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2.第三十二碗汤(三&四)
第三十二碗汤(三&四)
顺着石壁又走了许久,面前便又是一片圆形空地,空地上仍旧是累积起来的尸山。
太奇怪了,这究竟是什么鬼地方?且不说这里葬着什么人,清欢都要怀疑修墓的人和墓主有什么深仇大恨了,须知造了杀孽,都是要偿还的。人类死后希望飞升成仙,尤其是王侯将相。他们活着的时候过得多么高高在上,就比任何人都怕死。古往今来,追求长生之人莫不是帝王贵族,平民百姓连活着都难,哪里还有能力去追求永生。
但在这样的墓**里,挖了这么大的圆坑又用这么多数量的死人填满——即便是墓主不想自己的墓被盗,也决不能这么做,因为这只会积攒罪孽,别说是飞升成仙了,就是下一世继续投胎做人都是个问题。
清欢依然是双手合十微微一拜,牵着骆驼继续往里头走。这通道在她走来与平地无异,可若是普通人,怕是性命早就交代在了这儿。墙壁上涂抹的颜色各异的壁画带着有香味的毒气,闻了能使人产生幻觉,更别提数不清的阵法和毒虫。
清欢还发现了血迹,初步判断应该是人类的,她都走了这么久,可以想见灵异专案组走起这条路来会有多难,只是……清欢为难地望着面前只容一人出入的窄小过道,又回头看了看两匹骆驼,叹了口气,到底是把它们收到了空间里。
她自己一人继续前行当然也可以,只是这两匹骆驼何辜,若是清欢丢下它们,它们怕是只有死了。
把背包背上身,里头装了些能派上用场的道具,清欢小心地顺着窄小的洞口钻了进去。她……还没当过盗墓贼,所以并不了解盗墓贼的流程,但是她大概能猜出来,这地宫就类似于一个迷宫,走不出来的人陷在阵法里,走得出来的人最后面对的却是一条死路。这个盗洞应该就是走到最后的人打的,看痕迹还很新,要么是女鬼口中说的那伙盗墓贼,要么就是灵异专案组的人。
顺着小洞滑下去,清欢惊奇地发现眼前瞬间换了一片景象!方才在地宫中,四周基本上都是青石地板,阴森森而宽阔,但从这个盗洞下来后,面前便是一片宫殿!
这宫殿修葺的非常美观,而且占地面积极光,真是令人惊奇,它竟然在整座城的下面,也就是说,任何一家人掘地三尺的话都有可能发现这座地宫,但它却默默地存在了千百年。
清欢看到地上有已经变成暗褐色的血滴,她伸手点了一下,凑近鼻尖闻了闻,有一股说不出的古怪味道。这时小胖虫突然在她身上扭动起来,两个刚刚长出不久还颇有些滑稽的小角不住地扇动着,似乎是在催促清欢把手擦干净。
“有毒么?”清欢问,随意地把手在迷彩外套上擦了擦,她又不怕这个。
小胖虫吱吱轻叫,见清欢擦了手才重新平静下来。
清欢继续往前走,大殿中央有一个青铜大鼎,大鼎被封了起来,但看得出来曾经被打开过,然后又被草草地合上了。这里面有什么?为什么合上的痕迹如此清晰而潦草?
她敲了敲大鼎,里头无声无息。
清欢转身继续走,完全没有兴趣里面装了些什么。这地宫处处透着古怪,她不属于这个世界,所以这个世界的东西对她完全没有影响,但是她很担心专案组的人都送了性命啊!
这里很明显都已经被闯过了,所以即使有什么危险,也都处理的差不多。清欢要做的就是发现这些人的踪迹,追上他们的行程。
小胖虫心安理得地趴在清欢的肩膀上,不时地翘起小脑袋左右巡视一番,将清欢的安全看得非常重要。清
大概又走了……清欢看了下表,一小时四十五分钟三十秒,终于在不远处隐隐地听见人类的喊叫声。
但却和她隔了一堵墙……
清欢望着那厚厚的墙壁,心想,难道自己走岔了路?不可能吧,她一直都是按照专案组留下的记号走的呀!试着在墙上四处摸索,突然,发觉其中一块青砖似乎有些松动,清欢微微扬起嘴角,食指一推,墙壁瞬间反过去,她顺势跃入隔壁大殿,才听见尖利的女鬼呼号声。
那是一只身着红衣下半身基本上模糊不清的女鬼,但她眼珠通红黑发及地,双手的指甲鲜红血长,此刻正在追逐一个男人,男人跑的有些狼狈,看得出来他已经精疲力竭了。此时不住地有人喊快上来快上来!但厉鬼追得太急,男人手中握着飞虎爪却一直没能使用。
而在不远处则站着另外一群人,他们的打扮就跟上方的人不一样了,上方的人基本上都穿着颜色相同的迷彩服,而站在不远处的那批人则是统一的黑色着装。
这年头,盗墓贼都如此先进了?清欢只看了一眼就分出了哪边是专案组哪边是盗墓贼。
就在千钧一发之际突然闯进来一个少女,两方人马都很吃惊,谁都吃不准她是敌是友,盗墓贼那边反应比较快,只见为首的男人嘴里叽里咕噜念了两句,然后用匕首割开了食指放了两滴血,女鬼便迅速从被追逐的男人身前冲到清欢面前。
她的速度太快了!快的几乎连眨眼的功夫都不用!
躲在大殿房梁上的一个中年胖子喊了一句:“小心!”
清欢看了他一眼,站在原地没有动。
所有人都认为她死定了,操控厉鬼的男人嘴角甚至露出了一个冷酷的微笑。而之前被厉鬼追逐的男人则骂了一句娘,他本可以用飞虎爪逃到房梁上,但却大步朝清欢这边跑来,似乎是要救她,边跑还边对她喊:“快躲开!快躲开!”
这么快,哪里躲得开?
再说了,就连忘川河里的鬼魂都对她畏惧不已,清欢哪里会怕这小小厉鬼?只是她并没有释放出威压,因为小胖虫察觉到了厉鬼的意图,已经乍起两根粉黄色的小角,弓起三分之二的身体对着厉鬼吱吱直叫。
那模样其实并不吓人,因为小胖虫看起来白胖可爱,但厉鬼却被吓住了,嘴里发出古怪的哀嚎声,逐步向后退去。
操控厉鬼的男人一见不妙,再一次割了手指放血。清欢很想问问他:哥们儿,你疼么?要是控鬼这么麻烦,你何必呢?手头有枪直接开枪把这些人扫射打死完了,非要用鬼,炫技是吧?
女鬼不敢惹小胖虫,便在主人的命令下重新扑向男人。男人恰好往这边冲过来要救清欢,世上这缘分啊,真是说不清。反正他刚好一头扎进女鬼怀里,一人一鬼来了个第一次亲密接触,瞬间男人就懵逼了。
女鬼的脸都看不出来长什么样,浑身更是腥臭难闻,那森森鬼气冻得男人瞬间动弹不得。他也没想到会撞到厉鬼怀里,所以一时间竟是愣住了,而在这种紧要关头,失神就代表着送命。
令清欢惊讶的是,躲在房梁上的人不约而同的全部跳了下来,个个抄家伙的抄家伙,握拳头的握拳头。明明这个距离他们无法及时赶到,就算赶到也不一定能救得了这个男人——但他们还是义无反顾。
赶在厉鬼的指甲彻底挑断男人喉咙之前,清欢飞快上前一步,右手成爪状捏住厉鬼的脖颈,竟是硬生生将她从男人身上给拽了出来!
说来也奇怪,在人类面前凶神恶煞的可怕女鬼,在清欢手中便如同那被抓住软肋的小鸡仔,只是几秒钟,便被清欢在地上狠狠拖了一圈摔到了墙上。
“去吧。”她动了动肩膀,小胖虫脑袋边那两个软软的小角扑棱扑棱,竟闪电般飞了起来,直接冲到女鬼身上,只是片刻,女鬼便已被小胖虫咬断了喉咙,在地上抽搐着哀嚎着,渐渐便没了动静,化作了一缕青烟。
清欢轻轻挥一挥手,将灵魂送走,然后冷冷地瞪着那群盗墓贼,尤其是为首的男人:“这女人生前就已经够可怜的了,死在这地宫里,死后灵魂无处可去,不知在里头关了多少年,你打开地宫,不超度她便罢,竟还利用她杀人?”
那长着鹰钩鼻的男人呵呵冷笑:“你算什么东西,也敢对我指手画脚?!”虽然嘴上这么说,但他心中对清欢却是忌惮的,这少女不知是何来历,他收服这女鬼可废了一番功夫,结果对方只用一条小虫便解决了。所以他虽然语带轻蔑,但却是浑身警戒,生怕清欢一个不注意对他出手。
清欢没理他,而是弯下腰伸出手,小胖虫刚刚长出小角,还不大稳当,飞扑过去之后就没多少力气,一路晃晃悠悠连滚带爬加飞的回来,顺着清欢的指尖重新爬到了她肩头,顺势盘成一个小圆圈静静地睡了。
等到清欢再一转身,好么,盗墓贼们溜了……
就这么点功夫,跑的倒是挺快。
清欢看了下男人被鬼爪所伤的地方,道:“你的伤口要及时处理,否则会很麻烦。”
男人没有动作,而是看着她,“你是……”
“我叫清欢。”她放下背包,从里头找出绷带消毒水还有剪刀,丢给男人身后一个个子小但看起来分外灵活的青年。“你帮他处理吧。”
鬼爪所伤,只用消毒水是不够的,好在男人队伍里有个道士,他从百宝囊中取出一颗丹药,又经由一个大胖子和尚佛光加持,碾碎之后覆在男人的伤口处。鬼爪印顿时散发出阵阵黑气,然后迅速不见了。
清欢微微一笑,观察这七个人。
为首的自然是大胡子男人,看不出脸长着什么样,身材高大,看起来也是武力值最强的一个。身为指挥者他最后一个逃命,甚至来救素昧平生的她,所以清欢对他很有好感。随后就是那个特别显眼的大肚子和尚,长得像是弥勒佛,天生一张笑脸,耳垂奇大,整个人胖乎乎的,但又有股说不出的慈悲感。
给男人处理伤口的是一个小个子,看起来约莫十七八岁,长得很清秀,但手脚灵活,清欢看见他的袖口和军用短靴里都藏着刀片,然后是那个穿着迷彩服胸前却印了一个太极图案的道士,他的武器是一把桃木剑,口袋里隐隐露出了一张黄符。
紧接着的是一个妙龄少女,年纪轻轻,但是和另外一个青年很是亲密,他们的手一直握在一起,不知道有什么本事,最后一个则是铁塔一样壮实的男人,别人的迷彩服外套都穿的好好的,只有大肚子和尚腆着肚子,铁塔壮汉则穿着背心,露出浑身纠结强壮的肌肉。
清欢不着痕迹地把他们打量了一番,然后好奇地问道:“你们已经进来多久了?”
少女回答道:“快半个月了。”
清欢点点头:“你们进来是想做什么?”
“阻止那群盗墓贼找到墓主开棺盗宝,不过我看也快了,他们的速度总是要比我们快。”说完,少女面露焦急,对为首的男人道:“琛哥,我们得快些追上去,他们手里有地图,一旦落下了就麻烦了!”
大胡子琛哥点了点头,虽然看不清他的表情,但他面上的坚毅之色却很是清晰,似乎受了这么多伤对他而言根本不算什么。
小个子青年问清欢:“你呢?你为什么在这儿?你来这里是为什么?”
清欢慢悠悠地道:“我说我是专门来帮你们的,不知道你们信不信啊。”
小个子少年闻言,跟少女交换了个眼色,他俩是这队里最年轻的,看得出来感情非常好,是极其交好的朋友。倒是那大肚子和尚一笑起来眼睛眯眯,有点色,方才给丹药加持时的佛光瞬间消失殆尽,活脱脱像是个招摇撞骗的江湖术士。他蹭到清欢跟前,搓着手一脸猥琐:“小姑娘长得可真俊,老衲在这破地宫里待了半个月,身边都没个漂亮姑娘看,真是难熬、难熬。”
听他这么说话,旁边蓄了一把美髯的道士瞬间踹了他一脚:“秃驴!你别吓到人家小姑娘!出家人这样成何体统!”义正辞严的说完,他自己反倒是凑到了清欢身边,笑嘻嘻地问:“小姑娘今年多大呀,有了男朋友没有?我——”
话没说完,两个为老不尊的出家人就分别被小个子少年和少女拎着耳朵拽了回去、少女有点羞愧,跟清欢道歉:“你别放在心上,这两个老头就是这样,每天胡说八道,其实他们不是坏人!没有恶意的!”
说完这话小姑娘都有点不忍直视了……怎么看这二位都是一脸猥琐色胚相,可别真把人家小姑娘吓着了。
实在是清欢的外表太有欺骗性。她一直保留着十几岁的萝莉外表,脸上又总是带着笑容,看起来分外温柔和善,让人很有好感。于是专案组的人集体忘了方才她是如何凶残的单手扣住厉鬼喉咙将其在地上拖了一圈又砸到墙上的。
清欢率性地席地而坐,还对他们招招手:“别急呀,吃饱了才好行军打仗,你们的干粮还有么?”
说到这个就很悲伤:“没有多少了……”
清欢把自己背包打开,“我这里有,你们分一分吧。”
她甚至还带了固体燃料,但这里很明显没有时间,而见到吃的就已经足够让专案组的人激动到热泪盈眶了!他们这些天剩下的食物跟淡水都极少,已经很久没吃东西了。之前在地下河还试图捉鱼来烤着吃,现在到了大殿彻底迷路,压根儿出不去不说,东西都没得吃,而且体力耗费还大,来来回回被鬼追已经不知多久,累死了饿死了。
有吃的大家当然不用客气,也没有人怀疑清欢的目的。她救了他们解决掉厉鬼是事实,再说了,要是盗墓贼想把他们弄死,何必来这么一出?就刚才那样,抄家伙直接扫射,他们今天全都得交代在这里。
吃东西期间,清欢看着大胡子琛哥的表情,问道:“你是不是有个妹妹?”
此话一出,所有人都沉默了。正在吃东西的人吃不下去了,喝水的人默默地停了下来,一直嬉皮笑脸跟清欢套近乎的大肚子和尚还有时髦道士也都不再说话,气氛瞬间变得极其凝重。
过了几秒钟,大胡子琛哥才道:“我是有个妹妹,她也是我们专案组的一员,已经……死了。”
清欢心想,那自己没有找错。“她叫什么名字?”
“齐钰。”
再一次说出名字,大胡子琛哥发现自己竟然意外地平静。从齐钰死掉的那一天过后,他就再也没有掉过眼泪。他的妹妹不能白死,他们是为了保护国家文物才来黄沙古城的,所以即使是死,他也要阻止盗墓贼们的计划,那样才算对得起妹妹。
清欢点了下头,总算是知道女鬼叫什么名字了。但那还是无法解释女鬼齐钰的魂魄去了哪里,奈何桥上在她眼前活生生的消失,清欢没能抓住,现在她找到了女鬼齐钰的哥哥,一定要保证他们七个人平平安安,其他的可以日后再说。
她也没打算跟这些人隐瞒什么,看他们的表现就知道大家都是跟灵异打惯了交到了。所以清欢直接道:“是齐钰让我来帮你们的。”
“什么?”少女最先不敢置信的反问。“你是说小钰她……她没死?”
“不,她已经死了。”清欢半真半假地道。“但是我可以看见鬼,她没来得及告诉我她的名字就消失了,我只知道你们在黄沙古城,她希望我能保护你们并且成功阻止那群盗墓贼,所以我才来这儿。”
这理由也太……不可思议了。
反正他们信不信清欢不在意,这群人都是好人,不会伤害她。“放心吧,我真的是来帮你们的,快点吃,吃完了去追他们。”
“可是他们都跑了这么远了,怎么追啊?”小个子少年忧愁不已。
闻言,清欢狡黠一笑,伸出掌心,小胖虫慢吞吞地爬过去,耀武扬威地摇晃着小脑袋,一副本宝宝最厉害的样子。“有它在,就能追上去。”
“虫子?”少女很明显怕虫子,旁边沉默寡言的青年将她的手紧紧握住。
清欢笑道:“它可不是普通的虫子。”说着用另一只手点了点小胖虫的脑袋,“走吧。”
再开始启程清欢就不用背包了,那个铁塔一样强壮的男人主动把包接了过去。在他手里,清欢的两个背包简直娇小的不可思议。
然后专案组的七个人就感到……怎么回事,这还是他们方才九死一生还失去一个同伴的可怕地宫吗?危险呢?毒气呢?毒虫呢?厉鬼呢?幻觉呢?……怎么什么都没有了?
他们看着坚定要走在最前面拒绝了大胡子琛哥保护提议的清欢,都觉得很不可思议。大肚子和尚别看上了年纪,一颗八卦的心可不输给菜市场大妈,偷偷摸摸地跟时髦道士交头接耳。“喂喂老牛鼻子,你说这姑娘什么来历啊?”
时髦道士小心地掸了掸被和尚手上灰尘沾到的迷彩服外套,又细心地摸了摸自己的太极图t恤,对和尚白了一眼:“你管呢,反正小姑娘眼神清明干净,绝对不是坏人。”不是坏人就是朋友呗,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
想着,就又白了和尚一眼。
大肚子和尚碰了一鼻子灰,就又找小个子少年八卦:“喂喂小图钉,你说呢?”
名叫图钉的小个子少年也忍不住给了大肚子和尚一个白眼:“师父,你就别在意这些了,我看人清欢妹子挺好的。”
“我也没说她不好啊,我这不就是好奇她的来历么!你看她顶多也就十六七岁,指不定比你还小,可本事呢?比我跟这牛鼻子加起来还大。刚才那厉鬼冤死墓中,不知几千年了,连老歪都操控不住她屡屡失手,我跟牛鼻子又是画符又是走阵又是超度的,废了多大事儿,好不容易让她弱了点儿,结果却便宜了那老歪那个不要脸的!可你瞧见没?这丫头可是一只手就把那鬼给拖走了啊!”( )
3碗63.第三十二碗汤(五&六)
听自家师父这么一说,图钉的好奇心也被勾了起来。他虽然跟在大肚和尚身边很久了,但仍然是小孩子性格。心里想知道一件事,又觉得清欢不是那种小气吧啦的人,直接几步抢上前去问道:“清欢,方才你使的那招叫什么呀?为什么这么厉害?”
清欢扭头看了他一眼,笑眯眯地道:“你且认真修行,待到了时候,也一定和我一样厉害。”
只是嘴上虽然这么说,清欢心中却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图钉又不可能活得像她这么长。
图钉是有听没有懂,于是又退回师父身边,满头雾水地问:“师父你说她是啥意思啊?”
大肚和尚一个没忍住敲了小徒弟一个爆栗:“笨死了!她的意思是你道行不够!明白了吗?”
图钉似懂非懂的点点头:“那我什么时候才能道行够呢?”
大肚和尚对天翻了个白眼:“大概等你追上为师我之后吧。”
一听这话,图钉顿时忧愁不已:“师父这么胖,我哪里追的上啊。”他现在跟师父都已经相差快一百斤了,想想都叫人发愁,他又是天生吃不胖的主儿。
旁边的时髦道士一听顿时哈哈大笑,大肚和尚一张老脸臊得通红,尤其看到其他人也都在忍着笑的时候更是羞恼交加,一脚朝自家徒弟踹骨偶,图钉身形灵活迅速避开,然后委屈不已地问:“师父你为啥要踹我?”他又做错什么了?
大肚和尚越看越觉得自家徒弟傻头傻脑,羡慕地看了一眼道士,叹息道:“当初就该让我收藤萝做徒弟,这傻小子让给你。”
道士顿时敬谢不敏:“不不不,你这一身猥琐气儿,也就图钉个愣娃子能受得了,我家藤萝徒儿可厉害着,你想天天被她揪耳朵吗?”
闻言,大肚和尚小心翼翼地看向正跟高挑青年咬耳朵的藤萝,打了个寒颤,心想自家徒儿傻是傻了点,木是木了点,但不敢揍他啊……想到老牛鼻子经常挨藤萝揪耳朵,大肚和尚心里瞬间平衡了。
走了有一个多小时,小胖虫突然支起脑袋在清欢手心打滚儿,圆嘟嘟的脑袋对着一面墙不住地点。
齐琛上前在墙面上四处摸索,石壁都是一样的颜色,他找了好一会儿仍然没找到机关所在,但面前是绝路,小胖虫带路到这儿,老歪他们肯定就是也走的这里,问题在于他们是怎么穿透这片墙壁的。
当然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老歪他们手里为什么会有陵墓的地图?且不说黄沙古城被埋在地下千百年,便是一直在地上,世人皆知,这地下皇陵的开启却是要分时机进入,并非到了夜晚便能找到入口,更别提地宫曲折环绕的路径和潜伏的种种杀机!然而老歪手上却有份地图,这地图是哪里来的?是何人所绘?这些都让专案组的人想不明白。
清欢歪着脑袋看了这墙壁好一会儿,突然回头道:“有什么地方被你们忽略了,你们一路上进来都是追踪那群盗墓贼是吗?”
众人点头。
“追得太急了,所以都没注意到身后发生了什么吧?”清欢努努嘴,示意他们往后看。众人依言扭头,顿时大惊:“这、这是哪里?我们怎么到这儿来了?”方才他们走过的是一条长长的走廊,怎么现在身后却变成了死路!也就是说,现在他们被四面石壁困住了,没有任何出路。
“完蛋了。”图钉年纪最小,遇事也最容易慌。“之前从盗洞下来的时候**就都用光了,炸不开石壁我们可怎么出去啊!”
藤萝说:“就算有**也没用,我们八个人堵在这几平米的空间里,**会把我们都炸上天的!”
“整座地下陵墓本身就是一个阵法,随时在发生变化。有机关的墙壁只能看运气,从地下河那里我们就该看出来的。”高挑青年沉声说,他仔细打量了下四面墙。“这墙壁的距离在变小,我们是陷入阵眼里了,要是再找不到逃走的办法,会被压成肉饼。”
铁塔汉子怒吼一声,“我来砸开这墙!”说着提溜着身后背的大铁锤就要砸,却被道士给阻止了:“柱子等等!”
柱子四肢发达却头脑简单,在专案组里他基本上就是个前锋,用到脑子的地方他就不好使了。道士在四面墙上都摸了摸敲了敲,问清欢:“丫头你说砸哪一面?”
清欢心道,哪一面恐怕都不好砸。最后她见小胖虫朝北面那堵墙不住地耸动脑袋,便说道:“老歪他们朝这个方向走了,那就砸这一面吧。”
柱子一听可以开砸了,立马兴奋起来。他刚刚吃饱,更是力大无穷,锤子抡起,啊呀呀大吼一声,气沉丹田,一锤子砸过去——
石壁立刻有了裂缝。清欢惊奇地看了他一眼:“没想到你力气这么大。”
“柱子是天生神力,不仅如此,他还刀枪不入,我们组里没有弱者。”齐琛出声解释。
既然有了裂纹,那就不需要锤子了。柱子把锤子又背到背上,其他几个男人也纷纷站到他身边用力去推龟裂的石壁,只听稀里哗啦的声音震耳欲聋,清欢跟藤萝立刻捂上耳朵,小胖虫也机灵地躲进清欢衣服里。
等到墙面彻底倒塌,大肚和尚正准备得意一笑,可还没来得及把嘴唇扯开就僵硬不已地瞪着前方,其他人也是。
半晌,大肚和尚苦笑着偏过半个脑袋问清欢:“我说漂亮丫头,你咋就那么会选呢?”
墙后面等待他们的是至少数十只恶鬼。他们身着甲胄,手持兵器,训练有素,排列成极其严整的队形。看见活人后立马将手中大刀长矛对准。
清欢说道:“谁告诉你另外三堵墙北面就有好东西了?”不是陷阱就是凶兽毒气,这边还是好的,至少在抓鬼这一方面上,专案组的都能应付。“这些是阴兵,只认活人,你们小心了。”
一听清欢说阴兵只认活人,大肚和尚顿时异想天开:“那我们捂着鼻子不喘气儿也就行了呗?就跟遇到僵尸一样,溜过去再说。”
“那你得让心脏跟着一起停,否则你身上的活人味儿就散不掉。”清欢笑眯眯地睨了他一眼,大肚和尚瞬间萎靡不振。
说时迟那时快,阴兵已经朝他们扑了过来。难缠的一点在于,他们能够伤害到人类,而人类无法触摸他们。阴兵们有形无体,并且不死不休。
众人纷纷散开,估摸着算了一下,这数量,一人至少得解决五个。这些阴兵面貌还是生前那般,似乎是被当做殉葬填在里头的,也不知这地下陵墓到底是葬了谁,搞出了这么大的排场。老歪能控鬼,肯定是他让这些阴兵在这儿拖着专案组的人,等到专案组的人追上去,他说不定早就开了棺拿了宝贝走了。
时间紧迫不宜多战,齐琛低声道:“大家准备好了吗?”
“操家伙,干他丫挺的!”大肚和尚振臂狂呼,随后盘腿而坐,手持念珠念经超度。道士则掏出黄符为他护航,一僧一道虽然平日里互看不顺眼,但是干正事的时候他们是彼此最佳的拍档。
而少女藤萝使得一手好鞭子,她和高挑青年天野既是一对恋人又是一对搭档。剩下的图钉跟柱子就只能孤军作战了,他俩背靠背,击溃敌人的同时也在守护着战友。
齐琛打起架来就潇洒痛快多了,他双手持枪,经过特殊制作又由大肚和尚开过光的子弹对阴兵来说伤害极大。但问题不在这里,问题在于这些阴兵它们没有痛觉也不会倒下,受了伤也没用,仍然会爬起来继续攻击,更奇怪的是大肚和尚的超度完全没有用。
平日里再厉害的恶鬼也会减弱,可这群阴兵却没有丝毫改变,甚至攻势越发凶猛。
清欢站在原地没有动,她不是活人,所以不会受到攻击,她在观察这些阴兵,寻找着突破口。过了几分钟,她才奇道:“这些竟是死灵?”
“死灵?啥是死灵啊?”图钉耳朵可尖着呢。
“死灵就是他们的灵魂已经转世投胎了,但却仍旧以另外一种形势存在在某个特定空间里,就像是鬼魂中的傀儡你能明白吗?”清欢怕他们不懂,就冲着大肚和尚喊,“超度它们是没有用的,因为灵魂早已离去,这是死灵,必须直接消灭掉!”
说完清欢就惊讶了几秒钟,因为一听说可以不用超度,大肚和尚瞬间从地上跳了起来,那动作那速度可不比任何人慢,他桀桀怪笑两声:“啊哈!原来你们这帮小兔崽子不用超度!那老衲我可就不客气啦!”说着头一低取下脖子上的佛珠,潇洒挥舞起来。
他整个人胖嘟嘟的,转起来像只陀螺,但本事是真大,但凡佛珠扫到处,阴兵无一例外被打散。打散后又需要几秒重聚,气得大肚和尚直骂娘:“这是些什么东西!竟然打不死!”
清欢足尖一点,在图钉被阴兵长矛戳穿前将其扣在手中,仍然是单手锁住喉咙,道:“在它们重聚的间隙内继续攻击,不给它们重聚的机会,自然就会消失了!”
如她所言,在打散一只阴兵后众人都没有停下而是继续攻击,果然这样便快了很多,四十几只阴兵,用了不到半小时便全部消灭的干干净净。
完事儿后众人累得不行,又是蹦又是跳又是逃又是打,专案组的工资不好赚啊,回去后他们强烈要求加薪!
柱子取下背包,众人又吃了些东西喝了水,休息了会儿,马不停蹄继续追赶老歪等盗墓团伙。
清欢在离开这个大殿之前回头看了一眼,失去了阴兵,这大殿更是显得冷清孤寂,阴森森的,只有人油灯散发出的绿油油的光。
又顺着痕迹追赶了一会儿,跑在最前头的少女藤萝突然尖叫一声,瞬间消失了踪影。而她消失的地面则一片平稳,什么都没有。
众人都被这一幕惊呆了,道士和天野立刻用手试图寻找缝隙,齐琛则愤怒地一拳砸在石壁上。他这一拳不知是怎么砸的,只听得地面开始震动,头顶上的琉璃瓦也在剥落,砸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响声。
下一秒,所有人都被青石地面吞没。
这一下摔的太狠,如果不是有柔软的植物和凸起的石壁做缓冲,众人必死无疑。清欢心想还好自己把飞虎爪留在身上,她用飞虎爪勾起一块凸起的岩壁,然后一手抓住了从她身边落下的图钉。图钉惊魂未定地说了声谢谢,清欢摇摇头,见其他人都挂在石壁上,又往下看到藤萝也没事,少女反应极快,鞭子缠住了一棵露出来的树枝,然后艰难地爬到了树上,正心有余悸地**。
“太好了,大家都没事!”图钉欢喜地叫了一声,往下看一片漆黑什么也看不见,也不知地下怎地会有这样一座高山,空旷的周围,他只说了一句话便不住地有回音,想来下面定是极深,若是摔下去不粉身碎骨才怪。
他们是怎么下来的?
齐琛也在好奇这个问题,他先是失去亲妹,藤萝对他来说就是另外一个妹妹,可她突然消失了,让齐琛心中愤懑悲伤百味陈杂,但他是真的不知道自己按到了什么机关,竟然会从地面突然裂出一个大洞,以至于所有人都掉了下来。
清欢单手拉着图钉,另一手拽着飞虎爪,就听到时髦道士在臭骂大肚和尚:“你这满肚子肥油的秃驴!这一次回去你他妈要是再不减肥,老子就把你肚子上的肥肉一片一片剐下来!”说着手松了松,简直要落泪,真是悲剧,人家都好好的,偏他的脚脖子被秃驴抓住,也不想想以秃驴的吨位,那一块岩壁能撑得住他们两个人的重量吗?
这时天野叫了一声:“别吵了,你们看,这不是岩壁!这是、这是玉啊!”他是考古学家,对这些东西十分精通。
众人一听都傻了,从上头掉下来至少有半分钟的时间他们才觑着机会抓住生机,原以为这是座地下山,却没想到是座人工的玉山?
清欢用脚踢了踢,感觉非常结实,也难怪那一块小岩壁就能撑住道士和尚两个人。“大家慢一点从凸起的岩壁下去看看,不知道还有多远。”
上去是不可能了,因为这玉山乃是上尖下宽,最上面的地方只有女人手掌心宽。而且地面已经合拢,如果想要出去,往下生机比较大。
苦逼的众人只好小心翼翼地抱着山壁一点一点往下蹭,往外凸起的山壁很多,一不小心还要被割道口子。这山也太奢侈了,虽然知道带不出去也不可能拿去换钱,但一得知这是玉做的,众人都格外谨慎,生怕哪儿给碰了磕了,到时候可就是个破坏文物的罪过了。
如果此刻能拉远景看的话,大家会看到一座两百米左右高的玉山上分出无数枝桠,而枝桠上挂着八个小黑点,正慢吞吞地往下蹭。
清欢觉得这样下去未免太慢,奈何图钉有点恐高,为了安抚他,她用绳子系在彼此腰间,可是低头一瞧,图钉闭眼下山,吓得浑身发抖。清欢叹口气说道:“咱们现在是在地下,又不是在天上,你怎么还恐高呢?”
图钉欲哭无泪:“可是从这里再朝下看也还是很高啊!”
清欢摇摇头,灵巧地跳下几个岩壁,伸手搂住图钉的腰。小和尚图钉活了十几岁,半大少年还是头一次跟一个姑娘这么亲近。一张俊脸瞬间涨得通红,手脚不知往哪儿放,也忘了要恐高了。
大肚和尚瞧见了,嫉妒不已,在空中就叫道:“小图钉!别忘了你是个出家人!出家人要四大皆空!戒色!戒色啊!”
他吼的声嘶力竭,图钉却完全没听见。清欢转头对图钉道:“怕就把眼睛闭上吧。”
图钉还没来得及问为什么,只觉一阵风声,清欢竟然在搂着他飞快地往下跳!吓得他赶紧闭眼,半点绮思都没了,耳边风声呼呼,直到双脚落地图钉的整个人都是崩溃的。一沾地面,顿时脚软倒地。
清欢又跳上去接其他人,先是藤萝,然后是天野道士齐琛柱子,大肚和尚太胖,她一只手搂不过来,只好忽略了。
对此大肚和尚表示这是体重歧视。他虽然胖,但肚子里能撑船!
最后他还是小心翼翼一点一点蹭下来,正准备谴责下清欢,却见众人都望着不远处,他好奇跟着看过去,竟见玉山下有个洞!
难不成这玉山还是空的?
