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0 第七十三碗汤(七)
第七十三碗汤(四)
她看着这个男人的脸越来越近,似乎从那双黑色的眼睛里又一次看到了自己凄惨的前世。清欢上下牙齿轻颤,她根本无法克制这种生理反应,看到钟朗就害怕已经成为了某种本能,于是每次心底生出的那一点点小小的愤怒与不甘,就这样轻飘飘地化作了灰烬。
钟朗的吻跟他的语气形成了反比,十分的温柔,温柔的超出了清欢的想象。在她印象中似乎只有前世那个还没有露出真面目的钟朗才会这样温柔的亲吻她,可是她完全无法动情,她心里所想的只剩下畏惧不安,她只想逃走。
她张开嘴巴让他入侵,任由这个吻在彼此唇齿间蔓延,虽然她无法感受到一丝甜蜜的气息,但钟朗显然非常享受。
他是个缺乏感情的人,无法理解清欢的感受,自然也不可能感同身受,他其实更喜欢将她掌握在手心,倒不是占有欲作祟,而是天生的对他人的不信任,以及安全感缺失。清欢对钟朗了解对并不深——他不喜欢被人太过靠近,却又要她完全属于自己。
他给她的,从来都只有物质上的。
对于清欢的温顺,钟朗很满意,他也不想让彼此这一世的第一次发生在车上,这未免太委屈她了,他决定要给她最好的,当然不能有丝毫的慢待。清欢被他拉起来的时候整个人都是懵的,钟朗甚至帮她把内衣扣好,毛衣抚平,就连裙子的带子都系成了一个蝴蝶结。
“陪我。”
结果最后钟朗就说了这么两个字,清欢就被他带进酒店去了。
他是欲望那么重的人,清欢都做好了被他占有的准备,可这一整个晚上钟朗竟然什么也没做,只是要她陪着看看电影聊聊天,说些不痛不痒的话,两人都绝口不提前世,似乎那根本没有发生过。
可清欢知道一切都是真的,否则不会有现在的自己,也不会有这样的钟朗。晚上在钟朗怀里入睡的她甚至都要怀疑今天是自己做的梦,她有种被噩梦笼罩的感觉,没有哪一刻比现在更能认清楚她逃不掉钟朗的追捕,如果她是猎物,那一定是早就被咬断了四肢。
第二天早上再一醒来,整个世界似乎都变了。床边放着的是已经准备好的衣服,和前世她跟了他后穿的一样,和今天之前的自己不一样。重生后的清欢努力攒钱想要买房子,所以并没有多余的钱拿来打扮,穿的衣服最贵也不过几百块,可钟朗给她准备的,一件就抵得上她一年的工资还要多。
跟在他身边的话,可以得到世界上最好的享受,不用担心衣食住行,山珍海味玉盘珍馐,从来不缺这些。但是……
清欢默默地把衣服穿上,她穿上拖鞋,钟朗从洗手间走出来擦着头发没穿衣服,大肆展现着自己的好身材,清欢低下头去不看,他就走到她面前,让她的视线刚好可以对上自己的重点部位,然后把擦头发的毛巾丢到她手上,言下之意不言而喻。
清欢捡起毛巾给他擦头,动作轻柔,钟朗觉得很舒服。他不喜欢别人靠近自己,神奇的是如果这个人是清欢的话,那么怎么样都可以的。她对他而言跟这个世界上任何一个人都不一样,哪怕有些时候她自以为的理由明明是那么可笑,他也不以为然。换做其他人会让他感到厌烦不屑讥讽的东西,在她身上出现的时候就完全是另外一种感觉。
又神奇,又令人焦躁。
这世界上本来不该有对他而言意义非凡的人或物,偏偏这个人出现了,并且让他狠不下心来毁灭。
清欢正给他擦着头发,还没擦好就被他拉到大腿上坐着,她吃了一惊,然后就听见钟朗说:“今天就回首都。”
她沉默了两秒才哦了一声,她能说什么呢,早在钟朗出现的时候她就知道他不可能留在这个小城市,更不可能让她留在这里。但尽管如此她还是想要挣扎一下,所以小声地问:“我工作呢……”
“不做了。”答案也是清欢预料中的,一个月两千多块钱的工资算什么?钟朗用的牙签随便一根可能都比这个贵。
可回到首都做什么呢?再一次重复前世的命运吗?清欢似乎看见未来朝自己一步一步靠近,它的脸上写着两个字:命运。
无法反抗,也无法改变的命运。
有那么一瞬间她简直想要嚎啕大哭,可她没有,她只是在钟朗怀里发抖,他似乎也知道她为什么害怕,但没有说话,只是轻轻拍着她的背,亲了亲她的发,如果清欢此刻抬头看他一眼,那么一定能够看到钟朗冰冷的眼睛里闪烁着的是什么样的光芒。
他带她回去,是因为只有在首都她的耀眼才会被整个世界看见,她是有天赋的演员,前辈子他看过她的电影,她的灵气与动人在里面展露无疑,那种魅力是其它人无法拥有的,她喜欢那份事业,但到了后期却被他强硬地斩断了,这一次他想双手捧给她,让她的梦想得以实现。这样的话,她应该会比较愿意陪着他吧?
虽然心里跟自己说她的意愿并不重要,可钟朗仍然希望能去挽回某些自己也不大明白的东西。
他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回到过去的时候,第一件事那就是找她,得知演艺圈完全没有这个人,本来应该她出演的电影也换了个主角的事情,钟朗大概就明白了什么,他凭什么以为自己是唯一一个被上天恩赐的人呢?他明明坏到了骨子里,但钟朗不信天,他觉得这是命运给他们的缘分,他得抓住。
前辈子没有她陪着,他过得一点都不快活,这辈子他绝不放手。
所以清欢甚至没有回去自己的小出租屋的机会,也没有跟同事道别的机会,对于那个小公司里的员工来说,日子一成不变,唯一神奇的事情就是曾经公司里的会计被大老板看上带去了首都过好日子,再也没回来过。等到日后清欢因为一部电影一炮而红,她们才会想起来,那个优秀的女人曾经和她们共事过。每天穿着长长的不显身材的裙子戴着黑框眼睛十分不起眼又内向的样子,谁知道褪下羽毛后就摇身一变成为凤凰了呢。
清欢长得很美,对她来说美丽的容貌带来的弊大于利,最大的弊端就是让她吸引到了钟朗这个人,可这辈子她把脸藏起来也没有用,钟朗喜欢她神采飞扬的样子,更喜欢亲手打扮她,可能和小女孩喜欢玩洋娃娃换装是一个道理。
她曾经站立在演员这个职业的顶端,然后在最璀璨的时候戛然而止,从此陨落消失,那是清欢最大的遗憾。这一世重生后她也想过重新开始,可是在梦想和安全之前她选择了后者,但钟朗再一次出现了,并且将她的梦想放在她面前问她要不要实现。
要不要?
她不知道。
钟朗不会逼她,他知道对清欢来说演戏有多么重要,上辈子她为了能够去工作,可以乖乖地依偎在他身边讨好他拥抱他,她爱的东西不多,但只要爱了,必定是极深的。所以他一点都不担心清欢会拒绝。
让清欢惊讶的是钟朗没有带她回前世他们两个人的“家”,这让她松了口气,她不喜欢那个地方,虽然她在那里住了快二十年。只要一想到地下室里的那些东西,她就不寒而栗,那些用在她身上让她失去自我变得不像自己的过去,全部都发生在那里。
钟朗带她住进去的不是他以往住的大宅子,而是一间很精致的复式公寓,和大宅比起来房间少了许多,但更让清欢喜欢。这里的一切布置似乎都是按照她的喜好来的,暖色调,简洁风格,甚至还有很可爱的相框墙。
钟朗这是想做什么?他不是想要重新将她关起来么?
用链子拴住她,然后威胁她说如果再跑就打断她的腿,清欢想象中的事情一次也没发生,他甚至像个普通的男朋友一样——说是这么说,但清欢也不知道普通的男朋友应该是什么样子。
看起来他似乎是在很努力地想要跟她和好,但这世界上破镜重圆的故事那么多,清欢却不喜欢这种剧情。
她从来不说离开,也从来不说不喜欢,避免一切有可能惹钟朗不开心的事情或是语言,清欢想要摸清楚钟朗究竟想做什么,可随着时间过去,她却发现自己越来越看不清这个人了。
明明每天晚上,她仍然会做噩梦,连说梦话都是在哭喊挣扎求饶,甚至会病态的诅咒他唾骂他,但每次惊醒的时候,她都被钟朗紧紧地抱在怀里,如果醒来后她依旧浑身颤抖,他会用炽热的性|爱让她忘记一切。
钟朗用这样的,令人痴狂的,无法理解的方式,宣告着他对她的爱。
671 第七十三碗汤(八)
第七十三碗汤(八)
在此之前,钟朗活了两辈子了都没做过饭,今天真算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清欢被他命令坐在椅子上看,不时的给点指导。他不觉得这有什么难的,这世界上就没有他掌握不了的技能。
所以,虽然今天这顿饭花的时间是往日的两倍还多,但最后端上桌的菜都是能吃的,有几道味道还特别棒。
清欢仔细地尝了尝,看了钟朗一眼,他也看着她,总觉得……眼神里似乎有点期盼的意味。于是她琢磨了下说:“……很好吃。”
下一秒钟朗的表情就显得愉悦几分,虽然手受伤了,虽然身上沾染到了油烟味,可是能听到这么一声很好吃,似乎也值了。
这件事导致钟朗的好心情一直持续,然后吃完饭他又提起了要清欢去演戏的事情,清欢从意识到钟朗很喜欢自己之后才开始去琢磨他到底是不是别有所图,可钟朗这个人是她看不懂的,所以她接过钟朗递过来的剧本先翻开,然后便微微睁大了眼睛。
“以前你拍过的那些,都没有必要再拍了。”钟朗看出她的讶异,所以这样说。她没必要活在过去,如果一切都按照前辈子的轨迹走,那么活这辈子又有什么意义呢?更何况时间改变,本该出现的她没有出现,有几部电影早就有了其它女主角——反响各不相同,因为没有人是她。“这个是我觉得不错的,你先看看有没有兴趣。”
清欢依言翻开,很快就被故事吸引了,然后她问钟朗:“这个……我怎么没有听说过?”怎么说前辈子和这辈子,除了自己的选择有所不同之外其它的事情应该是不变的,但这部电影她确实完全没有听过。
她还顺势翻了翻底页的班子,导演是国宝级的,男主角是蝉联三次桂冠的影帝,就连随便一个不起眼的角色都是老戏骨,这么一部电影,怎么……都轮不到她来演吧?
“很多东西都会变。”钟朗轻飘飘说了这么一句,他当然不会告诉她这是他用钱砸下来的,在钟朗的意识里,这世界上没有钱办不到的事情,如果有,那肯定是因为不够富有。
他这么说清欢也听不懂,她拿着剧本想了想,又问他:“……我真的可以去拍戏吗?你……不是不喜欢我做这份工作?”
“你喜欢不是?”钟朗对她摊了摊手,一副很好说话心情也很好的样子,愈发让清欢看不懂他了,也或许她从来都没有懂过。
不懂这个人的残忍冷酷,也不懂他的温柔专情。
“我是喜欢……”
“那就够了。”钟朗突然倾身,两人顿时靠的极近,他灼热的呼吸喷洒在她脸上,让清欢心底发慌。那双黑色的眼睛似乎能够看到她的灵魂深处,让她有许许多多说不出的话从此变成了尘埃,被碾碎,被吹熄,消失不见。“你喜欢就够了。”
他当然是想把她关起来,再跟前辈子一样,只让她看自己,只让她拥有自己,可前辈子是什么样的结局呢?他得到了什么呢?那短短几年的相处时间实在是太短暂了,他越是想要牢牢抓住,就越是容易失去。有个成语不是叫欲擒故纵,他才不是想通了要放手了,他只是在实验另外一种方法,看能不能让她心甘情愿地留在自己身边,就算偶尔放出手中的线,她这只小风筝也会飞回来。
那才是他想要的。
清欢似乎能从钟朗的眼神中看到他想表达的,这个男人在伪装成温柔绅士的时候甜言蜜语像是不要钱的往外说,什么鬼话都是信口拈来,可是当他在她面前表现出真实的自我时,反倒什么都不愿说了。
她好像又了解了他一点,这一面的钟朗也不是那么难以接近,于是心底的恐惧轻了些,清欢才发现自己从来都没有试过用另外一种方式和他相处。
明明知道自己逃不走,明明知道自己只能属于他,明明知道这个人永远都不会放手,所以她内心充满恐惧,只想逃脱只想挣开,选择了硬碰硬的结果前辈子已经显现出来了。钟朗不是会吃硬的人,她如果反抗,他只会更加强力的镇压。
可是……如果她换一种方式呢?如果她不再跟他针锋相对不再对他咒骂诅咒,是不是最后的结果也会不一样?
于是清欢破天荒的,慢慢地抬起一只手,摸了摸钟朗的脸。
他长得可真好看,专注地凝视一个人的时候漆黑的眼睛似乎能将人镌刻在其中,这让清欢再一次觉得自己是与众不同的。她的确是美,可只有美丽有什么用?美丽早晚会老去,能够吸引钟朗的,她身上的那种东西,究竟是什么呢?
钟朗也被清欢的抚摸吓了一大跳,他可以对清欢上下其手亲亲抱抱甚至做些不能描述的事,那是一点都不带脸红的,可是当她主动靠近自己的时候,怎么说呢,用一个比喻的话,大概就是沐浴着明媚的春光,有微风轻轻拂过面颊。
她几乎没用什么力气,只是贴着,然后摩挲了两下,但却有一股酥麻感从尾椎往上升腾,连着整个大脑都开始无法思考。钟朗盯着清欢看,面无表情的,前辈子他惩罚她想逃走的时候不知用过多少种方法,其中不乏让她主动来亲吻讨好,可是没有哪一次比得上这样的轻柔。
清欢看他冷冰冰地瞧着自己,顿时吓了一跳,赶紧收回手,结果却被钟朗捉住,又贴到了脸上,还要求说:“再摸一下。”
她只好再蹭了蹭,钟朗眯起眼睛,突然把她扑倒在了沙发上,两人之间的气氛变成一种非常诡异的感觉。明明什么都做过了,再羞耻再亲密的都彼此分享过,可这一刻竟然就因为这么简单的触碰,双方都感到有些尴尬。清欢是尴尬自己不经过大脑的举动,钟朗则是……他硬了。
清欢也感觉到他身体上的反应,下意识拒绝:“刚吃完饭,不行……”
“正好运动一下,有助于消化。”钟朗懒得再去想那种感觉是为什么,想做就做,直接把人抱了起来,“电影马上就开拍了,到时候你没有时间陪我,先喂饱我再说。”
“等、等一下——”清欢结结巴巴地说,“我、我又没说我会拍……”
“你当然会。”钟朗低头亲了她一下。“你绝对会。”
清欢都没来得及问他为什么这么笃定,嘴巴就被堵住,再说不出一个字来。
后来钟朗果然说话算话,第二天就派人送她去片场。也就是说她连试镜都不需要,过去就是女主角。这让清欢有点紧张,前辈子她虽然也一炮而红拿了影后,但那是凭借自己实力的,而且在得到第一个女主角前她试镜就试了几十次,被拒绝过很多次,能得到那次机会真的可以说是老天保佑。
曾经靠实力努力吃饭的人突然有一天开始走后门了,这种感觉真的是……不言而喻。
清欢知道钟朗有钱有势,但这个人从来都只想用他的权势占有她困住她,像是这样给她拍电影……天哪,她都以为自己是在做梦了。
钟朗看她呆呆地出神,忍不住就打量起她来。今天的清欢穿了条嫩黄色的长裙,显得身段纤细如柳,可钟朗知道这条漂亮的裙子下藏着怎样一副美丽的身体,她大可将她的温柔努力与他人分享,使得自己光芒万丈,但她的哭泣软弱,却只会属于他。
清欢被他盯的没法装作无动于衷,只好伸手去遮钟朗的眼,低低地说:“你不要总是看着我……”
“看一下怎么了。”钟朗理直气壮的。“我每天晚上都看。”
清欢脸红了一下,朝窗外看当作自己什么都没听到。
好在这人还知道避嫌,只把她带给导演介绍一下,没有一直跟着,不然有他看着清欢绝对什么都演不好。
她要演的这部电影讲述的是一个非常非常普通的故事,普通的很有可能就在你的周围发生,可清欢刚看剧本的时候就知道如果能够拍的好,那么绝对是一部十分优秀的电影。就像是大象无形,往往最普通的最感染人。
但是因为自己是走后门进来的,见到导演的时候她有点心虚。
前辈子她也跟这位大导合作过,但那会儿她已经是当红的新晋影后了,刚刚拿过奖杯,年轻,也有实力,人人看在眼里,即使演了大导演的女主角也有底气,现在……清欢努力告诉自己不要去想。
让她惊讶的是导演看到钟朗顿时笑成了一朵花,这位可是出了名的不为五斗米折腰,因为版权问题敢跟国家叫板的,从来都是不苟言笑一脸冷肃的样子,可现在笑得跟个哈士奇似的,不苟言笑一脸冷肃的人变成了钟朗。
672 第七十三碗汤(九)
第七十八碗汤(九)
“有钱能使鬼推磨,这句话不假吧。”趁着导演跟旁人说话的功夫,钟朗侧过头来跟清欢说。
“……”她还能说什么呢。
本来她以为钟朗会留在片场一直看着她的,可钟朗却捏了把她的脸让她好好工作,然后竟然就走了!惊讶的清欢忍不住开口:“你……”
“嗯?”他回头,嘴角一扬,“你想我留下来?”
