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0 第六十八碗汤(八)
第六十八碗汤(八)
看殷素女抱着大皇子进来,皇帝显得非常惊讶,显然他并不知道这两人之间的关系会如此之好,同时他也觉得这是天意,所谓母子天性,大概就是这样了。
但殷素女就只觉得太重了……这小东西刚抱那会儿轻飘飘的摸着也舒服,现在怎么就这么沉?!
她把孩子放下,大皇子便朝皇帝那里跑,一边跑一边叫父皇,然后奋力朝他腿上爬,和弟弟妹妹不同,大皇子一点都不怕皇帝,甚至很喜欢跟他亲近,皇帝对他,也和对其他子女是不一样的。
坐到皇帝腿上,大皇子才想起自己刚交的好朋友:“贵妃贵妃你也来,我把父皇让给你一半。”
说着还纯真地拍拍皇帝的大腿,示意殷素女也坐过来。
她会坐过去才奇怪呢,殷素女嘴角一抽,皇帝却乐呵呵的,“政儿今日又和贵妃在一起玩了?”
“贵妃给我擦嘴嘴。”小家伙欣喜的告诉父亲。“还给我糕糕吃,抱我来见父皇。”
孩子的表达能力有限,但他对殷素女的喜爱却溢于言表,不得不让皇帝感叹,难道这就是所谓的母子情长,即便他不告诉他们二人中任何一个,他们之间的羁绊也无法抹去。
他捏了捏孩子的小手,看向殷素女的时候,目光里蕴藏了一些她看不懂的东西。“素素,过来朕这里。”
她本来不想理会他的,但是孩子的眼睛亮晶晶,殷素女不知为何拒绝不了,走了两步到皇帝身边,便被他拉着在龙椅上坐下了。她下意识便要起身,却被皇帝制止:“就坐这里。”
殷素女皱眉:“圣上,这于理不合。”
“没有外人,无妨。”
没有外人?殷素女本想反驳,低头却看见一双漂亮的大眼睛,话便在嘴里转了两圈,最后咽了下去。
这一日是大皇子过得最快乐的一日,快乐的让他简直都不想回东宫了,晚上的时候一步一回头,说不清是舍不得皇帝还是舍不得殷贵妃。他小小的身子走了两步,突然停了下来,转身噔噔噔跑回来抱住殷贵妃的腿,小脸扬起笑呵呵的:“贵妃明天再跟我玩!”
殷素女好想把他推开,但忍住了,“我不。”
“贵妃……”大眼睛瞬间蓄满泪水,“你一定要跟我玩。”
殷素女:“……快走快走。”
小家伙一步三回头,揉了揉眼睛,示意她低头,然后吧唧在她脸上亲了一口,小脸蛋红扑扑:“我喜欢贵妃,以后我要娶贵妃当媳妇!”
皇帝:“……快走快走。”
大皇子怀揣快乐的心情,如同一只小鸟回到东宫,结果刚进去就瞧见周皇后坐在桌前。他立刻心虚了下,缩了缩身子,恭恭敬敬地走过去行礼:“儿臣拜见母后……”
“下午去哪儿了?”
周皇后表情慈爱,眼神柔和,但不知道为什么,大皇子就是有些害怕,他讷讷道:“儿臣、儿臣……”其实他从来不撒谎的,可他不懂为什么自己不想告诉母后,自己一天都跟殷贵妃还有父皇在一起。他小小声道,“去、去御花园玩儿了。”
周皇后猛地握紧了拳头,她既然会问,自然是知道大皇子今天一天的去向,可这小小一点的孩子,竟然就敢跟她撒谎了!然后她看着大皇子,不知为何,便从这张和圣上一模一样的小脸上瞧出了殷素女那个贱人的样子!她怎么没早一点发现,这个小杂种虽然五官和圣上如出一辙,可眼角眉梢却像极了殷素女,尤其是笑起来的时候,嘴巴一抿,简直就是从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她早就知道大皇子不是自己亲生的孩子,但她从来都隐藏的很好,即使用长针插孩子的头,也都没有任何人知道。可那是在大皇子像圣上的前提下!
周皇后厉声道:“跪下!”
三岁大的小豆丁不知道母后为何生气,却还是乖乖跪下了,那副听话温顺的模样,不是像殷素女又像谁!周皇后眼前似乎浮现出了殷素女的脸,她恨的牙齿都咬的咯咯作响,对一边的宫女吩咐道:“拿藤条来!”
小家伙吓得小脸惨白,可他越是惹人怜爱,在周皇后眼中看到的便越是恨之入骨的殷素女,倘若不是皇帝得知消息及时赶来,怕是大皇子要给她活活打死了!
孩子气息微弱,早就昏迷了过去,可周皇后仍旧未曾停手,小身子上血污一片,周皇后却还嫌不够。皇帝一把抓住了藤条,他面色冷峻狂怒,掌心被藤条扎的满是鲜血。周皇后这才回神,结果抬眼就看见皇帝理也不理自己,去把大皇子抱了起来。
皇帝怒不可遏,他之所以将大皇子抱到周皇后膝下,一是因为当时的殷贵妃不适合养育皇子;二是周皇后生下死胎,若被她得知孩子没了,难免绝望,大皇子刚好给她以慰藉;三,则是因为周皇后性格天真单纯,就算有一天她得知真相,那会儿情深,大皇子仍旧可以过得很好。
但他前世没有想到周皇后会杀死大皇子,甚至用一个普通孩子的尸体替代葬入皇陵,最后将大皇子的尸身丢到荒郊野外!而如今他更是没有想到,现在他还没死,她就连表面功夫都不乐意做,对政儿痛下杀手!
周皇后冷静下来才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她颤抖着想要去请罪,试图找点苍白的理由说服皇帝自己并非有意,“政儿他……对臣妾撒谎……”
皇帝脚步不停,却不许她再进东宫,直到太医们来了,他才走到一边。
帝王应该,喜怒不形于色,应杀伐决断,社稷为重,应——滚他娘的!
周皇后一直跪在东宫外头,没有人敢求情,也没有人敢劝,只有太医们不停的进进出出。
聚翠宫也听到了动静,殷素女听了冷霜回报后,本来没打算去看,可不知为何躺到床上怎么也睡不着,半晌还是起了,脑海里回荡的都是那张白嫩嫩胖嘟嘟的可爱小脸蛋。
换了衣裳,到东宫的时候那里还是灯火通明的,还没进去就看见了跪在殿外的周皇后,殷素女与她素来不交好,也不会勉强自己奴颜婢膝,便只作没瞧见,心想这样也能让周皇后自在些。
谁知道在周皇后眼里殷素女这样就是瞧不起自己、侮辱自己了,她攥紧了拳头,亲眼瞧着殷素女从自己面前走过,进了东宫。
大皇子还没有醒,皇帝眼泛血丝,在大皇子没有醒来前,他没有任何心思去发落周皇后。
殷素女来也不是为她,几乎是一进来,她就听见孩子哼哼唧唧的呼痛声。怕碰到伤口,所以孩子趴在床上,露出来的小屁股一片血肉模糊,可以想见周皇后下手有多狠。
这可是她的亲生儿子,中宫嫡子,即便是恨铁不成钢,也不至于这样吧?殷素女眉头微微蹙着,跟大皇子一起玩有些日子了,她自然知道这孩子天真活泼又善良可爱,绝对不是会撒谎或是跋扈的坏孩子,今天一天又都跟着她跟皇帝,三岁大的孩子,能犯什么大错叫周皇后将他往死里打?退一万步说,即便大皇子真犯了错,他都是皇帝的嫡长子,怎么也不能这样动手。
想来想去,能让周皇后发怒到这般地步,除了跟自己有关,殷素女也想不到其他的。
必然是自己跟这孩子走得太近,导致周皇后心里不舒服了。殷素女对周皇后还算了解,只要牵扯到皇帝,周皇后就没有什么理智可言。
“素素,你怎么来了?”
殷素女心中还想着周皇后可笑,既忽略大皇子不能给他关怀母爱,又不喜欢大皇子和别人亲近,真是贪心之极。意识到皇帝在跟自己说话,她如梦初醒:“我听说大皇子受伤了,便想着过来看看。”
伤的不轻,都烧起来了。瞧太医的脸色也不太好,这么点大的孩子,如此之重的伤简直能要了他的命。
好在都是皮外伤,再加上周皇后要打大皇子时,宫人奉上的是特制的藤条,看似鲜血淋漓其实并不伤筋动骨,周皇后又是闺阁女子,手无缚鸡之力,所以只需要好好休养一段时日大致上就行了。
小家伙一边睡一边还哭,可怜的叫皇帝心都碎了。他握着大皇子的手,柔声哄着,那番温柔模样,恐怕也只有殷素女见过了。
“圣上,既然大皇子无碍,那我便回去了。”她还是得跟这孩子保持点距离,免得日后他再被周皇后罚。
再说了,他好好个孩子,要依赖也是找他的生母,和她又有什么关系呢。
皇帝看了她一眼:“素素。”
“嗯?”
“朕有事要做,在政儿醒来之前,你先陪着他好么?他那么喜欢你,若是醒来能看见你,一定很欢喜。”
殷素女是犹豫的,可皇帝的眼神……怎么说呢,她不觉答应了,然后代替了皇帝坐在床边,皇帝对她微微笑了一下,转身出去了。
毫无疑问,定然是去处置周皇后了,但他又能怎么处置呢,顶多是责备两句便算了,皇帝对周皇后的宠爱,殷素女很清楚。
611 第六十八碗汤(九)
第六十八碗汤(九)
小孩子哪里能忍得住疼,就算是在昏睡中也不觉发出呻|吟声,小小的叫着痛,又抽着气,呜咽声断断续续,宛如濒临死亡的小动物,可怜巴巴的。殷素女本来站在床边,听到他一直在叫,心中轻叹了口气,伸手拍了拍他的背,一边拍一边轻声哄着,小家伙一边呜呜一边不安分的动弹,殷素女把他压住,在他耳边柔声说着话,孩子特别懂事,慢慢地就安静了下来。
她心头涌过一阵暖意,只觉得这孩子可爱又可怜,也不明白周皇后对着这么小小一点的孩子,如何就能这样狠下心来。
她叹了口气,摸了摸大皇子的小脸,在皇帝没有回来之前一直没有离开。
大概过了有一个时辰,皇帝才从外面走进来。进来的时候脸上遍布寒霜,却在见到殷素女的一瞬间柔和下来:“政儿如何了?”
“一直没醒。”
皇帝定央央地望着她,半晌突然道:“素素,政儿养伤这段期间,你能替朕照顾他么?”
殷素女愣了一下,差点以为皇帝脑子有问题了。即使她很喜欢这个孩子,可他也是从周皇后肚皮里生出来的,让她……来照顾周皇后的孩子?所以她想都没想就拒绝了:“臣妾没有这个本事,还请圣上明察。”
有那么一瞬间,皇帝险些就要告诉她,政儿是她的孩子,可话到了嘴边又咽了下去。大皇子的身份早就上了皇家玉碟,又在皇后膝下养到现在,再说了……倘若大皇子并非嫡长子,那么皇位……只是这些计较他都放在心里没有跟别人说。前世皇位最后被二皇子继承,皇帝心里下意识感到亏欠大皇子,想要把这一切还给他。
“素素,就照顾到他醒来,好吗?”他握住殷素女的手,沉声请求着:“朕政务繁忙,必然无法时刻陪在政儿身边,皇后被朕禁足,短时间内也无法出来,他还这么小,需要有人陪着的。”
皇帝的如意算盘打得很好,让殷素女跟大皇子慢慢培养感情,等到感情深了,也许那个时候,他可以告诉她真相。
说白了他仍然是以一个皇帝的身份来考虑这件事的利弊,习惯了旁人的生杀大权喜怒哀乐都掌控在自己手里,这就是皇帝,这就是天子。
他们生而无情。
殷素女又回头看了一眼床上的大皇子,小家伙趴在床上,这个姿势睡觉,时间一长定然很不舒服,但他很乖,趴在那儿一动不动,只偶尔疼得不行,才哼唧两声。她又看见那狰狞可怖的伤口,心中叹了口气:“皇后将大皇子打成这样,圣上仅仅是将她禁足而已么?”
皇帝深深地望着她:“皇后是一国之母,政儿说谎在先,她只是……太过着急。”
好一个太过着急。殷素女淡淡地看向他:“我方才问了宫人,大皇子只是隐瞒了今日的去向,他一个小孩子,便是撒谎了,循循善诱也就是了,何以下这样的毒手?”
说完她觉得自己太过关心大皇子了,脸色有些难看,沉默了几秒道:“圣上若是有事便先离开吧,我会在这里等他醒来。”
皇帝伸手想摸她的脸,却被她躲开了,他眸子黯淡下来,然后转身走了。
殷素女在东宫待到第二天,一夜几乎都没怎么合眼,这小家伙一旦感觉不到她的存在就哼哼唧唧,害得她一晚上什么都没做。不过值得庆幸的是天亮之后,大皇子终于醒过来了。
他醒来之前睫毛轻轻颤动,殷素女发觉了,立刻起身离开——她不想让这孩子知道自己这样照顾过他,说到底他都是周皇后的儿子,周皇后昨日那样震怒,想来原因离不了自己,那为了这孩子好,她还是与他保持点距离吧。
因此殷素女三令五申所有宫人不许向周皇后透露昨天晚上自己留宿东宫的事情,虽说周皇后已经被禁足,但她毫不怀疑周皇后的手段。
那孩子……挺可爱的。
皇帝跟周皇后之间的事她不想掺和,也懒得掺和。
倒是周皇后险些要被气疯了。她在凤仪宫摔了不知多少价值连城的花瓶瓷器,恨得眼泛血丝,整个给人的感觉都变了!对她来说,她不过是打了个撒谎骗她的野种,可皇帝呢?皇帝却为了那个野种罚她禁足三个月!
她做错了什么?他将殷素女的孩子抱来给她养,他可知她心中是什么感受?她一心爱他,自然不舍伤害他,可殷素女也好,大皇子也好,她一个也不想放过!
不过如果一直这样下去的话肯定是不行的,自己现在的脾气非常差周皇后自己也知道,她必须得先让自己平静下来,然后再想办法击败殷素女,让圣上重新回到自己身边。
内心之中涌动的仇恨与嫉妒,无法用语言来形容,但周皇后隐藏的很好。自打被禁足的前几天大发过几次脾气后,从那以后她就开始修身养性起来,日夜抄诵佛经,平日里也只与二皇子和大公主见面说话,连凤仪宫都没踏出去半步。
她是极聪明的,与圣上这么多年的情分,被国师压得喘不过气来的时候,是她默默陪伴在圣上身边,那些年的同甘共苦是她有资格和他并肩的原因,殷素女算个什么东西?圣上不过是暂时被迷惑,只要自己谨慎小心,总能让圣上回心转意。
如今的周皇后就像是最危险的毒蛇,只不过用了华丽的外表将自己伪装在草丛中,但凡有机会靠近猎物,便会直窜而上咬住对方咽喉,直至猎物死亡。
三个月后,周皇后禁足解除,为了表示宽慰,皇帝当晚就来了凤仪宫,以此昭告后宫,即使在这之前皇后被禁足三个月,她的地位仍然无人能够动摇。这一点殷素女懂得,周皇后自然也懂得。
所以有那么一段时间,她险些都要以为圣上的心重新回到自己身边了,差点都要忘记自己心中蕴含的仇恨,忘记了自己对殷素女的置之死地而后快。
但她终于没有忘。
圣上在凤仪宫一连留宿了半个月,便又去了聚翠宫,只是并未过夜,又回了御书房。周皇后闻言,心里颇为得意,三年前殷贵妃独宠后宫一人独大,却不曾想每个夜晚,圣上都会离开她到她那里去,而三年后的现在,圣上仍然只会停留在自己身边。
于是她问了太监,又差人去打探一番,得知圣上离开聚翠宫后确实在御书房,便让贴身宫女为自己描眉画眼换上轻薄罗裳,又让小厨房炖了碗珍珠白玉汤,准备给皇帝送去。
一路上周皇后都在幻想圣上看到自己后会有多么惊喜多么高兴,只要想到她就觉得心里像是吃了蜜糖一般甜,开心的简直不知道要怎样才好。
可到了御书房却瞧见邱海顺欲言又止的神情,问他圣上在里头做什么也是支支吾吾的不说话,那心虚至极的模样周皇后立刻就懂了,整个人就像是从头到脚被浇了一盆凉水,透心凉,又痛又恨。“……圣上是和殷贵妃在里面?!”
