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4.第三十4五碗汤(一&二)
那是在黑夜之中灿烂怒放的花朵。
阴暗,潮湿,充斥着绚丽的暗,似是来自地狱的蛊惑,也似来自天堂的叹息。在空无一人的寂静之中,它舒缓而自由地盛开,花瓣墨一般深沉,根茎却是象征着生命的嫩绿色。
随着黑暗侵蚀,逐渐归寂。
你有没有很深的爱过一个人?
为了那个人,愿意抛弃自己的所有骄傲,把尊严踩在脚下,匍匐于地,只愿他能看你一眼——哪怕就只是一眼,专心致志的,全神贯注的,眼睛里,除了倒映着的你的身影,再也没有第二人。
是深入潮水般的爱,无法停息,无法抹灭,如同烈火焚烧着灵魂,爱呀爱呀,一直爱到你把灵魂焚烧殆尽。
你还是很爱他,只是没有办法再将自己的心捧出来,送上去,让他用刀子割了一道又一道,然后关心地问他:嘿,你的手酸不酸?
你卑微地等待着,等待他能回头看看你,如果能抱抱你,然后安慰你的话那就更好了,但你知道这是奢望,他的眼里看不见你,即使你的身影倒映在他眼中,他心心念念的那个人也不会是你。
隐蔽在黑暗之中的魔鬼对你招手,想要同你谈一个交易:给我你的灵魂,赐予我的福音。
你答应了吗?
还是,没有?
a城一家高档酒吧里,某个包厢内正在吞云吐雾,几个男人分别盘踞在沙发上,他们身边坐着身材火辣容貌妖娆的女郎。男人们的手或放在女郎的胸口**,或置于白嫩大腿上来回摩挲,有几个大胆的已经直接奔了主题。
为首的男人脖子上挂着一条拇指粗的金链子,一张嘴笑,便露出两颗大金牙,左边脸上有一抹深沉的疤,面相却生得很好,男人味十足。此刻他将随身带的皮箱打开,推到对面油头粉面的男人面前,笑着翘起二郎腿,“这批货比上一批还要高一个档次,包你稳赚不赔!怎么样,你还满意吗?”
油头粉面的男人单手搂着一个女人,另一手拿起一包看了看,道:“我很满意,但是这个价格……”
“档次不一样价格当然也不一样,不过你放心,我这价钱说出去绝对不会贵!”
两人言谈间定了价钱。正在这时,包厢却被人从外面猛地一脚踹开!众人大惊,女郎们发出刺耳的尖叫声,很快便被全副武装的特警们包围了。
包厢在三楼,即使是想跳楼逃跑都不行,经过一番搏斗后,所有人双手抱头蹲在墙角,很快就被铐上了手铐强行带走。
等到解决了这些人,一个年轻的特警才凑到队长面前,好奇地问:“队长,你说给我们透漏风声的那个人是谁?”
队长敲他脑袋一记:“问这么多,少废话,赶紧走!”
这场肮脏的交易还没来得及开始就已经结束,随后酒吧也被查封,第二天登上了社会版头条——高档酒吧暗藏玄机,竟是毒|品交易大卖场!
一个年轻女人在小报亭门口停住了脚步,摸出两个硬币,和老板交换了一份报纸。她站在马路上将这个新闻看完,嘴角露出一个轻蔑的笑,随手揉成团丢进了垃圾桶。她拖着一个小行李箱,从小巷子口拐了进去。七拐八拐回到家里,一如往常,她的母亲正在晾衣服,父亲则不在家。
童曼站在家门口好一会儿才喊道:“妈。”
正晾衣服的女人回头看了她一眼,第一句话不是问她怎么这么久才回来,也不是问她这半年她都到哪里去了,只是嫌恶地看着她,质问:“你回来干什么?”
童曼垂下眼,不答反问:“妈,我能留下来住一段时间吗?”
“不行!”童母想都没想就拒绝了。“你快点走吧,一会儿你爸回家看到你又要生气了。”说完,嘀咕道,“真是没用的东西,那么好的男人都抓不住。”
童曼说:“妈,当初你们拿了谭睿一百万的聘礼,我一毛都没要,现在就不能让我在家里住一段时间吗?”
她虽然是在请求,但语气平淡无波,就是那样直勾勾地看着自己的母亲。童母本来还有点心虚,一听童曼提钱,立刻变了脸:“你个小浪蹄子你还敢说!我跟你爸辛辛苦苦拉拔你长这么大,你不该回报我们吗?!谁让你回来的,我们老童家的面子都被你给丢光了!被人谭睿蹬了不说,一毛钱的赡养费都没拿到,竟然还有脸回家要聘礼?赶紧给我滚!那钱是我留着给你弟弟买房子娶媳妇的,没有你的份儿!没钱你自己想办法去!”
她嘴里又不干不净地骂了几句,小婊|子贱蹄子之类的——就好像童曼不是她亲生的一般。
童曼站在门口一直没动,直到童母走过来,当着她的面将门一把甩上!童曼站的近,险些被撞到鼻子。
左邻右舍听到童母的叫骂声纷纷出来观看,对着童曼指指点点,可能都知道她嫁入豪门不久就被蹬了的事儿。当初她嫁给谭睿的时候,大家羡慕的眼红,她的父母更是开心的四处炫耀。但现在还不到两年,所有人都变了一副面孔。
童曼抬头看了看这个小巷子,这是她生长了二十几年的地方,但从来都不是她的家。
她拖着行李箱,又慢慢地离开了。走出小巷口的时候,一辆黑色的轿车停在她面前,车窗摇下,露出一张中年男人的脸:“小姐,需要帮忙吗?”
童曼摇了摇头,男人就开车走了。童曼漫无目的地在大街上游荡,从日光朗朗的上午到漆黑无边的深夜,她拖着行李箱一直走呀走,走呀走,没有停下。
最后她从口袋里掏出钱包,钱包里放着一把钥匙和一个地址。童曼没想过去那里,但是现在,很显然她无处可去。
目的地是一个小区,童曼进了电梯,到达了那个房子。房子装修的很好,什么都很齐全,童曼把行李箱放在客厅,自己则坐到了沙发上,她静静地看着窗外,窗外一片漆黑,万家灯火都在此刻陷入安眠,而从此以后,她都是一个人了。
童曼就这样慢慢地在这个小区里生活下来。她在不远的一家小吃店应聘了店员的工作,每个月两千块钱包吃住,童曼没有住在店里,她每天都按时去上班,从来不跟任何人说话,就是那样安静而死寂。很多时候,同事们都觉得她不像是个活人,好像连呼吸都听不见。
到了晚上,童曼回到房子里,安静地坐到深夜,直到身体撑不住才沉沉睡去,第二天早上再很早起来,日复一日。端午节她一个人过,中秋节她也一个人过,圣诞节她仍然一个人过。
过年那天,店里关门休息,大家都回家去了,童曼仍然早上起得很早,去公园或是河边,在一个长椅上一坐就是一下午。她就这样过了这一年多的时光,直到新年之前,她在回房子的路上,遇到了一对璧人。
那可真是一对璧人呐。
女人美丽而温柔,脸上带着温婉甜蜜的笑容,穿着一袭驼色的大衣,价值不菲,高跟鞋将她本就纤细的小腿曲线拉的更长,浓密蓬松的卷发让她显得格外妩媚。而男人在西装外面套着件黑色呢子大衣,修长英挺,俊美的令人窒息。他们的手紧紧地握在一起,好像无论发生什么都无法将他们分开。
于是和他们比起来,包裹的像个糖球的童曼便显得如同一个土包子。
她抬起头的时候,眼睛里倒映着这对璧人的影子,他们美好也罢,幸福也罢,她的眼神都如同一汪死水。
女人担心地看了男人一眼,对童曼友好地笑了:“你好,你是童小姐吧?我是宴岚。”她脱下手套,伸出一只手来。
那只手很漂亮,保养得宜,纤细无比。童曼迟钝而缓慢地看了一眼,并没有和她回握。宴岚有点尴尬地把手收了回去,很快地,谭睿就心疼了。他把宴岚的手放入自己口袋里暖着,对童曼道:“这一年多你都去哪儿了?到处都找不到你……”
童曼不理他们,更不跟他们说话,绕过他们继续往前走。谁知却被宴岚叫住:“童小姐!”
他们慢慢走到她面前,宴岚有些窘迫和不安地道歉:“对不起,我们无意伤害你,只是……”
“这一切都是我的错。”谭睿抢话道,“我不该因为小岚离开我就冲动的和你结婚,童曼,对不起。”
他真心实意地道歉。
可那又怎么样呢?童曼想。那又怎么样?他们道完歉,就还是很幸福啊,跟她有什么关系呢?
“你能原谅我们吗?这一年多我们一直都放心不下你,我一直在找你,你、你过得好吗?”
她过得好吗?
童曼没有回答,她一点都不想看到这两个人。所以她快步往前走,面无表情的,心如死水的。
谭睿跟宴岚对视一眼,没有再追上去。他们都看得出来,童曼没有办法接受他们的道歉,但没关系,好在他们终于找到了她,以后可以慢慢来,并不急于这一时。
宴岚眼角有点湿润,她扑入谭睿怀里,轻声问:“都是我的错,是吗?”
“不,不是你的错,是我,是我对不起她,不是你。”
“当初我回国就不该来找你,我不该后悔离开你的……”宴岚落下泪来。
谭睿疼惜地抱紧她:“我爱的人一直都是你,童曼的事情我很抱歉,可我仍然不爱她,我对她只有愧疚。是我不该骗她,也不该在婚后还和你来往,真要说错,那一切都是我的错。”
“可是现在你们也还是夫妻不是吗?别人不知道,我却是知道的,你们还没离婚。”宴岚看向童曼消失的方向,她知道自己这样做不对,她知道自己这样做令人唾弃,可她舍不得放开谭睿,从前离开过他一次,她已经后悔的要命,她不能再没有他了!
“等到我取得她的原谅,她会跟我离婚的,童曼是个好女孩,她不会不成全我们的。”
宴岚被说服了,轻轻点点头,又不由自主地看向前方。
童曼回到房子,屋子里冰冷的可怕。她伸出手,她特别怕冷,所以她很讨厌冬天。打开空调后童曼裹着被子窝在沙发上,安静地不说话。
她竟然还活着。
她本应该死了,但她又活着回来了。
可是。
可是她怕冷。她……好怕好怕冷。冷得刺骨,好像连灵魂都被冻住了。童曼将自己抱得久一点,再久一点,紧一点,再紧一点。其实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那么想活着,活着做什么呢?还不是因为不死心,她总是不死心的。
但是人活着怎么就会那么冷呢?
童曼打起哆嗦来。她轻轻地颤抖着,一个人过久了,不说话也没有关系。
她又一次闭上眼睛,但长夜漫漫,她永远都睡不着。噩梦缠身,她永远也忘不掉。
童曼就这样待了不知多久。她饿了就去找点东西吃,然后回到床上,裹着被子发呆。那种从心灵深处散发出来的阴冷让她不安。直到一阵门铃声将童曼从失神中唤醒,她愣了愣,却不知道有谁会来找她。
明天就过年了,她的父母肯定不会来找她,而弟弟就更不会了,没有价值的她在家里等同于废物。
童曼从猫眼里向外看,发现是谭睿,但却是一个人来的,手上还拎着礼盒。童曼转身回到沙发上,没有理会,就当没有听见。
可谭睿好像笃定她在家一样,不住地摁门铃,摁的童曼心浮气躁,一把将门拉开,也没理他,只是望着他。黑漆漆的眼珠让谭睿有一瞬间的恍惚,她看着他总是温柔缱绻的,充满爱意,可眼下这双眼睛里是死水一样的寂静。
突然之间,他准备好的说辞都派不上用场,漂亮的嘴唇动了动,才问道:“我可以进去吗?”
童曼没说话,往后退了一步。
谭睿走进去,才发现这房子——怎么说呢,干净的可怕,也空旷的可怕。偌大的客厅里,只有一个空调一个沙发,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地板光可鉴人,温度非常之高。可他转头看向童曼,发现童曼仍然裹着厚厚的被子。于是忍不住问道:“你……不冷吗?”
童曼看着他,没有说话。
谭睿被她看得有些尴尬,轻咳一声道:“那个……我给你带了些吃的,都是你喜欢的,还有你一直想要的限量版小熊。”说着递给童曼,看起来有点拘谨。
童曼顺着他的手往下看了一眼,没有回应他,也没有接过,只是回到她的沙发上,把自己裹起来。
不是谭睿夸张,而是他真的觉得很热。虽然童曼对他不理会,但说到底都是他对不起童曼,所以他并不生气,而是走到她面前试图劝她把被子解开:“你不热吗?温度太高了,怎么还裹着被子?我帮你拿下来……”
啪!的一声,是童曼狠狠拍开了谭睿的手。谭睿有点尴尬,把手收了回来,解释道:“我不是故意的……”
“你走吧。”
这是两年来,谭睿第一次在除了梦里之外的地方听见童曼的声音。在他的记忆中,童曼总是阳光而乐观的,不管她遭受了多少不公平的对待,不管她爱的人如何伤害她,她都很积极的面对着每一天。
可是——可是现在,她的声音沉静而平稳,没有丝毫感情。谭睿甚至觉得眼前的童曼已经不再是童曼了,她身体里的精神和快乐都被拿走了——他拿走的。
“曼曼……你这两年去哪里了?我一直在找你。”谭睿诚恳地看着她。“那天晚上我不是故意的,我从医院出来后立刻就去找你了,但是你已经离开了,我、我一直想跟你说声对不起……”
“找我。”童曼看他一眼。“离婚?”
“不,我不是这个意思……”
“我好冷。”
“……什么?”谭睿险些以为自己听错了。
“我说,我好冷啊。”童曼一边松开身上的被子一边重复着这句话,像是着了魔一般。她的唇色发白,指尖冻得通红泛青,可是屋子里的温度明明热的谭睿都要受不了了。“你来抱抱我吧。”
谭睿愣了一下,童曼问他:“不愿意吗?”
“不,我只是……”
“我们还在一起生活的时候,你不是经常背着我抱宴岚吗?”童曼乌黑的眼珠里是谭睿俊美的脸庞,她对他伸开双臂:“抱抱我吧,我好冷啊。”
真的真的,好冷啊。
谭睿像是被蛊惑了,弯腰把童曼抱入怀中。一把她抱住他就打了个哆嗦——竟然如同抱着一块寒冰,心跳声缓慢,呼吸缓慢,就连她的睫毛都好像上了冻,谭睿没空去想别的,把童曼的双手放入自己胸口,就像是过去,他无数次为她暖手那样。“怎么会这么冷?你怎么了?”
“我好冷。”小脸搁在谭睿肩头,一遍又一遍地重复:“我好冷。”
她不由自主地开始渴望人的体温,她伸手去脱谭睿的衣服,冰凉的小手触摸到赤|裸强壮的胸膛,谭睿不由得打了个哆嗦。他想拒绝,可是他说不出拒绝的话。怀里的童曼就像是溺水的人抓到浮木,抱住了他就不肯松手。
从两年前那个夏天的夜晚,她的心从此无法恢复平静,她好不了了。风平浪静的都是假象,爱过的都是虚幻,她变得那么怕冷,孤独,寂寞,绝望,背叛。都是冷。
“抱我去卧室吧。”她在他耳边轻声呢喃。
卧室一片漆黑,没有开灯。童曼如同抓住救命稻草般死死抓住谭睿,撕扯着他的衣服。即使是在温度很高的室内,童曼也仍然浑身冰凉。有了谭睿的体温才稍稍有些好转。她渴求的抱住他,像是两年前的日日夜夜里,怀揣着无尽的爱,将自己的心捧给他看。
他们做的很激烈,两年未曾拥抱童曼,她的身体仍然一如既往的美好曼妙。谭睿想起他们曾经共同度过的时光,每个夜里,他都会像现在这样紧紧地抱着她,答应她,不会离开她。
但他食言了。他不仅离开了她,还欺骗了她。他把她当做另外一个人的替身,只因为她们的五官有几分神似。可说到底,童曼跟宴岚是彻头彻尾的两个人。他既对不起深爱的宴岚,也对不起爱他的童曼。
但他最对不起的是童曼。
“你不用觉得对不起我。”黑暗的房间里,童曼的身体逐渐变冷,她感觉到这个男人的心在逐渐远去。“你给了我父母很多钱,我是你买来的东西,不喜欢了,可以退,可以扔,这是你的权利。”
“我没有那么想过——”
“你走吧。”童曼离开他的怀抱,“你已经无法再温暖我了。”
悉悉索索的穿衣声传来,童曼离开了房间,谭睿躺在这张床上,他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拒绝不了童曼,一直坚定的爱着宴岚的心,突然就有了动摇。
他从没见到过这样的童曼。
在他的记忆里,童曼是坚强而勇敢的,乐观的活在每一天。他从来都不知道,原来童曼也会害怕,她也会伤心,也会难过。她总是快乐的活着,对他笑,可是她刚才……
谭睿猛地从床上坐了起来,胡乱套上了衣服追了出去。
大门敞开着,童曼却已经消失了。谭睿站在冷风阵阵的门口,呆了几秒钟,追了下去。可童曼不知走了多久,他根本不知道要去哪里找她。天寒地冻,她会去哪里?
肯定不会回家的。那个家,没有人把她当做亲人,也没有人心疼她,她是那样的……孤单啊!
谭睿握紧了拳头,他漫无目的地四处寻找,路人都说没有见过,他掏出皮夹里被藏在最深处的照片,原来他还留着。( )
376.第三十五(碗汤(五&六)
直到有人倒抽了一口凉气。
谭睿下意识地扭头去看,门边站着的不是宴岚又是谁?从她的表情来看,分明是听到了他之前所说的话。宴岚此刻眼中含泪:“你说的都是真的吗?你失去了哪一个,哪一个就是你的真爱?是这样的吗?”
“不!我、我——”
“是我的错,从一开始我们就错了。”宴岚摇着头,晶莹剔透的泪珠掉了下来。“我不该因为家里的反对离开你,而你不该在还爱着我的情况下娶了童曼。我更不应该感到后悔,回国来做插足你们婚姻的第三者,而童曼……童曼她是最无辜的,她的父母为了钱偷偷卖掉她,她以为的丈夫欺骗她,我伪善的出现在她面前,表面上是你的旧友,实际上却和你搞在一起……甚至因为那可笑的嫉妒心,选择自杀来让你回心转意。”
“不是光明正大的爱情怎么可能幸福?你瞧,现在你开始感到后悔。而我……我在听到你这样说的时候,竟然没有惊讶。”
童曼没什么表情地看着他们俩深情凝视,只觉得疲惫。谭睿感觉自己要失去宴岚了,正要解释,却突然被人扫到了一边,连同宴岚一起,两人都重重地摔在了地上,从门口腾出一条路来。
出现在门口的是一个很美丽的少女,她看着童曼,微微一笑,说:“终于找到你了。”
童曼不明不白地看她:“你……是谁?”
“你好,我叫清欢。”美貌少女走进来,对她说,“我在特定的地点没有等到你来,所以来找你。”
“找我?”童曼不懂。“找我做什么?我们不认识。”
“我们会认识的。”清欢歪了下脑袋,对童曼笑了。“你真的不记得了吗?”
“记得什么?”
清欢仔细打量了下童曼的表情,才确定她并没有说谎。“你照过镜子吗?”
“……什么?”
“镜子。”清欢轻声重复。“看看你现在的模样。”
童曼依言起身,找到客厅墙上的一面小镜子,仔细打量了下倒映出的自己。她的眼神有点呆滞,一个人生活很久,她好久好久没有照镜子了。每天早上起来都是浑浑噩噩的,只想多穿点好保暖,并不在意自己看起来究竟是光鲜亮丽,还是邋遢难看。
此时谭睿从地上爬了起来,他摔得比较重,宴岚就轻些,他爬起来后过去将宴岚扶了起来,见鬼般瞪着清欢:“你是谁?!”
清欢看了他一眼,没回答,继续柔声询问童曼:“看到了么?镜子里的你,是什么样子的?”
是什么样子的?自然是,苍白无力,面色泛青,好像整个人都不属于这个世界了一样。童曼有点失神,她觉得自己好像忘了某些事情,可是……忘了什么呢?就这一点她想不起来。“我……怎么了?”
“是时候了。”清欢对她说。“你该跟我走了,否则留下来只会伤害到你。”
“走?走去哪里?她为什么要和你走?!”谭睿一听激动了,上前质问,清欢不耐烦地看了他一眼,道:“我没有跟你说话。”
下一秒谭睿发现自己的嘴巴大张,却似是已失去了声音。
“走?”童曼自己也不清楚。“为……什……么……”
“你还没有发觉么?”清欢怜悯地看着她。“你早就已经死了。”
这句话一出,客厅里的三个人都露出不敢置信的表情,尤其是童曼自己:“我死了?怎么会——”
“你已经死了。死了两年了。”清欢温柔的手抚摸上童曼冰冷的面颊。童曼不由自主地恋上那温度,只是被碰了一下,心底的冰冷便开始逐渐散去。清欢的声音慈悲而柔和,语气也很轻,似乎是将童曼当成一个敏感的小孩子,生怕吓到她那样小心翼翼。“你之所以觉得冷,是因为你的尸体被藏在冰柜中,也因为如此,你穿再多的衣服也没有用,你拥抱再多的男人,也不能感到温暖。你已经死了。”
“不——你搞错了,我没有死!我还活着!我、我怎么会死呢?!”童曼完全不能接受。她啪的一声打开了清欢的手,拒绝清欢的接近。
清欢没有生气,仍然温柔地望着她:“你不肯接受这个事实,但事实是,你的确已经死了,而且永远不会再活过来。这就是为什么,你还会回到这个地方,去看你的父母,请求他们接受你,容纳你。”清欢又指向谭睿。“你生前爱着他,这份爱让你无法自拔,所以你死后也要回来,也要看着他,你无法拒绝他,这不是你的本意,是你生前的意识不肯离去。”
童曼捂着头连声说:“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一定是你搞错了!我、我没有死!我活着!”
“是吗?你活着吗?”清欢反问她。“那么为什么无数次闭上眼睛都无法陷入睡眠,为什么吃到嘴里的饭菜咀嚼不出任何味道,为什么连心跳声和呼吸声都那么虚假?这些你自己从来没有怀疑过吗?你死了,人死了就是死了,而死的,不能留在这个世界上。”
“不!”童曼不信。“不是这样的!你在骗我!你在撒谎!我没有死、我没死!”
“还记得那个夜晚吗?”清欢的声音轻柔一如晚风。“黑暗里,被留在不知名街道的你,失去方向的你,手机没有电的你,只能漫无目的走着的你,还记得吗?”
还记得吗?
这声询问如同温柔的耳语在童曼脑海中回响,她头痛欲裂,蹲在地上不住地捶打自己,她不住地喊着不不不,她走错了方向,撞见了不法分子正在交易,然后、然后她遭遇了世界上最残酷的事情,她的眼睛望着天空,那天晚上很黑,可好奇怪,她看着天空的时候,那里却有一轮鲜红的月亮。
是她的血浸润了土地,土地上开始绽放妖艳的花朵,阴暗、潮湿、疼痛,她躺在那里,意识脱离了身体。
极致的爱过后,是极致的恨。
但童曼不知道自己是在恨谁。她刚回来的时候经过报刊亭买了一份报纸,对上面某高级酒吧抓到毒贩的消息嗤之以鼻,可是平时的她根本不看这些。后来她开始疯狂地订阅报纸,只看社会版头条,看到了一个又一个死人,之前她还在公园遇到了被分尸的男人。那个男人当时的眼神……是什么样的?
现在回想起来,是充满恐惧和不敢置信的。
为什么呢?
也许是,看到了死人复活?
童曼抬起头问清欢:“我做错了什么?”
清欢说:“你很好。很努力的生活,即使生在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即使遭受了很多不公,但你一直很努力。乐于助人,阳光开朗,名列前茅,还考上了名牌大学,你很好,真的很好。”
“那为什么最后会是这样的结果?”如果她真的好,为什么老天要惩罚她?要让她面临这样的命运?
“我只能说,世事无常。”清欢摊了摊手。问这个问题基本上是没有意义的,天道最是公平,你受过痛苦,自然会有无数欢乐等待你,为恶一世,自然也会降临惩罚,只是时间早晚。
她伸手把童曼扶起来,让她在沙发上坐好,才继续循循善诱:“身体死掉,人的灵魂却不会死掉。你知道为什么你越来越冷,越来越痛苦么?因为这个世界不允许魂体的存在,所以你要去你应该去的地方,而不是滞留在这里。等到时间再久一些,你的灵魂也会消耗而死,如果不死,也只会变成心怀不忿的厉鬼。所以你要跟我走,这才是你的归宿。”
“为什么……我会留下来?”
童曼痴痴地问。
“因为你执念太深,你没有认清楚现实,死后也仍然心存妄想。不爱你的人就是不爱你,不够爱你的人,也就是不够爱你。你的父母,你的丈夫,他们都是。世界上有美好善良愿意为孩子付出一切的父母,同时也有无法去爱自己孩子的父母,他们自私自利,没有为什么,没有理由。”清欢摸了摸她的头。“可是你不肯放下,于是牵绊了你的脚步。还有你的丈夫,那天晚上的你,被他赶下车,是什么样的感受?深沉的绝望和痛苦促成了你即使死后也无法咽下这一口怨气。这就是为什么你停留在这里的原因。”
谭睿像是听到了天方夜谭:“你、你在说什么——”
“就是两年前的那个夜晚。我想你应该记得很清楚,你身边的这位宴岚小姐割腕自杀,你得知消息后,太过心急又不敢告诉童曼,所以编了个公司有急事的理由将她放下车,让她自己打车回家。”清欢主动为他解说。“但不幸的是她撞到了毒贩子交易的场面,被抓住了,然后——”她摊手。“你应该知道,深夜,一个年轻美丽的女人,和一群没有良知的罪犯,他们会发生什么,你想得到。”
“童曼被轮|奸致死,尸体顺势被藏入他们仓库的冰柜里,所以她总是感到冷,即使空调温度开到最高也仍然冷。”清欢嘴角微扬,却并没有什么笑意。“我这么说的话,你能明白么?”
“是谁的错?是童曼自己的么?”清欢问。
谭睿和宴岚都怔怔地看向童曼,童曼自己却一无所觉。那个夜晚,宴岚破釜沉舟想要用伤害自己来威胁谭睿回到身边,而谭睿则决定放下一切和童曼分开重新追求所爱,那个夜晚他们很幸福,幸福的拥抱,接吻,许下海誓山盟。
但同样的夜晚,童曼躺在仓库的水泥地上,鲜血流满了地面,睁着眼睛死去。
“不是所有的错都能被原谅的。”清欢看向童曼,童曼眼神飘忽,似乎在想什么东西。她弯腰问童曼:“所以,你愿意和我走吗?”
“去哪里?”
“去更好的地方。”清欢说的真心实意。“你的来生会过得很好,天道会补偿你。”
就在童曼认真考虑的时候,清欢突然被突如其来的袭击重重一击,瞬间栽倒在地。她很快站起身,食指轻抹嘴角,指腹上便沾满了血迹。这具肉身是她从医院找到的,刚刚死亡的女孩,灵魂已经离开,但作为人类的身体很是脆弱。
等到她抬头一看,童曼却已经被一个黑袍男人搂在了怀里。清欢上前一步伸出手:“把她还给我。”
“还给你?你是什么东西?死神么?”男人轻蔑地笑了笑。“不过是拘人魂魄的小喽啰而已。这个女人和我做了交易,我已经完成了她的心愿,所以她已经是我的了。”
清欢看向童曼:“她和你做了交易?什么交易?”
“当然是……”男人轻轻地嗅了嗅童曼的脖子,露出迷醉的表情。“出卖灵魂的交易,多么甜美的灵魂呀,你以为人类能和魔鬼签订什么契约?我为她完成她的心愿,她付出自己的灵魂,公平交易。”
童曼却露出了迷惘的神色:“交易……”
“是呀,否则你以为你的房子是谁给的?你钱包里的钥匙和纸条又是谁放的?是谁为你杀死了那些人?”魔鬼轻声呢喃着,蛊惑着童曼。“现在,你该跟我走了。”
说完他就要离开,结果却发现童曼的灵魂一动不动。魔鬼讶异道:“怎么回事?”
“大概是我不想让她走吧。”清欢挑了下眉,“久仰大名。”
“你是什么东西?”魔鬼打量着清欢。“你不是死神?”
清欢沉思道:“我比死神应该要厉害一点。”说着她还捏了捏食指跟拇指,表示真的只是厉害了“一点”。
魔鬼立刻改变了态度,他松手放开童曼,跟清欢说:“那这样好了,将选择权交给她,看她要和谁走。”说完,声音柔和地问:“童曼,告诉你对面那个女孩儿,做人要守信用,对不对?你和我做了交易,你就是属于我的,所以你要跟我走,让她松开对你的束缚。”
童曼终于想起来,那个时候,她的意识离开了身体,听到有人跟她说话,她的心被仇恨和绝望占据,于是她点头说了好。
那个时候,她是在和魔鬼做交易?!
以自己的灵魂为代价?!
清欢道:“童曼,你要想清楚,跟他走,你就永远不再是人类的了。”
“做人有什么好?痛苦、悲伤、背叛、绝望、歧视……如影随形,可做魔鬼的话就好多了。”魔鬼的声音非常好听,童曼的眼神因此迷离了几分。“想想看哪,不用受任何束缚,尽情地释放自己内心深处的阴暗,伤害你的人你都可以杀死他们,还有什么比这个更美好吗?别以为地狱很可怕,其实地狱才是天堂。”
童曼似乎被说动了,她问清欢:“你是死神吗?”
“如果你非要这么说的话,算是。”清欢点了下头。“只要有生命的存在,我就不会消亡。带你的灵魂的确是我的工作之一,但是童曼,你有选择权,你不是一定要和我走。但是我想确保你知道,从古至今,和魔鬼做交易的人最后都没有好下场。”
“你已经死了,最坏的下场又能怎么样?”魔鬼大声说。“你以为那些伟人都是凭空而出的吗?如果没有我们,谁能记得住他们的名字!”
