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5 第七十四碗汤(十一)
第七十四碗汤(十一)
有了清欢陪伴, 太子的情绪勉强算是可以控制住。只是他避免不了变得暴躁寡言,有时候可以一整天都不说话, 过去他还能教清欢看书写字, 如今书本拿在手里,却连正反都无法分清。若非谷天全再三请求让他诊治眼睛, 太子根本就不想再治了。
或者说,他虽然活着, 却已经丧失了往日的雄心壮志, 变得颓唐无力, 这种情况大家都看在眼里,可谁也没办法。清欢能做的, 就是每日给他按照谷神医的吩咐按摩双腿做热敷, 然后扶着他在院子里每天走上一小会儿,还有就是喝药。
不停地喝药,腿需要喝,眼睛也需要喝, 总之无时无刻不在喝药。太子还曾经发过脾气,他把清欢辛苦熬好的药掀翻了, 冷冷地说:“喝这个又有什么用, 横竖是瞎了,就让我做个瞎子便是。”
清欢默默地把摔碎的瓷碗捡起来,又收拾干净,屋子里有棱角的地方都被她包上了软布,怕太子不小心磕上。可越是这样,太子越是厌恶这一切,同时也有着深深的自厌。清欢不知道该怎样做才能让他不那么难过,她总是能如此清晰地认识到自己的没用,就算所有人都说有她陪着殿下心情好了很多,可是她看到他皱眉头,心里都充满了悲伤。
天空的明月不该被掩去光辉,本应光芒万丈,便不可变得黯淡。
不过谷神医的药还是起了一点效果,在每三天一次的敷眼后,拿下了药布条,本来根本没有抱希望的太子却突然觉得右眼有些发痒。他下意识地想揉,被清欢眼疾手快地一把抓住:“殿下做什么?”
“痒。”
“痒?”谷神医正在收拾药箱,听到这个字顿时大喜过望,“殿下觉得痒?!”
“是又如何?”太子轻挣了一下,没有挣开,清欢死死抓着他。
“那就好、那就好啊!”谷神医欣喜地凑过来,“殿下先不要动,慢慢的、慢慢的把眼睛睁开,要很慢很慢……”
太子依他所说照做,双眼慢慢睁开的时候,右眼先是有些酸涩,而后便感到光线刺目,渐渐地竟能视物了!虽然很模糊,但右眼确实是看得见东西了!
最先映入眼帘的便是清欢咬紧的唇,太子微微愣了一下,谷神医在他眼前晃了晃手,“殿下现在看到了什么?”
“滚。”
“殿下。”清欢不赞同地叫了一声,“不要这样跟谷神医讲话。不过……殿下您看得到了?”
太子微微蹙眉,“很模糊。”
“模糊没关系,这只是一开始,等到再敷几次药,会看得越来越清楚的!”谷神医开怀不已,连带着屋子里的其他人也都露出了笑容。清欢也是,她欢喜无限,可是当她看到太子的表情时却有些意外,因为他并不是非常高兴。“殿下?”
太子看了她一眼,又看了谷神医一眼:“只有右眼。”
“什么?”
他沉默了两秒,说:“只有右眼看得见。”
清欢也朝谷神医看,带着乞求:“没关系的吧?会慢慢好起来的吧?就像是右眼一样,左眼也会好起来的对不对?殿下不必担心的,是不是?”
“……啊,是、是。”谷神医连忙应声,“殿下不必担心,这都是暂时的,只要坚持敷药喝药,早晚会痊愈。”可嘴上虽然这么说,他的眼睛却不由自主地盯着清欢看。
“殿下也累了,待会儿喝了药便睡会儿吧。”清欢扶着太子躺下,将他的手放到被子里,太子将她反握住,“你不许走。”
“我不会走的。”
可是太子并没有感到快乐,也没有感到轻松,他只是疲惫地闭上了眼睛,等到太子睡熟,清欢才将自己的手拿出来,轻手轻脚关上了房门离开了。
武彦专门开辟了一个小院子给谷神医,清欢来过很多次,闲暇时候她也会来帮忙晒晒草药。她一进门谷神医就看到了:“清欢姑娘。”
“谷神医好。”她很自然地拿过他手边的药杵帮忙捣药,然后轻声问,“殿下的左眼还能好么?”
“姑娘。”谷神医表情复杂,“两只眼睛用的是同样的药,如果只作用于一边,那么这代表什么,姑娘不用我说应该也明白的。”他顿了下,又道,“姑娘方才为何不让我对殿下说实话?殿下不是那等软弱之人。实话实说,他早晚能想通并且接受,到时候我会想办法让殿下的左眼看起来和常人一样,不会有人发现。”
清欢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说道:“这世上有很多人都是残缺的,有些手脚健全,灵魂却不完整。但是殿下……像殿下这样的人,我只希望他一生平安喜乐,那些烦心事,若是可以不去烦,自然再好不过了。”
“你……”谷神医何等机智,“你该不会是……”
她对他笑了一下,“麻烦您帮我做几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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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碗药怎么这么苦。”太子喝了药,忍不住抱怨了一句,“比平时还苦。”
清欢闻言,轻笑道:“这可是谷神医新研究出来的药方,殿下可不要不识好歹。”
太子眉头一拧:“最近胆子大了不少,都敢说我不识好歹了。”
她现在可不怕他,“殿下不要总是对谷神医凶巴巴的,人家对殿下很上心呢,对着我跟对着别人完全两副面孔,也不怕人家说你小心眼。”
太子冷哼一声,“我让他给你去掉胎记,他偏说做不到,不是庸医是什么,这样的庸医,我看着就糟心。”
跟个孩子似的,怎么病了之后越来越幼稚了呢?清欢都很久没见过那个温柔又宽厚的太子殿下了。“好啦,喝完药就快些休息,右眼刚好没多久,千万不要过度,军情什么的就别看了,等下午醒过来再说。”
小管家婆样儿,太子只在心里意思意思的抱怨了一句,随后便听她的乖乖闭上了眼睛,说来也奇怪,明明起来也没多久,困意却还是排山倒海而来,没一会儿便陷入了梦乡。
梦里的他可以走可以奔跑,眼睛也看得见,他把清欢抱起来抛的高高的,她有些害怕的闭着眼睛,落到他怀里时睫毛微颤,分外招人怜爱,太子忍不住亲了一口,然后又亲了一口。
这个梦太美好了,美好的让他简直不想醒来。
不过,梦境再美,也是虚妄。虽然梦里他可以抱她,但未免太不真实,还是醒着好,可以看到她,真真切切地触碰到她。
太子醒来的时候发现床边围了好多人,商约武彦谷神医都在,偏偏就是清欢不在。他觉得头有些晕乎乎的,就揉了两下:“怎么回事,你们在这里做什么,清欢呢?”
“清欢姑娘她……有些累了,所以回去休息了,要不,属下这就去叫她?”商约说。
“不必了。”太子挥了挥手,神情是无法掩饰的温柔。“让她好好歇着。”然后又问,“你们都在这里做什么?等一下,这什么味儿?”他抽动了下鼻子,对武彦露出嫌弃的表情,“一身汗臭味,去洗干净。”
武彦一愣,“可是、可是属下刚洗过没多久……”
“怎么可能,味道这么大。”太子皱眉,“快去。”
“是。”
武彦走了,商约同谷神医相视一眼,不约而同地道:“殿下……”
“什么事?”
“您的眼睛……可好些了?”
太子这才注意到自己的左眼竟然也能看到了,他有些不敢相信地摸了摸,又闭上右眼,结果这竟然是真的!他的眼睛复明了!“这是怎么回事?你不是说至少得调理半年?”
谷神医支吾了片刻:“这个……殿下吉人自有天相,因此复明,也不是不可能……”
一派胡言,这种鬼话谁会信!太子心底涌起不好的预感,“去把清欢叫来……不,我自己去找她。”
“殿下!”商约连忙将他拦住,“殿下大病初愈,还是不要如此劳顿……”
“她人呢?”
“清欢姑娘在休息……”
“商约。”太子的眼神逐渐冰冷。“孤不喜欢被人欺骗。”
商约跪了下来,屋子里所有的人都跪了下来,最后还是商约一咬牙,“回禀殿下,清欢姑娘她走了!”
太子只觉胸口一阵气血上涌,情绪大起大落,后头竟有了腥甜之气。他强压下内心狂怒与不敢置信:“怎么回事,给孤说清楚!”
商约匍匐在地上,低着头不说话。谷神医也哆嗦了两下才道:“商大人也是早上才发现的,清欢姑娘不知什么时候离开,商大人已经派人去找了,殿下不要动怒,您此刻的身体不能动怒啊——”
太子的手如同鹰爪掐住了商约的喉咙,对谷神医的话是半个字都不信。“是么?把谷天全的话再重复一遍给孤听听。”
686 第七十四碗汤(十二)
第七十四碗汤(十二)
谷神医目光震惊地看向了商约。太子冷笑一声:“你心思最是玲珑,孤将你当作心腹朋友,你却是这样对孤的?将清欢从孤身边带走?”
“属下没有!”商约先是否认了一句,随后闭上眼, “属下只是……没有拦住姑娘。”
“不可能。”太子一个字都不带信的。“她不可能离我而去。”他太了解商约了, 商约对清欢一直都是看不上的,若非他屡次三番表示过态度, 商约根本不将清欢放在眼中。
商约这个人, 有大才, 也并非以貌取人之人,唯独心中认为太子这样好, 清欢这样的姑娘根本配不上, 于是心里盼着清欢能离开, 所以当他看到她背了个小包裹从后门走的时候, 不但没有拦, 还帮她把卫兵调开了。
清欢姑娘走了,殿下也许会伤心个一时半会儿, 可现在殿下的眼睛好了,腿也好了, 要什么样的倾城美人没有?不过是在危难关头对清欢姑娘有了些许感激, 殿下不曾碰触过男女情爱,因此将感激当作了喜欢,商约就是这样认为的。等到殿下坐稳了江山,若是觉得愧对清欢姑娘,大可封她个诰命或是赏赐金银财宝,难道不是皆大欢喜?
谷神医没想到商约会这么做,他以为真如商约所说,清欢姑娘离开了,他没注意。可事实上整个府邸都由他把守,一个不会武功的姑娘怎么可能逃得过他的眼睛?“商大人,是你让清欢姑娘走的?!你怎么能让她走?!她的眼睛需要——”惊觉自己说漏了嘴,他连忙闭上,可是已经晚了。
太子丢开商约,商约被狠狠地摔在地上捂着喉咙咳嗽,太子的眼神似是能吃人:“你方才说她的眼睛,她的眼睛怎么了?若是不说实话,今日孤便将你碎尸万段。”
谷神医体丝筛糠,他跪在地上不住地磕头:“殿下饶命!殿下饶命!这并非在下本意,是清欢姑娘坚持——”他已经快要语无伦次了,与太子相处了许久,虽然他总是冷淡无常,可谷神医并不是特别怕他,因为不管他怎么威胁都不曾真的伤害过人,但现在再想想,那都是因为清欢姑娘在太子身边的缘故。
现在姑娘不在,殿下是真的会杀了他的!于是谷神医不敢再隐瞒,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说了清楚。
原来清欢得知太子的左眼好不了之后,见他整日闷闷不乐,心中着急又没有办法,偏偏某天无意中撞见谷神医给他人看诊,巧的正是换眼之术。那日她到药庐来找他,为的就是给太子换眼。虽说随便找个人挖颗眼睛都行,可谁不是无辜的,谁应该牺牲自己?
那天中午,太子喝的药特别苦,就是因为里头有麻沸散。
刚换过眼睛,谷神医叫人将清欢送回房间休息,谁知道这一早起来,人便不见了!当时他还在愁如何跟殿下交代,商约却说他有办法,现在看来,有什么办法?殿下根本就要疯了!
他们都低估了那位姑娘对殿下的意义。
“殿下!”商约跪在地上重重地磕了个头,“大业未成,血仇未报,殿下如何能沉浸于儿女情长?!”
太子深深地吸了口气,他的拳头攥的咯吱咯吱响,看得出他心中滔天的怒火,可他在拼命克制自己。也不知过了多久,他才平静下来:“从今日起,你不再是孤的人,似你这般擅揣主子心思,替主子做主,不听主子命令之人,孤这小庙怕是容不下你这般大菩萨。你哪里来,便哪里去吧。”
“殿下!”商约目眦欲裂,“殿下腰赶属下走,不如一刀砍了属下!”
“你我有多年情义,孤不要你的命。”太子闭上眼睛,“但孤也不要你这个人。似你这般下属,孤不敢用。你走吧,谷天全,去准备清欢的画像,便是掘地三尺,也要给孤把她找出来!”
洗完澡换了身衣服的武彦站在一边,见太子一脸疲惫,抓住还要求情的商约,低声道:“殿下在气头上,你说什么都没有用,咱们将功赎罪去将姑娘找回来,到时候你才有希望再为殿下效命。”
商约沉默了两秒,给太子重重磕了两个头,同谷神医一起出去了。武彦也不敢去看太子,只跪下道:“殿下,天下这样大,无异于是大海捞针,更何况,咱们还要小心九皇子的人。”
见太子没有理他,他又道,“属下不及商约聪明,但属下明白一个道理,姑娘走了,便是不希望殿下找到她。殿下要找,只能悄无声息的找,这样下去要花多少时间?可若是殿下登上那个位子,成了这世间最尊贵之人,到时候,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找到姑娘岂不事半功倍?殿下,属下不想劝殿下以大局为重,可殿下知道属下说的是对的。”
他们现在蛰伏在边疆,找人都得偷偷摸摸的,倒不如先将属于自己的东西夺回来,到那个时候,找起人来岂不方便?
太子听了他的话,只说了一句:“你退下吧。”
武彦相信殿下能想通,便恭敬地退了下去。太子慢慢躺到床上,他方才忍了许久,直到没了人才敢放肆让心口撕裂般的剧痛蔓延开来。“骗子……”他喃喃地说,“你跟其他人一样,也是个骗子……”
说好的,绝不会离开他,不管发生什么事都会留在他身边,谁稀罕她的眼睛?谁在意她美丑与否?这样自以为是的奉献,难道她觉得他应该感激涕零的接受吗?
可是……
太子温柔地摸上了自己的左眼,那不属于他,可却让他觉得两人在某种程度上融为了一体。他又低低说了一句,“骗子。”
从这天起,太子再也没有笑过。他变得极度冷酷而沉默,可同时他对那个位子也充满了势在必得的决心。早一点拿下来,早一点找到她。到时候,他就不信,天下人都在找,她还能躲到哪里去。
他许以金银珠宝加官晋爵,甚至愿意让出这个江山,只要有人能找到他。可是过去了很久很久,久到他已经得回了皇位,将九皇子凌迟处死,把告示颁发出去三年有余,也仍然没有清欢的消息。
他甚至自己亲自去找,但不管去到哪里,都不曾见过她,也不曾见过与她相似之人。
后来他才想起来,她若想躲起来,怕是找不着的。她能带着他在深山老林中与世无争过上半年有余,自给自足,根本不会和尘世间打上交道。于是他又下令让人进山找,总之不找到清欢绝不罢休。
她能到哪里去?她那对父母见钱眼看,将她卖掉后根本不曾见过她,她没有朋友也没有亲人,她到底藏到哪里了?她还活着吗?她会不会出了什么意外?
每当想到这种可能性,太子——不,现在已经是皇帝了,便整晚整晚的睡不着觉。他无心朝政,只觉得找不到清欢整个人都像没了魂。
他的嗅觉突然变得很好,不知道为什么。每次想她了他就坐在镜子前面看自己,然后对着左眼狠狠地说,等我找到你,看我怎么教训你。
可左眼只会温柔地凝视他,安安静静,不说话。
就像是那个丑姑娘,永远美好的如同天上的朝霞。
他在许多个不为人知的夜晚掉过眼泪,他用短短两年的时间洗清冤屈抢回皇位,做回名正言顺的皇帝,他又用三年的时间来找她,可都五年了,仍然没有她的消息。
怎么在躲藏这一块上就这么有天赋呢,明明就是个连自己名字都要学三天才认得的家伙,写个毛笔字写了一个月还歪七扭八的不成样子,学什么都慢,忘得倒挺快,可就是这么个笨人,竟然能这么久不出现在人间。
其实清欢一开始并没有打算藏起来,她在一个偏远的小镇子上找了个洗衣服的活儿,因为左眼瞧不见,便用布条从脑袋上围了一圈绑住,因为话少又勤快,所以虽然赚的少,但也够生活的。
她就在这个连战火都没有绵延到的小镇子上生活了好几个月,直到她听说太子没有死,还率领了大军朝京城攻打而去。她每天都很担心,每天都在祈求上天对他好一点,不要让他失败。
清欢想,也许自己真是命不好,不仅自己不好,还会连累别人,跟爹娘说她的那样,她就是个瘟神,是个扫把精。不然你看,没有了她之后,殿下只用了两年时间就重新回到京城,当上了皇帝。
她真的很开心,甚至决定要在这里扎根了,直到皇榜贴到了这个偏远的小镇子上。
围了一大圈人,愣是没人识字。清欢走过的时候好奇地看了一眼,然后吓了一大跳!那皇榜上写的是,陛下在蒙冤逃亡时遇到了一名心仪的女子,女子救了他却飘然离去,奈何陛下情根深种,誓要找到佳人,有提供线索的,封一品大员赏黄金万两,直接找到这位姑娘的,让他当王爷!江山给他一半!