邱海顺哪里还敢说话,战战兢兢地跪了下去,周皇后怒极,她却也不想想,皇帝一朝不来她这里,她便如此愤恨怨毒,觉得殷素女抢了圣上便是该死,那她呢,时时刻刻将皇帝霸占着,后宫其他女子一年到头都见不到皇帝几面,又该去怨谁呢?
嫔妃们但凡说她一句跋扈,她眼睛里就容不下一粒沙子,要整治她们,真要说起来,她可比当年的殷贵妃更像是妖妃祸水。
“娘娘!娘娘不能进去!”本来跪在地上的邱海顺一看周皇后要进去,吓得立刻从地上爬起来挡在前面:“圣上吩咐过不许任何人进去打扰!”
“本宫也不行?”周皇后冷然傲视前方,“让开。”
“娘娘使不得啊!”邱海顺快吓死了,比起圣上的怒火,他还是宁愿面对皇后娘娘。“圣上的脾气您是知晓的,还求娘娘体谅体谅奴才,若是奴才当值的时候让人闯进去了,圣上非砍了奴才的脑袋不可!”
周皇后听了却是冷笑:“狗奴才,你以为你是什么金贵命不成,别说圣上,本宫都能砍了你!”
听了这话,邱海顺的表情仍然非常恭敬,但眼神却十分难看。他可不是随随便便的什么宦官,他是从圣上出生就跟在圣上身边的,看着圣上从稚童长成今天这样的昂扬男子,别的不说,单是三年前周皇后在宫里之所以能那么安全,哪里少得了他在其中斡旋?
当初周皇后对他也是尊敬有加,如今却一口一个砍头一口一个狗奴才,邱海顺的这颗心不凉才是奇怪。于是他往后退了一步表示让步,周皇后趾高气昂地看了他一眼,手上端过托盘,迈步进去。
612 第六十八碗汤(十)
第六十八碗汤(十)
没有人知道那天周皇后在御书房都听到了什么,也发生了什么,总之当她出来的时候,面色极其苍白,神情茫然脚步漂浮,手里却还端着那碗没来得及献给皇帝的珍珠白玉汤,看起来是并没有见到皇帝。
邱海顺恭送走了周皇后还觉得奇怪,但见皇帝并未有愠色,便没有多注意,只以为是周皇后在里头碰了钉子。而周皇后离开御书房后,再三勒令身边的人不得透露出自己今日去过御书房的消息,随后便沉寂了几天,似乎做了什么破釜沉舟的决定。
大皇子的伤逐渐好了,因为之前的缘故,皇帝将他身边服侍的宫人都换了一拨,这批人对大皇子非常上心,只要是有关大皇子的,那么事无巨细都要经过他们的人,再不给任何人伤害大皇子的机会。也正因如此,凤仪宫一直都笼罩在一片低气压中。
“……失败了!又失败了!这么点小事都做不到,本宫养你们这群废物有何用?!”周皇后宛如一头濒临疯狂的母兽在殿中走来走去,她面前是几个战战兢兢的宫女太监,听到周皇后发怒,吓得跪在地上不住磕头,而周皇后目露凶光,她已经彻底失控了,那天在御书房隔间里听到的话让她又恨又怕。
“娘娘!不是奴才们不敢做,实在、实在是那里戒备森严,奴才们根本混不进去啊!”一个小太监伏在地上,鼓足了勇气说。
周皇后冷眼一瞪,他便瑟瑟发抖。半晌,周皇后终于冷静了下来,她冷冷地看了看地上的人,吩咐心腹道:“把他们都拉下去。”
言下之意已经很明显了,既然对她没有用处,那为了防止消息泄露,就要消除一切隐患。
第二天,周皇后到了东宫。
侍卫不敢拦她,周皇后便带着宫女走了进去,不管怎么说,在外人来看,她都是大皇子的生母,不会有人知道她要他的命的。
她每走一步,都会想起那天在御书房所听到的皇帝对殷素女说的话。
素女,是朕有愧于你,你、你且放心,欠你的,朕都会给你。
日后政儿登基为帝,他……会对你很好的。
朕知晓你心中有许多不痛快,但朕……朕想过了,朕对你,还是……
后面说的什么周皇后都记不大清楚了,也许是她根本就不想去记,她是恨的,非常非常的恨。那个曾经说过不喜欢殷素女的圣上竟然对殷素女说了喜欢。这算什么呢?必然是殷素女那个贱人从中作梗,否则圣上怎会如此说话?
这只是周皇后失控的一部分,更让周皇后感到不敢置信和失望的,是皇帝竟然要让那个野种做太子。
那她的皇儿要怎么办?日后他们母子三人又该如何自处?只要想到这里,周皇后便觉得一颗心脏剧痛至极,可她恨不来圣上,只有殷素女的形象在心中越来越清晰,也越来越令人憎恶。
既然去了冷宫,那就不要出来呀!既然圣上已经将她抛弃,那便让她彻底消失在这个世界上好了!
周皇后恨殷素女到了什么程度,已经无法用语言来形容了。此刻她满心满脑想的都是要让殷素女痛苦,越痛苦越好!只要一想到那张令人作呕的脸上可能会出现的绝望跟心碎,周皇后便觉得十分兴奋。这种兴奋冲昏了她的头脑,让她无法理智的去思考去布局——在没有进入御书房之前,在没有听到那些话之前,她是有耐心也有能力去慢慢算计的,可现在她不想再忍了,再等下去,不知道自己会失去什么!
既然决定要做了,那就铤而走险,圣上对自己的感情仍然在,她手里的筹码可比殷素女大多了!
大皇子听说周皇后来了,心中既害怕又高兴。对他来说这就是自己的生母,小的时候也是十分疼爱他的,只是有了弟弟妹妹后,自己便被忽略了个彻底。之前挨打……也是自己的错吧,倘若自己没有撒谎的话,就不会惹母后生气了。
虽然如此,当看到面带微笑却隐隐有些奇怪的周皇后时,小家伙还是有点怕,往后瑟缩了一下。然后没等周皇后说话,他就怯生生地抬起眸子看向她,小心翼翼地凑过去,试探着去拉扯周皇后的衣袖,软软地道:“母后……是政儿错了,政儿以后不敢再撒谎了……”
边道歉,还边怕周皇后不原谅自己,偷偷瞥着她。
周皇后低头看他,对其他人道:“都退下,本宫有话要跟大皇子说。”
殿内都是皇帝的人,圣上曾经吩咐过不许离开大皇子一步,但是皇后娘娘的话……应该没关系吧,毕竟皇后娘娘是大皇子的生母呢。真正要防的应该是殷贵妃才对,对殷贵妃来说,大皇子是圣上跟皇后娘娘的嫡长子,她定然是对他恨之入骨了。
因此没有人有异议,行了礼后鱼贯而出,直到殿内只剩下周皇后跟大皇子两人。
周皇后把手上端着的甜羹放到桌上,然后让大皇子坐好,柔声跟他说:“先前是母后不对,母后不该对你那么凶,更不该打你,政儿原谅母后好不好?父皇都帮你惩罚过母后了,你要是不肯原谅母后的话,母后一定会很伤心的。”
小家伙立刻说:“政儿原谅母后了!”然后她仰着小脸,“母后也不要生政儿的气,政儿知道错了……”
周皇后看着面前这张白嫩嫩可爱的小脸,微微一笑,“母后亲自给你做了甜羹,政儿要把它全部喝光,可以吗?”
大皇子笑呵呵的点头,非常开心能跟母后冰释前嫌,小短手抓住汤匙,由于没有宫人在,自然也没有人试毒。
他舔了舔小罪,仰头赞扬道:“好吃!”
小猪一样吃得稀里呼噜的,周皇后望着他几乎埋进碗里的小脸,突然有些精神恍惚。他刚出生的时候,她真的以为这是自己的孩子,对他千般疼爱呵护,可随着时间过去,她发现了许多蛛丝马迹,这孩子长得一点也不像她,眉眼神情性格都像极了已经被打入冷宫的殷贵妃,这难道是巧合么?
直到两年前元宵之夜,圣上饮醉了酒,口中呢喃不清,周皇后心中一直以来的疑问才得到彻底的解决。
从那天起,她心中就埋下了仇恨的种子。这些仇恨一点不发泄出来,就只会让她变得邪恶扭曲。
既然本来就不该存在于这世上,那么便离开吧。
可是她又忍不住想起来,这个孩子在自己怀中逐渐长大的模样。她看着他把自己端来的毒药一口一口吃光,然后她想,也许她恨的只有殷素女,没有这个孩子,否则她为何怕他疼,连夺他性命的毒药都要不疼的呢。
安静的睡过去,就不要再醒过来了。
周皇后的眼神逐渐冷冽起来,那一闪而过的温情是如此短暂令人发笑,她却觉得是心软与怜爱。
然后她把死去的孩子抱起来,送到了床上,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原来有朝一日,她可以这样冷静理智的杀人。
她早已打探清楚,每天的下午殷素女都会过来看大皇子,今儿也不例外。等到两个时辰后,殷素女来到东宫,她会发现身体冰凉早已死去的孩子,而在场无人能证明她的清白。
这一次她要彻底踩死殷素女,再也不给其翻身的机会。
周皇后像个温柔慈爱的母亲,把被子给大皇子盖好,看着死去的孩子如同睡着般平静的面容,可怜的孩子至死也不知道是谁害了自己,更不知道谁才是自己的亲生母亲。想到这里,周皇后心中便涌过一股残酷的快感,这就是她想要的,这就是她的渴求!她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看看,殷素女成为谋害皇嗣的凶手后却发现那是自己亲生儿子的场面会有多么的令人称快了!
她谋划好了一切,却唯独料错了变数。这天下午,殷素女恰恰没有过来。
原因无他,不知为何琵琶突然变得非常烦躁,让她无法压制,导致她没法离开聚翠宫,自然也就没到东宫。等到了晚上,皇帝到了聚翠宫,连她一起,两人才又去看大皇子。
其实殷素女并不想每天都过来,这期间周皇后被禁足,皇帝政务繁忙,这么点大的孩子,每日一个人孤零零待着,等待父母其中一人来看他,不知为何就让殷素女想起在冷宫中翘首期盼的自己。
而皇帝也实在是大意了。在他的记忆中,周皇后是在他殡天后才对大皇子下手的,于是他理所当然地认为这一切不会脱出自己的掌控。可是他却忘了,前世应该在冷宫十三年的殷素女得以出来,应该死在冷宫的自己得以重生,那么他凭什么还以为自己可以把所有人都控制在手里?
你越想抓住,那么便越会轻易失去。
613 第六十八碗汤(十一)
第六十八碗汤(十一)
天子一怒,伏尸百万。
当周皇后跪在大殿中央的时候,她所做的第一件事不是求情也不是认罪,而是询问皇帝:“圣上,殷素女呢?殷素女怎么没来?”
皇帝目光沉沉,还未答话便听到殷素女的声音:“我来了。”
周皇后这才笑起来,似乎到了现在,她还能不能得到皇帝的心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她要让殷素女心碎而死。所以她脸上的笑容没有丝毫恐惧,反而充满快活。“圣上竟然会允许你来,看样子,他心中也没有多少你的存在。”
殷素女背上背着琵琶,这几日琵琶都死命缠着她,她到哪儿不把它带上,它就开始胡闹,不知道在聚翠宫吓坏多少宫人了。“我来,是我自己要来的,与别人何干?倒是你,亲手害死自己的孩子,就因为他与我多亲近了些么?”
当掀开被子看到的是面色雪白已经没了呼吸的孩子时,殷素女的心里充满了震惊。她不知道是为了自己的痛而震惊,还是为周皇后的狠毒而震惊。其实对于皇帝来说,凶手是谁早已是昭然若揭的事,然而他却坚持要查个水落石出,心中怕是还有几分希冀,想要给周皇后洗清罪名。只可惜最后的结果令人并不是那么满意,周皇后将一切洗的再干净,也逃不过皇帝的明察秋毫。
所以你看,这世上是没有什么能够瞒得过帝王的耳目的,只是有的时候,他的眼睛不愿睁开,他的耳朵不愿去听。
然而这一次彻底惹到了皇帝,大皇子是他第一个孩子,和其他孩子比起来意义自然是不一样的。他心中本就对这个孩子有愧,事到如今连让孩子成年都未曾做到,自己的重生却导致了大皇子的夭折,但凡一想起来,皇帝便是心如刀绞。
他看着跪在殿中的周皇后,一时间竟有些不认识她了。
当年选秀初见,她袅娜娇弱宛若出水芙蓉,粉面含羞稚嫩纯洁,看到他的时候脸颊绯红,安安静静的不争不抢,他给予、掠夺,她都甘之如饴的接受。
可现在,她变得他都认不出了。
听到殷素女的话,周皇后哈哈大笑起来,她笑出了眼泪,一边笑一边指着殷素女:“殷素女啊殷素女,这世上还有谁能比你更可悲?那小杂种非本宫亲生,便是死了,本宫又为何要伤心?本宫心中不知有多快活!日日看着你们母子相见却不能相认,看着你的儿子叫本宫母后,把本宫当成他的生母,本宫这心里有多想笑你可知道?!”
皇帝想来阻止她开口已来不及,他不让殷素女前来的原因就在这里,殷素女却以为他是想要包庇周皇后。此刻他竟不敢去看殷素女脸上的表情,周皇后的笑声在大殿内回响,显得格外阴森而尖锐。
“……你说……大皇子……是我的……孩子?”殷素女先看了看周皇后,又看向皇帝,对方却并不与她对视,于是她明白了,是的,大皇子确实是她的孩子。
她重生回来正是流产那会儿,只察觉到孩子从体内流出,有了前世的记忆便以为仍是死胎,心痛到不敢去看,随后听到门外的嬷嬷喊说殷贵妃产下成型的死胎,皇帝来的时候也如此宽慰自己。前世今生,她竟都不知道自己的孩子活了下来,被皇帝抱给了周皇后!
忘川河里那么多年的苦痛,重生以来的麻木冷漠,与这一刻的剜心之痛交织在一起,让殷素女开始分不清自己是活了还是死了。
也许这才是真正的地狱。
也许这才是她重生的意义所在。
她抬头去问皇帝,声音与表情都十分冷静:“圣上会杀她么?”
皇帝不需要回答,他的表情已经告诉了她。
殷素女扯了下嘴角:“圣上不做的话,那么我来好了。”
说完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拔出身侧侍卫腰间佩剑,可她才往前走了一步,就看见了和千百年前如出一辙的一幕。
皇帝挡在了周皇后面前。
他的眼睛仍然乌黑而深沉,容貌也俊秀一如当年,令她心动,也让她心痛。痛的没有办法去呼吸,却不知道自己为何而痛。有的时候她觉得自己早就不爱了,但事到如今她才明白,她一直都是爱的,只不过她不敢再表现出来了。
这个男人是她的毒,也是她的孽。
“素素。”皇帝叫她,“让朕来处理这件事……”
“怎么处理?”她听到自己冷静的声音。
皇帝一时语塞,殷素女突然笑了,“看吧,你不会杀了她的,你舍不得。”就像你也舍不得杀我一样。
看似最冷酷的人,又有着最多情的一面;偏偏因为这最多情,于是最冷酷。他不能给任何人真心,却又想得到所有真心,如此贪心不足,最后又能有个什么好下场?
