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碗汤(十)
今天的菜里竟然有蒜……清欢诧异地望向玄寂,用筷子挑出一颗蒜粒:“这是荤的耶,你是不是昨天晚上让冷水把脑袋给冲坏了?”
玄寂但笑不语。他食素,却并不一定要逼着别人与自己一起食素。
清欢没说话,然后就发现,他是不吃她这里的菜的,呆和尚原则性还挺强。碗里的粥喝到一半,清欢对他说:“我待会儿要下山。”
“下山?去哪里?”
“哼,你管呢。”清欢又吹了吹粥,觉得太烫了,她嘴巴嫩,其实这粥玄寂已经是放凉的,但她喝着还是不开心。“反正不是去杀人。”
“贫僧不是担心你要杀人。”玄寂温声说,“贫僧会等你回来的。”
“一口一个贫僧一口一个贫僧的,昨天晚上你可不是这样的。”清欢故意取笑他。
奈何玄寂境界太高,仍旧一派悠然。“贫僧到现在为止都还是和尚,自然要口称贫僧。”
“是~~~~吗?”清欢拉长了声音,猛地扑过去抱住玄寂脖子,“那你说,你还喜不喜欢我?”
然后清欢见证了奇迹,从来神色淡然悠远悲天悯人的玄寂大师,他的脸开始红了。而且因为没有头发遮挡的缘故看得特别清楚,从耳根一路蔓延开来,但他的表情仍然那么淡定。
简直反差萌。清欢笑嘻嘻撒开了手,不逗这个呆和尚玩了。“你乖乖在谷里等我回来啊。”
“要去多久?”高僧执着地问。
“短的话呢,大概三天五天,长呢,一年半载也很有可能啊。”清欢耸耸肩,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我和你一起去。”
“你知道我要去做什么就要跟我一起?”清欢讶然。“万一我是去找人打架的呢?你现在功力尽失,可没法帮我呀,反倒会成为我的累赘。”
玄寂张了张嘴,他这人啊,要他讲佛法,那能连讲七天七夜不带重样儿的,要他说大道理也成,可是要他面对一个胡搅蛮缠古灵精怪的丫头,去说服对方,那就难了,一时之间,俊朗的面容又红了。
清欢被这纯情的呆和尚逗笑了,她拍了拍玄寂的头,光溜溜的手感挺好,“你啊,还是先办法对抗你身体里那只饿蛊比较好哦,希望我回来的时候你还活着,这谷里有野兔山鸡,你若是想吃了,便捉来,反正我走之后不会有人敢进来,不会有损你得道高僧的形象的。”
说完,饭碗一推,潇洒离去。
玄寂望着她的背影,轻轻一叹。清欢一走,他也无甚食欲,便将碗筷收拾了,回到树下打坐。
他素来寂寞惯了,独身一人也不感到孤独空旷,然而和清欢在一起生活了这么久,她素日里总爱捉弄他欺负他,娇娇俏俏的朝他跟前凑,各种捣乱,如今她一不在,玄寂竟感到分外冷清。走哪儿都看得到她的身影,湖边有她玩水的欢笑声,树下秋千上雪白的小脚上的铃铛声,还有他闭上眼睛,她在月色下走向他的那一幕。这便是他的情劫,来得快,去得迟,也许终其一生都不得堪破。
清欢在七日后才回来,回来的时候气呼呼的,一路上小拳头紧握,当时玄寂正在打坐,听到熟悉的铃铛声,心下一喜,正要开口唤她,她却气嘟嘟地从他身边经过,看都不看他一眼,坐到秋千上瞪他:“都怪你!”
“何事怪贫僧?”怎么一回来就发脾气,有什么话不能好好说?
“哼,他们叫我妖女也就算了,竟然还敢说我、说我淫心大起,看中你的俊俏容色,所以把你抢回来是要当相公的!”清欢气得直咬牙。“我撕了他们的嘴!叫他们乱说话,叫他们嘴贱!”
玄寂觉得她这炸毛的模样分外天真可爱,嘴角微微一扬:“你教训他们了?”
“是啊,他们不是爱说话吗?我就给他们身上放了点虫子,让他们一直说一直说一直说,不说话,虫子就会把他们的五脏六腑啃干净!谁让他们背后议论我来着?哼,我这很仁慈了,教主爹爹要杀了他们呢。”
玄寂摇头莞尔,这小魔星。
“还有你知道么?他们居然给我取外号!叫我什么……玉面小煞星!”清欢噌的从秋千上跳下来冲到玄寂面前,指着自己的漂亮脸蛋道:“他们是不是瞎?在苗疆的时候,大家都叫我圣女,他们竟然叫我小煞星!气死我了!”
玄寂无奈,“你不会全给他们种蛊了吧?”
清欢理所当然地道:“是啊!本来我下山就是做这个去的呀,教主爹爹跟我一起呢,就是那些害死我娘的门派,教主爹爹说,一直等待着我们父女俩一起去报仇。”她看了看玄寂,又说:“我们可没杀人,就是给他们一点小小的教训,顺便拿了点东西回来。你是不知道,这些人都太有钱了,好多东西珍贵的连教主爹爹都没见过!”
当年的事情玄寂不是很清楚,十六年前他避世苦修,只知道是正道人士杀死了苗疆圣女,因此,当时被称为大侠的男人变得愤世嫉俗,随后成立了窥天教。他的眉头微微皱了起来,窥天教主是准备开始反击了么?否则为何带清欢下山去找仇人?
“对了,你还没说我穿这个好不好看呢!”清欢笑眯眯地在他面前转了一圈。
玄寂这才注意到她身上穿着中原服侍,粉白的罗裙与她雪白的肌肤相映成趣,头发也梳的中原女子样式,活脱脱一个清丽脱俗的小佳人。少去了异族风情,显得更加眉目如画。
“好不好看?”她期待地问。
“美!”玄寂用力点头赞扬。
得到赞美的清欢高兴地笑了,她伸手把手里的小包袱扔给玄寂,“这是给你的。”
玄寂打开一看,是一件干干净净崭新的灰色僧袍,“哪里来的?”
“抢的呀。”清欢说的那叫一个理所当然。“没有地方卖僧袍,教主爹爹带我去买衣服和好吃的,说不给你买,我只好动手抢了。不过你放心,我给了银子了。你会骂我么?教主爹爹说,像你这样迂腐的人,肯定不会接受我的好意,而且还会骂我。不过我觉得你不会,你喜欢我嘛。”
玄寂啼笑皆非,这丫头心中就没有对正义跟邪恶的判断,完全没有这种概念,他又何必指责于她。“贫僧很喜欢。”
“哼,你敢不喜欢,本座就剁了你的十根手指头!”
这熟悉的冷哼啊,果真是丫头的爹爹。玄寂循着声音望去,窥天教主一袭黑袍冷冰冰鄙视地瞪着他,顺便对清欢招手:“到爹爹这里来。”
“教主爹爹!”清欢如同一只欢快的小鸟飞过去,“你怎么来啦?”
“我再不来,你就要被这秃驴骗走了。”窥天教主忿忿道,“咱们很快就能为你娘报仇了,这几日你要乖一点,离这秃驴远一点,知道么?爹爹自会护你周全。”
他穷极一生建立窥天教,不过是为了给妻子报仇,现下时机已成熟,他用了七日时间做一个好爹爹,带着女儿游山玩水,现在,他们父女俩要给阿绾报仇,谁都不能阻止。
所以不能让秃驴知晓。
玄寂何等聪明,他一早便从清欢的话中猜出了大概,如今窥天教主言词中也有些讯息,他立刻就明白了他们想做什么。“教主可是要将仇人一网打尽?”
窥天教主也没想过能瞒住玄寂,他这娇娇女儿天真烂漫,总是会说出去的。“那又如何?”如今他神功已成,难道还怕那些凡夫俗子不成!
“可是,还有许多无辜的人……”
“无辜的人?”窥天教主打断了玄寂的话,笑得冷酷无情。“本座一生最是厌恶那些正道人士,此番,便要将他们尽数剿灭,从此以后,中原武林就是我窥天教的天下!”
语毕,他对着清欢道:“你且乖乖呆着,知道了吗?”
清欢点点头,窥天教主摸了摸她的脸,转身离去。
看着窥天教主的背影,清欢眼神莫测。这七日他们除了去找仇人之外,他带她做的最多的,就是到处玩耍。不管她喜欢什么,想要什么,他都二话不说地买了下来。这七天里,窥天教主就像是寻常人家的爹爹一样,宠爱着她这个女儿。
他不是坏人,他仍有良知,否则窥天教不会以魔教之名,却行劫富济贫等种种好事。杀人是要背负因果的,清欢喜欢这个教主爹爹,不忍见他造孽太多,所以,他的计划必须想办法阻止。
“你肯定不知道吧?”她转身到秋千上又坐下,对着玄寂说。“我娘之所以会死,才不是误会,他们是想用我娘威胁教主爹爹交出窥天秘笈。”
窥天秘笈?玄寂微微一怔。
“现在爹爹神功已成,他恨了这么多年,那些正道人士满口仁义,说什么这秘笈太危险,要爹爹交出,可那是苗疆圣物,我娘和教主爹爹成亲后,将秘笈交给了他。这些人,口口声声说什么苗疆居心叵测,又说教主爹爹与异族勾结,其实,不过是想抢走窥天秘笈。”
说起来教主爹爹也是有意思,明知道那些人一辈子都想得到这本武林至高绝学,却偏偏把教名叫做窥天教,这座山改名窥天山,叫他们天天听着,却就是得不到。这也是为何渐渐地窥天教变成了魔教,窥天山变作了魔山的原因。
玄寂也是头一回听到这种秘辛,他素来不问世事,虽名望极高,却从不与武林中人打过多交道。如今听到清欢所说,心头也是惊骇莫名。
第十一碗汤(二)
时光荏苒,一眨眼,清欢已经五岁了。这五年里,她一直跟着郎老头师徒四人生活——哦,现在不应该叫郎老头,要叫师父。
当年回到山上后,几位师兄都受了重伤,但经过五年细细调理,也都好了七八成,但大师兄的双腿却是彻底废了,这五年里过得挺苦的,要不是有清欢这个娇滴滴的小丫头在,说不定几个男人的生活还要再邋遢点儿。
清欢虽然叫郎老头师父,但却并没有行拜师礼,郎老头说收徒弟是要庄重点的,沐浴焚香什么的不能少,再说了,一个女孩家,当什么道士?所以郎老头的意思是,等到清欢年纪再大点儿,比较懂事了,如果她真愿意学道,那到时候再让她拜师。
清欢从小就是被这几个男人养大的,说话走路全是他们教的,可随着时间流逝,郎老头师徒越来越心惊。丫头越长越漂亮,又懂事又乖巧又可爱,有时候郎老头都奇怪,怎么有人舍得把这样的孩子丢掉呢?很小的时候清欢就会照顾他们,就是爱撒娇,性子也有些迷糊,但不可否认的,有了这颗开心果在,他们的日子才没那么难熬。
当年那一战实在是受伤太重,四人付出了一百年的寿元,大师兄年纪轻轻,但鬓边已经有了白发。二师兄内伤迄今未愈,至于三师兄……也是直到后来,大家才知道那场大战中他丢了一魂一魄,所以经常会出现失忆迹象,郎老头就更不用说了,其实他不过六十岁,看起来却已如耄耋之年。
这样的好人,正直,温柔,勇敢,坚定,甘于平淡清苦,默默无闻,却在危险来临时挺身而出。清欢不知道自己有什么理由不去照顾他们,拯救他们。
所以她在十岁那天便正式拜入师门。虽然郎老头只是个散修,虽然他们无门无派,虽然没有什么好处,但清欢仍然恭恭敬敬地给郎老头磕了三个响头——即便这只是个普通的凡人。
他值得。
拜师后,清欢的日子就没那么轻松了,以前她每天就只是给师兄们解解闷,自己在山中玩耍,看书弹琴,郎老头虽然看着挺猥琐,但却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无所不晓,大师兄更是如此,他双腿残废后便开始主攻医道,没有了双腿,他是再也不能战斗了,可他也有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比如说研制出更好的药丸,能够一瞬间恢复精力或是补足的,比如说……总之有很多事情可以做。
从来没有过怨天尤人。
二师兄三师兄虽然各有缺陷,却都十分努力。就连郎老头也经常琢磨些新法门。
十岁到十五岁这五年,清欢是在无穷无尽的书籍古典符咒中度过的。这些东西也不知是何人所传,但对付妖魔鬼怪确有良效。清欢学得很用心,郎老头经常赞叹说她是他所有弟子中最有天赋的一个,每当这时,大师兄就会坐在木制轮椅上笑眯眯的看着,二师兄会说两句讨打的话,师父就会追上去踹他屁股,三师兄就在一旁哈哈大笑。
这样的日子,平淡,却又无比幸福。
轮椅是清欢做出来的,大师兄拿到的那天,虽然没说什么话,但他的眼神有多激动清欢看得出来。她小时候还为了抚平他紧皱的眉头往他身上爬,现在长大了,也不能那样做。十五岁的姑娘再苗条也有几十斤,大师兄的腿受不住。
这十五年,清欢一点一点过过来,她从来没想过别的,甚至连墨泽都没有带在身边。这四个男人温暖了她的心,让她那颗属于自己的心也开始有了温度。有的时候清欢甚至希望这样的日子一直过下去,永远都不停止。
但她知道,总会停止的,她的宿命就是永生,而她的永生,不会有任何人陪伴。
这是她自己选择的路,她永远不会后悔。
可这样令人心动的温暖,就让她权且抓的再紧一点吧。
做好了午饭,清欢惯例先把米饭盛好,然后挨个去叫人。
大师兄平常就在院子里的大树下看书,好叫,但他大多时候会看入神,这种时候清欢不会叫他,直接推着轮椅进屋就好了。然后是去找二师兄,二师兄在屋里踏北斗步,早就饿了,喊一声就好,三师兄经常会忘记吃饭时间,随着年头过去,丢失的魂魄对他的影响越来越大,清欢喊他吃饭,他会觉得已经吃过了,有时候坐在桌子前面,甚至会忘记怎么用筷子。
最后是师父。那老头一大把年纪了,身子骨还硬朗着,常年没事就到处乱窜,经常跑到山脚下,在一个小镇一蹲就是半天,盯着人家卖包子的流口水。包子铺的大娘见他可怜,会给他一个,臭老头拿到手上咬了一口就不吃了,念叨两句没我家小徒儿做的好吃,背着手就走,这会儿包子铺的大娘看到他就翻白眼。
简直是神龙见首不见尾。
不过清欢也有招儿。她的脑袋比起郎老头只聪明不会笨,早就在郎老头身上下了咒,到了饭点上柱香一念,小老头儿就会在半个时辰内狂奔回来。原因无他,小徒儿手艺太好,做的饭菜好吃的能叫人把舌头都给吞了,他不快点,那三个没良心的徒弟可不会给他留!虽然小徒儿乖乖的会给他留饭,但郎老头觉得,没有人抢食的午饭是没有乐趣的!
他最爱干的事儿就是从徒弟们筷子里抢食,仗着自己是师父的身份,当着他们面把嘴张大,然后得意洋洋地吃下去。
特别不要脸,但是特别可爱的一个小老头。
饭后的碗筷清欢不刷,是二师兄的,她只要把大师兄再推回树下就好了。风吹过来,大师兄乌黑的头发里夹杂了不少银白,清欢有些心酸,她虽然跳脱六界之外,可却还不足以抗拒天道,更何况,世间要讲究因果,即便有能力,有些事情她也不能去做。
这是她和天道互相的制约和平衡,也是彼此都有的默契。只不过她有人形,而天道没有。她有意识,天道也没有。
如果她想这四人日子过得好,就必须自己想办法。
山中有野味,道家不讲究吃素,但杀生终究不好。郎老头素来爱口腹之欲,辟谷他能做到,但舍不得那人世间的纷繁美味。迄今为止,清欢就只有一个心愿,赶紧找个理由让她能下山一趟,这样的话,也许能想到什么好办法。
她不是不可以弄来那些东西,但清欢发现了一件事,当她彻底投入其中,不动用任何不属于这个世界的力量时,她的心跳动的比平常有力。她如果想要感受七情六欲,就必须学会克制。
“欢妹!欢妹!”
屋子里又传来郎老头的鬼叫声。“欢妹你给为师做的零嘴儿去哪儿了?欢妹!守礼偷吃为师的东西!”
看看吧,她在这个门派里,明明辈分年龄都是最小的,却干着大家长才干的事情。郎老头为老不尊,总是跟师兄们一起叫她欢妹。一开始清欢打哆嗦起鸡皮疙瘩,现在也麻木了。“来啦!”
