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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渣化之路全文阅读

作者:哀蓝     女主渣化之路txt下载     女主渣化之路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350.第二十八碗汤(三&四)

    接受来自陌生男子的好意,对谭水柳来说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皇上命令过她,不许她与任何男子过往甚秘,甚至不许她和除了他之外的男子说话。对谭水柳来说,若还身在宫中,那自然是应当的。可是在这个奇怪的世界里,她的身边并不再只有宫女和太监,甚至连教导功课的老师也大多数都是男子,在这种情况下,勉强她不许和任何男子说话,实在是太为难了。

    不过康时从不考虑谭水柳的为难。他下了命令,谭水柳就应该服从,其他的不重要。所以他自顾自地告诫了谭水柳后,深知她会听话,便放下了心。

    在这个世界里他不再是高高在上,掌握世人生杀大权的皇帝,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十七岁的少年,而他一无所知,即使他曾经才华横溢,四书五经倒背如流,在这个要求各项全面发展的世界里,他根本不能占据鳌头。

    这对高贵习惯了的康时来说是巨大的打击。所以他不喜欢这个世界,他甚至想了无数办法试图回到原先的世界,继续当他的皇帝。

    谭水柳是唯一一个知道他真实身份的人,也只有谭水柳在,康时才能找到那种尊贵的感觉,否则他会感到怅惘和受挫,这让他无法接受。在这个班级里,他不是最优秀的人,他的家世也很普通,从前前呼后拥的宫女太监,小意讨好的貌美嫔妃还有敬畏他的文武百官……全都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群完全不受他掌控的人。

    康时恨不得一睁眼就能重新回到自己的宫殿,他每天晚上睡觉前都希望第二天早上能在自己的龙床上醒过来。谭水柳虽然貌美,却并非康时喜欢的类型,这也是为何他临幸过她一次就再也没碰过她的原因。

    而在现在这个世界,谭家虽然不是什么大富大贵之家,但也称得上是书香门第,谭家夫妻都是在本校任职的老师,对谭水柳这个女儿也很是疼爱。

    可康时就不一样了。他的“父母”一个只是普通白领,一个是家庭主妇,每个月的日子过得紧巴巴的,根本没法和谭水柳比。如果不是有谭水柳在,康时很怀疑自己还能不能找到活下去的勇气。

    他在来到这个世界后不久就彻底明白了自己的处境,这不是他的国家,这些人也不是他的子民。在这里,没有皇权,更没有皇帝的存在,对这个世界的人类而言,皇帝属于几千年前的糟粕,他们早就开始了民主社会。

    更让康时感到不习惯的是,从前在宫中,他性格冷酷专横,仍有数不清的妃子宫女扑上来讨好谄媚,但现在,他没有资格甩脸色给任何人看,没有人会在意他,反而因为这样的性格导致他在班里的人缘并不好——如果不是长得帅气的话,恐怕除了谭水柳不会有任何人搭理他。

    这让康时怎么受得了啊,这简直就是在明晃晃地告诉他,失去了那个身份,你根本什么都不是!

    和这样的情况相反的是,谭水柳虽然成绩很差,但为人善良温柔,反倒是很得同学们喜欢。

    康时看不惯班里男生找谭水柳说话,所以他再三告诫谭水柳,不许和任何男生来往,后来见她很敬畏自己,干脆死命防着,谭水柳代表着他过去的辉煌,如今在生活和学业上都屡屡受挫的他只能从谭水柳身上来寻找优越感。

    当然,这优越感他还不能在谭水柳面前表现出来。他要让谭水柳死死地记住,他是她的天,是她的主子,她一辈子都不能拒绝或是离开他!

    久而久之,谭水柳还没有来得及感受到这个世界的美好,就又被康时用锁链关在了封建社会的牢笼里。别说是男生了,现在就连女生都很少跟她说话了。

    大概康时心里想的就是,我好不了,你也别想好吧。

    随着时间过去,康时发现自己不必一直保持本来的性格。他如饥似渴地汲取着这个世界的知识,然后逐渐改变,竟然慢慢地也收获了几个暗恋他的女生。康时不喜欢她们,却也不拒绝她们。因为即使在了解这个世界后,他也仍然认为女人对自己的追捧和热爱都是理所当然的。他甚至还想着以后能继续三宫六院左拥右抱呢!

    从头到尾,他也没想过在这个世界跟谭水柳好好生活。首先,谭水柳身份太低,她只是个婕妤,性格又不讨他的喜欢,因此康时从未把谭水柳当成自己的女人。其次,他骨子里的大男子主义仍旧存在,用现代世界的说法概括的话,叫做“直男癌”。

    而且是病入膏肓的直男癌。

    英语课下课后,谭水柳见康时不在教室内,便悄悄对坐在自己前面的清欢说道:“谢谢你。”

    清欢听了,轻笑着往后倚她的桌子,也没回头,免得让正站在教室外面的康时看见。谭水柳现在的胆子还是太小了,她不能太过急进,要小心谨慎一点。“不客气,你也帮过我,朋友之间就应该互相帮助。”

    朋友……谭水柳细细品味着这两个字,忍不住有点想笑。可是意识到面前这个少年是男子后,心中又有点发慌。“……我们不是朋友。”

    清欢还是没回头,声音却是十足十的低落和忧伤:“啊……原来你没有把我当成朋友啊,我真的很难过,从小我的身体就不好,朋友也没几个,原本以为你不会嫌弃我的……原来你也觉得我身体不好,不适合当朋友是不是?”

    心思单纯又善良的谭水柳立刻急了,也顾不得男女之防,连忙解释道:“不是这样的!是我,是我……我不适合做你的朋友。你人这么好,相信很多人都愿意跟你做朋友的!”

    “可是我只想跟你做朋友啊。”清欢继续明媚而忧伤。“你是所有同学中对我最好的人了,我以为你是把我当朋友了,没想到是我自作多情……”说着说着,她的声音有点抖。

    谭水柳急了,这、这不会是哭了吧?她嘴笨,又不敢乱说话,皇上命令过她和其他男子保持距离,最好连话都不要说,并非是真心想要拒绝清欢。其实、其实她也很想交朋友的……入宫五年,她一个说话的人都没有,反而要被很多位份比她高的嫔妃欺负,就连那些受宠妃子身边的宫女都能在她面前耀武扬威,谭水柳从来都不喜欢那样的环境。

    若非她家中没有适龄的姑娘,也不会将她这个庶女送入宫中,从头到尾谭水柳就没想过要入宫,她也不喜欢皇上,但她畏惧皇上。如果可以,她也不想和皇上再继续纠缠,一个新的世界,她有爱她的新父母,父母还只有她一个孩子,他们把所有的爱都倾注在她身上……这是谭水柳一直可望而不可求的。

    她……其实很想开始新的生活的。

    但是……

    谭水柳咬紧了下唇,她真的没有办法,也不知道该怎么做。她怎么能拒绝皇上呢?她、她怎么能……

    清欢没有再说什么,谭水柳心里的坚冰不是一朝一夕形成,想转变她的思想也不是一蹴而就的。

    谭水柳拒绝了清欢后,对方就再也没说要做朋友的话了。虽然松了口气,但谭水柳内心深处还是有几分遗憾和悔意。

    她就那么拒绝了,会不会让他不开心?和歌的身体本来就不好,他也是难得鼓起勇气说交朋友的事吧……想到这儿,谭水柳心里有点难受,她分不清那难受是因为和歌还是因为她自己。

    她就这样的……把自己困住了,逃不出去。

    第二天和歌就没来上学,谭水柳心里就慌了,她一开始没管,毕竟和歌跟自己没什么关系,可是一连三天和歌都没来上学,谭水柳就忍不住有些担心。老师发了许多习题和卷子,又学了新课,他不来的话……能跟得上吗?

    还是说是自己三天前说的话太过分了?想到这个可能性,谭水柳都想把自己打一顿了。明知道和歌是个病人,她怎么还能说那样的话?万一他是被自己刺激病了的……谭水柳想想都要疯。她长这么大了,从没做过坏事说过坏话。

    她担忧不已,于是放学后主动去了办公室,想找班主任老师问清楚。

    班主任很惊讶谭水柳会来问跟和歌有关的事情,一开始没想告诉她,但是又觉得这丫头难得胆子大点儿主动找他说话,就说:“听说是突然受了刺激,晚上就发病了。”

    谭水柳心底抽了口气,当天晚上就发病了,原因还是受了刺激……那肯定是因为她拒绝了他!那天下午她觉得和歌整个人都病怏怏的,也不爱说话了。

    内心的愧疚已经把这个单纯的姑娘淹没了。无论如何她都得亲自去看看和歌,确定她没事才行!

    于是她主动跟老师请假,晚自习不上了,要去看和歌。

    班主任老师二话没说就给签了假条,顺便还把这几天发的卷子习题交给她,叮嘱道:“别忘了把这个给和歌,顺便帮老师问候一下,祝他早日康复,啊。”

    谭水柳小脸严肃,认真地点了点头,她对老师都是很尊敬的,基本上除了皇上还有父母之外,老师的话她是最听的。

    等到她走了,班主任才打了个电话,“喂,您好,是和先生吗?是我。一切都按照您说的坐了,好的,好的……再见。”

    其实和歌哪里需要做什么卷子,他把卷子给谭水柳,不过是给谭水柳一个名正言顺上门的理由,主要是为了不让谭水柳感到害怕或是尴尬。

    地址也给了,以那丫头的胆小程度,不知道会不会坐地铁啊?

    谭水柳会的。

    经历了近一个小时,她终于来到了某风景优美宁静的住宅区。这一代基本上都是别墅,而且进去这个小区还得掏身份证,看得特别严。谭水柳有点傻眼,这、这是哪儿啊,和歌到底是什么身份?

    看着前面站岗的宪兵一个一个盘查进去的人,谭水柳有点紧张,她没带身份证……终于轮到她了,她一说自己的名字,又说是来找和歌的,宪兵立马变了表情,恭恭敬敬地给她敬了个礼,然后也没要证件,直接就让她进去了。

    谭水柳有点莫名其妙,她又看了看手上写着和歌家里地址的纸条,然后有点晕……这是哪儿……她,分不清东南西北了。

    这也是为何她当年入宫后不爱到处走动的原因。固然是没有朋友且勾心斗角,但更重要的是她方向感特别差,万一闯了什么不该闯的地方,项上人头都难保。

    正在这时,迎面走来一个穿着铁灰色西装身材高大的男人,谭水柳也顾不上皇上的话了,颤巍巍地拦住人家,问:“你好,不好意思,请问一下,这个地址该怎么走啊?”

    男人却没有回答她的问题,而是微微一笑,温和有礼地问道:“谭水柳小姐是吗?”

    “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谭水柳惊讶地问。

    “我叫和词,是和歌的大哥,和歌担心你找不着,专门让我出来接你。”说着,他伸出了手。

    那是怎样好看的一只手呀!五指修长,指腹上有着薄薄的茧子。谭水柳犹豫了几秒,她不敢握,但和词的态度实在是太绅士太礼貌了,让人觉得如果不回应他的话就是一种伤害。

    和词成功握到小手,他眼中兴味一闪而过,很快就放开了没让谭水柳感到不适,然后笑道:“请跟我来。”

    谭水柳唏嘘着跟在和词身后。其实班里也有性格很好的男生,但他们跟和歌和词兄弟一比,真算不上什么。谭水柳对男人的印象不多,早年在家中,她的父亲和兄长都是说一不二的,后来入了宫,皇上是她这辈子见到最可怕的男人。

    而和歌最温柔最美好,眼前的这个和词先生,又是另外一种美好的人。

    都跟……皇上不一样。

    谭水柳有几分迷茫。在宫中的时候她总是听身边的宫女太监说皇上如何如何的好,如何如何的威风厉害,但谭水柳从来都没有感觉,她只觉得,若是一个男人,那样可怕也能称之为好和厉害的话,那么她宁可一辈子都不得宠。

    可是认识了和歌,又见过和词后,谭水柳才明白,原来世间真有翩翩如玉的男子,你不需要和他们相处过多,哪怕只是见了一面,也能感知对方的美好。

    和词一直保持着最恰当的距离,不失亲切,却也不算生疏。他是早就知道谭水柳这个女孩的,弟弟曾经被她背到医务室,在雷雨天。想到这里,和词不由地看了看谭水柳的身形,娇小瘦弱,真的很难想象她能背的动一米七八的和歌。

    因为对方对自己的家人好,所以和词对谭水柳的印象很好。

    进了和家大门就听到一声娇喝,谭水柳不由地朝声音来源看过去,只见一群身着背心的迷彩裤的男人正将一个女人围在中间,与其说是切磋……倒不如说是群殴。

    一群男人怎么能打一个女人?谭水柳正要问,却见和词笑意盈盈地解释道:“那位是我和小歌儿的大姐,和诗,是个彪悍的女人,你看着就好了。”

    对于自己的心思被人看穿这种事,谭水柳有点惊讶,又有点不好意思,但还是照着和词的话看着。

    和诗的动作非常凌厉潇洒,出招敏捷,别看是被围攻,但那一圈大男人加在一起也不是她的对手,几分钟功夫,被揍得趴在地上爬不起来。和诗啐了一口:“没用!都给我爬起来负重越野五十公里!现在就去!快!”

    干练而明朗,虽然和词说的是“彪悍”,但谭水柳心中却不由得有几分羡慕。她咬住下唇,失落地垂下视线。

    和诗把一群男人揍完后瞧见了站在不远处的和词,对着和词摆了摆手,“哟!”然后抓过一边的毛巾,边擦边走了走来,还上下打量谭水柳:“这就是小歌儿说的那个帮了他好几次的小丫头?”

    她的确有资格称呼谭水柳为小丫头,因为她已经二十九岁了。谭水柳看着阳光下和诗身上美丽而性感的肌肉,看着汗水在她的皮肤上奔涌,感受着她的爽朗和强大,心中有股冲动,越来越强。

    “没错。”和词笑笑。

    和诗对谭水柳伸出手:“你好,我叫和诗,诗句的诗,和歌的大姐。”

    谭水柳握住对方的手,只觉这只手并不似以前自己见过的宫妃那样柔嫩细腻,但却别有一种力量——让她无法形容的力量。

    在和诗和词的带领下,谭水柳见到了和歌。没有打扰他们两人说话,姐弟俩就到了客厅。一个拿起苹果咔嚓啃一口,一个坐在沙发上笑着问:“姐,你说小歌儿这是不是春心萌动了?”

    和诗懒洋洋地瞥和词一眼:“这也叫春心萌动?我看那丫头性格懦弱,小歌儿不会喜欢这种类型,就是当个朋友吧。”

    和词叹气:“姐你就是不懂男人心啊。”

    和诗抓起一个橘子扔过来,被和词一把抓住:“我不懂男人心?姐姐我泡男人的时候你还不知在哪儿穿着开裆裤呢!”

    被亲姐鄙视,和词并不在意:“我看这姑娘挺好,跟其他女孩都不一样。”

    “该不会是你喜欢上了吧?”

    和词摊摊手:“要是有可能的话,谈场恋爱也不错。”

    和诗笑着啐他一口:“可别想挖小歌儿的墙角,否则我揍死你。”

    和词继续叹气:“我也好想生病当个全家人都疼爱的宝宝啊,你们都把小歌儿捧在手心,我可爹不疼娘不爱的,太不公平了。”

    和诗瞪他一眼:“胡说八道什么,要是可以,我愿意帮小歌儿生这个病。”

    和词这才惊觉失言:“姐,我不是——”

    “我知道,你疼小歌儿不比我少,他前天发烧你比谁都急得慌。不过医生不是说了吗,他的病情在慢慢好转,以后说不定还能有痊愈的机会,那样的话真就好了。”和诗说着,露出憧憬和希冀的眼神。

    “扑哧——”和词像是想到什么有意思的事情一样笑起来。“说来也有意思,小歌儿竟然装病不去上学,就为了让人家小姑娘来找他。心机太深沉了,我都自愧不如。”

    “你又没谈过恋爱,你当然不如小歌儿。”和诗这回站在和歌这边了。“对了,虽然那丫头看着是个好的,但是也得调查一番才能让她留在小歌儿身边,你叫人查了吗?”

    “叫了,资料我都看过了,我给你放在你房间,你没看到?”

    “没注意,这几天训练太晚,回来洗了澡就睡,根本没时间看。”和词站起身伸了个懒腰。“走,咱们看看小歌儿去。”

    和词也跟着站起来,姐弟俩到了和歌房间,发现和歌跟谭水柳正说话呢,一见和诗和词进来,清欢立刻笑了:“姐,哥。”

    和词习惯性地揉揉清欢的头发,问:“有没有哪里不舒服?要不要再让医生给你看看?”

    “不是说我快好了么。”清欢笑笑,并不是很在乎。“没关系的,我现在没有不舒服的感觉。倒是我生着病呢,就别让水柳待在我房间里了,从学校到这儿不方便,哥,你送水柳回去吧。”

    对于可爱弟弟的要求,弟控和词自然不会拒绝,他对谭水柳微笑,问:“不知我有这个荣幸送你回家吗?”

    谭水柳紧张地站起来:“麻、麻烦了。”

    正在这时,管家突然敲门进来,见大小姐大少爷都在,赶紧报告:“大小姐,那人又来找你了。”

    “他还敢来?”和诗柳眉倒竖。“犯贱不分时候是吧?!”说着迈起愤怒的步伐走了出去,怒气值满点。( )

352.第二十八碗汤(七(&八)

    对于谭水柳所取得的成绩,老师们感到与有荣焉,同学们感到惊奇并且被燃起了斗志!清欢对此乐见其成,和词更是赞赏自己的眼光,谭家爸妈高兴的快要飘到天上去了!

    然而在这么多真心为谭水柳感到开心的人里,有那么一个,并没有多么快乐。

    那就是康时。

    他早知自己这次的成绩不会差,但他没有想到,压在自己头上的会是谭水柳!一个曾经身份卑微,被他弃如敝屣,连看都不乐意看一眼的女人,知晓他过去尊贵身份的女人,竟然踩在了他头上?!

    这对康时而言简直就是一种侮辱!

    可是他发现事情有些不对了,这段时间他忙着学习,高中课程重,本来就少得可怜的闲暇时间更是等同于零。但是对于谭水柳的性格康时还是了解的,很听话。正因为她听话所以他才放心,没怎么花时间在她身上,可谁知道最后谭水柳给了自己这么大一个意外!

    康时惊觉已经很久没有跟谭水柳说话了,他心里瞧不起谭水柳,也从不把注意力放在她身上,可这次的成绩让他如临大敌,如果连一个小小婕妤都能爬到他头上,那么他和这个世上的普通人有什么不同?

    曾经他掌握她的生杀大权,她看到他便要下跪臣服,但现在呢?康时狠狠地一拳砸在墙壁上,他在二楼看得清楚,谭水柳家里虽然条件不错,但并不是很有钱,只能说是中产阶级,那么她怎么会坐一辆豪车?已经放暑假了,她为什么不在家?

    车里的人是谁?从康时这个角度看不大清楚,只知道那肯定是个男人,而谭水柳竟然还对那个男人笑!她是想给他戴绿帽子不成?!

    等到谭水柳跟车里的男人打完招呼到了二楼,一个没注意就被横空扑过来的人摁在了墙上,双手被制,吓了她一跳!定睛一看,才发现竟是很久没来往的康时。

    再见康时,谭水柳心底已经没有了畏惧。如果在和家三姐弟身边这么久还有奴性的话,她觉得自己真是白活了。但是她没有轻举妄动,而是问康时:“你来做什么?”

    瞧瞧,连皇上也不叫了。

    “你好大的胆子!竟敢背着朕和其他男人来往!”康时低吼,灼热的气息让谭水柳有几分不适,在宫里的时候她也只侍过一次寝,那以后就被康时抛到九霄云外了。

    她看向康时,回想着这个男人的残酷与自私。他们两个都到了崭新的世界,本应互相扶持,但他却要禁锢她。“现在不是我们的世界了,你以为你还是那个高高在上的九五至尊么?”谭水柳满意地看到康时的脸色变得很难看。

    她并不是完全柔弱的菟丝花,只是缺少一个端口让她蜕变。而清欢给予了这个机会,谭水柳便死死地抓住,从而变成自信而**的女人。“皇上啊皇上,除了我,还有谁知道你是个皇上,不过那又怎样,历史书里的皇帝多了去了,可惜他们都死了。”

    康时怒视她:“大胆!”

    “除了大胆你不会说别的了?”不再对康时充满畏惧,不再被康时所限制,谭水柳才发现这个男人其实不过如此。褪去了皇帝的光环之后,他的蛮横和贪婪展露无遗,而这种性格很明显,非常不讨喜。“小心我大叫一声救命,或者是说你强|奸未成年少女……啊,我给忘了,皇上您临幸过的妃子里还有十四五岁的呢,哪里在乎这个呀。”

    说完,她又故作惋惜。“可惜这个世界很在乎,你猜猜,等到你跟别人解释说你是皇帝,他们是在冒犯你的时候,会怎么样?我想,你应该会被送到精神病院去。”

    康时瞪着谭水柳,完全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在突然之间判若两人。

    其实他根本就没有关注和在乎过谭水柳,所以才对她的改变视而不见,但现在的谭水柳说话句句带刺,让康时如同被掀开了伪装,露出里头的嫩肉,供人取笑。

    “回不去啦,皇上。”谭水柳笑得可开心了。“从此以后你再也不是皇上了,你就是这平凡世界的一个平凡人,没人会去讨好你伺候你,你也不能随意就砍人脑袋诛九族,啧啧,怜爱你。”

    这话惹怒了康时,他抬起手作势要甩谭水柳一个耳光。十八岁的少年手劲多大?可见他心中对女人是如何轻视。

    而谭水柳早已今非昔比。和诗教她的那些防身术搏击术在此刻终于派上了用场,她心底甚至还有点小激动,因为一直都是跟人对练,没有实战经验,刚好,皇上可以做第一个。

    康时的手还没扇下来,谭水柳就一脚踩在他脚背上,他因此疼的弯下腰,谭水柳借势膝盖往上一顶,手肘一捣——曾经黄袍加身人人跪拜的皇帝,就轰然一声倒在谭水柳面前。

    同时倒下去的,还有封建的糟粕。谭水柳顿觉无比轻松,她掰了掰手指,歪头一笑。

    “啪啪啪!”

    一阵掌声传来,谭水柳讶异地回头一看,竟是和词!“你怎么没回去呀?”

    “我看你房间的灯一直没亮,觉得奇怪,就想上来看看,这家伙是谁?”和词嫌弃地望着倒在地上的康时。

    “一个烂人而已。”谭水柳耸耸肩,邀请道,“既然上来了,要不要去我家喝杯茶再走?”

    “可以吗?”

    “当然。”

    他们两人谈笑风生相谈甚欢渐行渐远,可把倒在地上疼的险些以为自己要当太监的康时气得够呛。他从没有过这种感觉……在那个男人面前,他觉得自己被比到了尘埃里。但事实完全不是这样!他是皇帝!是君临天下的皇帝呀!

    康时再怎么想都跟谭水柳没关系了,反正从这天以后,她不管康时是怎么看自己的,完全按照自己的想法生活。

    除了和家人之外,她还交了许多新朋友,有男生也有女生,暑假里她还第一次去打工了,一个暑假赚了几千块钱,她变得活泼而开朗,同时又不失她本身美好的品质和善良的性格。

    用和词的话说:我真是越来越喜欢这丫头了!

    清欢的日子则过得很逍遥,她的身体在逐渐好转,甚至停药一周也不会出问题,一切都在朝好的方面走,谭水柳过得好就行,至于她跟和词之间会怎么发展,那她可不管,她又不是专业红娘。

    康时在那次挨揍过之后仿佛也吸取了教训,他没有再来纠缠谭水柳,但也没有要放过她的意思。反正他不来讨嫌谭水柳就懒得搭理他,她已经开始了新的生活,而且过得很好,完全不想再跟康时扯上一毛钱关系。

    时间如流水,好像昨天还是懵懂的小孩子,今天便要面临人生的抉择。谭家爸妈希望谭水柳能考一个师范大学,到时候毕业跟他们一样当老师。但谭水柳却不想这样,她偷偷瞒着父母报了军校——就是和诗上的那一所,然后成功成为了和诗的学妹。

    和诗现在在学校里还担任客座教授,跟她在一起越久,谭水柳就活得越乐观越努力。和诗是一个充满魅力的女人,但在和词看来就有点不好了,因为他发现谭水柳在跟和诗走得越来越近之后,也有了暴力倾向。

    以前的小水柳多可爱多温柔呀,一跟他说话就娇羞的笑,很多时候都不敢直视他的眼睛,让他觉得逗她实在是太好玩了,但是现在……她不仅能跟他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哲理,还能跟着小歌儿一起损他年纪一大把没有女朋友。

    什么鬼……他现在也才二十六岁好吗?很老吗?没有交过女朋友是件很值得嘲笑的事吗?

    最可恨的就是蔫儿坏的小歌儿,明知道他喜欢水柳,却偏偏总是在水柳面前损他。和词何其不幸,一个姐姐一个弟弟,都把他吃的死死的,他在家里的地位不上不下,爹不疼娘不爱,简直要让人掬一把辛酸泪。

    清欢可喜欢看和词跳脚了,别看和词成熟稳重,但在感情方面还如同一张白纸,随着谭水柳越来越优秀,他就越来越不敢告白,情书倒是写了好几封,可惜没敢送出去。而在谭水柳面前他还要装作一副很靠谱的大哥哥模样,真是为难他了。

    她不想告诉他,其实谭水柳根本没有谈恋爱的打算,军校训练强度大课业重,到时候谭水柳就更没有心思谈恋爱了,现在不表白,事后悔三年。

    令人感到神奇的是,随着谭水柳越来越优秀,康时反而落了下乘。他在高二第二学期的第二名成了他的绝响,从那以后他的成绩再也没上来过,只能在中等徘徊。在谭水柳变得耀眼夺目后,他的视线再也无法从她身上挪开。

    她又考了第一名,她深受老师同学喜爱,她的父母非常疼爱她,她很孝顺,很懂事,很善良……她前途一片光明,对应的就是康时的黑暗无比。

    他开始走神了。

    他没有办法集中精力去学习或是上进,因为他总是忍不住要去挂差谭水柳。谭水柳上课时认真听讲的样子,拿着笔记笔记的样子,和同学说话聊天的样子,走路的样子讲话的样子坐在位子上的样子……他总是无法控制自己的目光。

    她越是耀眼,他便越是暗淡。

    这样的结果在高考后让康时彻底栽了个跟头。对比考上军校成绩全国第一的谭水柳,他只考了个普通大专,学费奇高,以他的家庭条件,加上助学贷款也只能勉强维持。

    这是怎么了?事情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直到现在康时都不明白,他是真的不懂。每当他觉得自己要迎来好运的时候,命运就会告诉他这是个恶意的玩笑。

    他不想去上进,不想付出努力,也不想拼搏。他只想睡觉,因为只有在梦中他才是那个尊贵无匹的皇帝,受万人膜拜尊崇。梦里的他杀伐决断,文武百官后宫佳丽都要臣服于他。

    梦里的感觉太好了,所以就不愿意出来了。

    康时怎么颓废堕落,跟谭水柳一点关系都没有。临开学了,她这几天也有点小小的困扰。

    那就是和词。

    她跟和词一直都是很好的朋友,这是谭水柳单方面认为的,但是三天前她去和家看望和歌的时候,和词送她回家,突然就跟她表白了。

    说喜欢她,想跟她在一起,还赶在谭水柳拒绝之前让她好好考虑考虑。

    考虑什么啊……她根本就没想过这个。

    所以她连去和家都不敢,更别提是跟和词联系了。这一刻她的蜗牛心态重现江湖,英姿飒爽不起来,只好窝在家里哪儿也不去。和歌倒是给她打电话了,什么也没说,谭水柳想他可能知道和词告白的事,和诗也发了条短信,都是给和词当说客的。

    认识快两年了,和词是什么样的人谭水柳十分清楚,跟康时比起来,和词就是一个大写的完美。康时最优秀的时候尚且不如和词,更何况是现在呢?

    事实上谭水柳已经很久没有想起康时了,这个人早就从她生命里退出。

    她烦躁地在床上滚了两圈,然后听到有人摁门铃。奇怪,是爸爸妈妈么?他们忘记带钥匙了?

    习惯性打开门,顺口念叨:“你们忘记带钥匙——怎么是你?”她惊讶地看着门口的康时,随后戒备道,“你来干什么?”

    “我来看看我的爱妃,不行么?”康时呵呵直笑,没头没脑地闯了进来,谭水柳一个不察,康时就突破了她的防线。她顺手把门打到最开,然后跟在康时后面赶人:“你到我家来做什么?马上就要开学了,你还不准备一下?”

    康时呵呵直笑:“准备?准备什么?我又没有你考得好……”

    话里一股浓浓的酸味儿。谭水柳双手环胸:“是啊,你是没我考得好,可那跟我有什么关系,我考的好是我应得的。”合着皇帝陛下只看到了她考得好,没看到她有多努力是吧?

    自己不用功,这会儿来酸她是什么意思,他们之间有那么熟吗?

    康时睁大眼睛看着谭水柳,复又眯起来:“爱妃……你怎么、怎么变成了两个?”

    谭水柳很想不雅地翻个白眼,但是她忍住了,上前踢了踢倒在她家沙发上的康时:“喂喂喂,不要在我家耍酒疯,请你回自己家去好吗?”神经病吧,都多久了还走不出来,真想抱着个皇帝的记忆过一辈了?人不知道向前看,真是可悲。

    对于谭水柳的驱赶,康时只是哼唧几声,然后他问:“爱妃,过、过来!过来陪朕!陪朕……喝两杯!朕心里烦躁得很……朕想回去……想回去……”

    谭水柳冷眼旁观康时这副熊样,庆幸自己改变了,庆幸自己遇到了贵人。“咱们来到了这个世界,那就是新生。你非要拘泥于过去而忽视当下,我也没什么好说的,而且我们关系也没多好。”

    她又不是心情垃圾桶,不爽的话自己想办法去啊,来找她干嘛。

    正在这时,手机响了。谭水柳看了下来电显示是和词,吓得立马摁了,然后又悔不当初。糟糕,不接就是了,还能说没听见,她怎么给摁了,那不明摆着告诉他自己是不想接电话吗?

    愁了几秒钟,就看到康时摇摇晃晃地要去够茶几上的一把水果刀!谭水柳给吓坏了,连忙扑过去抢:“你疯啦!”

    “给!给朕!死了说不定就能回去了……”

    “胡说八道!你就算死了也别想回去!你在这个世界都过了好几年了,就算回去也没你的位子了!还是省省吧你!”谭水柳小心翼翼地把水果刀收进抽屉,一回头就被康时扑倒,他身强体壮,足足有七十公斤,而谭水柳还不到五十,正好被压在了身下。

    还没来得及把身上的人一脚踢开,就听见和词震惊又愤怒的声音:“你在做什么?!”

    他说“你在做什么”,而不是“你们在做什么”。谭水柳第一时间意识到这个。

    很快,康时就被拎起来丢到一边,和词把谭水柳从地上拉起来,嫌弃地看了康时一眼:“怎么让他进门?”

    谭水柳摊手:“没想让他进,是他闯进来的。喝醉酒找我耍酒疯,万一被人知道,还以为是我欺骗了他的感情呢。”

    和词冷眼看着康时,呵呵一笑:“是吗?喝醉了?”

    “什么意思?”谭水柳听他语气不对。“你的意思是……”他没喝醉?

    不可能吧,虽然早就对康时没感觉了,但在谭水柳心中,人毕竟是当过皇帝的,借酒装疯这种事也干得出来?