“当啷”一声,是佩剑掉在地上的声音。殷素女站在原地,静静地看着皇帝与周皇后。本以为皇帝如此大发雷霆自己死定了的周皇后此刻眼中满是不敢置信,她以为圣上心中早没了自己,又怎会……“圣上……”
殷素女回过头,看着一直在自己背上微微颤动的琵琶。她解下琵琶,将它抱到身前,用最后的温柔轻轻抚摸过它全身,指尖颤抖,眼眶通红,却没有眼泪。
“你一直问我,最想要什么。”
“我说,我最想要那个男人的魂魄,生生世世,要他陪伴我。”
“但是现在我才知道,我什么都不想要了。”
“我一直在逃避,一直在自欺欺人,什么不爱他了,什么要复仇……都是假的。”
“再让我重来,我也不会杀他了。”
“假如我的意识存在,便要去爱他,那我不存在的话,就好了。”
“过去,我放不下,于是现在,我过得不好,未来,也抓不到手中。”
她停顿了一下。
“命运。”
这就是命运。
逃不过去,摆不脱,不想要,也得接受。
重来也没有用,命运是早已注定好的,她的存在证明了这一点。
殷素女单手抓起琵琶举高,眼睛凝视着皇帝,笑了一下,松开手。
琵琶跌落地面,白骨分立,细碎的骨头跌的满地都是。有皇帝的,也有她的。这把白骨做的琵琶圈住了她在忘川河里的千年纠葛爱恨,也让她作茧自缚,被绑住的从来都只有她一人而已。
殷素女长长的叹了口气,那声叹息似乎是她用灵魂发出来的,在一瞬间,琵琶里涌出铺天盖地的黑气,随着殷素女皮肉血气的消失逐渐席卷成型,待到最后,华丽罗裳包裹里的佳人变作一副残缺的枯骨,黑气才终于现出人的形态。
乌黑的头发,整个人都被裹在一团黑气中,看不出穿的是什么衣服,只有周身缠绕的黑气,而当黑气中的青年抬起头,才瞧见他是没有白眼珠的,整双眼睛都是乌黑之色,当他看向某个人的时候,就似乎能够吞噬对方的灵魂。
在之前的五个世界里,吞掉的灵魂也不少,更有作恶多端的魔头的魂魄。那对琵琶来说是大补之物,然而即使如此,他也只是能在离开殷素女的短暂范围内以琴弦的模样自由活动一小会儿,可现在,当他吞噬掉殷素女的灵魂之后,她灵魂里的悲哀与绝望是如此的深远,让他得以离开宿体,化为人形。
只是殷素女却再也看不到了。
她已经不存在于任何空间与时间之中,彻彻底底的消失,只剩下一副残缺的枯骨。
青年面无表情,他僵硬地歪了歪脑袋,似乎还不能够适应这千百年来自己终于拥有了的人形。这一幕太过恐怖与黑暗,明明是白天,可在黑气汹涌而出的时候,太阳就已经消失不见了,整个天下即将迎来末日。
从忘川河里出来的鬼,从来都不只是五只而已。
还有一只最穷凶极恶,最杀戮成性,最残忍暴戾,藏身于女鬼殷素女的琵琶之中,被她偷偷带出了忘川。
为了不被察觉,他栖身于琵琶,只可惜也因为如此,没有得到孟婆大神的允许,他需要黑暗的力量才得以觉醒化作人形。跟随女鬼五个世界,最后却是在吞噬她之后才得以自由。
青年缓慢地眨了下眼睛,周围尽是活人的味道,是在奈何桥从来都不曾闻过见过。他低头看向层层罗裳中殷素女的枯骨,那里明显残缺了一半。
他伸出一只手,枯骨便到了他手中,在黑气里也仍旧是死气沉沉,因为魂魄已经不在,枯骨也只是死物。
“我真是看不上你呀。”青年用不屑的口吻说,却又把骨头包裹在自己周身的黑气中。满是黑暗的眼睛看向前方,“看在她牺牲自己,让我自由的情分上,你们就一起来为她陪葬吧。”
包括这个世界。
614 第六十八碗汤(十二)
第六十八碗汤(十二)
他不记得自己在忘川等了多久了。
他只隐约记得,自己有什么心愿未了,多年前——至于是多少年前,他不记得了,总之太久太久,他已经没有了时间概念。
他生前杀戮成性,不把人命放在眼里,即使死后坠入忘川,也是层层恶鬼中最凶残的那个。鬼不会对死亡和疼痛感到恐惧,所以他伤痕累累,却也吞噬了无数灵魂。
所有的鬼魂,都在等。
等有朝一日,那人从桥上走过,自己探出腐烂全非的面孔,去呼唤,去哭泣,去叫醒。但没有人能等到,从来都没有过。
也没有人能从忘川河里爬出去,它们在死后被生前所困扰,一切痛苦都被放大到千倍百倍,细细的,一点一点,剧烈又柔和的去撕扯你的灵魂。
直到有一日,新鬼投河。
她跳下来的时候形容枯槁,浑身血迹斑斑,手上却死死抓着一把粗糙的琵琶。
新鬼到了忘川只有两条路可以选择,一是被旧鬼吞噬,二是自己化身厉鬼,去吞噬别人,从来没有鬼能例外。
可女鬼只是缩在烂泥之中,瑟瑟发抖,万鬼向她扑去,撕扯她所剩不多的皮肉,试图去吞咽她的魂魄。她安安静静地待在那里,任由他鬼在她身上撕扯着皮肉,露出白骨的双手却死死护住了琵琶。
直到有鬼想要去抢她的琵琶,她才露出了獠牙,迟疑又坚定的,为了保护粗糙的琵琶。
她的眼神打动了他,于是她在忘川的几千年,他都好好保护着她,而她在他的保护下逐渐变得坚定冷静,清醒的不像是忘川里的鬼。不管时间过去多久,她都不曾丢下这把琵琶,安静地抱着它,可她根本不记得生前的事情了。
忘川里的鬼,没有任何人能记住过去。
后来,再后来。
奈何桥换了主人,孟婆大神降临,于是忘川河里的恶鬼有了离开的机会。
她被选中。
那个时候她已经什么都不记得了,只记得要抓住自己的琵琶。但是在被孟婆大神召唤的时候,她却将他偷偷夹带到其中,将他带了出去。
他用尽所有灵魂之力,为她将琵琶修补好,让骨头变得柔滑而洁白,让骨筋变得坚韧而富有弹性,让这把琵琶可以弹奏出声音。然后他安静地待在琵琶里,等待吞噬更多灵魂,为自己化出魂魄,即使没有孟婆大神的允许,他也仍然可以重获自由。
第一个世界,他在琵琶里,看着她嫁人。
第二个世界,他在琵琶里,陪着她过一生。
第三个世界,第四个世界,第五个世界,他都在琵琶里。
看着她。
这个人,那么的想要回去,这样一颗柔软的心肠,不适合存在于这个世界上,除非,有他的保护。
他什么都想不起来了,脑子里除了她,其他都是空白。
但这个人,从头至尾,也不曾对他有情,直到最后,连牺牲自己都不曾让他决定。
她一生的爱恨,泪水,叹息,如今都被他吞噬在体内,包括她的魂魄,从此后彻底成为他的一部分。怀里抱着的枯骨干涸煎熬,他也不舍放手。
乌黑的天空电闪雷鸣,世间的一切似乎都不复存在,唯独这个黑气缠身的青年,露出漆黑的眼珠,黑气所到之处,宫人应声而倒。他本来是想吸取这些人的魂魄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面前似乎浮现出她的面容,微微笑着,眼角眉梢,动人又轻愁。
皇帝和周皇后已经完全吓呆了,如今整个宫殿只剩下他们二人,这时候突然听到孩子稚嫩的呼声:“父皇!母后!”
随即便看到两个小小的孩子跑了进来,看起来是被这天降异象吓坏了,导致跑的时候还摔了一跤。
一看到青年的眼珠僵硬缓慢地转向两个孩子,周皇后立刻发出凄厉的声音:“不!不!——”
可惜已经晚了,黑气缠绕住孩子的脖颈,两个孩子因此翻了白眼,喉咙里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青年歪了歪脑袋,似乎不明白为何生命如此脆弱。他伸出手,便将两个孩子拎了起来,嘴角才扬起一抹微笑。
他不喜欢直截了当的杀人,他更喜欢,从身体到灵魂都将人折磨到崩溃,再将其吞噬。充满了怨恨与绝望的灵魂,才最美味。
但没有人,能比她的灵魂更美了。
即使在忘川千年,也仍然是干干净净的,染上了悲伤与叹息,也依旧保持纯洁。
那样的人,不适合身在忘川,也不适合身处世界。她心肠太软,所以伤不到任何人,因此死的只有她自己而已。
他从来都没有看清楚过那个人,她活着死了都背负着巨大的痛,无法掌控的命运让她无限接近于自厌自弃,假使大皇子不死,她也不会存在多久。
就是面前这个男人,左右了她一生的爱恨悲欢,让她的眼泪为此而流,让她一生都在等待,让她最后选择放手。
太贪心的人往往都不会有好下场。于是黑气裹住皇帝的四肢,然后青年问周皇后:“二选一,你想让谁活着?”
周皇后猛地瞪大眼睛!她看看皇帝,又看看两个孩子,不住地摇头:“不……不!我不选!我不选!”
咔嚓一声,皇帝的龙袍染满鲜血,他已经少了一条腿。
周皇后又犹豫了一秒,皇帝就又少了条胳膊。
直到周皇后大哭着喊道:“我选!我选!”
“我、我……我选……”她的眼神在皇帝与孩子之间游移,最终一咬牙,“我选圣上!”
闻言,青年突然轻笑一声,嘲讽地对周皇后说,“是么?”
黑气瞬间无孔不入,皇帝发出令人惊悚的嚎叫声,在黑气中挣扎翻腾,最终连皮肉带骨头都消失彻底,而一团白光似乎要逃,结果却仍被黑气缠住,一点一点,被吞噬了干干净净。
周皇后发出尖叫声:“我选了圣上!我选了圣上!”
青年笑着问她:“哦,那又怎样呢?”
他像是玩耍般看着手上的两个孩子,“来,这两个孩子,你想要哪一个?”
周皇后倒抽了一口气,本来便心慌,青年的出现让她惊吓恐惧,亲眼看到心爱之人被吞的连个骨头渣子都不剩,她的心理防线已经崩溃了。两个孩子都在哇哇大哭,周皇后想起先前自己选择了圣上,青年却将其毁灭,那么、那么……
倘若二皇子还在,那么日后便可登基为帝,自己若是侥幸能活,便仍是太后。所以……她咬咬牙:“女儿!”
青年带笑的眼似乎看穿了她,轻易地将人心玩弄于手掌之间,“如你所愿。”
小小的孩子只是呜咽了一声,瞬间便被黑气分解成无数碎片,消失在了周皇后面前。
“还剩下一个,可怎么办呢?”青年似乎十分苦恼,他问周皇后,“你看,我说世上没有感同身受这回事,现在你能理解她的疼了吧?”只可惜太短暂了,应该要让这个女人疼上一千年一万年,才抵得上那个女人在忘川的折磨。
“不不不不不——”周皇后抓乱了自己的头发,尖锐的叫喊,不顾一切地朝青年扑来,可黑气迅速穿透了她的脑仁,最后她瞪着双眼倒地而亡,灵魂同样没有逃过被吞噬的命运。
青年仔细品味了下周皇后灵魂的味道,做了个欲呕的表情,“真难吃。”
又腥又臭,恶心死了。
黑气中的小女孩已经被吓坏了,她瞪着大眼睛,无神地看着父母惨死在自己面前,然后她哆哆嗦嗦地看向黑眼睛青年,小小的孩子被吓得痴傻傻的,说不出话来,只知道掉眼泪。
眼睛很漂亮,黑白分明,小孩子特有的干净天真蕴含其中,青年略微有些出神,但这不过是因为他想到了殷素女。
干干净净的,在被迫染上黑色后,努力想要洗去,但这一切都是徒劳。
他松开手,让小女孩跌落地面,小女孩在地上挣扎了几下,却已经吓得没有力气了,别说跑,连爬都爬不动。青年再没给她一个怜悯的眼神,而是怀抱枯骨,用黑气将地面上属于皇帝的骨头全部绞为粉末。
他走了两步,又回过头,把那袭华丽的贵妃服装捡了起来,将枯骨仔细包好,然后往外走去。
外头仍是一片漆黑之色,电闪雷鸣,天降异象,无人知道这是否是上天降下惩罚给这个国家的百姓以及苍生。青年所到之处,活人尽亡。
但也只是死了而已,他把所有的灵魂当成烟花松手而去,低头问怀中沉默枯骨:“好看么?”
忘川河底,淤泥烂肉,白骨残魂,一切都是黑暗,一切都是虚无,唯独她是唯一的色彩。
就让这个世界随你而去,好的,坏的,干净的,肮脏的,最终都走向灭亡,便是你存在于天地间唯一的证据。
青年举起手,黑气逐渐在空中形成巨大的闪着雷电的云朵,他冷眼看着凡人们奔跑哭号,手指微微抬起,却有一道声音婉转而来。
“够了。”
615 第六十八碗汤(十三)
第六十八碗汤(十三)
这声音一出现,青年便微微吃了一惊,只见黑暗的天空瞬间晴朗,雷声渐小,闪电消失,就连他周身的黑气都因为阳光的照射显得暗淡了许多。
而对方身上却没有丝毫压迫感,反倒十分柔和,正平静地望着他,容色之间无比熟悉,不是孟婆大神又是谁。
青年仍是鬼,他身上有着从灵魂里便存在的对于清欢的恐惧,可即使面色惨白,他也死死地盯着清欢,不肯有丝毫退让。“你回来了。”
“你害怕了?”
他知道,对方若是想要压制自己,自己怕是早魂飞魄散了,可他仍旧心有不甘。“我——”
话没说完却被打断:“你还不能满足么?”
什么?
就在青年怔愣之间,清欢停下脚步,站在和他几步远的位置仰头看向天空:“你的心愿已了,这世间还有什么值得你眷恋呢?”做好人还是坏人,全凭自己的选择,但如果连自己的心都忘记的话,那永远都不会好了。
“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这有什么不明白的。”清欢仍旧看着天,那里一片澄净,碧蓝无际,阳光暖暖地洒下来,让她都因此感受到温和的快乐。这世上的人们也是如此,经历再多灾难,人类天性中的坚强也会让他们重新站起来建造家园。她向来将自己和“人”分得很清,在热爱着生命的同时,她又是果决而断然的,可忘川河底的鬼魂大多被执念困扰,你看哪,路就在不远处,只要放下执念,就能离开忘川。
但从来没有鬼魂能真正放下的离开。它们被执念纠缠,身陷淤泥之中,于是忘川便成了地狱,地狱大门已开,却没有任何一个走得出来。它们想尽一切方法想要离开,却没有人愿意放下执念。
“你才是我选中的第五只鬼。”清欢伸出手,食指微微向上曲起,不知从哪里飞来一只雪白的蝴蝶停留在她指节上,“否则,你真以为殷素女的行为能瞒得过我?”
青年盯着她:“那你为何要让她回到人世?”
“因为你呀。”清欢像看迷惘的孩子一样看着他,“殷素女的机缘,是来源于你,否则她终其灵魂,都会在忘川河底,什么时候化作烂泥,什么时候解脱,因为她永远都不会放下。”
青年仍是不明白,因为他的大脑中仍旧是一片空白。
清欢微笑,却也没有将他的记忆还给他,有些东西,还是不记起来比较好。“每个世界,你都能以琵琶的身份出现在她身边,你不会真的以为这是完成任务对她的奖励吧?”
说着,她松开手指让蝴蝶飞走,“奈何桥从此没了时间与空间的概念,奈何桥与我永存,也因此,什么样的时间,在这里都有可能发生。”
但是她没有过多的解释,而是问青年:“接下来你要怎么做,问问你自己的心。”
他真的想要毁灭这个世界吗?青年不知道,他茫然地看着清欢,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自己存在的意义是为了什么,最后唯有怀中这锦绣华裳包裹的枯骨显得如此沉重令他留恋。“……她还能回来么?”
“你知道答案的。”清欢微微扬起眉,“该消失的已经消失,没有人有特权,也没有人能例外。”
青年慢吞吞地捧起枯骨,乌黑的眼珠蔓延在整个眼眶内,他似乎是想哭,但又没有哭,他身上的黑气一点点淡去,似乎想起了什么,也似乎放弃了什么。
他从忘川出来,方才便造了许多杀孽,也料想的到自己的下场,可是如果殷素女不存在于这个世间的话,他觉得自己活着其实也没有什么意思的。
于是就在清欢面前,他发出呜呜的声音,然后化作黑气散去,最后遗落地面的,唯独一副泛黄人骨。
清欢长叹一声,将两副骨头用那件贵妃华裳包好,轻轻拂过,指尖所到之处,人骨合二为一,化作白骨琵琶,而贵妃朝服则变作琵琶上的金色花纹,一点一点,深入骨身。
殷素女的琵琶被她自己摔了,这是她要放下过去的决心,而这把琵琶如此美貌动人,坏掉岂不可惜,于是清欢用青年的骨头将其补好,此后它们二鬼便永远骨肉相缠,再不分离。
青年为殷素女跨越时间,化出鬼身来到她身边。
殷素女为青年放下过往,将一切爱恨缠绵化作叹息哀伤,使他得以自由。
即使灵魂湮灭,生命消失,即使那个字从来不曾说出口,深埋在灵魂深处,最清晰最干净的东西,也仍然存在着。
这就是人之所以为人,之所以能被上苍眷顾的原因。
清欢抱起琵琶,最后望了一眼不再疮痍的世间。皇帝死而无后,大臣们自然会选择适合的王孙子弟继承皇位,而殷素女的儿子,那个可怜的小家伙命不该绝,也会附身于未来继承皇位的孩子身上,该属于他的,兜兜转转,仍然会属于他。
奈何桥上的墨泽在看见清欢的第一眼就扑了过来抱住她的大腿死命的蹭,清欢低头看看他,觉得他似乎胖了不少,以前就圆嘟嘟,现在更肥了,整个人看起来好似一颗肉球。感觉……也没有很想她嘛。
“主人主人!你回来了!我好想你呀!”