清欢接着道:“是选择忘记这一世迎接新的开始,还是堕落地狱,你自己选择。”
童曼摇着头:“我不知道……”她看看清欢又看看魔鬼,看得出来她是动摇的,“我和魔鬼已经签了契约,我、我……”
“如果你选择和我走,契约的问题我会解决。”清欢上前一步,对童曼伸出手。“是时候离开这个世界了。不管你还有多少遗憾和执念,都该放下了。”
童曼的脚刚动了一下就被魔鬼抓在了手中。此刻他凶相毕露:“和我做了交易,就不能反悔!”
清欢快步向前握住童曼手腕,冰凉刺骨的剧痛褪去,温暖柔和填充了童曼的灵魂。她苍白的面色有了改变,乌青的脸开始重新变得红润,就好像、就好像那是她生前的样子!
只是一眨眼间魔鬼就弄丢了到手的灵魂,他气得七窍生烟,瞪着清欢:“你不能抢走我的灵魂!”
“抱歉,她比较特殊,不能给你。”清欢没什么诚意地说了声对不起。“如果我是你,我会选择离开。”
魔鬼气急败坏地瞪着童曼:“我为你做了那么多!让那些罪犯锒铛入狱,侥幸逃走的几个我也全部为你杀死了!你的弟弟也闯了无法收拾的祸,我为你完成了你想要的一切!你竟然敢欺骗我!”
“我都不知道身为魔鬼也厌恶背叛呢。”清欢故作惊讶。“难道你们本身不是背叛的聚合吗?”说完,她笑了笑,恢复正常的童曼也微微笑了下。清欢的这个笑很快消失,她一挥手,魔鬼从地上如同萝卜般被拔起狠狠地摔在墙上又掉下来,头破血流,清欢说:“忘了说了,我是很记仇的。”刚才不小心吃的那记闷亏她可没忘。
魔鬼握紧了拳,仍然站着没有走。
见清欢要带着童曼离开,谭睿不由自主地喊道:“曼曼……”
清欢停下脚步,问童曼:“要和他再说几句话么?”
几秒后,童曼缓缓走近谭睿,在他耳边,轻声说:“那天晚上我下了车后一直在哭,哭了很久很久。”
然后她眼角又有血泪淌下:“我为你流了最后一滴泪,以后我都不哭了。”
说完,她再也没有出现在他面前。
这是他的罪,是他的孽,是他永远无法忘怀的一切。
魔鬼眼珠子转了一转,上前问道:“童曼欠我的灵魂,你可以替她偿还,你愿意么?否则即使她有下一世,我还是会找到她,把属于我的灵魂夺回来。”
谭睿点头了。
魔鬼满意离去,虽然这个灵魂不能和童曼的相提并论,但终究不算亏的太厉害。
他又出现在童家,童曼的弟弟因为失手杀人已经被带走,七十岁之前想出来的可能性不大。至于童父童母,他们就算倾家荡产也赔不起那笔天文数字。他们试图找谭睿帮忙,然后灵魂被拿走的谭睿只是一具行尸走肉。
宴岚又一次出国了,这次她没打算再回来。她跟谭睿都背了债,还不了,洗不清,这辈子都没法快乐。以后的每个深夜里,每当她感到幸福的时候,她就会想起,有一个女人在黑暗的夜晚死掉。
从入狱的罪犯着手,警察找到了他们的秘密地下仓库,冰柜中除了货以外,还有一具死状凄惨浑身赤|裸的女尸。于是根据这个他们又加了一条故意杀人的控告,罪犯们因为情节恶劣被判处死刑。
童曼走过奈何桥,再也没有停下,饮下孟婆汤的她忘却了前世所有记忆。爱不记得,恨不记得,遗憾和背叛都不记得,干干净净,宛如初生婴儿,准备迎接自己的来生。
清欢坐在孟婆庄的秋千上,庄里鸟语花香,阳光明媚,她却仍然在回想上一个世界。
奈何桥的时间和世界以及忘川河的换算都不一样,也不是完全固定的,所以她回来的有些晚。刚回来就听说本该出现的鬼魂却迟迟没有出现,谢必安前去勾魂时竟找不到对方魂魄,清欢便亲自去寻找,直到现在才轻松下来。
南霜。
她知道南霜不是那个人,在这些世界里,她不曾爱上任何一人,却能够感应到他们的灵魂。清欢看着自己的左手,她本应很快回来,却被迫答应南霜陪伴到死。南霜临终前咬了她一口,又挖出了自己的重瞳放在清欢掌心,让她永远不要忘记他。
直到现在清欢都觉得那对重瞳还在凝视着自己。
她当然不是爱上了南霜,她只是——
只是什么呢?
也许,是再一次感受到了荒芜吧。( )
377.第三十六碗汤(一&二)
正在清欢望着天空出神的时候,墨泽突然迈着肥嘟嘟的小短腿跑了过来:“主人!主人!”
“怎么了?”她停止荡秋千,弯腰把墨泽抱到了怀里。“发生什么事了?”
吉光跟小黑也吐着舌头跟在墨泽后面,个个眼巴巴地望着清欢,都很希望能被主人抱一抱。清欢并不经常亲近它们,也因此这难得一见的温情便成了它们共同的最爱。
“外面那个女鬼在大吵大闹!”墨泽忙不迭地指控。“声音好大好大,谢必安都被她烦的翻白眼了!”
谢必安翻白眼了?清欢想了一下那个画面,觉得还挺有意思。“走,去看看。”
孟婆庄外便是奈何桥,正勒着嗓子嘶吼的女鬼正疯狂挣扎着。谢必安站在她旁边,苍白的脸上仍然没什么表情,但却是实实在在的翻了白眼——黑眼珠完全不见。
看得出他很无奈,但又不能将这鬼魂怎么样。
清欢问道:“怎么了这是?”
那女鬼听到有人说话,立刻抬头,看见清欢就扑了过去,抓住清欢的双臂要求:“你是不是就是那白面鬼嘴里说的奈何桥主?!如果是,请你立刻将我送回去!”
“送你到哪里去?”面对女鬼的愤怒和焦急,清欢没有生气,只是扶着她让她坐下。“你坐好,我们慢慢谈。”
“不!不能慢慢谈!我现在就要回去!”女鬼低吼着。“我必须立刻赶回去!再不回去就来不及了!”
“来不及做什么?”清欢轻声问她。“就算回去你也死了,身体早已被烧成灰,埋入地下。普通人是看不到你的,你就算回去了,又能怎么样?”
女鬼绝望地看着她:“做人要守信用,我们说好的……他怎么可以、怎么可以……”说着,她双手捂脸,血泪从她指缝中滴滴答答淌了一地。
清欢说:“我可以完成你一个心愿。”
女鬼猛地抬头。
“但是我不能复活你,因为你的阳寿确实已经到了尽头。同样的我也不能让你借尸还魂,因为你没有这个机缘。”清欢的声音很温和也很平静,“但是我可以让你回去,甚至可以让对方看到你,但是,你得知道,你并不一定能得到什么好的答案。”
女鬼不顾一切地点头:“我愿意!”
“同样的,在那之后你必须回到这里来。时刻记住,你已经死了。人世间的一切都已经与你无关了,明白吗?”清欢问。
女鬼点头如捣蒜。清欢对她笑了笑,挥了下手:“你去吧。”
下一秒,女鬼的身影已经消失在了奈何桥上。目睹了一切的谢必安慢吞吞地蹭过来说:“你这样做我觉得不大好。”
“有什么不好,比起我苦口婆心的劝她,让她自己去看一眼不是更好么?”清欢拍了拍谢必安的白发,看着他的黑眼珠又慢慢浮现。“有时候,人类就是这样,不见棺材不掉泪,不到黄河心不死。”
她对谢必安笑了一下,摸到了他的胸膛——那里空荡荡的,没有“心”的存在。“哪怕是你,这么久了,不也不再期盼了么?”
谢必安闻言,空洞的眼睛猛地看向了清欢。清欢没有再说什么,对他笑了笑,让他离开。
前一秒还在漆黑的死亡之地,后一秒便回到了阳世间,女鬼猛地睁开眼睛剧烈**。她抬起头看向天空,惊讶地发现自己竟然不再惧怕阳光的照耀了。
她死了……七年多吧,但那她死后一直没有离开,也没有鬼差前来勾魂,所以她一直陪在男友的身边,安安静静地看着他。但事实上是,两年前,男友身边出现了新的女孩,他们用了两年时间相爱,并且迅速坠入爱河。女鬼急了,他说过一辈子只爱她,所以她死后也不曾离去,在无人所知的地方陪伴着他,他怎么能移情别恋?!
然而他看不见她,也听不到她的声音,不管她多么努力地呼唤他,他也感觉不到她在身边!
女鬼用了七年多的时间,从死去那一天开始便努力地想要修炼成形,即使没有形体,能让他听到自己的声音也是好的,这就是她所希望的。她也一直很努力,真的真的很努力。
她每天都跟在他身边,每天都看着他,担心着他,看着他逐渐从失去她的悲伤中挣脱,看着他慢慢重新拾起生的希望,看着他爱上别人……他怎么可以这样?怎么可以?!
就在男友准备和新的女友结婚的时候,女鬼狂怒!这份狂怒让她有了力量,她的眼睛开始变得血红,指甲开始不自然的伸长,满心都是质问他!质问他!问他!为什么!为什么说话不算话?为什么说好的一辈子,她死后都在继续,他却已经忘记了?!
他们竟然还去了她的坟墓前告诉她,他们有多幸福!他以为她会祝福他吗?
她不会!
既然不再惧怕太阳,女鬼便毫无顾忌的在太阳下飘起来。她只想回去曾经他们的新房,知道他在哪里!
房子里没有人,他工作的地方也没有人,从别的同事口中她听说今天就是他们的结婚典礼。女鬼看了一下一个人电脑上的日期,她狂怒的时候,正是男友下跪向另外一个女人求婚的时候!可就在那时,那个惹人厌的白面鬼出现将她抓走,否则她不会离开的!
女鬼根据地址找到了教堂。然而有神圣的力量守护,那地方她根本进不去。她对着天空咆哮:“你说过不会阻碍我的!你说过我可以去要一个答案!为什么又不准我进去?!”
她是在问清欢。
可清欢没有回答。女鬼只能站在教堂外面,孤零零的,心碎的,绝望的,看着教堂里面,那对幸福到全世界都为之祝福的新婚夫妻互相交换戒指,互相亲吻,互相许下海誓山盟的誓言。
你忘记了吗?
那些誓言,本来都是我们两个人许下的,现在你怎么可以跟另外一个女人说?你怎么可以……爱上除了我之外的第二个女人?
一生一世,只有一次的爱情,就那么难吗?你渴望新的生活,所以那么急切地想要忘记我?
她疯了一般地往里冲,但笼罩着教堂的守护力量却一次次将她弹开,很快地,女鬼便失去了力气,她匍匐在地上,看着里面的人笑啊叫啊闹啊扔捧花啊祝福啊快活啊。
她趴在地上绝望地哭泣,血泪蔓延到她整张脸,她的长发无风自起,她的眼睛逐渐被血填满,她的指甲再一次锋利而极长,内心深处的怨怼终于让她冲破了桎梏!
可即使她进入了教堂也无法触摸那些人,不仅无法触摸,她只能穿越在人群中,看着他们脸上真诚而快乐的笑容。这些人里有很多都出现在她的葬礼上,那个时候他们都很真心地为她哀悼,但现在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一切都消失了?为什么?
她又看向新郎和新娘,上帝呀,他们笑的可真开心,他们的幸福那么强烈那么明显,连她这只厉鬼都能感觉得到。
可是她就是不懂!
说好的为什么要变卦?许下的誓言为什么不能遵守?!她死掉了,不去投胎,不离开,没有任何人看得见她,也没有任何人能陪她说说话,她忍受着无边的寂寞,忍受着烈焰焚身的痛苦煎熬,忍受着一切一切的阻碍,只想陪在他身边。
可是他为什么做不到?
女鬼怔怔地看着眼前的一切,她一次又一次试图用自己的双爪掐住新郎的脖子,可是每次都扑空,她根本碰不到他。
新郎将新娘抱了起来,笑的那么快乐,他抱着她出了教堂,人们为他们鼓掌欢呼,祝福他们一生一世幸福美满。
女鬼离他们很近,所以听到了他对新娘说的誓言:我会爱你一辈子,一辈子只爱你一个人,永远忠诚,无论活着或是死亡。
曾经对她说过的话。
但她才死了七年,他就已经不爱她了。
他爱上了别人。
女鬼不知道自己还能怎么做。她维持着凶狠的外表,默默地跟在他们的婚车后面。看着他们一桌一桌的敬酒,看着他们接受亲朋好友善意的玩笑,看着热闹而有趣的闹洞房——
她还记得,她活着的时候他说过,等到他们结婚那天,他一定会让她成为世界上最美的新娘。可是她死了,另外一个人取代了她,成为了他的新娘。
你为什么可以那么快乐?
你看得见我吗?看得见我正在哭吗?看得见好想好想问你,你还爱我吗?
为什么不能一直爱我?为什么不能坚持下去?说好的一辈子才过了七年,你就属于了别人,那我该怎么办?就这样,孤独地看着你们幸福一辈子?
为什么要爱上别人?
就因为,我死了,而你,活着?
她怔怔地看着那热闹的场景,无数的人从她身体里穿过去,她站在那么多人的地方,却没有一个人能看见她,也没有一个人能听到她的声音。
“啊!妈妈!那里有个大姐姐!”
一个小孩子突然指着女鬼站的地方大声说道。
很多人都听见了,但他们顺着孩子指的方向看过去,却什么都看不到。小孩子的妈妈立刻说:“小孩子家乱说什么?那里哪有什么大姐姐?”
“真的有!”小孩子不服气地说。“我没有说谎!那个大姐姐在哭!”
这大喜的日子,说这个总是不吉利的,小孩子的母亲赶紧捂住他的嘴嘘他:“不许胡乱说话啊,再乱说的话妈妈打你屁股了。”
小孩子委屈地扁起小嘴儿,负气地跳下椅子。一会儿他见没有人注意他,便悄悄往前跑,走到女鬼面前好奇地问:“大姐姐,你能说话吗?”
女鬼垂眼看他,小孩子被吓了一跳,倒抽了口气,哇的一声大哭起来。
他哭得太厉害,顿时吸引了众人的注意力。小孩子的母亲顿时尴尬不已,赶紧过来把他抱到怀里哄着:“宝宝乖,不哭不哭,这么好的日子不可以哭哦,乖乖乖~”
“那个大姐姐好可怕!”小孩边哭边看了女鬼一眼,顿时哭得更大声了。当他看到女鬼朝自己走近的时候吓得闭上眼睛大哭:“别过来别过来!别过来!”
有年长的人大概猜出了怎么回事,都说小孩子的眼睛最干净,能看见奇奇怪怪的东西,他过来将孩子抱到怀里,循循善诱地问:“好孩子别哭,你说那大姐姐长什么样子呀?”
小孩哭得抽噎,边哭边形容了女鬼的容貌,顿时有人大惊失色。
女鬼没有理会这场闹剧,她只是跟在新郎后面,一步也不离开。
那位长辈又问:“你说的那个大姐姐,她走了没有?”
“没有没有!她贴在叔叔的背后!”
此言一出,全场瞬间鸦雀无声。众人都惊恐地看向新郎的背后,一副见鬼的表情——其实他们谁都看不见那里有什么,可是从孩子的嘴里说出那样的东西,即使看不见也会充满恐惧。
新郎也愣住了,瞬间转过身。
女鬼安静地站在他身后,其实他根本就看不见她,可是她还是忍不住落泪。
“大姐姐哭了!她的眼泪是红色的!”小孩子惊叫。
“……是你吗?”新郎看着面前的空气,声音颤抖,“是你吗?”
女鬼只是看着他,并不说话。
“你看出来了吗?他在害怕。”
身边突然出现这句话,女鬼怔怔地扭头看向不知何时出现的清欢。清欢温柔地凝视着她,又说道:“如果他能看到你,也只会觉得恐惧。对他来说,他曾经深爱的女孩已经去世了,而他现在已经有了新的生活,所以,你应该做的是放手。”
“放手?”女鬼轻声呢喃着。“我不放手……我不舍得……我不舍得啊……”她说着,血泪又爬满了脸颊。她真的不舍得啊,她那么爱他,一生一世,一辈子,她死了还信守诺言,可他却爱上了别人。
“再舍不得,你们也不可能在一起了。”清欢说。“从你回到这个世界开始,他一直都那么幸福,那么快乐,可是听说你的存在,他立刻变得不安而恐惧。他的爱已经给了别人,那个爱你的人已经不在了。他还是他,却也不是他了。”
女鬼发出痛苦的呜咽,她伛偻着身体,因为无法承受那刺骨的痛。人都死了怎么还会这么疼呢?她真的好疼好疼,疼的眼泪止不住,心脏在颤抖。
她没有去碰那个男人,而是往后退了几步,看着他,问他:“为什么不能一直爱我?”
男人没有回答,因为他听不见。
“为什么要爱上别人?”女鬼继续问,她的声音在颤抖,“说好的一辈子为什么不能坚持下去?只因为我死了,所以就不能再爱了吗?”
“你的一切都会消退。沉浸在失去爱人的痛苦里是一件很残忍的事情。有些人能走出来,有些人不能走出来。有些人能坚持,有些人不能坚持。这不是绝对的事情。”清欢看着她。“你应该放手了。”
女鬼哭着。
清欢轻轻叹了口气,“你跟我来,我会让你见到他的。”
女鬼抬起头,便被清欢点了下眉心,随即闭上眼睛。
等到她醒来时已经是深夜。她在新房里,大床上的新婚夫妻相拥而眠,她不知道之后的婚礼是怎么完成的,但是……
“只是一个小法术而已,让他们都忘记有一个大姐姐这么个小插曲。”清欢说着,出现在她身边。“走吧。”
去哪儿?
下一秒女鬼发现自己站在一片美好的雪景之中,大街上空无一人,她不知自己身在何处,清欢也不在身边。不知为何,她不由自主地往前走,走啊走,不知走了多久,才来到一个广场。广场中央有一个喷泉,很熟悉很熟悉。
那是她还活着的时候,他们经常约会的地方。女鬼慢慢地走了过去,看到喷泉背后的长椅上,有个男人坐在那里。
她坐到了他身边,没有看他。
“是你吗?”
她嗯了一声。
“我现在是在做梦吗?”
“或许是吧。”她说。
“你、你还好吗?”
她还好吗?
她不好,她一点都不好。七年来她始终陪在他身边,看着他一点点爱上别人,看着他把属于自己的爱交给别人,她怎么会好?她永远也好不了!可是这个不好却那么难以出口。女鬼没有说话,没有回答。
男人似乎明白了什么。“对不起。”
对不起。
对不起什么?
对不起不爱我了,还是对不起和别的女人结婚了?
“你去世了,而我还活着,我……还要继续活着。”男人的声音也微微有点颤抖,“我曾经每个夜晚都在有你的梦里醒来,可是两年前开始你再也不出现在我梦里,我知道,你肯定是生我的气了,气我爱上了别人。”
女鬼安静地落泪。
她只是太过执着,因而不肯放手。她临死前握着他的手要他不要忘记她,可他还是忘记了她。
“对不起,真的……对不起。”一个人不能同时爱上两个人,她在他心中永远都是特别的,但是现在,他爱的是他的妻子。
没有说出的话女鬼都知道,她慢慢地站了起来,慢慢地往来时的方向走。也许这是清欢给她的一个机会,可结果却和清欢说的一样,答案并不是那么美好。
她死了七年,这七年足够将爱情逐渐收回,然后完整地交给另外一个人。
男人从梦中惊醒,瞪着前方久久不能回神。他的新婚妻子朦胧中睁开眼睛问他:“怎么了?”
他沉默了几秒钟才说:“没事。”
然后躺下去重新拥抱她,闭上眼睛。
女鬼站在床前看着她,清欢站在她身边,问:“还是放不下吗?”
“也许我放不下的不是他,而是我的爱情。”女鬼轻声说着,平静的异常。“这是我自己的爱情,和他已经没有关系了。”从他爱上另外一个人的时候起,一切就都不一样了。
说完她问清欢:“你爱过人吗?”
清欢点了下头。
“会希望自己离开后他爱上别人继续生活吗?”
清欢说:“太久了,我忘了。”
女鬼说:“我不希望。我就是这么自私,希望他永远只爱我,为此我愿意永远陪伴在他身边,哪怕永远碰触不到他,也不能和他说话。”
清欢叹了口气:“我以为你会看开一点。”
“你说,我和他究竟谁错了?”
谁错了?谁又对了?根本没有正确答案。放下过去开始新生的男人没有错,死后坚持所爱的女鬼也没有错。
那么,是谁错了呢?
清欢将女鬼带回了奈何桥。将用她七情六欲和一生的眼泪煮成的汤送到她手边,告诉她:“饮下这碗汤,你就可以重新投胎,来世自有别的因缘。”
女鬼看着那碗汤,接到手里,却没有喝,而是问清欢:“等到他死后,会来这里吗?”
清欢没有回答。
女鬼说:“我可以在这里等吗?”
清欢摇头:“不可以的,你踏上了这座桥,就已经去了引领来生的路,不能回头。”她停顿了两秒钟又道,“即使你等到他又能如何?他爱上了别人,他和他的妻子会相约白首,不管怎么样,他都不是你的他了。”
女鬼看着清欢,她一直都很平静,直到清欢告诉她,她的爱人会和另外一个女人白头到老。她哭得好厉害,清欢却只是看着,没有再去安慰。
自己不肯放手,别人帮不了她。
女鬼将手中汤碗放到了桌子上,往前跑了几步,从桥面一跃而下,瞬间便被波涛汹涌的忘川河吞没。
清欢追到河边,女鬼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
379.第三十六碗汤(五&六)
其实将军知道,松蔚之所以不肯原谅他,除了他要娶公主之外,还因为那一巴掌。
他要怎么跟她解释她才能明白,当时打她是别无办法,她当众冲撞了公主,离得远些的皇上皇后太后都看见了,若是不想她被降罪,他只能先发制人。事到如今,她却还在怪他。
将军在美人榻上辗转反侧,这美人榻一般是女子所用,虽然柔软舒适,但却太窄,他身高体壮,勉强挤在上面睡的样子着实可笑,连翻身都不能。除了少年时将军出身贫寒之外,此后他平步青云,官运亨通,从没受过这样的苦。
是的,对将军而言,现在这样已经是受苦了。但是很久很久以前,他和松蔚还没成亲的时候,他敢一个人跑进山里耗时三天三夜,只为打一只熊,然后将熊掌送给松蔚的爹爹。他也曾经为了给她买她喜欢却又舍不得买的胭脂水粉去镇上扛包,要辛苦好久才能赚到一点钱。他还曾在无数铁骑踏过时从前方赶回来拯救她的性命。危难时期不离不弃,夜深人静时缱绻低语,海誓山盟,一生一世。
但现在的他不再是他了,松蔚早就知道,她爱的那个少年在飞黄腾达之后就变了。这世上,便是夫妻,也只能共患难而不能同享受。
总有一个人会变心。
变心的不是松蔚,是将军。他不再像是多年前一样一文不值,莫欺少年穷,他成功成为了这个国家手握重权的大将军,但是他再也不是松蔚爱着的少年。
她看开了,所以才选择不回来。
将军在美人榻上躺了一会儿,盯着那帐子后面出神。其实他看得并不真切,只朦朦胧胧看到一个纤细的身影,那是曾经和他相拥过无数次,无数个夜里,许下种种誓言的结发妻子。
他似乎想到了过去,有些感慨,又有些忧伤,还有些心虚。事实上他知道,自己对公主不能说不动心——那样高贵的金枝玉叶,有着无与伦比的身份,万千宠爱,倾国倾城的美貌,更甚者还是二八年华的佳人,却喜欢一个快三十岁的男子,热情勇敢,勇往直前——说不心动肯定是假的。
可心动是一回事,将军仍然清楚自己爱的人是谁。这世上他唯有两样东西不可舍去,一是权力,二是松蔚。
这段时间因为皇帝赐婚的事情非常忙,他也没来得及和松蔚解释当初那一巴掌的缘由,因为他觉得松蔚如此冰雪聪明,肯定能理解。但事实证明,她便是再贤惠温柔,也仍然是个女人。在面对爱情的时候,女人通常都是执迷不悟的。她们沉溺其中,所以根本不会去想事情背后可否会有其他原因。
她为什么就不信呢?在这世上他最爱的永远只有她。她要做的只是乖乖地做他的妻子,剩下的一切他都可以为她办到,除此之外,她不需要担心任何事。他们都不再是当年连相会都要悄悄地小情人了,如今他们光明正大,万人称羡。
将军在美人榻上动了动,还是没忍住,站起身,蹑手蹑脚地朝床榻摸过去。松蔚是他的明媒正娶的妻子,而他是她的夫君,是世上唯一一个可以名正言顺碰触她的人。但是——将军不知为何,却有些不敢靠近,连脚步都放得极轻,像是生怕惊醒那个已经躺下好一会儿的人了。
慢慢地凑到床边,伸手试图撩开帐子,却听见里头传来冷冰冰的声音:“将军若是敢越雷池一步,便休怪我不客气。”
随后他还听到锋利的匕首出鞘声。将军有些恼羞成怒,却又听得出床上的美人冷若冰霜,到底还是不想和清欢闹翻,便又往后退了一步,回到了美人榻上。
帐子里便不再有声音传来。半晌,将军双手环胸躺着,看向窗外,皎洁的月光洒落下来,照在他的脸上,恍惚间让他想起很久很久以前,他们第一次私会的时候。
那个时候她尚未及笄,却已经是出名的美人,她的爹爹因为女儿生得如此标致一直很骄傲,眼光很高,自然看不上将军这个一事无成又出身贫寒还父母双亡的毛头小子。所以他们只能偷偷见面,后来若非将军死命攒钱给足了彩礼钱,怕是松蔚早嫁了旁人。
成亲后他们过了一段很幸福快乐的日子,只有彼此,没有任何烦心事。松蔚每天要做的就是一日三餐,然后等待夫君打猎回家。将军回家后会有热气腾腾又美味可口的饭菜吃,每十天他都会进城一次,将自己猎来的东西卖掉,回家的路上给娘子买鞋胭脂水粉或是吃食,还经常给松蔚扯些好看的布料做衣裳。
那段日子比起现在的山珍海味绫罗绸缎,可要快乐几百倍。现在将军不用再辛苦打猎维持家计了,松蔚也不用亲自下厨或是做衣服——但她一点都不幸福,她早就不幸福了。
从征兵的告示贴出来,将军开始动心那会儿,松蔚就很清楚,她在慢慢失去他的丈夫。即使日后他很快青云直上,将她接到身边,即使他们曾经无数次的拥抱亲吻许下诺言——一切都已经晚了,他在慢慢地改变。
将军以为女人最是难以放下爱情,殊不知恰好相反,很多时候,越是对爱情执着专一的女人,在放弃的时候便越是铁石心肠。因为她们已经度过了世间最剧烈的痛,不再去爱,不过是将身体里的毒瘤挖出来,也许当时痛不欲生,但很快就会好转,再也不会痛了。
将军看了窗外一会儿,又忍不住去打量床上。清欢睡觉很轻也很安静,容不得一点声音,他就这样痴痴地望着帐子很久很久吗,吹熄了灯之后,将军是什么都看不到的,但他仍然望着床的方向,仿佛期盼着下一秒妻子就会跟他说:快上来吧,在下面怎么睡呢?
以前他们还住在乡下的时候就是这样的。少年夫妻,哪有不拌嘴的时候,尤其将军的脾气又暴,于是每次吵架他都会被她赶出卧房,被赶出去后将军就蹲在窗子下面等,也不去其他房间睡。他不会等很久,因为顶多半个时辰,松蔚便会心疼他,让他回屋,然后他们就会和好,再也不吵架了。
他就这样期盼着,期盼着,也不知期盼了多久,竟迷迷糊糊睡了过去。第二日早上一睁眼,发觉自己还睡在美人榻上,此刻正浑身酸痛。抬头看了一下时辰,将军每日都要晨练所以起的早,而绣床之上的佳人仍然睡得非常香甜,还没有从梦乡中醒来。
将军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原来昨天晚上,她并没有心疼他,也没有像是过去那样下来看他。他身上的毯子掉在了地上,屋里还没有下人进来。松蔚不仅是没有心疼他,甚至连给他盖被子都没有过。
她从来没有这样对他。她总是担心他心疼他,为他打点后一切。将军有片刻的失神,他开始恐慌,甚至不安,惶惶的眼神若是他自己看到了肯定不敢置信——那是对失去最重要的东西时的悲伤。
其实他早已预感到,但他不敢相信,所以他只是沉默地从美人榻上起来,穿上鞋袜,慢慢地走近大床,然后轻轻挑开绣帘。
床上的女子睡得很是安稳,乌黑的青丝披散在身后,两只玉手放在胸前,平静而安详。
看得出来她很平和。
但将军却觉得寒冷。
最终他什么也没说,沉默地转身离去了。
他走之后,清欢才睁开眼睛。
将军每日都有事要做,不能留在家里,清欢也不爱出门,便待在自己的院子里绣绣花看看书什么的,每个世界的文化都不一样,每个世界都有书看,所以即使足不出户,清欢也不会寂寞。
但是她不出去,不代表没有人上门来找她。
公主带着一帮丫鬟婆子过来,见到清欢先是弯腰施礼,然后娇声道:“怎地不见将军?”
