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碗汤(八)
宫妃们皆是第一次见到这位传说中的贵妃,原本以为是民女,大抵容貌再好,气度不足,可当皇帝与她挽手款款走来的时候,那浑身的雍容脱俗,又哪里是她们能够比得上的。
傅薇的容貌本就绝色,清欢灵魂填充,又哪里是凡夫俗子能够比拟。皇帝挽着她的手,一步一步带着她走到主位上坐下,甚至直接将她安排在自己身边,这份荣宠,从皇帝继位以来都是头一遭。
不认识的人都露出惊艳嫉妒的眼神,而认识清欢的人则一不小心打碎了手中的琉璃盏。
傅丞相一家子自然是认识的,三皇子亦然。他早听说宫中平白多了个贵妃出来,还有了身孕,心中本就有疙瘩,今日一见那艳色,竟是属于自己的女人!当下五味杂陈,被背叛与欺骗的愤怒让他险些当众失态!
傅薇跟了他那么多年,从来都是逆来顺受的,他曾几何时见过她这样美的张扬的模样?三皇子早知傅薇模样生得好,更胜傅蔷三姐妹一筹,只是平日里总是低眉顺眼弓着腰,是以看得有些小家子气,此刻她身着华衣,眉目如画,书卷气与清冷并存,竟又是一种说不出的美。
他攥紧了拳头,听着皇帝向众臣介绍,说这是他新封的贵妃娘娘,众臣得知贵妃有孕,又见皇帝心情大好,哪还有敢触霉头的,一个个不停的拍马屁。皇帝平时不是个容易讨好的,但只要一有人夸贵妃和未出世的小皇子,他便哈哈大笑重重有赏,这位贵妃娘娘受宠的程度可见一斑。
三皇子沉默地看着,他虽然愤怒,震惊,但更多的却是想要质问清欢的不解,他不懂,她为何要这么做?难道嫁给他不好么!她竟然还怀了其他男人的孩子!三皇子攥紧了拳头,用尽了力气才制止住自己即将暴走的心态。
他有心不去看贵妃,可双眼忍不住要朝她身上望,她愈发的美了,不仅出落的如同一朵姣姣莲花,还丰腴了些,跟上一世纤细瘦弱到一阵风就能吹跑的样子判若两人。她从他身边走过的时候,目不斜视,落座后也完全没有把目光递向他,好像从来就不曾认识他一样。
不,不对,的确是这样的,上一世她为他付出一切,这一世他们的确属于陌生人,没见过几次面。可是……三皇子想起来,上一世傅薇临死前曾跟他说过,一生孤苦,惟独眷恋幼时他给予的那一点点温暖,因此感怀一生,为他殚精竭虑,至死方休。如果这样说的话,她心中应该一直喜欢着他才对,又怎会拒绝他的求欢?那个柔弱的女人,怎么有胆量和傅家决裂?
这一切都超出了三皇子的想象,于是他不由得想到一个不可思议的可能性,也许,重活一世的……并不仅仅只有他?!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傅薇的改变就是理所当然的了!三皇子压抑住满心激动,又仔细去打量清欢的面容,想从她的言行举止中找到一丝熟悉或是破绽。可惜他失望了,清欢表现的没有丝毫异样,偶尔视线扫到他的时候也是淡淡的,一副完全不认识的样子。
三皇子却愈发确信了这个想法,他迫不及待的想要找个机会和清欢面对面交谈,跟她说一说这些年自己心头的苦和遗憾,说一说她死后,自己的后半生过得有多么悲伤……他想把自己的思念和感情都告诉她!
皇帝时刻注意着清欢的心情,她有孕后较之平日多了几分烟火气,眼神也柔和了许多,看着他的时候不再是那样冷冷淡淡的了,皇帝心里高兴,一时就多喝了几杯,不时地凑到清欢耳边低语几句,让所有人都看到他对她的爱宠。
清欢却不卑不亢,皇帝讨好她也罢,冷落她也罢,她都是不在乎的。女鬼傅薇心里想要个孩子,却又不想跟三皇子生,否则她怎么会选择皇帝。到底是血脉相连,生下来必定是前途无量。女鬼傅薇这心愿,看似简单,实则并不是那么好过。孩子是生下来了,若是孤苦一生,自己岂不是白费了心血。好在皇帝虽然年长,三十又四,但生得是俊美无俦又保养得宜,浑身成熟的男子气概较之三皇子也不差。
倒是三皇子,他自己可能还没有注意,十几岁的少年身体里住了个几十岁的苍老灵魂,外表也许代表不了什么,眼神却骗不了人。作为皇帝的枕边人,清欢再清楚不过了,皇帝他是对三皇子逐渐有了不满,到得知她有孕后就更是开始防备了。三皇子也不想想,谁家十几岁的少年郎有他那样沧桑又充满算计的眼神?
清欢轻轻一笑,拈了颗龙眼,正要自己动手剥,皇帝主动效劳,当着众人的面将剥好的龙眼送入清欢口中。清欢本不想接,但架不住皇帝坚持,再说了,不理的话,他面子上也不好看,便轻启朱唇含入口中,嚼了两口吞下。
这举动使得一众宫妃看得红眼不已,恨不得能拉下贵妃取而代之。
这场宫宴,算是将贵妃的存在昭告天下了,但宴后皇帝并没有让清欢继续抛头露面跟宫妃来往的意思,她性子冷淡,腹中又有孩子,皇帝珍爱非常,所以不容许一点闪失,这不,刚把金川给了清欢,又把广威也留下了。
他得了美人,又有了孩子,心情自然美妙,于是便痛饮了几杯,宴后回寝殿的路上就开始胡闹,非要清欢扶着他走,一边走一边嘻嘻的笑,哪有平日里半点威严,倒像个半大的孩子。
广威跟金川在一边守的冷汗涔涔,既怕陛下摔了,又怕娘娘支撑不住,所以就让宫女太监围成一个圈,随着陛下娘娘的步子走,陛下要是倒了,太监们扶住,娘娘要是趔趄了,宫女们扶住,这一来二去的,总算是折腾到了寝殿。
金川二人抹了把汗,伺候完了皇帝梳洗,赶紧退到外殿去,松了口气。
皇帝却不满足,不住地拉着清欢要她跟他说话,还要她唱小曲儿给他听。清欢瞧狗皇帝这贱样,忍不住拿了胭脂水粉过来,给他化了个妆。皇帝生得英俊威武,皮肤也好,上了妆后非但不显得阴阳怪气,反而透出一股秀气的美来。清欢欣赏了一会儿,惋惜没有相机,否则拍下来做个纪念也是好的。
皇帝嘿嘿笑,他是真的醉了,因此清欢给他画眉时不但没有挣扎,反而非常配合。醉眼朦胧间瞧见清欢的脸,见她面上难得带着莞尔的笑,心里一阵柔软,抓住她的手就表诉衷情:“阿、阿薇……朕、朕没法给你办个及笄礼,但是朕、朕……”他想起了一件很重要的事儿,头晕眼花的下了龙床,到自己的龙袍里翻呀翻的,拿出一个精致的长方形锦盒来。
回床上的时候没看清路摔了个狗啃泥,他也不在乎,又爬了上来,小心翼翼地把锦盒打开,里头是支缀满了宝石玉簪子,巧夺天工不说,单是上头细小的宝石,每一颗就都是价值连城。他瞪大了醉眼,嘴里嘟哝着自己个大男人也做回德高望重的正宾,只是少不得这仪式简略,然后把宝石簪子□□乌黑的云鬓里头,花痴般笑了:“阿薇,真美。”
他虽然是个狗皇帝,但今晚也是情真意切,清欢感觉得到,于是很赏脸的给了皇帝一个笑容。皇帝心里快活的要命,又胡天胡地说了些话,便沉沉睡了过去。
酒品倒还不错,就是智商退步了。
第二日一早,皇帝神清气爽的起床,还记得昨晚贵妃对自己那一笑呢,他没舍得唤人进来服侍,自己轻手轻脚穿了衣服不打扰沉睡中的贵妃,起身离了内殿,刚好迎面撞上一个端着水盆的宫女。
铜盆咣当一声跌在地上,清水洒了一地,布巾也掉了。那宫女见鬼似的望着皇帝,随即意识到自己犯了大罪,连忙跪了下去,“奴婢罪该万死!陛下饶命!陛下饶命!”
皇帝心情好着呢,没想把她怎么地,这要换做平时早拉出去杖毙了。
清欢轻柔略带沙哑的声音传了过来:“闹腾什么呢?”
皇帝赶紧又走回内殿,阿薇还没唤出来,就见床上的美人扑哧一声笑了。他一愣,也傻乎乎的跟着乐了,乐完才想着问:“你笑什么呢?”
清欢摆摆手,只是笑个不停。皇帝不知她到底为何发笑,就喊了金川进来伺候。结果见鬼的金川一眼瞧见他也一副憋得要死的鬼样子,这下皇帝察觉有什么不对了,为何他们都是在见到自己才反映强烈?问:“朕有什么不对么?”
难道是他龙袍穿反了?不可能啊,就算没有人伺候,他也不至于衣冠不整。
金川想笑不敢笑,赶紧跪下来请罪:“奴才失仪,求陛下责罚。”
“朕不罚你,到底怎么了?”
金川的声音怪怪的:“陛下的脸……”
第十七碗汤(九)
皇帝狐疑地走到铜镜前一照,然后表情就像是见了鬼。半晌,他恼的扭头去瞪清欢,却又见她仍旧笑个不停,真真是美的有生气,害得他想发怒又舍不得发怒,最后只好把火朝金川身上撒:“还不命人打水给朕清理!不想要脑袋了是不是!”
金川唯唯诺诺的应了声,赶紧退了出去,至于他退下后有没有笑,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清欢笑着抹去眼角的泪:“昨儿晚上,陛下缠着臣妾给妆扮呢,只是后来臣妾乏了,睡了,也忘了给陛下清理了,这是臣妾的不是,还请陛下原谅则个。”
一听是自己要求的,皇帝表情一僵,也不好说什么了,但心下不大信,他……真的会主动要求梳妆?!不可能吧,以前他没醉过,也不知自己醉后竟有这样一番丑态,可是要他再醉却是万万不可能的事情。
突然,皇帝看到了清欢头上没有拿下的宝石簪子,心头舒了口气,到底是将礼物送了出去,那就好、那就好。
当下也不跟清欢计较,到底是个小丫头片子,又怀了他的孩子,不管怎么说,得惯着宠着。皇帝这么一想,就舒坦了,清欢知道以他的身份地位脾气肯委屈自己,那是相当不容易的事儿,也不想让皇帝心头有疙瘩,便下床穿了绣鞋,接过金川手上的布巾,把皇帝的脑袋拉下来,轻轻地给擦着,口中赔不是:“臣妾不该陪着陛下胡闹,陛下莫要生臣妾的气,再有下一次,臣妾绝对不会再这么做了。”
皇帝瓮声瓮气的嗯了一声,心里却想道,才不会有下一次!
时光荏苒,九个月眨眼即过,第二年开春的时候,清欢生下了一名小皇子,这让皇帝龙心大悦,甚至大赦天下,为小皇子祈福。不仅如此,他甚至还亲自为小皇子赐名,单字一个玺字。
什么玺,传国玉玺的玺啊,这个名字传到某些人耳朵里的时候,难免就不变了味道。陛下这是……要把皇位传给刚出生的小皇子的意思?仔细想想,小皇子长大了,刚好陛下就老了,但现在的三皇子却已经十七了,陛下还生龙活虎着呢。更别提,三皇子的母妃已死,而小皇子的母妃还活着,并且是皇帝最宠爱的贵妃娘娘。
不,现在是嘉荣皇贵妃了。因为诞下龙子,皇帝欣喜不已,连考虑都没有便直接给清欢晋了位份,如今后宫之中,除了皇后她最大,然而皇后不得皇帝的青眼,所以,清欢才是实打实的后宫第一人。
小皇子的乳名儿叫做瑞哥儿,祥瑞的瑞,因为据说他出生那一日,霞光满天,光芒万丈。这异象难道不就是证明小皇子有真龙之兆么?更何况小皇子一生下来,除了开头那几天红通通皱巴巴,后来便是越长越开,五官像极了皇帝,但比皇帝更加漂亮,这要归功于他的母亲傅薇。
皇帝对小皇子非常看重,后宫的妃子们都咬牙切齿的撕手帕,本来贵妃就够得宠的了,怀胎十月都有本事把陛下足足占着,一步也不曾踏入后宫。现在诞下陛下十年来的第一个孩子,升了位份又深受陛下宠爱,后宫哪里还有她们的立足之地!这要是将来小皇子长大了登上大宝,那她们算什么呀!就算是皇贵妃,也不能自己吃饱喝足,却连点剩汤剩饭都不给她们留吧!
陛下只有一个,她却想独占?!
比起宫妃们,还有一个人更紧张的辗转难眠,那就是三皇子了。父皇给小皇弟取了个“玺”的名字,这代表什么意思,他再清楚不过了!
为什么会事情会变成这样?从傅薇进宫开始,一切都和上一世不一样了!父皇上一世只有他一个儿子,所以皇位便属于他,可这一世,为何会蹦出一个小皇子来!
如果说傅薇没有重生,那三皇子是万万不信的。他觉得自己被背叛了,傅薇竟然会背叛他?!他迫不及待的想要一个机会去质问傅薇,为何背叛他!为何去做了他父皇的妃子,为何要为另外一个男人生孩子!为何要抢他的东西!她不是很爱他的么?为了爱他,连孩子和性命都不要了,那为何这一世不能继续坚持?为何要半途而废?为何要在他得知自己爱她的时候,狠狠地给他这样的背叛和痛苦?!
他没日没夜的失眠,一心只想去见傅薇,见见这位如今圣宠在身又生了皇子的嘉荣皇贵妃,到底为什么要这样对他!
这简直成了三皇子的一个执念,于是,趁着小皇子百日宴,皇贵妃因为身子不适提前回寝殿的时候,他佯装不小心打翻了酒樽,向皇帝告罪以后便以换衣服为名,绕过偏殿,直奔皇帝寝宫。
嘉荣皇贵妃深受宠爱谁不晓得,她的凤仪宫从来没住过,都是和父皇共住,再加上小皇子,俨然是美满幸福的一家三口!每每想到这里,三皇子心肝脾肺肾都疼。
他闯入寝殿的时候,皇贵妃在美人榻上小憩。三皇子屏住呼吸,躲过外殿的宫人,一步一步向着她走过去。她可真美,百日宴上,她身着皇贵妃朝服,已是艳冠群芳,如今在寝殿里只着白衣,又显得素净淡雅,这么美的女人……本来是属于他的!
听到了动静,清欢慢慢睁开眼睛,见是三皇子,也没露出惊讶的表情,只是淡淡问道:“三殿下来此有何贵干?”
“你也是重生,对不对?!”三皇子狠狠地盯着她,心想这个女人怎能如此无情。他重生一次,日夜想着她,她可倒好,直接改嫁连孩子都生了!“傅薇!你怎能如此对我!”
清欢先是怔了下,随即意识到三皇子这是以为她是重生的傅薇,干脆将错就错:“是又如何?我上一世为你而死,还不够么,你今世还要来阻挠于我?”
“我想要补偿你的!是你推开了我!”
“补偿我?”清欢莞尔。“你是说在傅家那几次无礼窥视,还是那次你被下药将计就计想毁我清白?三殿下重活一次,没看出什么长进,倒是脸皮厚了许多。看三殿下如此执着于我,莫非是上一世的皇位坐得并不舒坦?”
三皇子被她戳中心窝,登时失言,而后强词夺理道:“皇位本就是属于我的!你——”
“我跟三殿下在一起,不过是个侧妃,日后生了儿子,皇位也轮不到我儿。而现在,我是嘉荣皇贵妃,一人之下,万人之上,陛下独宠于我,日后陛下百年,这皇位便是我儿的。三殿下若是真爱我,想补偿我,便莫要跟我儿争这个位子,反正,上一世他未能出生,这一世你便将这个补偿于他,那便够了。日后做个闲散王爷,我儿有陛下的教导,自然会是明君,三殿下不必挂心。”
三皇子面色一阵青一阵白,分外难看。清欢笑带嘲讽:“怎么,不舍得?”
“你……”
“三殿下上一世能得到那个位子,并不是因为你多么优秀多么讨陛下欢心,不过是陛下膝下只剩你一子,后宫诸妃又无所出罢了。”她仍旧慵懒地侧躺在美人榻上,一双眸子充满睿智和讥嘲。“而现在,我为陛下诞下了小皇子,我的瑞哥儿深受陛下喜爱,我们母子是陛下的心头至宝,你觉得,你还有什么价值?再不快快认清面前的处境,到时候落得个圈禁下场,莫怪本宫没有提醒你!”
