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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金毛贝     我笔下的女主角们活了txt下载     我笔下的女主角们活了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六十一章 夏洛克男爵

    茉莉会说出这种话来,倒是让林觉万万没有想到。

    他本来还以为茉莉这边会用看垃圾一样的目光看着自己,然后再气鼓鼓地转头走人,以后都不再过来了呢。

    谁知这位小女仆居然说要帮林觉......帮林觉特训?还说要帮他特训到有女朋友为止?

    听到这里,林觉一时间竟是有些糊涂,不禁疑惑地问道:“你要帮我特训?怎么特训?”

    “当然是改掉你一些不好的习惯,让你变得更有男子气概和男人魅力。”

    茉莉一边说着,一边上下打量了一番林觉,摇头道:“其实你的条件也不算太差,鼻子是鼻子,眼睛是眼睛的,也算是人模人样。”

    “......你这真的是在夸我吗?”

    “但是,你之前居然一直都没有交往过女性,这说明你缺乏一种很重要的东西,那就是自信。”

    “自......自信?”

    “对,女性一般都希望拥有一个自信、可靠的伴侣,而不是瞻前顾后,畏畏缩缩,自己都觉得自己不行的男人。”

    顿时,茉莉瞪了林觉一眼,似乎在表示“我说的那个男人就是你,你不行”。

    林觉的确没什么自信,这点茉莉说得是对的,当然行不行就是另一码事了。

    可他还是苦笑道:“可是你看我这情况,即没什么收入,工作也处于底层,我这能有什么自信啊?”

    “那是另一回事,有魅力的男人哪怕裤兜里没有一个子儿,也能让女性心甘情愿的给他掏钱。”

    “这......这不就是吃软饭吗?”

    “错,这不是吃软饭,而是魅力的体现。”

    茉莉一边说着,一边用恨铁不成钢的语气说道:“试想一下,如果你只能用金钱让女性喜欢你,那么她到底是喜欢你,还是喜欢你的钱?”

    “大概是喜欢我......的钱。”

    “对了,所以如果你在没有钱的情况下,依然能让你喜欢的女性也喜欢你,这才叫真正的魅力,这才叫真正的男人,懂吗?”

    嘶,这么说好像有点道理?我居然有点信了?

    被茉莉的话多少说服了一点儿后,林觉不禁疑惑的问道:“等等,你怎么懂这么多乱七八糟的,我不记得有设定你是个情感大师啊。”

    “是啊,但是你有设定我很喜欢看一些乱七八糟的书籍,尤其是恋爱方面的书籍,也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

    提起这点,茉莉不禁冷哼了一声,尖尖的下巴高高抬起,一副“都是你害的”的可爱表情。

    的确,茉莉不提的话,林觉自己都忘了这点。

    他的确设定过这魔偶女仆的枕头下面藏了很多恋爱小说,而且还有很多18X的小说。

    不过即便如此,照理来说林觉还是应该对茉莉的这种奇怪要求婉言谢绝的。

    但看到这小女仆那副“我这是为你好”的目光后,林觉却又不好意思拒绝了。

    毕竟自己的确是个社会废物,恋爱渣渣,茉莉肯帮他特训,帮他找回自信,帮他拥有男人的魅力,这完全是求之不得的好事,有什么好拒绝的?

    于是眼见林觉点了点头后,茉莉也微微一笑,然后笑道:“行了,总之咱们先去吃饭,一边吃一边商量接下来应该怎么实际进行特训吧。”

    茉莉不说这话,林觉还没反应过来如今自家客厅里头到处都飘荡着诱人的米香味儿。

    不知不觉间,时间已经来到了六七点钟,的确是到了应该吃晚餐的时候。

    而且今天晚上的晚餐全部都由茉莉一手包办,甚至就连最后的成品也比林觉想象的正常很多。

    闷得香香软软的米饭,鲜嫩多汁的盐焗鸡翅,清甜可口的玉米排骨汤,香味浓郁的酱烧茄子......

    虽然茉莉今天是第一次做中餐,但很显然她的学习能力和动手能力都极强,再加上平时在自己那边的世界也经常做菜的关系,竟是第一次便做得有模有样。

    当然,这些菜都是林觉不久前从家旁边的小菜市场买来的,再加上每道菜怎么做也都有详细的视频教材,不至于让她胡做乱做。

    但即便如此,茉莉的学习天赋也着实让人惊讶,吸收烹饪技巧的速度也太快了一点。

    好......好吃,好久没吃过别人亲手做的饭了。

    于是当林觉坐在自家餐桌上,吃着美少女女仆亲手做的菜时,他一时间几乎感动得快要流下泪来。

    自己做的菜再好吃,都跟别人做的不是一个味儿。

    尤其是美少女做的菜,那是自带一定程度的美味BUFF加持的。

    然而,就在林觉正吃得泪流满面时,坐在对面的茉莉则是一边将盐焗鸡翅的骨头拆出,一边将小块的鸡肉塞进嘴里,吃相相当优雅。

    确定自己做的菜味道没啥问题后,茉莉便继续开口说道:“明天早上记得到‘鸽血红别馆’这边来,我得给你一些教导,顺带把你收拾一下,再带你出去见一些女人。”

    “哈?出去见......见一些女人?”

    听到茉莉用“明天吃什么菜”的语气轻描淡写地说出了这番话的瞬间,林觉一下子感觉嘴里的鸡翅忽然不香了。

    “对,去见一些女人,你明天会见到很多女人,然后你要跟她们聊天,逗她们开心,让她们觉得你是个可以托付的绅士,明白吗?”

    “等等,我去哪儿见这么多女人?我只不过是......”

    “夏洛克男爵。”

    “什么?”

    “您是夏洛克男爵,是卡露拉夫人的丈夫,也是‘无冬镇’里头最有名气和权势的两大贵族之一,这点请您不要忘记。”

    茉莉一边说着,一边悄悄改了称呼,用到了“您”来称呼林觉。

    毕竟在《诡秘王座》的世界里,林觉还真就是这个身份......他现在已经删除了书里的男主角,自己顶替了男主角的位置,自然就继承了男主角的一切。

    只不过听到这里,林觉还是有些哭笑不得地说道:“可你说的那些只是我在书中世界的身份,又不是现实世界的。”

    “对你而言是书中世界,但对我而言就是现实世界,何况这两个世界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吗?你为什么不彻底接受自己的新身份呢?”

    “彻......彻底接受?”

    “对,你不应该单单是扮演书里的男主角,而是要让自己彻底成为书里的男主角,然后将你在书中世界得到的自信、阅历和气势带回现实世界来,这样的话无论现实世界遇到什么事,今后都不会再难得到你,你才能在这里也得到成功。”

    顿时,茉莉微微一笑,对着自己的男主人夏洛克男爵点了点头。

第六十二章 林觉的决心

    说起来,林觉虽然表面总是说着“书中世界”和“现实世界”没什么区别,但实际上他的心里还是把两个世界分的很清楚。

    无论自己在书里如何叱咤风云都好,回到了现实,他就是一个凡人,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扑街作家,仅此而已。

    可如今茉莉却希望他能抛弃这种无聊的人间清醒,让林觉彻底与书中世界的“林觉”融合,彻底成为一个能够配得上男主角这个身份的真正男人。

    呼......彻底成为书里的男主角,成为一个我那种很有魅力的真男人吗。

    当两人吃完晚饭,当茉莉把东西收拾好然后从抽屉那边离开后。

    林觉独自一人躺在沙发上,伸手摸着金毛的脑袋发起了呆。

    他知道,茉莉说的话是为自己好,而且也的确是有道理的。

    但怎么说呢,林觉其实多少对书中世界带有一丝轻微的恐惧和忌惮,不想太过深入其中。

    毕竟说到底,那个世界是忽然出现的,是林觉在码字的时候莫名其妙连接上的。

    某样东西如果可以忽然出现,那么就代表着......或许某天也会忽然消失。

    现在的林觉一直尽量在克制着自己,不让自己过度沉迷在那几个世界里。

    所以哪怕抽屉在明天清晨变回了原样,他也可以坦然面对。

    但假如林觉过于沉迷在那几个书中世界里头的话,当那个抽屉忽然一下子消失不见,幻想再度沦为幻想的时候,他又会怎样呢?

    身为一名二十六岁的成年人,林觉曾经在社会上摸爬滚打,见识过很多人和事。

    因此他清楚地知道,对于人类而言最大的打击并不是没有得到过,而是得到过之后再永远的失去。

    一个乞丐哪怕再穷,只要他一直都很穷,就可以坦然面对自己的贫穷。

    但如果是一个平时挥金如土的富人某天沦为了乞丐,他大概率会当场疯掉。

    所以林觉潜意识里在害怕......害怕哪天宫明月、卡露拉、茉莉、鹤清羽等人会永久的消失在抽屉的另一端,只是存在于那简简单单的几行文字里。

    他也害怕,害怕自己在那几个书中世界得到的力量、权势、地位,会随着抽屉的永久关闭而瞬间消失,某天从一个叱咤风云的男主角又变回了一个扑街作者。

    正因为害怕,所以他希望能刻意保持两个世界的身份差异,不让自己过度融合进书中世界的男主角身份里头。

    可是茉莉说的也没错,现在的他反正是个社会底层废物,一个扑街作者,其实没什么东西好失去的。

    既然这样的话,为什么不拼上一手,彻底融合几本书里男主角的身份,让自己在现实世界也拥有那种程度的自信和胆识呢?

    当天晚上,林觉整整想了一晚。

    他摸着金毛贝贝的脑袋,翻来覆去,前后左右地想着。

    要赌一手,还是不赌一手?

    是继续这样把现实世界和书中世界当做两个世界,让两个世界泾渭分明?

    亦或者是干脆一点混淆现实与虚幻的界线,让自己无节制地沉浸其中?

    思考了很久后,林觉从柜子里拿出两颗牛肉粒,一手一个,放到了金毛狗子的面前。

    “贝贝,如果你觉得我应该全身心投入书中世界,就吃左边的牛肉粒,如果你觉得我应该......”

    “汪汪!”

    还没等他把话说完,金毛就已经毫不犹豫地将左边的牛肉粒吃了下去,然后再继续把右边的也吃了,选择了成年人的“我全都要”。

    ......

    你倒是挺果断的,要是我也有你这么果断就好了。

    如果是在平时的话,林觉肯定得揍金毛一顿。

    但今天他却只是拍了拍贝贝的头,让这家伙回自己的垫子上睡觉。

    没过多久,随着太阳缓缓升起,在客厅坐了一夜的林觉站起身来伸了个懒腰,洗漱完毕后便带着金毛在外头溜了一圈。

    在那之后,林觉回到房间打开柜子,换上了一套自己最好手头上的西装。

    看着那套安安静静在衣柜里挂了两年多的西装,林觉竟是有种恍如隔日的感觉。

    这套西装是他刚刚毕业出来工作的时候,为了见人时足够体面而专门定制的,虽然不算特别名贵,好歹也花了两三千块钱。

    说起来,这套西装伴随着他从小城市到大城市,一起经历了无数风浪......但在辞职后便被锁在了衣柜角落,再也没有拿出来过。

    而今天的林觉却是久违地穿上了这套帅气的西装,看了看镜子里格外帅气的自己,不禁满意地点了点头。

    很多人都说林觉特别适合穿西装,尤其是在大城市工作时某个说要包养他的富婆。

    只可惜那富婆已经六十多岁,而且长得像是海贼王里的BIGMOM,感觉一屁股就能压死人,所以林觉想到这里就有点犯恶心。

    但即便如此,林觉还是重新换上了这套久违的西装,决定了要迈出新的一步,做出新的挑战。

    反正我也是烂命一条,那就不如拼搏一手,多去书中世界逛逛算了。

    哪怕以后书中世界彻底消失,我只要曾经叱咤风云过,也不枉来这人间走上一遭。

    带着这样的信念,林觉便坚定地跳进了抽屉里头......然后轰得一声从卡露拉的衣柜内部摔了出来。

    还是那熟悉的衣柜,还是那熟悉的过程。

    只不过这一次林觉过来的时候却发现房间里头略显昏暗,窗外的阳光并不十分明媚,看样子就只有清晨五六点左右。

    好像每次过来的时间都不太一样,闹不清楚两边的时间到底是怎么计算的。

    这时,被两个世界的时间关系弄得有些迷糊的林觉站起了身来。

    但就在他起身的瞬间,鼻子却忽然闻到了一股奇异的香味。

    那种香味应该怎么形容呢,像是某种玫瑰花香,又像是某种酒香。

    可却比花香、酒香带着更强的吸引力,让人恨不得抱着那香味的来源好好吸个痛快。

    咕嘟,并且就在闻到这香味的瞬间,林觉竟然不由得吞了一口唾沫,身躯不由得变得有些燥热起来。

    搞......搞什么?为什么闻到这香味就会让我兴奋啊?

    等等,难道说!