开玩笑,当然不想。于是清欢拨浪鼓摇头,摇头了又觉得自己这样简直是在作死,万一他改变主意该怎么办?还没等她想好怎么补救,钟朗就走了回来,摸了摸她的头:“晚上我来接你。”
他能让她继续工作,也能不时时刻刻看着她,但不能忍受晚上睡觉的时候怀里是空荡荡的。他跟一具白骨睡了几十年,如今这个人真的活了,他没法再失去。
“好。”
钟朗得到她的首肯,转身走了,清欢看着他的背影,呆呆地站在原地,她心底有种呼之欲出的想法,那么清晰,可是她却仍然不太想要去挖掘——也许挖掘后,她就不再是从前的自己了。
是想要去了解钟朗陪伴钟朗,还是想要一如既往的怨恨钟朗惧怕钟朗?清欢不知道,她竟然分不清楚哪一种选择更加可怕。
她当然是不爱他的,她早就不爱了。
可她也没有再爱上其它人。
如果钟朗一直都是那个温柔的假象,如果她一直没有发现事实的真相,那么她肯定会非常爱他,绝不会再去喜欢别人。但事实上钟朗并不是她以为的那个温和儒雅的男人,他骨子里是豺狼是毒蛇,是不顾一切的毁天灭地的疯狂,这跟她的追求完全不同。可是。
可是。
可是什么?
清欢没有再往下想,因为导演已经招呼她开拍了。
虽然有大把大把的钞票赚,可导演仍旧很爱惜自己的羽毛,钱他喜欢,好的电影好的演员他也喜欢,因此在刚接到钟朗的邀请时他是拒绝的,直到钟朗把价钱抬到了一个天文数字,不爱名利的导演也……沦陷了。他垂死挣扎着提出自己的要求,如果女主角让他不满意,那他就不拍了,而且钱也不退。
说完他忐忑等了好久,差点以为自己要被封杀了,才听到一声淡淡的嗯。
这么有自信?
他一直琢磨着女主角会是谁,这事儿他看多了,投资商嘛,塞进来的不是没演技的花瓶就是整容脸的网红,其实接了这个电影导演就后悔了,万一晚节不保可咋整?
但他万万没想到钟先生比他想象的更加疯狂,他不是塞进来一个花瓶或者网红,他根本就是在玩啊!送来一个、一个连表演课都没有上过的姑娘?!
刚见到清欢第一眼,导演的想法是这姑娘好看,真好看,看外表气质形象都非常好,可一问,好嘛,不是科班出身,也没有表演经验!
清欢哪能告诉他我前辈子拍过很多戏拿过好几个影后还做过您的女主角,那会儿您还在媒体面前夸我是实力和天赋具备的女演员呢……但重生这回事,说出来她担心自己被抓去解剖。事到如今也只有让事实说话了,她再怎么说都不好使,导演都会觉得她是在诓他。
钟朗那人……
本来抱着破罐破摔心情的导演,在看到第一幕的时候眼睛顿时为之一亮!面对老戏骨毫不逊色,入镜角度完美,长得上镜就更不说了,主要是演技真的好!
这真的是没演过戏的素人?怎么看着比老戏骨还老戏骨啊?一点怯场都没有的,他想象中最好的也不过如此呀!
本来还有几分颓唐的导演瞬间活了!他从椅子上跳起来,如同打了狗血一般全身心地投入到电影拍摄中。
中午清欢跟着剧组吃盒饭,让她吃惊的是钟朗真的没有来,也没有派人看着她……应该没有吧?前辈子她逃走过好几次,后来才知道一直有人跟着她的,这一世倒是不知跟原来一不一样。
直到一天的戏结束,导演说了大家辛苦了,她才看到伫立在不远处的钟朗。他站在门边,一半沐浴在光线下,一半隐逸在黑暗中。这么人,人声鼎沸,可清欢却突然觉得整个世界都变得无比安静,他对她招了招手,她就走了过去,随后被握住手,导演余光看见钟朗,连忙欢快地跑过来,对着就是一顿夸,夸的清欢都不好意思了,感觉像是上小学考了双百班主任对着家长夸赞自己的样子。
“……闭嘴。”钟朗不胜其烦。“这还用你说。”她当然是最好的。
导演被怼了也不生气,他有预感这部电影会成为超越自己之前所有作品的一部!艺术家是不甘心停留在过去的,他们想要超越的永远只有自己。
钟朗搂着清欢的肩膀,见她穿的不多,就把西装外套给她披上了,清欢闻到一阵淡淡的烟味,想来他是又抽了烟,其实这烟味非常淡,钟朗估计是来了好一会儿了,只是她没注意到,所以烟味早消散的差不多了,可是她突然咳了几声,有几分真实,也有几分故意。
钟朗皱了下眉,撒手离她远了几步,清欢朝他看,他才说:“刚才我抽烟了。”
他是有烟瘾的,尤其是前辈子没了她,只有烟酒能让他的日子好过一点,这么多年的习惯哪里是轻易就能断绝的,能忍住在家里一根不抽已经是钟朗的极限。
“不要抽了吧?”清欢试探着说,“对你身体不好,对我也不好。”
说完她又补充了一句,“我不爱闻烟味儿。”
“我知道。”他跟她并肩往前走,月光洒在地上,将夜晚照耀的如同白昼,一阵阵凉风吹过来,似乎有什么东西在他们之间悄悄地发生改变,“以后都不抽了。”
“真的吗?”她又问。
“嗯。”
清欢低下头,看着地上两个人的影子先是变长——又变短,然后再也瞧不见,感觉月光侵蚀自己露在外头的皮肤,有一丝丝清凉,也有一丝丝迷醉,这样的夜晚太容易让人变得软弱。“我饿了。”
她晚上没怎么吃,主要是盒饭太油腻,她的肠胃有点受不了。
“给你准备了蛋糕。”
到了车里,钟朗拿出一个包装的很漂亮的小盒子,里面是一块精巧甜蜜的草莓蛋糕,小小的一块,刚好可以垫肚子又不至于吃不下别的。清欢一口一口吃着,竟然也有了一种我们俩也能这样和平相处的感觉。
她吸了吸鼻子,吃了一大半,剩下的没吃完钟朗也没有嫌弃地全部吞掉,然后离她有点远,今天也没动手动脚的,可能是顾忌她刚才说的闻着烟味不好受的话。
回到家他去煮面,清欢坐在椅子上摩挲着自己昨天受伤的手指,隐约间察觉到了有些自己无法控制的事情在朝一个方向飞奔而去,拉不回来。
吃完面洗澡睡觉,累了一天她什么话都不想说,什么事都不想做。就在她马上就要睡着,神智已经模糊的时候,却听到钟朗低沉的声音:“累不累?”
“累……”
“虽然累,但是很喜欢,是么?”
“嗯……”很喜欢。很喜欢很喜欢。她喜欢这份工作,热爱这份工作,并以此为荣,将它视为自己的荣耀与梦想。
钟朗轻轻笑了一下,又说了句什么,清欢没听太清楚,毕竟她很困,大概……是“喜欢就好”这样的话吧。
应该……是吧。
电影的拍摄并不轻松,虽然没什么动作戏,也不怎么危险,但导演的高标准高要求让所有人除了清欢以外都苦不堪言。从一开始认为这个空降女主角会毁了这部电影,到所有人都被导演搞得崩溃只有她一个能完美完成导演的要求,清欢再也不是众人眼中的花瓶了。就算是不一样的时间,不一样的地点,不一样的人,她的实力与刻苦也都有目共睹。
这样的人如果不成功的话,那么还有谁能成功呢?
电影拍摄完毕那天清欢感觉到肩膀上的担子被卸下,趁着杀青宴,她凑到导演耳边问了一句,酒酣耳热的导演没多想就告诉了她这部电影钟朗投资了多少钱,那个数字把清欢吓得手里的筷子都没拿稳,她眼角一抽,生平头一次认识到钟朗这人还真是不把钱当回事。
真的这么重要吗?这一世的她,这一世她的梦想?
钟朗接她回家路上就发觉她不对劲,眼神怪怪的,不知道在想什么。
电影拍摄完毕那天清欢感觉到肩膀上的担子被卸下,趁着杀青宴,她凑到导演耳边问了一句,酒酣耳热的导演没多想就告诉了她这部电影钟朗投资了多少钱,那个数字把清欢吓得手里的筷子都没拿稳,她眼角一抽,生平头一次认识到钟朗这人还真是不把钱当回事。
真的这么重要吗?这一世的她,这一世她的梦想?
钟朗接她回家路上就发觉她不对劲,眼神怪怪的,不知道在想什么。
673 第七十三碗汤(十)
第七十三碗汤(十)
“放心好了, 钱这种东西, 我想要多少,就有多少。”
“……”清欢无话可说。
接下来的时间她就空闲了下来, 钟朗允许她继续做演员这份职业,可是好像并没有完全把自由还给她的意思。从钟朗的言行举止中清欢也逐渐琢磨出来一个味儿,也许他是在循序渐进的试探,就和前辈子两人相爱时一样,一点点慢慢来, 给彼此最舒服的底线。
意识到这个的清欢起初并不相信, 经过时间的沉淀她才敢确定这是真的, 她的感觉没有出错。钟朗没有要把她关起来的意思, 甚至还会主动带她出门。有时候是去吃一顿烛光晚餐, 有时候是去购物, 有时候甚至是去游乐园——被他带去游乐园的清欢整个人都惊呆了, 她还真没来过这种地方,拍戏的时候除外。
前辈子她孑然一身, 没有多余的钱来这种地方玩,后来知名度高了, 也不能随心所欲的玩, 可这一次,电影没有上映,没有人认识她,没有人知道她,就算有人盯着她多看几眼也是因为她长得漂亮,就好像……她和这世界上每一个普通人一样,简简单单,平平安安。
她很小的时候父母就吵得很凶,后来干脆利落的离了婚,她就成了被各家亲戚踢来踢去的皮球。没有人愿意要她,也没有人想要她,这对儿童时期的清欢来说是一种深刻的创伤,也直接导致了她最梦想的就是找到一个温柔的男人组成家庭。她不止一次想过,如果自己为人父母,绝对不会像她的双亲那样不负责任。
她不知道家是什么样的,她只在电视电影中见过各式各样的家庭,清欢的理想模式无外乎就那么几种——而伪装成绅士的钟朗简直完美。
事到如今她都不懂钟朗当初是怎么演的那么好的,就算是她这个影后也看不出一丝表演的痕迹,如果不是钟月露了馅,她说不定真的会被钟朗骗一辈子。
钟朗太危险,也太遥远,她想要的是个老实忠厚的男人,可是钟朗……怎么都跟这四个字不沾边吧。
但是还有什么办法呢,这一世她根本逃不掉,与其说她怨恨钟朗,倒不如说她最怨恨钟朗毁灭了她拥有一个家的希望,这一点清欢想了很久才明白。
坐在游乐园的长椅上,清欢晃着双脚看钟朗去卖冰淇淋的小丑面前买,他平时基本不带现金,今天倒是准备的充分,看起来是早有图谋。天气还是有点热,这样的天吃一个冰淇淋简直是莫大的享受。
不过人有点多,要买好估计得一会儿。清欢看了看四周,考虑了下自己拔腿逃走成功脱身的可能性有多大。五秒钟后她放弃了这个想法,算了还是不要作死了,钟朗好不容易正常了一点,她敢保证,如果她真的跑,他会立刻变成前世的钟朗,这一次说不定会把她的腿给打断,然后让她再也跑不了。
可如果顺着他的话,他对她是言听计从的。
真的那么重要么?她之于钟朗?
眼角余光看见几个青涩的看起来像是大学生的男孩子组团走在一起,有几个还正在看她,那种眼神清欢太熟悉了,她深知自己有副好相貌,但是搭讪?钟朗会抓狂的。
没等她想好怎么拒绝即将到来的搭讪,那几个大学生突然被冲散了,虽然很快,但清欢仍旧在冲散他们的人里头看见了几个眼熟的。
她就知道,刚才她幸好没想跑。钟朗就算后脑勺没长眼睛,也有数不清的人盯着她。清欢有点庆幸,又有点遗憾,实在是这段时间钟朗对她太宽容太温顺了,让她忍不住想要一再试探,在这个人心里,自己究竟占据着什么样的位置。他的底线在哪里?她要怎么做才会把他激怒?如果激怒了,他会像前世那样再一次蛮横的将她占为己有吗?
在一起的时间越久,清欢越是好奇。
钟朗排了五分钟的队总算是买好了冰淇淋,太阳太大了,他离清欢坐的地方还有点远,于是他把帽子拿下来遮住,快速奔到她身边。不可否认,买完冰淇淋回头发现她还乖乖坐在原地,这让钟朗心情大好。
今天是想带她出来玩,弥补一下前世自己从来没做过的事情,另一方面也是想要试探她一下,看她会不会趁机逃走。为了以防万一,他早在四周安插了人,绝不给她逃掉的机会。
还好她没有动那种念头。
“给你。”
清欢接过冰淇淋,说了声谢谢,挖了一口含进嘴里,立刻满足地喟叹出声,这种天气就是要吃冰淇淋呀,她都要忘了不用战战兢兢的生活是什么样的了。可是这样的日子并不会长久,等到电影上映,她仍然会成为那个光芒万丈的影后,这是她的实力,也是未来的必然。到那会儿,就不会再有到游乐园玩还当众吃冰淇淋的可能了。
“好吃吗?”
“好吃。”
钟朗盯着她手里的香草冰淇淋几秒,又低头看了下自己的牛奶冰淇淋,怎么都觉得她的比较好吃。“给我吃一口。”
清欢眨眨眼,很有分享精神地递过去,他咬了一口评价说:“一般。”
就是普通的冰淇淋而已,还想要怎样好吃啊,清欢瞄他一眼,看到钟朗突然盯着某个方向失神。她跟着看过去,才瞧见是一对穿着情侣T恤的年轻情侣,此刻正在甜蜜的分享一只冰淇淋。
钟朗盯着看了很久,久到他自己的都化了,才皱着眉头站起身,清欢还以为他要干什么,结果他是又排了五分钟的队重新买了一只回来,然后自己咬一口,送到她面前:“你吃。”
可是她刚吃过一只,不想再吃了……面对钟朗执着的目光,清欢小小咬了一口,然后钟朗一口,她再一口,其实她就是意思意思的舔了一下,基本上还是被钟朗吃掉了。
接下来钟朗就学会了,买吃的只买一份两人分着吃,还必须你一口我一口,谁都不能多咬。清欢一直认为他是非常聪明非常令人恐惧的男人,可这种举动怎么看都……很蠢吧?
一人一半,感情才不会散。钟朗很确定自己刚才听到那对小情侣聊天的时候这么说的。
他跟清欢之间为数不多的感情是在前辈子,在她还没有发觉他的不对劲之前。她无法接受不正常的他,于是造就了更疯狂的偏执。正常人是什么样子的?钟朗哪里知道。他跟在祖父身边长大,祖父就是这样教他的,你有这个实力,那么你喜欢的,就不要放手,不择手段也要握在手里,绝不假手他人。
结果那对说了感情不会散的情侣还没到一小时,就在摩天轮前面开始吵架,围观的人还比较多,女孩子委屈地蹲在地上哭,一边哭一边口齿不清地说着什么,男孩子好像很生气的样子,双手环胸低头看她,并不打算去哄:“你能不能不要这么任性?学姐打电话来就是找我帮个忙——”
“那她怎么不找别人?星期天干什么找你?你们什么关系?!”女孩子气得涕泪纵横。
男孩子也气:“我们什么关系都没有!她刚才打电话来就是说上次到我们社团来忘记东西了让我下次见到她的时候还给她!”