不止是墨泽,吉光与小黑也一直在清欢身边绕来绕去绊她的腿,清欢叹了口气坐下来,一手一个全捞怀里了。好在她不是凡人,好在这一个个的都是小小一只,否则腿非给压断了不成。然后她发出来自灵魂的诘问:“好久不见,可是为何你们都胖了?”
一个个的,掂起来沉甸甸的,小日子过得不错呀。
墨泽咳了两声,讨好道:“太想主人了……”一想主人就忍不住吃点东西缓解一下思念的心情……而且不仅他一个吃,吉光小黑也都吃了不少呢!
要胖大家一起胖!
吉光舔了舔清欢的手,虽然胖了点,但动作仍然灵活,迅速爬到清欢肩头,又舔了舔她的指头,轻轻叫了一声。清欢揉了揉它毛茸茸的小脑袋,又挠了挠小黑的下巴,问墨泽:“我交给你的任务,做的好不好呀?”
声音温温柔柔,是她一贯的语气,墨泽却瞬间不敢再撒娇,严肃起来点点小脑袋:“我尽力了!”
他的确是尽力了,能够拯救的他尽力去拯救,无法拯救的他也尽力做到最好,清欢听了,捏捏他软嫩的脸蛋:“很好。”
她从来不吝于赞美的语言,尤其是墨泽做的确实不错。
得到夸奖,墨泽嘿嘿一笑,然后好奇地问:“主人,你去哪里了?”其实一开始他根本不知道主人回来,直到奈何桥发生了改变……以前的奈何桥虽然时间缓慢,但仍然是受时间限制的,然而现在,奈何桥上再也没有了时间。
不是时间停止,而是没有了“时间”的存在,于是一切不可能都成为可能。
清欢轻笑,“忘了说了,给你们介绍一个新朋友。”
说着,她慢慢摊开掌心,一团淡淡的黑色光芒栖息在那里,仔细看的话会发现那团黑光在慢慢颤动,似乎是有生命的。
“这个是……”
她戳了戳小黑团,小黑团发出细嫩的嘤嘤嘤声,显得格外可爱,“这是一团残魂,需要慢慢把它养好,等到它长大了,你们就会知道它是什么样子的了。”
“主人这次离开就是为了它么?”墨泽嘟着嘴,感觉自己突然不受宠爱了。
“这是自然。”清欢挑了下眉,“别看它这么小,它的执念却足足有千百个厉鬼那般深。”也因此她才亲自跑这一趟,就是为了把它带回来。
墨泽歪歪脑袋,连带着吉光跟小黑也做出同样的歪头表情,可爱的不行,清欢没忍住,看了看平静的招魂幡,“那就这样吧,横竖还有时间,距离下一只鬼的到来不急,我就给你们讲个故事吧。”
然后将小黑团放到桌上,随手给自己斟了杯茶。
既然没有了时间,也就无所谓早与晚了。
“等一下!”
墨泽的突然发声引来吉光小黑四道不满的目光,他却没有在意,而是抓着清欢的一根手指问:“我不明白,为什么最后一只鬼放弃毁灭那个世界?”
清欢笑笑:“自然是因为他的心愿已经完成,执念已消。”
再没有什么留恋的东西,便和心爱之人共同归去。
世间至悲,不过是相见不识,忘川河畔相伴千年,一个想不起来,一个尚未经历,只有等到殷素女离开忘川,回到那个世间,越过时间与空间的距离,才有初遇,才有过后的不能遗忘。
只不过到了最后,经历过的人选择消失。在忘川河等待千年,想要的人就在身边却不得而知的人忘记了什么是爱,只记得要找到一个女骗子。
“那个时候,他有个人间名字。”
叫作。
兰深雪。
616 第六十九碗汤(一)
第六十九碗汤(一)
“我是来带你走的。”
听到这句话,浑身散发出浓烈不甘与挣扎的黑魂发出尖锐的拒绝声:“我不走!我不走!”
清欢叹了口气,像对着个顽劣的小朋友一般:“你在这逗留太久啦,再不跟我走,魂魄就要逐渐消散了。好不容易得到的灵魂,你舍得就这样放手么?”
黑魂开始轻轻颤起来,它小小声呜咽着,跟个撒娇要求买东西的孩子一般:“我不走我不走……嘤嘤嘤我不走……”
望着眼前这颤巍巍的一团,清欢:“……那你想怎样?”
“我要你帮我走出既定的命运……”黑团哭得开始抽泣,清欢瞧着它那无赖的样子莫名觉得眼熟,怎么就……那么像墨泽吉光撒娇的样子呢……
“你应该知道自己为何会一直被困在这片虚无之境里吧?”清欢问它。“这么久了,你找了那么多人来走你的命运,可有人成功过?”
黑团抖了抖:“没有……”所有人要么是成功其中几个,要么是一个都不成功,总之从来都没有能真正走出来的人,这让它为此感到焦躁。而越是焦躁,就越是走不出来,越走不出来,执念便越深。
清欢望着它说:“我可以答应你的要求。”
“那、那你还得答应我!不、不许用任何非原世界的力量!我要的是从一开始就走出特有的人生轨迹!你那么厉害,肯定不费吹灰之力,你是作弊!”
这黑团子看起来还挺激动,“你这说法有意思,好像我天生便如此强大一般。你只瞧到我的强大,却忽略了我在这么强大前曾经的痛苦和绝望,如此也难怪你会在这里待这么久都无法解脱了。目光狭隘之人,难免会钻牛角尖。不过算了,既然你这么坚决,那咱们来打个赌好了。“
她看起来温温柔柔的,说话却毫不客气,简直是一针见血,即使黑团没有“脸”,也都觉得火辣辣的浑身发烫。以前它所选中的人中,从来没有人这样说过它,可是它又很不服气:“但、但是现在的你就是被力量加诸的,如果你没有法力,你还能这么自信吗?”
“那好吧,就按照你说的,既然你要一切从零开始,我不仅不用法力,连记忆也暂时封存起来。要去哪个世界,走哪一个人的命运,你只要负责让我进去就可以。”
清欢的大方让黑团很惊讶,它还以为自己得再费点唇舌,但它又有点犹豫:“可是……如果你有一个人的命运没有走出来,到时候你恢复记忆,你、你不会打击报复吧?”
清欢寻思着,在这黑团心里,自己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形象啊?“我保证,不会。但是我也有个要求,若是我走出这些既定的命运,你就要离开这个虚无空间,再也不留恋丝毫。”
黑团毫不犹豫地点头了:“我答应!”
它当然答应了,从它还活着的时候开始,一直到现在,不知道曾经挑选过多少人,然而从来没有一个人能从十二世界里走出来,他们最终不是屈服于命运,就是被命运吞噬。太久太久了,久到它已经忘记自己活着的时候是个什么了。
清欢笑吟吟地看着它,以右手手指在自己右眼角下轻轻一点,那里立刻出现一颗鲜活的朱砂痣,她告诉黑团子:“这颗痣,象征着我被封存的记忆,直到我彻底走出你给我的十二个命运,否则永远不会有重启的一天,我会被永远困在这十二世界里,这样你也就不用担心我因为失败恼羞成怒对你打击报复了。”
黑团听了,傻呆呆的,完全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它不解地问:“你、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啊?”
“我可不是对你好。”清欢觉得这颗黑团子未免太会自作多情了,她什么时候表明自己是在为它好了?她之所以到这里来是因为这黑团子随意抓人来它的十二个世界,导致了蝴蝶效应,以至于某些世界开始不平衡。而如果不消除黑团子的执念,就永远都会有人被它带来。直接让黑团子消失也不是不可以,然而它不曾做过一件坏事,失败的人也会好好的送回原本的世界,只不过会消失掉一段时间的记忆而已。综上所述,清欢真的不愿意让黑团子消失。
如果可以,她想让它消去执念,不再执着于此。它连记忆都失去了,却仍然记得要走出这十二个既定的命运,清欢实在是不明白什么道理。
至于答案,可以等她离开这十二个世界后再去寻求。
临走前她用手戳了黑团子几下,恍然大悟道:“原来你是软绵绵毛茸茸的。”
黑团子:“……”诶嘿你不要太过分!
清欢对它笑了一下,道:“开始吧。”
黑团子哼唧一声,清欢闭上眼睛,身影也随即消失不见。
*******第一个世界*******
出身上流社会的卫清欢是卫家唯一的继承人,父母对其抱以厚望,她也十分争气,幼年时便天资不凡,十六岁的时候就已经硕博连读,等到二十七岁继承家业,迅速便将家族事业上手,可以说是商界冉冉升起的一颗新星。
直到有一天,她遇到了一个少年。
少年十七岁,叛逆俊秀,对乖巧了二十七年的卫清欢来说,简直就是她的毒。他以极其鲜活霸道的姿态闯入她的世界,给这个二十七岁仍然纯情的连男人手都没碰过的女人一场欢快淋漓的爱情。壁咚,强吻,雨天的拥抱,深夜的欢爱,□□的醋意,偏执的占有欲……这对乖乖女卫清欢来说,都是从来不曾接触过的东西。
于是她泥足深陷,无法自拔。
直到有一日,她得知了一个秘密。
这个秘密让她绝望心碎,可她为爱情所困,仍然想要将少年拉回正轨,然而所有的事情都在朝相反的方向而去,她所做的一切都是徒劳。少年仿佛被蛊惑一般,她深爱这个欺骗她背叛她面对她时一切都是谎言的少年,却忘了人家并不想要她的拯救。
于是乎,最后落得个被轮|奸至死,而卫家也宣告破产的下场。
这就是命运,一切都会按照命运的轨迹行走,而没有法力也没有记忆的清欢完完全全就是一个普通人,当她进入卫清欢身体,使用卫清欢灵魂的时候,她也就完完全全成为了卫清欢,再不是奈何桥上的孟婆大神。
因此她深爱那个少年,希望他能回到她的身边。
只不过,芯子换了一个,她终究不是以前那个性格柔软面对爱人时予取予求甚至有些懦弱的卫清欢。
即便没有法力,即便没有记忆,她也仍然是奈何桥上的孟婆大神,她的强大与正直,温柔与威严,从来都不是靠外在的条件来奠定的。
正在开会的时候清欢的手机响了,正在做简报的人事部经理下意识停了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停驻在清欢的手机上。按照以往的惯例,手机一响,就说明是总经理的男朋友打电话来了,那头的人到底什么样他们不知道,但工作认真的总经理一旦在开会的时候接电话就说明对方十分重要。
清欢低头看了一眼手机,来电显示是“小非”。她心中不免有几分急迫和喜悦,但是尊重工作的本性让她将电话摁掉,对人事部经理说:“继续。”
大家愣了一下,但谁都没有迟疑立刻开始了,期间清欢并未走神,直到会议结束她才掏出手机回拨过去。
大概响了有十几声,那头才被接起来,少年的声音低沉磁性,似乎能够蛊惑人心,“姐,刚才怎么不接我电话?”
清欢不觉露出微笑:“刚才在开会。”
“开会重要还是我重要啊。”少年的声音里带了几分撒娇,他是那种很早熟,一直都是叛逆冷酷范儿的少年,也因此非常受女人欢迎,但他对谁都是不假辞色的,只有在清欢面前才会撒娇,这对清欢来说,就意味着,自己之于少年是特别的。“姐心里一点都没有我。”
“怎么会呢。”清欢轻笑,“我这不是一结束就回电话给你了么。”
“那可不行,我要当姐心里最重要的那个,姐以后不管什么时候都得先接我的电话。”少年看似撒娇的声音里其实满是霸道与不容置疑。
这要是过去的卫清欢,怕是早就答应了,然而清欢却柔声且坚定的拒绝:“乖,上班很重要的,我还要兼顾几千名员工的工作,不能那么任性。”
说完她看见不远处秘书在对自己招手示意有事,便对电话里的少年道:“小非,我还有工作,先挂了,有什么事等我下班再说。”
她几乎是立刻挂掉了电话往办公室走去,然后迅速陷入忙碌之中。
而电话那头的少年却握紧了手机,咬牙。
617 第六十九碗汤(二)
第六十九碗汤(二)
由于这个项目非常重要,以至于花费了太多时间,等到清欢准备下班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了。她穿上外套,拿起包包,一边往电梯方向走一边在包里摸索手机,想着给江同非回个电话。
结果包里东西有点多,等到她好不容易翻出手机的时候已经到一楼大厅了。
清欢皱了下眉,朝停车场走去,结果今天的路灯不知什么时候坏了,一路基本上全是摸黑,还没到车子那里,横下突然窜出来一个人勾住她的腰把她往角落里连抱带拖,她惊呼了一声,还没来得及发出呼救声,就被摁在了墙上,然后被炽热的吻吞没。
少年的唇舌带着淡淡的烟草气息,还有些许奇异的碳酸饮料的味道,二者在一起形成了一种奇妙的雄性荷尔蒙,对于女性来说具有致命的吸引力。
彼此之间早已水乳|交融过,因此清欢很快就认出这个人是谁。当这个残暴的吻结束,她轻轻喘息着,成熟女人的身体机能被挑起,她的声音变得无比妩媚而诱惑:“小非……”
“姐怎么都不回我电话?”与接吻态度俨然相反的,是少年略带委屈的声音,因为他知道清欢最吃他这套,只要他这样跟她说话,她基本上是有求必应。“我在这里等了姐好久,晚上好冷的。”
“不好意思。”清欢柔声道歉,“今天不用上课吗?”
“马上高考,学校放了几天假给我们休息。”江同非耸耸肩,嘴上说着这样的话,他的膝盖却暧昧地抬起,在清欢身上慢慢蹭着,个中意味不言而喻。
清欢说:“很晚了,到车里再说。”
可是刚到了车里少年就把她摁倒了。漂亮的闪着野狼般凶恶目光的黑眼镜此刻被欲望填满,他看起来完全不像是十七岁的少年,而是欲望强烈的成年人。清欢被他压在身上,隐约有种被猛兽盯上的感觉。她喘了口气,平时习惯穿长裤,所以不是很好脱,少年看起来快要憋爆了,嘴里一直叫着姐给我,她拗不过他,再加上自己也很想要,便半推半就的从了。
事后少年一扫做|爱时的野蛮粗鲁,像个孩子一样把脸埋在清欢胸口:“姐,你不会离开我的吧?”
“当然。”她温柔的摸着少年被汗湿的黑发,“我会永远陪着你。”
“你最爱的人是我吗,姐?”
“是你。”
于是江同非满意了,欲望很快再次袭来,少年正是精力充沛的时候,他们对性|爱充满好奇,并且极其容易食髓知味。于是两人在车里胡闹了足足三四个小时,最后没有力气开车回家,只好去到清欢在公司附近买的公寓里。
江同非在洗澡,他的手机响了,清欢盯着发亮的手机屏幕看了几秒钟,那个来电号码没有名字,只是一串数字。她看了看浴室,水声哗啦啦,少年似乎有洁癖,每次做完都要洗很久很久的澡。但是手机一遍又一遍震动,清欢犹豫了两秒,接了起来:“喂。”
电话那头似乎很讶异这头是个女人,也愣了一下,问道:“你好……请问小非……他在吗?”
“你是他的……”
“噢,我是他姐姐。今天他班主任给我打电话说他逃课了,我找了很久了,他一直不接我电话……请问你是……”
女人的声音带着担忧跟焦虑,听得出来她非常关心江同非。清欢道:“你放心,小非是我……弟弟的朋友,他今天在我家里,和我弟弟一起住,明天早上我会让他们回去的。”
江同非的姐姐听了也就放心了,对清欢千恩万谢后将电话挂掉,结果恰好江同非洗完澡出来,看见清欢手上拿着自己的手机,一个箭步冲过来夺走:“你做什么!”
