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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渣化之路全文阅读

作者:哀蓝     女主渣化之路txt下载     女主渣化之路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388.第三十七碗汤(十一)

    第01章

    薛小颦逃婚了。

    这么说可能有点不大准确,用比较客观的语气来叙述的话,应该是她在跟一个男人领完证后脚底抹油溜了。

    现在她找了份文员工作,夸张点说就差隐姓埋名的过日子了,每天战战兢兢,生怕霍梁突然出现在她面前,然后用他那张万年不变的面瘫脸说:走,回去结婚。

    薛小颦每每从这样的噩梦中惊醒。

    其实她不是矫情,霍梁完美的无可挑剔,身高一八七,英俊高冷,前途无量,是国际知名的外科圣手,可以说是家财万贯。

    但就是太完美了,反而让薛小颦觉得不够真实。很多时候她看着霍梁,都觉得自己的下半辈子要抱着冰块过。

    霍梁的衬衫扣子总是扣到最上面一个,领带每天更换,雷打不动,袖扣从不解开,金丝眼镜从不拿下。他那张脸有多英俊,他这人就有多难接近。事实上直到现在薛小颦都不知道霍梁怎么就看上自己了,难道就因为她漂亮?

    那肯定不是。漂亮的女人多得是,她多大脸以为自己倾国倾城啊?但除了这张脸薛小颦也真是找不出霍梁喜欢自己的原因——于是她又暴露了一个缺点,那就是除了长得漂亮之外一无是处。

    薛小颦大学学的是动漫设计,毕业后赋闲在家,靠画插画为生,在微博上也算是颇有影响力的大v。然而她赚的那点钱,比不上霍梁一场手术的零头。

    所以两个天差地别的人为什么会因为婚姻绑到一起呢?尤其想起自己竟然敢在跟霍梁领证后溜之大吉,薛小颦就在心里给自己点了个蜡。

    但霍梁应该不会生气吧?反正薛小颦是没见过霍梁生气的样子,他好像是一座冰雕,不近人情,冷淡凉薄。他们认识三个月了,连手都没牵过。

    诚然这是薛小颦逃走的一个原因,还有一个是因为她思前想后,觉得霍梁很有可能是个性冷淡or唇膏男,否则怎么解释她这么个活色生香的大美人天天在他面前晃他还能面不改色心不跳?不是薛小颦吹,她曾经想着跟霍梁好好沟通下感情的,结果是她认为霍梁应该改姓柳,叫柳下惠。

    一对结婚证都领了的夫妻,没牵过手,说出去你信吗?

    薛小颦虽然还是处女,但对男女情事也是有幻想的,她阅片无数,自然想到了n多原因,其中性冷淡、ed、唇膏男……成为她心头三座大山!她没法想象英俊高贵的霍梁出现以上三种任意一种情况,干脆就溜了!

    反正也没摆酒……也没请客……婚纱照都还没照呢……离了也没人知道。

    薛小颦自认为是个普通人,霍梁这等高岭之花远远不是她能采摘的,还是爱谁谁吧。

    但同时她又很没种,不敢面对薛家老妈的河东狮吼,所以连逃都是偷摸摸的,之前她试过朝家里打电话,她老妈还叫她带霍梁回家吃饭,估计是还不知道这事儿。薛小颦抱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管他明天谁是谁的心态在某个小公司应聘了个小文员。

    一个月三千块钱的工资她也拿的很开心。就是夜深人静的时候老是做梦梦到霍梁,当然梦里霍梁也仍然冷淡,他光是看着她,就足够薛小颦噩梦连连了。

    薛小颦跑了三个月,她吃不准霍梁是个什么心态,估摸着是无所谓,反正他要钱有钱要人有人,不可能在她这根豆芽菜身上吊死。两人认识这么久,薛小颦觉得他们与其说是夫妻,还不如说是陌生人呢。

    她想过试探性地提出同居的想法,先试试看嘛,不行的话掰了也不麻烦,但没来得及说霍梁就要求先领证,这要不是有什么难以启齿的恶疾,哪个男人会这么急促的要求结婚?

    可恨的是她被催婚太久,头脑一晕就答应了。然后缓过气儿来二话没说收拾了行李就跑……往事不堪回首。

    反正她现在一个人挺开心的,鸵鸟心态,能拖一天是一天。

    正好同事小圆过来统计晚上聚餐人数,还特意撞了撞薛小颦的肩膀,示意她:“嘿,一知道你要去,咱们方总也跟着来了呢!到底是美女有面子啊!”

    方总是他们的老板,当初录取薛小颦的就是他,三十岁,留过洋,这家公司就是他独自打拼出来的,长得还不错,是公司里不少未婚女青年眼中的金龟婿。

    薛小颦有点尴尬,也是直到最近方总才表示出对她有意思,但人家从没明说,也很守规矩,她要是自顾自拒绝,反倒搞得自己很自恋一样。

    因为公司小员工少,所以大家处的都还不错,没有勾心斗角的情况发生。

    聚餐完毕有人提议去唱k,薛小颦惦记着今天晚上的漫画更新,就婉拒了。谁知道她一说要走,方总趁势也说有点累了,又说刚好跟薛小颦顺路要送她回家。在众多同事暧昧的目光中薛小颦也不好不给方总面子,方总去开车的时候她就站在路边等,小圆在一边陪着她。

    然后薛小颦就傻了。

    小圆正跟她安利方总的好呢,就看见薛小颦一副见了鬼的样子,可能一句也没听进去。戳戳薛小颦的脸:“你看什么呢?我跟你说话呢!”

    薛小颦一个字儿也说不出来,现在要是地上有个洞的话,她会立马跳下去。

    马路对面站着的那个,风骨天成,英俊的眉目在路灯下耀眼无比的男人,衬衫的扣子从最下面一直扣到最上面的男人,不是霍梁又是谁?

    薛小颦觉得自己的死期到了。

    她的脚不着痕迹的动了动,看起来想溜,霍梁没有动,站在原地,他自律甚严,烟酒不沾,但这是薛小颦第一次看见他抽烟。

    长得好看的人做什么都令人觉得赏心悦目。霍梁就站在那儿,抽完了手头那根烟,然后捻熄扔进了手边的垃圾桶。他的站姿也和寻常人不一样,笔直挺拔,仪态非常美。

    然后薛小颦看见金丝眼镜下那双总是冷冰冰的眼睛看了过来。她……怂的二话不说,想跑又没胆,偏偏霍梁不说话也不过来,一时之间薛小颦竟然不知该怎样做才是最好的。

    正好方总开车过来了,同事们止不住的打趣,薛小颦听的浑身僵硬,她曾经尝试过在五十米外说霍梁坏话,结果是他立刻抬头看她。

    不管怎么说两人都领证了,她……

    我草草草!霍梁走过来了!

    薛小颦傻站在原地,看着霍梁的黑色大衣因为走动微微摇摆,他那双被称为天使之手的手,光是保险就买了一亿美元的手,此刻呈自然弧度垂在身侧,指节如玉,完美到无可挑剔。

    看不出来霍梁有没有生气,因为他一直都没有表情。车辆往来,他就那么走了过来,无视红灯。

    薛小颦心跳如雷,她……快被吓尿了,事实上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那么怕霍梁,耗子见到猫一般。

    小圆见她眼神不对,也顺着薛小颦的视线看过去,然后惊呼:“好帅!”

    霍梁走到了薛小颦面前,薛小颦决定先发制人:“你怎么能闯红灯?!”

    霍梁漫不经心地看过去,说:“绿灯。”

    薛小颦一口气被噎在嗓子眼儿,“那是刚刚才绿的!”

    她在霍梁面前一向有点大大咧咧,其实不过是想掩饰自己在他面前的手足无措跟窘迫。跟霍梁这种完美的好像橱窗人物的男人在一起,她真心觉得高攀不上。

    大概是因为她的语气太凶了,小圆小小声说:“喂,这么帅的男人你怎么能这么不客气啊!”明明平时在公司里脾气非常好,怎么见到大帅哥反而变得粗鲁了?

    “你们好。”霍梁淡然地跟众人打招呼,然后伸手握住薛小颦的手腕,把她拉到自己身边,对着从车里下来的方总说:“我是她的丈夫。”

    第02章

    所有同事里就数方总最震惊。试问哪个男人在得知自己真心追求的佳人已为人妇后不会感到心碎?

    薛小颦也震惊了,但她震惊在于霍梁竟然主动握她的手。这个男人洁癖到大街上被人蹭了下衣角都要立刻把衣服丢掉,现在竟然握住了她的手!

    在勉强算是“交往”的头三个月里,薛小颦曾亲眼看过霍梁前一秒跟薛家老妈友好握手后一秒就立刻去洗手间光消毒就是半个小时的光荣事迹,这导致她严重怀疑此人即使是做|爱身上也会包一层保鲜膜。

    说不定做完还要给小霍梁消毒呢,用84洁厕灵之类的,然后唇膏就变成手指饼干了……

    想想做那事儿,肢体交缠,大汗淋漓,水**交融……很难想象霍梁这种神级面瘫在床上也是这种表情。估计女方刚有感觉就被他吓冷感了。对此薛小颦表示抗议,身为一名前凸后翘****的大美女,她坚决抗议自己的初夜是和这样的男人发生。

    她要温柔又狂野,体贴又英俊并且身材好的男人!

    前三样霍梁边儿都挨不上。( )

389.第三十七碗汤(十二)

    第三十七碗汤(十二)

    清欢一转身就回到了奈何桥,墨泽一看到她便激动地想扑过来,结果清欢却直接问他:“女鬼何在?”

    “在、在醴忘台呢……”墨泽回答完了才反应过来,主人怎么回来的这么快?汤水还未煮开,女鬼还未从梦境中醒来,这说明女鬼的心愿没有完成!

    主人从来不会半途而废的!所以是出了什么事?!墨泽心里这么一想,也收起了调皮捣蛋,跟在清欢后面屁颠颠地跑去醴忘台,看着清欢将女鬼叫醒。

    这是出什么事了?!主人竟然会在心愿没有完成的时候回到奈何桥,而且好像还是神色匆匆的样子……墨泽想了想,没敢问,就小心翼翼地化作一抹红光隐入清欢额间,这样听得会比较仔细一些。

    清欢把女鬼叫醒之后,直截了当地问她:“你是最后一个拉法星人是吗?”

    女鬼刚刚醒来还有点恍惚,被清欢这么一问,好一会儿没回神,过了会儿,才讷讷道:“是、是啊……”

    “对于你母星毁灭的事情,很抱歉我无法完成你追查真相的心愿,所以我给你一个机会,让你自己去查,你觉得这样可以吗?”清欢问。“在你查明真相后,便回到我这里来,如何?”

    女鬼愣了一下:“你是说……你要复活我?”

    “只是暂时的。”清欢伸手在她额间轻轻一点,女鬼半透明的躯体立刻化作实体。“那个世界因为三把钥匙的事情有了一些改变,你只需要记住一点,不要插手活人的事情。你自己的心愿,这一次,由你自己完成。”

    女鬼猛点头:“可以!我答应你!”

    “要将世界恢复原状,前提是你们找到三把钥匙,到那个时候,你就明白了。”

    说完,清欢点了下女鬼额头,很快便将她送出奈何桥。

    等到清欢闲下来了,墨泽才扭着小屁股一点一点蹭过去,因为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所以也不敢对清欢撒娇。这要是往常,他早没皮没脸地朝清欢身上爬了。“主人?”

    清欢低头看见墨泽,弯腰摸了摸他的小脑袋:“没事。”

    “那……”

    “只是一点小小的失误。”清欢难免又点心虚,她也活得够久了,没想到最后竟然栽在自己手里。“那个世界是一个宇宙,宇宙里有这一个传说,宇宙并不是唯一的,还有第二个宇宙的存在,如果想要开启第二宇宙,那么就要找到传说中的三样物品。这样东西可以称之为开启第二宇宙大门的钥匙。也就是说,他们的文明不会在宇宙中截止,反而会更加蓬勃发展。”

    “这不是好事儿吗?”墨泽不明白了。

    “算是好事儿吧,如果两个宇宙能够和平共处友好来往的话,的确,是双赢的事。但同样一把刀,放在好人手中,便是保家卫国的利刃,可若放在坏人手中,便成了犯罪的温床,要得到钥匙的下落需要进行试炼,而这些试炼往往都是很残忍的。”

    清欢想起在斯坦星球看到的那骇人听闻的一幕,嘴角的笑容淡了下来,墨泽见主人似乎在想什么,也没敢打扰,他似乎听懂了又似乎没有听懂,不过主人说的肯定都是对的。

    “那主人为什么要回来?”最终墨泽还是没能忍住旺盛的好奇心:“难道还有什么事是主人应付不来的吗?”那怎么可能,他们家主人是最厉害的了!

    对于墨泽的盲目崇拜,清欢只是捏了捏他的脸,而后道:“这话说与你听,倒也无所谓。还记得我刚才跟你说过,开启第二宇宙的钥匙吗?”

    墨泽猛点头。

    “第一把第二把钥匙是什么东西我不清楚,但第三把钥匙是我。”

    “……啊?!”墨泽愣了。

    “我在降临那个宇宙的时候,将身体构造改成了拉法星人,但事实上拉法星人是不应该存在的。当时我就在拉法星,于是想当然地改变了身体结构。第三把钥匙就是来自异世的拉法星人。”

    也就是说,她在无意间给自己挖了个坑,把自己变成了所谓的第三把钥匙。

    墨泽脑门儿上感觉都是一个又一个的问号:“那、那怎么办?”

    “所以我回来了。”

    “可是刚才那个女鬼呢?”墨泽惊吓不已。“她是最后一个拉法星人,来到奈何桥再回去,不也算是来自异世的拉法星人吗?!”

    清欢摇头:“她和我不一样,她做不了第三把钥匙,即使她能做,也不会和我一样对那个世界产生太大影响。”

    她和世界里的人是不一样的。清欢大可改变自己幻化人形,怎样都无所谓,但有一点是要肯定的,她不能因为自己改变世界本身的走向,更不能让自己成为世界进化或是毁灭的核心——不是她太骄傲,而是非本世界的存在,对任何一个世界的影响都是致命的。这也是为什么穿越者和重生者会引起一大片蝴蝶效应的原因,如果清欢想要完成女鬼的心愿,那么她必须重新改变身体构造,但事实上是她已经将身体确认为拉法星人,宇宙的轨迹也随着拉法星人的出现在慢慢发生变化。

    同时,因为清欢本身的存在和宇宙所需钥匙的不同,导致她的强大远远超过自然变化。这也是为什么,每逢清欢去到一个星球,一个星球就衰败的格外迅速的原因。

    她想要留下当然不是不可以。反正从第二宇宙被发现的时候,这个宇宙就已经改变了。她是变数中的一个,根本无伤大雅。

    可是她如果要留下,会死掉更多更多的人。从偶尔落脚的星球就能看出来,清欢只是存在了那么一会儿,再上宇宙船的时候就能明显发现星球的变化。

    说句不好听的,她在那个宇宙就像是扫把星的存在,催化星球的老化和死亡。而一个星球灭亡,会引起多少生命的消失?

    清欢再以自我为中心也不能那么做。

    所以她选择离开。

    这些变化都是润物无声的,一开始在拉法星球,清欢没有察觉,后来每经过一个星球就都会有变数发生,这一点点的变化吸引了清欢的注意,她之所以一直感到不对劲,原因不是king,也不是end,更不是什么所谓的二代机械体,而是她自己!

    她在无意中把自己融入到了宇宙之中,但偏偏她本身和宇宙不兼容。

    而这个心愿也不能就这样放弃,否则女鬼难道要留在奈何桥到地老天荒?本来鬼魂已到奈何桥,除非阳寿未尽,否则是不许还阳的,清欢这么做,严格意义上来说算是一种违规——但天道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在这漫漫无边的岁月中,只有他们两个算是相依为命了。

    互相牵制,这就是清欢存在的意义。

    墨泽眨巴着大眼睛,终于舍得动用他那已经很久没有再用的脑子了。想了半天总算是明白了清欢的意思,从前的它只是普通简单的系统,但现在它已经可以**思考了。

    蹭到清欢身边,继续卖萌:“主人放心好了,事情不会太棘手的。”

    清欢点了下头,把他抱到了腿上逗逗他,“你很开心吧?”

    墨泽摇头:“没有没有。”

    清欢也不戳穿他,抱着他进了庄子。

    且说这边,king一个人在大厅站了很久很久,久到他的肚子饿的咕咕叫了才回神。他像是从前无数次自己一个人那样,想去找点压缩饼干。可是压缩饼干拿了出来,他又不想吃了,他的舌头和味蕾都在回味清欢做过的美味饭菜,他不明白为什么朋友之间可以这样说走就走,但是——他又知道自己留不住她。

    这种感觉真是糟糕透了。

    king把压缩饼干推开,起身去了厨房,但是望着那干干净净的锅碗瓢盆,却不知如何下手——他不擅长这个,也从没做过这样的事情。之前清欢还在的时候他倒是想过搭把手,可惜总是好心办坏事,帮不了忙不说,还险些把宇宙船给炸了。

    半个小时后,king再一次灰头土脸地从厨房里走出来。他坐到桌边,呆滞地盯着压缩饼干看,半晌,捻起一块放在嘴里,嚼了两下,没有水也咽了下去。

    他的嘴角试图勾起一抹笑容,清欢在的时候他们其实也很少聊天,大多数时候都是各自做自己的事情,安安静静的,但king从没觉得宇宙船竟然有这么大。

    他又不自觉摸上扣在手腕上的粉色手环,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 )

390.第三十八汤碗汤(一)

    “你相信世上有忠贞坚定的爱情吗?”

    “即使是死亡,疾病,苦痛,也不分开?”

    “即使全世界与你为敌,也要保护她,爱惜她,不让她受到丝毫伤害?”

    “即使站在你对面的是全世界?”