女孩子不依不挠:“她大可自己去拿,凭什么要你给她送?我看你们两个就是有见不得人的关系!”
刚才还甜甜蜜蜜的,怎么一转眼……就翻脸了?钟朗神情冷淡,面无表情。他弄不懂这两人究竟在吵什么无聊的问题,但是他想了一下,清欢从来没有这样跟他说过话,固然有她性格温柔的因素在,但更多的却是怕他,这个女孩就不怕她的男朋友。
如果清欢也这样对着自己大吼大叫要他不给别的女人送东西的话……钟朗幻想了一下清欢眼泪鼻涕都下来指着他哭诉的模样,嘴角微微勾起,生气应该也挺可爱的。
他没打算再看,可女孩哭得太伤心,男孩到底是绷不住了,蹲下去拍她的肩先服软:“好啦好啦不要哭了,我这就打电话叫她自己拿行不行?”
“为什么要你打电话?”女孩子吸鼻子,“社团不是还有其它负责人么!”
“好好好,我让别人打,你别哭了,你让我做什么都行,都是我错了好不好?”
女孩子果然不哭了,眼珠子骨碌碌一转:“那你陪我坐摩天轮。”
男孩脸色一白:“我恐高……”话没说完看到女朋友又要哭了,顿时什么也顾不上,“一次,就坐一次,求你了。”
女孩子扑哧一下笑出来,男孩捏她的脸糗她:“又哭又笑,真不害臊。”
害得女孩不好意思地狠捶了他一下,两人吵得快和好的也快,这就手拉手去买票了,隐隐还能听到女孩子说:“……听说情侣坐到摩天轮的顶点时接吻能永恒。”
674 第七十三碗汤(十一)
第七十三碗汤(十一)
……不管能不能永恒, 清欢反正是这辈子都不想再坐摩天轮了。开什么玩笑, 在顶点的时候接吻,这种高难度的动作是一般人能完成的吗?偏偏钟朗好像一根筋, 所以他们足足坐了七次才勉强在最高点的时候接了个蜻蜓点水的吻。
下来时清欢腿都软了,基本是挂在钟朗身上,钟朗半扶半抱着她, 一边皱着眉:“时间应该再久点。”
“不要再坐了……我路都走不了了。”她一直以为自己不恐高的,前辈子拍戏吊过很多次威亚,但生平第一次如此眷恋脚踏实地的感觉。
钟朗突然松开她, 在她面前蹲下来, “上来。”
清欢看了看四周, 有很多人,“不好吧……”
“快点。”
钟朗语气一硬清欢就软, 她扁扁嘴趴了上去,双手揽着钟朗的脖子, “我想回家了。”
在清欢看不到的地方, 钟朗的嘴角微微勾起,“家”。
他喜欢这个字, 也喜欢她这么称呼两人共同住的地方。
可是他仍然残酷无情地拒绝了清欢回家的请求:“玩完那个再走。”他在来这个游乐园之前做过功课, 听说前面那地儿位列十大情侣必经之地前三,不进去怎么能行?
清欢抬头一瞧,“鬼屋”两个明晃晃的大字横在那儿,她觉得眼前一黑,“你……”
“当演员避免不了什么类型的戏都要拍,恐怖片也是。”
……事实上清欢前辈子拍过商业片文艺片战争片警匪片古装片时尚片等等等等,就是没拍过恐怖片。
她的嘴角微微抽了一下,总算是看出钟朗今天是铁了心要跟她一起学习如何做一对称职对情侣了,虽然这学习太拙劣让她没眼看,但是……算了,他开心就好。
希望待会他别失望。
四十分钟后,钟朗英俊的脸上表情很难看。原因无他,他背上的这个女人根本不怕里头那些东西,甚至还对着人家品头论足,说这里有BUG那里演的不行还有一个眼睛里没有内容……
“……你以前为什么不拍恐怖片?”
清欢在他背上心情很好,摆了他一道能不好么,前世今生加起来也是第一次看到钟朗哑巴吃黄连的样子。“哦,因为都太假了,一点都不吓人。”吓不到演员的恐怖片算什么恐怖片啊,鬼都是假的。
钟朗气得说不出话,闷声不吭把她朝门口背,天气有点热,清欢在他背上撑着太阳伞,两条雪白的小腿随着他走动一晃一晃的,笑呵呵的很开心。“今天是我第一次来游乐园玩,我小时候经常听到同学说跟爸爸妈妈来这里玩,一直很想来的,谢谢你。”
钟朗沉默了两秒,嗯了一声。清欢大胆地伸手捏捏他的耳朵,感觉到他的身体突然变得僵硬,然后小声问他:“你以后还会欺负我吗?”
钟朗没接话,因为他不知道她说的是什么样的欺负。
清欢想他可能也不明白,她早该知道自己不能高估钟朗的情商,这个男人只有在伪装的时候才特别机敏,真正的面目根本就是情商为零。“就是像以前那样对我。”
“你要走,我才那样。”钟朗忘不掉他们决裂的那一夜,他捧着细心包扎的玫瑰花去找她,结果却被她赶了出来,她什么伤人的话都说了,他脑子一阵发黑,破罐子破摔的想,既然你看穿了,那我也就不装了,我想怎样就怎样,我根本没有必要装成一个好人,反正你也不会喜欢。
他就应该像是祖父教导的那样,不择手段,只要达到目的就可以。
清欢也想过自己说的话是□□,前世他们都做错了,她那么喜欢他,却没有办法接受他不正常的一面,他也很喜欢她,却不知道尊重和理解是什么,大概这就是阴差阳错,于是导致谁都不肯相让,一个咬紧了牙不肯屈服只想逃走,另一个为了挽留变得激进偏执,也许她再宽容一点,就会是不一样的结局。
钟朗是成年人,但是他的灵魂有一部分是缺失的,他跟她一样,在某种方面,都是不够完整的人。钟朗会喜欢她,是不是也因为他感觉到了彼此的共同点在互相吸引呢?
两个残缺的半圆,只有共享才是圆满,如果只想着掠夺与霸占,无论如何都得不到结局。
“那我以后不走了,你就不欺负我了吗?”清欢问他,“就算我再说一些不好听的话,你也不会把我关起来?”
钟朗考虑了两秒:“那得看是什么话吧。”
清欢:“……可是你看刚才那对男女朋友,人家就不是这样的。”只有你才会斤斤计较,好像谁喜欢的多一点谁表达的明显一点就会吃大亏。
“……那行吧。”钟朗人性化的叹了口气,“只要不说分手,随便你怎么样了。”
他仔细想想,让她爬到他头顶也不是不行,只要不分手,一切好商量。他再也不想几十年抱着一具白骨入眠,日日夜夜折磨自己,烟酒毒|品都不能麻醉那种难受,想见她想的要疯掉,可白骨永远不会给他回应。
钟朗知道自己要死的时候,让人将自己和白骨化为灰烬交织在一起,然后埋葬。可谁知道一睁眼却回到了过去,他满心的快活,却在得知她宁愿放弃梦想也不肯再与自己相遇时变得阴暗无比。
清欢又捏捏钟朗的耳朵,“说话算话吗?”
“当然。”
她笑了笑,嘴上说可没有用,得做得到才行。
于是钟朗发现她越来越没大没小了,简直不把他放在眼里,明明没有来姨妈却不肯跟他同床,就因为他身上沾了点烟味要罚他面壁思过一晚上,开什么玩笑,她是活腻了吗?
可是他还没来得及瞪眼,她就吸着鼻子带着哭腔指控他出尔反尔根本就是哄她,气得钟朗面壁的时候踢了墙好几脚,结果被清欢认为态度不够端正所以多加一小时,最可气的是她还把他关在放着热水的浴室里,自己却在外面吹着冷气吃冰镇水果看电视!
一想反抗她就拿前辈子的事来压他,然后理亏词穷心虚的钟朗只得一声不吭。
他说不喜欢毛茸茸的动物,她就养了只猫,后来更过分的带回来一条蠢狗;他晚上想抱着她睡她却嫌他黏人把他踢到地上;最可气的是他过生日的时候要她陪着结果她却私自接了一部戏不在家!
不就是红了么!不就是一部电影拿了影后么!不就是邀约不断被称为最有天赋的女演员么!不就是、不就是仗着他听她话?!钟朗盯着桌子上的蛋糕气得心肝脾肺肾一起疼,早上人还在家,晚上回来就没了,什么戏都能比他过生日重要?她生日时许愿他喊那条蠢狗大哥他都照做了,现在她嚣张到这种地步,连家都不回,一声不吭就跑了?!
他就是给她太多自由了!等到这次回来一定要禁足一年!
……还是半年吧。
好像……半年也有点多的样子。
要不三个月?
一个月。
半个月。
……算了,还是到床上把场子找回来。
钟朗一个人吃了一整个蛋糕,屋子里空空荡荡的,他们现在就住在一开始的那个公寓,清欢很喜欢这里,钟朗也就把这里当成了“家”,平常热热闹闹的,今天晚上只有他一人在,蠢猫蠢狗都怕他,不敢来招惹他,所以他一个人吃完蛋糕连灯也没开,就坐在客厅发呆。
他忍不住开始反思自己是不是对她太放心了,为了赎罪,他不仅对她言听计从,还把名下的所有产业改成了她的名字,现在她是万众瞩目的大明星,又富可敌国,他就是给她打工上班的,她会不会还在记仇?不然怎么解释好几年了都不肯答应结婚?
越想越后悔,悔不当初,悔的肠子都青了。现在他浑身上下现金不到五百块,卡都是她给的副卡,虽说人人尊称一声钟少但人人都知道钟少是个妻管严,他什么时候成妻管严了?他明明——很有威严的!
就在钟朗胡思乱想的时候,客厅的灯突然开了,把他吓了一跳,“你、你怎么在这儿!?”
清欢当然没有忘记他的生日,拍戏什么的也就是骗他玩儿,在一起久了她才发现钟朗很好玩的,明明那么狡诈阴狠的人,有时候却一根筋的要命,她说什么他都信。“我一直在啊,是你没有进卧室看。”
因为她把便笺放在客厅的茶几上,就贴在蛋糕盒子上头,表明自己亲手给他做了个蛋糕赔罪,等到拍完戏回来再说。
钟朗气结,简直想揍她,结果她却笑眯眯地凑了过来,在他唇角印了一个吻,难得温柔起来,“好啦,送你个生日礼物。”
下一秒,钟朗手里被塞了张纸,他先外强中干的瞪了清欢一眼,低头一看,彻底傻了。
“孩子都有了,钟少,也该娶我了吧?”
当然,前辈子那笔账,还没算完。
675 第七十四碗汤(一)
第七十四碗汤(一)
【她本应在那一场浩劫中死亡, 从此同他无缘】
【而他一统江山后,变得嗜血残暴,冷酷无情,孑然一身。】
阿丑不敢相信自己竟然有这个胆子。昨天夜里发生了大事,陛下驾崩,还没有等到他们回过神, 九皇子已经率领了御林军将太子府重重包围,用的理由是“太子谋害陛下,其罪当诛,特奉命前来抄杀太子府”。阿丑只是个厨房的粗使侍女, 因为长得丑被人叫做阿丑, 连自己的名字都没有,但好处就是抄杀的名单上没有她的名字, 她身形瘦小,为了活命钻进了灶膛里, 这才躲过一劫。
九皇子的兵马离去后她也没敢轻举妄动, 也不知道在灶膛里藏了多久, 阿丑才费劲地爬出来, 立刻就闻到一股刺鼻的血腥味。
当时御林军诛杀太子府诸人的时候她正巧在帮忙洗菜, 听到了动静别人都出去看,唯独她心下慌乱,尤其是她天生嗅觉灵敏,早已闻到空气中散发出的鲜血气息,竟立刻爬入灶膛藏身,出来时虽然满身灰烬,但好在是保住了一条命。
这条命很贱,但她很爱惜。
她本来想要直接离开的,因为她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情况,九皇子很有可能再带着人来搜一趟。先前她藏在厨房,还能听见外头下人们的求饶哭泣声,以及九皇子低沉的笑。
虽然很轻很轻,但阿丑确信自己听得很清楚。
她哆嗦了一下,那位九皇子,她是没有福气碰到的,只隔着亭子远远瞧过一眼,也知道他同自家殿下手足情深,可若真是手足情深,怎会命人去将殿下找到,死生不论?阿丑虽不聪明,却也不是真的傻子,她听说了陛下驾崩之事,想来是为了那个位子。这样想的话,殿下是否真的毒杀陛下都值得怀疑。
陛下若是驾崩,这皇位早晚都是殿下的,殿下何必多此一举?
她想要离开的脚步被蕴藏在鲜血中一缕轻薄的墨香吸引。
那是殿下身上的味道。
阿丑自然没有福气近身伺候太子殿下,永安太子自幼天资聪颖,为人又贤德仁义,人人都说他将来定是一代明君。大家都觉得太子殿下高高在上,可阿丑知道,太子殿下是这个世界上最温柔的人。
她能进府做个粗使丫头,实在是仗了这张脸的福,否则眼中只有弟弟的爹娘怕是要将她卖进窑子里的。阿丑天生左脸上有巴掌大的一块胎记,暗红色,又阴暗,又丑陋,便是被人叫着丑八怪长大,阿丑阿丑阿丑,所有人都这么叫她,她连名字都没有。
进了太子府,难免要受人欺负。太子殿下御下有道,然这世上既然有人,便有压榨与欺辱。阿丑因为生得丑被派去倒夜香,偏偏嗅觉灵敏,性子又温吞内向,于是很不得人喜欢。
那日她领了自己的午饭回房,路上被一群小厮撞见,非说她是偷的,把馒头抢了掰碎丢到地上,要她跪下去食,阿丑自然不愿,于是便少不得挨人拳脚,她长得丑,做的又是卑贱的活,哪有将她当人看的。
可太子殿下不知为何从此经过,瞧见了这一幕,阿丑跪在地上,他竟伸手来扶她。那样一双手,修长如玉,端的是精致好看,与她做惯粗活的粗糙双手简直是天壤之别。她身上沾染了尘土馒头渣,可殿下却将她扶起,好言问了几句,还问她叫什么名字,又命人给她重新送了饭,甚至还把她调到厨房去帮佣。
那群欺负人的小厮被殿下惩治过后,再见到她都规规矩矩的,阿丑再也没受过欺负。她吃得饱,穿得暖,每日虽然辛苦些,但还能拿点月俸存起来。
所以殿下是她的大恩人。
她绝不会记错殿下身上的味道。
阿丑循着味道一路到了书房,地上的死人还没有收拾妥当,很多她都认识,但她没敢再看。太子府上上下下几百号人,如今全死了。
九皇子想要杀死殿下,绝不可能没来过书房,这一地的卷宗书本便是最好的证明。阿丑不识字,也不知有没有重要的物件,她更不知道书房里有机关,能让她找到太子的,只靠着惊人的嗅觉。
墨香在离书架最近的地方变得最浓,她往旁边走,便立刻淡了,于是阿丑伸手在四处摸索,也不知怎么弄的,书架突然向两面张开,露出里头的地道来。
九皇子是聪明的人,第一次没有搜到他定然不甘心,再来一次这里可就藏不住什么了。
进了地道,一眼便瞧见倚着墙已经没了动静的太子。
“殿下。”她低低地叫了一声,跑过去本想试试他可有呼吸,然一低头却自惭形秽,殿下穿着一袭白袍,她身上却是灰不溜秋的粗布,真怕弄脏了他,玷污了他。
可是再等下去,会死的。阿丑又叫了几声,殿下仍旧没有反应,她咬咬牙,在太子面前蹲下去,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将他背在背上。她不敢往来时路走,怕碰到可能折返的九皇子,只好顺着地道往前行。
太子殿下虽然温文尔雅,却也是习武的,阿丑身形不过他肩膀,瘦弱不堪,背着他着实吃力,可她也不知哪里来的力气,即使这地道似乎走不到头,她也没想过将他放下,自己一人逃命去。
自己逃走的话,怎么都能找份活做,养活自己不成问题,可是她不能把他抛下。
若是能这样一直背着殿下,哪怕是背到死,她也愿意的。
不知走了多久,终于到了头,阿丑顺着洞口自己先爬出去,然后扯着太子,千辛万苦出了来才发现这里是个荒废的宅院,而出口惊人是一个古井。她松了口气,正想要离开,转头瞧见荒宅院子里堆积的犁头木桶之类的器具,想了想,又都搬了过来,全都填进了井里。
这里不能久留。
她也不知道该去哪里,但她知道得去个隐蔽的地方,否则太不安全了,一旦被九皇子找到……她脑子笨,想不到法子,只知道把太子藏起来,等到殿下醒了,他那样聪明,定然能有办法力挽狂澜。
阿丑对太子有着近乎盲目的崇拜,她继续背着太子走,幸而天已黑了,大街上没什么人,她一直走一直走,直到到了一个废弃的寺庙,才精疲力竭。
太子仍然没有醒转,阿丑把他藏在佛像后面,用稻草把他遮住。她看过了他的伤,全在腿上,她不聪明,没有办法,但血早就止住了,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做,只好到最近的小溪里用树叶装了捧水,回来喂给太子,然后小心翼翼地跪在一边等他醒来。
太子受伤后想来是自己已经处理过伤口的,不仅止了血,还包扎起来,只是昏迷不醒而已。阿丑这会儿开始后悔自己从灶膛里爬出来的时候怎么不揣个馒头,万一殿下醒了却饿了,又该如何是好?