众人面面相觑,在齐琛的带领下,准备进去一探究竟。
越往里走越冷,外头是夏天,所以大家穿的都少,即便是铁汉柱子都忍不住哆嗦,惟独清欢一无所觉。
脚下的地面也是玉做的,雪白通透,冰凉透骨。越往里走,越是冷的叫人无法忍受。可越是如此众人心底的好奇就越强,很想知道里头到底有什么,为何地下会有这样一座玉山。
但想走进去却不容易,他们陷入了**阵,道士擅长奇门遁甲五行八卦,立刻开始推演,又用了半个小时才走出去。
眼前便是另一番天地。
离他们十米开外,是高高的台阶,全是上好的白玉,而台阶之上是圆形地面,上面摆放着一口双人棺材。
棺身刻着繁复而隆重的花纹,隐隐觉得有几分诡异,却又并无邪恶之气。围绕圆形地面的是一圈仍然在发光的拳头大小的夜明珠,夜明珠放置的架子也都精致纤巧,台阶极细,地面悬空,惟独从台阶才能上去。
棺面还铺着白色的棺罩,沉静而悠远,里头的人不知道都躺了多少年了。纵观四周,也没有能证实墓主身份的凭证。天野打量了许久才道:“这里至少也得有数千年的历史了,别的不说,光说这玉山,不,应该叫玉墓,我从未见过有如此埋葬的人。这墓主……到底是何来历?”
玉山里磅礴大气,却又极度空旷,地面的玉砖雪白发亮,的确是气势惊人巧夺天工。然而纵观四周却没有什么太过值钱的宝贝,这棺椁和夜明珠自然珍贵,但其他大墓里也不是没有,是什么样的诱惑,致使老歪亲自来走这一遭,还不惜暴露身份?
说到老歪,他们竟然先老歪一步到达这里。
真是说曹操曹操到,外头脚步声传来,老歪带着他手下的人马闯了进来,见清欢等人先他一步也十分惊讶:“你们竟然没死?”
大肚和尚嘴巴不饶人:“你都没死我们怎么能死?”
老歪笑一笑,鹰钩鼻显得他整个人更阴险残酷:“没关系,你们马上就要死了!”
他们来自然是要开棺盗宝的,可谁也不知道棺材里装的是什么。虽然老歪手中有地图也有人手,但地宫艰险,他还是折了不少手下,如今赶到这里的人还不如这边多,加上他自己一共只有五个。
道士不屑道:“你们五个人我们可是有八个,有本事来单挑啊!”
老歪怪笑两声,说:“对付你们,还需要我亲自下场?你们可别忘了,我可是能控鬼的人!”说着又是老一套放血念咒召唤,只见一阵阴风刮过,数只厉鬼出现。
“我滴个乖乖咧。”道士瞬间来了句方言。“这老歪可是下了血本儿啊,只只都是厉害的,这墓里到底有什么东西,值得他这么拼命?”
因为放出的鬼极其厉害,老歪要放更多的血,所以脸色有几分失血的苍白。但很快他就笑了,道:“这还不算,来,你们看看这是谁?”说着,他露出邪恶的笑容,用打火机烧了手头鲜红的一张血符咒,然后其他四人也一同将血放入奇怪的青瓷花碗中,慢慢地,随着老歪的咒语声,花碗里逐渐升起一只鲜红的鬼。
齐琛失声:“小钰?!”( )
3364.第三十二碗汤(七&八)
专案组的人都惊呆了。齐钰甚至上前一步想要触碰齐钰,却被清欢一把扯住:“别过去。”
她看着齐钰血红的眼珠子,分明已经没有丝毫清明,算是明白为何了。怕是当初齐钰死后魂魄就已立刻被老歪拘走,只是她执念太强,竟到了奈何桥与她说了话,而老歪擅邪术,将本应出现在奈何桥的鬼魂留在人间,制成了这么个……血鬼。
齐琛也知道清欢说的是对的,他现在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做,那就是保护这座玉墓,不让老歪奸计得逞。
时髦道士觉得奇怪,就问老歪:“你们来不是为了盗那地下陵墓么?怎么,地下陵墓就是这座玉山?”
可能是觉得已经胜券在握了,老歪满不在乎道:“什么地下陵墓,我卢老歪当了几十年盗墓贼,区区一座简单的地下陵墓,能让已经金盆洗手的我重新出山?我的目标就是这座玉墓!”
他的眼睛里露出贪婪和痴迷的光:“得到这棺材里的秘密,那才是我真正想要的。”说着,他冷冷一笑。“只是没想到老天自有安排,你们一路追踪我,竟然没死在陵墓里,而是机缘巧合掉到了这玉墓之中,想来是老天要我亲自将你们送上西天。”
大肚和尚破口大骂:“我呸!你还当自己是什么人物了!老衲斩妖除魔几十年,出生入死,风里来雨里去,就没怕过谁!今儿还不知鹿死谁手呢!”
对于大肚和尚的谩骂,老歪也没生气,因为他知道他才是最后的赢家。冷笑一声;“还愣着做什么,快动手!”
齐琛也带着大家出手,其余的厉鬼便很难对付,更别提是经过老歪精心制作的齐钰了。她已经完全没了理智,对老歪唯命是从,老歪让她直扑齐琛,她也毫不犹豫,鬼爪一扇,便将齐琛肩膀上连皮带肉撕下来一大块。
齐琛没法还手,这是他的妹妹,是父母临终前交代他要好好照顾的妹妹,是为了救他而死的妹妹,他、他怎么能连她的魂魄都保护不了啊!
其他人就更举步维艰了,趁着众人与鬼魂打成一团,老歪迅速朝双人棺椁奔去,清欢眼疾手快,白丝瞬间缠住老歪脚踝,老歪因此摔了个狗啃泥,回头瞪着清欢的目光可怕的像是要将她生吞活剥。
“你可别这样看着我。”清欢淡淡地看了他一眼,“棺材里面有什么秘密,值得你付出这么大的代价,还要以自己的血喂养血鬼?”如果不是确保万无一失,像老歪这样的盗墓贼最是惜命,可他却选择以自身血肉喂养齐钰的鬼魂,他想要什么?
老歪怎么可能告诉她真相,只见他吹了声口哨,便将纠缠专案组的几只厉鬼引来,看样子是在命令它们攻击清欢。
清欢收回丝线,单手掐住老歪的喉咙,猛然一回头!那几只厉鬼立刻匍匐在地,它们虽然没有神智,但一切行动更是依靠本能。清欢的存在让它们感到了灭亡和恐惧,自然不敢造次。
其他人却被这一幕惊呆了,趁此机会,身手最好的齐琛和柱子天野连忙将老歪其他手下解决掉,用绳子捆绑起来扔到一边。大肚和尚偷偷摸摸地蹭到清欢身边,小心翼翼地伸手戳了戳其中一只厉鬼,不敢相信这样就解决了。
鬼是一种什么样的触感?大肚和尚不知该怎么形容。可他还没来得及松口气,血鬼齐钰就扑了过来,腥风阵阵,齐琛心痛不已却无能为力。
老歪死也要开棺,他这一辈子都在为这座玉墓而活,疯狂地想要参透其中的秘密。好不容易黄沙古城现世,他依靠祖上流传下来的地图进入陵墓,为的根本不是那座皇陵,而是藏在皇陵下,无人知晓的这座玉墓!
于是虽然喉咙被紧紧锁住,老歪却还是艰难地命令血鬼齐钰过来攻击清欢。清欢顺手把老歪扔出去,一转身避开了齐钰。得了自由的老歪立刻连滚带爬的跑上玉阶,取出随身携带的开棺工具,一把解开了白色棺罩。
棺罩飘然落地,清欢正准备抓住齐钰,却蓦然发觉那白色棺罩上的花纹似乎有些熟悉。
这种熟悉感从何而来?就仿佛她曾经见过,或是……盖过。
此刻齐琛顾不上其他,要阻止老歪开棺,和灵活的藤萝图钉共同追上台阶,然而为时已晚,虽然双人棺看似坚不可摧,但老歪毕竟研究了许多年,竟然知道要如何动手。而老歪为了阻止齐琛等人,又将齐钰召唤过去阻挡。
专案组的人都在为了爬上玉阶与齐钰交手。他们不舍得伤害齐钰,只想将她抓住,但齐钰却早已不认得他们,出手狠毒凌厉。对于没了记忆又为人操控的厉鬼,它们的下场无一例外,活着是不可能的,死了也没有用,只能消失。
大肚和尚不住地念经也没用,道士黄符扔了一张又一张,但对齐钰造成的伤害微乎其微,最后,眼看老歪扔掉手中工具,面露期待与狂喜,柱子只好用贴满黄符的迷彩外套从后抱住齐钰,同时对着齐琛大吼:“琛哥快上去!”
齐琛一咬牙,飞虎爪勾住已经半开的棺材壁,脚尖一蹬,便飞身而上!
可老歪脸上的狂喜却停住了,甚至露出恐惧之色来。齐琛不知道他看见了什么,也没工夫去看,将老歪双手背到身后用登山绳捆起来,然后出于好奇,也探头朝棺材里看了一眼。
然后他就愣住了。
走南闯北这么多年,齐琛经手的怪事无数,可他从没有见过这样的事情。他只是震惊地看着棺材里躺着的人,一直没有动弹。
能让沉稳的齐琛露出这样的表情,其他人也都很好奇,可齐钰实在是难缠,再打下去他们都得送命,万般无奈下,藤萝用鞭子缠住了老歪的腿,也到了双人棺附近。她大步走过去一瞧,瞬间露出和齐琛一样瞠目结舌的表情。
其他人都好奇地要死,一个个不顾同僚之情纷纷朝上面跑,奇怪的是齐钰似乎上不去,最后只剩下一个大肚和尚被她缠,大肚和尚身上已经受了许多皮肉伤,他哀嚎着到处逃,顺便谴责台阶上的人:“你们这群没有良心的!老衲要跟你们绝交!啊啊啊啊老衲发誓这一次回去一定减肥!”
就在大肚和尚被血鬼齐钰追得在玉洞内四处逃窜的时候,清欢弯腰捡起了那片白色棺罩,然后,她那张已经很多年很多年没有露出惊讶表情的如玉容颜,终于显得震惊而错愕:“这是……我的墓?”
闻言,众人都朝她看过来。就连被追的没人样的大肚和尚都愣了,这一愣神,就又被挠了一块皮肉下去。
清欢足尖轻点来到双人棺前,众人不禁纷纷让开,但他们的记忆仍然停留在之前看到棺椁中主人容貌时的震惊和不敢置信!
既然是双人棺,自然躺了两个人,看起来他们是夫妻,女尸身着凤冠霞帔,男尸则是一身大红新郎蟒袍,两人并头躺在铺着雪白绸缎的棺椁里,双双牵着手。男尸的面貌英俊而沉寂,只女尸的容貌让众人吃惊。
那张容颜清丽绝俗,真可以担得上倾国倾城四字,但却又无比熟悉——不是神秘出现在他们面前救了他们,又一路和他们并肩作战的清欢又是谁?
多年前他们曾经误入过幻觉山谷,在那里,他们的眼睛欺骗了他们,但这一次他们很确定,没有看错,棺椁里躺着的新娘子的确和清欢长得一模一样。只是面色雪白如纸,没有清欢的活力与健康。
“可能是转世吧,啊?哈哈哈……”时髦道士打了个圆场。“这人死后都是要投胎转世的,所以……应该……是吧……”他越说越没底气,因为佛道两家虽然都说人死如灯灭,下一世便是新生,但他们活了这么久,从未见过两个一模一样的人。
这棺材里的女子,少说也躺了几千年了,而清欢看起来去却是活生生的,只有十六七岁。她神秘地出现在黄沙古城,神秘地出现在他们面前,甚至神秘地能够解决掉厉鬼跟阴兵……难道说,她不是什么转世,就是躺在里头的女尸?
清欢还有点难以接受,她伸手去解女尸身上的新服,露出身体。因为玉山有着奇妙的修复和保存功用,女尸身体仍然温润而富有弹性,只是胸口处是两块巨大的疤痕,身下也仍然有被缝起的痕迹。
清欢看了专案组的人,喃喃道:“……是我的身体。”说完竟轻笑,“这竟然是我的墓。”
当初她死后来到奈何桥,替代贺莲房留下接任孟婆一位。上一任孟婆知晓她心有不甘,便对她许诺,将她在人世间的身体带回来还给她,待到她足够强大,便能一点一点将其复原。
有一段时间清欢执着于自己生前的身体,但当她从忘川河里出来后便不在意了,而是将身体恢复原状,送回了原来所在的地方。因为那是生前的她,现在的她是崭新的清欢。过去那个命运悲苦的唐清欢,已然是死了。
“是你。”清欢笑了笑放开了手里的棺罩,看向那个躺在那儿再也不会伤害她也不会再说话的男人。“荆少游,你竟将我和你葬在了这个地方。”
真是好一番盘算。
“荆少游?”天野惊呼出声。“是那位……一直没有找到陵墓的荆丞相,荆少游?几年前我们发现了大颂朝的皇陵,荆相乃是千古名相,一生未曾娶妻,后世传言说他死前修建了自己的陵墓,只是我们一直没有找到,你、你……”他又是一声惊呼。“你叫清欢,你便是那位唐清欢?!”
清欢看了他一眼:“你知道我?”
“颂史清夫人传记载,唐家有女,名为清欢,忠诚坚贞,世人所表。光武大帝即位后,追封其为正一品诰命清夫人,与青王妃及光武元后齐名。十九自刎后赐葬皇陵,却原来……没有葬在皇陵么?”天野越说越激动。大颂曾经是国富民强的一个朝代,更是出了光武大帝这样的千古明君,更别提同时期惊才绝艳的青王夫妇以及大将军贺氏一族,更是历史上最长的朝代,若非后来祸乱宫闱,昏君即位,说不定到现在他们也还是封建社会呢。
闻言,清欢笑笑:“史书上尽说些好听的。”
乍一听到天野这么说,清欢自己都有几分无法适应。她都快要忘了……自己生前是大颂朝的人。
“你、你真的是?”天野激动的情难自已,双手都在微微颤抖,看起来像是要跟清欢握手,又不敢亵渎她。
清欢淡淡一笑:“生前是,现在不是。”
天野有些听不懂,清欢却微微皱起眉:“这么说,这玉山是荆少游的手笔了?”
“玉山是,但地上那座皇陵不是。”天野摇摇头。“若这里葬的真是荆相,他便绝不可能做出这等事来。”
颂史上的荆少游,是天资聪颖鞠躬尽瘁又终身未娶的人,但是现在……考古学家旺盛的求知欲让天野忍不住想问清欢:“荆相一生未娶,可是为了您?”
清欢好奇道:“他一生未娶,我却十九岁就死了,你要问也该问他才是。”
她万万没想到,竟还会再见到这个男人。只可惜,现在她心平气和,再无一丝情爱波澜。
这时,老歪突然大叫起来:“这玉棺是我的!里头的秘密也是我的!你们都走开!走开!”挣扎着竟要爬起来冲向玉棺,被柱子一脚踩住。“瞎叫嚷什么?这玉棺是你的,写你名字了还是怎么的?有本事你叫它一声看它应不应啊!”人家真正的主人就站在面前,还敢瞎叫唤。
大肚和尚这回不敢开清欢玩笑了,他打量着清欢,问道:“漂亮丫头,你别怪老和尚不会说话,你……你到底是人是鬼呀?”
清欢对他笑了笑:“二者皆非。”
老歪一听,眼睛却猛地亮了:“你得到了永生?!你是不是得到了永生?你长生不老了?告诉我!告诉我!我也要知道这个秘密!荆少游藏了一辈子的秘密!我也要知道!”
他目光狂热,清欢却似笑非笑道:“你若想知道,自杀去寻荆少游询问便是,我可不会告诉你。”
闻言,老歪目露凶光,竟似是要吃了清欢。清欢淡淡地看了他一眼,道:“把棺椁合上吧。”
众人不敢不应。如果说之前突然出现在他们面前浑身是谜的少女让他们感到轻松,那么现在他们心底就有些惴惴不安了。
非人非鬼,那是什么样的存在?还有老歪所说,什么是……荆少游藏了一辈子的秘密?这位千古名相,难道并不如史书上说的那样殚精竭虑,每天只睡两个时辰,忧国忧民操劳政事?
怎么觉得到处都是谜团呢?
下面齐钰失去了目标,就站在那儿,老歪一见齐钰就又有了精神,命令齐钰来救他,可惜齐钰无论如何也上不来,只能在下面转悠。清欢回头,打量了老歪一眼,问:“……你姓什么?”
老歪没说话,大肚和尚帮忙回答了:“聂。”
清欢顿时恍然大悟。“竟是聂氏一族的后人,难怪会知道这么多,你们的先祖聂氏六少,当时可谓是名满京都,人人都称他一声公子无双。只是那样的人物,后代却成了盗墓贼,真是令人唏嘘。”
老歪被清欢这么一说,顿时气恼:“你懂什么!我们聂氏一族追逐长生,族谱记载,当年我们祖先和荆少游联手发现了一个惊天的秘密,可这秘密却被荆少游带到了坟里!他自己不肯长生,也不愿让别人长生,我只是要把属于我的东西拿回来,这有什么不行!”
清欢淡道:“世人岂能长生,你实在是想得太多。”
老歪不服:“那你怎么就能长生!你能,别人就不能吗?你凭什么活这么久!当年你也不过是个玩物,有什么资格在我聂氏一族后人面前放肆!”
“听你这么说,对我的故事好像很了解啊。”清欢先是微笑,然后冷了眼。“那你也应该知道,是你聂氏一族毁了我!”
只是眨眼间,她将齐钰抓到手中,轻轻一收,齐钰连声音都没发出来便消失不见了。
专案组的人齐声惊呼,却又惧怕清欢气势不敢多问。他们出生入死这么多年,第一次见到这样深不可测的人物。不知她是人是鬼,也不知她目的为何。
收走齐钰后,清欢慢慢走到老歪面前,笑着问他:“能驭鬼,你觉得很厉害是不是?这么多年,害了那么多条人命,让许多鬼魂烟消云散,如今该是你赎罪的时候了。”
说完,她抬起头看了专案组的人一眼:“你们走吧。”
“那你呢?”齐琛脱口而出。
清欢对他微微一笑,仍然柔和:“我会送齐钰投胎转世,离开这里后,我希望你们一辈子不要提及皇陵地下这座玉墓,也永远不要将荆少游与我的关系披露出去,可以吗?”
齐琛还没来得及回答,清欢就道,“若是不答应,我也可以选择抹去你们的记忆,只是那样未免不好。”
“我们不会说出去的。”藤萝抢着开口。“很多事情不适合公布,我们知道,我们也不会提起见过你,你放心吧。”
听了这话,清欢笑了:“走吧。”说着轻轻挥了挥手,下一秒,齐琛等人便发现他们身处白天的黄沙古城,身边还有食物清水以及两匹骆驼。
他们不知道之后的玉墓发生了什么事,但是他们在这里等到了天黑,可这一次,天黑之后,黄沙古城没有任何变化,除了气温极低——他们根据记忆走到曾经的地下陵墓入口处,却也没有什么发现。
万般无奈之下,他们只能启程回去。回去后写了报告交给上头,又带来考古队进行考察,经过一番功夫,终于找到了地下陵墓的入口。
可这一次,进入了地下陵墓,他们却再也没有发现玉墓入口。就仿佛……那个地方再也不存在了,地下陵墓也没有厉鬼跟阴兵,曾经有事情发生过的地方也都没了痕迹,就仿佛从未有人进入过。
后来经过考察,知道这地下陵墓是一千多年前,颂朝之后的那个朝代留下的。墓主是一名藩王,考古价值很高,很多东西也都保存完好,但没有丝毫和颂朝有关的物品或是人。
有时候齐琛等人还会怀疑,他们真的曾经进入过地下皇陵,真的曾经进入过那座玉墓吗?那么高的玉山……真的存在吗?他们面前真的曾经出现过一个美丽神秘的少女,帮助他们,解救他们,还把他们送了出来?
但她自己却留在了里面。
齐琛一开始不是没想过再一次寻找玉墓。但是地下皇陵里的摆设格局已经完全改变了,走廊也好,大殿也好,甚至是青石板和石壁,都和他们印象中的不一样。两个万人坑和**阵倒是存在,但那也不能证明什么——除了证明地下皇陵的主人,这个藩王个性残忍嗜杀,为了陪葬,将整个古城的人都屠杀干净。
他们再也没有见过清欢,但是回去之后,人人都不约而同地研究起了颂史。颂史里对于唐清欢的记载只是寥寥,但他们却觉得,那个叫清欢的女子,一定不仅如此。
至于荆相跟清欢的故事,他们做了很多合理的推测,却没有任何方法来证明。而且他们答应过清欢,永远不会告诉别人,这是承诺,说到就要做到。
如果才不枉费清欢的救命之恩。( )
3365.第三十三碗汤(一&二)
齐钰的魂魄被老歪动了手脚,命该如此,清欢只能将其放入忘川河中,待到待满一千年,自然能够洗去浑身**,获得新生。
只是……清欢淡淡地看了一眼路边的彼岸花,花开不见叶,叶落不见花,总是长在这里,实在是让她看得有些碍眼。
她离开女鬼齐钰的世界时,将玉墓彻底封死,日后还会不会被人发现她就不管了,但眼下她还需要这个墓继续存在。
直到她完全确定的那一天。
墨泽只觉得自家主人自打被人从眼前抢走鬼魂后似乎心情就不太好,所以虽然清欢回来了,他也没敢像是之前那样冲上去抱着清欢大腿撒娇卖蠢,而是乖乖地坐在凳子上,心里其实很想知道清欢在想什么。
过了一会儿,他见彼岸花逐渐向黄泉路蔓延,连接了桥这头和桥那头,但桥身上却是一株也没有了,实在是忍不住好奇心,就去问清欢:“主人,你怎么把这花儿给换了地方啊?”
“长得丑,又密密麻麻的,不想看见它。”
墨泽似懂非懂的点点头,总觉得主人似乎话里有话,但他又什么都听不出来。
清欢是懒得解释才用了这个随意的理由,她的心情有些不好了,不想呆在这儿浪费时间,便对墨泽道:“我走之后,可有鬼魂来过?”
说到这个墨泽才想起来:“没有人来过,但是听到有人求救的声音。”
“嗯?”清欢讶然地挑了下眉。“没有人来,却有人求救?这是何道理?”
墨泽摇摇小脑袋瓜,他哪里知道呀。
清欢也没说什么,只是恰好在此时,又听见那一声声如泣如诉的求救,墨泽立刻瞪大双眼,吉光小黑也都竖起了耳朵,仔细地四下查看,但却并没有看见什么异象。直到小黑冲着黄泉路汪汪叫,清欢才抬眼看向那儿。
来的是名女鬼,说她是鬼恐怕不太妥当,因为她天灵盖上还有一盏阳火未灭,很显然是个大活人,但活人怎么可能到得了奈何桥?清欢伸了伸手,墨泽便化作生死簿摊到她掌心。书页哗啦啦的翻过去,此人阳寿未尽也还罢了,身体还活着,鬼魂怎地就到了奈何桥?
“救救我……救救我……求求你们,救救我,放过我吧……”女鬼眼神茫然,清欢觉得这似是离魂之症。也就是说,此人死后该到奈何桥,但生前身体尚且活着,阳寿尚未用尽,却因为承受不住而已经疯狂,魂魄不堪受辱离了身体,无处可去,便飘到了这儿。
之前也不是没有阳寿未尽的人,但没有身体还活着魂儿却没了的,清欢将那女鬼迎过来,拉到桌前坐下,只听得女鬼口中救命求饶之声不绝于耳。
她不住地颤抖,身体也好魂魄也好,仿佛都经受了极大的惊吓。清欢试着安抚她,但没有用,除非用强硬的手段,否则只能等女鬼自行平静。
清欢又柔声说道:“你别怕,你已经安全了,这里不会有人伤害你,别怕。”边说边轻轻抚摸女鬼后背。
女鬼却还在抖,也不知过了多久,她才算是平静下来,一张脸上全是恐慌无措心有余悸,见了清欢,却大吃一惊:“你、你是……”
“我叫清欢,你呢,你叫什么名字?”清欢轻声问,生怕再次惊吓到女鬼。
女鬼连忙四处打量,发觉这不是自己待的人间地狱,才松了口气,又看到身上穿的不是那些暴露低俗的衣服,而是正常的连衣裙,整个鬼像是松了口气般,恐惧仍然恐惧,却也不再像之前那样草木皆兵了。“我叫……宋醒。”
“好名字。”清欢声音更柔,生怕吓到这个姑娘。“那你从哪儿来呢?”
女鬼宋醒的唇瓣蠕动了几下,没有说话。清欢就一直充满耐心地望着她,嘴角笑容一直很温柔。终于,宋醒好像确定清欢不是坏人了,但无数次的玩弄和欺骗让她不敢贸然相信面前的女人。她仔细将清欢从头到脚看了几遍,“我不敢信你,你、你是他们的人么?调|教师……之类的?”
清欢还是头一次被人安上这么个名头,她有点受伤,她哪里看起来像是调|教师?“我不是,你怎么会这么以为?”
“曾经,他们对我的看守松了几分,我、我好不容易避开监控逃了出去,但那只是个骗局。一路上所开的门全都是通往那个房间的,我逃了那么多次,没有一次成功。即使我以为成功了,也都是另外一场折磨的开始。”
听到这里,清欢大概也明白她经历了什么。她发出一声轻呼,然后柔和地望着女鬼宋醒,问她:“可是你怎么会出现在这儿?这里是只有死人才能来的地方。”
宋醒愣了一下:“你的意思是……我死了?”
曾经也有鬼魂身死而不自知,但它们的反应或不敢置信或焦急或不安,却没有人会跟宋醒一样,她竟然是喜悦的!欣喜若狂!“我死了?太好了!我终于死了!我终于不用再受罪了,我死了!哈哈哈我死了……”竟是喜极而泣。
这……什么反应啊?墨泽都觉得古怪了。
清欢怜悯地望着女鬼宋醒,却不得不提醒她:“好孩子,你还没死呢。”
“什么?”宋醒脸上的笑瞬间消失不见。
清欢告诉她:“你只是受了太多折磨,一时间休克过去,导致魂魄到了我这儿,但事实上,你还要再活五年,五年后,你阳寿才尽。所以……对不起,我得把你送回去。”
“不!”宋醒恐惧大叫:“我不回去……我不回去!我死了,我死了!”
“你没有死,事实上以后五年里,你也不会死。你跳楼也好,割腕也好,甚至撞车开枪……怎样都好,你都不会死,因为你的寿命是一个定数,绝不会有任何改变。”
“不——不是这样的!我不信!我不信!”宋醒拼命摇头拒绝相信清欢的话。“我不要再受那么多罪了,求求你,你让我死了吧!让我死了吧!”她扑过去抱住清欢的小腿,然后立刻松开,不住地跪在地上开始扣头,每磕一个头就求清欢一次,看得清欢心酸无比。
她终究是心软的,便弯腰强硬地将宋醒扶起来:“别跪了,我答应你就是。”
宋醒面露狂喜:“真、真的吗?”
“是真的。”清欢看着她。“但是,你必须付出代价。”
“怎样都可以!”她已经不知道还有什么能比自己活着的日子更痛哭了!无休无止的接客,调|教,玩弄,凌|辱……这样的日子她已经过了三年,她再过不下去了!
清欢道:“你还是仔细考虑一下吧。若是你愿意回去,五年后再死,你死后我会替你讨个公道,然后你可以毫无牵挂的去投胎。但是如果你选择现在死亡,没有关系,我可以替你活五年,并且在这五年里完成你的心愿。但是,作为代价,你必须跳下这条河,在里头待满一百年,才能重新投胎做人。”说完,清欢补充道,“万鬼之河,你要受的苦痛不会比活着少。”
宋醒却问:“尊严和人格会被万人践踏吗?”
清欢摇摇头:“跳下去之后,你很快就会失去理智,只剩下疯狂。但你可以放心,百年后,你自会恢复正常,我会亲自把你送去投胎。”
于是,宋醒想都没想便道:“我答应。”
清欢叹了口气,“一言为定。”
宋醒没有说话,看似柔弱的她也不知是哪里来的勇气和魄力,几步奔到桥面,一跃而下,瞬间便被河水吞没。
生前是过着怎样的日子,让她宁肯受万鬼啮身百年折磨,也不愿在阳世再活五年?
如何才算真正毁灭一个人?伤害他,杀了他,都不算。因为人即使死了,灵魂和精神也仍然存在。真正的毁灭,是从心灵到身体的践踏和侮辱,是一次次求天不应求地不灵的心灰意冷,更是怀抱希望最后却无数次面对绝望的精神折磨。尤其对于一个女人而言,更是如此。
没有什么比蹂|躏女人的心灵与肉|体更能轻易摧毁她们的了。
清欢还没有睁开眼睛便感觉到身体上剧烈的疼痛。她倒抽了口气,从内而外的感受到了这具身体的破败。看起来像是受了很重的刑罚,怪不得会让宋醒还没有死就到了奈何桥。
她强撑着从地上爬起来,才发觉自己是被关在一个只点了一盏昏黄灯光的小房间里。清欢敏锐地抬起头,果然,房间的四个角落里都有着摄像头,完整而忠实地记录了宋醒的身体情况。
清欢不知道摄像头后面正在观看的人是谁,但她敏锐的第六感告诉她,此刻的确有人在欣赏她——不,准确来说,应该是欣赏“宋醒”的丑态。
她又看了看身上的衣服——穿了等于没穿,稍微活动,三点便清晰可见。这什么鬼地方?
其实答应帮助宋醒,也有清欢的部分私心。她隐隐感觉到有几个世界,每当她选择某个男人发生关系或是共度一生的世界,似乎总有人跟着她。只是她不敢确定那人到底是谁——有些世界她已记得不大清楚了。
谁知道这人是从哪里跟上的她,又是何来历。女鬼齐钰的世界她竟然发现了自己和荆少游的墓,清欢曾经回到过生前的世界,那个时候她是知道的,荆少游娶了她的牌位,死后也是选择两人合葬,可他们又怎么会葬在玉墓之中,还藏的那么深?竟选在一座地下陵墓下面,说其中没有什么计划,清欢是不信的。
之前的几个世界,她通过实验确定的确有人在跟随自己,彼岸花就是很好的证明。所以,从这个世界开始,她要继续实验,看看那人到底是通过什么追随的她。
女鬼宋醒本应死在五年后,也应该五年后再到奈何桥,这期间奈何桥上会有其他鬼魂出现,是是非非虚虚实实,她却提前附在宋醒身上,甚至在来这里之前,清欢都没有掐指算或是读过生死簿上宋醒的生平。
她权且当自己是个新手,不动用任何不属于这个世界的力量,然后看看,那人还找不找得到她,又会不会出现在她面前。
也就是说,宋醒到底是个什么情况,清欢一无所知,她没有问,也没有算。
就好像她是很久很久以前的那个清欢,对孟婆一职一无所知,仍旧渺小而弱小。
只是不会再任人欺凌。
因为灯光太暗吗,所以清欢试图让自己看清楚屋子里的摆设,但当她迈开步子的时候,才发现脚上戴着镣铐,这一动不要紧,牵一发而动全身,再加上这具身体的千疮百孔,竟是直接扑倒在地。
很快她就听到了男人低沉玩味的笑声。抬头一看,桌上竟有扬声器。清欢伸手拽了拽脚镣——即使不动用力量,她也可以将锁弄开,但敌暗我明,还是韬光养晦比较好。
扬声器里男人又说话了:“小贱人,怎么样,这滋味儿好不好受啊,嗯?你倒是命大,竟然还能醒过来,本少爷还以为你要归西了呢!”话里话外透着恶意和惋惜,但很快又道:“不过你放心,本少爷最近时间多得很,可以陪你好好玩玩。”
邪恶的笑声令人鸡皮疙瘩都起来了。那是这具身体的自然反应,并不是清欢害怕,但侧面告诉了清欢,这男人折磨宋醒绝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以至于宋醒听到他的声音就会充满恐惧。
想来他这么说,也是想看到宋醒充满恐惧的面孔吧?
清欢却不如他的意:“是吗,那真是我的荣幸。”
男人似乎没想到她又开始反抗了,啧啧称奇:“我还以为你的棱角已经被磨平了,没想到还是这样够味儿,怎么,这次逃命让你骨子里的倔强又出来了么?可惜啊可惜,即使你再犟,他也不会再信你了。”
他?
清欢捕捉到这个字。她眼底有一瞬间流光闪过,随即对着摄像头露出一个笑容。她见过宋醒的脸,不能否认,宋醒绝对是个美人,而且是极其出色的美人。占据这个身体之后,清欢自然知道,要从哪个角度笑才看上去美的惊人。
满是恐惧不安的宋醒他们应该也玩腻了,那就换个新鲜口味的吧。
男人在那头吸了口气,清欢全且将其当成惊艳了。她试着又拽了拽脚镣,仍然没用。
很快的,男人说:“小贱人,待会儿有你求本少爷的时候!”