    面对这四个问题,清欢一开始没有回答。事实上她即使回答了也没有用,很多鬼魂在问她话的时候,并没有想过要她回答。它们只是说出自己的疑问,但事实上,这些问题的答案,没有人比它们自己更清楚了。

    明知道答案是什么却无法接受,这才是最令人唏嘘的。

    但清欢最终还是回答了:“我相信,但并不期待。”

    女鬼怔怔地看了她一会儿,方道:“我自是知晓,一切都是我自作多情,心甘情愿为他付出,但是……”

    但是她当真没有料到,他能那样绝情。

    绝情到亲手挖出她的心脏和内丹,炼成丹药解救他的爱妻。

    “就因为我不是凡人,不是他曾一心要守护的天下人,所以便可以对我这样残忍?”女鬼青鸟疑惑地问,她的确是不懂,她用尽了自己所有的智慧和力气想要弄懂这一点,最后都失败了。死到临头她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看到他的第一眼,我就喜欢上他了。可是我知道他只爱他的妻子,我感慨于他对妻子的深情,便屡次相助于他,为他采仙草,盗仙丹,为他遍体鳞伤,甚至被逐出了蓬莱仙山,再也不敢回去。”

    “蓬莱仙山要拿我问罪,我便在人间狼狈躲藏,他不让我留在他身边,因为我的存在对他来说是一种麻烦。他照顾妻子已经很辛苦了,我如果也在的话,只会引来仙兵擒拿。所以我只好四处逃跑,每次他召唤我的时候我都会出现,可是我不明白,我为他付出了一切!为什么他要挖走我的心?还夺走了我的内丹,只因为……这样就能救他的妻子。”

    那她呢?只因她本非人类,于是连生存的机会都要被剥夺?她全心全意信任着他!将他当成朋友!为了他做了那么多事!最后得来的又是什么?!

    女鬼青鸟没有哭,她只是不解。她从没对他们夫妻二人做过任何坏事,甚至因为他们真心相爱而不止一次地帮助他们!

    他们逃亡的时候,是她在帮忙,他们遇到危险的时候,也是她去营救,甚至他们被门派围攻的时候,是她一人抵挡住了那么多修士,只为让他们平安离去!她甚至为了帮忙救人,偷盗仙草,因而再也无法回到蓬莱仙山!

    可付出的满腔情意,最终为何会是这个下场?他对待妻子那样情深意重,为何对待她便残酷至此?

    女鬼青鸟想来想去想不明白,只觉得可能是因为自己并非人类,所以便和他的妻子有所不同。

    她就是无法理解,一个人,如何能为天下人谋福,也能深深地爱着自己的妻子,却唯独不肯善待她?

    不,他们是朋友,可越是这样女鬼青鸟越是困惑,为什么要伤害朋友??她甚至不明白,这还是不是当年她喜欢上的青年?

    她喜欢上他的时候,正是年幼,不谙世事,甫从仙山到下界,谁知却被坏人觊觎,虽是仙兽,又如何敌过数十魔修一道出手围剿?她杀出重围,身负重伤,不得已化出原形,陨落在天机门的后山。

    彼时她爱的人是天机门的大弟子,一身白衣道袍温润如玉,将她救下后为她疗伤敷药,又亲自将她放生。

    可在这之后的他,还是当年那个白衣青年吗?

    他为了一个女魔修,背弃师门,因为师门无法接受他爱上敌对魔教女子。那女魔修因而身受重伤,他便想尽一切办法为她续命,只求在人世间苦苦厮守数十载,一朝死去,也好过人事不知。

    于是青鸟出现在他面前。告诉他自己是当年被他救下的那只青鸟,特意回来报恩。他救她一命,最后她将自己的心脏内丹都搭了进去。但直到死后青鸟都想知道,若是当年那个白衣青年,是否也会选择将她剖心挖丹,只因一个可能医死人肉白骨的传说?

    不是朋友吗?

    青鸟想不通。

    清欢伸手摸了摸她的头,觉得她还是小孩子心性:“人是会变的。”所以很多时候,人类往往比不上忠诚单纯而又坚贞的动物。

    青鸟痴痴地看着清欢:“可是天烨他很好的,他很善良,又强大,又温柔,天机门的掌门道长看重他,弟子们仰望他,他曾经立下誓言要守卫天下,不让魔修入侵。可是从他爱上那个女魔修开始,一切就都不一样了。爱情是应该坚持的,这点我知道,可是为了留住深爱的人,他为什么……”青鸟用乞求的目光看向清欢。“我不明白,为什么即使堕入魔道他也不曾滥杀无辜,甚至还拥有怜悯之心,却唯独对我,唯独对我能狠下心来?他待世人宽厚平和,为何最后却偏偏选择杀死我?我们是朋友呀!”

    “虽然……”说到这里,青鸟的小脸有点红。“我是喜欢他,但是我从没表现出来,他和他的妻子也不知道。我没想过要打扰他们的生活,我只是想帮上忙而已,但是为什么最后要被牺牲的是我?为什么?”

    “为什么向我提出那么多请求都是理所当然的?我为他到蓬莱仙山盗仙草,他可曾为我想过,我是蓬莱的仙兽,若是被瑶池娘娘得知我大胆偷盗,会迎来什么后果?他只担心他的妻子,为什么……不能为我考虑一下?正因为是朋友,才应该互相体谅不是吗?”

    她付出了自己能付出的一切,但最后的结果却让她痛心疾首之余又迷惑不解。

    清欢问道:“那么,你想怎么样呢?”

    “我……不知道。”青鸟茫然地看向清欢。“我想怎么样呢?其实我是害怕的。他求我为他盗仙草仙丹时,我真的很害怕很害怕。瑶池娘娘待我很好,我是她的信使,自小我便在瑶池娘娘身边长大。可仙草仙丹,是不可以赐给凡人的,即使他们是修士。我……冒大不韪盗了仙草,因为他求我,我没法拒绝他。他救过我,是我的恩人,又是我的朋友。为朋友赴汤蹈火,应该在所不辞不是吗?”

    她像个孩子一样去问清欢,似乎是想从清欢口中得到肯定的答案。可清欢却只是柔和地看着她,没有说话,只是浅浅一笑。

    但是,如果真的在所不辞,为什么她心里总是有疑问呢?

    “你帮他,除了你喜欢他,他救过你之外,还有别的原因么?”清欢问。

    青鸟想了想才说:“也许……是因为除了我之外,就不会有人帮他了。”

    天烨爱上魔修,背叛师门,早已为人所唾弃,天机门的人从未停止过寻找他的脚步,都希望能够将他拉回正轨,其中不乏其他门派想要置他于死地的,但无论如何,天烨都不能光明正大的去请求任何一个人的帮忙。

    就像是青鸟说的这样,除了青鸟,没有人能帮他。

    她只能帮他。即使有些时候她也会在心里问自己,即使她也会感到哀伤——无论她付出多少,天烨在乎的永远只有一个人。

    他对她的付出视而不见,甚至不曾担心或是感谢过。当然青鸟并没想要他的担心或是感谢,这一切都是她自愿付出的,她唯一伤心欲绝的是那把剜入自己心脏的匕首。还有天烨的眼神。

    他似乎第一次对她说对不起,可是青鸟很想问他,为什么要说对不起?为什么眼神那样后悔伤痛?如果感到抱歉,为什么——还是要杀她?

    挖心,取丹,一切都是为了给他的妻子续命。

    那么她呢?

    她不是人类,就可以随意杀戮吗?因为她是仙兽,说到底,与他不是一路人,所以便活该去死?

    青鸟茫然。

    清欢看着她,良久,在青鸟额间轻轻一点,摇摇头,让谢必安将其送入醴忘台。

    吉光不知什么时候蹭了出来,显然以它的级别是看不上仙兽青鸟的,它在清欢腿边蹭了蹭,小爪子勾住清欢裙摆,利落地爬了上去。清欢把它搁在腿上,一只手揉着吉光的下巴,小家伙顿时发出舒服的呼噜声。

    “这次不需要你跟着我去。”

    吉光眼中露出失望的色彩。清欢捏捏它的小肉球,又揉揉小耳朵,眼神幽远,不知在想些什么。上一个世界里她挖的那个坑实在是让她心有余悸,所以如非必要,她需要更加小心。

    所以最后她仍然独自降临。

    出现在青鸟世界里的时候,清欢还没睁眼就看到两边肋下一阵一阵的剧痛。她先是抽了口气,然后才小心地从躺着的地方爬起来,才发现自己是在一个山洞里,身下是凌乱铺着的稻草树枝,甚至还是仙兽形态,很明显是受了重伤,没有办法化成人形。

    竟然受了这么重的伤……定然不是凡间所伤,青鸟再不济也是仙兽,凡人哪能随意伤她。( )

3三91.第三十八碗汤(二)

    清欢只觉得十分的冷,可五脏六腑又像是被火灼烧一般,如此冷热交替,真是难受不已。她强撑着从草堆上把头抬起来,然后又无力地垂了下去。

    肋下实在是太痛,清欢勉强看了一眼,发现翅膀上的羽毛十分凌乱,还沾染着不少血迹,很明显是刚受伤不久。她想起上一个世界自己带给世界的影响,便没有施法治愈,而是先在大脑里搜寻了一番,勉强从身下乱成一团的树枝稻草中找出一个小瓷瓶。

    这小瓷瓶是她在青鸟的记忆中找到的,是瑶池娘娘赏赐,专门为她准备,以免她在外受伤,凡人吃了却不管用。此刻清欢的确是亟需这个,因为如果再不找点东西解决掉身上的剧痛,她怕自己会晕过去。

    感觉……好像两边翅膀都被撕裂了一样,在这之前青鸟到底是干什么去了?清欢闭上眼睛开始回想,片刻后才了然,敢情这是在蓬莱仙山刚盗了仙草呀,结果触动了结界,遍体鳞伤逃出来,第一件事不是疗伤,竟然是先把仙草交给那个天烨,也难怪伤重。

    勉强用长喙将小瓷瓶啄开,将丹药吞下,顿觉一股舒缓而柔和的力量从内脏开始逐渐复原身体,首先是疼痛减缓,然后慢慢可以化出人形,只是脸色十分苍白,清欢抬起手看了看,发现双手呈现着一种极致的白,那种白明显是因为失血过多。她轻轻舒了口气,勉强从窝里爬了起来,双手双脚仍然还在哆嗦,丹药有奇效,但也仅此而已,并不能让她瞬间变得生龙活虎。

    清欢有些饿了,还有些渴,所以她需要喝水吃东西,但只待在这个山洞里肯定是什么都没有的,但问题是,就现在这身体状况,能出去直到找到吃的吗?

    虽然心里这么想,可该做的还是得去做,清欢强撑着将双脚缓缓放到地面,试探性地踩了一下,大脑立刻有几分晕眩,她又呼了口气,体力实在是不支,于是她只好扶着石壁慢慢走出去。

    结果这一出去,才发现山洞外面竟是别有洞天,一片神仙福地,鸟语花香山清水秀,风光极美。最巧的是,山洞外面就有一汪清泉,清泉边上长着果树,上头结满野果。

    青鸟是仙兽,食素不食荤,周遭环境越是灵气充沛就越是对她的身体有好处,清欢顿时觉得青鸟也还是有可取之处的,至少知道要住在好地方。若是随意找个旮旯钻进去躲起来,清欢出了山洞一看是片沙漠或是沼泽,那才真让她崩溃。

    先是捧了清泉漱口,泉水甘甜,活水鲜明。喝了几口水后清欢明显感到体力恢复了些,仙兽毕竟不能与凡人相比,清欢借势又摘了几个果子吃掉,结果还没等她吃完,脑袋猛地一疼,害得她下意识丢掉手中野果捂住头,片刻后才意识到这是有人在召唤她。

    是天烨。

    似乎是在叫她去帮忙,貌似是他的爱妻又出了什么问题,清欢懒得理他,虽然对方话里的急切和关怀很令人动容,可是——那跟青鸟有什么关系呀?别有什么事都找青鸟帮忙好吗?他的确是救过青鸟一次,可那也不代表青鸟就把自己卖给他了,可以任意供他差遣。

    这可是仙兽,不是普通灵兽,天烨真的就一点自觉都没有吗?清欢心想,天烨应该对青鸟更尊敬一些,毕竟对方是只存在于传说中的仙兽,而他们这些修士一心修道,最后为的不都是羽化登仙吗?羽化登仙后,蓬莱仙山就是归宿,这人疯了吧,不把青鸟当仙?

    仙兽也带个仙字呢。

    于是清欢没有回应,而是切断了两人之间的联系。为了让天烨随时都能联系到自己,青鸟教会了天烨召唤自己的方法,在这之前她自然是随叫随到的,为了他们夫妻俩可谓是呕心沥血付出了一切,结果呢?死的那么惨,想想都叫人感到悲凉。

    回想青鸟的记忆,天烨在挖她心脏内丹的时候,的确也有那么几分歉疚,可也就是几分而已,那些歉疚比不上他爱妻能被治好的渴望。

    他为什么就不想想,他的爱妻即使是死了也可以重新投胎做人,可青鸟,一只仙兽,被挖走了内丹和心脏,还能活吗?

    当真是残酷到了极点。对妻子专情的另一面,便是对旁人毫不犹豫的绝情,即使对方是帮了他们一次又一次,为他们无数次出生入死的好友青鸟。

    嘴上口口声声说着朋友,却在朋友最信任的时候狠狠地捅了一刀,让对方永世不得超生,清欢觉得,世上再也没有比专情更可怕的理由了。

    身体不适,她没法离开,连法术都难以施展,真难想象之前的青鸟在听到天烨的呼唤后是怎么又立刻赶到他身边的,因为清欢能够感觉到这具身体此刻的异样,伤重不说,法力根本使不出来,青鸟能赶到天烨身边,支撑他的不过是对他的爱意和友善。

    但她的好心换来的是自己的万劫不复。

    清欢吃饱喝足,便顺势在果树下坐好,阳光很暖很柔,晒在身上挺舒服的,她便化出原形栖息到树梢上,沐浴着阳光慢慢疗伤。对仙兽来说,化作人形的确可以和凡人交流,可若是养伤,还是本体比较快。

    就这样,清欢被晒得昏昏欲睡。

    就在她快要睡着的时候,突然听到一阵细微的风声,鉴于感觉不到不怀好意,身体又不舒服,她就懒洋洋的没动,很快便被人拎着翅膀提了起来。清欢撑开眼皮,才发觉面前是一位仙气从头发丝儿朝外溢的仙君,丰神俊朗眉眼慈悲,此刻正含笑望着她:“青鸟,你往哪里去了,瑶池娘娘正在寻你。”

    清欢先是眯起眼睛想了一下,才道:“见过七曜仙君。”

    七曜仙君将她抱入怀中,单手从她眉心轻轻拂过,清欢顿觉周身神清气爽,也不难过了,身体瞬间恢复健康。她连忙道谢:“谢过仙君救命之恩。”

    “不必谢我,你要好好想想,如何同瑶池娘娘解释。”仙君摸着她的羽毛,柔声说着。

    清欢低头不语,做出一副我已知错的模样。仙君见她如此,便又顺顺她额头漂亮的七彩羽毛,语重心长道:“青鸟,凡间有句话叫做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你可明白?”

    清欢用喉咙咕噜了一声,这七曜仙君抚摸手法可真是好,舒服的要命。她自然也招到了有关这位仙君的记忆,七曜仙君乃是上古神祗,比瑶池娘娘岁数还大些,因为活得太久,早已不食人间烟火,不近七情六欲,有大慈大悲大境界。青鸟刚孵化时懵懵懂懂,走错了路撞入仙君洞天,仙君是何等境界,对一花一草都充满怜悯,便将她养在膝下。

    待到瑶池娘娘来寻才送回,只从那以后,青鸟便将七曜仙君视为主人之一,十分尊敬。她爱上凡间修士,七曜仙君感慨两人曾有一段缘分,便亲自出蓬莱寻她,想要带她回蓬莱,为她多说两句好话,也好从轻发落。但青鸟执迷不悟,七曜仙君找到她的时候,她已经不顾一切到了天烨身边,并答应他为他去盗仙丹。

    恰逢七曜仙君来寻她,青鸟便假装回去认错,让仙君带她回蓬莱。仙君救了她性命——否则以她伤重程度,必死无疑。

    回到蓬莱后,她竟不顾一切一错再错,终究是寒了瑶池娘娘的心,七曜仙君并不强求,便随她去了。

    青鸟想救人,出发点是好的,但盗取蓬莱仙丹是何等罪过,她既已叛出蓬莱,便永世不得回去。在蓬莱和天烨之间,她总是选择后者,即使蓬莱有疼爱她的瑶池娘娘和七曜仙君,有那么多的好姐妹好朋友,她也仍然选择了天烨。

    她死后也十分迷惘,她甚至不知自己有没有后悔。但清欢知道,很多事情总是旁观者清。她对仙君说道:“仙君,此番是我错啦,回去任由瑶池娘娘惩罚,只是……”

    “只是什么?”

    清欢低头不说话,仙君也知道她想说什么:“你这丫头,总是将事情闷在心中不敢说出来。”

    七曜仙君悠悠地说:“数万年来,蓬莱仙山素来不与凡间打交道,你便以为与凡人来往是我们的禁忌,其实并非如此。已经有好几万年,没有修士羽化登仙了。你想救人,本是好事,但你大可直接告诉我或是瑶池娘娘,为何要偷盗仙草?你可知道,若是你光明正大说了,那仙草,也未必不能给你。”

    闻言,清欢抬眼看他,但仙君只是摸摸她的羽毛:“只是这生死有命,你要救的那人,她命中受不起蓬莱仙草,你将她救活,强行篡改天命,这才是错误的地方,明白么?”

    清欢点头:“青鸟明白了。”

    仙君赞赏地看了她一眼,“现在,就带我去见见你要救的这个人吧。”( )

392.第三十2八碗汤(三)

    清欢被七曜仙君带回蓬莱,见了瑶池娘娘。

    一见瑶池娘娘清欢便干脆利落地认罪:“娘娘,青鸟一时糊涂犯下大错,还请娘娘责罚。”

    瑶池娘娘一直将青鸟当成孩子在看,没想到孩子也有长大的一天,竟爱上了凡人,甚至为了凡人做那盗窃之事。她为此十分失望和心痛,青鸟一直是个乖巧可人的孩子,她从没想过,有朝一日她会做出如此糊涂的事来。

    可眼下瞧见青鸟乖乖认错,又将盗走的仙草盗了回来,瑶池娘娘终究还是心软了。她轻轻一叹,道:“既是如此,你便到思过崖悔过三百年,你可愿意?”