“将军出府去了。”清欢淡淡地看她一眼,重新又将注意力转回到面前的书本上。松蔚身边的婢女都是老人了,从十年前就伺候在松蔚身边,没见过什么大人物,如今公主一来都有些怯场,见到公主身边的嬷嬷婢女,也都大气不敢喘的样子,也怨不得背地里被人叫做一群土包子。
从乡下来的夫人和乡下来的下人们,哪里能和金枝玉叶比呢,自然是一群土包子了。
“这么早就出府了?昨儿夜里我失眠了一宿,总想着将军是否吃好睡好,今儿一早心里实在是惦记,才朝姐姐院子里来,还请姐姐莫要怪罪。”说着,公主猛地掩口,似乎有些后悔,“我竟胡说了,姐姐别怪我口无遮拦。我在宫中的时候便是如此,皇兄母后说了我许多次,我都改不掉。”
清欢瞥了她一眼,觉得她实在是想多,明里暗里说些看似温柔实则刻薄的话有什么意思,她根本懒得跟她争好不好。
她只是代替松蔚回到这具身体里,她什么都不用做,将军会把自己作死的。她只要看戏就好,何必在意这些。
于是她象征性地哼了一声。
公主瞪大了眼,这是什么反应?松蔚不是个性子烈的女人吗?上次在宫中,她只是刺激刺激她,她便受不住了,这次怎的好像不在乎了?
于是她试探道:“姐姐这是怎么了,是不是因为我说错话了?”
“既然知道自己说错话,还不赶紧走?”清欢白了她一眼。“怎么,还想我送你不成?”
闻言,她身边的下人们都倒抽了一口气,不敢相信夫人竟然敢这样跟公主说话。那可是公主啊!即使嫁人了!即使是平妻!那也是公主!皇亲国戚!金枝玉叶!能这样对待吗?
但清欢就是说了,又能如何?
公主也是头一次遇到有人敢这样跟自己说话,她瞪大了眼睛,有些不相信:“你、你……”
“我什么?刚才不是一口一个姐姐叫的正欢么?”清欢把书合上。“姐姐我现在不想看到你,希望你打哪儿来回哪儿去,好走不送,大门在哪儿你应该知道吧?”
说完,没等到公主反应过来,清欢眯起眼睛问道:“我记得公主身边有个圆脸的小婢女,挺机灵的,上次在公主就跟在公主身边,怎地这会儿不在?”
圆脸小婢女?公主立刻反应过来,是昨儿个那个被她气得杖毙了的婢女,没想到松蔚的眼光这么毒,她立刻道:“姐姐说笑了,我身边的婢女都是嫁入将军府时,皇嫂给我挑的,并非我身边用的老人。性子不知如何,昨儿不小心打碎了将军最爱的青瓷花瓶,我便让人将她送回宫里好好调|教,免得日后再惹出祸端。”
听着这番冠冕堂皇的话,清欢赞赏地点点头,感叹道:“没想到公主竟是如此宽厚之人。”话锋一转。“那昨天夜里公主手下的侍卫到后院挖坑埋什么东西呢?”
她好奇地问着,一双眸子甚至睁大了,闪烁着动人的光芒。明明已经二十七岁了,可仍旧有一股小女孩才有的天真。公主看着这样的松蔚,忍不住有些咬牙切齿。早在宫中她便听说将军夫人生得无双美貌,不下于自己,那会儿她还不屑一顾,只当对方是个山野村妇,便是美,又能美到哪里去?浑身的庸俗气质怕是遮也遮不住。
然而后来见面公主却有些心有不甘。因为除了出身和年龄之外,她竟没有任何地方胜得过对方!
想来这也是将军与她如此恩爱的原因。温柔贤惠又美丽,哪个男人不喜欢?只是性子太烈,竟容不得丝毫背叛。
本来皇帝的圣旨是让将军停妻再娶,公主为了讨个好名头,也为了自己的名声,主动对皇帝提出要做平妻——这在皇家本是十分丢人的事,但耐不住皇上太后都十分宠爱她,所以最后还是答应了。
公主的如意算盘打的叮当响,就松蔚这性格这脾气,哪里是自己的对手?将军和她成亲十二年,被说是通房小妾了,便连个亲近点的婢女都没有!这样的人,知道什么才叫争斗吗?
而公主从小跟在太后身边养大,早见识过女人之间的争斗如何凶狠毒辣,她坚信松蔚绝不是自己的对手。她能够完美的得到将军的爱,并让将军对她弃如敝屣。
只是这女人的运气未免好得要命,虽然将军打了她一巴掌,但仍然十分看重她。后来自尽竟也没死成!
要是死了就好了!公主如是想着。只是嘴上却干笑道:“姐姐在说什么,怕是姐姐看错了吧?”
清欢耸耸肩,也不跟她争辩:“那就当我是看错了吧。哦,对了,公主,我建议你最好让人把后院那东西挖出来,因为将军刚准备将后院重新翻修,到时候万一从地底下挖出个什么东西来就不好看了,你说呢?”
公主的脸色顿时青一阵白一阵:“将军要翻修后院?我怎地不知?”
“公主进门前将军同我商量的,现在公主住的院子太小了,所以把后院打通重新翻修,这样的话,可以多埋点东西嘛。”
公主抿了抿唇瓣道:“姐姐可真是幽默,怪不得将军如此喜爱姐姐,真是令妹妹羡慕呀,若是有朝一日将军也同对姐姐这样对我就好了。”
这时她身边一个看起来很严厉的嬷嬷发话了:“公主这说的什么话!您是金枝玉叶!是当今圣上的妹子,太后娘娘宠爱的小女儿!本就应做正妻,何必给这妇人面子!再说了,如今您是平妻,可不矮这妇人一头!府里要翻修,却不告诉您知道,这将军府是不是不把公主的颜面和皇家的颜面放在眼里了?”她越说越是义愤填膺,口沫横飞,“老奴这就进宫去跟皇上太后评评理,让他们为公主讨个公道!”
说着转身欲走。清欢身边的婢女都吓得面如土色,这要是闹到宫里,哪里还有她们家夫人的活路啊!可是想拦又不敢去拦,因为夫人仍然老神在在的看着书,一点都不在乎,夫人没发话,她们又哪里敢动?
见清欢不叫人拦,公主使了个眼色,立刻有婢女上前去拉住嬷嬷胳膊,劝道:“嬷嬷这说的是什么话,夫人难道是个蛮不讲理的不成?公主也是将军府的主人,和夫人一同伺候将军,这府里有什么事,公主自然也是能过问的,夫人想必只是暂时忘记交出一部分权力给公主,并非故意不给!”
嬷嬷便仰着头喊道:“公主过门已经四日,怎地不见她交权?!我看她就是想占着权力不撒手!我便是拼了这条命,也不让公主在这儿受气!我的公主啊,咱们还是回宫算了!宫里还有皇上太后疼您呢!总好过在这将军府任人欺辱!”
听她鬼哭狼嚎的,清欢不耐烦地翻了个白眼,说:“要哭给我滚出去哭!”
她声音冷厉,面无表情,散发出的气势竟让嬷嬷瞬间噤若寒蝉,她一露怯,再说什么也都无关紧要了。清欢冷眼看向公主,道:“带着你的人给我滚出去,日后若是赶踏进我院子一步,休怪我对你不客气!”说着一拍桌子,桌子瞬间碎成数片。
公主等人被吓了一跳,竟真被震住了,不敢再胡言乱语,又不肯示弱,没什么气魄的冷哼一声,也算是彻底把脸皮撕破——本来就是,之前松蔚还活着的时候,她们在宫里相遇就是互看两相厌,现在装什么好姐妹,公主也不怕那张脸皮掉下来。
等到公主都走了好一会儿了,婢女们才反应过来,一个个忐忑不安地看着清欢,觉得夫人真是太胆大包天了,那可是公主啊!怎么能这样跟公主说话呢?
清欢不在乎她们害怕还是不害怕,吩咐她们,日后若是有人不请自来,拿着棒子站在门口,来一个打一个,来两个打一双,除了什么事都由她担着!
话虽这么说,午膳的时候清欢刚动筷子,将军就怒气冲冲地进来,见面第一句话就是:“松蔚!你又将公主怎么了?!”
清欢放下筷子,心道晦气,问:“什么怎么了,我能将公主怎么样?将军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是来指责我的么?今儿我可没出院子,公主怎么了我如何知道?将军风尘仆仆赶回来就是来对我兴师问罪的?”
她不像以往忍气吞声,即使委屈也不说话,反而先质问起他来,这让将军愣了一下,随即道:“我都同你说了多少次,不要惹公主生气,你怎么总是记不住?”
“我没惹她生气,她太自作多情了。”清欢看了将军一眼。“将军明知这不是我的错,却要用责骂我来让公主开心,是不是做的有些过了?这样吧。”
她点点头,命人将钥匙取来,“这是府中库房的钥匙,账房的也在这里,公主想要的就是这个,将军拿去哄公主便可。”
闻言将军微怔:“你这是什么意思?”
“什么我是什么意思?将军回来必定是先去公主院子里,她身边的嬷嬷应该会告诉你今日发生了什么,那作为平妻,公主自然有资格和我一同掌管内宅诸事。将军来这儿对我大吼大叫,想必也是为了这个。冠冕堂皇的借口和解释就不用说了,你拿走吧。”
将军来此的确是为了这个。虽然公主口口声声说是他的女人,但说到底仍然是皇室众人,很多时候,他必须委屈松蔚来满足公主的要求,但是——轻而易举达到目的后将军反而不敢相信了,为何松蔚她一点都不在乎?她不是应该伤心哭泣甚至与他吵闹吗?现在她却连看都懒得看他一眼?( )
385.第三十七碗汤(七&八)
因为年轻女性的骤然减少,所以清欢的存在便显得特别显眼。她没去在意人们或好奇或怀疑的目光,迅速四处扫视,然而去掉年轻女性之后,斯坦星球的人数仍然无法用数字来估量,而机械破坏者的数目却是固定的,所以即使有手环这个作弊神器,也仍然不是见容易的事情。
清欢四处看了看,所有人看起来都很正常,而且如果许多小红点在一起的话,那么那个非小红点也会变得极其显眼。她看得眼睛都快花了,终于发现一个大概十三四岁的少年身上没有任何热量反应!
少年身上背着书包,看起来像是刚刚放学准备回家。清欢悄悄跟在他身后,怕被发现,她没有通知king。跟着少年左拐右拐之后,少年进了移动单元楼,清欢想了想,并没有跟进去,而是选择去到对面大楼。少年家住在五楼,从清欢的这个角度可以看得很清楚,他开门回家,跟家人说话——如果不是手环显示,清欢会认为他只是一个普通的斯坦星人。
据说机械破坏者对非机械的生命敏感度极高,稍微靠近一点就会被发现,清欢选择进入战斗模式,然后凝气屏息观察着少年的一举一动。
少年家中的窗帘没有关上,因此清欢可以清楚地看见他的动作。先是跟父母打招呼,然后去到冰箱前取了一罐牛奶,打开喝下,随即趴到沙发上看电视,然后等到母亲喊他吃饭,他就走了过去——全程表现的没有任何不对劲。
除了他身上没有小红点。
对这个宇宙清欢不够理解,所以她不敢贸然动手,于是趁着少年全家都在吃饭的时候联系king,king要她原地等他过来,可是当清欢说完话抬头去看的时候,却发现那家正在餐桌上吃饭的人却不见了!不仅仅是少年,还有少年的父母,他们全是一瞬间不见了!
怎么会?!
少年虽然是机械体,但他的父母却是活生生的斯坦星人,怎么可能会跟着少年一起消失呢?清欢震惊了两秒钟,马上到了对面单元楼,这家人不知怎么消失的,一眨眼的功夫,家门还是半掩的。清欢小心翼翼地推了一把,这个家安静的好像连呼吸都听不见,餐桌上的三副碗筷随意放着,有一双筷子上甚至还夹着一根青菜,就好像他们前一秒还在吃饭,后一秒突然就发生了什么紧急的事情,让他们连反应都来不及,就消失在了家里。
清欢无从着手,便先在家里四处看了看,主要看了少年的房间。少年的房间和清欢见过的很多青少年的大同小异,看不出什么不对劲,只是让她感到奇怪的是,少年的房间走朋克风,床头却放了一只很精致的透明水晶花瓶。
她眯起眼睛打量了一会儿,小心地伸手取过来,谁家花瓶还带塞子呀?而且里面明明什么也没有。清欢想了想,将木塞子拔掉,本来透明的花瓶里竟然涌出两团白光,等到白光褪去,清欢震惊地发现那竟然是少年的父母!
他们是被关在瓶子里的吗?她又看了看手上的花瓶,怎么也看不出有什么奇怪的地方,但这一切简直超出了斯坦星球的常识,至少在这个星球上是不应该发生这种事的。然而就是发生了。
那对夫妻摔在地上也有几秒钟的懵神,当他们看到自家儿子的房间出现了一个穿着奇怪衣服连脸都看不清的女人后,顿时变得非常惊恐:“你、你是谁啊?!”
清欢连忙对他们笑了一下——笑完了意识到他们根本看不见,便做了个嘘的手势:“我是来帮忙的,你们怎么会在花瓶里?”
“什么?!”男主人愣了一下。“什么花瓶里?”
清欢指了指手头的花瓶:“就是它呀,我打开花瓶,你们才出来的。你们之前不是正在吃饭吗?怎么一眨眼人就没了?”
这对夫妻也没有反应过来清欢是怎么知道在这之前他们是在吃饭的,可能是吓愣了,直勾勾地回道:“我们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是一睁眼,就在一片沙漠里……”
“沙漠?”清欢想到自己之前被抓进花瓶的那个沙漠。“里面有很多女人吗?”
“什么?没有,没有很多女人,但是有很多夫妻,就像我们一样。”
正在这时,king赶到了,清欢告诉他这些后,他沉声道:“你们家孩子呢?”
“孩子?什么孩子?”
结果夫妻俩都是这个反应,清欢跟king都是万万没想到。两人不解地对视一眼,清欢问道:“你们不是有个儿子吗?”
“我们没有儿子呀!”女主人很自然地说着。
清欢震惊地看着这对夫妻,又看了看自己所在的房间,明明是少年的房间,但是他的存在却像是在父母的脑海中被彻底抹去了。她没有再问,而是和king一起离开了。
顺便还带走了那个透明的花瓶。
清欢百思不得其解,king虽然很惊讶,却没有像清欢这样无法接受,他见过太多太多奇奇怪怪的宇宙人,对他们所拥有的能力永远都抱着一种叹为观止的心态。机械破坏者背后的boss肯定不是普通人,也不知他是怎么找到这些各有能力的宇宙人做机械小队的队长的。king甚至都不知道,背后的那个人到底有什么本事,才能让如此多的宇宙人都为他驱使。
这场旅行越是往前走,就越是充满艰难险阻,越是觉得前景黯淡,甚至觉得此身即将万劫不复。
但那又如何,该继续往前走的,还是要走,没有人可以停下来,这就是宿命。
为了安全,他们没有把透明花瓶带回宇宙船,而是找了个地方将它放下,研究了一会儿后清欢觉得看不出什么花儿来,king对这些也不在行,迄今为止他赖以为生的宇宙船的维修都是在旅行过程中经过某些星球,找来专业的宇宙人付费维修,也就是说,虽然两个人一个活了不知多久,另一个则曾是科技发达星球的王子,但是面对这种未知的东西,都是一个头两个大。
还没等他们把花瓶研究出什么来,就发现,继女性的消失后,开始了孩子的消失。他们都是十岁到十七岁之间的少年少女,最奇怪的是,当孩子们消失不见之后,父母是完全不知情的,他们甚至都忘记了自己曾经有过孩子,对于家里属于孩子的房间也都是无视状态,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清欢和king上门查访过,这些家庭唯一的共同点就是,在孩子的房间里都会有一个透明的大肚瓶子,瓶口窄小,他们每个人都有一段时间的记忆缺失,据清欢猜测,他们应该是和之前那对夫妻一样,曾经进入过花瓶但又被放出来了——但完全不知道为什么。
king试图想办法进入那个花瓶,但是在他手里,这个花瓶就只是个普通的花瓶,没有什么不正常。可他们都亲眼看到过,那天那对夫妻是从花瓶里出来的。清欢提议道:“不如我们直接把它砸了吧,说不定就进去了呢?”
病急乱投医的king也觉得目前为止清欢的这个办法是最靠谱的了。两人相视一眼,king抬起手,花瓶落地,应声而碎,碎片溅了一地,然而没有任何反应。king看向清欢,清欢也看向king,两人都是一脸的失望。
既然从花瓶上着手没可能,他们只好寻找还没来得及失踪的孩子,随时随地跟着他们,慢慢地king发现比起之前父母也有过失踪,现在只有孩子会消失,孩子消失后,父母的脑海中关于他们的记忆就会被完全抹去。这都不是最恐怖的,最恐怖的是,经由检测,所有的孩子!十岁到十七岁之前的,他们全部都是机械体,完全丧失了斯坦星人的特征!
在进行扫描的时候,他们的身体没有热量,也不会出现小红点。可是比起普通的机械破坏者,他们又多出了思维和大脑,甚至还会喜怒哀乐!
这让清欢和king都有一种很奇怪的想法:也许机械破坏者来到斯坦星球,并不是为了寻找钥匙的线索,而是为了别的。
比如说:制造出具有智慧的机械破坏者。
在这之前,机械破坏者全部都是机械体,他们呆滞而刻板,除了杀伤力极强之外没有脑子,不会思考也不会说话,只知道听命行事。这种行为对被背后的主事者而言很好,但却是弊大于利。但是如何要让机械体拥有智慧?这需要一次又一次的实验。
清欢和king跟踪一个十五岁的小姑娘,他们一直看着她,发现这几日小姑娘越来越奇怪,她床头的花瓶也在不动的颤抖。夜晚降临,小姑娘却捧着花瓶痴痴地笑。这样子看起来也太不正常了,清欢扯了扯king,两人悄悄出现在小姑娘窗外,就在小姑娘被花瓶吸入的一瞬间,两人不约而同地扑了过去,分别抓住小姑娘一只手腕,于是他们立刻被一同带入花瓶之中!
花瓶里正是清欢曾经被掳走所存在的地方,只是没有看到女人们的踪迹,也没有任何一对男女,他们跟着小姑娘走,慢慢地就看见四面八方开始有人汇聚过来,都在往一个方向前去,随着他们一步一步往前走,孩子们的外表也都在发生变化。
先是头发变硬,然后是失去面部表情,身体脚步变得僵硬,速度却变得极快,清欢和king必须进入战斗模式才能追得上。
最后他们看起来像极了机械破坏者!除了身形大多偏小,各自长得不一样以外,基本上和机械破坏者已经没有什么区别了!清欢和king都震惊地望着这一幕,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斯坦星人!竟然在慢慢朝机械破坏者转变!
也不知走了多久,因为前方是一片极大的空地,两人不敢再靠近,怕被发现。虽然这些孩子旁若无人的无视了他们,可谁知道那片空地上会出现什么东西呢?
更重要的是,如果跟在孩子们身后的话,人数太多,他们根本看不清楚被孩子们围成一圈的空地上都有些什么东西。
站在高处往下看,清欢和king都大吃一惊!空地上的不是旁人,正是那些失踪的女人!因为地方很大,密密麻麻的一片,让人看了都忍不住起鸡皮疙瘩。女人们全部都躺在那里,一句话也不说,似乎是死了,又偶尔动一下表明还没死成。这还不算,真正让清欢和king都感到愤怒的,是那些伏在女人们身上的机械破坏者们!
远远地看起来,就好像是……他们把女人们当成生育工具一般。而站在他们周围的孩子们便是这一幕的见证者,孩子们的眼睛麻木而呆滞,清欢和king都是冷静的人,眼下根本不知道敌人是谁,如果贸贸然冲上去,别说是救人了,怕是自己想跑都不容易。
这一幕实在是太诡异了!而且还有一种说不出的恶心。女人们完全没有反应,任凭机械破坏者们在她们身上模拟这种生命传承的动作,而围观的孩子们就那样静静地围观——如果他们还能被称为孩子的话。
就在这时,king脚下的沙团突然滚落,顿时吸引了那空地上那群奇怪生命的注意。他们齐刷刷地朝清欢和king这边看过来,king低咒一声:“快走!”
两人跳下沙堆,然而已经晚了。那些孩子们已经先一步挡在了他们面前,死死地盯着,眼神诡异而恶毒,他们被同化成机械破坏者的手上已经有了武器,就和机械破坏者是一模一样的。
king说:“他们已经不再是斯坦星人了。”
清欢也明白,点了下头,然而对这些还依稀残存着孩子外表的机械破坏者,她又忍不住觉得可惜。两人试图杀出重围,但问题在于这并不是多么简单的事,这批二代机械破坏者比起一代来更加强大也更加残忍,最重要的是,更加聪明。
虽然体型上有了很大减小,于此同时却提升了速度,清欢和king不得不选择切换战斗模式。
尽管如此,数量太多,也不是一时半会就能解决掉的,他们只能逃跑。
虽然逃的很快,但那些空地上正在进行和谐运动的女人和机械破坏者们都没有丝毫变化,惟独二代机械破坏者们一直在追踪他们。
于是问题来了,进来的时候他们是跟着尚未完全转化的孩子进来的,出去的话要怎么出去?这里可不是斯坦星球,他们根本连对手是男是女,是什么东西都不清楚,一味地逃,最终说不定也只是个死。
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别说king了,就连清欢也不够清楚。毫无疑问他们是从花瓶里进入的,那个透明的瓶子,还有之前清欢被抓进来时的记忆。逃跑途中,king一直拉着她的手,本来战斗模式是可以调出飞行器的,然而坑爹的是,一旦进入瓶中,他们就只能维持现状。
如果刚才进来时没有进入战斗模式,他们只能肉搏。好像在这个空间里,一切都是静止的,任何人都不能发生变化。
“对了,之前我被抓进来的时候,一直往前走,撞到了那堵墙,那墙是透明的,还很怕痒,说不定那里就是出口!”
king想了想说:“我们往前走!”
虽然是要往前走,却不能走直线,只能绕圈,甚至追来的人二代机械体太多,他们不得不选择分开逃。
在这里手环的联络功能等于不存在,于是清欢跟king约定,等找到了那堵墙,就鸣枪示意。
这里实在是奇怪,刚刚还是一片沙漠,转眼就变成了城市,而跑过城市后,竟然是一个小山村,山村过后又是森林,完全没有逻辑和理由。
和king分开后清欢就没有再表现出害怕,她本来也不怕。只是身为一只“拉法星人土包子”,时时刻刻都要表现出一副懵懂的样子给king看而已。既然是以拉法星人的身份活着的,当然不能让人看出来。
于是她放慢了脚步,没有再火急火燎地往前跑——虽然后面还是有二代机械体在追她。
和一代比起来,二代也许是因为有了斯坦星人的基因,因此不像一代那样清欢消失了踪影就无从找起,他们会搜寻会组队甚至还会交流!虽然发出的声音都类似呵呼哈喝之类的语气词,但清欢听得出他们是在说话,只是自己听不懂而已。
她继续往前出发,并不跟二代动手,而是躲过他们避免冲突。
也不知跑了多久,清欢终于触摸到了“墙”。和上一次一样,仍然是透过透明的墙往前看,清欢先发出号令,很快看到king的号令,两人沿着墙朝彼此走过去,见面后先是碰拳,清欢问道:“我们是要出去,还是要救人?”
“救不了了。”king沉声说。“也许我们出去都难。”
清欢听出他声音里的沉重,没说什么,只是试探性地朝“墙”上挠了挠,看得出来“墙”还是很怕痒的。
集中火力对准“墙”射击,很快“墙”开始颤动,清欢觉得应该抓紧这个机会,她收起枪,直接对着撕。king见状也过来帮忙,两人抓着微微龟裂开的墙体撕扯,很快眼前的景象变得大不相同。墙内还是一片荒芜,墙外却变成现实世界了。
有门儿!
只是无论怎么用力撕扯,最后的小缝连一人都无法出入。清欢费力至极,就在那条缝眼看可以再大一些的时候,突然传来一阵弹力,让他们撕扯的手不由自主地松开,甚至因为反作用力摔了好几米远!
king立刻将清欢护在身前,戒备地盯着四周,这时候突然有个声音传来:“你们就不知道什么是放弃吗?”
透明的墙体中逐渐走出一个人来。他的外表和斯坦星人看起来没什么差别,只是年纪轻轻头发却是一片斑白,长得还挺好看。
此刻他虽然是对清欢和king两人说话的,但视线却一直胶在清欢身上:“我放走你一次,你不知道感恩,竟然还想杀我?”
清欢微微扬起嘴角,尽管隔着头盔对方根本看不到:“所以我难道要谢谢你吗?难道不是你把我抓进来的么?”
“我发现抓错人了之后不就立刻放手让你走了?”男人摊手表示无辜。“第二次我根本没碰你一根汗毛不是?”
闻言,清欢问:“所以第二次并非是我免疫,而是你根本就没有要抓我?这里是怎么回事,你又是谁?”
“我的名字并不重要,但是既然你执意想知道的话,可以叫我end。”end笑得跟朵花似的,“至于这里是哪里,你不是早就知道了么,幻境世界,也就是瓶子里。”他展开双手。“而我,就是这个世界的缔造者。”
king冷眼看他自来熟的样子:“这些女人和孩子,你到底想干什么?还有那些曾经失踪过的夫妻,你在打什么主意?”
end却不理会king,先是对他冷哼一声,转到清欢面前又是带笑:“我不跟看不顺眼的人说话。你叫什么呀,你还没告诉我呢。”
清欢假笑:“我没答应过要告诉你我叫什么呀。”
end对于女性可能真的是很有风度,见清欢拒绝自己,他有点难过,于是跟清欢谈条件:“如果我回答你的问题,你会告诉我你的名字吗?”怕清欢又拒绝他,还说:“但是这次你必须答应我,告诉我,你叫什么。”
说着还眨了眨眼,说真的,不看他的所作所为的话,真的会觉得他是个很阳光很开朗的男人。可他越是这样真诚友好,king越是戒备。他上前一步挡在清欢面前,遮住了end的视线。
end明显不高兴了:“这个男人是谁,怎么那么讨厌?像你这样美丽的小姐,怎么会和这种板着脸的男人在一起?”
说着他眼睛一亮:“不如你放弃他来我这边吧!我知道你很厉害的!”
清欢:“……”我们很熟吗?( )
376.第三十五碗汤(五&六)
直到有人倒抽了一口凉气。
谭睿下意识地扭头去看,门边站着的不是宴岚又是谁?从她的表情来看,分明是听到了他之前所说的话。宴岚此刻眼中含泪:“你说的都是真的吗?你失去了哪一个,哪一个就是你的真爱?是这样的吗?”
“不!我、我——”
“是我的错,从一开始我们就错了。”宴岚摇着头,晶莹剔透的泪珠掉了下来。“我不该因为家里的反对离开你,而你不该在还爱着我的情况下娶了童曼。我更不应该感到后悔,回国来做插足你们婚姻的第三者,而童曼……童曼她是最无辜的,她的父母为了钱偷偷卖掉她,她以为的丈夫欺骗她,我伪善的出现在她面前,表面上是你的旧友,实际上却和你搞在一起……甚至因为那可笑的嫉妒心,选择自杀来让你回心转意。”
“不是光明正大的爱情怎么可能幸福?你瞧,现在你开始感到后悔。而我……我在听到你这样说的时候,竟然没有惊讶。”
童曼没什么表情地看着他们俩深情凝视,只觉得疲惫。谭睿感觉自己要失去宴岚了,正要解释,却突然被人扫到了一边,连同宴岚一起,两人都重重地摔在了地上,从门口腾出一条路来。
出现在门口的是一个很美丽的少女,她看着童曼,微微一笑,说:“终于找到你了。”
童曼不明不白地看她:“你……是谁?”
“你好,我叫清欢。”美貌少女走进来,对她说,“我在特定的地点没有等到你来,所以来找你。”
“找我?”童曼不懂。“找我做什么?我们不认识。”
“我们会认识的。”清欢歪了下脑袋,对童曼笑了。“你真的不记得了吗?”
“记得什么?”
清欢仔细打量了下童曼的表情,才确定她并没有说谎。“你照过镜子吗?”
“……什么?”
“镜子。”清欢轻声重复。“看看你现在的模样。”
童曼依言起身,找到客厅墙上的一面小镜子,仔细打量了下倒映出的自己。她的眼神有点呆滞,一个人生活很久,她好久好久没有照镜子了。每天早上起来都是浑浑噩噩的,只想多穿点好保暖,并不在意自己看起来究竟是光鲜亮丽,还是邋遢难看。
此时谭睿从地上爬了起来,他摔得比较重,宴岚就轻些,他爬起来后过去将宴岚扶了起来,见鬼般瞪着清欢:“你是谁?!”
清欢看了他一眼,没回答,继续柔声询问童曼:“看到了么?镜子里的你,是什么样子的?”
是什么样子的?自然是,苍白无力,面色泛青,好像整个人都不属于这个世界了一样。童曼有点失神,她觉得自己好像忘了某些事情,可是……忘了什么呢?就这一点她想不起来。“我……怎么了?”
“是时候了。”清欢对她说。“你该跟我走了,否则留下来只会伤害到你。”
“走?走去哪里?她为什么要和你走?!”谭睿一听激动了,上前质问,清欢不耐烦地看了他一眼,道:“我没有跟你说话。”
下一秒谭睿发现自己的嘴巴大张,却似是已失去了声音。
“走?”童曼自己也不清楚。“为……什……么……”
“你还没有发觉么?”清欢怜悯地看着她。“你早就已经死了。”
这句话一出,客厅里的三个人都露出不敢置信的表情,尤其是童曼自己:“我死了?怎么会——”
“你已经死了。死了两年了。”清欢温柔的手抚摸上童曼冰冷的面颊。童曼不由自主地恋上那温度,只是被碰了一下,心底的冰冷便开始逐渐散去。清欢的声音慈悲而柔和,语气也很轻,似乎是将童曼当成一个敏感的小孩子,生怕吓到她那样小心翼翼。“你之所以觉得冷,是因为你的尸体被藏在冰柜中,也因为如此,你穿再多的衣服也没有用,你拥抱再多的男人,也不能感到温暖。你已经死了。”
“不——你搞错了,我没有死!我还活着!我、我怎么会死呢?!”童曼完全不能接受。她啪的一声打开了清欢的手,拒绝清欢的接近。
清欢没有生气,仍然温柔地望着她:“你不肯接受这个事实,但事实是,你的确已经死了,而且永远不会再活过来。这就是为什么,你还会回到这个地方,去看你的父母,请求他们接受你,容纳你。”清欢又指向谭睿。“你生前爱着他,这份爱让你无法自拔,所以你死后也要回来,也要看着他,你无法拒绝他,这不是你的本意,是你生前的意识不肯离去。”
童曼捂着头连声说:“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一定是你搞错了!我、我没有死!我活着!”