说着传来滴的一声,扬声器被关掉了。
大概过了三分钟,小房间的门被一把推开,清欢被外头的光线刺到了眼睛,一时之间难以适应,高大的男人出现在门口,双手环胸调侃道:“哟,怎么了这是,宋小姐刚才不是还踌躇满志的么?怎么,现在见到本少爷就吓蔫儿了?”
边说边朝清欢靠近,红润的舌尖轻轻舔了舔薄唇,“其实我早就玩腻你了,要不是小公主还惦记着你,我也没那个时间来找你。啧,你说你,怎么就那么不听话呢……”手指在清欢的脸上慢慢滑动,因为知道她的伶牙俐齿早已被拔了个干净,所以丝毫不怕。
只是让他没想到的是,食指在抚摸清欢唇瓣的时候,却被她张嘴咬住了。
当然没用力,否则迎接清欢的只会是一记响亮的巴掌。她只是媚眼如丝地看着男人,然后松开,动作很温柔,说出口的话却非常不客气:“小心啊,要是少了根手指头,会很难看的。”
男人哈哈一笑:“放心好了,联邦的医学非常发达,二十四小时内断指都可以接上。你应该考虑,要是你不小心把我的手指头咬断吞到肚子里,那我就算再舍不得,恐怕也得剖开你的肚子,把我的手指拿出来,你说是吗?”他像是捏玩具一般捏了捏清欢的脸蛋。“要听话,才活得长久啊。”
清欢定央央地看着他,男人很久没看到有女人这么大胆敢盯着他瞧了,一时间也觉得有意思,宋醒是他见过最有趣的女人,一开始刚到这里的时候,倔强不屈,那是他最喜欢她的一段时间。只可惜后来被收拾的服服帖帖,叫做什么都做,没了挑战性,自然也就没了乐趣。
没想到她现在又变了,这改变让男人乐观其成。为此他不介意稍稍对她好一点,总之小公主的要求他都做到了,冷觉也早对这女人没了感情,怎么说,宋醒都是他手里待宰的肥羊,任由他捏圆搓扁的。
清欢问:“你怎么知道我就一定想活呢?”
“你当然想活。”男人理所当然地说,“没想到啊,都三年了,千人睡万人骑的,你竟还忘不掉冷觉。只可惜冷觉已经和小公主订婚了,你成了过去式。可你这种女人,不见棺材不掉泪,无数次的逃跑,不都是为了去找冷觉解释么?没有用的,小乖,你这样没有用,因为他已经认定你背叛了他,自然不会听你的解释。更别说他现在有佳人相伴,哪里还能想得起三年前的你呢?”
“不要盲目自信,也不要太相信男人的爱呀。”
“你看得倒是清楚,是因为你也是这样的男人么?”
“我可不是。”男人摊摊手。“我不过是个普通商人,小公主把你交到我手里,我自然就要为了她做事,怎么能跟未来的驸马爷比呢?”
驸马爷……小公主……清欢一时间有些搞不懂这到底是现代还是古代。但目前这个也不重要,脱离眼下的处境在先。“所以你不会放我走。”
这是个肯定句,自然理所当然。男人耸耸肩,换了个位置,清欢才看清楚他长了一双极其漂亮的桃花眼,眼波勾人,面容却是普通,只能称得上是端正,然而就是这双眼为他添了几分神采,让他看起来高深莫测。
又意外的和谐。
“我怎么舍得放你走呀,来到这儿的女人,一个个都无趣极了,只有你是我的最爱。”男人以指尖勾起清欢一绺长发,放到唇边轻轻一吻。“你该庆幸,你不同寻常的表现又一次得到了我的注意,否则,现在你面对的就该是一群狼狗了。”
“多谢了。”
男人又哈哈大笑,将清欢从地上抱到怀里,看见那脚镣,随口让身后的女人来解开。女人给清欢解开脚镣的同时不忘瞪她一眼,那眼神似乎是在说:小贱人,你给我等着!
男人把清欢抱出了小黑屋,她身上的布料实在是太少不能看,但沿途的人却都是一副熟视无睹的样子。清欢仔细观察了地形,觉得这里可能是会所之类的地方,走廊阴暗,男人抱着她左拐右绕,直到进了一间工具齐全的房间。
清欢打量了下房间,以及那些不可说的用具,男人坐在她对面,似乎并不防备。
因为宋醒是什么样的女人,他太了解了。手无缚鸡之力,给她把刀都不敢杀人的女人,他才不怕宋醒会对他怎么样,更何况这屋子里没有任何武器,她难道能用口球砸死他不成。
再说了,就算宋醒真有那狗胆杀了他,逃出去后也会被联邦政府通缉。在这个君主立宪制的国家,皇权至高无上,她得罪了小公主,还能活着已经是老天怜悯了,她还能想什么?
“喝。”
清欢手中被塞进一个高脚杯,她看了看那液体,闻到美酒香气,顺势饮入腹中。男人一直笑吟吟地望着她,“没什么酒量还敢喝这么快。”
清欢露出一个笑容,分外狡黠。她顺手扔掉了高脚杯,高脚杯瞬间分裂成几块碎片,然后,就在男人不敢置信的目光中,清欢抓起了地上的玻璃片,速度快的惊人,直接锁住了他的喉咙,然后将玻璃片抵在他咽喉处,笑了一笑:“不好意思了。”
毫不留情。
她心中有着宋醒对这个男人的全部记忆。( )
3碗66.第三十三碗汤(三&四)
谁知男人却笑出声:“摆出一副色厉内荏的样子,你敢杀人么,嗯?”
清欢心想,宋醒也许不敢,她就说不定了。可她只是把下巴搁在了男人的肩头,咬了咬他的耳垂,满不在乎道:“那谁知道呢。”
男人的脖子很快出现一道细细的血痕。清欢眼尖地发现男人要反击,但她的动作和反应都更快一些,赶在男人动手之前便抬腿踢中他的膝盖,迫使他跪下来,然后抓过挂在壁上的皮质软绳将男人捆了个结结实实。
这绳子专为情趣而生,不会捆疼,但却很难挣脱,清欢边打结边跟男人闲话家常:“你知道吗,我曾经学过一种打结的方法,叫做渔人结,一旦拉紧就很难解开,越是质地柔软的绳子就能绑得越紧,恭喜你,成为我的第一个试验品。”说着,狠狠地将绳子扯紧,男人闷哼一声。
清欢绑完他之后,随手拿起桌子上男人的大衣穿在身上,然后靠近窗边看了看,那里倒是没什么人,可是想逃出去肯定不容易。她需要点时间来理清宋醒的记忆,然后再决定该怎么做。
男人一开始把她带到这里来估计是想继续折磨她的,清欢左右看了看,也没找到什么药物,倒是桌上有奶油蛋糕和水果——至于这些食物本来要用作什么,清欢懒得想,她吃了些果腹,接着把架在蛛网前的摄像机拖了过来。
那蛛网是用白色的软绳做成的,上下左右四个角落分别有手扣,如果被固定在上面,就如同被蜘蛛网黏住的小飞虫,插翅难逃。
“你本来是想跟我玩那个的,是吗?”清欢笑眯眯地问,伸手捏起男人的下巴,见对方眼神怨毒,轻笑惋惜:“可惜我没工夫让你玩,但是如果反过来的话,也不是不可以。”
“你想做什么?!”男人有了不好的预感。
“我没有想做什么,我要逃走,但手头又不能沾人命,所以必须有个护身符才行,你说是不是?”清欢拿起一瓶润滑剂对着男人晃了晃。“我陪你玩了三年,现在也该轮到你陪我玩了吧?”
她不是不能心狠,对待这个男人不需要柔情和怜悯。将宋醒置于那种地步羞辱折磨,如今她只是稍稍还个手,又不是要他的命,更没有让他夜以继日的接客,难道还不够仁慈么?
两个小时后,男人被绑在蛛网上,浑身上下青紫遍布,早已没了力气。他脸上有着羞恼和不敢置信,从来都是他调|教玩弄别人,曾几何时自己竟然也成了被别人玩弄的对象?令他惊讶的是,宋醒被他教的很好,不仅将他加诸在她身上的那些还了回来,甚至手段更甚!
清欢把录影带取出来放入大衣口袋,看着虚弱不已的男人,对他笑了笑:“感觉不错吧?我是个女人尚且能为你带来这样的欢乐,你不妨试着去找个男人。就像……三年前你跟我说过的那样,没尝过男人的xx就不知道男人的好。”说完,她将男人身上的磁卡还有车钥匙以及钱包等等都拿了出来,取出自己能用到的,同时当着男人的面,用玻璃片剜出了自己肩头植入的芯片。
那是怎样一种痛?可清欢全程面不改色,好像身体上的疼痛并不算什么。她做完这一切后,又过来要问男人的账户密码,男人本不想给,但两个小时的折磨让他深深意识到清欢的手段比起自己来只强不弱,得到密码后,清欢迅速离去。
推开门的前一秒她不忘友情提醒男人,拍了拍自己的口袋:“别忘记,我这儿还有刚才咱们俩的‘激情视频’呢,如果你敢泄露我的行踪,我保证,你会在三天内成为帝国最红的人。”
男人无力地挣扎了一下,可清欢把他绑的死紧,他根本没法解开那见都没见过的绳结。也就是说,如果他想解脱就必须有人进来救他,可他是什么身份?魅色的幕后老板!人人见了都要点头哈腰的魅爷!从来只有他收拾别人的份儿,可今天竟然阴沟里翻船被个女人收拾了!这会儿要是有人进来,看到他堂堂魅爷被绑在蛛网上浑身青紫交加还被爆了菊,满脸潮红,他这脸还往哪儿搁?最重要的,也是男人不想承认的一点,去他妈的他竟然在那女人手里得到了xx!
这简直就是耻辱!
宋醒,有种你就别让老子抓住你,否则我一定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魅爷想什么清欢才不在意呢,她刚离开房间,就被门口的人叫停了脚步。他们看着她身上属于魅爷的大衣,眼神有点不满。在宋醒的记忆里,这里的人,无论男女都可以任意玩弄她,门口的这两个保镖自然也是如此。在“魅色”里,别的人是不被当成人看,而宋醒,宋醒就像是条狗。
或者说还不如狗,这里养的狗都比宋醒过得好。
而宋醒做错了什么呢?她只是爱上了一个男人,成为了他的盾牌,然后在失去利用价值之后,被无情的抛弃了。
清欢梳理着脑海中的记忆,双手环胸将门带上。魅爷折磨人的时候不喜欢有人旁观,所以保镖们只能在门外等,而这里的隔音效果非常好。“怎么,要拦我?爷还在里头,我既然能出来,自然是他授意的,如果不信,你们可以进去问他呀。”
她吃准了保镖们不敢去吵醒喜怒无常的魅爷,所以故意这么说。果然,保镖们面面相觑,将路让开。清欢大摇大摆地走出去,直接用魅爷的磁卡刷开了贵宾专用电梯。
电梯一下去就是地下停车场,她拿到了魅爷的车钥匙,但这车她不能开太远,因为里头有定位,很快就会被找上。
刚找到跑车所在,清欢就被一个女人拦住,她仔细一看才发现正是那个在她被男人抱起来的时候瞪她的女人。此刻女人正眯着眼睛盯着她:“爷让你出来的?”
“不然呢?你以为我有那个本事自己出来?”清欢笑着问。
“那你也不能走!”女人伸手来拽清欢手腕。“必须等到爷出了房间亲自说他让你走才行!”
清欢轻巧躲开,让女人扑了个空。“是吗?可我还偏偏要走了。你要是不服气,尽管有胆子进房间就成,何必在我面前吆五喝六。”
女人脸上闪过一抹难堪,同时还有几分恐惧,可能也是害怕忤逆魅爷的命令。但她隐隐的觉得不可能,宋醒这小贱人都在魅色带了三年了,爷给过的逃生机会全都是在耍着她玩,从没有放她出来见阳光的,这一次怎么可能是真的?
但这也只是她的猜测,仅此而已,没有丝毫证据。
清欢没有时间跟她纠缠,直接抬腿踢了过去,正中小腹,女人穿着一条真丝短裙,清欢这一脚可不轻,登时就疼的爬不起来了。清欢几步走过去,居高临下地望着她:“平时你不是很喜欢踢我掐我么,怎么了,今天战斗力这么低?”她还没穿鞋呢。
见女人仍然满眼怨毒,清欢懒得搭理她,宋醒在魅色里属于最底层,人人都能践踏她。就连和她差不多的女人都觉得比宋醒高贵,要从欺辱宋醒来寻找自己的优越感。清欢一个手刀劈下去,女人立刻翻着白眼晕了,于是她顺势脱下女人的裙子跟鞋子套在了自己身上,虽然还是没有内衣穿,但让清欢穿别人穿过的内衣,她暂时还没有这么重口味。
虽然这条真丝短裙堪堪只能遮住屁股,但清欢已经很感恩了,有总比没有强。她迅速穿上魅爷的大衣,钻进了车里发动车子扬长而去。
两个小时后,终于恢复了点力气把蛛网拽断又自己磨掉绳子穿上衣服的魅爷终于脸色铁青地出现在了地下停车场,但他的车子也好,小玩物也好,都失去了踪影。
女人是被一盆凉水泼醒的,她警觉自己被绑在了柱子上,而魅爷正翘着二郎腿,手里拿着鞭子,老神在在的看着她。女人恐惧不已,连忙求饶,顺便将清欢供了出来,表明自己是想阻止宋醒离开,是为了魅爷才这么做的。
可魅爷却狠狠一鞭子抽在她腰腹处,那里被清欢踹了一脚后就疼得要命,这一鞭子更是让她感觉五脏六腑都有火在烧。
魅爷勾起一抹没什么真心的笑:“那你为什么没有拦住她呢?”
女人体如筛糠,魅爷却觉得颇有意思。没想到那女人性子里竟然还有这么野的一面,不仅骗过了他的手下,还出手狠辣直接将怀疑的人打晕,甚至抢走了衣服跟鞋子……呵,三年了,他竟然没看出来,宋醒还有这么一面。
是因为之前那场折磨让她骨子里的倔强觉醒了?总之,现在他觉得宋醒很有意思,所以务必要找到她毫发无损的带回来。而在这之前,他需要一个人好好的出出今天的气。
这个看到他的磁卡还敢怀疑追下去,自作主张拦住宋醒,却又没能真的把宋醒抓住还被宋醒摆了一道的女人,留着没什么用了。
清欢把车开到了一个人流量比较多的地方就下了车,为了接济穷苦大众,她没有关车门,顺手还把钥匙留在了车上。
然后她用了十分钟时间花掉从魅爷钱包里找到的现金买了衣服换上,顺便把魅爷精致昂贵的手工大衣随手丢进了垃圾堆。
再然后她买了一个包包,同一时间从魅爷的三个户头分别转走了三十万联邦币,整个包都撑满了。
这个世界属于君主立宪的现代世界,但是现在的国王陛下地位并不高,议会才是真正决策的地方,而国家的军事力量则掌握在上将冷觉手中。为了拉拢冷觉,国王陛下亲自将自己最心爱的小女儿赐给了对方,两人很快就要结婚了,那将是普天同庆的大事。
也正因为婚期在即,这段时间首都戒备森严,清欢避开了有摄像头的地方,宋醒的这张脸太显眼,必须想个办法才行。
等到她成功销声匿迹之后,魅爷的人也找到了服装店,回去后把清欢的行踪报告上去,魅爷反倒笑了,宋醒越是这样聪明机智,他对她的兴趣就越大。所以他挥挥手,表示不在乎那几十万联邦币,反而让手下抓紧时间回见把人给找到。
那可是小公主亲自送到这儿来的人,无论如何,他都不能让她跑了。
一个城市里,最乱的地方必然是最容易掩藏行踪的地方。联邦政府首都的贫民区位于首都的西南角,这里很大,鱼龙混杂,很多人出现了又消失了,他们的生死政府根本不会理会。这阵子查的严,他们安分了些,但仍然有人打架斗殴,兜售毒|品,卖|**……充斥着高危险人群的地方也是凶杀现场最频繁的一处。
清欢在这里租了一间地下室,大概有十平米吧,除了床马桶还有燃气就满了,而且阴暗潮湿。收钱的房东是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用色迷迷的目光看了清欢好久,甚至还试图揩油。
清欢一开始没在意,房东便以为她是个好欺负的女人,这里的女人哪有正经的?于是在清欢洗澡的时候他偷窥,谁知却被清欢狠狠地揍了一顿。房东有点理解不能,他一四十岁的壮年汉子,身高一百八体重也是一百八,但他却被一个纤细瘦弱的女人揍趴在地上起不来?!
简直太玄幻了。
好处就是被揍过一顿后房东的态度好了许多,清欢暂时不能随意出去走动,宋醒的身体出现了很严重的问题,纵欲过度是其一,魅色里的人不管她愿不愿意,会无间断的给她下药,这样的话她的身体会产生反应,可以接客。总得来说,里子已经被掏空了。更别提她身上那么多伤痕了,刀伤鞭伤咬上抓伤还有数不清的骨折脱臼……清欢也受过这样的罪,她知道宋醒的日子有多么难过。
再加上之前取出追踪芯片的伤口……苍白的许久没有见过太阳的身体,如果不是里头清欢的灵魂极其坚韧,怎么可能逃得出来。
也是直到把房东揍得心服口服后清欢才松了口气。她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来慢慢调理宋醒的身体,在这段时间里,她需要食物药物还有其他东西,房东是个很好的人选。
她的钱也是为此准备的,清欢可没想过去打工。她不准备动用自己的力量,就只能从日常食谱和锻炼开始改变。想把一具空虚的身体变得健康,这可不是件简单的事。
她想起她会炼丹,但是条件又不允许,蒸炒炸煮煎炖炝……没见过这样炼丹的,再说了,这个世界丹药的存在不被允许。
所以最后清欢只能用最原始的方法,食谱加锻炼。贫民区里的人是被整个联邦政府放弃的,他们只是象征性的派点宪兵来巡逻,只要不闹得太大,基本上就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清欢用化妆品改变自己的容貌和外表,让她看起来平平无奇,顶多算是个长得不错的年轻女人。贫民区不需要身份证这种东西,这里的无名氏数不胜数,警察也不会来盘查。
三个月后,她坐在自己的小床上看着信号不好的电视机里欢天喜地的宣扬着上将冷觉与公主的世纪婚礼,看到那两人互相交换戒指然后亲吻并在神的面前许下一生一世忠诚的誓言。
清欢猛地觉得心头一阵剧痛。她捂住心口,好一会儿才缓过来。这具身体还没有死透,即使宋醒已经跳下了忘川河,她的爱情和记忆还是留在这具身体里。她因为看到冷觉而痛,甚至痛的不知该如何诉说。
清欢不习惯这种来自爱情的疼痛,她在床上坐了会儿,很快就把属于宋醒的痛觉压抑住——宋醒已跳下忘川河,如今这具身体的使用权属于她,而她不会为冷觉感到疼痛。
现在宋醒的身体好转了些,虽然仍然内空,但至少不会跑几步就气喘吁吁了,双腿也比较有力气。如果当初换做是现在状态的清欢,凭借短暂的爆发力至少能把房东那头蠢猪揍成半身不遂,结果只是让他鼻青脸肿一个星期,真是便宜了他。
想到这儿,清欢站起来伸了个懒腰,看了看时间,对电视机里的婚礼直播没什么兴趣,她又不是真正的宋醒。
等到百年后宋醒从忘川河里爬出来,自然不会再为冷觉心动或是心痛。虽然只和宋醒见了一次面,但从这具身体的记忆,清欢知道,宋醒不是那些执迷不悟的人,她只是不知道真相,如果她得知了真相,如果她得知,冷觉根本不值得她爱,她会立刻快刀斩乱麻。
而在这之前,清欢要把这具身体的灵敏度再提高一些。她每天晚上都打坐吐纳,只有招式是不够的,力量速度都缺一不可。
就这样,清欢在贫民区的地下室整整待了两年,才算是勉强满意。
人类的身体当然不能和她幻化出来的比。无论是速度还是力量都达不到清欢的要求,如果不是她能吃苦,宋醒现在的身体也只能算是个普通人。
因为已经准备的差不多了,所以清欢决定离开贫民区。她对房东说要走的时候,两年相处下来,色狼房东竟然还对她真有了几分舍不得,清欢瞧着他的眼泪,心想,不是舍不得我,是舍不得我给你的小费吧?这两年,她的钱除了必需品之外,基本上是全花在这胖子身上了。
房东嘿嘿直笑,清欢留下够用的,顺手把剩下的几万联邦币给了房东,算是答谢他这两年来的跑腿。
两年里有一次魅爷的人还真就来了贫民区盘查,那会儿,待在地下室的清欢都已经准备好打一架了,谁知胖子房东竟然矢口否认说没有见过她。这份人情清欢记着呢,人情债钱偿,还有比这更适合的么?
房东看着清欢走的时候,也是真有几分落寞。贫民区就是这样,无数人来了又去,去了又来,但他不知道这个女孩到底想做什么。她的眼神和气质都和整个贫民区格格不入,在贫民区的这两年,她这样年轻美丽,却能安于地下室两年,没有出卖身体,也没有做违法的事情,就只是待了两年。
胖子摇摇头,把钱藏了起来,地下室空了,他又可以再招租了,只是这一次,肯定不会再有像清欢这样出手大方的租客了。
离开贫民区,一是因为时间差不多了,二也是因为清欢找到了混入上将庄园的办法——他们家正要招聘一批新的下人,年纪要求在二十五岁以下,五官端正,学历没有要求。
贫民区虽然肮脏混乱,但真正有本事的人可不少,清欢看了看手头的id卡,嘴角露出一抹笑。她特意化了妆,又换了普通的衣服,看起来格外淳朴。
成功进入庄园后,管家上下打量了她们一眼,挑到这儿了,基本上都是家世清白没有污点的,剩下只要看五官跟气质就行。
公主殿下不喜欢太过美丽的,所以漂亮的几个不能要,气质出众的也不行。剩下的几个,太普通的自然不行,得留个清秀的,能让人看得顺眼,又不至于令人惊艳。虽然管家觉得公主殿下这个要求纯粹是多此一举,上将根本不在乎女人的容貌气质,他不近女色,公主真是操了太多心。
清欢现在容貌清秀又不扎眼,个性温顺又内敛,自然得了管家的青睐,成功成为了庄园的一名小女佣。
确定了人选后,管家带着她们参观了整个庄园,告诉她们哪里是主人的房间,哪里是她们的房间,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并且严格告诫她们,如果看到了上将殿下,绝对不许大惊小怪,更不许有非分之想!( )
3碗67.第三十三碗汤(五&六)
算一算时间,从进入庄园到现在已经过了五天,但清欢仍然没有见过这个庄园的主人冷觉,反倒是每天都能见到公主殿下。
公主殿下是个长得极其美丽柔弱的女人,她总是痴心等待着冷觉的回来,每天都会待在门边守候,可是冷觉已经连着五天没有回来了,这让她心里十分难过,经常坐在那儿暗自垂泪。
只这样看的话,公主似乎是个不错的人,但清欢亲眼看见过,有一天公主殿下坐在门边独自落泪,伤心欲绝地等候但却没有结果。她一直在哭一直在哭,管家来来回回好几趟却从不上前劝诫或是安慰。一开始清欢还以为是公主殿下在这个家里并没有什么地位,但仔细一想应该不是,因为从她进来那天起,管家就再三叮嘱过,不能惹公主生气,看得出来公主在这个家里,仍然是高高在上的女主人。
无论上将对她是什么感情,她身为高贵的公主,这个地位都是无法撼动的。
本来清欢只是从魅爷口中还有电视新闻等渠道了解公主的有关信息,前者曾经说过,宋醒之所以会到魅色,就是公主的手笔,如此想来,公主绝不可能是一朵白莲花。而电视报纸上对她的赞美以及歌功颂德,清欢看都懒得看。
这是个君主立宪的国家,难道还会有主流媒体敢说公主的不是?
那天她正听从管家的吩咐在擦拭客厅的一个花瓶,一扭头就看见和她一起被聘用的一个女仆走向了公主。
清欢没说话,只是隔了几步看着。女仆是去安慰公主的,因为公主每天都在落泪,伤心地等待爱人回家。女仆看起来大概有二十五六岁,容貌平凡,但心地善良。清欢亲眼看见,她只是好心安慰公主一句“上将肯定是有要事,否则不会放公主一人在家”,就这么一句话,却不知道是哪里戳到了公主的x点,她竟然立刻命人进来将女仆拖下去!
一顿毒打后,女仆被丢出了庄园。即使身为公主也不能草菅人命,否则这会儿女仆的小命已经没了。
对此公主理所当然地说:“她说的话让我不高兴了。”所以她要惩罚她。
清欢想,这种天真的残忍才叫人不寒而栗。因为她生下来就是公主,比所有人都高贵,其他人都要满足她侍奉她,所以她即使什么都不懂,却也知道,让自己不高兴不开心的人都可以解决掉——因为她是公主,她有这个本事,也有这个资格。
她天生就和那些普通人不一样,这也是为什么她会爱上冷觉的原因。冷觉对她越是若即若离不假辞色,公主就越是迷恋他,这是抖m的恋情,清欢表示不是看得很懂。
她进入庄园可不是为了来做女佣的,宋醒的脑海里还有着和冷觉的那些记忆,清欢仔细进行梳理分析后认为,冷觉不一定不喜欢她。他们甚至还结过婚,可奇怪的地方在于,知道妻子背叛后失踪,冷觉非但没有找她,却把一切都当做没有发生过,甚至还做了娶了公主做驸马爷。
他想要什么?清欢想,这已经是昭然若揭的事情。对一个野心勃勃的枭雄来说,美人再让他心动,也没有权力的吸引力大。跟宋醒在一起也许会很开心,但对他没有丝毫助力。可若是娶了公主,那他的地位只会更胜一筹!
清欢知道联邦帝国看似风平浪静,其实正在内战之中。皇帝想要取缔议会的存在,而议会里则有思想进步的人士提出了将君主立宪进步成民主共和的想法。也就是说——取缔皇权的存在,从此以后,这个国家不再叫做联邦帝国,而是要叫联邦共和国。
也就是说,两方势力旗鼓相当,那么这个时候,谁争取到了上将冷觉的支持,谁就胜券在握。可是问题在于,冷觉他是想继续做贵族呢,还是想让这个国家的子民都得到民主而公平的生活?
从此以后再也不分三六九等,没有平民贵族之分,人人平等,每个人都可以依靠自己的能力出人头地,世袭的爵位也即将不复存在,可以说,后者对于冷觉而言并不是那么美妙。
这也就能解释他为何选择娶公主了。国王陛下只有三个女儿,而小公主是他最宠爱的一个人。他将掌上明珠嫁给冷觉,未尝不是在做承诺:你站在我这边,等到我死了,王位就是你的。
冷觉出身高贵,享尽了一切贵族才能拥有的特权,所以他选择站在皇权那边也不是什么让人感到意外的消息,不是么?
清欢觉得,即便冷觉知道宋醒身在何处,甚至知道宋醒是谁陷害的,又是被谁折磨凌|辱的,他也不会去救宋醒,这五年的时间已经很好的说明了一切。
冷觉是什么人?他可不是宋醒这样的平民,而是世袭的贵族,更是手握重权的上将!如果他下定决心要保护宋醒,怎么可能会给别人机会伤害她?
不管怎样,清欢都觉得冷觉对于宋醒的遭遇“毫不知情”这样的说法站不住脚,根本不能自圆其说,全部都是谎言。
可怜宋醒已经活不下去,宁可跳下忘川河承受百年折磨,也不肯再回来当五年的人。人间百年,忘川河是多少年?那是无法计量的时间,对于宋醒来说,痛苦更甚千百倍。
也或许,她没有勇气回来支撑自己再活五年,是因为她隐隐有预感,冷觉不是因为她的“背叛”而生气,而是他早在开始的时候就选择了放弃她。她不敢面对这个现实,于是干脆不再回来,自欺欺人。
宋醒她,想要一个答案,但心底却又知道答案是什么。
就在清欢出神的时候,突然听到公主殿下柔软而欢喜的声音:“你回来了!”
她回头看去,就瞧见公主殿下提起蓬蓬裙的裙摆,小跑了一路,冲到小路上扑进男人怀中。因为距离有点远,这双肉眼看不大清楚将宋醒跟公主殿下还有帝国百分之九十的女性都迷得神魂颠倒的上将究竟长的一副什么尊容。
这时管家连忙命令:“快去端茶!”
清欢应了一声,等她从厨房把茶水端出来时,正好看见公主殿下欢快地拉着冷觉的手坐在了沙发上。
她把茶水放到他们面前的桌上,然后行礼退下,不着痕迹地用眼角余光打量了冷觉一眼。
能风靡帝国万千少女,冷觉长得自然是极好看,一身笔挺严谨的军装让他看起来多了几分禁欲的味道,那双黑眸里几乎没有感情,总是闪着冷冷的光——这是一个认定目标就决不放手的男人,为了他的目的,他会牺牲一切,即使是他自己的性命,也不会珍惜。
相比较起公主的意乱情迷,冷觉淡漠疏离的不像是在面对他的妻子。可即使他这样冷漠,公主也没有丝毫怨怼,反而小脸羞红地依偎在他怀中,眼神痴迷,看得出来她是真的非常非常爱冷觉,爱到可以为他坏事做尽,失去自我的那种。清欢想,要是冷觉要求她杀死国王才能嫁给他,公主殿下也不会有片刻犹豫。
接下来这对夫妻做了什么清欢就不在意了,晚上结束工作后她回到了下人房,因为庄园房子很多,所以女仆们住的都是小单间,虽然占地面积不大,但却都有个人空间,不至于互相打扰。
清欢坐在镜子前去掉脸上的伪装。她对自己的化妆技巧非常自信,冷觉和宋醒已经有五年没见了,而五年前宋醒只有二十岁,女人一旦变化起来,是可以判若两人的。这两年她一直在调理身体,从内在到外表都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她去掉面上伪装,用柔软的湿毛巾擦去脸上的痕迹,然后对着镜子左右看了看。宋醒长得很漂亮,即使和公主比起来也是不输的,只可惜出身平凡,学历又不高,却有一颗赤子之心,那样的单纯善良是冷觉的世界里从未出现过的。所以清欢大胆的断定,他是真心喜欢宋醒。但这种喜欢也就只是短暂的迷恋,有了宋醒固然很好,但是没有宋醒也不会死,更别提如果牺牲宋醒将计就计的话,他还能得到更大的利益。
惟独宋醒会相信他。政客的爱情怎么能信呢?他们平时就习惯了说谎,花言巧语不绝于耳,如果想要好端端的活着,保护自己才是最重要的。
掏心掏肺地对别人,别人只会觉得你傻,然后毫不留情地利用你,在你双手献上的心脏上,狠狠地刺上一刀。对他来说只是一瞬间的事,却需要你用一辈子来疗伤,也许一辈子都好不了。
清欢避开了摄像头,目标是冷觉的书房。书房是军事重地,平时守卫森严,惟独在上将殿下在家的时候才会稍稍放松,可能他们都认为不会有人胆大包天敢来夜袭,而有上将殿下在,什么小贼抓不住?
门是虚掩着的,周围只有两名宪兵守卫。清欢身上穿着女仆装,手上端着托盘,对着两位宪兵嫣然一笑:“两位大哥,管家让我送茶来。”
如今已是深夜,只有管家和轮班的下人在,所以宪兵没做防备就让开了路,清欢进去后,单手托着托盘,另一手轻轻将门掩上。庄园的隔音效果非常好,即使里面有炸弹外面也没法感受到什么。
冷觉正低着头看文件,他是个左撇子,此刻正用金笔在文件上千名。听到脚步声也没在意,还以为是公主:“我不是说待会儿就回房么,谁让你来的?”
清欢轻飘飘地说:“谁也没让我来呀。”
她的声音跟公主殿下的不一样,冷觉立刻抬头,却看见了一张陌生又熟悉的脸。他眯着眼睛打量着清欢,一时间不敢确认她是谁。
“你忘记我了么?”清欢露出落寞的表情,走到他桌前,将托盘放到桌上,为他倒了杯茶:“上将殿下真是贵人多忘事,好歹你我也做了一段时间夫妻,怎么有了新人忘旧人,不记得我了?”
“……小醒?”冷觉眼带讶异。
清欢笑:“是我,好久不见。”
冷觉仍然有点不敢相信。他记忆中的宋醒是个小太阳,每天都活力充沛,总是用最美好的笑容面对这个世界。可是眼前这个宋醒,她是什么样的?虽然也笑,却变得内敛而高深莫测。
“你放心吧,我来就只是想问你几件事。”清欢注意着冷觉微表情的变化,觉得这男人也许比她猜测中的更喜欢宋醒。“你爱我吗?”