他!是!疯!了!吗!
687 第七十四碗汤(十三)
第七十四碗汤(十三)
总之这个小镇是不能呆了, 清欢看到那悬赏上的画像心都怦怦跳。这画的也太像了……而且眇了一目左脸又有大片胎记, 这两个特征同时具备的又能有多少人?所以她撒腿就跑, 连自己租住的小院子都没回去。还回去做什么啊, 再浪费时间说不定都走不了了。
等又来了识字的人开始念上头的告示后, 有个人突然咦了一声, “镇子东头有个以洗衣为生的娘子, 恰巧脸上有胎记左眼又瞧不见, 这该不会就是画上说的这个, 陛下心心念念想着的人吧?”
此话一出,所有人都沸腾了, 大家疯狂地朝镇子东头跑,别的不说,若是找到这娘子, 那可是加官晋爵荣华富贵啊!退一万步说, 哪怕是找不到,陛下也会赏赐万两黄金,那他们还等什么?还不快些去找?!
可惜的是扑了个空。院子的门紧锁着, 根本没有人。有聪明些的想到了守株待兔, 藏在附近等着, 可惜等了许久,天都黑了也不见有人来。本来想着管她是不是,先找着人再说,可这人就没回来,那是被找着了,还是躲起来了?要是后者……聪明的人肠子都能悔青了。
清欢开始了不亚于逃亡生涯的一段日子。她不敢走官道,怕被人发现连大路都不敢走,遇到了镇子也不敢进去休息,只能靠在野外寻些食物生存,她一点都不想被找到,她也不想回去殿下身边。她以为自己一直不出现殿下应该明白的,可是他现在都在做什么,找到她又能如何?她心意已决,是不会回去的。
本来就丑,何况还瞎了一只眼睛,只是想都叫人自卑的无复以加。
她也不知道自己能去哪里,回家?她根本就没有家。再说了,哪怕是回去了,爹娘若是知道她就是悬赏上的那个人,还不立刻把她抓去送到官府。更何况他们早就将她卖了,这仅有的一丝亲情早已斩断,清欢无处可去。
最后兜兜转转,她还是回到了很久以前同太子一起住的那座山里。这里太子已经派人来找过,他似乎不想面对这个地方,因为他还在,她却不见了,于是让人在外头拉了绳子,擅闯者死,还不许人进来。
不过好在太子没有让人在这里看守,可能他觉得她不可能笨到回到这地方来,但清欢偏偏回来了。不知道怎么回事,从她离开殿下开始,脑子就变得清醒起来,什么事都能想的清楚明白,权衡了再三,也只有这里勉强算是她的家,于是便住了进去。
让她意外的是殿下虽然拉了绳子,但栓子却来了一次。他看见清欢的时候嘴巴张的大大的,清欢也紧张地看着他,“你、你怎么来了?”她原本以为不会有人敢来的……
“陛下、陛下交代过我,要我隔段时间上来打扫打扫,别让这里脏了……”栓子眼睛直勾勾的,不敢相信自己看到了清欢。他看清欢神色不对似乎是要跑,连忙说道:“妹子你别怕,我、我不会说出去的,你只管在这里住下便是。”
清欢相信栓子的人品,这人过去迫不得已出卖过他们一次,良心定然备受煎熬,但是为了确保安全,她又问了一次:“你真的不会去告密吗?”
“不会不会!绝对不会!”栓子拨浪鼓般猛摇头。“你就在这里住着,什么米啊面的我给你下山扛过来,这样就不会有人找着你了,要是陛下又派人来,我也会提前通知你。”
清欢想了想觉得这个方法非常好,就答应了,她对着栓子笑了一下,栓子也挠着头嘿嘿笑,眼里却闪过一抹心虚。
他每个月上山一次给清欢送些日用品,清欢见自己果然安全,也就逐渐放松了警惕,栓子确信清欢不会再怀疑自己也不会再跑了,才回家从笼子里拿出一只皮毛光滑的鸽子来,在它爪子上系了一根红绳,然后撒手放飞。
心底发虚,他这不算告密吧,他可什么都没说,而且这是陛下交代的,如果妹子回来,他不要惊动她,先把她给稳住,然后等到时机差不多了再放飞鸽子。
想到这里栓子都替清欢捏汗。
整整五年,她先是在小镇上洗衣养活自己过了两年,然后辗转三年流离,最后还是回到了这座山上,清欢觉得这里就是自己的家。她满心以为不会有人找到,谁知道好日子没过多久,可能也就栓子下山的第二天,她去外头挖野菜回来的时候,一进屋就感觉气氛不太对。当下扔掉篮子转身就跑,结果腿还没迈开就被人抓住了。皇帝低沉冷漠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你跑一个试试?”
“殿下!”她立刻跪了下来,浑身发抖。
皇帝本来想再教训教训她,可是看她在地上跪着,眼睛上裹着布条,心里怜惜如何能忍住。一边唾弃了一番自己的没有原则,一边把她拉起来,让其他人出去并且将门带上,“你胆子可不小啊,跑了这么久,要不是我让栓子看着你,你是不是还要跑?”
栓子……清欢瞪大了眼睛:“他说不会告诉你的!”
“可惜是我先命令他的,我可是皇帝,我最大。”皇帝把她抱到推上,双手在她腰上一掐——果然,又瘦了许多,好不容易养的丰腴了点,现在又是骨瘦如柴的模样。“跟我回去。”
“不……”她不肯。“我只想留在这里。”
“为什么?”
“我……”清欢咬着唇瓣,神情难堪又委屈,“我只会给殿下丢脸……”
皇帝都要被气笑了:“我都没说什么,你反倒替我担心了?”
“我跟其他女子不一样!”她脱口而出,然后似是想到什么,顿觉悲伤。“我又丑又瞎,还不聪明,天生的笨拙,后天再如何勤奋也于事无补,我永远做不了和殿下心有灵犀,也无法理解殿下烦恼什么难过什么,我……”
接下来的话她没来得及说完,因为皇帝已经不耐烦地来亲她了。唇瓣胶合间,他才觉得自己活了过来。“谁说你丑,我可不觉得。笨点也没什么,看你这几年东躲西藏的我完全找不着,你一点都不笨。我不需要谁跟我心有灵犀,可是我希望你揣测不到我在想什么,又希望你能理解我的心意。”这样的话,他深深的爱意就无需用语言说出来。
“我……”
“罗里吧嗦的,一点都没变。”
清欢还是摇头:“我不行的……”
“谁说你不行?”皇帝觉得再这样废话下去就没完没了了,干脆把她抱起来往外走,“有什么话回去再说。”
回去?回哪里去?清欢拼命挣扎起来,被他当众打了一下屁股,“老实点。”
她的脸红的不行,不敢再乱动,皇帝将她抱到马上,一路疾驰,也不过一个时辰功夫便回到了皇宫。清欢在这里做什么都不对劲,手脚都不知道要往哪里放了。皇帝把她放在床上,然后重新回到她身边,捏着她的下巴端详了好一会儿才道:“要多吃点才行。”
她垂下眼,用沉默表示抗议。
“生气了?”第一次看到她生气,不仅不怕,还挺稀奇。“你说过不会离开我结果却跑了五年,我都没生气,你生什么气?说话不算话的人难道不是你吗?”
“我觉得……殿下会把我忘了的。”清欢喃喃地说,眼睛里逐渐蓄满了泪水,“我没有一点点好,殿下何苦这样,我不想做殿下那么多妻妾中的一人,我也不能让殿下蒙羞。我……”
“就这么重要吗?”他问。
“啊?”
“这么重要吗?”皇帝炯炯地看着她。“你跟我说,所有人都觉得你丑所以欺负你瞧不起你,可是外表的美丑真的如此重要吗?重要到连你自己都无法抗拒?清欢,你无需自卑,也无需退缩。我愿意站在你身边与你一起,为什么你却要躲避?”
他顿了一下,道:“这些年来我见不到你,却愈发确定了一件事,我对你并非感激,而是男女之情。若你觉得外表如何无法忽略,那就这样好了。”
说完清欢只觉得一阵困意来袭,闭上眼睛的最后一刻,她看见的是皇帝变得冷淡成熟,却仍然英俊无比的面容。
他要做什么?
她来不及去想,因为她已经睡着了。
安安静静地躺在他的床上,一看就是不会再走,皇帝嘴角微微勾起,这才对,他要的就是这样。她想再走,也得问问答不答应。
谷天全战战兢兢地进来,跪下行礼:“微臣叩见陛下。”
皇帝复国后他被任命为太医院总事,每天什么事都不做,就研究两件事——一是如何去掉天生的胎记,二是如何正确安全有效的换眼。
“准备好了么?”皇帝这样问。
他还能说什么……“是的陛下,可是……”
谷天全本想再劝两句,可是一抬头,皇帝冷冰冰的眼神就让他一个字都说不出来了。
688 第七十四碗汤(十四)
第七十四碗汤(十四)
清欢觉得这一觉睡了好久好久, 醒过来的时候身体并不是很舒服,眼眶也有点酸酸胀胀的,下意识要揉,却被抓住:“别乱动。”
是殿下的声音!
她立刻睁大眼睛, 睁开眼睛却什么也看不见, 双目被一块柔软的布条裹了起来,只能感觉到殿下的气息就围绕在身边。温柔的、缱绻的,与他冰冷的外表完全不符合的。“我的眼睛怎么了?”
“没怎么。”皇帝淡淡地说, “过两天就好了, 这几日我政事繁忙, 无暇陪伴你,便让谷天全照顾你, 每日按时喝药, 等我回来看你,听到没有?”
她不敢问发生了什么事, 可是却觉得料想不到:“殿下……为何我要喝药?为何我要蒙着眼睛?我怎么了?”
“谷天全研究出了去除胎记的方法, 因为你的眼睛上也有,所以要蒙起来, 这样的话会好的快一点。”
结果平日里笨笨的姑娘却反问说:“我只有左眼有胎记呀, 为何右眼也要遮起来?”
“……”皇帝觉得她好烦哦,昨天她还说她自己笨,这真的是个笨人应该问的问题吗?“别管那么多,乖乖蒙起来就是了。”
他一沉下嗓子清欢就不敢多说话了,抿了抿嘴巴,“那……”
“好了我要走了。”
从他找到她开始就一直在她身边,现在却频频要走,清欢下意识觉得不对劲。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她竟然一把掀开了眼睛上的布条,然后伸手抓住皇帝的衣摆,他一边要她放开一边回头,立刻就被清欢看了个清清楚楚!
两人陷入了尴尬的沉默之中,清欢震惊地看着他:“殿下……”
皇帝眯着眼睛,“怎么,嫌我不好看?”
他脸上多了一条很难看的疤痕,从额头一直下划到下巴,整整齐齐,而且颜色呈现出一股诡异的暗红,竟然都已经结痂了。可哪有那么快?“昨日分明好好的,殿下怎么……”
“觉得我丑?”皇帝语气危险。“是不是觉得我该叫阿丑?”
她慌乱的摇头,伸手想碰又缩了回来,皇帝抓住她的手放上去,一字一句盯着她的眼睛:“本来短时间内不想让你发现的,可你这样不乖,我也没有办法。看着这道疤,这是为了留下你我自己划出来的,而且抹了特制的药,这疤不会疼不会痒,却也永远都不会好。你总说你自己丑,现在我也不好看了,你能不能不走了?”
清欢说不出话来,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皇帝亲了下她的左眼,着迷地说:“你用我的眼睛哭,显得格外好看。”
她这才注意到自己的左眼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可以视物了,听到皇帝这样说,更是不敢相信。
“你的眼睛我不还给你,那是属于我的,是我们连接在一起的证明。”皇帝将她推倒在床上,修长冰冷的指尖拂去她眼角的泪珠,“但是我把你的眼睛给你,这样你就欠了我的,更不会离开我了,对吧?”
他狡诈地对她眨了下眼睛,清欢看到他的左眼是一颗颜色极浅的琉璃珠,虽然不能视物,却倒映着她的容颜,显得极美极美。
她面上的胎记也不见了,恢复了正常面容的她,容色惊人。
“现在你是最美的,我有点不高兴了,不想让人看到你。”褪去胎记的时候皇帝就在一边盯着,盯的谷天全双手发抖,可随着胎记逐渐变淡,他也好,谷天全也好,都露出惊讶的神色来。
皇帝与清欢曾最亲密的纠缠过,他熟悉她的每一个表情每一个动作每一种神态,在他心中那胎记无伤大雅,他无数次在欢爱时注视她的眼睛,这双水一般的美目里总是透出绵绵的情意,她的嘴巴又红润又娇嫩,鼻子小巧高挺,侧面非常好看。可即使有了这些认知,当胎记消失,他还是无法控制自己内心的懊悔。
早知道这么好看,还是丑一点比较好。
清欢捧住他的脸,不明白:“为什么……”为什么要做到这一步?她只是个出身卑微的婢女,他为何愿意这样做?
“不是说了吗?”皇帝亲了亲她的眼睛,“我爱你。”
这还不够吗?再多的不可能,再多的匪夷所思,再多的从未有过,都是因为他爱她。
清欢哭出来,他又不高兴了,“眼睛还没好,不许哭。”
她被他训习惯了,不敢哭又忍不住,小鼻头一抽一抽,分外娇俏。皇帝在心底感叹,这张脸当真是倾倒众生,要不以后还是遮住好了,从古至今,没见过这样漂亮的皇后啊。
她终于不再说走了,提都不敢提,因为她不小心说到这个字,皇帝都会一脸的失落加控诉,他完全不在意自己的伤,只说她没有良心自己养了只白眼狼,他堂堂真龙天子一张英俊的脸都毁了,她竟然还动不动就提这个字。一听到这个字,皇帝就心跳加速不舒服,需要她亲一下抱一下才能好起来。
皇帝真不在意自己的脸变成什么样,第二日上朝的时候面对下列百脸懵逼的大臣们,他提都不带提的,而且也没有人敢问。于是千古明君为何一夜之间毁容这件事被记载到了史册,成为了千古之谜。
与此同时令后人津津乐道的,还有这位帝王终其一生只有皇后一个妻子的故事。这是从古至今都没有的事,在他之前没有,在他之后的皇帝也没有。他对妻子的爱就如同他雷厉风行的治国之策,不容置喙。
而对清欢来说,她和殿下——不对,现在应该是叫陛下了,他们之间的相处模式其实并没有很大的改变,唯一的一点就是两人的角色倒了过来。从前是她无微不至的照顾他,现在是他更加周到的照顾她,事事亲力亲为,绝不假他人之手。他连衣服都要帮她穿,早晨若自己上朝的时候清欢未醒,他一定会赶在她起床之前回来,给她擦脸擦手穿衣梳头,将她当作孩子般。
他还喜欢抱她背她扛着她,总之就是不让她两只脚踩在地上。看书的时候抱着,逛御花园的时候背着,准备睡觉而她不肯的时候直接扛起来,她一直不知道为什么,直到他们成亲后的第一年冬猎,皇帝将她抱在马上,两人甩开卫队在山林里寻找猎物,突然看见了一头白额吊睛斑斓虎,她第一次见到这样的猛兽,吓得不轻。
皇帝在她耳边亲了一口,张弓搭箭,只是瞬间,那虎便抽搐着倒在了地上。他拉弓的时候意气风发英姿飒爽,真是帅到了极点。
而后,皇帝陛下问:“我厉害还是那个村夫厉害?”