“是吗?你活着吗?”清欢反问她。“那么为什么无数次闭上眼睛都无法陷入睡眠,为什么吃到嘴里的饭菜咀嚼不出任何味道,为什么连心跳声和呼吸声都那么虚假?这些你自己从来没有怀疑过吗?你死了,人死了就是死了,而死的,不能留在这个世界上。”
“不!”童曼不信。“不是这样的!你在骗我!你在撒谎!我没有死、我没死!”
“还记得那个夜晚吗?”清欢的声音轻柔一如晚风。“黑暗里,被留在不知名街道的你,失去方向的你,手机没有电的你,只能漫无目的走着的你,还记得吗?”
还记得吗?
这声询问如同温柔的耳语在童曼脑海中回响,她头痛欲裂,蹲在地上不住地捶打自己,她不住地喊着不不不,她走错了方向,撞见了不法分子正在交易,然后、然后她遭遇了世界上最残酷的事情,她的眼睛望着天空,那天晚上很黑,可好奇怪,她看着天空的时候,那里却有一轮鲜红的月亮。
是她的血浸润了土地,土地上开始绽放妖艳的花朵,阴暗、潮湿、疼痛,她躺在那里,意识脱离了身体。
极致的爱过后,是极致的恨。
但童曼不知道自己是在恨谁。她刚回来的时候经过报刊亭买了一份报纸,对上面某高级酒吧抓到毒贩的消息嗤之以鼻,可是平时的她根本不看这些。后来她开始疯狂地订阅报纸,只看社会版头条,看到了一个又一个死人,之前她还在公园遇到了被分尸的男人。那个男人当时的眼神……是什么样的?
现在回想起来,是充满恐惧和不敢置信的。
为什么呢?
也许是,看到了死人复活?
童曼抬起头问清欢:“我做错了什么?”
清欢说:“你很好。很努力的生活,即使生在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即使遭受了很多不公,但你一直很努力。乐于助人,阳光开朗,名列前茅,还考上了名牌大学,你很好,真的很好。”
“那为什么最后会是这样的结果?”如果她真的好,为什么老天要惩罚她?要让她面临这样的命运?
“我只能说,世事无常。”清欢摊了摊手。问这个问题基本上是没有意义的,天道最是公平,你受过痛苦,自然会有无数欢乐等待你,为恶一世,自然也会降临惩罚,只是时间早晚。
她伸手把童曼扶起来,让她在沙发上坐好,才继续循循善诱:“身体死掉,人的灵魂却不会死掉。你知道为什么你越来越冷,越来越痛苦么?因为这个世界不允许魂体的存在,所以你要去你应该去的地方,而不是滞留在这里。等到时间再久一些,你的灵魂也会消耗而死,如果不死,也只会变成心怀不忿的厉鬼。所以你要跟我走,这才是你的归宿。”
“为什么……我会留下来?”
童曼痴痴地问。
“因为你执念太深,你没有认清楚现实,死后也仍然心存妄想。不爱你的人就是不爱你,不够爱你的人,也就是不够爱你。你的父母,你的丈夫,他们都是。世界上有美好善良愿意为孩子付出一切的父母,同时也有无法去爱自己孩子的父母,他们自私自利,没有为什么,没有理由。”清欢摸了摸她的头。“可是你不肯放下,于是牵绊了你的脚步。还有你的丈夫,那天晚上的你,被他赶下车,是什么样的感受?深沉的绝望和痛苦促成了你即使死后也无法咽下这一口怨气。这就是为什么你停留在这里的原因。”
谭睿像是听到了天方夜谭:“你、你在说什么——”
“就是两年前的那个夜晚。我想你应该记得很清楚,你身边的这位宴岚小姐割腕自杀,你得知消息后,太过心急又不敢告诉童曼,所以编了个公司有急事的理由将她放下车,让她自己打车回家。”清欢主动为他解说。“但不幸的是她撞到了毒贩子交易的场面,被抓住了,然后——”她摊手。“你应该知道,深夜,一个年轻美丽的女人,和一群没有良知的罪犯,他们会发生什么,你想得到。”
“童曼被轮|奸致死,尸体顺势被藏入他们仓库的冰柜里,所以她总是感到冷,即使空调温度开到最高也仍然冷。”清欢嘴角微扬,却并没有什么笑意。“我这么说的话,你能明白么?”
“是谁的错?是童曼自己的么?”清欢问。
谭睿和宴岚都怔怔地看向童曼,童曼自己却一无所觉。那个夜晚,宴岚破釜沉舟想要用伤害自己来威胁谭睿回到身边,而谭睿则决定放下一切和童曼分开重新追求所爱,那个夜晚他们很幸福,幸福的拥抱,接吻,许下海誓山盟。
但同样的夜晚,童曼躺在仓库的水泥地上,鲜血流满了地面,睁着眼睛死去。
“不是所有的错都能被原谅的。”清欢看向童曼,童曼眼神飘忽,似乎在想什么东西。她弯腰问童曼:“所以,你愿意和我走吗?”
“去哪里?”
“去更好的地方。”清欢说的真心实意。“你的来生会过得很好,天道会补偿你。”
就在童曼认真考虑的时候,清欢突然被突如其来的袭击重重一击,瞬间栽倒在地。她很快站起身,食指轻抹嘴角,指腹上便沾满了血迹。这具肉身是她从医院找到的,刚刚死亡的女孩,灵魂已经离开,但作为人类的身体很是脆弱。
等到她抬头一看,童曼却已经被一个黑袍男人搂在了怀里。清欢上前一步伸出手:“把她还给我。”
“还给你?你是什么东西?死神么?”男人轻蔑地笑了笑。“不过是拘人魂魄的小喽啰而已。这个女人和我做了交易,我已经完成了她的心愿,所以她已经是我的了。”
清欢看向童曼:“她和你做了交易?什么交易?”
“当然是……”男人轻轻地嗅了嗅童曼的脖子,露出迷醉的表情。“出卖灵魂的交易,多么甜美的灵魂呀,你以为人类能和魔鬼签订什么契约?我为她完成她的心愿,她付出自己的灵魂,公平交易。”
童曼却露出了迷惘的神色:“交易……”
“是呀,否则你以为你的房子是谁给的?你钱包里的钥匙和纸条又是谁放的?是谁为你杀死了那些人?”魔鬼轻声呢喃着,蛊惑着童曼。“现在,你该跟我走了。”
说完他就要离开,结果却发现童曼的灵魂一动不动。魔鬼讶异道:“怎么回事?”
“大概是我不想让她走吧。”清欢挑了下眉,“久仰大名。”
“你是什么东西?”魔鬼打量着清欢。“你不是死神?”
清欢沉思道:“我比死神应该要厉害一点。”说着她还捏了捏食指跟拇指,表示真的只是厉害了“一点”。
魔鬼立刻改变了态度,他松手放开童曼,跟清欢说:“那这样好了,将选择权交给她,看她要和谁走。”说完,声音柔和地问:“童曼,告诉你对面那个女孩儿,做人要守信用,对不对?你和我做了交易,你就是属于我的,所以你要跟我走,让她松开对你的束缚。”
童曼终于想起来,那个时候,她的意识离开了身体,听到有人跟她说话,她的心被仇恨和绝望占据,于是她点头说了好。
那个时候,她是在和魔鬼做交易?!
以自己的灵魂为代价?!
清欢道:“童曼,你要想清楚,跟他走,你就永远不再是人类的了。”
“做人有什么好?痛苦、悲伤、背叛、绝望、歧视……如影随形,可做魔鬼的话就好多了。”魔鬼的声音非常好听,童曼的眼神因此迷离了几分。“想想看哪,不用受任何束缚,尽情地释放自己内心深处的阴暗,伤害你的人你都可以杀死他们,还有什么比这个更美好吗?别以为地狱很可怕,其实地狱才是天堂。”
童曼似乎被说动了,她问清欢:“你是死神吗?”
“如果你非要这么说的话,算是。”清欢点了下头。“只要有生命的存在,我就不会消亡。带你的灵魂的确是我的工作之一,但是童曼,你有选择权,你不是一定要和我走。但是我想确保你知道,从古至今,和魔鬼做交易的人最后都没有好下场。”
“你已经死了,最坏的下场又能怎么样?”魔鬼大声说。“你以为那些伟人都是凭空而出的吗?如果没有我们,谁能记得住他们的名字!”
清欢接着道:“是选择忘记这一世迎接新的开始,还是堕落地狱,你自己选择。”
童曼摇着头:“我不知道……”她看看清欢又看看魔鬼,看得出来她是动摇的,“我和魔鬼已经签了契约,我、我……”
“如果你选择和我走,契约的问题我会解决。”清欢上前一步,对童曼伸出手。“是时候离开这个世界了。不管你还有多少遗憾和执念,都该放下了。”
童曼的脚刚动了一下就被魔鬼抓在了手中。此刻他凶相毕露:“和我做了交易,就不能反悔!”
清欢快步向前握住童曼手腕,冰凉刺骨的剧痛褪去,温暖柔和填充了童曼的灵魂。她苍白的面色有了改变,乌青的脸开始重新变得红润,就好像、就好像那是她生前的样子!
只是一眨眼间魔鬼就弄丢了到手的灵魂,他气得七窍生烟,瞪着清欢:“你不能抢走我的灵魂!”
“抱歉,她比较特殊,不能给你。”清欢没什么诚意地说了声对不起。“如果我是你,我会选择离开。”
魔鬼气急败坏地瞪着童曼:“我为你做了那么多!让那些罪犯锒铛入狱,侥幸逃走的几个我也全部为你杀死了!你的弟弟也闯了无法收拾的祸,我为你完成了你想要的一切!你竟然敢欺骗我!”
“我都不知道身为魔鬼也厌恶背叛呢。”清欢故作惊讶。“难道你们本身不是背叛的聚合吗?”说完,她笑了笑,恢复正常的童曼也微微笑了下。清欢的这个笑很快消失,她一挥手,魔鬼从地上如同萝卜般被拔起狠狠地摔在墙上又掉下来,头破血流,清欢说:“忘了说了,我是很记仇的。”刚才不小心吃的那记闷亏她可没忘。
魔鬼握紧了拳,仍然站着没有走。
见清欢要带着童曼离开,谭睿不由自主地喊道:“曼曼……”
清欢停下脚步,问童曼:“要和他再说几句话么?”
几秒后,童曼缓缓走近谭睿,在他耳边,轻声说:“那天晚上我下了车后一直在哭,哭了很久很久。”
然后她眼角又有血泪淌下:“我为你流了最后一滴泪,以后我都不哭了。”
说完,她再也没有出现在他面前。
这是他的罪,是他的孽,是他永远无法忘怀的一切。
魔鬼眼珠子转了一转,上前问道:“童曼欠我的灵魂,你可以替她偿还,你愿意么?否则即使她有下一世,我还是会找到她,把属于我的灵魂夺回来。”
谭睿点头了。
魔鬼满意离去,虽然这个灵魂不能和童曼的相提并论,但终究不算亏的太厉害。
他又出现在童家,童曼的弟弟因为失手杀人已经被带走,七十岁之前想出来的可能性不大。至于童父童母,他们就算倾家荡产也赔不起那笔天文数字。他们试图找谭睿帮忙,然后灵魂被拿走的谭睿只是一具行尸走肉。
宴岚又一次出国了,这次她没打算再回来。她跟谭睿都背了债,还不了,洗不清,这辈子都没法快乐。以后的每个深夜里,每当她感到幸福的时候,她就会想起,有一个女人在黑暗的夜晚死掉。
从入狱的罪犯着手,警察找到了他们的秘密地下仓库,冰柜中除了货以外,还有一具死状凄惨浑身赤|裸的女尸。于是根据这个他们又加了一条故意杀人的控告,罪犯们因为情节恶劣被判处死刑。
童曼走过奈何桥,再也没有停下,饮下孟婆汤的她忘却了前世所有记忆。爱不记得,恨不记得,遗憾和背叛都不记得,干干净净,宛如初生婴儿,准备迎接自己的来生。
清欢坐在孟婆庄的秋千上,庄里鸟语花香,阳光明媚,她却仍然在回想上一个世界。
奈何桥的时间和世界以及忘川河的换算都不一样,也不是完全固定的,所以她回来的有些晚。刚回来就听说本该出现的鬼魂却迟迟没有出现,谢必安前去勾魂时竟找不到对方魂魄,清欢便亲自去寻找,直到现在才轻松下来。
南霜。
她知道南霜不是那个人,在这些世界里,她不曾爱上任何一人,却能够感应到他们的灵魂。清欢看着自己的左手,她本应很快回来,却被迫答应南霜陪伴到死。南霜临终前咬了她一口,又挖出了自己的重瞳放在清欢掌心,让她永远不要忘记他。
直到现在清欢都觉得那对重瞳还在凝视着自己。
她当然不是爱上了南霜,她只是——
只是什么呢?
也许,是再一次感受到了荒芜吧。( )
378.第三十六碗汤(三&四)
床上的女人猛地倒抽了一口很长很长的气,然后倏地睁开眼睛从床上坐了起来!
一直看着这一幕的男人见状,立刻冲上去将她搂入怀中:“松蔚!松蔚你醒了?老天,你终于醒了!你回来了!”
清欢任由男人抱着自己,活动了一下手指,才慢慢地将他推开。男人身上冰冷的甲胄让她娇嫩的皮肤有些难受,她看着男人,微微扬起下巴:“是你将我重新带回人间?”
“我怎么能让你离开我呢?”男人动情地说,试图握住清欢的手,却被清欢躲了过去。他愣了一下,虽然脸色难看了些,却没有生气,而是柔声哄道,“松蔚,我知道你还怨我,可是我不能失去你,你是我的妻子呀!”
这时,男人身边那个打扮的很古怪的和尚从入定状态中睁开眼睛,起身走到男人身边恭敬道:“将军,还请您让开一下,让贫僧看看夫人的身体状况如何。”
男人听了,连忙起身让开,和尚把住清欢脉门,片刻后对将军露出笑容:“恭喜将军,夫人已经还阳了!”
“好!”将军格外高兴。“重重有赏!”
清欢冷冷地看着他,眼神有几分诡异,但和尚没有注意,将军也没有注意。
将军命身边的副将把和尚送出去,立刻又回到清欢身边,坐到了床沿上,以万般深情千般宠爱的的语气说道:“乖,松蔚,不要乱动,你刚刚还阳,身体还没有完全恢复,需要静养一段时间。”
清欢只是看着他,不说话。
将军以为她还在生气,不敢再去抱她,毕竟之前自己做的太过火了。此刻他一贯威严的脸上带着类似讨好的笑容,看得出来,常年身为上位者,他已经很久没有露出这样内疚甚至忐忑的表情了。永远都是讨好他的比他需要去讨好的多太多。“不要再做傻事了好吗?你知道当我得知你自尽的时候有多心痛吗?你我少年夫妻,如何能这般决裂?”
清欢面无表情地看着他:“既然我已经死了,你又何必将我带回来?”
“我不能没有你!没有你的人生对我来说是不完整的你知道吗?!”将军低声咆哮,恨不得抓住清欢的肩膀使劲摇晃,看看她的脑子里到底在想些什么。“就因为公主惹怒了你,你便寻死?你可曾想过我的感受?!你可知道,我回来发现你自尽而死,这对我而言是多大的打击吗?!”
“怎么会是打击呢?”清欢淡淡地看着他。“虽说糟糠之妻不下堂,但公主是金枝玉叶,难道你能让公主委身做妾么?你想尚公主的心思那么坚定,我又能说什么,你难道忘了你打我的那一耳光了?”
她的眼神清澈的吓人,一提到那一耳光,将军后悔的险些剁掉自己的手。他对清欢道:“我不是故意的,是你惹怒了我,所以我才——”
“我不是惹怒了你,而是说中了你的野心。和公主比起来,我对你没有丝毫用处,又这样倔强,不肯体谅你,你会发怒也是在所难免的。”一个是小家碧玉,一个是金枝玉叶,前一个和你青梅竹马少年夫妻,后一个却能为你带来数不尽的富贵荣华,满足你的野心,是你的话,你选择哪一个?
更别提当今圣上十分仁慈,若是换作先帝,便是让他休妻再娶都有可能!但皇上只让他将公主以平妻的身份入门,与松蔚姐妹相称,这是天大的好事,松蔚怎么就不能理解他呢?
将军不想跟清欢争辩,她性子烈,向来敢爱敢恨。他不想再惹她生气,若是她再一次寻死,他就没有办法再找她回来了!所以将军只是吻了吻清欢额头,低声道:“懂事一点,好吗?这是皇上赐的婚,我不能拒绝,更何况——这天底下的男子,哪个不是三妻四妾?我同你保证,即便公主过门,我也不会让她危及到你的地位!我们的长子必定是先从你的腹中出生。”
清欢似笑非笑地看他一眼:“将军的话真是说得冠冕堂皇,我应该为此感到荣幸吗?”
“松蔚……”
清欢慢慢地摸了摸自己的脖子,那里还有一圈因为上吊而留下的淤紫痕迹。她对将军说:“把一个死人强行带回身边,是要我眼睁睁看着你娶公主过门,是吗?”
从始至终他都没有意识到这对松蔚的伤害有多深。佳人已逝,他内疚痛苦,于是找来邪僧施以邪术将妻子魂魄召回,重新附于躯体之上。但另一方面,当他失而复得后,他仍然要娶另外一个女人,完全不在乎松蔚为何要自尽。
如果,是自尽的话。
“不要这样说话,松蔚。我已经为我的错付出代价了,我承认,之前因为公主的事情和你闹得不愉快,可是我对公主——我已经沾了她的身子,于情于理都要负责,我必须娶她!”将军苦口婆心地对清欢说着。这要是换作没死前的妻子,他从来不会跟她解释这么多,因为她最是贤惠温柔懂事,从来不需要他操心。
可就是这样贤惠温柔懂事的女人,在得知他要娶平妻后刚烈的不可思议。“我知道,松蔚,年少的时候我答应过你,一生只有你一个妻子。可是今时不同往日,我不再是那个为了求娶你可以在你家门外跪上三天三夜的毛头小子了,现在我是权倾一时的大将军,有很多事情已经脱离了我的掌控!皇上对我颇为忌惮,所以才硬是要将公主嫁给我,我若是不娶公主,那便是正中他下怀!”
清欢看着这个男人,看着他认真的解释,然后笑了一下。
“别自欺欺人了。”
将军露出惊讶的表情。
“其实我死掉才是最好的,这样的话,你就不必为我和公主谁是正室发愁,也不用再面对我的那些可笑又无聊的小情绪——承认吧将军,你早就厌烦了。只是这么多年来的夫妻情深,让你无法适应没有我的生活。召唤一名邪僧,又不花钱,又不会掉肉,还能把任劳任怨的妻子叫回来,何乐而不为呢?”
“公主年轻貌美,二八年华,正是豆蔻梢头的绝色佳人,而我却老啦,我已经二十七岁了,将军和大多数男子一样,都想要尝尝鲜,金枝玉叶的滋味儿呀,可是很美好的。”清欢眨了下眼。
将军像是见鬼般看着她,清欢对他又是嫣然一笑。
松蔚生得极美,否则当年将军也不会在她家门口跪了三天三夜只为求娶。但再美的女子容颜也会衰败消退,二十七岁的松蔚仍然极美,可若是和十六岁少女的青春活力比起来,那便差别明显了。她美在贤惠温柔,公主却是一团烈焰,耀眼而妩媚。
将军不可能不心动,但凡野心大的人,都不知道专情二字如何书写。
要江山,便无法只爱一个人,只爱一个人,就要放弃手里的江山。也许很多年前那个青涩的少年许愿一生只爱少女一人时,是真诚的,但经历了这么多,他早已变了。
“不要胡说八道!松蔚,你怎么了?以前的你从来不会说这样的话!”很明显,将军无法接受眼前这个浑身都像是长了刺一般的妻子。在他的想法里,妻子还阳,他们会拥抱,也许会抱头痛哭,但在那之后一切都会恢复如常。
他当然只爱她,他只是不能拒绝公主罢了。
“将军说和公主已有肌肤之亲,是何时?”清欢问。“这些日子将军日日都说去军营操练,原来是去偷会心上人了。”
她的语气充满嘲讽,将军下意识地反驳:“不是!我不是为了见她才去的!”
“哦,那就的确是见她了。”清欢点点头。“将军也不必解释,我祝将军和公主百年好合,早生贵子。”
她的声音平静的不可思议,任将军脾气再好也经不起她这样阴阳怪气的说话,气得一甩手就要走。结果走了没两步不小心撞到了屏风,疼得他龇牙咧嘴,却又不想在清欢面前示弱,怒气冲冲地回头跟清欢说:“你是我的妻子,这一点永远不会有任何改变。松蔚,你该长大了,你不能永远活在过去。”
他的愤怒太过明显,清欢唤住了他:“将军。”
将军站住,回头看她一眼,清欢却没有看他,甚至头都未回,只是问他:“若我说不是自尽,将军可会相信于我?”
闻言,将军冷笑两声,分明还在记恨清欢之前那样不客气的话:“松蔚,不要将我当成傻子糊弄。你在想什么我一清二楚,不要让我对你失望。”
所以你看,即使她死过一次了,他也还是不信她的。
记住过去的誓言,在将军看来是幼稚和不懂事。清欢挥了挥手在床上躺下,摸了脖子一把,淤紫痕迹便消失无踪。
将军也好,邪僧也好,他们应该都没想到,拽回来的这只鬼魂并非他们以为的女鬼松蔚,而是她。
虽然仍然是一样的面孔和身体,但灵魂却完全不一样。
松蔚爱将军太深,为他操劳烦忧,为他出谋划策,为他付出了自己的一切。可是到头来,她的良人仍然不能只守着她。
这具身体仍然美丽,容貌依旧动人,但再也不能让将军为她心跳加速,如同当年那冲动而深情的少年般去爱她了。
大概是清欢惹怒了将军,从他拂袖而去这一日开始,直到公主进门,他都没有再踏进清欢的院子。清欢也不急,她身边的婢女却急得团团转,见天地出去打探消息。
大婚这天,整个院子里的下人都不敢说什么。夫人为何死去了三天又活了过来,这是将军再三命令不可泄露的消息,也只有清欢贴身的几个婢女才知道,对外宣称的都是将军夫人卧病在床。
既然卧病在床,就不需要出现了。清欢心想,公主估计也不想她出现。
第二日一早,公主要来敬茶。虽然是以平妻的身份过门,但面子功夫却要做,所以自然要给松蔚这位“姐姐”敬茶。只见她身着大红色罗裳,身影纤细袅娜,宛若弱柳扶风,一双水汪汪的眸子楚楚可怜,也难怪将军对她百般柔情。
可能是因为昨儿夜里被将军折腾狠了,公主走路的时候还微微有些别扭。她接过侍女的茶,双手捧住,在递给清欢之前,诚恳而柔和地说道:“姐姐,我既入了将军府的门,日后便不再是金枝玉叶,皇兄也好,母后也好,他们都再管不着咱们的家里事,我只想和姐姐一起好好侍奉将军,免去将军烦忧,还请姐姐喝茶。”
清欢纹风不动地听着她这一番冠冕堂皇的话,先是搬出皇帝,又是搬出太后,靠山一个比一个大,不是示威又是什么?只怕这杯茶也不是那么容易喝到的。清欢知道公主要作妖,隔空一弹,公主惊呼一声,滚烫的茶水瞬间洒满她的衣袖。
这杯茶本来就是要洒的,只不过公主计划的是在清欢伸手来接的刹那做出假象,让将军误以为清欢是故意不接让茶水烫她。但现在众人看得分明,清欢根本没有碰到她,茶水便洒了自己一手,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比起嬷嬷婢女,将军的反应就平淡许多。也许是因为出身贫寒,发达后他最是重视规矩,见公主连杯茶都敬不好,心中有些反感,但昨夜实在是过得舒坦,又想起公主身娇体柔,便多了几分爱怜:“小心些。”
公主听到他的话,粉颊飞红,娇嗔地剜了他一眼:“都是将军的错!否则我也不会手抖……啊!”她猛地捂住嘴巴,很是后悔自己的直言不讳,模样很是娇俏可爱。
于是将军不但没有生气,还放声大笑!
第二杯茶就正常多了,清欢接过来抿了一口,没有说话。公主瞪大了漂亮的大眼睛问清欢:“姐姐没有什么想跟我说的吗?我初来乍到,什么都不懂,也什么都不会,有些事情还得姐姐教我才行。”
将军道:“松蔚为人最是宽厚公正,你大可不必担心。”
公主对他露出娇怯的笑容。将军很是受用,便又看向清欢,原以为自己主动帮她说话,即使得不到感谢也应该有个眼神,谁知道从头到尾清欢都没有看他一眼!
清欢伸手揭开婢女手捧推盘上的绒布,取出一只琉璃镯,那琉璃十分精巧,看似透明,仔细一瞧却能瞧见镯子里头游动的小鱼!虽在玉石所雕刻,却是栩栩如生。她拉过公主一只手,为公主戴上,面上淡漠:“我祝公主和将军白头偕老,子孙满堂。”
公主娇羞地笑了:“承姐姐吉言,我会努力伺候将军的。”
懒得跟她废话,清欢站起身对着将军福了福:“妾身身子不适,便不在这儿陪将军和公主说话了。”
将军看着她的背影,想叫住又没有叫住,顿时脸色就复杂起来。公主见状,连忙到他身边卖乖讨巧,很快便把将军哄得眉眼舒展。
因为公主的身份,所以将军前三晚上都歇在公主的院子了。第四日晚上才去清欢那儿,总不能让人觉得他厚此薄彼,对原配不够关心。虽然世人都知晓将军夫妻恩爱,琴瑟和鸣,但如今尚了公主,就跟从前不一样了。
公主的院子里,得知将军去了清欢那儿后,公主暴怒地将桌子上的东西都扫到了地上,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一旁的嬷嬷也好婢女也好,都大气不敢喘一下,战战兢兢地站着。半晌,公主觉得不解气,顺手命一名婢女跪下,然后抽出她的鞭子劈头盖脸的抽起来。
将军兴冲冲来了清欢的院子,却听婢女说夫人正在沐浴。他心下一动,没让人惊醒清欢,自己轻手轻脚地进入房间,转到内室,透过一堵屏风,可以看见浴桶内纤细美好的女子线条,将军感到了些许燥热,说起来,自从皇上赐婚后他们就在冷战,迄今为止已经有三个月没碰过她了。
到底是少年夫妻,十二年的相濡以沫无法瞬间被抹灭,将军沉浸在失而复得的快乐里。现在的生活对他而言就非常完美,他的妻子贤惠大方,公主也是美丽热情,一个端庄,一个妩媚,一个温柔,一个娇俏,不正是男人最喜欢的两个类型?一个为他解决后宅所有琐事,让他没有后顾之忧,一个则在他心烦意乱时卖痴撒娇,令他心情大好,将军觉得自己这一辈子是值了!
可浴桶内的清欢却早听见了他的脚步声。她根本不在乎他看到看不到,直接将衣服抓过来披到身上,系腰带的时候冷声道:“我不知什么时候将军也变得如此鬼祟了。”
将军转过屏风,直接从背后搂住清欢的腰肢,手指轻轻摩挲着,“松蔚,我好久都没抱你了,你……”
“我可是死过的人。”清欢歪了歪脑袋,让他的吻落空。“将军竟然要碰一个死人?原来将军还有这爱好。”
一听到她提这个,将军瞬间变了脸色。他仍然搂着她,但面上的调笑温和瞬间消失不见:“松蔚,你是不和我闹别扭便不肯罢休么?”
“将军怎么来了?”清欢不答反问,将他的手从自己腰间拿开,先是一根一根掰开手指,然后是离开他的怀抱,冷淡而疏离:“公主刚过门三天,将军若是没伺候好这金枝玉叶,到时候皇上怪罪下来,便都是我的罪过了。”
“怎么会是你的错?”将军本想生气,可是沐浴后的清欢青丝微润,面若桃花,比起娇嫩年轻的公主来说,别有一番韵味之美。就好像之于男人,萝莉和熟|女都是极品一般。
于是他刚刚升腾的怒气立刻消失不见,对着清欢笑了一笑,还伸开双手:“好了,不要再跟我闹脾气了,快过来让我抱一抱。”
清欢心想,谁跟你闹脾气?她虽然也有欲|望,但也不是什么人都碰的。像是将军这样的,长相气质人品都不过关,勉强一下都不能。
“将军说笑了,还是去公主的院子吧,今晚我怕是无法伺候。”
“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的被拒绝,将军略微沉下脸。“松蔚,你一定要惹我生气么?”