    就在林觉忽然反应过来似乎房间里是什么情况的下一刻,从那放下了床幔的华贵四柱大床上,便缓缓爬起了一个诱人的身影。

    略显昏暗的房间当中,那对二代血族特有的金色瞳孔微微张开,然后透过床幔看到了那个正穿着隆重的西装,忽然闯入自己卧室的无礼男人。

第六十三章 血族女王被勾起了食欲

    毫无疑问,林觉的抽屉连接着的是卡露拉卧室里的衣柜。

    所以床上躺着的女人自然就是那位《诡秘王座》的第一女主角,血族女王卡露拉。

    如今的卡露拉显然还没有完全睡醒,不过因为书柜那边传来了开门撞击的声响,所以这位女王大人便支起身子看向了那边。

    一般来说,女士在休息的时候忽然被人闯入闺房,那几乎都是会当场又羞又怒的,哪怕是拿东西把林觉砸出去也不奇怪。

    但卡露拉可不是一般女人,于是她在看清了那人的容貌后竟然只是微微一笑,笑道:“林觉?是你啊......别在那里呆呆站着,过来坐吧。”

    “啊?坐?坐......坐哪儿?”

    眼见自己在人家睡觉的时候忽然闯入,林觉一时间也有些尴尬,但接下来发生的事就更加尴尬了。

    卡露拉此时居然随手一拉床幔的伸缩拉环,将笼罩住床铺的那层薄纱升了上去。

    然后她拍了拍自己那张大床的床铺边缘,笑着邀请道:“坐这里就好,快点过来吧,别客气。”

    坐......坐卡露拉的床上?

    如果是在正常情况下的话,坐在床上就坐在床上。

    可问题是,现在床上还躺着一位美艳绝伦的血族女王啊!

    因为床幔被升了上去的关系,林觉此时能够透过房间里头昏暗的光线清晰地看到卡露拉的模样。

    首先,无论是怎样的人,在睡觉的时候肯定都不会穿着棉袄棉裤睡觉,此乃世界真理。

    于是,卡露拉此时其实只穿了一身酒红色的低领丝绸睡裙,那姿态着实相当诱人。

    睡裙的低领口露出了她那精致白皙的锁骨和大片肌肤,并且因为这位女王大人睡觉时会滚来滚去的关系,她睡袍的衣角显然有些滑落,以至于半截圆润的香肩也露在外头。

    不止如此,她那一头大波浪卷的金色长发随意披散在白皙的香肩和后背上,犹如猫儿般狭长的金色瞳孔微微眯着,脸上的神情也带着半梦半醒时的慵懒感。

    本来卡露拉这女人就被林觉设定成拥有绝世美貌并且媚骨天生,属于极品尤物的类型。

    再加上她现在穿着这种露出度极高的睡裙,大片大片白皙的肌肤暴露在外,还慵懒地支起纤细的腰身靠在床头,嘴角带着神秘的笑意,那场面真的是让人看一眼就会口干舌燥。

    ......完蛋,我不行了,这女人有毒。

    因为这场面太过诱人,以至于林觉本来想拒绝她那危险的提议,可双腿却不受控制般朝着床铺那边走了过去,一屁股坐在了能感受到阵阵暖意的床边。

    当林觉坐在卡露拉的床上时,那股撩人的香味就更加明显了。

    要知道,这可不是香水或者什么别的东西的味道,就是卡露拉身上自带的体香。

    我的妈呀,这到底是在干嘛?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林觉做梦也没想过,自己居然一大早过来会遇到这样的情况。

    他本来穿好了全套西装,打算用最好的状态来接受茉莉的特训,打算如那位女仆所说练习一下如何跟女人相处,如何发挥自己的男人魅力。

    谁知这次穿越过来还没遇到茉莉呢,特许就已经开始了......而且还是地狱难度的特训。

    就在林觉像个小学生那样坐在这张又大又软的床上,背对着卡露拉不敢看她时,这个坏女人却竟是从床头那边爬了过来!

    她在床上爬行的姿势像是一只金丝猫,修长的双腿踢开被单后只能见到一片耀眼的白,仿佛这位女王大人的皮肤压根没有血色似的。

    感受到卡露拉靠近的动静后,林觉连忙试图站起身来逃离床铺,可一对纤白有力的手掌却提前按住了他的肩膀。

    “来都来了,那就坐着呗,走什么走?”

    女人那娇媚的声音在林觉的耳边回荡着,显然是那个坏女人已经来到了他的身后。

    两人此时的距离是如此之近,卡露拉就这么伸手扶着林觉的肩膀,以一种身躯前倾的爬跪姿态靠在他身后,脑袋直接搭在他的身上。

    咕嘟!感受着后面那诱人的温软触感,林觉再度吞了一口唾沫,苦笑道:“卡露拉,我知道来的不是时候,你也不用这样耍我玩吧?”

    在林觉看来,自己应该是因为打扰了卡露拉的休息,所以后者特意这么恶整自己。

    谁知卡露拉却在他耳边娇笑道:“不,你来得正是时候......而且还打扮得这么帅气,这点可以给你打满分哦,我,很,喜,欢。”

    如今卡露拉所在的这个世界还处于维多利亚时期,男士所穿的服装大多都是那种燕尾服或者绅士礼服,因此林觉这套现代化的喜欢显得尤为别致。

    并且正如之前所说,林觉本身其实长得就挺帅气,身材也很高挑挺拔。

    这样的身材和容貌换上一套正式的西装后,一下子就有了一股子成熟男士的魅力......所以才会引起富婆BIGMOM的注意。

    从某种角度而言,卡露拉也是富婆,于是她对林觉这身打扮非常满意,以至于竟然一大早就被勾起了食欲。

    在卡露拉的眼中,现在的林觉就像是一个把自己用精致的包装缎带打包好,然后送到她床上来的大礼,这要是不嘬上几口的话岂不是暴殄天物。

    想到这里,卡露拉便把脑袋扭到了林觉的侧脖颈处。

    那翘挺的鼻梁像是闻着食物的香气那样稍微用力吸着,并且露出了陶醉的神情。

    感受到卡露拉正在自己的侧脖颈处闻來闻去,林觉先是一愣,然后惊讶地问道:“等等,你不会是......不会是想吸我的血吧?”

    的确,卡露拉身为血族,吸血本来没什么奇怪的。

    倒不如说,她之前拿着泡面和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东西狂吃才显得奇怪。

    但林觉清晰地记得自己把她设定成了“只喜欢吸食纯洁处女的血液”的情况,也就是说卡露拉对男人的血液应该毫无兴趣才对。

    谁知,卡露拉却在他身后娇笑道:“的确,本来我从来不吸男人的血,但不知为什么看到你穿得这么帅气,就忽然有了食欲......别怪我哦,是你自己送上门来的。”

    话音未落,她便伸出粉嫩的小舌头在林觉脖子侧边舔了舔。

    那种湿湿滑滑,温温热热,舌面上还略微带着一点儿粗糙的奇异触感,是林觉从来都没有体验过的感受。

    可正当他短暂地沉浸在这种暧昧至极的触感当中时,林觉却忽然感觉眼皮子越来越沉,仿佛浑身失去了力气,眼瞅着下一秒就要遁入梦境。

    “卡......卡露拉......你对我......”

    还没等林觉把“你对我做了什么”问出口,他便昏昏沉沉地朝后倒去,倒入了一个温软且充满弹性的怀里。

第六十四章 气急败坏的进食活动

    身为第二代的血族,卡露拉天生便能够使用许多常人无法想象的神秘术法。

    这些术法即便是人类的贤者都无法使用,属于血族独一份的存在。

    在拥有这种特殊术法的情况下,卡露拉要让林觉昏睡过去,那简直是再简单不过的事了。

    毕竟林觉给自描写出的书中世界设定是“伤害减免百分之百”,本来就不包括对控制系能力的抗性。

    换而言之,哪怕他现在刀枪不入,水火不侵,可卡露拉的催眠术法还是照样能生效。

    呼......呼......呼。

    于是就在一秒过后,林觉便倒在了卡露拉怀里,发出了轻微的呼吸声。

    嘶溜。而卡露拉则是笑着舔了舔玫瑰花般娇艳的嘴唇,然后将林觉的身子抱到了床上让他躺好。

    做好了进餐的准备后,卡露拉看着床上躺着的这位“创世神”,眼神中不禁露出了贪婪的目光。

    自她出生以来曾经吸过无数次鲜血,可卡露拉却始终只是尝过纯洁少女鲜血的味道,对于非纯洁少女或者臭男人则毫无食欲可言。

    但不知道是因为现在的林觉太合她的胃口,还是那创世神的身份让卡露拉感觉格外刺激,所以她竟是忍不住想对这个男人下嘴了。

    嘿嘿,第一次对男人做这种事,还真是有点小兴奋呢。

    想到这里,卡露拉整个人趴在林觉身上,在他的左侧脖颈处再轻轻舔舐了几口,就像是在帮早餐着做体面的麻醉似的。

    看到那片区域已经湿哒哒的做好了准备,卡露拉便微微一笑,伸出了自己的两颗尖牙,朝着颈总动脉的位置咬去。

    颈总动脉是头颈部的主要动脉干,一口下去保证能够畅饮鲜血,这也是吸血鬼们最喜欢咬的地方......当然如果胖得找不到脖子的话,咬其他地方其实也还凑合。

    对于拥有丰富吸血经验的卡露拉而言,她知道自己这一口下去后,两颗尖牙就会深深扎入人体,然后通过类似真空泵结构的尖牙来将血液抽出。

    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卡露拉能咬得进去才行。

    事实上,就在她那对可爱的尖牙咬向林觉的脖子时,那本来柔软的脖颈却仿佛变成了坚韧无比的橡胶结构,竟是把那对尖牙弹了出来。

    .......哎?

    发现自己的牙齿居然咬不进林觉的皮肉,卡露拉明显愣住了。

    不对啊?为什么会咬不进去?难道是我太小心翼翼,没敢用力咬吗?

    顿时,卡露拉皱了皱眉,然后稍微用了点力继续朝着林觉的脖颈啃了过去。

    照理来说,人的皮肤是非常脆弱的。

    别说是血族的尖牙利齿,哪怕是普通人一口下去也能把皮肉给咬出血来。

    但就在卡露拉第二次咬向林觉时,情况却依然没有任何变化。

    她的牙齿像是咬在了一块橡胶上,林觉脖子处的皮肤和肌肉虽然产生了明显的挤压变形,可是却依然没有出现一丝缺口。

    .......

    这是个什么玩意?橡胶人吗?

    眼见连续啃了好几口都完全没有任何血液流出,卡露拉也显然有些气恼。

    开玩笑,卡露拉可是堂堂二代血族,“鲜血王座”储君,这个世界的女主角,她哪儿受过这样的气?

    啊呜!啊呜!啊呜啊呜啊呜啊呜!

    于是在气急败坏之下,她干脆抱着林觉的脑袋便啃了起来,用两颗尖锐的牙齿不断地从这男人的脖颈一路咬到脑门,想尝试一下哪儿比较好吸血。

    但结果却完全一模一样,无论卡露拉咬得是什么位置,林觉始终都像个完全不受力的橡胶人那般一点皮肤都没有损伤,更别提血了,半滴都没有。

    不过这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毕竟林觉的“减免百分百伤害”虽然的确防不住催眠术,但防止物理攻击那肯定是没话讲的。

    别说是卡露拉用那两颗可爱的小尖牙在他身上啃,哪怕是全世界最强大的神明用能够贯穿一切的神剑也没法在林觉身上开洞。

    这就不是厉害或者不厉害的事,毕竟无论能对林觉造成多大的伤害,在“百分百减免”的词条下都会统统归零。

    一点伤害也归零,一百兆点也归零,您随便尽管动手,我破一层皮算我输。

    所以在这种特殊规则性设定的加持之下,卡露拉哪怕是把自己的尖牙咬到崩裂,也不可能从林觉身上嘬出一口血来。

    “啊啊啊!气死老娘了!这家伙是怎么回事!”

    尝试了不知道多少次,把林觉的脑袋都啃得湿哒哒得沾满了唾液后,卡露拉这下子终于抓狂了。

    她气得把林觉从床上抓起来又摔又拍,又锤又打,像是在给一块根本咬不动的死硬牛肉松骨松筋似的。

    但反正无论卡露拉怎么折腾,林觉还就是从物理意义上无敌的存在,别说吸血,那真是毛都吃不到一根。

    所以折腾了大半小时候后,卡露拉也累了。

    不是人累了,是心累了。

    哎,本王就只是想吃口热乎的饭,怎么就这么难呢?