清欢反应了好一会儿才知道他说的是谁,顿时失笑:“当然是你厉害。”
他得意地扬起眉头,“那是自然。那村夫顶多猎个鹿,我却猎多老虎豹子这般猛兽。走,咱们再往里去,待会儿猎只银狐给你做件披风。”
清欢笑着依偎在他肩头。两人真正成了夫妻才知道一件神奇的事情,自换眼过后,他的嗅觉愈发的与她接近变得极为灵敏,而她也越来越聪明了,看书习字的时候最是明显,往日需要读上几百遍才能记住的诗句,如今看一眼便能背的下来,大抵,这也是上苍对他们的眷顾吧。
不过说到栓子……“陛下之前许下的奖赏可给了栓子?”
太子呵呵一笑。“给他?想得美。”
清欢:“……”我就知道。
还有一点,从前光风霁月为人宽厚仁义的太子殿下,在晋升为皇帝陛下后,变得格外小心眼。栓子是被他命令骗她然后告密的,结果他找到了她,却又说栓子第二次出卖她,别说奖励,还打了人家二十个板子。
只不过打完后又赏了钱财,这是后话,清欢是不晓得的。
这次冬猎满载而归,皇帝高兴清欢也高兴,不过趁着皇帝不在的时候谷天全跟武彦突然求见,这二人如今已是股肱之臣,清欢与他们见了,彼此的身份却都大不相同了。
因为很熟悉,所以这二人也不绕圈子,求了清欢一件事。她得知的时候很惊讶,待到午膳时候皇帝回来了,她试探着问:“陛下,我回来这么久了,怎么不见商大人?”
“啊?你说商约?”皇帝一边给她挑鱼刺一边说,“在马厩捡粪呢。”只不过打完后又赏了钱财,这是后话,清欢是不晓得的。
这次冬猎满载而归,皇帝高兴清欢也高兴,不过趁着皇帝不在的时候谷天全跟武彦突然求见,这二人如今已是股肱之臣,清欢与他们见了,彼此的身份却都大不相同了。
因为很熟悉,所以这二人也不绕圈子,求了清欢一件事。她得知的时候很惊讶,待到午膳时候皇帝回来了,她试探着问:“陛下,我回来这么久了,怎么不见商大人?”
“啊?你说商约?”皇帝一边给她挑鱼刺一边说,“在马厩捡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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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碗汤(一)
【她本应受人指指点点,背负一生的屈辱难堪。】
【她本应嫁给一个比她大二十岁的男人,存在的意义就是为他生儿子。生了女儿便溺死在马桶里。】
【她本应被酗酒的丈夫家暴,本应死在三十二岁, 然后被破旧的草席子一卷, 丢到野地里。】
【这就是她的命。】
“是她吧?就是她吧?”
“对是她。”
“看起来岁数不大。”
“刚满十二岁呢,你瞧她这副样子, 畏畏缩缩的。”
两个中年妇女吃完午饭后在村头唠嗑,看着从不远处走来的清欢,如此窃窃私语。这时候另外一个大婶加入了聊局, 她翻了个白眼,啧了一声,“不过奶|子倒是不小,要我说也不怪老李头,这么大个姑娘了,整天骚发发的在男人跟前晃, 是她亲爹也忍不住啊!”
“就是就是,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她给强奸肯定也是她骚, 小小年纪的就这么骚, 怪不得给人草了。”一个妇女对着清欢吐了口唾沫,又是嫌弃又是好奇。“不过前几天我看见她妈找村西头的陈大姑来了,这小骚|货不会……”
“就是你想的那样!”另一个大妈嘿嘿一笑,将这事当作茶余饭后的笑料,“小骚|货发育的可好,孩子都能怀了,这不前几天刚打完胎,还去上学呢,就这种赔钱货上什么学啊。要我说,赶紧给老李头当媳妇去,不然谁要她这破鞋?”
清欢沉默地从她们身边经过。大妈们不但没有收敛,反而更加嚣张,当着她的面笑得更大声,用尽了污言秽语来辱骂她。而看到她的男人们,目光则盯在她的胸前和胯|下,似乎她没有穿衣服走在这个村子里。
到了学校,她安静地坐到了自己的位子上,一会儿就被老师叫去了办公室。
所有人都在议论她。
他们看着她,用打量货物的眼光看她,然后笑笑说她就是个骚|货,被人强|奸肯定是因为她平时不检点,不然五十多岁的老李头怎么不强|奸别人就强|奸她?
“……你们班学生出了这事儿,传出去不好听啊。”
“是啊,我跟校长说了,她再上学对学校也有影响,还是叫她退学回家吧。反正都这样了,女孩上学又有什么用?指不定现在给老李头当媳妇,她家里还能收点彩礼钱呢!”
“说的也是,家里都穷的揭不开锅了,还一个接一个的生。活该生不出儿子来,计划生育罚款交不上到处跑,女儿又是这种浪货,真叫人恶心。”
“你可别这么说,我看这丫头平时不说话,保不准心里想什么呢。”
“早想男人了吧!”
……
老师们开心的笑起来,似乎听到了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笑话。清欢孤零零地站在角落里,她身上穿着洗的发白的裙子,虽然旧的看不出本来的颜色了,但却很干净。她站在办公室里,听着老师们对自己议论纷纷,时而发出愉快的笑声,时而对她投来鄙夷的目光。他们就让她站在这里,安静的、麻木的如同一根木头桩子。
不知道过了多久,老师们过足了八卦的瘾,对她挥挥手说:“行了你回去吧。”
清欢回到教室,同学们三五成群地对她指指点点,时不时发出一点窃笑声,似乎这发生在她身上的悲剧是非常好笑的。
这应该是她最后一天上学了。
终于放学了,等到教室里没了人她才准备回家,这样的话路上就不会遇到太多认识她的人。清欢背着书包,她的成绩非常好,过去她觉得自己的未来充满希望,可是现在她什么都不剩了。
半路上从大树后面跳出来一个男人,对着她嘿嘿笑,上来将她一把抱住,腥臭的大嘴就要亲上来。清欢用力地挣扎呼喊,男人却说:“你都给老李头那半只腿踩进棺材里的干过了,还装什么贞节?不是孩子都有了么,乖乖不要动,别逼我动手。”
她不听,只是继续挣扎,男人被惹恼了,一个嘴巴子甩了过来,顿时将她打的眼冒金星,嘴角都裂掉了。慌乱中她摸到书包里的铅笔,拿起来狠狠一扎——男人惊恐地瞪大了眼睛,抽搐着从她身上倒了下去。清欢爬起来就跑,还不忘捡起自己的书包。
回到家父亲看到她就骂她是个丧门星,母亲一脚踢在她身上叫她去烧火做饭。几个姐妹嘻嘻哈哈的幸灾乐祸,说她自己作非要去上学,还嫌脸丢的不够大。
父亲嘴里骂骂咧咧的,母亲吃完饭后来找清欢,说了要把她许给邻村的老光棍当媳妇的事。她说:“三丫啊,也不是我这当妈的不心疼你,可你现在都这样了,没人肯要你啊,妈又怀孕了,这次指定给你生个弟弟。还有之前给陈大姑帮你打胎,那也是一大笔钱啊,咱家本来就穷,你可得懂事点儿。”
清欢不说话。
“我跟你爹都商量好了,这正常人家没人肯要你的,就那老光棍愿意给咱家五千块钱,到时候你嫁过去就好好过日子,听到没有?我教你的可都记住了,以后你弟弟少不了你帮衬的。”
清欢仍然没有说话,她知道,之所以没有像村里人建议的那样把她给老李头,是因为老李头家里穷的叮当响,别说五千块钱,五百块钱都是个问题。
她是不是该感到高兴?一个破鞋,还能值五千块钱。可她嫁给老光棍之后又该怎么办呢?那个人花了这么多钱买了她,偏偏她是个破鞋,那男人能让她好过吗?还不是会跟爸一样,一个不高兴,抄起什么用什么打,只要打不死,就往死里打。
然后,她就得跟妈一样拼命的生儿子,生了她们这五个姐妹,还要继续生。如果记得没错,妈还打过几次胎,都是查出来的女孩,让村西头的陈大姑打的,因为便宜。
她要这样结束自己的一辈子吗?
清欢一晚上没睡着觉。第二天那老光棍就来了,看起来得有四十了,被她妈带来看她的时候口水都险些要留下来。在这个愚昧而封闭的小镇上,一个十二岁的女孩子遭遇了那样悲惨的事情,不会有人为她抱不平,也不会有人报警,所有人都冷漠地看着这一切,然后,成为一起压垮这个女孩的刽子手。
清欢是家里——不,是整个村子里甚至整个镇上长得最好的女孩儿,惊人的漂亮,学习成绩又好,所有人都认为她会是飞出山窝窝的那只金凤凰。可现在,这只金凤凰被人玷污了,于是大家又迅速高兴起来,你看,她还是跟我们一样平庸的,甚至比我们还要凄惨。
似乎这样想,日子就高兴很多,自己也变得高贵了一点。
清欢安安静静地坐在凳子上,不管老光棍怎么说,她都一言不发,气得她爸手都在抖,要不是她妈拦着,早劈头盖脸的甩嘴巴子了。就这,老光棍一走,她爸也没忍住,一个嘴巴子把清欢从凳子上掀翻在地,“你个小贱|逼!老子养你这么多年,吃了老子这么多年的白饭,你还以为是白吃的不成!明天你就收拾你的东西给我嫁人去!”
十二岁怎么嫁人啊,领证都得再等很久,可是那对这个镇子上的人们来说无所谓。证可以日后再领,人可以现在就嫁。
晚饭清欢顶着一张青紫的脸在烧火,她的几个姐妹放了学回来,一个个把书包放下过来“看”她,幸灾乐祸的说着话。
说她被学校开除了,说学校里所有人都知道她是个破鞋了,还说她赶紧嫁人赶紧滚出这个家她们才高兴。
她们也不喜欢这个姐妹。她比她们都长得好看,好看到什么程度呢,五个姐妹站在一起,没有人认为清欢跟她们有血缘关系。在学校里也是这样,大人们都说女孩子读书没有用,所以她们理所当然的不用功,只有清欢次次都考满分,老师提出的问题全部都会,还写得一手好字。
大家都是这样普通,凭什么你要不一样?
不过现在,你还不如我们呢。什么金凤凰,不过是只装腔作势的乌鸦。
清欢让她们说了个过瘾,然后盯着灶膛里的火苗出神。她的人生就如同这火,一点点壮大,然后熄灭掉了,再也不复往日辉煌。
饭煮好了。
她将铁叉从灶膛里拿出来,可铁叉的抽出使得空气进入,本来已经熄灭的余灰瞬间燃烧起来,照亮了她娇美稚嫩的面庞。
就好像是,在跟她说话。
清欢凝视着火苗,看着它坚强不息的继续燃烧着,似乎自己灵魂里的某些东西也发生了改变。她低下头,捡了一把柴火放进去,却被路过的四妹看到了,然后四妹就大呼小叫的去跟爸妈告状她浪费柴火在那里玩。
清欢一点都不在意,她只是突然明白了一个道理。
命运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
690 第七十五碗汤(二)
第七十五碗汤(二)
清欢从噩梦中惊醒,背后已经一片汗湿。她摸索着开了床头灯, 满心都是哭笑不得。
这么多年了, 她还是头一次梦到那段不怎么美好的少女时期。对现在对她而言,那时候的磨难根本不算什么。她下了床,去卧室的吧台倒了杯红酒, 就着月色敬了自己一杯,然后一饮而尽。
为什么会梦到呢, 大概是因为今天刚接的那桩案子吧。
她经营一家酒吧,不过大多数时候她不在里面待着,而是世界各地走走。前几天恰好回来, 经过一个花园的时候听到了极力隐忍的哭声。
是个十四岁的女孩子,长得很可爱, 打扮的也很干净整洁, 却不知道为什么哭。
清欢自觉不是什么好人, 她只是好奇而已,就停下了脚步问她哭什么。女孩子抬起头, 咬着牙没说话,像是受惊的小鹿一样慌慌张张的跑掉了。
有趣。
于是她尾随了上去, 多年的职业生涯让她有着常人不具备的耐力与毅力。她看着小女孩进了一个中高档小区, 翻墙跟了进去,又顺着水管爬到十三楼,小女孩回家后先是放下书包写作业,然后被一个温柔的女人叫过去吃晚饭,随后这个家的男主人也回来了,笑眯眯地问好,温馨的晚饭过后,小女孩回到房间。
接着,她做了非常奇怪的事。
先是把门反锁,然后又搬来椅子桌子等等东西将其挡住。这个天热的要命,她却没有洗澡。非但没洗,还穿了好几件外套,扣的紧紧的。
但这一切都是徒劳。黑暗中,小女孩窝在床上,抱住膝盖恐惧地看向门口。
然后,当十一点的钟声响起的时候,门动了。
家具东倒西歪,那个看起来很和蔼的中年男人走了进来。此刻的他和晚饭时的他完全不同,如果说晚饭时他是个标准的长辈,那么此刻他就是原形毕露的禽兽。
清欢在窗外冷冷地看完了这一切。不管是女孩子的麻木还是男人的驾轻就熟,都说明了这不是第一次。她看到主卧亮起了光,男人发泄完后回到了主卧,和那个女人说了会儿话,就睡觉了。
第二天早上,女孩子醒过来,一如既往的穿好衣服收拾好自己,吃完早餐,说一声小姨小姨夫再见,走出了家门。
她又躲到了那个公园里,对着那棵大树,一边哭一边叫爸爸妈妈。清欢站在她身后点了根烟,吐出烟圈才淡淡地道,“叫他们有什么用,还不如信信所谓的神。”
就是那虚无缥缈极有可能不存在的神,都比有着血缘关系的亲人更值得信任。
女孩被吓了一跳,睁着泪汪汪的眼睛看她。清欢瞧着她傻乎乎的样子,像只小猫般,自然卷的头发显得蓬松柔软又可爱。她的嘴角不觉扬起,伸手在女孩的惊悸中揉了揉她的卷毛,“爸爸妈妈不能满足你的心愿,我来帮你好了。”
不就是想不要再遭受这一切吗?这很简单的。
女孩子歪了歪脑袋,不解地看着她。清欢翻了翻她书包拿出一支笔,在她手心写下自己的电话号码,“想好了心愿就告诉我。”
然后她丢掉吸了一半的香烟,扔到了垃圾桶里。
唔……仔细想想,大概那是三个小时前的事情?这么说来她也就只睡了三个小时啊。清欢看了看时间,晚上九点半,她本来是昼伏夜出的,最近正在努力调整作息,讲究养生才能活得久啊。“嗯……”舒服的伸了个懒腰,她对着落地窗上倒映出的自己笑了笑,“该去做个圣诞老人了。”
换上便于行动的衣服,将长卷发扎成马尾,又随意挑了几件武器在身上,清欢潇洒地出门了。
晚上九点半,大部分人夜生活开始的时间。清欢走在街上,她穿着普通的运动服,脸上涂了深色的粉,眼睛刻意化小,又戴着一副土不啦叽的红框眼镜,看起来就和这座城市里任意一个三十岁的女人一样。
但谁也不知道她有多么致命。
红绿灯路口,绿灯刚刚亮起,一辆黑色的轿车司机踩下油门,可下一秒他突然觉得有什么东西穿透了自己的耳朵,因为太疼了,所以他下意识伸手去捂,可方向盘一松——伴随着刺耳的刹车声的,是一桩非常凄惨的交通事故。一辆黑色轿车撞上了大货车,司机当场死亡,而大货车毫发无损,只是吓坏了货车司机。
然而是轿车司机自己转的头,这责任可轮不到别人来负。
女孩子茫茫然被小姨带到警察局认尸的时候还不知道怎么回事,直到她看到曾经见过的那个抽烟的女人从她身边经过。她今天穿了一条大红色的紧身裙,露出修长的双腿与深深的沟壑,十二公分的红色高跟鞋更是让人看了心惊。
随后她听见警察先生不停地跟女人道歉:“对不起对不起!小姐我真的是不小心认错了——”
“小姐?你全家都是小姐!有法律规定老娘不能穿成这样子在大街上站着吗?凭什么穿个紧身裙就是做鸡的?我看你扫黄脑子都扫没了!有你这样当警察的吗?!”
警察苦着脸不停道歉,心里却想,可是你那做派真的很像啊……想想看,穿成这样化了个大浓妆,站在红灯区对着来往的男人抛媚眼,也不能怪他误会好不好?谁知这位是个刺儿头啊,从进警察局到现在两个多小时,他整整赔了这么久的不是,她仍然不满意,嘴巴一张骂人不带脏字,一句都不重样。
太丢人了,真是太丢人了。
“算了,今天老娘心情好就原谅你,下次眼睛可放亮点儿,否则别怪老娘投诉你!给你捅到网上去!到时候也让你们警局出出名!”