最后一句冷酷之极,甚至让三皇子不敢相信面前这女人曾经爱他胜过生命。他想起方才在宴会上瞧见那个漂亮可爱白白胖胖的男娃娃,父皇待他如珠如宝,疼的入骨,想到那本该是自己的儿子,现在却成了自己的兄弟,甚至要和自己抢皇位,心头无名火起,怒极攻心,喉咙竟感到一阵腥甜!堪堪忍住,才没有一口血喷出来。
“三殿下怕是忘了上一世临死前本宫说了什么。”清欢露出一抹冷淡的笑。“不复相见,本宫早就后悔遇上了你,为你一个冷馒头付出两条性命,这是我欠我儿的,也是你欠我儿的,若是你想跟我儿争,尽管来争!到时休怪本宫心狠手辣不顾往日情面!”
“往日情面……”三皇子咽下喉头腥甜,重复了下这四个字。“你心中,还有往日情面?”
清欢望着他这副样子,一阵反胃。“三殿下若是聪明些,这一世便老老实实的跟傅蔷过下去,你要三妻四妾也好,左拥右抱也好,都是你的自由。只是,你我之间,莫要再提那些旧事。”
“怎么,你怕父皇知晓,你曾经爱我爱的发狂,为我怀了孩子,甚至一尸两命?”三皇子咧嘴一笑,有些阴狠。
清欢勾唇:“有本事你只管跟陛下说去,看看陛下心中,是本宫和瑞哥儿重要,还是你重要。更何况,本宫是以清白之身跟的陛下,瑞哥儿又与陛下十分神似,你且说出上一世的纠葛,陛下不以妖言惑众的罪名割了你的舌头!”
第十七碗汤(十)
原以为自己都这样说了,三皇子肯定恼羞成怒,没想到他只是隐忍的低下头,然后又抬起头来说道:“我要你留在父皇身边。”
清欢何等聪明,三皇子只说了这么一句她就明白他是什么意思了,顿时似笑非笑:“哦?那三殿下肯定有能让本宫答应的筹码吧?”
“我可以许诺,日后我登基为帝,便封你做皇后,你为我生个儿子,咱们的儿子便能做太子,我不计较你现在的身份。”三皇子老神在在,仿佛已经笃定清欢会答应他了。“你不会不想当皇后吧?但你是当不了皇后的,当今皇后没有过错,只要她不犯错,你就永远当不上皇后。”
清欢简直要笑了,她也真的笑了,笑的眼角都有些许湿润。三皇子的脸色在她越来越大的笑声中逐渐变得难看,清欢笑够了,才问道:“三殿下不会以为本宫是想要那个位子吧?”
“难道不是?”
“本宫若想做皇后,你以为是多难的事儿?即便日后本宫一辈子都是个皇贵妃,我儿只要登基,本宫便是名正言顺的太后,哪里需要你这假惺惺的皇后之位,你还是留给你的蔷薇花吧。”她轻轻抚摸着手上的金丝甲套,“说起来,本宫倒是更想早点当上太后。”
“这么说,你是不肯与我合作了?!”即便是心爱的女人,也不能挡住他的路!
清欢瞧见三皇子眼中的杀意,但她并不在乎。“这种费力不讨好的活儿,本宫是不做的,三殿下,咱们不妨来赌一把,看看最后,鹿死谁手呀?”
她根本就不需要主动,只要瑞哥儿好好的长,按照如今皇帝对他们母子俩的感情,最后的皇位可以说百分百是属于瑞哥儿的。而三皇子呢?他心机深沉又为皇帝所不喜,如果他想坐这个位子,势必要付出很多,甚至要做好兵变准备。因为就目前来看,皇帝至少还能活个四十年,到那个时候,瑞哥儿长成了,能够独当一面了,但三皇子却已年逾不惑。
到底谁输谁赢,难道不是一目了然的事情么?
女鬼傅薇没想要三皇子死,她也没有非要杀了他。只要他乖乖地不来给她惹麻烦,她自然不会管他,让他去做个闲散的逍遥王爷。但三皇子若是执迷不悟犯到她头上,或是对瑞哥儿有什么想法,那她是不会客气的。
“哼,我不与你赌,阿薇,你今日做了选择,日后便莫要后悔。”三皇子仍然盯着清欢看,最后试图说服她。“父皇已过而立之年,瑞哥儿却刚刚出生,你又没有世家照拂。可我呢?我娶了傅蔷,傅家便站在了我这一边,你真的认为你们孤儿寡母能够比得上我?!”
“谁说我们是孤儿寡母?难道陛下不算人么?”清欢觉得三皇子有点智障。“这是个皇权至上的年代,只要陛下心里有我们母子俩,他心中想要瑞哥儿继承大统,那么他在殡天之前,自然会将一切打理的妥妥当当,难道还会给瑞哥儿留什么隐患?你娶了傅蔷能如何,你身后有傅家又如何,本宫身后,站着的可是皇帝。本宫一日恩宠不衰,你便一日别想出头!”
三皇子这会儿是真的被气到了极致,喉头那口腥甜再也忍耐不住,他以袖掩口,再松开的时候,袖子上赫然有一些鲜红。
清欢将这一切都看在眼里。
三皇子心中对傅薇有着执念,他认为傅薇必定最爱他,这一世也仍然会为了他付出一切,所以他在重活的那一刻就做了决定,善待傅薇。然而他无论如何也没想到事情会走到这般田地,傅薇找了任何一个男人都没关系,他都能应付,可她偏偏献身给了父皇!那个天底下,唯一一个令自己忌惮敬畏,又不得不低头的父皇!“傅薇!”
他咬牙切齿的叫着这个名字,瞧那模样,倒像是恨不得把傅薇给生吞了。
清欢却只是淡淡一笑:“三殿下莫要再叫错,本宫与傅家已断绝关系,你口中的傅薇是何人?”
三皇子又用恶狠狠的眼神盯着清欢半晌,直到外头传来金川的声音,他才从窗户中跳了出去,消失不见。但瞧那模样,怕是不肯将事情就这样算了。
清欢也不在意,三皇子想要傅薇,但更想要皇位,这才是他真正的执念,谁挡了他的路他就要除掉谁,他就是这样的人。
没有涉及到利益的时候,他是疼你喜欢你的,然而你一旦对他有损害,那么他就会像是割掉烂疮一样将你舍弃。
不过哪又如何?她根本就无需在意,三皇子掀不出什么风浪来。论当皇帝,三皇子远远不及现在的皇帝,只要皇帝一天不死,三皇子就只能蹦跶着恶心恶心人,这个位子却是没有那么容易得到的。
正想着呢,皇帝抱着瑞哥儿进来了,瑞哥儿虽小,但已经勉勉强强能认人,一看到美人榻上的清欢,便咿咿呀呀的叫了起来,像是要抱。清欢笑吟吟地从皇帝手中把小家伙接到手里,看着他白白嫩嫩吐泡泡的模样,十分可爱逗趣,便伸指把小家伙吹出来的泡泡给戳破了。
瑞哥儿好脾气,又吹了一个,清欢就再戳,破了他就吹,吹了清欢就戳,母子俩玩的不亦乐乎,看得一旁的皇帝彻底被遗忘在了角落里。
金川小心翼翼地瞄了眼皇帝的脸色,心里不住地叹息,曾几何时陛下也会沉浸于儿女情长了,还跟自己儿子吃醋!他低着头努力降低存在感,因为一般情况下,皇帝舍不得跟贵妃还有小皇子撒气,但不代表会饶了他们这些奴才。
好在清欢及时解救了僵硬站着的皇帝,对他招招手:“陛下怎么不过来?宫宴结束了么?”
皇帝嗯了一声,表情冷淡,眼神却是说不出的矫情,好像是在叫清欢赶紧去安慰他一般。清欢不跟他置气,免得让亲者痛仇者快,便握住瑞哥儿软嘟嘟白嫩嫩的小爪子,对皇帝道:“陛下看,瑞哥儿都在叫你过来呢。”
“哼,瑞哥儿叫,你就不叫。”嘴上虽然这么说着,但终于是挪动他的尊臀了。
一家三口坐在美人榻上,瑞哥儿见父皇母妃都在注视着自己,也笑的开心,一张小嘴儿咧的开开的,看得皇帝颇为头疼:“见天的笑,到底有什么好笑的?”
“笑不好么?”清欢看了他一眼,难道要像陛下这样成天冷肃着一张脸不成。“我就喜欢瑞哥儿笑,最好一辈子都这么快快乐乐的才好呢。”说着,她作势去咬那藕节般的小胳膊,瑞哥儿笑的更开心了。
皇帝自然也希望自己的儿子能一生顺遂平安喜乐,可是……“哪有皇帝见天笑的连喉咙都能看到的。”一点威严都没有。
清欢却皱了皱眉:“陛下不要乱说话。”
“朕怎么乱说话了?你竟敢说朕乱说话?”狗皇帝一听清欢那语气就炸毛。
“陛下怎么不是乱说话,如今三皇子正值少年,陛下却拿瑞哥儿来当说辞,我可不答应。瑞哥儿是我的儿子,陛下随随便便就说这样的话,传到有心人耳朵里,咱们瑞哥儿成什么了?”说着,还剜了皇帝一眼,只是她长得美,又娇媚,这一眼不像是指责,反倒像勾引。
皇帝有些薄怒:“朕就在你面前说,谁敢传出去?!”说完环视了一遍四周,金川带着宫人们呼啦啦跪了下去,一个个吓得头都不敢抬。
活脱脱的恶霸行径,但谁叫人家是皇帝呢?清欢娇嗔地看了他一眼,那小眼神儿叫皇帝心头一阵火辣辣,舔着嘴唇嘿嘿一笑,从清欢手中把小皇子抱过来塞给金川,随即勒令所有人退下,然后如同饿狼扑羊一般,将清欢扑倒在了美人榻上。
待到一番折腾,**初歇,皇帝才抱了清欢,两人身上都湿哒哒的有着汗味儿,偏生他自己不觉得黏腻,非要抱着,边还在啄着清欢□□在外的香肩玉颈,低声道:“朕在你面前从不说假话,朕是认真的。”
“可是瑞哥儿他才多大呀?”清欢急了,翻了个身趴在皇帝强壮的胸膛上,小脸还带着□□过后的酡红,眼神和表情却都写着不赞同。“我身后没有强大的外家,待到陛下你百年,我护不住他,前朝这种事还少么?更何况,陛下之前一直把三皇子当做太子培养,因为我生了瑞哥儿,便要对换人选,朝中大臣能同意么?三皇子能同意么?傅家能同意么?虽说我曾经是傅家人,但陛下也是知晓,我在傅家连句话也说不上,傅家是绝不会扶持瑞哥儿的。这种话,请陛下日后莫要再提了。”
皇帝一听,清欢这是不赞同他的想法呢,心里暗忖,虽然阿薇平日里冰雪聪明,但到底是女人家,有些事情不跟她解释清楚,她自己是不能明白的。于是又亲亲她肿胀的红唇,对她笑了一下安抚。
第十七碗汤(十一)
“瑞哥儿是咱们的心头宝,这位子,朕是打算留给瑞哥儿的。”见清欢似要拒绝,皇帝以指点住她的红唇,“朕看起来很老么,或是……命不久矣?”
“陛下别说这样的话,我不爱听。”
唉,这个乖宝贝。皇帝觉得自己可能真是命里犯贱,贵妃一皱眉板脸,他比谁都怕。当下大手在她身上摸索起来,还开了个不伦不类的玩笑:“朕觉得自己正值壮年,精力旺盛,爱妃你最清楚不过了。”
不要脸。清欢的眼神如是说。
皇帝轻咳一声,又把话题拐了回来:“瑞哥儿是你给朕生的孩子,本来意义就不一样,更何况,你没有外家支持,这样更好。”见清欢露出疑惑的眼神,他捧起她小脸,又亲一口。“朕今年三十五岁,至少能再活个二十年,这二十年,朕会把咱们的瑞哥儿调|教好,朕觉得,你生出来的孩子,未来定是一代明君。老三娶了傅家的女儿,日后傅家定然是站在他后头的。而你没有外家,又有瑞哥儿傍身,日后瑞哥儿继位,也就不会有外戚专权的情况。朕当年登基时才七岁,当今太后世家强大,把持朝政,朕到了二十三岁,才将朝政彻底抓在手中,所以万万不会给瑞哥儿留下这样的隐患。在朕殡天之前,会把一切障碍都给咱们瑞哥儿清扫感情。至于老三……你不必担心。他乖乖的还好,瑞哥儿长大后封个亲王给了封地,日子也能过得快活。但若是他动了别的心思……”
皇帝的眼神在一刹那间变得冷酷无比。“朕不容许任何人成为瑞哥儿的威胁。”
“陛下……”清欢望着他,眼眶突然红了。
皇帝本来正耍狠耍的狂霸酷炫呢,结果美人一哭他立马蔫儿了,赶紧抱着哄起来:“别哭别哭,你权且放心,瑞哥儿肯定是个孝顺的,即便是朕不在了,他也会好好照顾你的,待你百年之后,瑞哥儿还能将你我合葬,岂不是美事一桩?”
清欢扑哧一笑。“陛下就不去母留子,或是让我殉葬?”
“哼,到时候殉葬的多的是,不少你一个。”皇帝眯着眼,“你比朕小了二十岁,朕哪里舍得……让你在花儿一般的年纪便凋零。左右你无外家,又性子柔软,不易树敌,待到瑞哥儿长大,朕撒手而去,你也就有了依恃。遇到朕之前,你过得全是苦日子,但有了朕,谁都别想欺负你。”
清欢感动不已,抱住了皇帝的脖子,呢喃道:“陛下待我真好!”
“你性子冷淡不好亲近,朕没别的要求,时常对朕笑一笑,朕就满足了。”
清欢依言,嫣然一笑,皇帝被迷得没了理智,又抱住求欢。
皇帝虽然心里已经决定了立瑞哥儿当太子,但并没有立刻下旨,免得将清欢这个嘉荣皇贵妃推至风口浪尖。他虽然大权在握,但人心难测,尤其是流言蜚语能杀人,他全心全意为清欢及瑞哥儿母子考虑,自然要每一步都万无一失。
瑞哥儿满周岁那天抓周,皇帝心里是紧张的。瑞哥儿出生那天霞光万丈,是大吉兆,那么今日抓周,为了瑞哥儿以后着想,必然不能抓个差的——虽然不可能出现胭脂算盘等种种下作的东西,但在皇帝心里,不抓玉玺,那就不是好的!
为此他还作弊了。
瑞哥儿平日里是奶娘喂的,皇帝瞒着清欢,偷偷训练着瑞哥儿。瑞哥儿饿肚子的时候不给吃奶,也不给奶娘过去,待到瑞哥儿饿的不行了,就让金川把玉玺交给瑞哥儿,起先瑞哥儿不喜欢这个又重又不能吃的东西,看也不看,后来才发现除非自己把这个玩意抱起来,才会有奶娘过来。时间一长,就养成了无数好东西里先抱玉玺的习惯。
今天早晨喂奶的时候,皇帝装模作样的说他看着,没让清欢过来偏殿,没敢让她知道其实根本就没给瑞哥儿喂奶。抓周的时候瑞哥儿饿得慌,可早上在小床上躺了许久也没人送玉玺给他抱,他正难过呢,小家伙连话都说不清楚,清欢当然不知道他委屈。
这下被放到桌子上,围了一圈好东西,什么书本啊砚台啊匕首啊银子啊都有,瑞哥儿一眼就望到了玉玺,被奶娘放到桌上后立马扭着小屁股一路狂爬,把玉玺紧紧地抱在怀里,然后又去找奶娘——可奶娘这会儿已经下去了,皇帝虽然作弊,但也怕穿帮啊。
他仰天大笑三声:“不愧是朕的儿子!好!有出息!”
文武百官一阵庆贺,惟独三皇子脸色有些阴沉。名字叫做玺也就罢了,竟连抓周都——父皇的意思再明显不过了,他是要越过自己把皇位传给这个连路都还不会走的小皇子啊!
他握紧了拳头,面上没有表现出分毫,表现的完全像是个友善慈爱的哥哥。
皇帝把瑞哥儿抱在怀里,摸摸他平日里圆滚滚的小肚子,软软的扁扁的,怕是真饿了。要不是因为抓周他也不舍得这样饿这小宝贝,赶紧让金川抱下去叫奶娘喂奶,这才舒了口气。
清欢也听说瑞哥儿抓了玉玺的事了,不过她没多想,也根本没想到皇帝这么高傲的人竟然虚荣心这么重,他太过小心翼翼,却也更显得真心。
这日子如流水般的过去,很快,瑞哥儿就三岁了。原本胖嘟嘟的小团子逐渐长高,走路稳当了,断奶了,话也说利索了,同时也显现出极高的智商来。小家伙天资聪颖,皇帝宠爱他,平日御书房上朝都带着,偶然一天下朝,听见这小团子嘴里嘀咕着什么,凑近了一听,才发现三岁的小不点竟然把方才大殿上太尉那番话给背了下来!
叽里咕噜的,皇帝心里登时就有了计较。又经过几日观察,皇帝才确信,瑞哥儿过耳不忘,但凡是他所听到的东西,他都能马上重复一遍,并且绝无错漏!
