觉的意念控制下飘到了空间裂隙处。
“迷雾之瞳”的遮蔽与“真理之瞳”的看破恰好相反,能够将某种东西掩盖起来。
这遮蔽能力的运用范围可谓是极其宽广,只要被遮蔽住,就等同于其本身的存在已经从这个世界上消失。
这种能力可以遮蔽的东西包括但不限于活物与死物,甚至就连记忆、文字、历史等概念性的东西都可以遮蔽,至于空间本身自然也在此列。
虽然因为发动速度太慢的关系,“迷雾之瞳”并不适合用来战斗,但用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还是很好用的,就比如现在。
随着迷雾的缓缓落下,本来残存于空间之中的裂隙也渐渐被其遮蔽,失去了存在本身。
裂隙既然消失了,那么空间自然就恢复了之前那连绵一片的状态,看起来跟一面崭新的镜子一样光洁无暇。
厉害......与其说是修复裂隙,不如说是让裂隙本身消失,这种能力简直可以称为第十神迹了。
看着林觉居然眨眼间便修复了混乱的空间裂隙,哪怕是鹤清羽也睁大了眼,显然被他那非常特殊的真理与迷雾双瞳给震撼到了。
顺利地修复了空间裂隙后,林觉微微一笑,转头便对鹤清羽笑道:“走吧,咱们回现实世界去......得先把那个私自穿越过去的家伙抓回来才行。”
跟平时的林觉不同的是,如今他的笑容充满自信,或许是因为在这个世界拥有了奇异能力的缘故。
通常来说,人的自信会随着力量的增强而增强,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一个普普通通的网文作者,跟一个身兼四种强大外挂能力的男主角自然不会是同一个精神头。
但话虽如此,就在林觉带着鹤清羽一起从那个大衣柜回到了现实世界后,他方才那股子气势和自信便立即烟消云散了。
毕竟对于自己的情况,林觉还是分得很是清楚......书里世界的自己跟现实世界的自己并不是同一个生物。
在书中世界里头的时候,林觉是无所不能,拥有不死之躯的主人公。
但那仅仅只是停留在书中世界的情况下,现实世界的他可没这能耐,能怂还是怂点好。
今天的收获不错,应该可以写出不错的小说内容......嗯?那是什么声音?
于是回到了现实世界的林觉立即伸了个懒腰,但却立即听到了客厅里头传来的播报声响。
他走出去一看,才发现是茉莉正坐在桌子前头,聚精会神地听着一台老旧的矿石收音机。
这台收音机是林觉高中时贪新鲜买的,本来一直都没怎么拿出来用过。
可是因为前段时间电视被某个坏女人拍碎了的关系,林觉也只好拿出来听听新闻什么的。
并且领走前因为害怕茉莉无聊的关系,他还教了茉莉这台收音机的用法,显然小女仆也十分喜欢。
“啊,你们回来了,怎么样?情况还好吧?”
眼见林觉跟鹤清羽从书房里走出,本来正入迷地听着收音机的茉莉也立即站起身来迎接道。
“还好,就是有一个.......”
“现在插播一则紧急新闻,不久前市中心集贸市场出现一位疑似患有某类精神疾病的老人,他自称血池老祖,在集贸市场大肆扰乱公共秩序,现已被送往市精神病院,如有知道这位患者信息的听众请致电414-7474748,希望他能早日与家人团聚。”
......啥?血池老祖?这名字是不是有点熟悉?
听到这则紧急电台新闻的时候,林觉不禁挠了挠头,转身看向了目瞪口呆的鹤清羽。
第五十章 堂堂一代邪尊者,手持菜刀战苍生
林觉虽然只是觉得这名字有点熟悉,可鹤清羽却不单单是熟悉这么简单了。
血池老祖,如今中洲一带的邪道士中堪称翘楚的顶尖强者。
一身“化血异能”几乎不死不灭,哪怕强如天道十二圣亦拿他没什么办法。
那种奇怪的异能从某种角度而言已经非常接近“九大神迹”,修炼者可以借助自己的灵气将肉体凝聚成炽热的血焰。
动起手的时候,漫天血焰犹如巨浪般袭来,任何生物沾着一点便会被当场融化,化为血焰的一部分,并让血池老祖变得更加强悍。
同时也因为这种身化血焰的奇特能力,想杀死血池老祖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
鹤清羽曾经与他交手过一次,哪怕赢了也无法将其彻底击杀,而是只能看着其溜走。
因此,这么一位顶级的邪道强者,曾经给了鹤清羽极其深刻的印象。
可就在当下,那位顶尖的邪道强者......却因为在集贸市场扰乱公共秩序,而被抓到了精神病院里头关着,也太荒诞了。
那么血池老祖那边到底是怎么被抓的呢?这就得回到几小时之前了。
彼时的鹤清羽刚刚察觉到世界裂隙的存在,并且飞身苍穹之上,恰好从裂隙那边穿越到了现代世界。
而就在她穿越过后,只见云层下方忽然出现一道红色的巨大雷电!自云霞当中猛地爆冲出来!
下一刻,那道红色的雷电竟是在空中化为一个浑身一片血红的老者身影,看起来气势恢宏。
血池老祖人如其名,看起来是一位莫约七八十岁,鹤发童颜的老爷爷。
只不过如今的他浑身上下血红一片,运转化血异能的时候引动天地灵气,浑身散发着顶尖的强者风范。
那小丫头跑到哪儿去了?老夫还想找她再战一场,洗刷上次仓皇而逃的耻辱来着,怎么忽的就不见了?
这位老者看了看鹤清羽消失的位置,心中似乎有些纳闷。
数月之前,血池老祖曾经跟天后道圣鹤清羽有过一战,并且落败而逃,这件事也被他引为奇耻大辱。
因此在这几个月的时间里,他疯狂逃亡世界各地,每到一处便用血焰吸收活人血液增强威力,甚至还吞噬了几百个其他洲的异能者。
感觉自己实力又来到一个高峰的血池老祖便重新找上了鹤清羽......谁知恰好蹲到了她从世界裂隙穿过的时期。
那小丫头好像是从这边走的,这片区域好像有什么奇怪的通道,过去看看吧。
血池老祖抱着好奇的心态朝着世界裂隙飞了过去,然后就跟鹤清羽一样在经过一番穿梭之后来到了现实世界。
哎?这......这里是什么地方?
跟鹤清羽不同的是,血池老祖没有出现在那栋高楼上,而是出现在了一个集贸市场里。
白天的集贸市场熙熙攘攘,人来人往,放眼望去四处都是人。
“青菜青菜,刚刚摘下来的青菜!不新鲜不要钱!”
“土猪肉土猪肉!便宜卖了!这位大姐要不要来点!买回去煲汤啊!不要?滚蛋吧您呐。”
“有鱼有虾有鱿鱼啦,最上等的新鲜冻货!冻了不足一年的新鲜货!快来买啊!”
在血池老祖的四周,到处传来各种奇奇怪怪的叫卖声,许多大叔大妈们挥舞着手上的货物在朝周围的购物者叫卖。
地上到处都是乱七八糟的泥泞和积水,散发出奇怪的腥味和臭味,配合着那一大堆档口里头的活鸡活鸭、活鱼活螃蟹和各种农作物等等,那场面简直绝了。
搞什么?这里是什么地方?
血池老祖呆呆地站在道路上,用惊讶的目光看着周围,一副难以置信的模样。
我刚刚不是追着鹤清羽来吗?怎么一眨眼跑到这里来了?这是什么城市啊?
正当血池老祖这样想着的时候,旁边一个推着一车冻货,带着水产围裙的壮汉便一边推车过来,一边朝他吼道:“喂!别挡在路中间。”
被他这么一吼,血池老祖才反应过来自己正站在通道正中,并且似乎拦住了那水产推车的去路。
照理来说,血池老祖是应该让路......才怪。
他是什么人?他可是邪道士,邪道士懂吗,而且还是最为邪恶的血池老祖。
你这么个区区推车工人,居然要我让开?
顿时,血池老祖眉头一皱,朝那人冷笑道:“找死!”
话音未落,他便猛地一挥衣袍!打算将灵气化为罡风,直接把那壮汉的脑壳轰碎。
唰!下一秒,衣袍摆动,血池老祖双手放在身后,摆出了一副世外高人的模样......虽然实际上什么事都没发生。
.......哎?
看着那个推着水产车的壮汉还在瞪着自己,血池老祖一下子愣住了。
他不由得问道:“怎么回事?为何你的脑壳没有裂开?”
听到这番话时,那壮汉不禁瞪大了眼睛,厉声道:“你他妈的脑袋才裂开了!快滚!糟老头子,再不走我就动手了!”
“大胆!居然敢对我血池老祖这般无礼!”
这一下彻底激怒了这位邪道士,他立即双手朝天一举,大声喝道:“正好,就拿你们来作为我血池老祖的血焰养分吧!血焰滔天!给我杀!”
当这位看起来鹤发童颜的老头子大声这般吼道,并且双手朝天举起时。
周围的市场的卖家、买家和工作人员都不禁朝这边看了过来。
一秒过去了,两秒过去了,三秒过去了。
但老祖吼的声音虽然大,可还是什么事情都没发生......他只是就这么举着双手摆着姿势,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怎么回事?血池老祖终于发现情况不对,于是便看向了自己的双手。
片刻过后,他才疑惑的吼道:“我的灵气呢!老夫的灵气呢!灵气为什么消失了!”
等等,血池老祖?灵气?这老头子不会神经有问题吧?