    “就是这个意思。”和词走过去,把拳头攥的噼里啪啦响。“我给你两个选择,一是滚,然后该干嘛干嘛,二是我打断你一条腿。”

    康时的身体几不可见的一僵,同时他也感到极度的屈辱。没错,他的确是借酒装疯,他只是想来看看谭水柳,然后跟她多说几句话,问问她,他们还有没有可能在一起。可话还没来得及说就被打断了,如今他竟然要受别人威胁……

    谭水柳走过来扯了扯和词:“好啦,我们把他送回家吧。”

    “对他这么好?”和词不爽了。

    “懒得理他而已。”康时对谭水柳而言不过是个陌生人,她才没工夫搭理他呢。而且直接把人撵出去的话,谁知道康时能做出什么事儿来,走投无路的人多了去了。

    于是两人合力把康时扯到了车上,送回家是别想了,扔在他家门口,和词跟谭水柳就打道回府了。车里两人默默无言,然后和词问:“不想接我电话?”

    谭水柳尴尬道:“没有……我是想接的,就是划错了。”

    “是吗?”和词似笑非笑的道。

    “是。”

    “那好,都三天了,你也该考虑好了吧?”

    谭水柳迟疑了几秒:“这个……我们不能以后再说吗?”

    “我没有要逼你的意思,我只是希望你能慎重考虑一下。难道不和我在一起,你还想跟别的男人在一起?”

    想起和诗短信上说:和词虽然没有我跟小歌儿优秀,但比起其他男人绝对是甩他们十条街,过了这村可没有这店啦!

    “……那好吧,我们试试吧。”说完这句话,谭水柳如释重负。仔细想想,和词对她真的很好,好的都让她感到不真实了。

    这两年来他一直很照顾她,帮了她许多忙,可以说,如果没有和词,她绝对不是现在的谭水柳。兴许她仍然是刚刚来到这个世界的自己,什么都不懂,只能被康时控制。但好在她遇到了他们,遇到了和家人,然后让她知道,啊,原来自己的人生还可以这样过。

    能来到这个世界,真的是太好了。

    和词一听她答应就笑了,正开着车竟然突然亲了谭水柳一口!把她给吓得反射性揍他一拳,和词痛并快乐着,然后在心底给自己点了个蜡,等到以后自己的妹子进了军校……他只会挨更多的揍吧……

    珍爱生命,远离和诗。

    未来总是无限美好,充满希望并且努力向前,命运怎么会舍得辜负你呢?

    这是康时最后一次出现在谭水柳的生命后。再一次听到康时消息,是她二十八岁生了女儿做妈妈的时候。她是从电视里看到的,某男子挥刀砍杀妻子儿女三人,后被鉴定为严重精神疾病。

    她看电视里穿着囚衣的男人有几分眼熟,直到看到名字,才恍然明白这竟是康时!

    只是他老了许多,也憔悴了许多。谭水柳挺喜欢看法制节目,就接着看了下去,原来康时上了三年大专,毕业后就跟家里介绍的女人结婚了,谁知道婚后过得并不好,个中矛盾节目都做了详细解说,但谭水柳印象最深的,是康时被捕时仍然大声喊叫着:“朕是皇帝!你们不能这样对朕!朕要砍了你们的脑袋!诛你们的九族!来人!来人!来人啊!”

    谭水柳看着看着,突然无比心酸。

    他们一起来到这个世界,但最终却是完全不一样的结果,孰是孰非,老天如此安排,究竟是不是一场考验呢?

    她不知道。

    但是她过得很好。( )

353.第二十九碗汤(一(&二)

    那是一个极美的女人。单说脸,已经是绝色,可世界上美人不少,大多虚有其表,空乏无味,而她却美的令人心醉。举手投足,一颦一笑,真可谓是风情万种。不经意间的一撩发,那头乌黑的长卷发微微晃动,男人们的视线便无法从她身上移开。

    她身材又极好。胸部高耸,腰肢纤细,**浑圆挺翘,一双美腿长且直,黑色的高跟鞋让她显得更加动人,比例完美。红色的低胸短裙更是让人心头火起,而这性感至极的打扮却并不叫人觉得轻浮低俗,反而有股无法形容的娇媚妖娆。

    从她出现在大厅的那一刻起,男人也好,女人也好,都不受控制地将视线胶在她身上。男人惊艳于她的美貌风情,女人欣羡于她无暇柔嫩的肌肤和完美的身体,而她却旁若无人地经过了所有人,无视了一路的邀请和问候,一直走到今天宴会主角邵先生的身边才停下来。

    众人恍然大悟,原来这位就是邵先生最近的新欢。

    但女人们眼底大多多了轻视,而男人们眼底则闪过掠夺的光。他们看着女人亲密地搂住邵先生的脖子,在他的唇上亲了一口。

    是的,邵先生虽然仍然英俊,成熟稳重,但他已经是接近年过半百的人了。保养极好的他头上没有一根白发,面上也没有皱纹,笑起来才会出现的浅浅鱼尾纹只会增添属于成熟男性的魅力。

    他富有而高贵,但女人却那么年轻,她看起来顶多二十岁上下,说句不好听的,这年龄差,不知道的还以为是父女呢!

    旁人的眼神里是羡慕是嫉妒还是别的什么,女人完全不在意。她的眼神仍然妩媚,但在凝视邵先生的时候,分明是真情无限。只是邵先生脸色铁青地看着她身上穿的短裙,分外恼怒。早上他就给她挑好了衣服,是条长袖长裙,包裹的除了脸蛋脖子哪里都不会露出来。可现在她穿的这是什么鬼东西?

    他压抑着怒气。“怎么穿这个来?”

    “你生气啦?”女人软着声音问,稍微听见她声音的男人们简直酥到了骨子里!他奶奶的,这他妈才是极品的尤物啊!邵先生是从哪里找来的这女人?等到他玩腻了,他们不知有没有接手品尝的荣幸?

    “我没有生气。”邵先生冷硬的面孔在看到女人微微红润的眸子时柔和了几分。“小乖,告诉我,谁让你穿这个的?我给你挑的裙子呢?”

    “那谁知道呀。”女人说话总是带着尾音,轻飘飘柔嫩嫩,好像永远不会发脾气,温温柔柔的。半年前她凭空出现在邵先生的生活里,从此就成了他一生挚爱,他极爱她,将她藏得极深,若不是准备好要结婚,以邵先生的身份,也不会纡尊降贵的开宴会邀请商界政界友人前来参加。

    为的不过是把女人介绍给他们认识。

    但他心里是不乐意的,小乖的美只有他一人能看。等到他们结完婚,他就把手上一切事务都交给两个儿子,他早物色好了一座很美的小岛,那里与世隔绝,他们会过得很快乐而不会有任何人打扰。

    她来历神秘,不知行踪,但出现在他怀里那天,邵先生只有一个感觉——他不该结婚,不该娶除了她之外的女人还生了两个孩子,他觉得悔恨,又觉得庆幸。悔恨自己没有洁身自好等到她,庆幸他们最终还是能遇见。

    她说她叫小乖,没有姓,没有家人,没有过去,为他而来。邵先生的心在那一刻感到了强烈的满足跟幸福,那是他活了五十多年都从来没有过的。

    “估计是你的儿子们又想整我啦。”小乖叹了口气,明明她比邵先生的两个儿子都小,但她却总是以一副长辈的口气提及他们。“我化完妆弄好头发就看见只剩这一件裙子,化妆师美发师也不知什么时候不见了,我总不能把你一人扔在这儿呀,所以只好穿了。”她顺势问道。“不好看吗?”

    真正的美人穿什么都好看,即便是暴露的衣服也只会显得性感而非低俗色|情。小乖就是这样的女人,她美的艳丽,如同火焰,但又不失清冷与高贵。

    然而就是因为她穿着好看,邵先生才更生气。

    也不怪有些人戴着有色眼镜看,实在是这件衣服,说难听点,简直就是夜店女郎专用。邵先生要是真把这女人放在心上,会让她穿这样的衣服?

    他们哪里知道,邵先生爱小乖如珠如宝,根本舍不得她吃一点苦受一点罪,只是他对小乖的迷恋却让他的两个儿子邵致远跟邵明致非常愤怒。连带着敌视小乖到了极点,整日没事就要找她茬儿,两个快三十岁的人还这么幼稚,不得不说让人唏嘘。

    他们认为小乖接近邵先生是有目的的,同时他们也不希望自己母亲的地位被另外一个女人取代,即使母亲早已去世二十年。邵先生是个性格冷硬的男人,前半生都是。对待妻子也好,对待儿子也好,乃至于对待他自己,都极度的疏离冷淡。可在小乖面前,他柔顺的像是一只大猫。

    “那两个臭小子。”邵先生面露薄怒,他是真有点生气,今天是他准备把小乖介绍给世人的日子,他们在这个日子捣乱是什么意思?真当他已经死了不成!邵家现在还在他手里,他们两个还得叫他一声父亲!

    因为生气,他用拄着的手杖重重敲击地面!

    是了,这也是为何邵致远邵明致认为小乖别有目的的一个原因。诚然,邵先生仍然英俊,甚至因为上了年纪而有着年轻男人所没有的丰富阅历,岁月的沉淀让他成为了极其优秀高雅的绅士,但有一点,邵先生是个残疾!

    二十年前邵先生和妻子出游,路上发生车祸,妻子经抢救无效死亡,而他截去了一只小腿。现在他的左小腿是假肢,因为行动不便,平时都会拄一根手杖。

    小乖是个什么样的女人?她美的惊人,哪怕是去混娱乐圈当明星,哪怕她就是个花瓶只站在那不说话也不唱歌,她也能凭着这张脸红起来!

    她有无数种方法可以过得很好,但在这样年轻美好的年华里,她却选择陪在一个老人身边。是的,邵先生已经五十八岁了,他的两个儿子一个二十九一个二十八,可小乖看起来顶多二十岁!

    二十岁的女孩子是什么样的?青春活泼,藏不住话,热情洋溢。她们大多爱玩爱热闹,但小乖却能在大宅里陪邵先生一个月不踏出大门一步!

    她从来不跟别人联络,也不提起她的过去。邵先生对此表示无所谓,可邵致远跟邵明致却认为其中肯定有问题!小乖这么可疑,父亲是被她灌了**汤,所以才什么都不问吗?

    他们试图调查小乖,可惜这个女人就像是凭空出现在这个世界一般,完全没有任何过往。他们追查的万分艰难,徒劳无功,什么都没有查到。

    而父亲喜爱她,他们又不能直接用麻袋把人装了杀了算完。所以两个近三十岁的大男人变得无比幼稚,锯断小乖的鞋跟然后再用双面胶黏上让她摔倒,在她习惯睡前喝的牛奶里放胡椒粉或是盐巴,看到她就冷嘲热讽甚至还会推她……种种种种,邵先生知道了总是勃然大怒,小乖就不跟他说了,反正都是小把戏,她根本不放在眼里。

    而且她也不是好欺负的,那兄弟俩整完了她,她总是会不着痕迹地再报复回去。

    嗯,在这样的日子里,这兄弟俩可算是她生活的调味剂了。

    “好啦,别气啦。”小乖拍拍邵先生的背,“我觉得这衣服也不错,很适合我,你看。”

    邵先生顺着她的手看向她饱满的胸口,那两团玉|**把裙子撑得紧紧的,他低咒一声,幸好今天穿的是大衣,否则可就糗大了。五十八岁的老人宴会期间公然勃|起,他自己都不好意思听。

    看到邵先生的窘样,小乖笑了。她笑的很甜很甜,把小脑袋枕在邵先生肩膀上,说:“不结婚也没有关系的,没有人知道我是谁也没有关系,我不喜欢这么多人,我只想跟你在一起。”

    邵先生轻轻握住她的小手,低声道:“但是我想告诉世人,我的妻子是你。”

    小乖闭上眼睛享受这片刻宁静,邵致远邵明致是不想让她来的,他们甚至都把司机扣下了,是她机灵从窗户离开,现在发现她不见了,他们估计很快就会赶到。之前为了跟邵先生抗议,这两人都不屑来参加这场宴会呢。

    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她根本就不在乎。

    真是说曹操曹操就到,大厅入口处一片喧哗声,想都不用想就知道是邵致远邵明致兄弟俩来了。小乖拉住要过去算账的邵先生,安慰道:“你别急呀,他们自然会过来的。”

    邵致远先发制人,一进来就站到了主位,完全无视了邵先生跟小乖,径自介绍说是因为自己年纪大了,所以父亲没有打招呼就举办了这场宴会,为的是给自己和弟弟物色妻子人选,他对此感到非常抱歉,希望大家能谅解。

    同时他还不着痕迹地恭维了在场所有的女性,长袖善舞的邵致远一向负责邵氏的公关和发言,邵先生准备的一切都泡了汤,他甚至都没有朝邵先生看一眼就很快融入到了人群中。邵明致则得意洋洋地看了小乖一眼,可惜对方没看他,这让他高昂的兴致降了几分。

    “逆子……逆子!”邵先生气得继续用手杖敲地板,小乖搂住他的腰,“别这样,开舞了,陪我跳一曲,好不好?”

    邵先生有几分迟疑:“我的腿……”他不怕丢人,毕竟腿都没了二十年了,但他不想让小乖也被人用异样的眼神注视。

    小乖值得更好的,比他好的男人。

    小乖并不在意:“你知道我不在意这个。这样吧,我们去书房吧。”说着把邵先生扶了起来,温柔而细心地和他上了楼,而大厅中没有多少人注意到,除了邵家两兄弟。

    进了书房,小乖也不关门,房子隔音效果好,关上了门就听不清楚音乐了。她把邵先生的手杖放到一边,然后虚空做了个提裙摆的动作:“这位先生,可以请我跳一支舞吗?”

    她黑白分明的眼睛眨呀眨,又甜又美好,笑容像是蜜糖,邵先生不由自主地笑了,眼角的鱼尾纹欢快地动着,彰显着他此刻的心情是多么愉悦。他弯下腰拿下并不存在的礼帽,然后以谦恭又绅士的姿态请求:“这种事应该让男人来做。”一个成熟的绅士不会让女性主动。“小姐,请问我有这个荣幸,邀请你和我跳一支舞吗?”

    小乖笑的更开心了:“你要说‘美丽的小姐’。”

    “美丽又可爱的小乖小姐,请求你赐予我这一份荣耀,让身为你最忠诚骑士的我,邀请你跳一曲。”

    “我的荣幸。”

    白嫩的小手搭在有力的大手上,纤细的身子也完全依偎进了对方的怀抱。外面的音乐是华尔兹还是探戈都无所谓,因为他们只是随着音乐在舞动身体,感受着与爱人互相贴合的美妙。

    愿此刻永远铭记。

    可这温馨幸福的气氛持续不了多久就被打破了,一阵并不是那么真心的掌声响起,小乖和邵先生同时扭头看去,邵致远跟邵明致正倚在那里,兄弟俩好默契,一起鼓掌,只是眼神表情不那么嘲讽的话,也许会更有说服力。

    小乖有时候也觉得这两人挺逗的,不喜欢她,不想看见她,又何必非要住在大宅陪着他们一起呢?她又不是什么女强人的料,邵先生也没有老年痴呆症,邵氏以后肯定是他们两个的,她也不能为邵先生生个孩子,所以他们到底是为什么要这么针对她?

    邵先生又不喜欢他们的母亲,更何况,那位太太已经过世二十年了,难道要邵先生一辈子都不再动心他们才满意?那他们自己怎么一个女朋友又一个女朋友的交?

    平心而论,小乖不喜欢这两个人,因为他们总是打扰她跟邵先生的生活,但看在他们是邵先生的血脉的份上,她不跟他们计较。

    但近日来他们是越来越过分了。

    “父亲真是好兴致啊,一大把年纪了,还搂着小姑娘跳舞,啧,佩服佩服。”

    说话这么冲的是邵明致,只是他虽然嘴上讽刺邵先生,嫌恶的眼神却落在小乖身上,像是恨不得把小乖从窗户里扔出去。“倒是小看了你,一个人也能跑回来。”

    他们都把司机给弄走了,只是在下面等了很久不见小乖下来,就进美容院看了看,谁知道裙子跟人一起不见了!也不知她是怎么跑的。没有钱也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她竟然也能回家。

    这份毅力不得不让人感到敬佩,当然,如果她勾引的人不是他们的父亲邵先生就更好了。

    邵先生牵着小乖到沙发上坐下,怒道:“你们又对她做了什么?!”

    “冤枉啊,我们哪敢对您的新欢做什么呀!”邵明致举双手表示投降。“我跟大哥就是看父亲你精神这么好所以很高兴而已,老当益壮啊。”

    年纪,是邵先生心底不能言说的痛……

    见邵先生真要发火了,邵明致赶紧走人,他就是来膈应一下这两人的,都多大年纪了,年龄差近四十岁,一天到晚的秀恩爱,那黏糊劲儿看着都恶心。当然他不会觉得邵先生恶心,恶心的小乖。

    邵明致走了,邵致远却突然道:“父亲,昨日我读了一首诗,父亲自小饱受祖父熏陶,肯定能为我解惑。”说着,语气平淡地吟诵道,“十八新娘八十郎,苍苍白发对红妆,鸳鸯被里成双夜,一树梨花压海棠。父亲,你长老人斑了么?”

    说完立刻走人,显然邵先生如果动怒他也承受不住。

    邵先生被气得一时间说不出话来,小乖却突然扑哧一笑,邵先生愣了,满腔怒火没来得及宣泄就被小乖笑没了:“你、你笑什么?”

    “一树梨花压海棠,这个比喻我喜欢。”她爱娇地搂住他脖子,亲了亲他的薄唇,又仔细打量了他,沉吟道,“嗯……还是帅的,我是梨花还是你是梨花呀?”

    闻言,邵先生眼底邪气一闪而过,“谁被压谁是海棠。”

    小乖调戏不成反被调戏,小脸噌的火红一片。嘟哝道:“哪有那么夸张,我们之间又没有隔一个花甲……”

    邵先生感叹:“四十年也不少了。”

    真真是,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

    “你就是再老,我也喜欢你。”小乖在他耳边轻声说着,不时猫儿般亲亲他。邵先生被亲的舒服的眯起眼,他们相处的时候,哪怕什么都不做就这样互相拥抱,也能一天不觉得无聊。

    时间在他们而言是珍贵的,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要分离。相差的四十年不仅仅是时间,还有记忆。

    “唔……”邵先生有点遗憾,随着年纪增长,他的腿是越来越没劲了,好在小乖苗条,不用手杖的话抱起来还是无压力,可如果要从书房穿过走廊回卧室——即使邵先生不愿意也必须承认,他的腿承受不住。

    他多希望跟小乖相遇在他二十几岁年轻力壮的时候。那时的他意气风发,俊美无俦,富可敌国,身体和容貌都在巅峰,现在固然也有力气,仍然英俊,却是和年轻时比不了了。

    但邵先生很庆幸自己没有错过小乖如花的年华。时间呐,真是爱情最大的敌人。他痴痴地想着,吻了吻小乖的嘴唇,两人不约而同地加深了这个吻,小乖眯着眼,轻笑着,嘴角的笑容恬淡又幸福。

    “宝,不行……”邵先生艰难地拿出意志力想要拒绝小乖的求欢。

    小乖却很坚持:“他们走的时候把门带上了,不会再有人敢进来的。”她动作豪迈的抓着邵先生的手伸进自己胸口,既热情大胆又羞答答:“感觉到了没?”

    邵先生瞪大了眼:“你没穿……”

    “这个裙子这么贴身,怎么穿?”小乖娇睨了他一眼,媚眼如丝。又委婉地暗示他:“也没法穿底裤……”

    邵先生顿觉欲|火焚身。他声音不由变得沙哑起来:“下不为例。”

    “好呀。”小乖咯咯娇笑,她的裙子实在是太短了,好穿更好脱,背后拉链一拉,曼妙娇躯显露无疑。

    爱到深处的时候,总是希望能和心爱的人亲近一点,再亲近一点,体验那种水**|交融的美妙,把自己和对方完全融成一体,这是多么幸福的事情。

    邵先生虽然上了年纪又腿脚不方便,当仍然老而弥坚,能把十八岁柔嫩的如同小水葱一样的小乖干的娇呼落泪,求饶不止。

    他也正需要小乖的反应来证明自己仍旧雄风不倒。这样的话,好像也还是配得上小乖的。

    他抱着她,在她耳边一遍又一遍的呢喃,声声乖宝不息。小乖也抱他,只是身体仍然在余韵中颤抖,心还是满足的,眼泪就落了下来。

    邵先生一看她哭就着急,抱着哄啊,不停地哄,小乖平时真的很乖,但这时候她也有点任性,她就是喜欢邵先生宠着她哄着她,甜言蜜语都说给她。谁知道这样的日子能过多久呢?她不去想以后,她只想珍惜当下。

    邵先生还是有几分愧疚,今天的宴会算是白开了,他觉得对不住自己的乖宝。但小乖并不在意,名分是世人眼里的东西,于她而言,固然很让她心动,但没有也无所谓,只要邵先生在她身边就好了。所以她任性够了之后反手勾住邵先生的脖子安慰起这个“老年人”起来,言笑晏晏,语笑嫣然,动人而娇媚,那么的美。

    这世上啊,所有人都不相信我是真的爱你,但你相信,我相信,就没有什么还能伤害到我的了。

    邵先生,我们好久不见,我们久别重逢。( )

354.第二十九碗汤(三第&四)

    小乖不喜欢下雨天。

    虽然曾经和邵先生携手漫步过,也曾在山间林中感受细雨拂面的美好,但现在她不喜欢,因为邵先生没法和她一起在雨天散步,甚至一下雨,空气变得潮湿绵密,他的腿就会隐隐作痛。

    小乖认真地把邵先生的裤管卷起来,熟练的取下他的假肢然后给他做热敷。邵先生心疼地看着她微微渗出汗水的额头,又觉得自己年老不说,还残疾,真是令人羞愧,和花儿一样的小乖站在一起,真是太不搭调了。

    “没事,我不累。”小乖似乎知道他在想什么,抬头对他笑了一下,轻轻按着他已经长好的伤口,无限温柔怜惜,“当时……一定很疼吧?要是我在你身边就好了。”

    邵先生被她这个不可能的假设逗笑了:“那会儿你还没出生呢。”

    “你又知道了?”小乖千娇百媚地横了他一眼,低头轻轻亲了他的断腿一口,邵先生顿觉一阵酥麻,他受不了小乖这样对他。

    热敷后就**休息,小乖把室温调到舒适,弯腰亲了亲邵先生的薄唇,交代道:“我下去厨房做晚餐给你吃,你要老实点,不要乱动,乖乖等我回来知道吗?”

    其实他的年纪做她父亲都绰绰有余,但小乖好像总是喜欢把邵先生当孩子看,对此邵先生有些无奈,又有几分开怀的甜蜜。他生在一个冷漠的家庭,父母子女之间没什么感情,也从来没有被这样对待过。女性的温柔他见过,却从不曾接受,小乖是他生命里从未预料到的意外和甜蜜。邵先生自己也很奇怪,在见到小乖的第一面他就那么自然地接受了她,甚至从不怀疑她的来历和过去,也不在乎她有什么企图,对他而言,只要小乖永远留在他身边,那么她想做什么都可以。

    小乖的厨艺很好,但却并不是经常做饭,家里不仅住了他们两个人,还有邵致远跟邵明致。对着两兄弟,小乖基本上都躲着走,她不想跟他们有任何矛盾,他们的身体里流着邵先生的血。

    但她不主动招惹,不代表别人也能忽视她。

    就因为邵先生把小乖接进大宅住,一直住在外头的邵明致跟邵致远都不辞劳苦地搬回家了!为的就是时刻看着小乖,严防死守,免得邵先生突然老年痴呆做出什么鬼迷心窍的事。

    小乖想,他们都有被害妄想症。邵家的确是有钱,也很富贵,但财富之类的东西她从来都不看在眼里,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东西,还有什么比时间更宝贵吗?

    她宁可把自己的寿命分一半给邵先生,两人白头偕老,也没有兴趣跟邵家兄弟俩争夺这些。

    已经六点多了,邵致远还没下班回来,邵明致却坐在客厅里翘着二郎腿看电视。见小乖从楼上走下来,吊儿郎当的打了个招呼:“晚上好啊。”

    小乖无视掉他,从他身边走过。

    她不需要这对兄弟的讨好,也不稀罕,当然,更不会勉强自己对他们点头哈腰。

    但这态度却引起了邵明致的不悦:“我跟你说话呢你没长耳朵啊?”

    小乖仍然没理他,权当是疯狗在乱吠。她走进厨房,因为早就跟管家打过招呼,所以今天晚上厨师们提前放假了。

    邵先生不能吃太油腻辛辣的食物,饮食以清淡为主,小乖也跟着他吃,一起养生。邵先生年轻时就古板严苛,老了更是如此,很注重养生。基本上跟他住一起是件很苦恼的事情,因为他总会严格限制你的作息时间,邵致远跟邵明致之所以选择成年后就搬出家,这也是原因之一。

    但小乖却能完美的契合邵先生的要求。邵家兄弟俩是肯定不信小乖乐在其中的,谁家年纪轻轻的女人会好这口老干部才爱干的事儿?喝茶赏花看报纸养生……如果不是她心机深沉别有所图,怎么可能会为了邵先生做到这一步!

    所以,他们坚持认为小乖居心叵测,心思歹毒。兄弟俩最大的心愿就是找到小乖是坏人的证据,然后让邵先生清醒,再一起把这个女人赶出去!

    他可以捉弄恶整小乖,但如果小乖还手或是无视他就不行了,不得不说这是一种大男子主义。见小乖真的没理会自己就进了厨房,邵明致气得鼻孔喷火,站起来,气势汹汹地厨房走。

    小乖先是用高压锅煮了粥,里头放了红枣薏米绿豆,以糯米为主,又稍稍放了几块冰糖——考虑到邵先生此刻的年纪,小乖觉得他还是少吃点甜食比较好,毕竟人老了就很容易患糖尿病,别到时候没因为养生变得年轻长寿,反而弄得一身病。

    她的刀工很好,本来邵明致进来是想找茬儿的,没想到被小乖在菜板上飞舞的双手跟震住了,瞧这土豆丝儿切的……又细又均匀,速度飞快!

    他一时看傻了,就没来得及开口嘲讽。直到小乖倒退走了两步突然撞上他,邵明致才从那一片幻象中回过神来。然后破口大骂:“你没长眼是不是!没看到后面有人站着呢吗!”

    纯属无理取闹。小乖瞄了他一眼:“后脑勺没长眼,但你鼻子上面的那两只眼也没看到前面有人在后退吗?”

    邵明致被噎得僵硬了三秒钟,然后冷笑:“做的什么鬼东西,该不会是要给父亲下毒吧?”

    小乖是真的觉得他们兄弟俩某个部位有问题:“你今年有去体检吗?”

    “什么?”邵明致一愣,不明白话题怎么一下转到这儿来了。

    “没有的话就赶紧去吧,邵说你们公司每年这时候都会组织一次体检,赶紧去查查,对身体好。”说着,小乖又回到了菜板前。她刚刚后退是想从远处看一下凉菜拼盘的情况。

    邵明致用了半分钟才反应过来小乖是暗指他脑子有问题,他登时就气歪了嘴,恨不得上去把这个讨厌的女人给揍一顿:“你——”

    小乖拨开他:“让一让。”

    邵明致傻眼了,这女人怎么回事?竟然、竟然敢推开他?!他顿时愤怒不已,瞪着她:“别以为有父亲给你撑腰你就能进邵家的门!我可告诉你,邵太太永远都是我妈,你这个鸠占鹊巢的女人想都别想嫁给我爸!”

    “谁说我要嫁给她了?”小乖奇怪地看了邵明致一眼。“我要是提出想嫁给他,你觉得以他爱我的程度会不答应?你以为如果我想,你们两个跳梁小丑在这蹦跶就能有效果?你太高看自己了。”

    她根本就没想过跟邵先生结婚好不好,结不结都无所谓,只要她能留在邵先生身边,一直陪伴到他死去就行,这是她最想做的事。不过这兄弟俩很显然是不信的,他们的被害妄想症已经严重到无可救药的地步。

    “哼,你就是这么安慰自己的么?因为父亲没跟你结婚,就故作清高说其实根本不想嫁给父亲?”邵明致才不信!要是最终目的不是嫁入邵家,她为什么要留下来?根本就是借口!一个被拒绝,不能嫁进来的借口!

    于是他继续冷嘲热讽:“呵,不过你换个法子迂回着来也许有效,既然父亲不愿意娶你,你可要试试大哥试试我啊,父亲这么喜欢你,可以想见你的手段功夫都不错,不如来试着勾引我们兄弟俩,也许我看你可怜,就娶了你,也不是没可能。”

    闻言,小乖先是轻笑,然后大笑不已,笑得邵明致脸色铁青,他觉得自己的男性自尊受到了挑战,小乖的神态,分明是很嫌弃他并且瞧不上他的。

    因为是在家里,所以小乖穿着和她年纪很相配的粉红色家居服,此刻还套着一条粉红色的小猫围裙。乌黑的卷发扎成利落的马尾,颊边垂下两绺,显得风情无限。她的美已经超出了她现在的年纪,举手投足间的万种风情,真是让人看了心神俱荡。

    但就是穿着这样可爱又孩子气的衣服,小乖的眼神却突然一变!本来她看邵明致的时候是冷淡而疏离的,可就在邵明致调戏过她之后,她的眼神充满了勾引和娇媚,红润的唇瓣微微张开。

    邵明致比小乖高出半个头,她本身就高挑,但在邵明致面前却显得有些娇小。小乖伸手拽住邵明致的领带,慢吞吞地、极其缓慢地将这个男人拉下来,邵明致其实可以拒绝,但他鬼使神差的没有,而是随着小乖的动作低头,直到两人呼吸缠绕,亲密的无复以加。

    她看着他,平时在家她从不化妆,靠的这么近,即便是阅览过环肥燕瘦的邵明致都忍不住心悸。她可真美,距离近到他可以看清楚她脸上细细的绒毛,和无暇的肌肤,每一寸都雪白娇嫩,吹弹可破,她的睫毛天生的又长又翘,黑眼珠又大又亮,小嘴儿微微噘着,便从妖娆中透出几分清纯。

    也难怪别人都说邵先生身边的小情儿是个尤物,男人见了都会冲动。

    “你是这样想的吗?”小乖的声音变得沙哑而性感,她和邵明致的唇瓣靠的极近,似乎她只要说话幅度大一点就能亲上去,但她没有,反而是邵明致有些紧张地吞了口口水,喉结也因此上下滑动。他不想承认,他竟然在期盼小乖能碰上他的唇!

    这样的话他就有资格说她蓄意勾引,然后名正言顺地品尝她那双娇嫩红唇的滋味。

    可惜,邵明致失望了,小乖非但没有吻他,反而稍稍拉开了距离,调笑道:“承认吧,你喜欢我。”

    邵明致一听就炸了,先前的旖旎情思瞬间消失不见,他只想否认她的话,却不知道自己英俊的面孔涨得通红,在在都反应了他的心虚。

    “小可怜儿。”小乖娇媚的笑,“知道什么叫勾引么,就随随便便张嘴勾引闭嘴勾引的?你瞧,我要是想勾引一个男人,根本不用费什么力气,就连万分憎恨我的你都没办法拒绝我,不是么?所以呀,你就死了这份心吧,邵是我的,只要他活着一天,他的人,他的命就都是我的,而你……”她笑起来。“只能看着。”

    “承认吧,邵明致,你在嫉妒你的父亲。”她的声音如同诱惑水手的美杜莎,那样轻柔而甜美,却又带着致命的毒。“你嫉妒他可以拥有我,嫉妒他每天晚上都可以抱着我,亲吻我,占有我。而你,我可怜的卑微的爱慕者,却只能隔着那几堵墙,几个房间,**着我,幻想着我,渴望着,我就躺在你的身下,任由你为所欲为,嗯?”