她本来是要问别的,可是冷觉的表情让她改变了心意。
冷觉没有说话,沉默了几秒才说:“不。”
可是那几秒钟却告诉清欢,他在口是心非。清欢不是没见过这样的男人,简直和荆少游如出一辙,爱着对方,但为了别的东西,毫不犹豫地选择牺牲爱的人,然后抱着痛苦跟遗憾过日子——全是扯淡!
荆少游没了她,仍然是权倾朝野的高官,仍然锦衣玉食绫罗绸缎,无数美人投怀送抱。冷觉没了宋醒,也仍然是世袭贵族的上将殿下,仍然被无数人尊崇敬畏,手握兵权,还娶了公主殿下为妻。
他们痛苦过么?有的,夜深人静的时候,大概也会无病**的想起曾经有个干净的女孩儿深深地爱过他,心里眼里全是他,那是一份最完整最真诚的爱情。
但是天亮了,冷酷,绝情,他们还是他们,不会有任何改变。
“不爱我呀?不爱我,怎么娶我呢?”清欢走到冷觉身后,下午的时候她注意到,公主殿下扑入冷觉怀中时很快就被他推开了,两人坐在沙发上,冷觉似乎也很难接受公主殿下亲密的动作。可是眼下,宋醒的身体压在他背上时,他整个人是完全放松的,没有丝毫的僵硬或是排斥。
有的时候,身体比嘴巴更诚实。
“你的身体还记得我。”清欢附在他耳边轻声说。“记得我是谁,记得我们曾经有多么亲密。上将殿下,你赶走我之后,夜深人静时,可否会想起我?公主殿下能满足你么,嗯?”
冷觉一把抓住她的手,声音低沉:“小醒。”
“告诉我,你知不知道所谓的‘背叛’是公主殿下在陷害我?五年前你赶我走,是不是早就知道公主要对我出手?我沦落魅色是公主的手笔,这你是不是也知道?我在魅色过了三年什么样的日子,你也很清楚吧,嗯?也就是这两年,我从魅色逃了出去,你才开始派人找我。”在贫民区的时候清欢就注意到了,在找她的人竟然是两拨!一拨肯定是魅爷,但她手里还有魅爷的录像带,那男人高傲到极点,绝不可能冒这样的风险告诉别人来一起抓她。更别提魅爷跟公主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所以清欢判定,另一拨人属于上将冷觉。
他竟然也在找她。
但更可笑的是,宋醒这三年过得什么样的生活,他全都看在眼里,却没有拯救她。
是冷觉出现在宋醒的生活里,是冷觉把宋醒留在了身边,是冷觉主动提出和宋醒结婚,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冷觉主动的。如果没有他,宋醒现在也许只是一个简单平凡却平安幸福的平民。
你问问宋醒,她到底想要过哪一种生活?
清欢觉得是后者。“这世上有些男人只会给女人带来伤害,你就是这样的男人。”
“小醒……”冷觉握住清欢的手,“等到我的计划成功,我会去魅色把你带回来的,但是目前我不能那么做,因为国王和议会都在对我虎视眈眈,你能明白吗?体谅我。”
清欢顿觉好笑:“我不明白,我也不体谅。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打什么如意算盘,从一开始跟我在一起,你就只是想娶个平民妻子,以此来降低议会和国王对你的猜忌和疑心。一个贵族,却不顾身份地位娶了一个平民,这意味着什么?他们会当你是不爱江山只爱美人的傻子,可谁知道你心中其实权力最重要呢?我是一个幌子,一个挡箭牌,当你觉得火候差不多了,也就不在公主面前保护我了。于是,嘣!”清欢耸耸肩。“我的戏份到此为止,杀青了,而你的大业即将展开。你把一个被爱人背叛后心如死灰的男人表现的淋漓尽致,连公主都被你骗过去了,她一方面因为嫁给你感到欢喜,另一方面因为你的冷淡,认为你是对我念念不忘,而五年前,我背叛的戏码是她一手造就。你利用她的心虚和爱慕,一步一步达到你的目的。而我,就要承受公主的全部怒火。她每对你让步一次,我就要受一次折磨,日子过得就更惨一点,这些你都知道。就算不知道,你也猜得到。但你放任它发生了。”
所以呀,别说什么爱不爱喜不喜欢,也别说什么会去救宋醒之类的话。即使抹去全部记忆重头来过,该怎么选择,男人依然会怎么选择。
清欢慢慢地说着,她看着冷觉紧抿的唇瓣和闪动的眼神,就知道自己没有说错。真是应该庆幸宋醒跳下了忘川河,否则她若是知道事情的真相就是这样,那是一种怎样的打击?
清欢已经忘了自己生前是什么感觉了,但她知道,那肯定不会多么快乐。
人活着也就几十年,何必为了口口声声说爱你却又无法珍惜你的人浪费呢?时间宝贵呀。
冷觉无法否认,因为清欢说的都是事实。他不是没想过,宋醒会被怎样对待。魅色是什么地方,魅色里都是些什么人,平民和贵族的阶级差异,这些他太懂了!
固然,他舍不得宋醒,喜欢宋醒,如果可以的话也很愿意把宋醒永远留在身边。但问题是,在爱情和权力不能兼得的情况下,他选择了后者,就不能后悔!
即使后悔也是没有用的!因为一切都已朝着他预想的方向发展,他只能走下去,但是冷觉想过,等到自己成功的那天,他自然会去把宋醒带会身边,到那个时候,他仍然会爱她,甚至因为没有顾虑和目的,会爱得更深。
宋醒爱他到什么程度冷觉很清楚,他觉得还有时间,他觉得不会晚。
但清欢知道,一切都晚了。假使宋醒没有来到奈何桥,而是在这个世界继续活下去,那么五年后,她会死于无休止的轮|奸地狱。等到冷觉大事已成,回头来找宋醒,她早就变成狼狗的腹中餐啦!
然后呢?冷觉大概会伤心几天,接着,他可以当上帝国的皇帝,然后娶一个美貌温柔的王后,生一些孩子,名扬千古。
宋醒却只会化作一滩烂泥,顶多能做做花肥,也就仅此而已了。
冷觉能伤心多久?他和宋醒都分开了那么多年,即使没有宋醒也不会死,他当了国王,还有什么东西得不到?比宋醒美丽的女人,可以有,比宋醒更单纯天真的女人,也可以有,他可以找到无数个“宋醒”,他甚至还可以玩一出深情款款,对那些和宋醒长得相似的人缅怀过去。
然后每年宋醒的忌日,他可以去坟头——如果宋醒还能剩点皮肉的话,坐在坟头喝杯酒,挤几滴眼泪,再说点怀念遗憾的话……等到他老了,他还可以跟他的儿孙说,啊,我曾经爱过一个女人,她多么多么的好,可是我对不起她,如果有来生,我希望能跟她好好在一起过一辈子……
瞎扯淡。
都是屁话。
宋醒早死了,你过得再好,你是国王,你权倾天下,那又怎么样?你怀念她,她就能从地底爬出来和你拥抱吗?还是说,这可笑的所谓的“爱”,她应该感恩涕零,死了都要铭记,爱着你永远不变,你享尽富贵荣华,子孙满堂,她一个早死鬼,却还要领你的情?
怎么不去吃|屎呢?( )
371.第三十四碗汤(五&六)
“你要到解药啦?”清欢问。
南霜抱着她,好一会儿才嗯了一声。他有点如释重负,但又很想笑。这么多年了,他一直想方设法要得到解药,可他从来没想过还可以这样对待皇帝。再尊贵再不容亵渎,其实也不过是一滩烂肉,仅此而已。
“那就太好了,不如哥哥你跟我说说,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吧?”清欢把南霜推开,看向他不能视物的双眼。南霜很明显怔了一下然后问道:“什么意思?”
“你很清楚的。我们不能让皇帝自由,否则他第一时间砍掉的就是我们的脑袋。而现在皇帝还不能死,我觉得,哥哥你的想法是不靠谱,亟需改进。”
南霜试探着问道:“我的……什么想法?”
“当然是和王爷联手,共同解决皇帝的想法。你要报仇他要皇位,你觉得你们各取所需,可在我看来完全不是这样。”
被清欢说出心中所想,南霜没有猜忌,反倒是疑惑不解:“这是为何?皇帝膝下子女凋零,公主多皇子少,又都少不经事,若是让他们登基,难保日后不会对我不利。而秦王和皇帝向来有嫌隙,和秦王合作,便不担心被背叛。”
“哥哥你好糊涂!”清欢给他算账。“秦王年纪多大了?他老奸巨猾的程度不下于皇帝,更别提他还有个儿子,我打听过了,据说秦王世子闲云野鹤不爱荣华富贵,却独爱江湖生活,哥哥真的觉得他对皇位没有渴求?这父子俩可都不好对付。皇帝早年儿子多,这些年争斗不休,死的差不多了,还有些罪孽深重被圈禁,只剩下几个年幼的小皇子,个个不满十岁。其中若说没有秦王父子的手笔,全是后宫嫔妃之争,那我可不信。”
“依你所言?”
“自然是不和秦王为伍,只是眼下也不必和他撕破脸。哥哥现在虽然是皇帝面前的红人,但手中并无重权,有朝一日,无论是谁即位,对哥哥而言,除了手头的暗卫,都是不堪一击。”清欢笑得狡黠,南霜虽然看不到她的脸,但是从她自信的声音中隐隐还是能感觉到。他突然觉得,妹妹似乎长大了,比自己都要厉害,哪里需要他的保护?
这让南霜感到悲伤。从他当上大内总管那天起,不知有多少人在背后戳他的脊梁骨,怨毒的咒骂他。可他不在乎,因为只要一想到自己爬到今天这个位子,以后找到妹妹就能让妹妹过上好日子,他就不在乎了。但是现在,妹妹好像比他还厉害。
清欢察觉到南霜的不对劲,便笑着抱住他一只胳膊:“当然啦,我只会想,不会做,所以呀,还是得哥哥把它复诸实践才行。”
南霜轻轻笑了,摸了摸清欢的头,道:“好。”
他虽然这么应了,其实心中仍旧是茫然的。在之前的十五年里,他最大的信念就是找到妹妹,让妹妹幸福,同时也让自己脱身。现在他找到了妹妹,自己也有了解药,他不知道自己心中那无法忽略的火焰和怨恨都是什么。把皇帝关在密室,也折磨十五年?算了吧,那老家伙不知道还能活上几年。他一个阉人,又是个瞎子,他能做出什么大事业来?有谁会服他?
可是妹妹既然这么说了,便是他不想,也要为她做到。他必须为小烟做点什么,这样才能对得起逝去的爹娘亲人。
“哥哥是不是害怕了?”
南霜被清欢这么一问,长长的睫毛扇动两下:“为何这么问?”
“因为我感觉到了,你内心的恐惧与害怕。”清欢伸出手,贴到南霜的胸口,轻声道:“我们每个人都会害怕。”
“小烟,我不知道能不能做到,你知道的,我是个废人。还是个……人人得而诛之的废人,天底下没有人不恨我,没有人不知道我这个阉狗。前朝百官也将我视作眼中钉肉中刺,他们觉得一个宦官不配站在这个高度。口诛笔伐,罄竹难书,小烟,我的人生是令人唾弃的。”
闻言,清欢眼都不眨地看了他一会儿,才说道:“哥哥,你要知道,世界上大多数的人,只看得到你的荣光,看不到你背后的孤独痛苦,以及你遭受过怎样的磨难。他们恨不得你一直弱小下去,任人欺凌,就像是其他不明不白死掉的小人物一样。因为大多数人本身软弱可笑,他们做不到在一次一次的痛苦中爬起来,他们不能努力,不能吃苦,于是我即世界,认为别人也跟他们一样做不到。”
“他们无法理解什么叫做强大,因为他们自身便弱小,并且惹人发笑还不自知。”她握住了南霜冰冷的手,他手上还染着皇帝的血,甚至还在微微颤抖,但他一直在努力听清欢说话。“你变得强大了,可你前身卑微,他们便要攻击你,见不得你,用他们自以为是的理由来抨击,他们以为这样就能伤害你,其实恰恰相反,越是逆流,越是站起来,这才是强者值得敬佩的所在。”
“你心中感到不安,是因为天下人都站在你的对面吗?你觉得若是你和其他普通太监一样,他们就能放过你么?不会的,到那个时候,你的软弱也成了原罪。你弱了,又遭受这样的痛苦折磨,却还活着,在那些人眼里是无法接受的。他们不会同情怜悯或者理解你,他们只会——故作仁慈的希望你自杀,或是杀了那个让你痛苦的人,他们管这个叫做——慈悲,但这才是一种残忍。生而为人,拥有着生命,呼吸着空气,却不知道生命多么珍贵多么值得尊重。这样的人才会下地狱。”
“前朝百官也好,民间百姓也好,他们都不能左右你的想法和你的行为。因为他们都是慷他人之慨,通俗点来说的话,可能叫做站着说话不腰疼。”清欢笑了笑,道:“做人就是要强大,成为强者,才能不被他人欺辱,而要做一个合格的强者,就是不去欺辱他人。”
南霜摇着头:“我杀了很多人……”
“我知道,大多数都是在皇帝命令下加诸于你身上痛苦的人,少部分则是太监宫女,你罪孽满身,就更不能到此为止。”清欢仰起头对他笑,虽然他看不见。“但罪是可以赎的,孽是可以洗清的,总有一天,你能做到。”
南霜深深吸了口气,他有些怀疑自己,可清欢描绘出的蓝图太过美好:“我……能做到?”
“能的,我相信你。”
南霜点头:“好。”
他那样对待皇帝,自然是不能让皇帝自由,否则他的脑袋就要搬家。但现在这情况让皇帝直接死掉也不现实,皇子尚且年幼,秦王父子又虎视眈眈,所以皇帝还是得出来主持大局,只是——不是本来的皇帝。
南霜手下暗卫中有人擅易容,有人擅口技,这些人都是这么多年来南霜暗地里培养出的一批奇人异士,他对所有人都缺乏信任,所以就和皇帝一样,用毒药来控制他们。南霜命擅易容之人将擅口技之人易容成皇帝的模样,暗卫都跟在他身边多年,对皇帝也十分了解,所以扮起皇帝来并无不同。
至于真正的皇帝——南霜还“舍不得”现在就让他死,否则怎么对得起自己过得这十五年呢?每天每夜他都在做梦,梦到自己找到妹妹然后报仇雪恨,他被十五年的折磨扭曲了本性,曾经南霜过得有多痛苦,现在他就要让皇帝也感受一下。
清欢的建议是暂时不与秦王撕破脸,南霜和秦王的合作是心照不宣的,他们都知道彼此想要什么,所以在皇帝面前经常一唱一和,委婉地互通有无。
可是这一阵子,秦王发现南霜那阉狗有些不一样了,在自己被皇帝训斥的时候,他竟一言不发,垂手立在一边,仿佛什么都没听到一样。更别提自己暗示他的时候,那副充耳不闻的死样子!
秦王心中自然是瞧南霜不起的。一个阉人,还是皇兄身下的玩物,也敢跟自己称什么合作?秦王的如意算盘打得很妙,利用南霜对皇帝的恨帮助自己取得一些机密消息,当然,期间南霜要是压抑不住被折磨的痛苦将皇帝直接杀了那就更好了,那样的话,运气好点,秦王可以登上大宝,运气差点儿,小皇子当了皇帝,那也没关系,他是皇室众人,有是新帝的皇叔,做摄政王岂不是名正言顺?
要不了几年,他就能大权在握,让小皇帝禅位。到时候那个位置也还是他的!
所以,南霜算是秦王的王牌了,可突然有一天这王牌不理会他了,他被皇帝劈头盖脸骂了一通却不知道是哪里出了问题,只能惶恐地跪在地上唯唯诺诺!
秦王在心底又记恨了南霜一笔。他也不想想,两人“合作”这么久以来,南霜处处与他方便,而他可没为南霜做成一件事!升米恩斗米仇,秦王现在就恨不得能把南霜扒皮抽筋!
本来还想学皇兄的样子尝尝这阉狗的滋味如何,想来定是十分美妙,否则皇兄也不会十五年都舍不得弄死南霜。秦王本来打算的是,等自己登基后,立刻就把南霜抓起来,玩腻了再直接杀掉,总之南霜此人心机深沉决不能留,万一他将他们之间的计划告知天下,那秦王日后如何安眠!每一个知情者都得死,到时候南霜就算再挣扎也没用。
南霜对秦王视而不见,任由着“皇帝”因为江南水患结果秦王办事不利还克扣赈灾饷银的时候将其一顿臭骂,命令秦王将缺口补上不说,还捋了他赈灾钦差的职位!
如果南霜是现代人,在这个时候有一个词就特别能体现他的心境:喜大普奔。
秦王灰头土脸的走了,临走前还不忘看南霜一眼。他现在也不敢跟南霜撕破脸,毕竟皇帝还活着,南霜则是皇帝面前的大红人,还有很多事要仰仗这阉狗来办。只是转身回到府里可是发了好大一通脾气,恨不得立刻能把南霜给宰了泄愤。
秦王一走,“皇帝”立刻对着南霜下跪,南霜挥了挥手:“去吧。”
假皇帝领命退下。
清欢只是一个普通小宫女,虽然南霜给了她一块如朕亲临的金牌,但御书房和金銮殿她没兴趣过去,她只对关在密室里的皇帝有兴趣,不知道南霜对他怎么了。
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清欢拿着金牌大摇大摆进了皇帝寝宫,非常光明正大地进入了密室。这让躲在暗处一直默默监视的暗卫们很是无语,不知道到底要不要拦。主子说过,姑娘要做什么都可以,但也说过不许任何人靠近密室。所以……他们到底应该怎么做?
就在他们纠结的时候,清欢已经进入密室了。
她进去后便将密室关上,过了一段走廊,便看见老皇帝还被绑在柱子上呢,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脑袋垂着,头发凌乱,身上的衣服穿了等于没穿,腿上全是血,想也知道南霜对他做了什么。
肯定不算过分,因为跟皇帝对南霜做的比起来简直就是小儿科。
皇帝听见脚步声,便发出沙哑的求饶:“放了、放了朕……放了朕……”
清欢来到他面前,却生不起丝毫怜悯之心,而是看着这个在遭受了几天折磨后就瞬间苍老了十岁的男人。因为他是皇帝,所以就能任意践踏他人玩弄他人左右他人的命运?还是说,生为皇帝,便天生比他人高贵?
清欢笑着问:“皇上感觉如何,这几日可吃了东西?”她看向旁边空空如也的桌子。“哥哥真是太不厚道了,怎么不让皇上吃东西喝点水呢?”边说还边摇摇头。“若是皇上就这么死了,哥哥日后定然十分寂寞。”
“你、你是南烟?”皇帝艰难地看了清欢几眼,摇头道:“不,你不是南烟……你在骗霜儿!”
“都什么时候了还叫霜儿?”清欢歪头看向皇帝。“他可不喜欢你这么叫他。”
“是你!是你蛊惑了霜儿!所以他才如此对我!是不是你!”皇帝声嘶力竭起来,用看仇人的目光瞪着清欢,那眼神似乎要将清欢撕成碎片。
“啧啧啧,你是发自内心地认为你对南霜很好,是不是?”清欢才看出来,原来皇帝对南霜不仅是真心的,还自我感觉良好,认为他对南霜十分宠爱呢!“可惜他不这么认为。”
皇帝咬牙道:“朕待他自然是真心!朕让他活着,给他权力和至高无上的宠爱,他还想要什么?他还有什么不满足?朕还有哪里对不住他?他、他竟要这样对朕?!”然后又死命瞪着清欢。“定然是你使了什么妖术欺骗了他!你这贱人!最好现在就放开朕,否则朕要砍了你的脑袋!将你五马分尸!”
清欢抱紧了双臂,没什么诚意地说:“我好怕啊。”
她顺势踢了皇帝一脚,皇帝在说他对南霜多么多么好的时候,那真情实感相信自己的表情让清欢有点犯恶心。想了想,她又踢了皇帝一脚,专门朝他的敏感部位踢,皇帝三天没吃饭了,又被爆了菊用了刑,清欢这两脚可都不轻,疼得他翻着白眼险些晕死过去。
清欢就这样撑着下巴打量着皇帝,然后很好奇地问他:“你诛了南家九族,本来也可以将南霜兄妹一起杀死的,你为什么不?这一点我觉得很奇怪。南霜那时候都十岁了,重瞳又不是十岁才有,他从出生那会儿就是重瞳,皇上为什么偏偏在他十岁那年才想到诛杀南氏一族?”
她看着皇帝眼底的心虚,继续猜测:“我又做了些功课,得知皇上你是不信怪力乱神的,也就是说,重瞳的传说在你这里根本算不上什么。你不忌讳,所以不在乎,也因此南霜能活到十岁。”
“但奇怪的是……南霜十岁那年,到底发生了什么,让你这么着急的想要毁灭南家呢?”清欢歪着脑袋想了想。“想毁灭南家,却又偏偏留了两个活口,皇上你太矛盾了,那管家和奶娘能有什么本事,自己逃脱不说,还能分别一个孩子。所以我猜,也许……是皇上你的示意?让他们分别带走南霜南烟两个人。只是皇上万万没想到的是,奶娘依照吩咐将南霜送入你手中,可管家却突然良心发现,非但没有将南烟送给你,还带着这女孩儿逃了。”
看皇帝的脸色,清欢就知道自己说对了。她笑笑:“这几天我闲着没什么事,就在宫中四处走动,造访一些上了年纪的宫娥太监,哦,还有冷宫的妃子。他们都很久没人说话了,对我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好巧哦,其中浣衣局有个三十岁的宫娥姐姐,她给我讲了一件很奇怪的事儿。”
皇帝的脸越来越白,清欢便兴致勃勃地继续往下说:“她说她十三入宫,进宫不久就得了一位昭仪娘娘的青眼,被选做了添香宫女。在昭仪娘娘宫中,她还结交了一个被家里人送来宫里做太监的小男孩,那男孩约莫八|九岁,生得极其漂亮机灵,所以这位宫娥姐姐印象深刻。时间一长,她就跟这个小太监玩在了一起,感情非常好。可是奇怪的事情发生了,有一次昭仪娘娘要去侍寝,内侍太监却突然上吐下泻,无奈之下只好带了他去。可他回来不久,就极其异样地告诉宫娥姐姐,让她想个法子离开昭仪娘娘身边。”
“这位宫娥姐姐也是聪明,知道有大事发生,立刻连着三天办事不利,被昭仪娘娘命人打了三十个板子,直接丢去了浣衣局,在那一呆就是十七年。她庆幸的是,到浣衣局不久,就听说昭仪娘娘殿前失仪被打入冷宫,而小太监也莫名其妙的投井自杀了。皇上,您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皇帝瞪着清欢,身体剧烈颤抖。
“于是我顺着宫娥姐姐告诉我的话去了冷宫,找到了疯掉的昭仪娘娘。皇上你猜怎么着?昭仪娘娘聪明着呢,她知道自己逃不过一死,所以干脆装疯卖傻,虽然没有宠爱,冷宫又只有残羹冷炙,但她还活着呀!然后我才知道,原来皇上您呐,喜欢年纪小的男孩子。”
“住口!朕命令你给朕住口!”
清欢坐到桌子上,摇晃着双腿,继续笑吟吟道,“那小太监为何自杀,昭仪娘娘为何突然失宠,想来皇上最清楚不过了。我依稀记得,哥哥十岁那年,恰逢皇后生辰,我娘去给皇后祝寿,将哥哥也带了去。”
说完她仍然笑,只想笑的越来越冷、越来越冷:“皇上想必也出现了吧?这世上年纪小的男孩儿数不胜数,可是能长成南霜那个样子的,又能有多少呢?皇上您见了之后,当真是‘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后来您想,您是皇上呀!这天底下所有东西都是你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您只是想要一个小男孩而已,这有什么不可以?”
“后宫佳丽虽多,可最小也都及笄了,更何况她们都是女子,不符合您的要求。”清欢唏嘘不已。“多么可悲呀,皇上反抗着自己内心的真正渴望,明明喜欢的是小男孩,却偏要和女人睡觉,明明不喜欢女人,却不能被人知道。长此以往,即便是您,性格也要扭曲呀!”
皇帝已经说不出话来,清欢却继续笑道:“所以你才那么怨恨,怨恨南霜为何不是女儿身,也许玩了那么多小男孩之后,皇上你终于发现,哦,原来南霜是你的真爱。可是这个真爱他怎么就!不是个女人呢?!所以你阉了他,让他穿女装,涂脂抹粉的取悦你,可惜啊,就算再怎样做,他都不是女人。而你,喜欢的也永远不是女人。”( )
372.第三十四碗汤(七&八)
清欢的语气听起来是怜悯的,但她的脸上却是嘲讽的笑容,这种嘲讽落在皇帝眼底,无异于是不能原谅的。他咬牙切齿地道:“你、你究竟是谁?!”
“我不是说了么,我是南烟呀。”
“你不是南烟!你绝不可能是南烟!”皇帝不信。“朕见过南烟,即便时隔十五年,她也绝不会是这般容貌!”虽然不能说是丑,但也只是清秀能看,和南霜站在一起的话——说这两人是兄妹?鬼都不信!
清欢挑眉道:“不好意思,时间是把杀猪刀,我长残了。”说完她感叹道,“幸好当年皇上没有把我也弄进宫来,否则我早就死了,可活不到这个时候。”
皇帝仍然满脸仇恨地瞪着她,清欢觉得耳朵有些痒,便掏了掏耳朵,然后好奇地问他:“瞧你现在的表情,是把所有的过错都推到我身上来了?”她可无辜得很呐,她什么都没做,造成这一切结果的难道不是皇上自己么?问完这句话清欢觉得自己简直就是明知故问,皇帝这样的人嘛,从来不会犯错的,有错的都是别人,他最清白了。
她起身没有再理会皇帝,一转身却看到南霜站在密室门口。清欢露出笑容:“哥哥回来啦?”
“这些都是真的吗?”南霜声音略微有些颤抖。“他诛杀南家九族,并非是因为我有重瞳之故,只是因为——因为他喜欢男童?”
在南霜心里,十五年了,他一直都认为是自己这双重瞳惹的祸端,所以即使眼睛被弄瞎,他也没觉得当个瞎子有什么不好,好像瞎了之后,自己身上的罪孽就被洗清了。
可现在却告诉他,这其实都是扯淡?皇帝并不是因为他的重瞳才忌讳他,而是因为看中了他的脸?!
“哥哥!”清欢一把拉住南霜的手臂,制止他朝皇帝走过去的步伐。“现在就要杀了他么?那也太便宜他了。”
南霜握紧了拳头,空洞的重瞳充满了痛苦和自厌。十五年了,十五年了啊!他日日夜夜受噩梦折磨,可到头来,一切都是出自这个男人的私心?虽然被清欢拦住,他仍然一脚踹向了皇帝,皇帝哀嚎一声,喊着南霜的名字:“霜儿,你听朕说、你听朕说——南烟是在骗你!她根本就不是你妹妹!你看她的脸!她长成这个样子怎么会是你妹妹?!”
清欢心想,这人都快死到临头了还执迷不悟,干脆瞪了他一眼。南霜却冷笑道:“看她的脸?皇上,您不会忘记奴才是个瞎子吧?一个瞎子,怎么去看别人的脸?”是不是他妹妹,还有人能比他更清楚么?她的身上还有印记,那是除了南家人之外无人知晓的记号!更何况,就算她是假的,骗他一个瞎了眼的太监又能得到什么好处?
皇帝摇着头:“朕没有想弄瞎你,朕只是、只是——”
只是什么?
只是每次看到那双重瞳,看到那双重瞳里的仇恨和怨毒,便会止不住的浑身发抖。就好像他每干过一个男童,便将其赐死一般。他没有办法面对自己的真实性取向。一个皇帝,高高在上的皇帝,让天下人都只能敬仰的皇帝,他竟然有龙阳之好!若是传出去,世人会如何看他?皇帝很想证明自己,他也曾试图约束过自己的行为,但这一切都是徒劳的,因为他每次碰后宫那些女人的时候,都会觉得恶心作呕!
只有男童才能让他兴奋,让他感受到快乐。所以他才弄瞎南霜的眼,一来不用再看到南霜仇恨的眼神,二来,他便不用杀了他。
说到底,皇上舍不得南霜。找到这样一个各方各面都和他心意的男童太难了,这么多年他已经没碰过别的男童,只有南霜一个。想到这里,他便又觉得自己理直气壮起来:“霜儿……难道你真的不知道朕对你的心意么?最近几年,朕可曾待你不好?朕甚至连后宫嫔妃都不碰了,一心只要你!你为何看不到朕对你的情意?!”
闻言,南霜哈哈大笑起来,笑的眼角都迸出泪花。他笑得前仰后合,必须要清欢扶着他才能站稳。然后他用那双没有焦距的黑色重瞳“看”向了皇帝的所在,说:“是吗?那奴才应该感恩涕零吗?”他是自愿的吗?因为皇帝喜欢上了他,所以他就该忘记他加诸在他身上的一切痛苦折磨,忘记他杀了他全家,忘记这十五年来的种种屈辱?
明明是一个人,却要卑微地跪在地上取悦同样身为男性的另外一人,将自己置于下贱的位置,奴颜婢膝,谄媚讨好,只为了活下来。而对方却觉得这是天大的恩赐!只因为他是皇帝,而他是平民!
南霜越想越是觉得可笑,他一手扶着清欢的肩,一手抹去眼角泪珠,道:“皇上口口声声说对奴才好,那这些年,那些遏制奴才身体生长的药物又是为了什么?承认吧皇上,你并没有像你说的那样,除了奴才之外没有再去祸害别的男孩,奴才已经满足不了皇上独特的癖好了,即使服了药,奴才的个子依然在长高,体重也一直在增加——没有人能永远保持十岁的样子。但奴才知道,皇上最喜欢十岁左右的男孩了,是不是?所以这寝殿中从来不许有十岁以下男孩出现,因为皇上怕自己经受不住诱惑,哈哈哈,真是可笑,外在金碧辉煌,内里肮脏扭曲,你比我奴才这阉狗还要令人作呕!”
皇上听了南霜一番话,才知晓对方当真是对自己没有丝毫情意的。他现在就像是一条落水狗,他自认为对南霜极好,可南霜却恨毒了他,这让皇帝无法接受。他咬着牙道:“只因你恨朕,便要和其他人一起谋害朕的性命?朕在这儿关了这么久,你就不怕被人发现么!即便是称病,你以为又能挡住几天?到时候你还是要放朕出去!”他软硬兼施。“好霜儿,只要你现在就将朕放了,朕保证不会怪你,还会如同以往一般宠爱于你,朕发誓!”
清欢插嘴道:“但是这次得把他的腿也打断,再将他手上的权力全部夺走,然后关到密室一辈子,这样才能放心,是不是?”
看皇帝的表情,明显清欢是说对了。对皇帝这种生物而言,真爱一文不值。他们是决不能容许背叛的,南霜此时的反击,对皇帝而言就是一种“背叛”。但他也真如他自己所说那样喜欢南霜,舍不得杀了南霜,只好想个办法让他永远都离不开自己。
“贱人!这里哪有你说话的余地!”皇上用尽了力气大声咒骂清欢。“待到朕重得自由,第一件事便是砍了你的脑袋,将你五马分尸!”
他骂的很尽兴,清欢却看见南霜的表情逐渐阴冷起来。她都快要忘了,除了在南烟面前,南霜是个温柔的好哥哥之外,在其他人眼里,他可是喜怒无常杀人如麻的南公公啊。
清欢拍了拍手又吹了个口哨,很快就有一个穿着明黄色龙袍的人走了进来。皇帝睁大了眼不敢相信地看着那人——竟和自己生的一模一样,不仅如此,就连表情神态都如出一辙!
“见过主子,见过姑娘。”
清欢对假皇帝招招手,把人拉到身边后,笑得十分甜美,对皇帝道:“给皇上介绍一个人,这是哥哥手下的一名暗卫,擅长口技,快,学两句话给皇上听听。”
假皇帝立刻道:“待到朕重得自由,第一件事便是砍了你的脑袋,将你五马分尸!”
不仅没有一个错字,就连语气和情绪都拿捏的惟妙惟肖,和柱子上被绑起来的皇帝一比,竟分不清哪个是真哪个是假了。
“怎么样,皇上觉得如何?可否以假乱真?”清欢笑眯眯地问。
皇帝这才真正地感到惊恐起来。在这之前他都没什么感觉,有恃无恐。因为他知道国不可一日无君,无论如何,他都是这个国家的皇帝,他需要上朝,接见百官,商议政事——他的存在是那么的重要,那么的不可或缺。因此即使南霜将他绑起来关在密室里,他也只以为自己会吃几天苦,然后仅此而已。
他的暗卫发现他失踪好几日,自然会来寻他,文武百官发现皇帝好几日不曾上朝,自然会联名上谏,甚至是后宫诸妃几日见不到皇帝都会觉得奇怪!这宫里这么多人,他就是他们活着的中心!