“将军不是一直在生气么?”清欢走近他,把小脸微微扬起。“若是将军还觉得不够,大可再给我一巴掌,反正这事儿将军也不是没有做过。”在众目睽睽之下,只因为公主说她不小心将她推入池塘,她稍稍辩解了几句,他便不问青红皂白一个耳光甩下来——任何一个会打自己妻子的男人,都不配被爱。
闻言,将军瞬间颓唐起来:“你还在怪我。”
“不敢,将军多虑了。”清欢走到梳妆台前坐下,慢条斯理地梳着乌黑青丝。“只是将军不必再将我带回来,却又非要我活着。活着是活着了,但怎么活就是我的自由了。前半生为了将军付出的足够多,剩下的生命是属于我自己的。”
将军听了这话,有些难过,眼神很明显地表现出他的情绪。清欢从铜镜里看到了却装作没看到,嘴角的笑容清浅的不可思议。“夜深了,将军还是快些离去吧,我要安置了。”
“我不抱你,但今夜我要在你这里过夜。”
清欢放下梳子,回头对他嫣然一笑:“好呀,只是别想上我的床。”
将军皱眉,清欢指了指窗边的美人榻:“依照妾身看,那就很适合将军你。”
最后,即使不愿意,将军也还是窝上了美人榻。他抱着双臂,身上盖着婢女给拿来的一条毯子,盯着清欢来回走动的身影,一直没有移开视线。( )
380.第三十六碗汤(七&八)
这钥匙她都主动拿出来了,怎么这人又不接?清欢从婢女手中将钥匙拿出来,顺手朝将军那一丢——他下意识地接住,清欢笑了笑又重新拿起筷子,对她来说这个世界就像是在休假,她才懒得去为将军操劳后宅事宜,她只想轻轻松松做个将军夫人,除了吃和睡以外什么都不做。
将军接了钥匙,脸色有点僵硬,似乎没法理解清欢的做法。在他看来,松蔚一直都很在乎妻子这个身份,所以在来这里之前他已经做好了和她再一次争吵的心理准备。他甚至都想好了该用什么样的说词来说服她、和她解释,让她理解自己。但是……
但是她好像完全不在意。库房和账房的钥匙都随意交了出来,并非以退为进,而是真的——不在意了。
“你……”
“将军,有句话我先放在前头。今日是将军让我将钥匙交出去的,既然如此,我便遂了将军的心意。我出身普通,自是无法与金枝玉叶相提并论,若是传出去让人知道公主和我共同管理后宅,对将军的名声也不好听。所以将军大可将钥匙全部给了公主,如此一来,方不会有麻烦。”说到这里,清欢仰起头,笑容更深,只那笑容不到眼底,也不似以往对他满怀关心。“只是,若日后出了任何问题,都与我无关。”
将军站在原地看了清欢一会儿,抿了抿嘴唇,英俊的面孔上露出不那么美好的神色。“你……”
他你你你了两次都被清欢打断了。“将军还不快些去公主那里,让公主开心,还等什么?时间拖得越长,公主可就越是不高兴了。”
听了她的话,将军想了想,嘴唇动了动,道:“我待会儿再过来,等我。”
清欢看着他离去的背影,这个男人俊美高大,能力非凡,也难怪有那么多人喜欢。只是他野心有多大,就有多么无情。
将军走后,清欢该吃吃该喝喝,吃饱喝足沐浴净身然后**看会儿书准备睡觉,还让婢女把外间的灯给吹了,婢女迟疑道:“可是夫人,将军不是说一会儿要过来么,还让您等他呢。”
清欢直接命令道:“把灯吹灭,你们也就可以下去歇着了。”
他才不会来,即使是他想来,公主也不会让他来,而权衡利弊之下,将军只会选择公主。
因为公主惹不起,而松蔚永远都是他的妻子。有的时候男人的想法就是这么死板,认为爱着他的女人离不开他,永远不会变心。
她看了会儿书后便睡了,就如她所说,将军果然没有回来。第二日一早清欢睡饱后爬起来,打了个呵欠伸个懒腰,总觉得很是无聊,身边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想了想,她便随手拍了拍床榻,下一秒一只全身雪白唯有眉心有一缕红的小猫出现在她身边,一见到清欢,那热情劲儿就别提了,喵喵叫着爬到清欢身上,粉红湿润的小鼻头不住地拱啊拱。
清欢笑着揉了揉它的耳朵,道:“在庄里呆久了,是不是很无聊呀?”
吉光喵呜一声,趴到清欢胸口,不住地呼噜。它的真身本威风凛凛,美丽绝伦,可当它化身小猫的时候,真和猫咪一样黏人。尤其是最近主人降临世家都不再带着它们了,虽然留在庄里也有小黑和墨泽,然而和所有小动物一样,主人的重要性远远胜于朝夕相处的同伴。甚至有的时候,清欢离开后它们能在一起玩得很好,清欢一出现,便要上演一场争宠大战。
没想到主人会召唤自己来陪伴,吉光感到非常开心。
松蔚身边的婢女都是上不得台面的,一个个服侍的还行,但却胆小如鼠,清欢也懒得花时间去调|教她们,因而平日里基本上也不跟她们讲话,待在这小院子里虽然有书看有东西吃有床睡,但清欢偶尔也会想找点其他事情做做。
吉光朝清欢身上蹭个不停,清欢笑眯眯地抱着它挠着它下巴,它便如猫咪一般呼噜噜个没完。
等到婢女们进来准备伺候夫人起床,却突然见到她手边多出一只猫,又是奇怪又是好奇,忍不住朝那猫儿看去,只见猫咪浑身雪白,惟独额间有着闪电形状的一缕红毛,碧蓝的双目干净清澈,极有灵气,大大的眼珠一转,竟似是会说话一般。看到她们时也是懒洋洋的,一直偎在夫人怀里。
这猫儿一看就不一般,干干净净的,肯定不是从哪里跑来的野猫,只是她们不敢询问。如今的夫人和往日都不一样,以往她们犯了些小错,或是做点小偷小摸的事情夫人是不在意的,甚至会主动开口询问她们是否有什么困难,然而现在的夫人不苟言笑,威严十足,但凡是做了做事便要受到惩罚,主与仆分的清清楚楚,也从不说要与她们做朋友之类的话……
吉光从清欢怀里跳下去,踩在梳妆台前仰着毛茸茸的小脑袋望着清欢,看到她梳妆打扮完毕,才又喵呜一声往清欢手中跳。清欢将它接的稳稳当当,它的小肚子被摸的很舒服,就忍不住继续呼噜。
早膳清欢就更随意了,直接将吉光放在桌上,让它想吃什么自己动手。然后众人就惊呆了,没看过这样的猫!跟人似的!啃窝头的时候还两个小爪子抱着啃!夫人喂它喝粥时也小心翼翼,一点没弄脏不说,那进食的仪态,简直比大家小姐还标准,都能称得上是优雅了!
等到用完早膳,众人就更惊讶了,夫人习惯在窗前看书,顺便晒晒太阳,那只小白猫也就跟在她身边,一直卧在她腿上。清欢命人送了些零嘴儿来,小猫便乖乖卧在她腿上吃,看着小小一只,牙口可伶俐得很,核桃轻轻一咬便碎,还知道要把五香花生的那层红衣扒掉再吃!
没见过这么挑的猫!
吉光才不管他人怎么看自己呢,它时不时地还叼起咬好的核桃仁送到清欢手中,一人一猫其乐融融,简直令人瞠目结舌。
就这样过了几天,清欢听说前院荷花池的荷花开了,就带着吉光去赏花,顺便让人备上水果零嘴,还把美人榻也搬了过去。这会儿的太阳还不是太大,她便坐在美人榻上,时不时天女散花撒点鱼食,然后就是放任吉光敞开了肚皮吃。
真要说认她为主有什么好处的话,那大概就是——拟态的时候无论吃的多肥,变回真身也一样美丽威武。
可惜没躺一会儿就有人打破了这美好时光。远远看到公主带着人走过来,婢女快要急死了,连忙拎起裙摆一路小跑到清欢身边,不住地提醒:“夫人!夫人!公主过来了,公主过来了!”
任她急得跟什么似的,清欢都是懒洋洋瞟她一眼没说话,然后就听见公主隔着几米远就说话:“姐姐可真是好兴致呀,竟在这个时候来赏花。”
清欢也不理她,公主见她如此惬意,心中感到些许不爽。她当然要不爽了,自打将军把钥匙交给她后,府中中馈基本上全是她来把持,虽说权力到手了,可将军府这么大,事事亲力亲为真的是要累死她!而清欢什么都不用做,每天仍然要好吃好喝的供着,为了好名声,公主甚至得了什么好的,都要先给清欢送过去!
这下好名声是有了,但自己却累成狗。看着清欢悠闲的躺在美人榻上喂鱼赏花,公主气不打一处来,说话也忍不住尖酸刻薄起来:“将军每日在外奔波,我在家中也有许多事情要做,惟独姐姐有这个闲情逸致,真是令我好生羡慕。”
清欢瞟她一眼:“不想做就把钥匙还给我,这不是很简单呢,拿了钥匙就要做事,你哪里来那么多的废话,成天嘴巴说个没完,谁能受得了你。”
公主粉面薄怒,正要说话,却被一声嫩嫩的喵呜给吸引了注意力。她也不过二八年华,自然喜欢可爱的小动物,顺着声音看到吉光,顿时发出一声惊呼:“好漂亮的猫!”
她的母后也喜欢猫,养的是十分名贵的鸳鸯眼波斯猫,还是从西洋送来的。公主一直以为母后的猫就够好看的了,没想到这一只竟比母后的猫还要漂亮!
她忍不住上前一步,想要去摸摸正跳在桌子上,从果篮里挑挑拣拣的小白猫,却见那小猫嘴里叼了串葡萄,动作敏捷躲开了她,蹦到清欢怀中,献宝般将葡萄送到清欢手里。
清欢笑着摸摸它的小脑袋,吉光眯着眼舒服的享受着,完全没把公主放在眼里。
因为吉光太可爱,公主已经忘了之前自己想要说什么,渴望地问清欢道:“姐姐,你什么时候养了猫?”
“刚养没几天。”
“能给我抱抱吗?它长得好可爱。”
闻言,还没等清欢回答,吉光便对公主发出呜咽的警告声,还伸出了锋利尖锐的爪子。清欢遗憾地道:“看起来它并不想让除了我以外的人抱,公主要是想抱猫,随便找个人出去买就是。”
可是别的猫哪里能有这一只灵气逼人又漂亮!
公主从小就被皇帝太后宠坏了,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即便是其他公主有的东西,她若是想要,也能得到。如今她看上了这只猫,就一定要弄到手。喜欢不喜欢可以另说,也有可能刚到手就厌倦了,但此刻她必须先得到,之后才能说别的。“我只是想抱一下,难道姐姐连这个都不肯吗?”
她的声音楚楚可怜的,好像自己又欺负了她一般,天知道哪里有松蔚欺负她的资格啊!“走开,你挡到我的太阳了。”
说完起身,命令婢女将美人榻等东西搬回去,道:“真是晦气,赏个花都不能安生。”
清欢是真的被公主阴魂不散的纠缠给弄烦了,她都把手头的权力交了出来,又待在自己院子里很少出来,这态度表现的还不够明显么?这公主可倒好,非要针对她,真以为她是个好捏的软柿子?“我什么都不做,什么都不说,公主是聪明人,应该知道我是什么意思。”
闻言,公主心底顿时咯噔一下,她不敢置信地看着清欢,试图分辨方才那一瞬间对方眼神的真正含义。但清欢已经收敛起所有情绪转身离开了,剩下公主站在原地,良久才问身边的嬷嬷:“方才她说了什么?”
嬷嬷便将清欢的话又重复了一遍。公主将这句话在心底琢磨了好几遍,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儿。其实是她自己心中有鬼,便觉得人家简简单单一句话都得知了自己的真实目的。可她不能视若无睹,松蔚对将军的情意世人皆知,她还曾女扮男装去军营找过将军,也曾为将军挡箭救下将军一命。这样的女子,公主是无论如何也不相信她会放弃建军的。
因为松蔚对将军的爱明眼人一眼就看得出来!
公主越想越不对劲,清欢却不在乎她是怎么想的,只是晚膳后将军又来了。之前几天都没来过,清欢特别烦他,她觉得自己来是度假的,可每逢将军出现,她都要浪费口舌和他打嘴炮,可烦死她了。
能不能请将军安静的作死,自由的狗带?
“将军来又是为了什么?”清欢决定先发制人。“我同意你尚公主,也同意她和我平起平坐,还把府中中馈都交给了她,自认已是仁至义尽,将军为何还是不肯放过我?”
将军的脸色也有些难看,他总是一而再再而三地朝松蔚索取,其实不这么做也可以,他并不是非要剥削松蔚,但他选择了这么做,因为这样的话他己身不会受到任何损失,只是委屈了松蔚一人。
也或许,他明知公主的这个要求提的不合理,但他还是答应了,甚至亲自来找清欢,是因为他其实早就感觉到她对他的心不在焉,所以想借由一次又一次,和以往一样的要求和剥削来让证明,松蔚还是爱他的,她还是那个可以为他付出一切的松蔚!
“……我这次过来,是因为公主她……她喜欢你的猫,所以想借过去养几天。”
正捏着吉光粉嘟嘟小肉球的清欢听到这个要求整个人都斯巴达了,她用看怪物的眼神看着将军,感觉这人真是渣到了极点,别说她不是松蔚,即便她就是松蔚!他这样眼巴巴跑来向结发妻子讨要宠物去讨好平妻又是个什么意思啊?
说的大点,公主可以算是他和皇帝之间的微妙平衡,可要是往小了说,这不过是后宅女人间的一点私事!
闻言,清欢冷笑:“她想借我就得借?将军,你摸摸你的脸,似乎大了许多。”
她是暗损他不要脸,但将军很明显无法理解清欢的幽默,只是拧起剑眉:“松蔚,只是一只猫而已,将它送给公主,我会帮你要回来,或是找一只更好的给你。”
“找只更好的?”清欢双手举起吉光,让将军睁大狗眼好好看看,“你还能找到比它更好的猫?那好啊,你先找来,我再考虑考虑。”
将军也只是听公主抽抽噎噎的说特别喜欢姐姐那猫,她知道君子不夺人所爱,所以只是想抱过来养两天,然后就给送回去。将军听了,觉得这不算什么大事儿,但真要说出口讨要,还是比较丢份儿的。他都不知道松蔚什么时候养了猫!
这会儿定睛一看,才发现这猫长得的确是好,尤其是一双碧蓝眼珠,真真是清澈灵气,简直像是人类般。
这样的猫必定不是凡物,哪里能是普通的猫能比的?将军曾见过太后养的那只波斯猫,和这只也都比不了,更别提其他的了。顿时他就有点讷讷的:“你是姐姐,让一下公主……”
“我凭什么让她?”清欢受不了地把吉光放回怀里冷笑,“尚了公主的人是将军你,让我一次次让步的也是将军你,若将军把我复活是为了让我受这些罪的,当初还不如让我死的干净!”
她表情愠怒,将军想起之前自己的那一巴掌,又想起对她的诸多要求,不免有些心虚。“别说这样的话,我——”
“我管你爱听不爱听!”用脚趾头想都知道他接下来要说什么。“将军在我面前装深情装够了没有?每每三言两语片字温存,全是要我付出付出再付出!再继续下去,将军直接割了我的肉放了我的血将我挫骨扬灰算了!”
清欢一巴掌拍在桌子上,冷冷地瞪着将军:“从现在开始我不想见到你,若是你再在我面前提到公主一句,便立刻写了休书与我,从此以后,你我男婚女嫁,各不相干!”虽然这个朝代歧视寡妇,但那又如何?
将军无论如何也没想到清欢会这样说,他似是深受打击般蹬蹬倒退两步,不敢置信地望着清欢:“你……”
“滚!”清欢实在是不想跟他废话,直接抓起手边的茶盏砸了过去,将军一个没防备,竟被砸了正着。婢女们惊呼出声,似乎都不相信温柔贤惠的夫人也有这么暴躁粗鲁的一面。
兔子被逼急了还会咬人呢,凭什么要人家松蔚一直忍着你让着你呀,没享过你几天福,全吃苦来了!
“你既已忘记过去的海誓山盟,便不要再与我相见!”清欢将吉光放到桌子上,站起身和将军对视,她靠的极近,眼里满是怒火。“我不再提醒你过去的诺言,你也休要再提!先变心的人是你,若是你瞧我这模样不快,休了我便是!否则便别再来见我,给我滚!”说着把将军用力往外推。将军大概是被吓傻了,竟真的被清欢推了出去,然后就看见房门在自己面前砰的一声合上!
他在外头站了一会儿,才失魂落魄浑浑噩噩的走了,后来清欢听说一连三天将军都歇在书房,没去公主的院子,也没再来找她。
把惹人厌的将军撵走后,吉光跳到清欢身边,用小脑袋供着她。清欢轻笑,点点它湿润鼻尖。“放心吧,我没事,那并不是我的情绪。”她只是暂时把情绪控制权交给了这具身体本身的意识,那是女鬼松蔚一直想说却从未说出口的话。
吉光喵喵两声。
自这之后,将军再来清欢这里,清欢也不见他了,直接让人把门给闩上。将军试图跟清欢说话,清欢也不理他,之后再来他也不希望能进来了,就站在外头等着,看一会儿,等到屋内烛光熄灭再离去。
直到有一日,清欢鼻尖突然闻到血腥味,她猛地睁开眼睛,立刻有一只手捂住她的口鼻:“嘘——别出声,是我。”
竟然是将军。
夜间清欢入睡时习惯吹熄油灯但却放上一颗夜明珠,所以房内光线虽然昏暗,却足以看清楚对方的模样。
清欢动了动鼻子,诧异道:“你受伤了?”血腥味好浓。
将军捂着腰部,“松蔚,快给我处理伤口。”
以前他行军打仗将她带在身边,每每受伤都是松蔚亲自为他处理。后来回到京城松蔚也养成了习惯,把急救箱放在身边不远以防万一。
但清欢只冷冰冰地看他一眼:“小声点儿,别吵醒了我的猫。”
吉光正趴在清欢枕边,两只小爪子搭在清欢脖子上,搂着她睡得正熟。
将军的心突然噼里啪啦就碎了。
既然不是危险人物,清欢也就不在意了,她连头都没抬起来,跟将军说:“金疮药在哪里你应该知道,自己处理吧,我困死了,要睡了。”
把将军的手一推,帐子重新拉拢,便再也没问过将军一声。
将军站在帐子外面,心头酸涩交加,从小到大,但凡他受伤松蔚都十分紧张,可这是头一次,她一点都不在乎,从头到尾,连他伤的重不重、疼不疼都没有问他。( )
381.第三十六(碗汤(九&十)
第二日一早清欢起来,将军已经不见了踪影,看药箱的确是被翻动过了,金疮药和绷带也都有使用的痕迹。但这人的生活习惯不太好,用完了药箱随手就扔在那儿,还是摊开的。
清欢在心底谴责了下将军的行为,撇着嘴把药箱收拾好又放回原位。
她洗漱了一会儿后公主就命人过来了。大概是之前清欢给她的印象太吓人让她感到了不快活,也可能是真的被清欢镇住了,反正不管哪一点,她是没再到清欢面前姐姐妹妹的恶信彼此。
不过这一次来是有原因的,太后娘娘五十岁寿辰,各家夫人都要参加,轮到他们将军府,公主是太后的亲生女儿,自然要去,而松蔚是将军名正言顺的发妻,当然更不能缺席了。
公主还命人转告清欢,将吉光带过去。因为太后从宫里听说将军夫人养了一只很漂亮的小白猫,一直念叨着要看看,让清欢千万别忘了。
这是暗地里要不行,准备明抢了。
太后寿辰这一天,各家的夫人小姐都打扮的非常隆重,不敢有半分轻忽怠慢。清欢也是来到这个世界这么久后第一次穿的这么奢华,一层又一层的衣服裹得她都有点受不了,干脆直接把里头的脱了,只剩下外面两三层,反正一般人也看不出来,还轻便了许多。
婢女们都瞪大了眼,对清欢这个行为非常不赞同,然而没什么用,人家是主子,她们做下人的又能说什么?
到了宫里,将军是要和女眷们分开的,清欢献上将军府准备好的贺礼,正要退下便被太后叫住:“松蔚呀,哀家这女儿可否给你添了麻烦?公主自小娇生惯养,哀家和先帝又十分宠爱她,所以养成了她这个无法无天的性子,松蔚岁数大些,是姐姐,可要好好照顾下她。”
被母后怎么说,公主不依地嘟起了小嘴儿:“母后!你怎么能这样说人家啦!姐姐对我很好,你可别再说了,免得吓到姐姐。到时候将军若是怪罪于我,我可不开心了,要跟母后生气的。”
闻言,太后无奈地摇头笑笑,对在座的众女眷道:“各位看看,看看,这女大呀,就是不中留,这才刚嫁去将军府多久呀,一颗心就全向着将军了,哀家可真是白疼了这丫头。”说着在公主额头轻轻一点。
公主捂着额头很委屈的样子,小女儿娇态十足,座下的夫人小姐们也都很捧场的笑了,顺便拍拍马屁,赞扬一下公主的品行,夸一夸太后教导出了这么好的女儿云云。惟独清欢面无表情地听着,她当过皇帝皇后太后,基本上什么都做过了,哪些是真心话哪些是客套话一听便知。公主还待字闺中时便以骄纵任性出名,还贤惠善良……闭眼都能吹。
太后等人笑过了,直接就叫清欢留在她身边坐下,待到所有人都献完了礼物,她才像是刚想起什么似的看向清欢:“哀家听公主说,松蔚你今日养了一只猫,可有此事?”
清欢恭敬地回答:“正有此事。”
“哦?不知那猫咪在何处?前几日哀家还特意让人提醒公主,让她记得告诉你,将猫儿带来给哀家看看呢!”说着,太后慢悠悠地抚着自己怀里那只肥硕的鸳鸯眼波斯猫,时而看清欢一眼。
公主也道:“对呀姐姐,我让你将猫儿带来,你不会是忘记了吧?我跟母后说了你的猫儿非常漂亮后,母后一直都想亲自看一看呢!”
清欢似笑非笑地看着这对母女唱双簧,道:“回太后娘娘,带来了。”
“哪儿呢?”
其实这就是个陷阱。若是带来了,那在太后的“无意”下,公主再适时地表现出对吉光的喜欢,清欢还好意思不转手送给公主?毕竟只是一只小畜生,若是因此和太后公主交恶,那可就是得不偿失了。而清欢若是没带,那更好办了,太后亲自命人提醒你,你明知道却不带,不管是故意的还是忘了,都是一个不遵懿旨的罪过。反正无论如何,清欢今天都是要吃亏的。
这大殿之上其他女眷也对她没什么善意。她们皆出身名门,惟独松蔚一个来自民间的女子。她有什么资格跟她们这些世家小姐夫人坐在一起,甚至还是上座?
可以说,太后公主是铁了心要收拾清欢,给她个下马威的。当然,她们也不会做得太过分,因为目前她们都还忌惮将军三分,她们只是在将军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下,小小的从清欢身上讨回点面子。
清欢伸出一只手,宽大的水袖里立刻钻出一只通体雪白唯有额心一缕闪电红毛的小猫。小猫见了天日极其欢喜,三下五除二跳上了清欢手心,然后乖巧安分地待在她手里。
这猫儿啊,也许从成色皮相上看不出什么来,但好看不好看却是一眼就能看透。看到吉光,太后怀里的波斯猫本想哈对方,可吉光瞧见它,便刻意释放出一丝神兽威压,那波斯猫被吓得瞬间炸毛,动也不敢动,竟是尿在了太后身上!
太后今日可穿着特意为寿辰所作的宫装,被波斯猫一泡尿全毁了!她气得肝胆发颤,脸颊通红。大概是养尊处优这么多年从未被如此对待过,顿时尖叫一声站了起来,波斯猫受惊跳到地上,喵呜喵呜的炸毛。
吉光在心里偷笑了两声,蹭了蹭主人软绵绵的胸。清欢没注意到它吃豆腐的动作,而是赞赏地摸了摸可爱的小耳朵。吉光顿时分外得意,对着波斯猫又看了一眼,这一回波斯猫再被吓到,竟慌不择路的逃跑起来。
然后清欢就站在太后不远处,看着那只波斯猫这里跑哪里窜,听着耳边无数女人的尖叫声,顿觉神清气爽。夫人小姐们躲啊逃啊,可是人太多,朝哪里逃?而波斯猫也是,它根本分不清方向。小动物受惊的时候极其容易显出攻击性,猫爪儿一伸,即使经过修剪,那爪子也是很锋利的,不知多少人的衣衫皮肉受到攻击,最惨的当属公主,左手手背上被挠了好几道,脸上也多了几根土豆丝。
小太监们一哄而上,好不容易将波斯猫逮住,太后已经气得浑身发抖了!她哆嗦着手指着波斯猫,公主一察觉自己最重视的脸出了问题,顿时大声尖叫着要太后将这猫儿给碎尸万段。
但这怎么可能呢?这波斯猫还是先帝在世时送给太后的,养在身边这么多年,一直陪伴着太后,所以太后气归气,怒归怒,却舍不得动这猫儿一根毛,又怎么会像公主所说,将猫儿给杀了?
都是猫,怎么人家的猫就安分守己那么乖巧,而这只波斯猫却突然大庭广众之下发了疯呢?这么多年来可从未有过。
就在大殿乱成一团的时候,清欢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悠然自得地掰着一块点心喂给吉光,算是嘉奖它今天的胡作非为。
吉光抖动着胡须认真地吃着,不时地蹭蹭清欢的手。
等到一切都尘埃落定,吉光已经吃饱了。太后被人扶着回去换了身衣服,受伤的人由宫女伺候着抹药,而波斯猫则被装进了笼子里,太后命人召了太医过来给看看,觉得她的猫儿是发了什么病了。
至于那个找清欢麻烦的计划……那是什么,能吃吗?早没人记得了。
公主毁了容特别担忧,太医说了无大碍之后又开始担心会不会留疤,从此恨上了猫,再也不说要养猫的事儿了。
这边闹得沸沸扬扬,但消息却没走漏。实在是太过丢人,太后没好意思让前朝的皇帝和文武百官知道,那可真是丢死了。
于是清欢就安全了。
只是回到将军府后,将军得知公主受伤,心急如焚,竟是一连好几个月都没再来清欢的院子。府里人人都说夫人失宠了,将军已厌倦了她,清欢这边的下人们一个个急得跟什么似的,清欢却老神在在毫不在意。
不来才好,不来她才是度假啊。公主又不会在吃穿用度上克扣她的,现在的日子别提多快活了!
直到传出公主有孕的消息,当天中午府里就全知道了,清欢身边的人看到清欢都小心翼翼的,生怕说错话惹她生气,清欢看他们那如履薄冰的样子也放弃了解释,反正不管她说什么他们都不会信,那她何必浪费这唇舌呢?
晚上的时候暌违了好几个月的将军才姗姗来迟,到了清欢面前,嘴巴张着,看得出他本来是有底气的,只是到了清欢面前,那底气就不见了。
吉光刚刚跳进水盆里,现在蹦到桌子上,一走一个梅花小脚印,可爱的要命。清欢看着它这小蠢样,忍不住揉了揉它的小脑袋,然后才回神般道:“……不好意思,将军方才说的什么?我没听清楚,能再说一遍么?”
将军那点愧疚就被清欢这态度给弄的烟消云散了。“我说,公主有孕了!”
“哦。”清欢点点头。“恭喜将军喜得麟儿。”
她说的真心实意,将军却皱眉道:“松蔚,你一定要如此阴阳怪气的说话吗?”
阴阳怪气?清欢眨眨眼:“我很真心呀!”
“我知道,这件事严格说起来是我的不是。我曾经答应过你,嫡长子一定会从你的肚子里出来。但是松蔚,你能不能讲讲理?这阵子你对我诸多冷淡,再也不关心我了,甚至还不许我碰你!我来你的院子只能睡那一方美人榻!你——”
“所以我不是说了吗?”清欢觉得他叽叽喳喳的挺惹人烦。“恭喜将军啊,你还想我怎么样?我不是没有质问你什么吗?”
将军被她这话噎得说不出话来,心里难受的要命,说真的,他之所以没再让公主避孕,其实也存了气气松蔚的意思。她不是对他冷淡吗?不是连他受伤都不在意吗?那他就让她知道,她在这世上还是必须依赖他!一个女人,离了丈夫怎么能活?
她现在能过得这么好,是因为他心中还有她!是他对她的好和看重惯坏了他,所以将军希望能给松蔚危机感!若是她能改变,能回到从前的那个松蔚,他绝不会让公主的孩子先她一步生下来!
奈何清欢根本没有跟他逢场作戏的意思。她直接抱起吉光,伸手接过布巾给吉光擦着软绵绵的小肉球,道:“将军不必在意我,我本没有要和公主争抢的意思。那日答应了让公主过门,便再也不奢望什么了。将军这样有福气,日后定能儿孙满堂,子孙绵延。”
将军被她这话气得七窍生烟,险些没了理智。他一掌拍在清欢面前的桌上:“那既然如此,你也休要在府中住了!城外有个别院,你去那住着清静清静吧!”
他以为清欢会伤心会生气甚至会流泪,但她只是开心的抱起吉光,然后招呼下人收拾行李!“多谢将军!”
这一次将军是真的被气成了内伤,他只觉得怒极攻心,喉头一阵腥甜,用手一抹,竟是鲜血!
清欢看到了也当没看到,将军见她如此无动于衷,也是真伤了心,便拂袖而去。
既然人家赶她走,那她当然不会再留下来。听说那个别院依山傍水风景秀丽,还有野味野菜可以吃,庄子上上下下都是将军府的下人,她就算到了那也还是主子,说不定比在将军府过得还好呢!清欢高兴坏了,竟连夜离开!
当然这对外将军不能说是他的结发妻子听说可以离开自己,欢天喜地的连夜走了,连等到天亮给他找理由反悔的机会都没有!于是他宣称是松蔚身子不适,所以暂且到别院休养,过一阵子再回府。
这种冠冕堂皇的话,每年都有高门在说,理由都是同一个,身子不适啊心情不愉啊之类的,至于真正的原因是什么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离开将军府后的清欢简直如同一只快乐的小鸟。别院比她想的还要舒服!有美景可赏,有美食可尝,还没有烦人的苍蝇来叽叽歪歪,更没有别有用心的公主来话里有话,这才叫度假不是?
