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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渣化之路全文阅读

作者:哀蓝     女主渣化之路txt下载     女主渣化之路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十六碗汤(十五)

    清欢这口气,俨然他们这一队已经成了基地里的no.1一样,那语气太理所当然太自信了,只有跟她熟一点的于航才敢开口问:“队长,你就对我们这么有信心啊?”他心底其实也充满豪气,毕竟能让清欢这样一位实力如此强大的强者认可,是一件非常值得骄傲的事。

    谁知清欢却睨了他一眼:“我对你们本身没有丝毫信心,我是对我自己有信心。”

    于航:“……”他还是继续训练去吧。

    清欢待了一会儿就不打算待了,她又不需要训练,而且这几个家伙要是敢偷懒的话……哼哼。

    事实证明清欢离开后他们果然偷懒了,尤其是懒到家的肖锋,然而让众人万万没想到的是,顶多!肖锋发誓自己顶多是在地上偷闲三分钟!清欢就神不知鬼不觉地摸了进来把他一顿好打!打的他鬼哭狼嚎求饶,一边拥抱的不够真诚的周莉跟刘雯也没捞着好,让她们在一边拥抱不乐意,那就上双杠!

    这样的法子简单粗暴又有效,对付这几个已经成老油条的家伙,走知心姐姐的路线很明显是没希望的,因此清欢化身黑面魔鬼教官,动手那叫一个狠那叫一个快!这样训练的方法就是导致了日后五个人每每看见她都忍不住挺胸收腹站直了脊背,生怕自己哪里做的不好挨揍。

    而且他们都觉得清欢太苛刻了!你说他们努力吐纳练习训练画符还不成么?为什么当他们取得了一点点小成绩,比如说肖茵的隐身符终于起效——虽然效果只有十秒,但这也算是很大的进步啊!然而尽管如此,清欢还是不满意!她教他们怎么打架,好不容易把招式练得炉火纯青,却又因为姿势不够优美太过猥琐被骂!反正就是怎么做都达不到清欢的要求。

    地狱一般的人生啊……

    本来,道术这回事儿吧,是讲究一个功力的,然而末世没有那样的条件,所以清欢稍稍修改了一下法则,只要心诚,只要足够认真足够刻苦,那么效果就足够大。她也没像郎老头教导的那样非要朱砂笔黄符纸,画一些重要的符文时还要沐浴焚香什么的,反正只要心意到了,管他那么多呢。

    肖茵心思轻,性格沉稳又认真,所以道术学的最快也最好,三十六天雷尤其练得好,如果不是清欢早早把停车场做了保护,怕是早就被天雷给劈塌了。她不去问这几个队员过去都发生了什么事,她只要他们的现在还有未来。

    时间就这么慢慢地过去了,末世里昼夜交替很快,清欢每天就看着队员训练,然后自己四处找乐子。她的乐子就是一些变异虫子,这还是某天训练到时候于航大叫一声被变异的蚊子给叮了,清欢才眼睛一亮。当然她没跟任何人说她在搜集各式各样的虫子并且试图将它们养成蛊的事情——她的实力已经让很多人惧怕她了,实在是不想再在众人心中留下一个恐怖的印象。

    但是她并没有隐瞒肖温,肖温闲暇的时候很少,他每天都要训练,指导大兵训练,批阅文件并且巡视基地,空闲的时间基本为零,清欢见他实在是辛苦,就会帮帮忙。肖温很信任她,有了她的帮助,他肩上的担子的确轻松了很多。

    但他无论如何也没想到这丫头要求的回报竟然是要他在外出的时候多给她注意一下变异的虫类,然后装在玻璃瓶里给她带回来。肖温洁癖严重,平时除了洗澡他的手套几乎是不拿下来的,而那些变异虫类一般都长得非常有个性,奈何肖温是个言出必行的君子,所以每次回来将装着虫子的玻璃瓶交给清欢之后,他都会洗三次澡。虽然这样很浪费水,但他实在是克制不住。

    基地不适合种植蔬菜水果,所以物资必须省着用,就算是饮用水,最近也隐隐有了变异的征兆。这个世界在逐渐改变,不能说变得更好还是更坏,但对人类来说很明显是不利的,因为它在本身进化的同时,基本上断绝了人类生存的可能。现在是植物和水,有朝一日就可能是空气。到了那个时候,人类就真的要彻底灭绝了。

    所以,进化在所难免。但迄今为止,整个基地也只有肖温最强,可是如果没有清欢的帮助,他也是不可能进化到中级异能者的最高峰的。

    和人类比起来,丧尸、植物、动物的进化就快得多了。随着物资逐渐减少,基地里的人们所能领到的食物也在递减,他们必须依靠杀死丧尸取得晶核的多少来赢取一些额外的食物,清欢从到了这个基地就没有出去过,虽然肖温没说什么,但已经有人感到了不爽,并且在暗中煽动其他人的情绪。

    当日那个也说要组成小队的美女,名叫凌珊,末世前也是军区的人,一直暗恋肖温,肖温对清欢的另眼相待让她感到了巨大的危机,她深觉自己应该做点什么了。

    于是在高层召开物资短缺的会议上,她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指责清欢不应该坐享其成,不付出劳动,却每天享受。

    清欢吃的东西,可以说是跟肖老首长一个级别的。肖老首长没有觉醒异能,他在这个基地立足的根本,一是有一个强大的孙子,二就是他有着睿智的头脑和威严。肖温虽然是总指挥官,但他并没有徇私舞弊,肖老首长跟清欢之所以能吃的比其他人好,都是他用战斗成果换来的。

    凌珊也是因此不平衡。照顾肖老首长情有可原,可清欢算什么?!她有什么值得指挥官拼命的?从前他只要每半个月出去一次,清欢来了之后,因为她的挑嘴,肖温几乎是每星期都要出去一次,猎得更多的晶核,换取食物!

    她凭什么!

    清欢不傻,自然知道凌珊这是在故意针对自己。她根本没把凌珊放在心上,所以就好整以暇地看着会议桌上的人争论不休。凌珊一副为公着想模样,看着挺反胃的,因为充满私心。

    肖老首长早就把清欢当成内定的孙媳妇了,压根儿不觉得肖温养着清欢有什么不行,而且自从小姑娘来了基地,他的面瘫孙子笑的次数增多了心情也变好了,这可是自从小孙女死了之后从没发生过的事!就凭这个,哪怕清欢五谷不分坐吃等死,肖老首长也举双手双脚赞成!

    好在凌珊不知道肖老首长是怎么想的,否则非一口老血喷出来不可。

    肖温的冷淡和威压是不容质疑的,但凌珊聪明就聪明在提出那些“不能作战也不事生产”的人,没有点名到底是谁。基地里的确有没有觉醒异能的人类,他们不能与丧尸作战,土地由经不起种植,所以他们的日子是非常闲的,每天只要去领取食物,其他什么事都不用做。

    清欢看凌珊有点不顺眼,她都记不清有多久没人敢给她小鞋穿了。于是她眯起眼睛轻轻一笑,一条软绵绵的小虫开始顺着凌珊的高跟鞋往上爬——还说别人呢,她早就说了治愈系异能者可以上战场,凌珊不也没有上?不过是帮些受伤的人疗疗伤,还真以为自己是什么了不得的大人物了。

    凌珊一开始没感觉,直到她觉得大腿内侧有什么东西在一扭一扭,她没敢看,毕竟在场的只有她跟清欢两个女人,其他全是男人。而且她的男神指挥官也在,她不想做出什么不雅的动作。

    可是那东西越来越不安分,甚至围着她的大腿绕圈圈!凌珊忍不住伸手去摸,接过摸到软绵绵的东西!她尖叫一声跳了起来,不管不顾地掀开了套裙,大腿上的虫子让她不住地又跳又叫,清欢的耳膜都快被她叫炸了。

    虫子掉下她的大腿,凌珊抬脚就想把它踩死,好在小虫子虽然小,但动作挺快,一溜烟就钻的没影儿了。

    尴尬。

    虽然里头有安全裤,也没有春光外泄,但是在男神面前这样丢脸,已经让凌珊生不如死了。于是她把枪口对准了清欢:“不知道清欢小姐对于我的提议有什么意见呢?”

    “你这也算是提议?”清欢似笑非笑。“把没有作战能力的普通人赶出基地?真是聪明的让我想拍手。”

    “那你说该怎么办?!”凌珊咄咄逼人。

    “怎么办呐……”清欢作势想了想,然后笑道,“关我什么事,我一不是指挥官,二不是智囊团,这是你们这些大人物应该考虑的。”

    “哼,你是怕自己被第一个赶出去吧?”

    清欢瞄了她一眼,也懒得跟她计较,恶作剧什么的玩玩也就算了。整个会议室一片安静,所有人都看着这两个女人的战争,肖温面色淡然,“这件事到此为止,不用再提了。以后每个星期每小队都外出寻找物资,赶走普通人的事情,我不想再听到第二遍。”

    的确,对普通人来说,更可怕的是他们失去了生存的意义。

第十六碗汤(十六)

    第十六碗汤(十六)

    闻言,清欢看了肖温一眼,目光如水,清澈温存,别人对她好不好,她感受得到,肖温待她那确实是没话说的,不仅关怀备至,就连衣食住行都照料的事无巨细。清欢的棒棒糖都是肖温外出时寻来的,他虽然冷淡而自持,但待她的温柔却是一点都不假。

    “阿温可真笨。”所以她现在才是真正的想要去拯救这个世界呀,因为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真心疼爱她珍惜她的人。肖温,黑豹,徐莹,肖老首长……他们的喜欢没有一点杂质,这让清欢很快活。“既然普通作物不能种植,那么就去找变异植物好了。难道人类在进化的同时,连食物都找不到了么?至于吃了会不会死,有我在,你信我么?”

    “当然。”

    “那好!”清欢本来是坐在桌子上的,她这副任性娇态,肖温跟肖老首长都是怎么看怎么可爱,此刻她跳下了桌子,对着肖温嫣然一笑:“从明天开始,我的z队也一起出去寻找物资。”

    对于清欢给自己的小队取名叫做z,大家都表示很无语,人人都挤破头想朝a队去,她却偏偏管自己的小队叫z,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是一堆杂牌军一样。肖温对清欢的能力是非常相信的,他只是望着她点了点头。

    清欢笑着弯腰去问肖老首长:“肖爷爷,我有件事情一直忘记跟您说诶。”

    “???”肖老首长两眼冒问号。

    清欢蓦地展开灿烂笑容:“我这里还有很多物资啊!”

    “什么?!”

    没人去搭理惊呼出口的凌珊,因为此刻对基地而言,日渐短缺的物资才是最重要的。清欢随手掏出一根棒棒糖,撕开包装纸塞进嘴里,然后变戏法似的取出一大包奶糖递给肖老首长:“每天只许吃三颗,我会让小方看着您的。”肖老爷子爱吃甜食,可惜末世里没有那样的条件,他上了年纪血压和血糖都高,小方是他的警卫员,是肖温专程放在肖老首长身边照顾衣食起居的。

    肖老首长望着那袋奶糖两眼放光。清欢把玩着自己的长辫子,自从组建z队后,每天都需要跟队员过招,她就又把辫子编了起来。此刻她抓着辫子转圈圈,漫不经心地说:“我这里的物资足够整个基地的人吃上十年八年,但是呢,我不愿意就这么交出来。”

    说完,她狡黠一笑。

    z队的小伙伴们心里在打鼓,因为他们刚刚接到通知,明天他们就要上战场跟丧尸肉搏了。于是五个人心跳的厉害,于航虽然以前也打过丧尸,但自打被清欢看中后每天就啥也不干光训练,这会儿要回到暌违已久的战场,他觉得好紧张好不安啊!

    周莉跟刘雯仍然是打打闹闹,两人关系和缓了很多——主要是不和缓会挨揍,她俩都屈服在了清欢的淫威之下。可即便如此,两人的心结也没解开过。还有肖茵跟肖锋,性子都好了很多。

    他们以为这天晚上他们不会睡着,没想到刚沾了枕头就睡得没个样儿了,第二天一早醒来,那是精神奕奕活力十足。本来约定的是六点在基地门口集合,但是刚刚五点他们就都来到了训练场,一开始只有于航,然后是肖茵,肖锋,周莉,刘雯……五个人竟然都来了!

    这近半年的训练让他们彼此之间熟稔许多,再加上清欢的刻意养成,五人不仅配合的非常完美,感情上也都很要好。所以谁都没有打扰谁,而是默默地继续训练。画符的画符,练拳的练拳,蹲马步的蹲马步……直到5点45分,清欢出现了。

    她来的很突然,于航错愕地看着清欢今天的打扮,有点囧:“队长,你怎么还穿成这样?!”平时穿仙气飘飘的裙子也就算了,怎么今天来真格的还穿成这样啊?麻烦不说,还很容易脏!这白裙子好看是好看,但不方便!

    清欢斜了他一眼:“怎么,你有意见?”

    “不,不敢。”他立刻摇头如拨浪鼓。

    清欢轻哼一声表示满意,然后把手里拿着的几个袋子分别抛过去,每人一个。“换上。”

    本来嘛,这五人都穿着最轻便的紧身t恤和长裤,匕首□□什么的都绑好了,可清欢丢过来的全是白衣服!白衣服啊!!!他们是要去打僵尸又不是去走红毯!!!

    可是碍于队长可怕的战斗力,他们还是乖乖换上了。还是那句话,好看是好看,就是麻烦……

    “教了你们也有半年了,是骡子是马,总该拉出来遛遛了吧?”清欢叼着根棒棒糖。“我丑话可说在前面,今天回来,谁衣服要是敢给我弄脏,呵。”

    老天爷队长求你了别那么笑!好可怕!

    以上是z队全体队员的心声。

    z队是不是整个基地最强大的,不知道,但绝对是整个基地最会享受的。换完衣服后他们吃了一顿格外丰盛的早饭,完了才知道原来他们的队长有空间,空间里还有大批物资,当然,其他人没享受到的他们五个都享受到了,然而这种享受甜蜜也痛苦。其他队员就知道羡慕嫉妒恨,哪里知道他们被训练成了什么鬼样子?简直了,美萝莉化身魔鬼教官的时候可怕的要命,外人却只看得到她甜美的模样!

    扮猪吃老虎,腹黑界的扛把子。

    肖温看着其他小队个个干练简洁的装备,又看了看z队走的飘逸复古风,眼底闪过一抹笑意。他真是服了这个丫头,什么时候都活得这么快乐天真,而且永远不缺乐趣。

    指挥官都没笑,谁特么敢笑?

    这一次,他们的目标是距离基地大概有四十八小时路程的一座城市,n城。n城在末世爆发前可以称得上r国的经济大省,人口数量极多,也因此,末世爆发后,丧尸病毒传染的尤其快,是目前大陆上的几个丧尸大城之一。

    但丧尸多城市大的好处就是,物资也多。清欢有空间的事情只有高层人员知晓,而且,这一次到n城来,并不仅仅是为了物资,而是基地的无线电收到了求救信号,这说明什么?说明n城还有活人!肖温是军人,无论如何也不能罔顾平民性命。

    清欢的目的就简单多了,肖温带着他的小队去救人,其他小队则去寻找物资,而她……她纯粹是来找变异虫子还有植物的,因为她发现这些经过辐射或者病毒变异的虫子非常适合做蛊!它们比普通的虫子更有灵性,毒性和灵敏度也更强,简直不能更棒!至于植物……是找来看能不能食用的。

    因为z队很弱,所以他们被分到了一个丧尸比较少的区域,只要将这里清除完毕,他们今天的任务就算完成了。

    清欢慢悠悠走在后头,让五个小弟打头阵。于航因为有经验所以走在最前面,他的手上戴着一副白色手套,可别小看这手套,刀枪不入水火不侵,是清欢在学道术时积攒下来的宝贝,基本上只要是属于她的,不管是哪个世界,她都可以带走。这副手套还是曾经的师兄给她做的,连同那把水火伞。

    很快很久没让水火伞出来重见天日了啊。

    于是就出现就这样一副景象,满目疮痍到处是干涸或新鲜血肉的城市里,一个穿着白裙子的美萝莉撑着一把漂亮的伞,两个长长的麻花辫让她看起来如同是坠入凡间的精灵,她悠闲自得的态度让人觉得这里不是丧尸横行的末世,而是缥缈诗意的江南水乡。

    他们本来也没打算消灭掉n城全部的丧尸,只要解救出活人并且取得一点物资,今天的任务就算完成了。

    而n城里的丧尸,大多数已经行动不再迟缓,它们也许还没有进化出异能,但是肢体的灵活度却每天都在增长。

    周莉的胆子比较小,还有点神经质,当她经过一个巷口,被一只丧尸扑倒时,她竟然只记得尖叫了!

    还是肖茵眼疾手快一刀砍了丧尸的头,情况紧急,两人都松了口气。

    清欢轻飘飘地说:“恭喜你们,衣服脏了。”

    两人顿时僵住。

    “我教了你本事,你如今虽然还没有进化到完全体,但也可以称得上中级异能者里的高手,结果被一只低级丧尸扑过来,你居然只知道尖叫?”清欢笑得很温柔,然后冷声道,“没用就给我从z队滚出去!”

