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碗汤(九)
清欢被他吼的一愣一愣的,好一会儿,才磨蹭着走了两步,回头看他一眼,问:“我要走了哦?”
“……滚!”
她的小脸带着委屈,来的时候她只带着少量的书,于是进书房收拾了下,装在一起也不过一个纸箱,抱在怀里,委委屈屈的,蹭到门边,一只脚迈出客厅,又回头说了一遍:“我真的要走了哦?”
“快点走!”
季遵烦心不已,既想要她再问他一次,再问一次的话,他受伤的自尊心就能有个台阶下,只要她再问一次……
清欢站在那儿,低着头,半晌,头也不回的走了。
季遵在原地站了好久,没有听到声音,一回头,那里什么都没有。他气得走过去一脚踹在门上,“走走走!都走!都走的远远的!滚!”可是一低头,浅色的羊毛地毯上有两块小小的水渍。那丫头哭了?
清欢掉完眼泪后二话没说就走了,她这一走,非叫季遵求着她回来不可。没想到刚回到自己租的那个小公寓,就看见万莹莹带着人在门口堵她。见清欢来了,万莹莹先是往后看了一眼,没看见季遵,又瞧见清欢抱着个箱子,顿时幸灾乐祸起来:“怎么,被季先生给玩腻了?”
清欢不理她,找钥匙要开门。万莹莹却一直在边上骂骂咧咧个没完,“我说你也真够贱的,跟你那亲妈一个样,不要脸的追着男人跑,以为能拴住人家的心,其实呢?人家根本就是在白玩你,也亏你想得出来,以为赖上床别人就要你了?不是我说啊,万宝鹿,你也有点自知之明,像你这种出身低贱的人,根本配不上季先生好么?……”
“我配不上你就配得上?”清欢扭头瞧了万莹莹一眼,冷笑两声。“他好歹还需要我陪他上床,可却懒得看你一眼啊。”
万莹莹被戳中心事,恼怒不已,扬起手来就想给清欢一个耳光。清欢灵巧地躲了过去,单手抱箱子,另一手迅速拧开房门,闪了进去,然后在万莹莹闯进来之前关门落锁——还不忘趁着最后的机会踢万莹莹一脚。
这门锁都是季遵在这里住的时候重新换过的,结实得很,万莹莹再嚣张也不敢青天白日的撬门,她被清欢一脚踢中小腿,疼的抱腿尖叫,恨不得能冲进来把清欢碎尸万段。“小贱人!小杂种!你不想活了!你给我出来!”
清欢在里头哼着歌把书本放下,然后去厨房找了瓶牛奶咕嘟咕嘟喝起来,喝完了才想着看看保质期……果然过期了。
算了,不干不净吃了没病,清欢抱着一丝侥幸的心理把空瓶子丢到垃圾桶。一段时间不回来,小公寓都显得有点空旷。她洗洗刷刷打扫了大半天,这才松了口气,洗了个澡坐进了沙发里。不是她说,这会儿季遵肯定比她难过。
这倒不假,赶走了清欢后,季遵悔的肠子都青了,他在客厅里坐立难安,一会儿这走一会儿那跑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又抓头发后悔自己刚才怎么就不顺着她给的台阶下。小丫头年纪小小,自然很容易把他的话当真,他刚才……好像是说的很过分?
可是让他去求和季遵又觉得没面子,他都放了狠话不拿她当回事了,这要是立马就过去,是不是显得太掉价了啊?而且清欢私下跟那个女人联络的事情的确让季遵感到很生气。
他不想去找她,但一个人在床上辗转反侧的睡不着,难受的要命,怀里总像是少了点什么,空落落的,抓了枕头抱着也觉得不对。他这是怎么了?难道还非那臭丫头不可了吗?!