    这个女人要成精了!

    这是邵明致唯一的想法。不可否认,他的确在晚上睡觉的时候幻想过她跟父亲在做什么,但却从没有把这跟自己爱慕她搭上线!良久,他连一句厚颜无耻都没能说出来。

    反倒是拽着他领带的小乖,像是玩腻了一般松开他,眼神一收,媚惑全无,又回到菜板前继续切菜了。

    邵明致紧张的吞咽了两口唾沫,最终一句话也没能说,像是战败的公鸡一样,垂头丧气的走了。

    经过客厅的时候刚好邵致远下班,邵致远见弟弟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就问道:“你怎么了?”

    邵明致看都没看他一眼,转身上楼,回自己房间了,剩下邵致远莫名其妙地站在原地,满头雾水。

    还是第一次看到他弟弟露出这种表情呢,怎么了这是,谁给他脸色看了,还是有人欺负他?谁敢欺负邵家二少?

    想了半天没想明白,干脆不想了,加了好几个小时班,他现在饿的能吞下一头牛,先去洗澡,完了吃晚饭。

    可是等到邵致远洗完澡换了家居睡衣来到餐厅后就懵逼了……他的饭呢?怎么今天大家都没吃饭?抱着好奇找管家,却发现管家不知什么时候下班了!等到打电话过去问,才知道今天晚上厨师佣人们都放了假,邵致远顿觉一阵天雷从头顶劈下来,他饿的成了狗,竟然家里只有蔬果生鲜,没有现成的熟食!

    问题是他只会烧开水……邵致远坐在餐桌前,生无可恋。

    就在这时,邵明致也来了,可能也是饿了。兄弟俩面对面坐着,都不想动,竟然什么都没得吃……

    最后实在是没办法,只好去厨房找找看有没有泡面什么的,平时佣人的饭菜也是在这做的,没有熟食,剩饭剩菜总有吧?可还没进门呢,就看见小乖端着托盘从里头走了出来,托盘上放着三道简单的菜,一盘醋溜土豆丝,一盘凉菜拼盘,一盘白灼虾,然后是两个盛了红枣粥的碗,正散发出阵阵香气。

    这样简单的菜色……在人饥肠辘辘的时候看见,也不下于山珍海味了!

    之前小乖也给邵先生做过饭,但邵家兄弟从来都没吃过,也没注意,反正家里有厨师,他们想吃什么就做什么,哪里需要去羡慕小乖的饭?可是现在一看……顿觉口水直流。

    也不知小乖是怎么做的,那么简单的饭菜,香气竟然十分浓烈,让人光是闻着就食指大动。听说真正的厨艺高手不在于能用多么昂贵的食材做出美味的食物,而是在于越普通的食物越是能烹调出妙不可言的味道。

    此时兄弟俩的眼神可以归功于一个词——渴望。

    小乖站在厨房门口,望着这两个平时对她不屑一顾敌意十足的男人,先是看了看邵致远,又看向邵明致。邵明致眼神闪躲,没敢接,小乖在心底嘲笑了他们几句,然后说道:“让开,你们挡路了。”

    大概是饿傻了,平时只会故意欺负小乖的兄弟俩竟然齐齐让开,然后呆呆地看着小乖走上楼梯消失不见。

    两人对视一眼,叹了口气,耷拉着肩膀走进厨房,然后惊喜不已!

    厨房的餐桌是平时佣人管家吃饭的地方,但是现在上面竟然摆着三道分量十足的菜!红枣粥也盛了两碗!简直了!

    邵致远饿狠了,这会儿也不在乎什么嗟来之食,反正这是他家,就算是小乖做的饭也是用他家的材料不是?那他吃点有什么不行?赶紧做下去大快朵颐,生怕晚点吃就没了。

    邵明致也没落下,第一口粥刚入口,便觉得入口即化,绵软香甜,是他们有史以来喝过的最好喝的粥!再尝尝菜,更是无可挑剔,真是看不出来,长成小乖那个样子,竟然还能做出这么一手好菜。

    这水平比起他们的厨师只高不低!

    卧室里,邵先生听小乖一半献宝一半告状的说了兄弟俩的窘状后,不由得笑了。他宽容地望着小乖,道:“以后他们要是再欺负你,不要总是什么都不说。”

    “我没有啊。”小乖理所当然地反驳着。“我是那种可以随便欺负的人吗?”放心,她当然会十倍百倍的奉还,她什么都吃,就是不吃亏。

    见邵先生露出不赞同的表情,小乖连忙解释:“放心啦,如果他们做的太过分我又解决不了的话,我会主动告诉你的。你看我像是那种任人欺负的小丫头么?”

    邵先生笑,捏捏她软软的小脸蛋,宠溺道:“不是,我的乖宝又聪明又机灵,那两个笨小子才不是你的对手。”

    “对嘛。”小乖得意的笑了,偎进邵先生怀里,亲了亲他的下巴和唇瓣,开始催促他吃饭。

    吃完饭后小乖把餐具送回去,发现桌上留的饭菜被一扫而光,不仅如此,那两个大少爷居然还破天荒的把碗筷给洗了!

    晚上回到房间,邵先生的腿又开始疼了,小乖不开心地望着窗外的绵绵细雨,嘟哝道:“不喜欢雨天,没有太阳我整个人都不好了。”她想跟邵先生一起坐在花园里晒太阳,不想看雨。下雨不能出去就算了,还让邵先生要承受病痛的折磨。

    想到这里她又愧疚起来,摸了摸邵先生的断腿,心疼不已:“要是我能早点出现就好了……那你就不会受伤了。”

    她真心实意的说着,邵先生却以为她是小女生在说着梦话,抱着安慰不已。小乖笑着给他按摩腿部,一边看着电视,一边陪着邵先生说话。

    没一会儿邵先生睡意来袭,倚着抱枕开始昏昏沉沉。小乖在他眼皮子上轻轻一拂,又吻了吻他,他就安心地闭上眼睛睡了。小乖将抱枕拿开,又把杯子给他盖好,然后披了件外套,离开了卧室。

    她离开卧室的时候恰好被从书房出来的邵致远给看见了,不知为什么,邵致远鬼使神差地跟了上去。

    小乖没做什么,就是走到了大厅外面,顶着风雨,坐在了栏杆上。在这里虽然淋不到雨,但却能把雨势看得很清楚。小乖目光放空,遥望天际。很久很久以前的那个雨天,打着雷,她惊慌失措的四处藏躲,是邵救了她。

    但他却忘了。那些记忆,只有她记得,他只会不断地遗忘,永远也不会想起来。

    被自己所爱之人遗忘是种什么感觉?小乖不知道,她就只是难过,虽然陪在他身边很开心,可是失去了那些记忆,两人之间曾经经历过的就都成为了过去,而过去那么残忍,一旦过去,就永远不会回来。

    这雨呀,下了这么久,真是让人不开心。

    就在小乖呆够了想回房的时候,一转身就瞧见邵致远倚着大厅的门双手环胸,目光也看着雨,却是在跟她说话:“怎么,下雨天突然有了良知,准备离开父亲了?”

    他还是坚定地认为小乖居心叵测。

    对于邵致远的话,小乖的回应是翻了个大大的白眼:“有病吧你。”

    “其实这正是我一直想问你的。”邵致远看向她,姿势没变,“你知道有种叫做‘慕残’的精神疾病吗?”

    小乖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对方是以为她坚定不移地跟着邵先生是因为她慕残……额头黑线三条:“你的脑补能力很强。”

    “这么说我猜错了?可是你的表现很像。”邵致远都不止一次看到小乖照顾父亲的场景,取下假肢,热敷,甚至还亲吻父亲的断腿,难道不让人毛骨悚然吗?她一个年纪轻轻的女人,竟然会喜欢比她父亲都大的老人?( )

355.第二十九碗汤(五第&六)

    小乖真挺想笑的,她早就知道邵先生的两个儿子不喜欢她,但怎么也没想到他们能找出这样的理由来证明她对邵先生不是真爱,即使是真爱其中也肯定掺杂了别的东西。

    她懒洋洋地看着邵致远,不怀好意地说道:“那你就放心好了,既然我慕残,我肯定会非常非常爱邵先生,我会努力当好这个后妈的,不如让我们重新认识一下,你也叫声妈来听听?”

    她这语气傻子都听得出来是在耍人,邵致远俊容薄怒:“我是在跟你认真说话!”

    “认真说话?你跟我认真说话我就得认真理你?”小乖笑。“在这之前我们可都一起生活半年多了,你恶整了我半年多,现在却跟我说要认真说话?”

    其实这雨景不错看,但有了烦心的人,再怎么好看也不是那个味儿了。小乖站起来朝屋里走,经过邵致远身边的时候还“不小心”踩到了他的脚。

    邵致远疼的抱脚痛呼,想找小乖的麻烦,小乖却轻飘飘说了句对不起,就走了,再也没停下来过。

    邵先生已经睡得很熟,即使如此,他的眉头仍然是微微拧着的,身体上的病痛并不是那么轻易可以减轻,小乖轻手轻脚坐在了床头,也没**,就是那样看着他。

    半晌,她突然笑了,觉得自己有点无聊。都看了这么久也看不腻,什么时候了,竟然还想些有的没的。

    她跟邵先生之间本来毫无缘分,是她强求而来,因此这缘分便要消耗她所拥有的东西。活着一天,过去一天,也就少一天。死亡愈发临近,但小乖却一点都不害怕。她竟然从没想过死后的世界是什么样的,是从此消失于天地间,还是化作孤魂野鬼?

    嗯,是前者。

    但邵先生却能好好的轮回转世,只是喝了孟婆汤以后就不再记得自己而已。这场爱情开始的轰轰烈烈,过程也充满甜蜜,惟独结局是生离死别。

    时间可真可怕呀,那么多相爱的人因此分开,那么深的爱,也终究会遗忘。再铭心刻骨的记忆,也会逐渐远去消退。

    到了最后,谁都不记得。

    她摸了摸邵先生的额头,又把手伸进被子里一下一下给邵先生揉着腿。小乖手法老到动作温柔,熟睡中的邵先生眉头不觉舒展开,嘴里嘀咕着小乖的名字,可能是梦到什么美好的场景,还忍不住笑了。

    小乖也笑了,她觉得这样的邵先生有点傻乎乎的,完全不像是平日里那个精明威严的邵先生。但她好喜欢,事实上无论他是什么样子她都喜欢。她着迷于他的每一个表情每一个动作,因为时间珍贵,所以愈发舍不得放手。

    真不想离开他呀。

    小乖想着。

    窗外雨声潺潺,雨势逐渐加大,小乖也钻进了被窝,陪着邵先生睡觉。她一躺倒他身边他就感觉到了,虽然人还在熟睡,但双手已经习惯性地伸过来把小乖抱到怀里,俊脸在她颈窝蹭了蹭,继续睡。

    小乖摸了摸他的头,也闭上眼睛。

    她其实不需要睡眠,之所以闭眼睡觉也就是走个形式,大多数时候她都是凝视着邵先生的睡颜直到天亮,然后她就知道,新的一天来临,旧的一天就又过去了。

    什么都没有了,什么都没剩下。

    第二天早上邵先生醒过来的时候小乖正好从浴室出来,她擦着头发,毫无顾忌的在他面前展示着优美的身体,解开围着的浴巾,找了衣服穿上。期间邵先生一直用欣赏的目光看着,对此小乖很热情。她从不在身体和感情上欺骗自己,她喜欢邵先生,所以想跟他亲近,感情水到渠成自然会渴求对方的身体,难道不是么?

    邵先生咽了口口水,晨光中小乖的身体如羊脂白玉雕成,雪白无暇,即使他已抚过吻过这身子无数次,也仍然为之着迷。

    小乖换了衣服,挑逗地捏了捏邵先生的耳垂,然后亲他说:“快洗漱,然后下楼吃早餐。”

    邵先生的腿不方便,小乖拿过义肢来帮他装好,顺便帮他把衣服穿好,等到邵先生走进浴室,就发现牙膏已经挤好了,漱口水和刮胡刀都静静地放在他右手边。

    如此体贴的小乖都让邵先生感到愧疚了。按理说是年纪大的知道疼人,别人都说小乖能跟他,是几辈子修来的福气,可对邵先生而言,他能遇到小乖才是福气。

    谁能相信他们两个在一起的时候,其实都是小乖在拿他当小朋友在照顾呢?

    这让他有几分愧疚。本来想要给小乖的盛大婚礼没有机会,他们的隐居生活就目前来看还是遥遥无期,他年老又残疾……邵先生都要开始怀疑自己到底有什么魅力能吸引小乖留在身边了。

    其实仔细想想,要是他是两个儿子的话,肯定也不相信小乖对自己是真爱。可邵先生感觉得到,小乖是真的爱他,爱到了骨子里,邵先生甚至觉得,就算是让小乖为他死,那小傻蛋也不会犹豫的。

    怎么就那么乖那么懂事呢?邵先生每每想到这一点,心口都又暖又甜。他年纪一大把才开始矫情撒娇,要是别人看到了肯定不信他是那个商场上杀伐决断的邵先生。

    因为等了会儿发现邵先生还没出来,小乖好奇地先是敲了敲浴室的门,然后把脑袋探进来,问:“你在做什么呢?磨磨蹭蹭的,饭都凉啦!”

    邵先生已经洗漱完毕了,只是对着镜子里的自己出神。他现在很注重保养,每天都要做面膜,还想过去拉个皮打个玻尿酸什么的,反正不管怎样都得把自己倒腾的年轻点儿,总不能跟小乖一出去人家来搭讪都叫他伯父吧?

    邵先生心很塞。

    小乖看出邵先生的失落,走进去问:“你怎么了?看起来不太开心,是不是又胡思乱想什么了?”什么破毛病,整天想东想西,净想些没用的。

    邵先生忧伤地看向她,把她拉到怀里抱紧,说:“人家都说,小姑娘之所以大部分都找比自己大很多的男人,是因为年纪大的会疼人,是这样吗?”

    小乖:“……”

    她算是明白邵先生在心塞什么了。她拍拍邵先生的背,像在拍小孩子一样,笑眯眯地道:“这话不错。”

    “那你觉得我会疼人吗?”邵先生黑眸闪亮,无比期待从小乖嘴里能听到对自己的赞美和喜爱。

    小乖:“年纪大的确会疼人,你看我多疼你。”

    邵先生瞬间吐出一口气,难过不已。小乖见状连忙反手抱住他安慰:“放心啦,我都一千九百多岁了,比你大那么多~你才六十——”中途被邵先生瞪了一眼连忙改口,“好好好,五十八……”

    邵先生强调:“是五十八虚岁。”

    “是是是。”小乖小鸡啄米般点头,笑嘻嘻道,“管他别人说什么呢,瞧你现在这样,怎么照顾我?还是我照顾你比较靠谱,而且我也很喜欢照顾你。”

    听了这话,邵先生心里很甜,但仍然有点遗憾:“我也想照顾你。”

    “你已经很照顾我了呀!给我吃给我穿,包了我的衣食住行,还想怎么样?”

    说完她催他赶紧去吃早餐,两个人到了餐厅的时候,邵致远跟邵明致两兄弟都已经开动了。小乖先是把邵先生的手杖取走,放到一边,然后细心地帮他把盘子里的煎蛋切成大小合适入口的块状,然后对他笑了笑。

    基本上有小乖在的地方,邵先生不需要任何陪伴照顾。

    小乖就不喜欢煎蛋了,邵家人比较西方化,所以吃煎蛋一般只是七分熟,蛋黄柔软绵密,他们很喜欢,小乖就受不了,她必须吃十成熟的,一切西方化的东西她都不喜欢,尤其是在食物这块儿。

    这顿早餐吃的气氛还不错,至少邵家兄弟没有阴阳怪气的说点什么。要知道只要在一张桌子上吃饭,他俩的嘴巴就没有停的时候,这半年多都不知道跟邵先生吵过多少次了,每次都挑小乖在的时候说话。

    今天邵明致看起来很沉默呢。小乖趁着他看自己的时候看了回去,漂亮的大眼睛一眨一眨,像是在抛媚眼,邵明致立刻别开头,但却不小心被咖啡呛到,猛烈的咳嗽起来。管家在一边赶紧递来手帕,邵明致草草清理了下,忍不住又想瞪小乖。

    可这次他刚看到小乖就什么都没说了,而是有几分窘迫的别开视线,嗯……昨天晚上小乖真的吓到他了。

    小乖其实没想那么多,她昨天晚上就是逗逗邵明致玩,就算她再缺男人,再狐媚,也不可能对自己爱人的儿子下手,她没有那么饥渴。

    而且她早就跟邵先生商量好了,他们不会在这待多久的。总是有人打扰和质疑他们的爱情已经让小乖非常不高兴了,她的时间又不是很多,每一份每一秒都极其珍贵,根本不想跟不相干的人来往。

    邵先生也是,他只想把小乖藏起来,藏在一个只有他们两人才知道的地方。

    所以打死邵家兄弟也想不到,这顿早餐是他们两个最后一次见到邵先生跟小乖。早饭后两个人分别去上班,回来之后就再也没找到这两个人。

    邵家的产业已经全部转移到他们两兄弟名下,邵先生早就签好了字,他终于认识到小乖根本不想在世人面前出现,那些欣羡嫉妒或是不怀好意的眼光,她不喜欢。她也不在乎别人知不知道她,她过得这么幸福,就不敢大肆宣扬,因为老天总是会在你最幸福的时候给予致命一击。

    邵先生早就买好了小岛,在那个小岛上,他们会永远永远在一起。

    小岛上有居民,也有负责照顾他们的下人,他们每天要做的就是在一起,不分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而邵家兄弟只知道父亲买了座小岛却不知道坐标,他们消失的太彻底,连一点线索都没有留下。

    直到三十年后,他们才收到一封来自遥远地方的信。

    信上什么也没有说,只有一个地址。他们循着地址找到了小岛,才知道岛主人在半个月前已经去世,而夫人就此下落不明。

    邵致远跟邵明致到了邵先生的墓前,墓碑上只写着几个字:邵之墓,立墓人的落款处什么也没有,但却画着一只小小的可爱的狐狸。

    没有人知道小乖去了哪里,她的出现和消失都是那样奇妙。仿佛她来到这个世界就是为了和邵先生相遇并且相爱,而邵先生去世后,她便也消失了。

    为爱而生,为爱而死。

    就是如此。

    他们相伴了三十年,对大多数白头偕老的夫妻而言,这时间不算长,甚至短的可怕。

    大概正是应了那首诗。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君恨我生迟,我恨君生早。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恨不生同时,日日与君好。

    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我离君天涯,君隔我海角。

    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化蝶去寻花,夜夜栖芳草。

    **************************

    但真相,却还要从虚无中的奈何桥说起。

    那天,清欢见到了一只女鬼。

    她和其他女鬼没什么不同,都是一个鼻子两只眼睛一张嘴巴,长得很是美丽妩媚,隔得很远都能感受到她的万种风情。

    美丽的女人有很多,但总有一些女人,外表上的美丽已经无法形容她们的动人。

    女鬼便是如此。

    清欢问她叫什么名字,她茫然了很久,才说自己叫小乖。清欢微微怔了一下,这算是什么名字,来到奈何桥的人,都有名有姓,但她看得出来,女鬼小乖并非忘记了自己的姓名,而是她没有。

    清欢就问:“你为何叫小乖,此名从何而来?”

    女鬼小乖笑了,有点怀念,有点恐慌,还有些许遗憾。她没有直接回答清欢的问题,而是问她:“我能回去吗?我还能活吗?”

    清欢不明白她这样问的意义。她不喜欢通过翻阅生死簿来查询一个人生前的所作所为,也不喜欢掐指去算他们的生平经历。大多数到达奈何桥的鬼魂都有些不安,而清欢静静地坐在这里,听他们将那些不甘心呐,忘不掉啊,放不下呀……一一讲出来,然后做个梦,喝了孟婆汤,走到奈何桥尽头,才是真正的放下。

    可女鬼小乖劈头第一句话就是问她还能不能回去,好像知道她是谁一般。清欢问:“你知道我?”

    “我不知道。”女鬼小乖摇头。“但我知道,姑娘就算不是神,也是超越我所能想象的存在。姑娘,我有心愿未了,诺言未清,我必须得回去。”

    清欢仔细打量了她几秒钟,才笃定道:“你生前并非人类。”

    女鬼小乖对她笑了:“我是只狐狸。”

    十尾狐狸。

    清欢不由得想起很久以前见过的那只九尾狐,来到这儿的大多是人类,她都险些忘了,还有些不属于人类的存在。于是她问:“你要回哪里去?”

    “我从哪儿来就想回到哪里去。”女鬼小乖很认真地请求。“我活了一千九百多年了,虽然有的时候会顽皮捉弄人类,但却从未做过坏事,也不曾滥杀无辜,甚至积德行善,降妖除魔,我只有一个心愿,就是让我回去,求求你,可以吗?”

    她的眼神大而动人,闪烁着动物特有的纯真干净,清欢看了她一会儿,方道:“为何要回去?”

    “我答应了邵,要回去陪他。”女鬼小乖有点羞涩的笑了。“我们约好了,要在一起十生十世,这才九世呢,还有一世。”

    清欢看着她。

    女鬼小乖继续道:“我得回去,求求你了姑娘,我才刚刚找到他就死了,我不能死,至少不能现在死!”

    “你可知道,你这十条尾巴,每和他在一起一世,便要死掉一条,如今你只剩下一条了,尚且有轮回转世的资格,若是你执意回去,你会从此烟消云散。”

    “没有关系!我喜欢他,我不在乎,我不怕。”女鬼小乖笑的很甜。“那是很久很久之前的事儿了,那时候我还是天地间一只想要修炼成仙的小狐狸,我修了五百年的时候遭遇了雷劫,是邵救了我,他给我疗伤,养着我,等到我伤好了,他就将我放生,我悄悄观察着他,知道他又好又善良,就喜欢上了他。你知道吗?做人可好啦!”

    清欢微笑的看着她。

    “可惜我还不能化为人形,就这样,我一直活着一直活着,化形的时候总是不完美,要么是有耳朵,要么是有尾巴,我去山下偷了女子的衣服穿,可惜也不好看。我就心想,我得努力修炼才行。可是邵死了会转世,我总是想去找他。所以我总是到处漂泊,虽然我们之间有着奇妙的联系,但这种寻找仍然很艰难。我不够完美,便不敢去见他,一千岁的时候,我终于化形成功啦!我就去找他,他也很喜欢我,我们就在一起了。”

    说到这里,她面上露出甜蜜的笑来,想来那段日子是极其美好的。

    但很快的,她的笑便化作了阴霾。“可是我是只狐狸,不能给他生孩子,他总是说要和我生生世世在一起,可是人妖殊途,总有人得付出代价,我不能让他受伤,于是以自己的修为和生命做抵偿,每和他厮守一生,便耗掉百年修为和一条命。所以我只能和他约定十生。他做过铁匠,士兵,世家公子,江湖侠客,还当过一次皇帝,嗯……还有一次他是个女人,但我不在乎,我只要跟他在一起就好了,他做女人的时候我可以变成男人呀!但是第十世我还没找到他就遇到了厉害的人,修为只剩百年,根本不是他的对手,糊里糊涂的就死了,我、我还没找到邵呢!我们约好的!十生十世,完成了这个诺言,他死后轮回转世,再也不会记得我,我们之前的恩情便就此两清了!”

    闻言,清欢一边怜惜一边感叹,只是又道:“你可知道,若是你执意回去,倒也不是不行,但是从此之后,世上再也没有你了。本来你与他十世姻缘结束,你将脱离妖道,轮回为人,虽然从此没了缘分,却能好好活着。可现在你若是选择回去,便是要放弃这个权利。也就是说,完成了这第十世的约定,你会在邵死后,同时灰飞烟灭,你不怕么?”

    “不怕。”女鬼小乖很坚定,“我什么都不怕,只要能跟他在一起。”

    清欢笑了笑,“我可以帮你完成这个心愿。”

    “帮我?怎么帮?”

    清欢随即化作女鬼小乖的模样,两人面对面站着,竟分不清哪个是小乖哪个是清欢了。“我用你的模样为你找到他,完成第十世。当然这其实只是一个幌子,你会开始沉睡,睡梦中,你就是我,我就是你,你能够感受到和他在一起的一切,明白么?”

    “不。”女鬼小乖想都没想就拒绝了。“我们约好的,我不能食言,我一定要亲自找到他。”

    清欢道:“你若坚持如此,最后的结局……”

    “我之所以想成仙,是因为那是个美好的幻想,我从来都没有见过神仙,但我见过人。我其实最想做人啦,有人爱,能去爱人,人类这么美好,我一直很喜欢他们,想成为他们的同类。可是天道把我们划分的太清楚,若是妖想做人,便要付出巨大的代价。我愿意,我不悔。”

    “姑娘,你难道没有爱过一个人吗?”

    清欢没法回答她这个问题,只是又问了一次:“你当真不悔?”

    “不悔。”她回答的坚定。

    “既然如此,我便让你如愿。只是你中途死亡来了奈何桥,再回到阳世,也不可能找到年轻的他了。时间是很奇妙的东西,也许他已经白发苍苍,也许他尚未出生,甚至他已经死掉……但无论如何,都不是在最好的时光,希望你好运。”

    女鬼小乖对着清欢,用人类的礼节拜了下去,虔诚而感恩:“多谢姑娘。”

    它不悔。

    它永远不悔。( )

356.第三十碗汤(一&二)

    清欢也记不大清楚这是自己第几次跟皇帝接触了,她懒得去记,过去的都过去了。但是这一次,她有点心塞。

    变男人也不知道是第几次,但当男性皇帝还是破天荒头一回。扯远了,问题在于……当时那个鬼皇帝说对不起一个人,让她好好照顾她,可是她查过了,身边根本没有一个叫小花的宫女。

    枉费鬼皇帝真情实感的怀念,但小花就像是没有在这个世界出现一样。

    且说之前,她在奈何桥边静静地等待小狐狸烟消云散,从此消失在那个世界,但从某个方面来说,她和世界融为一体,也算是永远陪伴着邵。

    这种苍白的安慰还不如不安慰。

    总之,小狐狸消失后,鬼皇帝就来了,他叫什么名字清欢没仔细听,反正这家伙絮絮叨叨的说了一大堆,最后无非就想表达一个意思:他上当受骗了。

    普通人上当受骗都会被激起几分火气,何况是尊贵的皇帝?鬼皇帝被骗的不是钱也不是皇位,而是爱情。皇帝的爱情啊,多少人想要却得不到,可他双手奉献出去之后才发现对方根本就不喜欢他,纯粹是拿他涮着玩!

    鬼皇帝当然心有不甘。他活了三十岁,第一次吃瘪,如果不是死后舍不得爱人灵魂未散不肯离去,他也不会看到他爱人的身体里飘出了一个膘肥体壮满脸麻子的女性灵魂。

    关键是那灵魂还在抱怨花了这么多时间在一个渣男身上。鬼皇帝当然就懵逼了,他的爱妃花容月貌,妖怪你谁啊?

    说来也奇怪,可能是他对爱妃爱到了极点,所以死后也一直舍不得离开,但他才死了没多久,他的爱妃就也死了。鬼皇帝一开始还以为是爱妃思念自己,一人难以独活,可现在他才明白,哦……原来她根本就不是他的爱妃呀!

    鬼皇帝这才回过神呢,回了神就更懵了,那这身体里要不是他的爱妃,那是谁?他不由自主地就跟在那胖女人身后,才知道自己竟然只是一个攻略对象。

    何谓攻略对象?就是女人为了自己变美变瘦变优秀跟某人做的一个交易,她帮助某人得到鬼皇帝的爱,某人赐予她美丽的容貌和身体。而女人为了美貌,是什么都愿意做的,尤其是对一个因为外表丑陋遭受过许多不公平待遇的人。

    某人还对胖女人进行了一系列的培训,比如说作弊塞给她一些偶像剧和少女漫画呀,或者是教她玩女性向后宫游戏呀……反正都是为了攻略而来,很用心,女人学的也很认真,最后结果证明,她不仅学的认真,还学的很好,因为她得到了鬼皇帝百分百的心。

    但鬼皇帝就不高兴了。自打他看见爱妃身体里出来个满脸痘又肥胖不堪的女人之后,满腔爱情瞬间变成了虚无,仿佛被人当头一盆凉水浇了下来,分外心塞难过。

    这让他的面子往哪儿搁!

    所以他不甘心,才到了奈何桥,唯一的心愿就是让那胖女人攻略不成功!

    清欢很无奈,但还是答应了他。

    这鬼皇帝看起来有点中二,还有点缺心眼,怪不得会被那种少女漫画里的计策攻略。

    同时鬼皇帝也提出了一个要求,就是在很久很久之前,他身边有个叫小花的宫女,好像救过他一命,然后有一次宫里进了刺客,小花为他挡了一刀,因为鬼皇帝也受了伤,等到他伤好之后,小花就消失不见了,怎么也没再找着。

    虽然小花救驾是天经地义的事,但不知道为什么,鬼皇帝心里一直没法把这小宫女忘了,尤其是死后,这种感觉就更加明显了,所以他强烈要求清欢帮他找到小花,要是找不到小花的话,知道她的下落也好,反正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就这么简单。

    而清欢已经当了好几天皇帝了,仍然没有找到小花。她甚至让人从内务府调了名册来看,挨个比对,也没找到有哪个宫女叫小花的,她深深地觉得,很有可能是鬼皇帝在做梦,其实他根本就没有认识过一个叫小花的宫女。

    同样的,新入宫的秀女中,来自鬼皇帝爱人的攻略也开始蠢蠢欲动。

    作为一个皇帝,哪里需要去跟一个小小的秀女较劲儿,根本什么都不用做,只要将其晾着就好了,时间一长,她自然会败下阵来。而在这个年代里,没有皇帝的召见,秀女们哪里都去不成。

    主要是清欢没有那个心思帮鬼皇帝临幸妃子,好在他已有数名子女,日后也不愁无人继位。

    但清欢没有想到的是,她虽然不打算跟那女子见面,但却无法阻止对方来见自己。

    可能是因为有外挂的缘故,绣帘姑娘不需要从他人口中打探皇帝的消息就能和皇帝相遇。比如说清欢偶尔心血来潮去一次御花园,就跟人撞上了。

    也是巧合,她平时很少来,即使是来了,时间也是没有定数的,可真就是这么巧,李绣帘偏偏也在这个时候过来。

    而且她还比清欢早过来——这你就不能说人家是故意在这堵你的吧?一不知道你什么时候来,二人比你早,说堵人也是你堵人家。

    清欢对此表示甘拜下风。

    她刚一脚踏进御花园,就听见一阵银铃般的笑声,抬眼望去,只见花丛中一名身着粉色宫装的女子正在与宫女嬉戏,双眼蒙着布条玩捉迷藏。

    清欢看了身边的大太监一眼,大太监被吓得打了个哆嗦,连忙下跪,正要说话,清欢却伸手把他扯了起来——鬼皇帝虽然是有些缺心眼,但身体很健康很强壮,拎起一个软趴趴的太监不算难事。

    更巧的事情也发生了。蒙着黑布的李绣帘也不知是怎么摸索的,慢慢地就摸到了清欢面前。说到这里清欢就又很想吐槽鬼皇帝,大概是后宫中规中矩温柔婉约的女子看多了,他特别喜欢不按常理出牌的,李绣帘可谓是大大对了他的胃口。可有意思的是他口口声声说爱李绣帘,但一看到李绣帘的本体是个臃肿肥胖的女人,他的爱立刻就没了。

    说到底人类大多数都是视觉动物,美丽的人总是比长相平凡的人要好运。

    清欢轻轻往后一退,赶在李绣帘喊出抓住你啦之前把大太监朝她面前一塞!