警察继续赔笑,“是是是,确实是我的过错,小——啊不,美女你大人有大量就放了我这一次吧!”
女孩盯着这边看的目光清欢当然也看到了,她对着女孩露出笑容,做了个口型,大概就是:礼物,喜欢吗?
女孩低下头,清欢觉得这个动作非常好,毕竟不能让周围认为她们悲痛欲绝的警察看到,父母双亡寄住在小姨家,深受小姨小姨夫疼爱的小女孩,在听到小姨夫的死讯后露出笑容来。那未免也太没有人情味了。
可,人情味,那是什么东西?能吃吗?
大发慈悲放过快被玩坏的小警察,清欢耸耸肩终于离开了警察局,小警察拿下帽子抹了把汗,这辈子第一次遇到这样难缠的女人……偏偏一旁的同事还过来戳他,“喂喂喂,艳福不浅啊。那美女,够辣的啊,看胸,起码这个。”比了个很猥琐的手势。“你该不会看上人家才把人家当成站街女抓回来的吧?你们扫黄组套路真多。”
小警察:“……”我说我是无辜的你们信吗?主要那美女当时倚着墙角对穿着便衣对他勾手,那表情那眼神那动作神态,像的要命,他们是没看到,他们看到他们也会动手抓!绝对的!
清欢出了警察局就拿下了脸上的墨镜和头上酒红色的长卷发,顺势丢在了垃圾桶里,然后又从包里掏出一件风衣穿上,瞬间就变成了独立知性的成熟白领。
她对于人性的拿捏和掌握可以说是炉火纯青,老江湖的警察都被骗了,更何况是普通人?恰巧看到一个穿着牛仔裤的小偷从一年轻男人口袋偷走了一个手机,清欢经过他身边的时候也就便顺走了小偷的钱夹手机,拿在手里掂量掂量才发现还是个有名的牌子,至少得五六千块钱。
他偷的那个是国产品牌,撑死也不到两千。
啧,这就是人生啊,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她就是想让小偷明白这个道理,反过来说也是一样的。
第二天她又去看了看女孩,送了她第二份大礼。
于是,女孩的小姨因为丈夫车祸去世悲伤过度从楼梯上滚下来撞到头变成植物人的事,一瞬间传遍了,还被登上了报纸。一时间很多善良的人们自动自发给小女孩捐钱,而小姨姨夫没有儿女,房子啊车子啊银行存款啊,都成了女孩的财产。她以后就是没出息,靠这笔钱也能过个十几年潇洒快活的日子。
清欢再次觉得自己十分善良,不仅一毛钱没收,还给女孩送了这么份大礼。
晚上手机响了,她懒洋洋地接起来,那头是女孩稚嫩结巴的感谢,还说要把所有的钱都给她。
可她要那些干什么啊,她自己有的是。所以她只说了一句:“以后晚上睡觉不用锁门了。”然后就挂了电话。
谁知道小女孩却不肯罢休的一次次打过来,最后清欢被她烦的没办法,“我不喜欢钱,我只喜欢人,真要报答我就把你自己卖给我好了!”
可就这随意的一句话,造就了从这天起,她的噩梦。
691 第七十五碗汤(三)
第七十五碗汤(三)
被女孩磨的受不了的清欢终于答应了和她见面,然后被迫收了一个小女佣。
真的是小女佣,又安静又懂事又勤快, 本来每周请人打扫一次的房子都不需要了, 每天起床清欢所看见的必然是窗明几净井井有条的场景。干净、非常的干净。也许是因为父母早亡的缘故,女孩很擅长做家务,煮出来的饭色香味俱全, 清欢心想,那对夫妻也真是有意思,暂时收留了父母双亡的小孤女, 让小孤女给自家打扫卫生洗衣做饭不说,还监管了人家父母留下来的财产,最重要的是,男人还做出无耻之极的勾当。
小姨也很有意思,亲侄女被丈夫侵犯,她不报警也就算了, 掩人耳目也就算了,还逼迫女孩要屈从。
这个世界可真是玄幻啊。
为人亲友的,冷眼旁观;素不相识的, 幸灾乐祸;嫌隙颇深的, 落井下石;似乎世界上再也找不着一丝美好了。
早上七点钟,清欢被耳边嘈杂的敲锅子声叫醒。她头疼地睁开眼:“小不点,你到底什么时候才能消停会儿?”
女孩脸上有着与她稚嫩的外表不搭调的严肃:“早睡早起身体才会好,你昨天晚上又熬夜了吧?清欢姑姑,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你这个年纪,再拼命熬夜会猝死的!”
真的是……清欢觉得每天早晨准时叫她起床的女孩最不可爱了。她揉了揉眼睛,拉过被子蒙住自己的头,唔了一声:“再说吧。”
“不行!”女孩手一掀,被子就被揭走了,然后她尖叫一声用平底锅捂住眼睛,“你、你怎么没穿衣服?”
“少见多怪。”清欢耸耸肩,“成熟女性想怎么睡觉是她的自由。”
“哦~我明白了,你昨天晚上又出去跟野男人鬼混了!”
啧,这话说的也太难听了,什么叫出去跟野男人鬼混,她只是和一个英俊的男人互相看对眼,然后深入交流了一下而已。成年人有自己的需求又有什么不对?“行了行了,快滚,我要起床了。”
女孩嘟着嘴走出去,边走边在脑海中回想自己看到的那一幕。女人修长的身体莹白如玉,细腰长腿,还有清晰的马甲线。她低头看了看自己尚未发育完全的小笼包,内心一阵羡慕,什么时候自己也能像清欢姑姑这样美丽而强大呢?不过话又说回来,她每天晚上都睡得那么晚,醒来后不是宅在沙发里看电视就是到处买买买,没见过她锻炼啊,为什么身材还能维持的这么好?
想了半天,最后只能归功于老天爷的眷顾。
清欢冲了个澡,越来越觉得自己把这丫头带回来不是个正确的选择。虽说有人洗衣做饭打扫卫生让她的生活质量有了质的飞跃,可每天都得早起也实在是太痛苦了。当初说的是找个小女佣,现在看来倒像是找了个小管家婆。
可是让她把她赶走,清欢又做不到。这么多年了,她早就变成了个铁石心肠的人,绝不会优柔寡断,能让她留下这个女孩的原因,是因为在她身上,她看到了曾经的自己。就像是那时候的她,拼尽全力想要迎接新生,于是不管出现在自己面前的是什么人,都像是溺水的人抓住了浮木,用尽全身力气,只是想要活下去。
不屈辱的、有尊严的活下去。哪怕活下去的路很辛苦,哪怕很艰难,哪怕要付出自己意想不到的代价,比起当时的处境来,也实在是要好的太多了。
这女孩明显是将她当作了失去的父母,但是早熟的意识又让她能清楚地明白清欢并非她的亲人,大概这就是所谓的雏鸟心理。对于将自己拉出火坑的人,除了依赖,就只剩下依赖。
……算了,暂时先忍忍好了,反正她也不会在这里待多久。
早餐很丰盛,切好的咸鸭蛋放在碟子里,蛋黄流着令人垂涎欲滴的油。烫熟了的小青菜置于雪白的盘子里,显得格外新鲜美味。地瓜粥熬得软糯浓稠,香气扑鼻,要说豪华那不可能,但就是给人一种“家”的感觉。
尤其是小姑娘不仅给她盛好了饭,摆好了筷子,连椅子都拉开了。只要清欢坐下就可以立刻开吃,这种情况下她还能说什么呢,她也没养过孩子啊。“打个商量啊扇扇,一三五早起,二四六七让我睡个懒觉怎么样?”
虽然被叫醒心情很不爽,可是有热腾腾的饭菜下肚,到底也安抚了清欢悲切的心灵。
扇扇想了想说:“一二三四五早起,六七睡懒觉,但是必须十一点前起床。”
清欢:“……不要太过分哦。”
“你这样真的不行的啦。”小姑娘把切好的鸭蛋往她面前推了推,“网上都说了,熬夜很容易猝死的,对身体非常非常不好,清欢姑姑听我一次怎么了。而且你还抽烟喝酒,你不想活啦。”
清欢叹口气,挑了鸭蛋黄抿进嘴里然后喝了一大口粥,“那也不能成为你把我的打火机藏起来的理由。”害她烟瘾犯了最后是用燃气灶点的火。
“因为你总是不听我的劝呀。”扇扇也很头疼,她自打住进来之后,每天除了学习,其他所有时间都花在家事上了。可唯一一点让她扼腕的就是她完全左右不了清欢的想法,不管她怎么叫,她都要睡觉抽烟喝酒,夜不归宿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那好,就这样好了,记得你说的话,礼拜天如果敢打扰我,别怪我揍你。”说话期间她已经呼噜噜喝完了两碗粥,这就是扇扇另外很不明白的一点了,不运动又这么能吃,为什么一点都不胖?
她最近没有什么烦心事,吃的好穿的好,那天跟同学经过药房的时候进去测了一下,足足胖了三斤!所以她现在都不敢吃太多,青春期一旦胖了,以后想减肥都难。
清欢不知道这丫头心里在想什么,吃完饭拿起沙发上的外套朝身上一甩:“走,送你上学去。”
她八百年送扇扇上一次学,扇扇赶紧咽下最后一口粥,抓起书包跟校服外套跟了上去。两人走出家门,进了电梯刚要按,就听到一个声音在那里叫着等一下等一下。扇扇眼疾手快,否则她确信身边这个坏女人是肯定要按下去的。“等等人家啦。”
清欢摊手,“只要你不怕晚。”
结果进来的人让她很惊讶,可不就是前阵子她装站街女结果被骗了的小警察么。只不过今天他穿的一身笔挺的警服,浓眉大眼的很是帅气,警帽一戴连气场都有了,比清欢足足高半个头还多。
“是你?!”小警察也认出清欢来了,“你、你住在这里?”
扇扇眨巴着水汪汪的眼睛,在两人之间来回的看。
清欢微微挑眉,“怎么,不可以吗?”
小警察觉得她今天穿的就相对比较保守了。虽然裙子还是很短很性感,但因为她整个人神态的改变,显得格外妩媚而不轻佻。酒红色的连衣裙到膝上十公分,单肩的设计露出漂亮的锁骨与纤细不失力量的臂膀,好看的叫人着迷。
这就是成熟女人与青涩少女的区别,她骨子里的风情根本不需要卖弄就足以令人失神。小警察还很纯情,看到清欢浅浅露出的胸口时脸刷的一下红了。清欢在女性中算是很高的,可小警察比她还高,这样居高临下的看过去足以让他饱览一片春光。
扇扇盯着他:“警察叔叔,你的脸怎么突然这么红。”
小警察听了差点被口水呛到,结结巴巴地说:“哪、哪有,是、是这里面太闷了。”
“是吗?”扇扇朝电梯口看过去。“可是电梯门还没关上。”
原因无他,一个已经三十岁却仍然幼稚的女人正按着玩,一边玩还一边兴致盎然地盯着小警察,想看看这张俊脸还能红到什么程度。
接下来安静了几秒钟,清欢突然问:“你在扫黄组干的好么?”
轰的一下,刚刚褪去红晕的小警察又变成了一只煮熟的大虾子。他羞愤地盯着清欢:“你!你这人怎么这样!”
“我随口问问,关心一下你,毕竟咱们现在是邻居了。嗯……你住我家对面?”
小警察别过头不去看她,眼睛却不由自主盯着电梯里反射出的景象瞧。看到清欢倚在了边上,连忙做了个深呼吸。“我、我在这住很久了,都没有见过你。”
“那是因为她从来不在这个时候起床,也不在这个时候出门。”扇扇开口说,“警察叔叔,我请你帮个忙行吗?”
“什么忙?”
小姑娘觉得别人不可以,警察叔叔应该是可以信任的。“过几天我们学校组织交流学习,我要出去一个星期,可是没人看着姑姑我怕她又抽烟喝酒熬夜,我把钥匙给你,你帮我看着她,每天叫她起床。”
692 第七十五碗汤(四)
第七十五碗汤(四)
“什么?”
“什么?”
这两人异口同声的反问,扇扇神态自若,“警察叔叔也不想自己对门的女邻居因为过度不自律导致猝死吧,到时候你还得勘查现场, 那朵麻烦。”
清欢嗤笑一声,“他扫黄组的。”
扇扇当作没听到:“到时候我会去找警察叔叔的,你要帮我看着姑姑。”
小警察脸更红了,他飞快地看了清欢一眼,低低地说:“这、这不太好吧?”
清欢双手环胸倚着,懒得搭理这两人,小丫头一个管她还不够,还想再找一个人管, 还是个警察!这小警察那天在警局里她就摸清性格了, 看着青涩懵懂刚出社会, 其实一根筋, 脑子倔得很, 答应人的事情一定会做到, 固执又死板还容易害羞,而且非常保守。像这种照顾单身大龄女邻居的事情, 怎么会答——
“那好吧。”
嗯?
小警察答应的颇有破釜沉舟的气概, 清欢险些以为自己听过了,只有扇扇最高兴:“谢谢警察叔叔!”
正好一楼到了,她拉着清欢出去还不忘跟小警察再约。等小警察搭地铁去上班,看不着他身影了,清欢才眯起眼睛:“说,你怎么要去参加什么学习交流了?”
“我忘记告诉你了。”小姑娘吐吐舌头,难得露出一丝天真来。“学校组织的,就选了十个品学兼优的学生。”
小管家婆虽然罗里吧嗦又古板,但是品学兼优这一点清欢绝不反驳。她撇撇嘴,“这种事下次跟我说。”
“好。”扇扇乖乖点头,清欢很少管她,也很少过问她的事,所以偶尔一次的叮嘱教训对扇扇来说都像是来自母亲的关怀。“姑姑也得乖乖听话,到时候警察叔叔来叫你起床你可千万不要裸睡啊。”一看警察叔叔就是没谈过恋爱的,又笨又呆,根本不是姑姑的对手,她要是存心戏弄人家,万一人恼羞成怒拔枪打死她怎么办。
扇扇一点都不怀疑清欢有这么欠。
清欢耸肩:“知道了。”
扇扇坐进车里,自动自发系上安全带,也许是因为失去了最重要的父母的缘故,对于解救她的清欢,现在就是她唯一的亲人。因此,为了照顾这个亲人,她会想尽一切方法,偶尔使点心眼什么的,应该也不算糟糕吧。
不过半年多,她看起来似乎已经要从被小姨夫侵犯的阴影里走出来了。这是件好事,清欢想,当然,也是这丫头命好遇到了她,否则这世界上有多少被欺负的女孩子能继续坚强勇敢的活下去呢。就算是自己,也经历了那样地狱般的过去。如今这样游戏人间的活着,能自由自在,随心所欲,已经是前辈子修来的福分了。
不过这件事对清欢而言就是个小插曲,根本没当真的。直到有一天她睡懒觉的时候,来叫她的人突然换成了男性,多年来的职业生涯让她的警觉性非常高,那人刚进门的时候她就察觉了,因为脚步声不对,女人不会有这样的步伐。她仍旧躺在被窝里,只是黑眸无比清醒,只等那人进入卧室出手,她就把他的脖子卡断。
小警察敲了两下门没反应,试探性的一推——没锁,进来后只看到床上一团凸起,走到床边刚要开口叫人,结果一床被子突然蒙到自己头上,下一秒天旋地转,他已经被制服在了床上,女人的手那么纤细,可掐住他脖子的时候,几乎不用怀疑,她可以轻而易举地杀死他。
她看起来虽然不好招惹,可怎么会有这样的身手?小警察迷迷糊糊地想着,没想过要还手。清欢在过程中也发现自己认错了人,顿时尴尬不已,又担心被小警察看出什么端倪来,她在这个地方待的还挺开心,暂时不想离开。可如果被发现不对劲的话就麻烦了,她可以走,但扇扇怎么办?那丫头看着正常了,如果自己一声不吭的离开,不知道会受到什么刺激。
所以她干脆改掐为搂,准备运用自己的女性魅力迷得小警察神魂颠倒,让他忘了今天早上这件事。
正好,被扇扇管了好久也没有再跟看对眼的帅哥深入交流了,小警察体格很棒,伸手一摸八块腹肌,长得又好看,早上做点运动对身体也好。
于是,小警察就这么糊里糊涂的献出了自己的处男之身。
他回过神的时候早已被吃干抹净,整个人陷入了一种奇怪的害羞状态。抱着被子捂住胸口,一会儿看看清欢一会儿低头。清欢看他跟被强了的小媳妇似的,嘲笑道:“没交过女朋友?”