季遵觉得来气,他一骨碌翻身爬起来,想去找个女人,又懒得去。就坐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烦了好一会,才叹了口气,蒙头睡下了,这一觉也不知是什么时候睡着的,反正醒过来的时候天色大亮。
相比较季遵着凄惨孤寂的一夜,清欢过得可就快活多了。她熬夜看了一夜的综艺节目,看到第二天早上太阳出来的时候,她对着镜子看了一眼,嗯,淡淡的黑眼圈苍白的脸色,看起来的确很像是为情所困的人。
透过猫眼朝外瞄,万莹莹已经不在了,但清欢不认为她会轻易放弃,事实上万莹莹要是放弃了,她会很为难接下来该怎么发展啊。想了想,清欢决定今天还是不出去了吧,她先是摸出手机看了看,季遵一个电话短信都没有,估计还在别扭。说到底季遵也跟个要不糖吃就耍脾气的孩子一样,多大点事儿呀,他就因为自己心头的那点别扭记恨他母亲这么多年,如果不是长得帅有钱又有个性,也不过是盛开在陆地上那些千姿百态的奇葩之一。
就这样清欢足足宅了三天,期间季遵一次也没找上她。要不是清欢很了解季遵,恐怕真的会以为这男人是要跟她分道扬镳。有时候这世上的缘分很奇怪,只认识几天的人就熟的像是老友,而有些人相处了一辈子也依旧相敬如宾。感情可以用时间来衡量,但不是绝对,清欢相信季遵心里是喜欢她的,也许比喜欢还要再多一点,但那个别扭惯了的男人肯定不会轻易承认。
一旦他认识到自己动了真心,肯定会各种否认,然后又是一段虐恋情深,清欢不喜欢这种戏码,所以她得在季遵回过味儿来之前就把他给套牢了,拴在裤腰带上掉不下去那种。
万莹莹简直就是神助攻,是瞌睡的时候塞到脑袋下面的软枕头。清欢得意的笑了,第四天下午她走出了家门,这次万莹莹派人在楼下等着她呢,一瞧见她,立马把人给抓了起来带走了。
万家大宅清欢还没来过,她刚降临的时候就是在一场酒会上,理所当然的也是头一次见到万夫人。
万莹莹站在万夫人身边,看样子什么话都跟万夫人说过了,此刻万夫人的笑容让清欢很不喜欢,那是一种鄙夷和不屑的笑,仿佛她是地上的蝼蚁,只能任人践踏。
很久很久都没有人敢这样看她了,清欢想笑,但仍旧敬业的保持着表面的礼貌。
万夫人吹了吹刚做好没多久的指甲,优雅道:“宝鹿,不是我非要说你什么,我们万家的女儿,哪有被人白玩的呢?你瞧瞧你,还不如你妈,至少你妈生了你,把你送到你爸那儿,还能拿到一笔钱,可你呢?你从季遵那儿得到了什么?”
一开口就这么恶毒,万莹莹还真是得了她妈真传。可惜语言伤害不了清欢,她用倔强和桀骜的目光瞪着万夫人,好像想要把她的肉咬下来一块。万夫人被她这眼神看得浑身发毛,心想,原来莹莹说的是真的,这小杂种一直在装,跟她那个不要脸的妈一样,就知道勾引男人欺骗别人!
眼前的清欢仿佛变成了多年前的那个女人,万夫人恨得咬牙,她哼了一声,起身对万莹莹说:“随便你怎么处置她吧,既然季先生不要她了,以后也不会有人要她。”
话里的恶意那么清晰,是个傻子都听得出来。
万莹莹估计也早就想好要怎么对付她了,咧嘴一笑,说:“咱们可不能在这玩,免得出事,大姐先带你去个地方。”
于是清欢就被带到了某声色犬马的娱乐会所,万莹莹开了个包厢,再进来的时候手上拿着一根注射器,里面白花花的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万莹莹笑了:“从今以后你就不是我们万家的人了,没人会给你钱,我等着看你会变成什么样子呢,小贱人,我诅咒你。”
清欢想要挣扎,身边的两个男人摁住了她,万莹莹把注射器里的东西注入了清欢身体里,很快的,清欢感到了一种诡异的疯魔感。
她没法去形容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好像很渴,很热,浑身都如同蚂蚁在啃咬,疼,痒,但是有带有一种虚幻的快感。这是清欢第一次面对这样的东西,她一开始有点承受不住,跪在了地上,右手紧紧抓着左边胳膊,被注射进异物的地方火烧火燎的难受。
清欢没吸过毒,但她被下过药,这虽然不是让女人崩溃的媚药,但却……
“是浓度很高的好货呢,小贱人,不要太感激我。”万莹莹得意的笑了。“我们走!”