所有人都围绕着他在转,可现在却多出了另外一个自己,并且找不出丝毫破绽,皇帝害怕了。
他知道,对南霜而言,自己已经没用了。那么他面临的将会是什么?南霜有多么恨他,皇帝直到今天才知道,亏他以为这么多年已经将南霜调|教的懂事又服从,没想到他一直都藏着野心,只是在自己面前装乖而已!
“不——不!你们不能这样对朕!不能这样对朕!朕才是皇帝!你们、你们这都是砍头的大罪!”
清欢好心提醒道:“皇上是忘了么,南家九族已被诛杀殆尽,如今只剩我们兄妹二人了。”完了她又补充了一句。“从此以后皇上您就不再是皇上了,因此也不能再自称为朕,我觉得奴才这个自称挺好的,皇上——啊不,是你,你认为呢?”
她笑的天真甜美,抱住南霜的胳膊提议道:“哥哥身边也需要一个贴身的太监伺候呀,之前伺候哥哥那小太监毛里毛躁的,做什么都不大靠谱的样子。不如……重新选一个?”
说这话的时候,她看着皇帝。
皇帝立刻明白了清欢的意思,他恐惧地叫起来:“不!不!不——!!!”
南霜轻轻一笑:“如此甚好,倒是个好提议。”
“皇上,麻烦您先出去吧?免得让人奇怪皇上去哪儿了。”清欢对假皇帝说。
假皇帝恭敬地行礼,然后退了出去。密室里就只剩下清欢南霜还有皇帝三人,突然,密室里冒出一股尿骚味,清欢噫~~了一声捂住口鼻,说:“好恶心哦。”
皇帝怕的已经抖如筛糠。
清欢捂着口鼻说话,所以有些不清楚,但还是能听懂的。她问皇帝:“你不是最喜欢哥哥了么?但是却不能光明正大的跟他站在一起,告诉世人你们之间的关系。藏着掖着这么多年,你也累了吧?等到去势后,你就能跟哥哥在一起了,再也没人会说你什么。你的顾虑完全不在了,怎么,是不是高兴的说不出话来了?”
南霜摸到了银刀,用火烤了烤,一步一步朝皇上靠近。皇上已经吓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对他来说,除了那个位子以外,最重要的是莫过于下面那二两肉了!虽然从小到大见惯了阉人,也是被阉人伺候了这么多年的,可是让他也做一个阉人,皇帝哪里接受得了?再加上他生来养尊处优,受过最大的伤是被一个小宫女撞到,之后小宫女就被拉出去杖毙了。除此之外,皇帝他连被蚊子叮过都没有。
然而现在他面对的是阉割。
南霜烤好了刀子,对清欢说:“把眼睛闭上。”
清欢坚决摇头:“不要,我要现场观摩一下。”
南霜皱眉:“你一个姑娘家,做什么要看这种东西?”
“看一下怎么啦,要不我来吧!”清欢兴致勃勃地跑过去作势要接南霜手里的刀——她不是在逗南霜玩,她是真的很想试试看。
南霜:“……听话!”
“哦。”见他不乐意,估计也是想亲手体验一下阉割仇人的快感,清欢不跟南霜争辩,乖乖捂住眼睛,还提醒南霜:“哥哥,我眼睛捂住了,你可以动手了。”
然后悄悄从指缝里偷窥。
虽然相认不久,但南霜对妹妹的性格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也不许从指缝里偷看。”一个大姑娘,看男人的那玩意儿,真的是……
清欢吐了吐舌头:“好的。”
话虽如此,她仍然偷偷从指缝里看了。
南霜把玩着刀片,薄薄的刀片在他手中灵巧的转动,配着他迷人的微笑,显得格外美丽。就如同一朵绝美的食人花,散发着致命诱惑的同时,也无比凶残。
皇帝双腿发抖:“不不不——你不能这样对朕!南霜!南霜!”
南霜讶异地挑眉:“怎么了,怎么不叫奴才霜儿了?奴才可喜欢听皇上这么叫了,皇上再叫啊。”
皇帝不敢违背他的话,于是又哆哆嗦嗦地叫了句霜儿。南霜笑了笑,但这个笑只有一边嘴角是上扬的,他不无嘲讽地想到过去那十五年,面前这男人用下面那玩意儿凌|辱着他,折磨着他,无休无止。为了生存,自己屈服了,甚至还学会了如何讨好。那个时候的自己可没想到,有朝一日,他也能把皇帝给阉了。
“皇上,可能会有点疼,不过也只是一瞬间的事儿,过去了就好了。”南霜说,然后轻轻一叹。“只是割完之后可能会有点后遗症,有些刚入宫的小太监阉了没多久就活不了了。皇上只能在这密室生活,所以肯定不能像以前一样,龙体抱恙就有太医火急火燎地来诊脉,请皇上自求多福吧。您是真龙天子,自然不比奴才这种下贱命,定能长命百岁的熬过去。”
说完,他已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一根木棍塞进了皇帝嘴里,防止对方因为剧痛咬断舌头,然后手起刀落——
皇帝倏地瞪大了眼,浑身剧烈颤抖,可他却没有晕过去,因为不知什么时候南霜在他的**道上扎了一针,让他即使疼痛入骨也无法昏过去。
身为一个男人,亲眼看到自己的小兄弟被割掉,然后随手抛进了火堆,火焰瞬间升高,过了会儿,还有烤肉的味道传过来,那是一种什么感觉?皇帝不知道,因为他终于疼的晕过去了。
南霜擦了擦自己手上的血,摸了脏东西后,他需要皂角净手。抽出银针,皇帝的身体抽搐了下就不动了,南霜真心实意的笑了,也不给皇帝处理伤口,直接转身:“小烟。”
清欢过来扶他:“不管他了么?”
“祸害遗千年,他没那么容易死。”南霜毫不在乎地说。“我们现在有更重要的事情做。”
清欢笑:“好。”
他们就这样离开了密室,没人去管被绑在柱子上又丢掉了小弟弟的皇帝。
此处有一个大写的悲伤。
假皇帝足可以假乱真,所以南霜并不担心被识破。而皇帝本身已经很久不曾踏足后宫了,暗卫也不必勉强自己去宠幸后宫美人们。
朝臣们很快就发现,如果说之前的陛下对南公公就已是十分看重的话,那么现在简直就是走火入魔了!不仅将御林军的令牌交给了南公公,还让他做钦差巡视江南?!
一个太监,一个宦官,一个、一个阉狗!他有什么资格做钦差!
可众臣怎么谏言都没有用,因为皇帝意已决,而他们能和皇帝争什么呢,怕自己的脑袋在脖子上待的太稳定,所以想请它转个圈儿?别闹了!
因此,嫉妒的有,怨恨的也有,但谁都没敢再多说什么,只是心中又多忌讳了南霜几分。但如果说谁对这个消息感到高兴的话,那就非秦王莫属了。他自认为现在跟南霜还是互惠互助的关系,南霜权力越大,对自己的助力也越大,他根本不担心南霜篡位的可能——一个命根子都没了的男人当皇帝?传出去还不笑掉世人的大牙!
南霜去江南是有目的的,因为听说那位“闲云野鹤向往江湖生涯”的秦王世子,“恰好”也在江南。这么巧,若是不碰个面,简直都对不起世子的一番苦心了。
南霜手下暗卫十分擅长搜集情报,也许别人相信秦王世子不爱名利,但南霜绝对不信。有秦王那样的父亲,想来这位世子也是不好相与的主,而他甚至能保持这个形象二十几年没有引起皇帝的怀疑,更是证明了他的心机深沉。
更何况,南霜刚得了消息,说是秦王世子在江湖上混的颇有名气,还和某位出身自武学世家的姑娘情投意合。
情投意合,好一个情投意合。若真是情投意合,为何不将人带回来给秦王瞧瞧,为何不将姑娘娶回来?自古没有江湖草莽来自民间的女子当太子妃一说,而秦王世子虽已经二十又三,却尚未娶妻。一个闲云野鹤的名头用久了,还真以为自己是沉醉于剑酒花诗里的侠客了。
有数名心腹和假皇帝在,朝廷不用南霜多加关心,他的目的是解决掉秦王世子,等到他重回京城,那便是另外一个天下。
他到达江南后,因为目不能视,所以很多事情做起来都不大方便。好在身边还有清欢,她很擅长照顾人,一路上南霜都没有感到任何不适——天知道这是十五年来他第一次离开皇宫这么远。他学会服从的时候,皇帝偶尔善心大发,也会带着他出宫微服私访,但南霜要始终保持卑微和柔顺的态度,这样才不会多吃苦头。而因为他生得极美,很多人都会不由自主地看他,这种注视是南霜感觉不到的,但皇帝却会因此大发雷霆,以下贱或是勾引别人的罪名给予南霜残酷的惩罚。
清欢骑着马,南霜坐在她身后,双手紧紧搂着她的腰。本来南霜照顾她想让她乘马车,被清欢拒绝了。搞到后来才知道,原来南霜只是不好意思说自己不会骑马,所以打着照顾弱女子的名号要坐马车。谁知道清欢会骑……万般无奈之下,南霜只好选择和妹妹共乘一骑。
此时正值春夏,风光无限,美景悠然,可惜的是南霜看不到。( )
373.第三十四碗汤(九&十)
第三十四碗汤(九&十)
可能是察觉到清欢心中遗憾,南霜轻声道:“我虽眼盲,心却不盲,看不到这大好春光,听到鸟语嗅到花香,也是一种福分。”和没日没夜地被关在皇宫比起来,这已经是天大的好事了,这做人呐,最重要的就是知足。
清欢笑了笑,道:“哥哥说的是。”
“你猜,他们会不会已经得知我们赶往江南的消息?”南霜怕她继续因为自己的瞎眼伤心,便刻意转移了话题。
这个“他们”,指的就是秦世子及他的那些江湖朋友们。
“有秦王互通书信,如何会不知道?”清欢夹了下马腹,又道,“咱们离京前可算是同秦王撕破脸了,日后再见就是敌人,他恨不得你死,自然要告诉他的好儿子,这样才能将你我一网打尽呐。江湖中人做事向来鲁莽,快意恩仇,秦世子听说混得很不错,若是他煽动江湖中人来杀你,那必然不是什么难事。你若是死了,秦王便少了个心腹大患。”
南霜面上闪过奇异的神色,只是清欢背对着他所以没看到。“他若是想来那便来吧,横竖我这条命不是那么好取的。”
“我可不觉得他会亲自来。找其他人杀你多好呀,到时候直接到江南来接手你的钦差之位,顺便向朝廷急报说是江湖草莽胆大妄为刺杀朝廷命官,轻轻松松就能把自己摘开。”因为要说话,所以清欢骑马的速度并不快,“哥哥现在在民间的名声可不大好听,就算死了,别人也只会认为你是罪有应得。”
南霜:“……你可以委婉一点的。”
清欢莞尔一笑:“那可不行,我说话向来直爽。”
此行南霜带的手下并不多,轻装简行,意图在最快的时间内解决掉水患问题。此番离京做这劳什子的钦差,一想让秦王以为南霜不在自己就可兴风作浪,二则是为了杀掉秦世子。秦王就只有这么一个儿子,南霜很想知道,若是他的独生子死了,秦王还会不会想要那个位子呢?
想看秦王跳脚固然是一个原因,但还有一个原因则是因为秦世子已逐渐长成了南霜不能忽视的心腹大患。此人游历江湖没几年便交了不少朋友,那些人都是可用之才,秦世子又担着一个义薄云天的名,在江湖上颇有名望,追随者众多。南霜在民间有一个秘密的情报组织,向来是只要有钱,皇帝晚上穿什么颜色内裤睡觉都能给你查出来,但是最近却陆陆续续出了岔子,不是消息被截走,就是还没来得及收尾,组织里的人出去后就再也没有回来。
经暗卫仔细查证,确认此事跟秦世子有关。如此看来的话,秦王怕是早就看南霜不顺眼了,能忍到现在才叫他的儿子动手,南霜也挺佩服他的。两人每次忽悠皇帝都是靠声音,他目不能视,耳力便更厉害,秦王轻轻搓动手指,南霜大概就知道他在指什么,然后给他最精确的暗示。两人在皇帝面前这一招玩了好多年,皇帝一直没发现。现在南霜不帮自己了,秦王立刻便要南霜的命,以免自己的不轨心思泄露出去。
在没有把握百分百得到那个位子之前,秦王绝不会让任何人知晓自己的野心。
就如清欢所说,在普通老百姓心里,南霜是皇帝面前的大红人,但也是残暴无情的太监。他们在背地里偷偷地骂南霜是指鹿为马的阉狗,可表面上谁也不敢说南霜什么。这么多年下来,南霜的种种暴行深入人心——如此都该多谢那位秦世子,比起煽动人心的手法,南霜差他可差多了。
时至今日,南霜虽然身体抽长,但光洁的下巴上从来都不曾长过胡子,若是做女装打扮,也顶多是比女子多了分英气,其他时候并无二状。而在幼时的他的心愿里,自己会长成一个威风凛凛的大将军。
造化弄人便是如此。虽然南霜没有对清欢说过什么,但清欢知道,即使皇帝已经是他的掌中物,即使未来他能得到更大的权力——但那都无法弥补失去的家人。这一生仅此而已,南霜唯一能做的就是在这么悲惨的基础上努力把它过好。
到达江南后,他们下榻在驿馆。关于水患如何治理,南霜早已拟好了方法,只待明日见了地方官,将治灾办法交给对方,剩下的时间基本上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但清欢的话一语成谶。她猜秦王已经不能忍南霜的存在,想要趁着这次离京将南霜杀死在路上,这样既撇的干干净净,又能除去心腹大患,何乐而不为?
赶路的时候他们很注重隐藏痕迹,又是骑马,快马加鞭的赶到江南,没有浪费任何时间,所以即使路上有人想截杀他们也是徒劳,因为他们根本就没走官道,带的人也不多。
南霜虽是个瞎子,却多的是手段。可以毫不夸张的说,他一个瞎子,抵得上几十名暗卫。从他向皇帝屈服那一刻起,皇帝为了讨好他——打一巴掌,总要给个甜枣吃,便问南霜想要什么。南霜说想学武,皇帝犹豫了一下,答应了,命人走访民间,从江湖上请来许多高手教导南霜。而为了防止南霜武功高强后伤害自己,皇上又命太医院秘密研制了能够控制南霜的毒|药。每个月按时给他解药,但就是不一次性为他解毒,这样的话就能保证南霜绝不会伤他性命。
南霜自幼天资聪颖又勤奋好学,即使他暂时向皇帝低头了,他仍然记得对自己而言最重要的是什么——韬光养晦。其实他的武功非常高,但他从来不说,表现的不高不低,皇上自然就不会对他起戒心。那人恶毒起来的时候能将他的四肢砍断,性情阴晴不定,又十足十的疑心重,能在皇帝手下安安稳稳活了十五年,南霜付出的努力及其受到的屈辱,远远不是用语言就能表达清楚的。
只是在大内待了这么多年,从来没有用上的时候。南霜非常刻苦,那些被请进皇宫教导他的人中,有各种各样的奇人异士,南霜从他们身上学到了许多东西——而那些教导他功夫的人,之后都被皇帝命人杀死了,理由是他不允许任何江湖人熟悉皇宫地形还能活着离开。
也因此他永远无法从那些人嘴里得知南霜真正的实力。要活着就要戴上面具,这是南霜的生存守则第一条。
但凡是晚上进入驿馆想要杀他的人,最后都死在了南霜手里,他甚至都不需要惊动手下暗卫就能将那些人全部解决。为了保护清欢,南霜让所有暗卫都藏在清欢身边,反倒是他自己孤身一人。也正因如此,前来刺杀他的人都以为胜券在握,便失去了戒心,可谁知道,但凡是进去的,没一个能活着出来。
第二日一早,清欢看见那横七竖八的尸体,面不改色地走到南霜身边,问道:“这些都是秦世子的人么?”
“然。”南霜喝了口茶,嘴角的笑容令人不寒而栗,头皮发麻。但他很快收敛起外放的情绪,面对清欢的时候又是一个温柔的好哥哥。“你怎过来了,我不是说,这边没处理好你就乖乖等着我吗?”
“早膳都要冷了,我等的可够久的了,而且这些又吓不到我。”比他们可怕无数倍的厉鬼她都不怕,更何况只是一堆死人。“倒是哥哥你,昨天晚上恐怕没睡好吧?”
岂止是没睡好,根本就是没睡。但南霜只是笑笑:“有朋友好心来看望我,我怎么舍得入睡呢?”
是啊,怎么舍得入睡?南霜心中清楚地知道,经过这十五年,他怎么都不可能变回原来的自己了,他已然成为一个怪物。即使在妹妹面前可以伪装,但事实上他很喜欢杀人,也喜欢双手沾满鲜血的感觉。他享受杀戮的乐趣,这是昨天晚上,当他将柳剑刺入来人胸膛时才感觉到的。
锋利的剑刃刺透皮肉的声音是那般美妙,美妙的令人心旷神怡。还有涌出的鲜血,南霜想,大概只有这时候他才会和普通人一样吧,大家的血都是红色的。
清欢看了南霜一眼,他平静的可怕,她便没说什么,上前将他搀扶起来,引着他出了房间。这不是在南霜生活了十五年已经了若指掌的皇宫,瞎了眼的他在陌生的地方需要别人的指引才能到达正确地点。
用过早膳后,当地知府听说钦差被人刺杀,吓得险些尿了裤子,慌不择路地赶来,一进大厅就对着南霜不住地磕头。他自然也听过这位南公公的光荣事迹,杀人不眨眼,满手鲜血,别说自己一个小小知州了,便是宫里侧一品的妃子,这位不都是想打便打,想杀便杀?什么国法在这位面前都不管用,谁叫皇上像是中了邪般看重人家呢?
所以为了自己的小命,知府大人磕头磕的很用力,就差没泪流满面求南霜饶过他。
南霜则根本没心情跟这样的小人物废话,直接让对方去吧他房间里的尸体处理掉,然后又命人将水灾治理方法交给他,大意就是:我在这儿做什么你不用管,你只要把水患给我处理好就行。
知府大人求之不得,领了命就退下了。清欢看着他那副猴急的模样就想笑,问南霜:“哥哥今天晚上不会还要一个人睡吧?”
“不然呢?”南霜反问。
她狡黠一笑:“不如让我陪你。”
第一夜折了那么多兄弟都没能杀死阉狗南霜,秦世子为了这义气之名,自然不能再撺掇别人来杀,而是要自己亲自上阵了。和他两情相悦的姑娘一听如此,也要跟着一起,硬是不肯让他独身涉险,。于是三更天后,屋顶上有细微脚步声传来,瓦片发出声响,清欢和南霜都在同一时间睁开眼睛!
暗卫们则躲在暗中按兵不动,直到门缝里伸进一根细细的竹管,很快就有迷烟吹进来。清欢意思意思地用面纱蒙住口鼻,再一看南霜,他只睁着眼睛望着前方,丝毫没有闪躲的意思。
清欢伸出手捂住他口鼻,南霜却抓住她的小手又放开,还摇了摇头表示不必在意。清欢瞪大了眼,不知道对方怎么这么随意。南霜感觉到她的担心,便轻轻地用指尖在她掌心写字。清欢分辨了一会儿才明白,原来他是说以前皇帝为了玩乐,经常在他身上使用各种药物,十五年累积之久,他早已不怕这些迷烟媚药的东西了。
清欢只在心里又把那老皇帝骂了几句,远隔千里的京城,皇宫密室里,还被绑在柱子上没有死掉的皇帝哼唧了两声,突然就觉得浑身剧痛,头晕目眩,耳鸣声极大,他以为自己求救的声音很大声,其实如同蚊蝇,根本没有人听见,也不会有人在乎。
等到迷烟逐渐散开,开始有人撬开房门。在此期间,清欢已经握好了短刀坐在南霜床外,只待有人进来便可直接将其拿下。可南霜却抓住了她的手对她摇头,示意她不要轻举妄动,拉着她躺了下去,还把她的小脸藏进自己胸膛。
她挣扎了两下,他搂的实在太紧,清欢皱皱眉,动弹了下,人已经进来了,她也就不跟南霜争了。
来人少说也有三四个。他们脚步极轻,呼吸也听不到,都是一等一的高手。南霜却保持着平稳的呼吸,他躺在床上,帐子放下遮住了他的面孔,但他从始至终都睁着双眼——即使他什么也看不到。
一个人挑开了帐子,举起手中长剑狠狠刺下来——结果长剑却叮!的一声被打飞,南霜的速度更快,反手一剑,将人刺死在床头。他用的是柳剑,极其柔软灵活,舞动间翩若惊鸿。
这进来四个人,瞬间就死了一个,剩下三人都惊呆了。他们来了,自然不能没有结果便直接逃走,否则日后传出去还怎么在江湖上混?三人交换一个眼色,没有说话,但意思都是一样的:无论如何,先杀死阉狗南霜!
南霜没有说话,即使是以一敌三,他仍然从容不迫。
其中一个人突然看见他背后坐在床上的清欢,于是剑锋一转,朝着清欢扑去。南霜目不能视,却能听到,当下心中担忧:“小烟——”
只听刺耳的兵刃交接声传来,清欢歪头一笑:“久等了,世子。”
黑衣蒙面人猛地瞪大眼,清欢顺势掀开他的长剑,短刀已经横在了他的脖子上,又踢了他腿弯一脚,世子立刻跪倒在地上动弹不得。而此时其他暗卫也纷纷现身,等于说这三人已被包围。
南霜没有再说话,听声辨形,已将其他二人斩杀在剑下。他的白衫上溅了血,脸上也有几滴,便显得绝美的面容多了分邪气,乌黑的重瞳诡异几分。
清欢莫名觉得南霜好像有点不对劲。她将秦世子交给暗卫,赶紧过去握住南霜手腕,问道:“你怎么了?”
南霜被她牵到床边坐下,面色深沉。清欢小心翼翼地凑近他:“哥哥……”
“我是你哥哥么?”南霜突然似笑非笑地问。他随意将挡在面前又被捆成粽子的秦世子踢开,“看”向了清欢的位置:“或者这么说,你是我妹妹么?”
清欢还没来得及开口说话,便觉得浑身发软,不由自主地往前扑,刚好跌入南霜怀抱。灵魂没有出现问题,但这具身体却是扎扎实实的不能动了。
“我知道你不是。”南霜在她耳边轻声说着。“虽然不知道你到底是什么人,但这具身体里的肯定不是我的妹妹小烟。我不想让你离开我,所以只好出此下策,让你永远留在我身边了。”
清欢只剩下眼睛能动,她连话都说不出来。立刻离开这具身体当然也可以,可她并不想那么做。重点是——她什么时候着道的?为何都能没有感觉?
“你太信任我了,但这世上,除了自己,谁都不能信。”南霜轻轻笑了一笑,命人将秦世子拉下去处理掉,然后抱着清欢上了马车,在她耳边柔声道:“现在好啦,只剩下你我二人。我不知该如何留下你的魂魄,但这身体是凡人,你便要受到牵制。你以为我不知道么?你这样帮我,不过是希望能快些离开我。”
清欢眨着眼,说话不能。用眼神传递感情就更没希望了,因为南霜根本看不见。
于是她只好被放在软榻上乖乖地躺着,南霜一路上没说什么话,只是夜以继日赶回皇宫后便将清欢关在了他所住的偏殿里。清欢身上的药渐渐地退了药性,但也只是让她可以说话,动是动不了的。
现在想想,因为和南霜相处太久,所以她下意识地相信着他,而南霜表现的也太好,竟完全没在她面前显露分毫。如今想起来清欢略有几分羞愧,不管别的,只说被暗算一事,她是真的没想到。也就是说……她出了一点点小瑕疵——好吧是大瑕疵。可她完全不明白南霜是怎么知道自己不是南烟!就算长得不一样,可身体却是没有丝毫区别,而且从南霜的话来判断的话,他心中是认为身体是南烟的身体,但魂魄是另外一个人!
南烟坐在清欢面前跟她说着些琐事,说江南水患成功治理,假皇帝当朝赏赐于他,又说秦王折了儿子,如疯狗一般。还说他准备让假皇帝“消失”了,正在物色一名能够做皇帝的小皇子。
小皇子必须中庸没什么才能,但是他的母妃则要出身自大世家,而且要有和秦王相抗的能力。到时候这江山,他不用做什么,便会在狗咬狗中摇摇欲坠。而乱世之后,自然会有有才能的人重新统一天下。
他一个阉人,便是做了皇帝也无法服众。而不做皇帝,他就一辈子只能当个太监。伺候人的日子过久了,他也想过点自己的日子了,南霜说。
然后他问清欢:“你愿意陪着我吗?”
他还是叫她小烟,虽然他知道清欢并不是小烟。清欢想了想,问他:“你怎么知道我要离开?”
南霜“看”了她一眼,轻轻弯起花瓣般的嘴唇:“不要小看一个瞎子。”说完,他摸了摸清欢的长发,安抚她说:“放心吧,不会多久了,到时候我们找一个世外桃源,你在那里陪我一辈子,待到我死了,你要去哪里,我都管不着啦。”
“如果我不愿意呢?”清欢试探着问。
“那我就杀了这天底下所有人。”南霜仍旧笑着。“我慢慢才明白你为何出现在我身边,你鼓励我,引导我,帮助我,为的不是我,为的是那些活人。你只是不想让无辜的人死在我手里而已,不是为我。”他说这话时,言语间难掩失落。“我自然是不配的,但我能抓住的就只有你了。”所谓无论如何,他都会想方法留下她。
要走吗?可以的,等到我死,否则决不让你离开。
清欢说道:“你终日让我无力行动,这可不是要我陪着你的好方法。”
“我知道,这是我的不是,待到我们一起生活,我会好好给你赔罪。”南霜如沐春风的笑了。“可是在这之前我得有点安全感,我看不见你,很怕你跑掉,所以必须这么做,请谅解我吧。”
清欢没说话。
就如南霜所说。他并不留恋权势地位,也没有杀死秦王,而是在假皇帝“驾崩”之后,帮助皇后扶持了年纪最小的皇子登基为帝。小皇子的外家自然不肯成全秦王的狼子野心,两方势力争斗,待到小皇帝能亲自执政至少还需要十年,而这位小皇帝并不是当皇帝的料,聪明有余理智不足,这江山早晚还是得颠覆在他们皇室中人手上。
然后他真如他所希望的那样,带着清欢到了一处极美的地方,那里与世隔绝,他们在那儿好好的活了几十年。
而皇帝,早已饿死在密室,成为一把枯骨。数十年后皇朝分崩离析,被愤怒的起|义|军一把火烧了皇宫,尸骨无存。( )
374.第三十五碗汤(一&二)
那是在黑夜之中灿烂怒放的花朵。
阴暗,潮湿,充斥着绚丽的暗,似是来自地狱的蛊惑,也似来自天堂的叹息。在空无一人的寂静之中,它舒缓而自由地盛开,花瓣墨一般深沉,根茎却是象征着生命的嫩绿色。
随着黑暗侵蚀,逐渐归寂。
你有没有很深的爱过一个人?
为了那个人,愿意抛弃自己的所有骄傲,把尊严踩在脚下,匍匐于地,只愿他能看你一眼——哪怕就只是一眼,专心致志的,全神贯注的,眼睛里,除了倒映着的你的身影,再也没有第二人。
是深入潮水般的爱,无法停息,无法抹灭,如同烈火焚烧着灵魂,爱呀爱呀,一直爱到你把灵魂焚烧殆尽。
你还是很爱他,只是没有办法再将自己的心捧出来,送上去,让他用刀子割了一道又一道,然后关心地问他:嘿,你的手酸不酸?
你卑微地等待着,等待他能回头看看你,如果能抱抱你,然后安慰你的话那就更好了,但你知道这是奢望,他的眼里看不见你,即使你的身影倒映在他眼中,他心心念念的那个人也不会是你。
隐蔽在黑暗之中的魔鬼对你招手,想要同你谈一个交易:给我你的灵魂,赐予我的福音。
你答应了吗?
还是,没有?
a城一家高档酒吧里,某个包厢内正在吞云吐雾,几个男人分别盘踞在沙发上,他们身边坐着身材火辣容貌妖娆的女郎。男人们的手或放在女郎的胸口**,或置于白嫩大腿上来回摩挲,有几个大胆的已经直接奔了主题。
为首的男人脖子上挂着一条拇指粗的金链子,一张嘴笑,便露出两颗大金牙,左边脸上有一抹深沉的疤,面相却生得很好,男人味十足。此刻他将随身带的皮箱打开,推到对面油头粉面的男人面前,笑着翘起二郎腿,“这批货比上一批还要高一个档次,包你稳赚不赔!怎么样,你还满意吗?”
油头粉面的男人单手搂着一个女人,另一手拿起一包看了看,道:“我很满意,但是这个价格……”
“档次不一样价格当然也不一样,不过你放心,我这价钱说出去绝对不会贵!”
两人言谈间定了价钱。正在这时,包厢却被人从外面猛地一脚踹开!众人大惊,女郎们发出刺耳的尖叫声,很快便被全副武装的特警们包围了。
包厢在三楼,即使是想跳楼逃跑都不行,经过一番搏斗后,所有人双手抱头蹲在墙角,很快就被铐上了手铐强行带走。
等到解决了这些人,一个年轻的特警才凑到队长面前,好奇地问:“队长,你说给我们透漏风声的那个人是谁?”
队长敲他脑袋一记:“问这么多,少废话,赶紧走!”
这场肮脏的交易还没来得及开始就已经结束,随后酒吧也被查封,第二天登上了社会版头条——高档酒吧暗藏玄机,竟是毒|品交易大卖场!
一个年轻女人在小报亭门口停住了脚步,摸出两个硬币,和老板交换了一份报纸。她站在马路上将这个新闻看完,嘴角露出一个轻蔑的笑,随手揉成团丢进了垃圾桶。她拖着一个小行李箱,从小巷子口拐了进去。七拐八拐回到家里,一如往常,她的母亲正在晾衣服,父亲则不在家。
童曼站在家门口好一会儿才喊道:“妈。”
正晾衣服的女人回头看了她一眼,第一句话不是问她怎么这么久才回来,也不是问她这半年她都到哪里去了,只是嫌恶地看着她,质问:“你回来干什么?”
童曼垂下眼,不答反问:“妈,我能留下来住一段时间吗?”
“不行!”童母想都没想就拒绝了。“你快点走吧,一会儿你爸回家看到你又要生气了。”说完,嘀咕道,“真是没用的东西,那么好的男人都抓不住。”
童曼说:“妈,当初你们拿了谭睿一百万的聘礼,我一毛都没要,现在就不能让我在家里住一段时间吗?”
她虽然是在请求,但语气平淡无波,就是那样直勾勾地看着自己的母亲。童母本来还有点心虚,一听童曼提钱,立刻变了脸:“你个小浪蹄子你还敢说!我跟你爸辛辛苦苦拉拔你长这么大,你不该回报我们吗?!谁让你回来的,我们老童家的面子都被你给丢光了!被人谭睿蹬了不说,一毛钱的赡养费都没拿到,竟然还有脸回家要聘礼?赶紧给我滚!那钱是我留着给你弟弟买房子娶媳妇的,没有你的份儿!没钱你自己想办法去!”
她嘴里又不干不净地骂了几句,小婊|子贱蹄子之类的——就好像童曼不是她亲生的一般。
童曼站在门口一直没动,直到童母走过来,当着她的面将门一把甩上!童曼站的近,险些被撞到鼻子。
左邻右舍听到童母的叫骂声纷纷出来观看,对着童曼指指点点,可能都知道她嫁入豪门不久就被蹬了的事儿。当初她嫁给谭睿的时候,大家羡慕的眼红,她的父母更是开心的四处炫耀。但现在还不到两年,所有人都变了一副面孔。
童曼抬头看了看这个小巷子,这是她生长了二十几年的地方,但从来都不是她的家。
她拖着行李箱,又慢慢地离开了。走出小巷口的时候,一辆黑色的轿车停在她面前,车窗摇下,露出一张中年男人的脸:“小姐,需要帮忙吗?”