    闻言,清欢乖巧点头:“青鸟愿意,多谢娘娘。”

    瑶池娘娘这才露出一个微笑,在她的示意下,清欢主动从地上了起来。她有什么不乐意的,蓬莱三百年一过,她就可以得到自由,而凡间早已不知多少寒暑,那会儿天烨跟林宸的尸体估计都无迹可寻了吧,这么省事儿的事情她怎么会不做,她又不是傻。不用跟那两人交手就直接可以解决的事情,简直就是天上掉馅饼了。

    再说了,悔过算是什么折磨。也许寻常人觉得悔过三百年十分可怕,但对于清欢来说,这简直就是度假。

    可是正当清欢准备转身去思过崖的时候,却听见一直没有说话的七曜仙君开口了,他当然不是跟她说话,而是在征求瑶池娘娘的意见:“青鸟这孩子毕竟年幼,悔过三百年也太长了点,若是可以,不如将她教给我,让她做我的药童一百年,好好磨练下性子。”

    瑶池娘娘一想,这倒也是未尝不可。青鸟对七曜仙君向来十分尊敬,若是让她跟着仙君,不仅能学到为人处世的本领,还能磨练心智。便点头道:“也好,青鸟,你听见了么?”

    的的确确是犯了错,所以怎么处置清欢都是没有疑问的,瑶池娘娘也好七曜仙君也好,都是十分公正的仙人,她为何要拒绝?再说这惩罚也并不苛刻。

    只是清欢又一次认识到了七曜仙君的好。她朝七曜仙君看过去,对方似乎也察觉到了她的目光,微微一笑,与她对视,眼神柔和慈悲,令人如沐春风。

    清欢低下头没有再说话,七曜仙君对着清欢笑完后便起身跟瑶池娘娘告辞了,走到清欢身边的时候道:“还不快些跟上。”

    他将清欢带到他的府邸,和瑶池娘娘的住处比起来,七曜仙君的住处更加宽阔幽静,他住在树屋之上,屋内摆设简单,檀香扑鼻,一进去便感到心旷神怡。

    七曜仙君可没打算包庇青鸟,毕竟青鸟犯错在先,若是不让她意识到这个错误的重要性,日后说不准她还是会犯。因此当七曜仙君采药炼丹时,便真的将清欢当成药童使唤,半点都不含糊。清欢心想,自己这次可算是给青鸟背了黑锅了,她可没做过别人的药童。

    期间她不止一次地察觉到天烨的呼唤,但清欢从没回应,她不想回应,也不知道能回应什么。无论如何她都不会去帮天烨的,既然如此,又何必再与他联系呢?再说了,那人又不是担心她,就说那一次次的召唤,口口声声说着的都是担心林宸的身体状况,求青鸟赶紧出现帮忙的——他是忘了青鸟因为偷盗仙草一事被带回蓬莱仙山受罚了吗?

    别的不说,问候一句你还好吗你有没有事就那么难?

    人一旦自私起来,真是极其可怕的。

    七曜仙君懂的很多,他并不是只把清欢当成一个普通的药童,采药的时候他会给清欢讲解仙草的种类和功用,炼丹的时候也会教导清欢步骤和用量,甚至完全把清欢当成朋友来对待,一切都希望她能变好。清欢对此也感到很快活,和合得来的人一起生活是件非常好的事,她在蓬莱过得险些要乐不思蜀了。

    直到刑期的第五十二年,瑶池娘娘派人来请清欢和七曜仙君,于是七曜仙君带着清欢去到瑶池娘娘身边,见瑶池娘娘神情严肃,心中都觉得奇怪。七曜仙君问道:“发生何事,为何匆匆将我和青鸟叫来?”

    瑶池娘娘面色凝重,没有回答仙君的问题而是先问清欢:“还记得那个叫天烨的人类修士么?”

    当然记得,怎么可能会忘。清欢点了下头:“记得,怎么了?”

    瑶池娘娘轻轻挥袖,面前便出现了一面水镜,水镜上是这五十几年来天烨和林宸的种种活动。不管是天烨还是林宸,他们都还活着,都没有死,甚至看起来还很健康。

    清欢看向瑶池娘娘,七曜仙君见状,面色微微一沉,掐指算了下才失声道:“这——”

    “是啊。”瑶池娘娘叹息。“再不插手,怕是要出乱子了。”

    一百年药童没做完瑶池娘娘就召唤自己,清欢很清楚绝对不会是因为瑶池娘娘觉得惩罚已经够了。她是个很慈悲的神仙,同时也是极其公正的神仙,清欢的刑罚之所以这么轻,固然有七曜仙君的情分在,但最重要的就是清欢并没有为蓬莱造成什么损失,也没有做出什么伤天害理逆天行道的事,再加上仙草完璧归赵,瑶池娘娘这才松口,只罚了清欢一百年,否则怕是要更长的。

    只是现在不一样了,她神情严峻,扭头跟七曜仙君说道:“你我当初怕是都不曾想到,这凡人竟会做出如此事情来。”

    水镜里的天烨——已经不能称之为天烨了,他疯狂地像是野兽,因为舍不得妻子死去,他想尽了无数办法来为林宸续命。有用的、没用的、真实的、传说的……只要他知道,便不顾一切地去为对方做到,只为了留住对方的生命,只为了和对方长相厮守。

    清欢被罚的这五十年里,他不知在哪里习得阴毒的法术,以活人的生魂来支撑林宸的生命,如今五十年过去,如果林宸要活,需要的生魂就会越来越多,五十二年里,天烨手头沾染的鲜血数不胜数,如今他甚至打起了炼魂的主意。

    只是这万万不能叫他成功。他已入魔道,为了一个人的死活不顾他人安危,要他人牺牲来救他的妻子。

    瑶池娘娘叹了口气道:“也许当年,我不该拦住青鸟,便是将仙草给了他,也许今天便不是这般田地。”

    清欢心道:不,会比这个更差。

    青鸟不知道,蓬莱的仙人们也不知道,但清欢是知道的。即使青鸟将仙草给了天烨后他成功让妻子服下,那也是没用的,顶多能延长一年半载的寿命,万万不能叫她长生不老。于是天烨的胃口会越来越大,仙草已经无法满足他,他会想要仙丹。那么他一介凡人,又是被逐出山门的修士,要如何才能得到仙丹呢?

    谁知道蓬莱在哪里?谁知道蓬莱怎么去?所以他只能求助于已经永远无法回去蓬莱的青鸟。而青鸟为了报恩也仍然会答应他,她不顾一切回到蓬莱,身受重伤,尝尽刑罚也要为其盗走仙丹。

    可得到仙丹又能怎么样?死的就是死的,应该死的,他活不过来。

    就像是林宸,她命数已尽,即便是将她强留在世上又能如何?仙丹也没有效果,天烨便更加心急如焚。

    直到他得知,以上古仙兽的内丹和心脏炼丹服下,兴许有救。其实这并不能保证百分百的救活林宸,可是天烨已经走投无路,如今唯一的希望放在他面前,他已经不会再去求证了,他什么都不希望,只想救活林宸,让林宸和自己白首偕老。

    于是他杀死了他的朋友,真心以对,为他赴汤蹈火,帮助他们无数次的朋友——青鸟。

    而得到青鸟的心脏和内丹后,也不是那么轻易的事情。炼丹是件极其麻烦的事,天烨对此并不擅长,他费尽心机终于炼出丹药,可惜的是只能为林宸续命,不能救她。

    那么,当以青鸟性命为代价炼制而成的丹药也失效后,他该怎么办呢?

    就在这时,天烨得知了一个阴毒的功法——以活人生魂为代价,可以让林宸保持生气。

    所以不管怎么样,即使给了仙草仙丹,最后天烨也仍然会踏上这条路,这是宿命,是他无法拒绝和改变的命运——同时也是他自己的选择。

    既然选择了,就没有后悔的机会,也没有回头的可能。

    但是现在瑶池娘娘得知凡间现状,又得知天烨打算逆天改命,收取天下人生魂炼丹,只为解救林宸,便是从不与凡间打交道的蓬莱仙山,也不能视若无物。

    天烨此举逆天而行,必定人人得而诛之。但是在这之前,瑶池娘娘并不能独自决定如何处置一个凡人。他们是仙,并不能掌控凡人的生杀大权。( )

394.第三十八碗五汤(五)

    七曜仙君闻言,对瑶池娘娘道:“我看未必如此。若是道心坚定,便是再痛苦难过,也不会做出这等伤天害理的事情来。当前最重要的是我们应该想个办法阻止他,如果再让他继续滥杀无辜,不知要造就多少罪孽。”

    瑶池娘娘点头道:“我与仙君想法相同,只是蓬莱仙山素来不如世,只有青鸟才能担当此任。”

    清欢一听就明白瑶池娘娘的意思了,她当然愿意去做。青鸟生前最大的遗憾就是让瑶池娘娘失望了,瑶池娘娘待她慈爱温和,她却狠狠伤了她的心,如今若是能为娘娘做一两件事,对青鸟来说,必然是不会拒绝的。

    于是她主动上前请缨:“青鸟愿往。青鸟与天烨乃是很要好的朋友,我会努力劝导他改过向善的。”

    七曜仙君道:“若是能如此自然最好,他若回头是岸,自然可以从轻发落,可若是他执迷不悔,上天自会降下惩罚。你到了凡间,切记要小心谨慎,如今的天烨怕是早已不是你见过的天烨,他已变了,所以安全为上,记住了么?”

    清欢行礼:“是。”

    换句话说,也就是她一百年的刑期就这么结束了。其实这一百年对清欢而言根本算不上什么,在她面前,时间是最不值钱的东西了。

    降临凡间后,清欢根据地址找到了天烨如今所在的地方。他现在早已不是当年那个玉树临风人人敬仰的正道修士,而是令人闻风丧胆的可怕魔修。

    为了他的妻子,他虽然没有沦为魔修,但用的那些阴毒法术,在世人看来与魔修无异。所以即使天烨一直声称自己并非魔修,也没有人相信他。

    他带着林宸住在一个山谷里,因为他杀戮太多,引起公愤,便只能逃亡。从一开始背叛山门到现在,他就带着妻子逃亡一直没有停下,以前还有个青鸟能帮忙,但自从五十二年前青鸟被带回蓬莱,他们已经很久没见了。

    所以如果遇到追杀他们的人,他们只能自己解决,身上添了许许多多伤口,从最初杀人的惊惶无措到现在的麻木不仁,天烨早已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坏人他杀,好人他也杀,只要是阻挡了他的人,他全部都要杀。

    修士的性命一般比凡人要长,他们即使到了两三百岁,也依然能保持青年模样。天烨和林宸都快一百岁了,虽然他们始终在逃亡,但外表和当年并没有多大改变。这也是为何凡人都想修仙的原因——老得快,活得久,谁不愿意?

    可叹很多凡人都活不到他们的年纪,他们却还想要长生不老。

    清欢出现在天烨和林宸面前的时候,他们都露出了不敢置信的表情。

    这五十几年里,天烨陆陆续续召唤了清欢很多次,只是不管他如何虔诚如何迫切,清欢也没有再出现在他面前,慢慢地他也就死心了,以为清欢被带会蓬莱后已经被处死或是伤重不治身亡,可现在见了面,他简直无法相信面前这个女人是曾经的青鸟!

    曾经的青鸟也是个纤细温柔的女子,但远不及现在的青鸟浑身光华满目,她的容貌没有什么改变,气色红润,完全不复当年惨白虚弱只吊着一口气的模样。即使没有说出口过,天烨也必须承认,以前因为青鸟非我族类,所以他一直对她有种说不上来的优越感——即使你是仙兽,那又如何,说到底不还是兽?

    这大概是身为人类的优越感吧,虽然不知道哪里来的。天烨望着青鸟,问道:“我以为你已经死了……如果你没死,为什么这么多年都没有再出现?”

    ……两人分别这么多年,他见面的第一句话竟然是不客气的质问,清欢心想,若她真是青鸟,便是伤心也要伤心死了,这人深情到了极点,也薄情到了极点。于是她淡淡地道:“我偷盗仙草本是大罪,瑶池娘娘罚我百年,我自然出不来。”

    “你可以逃出来啊!”天烨下意识地说。“为什么要留在那样的地方?冷硬又没有情感,难道人间不好吗?我们找了你很久,你终于出现了!”

    清欢没有回答他,而是看向一旁的林宸。林宸看起来要比之前见的那一面时显得健康许多,只是脸色虽然有些许红润,但眼角却是一种死寂的乌青,这是用胭脂水粉也掩饰不住的。清欢看了看林宸,对天烨道:“我这次离开蓬莱,是为了阻止你。”

    “阻止我?”闻言,天烨大笑,好像听到了什么好笑的笑话一样。“我做错了什么事,你要来阻止我,你又算是我的什么人,凭什么来阻止我?”

    清欢道:“我们是朋友不是吗?”

    “朋友?”天烨似乎觉得更好笑了,他笑得前仰后合,“在危急时刻没有帮忙的朋友,丢下我们独自离开过得如此好的朋友?那我是不是还得对感恩戴德,开心自己有了你这么一个好朋友?”

    他这话里冷嘲热讽的,清欢听了并不是特别开心,但她没有表现出什么,只是问林宸:“这就是你想要的生活吗?活着,但是以那么多人的生命与魂魄做代价,苟延残喘,只为了所谓的长相厮守?”

    林宸抿着嘴没有说话。事实上她现在也迷惘了,她不知道事情怎么会走到这个地步,明明最初他们那么相爱,那时候好像不管有什么艰难险阻都不是问题,可谁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就有了变化。

    她活下来了,可是她活得一点也不开心。因为身体原因,很多事情她不能做,很多食物她不能吃,她只能做一个柔弱的被保护的女人,有危险来临,她只能为天烨担心而不能像是健康的时候那样去帮助他,她什么都不能为他做。天烨为她放弃了一切,她却把他害成这个样子,很多时候林宸都会想,如果再有一次机会,她还会选择跟他在一起吗?

    会的。那是无法抗拒的爱情,可是老天爷不希望他们在一起,于是想方设法要将他们拆散,他们和老天爷对着干,于是便要面对这些棘手的情况。

    但不管怎样,林宸都不后悔。她迷惘过忧伤过甚至绝望过,但她从没有后悔过。这些苦痛煎熬是真的,但他们之间的爱情也是真的,那些美好、甜蜜、幸福,足以让她在苦难中感到光明。

    于是她对清欢说:“那是我们的事,不用你管。青鸟,我们把你当朋友,可是即使是你,也不能以朋友的名义让我们改变心意。”

    清欢问:“所以你的意思是,无论如何都不醒悟?”

    她问完,见这二人的表情,大概也就知道是什么意思了。清欢又道:“你们做的事情已经人尽皆知,若是再不回头,上苍自会降下惩罚,到了那个时候,便是后悔也晚了。”

    她很真心的劝说,如果青鸟还活着,一定也希望他们二人回头是岸,只是这两人已是泥足深陷,早已无法自拔。从他们的表情就可以看出来,他们根本没有要回头的意思,甚至因为清欢屡屡劝诫,对清欢起了杀机:“你这次来找我们,就是为了要跟我们说教的吗?青鸟,这还是你吗?以前的你不是这样的!什么时候你也会把因果报应挂在嘴边了?”天烨轻蔑一笑,问道。

    清欢没说话,只是重复又问了一遍:“你们真的决意如此?”

    天烨与林宸都是这个意思。清欢心道,这并非自己不管不顾,而是他们二人的确执迷不悟,便道:“既然如此,我也无话可说,若是你们决心悔过,再召唤我便是,我会帮忙的。”

    说完她已消失在原地。

    见清欢消失,天烨和林宸对视一眼,林宸担忧地看着天烨,问道:“这样管用吗?如果她察觉了的话……”

    “不会的。”天烨握住林宸的手,在她唇瓣上轻轻一吻。“你的身体已经撑不了多久了,这是一次很好的机会,无论如何我们都得抓住。我决不能容许自己去过没有你的日子。”

    林宸偎进他怀中道:“我也不想离开你,既然如此,便这样做吧。若是死后要下地狱永不超生,我也不后悔。”

    天烨抱住她,不后悔的又岂止她一个?他们这样相爱,既然老天执意要他们分开,那么他们会以自己的方式努力活下去,一直一直地活,直到再也无法继续为止。

    这个世界上有那么多的人,可没有一个是彼此。除了对方之外,他们不需要任何东西,可就是这么一点小小的心愿都得不到满足,既然如此,他们为何就不能以自己的方式活下去呢?