她从来没有来过这个地方,是万宝鹿自己跑来的,这鱼龙混杂的地儿,遇到什么事儿也是很正常的。就算万宝鹿指控是她做的又能怎么样?妈咪自然会帮自己摆平。想到这里,万莹莹觉得快慰极了,她想起清欢踢她的那一脚,想起被清欢抢走的季遵,整个人都畅快起来,竟然也没再为难清欢,扬长而去。
也用不着她来为难,很快这个包厢就会到时间,到时候谁知会进来什么人呢?小贱人长得那么漂亮,又倒在地上,估计为了再次注射而抛弃自尊像条狗一样去乞求别人吧?
她明天会再来看她的。
第十二碗汤(十)
季遵这几天在家里也是抓心挠肺的难受,臭丫头那天走的时候不是还犹豫不决的吗,怎么都过去好几天了,电话不打一个短信也不发?不会是真要跟他分手吧?一想到这个可能性,季遵满头满脸的黑线,臭丫头要是敢,他非把她的皮给剥了不可!
辗转反侧了四天,季遵决定,还是去看一下吧。顺便观望观望清欢的态度,要是她想和好呢,那他就顺水推舟大度一点,要是她没那个意思,他就说是去拿之前留在她那儿的衣服的。对,没错,就是这样,简直完美。
想通了的季遵喜滋滋地从床上爬起来,刮胡子洗脸凹造型,换了身新衣服,英俊潇洒的开车到了清欢房子的楼下。先是犹豫了会儿,想,还是打个电话探探口风,可拨了好几次都无人接听,季遵纳闷了,他手上还有钥匙,就下了车。
客厅里没有人,安安静静的,季遵皱着眉头又拨了一遍电话,最后循着声音在楼梯的死角处找到了已经脏兮兮的手机。
小巧轻薄的粉色手机,跟他的是情侣款,清欢一度很喜欢,总是抱在手上玩些小游戏,一刻都不肯松开,季遵不认为她会因为生他气就把手机丢到这里。
一定是出事了!
季遵脸色大变,打了个电话给助理,自己则去了万家。
万父对于季遵的出现表示了极大的欢迎和激动,万夫人在外头做spa,一时半会赶不回来,万莹莹听说了季遵在家里,也不知在哪儿鬼混就回来了,一见到季遵就跟牛皮糖似的朝他身上贴,一口一个季先生叫的那叫一个亲热。
季遵手机响了,他没工夫跟万丛林废话,直接拎起万莹莹的袖子,掐住她脖子一字一句的问道:“宝鹿呢?”
“额咳咳……”万莹莹被掐的两眼翻白,双手抓着季遵的手腕不住推搡。一边万丛林被吓坏了,即使是他的掌上明珠被季遵掐在手里,他也不敢造次,小心翼翼地过来问:“季先生,这其中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告诉我宝鹿在哪儿,蓝海渔弯的案子就是你的了。”季遵也不废话。他一眼就能看出这家人的卑劣,一点点时间他都不想耽误。只要一想到万莹莹有多么恶毒,他就担心他的小丫头此刻在受苦。
闻言,万丛林眼睛立刻瞪大了!这是他的家,家里发生了什么事他当然知道,几个小时前万莹莹身边带的人也都是他安排的保全。他是知道万宝鹿被丢进什么地方的,但他不以为意——一个没有用的女儿,留着还浪费粮食。现在一听到季遵给的诱惑,万丛林兴奋不已,他才不在乎哪个女儿是他的心头肉,能带来利益的就是好女儿。当下就对季遵说:“在xx会所!”