还真没有。小警察生在警察世家,家里个个古板,他就没想过女朋友的事情。感到很羞涩,可没来得及说话就看见清欢摸到了床头的香烟,大脑还没开始转动身体已经很自然的给出了反应——先清欢一步抢到了打火机,然后攥在手心一脸严肃地看着她:“女孩子怎么能抽烟?”
“女孩子?”清欢一字一顿地重复了下这个名词,也不恼,她从来都是笑吟吟的,没人看得出她的喜怒哀乐。“我哪里像是那种没有发育完全的女孩子?”她在小警察薄唇边吻了一下,满意地看到他又开始脸红,“你看起来很小,有没有二十五?”
“我!我二十六了!不要小瞧我!”
“二十六了还在扫黄?”清欢邪恶地看了他一眼。
“那、那是因为我才刚参加工作……”说的自己都有点气短,其实是因为读书耽误了,他一直想当警察来着,好不容易读完了博士,结果被分配到父亲所在的警局,还被编进了扫黄组,真是闻者伤心见者落泪,凄惨无比。“我、我以后会调职的!不会一直扫黄……”
清欢放声大笑,“那祝你早日心想事成了。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连人家名字叫什么都没弄清楚就先深入交流了……小警察有点悲愤,可在那双慵懒的美目凝视下还是乖乖回答了:“耿修。”
“我叫什么你知道么?”
“我知道,你叫清欢。”
又开始脸红……清欢摇摇头,抓过睡袍披在身上,“我去洗澡了,你自便。”
她对待男女之事很潇洒,合则聚不合则散从不强求,今天早上这场颠鸾倒凤也并非她用强的,小警察虽然容易害羞,但勇猛程度不亚于人,身上黏黏的不是很舒服,还是洗个澡再说。
等她洗完澡出来耿修已经不在了,清欢没在意,可能处男都比较喜欢在失身的第一时间跑去一个地方掉两滴眼泪哀悼一下。结果她刚躺回床上没多久,睡意刚刚来袭,耿修就回来了,跑到床边叫她起来,还说早饭做好了。
清欢:“……”谁让你做早饭了?
“不吃早饭不好的,你先吃一点,然后再回来睡吧好不好。”
这种方式就比扇扇温柔多了,清欢头一埋不理他,耿修顿时手足无措地站在一边,等了几秒,他哒哒哒的跑走,再进来的时候端了个小桌子,上面摆着已经做好的早餐,分外诚恳地说:“吃一点吧,你吃完了我洗碗好去上班。”
清欢伸出胳膊看了眼床头的闹钟,我靠,这是她脑海中的第一想法,这会儿才八点半?那这小子是什么时候来叫的她?!“扇扇没跟你说不能提早叫我吗?”
“我忘了……”他是真的不记得那张纸上,小女孩洋洋洒洒写了那么多要求有没有这一条。所以他就直接按照自己的作息来叫人了。
清欢这辈子第一次感到如此挫败,先是招了个管家婆,然后来了个管家公。她这样的人,生命里怎么会有这样一板一眼好像教科书一样的人物?这样活着跟上了发条一样不觉得累吗?
最后她还是把早饭吃了,然后惊喜地发现耿修有一手完爆扇扇的好厨艺。她吃得心满意足躺下继续睡,耿修洗了碗去上班。
警局的同事们都发现刚来不久的那个新人今天心情好像特别好,被局长叫进办公室的时候还一脸春风得意。
耿局长口沫横飞地骂了将近一个小时,因为口渴停下来喝口茶,结果发现儿子好像一点都不在意,带着一脸春风荡漾的笑在那里恶心人。他一脚踢过去:“老子刚才说的话你听到了没有?!”
耿修笑眯眯地回答说:“听到了。”
“那、那快滚!回去工作去!不要以为你是老子的儿子就有特权!下次再迟到就给我在扫黄组待一辈子!”
耿修恭敬地一鞠躬:“是的,局长大人。”
耿局长懵逼的看着转身离去的儿子,半晌拿起电话拨了出去:“……老婆啊,我发现一件事情……我跟你说……这事儿可不简单……”
那小子一脸春风得意,以前可从来不是这样的,他们耿家都是粗鲁不文大大咧咧的大老爷们儿,就连女儿都有男人味,唯独这个儿子总是秀秀气气温温柔柔的,他这才想磨练他一下,可刚才那态度是咋回事儿?竟然还把好心情写脸上了!
693 第七十五碗汤(五)
第七十五碗汤(五)
扇扇交流学习回来后发现家里似乎大变天了,谁来告诉她, 为什么……对门的警察叔叔晚上进了姑姑的卧室就没有出来过?她半夜起床喝水的时候经过清欢的房门, 听到里头传来各种暧昧的声音,女孩顿时红了脸, 这简直……警察叔叔也太过分了吧,她是看他老实憨厚才叫他来照顾姑姑的, 他怎么把人给照顾到床上去了?
再一看时间, 好家伙, 凌晨两点半,明明九点就回房的……扇扇嘴角抽搐了下,抬脚对着房门踹下去:“还让不让人睡觉啦!天都要亮了你们能不能不要再深入交流了!”
深入交流这个词她是从清欢那学来的,现在活学活用, 非常贴切。
里头先是传来一声重物砸在地上的闷响, 而后是清欢的笑声,“蠢死了, 被个小丫头吓成这样。”
耿修结结巴巴的说:“意、意外……”
竟然没一个理她的。扇扇对着房门翻了个大白眼, 转身走了。幸好墙壁的隔音效果很好, 否则晚上听这么久的妖精打架, 对于发育期少女来说是非常不利的。
清欢弯腰把地上的耿修拉起来, 重新回到温软馨香的女人被窝,耿修一张脸如同一块大红布:“被、被扇扇听到了……”
“听到就听到,这可是我家。”她用脚趾头在他小腿上轻轻蹭蹭,顺便看了眼闹钟。“要睡了?”
“不、不睡!”耿修正处于食髓知味的阶段,尤其清欢那双又长又细的美腿正勾在他腰上,这时候能睡着的还是男人吗?
清欢闷笑不已,心想,明天这家伙又要迟到了。这几次到她这里来身上不是这里青一块就是那里肿一块,出手揍他的人并没有下狠手,似乎是那种比较爱怜的揍法,所以她也没当回事。不过次数多了就知道为什么了,一迟到就挨揍啊这是。
果不其然,第二天早上扇扇来敲门的时候,耿修的脑袋埋在她胸口正呼呼大睡。看那疲惫程度,就是地震了也叫不醒。清欢把他推到一边,随意披上睡袍开门。扇扇正捂着眼睛:“没有什么少儿不宜的画面吧?”
清欢弹了她一个爆栗,“你要是对男人的身体构造有兴趣的话,现在可以去把床上那二货的被子掀开。”
也就是说警察叔叔什么也没穿了。扇扇小脸皱成一团:“警察叔叔也堕落了。”
“早饭做好了?我去洗个脸刷个牙。”
扇扇像个小尾巴跟在她身后,一路尾随到卫生间,一边跟着一边碎碎念:“给你做早饭还不够,为什么我每天还要给警察叔叔做一份啊,他不是厨艺比我好吗?”
“太累了。”清欢送来一个你懂的眼神,“男人就是这点不好,容易肾虚。”
扇扇涨红着脸:“我还未成年!不要跟我说这样限制级的话题!”
清欢叼了牙刷在嘴里,一副游戏人间的样子,扇扇嘟着嘴,“我先去盛饭了,你赶紧来吃,还得把警察叔叔叫起来,都什么时候了啊再睡下去就迟到了,他不是人民的公仆吗?”
“是人民的公仆啊。”清欢吐出漱口水,嫣然一笑。“但却是我一个人的男仆。”
扇扇觉得好恶心哦,吐了吐舌头跑了出去,竟然看到警察叔叔醒了,结果一睁眼看到的是她吓得抓着被子往后退,砰的一声就又摔了下去,那声音听着都觉得疼。
好笨。
小姑娘不屑地走了出去,留下耿修瘫倒在地一脸懵逼。清欢看到这一幕,顿时笑不可仰。虽然每天都要被两个家伙唠唠叨叨个没完,但这俩实在是太逗了,让她的生活添了许多乐趣,竟然也觉得这个城市再待一阵子也不错。她走过去把耿修拉起来,“快去洗漱,吃早饭了。”
耿修一脸的羞愧:“被扇扇看到了……”
“那又怎样,又没走光。”男未婚女未嫁,你情我愿有什么不对?“还是说你其实喜欢的是她?萝莉控?”
“怎么可能!”耿修觉得自己被侮辱了,“我才不会对未成年的女孩子有那种肮脏的念头!”他、他比较喜欢御姐啦……
清欢的眉眼却突然变得格外温柔,她甚至还主动亲了他一下,让耿修以为自己做了什么拯救地球的好事。没来得及问,清欢已经离开了房间。他挠挠头,嘟哝了一句我喜欢你这种的,然后才去了洗手间。
真是干净又有原则的人,清欢非常非常讨厌对着未成年女孩子都能起侵犯之心的人,无论男女,被她遇到的话,绝不会有好下场。不过想想,小警察这种性格,估计想都没想过。
所以啊,这世界上,有卑劣下流的人,也有正直温柔的人啊。
只不过,命苦的人,最先遇到的都是前一种。
好比她,好比扇扇。
吃完早餐三人一起下楼,一看时间,离扇扇上学还有四十五分钟,离耿修上班只有十五分钟。清欢打开副驾驶门:“还愣在那里做什么,快上来。”
耿修挠挠头:“不好吧……”要是被人看到他坐着好车去上班,会不会被当成被富婆包养的小白脸?
“警察叔叔你不要再罗里吧嗦了好不好,姑姑开车的技术你放心啦!”
这是耿修第一次坐清欢的车,也是他暗暗发誓的最后一次。她这是开车?在这么拥堵的市中心,她开得都能飞起来!那车技,要不是他就坐在里头,真以为是有部飞车电影在这里取景!这也是耿修第一次发现自己有晕车的潜质,他头晕眼花地看着一大一小两个女人,扇扇一脸淡定,眼神带着怜悯:“我第一次坐也是这样的,你习惯就好了。”
他没法习惯!他的姐姐就是交警,这样很危险的!“下次开、开慢点……还剩那么几秒的绿灯就不要抢了啊!万一出事了怎么办!”
目的地都到了,本来要下车的耿修第一时间是对着清欢低吼,“你不要命了吗?刚才、刚才你稍微慢一点,就跟那辆货车撞上了啊!”
“放心好啦,不会有事的。”
她根本就不当做一回事!耿修生气,可他又不会什么骂人的词,只能把一张俊脸憋的通红,你你你你了半天一个字也没说出来,“你再这样我就找人给你开罚单!吊销你的驾照!”
清欢心想,他要是知道她的驾照是假的该怎么办——甚至于,她的一切都是假的。但最终她只是摸了摸他的脸,在快气死的小警察嘴唇上亲了一下,“好了我知道了,不要啰嗦了,后面那是你同事吗?他看你好久了。”
耿修一楞,回头,趁此机会清欢把他推出车外,油门一踩绝尘而去。
耿修:“……”就这么不爱听他说教吗?他真的就有那么啰嗦?不见得吧,他觉得还好啊!
一转身同事就迎了上来,眼神暧昧:“哇,你女朋友吗?卧槽你小子,竟然藏了这么久!太正了吧!”
耿修听他这么问才稍稍一愣,因为他竟然不知道他跟清欢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那女人从来没说过要当他的女朋友。不过他还是点头了:“嗯,女朋友。”
“羡慕!”同事捂住胸口,“你小子真是有艳福,羡慕哭了!”
“你不是也有女朋友。”对于这种有了女朋友还对别人的女朋友表示出垂涎的人,耿修觉得有点隔应。他从来不相信好色是男人的天性,至少他们家的男人从没有这样的。
“分了。”
“分了?”他微微愣住,“你们不是都谈了七八年了……”
“我现在不想结婚,她家却逼得很紧,烦死了,好像我非要她不可一样。女朋友还不好找,都七年多了,再多的喜欢都烧成灰了。”同事不耐烦地说,“别提她了,还是说说你女朋友,你们在哪儿认识的啊?她开那车可不便宜,我之前看过,起码这个数!”说着,比了个五的手势。“五百多万啊!”
耿修知道清欢很有钱,但有钱到这种程度也是没想到的,他发觉自己根本不知道她是做什么的,也不知道她的家人在哪里,甚至连她姓什么都不知道。
他是不是……应该问一下啊。
因为太过于专注思考问题,于是同事就这样被忽略了,直到局长找他,耿修乖乖在父亲面前站定,耿局长上下打量他一番说:“中午回家吃饭啊,把你女朋友带上。”
“啊?”
“啊什么啊?你不是有女朋友了?难道要人家姑娘没有名分的跟着你?老子怎么教你的?一点男子气概都没有!”耿局长跟个炮仗一样一点就着。“你这样还配姓耿吗?????”
耿修低头:“也得看她愿不愿意……”
“你态度要是好点人家姑娘能不愿意?不要给老子找理由!中午吃饭要是看不见那姑娘,你妈就来揍你了!”
694 第七十五碗汤(六)
第七十五碗汤(六)
耿修被骂得狗血喷头,他举起手问:“等一下……爸, 你怎么知道我有女朋友了……”
“哼,别忘了我是你老子!”耿局长气势汹汹,事实上这臭小子回家吃饭的时候, 外套一脱, 那后背上的抓痕清晰可见,他们又不瞎……当然看得到。“我可跟你说清楚, 现在没结婚, 你最好做好安全措施,我绝对不允许我的孙子成为私生子!”
耿修:“……”您想太多了吧。不过仔细想想他好像真的都没有做措施, 因为每次被清欢一勾他就没了魂儿, 根本记不住。
他又暗暗记下了这件要紧事。
等到从局长办公室走出去, 耿修摸出手机找了个安静的地方给清欢打了电话。她可能又去睡回笼觉了——美曰其名为美容觉, 不然每天晚上都很累, 白天得不到休息晚上就很容易睡着了。对此耿修立刻一言不发,毕竟晚上她睡着的话损失的可是他的福利。
“怎么了?大白天的给我打电话?”还没睡醒的声音带了些动人的沙哑, 听得耿修心里一动。
“还在睡吗?”
“嗯,困死了。”清欢打了个呵欠, “快说什么事。”
“那个……”他很不好意思开口, 有些期待,又怕她拒绝,“我爸妈中午想见见你……所以邀你在我们家吃饭……你、你会来吗?”
清欢懒洋洋地睁开眼睛,阳光照耀进来显得十分动人,金色的光芒那样耀眼,但她却拒绝了:“不好意思耿修,我恐怕没有时间。”
他是呆了点,但绝不会不懂她的意思。她这是不想见家长哪,耿修未免有些失落,可自己一想这也是难免,毕竟他们在一起也才几个月,也许她觉得还不到见家长的时候。所以他很快振作了起来。“那好,我先去工作了,你起来后记得吃早餐。”
“嗯。”
挂了电话,耿修拖着沉重的步伐去局长办公室,说经过自己的慎重考虑,认为现在不适合见家长,再等一阵子。气得耿局长又要踹他,好在他跑得快,不然大腿上又要多一块淤青。
晚上吃饭的时候扇扇首先发现气氛有点尴尬。警察叔叔不啰嗦了,比平时话少了好多,怎么回事?倒是清欢姑姑完全不受影响,该吃吃该喝喝正开心。她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当作什么都不懂。反正她是未成年的小孩子,本来就应该什么都不懂的。
吃完饭扇扇主动收拾碗筷然后溜回房间写作业,她总有种山雨欲来的感觉,这俩应该不会吵架吧?警察叔叔看起来笨笨的,话有时候都结结巴巴,清欢姑姑又懒得说话,还是希望不要吵起来。两个人她都很喜欢的,不想看到其中任何一个离开。
清欢洗完澡看到耿修坐在床边,双手叠放在膝盖上,很乖巧的那种,看到她过来还清清嗓子,“我今天打电话给你了。”
“对。”
“你不愿意见我爸妈,我觉得这很正常。”
“所以呢?”
“我想了一天,不知道为什么,明明你拒绝是很正常的事情,我心里却特别难受。所以我就想知道是哪里出了问题。”耿修表情严肃,看起来像个教导主任,“然后我想了很久,认为这应该是我对你不够关心的缘故。”
“哈?”