    伴随着噗通一声闷响,卡露拉气喘吁吁地倒在了床上,眼神里已然没有了光。

    她那件睡袍早就散乱得不成样子,以至于从衣服开口处露出了大片春色。

    本来只是略微有些散乱的金发也早已乱糟糟地不成样子,感觉像是经过了一番激烈的战斗。

    至于一旁被丢在床上的林觉就更惨了......那套本来整齐的西装已经被完全撕烂,只剩下一些残破的碎片还顽固地挂在他身上。

    累了累了,睡觉吧,讨厌鬼。

    本来卡露拉就没完全睡醒,是被林觉的忽然闯入吵醒的。

    现在还折腾了半天又一口血都没喝上,导致卡露拉一下子感觉身心疲惫,便毫不在意地倒在床上直接睡了过去。

    就这样,血族亲王的房间里头再度恢复了平静。

    只不过之前平静时是一个人在床上睡觉,再度恢复后就变成了两个人在床上睡觉。

    轻微的呼吸声此起彼伏,林觉跟卡露拉就这么一直在大床上呼呼大睡,直到某人从外头打开了房门,并且露出见了鬼一养的表情为止。

    这个露出见了鬼一样表情的人,自然就是准备过来请卡露拉大人起床更衣洗漱,顺带想去看看林觉那家伙有没有起床的茉莉。

    当然,茉莉在进这间熟悉的卧室之前,是打死也想不到自己推门进来后居然能看到如此壮烈的场面......

第六十五章 小坏蛋,姐姐服了

    对于茉莉而言,她其实跟林觉一样也处于比较纠结的状态,以至于昨天晚上也没怎么睡好。

    话说,昨天我说得好像有点过火,会不会伤了他的自尊心呢?

    但是对那种已经有些自暴自弃的人而言,重病下猛药才是合适的做法吧。

    不过如果他今天肯过来配合我进行特训的话,那就说明应该没什么问题。

    当一大清早茉莉从自己床上醒来,并且开始洗漱着装的时候,她的脑子里都还一直在想着这些事。

    对于林觉这个男人,茉莉的态度其实多少有些奇怪......连她自己都感觉有些奇怪。

    应该怎么说呢,就是那种“不能放着他这样不管”的感觉吧?

    茉莉希望林觉能够振作起来,能够堂堂正正像个男人,为此不惜付出自己的时间和精力。

    坦白说,这种事本来不应该归她操心,但茉莉却还是忍不住会这样去想。

    毕竟让主人更进一步,扶持、帮助不成熟的主人成长,也是一个优秀女仆应尽的义务。

    真是的......明明说好只是服侍他一天,怎么搞得好像我真的变成了他的女仆一样,是我太尽忠职守了吗?

    着装整齐并且朝着卡露拉大人的房间走去时,茉莉不禁微微叹了口气。

    来到卡露拉的卧室门口后,茉莉轻轻地敲了敲门,随口问道:“卡露拉大人,您起来了吗?”

    按照茉莉的经验来看,通常自己这番话问了也是白问。

    因为卡露拉基本上不会在自己过来叫她之前起床,而是能赖多久赖多久......跟个没长大的小屁孩一样。

    于是眼见没人回应,茉莉便毫不犹豫地推开房门走了进去,来到了那略微昏暗的房间之中。

    紧接着,茉莉的眼睛不由得瞪大了,而且是瞪得老大。

    那感觉,就仿佛看到了什么难以置信的事情似的......事实上也的确如此。

    熟悉的房间里头,飘着一股奇怪的味道。

    卡露拉那张大床上头罩着的床幔已经升了上去,床上此时却是一片狼藉。

    碎裂的布片犹如雪花般散落在四周,一个男人躺在柔软的床铺角落熟睡着,身上穿着一堆已经很难被称为衣服的东西,仿佛经历过一场战争。

    而就在那个男人的身边,一位穿着华贵酒红色睡裙的美艳女子正将修长的双腿架在男人身上,以一种头下脚上的奇怪姿势躺着,身上的衣服也是乱得不行。

    ......

    我这是在做梦吗?看到这妹的一幕时,茉莉先是伸手擦了擦眼睛,然后晃了晃娇小的脑袋,再缓缓朝床边走去。

    来到床边,她甚至能看到床上那一男一女脸上的表情。

    女的自然是卡露拉,男的居然是......林觉?

    仔细看去,卡露拉的脸上带着一些不太愉快的表情,秀眉微蹙,嘴角微微撇着,像是遇到了什么不好的对待。

    而林觉则是在一旁呼呼大睡,脸上的表情非常柔和,能够感受到那股满足感。

    这......这......这!难道说!

    看到两人这截然不同的表情时,茉莉一瞬间便已经在脑海中构建出了之前曾经发生的经过。

    注,以下均为茉莉的幻想:

    清晨时分,大地还在缓缓沉睡,一个身影则是已经鬼鬼祟祟地从大衣柜里头溜了出来。

    他看了看床上的女人,眼神中露出了贪婪的神情,像是在看着一个打包好了放在床上的大型礼物似的。

    嘿嘿嘿,既然茉莉说让我当个男人,当书里真正的男主角,那么我这个男主角跟女主角发生一点事,也是很正常的吧?

    伴随着一阵邪恶的笑声,男人爬上了床,钻进了被子,然后......然后就是“以下省略一万字”。

    “啊啊啊啊啊啊!”

    想到这里,茉莉忍不住站在床边捂住脸颊尖叫了起来,活生生一幅《呐喊》的名画姿势。

    而这如此尖锐的呐喊,也将正睡得昏昏沉沉的林觉给吼了起来。

    怎......怎么回事?有人在隔壁放鬼片?怎么听到奇怪的尖叫声了?

    然而,随着林觉迷迷糊糊地爬起身子,迎接他的却是一对愤怒的双瞳。

    “茉......茉莉?你怎么来了?”

    或许是因为被卡露拉催眠的关系,林觉现在的脑子显然有点不太清醒,还以为是在自己房间休息,于是便抬起头来好奇问道。

    “我怎么来了?我还想问你呢!你到底对卡露拉大人做了什么!”

    “我?我对卡露拉做了什么?我......”

    林觉本来想说我什么都没做啊?可他话还没说完,便忽然感觉到自己胸前压着什么东西。

    他转头一看,才发现那是两只白皙修长滑腻的大长腿。

    那对骨感干净,毫无瑕疵,指甲上还涂抹着玫红色指甲油的玉足正放在林觉胸前,感觉像是把林觉的身体当成了一个脚垫子似的。

    顺着这对诱人的玉足往上看去,可以清晰地看到卡露拉那琳珑有致的身躯,并且这身躯还因为睡裙歪七八扭的关系,有一大半暴露在了空气当中。

    整理一下情况。

    我,林觉,跟卡露拉睡在一张床上。

    她的衣服很乱,我的衣服也很乱。

    根据以上线索进行深层推理可知......可知个屁啊!我什么也没干好吧!

    看到正拿自己当脚垫子,躺在床上呼呼大睡的卡露拉后,林觉的记忆也终于恢复了过来。

    于是他连忙把那对玉足挪开,爬起身来对双目喷火的茉莉说道:“等等!真不是你想象的那样!是卡露拉想吸我的血!是她把我弄睡了之后拉到床上来的!”

    “你说什么?卡露拉大人?想吸你的血?”

    “对!我真的什么都没干,穿越过来就被弄晕了,你要相信......”

    “胡说八道!卡露拉大人只吸纯洁少女的血!臭男人的脏血给她都不要!”

    眼见林觉居然还敢狡辩,拿这种粗糙的借口来骗人,茉莉眼中的怒火显然更甚了。

    卡露拉只吸食纯洁少女的血,服侍她多年的茉莉自然非常清楚这点,这怎么可能被林觉“骗到”?

    发现茉莉完全不信,林觉急忙继续解释道:“是真的!她真的想要吸我的血!我可以发誓!”

    “发誓就有用的话,世界上就没有谎言了。”

    “那就把她叫醒!让卡露拉来跟我对峙!”

    明白根本没有办法用语言解释清楚这情况后,林觉便从旁边拉起卡露拉疯狂地摇晃起来,试图将她摇醒。

    这么摇了几秒,卡露拉也终于缓缓睁开了金色的双眼......然后苦笑着伸手在林觉脸上捏了一把。

    “小坏蛋......算你厉害,姐姐服了还不行吗?”

    ......啥?

    本来卡露拉的意思是“算你厉害,我吸不到你的血,我服了”。

    但这番话在这种暧昧的情况下这么一说,却似乎让林觉更加跳进黄河都洗不干净。

    房间里回荡着茉莉的尖叫和林觉的怒吼,而身为始作俑者的卡露拉则是优雅地伸了个懒腰,仿佛什么事都没发生似的。

第六十六章 狩猎聚会上的被害者

    房间里头的这场闹剧一直持续了足足半小时,当林觉在茉莉的服侍下进行洗漱时,他的脸上都还带着臭臭的表情......毕竟谁被冤枉都会感觉十分不爽。

    “都跟你道歉道了这么多次了,别生气了好吗?”

    眼见镜子里的林觉还是一副臭脸,在他后头帮忙梳头的茉莉也露出了抱歉的笑容,然后在他脑袋上轻轻地摸了摸。

    此时的林觉穿着一套干净的棉毛睡袍,显然刚刚在浴室里头冲了个澡,目的是为了把卡露拉留在他身上的口水味全部冲掉。

    洗完澡后,茉莉拿着衣服过来准备给他更换,顺带帮他梳头、剃胡子等等。

    只不过林觉却始终撇着个嘴,显然还在介意方才被冤枉的事情。

    可不是吗,站在林觉的角度来看,刚才的事真的太过分了。

    明明是卡露拉,明明什么都是她做的。

    吸血也好,催眠也好,撕烂衣服也好,丢在床上睡觉也好,全都是卡露拉的锅。

    可那家伙就这么呼噜一躺,醒来后就全变成林觉的不是了。

    受害者变成了加害者,这还有天理吗?还有王法吗?

    虽然后来卡露拉还是将整件事对茉莉解释清楚,但林觉还是感觉人格受到了巨大的冒犯。

    尤其那女人把脚丫子放在自己胸前睡觉这事,给他留下了浓浓的心里阴影,真要这么做的话就不能好好的穿个丝袜再做吗。

    当然,即便如此,林觉也不是那么小气的人。

    他哪怕是摆着臭脸,也依然坐在那里让茉莉捯饬,让茉莉把自己弄得更像是这个世界的男主角,夏洛克男爵。

    说起来,男爵虽然在“贤佑之国”里头也属于贵族的一部分,但实际上却没什么权力,只是贵族爵位里头最末的一等,相当于贵族之中的吊车尾。

    但即便是贵族里头的吊车尾,在这国家最边境的“无冬镇”里头,林觉这个男爵的头衔也还是很唬人的,属于整个镇子里的两大贵族之一。

    另一位镇子里头拥有爵位的贵族名叫施仁老爷,头衔也同样是男爵。

    由此可见这小地方到底有多么不起眼,两个男爵就算大官。

    而在茉莉看来,男爵就该有男爵的容姿气度。

    所以林觉首先要做的就是改变外表,要从外表让他看起来更有男人味,更加成熟。

    因此沐浴过后,她拿起剃刀将林觉的胡子全部剃掉。

    再将其头发打理成了稍微带点蓬松感的淡卷发,这样看起来发量会更多一点。

    处理完了头发,茉莉还在林觉身上喷了一些时下流行的男士香水,这种香水有着清新的柠檬香气,配合林觉的年龄会非常合适。

    最后,一套长裤、马甲和男士狩猎服被茉莉套到了林觉身上......这让他看起来完全变了一个人。

    虽然对茉莉帮自己穿衣服这种事情有些那啥,但看小女仆都没有任何反应,林觉也只好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实际上他已经尴尬到爆炸了。

    尤其是在穿裤子的时候,茉莉的脸距离林觉的腰就只有一拳之隔,这万一要是忽然来个亮剑吹号,岂不是这辈子都不用见人。

    “很好。”但茉莉却显然没察觉到林觉的窘况,而是退后两步上下打量着他,比个大拇指夸奖道;“比之前像样多了,不愧是我的品位。”

    “你这好像不是在夸我吧?”

    “那种事情并不重要,好了,咱们出去给卡露拉大人看看吧,接下来还得出发去参加狩猎聚会呢。”

    “狩......狩猎聚会?什么东西?”