    李绣帘感觉得到皇帝在哪个方位,她蒙着眼睛四处乱摸,感觉不会再出岔子了,就豁出去的往前一扑——果然抱住了一个人。

    就是有点奇怪,咦……怎么会这样,皇帝看起来英俊高大又强壮,怎么、怎么抱起来这么瘦弱啊?!

    她顺手捏了捏到怀里的肉,感觉很软……皇上给人的感觉是结实威武,怎么软的跟个女人一样……但这绝不是个女人,因为女人不会有这么大的骨架,身上也没有女子幽香。

    李绣帘打了个寒颤,皇上怎么是这个样子的……她心底直打鼓,半晌还是鼓足了勇气揭下蒙住眼睛的黑布,然后就看到面前的大太监一脸木然……大太监?!她抱的难道不是皇帝?!

    太监虽然不是男人,但毕竟曾经是男人,身为秀女和太监如此亲近,是小命不要了么?李绣帘抖了一下,眼角余光又瞧见正在一边面无表情看着这里的皇帝,连忙跪下请罪:“皇上恕罪!皇上恕罪!奴婢不知道是皇上来此,竟敢大声喧哗,请皇上恕罪!”

    清欢懒洋洋地看着她:“起来吧。”

    这姑娘还挺有意思的,没有鬼皇帝说的那么过分。但为了维持鬼皇帝的外表和性格,清欢没有笑,而是道:“退下吧。”

    李绣帘好不容易见到皇帝,哪里舍得退下,她原本打算好的装作捉迷藏的样子抱住皇帝,他肯定没有见过这样的女子,应该会感到很新奇很有趣,然后他们就能说上几句话……虽然她也没想过两人之间的发展能一日千里,但至少不用这样慢吞吞的嘛,能多说点话也好啊。

    但她失望了,大太监已经走过来请她离开了。

    李绣帘握拳,我是不会放弃的!我一定要变美!变瘦!变好看!

    清欢走到御花园的亭子里坐下,随口问大太监:“软玉温香抱满怀的感觉如何呀?”

    大太监一听,冷汗涔涔,下跪请罪:“奴才该死!奴才该死!奴才该死!”

    清欢受不了地看着他:“朕只是随口一问,你跪下来做什么,朕看起来很像是个暴君?”

    大太监这回是请罪也不是,不请罪也不是,一张平日在世人面前圆滑的脸,一张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嘴巴,在绝对的皇权面前就彻底失去了作用,一个字儿也说不出来。他小心翼翼地观察了下皇帝的表情,有些摸不准,皇上这是生气了还是没生气呀?要是生气了怎么没降罪?要是没生气,那这态度语气神态又是怎么个意思?

    跟在皇帝身边伺候这么多年了,大太监还是头一次感到这么棘手。

    过了会儿,清欢好心放过了他:“起来吧。”

    “谢皇上。”大太监仍然惊魂未定。

    清欢眯着眼看向远方,觉得有点困。这国泰民安风调雨顺,连老天爷都很眷顾这个国家,皇后贤明后妃和谐,可以说鬼皇帝这个皇帝是她见过最轻松最好运的一个了,这人得积多少阴德才能修来这一世啊!

    可以说,除了每天上朝偶尔会看到大臣们因为某件事意见不合对掐以外,清欢的皇帝生涯无比幸福。

    所以……鬼皇帝是怎么死的?

    ……对哦,清欢才想到这个问题,鬼皇帝才三十岁,怎么就死了?看他那样,明显是阳寿未尽,怎么会突然死了呢?会发生这样的事,多半都是因为有外在因素,而很明显,李绣帘就是鬼皇帝生命里的变数。

    但李绣帘也不可能害死鬼皇帝,因为她的目标是得到鬼皇帝百分之百的爱情,而不是要他的命。如果在没有得到之前鬼皇帝就死了,那岂不是得不偿失?

    所以……也就是说,有人想借由李绣帘的手让他死?清欢一想到这个就未免有些头大,原以为鬼皇帝的两个要求有点超负荷,没想到他这还有个烂摊子。

    谁会想杀他呀?如今四海升平百姓安居乐业,谁会想杀他?

    清欢:“……”太阳暖洋洋的,这个天适合睡觉不适合思考。

    还是等到明天再说吧,船到桥头自然直。

    偷得浮生半日闲,她一点都不想去考虑鬼皇帝的死讯,只想先休息休息。

    但是让清欢万万没想到的是,从这天起,她就经常跟李绣帘偶遇。不管她去哪儿,李绣帘都像是有千里眼跟顺风耳,分分钟先她一步。

    每次见面都很新鲜,要么是蒙着面跳舞,要么是对月唱歌,还有一次是在荷花池外头跳舞……别的不说,不考虑李绣帘本身的灵魂,她现在的这具身体可是娇柔纤细,如同飞燕再世。

    怪不得鬼皇帝会喜欢。一般看起来很正经的人绝大部分都是闷骚的。李绣帘热情如火,又不失少女风情,难怪鬼皇帝会沦陷呢。

    可惜……现在的李绣帘就是再美再厉害,清欢也不动心。她对女人的免疫力很高,李绣帘的美她可以欣赏,却起不了占为己有的作用。

    然而虽然如此,还是有一点让清欢十分苦恼。

    那就是晨勃。

    这完全是身体的自然反应,她每天早上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这一点都觉得隐隐蛋疼——这一次是真的有蛋了。所以说做男人一点都不好,美人恩难消受,眼睁睁看着一群如花似玉的美人,却是一点动心的感觉都没有。

    皇后前几日还旁敲侧击地问她是不是哪里不舒服呢,说是都快一个月未曾踏足后宫了,还问皇上是不是对这批新的秀女不满意,又提议说自家还有个生得国色天香的妹妹,尚未婚配,正值妙龄,若是皇上有意,她可以将妹妹召进宫来,叫皇上过目。

    清欢谢绝了。鬼皇帝命不该绝,分明是有八十岁的寿命却在三十岁就挂了,这里头肯定有蹊跷,而且肯定是因为留李绣帘的出现导致了这场变故,如果不查出来的话,不仅鬼皇帝的命格被改变,李绣帘也得遭殃。

    鬼皇帝口口声声说李绣帘欺骗了他的感情,只是在把他当成攻略对象,冷酷无情,但清欢却觉得并非如此,至少她能看出来每次相遇时,李绣帘眼里闪烁的欣喜和动情并非作伪。

    她是真的喜欢鬼皇帝,只是……可能这种喜欢不够深,所以最终他死了,她也并没有太伤心,因为美貌是她渴求了很久很久的。

    既然李绣帘总是能截到她,清欢也就不跟她兜圈子了,很快宫里人人皆知,皇上看上了这一批秀女里那个名叫李绣帘的,就在众人都等着看李绣帘如何一步登天的时候,圣旨下来了,皇上没有封李绣帘做妃子,反而命她当了殿前的点灯宫女!

    可别小看这点灯宫女,她跟皇帝在一起相处的时间怕是比皇后都多!可以说是个肥差啊,所以皇上到底是喜欢李绣帘还是不喜欢?喜欢怎么能把人改成宫女?不喜欢又为什么要留在身边?

    皇上的心臣妾们不懂——来自后宫诸妃的爱疯。

    而李绣帘自从到了清欢身边伺候,很自然的就收起了主子的架势,她颇有见识,又接受过培训,经常能说出一些惊人之语——当然,对清欢而言这些想法跟看点都不算什么,但她现在扮演的角色是鬼皇帝,所以她还要做出一副你真厉害你真是冰雪聪明,朕朕是太欣赏你了……之类的表情。

    时间一长也就习惯了,一开始李绣帘心里也犯嘀咕,皇上这对自己是什么意思?这当贵人跟当宫女可不一样,如果不能得到皇上的心,说出去别人都得笑话她。

    好在她每天都能看到皇上很久,渐渐地也能说上话了,李绣帘觉得这样也挺好,细水长流的攻略也是攻略啊!

    而清欢之所以将李绣帘放在身边,纯粹是对那个教导她的人感兴趣。

    之前在一个世界见过黍离,清欢早就知道世上有类似自己的存在。因为有智慧的生命体太多,其中有很多都是普通人,他们死后怨气不消,不肯去投胎转世,因为生前未完成的心愿和执念滞留于人世间。

    在这个时候,就需要他们来帮助这些鬼魂完成心愿。

    有大功德的毕竟在少数,清欢一人就可以应付得来,但世上普通人是大多数,即使死后不肯离去的数量和整个生命体相比只占极小的一部分,但一个世界哪怕是一个,这大千世界数不胜数,也是很艰巨的工作。

    于是,如清欢这般的存在应运而生。

    他们各有各的方式,有些人亲自上阵完成心愿,比如黍离,有些人待在背后,操控其他人类进行心愿完成——比如这一次教导李绣帘的人。

    他们并不是一成不变,有些人在逐渐的变坏,走向堕落——比如黍离,也有些人能坚持初心,还有些人活了很久,受记忆与所见所闻折磨,再也无法撑下去,那么他们有两个选择,继续坚持,或是投胎转世。只是投胎之后,再也不会拥有这段记忆。

    永生是极其痛苦的,所以天道允许他们每人寻找一名伴侣,从此相依为命,度过漫长岁月。

    有些人找到了,有些人没找到,还有些人是找不到。

    但无论如何,他们这样的存在,无法消亡,无法出现。他们只能一个世界又一个世界的停留,然而无论哪一个世界,都不属于他们。

    他们来自虚无,灭于虚无。

    可以的话清欢希望和李绣帘背后的某人井水不犯河水,本来也的确可以如此,可谁让李绣帘跟鬼皇帝有了交集,本来李绣帘完成攻略就可以如愿以偿,她背后的人也可以离开这个世界开始继续自己的生活,可谁能想到鬼皇帝他也不是个善茬儿。这两相碰撞,清欢觉得,一场恶战怕是在所难免。

    所以她经常观察李绣帘,想知道她是如何跟背后之人联系的。

    之前清欢还在寻思鬼皇帝这个皇帝当的好,朝廷上不用操心,后宫也不用操心,大臣们跟皇后都打理的好好的,他要做的就是听听他们吵架絮叨,然后提出自己的意见给他们做个决定,就这样就行。

    但这么想没多久,边境就出事了,来自北方草原的突厥开始大肆侵略边境,烧伤抢掠无一不作,甚至还抢了女子回去!

    本来两边相安无事几十年,可谁知今年冬天突厥过得特别艰难,水草枯黄不说,空气极冷,滴水成冰,他们又惯住帐篷,马粪冷得都点不起来,身体弱些的女人小孩老人死了不知多少!等到好不容易熬过了冬天,春天还没到多久,因为天气转暖,不知怎么的开始出现瘟疫!

    先是牛羊死了大批,随后是人,死啊死的死的差不多了,这下突厥人急了,再死下去他们可什么都不剩了啊!

    鉴于之前和突厥之间是你掐我我掐你好几十年的状态,突厥拉不下脸来请求天朝帮忙,干脆就来个粗鲁的,直接到边疆抢!

    好在他们还有点理智,虽然伤了不少人,但没几个死的。

    他们现在就缺女人跟粮食,还有药材。瘟疫无法根治,他们便将死去的人和动物聚集在一起直接一把火烧了,然后集体开始迁移。

    但这也架不住生存条件的逐渐恶劣。越是往北,地势越陡峭,别说是种植粮食,就是放牧都是个大难题!

    突厥人在马背上出生,在马背上过一辈子,他们只能继续寻找适合生存的地方。

    然后,他们就看中了天朝。

    找什么找啊,最合适居住的地方,不是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吗?!( )

349.第二十八碗汤(一&二)

    “我喜欢一个女孩儿……”男鬼和歌露出有点羞涩的表情,看得出来他是那种家境很好很有教养的男生,就是脸色有些苍白,生前患了绝症,没活到十二十五岁就死了。

    他嘴里的那个女孩叫谭水柳,是他的高中同学,有点笨拙,非常容易害羞,常常是跟人——尤其是男生说话的时候头都不敢抬,一开始男鬼和歌还不知道为什么,后来他才明白。

    谭水柳在班里里属于差等生,成绩非常非常之差,语数外没有一门能及格,但在音乐美术等艺术方面却又造诣极高,为人温柔又善良,唯一的缺点就是胆子小。

    真的是太小了,比针尖儿还小。跟她大声说话她都会脸红,做什么都小心翼翼的,和人保持着距离,尤其是男生。

    但奇怪的是,高二那年,谭水柳突然班级里一个男生走得近了,那个男生叫康时,长得很帅气,成绩一开始很烂,但高二开始突飞猛进,再加上为人个性很酷,所以非常受女生欢迎。但同时他又个性高傲,谭水柳不知为何就跟他越走越近,而且每次见到他的时候都战战兢兢畏畏缩缩的,也不知是为什么。

    男鬼和歌很心疼这个女孩,他也是高二转到这个学校的,因为身体原因。因为他身份特殊,为人又温和好说话,所以很快就和同学们打成了一片,人缘非常好。但说来也奇怪,谭水柳却从不跟他说话,偶尔他主动搭话,她也一副被吓到的小兔子模样。

    久而久之,和歌也就不敢造次了,他不想吓到这个含羞草一样的姑娘。

    可惜的是,高三没上完,高考前夕不久,男鬼和歌病情恶化,住进了加护病房。从那以后再也没机会见到谭水柳。而因为病痛的折磨,他也不知道谭水柳情况如何了,但以她的成绩,是肯定考不上好的大学的。

    她跟康时在谈恋爱,这一点和歌看得出来,但他很担心,康时越来越优秀,谭水柳真的能跟得上他的脚步么?那么高傲的男人,会甘愿一辈子只守着谭水柳一个女人?

    和歌没什么机会跟谭水柳见面,没日没夜的治疗让他心力交瘁。即使有最先进的医学技术和设备,有万贯家财和显赫权势,也只能让他多活几年,仅此而已。

    二十五岁生日之前,和歌病重,医生下了死亡通知单,希望家人做好心理准备。那时候和歌已经说不出来话了,即使戴着氧气罩也无法让他顺利呼吸,每一口气都像是有重重的大锤压迫在肺部,严重的肺积水让他活着比死了都痛苦。

    家人听从他的心愿,去帮他找到暗恋的女孩。和歌暗恋谭水柳两年一直没有表白,就是因为自己这破烂身体不知能活多久,又何必拖累人家好好的女孩儿呢?

    可是临终前的这一见却让他十分惊讶,谭水柳……谭水柳怎么变成了这样?

    她无比消瘦,甚至没有谋生能力,除了依附康时。从谭水柳口中,和歌得知了事情的真相。

    原来她竟不是这个时代的人,而是两千年前,从另外一个时空穿越而来的。一开始只有她,后来不知怎地,当时的皇帝竟也来了。而谭水柳不是别人,正是宫中被皇帝临幸过一次便抛到脑后的婕妤。

    皇帝康时穿越到现代后,第一眼就认出了谭水柳,谭水柳初来乍到,又是一个人,根本什么都不懂。康时聪明绝顶,他一到现代世界就明白了这不再是自己的天下,于是他开始暗中培养和保持谭水柳的奴性,禁止她穿露出胳膊双腿的衣服,禁止她和男生说话,甚至禁止她看电视和报纸新闻并且让她拒绝家人补习功课的提议。为的就是让谭水柳永远依附并且敬畏他,而他自己却如饥似渴地汲取着这个世界的知识。

    大概喜欢也是有那么一点的,但并不多,和歌分析,可能是因为康时到了现代,发现身边的女人就剩谭水柳一个,才不得不纡尊降贵跟这个女人在一起。因为后来他考上了大学开辟了自己的事业后,很快就和另外一个美丽并且出身很好的女人在一起了。

    但与此同时,他不肯放手让谭水柳走。是习惯也好,是爱情也罢,反正谭水柳就必须做他的地下情人。他买了一栋房子给谭水柳,每个月去看她几次,但不给她孩子,也不给她自由。

    说来也可笑,康时在意识到时代不同了之后,只顾着自己进步,却要谭水柳保持服从和效命,随时随刻把他当成皇帝伺候,并且还不能有任何怨言。谭水柳到了现代八年,竟然没有接收到丝毫先进教育,令人唏嘘。

    如果说康时这么做已经极度可怕的话,那么让和歌心痛又惋惜的就是谭水柳这个姑娘。她温柔羞怯,但又善良,可这样好的女孩子却得到了这样可怕的对待。她从头到尾都没有试图反抗过,因为服从皇帝已经成为了她灵魂里的烙印,她不敢反抗,也从未想过反抗!

    即使康时把她一个人关在别墅里不让她离开,她也默默无言。即使这样的日子让她难受,她也从不抱怨。甚至在康时告诉她他要跟另外的女人结婚时,谭水柳的第一个反应是祝贺!

    真心实意的祝贺。

    她在现代生活了八年,却好像仍然活在封建社会里。

    这才是让和歌最难过的。他喜欢这个女孩,不仅仅是因为她的美丽和温柔。只可惜他从未主动靠近过她,不敢,羞涩,同时也怕被拒绝。后来快要死的时候他才知道后悔,要是能再有一次机会,即使不能让对方喜欢上自己,也决不能让谭水柳再过这样的日子。

    她还那么年轻,这样的生命难道就要被康时毁了吗?

    后来如何,男鬼和歌已经不知道了。因为他已经死了,什么都无法挽回了。康时如何,谭水柳如何,他都管不着了。

    但他这一生,虽然短暂,却父慈母爱,兄姐疼宠,爷爷奶奶更是把他当成宝。家人的爱,同学的关怀,朋友的亲密……这些让他的人生虽然短暂却并不觉得遗憾。

    但事实上是,谭水柳就是他最大的遗憾。男鬼和歌的遗憾不是没能和谭水柳在一起,也不是没能让谭水柳知道自己的心意,而是遗憾自己没有在最恰当的时候伸出援手帮助她。

    他几乎可以料到以后会发生什么事。谭水柳做了康时的地下情人,哪怕他们是先在一起的,但对于已经结婚的康时妻子而言,她就是小三。谭水柳很自然地认为皇帝三妻四妾理所当然,但她不知道这个时代其实是不可以这样的,一夫一妻才是正常的。她不懂,但别人不会相信她,别人只会认为她心机深沉,厚颜无耻。

    等到一切被披露,和歌不相信康时会保护谭水柳。康时在别人面前彬彬有礼,但对于谭水柳,他永远都是那个霸道而**,只知道剥削她的铁血帝王。

    所以谭水柳被牺牲几乎是毫无意义的事。男人浪子回头总是很容易被原谅,可女人却不行。到那个时候,性格柔弱又没有一技之长的谭水柳要怎么活下去?还有她这具身体的父母,他们该如何面对女儿做了小三人人喊打的局面?

    那是怎样一种残酷,和歌完全可以预料得到。他暗恋的女孩那么美好,不应该被这样对待。迄今为止,哪怕已经为鬼,男鬼和歌也还记得,高二的那个雷雨的下午,学校停课放假,他的司机却不知道,没来接他,而他早上出门的时候又忘了带手机。

    那时候康时已经出现,他勒令谭水柳不许和任何男性说话,谭水柳也一直很遵从。可就是那个雷电交加的下午,谭水柳冒雨冲出去给他买了把伞,然后把身体不适的他背到了医务室。

    一到下雨天和歌的身体就会不舒服,严重时甚至会发烧。那天也有其他同学关心他,但他都婉拒了,说司机会来接他。后来所有人都走得差不多了,只有谭水柳转身回来。

    她那么娇小,那么瘦弱,却把虽然生病却个头将近一米八体重一百二的他背到了那么远的医务室!

    顶着雷雨!

    到了医务室后,和歌除了鞋子湿了点以外,毫发无损,谭水柳的小腿跟脚都被雨水泡白了。

    她心中对康时的畏惧和服从无法用语言来形容,但那个下午,和歌觉得自己看到了天使。

    这也导致他死后都在后悔。为什么不能再勇敢一点,告诉谭水柳,她很美好,她很优秀,上天让她来到这个世界,不是再和康时继续纠缠的,而是让她展开新生,这才是最重要的。

    可他始终没能够有勇气踏出那一步。

    这让他遗憾,也让他心痛。

    而他只想要谭水柳幸福快乐,他想,自信的谭水柳肯定很美。

    清欢轻轻点了下男鬼和歌的眉心,谢必安将其送入醴忘台,她便轻轻叹了口气。墨泽在一边蹦蹦跳,“主人,这是怎么回事?先是一对夫妻穿越到古代,后是一对夫妻穿越到现代……好奇怪怕。”

    “但也正因如此,不正常的能量很自然地抵消掉了。”清欢微微耸肩,她其实不是很想当男人啊……可是看男鬼和歌这样子,不用他的身体也不算完成他的遗憾。

    唉……真是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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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欢已经记不得是第几次睁开眼就在上课了,她颇有几分呆滞地看着讲台前老师龙飞凤舞的板书,然后看了看自己放在书桌上的双手,纤细修长,带着几分苍白,和歌的身体太差了,现在还好一点,但到了高三的时候突发起来卧病在床,靠着精密仪器和药物勉强维持了几年生命,最后年纪轻轻就死了。

    但她可不想感受患病的滋味。清欢轻轻吸了口气,呼吸困难的同时,她抚了下自己的心口。这身体好可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怎么也不能一下子就完全好转,总得慢慢来。

    虽然男鬼和歌没有说,但清欢还是知道的,他也很希望自己能够活下去,不求长命百岁,至少不要让爷爷奶奶还有父母白发人送黑发人。如果是这样的心愿,清欢很容易就能做到。

    但是有个问题,她……可没法跟个女人结婚生子啊。虽然严格点来说她现在是没有性别的,但毕竟活着的时候是女人,降临各个世界的时候也是以女人的面貌出现,清欢心底是默认自己是女人的。

    正想着,老师提了个问题无人回答,正大发雷霆,清欢举起手。

    和歌身份显赫,爷爷是a国政界一把手,父母也都任要职。要是通俗点说的话,他是个小太子。可惜是个身体不好的小太子,所以家人从不要求他,只希望他过得快乐。

    也难怪男鬼和歌感到遗憾了。以他的身份,即使当初不跟谭水柳表白,直接命人把她抓走,然后把康时从她脑子里洗掉也不是不可能。他家姐姐和诗可是新世纪彪悍女性的代表,清欢相信,把谭水柳朝和诗身边塞一年,就能完全改变。

    可惜啊可惜,这是和歌的遗憾,他必须亲自帮助谭水柳,才算是满足心愿,否则直接把人交给和诗,和诗那么宠爱这个弟弟自然不会拒绝,分分钟完成。

    老师一见清欢举手,立刻笑了,这位可是惹不起的人物,好在性格好又乖巧懂事,平时学习还很用功。他点清欢:“怎么了?有什么事要报告?”

    不是老师不相信和歌,而是和歌刚转来半个学期,也不知道他成绩如何。

    清欢却是知道的,和歌……充其量也就算是中等偏上吧,因为病情他总是没有时间学习,就算有了时间,身体的痛苦也会让他无法集中精神。不然康时能次次都考第一名?想到这儿,清欢不着痕迹地看了坐在后三排中间的康时一眼,心道,这回第一可不是你的了。

    “不是,老师,我是要回答问题。”她很认真地说。

    老师一愣,连忙把让她上黑板解题。于是清欢在同学们的视线中大摇大摆的离开座位,到了黑板上刷刷几笔把解题步骤和答案写了出来。

    回座位的时候她的眼神在教室里扫了一圈,刚好看到就坐在她身后的谭水柳。她穿着校服,可能有点大了,于是显得她越发的瘦小。谭水柳的爸妈对这个女儿还是很疼爱的,虽然她成绩差人又闷,但他们仍然给予了女儿自己的全部。

    就像是这所升学率第一的高中,也是他们想尽了办法让谭水柳进的。可惜,谭水柳的成绩并不能达到他们的预期。

    清欢走到自己座位前,装作不小心绊到,惊呼一声眼看就要摔倒——这时,谭水柳眼疾手快扶住了他,只是双手没什么力气,所以竟被清欢带的摔在了地上!

    但在摔倒的途中,她竟主动挡在了清欢身下——因为知道和歌身体不好。

    清欢的眼睛微微一黯,都说细节见真章,由此可见,谭水柳的确是个好女孩。而好女孩当然不能被垃圾糟蹋。

    她压在了谭水柳身上,当然,虽然灵魂是个妹子,但这具身体却是属于十七岁半大少年的……更别提这少年还长得面如冠玉,淡淡苍白的脸色让他少了份烟火气息,显得高远而缥缈。此刻因为和女孩子亲密接触,他俊脸微微一红,颜色更甚——看得谭水柳都不觉傻眼。

    皇上也很俊美,但却比不上和歌。她后知后觉地发现对方压在自己身上,立刻焦急起来:若是被皇上看到,那可真是跳进黄河洗不清了!

    可是把身上的人推开吗?他身体那么差,万一不稳又摔了怎么办?

    就在谭水柳左右为难的时候,清欢占够了便宜,在对方急哭之前,恰到好处地从她身上起来,并且把谭水柳从地上拉起来,说:“谢谢你,不然我这一摔,一出血就又难止住了。”

    谭水柳本来又羞又怕,可是一听清欢这么说,连忙紧张道:“没事没事,举手之劳而已。”

    他俩搁这儿寒暄,老师也赶紧过来,和歌多金贵大家都知道,于是七嘴八舌的关心起来,清欢一一谢过了,这个班里几乎都是好孩子,因为知道和歌身体差,不能受伤,所以平时都很照顾他——在不知道他真实身份的情况下。

    所以呀,这世上有恶人,但永远是好人占大多数。清欢想,就凭这一点,她还能再热爱人类一万年。

    折腾着也就下课了,下课后清欢又扭头去跟谭水柳道谢,谭水柳涨红了一张脸,一开始班里很多男生都会找她讲话,因为她漂亮又温柔,但她总是摇头拒绝,一言不发,时间一长,大家就不敢来自讨没趣了。他们都以为谭水柳是高傲,但谁知并非如此,其实她只是害怕呢?

    就算康时已经不再是那个掌握天下人生杀大权的帝王,在谭水柳心里,他仍然十分可怕。

    已经很久没人主动找她说话了,所以谭水柳有点紧张。她本想问问和歌有没有哪里不舒服,那次下雨他就发烧了,这次一摔,虽然没摔狠,但不知身体是否无恙。她想问,但又想起皇上的话,到底一个字没敢说,所以对于清欢的道谢,谭水柳也只是轻轻摇摇头表示不客气而已。

    如果不是看到她酡红的脸蛋跟耳垂,清欢真的会以为她的面无表情是来源于冷漠。

    这么漂亮的姑娘,笑起来一定很好看,那个挨千刀的康时竟然在接受了现代思想后还试图给谭水柳包一层裹脚布……清欢觉得拳头有点痒痒,实在是很想揍康时一顿。

    她抬头看了看,课间大家要么出去玩要么出去上厕所,康时并不在教室。于是清欢笑笑,有礼又不失真诚地对谭水柳道:“我真不知该怎么谢谢你,你都帮过好几次了。”

    既然她无法接受现代人的交友做法,那她就从古代入手好了。

    莫名的,谭水柳觉得少年给自己的感觉很舒服,就像是曾经待字闺中时认识的年龄相仿的世交好友,她犹豫了几秒钟,大概是因为清欢的声音跟表情都太真诚,让谭水柳觉得不好冷面以对,她也抿着嘴微微一笑,释放出了一点点善意。

    女孩子嘛,总是对弱小的人事物有着好感跟怜悯——清欢毫不羞愧于自己装弱。如果这样能拉近彼此距离的话,那么,何乐而不为?

    “没关系的,你不必谢我。”

    “不管怎么说,我都得谢你。嗯……这样吧,作为谢礼,我帮你补课如何?”清欢放柔了声音,她的声音似乎有着蛊惑。

    谭水柳想拒绝,她哪里敢让一个陌生男子为自己补课,皇上若是知道了,自己怕是要吃苦头的。

    刚要说不,清欢又道:“我平时一个人在家也十分孤单寂寞,没什么时间读书,若是你能答应我,也算是帮我一个忙了。不过我不是每个礼拜都有时间,所以……答应我,先别急着拒绝,好好考虑考虑再做决定,好吗?”

    到底是不忍心拒绝这微风一样的少年,谭水柳轻点下头,刚好预备铃响了,眼角余光看见康时,清欢立刻把身子扭回去,一副什么都没发生的样子。

    谭水柳也有几分心惊。皇上一直在看她……她、她又做错了什么不成?就这样,因为内心深处对康时的恐惧,谭水柳一节课都没法认真听讲。她的英语本来就烂,如今更是云里雾里,老师提问她的时候,她都只能傻乎乎地站起来,一语不发。

    这样的次数多了,老师和同学们都习惯了,但谭水柳内心深处却有着不甘。然而因为康时的出现,她主动将这不甘心压了下去,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的样子,好像自己本该如此平庸,碌碌无为。

    就在老师又问了一遍,谭水柳却仍然回答不出的时候,清欢拿起笔在本子上刷刷写了几行英文,往左一摊,既不会让康时发现,又能让谭水柳看得清楚。( )

351.第二十八碗汤(五&六)

    在谭水柳的认知中,女子都应该是笑不露齿温婉贤淑的,她在家中的时候,长辈也一直把她朝这个方向培养。入宫后所见的妃子,更是高贵优雅,行动如弱柳扶风,似乎风一吹来就摇摇欲坠,娇弱而可人。

    后来穿越到这个世界,她所见过的女人中,母亲虽然严厉,但在家中也事事听从父亲,大小事基本上都是父亲做决定。学校里的女同学就更不用说了,她们中有的女孩性格活泼,但谭水柳不是没见过那样的女子。除了和男生走得近一点以外,性格跳脱一些以外,都没有让谭水柳感受到震惊。

    但和诗和她见过的任何女子都不一样。和诗身上似乎有着天然而猛烈的荷尔蒙,这种荷尔蒙令人迷醉和激动,她的身体也纤细,但不像其他女人一样软绵绵,而是肌理分明,充斥着力量的美感。可同时她也并非男人味十足,而不失女性的明媚与美丽。这让谭水柳非常着迷,她从未见过这样的女子,让她觉得,啊,原来女人还有这样的。

    和词走到她身边,很自然地牵起她的手,谭水柳被吓了一跳,本来想挣脱,但和词却已经拉着她朝门外走了:“走,带你看场好戏去。”

    “好戏?”谭水柳无助地回头,满以为和歌会帮她解围,没想到和歌却露出遗憾的表情,“好好看啊水柳,记得待会儿给我复述一下我姐的英姿。”

    谭水柳满头雾水的被和词拉着走,他的手温暖而又巨大,把她小小的爪子包在里面,谭水柳有一瞬间的迷惘,然后脸蛋儿酡红。除了皇上,她没有跟任何男性如此亲近过。

    皇上……一想到皇上,谭水柳立刻慌了,她试图再一次挣脱,但还没来得及用力,和词就扭头告诉她:“来的是我大姐的前夫,之前来了好几次了一直没能进来,这回不知怎么进来的。”

    卧室里的清欢早已开了天眼看热闹去了——她才不会承认是她悄悄做了手脚呢,为的就是让谭水柳看一场永生难忘的必修课。

    女人怎么能为了男人而活着呢?女人和男人应该是平等的,追求自由,享受生活和任何公民都拥有的权利,任何人都不能以性别为理由来进行歧视。可惜世界虽多,但父系社会占多数。

    “前夫?!”谭水柳不敢相信,像和诗那样的女人竟然结过婚,竟然还有一个丈夫。

    “是啊,一个烂人,跟我姐分手的原因是我姐太强悍了,他说他觉得跟我姐在一起压力很大,所以就找了个性格柔弱像白莲花一样的女人。不过在我看来,”和词轻笑,散发出嘲讽的意思。“不过是他自己无能。只有无能的男人才会以女人的强大为耻,不如配偶,正常人的想法难道不是努力追赶对方么?而他却选择劈腿,还不敢让我姐知道。”

    和词说这个纯属是给谭水柳介绍下情况,她不回应也没关系。说完,和词幸灾乐祸道:“我姐结婚的时候没人知道,也没办婚礼,所以那个烂人不知道我们家是什么人,现在知道了就后悔了,为了自己的前程二话不说就蹬了他那个可怜巴巴很会哭的小三,然后哭喊着下跪求我姐跟他破镜重圆呢。”

    虽然知道和词不会知道自己的离奇身份,但谭水柳还是有点心虚。她怎么觉得……自己就很像他口中那种唯唯诺诺万事服从于男人的女人呢?