“带我去。”
一路风驰电掣赶到会所,季遵又逼着万莹莹告诉了他清欢被丢在哪个包厢,往哪个包厢一路跑过去的季遵心脏都要跳出胸膛,他恨不得自己能快一点再快一点,早知道会发生这样的事的话,打死他也不会赶她走的!
一脚踢开了包厢门,里头喧闹的男男女女都看了过来,季遵走了进去,立刻在角落沙发上看到了清欢。她身上的衣服很乱,裙子都被撕破了,整个人却还如同一只倔强的小牛犊,死死地跟身上的男人对抗。小脸肿胀,很明显是被打的,而她身上的男人也没讨得了好,脸上脖子上到处是抓痕。
季遵想,没有强制她剪指甲果然是正确的。
心里这么想,人走过去一脚把那男人踹到一边,又把清欢抱在了怀里。季遵深吸一口气,压抑住心底的戾气,现在最重要的是带他的鹿宝去医院,“打,打不死,就他妈的给我朝死里打!”
经过万丛林跟万莹莹身边的时候,季遵诡异的弯了弯嘴角,他还会给他们送上一份大礼的。
清欢在他怀里,有些看不清他是谁,一拳打了过来,嘴里还嘟哝着混蛋滚开别碰我。季遵压抑住心底的酸楚,轻轻吻了吻清欢额头,道:“鹿宝,是我啊。”
她仿佛听出了他的声音,也仿佛因此感到了安全,慢慢地闭上了眼。
万莹莹给她注射的是浓度很高的海|洛|因,里面还掺杂着别的东西,基本上是可以一支就上瘾的东西。季遵是个商人,虽说做的不全是合法生意,但毒他是绝对不碰的。他知道这种东西对于人的意志,身体还有精神的摧残有多大,以前他看到那些有毒瘾的人,心中没什么感觉,可是一想到清欢也会变成这样,他就觉得无比的痛苦和愤怒。
怒火不发泄出去是不行的,所以季遵毫不犹豫地开始打击万家的生意。万丛林还巴巴的跑来问他为什么,季遵冷笑,还能为什么,为他那好女儿呗。万丛林可能接受不了这个说法,质问季遵他先前答应好的投资案怎么办。
季遵笑了笑,说:“我反悔了。”
是的,他反悔了。把清欢撵走说要分开,他已经反悔了一次,所以也不差这第二次,他要叫万家人死无葬身之地。
清欢在第二天早上醒来,她打了镇定剂,但那种渴望是无法压抑住的,毒瘾发作的时候她完全不像她自己了,季遵抱着她,不住地喊她鹿宝,但没有用,她谁也不认识,惟独清醒的时候看着季遵身上的牙印跟伤痕,眼中透出几分愧疚。
身体上所受到的折磨同时也打磨了灵魂,清欢是头一回接触这种东西,竟然一开始也没有把持住,而且这种情况还越演越烈,她没用任何能力,只是完全靠意志来压制,每每痛苦的咬破嘴唇,这时候季遵就会把他的手伸过来给她咬,短短三天时间,他手上就全是她的牙印。
并非清欢故意,而是她的确受到了毒品的影响。
第四天的时候她痛苦的简直想要死掉,连集中精神动用意念都做不到,这跟她在忘川河底感受到的啃啮完全不一样,并没有那么痛苦,但骨子里的瘙痒却是无法抑制的。解药就在前方,马上就能解脱,要做到的是拒绝诱惑。
季遵反而受不了她这么痛苦,他颤抖着叫人拿来了高纯度的药送到清欢面前。抚摸着她长发的时候,季遵的神情格外平静。他不是养不起她,她就是要吸一辈子也没关系,只要她不再痛苦,怎么样都行。他再也不想眼睁睁看着她难受,自己却一筹莫展了。
“没关系的。”他低声说着。“我会永远陪着你。”
他养她一辈子。
近在咫尺的诱惑,唾手可得。清欢突然笑了,她伸出手,慢吞吞的,季遵以为她是要接住,但她做的却是推开。
“我不屈服。”她说。
季遵颤抖地望着她。
“我还想跟你和好呢。”清欢笑了笑,她的脸色很苍白,人也瘦了很多,可一旦她笑起来,便仍旧是光芒万丈。“别让我变成那么可悲的人,如果你都不相信我的话,还有谁会相信我呢?”