他在她面前,除了一开始追求她的时候霸道难搞,后来都是撒娇卖痴的,这样凶神恶煞还是头一回,清欢都愣住了。
江同非也意识到自己态度不对,但不知怎地,看着清欢的眼睛,他的对不起却说不出口,最后低头说了一句:“……我、我先走了。”
抓起衣服随意的套上,头也不回,便离开了。
这天过后,足足有一个星期江同非没再来找过清欢,期间清欢给他打过几次电话他都没接,一开始是无人接听,后来直接就是已关机,清欢也不是爱死缠烂打的人,也就不打了。
她觉得很累,总是要她以一个知心大姐姐的身份去关心江同非爱护江同非,时时刻刻在意江同非的情绪,有时候连工作都忽略了。可是要放手又舍不得,只能这样耗着。
一个星期后江同非才又一次出现,这次是清欢下班后没回家,去了公寓,结果刚开门就瞧见江同非坐在客厅打游戏,看到她很自然地抱怨说:“姐,我饿了。”
其实她也饿了,工作太忙,午饭到现在都没来得及吃。但是她什么也没说,去厨房煮了两碗面。
照旧是一场霸道至极的欢爱。有的时候清欢觉得自己似乎并不是被这个少年喜欢着的,虽然他也从来没对她说过喜欢。
做完后江同非按照惯例去洗澡,清欢看到他的手机,突然想起那天他紧张失常的样子,仿佛手机里隐藏着什么秘密。鬼使神差的,她把手机拿了过来,指纹解锁之后是密码,她试了江同非的出生年月,不对,于是就试了自己的,结果开了。
还没高兴多久,接下来所看到的东西就让清欢彻底崩溃。
江同非的手机相册里只有一个女人,但不是清欢,而是一个年纪看起来和清欢差不多大,长得只是清秀的女人,她的一举一动,穿着各色各样的衣服,两百多G的手机里塞的满满的全部都是她的照片。笑的哭的,难过的高兴的,做饭的拖地的,流着汗水的仰天大笑的……每一张照片都有描述。
X年X月X日,蠢女人把我最喜欢的一件球衣洗破了,她怎么这么蠢啊。
X年X月X日,今天蠢女人又做我最不喜欢吃的胡萝卜,我都这么大了,还需要长身体?
X年X月X日,蠢女人蠢的我不忍直视,我才不叫她姐……
……
就是清欢再傻,也看得出这么多描述中流露出的爱意。照片中的女人眉目间与江同非略有相似,只是不及江同非这样精致好看。
她现在才明白,为何少年总是叫她姐,她说了多少次也不肯改口。也终于知道少年为何从不说喜欢她,她甚至看到了某天的照片描述中说的:蠢女人生日快乐!
真是巧的不能再巧了,她还以为开机密码是自己的生日,原来是江同非姐姐的。
清欢觉得浑身发凉,她想起少年的嬉笑怒骂,那样火热的吻与炽烈的爱情,却原来是把自己当成了替身。
仔细看的话,江同非的姐姐大概就是低配版的卫清欢。
她深深吸了口气,不知道自己怎么能在这个时候仍然能保持冷静。将手机恢复到桌面,清除一切痕迹,等到江同非出来,她心想,她究竟为什么要喜欢这么一个人呢?为他学做菜,为他洗手作羹汤,为他做了许多以前从来不敢想的事情。可是在家里的时候,她也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呀!
她也是被人疼到大的,那么她还喜欢这个人什么呢?
他连喜欢都是假的,看照片里玩泥土的样子,根本不像是有洁癖。
说白了,是白睡了她,还嫌脏。
清欢突然想要狠狠地给江同非一个而光,可是当她看到洗完澡出来软毛耷拉显得乖巧好看的少年时,心肠突然就软了。她无论如何也忘不掉第一次见到少年时的情景——他跟人打架搞得头破血流,一人揍趴了十几个,躺在地上喘粗气。
她一时好心关心了一句,结果从此就被缠上了。
好像命中注定一样。
“姐。”高大的少年盘腿坐到床上,把清欢拉到自己怀里,“我马上高考了,等高考完要搞个聚会,你来吗?”
“你们年轻人在一起玩,我去做什么?”
“姐看起来一点都不老。”江同非在她的蝴蝶骨上轻轻亲吻,“我想姐跟我一起庆祝,好吗?”
他的请求清欢向来无法拒绝,便嗯了一声,少年立马喜笑颜开,“姐真乖。”
少年的胸膛还略有单薄,但已经非常温暖和结实,清欢依偎其中都觉得浑身发冷。她第一次这样喜欢一个人,结果却发生了这样的事。她冷的连眼角下的朱砂痣都黯淡了几分,似是褪了颜色。
A省的习惯是先考试,等出成绩后根据分数填报志愿,江同非虽然性格乖张叛逆,却实打实是个天才,学习对他来说,考得好是随便考考,真要想考,那肯定是满分。
所以高考他一点都不担心,他想要的,是高考后的那场聚会。
那样的话,他可以光明正大以庆祝的理由,对喜欢的那个人表白。哪怕是借酒装疯,也是没问题的。
618 第六十九碗汤(三)
第六十九碗汤(三)
江同非的庆祝聚会很热闹,不仅请来了所有玩得好的同学,还告诉同学们他的女朋友也要来。
为了参加江同非的聚会,清欢特意穿了条颜色保守的长裙。她平时衣柜里都是以职业套装为主,又不太喜欢参加商业应酬,所以也难得有几条裙子,今天之所以会来参加这场聚会,不过是她想知道,手机里江同非所说的告白日是不是今天。
顺便也见一下江同非的姐姐,这才是她来的重点。
她觉得江同非这样是不对的,喜欢上自己的姐姐……她喜欢的少年在看着她的时候,眼睛却透过她看到了另外一个人,这种烂俗的替身梗竟然有朝一日也会出现在自己身上。清欢在第一时间想了一下,她问自己:你喜欢江同非吗?
喜欢的。
有多么喜欢呢?
大概……除了他之外不会再喜欢别人了吧。
那既然这样,喜欢的东西就要牢牢地抓在手里。她对江同非还算了解,这个少年看似叛逆狂野,其实相当的有正义感跟同情心,所以如果能够的话,她还是希望江同非能回到自己身边。只不过……她希望回到自己身边的,是完完全全一颗心属于自己的江同非。
不是思念着别人,眼里看着她却想着另外一个的江同非。另外,他的表白以及喜欢都是假的这件事,让清欢非常不高兴。
她不高兴了,江同非也别想好过。
她仍然想要这个少年,只不过她要的,是一心一意喜欢她,除了她之外没有丝毫二心的江同非。
清欢出现在门口的一瞬间,整个包厢都安静了。盖因这一整个房间的都是十七八岁的少年少女,她一个二十七岁的成熟女人出现,特别像是严谨难搞的班主任。
就是那种戴着眼镜不苟言笑外号都叫作灭绝师太的人物。
江同非却丝毫不觉得不好意思,他直接迎了上来:“姐,你来了。”
清欢对他笑了一下,环顾了下四周,也没有一点拘谨,怎么说她也是见过大场面的人,跟商场上那些老狐狸尚且能面不改色的打交道,何况是这些乳臭未干的孩子呢。只有江同非见过她羞赧少女的一面,在其他人面前,她从始至终都是高冷难以靠近的总经理。
“大家尽管玩儿,今天都记我账上。”
在朋友们开心欢呼的时候,江同非揽住清欢的肩膀,“姐,今天晚上我要跟朋友玩通宵,你明天要上班,一会儿我送你回家吧。”
“好。”清欢答应了。
大概又过了十几分钟的样子,包厢的门再一次被打开,一个还穿着超市制服的女人走了进来。她身形颇为娇小,看起来非常清秀,一看到包厢里的情况,整个人都显得手足无措起来,直到看见江同非,赶紧走过来:“小非,考完试你怎么没回家呀?我找了你好久……”
“谁稀罕你找我。”江同非都不拿眼睛看对方,“谁让你来的。”
“我打电话给你老师,他告诉我说你们出来聚会了……还给了我地址……啊,这位是……”
清欢注意到她看向自己,有些好奇也有些试探,江同非顺势在她脸上亲了一口,吊儿郎当地跟女人介绍说:“忘了告诉你,这是我女朋友。”
女人一听立刻惊讶地瞪大了眼睛:“可是你都还没有成年!她、她看起来和我岁数差不多大……”
江同非不耐烦地说:“我看上的女人,才不管她的年龄。姐……”
他叫了这么一声,清欢跟女人都下意识地应了,然后彼此之间面面相觑,顿时感到非常尴尬。最后还是女人先打破了沉默:“你好,我是江如纨,是小非的姐姐。”
“你好。”清欢跟她握了下手,但并没有表明自己是江同非的什么人,因为江同非的眼神已经出卖了他。
那是看见喜欢的人才会露出来的喜悦,即使他看似对江如纨不假辞色,可他的肢体动作也好神态语言也好,都说明了此时此刻,江如纨才是他真正看见的那一个。
跟江如纨打完招呼后,清欢看了下表先站了起来,她对江同非笑笑说:“我明天还要上班,得先回去了,你玩得开心点。”
江同非也没有多做挽留,因为他根本就没有想要挽留。他之所以今天要清欢过来,不过是为了用清欢来刺激一下江如纨,看看她对于自己交了女朋友是什么样的反应。
江如纨很宠着这个弟弟,她脑子不聪明,所以读完高中就下来工作了,以前他们姐弟两人关系很好的,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小非和她越来越疏远、越来越疏远,现在说话都夹枪带棍的,江如纨文化程度不高,只隐约觉得这可能是少年的叛逆期,心里盼着江同非能早点长大,她哪里知道,少年是因为发现了自己对姐姐异常的爱而对此感到自厌自弃呢。
但是又无法克制内心深处的渴望,在遇到清欢后,对于这个关怀自己的姐姐一样的女人身上得到了温暖,于是一发不可收拾。
最后江如纨跟江同非姐弟俩都喝多了,等到同学散去,整个包厢里就剩下他们两个人。
江同非着迷地凝视着江如纨的脸,颤巍巍地伸出手去——自从他发现自己对姐姐的爱恋后,就再也不曾和她亲近过,已经好几年了。可是此时此刻,他明明可以去碰她的,结果手伸到一半又缩了回来,最终仍然不敢去触碰。仿佛是害怕触碰之后,就会失去什么无法挽回的东西。
他只是朦胧着醉眼窝在了包厢角落,嘴里呢喃叫着姐,迷迷糊糊中仿佛感觉到有人走到自己身边,跟自己说了些话。那人的声音与气息都无比熟悉温柔,让他感受到了动人的温暖。于是他下意识抱紧那个人,一声一声说着喜欢,然后沉沉睡去。
清欢看着在自己怀里睡去的好看少年,她又看向倒在沙发上已经睡着的江如纨,女人的脸上泛着动人的红晕。说来也真是神奇,明明长得没有多么好看,可就是有一种说不出的勾人的气质,清欢觉得如果自己是男人估计也受不了这诱惑。她想了几秒钟,把江同非放开,同时也掰开他扯着自己的手,转身离开了。
第二天一大早江同非头疼欲裂,他的生理时钟非常准时,这会儿天还早着呢。他从铺了地毯的地上的爬起来,看见了睡在沙发上还没醒的江如纨。
她睡得很安静,文文弱弱的,很可爱的样子,身上衣着整齐,也没有受惊的痕迹,这说明昨天晚上自己到底还是控制住了。江同非有点遗憾,却也松了口气。
他是应该把这份喜欢深深地藏在心底的,这是错误的,不被允许的。如果被姐姐知道的话,那么自己……应该会被讨厌的吧?
江如纨面前的江同非一直都异常的早熟,他其实是从来不跟江如纨撒娇的,只有在清欢面前他才会肆无忌惮的展示着自己顽皮幼稚的一面,因为他知道不管怎样,那个女人都喜欢着他,永远不会离开他。
想到清欢,江同非摸出手机打电话,可是打了好几个那头都没人接,本来他还想继续打,结果江如纨醒了,他本来想去扶她,但不知为什么又没伸手,而是用很嫌弃的语气说:“一身的酒臭味,还不赶紧走,你上班要迟到了。”
最后半句话却又有着关心,江如纨对弟弟的这种语气早就习惯了,连忙先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明明是来带小非回家的,结果自己不知不觉也喝了好多酒,就这么睡着了……
幸好这里很安全,什么事也没有,不然她心里会难受死的。
江同非没理她。江如纨冲进洗手间处理了下,出来后问江同非:“今天不用上课吧,你要去哪儿?”
浮现在江同非脑海的,第一时间出现的,是清欢的脸。但他却淡淡地瞥了江如纨一眼:“关你什么事。”
江如纨露出失落的表情,然后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对了,昨天晚上那个女的……你、你不会真的在跟她交往吧?你才十七岁……这样不好,爸爸妈妈要是知道肯定也不会同意的……”
“他们早就死了。”江同非冷冷地说。“还有,我喜欢谁,想跟谁在一起,跟你一点关系也没有。”
江如纨顿觉难堪,她是真的觉得弟弟跟昨天晚上的女人不合适。她虽然是在超市上班,但以前也在西餐厅当过服务员,见过人家上流社会出来的人,昨天晚上的女人很明显出身非常良好,江如纨清楚什么叫作门当户对,也因此不希望弟弟也遭受同样的苦。“昨天晚上那位小姐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家出身,小非,你听我一句劝,门不当户不对,再加上年龄差,你们不会有结果——”
话都没说完,江同非就被她说的心慌慌,咬牙道:“我的事情不用你管,既然你不走,那我走!”
说完抓起自己丢在地上的外套,推门走了出去,速度之快,江如纨都没反应过来。
619 第六十九碗汤(四)
第六十九碗汤(四)
江同非心情低落的时候,都会下意识地去找清欢。他自己却从来不曾意识到这是为什么,如果在清欢面前他可以比在江如纨面前更加放肆自然,快乐潇洒,那么他凭什么还会认为对江如纨才是真正的喜欢呢?
不过这一次他没见到清欢,他一开始去公司楼下等,可等了好几天也没看到她人出现,然后他决定去她的公寓,但她接连很多天都没有回去,电话打了短信发了,能想到的联系方式他全部都想过了,然而都没有什么用。
最后他只能到清欢家的附近。她家住在一片别墅区,安保很严,以前江同非从来没进来过,因为虽然嘴上没说,但他们其实都知道,十岁的年龄差足以让很多人对此感到诧异了,如果是男方大一些还好说,女方的话,难免会有些难听的流言蜚语。
江同非身手灵活,混进去并不难,找到清欢家也不难。他本来只是想见到她然后跟她说几句话,什么都不做也行,反正这么多天没看到她,他心里觉得怪怪的——以前从来没有这么久没见过面。
他在外头猫了大概有一个多小时,才看见卫家别墅的大门打开,一双洁白的小腿迈了出来。江同非眼睛一亮,他非常熟悉清欢的身体,自然认得出那双又细又长的小腿是谁的。只不过……他想起来,清欢很少穿裙子,大多时候都是职业套装长裤,裙子也都是很保守的长到脚踝。衣裳所包裹下的身体只有他顶礼膜拜过,那是属于他的。
但是今天她穿了一身红色的裙装,精妙的剪裁将她曼妙的身材凸显的淋漓尽致,露在外面的那一截小蛮腰细的好像轻轻一掐就会断掉,头发也不像平时盘起来,而是烫了栗色的卷发披泄在肩头,显得格外妩媚动人。
她竟然还化妆了!
不过这不是最让江同非惊讶的,最让他无法接受的是接下来从门里走出一个男人!