    “昨天不是说了吗?我会带你去见很多女士,培养你跟女性打交道时的自信和风度,没有什么比镇子里的狩猎聚会更好的机会了。”

    茉莉一边说着,一边将林觉朝外头推去,显然一点都没在意过林觉的意愿。

    “狩猎聚会”,正如其文字上所描写的,是一群乡绅贵族们出去进行狩猎时顺带举办的聚会,通常会在中午进行。

    主人和受到邀请的客人们会穿上正式的服装前往郊外,男人们用弓箭或者火枪进行狩猎,女人们则是在后面游玩和观赏风光。

    这种场合相比起隆重热闹的晚宴,要更加轻松休闲,没这么多弯弯道道。

    大家一起呼吸着新鲜空气,享用着现场打来的野味,喝着主人家带来的各种美酒,是一个相当不错的社交场合。

    当然,林觉完全没有参加这种场合的经验,所以他被茉莉带到客厅的时候整个人还是懵的。

    看到全套行头整整齐齐的林觉时,正在用早餐的卡露拉不禁笑道:“喔,不错嘛,果然你还是稍微收拾一下会比较帅,而且很适合正装呢。”

    她一边说着,一边挑逗般挑了挑眉,那感觉活像是一只看到兔子的女狐狸。

    而林觉则是坐在餐桌上,没好气地说道:“以后在某人面前我会尽量避免穿正装,免得某人又莫名其妙地勾起了食欲。”

    “哈哈哈,别这么说嘛,反正你的身体情况特殊,我的牙齿又咬不进去。”

    “那也不代表我喜欢被你迷晕然后当做磨牙棒乱啃......不提了,说起来就恶心。”

    一想到自己的脑袋不久前被卡露拉上上下下啃了一遍,林觉就不自觉地撇了撇嘴。

    就这样,用餐结束后,林觉便跟茉莉一起坐上了马车,再度朝着那熟悉的“无冬镇”驶去。

    一般来说,参加这种聚会的都是家里的男主人,再加上卡露拉对人类的社交活动毫无兴趣,所以她肯定是不会跟过来的。

    因此,今天林觉要以夏洛克男爵的身份第一次出去跟人接触。

    而且还是跟一点都不认识,初次见面的另一位贵族,施仁老爷以及一大堆镇子里的乡绅、小姐们接触。

    于是就在马车缓缓朝那边驶去的时候,林觉就感觉胃有些不舒服了......毕竟他可是第一次遇到这种场合。

    但即便林觉再不适应都好,该来的始终都要来。

    夏洛克男爵家的马车缓缓开到了“无冬镇”的郊外。

    此时在郊外那片繁花似锦的野外花园处已经站满了人,很显然都是被施仁老爷邀请过来的镇内乡绅。

    当林觉被茉莉扶着走下马车的时候,一个拄着羊头拐杖,看起来莫约四五十岁的中年男子便在几位年轻女性的陪伴下迎了过来。

    并且他还大老远便对着林觉张开了双臂,一副非常热情的模样。

    这个中年男子,就是“无冬镇”里的另一位贵族,也是这个镇子位阶最高的统治者之一,施仁老爷。

    并且他还有着另一个身份......那就是接下来马上要发生的第一个案件的被害者,还是死相相当凄惨的被害者。

第六十七章 大难不死与转头就死

    施仁老爷是“无冬镇”非常有名的小贵族,并且是在二十年前便迁到这里的老人,可以说是本地根深蒂固的老牌贵族势力。

    在这种时代背景的乡下城镇之中,除了作为管理者的治安官员之外,最有权势的便是这些居住于此的本地贵族群体。

    跟最近才搬迁到这里,并且没有积极参与各种社会活动的林觉不同。

    施仁老爷对本地的影响力之大可以说是难以估量,甚至治安官的任命都得经过他的推荐。

    这个中年男人有着三家食品店,五家磨坊,两间服装店,一间银行,一千亩左右能够耕种的肥沃土地,家里住在豪华的大宅邸里。

    宅邸之中马厩、花园等设施应有尽有,还有三个厨子、两个管家、两个马夫、几十个侍从和十几个不同类型的女仆,从各种意义上都是牌面十足了。

    而就是这样一位老牌贵族,则是在这个悠闲的中午时分朝着林觉张开了双臂,他胸前挂着的那枚纯金外壳的小怀表在阳光下闪烁着夺目的光芒。

    “哈哈哈!夏洛克老弟!初次见面,我可是想你想了好久!”

    施仁老爷在大庭广众之下龙行虎步地走了过来,大笑着张开双臂搂住林觉,用力拍了拍他的后背。

    “您......您好,施仁先生。”

    “别这么见外,直接叫名字就行。”

    施仁老爷拍了拍林觉的肩膀,将他带到场地正中。

    然后大声对周围所有人说道:“诸位,诸位,请允许我将我最好的朋友,大难不死的夏洛克男爵介绍给大家。”

    啪啪啪!啪啪啪啪啪!

    在施仁老爷的带领之下,周围的几十位乡绅、小姐都热情地鼓起了掌,并且几乎所有人都用惊喜的目光看着林觉。

    毕竟怎么说呢,不久前这位夏洛克男爵死而复生的事情已经传遍了整个无冬镇。

    大家伙都知道那位男爵大人不但没死,而且病还奇迹般的好了。

    要知道,这犹如风景画般一动不动的边境小镇里头最缺的就是新鲜谈资,之前年轻貌美的男爵夫人搬迁进来的时候就因此而引发过不小的轰动。

    只不过最开始“夏洛克男爵”据说是因为体弱多病的关系而没怎么出来见过人,长期都在房间里头休养,结果第一次出现就是在葬礼上。

    所以也不怪当这次狩猎聚会上的参加者们都用热烈又好奇的目光看着林觉,毕竟谁不喜欢一个大难不死的传说级人物呢......可惜额头上没有伤疤。

    当然,最开始林觉也对其他人稍微有些敬畏,但在施仁老爷的带领下他也很快放松了下来,毕竟这位大叔可太能扯了。

    “老弟,这位就是咱们镇子上最有名气的画家,毕卡索,不过他的画好像一幅都没卖掉,人们似乎不理解他在画些什么......悄悄说一句,我也不理解,但毕竟镇子上就他一个画家,多少还是得给点面子。”

    “那是‘梅品味男爵服装店’的店长,安娜贝尔女士,你应该认识她对吧,之前你跟夫人好像去过她的店里,然后这疯女人把见过你们的事走街串巷说了一次,真是唠嗑之王,全镇子都没人有她能唠,可能除了我之外。”

    “还有那边那个在喝酒的小胡子,就是下巴上好像长了一团杂草的小个子,他就是咱们镇子里的治安队队长,看不出来吧?他曾经在王都那边干过,因为得罪了某个皇亲国戚而被贬到了这鬼地方,不过能力很强......或者说在没喝醉的时候能力很强,虽然我还没见过他清醒着。”

    从林觉来到这聚会场地的时候开始,施仁老爷就一个劲的叽里呱啦跟他介绍着众人,言语间不乏风趣幽默的描述。

    而被他介绍到的人也都或是朝这边笑笑,或者举起酒杯,或者朝他比个中指啥的,总之现场都是一片欢乐的感觉。

    毫无疑问,施仁老爷是个热情好客的主儿。

    他虽然在这小镇子里位高权重,不过却并不做些压榨百姓的事儿,反倒是跟镇子上上下下都处得很好。

    要知道在这个年代,类似施仁老爷这样拥有大量土地的贵族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社会组成部分。

    他们的财产来源主要来自于各种土地、店铺的租金和收入,相比起那些为富不仁、到处压榨的土财主们,稍微有脑子一点的贵族更倾向于维持城镇居民的稳定生活。

    因为持久而稳定的生活可以让自家的财产来源更加安稳,当然除了这些之外,也还有名誉和责任感方面的因素在内。

    以施仁老爷为例,他在“无冬镇”的社会关系里扮演着类似镇长的工作。

    除了参加、举办本地的各种活动之外,他还在利用自己的影响力帮助百姓就业或是担当“荣誉治安官”,帮忙维持镇子里的秩序等等。

    总之一句话,施仁老爷算是个热心肠的好人......但在这个世界里,好人不一定有好命就是了。

    于是就在那位男爵终于放开了林觉,跑到一旁去调戏良家妇女的时候。

    终于抽空端了一杯酒过来的茉莉则是小声问道:“怎么了?你好像看他的表情不对?”

    从林觉下车看到施仁老爷走过来开始,他的表情就有些纠结,茉莉显然一眼就能够看得出来。

    “的确。”林觉举起装着香槟酒的杯子喝了一小口,皱眉道:“因为这人可能没几天活头了......是我写的。”

    “......他会死?为什么?”

    “因为炼金术,他会在最近死于某个疯子炼金术师的一场研究。”

    说到这里,林觉又看了看正在几名贵族之中举着红酒大声谈笑的施仁老爷,眼神中闪过一丝迟疑。

    在《诡秘王座》的世界里,人类方最经常登场的大型势力除了王都那群怪人之外,便是炼金术师所属势力,又名“神圣三元会”。

    所谓的三元,指的是“水银”、“硫磺”和“盐巴”,或者说是汞、硫和盐也行。

    对于炼金术师而言,汞代表着精神,盐代表着肉体,硫代表着灵魂。

    三元聚合形成世间万物,而炼金术师的流派也因此而分为了“汞学派”、“硫学派”和“盐学派”三个分支。

    根据林觉最初的设定来看,这个世界的炼金术师几乎没有几个是正常人。

    他们有的在与血族的战斗中陷入疯狂,有的在研究人体中陷入疯狂,有的在追求未知中陷入疯狂。

    总之,炼金术师这四个字,几乎就是疯狂的代名词。

    而在这“无冬镇”里头,非常凑巧的便存在着一位炼金术师......而且还是因为研究太过疯狂而被“神圣三元会”驱逐的被放逐者,用屁股想都知道她疯得有多厉害。

第六十八章 身为男主角的第一次任务

    坦白说,如果一个炼金术师能疯狂到被这个群体放逐的话。

    那么就说明她已经疯得让疯子都无法理解了,这显然不是一个良好的信号。

    “那个疯子炼金术师就是施仁老爷最近新娶的一房小妾,名字叫克丽丝,她正在这个镇子里悄悄地做着一个变态的研究。”

    “变态的研究?有多变态?”

    “她在做着把人类变成血族的研究,也就是所谓的‘人造初拥’。”

    人造?初拥?

    听到这个词的瞬间,茉莉不禁瞪大了眼。

    身为血族亲王的女仆,茉莉自然知道“初拥”是什么意思。

    简单来说,初拥可以理解为是建立一个“血盟誓言”。

    执行初拥的血族会通过将受拥者体内的血液吸食干净后,再让其反过来吸食血族的血液,从而达成一种互相交换血液的仪式。

    经过这样的仪式,人类就会变成新的血族,只不过位代会有所降低,力量也没这么强大。

    例如卡露拉本身是二代血族,如果她如通过初拥来发展下线,那么跟她举行了仪式的人类就会变成三代血族,成为那位亲王的眷属。

    只不过这种发展方式会导致力量一代一代减弱,一代血族最强,二代其次,三代更弱,如此往复。

    所以从某种角度而言,三代血族其实也算是强者,毕竟这年头的新血族几乎都是些十代八代的新生种,力量已经非常微薄,比人类也强不到哪儿去。

    可虽然茉莉非常了解这种仪式,她却从未想过人类也能进行初拥,这怎么进行啊?

    眼见茉莉露出了疑惑的神情,林觉便补充道:“克丽丝那女人用炼金术的手段制造了一些伪血族之血,她会把人体内的血液抽干,再将伪血输入进去,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来制造新的血族。”

    “......那家伙绝对是疯了,这怎么可能呢。”

    听到这里,茉莉忍不住被那荒唐的想法给弄得有些无语。

    那个叫克丽丝的炼金术师到底是多么看不起血族?怎么能指望通过一些人造之血来让人类变成血族啊?这想法简直幼稚得能把幼稚鬼卡露拉笑死。

    但幼稚归幼稚,最可怕的地方在于克丽丝真的这么去做了。

    而且那女人在做试验的时候,完全就没把接受试验的人的小命当成一回事,其中自然也包括施仁老爷的小命在内。

    毕竟用来经过炼金血液转换试验的人都是活生生的人类,这可不是一句“为科学献身”就能说得过去的......这句话在死后说还是活着时说的意义完全不同。

    所以如果按照原剧情走的话,最近治安队应该已经发现了一些死状奇怪的尸体,接下来很快就会轮到施仁老爷为科学献身。

    本来在林觉眼中,这次的“无冬镇疯狂炼金术师事件”不过是自己小说里为了给主角小试牛刀,而随手写出来的第一个案件而已。

    案件本身并不复杂,但是却很诡异,并且也同时带出了“血族”这个异人种族。

    一具具尸体被接连在天明时分发现,脖子上还有两个小洞,可奇怪的是体内的血液还在,而且满得都要溢出来了。

    夏洛克男爵会在案件里展现自己身为侦探的洞察力,并且将“真理之瞳”的能力稍微整理出一个大概,并且为卡露拉的身份做个解释。

    最后的结局自然是他漂亮地将克丽丝夫人捉拿归案,也因为这次事件的功绩而被王都注意,从而进一步前往王都。

    本来是这样的......本来是这样没错,如果林觉要按照书里的原剧情走,应该默认让这一切发生才对。

    但此时林觉看着那个正举杯跟众人畅饮的施仁老爷时,却不由得摇了摇头。

    单纯写在书里的内容,以及自己现实里认识、见到过的东西,会给人以完全不同的感受。

    如果说林觉在写这些内容的时候完全没考虑过死者的心情,那么此时的他却不得不考虑。

    要知道,眼下这个施仁老爷可不是书里的区区几个文字,而是一个大活人。

    并且这个热心肠的老贵族刚刚还对第一次见面的林觉很好......所以林觉不能看着他这么死于非命,那也未免太过冷血了。

    想到这里,林觉便对茉莉小声道:“我今天可能要做点事,你能帮我个忙吗?”

    “帮忙?帮什么忙?”