季遵盯着她,眼中有着水汽。
能让季遵为她哭,清欢觉得值了。她笑容加深,握住了季遵的手:“我们说好,要是我挨过去的话,到时候我们得和好,而且你也得跟阿姨和好。”
“……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提她?”季遵哭笑不得。
“必须得提,就是因为她我们才分手的,你要不跟阿姨和好,我遭罪还有什么意义?”清欢强撑着亲了亲季遵的脸颊,望进他的黑眸里。“答应我吗?”
“……嗯。”
得到了他的答复,她就闭上了眼睛。季遵忍住眼眶的泪,轻轻把清欢抱到床上放好。
答应你呀,什么都答应你,只希望你快点好起来,我们再在一起。
这种日子是很难熬的,精神不够坚定的人肯定熬不过去。换做女鬼宝鹿,估计早就抱着季遵大腿求他给她吸食了。为什么那么多有毒瘾的人都没能坚持下来呢?他们都少了决心。
而这种东西偏偏清欢是最不缺的。没有什么是她必需的,没有什么是她不能舍弃,她决不做为了一时的苟延残喘,从而忍辱偷生一辈子。那样活着又有什么乐趣?
季遵见不得她痛苦,但仍坚持陪伴。清欢心态良好,又有毅力,再加上季遵的大力支持,营养师的调养跟最优秀医生的帮助,没到半年,她就已经恢复如常了。
医生宣布清欢正常的那一天,季遵又哭了。
当然为了维持他霸道总裁的形象,他是一个人闷在洗手间偷偷掉眼泪的,很快他就走了出来,陪着清欢一起切蛋糕,感谢这近半年来所有人的帮助和陪伴。
她简直就像个天使。
季遵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女人,明明那么柔弱渺小,却又那样坚韧不拔。清欢的豁达与冷静让他感到震撼,也因此更愿意将她放在平等的地位去对待和珍惜。
……哦,也许,是把她放在头顶上了吧,臭丫头现在已经不把他放在眼里了。
第十三碗汤(一)
清欢睁眼的时候发现自己是趴在地上的,膝盖一阵钻心的疼。她囧了一下,很快,有一双有力的大掌将她扶起,男人低沉的声音传入耳中:“没事儿吧?怎么那么不小心?”