于是他精挑细选,从大臣里挑了最为德高望重学识渊博的老臣做了瑞哥儿的太傅。老太傅今年都六十二了,但仍然精神矍铄目光炯炯。当年皇帝也是他给启的蒙,把瑞哥儿交到老太傅手里,皇帝是非常放心的。
老太傅既是皇帝恩师,也是皇帝心腹。知道这小团子未来是要做东宫的,所以虽然瑞哥儿还小,但他仍然尽心尽力,恨不得把自己满腹学识都灌到小家伙的脑袋瓜子里。
结果这一教不得了,小皇子脑子转的非常快,常常能举一反三不说,不管是讲的什么,他都能立刻背下来并且一字不错!
可是他才三岁多一点啊!
老太傅激动了,他忍着满腔激情和热血,更加用心的教导起小皇子来。
皇帝自然看在眼里,并且很骄傲,他的皇儿自然是个好的,别人比不上!
但是随着小皇子四岁生辰过去,他发现贵妃的情绪越来越低落,平时总是有些魂不守舍,也不知是为了什么。一开始皇帝还以为是自己的错觉,但后来他确信这是真的,贵妃真的有心事!
某日*过后,他抱着软绵绵的贵妃上下其手,这思念来她愈发长开,那美那艳,真真是冠绝后宫,让皇帝愈发爱不释手。“爱妃怎么了,不高兴?”
清欢叹了口气:“陛下,瑞哥儿变了。”
“那是自然,他长高了,也更懂事了。”皇帝对于儿子的转变非常欣喜,小小年纪就又大将之风,未来成就不可限量,他绝对相信,将皇位传给这只小团子,未来会迎来怎样一个盛世!
“我说的不是这个!”清欢捶了他胸口一下,又睨了他一眼,“陛下没发现瑞哥儿现在都不笑了吗?”
“你也不经常笑啊。”皇帝想当然的说,换来颈子被狠咬一口,他嘶的倒抽一口气,连忙告饶,“爱、爱妃,别咬……别咬。”
清欢恨恨的松开嘴巴:“瑞哥儿小时候多可爱,跟个糯米团子似的,这才四岁呢,平日里小孩子爱玩的都不玩,就知道看书习字,做什么事都规规矩矩的,他还小呢!”
“别以为朕不知道,那小家伙之前不还因为功课太多朝你诉苦了么?”皇帝眯眼,看着怀里的爱妃眼神左右飘就是不肯看他。“你还抱着他一起哭来着,怎么,想骗朕?”
“……不管怎样,瑞哥儿才四岁,陛下让太傅给布置的功课太多了,他每天还要随你上朝,去御书房,连玩的时间都没有,跟个小老头似的,陛下你要是再这样苛刻瑞哥儿,别怪臣妾不理你!”
她使出不理他的杀手锏,这比什么都管用。皇帝一听,叹了口气:“那好吧,少一点就少一点。”
“每天至少给他两个时辰玩耍,做他自己想做的事!”
“爱妃,你这是得寸进尺……好好好,听你的听你的,唉,你别生气,把脸转过来。爱妃,爱妃~~”皇帝上赶着的讨好,用脸蹭着清欢的,那模样哪有平日半点威严,倒像极了某种大型动物。
第十七碗汤(十二)
瑞哥儿越发显得老成,除了在清欢面前还有几分天真之外,跟谁说话都是一副老气横秋的样子,活脱脱是个翻版的皇帝。
他的优秀和天分世人皆知,然而瑞哥儿小小年纪,越是这样出色,三皇子心中便越是不安。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他真的开始相信日后这个皇位不一定能是自己的了。上一世之所以自己能登基,靠的是父皇膝下只有他这一个儿子。然而父皇驾崩后,他刚登上皇位不久,七皇叔便造反了,当时他根基不稳,哪里比得过在朝中盘根错节的七皇叔?
自然是丢了皇位,连带着被圈禁一生。这一世他有心早做准备,偏偏又蹦出一个小皇子来,而且父皇对其宠爱有加。三皇子算是看明白了,不管是上一世还是这一世,他都不是父皇心中继承者的人选,因此,上一世虽然父皇给他写了传位诏书,但并没有为他做什么,朝廷中世家盘踞,大吏横行,父皇在的时候,这些人不敢妄动,但父皇去了,他一个根基不稳的新皇,还有比他更好欺负的么?
父皇没想过让他坐稳龙椅,所以干脆撒手不管,可以说是磨练他,也可以说是要他自生自灭。七皇叔骨子里也流着皇家的血,皇位换他来坐,这万里江山便仍然姓魏,三皇子迄今才想明白,父皇之所以不为他打下根基,就是想让他和七皇叔相互争斗,赢的那个人,自然能够成为新帝。
可是现在父皇在做什么?!他在给瑞哥儿铺路!三皇子不傻,父皇的确是在一点一点削弱那些世家的力量,但又并没有让他们发觉,反而让他们继续苟延残喘。
这才是父皇对他的继承人的教导吧。既不至于让他陷入危险,又让他在实践中逐渐成长为一个好皇帝,未来登基了,也能迅速适应那个位子。父皇甚至在慢慢给小皇子培养新臣,他以为自己看不出来吗?!
三皇子越想越烦躁,看着那百媚千娇的美人儿也没了继续恩爱的心情,转身就要走。
三皇子妃傅蔷急了,连忙唤道:“殿下,更深露重,您不安歇么?”
“不了,你先睡吧,我突然想起还有些事情要做,所以先去书房,待到事情办完了自然会回来。”
望着三皇子远去的背影,傅蔷咬了咬唇瓣,她并非愚笨之人,自然知道夫君在为何事担忧。自打小皇子出生之后,殿下便经常这样,从陛下对小皇子的宠爱和教导来看,那是照着未来储君的方向培养的。傅蔷自然也不满足于一个区区皇子妃,她想当太子妃,甚至是皇后!可是如果三皇子不能继承大统,那么她这辈子也就是三皇子妃了。
殿下近日来越发的冷淡寡言,她必须得想个办法,帮殿下一把。
次日,傅蔷回娘家,跟傅夫人说了这事儿。傅夫人虽然是后宅女子,却在京城的贵妇圈里说得上话,自然也知道当今圣上有多么看重四岁的小皇子。她希望自己的女儿好,而女儿想好,要依附的是她的夫君。本来将傅蔷嫁给三殿下,傅家都是很高兴的,三殿下是陛下唯一的皇子,那位子属于谁不言而喻,可谁知中途跑出个小皇子来。
傅夫人虽然厌恶傅薇的姨娘,也不喜傅薇,但终究是个明事理的。她得知了女儿的心病,便拍了拍她的手安慰道:“无论如何,你三皇子妃的地位是不可撼动的,日后……三殿下能坐上那个位子,自然是好,若是坐不上,那小皇子也是咱们傅家的血脉,都是一家人……”
“娘你这说的是什么话!小皇子当皇帝,怎么能和三殿下当皇帝相提并论?!”傅蔷震惊地望着傅夫人,像是不敢相信她会说出这样的话。“小皇子的生母是嘉荣皇贵妃,可这嘉荣皇贵妃到底是谁,别人不知道,难道咱们也不知道么?她在傅家的一十五年过得如何,娘心里有数,大家心里都有数。日后小皇子登基为帝,怎么可能照拂傅家?他不为嘉荣皇贵妃寻咱们傅家的麻烦,便是谢天谢地了!娘你好糊涂啊!”
“唉!”傅夫人长叹一口气。“若是可以,娘自然希望这殊荣能落到你身上,可是你想过没有,如今坐在龙椅上那位,下头的人谁动点小手段他看不清楚?蔷儿,莫要为日后的荣华迷乱了眼。这也是你爹跟我说的,之前,我跟你爹一样不忿呢。”
她与同僚的夫人家眷闲谈的时候,话题总会不觉绕到那独宠后宫的嘉荣皇贵妃身上,虽然不敢妄自议论储君人选,但当今圣上的态度不要太明显,小皇子若是平庸些也还罢了,偏偏天资聪颖,勤奋过人。比起生母只是个宫女的三皇子,小皇子出身更好,最重要的是,他得陛下的喜爱!
“眼下,陛下也不过而立之年,至少还有几十年好活呢,三殿下却二十余岁了,再过个几十年,你多大了,他多大了?可小皇子却正值少年,风华正茂,到了那会儿,小皇子已站稳了脚跟,你以为咱们能随意得罪他们吗?”
傅蔷却不服气:“自古离嫡不立长,立长不立幼,怎么着这皇位都轮不到小皇子坐!”
“嘘!”傅夫人被女儿这口无遮拦吓坏了,连忙捂住她的嘴巴嗔怪,“即便是在自己家中也不可胡言乱语!小皇子和三殿下哪个都不是嫡出,可那又如何,三殿下的生母是个宫女,可小皇子呢?嘉荣皇贵妃,便相当于是副后!再加上小皇子自幼出众,皇贵妃又深得陛下宠爱,你以为陛下决定的事情,能是臣子们反驳的吗?”
傅蔷脱口而出道:“若是没有小皇子就好了——”
对呀!要是没有小皇子,皇贵妃就是再受宠也是无用,新皇一登基,她不是殉葬便是要出家,那样的话也就没有人跟三殿下争这个位子了……
“那是自然。”傅夫人没有看到傅蔷眼底的狠厉之色,只是随着傅蔷一起感慨,“那样的话,三殿下必定会是新储君呐!唉,那个女人虽然生前不得老爷的喜欢,没想到却生了个出息的女儿。”
母亲在感慨什么傅蔷已经没有仔细听了,她满脑子都是“没有小皇子就好了”的想法。
这想的多了呀,就忍不住要付诸行动。
当然,傅蔷并不是真正没脑子的人,她能被三皇子娶回去做正妃,靠的当然不只是她的家世和美貌。她是个一心为夫君着想的女子,而三皇子待她也算是情真意切。所以,傅蔷虽然要动手,却并没有瞒着三皇子。
三皇子听了傅蔷委婉的提议,一时愣住了,却没说答应或者是不答应。傅蔷有些忐忑地望着他,她不过是个女人,哪里有本事把手伸到后宫去,真要对小皇子下手,那还是得看三皇子。
只是这一步太险了,赢了,就是一人独大,输了,谁知道会是什么后果呢,毕竟陛下那样宠爱傅薇跟小皇子。
三皇子考虑了很久,才淡淡地跟傅蔷说:“这件事你就不要管了。”
到底也没告诉傅蔷,他到底是要做呢,还是不做。
傅蔷心里直打鼓,可能是有了这坏心思的缘故,她再在宫宴上看到清欢的时候,忍不住就有点心虚,匆匆行礼便退下了,似是连看都不敢看清欢一眼。
晚上就寝的时候清欢跟皇帝说了,她可是什么事都不管,每天看看书散散步,琴棋书画诗酒茶,再跟瑞哥儿亲近亲近,有什么问题都跟皇帝说。直来直去,从来不知客气。
一听她说三皇子妃脸色不对,皇帝心里头就有数了。他当然知道这个三儿子肚子里在打什么鬼主意,儿子再精,能精得过老子么?他不过是不爱管这闲事儿,打算把老三留着呢。老三若是听话,那么便让他成为瑞哥儿手里最锋利的刃,若是有不轨之心,便让瑞哥儿练个手,日后直接圈禁或是贬为庶民——他登基之前手上也没少沾兄弟的血。
不管是皇帝还是傅蔷,觉得三皇子要下手的话肯定是朝小皇子下手,但是他们谁也没想到,他针对的人不是小皇子,而是皇帝!
三皇子想的很简单,只要皇帝驾崩,现在小皇子还不足以登基,到时候这皇位不就是他的了么?再说了,父皇驾崩了,皇贵妃再受宠又有什么用?他这一招直接解决了根本上的问题——就算是毁了小皇子,难道父皇不能再跟皇贵妃生?可是若是父皇没了,那么父皇的儿子自然就只剩下他跟小皇子。到那个时候,他会以一个好皇兄的身份好好“照顾”他们母子的。
三皇子动手动的太妙了,皇帝崇信道教,一直都在研究什么长生不死之术,这几年得了皇贵妃,虽疏远了些,但那丹药还是会经常服用,据说是延年益寿的,但是谁知道呢?
而恰好,被父皇养在宫中道观里的某个道长,上一世曾被三皇子得知他俗家尚有妻小。有弱点是好事,有弱点,才能为他所用不是吗/
第十七碗汤(十三)
清欢最近觉得皇帝似乎有些不大对劲儿。
怎么说呢,平日里说话还是那个调调,面对她的时候也是小意讨好,不管她怎么给冷脸都屡败屡战。唯一不正常的地方就是……他好像太“行”了。两人在一起也有五年之久,情浓时倒是恩爱非常,但到了后来,傅薇的这具身体变差,皇帝便减少了**次数,可这段日子,只要没来葵水,狗皇帝每天晚上都要把她缠的死去活来。
都三十五岁的人了,还这么龙精虎猛,没问题也有问题了。
一番缠绵后,皇帝沉沉睡去,清欢拧了拧他的耳朵他都没反应,睡得死沉死沉,脸色倒是挺红润挺满足,然而红润中却多了一丝苍白。
这样子太熟悉了,分明是魂体逐渐薄弱的表现。按理说,三皇子没有重生之前,是在近五十岁才当上的皇帝,也就是说,皇帝现在至少得有三十年的寿命还没活完。上一世女鬼傅薇可没来得及活到看到三皇子登基,就为了他的雄图大业一尸两命。这一世三皇子重生,不会想要早点当皇帝就对皇帝下手了吧?
清欢越想越有可能。只要皇帝现在死了,三皇子就能先瑞哥儿一步登上大宝,并且不用再忌惮她的存在。但皇帝不能现在死啊,他现在死了,瑞哥儿就什么都没了,瑞哥儿什么都没了,她降临这个世界又意义何在?
于是干脆披上衣服下床,把金川给叫到了偏殿,仔细询问了他这几日皇上都在做什么,可有吃些什么意外的东西。
她是一直知道皇帝在服用丹药的,那些东西她没怎么在意,反正也练不出什么真正长生不死的仙药,再说了,皇帝上一世就是因为乱服丹药,没活到七十岁就死了,这也是命,她无意更改。但若是现在就死,那就不行了。
金川小心翼翼地把皇帝这几日的行程都给讲了,其实也就是三点一线,朝堂御书房寝宫,其他地方没怎么去,道观也只是盖着看的,皇帝哪能真正纡尊降贵去道馆取药呢。到底是真龙天子,哪能随意跪拜,即使那是神仙。
清欢重点问了下皇帝近日服用的丹药,面露沉思。皇帝的衣食住行那都是有专人打点,绝对是严格到一点手脚都做不了的地步,想在这里头下功夫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尤其是吃食。她和皇上日日一起用膳,若是皇帝身体出问题了,她也不能幸免。然而这具身体逐渐减弱是自然而然的,上一世傅薇顶多也就剩下个几年好活。
但皇帝不至于也这样啊,清欢虽然不懂医,但看得出来,如果再这样任由皇帝纵情享乐下去的话,顶多一年半载,皇帝就要一命呜呼了。而除了三皇子,她实在是想不出还有谁敢这么大胆对皇帝下手。
趁着皇帝沉睡未醒,清欢头一次出了寝宫,在金川的带路下去了道观。
道观建在前殿,因为要避嫌,所以离后宫女眷非常远,清欢在步辇上足足坐了有半个多时辰才走到。搭着金川的手,踩着小凳子下车后,她仰头看了看这所非常雅致的道观,见其烟雾漫漫,倒真有几分像是身在仙境。几个小道士正在洒水清扫,道观沉重而庄严。
给皇帝炼丹的几个道长对她都是不卑不亢的,好像她虽然是个宠妃,但在他们这些化外之人面前也算不得什么,话里话外都透露着要清欢赶紧离开,以免打扰他们炼丹的意思。
清欢笑,几个牛鼻子老道,给点面子还要踩鼻子上脸了,她二话没说,直接命人开砸。老道们吓坏了,金川惊呆了。好在广威听她的命令,只消一会儿,便将道观里上上下下的东西砸了个粉粉碎。然后清欢坐在红檀木椅子上,望着这一字排开的四名老道,慢条斯理地道:“本宫知道诸位道长每月都为陛下炼制丹药,不过从今儿起就不必了。金川,把这里的东西都送去太医院,然后将这些道士给本宫关起来!”
金川其实也觉得陛下这些日子有些不对劲,但他没朝丹药这块想,他是个聪明的,否则如何能在皇帝身边伺候这么多年。几乎是清欢一提到丹药,他就有了个很可怕的想法。
砸道观这事儿呢,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看是谁干的了。当今圣上沉溺于求仙问道,有服用丹药的习惯,这谁都不敢说什么,可谁能想到,有人就敢趁着皇帝睡觉的时候把这道观给砸了个彻底!