    周莉浑身发抖,她虽然早就见过丧尸,但从没想过有朝一日自己也会碰上,而且是主动碰上。她咬着牙,这时候,她听到刘雯哼了一声。就是这一声,让周莉突然鼓起了勇气!

    “还有你,出刀的速度挺快,弧度却不够流畅,姿势也丑的要死,也要罚。”清欢冷下脸来。“敢不给我使出全力,迸发潜力,就别怪我把你们揍成狗,听到没有?”

    回答她的是齐刷刷的:“听到了!”

    “还不上,愣着干什么?难道要等丧尸还亲吻你们吗?要不要干脆拜个天地?”清欢继续冷嘲热讽。

    五个人都要哭了,这下他们再也不敢置喙,干脆利落地开杀。

第十六碗汤(十七)

    其实打丧尸这回事儿,也就头几次手抖脚软,习惯了之后基本上就跟切菜剁瓜没什么区别,清欢挑选的人能是软蛋么,这几个家伙骨子里的凶残可一点不输别人!周莉一开始还吓得要死要活的,习惯上手之后,不仅不用搭档,还发明了好几种方法!

    她是治愈系异能者,治愈系异能在给人类异能者疗伤的时候,效果因人而异,而当他们将这种异能施展在丧尸身上的时候就不是这样了,杀伤力根据他们能力的高低也不一样,而如果将治愈系异能和符咒一起施展的话,甚至可以驱赶丧尸为自己做事!

    那种感觉……没办法用语言来形容,唯一要小心的就是他们本事不够,所以符咒有效的时间不长,一旦到了点,丧尸会第一时间恢复正常。而且周莉也试过了,对低级丧尸有奇效,稍微高级一点的就不行了。

    还是要再加强训练啊。

    让五个人都非常惊喜的是,平时清欢教他们的那些稀奇古怪的训练法子非常有用,当于航一脚把地面跺开一条裂缝的时候,他整个人都傻眼了——他没想这么多,就是想震慑一下这群没脑的家伙,但地面突然就裂开了……他也很惊讶好吗?!

    清欢坐在屋顶懒洋洋地看着他,嗤笑一声:“还不赶紧的,再慢点它们就能把你当下酒菜了。”

    于航这才回过神,像是想要证明自己到底是不是真的变强了一样,他几乎是走一步跺一步,走一步跺一步,还差点儿害得肖锋掉进缝里,肖锋气得在他屁股上踹了一脚。于航被踹了也还是笑嘻嘻的,他没有再跺地,毕竟一个不小心的话自己掉下去也是有可能的。这样明显而强大的进步让他欣喜若狂,动力十足,长刀使得是虎虎生风,道术配合异能,出乎意料的有效。

    其他几个人也是如此,肖茵心最静,道术也学的最好,她的隐身诀如今可以捏到五分钟,但只是五分钟,也足够她杀死数十只丧尸并且取出晶核了。清欢什么也不做,就是在队员们挖完晶核后替他们保管,不时提醒他们别把衣服弄脏否则别怪她到时候不客气。

    肖茵引下来的三十六天雷威力极大,一道便能劈死数十只,这片区域的丧尸又少,最后打完了,五人还嫌不过瘾,清欢把晶核数了数,有近千枚,但他们迄今为止,不过花了一个小时,其中还包括新手手忙脚乱又帮倒忙的时期。

    平时的训练当然不是白费的,z队任何一个队员的杀伤力拿出来都是耸人听闻的存在。清欢很想让他们把晶核嚼一嚼吞下肚,这样多方便啊,分分钟能够再进化。可惜……

    打完僵尸后开始搜集物资,这片是个生活区,末日爆发的时候正是上班时间,所以比不上商业区跟教育区人口多,但也难保还有漏网之鱼……“小心!”

    肖锋倒抽一口气,他竟没有发觉那只丧尸是什么时候出现的!

    清欢一脚将对方踢出了老远。见队长神色凝重,五人连忙摆出严阵以待的架势,觉得能让萝莉教练露出这么严肃表情的丧尸肯定是个棘手的大家伙!结果清欢抬起一条腿看了看脚底,舒了口气:“好险好险,没弄脏!”

    z队全体队员:……

    “这个家伙挺厉害,估计是这片区域里丧尸的领导者,竟然快要进化到完全体了。”清欢好奇地围绕着丧尸走了两圈打量一番,然后对肖锋说:“它也是风系异能,擅长隐藏行踪,因此我们才没有注意到,你试试看,能不能把它打倒?”

    那风系丧尸被清欢踢了一脚后只剩了一条胳膊,它虽然还不能思考,但也有了些许意识,望着地上那只被踢掉的胳膊后发出了悲鸣声,然后张着血盆大口用一嘴烂牙对着清欢咆哮,一副恨不得把她给吃了的样子。

    肖锋刚开始被这只丧尸险些偷袭成功,心里也很不爽,觉得自己不可能这么弱,周莉倒是平衡了些,总算不是只有自己一人出糗,哈哈哈。

    肖锋他行动速度极快,只是一眨眼的时间,便绕到了丧尸身后,匕首刚划出去就扑了个空。那丧尸感觉不到疼,但潜意识里可以感知到危险,千钧一发之际,它精准地避开了,然后扭头,如同野兽般与肖锋转着圈互相虎视眈眈,谁稍稍露出破绽,谁就会死。

    清欢懒得看他们斗异能,直接对肖锋说:“我教你的口诀咒语难道是要你祈福诵经吗?还不快点把这家伙给我收拾了!”说完把嘴里啃完的棒棒糖棍丢了过去,砸在肖锋脑门上,但他敢怒不敢言。“知道了队长,请你给我留一点男人的尊严好不好!”

    “你是男人吗?你有尊严吗?”清欢看不下去了。“你跳华尔兹呢?圈儿转够没有?”

    肖锋一颗心被戳成了千万片,他忿忿不平,心底疯狂抗议清欢差别对待!一队五个人,就他爹爹不疼姥姥不爱的!于航是队长朋友的弟弟,当然受照顾,其他三个都是女性,清欢对女人比男人温柔那是出了名的,所以就只有他遭受的痛苦最大好不好!平时在基地里也就算了,为什么出来还不能给他点怜爱!

    被队长无视又吐槽的肖锋化悲愤为力气,当下大爆发,捻了个风诀,以风为刃,又用了他那三脚猫的隐身诀。对风系异能者来说,哪怕只有十几秒的隐身时间也就够了,因为他们的速度是极快的。

    挖出丧尸脑子里晶核之后,肖锋屁颠颠地捧到清欢面前嘿嘿一笑:“队长,是枚高级晶核。”

    “你留着吧,我存起来的都是普通晶核,到时给a队他们用,我们只要高级晶核。这是风系的,适合你。”清欢毫不在乎这枚在异能者看来是至宝的高级晶核。“回去之后记得吐纳练功的时候用,吸收快效率高。”

    “是!”得到疼爱的肖锋喜滋滋的。

    清欢给每人发了一根棒棒糖,众人受宠若惊!虽说队长对他们一直挺好,什么都跟他们分享,但惟独棒棒糖不,现在能从队长手中得到一根棒棒糖,他们难道是在做梦么?!

    “走吧,去其他区域帮忙去。”

    “……队长,不去搜集物资吗?”

    清欢摇摇头:“几个超市我已经扫荡过了,没了,总不能挨家挨户进门开冰箱吧,再说了,这么长时间了,估计里头东西也坏了,差不多就行了。”

    于是一行人很快来到了最近的隔壁区,这里学校幼儿园比较多,当时学生们都在学校上课,所以一个校园基本上全是丧尸,那滋味,酸爽难耐。偏偏这里有幸存者,所以是由a队负责的。

    a队的实力当然很强,尤其是他们还有一个极其出色的领袖。肖温打架的时候都很优雅,他那双戴着白色手套的手如同最优雅的杀人武器,随意收割着丧尸的晶核。清欢对肖温印象好,所以教他的时候也很尽力,再加上肖温天资聪颖,所以早就进化到了完全体的高级异能者,以一敌千基本上没有问题。所以虽然清欢教的晚,但肖温实力增长的速度远远超过z队。

    这就是上苍的宠儿呀。

    但丧尸实在是太多了,而且好多还是学生,年纪小的丧尸进化速度比成年丧尸要快,所以一个学校里至少有几十名中级丧尸,它们的异能使用完全不下于人类异能者。

    这其实就是丧尸异能和人类异能的大pk,赢的人留在这个星球,输的从此灭绝。

    物竞天择。

    即使a队能力超群,也不能同时抵抗这么多丧尸,尤其他们今天的主要任务是解救幸存者。好在z队的到来让a队成员松了口气。

    看到他们的队长一来就奔到a队那儿,帮着指挥官对付中级丧尸,z队的队员们都有种吾家有女初长成,可惜一心向外郎的感觉……真是差别待遇啊,他们的时候就坐在上头吃棒棒糖,见了指挥官就直接跳过去帮忙……队长你完全可以再过分一点大小眼一点偏心一点没关系!

    这就是他们误会了,在清欢看来,肖温完全不需要帮忙,她不过是想要多得到几枚晶核罢了。

    不可否认的是,肖温杀起丧尸来天生自带美感,而这时候清欢张开了她的伞。

    之前她一直把伞拿在手里,所以z队一直觉得那伞好看,但不知道有什么用。这下伞一张开,精致美妙自然不必多说,最重要的是它的强悍程度!一只中级丧尸的獠牙跟利爪竟然都撕不开!甚至造不成有点伤害!

    这是什么神器?!

    清欢转动着水火伞从肖温面前掠过:“阿温,要来比一把么,看看你厉害还是我厉害?”

    “要比自然可以,但是得有赌注。”肖温微微一笑,望着清欢的眸子里有着淡淡的温情。

    “好哇。”

    “我赢了的话,你答应我一个条件,你赢了的话,我答应你一个条件。”

    “没问题。”

第十六碗汤(十八)

    两人生起了比较之心,便尽数施展起自己的本事来,看得a队跟z队的队员们面面相觑。

    所以如果两个人间杀器联手的话,他们到底还来干嘛?前头那俩队长以秋风扫落叶的气魄一路往前,他们就搁后头捡晶核,捡到后来都烦了,全是低级晶核,对于现在的他们来说已经没什么用处了!

    到了最后,找到五名幸存者的时候,两队队员默默地数起晶核数量来,最后的结果有点尴尬,因为清欢的总数比肖温少了几枚,但中级晶核却多了几枚,肖温占了数量,清欢占了质量,只能说是平局。

    其实肖温知道清欢并未使出全力,否则的话他定然不会输得这样好看,一开始他也知道自己肯定不是清欢对手,现在输了也是在意料之中,虽然是个平局,但谁输谁赢,肖温心里有数。

    幸存者从末世爆发便一直被困在城里,盖因丧尸太多,想逃都逃不出去。他们一直住在学校的地下室,安全倒是安全,食物和用水也都能够解决,尤其是五个人全部觉醒了异能。如果不是出现了进化成为完全体的高级丧尸,他们应该还能再撑一阵子。完全体丧尸可以通过地下通道找到他们,即便他们藏得再紧也没用,因此,里头的物理老师利用简易的装备制作出了一个无线电,以期向四周发射信号请求援助。

    当时就是抱着死马当成活马医的心理,没想到还真成功了,五个人哭得那叫一个凄惨。他们本来有二十七个人,但在这近一年里,有的感染成为了丧尸,有的被丧尸吞噬……最后就只剩下他们五个异能比较强的了。

    这五个人有四个是成年人,只有一个读初二的小男生。本应无忧无虑的面孔上,如今已经因为死亡和厮杀变得成熟而悲伤。

    清欢从空间里取出食物和水让他们填肚子,然后跟肖温商量接下来的事情。

    从这五个人的话来说,给予他们回应的不仅仅是肖温的基地,还有另外一拨人马,早在五天前就说过会来解救他们,只是离得有些远,可能要他们再支撑几天。算算日子,今天差不多也该到了。

    也是直到现在肖温才发现,a队和z队,放出去个个都是一等的高手,但是如果两队互相组合的话,那么杀伤力更大!按照五行相生相克的规律,分别配对搭档,杀伤力分分钟翻了好几倍!

    要是低级丧尸也知道害怕的话,它们会头也不回的撒丫子就逃。将五个幸存者放在队伍中间,a队带头z队垫后,开始向其他小队所在的区域出发。清欢无意中从幸存者口中得知他们在城市的地下通道里逃亡时,渴了不敢喝那些看起来很奇怪的脏水,最后饿得没法子了,又没法去地面上寻找食物,就试探着吃了一些生长在地下的植物。

    所以清欢决定去地下通道探查一番,如果能够找到可以吃的植物,那么基地里那些没有异能的普通人就不会整天无所事事了。没有生的希望,他们又怎么能提起精神活着呢。

    再这样下去,跟待宰的牛羊有什么区别。

    因为在地下生活的时间远远超过地面,所以幸存者们对这些曲折的管道非常熟悉,肖温做主,一行人改而换了路线,然后根据地图朝下个区域出发。

    路上清欢采集了幸存者口中所说的那些可以吃的植物样本和种子,都放空间里去了。末世爆发后,动物们也都开始进化和变异,地下通道里偶尔也会有丧尸出现,但比起地面上算是安全许多。

    直到清欢听到一阵脚步声。

    肖温如今也是高级异能者,听力超群,刚要示意队员们躲起来,就见清欢小脸一亮,顺着脚步声传来的地方奔了过去,他心底一惊:“清欢!”说完便跟了过去,奈何她太过灵巧迅捷,一眨眼的功夫便没了影儿。两队队员们跟在后头,肖温将手放在地面上感受了几秒钟,“跟我来!”

    无论如何,清欢绝对不能出事!

    也就只花了半分钟,肖温等人就找到了清欢,只见在管道中心,她像是一只快乐的小鸟投入了一个高大的男人怀抱。“豹哥!”

    黑豹把清欢抱了个满怀,紧紧地,吻着她的发,只觉得小姑娘一点都没有变,对自己也一如既往的亲昵。他不善言辞,黝黑的眸子只安静宠爱地望着清欢,身后的同伴们却都惊讶的瞠目结舌。首领竟然也有这么温柔的样子?!

    刚抱完,还没来得及说几句体己话,清欢就推开了黑豹,改而抱住他身边打扮干练的短发美女,“徐莹姐!”

    啊啊她真是喜欢这种久别重逢的感觉!

    徐莹也把清欢用力抱了下,捏她软软的脸颊,故作生气:“小没良心的,竟然都不跟我们联系!豹哥这半年都快急疯了!”

    清欢把脸在徐莹肩窝蹭了蹭,撒娇道:“人家这不是没有联系方式嘛……”

    是的,直到分开以后,他们才发现当初没留联系方式。

    黑豹看向了对面的肖温,两个同样优秀出色的男人此时视线相对,彼此之间都在暗暗叫着劲儿,也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某些东西。虽然惺惺相惜,但是,清欢不能退让。

    “这下好啦,豹哥建立起了新的基地,就像是我说过的那样,你现在可以跟我们走了吧?”徐莹快想死清欢了!

    清欢愣了下,下意识回头看向肖温,肖温面无表情,心里却颇为欣慰,要是这丫头二话不说就跟他告别,他非一口血吐出来不可。“这事等到解决完了这座城再说。”

    黑豹也同意,他看向肖温身后五个明显画风不一样的人:“你们就是幸存者?”

    为首的那个物理老师点点头:“你们是第一个跟我们联系上的那个基地的人吗?”

    黑豹嗯了一声,握住清欢的小手把她拉到身边,正要说话,却有人挤到了他们中间,不由分说地抓起清欢的手摇起来:“你好你好,久仰大名,幸会幸会。”

    清欢打量着这个穿着简单t恤牛仔裤,长相清秀好看,却有一双狭长眸子的男人,“……麝鼠大哥?”

    “聪明!”麝鼠怪叫一声,戳了黑豹一下。“你这小姑娘脑子转的真快!”

    黑豹没理他,只是做了简单的介绍:“这就是我们当初要找的麝鼠。”

    原以为麝鼠是个个子矮小神经质的男人,没想到竟然高大帅气而且还很开朗,不过……清欢望着对方眼里闪烁的精光,是个城府很深的男人哪。

    徐莹拎起麝鼠的耳朵把他丢到一边,翻着白眼:“别套近乎,保持距离。”

    然后麝鼠竟然就乖乖捂着耳朵一边蹲着去了!

    清欢的视线在徐莹跟麝鼠之间来回看呀看,总觉得这两人之间有猫腻。徐莹被她看得粉脸通红,觉得与其被清欢盘问出来不如自己先招了,就凑到清欢耳边说:“他是我男朋友啦。”

    清欢了解地点点头:“看起来挺不错的。”

    徐莹笑的有点害羞,“是不错,就是心眼小,锱铢必较。”

    “好事儿啊。”清欢拍拍她的肩膀,走过去对着肖温跟黑豹这俩*oss说:“在离开这座城市前,大家先联手呗,可以吗?”