她倒抽了口凉气,才发现自己是磕在了台阶上,膝盖破了个大口子,正在朝外头流血。而身前的这个男人……太高大了。这不是清欢危言耸听,而是迄今为止,面前这个可能是她所见到过的最高最强壮的男人。瞧那双大掌……都有她的脸大了,清欢很怀疑她的腰有没有这人的大腿粗。这种体型上的差距让清欢暂时忘记了膝盖上的痛楚,而是震惊地打量着面前这人。
……简直就是真实版的人猿泰山,毛发旺盛粗犷豪迈,这要是搁在古代,那就活脱脱是个土匪。大鼻子大眼睛大嘴巴大脑袋大手大脚,哪儿都大,清欢对他的唯一印象就是大。
见清欢没说话,男人还以为她是摔疼了,立马毫不犹豫地拦腰把清欢抱了起来,大步流星地朝回走。清欢吓了一跳,下意识搂住他脖子,跟以前她所遇到的男人比,眼前这个称不上太好看,但五官端正,男人味儿与野性并存,估计这位就是雷大庆了。
他把她抱到了一家要药店门口,让她在门口等着,然后飞快进去又飞快出来,手里多了一卷胶布一个创可贴还有一瓶碘伏。那么人高马大的一个男人,蹲在地上给她一个小女子处理伤口,单手慢慢撩起她裙摆,雪白的皮肤上,那个口子显得很大,触目惊心的。
雷大庆说:“对不起啊,都怪我没抓好你。”他是看到那台阶了,当时心下一动,然后眼睁睁看着清欢摔了下去,待到想伸手抓她的时候已经晚了。
清欢摇摇头,“没关系,是我自己不小心。”
伤口很快就处理完了,雷大庆有点不好意思,他自觉是个粗人,而人家小姑娘是刚留洋回来的大学生,听说还是个搞艺术的,就这首长还想撮合自己跟姑娘。不用姑娘嫌弃,雷大庆自己就已经很嫌弃自己了。
两人一时相对无言。清欢没想到这看似五大三粗的汉子骨子里竟然还那么纯情,简直出乎了她的意料。孤男寡女的,女方的父亲特意让他们两人出来散散步好交流一下加深下感情,这人却在这里磨叽,还要她一个女孩子主动么?“……你觉得,我爸爸的提议怎么样呀?”
“啊?”雷大庆有点懵,其实他早就做好了思想准备被拒绝了。别的不说,单说两人的外表就差距太大,而且他之前还有过一个订婚的女人,虽然在结婚前夕跑了,但说到底名声都不好,要配首长家的姑娘……雷大庆真心没有那么大的心,他有自知之明。这姑娘生得水灵美丽,又是高级知识分子,自己哪里能跟人家比啊?“这个……我……”
可是要他拒绝吧,他又舍不得。不管怎样,就算拒绝也得叫人家姑娘开口,他一个大男人,又不是没被甩过,就是再甩一次也没什么。而且雷大庆也有私心,哪有男人不喜欢漂亮女人的,他第一眼瞧见清欢的时候就看中了,得知首长有让他俩成对的念头时也开心的要命,但是……
“你什么你呀,说话吞吞吐吐的,你看要是成,咱俩就先处个朋友呗?”
雷大庆都做好了被拒绝的准备了,可没想到听到的却是这个话,他登时瞪大了眼,不敢相信:“你、你刚刚说的啥?!”
“好话不说二遍。”清欢睨了他一眼。“我爸爸挺喜欢你,我看你也挺顺眼,而且我也不是以貌取人的人,你之前的事儿我都听说了,你……不会还喜欢你的前任未婚妻吧?”
“不不,没有,绝对没有。”雷大庆对魏亚安没有男女之情,家里人觉得他年纪大了所以急着叫他定亲,他不想惹老娘生气,也就允了。结婚早晚都要结的,跟谁结又有什么不一样呢?“我不喜欢她。”
“那就好。”清欢心里的石头落地了。“你还得答应我一个要求。”
“你说。你说。”
“以后不许跟那个女人有半点来往,如果被我发现的话,你就惨了。”她认认真真地威胁。
明明那挥舞着的小拳头那样可爱,但雷大庆不知为何打心底怵得慌。要知道他是可被称为铁血巨人的军人,从来只有兵在他面前被吓得屁滚尿流的,像是这样浑身发毛,雷大庆只有还是个新兵蛋子的时候见到了老首长才这样。
“我爸爸很看好你,觉得你很适合我,所以我也相信他,希望你别让他老人家失望。”
“坚决不让首长失望!”雷大庆啪的敬了个礼。
清欢想翻白眼。她背着手在前头走,雷大庆乖乖在后面跟着,怎么说呢,那种感觉,就跟养了一头人人望而生畏的藏獒一样。在这之前,老首长的女儿一开始是看不上他的,经过了一段时间相处才觉得这个男人的确不错,于是才确立了关系,但清欢没工夫跟雷大庆玩什么欲擒故纵的把戏。这会儿魏亚安已经重生了,最有意思的是重生在她刚刚回家跪在雷家人面前求他们放了她的时候,估计下一步就是跟她那学长断了,然后到城里来找已经复员的雷大庆了吧?