皇帝听说后,整个人都惊呆了,从把清欢接入宫后,他头一回对着她发脾气,指着她的鼻子问她心里还有没有他这个皇帝,还把不把他放在眼里,直气得在寝殿来来回大步走。
清欢毫不在意地品了口茶,淡淡地问道:“陛下没注意到,自己大步走了几个来回,就脸色潮红么。”
被她这么一说,皇帝的确也感觉到了,好像真的有点虚的样子。他发现自己有点呼吸急促,双手还微微颤抖着,之前哪怕是山东一代发生蝗灾,死伤无数,他也不能激动到双手颤抖的地步。身体……好像不属于自己了,他这是怎么了?
“陛下一心想要求仙问道,是想要百年之后羽化成仙么?”
这一句说出来,一旁伺候的金川险些吓尿了。娘娘啊娘娘,纵然陛下宠着您,您也不能说这样大逆不道的话吧?陛下如今还好好的呢,龙体康健,您非要提什么百年之后!
皇帝也没想到清欢敢这样跟自己说话,登时就恼了:“胡说八道什么!”
“瞧,你脾气也差了,说句话跟炮仗样一点就着。”清欢放下茶盏走到皇帝身边,牵着他到榻上坐下。“陛下,成仙有什么好的,长生不死又有什么好追求的?难道你要做永远的皇帝么?”
皇帝愣了一下。
“这神仙可不是好当的,你费尽心思想要长生不死,可是你别忘了,自古以来,有哪位帝王真能长生不死?但凡是沉溺于炼丹问道的皇帝,最终没有一个活的长久。”
金川已经彻底吓尿了。
“快快乐乐的过几十年不好么?你一心要成仙,难道要将我和瑞哥儿撇下不管?”
“朕当然不会,到了那时,朕会带着你们一起……”
清欢笑得前仰后合,时至今日她才知道,这位陛下心里竟然还有几分天真。“人死就要轮回,生老病死,乃是人之常情,陛下何必强求。再说了,陛下可知,太医从那炼丹的药材里发现了什么?”
“什么?”皇帝皱眉。
“陛下这些日子索求太多,我便觉得不对了,可是左右一想,唯一容易下手的就是这些丹药,陛下以为自己请到宫中来的是什么世外高人么?真正的高人若一心求道,哪有贪恋荣华富贵的!道观里那几个老道士,不过是些沽名钓誉之辈。”
“可是朕以前服用他们的丹药,的确是耳聪目明——”
清欢打断他的话:“那里头用的尽是些药材,只要调理得当,不加毒物,自然对身体有好处,否则我之前为何不阻止?陛下自己就不觉得这段日子身体变差了么?还是说你是真不想活了,想要早日归西,让瑞哥儿登基?”
金川恨不得自己已经死了!
“你——”
“总之,我已经把人交给广威审着了,得好好查查,到底是谁下的手,又是谁指使的。”说完了这强硬的话以后,清欢的神情从冷淡转为柔和,她轻轻摸了摸皇帝的臂膀,低声道,“陛下,我的身体是一日不如一日了,你可千万不能有事,否则谁来照拂瑞哥儿呢?”
皇帝不爱听她说这样的话:“谁说的,你会好起来的。”
“那陛下就别让我担心了,我一担心,就不想调理身体,不调理身体我就没几年好活,到那个时候,陛下也就不必为的守身,大可以选秀充实后宫,多好呀。”
皇帝被她这话说的是满面赤红,不知是给气的还是给愧的,最后恼道:“听你的听你的听你的!这总行了吧!”
得到了满意的答案,清欢莞尔一笑:“可以。”
皇帝的老脸悄悄红了,金川也总算是松了口气。
老道士被一番严刑拷打,到底是招了,得知幕后主使是三皇子的时候,清欢一点都不意外,倒是皇帝又被气得活蹦乱跳,他虽然不喜欢老三,可从没想过要在老三不犯错的时候把他给解决了,这可是他亲儿子啊!
气得他当时就下了圣旨,将三皇子连同府内家眷全部囚禁于封地,永世不得回朝,并且还派了重兵把守,誓要眼不见为净,但又顾念着父子情分没有要他的命。
三皇子就这么被自己作死了,即便他重活了一世,也应该认识到这个事实——皇帝活着的时候,他做任何手脚都是没用的,倒不如乖乖做个皇子,想争皇位,大可等到皇帝死了之后再来。
可谁知道,世事就是这么难预料。
第十七碗汤(十四)
三皇子被圈禁了,连带着傅家在京城的地位也有了转变。傅丞相很明显不得皇帝的心,他在位多年,不知多少人死死地盯着这个位子想要将他拉下来,如今三皇子被流放到封地,傅丞相却仍然在朝廷上苟延残喘。
傅家人倒是都挺有才气,只可惜流年不利。大小姐傅蔷嫁给了三皇子,看似前途无量,谁知道中途生变,最后落得个和三皇子一起被圈禁的下场,二小姐傅蓉嫁给了国公府的嫡次子,身份倒是不错,可惜这嫡次子性好美色,婚前便有了通房,傅蓉进府后,两人过了几天幸福日子,这嫡次子的心就开始异动了,两人是三天一大吵,五天一小吵。之前三皇子还在京城的时候,国公府不敢说什么,现在三皇子被圈禁,傅家最大的靠山倒了,他们便指摘起傅蓉来:没见过不许夫君纳妾的正室,还是大家族出来的,简直就是个妒妇!
三小姐傅芝则看上了一名落魄书生。那书生生得是一副俊秀琳琅之貌,也颇有才气,只是尚未取得功名。若是这书生能拔得头魁高中状元,那么傅丞相也是愿意把傅芝嫁过去的。可惜,没开考前这两人便有了肌肤之亲,直把个傅丞相气得火冒三丈。
女儿们没出息,两个儿子也没好到哪里去。傅瑞从文傅瑜从武,前者已经好几年了仍然是个正六品小官,在翰林院当职,后者进了军中,却年轻气盛,叫人给蒙了麻袋双腿打断,正在家中休养呢。大夫说至少得一两年才能痊愈。
而傅丞相近几日在朝中又遭人弹劾了,说他中饱私囊公私不分,但没有证据。当时傅丞相的脸就吓白了,还证据,什么证据?陛下相信,那没有证据他也得完蛋,陛下要是不信,有证据他也不会掉下去。如今不就看陛下怎么打算的么?
傅丞相就这么被勒令赋闲三日,可他战战兢兢的等了三天,仍然不见陛下传召,急的是如同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这下没有办法,便跟傅夫人商量了下,让傅夫人递帖子求见皇贵妃娘娘,看看是不是有转圜的余地。
傅夫人不想去,她的三个女儿都过得糟心无比,那个贱人的女儿却当上了皇贵妃,她的蔷儿如花般的年纪却被圈禁起来,终生不得出门,她却要进宫去求见傅薇。傅夫人心里有多难受根本没法用语言形容,可是理智告诉她老爷说的是对的,目前他们唯有去求助皇贵妃了。
清欢听到傅夫人求见的时候没怎么惊讶,这早就是她预料之中的事情。
傅夫人进了寝宫,一路战战兢兢,跪下行礼的时候连抬头看清欢的勇气都没有。“臣妇拜见皇贵妃娘娘,娘娘千岁。”
“起来吧,金川,赐座。”
声音优雅恬淡。
傅夫人于是又哆哆嗦嗦的坐了,抬头瞟了清欢一眼又迅速低下,心头却遭受巨大的冲击:这还是那个唯唯诺诺畏畏缩缩的庶女傅薇么?瞧她那满身尊贵雍容的气质,和自己印象中连说句话都小心翼翼的傅薇根本就是判若两人。
傅夫人突然不敢说出自己今日求见是想做什么的了,清欢却没有跟她客气,她伸出一只手,宫女在细细地为她修着指甲,然后用凤仙花的汁液涂染,她漫不经心地看了一眼,问道:“傅夫人无事不登三宝殿,今日前来求见本宫,不会专程是来叙旧的吧?”
傅夫人被她这语气说的心头一跳,想要解释说点好话,抬头却看见清欢那云淡风轻的表情,人家根本就没把自己搁在心上,今日召见她,怕也不是要帮忙,而是来看他们傅家笑话的。傅夫人也不知是哪里来的一股子硬气,直接站起来道:“臣妇今日入宫只是想看看娘娘过得好不好,并无他意,娘娘多虑了。”
语气仍然充满尊敬,但细听就会发现其中蕴藏着淡淡的不满。
“傅夫人不要意气用事啊,今儿个你一走,改明儿便是在宫外跪个三天三夜,本宫也不会见你了。”清欢淡淡地瞟了她一眼,女鬼傅薇对傅家人只有淡淡的怨,没有恨,所以她也不会多此一举。
傅夫人一听清欢这么说,浑身一僵,竟不知是该走还是该留。正在这时,外头太监唱了句太子殿下到,一个小小的团子就出现在门口。他人小腿短,跨过门槛的时候有点吃力,但却拒绝了旁边太监的搀扶。然后整个人便像个小炮弹似的直直地冲进清欢怀里,仰起白白嫩嫩的小脸:“母妃!”
清欢捏了捏他胖嘟嘟的脸蛋:“今儿上课打瞌睡了没有?”昨天晚上他硬是要跟她睡,结果她同意后整个人都兴奋不已,直到半夜才睡着。结果皇帝心狠,早上仍然按时把他叫了起来。
“太傅夸了儿臣呢。”小太子大眼睛眨巴眨巴,分外可爱。“儿臣没打瞌睡。”
这样一张包子脸白嫩嫩圆润润的小娃娃实在是太可爱了,清欢被萌的肝儿颤,忍不住把小太子抱到了腿上,小太子扭动着肉身子拒绝:“不行……父皇说了,母妃身体不好,不可以让母妃抱我。”
“可是你如同再乱动的话,母妃用的力气更多,就更累了。”
听清欢这么一说,小太子立马乖乖不动了,小脸蛋儿看着她,又好奇地看向坐在几步之遥的傅夫人。“母妃,她是谁呀?”
清欢轻笑,让人把小太子带到偏殿去用点心,而后对傅夫人说道:“本宫知道你想求什么,本宫帮你这个忙,连带着,也可以帮你敲打一下国公府,让傅蓉的日子好过些。但本宫做这些不是为了你们,而是为了太子。”虽然她已与傅家断了关系,但却仍然希望傅家能成为太子的后盾。“你回去之后,且把本宫的话告知傅丞相,他知道该怎么做。”
没等傅夫人回过味儿来,清欢道:“你去吧,本宫乏了。”
傅夫人讷讷的行了礼,下去了,回到府中把清欢的话跟傅丞相一说,傅丞相立刻就懂了。皇贵妃今日这话不是说给傅夫人听的,而是说给他听的。虽然皇贵妃不再是傅家人,但小太子却没有跟傅家断了联系,他仍然是傅家的外孙,那么,只要小太子在位一日,他这外祖父的位子就不会有多大变动。只不过,要得到小太子的庇护,他应该知道自己效忠的是谁。
当然这一番计较傅丞相没有跟傅夫人说,虽然他和夫人恩爱,但朝政之事不能带到内宅来。
果然,第二日皇帝便召了他入宫,待到傅丞相归来,又是领了些赏赐,证明皇家仍然对他十分看重。
傅蓉的日子也的确是好过了些,国公府再也不敢提给嫡次子纳妾的事儿了,傅夫人知道这是皇贵妃帮的忙,她心里又感激又不堪,那个女人的孩子,竟然最后成了傅家的救命符。
皇帝一直想要清欢陪他一生,他觉得自己比她大那么多,怎么说也该是他先驾崩,然后她还能当几十年太后享享清福,让瑞哥儿孝顺。可谁知道,最后还是她走的早。
其实这具身体该在小太子十岁那年就彻底死掉的,但皇家别的不多,灵丹妙药不少,竟生生的给提了几年的命,直到太子弱冠,身体才开始彻底*,吐血停不下来。
皇帝仍然精神矍铄,他鬓边甚至连一根白发都没有,只是眼角多了淡淡的皱纹,仍旧丰神俊朗,只是清欢却不行了,他握着清欢的手,对着太医们发脾气,威胁要砍了他们的脑袋,却被清欢轻轻扯了扯。“陛下,你可要照顾好太子啊。”
“胡说什么呢,太子是你我的儿子,不能只朕一人照顾,你别想推卸责任!”皇帝的眼眶发红发热,嘴上却是不饶人的。
清欢笑容更大:“我要先走一步啦,陛下。”
太子跪在她床边,半大少年虽然早熟懂事,又是出了名的天才,但当母亲临终,也是泪流满面。清欢又把太子招到身边,叮嘱了几句,要他好好听父皇的话,将来做个好皇帝。太子一一都应下了,清欢笑了笑,望着这个孩子,这是傅薇身体里生出的孩子,上一世他的宿命是夭折,但这一世他得到了他应该得到的。
她又看了看皇帝,皇帝眼中的泪水和痛苦那么明显,清欢却笑意更深。“陛下日后不要再追求长生不死了,会很寂寞的啊……”
说着,慢慢闭上了眼睛,再也没有睁开。
皇帝抱住了她,嚎啕大哭起来。他的心好像被撕碎了,抱着她的时候,那种绝望的痛苦是如此清晰而熟悉,好像千百年前便是这样,抱着她的尸身,做着白头偕老的美梦。
一次又一次的失去,一次又一次的忘记。
他疼的受不了,甚至无法呼吸。
然后他猛地向后倒去,倒在一片惊呼尖叫还有呼喊声中。
再也没有醒来。
第十八碗汤(一)
“原来,我的一生也能这样过。”
这句痴痴的话出自离开醴忘台的女鬼傅薇,她还记得睡梦中看到的一切,那些情感她仿佛都感同身受,于是她向着清欢拜了下去:“多谢姑娘。”
清欢把她扶起来:“无需谢我,我用了你的身体,过的是另外一种人生,不过是想你放下执念。”
女鬼傅薇此刻眼神柔和,显然对她而言,那是一个美梦。她没有再多说话,端起汤水饮了下去,便慢慢地朝桥那头走了。
她消失没多久,忘川河突然不平静起来。清欢隐隐听到鬼魂嚎叫声,走到桥边去看,发现那泥淖般的河面上,百鬼齐鸣,却是有一个鬼魂在不住地朝岸边爬。
忘川河里的鬼魂全是不肯喝汤又不肯提出未了心愿之人,它们当年跳下奈何桥,便做了这忘川河里的孤魂野鬼。从此神智全失,再也不会醒来,除非有一天,它们能看到奈何桥上走过它们想见想等的人,而那个人还能看到它们,把它们认出来,否则便要永远在河里受尽折磨。
据说也有鬼魂能够恢复神智,感到后悔,再从河里爬出来。那样的话,孟婆洗净它一切功德,便可送它入轮回。
但是清欢从未见过。便是她在忘川河里苦修无数载,也不曾见过一个有神智能沟通的鬼魂。但现下那个正在爬的,显然不是神智全失,至少有点理智,否则它不可能想要离开。对这些只剩下痛苦嚎叫本能的鬼魂来说,忘川河就是它们的根,它们不会主动走出来。
可是一旦有一个不一样了,它就会成为其他鬼魂的敌人。
想走吗,想逃吗,想离开吗?
那怎么行呢。
一入忘川,往事尽断,遥遥无期。
墨泽扑棱着小短腿直蹦哒,想看看主人到底在看什么。明明河面风平浪静,为什么她看得如此入神?
那只想要离开忘川的鬼魂,好不容易一只手巴到了岸边,却又被旁边的鬼魂拉了下去。起起伏伏,若隐若现,最后没了声息。清欢叹了口气:“原以为能出来呢。”也叫她看一看,能从忘川河百鬼里逃出来的鬼,到底长的是什么样子。
然后她就突然想起很久很久以前,有个她经手的女鬼不肯饮汤投胎,主动跳下了忘川河。清欢打量了一番河面,看不出那些面容腐烂形容可鄙的鬼魂们到底哪一只是她见过的。那女鬼就算还没有被吞噬,也绝对不再是从前的她了,莫说她心爱的人来不了奈何桥,便是来了又能如何,不开天眼,不经清欢允许便看不到忘川河的鬼魂,看到了,那黑压压一片,又怎能认得出来?
清欢弯下腰,折断了一株彼岸花,丢入河中。
彼岸花的精气立刻被鬼魂分食殆尽,那一簇簇的花好像也感受到了疼痛,正轻轻抖动着。墨泽发现了这一点,好奇地看了清欢一眼,见她仍旧凝视着平静的河面,便好奇地蹦过去,伸手扯了扯一株开得正绚烂的彼岸花。
真奇怪。主人离开的时候,这些花就不开只长叶子;主人回来了,叶子便全部脱落开始开花……而且非常一致,没有一朵不一样。
清欢正要转身,突然发觉有异动。她猛地回头一瞧,发现那先前被拉入河底的鬼魂竟然爬上来了!虽然魂体单薄几近透明,虽然缺胳膊少腿还丢了一只眼球不能看,但的的确确是出来了。
墨泽一抬头就看到自家主人露出了笑容,除了在世间,他还没见过主人这样笑呢!于是他立刻巴住清欢大腿:“主人主人!你看见了什么!”