没等她想好怎么办,太子动弹了一下,缓缓睁开了眼睛。
阿丑连忙磕头:“殿下,您醒了。”
太子没有回应她,他还没有从昏迷前的震惊与痛心中回过神,好一会儿他才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父皇病重,他与九弟一起侍疾,可父皇临终前九弟却突然翻脸不认人,不仅将他刺伤,还准备了假圣旨意图篡位。他在贴身侍卫的保护下突破重围回到太子府,刚进入密道处理伤口,随后便什么都不知道了。
“你……是谁?”他试图看清楚眼前这个黑仆仆的物件,却觉得双腿一阵剧痛。
“奴婢是厨房的粗使丫头,名叫阿丑。”
她一点也不难过,他不认得她是理所当然的,他是天上的星辰,怎么会记住地下的沙砾?阿丑一点也不难过,她眼巴巴地看着太子:“殿下,接下来要怎么办?九皇子一定会再来捉您的,这里……不是久留之地。”
太子愣了一下:“九皇子?我回到太子府之后,发生了什么事?”
阿丑犹豫地说:“……奴婢也不太清楚,只知道九皇子带人抄了太子府,还说……”
“说什么?”
“说……说殿下毒害陛下,其罪当诛,因此前来抄杀……府里的人全死了,奴婢藏在灶膛里,方躲过一劫。”
太子闭上眼,握紧了拳。
阿丑盯着他的手看,良久才小小声说:“殿下……”
“你还叫我什么殿下,我算什么殿下?”太子自嘲地笑起来,“看不清他的真面目,连父皇最后一面都没见着,如今这条性命恐怕都要搭在里头了。”
他无比了解这个兄弟,既然能隐忍多年,必然是早已有了万全之策。明日天一亮,太子弑君畏罪潜逃的消息必然会传遍天下,到那个时候,他便万劫不复了。
这么多年的兄弟,虽然同父异母,可他将九弟当作了手足,怎奈何,最后却是这样一番下场。
676 第七十四碗汤(二)
第七十四碗汤(二)
“殿下……”阿丑嘴笨,不会安慰人。“咱们还是先逃吧, 您、您有什么法子么?”
“你跟着我做什么, 也会死的。”太子淡淡地说, “你走吧,现在走还来得及。”
阿丑低头咬了咬唇, 她不敢与太子辩驳,也不想说些表露真心的话, 只到他面前, 又将他背到了背上,然后一步一步往外挪。太子被她这一弄整个人都不好了:“你、你这是做什么?!”
“殿下不可以死。”也不可以失去求生的意志。我会一直陪伴着您, 这样的话,阿丑说不出来, 她自觉没有资格这样说,但她就是觉得,他不能死, 有朝一日,他总能拿回属于他的东西, 可她不会说, 也不会表达, 只能拼尽全力救他,才能有日后的转机。
她什么都不懂,甚至大字都不识得一个,但她就是这么认为的。
太子堂堂七尺男儿,怎么能靠一个女人背着,然而他的双腿毫无知觉,看来是筋腱都被砍断了,虽然他止了血上了药,却是毫无用处。思及此,一阵阵的绝望悲愤涌上心头,自问一生宽厚待人,何曾有过半分亏欠,缘何却落得这般境地?这样活着,倒不如死了好。
阿丑感觉背上的人在颤抖:“放我下来。”
她倔强地摇摇头:“不。”
“孤说了,放孤下来!”
阿丑还是摇头。
“怎么,现在不把孤当太子了吗?!”
他生气了,但气的是她吗?任何人,被真心相待的亲生兄弟背叛诬陷伤害,都会如此痛苦的吧?阿丑能理解,她得知爹娘准备卖掉自己的时候也是这样难过。“殿下。”
她的声音因为过度缺水有些沙哑,方才只记得给他润唇,自己却忘了。可这声音低哑柔和,却有着说不出的坚定,“奴婢相信殿下,殿下也要好好活着,都会好起来的。”
她不会说振奋人心的话,来来回回反反复复,也不过一句“都会好起来的”。
太子趴在她肩头,阿丑感觉脖子有点湿润。但她没有回头,也没有说话,只是坚定地背着他往前走。
过了许久,太子才开口:“……他料定我没有出城,如今城门口定然戒备森严,往那里走也是无用,出不去的。”但出不去,留在京城早晚会被找到,仍旧逃不了一死。
阿丑却眼睛一亮:“不,出得去,只是要委屈殿下。”
委屈?他都这样了,还谈何委屈不委屈?
半炷香后太子简直想要选择死亡。他眼睁睁看着阿丑将他藏进装馊水的桶里,桶里异味极大,这种卑贱的工作都是在夜里进行,守城的士兵不会严加盘查,毕竟这搜水桶能把人臭出病来。阿丑自己也藏了进来,她的眼睛在黑暗中亮的惊人,牛车缓慢,她在桶里将她抱紧,太子的脸紧紧埋在她的胸口,那里温润柔软,带着淡淡的简单的皂角香。
太子年方十八,尚未娶亲,从未和女子如此亲近过。
果然,虽然九皇子下了命令,但士兵们也就是敲敲搜水桶,确认里面装的是馊水也就算了,连打开都没打开——开玩笑,谁要看这种东西,盖子盖的那么紧都如此臭气熏天,打开了还得了。再说了,谁人不知太子殿下生□□洁,光风霁月,怎么可能在这里头。
牛车也不知走了多远,直到停下,阿丑听到赶车大叔抱怨着来时不该吃多了瓜果导致泻肚,她立刻推开盖子,自己先爬出去,又艰难地将太子拉出来,不顾身上滴滴拉拉的馊臭味,背着他赶紧藏到草丛中,等到大叔将牛车赶走才敢出来。
这种时候,是任何人都不能信任的。
太子沉默地趴在她背上,阿丑往附近看了看,意外地发现自己竟然认得这里。她小时候弟弟生病发热,家中没有多余的银子,爹娘便让她带着筐子爬山来采药,后来她才厨房多看多学,也知道了不少,藏到山里去就好了!
太子也能感觉到她突然有了劲儿,虽说逃了出来,可他内心却满是灰暗绝望,一个断了腿的废人,能好到哪里去,还能有什么未来?
他什么都不会有了。
阿丑不知太子在想什么,只努力地往山里走,早年间她还记得在这里有个废弃的木屋,听说以前是一对夫妻住的,那妻子得了癞病,村里人怕传染要把她浸猪笼,丈夫便背着失去了行动能力的妻子来到人迹罕至的山里,盖了这栋小木屋。
多年没有人住,家具早落上了灰尘,可对阿丑来说这里简直就是天堂,九皇子绝对找不过来。当年如果不是她迷路了,也不会拐到这里来。
说什么让她来采药,爹娘可能是想让她死在满是野兽的山里的,她根本不认识那些,何谈采摘?迷失方向后她到了这个木屋,里头的夫妻早已化为白骨,还将她吓了一跳。后来她把他们夫妻合葬,磕了几个头才离开,走的时候拿走了一些晒干的草药,回去后卖了点银子,爹娘才少打她几顿。
小孩子哪里知道什么,她只是看着那对相拥而死的白骨,心里头难过酸楚,便就地挖了坑将其掩埋,把采来的花放了一把,祝他们来生仍然能够相守百年。
她先把太子放下,然后跟他说:“殿下在这里休息,我去烧点水给殿下沐浴。”
她来过这儿,因此并不陌生。先去坟前磕了头,又采了束花,这才进了厨房。
木屋临水而建,还有菜园子,围着篱笆也很方便安全,四处曲径通幽,出去容易进来难,短时间内绝对不会有人找到。只是锅子多年不用,积灰甚多,阿丑刷了好久才将其洗净。现在的天去溪水里洗还是太冷了,而且殿下伤重,更要小心将息。
等到她把水烧好,太子看着她,屋里很暗,只点了一盏灯,她身上又脏又臭,哪里看得出本来的样子。于是便任由她帮自己脱掉鞋子,只是浴桶什么的是没有的,他得自己擦身子才行。
阿丑不是不想伺候,而是不敢,她身份卑微,做的都是低贱的活,哪里有资格伺候殿下?太子却是不喜欢侍女伺候的,平日里基本上亲力亲为,阿丑见他无恙,自己便出去了——她也得洗一洗。
衣服自然是不能再穿,便将那对夫妻的衣裳拿了出来,阿丑一边忧愁这样粗糙的布料殿下穿了不舒服,一边又欣喜于自己能留在他身边。
这是爱情吗?阿丑不知道,她的意识中根本没有这两个字。她只是想报答他,为他的恩情付出一切,哪怕是生命也在所不惜。
就像是很久很久很久很久以前的某个人一样。
食物早已不能吃了,米都被蛀空了,菜地更是一片荒芜,但好在溪里有鱼虾,阿丑借着月光捉了些,然后在厨房里快速处理了一下端上了桌。
太子吃的很少,阿丑很担心,但是她把剩下的全吃了,因为她实在是太饿了。
谁能想到,她这样一个小女子,能把太子背那么久那么远,仿佛身体里有用不完的力量?
床她也收拾过了,被子拍了拍给太子盖上,太子的腿需要想办法,深山老林里自然不会有大夫,可是之前她在府里的时候,厨房里的张师傅不小心跌断了腿,阿丑被派去照顾他,哪些药材她都记得,也都认得。
山里最不缺的就是宝贝,老话都讲靠山吃山,就是这个道理了。
夜早已深了,太子从噩梦中醒来,才发觉满室幽光。他下意识朝光线处看去,便瞧见阿丑坐在桌前,对着桌上摆着的一堆草药发愁,手边还有个小石臼跟圆溜溜的棍子。
她虽然记得,但那都是硬记的,脑子到底是不灵光,偶尔也能大智若愚一下,大多数时候还是愚笨不开窍。因而草药虽然找了来,却总是记不住自己数了多少,又要怎么按照比例来分配捣碎。
太子轻咳了一声,才发现整个屋子和自己睡前比起来简直是天壤之别。不仅干干净净整整齐齐,还散发着花草的香味,扭头才发现枕头边放了一把花,那香味正是这样传来的。
阿丑见他醒了也很高兴,先倒了碗水,毕恭毕敬地承过来,这里没有精致的青花瓷茶碗,连喝水的碗都缺了一个角,她觉得殿下受了莫大的委屈,可惜自己没有用处,实在是叫人难过。“殿下您醒了。”
太子接过水碗喝了两口:“你在做什么?”
“这是奴婢方才找到的草药,可以治腿的。”她认真地说。“可是奴婢脑子不灵光,数分量的时候总是数了这个忘了那个……”
太子莫名觉得莞尔,“你来说,我来数。”
“这怎么可以……”
“怎么不可以?”太子对她微微一笑,“不是都为了我么。”
677 第七十四碗汤(三)
第七十四碗汤(三)
弄好了药,阿丑细心地为太子敷上。太子安静地让她照料,一双眼睛却显得格外晦涩难辨。
阿丑小心地敷药后, 对太子说道:“殿下要忍耐,这药敷到腿上极其刺痛难忍, 可千万不能用手碰。”
她急着去清洗石臼, 所以根本没有看到太子的表情。
会……刺痛男人, 是么?
但他根本没有感觉的。除了刚受伤时的剧痛之外, 此后的逃亡, 根本就是一点知觉都没有了。太子知道, 自己这双腿怕是废了。饶是心中如何告诉自己不能气馁, 却也晓得这一生再也无望。九弟的为人他看得很清楚, 他恨不得斩草除根, 如今找不到自己的下落,很有可能便会昭告天下他的罪行, 暗地里再派人搜查追杀于他, 绝不会留他活路。
所以, 余生都要在这深山老林里过活了么?永远背负着弑父的罪名, 看着仇人得到本应属于他的东西?他怎么甘心!
思及此, 他狠狠地一拳砸在桌子上, 恰好将桌上的碗震落,伴随着清脆的声音,这个缺了口的喝水碗变得粉碎粉碎。阿丑在外面听到响声连忙跑进来,便看见太子一脸阴郁,她小心地靠近,跪了下来:“殿下莫要难过,会好起来的……”
“好起来?!”太子再也无法克制,“怎么好起来?孤的腿已经废了!日后连日常行走都难,孤成了个废人!”这比杀了他还教他难受!
“就算殿下不能行走,奴婢也会背着殿下,殿下想去哪里,奴婢就背着殿下去哪里。”阿丑磕了个头,“所以奴婢求求殿下,不要这样难过,会好起来的,奴婢保证,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她的声音有着奇异的振奋人心的力量,太子顿觉一阵疲惫,他无法控制想要发火的心情,理智告诉他她是无辜的,他不能这样对他的子民。可是内心深处的悲愤绝望不发泄出来,就让他寝食难安。“出去。”
“殿下……”
“出去!”
“……是。”
阿丑恭恭敬敬地退出了房间,然后便听到里头传来一阵一阵如同野兽濒临死亡时的呜咽,她紧紧地揪住胸口的衣裳,觉得自己也难过极了,眼睛又酸又疼,止不住地往下流泪。
她哭什么呢?她有什么好哭的,殿下从云端的天之骄子跌落凡尘,如今要被她这样丑陋的粗使丫头伺候,她没本事,只能让殿下穿粗布衣裳吃野菜,更是帮不到殿下什么忙。阿丑感到自己太没用了,可她什么也做不到,她也不会说好听的话,殿下此刻应该也不想听到她说话吧?
此后太子便像是换了个人般,再也不复往日的温文儒雅,尤其是在随着时间过去,每日按常敷药的双腿却仍然没有知觉时,他会变得极其暴躁。
“滚开!孤不想看到你!”
他一生气就自称孤,事后又觉得自己实在是可笑,将怒气发在一个姑娘身上算什么道理?可不管他怎样发火,阿丑都不发一语,哪怕是被他逼急了,也不过一句会好起来的。太子有时候不知道自己这样发怒是为了什么,是真的想发泄怒气,还是想要将阿丑从身边赶走?她根本没必要陪伴在他身边伺候照料,他现在除了双腿残废之外,过得和身为太子时有什么分别?
他不需要做任何活,她每天都会把饭菜准备好,利用有限的条件变着法的给他做吃的,衣服她洗的干干净净,每天她都会烧水让他沐浴,让他维持着干净清爽的姿态。为了怕他烦闷,她甚至在雷雨过后就去了森林,找了被雷电劈焦的树枝做成笔,用树皮当纸。甚至每天早晨醒来,他的床头都会有一束盛开的鲜花。
不仅如此,她不知从哪儿捉了只兔子送他。
想到这里,太子别开脸,却又不想为自己的无礼道歉,他觉得她气得转身就走再好不过,放他一人自生自灭多好。
但阿丑却柔声又说了一遍:“殿下不要恼火,先敷药好不好?”
“孤不敷!孤一看到你的丑脸便恶心的吃不下睡不着,还敷什么药?敷了也不会好!”
这是第一次,他在生气的时候攻击她貌丑。阿丑也是人,她这一生唯一对她释放过善意的就是太子,可那样好的人,也会说这样伤人的话。但是她没有生气,她不会生气的,那一瞬间的恩情,哪里是曲曲几句恶语就能驱散的呢?更何况她知道他心中苦痛,他本应成为这世上最尊贵之人,如今却只能在这深山之中过这样清苦的日子,更遑论世间还背着骂名。
“奴婢生得丑,是奴婢的不是,殿下莫恼,先敷药,奴婢便再不叫殿下看见这样丑的奴婢了。”
太子听了,心头一阵阵麻木,有失望,却也有庆幸。她要走了,被他气走的,以后她就不用这样照顾他,也不必如此劳累了。
他什么都知道。她怕他每日吃野菜对身子不好,便学着打猎,可她那么娇小,费尽力气也不过捉些兔子野鸡,就这还经常弄得满身是伤,双手粗糙皲裂,他丰润了不少,她却以肉眼可见对速度瘦下去,就这样最好,让她赶紧走,去哪里寻不到好的活计,总比照顾他轻松。
所以他沉默地不再说话,看着她如往常一般为他敷药,然后端起水盆跟石臼走了出去。等到听不到脚步声了,太子深深吸了口气,闭上眼,掩住心头波澜。
可是下一刻他就睁大了眼:“你怎么又进来了!”