    “女人的坚强与勇敢是最美好的品质,她们总是能在逆境中顽强的站起来,永不屈服。即使没有男人,她们一样活得很好,就跟我姐一样,你说是不是啊谭同学?”

    乍一被和词询问,谭水柳呆了几秒,却不知该怎么回答。和词的话都是她从来都没想过的……

    这时候和诗已经到了客厅了,她身手敏捷,懒得一个个台阶走下去,所以直接跳,到了客厅后二话没说,拎起那个男人的衣领,不耐烦地问:“跟你说过多少次,再来我就动手了,真以为我不敢是不是?”

    “小诗,我真的知道错了,我爱的人是你,求求你,再给我一个机会,让我们重新开始好吗?”

    如果不是从和词口中得知事情的来龙去脉,谭水柳真不敢相信,客厅里那个身材修长长得一表人才又温文儒雅的男人,会是一个因为妻子光环太亮而选择出轨的人。可是,皇上不是说,女人就应该温柔如水,男人天生就该三妻四妾?

    谭水柳皱起眉,其实她心里并没有很赞同皇上的话。服从是一回事,认同则是另外一回事,至少在谭水柳心里,她并不想成为一个男人的女人们之一。

    和诗不雅地翻了个白眼,问男人:“你不是说我很坚强,自己一个人也能过得好,而你的真爱没有你就一无所有了么?怎么,现在你的真爱失去了你就能活了?你那么善良,怎么忍心抛弃她啊?”

    也只有瞎了眼的男人才以为和诗是在问他要甜言蜜语,他眼睛一亮,诚恳而真心地道:“小诗,相信我,人总是在失去后才后悔莫及,你离开之后我才发现自己有多爱你,我跟她之前是个错误,现在我想改正这个错误,只求你给我一次机会,求求你了!”

    “哦?”和诗甩开他,双手抱胸,好整以暇地问:“这回你不嫌我太厉害太坚强,跟我在一起太有压力了?”

    “不会了!”男人回答的飞快。

    “去你大爷的!”和诗一脚踹了过去。她这一脚可不是普通人的一脚,男人从客厅直接被踹了有五六米远。而和诗踹的部位非常巧妙,并不会构成严重的皮外伤。她呵呵冷笑两声,开始噼里啪啦的握拳头,“我告诉过你,再上门我就要揍你了,现在我就让你知道,其实我除了坚强以外,还是说一不二的。”

    和词微微一笑,端的是俊秀动人,他扭头对谭水柳问:“是不是大快人心啊?”说着双手呈卷筒状给亲姐加油:“姐!记得用点力啊!”

    他早恶心这个前任姐夫很久了,好在他姐给力,虽然一开始被这人面兽心的家伙给骗了,但一发现对方的真面目立马踹掉,这才是新世纪女性嘛。

    “你、你怎么这样啊?”谭水柳看着男人被揍,虽然不想承认,但她心底真的觉得很爽快……“有句老话不是说劝和不劝分吗……”

    “那是在双方相爱并且愿意为婚姻努力忠诚只是有点小误会小摩擦的前提下,对付这种人渣,我巴不得我姐把他给阉了。”和词睨了谭水柳一眼,“你怎么像个古代女人一样,贞操包袱这么重?这个时代,只要你肯努力,有勇气和信心,早晚闯出一片天来。我姐可是凭自己本事考上的军校,带的手下,没用家里一分势力。”

    谭水柳的眼睛里透露出一种叫做渴望的东西来。她的拳头握了松,松了握,看到和诗三下五除二的把人揍成猪头丢出去,顺便勒令以后看见此人,只要打不死,就往死里打。

    为什么和诗没有丝毫遗憾或是伤心?为什么她被丈夫背叛却没有自怨自艾?为什么她没有委屈自己做不喜欢的事?为什么……她已不是完璧之身,却还能二话不说的离开错的人?

    女人也可以这样的吗?

    谭水柳垂下眼,她的心此刻无比慌乱,无法平静。

    和诗揍完人后拍了拍手,谭水柳不得不承认,这样的和诗真的有种特别的魅力,就连自己这个女人都忍不住要为之赞叹。

    等到和诗上来了,和词说要去给和歌热牛奶,谭水柳才小心翼翼地问和诗:“和小姐,我想问……他不是知道错了么,为什么你不能原谅他一次?男人……不是都会犯这样的错误么?”

    和诗听了这话,惊讶地瞪大了眼:“谁告诉你的狗屁道理?他犯的可不叫错,而是原则和道德上的问题。他要是喜欢上别人,直接跟我说,我们好聚好散,但是我们结婚的时候曾经发誓对彼此忠诚一生,他没有做到就算了,还想骗我,想家花野花一起香。他犯错是他的事,他爱改不改是他的事,但原不原谅是我的事,我就是不原谅!那他还死皮赖脸的上门,你说这是不是又渣又贱?对付这种烂人不用客气,早点把他赶出你的生命才是最重要的。”

    说完她停下脚步歪头打量谭水柳:“小姑娘年纪轻轻的哪里来这么腐朽的思想?我跟你说啊,真正的好男人从来不会犯这种‘婚内出轨’的错,他们说男人都会犯错,可我爸我爷爷一辈子也没犯过这样的错。说到底,不过是用冠冕堂皇的理由来给自己的无耻下贱开脱罢了。跟这样的人说话我都嫌脏。”

    她顺手拍拍谭水柳的肩:“咱们女人呐,不比男人差,你要是把自己放在卑微的地位,又怎么能怪别人不把你放在眼里呢,你说是不是?”

    好像……很有道理。谭水柳傻乎乎地点点头。和诗见她这么可爱,笑着揉揉她的脑袋,说:“你这丫头挺好玩的,以后没事儿多来我家,陪陪小歌儿也好,他寂寞得很。”

    “姐,我可听到你说我坏话了!”卧室内传来清欢的声音。

    和诗笑着跟谭水柳走了进去,清欢一见谭水柳就觉得她有几分不同了,干脆趁热打铁:“对了,水柳,为了感谢你帮了我这么多次,还这么关心我,以后没事就到我家来吧,我免费给你补课。”

    “啊?这不好吧……”

    “有什么不好的,你爸妈肯定也想你成绩能好点儿,我现在要接受治疗,短时间内没法回学校了,你就当可怜可怜我,来陪我说说话了。”说完,清欢似是无意般道,“父母的期望可不能辜负呀。”

    谭水柳怔怔地看着她。父母的期望……是啊,她怎么忘了,她现在的这具身体是属于这个世界的谭水柳的,谭水柳的父母最大的期望就是她能好好读书,以后考上一个好大学,她怎么能辜负这对夫妻呢?他们那么疼爱她,照顾她,她怎么能没心没肺,只因为皇上,就选择无视他人?

    她占据了谭水柳的身体,就应该做到谭水柳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想到这里,又看到身边让她很是崇拜的和诗,谭水柳咬咬牙,点头道:“好。”

    闻言,清欢满意地笑了:“一言为定。”

    谭水柳有几分心慌,但更多的是喜悦和激动。就好像,她的人生,从此就要开始另外一个崭新的篇章。

    于是从这以后,只要是有时间,谭水柳都会来和家。从来没让她自己来过,和家人对学校的课表再熟悉不过了,所以每次都是和词来接她,一来二去的,谭水柳就跟和词混熟了。

    和词是个优秀且极其聪明的男人。他和谭水柳保持着恰当的距离,却又总能启发和教育她。如果说康时为谭水柳塑造了一个可怕的封建社会男人形象的话,那么和词无异于在谭水柳面前树立了绅士优雅尊重女性的完美标杆。

    再通俗一点来说,现在的康时身无长物,家世普通成绩一般性格又烂,而出身极高的和词,不仅有着国内最高学府的博士资格,还温和有礼,风趣幽默。这两个人站在一起,瞎子都知道该选谁。

    失去了皇帝的光环,康时就瞬间被打回了原形。他冷酷而自私,专横又自以为是,不再是尊贵的皇帝之后,谭水柳不用再惧怕他砍自己的脑袋或是将自己打入冷宫,再加上有和词和歌两兄弟的对比,她深深地意识到,康时是怎样的一个“烂人”。

    而在和家她也有幸见到了和家两对夫妻的相处模式。和爷爷跟和奶奶结婚五十多年了,仍旧深爱对方并且忠诚。而和爸爸虽然人已中年,但仍旧英俊成熟令人心动,可他却不受外界任何影响诱惑。

    于是谭水柳明白,真正优秀的男人,都是懂得尊重和爱戴女性的。他们不会认为女性低人一等,也不会言语轻佻,和他们在一起如沐春风,他们有担当,有能力,肯努力,能上进,这才是男人。

    而女人,就应该与和奶奶,和妈妈还有和诗一样,性格不论,容貌不论,自强自爱,**自主,顽强拼搏。

    人类本是这样美好的生物。

    和诗很喜欢谭水柳,还主动提出教谭水柳防身术,毕竟这丫头长得漂亮,出去的话太招人。听小歌儿说,班里有个神经病男生一直盯着她,还试图把她培养成一个奴隶。

    对脾气爽朗又正义感十足的和诗来说,没有比这更让她生气的了!

    谭水柳也学得很认真,说来也奇怪,虽然和诗姐说她这么大再练基本功会很辛苦,但她却觉得自己特别适合学搏击,甚至乐在其中!

    苦肯定是苦的,她经常回家后身上酸痛不已,这儿一块淤青那儿一块乌紫,洗澡的时候看着都吓人。但谭水柳从没觉得自己的心胸如此开阔过。

    同时她的成绩也在慢慢进步。她并不是笨,只是初来这个世界什么都不懂,像是语文历史她就可以学得很好,而数学物理则是一团糟。康时威胁她命令她,不准她去学习和询问,自然会越来越差。可清欢是个非常好的老师,她极其善于启发人类的大脑思维,谭水柳又是真心想要学习,自然是事半功倍。

    清欢跟和词坐在大遮阳伞下喝下午茶吃蛋糕,顺便欣赏两个美女过招时行云流水的身手。清欢觉得女人打架就应该好看,这是她对美感的追求,而和诗很完美的满足了她的眼福。力量,美,缺一不可。

    舔了口浓香馥郁的奶油,清欢美的眯起了眼,眼角余光瞄到和词嘴角含笑眼神温柔的样子,挑眉,看也不看他的调侃道:“有人春心萌动咯。”

    和词赧颜,伸手轻轻捏她软软的脸蛋:“小孩子知道什么!”

    “我什么都知道啊。”清欢不怀好意地看他,“哥哥喜欢水柳妹子,当我看不出来呀?”

    和词向来风度翩翩的形象立刻倒塌,他嘘了清欢一声,紧张地看看前方,“不要被听见!”

    “不要被听见而不是否认,说明哥哥真的喜欢她咯?”清欢笑得更开怀了。“为什么呀?”

    为什么……和词想了想,“大概是她身上令人感到钦佩的韧性和善良吧,这样好的女孩子可不多见,我当然要早点下手,等等,你不会也喜欢她吧?”

    和词已经脑补了n种兄弟两个共同爱上一个女人然后阋墙的惨烈场面。反正在家里最受宠的是面前这小鬼,他肯定抢不过他。

    “放心吧,我不喜欢女人。”

    “什么?!”和词喷出了嘴里的蛋糕,稳重成熟的形象荡然无存:“你、你——”

    “当然我也不喜欢男人。”用和歌的身体跟男人做,清欢想想都觉得一阵恶寒。“放心吧。”

    “……这世上除了男人女人之外还有第三种性别的人?”沉默了三秒后,和词问。

    “这你就别管啦,总之要是遇到喜欢的人我会说的,水柳是我的好朋友,你要是喜欢她那当然好。”清欢想了想,提醒了一句。“她身边有个大麻烦没解决,哥哥你要注意一下。”

    提起心上人,和词立刻严肃起来:“什么麻烦?”

    “我之前不是告诉过你跟姐吗,班里有个叫康时的男生,脑子可能有点不正常,大概还活在两千年前吧,我觉得他自以为是皇帝而水柳是他的妃子,你说他是不是……这里问题?”清欢指了指自己的脑袋。

    和词:“……”神经病啊。

    “所以你小心点咯,送水柳回家的话记得看着她上楼,等到她房间灯亮了再走。”

    “我知道了。”说完和词有几分疑惑。“你怎么知道我喜欢水柳?”他觉得自己掩饰的挺好啊。

    清欢瞄他一眼:“不喜欢她,你每天忙得要死,有时间回家,关心我,担心我怕我‘累了’,所以主动提出帮她补习?不喜欢她,你的眼珠子总是朝她身上看?哥哥,你自己没意识到,你看她的眼神和看我跟姐一样温柔。”

    爱情无法掩饰,并且来势汹汹。

    清欢咧嘴一笑,康时对谭水柳的感情不深,但执念不浅,他绝不可能放手让谭水柳过自己的生活,因为对他而言,谭水柳就是曾经皇帝的象征啊!她代表着尊贵,霸权,还有记忆。他怎么可能放手?

    既然不放手,用和诗的话来说,就是作的,揍一顿就好了。

    于是,当天下午送谭水柳回家的时候,和词还真在车里等,直到看见谭水柳房间灯亮了才走。

    时间如流水,嗖的一下就到了高二第二学期的期末考试。

    这段日子谭水柳的变化没多少人注意,除了她现在敢和男生对视交谈,上课会举手回答问题,还交了好几个好朋友之外……和以前没什么太大区别。而康时这阵子忙于学习,也没工夫理会她。

    他认识到了这个世界的先进,所以疯狂地渴求知识,力求能在期末考试中力挫群雄拿下榜首。

    理想总是丰满,现实总是骨感。

    期末成绩出来的时候,大家的眼珠子都掉了一地。

    从来成绩都在中等偏下的康时竟然考了班级第二,年级第五!

    而第一名那位更是令人惊叹,班级年级双第一……谭水柳!

    这太让人惊讶了!要知道上个学期谭水柳还是班里倒数第一!同学们的下巴惊掉了一地,老师们则笑的嘴都合不拢了,一个差生突然成绩好到这个地步,这说明什么,说明他们教导有方!

    同时谭家爸妈也高兴坏了,他俩都对女儿的成绩不抱希望了,谁知道期末考她竟然给了他们这么大一个惊喜!

    加菜加菜,必须好好庆祝一下!

    谭水柳自己也很满意,付出总是有收获的,为了这个成绩,她付出的努力是常人所想不到也忍不了的。除了有和词和歌这样的高智商学霸给自己补习外,她常常在回家后还挑灯夜读到深夜,从没有一刻松懈。

    好在,上苍眷顾奋发图强的人们。( )

355.第二十九5碗汤(五&六)

    小乖真挺想笑的,她早就知道邵先生的两个儿子不喜欢她,但怎么也没想到他们能找出这样的理由来证明她对邵先生不是真爱,即使是真爱其中也肯定掺杂了别的东西。

    她懒洋洋地看着邵致远,不怀好意地说道:“那你就放心好了,既然我慕残,我肯定会非常非常爱邵先生,我会努力当好这个后妈的,不如让我们重新认识一下,你也叫声妈来听听?”

    她这语气傻子都听得出来是在耍人,邵致远俊容薄怒:“我是在跟你认真说话!”

    “认真说话?你跟我认真说话我就得认真理你?”小乖笑。“在这之前我们可都一起生活半年多了,你恶整了我半年多,现在却跟我说要认真说话?”

    其实这雨景不错看,但有了烦心的人,再怎么好看也不是那个味儿了。小乖站起来朝屋里走,经过邵致远身边的时候还“不小心”踩到了他的脚。

    邵致远疼的抱脚痛呼,想找小乖的麻烦,小乖却轻飘飘说了句对不起,就走了,再也没停下来过。

    邵先生已经睡得很熟,即使如此,他的眉头仍然是微微拧着的,身体上的病痛并不是那么轻易可以减轻,小乖轻手轻脚坐在了床头,也没**,就是那样看着他。

    半晌,她突然笑了,觉得自己有点无聊。都看了这么久也看不腻,什么时候了,竟然还想些有的没的。

    她跟邵先生之间本来毫无缘分,是她强求而来,因此这缘分便要消耗她所拥有的东西。活着一天,过去一天,也就少一天。死亡愈发临近,但小乖却一点都不害怕。她竟然从没想过死后的世界是什么样的,是从此消失于天地间,还是化作孤魂野鬼?

    嗯,是前者。

    但邵先生却能好好的轮回转世,只是喝了孟婆汤以后就不再记得自己而已。这场爱情开始的轰轰烈烈,过程也充满甜蜜,惟独结局是生离死别。

    时间可真可怕呀,那么多相爱的人因此分开,那么深的爱,也终究会遗忘。再铭心刻骨的记忆,也会逐渐远去消退。

    到了最后,谁都不记得。

    她摸了摸邵先生的额头,又把手伸进被子里一下一下给邵先生揉着腿。小乖手法老到动作温柔,熟睡中的邵先生眉头不觉舒展开,嘴里嘀咕着小乖的名字,可能是梦到什么美好的场景,还忍不住笑了。

    小乖也笑了,她觉得这样的邵先生有点傻乎乎的,完全不像是平日里那个精明威严的邵先生。但她好喜欢,事实上无论他是什么样子她都喜欢。她着迷于他的每一个表情每一个动作,因为时间珍贵,所以愈发舍不得放手。

    真不想离开他呀。

    小乖想着。

    窗外雨声潺潺,雨势逐渐加大,小乖也钻进了被窝,陪着邵先生睡觉。她一躺倒他身边他就感觉到了,虽然人还在熟睡,但双手已经习惯性地伸过来把小乖抱到怀里,俊脸在她颈窝蹭了蹭,继续睡。

    小乖摸了摸他的头,也闭上眼睛。

    她其实不需要睡眠,之所以闭眼睡觉也就是走个形式,大多数时候她都是凝视着邵先生的睡颜直到天亮,然后她就知道,新的一天来临,旧的一天就又过去了。

    什么都没有了,什么都没剩下。

    第二天早上邵先生醒过来的时候小乖正好从浴室出来,她擦着头发,毫无顾忌的在他面前展示着优美的身体,解开围着的浴巾,找了衣服穿上。期间邵先生一直用欣赏的目光看着,对此小乖很热情。她从不在身体和感情上欺骗自己,她喜欢邵先生,所以想跟他亲近,感情水到渠成自然会渴求对方的身体,难道不是么?

    邵先生咽了口口水,晨光中小乖的身体如羊脂白玉雕成,雪白无暇,即使他已抚过吻过这身子无数次,也仍然为之着迷。

    小乖换了衣服,挑逗地捏了捏邵先生的耳垂,然后亲他说:“快洗漱,然后下楼吃早餐。”

    邵先生的腿不方便,小乖拿过义肢来帮他装好,顺便帮他把衣服穿好,等到邵先生走进浴室,就发现牙膏已经挤好了,漱口水和刮胡刀都静静地放在他右手边。

    如此体贴的小乖都让邵先生感到愧疚了。按理说是年纪大的知道疼人,别人都说小乖能跟他,是几辈子修来的福气,可对邵先生而言,他能遇到小乖才是福气。

    谁能相信他们两个在一起的时候,其实都是小乖在拿他当小朋友在照顾呢?

    这让他有几分愧疚。本来想要给小乖的盛大婚礼没有机会,他们的隐居生活就目前来看还是遥遥无期,他年老又残疾……邵先生都要开始怀疑自己到底有什么魅力能吸引小乖留在身边了。

    其实仔细想想,要是他是两个儿子的话,肯定也不相信小乖对自己是真爱。可邵先生感觉得到,小乖是真的爱他,爱到了骨子里,邵先生甚至觉得,就算是让小乖为他死,那小傻蛋也不会犹豫的。

    怎么就那么乖那么懂事呢?邵先生每每想到这一点,心口都又暖又甜。他年纪一大把才开始矫情撒娇,要是别人看到了肯定不信他是那个商场上杀伐决断的邵先生。

    因为等了会儿发现邵先生还没出来,小乖好奇地先是敲了敲浴室的门,然后把脑袋探进来,问:“你在做什么呢?磨磨蹭蹭的,饭都凉啦!”

    邵先生已经洗漱完毕了,只是对着镜子里的自己出神。他现在很注重保养,每天都要做面膜,还想过去拉个皮打个玻尿酸什么的,反正不管怎样都得把自己倒腾的年轻点儿,总不能跟小乖一出去人家来搭讪都叫他伯父吧?

    邵先生心很塞。

    小乖看出邵先生的失落,走进去问:“你怎么了?看起来不太开心,是不是又胡思乱想什么了?”什么破毛病,整天想东想西,净想些没用的。

    邵先生忧伤地看向她,把她拉到怀里抱紧,说:“人家都说,小姑娘之所以大部分都找比自己大很多的男人,是因为年纪大的会疼人,是这样吗?”

    小乖:“……”

    她算是明白邵先生在心塞什么了。她拍拍邵先生的背,像在拍小孩子一样,笑眯眯地道:“这话不错。”

    “那你觉得我会疼人吗?”邵先生黑眸闪亮,无比期待从小乖嘴里能听到对自己的赞美和喜爱。

    小乖:“年纪大的确会疼人,你看我多疼你。”

    邵先生瞬间吐出一口气,难过不已。小乖见状连忙反手抱住他安慰:“放心啦,我都一千九百多岁了,比你大那么多~你才六十——”中途被邵先生瞪了一眼连忙改口,“好好好,五十八……”

    邵先生强调:“是五十八虚岁。”

    “是是是。”小乖小鸡啄米般点头,笑嘻嘻道,“管他别人说什么呢,瞧你现在这样,怎么照顾我?还是我照顾你比较靠谱,而且我也很喜欢照顾你。”

    听了这话,邵先生心里很甜,但仍然有点遗憾:“我也想照顾你。”

    “你已经很照顾我了呀!给我吃给我穿,包了我的衣食住行,还想怎么样?”

    说完她催他赶紧去吃早餐,两个人到了餐厅的时候,邵致远跟邵明致两兄弟都已经开动了。小乖先是把邵先生的手杖取走,放到一边,然后细心地帮他把盘子里的煎蛋切成大小合适入口的块状,然后对他笑了笑。

    基本上有小乖在的地方,邵先生不需要任何陪伴照顾。

    小乖就不喜欢煎蛋了,邵家人比较西方化,所以吃煎蛋一般只是七分熟,蛋黄柔软绵密,他们很喜欢,小乖就受不了,她必须吃十成熟的,一切西方化的东西她都不喜欢,尤其是在食物这块儿。

    这顿早餐吃的气氛还不错,至少邵家兄弟没有阴阳怪气的说点什么。要知道只要在一张桌子上吃饭,他俩的嘴巴就没有停的时候,这半年多都不知道跟邵先生吵过多少次了,每次都挑小乖在的时候说话。

    今天邵明致看起来很沉默呢。小乖趁着他看自己的时候看了回去,漂亮的大眼睛一眨一眨,像是在抛媚眼,邵明致立刻别开头,但却不小心被咖啡呛到,猛烈的咳嗽起来。管家在一边赶紧递来手帕,邵明致草草清理了下,忍不住又想瞪小乖。

    可这次他刚看到小乖就什么都没说了,而是有几分窘迫的别开视线,嗯……昨天晚上小乖真的吓到他了。

    小乖其实没想那么多,她昨天晚上就是逗逗邵明致玩,就算她再缺男人,再狐媚,也不可能对自己爱人的儿子下手,她没有那么饥渴。

    而且她早就跟邵先生商量好了,他们不会在这待多久的。总是有人打扰和质疑他们的爱情已经让小乖非常不高兴了,她的时间又不是很多,每一份每一秒都极其珍贵,根本不想跟不相干的人来往。

    邵先生也是,他只想把小乖藏起来,藏在一个只有他们两人才知道的地方。

    所以打死邵家兄弟也想不到,这顿早餐是他们两个最后一次见到邵先生跟小乖。早饭后两个人分别去上班,回来之后就再也没找到这两个人。

    邵家的产业已经全部转移到他们两兄弟名下,邵先生早就签好了字,他终于认识到小乖根本不想在世人面前出现,那些欣羡嫉妒或是不怀好意的眼光,她不喜欢。她也不在乎别人知不知道她,她过得这么幸福,就不敢大肆宣扬,因为老天总是会在你最幸福的时候给予致命一击。

    邵先生早就买好了小岛,在那个小岛上,他们会永远永远在一起。

    小岛上有居民,也有负责照顾他们的下人,他们每天要做的就是在一起,不分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而邵家兄弟只知道父亲买了座小岛却不知道坐标,他们消失的太彻底,连一点线索都没有留下。

    直到三十年后,他们才收到一封来自遥远地方的信。

    信上什么也没有说,只有一个地址。他们循着地址找到了小岛,才知道岛主人在半个月前已经去世,而夫人就此下落不明。

    邵致远跟邵明致到了邵先生的墓前,墓碑上只写着几个字:邵之墓,立墓人的落款处什么也没有,但却画着一只小小的可爱的狐狸。

    没有人知道小乖去了哪里,她的出现和消失都是那样奇妙。仿佛她来到这个世界就是为了和邵先生相遇并且相爱,而邵先生去世后,她便也消失了。

    为爱而生,为爱而死。

    就是如此。

    他们相伴了三十年,对大多数白头偕老的夫妻而言,这时间不算长,甚至短的可怕。

    大概正是应了那首诗。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君恨我生迟,我恨君生早。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恨不生同时,日日与君好。

    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我离君天涯,君隔我海角。

    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化蝶去寻花,夜夜栖芳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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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真相,却还要从虚无中的奈何桥说起。

    那天,清欢见到了一只女鬼。

    她和其他女鬼没什么不同,都是一个鼻子两只眼睛一张嘴巴,长得很是美丽妩媚,隔得很远都能感受到她的万种风情。

    美丽的女人有很多,但总有一些女人,外表上的美丽已经无法形容她们的动人。

    女鬼便是如此。

    清欢问她叫什么名字,她茫然了很久,才说自己叫小乖。清欢微微怔了一下,这算是什么名字,来到奈何桥的人,都有名有姓,但她看得出来,女鬼小乖并非忘记了自己的姓名,而是她没有。

    清欢就问:“你为何叫小乖,此名从何而来?”

    女鬼小乖笑了,有点怀念,有点恐慌,还有些许遗憾。她没有直接回答清欢的问题,而是问她:“我能回去吗?我还能活吗?”

    清欢不明白她这样问的意义。她不喜欢通过翻阅生死簿来查询一个人生前的所作所为,也不喜欢掐指去算他们的生平经历。大多数到达奈何桥的鬼魂都有些不安,而清欢静静地坐在这里,听他们将那些不甘心呐,忘不掉啊,放不下呀……一一讲出来,然后做个梦,喝了孟婆汤,走到奈何桥尽头,才是真正的放下。

    可女鬼小乖劈头第一句话就是问她还能不能回去,好像知道她是谁一般。清欢问:“你知道我?”

    “我不知道。”女鬼小乖摇头。“但我知道,姑娘就算不是神,也是超越我所能想象的存在。姑娘,我有心愿未了,诺言未清,我必须得回去。”

    清欢仔细打量了她几秒钟,才笃定道:“你生前并非人类。”

    女鬼小乖对她笑了:“我是只狐狸。”

    十尾狐狸。

    清欢不由得想起很久以前见过的那只九尾狐,来到这儿的大多是人类,她都险些忘了,还有些不属于人类的存在。于是她问:“你要回哪里去?”

    “我从哪儿来就想回到哪里去。”女鬼小乖很认真地请求。“我活了一千九百多年了,虽然有的时候会顽皮捉弄人类,但却从未做过坏事,也不曾滥杀无辜,甚至积德行善,降妖除魔,我只有一个心愿,就是让我回去,求求你,可以吗?”

    她的眼神大而动人,闪烁着动物特有的纯真干净,清欢看了她一会儿,方道:“为何要回去?”

    “我答应了邵,要回去陪他。”女鬼小乖有点羞涩的笑了。“我们约好了,要在一起十生十世,这才九世呢,还有一世。”

    清欢看着她。

    女鬼小乖继续道:“我得回去,求求你了姑娘,我才刚刚找到他就死了,我不能死,至少不能现在死!”

    “你可知道,你这十条尾巴,每和他在一起一世,便要死掉一条,如今你只剩下一条了,尚且有轮回转世的资格,若是你执意回去,你会从此烟消云散。”

    “没有关系!我喜欢他,我不在乎,我不怕。”女鬼小乖笑的很甜。“那是很久很久之前的事儿了,那时候我还是天地间一只想要修炼成仙的小狐狸,我修了五百年的时候遭遇了雷劫,是邵救了我,他给我疗伤,养着我,等到我伤好了,他就将我放生,我悄悄观察着他,知道他又好又善良,就喜欢上了他。你知道吗?做人可好啦!”

    清欢微笑的看着她。

    “可惜我还不能化为人形,就这样,我一直活着一直活着,化形的时候总是不完美,要么是有耳朵,要么是有尾巴,我去山下偷了女子的衣服穿,可惜也不好看。我就心想,我得努力修炼才行。可是邵死了会转世,我总是想去找他。所以我总是到处漂泊,虽然我们之间有着奇妙的联系,但这种寻找仍然很艰难。我不够完美,便不敢去见他,一千岁的时候,我终于化形成功啦!我就去找他,他也很喜欢我,我们就在一起了。”

    说到这里,她面上露出甜蜜的笑来,想来那段日子是极其美好的。

    但很快的,她的笑便化作了阴霾。“可是我是只狐狸,不能给他生孩子,他总是说要和我生生世世在一起,可是人妖殊途,总有人得付出代价,我不能让他受伤,于是以自己的修为和生命做抵偿,每和他厮守一生,便耗掉百年修为和一条命。所以我只能和他约定十生。他做过铁匠,士兵,世家公子,江湖侠客,还当过一次皇帝,嗯……还有一次他是个女人,但我不在乎,我只要跟他在一起就好了,他做女人的时候我可以变成男人呀!但是第十世我还没找到他就遇到了厉害的人,修为只剩百年,根本不是他的对手,糊里糊涂的就死了,我、我还没找到邵呢!我们约好的!十生十世,完成了这个诺言,他死后轮回转世,再也不会记得我,我们之前的恩情便就此两清了!”

    闻言,清欢一边怜惜一边感叹,只是又道:“你可知道,若是你执意回去,倒也不是不行,但是从此之后,世上再也没有你了。本来你与他十世姻缘结束,你将脱离妖道,轮回为人,虽然从此没了缘分,却能好好活着。可现在你若是选择回去,便是要放弃这个权利。也就是说,完成了这第十世的约定,你会在邵死后,同时灰飞烟灭,你不怕么?”