这下子,那推着水产车的壮汉也察觉到了似乎情况不太对劲,毕竟哪个正常人会在集贸市场吼这种东西,一看就脑壳坏了。
于是这壮汉立即举手朝不远处的市场安保员喊道:“喂!快打电话报给精神病院,这老头脑子不正常。”
“啊?原来是神经病人吗,我说怎么神神叨叨的。”
“真可怜,他好像叫自己血池什么来着,都这么大年纪了,还以为自己是什么武侠小说里的人物。”
“我听到了,他说自己是血池老祖,哈哈哈,这名字可真滑稽。”
顿时,周围的人群不禁发出阵阵喧哗,有怜悯的,有嘲笑的,有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但他们总之都把血池老祖当成了精神病人看待。
遭受到这种对待,以血池老祖的暴脾气哪儿忍得了。
他立即朝众人吼道:“住口!我不是神经病!我是血池老祖!尔等放尊敬一点!否则杀了你们全家!”
眼见这神经病还敢乱吼,旁边便有人嘲笑道:“血池老祖,我还是血池祖宗呢,你不得叫我一声爹啊。”
“草!杀了你!杀了你们啊啊啊啊啊!”
再度被当众嘲笑,气到极致的血池老祖忍不住从旁边的鱼摊上抄起一把菜刀,追着人群便乱砍了起来。
血池老祖本来气急之下打算来个大砍四方,奈何失去灵气后身体太过衰弱,很快便被众人围着胖揍了一顿,用绳子捆上押进了精神病院开来的车子里头。
堂堂一代邪尊者,手持菜刀战苍生......可惜,他败了。
第五十一章 硬菜、下饭菜与清口菜
自此,血池老祖那边壮烈的“集贸市场之战”暂且告一段落,时间回归到了林觉那边听完了新闻电台的时候。
“血池老祖......之前本座就感觉飘荡在世界裂隙附近的气息有点熟悉,果然是他。”
“原来如此,那个精神病人就是真货?真正的邪道士?”
“嗯,居然恰好是他穿越了过来,那老鬼也是挺倒霉的。”
想到这里,鹤清羽不禁微微一笑,颇有几分看热闹希望事儿更大的阴损模样。
在所有异能者的世界里,本来每个异能者修炼的方向就不一样,用灵气强化的方向自然也差天共地。
鹤清羽本身属于那种全方位发展的,身体能力、灵气强度、操控精度等等都没什么问题,说起来属于全能六边形战士。
所以哪怕鹤清羽的灵气彻底消失了,她也拥有着在十几楼高度玩无绳蹦极不死的体魄,赤手空拳打几百个人都没啥问题。
但血池老祖这种邪修就不同了,他为了将自己的身体化为血焰,几乎彻底舍弃了肉身的修炼,属于纯粹剑走偏锋的歪门邪道。
这种歪门邪道的能力虽然让他在身躯化血的情况下几乎不会战死,可缺点也很明显......灵气只要一没,真就是个普通神经病糟老头。
这么一个神经病糟老头子,在集贸市场那边发疯,结果自然是那边的人暴打一顿,甚至连还手的余地都没有。
一想到那位在自己的世界里作恶无数的邪道士被一群市场工作人员按在地上暴打,鹤清羽就忍不住差点要笑出声来。
更何况这还只是个开始,血池老祖在被送入精神病院后,以他那狂躁的脾气估计还有得受呢......估计得被人天天用约束衣捆起来灌药。
但即便如此,鹤清羽还是得把那家伙领回自己的世界,带到“道宗”里头去受刑的,始终丢在精神病院也不是个事。
于是她便对林觉提议道:“下午我们去把那人接回来吧,虽然血池老祖在这个世界没有害人的力量,但放在这里始终是个祸害。”
“也是,不过现在恰好中午了,吃完饭休息一下再去吧。”
顿时,林觉抬头看了看挂在墙壁上的时钟,时钟显示已经是中午十二点左右,他的肚子也多少有点饿了。
听到这番话后,茉莉则是站起身来说道:“我这去做饭,两位请稍等。”
“等等。”眼见茉莉打算朝厨房走,林觉便拦住了她,笑道:“这个世界的饭菜你会做吗?”
“我......我可以学。”
“那就跟我学吧,今天中午我来做,你在旁边打下手就行。”
林觉一边说着,一边挽起袖子,迈着自信的步伐走进了厨房,准备施展一下自己的拿手做饭绝活让两女开开眼。
当然,林觉所说的做饭可不是随便把包子热热或者煮点什么酒酿鸡蛋啥的,这可是有真本事的人。
当下他便到菜地里头摘了一些自家种的西红柿,又打开冰箱拿出了一些鸡蛋,顺道从冷藏库里把那只完整的酱肘子给拿了出来。
这只看起来红彤彤、肥噗噗,酱香浓郁的肘子是之前林觉从“隆江猪脚饭”那里买来的,本来是打算带给卡露拉的礼物。
但因为之前前往《诡秘王座》世界里头的时候忘了把这玩意带去的关系,林觉也就干脆把这大肘子拿了出来,加点黄豆什么的一烩就成了一道硬菜。
接下来的半小时里,林觉一直在厨房里头忙活,又是焖米饭又是炒菜又是炖肘子的,忙得那叫一个不亦乐乎。
虽然从今天早上的早餐来看,茉莉就知道林觉多少是有点自理能力的,却也没想到这家伙的烹饪技巧会这么好。
“来喽,开饭!”
将今天中午的三道菜放到餐桌上时,客厅里头都飘满了各种诱人的香甜气味,让哪怕是一向对食物没什么要求的鹤清羽也不由得吞了一口唾沫。
林觉中午准备的三道菜,分别是“鼎极番茄炒蛋”、“黄豆红烧猪肘”和“蚝油玻璃生菜”。
这一桌菜虽然不多,但硬菜、下饭菜和清口菜应有尽有,再加上闷得恰到好处的上等五常大米,那香味简直在屋外头都能够闻得到。
这就是米饭吗,看起来一粒一粒,软糯糯的,像是小珍珠一样。
茉莉从来没有吃过米饭,他们那边还是以面包、面条为主食,于是好奇地用叉子挑起一些米饭放到了嘴里。
米饭进嘴,先是一股米香,然后是淡淡的甜味儿,哪怕不加菜肴一起吃都感觉非常不错。
正当茉莉好奇地尝试着米饭这种新鲜玩意时,鹤清羽则是随意地夹了一块番茄炒蛋,随意地将其放进了嘴里。
不过是番茄炒蛋而已,能有什么大不了的......才怪。
一口下去,强烈的香味犹如火山喷发般从嘴里迸发了出来。
挂着浓郁番茄汁液的鸡蛋又滑又嫩,番茄本身还保留着强烈的脆爽感,非常融洽的甜味、酸味和油香、蛋香一并传来,让鹤清羽一下子发出了“哦”的一声惊叹。
因为嘴里的味道太过浓郁,以至于她立即开始追求起了米饭的抚慰,大口地将其送入口中。
鹤清羽身为堂堂圣人,而且本来性子比较冷淡,基本上在饭桌上吃饭也就是简单的几口。
但在吃了林觉做的饭后,她却仿佛一下子被激活了味蕾,不断地夹菜、送饭、夹菜、添饭......竟是在不知不觉间吃了足足两大碗。
呼,吃饱之后,鹤清羽伸手擦了擦额间滑落的汗珠,捂着稍微有些突起的腹部,又看了看正在吃第三碗饭的茉莉,不禁对林觉笑道:“没想到,你居然还有这手艺。”
“嘿嘿嘿,我上本书写的是烹饪美食文,再加上常年一个人居住,自然对炒菜多少有点研究,雕虫小技而已。”
“以退为进可还行,总之你烹饪的手艺本座是认可了,接下来.......唔,接下来本座还得回去先整理一下,晚些再过来吧。”
正当鹤清羽打算跟林觉商量怎么前往精神病院的时候,她却忽然感觉身上黏糊糊的不太舒服,于是便打算回到自己的世界洗白白再说。
可不是不舒服么,之前鹤清羽本来就被西瓜给砸了一通,浑身都是西瓜汁,后面虽然尽力擦拭也换了新衣服,但始终头发之类的地方还是有些黏答答的。
再加上刚刚因为吃了这么美味的食物而流了一些汗,就更让高洁的天后道圣感觉受不了......所以还是先回去洗澡吧。
然而,让鹤清羽万万没想到的是,自己只不过是回去洗个澡,却莫名其妙的惹上了一些奇怪的东西......
第五十二章 一场沐浴引发的血案
哐啷,伴随着一阵哐啷声响传来,鹤清羽的身躯从她的大衣柜里头飞了出去。
本座得在这衣柜前头放个垫子才行,否则每次出来都这样也太狼狈了。
从地上爬起来后,鹤清羽拍了拍身上的尘土,用怨念的目光看向了后头的衣柜。
堂堂天后道圣,怎么可以每次穿越都在地上扑街呢......不可,万万不可。
想到这里,鹤清羽便摇了摇头,但还是立即出门问道:“香荷,香荷在吗?”
呼......啊呜!听到大人的呼唤后,正靠在不远处的墙角后头打瞌睡的香荷连忙一下子惊醒,跑过去说道:“在!清羽大人有何吩咐!”
香荷是鹤清羽的贴身侍女之一,人算是机灵,就是手脚不太勤快,总喜欢找各种理由摸鱼。
至于另一位贴身侍女翠儿则是手脚勤快,但脑子不太好使,总是做多错多,把事情搞得一塌糊涂。
这时候负责轮班的人是香荷,于是本来在摸鱼的她立即一个摆子冲了过去,来到鹤清羽面前露出了装模作样的笑容。
但鹤清羽也没有理会这点,而是吩咐道:“去把浴室和更换衣服准备一下,本座要沐浴净身。”
“沐浴?净身?那个......那位已经离开了吗?”