    这是他们自己选择的道路,他们永远不后悔。( )

395.第三十八碗汤(六)

    从天烨林宸夫妻二人面前消失后,清欢选择了在人间停留。她心知肚明那两人绝不会就此善罢甘休,只是不知又要用什么办法来取这颗心。

    她轻轻摸了摸自己的胸口,那里有颗火热的心脏在扑通扑通的跳动。青鸟命数已尽,是再也不能回来的了,它本该在这之前死掉,却又多活了这几十年。清欢心想,挖心的时候她一定会先离开这具身体,毕竟她不喜欢疼痛的感觉。

    逆天续命本身就不是什么好方法,天烨林宸执意如此,就目前来看估计是回头无岸了,他们心中打着什么主意清欢并不知道,也没有去猜测,毕竟无论如何他们都会对她下手,只是不知会以什么名义。

    她在人间四处走走停停,按理说也是活了不知多久的老不死了,但清欢在见到这世间繁荣时,仍然要为这些美好而感叹。到了晚上,她顺势便在镇上的一棵大树上幻化出原形栖息。这样大概过了有数日,才又再次感受到天烨的召唤。

    知晓那厮找青鸟是无事不登三宝殿,清欢特意磨蹭了一会儿才出现。等到她赶到现场的时候,天烨和林宸已经是支持困难了。

    虽然他们逆天修行,以此得了许多寿命,甚至天烨的实力因此强大了许多,但仍然不足以和无数正道修士对抗。本来天烨带着林宸逃亡,若是隐姓埋名,说不定修士们寻个数年,没有什么结果也就算了,可偏偏因为林宸阳数已尽,他们若想长相厮守就必须找别的方法。

    于是天烨逆天而行,五十几年来葬送在他手中的人命不知凡几,当年他离开门派时,崇敬他的师弟师妹们曾经为了将他拉回正道想尽了办法。即使天烨已背叛师门,但在他们心中,对方仍然是那个光风霁月的大师兄。

    每每找到天烨,他们都会好言相劝,甚至在天烨已臭名昭著的情况下,仍然对对方充满敬意与信任。但天烨回报的,永远都是背叛与伤害。

    修士的魂魄比之常人更有效果,无论如何天烨都不能错过。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林宸对他最重要,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即使是他一手带大的师弟师妹,即使是他恩重如山的师尊,即使是无辜的黎民百姓——自从遇到了林宸,自从他陷入爱河,责任这两个字从此就与他无缘了。

    清欢化作青鸟飞入围攻天烨林宸的人群中,她本仙兽,可修士中也不乏有大能者在,对于只使用青鸟本身法术的清欢而言,即便她身形灵活敏捷,也难免有些吃力。青鸟在人间算是珍贵,然而到了蓬莱仙山,实在算不得什么。若非得了七曜仙君青睐点化,怕是到现在灵智都未曾开启。

    她必须表现的筋疲力竭,就像是五十二年前,数次解救这两人一样。

    见到象征着蓬莱的青鸟,修士们都不由得愣了一愣,清欢因此得了机会,成功挡在了那二人身前。

    青鸟无意伤人,清欢自然也不能将这些修士们如何。再说了,他们来这里围攻天烨是为了铲除魔修,又非坏事。只天烨林宸见了青鸟,精神一震,顿时有了力气,反击的也有底气了,出手招招毙命,若非清欢眼疾手快一把拦住,怕是那名无辜修士便要惨死他们手下。

    “……你做什么!?为何拦着我?”天烨不敢置信地瞪着青鸟,似乎看到了一个根本不认识的人。

    清欢抓着他的手腕,沉声道:“你还要造多少杀孽?”

    “我不管那么多!谁挡着我谁就得死!”天烨低吼。“你看看,我若是手下留情,他们可否会饶了我和宸儿?!”

    清欢抿着嘴:“即便他们抓住了你也不会就地将你处死,你明知道。”

    本是心中一片虚怀真诚善良的人,为何会走到今天这一步?

    天烨却管不了那么多,如今他已是什么都听不进去了,总之,任何不顺着他心意来的都是敌人!他恶狠狠地甩开清欢的手,用一种冷酷到几乎不认识对方的眼神询问:“你是在质问我吗,啊?你不帮着我救宸儿也就算了,五十二年里一次都不回应我也就算了,我要活,你竟然还为这些伤害我的人说话?!”

    他的表情和眼神都十分失望,还带着愤怒,仿佛直到现在才发现清欢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当清欢拦住他的那一刻,本来还有一丝动摇的天烨才下定了决心,事已至此,宸儿已是无药可救,他必须试一试那个法子!如今的青鸟俨然已不是当初为了他可以肝脑涂地赴汤蹈火的青鸟,既然如此,留着她又有什么用?

    “回了一趟蓬莱,你的心就完全向着他们了?”天烨问,“你忘了那些仙人们是如何的冷酷无情吗?他们根本就没有丝毫慈悲之心!连一株仙草都不肯赐予,这样的神仙,这样的仙界,我原以为你是不同的。你懂得什么是爱,什么是正确,可现在你也变得和他们一模一样了!”

    清欢先是看了全部停手将他们围成一圈又保持着距离的修士们一眼——看起来他们是很想冲过来的,只是碍于她的存在所以保持了距离。但这么近,应该能够听到他们在说话:“生老病死,人之常情,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命。”

    “我不认命!”天烨猛地一挥手,“我不信命!”

    “但这就是你的命。”清欢道。“你对命运的质疑、反抗、困惑,形成了你现在走的道路。这就是你的命。”

    天烨似是听到了什么晴天霹雳的消息一样,不敢置信地盯着清欢,很明显清欢的话并没有让他清醒,反倒是让他坚信了清欢已经被“洗脑”了,已经变了,再不是那个为了朋友两肋插刀的青鸟了。

    他慢慢地低下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清欢顺势转过身去,对围攻他们的修士拱手行了个礼,一句话还没有说出口,就被穿了个透心凉。

    在那一瞬间清欢离开了青鸟的身体,却仍然能看到青鸟的表情——痛楚、绝望、不敢置信,以及深深的失望。

    但天烨却是一脸的冷酷。他毫不留情地取出了青鸟的心脏,少女的身体瞬间化出原形轰然倒地。就连那清亮的青色羽毛都失去了光泽,变得黯淡而死寂。

    清欢站在远处,仍然能够清晰地看到天烨从怀中取出一只瓶子,珍而重之地将青鸟的心脏放进去,那小心翼翼的模样如同在对待他最心爱的林宸。青鸟活着的时候一直有个难以启齿的奢望,那就是有朝一日天烨也会用看林宸那样的眼神看着她。后来她如愿了,但他却只要她的心脏。

    对于倒下的青鸟尸体,天烨的脸上似乎有一丝难过,却也并没有维持多久。很快地他就要带林宸离开了,如今想要的东西已经得到,也就不用再继续这苦肉计了!

    没错,今天这场围攻,从头到尾都是天烨的欺骗。他故意暴露行踪引来修士们跟踪,然后故作无力抵抗,到了紧要关头疯狂召唤青鸟。按照青鸟对他的情意,必定会出现,那么只要他出其不意,就能挖出她的心。

    若这是以往为他不顾一切的青鸟,天烨自然不担心没有机会出手,可是如今才出现在他面前的青鸟,太过陌生,再加上林宸的情况,所以他觉得如果不早点下手,到时候悔之晚矣。

    事实证明他果然成功了,青鸟还是像以前一样,挡在他们面前。如果她没有说出那番什么命运的话,也许他还会犹豫一会儿,可当她告诉他命运无法更改之后,天烨才真正狠下心肠。

    非我族类,得而诛之。

    他顺利地杀死青鸟夺取心脏,只要逃走便好。

    可就在他准备带着林宸逃走的时候,忽然听得仙乐袅袅,迎面一阵檀香扑鼻,云雾缭绕中,竟出现了一个陌生女子,还有当年有一面之缘的七曜仙君!

    天烨瞬间警戒不已,仙君却面露恸色,走来将青鸟尸体捧入手中,又看了天烨一眼,那一眼将天烨看得脊背发颤,明明是大慈大悲之人,却那样令人发憷。

    瑶池娘娘也没想到最后会是这样一番光景,到头来青鸟还是殒命在这凡人手中。她成仙多年,越是法力高深,便越是不会去触碰天道,原以为青鸟迷途知返,日后定能有大造化,谁知竟在今日便丢了性命。

    瑶池娘娘伸出手,手心摊平向上,藏在天烨怀中的瓶子瞬间飞到了她的手中。七曜仙君将瓶子接过,隔空取出心脏以法力送入青鸟体内。随后,青鸟的身体动了动,竟又睁开了眼睛!

    只是从此以后,她便是蓬莱仙山最最普通的一只仙兽,和其他青鸟无异。便是仙君点化,此生也无法再开化灵智了。

    “残害生灵,欺师灭祖,造孽无数,你可知你将面对何种惩罚?”瑶池娘娘问。她声音威严而慈悲,令人敬畏。

    天烨却死死地盯着他们,盯着那颗已经重新回到青鸟身上的心脏。“还给我!”

    “冥顽不灵。”瑶池娘娘又挥了下手,下一秒林宸便发现身边的天烨消失不见了。她正欲尖叫,却见瑶池娘娘向自己看来。“二人同罪。”

    待到修士们如梦初醒,也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只是天烨林宸等人都不见了,他们面面相觑,只得认栽,也不记得之前这里曾经出现过他们求而不得的蓬莱仙人。

    转身走的时候,其中一人气得一脚踢上路边一块大石头,疼得他抱脚痛呼起来。

    没人看到,在四周没有人后,一条小河的对面,一棵细细的树动了动叶子、

    原来瑶池娘娘将冥顽不灵的天烨变作一块顽石,林宸则变作一株树,让两人隔着河岸,日日夜夜望着对方,却不得相见不得碰触。

    顽石要看着树木被人折去枝桠,剥去树皮。日后会有人来到河边,他们在这里生火时,顺手将这株树连根拔起做了柴火。

    而树木要看着无数的人走累了坐在顽石上休息,看着顽石被风吹日晒,雷打雨淋,看着动物在边上排泄,很久很久以后,当树木死亡后,石头会被新长出的一块岩壁上的水滴凿穿,直到那个时候,才算真正的死亡。

    有物之形,思想和魂魄却不能动弹。( )

396.第三十九碗汤(一)

    “主人,主人!你要去哪里?!”

    孟婆庄内,墨泽如同一颗滚圆滚圆的球般黏着清欢,一刻都不想跟她分开。如果不是清欢在向前走,他应该会死死抱住清欢的腿。

    清欢低头瞧了这小家伙一眼,有点想笑,最后还是弯腰将他抱起来道:“我有事要做。”

    “能带上我吗?”墨泽眨眨大眼睛无限卖萌,然而这并没有什么卵用,因为清欢摇头了,“你不可以跟着我一起去。”

    “为什么?”

    清欢抱着墨泽朝奈何桥走,一边走一边道:“因为你不适合出现呀。”

    这个答案墨泽是有听没有懂,但是见主人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他也不好意思说自己根本不懂她在说什么,只是也呆呆地点了点头,还嘿嘿笑了两声,那小模样,又呆又可爱。

    随着跟在清欢身边的时间增长,墨泽变得越来越人性化,如今哪里还看得出一丝一毫系统的痕迹?他完完全全变成了一个普通的小孩子,也不知是他的改变是好是坏。

    到了奈何桥面,墨泽就更纳闷儿了,他左看看右看看,实在是搞不明白主人到底想做什么,于是睁着眼睛问:“主人,招魂幡引魂铃都没有动静,你这是要做什么呀?”

    清欢没有回答,将他放在了一旁高高的椅子上坐着,然后缓步走向桥边。随着她的脚步逐渐接近,原本风平浪静的忘川河面逐渐开始涌动,最后波涛汹涌澎湃惊人,无数鬼魂呼号叫唤——即使已失去神智,它们也仍然感受到了希望。

    清欢没有说话也没有动,只是逐渐的,沸腾的河面又逐渐安谧下来,这时清欢伸出一只手,很快地,随着她的手势,有五只鬼魂顺着清欢的动作慢慢地浮现出水面。一开始是静止的,后来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五只鬼魂**地站在桥面上。它们有的看不清容貌,有的缺胳膊少腿,甚至有的只剩下一个躯干和一颗脑袋,身上满是鬼牙啃啮过的痕迹。因为不是靠着自己从忘川河里爬出来,所以稍稍一动,便稀里哗啦的淌出许多水来。

    它们站在清欢面前一动不动,直到清欢短暂地恢复了它们的意识。

    但谁都不知道距离自己跳入忘川河迄今又过了多少年。每个人呀,都在河里等呀等,盼着自己想见的人能从桥面上经过,认出自己来,或是为了那情意不肯轻易离去,那样的话,即便是万劫不复,也无怨无悔呀!

    可事实是,没有人能等到想见的人。都说在忘川河里煎熬千年,若是还初心不改,便可爬出去,然而时间如今成为了无法计量的东西。它们一开始跳下去的时候,都感到了深刻的剧痛。最初还想着不能屈服,还想着坚持,可随着时间过去,它们最终和忘川河里其他的鬼魂一样,全部迷失了自己。

    一切美好的记忆和幻想都消失殆尽,剩下的都是绝望悲伤还有暴虐。忘川河里没有吃的,鬼魂们每天都要遭受无数折磨,虽然置身河水之中,却远超酷刑。它们都觉得自己快要撑不下去了,但心中梗着那一口咽不下的气,如何能轻易善罢甘休?!

    “我从忘川河里选中了五个执念最深的鬼魂,也就是你们。”清欢背着手,道,“然而你们可知道,执念越深,便越是无法逃脱。”

    鬼魂们没有说话。

    清欢也不强迫它们回应,对于已经不知过了多久都没有说过话的鬼魂们而言,它们也许连什么是语言都忘记了。

    于是清欢直接了当地开出了条件:“我可以将你们送回生前的世界,甚至还可以满足你们每人一个心愿。”

    见鬼魂们还是不说话,清欢问了:“怎么,难道你们并不想回去?”

    闻言,鬼魂们不约而同地抬起头,它们全部面目皆非,脸早给河里的厉鬼们咬烂了,有一个的眼球都掉到了脖子上,血糊糊的。偏偏因为在里面呆得久所以皮肉早已溃烂发黑,乍一看上去真挺恶心的。

    “我这里有二十五个任务,你们分别替我完成,五个任务结束后,你们便能回到自己的世界,就这么简单,要做吗?”清欢歪头一笑。“不做的话,恐怕就要请你们再一次跳下去了。”

    当初选择跳下去,是因为从来都不知道会如此可怕,在河底的这些年它们无法忘怀,若是没有神智只知疯狂便好,偏偏现在它们有了神智。

    所以很顺利的,竟然没有一个人拒绝。

    鬼魂们都不会开口说话,清欢在它们眉心分别轻轻一点,提醒道:“这些任务都是随机的,所以要怎么去做也随便你们,只要完成任务,我对此不多加干涉,记住了吗?”

    众鬼点头。

    清欢微微一笑,打了个响指,于是桥面上的五鬼瞬间消失不见。待到它们都不在了,墨泽才屁颠屁颠跑过来讨好清欢:“主人主人,怎么了这是,为什么要让它们去完成任务?什么任务?”

    “墨泽。”清欢没有回答他,反而是低下头来神色认真地跟他说话。墨泽下意识觉得有点不对劲儿,正要摇头表示不听,小胖脸却被清欢捧在手心轻轻亲了一下:“乖孩子,我有事情交代你去做。”

    “什么、什么事儿?”墨泽在心底嫌弃自己的没节操,但脸上却因清欢的轻吻而红了起来。

    “我要离开一阵子,这段时间需要你来掌管奈何桥。”

    闻言,墨泽震惊地张大嘴:“啊?”

    “你要做的很简单,就是你的老本行。”

    老本行……“主人是要我做系统?”

    “对,能完成么?就做这五个人的系统,不需要和他们交流,也不必要让他们得知你的存在,只要记录并且安静等待我回来就好,可以吗?”

    “那主人你要到哪里去?”最终墨泽心心念念最重要的问题还是这个。

    清欢却没有告诉他:“我这一次要去的时间不定,我估摸算了一下,待到方才那五只鬼魂中最后一人回到自己的世界,我也大概回来了。”

    墨泽傻乎乎地哦了一声,其实他还是没弄明白主人到底是要去哪里。

    见他这样乖巧,清欢又将他抱起来亲了一下:“乖孩子。”

    被这句柔软甜美的乖孩子弄得墨泽都不好意思了,不管怎么说他都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呀,为主人赴汤蹈火当然在所不辞啦!

    于是最后墨泽喜滋滋地被留下来,准备完成主人交代的任务,而清欢在墨泽看不到的地方神色有些凝重,但更多的却是对未知的探索和好奇。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这头第一名女鬼已然到了凡间。她在醒过来的途中已经听到一个神秘陌生的奇怪声音在告诉自己要进行的任务。女鬼一直在听,现在差不多也就明白了。

    她所在的世界并非自己的世界,就像是佛教所说,有大千世界小千世界,这些数不清的世界合在一起才构成了所谓的存在。而她现在所在的世界,正是乱世,群雄崛起之后的几百年。在乱世之中,其中一个国君,叫做商的,以一己之力打下江山,稳坐皇位。然而当他的皇位传到第二十八代的时候,却出了个大问题。

    新任皇帝残暴冷酷,手上不知染了多少无辜之人的鲜血。听说他最爱做的便是看美人跳舞,但是嫌女人们跳舞的步子不够轻盈利落,便命人将美人们丢到烧得通红的炭火上,逼着她们一边载歌载舞,一边哈哈大乐。

    暴君似乎没有任何同情和怜悯心,他最喜欢做的就是折磨人,曾经有几个有造反之心的诸侯派人前来进贡,并行刺于暴君,却被暴君“我要离开一阵子,这段时间需要你来掌管奈何桥。”

    闻言,墨泽震惊地张大嘴:“啊?”

    “你要做的很简单,就是你的老本行。”

    老本行……“主人是要我做系统?”

    “对,能完成么?就做这五个人的系统,不需要和他们交流,也不必要让他们得知你的存在,只要记录并且安静等待我回来就好,可以吗?”

    “那主人你要到哪里去?”最终墨泽心心念念最重要的问题还是这个。

    清欢却没有告诉他:“我这一次要去的时间不定,我估摸算了一下,待到方才那五只鬼魂中最后一人回到自己的世界,我也大概回来了。”

    墨泽傻乎乎地哦了一声,其实他还是没弄明白主人到底是要去哪里。

    见他这样乖巧,清欢又将他抱起来亲了一下:“乖孩子。”

    被这句柔软甜美的乖孩子弄得墨泽都不好意思了,不管怎么说他都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呀,为主人赴汤蹈火当然在所不辞啦!

    于是最后墨泽喜滋滋地被留下来,准备完成主人交代的任务,而清欢在墨泽看不到的地方神色有些凝重,但更多的却是对未知的探索和好奇。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

397.第三十九碗汤(二)

    女鬼第一时间不是观察自己在哪儿,而是略带着迷地看着自己的双手——虽然这双手并不是很干净,甚至还有些伤痕,但都抵不过对于自己拥有了真实躯体的激动。

    即便这身体再残破一些也没所谓,比起在忘川河中被百鬼啮咬,这已经算是十分美好了。女鬼欣赏了会儿自己的身体,然后才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除了忘川河以外,她没有了任何记忆。

    她为什么跳下忘川河,她不记得了。她只知道自己一定要回去,回去那个世界。可是回去做什么呢?她在忘川河里不知待了多久,回去又能怎样?