“我太不了解你了,我到现在连你姓什么都不知道。也不知道你的工作,这样的情况下,你拒绝我实在是太正常了。”
是吗,很正常吗,真的觉得正常的话,根本不会提起来吧,就是很在意,才会这么深入地思考。
清欢摸了摸耿修的头,毛茸茸的又黑又软,“不要想太多,我们在一起很快乐不是吗?这就够啦。”
“我……”
“我跟你去见你爸妈了又怎样呢,我不喜欢跟不认识的人见面,也不喜欢跟他们吃饭,耿修,你得明白一点,我们在一起是没有任何负担和压力的,然而这一旦和家庭挂上钩,那就不一样了。”
耿修反应了好一会儿:“你、你是不婚主义者?”
“也可以这么说。”她亲亲他,“很长一段时间内,我不会有成家的打算。”事实上这辈子都应该不会有。她无法去信任一个陌生人与之共建家庭,也不会以自己的身体为蓝本孕育新的生命。“我想就算你父母见了我,他们也不会让我们在一起的。”
她有太黑暗太肮脏的过去,任何正常的家长都不会让自己的儿子娶她这样的女人。
“我不明白……”
“我们做的时候我从来不让你做措施,你洁身自好是一方面,我不能生育,是另一方面。”他看起来很喜欢孩子的,以后一定是个好爸爸,可惜她并不能成为一名母亲,她也不想肩负起那样的责任。她活在这个世界上,觉得一个人是最好的。如果有了孩子,血脉相连,她很难去承担一个生命的成长。
耿修呆呆地看着她,清欢拍拍他的脸,“想离开就趁现在,我们之间没有未来。”
她坦诚的近乎残忍,耿修不知道自己该作何反应,他只能这样看着她,这个女人这么美,这么诱人,他只是看着她,内心深处就充满喜悦。“……我不在乎孩子的,你想丁克也没关系,我还有好几个哥哥,而且我家也没有皇位,不需要继承。”
清欢轻笑,“跟我在一起,你要面对太多了,放宽心最好,合则聚,不合则散,不要强求。”
她一早看到了未来。
这么美好的人,她跟他不会开花结果。所以从一开始她就没有寄托任何希望,孤独了这么多年,她已经习惯了孑然一身。
“我没有强求。我喜欢你,我就是要跟你在一起。”耿修抓住她的手,“不结婚也行,不生孩子也没所谓,我父母不会在意的。”
可他这么说了,清欢也并没有多么高兴。她只是难得那么温柔的凝视他,不像平日里的风情万种,也没有慵懒的漫不经心。温柔的叫耿修想要落下泪来,他凑上去亲亲她,喃喃地说,“我喜欢你,我就是要跟你在一起。”
这种时候,似乎只有最亲密的肢体交缠才能说明爱情浓烈的程度。今天晚上的耿修一反平时的束手束脚,虽然仍旧青涩,却格外大胆狂野,这种粗鲁清欢很喜欢,能让她这么喜欢的男人不多了
当彼此汗水交融相拥入眠之前,耿修迷迷糊糊地问:“对了……你、你姓什么啊……”
清欢笑笑,捏他耳垂,“我没有姓。”那样令人恶心的姓,还是不要说出来比较好。
“哪有姓清的……”已经很困的耿修嘟哝了一句,习惯性地抱住清欢的腰,把脸埋进她胸口。那种芬芳与温暖,他想,他永远都不想失去。
清欢仍旧只是笑,没有说话。她很喜欢这个男人,但是她喜欢过太多东西了,很多得到了,很多没有得到,那都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她在很早很早以前就学会不强求,如果能够快乐一点的活下去,忍痛割舍掉喜欢的也并不是多么难以忍受的事。
她就是这样想的。
耿修说的那些话,什么不结婚可以,不要孩子也可以……这些清欢都是信的,耿修不是会撒谎的人。可是不婚不育算什么,他出生在警察世家,即使有些秘密能隐藏,她的过去又该怎样说谎?也许耿家人能够接受一个不能生育的不婚主义者,可没有哪个家庭能接受一个被强|奸过还打过胎的女人。
耿修出身在美好的家庭,不能理解她这样的人,遭受过的那一切有多么难以忍受。她不希望被别人揭开过去的伤疤,也不想他们顺着他的过去,挖掘出她曾经的过往。她已经金盆洗手了,很多事情都不再做了。
竟然会现在跟个警察在一起,明明最初的想法是春风一度呀。清欢的烟瘾又犯了,她将耿修推开,放轻脚步下床,怕烟味吵醒耿修又出了卧室,不出意外打火机又被藏起来了,只是这次不知道是扇扇还是他干的。再一次用燃气灶点烟,清欢推开窗户,她看向远方。这里的视野非常好,从这里眺望,可以将整个城市的夜景收入眼底。
看万家灯火,车水马龙,她被隔绝在这个世界之外。
听到身后有动静,她回头一瞧,一大一小两个家伙都站在后面,动作很同步的在揉眼睛,一边揉一边看她,然后异口同声的控诉:“你又抽烟了!”
清欢:“……”她举手投降,立刻摁掉,心里可惜的不行,这可是好烟啊,抽一支神清气爽,两支就置身天堂。
说起来她也很佩服这两人,她只要一抽烟,一抓一个准,难不成这是什么特异功能?“好了我不抽了,你们回去睡吧。”
扇扇很乖的转身走了,耿修迷迷糊糊地来拉她,清欢被他握着,心里却想,这样的日子能持续多久呢。
695 第七十五碗汤(七)
第七十五碗汤(七)
虽然清欢拒绝了去见耿家夫妇,可是有句话怎么说的, 人要是倒霉, 喝凉水都可能塞牙。
铁打的耿修也会生病, 清欢本来没发觉,直到往常这家伙该来做饭的时候却没来, 她才感到不对劲,等了会儿也不见人影, 电话没人接,清欢心想估计是出什么事了,耿修这人非常有时间观念, 从某种角度上来说可以称之为龟毛,该什么时候做什么事,误差绝不超过一分钟。
他早就给了她对门的钥匙, 只不过清欢从没去过, 她也没打算过去。两边的户型都是一样的,她还是比较喜欢自己的房子。
果不其然,耿修房子的布置跟清欢想象中的大差不离,颜色简单, 是干净温暖的蓝白色, 东西很少,但处处都井井有条,就连沙发上放着的毯子都叠成了方方正正的正方形。跟她房间揉成一团的被子比起来不知道要整洁多少。
随处可见的都是整齐两字,她推开卧室的门,就瞧见床上有个凸起,被子一掀开,发现耿修连睡觉都是老老实实的,双腿伸得笔直,双手搭在小腹上,如果不是他呼吸略微急促加上脸色潮红,清欢真的要以为他是死了。
拍了拍他的脸,耿修没反应,清欢心想这得烧到什么程度啊,昨天发生了吗,今天他就发烧了?伸手一摸额头,滚烫。她想了想,叫了他一声。
耿修当然听不到她叫他,在清欢的认知里感冒发烧都是小病,又死不了。她想了想,先把屋里的冷气关掉然后去了厨房。
连厨房里的冰块都码的整整齐齐……清欢嘴角抽搐了下,内心深处顿时充满了佩服。如果说她是随心所欲的曲线,那耿修绝对就是一成不变的直线,两个人没有任何地方相似,也没有什么共同语言,竟然还能和平相处这么久,不得不说是一种奇迹。但也许,正是因为这样,她才没有厌倦他。
简易做了个冰枕,翻了医药箱出来,倒水,耿修虽然生病但很听话,这可能跟他出身的家庭有关系。一个口令一个动作,让张嘴就张嘴,让吞咽就吞咽。清欢给他喂完药又擦了擦身子,他身下的床单都汗湿一大片,就这还敢开冷气?
换睡衣换床单,清欢开始后悔自己为什么要过来这边,早知道这么辛苦就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好了,反正生病的人又不是她。但心里这么想着,当她听到昏睡中的耿修呢喃着自己的名字时,还是眼神复杂地看了他一眼,骂了句笨蛋,然后分外不情愿地到厨房里去了。
扇扇也好耿修也好,都认为她是个家务白痴,所以什么都要请人来做,可他们哪里知道,她并不是不会,而是不想,不喜欢。那种每天都要洗衣做饭打扫的活儿,她在少女时期就已经做腻了,她一点都不喜欢,对厨房更是深恶痛绝。
可现在她竟然在给一个傻子煮粥。清欢站在燃气灶前有点烦躁,她觉得自己这样做实在是太反常了,有那么一瞬间,她简直想要丢掉手里的饭勺转身离开。
不过最后她还是留了下来,一个直白又简单的傻子,总是比较讨人喜欢的。她又不是什么铁石心肠的人,至少现在不是。
可能是太出神了,有人开门进来她都没听见,要不是传来说话声,清欢简直要为自己低下的警觉性感到羞愧——简直是不想活了,她竟然失神了!
走出厨房一看,顿时和浩浩荡荡来袭的大部队撞了个正着,场面一度十分尴尬。
她看向那个跟耿修长相有七八分相似的中年男子,内心涌出一股不好的预感。没等她说话,对面穿着蓝色衬衫黑色警裤的中年女人就欣喜地迎了上来握住她的手:“哎呀哎呀,你就是清欢吧?耿修那臭小子蒙你照顾了啊!他要是敢欺负你你尽管跟我说,我帮你教训他!”
清欢笑笑,再傻也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了,刚才她看到耿修手机有未接来电来着,儿子不接电话又没去上班,家里人不担心不来看才是奇怪。“谢谢您,耿修他欺负不了我。”
她没打算在耿家人面前表现出多么温婉贤惠的一面,那根本不是她。所以她身上看不出丝毫的紧张,也看不出丝毫的在意。
这话倒是真的,耿修嘴笨又老实,这姑娘一看就是个精明的,正好克他。耿妈对清欢是越看越喜欢,忙不迭地跟清欢介绍其他人:“来来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你伯父,这是大哥二哥三哥大姐,耿修是家里辈分最小的,平时他要是惹你生气,你不用客气直接动手揍!他绝不会跟女人动手!”
清欢仍旧笑着打招呼:“你们好。”
眼底的笑意却并没有那么深。她不喜欢“家庭”,更不喜欢被人这样亲密地簇拥着。
正好在这个时候耿修醒了,脸色苍白地站在卧室门口:“你们怎么来了……清欢?妈,你、你别吓着她啊!”
耿妈气得想过去踢他,可是看到他病怏怏的样子又有些心疼,最后只能埋怨一句:“谁叫你老是跟我说,就是不把人带来给我看,我这不是第一次见到有点着急吗?”
清欢微微笑了一下,对耿修说:“既然你家人来了,那我就先回去了,你好好养病。”
说完对耿家人礼貌性地点了下头,朝门口走去。
耿修痴痴地看着她的背影,等到人都没了,才被耿大哥弹了个脑瓜崩:“都走了还看!我说这阵子你小子乐不思蜀连家都不回呢,合着是交了个这么漂亮的女朋友!”
耿修嘿嘿一笑,有点不好意思,也有点头晕。
清欢走出耿修家门之后回头看了一眼,她似乎能透过门板看到里头那一家人是如何其乐融融的,那是她到达不了的世界,也是她不喜欢的世界。
家人这种东西,还是不要拥有的好。
这一回直到傍晚耿修才上门,扇扇跑去开的门,清欢坐在客厅沙发上吃薯片看电视,眼角余光瞥到他来了,淡淡地嗨了一声。耿修无视她的冷淡窝到她身边坐着,“谢谢你给我做吃的,谢谢你照顾我。”他本来以为自己会烧死的。
清欢眼睛看着电视,嘴上却问:“你怎么会生病?”
本来脸上带笑的耿修一下僵住了,这家伙根本不会撒谎,尤其是在他喜欢的人面前,如同一张白纸,半点心思都藏不住。清欢撇了下嘴,“我不是说过不想见你家人么,今天我要是不去找你,你不就白病了?”怪不得昨天晚上不肯在她床上睡,原来是打着生病诓她过去然后顺势让他家人见她的意思。
耿修羞愧地挠头,“我、我就是想跟他们介绍你嘛……我都想过了,你要是不来,那我就再想别的方法。”他也不管扇扇就在厨房里,抓住清欢的肩膀让她面向自己,眼神苦恼,“我觉得自己抓不住你,越抓不住就越想抓住,我特别怕哪天醒来你就不见了,所以就想把你留下来,留在我的身边,不让你走。”
清欢淡淡地看着他,仍旧面色复杂。她不知道自己能说什么,但耿修,“你忘了我之前跟你说过的了吗?我们之间没有未来。”
“不试试怎么知道没有未来?”耿修固执地说。“不管你怎么说我都会照做的,你不要把我推开啊!”
清欢闭上眼,突然觉得嘴里的薯片没了味道,电视上的节目也变得索然无味。“我姓王,老家住在XX省XX市XX县XX镇XX乡XX村198号,你真要和我在一起的话,就先和你的家人一起看看我的过去。如果到时候你心意不变,我会考虑留在你身边。”
“真的吗?”耿修高兴极了,听到她愿意留下来,哪怕只是考虑,也笑得咧开了嘴。
完全没有注意到清欢淡然无波的眼睛。
“嗯。”她答应过的事情都会做到,只希望到时候后悔的不是他。
其实清欢清楚的,如果她想隐瞒,她大可隐瞒一辈子,可这样得到的人和骗来的有什么区别?她要说一辈子的谎,那又有什么用?她也曾经遇到过几个很喜欢的人,有男人也有女人,他们都会向她提出厮守一生的请求,可当他们知道她的过去后。
清欢不会等别人犹豫,她能够清晰地看到人类心底最真实的想法,所以她总是能提前一步离开,再也不回头。
没有什么是不能割舍的,也没有哪个人是必须的。她一直抱着这样的想法,只不过这具身体,似乎有另外一个意识,总是想要一个伴儿,就好像——那才是这具身体真正的渴求,而她不过是里头的一个住客。
既然她想,那就给她,否则她不会知道,有些人的希望,永远都得不到满足。
696 第七十五碗汤(八)
第七十五碗汤(八)
耿修一开始很激动, 可等他回过神来,难得的留了个心眼,清欢让他叫家人去查,他偏偏没有,可即便如此,查到的结果也令人分外惊心。
他正呆呆地对着文件夹发愣,家里打电话让他回家一趟, 语气严肃不知道是什么事情。耿修没朝清欢身上想, 毕竟这件事只有他一人知道,他也没打算跟家里人说, 他太了解他们了, 家人爱他,认为他值得最好的,他喜欢的他们就喜欢, 可并不是每次都这样。清欢对待爸妈的态度并不热络,也许不止一个人看出了端倪。
结果他刚进家门就被父亲一脚踹倒, 伴随着雷霆般的怒吼:“给我跪下!”
耿修爬起来,面色冷静:“为什么?”
“你干出那样的丑事, 还敢问老子为什么?!”
耿修说:“就算你要判我的罪, 也得给我个理由吧。”
耿局长把一个文件袋砸过来,摔了耿修一头一脸,里头的文件洒满了客厅,耿妈还有耿家三兄弟以及耿家大姐都严肃地站在一旁看着他。在耿修的记忆里,上一次这样的情况,是奶奶不小心从楼梯上跌倒去世。
他看了一眼文件,立刻怒目而视:“你们监视我?!”
“没有人监视你,是你自己太不小心,以为你去查的这些,我们看不到吗?!”耿局长恨铁不成钢。“你以为你查的这么顺利是因为什么,因为你特别有本事?老子告诉你,是因为你是老子的儿子,因为你姓耿!你他妈看看你自己,你跟个什么样的人在一起!你对得起我跟你妈这么多年来的教导吗?!”
“我跟谁在一起是我的自由,我没偷没抢没违反国家法律,你凭什么管我,凭什么窥探别人的隐私?你侵犯了一个正常公民的隐私权你知道吗?!”耿修不甘示弱,一点也不退让。
耿局长被他这冥顽不灵不肯认错的态度气得快要昏过去,“你看资料了吗?啊?你看了吗?你跟那样的女人在一起,你、你能讨到什么好?哪天被吃了都不知道怎么回事!”
“她好得很,我愿意!”
“耿修!”
“爸妈,哥姐,你们这是什么意思,要对我开批判大会吗?我哪里做错了吗?清欢哪里做错了吗?受到那样的伤害是她的错吗?你们不要忘了,我们是警察,警察怎么能将错误归咎于受害者?她是受害者!”