说到这里,香荷不由得转头看了房间一眼,似乎在寻找着某人的踪影。
她口中的某人,自然就是不久前曾经在这里待过,并且明显跟鹤清羽关系特殊的那个年轻道门弟子,林觉。
对于“天后道圣被人告白”这件事,其实在半小时之前就已经传开了。
那传播的速度简直比闪电还快,搞不好明天整个“道宗”就都会对此一清二楚。
毕竟怎么说呢,鹤清羽一来身份特别,是“天道十二圣”的道圣成员,其次是她也是道宗里头有数的顶级大美人,自然容易引人注目。
尤其鹤清羽这么多年以来都恪守清规,对男人什么的完全没有兴趣,这种禁欲系的大人物忽然间有了花边八卦,那传播速度能不快才怪。
更何况,这次传闻中有幸进入她的香闺,并且还在她闺房里头大喊“我喜欢你”的男人,似乎是道宗的一个年轻入门弟子。
而在那群侍女们的八卦能力之下,林觉的身份也很快被挖了出来。
嗯,其实也没什么特别的身份,他就是普普通通的一个新入门弟子,既不是什么大人物的子嗣,也不是什么超凡的顶尖强者。
好家伙,清羽大人老牛吃嫩草?原来她好这么一口?看不出来啊。
一想到这里,刚刚热烈地参与了八卦活动的香荷顿时嘴角一咧,露出了有些猥琐的姨母笑。
只不过鹤清羽在听到她的话后,却是疑惑的问道:“那位?那位是谁?你说的是林觉吗?”
因为这个世界的林觉也是林觉的关系,鹤清羽倒也没什么好隐瞒的。
反正以后林觉还要继续出现在道宗,继续在这个世界推剧情来着。
“嗯嗯嗯,”眼见清羽大人毫不掩饰男人进入过自己房间的事实,香荷也连忙点了点头,然后用古怪的语气问道:“清羽大人,方才您......您觉得愉快吗?”
她想问的是鹤清羽第一次跟男人在一起的感觉怎么样,里头自然包含着一些八卦方面的意思。
但鹤清羽却没那方面的经验,于是随口回道:“还行,他做的不错,本座还是第一次有这般享受。”
做得不错,指的自然是中午那顿饭。
这般享受,自然是满足口腹之欲。
这番话本来在对于男女之事方面几乎一无所知,完全一点歪心思都没有的鹤清羽口中说来是没什么问题,可在香荷的耳朵里听着却又是变了一个味道。
嘶!做得不错?这般享受!难......难道说他们这么快就那......那什么了?
正当香荷露出了震惊的表情时,鹤清羽却连忙催道:“别说这么多了,快点去准备沐浴吧,本座现在全身黏糊糊的,很不舒服。”
黏......黏糊糊的?那......那是!
听到这里,香荷一下子看向了鹤清羽正垂在一旁的秀发,然后猛地瞪大了眼睛。
今天早上帮清羽大人梳头的人正是香荷,她也知道清羽大人的一头秀发是非常漂亮,非常顺滑,非常整洁的。
可是如今中午过后,那头发却在很多地方看起来黏黏糊糊的沾成了一团,就像是被什么奇怪的东西黏住了似的。
当然,黏住鹤清羽头发的东西说白了就是西瓜汁,被这么多西瓜的西瓜汁、西瓜瓤黏在头发上,这可不得糊成一团,难受得很。
但因为香荷想歪了的关系,黏住头发的东西到底是什么,这就很不可言说了,咳咳,不可说,不可说。
于是就在准备沐浴用具的时候,香荷整个人都是懵逼的状态。
这......这世界上居然有这么厉害的男人,不但能够一下子把清羽大人睡服,而且这量也太大了......简直像是水管爆炸一样。
一想到当时那夸张的场面,香荷便不由得感到面红耳赤起来。
也难怪清羽大人会看上林觉,那种能力还真不是一般男人能有的,真是人不可貌相。
准备好了沐浴的东西后,香荷便自觉地离开了,并且立即找到了自己的好姐妹,将这个爆炸的消息略微、稍微、一点点地传了出去。
“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千万不要对别人说啊,清羽大人她已经找到了自己的意中人,而且他们情投意合,感情好得不得了......”
不得不说,香荷的好姐妹那真的是相当能保守秘密,就跟她自己一样。
于是在差不多小半天后,“天后道圣跟她的小情人如胶似漆”这个大新闻便传遍了整个道宗,而林觉的知名度也犹如坐火箭般一下子冲了上去。
有人惊叹于林觉居然能抱得美人归,有人惊讶于鹤清羽居然开窍了,也有人在暗中气得咬牙切齿,并且发誓要取林觉的狗命。
总之,在鹤清羽完全没有察觉到的时候,一场奇特的风波已经逐渐在暗中酝酿了起来。
而鹤清羽本人则是在洗漱完毕后又通过那个大衣柜穿越到了现实世界......并且准备前往那个关押着某位神经病人的疯人院。
第五十三章 忽悠瘸了
东市精神病院,全称为“伊丽莎白.阿卡姆精神病患疯人院”。
其地点位于东市市郊,是一间专门收治各种精神疾病患者的特殊医院。
因为近些年来精神疾病发生的概率不断增高,这间东市所属的精神病院也不断地扩大、招新,成为了将周围几个市的精神医疗资源集于一体的大型现代精神病院。
在这东市精神病院里可谓是藏龙卧虎,上到院长下到保洁阿姨,没有一个是省油的灯,都是些身怀绝技的大人物。
尤其是东市精神病院院长刘学成,他现年五十五岁,曾经前往多国留学。;
在狂躁症等多种精神疾病的方面颇有研究,帮助数千位患者解除痛苦,因此也受到东市人们的尊重。
但即便如此,刘学成也很少见过这么奇特的病例。
此时此刻,精神病院的特殊诊疗病房里,一个鹤发童颜的白胡子老头正被捆在病床上,周围好几个白大褂医生正在围着他会诊。
那群医生一边在会诊,那白胡子老头一边在那里满脸通红的吼道:“放肆!竟然说我是精神病!本尊乃血池老祖!岂容你们这群凡夫俗子胡搅蛮缠!”
听到他的吼声时,周围的白大褂们不由得摇了摇头,脸上都是一副“没救了”的表情。
其中一名年轻点的医生问道:“诸位前辈,我看这人应该是患有幻想症,有可能是小说看多了,所以把自己带入进了小说世界。”
“嗯,可能还并发有狂躁症,癔症,神经衰弱,更年期精神病之类的。”
“不单如此,你们看他的身体多瘦弱,平时应该没有好好吃饭,搞不好还有神经性厌食症。”
“好家伙,这怎么治?他都这么大把年纪了,真可怜,而且也不知道家人在哪里。”
“这种身体状态应该经受不住高强度治疗,只能保守治疗看看他能不能好转了吗。”
......操!这些白大褂听不进人话啊!
眼见一群医生围着自己会诊,嘴里说着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血池老祖真的是听到人都麻了。
他无数次地吼着自己没疯,自己是血池老祖,自己是异能者,是大人物,谁知这些医生越听越是摇头,就跟他说了什么离谱的话似的。
这些家伙到底是怎么回事?没听过我的名号就算了,为什么好像连异能者都不知道的样子?
正当血池老祖一边狂暴地吼着,一边被捆在床上当小白鼠的时候,一旁的刘学成院长终于说话了。
他走上前去来到病床前,对血池老祖说道:“这位老先生,血池老祖是吗?”
院长一出声,周围的医生们立刻停下了讨论,专心致志地听着这位精神病界的大能有什么看法。
而血池老祖则是冷哼道:“哼,正是,我劝你们赶快放了我,否则等我灵气恢复,必要你们狗命。”
“灵气恢复啊。”刘院长闻言抬了抬眼镜,笑道:“只可惜,你周身经脉已毁,灵气已经无法恢复了,就像当年的我一样。”
......啥?
听到刘院长的话时,不单单是血池老祖愣住了,周围的医生们都愣住了。
但刘院长却没有理会他们的震惊,而是继续缓缓说道:“想当年,老夫也是一身本领,上可九天揽日月,下可五洋捉古神,拳打北山诸神殿,脚踢南海克苏鲁,那叫一个嚣张。”
“然......然后呢?”血池老祖眨巴了一下眼睛,似乎想继续听他说下去。
“然后,忽然有一天,老夫的力量就这么消失了个无影无踪。”
“这!就像我现在一样!”
刘院长叹气道:“对,老夫也曾像你一样狂暴过,愤怒过,绝望过,但这就是事实,失去了的东西就不会再回来,正如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光阴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
不得不说,这位院长还是挺有一手的。
他说话的语气颇有几分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的寂寥感。
再加上一边说着,刘院长还一边轻轻拍着血池老祖的肩膀,帮助对方镇定下来。
这时,血池老祖也不禁浑身一软,感觉心里空荡荡的,仿佛一下子就失去了力气。
从刘院长的身上,他仿佛看到了自己,并且有种感同身受的感觉。
片刻过后,血池老祖才缓缓说道:“难道说......我以后就这样了?要以一个凡人的身份煎熬地度过下半辈子?”
“并不是煎熬,你可以理解为自己已经退休了,这是上天给你的奖励。”
“奖......奖励?”
“对,你已经战斗了这么多年,战至伤痕累累,身心疲惫,上天收走了你的力量,是为了让你好好休息。”
“是......是吗,原来是这样啊。”
“所以你不如像我一样,将过去的那些东西当成是一场梦,当做你从来都没拥有过力量,你其实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老人,辛勤了一辈子,终于可以好好休息了。”
“我其实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老人......我终于可以好好休息了......我......”