清欢欢快地在别院住了下来,这别院很隐蔽,将军买了这院子后就没到这地方来。附近也都是淳朴的山民,日子简直不能更美好。
又过了半年,听说公主怀孕已经七个月了,眼看要生了,将军现在已经不去军营,终日留在府中陪伴。
如今庄子里上上下下都只认清欢做主子,将她伺候的无微不至,更是不在她面前提起京城的人如何如何。就将军日夜陪伴公主这件事,还是清欢无意中在下人八卦的时候听见的。她听见后就轻手轻脚的走开了,没打扰。
山里的生活虽然好,但偶尔也会很无聊,下人们又不像她享受孤独,如果连八卦的自由都不给,清欢觉得那未免太过苛刻。而她是那种很苛刻的人吗?明显不是啊!
又过了一个月,某天晚上,清欢刚用了沐浴完,在床上用毛线球逗吉光玩的时候,突然听见一阵兵甲铿锵声,随后便有人掀开窗户跳了进来,不是将军又是谁?
只是和过去总是风度翩翩俊美威严的他比起来,这一次可不大好看,一点都不体面,身上的甲胄沾染着尘土和血迹,此刻他正气喘吁吁地望着她,手上拿的大刀还在往下滴血。
吉光立刻丢开毛线球,弓起背炸毛给对方看,挡在清欢面前,誓死不让这个讨人厌的男人接近自家主人。
主人是它们大家的,不许别人来抢!
“深更半夜将军到访,怎地不走正门走窗户呀?”清欢故作好奇地问。
“松蔚!快!快跟我走!”说着将军便来拉清欢的手,清欢却轻巧地躲开了,还对他嫣然一笑。“我才不跟你走呢,意图篡位的是你又不是我,对你心存芥蒂是皇帝也不是我,他想杀的是你,我留下来才能活命,跟你逃了,那可就成了钦犯了,我又不会武功,被人追杀可跑不了。”
说着清欢还故意气将军:“那次太后寿辰我无意中见到了皇帝,若是我改个名字,在外面做他的解语花,想必他不会拒绝。毕竟男人都拒绝不了美好的女人,不是么?将军你为年轻热情的公主心动,而皇上,皇上他没见过如我这般的女人呐!宫妃们大多勾心斗角,为了他整日算计来算计去,我却不会,所以……你放心的逃吧,我会过得很好的。”
将军完全听傻了眼,他不敢置信地看着清欢:“不——你、你是在跟我开玩笑。”
清欢眨眨眼。“我看起来像是在开玩笑?完全没有,我是认真的。”
“松蔚——”
“谁是你的松蔚呀!”清欢听出他语气中的哭腔和乞求,因而更加冷淡残忍。“你的松蔚早上吊死啦,你忘记了么?”
“你在说什么?”将军无法理解地摇着头。“松蔚!别、别这样对我——我不能没有你——”
“你的松蔚真的死了。”清欢善心大发地告诉他。“公主派来的暗卫把她吊死的,就在房梁上,她可不是自尽的。”
将军如遭雷劈。
清欢伸手搓搓吉光下巴,让它别那么紧张,又道:“至于你请来的那个邪僧,他的确是有些本事,能够招魂,然而——谁知道,招上来的又是什么呢?你复活的真的是你的松蔚吗?”
清欢啧啧两声,“小可怜儿,看看你这要哭出来的表情。你的松蔚她早就死啦!不过死了也好,我还得谢谢你,若不是你找到邪僧,我也不会重返人间呐!”
这样的话一切就说得通了!松蔚为何不再关心他爱他,为何对他的任何请求都无动于衷,看到公主怀孕也没有丝毫伤心难过,一切都是因为身体里的这个人不是松蔚!将军立刻露出凶狠的表情:“那么你就快些给我从松蔚身体里出来!否则我便杀了你!”
“你舍得么?”清欢露出楚楚可怜的眼神。“这可是你最爱的人的身体,你若是杀了我,这身体可就从此腐烂掉了呀!不会再有别的鬼魂上身了,你忍心吗?还有啊,你以为我为什么会得知你跟松蔚之间的事情?因为我继承了她的所有记忆。想知道松蔚答应你尚公主的时候是什么心情吗?”
将军有预感,接下来的话他不会想听。
果然。“她不爱你啦!因为她发现你变了,她爱的是当年那个和她海誓山盟不离不弃的少年,而不是身为将军的你。她放手啦,再不会回来了。”清欢笑着点下头,表示对将军的同情和哀悼。“你总是太小看女人。对松蔚,你是小看她的果断,对公主,你是小看她的能力。真以为公主嫁给你是因为你俊美的让她小心脏砰砰跳?一国公主,金枝玉叶,死皮赖脸地要做你的平妻?将军,你别太自恋。瞧,现在你不就吃到苦头,被公主联合皇上反杀了?”
清欢怜悯地看着这个男人。“皇帝早就猜忌于你,你真以为你的野心没有人能看出来吗?松蔚活着的时候还会提醒你,可她死了,谁还愿意为你操心不讨好啊?公主也是个奇女子,二八年华,便有如此胆色,将军的两个女人都极其优秀,可惜你一个也配不上。”
远远听到兵刃交接声,很明显是有官兵追到这里来了,清欢提醒道:“还不逃,再不走可就没机会了,虽然逃走是一辈子担心受怕活在被追杀的恐惧中,但对你来说,应该好过现在被抓住然后午时三刻斩首示众吧?”
将军伸手就来抓她:“跟我走!嘶——”
他没抓到清欢,手背便被吉光狠狠地挠了一爪子,疼得他龇牙咧嘴。不知是不是他的错觉,那只猫的眼中有着恶趣味。
将军只能跳窗独自离去。( )
382.第三十七碗二汤(一&二)
将军这辈子都过不上好日子了,他的追随者也会逐渐减少,甚至会为了悬赏的金银转而反杀于他。可他又无法忘怀自己的野心,松蔚早已离他而去,世间这么大,却没有他的容身之所。
公主选择生下了那个孩子,虽然没有再嫁,却养了不少年轻英俊又会讨好人的面首,过得很是潇洒。她是真心喜欢将军,然而和江山,和皇室比起来,她注定不可能站在将军那边。将军既然不能安分守己,她就只好帮助皇兄解决掉他。不过喜欢也就是那回事,很快就可以抛之脑后了,世界上比将军英俊又比将军更善解人意的男子多了去了,她贵为公主,难道还需要为一个男人要死要活的吗?
未免也太掉价了。
唯一令公主遗憾的是,松蔚失踪了。要是能找到松蔚,她还真想好好跟她说声对不起,之前对松蔚所做的一切都是刻意为之,否则以将军那么重的戒心,怎么可能会答应娶她?古往今来,皇帝赐婚无数,却也没有几个因为不愿意就被砍了头的。
然后有一天公主突然想养猫,看了不知多少只,觉得都不如当年松蔚养的那只好看,慢慢也就断了养猫的念头。她脸上的伤虽然好了,但是对于猫这种生物,可爱是一回事,喜欢是一回事,养不养……算了,还是不养了吧。
清欢在赶走将军后也离开了,她真是眼睁睁看着将军把自己作死的。其实他要是没有这么大野心,不是推翻皇权自己当皇帝,是可以权倾朝野过一辈子呼风唤雨的生活的。只可惜他脑子不清楚,竟然想篡位,那可不是把脖子洗干净了送上去任人砍么。
在将军还是半大少年的时候,他最大的心愿就是能每天见到松蔚;后来他们互相喜欢,他的心愿就变成了我要娶松蔚为妻;如愿娶了松蔚为妻后,他有觉得好男儿志在四方,一辈子窝在这黄土乡间又能有什么出息呢?他想出人头地,以后好让松蔚过上好日子,让所有人都羡慕她尊敬她!可是等到他手握重权了,他却发现自己不能再专注地守着一个女人了,他有了温柔的海棠,便开始渴望艳丽的芍药,甚至希望这两种花都开在自己身边,和谐共处。
追兵太多,又遭到亲信背叛,将军虽然奋力逃走,却瞎了一双眼,再也看不清东西了。从此后一切的野心都成为泡影,他为了生活,只好狠心将自己容貌毁去,因为只有这样才不会有人认出他便是当年权倾朝野的将军。
就这样痛苦的在曾经华丽的回忆中过完残生。临死前将军才想起来:我当年的野心,其实说到底,也不过一个松蔚。
他努力打拼,为的是让松蔚快乐,但最后却成为了她死亡的凶手。
怪谁呢?
是啊,问老天去吧,怪谁呢?
女鬼松蔚平静地看完最后,平静地饮下孟婆汤,然后平静地离开了奈何桥。她拿得起也放得下,不该要的就不要,努力了仍然没能成功,并不是她不够专心坚定,而是对方并不值得。
所以她放手了,然后迎接自己的新生。
清欢看着她离开,嘴角也有了笑意。墨泽在她腿边绕来绕去,绊着她的腿,清欢被他黏得想笑,就把小胖蛋给提溜起来放在桌子上:“干什么呢,扭扭捏捏的?”
墨泽小脸红扑扑:“主人,你为什么只叫吉光不叫我?你是不喜欢我了吗?”
清欢看着他委屈的小表情几秒钟,才摇头道:“你忘记你已经活了很久了吗?”外表是个小孩子,也不用表现的这么幼稚呀。
墨泽一听,顿时伤心不已:“主人果然是嫌弃我了……”
“我可没那么说。”清欢立刻解释。
墨泽眼巴巴地望着她:“那下次主人带上我。”
边说还边摇着清欢的胳膊。清欢无奈道:“就算要带你,也得看适合不适合。”
“那要是适合呢?”
“带。”
得到了满意的答案,墨泽开心极了!他又黏了清欢一会儿,就跳下去找吉光小黑炫耀去了。清欢越来越觉得想笑,这三个小家伙,按理说都是老油条了,不知活了多少年,可越活越回去,孩子气十足。
她伸了个懒腰,回到庄子里美美的睡了一觉。
这一觉睡醒已不知道过去了多久,清欢心满意足地踏出庄子,桥面上已经有鬼魂在守候。
清欢慢悠悠地踏过去,女鬼看见她便抬起头:“我要报仇。”
“报什么仇?”
“家仇,国仇!”女鬼握紧了拳头,“我们整个星球都被毁灭了!所有的生命体……全部被抹杀掉了!可我根本不知道他们是谁!我是最后一个逃出星球的,可是还没来得及逃出去,迎面就遇上了他们的舰队,然后、然后——”
清欢见她激动,连忙安抚:“慢慢说,不要急。”
女鬼稳定了下情绪才道:“是这样的,我来自拉法星球,我是拉法星球的一名女科学家。我们拉法星球在宇宙里虽然渺小的几不可见,但却非常美丽,地表上覆盖着蓝色的海洋,还有美丽的陆地和努力建设文明的拉法星人。”
清欢点点头,她也是看过科幻片的,所以完全能够理解这番话的信息量。
女鬼吸了吸鼻子又道:“但是我们拉法星球的科技并不先进,人们的寿命也只有短短的两百年,所以我们在检测到有宇宙生命体后,一直想和他们取得联系,可谁知道,招来的不是朋友,而是敌人!”
说到这里,她忍不住浑身颤抖:“太可怕了……那些生命体,它们太可怕了!它们根本不能称之为生命体!它们的存在好像就是为了侵略和屠杀,就像是杀人机器,完全冷酷、无情!我隶属于国家航空航天,最后关头,我只能一个人坐上还没有开发完成的宇宙飞船逃走,但是——”
她乞求地望向清欢:“它们到底是什么人?到底是什么样的存在?为什么一到拉法星球就开始屠杀,任何人都不放过?!我是最后一个拉法星人,可是现在我也死了,所以拜托你!帮我查明真相!帮我们拉法星球十五亿拉法星人还有数不清的生命,为他们讨回一个公道,让他们死的安心!”
见她又开始激动,明显是受到了极大刺激。清欢连忙点了下她的眉心,女鬼立刻闭上了眼睛。
墨泽瞅准时机抱住她的大腿,仰着小胖脸:“主人主人,这次我可以去吗?”
清欢摇头:“这个世界我还没见过类似的,你不能去。”
墨泽瞬间垮下脸。清欢赶紧揉揉他的脑袋:“这样吧,下一个世界,如果不是太罕见的话,我就带你一起。”
“真的吗?”墨泽瞬间满血复活。“主人不可以骗我哦!”
清欢点头:“不骗你。”
终于解决了这个黏人的小胖蛋,清欢闭上眼睛,下一秒已置身于满目疮痍的拉法星球。从女鬼的描述中她大概能想象得到这个星球本来有多么美丽。蓝色的海洋,美丽的大陆还有善良的拉法星人,他们其乐融融的生活在这个星球上,但是突如其来的侵略却让他们从此消失。
以为是联系到了来自宇宙的朋友,迫切地希望和外星生命体交流,谁知道却引来了恐怖的侵略屠杀。
清欢弯腰捏了一把细土,感觉到土壤都变得琐碎而僵硬,完全没有了生命力。耳边还有无数的轰隆声,不时看到有蓝色的流弹四处着落,美丽如流星可每每落地便发生惊天动地的爆炸,杀伤力极其可怕。
正在这时,清欢听到声音,她反应极快,飞快往前跑了几步,越过道路藏在一片土丘后面,然后是震耳欲聋的爆炸声。她捂住耳朵,惊见面前有一块水一样柔软的布料被甩到这里。
上面沾染着同样蓝色的血液,清欢想了想,还是没伸手去捻起来闻闻,她赌一朵彼岸花,那是拉法星人的血。
这是她第一次到这样的世界,清欢有个问题,她……该怎么离开这里?开挂直接飞到外太空?那倒不是不可以,但那就和女鬼的科学家精神完全相违背了。清欢想了想,还是先逃吧,要是实在没办法再动用自己的力量。不过在这之前,她得把身体状态调整到拉法星人的频率,这样以后也不会有人认出来。
与此同时,一架飞船迅速从天空坠落在遥远之处,然后是大爆炸,看到那飞船,清欢才确信自己现在身处何时。是女鬼的飞船被击落的时候,也就是说……接下来就会迎来这些屠杀者的宇宙舰队?!
清欢:“……”
还是先逃吧。
可惜越是想逃一般就越逃不掉,刚翻过一片废墟,清欢就在高楼大厦被移除的平地上遇到了一群看起来不是那么友好的……生命体?迄今为止清欢见过神仙妖怪凡人以及各种各样的动物,但是像是科幻片里一样如此奇形怪状还高科技的,肉眼所见还是头一次。
这些生命体身高足足有一百八十公分,个个看起来都非常强壮,动作也很一致。要清欢说的话,它们看起来根本就是一模一样,分不清哪个是哪个。至于手里拿着的奇形怪状的武器……应该是枪,或者是刀?看不出来。
然后她就看出来了。因为那既是枪也是刀!
清欢有点狼狈的躲着,这片空地除了零零散散的残垣断壁之外什么都没有。看准时机,她一脚踹倒一只生命体,伸手夺过了对方的“枪”或是“刀”,而后清欢发现自己根本不会用。她不耐烦的又丢掉,顺手取出自己的水火伞架在身上,虽然曾经把水火伞留给了徒弟们,但在她的时间里,水火伞永远存在。
有了水火伞就不怕这子弹了,清欢顺势一脚一个,但新的问题又来了,打不死啊!
这样打下去什么时候是个头?她现在应该赶紧找个安全的地方躲起来。
身后生命体穷追不舍,清欢用水火伞挡在身后,一边诅咒一边往前逃。这是她从忘川河里重生后最狼狈的一次,没有之一!见鬼的科学精神!
但清欢还是坚持了,那些生命体的速度似乎比她用跑得快,有那么一瞬间,清欢很想飞……但她忍住了。逃到一处不知道什么地方,类似广场之类吧,中间还有几根倒掉的柱子和一个喷泉池,生命体们步步紧逼,清欢节节后退。
真要打也不是打不过,但问题是这些家伙打不死,而且如同蟑螂般顽强。只靠拳脚很明显是不够的,她都跑了多久了?清欢没去记时间,她将自己的身体调整到拉法星人的状态后,很明显,现在她虚脱了。
要么使用自己的能力赶紧解决这帮子奇怪的东西,要么就等着被干掉,清欢左右为难。前者固然是爽,但她不希望自己完成的不够完美,科学精神什么的,不就是完全不靠不属于这个世界的力量来抽丝剥茧找到真相么?
但是还有没有别的方法?比如说她直接在地上开个洞溜进去,或是脚尖一点飞起来,这帮子傻帽看起来不会飞。浑身机械重金属,动作挺灵活,可是一看就很重。
清欢皱着眉想了半天,没等她做出决定,生命体就已经扑了上来。她还在失神,在这样千钧一发之际,要么她直接将对方干掉,要么就等着被对方砸成肉饼,清欢已经决定了前者,可有一样东西比她更快!她的手诀还没有掐起来,扑到她面前的生命体就被丢的远远的了!
然后是一个穿着黑色劲装的男人出现在她面前,他挡在她身前,声音淡淡地:“战场上切记不可失神,每一秒钟都是生命。”说完便冲进了那一群生命体中。
清欢瞪大了眼睛看着,拉法星人的身体杀不死的怪物,这个男人的刀却能杀死!这些生命体被杀死后,倒在地上化作一堆零件。
很快的,男人便将生命体清理了个干干净净。他的动作在迅速中又不失优雅,清欢一直看着他,看得出这个男人经历了很久的磨练,也许招式并不华丽,但实战经验却极其丰富。直到现在清欢都很讲究,打架也要打的漂亮,这个男人却不是,他出手极其精准,全部是一击致命。
解决完了这些东西,男人走回清欢身边,居高临下地看着她,然后慢慢地对她伸出了自己的手。
清欢看了他的手一会儿,这是双男人的手,长着厚厚的老茧,一看就是常年握兵器所至,半指手套让他的手看起来更大更厚实,却也让人很有安全感。清欢想了想,觉得不如有个同伴,尤其还是在她根本不了解这个世界的情况下。
男人将她从地上拉了起来,就往前走了。清欢没弄明白他的意思,站在原地又发呆几秒钟。男人站定,转身问她:“跟我走吗?”
走啊,为什么不走,反正她也不知道要去哪儿。
清欢很快跟了上去,她的脸上弄了些灰尘,整个人也脏兮兮的,身上本来穿的是条裙子,但现在已经破的不能看了。男人走了几步,解下了自己的外套,背对着清欢,递给她。
“……谢谢。”
“不用。”男人声音低沉,“还能走快些吗,很快它们就能追上来。”
“可以。”清欢点了下头,下一秒却被男人扛在了肩膀上。她正准备挣扎,男人却说:“拉法星人的体力我很清楚,经过那一场逃亡追逐,你已经到了极限。”
清欢就不说话了,有个人肉汽车当然比她自己迈着腿跑强。男人扛着她奔跑,极其敏捷,行动自如,丝毫没有变缓。但清欢却断断续续的建议道:“可以……慢一点吗……你颠的我……胃……好难受……”拉法星人的体质在此刻表示她有点想吐!
男人虽然沉默寡言又稍显淡漠,但却很是绅士,立刻将清欢换成了公主抱。他的速度太快了,清欢只好搂住他的脖子避免被风刀吹得脸疼。
就这样跑了很久,男人终于停下。清欢定睛一看,他们现在在一个山谷中,男人伸出左手,他左手手腕上戴着一个类似腕表的东西——太高级了清欢也不知道那叫什么,摁了一下,很快便有一艘巨大的宇宙船出现在山谷中。男人又将清欢抱起来,迅速进入船内。
清欢觉得自己长见识了,在天空中飞行的……船?她好奇地看向男人:“这是你的船吗?”
男人点了下头。
清欢又问:“你要带我去哪里?”
“离开拉法星。”
“不行!”清欢连忙道,“我还没有弄清楚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刚才出现在拉法星的那些是什么东西?它们是活着的生命体,还是什么?你又是谁,为什么会在这里,为什么又要救我?”
对于这一连串的问题,男人前面的全部略过,只回答了最后一个:“我想让你成为我的同伴。”
“什么?”清欢一愣。
“我,一个人在宇宙中旅行,已经很久很久了。”男人淡淡地说着,看向清欢,清欢才发现他的眼珠竟然是紫色的,而且长得极其英俊,隐隐还有股高贵的气质。“我是跟着它们到达拉法星的,无意中看到了你,看到你不屈服的姿态和勇敢的身影,所以决定邀请你成为我的同伴,从今天起,和我一起旅行。”
说完还很认真地问了一句:“可以吗?”
“……谢谢。”
“不用。”男人声音低沉,“还能走快些吗,很快它们就能追上来。”
“可以。”清欢点了下头,下一秒却被男人扛在了肩膀上。她正准备挣扎,男人却说:“拉法星人的体力我很清楚,经过那一场逃亡追逐,你已经到了极限。”
清欢就不说话了,有个人肉汽车当然比她自己迈着腿跑强。男人扛着她奔跑,极其敏捷,行动自如,丝毫没有变缓。但清欢却断断续续的建议道:“可以……慢一点吗……你颠的我……胃……好难受……”拉法星人的体质在此刻表示她有点想吐!
男人虽然沉默寡言又稍显淡漠,但却很是绅士,立刻将清欢换成了公主抱。他的速度太快了,清欢只好搂住他的脖子避免被风刀吹得脸疼。
就这样跑了很久,男人终于停下。清欢定睛一看,他们现在在一个山谷中,男人伸出左手,他左手手腕上戴着一个类似腕表的东西——太高级了清欢也不知道那叫什么,摁了一下,很快便有一艘巨大的宇宙船出现在山谷中。男人又将清欢抱起来,迅速进入船内。
清欢觉得自己长见识了,在天空中飞行的……船?她好奇地看向男人:“这是你的船吗?”
男人点了下头。
清欢又问:“你要带我去哪里?”
“离开拉法星。”
“不行!”清欢连忙道,“我还没有弄清楚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刚才出现在拉法星的那些是什么东西?它们是活着的生命体,还是什么?你又是谁,为什么会在这里,为什么又要救我?”
对于这一连串的问题,男人前面的全部略过,只回答了最后一个:“我想让你成为我的同伴。”
“什么?”清欢一愣。
“我,一个人在宇宙中旅行,已经很久很久了。”男人淡淡地说着,看向清欢,清欢才发现他的眼珠竟然是紫色的,而且长得极其英俊,隐隐还有股高贵的气质。“我是跟着它们到达拉法星的,无意中看到了你,看到你不屈服的姿态和勇敢的身影,所以决定邀请你成为我的同伴,从今天起,和我一起旅行。”
说完还很认真地问了一句:“可以吗?”( )
383.第三十七碗四汤(三&四)
慢慢地,king也微微扬起嘴角。他笑起来的时候很好看,整个人的冷淡肃穆都薄了几分,透露出春意融融。清欢笑着说:“你该多笑一笑,你笑起来很好看。”
king立刻意识到自己竟然笑了,随即不由自主地收起笑容,好像完全没有意识到他还会笑一样。清欢看得很清楚,他的耳尖都红了。她是个体贴的姑娘,所以什么也没说,清清嗓子问道:“有洗澡的地方吗?我太脏了。”
这倒是实话。她降临这个世界的时候穿着普通的连衣裙,现在这连衣裙破的破碎的碎,更别提灰头土脸的样子。清欢羡慕地看了king一眼,他身上的黑色劲装看着很简练,而且刚刚打了那么久,竟然都没有脏。
“洗澡……有的。”king|点头,对清欢说,“在房间里就有。”
他带着清欢进入船体,清欢才发现,虽然外表看起来像是一艘船,但里头可媲美她所看过的所有科幻电影。她没有见过这些,但却看得出来这些全是高科技。跟在king身后慢慢经过小台阶下去,是两条走廊,走廊上是房间,清欢仔细数了数,至少有几十个。看来当初要一起逃走的肯定不止king一个,只可惜最后只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
“这是我的房间。”king指了指门上浮现出的大写的红色“k”。然后指指前方,“剩下的房间你可以任意选择。”
“那就这间好了。”清欢挑了和king相邻的房间,原因无他,离大厅近。
king将她的手拿起来,右手手掌贴在门把手上,很快便传来机械电子音说道:dna已锁定。
“这个房间是你的了。”king绅士地没有跟进去,而是站在清欢身后。“你先进去吧,我在大厅等你。”
清欢点了下头,推门走了进去。
房间很大,装修风格很简洁,家具齐全,还有浴室。她立刻脱掉身上的破连衣裙,仔细研究了一下新型浴缸要怎么用,然后跳了进去,舒舒服服的洗了个干干净净的澡。
洗完澡才想起来除了那条破连衣裙根本没有衣服穿。这时候king的声音突然传来,清欢被吓了一跳,才看见大床上方有一个对话器,此刻正亮着灯,很明显是king在说话。“你没有换洗衣服,我把我的衣服放在门口,等到下一个星球再找合适的。”
清欢说了声谢谢,开门拿了衣服,衣服叠的整整齐齐,虽然跟king相识并不长,但她很相信对方的人品。
衣服是简单的衬衫长裤,还有一件风衣外套,但以清欢现在的身高,很明显撑不起king的长裤。光是衬衫就已经快到膝盖,更别提裤子了,夸张一点说,都快提到胸了。这要是不知道的人看见了,还以为她腿长是从脖子下面开始分叉呢。
所以清欢最后只穿了衬衫和外套,同时把风衣腰带系好,这样的话既好看也不会显得太暴露。她穿着拖鞋去到大厅,看见king正坐在餐桌前,正招呼着她:“吃东西吗?”
有东西怎么能不吃。清欢立刻点头,很快到king身边坐下,但是她观察了一下桌上放的东西,然后囧道:“这是什么呀?”
“压缩饼干。”king很认真地跟清欢解释,“很管饱。”
管饱归管饱,可是不好吃啊!清欢问他:“你一直都是吃压缩饼干吗?吃了多久了?”
king认真地想了想,回答道:“嗯……有五百多年了。”
清欢瞪大眼:“你多大啦?”
“……五百一十二岁。”king跟她解释。“我们星球人的寿命很长,最长的曾经达到过一万岁,最少的也能活到五千岁。不过你们拉法星人的寿命要短很多,只有两百年。”
清欢恍然大悟:“你一个人,过了这么长时间,就在这艘船上?”
king|点头。
那也怪不得他会寂寞了。但是……一个人能吃压缩饼干这种东西吃五百多年,清欢觉得太伟大了。“你可以不进食吗?”
“我只需要定期补充能量。一个月进食一次就可以。”king有问必答。“和你们拉法星人不一样,我听说拉法星人是一日三餐的,甚至更多。”
清欢怜悯地望着他:“你们星球所有人都这样吗?只吃压缩食品,吃一次管一个月,然后一直吃到老死?”
“曾经我们食用胶囊。胶囊的效果更好一些,一颗的话可以半年不用补充能量。但是胶囊被我吃光了,我又不擅长制作,只好吃压缩饼干。”
听king的语气,好像还挺嫌弃压缩饼干,怀念胶囊的。清欢佩服的五体投地,她受得了别的,绝对受不了吃五百年的压缩饼干,她宁可选择死亡!于是她问:“还有别的食物么?”
king摇摇头:“只有这个。”
清欢不爱吃这玩意儿,所以摇摇头:“我并不饿,还是不吃了。”
king似乎有点奇怪,不明白为什么她前一秒还说要吃,后一秒就又不吃了。但他想了一会儿没能理解,也就不想了。迅速将压缩饼干吃掉后,他对清欢说道:“我有东西给你。”
“什么呀?”清欢好奇地看着他到驾驶舱里取出了一个银色的保险箱。king用虹膜进行解锁后,保险箱啪嗒一声被打开,清欢走过去看,才发现里面是四只和king手腕戴的那个一模一样的东西,只是颜色不同。king手上的那只是红色的,而剩下的四种颜色分别是粉、黄、蓝、绿。“这是什么?”
“我逃离的时候从皇室带出来的,是一直在秘密研究的东西。还记得刚才那些怪物吗?”
清欢点头。
“我称它们为机械破坏者。”king取下自己的手环,给清欢示范如何佩戴和使用。“想要对它们造成伤害是非常不容易的事,我之所以能够将它们杀死,就是因为手环里有改变我身体构造的粒子。在佩戴的时候才能杀死它们。你选一个吧。”
清欢拿了粉色的那只,因为离她最近。在king鼓励的目光中,她试探着将手环放到左手腕,手环自动将她手腕环绕扣住,并且发出滴滴声,表示dna已锁定。也就是说,除了清欢,再也没有别人能够使用了。
好神奇,清欢好奇地碰碰这儿又碰碰那儿,问:“这个……除了杀死机械破坏者之外,还有别的作用么?”
“很多。”king说。“还可以作为通讯工具,不受任何星球电波干扰。至于其他功能……你会慢慢发现的。”
清欢好奇地按了一下粉丝的按钮,随即她感觉身体上有一层薄薄的皮肤在蔓延,然后是一片刺眼的粉光,这粉光刺目的让她不得不挡住视线,就是眨眼的功夫,她震惊地发现自己身上的衣服不见了!取而代之是一套很……奇怪的、诡异的贴身的粉色紧身衣!
“每一只手环都配备战斗服,用于紧急作战。在面对很难打败或是危险的对手时启用,比如说机械破坏者小队的leader。战斗服能够提高你身体的反应速度和力量,同时兼有保护功能。”king伸手帮清欢又摁了一下黑色按钮:“黑色状态表示力量,这种状态下战斗服上的条纹会从原色变成黑色,表示你选择加大力量,但速度会因此降低。白色状态恰好相反,增加速度而减少力量。我一般选择用原色形态,因为这是最中和也最自然的状态。”
清欢受教的一一点头。她明白了,她看过类似的科幻片,所以理解起来并不麻烦。她走到驾驶舱里,只感到脑海里一阵一阵的能量掠过,这手环居然还有资料传输功能!
king跟着她走进来,“进入战斗模式,就代表你已经会驾驶宇宙船了。”透过透明舷窗,可以看到无数星球从宇宙船周身飞速掠过,速度极快,几乎都看不清楚便一眨眼就消失了。“宇宙里有许许多多的文明,有些星球已经在宇宙里扎根,有些星球却才刚刚开始探索的脚步。所以文明发展的程度也是不一样的,每当我到达一个星球时,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先将宇宙船隐藏起来。”
清欢表示知道,然后问道:“我该怎么退出战斗状态啊?”