雷大庆没打算继续当兵,他不是从政的料,而且老首长的军衔够高了,没必要家里再出个厉害女婿。魏亚安知道的,清欢也知道啊,雷大庆接手了老首长的家产,出乎意料的,这男人不适合当官,却非常适合经商,尤其还是在这个年代,他眼光独到准确又毒辣,做生意干脆利落,竟然真被他闯出一片天来,只短短几年,在京城都已经是拿得出手的大户了。
魏亚安能不巴着雷大庆么。她没重生前最短板的地方就是钱,想她一个如花似玉的大姑娘,长得漂亮又年轻,还是难得一见的大学生,偏偏家里穷,需要借助雷家的钱上大学。完了大学期间没有钱挥霍,又是靠的学长,结婚后有了自己的家,原以为终于能够执掌财政大权,谁知道跟婆婆还有小姑子不对付。离婚后就更不用说了,那么点微薄的工资要养儿子,还要应付衣食住行……可以说,魏亚安重生一回最想要的就是钱!
她也的确一直在想办法发家致富,只可惜,太多事情都是说的容易做起来难,她倒是也想买张彩票,可惜不记得任何一张中奖号码,她知道后世手电视手机轿车什么的都会普及,可惜现在的她一没门路二没本钱——除了对未来的了解。
老首长姓梁,家里本来就大富大贵,雷大庆复员后,他看出这人有本事,敢闯敢冲,最重要的是他身上有股军人才有的忠诚和严谨,他就梁冉冉一个宝贝女儿,而他总是要死的,他死后,谁来照顾梁冉冉呢?他的女儿热爱艺术,对商业一窍不通,梁首长也是经过精挑细选,最后才定下了雷大庆。
好在这个时候没有凤凰男这个说法,否则梁首长估计还得再仔细考虑考虑。
得知两人好了以后,梁首长很高兴,雷大庆现在刚复员不久,还在他安排的人教授下学习如何管理企业,每天二十四个小时都不够用,恨不得把一分钟当成一小时使,那些深奥的理论啊名词啊……雷大庆根本就不懂。他出身平凡,但首长这么照顾他,他又喜欢人家的姑娘,在雷大庆心里,清欢这样的姑娘是必须要好好娇宠着的,一点活儿都不能让她干,十指不沾阳春水,她就该是被养在城堡里的高贵公主。
现在首长养着她,未来两人结婚,不都得他这个男人养着吗?一想到要让清欢给他洗衣煮饭做家务,让那仙女一样的姑娘跌落凡尘,雷大庆心里就难受。他得更努力才行,报答领导,也为了以后养媳妇。
他想什么清欢都知道的一清二楚,这家伙只是外表粗犷一点,其实很细心很温柔善良。她现在的年纪是十八岁,一到京城就进了京城大学跟在一个有名的老教授身边继续学习,同时也担任助教的工作。活到老学到老,此刻清欢无比庆幸她曾经很喜欢小提琴,对音乐史也很有研究,否则怕是要动用墨泽那个作弊器了。
虽然关系是定了下来,但其实大家各忙各的,没多少机会见面。
尽管如此,雷大庆还是火速去把驾照给考了,然后只要他有空,就会到京大门口等清欢下班,两人一起在京城里四处逛逛,或者是享受一顿晚餐,再不然就是回去梁家,梁首长每天忙得很,他现在正值壮年,至少得再来个几十年才退下去,没有儿子继承,女婿也不走这条路的他,可以说是没什么后顾之忧的,也不用考虑以后换届了,会不会出现什么麻烦。
就他一人嘛,等到他退下去了,就跟政坛没关系了。
第十三碗汤(二)
清欢睁眼的时候发现自己是趴在地上的,膝盖一阵钻心的疼。。520。她囧了一下,很快,有一双有力的大掌将她扶起,男人低沉的声音传入耳中:“没事儿吧?怎么那么不小心?”