“对,你其实是个普普通通的老人,灵气什么的根本就不存在,你累了,做了个梦,梦里你是血池老祖,但现在梦醒了,你又回到了现实世界里。”
“梦醒了......我......回到了现实世界里......”
刘院长的声音越说越低沉,仿佛能把人带到梦境之中。
而血池老祖也是说着说着便睡了过去,之前的那种暴戾感几乎彻底消失无踪。
安抚好了血池老祖后,刘院长后退了几步,然后转头看向身后那群目瞪口呆的医生们,笑道:“看见了吗?面对这种患者,就该这样,要顺从,顺从他,然后在顺从里插入自己想表达的东西。”
“哦!原来如此,刘院长高明,高明啊,这也太能忽悠了。”
“这怎么能说忽悠呢,是劝导,劝导,哈哈哈哈。”
一时间,病房里头发出了阵阵欢乐的笑声,每位医生都带着愉快的表情,因为他们看着一个病人终于恢复了正常。
在这种“血池老祖被忽悠瘸了”的情况下,没过多久,林觉便带着鹤清羽找上了门来,而且还熟门熟路地来到了刘院长的办公室。
第五十四章 大忽悠和小忽悠
从一般角度来说,林觉不像是会跟精神病院的院长有交情的样子。
但别忘了他之前也是做医生这行的,并且父母都是医生,因此这东市里头大大小小的医疗企业之中很多都有熟人。
于是当林觉敲门走进了刘院长的办公室后,方才那位白大褂大忽悠立即双眼一亮,笑着说道:“小林?怎么着,终于决定来我这里上班了吗?”
林觉跟刘院长多少有些交情,并且后者一直都想把他拉进自己的精神病团伙里头。
毕竟在刘院长看来,小林既然能当网文作者,那么就属于巨大的潜力股,非常有做精神病医生的潜能。
反正做精神病医生也是要忽悠人,网文作者也是要忽悠人,都是大忽悠嘛,殊途同归了属于。
而在又一次听到这熟悉的邀请后,林觉挠着头苦笑道:“您别开玩笑了,我学的是口腔医学,又不是精神病科。”
“这有什么关系,我以前学的还是母猪的产后护理呢,人嘛,只要肯学,没有什么东西是学晚了的。”
说到这里,刘院长转头看了看跟在一旁走进来的鹤清羽,然后笑道:“而且我们这里的工资待遇你是知道的,比你写小说肯定赚得多,你不想让小女友过上更好的日子吗?”
很显然,刘院长看着林觉跟鹤清羽一起过来,便自然而然地将两人误认为了一对。
甚至一边说着,他一边还对林觉眨了眨眼,似乎在说“可以啊,什么时候找到了这么漂亮的小女友”。
但林觉闻言后却立即摇头道:“不不不,她不是我女友,是......是我朋友。”
“嘿,那真可惜,我这边以前不是有几个可爱的小护士很喜欢你吗?你要不要考虑一下?入职后很容易就能脱单哦。”
“抱歉......您这几位可爱小护士一拳就能把我打进墙壁里去,我有点怕。”
一想到这精神病院里头那群常年跟精神病人们斗智斗勇,以至于战斗能力极其彪悍的工作人员们,林觉就不禁吞了一口唾沫。
他之前大学时期过来参观的时候,亲眼看着一个病人伸手摸了一个护士的屁股,然后被按在床上暴揍,那战斗力少说也有五十三万,可不是林觉惹得起的。
不过林觉今天过来倒不是跟刘院长唠家常的,而是用大拇指指了指旁边的鹤清羽,解释道:“刘院长,实不相瞒,我今天其实是带她过来接人的。”
“接人?这位漂亮的小姑娘有家里人在这里住吗?真不幸。”
“嗯,是她的一个远房叔叔,就是今天在集贸市场发疯,自称血池老祖那个。”
哦~~~~~~顿时,刘院长发出了一阵“原来如此”的声音,然后笑道:“我还正头痛找不到那家伙的家属呢,小林你这就把人给带来了,算是解了我的燃眉之急啊。”
“那个血池老祖的病情很严重吗?刘院长您都会头痛?”
“病情倒还好,就是他之前在集贸市场那边打闹了一顿,造成了一些损失,还有这边的各种医疗费用都得结算一下,要是家属不来的话又是一笔坏账,那可不是头痛吗。”
说到这里,刘院长笑着望向了鹤清羽,那感觉像是在望着一个会移动的钱袋子。
好家伙,不愧能做到院长,果然深思熟虑,敬佩敬佩。
鼓了鼓掌后,林觉便带着鹤清羽一起出去做了一个简单的登记,随后便在刘院长的带领下朝着特殊诊疗病房里头走去。
要领走这里居住着的患者,其实要登记的手续是不少的,毕竟不能随便让你接人。
所幸,鹤清羽带来了自己的身份证以及血池老祖的身份证等常用文件,这才顺利通过了这些手续。
看着那边的护士正在登记着鹤清羽的名字,林觉不禁小声朝她问道:“话说你这些证件是从哪儿来的?血池老祖的名字原来叫“鹤佬頭”吗?是你家亲戚?”
“你才有这么恶心的亲戚。”顿时,鹤清羽瞪了林觉一眼,冷笑道:“你莫不是忘了,本座所在的世界是近未来风格的现代世界,不是古代也不是异世界,你觉得这些身份手续本座会弄不来吗?”
仔细想想也对,鹤清羽所在的世界基本上跟现实世界没啥区别,只是设定在近未来时期,莫约几十年后的样子。
再加上因为灵气复苏而导致科技停滞的关系,那个世界大部分东西都跟现代一模一样。
甚至鹤清羽的身份证都跟林觉的没啥区别......着实是作者偷懒了。
在这种情况下,要伪造血池老祖的身份证件那根本就不叫事,鹤清羽一句话的功夫就办好了,毕竟“道宗”可是统御整个中洲的庞大组织。
当然,虽然的手续办得非常顺利,但之后两人见到的血池老祖却是把他们吓了一跳。
之前林觉想象中的“血池老祖在精神病院”是怎样的画面?
那肯定是跟个疯子一样狂暴地到处发神经,恨不得把所有人杀完。
可事实上,当林觉来到病房里头时,却发现血池老祖正躺在床上呼呼大睡......并且他的表情还极为安详,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普通的八十岁老头。
搞什么?血池老祖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不是应该在这里发神经吗?
似乎感受到了鹤清羽的惊讶,一旁走了进来的刘院长便骄傲地介绍道:“放心吧,我已经用催眠疗法让他放下了过去的那些幻想,什么灵气啊、血池老祖啊之类的东西,他应该不会再提了。”
“幻......幻想?他......放下了?”
“那当然,这种精神病人我见得多了,之前还有一个认为自己是什么荒古神帝,说经历了九十九次历劫转生,马上就可以修得大道的,被我催眠后,他正在外头玩泥巴呢。”
听完了刘院长的话后,林觉那真的是佩服得五体投地。
毕竟血池老祖是什么人?那可是在异世界罪恶滔天,满手血腥的超级恶棍,这居然就被忽悠瘸了?
当然,即便血池老祖被忽悠瘸了,他放下了,林觉跟鹤清羽也不会让他放下。
这种杀人无数,用人血练功的老妖怪如果能够这么安度晚年,那是对被他杀了的这么多人的另一种不公平......所以无论如何,这老头都得被抓回去接受处刑。
然而,正当这边的林觉走出病房准备找辆推车,好跟鹤清羽带着血池老祖走人时。
在这病房外头的走廊处却忽然出现了一个气宇宣扬的年轻医生,用鼻子对着林觉哼了一声后便冷笑着走了过来。
第五十五章 甄帅
坦白说,这位年轻医生的样貌不算难看,甚至还有点小帅。
就是那股子习惯性蹬鼻子上脸的姿态有时候让人想笑,不知道他在牛什么。
而他在来到林觉边上后,先是上下对其打量了一番,然后用鼻子眼哼了一声,当做是打了个招呼。
见到这人时,林觉也先是一愣,然后笑道:“帅哥,是你啊,好久不见,你什么时候来这儿上班的?不在人民医院干了?”
林觉倒是没有随便叫人帅哥的习惯,问题是这位习惯鼻孔朝天的年轻医生姓甄,名帅,所以这么叫起来倒是没啥违和感。
“嗯,人民医院那小地方施展不开,容不下我这条潜龙,刘院长就重金给我挖角过来了,你呢?还是在写你那网络小说?”
甄帅一边说着,一边看了看林觉身上那套普普通通的衣服鞋子,又低头看了看自己那一身名牌,不禁露出了愉悦的笑容。
从林觉毕业后回到家乡东市,在东市人民医院里头工作的时候,甄帅就是跟他同期进去的年轻医生。
林觉学的是口腔医学,自然进了口腔科,甄帅学的也是口腔医学,所以两人进的是同一个科室......不过地位不太一样就是了。
毕竟林觉从小就深受身为医生的父母的熏陶,大学时期成绩虽然差了点,但动手能力很强,实习期间又跟了个好老师,见过各种病历,上手速度很快。
甄帅那边就有点惨了,他跟林觉恰好相反,属于彻彻底底的理论派,成绩贼好,理论扎实,但问题是上台一动手就拉了裤子,经常是拔个乳牙拔得满头大汗。
以至于经历过了几次病人的投诉,投诉他把汗都滴到了自己嘴里还没把牙拔下来后,甄帅就被科室主任吩咐先打下手,不敢再轻易让他上台。
而林觉那边因为动手能力强,于是很快便能够独自接诊,两人的差距这不一下就出来了吗。
对于自己这个大帅锅当了林觉的背景板这点,甄帅肯定多少是有点不爽的。
毕竟他想象中的医生应该是气宇宣扬,每天穿着干净整洁的白大褂走在明亮的走廊上,每天享受鲜花与掌声才对。
结果好容易毕业考了执业证当了医生,谁知干的却还是打杂的活儿,这能平衡才怪。
但林觉却没在本地的人民医院待多久,一年多后他就离开了本地,前往传说中的大城市去追寻更好的钱途,顺带想着看看没见过的风景什么的。
当然,显然林觉的大城市之行相当失败......一趟回来后甚至连医生都不当了,闷头回家开始写起了网文,打算以后靠这个来谋生。
得知了这件事的甄帅显然非常高兴,因为在他看来林觉毫无疑问是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
以至于时隔一段时间再见到林觉后,已经跳槽到精神病院工作的甄帅微微一笑,拉开白大褂指着自己身上穿着的那件格子衫说道:“林觉,猜猜我这衣服多少钱?”