他颇有些目瞪口呆,原因无他,阿丑面上蒙了块布,她几乎是有些天真地跟他说:“这样殿下就看不见奴婢的脸了,奴婢刚摘了些野果子,殿下尝尝吧。”
打这之后,太子再也没看清过阿丑的脸,只要他睁开眼睛,她便蒙着面,仍旧话不多,仍旧任劳任怨的照顾他。他知道是赶不走她了,哪些伤人的话说了一次哪里还能说第二次,他只好冷冰冰地对她,不跟她说话,只是心中总想要她把那块布拿下来,却又总说不出口。
太傻了,他这辈子都没有见过这么傻的人。被冷暴力,冷言冷语,怎样刺伤都执着地留在他身边,太子相信,哪怕他要她去死,她也不会说一句话,更不会求一句饶。
哪怕他现在是个废人,也仍然是她心中无所不能的温柔的太子。
两人又安安静静过了些日子,太子的胡子都长出来了,阿丑便帮他剃掉,她总想着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让殿下生活的更好些,所以还会用在山里找到的颜色漂亮剔透的石头磨成发簪给他束发,久而久之,太子竟觉得这样生活一辈子也很好。
直到有一日,本来晴空万里的天空突然下起大雨,她从外头回来的时候衣服都淋湿了,快入冬了,天冷得要命,她瑟瑟发抖,手里却紧紧抱着平时用来挖野菜草药的篮子。
太子本来正焦急地坐在床上盯着门口,见她回来,连忙正襟危坐装作一本正经地写东西。阿丑身上带着水汽不敢进门,怕过到太子身上,正要转头去厨房,太子却叫她:“我渴了,给我倒茶。”
他自从说她丑以后,就再也没在她面前自称过孤。
阿丑把篮子放在屋檐下,先把身上的水拧了一把,又脱了鞋子,赤着脚进屋给他倒茶,茶叶是她在山上采的,和晒干的花朵炒制而成,味道非常不错。
太子接了茶,眼睛还盯着她,阿丑了然:“奴婢今日回来晚了,殿下恕罪,马上就给殿下做吃的。”
他哪里是想要吃饭,他是想……“你身上那么多水,我坐着都觉得黏腻,衣服换了再跟我说话。”
其实他本来想说湿答答的难看死了,话到了嘴边不知为何便换了说法。
阿丑对他的话向来奉若神明,“是,奴婢这就去换。”
这木屋并不大,只有一张床,平日阿丑睡在地上,可眼下天冷了,再睡地上万一生病如何是好?太子坐在床上喝茶,空间太小,换衣服的时候阿丑都伺候着他,他是君子,自然也不会去偷看她。可不知为何她换衣服的时候突然惊呼了一声,太子心里一急,连忙扭头,又快速扭回来,一颗心跳得如同打鼓,七上八下。
她瘦瘦小小的,可身体里却蕴涵着无比强大的力量。太子方才只看到她的侧身,可能是因为衣服湿答答的踩着脚滑,因为他看到她扶桌子了。但是……
隐藏在粗布衣裳下的,却是白的耀眼的皮肤,纤细的腰肢以及饱满的乳|房。太子捧着茶,他从未近过女色,这半年来更是从来没想过,但方才那惊鸿一瞥却让他兀自慌乱起来。
阿丑换好衣服,又用干燥的布把脸蒙好,这时外面好像有什么声音,她立刻警觉起来。
678 第七十四碗汤(四)
第七十四碗汤(四)
“怎么了?”太子也听到了。
“殿下不要出声, 奴婢出去看看。”阿丑从门后拿出一根棍子, 这是她早就准备好的, 因为这里虽然隐蔽,却也不能说是百分百的安全,她时刻都把太子的安危放在第一位。
“阿丑!”太子情急唤她, 外面下着暴雨,雷电交加, 她出去做什么,又能有什么用?“过来!”
“殿下放心, 奴婢不会让殿下受伤的。”
谁说他担心自己受伤了!太子沉下脸。“你不听我的话?”
阿丑立刻摇头:“不是,殿下——”
“让你过来就过来。”
她却固执得很, “殿下这样不对,若是来人心怀不轨, 我和殿下一起,难免都要死。奴婢出去看看,很快就回来的, 殿下把奴婢给您的骨刀拿好。”
说完她便出去了, 太子眼眶发酸, “阿丑——”
刚巧打了个响雷, 他喊了什么,她没有听到。太子眼圈泛红,她白日要出去寻吃的挖草药,怕他一人在家难免出岔子,便用在树林中捡到的猛兽的白骨磨了把刀让他放在身边,可她自己却完全不在乎自己的性命。
她怎么能这么做?!
太子再一次恨起自己已经彻底失去知觉的双腿。这半年多有阿丑的草药跟每日雷打不动的热敷按摩,他的腿除了没有知觉不能动弹之外和常人没有分别,这都是她带给他的。
就在他心急如焚快要不顾形象爬出去找她的时候,阿丑回来了,身后还跟着一个和先前的她一样湿漉漉的汉子。一进来她便道:“抱歉刚才打了你,你先坐着休息会儿吧,我给你倒碗水。”
那汉子身后也背着个筐,此刻听了阿丑的话笑呵呵挠了挠头,挺不好意思的:“抱歉啊,我先前以为这里没人住,就想着来睡一夜明早再走,你、你没事儿吧?”他方才好像打了她一拳……
阿丑心口其实隐隐作痛,汉子刚好打在她左边的心口上方,但她却笑着摇摇头:“无妨,你先坐。”
然后她走到床边,先是把床幔放下来,殿下长得出色,令人过目难忘,她怕被汉子看到,出去一说,不知会惹来什么麻烦。趁着那汉子去拧衣服里水的功夫,她小声对太子道:“殿下放心,是个山下村子里上山打猎的猎户,以前到过这个木屋,今日变天才想着来住一夜,不是坏人。”
太子不想理她。
阿丑不生气,她感觉到自己身上又湿了,殿下爱干净,她还是离远些好。
这会儿那汉子拧完衣服里的水,阿丑刚好捧着茶碗给他,他豪气万丈的咕嘟咕嘟喝完一抹嘴,好奇地朝床上看:“妹子你家还有个人啊?”
“啊?”阿丑顿时语顿,“他是我的……我的……”
太子坐在床上,安静地等她的下文。
“我的哥哥,自幼腿脚不方便,我又生得丑,村里容不下我们俩,我便带着他到山里来隐居了。哥哥他不喜欢见外人,你不要介意。”
“没事没事。”汉子又瞅了一眼就开始打量阿丑,“妹子你哪里丑?我看你可一点都不丑。”
哪里来的山野村夫,竟敢这样同他的阿丑讲话!太子握紧了拳头,此刻他若是行动如常,汉子早被一脚踢出去了。
阿丑不好意思的笑了下:“你先坐,我去做饭,恰好我们也没吃晚饭。”
“那我给你打下手去,我给你烧火。”
“麻烦了。”她也不想把汉子留在屋里跟殿下共处。
太子狠狠地砸了床一下,他满心的火气,晚饭一点也吃不下,阿丑把饭菜端过来他也不吃,愁的阿丑没办法。有汉子在她不敢称呼殿下,可“哥哥”,她更不敢这么叫,那可是要杀头的,她哪里有那福气。
汉子吃的满嘴油。“阿丑妹子你先别管你哥,你先吃吧!”
太子更气,这什么东西,敢使唤阿丑?阿丑怎么可能听他的!
果然,阿丑说:“栓子哥你先吃,吃好了就睡吧,这雨看起来要下一夜哪。”
谁叫她管那粗糙汉子叫什么哥的?哥啊妹啊的,听着就恶心。
“您就稍微吃一些吧,您不吃,对身子不好的。”阿丑温言软语地劝着,可太子就是不肯动筷,她实在是没办法,他不愿意做的事她也没辙。“您是不是生气了?不喜欢外人进来?放心吧,雨一停我就让他走,您好歹吃一点儿吧,求您了。”
太子见她态度还算诚恳,才哼了一声。“我不喜欢见外人你知道的。”
“是。”
“赶紧让他走。”
“是。”
他这才接过筷子,阿丑见他没有多吃也没有少吃,这才松了口气,自己最后草草吃了点儿,饭后栓子主动洗碗,然后阿丑伺候着太子敷药按腿,给他盖上被子先睡了,才有功夫喘口气。
栓子看了眼床,对阿丑惋惜不已:“你这哥哥可是苦了你了。”
他以为太子睡着了。
“不苦。”她笑笑,开始编草绳,她下午带回来一群小鸡仔,是在野鸡窝发现的,想试试看能不能养着下蛋,到时候给殿下做点蛋羹之类的食物补补身子。“他是世上最温柔最好的人,我怎么都不苦。”
最温柔?最好?依他看是脾气最爆最差吧?栓子聪明的没说,他算是看出来了,阿丑心里哥哥排第一,他怕自己实话实说了被赶出去。“哎我今天打了一只鹿,要不我剥了皮留给你吧。”
“那怎么好意思呢?”
“怎么不行?”栓子大咧咧一挥手。“你一个姑娘家,你哥又腿脚不方便,日子过得够清苦了,我今晚还吃了这么多,就当给你的回报了。我帮你把皮剥了,不然你可不行。”
阿丑本来想拒绝,可是琢磨着天要冷了,殿下没个御寒的袍子可不行,于是点点头:“谢谢栓子哥,那我就不客气了。”
“甭客气,嘿嘿。”
他们两人一人剥皮一人打下手,太子在床上辗转反侧睡不着,听栓子说那句“你哥又腿脚不方便”的时候简直气炸了,他忍了许久,直到栓子开始问阿丑许没许人家,他才掀开帐子:“阿丑!”
阿丑抽了口气,声音太大,怕是吵着殿下了。她连忙跑过去:“是不是要喝水?还是要——”
“睡觉。”
“啊?”
太子生气,她跟他在一起半年多了,说的话加一起也没有今晚跟这个村夫说得多!而且今天晚上她是要跟村夫一起睡地上吗?“睡觉。”
“我还得把鹿皮洗一洗——”
他不想再跟她废话,抓住她的手腕往床上一拖,冷冰冰地对栓子道:“你请自便。”
随即把阿丑摁倒,粗鲁又笨拙地脱掉她的鞋袜,被子一掀将人裹住,“睡觉。”
阿丑不敢再说话,也不敢动弹,有心提醒栓子将油灯吹熄,可太子的呼吸已经逐渐变得平稳,她不敢吵醒他,只好瞪着眼睛。也不知过了多久,才逐渐沉入梦乡。
等到她睡着了,太子才睁开眼睛。这个傻姑娘,睡着的时候都不敢把蒙面布拿下去。外头的雨不知何时停了,这怕是入冬前最后一场雷雨了,下过雨后山间的空气清新宁静,月光皎洁照入木屋,他伸出手将她搂入怀中,轻轻揭开她面上的布。
便是世人都觉得你不堪入目,也是我心中最貌美的女子。
可是第二天一早太子醒来的时候,阿丑早不在床上了。他床头叠着一件崭新的鹿皮袄子,针线紧密剪裁合宜,就是在太子府穿的也不过如此。
然后他听到窗外传来阿丑的声音:“刚下过雨路滑不好走,你可小心着点儿。”
“没事没事,妹子放心,改明儿我再来看你,你可别嫌弃我。”
“怎么会,我们这里从没有人来,也挺闷的。”
闷?太子想,你平时可从没跟我说过闷。他躺在床上,睡意全无,坐起身穿衣,阿丑进了屋,:“殿下醒了?稍等一会儿,奴婢这就去准备洗漱。”
这半年,他心中的隔阂逐渐消失,她却始终恪守主仆之距,一口一个殿下一口一个奴婢,半点逾矩都没有,这让太子再一次不明白,她为何对他这样好?
不离不弃,无怨无悔,他何德何能,有人这样的信任追随于他?
阿丑折了嫩枝,沾了青盐让太子漱口,又给他将手脸擦干净,不忘擦擦耳朵和脖子。太子身上干干净净,她知道他爱洁,只是条件有限,能做到的只有如此,实在是让她羞愧。
擦完脸端上饭菜,从来都是太子吃完她才会吃,太子吃饭的时候她便站在一边伺候着。以前在太子府这可是美差,她这样的粗使丫头再修哥八辈子的福分都修不来。所以阿丑的态度诚惶诚恐的,生怕让太子哪里不满意或是不舒服了。
她昨夜睡得很好,早上醒的早,起来洗了衣服熬了粥,还把鹿皮袄做好了,等到果干肉干都收好封存,腌好的咸菜也都封坛,再把漏雨的屋顶修缮一下,就可以迎接冬天的到来了。对了还有草药也得早早做准备,冬天了,殿下的腿更容易受到寒气侵蚀。
679 第七十四碗汤(五)
第七十四碗汤(五)
日子总是越过越好的,除了一点——那个叫栓子的汉子自打来过一次之后,基本上隔三差五就过来一趟。有时候送点米面, 有时候打点野味,来了就帮阿丑挑水垦地, 勤快的不得了。对太子的态度也非常好, 哪怕太子对他爱答不理, 他连人家脸都没看过,说话也都客客气气的讨好着。阿丑性格愚钝,人家送这么多东西, 她便亲手给栓子做了身衣服, 又经常把自己采的草药晒好的肉干腌菜之类的给栓子带回去, 一来二去的,两人也就熟悉了。
可太子是那么好糊弄的人么?他看不出栓子的想法就奇怪了!于是他愈发的不给栓子好脸色,栓子也是执着, 回回来,回回还都要到屋里跟太子问声好。
直到大雪封山,栓子才没有再来,等到雪融, 山路重新可以走了, 他就又来报道了,手上提着几斤刚割来的猪肉,背上还有一袋米。阿丑他们在山上有些事情确实不方便,多亏栓子帮了忙。
阿丑接了肉去厨房料理,栓子又看到她往自己的筐里塞了一大堆东西,这让他有些气馁,不管他给阿丑兄妹带来什么,她都会还给他,真要算起来,怕是她给的草药什么的更值钱一些。不过这也再次让栓子确定了一件事,阿丑真是个好姑娘。
趁着阿丑在厨房,栓子理了理有些发皱的衣角,又拍了拍腿上的尘土,进了屋隔着帐子跟太子搭话:“那个……大哥……”
太子冷冷地说:“谁是你大哥。”
栓子被刺了一句,挠挠头,“那我该怎么称呼你啊?”
“哼。”
他也不知怎么叫,干脆就不叫了,先偷偷看了一眼厨房,见阿丑没注意屋里,连忙跟太子说:“我想娶阿丑当媳妇,阿丑大哥你放心,我日后指定将你当成亲哥养,阿丑对你什么样我就对你什么样,绝不教你过苦日子,你看——”
太子打断他的话:“凭你也配?”
栓子愣住了,他没想到阿丑的哥哥说话这样不客气,一时间不知如何作答,支支吾吾的,太子又道了:“哪里来的无知匹夫,也配娶她,你是有功名在身还是有军功?阿丑嫁你,日后还要为你洗衣做饭,你倒是好算计。”说完他顿了一顿,道,“阿丑不嫁人。”
栓子听这个就不乐意了:“阿丑不嫁人,那还能一辈子伺候你不成?她一个姑娘家过得太不容易了,现在她还能伺候你,等过些年她到了年纪,肩不能扛手不能提,你俩这日子还过不过了?我——”
“滚。”太子被他说的心浮气躁。“我再说一次,阿丑不嫁人。”
栓子气结,他感觉自己跟阿丑大哥说不到一起去,这人脾气古怪讲话又那样不客气,他想娶阿丑,直接跟阿丑说不就成了?想到这里,他也顾不上害羞了,起身出去,太子在床上听到他的动静,急的想追,可上身动了,双腿却如死了一般没有知觉。
是了,他都已经习惯了,可今日仍然要为自己残废的双腿感到煎熬。
阿丑把猪肉用水烫过切成片,放在粗盐里腌了会儿,同时准备好一起炖的野菜调味,就瞧见栓子闯进来,涨红着一张脸跟她说:“阿丑!我、我有话同你说!”
说就说啊,这么激动做什么?阿丑笑了下:“你别急,有话慢慢说。”
慢慢说?那他就不敢说了!其实这个想法在栓子心里很久了,他就是没勇气提,如今一咬牙:“阿丑你愿意给我当媳妇不?”