引魂铃清脆响起,清欢惊喜地看着那鬼魂一步一步走上奈何桥,虽然它没了力气,也看不出是男是女,浑身上下没个形状,只是乌糟糟黑漆漆的一团,但那仅剩的一颗眼珠子却在发亮。
“你、你不是孟婆……”
“你见过的上一任孟婆,已经投胎去啦。”清欢蹲下来,尽量保持和鬼魂视线齐平,仔细望着它,“我是新任孟婆。”
“我、我有心愿未了……”那一颗眼珠子渐渐汇聚了水汽。“上一任孟婆无法完成我的心愿,我又不肯更改,更不肯去投胎,便跳了下去,她说,若是我能再从这河里爬起来,心愿再违逆天道,也能实现,是不是真的?”
清欢点头:“……是。”
“帮我!帮我问她一句话!”鬼魂似乎是想要伸手来抓清欢,然而那单薄的魂体从何谈手的存在,只在空中颤巍巍的抖了两下,便又掉了下去。“问她!为何!为何我不能封神!”
清欢微微一怔:“你……叫什么名字?”
“九尾狐。”鬼魂那仅剩的眼珠子扑簌簌落下泪来。“我叫九尾狐。”
有鬼魂出现在奈何桥的时候,墨泽是不敢出现的,他化作眉间花钿,此刻清欢眉间红光微闪,她才意识到面前这个……“你不是人类呀?”除了修仙又阳寿未尽最后被她送回去的惟寅之外,九尾狐是唯一一个不属于人类的存在。但即便是仙君惟寅,本体也是人类。她好奇地伸手拂过九尾狐身体,那一团乱七八糟的魂体便渐渐显出了它原本的样子。
即便只是一只狐狸,也是美的惊人。
“说吧,你的心愿。”
“我只要你帮我问一句,为何我不能封神!为何我不能封神!”九尾狐虚弱地趴在地上,神情却充满倔强。“女娲娘娘让我去祸害成汤江山,我按照她说的做了,制炮烙虿盆,酒池肉林,修建鹿台为祸朝歌……我全是按照她的命令在做!她要我蛊惑纣王,要我毁灭大商,言明封神榜上会有我名,让我得道成仙!可为何到最后,阐教也好,截教也好,人人封神,便是纣王都得封天喜星君!为何我却要魂飞魄散湮灭在世间?我不服!我不服!”
它连连叫着我不服,神情当真是恨到了极点。“说我杀生无数,说我血债累累,可她心胸狭隘,只因纣王题诗一首,便言明商汤气数已尽,明君西起,要我毁灭成汤江山,最后却将一切罪责归咎于我!我冤枉!我不服!若是不死人,百姓如何怨怼纣王,若是不民不聊生,如何揭竿而起?若非挖比干心剖孕妇肚,灭妻杀子,纣王如何被称为昏君!他周武王如何兵起西岐天下归心!我要问问她,为何我不能封神!反而要将我斩首,让我魂飞魄散!”
“她不是早就回答你了么?”清欢摸了摸九尾狐的脑袋,毛茸茸的手感颇好。“说你血债累累呀。”
“我不服,我不服啊……”九尾狐哀哀哭起来。“纣王待我十分之好,可我为了成仙残害于他,他本性格暴虐,我更是引诱他成日寻欢作乐,我将女娲大神的法旨恪守于心,待到朝歌被攻,我满心欢喜以为能够封神,却得到这么个下场。她算出纣王尚有二十八年气运,便要我去败坏,我哪里不是按照她的法旨在做,为何最后如此对我!”
清欢瞧着它这副愤愤不平的样子,轻轻一叹:“所以你待如何?”
“我知道我不能重来一次,可是你可以!你是孟婆,你可以帮我的!”九尾狐急切地看着清欢。“这一次我不要再害纣王,我要看看,我帮助纣王巩固成汤江山,这二十八年气运还能不能到头!”
“你未免太过执着,女娲命你迷惑纣王,曾与你说过,不可残害众生,如此事成之后,方得正果,你可还记得?”
九尾狐一愣。
清欢又继续道:“不过这也不能怪你,不残害众生,伤及他人性命,又如何助纣为虐,湮灭江山,兴起大周。罢了,你既然想再重来一次,我便满足你这个心愿,你且看看,最终结果如何。”
她弯腰将九尾狐轻轻捧起,送入了醴忘台。
九尾狐很快便陷入梦中,墨泽抱着清欢大腿仰望:“主人要去么?”
“不去。”
“啊?”墨泽不明白了。“这是为何?”
“从忘川河里爬出来,便该洗净功德送入轮回,哪还有机会完成心愿。这九尾狐是哪里来的,她修行千年,不曾攒下功德,又非人类,不知是怎么到的这奈何桥。如今把她放入醴忘台,不过是给她一场梦,她想要如何,梦中皆能度化成真,无需在意。”
“那……就当是听了一个故事?”
清欢莞尔:“是呀,好在是个好听的故事,我看上一任孟婆不是完成不了这个心愿,而是不愿完成。亦或者是……”
“或者是什么?”墨泽好奇地问。
“没什么,等到九尾狐醒了就知道了。”清欢拍了拍他的小脑袋瓜,牵着他走到汤水前,没有汤水出现,但引魂铃却的确是响了,清欢思前想后,都觉得此事颇有意思。既然九尾狐想从她这里获得一场美梦,那她便给,待到九尾狐清醒以后,再另作结论。
第十八碗汤(二)
到底是等来了新人……不,新鬼。
清欢搅着逐渐升温的汤水,然后不在意地看向那个自从走到她面前就一句话没说的女鬼,不知道她在闹个什么劲儿,“都站这么久了,你不累,我可累了。”
女鬼闻言看向她,清欢嘴角微微扬起:“有什么心事放不下呀,现在你都死啦,还拘泥于过去,又有什么意思。”
“他们都瞧不起我。”女鬼突然这么说。
清欢放下勺子,指头点了点椅子:“请坐。”
女鬼慢慢地挪了过来,沉默地坐下。清欢从醴忘台出来的时候就看见她从远处逐渐走来,一步一步,失魂落魄,也不知生前是受了什么委屈。“谁瞧不起你呀?”
“我嫁了一个非常完美的丈夫。”女鬼看向清欢,眼底有着淡淡的失落,也许这种失落连她自己都不明白是从何而来。“他英俊,富有,受人爱戴,男人们想要讨好他,女人们想要虏获他,他却偏偏挑中了我做他的妻子。”
“我有什么好,父母双亡,亲戚都是一群吸血鬼,我在他的集团里只是一名小小的员工,可是他却看上我,娶了我。可是……”女鬼低下头。“我自卑又胆怯,他的父母不喜欢我,他的朋友看不上我,就连他身边的工作人员,都觉得我能攀上他,是我几辈子修来的福气。”
“他对你不好吗?”清欢问。
“我们不怎么说话,如果从物质生活上来讲的话,他是个非常合格的丈夫,管家和下人会把我照顾的非常体贴,甚至完美到令人不敢相信的地步。可是我就像他关在笼子里的金丝雀,不不不,是麻雀,我没有那么金贵。他和我几乎没有交流,而我……每次看到他的脸,就不敢跟他说话,受了委屈也只能忍着。所有人都觉得他看上我我就应该高兴,应该感恩,可是我不喜欢他呀。他对我来说是那么遥远,矗立在云端,他甚至都不曾碰过我,我们结婚两年还是分房睡的。说他喜欢我,我自己都不信。”
“那样高高在上的人,对我来说实在是太遥不可及,太无法想象了。我只想嫁个老实男人,结婚生子,有个属于自己的家。可是和他在一起,我不能去工作,因为我的工作让人瞧不上,所有人羡慕嫉妒我,我连朋友都没有。他总是有事情做,我就成了一个摆设。很多出身好的女人都希望我能主动退位让贤,就连他身边的人都觉得我配不上他。”
“可是从头到尾,他连问都没有问过我愿不愿意。他只是看上了,就决定了,然后我就好像变成了他书房里摆着的装饰,被他放在那栋房子里,哪里都去不了。”
女鬼眼中失落更甚:“如果他没有出现的话,我会和久别重逢的大学同学在一起,他是个很好的男人,虽然比不上我的丈夫有权有势,但为人真诚正直,我喜欢的是他。而我的丈夫……他对我来说就像是一个神祗,我只想逃离他,不想沾他一点光。”
“那你想怎么样呢?”
“我不知道。”女鬼无措地看向清欢。“我是出了车祸死的,那个人肯定是故意的,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他,可是我又想不起来……”
清欢笑笑,“虽然你的身体死掉了,但是你阳寿未尽。”
“啊?!”
望着女鬼震惊的面孔,清欢微微一笑,不知从哪里翻出生死簿来,挑到有女鬼名字的这一页,上头写着:谢依依,应享阳寿八十五载。“你现在二十五岁,还有六十年可以活呢。”
“那、那怎么办?!”谢依依猛地跳了起来,也不失落也不悲伤了,像个没头苍蝇似的团团转。“可是、可是我的身体已经没了啊!”她浑浑噩噩的时候看见了,那都碎成一滩肉泥了啊!
“没关系,我让人把你送回去,嗯……就送到你刚进集团那会儿好了。你说行吗?不过为了避免你篡改那两年发生的事情,我要将你记忆抹去,让你完完全全回到两年前。”
“可是,如果这样的话,我再遇到他怎么办?难道要我再一次嫁给他吗?”谢依依吓得鬼脸一白!
那逗趣的模样让清欢莞尔:“根据规矩,你到了这里,我便要为你完成心愿,待到以后你阳寿已尽,即使还有心愿,也没有完成的机会了。你这二十五年,最大的心愿是什么?”
“没有遇到陈冷之前,是想有个家。遇到陈冷之后,是想不要再被人瞧不起。”谢依依喃喃地说。“我不偷不抢,自己养活自己,过得简单又快乐,他们凭什么瞧不起我?我是没有他们有钱,没有他们长得好,可是我很知足很满意,我问心无愧,他们凭什么瞧不起我?!陈冷的母亲看我的眼神我永远都忘不掉,好像我是一只死巴着他们家的蝼蚁一样!”
“我知道了。”清欢笑笑,轻轻点了下谢依依的额头,谢必安从桥面上浮现,接住了谢依依的鬼魂,清欢对他点了下头:“送回去吧。”
“是。”
等到桥面上没有人了,清欢才回头去看那一锅汤。真奇怪,谢依依阳寿未尽,引魂铃又没有响,招魂幡也没有动静,那这锅汤水是熬给谁的?水浅且清,只是温热,一直没有再扬起热度,估计离滚沸还需要很长时间。
红光一闪,墨泽跳了出来,他也好奇的跟着清欢的视线看着汤水,然后抬起大眼睛疑惑不已:“主人,这是怎么回事?刚从那个鬼不是没死透吗?”
“是啊。”清欢也觉得有趣。“这就有意思了。你留在这儿时刻帮我看着这锅汤,我很快就回来。”
墨泽一听,小脸一垮:“主人又不带我去吗?”
“乖,这一次你不适合去。”
“为什么?”
“哪里来这么多为什么,喂你什么你吃什么。”清欢戳了戳他胖嘟嘟的脸颊,弯腰轻轻摸了摸一朵开得艳丽的花:“记得除了汤水以外,还要帮我盯着这些花。”
“为什——哦。”
小家伙好像很不开心的样子,清欢笑笑,给了个保证:“下次带你,我保证。”
“那好吧,主人你走吧。”墨泽一屁股坐了下去,可怜巴巴地说。
清欢笑了笑,将手中拈起的一片花瓣轻轻抛向了忘川河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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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依依一大早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竟然快要迟到了!
这是她到l集团上班的第一天啊啊啊!好不容易杀出一条血路终于成功找到工作,她千万不可以迟到!第一天要是给上司留下不好的印象那可就完蛋了!她嘴里叼着一块吐司,下了地铁就朝出口一路狂奔。沿途的人都在看着疯癫的她,有的人没注意一抬头就觉得一阵妖风刮过,然后好像有个什么东西从身边擦了过去,但是仔细一瞧又什么都没有。
谢依依从小就是短跑好手,一百米赛跑她每次运动会都是第一。今天怕迟到,更是发挥出了全部潜能,她已经失业好几个月了,之前公司那脑满肠肥的老板竟然想要潜规则她,被她痛骂并且踢了一脚后很不客气的开除了她,要是再丢掉这份新工作,她就真的要喝风了!
眼看胜利即将在望,只要拐个弯立马就到,谢依依握紧拳头,冲——“啊!!!!!”
她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整个人头晕眼花,眼冒金星。但谢依依身强体壮,甩了甩头就赶紧去看那个倒霉被她撞到的人,急忙道歉:“对不起啊,都怪我跑的太快了,你没事儿吧?来来来,我扶你起来。”心里还有点小忧伤,自己铜墙铁壁般,结果人家却摔在地上,唉,她也想当个林黛玉。
结果这一扶起可不得了,这妹子也太太太太太好看了!
谢依依险些口水流下来,清欢望着她这可爱的样子,实在是没法把奈何桥上那个失魂落魄的姑娘和她联系在一起,于是对她说道:“你还不快点儿么,已经八点五十五分了。”
“啊……对不起对不起,我叫谢依依,我、我……”谢依依手忙脚乱地从包里掏出纸笔,“我给你写个号码,你要是有哪里不舒服一定要联系我!”
“不用了。”清欢轻轻推开她的手。“我就在你们公司旁边大厦一楼,我开了家咖啡厅,今天刚开张,你有空的话可以来坐坐。”
谢依依感激不尽:“好的那我先走了!”
说完也没等清欢回话,已如同一阵风般瞬间刮走,腿脚之利索令清欢叹为观止。
她没想到谢依依的性子这么好玩,本来是打算看看谢依依过得怎么样的,顺便也再帮她一把,原以为是个腼腆内向的姑娘,没想到像个小炮仗一样活力四射。这样的性格,也难怪会觉得豪门生活压抑,其实谁比谁高贵呀。
想着,她对着光滑的墙面看了看自己,也不枉她专门到相邻大厦一楼开店了。清欢弯腰拍了拍裙摆上的尘土,朝自己的咖啡厅走去。
第十八碗汤(三)
中午下班的点儿,谢依依真的来了,她一进咖啡厅就发出“哇!”的一声,看到正在吧台摆弄花瓶的清欢时,赶紧小跑过来,嘿嘿一笑,特朴实的样子:“你好啊,我是早上撞了你的那个人,你还记得吗?”
“当然。”清欢回以友好的笑容。“我请你喝杯咖啡吧。”
谢依依羞愧道:“那怎么好意思呢,是我撞了你,怎么说都应该我请客啊。”
“没关系的,我们是朋友嘛。”清欢柔柔一笑,她在面对妹子的时候总是很温柔。
谢依依也就不客气了,笑眯了一双大眼:“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啦!”
很快,清欢就给她端上了一杯咖啡。谢依依喝了一口,顿时瞪大了眼:“好好喝!”对比起来,她喝的速溶咖啡简直都是shi!
“好喝也要慢点喝,你午饭吃了么?”
谢依依摇摇头:“我惦记着你呢,怕你有哪里被我撞伤,哪能先去吃饭啊。”
清欢提出邀请:“那不如在我这里吃吧,尝尝我的手艺。”
谢依依觉得自己今天真是走好运了,见鬼了啊……她先撞的人,结果人家不仅不怪她,还请她喝咖啡,还要请她吃午饭!见她这副不安的样子,清欢笑的更加亲和更加温柔更加如沐春风:“我只有一个人,你就当陪陪我这个新朋友,好不好?”
美人软绵绵地询问好不好,那当然好啊!谢依依点头如捣蒜。但是她又不好吃白食,于是眼巴巴地跟在清欢后头,寻思着给她打下手。厨房是透明的,待在里头也能看见外头是什么样子,谢依依也会做饭,但水平一般,顶多就是饿不死,可清欢做事利索又不拖泥带水,最后她也就只帮了拿个蒜洗个菜。清欢还很贴心地问她有没有什么不爱吃的,有没有忌口,对葱姜蒜等调味有什么意见。谢依依死命摇头,没意见没意见,有的吃她就很开心了,还挑,哪有那个条件挑。
只是说来也奇怪,明明她俩认识还不到一天,谢依依就是觉得清欢身上有种让人不由自主想要接近的感觉呢。她跟在清欢后头,好奇地问:“你今天才开张呀?怎么不放个鞭炮买个花篮?”如此默默无闻的开张……
清欢莞尔:“我只是想开家咖啡厅而已,这里白领很多,开了,他们自然就会来的。”
谢依依好像懂了又好像没懂:“可是这里的房价简直贵到离谱啊,我们集团总部就在隔壁大厦,我滴个乖乖,我就是在总务部打打杂,结果竞争都那么大!竟然有留洋硕士也要干打杂的活儿!你说她们是不是疯了?”