林觉看了看他白大褂里的那件普普通通,去了牌子后啥都不是的格子衫,随口道:“三十?”
“哼!哈哈哈哈哈!”话音未落,甄帅便大笑道:“开玩笑,我这可是GUCCI的人造丝格保龄球衫,售价五千七,还不打折。”
听到这价格时,林觉不禁瞪大了眼,似乎完全无法相信这件破衣服得五千多,真是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
而甄帅似乎很满意他的表情,便继续介绍道:“看看我这裤子,PRADA的威尔士亲王格长裤,也不太贵,才一万六。”
“还有这鞋子,LouisVuitton的春季新款乐福鞋,小八千块钱。”
......
精神病院的走廊处,林觉瞪大眼睛看着甄帅介绍着自己身上那套合起来好几万的行头,那真是惊讶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等甄帅终于神气完了,林觉才挠着后脑勺问道:“不好意思,冒昧问一句?你买这么多奢侈品,工资够花不?”
真有钱人买奢侈品,那叫日用品。
没钱的人还买奢侈品,那叫陪葬品。
这其中的区别还是挺大的,基本上就是正常人跟傻子的区别。
“那......那当然是够花!”提起工资时,甄帅吞了一口唾沫,咬牙道:“刘院长很看重我,给我的是主任级的工资。”
“是吗?不过刘院长之前也说给我主任级的工资,但连底薪带业绩也不过一万出头,还没你这裤子贵呢。”
咳!咳咳咳咳咳!被林觉一句话戳穿后,甄帅忍不住咳嗽了起来。
过了几秒,他才重新抬起头来,笑道:“咱们别说工资的事了,对你而言太不公平,聊聊女人怎么样?我最近交了一个女朋友,就是这里的护士,长得可水灵了,跟电影明星一样。”
“是吗?不过这里的护士我都见过,好像也没有什么特别像明星的吧,平均年龄都三十好几了。”
“她......她是新来的,你保证没见过,我给你看看照片就懂了。”
也不问林觉愿不愿意,甄帅便潇洒地掏出了他的iphone13promax,划开几张图塞到了林觉眼前。
看着手机里那个开了八百倍美颜,下巴尖得低头等于自杀的女人,林觉一时间竟是无法分辨自己见没见过她,毕竟这位长得也太抽象了,活像是葫芦娃里的蛇精。
但看到甄帅脸上那副表情时,他也不好说些什么,只能点头笑道:“你女朋友真漂亮,跟你很般配。”
“那当然。”听到了林觉的恭维,甄帅嘴角上扬的角度一下子更加明显。
然后他又上下扫视了林觉一眼,用语重心长的语气教育道;“不是我说,你也别老穿着这么朴实的衣服,这年头没点行头傍身谁看得起你,找女朋友都不好找吧。”
“那倒是,我身上的确没什么贵重的......”
正当林觉打算敷衍几句时,一旁病房里头的鹤清羽终于等不及了,主动走了出来。
毕竟林觉那边说是要出去推车,谁知推着推着就没人影了,她便来到走廊看看。
然而就在鹤清羽从里头走出来的瞬间,本来还在指指点点的甄帅立即当场愣住了。
坦白说,他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漂亮,这么仙风道骨的女子,仿佛下一刻就会羽化登天似的。
这是病人家属吗?天呐,她在朝我这边走过来?难道说......是看上我了?
看着那位顶级美人缓缓靠近,甄帅立即把手上女友的图片随手删除,然后整理了一下头发和衣服,露出一个自以为帅气的表情对其说道:“你好,我是......”
“林觉,你这边还没好吗?快点办完事,咱们好回家,以免多生是非。”
在略显昏暗的精神病院走廊上,那位仙女般的美人用嗔怒的神情看了林觉一眼。
但就是这句话和这一眼,却瞬间让一旁的甄帅整个人都石化了。
第五十六章 梦想的色彩
等......等等?是不是搞错了什么?
这仙女一样漂亮的妹子,居然在跟林觉说话?
而且她还说办完事早点回家?回家?他们两个一起回家?
瞬间,甄帅整个人都傻了。
他看了一眼清丽脱俗、天仙化人的鹤清羽,又看了一眼虽然有一点点帅,但是没自己帅,并且身上的行头加起来还没自己一只袜子值钱的林觉。
怎么可能,以这家伙的行头居然能够泡到妞?而且还是这么漂亮的妞?
正当甄帅这边整个人都惊呆了,大大张着嘴,像是一只蛤蟆的时候。
林觉则是对他挥手笑道:“不好意思,下次再聊,我这边有事先走了。”
话音未落,他便转身从走廊外头的小仓库里弄出了一辆手推车,跟鹤清羽一起朝病房里头走去,只留下甄帅独自一人在那里发呆。
在接下来的一整天里,甄帅都没明白为什么自己的妞会输给林觉。
到了最后他终于想明白了......肯定是作者这个身份带来的好处。
对,对了,那个女人肯定是林觉的书迷!
不是老有这样的新闻吗,小说作者或者漫画作者遇到了忠实读者,然后两个人男才女貌一拍即合,这不就在一起了!
原来如此,我懂了,林觉那家伙虽然哪里都不如我,就是因为写了个破小说,所以才有了这么漂亮的妹子。
想明白了这点后,甄帅深吸一口气,当场把白大褂一丢,跑到院长室里将辞职信甩在了刘院长的桌子上。
“小甄?你这是?”
“院长抱歉,我想去追逐梦想,我......要当网文作者!”
留下这么一句话,甄帅便潇洒地朝着房间外头走去,语气中带着未来大作家的豪情壮志。
既然林觉那种成绩不如我的实践派写小说都能行,我这种知识积累扎实的理论派那肯定没理由不行。
所以我也要写小说,我也要有这么漂亮的女粉!我也要成为人生赢家啊啊啊啊啊!
风萧萧兮易水寒,甄帅一去兮不复返。
就这样,林觉做梦也没想到的是,自己这趟精神病院之旅居然激发了甄帅的斗志,让他也莫名其妙地踏入了网文作者这个行列。
当然,写网文这种事情,属于千军万马过独木桥,成功率其实比高考考上清北还低,甄帅也马上就会认识到这个行业的残酷性。
与此同时,林觉那边也跟鹤清羽一起坐车回到了家里。
下车的瞬间,就又是一波出租车的费用在燃烧,烧得林觉是头皮发麻。
但幸好接血池老祖出来的医疗费什么的林觉不用给,都是鹤清羽这边出的钱。
根据设定来看,《全球之劫》世界里头的钞票跟现实世界里的完全没有区别,拿出来就能用......就是钞票编号对不上,所以属于真的假钞。
“那本座就先带这家伙回去了,回去后本座会宣布收你为徒,过两天你得过来这边的世界一趟,有个简单的收徒典礼要办。”
将血池老祖塞进抽屉之前,鹤清羽这样对林觉说道。
毕竟在《全球之劫》里头的剧情安排当中,鹤清羽是必须得收林觉为徒的,只有这样才能将剧情进展下去。
收我为徒吗......话说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来着?
待鹤清羽的身影彻底消失在抽屉内部,林觉便坐到书桌前看了看《全球之劫》的剧情大纲,发现那部分的剧情自己还没来的及写,所以对此一无所知。
不过按照常理来看的话,我这么一个年轻的小道徒成了天后道圣的弟子,肯定会被人挑刺、被人挑衅,进而打脸吧。
对于这种小说接下来可能会发生的剧情,林觉那实在是太清楚不过了......他就是专门写这些玩意的嘛。
两天之后我要再去一次鹤清羽那边的世界,但在那之前,还是把自己这边的事情搞好。
将回来的时候买好的菜交给了茉莉,并且用手机找了一份做菜的视频给她学习,林觉便回到了自己的书房,关上门开始写作。
说到底,林觉的职业还是一个作者。
无论他在书中世界多么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他始终认可的还是自己在现实世界里的职业。
每当坐在电脑桌前敲打着自己的键盘时,林觉便感觉自己的人生是有意义的。
这种意义应该怎么形容呢,虽然写作也是为了谋生,可是跟当医生时纯粹为了赚钱的谋生不同,里头多少带着一丝浪漫的梦想色彩。
说起来,林觉从小就跟其他孩子不一样。
五六岁时其他孩子都在外面疯玩,他就已经坐在老爸的书房里头看起了那些晦涩难懂的书籍。
从《三国演义》到《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从《福尔摩斯探案集》到《卫斯理》,虽然年轻时的林觉根本无法完全理解里头的内涵,但他就是喜欢看书。
幸运的是,林觉的父亲也是一个爱看书的人,甚至自己也动笔写过一些东西,还给儿子看过当年上学时写的一些手稿。
直到现在,林觉也还记得父亲上学时写的手稿是一篇非常古色古香的武侠小说,风格有点类似古龙、金庸和梁羽生的混合体,简单点说就是缝合怪。
但这很正常,谁让这世界这么大,却到处都是憋屈之处,谁不想亲手创造一个肆意挥洒豪情壮志的世界,文字自然就是创造这个世界的最简单的方法。
不过说到底,自己写着玩玩就算了,能够走上创作这条路的人始终是少数,毕竟这一行比较特别,门槛就在门里。
门槛在门里,意思是谁都可以入门写作,但是入门后要越过那道门槛,达到登堂入室,以此为职业的地步,却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情。
毕竟你也有手会码字,我也有手会码字,谁都能在电脑上噼里啪啦打出一堆字来,读者为什么非得看你写的小说,这就是难题所在。
类似的难题,在林觉以此为职业的几年时间里可以说是遇到了无数次,他也为此经常彻夜不眠,甚至为了想着如何吸引读者而头都快想秃了。
不过最近他的写作之路倒是比之前轻松得多,毕竟林觉如今在写的《我的女主角们活了》并不是那种出于纯粹幻想的小说,而是实打实的记录文。
所以写这本书的时候他根本就不需要思考,只要把自己经历过的事、说过、听过的话全部写出来,这对于一名职业作者而言几乎毫无难度。
然而,正当林觉轻松地码着字时,他的作者后台却忽然弹出了这样的一条信息。
“您好,现在通知您的作品《我的女主角们活了》将在2022-03-2014:00:00获得新版网站-轻小说频道现代幻想推荐,非完结作品请务必保持更新。如遇紧急情况请及时联系您的责任编辑,谢谢合作!”