说完她低头轻轻把大师兄的头发梳理好,用发带扎起来,叮嘱道:“我给你熬的药放在石桌上,你不要忘记喝。”
大师兄乖乖点头,温柔的目光凝视着清欢。“好的。”
清欢笑了下,回到正殿,郎老头跟三师兄守礼就差打起来了——不过这画面也没多好看,三师兄揪着郎老头的胡子,一只脚蹬在郎老头的胸口,而郎老头的爪子巴在三师兄脸上,剪刀腿锁住了对方的头。这两人……三师兄没了魂魄后就跟个小孩子似的,跟当年清欢被他们捡到时的性格没差别,但郎老头不是小孩啊,他都这么大岁数了,还爱吃零嘴。
偷清欢晒的果干地瓜干什么的不要太频繁哦。
清欢看不下去,给他专门做了一份,放在篮子里,为了防止野猫老鼠偷吃就挂在大殿的柱子上,郎老头今天一摸,嘿!没了!这想都不用想,肯定是守礼这小兔崽子吃的,就这小兔崽子嘴最馋!
这让她评理呢,清欢好言好语劝了两句,老顽童跟小顽童都不听,她的脸猛地拉了下来,吓得俩人赶紧松开对方,小孩子般站好不敢乱动。
清欢对着墙角一指:“面壁去!”
郎老头嘟着嘴分外不爽,去面壁的同时还不忘踢三师兄一脚。三师兄则含着眼泪,瞪了郎老头一眼。
清欢无奈地抚了抚额头,这几个人啊……
正在她准备去摘点野菜的时候,突然听到外头传来一阵吵闹,山上只有他们师徒五人,山下人只知道山上有座道观,也偶尔会来添点香油钱,但自打小镇郊外建了座寺庙以后,已经好几年没人到道观来了。郎老头为这事儿还闹过脾气,凭啥香火都被秃驴们抢走了?!要是给他们点钱,他们也能吃好点不是?
唉,做道士就是苦啊,他都苦了六十多年了,心塞塞。
第十一碗汤(三)
郎老头看着挺不着调的,平日里也经常做些抢小孩零食啊偷吃啊之类的不着调的事儿,但在抓鬼这方面,他还真是比专家还专家,至少清欢跟他是比不了的。就见郎老头深吸一口气,单手叉腰,另一手任意指了个方向,大嘴一张,破口大骂:“……&%¥#¥%&**%#……**!!!!”
清欢和二师兄:“……”
真是好大的本事,好大的威风啊……清欢的膝盖险些跪碎了,她都已经准备好不着调的师父画符踏步驱邪了好么!这是什么鬼……在现代世界的时候,清欢挺爱看些稀奇古怪的书,她可不怕看恐怖片,片子里就算有再多的鬼,又能有忘川河里的多?忘川河那么多厉鬼她都不放在眼里,恐怖片在她看来还不如卡通片好看。
……作者扯远了。话说回来,她是知道民间有这个说法,遇到鬼打墙的时候,使劲儿的骂,要么就让男人撒泡尿,这就能破了鬼打墙。本来清欢觉得这个方法挺好的,前者女人适用,后者男人适用,没想到在郎老头这里,两者都适用。
她也是服了,师父骂起人来一套一套的,都说人怕鬼,其实鬼更怕人,尤其怕恶人。一个人心慌害怕的时候,破口大骂几分钟,胆子就壮了。这胆子一壮,那身上的三味阳火就烧得起来,阳气一足,鬼怪自然不敢近身。说白了,就是要胆大。郎老头也说,胆子小的人干不了降妖伏魔这一行。
怪不得呢,清欢以前也下过山,经过郎老头经常蹲的那包子铺大妈面前,说郎老头就是再混也没人敢骂他,那会儿清欢还天真的以为,虽然师父不着调,虽然道观香火不旺盛,但他老人家抓鬼的威名还是在的,不过现在看来,大概是那张可以睥睨天下泼妇的嘴占了便宜吧。
在郎老头狂喷的时候,二师兄默默走了过来,两手捂住清欢耳朵,哀叹:“欢妹,莫听,别叫死老头把你带坏了。”整个师门,除了大师兄就数小师妹最文雅,小师妹文雅该感谢大师兄,从小就抱着念书教认字做人,要是跟郎老头一样变成个泼妇那可惨了。但二师兄就奇怪了,就郎老头那德性,是咋教出大师兄那样神仙般的人物的?
师徒俩站在一起,说句不好听的,像是二郎神跟徒弟。一个高帅雅,一个矮矬穷土肥圆。虽然郎老头经常吹嘘他年轻的时候也是英俊潇洒风流倜傥,但二师兄觉得郎老头在吹牛。
反正郎老头天天吹牛,胡吃海喝的瞎咧咧,嘴里没一句实话。
但就这样一个臭老头,却是他们最最尊敬的师父。
过了了一会儿,郎老头终于骂完了,周围的景象瞬间变得清晰,合着他们仨都已经到正厅门口了,就在原地打转没进去。
“欢妹,咋样,师父厉害不?”郎老头颠颠跑来献宝。
清欢不忍伤害可爱的小老头,点头,昧着良心:“可厉害了,真不愧是师父。”
哈!哈!郎老头顿时得意洋洋起来,他要是有个尾巴,这会儿已经翘上天了。得到小徒儿的赞美,他高兴坏了,背着双手哼着小曲一脚踢开正厅大门,如入无人之境。
……好像本来就是无人之境。
清欢跟二师兄交换了一个无奈的眼神,跟在郎老头身后走了进去。
一进去清欢就觉得不对劲。这种不对劲跟危险没有关系,而是一种彻底的死寂。奇怪,真奇怪,按理说,人死后,灵魂是不灭的,民间所说的头七三七便是如此,鬼魂一般在人间滞留百日,才会有鬼差前来勾魂,这段时间里,它们都呈现出一种懵懂无知的状态,大多数不会离开自己的尸身。但现在,所有的尸身上都没有一丝灵魂的气味。
清欢是奈何桥主,她对灵魂的敏锐无人能匹,她清楚的知道,这个世界的鬼差并没有来勾魂,而这些人的魂魄也是的的确确不见了。但若说是彻底毁灭也不对,因为他们的灵台上还有星点蓝火。那蓝火是未勾魂的象征。
这个义庄处处透着古怪。
如果墨泽在,或者清欢肯掐指去算,也可以立刻得知事情缘由,可她没有这么做。她想,在这个世界里,就认认真真只做郎老头的徒儿,用他教的本事。
师徒三人兵分两路逐个检查尸体,郎老头怕清欢害怕,就让她跟着自己。他收其他四个徒儿的时候可没这样过,小雪儿为情所困惨死,但她生前,他也仅是稍稍宽松,教导仍旧严格,所以当清欢拜入师门后,郎老头真不想让她太辛苦。可没想到这最小的徒儿偏偏是天赋最高的一个,以前他对小雪儿太苛刻,这会儿就对清欢格外溺爱,要是以前,他早把徒弟推出去让他们自己上了。
这点小事他们还完不成吗?只是郎老头想到日后清欢肯定要面对这些,所以就想带她出师,世上唯一一个出师师父挡在前头的,估计也就清欢一个。
他对清欢好,清欢能感受不到么?她感恩并且珍惜,同时也全心全意为郎老头着想。
义庄里的尸体有的已经开始腐烂了,但也有几具新尸,他们的重点就放在新尸上。奇怪的是,这些新尸明明都是半大小伙子,但整个身形却萎缩的厉害,且浑身皮肤发皱发干,空洞不已。
“师父,他们这是……精气全被吸走了吧?”清欢伸手轻轻摁了下一具尸体的额心,没有丝毫惧色。
郎老头生怕她吓着,一直注意着她表情,这会儿才敢确信她是真的不怕,甚至乐在其中,心里头松了口气,又觉得自己这个师父没有了用武之地,好歹让他耍耍威风啊臭徒儿坏丫头不懂事……
正在这时,清欢感到暗处有地方不对,连忙一把将郎老头推开,同时嘴里喊道:“师父小心!”
一具巨大的躯体扑了过来,清欢手里只有一盏灯笼,但她个儿纤细,极其灵活,那身影虽大,却十分笨重,动作机械僵硬,一看便是具行尸走肉。清欢轻松地从他腿间划过,单手一撑,便站到了郎老头身边。
郎老头跟二师兄吓得魂儿都快没了,这要是清欢有什么不测,他俩绝对以死谢罪!
“师父,是具行尸走肉。”清欢冷静地说,“抄家伙吧。”
他们是做了万全的准备的,清欢的武器是把水火伞,二师兄给她做的,二师兄除了功夫好,尤其擅长做些精巧的玩意儿,这水火伞如同其名,不惧水火,钢骨铁叶,刀枪不入,可以说是极佳的防身工具。而二师兄另辟蹊径,水火伞面上设了不少钢针,他知道女儿家爱美,水火伞本都是单一的颜色,但他愣给清欢在伞面上弄出了江南水乡烟雨初荷,用的就是这些针,无论撑开收拢都可做武器,却又雅致得很。伞柄也是精心设计过的,配合着清欢的手、体型、身高,换句话说,这伞搁别人手里,那就是把普通的防身的水火伞,但到了清欢手里,它就不仅能防身,还能做武器。
清欢收到这个礼物的时候眼泪都快下来了,点子是大师兄出的,材料是师父跟三师兄找的,然后二师兄将水火伞做了出来。她没有办法去形容自己心头的感动。
水火伞还有夹层,里头是清欢准备的黄符,基本上这伞就算丢鬼窝,也没鬼敢碰。
“欢妹,不止一个,小心。”郎老头神色突然严肃起来。
清欢也听到了异动。这些行尸走肉没有呼吸也没有心跳,四面八方围了过来,就着月光,清欢数了数,大概得有七八个。它们一致神情呆滞漠然,但出手狠毒,并且想要咬他们,尤其是想咬她跟师父,反而对二师兄没怎么动口。
二师兄也注意到了这一点,师徒三人交换了个眼神,二师兄装作被打昏,一具行尸走肉将他扛到了肩头,迅速隐没在黑暗之中,接下来清欢跟郎老头很快就将剩下几具镇住了。
这些东西对普通人来说可怕至极,对郎老头跟清欢来说,还不如一只马蜂来得可怕。
因为黄符镇不住马蜂。
说也奇怪,被黄符镇住的行尸走肉很快就开始萎缩,最后变成了如同床板上其他死尸的大小。清欢试着揭了一张黄符——它们都不再动了。
“人早就死透了。”郎老头皱眉。“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控制了它们,这会儿符纸镇住它们,就变成了它们真实的模样。”
“师父……”清欢喊了一声。“这几个人没有头发,身上穿的是不是袈裟?”
月色太淡,灯笼又在打斗中熄灭了,郎老头捻了放火符,烧了一看,果真。他老脸一拧:“这是庙里那群秃驴啊!”
“怎么都死了呢?”清欢奇怪。“他们可是一起来义庄抓鬼的,这么多和尚,就算是只念经,那鬼也受不了啊,怎么全死了?”
郎老头伸手一试,冷笑一声:“这些是什么狗屁和尚,他妈的戒都破了,念经,念到死也没屁用!”
他平时就看不惯庙里那群秃驴坑蒙拐骗的行为,他们还是白天来的,想来是想要装模作样骗点银子,因为白天的义庄是正常的,可谁知道他们进来后,白天也开始死人了。
清欢看了师父一眼,单手在他们灵台试了下,果真,感觉不到任何魂魄波动。“就算他们是骗子,师父也会拯救他们的。”
郎老头窒了一下,哼一声。嘀咕:“谁叫我是个道士呢……”
清欢笑了。“走吧师父,咱们追二师兄去,方才我在他身上施了法了,咱们现在还能跟上。”
第十一碗汤(五)
师徒俩一路跟着,到了目的地以后,清欢傻眼了,郎老头也傻眼了。
这怎么就到了县衙?!
那具行尸走肉扛着二师兄就消失在县衙,此刻的县衙两扇乌门大开,黑漆漆的如同洞口。行尸走肉进去后,门又缓缓地关上了。
“师父,有鬼气。”
郎老头点头:“这里头的东西不一般啊,这是哪里学来的邪法,按理说这偏远小镇,不可能出现这样厉害的鬼。”
“不管怎么样,咱们先去救二师兄。”说着,清欢起身就要走。
“救谁呀?”
身后冷不丁传来一句问话,险些把师徒俩吓尿!郎老头一回头见是二师兄,气得一脚踹过去,把二师兄踹了个狗啃泥,然后破口大骂:“我&……*&¥#你个小兔崽子!不知道人吓人吓死人吗?!你是不是看我活得够久了所以想叫我早点死?!我死了也就算了,欢妹跟你有什么深仇大恨你要吓她?!女孩子家家的是可以随便吓唬的吗?!这要是吓出个好歹来,我跟守道守礼就把你给废了!”
二师兄内牛满面:“对不起……”
“对不起有个屁用!亏欢妹还要进去救你!你个没良心的唔唔唔——”郎老头话没说完就被清欢捂住了嘴,呜呜着抗议。
清欢嘘了一声:“师父!”
他们挑的雄鸡报晓前一时辰来的,这会儿东方露出鱼肚白,很快就要天亮了。清欢之所以捂住郎老头的嘴,是因为县衙的大门又开了。
郎老头只好忍下满腹愤懑,瞪了二徒弟一眼,伸手在他腰上掐住一块肉死命一拧——那叫一个酸爽,二师兄眼泪都下来了。清欢见这俩没个人样,无奈至极,只好捻了个隐身诀,把三人都藏了起来。
县衙大门一开,几具行尸走肉就先走了出来。他们抬着一顶小轿子,那轿子格外的精致小巧,四周是用轻纱做的幔子,很好看也很飘逸,但可惜看不清楚里头坐着什么人。
清欢眼珠一转,计上心来,她结了个手印,掀起一阵清风,吹开了帘幔。
师徒三人立刻伸手捂住了嘴——清欢捂住了郎老头,郎老头捂住了二师兄,二师兄捂住了清欢。那轿子里坐着的是个什么东西啊!只觉得大致上像个女人,但又看不清脸看不清身体——或者不能说看不清,而是不能看!那坐在软垫上的“东西”浑身白肉颤动,嫩呼呼又血淋淋,像是一只被剥了皮的大蛆,但又有一头黑亮的长发。没皮没骨的,只是一坨烂肉。
但那坨烂肉分明又有生命力,五官模糊,惟独两颗眼珠子滴溜溜的乌黑,四处转动,而若非那眼珠间或一转,当真像个死物。
行尸们抬着轿子慢慢远去,此刻雄鸡报晓,天下大白,天亮了。
师徒三人光明正大的走出来,清欢皱眉,看了一眼府衙:“这都是些什么事儿啊,师父,您说刚才那是什么啊?没有四肢没有脸皮的,是人吗?”
“是人。”郎老头叹了一声。“这回年轻小伙子失踪一事,跟县太爷估计有关系。”
二师兄不爱动脑子,但也不是笨蛋,他看了一眼县衙。虽然天亮了,但县衙上空却笼罩着一层薄薄的黑气。要是他记得不错,半个月前他下山买大米白面,县衙还是正常的。如今这股黑气影响到了附近的百姓,怪不得人人面带菜色。
“这妖物不知是什么来头,但县太爷必然知道。”郎老头说。“在这之前,咱们往老乡家里走走,讨碗水喝。”
清欢二师兄跟在郎老头后面,找了几家天一亮就起床并且住在县衙周围的人家,进门一打听,果然,家里上上下下,除了年纪轻的壮丁,其他人都在闹肚子,上吐下泻的,几乎脱了半条命。大夫看了药抓了,可愣是没用。
这样的情况下,有陌生人来讨碗水喝,他们还是让人进门了。郎老头说:“我啊,是个游方道士,老伙计你要是不嫌弃啊,就让我喝完这碗水,给你家看看,放心,不收你钱。”
前来开门的老人家颤颤巍巍地道谢,去打了几碗水。
清欢把碗端到手里就看出那水不对劲儿了,他们这一脉都天赋异禀,三位师兄都有天眼,而她本身就能看穿事物本质。
师徒三人几乎是一眼就瞧出来了,那这水自然是喝不得。幸好那老人家也没看着他们,于是三人把水一泼,老人家一回头,这三人就喝完了。
他心里嘀咕,咋这么快。一时间不知道这到底是不是好人,要不要相信他们,但转念一想,自家家徒四壁的,又有啥能叫人惦记的?瞧那猥琐老儿身边的大姑娘美貌端庄,小伙子强壮彪悍,看起来不像是坏人。
清欢要是知道老人家心里在想什么,准笑破肚皮。郎老头要是知道了,指定扭头就走,他收的徒儿,个顶个外貌都拔尖儿,就他这个师父獐头鼠目不入流,但你做人不能以貌取人啊,他郎老头年轻时候也是迷倒万千少女的翩翩少年郎好么!
以貌取人,肤浅!低俗!这会儿他的徒儿们是长得好看,但过个几十年说不定比他郎老头还猥琐,他这话撂这儿了!
郎老头不去想“他们到底能不能再活几十年”的这个问题。
进了屋,东屋炕上躺着个老婆婆,西屋炕上躺着一个妇人和两个娃,都是面透黑气浑身无力,病怏怏的样子。
“老伯啊,你们家平日里做饭,是不是就用那井里的水啊?”清欢柔声问。
老人家点点头,自夸起来:“这口井啊!咱都打了几十年了!从我爷爷还活着时候起就用!水特甜!刚刚你们喝了不是,好不好喝?平日我家做饭洗菜洗衣,全是用这井里的水!”