阿丑手上的锅铲啪的掉在锅台上,她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你、你说什么?”
“我想娶你当媳妇。”栓子脸红的不行,又习惯性挠头,“那个,我爹妈早就过世了,我在山下村子里有自家的三间屋,还有好几亩水田,我力气又大还能打猎,存了几十两的银子,我、我不会教你吃苦的!”
阿丑却莞尔笑起来,她真是没想到,竟然也会有人不顾她丑陋的容貌想要娶她当媳妇。但是很可惜,她必须拒绝栓子的好意:“栓子哥,我实话跟你讲,我没有嫁人的打算,我还得照顾我哥。”
“没关系,我能跟你一起照顾。家里有个劳动力,总比你一人来得轻松。”栓子却很执着,“我觉得我们俩老合适了。”
阿丑叹口气:“我长这个样子,会给你丢脸的。”
“我不怕!”栓子认真地说,“我觉得你可好了,是我见过最好的姑娘。”
阿丑从未听过有人这样夸自己,她的脸微微透出红晕,但却仍旧摇头:“我不嫁人的,栓子哥,你这么好,肯定能找到合适的姑娘,我不行。”
栓子听她没有答应的可能,心下无比失望,他也不是死皮赖脸的人,默默地无比失落地转身走了出去,等到阿丑做好饭才发现他已经走了,连她给的药草啊肉干啊什么的都没有带,筐子都在呢。
她四处看的眼神叫太子不甚高兴:“找什么?”
“……没什么。”她笑了笑,“殿下快趁热吃饭,奴婢今日给殿下熬了骨头汤。”
她小心地盛出一碗汤汁浓厚雪白的骨头汤,用调羹一勺一勺喂给太子。他不知是什么时候有的毛病,吃药的时候总得她这么伺候着,否则是一口都不喝的。
太子边喝汤边观察她的表情,然后故作不经意地问:“那村夫跟你说什么了?”
阿丑愣了下,只打算搪塞而过,不想让殿下知道这些琐碎之事。“殿下放心,只是村里发生的些趣事而已。”
她骗人!太子冷了脸,“是么?那他没提想娶你为妻的事?”
被太子一戳穿,阿丑才知道栓子竟然找太子说了这件事,她立刻放下汤碗跪了下来:“殿下恕罪!”
太子又不想她跪着,“你有什么错?”
“奴婢不该让这些小事叨扰到殿下,殿下放心,日后奴婢都不会再让他过来了,殿下……”
她话没说完,太子就打断了她:“好了。”
“?”
“他来也不错。”太子没头没脑说了这么一句,阿丑歪了歪头,没听懂。
她歪头的时候眼神显得格外质朴而天真,竟是十分可爱,太子心跳漏了一拍,才不会告诉她是因为栓子来了,很多粗活她就不用做了。“我要吃饭了。”
“是。”
从这日过后,栓子就再也没来过,阿丑心底松了口气,太子也掩不住内心愉悦,心情一直保持的很好。冬天过去了,山林里开始呈现出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阿丑也准备进山去挖点新鲜野菜草药了,腌菜吃了许久,她倒是能忍,就是委屈了殿下。所以天气稍稍好点,她就准备了筐子绳索和镰刀出门去了。
太子每次都不放心她,如果不许她去,她就总能挑着时间偷偷去,他被她养的太好,作息正常,她却能整宿的不睡,总之,阿丑是非常听他的话,可她也有自己的主意,她认定的事,哪怕是他也无法改变。
其实刚听到栓子想娶阿丑的时候,太子差一点就要让阿丑走了,那样她能过得更好,她这么懂事勤劳,照料一个家必然是井井有条的,可是。
他不舍得。
一想到阿丑也会如同对他一样去对待另外一个男子,太子心里就十分的不是滋味。他不曾沾染情爱,也不知这意味着什么,他只知道,如果这一生只能如此,他只想跟阿丑在一起过。
就算她面貌丑陋,可是她的心,是这世上最值得珍惜的宝物。
他一如往常的在家等阿丑回来,想着她回来时应该会给他带束花吧,冬天了,很久没见到花了,她平日里乖巧沉闷,其实也是个小姑娘,总是喜欢芬芳美丽的事物。只可惜他不再是高高在上的太子,什么都不能给她。然后她应该会顺手摘点能吃的野果子,说不定还会捉只小兔子之类的回来给他解闷。
夏天时捉的那只兔子,现在肥的不能看,吃的比阿丑还多,却一点活都不做,真是没用。
想到这里,他不由得捏了捏膝上兔子的长耳朵,“你呀,有什么用,就知道吃。”
兔子眨眨红眼睛,分外欢快,是呀是呀,和主人您一模一样呐。
可是今日不知怎地了,天都黑了阿丑也没回来,往常晌午她就会回的,因为要给他做午饭。太子无心吃饭,他只觉得心里有些发慌,总有些不好的预感。
又等了会儿,直等到月上梢头,整个山林安静的可怕,只有油灯偶尔噼啪一声。太子愈发的难熬了,忍不住去想她是不是遇到什么野兽了?或是脚崴了?山路崎岖,冰雪初融,万一失足了可如何是好?
就在他心急如焚的时候,阿丑回来了。
可回来的她满身都是尘土,往日她有时也脏兮兮的回来,可第一时间就是清洁自己再到他跟前来,今日却直接奔过来,太子才看到她的筐子不在,竟是空手而回。
没等他问,阿丑便抓住了他:“殿下!九皇子的人进山了!”
680 第七十四碗汤(六)
第七十四碗汤(六)
早已被封存的记忆如潮水般涌来, 太子第一时间不是怕, 而是恨。阿丑不顾尊卑伸手开始脱他衣服, 太子从仇恨中回神:“你做什么?!”
“他们很快就能找过来。”阿丑这辈子第一次这样冷静地判断情势, 其实她是个非常愚笨的姑娘,脑子都不会转弯的。“殿下快些躲起来, 我扮作殿下的样子将他们引开。”
“胡说什么!”她和他有哪里相像?他绝不允许她这样做!
阿丑却不管他的, 已经将他的外衣脱了下来,然后弯腰, 如同很久以前那样再次将他背在身上, 太子想拒绝,又怕让她摔倒,阿丑不知哪里来的力气, 将他背出了木屋, 到了小溪边的一片草丛里。这里积雪刚刚化去, 地面还是潮湿的。她把太子放下, 伸手在污秽的淤泥中摸了两把, 突然眼睛一亮!
太子错愕地看着她掀开一块坚硬的用毛皮裹住的木板, 下面是一个仅一人大小的土洞, 阿丑回身把他推了下去, 最后看了他一眼,连话都没有说,就将木板盖上,又开始把淤泥往上面铺。
这是她早就想到的,事关太子,她总怕害了他。这里虽然隐蔽,却并非百分百的安全,所以她连栓子也没告诉,她在小溪边挖了个洞,用羽毛毛皮之类的将洞裹起来,上面铺上她在森林里找的最接近泥土质感的树木,下了雪到处都是淤泥,只要盖上,就算是有人从上面经过也不会发现。
“殿下千万不要出声,等阿丑回来找您。”
她这样说,好像一定会回来一样,可太子知道绝不可能。九皇子是什么样的人,他的手下个个心狠手辣,她一个不会武功的弱女子,怎么可能逃得过?被捉住,就必然会发现不是他,不被捉住,那些人绝不会罢休。所以除非她死在杀手们面前,并且让他们相信她是“太子”,他们不会离开。
她不会回来了,她就是在骗他。
“放我出去!难道在你眼中我是怕死之人么?!”太子捶着木板,声音里带了自己都没有察觉的哭腔。
他真的什么都不怕,哪怕是父皇驾崩被诬陷被断了腿被剥夺了一切,他也不曾怕过,有的只是恨与怨,可如果没有阿丑,他不敢想象即便自己活了下来,余生又要如何去过。
阿丑留了丝缝隙用草盖住,没有搭话,转身跑了。
她不能跟殿下一起藏起来,她必须做出有人仓皇逃走的痕迹,这样那些黑衣人才会追过来,这样她才能在他们面前表演出一副宁死不屈的样子,她跳下悬崖,他们才能回去复命。
所以阿丑逃的时候故意留下了痕迹,中午她在回来的路上闻到了不属于这个森林的气味,当时她就躲到了路旁的野沟里,借由灌木的掩护发现了那群手持武器的黑衣人。他们都蒙着面,可阿丑记得他们身上的味道,她超出常人的嗅觉终于派上了用场,之前在太子府,藏在灶膛里的时候,除了九皇子身上的香味,她还闻到了掺杂着血腥味的狐臭味。味道虽然轻,却瞒不过她的鼻子。
当时她就知道是九皇子的人找来了,可她不敢贸然动弹,直到四周再也没了动静才爬出来,然后绕了好大一圈的路回到木屋,中间有好几次险些被发现,好在最后都躲了过去。
她没有什么用,不能为殿下做什么,若是能为他而死,也算是成全了这场恩情。
反正,她这样的人活在世上,活着被人瞧不起,死了也不会有人难过,若殿下能躲过这一劫,只祝愿他余生得偿所愿,能洗清冤屈,重登大宝。
阿丑不会武功,她两条腿跑的再快也比不上杀手们的轻功。可她胜在身型娇小灵活,又对地形十分的熟悉,所以短时间内那群黑衣人根本捉不住她,只能寻着她的踪迹来追。
等到差不多到了悬崖边的时候,她隐约只看到了后头的黑影。阿丑心知不能再浪费时间,只要他们靠近了,就着月色便能从身型上判断她是假冒的,所以她必须立刻——
咦?!
没有掉下去?!
阿丑低头一看,腰间不知什么时候多了根绳子,她心头一阵绝望,若是她不死,殿下定然——下一秒她便被人拎起衣领在空中转了一圈放在了地上。阿丑被转的头晕眼花,险些没站稳,那人竟还扶了她一把!
要杀要剐悉听尊便,她扬起头,待看到来人的模样时微微睁大了眼睛:“……商大人!?”怎么会是他?!
商约扶了她一把后道:“我奉殿下之命前来救你,只是你……跑得太快了。”
阿丑傻乎乎地看着他,没搞懂怎么回事。商约说了句得罪了,就再一次拎起她的衣领,然后阿丑感受了一把在夜风中自由飞翔的滋味,晕晕乎乎间就回到了木屋,她第一时间闻到了刺鼻的血腥味,然后就瞧见浑身脏兮兮的太子如同往日一样坐在床上,只是脸色阴沉,低气压的可怕。
阿丑欢快地跑过去,“殿下!殿下您没事吧?”
“我没事。”太子阴森森地说。“你有事了。”
完了还怕不够可怕,又强调了一遍,“大事。”
阿丑吓得心里一咯噔,立刻跪下去:“奴婢知错!”
“哦?”太子似笑非笑的。“哪里错了?”
“奴婢……”她想了半天也不知道自己哪里错了,是啊,她哪里错了?最后只好胡乱认个错,“奴婢哪里都错了,殿下恕罪。”
太子被她这榆木脑袋气得一拍床,阿丑哆嗦了下他就觉得自己过分了,可不发火实在是掩饰不住心底的后怕,他深吸口气,语重心长的说:“你起来。”
“奴婢不敢……”
他弯下腰把她拉了起来,让她站着,自己则仰头看着她:“你是不是看到了九皇子的人?”
“是。”阿丑左右看了看,才发现屋里已经一个人没有了,方才带她回来的商约大人正恭恭敬敬地站在外头,还有十几个同样穿着黑衣服的人,她皱起眉来:“是奴婢……看错了?”其实这些黑衣人是商大人的人?
“你没看错。”太子瞧着她。“进山的一共有两批人马,一批是九皇子的,一批是我的。”
他怎么可能真的是完全没有自己势力的太子,只不过全心信任兄弟却被捅了一刀,身边的得力属下全部不在京城,才落得这样下场。
“那……”
“你傻不傻。”太子恨铁不成钢地要她低头,阿丑听话弯下腰,却被他狠狠弹了个爆栗,疼得她眼泪都出来了,太子又用指腹给她揉揉,边揉边说,“你躲过了九皇子的人马,却躲不过商约。他跟着你到了这儿,因为不知道你是什么人,所以看着你把我藏起来跑了之后才敢将我救出。阿丑,你胆子不小,竟敢把孤往土洞里推,害得孤一身烂泥,脏的不成样子。”
阿丑要被吓哭了,殿下又自称孤了,这是不是说明……他不要她了?“奴婢、奴婢……”
“哎,你、你哭什么?”太子急了,“你、你要是再哭,我就、就——”
就怎样?阿丑停下哭泣,含着泪水的眼睛显得格外明亮。太子看着她这副傻样子还能说什么,轻轻叹了口气,指头碰了下她的脸。阿丑惊呼一声连忙捂住,“殿下莫看!”她的蒙面布不知道什么时候掉了!她很丑的,万一吓到殿下,会让殿下食欲不好的。
太子强硬地拿开她的手:“我要走了。”
阿丑顿时忘了遮掩,痴痴地看着他。
太子也凝视着她:“我要去拿回属于我的东西,商约帮我找到了神医,可以医治我的腿,到时候我又可以像常人一般行走了。”
他以为她会哭,或者是难过,再不然害怕他丢下她,可阿丑却傻乎乎的笑了:“那可太好了,殿下洪福齐天,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最冷的时候,他突然腿疼发热,她一遍一遍地给他擦身子,在他耳边带着哭腔说会好起来,事到如今,她仍然只有这一句话。太子定央央地看着她:“你立了大功,你想要什么?金银财宝,还是绫罗绸缎?”
阿丑愣了一下,“奴婢什么都不要。”
她天真而纯洁,只是这样认真地说着:“殿下好起来奴婢就最开心了。”
太子轻笑,他怎么会想逗她呢,明明知道这丫头最死心眼。然后他一本正经地问:“那我要走了,你怎么办?”
阿丑这才意识到这个问题。她很想说奴婢跟着殿下,但理智告诉她不可以。殿下回去后自有无数比她聪明比她贴心比她有本事的人来照料,她这样的人跟在殿下身边只会给殿下蒙羞。“……奴婢、奴婢就回家去吧,奴婢会每日为殿下祈福,祝福殿下旗开得胜的。”
她说的都是真心话,除了一点——她根本没有家。
太子叹了口气,“那你先去打盆水来,给我清理一下。”方才侍卫们想伺候来着被他拒绝了,一是担心她所以没心情,二是不想让除了她之外的人碰到自己。
阿丑连忙跑去,结果商约就在门口,手里提着个不知什么时候做好的大木桶,里头热气腾腾,正对着她笑。
681 第七十四碗汤(七)
第七十四碗汤(七)
太子从土洞里出来的时候满身是泥脏的不成样子,可当时他似乎一点都没感觉到, 而是急切地命令商约追上去,千万不能让阿丑有丝毫的闪失。所以这会儿商约嘴上没说什么, 心里对阿丑可是好奇透了。这是哪里来的人,殿下怎会跟她在一起?
说来也是巧合,他率着部下回京复命的时候才得知朝廷政变,世人都说殿下畏罪自杀,九皇子登上大宝,但商约可不信, 没有看见殿下的尸身他绝不相信殿下已经故去。后来他暗中监视九皇子党羽, 果然被他发现有一拨人悄悄离了京城, 那都是最优秀的暗卫,当下商约又高兴又着急, 高兴殿下肯定还活着,着急要是短时间内找不到殿下怕是会出事。
后来他想了个招儿,哪儿都不去,就默默地跟在这群人后面, 因为保持了一定的距离再加上身手高强, 所以那批暗卫根本没有发现, 就这样一路才找到这里,所幸来得及时,还早了一步,并且按照殿下的吩咐埋伏起来将来人一网打尽。不过话又说回来,方才他真是要被殿下给吓死,这种时候殿下竟然要做诱饵,好在一切都在殿下掌握之中,否则一旦出了岔子,他把命赔了都不够。
只是……商约也注意到了,太子不能行走的腿。这点他在京城的时候,宫中的探子就禀报过来了,所以他来寻殿下,武彦则去寻神医,如今殿下找到,神医也请来,他们早晚能杀回去,将属于殿下的东西夺回来。
想必九皇子那畜生龙椅也坐不稳吧,听说他日夜难安,连自己的贴身暗卫队都派了出去力求斩草除根,真是期待他看到殿下的模样呀。
阿丑被商约看得紧张不已,她伸手要接桶,商约却说:“这哪能麻烦姑娘,属下来就可以。”
让殿下的左膀右臂叫自己姑娘,还自称属下,阿丑吓得连连摆手:“商大人客气了,奴婢……”
“好了没有?”