“再次摁下原色按钮。”
清欢依言摁下去,惊奇地发现自己又变回了之前那样,身上仍然穿着king的衬衫和风衣,好像刚才的战斗模式如同一场梦。
她在进入战斗模式的时候,是真的感觉得到身体里涌动的力量,似乎源源不断,力大无穷,整个人也是精力充沛。但退出后就又立刻回到了拉法星人的常态身体中,对此清欢表示非常奇妙。
她在想,等到离开这个世界,她可以把手环带走吗?假使她要带走某个世界的人或物,都必须得到本人或是主人的赠送,除非那东西是没主的,否则清欢不能将不属于奈何桥的物品带走。
同样的,如果这样东西成为了她的,那么无论在任何时间和空间,都永远属于她,比如在女鬼凉雪的世界里,从师兄那里得到的水火伞。
“有衬手的家伙吗?”清欢问。“战斗模式不能肉搏吧?”
king道:“枪是标配,每个手环的专属武器都不一样,我的是刀,但我并不知道你的是什么。”
闻言,清欢好奇心起,立刻按下原色按钮进入战斗模式,然后才发现,她根本不知道怎么调出武器。于是用求助的目光看向king,但头盔遮住了她的眼睛,她能看清楚king,king却看不清她。
但king还是明白了清欢的意思,示意她连按原色按钮两次。清欢依言按下,手中立刻多出一把全粉的伞。
噢,还是伞。
清欢喜欢伞,她将伞撑开研究了一下,才明白这伞是进可攻退可守,打开可以放手,合起来的时候伞尖会变成利刃。她对着空气挥舞两下,顿时满意的退出。
有点像是在玩游戏,还挺有意思的。
正在这时,突然传来红色警报声。king立刻转身到驾驶舱前查看,告诉清欢:“它们降落在前方的斯坦星上。”
“可是看起来……好像没有动手的意思?”清欢疑惑地问。“怎么还小心翼翼的,像是怕被人知道?”
“它们在找东西。”
“找东西?”
“虽然宇宙生命体的寿命很长,但是没有人知道宇宙究竟有多大,曾经有人提出过还有另外一个宇宙存在的说法,并且详细贴了所谓的证据和验证,说一共有三样物品散落在某些星球中,这三样物品就相当于三把钥匙,分别代表过去、现在和未来。找到这三把钥匙,就能打开另外一个宇宙。它们在找的就是这个。”
“这些机械体找钥匙做什么?就算它们能打开另外一个宇宙,那又怎么样?”
“侵略者的野心是永远无法得到满足的。”king淡淡地说。“好了,我们准备降落。”
清欢点了下头,感谢手环,她现在已经会怎么开宇宙船了……
斯坦星球是一个和拉法星球文明程度差不多的星球。斯坦星人的外表和清欢king看起来都相差不大,事实上拉法星人的长相是宇宙中最常见,用king的话来说,五百年他旅行过无数星球,见过的绝大多数的生命人,都相差不大。
所以他们两人走在大街上也不会有人察觉。首要任务当然是找钥匙,king这些年一直追踪机械生命体,除了想抽丝剥茧报仇雪恨之外,找到钥匙也是他想要的。
他并非想打开另外一个宇宙,他只是不想让这个宇宙更加混乱。因为机械生命体这些违反宇宙法则的存在,虫洞的数量开始增加,无数星球被毁灭,但以他一人之力,根本无可奈何。
找钥匙的同时也不能忘记给清欢买一些衣服。king穿了简单的衬衫长裤,清欢则裹着他的男式风衣。
活了五百多年了,king是第一次和女人逛街。曾经浴血奋战数十个小时的他,吃过无数苦享受无尽孤独的他,竟然在跟清欢逛了两个多小时后就累得走不动了……这简直是在侮辱他!
而清欢仍然迈着欢快的步伐,走了两步发现king没跟上来,回头一瞧,king正站在原地喘着气呢!她快步走回去,关心地问道:“怎么啦,是不是累了?要不我们休息一下吧,看看这个星球有什么好吃的。”
钱对king来说不是问题。对于发展到太空的星球而言,宇宙货币是通用的,然而斯坦星球才刚刚接触到宇宙,所以king带了自己星球的宝石来兑换钞票,然后为清欢买单。
“不……没事,我们继续。”
男人可笑的自尊心啊!清欢叉着腰,她好像买的有点多哦,king说随便她买,于是她看上的全扫荡了,可苦了给她拎包的king,不知他现在有没有后悔刚开始的时候太壕。“好吧,其实是我累了,找个地方坐一会儿好吧?”
king同意了,于是他们找到一张长椅坐了下去。这个点商场里并没有多少人,清欢叹了口气,感叹道:“要是不用拎着就好了。”
嘴上这么说,就看见她的手环粉光一闪!所有的购物袋全消失不见了!
king眼底有了笑意:“空间功能。”
清欢对空间已经很熟悉了,她好奇地看了看手环。“怎么取出来?”
“只要你想,就可以。”
哦……重点在于想啊。清欢闭上眼睛试着想了想,然后就听见king闷哼一声从长椅上掉了下去,她惊呼一声,才发现king是被她“想”出来的那些购物袋给砸倒了……
“对不起对不起!你没事儿吧?”清欢吐吐舌头,连忙把购物袋往旁边一拨,将king扶起来。king身为高贵的王子,在漫长的旅途中逐渐变得内敛而淡漠,即使如此,他仍然没有失去他高贵优雅的皇室风范。可是……他今天,被一堆购物袋给砸倒了,直接摔在地上。
king的耳尖又红了,这一次是尴尬的。清欢努力不让自己笑出来,掏出面纸讨好地给他擦擦汗:“好了好了,都是我的不对,你别生气啊。”
“没有。”king僵硬地让清欢给他擦汗,又默默地把倒在地上七零八落的购物袋捡了起来。“收起来吧。”
清欢又把它们放回了手环空间里。
king正要说话,突然传来一阵女性尖叫声!清欢和king共同向声音来源处看去——那是他们刚刚出来不久的服装店,但是里面的店员们却消失了!
怎么会这样?!清欢跟king面面相觑,king当机立断地站起来:“肯定是侵略者搞的鬼,我们去看看。”
清欢点头,跟他一起跑进了服装店,但服装店一片寂静,什么都没有,好像这家店本来就空无一人一样。接着不住地有女人的尖叫声响起,然后他们就惊讶地发现所有的女人好像都凭空消失了!
正在这时,清欢惊呼:“king——”
king刚伸手要抓住她,清欢已经消失在了他面前。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前一秒还在身边的人就消失不见了!
怎么办?怎么找?!
清欢也觉得不可思议,这种瞬移也太快了吧?前一秒她还站在king的身边,下一秒就挤在了一堆女人里?她被挤得东倒西歪,好不容易避开一条路,往前走了一会儿,才发现逐渐宽敞,脚下透明,前方透明,头顶也是一片透明,听不到除了女人之外的声音,也看不见除了女人之外的生物。
在这样危机古怪的时刻,清欢心里的第一个想法是,好在降落之后她在逛街时一直在吃东西,否则可就亏大了。她试着继续往前走,偶尔会看见一两个女人,或是三五成群,或是形单影只,但她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在哭泣尖叫。
在这样的氛围中,清欢也受到了影响。她发现自己竟然有点焦躁,这可是从来都没发生过的事情,她从来不焦躁的。
原因估计有两个,一个是因为调整的拉法星人的体质,二就是因为这个空间。
king的耳尖又红了,这一次是尴尬的。清欢努力不让自己笑出来,掏出面纸讨好地给他擦擦汗:“好了好了,都是我的不对,你别生气啊。”
“没有。”king僵硬地让清欢给他擦汗,又默默地把倒在地上七零八落的购物袋捡了起来。“收起来吧。”
清欢又把它们放回了手环空间里。
king正要说话,突然传来一阵女性尖叫声!清欢和king共同向声音来源处看去——那是他们刚刚出来不久的服装店,但是里面的店员们却消失了!
怎么会这样?!清欢跟king面面相觑,king当机立断地站起来:“肯定是侵略者搞的鬼,我们去看看。”
清欢点头,跟他一起跑进了服装店,但服装店一片寂静,什么都没有,好像这家店本来就空无一人一样。接着不住地有女人的尖叫声响起,然后他们就惊讶地发现所有的女人好像都凭空消失了!
正在这时,清欢惊呼:“king——”
king刚伸手要抓住她,清欢已经消失在了他面前。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前一秒还在身边的人就消失不见了!
怎么办?怎么找?!
清欢也觉得不可思议,这种瞬移也太快了吧?前一秒她还站在king的身边,下一秒就挤在了一堆女人里?她被挤得东倒西歪,好不容易避开一条路,往前走了一会儿,才发现逐渐宽敞,脚下透明,前方透明,头顶也是一片透明,听不到除了女人之外的声音,也看不见除了女人之外的生物。
在这样危机古怪的时刻,清欢心里的第一个想法是,好在降落之后她在逛街时一直在吃东西,否则可就亏大了。她试着继续往前走,偶尔会看见一两个女人,或是三五成群,或是形单影只,但她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在哭泣尖叫。
在这样的氛围中,清欢也受到了影响。她发现自己竟然有点焦躁,这可是从来都没发生过的事情,她从来不焦躁的。
原因估计有两个,一个是因为调整的拉法星人的体质,二就是因为这个空间。( )
384.第三十七碗六汤(五&六)
趁着有风,清欢迅速开启手环,很快就听到了king的声音,但美中不足的是,就好像是被某种能量干扰或是隔断一样,king的声音是断断续续时强时弱的,清欢仔细辨认了下,才听清楚他是在问她身在何处。
她前后左右看了看,鬼知道她现在在哪里:“我也不知道自己在哪儿!可能是某个东西的肚子里?”
她也只是猜测,并不确定,然后她也没能等到king的回复,因为风再一次停止了。
面前那堵“墙”恢复了平静,也就是说,是它阻隔了手环之间的联系,但如果它有波动,那就是有机可乘的时候。
清欢想了想,不管怎么样都觉得以拉法星人的体质是没办法搞定这家伙的,于是她灵光一闪,左手伸出来挠墙,趁着“墙”体震动的时候,立刻按下原色按钮,很快着装完毕——其实不进入战斗模式也没关系,她只是想试试看到底有没有king口中说的那样厉害。
取出武器,清欢左手不住地在挠,右手持枪对准不远处的透明墙体开始扫射。很快这堵“墙”就不由自主地开始颤动,甚至出现了褶皱,清欢立刻往后退了几步,虽然是在战斗模式,但她的视线比使用身体的时候还要清晰,甚至还能进行扫描!
她看得很清楚,这所谓的透明墙体,真的类似是个肚子!
顺着褶皱出现的痕迹抬头朝上看,清欢愣了一下,这与其说是个奇怪东西的肚子,倒不如说是个柔软的瓶子!因为这墙是透明的,所以清欢之前没有看清楚,但是当它开始颤抖褶皱的时候,抬头就瞧得仔细,整个墙体从土地到天空都呈现出一个圆满的弧度,像个大肚花瓶。
但这当然不可能是花瓶,怎么会有花瓶长成这个样子?
就在清欢奇怪的时候,“花瓶”动了,从瓶口出伸进一只超级大的手,将清欢死死地抓在了手心。她倒是想跑来着,可是因为这一幕太清奇,清欢她……看呆了。
等到回神就被攥在手心,清欢挣扎了一下,没有用,而且这手力气出气的大,让她感到一阵难受,拉法星人的体质在宇宙中只能排中下等,不仅容易生病,还很脆弱。大手将清欢抓到一半的高度,就这样狠狠地把她摔了下去!
它只是想给她个教训,而不是想杀死她。清欢在坠落途中甩出丝线勾住一棵树,在空中晃了几下完美落地,然后瞪着那只还没消失的手,取出伞,和枪一起进行攻击。本来她只是试着这么做,但没想到的是武器威力惊人,清欢都吓了一跳,那手就更别说了,它只是想抓些女人,哪里知道里头有个这么刺挠人的。
随后就是一声巨大的碎裂,如同玻璃破碎的声音,清欢立刻蹲下去抱住头,结果并没有碎片打在身上,反而有一股强烈的冲力将她往上顶,清欢还没反应过来,就已经被抛了出去。当她站起身时,才发现自己竟然回到了那家服装店!
她立刻跑出去看其他地方,除了服装店里有一个她以外并没有其他人,好像那么多女人,就只有她一个出来了。
她是怎么出来的?
这时候清欢才注意到自己身上的黏液……因为有战斗服的缘故,身体并没有受到侵蚀,但是这玩意儿都黏在身上,黏哒哒的好恶心!清欢最爱干净,她用手捻起一点看了看,那黏稠度让她没敢退出战斗模式。她今天身上穿的可是刚买的新衣服,脱了之后万一沾满黏液,她一定会恶心死的。
随手抽了张店里的纸巾,可是刚挨到黏液,纸巾就已经被腐蚀的干干净净。清欢呆了,那她要用什么擦?
于是她立刻联系king,手环除了通讯以外还具备传送模式,下一秒king就出现在清欢面前,当他看到她的时候,脸上表情一闪而过,清欢觉得那种表情可以称之为嫌弃。
不是嫌弃她,是嫌弃她身上的东西。
“我该怎么把它清理掉?”
king摇头说:“你自己做不到,需要进清洗舱。我们得先回宇宙船,解决掉你身上的黏液问题,顺便对你进行全身扫描检查,看看这黏液有没有对你造成伤害。”
“没有吧,我没什么感觉。”清欢活动了下肩膀。“你不是说战斗模式可以保证不受伤害么?”
“但那不是百分百的,战斗模式也不是万能的,很多东西我们闻所未闻,也不知道它是否能够保证你的健康。”king很认真地说,招手让清欢跟他走,“我们快点回去。”
于是他们又一路奔跑回到宇宙船,清欢穿着战斗服进入清洗舱,躺在里面好几个小时才出来,身上的战斗服也就恢复了干干净净。
她解除模式并且退出,然后舒了口气,“真是憋死我了。”连眼睛和脸都看不到的感觉真是太奇怪了,手往脸上一摸,摸到的全是装备。清欢打架大多是肉搏,像这样高科技的还是头一回,因此难免有些不适应。
king无奈地摇摇头,随即问道:“对了,你去了哪里?又怎么回来的?”
清欢想了想说:“我们通话的时候你没听见吗?”
“我们通话了吗?”king问。“我一直在联系你,但并没有听到你的回应。”
清欢纳闷地歪了下头:“那我就不明白了。我只听到你问我在哪里,然后我回了你一句,之后就再也没联系上。我可能是在一个东西的肚子里吧,类似花瓶之类的,但那花瓶是有生命的,还很怕痒。”
她点头说的认真,king却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我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
“对了,瓶子里还有好多好多女人,全是女人!”
king摇头:“不明白,我们得调查清楚,我们肯定解救不了这个星球,但是我们不能让它开启钥匙。”
“钥匙不是只要找到就行了么?开启是什么意思?”
“这三把钥匙,虽然名义上为钥匙,但它们——它们到底是什么我也不知道。”king有点不好意思地说着。“虽然我追踪它们很久了,但迄今为止它们也只找到一把钥匙,还有两把,分别散落在宇宙中,没有人知道它们会在哪个星球,也没有人知道所谓的钥匙是什么。而如果想找到钥匙的下落,是需要开启的。”
“开启的仪式我并不清楚,但都是些很残忍的方法。”king淡淡地说。“我曾经亲眼见到过,它们在毁灭一个星球的时候,连屠杀都是一种仪式,以此得到下一个星球的线索,一步一步找到钥匙。”
而这是极其漫长的过程。有的时候king都会想,是不是等到自己死了都不一定能得知钥匙的下落。万年的生命看似漫长,但是在宇宙中是极其短暂的。
清欢微微皱眉。一个星球上会有多少生命?而就为了所谓的打开另一个宇宙,便一举毁灭一整个星球?对于未知的探索,清欢表示支持,可如果这样的探索是以不可计数的生命为代价的话,那还是快点毁灭掉好了。
“你的意思是,这次抓女人事件,很有可能就是为了开启钥匙所做的?”
king|点头:“我是这么想的。”
“那我们应该怎么做?”清欢问。“怎样才能阻止它们杀死那些女人?怎样才能把那些人救出来?如果它们做不到杀死那么多女人的话,是不是代表这个星球就必须放弃,转而寻找下一个符合要求的星球?那样的话,离找到钥匙的时间就又拉长了一些。”
“你说得对,当务之急是要先找到那个古怪的瓶子。这样的存在应该不是普通的小喽啰吧?”
king想了想说:“一般来说,负责作战的都是作战小队的队长,不过问题是,我们要怎么找到它?那可不是件容易的事。”
这个问题把清欢也给难住了,过了会儿,她突然笑了:“不如我们先吃饭,吃完饭再想吧?”
于是他们又下了船,找了一家据说很有名的餐厅吃饭。king从来不在这些星球上吃东西,他的母星的科学发展水平,即使是在宇宙中也是数一数二的,可时至今日,除了机械破坏者,king都不知道母星真正毁灭的原因。他一直都感到很奇怪,因为无论是从实力还是文明而言,他的母星都不应该遭受那么大的巨创,但事实又的确如此,整个母星,除了他一人成功逃离后,所有人都死了。
望着眼前碗里的面,king有点犹豫。清欢也点了一碗这家店的特色面,刚上来就闻到香味扑鼻,她深深地吸了一口,然后感慨道:“这个可比压缩饼干好吃多了,不信你试试。”说着她给king做示范,将面条卷起来送入口中。
文明稍微落后点的星球也没什么不好,至少他们还有口腹之欲可以满足,不像那些稍微进步一点的星球,连饭都懒得吃,用胶囊度日的话,还有什么好活?活着又还有什么意思?
见清欢吃得很香,king犹豫了一下,也学着她的样子用叉子卷起面条送入口中,然后立刻睁大眼睛:“这个……好吃!”
说完也没等到清欢回话,立刻自己迅速吃起来,一碗还没够,又要了一碗。清欢看着他狼吞虎咽的样子,跟他说:“现在你知道我为什么不能接受压缩饼干了吧?你在宇宙中驾驶宇宙船旅行这么多年,去过好多星球,竟然没有吃过这些星球的美食,怪不得你活着会孤独寂寞呢,如果我是你,我也会寂寞的。”
不仅寂寞,还很抑郁。
king的确是不会享受,在他的字典里就没有享受这个词。可这家的面是真的很好吃,虽然用的食材他没有见过,名字也没听说过,但美味是骗不了人,再一想想自己平日里吃的压缩饼干,king顿时觉得嘴巴发苦——他好像不再想吃压缩饼干了。
“算你走运,我很会做饭,等到离开这里我们多买点食材,你收留了我,我负责做饭给你吃好了。”清欢喝了一口汤,无比幸福地说。
比起感情,还是食物更容易让她感到满足和快活。
king哪里有不同意的,他决定回去之后就把压缩饼干全收起来,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绝对不吃!
清欢吃得比较慢,king的第二碗都吃完的时候,她第一碗还没完全解决掉。吃东西就是要细嚼慢咽,现在又不缺时间,要是风卷残云,那岂不是牛嚼牡丹,大煞风景。
可她这一碗还没吃完,就又听到女性尖叫声,清欢立刻放下叉子,和king对视一眼,两人立刻离开面馆,出门是一片广场,这里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女人失踪的情形。
她们就好像是被凭空出现的一只手给抓住放进了口袋里!清欢失踪的时候没看清楚,现在她看得真切——那可不就是一只手么!一只透明的手!
就在这时,king突然握住了她的手。清欢愣了一下,看向两人交握的手掌,king戒备地望着周围的一切,他没有多想,只是不想再让清欢在自己面前消失。他很久没有同伴了,所以决不允许再一次失去自己的朋友。握住清欢手的话,假使她也会和其他女性一样消失,他握着她,就不会让她一个人。
但奇怪的一幕发生了,广场上的女性一个接一个的消失,从前面到后面,却掠过了清欢!就好像清欢免疫了一样!
等到所有女性消失,清欢才愕然道:“这一次不抓我啊?”
king也愣了:“怎么会这样?”
清欢还以为自己会再一次被抓走呢,上一次她是离开了,可那些女人还被留在奇怪的瓶子里,而现在她连怎么找到瓶子都不知道,更别说是知道瓶子的构造了。“伤脑筋啊。”
这时候king突然意识到自己还握着人家的手,立刻如同被烫到般放开,俊脸微微泛红。清欢倒是没在意,而是道:“照这样的速度,我看用不了多久,女性就要从这个星球上消失了。可是它们要女人到底能做什么?”
king摇头表示自己也不知道。
两人结伴往前走,刚走了没多远,就又听见尖叫声,只是这一次不是成年女性,听声音的话只是一个小姑娘。
果然!
但同样令人惊奇的是,小姑娘似乎也是免疫的!她哭泣是因为妈妈被抓走了!清欢弯下腰,柔声问道:“小妹妹,别哭啦,你家在哪里,我送你回家好不好?”
小女孩揉着红肿的眼睛:“妈妈、妈妈……”
清欢摸摸她的头,第一次感到自己似乎有些无能为力。她要坚持女鬼的科学精神,就不能动用不属于这个世界的力量。而如果从现在的角度来说,别说是给小女孩找妈妈了,她根本连这个世界的构造都还不是很清楚。一切都是一知半解,一切都是来自手环的知识植入,并不是她自己学习得来的。
清欢很有孩子缘,小朋友很快就被她哄好了,清欢笑了笑,摸了摸小朋友的头,得知她家的地址后就牵着她的小手往前走。king从没有和小孩子相处的经验,所以不说话,只是安静地跟着,听着清欢跟小朋友对话。
“妈妈去哪里了?”
“妈妈……没了。”小女孩只是上幼稚园的年纪,语言组织能力还不够强,只能勉强告诉清欢到底发生了什么。从她断断续续的话语中,清欢大概了解到,妈妈正跟她说要给她买冰淇淋,结果下一秒突然就不见了,然后她就哭了起来。
肯定也是那群女人中的受害者了,只是清欢不明白,到底抓女人有什么用啊?
正在这时,四周的灌木丛中突然跳出机械破坏者来。它们拿着武器步步紧逼,眼神紧紧地盯着king。
它们也许还不认识清欢,但king却都是认识的。就是这个男人,扰乱了它们多少次的计划,导致它们中多少人因此受罚,总是跟它们作对,被主人怀恨在心多年的男人!
名义上是王子,其实也不过是条丧家之犬!
清欢和king背靠背,没有留出任何死角给危险的敌人。king把小女孩单手抱在怀里,低声问清欢:“能解决么?”
“放心吧,有手环,我能杀死它们。”像是要证明自己一般,说完这句话清欢就迅速冲入机械破坏者群众,只用拳头,连武器都没拿出来。
真枪实弹的使用手环的力量对清欢而言还是第一次,这种感觉实在是太棒了,和用法力有些相似但又不尽然。在一拳将一只机械破坏者的核心摧毁后,清欢感叹道:科技就是进步。
请问她可以把这玩意儿带回奈何桥,以后随身携带防身吗?
几十只破坏者,两人一共用了五分钟的时间解决掉。本来可以更快的,但他们都要分心保护小女孩,怕她受伤。
“这些只是中低级机械破坏者,我们不需要进入战斗模式就可以解决掉。如果遇到高级机械破坏者的话,必须进入战斗模式才有足够的力量杀死它们。”king将小女孩的手放到清欢掌心,不忘跟她科普。
清欢涨姿势的点头表示记住了,和king一起将小女孩送回了家。
小女孩的爸爸一听说妻子失踪,立刻软在了地上。但顾忌到女儿,他也只是脆弱了几秒钟就对小女孩道:“去客厅找奶奶好不好?奶奶给你准备了点心。”
小女孩乖乖地点头,又跟清欢和king摆摆手:“大姐姐大哥哥再见。”
“再见。”清欢笑着对她挥手。
小女孩一离开,男人便握紧了拳头问:“我妻子——我妻子是不是跟新闻里说的那样,和其他女人一样,莫名其妙的就失踪了?”
king说道:“没错。”
“是绑架案是吗?新闻里说的是绑架案。你们、你们是谁?是警察吗?”男人急切地问道。“我妻子不会有事的吧?你们一定能把她救回来的吧?”
“我们会尽力的。”清欢对男人笑了笑。“不介意我问你几个问题吧?”
“你问。”
“最近几天,就是从绑架案开始,你有没有注意到什么奇怪的事情?什么陌生的声音啊没见过的人啊形容举止都不对劲的啊都可以。”
男人想了想,摇摇头:“没有……没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前些天我们的结婚纪念日还一起去吃了饭,我妻子她很正常,没有任何不对。你们为什么问这个?这和我妻子被绑架有关系吗?难道是我们认识的人?”
他紧张兮兮地问,清欢赶紧安抚他:“没有,我们只是想多了解一下她,仅此而已。”
又说了几句话,告别了男人后,清欢也好,king也好,都觉得无从入手。因为他们根本不知从何查起。这些失踪的女人无论高矮胖瘦,都是在十五到四十岁之间,年轻健康,美丑倒是不重要。而且除了年纪之外没有任何共同点,所以想从这些女人身上着手找到端倪的可能性不大,他们必须另想别的方法。
既然找不到那只奇怪的瓶子,他们只好找比较好找的机械破坏者。这些家伙平时会选择拟态混入这些星球,也就是说,他们身边现在正在经过的人很有可能就是机械破坏者。
按动按钮进入扫描模式,可以清楚看穿斯坦星人的身体构造,他们的身体是有温度的,都是一个个小红点。机械破坏者却不这样,它们没有生命,只是机械体,所以和人差别很大。
经过协商,清欢和king决定分开寻找,一方有消息就通知另外一方。
这是在战斗,他们是并肩作战的朋友,所以不存在我一个人去冒险却瞒着你的情况。
至少清欢没有,king也没有。
清欢习惯去人流量比较大的地方,但是现在年轻女性已经很少能看到了,大多数人都失去了自己的亲人或是朋友,整个城市陷入了一种茫然的状态。这种情况蔓延的很快,斯坦星球马上就要被悲伤和绝望侵蚀了。( )
385.第三十七碗八汤(七&八)
因为年轻女性的骤然减少,所以清欢的存在便显得特别显眼。她没去在意人们或好奇或怀疑的目光,迅速四处扫视,然而去掉年轻女性之后,斯坦星球的人数仍然无法用数字来估量,而机械破坏者的数目却是固定的,所以即使有手环这个作弊神器,也仍然不是见容易的事情。
清欢四处看了看,所有人看起来都很正常,而且如果许多小红点在一起的话,那么那个非小红点也会变得极其显眼。她看得眼睛都快花了,终于发现一个大概十三四岁的少年身上没有任何热量反应!
少年身上背着书包,看起来像是刚刚放学准备回家。清欢悄悄跟在他身后,怕被发现,她没有通知king。跟着少年左拐右拐之后,少年进了移动单元楼,清欢想了想,并没有跟进去,而是选择去到对面大楼。少年家住在五楼,从清欢的这个角度可以看得很清楚,他开门回家,跟家人说话——如果不是手环显示,清欢会认为他只是一个普通的斯坦星人。
据说机械破坏者对非机械的生命敏感度极高,稍微靠近一点就会被发现,清欢选择进入战斗模式,然后凝气屏息观察着少年的一举一动。
少年家中的窗帘没有关上,因此清欢可以清楚地看见他的动作。先是跟父母打招呼,然后去到冰箱前取了一罐牛奶,打开喝下,随即趴到沙发上看电视,然后等到母亲喊他吃饭,他就走了过去——全程表现的没有任何不对劲。
除了他身上没有小红点。
对这个宇宙清欢不够理解,所以她不敢贸然动手,于是趁着少年全家都在吃饭的时候联系king,king要她原地等他过来,可是当清欢说完话抬头去看的时候,却发现那家正在餐桌上吃饭的人却不见了!不仅仅是少年,还有少年的父母,他们全是一瞬间不见了!
怎么会?!
少年虽然是机械体,但他的父母却是活生生的斯坦星人,怎么可能会跟着少年一起消失呢?清欢震惊了两秒钟,马上到了对面单元楼,这家人不知怎么消失的,一眨眼的功夫,家门还是半掩的。清欢小心翼翼地推了一把,这个家安静的好像连呼吸都听不见,餐桌上的三副碗筷随意放着,有一双筷子上甚至还夹着一根青菜,就好像他们前一秒还在吃饭,后一秒突然就发生了什么紧急的事情,让他们连反应都来不及,就消失在了家里。
清欢无从着手,便先在家里四处看了看,主要看了少年的房间。少年的房间和清欢见过的很多青少年的大同小异,看不出什么不对劲,只是让她感到奇怪的是,少年的房间走朋克风,床头却放了一只很精致的透明水晶花瓶。
她眯起眼睛打量了一会儿,小心地伸手取过来,谁家花瓶还带塞子呀?而且里面明明什么也没有。清欢想了想,将木塞子拔掉,本来透明的花瓶里竟然涌出两团白光,等到白光褪去,清欢震惊地发现那竟然是少年的父母!
他们是被关在瓶子里的吗?她又看了看手上的花瓶,怎么也看不出有什么奇怪的地方,但这一切简直超出了斯坦星球的常识,至少在这个星球上是不应该发生这种事的。然而就是发生了。
那对夫妻摔在地上也有几秒钟的懵神,当他们看到自家儿子的房间出现了一个穿着奇怪衣服连脸都看不清的女人后,顿时变得非常惊恐:“你、你是谁啊?!”
清欢连忙对他们笑了一下——笑完了意识到他们根本看不见,便做了个嘘的手势:“我是来帮忙的,你们怎么会在花瓶里?”
“什么?!”男主人愣了一下。“什么花瓶里?”