“那你是怎么得到职位的?”清欢好奇地问。
“嘿嘿,我有个学姐,就是总务部的,很优秀,她挺照顾我,然后我又对整理之类的工作特别拿手。我们集团不注重学历,只注重能力。”
清欢顺理成章的赞美她:“那你一定也很厉害。”
“没有啦!嘿嘿嘿。”谢依依不好意思地挠挠头。
她真的很率真很可爱,清欢的眼神非常柔和,“我刚到这里来,人生地不熟,以后,如果你有空的话,可以多和我见见面吗?我可以负责你的一日三餐还有饮料。”
谢依依连忙摆手:“你别这么说,千万别这么说,我们是朋友嘛,只要我有空,我一定会来找你玩的!顺便给你打打杂……诶,你没雇人啊?”
“不需要,我每天只煮一百杯咖啡,卖完了就打烊。”
好任性!谢依依崇拜地望着清欢:“你一定是个土豪!求包养!”说完她才发现自己这样太没气质了,在这么漂亮的妹子面前未免有点不搭调。可是眼角余光瞄到清欢只是笑,没有一丝鄙夷或是不屑,谢依依才松了口气。她是个品味不怎么好长得不漂亮身材不好也不懂得穿衣打扮的女人,在容貌美丽气质出众的清欢面前难免有点憋着,这下一露出原形就怕好不容易交到的朋友没了,看清欢没在意,这次啊放心。
“好啊,哪天你不想工作了,就来陪陪我,我会养着你的。”清欢笑了笑,弯腰抱起一只白猫。
白猫?!谢依依瞪大眼,什么时候厨房里有了只猫?!
“这是我养的猫,叫吉光。”清欢抓起猫咪的小爪子跟谢依依打了个招呼,吉光很给面子的喵呜一声,那雪白的皮毛闪闪发亮的美瞳还有高颜值,让猫咪控的谢依依狼嚎一声:“太可爱辣!”
可惜吉光不爱被除了清欢之外的人抱,但谢依依光是看小猫趴在那儿就已经被萌的肝儿颤了。
午餐很简单,三菜一汤,但味道却好的让人想把舌头都吞下去。谢依依下午走的时候依依不舍,舍不得温柔的妹子,也舍不得萌出血的猫咪,啊啊她觉得前途一片美好!就算工作再累再苦她也觉得人生有了意义!
她刻意帮清欢做广告,再加上咖啡是真的好喝,很快的,清欢每天一百杯的咖啡就开始供不应求了。多少有咖啡瘾的上班族跪求她多煮,他们愿意免费打杂,端茶送水拖地都可以!可是清欢固执得很,每天就卖一百杯,剩余的时间她会做点吃的,当然也有果汁牛奶什么的,但毕竟没有她亲手煮的咖啡美味。
然而不管是小饼干还是蛋糕,都好吃的让人落泪,最让人感动的是价格还非常实惠!所以每天早晨开店之前,咖啡厅门口都围了个水泄不通。l集团的几千名员工,还有附近商业区的其他人,早早就开始排队了,就算只有一百杯可以卖,每天看看悠然自得过着神仙般日子的老板娘,他们心里也高兴啊!
秀色可餐,这话可不是白说的。
可惜老板娘除了谢依依不跟任何人交朋友。连带着谢依依的人缘也水涨船高,人类果然是见到吃的就可以不要命的存在。
商业区的上班生活是非常紧凑而忙碌的,可是清欢永远那样惬意自由,不急不慢。有时候从窗户朝外看,看到她给花浇水,逗猫,看书……都让人觉得是一种享受。咖啡厅虽然不大,但因为生意好,座位基本上是爆满,奇异的是只要有老板娘在的地方,所有人都轻言细语,仿佛大声说话都是一种亵渎。
谢依依每天享用的饮料和三餐都是无偿的,一开始她很不好意思,也不愿意接受,直到清欢柔和地望着她,那一双漂亮的眼睛仿佛能滴出水来,说:“我一直都是一个人,好不容易交了你这个朋友,你不要嫌弃我好吗?”
哎哟她哪里舍得嫌弃她……那么多人都想跟清欢套近乎,但清欢只亲近自己,搞的她有种飘飘然的感觉好吗!
大概是认为清欢说话总是轻柔,又长得那么美,谢依依主动开启了骑士模式,死盯严守任何一个有不轨之心的人,致力于打击到底!她觉得清欢很善良很单纯很好骗,生怕清欢吃亏,所以总是一副小母鸡护犊子的样儿。
清欢也没说什么,见谢依依因为每天“保护她”而变得朝气蓬勃活泼开朗,跟任何人都说得上话,还逐渐牙尖嘴利起来,也觉得不错。
其实谢依依长得并不丑,甚至可以说得上是漂亮,虽然这种漂亮和明星没法比,但在路人中绝对算是中等偏上,如果好好打扮的话也是个小美女。清欢每天都在潜移默化谢依依,为了让自尊心强又不肯收无功之禄的谢依依接受她的馈赠,清欢最近迷上了做衣服……这导致她每天卖完一百杯咖啡以后,直接厨房时间缩小了一半。
清欢亲自做的,谢依依哪里敢不收,怕让清欢以为自己跟她生疏了。
她也是单纯,清欢说是痴迷缝纫所以买布来玩她也就信了,虽然觉得好玩是有那么一点儿,但更重要的是让谢依依变得有自信一些。好姑娘值得更好的对待不是吗。
而且谢依依最近春心大动,估摸着是跟她那很久没联系的学长又联系上了。每天来的时候都有点娇羞,手机一响立马抱起来看,然后絮絮叨叨地跟清欢讲,说大学的时候学长有多照顾她云云。
可惜学长留校当讲师,现在都升教授了,而且年轻有为很多人喜欢,她想表白又有点不敢。
清欢瞧她这副患得患失的样子就很想笑,那么喜欢,所以被陈冷看上留在身边,表面上风光无限,实际受尽冷眼,才会那么不快乐吧。
是啊,别的男人再好,也不是她喜欢的那个。
清欢又开始研究食补了,誓要把干瘦的谢依依养的白嫩嫩好下嘴。她就是看不得谢依依表面上活泼阳光实际自卑的样,谢依依有什么不好,又率直又真实,做事认真努力,那些瞧不起她的人才是真的low呢。
在清欢的努力下,谢依依同志在慢慢地变白变胖中,她自己没意识,直到三个月后的一个早晨,对着镜子一照,发现脸上的痘印痘坑还有雀斑黑痣什么的全没了,皮肤白的像是剥了壳的煮鸡蛋!
第十八碗汤(四)
“外面为什么这么吵?”
坐在豪华轿车后座上正在看文件的男人淡淡地问。
他身边的助理额头滴了两滴汗,“是这样的,咱们隔壁大厦一楼开了家小咖啡厅,老板娘手艺非常好,每天供不应求,所以早上门口总是挤得水泄不通。啊……是在少爷您出国期间开的。”
“也就是说,以后每天早晨,我经过这里的时候,路都会堵,都会这么吵?”
“呃……”助理讷讷的。“恐怕是的。”
剑眉微微蹙起,陈冷合起手上的文件夹,望着助理小王的目光冷淡而又带着压迫:“那么你就想个办法,让他们不要吵。”
小王一听,眼泪差点儿掉下来,“可是少爷,老板娘煮的咖啡真的很好喝……”他已经迷上了啊!
陈冷不知道原来自己身边的助理,号称精英中精英的小王,竟然就这么点出息。“所以你连一杯咖啡都无法抗拒么?”
小王一听这北极冰层一般的冷调子,立马抖了一下,“但是……”
“算了。”不知为何,陈冷突然改变了主意。“你去帮我买一杯咖啡。”
小王立马跳了起来:“好的!”
半个小时后,他空手而回,陈冷用眼角余光瞄了他一眼,问:“我要的咖啡呢?”
小王欲哭无泪:“老板娘每天限量一百杯……还没轮到我的时候就卖光了……”边说边小心翼翼地瞄了陈冷一眼,他跟在少爷身边也有十年了,可是从来都搞不懂少爷的情绪。因为无论何时何地,少爷他都是面无表情的,就像是此刻,一点情绪都没有……他到底有没有在生气?
陈冷没想到自己心血来潮想尝杯咖啡都没有:“让她再煮一杯就是了。”
“这个……之前隔壁大厦二十三楼xx贸易的董事长也是这么跟老板娘说的,开价到十万老板娘都不卖……”见陈冷好像有点兴趣,小王的嘴巴立刻像是竹筒倒豆子一样巴拉巴拉说个没完。“不过我觉得那人是瞧上老板娘美貌了,说实在的醉翁之意不在酒的人很多,毕竟老板娘长得真的很美……少爷,少爷你去哪儿?”
陈冷没有理会他,放下文件,推开车门,朝咖啡厅走去。小王愣住了,赶紧追过去,亦步亦趋地跟在陈冷身后屁都不敢放一个,但还是想要打消陈冷的念头:“少爷,少爷你去也是没用的,虽然你长得很帅但是老板娘她不是个看脸的人啊!”
对于小王说了什么,陈冷根本不在意,此时已经到了上班时间,咖啡厅门口排队的那些人慢慢就散的差不多了,他走过去,第一眼就瞧见了趴在门边猫爬架上的一只小白猫。
小白猫很漂亮,圆嘟嘟的,一双眼睛格外有灵气,此刻见了他,一副愚蠢的人类的模样,把小脑袋塞到了自己肚子下面呼呼大睡。陈冷把目光从小猫身上移开,就看见了正提着洒水壶从吧台后头走出来的清欢。
怎么去形容那一刹那的悸动呢,就好像是寻找到了缺失的灵魂的碎片,第一眼看见的时候就知道这个人是自己想要的。
“王助理,你要买咖啡么?”清欢只认得小王。“已经卖光了。”
“咳,这个……”小王露出乞求的神色。“老板娘求求你,给我家少爷煮一杯吧,求求你了!”
嘴上说着乞求的话,其实小王心里是认为清欢肯定会答应的。陈冷是谁?那是l集团的总裁,陈家的大少爷,富可敌国,是豪门中的豪门!他处于金字塔的最顶层,从来都是人人追捧和膜拜的对象。老板娘却不过是个孤身一人,开了家小店的女孩,少爷让她给煮一杯咖啡,根本就是她前辈子修来的福气啊!
这话放到任何一个女人身上都适用,可惜清欢不是女“人”。她只是将洒水壶放到一边,看着小王——从始至终她看陈冷的目光没有丝毫悸动或是爱慕,好像这样一个举世难见的美男子跟面貌平凡的小王没什么区别。这不是装的,而是真的不上心。皮囊不过是短暂美丽几十载,没有美好的心灵与魂魄支撑,不过是没有价值的躯壳。
所以她同样冷淡的拒绝了:“你知道我的规矩的。”
“一百万。”没等小王说话,陈冷定央央地望着她,开出了价码。“买你一杯咖啡。”
清欢拿起猫碗,里头是温度适中的牛奶,送到了吉光面前。看着它乖乖舔着牛奶,又摸了摸柔软雪白的皮毛,才道:“不卖。”
陈冷没再说话,转身走了,小王看了清欢一眼,好像是很不能理解竟然有人能拒绝少爷的要求,然后就着急忙慌的追了出去。陈冷回到车上后透过车窗看着清欢,透明的玻璃里头,她轻柔地抚摸着那只猫的前肢。陈冷不喜欢猫,他天生洁癖严重,会掉毛的生物他都不喜欢。
每次他外出身边都跟着保镖,他乘坐的车子即使是不懂车的人也看得出非富即贵,更别提他完美的外表,可那个女人却全然不在意。
当天下午五点过后,大多数人都下班回家了,少数几个楼层还有灯光亮着,清欢也收拾收拾准备打烊。她就住在咖啡店后头的房间里,方便得很。之前谢依依老是担心她一个人会不会害怕,毕竟白天商业区人多,但一到晚上大家就都走光了,整个大厦出了保安就清欢一人,真不知道看起来这么柔弱的妹子胆子怎么就那么大。
反正如果是让谢依依住的话她是不敢的,所以在清欢的邀请下,谢依依退掉了自己之前租的房子,搬到了咖啡店。咖啡店店面虽然小,但隔间后头的卧室客房一应俱全,条件好还安静,最重要的是有wifi,而且清欢坚持只收她一点点房租,因为是她请她过来陪她的。
顺理成章的,什么时候谢依依下班,什么时候咖啡店打烊。
清欢照例出来把一盆盆花都搬进店里去,吉光跟在她身边喵喵的叫,不时地蹭她的小腿,清欢知道它这是饿了,就蹲下去,把小东西抱起来摸了摸,正要说话,突然听到背后有脚步声传来。
“你们是?”
看到这几个穿着黑西装的男人,清欢没有丝毫害怕。
“小姐,请你跟我们走一趟,我家少爷要见你。”为首的黑西装如是说。
清欢眯着眼:“我不认识你们家少爷。”
“小姐,请。”那男人的脸上写着这么一句话:你要是不主动跟我们走,我们就要动手了。
于是清欢抱着吉光,看了下时间,“带路吧。”
他们领着她坐到了车里,吉光懒洋洋地用尾巴缠着清欢的手腕,不时喵呜一声证明自己的存在,好奇的大眼睛骨碌碌转着到处看。
一个小时后,清欢被送入一间很大的别墅里,这别墅守卫森严,门口的保全腰里分明别着枪。
然后清欢被带进书房,那里有个男人正埋头看着文件,不时地用手上的金笔签下自己的名字。
正是早上的陈冷。
清欢再傻也知道自己现在是代替了谢依依被抓来了。照谢依依的话来说,陈冷很快就跟她结了婚,然后就对她不闻不问了,清欢很想知道,陈冷挑人凭借的是什么?按理说谢依依除了变漂亮了没有其他地方改变,他应该还是会带走谢依依才对,怎么就变成她了?
她摸了摸吉光的皮毛,又看了看周围如临大敌般盯着她的保镖,她怎么觉得……在这些人的眼里,她就是类似恐怖fz的存在呢?坐了两分钟,陈冷还没理她,清欢站了起来,保镖们有志一同的噌噌瞪她,好像她要对少爷不利一样。
“你为什么要见我?”清欢问。
陈冷慢慢地抬起头,对她招了招手,又推出一份文件。
清欢走上去一看,哦,是结婚协议,给她的条件非常优渥,可以让她一跃至富可敌国的地步。“什么意思?”
“我要你做我的妻子。”陈冷淡淡地说,那语气好像清欢已经嫁给他一般。
清欢笑了,这人要不是长得好家里又有权有势有实力,就是个中二病患者。“我们不熟,我为什么要嫁给你?”
“因为我想娶你,我觉得你很适合我。”
“……所以?”
“所以你嫁给我不会吃亏。”
清欢拿起协议,单手抱猫,另一手随意的把协议丢掉。“我猜要是我不答应,我就不能离开吧?”
“即使你答应了,也不能离开。”陈冷望着她。“把你的过去全部都忘掉,从现在开始,你是属于我的。”
……很酷炫,可惜清欢不吃这一套。她看向陈冷摊开的结婚证,心里感叹一句,这人嘴上要求她嫁,手上动作倒是挺快,结婚证都领了,连照片都有。
她在这个世界是有户籍和身份证的,没想到他动作这么快,距离早上见面到现在有没有十二个小时?“有没有人说过你很不讲理?”
“没有。”陈冷沉声回答。“敢对我不敬的人都已经死了。”
第十八碗汤(五)
于是清欢就莫名成了所谓的“有夫之妇”。陈冷看得出她很抗拒,所以没有碰她,晚上两人都是分开睡的,清欢觉得这人长得好,有能力,就是听不懂人话。她打了个电话给谢依依,没说自己遇到中二病重度患者的事情,只说有事,等到再见面的时候会告诉她,叫她如果害怕的话就找人陪。谢依依很相信她,什么都没问。
陈冷平时并不经常去上班,他大多数的时间都用在吃喝玩乐上。当然我这么说不大好听,事实上他是个非常风雅的男人,做什么都很讲究,第二天一早清欢刚醒,还没来得及洗漱就被面前那一群人惊呆了。问了问才知道是陈冷给她弄来的团队,专门负责她的护肤和保养。房里的化妆台上迅速被堆满了各种瓶瓶罐罐,看到清欢头都大了。
她的美貌根本用不着这些东西,如果想要化妆的话,她不会打个响指搞定么?而且现代世界搞出来的产品她才看不上。瞧那架势,好像刷牙她都不用自己来。
除了这个,还有更夸张的。不是明星,也有了一个专属造型团队,还有礼仪老师茶道老师钢琴老师……清欢简直要窒息。她的确很喜欢学习,但并不喜欢被人赶鸭子上架。如果她想要改变,那是她自己的事情,陈冷以为是在玩洋娃娃么?
再说了,她存在的时间已经无法用数字来衡量,她什么没享受过什么没做过?这些所谓的给她纠正礼仪还有教授琴棋书画的老师,就是来一百个,也难以望她项背。
所以陈冷到底是要闹哪样,所谓的“结婚”并非来自双方自愿,强迫了她之后又要自顾自地按照他想要的改变她,怪不得谢依依会觉得窒息和压抑,即使有着极其享受奢华的生活,谢依依都想过要自杀。
清欢还是知道的,这些所谓的高端团队还有老师们把谢依依批评的一无是处,即使谢依依已经很努力的在学了,她们仍然觉得她配不上少爷,认为谢依依平庸而无知,因此非常瞧不起她。明明自己都受雇于人,还敢把不屑写在脸上,吃准了谢依依胆子小是吧?