“她有那样的过去,确实非常值得我们同情,但一码归一码,我们都不同意你跟她在一起。”耿家大姐说,她语调柔和,但却分外坚定。“爷爷那么疼你,他早就想抱孙子了,你娶了这个女人,怎么完成爷爷的期盼?”
耿修看着面前这群人,似乎有些不认识他们了。他的父亲是威风凛凛的警察局长,从很小的时候,他之所以想当警察就是想要和父亲那样惩恶锄奸,他的三个哥哥,哪个不是功劳显赫,拿过多少一等功,是犯罪分子闻风而逃的执法者。他的母亲和姐姐巾帼不让须眉,他的家人都是警察,可现在他们却因为他喜欢的人有不堪的过去,就彻底否定了她这个人!“爷爷泉下有知,肯定不会怪我,但却会很失望教出你们这样的子孙。”
“耿修!”耿局长被他大逆不道的话气得说不出话来,“你是不是不听我们的?!”
“我不!”
“那好!”耿局长也不打算隐瞒了。“你把第二份文件也给他!”
耿妈有些犹豫,眼神也充满了心疼,可她还是按照丈夫说的,又递了一个文件袋过来。耿修本来不想接,直到耿局长说了一句,“怎么,不敢看吗,对你的好女朋友没有信心?”
他一把夺过来,翻开几页便露出不敢置信的表情,看看父母又看看兄长姐姐,脾气最温和也最好相处的耿家二哥说道:“如果只是有那样的过去,那不是她的错,我们当然不会歧视甚至瞧不起她。不能生育也没什么,就像你平常挂在嘴边的,这年头不一定非要生个儿子出来传递香火,但是耿修,我问你,耿家的家训是什么?”
正直。
就这两个字。
“你看看这份资料。”说话的是耿家三哥。“你觉得这些都是巧合吗?你觉得……一个从偏僻落后的小山村里逃出来的十二岁的女孩子,今天能在首都买市中心的房子,名下有那么多财产却用着假身份假证件,这些都是我们在陷害她污蔑她吗?”
耿家大哥看着自家弟弟,心知他受到了多大冲击,可有些话却不得不说。“强|奸她的那个老李头,在她逃走后的第二年失足跌到阴沟理淹死了,老李头酗酒,这可能是个意外;想要娶她回去的那个大龄光棍,在她逃走后的第二年进城赶集的时候被三轮车撞死了,这也可能是个意外;她的母亲,怀孕九个月的时候突然流产了,听说生了个死胎,还是个成型的男孩,当然你也可以说这是意外。那他们家被一把大火烧的干干净净呢?她的三个姐妹上不成学,一个嫁了酒鬼一个嫁了赌徒还有一个嫁了跛脚的瞎子呢?好,这些都可能是意外。可当时和她一起上学的那一批学生,四十个里面有三十多个出了事!教过她的老师没一个有好下场!甚至还有她村子上不少的中年妇女都在她逃走的第二年被强|奸!你觉得这些都是巧合吗?!”
“我调查过了,这些人都有一个共同点,都对她不好。”耿家大姐问耿修,“如果这些都是真的,我问你,她哪里来的财富?为什么要隐姓埋名?那些对她不好的人为什么都过得无比凄惨?甚至还有一些死掉了?你是个警察,你告诉我,你觉得这正不正常?还需不需要我们继续往下调查?”
“耿修,我再问你一次,我们耿家的家训是什么。”
“你跟一个高智商高天赋的罪犯在一起,你对得起耿家的祖宗吗?你对得起你身上穿着的这身警服吗?你觉得家人都会害你吗?你对得起你的良心吗?”
“她现在跟你在一起,说不定过两天就会翻脸,你是犯罪学博士,你知道可怕的罪犯永远都不能体会真实的情感,他们的暂时停手,最后都会变成更疯狂的屠杀!”
“穿上这身警服的时候,你曾经在国旗前宣过誓,要保持国徽的鲜艳,要维护警察的荣誉,你问问看你自己,你做到了没有?”
耿修呆滞地盯着手里的文件,白纸黑字,证据确凿。即使那些“意外”暂时没有证据,可他不想查下去,身为警察的第六感告诉他,如果继续查下去,他一定无法接受最后的结果。
他在原地站了好一会儿,突然转身就。耿局长想去追却被耿妈拦住了:“别去,那孩子死心眼,你给他点时间,他会想通的。”在罪犯与正义之间,耿修一定能做出正确的选择。
扇扇开门见是耿修,顿时笑眯眯:“警察叔叔你来啦?姑姑去你家找你啦!”
耿修听了,转身就掏钥匙,扇扇在他身后扮了个鬼脸,“警察叔叔好没礼貌!”
大门一打开,他迫不及待地迈进去一只脚,可是又迟疑地停了下来。耿修不想承认自己是在害怕。他的唇瓣轻轻抖动着,扇扇巴在自家门上好奇地看:“你怎么了?姑姑就在里面啊,你怎么不进去?”
耿修闭上眼,咬紧牙关,推开门,清欢穿着一条红色的裙子倚在客厅,他一进去就看到她了。
她脸上没有了平日总在的笑容,但却仍然很漂亮,漂亮的让他心动。“回来了?”
“是真的吗?”
“什么?”
“这些……里面的内容,是真的吗?”
清欢淡淡地看他,“你希望我说是假的吗?”
没有什么比她亲口承认更令人绝望了,耿修只觉得一瞬间天都塌了,他止不住自己眼眶发酸,泪珠啪的掉下来,砸在木质地板上。
清欢叹了口气,走近他,像平常那样摸摸他的头。“别哭啊,这有什么好哭啊。我早说过,我们之间没有未来。”
她早就知道会是这样的结局,因此连难过都很浅淡,耿修吸着鼻子,“我该怎么做?”
“亲亲我。”她轻声说,然后拍拍他肩膀,“向后转,齐步走,别再回头。”
他们都心照不宣的不提文件袋里的内容,耿修紧紧抓住她的手,“如果我走了,你也会走的,对不对?”
“我不能在这里待了,你的家人查出来了,我得快点离开,才能保证自己的安全。”她主动亲亲他,很包容很温柔,这是耿修从未见过的缱绻,让他第一次觉得,这个女人,对自己也有着那么一点点的喜欢。“只是扇扇要麻烦你了,你会照顾好她的,对吧?”
走了最好,走了就不会有麻烦,可是耿修,“我……”
“什么都别说,你早该听我的。”
安安静静隐瞒着也可以过一生,可她这样的人,想要融入被抛弃的世界,那是绝不可能的事情。
697 第七十五碗汤(九)
第七十五碗汤(九)
耿修被清欢推到了电梯里,她对着他笑了笑, 然后转身回家, 再也没有看他。
只是在转过身的一刹那,面上的笑容却消失的干干净净。
这个世界啊,总是在温暖的同时,给人带来残酷。
一推门就看见扇扇紧张的小脸:“姑姑, 你、你还好吧?警察叔叔呢?你们俩吵架了?刚才我看到他脸色很不好诶……姑姑怎么了?”
小脸蛋上的关怀与担忧都是情真意切的,清欢摸了摸扇扇的脸, 跟她的小姨小姨夫住在一起的时候, 她是个阴郁内向瘦削的孩子, 可现在她白白嫩嫩健健康康,似乎已经从过去的阴影中走出来了。
真好。
“以后你要听警察叔叔的话呀。”
“姑姑要走吗?”扇扇一听, 顿时吓坏了,立刻死死抓住清欢的衣袖,“我才不要听其他人的话, 姑姑要去哪里,把我也带上啊!”
“他是个好人, 会很好的照顾你的。以后好好学习, 考个好大学, 然后找一份你喜欢的工作,平平安安快快乐乐的过一辈子吧。”清欢微微笑着,这曾经是她的心愿呀,只可惜,这辈子她都没有机会再去上大学了。她遗憾的是甚至连初中都没有念完,即使日后的知识已经远远超过了学历所规定的范围,但对于清欢来说,学校是个美丽的梦。她曾经置身其中,认识的其中的美好与残酷,然后终其一生都没有再有回去的机会。
“不!”扇扇的眼泪流了一脸,双手更是抓着清欢不肯松开,“我不让姑姑走!姑姑不能抛下我!我就只有姑姑了!”
“我们之间没有血缘关系,如果当初不是你死缠烂打,我也不会收留你。”清欢温柔的声音诉说着无情的事实,“你不可能一辈子都依赖我。”
“我可以的!我可以吃苦!什么样的苦都能吃的!我可以不上学,也可以不买新衣服,我把我所有的钱都给姑姑,姑姑不要丢下扇扇,不要丢下扇扇好不好?”害怕被人抛弃的小女孩哭得涕泪横流,可如清欢这般铁石心肠之人,并不会为之动容。她只是温柔的捏扇扇的脸,知道这丫头死心眼,跟小警察根本就是一类的人,不见黄河心不死的那种。不撞的头破血流,不知道什么叫后退。
“真的吗?”
“真的!”生怕清欢不信自己,小姑娘快哭出来了,“我什么都能做的!我可以洗衣煮饭打扫卫生——”
“我不需要你为我做那些。”清欢轻笑,“跟我在一起,大多数时候都会过得非常舒服,但是……”她顿了一下,又问扇扇,“你确定你真的什么都能做吗?不会拖我的后腿?”
“不会!!”信誓旦旦的。
“那好,你跟我来。”
扇扇茫然地被清欢带到了城市的郊区,这里有一项很大的工程,一群只穿着背心戴着安全帽的工人正在热火朝天的工作,他们的背心都被汗水沁湿了,骄阳似火,扇扇不明白姑姑为什么带自己到这里来。
“看着他们,你觉得怎么样?”
扇扇不明所以:“什么……怎么样?”
“看到这些人,你心里有什么感觉?”
“很辛苦,很努力的在生活。”扇扇看到其中两个工人互相说了句话,彼此脸上都带着笑嘻嘻的表情,似乎虽然工作辛苦,却并没有丧失他们的快乐。“我听说很多工人都是外地来的,他们应该都想赚多点钱回家去吧。”
清欢又笑了,“想一直跟着我?”
“想!”
“那好,你去把他们都杀了。”
扇扇以为自己耳朵出问题了:“姑姑?”
“我说,你去把他们都杀死,就能永远跟着我了。我永远不会背叛你也不会抛弃你,只要你杀死他们。”
扇扇怎么能接受这样的事?小姨夫死了她很开心,因为自己终于不用面对那样的噩梦了,可这些人跟她素不相识,她怎么能杀人?而且……“杀、杀人是犯法的啊!”
清欢笑起来,“犯法?那你以为你的小姨夫是怎么死的,真的是出了意外?那么巧?”
扇扇一直自欺欺人的不愿意去深思这个问题,她就像个鸵鸟把自己的脑袋藏起来,什么都不看,什么都不听,也什么都不想。好像这样就能当作一切正常。
“他们看起来都很朴实很憨厚对吧,很亲切的样子,如果你过去问路,他们会很热心的告诉你,而且还会叮嘱你一个小姑娘不要随便相信陌生人,赶紧回家去,如果实在是找不着路,他们可以帮你报警——真的是很好很好的一群人呐。”
“可就是这一群很好很好的人,在下了夜班回宿舍的路上,遇到一个被绑起来塞在垃圾桶里的女孩子,你觉得他们会怎么做呢?是把她救出来送回家?是帮她找警察?还是,将她从垃圾桶里抓住来,借着酒意,一个一个,将她轮|奸?”清欢笑起来,“的确是一群好人,可这群好人就这样毁了一个人的一生。那女孩家境贫寒,和重病的母亲相依为命,可她很争气,不仅品学兼优,还有一个优秀的男朋友。她的好日子终于要来了,毕业前她就被大企业录取,她终于可以卸下这么多年的重担了。可就在这时,她被男朋友的爱慕者绑起来,剥去全部衣服塞入垃圾桶。就在这条阴暗潮湿鲜少有人经过的路上。”
“如你所说,这还真是一群好人呢,做了那样的事之后还知道给女孩留件衣服。可那又怎样呢?”清欢的眼睛无比冰冷。“她自杀了,她的这一生彻底结束了。她重病的母亲,爱她的男朋友,谁来承受这一切?你告诉我,他们谁做错了?为什么他们要付出失去最爱的人的代价?而这些人。”
这些人,最是普通,最是平凡,恰恰如此,也最是恶毒。
因为他们的平庸,这成了最好的脱罪面具。
啊,家里有老婆孩子要养活,啊家里的屋子漏雨这么多年想修补,啊还有长辈要赡养……这么多的苦衷啊,听起来真是叫人难过,令人同情——可他们再好,他们再善良,跟他们做下的恶行又有什么关系?
“没有人给她讨回公道。这里没有监控,也没有证据,警察什么都查不出来,你说,她能怎么办?”
扇扇惶恐地看着她,眼里又蓄满了泪水。
“看到了吗,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残酷,有人幸福有人悲伤,你跟着我,就要每天都过这样的生活。所以走吧,不要跟着我,也不要再记得我。”清欢最后看了扇扇一眼,“快走。”
扇扇下意识地转身,可是她立刻就后悔了,然而就是这几秒钟的时间,清欢已经彻底消失在了她眼前。
然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她再也没有见过这个女人,只在每天习惯性看新闻的时候得知十几名工人一夕之间离奇死亡的消息。
是姑姑做的。
可姑姑是谁?她姓什么?她从哪儿来?她是干什么的?
扇扇全部都不知道。
她想找她,可是却发现自己连一点和姑姑有关的影音都没有,她们之间甚至没有合照过。后来她进过姑姑的房间,那里干干净净,其实姑姑本来就是个爱干净的人,之所以把自己留下来,根本不是收佣人而是看到了自己的恐惧和孤独吧。
姑姑走了,一点点私人痕迹都没有残存,即使后来有警察前来采集证据,这个家里也只有她跟警察叔叔的指纹和DNA。姑姑就像是神秘的消失在了这个世界上,她突如其来的出现,也突如其来的消失。
就是这样。
扇扇没有搬去跟警察叔叔住,她一个人也可以照顾自己,她只是……很想念那个叫清欢的女人。再后来警察叔叔也失踪了,她彻底成为了孤家寡人,她每天安安静静的生活,按照姑姑说的那样,努力学习,考个好大学,做一份自己热爱的工作,平安快乐的度过自己的人生。
可是姑姑呢?她去了哪里?又会在哪儿?还会不会回来?扇扇没有离开,她想守着这个家,也许哪天姑姑就会回来看看,她是如此坚信着的。
后来她发现自己的户头多了一大笔钱,数目令人咋舌,足够她可以一辈子不工作,挥金如土的生活。然后这个房子也登记在她名下,再后来,对面警察叔叔的房子也成了她的,但这两个人,都彻底消失在她的生活里了。
扇扇慢慢地习惯了孤独,她独来独往,不跟任何人亲近,尤其是男人。她根本就没有走出过去的阴影,一旦看到笑容满面和蔼可亲的中年男人,她就忍不住要发抖。
那是深入骨髓的记忆,因为曾经有个强大而温柔的女人保护着她,所以她可以暂时忘记一切,可后来那个女人离开,记忆便不请自来。
然后,她发现自己学会了抽烟。
找不到打火机的时候,燃气灶果然是非常好用的。
698 第七十五碗汤(十)
第七十五碗汤(十)
七年后
“来来来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位以后就是咱们帮派的一员了, 暂时我将青龙堂口交给她掌管——”
话没说完就被一个肌肉虬结的大汉打断了:“老板!您这是什么意思啊!让我们以后听从一个女人的调令!我们宽哥呢?女人哪有本事干这事儿?您这不是要我们的命吗?!”
眼神也充满鄙夷与淫|邪, 看得清欢微微一笑, 右手刚刚抬起就被老板抓住了, 然后他厉声对着大汉命令。“闭嘴!不允许这样对清欢小姐说话!以后要叫堂主!听到没有!”
大汉心中不服气, 这个女人,穿着个红裙子, 大波浪长发深邃乳沟, 嘴唇鲜红容色娇媚,哪里像道上的?根本就是老板的情妇吧!可他不敢反抗老板,只能退了下去,负气把脸别开。
清欢轻轻敲击着椅子的扶手, 红唇扬起的笑容显得格外诱人且残忍, “宽哥?在那个废物的手下做了几年活,连眼睛都瞎了,那可是条子的卧底,你们差点丢了一批七千万的货,还有胆子在我面前狂吠?”
“宽哥是卧底?!怎么可能!”
老板冷眼看过去, “怎么不可能?青龙堂又不止他一个卧底!”