清欢尴尬点头,她哪里敢喝……
郎老头装模作样地给床上躺着的老婆子把脉,然后问那老人家:“老伙计啊,你信我不?”
老人家点点头:“信。”
“那我跟你说,老哥儿啊。”郎老头自动拉近距离,已经从“老伙计”变成了“老哥儿”,“你们家啊,这不是吃坏肚子,这是中邪啦!”
老人家啊了一声,吓得面如土色。他立刻反手抓住郎老头,忙不迭地问:“那咋办,咋办啊?道长,求你就就我们吧!我儿子死了,家里就剩这俩独苗苗,可不能再折了啊!”说着眼泪就掉了下来。
“你放心,我指定给你医好,但你得告诉我,你家这水井,源头在哪儿,是不是周围大家都喝这一口井的水啊?”郎老头问。
老人家想了想说:“是啊,这口井是跟县衙连在一起的,我们周围住在县衙附近的这几户人家,都是跟县衙的井连一起的。至于县衙水井的源头我就不知道了,你得去问县丞,咱县里头这些事儿啊,他都知道。”
郎老头点头表示知道,回头叫了下清欢。清欢乖乖走过去,取出符纸。
郎老头做法的样子行云流水特别有范儿特别酷,他外表不着调,猥琐又邋遢,但当他认真办事儿的时候,是很有说服力的,真像个隐世不出的高人。老人家看着郎老头的手势,都一愣一愣的,郎老头烧了符纸后,清欢取出他们随身携带的水壶,拧开给老人家的妻子儿媳孙子孙女服下,没一会儿,他们脸上的黑气就没了。
这家人千恩万谢的,郎老头叮嘱他们以后别再喝井里的水了,要是用水,走点远路去城外挑吧,整个城里的水都不大安全。
师徒三人又走访了几家,才发现这事儿发展的很快,也不知这水源到底通了多少家,要救太难了。
“师父,那水里的黑气是什么啊?”清欢遇到不懂的就问,这是她的好习惯。郎老头是个非常博学的人,他对于道术这一块可以说是有着极其丰富的阅历,清欢如果想要学,郎老头就是最好的师父。
“那是怨气集结,化为黑烟,融入水中。人若喝了以后,轻则重病,大则丧命,是不祥之物。”郎老头叹气。“这回麻烦了,这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普通的厉鬼哪有这么厉害。”
“啊!”清欢突然惊叫,把郎老头跟二师兄都吓了一跳。她眨眨眼,可怜巴巴地说:“咱们忘了大师兄跟三师兄了,还有,没吃早饭呢。”
这么一说,郎老头跟二师兄的肚子也咕咕叫起来。
昨天走的时候,清欢只准备了午饭跟晚饭,大师兄腿脚不方便,三师兄又经常神智不清,他俩能照顾好自己么!想到这儿,清欢就很担心。
师徒三人在镇上草草吃了碗馄饨,清欢赶回山上看看那俩人,二师兄郎老头则继续打听水源的中心,分工非常明确。
回到山上的道观,大师兄跟三师兄俩人早饭都吃完了,灶台太高,大师兄够不着,好在三师兄神智清醒,就做了饭。过了一夜,两人就是稍许憔悴些,其他还好。
清欢打水来给大师兄擦脸擦手又梳头,又把三师兄昨天弄破的衣服补了补,随后把发生的这些事都告诉了他们。
第十一碗汤(六)
大师兄三师兄都很担心,硬是要一起下山,清欢却不肯答应。她当然不是怀疑这二位的能力,但却仍然不放心。大师兄向来宠爱她,她说什么就是什么,这回也仍然犟不过她,三师兄就更别说了,他只要一陷入不清醒状态,清欢连劝一声都不用。
回来一趟,把两个师兄收拾干净,又准备好了饭菜,清欢又匆匆下山而去。
郎老头跟二师兄已经打探出消息来了。
据说县太爷家的公子已经很久没露面了,要知道这纨绔最好女色,无心读书,成天朝烟花柳巷跑。这回一个多月没出现,大家都觉得奇怪。
郎老头就去了妓院调查。一开始那鸨母不让他进——谁要个糟老头子进啊,一瞧那副穷酸样就是没钱的,后来郎老头生气贴了张符,鸨母就对他言听计从了。
这县太爷家的公子名叫方正,名字不错,人却一点也不方正,吃喝嫖赌是样样来,镇上稍有姿色的姑娘他都调戏过,更有甚者,过分的是他还曾经强抢民女。有人告到了县衙,可惜没用,在这儿,县太爷就是那土皇帝,所以最后,那告状的人非但没讨了好,还挨了顿板子给撵了出去。
这样的话,县太爷为什么凑合找了两下人就不找了,也就有理由可以解释了。只是不知那妖物跟县太爷到底有什么关系,那天晚上从县衙抬出去的小轿子里的那坨东西又是什么?是人?是鬼?是妖?还是别的什么?
打探来的消息就这么多,反正就是确认了,那东西跟县太爷是有关系的。至于是什么关系,又是哪里来的关系,这就不晓得了。
查也不好查。清欢皱眉,看着郎老头在那里装神弄鬼的换上一身特别有范儿的道袍,然后把长年累月蓄着的胡子给刮了,头发也梳的整整齐齐,竟然也精神得很,有点仙风道骨得道高人的样子。
这是要干什么?清欢在郎老头的催促下也换了道袍,二师兄也是,两人跟在郎老头身边,就像是俩小道童。
然后郎老头就大摇大摆地去捶县衙的门了。
说是捶真是一点都不夸张。开门的衙役一看是个看起来挺有范儿的老道士,心里咯噔一下,想起这几天县衙闹鬼却被县太爷勒令不准往外说的事情,当下说话声音也温和了些,问郎老头:“不知道长敲门可有要事?”
郎老头装模作样地作了个揖,说:“老道远望镇内黑气冲天,料想是有妖孽惑世,烦请这位小哥帮忙通报一声,就说老道是上门降妖驱邪来的。”
那衙役犹豫了片刻,回头跟另外一个衙役交流了几句,说:“那道长您先稍后,我去问问我家老爷。”说着又把门给关上了。
大概过了有半刻钟的样子,衙役才回来,恭恭敬敬请了郎老头进去。
县太爷是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人,蓄着一把山羊胡子,一双吊梢三角眼精光四射,一看就是个不好糊弄,城府深沉的。他先是上下打量了郎老头一番,觉得这老头看起来倒真有点像是高人,心里有了点希望,但也没敢抱太大。毕竟先前这十里八乡有名的和尚法师道士尼姑跳大神的他都请过了,没一个有用的。
郎老头赶在县太爷开口之前说道:“大人,老道从山上便看到山下黑气冲天,贵府可是发生了什么怪事?”
县太爷又岂会把自家的事情说出来,只敷衍道:“没有。”
“呵。”郎老头低笑一声,那模样真有点像个高人,把清欢跟二师兄看得一愣一愣的,直到现在他俩都还以为郎老头是在开玩笑呢。“既然如此,便是老道多管闲事叨扰了,咱们走!”说着起身就走。
清欢跟二师兄也动了下,步子还没迈就被县太爷叫住:“且慢!”
郎老头贼笑,一回头又是严肃沉稳的样子:“大人还有事?”
“不瞒您说,本官家中的确是出了怪事。”县太爷挥了挥手,在场的人就都退了出去在,只留下了他的几个心腹。“近几日镇上闹鬼,已经闹到本官的县衙里来了。只是本官害怕民心浮动,所以一直压着,不敢让人声张。”
“到底是何事?”郎老头问。“可是与令公子有关?”
县太爷叹了口气。
其实这事儿说来也不大,方正不着调习惯了,他伤天害理的事儿不敢干,但坏事儿一抓一大把。那天他去妓院,鸨母说来了个新姑娘,长得那叫一个俊俏水灵,方正就去了,一见之下就被那姑娘勾的失了魂,当下颠鸾倒凤好不快活,一连在美人窝快活了十几日。
半个月后的早上,方正的一片恶臭中醒来。他睁眼一瞧,那被他抱在怀里潇洒快活十几日的美人儿竟然已经烂成了一坨皮肉!他吓得屁滚尿流,什么也没说就跑回了县衙,心里一直害怕妓院的人会找上他,把他当成杀人凶手。
可奇怪就奇怪在这里。事后县太爷派人去查,鸨母却说从未来过新姑娘,更未让其伺候过方正公子。最最重要的是,方正公子已经半个多月没踏入他们妓院的大门了!
这可不是青天白日的活见鬼么!
方正回来后就被奇怪的东西给缠住了,整日整夜在房间里不出来。一开始县太爷没发觉,后来就感到了,家里正值壮年的男子是一个少一个,一个接一个的死,然后家里的死完后,他不敢在家住了,就举家搬到了县衙暂住,可诡异的事情继续发生,整个镇上都开始有人失踪有人死!全是十七八岁的半大小伙子!身体健康的那种!
县太爷隐隐觉得是出了什么大事,但他不懂,于是只好去请些和尚尼姑,可这些人也是一知半解,非但不能救人,反倒连自己的性命都搭了进去。最后县太爷也是没法儿了,只能这样耗着。
但那些死去的人突然出现在了他们家,还都是栩栩如生的样子,除了肢体僵硬眼神呆滞浑身冰冷以外,跟正常人没什么区别,而且力大无穷,有一次县太爷想进方正的院子,那守在门口的行尸走肉一把抓住了他的手,险些将他的手腕捏断!
在这之后,屋里的方正到底什么样,就谁也不知道了。县太爷搬到了县衙,现在就剩方正一人在家。
清欢记得,郎老头说过,人死了,灵魂自然而然要去投胎,不去投胎的也要躲过鬼差缉拿,然后变为孤魂野鬼,所以,如果不是有天大的心愿未完成的话,不会有鬼愿意失去投胎的机会。
冤有头债有主,鬼魂报仇自然是要报复那些伤害他的人,可是郎老头问遍了,县太爷想不出到底是谁想要害方正。
当初认出那些人就是失踪的儿郎后,县太爷就命人不许再追查下去,他知道自己这样做不对,早晚要出事,可现在他只想着能扛一天是一天,总比现在就死了好。
郎老头很鄙视县太爷这种贪生怕死的人,为了自己活命竟然把儿子给扔下去不管了,这让他对县太爷的印象非常不好。“大人,可否把贵府的钥匙给我,让频道亲自去看一看?”说到这里郎老头又要鄙视县太爷了,这什么人啊,自己跑了就算了,还把家里大门给锁了,这要是方正能逃出来,那也出不去啊,他这不是给自己儿子找死吗?
其实县太爷也不知道方正到底死没死,按理说以那个妖物的速度,常人早被它弄死了,但县太爷逃走那天早晨,还很确信的听到儿子的呼救声。只不过他很懦弱的转身跑了,而不是去救。
郎老头要钥匙,他就命人给了郎老头。反正家里没什么好东西,值钱的他早就叫人收拾好带走了。现在的家里,也就是个空城。
清欢也很鄙视这个县太爷,这世上,人类的劣根性真是太可怕也太可悲,血脉相连的亲人都可以舍弃,还有什么是不能舍弃的?
郎老头说白天去了也没用,于是师徒三人围着县太爷家的房子绕了两圈看了看风水后,就找了家面店坐了下来,吃顿饭,填饱肚子。
郎老头一口气灌了三碗面,才抹抹嘴巴一本满足地说:“救人要紧,咱们今晚的首要任务是救出方正,不跟那妖物多做纠缠,记得了没有?”
清欢跟二师兄点头,郎老头满意了,又要了一碗面,把面汤喝的呼噜呼噜响。清欢却没什么胃口,一来她不饿,二来一想到那白花花的大肉蛆,她就恶心,面条看起来跟那玩意儿挺像的,她还是不吃好了。
结果剩下的面经过郎老头跟二师兄的决斗,属于了二师兄。
吃完了饭,师徒三人开始在镇上到处闲逛,清欢以前很少下山,更别提是逛街了,她慢悠悠地走着,可惜因为闹鬼的事情,现在天一黑,甭管有事儿没事儿,大家都早早吃完饭进被窝,大门锁的严严实实,家里有壮丁的最紧张。
第十一碗汤(七)
估摸着到了时候,郎老头就带着清欢跟二师兄朝县太爷家里去了。
县太爷家是整个镇子上最豪华最气派的,五进的院子,门前两个石狮子威风至极。张牙舞爪的。石狮子本可辟邪,但此刻却蓦然透出一股黑气。
这地方太古怪了。
清欢看了看郎老头的神色,很是凝重,之前郎老头说这样的偏远小地跑不出什么大妖孽来,可现在一瞧,好像并不是这样啊……清欢囧了一下,看了郎老头一眼。郎老头一生大风大浪经历过无数,再厉害的魔物也见过收过镇过,哪里会怕这小小道行的东西。他有心叫清欢出师,却又师者父母心,担忧害怕,凡事都想挡在她前面,当年他其他几个徒弟出师可没这样过。
也许是因为失去了一个女弟子,所以更加担心一个娇滴滴的女娃儿会受伤害吧。女娃跟男娃到底是不一样的,清欢懂事又聪明伶俐,刚刚长起来一点就在照顾他们,时至今日,他们做什么能离得开她啊,衣服是她做的,饭菜是她煮的,他们的衣食住行都被她照顾的好好的,要是没有那个大隐患,郎老头觉得,师徒五人一辈子不下山也未尝不可。
然而……他看了看乌黑的天空,叹了口气,该来的到底是要来。修生养息了这么多年,他们也该把从前的恩恩怨怨一并了解了。道家也讲究快意恩仇,如此方能得因果,凉雪惨死,这仇不能不报,更何况,那两人为非作歹修炼邪法,也应尽早铲除才是。
若他看得不错,这黑气分明跟那两人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无论如何,都得把这事儿给解决了。
想到这里,郎老头深吸一口气,推开了县太爷家的大门。
朱红色的木门吱呀一声开了,远处黑洞洞的,堂屋大开,像是一张黑暗的巨大的口,正在对着他们张牙舞爪。
清欢穿着一双蓝色的绣鞋,这鞋子都已经洗的有些发白变色了,但她仍然穿着。此刻绣鞋一踩到地面,立刻有种说不出的绵软感。清欢低头一瞧,竟是一地鲜血!她一惊,立刻朝后一缩!身后一只大手扶住她的肩:“别怕,是障眼法。”
清欢很想解释一下她并不是怕,而是习惯性的爱干净所以想抬下腿,不过二师兄这么关心自己,她要是不接受的话好像很不是东西,于是就笑了一下:“我知道,多谢二师兄。”
“欢妹,用我教你的破了这障眼法。”郎老头如是要求。
闻言,清欢点点头。世人皆认为正午为阳,子夜为阴,男血为阳,女血为阴,这说法不无道理,但其实恰恰相反。女人的血因为至阴,所以至阳,正午的太阳最热,但因为时间交替,其实最阴,真要暴晒飞尸,最适合的是在正午的前两个时辰以内。
她将食指咬破,滴出一滴血,暗忖,若是她愿意,这血可以叫人长生不老,如今却被拿来当做驱邪的器物,真是暴殄天物。
鲜血抹到黄符上,清欢低声念了几句咒语,立即松手,黄符立刻像是有生命一般散发出金光,眨眼之间,脚底便恢复了踩到青石板的感觉,清欢松了口气,她不怕别的,还真怕自己学的道术有些不灵光,毕竟之前学的全是纸上谈兵,实战经验等于零。
“欢妹啊,今儿这妖物,就作为你出师的第一个考验,你能接受吗?”郎老头神情严肃地问。仔细看去,会发现他眼底其实也有些紧张,毕竟这些东西不好惹,不比寻常的小打小闹,清欢虽然聪明绝顶又有天赋,但毕竟是个女娃子,郎老头这辈子见到的女人不少,没几个胆大的,可当道士怎么能胆小呢?须知一点点的疏忽就有可能要了你的命啊!所以,选择让清欢此刻出师,郎老头是既担心,又期待。
想当年守道作为他的大弟子出师的时候,面对的是个百年厉鬼,虽然手忙脚乱,好歹没有出什么岔子成功镇压,二弟子守贤就差些,尽管最后也成功了,却叫那狐狸精吸走了不少精气,三弟子守礼……不说也罢,对个修炼成精的黄皮子都没胜算,四弟子凉雪更惨,第一次出师被鬼吓得尖叫晕倒……根据这一个比一个差的惨痛历史教训,郎老头觉得,欢妹估计也要完。
这能力归能力,天赋归天赋,胆量才是最重要的啊!不然人家怎么说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不要命的怕傻的。当道士不怕你心宽,只怕你心不宽。
郎老头犹豫了很久才让清欢打头阵,但他手里已经捻了个诀,早已做好准备,一旦清欢出问题,他第一时间进行救援。
其实清欢是真不怕,她有什么好怕的?不是鬼她不怕,是鬼她就更不用怕了。只是在尘世之间,她掩去了身上的威压,即便是鬼魂也不会被吓到,现有的能力,她早已收放自如。
花厅仍旧没人,清欢捻了个火诀,立刻听到啪的一声,随即传来一阵如泣如诉的女子声音:“官~人~~~”
竟是戏曲唱腔。
也不知是弄得什么花里胡哨的东西,对男人可能有用,可惜现在清欢虽然穿着男装,骨子里却是个女人。她手上带着天罡之力,一巴掌拍下去,那搭在她肩膀上的手便瞬间冒出一阵青烟,散发出一股恶臭!