谢依依跟陈冷结婚不到两年,判若两人,漂亮是漂亮了些,但却变得更加沉默寡言。
还不如反抗呢。
清欢就懒洋洋地坐在床上,吉光亲昵地舔着她的手指头,等到她的护肤团队把那堆瓶瓶罐罐摆好了,造型团队把衣帽间也挂满了,清欢探头看了一眼,哦哟,衣服挺多,这个她喜欢。虽然她不是人类,但也是爱美的。
只不过想要她乖乖坐到镜子前任由她们摆布是不可能的,而且清欢也不是傻子,那所谓的护肤团队领头的妩媚女人看着她的眼里有火,分明是嫉妒的,估计是恨她入了陈冷的眼,成了这人人抢破头的陈夫人呢!
礼仪老师则一直站在一边看着她,见清欢在床上趴着,还随性自在的样子,就说:“夫人,你现在的仪态非常糟糕,请你马上坐起来,双手放到膝盖上。”
其实清欢虽然随性,但仍旧优雅而恣意,甚至她的动作还透着高贵。但和礼仪老师心中的模板不一样,因此她就要纠正。
吉光喵喵叫,心想,我家主人皇帝太后救世主什么没当过,礼仪自然是一等一的好,无可挑剔,你算什么东西,也敢指摘主人。
扭头对着礼仪老师露出尖锐牙齿。礼仪老师显然被吓了一跳,连忙说道:“少爷是不喜欢猫猫狗狗这些生物的,夫人请把猫交出来,我可以把它送到宠物中心去,或者是给它找领养。”
那语气那态度,哪里有把清欢当成夫人看的尊敬,完全是以一种施恩的口吻在说话。在这位礼仪老师看来,清欢能嫁给少爷,那是八辈子修来的福气,她当然应该为了取悦少爷而无条件服从她们的安排。
这些女人都是这么想的,她们觉得清欢甚至根本不配她们来教导!
清欢冷淡地看了她一眼,身上就只穿着质地上佳的丝质睡衣——其实她不喜欢这个睡衣的颜色,但她还是穿了。吉光看见主人此刻的表情,弱弱的喵呜一声,两只小萌爪捂住了眼睛不敢看,哦哦哦主人要发招。
“这位……礼仪老师是吧。你的脊椎骨有一截没有长好,所以每当你试图昂首挺胸用鼻孔看人的时候,非常没有礼貌,像类人猿。你今天穿的这条长裙挺好看的,但真正的名媛淑女走动的时候裙摆是压住不动的,你刚才站起来的时候我看见你的脚踝了。还有,笑的时候不要露出牙齿来,你的牙齿可能有点歪,所以你每次一笑就会歪嘴,我建议你去好好检查一下,说不定你有一颗智齿该拔。”
她难得一次性说这么多话,偏偏说的时候语气还很轻柔。
礼仪老师被她说的完全愣住了,她是非常有名气的老师,上流社会多少豪门都争着请她去给自家的千金小姐或是儿媳妇培训,结果这个女人竟然敢——她恨恨的瞪了清欢一眼,原本想忍下来,谁知道清欢又说:“别生气了,你一生气鼻孔翕动看起来非常刻薄,我觉得你不适合做礼仪老师,适合扎针。”
礼仪老师泪奔而逃。
清欢又看向前方已经准备好精华液眼霜乳液等等一大堆保养品的护肤团队。俗话说擒贼先擒王,她直接对着为首约莫三十岁的女人说:“你有四十岁吧?”
“什么?!”自认为保养的非常好的女人尖叫一声:“别人都说我看起来只有三十岁!而且我今年只有三十五!”
“保养品不可能让你返老还童,更不可能让你变年轻,不过是保持住你现在最佳状态罢了。难道你没注意到你自己脸上都有皱纹了么?虽然你的妆化的很浓,但是我还是可以看得见。你对镜子照一照的话,会发现你的眼珠子非常浑浊,平时只注意保养眼皮,不注重眼白?”
女人瞪着清欢,发现清欢的眼睛明亮而有神,并且黑白分明十分干净。又用非常挑剔的眼神打量着清欢的皮肤,吹弹可破,滑如凝脂,比婴儿肌肤还要娇嫩,哪里需要做什么保养。
最后,清欢转而看向手上拿着黑色曳地长裙的造型团队:“你们还是减减肥丰丰胸瞬间提炼一下肌肉紧实度,这样衣服穿起来才好看。o型腿就别穿短裙了吧,看起来像个弹弓。”
……
一哄而散。
清欢从衣帽间挑了件旗袍穿上,她本身便是古代人,任何复古的衣服,别人穿不出的味道,到了她身上都像是为她量身打造的。
一切搞定后,她把长发松松的绾了个髻,脸颊两侧垂下风情万种的两绺,抱着吉光出去了。
门口的佣人把她带到了餐厅,从卧室到餐厅好远……一路上保镖下人很多,清欢目不斜视,那凹凸有致的身材和高贵优雅的身姿,简直像是从画中走出来一般。
比美貌,她输给过谁?
此刻陈冷正坐在主位上看报,见清欢来了,便示意她坐下,然后管家立刻让人将早餐端上来。长长的餐桌上瞬间摆满了食物,清欢随意地让旁边的佣人盛一碗玫瑰粥。
陈冷把报纸折好,轻轻一抬,管家便连忙接过。陈冷看着清欢,声音平淡:“你把所有我命令去照顾你的人都赶走了。”
“我可没赶她们,是她们自己走的。”清欢看都不看陈冷,可是又听他说:“你不该这样,经过她们的服侍和教导,你才能成为合格的陈夫人。”
“哦,是吗?”清欢推开面前那碗温度适中的粥,在周围佣人和保镖的瞠目结舌下,当着他们的面,走到陈冷面前后,双臂一伸,从背后搂住他脖子,声音轻柔地问:“那你觉得,我哪里不好,需要她们教我呀?我是没有她们美呢,还是没有她们懂得多?你娶我是要做妻子,还是要做娃娃的?若是后者,干脆现在就把离婚协议给签了。”
陈冷有几秒钟的失神。的确,论美貌论气质,没有人赢得过她。昨天早上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她简直就像是神仙一般不染尘埃。“我看过你的资料,你没有受过高等教育。”
“哦,那又如何?”清欢开始觉得陈冷个性有趣了,看着高贵冷淡,其实是个死板的男人。“你要我读个博士,我头上就能长出花来么?真要想要个高学历的妻子,你大可以不必选我。既然选了我,就别妄图改变我。”
陈冷生平头一次遇到这样的人,敢拒绝他,冷落他,不喜欢他也不想亲近他,甚至对他的示好和安排表示厌烦和不接受。他有点不能理解清欢:“所以,你什么都不想学吗?”
“你管我呢。我爱做什么就做什么,你少在我身边塞那么多人,看起来就觉得烦。”
这时候清欢勾了勾手指头,一直坐在桌子上的吉光就欢快地踩着小肉垫过来了。
第十八碗汤(六)
陈冷不喜欢猫,但是此刻从身后搂住他脖子的女人让他感到很舒服,于是他决定原谅她的失礼,对她说:“我不想养猫。”
“吉光陪了我很久,我很喜欢它,难道你要我把它丢掉么?”清欢附在他耳边轻声呢喃着问。“你结婚证都拿给我看过了,作为丈夫,你是不是应该履行你的义务?”
陈冷问:“什么义务?”
“我喜欢的你就喜欢,我讨厌的你要跟着我讨厌,就这么简单。”清欢空出一只手捏起吉光的小肉垫,那粉嘟嘟又柔嫩的色泽让陈冷看了几秒钟,然后悄悄伸出一根手指头戳了一下。
吉光很讨厌他,立刻露出牙齿喵呜一声,背毛发炸。它这一示威不算什么,餐厅的保镖们纷纷做出了反应,瞧他们那模样,只要陈冷一声令下,他们会在第一时间把吉光解决掉。
清欢松开陈冷,把吉光抱在怀里,然后在陈冷旁边的位子上坐下,还把椅子往他面前拖了拖,非常不符合用餐时应保持的距离。陈冷平静地看着她,根本不明白她到底要做什么。
“你不觉得他们太大惊小怪了么?总是一惊一乍的,你不会就是在他们的包围中长大的吧?”
食不言寝不语,所以陈冷到现在都没有进食,而是耐着性子跟清欢说话:“我小时候险些遭到绑架,我的家族非常担心我的安慰,所以才会这样。”
“哦……小时候被保护情有可原,现在你多大了,还需要这么多人寸步不离的跟着?”
陈冷道:“我习惯了。”
“至少不要在用餐的时候让他们待着吧?感觉好奇怪。”
陈冷不明白这有什么奇怪的,他早八百年前就习惯了,但是既然清欢这样说,作为新婚的丈夫,他自然要满足妻子的要求。于是示意众人退下,餐厅里只留下两个佣人和管家。
也不是不能沟通,虽然沟通起来比较难。清欢看了陈冷一眼,总觉得这人像个雕塑,没有感情可言,明明英俊又年轻,可给人的感觉像是个山顶洞人,同时又有几分退休老干部的感觉。虽然他对她所说的话并不是全部赞同,但她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只要没有触及到他的底线,他就无条件满足。也许谢依依当时试着和陈冷沟通的话,最后的结局就不会是这样的了。
吉光是不吃猫粮的,人类吃什么它跟着吃什么,看得曾经养过猫的管家分外忧心,有心想要委婉地提出自己的建议吧,看少奶奶的样子很明显是不会接受的,没看她还跟那只猫共同分享一颗水煮蛋么?管家想了想,还是噤声不言,沉默是金。
早餐过后清欢本来是应该去学习的,然而……老师都被她给气走了,还剩下的几位诸如茶道钢琴花道等等的老师,在她的彪悍下也退避三舍。陈冷就是情商为负也看出来了,他的新婚妻子根本就不想学这些东西——或者说,她不接受任何人对她的安排和控制。陈冷有点伤脑筋,因为这样的话他不知道该为她做点什么。
好在中午的时候接到了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友的电话,约他出去玩。陈冷稍微懂事一点的时候就不喜欢玩了,但是这几个算是死党,再加上清欢在家里好像不是很开心的样子,那就去吧。
他心里本来是想着带清欢出去看看的,没有想要把她关在家里的意思,然而陈冷这个人,对人情世故一点不通,他觉得自己把清欢带在身边就能说明一切了,这么多年来他身边可曾有过任何女人的出现?所以,就算别人不明白,他的朋友应该明白,这个女人对他的意义是不一样的。
当天晚上,陈冷牵着清欢的手,她今天晚上穿了一条裙裾很长的礼服,露出一边香肩,雪肤花貌,格外出众。即使是记不清楚女人面孔的陈冷也得承认,清欢的美令人窒息。
她生就一副好皮囊,那些黑暗悲伤的过往早已过去,清欢从来不在乎过去与未来,她只活在当下。她独特的魅力和气质并不是随随便便得来的,旁人欣羡惊艳的眼神不是来自于偶然,没有人知道今天这样优雅而美丽,威严又温柔的外表下,曾经经历过怎样的魔障。
清欢乖乖地被陈冷牵着,下车的时候她看了看他的侧脸,轮廓深邃,俊美无俦。这样高贵遥远的姿态很难让人想象其实陈冷是个情商为负的男人。“可以慢一点走么?我穿着高跟鞋呢。”
陈冷顿时放慢了步伐。看得出来他有点僵硬,可能是生平头一次改变自己的速度。
两人相偕进入大厅,里头人声鼎沸,然后在看到他们两人的瞬间鸦雀无声。
陈冷长得有多好,见过他的人都知道,但陈冷对人有多么冷淡,见过他的人也知道。也不是没有女性试图讨好或是追随他,但他永远都漠视和拒绝她们。说句实话,但凡是见过陈冷的女人,一百个里头,至少有九十八个暗恋他,剩下两个是自惭形秽不敢告白的那种。
类似于追星,喜欢的明星太帅或是太美,粉丝太多,于是粉丝们有志一同都这么觉得:他是我们大家的,谁都不能独占!
在场的名媛们也大都如此觉得。可陈冷今天却牵着一个女人的手!
她们用挑剔而疏离的眼神去打量清欢,试图从她身上找到些破绽,这样的话她们心里就能好过一些。既然陈冷没有接受过任何女人,那么他就永远不要接受!可是他现在接受了,而且那个女人完美的没有丝毫毛病。不管是姿态还是容貌,都挑不出一点错处来。
今天晚上宴会的主人,也是陈冷从小一起长大的死党,名叫邵辉,高大英挺脸上带笑,他走过来跟陈冷打招呼的时候身后还跟了几个男男女女,个个都打扮的珠光宝气贵气逼人,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无视清欢。
是的,即使她再美丽再出众再耀眼,他们也没把她放在眼里,也可以说,他们是故意的,故意在这场宴会里让所有人都知道他们对陈冷身边的这个女人瞧不上,好像这样就能打清欢的脸一样。
邵辉笑道:“阿冷,你来的真巧,之芙也是刚刚才到。”说着,绅士地伸出一只手,将他身后一个穿着短礼服的女人请了出来。
太明显了,这女人看陈冷的眼神,羞涩、激动、深情……然而当她看向清欢的时候,眼里就只剩下了冷淡和矜持。好像清欢是什么脏东西一样,当然她没有把这种瞧不起摆到明面上,如果清欢是个涉世未深的小姑娘的话,也许真的会被这种高明的羞辱弄出眼泪来。
但她不是。她非但不是,这种羞辱人的手段她很久以前就用过了好吗?
没等女人跟陈冷搭话,清欢就轻轻扯了下陈冷的手臂,望向他的时候,黑白分明的眼睛里像是有小星星一般:“老公,我站着有点累,找个地方让我坐一会儿好不好?”
陈冷当然没有意见。他在生活上完全是个白痴,听清欢说累了,就对着邵辉等人点了下头,邵辉家他是很熟悉的,直接带着清欢到休息区了。
剩下那个穿着礼服的女人隐忍的握起了拳头。
邵辉一干人等都傻眼地望着两人相偕离去的背影。然而没走几步,清欢惊艳的一回头,她看向他们的目光平静而冷淡,但却充满了嘲弄和鄙夷。
真是low到家了。得亏是她,换成是自卑又胆小的谢依依,这些人只消几个眼神就能让谢依依得自闭症。真正的豪门怎么能是这样的,正因为出身好,所以更应该明白什么叫做尊重,什么叫做礼貌。在不如自己的人面前显摆权势和外表,不是low是什么。
休息区坐下后,清欢对陈冷说:“我觉得你很在乎我的感受,我很开心。”
“你的感受?什么感受?”
清欢:“……”白痴。
陈冷是真不明白。她想要什么,他就给,她不要,他就把自己认为的最好的东西给她,因为他要做一个称职的丈夫。但是她说什么感受……陈冷完全get不到这个点。
邵辉那群人怕是有点不甘心,跟在后头走了过来,邵辉盯着清欢看了几秒,见她并不怕自己,心头也不知哪里升□□火,问:“阿冷,这个女人是谁?她刚从叫你什么?”
陈冷平静地抬头,伸手招来侍者,拿了杯果汁给清欢,见她望着自己,目光潋滟,也不知怎么的就明白了她的意思,探手取出手帕。本来是要给她让她自己擦擦手的,她却把小手伸出来了。
那一双玉手,指若春葱柔嫩雪白,陈冷不自觉地就主动帮她把手擦了干净。然后才慢吞吞地回答道:“她叫……”
“我叫清欢,人间有味是清欢的清欢,陈冷的妻子。”
她看得出来对方等着她伸手交握,然后拒绝她或是无视她,想要以此来羞辱她。
但是她并没有在自我介绍之后伸手。
第十八碗汤(七)
她伸手,他不握,是想打她的脸,告诉她别以为攀上陈冷就是飞上枝头变凤凰了。但眼下人家只是告知了名字,却压根儿没把手伸出来,这代表什么?代表这个一无所有的狐媚女人看不起他!
邵辉的脸色登时就变得非常难看。一般人看到他的表情会被吓死,邵公子平日笑脸迎人,可一旦他不笑了,那就代表有人要倒霉了。
清欢喝了口果汁,觉得味道不错,于是故意把杯子凑到陈冷唇边:“你尝尝。”
陈冷犹豫了半秒钟,心想,夫妻两人是要接吻的,那么共用一个杯子也没什么,虽然这样交换口水有点不卫生。
看着陈冷居然真的喝了一个女人喝过的果汁,邵辉的眼珠子险些瞪了出来!他回头看了温之芙一眼,见她眼含泪光柔弱可怜,心头怜惜不已,仗着跟陈冷关系好,说:“阿冷,今天是我们这些朋友聚会,你怎么随随便便带人来?”