清欢指了指手头的花瓶:“就是它呀,我打开花瓶,你们才出来的。你们之前不是正在吃饭吗?怎么一眨眼人就没了?”
这对夫妻也没有反应过来清欢是怎么知道在这之前他们是在吃饭的,可能是吓愣了,直勾勾地回道:“我们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是一睁眼,就在一片沙漠里……”
“沙漠?”清欢想到自己之前被抓进花瓶的那个沙漠。“里面有很多女人吗?”
“什么?没有,没有很多女人,但是有很多夫妻,就像我们一样。”
正在这时,king赶到了,清欢告诉他这些后,他沉声道:“你们家孩子呢?”
“孩子?什么孩子?”
结果夫妻俩都是这个反应,清欢跟king都是万万没想到。两人不解地对视一眼,清欢问道:“你们不是有个儿子吗?”
“我们没有儿子呀!”女主人很自然地说着。
清欢震惊地看着这对夫妻,又看了看自己所在的房间,明明是少年的房间,但是他的存在却像是在父母的脑海中被彻底抹去了。她没有再问,而是和king一起离开了。
顺便还带走了那个透明的花瓶。
清欢百思不得其解,king虽然很惊讶,却没有像清欢这样无法接受,他见过太多太多奇奇怪怪的宇宙人,对他们所拥有的能力永远都抱着一种叹为观止的心态。机械破坏者背后的boss肯定不是普通人,也不知他是怎么找到这些各有能力的宇宙人做机械小队的队长的。king甚至都不知道,背后的那个人到底有什么本事,才能让如此多的宇宙人都为他驱使。
这场旅行越是往前走,就越是充满艰难险阻,越是觉得前景黯淡,甚至觉得此身即将万劫不复。
但那又如何,该继续往前走的,还是要走,没有人可以停下来,这就是宿命。
为了安全,他们没有把透明花瓶带回宇宙船,而是找了个地方将它放下,研究了一会儿后清欢觉得看不出什么花儿来,king对这些也不在行,迄今为止他赖以为生的宇宙船的维修都是在旅行过程中经过某些星球,找来专业的宇宙人付费维修,也就是说,虽然两个人一个活了不知多久,另一个则曾是科技发达星球的王子,但是面对这种未知的东西,都是一个头两个大。
还没等他们把花瓶研究出什么来,就发现,继女性的消失后,开始了孩子的消失。他们都是十岁到十七岁之间的少年少女,最奇怪的是,当孩子们消失不见之后,父母是完全不知情的,他们甚至都忘记了自己曾经有过孩子,对于家里属于孩子的房间也都是无视状态,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清欢和king上门查访过,这些家庭唯一的共同点就是,在孩子的房间里都会有一个透明的大肚瓶子,瓶口窄小,他们每个人都有一段时间的记忆缺失,据清欢猜测,他们应该是和之前那对夫妻一样,曾经进入过花瓶但又被放出来了——但完全不知道为什么。
king试图想办法进入那个花瓶,但是在他手里,这个花瓶就只是个普通的花瓶,没有什么不正常。可他们都亲眼看到过,那天那对夫妻是从花瓶里出来的。清欢提议道:“不如我们直接把它砸了吧,说不定就进去了呢?”
病急乱投医的king也觉得目前为止清欢的这个办法是最靠谱的了。两人相视一眼,king抬起手,花瓶落地,应声而碎,碎片溅了一地,然而没有任何反应。king看向清欢,清欢也看向king,两人都是一脸的失望。
既然从花瓶上着手没可能,他们只好寻找还没来得及失踪的孩子,随时随地跟着他们,慢慢地king发现比起之前父母也有过失踪,现在只有孩子会消失,孩子消失后,父母的脑海中关于他们的记忆就会被完全抹去。这都不是最恐怖的,最恐怖的是,经由检测,所有的孩子!十岁到十七岁之前的,他们全部都是机械体,完全丧失了斯坦星人的特征!
在进行扫描的时候,他们的身体没有热量,也不会出现小红点。可是比起普通的机械破坏者,他们又多出了思维和大脑,甚至还会喜怒哀乐!
这让清欢和king都有一种很奇怪的想法:也许机械破坏者来到斯坦星球,并不是为了寻找钥匙的线索,而是为了别的。
比如说:制造出具有智慧的机械破坏者。
在这之前,机械破坏者全部都是机械体,他们呆滞而刻板,除了杀伤力极强之外没有脑子,不会思考也不会说话,只知道听命行事。这种行为对被背后的主事者而言很好,但却是弊大于利。但是如何要让机械体拥有智慧?这需要一次又一次的实验。
清欢和king跟踪一个十五岁的小姑娘,他们一直看着她,发现这几日小姑娘越来越奇怪,她床头的花瓶也在不动的颤抖。夜晚降临,小姑娘却捧着花瓶痴痴地笑。这样子看起来也太不正常了,清欢扯了扯king,两人悄悄出现在小姑娘窗外,就在小姑娘被花瓶吸入的一瞬间,两人不约而同地扑了过去,分别抓住小姑娘一只手腕,于是他们立刻被一同带入花瓶之中!
花瓶里正是清欢曾经被掳走所存在的地方,只是没有看到女人们的踪迹,也没有任何一对男女,他们跟着小姑娘走,慢慢地就看见四面八方开始有人汇聚过来,都在往一个方向前去,随着他们一步一步往前走,孩子们的外表也都在发生变化。
先是头发变硬,然后是失去面部表情,身体脚步变得僵硬,速度却变得极快,清欢和king必须进入战斗模式才能追得上。
最后他们看起来像极了机械破坏者!除了身形大多偏小,各自长得不一样以外,基本上和机械破坏者已经没有什么区别了!清欢和king都震惊地望着这一幕,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斯坦星人!竟然在慢慢朝机械破坏者转变!
也不知走了多久,因为前方是一片极大的空地,两人不敢再靠近,怕被发现。虽然这些孩子旁若无人的无视了他们,可谁知道那片空地上会出现什么东西呢?
更重要的是,如果跟在孩子们身后的话,人数太多,他们根本看不清楚被孩子们围成一圈的空地上都有些什么东西。
站在高处往下看,清欢和king都大吃一惊!空地上的不是旁人,正是那些失踪的女人!因为地方很大,密密麻麻的一片,让人看了都忍不住起鸡皮疙瘩。女人们全部都躺在那里,一句话也不说,似乎是死了,又偶尔动一下表明还没死成。这还不算,真正让清欢和king都感到愤怒的,是那些伏在女人们身上的机械破坏者们!
远远地看起来,就好像是……他们把女人们当成生育工具一般。而站在他们周围的孩子们便是这一幕的见证者,孩子们的眼睛麻木而呆滞,清欢和king都是冷静的人,眼下根本不知道敌人是谁,如果贸贸然冲上去,别说是救人了,怕是自己想跑都不容易。
这一幕实在是太诡异了!而且还有一种说不出的恶心。女人们完全没有反应,任凭机械破坏者们在她们身上模拟这种生命传承的动作,而围观的孩子们就那样静静地围观——如果他们还能被称为孩子的话。
就在这时,king脚下的沙团突然滚落,顿时吸引了那空地上那群奇怪生命的注意。他们齐刷刷地朝清欢和king这边看过来,king低咒一声:“快走!”
两人跳下沙堆,然而已经晚了。那些孩子们已经先一步挡在了他们面前,死死地盯着,眼神诡异而恶毒,他们被同化成机械破坏者的手上已经有了武器,就和机械破坏者是一模一样的。
king说:“他们已经不再是斯坦星人了。”
清欢也明白,点了下头,然而对这些还依稀残存着孩子外表的机械破坏者,她又忍不住觉得可惜。两人试图杀出重围,但问题在于这并不是多么简单的事,这批二代机械破坏者比起一代来更加强大也更加残忍,最重要的是,更加聪明。
虽然体型上有了很大减小,于此同时却提升了速度,清欢和king不得不选择切换战斗模式。
尽管如此,数量太多,也不是一时半会就能解决掉的,他们只能逃跑。
虽然逃的很快,但那些空地上正在进行和谐运动的女人和机械破坏者们都没有丝毫变化,惟独二代机械破坏者们一直在追踪他们。
于是问题来了,进来的时候他们是跟着尚未完全转化的孩子进来的,出去的话要怎么出去?这里可不是斯坦星球,他们根本连对手是男是女,是什么东西都不清楚,一味地逃,最终说不定也只是个死。
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别说king了,就连清欢也不够清楚。毫无疑问他们是从花瓶里进入的,那个透明的瓶子,还有之前清欢被抓进来时的记忆。逃跑途中,king一直拉着她的手,本来战斗模式是可以调出飞行器的,然而坑爹的是,一旦进入瓶中,他们就只能维持现状。
如果刚才进来时没有进入战斗模式,他们只能肉搏。好像在这个空间里,一切都是静止的,任何人都不能发生变化。
“对了,之前我被抓进来的时候,一直往前走,撞到了那堵墙,那墙是透明的,还很怕痒,说不定那里就是出口!”
king想了想说:“我们往前走!”
虽然是要往前走,却不能走直线,只能绕圈,甚至追来的人二代机械体太多,他们不得不选择分开逃。
在这里手环的联络功能等于不存在,于是清欢跟king约定,等找到了那堵墙,就鸣枪示意。
这里实在是奇怪,刚刚还是一片沙漠,转眼就变成了城市,而跑过城市后,竟然是一个小山村,山村过后又是森林,完全没有逻辑和理由。
和king分开后清欢就没有再表现出害怕,她本来也不怕。只是身为一只“拉法星人土包子”,时时刻刻都要表现出一副懵懂的样子给king看而已。既然是以拉法星人的身份活着的,当然不能让人看出来。
于是她放慢了脚步,没有再火急火燎地往前跑——虽然后面还是有二代机械体在追她。
和一代比起来,二代也许是因为有了斯坦星人的基因,因此不像一代那样清欢消失了踪影就无从找起,他们会搜寻会组队甚至还会交流!虽然发出的声音都类似呵呼哈喝之类的语气词,但清欢听得出他们是在说话,只是自己听不懂而已。
她继续往前出发,并不跟二代动手,而是躲过他们避免冲突。
也不知跑了多久,清欢终于触摸到了“墙”。和上一次一样,仍然是透过透明的墙往前看,清欢先发出号令,很快看到king的号令,两人沿着墙朝彼此走过去,见面后先是碰拳,清欢问道:“我们是要出去,还是要救人?”
“救不了了。”king沉声说。“也许我们出去都难。”
清欢听出他声音里的沉重,没说什么,只是试探性地朝“墙”上挠了挠,看得出来“墙”还是很怕痒的。
集中火力对准“墙”射击,很快“墙”开始颤动,清欢觉得应该抓紧这个机会,她收起枪,直接对着撕。king见状也过来帮忙,两人抓着微微龟裂开的墙体撕扯,很快眼前的景象变得大不相同。墙内还是一片荒芜,墙外却变成现实世界了。
有门儿!
只是无论怎么用力撕扯,最后的小缝连一人都无法出入。清欢费力至极,就在那条缝眼看可以再大一些的时候,突然传来一阵弹力,让他们撕扯的手不由自主地松开,甚至因为反作用力摔了好几米远!
king立刻将清欢护在身前,戒备地盯着四周,这时候突然有个声音传来:“你们就不知道什么是放弃吗?”
透明的墙体中逐渐走出一个人来。他的外表和斯坦星人看起来没什么差别,只是年纪轻轻头发却是一片斑白,长得还挺好看。
此刻他虽然是对清欢和king两人说话的,但视线却一直胶在清欢身上:“我放走你一次,你不知道感恩,竟然还想杀我?”
清欢微微扬起嘴角,尽管隔着头盔对方根本看不到:“所以我难道要谢谢你吗?难道不是你把我抓进来的么?”
“我发现抓错人了之后不就立刻放手让你走了?”男人摊手表示无辜。“第二次我根本没碰你一根汗毛不是?”
闻言,清欢问:“所以第二次并非是我免疫,而是你根本就没有要抓我?这里是怎么回事,你又是谁?”
“我的名字并不重要,但是既然你执意想知道的话,可以叫我end。”end笑得跟朵花似的,“至于这里是哪里,你不是早就知道了么,幻境世界,也就是瓶子里。”他展开双手。“而我,就是这个世界的缔造者。”
king冷眼看他自来熟的样子:“这些女人和孩子,你到底想干什么?还有那些曾经失踪过的夫妻,你在打什么主意?”
end却不理会king,先是对他冷哼一声,转到清欢面前又是带笑:“我不跟看不顺眼的人说话。你叫什么呀,你还没告诉我呢。”
清欢假笑:“我没答应过要告诉你我叫什么呀。”
end对于女性可能真的是很有风度,见清欢拒绝自己,他有点难过,于是跟清欢谈条件:“如果我回答你的问题,你会告诉我你的名字吗?”怕清欢又拒绝他,还说:“但是这次你必须答应我,告诉我,你叫什么。”
说着还眨了眨眼,说真的,不看他的所作所为的话,真的会觉得他是个很阳光很开朗的男人。可他越是这样真诚友好,king越是戒备。他上前一步挡在清欢面前,遮住了end的视线。
end明显不高兴了:“这个男人是谁,怎么那么讨厌?像你这样美丽的小姐,怎么会和这种板着脸的男人在一起?”
说着他眼睛一亮:“不如你放弃他来我这边吧!我知道你很厉害的!”
清欢:“……”我们很熟吗?( )
386.第三十七碗汤(九)
因为end的自来熟,清欢和king都觉得这人古里古怪的,king将清欢挡在身后,戒备森严的样子让end都笑了。他对清欢招招手,像是很希望她到自己身边来。可是见清欢纹丝不动,他又有几分失落,苦恼道:“像你这样厉害的人,怎么能跟king这样的人在一起呢?不如你过来我们这边呀!和我们一起,征服宇宙。”
他说话的时候眼珠子亮晶晶的,很有种煽动人心的感觉,但清欢却没有小瞧他,king也是。end与king可以说是两种完全不同类型的男人,如果说king像是深沉严肃的黑夜,那么end就是轻松惬意的早晨,讽刺的是,他们两个的立场和本身却是完全相反的。偏偏是黑夜象征着正义,早晨代表着邪恶。
清欢道:“好哇,你回答我的问题,我告诉你我的名字。”
end眼睛一亮:“成交!你想问什么?”
“你们抓女人来是要做什么?要是我没记错,机械破坏者难道不是批量生产的机械体么?他们能和斯坦星球的女人发生反应?”就好像一个人和一根木头一样,哪怕一夜做一百次,没有结果也仍然是没有结果啊!
end露出灿烂的笑容:“宇宙这么大,技术总是不断在进步的,以前是没可能,现在有可能了呀!”
“什么意思?”
“你不清楚,你身边的这位却能听懂。”end意有所指地看向king,对清欢说道,“就像是宇宙人在不断进化不断成长,不断变强一样,身为机械破坏者的领袖,我们也很希望机械破坏者得到进化呀!然而他们虽然能够作战,却不能成长,甚至不会思考,这样下来,我们也是很伤脑筋的。”
“你……们?你还有同伴?”清欢问。
“当然!”end骄傲地说。“连king这样的男人都有同伴,我们怎么能没有同伴呢?说起来,比起king,你应该希望跟我们站在一起才是。”
“你还没有告诉我,斯坦星球的女人和机械破坏者之间的关系。”
“很简单,就像是你们拉法星人的生命传承一样,严格说起来,机械破坏者都属于男性,所以我们需要年轻并且健康的女人来作为母体,从而批量产出更加优秀更加厉害更加适合为我们趋势的二代机械破坏者。这个回答你满意么?只可惜,虽然能和斯坦星球的女人基因相融,却没有办法让她们在迅速受孕后立刻进行产出,所以我只好想了个办法,把种子放到已经成型的斯坦星球的孩子身上,这样的话,一劳永逸,并且将斯坦星球的基因和机械破坏者的基因结合的非常好。”end说着,对自己露出赞赏的神色来,看起来非常得意。“你们刚才也看到了吧,二代不管是速度还是智力,都比一代优秀,可惜的是斯坦星球的女性并不够多,我们还需要寻找下一颗基因适合的星球。”
说到这里他似乎还有些失望,叹了口气对清欢说:“我一直在看着你,反应也好,能力也好,从拉法星人的体质来说,你已经算是非常优秀的了。所以,你真的不考虑来我们这边吗?说起来你跟king在一起也没有多久吧,到我们这边,你会发现,你能得到的,远比你想象的要多得多。”
他的表情就像是在卖安利,清欢却毫不犹豫地拒绝了:“不了,谢谢。”
说完她又问:“既然你们想拉拢我,那为什么不试着拉拢king?他的身手远比我要好许多。”
谁知end却露出诡异的笑容:“不,我们不需要king。他是注定要被毁灭的存在。”
闻言,清欢看了king一眼,却见king并不在意。就好像命中注定他要和end等人争斗,不死不休,所以他从未想过求和,更未想过投降。
一切都是命中注定。
清欢不解地看了这两人的表情一眼,感觉他们之间似乎有什么心照不宣的秘密,而这秘密是她不知情的。
end看了king几眼,突然就笑了:“你还没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呢。”
“最后一个问题。”清欢也对end笑了笑。“这个透明的瓶子是什么?”
“我创造出来的幻境世界。”end似乎毫不在乎透露自己的秘密。“只可惜我的幻境世界是有尽头的,否则你们才没那么容易找到‘墙’的存在。”
“……斯坦星人家里的透明瓶子,都是你的手笔?”
“我能怎么办呢?总需要一个容器把幻境装起来嘛。”end耸耸肩,又问了清欢一遍。“你真的不打算跟我走么?要知道,和king在一起的话,面对的可不仅仅只是机械破坏者,说不定——还有别的可怕的东西呢。”
“拉法星被你们毁了,无论如何,那可是我的母星,所以我怎么可能站在你那边?”
对于清欢的拒绝,end也不生气,只是对她笑:“好吧,如果你打算改变主意的话随时可以告诉我。反正你们总是要跟在我后面的。至于你……”他看向king,眼中带着嘲笑。“我倒是想看看,你最终的命运,到底能不能逆转。”
说着,他一挥手,幻境便瞬间被撕开,外面是一片海滩,只要走出去便是脱离了这里。
king拉起清欢的手,却被end叫住:“喂!你的名字!”
清欢回头看了他一眼:“清欢。”
“清欢……”end呢喃了下这个名字,才对她摆摆手,“事情已经成为定局,我建议你快些离开斯坦星,反正斯坦星人你们无法拯救,比起留下来死掉,还是逃走比较好吧,是不是呀,king?”
king没有说话,清欢低声问他:“要走吗?”
他点了下头:“我们救不了这个星球的人,就像是我们救不了自己的母星一样。”
离开途中,清欢无意中回头看了一眼,仍然能够看到end顽皮的如同孩子般的笑容。幻境世界已经崩塌,斯坦星开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崩裂,king和清欢奔跑的速度很快,但地表分裂的速度更快,如果不是他们赶在山崩地裂之前上了宇宙船,说不定会万劫不复。
再回头去看斯坦星,这座曾经美丽的星球逐渐变得灰败,end只说了一半的实话,另一半他没有告诉清欢,但现在清欢也明白了。
并不是只留女人和小孩,同时他在试图同化整个斯坦星。无数的斯坦星人都开始发生了异变,而一切异变都和瓶子有关。
那些已经被改造成为二代机械破坏者的孩子,他们可以旁若无人的回到现实世界,甚至还可以像之前一样和父母亲人在一起生活,但事实上他们再也不是这些孩子了,他们有着共同的外表,却再也不是本来的那颗心。
如果king和清欢再在斯坦星逗留的话,以他们的体质,也很有可能被同化。尤其是和斯坦星人差不多的拉法星人,极其容易受到影响。
所以最后他们也没能拯救斯坦星。一个星球有无数的生命,这些生命最后都成了end手中的试验品。
对于清欢的拒绝,end也不生气,只是对她笑:“好吧,如果你打算改变主意的话随时可以告诉我。反正你们总是要跟在我后面的。至于你……”他看向king,眼中带着嘲笑。“我倒是想看看,你最终的命运,到底能不能逆转。”
说着,他一挥手,幻境便瞬间被撕开,外面是一片海滩,只要走出去便是脱离了这里。
king拉起清欢的手,却被end叫住:“喂!你的名字!”
清欢回头看了他一眼:“清欢。”
“清欢……”end呢喃了下这个名字,才对她摆摆手,“事情已经成为定局,我建议你快些离开斯坦星,反正斯坦星人你们无法拯救,比起留下来死掉,还是逃走比较好吧,是不是呀,king?”
king没有说话,清欢低声问他:“要走吗?”
他点了下头:“我们救不了这个星球的人,就像是我们救不了自己的母星一样。”
离开途中,清欢无意中回头看了一眼,仍然能够看到end顽皮的如同孩子般的笑容。幻境世界已经崩塌,斯坦星开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崩裂,king和清欢奔跑的速度很快,但地表分裂的速度更快,如果不是他们赶在山崩地裂之前上了宇宙船,说不定会万劫不复。
再回头去看斯坦星,这座曾经美丽的星球逐渐变得灰败,end只说了一半的实话,另一半他没有告诉清欢,但现在清欢也明白了。
并不是只留女人和小孩,同时他在试图同化整个斯坦星。无数的斯坦星人都开始发生了异变,而一切异变都和瓶子有关。
那些已经被改造成为二代机械破坏者的孩子,他们可以旁若无人的回到现实世界,甚至还可以像之前一样和父母亲人在一起生活,但事实上他们再也不是这些孩子了,他们有着共同的外表,却再也不是本来的那颗心。
如果king和清欢再在斯坦星逗留的话,以他们的体质,也很有可能被同化。尤其是和斯坦星人差不多的拉法星人,极其容易受到影响。
所以最后他们也没能拯救斯坦星。一个星球有无数的生命,这些生命最后都成了end手中的试验品。( )
387.第三十七碗汤(十)
第三十七碗汤(十)
离开斯坦星后,king和清欢继续旅行,他们没有目的地,只是随着斯坦星被毁灭的同时,机械破坏者们也离开了。斯坦星上只留下了老弱病残,被进行基因融合的女人们被丢弃,只有已经成型的二代机械体,随同end的舰队一起离开,剩下的所有生命都随同这个星球一起灭亡了。
无论是king还是清欢,他们都不想看到这一幕,但很遗憾的是,他们无计可施。斯坦星的灭亡势在必行,这是必然且无可改变的。
清欢坐在大厅里看着外面。星星远在天边的时候是那样美丽,可是靠近了才能看见上面斑驳的痕迹。现在她和这么多星球近在咫尺,有些没有生命,有些拥有生命,可他们都只是茫茫宇宙中最最普通的一员。
科技上的巨大差异形成了侵略与被侵略,任何一个星球都无法避免。
king从驾驶舱出来,看见清欢若有所思,便问道:“在想什么?”
清欢抬头看向他,微微笑了一下:“在想end。”
听到她说想end,king的睫毛轻轻颤抖了一下,他问清欢:“想他做什么?”
“只是觉得他有些话很有意思,我对这个宇宙基本上是一无所知,他说的话,有很多是我听不懂的。我不知道他是什么人,也不知道他口中的我们是指谁,还有他们的下一站目的,太多不知道的了。”
king道:“想理解这些是很难的,就像是我永远无法理解,他们为什么能够眼睛都不眨的毁灭掉一个星球。无数的生命因此消亡,这一切仅仅只是为了一个也许根本就不存在的传说。”
“你认为传说是假的吗?也许他们根本就不存在?”
“我没有这么说,我只是觉得,在可能性基本为零的情况下,为了一己私欲毁灭那么多生命,这种行为我无法理解。”
清欢看着他,突然笑了笑:“也许吧。”
接下来他们在宇宙中航行了很久,时间很难准确估算,期间除了在经过的星球进行补给之外,机械体们没有停下,清欢和king也就度过了难得轻松的一段时间。king现在是完全摒弃了压缩饼干,也不再想念胶囊了,清欢每天变着花样给他做好吃的,一段时间下来,他还胖了几斤。
这一天他们停留在一个很小的星球上。这个星球科技水平比较落后,还处于刚刚出现“电”的时代。但与此同时也有个好处,那就是蔬菜水果等食材特别新鲜,空气也很好。king将宇宙船隐藏后,两人到街上去补给食物。
由于要买的东西比较多,而他们要快些回去继续追踪end的舰队,所以清欢决定分头行动。刚好从菜市场入口出分开,清单一撕两半,然后在出口处汇合。
king不差钱,因此不讲价,买东西极快,清欢却要精挑细选。以往分开买东西的时候都是king先好,可这一次清欢都到了出口,等了有五六分钟也还没见king出来。
她觉得有点不对劲儿了,king做事从不拖泥带水,这个菜市场撑死了步行十五分钟就能走完,更别说她在半途中还被热心的老板叫住,尝了几个新鲜水果。这段时间下来,不管怎么说,king也应该到了呀!
清欢立刻转身回去找,先是绕了一圈,然后才听到有人议论纷纷,又见前面不远处围了好多人,顿时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
上去一瞧,果然是king出了问题。他手上还拎着食材,黑着脸,裤脚被一个女人抓住,听起来好像是在说他非礼了人家被抓住后想跑。
清欢:“……”king也会非礼女人呐?
定睛一看,那女人的确长得不错,小家碧玉似的柔美动人,和king的长相也没什么差异,尤其是在周围一堆中年女性的衬托下,更是觉得女人娇小美丽。而king黑着一张脸面无表情的样子也挺让人反感的,有正义爆棚的大叔喊道:“……你轻薄了人家姑娘,怎么连个对不起都不说?!把他送进宪兵队!”
立刻有人支持:“送进宪兵队!送进宪兵队!”
地上的女人掩着小脸,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
king很想一脚将女人甩开,可是自小受到的贵族教育告诉他不能这样对待女人,尽管如此,这还是他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从前他不需要进食,只需要压缩饼干,所以不需要来买菜,自然也就不会遇见这些普通人,更不会惹到麻烦。
第三十七碗汤(十)
离开斯坦星后,king和清欢继续旅行,他们没有目的地,只是随着斯坦星被毁灭的同时,机械破坏者们也离开了。斯坦星上只留下了老弱病残,被进行基因融合的女人们被丢弃,只有已经成型的二代机械体,随同end的舰队一起离开,剩下的所有生命都随同这个星球一起灭亡了。
无论是king还是清欢,他们都不想看到这一幕,但很遗憾的是,他们无计可施。斯坦星的灭亡势在必行,这是必然且无可改变的。
清欢坐在大厅里看着外面。星星远在天边的时候是那样美丽,可是靠近了才能看见上面斑驳的痕迹。现在她和这么多星球近在咫尺,有些没有生命,有些拥有生命,可他们都只是茫茫宇宙中最最普通的一员。
科技上的巨大差异形成了侵略与被侵略,任何一个星球都无法避免。
king从驾驶舱出来,看见清欢若有所思,便问道:“在想什么?”
清欢抬头看向他,微微笑了一下:“在想end。”
听到她说想end,king的睫毛轻轻颤抖了一下,他问清欢:“想他做什么?”
“只是觉得他有些话很有意思,我对这个宇宙基本上是一无所知,他说的话,有很多是我听不懂的。我不知道他是什么人,也不知道他口中的我们是指谁,还有他们的下一站目的,太多不知道的了。”
king道:“想理解这些是很难的,就像是我永远无法理解,他们为什么能够眼睛都不眨的毁灭掉一个星球。无数的生命因此消亡,这一切仅仅只是为了一个也许根本就不存在的传说。”
“你认为传说是假的吗?也许他们根本就不存在?”
“我没有这么说,我只是觉得,在可能性基本为零的情况下,为了一己私欲毁灭那么多生命,这种行为我无法理解。”
清欢看着他,突然笑了笑:“也许吧。”
接下来他们在宇宙中航行了很久,时间很难准确估算,期间除了在经过的星球进行补给之外,机械体们没有停下,清欢和king也就度过了难得轻松的一段时间。king现在是完全摒弃了压缩饼干,也不再想念胶囊了,清欢每天变着花样给他做好吃的,一段时间下来,他还胖了几斤。
这一天他们停留在一个很小的星球上。这个星球科技水平比较落后,还处于刚刚出现“电”的时代。但与此同时也有个好处,那就是蔬菜水果等食材特别新鲜,空气也很好。king将宇宙船隐藏后,两人到街上去补给食物。
由于要买的东西比较多,而他们要快些回去继续追踪end的舰队,所以清欢决定分头行动。刚好从菜市场入口出分开,清单一撕两半,然后在出口处汇合。
king不差钱,因此不讲价,买东西极快,清欢却要精挑细选。以往分开买东西的时候都是king先好,可这一次清欢都到了出口,等了有五六分钟也还没见king出来。
她觉得有点不对劲儿了,king做事从不拖泥带水,这个菜市场撑死了步行十五分钟就能走完,更别说她在半途中还被热心的老板叫住,尝了几个新鲜水果。这段时间下来,不管怎么说,king也应该到了呀!
清欢立刻转身回去找,先是绕了一圈,然后才听到有人议论纷纷,又见前面不远处围了好多人,顿时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
上去一瞧,果然是king出了问题。他手上还拎着食材,黑着脸,裤脚被一个女人抓住,听起来好像是在说他非礼了人家被抓住后想跑。
清欢:“……”king也会非礼女人呐?
定睛一看,那女人的确长得不错,小家碧玉似的柔美动人,和king的长相也没什么差异,尤其是在周围一堆中年女性的衬托下,更是觉得女人娇小美丽。而king黑着一张脸面无表情的样子也挺让人反感的,有正义爆棚的大叔喊道:“……你轻薄了人家姑娘,怎么连个对不起都不说?!把他送进宪兵队!”
立刻有人支持:“送进宪兵队!送进宪兵队!”
地上的女人掩着小脸,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
king很想一脚将女人甩开,可是自小受到的贵族教育告诉他不能这样对待女人,尽管如此,这还是他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从前他不需要进食,只需要压缩饼干,所以不需要来买菜,自然也就不会遇见这些普通人,更不会惹到麻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