女鬼尖利吼叫着退去,清欢皱眉,脏死了。懒得跟那女鬼瞎胡扯,她甩出几张黄符作为照明,利眼一转,便看到了坐在正中央的女鬼。
肠穿肚烂的模样,真是丑哭了。对于爱美爱干净的清欢来说,有点忍受不能。她深吸一口气,往后退了一步,可即便如此,那种腥味中带着淡淡恶臭的味道也仍然冲进了她的鼻子里。
郎老头跟二师兄很淡定,尸臭他们已经闻了很多年了。此刻见清欢后退,二师兄便要上前助她,却被郎老头一把拉住手臂,喝令:“不要轻举妄动。”
位子上坐着的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呢?人?鬼?清欢说不清,但挺恶心的。说是人,身上带着鬼气,说是鬼,却又有实体,在火符的照耀下甚至还有影子!这不活见鬼了么!
唯一可以确定的是那是个女的。
女怪物叹了口气,说话声音怪里怪气的,如同用指甲划过玻璃板的声音,听起来叫人难受极了。她盯着清欢看,认出她是个女人,鬼叫道:“你是上门送死的吗?!”
“到底谁死,那可不知道。”清欢笑了一下,双手结了个手印,下一秒女怪物便哀嚎出声,那一道小雷劈下去,她身上的皮肉立刻外翻,露出里头鲜红的嫩肉来。这样一看,这女怪物倒像是有实体的了。
清欢皱眉,不应该啊,身上鬼气那么重,又哪里来所谓的正常身体?再说了,那股子怪味……“你到底是什么东西?”
“呵呵……”女怪物笑得叫人浑身都起鸡皮疙瘩。“什么东西……呵呵……呵呵……”
呵呵个没完,如果没在现代世界生活过也就算了,主要是清欢去过,而且还挺爱上网,一想到呵呵的意思,她就浑身不对劲儿,哪怕知道这女怪物其实只是在怪笑,心里也觉得像是被骂了。“住口!”
“住口?我为什么要住口?我——”
话没说完就被郎老头打断:“打住打住!我们可不想听你有什么悲惨的故事!你再悲惨你也害人了,死在你手上的人还不少,你就是悲惨到死,也没用。今日该镇压还是要镇压!”
说那些废话有什么用,再怎么可怜,这怪物的确杀了很多人,她身上血腥味儿那么重,还能保存这样的身体,想来都是那些壮年男子精气的功劳。只是……郎老头奇怪了,从来只有精怪才吸食人类精气,这女鬼又是哪里来的本事,也能吸人精气?要知道男子阳气比较重,普通的鬼魂靠近都不能,即便是厉鬼,也要受到阳气冲击,可这怪物都吸了多少人了?
真诡异。
一个对自己的肉身如此看重的怪物,还懂得这样的邪法……郎老头不想听怪物那些废话,她是跟方正有纠葛也好,跟县太爷有关系也好,反正他都不在意,他唯一想知道的是……“说!你是怎么修炼成今天这个样子的?!是谁教你修炼的法子?!”
这样的邪气,这样的狠毒手法,分明是那对师徒的手笔,郎老头心急如焚,怎么又是他们,阴魂不散的,连这么远的地方都出了厉鬼,不知道天下是否已经大乱。
女鬼桀桀怪笑,正要说话,二师兄一拳揍过来:“没听到要你闭嘴吗?!”听不懂人话是咋滴!
女怪物:“……”自她死后,再也没人打过她,而这个男人……他竟然打坏了她的脸!
她尖叫一声,也不管清欢跟郎老头,直扑二师兄,看那架势,倒像是要吃了他一般。
也是,在场三个大活人,清欢是女子,郎老头是老人,惟独二师兄正值壮年。
二师兄被怪物追的满场乱窜,突然明白为啥这么师父要自己跟来了,就是要他当诱饵来的!
第十一碗汤(八)
“你有没有冤屈我不管,你愤世嫉俗因为自己受到伤害就要害人,我就偏要管。”郎老头说,“你的故事我不想听,你害了这么多无辜的人,让那么多家庭分崩离析,这是你要背负的因果,你再也没有了投胎的机会,一辈子只能当个孤魂野鬼!”
女怪物嚎叫一声,冷笑连连。“不能投胎便不能投胎!能叫我的仇人魂飞魄散,我也值啦!臭老头,看你是个修道之人,灵魂的味道定然很是美味,老娘今日便要杀了你!”
二师兄被追的气喘吁吁,这会儿女怪物的注意力被郎老头吸引走了,他才得以喘口气。
郎老头不预再跟女怪物废话,对清欢道:“欢妹,不必手下留情。”
清欢点点头,她也正想试一下自己所学的道术到底威力有多大呢。
黄符是现成的,她的念力很强,虽然不能一击即中,却也能叫女怪物钉住不动。趁着女怪物挣扎的时候,清欢踏起了北斗步。
北斗步压制邪恶,若是佐以雷诀,可以将女怪物的肉身劈个粉身碎骨。就清欢来看,这女怪物不知是练了什么邪法,导致已无生气,肉身却还保持不朽。只是,那肉身再不朽,也是死物,因此她才需要吸取男人精气来维持肉身不灭,同时吞噬魂魄壮大力量,又分出一小部分控制那些死去的人,让他们成为行尸走肉听从自己调遣。可惜那只是一口气,只要将行尸走肉定住,那邪法就破了。
清欢的黄符虽然厉害,但她修习道术不过十五年,如果不使用她自己的力量的话,威力并不足以在瞬间将女怪物消灭。所以她要做的就是在女怪物将黄符撞开之前,踏完北斗步并捻下雷诀,力求一举将女怪物解决掉。
她的天赋和努力,都不是一般人能够到达的高度。郎老头根本不用出手,其实他也一直好奇这个最厉害的小徒儿如今到底有多大的能耐,清欢的刻苦认真郎老头都看在眼里,但苦无考验,是以他一直都不晓得清欢厉害到了什么程度,如今一看,啧啧称奇。
有时候天赋就是这么可怕的东西,更可怕的是比你有天赋的人还比你努力。
郎老头突然觉得自己是白担心了,就小徒儿这本事,出师哪里需要他跟着。她唯一欠缺的就只剩下经验和阅历,其他的她不比他差。郎老头叹了口气,感叹一声自古英雄出少年,颇有些失落,于是盘腿坐了下去。
二师兄此刻已经被行尸走肉们缠上了,他欲哭无泪,没良心的臭老头却坐在那看戏,还时不时地指点一句:“哎呀踢偏了!”“下腰不够稳当,是不是训练不用功?”“拳头没力气!软趴趴像个娘娘腔!”“……”
啰里吧嗦个没完,二师兄恼了,对着郎老头破口大骂:“死老头!你在那边瞎说啥风凉话!没瞧见我忙得很吗?!再废话,再废话待会儿老子一拳揍扁你!”
骂完爽完了,心里一咯噔,大叫一声惨,顿时屁股挨了一脚,整个人被踹到一边,砸到墙上又翻下来。皮肉疼的厉害,二师兄眼泪都快下来了,这不作死吗,他只顾着自己骂的爽,忘了这老头心有多黑多恶毒多小心眼,得罪了他,未来半年内指定都没好日子过。
心里后悔,却还要应付那些攻来的行尸走肉,偏偏心胸狭隘的郎老头这会儿故意捣乱,时不时的在行尸走肉堆里穿梭,踢二师兄一脚,捶他一拳,甚至还来脱他的裤子!
世界上怎么又这样不知廉耻的师父!他为自己有这么个师父感到羞耻!
那边清欢的北斗步已经踏完,刚好女怪物也挣脱了那数十张困住她的黄符。此刻她目光灼灼地盯着清欢的脸,贪婪而恶心:“我很喜欢你的皮囊,给我!给我吧!给我的话,我就不需要这具肉身了!给我!”
清欢躲开她的一扑,又灵巧翻了个跟头,恰好将女怪物引入了北斗步的阵眼,顿时雷声大作,清欢避开北斗步的范围,世上的怪物都怕雷,妖精也好鬼魂也好,只要是非自然的产物,雷劫都是他们最大的噩梦。此刻天雷阵阵,震耳欲聋,女怪物终于露出了惊慌之色。她奋力想要拔腿奔跑,可那阵眼却将她牢牢地吸住,雷声大作,一道又一道劈了下来。
县太爷的府邸是保不住了,清欢想。
女怪物发出凄厉可怖的哀嚎,最后当她的嚎叫声停止,天雷也随之停止,原本女怪物所在的地方被劈出了一个大洞,一堆黑灰在那儿。
造孽太多,死了也没有投胎的资格。清欢冷眼相看,女怪物一死,那些行尸走肉也随之停止,哗啦啦地倒了一地。二师兄终于脱困,他的脖子被掐的生疼,本来只应付这些行尸走肉没什么大不了,可怕的是郎老头一直不停的踢他!踢他!踢他!
“师父,你看。”清欢弯腰从黑灰里扒出来一个荷包,真是活见鬼,明明女怪物都被劈成了灰,但那荷包却完好无损。
郎老头接过来一瞧,荷包看样子是有些年头了,上头绣着的鸳鸯戏水都已开始掉色,但可以看出主人很爱护它。
荷包上绣了一个字,方。
方正的方,但按照年纪和时间推算的话,这怪物的存在至少有几十个年头了,所以这“方”肯定不是方正的方。
那会是谁的方呢?
“师父,我们去看看方正吧,不知他还活没活着。”清欢提议。
郎老头点点头,师徒三人去了卧房,门一打开,里头便出来一股子腥臭味儿,床上的一摊白花花的肉正不住地蠕动着,两颗黑溜溜的眼珠子来回转动,显示出这本是个人。
看来,那天从县衙里被抬出去的就是方正了。
只是瞧他现在这样子,怕是一辈子都要当个废人。
当郎老头把荷包交给县太爷的时候,县太爷整个人都在颤抖,他盯着那荷包看啊看,半晌,紧紧地攥住了。
那女怪物的确跟方家人有纠葛,不过不是跟方正,而是跟县太爷。
县太爷年轻的时候考上了榜眼,可谓是风光无限。他在老家本有妻子儿女,但京城繁华,他到底没把持住,买了个在街上卖身葬父的姑娘,把她收做了姬妾。那姬妾美貌无双,一手绣工精巧绝伦,又贴心懂事,堪称是县太爷的一朵小解语花。
县太爷是青年才俊,这仕途光明,自然是蒸蒸日上。姬妾乖巧柔顺,两人的小日子过得可谓是如胶似漆,蜜里调油。
后来县太爷把留在老家的妻子儿女接到了京城,谁知道妻子对姬妾不顺眼,姬妾性格柔弱,经常吃亏,县太爷感念妻子曾经不离不弃,又觉得女人间不过是争风吃醋,所以毫不在意。
但姬妾的美貌偶然一次被他的上司看到了,在妻子的劝说下,县太爷将姬妾给送了出去。谁知道那名大人有着特殊癖好,并且出手狠毒,姬妾被送回来的时候,已是只剩一口气。
她是怨的,是恨的,但她什么也没说,却再也不对县太爷露出笑颜。
若说不喜爱她,那肯定是不可能的,但县太爷从没把姬妾放在人的地位上看,在他看来,她是他花钱买来的东西,转手送人,她也不能说什么。
姬妾临死前让县太爷抱她到井边晒太阳,然后趁着他不注意,就翻了下去。
临了前,手里只攥着一个绣给他的荷包。那荷包是她用尽了心血做的,但再也不会有绣完的一天。荷包随着姬妾的尸体沉入了井底,从那以后,县太爷便开始倒霉,先是遭人陷害,又是被贬,最后到了这个镇上,一个县太爷一当就是几十年。
她恨,所以勾引方正颠鸾倒凤,所以夜夜在公堂上折磨方正,她舍不得对县太爷下手,就要折磨县太爷的妻子儿女。这也是为什么慢慢地县太爷身边的亲人都死绝了,只剩下他和方正的原因。
而现在方正也活不长了。
这就是命,是报应。
对于这个故事,郎老头解了自己的好奇之后就不再多问了,修道之人讲究顺天命,因果循环,报应不爽,从此以后县太爷的余生就只能孤独度过了。他薄情冷酷,老天爷自会回报他一生孤寂无人依偎。
但郎老头觉得,生前柔弱的姬妾是不可能有本事修炼到今天这个面目全非的地步的。若是如此,这世上遭人陷害冤屈而死之人无数,岂不是人人都要变成怪物,做厉鬼?
郎老头有预感,他们的安稳日子到头了。从县太爷的话来看,那姬妾应该是在京城投井之后发生了什么事,才修了这样的邪法,他们该动身了。
回到山上了,郎老头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诉了清欢,包括他跟同门的恩怨,凉雪和另外一脉的师兄的爱恨纠葛……全都跟清欢说了。然后他说,他要带着徒弟们去京城,彻底解决这件事,否则会有更多的怪物出现,更多的无辜百姓死去。
第十一碗汤(九)
清欢什么话也没说,因为她看得出来他们并不想带着她。但是当郎老头等人把行李收拾好的时候,她默默地背着个小包袱站在道观门口。
郎老头一看就急了:“你这丫头,你要跟去干什么?家里不留个看门的,万一有贼来咋办?”
“贼?师父,你这有什么好偷的呀。”家徒四壁,贼来了都会恻隐之心大动留点钱。
郎老头一窒,哼一声:“反正不带你去。”
“好啊,师父不带我去,我就自己去,脚长在我的身上,师父还能管着我不成?”清欢淡淡地说。
郎老头气得直跳脚:“不孝!不孝!你这是不孝!”
任郎老头如何蹦蹦跳,清欢都是面无表情,她看向了大师兄,问:“大师兄也不肯带我去吗?”
大师兄眼神柔和宠爱:“太危险了,留在山上等我们回来不好吗?大师兄保证,一定给你带很多好吃的跟好玩的回来。”
“我才不信你们呢。”清欢把玩着自己的发梢,语气淡淡的。“你们都做好赴死的准备了,所以才不肯带着我去,大概,是想要我一个人孤零零的过一辈子,或者是在山上等你们一辈子吧。”
被说中了心声,师徒四人都有点尴尬。清欢又道:“我要跟你们一起去,现在你们都没什么战斗力,多一个人多一个帮手不是吗?”
“很危险的,欢妹。”二师兄开口了,“我们已经失去了一个师妹,不能再失去你了。”
“我也不想失去你们,所以我一定要去。”清欢推着大师兄的轮椅开始走。“没有我在身边,鬼知道你们一路上得多邋遢,别不是要斗法,而是用邋遢把人家给恶心输吧?”
郎老头讪讪的:“哪能呢……”
“不能吗?”清欢似笑非笑地看了他一眼,“不让我跟去,我也会偷偷跟着去,师父你别想用阵法困住我,你会的我也会,就算你功力深厚困得住,我也有办法逃出去,到时候可别怪我不听话啊。”
郎老头仔细考虑了下,比起让清欢一个人偷偷出去,还是把她留在身边看着会比较好。于是他装模作样地咳嗽了几声:“那,那好吧,就这样吧!准许你去了,但是一旦出了什么事,你得第一时间跑!”
清欢:“……”
已经很久很久很久没有人这么保护过她了,在明知道她其实很强大的情况下。清欢笑着,山间空气清新,鸟语花香,这里真是个世外桃源,希望这一次能够成功,然后再回来,他们一家人就在这里过一辈子,然后她再离去。
从小镇到京城至少有着半个月的路程,一路上他们听说了不少怪事,郎老头初步判断都跟他的师弟有关。看来当年那场恶战,除了凉雪,所有人都活着。而在这是五年里,那师徒俩从没有懈怠过,甚至还搞了一只妖怪军团想要图谋不轨。
越临近京城,清欢就越心惊,这里是……当他们到达京城找了家客栈住下后,清欢寻了个理由上街去了,她戴着面纱,这个时候不少人家的姑娘出门都戴,所以并不惹眼。
她听到了人们议论纷纷的声音:“……尚书夫人不检点!跟家里小厮私通!还珠胎暗结!”
“哎呦真是败坏,不要脸,尚书大人对她那么好,她竟然还敢红杏出墙?”
“嗨,自打大学士府跟靖国公府倒了,这尚书夫人算什么啊,人家都说贺家的嫡女厚颜无耻,尚书大人娶了她,她不感恩也就算了,竟然还恩将仇报!”