    “不怕。”女鬼小乖很坚定,“我什么都不怕,只要能跟他在一起。”

    清欢笑了笑,“我可以帮你完成这个心愿。”

    “帮我?怎么帮?”

    清欢随即化作女鬼小乖的模样,两人面对面站着,竟分不清哪个是小乖哪个是清欢了。“我用你的模样为你找到他,完成第十世。当然这其实只是一个幌子,你会开始沉睡,睡梦中,你就是我,我就是你,你能够感受到和他在一起的一切,明白么?”

    “不。”女鬼小乖想都没想就拒绝了。“我们约好的,我不能食言,我一定要亲自找到他。”

    清欢道:“你若坚持如此,最后的结局……”

    “我之所以想成仙,是因为那是个美好的幻想,我从来都没有见过神仙,但我见过人。我其实最想做人啦,有人爱,能去爱人,人类这么美好,我一直很喜欢他们,想成为他们的同类。可是天道把我们划分的太清楚,若是妖想做人,便要付出巨大的代价。我愿意,我不悔。”

    “姑娘,你难道没有爱过一个人吗?”

    清欢没法回答她这个问题,只是又问了一次:“你当真不悔?”

    “不悔。”她回答的坚定。

    “既然如此,我便让你如愿。只是你中途死亡来了奈何桥,再回到阳世,也不可能找到年轻的他了。时间是很奇妙的东西,也许他已经白发苍苍,也许他尚未出生,甚至他已经死掉……但无论如何,都不是在最好的时光,希望你好运。”

    女鬼小乖对着清欢,用人类的礼节拜了下去,虔诚而感恩:“多谢姑娘。”

    它不悔。

    它永远不悔。( )

357.第三十碗汤.(三&四)

    内忧没有,外患倒是来了,每天都在摸鱼的皇帝陛下终于也要松动松动身子骨准备跟突厥对掐了。

    清欢坐在龙椅上,这真算不得什么大事儿,所以她现在最大的乐趣就是看主战派跟主和派掐。主战派认为不战而和,有损国威,主和派认为以和为贵,突厥人生性嗜杀又骁勇善战,若是真的打起仗来,我朝肯定得不了好。

    于是一时间议论纷纷,每天清欢都在口水中度过整个早朝。

    最后等到两派掐的不行了,她大手一挥:战!

    都被人欺负到家门上了还不反击,包子也不是这么当的呀!

    主战派自然万分高兴,主和派就伤心失落了。然而皇上已经做了决定,又哪里有他们置喙的余地?很快的,清欢便派出了领兵的将军跟适合做军师的文官,然后继续摸鱼——每天除了等前线战事捷报之外,基本上什么都不做。

    用跟在皇上身边的大太监心里的话来说:那就是皇上得了一种叫做懒癌的绝症。

    随着时间过去,两方打得是不分上下,有胜有败,这时,朝中有个姓文的臣子引起了清欢注意。

    文凉本是史官,负责跟在皇帝身边记叙皇帝言行,留做厚实参考。史官刚正不阿,哪怕是皇帝今日打了个呵欠都如实照记。一开始清欢没注意这家伙,要不是有一天她远远地瞧见李绣帘在跟文凉说话,她都没反应过来。

    大概是这日子过得太舒坦了,她自动把大脑暂停了,什么都不去想,也什么都不管。

    事情就是这样,看到李绣帘在文凉面前的表现和神情,清欢总算是明白为什么李绣帘总是能先一步截住自己了——敢情是在她身边埋了这么个大暗桩啊!

    但让清欢感到有意思的是,文凉明明是史官,而史官的选拔是极其严格的,她不认为出身普通又只是个秀女的李绣帘能给文凉带来什么好处。文凉官位虽然不大,但却时刻跟随在皇帝身边,他若是想平步青云,大可讨好皇帝,只记载些好的,但他没有。

    他也可以在后宫选择任何一名妃子进行联盟——怎么看李绣帘都不是最好的选择。

    既然如此,能把他俩绑在一起的还有什么呢?鬼皇帝不是说了么,他看见李绣帘的魂魄离开身体后走向了宫外,然后就消失不见了。

    那是谁接纳了她?

    清欢故作不经意地咳了几声,不远处正在说话的两人立刻分开,各司其职,好像完全不认识对方的样子。

    清欢坐到龙椅上,命人将奏章摊开,然后懒洋洋的一本一本批阅过去。她虽然有点懒有点混,但该做的工作除了临幸嫔妃之外可是能做的都做了,而且指定比鬼皇帝做得好。

    所以文凉也没法在史书上记载她什么坏话——她又没有荒废政绩,在她的英明领导下,这个国家越来越富强了好吗?

    趁着李绣帘被大太监叫去端茶,清欢手里转着毛笔,另一只手撑着脑袋,好奇地问:“文爱卿每日盯着朕看不觉得累么?”

    文凉保持一张面无表情又恭敬的脸:“这是臣的荣幸,何谈劳累,皇上言重了。”

    “你刚才跟李绣帘说什么呢?那可是朕的宫女,难道你看上她了?”

    文凉怎么也没想到皇帝会问得这么直接,额头有三根黑线滑下——皇上,请注意您的言谈举止,您是皇帝,您不能这么没有架子。“皇上请注意,您是九五至尊,不该如此轻佻。”

    清欢笑了:“朕怎么就轻佻了,你调戏朕的宫女,敢情朕还不能问一下?说实话吧爱情,若是你看上了李绣帘,朕把她赐给你,你将她带回家便是,为妻为妾都是你的自由,你看如何?”

    文凉:“……臣怕是无福消受。”

    “怎么会无福消受呢?”清欢觉得这个人看似没表情,但眼神却出卖了他,感觉有意思,就继续问下去。“难道你是觉得李绣帘不够美貌,配不上你?”

    这话该怎么回答?文凉若是说够美貌,那自然要接皇帝的赏赐,若是说不够美貌,岂不是在证明他连皇上的女人都看不上?多大脸啊!文凉认为皇帝是故意在戏弄自己,找茬儿,说不定是方才他跟李绣帘说的话被皇帝听见了。

    只是不知道听见了多少。

    于是他当机立断跪了下来:“臣罪该万死,请皇上降罪!”

    聪明啊,还知道随机应变呢。可惜清欢不接他这话,而是继续问道:“你还没回答朕的问题,你是不是觉得李绣帘不够漂亮,所以配不上你?朕要把她赐给你你不高兴了?”

    文凉:“……臣罪该万死,请皇上降罪!”

    正在这时,李绣帘端着茶水进来,一见平时基本上是块布景板的文凉跪在地上,心里一惊,立刻朝清欢看去,见清欢脸上没有怒色,这才悄悄松了口气。她跟在皇上身边也有一阵子了,皇上的脾气很好,但却很难捉摸,总是让她觉得抓不住。文凉还说要她全力以赴——可这是她全力以赴就能做到的事儿么?

    一时间,李绣帘站在原地,竟是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不敢上前打断清欢逗人的雅兴,也不敢贸贸然过去,万一皇上是真生气了呢?她这样做是不是不太妥当?

    好在文凉机灵,又叩头道:“是臣一时糊涂,只想询问掌灯宫女皇上平日里的喜好,却忘了男女之防,请皇上降罪!”

    他一方面是跟清欢解释,一方面是在委婉地告诉李绣帘现在是个什么情况。文凉久经沙场早已身经百战,但李绣帘还嫩着呢,他担心一不小心李绣帘被套出什么话来。

    只是……这个皇帝跟他想象中的有点不一样啊!

    文凉有点困扰,他从没出过差错,按理说皇帝就是喜欢李绣帘这样的女人,可现在李绣帘都在他身边伺候多久了,他连手都不摸一下,还戒了后宫,这什么情况?你不按剧本来我们还怎么做朋友?

    清欢撑着下巴看他俩演。

    李绣帘也聪明,一听文凉这话,也跪了下去。她就表现的虔诚多了——活脱脱一个一心爱慕皇帝却又不贪心只求守在他身边的苦情小宫女:“皇上恕罪,皇上恕罪!是奴婢见文大人终日随在皇上身边,而奴婢却只能待在殿内,心中难过,便借着文大人单独在的时候,想问问文大人皇上今日的心情,请皇上恕罪!”

    她也是大概明白了皇上的性格,与其对他说些有的没的的假话,倒不如真心实意说出心底所想,还能让皇帝信任,否则一旦被帝王猜忌,别说是个小宫女了,她就是想活命,也得看脖子上这脑袋保得住不保得住!

    这两人唱大戏呢?她什么都没说,话全让他俩给说光了。清欢继续转毛笔,沾染着朱砂的毛笔在她手中轻巧的转动,很是吸引人——如果她身上没穿着龙袍的话可能会更好一点。

    一国之君在御书房批阅奏折的时候转毛笔——传出去还不笑掉天下人的大牙。其实这时候文大人很想问一句:皇上请注意您的形象不要做这么不雅观的动作!

    但他终究没敢。现在跪在地上的人是他,再一不小心说出什么惹怒皇上的话来,小命不保事儿小,任务完不成事儿大呀!

    对于完美主义者文凉来说,无论如何,每个世界的任务都务必要完成的一丝不苟!最好是完美的一点错处都挑不出来!

    他心里这么想,就又把头跪的低下去了一点,将自己的姿态放的极低,仿佛这样就能让皇帝消气一般。

    “是吗?”清欢还就跟他俩杠上了,这两人在她面前演戏演得挺欢,她很想继续看下去。“可是朕方才听到你们俩说什么要攻略朕……这是朕出现幻听了?”

    文凉跟李绣帘脸上都是一个大写的卧槽。

    什么鬼,隔得那么远这位祖宗也能听得见?!

    大脑飞速转动,开始想一个能完美说服皇帝的理由,可是说着说着……想不出来了,一点都想不出来。

    直到文凉灵机一动!“臣跟这宫女所说的是宫里!臣是在询问她,宫里可曾有人触犯龙颜,并非是和她商讨如何攻略皇上,还请皇上明察!”说完举起一只手发誓。“若是臣有半句虚言,便教我永生永世不得投胎做人!”

    这回清欢更想笑了,文凉当她不知道,他只要继续活下去,哪里需要投胎做人?这个誓言发的好,清欢给他打十分。

    于是她轻笑,终于大发慈悲准备放过这两人:“原来如此,是朕听错了啊。”说完,似笑非笑地看着文凉。

    文凉也尴尬地咳了一声,又磕了几个头才道:“是臣口舌愚笨,说话不够清楚,请皇上恕罪。”

    “好了,起来吧。”清欢摆了摆手,示意他俩下去。文凉本来不乐意,还想坚持进谏说身为史官就该留在皇帝身边,可一想到自己方才得罪了皇帝,得了,还是什么都别说夹起尾巴溜吧。

    他跟李绣帘一起出了外殿,其实还有点话想说,但想起里头那位可怕的听力,决定还是就这样算了。

    再被抓到一次,那种攻略跟宫里的屁话说出来就没人信了——其实文凉也不相信皇帝会信,毕竟现在的皇帝跟他所得资料中的皇帝完全不一样。

    现在的这个皇帝,更加慵懒随意的同时,也更加不容小觑。润物细无声,主战派主和派在朝廷上掐的多激烈,就差当着皇帝的面冲过去揍对方了,可皇帝呢?他每天懒洋洋地看着,到了最后,汲取两方精粹,轻轻松松就派出了合适的人选出去打仗。

    更别提她对奏折的批阅和用人之道。总之,文凉觉得这个皇帝和资料中的大不一样。他突然想到一个可能性,皱起眉头。

    不会吧?

    那也太惨了吧?!

    他活了很久很久了,最初还挺高兴自己获得永生,可是活着活着就觉得没意思,一个人,就算能入世,又能怎样?没人知道他的身份,他有很多话都只能对着自己说,这种感觉让文凉感到难过。

    因此他才选择从每个世界里寻找可以进行任务的人,以助手的身份帮助他们完成他的任务,同时拨出一点点力量助任务者美梦成真——这样的话虽然每个世界成长的小,但却有个人能够说话了,他也不必事事小心生怕说漏嘴。

    而在文凉如此漫长的存在中,他最讨厌的就是遇到穿越者或是重生者!而如果这两种人都汇聚在一个世界,甚至是一个任务里的时候,简直就是世界上最可怕最可怕的噩梦!

    他都不敢回想!

    所以一想到皇帝很有可能是重生者,文凉就觉得阵阵蛋疼——重生者跟穿越者,都属于上天极其厚爱的人。这么说可能不太准确,但他们能够得到重生或是穿越的机会,肯定都是因为和某个世界的磁场发生了融合或是变化,这就导致他们的出现会为世界带来改变——而这种改变往往是不允许的。就像是蝴蝶效应,不该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人,突然出现了,那么这个世界就再也不是原来的世界了。

    而身为替生命体完成心愿的存在,文凉只觉得苦逼。他既要考虑如何维持生命的平衡世界的稳定,还要考虑如何解决掉这两种人——基本上,这两种人都是不存在的,特例也有,被天道允许存在的人,但文凉没有见过。

    直到现在他都还记得一个可怕而混乱的世界,那个世界里,他要完成的心愿反而成了小角色。难度不可怕,可怕的是他身边全是重生的……

    a重生后想要弄死前世害死他的b,b重生后想要弄死因为前世被自己害死所以重生后害死自己而现在自己重生终于有机会再把他害死的a,同时c前世先爱上了a后爱上了b在两者中不知作何选择重生后想要对a好也想对b好想得到a也想得到b但这时候出现了b在前世默默守候的暗恋着d,d重生后决定勇敢追求所爱始终无视明恋自己的e而e重生后自然而然就想撮合c和b以期让d爱上自己……

    在那个世界里,文凉的内心是崩溃的,他甚至希望自己干脆死了算了,那样就不用陪着一对神经病玩重生游戏了。

    迄今为止,他遇到过一个同伴,那个同伴跟自己讲述的故事让文凉再一次燃起了生的希望。

    重生者可怕还是穿越者可怕?

    鬼知道。

    他的同伴,我们在这里称她为栗子。栗子苦逼之处在于,她所到的新的世界是在古代。而文凉虽然遇到了一群神经病重生者,可那是现代,无论是生活条件还是人类思想都处于进步和发展之中,所以完成任务不太难。

    但她就呵呵了。她附在一名小太监身上,这名太监小到什么程度呢?每天给其他太监倒夜香——专门就干这一个工作,而她要做的是完成在冷宫独自死去的妃子希望自己的儿子当皇帝的心愿——你说这坑不坑爹,操不操蛋?

    还有更操蛋的,她一个倒夜香的小太监,到底要怎样才能帮助一个根本不受宠还被下了毒导致有残疾智商又不高的小皇子登上皇位啊?不要太看得起她好吗?这种高难度的心愿为什么会落到她身上?

    她只是一个可爱的新手啊!

    但世事就是这么难以预料,很久很久以后栗子都还记得这个噩梦一样的世界。皇妃z是从修仙界穿来的,金丹中期高手,有个百宝囊,里头无数法器。皇妃y是从现代世界穿来的,之前是个土木工程师,到了古代之后侃侃而谈,愣是给折腾出了什么玻璃镜子赵州桥混凝土之类的破玩意儿,还有一个皇妃x则来自外星球,不仅美貌度秒杀本世界的女人,还身娇体柔易推倒,最厉害的是她一胎能生十几个小孩!

    至于其他的皇妃uvw……栗子表示自己的脑子不好使,完全无法想象她们这些穿越者各展本事收服皇帝的过程。

    就在栗子每天待在太监住的院子里专业倒夜香,然后为如何找到小皇子并且帮助小皇子登上皇位发愁的时候——那个时候她还是一个单纯可爱的小菜鸟,结果突然接到这么个心愿,栗子本身也是懵逼的。

    可是谁知道,世事难料。她专职倒了大概五年的夜香……然后就出事了。先是来自修仙界的皇妃因为擅自使用不属于这个世界的法器爆了金丹挂掉,然后是造出玻璃席梦思又发明胸罩卫生巾的皇妃y,这些东西都不被允许存在,在她们分别嘚瑟了自己的能力,从而让皇帝对自己刮目相看之后——报应全来了。

    一个个死的死疯的疯,也不知去哪儿了。至于那位一胎生了十几个小皇子的外星皇妃,她……变回了圆形,一个脑袋大的像洗澡盆身子细的像黄瓜还有无数条触手的奇怪外星美人……同样的,小皇子们也变得半人半外星……

    其他的就不用了,反正五年里都没了。

    最后风流皇帝因为受到太重的打击直接嗝屁。

    栗子就这么糊里糊涂的完成了任务。

    同样的,文凉那个世界里的重生者也是如此。他们在重生后因为知道未来要发生的事情所以肆意展开金手指,比如说知道谁谁谁现在落难以后会有本事呀,比如说记得几期**彩的号码呀,知道某条街以后会是著名的商业街呀……种种种种,还有的人因为重生得到了从前没有的天赋,眼光特别准,能力特别强……反正乱七八糟什么都有。

    但他们的共同点是,五年内全部挂掉。

    不管成就多么辉煌,不管名声多么响亮,只要他们违反了规则,只要他们带来了本来不该发生的事情——那么最后的结果都是毁灭。

    天道,它是公平的,世上再也没有比它更公平的存在了。失去了初心,即使被天道眷顾,最后也依然会被毁灭。

    只是苦了必须完成任务的文凉等人。有时候他们觉得天道是故意在整他们……当然这种想法只是想想,想多了会被雷劈的,天道看着他们呢。

    不敢作奸犯科,大多数如文凉这般的存在都严于律己,只希望好好的活下去,也许会寂寞孤独,但只有很少一部分人会因此升起贪婪之心。

    所以现在一想到皇帝很有可能是重生者,文凉就觉得无比蛋疼——他很久没蛋疼了。

    他听到重生两个字都哆嗦,每一次来到一个世界,他都要在心底无数次的请求,别有重生者别有穿越者别虐我……但这一次,他觉得自己又被天道抛弃了。

    而皇帝天生有特权。

    能够为帝为相为将,都是了不得的人物。就算他们平庸无为,也绝对是有大机缘之人。这种人,一旦重生或是穿越,就不是那么轻易能搞掉的了。所以一旦确定皇帝是个重生者,文凉便觉得眼前一阵一阵发黑……

    他肯定是等不到皇帝自己作死的,所以他该怎么办?

    如果皇帝是重生的,他也不能怎么样啊,皇帝什么都知道不是?尤其是李绣帘……一想到皇帝根本早就知道李绣帘的目的,对于他一直没对李绣帘上心还把李绣帘当宫女的做法,文凉立马就理解了!

    现在还把他俩放一起,是不是想证明他俩有关系然后一网打尽啊?

    不会吧?这具肉身如果死了,这个世界就判定失败了啊!文凉作为一个完美主义者,怎么能容许自己失败?

    他回到府里后急的团团转,偏偏就是没办法,不管怎么想,一想到皇帝是重生者,他就全盘否认了自己的所有对策。

    没办法没办法,说实话会不会有用!

    这个想法立刻就被他自己驳回了,有用就见鬼了……皇帝之所以是皇帝,就是因为他们不信任任何人,尤其是所谓的真情!( )

358.第三十碗汤.(五&六)

    自打猜测皇帝是重生者以后,文凉做事愈发小心翼翼。一方面他想要试探皇帝,一方面又不敢表现的太过——因为他根本不知道在前世都发生了什么,万一皇帝知道他跟李绣帘之间的关系了呢?

    所以他现在跟在清欢身边就显得有些神经质,整个人都是崩溃的,偏偏清欢觉得他这样很好玩,故意吊着他,可坏了。

    文凉表示自己快被玩坏了。

    就像是现在,皇上批阅完了奏折就在御书房里来回踱步,不时地还跟他闲话家常。文凉能说什么?人家是君他是臣,而且主要是他心虚,他并不是原来的那个大臣,万一皇帝是知道的,那自己……

    不过文凉也觉得奇怪,要是皇帝真的知道自己是谁的话,又何必吊着自己呢?对于有可能威胁到自己的人,身为皇帝,难道第一件事不是将这威胁直接给砍掉吗?

    他现在是活得战战兢兢……为了保持世界的平衡,同时也为了让自己不失初心,在这些世界里,一旦他们已人类的身份出现,对于法力的使用限制就会增大。要是被砍了脑袋更是会被直接判定为任务失败——而如果失败了是要接受惩罚的。

    文凉活了很久,也就只见过栗子一个同伴。他们这样的存在,都是天道自已经消亡的生命中选择而来,数量是稳定的,不会有变化,除非前任死去或是投胎,否则除了选中的伴侣之外,你永远只能孤身一人。

    每一个这样的存在,如果动了凡心想要投胎转世,那么他们会有一段时间来挑选自己的继承者,将继承者教导完成后,才算是功成身退。从此后,选择投胎的人只此一世,永不会再有这段记忆,而新任的存在则会继续将旅行继续下去。

    他们始终都在路上,没有归宿。

    文凉的运气算是好的,他的前一任是个男人,兜兜转转在世上活了许多年才找到已经忘却一切的爱人,选择了重新投胎——虽然只能拥有一世,却也决不后悔。但在投胎之前,他把一切能教的能叮嘱的全部告诉了文凉。直到文凉能够独当一面,他才离开。

    而栗子就是一个大写的苦逼。她的前任迷失了自己,因为犯下大错直接被天道抹杀,所以她是被天道选中的人——但令人悲伤的是,如果没有前任的教导,这一切她都只能自己摸索。

    跌跌撞撞摸爬滚打,更坑爹的是,好不容易勉强算是应付过了第一个世界,第二个世界就遇到了一群穿越的神经病,导致很久之后,栗子已经如鱼得水了还是忘不掉,从此有了心理阴影。

    所有的任务都是随机分配的,他们都不知道下个世界会面对什么,除了鬼魂的心愿和生前以外,他们对世界一无所知,不知吃了多少苦——不是每个人都是清欢。如果当初清欢没有跳下忘川河,那么她的下场,不是和栗子的前任一样被抹杀,就是自己崩溃迷失,即使侥幸存活,也只能是和黍离文凉栗子等人差不多等级的存在。

    她对自己狠绝,经历无数想不到的苦难才成就今日的自己,自然不会再受心魔控制。直到现在,每每想起完全迷失的黍离,清欢都忍不住唏嘘。

    她对好与坏的定义十分清晰,但黍离,清欢是真的很遗憾。能被天道选中或是接任的存在,他们的最初一定都是纯白如水,内心温柔。但时间是多么可怕的东西,渐渐地,你一路上见识过无数美好风景,见识过爱恨别离痴怨情仇,而这种东西,你们都没有。你们就像是机器,为了世界的正常运作而不停转动,就像是被天道扣在手上还带着丝线的木偶。

    做人的时候会疼会哭会笑会爱,但成为这种存在后就完全失去了这些。寂寞的日子你能过几天几年几辈子,可是你能度过无数孤单的晚上吗?

    在一片虚无中,只有你自己,甚至你自己就是这片虚无。若是你选择入世完成任务,你的爱恨嗔痴都是演出来的,事实上你根本就没有感到快乐或是喜悦,这些美好的属于人类才有的感情,你们没有。

    时间一长,受不住的人就多了。

    有些人不愿再继续活下去,宁可选择只有一世的生命。有些人则开始怨恨变得贪婪,想要无法抗衡的力量……想要坚持本心,谈何容易。

    清欢问了句话好一会儿没得到回答,她回头去看,就见文凉抓着毛笔跟史册站在柱子旁边茫然失神,很明显什么都没听进去。清欢眯起眼睛,走过去,单手抵住柱子给他来了个柱咚,很随意地问:“朕问你话,你没听见吗?”

    文凉一回身就发现自己被壁咚——不,是柱咚了,他出了一身冷汗,望着皇帝近在咫尺的脸。皇帝生得无疑十分俊俏,文凉也是一表人才,两个大男人突然靠的这么近,已经见识过腐文化的文凉瞬间双膝一软险些跪下去。等等……这什么意思?皇帝看不上李绣帘不会是因为他弯了吧?

    他瞪大了眼,那种从容又淡定的神态完全消失不见了,内心只剩蛋疼。这、这不可能啊……要是因为他的缘故把一个帝王变了性向,他就是完成了这个世界的任务也会遭雷劈!老天呀啊!

    清欢哪能看不出文凉在想什么,她憋住笑,故意凑近文凉耳畔吹了口气,压低声音——鬼皇帝有副好嗓子,刻意引诱的时候简直能让人耳朵怀孕:“文爱卿,朕方才问你,一直未成家,是否因为没有意中人?”

    文凉寒毛直竖,屁股发毛。他、他也是在某几个世界谈过恋爱的,但那都是跟妹子不是跟男人!活了这么久,都称得上是个老不死的了,但还是第一次和一个男人这么暧昧!

    半晌文凉才结结巴巴解释道:“臣、臣其实有心上人……”

    “哦?是吗?”清欢挑眉。

    文凉忙不迭点头,生怕慢一慢皇帝就说出朕挺喜欢你的以后你就做朕的男宠吧之类的话!总算是知道为什么这阵子皇上不去后宫了!合着是不喜欢女人了!

    此刻文凉已经完全忘记什么心愿不心愿任务不任务的了,他现在只想离开皇帝的视线范围……老天啊好可怕啊!“是是是!正是之前皇上要赐给臣的掌灯宫女李绣帘李姑娘!还请皇上成全我们!臣跪下隆恩!”

    说完抖啊抖抖的受不了。他肯定不能让这具身体死掉,可不死掉的话,要是皇帝真对他有那啥的意思,他根本反抗不了!文凉现在不想别的了……一个世界任务失败顶多受罚,他之前信誉良好,偶尔出点小状况小瑕疵不要紧,可要是连菊花也赔上了,那可就损失大了!

    正要跪下,却被清欢眼疾手快一把抓住胳膊,文凉吓了一跳要挣脱,往后一扯自己胳膊——清欢顿时重心不稳摇晃,文凉紧张地去扶她,谁知左脚拌右脚直接摔倒——而且正对着清欢!

    ……

    他跟皇上亲了。

    文凉已生无可恋。

    从前,在他的记忆里,最可怕的是身边出现穿越者或是重生者,这两样基本占据他心中最难任务排行榜前两名。

    而现在终于出现了更可怕的——一个基佬,还是觊觎自己自己又碍于身份不能反抗的基佬。

    让他死吧,他不想活了,他竟然跟一个男人亲了。

    文凉越想越恶心,他直的不能再直,也不歧视同性恋,但他不是同性恋啊!啊啊啊啊啊啊他竟然和一个男人亲了!

    正在这时,恰好李绣帘从殿外端着茶点进来,一脚踏进门内就震惊不已,托盘掉在地上,里头的精致小碟及糕点都摔了个粉粉碎。她捂住嘴盯着把皇帝压在身上的文凉,第一反应是操起旁边的扫帚对着文凉抽过去:“你竟敢非礼皇上!去死去死去死!”

    啊啊啊啊啊啊皇上是她的啊!文凉这个不要脸的心机**!他说要帮她得到皇上的心,让她进宫来做攻略,攻略成功就能给她美丽的容颜跟身体,可现在这是怎么回事?!

    他竟然自己把皇上给攻略了?!那她还有什么搞头?是不是文凉一开始就是在耍她?!

    对李绣帘来说,皇帝被文凉给压倒在地上还被亲了,无异于是她小心呵护养得无比水灵的白菜被猪拱了。

    伤心欲绝。

    文凉趴在地上也不敢躲,生怕一躲李绣帘就揍到了皇帝。他面色如土,内牛满面,恨不得死了算了。原以为重生者那个世界是他这辈子无法磨灭的阴影,搞了半天,竟然还有更坑爹的在等着他。

    也许他的前任不是因为找到了爱人才选择投胎的,而是被这一个又一个坑爹且苦逼的世界给吓到的。

    李绣帘虽然暴怒,但毕竟是个妹子,揍了会就没什么力气了。文凉鼻青脸肿如猪头滚到一边,抬起眼半只眼皮子被揍得乌黑一片。

    清欢支起身子,看看嚎啕大哭形象全无的李绣帘,又看看面部一片调色盘还流着鼻血熊猫眼默默泪流的文凉,终于放声大笑起来。

    边笑还边捶地。

    这两个太可爱了!

    她好久没笑得这么开心了,鬼皇帝的这个世界实在是轻松有趣,就连遇到的任务者也很好玩,比起戾气极重迷失自我的黍离,文凉简直可爱到家。

    清欢笑出了眼泪,她连连摆手,从地上站起来拍了拍龙袍上的灰,瞧着那俩蠢蛋一个比一个伤心欲绝的样子,刚刚稳定不久就又笑弯了腰。

    还以为这两个多大能耐,能把鬼皇帝给攻略,原来骨子里这么好玩。

    清欢也不想想,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在她面前,文凉再厉害也如同初生牛犊,更别提本身就是人类的李绣帘了。她洞悉一切逗着他俩玩,让他俩每天提心吊胆,也酸是让他们受到教训了。

    不是我们本身不够勇敢能干,而是敌人太过强大,无情碾压还嘲笑我们。

    清欢这一笑,让李绣帘跟文凉都愣了,一个正嚎着呢,现在不嚎了,另一个用衣袖抹鼻血也停了,然后两管鲜红的鼻血再一次汩汩流出,那样子别提多滑稽。

    清欢笑够了,才吐出一口气道:“好了,不逗你俩玩儿了,文凉,你跟李绣帘之间到底是怎么回事,给我解释下。”

    文凉突然觉得有点怪……怎么觉得皇上突然变了个人?连朕都不称了?他谨慎地看着清欢,很怕对方耍着他玩他一开口就命人进来把他砍头。

    清欢知道他还心有余悸,便道:“你选中李绣帘,是为了完成谁的心愿?”

    这话一出口,文凉瞬间呆若木鸡,你你你个没完。

    清欢轻笑,走过去几步,文凉吓得往后直缩,由于他还是坐在地上没有起来,所以双腿双手并用以屁股挪动身体朝后撤,那样子,看得清欢又想笑了。

    她也没强求,袖子在他面上轻轻拂过,肿成猪头的脸顿时俊秀如初,而李绣帘则看得目瞪口呆。

    到底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文凉立刻反应过来:“你是同伴?”

    清欢想了想道:“是,也不是。”

    文凉没弄懂这句话的意思,但他松了口气,喃喃道:“还以为要被砍脑袋呢……吓死我了。”在任一世界,如果没有完成任务中途夭折挂掉,死亡的痛苦他们是能感受到的,特别可怕。

    可转眼他就又浑身紧绷:“不对啊!你要是同伴,那皇帝呢?皇帝去哪里了?”皇帝要是不在,李绣帘就没法攻略,李绣帘没法攻略,他的任务不还是一样完不成?!

    为什么!为什么他这么苦命!

    “你猜的也不错,我算是替皇帝重生的人。”清欢随意地席地而坐。“不过我倒是想知道,你们俩在搞什么?皇帝是你们害死的吗?”

    “??”

    文凉跟李绣帘的表情一样,大写的懵逼。

    “不是。”清欢明白了。“那你们俩是……”

    文凉反应比较快:“李绣帘就是我要帮助完成心愿的人,因为她阳寿未尽,却又不知为何出现在我面前,我才想了这么个法子,给了她一具好的身体,让她进宫当秀女,为的就是攻略皇帝。她的心愿就是跟皇帝在一起。”

    这信息量太大李绣帘完全没有反应过来。她先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不知道怎么当这两人在亲过之后就开始说一些她完全听不懂的话了?