“什么?!”
就在众大汉震惊的时候, 老板一挥手,“把鬼给我带进来!”
鬼,也就是所谓的卧底,内奸。竟然是一个让大家都无比熟悉的人,大汉们更惊讶了,“青哥?怎么可能是青哥?!”
“就是!老板你不要弄错了啊!青哥怎么可能是鬼啊!我这条命都是他救的啊!”
“还有我!青哥也救了我很多次!”
“老板是不是给这个婊|子骗了?青哥不可能是鬼!”
清欢也是第一次看到这个所谓的鬼,对方一直低着头不说话,她好奇地看过去,可是当他抬起头的时候,清欢眼中迅速闪过震惊。只是她极为擅长掩藏自己的情绪,因此没有被任何人发现。
就算他化成灰她也认得出来啊,这不是那个曾经让她动过心的小警察吗?!他怎么会在这里?!
小警察绝对不会做坏事,所以清欢想都不用想就知道他肯定是鬼。操,早知道鬼是小警察,她也就不用为了博取老板信任设套让鬼钻了。结果那个没骨气早被纸醉金迷的生活腐烂的宽哥一早松了口,小警察肯定不知道他被自己的上峰出卖了,这个傻逼!
“怎么说话的?!”听到有人辱骂清欢,老板愤怒地看了过去,他生的极为可怕,鹰钩鼻薄唇眼睛细长,好看的同时又阴森森的带着杀气。这个人只认钱,为了钱什么都干,贩卖人口走私毒|品野生动物,除了好事什么都干过。“再有一句不礼貌,就给我滚!我不需要这样不听命令的手下!”
等到所有人都噤若寒蝉,他才冷冷一笑,“三青是不是鬼,待会儿就知道了。来,把人带进来!”
立刻就有两个穿黑色西装的保镖拖了三个人进来。一个是七八岁的小姑娘,一个是穿着警服的中年警察,还有一个是襁褓里的小婴儿。他阴鸷地看了三青一眼,“在我手下这几年,我也知道你的本事,本来阿宽死了,这青龙堂最合适的人选就是你,可阿宽死之前说你是鬼,我不得不相信他,现在,如果你不是鬼,证明给我看。否则。”
接下来的话不必说,大家都懂。
清欢撑着下巴好奇地问:“怎么证明啊?”
老板跟她说话的时候口气完全不一样的,很温和也很有礼貌,因为见识过这个女人的手段,他并不认为对方想杀他的话,他能躲过去。面对这样的对手他从不介意小心一点,老板能到今天这个地位,就是因为他从不小看女人和小孩。“这很简单,把婴儿掐死,强|奸小女孩,然后看着警察的眼睛枪|杀他,就这么简单。”
清欢听了拍掌大笑:“有意思有意思!不愧是老板,你刚才叫人去抓个警察来就是因为这个?”
“不错。”老板也露出笑容,“警察最怕的就是伤及无辜,更何况是杀死自己的同事,三青要是做了,我就信他,并且立刻升他做青龙堂的副堂主,让他做你的左右手。相信我,如果三青不是鬼,那他就是最忠诚的手下。这几个人都是我让保镖随意抓来的,他敢做,我就信他,并且亲自给他赔罪!自罚三杯!”
清欢笑眯眯道:“那就多谢老板了。”她好整以暇地睇了三青一眼,却见他木然地跪在地上,并没有看她。
还没看她呢,也就是说没认出她来。啧,竟然不觉得她的声音熟悉吗?
没等清欢再说话,其他的手下就你一言我一语的开口了,“这还不是小意思,在场的兄弟哪个没杀过警察哪个没玩过幼女?三青又不是和尚,赶紧做了兄弟们继续喝酒去!”
“对!青哥抓紧时间,兄弟们都等你呢!”
嘻嘻哈哈,完全不把人命当回事。都是群刀头舔血的亡命之徒,死到临头还不知悔改。清欢低下眼,遮住眸底浓厚的杀气。
三青跪在地上,清欢看到他的右手悄悄握成了拳,可能是想殊死一搏了,再不帮忙怕是今天他得交代在这里。于是她放声大笑,银铃般的笑声清脆动听,狂妄而又娇媚:“何必这么费事,抓三个人来倒是无所谓,怕是会惹来条子。如今堂口刚刚被劫了七千万的货,条子一来,那可就是雪上加霜啦。”
“你有想法?”老板眼睛一亮,他非常有钱,可是想到那七千万,他仍然心痛。
“把他交给我。”清欢将食指抵在唇边轻轻一舔,“你知道的,对付男人,没有人比我更在行。阿宽嘴巴再硬,不也还是被我撬开了?”
呸,早知道他嘴里说的三青是小警察,她早宰了那个人渣了。
警察,因为当卧底,就能过奢侈糜烂的生活,就能睡未成年少女,就能烧杀抢掠拐卖人口?那可真是个合格的警察啊。
老板呵呵笑起来:“你的手段我当然是信的,当时我不也在场么。”阿宽那样的硬汉子,子弹穿过小腹都闷声不吭的,却在这个女人手下痛哭流涕跪地求饶,卑微下贱的宛如一条死狗。这个三青,难道还能比阿宽更难搞?“那行,我就把他交给你,如果他是鬼,你随意处置他,如果他不是,你把他带到我跟前,我亲自给他倒酒赔罪!”
“那就说定了。”清欢挑起眉头,笑眯眯的模样在他人看来美不胜收,可老板却只觉得,这是条无比恐怖的美女蛇。
人人都说他凶残冷酷,那是他们没见过这个女人在杀人时有多么残暴,手段之残忍,即便是他,想起来都觉得毛骨悚然。当时折磨阿宽的时候他也在场,数次都想离开,场面实在是令人恐惧。因此为了不反胃,也为了让清欢感受自己的信任,老板笑道,“青龙堂的地下囚室你可以随便用,以后青龙堂就交给你了。好了,我们走。”
临走前不忘对其他青龙汤的汉子们交代,“要是让我知道你们对清欢小姐不敬,小心你们的胳膊腿!”
老板再三交代,他平日里积威极深,汉子们的确不敢轻举妄动,可一个个都盯着清欢,并不服她。清欢当然知道让一群沙渚人渣听自己的话不容易,不过教训他们不急于这一时。她慢条斯理地离开椅子,走到三青跟前,捏着他的下巴逼他抬头,仔细打量打量,才在对方惊愕无比的眼神中露出颠倒众生的笑容:“长得倒是不错,玩起来希望也能多撑一会儿。”
三青:“!!!!!”是她?!她怎么会在这?!刚才、刚才跟老板说话的也是她?
他刚才在思考如何解围,不能解围的话又如何在牺牲最小的情况下将无辜的三人救出去,所以根本没仔细听老板说话。因为大家都知道,当一个人被怀疑是鬼的时候,那么他的生还几率等于零。
清欢松开手,“把他送到囚室里去。”说完见没人听自己的,汉子们一动不动,她冷冷一笑,右手划过,没人看清楚是怎么回事,其中一人已经少了一只耳朵,倒在地上捂着哀嚎。
她的声音不复娇媚,而是冰冷的仿佛来自地狱。“我说的话,你们听不见吗?”
根本没人知道她怎么做到的!那么迅速!那么精准!耳朵被削下来的边缘无比平滑!
就知道,不吃点苦头,这些垃圾是不会听话的。看着两人将三青架走,清欢看了眼地上吓得哭不出来的小姑娘还有哇哇大哭的小孩儿,“吵死了,把他们给我处理了。”
许是被她吓到,一个汉子结结巴巴地问,“怎、怎么处理?!”
清欢笑眯眯地看他,“当然是哪里抓来的送回哪里去,青龙堂如今正是风口浪尖,条子来了好几拨,你还想给我找事是不是?”
她的语气太可怕,现场无人敢反驳,因为谁都看到了她指缝里把玩的又薄、又细,闪着犀利银光的刀片。
699 第七十五碗汤(十一)
第七十五碗汤(十一)
三青被绑在铁架子上,他心里什么都没法想, 满脑子都是刚才所看到的那张脸。
怎么会……可是,他绝不会看错的, 他、他找到她了?
不再是只在梦里出现的,而是活生生的, 不会消失的她?
清欢推门进来, 就看见被绑在铁架子上的人一会儿笑一会儿哭,表情多变, 非常精彩。她忍不住想笑——她的人生里真的遇到过很多优秀的男人, 可能让她一看到心情就很好的,除了三青别无他人。就为了这一点她也不能让他死啊,更何况他们到这里来的目的应该是一致的。
想到这里, 清欢笑意更深, 她不跟三青兜圈子,检查了一下地牢, 确定没有监控设备并且隔音效果非常好之后就将三青从架子上放了下来,很不客气地问, “什么时候警察耿修, 也成了犯罪团伙的核心人物啦?”她在接近老板的过程中就数次听到三青这个名字, 个个都说他胆大心细有义气,最重要的是不怕死还忠心耿耿,可一见面吃了一惊,这三青竟然是耿修?
那个一跟她说话就害羞,知道她要走的时候还哭了的耿修?情绪根本遮掩不住的小警察也能当卧底?听说他都跟着阿宽干了七年了,在这样一个犯罪集团里过了七年,非但没有被识破身份反而越来越接近核心的人,还是她认识的那个傻乎乎的小警察吗?
耿修趔趄了一下,因为跪的太久腿早就麻了,清欢眼疾手快将他抱住,然后她非常习惯地看到耿修的俊脸又开始慢慢地变红——谁说他变了,她看一点都没变。
把人扶到椅子上坐下,清欢双手环胸眯着眼睛:“说吧,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你怎么到这里来了,你不是扫黄的吗?”
耿修沉默了两秒:“……我不能扫一辈子的黄吧。”
“少废话,还不说?”
他被她欺负惯了,基本上是一个口令一个动作,可他实在是觉得这些没什么好说的。“就……七年前,局里要挑卧底,我报名了。”
他就这么轻描淡写的解释了一句,可清欢觉得事情肯定没这么简单,别的不说,想过耿局长那关就非常不容易了。那中年男人暴跳如雷,却非常疼这个小儿子,怎么舍得他来干这么危险的工作?“这七年你不会没有回过家吧?”
“当卧底的,就得当自己已经死了。我不死,很快就会有人查到我的身上。”
清欢定央央地看着他:“还有其他原因吗?”
耿修低下头避开她似乎能看透人心的视线:“……想找到你。”
清欢转过身背对他,似乎并不在意,可她嘴角分明有着笑容,“是吗?那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呢?”
“我不知道啊。”耿修实诚得很,“我就是在你走之后一直在调查你。”说完怕清欢误会又急急道,“不过你放心,我没有动用家里的力量,而且我都是一个人在调查,没有第二个人知道。资料我看过之后也得销毁了。”
“没关系啊,就算弄的世人皆知也没什么,我又不在乎那些。”清欢的好心情从他说想找到她开始,“为什么要找我,不是说好了永远都不再见?”
耿修停了两秒,咕哝道,“我反悔了不行吗?”
清欢扑哧一声笑出来,她转回来弯腰捧住耿修的脸,“你这样想,我很开心呀。”因为好像,这个世界上,终于也有点让她留恋的东西了。“怎么想的,关于找我这回事?”
“我查到了,你在逃离那个村庄的时候,遇到了一个人。”他凝视着她,怕她觉得自己侵犯了她的隐私,所以说话都是小心翼翼的,但清欢只是微笑的看着他,一点都不惊讶,于是他继续往下说,“后来我查到那个女人是谁,知道了她当时想杀死她的丈夫,而你当时没有钱。”
“是啊,那是我第一次杀人。”清欢笑了笑,“为了两百块钱。”她没有别的办法了,她离开的时候什么都没带,十二岁的女孩子要怎么生活下去?
“那个男人和外面的女人合谋害死了原配的父母,又夺走了原配的财产,她把身上仅有的两百块钱给你了。”
“走投无路了,也只能相信一个十二岁的小女孩了。”清欢耸耸肩,“她的丈夫是个人渣,她本来有个女儿你知道吗,被她那喜欢儿子的丈夫给扔在了外面,零下十几度的天气,活生生冻死了。”
耿修仍旧看着她:“所以就是这样吗?”
“什么?”
“就是这件事开了一个头,从此你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不归路倒不算,只能说是发现了发家致富的新方法。”清欢拧了条毛巾给他把脏兮兮的脸擦干净,“耿修啊,如果可以,谁不想过你那样的生活呢?家庭和睦,父母恩爱,兄姐宠溺,你的生活里满是阳光。但这个世界上,也有一些人,过着和你截然相反的人生啊。”
耿修盯着她舍不得移开眼睛:“我不想去想这些了,想太多,脑子都要炸了。”
“那你怎么打算的呢?”
“我想跟你在一起,怎么样都没关系。”他握住拳,“我会对你很好的,我会赚钱养家,你不用再去做那样的事了。”
“可是我很有钱啊,我赚到的钱足够我花一辈子了。”清欢一点都不关心钱,“你继续往下调查了吗?”
“嗯。我查到你拿了那两百块钱,去报名参加了一个武术班,那里的档案室还保留着当年的报名表。然后……就是小镇上死了几个人,之后就再也没有你的消息了。”
清欢也不怕告诉他在那之后又发生了什么。“我总得活下去啊,一开始我想先安定下来,但是谁知道我家里人得知我跑了,带着村里人到处找我,还说抓到我就要打断我的腿,再把我嫁给老光棍,我当然不能屈服,所以就跑了。可惜还是被人找到,那人是村里的一个地痞无赖,为了钱来找我,找到我之后,第一件事不是把我带回去,而是想先爽一爽——嘿,别瞪我,这可是原话,不是我说的。不过我也得谢谢他,不然我也没有再次逃走的机会。一旦被抓回去,我可什么都没了。”
“这个我知道,你们村一个二十三岁的青年不小心摔倒砸在大石头上。”
清欢笑出来:“那可不是,是他想侵犯我,被我打的。我在武术馆那两百块钱不是白交的,知道怎样做看起来更像是个意外,而从身高体重来判断,他的伤处也绝对不会怀疑到我身上。”
唯一遗憾的就是那人身上一毛钱也没有,穷的叮当响还想学人开荤。
“然后呢?”
“然后我从地上爬起来要逃走,被一个人拎着衣领举了起来。”
“那个人……是谁?”
“算是我的师父吧,不过他带走我可不是为了救我,而是为了把我同化成和他一样的人。”清欢云淡风轻地说着往事,“他是个金盆洗手的杀手,我到现在也不知道他的名字,他一开始根本不想管我,是看到我杀人的手法才对我有了兴趣。”
耿修认真地听着。
“就像是你说的,天生高智商的罪犯很难克制住自己的杀戮欲望。即使他已经金盆洗手了,即使他已经有了无数的财富,即使他现在过着与世隔绝幸福安稳的生活,他的内心深处也仍然对鲜血充满渴望。所以他挑中了我,训练了我,让我继承他的衣钵,用他当年的名字接生意。”
“后来呢?那个人……”
“死了,被我杀了。”清欢满不在乎地说,“你知道我跟他最大的区别是什么吗?他不能克制自己,而我能。”
“他将我记在他的名下,对别人说我是他的孙女,所以他死后,遗产自然大部分都归我了。如果不是他觉得我超越了他从而想要杀死我的话,我会让他安享晚年的。”
可惜老头太贪心,也低估了她的无情。他只把她当成工具,又怎么以为她会被感情牵绊而不忍下手?她比他优秀,这一点老头既然能认识到,为什么却不懂自己输给她的可能性是百分之百呢?
大概人都是不怕死的吧,清欢想。
耿修眨了眨眼,“那现在怎么办?”
“问你啊,你想怎么办?”
“我……”
“我们到这里来的目的都是一样的,毁了这个犯罪集团不是吗?只不过你们警察的效率太慢了,七年啊,我只用了三个月就进入到了这个集团的内部,你卧底七年却是个副堂主,啧。”
她的鄙视太明显了,耿修都觉得脸热,“我也不想的……”这群人穷凶极恶又极其小心谨慎,哪有她这样专业的互相了解嘛。
清欢捏他脸,“那接下来就听我的吧,一个月之内,把它搞垮。”
“一个月?!”
“我到这可不是玩的,也不是给老板效命的。他们那批七千万的货就是我劫的,现在他们是惊弓之鸟,未来会有一个跨国合作的大单子,等到两方人马到齐,我解决了他们就是。”
“我来联系警局。”耿修立刻说,然后紧张低问她,“你不许杀人。”
清欢眯了下眼,突然笑了:“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