“说到底果然是一家人,那蓝氏生得三个儿女个个不是什么好东西,大女儿年纪轻轻便与人私通断了小命,如今二女儿有红杏出墙,不知那当了逃兵从齐王府溜走的小少爷怎么样了。”
“呵呵,按照他们一家这表现,估计是个兔儿爷!哈哈哈哈——”
他们是在说谁?姓贺,蓝氏,大学士府,靖国公府……怎么可能这么巧?!
清欢猛地抓过身边正在议论的人,急切地问:“你们是在说谁?这姓贺的女子叫什么名字?!”
那人被吓了一跳,刚想破口大骂,见清欢露在外面的半张脸格外美丽,心神一荡,乖乖回答道:“我们在说张正书大人的妻子,他的妻子是贺大学士的第二女,名叫贺茉回。你……”
清欢听不下去了,她连连摇头,猛地拔腿朝前面跑。
这个地方既陌生又熟悉,太久太久不来这里,有多久没来清欢已经不记得了,但是她知道这是哪里!大颂朝,是她生前所活的世界,这里有她的恩人,有她活过的足迹!
贺茉回……
突然下起了雷雨,电闪雷鸣,大雨如注,尚书府外却围了许多人。清欢远远地看着,那跪在地上只穿着单薄衣衫的不是贺茉回又是谁!
怎么会……
似是心有灵犀,清欢猛地扭头看向一个角落。那里一个白衣女子神情绝望,奋力地想要扑过去却屡屡不得要领。
莲姐姐。
清欢忘记谁也不会忘记贺莲房,她活着的时候,唯一对她好,不曾有过丝毫私心的女子。她的恩人,她的救赎。
可是在清欢的记忆里,这个世界不应该是这样的走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这个世界怎么会有怪物的出现?难道说……又是因为世界发生了异变,所以导致的这一切?
要是能重来就好了。
清欢发现自己突然听到了贺莲房的心声。
然后她就做了一个决定。受人滴水之恩,尚且应当涌泉相报,更何况是对她千般万般好的莲姐姐。清欢突然笑了,她这把年纪,竟然还唤贺莲房为姐姐,怕是贺莲房活了一辈子也没有她某个世界待的时间长。
“你悔了否?”她开口问。
贺莲房似是突然听到了她的话,但又不敢置信,于是清欢又低低地开口问了一遍。“你悔了否?”
悔了,我悔了。
“既然悔了,就去重新来过一次吧。”清欢手一挥,贺莲房瞬间消失,然后她的神色凝重起来。莲姐姐若是重生之人,那便应了奈何桥上小女孩的话,只是不知道这世界为何会如此,清欢想了想,估计是因为修道之人的问题,如果把他们全部抹除的话,就可以解决这个缺陷,一切就能回到正轨。那样的话,迎来的就是她记忆中所存在的世界了。
清欢轻轻舒了口气,她让贺莲房重生,也不算是有违天道。这个世界的走向本来就是错的,因为被修道之人影响了才会发生这样的异变,只要她把郎老头的师弟和师侄解决了,让贺莲房重生就变成了修复。
算是钻了个漏洞。
看了一眼张家人,清欢转过身去,离开了。
她不能去救贺茉回,在这个世界里,贺茉回的宿命就是死亡。但是在那个正确的世界里,她会过得很幸福,遇到爱她的人,一生一世相守,不离不弃。
这样就好了,清欢只希望一切都能重回正轨。
她叹了口气。
回到客栈,郎老头等人都发现她神色有些不对头,清欢对他们笑了笑,没有说话,她还有别的事情要做。如今的皇帝不是本来的那个,自然要改掉。只是不知这个世界崩坏到了什么程度,要怎样修复才能既帮得上郎老头,又帮得上贺莲房。
她的脑仁都有些疼了。
第二天,清欢去了一趟京城内的相国寺,见了贺家家主,也就是贺大学士,将他的儿女所发生的事情都告诉了他。贺大学士受到了巨大的打击,清欢又经过一番打听,才知道皇帝竟然纳了一个国师,并且对其推崇有加,甚至可以说是言听计从。
这个世界的所有人都跟清欢记忆中的不一样,但她记忆中的那个才是正确的,所以,一定要更正过来。
要跟皇帝对抗,必须找到那个男人。
青王爷。
皇帝的权力无限大,可如果想要跟有皇帝撑腰的师叔相抗衡,没有兵力是不行的。清欢对郎老头说了这事儿,他们十五年来都生活在深山老林之内,偶尔去的镇子也是非常偏远的,就连郎老头,几乎每隔几日就下山的他,都没听说过京城内变天,皇子逼宫谋反登上皇位一事,更何况是待在山里的清欢他们呢?
清欢没有使用任何能力,却反倒错过了这个。也可以说是造化弄人,竟在这个时候遇到了。
郎老头当了一辈子道士,从来都是嫉恶如仇,一听清欢讲了事情的经过,顿时气得吹胡子瞪眼。清欢说:“如果这样的话,师父,我们就不能立刻去找师叔他们算账,而是要先找到青王爷,和他在外头的军队联系上,这样才能有跟师叔他们相抗衡的资格。”否则只要大军一压,他们就是有三头六臂也抵挡不了。哪怕砍人跟切瓜差不多,也是会累死的。
郎老头点头称是:“没想到那老小子居然巴结上了皇帝,还混了个国师当!哼,难道我比他差吗?我也要当国师!非把他搅个天翻地覆不可!”
第十二碗汤(一)
清欢在奈何桥上待得够久了,可以说,什么样的人都见过。自私的,无私的,好人,坏人,男人,女人……她见过世间百态,但这一次出现的女鬼……怎么说呢,和以前的都不一样。
她在这座桥上所见到的,生活在现代的女鬼,没有一个这么矛盾。
矛盾之处在于,这女鬼明明是个现代人,却从骨子里透出了一股只有封建社会深受女戒女训荼毒的女人才有的懦弱和胆怯。哭哭啼啼的,眼泪从出现的那一刻到现在都没停。
不过抽抽噎噎中倒也把事情的经过给说了一遍。这个故事清欢听得腻味,不过是霸道总裁强取豪夺弱小女子,先强|奸又合|奸最后圆圆满满在一起的故事。和之前的任何一个故事都不一样,霸道总裁对女鬼很好,几乎要把她宠上天去,女鬼也为他生了一儿一女,可以说,这辈子过得还是挺幸福的。
女鬼名叫宝鹿,名字特别好听,可惜她姓万。从小在家里不受待见,因为她是私生女,身为情妇的母亲在她十岁那年,把她送回了万家,于是从那时候开始,女鬼宝鹿就开始了一段忍辱偷生的日子——这是她的原话。
大妈厌恶她,姐姐仇视她,哥哥更是把她当成垃圾,爸爸……她的亲生父亲认为她是个没有用的废物,因为女鬼宝鹿从小就怯懦胆小,什么都不敢做,什么都不敢干,别人叫她做什么,她连反抗和拒绝都不会,也不知是怎么了。
十八岁那年,万宝鹿这个废物终于有用了。她虽然脑子不灵光,学什么也没天赋,身上更是因为这些年的遭遇显得分外小家子气和土气,但架不住她长了一张楚楚可怜的小脸,只一次宴会,万宝鹿就被霸道总裁季遵看上了。
万父想都没想,就把万宝鹿送到了季遵床上。万宝鹿一开始不愿意,但她胆子小,她爸又给她下了点助兴的药,以免她扫了季遵的兴,她百般反抗,最后屈服在了药效之下。再后来,季遵就把她留在了身边,他想要她的时候就来找她,万宝鹿怎么反抗都没用,季遵是个霸道暴力的男人,只要她稍有拒绝的意思,他轻则灌她酒,重则喂药,有一次万宝鹿不顾一切的挣扎了,他一怒之下还给了她一耳光。
自那之后,万宝鹿就再也不敢反抗了。她就这样跟在季遵身边,季遵除了她还有别的女人,他是个无情的男人,但只有万宝鹿留在他身边的时间最长。这样的日子大概过了半年,季遵就不许她去上学了,从那以后,万宝鹿就成了季遵养在温室里的花朵。随着时间过去,季遵好像喜欢上了她,对她很好,只要她乖,听话,季遵能把天上的星星摘给她。
万宝鹿怀孕后,季遵让她生下来,作为条件,他给予了万家很好的资源,所有人都满意了,万宝鹿的意见并不重要。
十月怀胎后她给季遵生了个儿子,季遵很高兴,他那时候都三十五岁了,身边那么多女人,却没一个能给他生孩子的。万宝鹿这样争气,他很高兴,就跟她结了婚,婚后也慢慢收了心,然后两人就这样过了一辈子。
说实在的,万宝鹿被季遵养着,她自己也没觉得不好。如果一开始因为季遵那些花样百出的手段让她感到羞耻的话,到了后来,她习惯了之后,这些就已经不重要了。儿子女儿很孝顺,季遵嫌她胆子小,孩子是不给她带的,只一周见她一次。他其实也觉得她带不出手,但最后这个不可一世的男人却无视了那么多优秀的女人,选择了她作为他的妻子,万宝鹿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这辈子,从她死心塌地跟了季遵那时候开始,万宝鹿过得很好,物质生活可以说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不知道多少人羡慕她能嫁给季遵。但万宝鹿身体不好,上了年纪后更是三天两头的生病,五十七岁那年,她就撒手人寰。而那个时候,七十岁的季遵仍然神采奕奕,精力充沛。
她死了,儿子和女儿并没有很伤心,她在他们眼里,可能就是个把他们生出来的女人。季遵甚至不曾把她介绍给别人,万宝鹿所拥有的,是季遵妻子的身份和他婚后的忠诚,可她不知道,季遵是不是真的喜欢她,还是说,只是因为她跟他的母亲最像。
是的,季遵的母亲也是跟万宝鹿一样的女人,美丽,柔弱,胆怯,被季遵的父亲豢养了一辈子,最后郁郁而终。季遵之所以会看中万宝鹿,可能也只是因为她与母亲的相似。但正因为万宝鹿跟他母亲的过度相似,所以他不可能爱上她。
但他也没有爱上其他女人,因此他选择了万宝鹿做妻子,这可能就是原因。
女鬼宝鹿面露茫然恍惚之色,仿佛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到这里:“为什么会这样呢?我这一辈子,真没什么不顺心的事儿,好日子过了那么多年,我为什么还是觉得心里空落落的,不能满足?”
清欢淡淡地瞄了她一眼,叹口气,这样的女人。没有自我没有梦想,不肯努力,安于现状,生前任人捏圆搓扁,死后竟然连自己有什么心愿都不知道。“我知道了,你可以睡了。”
说着,指尖在女鬼宝鹿额间轻轻一点。女鬼宝鹿立刻闭上了眼睛,谢必安从桥面浮上来,把谢必安送入了醴忘台的房间里,那里,有为她编织出的最美的一个梦,在那个梦里,她可以找到自我。
“主人!主人这次带我一起去吗?”墨泽巴巴的跑过来,眨巴着乌溜溜的大眼睛给清欢卖萌。
清欢笑了笑,捏捏他软嘟嘟的小胖腮。“我一个人就好了。”
墨泽万分失落,可他看得出主人心情挺不错,身为一个合格的忠犬,他也不想让主人因为自己困扰。于是耷拉着耳朵跑一边去了,吸着鼻子,一副委屈的样儿。
清欢宠着他呢,走过去把他抱到腿上,说:“我有个任务交给你,你能为我完成么?”
“能能能!当然能!”墨泽眼睛一亮!
“还记不记得那个坐在桥头的皇帝?”
“记得。”
“我把你送到那个世界,他们二人只有一世,早已被生死簿除名,你去帮我看看,回来把这个故事讲给我听,好吗?”清欢轻声问。
墨泽乖乖点头。
“去吧。”清欢挥了挥手,墨泽便化作一缕红光而去。
随后,她轻轻一笑,也转身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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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间点掐的,清欢想,这“随机”的悲催概率未免有点太强了。
瞧,现在这是什么情况?
心口发热,口干舌燥,甚至有火在心头燃烧。再听听外头的声音,清欢再傻也明白了,她这是在总统套房,季遵的床上。
万宝鹿的父亲还真够狠心的,给亲生女儿下药也就罢了,竟然还把她的四肢都用手铐铐住,这是怕她反抗季遵从而为万家招来祸端么?清欢轻笑,明明身体里有把火在烧,但她仍然轻松的可以。
女鬼宝鹿说一辈子心头总是有点空,但她什么也不缺。这是不可能的,如果什么都不缺,她不可能来到奈何桥。正是因为有心愿未了,她才会在奈何桥出现,只是这心愿,说来就奇怪了,连女鬼宝鹿自己也不知道。
她想要的是什么呢?清欢想,大概就是“拒绝”吧。
拒绝这两个字,听起来容易说起来也容易,可做起来却不是一般的难。人情世故,压力环境,总有很多外在的因素逼迫你无法拒绝,只能屈从。女鬼宝鹿的一生不就是如此?她的亲生母亲把她送入万家,让她认祖归宗,但她其实想跟在母亲身边生活——但母亲坚持,于是她没有拒绝。到了万家之后,每个人都欺负她瞧不起她,她其实不想那么柔弱任人欺凌——可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她又一次屈服了。
再后来上学到了学校,因为成绩不好,因为是私生女,所以那些流言蜚语,暗地里的小把戏,她仍旧没有拒绝,默默咬牙忍下。最后就更神奇了,她就这样跟着一个男人过了一辈子!
浑浑噩噩的,活着还不如死了。
清欢想着,用力拽了拽床头的手铐,虽然是情趣专用,但铐的还真挺紧,最可笑的是,此刻她身上穿的还是件性感睡衣,肌肤若隐若现的,看起来万宝鹿的父亲是真的很担心,担心她不能乖乖去取悦季遵。
她左右看了看,发现那左手边的床柱是可以抽出来的——万父应该没注意到吧?清欢笑了下,很快就挣脱了左手,至于剩下的……清欢四下看了看,床头上的台灯罩上有层细细的铁丝。
她把那铁丝抽了出来,没学过开锁……所以……虽然有了铁丝,但她并没有很帅气的像是电影里那样把锁给打开。
真糗。
她是不是得去学个开锁?以后也方便啊。
第十二碗汤(二)
就在清欢唉声叹气的时候,门卡刷动的声音传来,她加快了动作,可惜投了半天,仍然没用==
半晌,一个低沉的男性嗓音传了过来:“需要帮忙么,万小姐?”
清欢抬头看去,卧室门口,高大英俊的男人正好整以暇地倚在那儿,玩味地凝视着她。
几乎只是一眼,清欢就确定这个男人是谁了,女鬼宝鹿口中那个女人无数,富可敌国,暴力又冷酷,绝情又薄情的季遵。他穿着合身的西裤,西装外套搭在手上,上身只穿了件薄薄的黑衬衫,衬衫领口解开了,领带松垮垮的,袖口挽到了手肘处,整体来说,这是个非常性感,非常英俊迷人的男人。
此刻他正看着清欢。
季遵也没想到万父这么上道。他只是随口跟对方说了句他的小女儿不错,结果对方就这样直接把女儿送到了他房里。季遵想,自己的眼光果然是没有错的,真真是个小美人儿,瞧那娇滴滴白嫩嫩的样子,就是过于瘦弱,抱起来不知道身上有没有肉。
他随手把西装外套扔到一边,修长的手指将领带扯下来,每个动作都是恰到好处的高贵好看,斯文英俊的外表跟他骨子里的暴力完全搭不上边。也怪不得女鬼宝鹿初夜的时候以为这是个好人,还跟人求饶,瞧这外表,活脱脱一斯文败类。
可惜人家有钱有势力,而万家别的都不求,就求财富。
清欢笑了一下,示意道:“如果可以的话,麻烦你帮忙了。”
“我帮你,当然可以,但是,你要用什么来报答我呢?”
男人的声音低沉好听,好像很有礼貌的样子,但他的眼神却是那样放肆和赤|裸裸,清欢觉得,虽然还离了几步距离,虽然她身上还穿着睡衣,但她其实已经被他剥光了。
他竟然是在视|奸她。
厉害的男人,绝对是身经百战。
对于遇到自己之前的男人有多少情史,清欢并不在乎。她只是甜甜一笑,“那你想要我怎么报答呢?”
“我想要你怎么报答……”男人在床尾坐了下来,漂亮的手指缓缓从清欢的脚趾头往上摩挲,然后在细嫩的脚心打圈圈儿。别人怎样清欢不知道,但她是很怕痒的,方才压抑下去的燥热随着男人的接近而再度澎湃,她红了一张俏脸:“别碰我!”
“不碰你怎么能行?你父亲都把你送到我床上了,如果不碰你,岂不是对不起他的美意?”季遵微微一笑,很有耐心的样子。“再说了,我不碰你,你能忍得住么?”
当时万父对清欢做了什么,季遵都看在眼里,只是没说罢了。他的确是对这丫头有兴趣,万父既然主动把人送上门,他如果不吃,岂不是很对不起人家的一番美意?