    “没有问题。”这是黑豹的回答。

    “好。”肖温说。

    于是这支队伍再一次壮大,黑豹的人一共七个,再加上肖温这边,地下通道里偶尔遇到的丧尸都是极其悲剧的,因为它们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晶核就已被人挖走。

    清欢跟徐莹走在一起说着悄悄话,这才知道他们找到麝鼠的时候,麝鼠的地堡已经建立完全了。黑豹不肯在地堡里活到死,就准备建立基地。麝鼠一开始不想参加,可惜他对徐莹一见钟情……为了追妹子,自动成为黑豹的手下,任劳任怨特别辛苦,后来徐莹看他可怜,他又是真心的对她好,就答应了。

    徐莹给清欢讲,麝鼠这家伙小心眼到什么地步。因为她是女人的缘故,建立基地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总是有些不长眼的人看徐莹长得漂亮就动歪心思,麝鼠表面上不说什么,但背地里下手特别狠,基本上对徐莹不礼貌或是有非分之想的人全被他给收拾了。对此清欢表示喜闻乐见,觉得自己跟麝鼠应该合得来。

    清欢不仅收集了种子,在众人不注意的时候偷偷把一些比较奇怪的虫子也装了起来,走出地下通道的时候,她很庆幸自己不用两手拿,否则这会儿已经累死了。

    但是令人惊讶的一幕出现了,到了其他区域,却没有小队,也没有丧尸。好像短短这么点时间里,人类和丧尸就全部消失的无影无踪。

    n市很大,其他小队的能力也很强,但绝对不可能强到这个地步,整个区域里一只丧尸也没有!而且他们打开通讯器的时候也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清欢觉得有点不对劲儿,肖温跟雷豹也这样想,徐莹皱着眉头,她在努力回想前世,想要找出和n市有关的记忆。可惜,前世的这个时候她还是丧尸呢,虽然有在进化,但却没有神智。

第十六碗汤(十九)

    “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啊。”清欢喃喃地念叨着,很想掐指算一算,但最终忍住了。探秘的过程如果作弊就不有趣了,不是吗。

    “说起来,我这会儿才觉得,我们入城的时候好像有点太随意了。”徐莹说。“竟然没有丧尸出现。”

    清欢突然想起什么似的,转身问那个物理老师:“你刚刚说这里有高级丧尸是吗?”

    “是。”

    “你见过吗?”

    男人连忙摇头:“要是见过,我们哪能活到现在啊!”

    “那你是什么时候得知高级丧尸的存在的?”清欢又问。

    “这个……”男人犹豫了一下,“我也忘了,好像就是在几天前,刚跟黑豹首领取得联系的前几天,如果不是因为有高级丧尸出现,把我们逼得无处可躲,我们也不会这么匆忙的想要逃走。如今地下管道已经不安全了,这只丧尸等级太高,它不仅能操纵低级丧尸,还会思考!你们来之前,我们还剩下十个同伴。”

    肖温突然道:“这是请君入瓮。”

    “怪不得,外头一只捣乱的都没有,合着是要给我们上大餐。”黑豹轻轻一笑,只是那笑意未达眼底,格外危险。“果然是开了灵智的东西,竟然把我们都给骗过了。”

    “我们太大意了。”徐莹皱眉。“这会儿逃走来得及吗?”

    “怕是来不及了。”肖温淡然道,“这会儿我们的车子估计已经没了,外头不知有多少只丧尸围着。”

    “有意思。”清欢嫣然一笑。

    ……有意思?!

    众人用愤怒的目光看向她。清欢却不以为意,“这家伙有趣,看来它早就找到幸存者了,想要利用幸存者来引我们上钩,要知道,晶核是异能者进化的好东西,异能者也是丧尸进化的好东西啊,这家伙估计马上要再进化了,所以亟需食物,我们现在送上门,它勒令丧尸不伤害我们,是想亲自享用呢。”

    “那其他小队呢?”于航壮着胆子问了一句。

    “估计被它捉去了吧,但是一时半会没有性命之忧。”清欢答道。

    “你怎么知道?”幸存者中的一个女人有点不敢相信。

    “因为想要进化,只几十个异能者是不够的,难道要它进化一半再来捉我们么?当然是要将所有人都抓住,以确保进化过程不出现问题。”清欢嫣然一笑。“没关系,咱们去见识见识。”

    他们这到底是去送死,还是去赶集啊……为什么感觉她不仅不害怕,反正很开心?这种情况下,丧尸围城,到底有什么好开心的?

    “你想去,我就陪着你去。”黑豹沉声说。

    肖温没说话,只是摸了摸清欢的头,言下之意很明显。

    “你们可以选择不去。”清欢对那几个异能者说。“从这里离开,城外我们的车子就停在那儿,你们怕的话,自行逃命去吧。我反正是要去看看的,我的朋友自然也跟我一起,你们随意,不必客气。”

    说完举步朝前走去。

    幸存者们面面相觑,最终,先前的那个女人和另外一个男人选择离开,而剩下三人则选择跟随小队。

    清欢没有强求,人各有命,她不插手。

    大街上空无一尸,只是随着他们往前走,地面逐渐开始有震动感。当来到市中心广场前时,那黑压压的一片丧尸让人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它们空洞的眼睛里出现了一种类似“狂热”的情绪,它们盯着广场中央的那块空地,空地下面有什么东西在蠢蠢欲动,意图破土而出,而其他小队的异能者此刻被藤蔓捆的紧紧的,挂在旗杆上头,很明显,地底下的那个东西如果出来了,一口就能将这些异能者吞下肚。

    丧尸们在等待一个强者的出现,统领它们,带着它们占有这个世界。

    “这东西出来的话,上头的人就该死了。”清欢仰头看向天上被捆着那十八个人,今天出来了五个小组,结果被抓三个。这件事她虽然不能插手,却不代表她不能委婉的帮个小忙。

    清欢一开口肖温就明白了她的意思,他单手一挥,冰梯瞬间朝着旗杆搭成,身为风系异能者的肖锋速度极快,踩了两步甩出风刃,上头的三个小队连带队长就都落到了冰梯上。好在虽然被捆,却没吃什么苦头,体力也都还在。

    奇异的是丧尸们根本没有在意他们的行动,这跟平时闻到人味儿就发疯的它们完全不一样。因为它们知道,即使人被救了下来也逃不掉。

    “还愣着干什么,被丧尸摆了一道,这会儿不逃难道还要挑个良辰吉日吗?”清欢率先撒腿就跑,不忘拉上徐莹,至于其他人……总是能跟上来的。

    黑豹和肖温险些泪流满面,到头来他们俩加在一起也比不上一个卫徐莹。

    就见两个妹子带头,后头一堆人跟着狂奔,他们的时间不多,但就算跑到城门也不一定出的去,因为那里肯定已经围满了人。可是不试试怎么知道,而且这座城市固若金汤,清欢不想毁了它,如果可以的话,她想要肖温将基地转移到这里,并且和黑豹的基地合并。这所城市太适合了,比他们两人目前所在的基地都要安全并且易守难攻。

    只是这个念头不用现在说,最重要的还是先逃出去,免得在城里打架毁坏建筑,到时候搬进来麻烦。

    清欢心里是这样想的,黑豹跟肖温都不知道。他们还以为地底下的那东西特别厉害,连“神”都要逃,要是他们知道清欢在想什么的话,一定不会这样迈着大长腿在太阳底下狂奔。

    清欢边跑边问徐莹:“你空间里还有冰淇淋吗?”

    “有,都给你留着呢!”徐莹喘着气回答。

    城门口的确围着乌压压一大群丧尸,这是要把他们包饺子啊,地底下那东西肯定是可以思考了,甚至智商还不低。清欢停了下来,因为前头横着两具新鲜的白骨,连同皮肉被啃得干干净净,正是先前要走的那两人。

    只要不越过线,丧尸们就当他们不存在,然后如果他们打了逃走的主意,丧尸会在第一时间扑过来。

    清欢猛地转过身,觉得头疼,这里空间太小施展不开啊。不过来不及了,她叹了口气,把水火伞拿了出来,递给了黑豹。

    肖温见状,神色微黯。

    “豹哥,阿温,如果咱们今天都能活下去的话,就把两个基地合并,然后迁到这儿来,好不好?”

    “我没有问题,肖温……”

    “我也没有。”肖温点了下头,仍旧是优雅绅士的模样,清欢瞧着他那样儿,好像不失落,偏偏又是极失落的。她笑了下,对黑豹道:“豹哥,这水火伞刀枪不惧,水火不侵,待会儿需要你打头阵,能保你平安,你拿着做武器吧,把它打开的话,这样……”她给黑豹做示范,一一告诉他里头的暗器兵刃该如何使用,然后转身走到肖温身前,从口袋里掏出一沓黄符,最上面一张是紫色的。“给你。”

    然后每人发了一张,这符有什么用呢,能够保证低级丧尸不吃他们,但也仅限于此,否则清欢怕这些人承受不住这福气遭雷劈,天雷固然不敢劈她,但不代表不劈异能者。而且,如果她事事自私自利任意妄为,那么她又有什么资格做奈何桥主。

    她是舍不得徐莹跟着一起打的,所以每人发了符又告诉他们如何使用,如何对付地底下那东西之后,清欢就带着徐莹到了高高的楼顶上坐着,准备观赏一出世纪大片。毕竟也是很久没看电影了呢,真人版的一定要好好欣赏。

    有清欢在,黑豹肖温和徐莹三人都是知道实情的,自然不怕,肖温基地里的异能者都见识过清欢本事,见她这会儿还有闲心吃东西看大戏,也都定下了心,黑豹的手下更不用说,心理素质和能力都是一流,惟独那三个幸存者害怕且不安。可是事到如今,他们不拼也得拼。

    赢了就能得到新基地,壮大并且拥有未来,输了……就只能成为高级丧尸的营养。

    所以绝对不能输!

    很快地,地底下的东西终于破土而出!

    这是个什么东西呢,庞大无比,一张嘴血腥味十足,带着腥风阵阵,然而奇妙的是它的脸却是人脸,五官俱全,鼻子眼睛嘴巴都很清楚,但长得太奇葩了,叫人恶心。有足有吻还有触手,反正是怎么看怎么丑。

    徐莹突然咦了一声:“这家伙……我以前见过。我想起来了,我还是中级丧尸的时候,到过n市!我就说为什么这么眼熟!”

    “你来过这儿?”清欢好奇地问。

    “对,我刚刚说的不大清楚,不应该说我见过这个家伙,应该说,我感受过它。”徐莹越想越熟悉。“对,就是这样的,上一世我在外头游荡,感受到了高级丧尸的威压,听从它的调遣来到了n市,守在城外,为的是不让里头的人出去!我说我怎么觉得熟悉呢!”

第十六碗汤(二十)

    “没关系的。”清欢拍了拍徐莹的手,安抚她,“现在的你又不是以前的你,现在的你很强呢。”

    徐莹也笑了:“嗯!”

    说完从空间里取出一盒新鲜的冰淇淋递给清欢,她的空间有个好处,那就是里头的时间是停止不动的,所以冰淇淋放进去什么样,拿出来就是什么样。清欢接过来挖了一勺塞进嘴里,跟看大戏似的看着那群人打架。

    一会儿挑剔下这个准头不够,一会儿攻击下那个谁姿势不够优美,如果不是大敌在前非常危险,所有正在参战的异能者都会选择回头怒视!太欠揍了!这都什么时候了还开玩笑?这是能开玩笑的吗?这可是会吃人的丧尸啊!

    然而清欢给的符的确能够保证他们不被低级丧尸攻击,但也仅限于低级丧尸啊!中级丧尸仍然能够分辨得出他们身上的味道。当然,对于他们来说,最危险的不是这些中级丧尸,而是已经进化到完全体的高级丧尸!它现在可能正是在继续进化的紧要关头,如果在场的异能者都被它吞噬的话,不知会进化出一个什么样的怪物来!

    “这家伙之前也不知是人还是鬼。”清欢摇摇头,看那架势像是章鱼,毕竟触手很多,可偏偏又长了张人脸,鼻子眼睛耳朵五官俱全的,看起来挺恶心的。

    “估计是人。”徐莹说。“不然不可能脑子转的这么快。”要是纯的变异动物,即使进化成为完全体也不可能拥有这样的智商的。

    清欢也认可这个看法,她们坐在那儿看的好不快活,就跟看真人版超人大战哥斯拉一样。

    黑豹和肖温是实力最强的,所以冲在最前头。两个人之前也不过就见了一次面,但默契却非常之高,冰火两系本来是相克,但愣是让他们发明了新招数,跟在他们身后的异能者们也没闲着,每人负责一条触手,异能拳脚武器……反正是能使出来的全使出来了。怪物嚎叫着,那巨大的口器张开又合上,一次次的想要低头吞噬异能者,偏偏被水火伞给挡住了。

    这伞自然是个好东西,又是跟在清欢身边这么多年的宝物,怪物就是用足了力气也没用,仍然是啃不动,它的口器因此被卡住,只剩下利爪和触手。

    “看起来倒像是人为的产物。”清欢喃喃地说。“末世的爆发到底是怎么回事?”

    徐莹道:“我其实也说不大清楚,但据悉是跟一块陨石有关。说是陨石可能也不恰当,反正是个放射性的存在。这东西不知是哪里来的,被r国高价雇佣佣兵弄到手,偷偷地研究,然后末世就开始了。我上一世的记忆太模糊,死的又太早,并不知道最后这个世界走向了什么。”

    “反正不会是毁灭。”清欢伸了个懒腰。“这个星球结实着呢,顶多是人类和丧尸都没讨到好,再这样打下去的话,满目疮痍,早晚要出岔子。”因此这场战争必须尽快分出胜负,这样的话,才能让人类有活下去的可能性。

    徐莹叹了口气,觉得自己虽然重生了,但却仍然希望渺茫。她看了清欢一眼,见到那熟悉的微笑,心里才好过了些。“清欢。”

    “嗯?”

    “这次出去之后,我估摸着我妹妹快出现了。”

    “你妹妹?”徐莹不说的话清欢已经快要忘了这两个人。

    “对。”徐莹眯起眼睛望着一个异能者被触手紧紧地卷起来又被扔到一边,看着他们打得那么辛苦,心里头不知是什么滋味儿。“我还记得呢,上一世她给我的说辞。只不过她是去的豹哥的基地,不是在n市出现。估计我回基地之后就能看着她了,只是不知道,没有空间戒指的她现在还能不能成为上一世那个人人追捧的救世主呢?”

    还有那个男人。

    徐莹不是不伤心的,直到现在,她都很不明白。为什么一母同胞的姐妹会这样对她,为什么交往了那么多年的男朋友会将她抛弃。他们两个明明是她最重要的人,她两世的感情难道都喂了狗吗?不是怨恨也不是不甘心,她就是不明白而已。

    “你管那么多呢。”清欢把脑袋搁在她肩膀上枕着,顺手弹出一张黄符到被低级丧尸摁住的肖锋身上,“谁没点伤心遗憾的过去,谁没痛苦过,但那又怎么样,你还在乎那两个人做什么?很多事情都是没有理由的,人渣就是人渣,渣的再香他也是人渣。”

    徐莹扑哧一笑:“你啊……小小年纪……”她本来想说清欢小小年纪说话却这么老气横秋,可是一转想到清欢并不是表面上看起来那么小,于是心底就叹了口气:“等到事情结束后,你要离开的吧?”

    “嗯。”

    “你住在哪儿呢,我们以后还能再见吗?”徐莹不舍,她甚至有点坏的在想要是这个世界永远都在崩坏,回不到正轨,也许清欢就不会离开了。

    “我呀,住在一个很黑很黑的地方。”清欢眯着眼睛,望着下头的异能者大战怪物,他们都很辛苦也很累,同时数不胜数的丧尸们也在攻击,黄符贴的再紧也总是会掉出来,或是被鲜血染色从而失去那分法力。“再见不是不可以,但我不会见你们。”

    “为什么?”

    “这就是法则呀。”清欢淡淡地说。“我得到了这份力量,就必须履行我的责任,同时,也该克制自己,如果随心所欲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没有一点约束,那么我早就被抹杀了。人跟人之间,再好也不过是几十年的情分,你的好日子还长着呢。”

    听到清欢说自己的好日子还长着,徐莹并没有感到很开心,她甚至深深地为清欢感到心疼,不知道她到底是经历过什么,才能如此大彻大悟。

    清欢叹了口气,也不准备再继续往下说了,她到底是什么样的存在,到底来自哪里,回归哪里,有些时候,稍微透露一两句给普通人知道,就算是泄露了天机。好在徐莹的好奇心也没那么重,而是换了个话题:“这半年多,基地里有好多妹子喜欢豹哥,但他一个都没接受。我瞧着他是喜欢你的,我原本觉得你俩在一起挺好,但是……那个肖温好像也喜欢你,你是怎么想的?”