童曼摇了摇头,男人就开车走了。童曼漫无目的地在大街上游荡,从日光朗朗的上午到漆黑无边的深夜,她拖着行李箱一直走呀走,走呀走,没有停下。
最后她从口袋里掏出钱包,钱包里放着一把钥匙和一个地址。童曼没想过去那里,但是现在,很显然她无处可去。
目的地是一个小区,童曼进了电梯,到达了那个房子。房子装修的很好,什么都很齐全,童曼把行李箱放在客厅,自己则坐到了沙发上,她静静地看着窗外,窗外一片漆黑,万家灯火都在此刻陷入安眠,而从此以后,她都是一个人了。
童曼就这样慢慢地在这个小区里生活下来。她在不远的一家小吃店应聘了店员的工作,每个月两千块钱包吃住,童曼没有住在店里,她每天都按时去上班,从来不跟任何人说话,就是那样安静而死寂。很多时候,同事们都觉得她不像是个活人,好像连呼吸都听不见。
到了晚上,童曼回到房子里,安静地坐到深夜,直到身体撑不住才沉沉睡去,第二天早上再很早起来,日复一日。端午节她一个人过,中秋节她也一个人过,圣诞节她仍然一个人过。
过年那天,店里关门休息,大家都回家去了,童曼仍然早上起得很早,去公园或是河边,在一个长椅上一坐就是一下午。她就这样过了这一年多的时光,直到新年之前,她在回房子的路上,遇到了一对璧人。
那可真是一对璧人呐。
女人美丽而温柔,脸上带着温婉甜蜜的笑容,穿着一袭驼色的大衣,价值不菲,高跟鞋将她本就纤细的小腿曲线拉的更长,浓密蓬松的卷发让她显得格外妩媚。而男人在西装外面套着件黑色呢子大衣,修长英挺,俊美的令人窒息。他们的手紧紧地握在一起,好像无论发生什么都无法将他们分开。
于是和他们比起来,包裹的像个糖球的童曼便显得如同一个土包子。
她抬起头的时候,眼睛里倒映着这对璧人的影子,他们美好也罢,幸福也罢,她的眼神都如同一汪死水。
女人担心地看了男人一眼,对童曼友好地笑了:“你好,你是童小姐吧?我是宴岚。”她脱下手套,伸出一只手来。
那只手很漂亮,保养得宜,纤细无比。童曼迟钝而缓慢地看了一眼,并没有和她回握。宴岚有点尴尬地把手收了回去,很快地,谭睿就心疼了。他把宴岚的手放入自己口袋里暖着,对童曼道:“这一年多你都去哪儿了?到处都找不到你……”
童曼不理他们,更不跟他们说话,绕过他们继续往前走。谁知却被宴岚叫住:“童小姐!”
他们慢慢走到她面前,宴岚有些窘迫和不安地道歉:“对不起,我们无意伤害你,只是……”
“这一切都是我的错。”谭睿抢话道,“我不该因为小岚离开我就冲动的和你结婚,童曼,对不起。”
他真心实意地道歉。
可那又怎么样呢?童曼想。那又怎么样?他们道完歉,就还是很幸福啊,跟她有什么关系呢?
“你能原谅我们吗?这一年多我们一直都放心不下你,我一直在找你,你、你过得好吗?”
她过得好吗?
童曼没有回答,她一点都不想看到这两个人。所以她快步往前走,面无表情的,心如死水的。
谭睿跟宴岚对视一眼,没有再追上去。他们都看得出来,童曼没有办法接受他们的道歉,但没关系,好在他们终于找到了她,以后可以慢慢来,并不急于这一时。
宴岚眼角有点湿润,她扑入谭睿怀里,轻声问:“都是我的错,是吗?”
“不,不是你的错,是我,是我对不起她,不是你。”
“当初我回国就不该来找你,我不该后悔离开你的……”宴岚落下泪来。
谭睿疼惜地抱紧她:“我爱的人一直都是你,童曼的事情我很抱歉,可我仍然不爱她,我对她只有愧疚。是我不该骗她,也不该在婚后还和你来往,真要说错,那一切都是我的错。”
“可是现在你们也还是夫妻不是吗?别人不知道,我却是知道的,你们还没离婚。”宴岚看向童曼消失的方向,她知道自己这样做不对,她知道自己这样做令人唾弃,可她舍不得放开谭睿,从前离开过他一次,她已经后悔的要命,她不能再没有他了!
“等到我取得她的原谅,她会跟我离婚的,童曼是个好女孩,她不会不成全我们的。”
宴岚被说服了,轻轻点点头,又不由自主地看向前方。
童曼回到房子,屋子里冰冷的可怕。她伸出手,她特别怕冷,所以她很讨厌冬天。打开空调后童曼裹着被子窝在沙发上,安静地不说话。
她竟然还活着。
她本应该死了,但她又活着回来了。
可是。
可是她怕冷。她……好怕好怕冷。冷得刺骨,好像连灵魂都被冻住了。童曼将自己抱得久一点,再久一点,紧一点,再紧一点。其实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那么想活着,活着做什么呢?还不是因为不死心,她总是不死心的。
但是人活着怎么就会那么冷呢?
童曼打起哆嗦来。她轻轻地颤抖着,一个人过久了,不说话也没有关系。
她又一次闭上眼睛,但长夜漫漫,她永远都睡不着。噩梦缠身,她永远也忘不掉。
童曼就这样待了不知多久。她饿了就去找点东西吃,然后回到床上,裹着被子发呆。那种从心灵深处散发出来的阴冷让她不安。直到一阵门铃声将童曼从失神中唤醒,她愣了愣,却不知道有谁会来找她。
明天就过年了,她的父母肯定不会来找她,而弟弟就更不会了,没有价值的她在家里等同于废物。
童曼从猫眼里向外看,发现是谭睿,但却是一个人来的,手上还拎着礼盒。童曼转身回到沙发上,没有理会,就当没有听见。
可谭睿好像笃定她在家一样,不住地摁门铃,摁的童曼心浮气躁,一把将门拉开,也没理他,只是望着他。黑漆漆的眼珠让谭睿有一瞬间的恍惚,她看着他总是温柔缱绻的,充满爱意,可眼下这双眼睛里是死水一样的寂静。
突然之间,他准备好的说辞都派不上用场,漂亮的嘴唇动了动,才问道:“我可以进去吗?”
童曼没说话,往后退了一步。
谭睿走进去,才发现这房子——怎么说呢,干净的可怕,也空旷的可怕。偌大的客厅里,只有一个空调一个沙发,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地板光可鉴人,温度非常之高。可他转头看向童曼,发现童曼仍然裹着厚厚的被子。于是忍不住问道:“你……不冷吗?”
童曼看着他,没有说话。
谭睿被她看得有些尴尬,轻咳一声道:“那个……我给你带了些吃的,都是你喜欢的,还有你一直想要的限量版小熊。”说着递给童曼,看起来有点拘谨。
童曼顺着他的手往下看了一眼,没有回应他,也没有接过,只是回到她的沙发上,把自己裹起来。
不是谭睿夸张,而是他真的觉得很热。虽然童曼对他不理会,但说到底都是他对不起童曼,所以他并不生气,而是走到她面前试图劝她把被子解开:“你不热吗?温度太高了,怎么还裹着被子?我帮你拿下来……”
啪!的一声,是童曼狠狠拍开了谭睿的手。谭睿有点尴尬,把手收了回来,解释道:“我不是故意的……”
“你走吧。”
这是两年来,谭睿第一次在除了梦里之外的地方听见童曼的声音。在他的记忆中,童曼总是阳光而乐观的,不管她遭受了多少不公平的对待,不管她爱的人如何伤害她,她都很积极的面对着每一天。
可是——可是现在,她的声音沉静而平稳,没有丝毫感情。谭睿甚至觉得眼前的童曼已经不再是童曼了,她身体里的精神和快乐都被拿走了——他拿走的。
“曼曼……你这两年去哪里了?我一直在找你。”谭睿诚恳地看着她。“那天晚上我不是故意的,我从医院出来后立刻就去找你了,但是你已经离开了,我、我一直想跟你说声对不起……”
“找我。”童曼看他一眼。“离婚?”
“不,我不是这个意思……”
“我好冷。”
“……什么?”谭睿险些以为自己听错了。
“我说,我好冷啊。”童曼一边松开身上的被子一边重复着这句话,像是着了魔一般。她的唇色发白,指尖冻得通红泛青,可是屋子里的温度明明热的谭睿都要受不了了。“你来抱抱我吧。”
谭睿愣了一下,童曼问他:“不愿意吗?”
“不,我只是……”
“我们还在一起生活的时候,你不是经常背着我抱宴岚吗?”童曼乌黑的眼珠里是谭睿俊美的脸庞,她对他伸开双臂:“抱抱我吧,我好冷啊。”
真的真的,好冷啊。
谭睿像是被蛊惑了,弯腰把童曼抱入怀中。一把她抱住他就打了个哆嗦——竟然如同抱着一块寒冰,心跳声缓慢,呼吸缓慢,就连她的睫毛都好像上了冻,谭睿没空去想别的,把童曼的双手放入自己胸口,就像是过去,他无数次为她暖手那样。“怎么会这么冷?你怎么了?”
“我好冷。”小脸搁在谭睿肩头,一遍又一遍地重复:“我好冷。”
她不由自主地开始渴望人的体温,她伸手去脱谭睿的衣服,冰凉的小手触摸到赤|裸强壮的胸膛,谭睿不由得打了个哆嗦。他想拒绝,可是他说不出拒绝的话。怀里的童曼就像是溺水的人抓到浮木,抱住了他就不肯松手。
从两年前那个夏天的夜晚,她的心从此无法恢复平静,她好不了了。风平浪静的都是假象,爱过的都是虚幻,她变得那么怕冷,孤独,寂寞,绝望,背叛。都是冷。
“抱我去卧室吧。”她在他耳边轻声呢喃。
卧室一片漆黑,没有开灯。童曼如同抓住救命稻草般死死抓住谭睿,撕扯着他的衣服。即使是在温度很高的室内,童曼也仍然浑身冰凉。有了谭睿的体温才稍稍有些好转。她渴求的抱住他,像是两年前的日日夜夜里,怀揣着无尽的爱,将自己的心捧给他看。
他们做的很激烈,两年未曾拥抱童曼,她的身体仍然一如既往的美好曼妙。谭睿想起他们曾经共同度过的时光,每个夜里,他都会像现在这样紧紧地抱着她,答应她,不会离开她。
但他食言了。他不仅离开了她,还欺骗了她。他把她当做另外一个人的替身,只因为她们的五官有几分神似。可说到底,童曼跟宴岚是彻头彻尾的两个人。他既对不起深爱的宴岚,也对不起爱他的童曼。
但他最对不起的是童曼。
“你不用觉得对不起我。”黑暗的房间里,童曼的身体逐渐变冷,她感觉到这个男人的心在逐渐远去。“你给了我父母很多钱,我是你买来的东西,不喜欢了,可以退,可以扔,这是你的权利。”
“我没有那么想过——”
“你走吧。”童曼离开他的怀抱,“你已经无法再温暖我了。”
悉悉索索的穿衣声传来,童曼离开了房间,谭睿躺在这张床上,他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拒绝不了童曼,一直坚定的爱着宴岚的心,突然就有了动摇。
他从没见到过这样的童曼。
在他的记忆里,童曼是坚强而勇敢的,乐观的活在每一天。他从来都不知道,原来童曼也会害怕,她也会伤心,也会难过。她总是快乐的活着,对他笑,可是她刚才……
谭睿猛地从床上坐了起来,胡乱套上了衣服追了出去。
大门敞开着,童曼却已经消失了。谭睿站在冷风阵阵的门口,呆了几秒钟,追了下去。可童曼不知走了多久,他根本不知道要去哪里找她。天寒地冻,她会去哪里?
肯定不会回家的。那个家,没有人把她当做亲人,也没有人心疼她,她是那样的……孤单啊!
谭睿握紧了拳头,他漫无目的地四处寻找,路人都说没有见过,他掏出皮夹里被藏在最深处的照片,原来他还留着。( )
368.第三十三碗汤(七&八)
“我没有那样想过,相信我,我不会弃你于不顾的。”冷觉的声音多了几分急切,听得出来他是真心的,他和公主说话的时候,和现在的口气完全是两个人。
清欢说:“你已经弃我于不顾了。”她冰冷的双手慢慢地从冷觉的脸颊滑下,抚摸过他俊美的面孔一直到胸腔心脏跳动的位置,好奇地问:“都说人类的心脏是红色的,我真的很想把你的心挖出来看一看,到底是不是真的。”
“小醒,住手。”即使嘴上说着不会弃她于不顾,冷觉对清欢仍然抱有戒心——或者说,他对这世上的任何人都抱有戒心。他不能允许任何人触碰到他致命的部位,脖子,胸口,即便是他曾经的妻子宋醒。“我不想伤害你。”
“你已经伤害了。”清欢说,“难道你以为在魅色的那三年不是伤害而是磨练么?”
“我不能把你留在身边,我不否认,有了你之后,不管是国王还是议会都对我放低了戒心,让我可以安心进行我的计划,如果没有你,进展不会这么快。可是这个国家我是要和你共享的,再也没有其他人能够插足。”
“可是你还是娶了公主,你们都结婚这么久了,有上过床吗?”清欢好奇地问,然后像是想起什么似的哎呀一声。“我给忘了,像我这样的女人,有什么资格问你碰没碰过她呢?”
冷觉有点难以启齿,但还是道:“我不能让国王起疑……”
清欢打断他的话:“所以你跟她做了,你们是名正言顺的夫妻了,也许现在公主殿下肚子里还有了你的孩子,我是不是该提前恭喜你一声,上将大人?”
冷觉听她这样阴阳怪气的说话感到浑身不舒服:“小醒……”
“别出声,否则我不知道会不会下手杀了你。”得到答案后,清欢就懒得跟冷觉浪费时间了。她眼神清冷,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将匕首抵在了冷觉喉咙处。“安静点儿。”
“你不会杀我。”冷觉很有把握地说。
清欢笑了:“是吗?”谁给他这么大的自信?连自己爱的人的模样都分辨不出,五年不见,他第一眼看见她的时候竟然是陌生!更别提当这具身体里换另外一个人的灵魂之后,冷觉更是不可能认出来。
“你爱我。”
“我是爱你,但那是以前,很久以前的事情了,快记不起来了。”清欢轻笑,稍稍用了点力气,冷觉的脖子立刻被划出一道血线,他闷哼一声,感觉到了疼痛,却又因为某些事情超出了自己的掌控而感到愤怒。
是的,他垂怜宋醒是宋醒的容许,宋醒能为他牺牲也应该是毫不犹豫的,她怎么能对他心有怨恨?难道她忘记了他们在一起的那些记忆?那些美好的过去,她都忘记了?
女人和男人总是不一样的,女人心软些,男人的心肠则硬些。但对冷觉来说,宋醒对他的爱是无法撼动和改变的,所以当清欢真的伤到他之后,他胸口涌起了一股愤怒——就连宋醒对他的爱都不够纯粹!
幸好清欢没有去揣测他心里在想什么,否则肯定直接把他脖子给抹了。“人活这一辈子,多多少少都有点理想或是执念,我理解,很多时候走入了死胡同就没法走出来,这都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冷觉,你如果想做一个好国王,如果你认为冷酷绝情才是一个国王应该具备的品格,那么你就不应该再幻想爱情,那是不可能同时被你拥有的。”
所以,如果你有野心,如果你放不下你的野心,就什么都别说,干干脆脆的,只为了野心活着。将别人利用彻底之后也别假惺惺的愧疚,见死不救的是你,感到委屈的也是你,受害者连抱怨两句都会让你觉得她是在小题大做。
冷觉听着清欢说话,感觉到她把手伸入了他军装的口袋,取出了他的私戳,然后一手抵着他的脖子,一手在桌子上翻找文件。冷觉是什么人?从小从军,三十岁就当上了上将,他会是那种很轻易就能受制于人的人吗?所以趁着清欢不备,他迅速反击她的手掌想要夺下匕首,但清欢反应更快,几乎只是一眨眼间,她便远离了他,并从桌子上抽走了自己所需的那份材料。
“小醒,把文件还给我,我不会怪罪你。”冷觉步步紧逼,他的枪被清欢卸下了,但他腿上还绑着一把,此刻他正用枪指着清欢的头,但声音还带着几分商量。
清欢问:“我要是不给,你下一秒就准备轰爆我的头么?”
冷觉没有说话,只是冷眼看着她。
清欢对他微微一笑,道:“现在是不是很恨我?觉得我配不上你的喜爱?”
很不巧,她猜对了,冷觉的确是这么想的。
清欢露出一个似笑非笑的表情,得意洋洋地晃了晃手里的机密文件。她说:“你既然最爱的是权力,而我为你付出了那么多,事到如今你还想继续欺骗我,那么冷觉,我也就不跟你客气了。”
“不客气?你是怎么个不客气法?”向来不近人情的冷觉有点想笑,就她,宋醒,一个平民,一个在魅色里做最低等妓|女的女人,她有什么本事能跟他不客气?
“你很快就会知道了。”清欢挑眉一笑,下一秒竟一个跨步踩到书桌上,瞬间从窗户上跃下。
她跃下的那几秒钟,冷觉的心跳简直都停止了:“小醒!”他伸手去抓,但终究晚了一步,眼睁睁看着她从窗户上跳了下去。有那么一瞬间,冷觉感到自己的心都空落落的。他快步跑到窗户边向下一看——哪里还有清欢的身影?她没有摔死这是显而易见的,可她用了什么方法能瞬间消失?
确定清欢没事之后,冷觉就想起了自己的那份机密文件。如果流落出去……那就糟糕了!不管文件到了谁手里,国王也好议会也好,最后吃亏的都是自己!于是他迅速摁了警铃,命令宪兵们将庄园层层包围住,然后进行严格盘查。
大半夜的,庄园里所有人都被叫了起来,排排站在一起,一个一个搜身并检查房间。冷觉不相信凭宋醒能从戒备森严的庄园逃出去,所以她一定还藏在这儿!他命人掘地三尺也要把宋醒找出来,至于怎么找……冷觉掏出了随身携带五年的相片,相片上的女孩子笑得阳光爽朗,眼眸干净。
他把那张相片交出去的时候,似乎心里有一块地方也跟着消失不见了。
就这样折腾到天亮也没找到宋醒,但管家却来报告说庄园里失踪了一个女佣。冷觉隐隐感到不对劲,就让管家把女佣的资料拿来看,果然,就是宋醒!
虽然她做了掩饰,虽然她的容貌在照片上显得平凡而普通,但冷觉知道,那就是宋醒!
他愤怒地将资料撕成碎片,却又鬼使神差的没有毁掉那张照片,而是又放入了自己的口袋。
半晌他咬牙,为了防止风声泄露,他必须做最坏的打算,假使事情爆发他该如何做危机公关,这个国家的民众们应该不会想要看到他们的上将有篡位的心思。冷觉虽然不在乎自己在民间的形象,但他既然想要那个位子,就希望能够坐稳,而民心是不可或缺的。
但让他更惊讶的是,随着清欢偷走文件失踪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但不管是国王还是议会,都没有什么风吹草动。冷觉感到奇怪,他生性多疑,总是不吝以最黑暗的想法猜测其他人。所以他很快就认为有可能是国王和议会联手想要先将他解决然后再内斗。毕竟国王和议会旗鼓相当,而自己的存在则十分碍眼。
为了确定自己的这个想法,冷觉将试探的任务交给了公主殿下。公主殿下对于能为冷觉做事感到非常开心,而且她又不是要做什么坏事,只是想知道父王跟自己的丈夫之间有没有什么矛盾,仅此而已,所以她很欢快的答应了。
国王极为疼爱这个小女儿,所以冷觉没有怀疑公主的话,公主虽然天真,但也不是真的什么都不懂,在她心里,丈夫可比父亲重要多了,她能为冷觉去死都不带眨一下眼的。
所以冷觉排除了清欢是国王那头的想法。
也就是说,她是议会那边的人?
这倒是真的。那天晚上从三楼逃走后,清欢很快便赶在庄园戒备之前离开了。她在这里待了几天,每天都很勤快的帮人做活,难道是天生劳碌命?当然不是,她只是在研究地形。几点宪兵交班,一次几个人,什么时候他们的戒心最低……她都了如指掌。恐怕在这庄园住了几十年的冷觉都没有她来的熟悉。
离开庄园后,清欢没有立刻去投奔国王或是议会。前者基本上是不考虑的,他的小女儿跟宋醒是死对头,宋醒之所以这么惨其中就有他小女儿的手笔,再说了,如果扳倒上将冷觉,国王从中得益,议会自然岌岌可危,皇权会更加稳固,这对普通民众来说可不是什么好事。议会之所以敢提出废除皇权的立案,就是基于广大民众的需求和呼吁。
社会形态已经不允许皇权再继续存在了,生而平等成了人们在衣食住行外追逐的最热烈的东西。没有谁生来就比他人高贵,也没有谁生来就该任人践踏。
清欢去了哪里呢?
她回去了“魅色”。
时隔两年,魅色仍然灯红酒绿,酒池肉林,人们在里头堕落沉沦。在这里,他们什么都能做,没有法律来约束。只要不闹事,这里便是天堂,也是地狱。
负责接待的公关早就不是宋醒记忆中的那些了。清欢提出想见老板魅爷的时候还被鄙视了,后来她掏出手机给那女公关看了点录像带,女公关瞬间脸色惨白,立刻打电话,很快魅爷就出现在清欢面前。
“我是该表扬你的勇气呢,还是该怜悯你的无知?”魅爷脸上带笑,惊艳的视线定格在清欢身上,她跟两年前看起来完全不一样了,简直是换了一个人!不可否认,面前这个宋醒让魅爷更有征服欲。“好久不见,小贱人。”
清欢挑眉:“两年不见,你的嘴巴还是这么欠收拾,傻逼。”
魅爷脸色一变:“你叫我什么?”
普通人看到他这表情就已经害怕的跪地求饶了,偏偏清欢像是还不够,继续火上浇油:“傻逼。”
“你——”魅爷本欲发火,最后却转怒为笑。“两年的自由生活让你已经忘了在魅色的回忆了么?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不介意让你想起来。”
清欢淡淡地瞟了他一眼:“像你这样英俊又有气质的男人,对女人说出这样的话,让我觉得很失望。你怎么可以和你的外表截然相反,是一个这么龌龊低级的人?”
低级?她竟说他低级?魅爷瞪大了眼,从来只有人夸赞他的好品味,赞美他的眼光,容貌,气势,从没有人敢说他低级!
“尊重这世界上任何一个和你平等的人,这是常识。”清欢把手中的文件夹甩过去,魅爷手忙脚乱地接触,打开一看顿时脸色大变,立刻让房里所有人出去,然后盯着清欢。“这东西你是从哪里弄来的?”
“你以为我这两年做什么去了,种地养猪扫大街么?”清欢反问。“我想这东西到了你的手上,应该能发挥效果。”
魅爷眯眼:“我不明白你的意思,我是公主手下的人,隶属于国王,怎么,你现在是要向国王表忠心?”
清欢用你以为我是小孩子吗的眼光看他:“这话你骗骗魅色里的人就差不多了,别人不知道,我可清楚得很,你是议会的人,准确点来说,你是议会安插在皇权这边的卧底,高层啊,都已经成了公主的心腹了。”
魅爷这回是真的惊到了,他猛地站起身,手边的茶杯因此掉在了地上摔的粉碎:“你怎么知道?”
“我只是觉得,像你这样,从小就被迫做这一行却又无比心高气傲的人,不会任由人驱使,尤其还是一个愚蠢的公主殿下,要你去跪舔她,我觉得这太为难你了。可你却本分的做了这工作近二十年,除了另有图谋,还有什么比这更能说服我的可能么?”清欢掂了掂桌上的一颗苹果,咔嚓咬了一口,甜美多汁,她忍不住满足地眯起眼睛,补充道,“我只是给你们提供一点消息,可不代表我就站在你们这边。冷觉知道我拿走了文件,肯定会有所补救,所以我建议你最好立刻马上跟你的上峰说一声立刻动手,也许铲除皇权跟冷觉用不了多少时间。”
魅爷盯着她看了一会儿,说:“两年不见,你聪明了许多。”敏锐的程度让他都为之惊讶。
清欢挑眉,“拜拜。”
魅爷站起身,快步离去。
可是等到他回来,清欢已经离开了,惟独剩下一卷录影带静静地放在桌子上。魅爷不用看就知道里头是什么内容,他有点茫然,忍辱偷生这么多年,坏事做尽,鲜血染满了双手,一切都只是为了取信于皇室,可是现在,他却感到了失落,还有羡慕。
羡慕那个女人竟然来去自如,能够掌握自己的人生,羡慕她能在逆境中一次又一次的倔强坚持,一次又一次的被打倒,还能一次又一次的站起来。
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的女人?
魅爷不明白。
但是他也很想相信,终有一天,这个国家不再有歧视,不再有等级,人人平等。
议会得到了文件,自然是如虎添翼,对于他们击溃冷觉是个很好的契机。但越是如此,越是胜券在握,他们就越是要小心谨慎。万一走漏风声被冷觉得知,难保他会直接和国王联手铲除议会。
这艰难的政治战争一直打了三年,在进行了全国民主投票之后,面对百分之九十五点七的民众都选择废除皇权和军事一人独大制度的情况,在所有人的努力下,皇权终于土崩瓦解。从此以后,普通人也可以通过考试进入政府机构,贫穷的人也不会再低人一头,贫民区的人更不会随随便便死了都没人在意。
这是历史性的一个转折,标志着联邦帝国的消失和联邦民主共和国出现。也许在制度上还有欠缺,但人们都相信他们会越来越好。
皇权废除后,议会提出了皇室的十条罪状,并将犯下草菅人命的贵族一一判刑。百分之八十的贵族锒铛入狱,随随便便就打人害人的小公主也没能幸免,她大概得在牢里待个几十年,至于国王陛下——国王陛下被判了一千九百年的监禁,后来由于他不屈的上诉,又加了一百年凑齐了两千年。
关到死。
而冷觉不堪受辱,只能四处逃亡。追随他的人越来越少,没有身份证也没有任何之前东西的他餐风宿露,成了悬赏千万的通缉犯。
谁能知道最后眼看都要成功了却功亏一篑,现在他更是受了很重的伤,身边的人都死的差不多了,之前有两个宪兵想要背叛他,被冷觉提前察觉杀死,如今他是真真正正的孤家寡人,别说权力,就连自由都没有。
从此以后,他都不能在世人面前出现,他必须过着躲躲藏藏的生活,还要面对无休止的追捕。为了活命,冷觉只能选择毁掉自己耀眼的容貌,现在他的半边脸被火烧过,极其可怖,另外半边脸也布满伤痕,走路伛偻,任谁也认不出这沧桑的流浪汉会是曾经高贵优雅,让整个帝国女性都爱慕的上将殿下。
可即使是逃,也不是每次都能逃开的,这一次,面对警察以及猎犬的追捕,冷觉认为自己要完了。
就在他闭上眼等待射击的那一刻,竟然有人救了他!
他被迫跟在那人身后一路狂奔,直到藏入一个桥洞,那身形纤细的人才拉下面上黑布,冷觉一见她的脸,震惊道:“是你!”
不是清欢又是谁。
清欢对他笑笑,冷觉却记恨她害自己沦落今天这般境地,哪里肯给她好脸色看,可是正要说些诛心的话,却见她脸色惨白,整个人往前一倒!就如她曾经跟他说过的,身体的反应远远比语言更加诚实。冷觉抱住了她,才注意到她竟中了枪,一摸后背全是黏腻冰冷的血。他这才知道,她用自己的身体挡住了子弹,才换来他的生命。
冷觉面色惨白,不知道自己能说些什么。清欢嘘了一声,点住他的薄唇,嘴角咧出一抹狡黠的笑:“你看,你最终还是没能得到你想要的。”
冷觉盯着她,没有说话。清欢又笑了:“你猜,怎么着?我呀……我……”她一只小手摸到他的胸口处,声音低柔,似是祝福又似诅咒。“给你留下了一个礼物。”
说完,她闭上了眼睛再也没有醒来。
冷觉抱着这具慢慢变得冰冷的身体,半晌,竟怔怔地落下泪来。
也不知待了多久,他才爬起来,徒手挖了坑将宋醒的尸身掩埋,坐在她的坟前,很久没能动弹一下。这时有人从他身后走过,一开始冷觉没在意,他现在这副鬼样子,没有猎犬根本认不出。
可很快他就震惊了,因为他眼前竟然浮现出了那人的心里话:这人坐在土包前干什么,是不是个神经病?真是的,流浪汉这么脏怎么也让他进城了?
冷觉不明白这是为什么,他踉踉跄跄爬起来朝别的地方走,想要找点吃的。远远看见一个包子铺,他忍不住走过去看着,买包子的人很多,卖包子的年轻姑娘很漂亮,见他可怜,便拿了几个包子给他——买包子里的年轻男人都露出欣赏赞叹的神色。
但冷觉没有接,因为他清清楚楚听到了姑娘的心声:真是恶心,这些脏兮兮的家伙能不能不要每天都来?老娘是卖包子的,是要赚钱的,不是做慈善家!( )
369.第三十四碗汤(一&二)
你知道忘川河里有什么吗?
除了数不清的鬼魂之外,忘川河里充斥着的是一切有意识的灵魂里郁结的所有阴暗面。背叛、伤害、悲伤、痛苦、绝望、眼泪、分离……在这里,永远都只有负面情绪的存在。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无穷无尽的时间里你都只能待在河里,受黑暗的侵蚀。清欢留给冷觉的礼物就是这个,从此让他可以听到人类心底真正的声音——但只有恶意,没有善意。这也是女鬼宋醒正在承受的,冷觉所感受到的不过是九牛一毛,女鬼宋醒要在这河里不知待多久,可冷觉却只要再熬个几十年就可以,说到底还是便宜了他。
因为女鬼宋醒横插一脚,所以本该到来的鬼魂一直在奈何桥上等着,清欢回来的时候就看见那女鬼坐在桌边,一脸担忧。她走过去,问道:“姑娘为何满面愁容?”
那女鬼听到清欢声音,先是微微一惊,然后福了福身,“见过清欢姑娘。”
“快快请起,切勿多礼。”清欢搭手将女鬼扶了起来。“你怎知我的名讳?”
“是墨泽小公子告诉我的。”女鬼缓缓回答,清欢顺势去看墨泽,却不知这小家伙什么时候已经藏了起来。女鬼看了看清欢的脸色,生怕她怪罪墨泽,连忙解释道:“姑娘请勿怪罪墨泽小公子,是我主动询问,他才——”
“无妨,我没有要怪他的意思。”清欢见女鬼胆小,也不想吓着她。
闻言,女鬼这才算是松了口气,然后她望着清欢,问道:“我知道来到这里的鬼魂都是生前有执念未曾完成,而姑娘可以满足我的心愿,是也不是?”
清欢点头:“是。”
“那么,求姑娘救救我哥哥吧!”女鬼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对着清欢死命磕头。“求姑娘救救我我哥哥,救救他!”
“你先起来,你的心愿我自然是要完成的,只是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还需要你跟我慢慢诉说。”清欢素来心软,她将女鬼扶起来,二人分别到桌前坐下,墨泽偷偷摸摸地出现在她身边,见清欢没有生气的意思,就迈着小短腿奋力爬上清欢大腿,坐在她怀里,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也好奇地盯着女鬼瞧。他跟女鬼说过话,但也就是那么几句,所以他一直很好奇。
清欢无奈地低头看了墨泽一眼,小家伙也仰起小脑袋,大眼睛里充满渴求。清欢看了他几秒钟,捏了捏他软绵绵的小脸,算是答应了。
女鬼咬了咬嘴唇,开口道:“我叫南烟,我有个哥哥,叫南霜。十五年前,我爹被诬陷通敌叛国,皇帝下令诛杀九族并悬首示众。管家和奶娘两人拼死将我和哥哥带出,当时情况紧急,我们彼此身上就只留有半块玉佩,以作日后相认之用。管家爷爷把我带走后,没过几年就病死了,我没法在他家中待,便沦落做了乞丐,一心想要找到哥哥。机缘巧合之下,我听说哥哥入宫做了太监,便想着去见他,怕他一个冲动会刺杀皇帝。可是……可是我入宫之后,却发现哥哥他性情大变,他再也不是以前的哥哥了!”
“身负血海深仇,又被迫为奴,他性情大变,也情有可原。”清欢说。
女鬼南烟勉强笑了笑:“我也是这么觉得的,可是我只是个普通的小宫女,根本没法见到他。哥哥现在是皇上身边的红人,武功高强,性格却极其乖僻古怪,杀人如麻。我一开始不知他是如何做到让皇上信任的,可是后来……”女鬼南烟说到这里,血泪已经顺着眼角慢慢滑下。“后来我被珍妃娘娘看中,要到身边做了梳头宫女,原以为这样就有机会和哥哥见面,可谁知道,我、我却不小心听到了珍妃娘娘和她的心腹宫女谈话,她们说,说皇上性好男色,而我哥哥则生得极美,所以、所以哥哥能在宫里活下来,全都是因为皇上。”
女鬼南烟死死地咬住嘴唇,血泪不停:“很小的时候,哥哥说日后他要从军为将,可是现在——现在他那么痛苦,我却完全帮不了他!因为他太过残酷跋扈,所以珍妃娘娘怀恨在心要他性命,我本想去告诉他小心,却被侍卫发现,珍妃娘娘寻了个理由,便将我杖毙了。”
“姑娘!”她猛地抓住清欢的手。“求求你,救救我哥哥!他不该被这样对待!我爹爹一生忠君爱国,结果却沦落的家破人亡,皇帝害了我们一家,我知道哥哥罪孽深重,杀了许多人,可他本来不是这样的!求求你,姑娘,救救他,求求你了!”