那个男人大概有一米八左右,长得倒是一般般,五官端正,看起来气质不错,文质彬彬的,脸上的笑容却显得分外虚伪——当然这是在江同非眼中,清欢眼中所看到的便是男人有风度并且绅士的一面。
跟成熟的男人相处就是和叛逆的少年不一样。如果说江同非是炽热的烈焰,那么高原就是涓涓的细流,也许不如烈焰那样吸引人,却也不如烈焰容易灼伤人。
高家跟卫家关系很好,生意上也多有往来,恰巧高原从国外归来,再加上高家也有发展国内市场的意图,所以两家都有这么个意思,希望清欢能跟高原看对眼,两个小的要是能走到一起,那对两家的事业肯定都是有利无弊。
很明显,高原对清欢是很满意的,她成熟大方,自信美丽,又并不过度强势,而是能很好的维持最优秀的教养与品质,对高原这个年纪的男人来说,实在是再合适不过的伴侣了。
所以在今天两边家长“无意”中撮合的“巧合”下,两人见面了,并且相谈甚欢,恰逢高原有公事要离开,清欢便被父母要求来送送,然后高原在告别的时候顺便邀请她第二天一起喝咖啡。
清欢想了想,同意了。
喝个咖啡而已,并不表示要在一起,交个朋友也是好的。以后两家肯定还要多多合作,见面什么的跑不了。
只不过她刚送走高原,才转个身,还没来得及朝家门口走,就突然被一双修长的手臂给拖到路边的灌木丛里然后被压倒在草坪上。
这种做法,除了江同非还能有谁?
“姐……”江同非的第一句话还是习惯性的撒娇,他完全没想到清欢是在有意的想要与自己断绝关系,在他心里,清欢是那么的爱他,怎么可能会离开他?
但他却被推开了,因为没有想到,所以整个人都愣住了,看着清欢从草坪上爬起来拍了拍裙子上的草根,冷冰冰的站着看他:“你来做什么?”
“姐……”
“你在叫谁?”清欢的声音仍然是冷冰冰的,不仅是声音,她整个人都是冷若冰霜的,好像回到了和江同非初遇的那会儿,他死皮赖脸的追求她时,因为年龄的关系清欢多次拒绝,用的就是这样的表情跟声音。
但还是不一样的,那个时候她的眼睛里有着心动,而现在是全然的冷漠。她看他的眼神简直就像是在看什么垃圾一样,那样高高在上,完全不再把江同非放在心里。
江同非被她这一句话说的愣住,然后清欢就又说道:“我什么都知道了,那天晚上,我回去的时候,你在跟她表白。”
其实根本没有,但反正江同非喝醉了,谁知道呢?
清欢说完这句话转身就要走,江同非心乱如麻,却下意识地抓住她,说出口的话再也不像平时那样舌粲莲花,而是结结巴巴的:“姐,你、你在说什么——”
“还需要我说得再清楚点儿么?”清欢冷淡地看他,“你一直在骗我,你喜欢的是自己的亲姐姐,这样的事情,还需要我再重复么?”
她把江同非推开,眼神陌生的像是完全不认识他:“你真让我恶心。你在跟我做的时候,心里意|淫的是谁?你在叫我姐的时候,心里叫的又是谁?江同非,别把我当傻子,我们也从来没有在一起过,以后别来找我了。”
挣脱开后她走了两步又停下来:“那栋公寓写的是你的名字,就当是我送你的分手礼,权当是感谢这么久以来我的嫖资。”
毕竟少年的精力是三十岁男人比不得的,这样想想的话,自己也不算吃亏。
那栋公寓她再也不想去了,也不想再见到这个人了。短时间内,她不想一次又一次的揭开自己的疮疤。
“等一下,姐——”
江同非脱口而出叫了这么一声,顿时懊恼地咬住嘴唇,可这个时候清欢转过身盯着他:“你想说什么?如果你现在告诉我你喜欢的是我不是你真正的姐姐,我就回到你身边。”三秒过后,她自嘲地笑了,“江同非,我真恨不得那天,让你死在街头。”
然后她转身了,再也没有回头。
江同非就这么呆呆地站在原地盯着清欢的背影,眼眶不知为什么突然一酸,心里特别难受,又不知道为什么,整个人失魂落魄的,最后跌坐在草坪上,魂儿都没了。
在进门前,清欢的嘴角微微往上扬了一下。江同非这孩子,洁癖重,看着叛逆其实很有原则,既然他意识到了对江如纨的感情,就肯定不会去亲近她,也就是说,他是干干净净的。既然他在这种感情中艰难挣扎拨不开眼前迷雾,那她不介意帮帮他。如果能拉他一把,只是自己的举手之劳,何乐而不为呢?
想要的就要亲手拿到然后让他完完全全属于自己,这才是她卫清欢。
不是那个哭哭啼啼自怨自艾的痴情怨妇,而是果决狠心,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清欢。
最后江同非又失魂落魄的回家了。晚上他不敢直视下班回来的江如纨,睡觉的时候躲在被窝里似乎看到的也是清欢失望而瞧不起的目光。本来这是个秘密,只有他自己知道的秘密。可现在多了一个人知道了,他……他却没有想杀了那个人的冲动,只想要她不知道,然后就可以继续去找她。
因为高考已经结束,成绩还要等一段时间,江同非已经找好了暑假工,是在一家西餐厅当服务生,所以虽然他整天浑浑噩噩,但还是打工去了。
在成绩出来前的半个月,江同非再也没找过清欢,可每天晚上他都能梦到她,笑的哭的快乐的悲伤的……他快要被自己的梦给折磨疯了!刚刚进入青春期的时候他都没做过这么多的春|梦!但他不敢去找清欢,因为他自己也不知道现在的自己是个什么状态。
渐渐的江同非意识到一个问题,跟清欢在一起的时候,他一次也没有想起过江如纨。可是在家里也好,在打工的地方也好,他总是想起清欢。有时候在家里江如纨跟他说话他都没听到,他恐惧于自己即将面对的是什么,仿佛最后的答案,并非是他想象着理所当然的那个。
直到这一天,打工的西餐厅来了两位客人。
江同非正在擦桌子,一听到熟悉的说话声便立刻抬头看去,然后眼神近乎贪婪的从清欢身上由上而下审视而过。
他的目光那么炽热,好像能把人给生吞活剥了一样,而且充满欲望,傻子才会察觉不出来。
但那又怎样,选择到这家来吃午饭根本就是清欢故意的。
自打单方面跟江同非宣布分手后,清欢的穿着打扮风格全变了!以前她穿着保守单调,一年到头只要上班就是西装长裤,头发万年不变盘起来,现在可跟过去完全不一样,简直是判若两人!
620 第六十九碗汤(五)
第六十九碗汤(五)
其实清欢自己也觉得奇怪,怎么头二十几年穿习惯的衣服,突然间就看不顺眼不想穿了呢?
也就是某天早上她起来挑衣服准备上班的时候,看着衣柜里千篇一律连颜色都差不多的衣服,突然冒出来的感觉——这些偶尔穿穿没什么,但每天都穿这些,会不会对心理造成压抑?然后她去照了照镜子,觉得自己长得好看身材又好,何必非要拘泥于过去呢?
不好的就丢掉,曾经喜欢的现在不喜欢了,自然也能换新的,衣服是,人也是。所以现在她的衣柜完全是另外一种风格,生了一双修长纤细的美腿,为什么不舍得露出来?天气这么热每天还长裤长袖,清欢都要怀疑自己的脑子是不是瓦特了。
所以今天跟高原一起来喝咖啡,她就穿了条白色的连衣裙,长度刚好到膝盖以上十公分,既完美的展示了自己的身材,也没有太过暴露,剪裁得宜的裙子将她饱满的胸部与纤细的腰肢勾勒的一清二楚,栗色的卷发打理的非常好看,总之,这是个娇媚动人的女人,让人看了一眼就再也忘不掉。
高原眼露欣赏:“你今天很美。”
“瞧你这话说的。”清欢挑了下眉,“难道昨天就不美?”
高原哑然失笑:“我的错,应该说,你每一天都比昨天美。”
嘴巴这么甜,肯定很会骗女孩子,清欢笑的很高兴,哪个女人不喜欢被人夸奖呢,尤其是被高原这样见多识广又出身名门的男人,那对她来说是一种恭维。“既然如此,今天中午,肯定不需要我来买单吧?”
“当然,怎么好意思让美丽的淑女买单呢?”高原说着,伸手示意侍者过来给他们点单。
正准备过去的女侍者还没迈开步子,手里的menu就被人抢走了,她眨巴眨巴眼,盯着江同非的背影,心里还直犯嘀咕,今天这是怎么了……平时他可没有这么积极过啊,不是他的工作绝对不干的。
高原没见过江同非,也不知道这人跟清欢是什么关系,但准备接menu的时候,却发现对方眼睛直勾勾盯着清欢瞧。这让高原觉得很没有礼貌,哪有绅士会这样盯着一名女性的呢?不过话又说回来,像是清欢这样举手投足都非常迷人的女性,深受少年爱慕是理所当然的,即便是他这样的成年男性尚且抵挡不了其魅力,更何况是个毛头小子呢。
于是他轻轻一咳,原以为能把这个长相俊秀的侍者咳醒,没想到对方跟没听见一样仍旧盯着清欢看。清欢倒是老神在在,仿佛不认识江同非一样,只是他磨蹭久了,才冷淡地说:“贵店的服务水平好像并不怎么高。”
江同非的眼睛盯着清欢看,完全移不开,左手一伸,高原尴尬地接过menu,江同非微微低下头:“不好意思,刚才是我失态了。”
高原为人宽和,并没有想那么多,下意识道:“没关系,我……”
话没说完就被清欢打断:“既然这样,就请换一位不那么失态的过来服务吧。”
闻言,江同非又盯着清欢看了两秒,然后转身离开。看似面无表情,其实拳头一直紧紧的攥着。这一切都被清欢看在眼中,怎么说呢,江同非心里越难受越煎熬,她就越开心,好像虐虐江同非能让她心情变好似的。以前都是她在他面前吃不开,现在可好,风水轮流转,这十年河东十年河西的,可爽极了。
等到换了另一位侍者,又点完单,高原才看向清欢,好奇地问道:“怎么了,心情突然变得这么好?”
“之前心情不好么?”她反问。
“也挺好的,但没有现在这么明显。”就差把好心情三个字写在脸上了。
清欢挑眉微笑,“看到喜欢的人因为我焦头烂额,当然心情会好。”
高原愣了一下,脸还没来得及红,清欢的话就让他的心情荡到谷底:“当然我不是在说你。”
然后清欢告诉他:“今天来赴约,一是为了跟你说清楚,我并没有和你交往的意思,二,其实是利用了你让我的小男朋友吃个醋。”
听完这话,高原心都要碎了,满打满算这也就是他跟清欢第二次见面,他这满心的好感还没来得及表达,就被人家干脆利落的拒绝了,一点余地都没留,要知道他这种文质彬彬款的真的非常吃香啊!多少女孩子追着喜欢他!
不过就算没有希望也得搞清楚情敌是谁,高原多聪明一人,立刻想到先前那个情绪不太好的少年,又听到清欢说“小”男朋友,嘴角微微一抽搐:“……你是说刚才那死命瞪我恨不得把我给片了的小哥?”
清欢点了一下头。
而从江同非的角度来看,当然听不清清欢跟高原都说了什么,但他能够看到清欢脸上轻松惬意的笑容,这让他妒火中烧,恨不得冲过去把那个跟他抢姐的男人给片成肉片涮火锅!
这边高原听完清欢言简意赅的解释后颇有些哭笑不得,原本以为卫家千金是成熟理智的事业有成的女性,现在看来……分明就是个孩子气十足的小姑娘,人小哥才多大,她多大了,竟然想出这种招儿!“那你打算什么时候原谅人家?”
“我为什么要原谅他?”清欢反问。“我还没完够,还没虐够他,也许是三年五年,也许是十年二十年,谁知道呢?”
交过数任女朋友的高原闻言不以为然,他并不认为清欢能坚持多久。在爱情这件事上,女性一般都是最心软的那个,看她对那小哥的喜欢程度就知道了,能撑三个月都是奇迹!
结果高原惨遭打脸,此是后话,暂且不提。
“那这样吧,不如让我再帮你一把。”
“什么?”
高原露出不怀好意的微笑:“你知道双方父母都很希望我们在一起吧。”
“没错。”虽然是这样,但她还是要拒绝爸爸妈妈的好意了。
高原笑的更贼了:“但是我刚回国,短时间内可找不到喜欢的女孩子,根据我爸妈的性格,要是咱俩不成,他们肯定会死逼着我到处相亲。”
“……所以?”清欢隐隐感觉到他要说什么了。
“我们交往一段时间。”高原说完就解释,“当然,只是表面上的,我觉得我们俩还挺适合做朋友,当然我也不否认我对你那一丢丢的好感,如果这段期间内你对我动心了,我们假戏真做也无妨。”
他的眼睛亮晶晶的,看起来特别真诚一人,又特贼。清欢单手撑着下巴,很有自信:“我只喜欢江同非。”
高原感觉一根冷箭破空而来,嗖的一声将他穿透,抗议道:“你这是歧视你知道吗?不要以貌取人啊!”他就是长得普通了一点,除此之外还有哪里不好?
“我就喜欢好看的。”肤浅的女人毫不犹豫地承认了自己的肤浅。“这么说的话,互帮互助,你能挡相亲,我能撒网,很不错。”
“不过肯定也不长久。”高原叹了口气,他太清楚女人有多心软了,眼前的清欢必然也不例外。
清欢笑而不语,高原的提议一开始她觉得不靠谱,可后来倒是感到真不错。两家的确有深入合作的意思,那么没有什么比一段关系更能定下双方父母的心了。当然她也对自己有绝对的信心不会吃亏,再加上高原确实很适合做朋友,他们俩很谈得来,这样也没什么不好。
顺便,再深入虐虐江同非,这样以后他才会听自己的话。
清欢也不知道自己这种能看透人心的本事哪里来的,反正自打跟江同非“分手”后,她觉得自己的智商直线上升,也许是……二次发育?
这边新鲜出炉的“情侣”相谈甚欢,那边的江同非快要把手里的抹布给撕烂了!周围的同事碍于他身上可怕的低气压没有人敢靠近,直到清欢跟高原准备离开,江同非立刻脱下围裙跟了出去。
本来高原准备送的,可惜清欢自己开了车。两人道别后各自开车准备回去,结果清欢刚把车钥匙□□去,车窗上就突然贴上一个人,把她吓了一大跳,定睛一看才发现是江同非。
她冷若冰霜地看着他,“让开。”
江同非开始用力捶车窗,那驾驶似乎是想把车门给卸了。但是……这车很贵的好不好?最后还是清欢开了车窗,还没来得及说话,少年速度极快伸手进来打开车门,长腿一跨上了驾驶座,把清欢抱起来自己坐了上去,整个动作如同行云流水一气呵成,连个气都没喘。
……厉害了。
无话可说。
但清欢仍然绷着脸:“放开我,不然我报警了。”
“报吧。”江同非特别无所谓,“让大家都来看看我们是怎么好的。”
清欢整个人都惊呆了,不是应该愤怒地转身离去撂下狠话彻底分手吗?
621 第六十九碗汤(六)
第六十九碗汤(六)
江同非会这么说话也实在是出乎清欢意料之外,但是她的惊讶并没有保持很久,而是很快就化作了冷漠的讥嘲:“你不会是忘了我们已经分手了吧?”
“我没有同意。”
他没有同意?谁问他同不同意了?清欢坐在江同非腿上也不急着离开,这小子脾气特别拧,她要是挣扎,两人能在这纠缠到天黑。她不打算再跟现在的江同非纠缠不清,所以决定速战速决:“我是喜欢你,但那是在知道你把我当替身之前,江同非,你觉得我是有多贱,在知道真相后还会跟你在一起?”
没等少年回答,她的眼神就变得如同寒冬般冷冽,“我不想再见到你了。”
江同非如遭雷击,他甚至都不知道要怎么样才能挽回眼前这一幕,或者说,他不知道自己现在究竟想要的是什么。好一会儿,他才从牙缝里挤出来那么一句话:“你……你不喜欢他!”他不信才这么点时间她就移情别恋了!