“当然能,只要你不碰我。”
清欢这样信誓旦旦,反倒要让季遵发笑。他知道万父给清欢的杯子里放的是什么,那种药有多厉害,季遵很清楚。但凡是沾了这药的女人,没有一个能撑得住的,他不信这样一个柔弱的小丫头能。于是他毫不犹豫地发下豪言:“好哇,如果你能忍住,我就不碰你。”
说完,他动作灵巧地接过清欢手里的铁丝,帮她把手铐打开,对她张开双手:“房门已经上锁,你出不去,今天晚上,只要你忍得住,不朝我身上蹭,不求我,我保证不动你一根头发。”
很明显,他之所以敢这么自大,正是因为对药物极强的认识。他是认准了清欢忍不住,所以他把手铐打开,到时候,小丫头自然会扑到他身上求着他操的。只不过,到那会儿,他就不会像现在这样绅士了,非让这倔强的丫头求饶,把她的自尊和脾气彻底碾碎不可。
大致上,现在季遵就是一头猛虎,而清欢是一只软嫩嫩的小白兔。小白兔再挣扎,再逃跑,又能掀出多大的风浪?不过是猛虎的囊中物。但是小白兔既然要玩,要闹,猛虎先生也不会拒绝——养只宠物的话,自然要陪着她一起玩儿。
清欢也不是傻子,她知道季遵在想什么。其实她可以轻易挣脱药物的控制,但那样的话,沉睡中的女鬼宝鹿怕是不能够理解。所以,她什么手段什么能力都不能用,只能用这具身体撑过去。
之前的女鬼宝鹿挣扎哭喊,却连手铐都没来得及打开就失身给了季遵。而在后来,她更是受不了邪火,朝季遵身上蹭,求着他碰她。
但清欢不会。
她早已发过誓,再也不会为任何人任何事屈服。
在季遵玩味的目光下,清欢淡定地起身,双手微微颤抖着把自己反锁进了洗手间。
季遵可能没想到她会这么做,就翘了二郎腿坐在外头。他老神在在,根本不在意,因为他料定清欢过不了多久就会受不住而冲出来求他。到那时候,果实才最甜美。
从开始到现在,这药效也差不多要彻底发作了。之前不过是小打小闹,里头那小丫头不会真以为这药就跟感冒药似的,吃完了浑身发热捂身汗就好了吧?说句难听的,哪怕你有贞节牌坊,这药也能给你祸害没了。
清欢冲进浴室后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打开了莲蓬头。她不是未经人事的小女孩,尝过男欢女爱的人是很难拒绝这种诱惑的。清欢没有为谁守节的观念,她并没有刻意去寻人陪伴,也没有刻意拒绝别人,从始至终都顺其自然。如果不是女鬼宝鹿,她并不会压抑自己的渴望,但现在,她要做的就是拒绝。
第一次如果都失败了,后面的再成功,怕也是没什么意义。女鬼宝鹿不是说被下药后完全控制不住自己,想要男人的爱抚么?她偏要让她看看,世界上根本就没什么东西能够胜过人心!
只不过是,心不够坚定和执着,所以才会失败。
冷水侵袭下,清欢冷静了些。但她知道这只是第一波。事实上没有什么药是必须男女结合才能解决的,她完全可以自己帮助自己。
一个小时候,外头等着的季遵觉得有点不对劲儿了,怎么了这是,那丫头进去这么久了,怎么除了水声,其他的一点动静都没有?该不会晕过去,或者自杀了吧?
季遵立刻否认了这两个可能性。那药烈得很,只会让人越来越清醒,清醒的同时又极度的饥渴,所以人决不会晕倒,至于自杀……从看到万宝鹿的第一眼,季遵就知道这个女人跟母亲是一个类型的。懦弱胆小,一事无成,只能躲在男人的羽翼下任人保护。
这样的女人不会自杀,因为她们不敢,她们缺乏那种勇气。
季遵等烦了,他今晚是要享受软玉温香的,不是要在外头纠结里头的小丫头在干什么。于是他起身找了卫生间的钥匙,旋转几下,门一开,他整个人都愣住了。
哎呦喂我的乖乖诶,那浴缸里的小丫头,水当当粉嫩嫩,娇滴滴白生生,媚眼如丝偏又清纯如水,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格外的妩媚动人,哪里还有宴会上那小家子气的土味儿?
活脱脱一小妖精啊。季遵的喉结上下动了下,这才瞧清楚那丫头在干吗。
清欢闷哼一声,已经三次了,差不多了。她撑着浴缸站起身,其实已经浑身无力,双腿虚浮了,但她仍然倔强地扭头瞪着被那艳丽风情迷惑住的季遵一眼:“我做到了,我要离开这里,帮我找身能穿的衣服来。”
听听,听听听听,这指使人的话说的多理所当然,好像她面前站着的不是霸道总裁季遵,而是她家的下人。但就算是万家的下人,平时的万宝鹿也不敢这样说话啊。
但季遵还真就听了,转身的那一刻,小丫头媚态横生的样子还在他脑海里来回闪烁,跟幻灯片似的,那小嫩声儿哟,叫的他魂儿都没了。这么多年他也有过不少女人,虽然不重欲,但他也不是柳下惠,必要的纾解是缺少不得的。但现在……季遵咽了口口水,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
这一眼,感觉他就糟透了。
今晚他一定要把这丫头拿下,否则不是白瞎了姓万的一片好意?
于是清欢成功看到了去而复返说话不算话的臭男人,她等着对方:“说好的衣服呢?你要出尔反尔吗?”
“我们做个交易如何?”季遵胸有成竹,觉得清欢一定会答应,毕竟他已经知道她在万家过得是什么样的日子了。“我刚回国,如果你肯陪我一个月的话,我帮你离开万家。”
清欢听了,露出感动万分的模样:“谢谢啊……”随即变脸。“不稀罕!”
季遵眼一眯,“你再说一遍?”
平常他这样说话,那对面的人指定已经吓得屁滚尿流,就算是在商场上打滚多年的万父看到他都哆嗦,可这乳臭未干的小丫头竟然敢瞪他,还用手指着他的婢子,骂他是什么色狼!禽兽!想要老牛吃嫩草!
第十二碗汤(四)
女鬼宝鹿脑子不大好使,从小到大连张三好学生的奖状都没拿过,可以说成绩非常糟糕,处于中等偏下。她也很努力,可惜,没有用。最可怕的是她学什么都不沾边!身为女孩,万父一开始也没想过不惯她,万家的女儿嘛,以后拿出去联个姻还是可以的,那么如果想要拿得出手,礼仪学历是最基本的吧?可惜……万宝鹿学什么都不行,智商也属于中等偏下,没天赋,音乐美术都没天赋,一身气质也没培养出来,久而久之万父也就对她失望透顶,把这个女儿当成个垃圾看待了。
要不是机缘巧合被季遵看上,过两年说不定万父就把她嫁给一个年过半百脑满肠肥的有钱老头——清欢觉得这实在是太有可能了。
真是亲爹中的战斗爹。
所以呢,万家是万万不能回去的。清欢已经想象到她一踏进万家大门就被万家人头罩麻袋洗干净换上性感睡衣喷上诱人香水送到季遵床上。
也不乖季遵不尊重万宝鹿,一个连家人都不尊重,被自己的父亲亲自送到陌生男人床上的女人,谁会去尊重她?所有人都把她当成一个物品,可以任意交换和收买的,谁在乎她是不是也有颗心啊。
偏偏万宝鹿还就是个逆来顺受的性子,虽说这不构成别人欺负她的理由,但世界上好人哪有那么多?她不懂得保护自己,就只能蛰伏在季遵的羽翼下了。
清欢甩了甩手,拿出刚才出去买的食材开始做饭。简单的煮了个粥,人没钱可真是不行,光是租房再加上日常开销,她现在就已经下去两千块钱了,还剩下的这两千多够做什么的?昨天晚上从季遵的房间里逃出来,她身上可一毛钱也没有。
要不……以后职业打劫吧?清欢甩甩头,把这个不靠谱的想法从脑子里甩出去,撑着腮帮子盯着高压锅,半晌,唉声叹气。季总裁怎么还不上门呢,她这次就是要把霸道总裁改造成忠犬,这人不出现,她不好下手啊。
正在她想的时候,突然有人敲门。清欢眼睛一亮,看样子是来了!
透过猫眼一看,不是季遵,但却是季遵身边的人。来了好几个,估计是要把她绑回去见那人的。清欢皱眉头,她可不想被捆成粽子,有碍美感和形象。于是她二话不说打开大门,对黑衣人说:“我会走路,请你们不要碰我。”
也是很难得一见,这样上道又配合的被绑架者。
清欢坐上了豪华轿车,一路来到一栋独立别墅。望着这别墅,清欢心里难以平衡,她现在是只有两千块钱的可怜人,但季遵却过着这样奢华糜烂的生活,市中心啊,寸土寸金的地方,他竟然在这样的地方有一栋独立别墅,而且周围百米内都安静如鸡!这岂止是一般的有钱,简直是应该被打倒的万恶的资本主义!
到了客厅,季遵正品着红酒坐在沙发上,看见清欢来了,没理会她,继续品,刻意要把她给晾着。可惜清欢不是那种你不理我我就不好意思站在原地等你的人,她走到季遵对面的沙发坐下,双手环胸:“你到底想干什么?我可没招你惹你,你要是想女人,我还有个姐姐,我想她一定非常乐意上你的床。”
季遵玩味地审视着清欢这个安全防御的姿势,双手环胸的人安全感都很低,所以他们会变得像是刺猬一样想要保护自己,拒绝别人的靠近。这小丫头的资料他也看了,怎么跟她表现出来的完全不一样?“你在万家可不是这样的,你父亲说你非常胆小非常听话,是只很可爱的小兔子。”然而她并非软绵绵无害的兔子,反倒是只伶牙利爪又会挠人的小野猫。
“你没听说过兔子急了也会跳墙吗?”清欢毫不犹豫地直视他的视线。“我要是表现的很叛逆很优秀,你觉得我能在万家平安无事那么久?恐怕早就被玩夫人给毁了。”
季遵赞赏地看了她一眼:“聪明的小家伙。”
清欢冷哼,很傲娇的小样子,她很清楚要怎么表现才能让季遵对她刮目相看,从而认识到她跟其他女人是不一样的,她是世界上最与众不同的那一个。“我可不像外表那样弱,你别想占我便宜。说吧,你到底想干什么?”
“干什么?”男人性感的薄唇一张一合,吐出淫靡的字|眼儿:“干|你啊。”
清欢:“……”她不该这么问。
“宝鹿。”
清欢被季遵叫的这一声弄得浑身起了鸡皮疙瘩。男人的声音本来就非常好听,尤其还是在他刻意放低放柔勾引诱惑她的情况下。“跟着我不好吗?你想要什么我都能给你。”
“我想要什么自己自然有本事去争取,不需要你帮忙。”
“你需要的。”
说完,男人放下红酒大步走过来掐住了她的细腰,清欢吃痛张开嘴巴,男人就吻了下来。吻的过程很咸湿很亲密,但不会形容给你们看。
一吻过后,季遵看着怀里红彤彤可爱的小脸蛋,说:“你会跟我的。”
清欢呸了一声:“自恋狂。”
季遵:“……”想想从开始到现在她都骂过他多少句了?变态啊禽兽啊老牛啊神经病啊……刚开始听到的时候他很震怒,因为没有人敢这样对他说话,那是对他的强大的一种挑衅,但现在……季遵盯着那张粉嫩嫩的小嘴儿,威胁说:“你骂我一句,我就亲你一次,亲到你再也不敢骂人为止。”
闻言,清欢炸毛又跳脚:“你不要脸——”
得,这回又吻下来了,清欢气得脸蛋红嘟嘟,挥舞着小拳头想捶季遵。季遵叹了口气抓住她的小手,一开始觉得这是只软绵绵可人的小兔子,这会儿才知道是朵小食人花啊。可气的是他觉得这样活力四射又精力充沛的小丫头很可爱,逗她也很好玩,所以他也难得放下架子陪她闹。
清欢清楚着呢,她现在在季遵的眼里不过是个有点小脾气,所以勾起了他征服欲的女人,他可能会纵容她,但这种纵容是有尺度和界限的,一旦她触及了他的底线,他会非常生气,甚至于立刻翻脸。而她要的,是要成为他的底线。踩在他头上撒野都没关系,除了跟他分手,她做什么他都心甘情愿的那种。
所以说,任重而道远不是?惹怒季遵是早晚的,现在她只要维持住他的兴趣就好,毕竟一开始季遵看上她的原因是因为她跟他的母亲很相似。
“再骂呀。”
就连季遵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现在他是有多犯贱找骂……以前要是敢有人说他变态禽兽败类不要脸,他不弄死那人全家都算轻的,这会儿清欢什么词都骂过了,他还意犹未尽地盯着她的小嘴。
真漂亮的小姑娘。那天在宴会上看到她,只觉得她似曾相识,但现在,脱去了懦弱胆小面具的她,显示出了极其惊人的美,更有活力也更加令人心动。季遵感到自己的心在剧烈的跳动,这是前所未有的。
哎呦那种感觉哟,好像整个人都活过来了。就觉得这姑娘怎么那么有生气那么可爱呢,一颦一笑都动人得很,不矫情不做作,浑身都透着格外的魅力。
清欢在他怀抱里挣脱不开就用拳头擂他,但那两只小粉拳的力气能有多大,顶多给季遵挠挠痒痒儿,清欢两只手死命的推季遵结实的胸膛,扭头拒绝:“我要回去看书了!马上就要考试了!”
季遵这才想起来怀里这丫头还是大学生。他语带惋惜:“我看了你之前的成绩单,太糟糕了。”每一门都是低空飞过,刚刚好及格,拿得出手的一科都没有。
清欢冷笑,“我要是考好了,我爸就拿我当学霸宣传了,那时候能找个好下家,我会这么笨?”
“这么聪明?”季遵讶然。“那这次你好好看,我看看你能考成什么样子。”
“我为什么要听你的?”清欢奇了怪了。“就因为你想看我考成什么样子我就好好考,完了我爸卖的是我可不是你!我跟你说,等到我攒够了钱我就远走高飞!”
一听说她要走,季遵下意识把怀里的丫头搂紧:“你哪里也不许去!”
“我爸都不管我你凭什么管我?”小野猫开始在怀里挣扎,又蹬腿又捶拳头的,那个野劲儿,季遵险些真被她一蹄子蹬开。臭丫头怎么那么不老实呢?“从今天起你住我这儿。”
闻言,清欢瞪大眼:“我不!我要回我自己那住!”
“就那破房子?”季遵冷笑。“信不信我给他拆了,然后让你在整个市都租不到房子?”
“你这是法西斯——”
一吻过后,清欢怒目而视:“你凭什么又亲我?!我没有骂你!”
“谁说你没骂我?”季遵好整以暇的捏捏她红通通的耳垂子。“你说我是法西斯。”
大眼睛里喷射怒火:“我那是骂你吗?我那是在陈述事实!你岂止是法西斯,你简直还是强权——”
卧槽!又亲?!
第十二碗汤(五)
清欢的嘴唇肿了,肿的非常明显,远远看上去像是两条香肠挂在上面一样。她羞恼交加,又想故技重施踹季遵,这回季遵学聪明了,抢先一步将她不安分的双腿夹在自己腿间,好笑地问:“真就这么讨厌我?”
“你说呢?”清欢用力挣扎了下,对方把她锁的紧紧的,气得她也不想动了,就瞪着一双大眼跟他对视,看什么看,难道她眼睛比他小吗?!“你要是再不放开我,我发誓一定让你死的很难看。”
季遵活了二十多年了,真是头一回听到别人这么威胁他。嘿你还真别说,挺新鲜的,但这小丫头花朵一样的娇嫩,小嘴儿里吐出来的话自动都被季遵翻译成了打情骂俏。他两眼放光盯着清欢,恨不得她再多骂他两句。等了会儿,小丫头怒视他,不骂了,季遵眼底失望一闪而过,而后说道:“你信不信,如果我想要你,你爸很快就会再把你送到我床上?”
对于这自大的话清欢报以冷笑:“信,怎么不信,要是能讨好你,就是让他把老婆送给你他也不会说半个不字啊。”她又不是女鬼宝鹿,对那个所谓的父亲还有奢望和信任,她不傻好么!谁也别想踩着她上位利用她!