    “在我做事的时候,把我遇见的事情、说过的、听到的话全部事无巨细地记录下来,这样的话我写小说时能省不少力气。”

    现在林觉除了日常要进入到书中世界担任男主角的角色之外。

    还要在晚上将这一切记录下来写成小说,这可不是一件轻松的活儿。

    因此如果他要将大量精力和世家投入到书中世界,那么在写作方面必然会有些跟不上,这时候就需要一个助手。

    “没问题。”茉莉显然也懂他的意思,便点头道:“我会帮你全部记录下来,你可以放心大胆地去做自己想做的事。”

    “很好。”林觉闻言微微一笑,将酒杯里的酒一饮而尽,然后便朝着施仁老爷和治安官那边走去。

    人如其名,治安官杜邦是负责维护一方治安的“治安队”里的官员。

    只不过现在看来,那个小个子治安官倒像是一个酒馆里常见的酒鬼,酒杯不离手的那种。

    当林觉朝那边走过去时,他还在一杯接着一杯地喝着,并且跟施仁老爷讲着最近发生的事。

    由于“无冬镇”平时还算比较比较平静的关系,治安队的工作也相对较少,但最近却是例外。

    眼见林觉走了过来,施仁老爷便笑着说道:“林觉老弟,杜邦治安官正在向我汇报最近的那几起奇怪的案件,你有兴趣听听吗?”

    “奇怪的案件?有多奇怪?”

    “嗝儿......血族怪异杀人案件,奇怪程度仅次于你的死而复生。”

    这个叫杜邦的小个子一边打了个酒嗝,一边摇头苦笑道。

    正如之前林觉对茉莉所说的那样,最近有几具尸体被发现倒在了清晨的镇子边缘。

    这些尸体有本地人,也有游客或者行商,死状却是一模一样,面色苍白,然后脖子上出现了两个被咬过的伤口。

    “一般来说,被血族袭击了的死者体内血液应该会被吸干才对,但事实上却没有......所以让人感觉非常奇怪。”

    说到这里,杜邦不禁叹了口气。

    在这个世界上,人类被血族袭击其实还挺常见的。

    但血族袭击人类通常是为了鲜血,那群怪物会从迷雾之中现身,然后大快朵颐。

    也就是说,血族杀人不是目的,吸血进食才是目的。

    所以杜邦完全不能理解,怎么会有血族袭击了人类后光杀不吸,而且明明都咬了一口,为什么死者体内的血液都还很充裕呢?

    这个问题的答案杜邦和施仁自然不知道,可林觉却再清楚不过了。

    因此听到这件事后,他便嘴角一扬,准备来个标准的“人前显圣”,一展身为本世界男主角的威风。

第六十九章 自投罗网的圈套

    于是林觉先是装作思索了一番,然后点头问道:“那些死者的尸体在什么地方?我可以去看看吗?”

    “哈?你?你去看什么?那可是尸体啊,一点都不好看。”

    坦白说,当听到林觉的这个请求时,杜邦是有些诧异的。

    毕竟贵族老爷们一般都不会接近尸体那种不洁的东西。

    “但如果不去看的话,是不会知道真相的对吧。”

    “真相?你的意思是只要你去看了,就会知道真相?”

    “说不定,我稍微学过一点医学知识,可能派得上用场。”

    看着林觉那自信的表情,杜邦缓缓放下了手上的酒杯,用审视般的目光打量着这位初次见面的男爵大人。

    而一旁的施仁老爷也似乎来了兴致,连忙趁热打铁的说到:“哦?这就是所谓的久病成医吗,杜邦,那就带他去看看吧,我也一起。”

    “这......这个,我真不建议两位去看尸体,真不太好”

    发现施仁老爷居然要跟林觉一起去看尸体的时候,杜邦好心的劝阻道。

    毕竟他可不认为这些贵族老爷能够把尸体当咸鱼看待,那可差得太远了。

    “哈哈哈哈!你觉得我会害怕这个?”

    但在听到这番话后,施仁老爷却哈哈大笑了起来,笑着说道:“之前没跟你说过吧,我在年轻的时候可是当过骑士的,那位大名鼎鼎的“霸王”罗梅洛大人还是我曾经的上司,你觉得我会害怕区区几具尸体?”

    “原来如此,这可是连我都不知道的设定......”

    “设定?什么设定?”

    “咳咳,没事,那咱们这就走吧,聚会什么的晚些再继续也不迟,还是先把案件解决了再说。”

    林觉原先还以为施仁老爷只是一个靠着祖上积德的小贵族,谁知原来竟是一位上过战场的骑士,这人设一下子就比之前丰满了不少。

    所以应该怎么说呢?这就叫人设补完机制吧。

    在林觉没有描写的情况下,世界会自动将各种空白填满,以至于添补出来的东西连作者都会感到惊喜。

    既然施仁老爷曾经在那位霸王的麾下当过骑士,那么他肯定见惯了尸体吧?还是挺让人安心的。

    就在三人离开聚会,乘坐马车前往治安队总部的时候,林觉是这么理所当然的认为的。

    然而,半小时后,施仁老爷却捂着嘴搀扶住墙壁,背着众人不断地发出呕吐的声音......

    “你还好吧,施仁老爷。”

    “还......还好,就是刚才吃得有点......有点多,所以胃不......不舒服。”

    看着那躲在墙边不断颤抖着的背影,林觉一边捂着嘴不让自己笑出来,一边装出一副关切的模样问道。

    原本他还以为,这位在战场上厮杀惯了的骑士在见到尸体时会面不改色。

    可却没想到施仁老爷在来到停尸间,看到了那几具面色苍白,而且稍微有些腐败的尸体时却是哇得一声就吐了出来。

    即便是在呕吐的状态下,可施仁老爷却还是想在林觉和杜邦的面前展现出一派绅士风范,可实际上却只是在自欺欺人罢了。

    在放施仁老爷自己缓缓后,林觉转头便朝着台子上放着的第一局尸体走了过去,近距离观察起来,完全无视了死者的惨状。

    如此大胆的行为倒是让一旁的杜邦感到有些惊讶,毕竟林觉可不像是这种能直视这玩意的人。

    但事实上怎么说呢,他好歹大小是个医生,医生哪儿有怕死人的。

    老早在学医的时候,林觉就不止一次见过尸体。

    后来工作虽然是在口腔医学科,不过毕竟干的是这个行业,自然比普通人胆子大点儿。

    于是林觉走过去在尸体身上......主要是脖子处观察起来,果然看到了两个小小的伤口。

    那两个伤口恰好在侧脖颈处,而且一上一下靠得很近,恰好是一个竖向牙印的感觉。

    果然,这不是血族咬出来的牙印,而是类似针管的感觉。

    看了一眼那伤口后,林觉即便不用“真理之瞳”来观察,也能看出这明显不是牙齿留下的痕迹。

    他也立即抬头对杜邦说道:“杜邦治安官,这并不是血族所为,是人类干的。”

    什......什么!听到这里,杜邦猛地瞪大了眼,还在墙角狂吐的施仁老爷也停下了呕吐,用惊讶的目光看着这边。

    随后,林觉详细地给两人讲解了一下血族尖牙的吸血和用针筒进行的吸血有什么区别,听得两人是一愣一愣的。

    以至于杜邦也不禁惊讶的说道:“夏洛克男爵,你这懂得也太多了吧,居然连血族的尖牙是什么模样都一清二楚。”

    “那当然,我可是被......咳咳,我在这方面专门做过研究的。”

    林觉本来想说“我可是被这尖牙啃了半天”,但转念感觉不太对劲,于是便连忙转换了话题。

    但不管怎么说都好,总之杜邦也算是相信了林觉的话,明白这次的犯人并不是血族。

    可是一想到这么一个心狠手辣的犯人居然就在镇子里,杜邦便咬牙道:“太可恶了,居然把我们治安队当傻子耍,我一定要把那犯人捉拿归案!”

    而林觉却笑道:“等等,不着急,我有一个计谋可以让犯人自投罗网。”

    “哦?快说说看?”

    “你只需要这样......这样......再这样,就行了。”

    “这,这真的能把凶手吸引出来吗?”

    “放心,反正不成也没有损失不是。”

    虽然杜邦感觉这个计谋怪怪的,但既然林觉都这么说了,他也只好尝试着去做做看,反正失败了也没有损失。

    于是就在数小时后,一条奇怪的新闻便在有心人的推动之下很快便传遍了整个“无冬镇”。

    “哎,二婶儿,听说了吗?之前据说被血族害死的几个人里,有一个男的忽然从停尸间里头站起来跑掉了。”

    “何止是站起来跑掉,而且还是当着治安官杜邦先生的面站起来跑的,好家伙,真吓人。”

    “怎么咱这镇子最近总是流行死人复活?之前夏洛克男爵也是这样,这次也是这样。”

    “谁知道呢,最近风水不太好吧......听说那个复活过来的男人跑到东边的森林去了,咱们可得离那森林远点儿。”

    “无冬镇”很小,小到任何消息都会很快传入每一个人的耳朵里,这点恰好是林觉可以利用的东西。

    在这种情况下,当天夜晚,镇子东边的森林之中便出现了一个诡异的影子,并且正在四周缓缓地徘徊着。

第七十章 装逼之路的开始

    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

    浓浓的夜色之下,一个皮肤苍白到完全不正常的年轻男人穿着一件有些破烂的衣服,在漆黑的森林之中茫然地徘徊着。

    仔细看去,他那对赤红的瞳孔时不时仰着脖子抬头看向月光。

    这种姿势下,脖子上那两个类似牙印的伤口在月光的照耀下清晰可见。

    这个年轻男人从森林东边走向西边,又从西边走回东边,仿佛在寻找什么,也仿佛是失去了人生的方向。

    而就在他正这样到处徘徊着的时候,另一个欣喜的目光则是从一旁的一棵大树后扫向了他。

    果然......这人就是我前天做实验的第五号实验体,是他没错!

    躲在树后打量了这个男人很久,确定他就是自己当时的那个实验体时,那位名为克丽丝的女炼金术师不禁露出了愉悦的神情。

    对于克丽丝而言,她这辈子最希望的就是能够完成的就是有关“人类血族化”的试验。

    哪怕这位炼金师曾经因为在王都那边提议进行这种荒谬的研究而被“神圣三元会”放逐,可即便来到这边境小镇后,她也依然不忘初心。

    俗话说得好,不忘初心,终得始终。

    此时在克丽丝眼里,那个正徘徊于森林之中的男人就是她的始终,证明了她的血族研究是有价值,有实用性的。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在那一刻,克丽丝真的很想仰天大笑几声。

    本来在看到前五号实验体全部身亡,没有一个成功转化为血族的时候,这位丧心病狂的炼金术师还挺沮丧来着。

    当然,她沮丧的不是死了五个人,而是自己的研究没有成功。

    但现在一切都过去了,一切苦难都已经过去,接下来的......便是收获。

    于是在确认这位第五号实验体成功活了下来,并且双瞳发红,已经显露出了血族特有的特征后。

    克丽丝便从树后走了出来,朝着那个男子走了过去。

    还没等她近身,那男子便头也不回地问道:“什.....么.....人?”

    “创造你的人。”克丽丝微微一笑,笑道:“跟我来吧,你的身体已经发生了超凡的变异,但这还没完,我可以让你拥有更强大的力量。”

    “更强大......的力量?一切都是......你造成的?”

    “对,是我用你的身体做的试验,但试验还没完成,还有很多调整的空间,所以你得跟我回去。”

    “是吗......但很可惜,你已经回不去了。”

    话音未落,那个男人微微一笑,转头看向了克丽丝。

    月光之下,那是一张年轻帅气的脸。

    虽然眼睛的确散发着赤红的色泽,皮肤也白得吓人,可他却毫无疑问是个正常人。

    哎?看到这个年轻人的时候,克丽丝明显楞了一下。

    她似乎感觉有什么不对,却又说不清不对的地方在哪儿。

    “不认识我这张脸了是吗?”

    那个年轻人随手在眼睛上一抹,将那赤红色的美瞳摘了下来,笑道:“也是,你在拿活人做研究时,根本也没必要记住实验体的容貌,只记得大概的年龄和性别,对吗?”

    不好!上当了!

    看见那个年轻人摘下了美瞳,克丽丝先是一惊,然后立即瞪大眼睛猛地朝后方跑去!