清欢想了一下,问:“你想让我救他的命,还是救他的灵魂?”
女鬼南烟不明白这两者之间有什么不同,“我不明白……”
“……算了。”清欢笑了一下,道,“我知道了,你且放心吧。”
两人又说了几句话,谢必安便从桥面浮现,将女鬼南烟引入了醴忘台。
清欢起身看了看风平浪静的忘川河面,然后回头对墨泽说道:“乖乖地待在家中不许胡闹,否则仔细你的屁股。”他本不应该在鬼魂面前出现,即使出现也不应该私自交谈,这是第一次,清欢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可若是还有第二次,她就必须考虑是否要好好教训教训这被她宠坏的小家伙。
墨泽点头如捣蒜:“主人放心,我会乖的,很乖很乖!”
清欢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似乎并没有很相信。
很快地,她便离开了奈何桥。
因为南烟已死,而清欢降临的时间是在她死后,所以南烟的身体肯定是无法使用了,巧的是她刚出现在皇宫,就得知有个宫女命数已尽,会在明日夜里起夜时不小心溺水而亡,清欢便等到了那个时候,待到鬼魂离去,便顺势附在了宫女身上。
更巧的是,这小宫女是御膳房的粗使宫女,生得只算是容貌清秀,进宫只有半个月,又生性寡言,在御膳房工作了半个月都没有人知道她叫什么名字。
她每天要做的就是洗菜、洗菜、洗菜。除此之外什么都不用她干,但光是洗菜也是很辛苦的,冬天的水又冷又冰,双手伸进去片刻便红肿不堪,清欢都多少年没受过这罪了,经过宋醒的世界,清欢发现,如果自己不使用力量,那个人就不会追来,同时,如果她没有选择某个男人共度终身,他的灵魂即使跟随在她左右也不会觉醒,只会安静沉睡,所以清欢决定——管他的呢,一切顺其自然,她可不想为了别人再委屈自己。
所以,她直接让所有人都认为她的名字叫做清欢,因为她真的不想叫翠花。
然后每次洗菜的时候她也会偷懒——能不辛苦当然不辛苦最好。
大概过了三天,清欢终于得到了一个前去珍妃宫中的机会。女鬼南烟跟她说了,因为怕那半块玉佩被人看见,所以不敢随身携带,便将其埋在珍妃宫中自己住的房间里,和她同住的还有一个宫女,但那个宫女睡觉很死。
一大早珍妃就派人来说要炖一盅雪耳莲子汤,由于珍妃现在正受宠,所以御膳房的人不敢怠慢,小炉子上已经炖好了,却不见珍妃娘娘宫中有人来取,而御膳房此刻也派不出人手。大御厨左右看了看,瞧见正在卖力洗萝卜的清欢,连忙将她叫过来。小姑娘平时娇娇怯怯,虽然不怎么说话,性格又内向,但他们御膳房的向来和睦,又大多是些上了年纪的宫女太监,因此对清欢都挺好。
可现在也没招儿了,再不送过去这雪耳莲子汤就白炖了,大御厨也是出自考量才让清欢去送,一来这只要送过去便有人接手,二来也是最重要的是,清欢她生得只是五官端正,清秀而已,并不美貌,即便珍妃娘娘见了也不会心有芥蒂。
清欢很欢快地接受了这个任务。她端着托盘朝珍妃娘娘宫中走去,一路上遇到不少宫女,大家都行色匆匆,在这儿,享受荣华富贵的是受宠的嫔妃,他们这些宫女太监,能好好保住命不被牵连就不错了。
珍妃宫中很安静,清欢先是将雪耳莲子汤交给了在殿前的宫女,然后突然装作肚子疼,询问宫女如厕的地方在哪儿。那宫女面露嫌弃之色,告诉她说只有宫女住的那片小厢房才有茅厕,指了路,又告诫她结束后快些离去,便端着雪耳莲子汤进去了。
清欢道了谢,连忙跑过去,一副非常着急的模样。
房门都没有上锁,按照女鬼南烟所说,清欢很快就找到了她藏玉佩的地方,并且将玉佩取了出来放入怀中。
这几天在宫中她虽然没怎么跟人说话,但从众人断断续续的谈话声中,清欢大致上也明白了南公公是个多么狠辣的人物。听说他比女子都生得貌美,可谓是倾国倾城,因此皇上十分宠爱他,日夜都要他陪伴伺候。这里面到底有多少少儿不宜的东西,清欢不知道,但宫中人们只是感慨南公公被皇上信任,并没有说他和皇上之间异样的关系,那么可能知道的人并不多。
也是,若是大家都知道了,还怎么活命?一个皇帝可不会容许自己断袖分桃的癖好被世人皆知。
但可能也正因如此,南公公才变得格外性情暴戾嗜血,听说有一次,一个小太监给他洗脚,只是水温稍稍烫了那么一点,他便命人将那小太监活活用滚烫的开水浇死,还有一次,一个小宫女不小心冲撞了他,便被拖出去杖毙了,这些事皇上都知晓,但皇上从来不说,真真是把南公公当成了心腹。以至于前朝都有大臣开水担忧宦官祸国了。
清欢将玉佩藏好后,才走没几步就听见一阵兵器碰撞声还有女人的尖叫声,其中有一个女人的声音极其尖锐,大声咒骂着阉狗等字眼,还自称本宫,清欢想,那应该是珍妃娘娘了。
怎么回事?她应不应该出去?
就在她犹豫的时候,却已经有人听到了她的脚步声,冷声叫道:“是谁?还不给我滚出来!”
声音虽然略显清冷,但却分明是男子声线,而且还很是年轻,那么必然不是皇帝了。
清欢没有犹豫,立刻小跑上去跪在了殿前的石板上,惶惑不安地连头都不敢抬。
珍妃娘娘仍然在大声咒骂:“本宫不信!皇上不会这么对本宫!阉狗!你这得志的小人!若非你在皇上面前进了谗言,皇上怎会赐我毒酒一杯?是你害我!是你害我!”
那男子却轻飘飘地笑了一句,意味不明:“娘娘,若非你先打我的主意,我又怎会对你出手?你可得知道,我南霜从来不是以怨报德之人。”
珍妃闻言,倒抽了口气,想来她之前商量对南霜出手的事情已经做了,只是没有成功,反而被南霜得知后反杀。
南霜慢慢地走了几步,停在了清欢面前。清欢只见到他身上穿着的藏蓝色的袍子,和寻常太监的不一样,看来他在皇帝心中的地位绝对是不一般。只是他停在清欢面前,问道:“珍妃娘娘宫**有伺候的太监宫女一百一十三人,我从未听过你,你是谁?”
清欢头也不敢抬,道:“奴婢只是御膳房来为娘娘送雪耳莲子汤的。”
“雪耳莲子汤。”南霜沉吟了一下,赞赏道。“倒是个好东西,只可惜,珍妃娘娘再也无福消受了。”
清欢伏在地上没敢接话,直到那南霜叫她抬起头来,她这一抬头,顿时吃了一惊——南霜长了一双极其美丽的凤眼,黑眼珠深沉又幽远,但令人惊恐的是,他竟然是重瞳子!清欢为之心惊,却并没有转移视线,因为她看得出来。
南霜,是个瞎子。
这个大内总管,皇帝身边的红人,人人闻风丧胆的厉害人物,竟然是个有一双重瞳的瞎子!
事到如今,清欢大概也能猜出个大概了。传说重瞳之人天生便是帝王之命,若是生在皇家还好,可南霜却是臣子,一个臣子生了重瞳,这意味着什么?难道这江山要跟南家姓了?皇帝自然对他们十分猜忌,不能留他们活口。
只是……即便是清欢,也要赞叹南霜举世罕见的美丽。他生得真是极美极美,那种美并不是纯然的女子秀气,还多了男子的英气与傲然,他又气质出众,这样的美人,别说是皇帝了,就连见惯了绝色的清欢都不忍伤害。
这世上,真的有些人,只凭借美貌就可以傲视天下。
清欢是,南霜也是。若是两人站在一起比较,清欢也不觉得对方会输给自己几分。可是这样的美丽对于南霜来说,却并不是什么好事。
南霜先是赞叹了一下雪耳莲子汤,然后淡淡地对身后人道:“送珍妃娘娘上路吧。”
后面的人立刻应声,清欢跪在地上,听见珍妃娘娘疯狂的吼叫和诅咒:“南霜!你这该挨千刀的阉狗!本宫诅咒你!早晚有一天,你也会和本宫一样求而不得!下地狱!n一定会下地狱!你这个畜生!**|乱后宫的阉狗!”
对此,南烟却并不在意,清欢看到他嘴角甚至扬起了一丝微笑,似乎能把高贵的珍妃娘娘逼成这个样子,他是非常开心的。
珍妃娘娘骂了几句,被灌了毒酒,蹬了几下腿,又抽搐了几下,便再也不动了。任她生前再如何受宠,面对南霜,也没有丝毫胜算。
南霜似是慈悲地叹了口气,对清欢说:“你说,我该如何处置你呢?”
听到了珍妃娘娘的话,自然是不能留活口的。清欢看着南霜身边的人将宫女太监一一拖了下去,想来都是要灭口的了。
这宫里什么都不缺,尤其不缺宫女太监,这些人的命并不是那么值钱,尤其还是在一手遮天的南霜面前。
很快,便有人过来捉清欢,清欢奋力挣扎求饶,一个“不小心”,她怀里那半块玉佩掉在了地上,发出清脆的声音。
南霜眯了下眼睛,问左右:“什么东西,拿来给我看看。”
他并不是看,而是摸。当一个太监将那半块玉佩恭恭敬敬地送到他手上时,南烟摸了两下,失声喊道:“把她带回来!”
于是清欢又被拎了回来。这个小宫女的身体非常娇小瘦弱,所以真的是用拎的,而且拎她的那个侍卫一点力气都没用,清欢就像是小鸡仔般被他提来提起,轻松的不行。
她又跪在了南霜面前。她仰起脸,看着这个人人闻之色变的男人,此刻他却伸出手来,有几分狼狈地过来触摸她,先是摸她的头发,然后是摸她的脸,她的五官,最后滑落到她肩头,拨开了她肩头的衣服。清欢任由他这么做,早在得到翠花这具身体之前,她便将身体改作了南烟的模样。
却没想到,南烟要她救南霜的命,最后南霜却根本不需要救,他强大的可以保护自己,但他能够拯救自己的命,却没法拯救自己的心。
“小烟……是不是小烟?你是小烟?!”南霜摸到清欢肩头那块微微凸起的疤痕,双手颤抖,连声音都不像话了。
他本高高在上,云淡风轻,可此刻他眼里却充满了泪水。清欢看着他,美人连哭起来的样子都十分的美,那滴眼泪从他眼角要掉不掉的滑下,真真是美的令人无法呼吸。
皇帝本该将南家斩草除根,但却偏偏对南霜手下留情,为什么?说是认不出南霜来清欢可不信。别的不说,便说这一双重瞳,天下独一无二,更何况南霜连名字都没有改,仍旧是叫南霜。
由此可见,美色误人。
清欢歪着头看着他:“哥哥。”
南霜听到清欢这么叫他,连忙起身,背对清欢,似乎不敢让她看到这样的自己,好一会儿都不敢和清欢说话。没有人知道他是谁的时候,他坏事做尽,杀了不知多少人,向来随心所欲。如今皇帝以为他在他手掌心动弹不得,却不知何谓养虎为患。南霜从没有一刻忘记自己的妹妹,他训练起自己手头那一批暗卫后,便命人在民间四处寻找。
他们爹娘的容貌都只是一般,但南霜和南烟却生得极其美貌,这是祸根,并不是老天的赏赐。南霜无数次从梦中醒来,都会想到妹妹,他不知道,自己是这样的遭遇,那么妹妹呢?在民间流浪,她会过得怎么样?
她是他的责任,他必须找到她,照顾她,然后再去报仇。
可南霜从没想过,会跟妹妹在这样的场合遇见。他本来都想好了,若是找到妹妹,妹妹过得不好,他便让她过上好日子,若妹妹过得好,他便不去打扰她。无论如何,他都不会让她知道自己现在的身份,一个玩物,一个娈童,这样的自己……怎么面对从小就分外崇拜自己的妹妹?
南霜永远都不会忘记,幼时的自己豪言壮语,对妹妹说,待到弱冠,便要从军当将军。而现在……可笑的是,他瞎了一双眼,又被断了根绝了南家的香火,做了个太监,声名狼藉,臭名昭著,但却遇见了妹妹!
见南霜似乎不敢面对要转身逃走,清欢站起来先他一步从背后抓住了南霜的袍子:“哥哥!”
南霜轻轻地呼吸着。
“我进宫是为了寻哥哥的。”清欢说,这都是南烟想说的话,但她再没有机会说了。这一对兄妹,其实早已天人永隔。“我听说哥哥在宫中,心中无论如何放心不下,便想着一定要进来看一看,寻到哥哥,看看哥哥过得好不好。”( )
370.第三&十四碗汤(三&四)
第三十四碗汤(三&四)
南霜背对着清欢,不敢回头,即使他眼睛瞎了,也不想让妹妹看到自己现在是个什么样子。
他表现出的嚣张跋扈,其实不过是在掩饰内心深处的绝望和自卑,南霜能在任何人面前保持冷酷的面具,但惟独在南烟面前不能。他愧对妹妹,不敢面对她。
所以南霜的第一反应就是逃走。他本想用力将妹妹推开,可清欢拽着他衣角的力气很大,这让他不敢用力,生怕让清欢摔倒。于是他当机立断撕碎自己袍子的一角,像是后头有洪水猛兽在追一般大步往前跑。
边上的小太监已经看呆了。南公公喜怒无常,极其洁净,谁人不知,便是皇上将他的衣服弄脏他也是要发脾气的,可如今他却主动将衣服撕碎,还——落荒而逃了?!
清欢怎么能让他逃,南霜跑得快,她追得更快,这一次清欢从背后抱住了南霜,说:“哥哥若是不肯认我,我孤身一人活在世上也没什么乐趣,不如死了算了!”
南霜抓住她的双手,本想拒绝,却又无法拒绝。最后,他还是选择回过身,紧紧地将清欢抱入怀中。他身形纤瘦修长,但和清欢现在在用的这具身体比起来却是大了一号,可就是这样的男人,竟然在轻轻颤抖。
清欢犹豫了几秒钟,才轻轻拍了拍他的背,柔声道:“哥哥莫怕,日后我会保护你的。”
他的妹妹说要保护他……南霜空洞无神的目中慢慢滴出泪来,他轻轻吸了口气,对清欢说:“你现在是在御膳房当差?”
“嗯。”清欢点了下头。“我进宫是为了找哥哥,如今找到了哥哥,自然就不会再留在御膳房了。哥哥,你带着我吧,我想跟着你。”
南霜点头:“但是哥哥没有时间每天陪着你。”
“没关系,我只要能跟哥哥在一起就好了。”这是南烟最美好的愿望,只要兄妹能够重逢,相认,不再分开。他们是彼此仅存的亲人,世上再也没有人比他们更亲近了。身体里流着相同的血,所以即使分开十几年,也敌不过血脉相传的情意。
南霜没说什么,只是摸了摸妹妹的头发。他那黑漆漆的重瞳无法流露出任何情绪,但他此刻的表情却是极其狠厉的,像是做了一个很重要的决定。
由于是皇帝的心腹,南霜被赐住在皇帝寝殿之中,这样的话,他就可以十二个时辰随时任由皇帝差遣。
他将清欢安置在自己的房间内,让她住在这儿,又吩咐几个太监宫女好好照顾姑娘。至于清欢本来在御膳房的身份——南霜根本就不在乎。受宠如珍妃都被他轻而易举地解决了,更何况只是把一个小宫女要到自己身边呢?
清欢问:“我住这儿,那哥哥你住哪儿呀?”
南霜的表情有一瞬间的扭曲,但很快就恢复原状:“你不必操心我,我自有去处。”
呵,说什么自有去处,他不用住在这里,因为这里,他根本没住过几次呀!皇帝那么看重他,都让他和睡在一起。但是这样的话南霜是绝对不会告诉清欢的,皇帝很注重名声,若是有除了心腹之外的人得知他们的关系,必定不会留活口,所以南霜再三叮嘱让伺候清欢的太监宫女将姑娘看好,决不能让姑娘到处走动。
好在皇帝每次折磨他都是在密室之中,便是清欢闯入正殿也没法立刻找到。
南霜跟清欢说了两句话便要离开,他还没有做好面对妹妹的心理准备。可清欢却在他离开前拉住了他的手,认真地问:“哥哥,我们一起离开这里好不好?你不要再在这儿待了,这里风水不好,人也坏得很,你跟我走吧。”
闻言,南霜却只是轻笑,像是“看”一个天真的孩子那样揉了揉清欢的头发,说:“傻丫头,你胡说什么呢?哥哥在皇宫过得可好了,你难道不知道哥哥现在是皇上面前的大红人么?便是皇后见了我也要礼让三分。可若是出宫,哥哥是个太监,还是个瞎子,连正常生活都不行,岂不是拖累你?”
说出这番话的时候南霜心里在滴血。他恨毒了皇帝,可对方却早早对他下了药牵制于他,若他想活命,便不能伤皇帝分毫。可在妹妹面前他却要借助皇帝的“宠爱”来证明自己的权高位重,南霜再一次感到了浓浓的屈辱。
“可是你一点都不开心。就算不在皇宫,我们也能生活的很好,我会好好照顾你的。哥哥,跟我走吧。”清欢再一次扯了扯南霜的手。
南霜却不愿意:“这话以后不要再提了。”
他不能走,至少现在不能走。以前不想死,是因为妹妹下落不明,现在妹妹找到了,他就更不能死了。他忍受那么多屈辱,双手沾满鲜血,好不容易爬到今天这个位置,他要给妹妹更好的生活,这些苦绝不能白吃!
他要保护妹妹,还要报仇!皇帝以为已经将他驯服成一条只会跪舔的狗,南霜不在乎。大丈夫能屈能伸,总有一天,他会让皇帝付出代价!
而这一天,不远了。
跟清欢说完最后一句话,南霜便起身离开了。他虽然目盲,但听力却极好,周围的风吹草动根本瞒不过他的耳朵。如果不是清欢知道他真的瞎了双眼,她一定不会相信他真是个瞎子。
除了目不能视之外,南霜的表现好常人无异。
因为找回了妹妹,所以南霜一直都在克制自己乖张古怪的脾气。一个小太监冲撞了他,他连一句话都没说就让对方退下,若换作往日的他,怕是早将那小太监抽筋扒皮了。
皇帝以为事事都在掌控之中,却不知道,有的时候,玩物也是会反噬的。
晚上,清欢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地睡不着。她觉得南霜似乎在密谋什么大事,只是她不知道而已,对南霜来说,这十五年的折磨不仅是**上的,还有精神。他认识到是由于自己生了重瞳才给南家带来灾祸,所以他无法原谅自己,如果不让他复仇,他一辈子都无法从这强烈的自责和自厌中走出来。
可是复仇……清欢掐着手指算了算,蓦地,眼睛一亮!
真是天大的好机缘,南霜应该感谢他有南烟这样的好妹妹。正在清欢笑的时候,突然听到太监拉长声音的禀报,是皇帝回来了。
她想了想,还是起身穿了鞋袜,罗裙系好,轻手轻脚地从窗户溜了出去。伺候她的太监宫女都在外间,所以并没有人发现。为此清欢还把枕头塞在被子里做出有人在睡觉的样子,并把帐子放了下来。
她足尖轻点便到了寝殿正上方,悄悄揭开一块琉璃瓦。夜色正浓,而她静悄悄地伏在殿顶,竟也无人发觉。
寝殿中央,龙床前,皇帝挥手让众人退下,只将南霜留在跟前。待到四下无人,皇帝对南霜道:“还不过来。”
南霜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双膝为脚朝皇帝的方向爬行而去。他目盲,不能视物,只能从皇帝的声音判断对方的方位。就这样一步一步爬过去,又顺从地听着皇帝的话将脸抬了起来。
即使看不见皇帝的脸,清欢也能从他抚摸南霜面容的动作上看得出他有多么迷恋南霜的脸。
“啪”的一声,南霜被这一耳光扇的别过头去,嘴角破裂,殷红血丝慢慢流出来。但他生得极其美貌,虽然左边脸颊红肿起来,却衬托着那双重瞳更加夺人心魂的妖艳美丽。
“还不知道要怎么伺候朕么,嗯?”
清欢咬了下嘴唇,皇帝的态度分明是没把南霜当人看,南霜听了他的话后,便张开红唇,一点一点用嘴巴替皇帝更衣,龙袍,中衣,里衣还有亵裤,甚至是皇帝的皂靴和白袜,他都是用嘴巴脱下来的。
但皇帝并没有因为他的柔顺而放过他,而是揪起了南霜的衣领。他看着他的脸,南霜双目茫然,皇帝轻笑,在他红肿的脸颊上轻轻一捏,南霜闷哼了一声,皇帝道:“别人都不知晓,素日里威风跋扈的南公公,在朕身下的时候却是这般下贱的模样吧?”
南霜说:“皇上不就喜欢奴才这样么。”
“哼,贱皮子。”皇帝说着,冷笑一声。“连那玩意儿都没了,你早就不是男人了,还整天摆个脸色给谁看?”
南霜说:“奴才不敢。”
“你不敢?朕连珍妃都让你杀了,你可倒好,看着朕还是一副要死不活的表情,怎么,这么多年了,朕待你如何,你看不出来?”
南霜露出似笑非笑的表情:“那皇上想要奴才怎样呢?奴才瞎了一对招子,可看不着皇上。”
皇帝闻言,隐隐有了怒气,便又给了南霜一个耳光。南霜被这毫不留情的巴掌扇到了地上,脑袋隐隐眩晕起来。
“看来,几日不教训你,你又开始不知天高地厚了,十五年了,霜儿,你怎么总是学不乖呢?总是要吃点苦头,才知道跟朕服软。”说完,像是拎小鸡般,拎起南霜,摁了龙床下方某个机关,便带着南霜走了进去。
瞧皇帝那态度,哪里将南霜当人,活脱脱是对待一只不怎么听话但他又比较喜欢的玩物。他动辄对南霜非打即骂,阉了南霜,弄瞎他的眼,折磨羞辱南霜十五年,却又责怪南霜不知感恩。
清欢在殿顶想了想,轻飘飘地飞身而下,虽然南霜已经这样过了十五年,但清欢不想让他继续过这样的日子。没有人该被这样对待,南霜的确杀了许多人,罪孽深重,但那一切是谁造成的?
大殿门口守卫的侍卫不少,清欢便又从窗户翻到了自己的房间,又不着痕迹地放倒了在外间看着她的太监宫女。皇帝让南霜住在殿内,倒是方便了清欢潜入。
她来到龙床前,四下摸索,找到机关后启动,很快便闪身进入密室。暗道乌黑,清欢屏住呼吸,走了几步,便听到南霜带着哭腔的求饶声。
虽然只和南霜认识一天,但清欢看人很准,南霜绝不是那种吃不住苦头的人,果然,她悄悄探头一看,皇帝正在给南霜上“刑具”,而南霜表现的非常精彩,声音显得那样痛苦,微带着哭腔,柔弱而无能为力,还说着告饶的话。
表情也十分到位,只是清欢看得清楚,他嘴角的笑意分明是嘲讽。
皇帝还以为自己真的折腾到了南霜,分外兴奋。清欢看了看四周,密室与其说是密室,倒不如说像是一个笼子,壁上挂满了各种用途的刑具。此刻皇帝问南霜:“你恨朕么,嗯?恨朕么?”
南霜仍旧带着哭腔,真是把一个梨花带雨的美人形象做到了极点:“奴才、奴才不敢……”
“是不敢,还是不恨?”
南霜哭着没有回答。皇帝看见的是他的柔弱美丽,还有在外人面前风光无限的大内总管在自己面前示弱无助的样子,清欢看见的,却只有南霜隐忍的仇恨和怨毒。
若是有朝一日,他能有机会解决掉皇帝,清欢想,那手段一定非常非常非常的残忍。
眼看皇帝拿起薄薄的刀片,在南霜身体上分割出细细的血痕,南霜因为疼痛而肌肉抽搐颤抖,皇帝却在笑。
清欢再也忍不住了,她拉开密室的铁门,皇帝听到异动立刻回头:“大胆——”
话没说完,便被清欢一巴掌扇到了地上。她又立刻将他捆起来,然后去给绑在木头上的南霜松绑。南霜虽然目不能视,但听力极好,立刻问道:“小烟?是不是你?是不是小烟?”
清欢本不想答话,可南霜分外急切的样子让她有几许心酸,轻轻叹道:“是我。”
“谁、谁让你进来的?出去!快出去!”南霜心中无比惊恐,被妹妹看到了!这样的自己……不堪的,下贱的,任人作践的自己……“这里不是你来的地方!出去!出去!”
清欢不顾他的排斥挽住了他的胳膊,道:“哥哥别怕,我说过会保护你的。”她脱掉自己外衣将南霜裹住,又道,“我杀了他替你报仇。”
皇帝瞪大了眼,可惜嘴巴被堵住,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不行!不能杀他!”南霜连忙制止。
闻言,皇帝眼中露出惊喜的神色来。他以为南霜是对自己情有独钟,谁知南霜下一句就立刻打破了他的幻想:“他让人给我下了毒,解药只有他知道藏在哪里,所以他不能死。”
“没关系的,我给你问出来就是。”清欢居高临下地看了皇帝一眼,突然笑了。她真的真的真的非常讨厌给人施加暴力和虐待,又自以为是的人类。不巧的,这个老皇帝刚好就是这样的人。鱼尾纹比蜘蛛网还密集,竟然也好意思要南霜喜欢他,也不撒泡尿照照镜子,看自己长得是个什么恶心德性。若是褪去皇帝这份光环,去卖屁股都没人要。
她取下皇帝口中的布料,笑吟吟地问:“你是自己告诉我呢,还是我动手之后再告诉我?两个选择,二选一,我很公平的。”
皇帝厉声喝道:“大胆——”
“啪”!清欢给了他一个耳光,声音柔嫩眼神冰冷地建议道:“你最好考虑一下要怎么说话,否则我会很不高兴的。”
皇帝咬紧牙关,到了时辰没有出去,自然会有侍卫进来,他只要拖时间就好。
可他养尊处优,从小到大已经活了快六十岁,从没受过什么罪,更别提吃苦头了,从来都是他让别人吃苦头,掌握别人的生杀大权。清欢回头问南霜:“哥哥想怎么报复他?我保证,给你要到解药。”
南霜心想,要不到也罢了,他这样过也真是过够了,早晚都要死,妹妹也知道了自己的真面目,倒不如死前讨个痛快。“我自己来。”
“那可不行,我也得帮哥哥呀,谁叫我是个好妹妹呢。”清欢挑眉,她对南霜只有怜惜和遗憾,但若是真正的南烟在这里,怕是将皇帝千刀万剐都不解恨的。这个皇帝,只因为南霜生了重瞳,便不问青红皂白捏了个罪名将南家诛杀九族,而后又垂涎南霜美色,将其弄到宫中,去势不算,还弄瞎了对方的眼,只因为那是一双重瞳!
把人弄到手了,明知彼此之间有血海深仇,却偏要让南霜对他倾心——清欢很想问问他,大爷你脑子是不是有问题?后宫的妃子们一个个巴着你,你真以为自己是人见人爱的香饽饽了么?
若是去掉这显赫的身份,还是那句老话,卖屁股人家都嫌长得普通年纪大。
清欢利落地学着皇帝绑南霜的样子,把皇帝也捆到了柱子上,然后轻笑:“哥哥,我把皇帝捆起来了,你想怎么做都随你。”
南霜也勾起嘴角笑了,此刻他再不掩饰自己阴暗嗜血的一面,天知道总是在皇帝面前扮作一朵小白花,他已经有多么厌烦。如果不是为了解药,他又如何忍辱偷生这么久?也只有老皇帝会认为他自己余威犹在,以为他南霜,还是十五年前那个懵懂单纯的男孩儿。
他早已化作食人猛兽。
最开始不听话的时候,南霜在这密室里度过了很漫长的两年,不分日夜遭受着折磨。皇帝没工夫,便换侍卫和太监——虽然这些人后来都被得势的南霜杀死,但那些记忆仍然存在于他的脑海之中。
所以,他对这个房间非常熟悉,熟悉到某个东西放在哪里都知道。南霜走到皇帝面前,伸出手去摸索他的脸。皇帝老了,力不从心了,这也是为何近年来他越发对南霜下手狠毒的原因。他从不让南霜碰他的脸,因为他自己也知道,已经沾染了皱纹的面孔,早已不如年轻力壮时的俊秀。
可现在南霜摸着他的脸,那双曾让皇帝觉得美若青葱的手,此刻如同毒蛇的信子一般。
他曾经因为南霜不听话便对他施以拶刑,然后在大冬天,让南霜险些残废的双手泡在冰水之中,一切只因为南霜不肯为他更衣。
他也曾因为南霜在他身下强烈挣扎,便将他丢到侍卫队中任由玩弄,这么美的男人,即便不是女人,也仍然充满诱惑。
他还曾鞭笞南霜,因为南霜的重瞳太过倔强,似乎总是有着说不完的坚决,便命人将他弄瞎。他把所有负面情绪都施加在南霜身上,他甚至因为南霜是个男人,便将他阉了!
对老皇帝来说,不能让你做朕的女人,便要你做朕的贴身太监,日日陪伴在朕的身边。
不是女人的话,切掉那玩意儿不就好了么?这是皇帝的遗憾,所以他总是要求南霜打扮成女人的模样,涂脂抹粉,学女人说话走路。
但无论如何,南霜都不是个女人。
“小烟。”
“嗯?”
“你出去等着哥哥,哥哥要做的事,不适合你看。”即使自己已经不堪到如此境地,南霜还是不愿意妹妹看到。他已经肮脏**,不想让她觉得他手段毒辣。
清欢从善如流地应道:“好的哥哥。”
待到清欢离去,南霜对着面前的皇帝露出绝美的微笑:“现在是我们的时间了。”
他很少笑,尤其笑的这么灿烂美丽。皇帝一直都很喜欢南霜的笑,可此刻,被那双空洞的眼睛盯着,皇帝却忍不住浑身颤抖起来。
清欢走出密室后盘腿坐在外面,叫呗,反正墙一合起来就听不到了,皇帝怕被人知道自己的龙阳之癖,所以将密室建的极其隐蔽,又特别注意隔音。
现在造福他自己了。
清欢在外面等了大概一个多时辰,南霜才从里面走出来。她坐在地上,顺手抓住他的衣摆。南霜愣了一下,伸手下来摸索她的所在,然后紧紧地抱住了她。( )
375.第三十五碗汤(三&四)
童曼也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她只是觉得继续跟谭睿待在一个地方让她感到窒息。其实她早把爱化作了刻骨的疼,那份疼深深地埋藏在她心里,她以为她藏得很深,但即使是冰冷的身体,也仍然会再一次触发痛觉。
她随意地拐进了一家看起来很热闹的酒吧,有人上来和她搭讪,她没有拒绝。
可是啊,即使是男人的体温,也都只是暂时的。那份从灵魂深处散发出来的冷,根本没有办法解除。
她穿好衣服后转身离开了酒店,在大街上遇到了衣服扣子扣错了的谭睿。他抓着她就是低吼:“你去哪儿了?!”
童曼拿开他的手,像是没有看见他一样继续往前走,谭睿追上去,好像有几分气急败坏:“你有没有在听我说话?你——”
“嘿!小姐!”
童曼回头看过去,是那个跟她一夜情的男人——如果,只是几个小时的肢体纠缠也能称得上是一夜情的话。她面无表情地看着那男人,谭睿却看看她,又看看男人,男人见了谭睿,也有几分尴尬,问童曼:“你有男朋友?”
童曼摇头。
男人顿时又笑了,晃了晃一直拿在手中的手机问童曼:“有兴趣互相留个电话吗?以后我们还可以再见面,像今天这样……你懂的。”
童曼摆了下手:“不必了。”
说完她把谭睿的手从自己手腕上撸下去,继续朝回家的路上走。被拒绝的男人很有绅士风度,一夜情讲究的是你情我愿,如果双方愿意,发展成长期炮|友也未尝不可。不过就目前来看,虽然他很满意童曼,但童曼对他却没什么意思。
谭睿在原地站了足足有一分多钟才反应过来他们两人在做什么,他心头无名火起,不敢相信童曼这样糟蹋她自己。又愤怒的追了上去,抓住童曼的双肩:“站住!你给我解释清楚!这是怎么回事?!”