    下面的异能者们打得要死要活,胳膊腿儿乱飞,地上落了不知多少晶核都没人捡,她俩却在上头咬耳朵讨论这些话题。“我能想什么?”

    “跟谁在一起呀!”徐莹推了她一把。“你不会不能动凡心吧?”那就太惨了。

    清欢莞尔:“那倒不是,我是从没动过凡心。”

    “啊?”

    “我啊,不会跟他们两个中的任何一个在一起。”清欢叹了口气。“我也有点想谈恋爱了呢,只不过,不是跟他们。这个世界我不喜欢,我也不想在这里待太久。”

    “那你就不管我啦?这么冷酷无情撒手就走?”徐莹指控道,好像清欢是个负心汉一样。

    清欢轻笑:“咱们相识一场,就算是缘分,但要是想不分开却是万万不可能的。”她说了,又觉得自己有些伤感,仿佛也终于有了些人类的情感,这让清欢感到些许欣慰,又觉得牵绊。“你忘了吗,我说过,即使道路不一样,最终都是殊途同归。”

    有缘分便不应强求,她是最看得开的人了。

    说完这句话,清欢也不愿再徒增伤感,对着徐莹笑道:“下面差不多要结束了,咱们去帮帮忙,把这丧尸脑子里的晶核取出来,我瞧着是水系的,应该很适合你。”

    徐莹是个很体贴的女孩子,于是不再追问。

    一番恶战后,所有人都精疲力竭了,好不容易解决了这个大家伙,再也没力气跟其他丧尸们斗了。清欢轻巧地落地,取回自己的水火伞,脚尖轻点地面,借力到了丧尸头前,单手一伸,没有借助任何工具,就直直地插入丧尸脑中掏出了晶核。

    就在她转身的那一刻,却突然听见一声细微的咆哮,这时,下方的黑豹露出惊恐的表情:“清欢——”

    清欢不用回头就知道发生了什么,这家伙晶核都被挖了,居然还能垂死挣扎。她扭头看了一眼,顺手挥了挥衣袖,庞然的丧尸便化作了尘土消失不见。

    众人:“……”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除了黑豹肖温徐莹三人,没人知道清欢是一种怎样的存在,所以在所有人都面面相觑甚至忘记了精疲力竭的时候,这三人一如既往的冷静淡定。清欢把晶核交到了徐莹手上,有点小小的伤感。方才之所以不出手,就是想看看于航现在的本事怎么样,虽说跟黑豹肖温没得比,却也称得上是一等一的高手了。

    清欢想,她大约是可以放心的。

    对于清欢露的那一手,除了黑豹等三人外,其他人都是一副又惊又疑的表情。z队的小伙伴们简直要给自家队长跪了!刚刚那一挥真的特别帅!然而就在这时,大家胜利班师回朝的时候,他们英明神武的队长对他们露出了鄙夷的表情:“真脏。”

第十六碗汤(二十一)

    z队全体小伙伴:……

    忘了啊啊啊啊!忘了出任务之前队长说过衣服如果脏了要挨揍啊啊啊!众人看了看自己,又看了看彼此,同时在心里给别人也给自己点了个蜡。

    因此,当其他异能者都在兴高采烈的讨论方才那场大战的时候,z队的小伙伴们心里流着面条宽的泪,恨不得立刻死去。就算现在没死成,等回了基地也不会有好果子吃,他们知道的。

    清欢越是哼着歌儿开开心心的模样,他们就越是感受到了暴风雨前的宁静……

    地下通道里约定的话是当真的,n市的确是最适合做基地的地方,不仅地方当占地广,郊外有平原和田地,而且设施都还没有被破坏,如果想要重新建立起新的基地,没有地方比这更好了。

    就算是肖温和雷豹基地里的人全部都移过来也盛得下。

    只不过,为了避免还有漏网之鱼,得再进行一番搜寻确定安全之后才能迁过来。这一次,毫无疑问,清欢是要跟黑豹走的,临走前她对着z队的小伙伴们挥了挥拳头,说:“这次就便宜你们了,等到基地迁完,看我怎么收拾你们!”

    z队的小伙伴们心里蹦跶着欢天喜地的小人儿,表面上却都是很乖很不舍的样子:“队长我们一定会想你的!我们一定会好好训练等你回来!”云云,当然其中舍不得是真的,但能逃过这一劫也让他们格外的高兴,简直是老天保佑,上帝还没有抛弃他们!

    肖温听清欢说要跟黑豹走之后没有反对,只是安静地看着她,他是何等聪明的人,知道和她作对不如事事都顺着,这样也能刷个好感度,于是和雷豹约好了日子,便各自分开行动。

    离开n市,徐莹就被麝鼠拉到一边说悄悄话去了,可以看得出来两人感情很好。清欢坐在副驾驶上,嘴里含着一根棒棒糖,分离了半年,但好像从来没分开过。除了后座多出一个麝鼠之外,连车子都还是之前的那一辆。

    清欢没有去问黑豹这半年来他过得怎么样,想要建立起一个基地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他肯定是很辛苦的。清欢这次跟黑豹走不是为了别人,就是想见见徐莹的妹妹跟男朋友——不,是前男友。她是真心想看看,是什么样的人能做出这样狼心狗肺的事。

    糟心烂肺的人看多了,在目前的这个末世里,清欢所遇见的大多数都是好人。不管是怎样的逆境,只要活着,只要有人类的地方,就总是少不了争斗与欺骗,同时也少不了善良和真诚。

    说来也巧,三天后,他们回到了黑豹所在的基地,刚进基地,徐莹就看见熟悉的人。只不过……完全不是她记忆里的模样。上一世,在徐莹的记忆里,妹妹是耀眼又受人尊敬的异能者,前男友则是跟妹妹很恩爱的夫妻,而这一世,在她从汽车上被推下来之前,妹妹娇柔无力如同一朵小白花,前男友则帅气阳光又懂得体贴人——但是不管怎样,她都没想到,原来再见会是这样的场景。

    倒也是来投奔黑豹的基地,但不像是上一世那样作为一个小队的领导者,而是一个小队领导者的附庸,或者说,禁脔。

    徐莹长得很漂亮,她的妹妹容貌更胜她一筹,再加上性格娇软会撒娇,从来在男人堆里都很吃得开,但是徐莹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自己见惯了末世里依附男人而生,供男人泄欲只求活命的女人,她的妹妹也会变成这样。

    清欢敏锐的目光顺着徐莹看过去,见到一个跟徐莹长得有七八分相似的女人,大概也就明白了。那女人的穿着打扮很暴露,依偎在那个正在登记的彪形大汉的旁边,一副解语花的模样。只可惜,在这里,人人都看得清楚她到底是什么样的存在。令人惊奇的是这个女人并没有感到羞耻或者不好意思,而是非常坦然的纠缠着大汉。基地里一些女性异能者都不由得投去了鄙夷的目光,但女人不在乎。

    徐莹看了一会儿就移开了视线,清欢问她:“不去打个招呼吗?”

    徐莹摇摇头:“不了,去了也是尴尬,她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吧,随便她。”她现在是真的放下了,再大的仇恨,在看见妹妹此刻的狼狈时也已经烟消云散,这一世她很幸福,有朋友有爱人,可以自保也能去保护别人,她什么都不求了。

    可她不愿意去折腾,别人却没打算放过她。妹妹卫徐珊眼尖得很,登记的时候听人说首领回来了,她就有意无意地朝门口那看,她早就看现在这个男人不顺眼了,如果能找到更厉害的强者,她一定会立马踹开面前这男人!

    到现在卫徐珊还记恨着这个大汉呢,但这个不重要,因为她虽然没看见首领黑豹,却看见了自己再熟悉不过的姐姐!

    她突然松开了挽着大汉的手,一边叫着姐姐一边追了上去。

    清欢见徐莹皱眉,便调侃了一句:“你看,我不就山,山来就我。”

    徐莹很无奈地看了她一眼,随即冷淡地转过身,躲开了卫徐珊的飞扑,跟她保持了距离,冷淡地看着她。那眼神让卫徐珊打了个哆嗦,她只顾着看见姐姐高兴,却忘了自己做过了什么。这下想起来,她突然感到了不安。然而看到徐莹此刻光鲜亮丽的模样,她心里又十分不甘心。末世爆发之前,家里最漂亮最时髦,最受人欢迎的可是她!凭什么卫徐莹就能过这么好的生活,而她却只能当一个男人的泄欲工具?

    她眼里的市侩和算计,清欢一眼就能看得出来。卫徐珊前世今生每次都能动手去害徐莹,可以看得出她本性极坏,清欢也不愿意她跟徐莹接触,就问一旁的麝鼠:“你老婆被人缠上了,你没话说啊?”

    麝鼠一听清欢这个称呼,眼睛一亮,他是知道徐莹家里这点破事儿的,同时他也决不是个会怜香惜玉的主儿,除了卫徐莹之外,任何女人在他眼里都跟石头没什么分别……清欢在他心里就不是个女人。所以他一脚踢开卫徐珊准备扑过来的身体,不顾这娇弱的女人被踢到一边后捂着心口伤心流泪的样子,冷声道:“谁准你靠过来的,谁是你姐?”

    卫徐珊一看到麝鼠的脸就瞪大了双眼,诚然,她现在跟的这个大汉也不丑,可和俊美的麝鼠比起来那可就差得远了!看麝鼠那么护着徐莹,她就知道这两人肯定是情侣关系,卫徐珊装可怜装习惯了,从小到大她就这样,只要她一楚楚可怜地看着徐莹,哪怕是天上的星星徐莹都会满足她。

    可惜,徐莹的一番情意还不如放在狗身上。

    “姐……”卫徐珊吸了吸鼻子。“我真的好苦啊,那个人!”她愤怒地指向彪形大汉。“我们在路上的时候,他把姐夫给杀了!又把我、把我……呜呜!”说着掩面哭起来。

    要是没看到之前她死缠着那个彪形大汉的样子,说不定大家真以为她就如她所说的那么无辜了。

    徐莹在基地里的地位和威信仅次于黑豹,她居高临下地望着哭泣不已的卫徐珊,没说话,也顾念最后的一点情分,到底是说不出口揭穿她的话。

    她说不出口,麝鼠说得出口啊,而且卫徐珊口口声声说姐夫姐夫,姐夫她大爷!“别随随便便看到个认识的人就上来攀亲戚,你要真把徐莹当姐,当初还会把她推出去喂丧尸,就为了争取时间和你口中那个姐夫私奔?要点脸吧,我们基地不欢迎你这样的贱人。”麝鼠做事从来我行我素不考虑后果立刻叫人把卫徐珊跟她一起来的男人给丢出去。

    然后徐莹就默默地看着有人过来,捂住了卫徐珊的嘴巴,把她给拖了出去。

    外头丧尸不少呢,附近就这么一个基地,可以想见他们进来的不容易,出去之后想活着,那也肯定是不容易的。徐莹看向麝鼠,那家伙干完坏事才想起来,自己这么做不会让徐莹觉得太过分了点吧?可是一抬头,就望进徐莹的眼里,她笑着说:“谢谢,不然我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她。”下不了手杀,也没有情分再去照顾,这样就是最好的了。

    不接纳她,让她自生自灭去吧。

    麝鼠得到了女朋友夸奖,顿时笑眯了一双眼,清欢也没想到事情就这么随意的解决了。

    从头到尾,从徐莹遇到她跟黑豹的那一刻,命运就在无声无息中悄然改变。一切都在向着美好的明天进行,就算未来遭到更大的艰难险阻,她相信,只要这些拥有着美好品质的人们还存在,这个世界就不会走向灭亡,人类是很值得敬佩的存在呀。

    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徐莹跟麝鼠就抱在了一起,清欢笑吟吟地看着,往后一退,突然就撞进了一个强壮结实的胸膛。

第十六碗汤(二十二)

    “豹哥?”

    黑豹目光柔和地看着她,牵起了她的手。清欢愣了一下,低头看向两人交握的手,然后乖乖地被黑豹牵走了。

    他把她带到了一个很安静的地方,除了彼此没有其他人,然后他握住了她纤细的肩膀,对她说:“我很感激你。”

    没有等清欢回应,他的嘴角慢慢地勾起来,很是开心的样子:“如果没有你,我现在不知道是什么样子,我很庆幸,遇到了你,让我得到了寄托。清欢,我喜欢们,我希望你能留下来和我在一起。”

    清欢静静地看着他,过了几秒钟才笑的柔和:“我是神哪。”

    “那又有什么关系?”黑豹反问。“我没有好到让你愿意留下来和我在一起的地步吗?如果是这样的话,请你给我一点机会,我一定会表现给你看,让你满意。”说完他伸出双臂要抱她,却被清欢后退了一步格开。于是黑豹立刻明白了清欢是什么意思,他深邃的眼睛里多了悲伤。

    谁能不喜欢这个姑娘呢?温柔可爱,天真俏皮,总是保持着乐观十足的态度活着,给他们带来温暖和光明。她对于他并不只是一个喜欢的女人,还是他人生道路上的导师。如果不知道她“神”的身份,黑豹早就告白了,然而他们之间横亘着无法跨越的距离。

    “我以前很怕寂寞的。”清欢没有直接拒绝,而是说了这么一句话。“我总是一个人活着,所以总是希望能找到人来陪伴自己,哪怕只有短短的几十年。如果是之前的话,我会留下的,也会和你在一起,当然也有可能和肖温在一起,毕竟你们两个都是那么干净真诚的人。但是现在……”她轻轻地叹了口气,又上前走了几步。“从前的世界里,我和许多人厮守了一生,然而我从未以男女之情爱过他们。我呀,不会再去爱任何一个人,而现在,我坦然接受这个事实,不再因为自己孤单,就寻他人陪伴。我也会努力地再去试探着去爱人,但是很抱歉,黑豹,这个人不是你,也不是肖温,不是这个世界里的任何一人。”

    黑豹的眼中有泪花在闪动。

    她在他面前总是坦诚,坦诚的令人生气,但又忍不住要为她心疼。拥有永生,那是一种怎样的孤独?“我舍不得你。”

    他沙哑着声音说,大概也是预料到她要离开了。

    “你看!”清欢突然加重了声音,手指远方,黑豹下意识顺着她的手望过去,只见一轮红日冉冉升起,万千光华,美不胜收。“你们的未来就如同这个太阳,永远不落。”

    黑豹上前一步把清欢狠狠地抱进怀里,沙哑着声音问:“你曾经可有爱过一个人?”

    过了很久很久之后,黑豹才听见清欢遥远的像是从天空传来的声音:“有的。”

    “那个人是不是没有珍惜你?”

    “不,他珍惜了的。”清欢轻轻笑笑,也伸手环住了黑豹的腰。“只不过是在我死后。仇恨和自尊蒙蔽了他的眼睛,他很爱我,但这并不能证明他不是一个混蛋。”

    “我真羡慕他。”

    “没什么好羡慕的,以前的我和现在的我判若两人,你就算见了也认不出我。”清欢笑笑,踮起脚尖在黑豹的脸颊亲了一下,然后推开了他。“我已经看见了,你们的未来。”美好而又充满希望,黑豹和肖温联手以后,这个世界的人类会进化完全并且成功步入正轨,丧尸病毒将会得到解除,于航则会成为首屈一指的强者,z队则会与a队并肩,只要这个世界还存在,人类的美好心灵还存在,就永远不会消亡。哪怕,还有那么多人有着沉痛悲伤的过去,有许多不能言说的秘密,但那又怎样,他们都会坚强的活下去。

    而她,不属于这里,也没有机会再看到那么远的以后了。

    “记得帮我跟徐莹姐和肖温告别呀。”清欢淡淡地笑了笑,挥了挥手,黑豹转过身,待到身后的轻柔声音消失了,他才有勇气看过去,那里的姑娘已经不在了。

    他攥紧了拳头,眼眶泛红,却没有哭。

    回到奈何桥的清欢慢悠悠地踱着步,她可以想见肖温得知她离开后会有多么失落,还有肖老首长,知道她这个“孙媳妇”其实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儿,应该会很不开心吧?不过她在离开之前已经将自己空间里的所有物资都转到了徐莹那里,她看到多出来的那些东西,就该知道自己已经消失了。

    你们看,这些世界再美好,有着再多美好的人,她也知道自己不该多做停留。

    她自有她的轨迹,不该因为一时寂寞,便与别人相守。得到了别人炽热的爱情自己却无法回报,这本身就是一种不公平。

    但是现在呀,她有勇气和信念再去爱一个人了。

    她一定可以的。

    *************************************************

    女鬼于艺从醴忘台出来之后,哭得泪流满面。清欢没去探知她看到了怎样的世界,但从她的表现上来看,应该是非常满意的。如果用通俗说法来形容,那就是五星好评加追评。清欢捧着脸,慢条斯理地把汤水捧给女鬼于艺,看到她一边哭得打嗝一边喝汤,然后乖乖地转身离去。

    清欢望着桥身两边开得血红的彼岸花,这一世她没有选择任何一个人男人相伴,这里的花便没有任何改变。她现在也明白了,每当她与一人共度一生,这里的彼岸花便会更红一层,更多一层,但是如果她没有,那么它们就不会改变。

    清欢弯下腰,轻轻地捧起一朵鲜艳的花,看着它在风中摇曳的美丽而孤寂,呢喃着问了一句:“你到底是谁的化身呢?”