季遵对这个小东西充满了兴趣,她跟她表现出来的样子完全不一样,明明是那么柔弱可爱的小东西,偏偏说话得理不饶人,条理清晰还懂得韬光养晦。聪明是真的聪明,也只有万家的蠢货才会把珍珠当成鱼目。“我看不上他老婆,我看上的是你。”
随后他看着这漂亮的小东西眼珠子滴溜溜的一转,别提有多可爱多机灵了。所以当她软软的身子主动依偎进自己怀抱的时候,季遵也很配合地弯下腰去,让她得以搂住他的脖子在他耳边说话:“我跟你也不是不可以,反正我不在乎这层膜,不过你得答应我一个条件,不许给我爸任何好处。而且,我跟你在一起的同时,你不许跟别的女人纠缠,否则我绝对掉头就走。”
季遵微微怔了一下,他就奇怪了,本来自己只是对这丫头有兴趣,顶多就是两人一夜情吧,完了后桥归桥路归路,可是现在……怎么这丫头倒像是要跟他交往的样子?竟然还敢提条件……
“不敢答应吗?”清欢伸手扯扯季遵耳垂,“那你现在就放我下来,我要回去看书了。”
“答应。”没什么是他不敢的,一小丫头片子,还真以为能拿捏他?季遵在心里冷笑了两声,不可否认他对清欢的确很有好感,“交往的时间得我说了算。”
“诶,对于这个我也有要求,不短于三个月,不长于一年。”
这下季遵愣了,臭丫头竟然不是要绑住他?“为什么?”
“一年后我就大四,可以找工作实习了,没时间陪你玩游戏。”当然最重要的是可以摆脱万家人。
看着清欢脸上对未来充满希望的表情,季遵顿时如同吞了只苍蝇一样不上不下。亏他还在考虑要跟她交往多久才说分手,没想到……“既然想要我庇护你,那么你是不是得给我点甜头尝尝?没有足够报酬的话,我是不会答应的,毕竟在商言商,我是个商人呐宝鹿。”
“一个月随便亲,两个月随便摸,半年后陪你上床,行不行?”
……季遵长见识了,原以为这丫头保守矜持,没想到她根本不拿她自己的身体当回事。想到这里,季遵不大开心,是不是今天能庇护她的是另外一个男人的话,她也会毫不害臊地说出半年后陪床的话?真是……想揍她一顿屁股。小丫头就该有小丫头的样子,一点都不叫人省心。“搬过来跟我住。”
“。”清欢摇摇食指,露出狡黠的笑容,那笑容太可爱,让季遵一个头晕眼花就不自觉的答应了,“是你搬来跟我住。”
等到他回神,才发现自己答应了什么条件。她那刚租的小房子他看过了,不到八十平米,中等装修,还没有他的客厅大。要养尊处优的他去住那种房子?季遵脸色难看,可惜他已经答应了。他这人虽然不是什么好人,但有个优点,那就是说话算话。瞧着怀里的小丫头得意洋洋的样子,季遵突然感觉乌云罩顶——这到最后到底是谁驯服谁可难说啊。
算了,答应都答应了,不过在这之前,他得亲个够本,不是她自己说一个月随便亲么?不占便宜的是傻子。
于是清欢的后脑勺被往下一压,再度唇舌交缠起来。
这一亲,季遵就觉得不对劲儿了,按理说他的资料不可能有错,小丫头虽然聪明狡猾,但应该还是个雏儿,连手都没被男人碰过,可是怎么这吻了一会儿,不是他把她给吻的晕头转向,反而是自己沉醉其中?瞧那小嘴儿小粉舌,勾挑吸缠,销魂蚀骨,季遵甘拜下风!
他捏住清欢小下巴,阴测测地问:“谁教你的吻技?”
清欢白了他一眼,把他大手拍开:“这还用教吗,我这么聪明,难道还用学?这可是本能。”说完,学着他的样子,捏起他的下巴,端详了下季遵英俊的脸,那小样儿,虽然青涩点,但又有种说不出的风情。季遵一时间看呆了,所以就忘了身为男人却被一个小丫头挑下巴,简直是威风扫地。“来,姐姐再让你感受一下。”说完,自个儿又亲上了季遵。
哎呦……这是种什么滋味儿呀,酸酸甜甜云里雾里的,恨不得把那小香舌给吞到肚子里去。季遵不喜欢跟女人接吻,但这丫头嘴里一点异味都没有,反而甜甜的,带着糖果的香味儿。
要糟。
理智这么提醒他。但季遵认为自己活了这么大什么没见识过,断然不可能栽在一小丫头片子手里,所以坚定地把这个警告给忽略了。
接下来两人开始了糟糕的同居生活。因为只有一间卧室,而季遵打死不肯睡沙发,所以两人在床上画了楚河汉界,一人一半,但因为某种原因,每天早上清欢都是在季遵的怀里醒过来的。
她很爱干净,季遵却是个生活白痴。在这之前助理跟管家把他照顾的太好,以至于这个杀伐决断分分钟几千万上下的大男人竟连微波炉都不会用。因为夏天比较热,清欢要节省电费所以不肯开空调,季遵只能每天晚上洗三次澡——他总觉得臭丫头是在故意整她,但一质问,臭丫头就眨巴着水汪汪的大眼睛,那无辜劲儿,季遵就把话咽下去了。
再也没有了丰盛的一日三餐,基本上除了工作,季遵完全开始融入到清欢的生活里。
矛盾肯定是有的,比如说季遵那糟糕到家的生活习惯,洗澡时到处乱扔衣服,还总是叫清欢给搓背等等都是小事,最可恨的是这人生物闹钟非常准时,每天都醒的比清欢早,但他醒过来的第一件事就是不刷牙去亲她!
很不卫生好吗?!
半个月后,期末考试悄然来临。这天早上,清欢做好了早餐,季遵看了看自己盘里的培根煎蛋,又看了看清欢面前的油条,问:“为什么我们俩吃的不一样?”
“因为我不喜欢吃培根。”清欢悠然回答,咬了口脆生生的油条,又用薄薄的小饼卷起来。
她是个非常享受食物的人,明明口感一般,但看她吃的是样子真是一种享受,叫人忍不住跟着食欲大开。清欢一手拿着饼一手去用勺子盛稀饭,季遵顺势握住她的手腕,就着她咬过的地方咬了一口,意味深长的说:“好吃。”
大清早的就对她放电,清欢无视掉了,看了看时间,来不及了。就抓起书包把钥匙丢给了季遵:“我先走了,你也别磨蹭了,上班会迟到的。”
季遵却抓住了她:“我送你。”唉,说起来也是羞愧,这半个月来,他堂堂季大总裁,竟然都是在跟一小丫头片子混。吃住全是人家的,季遵就奇了怪了,小丫头一共就两千多块钱,怎么还能付得起这样的花销?要知道他可是无肉不换的主儿。
想到十一个半月后两人就要分道扬镳,季遵整个人都不好了。他现在绝对有理由认为清欢是在故意吊他胃口,因为他现在觉得五星级大厨做出来的菜都没有她的好吃,以后两人要是分开,他这辈子都吃不饱饭。
……心机太深沉了点啊臭丫头!
“不用你送,我挤公交就好。”
“我坚持。”
清欢无辜的眨眨眼:“那好吧。”
因为住到了清欢这个小区,季遵还很委屈的每天自己开车上下班,不要司机跟着。反正以往那上流社会的生活他全不要了,半个月下来,也被磨得接地气了点。开车中途,季遵发现清欢特别轻松,问道:“这些天你都没怎么看书,能考好么?”
清欢笑着挑眉:“你猜猜呀?”
“哼。”季遵傲娇一哼。“有我护着你,只管发挥你的真实水平就行了。”
好听话是肯定要说的,他的小女友特别爱面子,但季遵真不信她能考的多好。
第十二碗汤(六)
季大总裁被打脸了。三天后成绩出来了,清欢把成绩单往他面前晃了一圈,上头的分数让季遵讶然不已。
一共考了十科,科科满分。
对此季大总裁的第一反应是:“作弊了?”
“你才作弊呢!”清欢懊恼地揪他耳朵,“会不会说话呀?我不是早就告诉你了么?我是故意考不好的,你看看我以前的成绩,哪一门不是低空飞过,跟六十有超过五分的差距吗?什么叫水平,这就叫水平。想考高分随意,想考低分也随意,你以为我不会算分吗?每次都考六十几我也很艰难的好不好!还要考虑平时成绩,综合得分,你以为这很简单吗?考低分比高分难多了。”
说完她随手把成绩单拍到了餐桌上,哼着小曲儿洗澡去了。
待到清欢的身影消失在客厅,季遵才伸手把成绩单拿起来,仔细看了看,真的每一科都是满分。半晌,性感的薄唇越翘越高越翘越高……小女友这么聪明,他做男朋友也倍有面子啊。
当天晚上季遵就以庆祝为名要带清欢出去吃饭。他给她买了好多衣服,但她一件也没穿过,简直不忍直视,那些劣质廉价的衣服穿在她身上,根本就是对她的侮辱。所以,即使清欢坚持,季遵也不许她再穿平时的衣服,质量布料什么的都太差了,白白浪费了她的好颜色。
他挑了件短裙让清欢换上,结果人出来后,季遵脸色立马变了:“不好看,换掉它。”
“不好看吗?”清欢眨眨眼,“我觉得很好看啊。”说完她对着客厅里的大镜子照了照,美哭了好不好,丰胸细腰翘臀长腿,天使面孔魔鬼身材,哪里不好看?她鄙夷地看了季遵一眼。“什么眼神啊。”
季遵不好意思承认自己是不想她的美腿露出来给人看。那双又白又细的嫩腿是他的,露出来给别的男人看可不行。“换掉。你有两个选择,要么你自己换,要么我帮你换。离第二个月还有十二天,你确定现在就肯让我随便摸了吗?”
这个威胁很有效,清欢瞪了他一眼,嘟着嘴又去换了。
季遵刚放松不到两分钟,又气得火冒三丈:“不好看!换掉它!”
瞧瞧她穿的这是个什么东西!屁股都要被人看见了!还有那上衣!嫌别人不知道她有大胸吗?!露胸露屁股还露腰!这什么破衣服,小蛮腰露出来那么多!
清欢觉得季遵神经病:“就穿这个了,我不换了。”
“必须换!”季遵义正词严,坚决不肯让步。
下一秒,清欢笑的狡诈又恶意,她扑到他身上,把他扑倒在沙发上,双腿分开坐到他结实的腹肌上,乌黑柔顺的长发散在背上,那个可爱那个俏丽哟,真真是个小魔女。“你要是告诉我为什么让我换,我就换。说实话,否则我就再穿少一点。”
士可杀不可辱,季遵坚决不说。如此有辱他霸道总裁尊严的话,他绝对不说。
“告诉我实话的话。”清欢低下头亲亲他紧抿的薄唇,知道他的底线在哪里,所以适当的打一巴掌给个甜枣。季遵大男子主义太重了,人又霸道不讲理,想让他服软是不可能的,得循序渐进的来。“十二天就提前好不好?今天晚上就给你随便摸。”小手捧住俊脸,又吧唧亲一口,偷偷地说,“机不可失时不再来,你要考虑清楚哦。”
尾音的那个哦字拖得绵软甜糯,叫酥麻感从尾椎一路到头顶。季遵心想,自己怎么就招惹上了这么个小魔怪,被吃的死死的。真奇怪……不知是不是他的错觉,很多时候明明是他占上风,可最后好像得逞的都是她?
每天晚上都睡在一起,虽然除了亲吻没有别的,但季遵清楚的知道这小魔女身材有多好,肌肤滑若凝脂,柳腰不堪一握,俏臀充满弹性,美腿白细长直,让他不止一次后悔答应了那个破条件,得半年后才能碰。一想到每天都看得着吃不着的小美人今晚就可以随便摸了,季遵心里倒抽一口气,卧槽,节操是什么,面子是什么,男性尊严又是什么?“只有我能看。”
他声音因为欲望而沙哑,大手缓缓地从清欢跨坐在他身上的大腿往上抚摸到鲜嫩的腰肢。“你是我的。”
“这不就结了?”清欢欢喜的亲他一口,就在季遵准备顺势亲她的时候,人已经灵活地跑开了,徒留季遵张开着手,回味方才片刻的软玉温香。
得到了想要的答案,清欢很乖巧的穿了条蕾丝长裙。从屋里走出来的时候,季遵眼一亮,然后又纠结起来,这倒是包的紧紧的,除了两条胳膊和小脚以外,啥都看不到,但架不住这裙子贴身,那饱满的胸部和细腰俏臀,比露出来还勾人。感觉得把这丫头关起来谁也不让瞧见,太招人了,这不存心给他添堵吗?
想归想,当清欢挽住他臂弯的时候,季遵的心就软了,真可爱,想疼她。
这半个多月都吃的清欢做的饭,比较简单,没那么多流程跟规矩。今晚是庆祝她的成绩,所以季遵让助理在旗下某著名的饭店订了个包厢,还是烛光晚餐。毕竟晚上可以随便摸摸小美人了呢,季遵都迫不及待了。
根据资料上显示,小丫头在万家不受待见,什么宴会也没参加过,也没见过什么世面。所以第一次在那个宴会见到她的时候,她身上还有着掩饰不住的土气。但现在……臭丫头惯会装相,季遵觉得,也许连他手下的人都被骗过去了。瞧那刀叉使用的灵活度,进食不快不慢赏心悦目,就算是真正上流社会的千金小姐,也没用她优雅动人。
他捡到了个宝啊。
用餐中途清欢去上了个洗手间,结果一出来就碰到个熟人。
万莹莹一开始没敢认,直到她看见清欢脖子上那颗熟悉的红色胎记。这胎记像朵樱花,这么多年了,万莹莹也就在一个人身上看到过。
当时她的身体反应比大脑快,还没确认这到底是不是清欢,就已经把她给抓住了。
清欢回头瞄了万莹莹一眼,喊了声大姐。
万莹莹立马嫌恶地甩开手,喝道:“谁是你大姐?小贱人别乱叫,我妈可生不出你这样的贱人。”
骂完她就察觉不对了,小杂种怎么跟平时不大一样?洗手间里的灯很亮,万莹莹错愕地看着清欢身上价值不菲的红色蕾丝长裙,以及她与平日判若两人的神态。但她没想那么多,直接对清欢命令道:“爹地一直在找你,赶紧回去!”
“哦。”清欢应了一声,当万莹莹这是让她走了。因为她在家里一直很听话,万莹莹也就没放在心上,虽然小杂种半个多月没回家,但她压根儿不在乎。走进洗手间,刚挤了点洗手液,万莹莹突然感到不对劲,刚才小杂种身上那条裙子……不是x牌夏季最新款么?自己一直想要都没买到,而且价格昂贵,要六位数,小杂种哪能穿得起这么贵的裙子?
万莹莹连手都不洗了,赶紧追了出去,她要看看小杂种今天是怎么来这儿的。这可是高级饭店,一般人没有预约根本进不来,今天她能来,也是一个月前预定的,小杂种不可能在这儿啊!
好在清欢走路慢吞吞,万莹莹跟上去了,看着她打开了高级包厢的门走进去。万莹莹张大了嘴巴……见鬼了真是见鬼了,刚才小杂种走进了高级包厢?!
她实在是按捺不住心中的好奇,就凑了上去。门没关好,万莹莹就像是做贼一样扒着门缝朝里看。这一看不得了,坐在小杂种对面的不是别人,正是她爹地千方百计想要讨好的季遵!
天哪!是她喜欢的男人!
其实那天晚上,万莹莹得知季遵没看中美艳的自己反而看中了清欢以后,心里就非常不平衡,嫉妒的要死,要不是爹地一而再再而三勒令她决不许坏事,否则会给全家带来灾难,她早顶替清欢上了!这半个多月清欢没回家,她还以为她是怕挨打,因为事儿没成,事后那投资案万家并没有拿下,这就说明季先生对清欢并不是很满意。
可现在这是什么情况?小杂种竟然就坐在季先生对面……季先生竟然还对她笑!
万莹莹忍不住了,她太喜欢季遵了,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就特别喜欢!这个男人富可敌国,神秘莫测,而且还非常英俊,比她见过的任何一个男人都好看,凭什么这样的好事轮不到她,反而便宜了万宝鹿那个土包子小贱人小杂种?!
本来,一个私生女到他们家跟她抢爹地也就算了,现在她好不容易看上一个男人,小杂种竟然也要抢?真是跟她那个不要脸的妈一样,就知道勾引男人!贱货!
瞧着包厢里的两人相谈甚欢,甚至季遵还给清欢擦去嘴边酱汁。他明明是那么冷酷的人……
第十二碗汤(七)
季遵也不知自己是怎么了,好好一顿饭,他自己没怎么吃,全喂清欢了,看着那小嫩嘴儿一点一点张开,又一点一点把食物吃进去的样子,他突然觉得下腹一阵火热。想到晚上可以随便摸,顿时恨不得这饭能立马吃完。
这人啊,满脑子黄色废料一眼就能看出来,清欢抬起眼皮子,漫不经心地看了季遵一眼,瞧他那样儿,就差没把企图全写脸上了,当她是傻子呐?想到这里,清欢突然笑了一下,她刚才进来的时候故意没关门,门口还有一个偷窥的。她从自己这边座位上起身,用油花花的小嘴儿去亲季遵,原本想恶心下他,没想到这厮竟然完全不在乎,还反客为主的攫住了她的小手,把她整个上半身都拉到怀里,亲了个昏天暗地。
门口的万莹莹忿忿握拳,就知道是万宝鹿这个小贱人厚颜无耻勾引了季先生!否则季先生怎么可能看上她?!想到这里,万莹莹无比的愤怒,恨不得冲进去把万宝鹿从季遵的怀里扯下来,自己坐上去。瞧小贱人今非昔比啊,半个月不见,这是巴上更厉害的,不把他们放在眼里了。
不行,一定不能让小贱人占便宜。万莹莹躲在门口想了好一会儿对策,可惜她的脑子也不大灵光。听着里头传来啧啧的声音,万莹莹可不认为那是在进食,看不出来啊,小贱人平时缩头缩脑的,骨子里竟然跟她妈一样下贱,就知道勾引男人!