陈冷完全听不出他的弦外之音,很认真很平淡的回答:“她是我的妻子。”
邵辉像是吞了只苍蝇样不知该说什么,清欢嘴角微微一勾,嘲弄不已。邵辉被她嘴角那嘲弄的笑容弄得心头无名火起,“你疯了不成!你的家族同意你娶这样一个女人吗?!我不知道你竟然是个这么肤浅的人!”
陈冷眉头微拧,不懂自己怎么就肤浅了。这时候清欢把高脚杯随手放到一边,伸手来捏他的腮帮子,“他是在夸我美。”讽刺陈冷是看上她的外表,同时也告诉她,陈冷之所以娶她是因为她长得好看。
陈冷还真就信了,对邵辉说:“谢谢。”
要是可以的话,邵辉想要翻个白眼晕死过去。从小到大他跟陈冷都是鸡同鸭讲……算了,他不跟那女人来事儿,直接把温之芙往前一拉:“阿冷,你陪之芙说说话,她刚从国外回来,一直想见你来着。”
温之芙配合的羞红了小脸,这时其他人发出一阵善意而了然的嘘声,温之芙脸红的更厉害了。清欢坐在沙发上简直像是看了一场连续剧,喂喂喂她不是死的,就是几分钟之前,陈冷才告诉他们她是他的妻子,怎么这才过去这点功夫这些人就自动马赛克了?搞的好像陈冷跟温之芙才是一对的样子。
清欢大概能够理解为什么后来谢依依想过自杀了,陈冷的性格就是这样,你不跟他说实话,拐弯抹角他是听不懂的,偏偏谢依依习惯什么事儿都藏在肚子里,陈冷不是大男子主义,他只是情感上有些缺失。但是他的朋友们不是,这些所谓的朋友,要是想羞辱一个普通女孩儿,那可真是太简单了,更别提那时候的谢依依容貌平凡没有丝毫可取之处,而陈冷也意识不到自己的行为其实是不负责的。
造成谢依依最后的悲剧,这几个人也不遑多让。还有这个温之芙……谢依依最后会被车撞,估计跟她脱不了干系。
对于邵辉的热情拉郎配还有温之芙的羞涩,陈冷:“哦。”
……一片冷场。清欢现在觉得陈冷很可爱了,她不客气地说:“把你自己喜欢的女人朝别人的老公怀里送,你心挺大的啊。”
邵辉脸涨得通红:“你胡说八道什么!别以为有阿冷在我就不敢教训你!”
“你的确是不敢教训我呀。”清欢淡淡地看他一眼。“我坐在这儿,有本事你动手给我看看。”
邵辉忍了又忍,这时候温之芙出来打圆场了:“清欢小姐,你何必这样咄咄逼人呢?阿辉跟阿冷,还有我,我们都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希望你不要误会。我之前在国外深造才回来,跟阿冷很久没见了,今天晚上借用一下他,你不会不给吧?”巧笑倩兮,四两拨千斤。这要是一般女人,为了面子肯定也就答应了,毕竟谁都不愿意在陈冷这样的男人面前弄得不好看,太丢面子了。
可清欢却说:“不给。”
温之芙的笑容僵掉了。
清欢接着说道:“既然你都说你们一起长大了,那你不可能不知道这人喜欢你啊。知道他喜欢你,还要借着他来接近有妇之夫,小姐,你在国外深造的是厚脸皮之术吗?”
她说话太不客气了,一点面子都不给,还专门挑人心口最软最虚的那块儿戳,哪里是他们以为的出身普通所以见到他们这群天之骄子会自惭形秽的女人,根本就是、就是嘴尖牙利,刻薄无礼!
陈冷却没有生气,他的眼中甚至透露出了柔和的味道,想来他分的很清楚,交情不错的朋友和亲密的妻子该选择站在谁那边。
“你!”邵辉看到温之芙青白交加的脸,心疼的不得了,对着陈冷低吼道,“阿冷,这么粗俗无礼的女人你怎么也看得上!她比得上之芙一根头发吗!”
嘿,已经很久没人这样说她了,清欢正要开口,陈冷却捏了捏她的小手,说:“她漂亮。”
简简单单三个字,胜过千言万语。陈冷觉得今天晚上选择来这里也许是个错误,他带清欢出来是为了要她放轻松,不是要她来这里受人奚落的。他的妻子,谁都不能欺负。
看他有要走的趋势,温之芙急了,她已经好几年没见过陈冷了,陈冷又总是深居简出,她不想好不容易见上一面,没到半小时就要分开,她还有好多话想跟他说呢!
邵辉的衣袖被偷偷扯了好几下,他明白温之芙的意思,就低下头看了她一眼安抚,然后二话不说过去拉起陈冷:“走!今晚一定要玩嗨才行!咱们去打个球!”
陈冷看着冷冷淡淡不食人间烟火,其实是吃喝玩乐的好手,尤其是台球打的出色,斯诺克单场160,非常厉害。但是近年来他愈发的修身养性,像个退休老干部,这些东西都不怎么玩了。邵辉也很久没能约到陈冷,自打他过了十八岁,曾经的年少轻狂就好像全部收起来了。
所有人都猜测陈冷是遭受了什么重大打击,但只有陈冷自己知道,他所有的傲慢张狂,都在十八岁成年之前挥霍的淋漓尽致,现在的他早已尝过一切刺激,更享受和喜欢如今平淡的生活。就如同清欢,十八岁之前的他遇到她的话,一定不会喜欢这样冷冷淡淡仿佛游离在尘世之外的女人——即使她长得很美。但十八岁之后的他,却很欣赏。
他也曾放纵过,如今收心收身,不再拿自己的安全和健康开玩笑,去玩刺激性和危险性都很高的运动和项目,他看过最美的极光,登过最高的山峰,驾过一艘轮船横渡大海,曾去神秘的丛林探过险……再也没有什么东西能遮住他的眼睛,让他产生那种想要了解的渴望。
所以台球什么的,他早就不玩了。
邵辉用了很大力气,陈冷被他从沙发上拉起来,然后邵辉将对清欢的无视进行到底,很直接地扯着陈冷转身就走。跟在他身后的那群男男女女也跟了上去,反正是没人看清欢一眼。虽然清欢说话很不客气又不自卑,更没有在他们面前感到羞愧,但所有人——甚至包括陈冷在内,他们都认为清欢之所以有这样的勇气,都是因为她有陈冷这个靠山。如果陈冷不要她了,她还敢这么硬气么?
不过是狐假虎威而已。
陈冷大概也是把清欢当成一个很想要养的小动物,虽然她总是做出些让他惊讶和不解的动作,甚至有的时候还冒犯到了他,但他始终没有生气,那就是因为,他觉得清欢是需要依附他依靠他才能活得好,所以就像是父亲看着顽皮的孩子调皮捣蛋,孩子再怎么淘气,也知道身后有着山一样巍峨厉害的父亲。
他对清欢就是如此。清欢怎么折腾他都无所谓,不过是纵容一只可爱的小动物。但是邵辉不顾他的意愿把他拉走,这让陈冷并不是很高兴。只不过他常年无表情所以别人看不出来罢了。
“喂。”
走了没两步,身后传来清欢的声音。邵辉等人本来想要不理会继续走的,可不知为何,那个轻轻的喂让他们打了个哆嗦,不由自主地回头看去。
身着白色长裙的女人美丽绝伦,此刻她嘴角带笑,问:“你们就是不知道‘尊重’两个字怎么写是吗?”
声音清冷悠扬,给人一种说不出的恐惧感。
清欢慢慢站起身来,二话不说转身就走,走之前不忘狠狠踹了陈冷跟邵辉一脚。陈冷还好,只是踉跄了下就站稳了,邵辉却摔了个狗啃泥。他长到这么大什么时候吃过这样的亏,当时就恨不得把让自己在大庭广众下出丑的清欢给活剐了。
也不知是哪里来的优越感,他带头羞辱别人就可以,自己被别人羞辱了,那可怜的自尊心立马就跳出来刷存在感。
望着面前火速把自己围成一个圈的黑衣保镖,清欢慢慢转过身,问:“刚刚那一脚没让你受到教训,是吗?”
邵辉气得指着她的鼻子:“你这个来路不明的小贱人!给我把她——”
“住手。”陈冷一把拍开邵辉的手,冷冷地说。
第十八碗汤(八)
“阿冷!你就眼睁睁看着这个女人这么嚣张?!”邵辉不敢置信地问,他认为,不听话的女人就该受到教训!“这样粗鲁的女人你竟然也看得上!她哪里比得上之芙!你——”
话没说完,一只雪白的素手就卡住了他的脖子,也不知道那样纤细的身体是哪里来的力气,竟然能将邵辉提起来。( 小说阅读最佳体验尽在【】)五根又细又长的手指头慢慢地加大了力气,清欢盯着邵辉,又重复了一遍:“非得让我再出手,你才知道什么叫做怕是么?”
“快放下阿辉!你这个女人好可怕!”温之芙低呼,满面恐惧地拍着自己的胸口,然后去陈冷那里寻找安慰:“阿冷,这位清欢小姐实在是太过分了,再怎么说阿辉也是我们一起长大的好朋友啊,你快让她放下他啊!”
邵辉被掐的直翻白眼,他的喉咙里发出沙哑的声音,脸色惨白,好像要不了多久他就会窒息而亡。
谁也想不到这个看起来弱不禁风的美丽女人出手会这么狠毒,邵辉可不是好惹的,他年少的时候还专门打过拳击,可是在清欢手上,他就如同一只脆弱的小鸡仔,别说反抗,连话都说不出来。
清欢掐着邵辉的脖子,环视周围一圈,在这样的示威下,她相信,应该不会再有愚蠢的人敢瞧不起她了。像温之芙那样玩心机背地里叽叽歪歪的多麻烦,拳头才是硬道理,不服是吗,打到你服。她本来面色冷淡,可是看着邵辉越来越痛苦,她反而笑了,问邵辉:“让你做这出头鸟,以后,还敢不敢对我那么说话?”
邵辉眼露恐惧,有那么一瞬间,他险些以为自己从对方的眼中看到了恶鬼。那种晦暗神秘的黑色让他体如筛糠,嘴巴里发出啊啊的声音,以此来表示自己再也不敢了。
恃强凌弱的家伙。清欢不屑地一把丢开,邵辉就这样被扔在地上,因为惯性在光滑的地板上大概滑了有十米。然后清欢便头也不回地朝外走,看都没看陈冷一眼。
很奇怪,好像从那一瞬间开始,陈冷反而成了她的附属品。
温之芙叫了声邵辉的名字,立刻扑到邵辉身边,心疼不已,叫人叫救护车,可是奇怪的事情发生了,邵辉脖子上白白嫩嫩一点痕迹都没有,好像方才发生的那一切都是他们的幻觉一样。温之芙有点失了主心骨,便抬头去看陈冷,一句阿冷还没叫出来,就看见陈冷追着那女人的背影出去了。
温之芙猛地握紧了拳头。
陈冷大概愣了十秒钟左右就追出了门,可惜无论他怎么找都找不到清欢的踪迹了,好像只是一瞬间,她就彻底消失在他的世界里。
问了保镖,都说没有看到,陈冷命人去调来了监控,发现录像上根本就没有清欢的影子。那么,她去哪儿了?她是坐他的车来的,这里又戒备森严,她能跑到哪里去?陈冷觉得清欢有可能还没走,仍然留在这里,就让人四处寻找。
但清欢这个时候已经回到了咖啡厅了。很奇怪诶,这个点谢依依居然不在。清欢在店里四处转了转,她不是才走两天么,怎么谢依依就敢夜不归宿了?她想着明天继续开店,就在厨房忙活起来。类似烹饪读书修炼这些事情清欢都是喜欢的,她漫长的存在里总需要一些有意思的东西,来证明她的存在并不是全然的空虚与寂寞。
她在哪儿吉光就在哪儿,小白猫在她脚边蹭了蹭,清欢顺手把切开的半个草莓送到它嘴边,吉光舔了两口吧唧吧唧吃了下去,然后抬起小脑袋继续渴望地望着她。
等到谢依依回来都是十点半了,她看到清欢回来了显然很开心,但清欢的重点则放在谢依依身后那个高大的男人身上。
平心而论,这个男人长得很好看,估计就是谢依依说的那位男神级的学长,只是不知道他们俩竟然勾搭的这么快,她才走了两天呢。
谢依依恐怕也没想到学长送自己回来的路上会遇见清欢,但她还是羞答答的给两人互相介绍了。清欢很给面子的和学长握了手,毕竟是谢依依喜欢的人。
学长很有礼貌,看向清欢的目光里只有对她美丽的惊艳和赞叹,但这只是纯然的欣赏,没有丝毫杂质。可以看得出来他也很喜欢谢依依,清欢隔得老远都能看见他们俩之间漂浮的米分色泡泡,谢依依送学长走的时候那个脸红的呀~
清欢把切好的果盘端到桌子上,笑着问谢依依:“怎么不跟他走呀?这么离情依依,干脆就别让他走了。”
谢依依脸一红:“那怎么能行,你在呢……”
清欢:“那我要是不在,他是不是就不走了?”
谢依依脸更红了:“可能吧……”她当然不会说实话!如果清欢不在自己今晚就要给学长留宿这种话,说出来觉得自己很饥渴好吗?!她才没有那么的紧张!
见她实在是害羞,清欢也就不逗她了,顺便把自己这两天遇到陈冷的事儿跟谢依依说了。谢依依听得目瞪口呆,怎么也想不到那位传说中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竟然是个如此……画风清奇之人。“……所以你就回来了?他不会找你吗?”
“那就是他的事了。”清欢对她笑笑。“听见我很厉害的揍了邵辉,给那些人脸色,你不觉得很解气吗?”
“嗯嗯嗯!”谢依依猛地点头。“一级棒!”
“不说我了,你和刚才那位……”清欢用肩膀轻轻撞了下谢依依,“怎么样了啊?”
一提到学长,谢依依条件发射的脸红:“这个……其实也没什么的啦……”
“没什么是有什么呀?”
知道清欢是不好糊弄的,谢依依臊着一张脸在那抠手指头:“就是先交往看看呗……学长第一眼看见我的时候还骂我来着。”
“骂你?为什么?”
“他以为我去整容了,骂我想不开,还说我以前的样子很可爱……”谢依依嘿嘿一笑,实在是羞涩的不知该如何是好。“我哪知道我在他心底的地位这么高呀,不过也不能怪他,我自己照镜子的时候不觉得,那天跟同事一起自拍,没修图照片上我的颜值好高啊!皮肤又白又嫩的连毛孔都看不见!”
那是自然,给你吃的东西都是我经过精心选择和搭配的好么。清欢心想。
两人又聊了会儿,分别回房睡了。第二天一早,清欢和往常一样早早起来,因为她刚回来,谢依依也没赖床,而是跟她一起早起开店,还帮忙擦桌子打扫卫生。
清欢在煮咖啡的时候,门口的队伍已经排成了长龙。鉴于她今天心情很好,所以决定增加五十杯,直把外头的客人听得感动不已,险些泪流满面。
但是咖啡还没卖完呢,就有人闯了进来,把挡在吧台前面的顾客全轰到一边,留出一条可以走的路,然后陈冷就走了过来。他带着冷凝的气息,看得出来他应该不是很高兴。
很难得,能看见一个木偶一样没有情绪波动的人生气。清欢本来想无视掉他,可是这家伙也不跟她说话,就站在她面前一语不发,最后清欢没辙了,问:“有何贵干啊,陈先生?”
“我找了你一夜。”
“哦。”清欢动作利落地将咖啡打包,推开挡在面前的陈冷:“你的。”
那名客人小心翼翼地接了过去,然后转身就跑。
清欢对陈冷皱眉:“把你的人都给带走,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她的武力值陈冷已经见识过了,于是对着周围的保镖做了个手势,还没来得及开口,清欢就让他走开。陈冷想,人多了也不好说话,那就等一等好了。于是他挑了个座位坐下,就那样安安静静地看着清欢卖咖啡。
人很多,她好像太忙了,额头都出汗了。
陈冷也不知自己是怎么回事,反正等到他回过神的时候,他已经走到吧台里问清欢有什么需要他帮忙的了。
当然说完他心底就有点后悔,然而已经晚了,清欢把他推到收银机旁边:“帮我收钱就好。”
陈冷瞄了一眼enu,对价钱了熟于心,所以动作很快,一点都不拖泥带水,这样就省去了很多时间。等到咖啡全部卖完了,上班时间也就到了,谢依依担忧地看了一眼他们,被清欢挥了挥手撵去上班了。
这时候,陈冷才问:“为什么不再招一名员工?”
“没那个必要,我一个人忙的来。”
“你昨天晚上去哪儿了?为什么我找不着你?我以为你还在邵辉那里。”说起这个陈冷就皱眉,他真不明白,监控都看了,没有死角也没有时间上的纰漏,为什么清欢却能不翼而飞?
如果不是他回家后发现那只猫也不见了,又灵光一闪想到咖啡厅的话,怎么也不会到这里来找她。
清欢看着陈冷眼睑下方的淡淡乌青,知道他说的是真的,可能真为了找她一夜没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