方才还十分冷漠的清欢眼神突然变得哀伤而柔软,她定央央的凝视着江同非的眼睛,一字一句的告诉他:“如果没有爱,有很多很多的钱也可以。”
江同非呆呆地看着她,像个天真的孩子,眼睛里甚至还有着不解与茫然。
“我二十七了,我不能再把我的时间浪费在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真心喜欢我,不再欺骗我的人身上。我也没有时间再去追求爱情了,而你。”她凑近,轻轻吻了一下江同非的脸颊,“尊重与忠诚,这是身为男性最基本的品质。你两样都不曾给过我,那么我也就不要了。小非,你该长大了,没有人会永远等你。”
说完她从他身上下去,江同非就傻乎乎地看着,被她拉下车也没反应过来,直到她重新上车,从车窗里看了他最后一眼。
是真的最后一眼,是此后五年里,江同非最后一次看见清欢。
从这之后他再也没见过她,哪怕他去找,去蹲点,她真的不想见他,就有无数种方法让他不得其门而入。江同非开始失眠,他脸上每天都挂了两个好大好大的黑眼圈,他甚至连高考志愿都懒得填报,如果不是江如纨帮他报了名,他兴许连学都不上了。
他无论如何也睡不着,整天呆在家里也提不起劲来去做别的事,就感觉心口空荡荡的好像少了一块,那东西没了,也并不怎么疼,只是好像带走了他全部的生命力跟希望。
最后还是江如纨把他给打醒的。从小到大江如纨都舍不得碰他一根手指头,这一次却是忍无可忍,给了他一耳光。要是换做以前的江同非早蹦起来了,但现在他却只是抬起头给了江如纨一个无意识的眼神,好像一点都不知道疼——她明明已经用尽全力了。
“喜欢就去追呀!每天傻愣愣地待在家里,人家就能回到你身边吗?!”江如纨简直有些恨铁不成钢了,她瞪着这个从小就聪明的弟弟,她跟弟弟是不一样的,弟弟长得好,又聪明,爸爸妈妈特别喜欢他,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他身上,希望以后家里也能出个大学生。对江如纨来说,江同非不仅是父母的希望,也是她的。虽然一开始她就觉得江同非跟卫清欢不会有结果。
那样生在云端上的人,是不会与烂泥为伍的。因此江如纨一点都没把两人分手的事儿往自己身上想,还以为是因为出身相差太大以及十岁的年龄差导致的分手。本来还反对这桩恋情的她现在正苦口婆心的劝着江同非:“你正是好年纪,不要辜负时光,努力学习以后找到一个好工作,到时候事业有成,卫小姐还是会喜欢你的。可是如果你现在什么都不做,她又怎么看得上你呢?想要人家瞧得起,就要自己有志气呀,面子不是别人给的,要靠自己去挣……”
她一说教起来就没完没了,江同非本来最烦她这个,絮絮叨叨又说不到什么重点,可这一次他竟然听得非常认真,搞得江如纨心里暖洋洋的充满成就感,大概弟弟五岁之后就再也没对自己这么乖过了!
江同非盯着江如纨,突然问她:“你觉得我喜欢卫清欢么?”
“喜欢啊!”江如纨理所当然的回答。“这不是很明显么?你对她比对我都亲!”
说到这里她其实是有那么点小小的嫉妒的,“你喜欢人家,自己感觉不到么?”
就算是演的,久了,也会深陷其中。然而女主角却突然清醒抽身而去,剩下自以为不曾陷入的人在原地苦苦挣扎。
江同非又开始发呆了,他总觉得自己有很多地方想不明白,似乎有什么答案呼之欲出,但是他又并不想去知道。
清欢真的像江如纨么?
江如纨只有一米六,清欢却足足有一米七二,江如纨是及肩短发,平时垂在肩头,清欢却是及腰长发,平时盘在脑后,江如纨性格羞怯柔和,清欢却古板严肃……仔细想想的话,她们有哪里相似到他会找清欢做替身呢?难道就是因为清欢比他大?那不见得吧,比他大的女人多了去了,他也没有饥渴到看到一个上一个。
勉强能够牵强附会的就是清欢跟江如纨在长相上确实有那么一点点神似,但也只是一点点,因为性格穿着的不同并没有多么好辨认,可江同非却一直觉得两人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现实却完全相反。
那么这代表了什么呢?
江同非不敢再想下去了。
江如纨见他陷入沉思,不敢打扰,蹑手蹑脚走了出去,把空间留给江同非自己。
就这样大概过了有一个多小时,江如纨突然听到房间里传来砸墙的声音,她非常担心地在门口站了两三分钟,才试探性地说道:“咱们家墙空心的……你小心点儿啊。”
里头没声儿了,江如纨特想进去看看,可一想到这会儿弟弟应该抱着膝盖疗伤呢,就没进去,转身去厨房做饭了。心情难过的话,吃点东西会好很多。
江同非确实是想通了,虽然还有点模棱两可,他觉得自己特别傻逼,傻逼的都没法用语言来形容。他又想起清欢说他从来不知道什么叫作尊重和忠诚,没有男人最基本的品质,虽然不想承认,可现在的自己确实不够成熟,也没有资格站在她身边。
难道要一辈子做地下情人么?江同非不愿意。
两人之间横亘的十年是无法跨越的沟渠,他如果想要与清欢并肩,就必须站在一个非常非常高的高度。
想通了的江同非本来是打算跑去找清欢示爱顺便表示忠心的,谁知道她并不愿意见他,一开始江同非还有心思想别的方法,后来随着清欢的杳无音讯,他才逐渐明白一个道理——她是真的不要他了。
假使有一天她要结婚,和另外一个男人过一辈子,他也没有能力去阻止的。
因为他根本不知道她身在何处,也不知道她现在过得怎样了。她的手机号码换了,所有的联系方式都改了,将关系断绝的一干二净,江同非甚至都不知道原来那个曾经在他怀里害羞不已的女人,竟然也能这样干脆利落,一点余地也不留。
不留给他,也不留给她自己。
然而和卫家比起来,他这么个一穷二白的少年实在是不够看。她不想让他见的话,他是无论如何都没有方法的。江同非生平第一次认识到自己的无能与卑微,那个女人,就像是天空皎洁的明月,他曾有幸将她捧在掌心,现在明月高悬天空,隐蔽于浮云之后,再也不会出现了。
这个认识让江同非再次变得失魂落魄,直到他无意中翻到钱包里的一张名片。
那本是他从未打算涉足的领域,可是如果能够在这个领域大放光彩,那么即使她不肯见他,也总能见到他。
光芒万丈的他。
对于清欢这种放羊吃草的行为,高原整个人都惊呆了。他一开始真的以为这两人顶多小打小闹个两三个月,没想到五年过去了,这个狠心的女人竟然一直没有去见江同非。
于是高原养成了每次见面都要询问清欢的习惯:“你的小情人可是越来越红了,这眼瞅着都成国际巨星了,你再不收网,小心人家变心啊!”
清欢喝了口奶茶,老神在在:“你操的哪门子心。”
江同非是狼,狼一生只有一个伴侣,他既然想通了,就是再给他十年二十年,他也不会变心。
“你哪来这样的自信心???”高原忍无可忍地问。“现在这世界,什么诱惑没有,你就能保证他还是五年前的少年?你省省吧,普通出身在圈儿里却洁身自好到现在,没有点城府真能这么干净?再说了人家现在可也才二十二岁!”
闻言,清欢笑而不语,其中固然有江同非逐渐成熟的原因,却也少不得她的暗中打点,怎么着……身为主人,她也不能让人染指自己的小狼狗不是,更何况她一直想看,他究竟能有多么耀眼,让那万丈的光芒,再也无法被她忽视,才会出现在她面前。
622 第六十九碗汤(七)
第六十九碗汤(七)
瞧清欢那副不痛不痒的样子,高原都真心替她着急:“你怎么一点都不急?你知道那小子这几年拿了多少奖吗?就他这个年纪,拿了三个影帝!你看他微博粉丝数没?第一个破亿的啊!你你你、你再不出手,完了他真变心我看你找谁哭去!”
经过五年的“谈恋爱”,高原彻底放弃了跟清欢假戏真做的想法,因为他发现,面对这样一个可怕的女人,他根本无法驾驭,想想看自己还是喜欢小巧可人的软妹子,这样的女王还是留给小狼狗江同非去享受吧。当然,他是真心把清欢当朋友的,不然也不会浪费这么多口舌只是为了说服她不要因为一时舒爽忘记以后。
江同非不再是当年那个少年了,如今的他二十二岁,正是最好的年纪,已经在娱乐圈大放光彩。从出道时拍的一部谍战剧一炮而红,顺利进入电影圈,又因为出色的演技和俊美的外表深受观众喜爱,容貌实力一样不缺,圈里多少小生三十多岁还在被嘲笑演技烂的时候,应该走偶像路线的江同非却已经成为了三金影帝。
虽然这么多年来,江同非洁身自好连个绯闻女友都没有,盖因只要有人拿他的感情炒作,他都会在第一时间出来否认——为的是谁这还不清楚?江同非拼命拍戏拼命想变得光芒万丈,努力的想要证明自己,那样爱惜羽毛与名声,不都是为了清欢?
高原是个男人都感动了,江同非这五年来虽然说地位逐渐稳固变成大咖,但他能走到今天这个位置,吃的苦也绝对不少。别的不说,光是电影拍摄特辑里,淹水跳楼火烧什么的样样来,有好几次甚至都有生命危险。
但江同非从来都是一声不吭,敬业是肯定的,但更多的,只有高原跟清欢知道他是为了什么。
既然清欢不肯见他,他就要让自己变成光辉的太阳,让她不想见也会见。电影院里会挂他的海报,手机网络会推送他的消息,甚至清欢的母亲卫夫人都是江同非的影迷!
他要变成太阳,才有资格用双手将明月捧起。
对于高原的恐吓,清欢老神在在,“这个你不用管,我自有分寸。”
“大姐,容我提醒你一句,你比小狼狗大了整整十岁。”
一听到这个,清欢一个眼神飞过来:“你的意思是我老?”她轻轻地把奶茶杯放到桌子上,那轻微的一声叫高原心儿都颤了,他怎么忘了眼前这位是多难应付的……“睁大你的狗眼看看,我到底老不老。”
说句夸张的,她是真的不显老,如果换上T恤牛仔裤再扎个马尾,说她是大学生也有人信。这就是让高原悲伤的原因了,他比清欢也就大了三岁,可他俩站一起就跟差辈分一样,最令人难过的是他才三十五岁,最近头发掉的特别严重,隐隐有种谢顶的征兆。
清欢嘲弄的眼神让高原心碎,他捂着脸说:“我不想说话。”
“哼。”清欢笑了一声,大发慈悲放过他,“你爸妈最近催你结婚了吗?”
高原深深的觉得这可能就是自己谢顶的原因。“分分钟催秒秒钟催无时无刻不在催,你爸妈呢?”
“也挺急的。”虽然清欢觉得不结婚也没什么,她并不认为婚姻是人生的必需品,但她不介意以此达到自己的目的。
“那……”
“五年了,也差不多了。”清欢伸了个懒腰,她偏过头,恰好看到电视上正播放着江同非的一部电影,他在里面演一个普通的士兵,但却是整部片子的灵魂。严格说起来这片儿也就中规中矩,剧本一般,但正是有了江同非,才使得这部电影化腐朽为神奇。
他是天才演员,假使不走电影路,一定是电影史上的巨大损失。
“差不多什么?”
清欢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告诉他:“我准备聘请一个明星当企业形象代言人。”
高原愣了一下:“什么?”
这年头什么东西都找代言人,这年头明星们什么代言都接,只要给钱。但企业找形象代言人还是比较少的,尤其是卫氏这样的大企业,可以说只要消息一放出去,肯定是个大香饽饽,想要这个代言的大有人在。
而卫氏主攻房地产,走的向来是高端大气上档次的路线,近年来开辟了运输承载,早就跻身世界一流企业,在国内,卫氏说第二,没人敢说第一,哪怕是高家也得往后退一步。
如果说江同非是天才演员,那么清欢就是天才商人。她似乎为经商而生,卫氏在她手中是风生水起,她的手腕和能力,即使是高原父亲这样的老狐狸也都甘拜下风。
有些人,生来便是要让他人膜拜的。
“你说,江同非会不会来?”清欢单手撑着下巴,笑眯眯的问。
何止会来,得知卫氏要请形象代言人的消息,江同非把手头所有剧本都推了,简直有种不当上这个代言人就切腹自尽的势头。经纪人对此很无奈,能撕到这个代言那肯定好,江同非的地位会进一步稳固,即使是同样拿了影帝的老前辈也压不住他,但也不用这么拼啊,要知道那几个剧本里可是有好几个名导的呀!
不过江同非对此势在必得,他从出道以来没有拍过任何广告,也不做代言推广,甚至连微博关注都仍然是悲伤的0,似乎在等待什么一般。
卫氏的形象是高雅矜贵,其实真要论起来,还真就江同非最合适。然而这可以说得上是一个大饼,谁能咬一口,那都受益匪浅,因此他的对手也不少。
最重要的是江同非很怕清欢知道自己想争取这个代言人的位置,会第一时间就把他过掉。别的他都不担心,他怕的是这个。
如果她连一丝机会都不给他,他就是再优秀,也没有办法的。
然而黄天不负有心人,经过一段时间的考察期后,经纪人成功送来了请他去卫氏谈合同的消息!得知后,江同非兴奋地在客厅里跳来跳去,全然没有往日里的成熟稳重,他给人的印象是很温和很好相处,事实也的确如此,但经纪人跟在江同非身边五年了……第一次见他兴奋成这个样子,还抱了自己!
哎哟我的天哪,这还是那个有洁癖跟人握手后都要洗手拍完戏洗澡都得洗个七八次的江同非吗?!
这个代言确实非常好,又有逼格又有大把大把的钱拿,但也不至于兴奋成这样子吧?三年前第一次拿影帝也没见他这么激动啊!
经纪人哪里知道江同非在兴奋什么,他当然不是在高兴自己拿到了这个代言,也不是高兴即将有天价代言费进入荷包,他纯粹是高兴明天能见到清欢了!
五年了,他每天都在想她,如果说最开始的少年还在迷惘中的话,那么经过五年的时间,没有人比江同非更清楚自己喜欢的人是谁了。
如果可以,这一次,他想尊重并且忠诚地向她表白。
江同非兴奋的一夜没睡,在床上翻来覆去到凌晨两点,怎么也睡不着了,就起来翻箱倒柜,然后一套一套的换衣服,想找一套穿起来最好看的,明天见到姐的话,会显得体面一点。
可是换来换去感觉都不好看,直到第二天早上该去卫氏谈合同了,他也没决定好。最后时间紧迫,只好穿了一套比较满意的。然而刚坐到车里江同非就后悔了,其实这套颜色太沉闷了,会不会显得自己很老气?
他的心啊,就如同在坐过山车,又是期待又是害怕,幻想着见到那个人的时候应该怎么笑,要什么样的语气她才会喜欢,然后心跳的更快,简直像个青少年。
不过这一切在到达卫氏后都成为了泡影,因为清欢并没有出现。
江同非整个人都蔫儿了,他呆呆地坐在会客室,盯着面前人不住开合的嘴唇发呆,满心欢喜瞬间落空,他难受的简直想哭出来。五年了……他就是想看看她……这么点小小的心愿都没法实现……
而清欢正坐在总经理办公室看着摄像笑不可仰,江同非越失落她越开心,不过适当的逗逗也就算了,打一巴掌总得给个甜枣儿吃,更何况这一巴掌打了整整五年呢。
于是她按下桌子上的内线:“请江先生进来看合同吧,只许他自己。”
江同非还在失神,被带进清欢办公室都没察觉,秘书将他领到沙发上坐下离开后,他还无意识地望着前方发愣,直到耳边传来熟悉的声音:“江先生。”
叫什么叫……没看到他正伤心呢吗?五年了……心爱女人一面都难见,这种单相思有谁明了,还叫……管他什么合同签了就是呗……他也不想看里面都是些啥,随随便便签个名吧,就是能给我看姐一眼吗?我真的想她……
“江同非。”
这一次,那个熟悉的声音没有生疏的叫江先生,而是叫了他的全名。
江同非抬头看过去,瞬间傻了!
623 第六十九碗汤(八)
第六十九碗汤(八)
在这之前的五年里,江同非不知道幻想过多少次与清欢相见后,自己应该是以什么样的表情眼神跟语气才能表现出最好的那一面,但他完全高估了自己,即使在心里演练过无数遍了,当真正见到她的时候,他脑子里根本什么都想不起来,只傻傻的看着她。
她比五年前还要好看,浑身上下都洋溢着威严霸道的气场,眼角眉梢艳丽逼人,美的叫人喘不过气来。这种美极具攻击性,就好像是一团烈火,能把人的灵魂灼烧成灰烬。
“好久不见。”最后还是清欢先打的招呼。
江同非咽了口口水,结结巴巴地说:“好、好久不见。”
他在心里唾弃着自己现在的行为,说好的形象呢?说好的成熟呢?说好的,成为最优秀的男人,然后站在他身边呢?