她一句话都没来得及跟商约说完,里头的太子就开始催,商约对她又笑了一下,他总是笑眯眯的,任谁也不知道这副风趣的面容下藏着这样一颗黑色的心肝。
桶刚放下,太子就冷冰冰地撵人了:“出去。”
商约恭敬地退下,阿丑走上前来为太子脱去衣服,又把他抱到浴桶里,太子早习惯了被她这样对待,可是她这样瘦瘦小小,身体里却蕴涵着无比强大的力量,这一直都是他为之不解的。一个小小的女子,是哪里来的力气和毅力,将他从京城背到山里,一路上吃尽苦头都一言不发?
她小心伺候着,洗了头洗了脸,又把身子擦干换上商约带来的崭新衣袍,穿粗布麻衣的太子仍旧温文尔雅,可穿上锦衣华服的他,才是那个遥远的不能接近,宛如天上太阳一般遥不可及的存在。
阿丑不觉就怕了起来,瑟瑟地站在角落里不敢说话,商大人似乎有要事与殿下谈,她举步想退下却被太子叫到身边,又听到他们说什么先去边疆,那里大军已经集结,只待殿下到来,便可名正言顺的揭竿而起。阿丑听不大懂他们说的政事军情,只大概明白,殿下是要走了。
果然,他们不会在这里停留的。太子说了一句这就启程,阿丑便习惯性地伸出双手想要背他,随后才发现根本用不到她。
她已经没有用了。
这个认知叫阿丑沮丧无比。
商约这人做事滴水不漏,他早备好了马车,将九皇子的人全部干掉后就牵引上来,“属下逾矩了。”说着命人抬了个小轿子来,将太子扶了上去,全程毕恭毕敬十分尊重,和阿丑简单粗暴的背着抱着完全不同。这让阿丑再一次认识到自己的没用,她眼巴巴地瞧着,太子却没回头看她。商约看着属下把太子送到马车上,这才回头瞧阿丑,嘴刚张开,要说点感谢的话再留点银票之类的,却突然听到殿下的声音。
头一抬,殿下单手撩开了车帘,淡淡地说:“你还不跟上,站在那里做什么?”
阿丑眼睛一亮!
“哼。”太子冷哼了一声,见阿丑因为马车太高上不来有个侍卫顺手扶了一把,黑眸便盯着人家瞧,似乎是想将对方的手臂砍下来。上天作证,他绝非暴君,向来是十分体恤下属的。
阿丑进了马车,马车外头看着不起眼,里头却是经过精心设计准备的,处处都为太子残废的双腿着想,她不敢碰那看起来精致干净的坐垫,便跪在一边。太子一把将她拉到身上坐着,闭目养神,顺便解释自己为什么要带着她:“你不跟着孤,谁帮孤换药?”
他在阿丑的面前一自称孤,那就是心里发虚,所以嘴上想找点东西加气势,偏生阿丑听不出来,疑惑地说:“可是,奴婢没有带药……”
太子嘴角微微抽了一下:“就你事儿多,我叫商约拿了。”
阿丑点点头,乖巧地把双手叠在膝盖上不说话了。不过没一会儿她发现马车不走大路反而朝一座村子走去,便奇怪地问:“殿下,我们这是要去何处?”
“唔。”太子撑开一只眼睛懒洋洋看了看她,“找人算账。”
算账?阿丑满头的雾水在看到跪在地上瑟瑟发抖的栓子时变成了了然。他们住在山里这么久从来不下山也不与他人来往,怕的就是被人得知,毕竟不良于行这个特点实在是太明显了,她就怕有人根据这个联想到殿下身上。可是阿丑也没想过会是栓子泄漏的消息,他为人淳朴老实,怎么也不像是会做这种事的人。
“殿下,与这等刁民还废话什么,直接杀了便是。”对于背叛殿下的人,商约绝不放过。
太子没有说话,而是看向阿丑:“你觉得呢?”
阿丑想都没想就说:“不能杀他。”
“为何?”
“他不是坏人。”阿丑相信自己的眼睛,“一定有别的原因。”
“能有什么原因?事到如今你还替他说话。”太子这会儿眼底才算真的有了薄怒,商约禀报说是山下村里一个猎户给那批杀手透出的消息时,他第一时间就想到了栓子,不过一点也不在意,可现在阿丑替栓子说话了,他就真的生气了。“若是商约没有早一步赶到,孤此刻便死了!”
阿丑张了张嘴,“可是……”
“问问他,为何旁人一问他便泄露消息。”明明之前答应过阿丑绝不告诉旁人的。
商约去问了,片刻后回禀,“当时他们进了村子,属下等人保持距离留在后头,只见到他们一家一家的进去,到了这猎户家后便直接上山,是以晓得是此人泄密,但此人却说那批人拿着整个村子的性命威胁他,他不得不告诉他们,不过却说了假话,只说你们在山上,却没说确切的地方。”
阿丑大着胆子替栓子求情:“殿下您瞧,他这样做也是有情可原,殿下便饶他一命吧。”都是生活在民间的普通百姓,谁能想到会卷入这么一场皇位之争里呢?
太子目光复杂:“你倒是以德报怨。瞧瞧你自己,过成这样子,却还处处为他人想。”
阿丑摇摇头:“奴婢命不好,怎能怨旁人,殿下是真龙天子,自是洪福齐天。这世上人那么多,若是能让他人都快快乐乐的,不是很好吗?”她朝太子拜了一拜,“殿下是一国储君,定比奴婢想得远,若殿下执意要杀他,也是有殿下的理由。”
太子快被她气乐了,天天看着一副呆呆笨笨的样子,给人求情的话可说的太高明了。可这也是太子人生中第一次遇到阿丑这样的人,她的干净温柔善良,都是最朴实无华,最值得珍惜的。“罢了,看在你的面子上,我便饶了他。商约,启程吧。”
商约用看鬼的眼光打量阿丑,实在是瞧不出这么个面上蒙着布看起来平平无奇的女子是怎么三言两语便叫殿下改变心意的。
马车走得远了,太子才故作不经意地问:“怎么,舍不得?”
阿丑一直没说话,天都亮了,她不是舍不得,她低着头……是因为困了。白天到处找食物,晚上又跑了那么远没停下来过,连口水都没喝,现在精神彻底放松才敢累成这样。
太子叫了两声没应答,回头去看,才发现阿丑倚着马车睡着了,容色惨淡憔悴,身上乱糟糟脏兮兮,她只顾着照顾他,自己一点都不在意自己。
伸手把人搂过来,免得她脑袋撞到木板,累成这样,快撞傻了都撞不醒。太子轻轻解开阿丑脸上的蒙面布,倒了茶水喂她喝,手法十分笨拙,但却无比温柔。
透过马车车帘看到这一幕的商约彻底惊呆了,他心底一直有个疑问,方才殿下说阿丑不跟着他没人给他换药,又让他去取备好的药草带着。
可那药,分明没有起到作用。
682 第七十四碗汤(八)
第七十四碗汤(八)
商约从有意识的时候就被教导一生效忠殿下, 他自认为对殿下了解颇深,殿下是个很风雅很温和的人,喜欢琴棋书画,精通治国之策, 待人更是仁义, 谁人不夸一句贤德。
可他对谁都是一样的。一样温和,一样有礼, 可方才,商约确信自己没有看错,殿下有些变了,性格有些喜怒无常甚至冷淡残酷, 却唯有在那姑娘面前展露出特别的温柔。
就算是没有兵变的时候,他跟在殿下身边十几年,也不曾见到殿下这样。商约不是什么都不懂的雏儿, 他知道太子的举动代表着什么, 只不过殿下自己好像没有察觉,也不能怪殿下,毕竟没有成亲不说, 连个开脸的宫女都不要, 哪能懂什么叫男欢女爱呢。
但是那姑娘长得也太……商约刚才不小心看到了,蒙面布拿下来之后才晓得她为什么要遮住脸,他内心知道只要殿下喜欢就成,可理智又告诉他这位实在是配不上殿下,哪哪儿都配不上,殿下是不是错将恩情当错了男女之情?横竖殿下目前也没有搞明白,他就不要点破好了,只盼着日后殿下自己清醒,否则这位姑娘的姿色,着实难登大雅之堂。
殿下日后是天子,身边自然能有环肥燕瘦三千佳丽,少这一个也不少。
阿丑醒来的时候天又黑了,她揉了揉眼睛,随后肚子咕噜噜的叫,才发现自己是躺着的,殿下正坐在不远的地方看着她。她吓了一跳连忙爬起来,“殿下是不是饿了?奴婢——”
啊,是了,她想起来了,他们已经离开小木屋了。
太子看着她表情变得沮丧低沉,心道真是个不灵光的,心底想什么看脸就知道。便命令道:“过来伺候我吃饭。”
他早就该吃了,可阿丑不醒他没胃口。他已经习惯了她的照顾,旁人怎么做都觉得别扭。
阿丑连忙爬起来到他身边,虽然是在赶路,但案板上摆着的菜肴却十分精致,商约知晓太子风雅,连菜都准备的无甚缺漏。太子稍稍用了些就不吃了,他饮了口茶,对阿丑说:“全部吃光。”
“啊?”
“啊什么啊,吃不光就把你丢下去,不要你了。”
阿丑一听,二话不说开始吃,桌上的饭量还刚刚好,恰巧叫她吃饱又不至于撑到。咽下最后一口米饭的时候有点被噎着,手边不知谁递了杯茶,她下意识接过来一饮而尽,然后拍了拍胸口。接着,意识到殿下正看着自己。
先是羞愧,然后是悔恨。她太粗俗了,一点气质都没有,真是辱没了殿下,怪不得之前在太子府的时候,别人欺负她时都说她天生下贱命,就只配做些下贱的活。
她确实……是这样的。
阿丑是认命的,她安于位卑言轻,自是愧于自己脏了太子的眼。正在此时,脑门上一阵痛,她捂着额头叫了一声,看到太子冷冷淡淡的眼神:“瞎想什么?”
“殿下,以后还是别让奴婢在您身边伺候了吧,奴婢实在是……”
“怎么,刚把你带出来就不想伺候我了?”
“不是!奴婢不是那个意思!”她连忙解释,不想让殿下以为自己是挟恩情求报答。
“那不就成了。日后你除了照顾我,其他什么都不用做。”太子敲了敲马车窗示意属下进来收拾,“好了不要说话,你过来。”
阿丑依言凑过去,却被他要求再近一点去看,她再往前一点,发现两人的姿势变得有点尴尬,好像自己坐在殿下怀中,而他从身后圈抱着她。
怪怪的。
“别动。”刚想挣扎就被敲了下脑袋,阿丑乖乖不敢动了。
太子满意地点头,指了指书本:“从今日起,我来教你识字。”
“???”
太子扳正她扭过来看他的头,用一种波澜不惊的语调说:“我也难免会想听些话本之类的故事,只是演的懒得看,也懒得读,你得读给我听,不识字可不行。”其实他早就想教她了,可在山里的时候实在是不方便。纸笔艰难不说,为了生活她每日都累成那样子,他哪里舍得叫她来识字。
现在可就不一样了,以后她绝不会吃苦,那认点字就绝对不会有坏处。
只不过……阿丑的学习能力远远超出太子的想象。怎么说呢,大概他刚学会说话都比这丫头聪明,明明平日里把家里处处打理的井井有条,危难时刻又聪明果敢,怎么这脑子还是会闭起来的么?真是难以想象,这样笨的丫头,是怎么把他救出来,又把他好好照顾这半年多的。
阿丑更羞愧了,她真的学的太慢了,连拿毛笔都要学许久,可她不好意思说自己命贱不用学,因为殿下从来都不会不耐烦啊,他太有耐心了,完全不像平日里动不动对她发脾气来着。
就这样过了半个多月的行程,他们终于到了边疆大军驻扎之地。鲜少有人知道,统率边疆七十万大军的兵马大元帅武彦,是太子的人。他为人宽和贤明,却深知未雨绸缪的道理,若他安安稳稳登基,那么武彦会成为他最得力的将军;反之,则会成为他翻盘的最大依恃。
快到的时候,太子见阿丑脸色有些发白,便捏捏她的耳朵叮嘱说:“我到哪里你就到哪里,听到没有?”
她乖乖地点头,样子特别惹人疼。这段时间马车里只有他们俩,太子不许她再蒙着面了,但是她却很自卑,所以他也不想逼她,早就叫人准备好了一个精致的面具,恰巧遮住了她左边有着大片胎记的脸。阿丑很喜欢,喜不自胜的戴上了,太子见她这样,又是无奈,有时宠爱。“我先同你说清楚。”
阿丑听他语气严肃,立刻正襟危坐:“是。”
太子有点想笑,忍住了:“日后你不再是太子府的奴婢……”话没说完就看到阿丑一脸哭唧唧,眼神似乎在说殿下您不要奴婢了吗那奴婢绝不会给殿下惹麻烦的。“你是我的恩人。”
“啊?”
她又傻了。
太子情不自禁地摸了摸她的发,有点枯燥,可是又黑又浓密,他会把她养好的,养的白白胖胖。“不会有人知道你曾经的身份,日后你大可以肆无忌惮的活着,不管有什么事,都有孤为你撑腰。你是孤的姑娘,记住了吗?”
阿丑茫然地点头:“可是……殿下不要奴婢伺候了吗?”
“也不许再自称奴婢。”修长的指尖点住她想要说话的唇,“你不是奴婢。”
那、那阿丑是什么呢?阿丑除了做奴婢,还能做什么呢?她不明白。
“你跟我说过,自己没有名字。”太子对她微微一笑,“我也觉得阿丑这两个字配不上你,所以我给你取个名字,你说好不好?”
阿丑哪有不乐意的,身为奴婢能让主子赐名那是天大的恩宠,她是没有名字的人,人人叫她阿丑,是因为她是个丑八怪,如今殿下纡尊降贵为她取名,她心中自然欢喜无限:“好。”
“也不问问叫什么?若是叫什么阿猫阿狗……”
“那也可以。”她开心的对他咧开嘴,“有名字就好,叫什么都行的。”
真是……傻透了。太子轻叹,将她的小手握在掌心包裹起来,“入淮清洛渐漫漫,人间有味是清欢。你就叫清欢。”
清欢眨了眨眼睛,仍旧是傻的,她不懂这句诗是什么意思,也不明白这两个字的含义,只觉得殿下给的必然是极好的,于是连着点头:“好,那奴婢就叫清欢。”
太子笑着,“不许再自称奴婢。”
“那……”
他只笑不说话,也不告诉她应该怎样自称。她最自卑就在于自己没有名字,在于她天生诡异丑陋的容貌,世人皆爱以貌取人,谁会愿意去看一个丑人的内心有多善良温柔。旁人厌恶她嫌弃她欺辱她,却不知她是他的掌上宝眼中珠,是他濒临绝望于人生低谷中的救赎。
他不会让任何人知道她的过去,她会有一个崭新的身份,他要让天下人都羡慕她尊重她,让这世上对她那些异样对眼光全部化为虚无。
等到他的腿好了,等到一切尘埃落定,等到他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他会将一切奉献给她。
包括他自己。
商约现在对清欢毕恭毕敬,虽然他直到现在都不知道这姑娘的名字。殿下对她看得太宝贝了,连平日叫她都是小声的,难不成他这个属下还能吓到人家不成?不过赶路的这么长时间也让商约认识到一件事:怎么对殿下,就要怎么对待这位丑姑娘,否则殿下发起火来谁都受不了。
不就是一个救了殿下的普通女子么?到底有什么胜过常人的地方,让殿下对她另眼相待?那位京城第一美人,号称国色天香倾国倾城的丞相家小姐,对殿下一往情深多年,也不曾殿下对她比旁人有什么不同。
683 第七十四碗汤(九)
第七十四碗汤(九)
舟车劳顿多日,清欢总算是见到了那位在商约口中能医死人生白骨的神医。这位神医年逾不惑, 头发胡子都带着淡淡的灰色, 穿着一袭很雅致的书生袍, 看起来不像是大夫,更像是风雅之士。
太子让谷神医诊断的时候清欢就在他身边, 看着谷神医先是变出把小锤子敲了敲殿下的膝头, 又问了几句诸如痛不痛, 有没有感觉之类的话,而后跟商约武彦感慨道:“殿下虽然不良于行半年有余,可这双腿却丝毫不见萎缩, 这样的话,日后若是能够痊愈,定然与常人无异。”
二人闻言都十分高兴, 对着清欢就拱手:“多谢姑娘!”