    但还没等她跑出几步,一个娇小的身影便从天而降,直接反扣住她的双手,将其一下子按倒在了地上。

    “文字对话记录完毕......犯人也抓捕完毕,工作结束。”

    那个忽然从树上跳下来的身影自然就是茉莉,而她的手中还拿着一本轻便的记事簿,上面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各种东西。

    既然茉莉在这里,那么方才那个假扮血族的年轻人的身份自然也一目了然,便是林觉本人。

    今天晚上的计划,名为“黑夜之中.引蛇出洞”。

    在林觉看来,既然那个克丽丝的实验是想人为的制造出人造血族,那么在得知自己的实验体活了过来时便一定会出来与其接触。

    既然这样的话,那么就先让杜邦那边散播谣言,让镇子的普通人不要靠近东边森林。

    然后等到晚上,林觉再伪装成血族的样子在森林里徘徊准备钓鱼执法就好。

    果不其然,克丽丝真的上当了。

    这位疯狂炼金术师傻不拉几地跑了过来,在大晚上的森林里疯狂自爆。

    在那瞬间,森林四周一下子灯火大作!许多治安队的成员举着火把朝这边跑来,领头一人自然就是那位杜邦治安官。

    今晚的杜邦显然没有喝酒,他那鹰隼般的目光看向了被按在地上的克丽丝,然后立即吩咐道;“原来是你这个毒妇......去!把她拿下!带回治安队总部进行盘问!”

    不过杜邦虽然说是这么说的,可实际上在场众人都知道已经没必要盘问了,因为克丽丝将自己的罪行自爆的非常清楚。

    将那个女炼金术师用铁链锁起来带走后,杜邦忍不住皱眉道:“居然是她,施仁老爷最近刚纳的一房小妾,太离谱了,那老家伙真没什么看人的眼光。”

    吐槽归吐槽,这位治安官还是立即来到林觉面前,对其点头致敬道:“非常感谢,夏洛克男爵,没想到您的计谋真的有效,居然一下子帮我们抓到了犯人。”

    老实说,本来杜邦之前还不怎么相信林觉的话,但这一次他是真的服了......甚至就连称呼都变成了“您”。

    除了杜邦之外,周围的一众普通治安员们也是用饱含敬意的目光看着林觉,仿佛在看着什么让人敬仰的大人物似的。

    林觉这辈子还是第一次被这么多人敬仰,那感觉别提多棒了。

    嘿嘿,嘿嘿嘿。

    于是在昏暗的森林里,林觉不由得微微笑出了声,直到被一旁的茉莉掐了一把才立即停了下来。

    “别笑。”茉莉在他旁边挑眉道:“既然要装高人,就得一直装下去,千万不能笑,一笑就会破功。”

    啊?有道理,没想到茉莉还是个装逼高手。

    顿时,林觉立即止住了笑脸,并且将双手背负在身后,摆出了一副牛逼轰轰的高人模样。

    眼见林觉的气势越发变得浑厚,变得自信,杜邦等人这下子就更加崇拜他了,甚至纷纷开始鼓起掌来。

    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

    一时间,“无冬镇”东边的小森林里传来一阵阵整齐的掌声。

    这掌声,听得林觉那叫一个浑身舒坦,甚至就在回家睡觉的时候都还带着愉快的笑容。

    原来当男主角装逼是这么有趣的事......那我可得好好装一装。

    就寝之前,林觉都还仿佛能听到耳边响起的掌声,还能感受到众人崇拜的目光。

    而这一刻,也正是林觉走上“装逼王”这条不归之路的开始......因为他已经上瘾了。

第七十一章 大小姐变成女流氓?

    噔噔噔~~~~~啦啦啦~~~~~

    因为昨天发生的事情让林觉太过愉快的关系,以至于他在第二天早上起来,跑到厕所里头刷牙洗脸的时候都还在哼着小曲儿。

    不得不说,今天的林觉格外轻松,非常的轻松。

    答应要去《全球之劫》的世界里头陪鹤清羽参加收徒典礼是明天的事,也就是说,他今天可以悠哉悠哉地一个人度过。

    想码字也好,还是想玩游戏也好,或者出去逛超市,逛街也好,全都是林觉自己说了算。

    这感觉真棒......感觉好久都没有这么轻松过了。

    随便蒸了两个包子当早餐后,林觉看着空荡荡的房间以及趴在地上吃着包子皮的金毛,露出了满意的神情。

    在过去的很多天里,林觉一直都处于莫名其妙的忙碌状态。

    各种小说里的人物一个接一个的登场,前往各种世界不断地来回穿梭,这让他多少有种应接不暇的感觉。

    怎么说呢,林觉虽然也不是讨厌宫明月、卡露拉、茉莉、鹤清羽等人,但有时候他也会想要一点自己的空间。

    像今天这样就挺好,天色不错,给人以神清气爽的感觉。

    想到这里,林觉便独自来到庭院,一边舒展着身躯一边呼吸着新鲜空气,脸上带着愉快的表情。

    但就在这时,他的手机却忽然响了起来,响起的是一个熟悉的铃声。

    这铃声是......老妈?

    林觉的父母都是退了休的医生,退休后就按照他们之前制定好的计划去周游全国。

    甚至据说二老还在学习外语,准备在周游全国后进而去周游全球。

    一般来说,那两位会在大部分时间里假装没有这么一个儿子,所以林觉接到他们电话的概率并不高,一般接到了也不会有什么好事。

    如果他没记错的话,上一次还是父亲打电话来勒令林觉去某间医院好好上班,不要再在家里做什么无谓的写作梦啥的。

    对,那间医院就是“伊丽莎白.阿卡姆精神病患疯人院”......之前完成过“关押血池老祖”这个壮举的精神病院。

    鉴于这种前科,林觉总感觉父母打电话过来没啥好事。

    可他也只能划开接听键,无奈地问道:“喂,老妈?最近怎么样?”

    顿时,从那边立即传来了一个许久未见的嗓音。

    “我们这边当然还好,就是你那边,之前李阿姨说你把女孩子带回家了?有这么回事吗?”

    李阿姨?把女孩子......啊,宫明月那档子事吗。

    听到这里,林觉才反应过来老妈想说的是好多天前发生的那件事。

    当时林觉出门去卖破烂电视零件,宫明月恰好带了慰问品过来看他,谁知在外头闲逛时却遇到了住对面的李阿姨。

    这件事林觉那时候也没怎么放在心上,现在才想起来李阿姨不可能这么不八卦,肯定会把这事跟老妈讲,结果就是有了这一通电话。

    于是林觉只好苦笑道:“别误会,那是我一个普通朋友,不带男女......”

    似乎早就想到林觉会这么说,林妈便冷哼道:“哼,我倒是想误会,但可惜你从小到大也没让我误会的机会。”

    “是......是吗。”

    “听李阿姨说那女孩子不错,长得跟明星似的,怎么样?有戏吗?”

    “啊?她?她可能没什么......没什么戏吧。”

    “没什么戏还能跟你到家里来?不是我说,你从小到大一个女孩子都没带回家过,隔壁李阿姨的儿子十六岁就把女朋友带回家了。”

    “可他当年不是因为早恋而被李阿姨打得脸都肿了,半个月没出来门吗?”

    “早恋也好过晚恋,甚至不恋吧。”

    “你那时候可不是这么说的,你一直都在说晚点谈恋爱好,大家都成熟了,谈起来也有数。”

    “我是说过这话,但你这都已经不是成熟了,而是快放坏了,再不谈就得沤臭了都。”

    ......

    听到老妈在电话里这样说自己,林觉不禁感到阵阵烦躁。

    我这是不谈吗?我这是没条件谈好吧,有头发谁想当秃子啊。

    眼见儿子不说话,林妈继续说道:“总之,你要么尝试主动出击,把那个女孩子追回家来,要么就老规矩,我托李阿姨给你介绍对象。”

    “等等,李阿姨给我介绍的对象你又不是不知道,之前见过的那个离异带两娃,那娃都跟我差不多大,这怎么谈?”

    “都说了那是李阿姨搞错了,她说这次会介绍年轻点的给你,而且保证没离异,保证不带娃,这样可以了吧?”

    “李阿姨有保证这次的没堕过胎吗?”

    “.......少废话,就这么定了。”

    咔嚓。没等林觉继续反驳,那边就已经挂掉了电话。

    ......真棒。

    在这个原本爽朗的清晨,一下子让我的心情叠到了谷底。

    看着手上那显示通话已结束的手机,林觉一下子叹了口气。

    对于父母急急忙忙催着找女朋友这件事,林觉也不是今天才知道,事实上从两年前就开始了。

    想当年小时候,他还一直都是父母眼里的乖宝宝,因为从小到大都不乱搞男女关系。

    但这不乱搞男女关系的习惯到了出来社会工作后,就变成了低情商,不中用。

    好家伙,小时候让我离女孩子远一点的也是你们,现在抱怨我不会追女孩子的也是你们,离谱。

    顿时,林觉在庭院里头走了几步,转头看向了那空空荡荡的房子,眼神多少显得有些沮丧。

    怎么办?再这么下去的话,李阿姨又得介绍一堆奇奇怪的人来跟我相亲。

    但如果不想去相亲的话,就得去找宫明月?让她来假装我的女朋友?

    说起来,林觉也挺久没见到宫明月,毕竟那天她在被称作“扁平安全人”后就生气地走了,这么久都没见她回来。

    根据那位大小姐所说,她是要去找回自己的人设特征......可宫明月的人设特征是什么呢?这个答案其实连林觉自己都不知道,也没办法帮她。

    要不,去宫明月所在的《我的大小姐不可能这么可爱》的世界里头找她聊聊看?说不定她已经想通了呢?

    就在林觉这么想着的时候,本来正坐在地上晒太阳的金毛却忽然耳朵一竖,朝着房间里头发出了一阵大叫!

    汪汪!汪汪汪汪!

    它的喊声尖锐又刺耳,让人一听就知道里头似乎出现了什么不速之客。

    下一刻,还没等林觉弄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一个熟悉的身影便从房间里头迈着霸气的步伐走了出来,并且一脚把朝那边热情地扑了过去的金毛给踹到了一边。

    “什么破狗,给老娘滚远点。”

    在林觉目瞪口呆的目光注视下,那个嘴里叼着一根棒棒糖,脸上画着很浓的烟熏妆,身上穿着皮衣、皮裤、小皮靴,头发也扎成帅气高马尾的少女出现在庭院之中。

    仔细看去......这不宫明月吗?这不是那位扁平安全大小姐吗?

    怎么忽然间就......就学坏了?变成女流氓了?

    看着那熟悉的脸蛋和不熟悉的装扮及表情,林觉差点当场吓得下巴都掉了。

第七十二章 今天明明是三月三十一号

    宫明月是个什么人物设定,在林觉看来一个字即可形容,那就是“稳”。

    她的性格非常平稳,没有什么特别突出的个性,无论在任何区域都不会让人讨厌。

    她的容貌身姿也非常平稳,不大不小,不太矮也不太高,不太瘦也不太胖,甚至就连衣服的风格也非常符合一般大小姐的认知,不会出现奇装异服。

    就是这么一位在任何角度都非常稳定的大小姐,才能被林觉授予“扁平安全人”这么一个光荣又有些好笑的称号。

    可是,今天出现的宫明月却是怎么回事?

    她穿着非常有个性的皮衣皮裤,眼眉上的烟熏妆和大红唇非常浓烈。

    走路姿势也相当嚣张,再加根棒球棍的话,简直可以无缝对接到小丑女的形象去。

    怎么回事?这是宫明月?这是那个扁平安全人?

    正当林觉为这位大小姐的变化而感到惊讶时,不久前才从抽屉里悄悄溜了过来的宫明月则是已经来到了他的身边。

    下一刻,少女伸手搂住了林觉的脖子,用酷酷的语气问道:“兄弟,看什么看,有什么好看的?”

    “不......不是,明明是你走过来让我看的吧。”

    “我走过来就说明你可以看了吗?”

    宫明月一边酷酷地说着,可是一边眼神里却带着一丝狡黠。

    哼哼哼,哈哈哈。

    吓到了吧?他肯定吓了一跳,觉得我是不是疯了。

    虽然表面上宫明月是装出一副女流氓的模样,不过事实上当然并非如此。

    她哪怕几天前是回去寻找起了自己的个性,但也不至于把自己的个性变成女流氓,那也太夸张了。

    具体为什么打扮成这样呢?主要是因为四月一日到了,宫明月打算跟周围所有人开个大胆的玩笑而已。

    哼,林觉居然说我是扁平安全人,那我今天偏要做一些夸张的事,让你们知道我也是有个性、有脾气的。

    带着这样的逆反心理,这位大小姐便一大早将自己打扮成了女流氓的款式,然后成功吓坏了父母。

    正当她回到房间对着镜子臭美时,忽然想到抽屉里头还有另外一位可以吓唬的对象,于是一时兴起跳进了抽屉,再度来到了现实世界。

    让你说我是扁平安全人,这下还扁平吗?还安全吗?吓死你,哈哈哈哈。

    此时此刻,宫明月的心里显然就是这么想的.......但林觉却显然不是这么认为的。

    他本来就因为刚刚被老妈催着交女朋友的关系而心情不是太好。

    此时自己本该十分安全的大小姐又忽然变成了这样的女流氓,让林觉感觉更恼火了。

    顿时,林觉感觉一股怨气从头到脚落下,心中暗道,你都是我写出来的,我连看你一眼都不行了?欺负人欺负到我头上了是吧?

    想到这里,他咬了咬牙,直接把宫明月的手从自己身上扯开,然后转身按着少女的肩膀将其按在了一旁的墙壁上。

    林觉一边把少女按在墙上,一边沉声道:“我就看你,我还上下左右仔细地看你,你能把我怎么着?”