    不知道,不记得。

    但是,无论如何都一定要回去。

    不管付出什么代价。女鬼默默地攥紧了拳头,她的眼睛冰冷如同冬雪,身体上的疼痛根本不算什么,比起在忘川河里所承受的,这点伤简直不痛不痒。

    她是忘了,但她会慢慢记起来的。

    就在这时,柴房的窗户被打开,露出一个中年女人的脑袋来,见到女鬼站在那儿,便得意洋洋地问道:“三小姐可是知错了?若是现在知错,前去给老爷夫人还有大小姐二小姐赔个罪,这事儿也就揭过不提了。”

    女鬼吃不准现在是什么情况,却也知道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她一只厉鬼也没什么原则要守,当下便做出一副伏低做小的样子来:“是,我知错了,请放我出去吧。”

    “这还差不多。”那婆子点了点头,随后窗户被关上,柴房重新变得幽深,光线暗淡,遮掩住了女鬼嘴角微微扬起的笑容。

    吱呀一声,柴房的门被打开,中年婆子连进都没进来,看样子是非常嫌弃这散发着阴森潮湿的废弃柴房,而是随意地对女鬼招招手,虽然嘴上叫着三小姐,但很明显,这“三小姐”也就是一个称呼而已。

    什么人家的小姐在家中会是这样的待遇?听婆子口中将老爷夫人以及另外两位小姐并列,想来自己是孤家寡人一个了。女鬼不着痕迹地跟在婆子后面,期间婆子又絮絮叨叨说了不少废话,女鬼仔细听了,才从这一大堆废话中找到些许有用的讯息。

    原来她现在是许家小姐,名叫许涟漪,是许老爷多年前一次偶然喝醉下的产物,她的生母在生她时难产,从那时起她在府中便是可有可无的人物,许老爷将她视为耻辱,又因为她容貌生得美丽,极肖生母,因而被夫人仇视,连带着两位嫡出小姐也瞧不上她。

    从小到大不知被寻了多少由头殴打折磨,琴棋书画一样都不通,大字不识几个,唯一就是脾气倔。

    这先前大王听说许家有两个女儿,都是美名远播的才女,很感兴趣,便命许老爷送一个女儿进宫。

    这本是天大的好事——如果不是当今大王的话。

    当今大王是不折不扣的暴君,别说是许家女儿了,五年前,宰相家的嫡长千金,号称第一美人的小姐被送进了宫,原以为凭借她的容貌和才气,如此与众不同应该能虏获大王的心,可谁知道,那小姐一开始倒是挺和大王的心意,然而过了没几个月,便因为一时疏忽说了大王不爱听的话,直接被拖出去活活打死了!

    至于说了什么——大王喜怒无常,今天喜欢的说不定过几天就不喜欢了,昨儿个讨厌的,今儿就不讨厌了,根本无法捉摸。

    所以一听说大王要许家女儿入宫,大小姐二小姐顿时扑到许老爷许夫人院子里哭得是涕泪纵横。大王是生得俊美,然而那嗜血残暴的性子谁能吃得消?她们二人无论谁入了宫怕是都活不到三天!

    纵观古今大概也只有当今大王的后宫最和谐,妃子宫女都十分团结友爱,从来不争宠,甚至还互相谦让——没办法,大王相貌是俊俏,只那性子谁也受不了。今儿个承宠了,说不定半夜就稀里糊涂的没了命,死都不知道是为什么。

    再加上大王从来不在乎他人感受,每次承宠对后宫佳丽们来说都是一种折磨。她们喜欢这荣华富贵,却不喜欢自己的小命每天都悬在刀刃上。

    于是许家人自然而然地就想到了许涟漪。这不有个现成的么,大王性格残暴除外,还很有恶趣味,故意不说召哪一个入宫——只是想看许家人会怎么应对,他怕是想不到许家还有一个爹不疼娘不爱的女儿吧?

    但许涟漪性格极其倔强,她不愿意做的事情谁都别想勉强她,一听说要自己进宫侍奉那个残暴的大王,立刻拒绝。虽然她不认字也没读过什么书,但她又不是聋子,大王什么样子,府里的人早传遍了,能止小儿夜啼!

    她不肯入宫,无论许家人怎么逼迫都没有,许老爷怒极请了家法,许涟漪被一阵毒打丢进了柴房,七天七夜一口水没喝,一口饭没吃,许老爷就等着她屈服呢。

    那中年婆子每天都会来问许涟漪认不认错,许涟漪每次的回答都是不。这小姑娘死死撑了七天,身上伤重没有医治又没进食,怕是撑不过去一命呜呼了,这才换得女鬼附身。

    不过这正和女鬼的意,她还在想自己要怎么进皇宫去见到那个大王,然后刺杀他呢。

    花厅里许老爷一家四口正在那等着呢,许涟漪进去后便被摁着跪在地上,卑微地匍匐着。她不像是许家的小姐,倒像是一条狗。

    在这府里的待遇,甚至还不如一个下人。

    许涟漪面不改色地跪在地上,膝盖处鲜血淋漓的伤口并没有让她感到疼痛,她只是趴在地上告饶:“我知道错了,还请父亲母亲二位姐姐原谅。”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她在忘川河都能忍那么多年,难道还怕这几个小小人类不成。

    胸口属于真正许涟漪的悲伤痛苦都还没有散去,女鬼不惧怕任何**上的疼痛,但她无法忽视心头的——那不是她的心,她是在为别人痛。

    许老爷几人自然也不能真让许涟漪死,毕竟送许家的女儿入宫和送一个假的入宫是不一样的,不管如何,许涟漪的的确确就是许家的女儿,到时候送进宫,即便大王不喜欢,砍了脑袋,也不损失什么。

    而且把一个讨人厌的扫把星扫地出门,这可是千载难逢的大好事儿。

    许夫人挑了下精致描绘的柳眉,道:“涟漪,我告诉你,你可别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这入了宫可就是大王的女人了,若是能得大王的欢心,你便能平步青云,这样的好机会给你,你竟然不要,真是没有见识。”

    许涟漪跪着道:“母亲说得是。”

    她不回嘴也不犟,反倒让许夫人无话可说。以前她每说一句对方总是要反驳,似这般安静认命还真是头一回。

    但许涟漪心中门儿清,大王要许家女儿是因为许家女儿都是才女,可这许涟漪却是个大字不识一个的文盲,入了宫,待到大王发现进来的女人和自己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他会怎么做?那可是位一不高兴就喊打喊杀的主儿,什么好机会,怕是送死的好机会吧。

    到时候大王震怒,离他最近的还不是许涟漪?到时候能不能保住性命都难说,还说什么平步青云?真是做他的春秋大梦!

    “既然你也懂事了,那此事便到此为止吧。”许老爷点了下头。“你收拾收拾,离进宫的日子只有半个月了。”

    “真是的,早点答应不就好了,一个月的期限如今只剩一半,都是你给折腾没的!”大小姐啐了许涟漪一口,很是不屑。

    二小姐也对天翻了个白眼。

    许涟漪抬起头道:“既然我已答应入宫,那么总不能是现在这番模样吧?送一个伤痕累累的女儿入宫——父亲可以仔细想想,若是我得不到大王欢心,大王怒极攻心,一刀砍了我自然是一了百了,可送出我这样女儿的许家,难道能受到褒奖吗?”

    许老爷脸色微微一变,“来人,去请大夫!”

    说完他威胁地瞪了许涟漪一眼:“你最好给我安分一点,接下来这半个月你要什么都可以,但你最好别动什么歪心思。”

    许涟漪勾起一点笑意:“怎么会呢,父亲。”

    许夫人看起来是真将许涟漪恨进了骨子里,于是下手的下人们也每一下都使出了吃奶的力气,许涟漪身上很多部位的伤口都已经溃烂,有些地方还化脓了,毕竟天气热,柴房又很潮湿,甚至还有许多虫子。

    但是当大夫为她处理伤口的时候,她却是面无表情的,好像一点都不疼。

    许夫人看起来是真将许涟漪恨进了骨子里,于是下手的下人们也每一下都使出了吃奶的力气,许涟漪身上很多部位的伤口都已经溃烂,有些地方还化脓了,毕竟天气热,柴房又很潮湿,甚至还有许多虫子。

    但是当大夫为她处理伤口的时候,她却是面无表情的,好像一点都不疼。( )

398.第三十九碗汤(三)

    谁不喜欢美丽呢?

    如果有着漂亮的皮囊,很多事情都可以事半功倍。女鬼着迷地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那清丽秀美的容颜让她忍不住轻轻抚摸。经过这半个月的调养,她的气色变得非常好,白里透红的肌肤吹弹可破,眼睛柔软的像是流淌着小溪。

    当她被梳妆打扮好扶出院子的时候,大小姐二小姐刚好就在不远处看着她。许涟漪抬起头,对着那二人微微一笑,眼角眉梢邪气弥漫,鬼意森森,但这笑容只是转瞬即逝,很快她就表现的像个什么都不懂的千金小姐了。

    许涟漪在许家的日子可不大好过,所以虽然容貌生得不错,举止极度却十分粗俗平庸,这也是为何许家还能容下她的原因。结果这将将过了十五天,她看起来就和平时大不相同了!这是为什么?!

    没等大小姐二小姐想出个原因来,许涟漪便走到了马车前,宫里已经派人来了,为首的公公甩了甩拂尘,对许老爷笑了笑,寒暄了几句便命侍卫跪下让许涟漪踩上去。

    许涟漪进了马车,然后撩起车帘朝外看了一眼,许老爷正也朝这边看着,许涟漪便朝他微微弯起嘴角,真是优雅明媚,大气端庄,若不是知晓她大字不识一个,许老爷还真要以为这里头的芯子是个才女了。

    但就在许涟漪将车帘放下去的那一瞬间,许老爷突然心跳加快还有了种不祥的预感。他摇摇头,感觉自己是想多了——怎么可能呢,有什么不祥的?他对许涟漪已经仁至义尽了,怎么说都养了她十几年,这生养之恩难道不值得报答吗?

    只希望她进宫后能多撑几天,免得大王迁怒他们。

    从许府到皇宫大概要半个时辰,许涟漪坐在马车里,马车里摆着书和茶,但她没有动。旁边也没个人跟她说话,说来也奇怪,她心里完全不慌乱,反倒似是吃了颗定心丸。

    待到了皇宫,那接她来的公公将她引入大王寝宫,然后在众多宫女的伺候下沐浴,重新描眉点唇,穿上了轻薄的纱衣,行走前曲线婉转十分好看。

    大王还没有回来,所以许涟漪要在龙床前跪着等待。她安安分分地跪了下去,故作不经意地四处打量了一番。

    当今大王残暴成性,想杀他的人太多了,然而没有任何人能成功。一是因为王宫戒备森严,二则是因为大王武艺高强,天生神力,再加上他对自己的安全非常看重,所以一直活得好好的,想刺杀他可不容易。

    先前也有后宫的妃子想要刺杀他,只可惜还没来得及掏出武器,便已被大王扭断了脖子——那妃子是大王挺喜欢的,但当他不喜欢的时候也不过是几秒钟的事情。

    现在大王看上了才女,如果许涟漪暴露出自己大字不识一个的短板,说不定立刻就会被拖出去。她先是考虑了下自己的武力值——在忘川河里和恶鬼们互相撕咬折磨她毫不输阵,只是这要论肉搏,可能比不上活人。

    许涟漪这身子太娇小,也就一股倔强在撑着,不然早被许夫人玩死了。

    她又仔细观察了四周,触目所及的地方没有任何利器,想来大王也不喜欢女人具有威胁性。别说是利器,就连桌子都是圆的,为的是防止女人寻思——暴君就是暴君,已经跋扈到了寡人不许你死你就不许死的地步。

    他掌管着这么多人的生,也要拿捏他们的死。大臣也好,后妃也好,都是他手中的玩具。男人女人对大王来说没什么分别,他没有特别看得起男人,也没有特别讨厌女人,他就只是缺乏同情心与怜悯,他就是喜欢看人恐惧绝望的样子——这让他兴奋。

    他天生嗜杀,鲜血和杀戮是取悦他的最好礼物。

    不知等了多久,许涟漪跪的膝盖都麻了,却仍然纹风不动。这一点点算什么,再跪几个时辰她也毫无感觉。

    周围站着的宫女们互相看了一眼,其中一人悄悄走了出去。

    很快,大王便进来了。

    许涟漪先是跪在地上恭恭敬敬地行礼,然后依照大王的要求抬起小脸,这时她才看清这个男人的长相。

    在许家的这半个月,她所听到的都是大王如何如何残暴如何如何恐怖,也听说过他力大无穷膂力惊人,许涟漪脑补中的大王应该是个铁塔般强壮威武的男人,但映入眼帘的这个男人,虽然也高大修长,却并不粗鲁,反倒透出几分文雅的书生气来。一身玄色袍子穿在他身上显得他的身形十分好看,五官俊美,只看脸的话,真是想不到他会是残暴到连后妃都想刺杀的男人。

    只有那双微微泛着红色的眼睛昭示着他内心的疯狂与冷酷。

    许涟漪露出了一个笑容。

    在这之前,每个见到大王的女人表现都不一样。有的恐惧、有的娇羞、有的哭也有的笑——但她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即使面无表情,也都是伪装的淡定。养在深闺的女子如何能抵抗得了在鲜血厮杀中长大的帝王。

    她们都怕他,怕传言里的他,也怕真正的他。此刻除了许涟漪,其他宫人都跪了一地,甚至有人在簌簌发抖。

    大王可能也是没想到竟然有人敢对自己笑,这个笑是不一样的,他能看得出来她们到底是真的在笑还是只是想表现的与众不同。从许涟漪的眼中,他没有看到丝毫恐惧害怕,只看到了如自己一般的恶意。

    就好像是——见到了另外一个自己。

    “才女,嗯?”

    许涟漪这才发现原来大王的声音也很好听。面对夸奖她的反应是笑容加深:“臣女可不算什么才女。真正的才女是那两位姐姐,臣女不过是个不值钱的庶出女儿。”

    “那你为何发笑?”

    “若非大王召许家女儿进宫,此刻臣女怕是还要在那鬼地方受罪,如今进了宫,有吃有喝有大王,好得很。”许涟漪笑着说出自己的野心。“只是臣女想,若是臣女能得大王青眼,可是要带着臣女一起把许家人给砍了呀。”

    说着,她伸出粉色的舌尖轻轻舔了下红艳的唇瓣,眼睛里也露出兴奋。虽然离开了忘川河,但她偶尔也会想念那种无需任何负担和顾忌,为了生存互相厮杀吞噬的过去。所以对于进宫,这半个月以来她一直表现的很柔顺很不安,那不过是做给许家人看的。

    她是要杀大王,可就目前来看很明显不容易,所以目前最重要的是好端端的活下去,快活的,毫无顾忌的活。这可是天底下最尊贵的人,她跟在他身边,还用怕别的吗?

    不让大王放下戒心任意亲近,不取得对方的信任,以自己的小身板,许涟漪有理由相信自己会在还没出手的时候就被拗断脖子。

    “砍了许家?”大王琢磨着这个砍字,越发觉得从美人口中说出来非常美妙,别有一番滋味。便捏着许涟漪精致的下巴,迫使她张开小嘴儿露出口腔,然后低头吻了上去。

    这个吻酣畅淋漓,结束后大王面不改色,许涟漪意犹未尽。她甚至舔了舔唇瓣,道:“是呀,砍了许家。”

    “唔,既然如此,那便现在砍了吧。”大王随意地说,站起身,“寡人带你一起去。”

    许涟漪瞬间从地上跳了起来,拍手欢欣道:“好呀好呀。”

    大王果真是听风就是雨,立刻命人备车出了皇宫,许涟漪坐在马车里笑眯了眼睛,大王倚在榻上懒洋洋地看着她,英俊的眉目因为光线忽明忽暗,“跪了三个时辰,累是不累?”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许涟漪眼底精光一闪。她毫不顾忌地把自己阴暗残酷的那一面拿出来,因为她知道,像是大王这样的人,天底下没有人能理解他,他就像个一意孤行任性的孩子,而哪个孩子不需要玩伴儿呢?

    她就是最好的玩伴。

    一个来自黄泉奈何的玩伴。

    许家正在为送走了许涟漪这个扫把星而高兴,谁知道这么快她就又回来了!不仅如此,她还不是一个人回来的!

    大小姐二小姐不认识,许老爷却知道许涟漪身边的那个人是谁,可不就是大王么?大王带着许涟漪回来是要做什么?想到早上把人送走时直跳的眼皮子,许老爷吓坏了。

    倒是大小姐二小姐不时地偷觑大王一眼,因为他的长相气质实在是和传闻中杀人不眨眼的大王不搭调。他看起来就像是个清俊的书生!

    许涟漪对许老爷嫣然一笑:“父亲,我们又见面了。”

    在大王面前许老爷不敢说什么,大王随手拔出身边侍卫腰间的刀,对着跪在地上哆嗦的许老爷砍了下去,这一刀没把他砍死,只砍掉了一只胳膊。

    鲜血四溅的刹那间,就连见惯了的侍卫们都吓了一大跳,许夫人和两个女儿大声尖叫,只有许涟漪笑得开怀,她甚至用手指沾了一点点血,放到鼻尖闻了闻,露出了陶醉且怀念的表情。

    忘川河。

    充斥着绝望,痛苦,吞噬,死亡的忘川河。她在那里不知待了多久,跳下去的时候她以为自己能不改初心,其实她早就变了,比如说——她早已丧失一切属于人类的情感,除了恨。

399.第三十九碗汤(四&五)

    “真是奇怪呀,即使是黑心肠的人,血也是红色的呢。”许涟漪似是叹息又似是好奇,还把沾了血的指头伸到大王面前示意他也看看。“真是有意思。”

    大王玩味地看了一眼她指腹的血,“他的心肠也是红色的。”

    “真的吗?”许涟漪兴奋地问。“那不如我们剖出来看一看吧!”