    她心中隐隐有个回答,但却没有说出来。

    正在这时,她听见一个好久没听见的声音传来:“主人!”

    清欢回头,一个胖娃娃就扑了过来抱住她大腿,仰着一张小脸很可怜的样子,瞧那委委屈屈的小眼神儿,好像是真受了什么委屈了。这不,清欢刚爱怜地去摸他脑袋,他就呜呜呜的哭了起来,边哭还边揉眼睛,不住地重复三个字:“太惨了、太惨了……呜呜呜太惨了……”

    “故事看完了?”清欢把墨泽抱了起来,觉得这小东西好像轻了些。现在想想她也并非永生孤寂,至少还有很多“人”陪着她。不过是心无所依,早晚找得到寄托。“怎么哭得这样厉害。”

    墨泽抽噎着,两只藕节似的胖胳膊搂住了清欢的胳膊,其实他光是当系统就有些年头了,偏生叫清欢给了实体之后,越发像个孩子,哭和笑都是极单纯的。“呜呜……主人我后悔了,不该去的,嘤嘤嘤……”

    清欢摸摸他的头:“先休息休息,这个故事我现在不想听,等你冷静下来再给我讲吧。”

    墨泽点了点头,偎进了她怀中不肯离去,双手抱着清欢脖子,怎么也不肯撒开。清欢也是无奈,见他这样,想来是真伤透了心,也不知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她倒是可以掐指算一算,但那样的话未免对墨泽不大好。当初是自己给的任务,还是等他平静下来再说吧。

    清欢是喜欢听故事的,有时候她觉得自己就像是某个世界中所说的某位文豪,盖一间小屋子,招待过路人茶水点心,不收费,只请他们讲些志怪故事与自己听。好像听得多了,就能置身其中,别人的故事,自己也能感受一回。

    墨泽哭了会儿,觉得主人仿佛有些不对,与往日记忆中有所不同,就睁大了雾蒙蒙的泪眼仔细打量,然后发现主人似乎更加豁达开朗,也不知自己离开的这么久,她都经历了什么。想到自己错过了主人这么久,墨泽越发伤心,连同自己在的那个世界,就又开始胡天胡地的哭起来。

    本来清欢的衣服是不会脏的,但她已经被墨泽哭到有了种诡异的感觉,好像这衣服都给哭的没样儿了似的。她叹口气,摸摸墨泽的脑袋:“不想听我说话吗?”

    “想、想的。”他抽了抽小鼻子。

    清欢莞尔一笑:“你呀。”嘴上虽然调侃,抚摸墨泽脑袋的手仍然无比温柔。墨泽在这如沐春风的抚摸下渐渐舒服地眯起了眼睛,清欢就轻声的跟他说起来,很多都是她从来没说出口过的。比如说每次降临到世界的时候,她都是随机的呀,因为觉得这样比较有趣,又说自己临了才发现,原来完成鬼魂的心愿最好是不要动用不属于鬼魂世界的力量,那样的话才能完成的更好,还说自己在之前的人类世界里头一次拒绝了很喜欢她的两个男人,最后,告诉墨泽自己很想谈一次恋爱,再去感受一下,除了自然,天,地,除了亲情友情与感动之外,心脏为了爱情跳动的感觉。

    墨泽听得一愣一愣的,完后才明白,自家主子这是要真正的入世。

    好像每一次与她亲近几分,就能再多理解几分,同时又敬畏的感叹着,她又超脱几分。

    这是永远都不会停下的清欢。

第十七碗汤(一)

    你的心愿是什么?

    我不想嫁给他,不想让他得偿所愿,仅此而已。

    清欢犹然记得,女鬼阿薇的心愿。她没有想要复仇,也没有想要怨恨,只是不想让自己成全那个男人上一世的遗憾。上一世她死后,奇妙地停在那个男人身边,看着他又一次活了,还活到了他们尚未相识之时,得了这苍天的眷顾,要将一切重头来一遍。

    于是,女鬼阿薇看着男人从小疼她爱她照料她,然后在她及笄后娶她为妻,登上帝位,重活一次,他什么都拥有了。而上一世,她却为了他的皇位凄惨死去,腹中还带着两人的骨肉。

    他是爱她的,但是更爱皇位。而重活一世,他仍然爱她和皇位,只是更加严密的保护她,不想在得到皇位的同时又失去她。

    可是,那又如何呢?即便他重活一世,身边的妻妾仍旧成群。他唯一做到的,不过是比上一世更加善待她疼爱她,在那一群嫔妃里头,最爱她,仅此而已。

    但那不是女鬼阿薇要的,上一世的她临死前,唯一的心愿只是与他永生不复相见,然而他重活一次后的自己,明明还是自己,却是被哄骗的对他死心塌地,认为自己一介庶女身份低微,他却让自己做了冠绝后宫的宠妃,这是何等的荣耀!于是爱他,敬他,为他生儿育女,一生殚精竭虑,死后甚至还与他合葬。

    可是有上一世记忆的她不愿意!底下那个自己,陌生的好像完全不是自己一般。凭什么他重活一世,她便要被他早早定下,哄得心花怒放,做他的侧妃,做他的贤妃,做他的女人,一心一意的女人?!

    她不愿意的!上一世的她,只愿与他永生不复相见!

    那个家如何,没关系,父亲和嫡母还有嫡姐如何,都没关系,他人是生是死她都不在意,盖因世上从没有爱她的人。不过是他曾经施舍过她一颗馒头,她便在花园中失了心,上一世为他而死,这一世又做他的贤内助,与他成就一段佳话!

    她不愿意!不愿意嫁他!不愿他得偿所愿!不愿不愿不愿!

    清欢轻轻舒了口气,望着自己的小院子,虽然简陋些,不招府里人待见些,却也是快活的。傅薇的处境和活着时候的她很相似,都是不受父亲嫡母喜爱,也不受府里老夫人喜爱,更是不受那些嫡子嫡女喜爱。只是,傅薇到底与自己不同。傅薇的母亲贪慕虚荣,本是傅薇父亲的表妹,傅薇父亲成婚后,傅薇母亲下药爬床,终是成了一名妾室,结果生下傅薇时难产而亡。而府里众人都不喜傅薇,并非因她是庶出,而是她的存在证明了一件事,伉俪情深的傅大人和傅夫人,曾经有过那样几乎决裂的痛苦。

    受恩爱父母影响,嫡兄嫡姐自然也不待见傅薇。于是傅薇便似是被遗忘在了这个角落里,府中下人也能随意欺凌,虽然嫡母并未克扣她月度,但她在府中的日子并不好过。总是会有那么些捧高踩低的奴才,以及为了给主子出气便故作不知的忠心下属。傅家人其实都知道她过的是什么日子,尽管她安分守己从来没有非分之想,但他们仍然想要她吃些苦头,谁叫她那贪慕虚荣的姨娘死了呢。

    在傅薇入三皇子门下的时候,这团结友爱的一家人更是将她骂成了姨娘第二。因为在他们根深蒂固的想法中,她跟姨娘是一样的。傅家人,对彼此家人都是极好的,除了对傅薇——但谁能想到,其实她才是最无辜的那一个呀!

    傅薇就是在这样的时候,有一日,饿得不行了,偷跑到花园,遇到了三皇子。三皇子殿下出于好心顺手给了她一个他不吃的馒头,结果便成了傅薇的救星,后来她与嫡姐一起嫁入三皇子府,只是嫡姐是正妃,而她是侍妾——因为他们之间,是三皇子受人陷害中了□□,不得已将她要了。但又愧疚于未婚妻子和傅家,因而勉强纳她入门而已。

    最后傅薇为了三皇子而亡,一尸两命,他心中才有了她些许地位。他重活一世,便将她纳了做侧妃,想要补偿她,盖因临死之前,上一世已经成为九五至尊的三皇子才发现,他最爱的是她。

    可是傅薇不愿意了。她不想爱他了,也没有勇气再去爱。她不过是个普通的甚至有些卑微的小女子,只是生了一副好颜色,便注定了要与三皇子纠缠。他重生后,口口声声说爱她,却仍是娶了嫡姐做正妃,仍是三宫六院,环肥燕瘦,只想起她的时候,才言明她是唯一真爱。

    清欢所在的这个时间,是三皇子刚刚重生后不久,上一世他得偿所愿,当上了皇帝,却失去了最爱的人,一生遗憾,于是这一世重生,便誓要将傅薇和皇位尽数拿在手中。

    当今圣上本有六子三女,然而皇子尽数夭折,只剩下了三皇子一人,这皇位毫无疑问便是三皇子的了。他对皇位的归属向来都是极有信心的,皇上虽有些看不中三皇子,但后宫诸妃再也生不出儿子来,也是没有办法。

    这身体既然成了清欢的,那么使用权也就都在清欢。虽然女鬼傅薇没说,但清欢仍旧感觉得到,傅薇对三皇子是有怨的。上一世的她,跟了他,最后的爱已被消磨干净,只觉自己一生孤苦,便不要再见。她当真是那最无辜之人,然而因勾引皇子的罪名名声烂透,临死也不过是卑微的侍妾,腹中那孩儿,是傅薇一生的痛。

    这样的她,如何愿意再与三皇子共结鸳盟?偏偏此人却一厢情愿要补偿她,也不知是何心态。

    没有恨?怎么可能!傅薇的鬼魂眼睁睁看着重生的三皇子又哄骗了自己的一生,不恨他恨谁?然而她已心力交瘁,别的不敢想,只想不让三皇子得偿所愿。

    还有那个孩子。

    清欢轻轻叹了口气,此刻她心如止水,皇后是极疼三皇子的,趁着三皇子尚未对傅家提出要娥皇女英共侍一夫,她得早些另谋出路。

    她不比傅薇,她是个心狠的,三皇子此人不得清欢的眼缘,觉得他百般不好,也不适合做皇帝——一个只知道剥削女人的男人,有哪门子的心胸去胸怀天下?清欢不会轻易动用不属于自己世界的力量,但在了解傅薇的故事之前,她将这个世界的时间线摸的一清二楚。她清晰地读了傅薇的记忆,又看了生死簿,有了谱儿,才敢对症下药。

    因为她在府中不受宠爱,倒是受尽了忽视,所以清欢乔装打扮一番出了门,竟也无人发觉。

    她的贴身丫鬟是不贴心的,平日里爱伺候就伺候,不爱伺候就不伺候,反正府里人都这么做,所以身为丞相府二小姐,清欢还得亲自去拔院子里的草!

    她的脸色微微有些泛白,这几日没的东西吃,窗户又破了,然而府上不给人来修,她也没办法,只好找了些树叶糊住,可就是这样又有什么用,冷风一灌进来,仍旧受了冻。在傅家的清欢是不能生病的,因为没有钱看大夫,府里人只会认为她是在作妖,想要些好处。

    这一次是受不了了,才攥着仅有的,攒下的一点点银子来了药铺。

    刚抓了药,戴着面纱踏出同仁堂的门没几步,拐弯处就跟一人撞了个十成十,这一撞可不轻,清欢只觉头晕眼花,手上的药再也提不出,整个人往前一扑,就要栽倒在地上,不省人事。

    撞了她的男子露出几分诧异之色:“……这是……我力气很大么?”

    “老爷小心,难保是刺客。”男子身旁的护卫说,正要去查看,那被称为老爷的英俊男子却笑了:“能有什么刺客,无人晓得我的行踪,你轻些,把她放到马车上,一会带去庄子上看下吧。”

    另一个白面男子面露无奈之色:“老爷这是想效仿那救美的英雄么?”

    “这机会难得,我心意已决。”说着,老爷伸手将晕倒的清欢抱在了怀中,对那护卫吩咐道,“你去把我要买的东西一一都给买来,我要仔细看一看。”

    “是。”

    于是老爷转了个脚步,说这是心怀不轨的刺客,那他可不信。且不说他今日出来是心血来潮,便是方才想要来买东西,都在马车停在这里的时候突然起的兴致,哪里来的刺客能分分钟料到他的想法,那他真要见识见识。

    到了马车上,白面男子担忧地望着老爷轻手轻脚地把少女放在软垫之上还准备动手揭人面纱,忍不住提醒道:“老爷还是多加小……”

    那个心字被他咽进了肚子里。白面男子一脸震惊地盯着少女的面容,嘴巴张的大大的!僵持了好一会儿,才赶紧捂住嘴压住惊呼,直在心底叫唤,乖乖!老爷这是走的什么好运?随随便便也能撞到这么个绝色的美人儿?!

第十七碗汤(二)

    第十七碗汤(二)

    老爷明显也被女子的美貌震撼住,即便他妻妾成群,这少女的容貌也可以说是一等一的,他伸手摸了摸少女额头,道:“发着热。”

    这会儿怜香惜玉的心也有了,于是派人去找大夫,等到了庄子,他亲自将少女抱下了车,未假侍卫之手。直到将清欢放在了床上,他也仍旧用欣赏的目光看着她。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到了他这个年纪,早就心如止水,若非是这样的容貌,他是决计不会多管闲事的。

    只是……“金川,你看这姑娘约莫多大?”未免太瘦了些,他摸完了人家姑娘的皓腕,如是说。

    名叫金川的白面男子细细打量了下:“虽然个子小了些,又瘦弱,但从骨龄上看,大约是已经及笄了。”

    “及笄了?”那就好办了。“去让广威查一查,她是何来历。”

    大夫来了,把脉的结果是,这姑娘忧思过度,太过瘦弱又染了风寒,体质过虚,委婉地在贵人面前表明了床上少女之所以及笄的年龄还这样娇小,是因为平日连饭都吃不饱的地步。

    瞧她身上陈旧的罗裳,估摸着也是穷苦人家的姑娘。

    在场所有人包括看人眼光精准的金川都是这么想的,结果打探出来的消息却让他们大吃一惊!这姑娘非但不是穷苦人家的,反倒是傅丞相家里的庶出小姐!然而老爷回想起自己平日见过的傅丞相及傅夫人,两人十分恩爱,养的也都是珠圆玉润,他们家中两个嫡子也都长得很好,但若和这少女的瘦弱矮小比起来,那可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怎么,难道丞相的俸禄已经少到连个庶女都养不起了么?

    金川仔细瞧了下主子的脸色,在心底揣测着主子的心意,觉得差不多了,就开口道:“陛下不知道,这傅家的二姑娘,在傅家是极不受重视的。虽说傅夫人没有苛待,然而下人却少不了要捧高踩低,傅家的子女为母亲出气,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是以二姑娘她……”

    聪明的奴才不用把话全部说完。

    老爷嗯了一声,然后似是无意的问道:“傅家的大姑娘可是和老三赐了婚的那个?”

    “回陛下,正是。”金川恭敬回答。

    “那傅家大姑娘已经及笄一年了吧,朕记得当日赐婚便是在她及笄之时。”老爷,也就是微服出访的皇帝,淡淡地说。此刻他完全看不出来刚在街上撞到清欢时那温和的模样,一双眼睛里闪过一抹精光。“老三曾在皇后面前推脱说想要再等一年,他的原因,当时你也在场,可还记得?”

    “回陛下,奴才记得。三殿下说是还有一位心上人,想要待她及笄,将她作为侧妃一同迎娶过门。”

    “那你说,是不是床上这丫头呢?”皇帝似笑非笑。“一连娶了傅家两个女儿,老三有心了。”

    金川闻言,连忙跪了下去,不敢多言。伴君如伴虎这句话可不是随意说着玩儿的,眼下陛下才三十又四,正在龙精虎猛的年纪,虽说膝下只有一位三皇子,但保不齐日后还会再有其他儿子,若是三殿下在现在就表现出对那个位子的想法,怕是……留不长。因为就目前来看,陛下至少还有四五十年好活呢。而且陛下驻颜有术,看起来并不显老,连白头发和皱纹都没有。这些年虽说是宫中美人颇多,但陛下逐渐修身养性,注重起养生,所以看着也顶多二十五六岁的模样。

    三殿下不会表现的这么明显吧,要知道,只要他不作死,日后那位子肯定是他的。

    皇帝没说话,而是随手拿起床上的小人儿的纤纤素手把玩起来,修长的手指时而与之交握,时而□□对方软软的指头,这一双小手皮肤不是顶好,可以想见平日里没少做些粗活,“听闻傅家有三女,个个生得好颜色,原来,还有一个。”他挑起眉头,“你说,若是朕也想要一个呢?”

    皇上这纯粹是想给三皇子添堵。当初皇帝给他和傅家大姑娘赐婚,他欢天喜地的应了,转而又跟皇后说还有一位心上人想要娶进来做侧妃,只是身份颇为尴尬。这话是金川转达的,皇后虽然看重三皇子,毕竟不是从自己肚子里生出来的,再说了,三皇子跟她再亲,能亲过陛下么!