看到这行信息的瞬间,林觉先是一喜,脸上露出了笑容,然后一愁,眉头都皱了起来。
第五十七章 最好的时代,最坏的时代
只要是在起点写作的网文作者,绝大多数都会面对一个上推的难题,而且这个真的是很让人头疼的难题。
于是在看着自己这本《我的女主角们活了》上了网站推荐的短信后,林觉一时是又喜又愁。
喜的是新书上了推,看得人自然就多了,看书的人多了自然是件大好事。
愁的是新书上了推,就得跟同期的书竞争,否则很快会从推上被挤下来。
一本书只有新书期前三十万字内能走新书推荐流程,只要从推荐上被挤了下来,差不多就是被判了死刑,是真正的挤独木桥。
正当林觉头痛着怎么把这个推举期好好过完的时候,茉莉便端着茶杯走了进来。
“喝杯茶吧,晚饭很快就做好。”
“嗯,谢谢......唔。”
林觉一边说着,一边伸了个懒腰,但却还是有点愁眉苦脸的感觉。
茉莉见他似乎面色有些不对,便不禁问道:“怎么了?有什么烦心事吗。”
“要说有那肯定是有的......诺,我的新书上了推荐,会有更多读者看到。”
顿时,林觉打开了起点的分类网站,让茉莉看了看挂在上面的一本本书。
网页上放着琳琅满目的各种封面,下面还带着书名,看起来非常热闹。
茉莉虽然不知道具体是怎么回事,但她看了看之后还是问道:“这不是好事吗?你的书被展示了出来,有了更多的读者,这有什么好愁的。”
“你不明白,这只是推荐的第一步,后面还有好几步要走。”
“好几步?什么意思?”
“就是我的书在上了推荐后,接下来就要跟同一个推荐的其他书竞争,竞争赢了,才能晋级到下一个推荐,而越往后的推荐就越大,作用也越明显。”
说到这里,林觉用鼠标点着其他的推荐页面,让茉莉看看不同推荐的效果。
起点这边的推荐,一般来说是下面这个顺序:
热门分类——人气连载——频道新书——分类强推——分类封推——首页热门作品——首页强推/首页三江。
其中前面的五个推荐都是在各自的分类里头,比如《我的女主角们活了》是在轻小说区,所以前五个推如果有的话,就会出现在轻小说分类。
后三个比较重量级的推荐,则是会出现在首页页面,相当于是全区推荐,自然比某个分区里头的分区推荐要有用得多。
介绍完了这几个推荐后,林觉继续说道:“这一连串的推荐对于新书而言是一个巨大的门槛,如果能全部走完,到最后首页强推或者首页三江才上架收费的话,成绩一般不会差到哪里去。”
“那意思就是,要一个一个推的跟其他书竞争上去喽,就像是在连环比斗一样。”
“可以这么理解,得连续比个五六期,全赢了的情况下才能够走到最后。”
顿时,茉莉脑海中已经出现了一个有些奇幻的场面。
一本《我的女主角们活了》站在擂台上,迎来了自己这次战斗的对手们。
如果打赢了同期的对手,就可以更上一步,得到更好的推荐位置,如果打输了的话......下场几乎就是一个死字。
想到这里,茉莉看着屏幕上显示的这么多书,不禁问道:“那要怎么判定哪本书在推荐里头晋级了或者没晋级呢?编辑来判定吗?”
“以前是编辑来判定,现在......是大数据来判定。”
“大数据?什么是大数据?”
“你可以理解为有一个没有思考能力的神明,这个神明会根据这本书在推荐期间的追读量来判断晋级与否,不带任何个人感情色彩。”
“也就是说看得人越多,就越容易晋级喽?看起来挺公平的嘛。”
看到茉莉露出了放心的表情,林觉却苦笑道:“单纯以追读数据论,你真的觉得公平吗?”
“公平吧,谁看的人多谁就更厉害,不是很正常的事吗。”
“那假如面前有一本书,这本书正常前期铺设世界背景,塑造人物,埋藏伏笔引线,通过细腻真实的描写慢慢将读者带进世界里,后续背景铺开,世界观越发宏大,到百万字后达到巅峰,让人看得欲罢不能,你觉得是好书吗?”
“那自然算得上是好书。”
“这时候,旁边出现了另一本书,不用铺设世界背景,不用塑造人物,不用埋藏伏笔引线,甚至不用讲逻辑,上来就是大爆点,比如开局男主给丈母娘洗脚,转头率领十万将士回归震惊全家,见人就打脸,章章都打脸,你觉得是好书吗?”
“这......还有这样的书?太奇怪了吧,中后期怎么写下去啊?”
“别管中后期怎么写,总之问题来了,如果把这两本书丢到一起参加推荐晋级比赛,只看前十万字的追读,你觉得哪本书前期看得人会多?哪本书会赢?”
“大概是后面那本吧,最好看的部分都集中到了前头,比那些循序渐进的......啊,我明白了,原来是这么回事!”
说到这里,茉莉不禁瞪大了眼,似乎理解了林觉的意思。
通过大数据来决定推荐晋级,本质上是属于公平又不公平的玩法。
这相当于给所有网文作者出了个难题,如果开局写得不够爆炸,噱头不够多,那么大概率连新书期都过不去,直接第一个推荐就给你干碎,掉下去就是等死。
反之,很多节奏快、脑洞大,但明显坚持不到几十万字就会崩盘的书却因为前期爽点密集,所以占据了大多数推荐位。
作者群体又不傻,既然都知道前期要爆才有人追读,前期有追读才有推荐,都明白有推荐才有成绩。
结果就是无限制内卷,一个劲的加快节奏,增大噱头,尽可能减少背景铺垫、人物塑造、伏笔引线等前期没啥用的东西。
你追求十万字爽爆,我就追求五万字爽爆。
你追求一万字爽爆,我就追求标题开始爽爆。
到最后,《直播:开局土豪打赏一百亿》、《签到一万年:出山一拳打死大魔头》、《综漫:百万女主床上排队》等书就出现了,仿佛拿着大喇叭在喊着“爽不爽,我就问你看这书名爽不爽”。
在这种畸形生态下,大多数作者都被迫挖空心思去思考怎么前期吸引读者,怎么前期留下更多的追读,如何快速制造最大的爆点。
一本书的中后期好不好看?会不会崩盘?写不写得下去?没人在乎了,或者说......没精力去在乎了。
除了那些自带读者群,根本不担心追读和推荐问题的大神外,大多数作者都在被时代的浪潮裹挟着,处于身不由己的状态。
想到这里,林觉又看了看自己刚刚上了推荐的新书,心里总感觉不是滋味。
我的书并不属于那种爆点很密集的,追读数量应该很低......想走完整个推荐流程几乎不可能,怎么办呢?
只有去群里忽悠一下读者老爷了吧,看看能不能忽悠来几个追读,哪怕能多上一个推也是好的。
想到这里,林觉打了个响指,鸡贼的打开了自己的书友群。
第五十八章 与沙雕群友的斗智斗勇
林觉的书友群,是他通过愣头写完了两本扑街书后所累积起来的最大收获之一,里头大约有几百个人。
正如之前所说,书友群分全订群、一群和二群,全订群里因为有前两本书的番外,所以加进来的都是订阅过的忠实读者,会更加活跃一点。
如果林觉想要更多的追读,让他们放弃养书,早点追着看,帮自己上更多推荐的话,那么全订群里这群忠实读者肯定是不二的选择。
但具体怎么争取呢?我那群读者精得要命,我如果让他们去追读宰书,他们肯定会说“才十二万字,养到上架再宰”或者“本大爷从来不看百万字以内的书”之类的话。
一般来说,这也是正常人的心态。
毕竟相比起追读,大多数人还是更喜欢养到字数多点一起宰了,这样看着更爽一点。
林觉也很能理解读者老爷们的想法,可问题是在这大环境下,他就是需要追读,没追读就是成绩一定会差......那就只有出点损招了。
这年头,写作还要跟自己的读者斗智斗勇,骗人去追读,也太离谱了。
暗中感叹了一句后,林觉便点开“金毛贝爸爸之家”这个全订群,发了一条“新书《我的女主角们活了》已经十二万字,正在推荐中,可宰”,然后艾特了所有人。
果不其然,这句全体发送一出去,群里立即冒出来了一大堆人。
首先跳出来的是名为“SperG”的群友,发言道:【字数太少,不看。】
“qwq”:【字数太少,不看,我一般只看三十万字的书。】
“时笙”:【字数太少,不看,我一般只看一百万字的书】
“浅川くん”:【字数太少,不看,我一般只看五百万字的书。】
“南鸢”:【字数太少,不看,我一般只看一千万字的书。】
“爱德华吴”【字数太少,不看,我一般只看有男桐情节的书。】
......