“很难理解吗?”童曼看他一眼。“一夜情而已。”
“你怎么能这样对你自己?!你的自尊呢?你的——”
“你有女朋友还跟我做了,你没资格说我。”童曼的身子又开始轻轻颤抖,她就不明白了,怎么就——那么冷?伸手推了推挡在面前的谭睿,太高推不动,她只好选择绕过他往前走。
谭睿愣了好一会儿,童曼那话像是戳中了他心底的某个地方。现在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被童曼蛊惑,甚至和童曼**了。也许一个人可以自欺欺人,但身体的反应却是避免不了的,他仍然留恋着童曼的身体——如果只是单纯的愧疚,那么不可能这样,是吗?
谭睿闭上眼,他觉得心里很乱,他需要好好想一想。等到他回神要去追童曼,童曼的身影早就消失在了他的视线中。
没有车子也没有钱,身上什么都没带,童曼漫无目的地走着,眼神迷离,四周的景物一切都很熟悉,她曾经很感动,因为自己终于有家了,有疼爱关心自己的丈夫,也许未来还会有一个可爱的孩子。但后来什么都没了,那不过是一场自以为是的梦,梦里只有她一个人沉溺其中,其他人都看着,笑着,冷眼旁观着。等到她从梦里挣脱之后,他们报以嘲笑。
走着走着童曼累了,她看见不远处有一个公园,于是她走进去找了张长椅坐下休息。她……眼神迷离地看着四周,突然被不远处草丛中的异动吸引了注意力。
童曼并不是个好奇心多么强烈的人,但她心底的声音告诉她,一定要去看一看。
于是她遵循内心深处的呼唤走了过去,脚步放得很轻,里头的人也许听见了,也许没有听见,但那都无所谓。因为童曼只看到被肢解成块状的尸体,惨不忍睹的遍布在草坪周围,最可怕的是,人好像还没有死透,那人张着嘴巴瞪着眼睛,看着童曼,似乎有些吃惊,但又很惊喜。仔细辨认口型的话,应该是在说求你救救我。
童曼站在那里看了一会儿,转身走了。
第二天她就看到了社会版黑体加粗的大标题:公园惊现碎尸,死者生前遭遇恐怖折磨!!!还带了三个感叹号。童曼每个月工资不多,除了付电费以外基本上不花什么,于是她都用来订报纸了。不管什么报她都订一份,也不一定会看,只是想订。
然后积攒的报纸山就会被她丢掉。
那天过后谭睿没有再来过,童曼也不想他来。平心而论,她还爱他,她看到他的时候心脏仍然在不停地跳动,但童曼不能理解谭睿为什么非要取得她的原谅,她永远也不可能原谅他们,他们也不需要她的原谅。
真要说起来,她也没什么能责怪谭睿的。根本就是一笔公平交易,是她自作多情,以为是一桩好好的婚姻,所以要去经营。谭睿很尊重她的没有告诉她,其实是她父母收了他的钱,把她卖——不,是“嫁”,嫁给了谭睿。虽然那笔钱童曼一毛也没有看到,但事实就在这里。
可悲的是谭睿之所以想要娶她是因为她和宴岚长得很相似,他心爱的女人离开了他,于是他伤心的不知如何是好,无意中看见了神似的她。一方面是想找个慰藉,一方面是想让自己死心忘掉宴岚,所以才上门跟她父母商量娶她的事情。
从头到尾也没人问童曼什么,可童曼想都没想就答应了,因为她很久很久以前就知道谭睿的存在并且暗恋着他。她做梦也没想到自己会有美梦成真的一天,于是她看不见这美好的人间天堂下面,是白骨森森的修罗地狱。
她把自己置身于这可怕的关系里,还可笑的想要求得一个好的结局。她希望父母能在疼爱弟弟之外也对她好一点,希望谭睿能喜欢她多一点——她不知道以后的自己会变成这个样子。
那个时候对世界充满善意,对自己满怀信心,对未来的婚姻生活憧憬而向往,撞得头破血流,也不愿意放手。
就算她知道宴岚回来了,就算她知道谭睿的心已经不在她这里——不,谭睿的心从来都没有在她这里过。她要做的就是把谭睿还给宴岚——不就是这么简单的事情么?可童曼舍不得。
她舍不得的后果就是谭睿帮她舍得。
童曼永远都忘不掉两年前的那个深夜。他们从娘家回来的路上,宴岚得知谭睿要跟她彻底划清界限后割腕自杀,半路上谭睿得到了消息,却又不敢跟童曼说实话,于是让她下车自己打车回去,说公司有个很大的案子出了问题。
谭睿一点都不了解她,所以不知道她的听力好的要命。在副驾驶座上,她听得清清楚楚。
然后她下车,他绝尘而去。
也许在察觉到她没有回家后他回到了原地找她,但一切都太迟了,她再也不是从前的童曼了。那个能把心都挖出来送给谭睿的童曼,在那个晚上彻底的死掉了,取而代之的心如死水的童曼。
一个人怎么能为另一个人做到这个地步?从头到尾她都是彻头彻尾的炮灰,好像她的出现就只是为了调剂谭睿跟宴岚两人之间的感情的。她越是不离开谭睿,别人越是觉得谭睿宴岚情比金坚,而她……而她,则是觊觎着谭睿,霸占着谭睿妻子位置不放的人。
很长一段时间里童曼都在反思自己的错,她觉得从一开始就是错的。她不该愚蠢到没有发现生活里的蛛丝马迹,不该蠢到连谭睿偶尔叫错名字都不肯面对现实。
其实啊,他自以为了解她,自以为她喜欢的那些东西,并不是她喜欢的,而是宴岚喜欢的。她们有着相似的面孔,于是她顺理成章做了世界上最完美的替身。
她以为他喜欢端庄温婉的女人——事实并非如此,谭睿喜欢的是宴岚,不是宴岚那个类型的女人。
童曼抱紧了自己,世界上没有任何人能给她温暖,没有。
不知不觉间她又倒在沙发上睡着了,睡梦里是一片漆黑,只有血肉流动的声音。灵魂安静栖息在土地上,她觉得自己仿佛飞了起来,越飞越高、越飞越高,一直飞到天空,透过云层往下看,看到那么多人幸福,然后黑暗中是自己的小声啜泣。
一阵门铃声惊醒了童曼。她慢吞吞地穿上拖鞋,打开了门。
门外是宴岚。
她怀抱着一束花,穿着白色的呢子大衣,即使面容相似,也绝不会有人将她们两个认错。尤其是现在的童曼裹得像头小熊,脸色苍白头发凌乱,而宴岚落落大方,她们根本一点都不像,对不对?
“呃……我不请自来,不知道有没有打扰到你?”宴岚忐忑地问。
她说话的声音也很好听,轻轻柔柔的。
童曼随手拉开门,宴岚抱着花进来了,还是有点紧张地说:“我也不知道你喜欢什么花,所以就买了百合……你还好吗?”
她看了看客厅,堆积成山的报纸,一个空调,一张沙发,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没有电话没有电视没有一切娱乐设施,好像童曼住在这里是和空气为伍。
宴岚咬了咬嘴唇,对童曼说:“我是想跟你道歉的……”
“道歉?”童曼摇头。“没什么好道歉的。”
“是我跟谭睿做得太过分了。”宴岚真诚地看着童曼,“我真的希望你能原谅我们,否则我们根本没法在一起,我们、我们谁都走不出心里那道坎儿……”
童曼跪在沙发上用被子又把自己裹起来:“你赢了,所以你才感到愧疚。如果我还跟谭睿在一起的话,你只会恨不得杀死我。”
“我没有那么想过——”宴岚急急地辩解。
“怜悯,内疚,这些是只有胜利者才拥有的东西。”童曼一板一眼地说。“如果你来就是要说这个的话,大可不必,我没打算对你们要求什么。”
宴岚张了张嘴,看得出来童曼并不是很想听她说话,所以她有些尴尬地闭上了嘴,正要起身告辞离开,却见谭睿拎着塑料袋走了进来。他们两人在童曼的地盘相遇,都觉得很不可思议。
“你怎么在这儿?”
“你怎么在这儿?”
两人异口同声地问,问完了才觉得心虚和尴尬。原来他们两个,一个说今天有点急事要处理,一个说要加班,都把晚餐给推了,结果彼此心里想的都是来找童曼!
还恰好遇上了!
童曼裹着被子看着这两人相遇,眼神平淡,没有丝毫感触。
“呃,最近这小区治安不太好,前几天不远处的小公园还发生了凶杀案,童曼一个人住在这里我觉得不太安全,所以想请人帮她装一套监控装备。”谭睿先开口解释,“你呢?你到这儿来做什么?”
“我……只是想跟童曼谈谈,我也很担心她的精神状况。”宴岚说着,走到谭睿身边,挽住了他的一只胳膊,可谭睿此刻却有些僵硬,他没有回应她也没有看她,就好像是——不敢。
童曼支着耳朵听他们俩说话,没有笑,也没有回答,过了会儿才说:“你们可以走了,我的事情用不着你们管。”
“你的事情我们怎么能不管呢?”宴岚心急,“是我们把你害成这个样子的,无论如何,我都不能眼睁睁看着你堕落下去——”
谁堕落了?童曼想。她才没有堕落,她只是——试图去接受自己的命运生活,难道这样也有错?
“好了,别说了。”谭睿扯了扯宴岚的手,把手上拎的塑料袋放到童曼面前,告诉她说里面是食物,让她趁热吃,然后就和宴岚携手离开了。
你看,他们都是这样,在她的生命里,任意来去,就好像她永远都会安安静静地站在原地为他们服务一样。童曼冷眼看着面前那个袋子,没有要吃的冲动,而是把脑袋藏起来,继续睡觉。
谭睿需要工作,宴岚也需要工作,他们两个都不能随时随地来找她,于是童曼度过了几天安静无波的日子,期间保全公司上门来要给她装监控,她闭门不出,就像是没听到一样。后来不管是谭睿还是宴岚来,她都装作不知道,不开门也不回应,手机响了也不接。童曼真是不明白这两人到底想要什么,想要她跟他们说一句没关系?
也许吧,也许以前的她会说吧,但现在的她不会。既然互不相欠,就没有对不起和没关系。就是这样的,你要是想走,转身走掉就可以,不用跟我说,也不用求得我的谅解。因为我只要还爱你一天,就永远都无法谅解你。
寒冷的冬天逐渐过去,慢慢地,童曼等到了春天。
万物复苏的季节,街边的柳树抽出了嫩芽,小草鲜绿,一切都显得那样生机勃勃。大街上每个人都在为生活奔波忙碌,每个人都好端端的活着,每个人都不冷。春天的太阳晒到身上的时候就更不冷了。当街上的男男女女都穿上春装的时候,童曼仍然裹着厚厚的羽绒服。她怕冷的程度令人惊讶,但她从来不说为什么。
有一天童曼的手机响了,她看了看上面的号码,是母亲打来的,于是接了起来,从来不和她联系的母亲主动找她,当然不是想念她或是担心她,而是因为她还有点使用价值吧。
童母在那边哭哭啼啼地告诉童曼,她弟弟在学校里把一个女同学的肚子搞大了,女同学家的人到他们家闹,非要他们家赔钱。为了儿子的声誉,童母童父自然是希望私聊,否则打起官司来两家都不好看,但对方狮子大开口,竟然要七十万封口费!
童曼说:“你们不是有钱么,两年前谭睿不是给了你们一百万聘礼,拿出来赔给人家就是了。”
童母立刻反驳道:“那怎么行?我都在银行存了死期了!”
“那你想怎么样?”
“你再去找找谭睿,你们离婚他不是还没给你赡养费么?快去问他多要点儿,给你弟弟把这钱赔了,剩下的再加上我们手里头的,刚好可以够他在a城买房子!你是不知道,这两年放假一涨再涨没个完,一百万能买到什么好房子?想离市中心近点儿条件好点儿,太难了!”
童曼心想,我跟谭睿又没离婚,怎么去找人家要赡养费?但嘴上却说:“他不会给我钱的,他现在有很要好的女朋友。”
电话那头的童母一听,顿时就气不打一处来:“你说说你,你还有什么用?从小做事就不行,也不勤快,好不容易考了个好大学,出来后立刻就结婚,结婚也就算了,还抓不住男人的心!抓不住男人的心你倒是多要点钱啊!竟然连钱也要不到!你把谭睿号码给我,我跟他说!”
童曼直接挂了电话,然后站着发呆。很小的时候家里的活都是她干,弟弟从不伸手,时至今日,弟弟连开水机都不会用!她大学毕业后原本是准备找工作的,但童母直接收了谭睿的钱让她结婚,可是现在从童母的话里来听,好像一切都是童曼自己罪有应得!
她已经开始不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了。谁是对的,谁又是错的?
她的命运就是如此。
童曼没有再接家里打来的电话,一开始他们打的次数多,后来就不怎么打了,童曼也不想知道他们怎么样了。直到不久后谭睿来找她,发现她又瘦了的时候说:“是不是又没按时吃饭?”
童曼没理他,却看到他的手机亮了,当时谭睿正拿在手里,却没接,而是立刻挂掉,然后表情有几分心虚的看了童曼一眼,好像很怕被她知道来电是谁的样子。童曼突然问道:“是我妈打给你的?”
谭睿一时间没来得及反应,童曼便瞬间了然:“问你要钱?要多少?”
谭睿嘴唇动了动:“两百万。”
童曼扑哧一声笑了,她是真的觉得可笑又可悲,笑着笑着眼泪就掉了下来,“两百万,原来我的赡养费有这么多,罢了罢了,你带离婚协议书来了吗?我给你签字,签完字你走吧,也别再给他们钱了,那是个无底洞,永远都不会满足的。”
“我们暂时不能离婚。”
“什么?”童曼愣了一下。
“我……”谭睿似乎有些难以启齿,“我不知道。”
“不知道什么?”
谭睿摇着头,没有说话。那些无法言语的感情和怀疑在他心底生根发芽,从那个他无法拒绝童曼的夜晚,从那天他看到童曼和别的男人发生关系后的心情波动,这些情感陌生又熟悉——曾经只在宴岚身上有过。
最终,他试探着问道:“你说,一个人有可能同时爱上两个人吗?”
闻言,童曼像是听到什么天大的笑话一样:“如果是这样的话,你用爱就不恰当了,你应该问,一个人,有可能同时对两个人有欲|望吗。那不是爱。”
“是贪心。”
说完,童曼轻轻地念叨着:“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注)
然后她问:“你喜欢的是红玫瑰还是白玫瑰根本不重要,你失去了哪一个,哪一个就是你的最爱。”
“不、不是这样的……”
童曼看着他仓皇地站起身落荒而逃,伸手拽住了谭睿的裤脚:“别给他们钱。”
“什么?”
“别再给他们钱,给过的也请立刻要回来,别告诉他们我们还没有离婚,那样的话他们只会盯上我。”童曼请求。“如果你真的对我有一丝歉疚的话,就请你不要再管我家的事。”
谭睿站在那里,好一会儿没说话。( )
370.第三十四碗汤(三&四)
第三十四碗汤(三&四)
南霜背对着清欢,不敢回头,即使他眼睛瞎了,也不想让妹妹看到自己现在是个什么样子。
他表现出的嚣张跋扈,其实不过是在掩饰内心深处的绝望和自卑,南霜能在任何人面前保持冷酷的面具,但惟独在南烟面前不能。他愧对妹妹,不敢面对她。
所以南霜的第一反应就是逃走。他本想用力将妹妹推开,可清欢拽着他衣角的力气很大,这让他不敢用力,生怕让清欢摔倒。于是他当机立断撕碎自己袍子的一角,像是后头有洪水猛兽在追一般大步往前跑。
边上的小太监已经看呆了。南公公喜怒无常,极其洁净,谁人不知,便是皇上将他的衣服弄脏他也是要发脾气的,可如今他却主动将衣服撕碎,还——落荒而逃了?!
清欢怎么能让他逃,南霜跑得快,她追得更快,这一次清欢从背后抱住了南霜,说:“哥哥若是不肯认我,我孤身一人活在世上也没什么乐趣,不如死了算了!”
南霜抓住她的双手,本想拒绝,却又无法拒绝。最后,他还是选择回过身,紧紧地将清欢抱入怀中。他身形纤瘦修长,但和清欢现在在用的这具身体比起来却是大了一号,可就是这样的男人,竟然在轻轻颤抖。
清欢犹豫了几秒钟,才轻轻拍了拍他的背,柔声道:“哥哥莫怕,日后我会保护你的。”
他的妹妹说要保护他……南霜空洞无神的目中慢慢滴出泪来,他轻轻吸了口气,对清欢说:“你现在是在御膳房当差?”
“嗯。”清欢点了下头。“我进宫是为了找哥哥,如今找到了哥哥,自然就不会再留在御膳房了。哥哥,你带着我吧,我想跟着你。”
南霜点头:“但是哥哥没有时间每天陪着你。”
“没关系,我只要能跟哥哥在一起就好了。”这是南烟最美好的愿望,只要兄妹能够重逢,相认,不再分开。他们是彼此仅存的亲人,世上再也没有人比他们更亲近了。身体里流着相同的血,所以即使分开十几年,也敌不过血脉相传的情意。
南霜没说什么,只是摸了摸妹妹的头发。他那黑漆漆的重瞳无法流露出任何情绪,但他此刻的表情却是极其狠厉的,像是做了一个很重要的决定。
由于是皇帝的心腹,南霜被赐住在皇帝寝殿之中,这样的话,他就可以十二个时辰随时任由皇帝差遣。
他将清欢安置在自己的房间内,让她住在这儿,又吩咐几个太监宫女好好照顾姑娘。至于清欢本来在御膳房的身份——南霜根本就不在乎。受宠如珍妃都被他轻而易举地解决了,更何况只是把一个小宫女要到自己身边呢?
清欢问:“我住这儿,那哥哥你住哪儿呀?”
南霜的表情有一瞬间的扭曲,但很快就恢复原状:“你不必操心我,我自有去处。”
呵,说什么自有去处,他不用住在这里,因为这里,他根本没住过几次呀!皇帝那么看重他,都让他和睡在一起。但是这样的话南霜是绝对不会告诉清欢的,皇帝很注重名声,若是有除了心腹之外的人得知他们的关系,必定不会留活口,所以南霜再三叮嘱让伺候清欢的太监宫女将姑娘看好,决不能让姑娘到处走动。
好在皇帝每次折磨他都是在密室之中,便是清欢闯入正殿也没法立刻找到。
南霜跟清欢说了两句话便要离开,他还没有做好面对妹妹的心理准备。可清欢却在他离开前拉住了他的手,认真地问:“哥哥,我们一起离开这里好不好?你不要再在这儿待了,这里风水不好,人也坏得很,你跟我走吧。”
闻言,南霜却只是轻笑,像是“看”一个天真的孩子那样揉了揉清欢的头发,说:“傻丫头,你胡说什么呢?哥哥在皇宫过得可好了,你难道不知道哥哥现在是皇上面前的大红人么?便是皇后见了我也要礼让三分。可若是出宫,哥哥是个太监,还是个瞎子,连正常生活都不行,岂不是拖累你?”
说出这番话的时候南霜心里在滴血。他恨毒了皇帝,可对方却早早对他下了药牵制于他,若他想活命,便不能伤皇帝分毫。可在妹妹面前他却要借助皇帝的“宠爱”来证明自己的权高位重,南霜再一次感到了浓浓的屈辱。
“可是你一点都不开心。就算不在皇宫,我们也能生活的很好,我会好好照顾你的。哥哥,跟我走吧。”清欢再一次扯了扯南霜的手。
南霜却不愿意:“这话以后不要再提了。”
他不能走,至少现在不能走。以前不想死,是因为妹妹下落不明,现在妹妹找到了,他就更不能死了。他忍受那么多屈辱,双手沾满鲜血,好不容易爬到今天这个位置,他要给妹妹更好的生活,这些苦绝不能白吃!
他要保护妹妹,还要报仇!皇帝以为已经将他驯服成一条只会跪舔的狗,南霜不在乎。大丈夫能屈能伸,总有一天,他会让皇帝付出代价!
而这一天,不远了。
跟清欢说完最后一句话,南霜便起身离开了。他虽然目盲,但听力却极好,周围的风吹草动根本瞒不过他的耳朵。如果不是清欢知道他真的瞎了双眼,她一定不会相信他真是个瞎子。
除了目不能视之外,南霜的表现好常人无异。
因为找回了妹妹,所以南霜一直都在克制自己乖张古怪的脾气。一个小太监冲撞了他,他连一句话都没说就让对方退下,若换作往日的他,怕是早将那小太监抽筋扒皮了。
皇帝以为事事都在掌控之中,却不知道,有的时候,玩物也是会反噬的。
晚上,清欢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地睡不着。她觉得南霜似乎在密谋什么大事,只是她不知道而已,对南霜来说,这十五年的折磨不仅是**上的,还有精神。他认识到是由于自己生了重瞳才给南家带来灾祸,所以他无法原谅自己,如果不让他复仇,他一辈子都无法从这强烈的自责和自厌中走出来。
可是复仇……清欢掐着手指算了算,蓦地,眼睛一亮!
真是天大的好机缘,南霜应该感谢他有南烟这样的好妹妹。正在清欢笑的时候,突然听到太监拉长声音的禀报,是皇帝回来了。
她想了想,还是起身穿了鞋袜,罗裙系好,轻手轻脚地从窗户溜了出去。伺候她的太监宫女都在外间,所以并没有人发现。为此清欢还把枕头塞在被子里做出有人在睡觉的样子,并把帐子放了下来。
她足尖轻点便到了寝殿正上方,悄悄揭开一块琉璃瓦。夜色正浓,而她静悄悄地伏在殿顶,竟也无人发觉。
寝殿中央,龙床前,皇帝挥手让众人退下,只将南霜留在跟前。待到四下无人,皇帝对南霜道:“还不过来。”
南霜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双膝为脚朝皇帝的方向爬行而去。他目盲,不能视物,只能从皇帝的声音判断对方的方位。就这样一步一步爬过去,又顺从地听着皇帝的话将脸抬了起来。
即使看不见皇帝的脸,清欢也能从他抚摸南霜面容的动作上看得出他有多么迷恋南霜的脸。
“啪”的一声,南霜被这一耳光扇的别过头去,嘴角破裂,殷红血丝慢慢流出来。但他生得极其美貌,虽然左边脸颊红肿起来,却衬托着那双重瞳更加夺人心魂的妖艳美丽。
“还不知道要怎么伺候朕么,嗯?”
清欢咬了下嘴唇,皇帝的态度分明是没把南霜当人看,南霜听了他的话后,便张开红唇,一点一点用嘴巴替皇帝更衣,龙袍,中衣,里衣还有亵裤,甚至是皇帝的皂靴和白袜,他都是用嘴巴脱下来的。
但皇帝并没有因为他的柔顺而放过他,而是揪起了南霜的衣领。他看着他的脸,南霜双目茫然,皇帝轻笑,在他红肿的脸颊上轻轻一捏,南霜闷哼了一声,皇帝道:“别人都不知晓,素日里威风跋扈的南公公,在朕身下的时候却是这般下贱的模样吧?”
南霜说:“皇上不就喜欢奴才这样么。”
“哼,贱皮子。”皇帝说着,冷笑一声。“连那玩意儿都没了,你早就不是男人了,还整天摆个脸色给谁看?”
南霜说:“奴才不敢。”
“你不敢?朕连珍妃都让你杀了,你可倒好,看着朕还是一副要死不活的表情,怎么,这么多年了,朕待你如何,你看不出来?”
南霜露出似笑非笑的表情:“那皇上想要奴才怎样呢?奴才瞎了一对招子,可看不着皇上。”
皇帝闻言,隐隐有了怒气,便又给了南霜一个耳光。南霜被这毫不留情的巴掌扇到了地上,脑袋隐隐眩晕起来。
“看来,几日不教训你,你又开始不知天高地厚了,十五年了,霜儿,你怎么总是学不乖呢?总是要吃点苦头,才知道跟朕服软。”说完,像是拎小鸡般,拎起南霜,摁了龙床下方某个机关,便带着南霜走了进去。
瞧皇帝那态度,哪里将南霜当人,活脱脱是对待一只不怎么听话但他又比较喜欢的玩物。他动辄对南霜非打即骂,阉了南霜,弄瞎他的眼,折磨羞辱南霜十五年,却又责怪南霜不知感恩。
清欢在殿顶想了想,轻飘飘地飞身而下,虽然南霜已经这样过了十五年,但清欢不想让他继续过这样的日子。没有人该被这样对待,南霜的确杀了许多人,罪孽深重,但那一切是谁造成的?
大殿门口守卫的侍卫不少,清欢便又从窗户翻到了自己的房间,又不着痕迹地放倒了在外间看着她的太监宫女。皇帝让南霜住在殿内,倒是方便了清欢潜入。
她来到龙床前,四下摸索,找到机关后启动,很快便闪身进入密室。暗道乌黑,清欢屏住呼吸,走了几步,便听到南霜带着哭腔的求饶声。
虽然只和南霜认识一天,但清欢看人很准,南霜绝不是那种吃不住苦头的人,果然,她悄悄探头一看,皇帝正在给南霜上“刑具”,而南霜表现的非常精彩,声音显得那样痛苦,微带着哭腔,柔弱而无能为力,还说着告饶的话。
表情也十分到位,只是清欢看得清楚,他嘴角的笑意分明是嘲讽。
皇帝还以为自己真的折腾到了南霜,分外兴奋。清欢看了看四周,密室与其说是密室,倒不如说像是一个笼子,壁上挂满了各种用途的刑具。此刻皇帝问南霜:“你恨朕么,嗯?恨朕么?”
南霜仍旧带着哭腔,真是把一个梨花带雨的美人形象做到了极点:“奴才、奴才不敢……”
“是不敢,还是不恨?”
南霜哭着没有回答。皇帝看见的是他的柔弱美丽,还有在外人面前风光无限的大内总管在自己面前示弱无助的样子,清欢看见的,却只有南霜隐忍的仇恨和怨毒。
若是有朝一日,他能有机会解决掉皇帝,清欢想,那手段一定非常非常非常的残忍。
眼看皇帝拿起薄薄的刀片,在南霜身体上分割出细细的血痕,南霜因为疼痛而肌肉抽搐颤抖,皇帝却在笑。
清欢再也忍不住了,她拉开密室的铁门,皇帝听到异动立刻回头:“大胆——”
话没说完,便被清欢一巴掌扇到了地上。她又立刻将他捆起来,然后去给绑在木头上的南霜松绑。南霜虽然目不能视,但听力极好,立刻问道:“小烟?是不是你?是不是小烟?”
清欢本不想答话,可南霜分外急切的样子让她有几许心酸,轻轻叹道:“是我。”
“谁、谁让你进来的?出去!快出去!”南霜心中无比惊恐,被妹妹看到了!这样的自己……不堪的,下贱的,任人作践的自己……“这里不是你来的地方!出去!出去!”
清欢不顾他的排斥挽住了他的胳膊,道:“哥哥别怕,我说过会保护你的。”她脱掉自己外衣将南霜裹住,又道,“我杀了他替你报仇。”
皇帝瞪大了眼,可惜嘴巴被堵住,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不行!不能杀他!”南霜连忙制止。
闻言,皇帝眼中露出惊喜的神色来。他以为南霜是对自己情有独钟,谁知南霜下一句就立刻打破了他的幻想:“他让人给我下了毒,解药只有他知道藏在哪里,所以他不能死。”
“没关系的,我给你问出来就是。”清欢居高临下地看了皇帝一眼,突然笑了。她真的真的真的非常讨厌给人施加暴力和虐待,又自以为是的人类。不巧的,这个老皇帝刚好就是这样的人。鱼尾纹比蜘蛛网还密集,竟然也好意思要南霜喜欢他,也不撒泡尿照照镜子,看自己长得是个什么恶心德性。若是褪去皇帝这份光环,去卖屁股都没人要。
她取下皇帝口中的布料,笑吟吟地问:“你是自己告诉我呢,还是我动手之后再告诉我?两个选择,二选一,我很公平的。”
皇帝厉声喝道:“大胆——”
“啪”!清欢给了他一个耳光,声音柔嫩眼神冰冷地建议道:“你最好考虑一下要怎么说话,否则我会很不高兴的。”
皇帝咬紧牙关,到了时辰没有出去,自然会有侍卫进来,他只要拖时间就好。
可他养尊处优,从小到大已经活了快六十岁,从没受过什么罪,更别提吃苦头了,从来都是他让别人吃苦头,掌握别人的生杀大权。清欢回头问南霜:“哥哥想怎么报复他?我保证,给你要到解药。”
南霜心想,要不到也罢了,他这样过也真是过够了,早晚都要死,妹妹也知道了自己的真面目,倒不如死前讨个痛快。“我自己来。”
“那可不行,我也得帮哥哥呀,谁叫我是个好妹妹呢。”清欢挑眉,她对南霜只有怜惜和遗憾,但若是真正的南烟在这里,怕是将皇帝千刀万剐都不解恨的。这个皇帝,只因为南霜生了重瞳,便不问青红皂白捏了个罪名将南家诛杀九族,而后又垂涎南霜美色,将其弄到宫中,去势不算,还弄瞎了对方的眼,只因为那是一双重瞳!
把人弄到手了,明知彼此之间有血海深仇,却偏要让南霜对他倾心——清欢很想问问他,大爷你脑子是不是有问题?后宫的妃子们一个个巴着你,你真以为自己是人见人爱的香饽饽了么?
若是去掉这显赫的身份,还是那句老话,卖屁股人家都嫌长得普通年纪大。
清欢利落地学着皇帝绑南霜的样子,把皇帝也捆到了柱子上,然后轻笑:“哥哥,我把皇帝捆起来了,你想怎么做都随你。”
南霜也勾起嘴角笑了,此刻他再不掩饰自己阴暗嗜血的一面,天知道总是在皇帝面前扮作一朵小白花,他已经有多么厌烦。如果不是为了解药,他又如何忍辱偷生这么久?也只有老皇帝会认为他自己余威犹在,以为他南霜,还是十五年前那个懵懂单纯的男孩儿。
他早已化作食人猛兽。
最开始不听话的时候,南霜在这密室里度过了很漫长的两年,不分日夜遭受着折磨。皇帝没工夫,便换侍卫和太监——虽然这些人后来都被得势的南霜杀死,但那些记忆仍然存在于他的脑海之中。
所以,他对这个房间非常熟悉,熟悉到某个东西放在哪里都知道。南霜走到皇帝面前,伸出手去摸索他的脸。皇帝老了,力不从心了,这也是为何近年来他越发对南霜下手狠毒的原因。他从不让南霜碰他的脸,因为他自己也知道,已经沾染了皱纹的面孔,早已不如年轻力壮时的俊秀。
可现在南霜摸着他的脸,那双曾让皇帝觉得美若青葱的手,此刻如同毒蛇的信子一般。
他曾经因为南霜不听话便对他施以拶刑,然后在大冬天,让南霜险些残废的双手泡在冰水之中,一切只因为南霜不肯为他更衣。
他也曾因为南霜在他身下强烈挣扎,便将他丢到侍卫队中任由玩弄,这么美的男人,即便不是女人,也仍然充满诱惑。
他还曾鞭笞南霜,因为南霜的重瞳太过倔强,似乎总是有着说不完的坚决,便命人将他弄瞎。他把所有负面情绪都施加在南霜身上,他甚至因为南霜是个男人,便将他阉了!
对老皇帝来说,不能让你做朕的女人,便要你做朕的贴身太监,日日陪伴在朕的身边。
不是女人的话,切掉那玩意儿不就好了么?这是皇帝的遗憾,所以他总是要求南霜打扮成女人的模样,涂脂抹粉,学女人说话走路。
但无论如何,南霜都不是个女人。
“小烟。”
“嗯?”
“你出去等着哥哥,哥哥要做的事,不适合你看。”即使自己已经不堪到如此境地,南霜还是不愿意妹妹看到。他已经肮脏**,不想让她觉得他手段毒辣。
清欢从善如流地应道:“好的哥哥。”
待到清欢离去,南霜对着面前的皇帝露出绝美的微笑:“现在是我们的时间了。”
他很少笑,尤其笑的这么灿烂美丽。皇帝一直都很喜欢南霜的笑,可此刻,被那双空洞的眼睛盯着,皇帝却忍不住浑身颤抖起来。
清欢走出密室后盘腿坐在外面,叫呗,反正墙一合起来就听不到了,皇帝怕被人知道自己的龙阳之癖,所以将密室建的极其隐蔽,又特别注意隔音。
现在造福他自己了。
清欢在外面等了大概一个多时辰,南霜才从里面走出来。她坐在地上,顺手抓住他的衣摆。南霜愣了一下,伸手下来摸索她的所在,然后紧紧地抱住了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