    三皇子若是当时直截了当跟皇帝说实话,皇帝顶多猜疑一下,也不会多做在意。或者是今日皇帝没有遇到傅薇,那也就罢了,偏偏天意弄人,就是在今天,这个时候,他遇到了。

    皇帝不喜欢任何不听他话的人。若是今日没撞上这傅薇,是不是皇后不仅帮忙老三推迟一年婚约,还要在大婚之时再请道圣旨,纳傅家庶女为侧妃?皇帝了解自己,那样的话,到了那个时候,他是一定会答应的,毕竟娥皇女英共事一夫也是一段佳话。

    但偏偏在这个时候让他知道,那他就不乐意照着老三的想法走了。他才是皇帝,皇帝怎么能容忍有人那么清楚地摸到自己的思绪,并且计算好他每一步的反应呢?

    这无异于是一种挑衅。

    金川听不明白主子这是随口一说,亦或是真心,犹疑万分,才恭恭敬敬答道:“陛下是一国之君,九五之尊,想纳个妃子又有何不可。明年这二姑娘及笄,恰逢四年一度选秀,陛下大可将二姑娘纳入宫中。得佳人相伴,岂不是美事一桩?”

    皇帝不是个重欲的,过了而立之年后,他对美人就没什么兴趣了,他比较想要长生不老,所以一直痴迷于修道炼丹,求仙问道,女色对他而言反而是次要的了。当然,这炼丹……除了想要长生以外,还一点就是特别想生儿子。

    他正值壮年,膝下单薄,自然想要多子多福。

    正觉得金川这话说得顺耳,让他听了舒坦,便发觉把玩的小手似是轻轻抖了一下。皇帝看向床榻,那昏迷不醒的美人儿此刻醒了,正僵硬着身子眨着眼,与他视线相接,连忙翻身爬了起来跪下:“臣女见过陛下,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你都听到了?”皇帝做了个手势示意金川下去,顺便带走屋里其他伺候的人。

    清欢伏在地上,头都不敢抬:“臣女只听见只字片语,并不完全,是以不明白陛下想要做什么。”

    是个聪明的,而且反应也很伶俐,怪不得能在虎视眈眈的傅家活下来。“把头抬起来。”

    清欢犹豫了两秒,乖乖仰头,皇帝伸手,两根指头捏住了她小巧的下巴打量,如此落魄便是这般绝色,若是养好了,得是何等的风姿?再一想到她年纪尚幼,也未曾长开,便如同一个稚嫩而充满稀奇的花骨朵,精心照料的话不知会开得怎样绚烂。便问:“朕知道你方才都听到了,你可是喜欢老三?”

    帝王的眼睛深沉而锐利,仿佛她只要说出一句谎话,他都能听出来。清欢直视着对方的眼睛:“不。臣女不喜欢三殿下,也不愿做侧妃。”

    “哦?”皇帝眯眼,“你是不喜欢他所以不做这个侧妃,还是心比天高,瞧不上这个侧妃的位子?”

    他虽然对老三颇有微词,但心中仍当那是自己唯一的儿子。他可以瞧不上老三,但若是一个庶女也敢瞧不起老三,那就不行了,那无异于是打皇家的脸面。

    清欢对上位者的心态摸得很透彻,她不卑不亢地道:“臣女并不心仪三殿下,也不愿做他人侧室,宁可一辈子常伴青灯古佛。”

    皇帝笑了:“那若是让你做朕的‘侧室’呢?”

    他加重了那“侧室”二字的发音,让清欢听得清楚,他是不接受拒绝的。这小丫头脾气挺倔,看起来也是个识时务的,皇帝特别不想让她称心如意,所以就想为难她。皇帝么,九五至尊,一国之君,一个小女子的命运还不是他随意玩弄的份。

    清欢恭敬道:“臣女身份低微,不敢奢望。”

    “怎么能是奢望呢?”皇帝松开她下巴,将她从地上拉了起来,威严的目光将清欢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你在傅家过得并不好,朕已有所耳闻,你何时及笄?”

    “回陛下,年后五月。”

    “五月……”皇帝摸了摸自己的下巴,他不喜欢留胡子,所以下巴处十分光洁,但并没有缺少男子气概,反而显得英气十足。三皇子虽然俊俏风流,但仍旧比不上皇帝丰神俊朗。“还有半年。”如今也是临近年关了啊。

    清欢沉默不语。

    “朕今日微服出访,不希望任何人知道,你明白么?”

    “臣女明白。”

    她姿态压得极低,皇帝便满意了,对着清欢笑了一下,“朕方才说的不是玩笑。”

    然后就见那娇小少女的身子猛地一僵,又瞧着她抬起头,一双妙目水一般清澈澄净,却是毫无波澜的,然后便解开了衣裳,一具曼妙*很快出现在皇帝面前。

第十七碗汤(三)

    第十七碗汤(三)

    虽然瘦了些弱了些个儿小了些,身子却是如玉般雪白娇嫩,也是十足的销|魂,皇帝哪里管她是否半年后才及笄,只顾着自己快活。他出宫前服了一粒丹药,原只为耳清目明,没想到一遇到这小女人便瞬间龙精虎猛起来,竟是从下午折腾到下半夜,方才意犹未尽将人放开。

    清欢却是一点乐趣没享到,身体发热,最后她已是没了抵抗只软软的任由皇帝摆布,待到他松开了,她才轻轻松了口气,然而却不敢托大,也不敢在榻上留着,一起身就觉双腿一软,又被皇帝接住到怀里,他痴迷道术,身上有着好闻的檀香味,清欢却心想,不知那些江湖术士如何欺骗他了。凡人如何能长生不死,即便是得到永恒的寿命,也不一定就过得快活,倒不如好好过完这几十年,也不枉一朝为人。

    要了她后,皇帝语气也轻松了几分:“你回去后,自会有人照料你,待到朕想见你,你便随着接你的人前来。”

    清欢轻声应了。皇帝见她这样知情知趣,心头也舒坦了几分。宫中勾心斗角搔首弄姿的妃子见多了,似是清欢这般如水般清冷又淡然,倒是让皇帝很有几分兴趣。他握住清欢的手,和她那一身欺霜赛雪的凝脂比起来,这双玉手好看是好看,未免要粗糙些。“日后好好养着,朕不想抱到一身排骨。”

    大抵不是在皇宫,因此说话语气什么的都比较随和。帝王的好意是不能拒绝的,清欢一一都应了。

    回去后也没人发现她消失不见,傅薇在这个家里比空气都不如。倒是皇帝没有忘记她,可能是跟三皇子还有丞相都扯上了关系,清欢又不是宫妃,对皇帝来说,她大概就是那比家花香了几分的野花吧。他对她挺有兴趣,要了她的身子,一是因为当时有了兴致,二是为了防止她阳奉阴违,继续和三皇子来往。清欢扣着窗棂笑了,这个皇帝还真不是一般的多疑。

    她低头笑了笑,便睡了。

    从这天以后,即便院子里没人照料她,清欢也没再担心过吃食问题,总有人给她送吃的和补品,甚至还有美容养颜的胭脂药膏。每隔个三五日,那个叫广威的侍卫统领便会过来,神不知鬼不觉的将她带出去,与皇帝春风一度后再送回来。清欢想,皇帝大概是喜欢上这种“偷”的感觉了。

    不是有句老话那么说,妻不如妾,妾不如妓,妓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只可惜她现在还没胆子让皇帝偷不着,每次都是逆来顺受的样子。

    皇帝对她也是逐渐迷恋,清欢博闻强识,谈吐不俗,又不像宫里的妃子一般见着他就黏的紧,皇帝觉得和她相处分外轻松快活,有时候回到宫里了,一个不留神就会喊出她的名字,叫她奉茶,□□添香,却是不能。

    于是从一开始的随意玩弄,逐渐就上了心,偏他自己还未察觉,只是要清欢入宫的心却是愈发落实了。他政务繁忙,临近年关,就更是忙得头重脚轻。有时候一个月都难见上小美人一次。这日子一久,皇帝就难耐相思之苦了。

    他自己是不觉得,跟在他身边几十年的金川却是暗暗心惊。原以为陛下只是随意找个玩物,可是这时间一长,陛下对待傅家的二姑娘,哪里是对待玩物的态度?金川那眼可厉害着呢,虽说每次二姑娘唯唯诺诺贴心解语,但她要做什么,陛下却从未拒绝得了。

    就这还是在二姑娘无心的情况下,若是这有心争宠……金川打了个寒颤,伺候起清欢来更加上心了,日常的三餐和胭脂首饰也送的更加恭敬,心道,说不准这以后,傅家的荣耀要靠谁呢!

    这年总算是过了,清欢的小院子里自然是没人来,傅家人齐聚一堂在前院,欢声笑语不绝。清欢也不觉得落寞,一个人爬到了屋顶上,天儿冷,但四处都有放烟火的,她躺着刚好看得清楚。

    万家灯火,惟独她孑然一身。

    傅薇性子柔弱胆小,若是这性子,皇帝哪里会看她一眼,真正能够吸引他人目光的,是她本身的气度和魅力。她早就不是从前的她了,所以让她心动是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即使是皇帝,这世间最尊贵的人,也不例外。

    她降临这个世界是为了完成鬼魂的心愿,其他的一概不在她考量之内。

    双手摊开,整个人很难得的没有一点形象呈大字型躺着,反正院子里没人,也不会有人看到。三皇子经常来府中,但清欢一直避着他,一是为了自保,二也是知道,皇帝嘴上没说什么,私底下找人看着她呢!她身边看似没人,皇帝的耳目却不少,他对她上了心后,估摸着是连她每日吃了几口饭都一清二楚。

    若是皇上是跟以前遇到的那些人一样真诚以待,清欢就不会选择这个法子了。

    躺了没多久,天上就飘了雪花,清欢愣了一下,也没急着起来,又躺了会儿,直到冷了才进屋。

    然后她就悲剧的又染上了风寒……可巧得很,这下她一不用去见皇帝,二不用见外人,简直再好不过了呢!

    傅家的人虽然不理她,但金川伺候的却周到,连药都是熬好了命人送来的,清欢喝了几天,逐渐好转,只是那药苦的要命,于是她懒得喝,偷偷倒掉,这风寒就又延续了些日子,直到元宵当晚都没好。

    她和傅家的三小姐是同岁的,长了对方半个月,但受到的重视不如人家的脚后跟皮……五月及笄,府里现在就开始张罗起来了,却没人管她的死活。清欢叹了口气,觉得这傅薇也是可怜,莫怪会被三皇子一点点的温情打动,从而粉身碎骨。

    她病恹恹的躺在床上,白天隔着墙听到下人说今晚主子们要出去看花灯猜灯谜,喜气洋洋的,还每人都领了赏钱,下人也都难得给放了假,府里除了必要的守卫之外,就等于全空了。

    清欢才不在意呢,她一个人乐得自在。而且这小院子偏远清净,她自己种了不少花木,又细心装扮过房间,虽然不能说奢华,但却是很雅致的。

    正在她坐在床上看书看得昏昏欲睡的时候,突然面前罩下一片阴影。她吓了一跳,抬头一看,手上的书都掉了,连忙起身要跪,却被对方又压回了被窝:“无需多礼。”

    清欢简直想报警了!这什么点儿?!国宴完毕是要家宴呐,狗皇帝为什么会出现在这儿?!

    狗皇帝不知道清欢在想什么,只是唏嘘地看了看周围的环境,虽说清净典雅,但到底简陋了些,觉得这样的美人儿怎能住这样的破地方呢?当下恨不得打造一座金屋来藏个娇!他看了看清欢,见她面色苍白,唇瓣不复红润,便冷声道:“屋顶躺着看雪好玩么?”

    清欢毫不意外皇帝会知道自己那些“雅举”,便道:“好玩。”

    皇帝真没想到她竟然敢回一句好玩,剩下斥责的话没来得及出口就烂在了肚中。怒火噌噌又起来,自己觉得哪儿都好的美人儿,竟然在傅家就是过得这种日子?!这段时间他也算是把清欢的处境和作息全摸透了,愈发的不敢相信,在书香门第的傅家,还有一位小姐在吃这样的苦头。“他们竟敢这样慢待你!朕——”

    “陛下不必动气。”清欢不甚在意。“我的姨娘当年铸下大错,如今嫡母善待于我,我已十分感激。”

    虽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由下人欺凌她。

    但人家确实每个月的用度月银什么的都没有克扣,只是恶奴欺主……清欢连理由都给傅家人想好了。即便日后她发达了,来找傅家人算账,他们也顶多是把院子里的下人杖毙给她出气,他们又没做错什么。

    皇帝听她语气淡然,是真的没有丝毫怨怼,一时间也不知该拿她如何是好。这姑娘看着柔弱,其实很有主见,他久未见佳人,心中颇为想念,便让她朝里挪挪,自己挤进去,像个普通男人一样邀功:“朕为了你,宫宴一半便推说身体不适回寝殿休息,然后便来瞧你。”

    未竟之语清欢晓得,她从善如流的道谢:“多谢陛下厚爱,臣女惶恐。”

    嘴上说着惶恐,面上却一点惶恐都没有。

    皇帝跟她认识也久了,知道这就是她的脾气,所以也没动怒,而且也难得有个女人以真面目示他,好看难看都是他的感觉,但是这种被人真诚相待的感觉却很好,所以他也能容忍清欢见到自己时,除了恭敬就没了别的意思。

    这姑娘从始至终就没把他搁在心上,皇帝瞧得出来。然而她越是这样,他就越是不甘心,越是想要赢。他一个活了三十几年的大男人,还是尊贵的帝王,难道还左右不了一个小女子?!

    这是皇帝不肯承认的。

    清欢就这样吊着他呢。

第十七碗汤(四)

    清欢提不起精神来搭理皇帝,但是他九五之尊尚且纡尊降贵来自己这小破落院子,又是一副手脚不知朝哪里放的模样,大抵是这屋里没地方可坐,她便笑了笑,指了指桌边的竹凳:“陛下不嫌弃的话就请坐吧。”

    她是很少笑的,整个人总是懒洋洋,对什么都满不在乎的样子,偶尔露出一个笑靥,皇帝见了,便如珠如宝的疼着。本来嘛,这要是宫妃,敢这样对他,他早收拾了,偏偏人家小姑娘对他爱答不理,不爱说话也不爱笑,不管他命人送来什么宝贝,都是云淡风轻,压根儿就不上心,这一来二去的,即便是皇帝,在这岁数比他小了二十载的少女面前,也忍不住柔声细语起来。

    于是他还真在那竹凳上坐下了,只是难免不舒服,然而瞧着美人的面庞,又觉得别有一番情趣。清欢捧着书看了几页,实在是看不下去——旁边那火辣辣的目光敢不敢不要那么明显?让她如芒在背。于是下逐客令:“都这么晚了,陛下还不回宫么?”

    皇帝一听,这是在赶他走啊,他有些不悦,可在清欢面前又发不出什么脾气。这姑娘也是个聪明的,除了一开始在他面前战战兢兢以外,此后大概是明白他不会怎么样她,就满不在乎了。偏偏又狡黠的过分,一旦他真的发怒,她又比谁都伶俐。“朕想再看你一会儿,不行么?”

    清欢无所谓:“陛下要看便看吧。”她睨了皇帝一眼,知道此刻的自己必然是极美的。

    傅家有四女,名满京都的是三位嫡女,个个容貌倾城才艺双绝,世人推崇,没人知道,其实傅家的庶女才是最美丽的那一个,这好容貌传承自那个一心想要爬上傅丞相床的姨娘,甚至更胜姨娘一筹,否则换了寻常人,听到皇帝跟内侍的话,不被杖毙便是好事,又焉能夺得圣宠?

    皇帝还真就明目张胆的看起来,越看越爱,觉得这丫头生得合自己眼缘,怎么看都好看,每个角度每个表情,都挑不出一丝不美。他看着看着便痴了,活到这把年纪,竟然还会为美色所迷,像足了多年前的毛头小子。

    正在这时,广威突然出现在屋内:“陛下,三殿下朝此处来了。”

    到底是皇帝,清欢瞄了他一眼,狗皇帝那眼底的猜疑立马就上来了,瞧那德性,仿佛她跟三皇子有了什么苟且一般。她把书本放下,慢条斯理地道:“陛下还不走,是要等着看臣女跟三殿下卿卿我我么?”

    “你敢!”狗皇帝双眼圆睁。“朕打断你的腿!”

    清欢像是没听到,皇帝想了想,为了证明清欢的清白,他也不走,就闪身躲到了清欢床幔后头,好在床幔颜色深重,也看不出来。清欢倒是惊讶了,没想到一国之君也能无耻到这般地步,她跟他没名没分的,就算是跟外男苟且了,说句不好听的,关他屁事。

    当然,这只是她在心底想想。很快房门被敲响,她没应,根本就懒得应。但门外那人却不满足,硬是一个劲儿的敲,声音之大,清欢严重怀疑会把府里家丁引过来。她下床穿了鞋子,慢吞吞地把外衫穿好,整理好了仪容,走去打开房门。

    三皇子俊美的面容映入眼帘,相见的一瞬间,他面色虽平和,眼底的激动和兴奋却骗不了人。清欢望了他一眼,问:“三殿下有事?”