清欢也没打算跟江同非再续前缘,她拿起桌子上的合同,对江同非招招手:“来,看看合同,把字签了。”
江同非像只小狗一样被她叫过去,眼睛直勾勾盯着她,接笔的时候不知道有意还是无意,摸了清欢的手一把,然后直接把大名签了上去。
清欢挑眉:“不用看看条件么?”
“不用。”他信她,退一万步说,她真提出霸王条款也没关系,他都应。
清欢对他笑了,笑的十分好看,连带着江同非神魂颠倒,五年不见,他一刻也没有忘记过她,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再见的时候他满心的话说不出来,竟然只有讨好的心思。
他以为清欢还会跟他说点什么呢,就听见清欢说:“你可以走了。”
就是这么干脆利落,一点叙旧的意思都没有,江同非一下就愣了,那呆样,看得清欢有些想笑,但忍住了。见江同非不动作,便抬起眼睛看他:“没听到我的话么?”
他不敢惹她生气,毕竟是自己理亏在先,这几年来他不止一次想过当年的事,也不止一次意识到自己有多混蛋,别说清欢对他颐指气使,就是拳打脚踢江同非也不会说什么。
等到江同非一步三回头的走了,清欢才哈哈大笑出声。看到江同非小可怜一样的眼神,她半点心疼都没有啊,只想继续玩!
于是回到家等待联系的江同非“无意中”从经纪人那里得知了卫氏总经理看上他们公司一小鲜肉了,还约了小鲜肉今天晚上到某五星级酒店去共度春|宵。江同非听说后眼前一黑,差点没晕过去,咬牙切齿地把房卡从小鲜肉那里弄过来,看得经纪人一脸担忧:“同非啊,咱这什么身份地位,不需要给人睡啊,哪有你这样上杆子倒贴的?”那卫总经理确实有钱,可江同非哪里缺钱了?
“要你管。”江同非愤怒的说,“以后给我盯紧点儿风声,一旦得知她看上谁了,第一时间告诉我。”
手里的房卡差点被掰断了,江同非内心愤懑悲伤,度日如年。好不容易在沙发上坐到了时间,赶紧自己开车奔着酒店去了,一打开房门就看见清欢从浴室洗完澡出来,身上只围着一条浴巾,露出匀称美好的四肢跟胸前深深的沟壑。
她的身材有多好没人比江同非更清楚了,他本来是想质问的,可看到水珠从她优美的颈项滚落到乳|沟,然后消失不见,禁欲五年的身体立刻就有了反应,口干舌燥,面部发热,恨不得扑上去大快朵颐。不过他到底是控制住了,只要一想到今天来的要是那什么小鲜肉,那这不就成了别人眼里的景?
想想就,火大。
但他哪里敢跟清欢生气呢?
清欢正擦头发,听见有人进来,一抬头见是江同非,还很“惊讶”:“怎么是你?”说完还朝江同非身后看,一副怕他把小鲜肉挡着的驾驶。
“是我,你很不开心吗?”他阴森森地问,平日里都是温文尔雅的形象,这么中二偏执的一面也只有清欢看过。
她丢开擦头发的毛巾:“咱们明人不说暗话,既然你代替他来了,就应该知道我今天叫他来是做什么的。”
“知道。”江同非咬牙切齿。“你想潜规则他。”
清欢挑了下眉,顺手倒了杯红酒。“既然知道,你还坏我好事?”
江同非那颗小心脏已经碎了千万片,但他还是撑着,上前一步毛遂自荐:“要睡他不如睡我。”
“哦?”清欢忍住想笑的冲动。
“我比他大两岁,比较成熟稳重,绝对不会给你添麻烦;我比他红,长得也比他帅;我技术好,我们以前做过那么多次,你身体的敏感处我最清楚;最重要的是,我一毛钱都不用花,还倒贴钱。”
这么多年来他一直记得清欢跟他分手时说的那句话,如果没有爱的话,有很多很多的钱也可以。
然后清欢就看见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银|行卡跟一张存折,双手捧着递给她:“都给你。”
里面是他这些年省吃俭用攒下来的钱,绝对是一笔天文数字,但这些年他除了公司安排的地方以外,只把清欢留给他的公寓当家,平时衣服鞋子都是赞助,饭少吃可以保持身材,也没有什么需要花钱的地方,可以说江同非这个三金影帝过得可能还不如刚红的小明星。
清欢本来只是想逗他玩,却没想到这人像是怕失去她一样把所有的底牌都亮了出来,声音甚至有些颤抖:“你让我跟你吧,我不会给你添麻烦的,不要找别人。”
她接过卡跟存折,放手里掂了掂,这会儿要是江同非稍微一抬头就能瞧见清欢眼底狡黠的笑意,但他没有,反而更加忐忑的闭上了眼等待命运的降临,于是就错过了得知真相的机会,也就……悲催的开始了新的被虐生活。
“跟我可以啊,不过我得告诉你,我现在还没打算跟高原分手。”清欢盯着他,“你这是在做第三者,知道么?我们之间的关系就是包养跟被包养,这一点不用我提醒你吧?”
江同非小媳妇一样说:“不用。”他暗暗在心里说,到时候还不一定你是谁的呢,他对自己有信心,只要给他机会,他一定能把她重新追回来。
至于高原……哎哟,那是谁啦,他先跟清欢谈恋爱的不是吗?
“那你过来。”
江同非这才敢抬头,然后就倒抽了口气。清欢坐在床上,翘着二郎腿,很明显她浴巾下什么也没穿,此刻雪白的皮肤在灯光的映照下显得吹弹可破,江同非心跳如雷,僵硬的走过去,没有坐到她身边,而是下意识地单膝跪在清欢腿边,仰望着她。
“乖。”她像是摸狗一样揉乱他满头黑发,“来亲我。”
亲她。
江同非梦里都不知道做过多少次了,有时候醒过来裤子都湿了,此刻他凝视着面前的娇嫩红唇,舔了舔嘴唇,竟然不敢过去亵渎她。即使不施粉黛,清欢仍然美的惊人。
是他心心念念求而不得的明月,这一次他要小心地将她捧到手上,绝不让她再离开自己。
两人在床上滚作一团,似乎是要将五年来没做完的份一次补齐。
等到第二天早上,江同非醒过来,身边早没人了,床头放着一张便条和一张卡,上面说明里面是给他的生活费,然后说下次找他,却没有留自己的联系方式。
江同非把卡揣到身上,半点也没觉得不好意思,又很舍不得的把字条小心翼翼地放进皮夹最里层,五年前分手的时候干干净净,他身边连个能想念的物件都没有,所以这张字条实在是太珍贵了。
然后他痴汉一样在房间里转了好几圈,把清欢昨天晚上换下来的衣服都收了起来,甚至掉在地上的头发都用小纸袋装起来放到贴近胸口的口袋!
江同非整个人都活了!这不是经纪人一个人的感想,就连粉丝也这么觉得。以前的江同非好看又温柔,但给人的感觉非常遥远,可现在的江同非不一样了,他真的是变得格外的鲜活,充满了旺盛的生命力跟希望,还时不时的傻笑,这说明什么?!
粉丝堪比福尔摩斯,基本上都认为江同非是恋爱了,但是——他才二十二岁!谈什么恋爱?!这么着急做什么!那个女人是谁?
然而江同非什么都不说,就算是有人问,他也仍然保持着缄默。因为他答应了清欢,他们是包养跟被包养的关系,既然这样,肯定不能随随便便就说出去,毕竟这段关系里还有个高原。
高原。
江同非简直想把这个男人掐死,让他从这个世界上消失,那样的话就没有人能跟他抢清欢了。
关于卫氏企业代言人最后花落谁家,网上一直不乏各种爆料,有说是某年过四十的老影帝的,有说是新晋偶像小鲜肉的,反正各种各样的流言不绝于耳,然而直到这一天,红得发紫的三金影帝江同非的微博关注变成了1,大家才反应过来。
624 第六十九碗汤(九)
第六十九碗汤(九)
江同非拿了这么多奖,又这么红,想找他做代言人的牌子实在是太多了,但奇就奇在他从来不接任何广告代言,也因此当传出风声说某全球大企在物色形象代言人的时候,根本没人往江同非身上想。
但谁知道最后还就是他呢!不得不说江同非的运气令人惊叹艳羡,从一开始出道演了个谍战剧里的男二号一炮而红进入电影圈,此后一帆风顺,容貌有,实力又强,谁也想不到短短五年的时间,他就从一匹黑马变成了令人不敢小觑的金牌影帝。如今成为卫氏的代言人,无异于是将他的地位再次奠定,羡慕也羡慕不来。
而受尽瞩目的江大影帝,此刻正捧着手机眼巴巴的盯着,就盼着手机能赶紧响起来。距离上一次见面已经过去半个月了,清欢完全没有再联系他的意思,他倒是想主动送上门,可是又担心惹她不开心。
所以只能等。为了等清欢,他连工作都推了,嘴上说是放个假,其实根本不想拍戏。
好在功夫不负有心人,老天爷看他这样苦等都心疼,终于让清欢给他打了个电话。
就响了一声,清欢发誓自己电话刚通,嘟了一声那边就接起来了,明明又惊又喜又兴奋却还装作冷静的样子,却不知道自己的声音完全出卖了自己:“姐……”
他还是习惯性叫她姐,清欢这头一边打电话一边换衣服,顺便懒洋洋地问:“都什么时候了,还叫我姐,你是还拿我当替身么?”
现在江同非对替身这两个字过敏,他拨浪鼓般摇头,摇了半天想起来清欢看不见,又改用语言解释:“我没有那么想过,我就是叫习惯了。”说完又补充了一句,“而且我从来不叫江如纨姐,我就这么叫你。”
“想叫就叫吧。”清欢换好裙子拨了拨头发,“给我你的地址。”
“我还住在公寓里,你、你现在就要过来么?”江同非激动地站起来,脚趾头撞到茶几,疼得他龇牙咧嘴,可是又忍不住咧着嘴笑,表情顿时变得非常诡异,他自己却浑然不觉。
“我一个小时后到。”
说完她就把电话挂了,经过客厅的时候被卫夫人叫住:“欢欢啊,我们跟你高伯父高伯母商量过了,你跟高原也谈五年了,该定下来了吧?”不仅高家父母急,他们两口子也急啊!这两个孩子都多大了,一直没有结婚的意思,这再等下去,他们当爹妈的半条腿都迈进棺材里去了!
清欢没有回答她,而是问:“江同非在这电影里演谁啊?”
卫夫人正看电视呢,刚好播的是江同非的电影,一听从不追星的女儿问起自己的偶像,卫夫人眼睛一亮开始给她解释这部电影主要讲了什么江同非在里面扮演一个怎样的角色巴拉巴拉……完全忘记了几分钟前自己信誓旦旦的决定女儿不答应结婚就不让她出门。结果清欢笑眯眯的听完离开后卫夫人才反应过来——好像又被女儿给涮了!
清欢知道这五年来江同非还住在那栋公寓里,虽然这五年看似她对江同非不闻不问,其实江同非的一举一动都被她掌握在手里。如果不是他足够努力足够真诚,她不会只晾他五年。
这个小区治安很好,出入盘查的也严,当年清欢就是看中这里的环境才在这里置办的公寓,江同非住在这里五年,从来没有记者或是粉丝知道。
她把车子停好,坐了电梯到了楼层,摁下门铃后等了大概有十秒钟,门被拉开,露出一张沁着汗水却无比英俊的面容来。青年一见到她黑眸便是一亮,连忙闪身让她进去,反手把门一锁,没等清欢开口就先把人抵在墙上,交换了一个汁水淋漓的吻。
他想她想的都要疯了。
可是吻完了江同非就清醒了,野狼又成了大狗,眼巴巴地跟着清欢四处走动。她把整个房子看了一遍,干干净净整整齐齐,很有家的感觉,叫人觉得很舒服。于是清欢伸手挠了挠江同非的下巴,夸奖道:“打扫的很干净。”
“要不要搬过来住?”江同非立刻问,“洗衣煮饭刷碗所有的家务我全包。”
清欢扬眉,“我家有佣人,而且不止一个。”
要是江同非有耳朵跟尾巴,那么它们现在应该都呈现下垂状态,没精打采可怜巴巴的。清欢揉了揉他的头,“就你一个人吗?江如纨呢?”
“她结婚了,现在跟她老公一起。”江同非淡淡地说。他跟江如纨的感情到底不如小时候深,但也和缓了很多,不过姐弟俩住的比较远,所以也并不是经常见面。
清欢点了下头:“做饭了么?我有点饿了。”
江同非小鸡啄米般:“做了。”
一听到她要来他就开始做饭了,为了省钱他学会了做菜,而且手艺还很好。
两人吃完了饭,清欢就去洗澡,她来的时候只带了手机跟钱包,连充电器都没带,更别提是睡衣了。所以洗完澡她自然而然的穿了江同非的衬衫,白衬衫哪里遮得住曼妙春光,正是因为这样的若隐若现,才显得整个人更加娇媚诱人。
她现在简直就是个尤物,江同非想她想了五年,哪有看到还不扑上去的道理。
两人在床上耳鬓厮磨了好一会儿,清欢身上的衬衫一直没被脱下来,双腿却早已环绕在了江同非腰间,轻轻咬着他的耳朵说:“小非长大了。”
她终于叫他小非了,还说他长大了。江同非眼眶一酸差点要哭出来,但到底是忍住了。把脸埋进清欢肩窝,闷闷地说:“我好想你。”
真的真的,特别的想你。每个夜晚都睡不着的想,想自己怎么那么混蛋,又想着有朝一日,把你从别人身边带回来。
欢快淋漓的性|爱后,江同非搂着清欢,她趴在他胸口昏昏欲睡,于是他的手悄悄地摸到藏在枕头下面的绒布盒子。他很紧张,可听着清欢平稳的呼吸,最后又放了回去。
她不会答应的。
虽然她现在跟他很亲密,彼此的身体仍旧密不可分,但江同非仍然能够感觉到清欢的遥远,她还没有原谅他,就像是她说的,他们现在是包养跟被包养的关系,她不是五年前那个喜欢他喜欢的不行的清欢了。
但是没关系。五年都过来了,他不怕,他还有后半辈子可以陪着她慢慢熬,总有一天,她会回来。
清欢感觉到江同非把自己抱起来,轻手轻脚的换了干净床单又帮她把身体清理完,还找了件棉质T恤给她穿上,做的非常温柔体贴,和五年前那个只顾自己爽爽完裤子一提拔屌无情的江同非简直判若两人。
所以你看,世界上哪有真正不温柔的人,只不过他没有遇到能让他变得温柔的对象。
但凡稍加引导,便是世上最完美的情人。
长得帅身材好又持久又有钱,忠诚贴心懂得尊重她,这才是清欢想要的江同非。既然他在最初不是她想要的,那么她就把他变成最想要的。
江同非搂着清欢睡着了,他长得可真好看,怎么看都好看,但他的实力从不会让人忽视,江同非是上苍的宠儿。清欢心想,就凭江同非这张脸高原就输了,长得好看就是有先天性优势啊。
不过她没打算这么快就跟江同非和好,他现在这么乖是因为中间有五年的空窗期,因为审视自身得到的结论是自己之前做的确实错了,所以他会守身如玉五年,又因为确定他喜欢的是她,所以没有别的念头。可清欢太了解他了,别瞧江同非现在一副小媳妇的样子,他们要是马上和好,用不了多久,他的霸道跟占有欲又都上来了。
所以她要牢牢地把他抓在手心,不让他凌驾于自己之上。但一味的想要温柔体贴的江同非也不行,偶尔,狂野的江同非也别有魅力。
她很贪心,想要的东西都要完完全全属于她一个人,谁都不能阻止。
江同非根本没有拒绝或是反抗的余地,他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在清欢的网里待了五年,一个女人能用这么长的时间慢条斯理的布下天罗地网,他老老实实的投降才是对的。想到这里,清欢笑起来,掐了掐江同非的胸肌,又摸了两把,少年时期还有些瘦弱,现在可是绝对的强壮,胸膛宽广厚实,别提多有安全感了。
这才是男人,能让女人心动的男人。
江同非睡得正熟,怀里的异动让他撑开一只眼皮,见清欢没有醒,就低头去亲了她一口,嘴里喃喃念叨着姐,然后就又闭上眼睛睡了,跟个孩子似的。
可不就是个孩子么,只有孩子会这样渴望爱,并且守护爱。
多么值得珍惜的东西,清欢怎么舍得放手。她想要这如火一般的爱情,只有江同非这样烈火一样的青年才能给予,才能让她感到温暖,这是任何人都无法替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