    “她本名……叫什么?”清欢隐隐有了感觉。

    “小花。”

    清欢:“……”

    李绣帘回头怒瞪文凉:“不许再叫我这个名字!”难听死了!

    这下可算是全明白了,搞了半天,根本就是个乌龙。清欢受不了地打了个响指,瞬间把鬼皇帝抓到了身边,李绣帘立马愣了,左右看看,一时竟分不清怎么有两个皇帝了。

    清欢扭头看向鬼皇帝,指了指李绣帘:“你的小花。”

    “……啥?”鬼皇帝一直在梦里看着,突然被弄醒,竟然有几分睡衣昏沉。他看了看清欢又看了看李绣帘,一时无法接受这么大的信息量。“怎、怎么会啊?她跟小花长得不像啊!”

    “那你倒是说说,你心心念念的宫女小花长什么样啊?”

    鬼皇帝还真努力想起来,不时还加入双手比划:“那会儿大概这么高,到我胸口,身形挺壮实的,平时饭应该没少吃,那会儿亏她比朕陪胖,刺客的剑都没穿透她,这才救了朕的性命。至于脸嘛……像刚出锅的馒头。”

    李绣帘忍无可忍冲上去直接给了鬼皇帝一脚,谁知一脚踹空险些摔倒。鬼皇帝见她要倒,虽然口口声声生气恨她,却又忍不住去扶。但他爪子一伸,根本碰不到对方。

    顿时就露出落寞的神色来。

    李绣帘站稳后就对鬼皇帝破口大骂:“老娘信了你的邪!你还说要娶老娘呢!老娘为了你学琴棋书画唱歌跳舞还要装淑女你丫知道老娘多辛苦吗!再比比,再比比老娘把你揍成猪头!”

    鬼皇帝眼睛一亮:“嘿!还真是小花!”

    不知什么时候清欢跟文凉已经默默地站在了一起,文凉小声问:“你是男的是女的啊?”他还是对刚才那个吻耿耿于怀。

    清欢说:“男的。”

    文凉顿觉五雷轰顶。

    所以说一切都是个误会……皇帝莫名其妙死了,李绣帘的灵魂自然要离开身体,她已经攻略完毕,就能得到文凉答应她的新身体。然而皇帝死了,她还要这新身体有什么用?

    皇帝只看到她飘飘忽忽的不见了,却没再看见后面李绣帘心如死灰不愿独活的表现。

    而他一直想找的宫女小花,还真就是李绣帘。为什么皇帝后来找不到她呢,因为这个当宫女也是要严格挑选的,小花的体型一直在横向发展,最大的宫装穿在她身上都嫌小,每个季度她一套衣服抵得上其他宫女好几套,忒废布料。所以,即使她救了驾,又从小跟皇帝一起长大,最后也还是被送出了宫。

    小花立誓减肥,可惜肥没减下来,反而突然生了天花长了一脸的麻子。她毕生心愿就是跟皇帝在一起,而答应她要在一起的皇帝早把她给忘了。

    这就是执念,两个人的执念,竟都是因对方而起,因对方而变,也因对方而圆满。

    再加上两人都阳寿未尽,完全可以重来一次。清欢见鬼皇帝笑得满脸花,摇摇头,直接把魂魄抓回身体里,下一秒,文凉就对着她大叫:“你这个骗子你明明是个女人!”

    啊啊啊啊啊他没有亲男人啊!

    反正里头的灵魂是女人,他就能给自己洗脑!

    清欢似笑非笑地看了他一眼:“难道你不知道,严格说起来,我们是没有性别之分的么?”

    “那我不管,反正我生前是个男人,你看起来是个女人,这就够了。”说着说着文凉顿觉感动。“我守住了我的底线……我还是有节操的。”

    既然回来的是有以前记忆的皇帝,那么李绣帘的攻略就算成功,本来这个身体是文凉制作出来的幻象,但既然答应了给她美貌,清欢干脆就将幻象实体化,从此以后,小花就是李绣帘,李绣帘就是小花。

    难得的一次happy ending,离开前清欢友情提醒了皇帝,请他务必小心要害他的人,再一次三十岁挂的话,可没人会来帮他。

    奈何桥去一次就足够了,还想二次游,没门。

    皇帝顿时严肃起来,他安稳快活的日子过久了脑子都生锈了,本来因为爱人欺骗已经生无可恋了,结果峰回路转一切明朗,他也有信心和斗志了。

    那是他的事,清欢不管,也不想管。

    文凉也脱离了史官的身体,他本名便是文凉,有名无姓,他们皆是如此。对于拥抱亲吻滚床单秀恩爱的皇帝跟李绣帘,文凉表示他不想看,身为一个已经单身了几千年的男人,他拒绝任何情侣成双成对的出现在他面前。

    看着恶心。

    倒是他跟清欢相谈甚欢。文凉性格很好,有点少根筋,清欢是他遇到的第二个同伴,而每个同伴的能力等级都不一样,有的是新手有的是老鸟,有的和常人无异有的却已经强大无敌,在文凉看来,清欢就属于后一种。

    他活了这么久,经历了许多世界才能做出以假乱真的幻象,就这样还要花费他许多精力和时间,但清欢只是一挥手,就能让幻象变成现实,那么对方的强大程度,绝对是自己无法想象的。

    但同伴之间是有默契的,不问过去不问未来。见面即交心,熟稔又留底线,因为能够遇到同伴,这概率太小了,值得珍惜。

    好在清欢很随和,但文凉不信……不久前他还深切地栽在她手上过,差点都要怀疑自己了!可同伴难求,尤其清欢看起来脾气很好又温柔善谈的情况下,当着她的面,文凉不知不觉就变成了话唠……( )

359.第三十一碗汤(一)

    苍怡安前世是个说普通又不普通,但要说不普通其实挺普通的女人。普通是因为她的外表身材学历家世没有任何过人之处,大学也是勉强吊车尾才考上一个三本,拼死拼活毕了业,谁知不知走什么狗屎运竟然嫁了个不普通的丈夫。

    她的丈夫骆楷从小学霸,重点大学毕业,本硕连读,还在学校的时候就已经被一家大企业聘用成了管理人才。不仅如此,骆楷长得也十分帅气,家世就更不用说了,是在b市很有名的房产大亨。

    可就是这样一个优秀的不能再优秀的男人,他看上了苍怡安,并且爱上了她。个中原因我们先不论,因为这根本就不是重点。重点在于骆楷跟苍怡安结婚后,南蕾出现了。

    南蕾从国外留洋回来,热情美丽又高傲不已。她对骆楷一见钟情。巧的是,骆楷正在工作的集团就是她家里的,而她爸爸非常宠爱她这个女儿。

    如果要套用电视剧的话,苍怡安就是默默无闻平平无奇但最后却是人生赢家的女主角,而南蕾则是心机深沉手段歹毒令人防不胜防的女二号。两个人当然不对头,甚至在见到彼此第一面的时候就知道对方是自己的大敌。

    这种时候自然需要骆楷的态度。但是很遗憾的,他跟苍怡安已经结婚六年了,都说七年之痒八年抗战,骆楷对苍怡安的爱还没到第七年就因为南蕾的出现开始动摇。

    先不提南蕾的父亲跟骆楷的父母逐渐走近,就说南蕾的豪放热情,她看上他,就不择手段想要得到他。男人总是无法拒绝一心爱慕自己的女人——尤其还是南蕾这样优秀的令男人都甘拜下风的类型。

    骆楷很可耻的动心了,但同时他又没办法放下苍怡安,夹在两个女人之间左右为难。他爱苍怡安的迷糊单纯,也爱南蕾的精明能干,前者做事糊里糊涂他觉得可爱,后者即使耍手段他也觉得厉害。就这样,摇摆不定。

    南蕾一直催着骆楷跟苍怡安结婚,大不了到时候给苍怡安多点钱就是,可谁知道苍怡安却并不是一朵真正意义上的小百花!她得知骆楷出轨后,什么也没说,装作不知道的样子。就在骆楷欺骗苍怡安说出去出差实际上却是跟南蕾进行甜蜜旅行的时候,苍怡安不知怎么的跟了来。

    永远不要小看女人的直觉。丈夫出轨最先察觉的永远都是妻子,她们只是不说,不代表她们不知道。

    苍怡安撞破两人奸情,骆楷自然惊慌失措,他急着解释,但南蕾却翘着二郎腿对着苍怡安说了许多过分的话。告诉苍怡安她跟骆楷有一腿都好几个月了,还说骆楷马上就会跟苍怡安离婚然后来娶她!

    苍怡安一冲动,走到南蕾面前。南蕾身形修长而苍怡安很娇小,所以她根本没把苍怡安放在眼里。可谁知道苍怡安过来不是要打她,而是直接把藏在袖子里的水果刀扎进了她的心脏!

    于是,南蕾就这么翘辫子了。

    苍怡安杀了人,又是悔恨又是害怕,骆楷也傻眼了,他怎么也没想到事情能闹得这么大,这让他手足无措,一个大男人,竟然被苍怡安这么个小女人追的满屋子跑。苍怡安的想法很简单,杀一个也是杀,倒不如把背叛自己的男人也给杀了!

    紧要关头骆楷突发神威,虽然受了点皮肉伤但还是成功将苍怡安手中的刀子夺了过来。然而让他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抢夺刀子的时候他没注意竟然把苍怡安给捅了……

    时间刷刷而过,南蕾发现自己回到了被杀之前!她立刻踹开在她身上耕耘的骆楷,一看时间苍怡安差不多也要出现了,心里又是紧张又是懵逼——怎么回事?就五分钟前,她不是还被苍怡安给杀了吗?

    很快地,南蕾发现自己似乎有了预知能力。她以为那是个梦,事实上并不是。因为胸口处虽然没有刀痕,但却仍旧隐隐作痛。

    这一次一切的发展都和她半小时前的记忆一模一样,只不过这一次,是南蕾反杀了苍怡安——她这是正当防卫,是苍怡安先攻击她的!

    于是,这一次,苍怡安挂了。

    时间再一次刷刷而过,终于来真格的了。

    苍怡安到酒店已有三天,一直在观察那两人,直到听人说他们自称夫妻,才忍无可忍用结婚证身份证得到了骆楷的房间号跟门卡。她在袖子里揣了把水果刀,刚出电梯她就摔倒在地。大脑里的记忆如同潮水般奔腾不息,信息量太大一时间她难以接受。先是她杀死了南蕾自己却被骆楷杀死,然后是南蕾重生杀了自己,之后自己就在电梯里了?

    她不敢冒险,要是南蕾仍然是重生的,那两个人随便一个只要有防备自己就打不过。所以苍怡安阴测测地盯着那房间看了几眼,南蕾应该还是重生的,苍怡安不愿意做这么傻的事。

    所以她转身走了,她要想个好一点的办法再重新来过。

    且说这边,南蕾等了好久都没等到苍怡安出现,距离自己被苍怡安杀死时间已经过去十五分钟,怎么回事?她抬起头正要跟骆楷说话,却发现骆楷不知什么时候睡着了。

    南蕾伸手把骆楷推醒,骆楷皱着眉头揉着眼睛,奇怪……他怎么还在这里?他不是不小心把怡安给杀了吗?就在十五分钟前,他夺取怡安手中杀死南蕾的那把水果刀的时候,不小心错手杀死了怡安……也不对,好像是、好像是怡安想要杀南蕾,却被南蕾杀了,然后、然后就怎么样了?

    他怎么又回来了?

    再一看南蕾,毫发无损,地上也没有丝毫血迹。骆楷心惊不已,面上却什么也没表现出来。

    这次的旅行是没心情再继续了,两人很快就订了机票回去,而苍怡安也跟在他们后面离开了。

    苍怡安虽然外表平凡成绩也一般般,但男人缘却很好。她家隔壁住了一户人家,家里有个比她大十岁但成绩好长得帅还是个医生的大哥哥叫周信。

    两人感情一直挺好的,苍怡安刚跟骆楷谈恋爱那会儿老是闹矛盾,都是周信陪着她开导她,对苍怡安来说,周信是世界上对她最好的人。

    她刚回到家不久就接到了周信的电话,那头男人的声音颤抖不已,问她还好不好。苍怡安有点茫然,说好。周信心里的大石头才落地,他一睁眼就发现自己回到了三天前,网上这个新闻现在转发了好几万,#原配到酒店捉奸,杀死小三后被丈夫失手反杀#。

    幸好,幸好她没事。周信松了口气,他现在都觉得那跟做梦一样,他前一秒还在葬礼上哭,下一秒就回到了三天前,刚刚得知苍怡安杀人又被杀的时候。

    他一直都喜欢她,因为年纪比她大太多所以不敢表白,骆楷年轻有为对怡安又好,周信便始终默默守候,可谁知道骆楷竟然是这样的烂人!

    他根本就配不上怡安!

    周信觉得自己不能让苍怡安出事,便在电话里告诉她说自己要去b市参加一个医学研讨会,想请苍怡安到时候做自己的向导,最好是能收留他住几天。

    苍怡安当然是答应的。

    周信虽然三十几岁了,但保养的很好,看起来也就三十出头,所以很受年轻小女生喜欢。这年头都流行大叔,医院里有个小护士叫徐彤彤一直暗恋周信,但周信从没把她放在心上过。

    就这样,所有人都重生了,abcd都重生了,他们是一个圈,彼此纠缠彼此怀疑,所以当再出现一个重生者e的时候,没有任何人发现。

    徐彤彤一觉睡醒发觉自己躺在护士站的长椅上,她呆滞地看着前方一分钟,才冲进洗手间,发现镜子里的不是别人,正是三年前的自己!

    她暗恋周信的事儿大家都知道,但周信眼里心里都没她。周信喜欢的那个女人因为杀人死了的时候,徐彤彤还鼓起勇气再一次找周信表白,却被周信狠狠推开。徐彤彤彻底死了心,随意相亲后就嫁了。但没想到嫁的男人并不满意,婚后始终为柴米油盐烦恼,而她男人还染上了赌瘾。比起有钱帅气成熟稳重又专情的周信,徐彤彤觉得自己真是瞎了眼,当初就应该死缠烂打不能放弃!

    她立刻看了下日期,却发现一件奇怪的事情——这时候苍怡安应该死了,可为什么没有?还有,周信什么时候去过b市的医学研讨会了?

    慢慢地,她就发觉了不对劲。

    在这个世界里,重生者数不过来,但特别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拥有两种记忆的苍怡安,这一次她还是想要南蕾死,但却不想把自己掺和进去。另一个就是徐彤彤,因为只有她是旁观者,所以看得特别清楚。

    而文凉就苦逼了。

    他跟这些人既没有什么关系,又千丝万缕无法解开。原因无他,因为他是一个父亲,一个年仅五岁的儿子在马路边玩耍却被突如其来的轿车撞死,送入医院后抢救无效,最后因为肇事者有权有势连官司都打不起的可怜男人。

    撞死他儿子的不是别人,正是骆楷。骆楷重生后急着回家去见苍怡安,开车太急擦到了一个小孩儿,把小孩儿给卷进了车轮里。出了这事儿后呢,他肇事逃逸了。而小孩被送入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给他做手术的不是别人,还就是周信。

    更可怕的是,苍怡安还爱着骆楷,而周信很希望骆楷能因此跟苍怡安离婚。

    因为事态严重,苍怡安最后只能来求周信,求周信做伪证。周信虽然不愿意,最后却还是答应了,条件就是让苍怡安跟骆楷离婚然后和自己在一起。

    小孩儿的父亲求助无门,在家里喝毒鼠强自杀了。死后鬼魂飘到文凉面前,他当然不知道那群人到底是什么乱七八糟的复杂关系,他只是想给自己的儿子讨个公道。

    文凉一听,这不难啊,这有什么难的?现代世界又不是古代世界,很多消息是根本没法掩盖的,再说了,骆楷家是有钱,但也不到捅破天的地步,他还怕他们咋的?

    这轻敌的态度让他得到了血淋淋的教训……

    当文凉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人物关系格局已经变化非常大了。他还不到能够预制未来掐算过去的地步,所以也就自然而然地以为这是个普通世界,跟以前的世界没什么两样。

    主要是从前他没见过重生者跟穿越者,所以一直没想到还会有这样才存在,也不知道自己会因此栽个大跟头。

    既然用了人类的身体,那么文凉就要保证尽量不动用属于这个世界的力量。和清欢不同,清欢太过强大不必受制于天道而是和天道相互牵制,所以她即使用的不是自己的身体也依然可以随意使用能力——但事实上清欢很遵守规则,如果不是自己的身体,她都是极其克制的。

    刚到这个世界,就是已经为了讨公道倾家荡产的时候。文凉望着家徒四壁的屋子,整个人都傻了。

    真是惨啊,小孩儿的父母都是孤儿,一起长大一起上学毕业后成功找到工作并且结婚。小夫妻俩咬牙攒钱,才终于买了房子。这时候,妻子成功怀孕了,男人非常开心,可谁知道妻子却因难产而死。而他们唯一的孩子也在五岁的时候被人撞死,这对男人而言是极其残酷的事情。他万念俱灰,所以选择了自杀。

    可即使是死了,心里也仍然是不甘心的。他恨毒了那两个害死他儿子又做伪证的男人,唯一的心愿就是讨个公道。

    公道。这个词看起来简单,听起来容易,做起来却很难。文凉蹲在客厅里,这家真是穷的不像样了,电视机什么的都卖了,就剩下点普通木头家具啥的。

    文凉蹲了几分钟就认命地去抱被子晒,晚上他还要住在这儿呢,可不能委屈到自己。

    如果说活了这么久他有什么心得的话,那么一定就是,“宁可委屈别人,决不委屈自己。”

    普通人活个几十年就能重新转世投胎,七情六欲爱恨嗔痴一个不少,曾经受过多大的罪死后一了百了来世仍然干干净净初生。但他却不行了……有些记忆即使遗忘也都是暂时的,有时候文凉觉得天道像个程序员,而他们这些存在就是天道面前的人形电脑,所以才没有感情没有知觉没有心跳跟呼吸,看着是人的样子其实早就死了很久。

    很多想忘掉的记忆,只要去想,很快便会重新回来。就跟电脑似的,你下载了个文件然后就不管了,可就算过了几个月,过了几年,当你想找到它的时候,只需要轻轻一点搜索——就能全部搞定。

    所以日子一定要过得好!该吃吃该喝喝该睡睡,怜悯同情这些都可以有,但没有什么能越过他自己。

    幸好手机还有话费!

    文凉感动的快哭了。房子空的一目了然,他都翻遍了也就只找到几百块现金和几十块的存折——有个屁用啊,这么点钱。

    想着,他掏出手机打开流量开始上网,准备卖房子。

    可见鬼的一幕出现了,他的房子竟然卖不出去!

    这地段虽然不算好,但也不算差啊!一百一十平米的房子,少说也值个百来万,毕竟这可是b市!文凉都想好了,等卖了钱,他先吃烧烤喝啤酒再摊个煎饼果子,之后就用这笔钱上网买水军,借助舆论把骆楷周信等人置于风口浪尖,再去法院哭号上访闹腾,他就不信做不到!

    这具身体本来的主人忠厚老实,所以当他的信仰被击破的时候感觉天翻地覆,只能自杀。

    文凉就不一样了,他也矜持——在生前。

    死后他才明白,你矜持个屁,矜持就会任务失败,任务失败就会受到惩罚,管他那么多呢,直接上啊,还有什么比成功更重要?只要对得起自己对得起别人也不违反规则,矜持又不能当饭吃!

    高冷谪仙他装过,霸道总裁他当过,泼皮无赖他也演过……大人物当得,小人物也当得,他们这样的存在,性格不可能是一成不变的,除非你强大到了傲慢的程度,否则忍让委屈这种情绪,总是要感受的。

    因为和自己比起来,活着的生命和秩序正常的世界更重要呀!

    所谓演什么像什么,世界欠他一个最佳男主角。

    时间一长,大概后遗症就是变懒,懒到极致的懒,除了睡觉吃饭什么都不想干。

    但也有好处啊,文凉有个小爱好就是打游戏,尤其是网游特别爱玩,所以一到现代世界他就开心,这么多世界,每个世界——特别是现代世界,游戏业发展的非常快非常发达,除了完成鬼魂的心愿以外,就数网游对文凉的吸引力最大。

    他能为了网游死!

    同理还有之后会和他相遇的栗子。栗子姑娘喜欢看漫画,活了很久之后,就不怕没命追连载啦!

    要是现代高科技可以普及到他们的大脑里就好了,随时随地想看就看想玩就玩,那样的话他们可以再活无数年!

    没别的了,就这点追求。

    可现在房子卖不出去,这就意味着会没钱,没钱的话怎么办?文凉顿觉五雷轰顶。那代表着——没有钱雇水军,没办法引起舆论对那些人的质疑,那就没办法完成心愿,心愿完不成不仅要受罚还不能玩游戏!

    晴天霹雳。

    文凉不懂,怎么他这房子连中介都不敢收呢?房子还是新的又没死过人,怎么也不至于卖不出去啊!

    而且之前孩子的事情已经压了下来,骆家人肯定是不会再来找麻烦的,凭什么连房子都不许他卖?

    那是谁?

    怎么感觉……好像有人知道他的一举一动一样?

    一语成谶。

    由于其他人都重生在几天前,惟独徐彤彤是从事情发生的三年后重生的,所以唯有她知道,那个不起眼的瘦弱的年轻父亲,最后是怎么把骆家打击的一败涂地,还把周医生的职业生涯都给毁了!

    既然她重活一世,就决不允许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经历过丈夫那样的男人,徐彤彤更是欣赏周信。虽然周医生做了伪证,但这并不代表他是个坏人。真要说坏,那也都是苍怡安的错。是苍怡安把正直深情的周医生变成了这个样子!

    所以对于周信已经和苍怡安在一起的事情,徐彤彤感到非常愤怒。

    苍怡安她也配?一个杀人凶手,一个绿茶,一个只知道利用男人往上爬的货,她有什么好?

    别人不知道,她难道也看不出来么?苍怡安本该杀人的,但却没有,这说明苍怡安肯定是知道后面发生了什么事。

    换句话说,苍怡安也是重生的!

    徐彤彤喜欢看些小说电视剧什么的,所以对于重生这件事接受的很快。不仅如此,她甚至怀疑周医生也是重生的!

    如果是的话,周医生心中知道苍怡安是个杀人犯,那么,当他对她的爱情新鲜不在,便是自己的最佳时期!

    可是这样一直等着也不是个办法,最好的做法就是让苍怡安主动抛弃周医生。那对苍怡安来说,谁最重要呢?

    骆楷。

    刚好现在骆楷也在苦追苍怡安,想要把苍怡安带回家。他们俩还没正式离婚苍怡安就跟周医生睡了,真是个贱人!徐彤彤咬牙切齿地想着,也许她可以跟骆楷合作,一来解决掉那个孩子的父亲,拯救周医生的同时也解除骆楷日后会遇到的麻烦,二来她跟骆楷各取所需,事成之后,周医生属于她,苍怡安则让骆楷带走。

    这不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么?

    双赢啊,骆楷有什么拒绝的必要?

    但徐彤彤高估了骆楷对苍怡安的执着与爱情,也低估了男人骨子里的劣根性,同时还忽略了同样重生的南蕾。

    一场混战即将展开,作为里头唯一一个万事不知的炮灰,后来回想起这个世界的文凉表示:真他奶奶的太可怕了。( )

359.第三十一碗汤(一&二)

    苍怡安前世是个说普通又不普通,但要说不普通其实挺普通的女人。普通是因为她的外表身材学历家世没有任何过人之处,大学也是勉强吊车尾才考上一个三本,拼死拼活毕了业,谁知不知走什么狗屎运竟然嫁了个不普通的丈夫。

    她的丈夫骆楷从小学霸,重点大学毕业,本硕连读,还在学校的时候就已经被一家大企业聘用成了管理人才。不仅如此,骆楷长得也十分帅气,家世就更不用说了,是在b市很有名的房产大亨。

    可就是这样一个优秀的不能再优秀的男人,他看上了苍怡安,并且爱上了她。个中原因我们先不论,因为这根本就不是重点。重点在于骆楷跟苍怡安结婚后,南蕾出现了。

    南蕾从国外留洋回来,热情美丽又高傲不已。她对骆楷一见钟情。巧的是,骆楷正在工作的集团就是她家里的,而她爸爸非常宠爱她这个女儿。

    如果要套用电视剧的话,苍怡安就是默默无闻平平无奇但最后却是人生赢家的女主角,而南蕾则是心机深沉手段歹毒令人防不胜防的女二号。两个人当然不对头,甚至在见到彼此第一面的时候就知道对方是自己的大敌。

    这种时候自然需要骆楷的态度。但是很遗憾的,他跟苍怡安已经结婚六年了,都说七年之痒八年抗战,骆楷对苍怡安的爱还没到第七年就因为南蕾的出现开始动摇。

    先不提南蕾的父亲跟骆楷的父母逐渐走近,就说南蕾的豪放热情,她看上他,就不择手段想要得到他。男人总是无法拒绝一心爱慕自己的女人——尤其还是南蕾这样优秀的令男人都甘拜下风的类型。

    骆楷很可耻的动心了,但同时他又没办法放下苍怡安,夹在两个女人之间左右为难。他爱苍怡安的迷糊单纯,也爱南蕾的精明能干,前者做事糊里糊涂他觉得可爱,后者即使耍手段他也觉得厉害。就这样,摇摆不定。

    南蕾一直催着骆楷跟苍怡安结婚,大不了到时候给苍怡安多点钱就是,可谁知道苍怡安却并不是一朵真正意义上的小百花!她得知骆楷出轨后,什么也没说,装作不知道的样子。就在骆楷欺骗苍怡安说出去出差实际上却是跟南蕾进行甜蜜旅行的时候,苍怡安不知怎么的跟了来。

    永远不要小看女人的直觉。丈夫出轨最先察觉的永远都是妻子,她们只是不说,不代表她们不知道。

    苍怡安撞破两人奸情,骆楷自然惊慌失措,他急着解释,但南蕾却翘着二郎腿对着苍怡安说了许多过分的话。告诉苍怡安她跟骆楷有一腿都好几个月了,还说骆楷马上就会跟苍怡安离婚然后来娶她!

    苍怡安一冲动,走到南蕾面前。南蕾身形修长而苍怡安很娇小,所以她根本没把苍怡安放在眼里。可谁知道苍怡安过来不是要打她,而是直接把藏在袖子里的水果刀扎进了她的心脏!

    于是,南蕾就这么翘辫子了。

    苍怡安杀了人,又是悔恨又是害怕,骆楷也傻眼了,他怎么也没想到事情能闹得这么大,这让他手足无措,一个大男人,竟然被苍怡安这么个小女人追的满屋子跑。苍怡安的想法很简单,杀一个也是杀,倒不如把背叛自己的男人也给杀了!

    紧要关头骆楷突发神威,虽然受了点皮肉伤但还是成功将苍怡安手中的刀子夺了过来。然而让他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抢夺刀子的时候他没注意竟然把苍怡安给捅了……

    时间刷刷而过,南蕾发现自己回到了被杀之前!她立刻踹开在她身上耕耘的骆楷,一看时间苍怡安差不多也要出现了,心里又是紧张又是懵逼——怎么回事?就五分钟前,她不是还被苍怡安给杀了吗?

    很快地,南蕾发现自己似乎有了预知能力。她以为那是个梦,事实上并不是。因为胸口处虽然没有刀痕,但却仍旧隐隐作痛。

    这一次一切的发展都和她半小时前的记忆一模一样,只不过这一次,是南蕾反杀了苍怡安——她这是正当防卫,是苍怡安先攻击她的!

    于是,这一次,苍怡安挂了。

    时间再一次刷刷而过,终于来真格的了。

    苍怡安到酒店已有三天,一直在观察那两人,直到听人说他们自称夫妻,才忍无可忍用结婚证身份证得到了骆楷的房间号跟门卡。她在袖子里揣了把水果刀,刚出电梯她就摔倒在地。大脑里的记忆如同潮水般奔腾不息,信息量太大一时间她难以接受。先是她杀死了南蕾自己却被骆楷杀死,然后是南蕾重生杀了自己,之后自己就在电梯里了?

    她不敢冒险,要是南蕾仍然是重生的,那两个人随便一个只要有防备自己就打不过。所以苍怡安阴测测地盯着那房间看了几眼,南蕾应该还是重生的,苍怡安不愿意做这么傻的事。

    所以她转身走了,她要想个好一点的办法再重新来过。

    且说这边,南蕾等了好久都没等到苍怡安出现,距离自己被苍怡安杀死时间已经过去十五分钟,怎么回事?她抬起头正要跟骆楷说话,却发现骆楷不知什么时候睡着了。

    南蕾伸手把骆楷推醒,骆楷皱着眉头揉着眼睛,奇怪……他怎么还在这里?他不是不小心把怡安给杀了吗?就在十五分钟前,他夺取怡安手中杀死南蕾的那把水果刀的时候,不小心错手杀死了怡安……也不对,好像是、好像是怡安想要杀南蕾,却被南蕾杀了,然后、然后就怎么样了?

    他怎么又回来了?

    再一看南蕾,毫发无损,地上也没有丝毫血迹。骆楷心惊不已,面上却什么也没表现出来。

    这次的旅行是没心情再继续了,两人很快就订了机票回去,而苍怡安也跟在他们后面离开了。

    苍怡安虽然外表平凡成绩也一般般,但男人缘却很好。她家隔壁住了一户人家,家里有个比她大十岁但成绩好长得帅还是个医生的大哥哥叫周信。

    两人感情一直挺好的,苍怡安刚跟骆楷谈恋爱那会儿老是闹矛盾,都是周信陪着她开导她,对苍怡安来说,周信是世界上对她最好的人。

    她刚回到家不久就接到了周信的电话,那头男人的声音颤抖不已,问她还好不好。苍怡安有点茫然,说好。周信心里的大石头才落地,他一睁眼就发现自己回到了三天前,网上这个新闻现在转发了好几万,#原配到酒店捉奸,杀死小三后被丈夫失手反杀#。

    幸好,幸好她没事。周信松了口气,他现在都觉得那跟做梦一样,他前一秒还在葬礼上哭,下一秒就回到了三天前,刚刚得知苍怡安杀人又被杀的时候。

    他一直都喜欢她,因为年纪比她大太多所以不敢表白,骆楷年轻有为对怡安又好,周信便始终默默守候,可谁知道骆楷竟然是这样的烂人!

    他根本就配不上怡安!

    周信觉得自己不能让苍怡安出事,便在电话里告诉她说自己要去b市参加一个医学研讨会,想请苍怡安到时候做自己的向导,最好是能收留他住几天。

    苍怡安当然是答应的。

    周信虽然三十几岁了,但保养的很好,看起来也就三十出头,所以很受年轻小女生喜欢。这年头都流行大叔,医院里有个小护士叫徐彤彤一直暗恋周信,但周信从没把她放在心上过。

    就这样,所有人都重生了,abcd都重生了,他们是一个圈,彼此纠缠彼此怀疑,所以当再出现一个重生者e的时候,没有任何人发现。

    徐彤彤一觉睡醒发觉自己躺在护士站的长椅上,她呆滞地看着前方一分钟,才冲进洗手间,发现镜子里的不是别人,正是三年前的自己!

    她暗恋周信的事儿大家都知道,但周信眼里心里都没她。周信喜欢的那个女人因为杀人死了的时候,徐彤彤还鼓起勇气再一次找周信表白,却被周信狠狠推开。徐彤彤彻底死了心,随意相亲后就嫁了。但没想到嫁的男人并不满意,婚后始终为柴米油盐烦恼,而她男人还染上了赌瘾。比起有钱帅气成熟稳重又专情的周信,徐彤彤觉得自己真是瞎了眼,当初就应该死缠烂打不能放弃!