    他的语气中带着微微的怒火,像是一座即将喷发的火山。

    眼睛也带着明显的挑衅神情上下扫视了一番,那感觉就像是破罐子破摔似的。

    这种强烈的反应顿时将宫明月吓了一跳,毕竟她本来只是打算跟林觉开个玩笑,谁知开玩笑的时候恰好撞上了人家的枪口。

    下一秒,察觉到不对劲的宫明月立即摇头道:“等等,我是开玩笑的,今天愚人节啊!”

    “愚人节?今天三月三十一号,愚人节是明天,你当我是傻子呢?”

    “三十一号?等等,在我那个世界里的确是愚人节,我那个世界真没三十一号。”

    宫明月眼见林觉不信,立即拿出自己的手机来给他看,手机上的日期还真就是四月一日。

    哎?还真就是四月一日?她那个世界比我这个世界早一天过愚人节?

    正当林觉看着手机上的日期愣住了的时候,他却忽然从一旁的围墙外头看到了一颗熟悉的脑袋。

    林觉家里的庭院围墙并不怎么高,只有一米五左右,从外头是可以看到里面发生了什么的。

    他看到那颗脑袋后立即转头望去,这才发现李阿姨不知何时已经站在了那里,而且还用仿佛看到了什么大新闻的目光看向了这边!

    当然,如果从第三人称的视角来看,庭院里头的情况也的确很有看点。

    林觉,一个不务正业的笔头混子,正在自己家的庭院里把一个穿着不三不四衣服的小姑娘按在墙上,仿佛正欲行什么不轨之事。

    发现林觉看到了自己后,李阿姨的嘴角立即扬起了一抹诡异的弧度,眼神也变得闪烁起来。

    “李!李阿姨?等等,不是你想的那样,我们其实是在......”

    “哎呀,没事没事,年轻人嘛,热情一点也正常,我把番薯放在这里,你们继续,继续。”

    李阿姨一边露出诡异的笑容,一边将一袋带给金毛的番薯丢进了院墙,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她走的步伐是如此轻快,并且一边走着一边还拿起了电话,嘟嘟嘟的拨了号码。

    至于这电话是打给谁的,基本上用屁股都能够想得到,肯定是打给林觉老妈告御状去的。

    完......完蛋了,老妈肯定会打电话烦死我的。

    一想到接下来自己要遭遇怎样的狂风暴雨,林觉便不禁膝盖一软,当场坐在了地上。

    本来被老妈催着找女朋友就很烦了,结果刚刚跟宫明月意外打闹时又被李阿姨看见,而且她还穿着这套奇奇怪怪的衣服和做了奇怪的打扮。

    这下可好,“你儿子在家里跟一个不三不四的女流氓搞暧昧”这番话只要传到父母那里,林觉估计就真的没好日子过了。

    到时候一天十个来电,三十条短信都是少的,大概能把人烦死。

    眼见林觉带着一番失魂落魄的表情坐在地上,知道事情似乎闹大了的宫明月则是蹲下身子抱歉地说道:“不好意思,好像给你添了不少麻烦。”

    “算了......说起来也不关你什么事,从头到尾都是我自己的问题。”

    “那这具体是什么问题,能跟我说说看吗?在这种时候哪怕只是找人倾诉一下就会好很多哦。”

    虽然身上穿着一套非常奇怪的女流氓服装,但宫明月本质上还是那个温柔的人......温柔的扁平安全人。

    所以林觉也只好叹了口气,将之前老妈打过来的那通电话,以及今天李阿姨见到这场面之后会发生的事给说了一遍。

    “一会儿等那边的通话结束,我的电话应该会被老妈打爆吧......她肯定会问我那个一看就不正经的女流氓是谁,还有问我和她是什么关系,呵呵。”

    一想到这里,林觉就感觉无比头痛,因为他完全不知道怎么跟老妈解释有关宫明月的事情。

    但听到这番话后,宫明月却是微微一笑,笑道:“原来是这个问题,这有什么麻烦的?你就说我是你女朋友,刚刚咱们是在打情骂俏不就完了?”

    ......啥子?

    宫明月这边虽然说得轻巧,但林觉却猛地抬起了头,似乎被她的提议给吓了一跳。

第七十三章 病娇女的自杀式告白

    女朋友?打情骂俏?

    老实说,这两个词是林觉从来没想过还能形容在自己身上。

    但他也很快反应了过来宫明月是什么意思,于是立即问道:“你的意思是......咱们假扮情侣?这......不太合适吧?”

    “原来你也知道不太合适,那为什么在《我的大小姐不可能这么可爱》里头又要写我跟你假扮情侣呢?这合适吗?”

    说到这里,宫明月那化着浓郁烟熏妆的眼睛微微一眨,用调侃般的语气说道。

    这一下倒是把林觉给骚了个大红脸,因为事实上的确如此,宫明月的那本书里的确有这样的桥段。

    跟战斗、修炼、悬疑事件极多的另外三本书不同的是,《我的大小姐不可能这么可爱》这本书里几乎都是一些青春少年少女之间的各种酸酸甜甜的情节。

    尤其是林觉跟宫明月的互动,包括但不限于“当众告白”、“遭遇事件”、“假扮情侣”、“日久生情”、“弄假成真”、“没羞没臊”等等......反正常见的那些烂大街恋爱小说段落几乎都看得到。

    当然,小说归小说,现实归现实。

    听到宫明月居然要在现实世界跟自己假扮情侣,林觉不禁红着脸问道:“那个,你不会觉得不好意思吗?要跟我假扮情侣。”

    “不会,因为你那点老套的剧情我早就已经见识过了,而且对此毫无感觉。”

    “老......老套?”

    “不老套吗?先以假扮情侣开始,然后两人在接触的过程中日久生情,最后真的走到了一起,好老套的桥段,简直一点新意都没有。”

    如果说之前宫明月要跟自己假扮情侣这事只是让林觉有些不好意思。

    那么她此时这番关乎剧情的点评,就真的是附带真实伤害的破防一击了。

    听完这句话的瞬间,林觉忍不住翻了个大白眼,可是却又无话可说。

    的确,林觉也知道自己在《我的大小姐不可能这么可爱》这本书里写的那些恋爱桥段十分老套,可这也没办法。

    毕竟他本来就是个单身帝皇,自然不会讨好女孩子,也不懂真正的女孩子在想些什么。

    既不会讨好,又不懂女人心,这种作者能写出个屁的恋爱桥段来。

    他能做的无非就是照葫芦画瓢,把从其他小说或者漫画里看来的段落修改一下再拿出来用而已。

    但即便如此,听到自己书里的女主角如此直白地说他这个作者描写的恋爱桥段十分老套时,林觉还是连耳根都臊红了,看起来十分窘迫的样子。

    不过在三秒后,林觉立即回过神来,对宫明月说道:“等等,我写的剧情也有不老套的地方,你很快就会见识到了。”

    “......什么不老套的地方?”

    “你那边今天是四月一日愚人节对吧?按照我原先的设定,会有一个大学同学向你告白。”

    “切,有人对本小姐告白不是很常见的事吗?”

    “但她是个女的,特别吧。”

    “女的!那......那我也不会答应!我没这方面的爱好。”

    “对,你的确没有答应,然后她就一直缠着你,直到有一天把你叫到了天台上要跟你讲清楚,实际上却是打算拉着你一起跳楼殉情,说要跟你去另一个世界快快乐乐的生活。”

    “神经病啊!什么病娇女!什么奇奇怪怪的诡异剧情!”

    “这时候我会出场把你救下来,再狠狠地把那病娇女批评一顿,让她洗心革面,怎么样?这剧情很新颖吧?”

    “这哪里新颖了?写一个病娇女来拉着我跳楼殉情,说白了也不过就是英雄救美的老土桥段改编而已......等等!关键不是这个!关键是我今天要被一个病娇盯上?你认真的?”

    本来宫明月还在条件反射般吐槽着,可忽然想到今天会有一个病娇盯上自己,她就感觉浑身发麻,一股凉意从头笼罩到脚。

    “我不回去。”她连忙摇了摇头,咬牙道:“我今天不会去了,让那病娇女找其他人告白去吧。”

    “设定里那家伙在暗中跟踪你好久了,她只喜欢你,所以你今天不回去也没用,迟早还是有这一劫。”

    “你有毛病啊啊啊啊啊!为什么要写这样的设定!”

    正当宫明月气急败坏地拉着林觉的衣领子用力摇晃,想看看这笨蛋作者的脑子里能摇晃出什么东西的时候。

    叮铃铃铃铃!叮铃铃铃铃!

    就在这时,林觉的手机再度响了起来,来电显示是母亲大人。

    老妈果然打来了......怎么办?真的要拜托宫明月吗?

    看着那正疯狂响铃的电话,林觉仿佛看到了一只带着怒火的手从屏幕里头伸了出来,准备把他撕碎了冲进马桶里去。

    但当林觉低头看向宫明月时,后者则是双手抱胸,咬牙道:“帮我解决掉那个病娇女,我就帮你解决你妈妈,否则免谈。”

    本来宫明月还挺乐意帮林觉这个小忙的,但知道林觉这混蛋给自己挖了这么大个坑后,她立即就提出了相应的条件。

    开玩笑,病娇女?喜欢我?什么鬼东西,太离谱了。

    一想到有个奇怪的女人跟在自己身后鬼鬼祟祟,宫明月就感觉脊背一寒,连忙撇了撇嘴。

    当然,这个条件对于林觉而言倒是不算什么......不过是书里的一个角色,而且还是自己写出来的角色,他自然有处理的方法。

    “成交,我母亲大人这边就麻烦你了。”

    于是对宫明月比了个大拇指后,林觉便划开了熟悉的接听键......并且立即听到从里头传来了一阵怒吼。

    “刚刚李阿姨说你在院子里跟一个不三不四的女人搂搂抱抱!快说,那是什么人?你是不是跟一些乱七八糟的家伙混在一起?”

    “什么乱七八糟的家伙,那是我女朋友,就是之前李阿姨说来了咱家的那位。”

    林觉话音刚落,电话另一头便沉默了一下。

    过去数秒,那边的林妈才小声道:“女朋友......儿子,你刚刚不还说没女朋友吗?”

    “对,之前打电话的时候没有,刚才她来找我,我顺势跟她告白,这就成了。”

    “胡扯,哪儿有这么容易成的?她在你边上?开视频给我看看。”

    林妈吃了这么多年的饭也不是白吃,立即就要求开视频验明真相,以免这个靠忽悠人为生的作家儿子连老妈都忽悠。

    “行,我这就开视频,您可看好了。”

    林觉也不含糊,直接挂掉电话点开了微信视频......然后被一旁的宫明月又给吓了一跳。

    当他跟老妈通话时,旁边的宫明月却已经将扎得跟女流氓一样的头发放了下来,又将夸张的假睫毛摘掉,拿手帕擦掉了嘴唇上的烈焰红唇,正在用卸妆水处理眼妆呢。

    这稍微处理了一会儿后,之前那个女流氓一下子就消失了,宫大小姐又恢复到了之前那副知书达理的温婉模样。

第七十四章 女朋友与双胞胎萝莉

    快,真的是快,只能用迅疾如风来形容。

    明明几秒钟前的宫明月看起来还像是个女流氓,转过脸没多久,这么快就变成了彬彬有礼的大小姐,这谁遭得住啊?

    眼见林觉正呆呆地盯着自己看,刚刚卸完妆的宫明月不禁皱眉道:“别看了,快点开视频,我得跟伯母好好聊聊。”

    “啊?好......好,这就开。”

    被她催着打开视频的林觉连忙接通了电话,然后手机就被宫大小姐抢走了。

    看着视频里头那位陌生的伯母,宫明月先是露出了一个甜美的笑容,然后俏声喊道:“伯母,您好,初次见面,我叫宫明月。”

    在那瞬间,林觉第一次清晰地认识到了女人的可怕之处。

    这变脸也太快了,刚刚才对着我皱眉头,转头就笑成这样?

    也难怪我写不出关于女人的真实情节......这也太难琢磨了,简直就是天生演员,鬼知道她们在想些什么。

    甘拜下风,真是甘拜下风,我服了。

    旁边的宫明月正跟林妈聊得正开心,这边的林觉却是暗暗地对她低下头,双手合十拜了拜,一副五体投地的模样。

    虽然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但看到这一切的宫明月一边面色不变的继续跟伯母说道:“对,我之前跟林觉是朋友,刚刚才在一起的,他对我可~~~~~好了。”

    说到“可~~~~~好了”的时候,少女还用膝盖顶了顶林觉的膝盖,让他不要再双手合十拜自己,那感觉看起来仿佛她马上就要过头七似的。

    而视频里头的林妈看到儿子的女朋友长得这么漂亮,又这么知书达理,温婉可人,早就已经乐得脸上都开了花。

    可她还是疑惑的问道:“明月啊,话说你是怎么认识我家那傻小子的?我怎么没听他提起过?”