她这想了好久,脑袋都快想破了也没想出什么招儿来,直到包厢的门被一把拉开,万莹莹躲闪不及,整个人狼狈的扑了进去,趴在了地毯上。短裙因为这一摔向上窜,露出性感黑色蕾丝丁字裤,还有两瓣丰满美臀。
清欢倒抽一口气,立刻踮起脚尖捂住季遵的眼,霸道地说:“不许看!”
季遵任由她遮着,转了个身背对万莹莹,然后把她小手握住,放下来,坏笑:“不看就不看,我只想看你的。”一想到今天晚上就能看到了,季大总裁觉得浑身血液都在沸腾。
他们哪里会去理万莹莹,可他们想走,万莹莹却不让。她从地上爬了起来,急急忙忙喊了一声:“季先生!”
季遵充耳不闻,万莹莹没想到他会不把自己放在眼里,难道她有什么地方不如万宝鹿这个小贱人吗?“季先生!请等一下,我有话要跟你说!是跟宝鹿有关系的!”
这下季遵停步了,他回头:“说吧。”
她叫他不停,一提到小贱人的名字他就停了?万莹莹内心愤怒不已,表面上却是笑的:“是这样的,爹地这些天很担心宝鹿呢,一直在找她,所以如果可以的话,能让我先把宝鹿带回家吗?季先生要是想看她,等明天再让她过去就是了。”
小贱人,把你带回家,看我怎么收拾你!
清欢用脚趾头都能看出万莹莹眼底的恶意,她抖了一下,朝季遵身后藏,还没等季大总裁给她出头呢,她自己就开始嘚瑟了:“有本事你让爸爸亲自来抓我呀,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季遵喜欢的是我,不是你!你就是脱光了衣服上他的床,他都不会上你啊。”
哎呦这话说的,真是粗俗又没家教,但季遵却笑了,这样简简单单直接的小丫头,可比装模作样的万莹莹来的讨他喜欢。左手一勾把清欢揽进了怀里,季遵笑道:“想要回宝鹿,让万丛林自己来找我。”
说完,就带着清欢走了。
万莹莹在背后咬牙切齿,狠狠地踢了一脚包厢门,恨不得那是清欢的脸,可以把小贱人给碎尸万段!真是不知羞耻的贱货!她妈勾引爹地,她又勾引自己喜欢的男人!小贱人,最好别给人找着机会,否则我一定叫你生不如死!
没了万莹莹,到了车上,季遵先是帮清欢把安全带系好,随后似笑非笑的问:“我只喜欢你,嗯?”尾音的嗯字轻柔不已,叫清欢心一跳。
小丫头别扭的转头,季遵笑了,破天荒的没再继续逗她,而是开车回去她的小公寓。
一进了门就把清欢给抵在门上,季遵大腿结实强健,清欢分开两腿坐在上面,两人之间的气氛瞬间变得无比暧昧热烈。她的心跳有点加快,脸蛋儿也红了,不敢直视季遵的脸。季遵笑,不是挺能的么,换衣服的时候还是个小魔女,结果一扭头就变成纯情小丫头了。他故意去咬清欢的耳朵,问:“吃饭前说的话还算不算数啊?”
清欢装傻:“什么话?”
“你知道的。”季遵捏了捏她软软的腰肢,亲了亲她的小嘴。“想反悔也没用,我记住了。”
他双手顺着她的裙子领口往里一探,清欢打了个激灵,两人的视线在一瞬间交汇,天雷勾动地火,不知怎么的就滚到一起去了。
事实证明孤男寡女之间极易擦枪走火,尤其是在两个对彼此吸引力都十足的异性身上。说好的随便摸但要半年后才陪床,当天晚上就被忘到九霄云外去了。季遵知道怀里这丫头就看着胆大实则青涩得很,对于是自己破了她这颗小嫩瓜一事,大男子主义的他表示非常嗨皮,于是左翻翻右翻翻,把清欢这张小饼子来来回回反反复复煎了许多遍才满足。
这段日子被她折腾的也差不多了,终于开荤的季大总裁表示身心都得到了巨大的满足。小丫头只要不犯事儿不惹他生气,他绝对宠她一辈子。
结果第二天一早就被踹下了床。还在梦里回味昨晚滋味的季遵不满的睁开眼,就瞧见清欢坐在床上抱着被子怒视他:“你说话不算话!”
“我怎么说话不算话了?”季遵有起床气,刚开始他真想破口大骂,把这臭丫头抓来打顿屁股,可是瞧她抱着被子气鼓鼓的样子真是可爱,火气不知怎么的就消了。
“说好半年后才陪你上床的!”清欢觉得自己吃亏了。“你占我便宜!”
“那你为什么不拒绝我呢?”季遵也有话反驳。“我问过你要不要,是你自己点头的。”他也是顺应她的心意好不好。眼瞧小丫头片子气得要炸了,他赶紧将她搂怀里哄着,只是那诱哄的话让清欢想揍他。“好啦,我知道你喜欢我,想要我保护你,我保证,万丛林一家子绝对不会有机会靠近你一步,行不行?”
“谁说我喜欢你了?你不要脸。”清欢推他的脸,没刷牙又来亲她,跟条狗似的。“是你喜欢我。”
“行行行,你说什么都行,好了吧?乖,鹿宝,别闹了,哥哥疼你啊。”
清欢还没来得及因为鹿宝的称呼起鸡皮疙瘩,就被他自称哥哥雷的外焦里嫩。“别叫我鹿宝。”
“就叫你鹿宝,你是我一个人的鹿宝。”越说季遵还越来劲儿了,他抱着清欢不住摇晃,把她扑倒在被窝里不住地亲吻。“我的小小鹿,我的宝贝,鹿宝。”
清欢很想踹他一脚,可惜形势没人强,被季遵武力镇压了。
两人发生关系后,季遵简直要变成二十四孝男友,只要不太过火,清欢怎么折腾他都不生气,那火爆冷酷的性子在清欢面前好像也得到了纾解,直到有一天,一个女人的出现。
这个女人清欢不熟,但季遵熟啊。
他的母亲,那个软弱了一辈子,却因为另外一个男人生起反抗之心,用性命威胁他父亲放手的女人。
她竟然找上门来了。
清欢对季遵父母的爱情故事耳熟能详,早在奈何桥的时候,就已经从墨泽的嘴里得知了。不可否认,季遵的母亲跟她真的有七八分相似——但仅限于外形。这个女人,在逃离了季遵父亲后嫁了个普通平凡的丈夫,她一直都很想念季遵,但季遵从来不肯见她。这一回要不是季遵搬到清欢住的小地方来,她也不会找到。
是清欢开的门,把季母请了进去,结果刚洗完澡准备来抱她的季遵见了,立马把她扯到身后,冷冷地问:“你是怎么找到这儿来的?”
季母眼里含泪,她性格柔弱且胆小,“妈妈想你……”
季遵简直要仰头大笑了,她走的时候他才七岁,她不想,现在他都三十了,她却说想他?!“你不是有个儿子么,还来找我干什么?要钱还是需要我帮忙?”
“不、不是的……”季母羞窘的咬住了嘴唇。“你叔叔他……不是很有钱,但我们不缺钱用,我就是想见你……”虽然她惧怕那个男人,但季遵却是她的亲生骨肉,当年能离婚的条件就是把孩子留下,季母懦弱的选择了后者。“妈妈不求你能原谅我,只是想看看你就好了……”
“你现在看到了,可以走了。”季遵毫不留情。他对母亲早就没了感情,这么多年了,父亲始终孑然一身,她当年不负责任的选择离开,就不应该再有牵绊。真舍不得他,为什么走的时候头也不回?
季母的眼泪掉了下来:“对不起,小遵……”
第十二碗汤(八)
“滚。”薄唇微启,吐出这两个字来。“别让我看见你。”
看着季遵毫不留情转身离去的背影,清欢又看向季母,她的眼泪像是断了线的珠子一样掉下来,那么哀伤和难过。
这样也就能解释为什么季遵会一眼看中万宝鹿,把她留在身边一辈子却又不爱她了。因为她太像季母,那样懦弱胆小,没有主见,所以他既想留住她,保护她,却又不能去爱她。谁会爱上一跟自己母亲如出一辙的女人呢?
这事儿说到底也不能都怪季母,季遵的父亲是个大男子主义比季遵更可怕的男人,季母能跟他在一起生活十几年已经不错了,换成现在的清欢分分钟落跑好么。所以她比较同情季母,因为人小势微,不能跟季父抢孩子,而唯一的孩子因为自己当年的离去不肯原谅,季母性格又这么柔软,也难怪她受不了。想到这里,清欢微微一笑,对季母说道:“阿姨你先回去吧,季遵他在气头上,谁的话也听不进去的,我会试着劝劝他的。”
“啊……你,你是……”季母连忙抹了抹眼泪。
清欢在心底叹了一声,真是柔弱至极的女子,都这么大岁数了,抹眼泪的时候还是有股子楚楚可人的风情,不怪季遵的父亲那么霸道。
但俗话说兔子急了还咬人呢,季母是人又不是植物,有自己的想法也不足为奇。——至少比女鬼宝鹿好多了,女鬼宝鹿才是窝囊第一人。“我是季遵的男朋友,我叫万宝鹿,你叫我宝鹿就好了。”
唉,女鬼宝鹿不仅人弱,连名字都很坑爹,叫个什么万宝鹿,每次连名带姓叫的时候清欢都觉得压力山大。“别哭了啊阿姨,我保证会跟季遵好好说说的,我先送你回去吧?”
季母的第二任丈夫在门口等候,他知道季遵不喜欢他,所以从来不在季遵面前出现。清欢笑着挥手送走了这对夫妻,心想,人家现在过的不也挺好么,倒是可惜了七岁的季遵,因为父母离婚的事情留下了心理阴影,竟然就这样过了一辈子,真是可怜又可叹。
结果门一关,刚回头就看见季遵换好了衣服站在她身后,脸色很臭,说:“我们走。”
嘴上说走,已经抓着清欢又把门打开了。清欢踉踉跄跄地被他拖着,分外不明白:“走去哪儿呀?”
“她找到这里,这就不能住了,回我的地方。”
清欢:“……”至于吗!跟防贼似的,那可是他亲妈诶!“季遵……”
“闭嘴。”他头一回凶她,眼神冷酷。“不许在我面前提她。”
跟平时允许她踩到他头上撒野的季遵完全不一样。清欢立刻乖乖噤声,被他带到了车里。
可惜虽然住到了季遵的地方,但清欢仍然跟季母联系上了。季母知道她是某大学的学生,就在门口等着,她虽然性格太软弱,却是个很好的女人,温柔又慈爱,这么多年来离开了季遵父亲,她也变得更加快乐了。其实只要是个女人都不可能跟那种霸道到极点的男人过一辈子,只要有主见有思想,谁愿意一辈子做别人的笼中鸟啊。
季遵父亲专制到什么程度呢?他喜欢什么颜色,季母就得穿什么颜色,他想要她学什么,她就得学什么,什么时候结婚是他决定的,婚后生孩子也是他决定的……反正就连呼吸都受到控制。那种控制欲跟占有欲都十足的男人,太可怕了,即使是现在,想到那段被关在家里哪里也不许去的日子,季母都觉得后怕。她从来没有后悔离开前夫,甚至到了这把年纪,有时候做梦梦到那个男人,她都会从梦中惊醒。
如果可以的话,她一辈子都不想再见到那个男人。
可季遵不一样,季遵是她怀胎十月生下来的孩子,她一直都想把季遵留在身边,可是当年那种情况下,她没有办法。那时候,她再不离开,一定会疯的!那男人变态到什么程度,就连她被关在家里,他工作的日子,都派人在她身边装满摄像头,一边工作一边看着。
想想都觉得可怕。
清欢很能理解。说实在的季母真没什么可挑剔了,就算胆子小点弱点,也不至于招来季父那样的神经病啊。最可怕的是他把季遵留在身边,好在季遵自制力强大,虽然也霸道,却不像其父那么变态。
清欢觉得季遵心里也是清楚季母为什么离开的,那样的丈夫,谁愿意跟他过一辈子啊,但季遵走不出的坎儿是当年季母离开时不带他。虽然他知道季母想带也带不走他,可他仍然为此感到愤怒和失望。母亲对于孩子的意义是无法用言语说明的,尤其是妈妈上午才亲吻过你的额头说过爱你,第二天就彻底抛弃了你。
两个人都没有错,都挺可怜。
没能见到季遵,见到清欢,季母也很高兴了。她明白自己儿子是什么样的人,对于清欢擅自见她一事,季母很担忧,曾经不止一次的叫清欢小心点儿,清欢却满不在乎。她当然不在乎了,她跟季母见的越频繁越好,这样的话她才能一举捣碎季遵心中的毒瘤啊。
所以某天晚上,当清欢去洗澡的时候,故意把手机留在了床上。季遵这人,看着霸道自信,其实控制欲不输他父亲,他肯定是会看她的手机的。
果然,清欢擦着头发从浴室里出来的时候,就看见季遵坐在床头,双手握拳,浑身低气压的吓人。
清欢可不是季母,面临这样的危险只会哭和逃。她一看不妙,立刻赶在季遵开口之前把大毛巾塞到了他手中撒娇:“帮人家擦头发~~”
季遵浑身僵硬,好几秒后才接过毛巾。
那小小的人儿伏在他怀里,乖巧的样子很懂事很可爱。
应该跟母亲不一样吧?季遵想了想,压抑住内心的愤怒和想要质问的欲望。他想,就给她一个机会好了,如果她能给出一个让他满意的理由的话,他就不会生气也不会怪她。
手里的头发乌黑浓密,她趴在他腿上就像是一只乖巧的小猫,温顺,呼吸平稳,在他的羽翼下,被他庇佑和保护着,互相依偎。
心里的怒气就一点点散了去,季遵给清欢擦完头发,就抱着她问:“你跟那个女人有联络?”
哎呀哎呀,连妈都不叫,称呼为那个女人,看样子是真的积怨已深啊。
“嗯。”
她这么乖的承认,反倒叫有一肚子话想说的季遵不知如何是好。过了几秒钟,他低声命令:“不许再见她。”
“为什么呀?”清欢天真地问,大眼睛闪烁着好奇。“她是你妈妈不是吗?”
季遵很想吼她两句,可这丫头脾气大,他要真敢吼她,估计她第一时间扭头就走。“你不用知道,总之你不许再见她,否则我就把你丢回万家去,知道了吗?”
清欢没说答应也说不答应,季遵还想要个肯定的答复,但她已经把他扑倒在床上了。男人在这种时候,大脑完全控制不了大鸟,整个人晕乎乎的,但心里火气尚存,就把人给折腾了个没完。他年轻力壮精力充沛,小丫头片子哪里受得了他这样的龙精虎猛,分分钟被操哭。
一夜过后,季遵神清气爽上班去,他想,昨天他都把话说到那份儿上了,小丫头该不会再嚣张多管闲事了吧?结果晚上他刚回家就发现客厅里多了个人!
季遵的脸色难看极了。
清欢却欢快地奔过来冲到他怀里,季遵习惯性地反手搂住她,低声斥责:“别跑这么快。”
再抬头对季母却是另外一种表情:“我说过不想再看到你。”
季母尴尬不已,她双手紧紧地绞在一起,眼泪要掉不掉的,不知道该怎么回应。
“喂喂,你怎么跟阿姨说话呢?”祁清欢捏捏他的耳垂。“没礼貌哦。”
季遵仍旧吐出一个字:“滚。”
季母受不了被儿子这样厌恶和漠视,狼狈地擦掉眼泪,抓起包包,磕磕绊绊的离开了。清欢想去追,季遵却抓住了她的手,他用了好大的力气,清欢都觉得手腕在疼了。
按理说这是季遵的私事她不该管,可她不能不管,都说置之死地而后生,季母就是季遵心里的那个结,是他一辈子不爱女鬼宝鹿的疙瘩,如果不除掉的话,这次鬼魂的心愿清欢就不算完成。
“我说过的,不许你再见她。”
“你这什么态度呀季遵!”清欢也做出恼怒的表情来。“她是你亲妈,不是路人!”
“我恨不得那是个路人!”
是路人的话,心就不会那么疼那么恨,这么多年来难道他不想忘吗?可那天下午,那个头也不回的身影,季遵永远也忘不了!心头的痛楚让他开始口不择言:“你以为你是我什么人?不过是个玩物,真把自己当我女朋友看了吗?!他妈的老子这就不要你了,给我滚!”
下一秒他就后悔了,可自尊不容许他说出挽留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