最后那是什么鬼?假装看不见,无视他吧。
顿时,林觉叹了口气,发现群里的反应跟自己想象得差不多。
在这种情况下,要哄群友们去追读,用正常的手段是肯定不行的,得用点特殊的套路才行。
于是林觉微微一笑,在键盘上打字道:【没人想追读啊,那真是太可惜了,我还想说如果新章节在一小时内有三百个追读的话,就发我老婆的COS照给群友们欣赏一下,看来是没这机会喽。】
......什么?群主老婆的COS照?
看到这句话的瞬间,全订群里一下子沸腾了!
毕竟虽然早就知道狗群主已经结了婚,有一个漂亮老婆和一个可爱的女儿。
但狗群主却从来没在群里发过老婆的照片,更别提COS照了。
在听说狗群主居然要发老婆的COS照时,群友们的兴奋可想而知,他们都想知道林觉的老婆到底是活着的,还是充气的或者平面的。
“人猿”:【说话算话!我这就去追读!不发是狗!】
“大小姐赛高”:【你白痴啊,金毛贝本来就是狗,你得说不发就去笔X阁才有用。】
“祈风来”:【对!这就去追读!不发COS照,我们就去笔X阁!】
“片翼之鹫”:【对!这就去追读!不发COS照,我们就去笔X阁!+1】
“今天吃喵喵了吗”:【对!这就去追读!不发COS照,我们就去笔X阁!+2】
......嘿嘿嘿,哈哈哈哈。
眼见群里被自己两句话搅动了风云,林觉立即露出了足智多谋、运筹帷幄的笑容。
很好,这样的话他们就会去追读了,这次推荐应该能晋级,这样的话就能吸引来更多的读者,完美。
至于林觉说的“老婆的COS照”嘛......他其实有个屁的老婆,那不过是在群里的人设而已。
为了掩盖自己是个废物扑街作者的事实,林觉在群里宣扬自己是个有妻有女的成功人士,说白了就是死要面子活受罪。
可他就是要这个面子,怎么说呢,没人愿意承认自己是个二十六年老单身狗,林觉自然也不行。
当然,即便林觉没有老婆,也不妨碍他拍一张COS照出来骗骗网友,而那个拍照的人选自然就是......
“茉莉,饭做好了吗?”
从书房里跑出来后,林觉便来到厨房,看着正穿着一套新女仆装在那里做饭的茉莉。
虽然茉莉之前那套女仆装有点脏了,但她中途还是回了一趟《诡秘王座》的世界,找了一套新的女仆装换上,说是这样做起家务来才有干劲。
所以如今出现在林觉厨房里头的,是一个穿着黑白双色女仆装,穿着白色长筒袜和小皮鞋,看起来清秀可人的小女仆。
“差不多了,第一次做这种菜,感觉中餐体系好复杂,我很喜欢。”
茉莉则是一边看了看平板电脑里头的视频,一边用有些兴奋的语气说道。
说起来茉莉还是挺喜欢烹饪的,只不过她所在的那个世界差不多是美食荒漠的级别,吃点面包、炸鱼、土豆、牛排、火腿啥的就算可以了。
而在接触到了这个世界的中餐后,茉莉才知道世界上还有这么深奥的烹饪方法,以至于很快便沉迷进了其中。
看着茉莉正在兴致勃勃的做菜,林觉便拿出自己的手机,打开拍照模式对准了这位小女仆。
“茉莉,看这边。”
“嗯?怎......”
咔!还没等茉莉反应过来到底发生了什么,手机里头便传来了咔的一声。
拍完了照,林觉便将手机拿给她看,笑着问道:“怎么样?好看吗?”
手机屏幕上,一位穿着可爱女仆装,表情有些冷淡,但却非常清秀可爱的小女仆正在厨房里头烹饪,看起来十分梦幻,又极有真实感。
在这个年代,可爱的小女仆是属于梦幻类的生物,可她站在厨房里头做菜的场面又很有真实感,可以说是真实的梦幻场面了。
“这是什么?看起来好真实。”
“这叫照片,没见过吧?”
“照片?照片我当然见过,我们那个年代是有摄影机的,你这是在把我当原始人吗?”
茉莉闻言撇了撇嘴,不过还是显然对那张照片非常喜欢......当然她显然不知道这张照片是拿来做什么用的。
拍完了照片后,林觉便回到了书房。
接下来......就是见证奇迹的时刻,嘿嘿嘿。
看着手机里那张茉莉的照片,又看了看读者群里头不断冒出来的“已阅读至最新章节”的截图,林觉顿时露出了狡猾的笑容。
第五十九章 林觉的老婆
事实上,就在林觉跑去厨房那边给茉莉拍摄照片的时候,他的全订书友群里早就已经炸开了锅。
数以百计的书友在起点APP里将《我的女主角们活了》这本书阅读到了最新一章,然后将那“已阅读至最新章节”的截图发了出来。
一边发着,一边还有人在喊:【金毛呢?说话算话!快出来发你老婆的COS照!】
【快点出来发你老婆的COS照+1】
【别加一了,那混蛋该不是在糊弄我们吧?】
【的确,我一直怀疑他到底有没有老婆,那么一个色眯眯的后宫文作者,真的有老婆?】
【话说金毛的收入这么低,哪怕有老婆也跑路了】
......虽然我收入的确挺低的,但老婆绝对不会跑路好吧,因为我就没老婆。
林觉一点开全订群就看到了里头这些乱七八糟的信息,看的他是哭笑不得。
但林觉此时并不完全是在忽悠人,因为他手上真的有一张COS照。
虽然不是自己老婆的,可却是货真价实的COS照,或者说在普通人看来是COS照。
毕竟谁也不会相信这个世界上还存在着真正意义上的女仆,而且还是这么可爱的女仆,说是COS照也很正常。
于是眼看群情激奋,林觉便在群里发道:【很好,各位追读的热情让我感到非常感动,为了报答各位,我肯定会遵守承诺。】
此言一出,又如同油锅加水,火中添柴,一下子群里的沙雕读者们闹得更厉害了。
【别废话,快发!】
【金毛金毛,你老婆COS什么角色呀?】
【我老婆COS的是《我的女主角们活了》里头的女仆角色,茉莉。】
【茉莉!女仆!好耶!我要看女仆!最喜欢女仆了!】
【最喜欢女仆了+1】
【最喜欢女仆了+2】
【最喜欢男桐了+3】
【最喜欢男桐了+4】
【喂!哪个混蛋发的最喜欢男桐!】
说到底,能够聚集在林觉这个人全订书友群里的,绝大多数都不算是正经人。
或者说得直白一点,他们大多数都是老色批,或者不老色批。
既然身为老色批或者不老色批,那么对女仆这种浪漫的梦幻职业自然有着极强的憧憬......说白了就是馋人家身子。
在这种情况下,林觉也不吊人胃口,而是将方才拍好的茉莉的照片用电脑收拾了一下,将面部打了马赛克,然后才发到了群里。
这照片一出现,群友们顿时被震惊住了。
【好家伙,这小女仆虽然看不到脸,但看着是真水灵!】
【这真不是从书里走出来的吗?茉莉给人的感觉就是这样的吧,冷淡风毒舌女仆?】
【这真的是金毛老婆?金毛也太有福气了,好羡慕】
【等等,我觉得你们是不是被骗了,我觉得那混蛋只是从网上搜索了一张女仆的COS图拿来糊弄咱们,这怎么可能是他老婆?】
【我也这么认为,这怎么可能是金毛老婆?他在想屁吃?】
【金毛在想屁吃+1,他有这么漂亮的老婆,我就把电脑吃喽。】
【金毛在想屁吃+2,他有这么漂亮的老婆,我就把书桌吃喽。】
【金毛在想屁吃+3,他有这么漂亮的老婆,我就把楼上吃喽。】
.......淦,要不要这么聪明啊,这么快就给我戳穿了。
看到群友们很快开始怀疑起了这照片到底是不是自己老婆,林觉有些苦恼地伸手挠了挠头。
不过说起来好像也是,这大网络年代,类似的这种COS图在网上一搜一大把,谁都能随手找得到。
如果随便发张图就能说这是自己老婆,那世界上就找不到光棍了,而且老婆一个个都贼漂亮......就是可能某些人的老婆会有几百上千个老公,魔幻现实了属于。
眼见群里的书友们一副火眼金睛的姿态,而且“金毛在想屁吃”的喊声也越来越激烈。
林觉连忙打字道;【别急啊,她真是我老婆,你们要怎么才相信嘛】
【那肯定得做点什么独有的事情来证明一下】
【这样吧,让她跟你一起出镜,这样我们才相信】
【对,一起出镜,而且要在三分钟内发图过来,否则你的图就是P的】
【快发图,快发图,否则就退群去笔X阁】
可恶!没办法了!你们这群家伙是要把人逼上梁山啊!
都已经到了这种时候,林觉哪怕争一口气也得让群友们知道自己真有老婆,否则之前辛苦维持了这么久的人设不就坚持不下去吗?