    “其实我是他的书迷,看他书好久了,恰好住在同一个城市,所以偶尔会过来坐坐,他不跟您提可能是因为不好意思吧。”

    宫明月发动专属技能“撒谎不眨眼”,效果拔群。

    “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真是的......让林觉过来视频,我有话要跟他说。”

    “哎,诺,伯母找你。”

    完成了自己的任务后,宫明月带着亲切的笑脸把电话递了过去。

    而在林觉拿过手机的瞬间,一大堆劝告的话便噼里啪啦地从里头飞了出来。

    什么要对女朋友好啦,什么不要再不修边幅啦,什么当男人要有点气度,不要对女朋友发货啦.......老妈噼里啪啦说了一大堆。

    那说话的速度之快,简直像是在讲相声贯口,这语速来个报菜名肯定能博得一个满堂彩。

    电话的最后,林妈让林觉发几张女友的照片过来,好让她拿给林爸看,顺带发一下朋友圈,公告天下自家那倒霉小子终于有人要了,不再是青铜王老五什么的。

    眼见林觉听到要求时一脸吃了苍蝇的样子,一旁的宫明月连忙答应道:“没问题,这就给伯母发,要多少张都行。”

    “哎,还是明月乖巧,比我那臭小子强多了,就这样吧,先挂了,下次聊。”

    “再见伯母,下次再聊。”

    嘟。当视频里头的人影终于消失时,林觉才苦着脸把手机收起来,对眉开眼笑的宫明月抱怨道:“不知道我是她儿子还是你是她女儿,这差别待遇也太大了。”

    “哼,谁让你太不中用,老是让伯母担心。”

    “让她担心倒是真的......算了,总之多谢你帮了这个忙,我这下子可以耳根清净一会儿了。”

    林觉虽然嘴上抱怨归抱怨,但他还是很感谢宫明月的出现,否则老妈肯定得抓他去相亲。

    一想到要跟李阿姨介绍来的那群怪人相亲,林觉就感觉头皮发麻。

    毕竟相亲这玩意懂的都懂,想在相亲里头找到几个合适的对象,简直就是跟撞了大运一样。

    于是当林觉松了一口气时,宫明月也一边拍着旁边那只金毛的狗头,一边对他笑道:“话说,我想去看看这几天里头你这边发生了什么事,应该都有如实写进书里吧?”

    “那当然,我这人别的本事没有,就是实诚,还有实诚。”

    “切,给你能的。”

    对这位被催婚的创世神做了个鬼脸后,宫明月便率先走进了书房,先给伯母发了几张照片,然后点开他那本《我的女主角们活了》看到了最新章节。

    好家伙,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宫明月这才知道居然在自己离开的这段时间里,林觉这边发生了这么多有趣的故事。

    什么茉莉跑过来当一日女仆啦,在街边遇到鹤清羽跳楼啦,疯人院带走血池老祖啦,还有跑到异世界里去扮演侦探捉拿凶手啦......事情真多。

    当然,看到林觉抱着茉莉进房间时对于丝袜和脚的细致描写时,宫明月的嘴角还是不禁抽搐了一下。

    好家伙,其他作者写类似的场面都是一笔带过,你倒好,大段大段全是丝袜和足部的描写,而且还带引经据典的,典型的拉古人来背锅。

    她本能地想吐槽林觉怎么这么不要脸,但一想起这个男人本来就是个丝袜控和足控,好像又感觉这种事情似乎很正常的,吐槽都没地方吐。

    可即便如此,宫明月还是不禁问道:“你确定自己像书里写的那么绅士,只是在脑子里想了想,真没对茉莉动手动脚?比如乱摸人家的脚之类的?”

    “那当然没有!你把我当什么人了,真是的。”

    一听宫明月居然质疑自己的人品,林觉顿时急了,满嘴都是什么“我写的就是真实”、“我要会动手动脚还能拖到今天”之类的。

    事实上他也的确问心无愧,因为林觉的确没对茉莉动手动脚,没动就是没动,动了就肯定会写出来。

    既然林觉都这么说了,宫明月也只好耸肩道:“好吧好吧,相信你了还不行吗。”

    “哼,早就该相信我,都说了我这本书写的东西都是真的,做了就是做了,没做就是没做。”

    “但如果你写的都是真的话,要是有读者在电台里听到了关于‘血池老祖’的描述或者看到和鹤清羽跳楼的场面,那岂不是一下子就暴露了?”

    “暴露?暴露什么?暴露某个作者写的书里头的角色出现在了现实里?”

    林觉闻言用见鬼般的目光看向了宫明月,疑惑地问道:“你不会觉得有人真的会相信这种事发生了吧?我即便在书里写明了这都是真实发生的事,即便有人看到了鹤清羽跳楼下来的场面,可他们真的会相信这是真的吗?”

    “这个......感觉不太会信。”

    “肯定不会信,这年头没人会这么较真,现代人的生活压力这么大,每天烦心事这么多,谁有精力追究书里的角色是不是真的出来了,所以尽管放一百个心吧,没人在乎的。”

    林觉一边说着,一边靠在椅子上摇晃了起来,一副完全不担心的模样。

    不过就在这时,宫明月却看着文件夹里的几分初稿,将鼠标放在了最后那本《大奉修仙传》的上头。

    “对了,现在前三本书的女主角们都已经出现,你也都跟咱们见过、认识过了,这最后一本书的女主角你打算什么时候跟她接触?”

    “最后一本书?《大奉修仙传》吗......不是什么时候跟她接触,而是什么时候跟‘她们’接触。”

    “她们?这本仙侠书也有两个女主角?”

    “说是两个也可以,说是一个也可以。”

    “什么意思?还带精神分裂的?”

    “不是精神分裂,因为这本书的女主角是双胞胎.......一对心意相通、性格各异的双胞胎萝莉,再加上这本书的故事背景比较奇怪,所以我还在想怎么跟她们接触来着。”

    提起这最后一本仙侠书籍的故事线,林觉似乎微微有些头痛,但他还是坐到电脑前点开了那个许久未曾动过的文件夹。

第七十五章 《大奉修仙传》

    应该怎么说呢,相比起另外三本书,《大奉修仙传》在林觉写过的书里应该是比较独特的。

    因为这本书的结构,属于典型的“无敌文”,跟另外几本书的男主角完全不是一个级别的存在。

    顿时,宫明月不禁好奇问道:“无敌文?什么是无敌文?”

    “就是男主角一上来就几乎无敌,遇神杀神,遇魔杀魔。”

    “这......这还有什么好写的?刚开始就无敌了啊,战斗部分岂不是不用写?”

    第一次听到无敌文这种结构时,宫明月一下子瞪大了眼,仿佛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那又不至于。”林觉闻言微微一笑,笑道:“主角虽然实际上是几乎无敌的,但他可以扮老虎吃老虎。”

    “扮老虎吃老虎?啥意思,不是扮猪吃老虎吗?”

    “就是明明是无敌的,却把自己的实力伪装成没那么无敌的样子,让同级别的敌人以为打得过,实际上始终都是把敌人们玩弄于股掌之中。”

    “呜哇,好恶劣的主角形象......虽然很有你的风格。”

    “过奖过奖。”

    “明明不是在夸你......算了,总之还是先看看书再说吧,这本书我还没看过呢。”

    熟练地吐槽了林觉一番后,宫明月便点开了那本《大奉修仙传》的稿子。

    神州之北,名曰北荒。

    南边之人常道:居于北荒者,蛮夷也,不知礼数,茹毛饮血,不可交。

    因此这“神州大地”通常以那片连绵起伏的“楚汉山脉”为界,将仙界一分为二,划为“北荒”与“南离”,双方摩擦甚多,战火不断。

    此时此刻,待夜幕降临之时,北荒境内那座最高的灵山,“卜正经灵山”之上,则是传来了一阵诡异的诵经声。

    “广开兮天门,纷吾乘兮玄云。”

    “令飘风兮先驱,使涷雨兮洒尘。”

    黑夜之中,“卜正经灵山”之上的一干灵巫们正身着大红衣裙,头带白骨面具,围绕着“祭祀灵池”舞动着身躯,口中唱着颂歌。

    而站在灵山正中天池处的,是一个魁梧的男子身影。

    那身影看起来奇高无比,手持节杖,面部带着“天字白骨面具”,让人闻之生畏。

    当这位“黄泉尊教”三大护教之一的“天祭巫”五魁首出现时,后面的灵巫尽数跪地,面带崇敬之色。

    “今夜星河涌动,似有异变......待我姑且卜他一卦。”

    来到灵池边缘后,这位身高足有两米多高,鞋子像是小船一样的天祭巫,五魁首口中念念有词,下方的池水则是忽然掀起千层波涛。

    在众人诚恳的目光注视下,灵池之水迅速朝天飞去,并且在空中形成了一片看起来相当复杂的卦象。

    嘶!好复杂的卦象,里头蕴含七七五十九种变化,我等完全无法理解。

    看到那片杂乱的卦象时,周围的灵巫们不禁面色一惊,纷纷看向了漂浮在半空中的老大。

    看了看那个复杂之极的卦象后,天祭巫眯了眯眼睛,转头看向了跪在地上的灵巫们。

    “尔等,看出来什么了吗?”

    “天祭巫大人,我等愚钝,恕不知晓。”

    “哎,此卦,乃大劫之相......我猜。”

    大劫之相?我猜?

    如果只是大劫的话,灵巫们都还好理解。

    但您老......这个“我猜”又是啥意思?感情就是瞎蒙呗?

    互相看了一眼后,其中一位灵巫挠了挠脑袋,疑惑的问道:“天祭巫大人,您这意思是,可能出现大劫之相的意思?”

    “不是可能,而是必然出现......我猜,必然出现。”

    您这到底是“必然”还是“我猜”啊?

    一干灵巫也不懂,也不敢问。

    于是那另一位灵巫便接着问道:“大人,这大劫之相是针对我等?亦或者是?”

    “是针对伟大的黄泉教主,林觉大人。”

    针......针对林觉教主大人?不会吧?

    听到这里,有人皱眉道:“但是教主大人半年前才连败南离诸强,将众南派宗门与皇朝打得体无完肤,这还有什么劫能奈何得了他呢?”

    众所周知,北荒的“黄泉尊教”教主林觉乃当今人间界第一高手,也是极少数达到了“陆仙极境”,非常接近羽化飞升的人。

    半年前,南离三大皇朝协十二天级宗门率军前来,欲与北荒决战。

    于是为了避免生灵涂炭,林觉教主单骑过南离,独自震退十二天级宗门联军,重创皇朝三大陆仙极境,遂名震天下。

    一战过后,南北双方,黑白两道人士对林教主无不敬畏,甚至有人称其为千年以来头号狠人。

    因此在很多人看来,除了这“神州大地”之上的“九天仙界”群仙之外,基本上已经没谁能奈何得了林教主了,这样的牛人能有什么大劫啊?

    正当五大祭巫都感到难以置信的时候,天祭巫却缓缓叹了一口气,用严肃的语气说道:“这次的劫难可不简单,乃桃花大劫是也。”

    桃花劫?那不是......女人?

    听到这里,灵巫们就更迷惑了。

    总所周知,林教主从来不贪好女色,不是在修炼,就是在想办法发展北荒,跟桃花劫有什么关系?

    对于这点,五魁首显然也不能理解,或者说......他其实也没算清楚,充其量只能算个大概,成功率大概在百分之三十三点六六六左右。

    当然,这位天祭巫可不会对着自己的那群手下们这么说。

    他只会摆出一副“天机不可泄露”的高深莫测模样漂浮在灵池之上,接受众人的敬仰和崇拜。

    而就在第二天清晨,五魁首所算出来的所谓“桃花大劫”,也的确正在缓缓地朝着“黄泉尊教”的总部袭来。

    在这边北荒蛮境的天空之中,一眼望去,只觉得周围尽是云雾蒙蒙。

    只是如今在这云雾蒙蒙的天空之中,却忽然出现了一个巨大的黑影。

    仔细看去,那是一只极其巨大的,类似孔雀的鸟类生物,名为“琉璃七彩雀”。

    漂亮的翎羽雀尾在阳光的照射下散发着七彩光泽,巨大的背部负着一栋花园锦簇、装潢华贵的庭院。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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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net/r41069/ 第一时间欣赏我笔下的女主角们活了最新章节! 作者:金毛贝所写的《我笔下的女主角们活了》为转载作品,我笔下的女主角们活了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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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笔下的女主角们活了介绍:
身为扑街作者的林觉在创作新书时犯了难,写了轻小说、玄幻、都市和仙侠四份不同的稿子都惨遭编辑退回。
正当他一展莫愁的时候,自己笔下的小说世界跟现实世界连接了起来,小说里的女主角们居然接二连三的出现在了现实当中。
这是虚构与现实的融合,也是四种不同风格、不同画风之间的碰撞......尽情燃烧吧,直到化为灰烬。我笔下的女主角们活了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我笔下的女主角们活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我笔下的女主角们活了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