清欢连连摇头, 也看了太子一眼,见他虽然没有说话, 面上却是和悦之色,显而易见的心情愉快, 当下也觉得快活起来, 嘴角也有了笑容。
真正的诊治需要休息数日,在谷神医特制的药汤里泡上半个月才能正式开始,所以接下来的时间里,清欢每日都忙死了。她除了伺候殿下就是读书写字,虽然天资愚鲁,却十分勤奋,就算是太子都佩服她。这样学的虽然慢些又忘得快,但勤能补拙这话也不是随便说说的。清欢的骨子里有股子韧劲,即使她自卑,即使她贫寒,可心志上的坚定她远远超过自己啊。
不用再做粗活,也不用再吃简单粗糙的食物,每日都有新鲜的牛乳沐浴,有专门的嬷嬷来照料她的饮食起居,清欢有了明显的变化。太子整日和她在一起还不觉得,商约武彦这些隔十天半个月见一次的人却惊讶的不行。长高了变白了气质也好了,富贵生活才能养人啊。
太子本来没注意,就是某天刚泡完澡,清欢给他穿衣服时,以前他坐在床上她站着就好,现在却得弯下腰了。太子有些好奇,就拉着她比了比,果然发现从前只到自己胸口的清欢如今竟要到自己下巴处了。
“长高了不少。”他捏着清欢的脸说,过去还以为是她天生个儿娇小,现在才知道那是吃得不好,身体跟不上,瞧这样子可能还会继续长身子。“还得再多吃点。”
清欢不好意思地看了他一眼,把腰带系上后道:“都两个多月了,我昨儿听谷神医说,殿下您的身子调理的差不多了。”
“是么。”太子轻哼,谷天全早就跟他说过了,他的腿是被带毒的刀刃砍断,虽然当时自己敷上的金创药有止血解毒的功能,但到底这双腿是废了。若是要治好怕是不容易,只能将骨头与筋脉用他独门秘制的断续膏连接上后重新生长。说白了,就算是接好了,没有个一年半载,怕是也站不起来。
可太子不在意,只要能恢复,他不管要花多少时间。
“听说会非常非常疼,要服麻沸散才可以忍过去。”清欢摸了摸他的腿,“殿下会不会害怕?”
“当然不会。”在经历了欺骗背叛与污蔑后,死亡对太子来说都不算什么了,更何况是治病。“倒是你,到时候别跟着看,免得吓着。”
清欢摇摇头:“谷神医说了,要我给他打下手。”
“你?”太子不高兴,他不想让清欢看到自己躺在床上动弹不得的样子。“商约武彦是死的吗?”
“他们又不懂草药,我却略知一二。”清欢帮他把头发梳好,真情实意的说:“真希望早些看到殿下痊愈的那天。”
“会的。”太子冲她笑了一下,大概是希望在即,他的情绪也好性格也好,都越来越像事变前的那个永安太子了。“到时候,我背你去逛庙会。”
清欢扑哧一声笑出来:“那可使不得,殿下还是好好休息吧,我去看看厨房里熬的药汤好了没。”
太子没有挽留,看着她的背影,心里暗忖,我可是说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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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下,在下再将这话同你说一遍。此番接骨,疼痛自是在所难免,在下学艺不精,并不能保证百分百的成功。最重要的是,这断续膏虽然神奇,却很有可能造成意想不到的后果,即便如此,殿下也要继续吗?”谷神医神情严肃地问。
太子淡淡地点了下头:“孤心意已决。”能有什么意想不到的后果,难道会比断了双腿更可怕么?只要能行走,付出什么样的代价都可以。
“那好。”谷神医恭敬地作了个揖,“那请殿下饮下这碗麻沸散。”
清欢手中的托盘上放着个药碗,里头乌黑的液体看了都叫人觉得苦,太子端过来一饮而尽,顿时苦的头皮发麻,清欢看他那想吐又不能吐的样子,忍不住抿了抿嘴角,结果太子眼尖看到了,顿时眯起眼睛:“你是不是想笑?”
“没有。”她否认的飞快,“我是太高兴了。”
这次暂且放过她。太子瞥了她一眼,由她扶着躺了下来,这会儿商约武彦等人都出去了,太子也觉得眼皮子逐渐变重,很快便昏睡过去。
“放心吧姑娘,老夫在里头加了点安神药,对殿下的身体没有坏处,清醒着看自己的双腿被切开,可不是什么好玩的事。”
清欢脸上的担心顿时变做了羞怯:“是。”
谷神医笑呵呵的将尖锐明亮的刀子在火上烤了烤,问清欢:“怕么?”
她确实是有些怕的,可是一想到在这之后殿下就能好起来,便不怕了。“不怕的。”
“真是个好姑娘,殿下真是有福分。”跟以貌取人的商约不同,谷神医活到这把年纪,更注重人的内在而非外表,因此他对太子的感官非常好,能够看到他人的内心,这样的人做皇帝,定然是一代明君。
“谷神医说什么呢,我跟殿下……”根本就是不可能的,她伺候殿下是应该的,说什么殿下有福分,岂不是折辱了殿下。
谷神医仍旧笑呵呵,“来来来,帮老夫把殿下的衣裳脱了。”
清欢脸一红,应了一声,外袍里衣尽皆褪去,露出里头颀长的男子身躯来,她没敢多看,虽然平日里伺候他衣食起居早已看过。不过……“谷神医先前说了好几次的,有可能造成后遗症什么的,可能性很大吗?”
“那也不一定。”谷神医叹口气,“老夫给很多不能行走的人看病,但如殿下这般断了筋脉骨头的却不多,那几个人,腿倒是接上了,但或多或少都有点后遗症。”
“后遗症是指……”
“比如说失去某段时间的记忆,或者是性格变得格外暴躁,哑巴的聋了的甚至全身溃烂的皆而有之。”嘴上说着话,手头的动作却没有停。
清欢倒抽了口凉气:“那……这是为何?不是治腿么,为何会……”
“问题出在这断续膏里头。”谷神医拿起一个青瓷小瓶对她晃了晃。“这是老夫师门流传下来的独门药膏,虽然对续脉有神效,但却是由数以千计的毒虫毒草配制而成,这筋脉是续上了,可谁都不知道断续膏里的哪一味药会对身体产生影响。”
“那……谷神医治好的人里头,可有完全康复,没有后遗症的?”
谷神医想了想,道:“倒是也有那么一两个,可太少了。”
“殿下洪福齐天,定然不会如此苦命。”清欢真心如此相信着。“他吃了这么多苦,上天若是还如此待他,未免也太过凉薄。”
“所以老夫才说,你是个好姑娘啊,老夫年轻时若是遇到你这样的姑娘,也不至于打了这么多年光棍。”谷神医开玩笑的说,他对生死看得极淡,可面前这人不是普通病人,而是当今太子,日后甚至可能会成为新帝。这个国家的未来,太子的未来,边疆七十万大军的未来,可以说现在都捏在他的手上。
治好了太子,皆大欢喜,治不好……谷神医也不知道事情会怎样发展。
从来没有一个残废的皇帝,从古至今,一个都没有。
也没有身体残缺的皇帝。如果太子日后称帝,那么他必须有一个健全的身体,这是最重要的,也是最让他担忧的。断续膏会引发什么样的后果根本就是他无法控制的,等到殿下醒来,腿必然是无碍了,只是,谁知道他的身体会不会有其他的变化呢?
若是像之前的那个病人,忘了一切,或是和那个全身溃烂的病人一般,就算太子有纵横之才,也不能成为皇帝了。
想到这里,谷神医的压力更大了,他将所需的针线刀药等物一一准备好,又想起武彦以大将军之身在自己的草庐前跪了七天七夜,只求他能出诊,所有人的希望,都寄托在今天晚上的这次治疗里。泡了半个月的药浴,调理了近三个月,如今太子的身体状况处于最好的时候,一切都看太子醒来。
只希望天遂人愿。
684 第七十四碗汤(十)
第七十四碗汤(十)
接脉的时间超出了清欢的想象。整整一天一夜,谷神医才满头大汗的收起银针, 说了两个字“好的”就直接站不稳了,她连忙扶住他。接脉是件不简单的事, 因此谷神医并不轻易答应出诊, 这一天一夜,两人都没有合眼,甚至连水都没有喝过一口。
商约武彦进来要他们去休息,谷神医被架走了,清欢却摇头:“我在这里等殿下醒来。”
“就算这样,姑娘也先吃点东西喝口水。”武彦抱拳, “属下已经为姑娘准备好了,等殿下醒来, 定然第一个去告诉姑娘。”
清欢想了想,答应了, 毕竟她现在的样子也十分憔悴。殿下若是醒了, 看到这样的自己,怕是又要不高兴了。他一看到她不好好照顾她自己就不开心, 一天一夜不睡算什么呀。
但是她低估了自己的疲惫程度。这一天一夜不是普通的守夜, 每一分每一秒精神都处于高度紧张之中, 如今乍一放松,只喝了半碗粥就趴在桌子上睡着了。下人们不敢碰她,太子殿下不喜欢有男子近姑娘的身,他们试着叫了两句姑娘不动弹,最后只好让人将桌子收拾干净,又拿了软枕给姑娘趴着,并披了件披风。
清欢也不知自己睡了多久,她睡得头昏脑胀,但确实清醒了许多,就是胳膊硌的难受,可是太困了根本没感觉。现在睡饱了,先是问殿下可醒了,得到否定的回答后便决定先去沐浴并换身干净衣裳,天气都热了,她觉得自己身上有股汗味,难闻得紧。
泡澡太舒服她又开始昏昏欲睡,直到一阵嘈杂声传过来,清欢打了个激灵,匆匆出了浴桶,自己擦干身子换上清爽衣物,头发草草绾起便朝太子那里去。
越是走近,那嘈杂的声音反而不见了,整个院子似乎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她先是看到了跪在门口的商约武彦,而后便是脸色发白忐忑不安的谷神医。
清欢心底咯噔一下,心知要糟,“是不是殿下醒了?”
商约武彦看向她,都露出了绝望之色。清欢又去看谷神医,谷神医摇着头十分绝望:“醒了是醒了,只是……”
清欢却没有功夫继续听他说,已经推门走了进去。
房里一片漆黑,连灯都没点。她的脚步太子是听得出来的,本来想拿起手边的茶碗砸过去,可得知来人是谁时又停了下来,颓然的睁着眼睛感受一室黑暗,心中的豪情壮志也好,治国经纶也好,此时都化作了绝望。
“别点灯。”
清欢停了手,摸索着朝床的方向走去,她先是摸到床沿,然后突然被太子紧紧地抱在怀中。“殿下……”
“天要亡我,天要亡我呵……”太子重复了一遍这四个字,黑暗中露出比哭还难看的笑来,“清欢,我怕是不成了。”
“怎么了?”清欢去摸他的腿,“殿下的腿没好吗?”
“不是腿。”太子只觉得可笑,他满心以为有了谷神医自己就能重新恢复正常,可他低估了上天对他的恶意,这一次,他不得不佩服九皇子的手段。明明当初可以直接杀死他,却偏要先砍了他的腿,原来那人早就明白,一个断了腿的太子没有资格做皇帝。
同理,一个瞎了眼的太子,也不可以。
“是眼。”
清欢想七谷神医所说,断续膏会引来各种各样的后遗症,可她心中认为太子吉人自有天相,因此是不信他会不好的。可眼下事实摆在眼前,殿下竟然瞧不见了……
她不知道要说什么,只能反手抱了他一下,轻轻拍了拍太子的背,艰难地说了一句:“会好起来的……”
太子的头埋在她的颈窝,清欢只觉得有温热的液体慢慢流淌而过,让她的心都跟着变得酸楚起来。“殿下不要难过,谷神医一定有办法的,他连殿下的腿都能治好呢……”
“什么庸医,孤要砍了他的头!”太子却突然暴怒起来,清欢紧紧地拉住他的手,“殿下!殿下冷静些!”
“你要我如何冷静?断了腿,又瞎了眼,我什么都不剩下了!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我——”
下一秒他什么都说不出来了,那些伤害他自己也伤害她的话,一句都说不出了。双手抓着他,清欢不想听他这样说他自己,说什么是个废人,说什么没有未来,怎么会那样呢?
她用自己的唇瓣贴了上去,同时泪水落在两人胶合的唇间。她不会亲人,他也不会,两人就这样贴着,好一会儿,她才说:“殿下不要说什么都没有,我会一直陪着殿下的。”
所以不要那样说了,就算整个世界都与你为敌,我也仍旧会在你左右,不离,不弃。
太子似是被她亲傻了,性格羞怯自卑的清欢竟然如此大胆敢亲他,一时间他竟忘了自己先前是为何而悲伤绝望,用力将她抱入怀中,直接压了上去。
有些事情不需要教导也不需要学习,这是人类血液中的天性。
屋外的商约等人只听见房内传来男子粗哑的呼吸与女子偶尔的娇吟声,半晌都回不过神,他们都准备好以死谢罪了,可殿下……殿下他???
……
待到云雨初歇,清欢起来穿衣裳,却被太子抓住又摁了下去抱在怀里,他沉默了许久才说:“……原来是这样的。”
什么?
男女之事,原来是这样的。纵然太子有千般文采,也无法形容出方才得到的一半,他觉得自己的灵魂被填满了。清欢温顺地留在他怀中,好久才说:“商大人武大人还有谷神医他们,都在外头跪着呢。”
“再多跪一会儿。”太子说。
她又开始嘴笨的不知道怎么聊下去,只笨拙地拍了拍他的背,“殿下……我……有一句话,说出来,怕是殿下要生气的。”
“我不会。”多少次濒临疯狂,她只要一个触碰一句话就能将他拉回来,如果没有她在,他现在会是什么样子?
他定然无法从京城逃出来,所以他只能去伪装自己,高高在上风雅至极的太子,为了活命,装扮成捡人家丢弃的剩饭剩菜甚至与野狗抢食的叫花子,然后辛苦、绝望的生活,直到属下将他找到,那个时候,他还能残存多少的人性?怕是只有鲜血与屠戮才能让他平静。
可是现在不一样,清欢陪着他。
她不想说他刚才就发怒了,不然商大人他们怎么会跪在外头?但清欢没拆穿,只是微微笑着,有些不好意思,却也有些放肆:“我想着,殿下若是看不见了,我也就不必在意自己生得这样丑了。”
太子闻言却低笑了一下,随后又沉默下来,“我的眼……”
“谷神医一定有办法的,殿下不要妄自菲薄。”她温柔地在他耳边这样说,“都会好起来的。”
人活着就能有希望,不是吗?
太子抱着她慨叹:“你如何能看得这样开。”
“殿下是拥有的太多,于是失去其中一样的时候,就会特别难过。”清欢想了想,说出了自己的真实感受。“我同殿下却不一样,我生来是个女子,又不好看,爹娘不喜欢我,恨不得我死掉,我每天都要做饭洗衣上山采药,却连一顿饭都吃不饱。出门的时候大家都用厌恶异样的眼光看我,被人欺负了也是我活该,长成这个样子,不会有人喜欢的。后来我大了一些,弟弟也大了,家里却给他娶不上媳妇,爹娘觉得我没用,生得不好,连卖都卖不出个好价钱。”
他第一次听她说自己的过去,手掌不禁握成了拳头。
“后来进了太子府,也是机缘巧合,我天生愚笨,学什么都慢,就算进去了也只做些最下贱的活,不仅如此,还要被人欺负。殿下,我从未见过有人同我和和气气的说话,也不曾有人问过我的名字。他们都叫我丑八怪,长此以往,便叫做了阿丑。我那爹娘生我下来,却连个名字都不曾给我。”她说的时候已经不难过了,“但我何其有幸,遇到了殿下。”
太子这才想起,自己从未问过她为何如此舍生相随。
“殿下日理万机,定然不会记得,几年前在太子府里,有人欺负我,要我跪下去吃他们用脚碾烂的馒头,是殿下帮了我,还扶我起来,对我笑,让人给我送吃的,又打了欺负我的人的板子,叫他们永远做倒夜香的活儿。”清欢回想起来的时候眉眼无比柔和。“殿下走的时候,还叮嘱我,若是再有人欺负我,便要我去找商大人呢。”
太子完全没有印象了。“我……不记得了。”
“不记得也没关系呀。”她软软地说,“殿下当时也看到我脸上的胎记了,可殿下只是有点吃惊,不厌恶,也不嫌弃,就好像我是个正常人一般。那个时候我就知道,殿下是这世上最温柔的人,若是有朝一日,我能为殿下做些什么,便是要我去死,也不会后悔。”
“谁要你去死了。”他咕哝了一句,又极轻地说道,“我如何舍得。”
清欢没听清,却笑着,“所以殿下也不要难过,您瞧,现在我过得多好,殿下也是,会好起来的。”
一切都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