    她的表情就像是看见了喜欢的玩具的孩子,一双水灵灵的眸子闪烁着动人的光芒。

    大王说:“好啊。”

    然后他们就真的当着许家其他人的面将许老爷的心肠挖了出来,即使是身经百战的侍卫们也被这血腥残忍的一幕吓得不敢言语,但大王和许涟漪却像是认识了很久的老朋友一样,对着那颗鲜红的心脏品头论足。

    “既然人的心肠无论如何都是红色的,那为什么还要有黑心肠这个词儿呢?”许涟漪表示很失望。“我还以为像他这样的人,心肠会是黑色的。”

    没等到大王回答,她又自言自语起来:“好人跟坏人又有什么分别?”

    “大王,你说好人和坏人有什么分别?”

    大王眯着眼睛说:“寡人不知。”在他的字典里,人就是人,没有好人和坏人的分别。这个世界就是供他取乐的,每每看到那些以正义之名意图杀他的人,大王都觉得愚昧且可笑。这是胜利者的天下,失败的人就应该低眉顺眼乖乖地做奴才。

    许涟漪丢掉手中的心脏,还嫌脏地扯过一边许夫人的衣袖擦了擦,只是血腥味是没那么容易擦掉的,她很嫌弃地闻了闻,觉得有点恶心——闻起来就不够甜美,尝起来就更不会多么美妙了。

    “若是日后我能重新活一次,我可不想做什么好人。”许涟漪喃喃地说。“做好人太难过了,总是别人欺负。”

    “你也算是好人?”大王饶有兴味地问。

    “曾经是吧。”许涟漪搜罗着连自己都记不大清楚的回忆,在忘川河待太久了,都忘记了曾经的自己是什么样子的,但那颗想要回去的心却从未变过,甚至已经成为了执念,即便有朝一日魂飞魄散,也不会忽视。

    想回去,太想回去了。但如果回去的话,决不再是过去的自己。

    “什么叫曾经是?”

    “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我自己都不记得了。”许涟漪状似认真又似轻佻地笑了笑。“我跟大王是不一样的,但从某方面而言又很相似。所以大王真的不打算把我留在身边吗?我会让你过得很开心的。”

    从没听过有人跟他说想让他过得很开心,大王眯起眼睛,哦了一声。“这么有自信,你如此与众不同?”

    “对呀。”许涟漪走到大王身边蹲下去,双手搭在他的大腿上,感受到衣裳下面的肌肉坚硬如铁,怕是此刻她手握匕首都不一定割得开对方的喉咙。她把小脸搁到交叠的手背上,仰头看着大王。“任你寻遍天下,也再找不着第二个我了。”

    闻言,大王哈哈大笑,他这一笑,周围的侍卫们纷纷白了脸,惟独许涟漪跟着笑了,两种笑声一雄浑低沉,一清脆如铃,缠绕在一起竟有种诡异的和谐。

    “许涟漪!”丈夫惨死,许夫人也害怕,可她还有两个女儿要顾着,当下只得压住内心恐惧,爬到许涟漪身前,不敢靠近,不住地磕头:“过去都是我错待了你,你若是想报复,要杀要剐随便你,可你两个姐姐是无辜的,不管怎么说她们都是你的亲姐姐呀!”

    她试图用血缘亲情来说服许涟漪对许家两个小姐手下留情,可对许涟漪来说,她连许老爷都说杀便杀,区区两个许家小姐又能算得上什么东西呢?

    “唠唠叨叨,烦人得很。”许涟漪低声一叹,别说许家两个小姐对许涟漪不好,即便是待许涟漪极好,跟她又有什么关系?你怎么能奢望一只厉鬼有人性呢?

    她抬起一脚将许夫人踢开,然后嫌弃地看了看自己的鞋子,抽出侍卫手中长剑。

    许涟漪在心中模拟了一下自己和大王之间的距离,足不足以一击必中——然后她放弃了,许涟漪不过是个弱女子,小猫力气,就这长剑拿起来都吃力,周围还有孔武有力的侍卫,想刺杀?简直是开玩笑。

    就在她抽出长剑的一刹那,侍卫们纷纷戒严,大王却微微勾起嘴角。许涟漪对他们笑了:“这么紧张做什么呀,我又没做什么大逆不道的事。”

    说完,她一剑刺穿了许大小姐的一双玉手,然后对许夫人道:“听说大小姐纤纤柔荑,尤擅抚琴,琴声悦耳绕梁三日不绝,不知今后可否还能奏出美妙乐声呢?”提起长剑,许大小姐疼痛钻心,翻着白眼便晕了过去。

    她又看向二小姐,二小姐已被吓得裙裾湿濡,女鬼对自己的记忆没多少,对许涟漪的倒是很清楚,深刻记得二小姐是如何在冰天雪地的冬日叫许涟漪以手擦地,然后“不小心”踩上去,让许涟漪一双手几乎废掉的。所以即使二小姐已经吓得簌簌发抖,她仍然没有犹豫,有了复仇的机会,如果不能抓住,妇人之仁与自己有何益?

    她好不容易从忘川河里出来,即使最后的代价是魂飞魄散,也不要再看他人脸色过活!

    这漫长的苦她吃够了,不想再继续陷入了。

    二小姐终于从被吓傻的状态中挣脱,她跪在地上对着大王叩头求饶:“大王!臣女知道先前不该随意送庶女入宫欺瞒大王,求大王网开一面,臣女愿入宫侍奉大王,为奴为婢绝无二话,只求大王答应我两个条件!”

    “哦?”大王似乎有了兴趣,但许涟漪却是老神在在。她压根儿就不担心,大王这样的人,女人的容貌反倒是次要的了。别说许家两个嫡女长得不如许涟漪,便是比许涟漪美上百倍,因为恐惧不敢入宫随意糊弄,再如何求饶,大王都是看不上的。

    这个暴君的自尊心极强,同时也极其自负。

    “什么条件,你说来与寡人听听。”

    二小姐怨恨地看了许涟漪一眼:“第一,求您饶了我娘和姐姐,第二,将许涟漪贬为军妓!”

    大王还没来得及说话,许涟漪突然放声大笑。她的笑声有种天真的残忍,就好像她看遍世事,却又不染尘埃,极其狠毒,却又露出矛盾的清雅来。

    大王也笑了,没有说话。许涟漪手起剑落,二小姐也晕了过去。

    “满意了?”大王问。

    许涟漪把手中长剑丢给侍卫,奈何剑太重她太柔弱,结果没丢过去不说,险些把自己绊个趔趄。前一秒还是个蛇蝎佳人,下一秒就犯蠢,这让大王觉得有些可笑,便直接笑出了声。许涟漪看了大王一眼,道:“多谢大王成全。”

    大王哼了一声,起身就走,许涟漪连忙跟在后头。走出花厅的时候她回头看了一眼,给唯一清醒的许夫人留下一个动人的笑容。

    跟上了马车,正要盘腿坐下,就听见大王说:“谁准你跟寡人平起平坐的?”

    许涟漪不慌不忙地起身,跪在了大王身边,给他倒酒。茶几上的酒水香气扑鼻,大王还是头一次见到如此知情识趣的美人儿,不管他嬉笑怒骂都不慌乱,不畏惧他,却又保持着最巧妙的距离,万事毕恭毕敬,但又张扬的叫人忍不住想掐死她。

    “涟漪不懂事,大王还请莫要怪罪,这杯酒便算是涟漪为大王请罪了。”说着,她举起酒杯一饮而尽,白嫩的脸颊迅速染上淡淡的酡红,衬着她精致的五官,倒真是人比花娇了。

    只是这喝了酒,身子自然就软了,许涟漪面红耳热,她的头脑很清醒,但肢体语言却完全不受控制,坐在那儿东倒西歪,哪里还有点大家闺秀的样子。

    若是在生前,这副模样是要被责备的,但是——现在有什么关系呢?她早就不是生前的她了,她都死了不知多久了,如今能重见天日,她什么都不想考虑,什么都不想顾及。

    大王伸手一揽,便将娇软的美人抱入怀中,许涟漪迷离着美眸倒在大王大腿上,吃吃的笑。她其实并没有醉,但美人醉酒这种有情趣的事,偶尔和没有情趣的男人共度一次,也挺有意思的。

    她用两只小手捧住大王的脸——这个高傲残暴的男人恐怕是生平头一次被人这样碰触,甚至有些呆了,许涟漪笑嘻嘻的:“你知道吗,其实我不是许涟漪。”

    “哦。”心知她可能是醉了,大王随口一问。“那你是谁?”

    “我不记得自己的名字了。”许涟漪眯着眼睛,因为大部分重量都搁在大王身上,所以她的两只小脚隔空晃呀晃的。“我也不想记得了,那么耻辱的东西,记得它做什么呢?”

    “耻辱?”

    “对呀,你说,这人可真是奇怪,明明都不记得了,但是那种屈辱绝望愤恨的感觉却仍然忘不掉。”许涟漪低声呢喃。大王不是什么毛头小子,他杀伐决断一统天下,又怎么会是好糊弄的人呢?这种天之骄子,便是有什么精怪想要害他都是不成的。所以她状似酒醉,其实说的也都是实话。“有朝一日,若是我能回去,定要让他们——都血债血偿。”

    “我再也不要做缥缈的浮萍,只能依靠别人过活。”

    大王摸着她如云的长发,说道:“只要心狠,没什么能阻挠你。”

    “对,只要我心狠。”许涟漪重复了一遍,她痴痴地望着大王,似乎透过他在看什么人,但很快地就又笑了。“大王这样讲话,涟漪都忍不住要将这一颗芳心送给你了。”

    “寡人不信那些东西。”修长的手可以毫不费力地拗断成年人的脖子,但此刻抚摸许涟漪的动作却温柔地过分,“寡人会把所有想要的都抓在手中。”

    把所有想要的都抓在手中,即使是和整个世界为敌,也没有关系。许涟漪听着听着就笑了,若她能早些明白这个道理,也不至于最后落得跳入忘川河的下场。

    她真的记不得太多了,但感觉不会骗人,她仍然能够感受到生前的种种苦痛,在奈何桥上化作声嘶力竭的绝望。可事到如今再想一想,何必顾忌那么多?

    说完那句话,大王就合上了眼睛闭目养神。许涟漪也没有再说话,躺在他的大腿上,大王的话对她造成了影响,但不足以抵消她想杀死他的心。

    如果能回去,那么挡在自己面前的任何人事物,都要铲除干净。

    回到宫中,大王的第一件事是沐浴,他虽然崇尚暴力,却很爱干净,每次杀完人都要沐浴净身,将浑身的血腥气洗掉。

    往日有专门伺候的宫娥,今日大王却点名要许涟漪服侍。

    她其实不会伺候人,因此做起事来便有些笨手笨脚,而且由于在忘川河里待太久的原因,她的警惕性非常高,并且极其容易惊醒,附身在许涟漪身上后,因为身体的缘故必须睡觉,但这一点风吹草动就惊醒的习惯却是改不了的。

    如今天下一统,数年前可并非如此,大王常年征战在外,那时候的他虽然暴躁,却不像现在这样嗜杀,太过平静的天下不适合他这样的男人。他热爱鲜血与厮杀,杀死别人亦或被别人杀死,这才是他的宿命。

    事到如今他身上仍然有很多疤痕,刀伤剑伤等等数不胜数,结实坚硬的肌肉下隐藏着巨大的力量——那是以许涟漪的身体无法对抗的,她在他面前就像是一只软绵绵的小兔子,虽然带着毒,但对于强大的人来说,根本不值一提。

    “搓背都没力气。”大王嫌弃地说,其实许涟漪已经使了吃奶的劲儿,但他仍是不疼不痒。许涟漪应声的同时在心中改变着计划,想杀死大王实在是太难了,必须一击必中,否则最后死的可能会是她。

    她和这些人可不一样,他们死了可以投胎,但她死了,那就要回到忘川河里,永远回不到自己的世界。

    她绝不容许这样的事情发生!

    因为她实在是小鸡力气,大王不耐烦地抓住她的手腕,将她整个人都拖到了水池中。许涟漪闷声喝了两口洗澡水,还差点呛死,气得她娇颜泛红,抬头怒视大王。

    散发着火焰般的眼睛让大王都惊呆了,然后许涟漪立刻见他阴沉了脸色,瞧表情可能是想将自己大逆不道的眼珠子给挖出来,她能屈能伸,立刻依偎到他身边:“我可不想再喝洗澡水了。”

    “哼,寡人的洗澡水是谁都能喝的么?”大王冷哼一声,大掌用力拍击水面,顿时溅起了偌大的水花,许涟漪本来衣服就湿了,这下满头满脸全是水,偏偏那个罪魁祸首却露出一副得意洋洋的表情来,跟个小孩一样嘚瑟的表情,摆明了在说,寡人最大,你管得着么?

    许涟漪气得伸手去掐他,下手的力气很大,可惜大王肌肉太硬,根本没什么效果。

    大王嗯了一声说:“就是这个力道,再来。做不好的话,寡人砍了你的头。”

    张嘴砍头闭嘴砍头,许涟漪在他看不到的地方白了他一眼,果真用力给他搓起来,等到伺候完,她浑身都快虚脱了,跟万鬼争食互相吞噬都没有这么精疲力竭过,活人的身体实在是太难驾驭了。

    如果是这个状态回去的话,别说是报仇,就连保护自己都难。

    伺候大王换寝衣的时候,许涟漪突然异想天开道:“听说大王武艺高强,天生神力,这是不是真的?”

    大王懒洋洋睨她一眼:“自然是真的。”

    许涟漪笑的有几分讨好:“那不知大王可否愿意教导小女子一二呢?”

    “你?学武?”大王简直像是听到了什么好笑的笑话,他微微撇了撇薄唇,“早已过了那个年纪。”身形又单薄,一阵风吹来都能被刮跑,晚上的时候拿把剑都险些摔倒,这样的弱女子却跟他说什么要学武。

    “我不怕吃苦的。”许涟漪巴住大王的胳膊。她是真的不怕对方,并不是装的,而且她早已吃准对方的个性,所以讲话干脆利落不拖泥带水,如果在大王面前自觉低人一等,又怎么能奢求他将你当人看呢?

    暴君的确是暴君,但暴君也不是不能和平相处。许涟漪自私自利,她心中除了自己想不到别人,所以只要大王不杀她,她什么都不在乎。而若是能从大王身上得到什么,那她自然就更开心了。

    “哦?”

    “大王满身好武艺,难道不想收个徒弟吗?我会是个很好的徒弟的。”许涟漪不要脸的自卖自夸,一张小脸笑的像是开了花。

    她不确定自己回去后会是什么处境,所以最重要的就是先保护好自己。

    她再也不想疼了。

    大王看她舔着脸的请求,两根修长的手指捏住她的鼻子,说:“是吗?”

    “是呀。”

    左右现在许涟漪非常对自己的胃口,再加上近日无事可做,于是大王点头道:“那好,这可是你自己求寡人的,到时候若是敢反悔,休怪寡人——”

    “砍我的头。”许涟漪快速接话,然后赞同:“好好好,若是我做不到,大王尽管砍我的头便是。”

    说着嫣然一笑。

    大王见她这么开心,笑得小脸都成了朵花,心中涌出一股甜丝丝的味道,他不喜欢这种情绪不受控制的感觉,所以干脆一把将许涟漪抓到床上,解开她身上的纱衣,道:“明日的事情明日再说,今儿晚上,你该知道做什么让寡人高兴。”

    “那是当然。”许涟漪很配合地伸展开双臂,从她进宫那一刻开始就知道这种事迟早会到来,贞操什么的对她来说又不值钱,不过是一种筹码罢了。如果将身子给了大王能让对方更信任自己,何乐而不为?

    真真假假虚虚实实,才能得到别人全身心的信任。她不想要大王的真心,但想要他的命。

    于是芙蓉帐暖,一夜**。

    第二日早上,许涟漪还睡着,便被大王叫了起来,他丝毫没有怜香惜玉的意思,既然许涟漪自己说要学武,那么吃点苦头算什么,对吧?昨儿晚上才破瓜的许涟漪满打满算,这身子也才十几岁,还柔弱得很,但她也硬是这样撑了起来,蹲马步站梅花桩眼都不眨一下。

    也是苦,也是累,但和忘川一比,这些都不算什么。她必须先保护自己,才能去做想做的事。

    大王一开始只是觉得好玩,看娇滴滴的美人换上劲装练武也别有一番韵味,比那些无病**的歌舞可好看多了。但随着时间过去,他发现许涟漪是真的想要变强,这才是他改变心意真正开始教导她的原因。

    他在世人眼中是残暴无道的暴君,但在许涟漪面前,他更像是个耐心不好却又很包容的兄长。

    虽然——每天晚上,许涟漪都要因此付出代价。

    一晃三个月过去,许涟漪仍然是那副柔弱可人的模样,但身体却健康了许多,甚至还能跟大王过上两招。她和大王都是同类人,没有花里胡哨的招式,讲究一击毙命。因为无论是在忘川河里还是在战场上,没人看你华丽的造型,稍有不慎便是死亡,为了保护自己,狠心在所难免。

    这三个月恐怕也是后宫妃子们最幸福的三个月,不用担心谁去伺候大王,也不用担心自己还能不能活过明天,整整三个月,大王独宠一人,破天荒的,没有任何一个妃子嫉妒许涟漪,甚至和许涟漪姐妹相称,恨不得许涟漪能一辈子陪在大王身边。

    只是虽然有许涟漪的陪伴,大王仍旧是残酷的。朝堂上稍有不满,便有人被砍脑袋,他只是杀的人少了些,脾气和缓了些,对他来说,许涟漪就像是战争一样令他着迷。

    但许涟漪没有丝毫心动,她在默默等待着时机,一个足以让她完成任务,离开这个世界的时机。

400.第三十九碗汤(六)

    如果她能如愿回到自己的世界,如果她再遇到想要伤害自己的人,她就会像是现在这样,一刀割断他们的喉咙,看着鲜血喷薄而出。

    宁可我负天下人,再不叫天下人负我。

    许涟漪坐在清风习习的庭院中,石桌上摆着大王惯用的佩刀,这把刀通体乌黑,刀刃闪着寒光,一看便是染了无数人的鲜血才能养成今天这样。她柔柔的抚摸着刀柄,不时地抬头看一眼正在打拳的大王。

    对这个男人来说,即使是杀戮和鲜血也无法抚慰他空虚的内心,所以他需要发泄自己多余的精力。这个男人打天下,他应该死在沙场,而不是在金碧辉煌的王宫里做一个高高在上的大王。

    大王中途收了拳头,回头看的时候发现许涟漪在出神,他不喜欢自己的女人眼睛里看的不是自己,于是他走过来捏起许涟漪的下巴,冷酷地问她:“你在想谁?”