    她是个说话不客气的,早已懒得跟人虚以委蛇,三皇子微微一笑,笑得是志得意满,仿佛清欢早已是他的囊中物,开口就叫她的闺名:“阿薇。”

    “殿下自重。”清欢脸上没什么表情。“若是让大姐听见,我这日子就更不好过了。”

    三皇子是知道她在府里过得什么日子的,没重生前是不在意,不想为了她一个庶女和未来的正妃有心结,重生后是故意置之不理,想将她解救出去后,她就会更加依赖感谢他。此刻他只是低低一笑:“我只是想见你,阿薇,你莫要拒我于千里之外。”

    清欢没有被感动,也没什么感触,这人心里只有皇位,也许后来多了个傅薇,但傅薇对他而言不过是锦上添花的东西,她本来还想着,若是三皇子肯放过彼此,那便让他继续做个皇帝,但她心中对他实在不喜,大抵……是对负心男子自带的厌恶吧。“我与三殿下实在是不熟,殿下若是再多做纠缠,休怪我大声呼救,我不过是区区一名不受家人喜爱的庶女,殿下却是父亲眼中的乘龙快婿,孰轻孰重,殿下自行选择。”

    三皇子的脸色有点不好看了,但他仍旧将面前这柔弱的姑娘当做上一世那个为他付出一切,甚至代替皇子妃一尸两命死去的女子,他认为她离了他不能活,于是此生决定善待于她,然而他终究是骄傲的,这个世界以男子为尊,他肯放下|身段来主动讨好,已是难得,没想到她却如此不识抬举。

    想到自己今晚特意支开想跟自己过节的未婚妻特意来见傅薇,傅薇却对自己爱答不理,一副不想理会的模样,三皇子颇为恼怒,怒视了清欢几秒钟,问:“难道你看不出来,我心悦你?”

    清欢不着痕迹地往后看了一眼,似乎能看到床上的狗皇帝咬牙切齿的模样。她突然很期待三皇子得知自己已经跟了皇帝时的脸色,肯定五颜六色,非常好看。“三殿下心悦我,却要娶我的大姐,难道因为我不受宠爱,又是庶女,便可任意践踏?”

    她问的很平静,三皇子却不知该作何回答,因为他心中的确是这么想的。他主动要纳她做侧妃,难道不是一种尊荣么?现在清欢却不甚在意,在他看来,无异于是不识抬举。“我没……”

    “有没有都无妨,三殿下日后还是要注意下男女之防,我虽是庶女,却也是有脾气的。三殿下好走,不送。”说完一转身,反手将门一关,好在三皇子躲的及时,否则那高挺的鼻梁估计要报销。

    外头的人停了一会儿,便传来渐行渐远的脚步声。清欢低头缄默,不认为三皇子就这么算了。他想要傅薇,是上一世临死前的渴望,在他的一生中,有无数女人,然而只有一个傅薇,跟了他后没有享过富贵,仍一心一意的跟他,为他着想。

    但她死前却希望和他死生不复相见。

    他重生后,却当做一切都没发生过,仍然要和她纠缠,其实就这样放过,不是很好么。

    清欢回到竹凳上坐下,床幔唰的一声被拉开,皇帝跳了下来,问:“心动了?”

    清欢抬头看他,他又继续道:“可惜晚了,你已经是朕的女人了!”

    见狗皇帝这样跳脚,清欢反而似笑非笑:“没名没分,谁知道我是陛下的女人?”

    “你这是跟朕要名分?”皇帝不爽了,虽然他愿意给,但是主动给跟主动要,那意义是完全不一样的。

    清欢睨了他一眼:“陛下感觉挺不错啊。”

    “……什么意思?”

    “臣女没想过要名分。”清欢淡淡地说。“陛下给不给都无所谓,臣女只想依附陛下,日后脱离傅家,仅此而已。”

    “你想脱离傅家?”皇帝有点不敢相信。“傅家这样的世家,你身为傅家女,该庆幸才是,怎会要脱离傅家?”

    “臣女没有家人,也不想要家人。日后陛下厌烦了臣女,只消让臣女剃了头去做姑子便是。”

    “好好的姑娘,做什么姑子?!”皇帝斥责,却见清欢神色淡然,说话全无假意,尽是真心,心下也难免有些微着慌。瞧这不悲不喜宠辱不惊的样儿,怕是真想去长伴青灯古佛的。“这世上难道就没有你留恋之人?”

    他私心是想清欢说出自己来,那样的话他就能顺水推舟将她带回宫中,许她一个名分,谁知这姑娘却格外平静地说:“没有。”

    “你!”皇帝气得往前走了一步,想说点什么又不知该说什么,反正不管他怎么样跟清欢说话,都像是一拳头打在了棉花上。如果说他是火,那清欢就是水,不管他多大的火气,到她面前全然施展不开。“你是要气死朕不成?”

    她袅袅娜娜地起身跪下,十足十卑微的样儿:“臣女惶恐。”

    惶恐你的头!皇帝瞪着那漂亮的璇儿出神,天寒地冻的,也实在是不舍她跪着,“起来吧。”

    人家还就真起来了,也不说话,只是安静地站着问:“陛下要回宫了么?”

    催催催,就知道催,他来了才多久,就催他走?当真是一点都不上心!皇帝越想越憋屈,想他在宫中,哪个妃子见了他不是拼了命的争宠表现,惟独这个傅薇,每次都是冷冷淡淡的模样,除了在床上,就没个人该有的表情!皇帝看着看着就越来越气,心想自己何必留在这看个小丫头受气,于是一挥袖,走了!

    清欢揉了揉太阳穴,知道这事儿远不会就这样结束。

第十七碗汤(五)

    第十七碗汤(五)

    清欢平日里是不出自己院子的,傅家也就权当家中没有这号人,三皇子倒是有心见她,可惜傅家守卫森严,他作为皇子也不能总是到丞相府叨扰,偶尔来几次,也都被未婚妻傅蔷霸占住,没有空来找清欢。

    清欢落得清净。

    然而她不滋事,事情却不放过她。三皇子本可避开他人下的媚药,偏偏却受了,然后跌跌撞撞地以轻功入了傅家,直奔她的院落,那架势,驾轻就熟的,分明是想像上一世一样,将生米煮成熟饭,那样的话,到时候他提出一并将傅家庶女纳为侧妃,也就是能够理解的了。

    可惜清欢不愿意,然而三皇子似乎是想要杜绝她的这种想法,同时也杜绝她不跟他的可能性,竟然自己来到她院子的同时,还让护卫从正门闯入,请求傅丞相一起寻找三皇子,说是殿下误中媚药,进了傅家,不知到哪里去了。

    其实这媚药哪有不交合就必死的,只是三皇子特别想要清欢,所以把三分严重说出了十分,好像她不献身他就会死一样。清欢原本将门栓死,却被他一脚踢开,院子里的下人懒散,根本就不伺候,这院子清欢一人住很久了。

    她力气小,哪里抵得过三皇子霸王硬上弓,不过他也没上成——本来也没打算上成。上一世因为他强了她,害得她被傅丞相请了家法,险些被浸猪笼,更是被指责勾引未来姐夫,使得傅家上上下下将她恨之入骨,而他为了傅蔷,一字未言。这一世,他虽然想要她,却不打算真的强了她,反正日后有的是机会,只希望能在新婚之夜,两人心心相印,再共结秦晋之好。

    这样做卑鄙了些,但他是真心喜爱她,不想失去她,所以也是情难自控。

    傅家人匆匆赶来,看到的就是三皇子把清欢压在桌上的一幕,虽然他们及时打破这暧昧,又命人将三皇子带去解毒,但两人有了肌肤之亲不是假的。傅丞相狂怒!他本就厌恶傅薇姨娘所做之事,是以多年来对傅薇视而不见,傅家人更是个个瞪着傅薇,似是要把她给活吞了!没人注意到这个院落有多么简陋,也没人想起傅薇真的是无辜的,他们苛待她,她没有一丝怨恨之心,只想安安静静的活着,然而他们却将三皇子所犯的错强加到她身上,认为是她不知廉耻,才勾引了三皇子。

    谁叫她有个会给人下药爬床的姨娘呢!

    当务之急是三皇子,而且无论如何也得等三皇子解毒之后再来处理傅薇。好在三皇子中的药不深,洗了个冷水澡又服用了一粒清心明目的丹药,便又恢复如初。他被傅丞相请到了主位上坐下,虽然面无表情,心中却有些激动,他终于有机会提出纳阿薇为侧妃的事了!

    这是个什么样的男人,从这件事就看得出来。他重生那会儿,跟傅蔷还没有婚约,若他真心想要补偿傅薇,大可请求为他与傅薇赐婚,那样的话,傅薇在傅家的日子也好过些。可他不想让一个庶女做自己的正妃,面子里子都说不过去,因此只想将傅薇纳为侧妃。然而他想纳傅薇,又想保留个好名声,所以干脆借由中了媚药一事,表现出自己的负责和大度,却把嫉妒和猜疑留给了傅蔷,同时也将悲苦和灾难带给了傅薇。

    即便他能护她一世又如何,这样自私的男人,傅薇不想要,她花了一辈子,临死前一尸两命才意识到这一点,所以决计不愿意另一世的自己将三皇子当做救命稻草,爱他敬他继续为他付出!

    她不愿意!

    她的感情那么纯真美好,三皇子不配得到。

    所以清欢虽然跪在了大厅中央,却仍旧是面色恬淡不卑不亢的。她甚至将已经有些发旧褪色的衣裳整理好,完全不像是一个不被重视,连三字经和女戒都没读过的庶女那样小家子气和胆怯。

    傅丞相率先发难,他看着清欢平静的脸就忍不住生气,上前一步,一巴掌挥下,想要给清欢一个耳光,但清欢却躲过了,然后对上傅丞相不敢置信的眼神:“父亲,我没有做错。”

    “你还敢狡辩?!你勾引殿下,对殿下下药,竟还敢说自己无错?我怎会有你这样不知廉耻的下贱女儿!”傅丞相大吼,看样子是将清欢恨到了极点。

    傅夫人倒是装作大度的样子,苦口婆心道:“阿薇,你应该知晓,三殿下是你大姐的未婚夫婿,日后就是你的姐夫,你这样做,实在是太令我失望了!”

    一个接一个的,反正就是坐实了清欢勾引三皇子的罪名。

    傅蔷和另外两个妹妹,傅蓉与傅芝,还有两个哥哥傅瑞和傅瑜,都双眼冒火地盯着清欢,其中傅瑜性子烈,直接开口痛骂:“真是和你那姨娘一样不知羞耻!只知道爬男人的床,难道我们相府亏待了你,你要这样害阿蔷!真是只养不熟的白眼狼!照我说,这样的贱人就应拉去沉潭!”

    三皇子的手指动了一下,清欢淡淡地望着他,他眼底却没有丝毫愧色。清欢抬头道:“父亲于我有生身之恩,姨娘虽然做了错事,却仍是我的生母,二哥作为兄长说出如此粗鄙之语,真是污了读过的圣贤书。”

    “你说什么?!”傅瑜恼的上去要打她。

    清欢却老老实实给傅丞相还有傅夫人磕了三个响头,然后在没有命令的情况下起身:“我在相府活了十四年,活与不活,在与不在,其实也没什么分别。嫡母自是不曾亏待,然而事实如何,大家心中自有评判。今日之事,并非我错。是三殿下闯入我的小院,欲行不轨。父亲身为丞相,见女儿受人侮辱,不思为女儿讨个公道便算,张口便是女儿下贱勾引皇子,也不知是何道理。难道因为姨娘做错了事,便连我的存在也是错的么?或是,只因为我是庶女,亦或是,因为这个看似美满的家,曾经险些分崩离析,我便做了那替罪羊?”

    她的视线仍然是平静的,仿佛在场众人跟她是陌生人一般。“殿下问心有愧,我却是无愧。然傅家非我之地,父亲为讨嫡母与各位姐妹兄长欢心,并未将我的名字登入族谱,世人也仅知傅家有三女,我已为父亲嫡母磕了三个响头,便算是了结了十四年养育之恩。从今日起,我傅薇再不姓傅,也不以傅家之名在外讨活,也算是给大姐和三殿下赔罪了。”

    说完,轻搭一礼,连看都没看三皇子一眼,转身离去。

    三皇子却是傻眼了,他是当真没想到事情会这样发展,虽说和上一世不一样,但他怎么也想不到清欢会主动脱离傅家!这样的话,他日后如何将她纳入府中?!顿时脸色变得格外难看,而傅家人也是头一次见到这个一直默默无闻没有任何存在感的傅家二姑娘如此刚烈的一面,竟一时都忘了反应,便看着她离开了大厅。

    之后傅家人跟三皇子怎么折腾清欢就不管了,她什么也没拿,离了傅家,外头刚好雷声大作,暴雨倾盆,她就这样在雨中走着,漫无目的,走了多久也不记得了,反正迷迷糊糊间,面前出现了一个男人,有人给他打着伞,他穿着一身气势威严的墨色衣衫,正神色复杂地望着她,清欢喃喃地说了句什么,也没等到男子回应,便一个跟头栽倒在了地上。

    醒来时发现金川在身边伺候着,清欢愣了一下,随即发觉胸口难受的要命,呼吸困难,鼻子也不透气。金川正看着她,一见她醒了,立马高兴起来:“姑娘醒了!哎呀姑娘这可是你第三次染风寒了啊,怎么就不知道好好照顾自己呢?”

    “……我怎么会在这儿?”她抚了抚隐隐作痛的额头。

    “……姑娘不记得了?”金川哎哟了一声。“您从傅家离开后,侍卫一直跟着,就见姑娘您迷迷糊糊到了这山庄,可巧陛下也在,您跟陛下说了句话,就晕倒了。啧啧……”说着露出促狭之色来,还特意压低了声音。“奴才跟在陛下身边几十年了,还是头一回看到陛下这么会心疼人呢!姑娘的衣裳都是陛下亲手换的,喂药也是陛下亲力亲为……”

    “我自己走到这儿来的?”清欢面露迷惘之色。“我说了什么?”

    金川捂嘴一笑,娘气十足。“那姑娘得亲自去问陛下,陛下愿意告诉您才行,奴才是万万不敢多嘴的。”说着起身去找皇帝,清欢摸着头,做出头疼难忍的样子,很快一只温热大掌握住她柔嫩小手,“别胡思乱想,躺下休息。”

    见是皇帝,她连忙想要行礼,却被皇帝摁在了被窝里:“你身子虚,不用行礼了。”然后目光灼灼地望着她,“金川说,你忘了你跟朕说了什么?”

    清欢小心地看了他一眼,摇摇头:“我不记得我走到这儿,也不记得说过什么了。若是有失礼之处,还望陛下海涵。”

    皇帝却笑了:“你说,‘没人要你,陛下要吗’?”

第十七碗汤(六)

    谁知清欢听了,却摇摇头,道:“不可能,民女不会说这样的话。”因着不再是傅家人,她连臣女的自称都改了。

    气得皇帝又瞪她:“你就是说了!”

    清欢瞄他一眼:“陛下说是就是吧。”

    皇帝被她一句话堵的不知该说什么,半晌,悻悻然坐到床畔,问:“以后你作何打算?”

    他问的话有意思。“民女想做什么都可以,陛下决不干涉么?”见皇帝面露尴尬,清欢勾起嘴角,“既然陛下心中已有决策,又何必问我。”说着竟是闭上了眼睛小憩。

    皇帝再一次被堵得无话可说。他气恼地瞪着床上已经开始休息的姑娘一眼,也不知为何,在她面前就成了半大青涩的毛头小伙子,什么话一说出来都是没什么筋骨的,好像完全被吃死了。有心晾一晾她,可又有什么用?人家一不爱慕他,二不想巴结他,三也没有什么把柄能让他抓。皇帝深信,如果自己什么都不说,这姑娘绝对能立马剃度出家!