    她立刻看了下日期,却发现一件奇怪的事情——这时候苍怡安应该死了,可为什么没有?还有,周信什么时候去过b市的医学研讨会了?

    慢慢地,她就发觉了不对劲。

    在这个世界里,重生者数不过来,但特别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拥有两种记忆的苍怡安,这一次她还是想要南蕾死,但却不想把自己掺和进去。另一个就是徐彤彤,因为只有她是旁观者,所以看得特别清楚。

    而文凉就苦逼了。

    他跟这些人既没有什么关系,又千丝万缕无法解开。原因无他,因为他是一个父亲,一个年仅五岁的儿子在马路边玩耍却被突如其来的轿车撞死,送入医院后抢救无效,最后因为肇事者有权有势连官司都打不起的可怜男人。

    撞死他儿子的不是别人,正是骆楷。骆楷重生后急着回家去见苍怡安,开车太急擦到了一个小孩儿,把小孩儿给卷进了车轮里。出了这事儿后呢,他肇事逃逸了。而小孩被送入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给他做手术的不是别人,还就是周信。

    更可怕的是,苍怡安还爱着骆楷,而周信很希望骆楷能因此跟苍怡安离婚。

    因为事态严重,苍怡安最后只能来求周信,求周信做伪证。周信虽然不愿意,最后却还是答应了,条件就是让苍怡安跟骆楷离婚然后和自己在一起。

    小孩儿的父亲求助无门,在家里喝毒鼠强自杀了。死后鬼魂飘到文凉面前,他当然不知道那群人到底是什么乱七八糟的复杂关系,他只是想给自己的儿子讨个公道。

    文凉一听,这不难啊,这有什么难的?现代世界又不是古代世界,很多消息是根本没法掩盖的,再说了,骆楷家是有钱,但也不到捅破天的地步,他还怕他们咋的?

    这轻敌的态度让他得到了血淋淋的教训……

    当文凉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人物关系格局已经变化非常大了。他还不到能够预制未来掐算过去的地步,所以也就自然而然地以为这是个普通世界,跟以前的世界没什么两样。

    主要是从前他没见过重生者跟穿越者,所以一直没想到还会有这样才存在,也不知道自己会因此栽个大跟头。

    既然用了人类的身体,那么文凉就要保证尽量不动用属于这个世界的力量。和清欢不同,清欢太过强大不必受制于天道而是和天道相互牵制,所以她即使用的不是自己的身体也依然可以随意使用能力——但事实上清欢很遵守规则,如果不是自己的身体,她都是极其克制的。

    刚到这个世界,就是已经为了讨公道倾家荡产的时候。文凉望着家徒四壁的屋子,整个人都傻了。

    真是惨啊,小孩儿的父母都是孤儿,一起长大一起上学毕业后成功找到工作并且结婚。小夫妻俩咬牙攒钱,才终于买了房子。这时候,妻子成功怀孕了,男人非常开心,可谁知道妻子却因难产而死。而他们唯一的孩子也在五岁的时候被人撞死,这对男人而言是极其残酷的事情。他万念俱灰,所以选择了自杀。

    可即使是死了,心里也仍然是不甘心的。他恨毒了那两个害死他儿子又做伪证的男人,唯一的心愿就是讨个公道。

    公道。这个词看起来简单,听起来容易,做起来却很难。文凉蹲在客厅里,这家真是穷的不像样了,电视机什么的都卖了,就剩下点普通木头家具啥的。

    文凉蹲了几分钟就认命地去抱被子晒,晚上他还要住在这儿呢,可不能委屈到自己。

    如果说活了这么久他有什么心得的话,那么一定就是,“宁可委屈别人,决不委屈自己。”

    普通人活个几十年就能重新转世投胎,七情六欲爱恨嗔痴一个不少,曾经受过多大的罪死后一了百了来世仍然干干净净初生。但他却不行了……有些记忆即使遗忘也都是暂时的,有时候文凉觉得天道像个程序员,而他们这些存在就是天道面前的人形电脑,所以才没有感情没有知觉没有心跳跟呼吸,看着是人的样子其实早就死了很久。

    很多想忘掉的记忆,只要去想,很快便会重新回来。就跟电脑似的,你下载了个文件然后就不管了,可就算过了几个月,过了几年,当你想找到它的时候,只需要轻轻一点搜索——就能全部搞定。

    所以日子一定要过得好!该吃吃该喝喝该睡睡,怜悯同情这些都可以有,但没有什么能越过他自己。

    幸好手机还有话费!

    文凉感动的快哭了。房子空的一目了然,他都翻遍了也就只找到几百块现金和几十块的存折——有个屁用啊,这么点钱。

    想着,他掏出手机打开流量开始上网,准备卖房子。

    可见鬼的一幕出现了,他的房子竟然卖不出去!

    这地段虽然不算好,但也不算差啊!一百一十平米的房子,少说也值个百来万,毕竟这可是b市!文凉都想好了,等卖了钱,他先吃烧烤喝啤酒再摊个煎饼果子,之后就用这笔钱上网买水军,借助舆论把骆楷周信等人置于风口浪尖,再去法院哭号上访闹腾,他就不信做不到!

    这具身体本来的主人忠厚老实,所以当他的信仰被击破的时候感觉天翻地覆,只能自杀。

    文凉就不一样了,他也矜持——在生前。

    死后他才明白,你矜持个屁,矜持就会任务失败,任务失败就会受到惩罚,管他那么多呢,直接上啊,还有什么比成功更重要?只要对得起自己对得起别人也不违反规则,矜持又不能当饭吃!

    高冷谪仙他装过,霸道总裁他当过,泼皮无赖他也演过……大人物当得,小人物也当得,他们这样的存在,性格不可能是一成不变的,除非你强大到了傲慢的程度,否则忍让委屈这种情绪,总是要感受的。

    因为和自己比起来,活着的生命和秩序正常的世界更重要呀!

    所谓演什么像什么,世界欠他一个最佳男主角。

    时间一长,大概后遗症就是变懒,懒到极致的懒,除了睡觉吃饭什么都不想干。

    但也有好处啊,文凉有个小爱好就是打游戏,尤其是网游特别爱玩,所以一到现代世界他就开心,这么多世界,每个世界——特别是现代世界,游戏业发展的非常快非常发达,除了完成鬼魂的心愿以外,就数网游对文凉的吸引力最大。

    他能为了网游死!

    同理还有之后会和他相遇的栗子。栗子姑娘喜欢看漫画,活了很久之后,就不怕没命追连载啦!

    要是现代高科技可以普及到他们的大脑里就好了,随时随地想看就看想玩就玩,那样的话他们可以再活无数年!

    没别的了,就这点追求。

    可现在房子卖不出去,这就意味着会没钱,没钱的话怎么办?文凉顿觉五雷轰顶。那代表着——没有钱雇水军,没办法引起舆论对那些人的质疑,那就没办法完成心愿,心愿完不成不仅要受罚还不能玩游戏!

    晴天霹雳。

    文凉不懂,怎么他这房子连中介都不敢收呢?房子还是新的又没死过人,怎么也不至于卖不出去啊!

    而且之前孩子的事情已经压了下来,骆家人肯定是不会再来找麻烦的,凭什么连房子都不许他卖?

    那是谁?

    怎么感觉……好像有人知道他的一举一动一样?

    一语成谶。

    由于其他人都重生在几天前,惟独徐彤彤是从事情发生的三年后重生的,所以唯有她知道,那个不起眼的瘦弱的年轻父亲,最后是怎么把骆家打击的一败涂地,还把周医生的职业生涯都给毁了!

    既然她重活一世,就决不允许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经历过丈夫那样的男人,徐彤彤更是欣赏周信。虽然周医生做了伪证,但这并不代表他是个坏人。真要说坏,那也都是苍怡安的错。是苍怡安把正直深情的周医生变成了这个样子!

    所以对于周信已经和苍怡安在一起的事情,徐彤彤感到非常愤怒。

    苍怡安她也配?一个杀人凶手,一个绿茶,一个只知道利用男人往上爬的货,她有什么好?

    别人不知道,她难道也看不出来么?苍怡安本该杀人的,但却没有,这说明苍怡安肯定是知道后面发生了什么事。

    换句话说,苍怡安也是重生的!

    徐彤彤喜欢看些小说电视剧什么的,所以对于重生这件事接受的很快。不仅如此,她甚至怀疑周医生也是重生的!

    如果是的话,周医生心中知道苍怡安是个杀人犯,那么,当他对她的爱情新鲜不在,便是自己的最佳时期!

    可是这样一直等着也不是个办法,最好的做法就是让苍怡安主动抛弃周医生。那对苍怡安来说,谁最重要呢?

    骆楷。

    刚好现在骆楷也在苦追苍怡安,想要把苍怡安带回家。他们俩还没正式离婚苍怡安就跟周医生睡了,真是个贱人!徐彤彤咬牙切齿地想着,也许她可以跟骆楷合作,一来解决掉那个孩子的父亲,拯救周医生的同时也解除骆楷日后会遇到的麻烦,二来她跟骆楷各取所需,事成之后,周医生属于她,苍怡安则让骆楷带走。

    这不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么?

    双赢啊,骆楷有什么拒绝的必要?

    但徐彤彤高估了骆楷对苍怡安的执着与爱情,也低估了男人骨子里的劣根性,同时还忽略了同样重生的南蕾。

    一场混战即将展开,作为里头唯一一个万事不知的炮灰,后来回想起这个世界的文凉表示:真他奶奶的太可怕了。( )

360.第三十一碗汤(三&四)

    文凉来到这个世界的原因跟目的都很简单,就是为一个孩子讨回公道。他也不觉得这有什么难的,以前难度更高的也不是没做过。

    所以他的想法很好也很简单,完成了这个心愿之后他要去打游戏,其他的都可以以后再说。

    但是万万没想到……他走出的第一步就遇到了大麻烦,怎么房子卖不掉?卖不掉也就算了,他不至于连个工作都找不着吧?虽然是孤儿,又穷,但这具身体的主人可是重点大学毕业的,不求当高级白领,但也不能连个小公司职员的位子都得不到。

    投出去的简历十有**石沉大海就不说了,少数几个公司回电给他都说不缺人,但转身就又把招聘信息置顶,合着不是不缺人,而是不缺他?

    文凉觉得很奇怪,他这是在走什么霉运?以前从来都没有这样过,这是怎么了?他得罪谁了?还是说这具身体的原主人得罪了谁?

    开什么玩笑……就一普通老百姓能得罪谁?先是死了老婆,然后儿子也被撞死了,世界上最倒霉的人除了这个父亲文凉都找不到第二个。就这水平还能得罪谁?从他的性格来看,忠厚老实没有心眼,都被逼的跳楼了,怎么也不像是能得罪人的的人。

    文凉把脑袋都想出花儿了也没个结论。最后他没有办法只好去小区门口的一家小超市当收银员,每个月赚那么两三千块钱,衣食住行是不愁了,但却一点钱都攒不下来,尤其是房子,他都找了多少家中介,没人敢接,他还把卖房信息挂在了互联网上,可都很多天了,连个问津的人都没有。

    不至于啊,这儿虽然不算繁华,也不是富人区,但环境跟治安都挺好,又没发生过什么命案,更别提房子是干干净净一尘不染的,除了没有多少家具和现代化电子产shuyaya游还好玩,听他们一个个鬼话连篇挺有意思的。

    所以,虽然没怎么见面,虽然没什么交集,但文凉还是彻底搞明白了他们几个人的这堆破事!

    他每天都在为如何讨公道而犯愁,直到有一天他听到一声巨响,然后看新闻说是骆楷和其已分居的前妻出了车祸,当场不治身亡。文凉傻眼了,这算什么,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怎么就……死了?他前一秒还在听他俩在车震呢!就这么会功夫骆楷和苍怡安就死了?

    骆楷一死,骆家就不肯善罢甘休了,一路追查下去,发现凶手不是别人,正是南蕾!她得知骆楷背着她跟苍怡安偷腥,又想起前世被苍怡安杀死的仇恨,就在刹车上动了手脚。

    奇怪的是南蕾入狱后没过多久也死了,死因是放风的时候不小心踩到一根钢管,脚滑直接磕在了面前的墙上,而那堵墙恰好有一根细长的钉子。

    周信则得了传染性绝症,病情恶化的十分迅速,徐彤彤和他朝夕相处也没能幸免,然后这两人也稀里糊涂的挂了。

    剩下被揍了很多次的文凉,他每天绞尽脑汁的想招儿,还没想出来……就这么,结束了?就这么的……随意?

    这也太随意了吧!

    的亏那几个窃听器,才让他剥丝抽茧自己给拼了个大概,重生者和穿越者都是上天的宠儿,即使不是,能够得到这样的机缘也都是了不起的。他们如果想要活下去就必须脚踏实地,最要不得的就是贪婪,如果能做到不贪婪,那么就能活下去。

    偏偏这个世界的重生者都没能做到。

    天才大多命薄,重生者也一样,上天给了你这个机会,如果你无法意识到,那么这机会便会被收走,再也不会有第二次。( )

361.第三十二碗汤(一&二)

    真是一个悲惨的故事,见者伤心,闻者落泪,大概就是那一次让文凉从此有了心理阴影,对重生穿越之类的都如临大敌。

    每次回想自己挨过的揍,文凉都觉得某个部位隐隐作痛——那可是他有史以来最憋屈的一个世界了,别说是耀武扬威大涨雄风,就连正常活着都难,要不是机缘巧合,老天爷还眷顾着他,他非被玩死不可!

    鬼知道一个世界能出那么多重生者,还都挤到了一块儿!也幸好撞死小孩的骆楷没有认认真真的重新开始。能得到重生机会的人,都有重新开始的机会,但他们中很少有人能够保持正直向上的生活态度,更是很难不去贪婪,也因此,文凉闻之色变。

    当然这并不是把所有人都一棒子打死,至少清欢的恩人贺莲房,还有在末世世界里认识的卫徐莹都不是那样的人,所以她们被允许存在和重生,因果循环,都是有道理的。

    把自己最悲催的一个世界讲完后,文凉忍不住又吐槽了其他几个世界,说起来他刚是新手的时候幸好有上一任的教导,否则肯定会跟栗子一样苦逼。

    然而一想到栗子文凉就高兴了,嘿嘿嘿,他虽然被坑了,但栗子更可怜,她还是新手的时候就遇到了那么个穿越者的世界,让人忍不住想笑。

    “我再跟你讲讲栗子的事儿吧,她比我好笑,哈哈哈——”前一秒还在为自己的遭遇义愤填膺的文凉瞬间贱笑不已。

    清欢见他这副样子,也忍不住微微一笑,却道:“时间到了,我们都该离开这个世界了。”

    “你去哪儿?”文凉不怎么想跟清欢分开,他很久没有遇到同伴了,也很久没人能陪他说心里话了。虽然每个世界他都会找一个人绑定,但对方毕竟只是凡人,而心愿完成后,对方也会回归到正常的生活里去,他仍然都是一个人。“我们不是刚认识吗?现在就要分开了?”

    听了这话,清欢刚走了几步就又回头看过来,包容的眼神很是温柔:“你知道的,这是法则,我们都该遵守。”

    之所以让同伴彼此之间不能随意见面,其实并不是硬性规定,因为如果遇到的话仍然能够一起说话做事,但如果想要长期生活在一起是不可能的,天道允许每个任务者寻找一名伴侣,但伴侣只能是人类,即使在一起,也仅能分享永生,不能共享力量。

    这就是规矩。

    文凉也明白这一点,他有些失落,距离上一次遇见另一个同伴栗子,已经不知是几千年前的事了,这一次跟清欢分离,也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见面。

    他的伤心溢于言表,像他们这样的存在,不属于任何生命体,非人非鬼,非仙非妖,不算是死的,也不算是活的,而是介于这些东西之间,又凌驾于生命之上。永生的确很诱人,可是时间长了,只会令人感到悲伤和孤独。

    见文凉实在是舍不得分开,清欢对他招招手,文凉立刻便如小狗般跑过去了,巴巴的抬起头看向清欢。“这样吧,以后若是你遇到危险,或是有什么难题无法解开,便召唤我,我会来到你身边的。”

    文凉不懂:“怎么……召唤?”

    “当你真正身处险境的时候,你就知道了。”清欢伸出食指点了点文凉的眉心,如同在盖一枚印章,然后对他招招手,“好啦孩子,咱们有缘再见。”说完便消失不见。

    剩下文凉摸了摸自己的眉心,只觉得被清欢触碰过的地方带着微微的凉,但同时又很温暖。

    不管怎么说,他又交到了第二个朋友,继续走下去,也许还有第三个第四个……人生最不能放弃的就是希望,即使他不是人类,也应当如此。

    文凉继续前行,清欢则回到了奈何桥,她其实还有一点时间可以听听文凉说栗子的故事,然而这个世界完成后她就该回来,并且下一只鬼魂很快便要到达,她要是在外头,像什么样子。

    墨泽一见到她,分外开心,扑了上来抱住清欢大腿,仰起小脸,笑嘻嘻的:“主人你回来啦!”

    清欢捏捏他胖嘟嘟的苹果脸,小家伙永远就是这么大了,不会再有成长,但却越来越胖……瞧这脸蛋儿肥嘟嘟的,让人不忍直视。

    吉光跟小黑也在清欢腿边蹭来蹭去,清欢也是很久没见这三个小东西,忍不住一一抱起来亲一亲。

    很快,时辰到了。引魂铃叮铃作响,招魂幡发出猎猎风声,由远及近,一只女鬼飘然而来。只是她的身形太过飘忽,还是清欢伸手攥了她一把,女鬼才惊魂未定的坐下来。

    她一开口就很急:“我、我这是在哪儿?”

    “奈何桥。”清欢看向那三个大字,女鬼也跟着看过去,她有点呆,“奈何桥……原来人死了,真的会有地府。”

    清欢轻笑:“这儿的确是奈何桥,却没有地府,也没有阎王判官。你之前走的那条路的确是黄泉路,但这里除了我之外没有别的人了。”

    “那、那孟婆呢?”女鬼好奇地问,她上上下下打量了清欢一番,觉得这古装打扮的美貌女子,怎么会待在这里?

    “我就是孟婆呀。”

    “你骗人!”女鬼才不信!“孟婆是个老太婆好不好,你看起来顶多十七八岁,你、你成年了么!我不会是在做梦吧?我怎么到这儿来了?”

    “你到这儿来,是因为你已经死了。”清欢看着她。“而孟婆只是一个名字,并不是一名姓孟的老婆婆。在这座桥上煮汤的人都叫孟婆,无论男女,只不过现在是我接任而已。”

    她声音轻柔婉转,慢慢地女鬼也就平静下来。她一开始是接受了自己已死的想法,然后就很奇怪:“那我……是不是要喝孟婆汤然后去投胎啊?”

    “你想去吗?”清欢问。

    女鬼抿了抿唇瓣:“我……人死了当然要去投胎转世,估计我大肚叔叔也给我念了往生咒了,而且当时那厉鬼的爪子都把我的心给掏了出来,我肯定是死透了。”

    她有点忧伤。“但我不知道大哥他们怎么样了,有没有把那**给解决掉。”

    “你是……驱魔人?”听她口中又是厉鬼又是**的,清欢也难得有了好奇之心——大概是不久前跟文凉相处在一起时间长了,不仅被对方传染上了话唠,还传染上了无穷无尽的好奇心……可怕,她本来是个多么内敛的女子呀。

    女鬼摇头:“不算是吧,因为准确点来说,我们隶属于一个国家组织,专门为国家解决这种事情。组织的头领是我大哥,整个组一共有八个人,我是最小的,抓鬼驱邪什么的,这种事发生的少。之前我们得到消息,有人深入黄沙漫天的古城中盗墓,据说那座黄沙古城里是很久以前古老国家的皇陵,里头不知葬着什么人。也不知道是因为全球变暖还是雾霾太厉害,反正种种异象之后,黄沙古城出现了,卫星拍到了照片,但国家还没来得及派人过去,就发现有盗墓团伙已经先我们一步进了沙漠。我大哥带着我们的小组成员一起追了进去,但那些盗墓贼并不简单。我就着了道儿,现在死了。”

    清欢点了点头:“原来如此,那么你死之前看到了什么?”

    “我……”女鬼有点迷糊。“我好像看到了什么,但我记不起来了,那只厉鬼太厉害,我们八个人都不是她对手。但是我们进入黄沙古城之前,城里没有丝毫异样。但是当我们不小心进入地宫后,她就出来了!也不知大哥他们怎么样了。”

    自己死了,大家肯定很伤心,尤其是哥哥。父母临终前交代大哥好好照顾自己,但她却为了保护大哥而死,大哥肯定充满愧疚之心。女鬼现在就怕她大哥不够冷静要给自己报仇,但最后整个小组都折在里头,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他们这个小组是极其优秀的,每个人都身怀绝技,国家高薪聘请他们成立了灵异专案组,就算没有工资拿,他们也都希望能为民除害,但是……

    “我很担心他们,大家不是那女鬼的对手,我啊——!”

    女鬼正要继续说下去,身形却突然一晃,整个魂魄都像是被拔丝一般拉长——然后迅速向来时路飞去!

    清欢心下一惊,连忙伸手去抓,可惜为时已晚,只抓住女鬼一片衣角,只听见女鬼几不可闻的吼声:“是邪术!找到我!救救我大哥他们!——”

    之后就再没了声音。

    墨泽从未见主人如此生气过,清欢一掌拍在桌面上,她这次是真的发怒了,整个忘川河面都开始沸腾,招魂幡的声音越来越大,万鬼齐喑!墨泽抱住桌角缩成一团,只见乌黑的上空黑暗无比,阴风阵阵,可以想见清欢愤怒到什么地步。

    人死了就是死了,既然到了奈何桥,那就是上天注定,无法更改。是谁在逆天改命,竟用邪术将女鬼魂魄拘走?又是谁敢无视天地法则,做下此等大逆不道之事?若是仅凭一己私心,也得看对方有没有这个本事!

    清欢连女鬼的名字都没问,她面带愠怒,低声道:“竟敢和我抢鬼!”

    墨泽圆嘟嘟的胖身子不住地抖着,在主人的盛怒下,一个字也没敢说。直到清欢离开奈何桥,他才从桌子底下爬出来,对面坐着同样发抖的吉光跟小黑,三个小家伙面面相觑,这才意识到,它们的主人平时对它们太温柔太疼爱,以至于它们都忘了,她是何等可怕的存在。

    清欢到了女鬼的世界,目标直接就是黄沙古城。她先是换掉了身上的古装罗裙,穿上了紧身背心马甲还有迷彩外套,军靴搭匕首,甚至还买了枪。

    长发仍然编成两条长长的麻花辫,这样比较方便。唯一可惜的是没有罗盘,gps也无法定位对方所在,于是她直接弄了一辆军用吉普,把需要用到的物资放入空间准备去找那个敢和她抢鬼的人谈一谈,顺便把对方揍一顿,再把女鬼带回奈何桥。

    这真是头一次,简直就是有人上她家踹门抢东西的感觉!

    清欢一路开到了沙漠边缘,她没把墨泽带在身边,自然也就不知道黄沙古城的准确地点,但是没关系,她可以掐指算。至于什么在世界里不能动用自己力量的基本法则——那是用来约束文凉之类的弱者的,强者制定规则,弱者才遵守规则。

    她已经很公正守法了,这个世界里她也不会做得太过分,相信天道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大家心照不宣。

    但是沙漠里,即使是军用吉普也很难日夜兼程的赶路,清欢在沙漠里开了两天的车,终于在一片绿洲附近发现了人类生活的痕迹。她循着这痕迹找到部落,用食盐糖果等东西换了两匹骆驼。

    她又把需要携带的物资挂到骆驼身上,免得到时候遇到人还得解释空间是什么东西。瞧她,来找鬼的同时还不忘救人,清欢都觉得自己很体贴了。

    人们很好客,邀请了清欢在帐篷里过夜,并且请她吃了富有特色的民族食物。清欢吃的很开心,两天来总算是露出了第一个笑容。

    她本来也就是只生那抢她鬼魂的人的气,对无辜的人还是很友好的。第四天早上,她养精蓄锐完毕后,一早喝了奶茶吃了烙饼子,便出发去寻找黄沙古城了。

    这一走又是五天五夜,沙漠昼夜温差大,还有许多奇奇怪怪的虫子。清欢便将小胖虫取了出来,这懒家伙又胖了不少,见了清欢还亲昵地去蹭她手指,脑袋上两颗黑溜溜的眼珠子似乎也更黑更亮,同时也更有灵气了。

    跟在清欢身边,它们便会慢慢开化,就像是现在,虽然小胖虫还不能说话,但却已经可以和清欢交流,甚至能够明白清欢的想法。

    有小胖虫在,一路上的毒虫关卡都过得轻而易举。用个简单点的例子来比喻,如果说小胖虫是老虎的话,那么沙漠里其他的虫子顶多算是个老鼠。

    级别不是一样的就不用拿来比较了。

    第六天的中午,清欢终于找到了黄沙古城。根据女鬼的说法,这里的古迹刚刚发现,国家甚至还没来得及派考古队来,就已经有盗墓贼先一步发现这地方了。

    清欢在城里四处看了看,说是古迹,其实因为地表降低古城现世,千百年的风沙侵蚀密闭空间,刚浮出表面接触到阳光,一切有色彩的东西就已全部褪去。如今的这个黄沙古城,是名副其实的“黄沙”古城,只有黄色和傻子,几乎和沙漠变为一体。

    可是既然这里曾经是一座城,那么这儿肯定曾经土地肥沃,适合人类居住。只是随着时间流逝,世家在进化和改变,没有什么东西是永恒的。

    即使是这座城,记载了无数的记忆,最后也依旧会被遗忘在历史中。

    清欢不是很了解这个世界的历史,她也没仔细看,她又不是盗墓,她是来找鬼并且救人的,只是不知女鬼口中所说的那个灵异专案组此刻在哪里。

    她还记得,女鬼说过,他们整个小组都进入了地宫。

    既然是地宫,肯定有入口,女鬼说是无意中进去的,那入口肯定很不显眼……在哪儿呢?清欢在古城里绕了好几圈愣是没找到,她都想直接一脚跺下去,把这古城砸了得了。

    这么暴力的想法,都怪那个敢从她眼皮子底下抢鬼的人。

    就这样,清欢在古城里找了一天的入口,仍然无处可寻。沙漠里天黑的快,当天色逐渐阴暗后,清欢发觉了不对劲。

    这……什么情况?怎么四周的景物在发生变化?清欢警觉地四处看了看,两匹号称沙漠之舟的骆驼似乎感觉到了不对劲儿,都在打响鼻,甚至在不住地后退,想要离开黄沙古城。

    接下来清欢震惊地发现,这座古城竟然是慢慢的修复!

    先是残垣断壁逐渐完好,然后是色彩斑斓的街道,甚至每一户人家每一家店铺都栩栩如生!

    再后来,灯笼亮了起来,有了人声,有了笑语,就好像是……只是从天亮到天黑,这城就活了!

    吱呀一声,清欢猛地转过身去,便看见身后一家当铺的门被打开,穿着黑色马褂的中年掌柜笑眯眯地开始迎客。

    哒哒的马蹄声传来,清欢又看向前方。那是一辆马车,很快马车车帘子掀开,马夫搬好了小凳子,马车里便下来了一家四口。丈夫抱着女儿,妻子牵着儿子。

    酒楼的小儿笑意满满的跑了出来,热情洋溢地将客人迎入酒楼。

    清欢静静地看着这一幕,竟也觉得岁月静好,现世安稳。这不知是多少年前的投影,也许是黄沙古城留在世界上最后的记忆。

    她活了太久了,什么奇事都见过。郎老头的那个世界,她是除妖收魔的女道士,但是在现代世界,清欢还是很少遇到这种情况。

    她轻轻笑了,仿佛也从哲学安居乐业的人们身上得到了平静和笑意。

    她牵着骆驼慢慢地走着,顺着青石板街道一直一直走。奇怪的是,她能清楚地看到人们脸上的笑,但人们却没有看见她,完全当她不存在。

    也不知走了多久,走到一座金碧辉煌的宫殿前,看门的侍卫仿佛完全没有看到她,清欢牵着骆驼步入宫门,就在那一瞬间!整个世界瞬间变得漆黑。大人小孩儿的说话声,夜色里侍卫们的兵刃交响声,甚至空气中淡淡的风声……全都消失不见了。

    四下是死一样的寂静和漆黑。清欢找出手电筒,发现自己现在是一条长长的地下河旁边,看起来像是身在地下。

    怪不得她白天找了一天都没找到地宫入口,却原来是要这样进来的。

    那么,女鬼的同伴们估计也是如此,到了晚上发现这座城的异常,然后在城里四下走动的时候进了皇宫,接着就到了地宫里。

    只是这地宫里会有些什么东西呢?

    真是一个悲惨的故事,见者伤心,闻者落泪,大概就是那一次让文凉从此有了心理阴影,对重生穿越之类的都如临大敌。

    每次回想自己挨过的揍,文凉都觉得某个部位隐隐作痛——那可是他有史以来最憋屈的一个世界了,别说是耀武扬威大涨雄风,就连正常活着都难,要不是机缘巧合,老天爷还眷顾着他,他非被玩死不可!

    鬼知道一个世界能出那么多重生者,还都挤到了一块儿!也幸好撞死小孩的骆楷没有认认真真的重新开始。能得到重生机会的人,都有重新开始的机会,但他们中很少有人能够保持正直向上的生活态度,更是很难不去贪婪,也因此,文凉闻之色变。

    当然这并不是把所有人都一棒子打死,至少清欢的恩人贺莲房,还有在末世世界里认识的卫徐莹都不是那样的人,所以她们被允许存在和重生,因果循环,都是有道理的。

    把自己最悲催的一个世界讲完后,文凉忍不住又吐槽了其他几个世界,说起来他刚是新手的时候幸好有上一任的教导,否则肯定会跟栗子一样苦逼。

    然而一想到栗子文凉就高兴了,嘿嘿嘿,他虽然被坑了,但栗子更可怜,她还是新手的时候就遇到了那么个穿越者的世界,让人忍不住想笑。

    “我再跟你讲讲栗子的事儿吧,她比我好笑,哈哈哈——”前一秒还在为自己的遭遇义愤填膺的文凉瞬间贱笑不已。

    清欢见他这副样子,也忍不住微微一笑,却道:“时间到了,我们都该离开这个世界了。”

    “你去哪儿?”文凉不怎么想跟清欢分开,他很久没有遇到同伴了,也很久没人能陪他说心里话了。虽然每个世界他都会找一个人绑定,但对方毕竟只是凡人,而心愿完成后,对方也会回归到正常的生活里去,他仍然都是一个人。“我们不是刚认识吗?现在就要分开了?”

    听了这话,清欢刚走了几步就又回头看过来,包容的眼神很是温柔:“你知道的,这是法则,我们都该遵守。”( )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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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女主渣化之路:
又名《人间有味是清欢》受到无法愈合的情伤后,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是纠缠到底,苦苦挽留?是嚎啕大哭,沉湎痛哭?是默默离开,黯然神伤?曾经濒临绝望的唐清欢来到了一个漆黑的世界,这里有各种各样执念未消的人。因为曾积过大阴德,所以他们在死后可以来到这里,向她说出自己的心愿。她的职责,就是让他们放下过往,消除执念,喝下那一碗能够忘却前生记忆的汤,离开这个地方,投胎转世。只是,在一个又一个世界中游走,她似乎……开启了自己的渣化之路。……………………………………不出意外的话,虐渣爽文:)除非有不可抗力,否则日更直到完结:)周四会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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