    她在想谁?

    许涟漪不记得,她真的不记得。她只是在出神,似乎沉浸在自己的过去里,可是突然被大王质问,她便忘了个干净。所以她只是露出不知死活的笑容,说:“我没有在想谁呀,在大王身边,我还能想谁?”

    “没有人能骗过寡人。”大王盯着她的眼睛,他修长的身形略有些消瘦,他的容貌俊朗一如文雅的读书人,可他的眼睛泛着残酷的血色。好像只要许涟漪不说真话,他便会毫不怜惜地掐断她的脖子。

    许涟漪没有想骗他,“我不记得了,我不知道我在想谁。”然后她突然笑得更加灿烂:“但是我知道,我很恨他,有一天我会杀了他。”

    “跟寡人学武,就是为了杀他?”

    “不。”许涟漪摇头。“只是为了保护我自己。”

    大王松开了手,一把抓起桌上的大刀,坐到许涟漪对面爱惜地抚摸着,他对大刀可比对女人温柔多了。许涟漪就撑着下巴看他给刀保养,感受着大刀散发出的森森寒气,大王被她看烦了,瞪她一眼:“再看就把你的眼珠子挖出来。”

    “那可不成。”只要大王不是真的生气,许涟漪是很贫的。“挖了小女子的眼珠子,还有谁能和大王一起玩耍呢?”

    “哼。”

    这时候有侍卫手捧着一个雕工精致的木盒走了过来,在大王面前跪下,并将木盒双手举过头顶。大王单手将木盒子接过,推到许涟漪面前,说:“打开。”

    许涟漪好奇地看了他一眼:“什么东西?”边说边接过了大王扔过来的钥匙。

    里面是一把十分精美的匕首,寒光凛冽,刀柄上镶嵌着各色宝石,既好看,又锋利。大王轻描淡写地说:“给你防身。”

    许涟漪将匕首拿在手中把玩,突然闪电般刺向大王。大王连眼睛都没眨,微微偏开头,单手抓住许涟漪的手腕,她吃痛,便没力气拿,匕首咣啷一声掉在地上,其用力之大让许涟漪娇声呼疼:“痛痛痛,不玩了不玩了!”

    像个幼稚的小孩子般任性。

    大王甩开她,她便揉着红肿的手腕白了大王一眼:“大王就不知道什么叫怜香惜玉吗?好歹人家也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

    大王冷笑:“你也算弱女子?”他活了这么多年,还没见过比许涟漪更阴险狠毒狡诈的女人。

    许涟漪听了这话顿时不开心了:“人家身娇体柔,大王不是最清楚了么?”

    大王又是一声冷笑,“寡人不喜欢有人拿刀对着。”

    “大王那么厉害,涟漪班门弄斧了。”许涟漪根本就没想过能成功,她跟大王在一起的时间长了,就知道这个男人是真的厉害,她想杀他,短时间内是绝对不可能的。即便是晚上睡觉,一点风吹草动就能将其惊醒。

    大王捡起掉落地上的匕首,随意丢到许涟漪怀里,说:“好好拿着,日后有用处。”

    许涟漪手忙脚乱将匕首接住,小心地放入刀鞘,说:“这是大王送给我的第一件礼物,我会好好珍惜的。”

    大王嫌弃地看她:“谁说寡人是在给你送礼物?自作多情。”

    他这样损她许涟漪也不生气,笑嘻嘻地说:“大王说什么就是什么,是我自作多情,是我自作多情。大王不嫌弃的话,我可以继续自作多情下去吗?”

    “……哼,随便你。”

    说完,他便起身又继续开始打拳,许涟漪笑眯眯地看着他的身影,然后逐渐敛去面上笑容,将匕首放入木匣里。当她重新抬起头看向大王的时候,她面上又是甜蜜的笑,再不是之前毒蛇般的眼神了。

    什么暴君,不过是一个……孤独又骄傲的孩子。

    许涟漪无意识地抚摸着木匣的纹路,她还是太弱了,根本就不是男人的对手,大王只要一根手指头就能戳死她,除了依附对方,她竟然没有任何办法能留在对方身边,更别说是行刺了。

    大王这条命,可不好取啊。

    恰好方才那名送匕首的侍卫还没走,许涟漪眼珠一转,顿时有了主意,两手托住小脸找人家搭讪:“侍卫大哥,这匕首是哪里来的,你知道吗?”

    侍卫哪里敢同她说话,只闭紧了嘴一言不发,但又实在拒绝不了许涟漪闪闪发亮的大眼睛,便目不斜视地回答道:“大王命属下等在民间遍寻而来。”

    许涟漪了然,也就是说,大王的的确确是上了心的,盖因之前她试图用他的大刀,但是太重,提都提不起来,那会儿她就抱怨来着,没想到他却为她去民间寻找利器。

    许涟漪的心情突然就变得很好,但随即就又恶劣下来。凭借的是什么?大王对她这样好,这张脸也占了很大一部分吧?这样的容貌,别说是大王,就算是许涟漪自己见了都要心动,更何况男人?

    若她生得其貌不扬,还能得到这样的关注吗?

    许涟漪突然就问那侍卫:“你说,我长得好看不好看?”

    侍卫下意识就看了她一眼,许涟漪顺势抛了个媚眼,他便僵住了,一张耿直的脸顿时憋得通红,半晌才结结巴巴道:“好、好看。”

    大概是这呆头鹅的模样取悦了许涟漪,她的心情又逐渐变好了,甚至还发出银铃般的笑声。这一笑可不打紧,着实吸引了大王的注意,于是他招招手示意许涟漪过去,许涟漪把木匣放到桌子上,提起裙摆欢快地奔到了大王身边,还没张口打招呼,就被他一把捏住小脸吻了下来。

    然后他才问:“谁逗得你这样开心?”

    许涟漪不答反问:“大王可是吃味了?”

    大王捏着她的脸,将她软软的小脸捏成一颗包子,才不屑道:“你太高看自己,寡人从不吃味。”

    “你骗人。”许涟漪控诉地看着他,因为脸蛋被捏所以说话有点漏风,“我只是问他我好不好看。”

    “哦?那他是怎么回答的?”

    如果说好看,那就是调戏,要砍头。如果说不好看,那就是眼瞎,是质疑大王的品味,所以也要砍头。许涟漪虽然不在乎几条人命,但没想让侍卫送死,说:“这个要问大王,大王的话才是最正确的。”

    她努努嘴:“怎么王宫里的侍卫都这样会四两拨千斤的吗?”

    大王勾起一边嘴角,将许涟漪推开:“寡人试试你这几日练得怎么样。”

    “好哇,我可是不会手下留情的!”一听要比试,许涟漪顿时跃跃欲试,她出其不意地一掌劈来,速度极快。

    但大王更快,他就像是大人在逗小孩子玩一般,虽然许涟漪的招式动作都有模有样,可对付普通人还行,在大王面前是真不够看的。他只用一只手就能直接将她搞定,哪里用费那么多力气。

    许涟漪的体力如今已经好多了,只是剧烈运动后难免会呼吸困难,肺好像都要炸了也没能削掉大王一根头发。她几乎要泄气了,香汗淋漓,一屁股坐在地上:“不起来了,我累了。”

    大王骂了一句没出息的,伸手把她抱了起来,有人肉专车当然就不想自己走,许涟漪累瘫了,完全放松躺在大王怀里,她的脸就在大王胸前,从这个角度看过去,大王英俊的眉目如同山水墨画,清冷的好看。

    若不是那双眼睛太嗜杀,见到他的人第一眼肯定都以为他是个文雅书生。

    大王把许涟漪抱回了寝宫,顺便把她丢到浴池里洗个澡。许涟漪一进浴池便欢快地游起来,还顺手把脱掉的衣裳往边上扔,热水带走了疲惫,她舒适地眯起眼睛,享受难得的片刻宁静。

    而外头,侍卫跪在大王面前,哆嗦着回复:“属下说、说……说好看。”

    大王弯起嘴角,但完全没有在笑,他挥了挥手,侍卫的喉咙立刻被割断拖了出去,动作之快连点血都没有流。而他则踏着充满怒气的步伐,朝内殿的浴池走了过去。

401.第三十九碗汤(七)

    许涟漪趴在浴池边缘,她本来是怕水的,但是在忘川河里待了那么多年,早就不再怕了。死都死了,还怕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那也怪不得要死。

    她趴了没多久,就被大王愤怒的脚步声惊到,刚抬起头就被一双大手提出水面,温热的水洒的满地都是,许涟漪吓了一大跳,她不顾自己现在不着寸缕,紧张地用双手险险抓住大王的手腕。一直都知道他高大,可不被提起来许涟漪都觉得大王的外表是比较斯文的,现在被他提了起来,她才发觉自己在他手中就像一只小鸡仔,单手就能掐死的那种。

    这样的自己,这样的大王,她想要杀他,又哪里是那么容易。

    “你竟然敢欺骗寡人。”大王逼近了她,两人的气息互相交缠,许涟漪纳闷地问:“我没有骗你呀。”

    “是么,原来你竟记不得了?”大王不怒反笑,那笑容让许涟漪不由自主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她很乖巧地没有试图挣扎,而是眨巴着水汪汪的眸子,无辜而温顺地望着他。

    这眼神倒是成功让大王的怒气值下降了点,但仍然没有松开抓住许涟漪双肩的手,她在他手里真是柔软又弱小,脆弱的仿佛只要他稍微用点力气就会坏掉。“方才,寡人问你侍卫怎么回答的,你回答了寡人什么?怎么,这么爱惜他的命?”

    他发怒并不是因为许涟漪对自己撒谎。人活在世上,不可能没有谎言,但在他面前许涟漪不能有。最重要的是,许涟漪为了一个侍卫的命对他撒谎,是不是可以证明,她的心根本就不像她说的那样,和他是一样的人,而是为了活命表现出的假象?

    只是这假象表演的太逼真,所以连他都被骗了。

    想到这个可能性,大王的心脏就像是被撕裂开般。他以为自己找到了志同道合的人,但如果最后对方只是为了在他手下活命所以欺骗,那么他会将她挫骨扬灰。

    许涟漪看出了大王的话中的狠意,却没有恐惧,而是忍着疼痛慢慢举起自己的双手,捧住大王俊美的面容,在他额心轻轻吻了一下,说:“相信我,我对任何人的性命都是不在意的,包括我自己。”

    “那你如何解释对寡人撒谎?”

    许涟漪轻轻一叹:“若是知道几千年难得发一次的善心会引来这样的结果,我才不这么说呢。”她试着挣脱大王的手,他愿意给她这个解释的机会,所以慢慢放下,许涟漪趁此机会将他抱住,把小脸枕到他肩头,道:“一时心血来潮而已,大王若是看他不顺眼,直接杀了就是,我又不会心疼。”

    “此话当真?”

    “当真。”别人的死活与她何干。曾经她倒是温柔慈悲,可结果又如何?还不是落得个惨死下场。她早决定啦,再不为他人死活担忧了。

    “若是日后,再敢在寡人面前说假话,寡人决不给你机会解释。那个时候,你就该小心自己的脖子了。”他用威胁的语气说着,许涟漪的反应却是语笑嫣然,甚至还抱住了他的胳膊,道:“大王这样说可真是令人伤心,我是那样的人么?”

    “难道你不是?”这一肚子坏水的女人若说她是什么白莲花,大王是万万不信的。

    许涟漪莞尔一笑,她把一只小手缓缓地贴到大王心口,呢喃道:“是不是只有付出真心,才能得到你的真心?”

    只是,她又哪里去找一颗真心来交换呢。

    大王淡淡地道:“寡人没有心。”

    “有的。”许涟漪把手掌贴住他心房。“在这里跳动着,我好羡慕大王呀,能拥有一颗心。而我,一无所有。”

    “寡人的女人,即便是要天上的星星,寡人也能为她摘来。”大王倨傲地说。

    听了这话,许涟漪心头莫名有几分甜蜜,她依偎在大王怀里,突然抬头对他狡黠一笑,整个人往后倒去,摔入浴池之中。大王本来正抱着她,突然失去佳人芳踪,下意识地伸手去抓,被许涟漪握住手,一起跌入水里。

    水下,许涟漪吻住了大王的薄唇,她闭着眼睛,以此来安慰再也流不出眼泪的自己。待到两人浮出水面,她抱住大王的脖子,长长的睫毛似乎被水沾湿:“可以吗?”

    可以什么?

    大王没有说话,只是又吻了回来。

    他们谁都没有说话。

    但是从这天晚上过后,他们之间的相处模式就有了改变。之前大王虽然也对许涟漪挺好,但那只是对待一个玩伴,一个很喜欢的玩具,可现在不一样了,说不出哪里不一样,因为他仍然说话不客气,但两人之间横亘的气氛却变了。

    也许大王自己没有感觉,许涟漪却很清楚。这世上的人类都是有心的,杀人如麻的大王和爬出地狱的厉鬼,多么相配呀。

    没有道德或是律法可以约束他们,他们沆瀣一气,他们臭名昭著。

    但那又怎么样。

    她做好人做够了,她疼的受不了了,无数个日日夜夜,在忘川里嚎叫挣扎互相杀戮与吞噬,但这都比不上她灵魂深处被记忆折磨的苦痛。她陷入过去的执念之中,所以没有任何人或事物能让她停止回去的脚步。

    即使现在记忆还没有全部想起,她需要完成五个任务才能完整拼起记忆的碎片,绝望与痛也已经在她灵魂深处扎了根,那是她在忘川河里待了几千年都放不下的执念。

    这年春日,万物复苏,一切都开了个好头,大王按照惯例进行春狩,唯一不同的是,这回他把许涟漪也带上了。

    满山遍野的春色,风也好,花也好,甚至空气中都弥漫着生机勃勃的味道。许涟漪出了营帐,远远望去,重峦叠嶂,巍峨绵延,不时还能看见在树上机灵窜来窜去的小动物。

    令人遗憾的是,她心中并没有觉得这些小动物可爱。

    她用的是别人的身体,别人的心,而这具身体已经死了,在彻底腐烂之前,她要完成任务离开这个世界,否则被判定失败,便要重新回到漆黑的忘川河底,那里只是她的过去,不应该是她的归宿。

    这时候一阵马蹄传来,许涟漪腰肢猛地被人抓住扔到了马背上,她被吓了一跳,惊魂未定地看向身后的男人:“大王!”

    “唔,你这女人也会害怕?”

    废话,她当然不怕骑马,但是她怕一个不小心把这具身体给弄坏了!她附身是有时间限制的,在这段时间内,身体会一如常人,能呼吸能进食,可一旦受到伤害便会迅速衰退,这等同于是任务失败的提前警告。

    所以许涟漪非常爱惜自己的身体。她好不容易能得到一具温热的肉身,怎么舍得让它受伤?

    “大王要带我去哪里?”她往后偎进大王怀中,逆着风问。

    “狩猎。”

    “就我们俩?”

    “你希望有很多人陪着?”

    “当然不是,我自然希望与大王两个人在一起。只是大王作恶多端,民间恨不得啖你肉寝你皮,个个想了办法要杀你,若是遇到危险,大王天生神力武功盖世自然不怕,涟漪却只是个柔弱的小女子呀。”许涟漪似真似假地说。

    闻言,大王嗤笑一声:“你这个女人,就像是一条剧毒的蛇,别人看你和寡人看你是不一样的。”

    “不不不,我在大王身边,才真真是小鸟依人的温婉佳人哩。”许涟漪为自己正名,她难道不是世界上最适合他的女子吗?

    大王听她如此不要脸,懒得再说她,突然勒马,张弓搭箭,利箭擦着许涟漪耳边过去,咻的一声没入林间。许涟漪看过去却什么也没看到,大王利落地跳下马,对着她张开双手:“过来。”

    她毫不扭捏毫不犹豫地扑入他怀抱。大王将许涟漪抱了个满怀,示意她跟在自己身后,两人将草丛拨开一看,一只皮色十分漂亮的鹿正躺在那里,一箭毙命。

    “大王可真厉害。”许涟漪拍拍小手,毫不吝啬溢美之词。大王得了夸赞,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只是眼底欢喜的色彩骗不了人。

    “这小鹿这样可爱,你们怎么忍心伤害于它?”

    突然传来一个清脆的少女声音,许涟漪和大王都略有些疑惑。回身望去,才看见一个身着粉衣如山间精灵般的少女从树上跃下,几步到了他们面前直奔小鹿,试了试小鹿的动脉,见是死的透透的了,便指责大王道:“你怎能残害生灵呢?难道就不怕死后要下阿鼻地狱么!”

    少女年纪轻轻却敢这样对大王呛声,这胆量可不一般。只是大王本来颇为愉悦的心情这下是被毁的差不多了。他的眼神逐渐冷酷,少女本来还有一番长篇大论,却在触及对方的视线时突然不敢再说了。

    那双散发着血色的眸子令她打心眼儿里感到恐惧发寒。

    所以你看,世间真正能毫无害怕勇敢直视他站在他身边的,也就只有一只真正从阿鼻地狱爬出来的厉鬼。

    这少女天真烂漫又纯洁善良,按理说正应该是大王这样杀戮无数的人最渴望的,可大王却只是冷冰冰地看着她,没有丝毫被打动的意思。

    而许涟漪则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抽出腰间匕首抵在了少女脖颈上,莞尔一笑:“还不快说,是谁派你来的?”

402.第三十九碗汤(八)

    “什么谁派我来的,你想对我做什么?快放开我!”少女被许涟漪手上的匕首吓得花容失色,险些要晕厥过去。

    许涟漪回头问大王:“大王的意思是?”

    “恶心的东西,一刀杀了干净。”大王冷酷地说,闻言,许涟漪对着少女娇俏一笑,道,“你看,用这种方法接近他是没有用的,我都杀不了的人,你凭什么来杀?”