    也就是说,他还得上杆子的讨好。于是凑近了清欢耳畔道:“朕带你回宫。”

    “以什么身份?”清欢睁开眼睛,眼底有着淡淡的嘲讽之色。“民女已非清白之躯,又无世家扶持,入宫做什么?陛下若真有心,便让民女一个人过,如此民女就万分感恩了。”

    皇帝也是生平头一次遇到这样软硬不吃的人,他没当上皇帝前就是先皇最宠爱的儿子,一路顺风顺水当了皇帝后,更是没有人敢在他面前拿乔,可以说,他活了三十四载,唯一让他有挫败感的就是膝下子嗣凋零,除此之外再无其他。清欢是第一个对他不上心的人,因为她别无所求。

    转念一想,自己对她愈发的着迷,每日在宫中都忍不住要想起她,就连上朝的时候,瞧见了傅丞相,都忍不住要想一想,他的小佳人此刻在做什么。有时候政务繁忙抽不出空当儿,他连一个月都难见她一面,真真是没有把她带到身边更好的法子了。

    这么一想,皇帝觉得靠谱,他是皇帝,他从民间带个妃子,谁敢有异议?前朝不是还有过名妓为宠妃的事例么?再说了,他朝权在握,也不需要宠幸其他妃子,看臣子的脸色过活。他九五至尊,想宠爱个女子难道也要掖着?未免太掉价。

    当下就做了决定:“待会儿便和朕回宫去。”看她似要拒绝,又堵了一句:“反抗无效。”说完见她一副被堵了的样子,顿时心情大好,亲亲她苍白的额头,不想听她说扫兴的话,直接出去命金川等人赶紧准备。

    金川进来收拾的时候敬畏地看了清欢一眼,他算是明白了,床上这位,未来可是个大主子,陛下自己不觉得什么,难道他金川也看不出么?明面儿上陛下做事快快活活好像不容置喙,其实都是在傅家二姑娘——不,从这一刻起,该改口叫娘娘了。都在娘娘的预料之下呀!金川是个识时务的,他对皇帝忠心,但他也有自知之明,若是讨好不了清欢,他就是再跟在陛下身边二十年,娘娘想收拾自己也是轻松的事儿。

    这位娘娘,可是跟之前那些得宠的娘娘都不一样。以前的宠妃都晓得他金川是陛下身边的红人,是贴身太监,大内总管,所以都溜着他,讨好他,但这位贵人可不,那双沉静的眼珠子偶尔一瞄,他就觉得脊背冒汗。

    这宫里的格局怕是又要换一换了。

    很快的,宫中诸妃都得到了陛下出宫一趟,从外头带了个美人回来的事儿,也没说册封,直接带进了寝殿,已经住了有几日了。那美人终日闭门不出,据说是病了。

    人心惶惶,不受宠的妃子和低阶嫔妃倒是没什么,然而上头的几个却都惊了。论起资历,康妃是跟在陛下身边最久的,论容貌,丽妃占二别人就不敢说一,论身份,皇后娘娘出身百年世家,尊贵无匹,论宠爱,端妃独占鳌头好几年,陛下每个月临幸后宫次数不多,但十之八|九最后都会歇在端妃宫中。大家都承认,甭管外表资历还是身家地位,皇帝最宠爱的就是端妃。因为端妃天真烂漫,而且年轻。

    才十九岁的年纪,入宫三年,从一个柔嫩的花骨朵儿逐渐灿烂绽开,如今正是艳冠群芳的美色,陛下虽然总是神色浅淡,但从侍寝的次数便能看出来,同时,端妃还是陛下登基后晋升最快的一个,短短三年,从一个常在升到二品妃位,这是何等的手段!

    但是现在,包括皇后在内,众人担心的同时又都有些幸灾乐祸,端妃年轻貌美,正是受宠的时候,偏偏这会儿陛下却从民间带来了一个姑娘!虽不知那姑娘生得什么模样,但能被陛下看中,总归是不差的,她们都等着看好戏呢!

    端妃面上不显山露水,心里却有些惶惶。这几个月来,陛下虽然仍然会到她宫中,却一直没有碰她,端妃还以为是陛下身体不适,政务繁忙,原来……是因为有了新欢,然后利用自己给新欢当挡箭牌?

    端妃怎么想,皇后是不在意的,她亲生的皇子早死了,只要她不犯大错,未来不管谁登基,她的太后之位都是跑不了的,何必跟这些小年轻的姑娘们置气。但她出身大家族,总想着体面,便觉得陛下此举不大妥当,你说宫中环肥燕瘦佳丽无数,你为什么偏要在宫外找个女人来呢?难道真是家花比不上野花香?

    当然,这也就是皇后娘娘在心底腹诽的,她可不敢说出来。

    一群妃子就着给皇后请安的空当小心讨论了会儿,皇后无意争宠,所以笑着看她们唇枪舌剑你来我往,表现的云淡风轻,然而即便如此,她心中还是有几分难受。陛下正值壮年,又生得的丰神俊朗,哪有女子不喜欢,只可惜她容貌只算得上清秀端庄,若非出身好,怕是连进宫的机会都没有的。这长此以往,皇后也习惯了,她只要站在陛下这边支持陛下的决定,那就可以了,荣华富贵便能享用不尽。

    可虽然懂得这个道理,想到陛下总是宠爱别的女子,却对自己视而不见的时候,她仍会感到些许失落。

    也就更加想看看,那位能让陛下金屋藏娇的姑娘,到底是生得何种美貌,才能得到这般圣宠?她可是听说了,平日里随身伺候陛下的金川都被勒令留在寝殿,终日不得离开,可以想见陛下对那位的宠爱。

    这是从来没有过的,即便是最受宠的端妃,陛下也从没给予过这般对待。

    皇后之所以能做到不嫉妒,除了拎得清以外,还有一个很大的原因就是皇帝并不是个贪图享乐的帝王,他宠爱妃子,也不过是多说两句话,多赏赐点东西,多临幸几晚,柔声温存之类的从未有过。皇帝是位铁血帝王,前朝大权他掌握得紧,不受任何人控制,也正是因为如此,皇后才这样看得开。

    但是现在……

    宫妃们在想什么清欢是不知道的,傅薇的身子弱得很,皇帝床上胡闹了些,病,淋了雨,病,吃的不好,也病,而且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归根究底是个小姐身子丫鬟命。

    入宫以后,这太医是天天诊脉,光是补药清欢就快喝吐了,偶尔她不想喝,金川就表现的如丧考妣,好像她做了什么大逆不道的事情一样。就这样,断断续续半个月过去了,清欢这病总算是好利索了。

    皇帝一直把她搁寝殿养着也不怕过上病气,正值壮年龙精虎猛的男人身强体壮,一点都不怕。

    大概是因为习惯了在外头的相处模式,穿上龙袍的皇帝在清欢面前也仍然是小心翼翼的讨好着,生怕惹这位小祖宗不快,到时候还得各种放下|身段哄。

    清欢不恃宠而骄,也不予回应,无论怎样都是淡淡的,反倒越发让皇帝心系于她。

    她见过太多优秀真诚的男子,皇帝在她眼里真不够看的,所以不喜欢是真的不喜欢,而她越是不喜欢,皇帝就越是喜欢她。

    狗皇帝大概是命里犯贱。

    直到这一日,皇帝从御书房回来,已经过了晚膳的点了,结果一回寝殿就听金川说姑娘不舒服,晚膳一口没动。皇帝一听,恼了,一脚踹在金川屁股上,其实不疼,但金川就势滚了两圈哎哎叫,以期让陛下少动怒。皇帝哪里看不出来他这点鬼把戏,他也是知道清欢身体不好容易生病的,当下瞪了金川一眼:“没眼色的东西,还不快去宣太医!”

    金川险些哭了,早在姑娘不动筷的时候他就想宣了,然而姑娘不让,你说他这大内总管怎么就当的这么憋屈呢,两面不讨好!

    宫女连忙掀开珠帘,皇帝一进内殿就瞧见清欢坐在床上,手里拿着本书看的入神。

    这姑娘真是奇怪,不喜名不喜利,偏偏就是爱读书。

第十七碗汤(七)

    皇帝故意弄出点动静,奈何姑娘读书读得入迷,压根没听到,直到他恼的将书从她手中抽走,才对上一双波澜不惊的美眸:“陛下回来了。”

    皇帝这气没处发,只能咽到自己肚子里,与其跟这没心没肺的姑娘赌气,还是直截了当的跟她说吧。“朕听金川说你今晚没吃东西?身体不舒服为何不宣太医,不好好休息?还在床上看书,你的眼睛好了是不是?”

    清欢露出无奈的表情:“陛下不要总是叮嘱我,我不是小孩子了。”

    “哼,朕看你还不如小孩子,朕的大皇子六岁时就知道不能在床上看……”

    话没说完,皇帝就停了,面上阴影一片。清欢瞧他这模样,知晓他是想起那些个早夭的儿女,便难得伸手放到他的手面上安抚:“陛下不要恼我,日后我不在床上看书便是。”

    什么好听话都不会说,安慰人都是一副今天天气不错的语气。皇帝望着她,有点发愣,也不知是怎么的,反正在清欢面前他就特别安心特别舒坦,这是跟谁在一起都没有过的。用句烂俗的话来说,那就是,上天注定,前世姻缘。但是皇帝不想告诉清欢,自打遇到她之后他就再也没碰过后宫其他妃子,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反正就是不想碰了。

    好像从看到她的那一瞬间开始,就再也看不进去其他人了。他把这想法甩出头脑在,细细问了到底哪里不舒服,清欢笑笑,“只是食不下咽,腹中又并不饥饿,所以不想吃东西而已,陛下不用担心。”

    “朕怎么能不担心?你还要陪朕一辈子!”皇帝有点恼她什么都不在乎,连自己的身体也不放在心上的态度,有心要惩罚她,又不知该怎么惩罚。不见她,冷落她?那说不定正和她的意,不给东西吃?那他舍不得,本来身体就差,再没个东西吃,岂不是更虚弱?思前想后,说道:“从今日开始,半个月不许看书。”

    清欢果真露出不敢置信的神色,这表情突然就取悦到了皇帝,爽啊,他跟她在一起小半年了,还是头一回看到她露出这样生动的表情。于是在心底给自己点了个赞,觉得这个惩罚真的是太好了。见清欢张嘴要求情,又摆出一副黑面孔道:“多说无用,朕心意已决!”

    清欢张着嘴看着他,半晌,把脸别了过去。

    金川引着太医来了,宫人将屏风搬过来隔在清欢和太医之间,然后清欢就好奇地看向了系在自己手腕上的丝线,悬丝诊脉,很有意思呀。

    皇帝虽然瞧着淡定的,但其实心里很急,金川把陛下的情绪看在眼里,于是太医一收线,他立马开口问道:“敢问太医,姑娘可是身子不适?”

    太医不知道床上这位贵人的身份,听着金川喊姑娘,也就跟着道:“姑娘并非有疾,而是滑脉之相。”

    皇帝愣了。

    金川也愣了。

    什么是滑脉之相?也就是说……皇帝兴奋地也不顾自己的身份,上前一把抱住了清欢,恨不得将她揉进自己身体里:“阿薇,你有孕了!你有了朕的孩子!”

    他是真的高兴,这些年来后宫一无所出,连个小公主都生不出来,早年的皇子又尽数夭折,迄今为止,他膝下就剩了一个三皇子。皇帝其实最喜欢的不是三皇子,觉得这个儿子睚眦必报心胸狭隘,不堪帝王大任,但这些年了,一直没有宫妃传出喜讯,他也就逐渐死了这心。原以为是自己的毛病,然而太医诊脉,他身体健康,后宫诸妃亦然,慢慢地皇帝就开始认命了,觉得自己大概是命中注定不会再有儿子,结果太医突然告诉他清欢有孕!

    是他喜欢的姑娘,有他求之不得的骨肉,皇帝那个喜呀!当下就勒令寝殿里里外外所有宫人大赏!然后小心翼翼谨慎又谨慎地将清欢放倒在床上,又想起她晚膳没动,焦急不已,顿时折腾起来,又是重新传膳,又是命人打扫寝殿……皇帝已经打定主意,明儿就给清欢一个名分,原本是想在她及笄后再给位份的,谁知道竟来了个皇儿!

    他激动地握着清欢的手:“若阿薇能为朕诞下麟儿,便是皇后也当得!”

    这话听得正在用鸡毛掸子扫灰的金川一愣。

    清欢却是淡淡的:“男孩也好,女孩也好,终归都是陛下的骨血,何必在意性别呢。”

    皇帝这才发现自己有些过于激动了,可是看着怀里抱着的这个如花般娇嫩美丽的姑娘,心头控制不住的柔情万千,只觉得清欢哪里都好,哪怕现在她要他给她摘星星摘月亮,他也会想方设法做到的。

    既然怀孕了,那么有些东西就吃不得了,鉴于皇帝太紧张,清欢勉强用了点就不再吃,太医又说她身子虽弱,但好好调理也是没有问题的,皇帝一听,顿时兴高采烈,晚上也不想胡闹了,甚至还主动把龙床让了出来,睡在龙床旁边的软榻上。

    他是真心喜欢清欢,也是真心期待这个孩子。至少有十年了,他暌违了十年的第一个孩子,心下激动可想而知。

    第二天一早,立刻就写了诏书让金川宣旨,封清欢为贵妃,又将这喜讯传递到了后宫之中。诸妃一听都觉得不可思议,这是哪里来的贵人,如此得陛下青睐,从一介民女到从一品的贵妃,这简直就是一步登天啊!更别提她还怀了龙种,这是多少宫妃可望而不可求的!一夜之间,麻雀变凤凰,瞬间打破了端妃三年内从民女得封妃位的记录。

    端妃只能安慰自己,这民女之所以能得封贵妃,是因为怀了龙种的缘故,但她心底有个声音这样说:陛下是那样昏庸的人么?此女怀上龙种骨肉可喜可贺,但能不能生下来,是不是皇子都尚未可知,陛下却直接将她封为贵妃,这是什么意思?可见是喜欢极了!

    皇后也有了危机感。刚入宫就是贵妃,到时候不管生个皇子还是公主,都是陛下十年来唯一的子嗣,到时候,陛下又要如何封赏?该不会是想要自己让位吧?!

    若皇帝无能受制也还罢了,偏偏皇帝是难得一见的铁血帝王,没有人能左右他,前朝大臣即便是觉得这于理不合,然而陛下喜欢,他们也不敢多做置喙,因为众人都知道,陛下他,一言九鼎,说一不二,并且最厌恶大臣插手他的私事。

    在政事上,陛下是个容忍度很高的明君,然而在他的个人喜好上,谁都不敢多嘴。

    皇权至上,这才是真理。

    不管宫妃们怎么想,清欢的日子还是照常过的,宫里突然多了个贵妃的事情很快就传遍了朝野,奈何没人知晓贵妃来历,除了陛下寝宫里的人之外,也没人见过这位贵妃娘娘。

    于是好奇嫉妒兼而有之的宫妃们在沉寂了几天后,商量着来给贵妃娘娘请安,可惜到了寝宫门口便被金川拦住了。

    面前这个阉人可不是个好惹的,这是陛下身边的红人,跟陛下从小一起长起来的,她们要是还想继续荣光,就不能得罪。金川也只是委婉的表明贵妃娘娘体弱不愿见人,也无需诸位娘娘请安,日后的请安就都免了,若是娘娘们真的担心,三日后,陛下要举办一场国宴,到时候群臣参加,贵妃娘娘也会出席,自然能见着。

    宫妃们只好遗憾离去。

    三日后的国宴,宫妃们个个是卯足了劲儿的打扮,即便是不想争宠的皇后,也特意选了颜色鲜艳的宫装,戴上了只有皇后能戴的十二位凤簪,她虽容貌不如诸妃,但气度却是一等一的。

    丽妃端妃等也都打扮的格外鲜艳,红色蓝色绿色……一水儿的娇嫩美丽,盛装出席这场宴会,为的就是给新出炉的贵妃娘娘一个下马威,让那来自民间的女子也见识见识何谓真正的贵女!

    清欢本不想去,但皇帝坚持。他举办这场宴会的原因……明面上是犒劳百官,其实,是因为今日是他的阿薇及笄的日子,如今她已是宫妃,没道理再办及笄礼,传出去对她也不好听,可皇帝不舍得她委屈,天底下的女儿家,即便是穷苦人家,到了家中女儿及笄,也会打扮的光鲜些吃些好的正正经经按照流程走,名门世家就更不必说。他的阿薇自幼孤苦,无人疼爱,如今好了,也无需他人锦上添花,所以这些虚的皇帝全免了,她的及笄礼,他陪她过,他给她过。

    不过瞧阿薇这样子,也是压根不在意的。皇帝叹了口气,他厌烦宫妃争宠不择手段,可到了清欢身上,他简直想要跪下来求她争一争……

    相比较其他花枝招展艳光四射的妃子,清欢打扮的几乎可以称得上素净。一袭粉白宫装,白为主,粉为辅,走动时裙摆的粉轻轻荡漾,简直似是活了,整个人犹如身在云中雾里,脚下踩的是鲜花片片,气质如仙。

    这份仙气,便是没有一张好容貌,也可以称得上是绝色。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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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女主渣化之路:
又名《人间有味是清欢》受到无法愈合的情伤后,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是纠缠到底,苦苦挽留?是嚎啕大哭,沉湎痛哭?是默默离开,黯然神伤?曾经濒临绝望的唐清欢来到了一个漆黑的世界,这里有各种各样执念未消的人。因为曾积过大阴德,所以他们在死后可以来到这里,向她说出自己的心愿。她的职责,就是让他们放下过往,消除执念,喝下那一碗能够忘却前生记忆的汤,离开这个地方,投胎转世。只是,在一个又一个世界中游走,她似乎……开启了自己的渣化之路。……………………………………不出意外的话,虐渣爽文:)除非有不可抗力,否则日更直到完结:)周四会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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