于是他连忙从书房里头又跑了出来,来到正在把碗筷拿出来的茉莉边上,用手机开了前置拍摄模式,然后举高对准了两人。
看着他的奇怪的动作,正在摆碗的茉莉不禁好奇地问道:“你这是在干嘛?手抽筋吗?”
“不是手抽筋,总之你先看看这里。”
咔!当茉莉转过脸来看向手机的时候,林觉又一次按下了拍照的按钮,发出了咔的声音。
......很可疑,这家伙在干嘛?总感觉鬼鬼祟祟的,像是在干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当林觉再度溜进了书房后,茉莉微微挑了挑纤长的眼眉,然后便悄悄地朝着那边溜了过去。
但林觉却没发现有人朝这边走来,而是回到电脑前,用软件把刚才那张照片上两个人的脸都给打上马赛克,再发到了书友群里。
【自证照片来了!谁还敢说我是随便找的图!哼!】
这一下,林觉在码这行字的时候都感觉自己的腰杆倍儿直,码字的手感倍儿好。
什么叫事实摆在眼前啊?这就叫事实摆在眼前。
这第二张合照出现后,虽然仍然有些群友不服气,还想找到一些东西证明狗群主又在吹牛,但大多数人也还是相信的。
【喔喔喔!居然真的是金毛的老婆!这也太牛逼了!】
【其实他之前说自己结婚了的时候我还不信来着,觉得他在胡扯,感情是真的】
【而且他老婆看起来好年轻,金毛少说有四十多了吧?】
【他不是说自己三十一吗,还没到四十呢】
【三十一跟四十多有什么区别吗?反正都是大叔】
“......哼哼哼,哈哈哈哈。”
眼见群友们已经略过了刚才那张照片是真还是假的话题,开始吐槽自己跟“老婆”那并不相符的年龄,林觉不禁露出了愉快的笑容。
这下好了,他们不会再怀疑我立的人设,而且还骗了一波追读,下一次的推荐有望,完美。
然而,正当林觉乐得跟傻子一样的看着屏幕时,一个冷淡的声音却从他身后响了起来。
“哦~~~~~~原来如此,我原来不知道在什么时候成了你的老婆,话说老婆是妻子的意思,我没理解错对吧?亲爱的?”
哎?这声音是......
听到那冷淡中夹杂着怒意的声音后,林觉转头一看,恰好跟不知何时站在那里的茉莉的目光对在了一起。
或许是因为昨晚醉酒事件还有今天约会事件的关系,茉莉今天对他还是比较友善的。
但就在这一刻,这位可爱女仆看向林觉的目光......就像是在看着一件不可回收垃圾似的。
第六十章 身为废物的自觉
冰冷......冰冷的目光扫向了林觉。
而他只能像是一个做错了事的小学生一样坐在沙发上瑟瑟发抖。
从五分钟前开始,茉莉就一直用那种看垃圾一样的冰冷目光注视着他,那感觉简直让人无颜面对......当然某些特殊爱好者可能会挺兴奋的。
但林觉当然不是被人用鄙视的目光看着就会兴奋的怪人,他只是为了方才的事而感到羞愧而已。
看到林觉以一副抬不起头的颓废模样坐在沙发上,尴尬地玩弄着自己的手指,茉莉微微叹了口气,冷冷地问道:“解释一下吧,为什么要做这种事?”
刚刚林觉做的事,在茉莉看来简直就是荒天下之大谬。
这男人居然拍了自己的照片发到粉丝群里,说是他老婆?
开玩笑,谁是你老婆啊?臭不要脸的,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被茉莉又瞪了一眼后,林觉才缓缓抬起头来,流着冷汗说道:“抱......抱歉,是我不对,这点我不做任何辩解。”
无论从任何角度而言,林觉之前的做法都是非常下流,非常卑鄙,非常无耻,非常不光彩的,所以他也没什么好辩解,不对就是不对。
但茉莉要的不是这个,她继续问道:“我问的,是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就为了面子?”
“那当然,有一个漂亮老婆自然很有面子,这不是理所当然的事吗?”
当林觉说到“漂亮老婆”这四个字的时候,茉莉嘴角微微扬起一个小小的弧度,但却立即又平复了下去,恢复成了之前那副紧紧眯着的状态。
可即便如此,茉莉还是叹气道:“你不应该是这么肤浅的人吧,就为了被别人称赞,被别人羡慕,就弄虚作假?欺骗你的读者?也欺骗我?”
“我......我......”
挣扎了几秒后,林觉苦笑道:“抱歉,我真的是这么肤浅的人,我真的很需要别人的称赞,也需要别人的羡慕,为此我不惜弄虚作假。”
“你!”眼见林觉居然厚颜无耻地承认了,茉莉顿时双眼圆瞪,用恨铁不成钢的语气说道:“那你就堂堂正正地找一个漂亮老婆,堂堂正正地让别人羡慕,不好吗?”
“如果可以的话当然我也想,但事实上我做不到。”
“......什么?为什么做不到?”
“茉莉,我今年二十六岁了,但别说老婆,就连一个女朋友都没有交往过,甚至跟女性说话的机会都没有多少,你觉得我可能找到一个漂亮老婆吗?”
既然都提起了这件事,林觉也不得不说出自己的实际情况,只是他的语气却似乎颇有几分破罐子破摔的感觉。
的确,正如茉莉所说,他是一个肤浅的人。
为了被人称赞,为了被人羡慕,可以弄虚作假,就为了满足一下那可怜的自尊心。
可是......林觉真的需要这么做,他需要通过一些弄虚作假的手段来满足一下自己可怜的自尊心,否则他可能会在哪天忽然心态炸裂。
毕竟从任何角度而言,林觉都属于现实世界的失败者,这是无可狡辩的事实。
二十六,林觉今年已经二十六岁了,已经是马上就要接近三十岁大关的岁数,可他始终还是单身狗,而且还是连女朋友都没谈过的单身帝王。
对面经常过来送番薯的李阿姨,她的儿子李小宝从十六岁开始交女朋友,二十二岁都当爹了,可林觉却连女孩子的手都没有牵过。
就因为这事,林觉总能感受到李阿姨看着自己时那副得意洋洋的神情,尤其是她在说要介绍女朋友给自己时,那种感觉就更加明显。
“在我上初中的时候,同班同学交上了女朋友,我对此不屑一顾,觉得那女的一点都不漂亮,我以后肯定有更好的。”
“在我上高中的时候,死党好友交上了女朋友,我对此不屑一顾,觉得那女的距离我喜欢的标准差得远了,属于我的完美恋人迟早会出现。”
“在我上大学的时候,同宿舍友交上了女朋友,我对此不屑一顾,觉得你们随便玩,反正我的真命天女应该就在路上。”
“在我出来工作的时候,之前的朋友、同学们结婚的结婚,生子的生子......各种请帖都已经收到爆炸了,我却还是一个人。”
林觉坐在沙发上一边说着,一边叹道:“后来,我在大城市实在混不下去,就干脆辞职回来这里写起了小说,现在我的收入很低,人际交往也几乎没有......所以除了拼命码字和弄虚作假找一点尊严之外,我还可以做什么?我还能做什么?哼哼。”
说到最后,林觉自己都忍不住笑了,笑声里有种寂寥的感觉。
这番心里话他还是第一次对人说出口,之前一直都没人敢说,也没人可说。
毕竟在茉莉等人的世界里,林觉是创世神。
但在林觉自己的世界里,他不过就是个社会底层的废物罢了,这种事情他知道的一清二楚。
正因为清楚地知道自己是个废物,所以才需要伪装。
所以才需要在书友群里将自己包装成一个有着漂亮老婆、可爱女儿的人生赢家,以寻找一些慰藉。
每次看到群友们在赞叹着“金毛的老婆真漂亮”、“金毛真是人生赢家”的时候,林觉就会感觉非常满足,仿佛自己真的是人生赢家似的。
而现在既然已经被茉莉看到了自己最丢人的一面,那也不怕干脆把更丢人的一面也展现出来......反正这种事都无所谓了,蚊子多了不痒,丢脸多了不怕。
然而,当林觉破罐子破摔地说完后,客厅里一阵沉默。
他低头坐在沙发上,看不到茉莉的表情。
但这位女仆会是怎样的表情,林觉大概也能猜得到。
一想到茉莉会用看垃圾一样的失望目光看着自己,林觉就更加不敢面对她的眼睛。
只不过,就在几秒后,茉莉却冷冷地说道:“站起来,抬头看着我。”
“抱歉......站起来的话,我抬头就看不见你了,你身高不够。”
“都这时候了还要贫嘴是吧!”
茉莉闻言多少有种哭笑不得的感觉,于是她立即伸手抓住林觉的衣领,把他从沙发上拉起,拉到了自己面前。
在那瞬间,两人的脸几乎靠在一起,林觉可以清晰地看见茉莉那细密的睫毛,感受到她那精致鼻梁里呼出的气息。
“茉......茉莉?你这是......”
“我不允许。”
“什么?”
“身为创造了我们的创世神,我不允许你是一个如此肤浅的人,否则岂不是显得我们这群被你创造出来的人也很肤浅?”
“这......这有什么关系吗?”
“我说有就有。”茉莉挑了挑眉,用强势却冷淡的语气说道:“所以为了让你变得更像样一点,接下来我会对你进行特训。”
“特......特训?特训什么?”
“当然是如何跟女性相处的特训,我会好好训练你,直到你能找到女朋友,成为人生赢家为止......好好期待吧,亲爱的创世神大人。”
说到最后那个“亲爱的创世神大人”的时候,茉莉的眼神中透出一阵锐利的光芒。
那锐利的目光,让林觉感觉不寒而栗......可他却什么话都说不出口,甚至就连拒绝的底气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