    说着,竟然手起刀落,削铁如泥的匕首从少女脖颈划过,那颗漂亮的头颅便立刻骨碌碌滚到了地上。许涟漪弯腰捡起一片树叶擦拭手中匕首,嘴角一抹笑容充满讥嘲。“都什么时候了,竟然还想用这种法子杀人,我都替他们感到害臊。”

    “哼。”愚蠢的刁民。大王心里想着,随即把许涟漪拉到怀里,道:“教了你这么久,也该实战检验一下了。“

    “检验什么?”许涟漪一头雾水。

    不过很快她就知晓了答案,因为不知从哪里冒出了不少人影,看他们的模样,很明显是已经埋伏许久了,先前那少女怕也是其中一员,只可惜大王不按常理出牌,又多带了一个她,如今事迹败露,他们没有办法只能放手一搏。

    大王每年的确都要狩猎,但狩猎前都是要封山的,山中无意间多出个水灵的少女,是个人都会感到不对劲儿的好么,这群刺客不知道脑袋里又在想什么。许涟漪这样想着,反手便用匕首割开了一个人的喉咙。喷溅出的鲜红血液弄脏了她的衣裳,但她毫无所觉,反倒感到了深沉的快意。

    她和大王就像是优雅的生命收割者,对人命不屑一顾的同时又在收集着他们,而师从大王的许涟漪看似柔弱,实则下手招招狠毒,全往人致命的地方去。她在忘川河里就凶狠惯了,为了自己能活,做什么都可以,如今她还没有完成心中所愿,自然不能轻易死去。

    可是……如果在这么多人里,杀死大王的话,就不会有人怀疑到她身上吧?她可以把所有的错都推给刺客,这样在他人眼中,她仍然是那个温柔且娇弱的美人,而非一朵食人花。

    但还没等到许涟漪这么做,她的身体就不由自主地朝大王扑了过去,用自己的肩头替他挡了一剑。挡完许涟漪就后悔了,她没事瞎做什么好人?她是做好人的料吗?竟然看到大王即将受伤自己就扑了过来……

    可是转念一想还是算了,挡都挡了,总不能让这一挡毫无价值。因为肩膀受伤,许涟漪没有力气再抓住匕首,那把镶嵌着各色宝石的匕首便当啷一声掉在了地上,大王见她受伤,先是将她单手搂在怀中,而后抽出了腰间佩戴的宝刀。

    他是真的发怒了。他不生气时便足够叫人害怕了,如今真的动怒,更是令人心惊胆战,就连安静待在他怀里的许涟漪都感到了那澎湃而来的怒火,真不敢想象若是她之前就把他惹怒到这个地步,他会不会真的把自己脖子扭断。

    本来大王就是想给许涟漪一个实战的机会,但是没想到她会蠢到这个地步竟然将自己弄伤,他之前没有躲的打算就是因为那么点偷袭根本算不上什么,可这蠢货竟然扑过来替他挡,没帮上什么忙不说,反倒给他添了不少麻烦,一想到这儿大王就感到窝火。

    他低头斥责怀里的许涟漪:“下次若还是这样没用,便别留在寡人身边。”

    许涟漪知晓他心口不一,笑眯眯地回应道:“是是是,大王说什么都对,我都听大王的。”

    认错态度良好,所以大王比较满意:“嗯,闭嘴。”

    许涟漪乖乖闭嘴,然后待在这人怀里,看着他英勇而充满兴奋地杀出重围,尽情掠夺他人性命,然后抱她上马,没有去追逃走的刺客,而是朝着来时的营寨去了。

    回到营帐,大王的第一件事就是将太医召来,得知许涟漪只是皮肉伤后脸色才算好看了那么一点点,他将药膏留下,把太医赶了出去,然后让许涟漪把衣服脱了好上药。许涟漪的心里本来是拒绝的,但在大王目光如炬的逼迫下,她还是乖乖脱了衣裳,露出血肉模糊的肩头。

    只是剑伤而已,并不重,血流的多了点,因此看起来比较吓人。许涟漪对着大王嘻嘻一笑,大王见她如此没脸没皮,似是不怕疼,便重重摁了伤口一下,疼的许涟漪立马龇牙咧嘴,还用控诉的眼神看着大王:“你……”

    “寡人如何?”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许涟漪鼓起腮帮子很是不满。她露在外头的香肩如玉般柔嫩白腻,散发着少女独有的清香与诱惑,眼神却如狐狸般狡黠,大王不觉看得有些失神。她本是极其美貌的女子,但有这份神韵在,所谓的美貌反而不重要了。

    他一生都在追逐杀戮与鲜血,从未因女色停留过,再绝色的倾国美人在大王面前面容都是一样的,可他今日竟然看许涟漪看得痴了,心底隐隐有些奇怪的情感浮现,陌生又让他彷徨。

    许涟漪注意到了,所以笑得更加甜美。她对人心的揣摩有多厉害,从这里就能看出一二。即便是大王这样危险的人,她也能在他身边活得游刃有余。

    她隐隐觉得,离自己任务成功的日子不远了。

    可能是注意到许涟漪的笑,大王弹了许涟漪一个爆栗,然后帮她把衣裳穿好,别开视线,将人推倒在床上,冷声道:“好好休息,不要到处乱跑,不要讲话。”

    许涟漪委屈地闭住嘴巴:“受伤已经很难受了,大王连话都不让我讲,这不是为难我吗?”

    大王冷笑:“闭嘴,或是砍头,二选一。”

    许涟漪:“……”两人都进行到什么地步了,怎么还动不动就拿砍头来威胁她,真当她是好骗的小孩子吗?不过为了大王的面子,她还是乖乖闭了嘴。

    大王这才满意,才有心情去收拾那群刺客。

    于是这次的狩猎目的就变了变,仍然是狩猎,只是猎取的对象不再是动物,而是人。大王将侍卫分成小队派入山间,一颗人头赏黄金百两,侍卫们一听大喜过望,纷纷激动不已,为了金子,抓几个此刻算什么?

    但大王自己却没去,非但没去,还留在营帐里陪着许涟漪了。许涟漪好奇地看着在一边闲的没事儿做却偏偏做出一副寡人很忙的样子来的大王,很想问问他为什么不跟着一起去,可是转而一想还是算了,人家难得好心一次,她要是好玩问一句直接把人气走了可怎么办。

    想到这儿她故意哎哟一声装作伤口疼的样子,大王本来坐在床上好好的,一听许涟漪痛呼,一个箭步冲了过来把她抓到掌心,左右端详已经包扎好的伤势,生怕不小心哪里又裂开了。但是仔细检查好一会儿都没什么结果,他才逐渐意识到许涟漪有可能是在骗他。

    这要是别的女人敢骗他,早被他大卸八块了,也就一个许涟漪有这特权。

    其实大王也说不说自己为什么会喜欢许涟漪,莫名的他就是觉得许涟漪看得顺眼,怎么看怎么顺眼,哪儿都对他胃口。所以这会儿明白许涟漪纯粹是在诓他,他也没有生气,只是捏住许涟漪的鼻子,惩罚性地拧了两下,然后把她丢回床上,未免她再乱动,干脆用毯子把她给包成一只卷子。

    许涟漪目瞪口呆。

    山是早就封了的,为了大王安危早就把里里外外都排查过的侍卫们对地形十分熟悉,刺客们再会躲也都被揪了出来,一颗人头可值一百两黄金,这种发家致富的机会谁都不会轻易错过。

    所以没过几个时辰,人就抓的差不多了。大王看着那些个血淋淋的头颅,扬起了一丝轻蔑的笑。许涟漪就在他身边,将他脸上的神情都看进了眼底。

    的确。想杀他的人太多,没有一个成功的,他们甚至连伤都伤不到他,最后都是白白断送了自己的性命。她垂下眼,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如今跟在大王身边也有段日子了,可真要说杀死对方的把握,许涟漪真没有。

    她的本事都是他一手教出来的,甚至她现在的防身匕首都是大王送的。他对她的每一寸肌肤每一个反应都了如指掌,如果想骗他,就必须先把自己骗过去。想到这里,许涟漪左肩的伤口顿时隐隐作痛起来。

    大王也许不算一个仁君,但他待她却不曾有半分怠慢。许涟漪已经干枯的心不再记得爱情,却仍然能够感受到润物无声的友善。

    大王坏的让她心生赞赏。说白了,她根本不想杀他,可是为了离开这个世界,她必须杀了他。

    许涟漪安静地看着大王的后背,这么多个夜里她总是会从睡梦中惊醒,醒来以后,永远都只有这个男人陪伴她。不是忘川河那样阴森刺骨的地方,而是真实的有着温度的怀抱。

    所以不想失去。

403.第三十九碗汤(九)

    就算他是坏人,也是她的好人。

    许涟漪安静地做一只卷子,专注地盯着大王看。她真的不大记得过去了,但是她仍然能够感受到,大王的心和那些人是不一样的。

    这个奇怪的,残暴却又温柔的男人。

    不知什么时候她睡着了,大王转身看她的时候就看见她小小一只被裹在毯子里,乖巧地合着眼睛沉浸在梦乡之中,长着茧子的指头轻轻抚过她脸颊红唇,眼神深邃幽远。

    虽然出了刺客这个小插曲,但大王并不在意,他没有听从其他官员劝诫现在就回宫,第二日早上起了仍旧继续狩猎,和之前不同的是他不再带着许涟漪,可能是因为许涟漪的肩伤并没有好的完全。

    直到三日过后,狩猎结束,大王才摆驾回宫。从他回宫的那一刻,跟在他身边的许涟漪感受的最清楚,大王整个人的情绪都不好了,暴躁易怒,稍有不愉便要砍人脑袋,侍卫们也好宫人们也好,伺候的时候都是战战兢兢的,生怕一个不周到,这项上人头便要落地,心中对大王也避免不了起了怨气。

    许涟漪将一切都看在眼里。自从肩膀受伤后,她觉得自己的身体是一日不如一日,这感觉十分清晰,昨日她刚觉得伤口好了些,不再那么疼了,第二天便立刻感到呼吸困难,甚至有种窒息的痛苦。

    肉身上的伤痕在慢慢好转,但她的灵魂却在与这具躯体产生了排异,如果再不快点完成任务,她会死。死了之后回归魂体,归宿只有忘川。

    如今这完好的身体不过是个障眼法,掩人耳目,鲜活的身体是有使用时间的,她时不时感受到的痛苦都是来自奈何的警告:再这样拖下去对她自己没有益处。

    许涟漪心中想要杀死大王的想法越发迫切,可是她也清楚地认识到了自己和大王在实力上的差距。她倒是想轻轻松松将他杀了,可世上哪有那样简单的事?这男人警觉性极高,天生神力,又武艺高强,如同一头威武的雄狮,而如今的许涟漪,不过是一只兔子,即使长了利齿尖爪,也仍然是只兔子。

    有一天早上,刚喝了一口鱼片粥就恶心反胃扭过头哇的一声便吐了个昏天暗地的许涟漪吓坏了!她早觉得自己没有多长时间,但是没想到会恶化的这么快,竟然连进食都不能够!

    要知道这身体虽然是死人的,但在她的灵魂填充的时候是完全鲜活的,也就是说,除了灵魂,她现在是一个健康且正常的人,既然是个正常人,自然就需要食物和水来维持生命。从一开始附身那会儿,许涟漪慢慢感觉到自己成为了“人”,她感到很开心,因此十分珍视自己的身体,一点伤都舍不得受。

    如果现在就死了,非但会失去肉身,甚至会回到忘川河!

    不!不行!

    大王本来也在喝粥,一看她吐了,立刻皱眉,命人唤太医。

    许涟漪心想,唤太医有什么用,她这是魂魄出现了问题,太医难道还能帮她修补灵魂稳定肉身吗?可大王既然坚持这么做,她也没拒绝。

    然而最后的结果让她惊呆了。

    她竟然怀孕了!

    许涟漪呆若木鸡地盯着太医不住动弹说话的嘴巴,好像失去了思考和反应能力。她……怀孕了?!

    是了,这具身体是正常的,虽然在一开始刚附身时难免有点小毛病,但随着时间加深,越来越正常,如今和常人无异,自然也有生儿育女的能力。但许涟漪从没想过这个可能性,她竟然没想到自己也会怀孕!

    怀孕……她呆呆地抚上自己的肚子,不敢相信那里竟然有个小生命在孕育。她没仔细去听大王和太医都在说些什么,只是脑海中似乎回想起某个画面。她腹中的孩子……变成了一团血肉,活生生被剖了出来,只因为那人需要一个药引子。

    她竟然又有孩子了。

    许涟漪简直不会说话了,她傻乎乎地盯着大王看,看到他血红的眼底似乎有了几分喜悦,等到他伸手来摸自己肚子的时候,她像是被吓了一跳,立刻拍开他的手,好像他是什么洪水猛兽。

    然后许涟漪才意识到自己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即使在忘川河里待了那么多年,她仍然没有一天忘怀过恐慌悲痛到极致的感觉。也许她早就不爱了,不怕了,但那种痛,一直都在缠绕啃啮着她。那些不肯去投胎跳入忘川河的鬼魂都是一样的,执着于永远得不到的东西,于是在忘川的每一分每一秒,失去了记忆,忘记了过去,但唯有痛永不消灭。

    空落落的灵魂,了无生息的回忆,死寂的心。

    这就是全部。

    得知许涟漪有孕的大王的确很高兴,破天荒的没有砍人头反而还重赏了太医,他转身看到一直呆滞望着自己的许涟漪,走过去很粗鲁地摸了摸她的头:“你这是什么眼神,不想给寡人生孩子?”

    许涟漪慢吞吞摇头:“不是。”

    “那就好。”大王习惯性地威胁她。“否则小心你的脑袋。”

    他是那么高兴,毫不掩饰的高兴,许涟漪甚至都有些不认得他了,这还是那个经常暴躁无法控制杀戮**的大王么?同时她自己也有些受不住,一想到肚子里多了一颗小小的种子,她就有种想要落泪的感觉。

    干涩的眼眶可以做戏,可以虚伪的哭泣,却无法因为欢喜或是感动流泪。许涟漪在短暂的失神后想到了一个问题,这个孩子是生不下来的。她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她顶多只能活三四个月,却偏偏在这时候有了孩子。

    等到她将大王杀死,自己必然也活不过去,若是留下个孩子在这世上,无依无靠,倒不如一开始就不曾出生过。

    她不记得自己死了多少年,但在她的印象中,她只有过两个孩子。第一个孩子她很想留下来却失败了,第二个孩子她却要亲手扼杀。许涟漪有些茫然,到底是她这只恶鬼比较残酷,还是奈何主人残酷?

    即使是恶鬼,也有弱点所在。

    大王不知道许涟漪在想什么,但知道她怀了自己的孩子后他是很高兴的。一来是自己看得上的女人,二来也是自己第一个孩子,两者加在一起,难得的,此后数日他都没有再砍人,甚至血红的眸子都淡了许多,偶尔还会透出几分温情。

    许涟漪却知道自己不能再拖了。

    这是个好机会。

    孩子满三个月那一天,她从凉亭上摔入水池,狠狠地磕在一块大石头上。被救出来的时候已经有了上气没下气,孩子自然保不住。

    看着那一盆又一盆的血水,许涟漪死死地咬住牙关,她一遍又一遍的提醒自己:这都是必须的,这孩子反正生不下来,她不能再犹豫,不能再拖下去,她必须快刀斩乱麻,什么乱七八糟的情感她都不需要,她不能被一个暴君左右思想。

    她疼得厉害,恍惚中又似乎想到自己生前,那会儿她还是二八年华的明媚少女,嫁给心爱之人,满以为从此后夫妻恩爱白首,又怎知最后落得那样一番下场。腹中成型的孩儿成了药引,自己曝尸荒野,尸骨无存,那恨到极致的痛,她忘不掉,忘不掉。

    孩子没了后,许涟漪虚弱地躺在床上,大王暴怒之下杀了许多人,晚上见她的时候脸上却是温柔的。

    多么难得的表情。但在这个深夜,他终于放下了长久以来一切的防备,因为这个受伤的、失去了孩子的女人,她是那样的娇小,柔弱,惹人怜爱。所以他放下一切躺在了她身边,将她紧紧地抱在怀里。

    即使匕首深深地刺入心口,也没有关系。

    许涟漪下手的时候没有犹豫,也没有后悔,她知道自己就只有这么一次机会。这个男人,是她所有记忆与印象中,唯一一个待她好的。可她要回去那个世界,她不能在这里毁了自己。

    “……对不起。”

    大王伸手推开她,看了看没入胸口的匕首。刀柄上镶嵌的各色宝石琳琅满目,真是一把价值连城又削铁如泥的好匕首。其实这些宝石是他一颗一颗嵌上去的,但他没有说,他不习惯说。

    这样活着也没什么意思。一统了天下,再也没有鲜血和战争的国家对他早没了吸引力,他没有死在战场上,而是死在心爱女人的手中,成全她一番苦心,倒也不错。

    他甚至都没问许涟漪为什么。只是用逐渐涣散的瞳孔凝视着她,眼里没有对死亡的恐惧。一个与死亡打了这么多年交道的人,还惧怕什么死亡?

    倒是怕活着。行尸走肉一般,不被整个世界接受的活着。他杀了数不清的人,最后终于轮到自己死了。

    大王的嘴唇动了动,然后就闭上了眼睛。

    许涟漪看着他,将匕首□□,送入自己心口。

    闭上眼睛的一刹那,她听见了一个孩子稚嫩的声音:恭喜你,第一个世界任务顺利完成。

    许涟漪漠然。

    大王说了六个字。

    我没有喜欢你。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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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名《人间有味是清欢》受到无法愈合的情伤后,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是纠缠到底,苦苦挽留?是嚎啕大哭,沉湎痛哭?是默默离开,黯然神伤?曾经濒临绝望的唐清欢来到了一个漆黑的世界,这里有各种各样执念未消的人。因为曾积过大阴德,所以他们在死后可以来到这里,向她说出自己的心愿。她的职责,就是让他们放下过往,消除执念,喝下那一碗能够忘却前生记忆的汤,离开这个地方,投胎转世。只是,在一个又一个世界中游走,她似乎……开启了自己的渣化之路。……………………………………不出意外的话,虐渣爽文:)除非有不可抗力,否则日更直到完结:)周四会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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