她倒抽了口凉气,才发现自己是磕在了台阶上,膝盖破了个大口子,正在朝外头流血。而身前的这个男人……太高大了。这不是清欢危言耸听,而是迄今为止,面前这个可能是她所见到过的最高最强壮的男人。瞧那双大掌……都有她的脸大了,清欢很怀疑她的腰有没有这人的大腿粗。这种体型上的差距让清欢暂时忘记了膝盖上的痛楚,而是震惊地打量着面前这人。
……简直就是真实版的人猿泰山,毛发旺盛粗犷豪迈,这要是搁在古代,那就活脱脱是个土匪。大鼻子大眼睛大嘴巴大脑袋大手大脚,哪儿都大,清欢对他的唯一印象就是大。
见清欢没说话,男人还以为她是摔疼了,立马毫不犹豫地拦腰把清欢抱了起来,大步流星地朝回走。清欢吓了一跳,下意识搂住他脖子,跟以前她所遇到的男人比,眼前这个称不上太好看,但五官端正,男人味儿与野性并存,估计这位就是雷大庆了。
他把她抱到了一家要药店门口,让她在门口等着,然后飞快进去又飞快出来,手里多了一卷胶布一个创可贴还有一瓶碘伏。那么人高马大的一个男人,蹲在地上给她一个小女子处理伤口,单手慢慢撩起她裙摆,雪白的皮肤上,那个口子显得很大,触目惊心的。
雷大庆说:“对不起啊,都怪我没抓好你。”他是看到那台阶了,当时心下一动,然后眼睁睁看着清欢摔了下去,待到想伸手抓她的时候已经晚了。
清欢摇摇头,“没关系,是我自己不小心。”
伤口很快就处理完了,雷大庆有点不好意思,他自觉是个粗人,而人家小姑娘是刚留洋回来的大学生,听说还是个搞艺术的,就这首长还想撮合自己跟姑娘。不用姑娘嫌弃,雷大庆自己就已经很嫌弃自己了。
两人一时相对无言。清欢没想到这看似五大三粗的汉子骨子里竟然还那么纯情,简直出乎了她的意料。孤男寡女的,女方的父亲特意让他们两人出来散散步好交流一下加深下感情,这人却在这里磨叽,还要她一个女孩子主动么?“……你觉得,我爸爸的提议怎么样呀?”
“啊?”雷大庆有点懵,其实他早就做好了思想准备被拒绝了。别的不说,单说两人的外表就差距太大,而且他之前还有过一个订婚的女人,虽然在结婚前夕跑了,但说到底名声都不好,要配首长家的姑娘……雷大庆真心没有那么大的心,他有自知之明。这姑娘生得水灵美丽,又是高级知识分子,自己哪里能跟人家比啊?“这个……我……”
可是要他拒绝吧,他又舍不得。不管怎样,就算拒绝也得叫人家姑娘开口,他一个大男人,又不是没被甩过,就是再甩一次也没什么。而且雷大庆也有私心,哪有男人不喜欢漂亮女人的,他第一眼瞧见清欢的时候就看中了,得知首长有让他俩成对的念头时也开心的要命,但是……
“你什么你呀,说话吞吞吐吐的,你看要是成,咱俩就先处个朋友呗?”
雷大庆都做好了被拒绝的准备了,可没想到听到的却是这个话,他登时瞪大了眼,不敢相信:“你、你刚刚说的啥?!”
“好话不说二遍。”清欢睨了他一眼。“我爸爸挺喜欢你,我看你也挺顺眼,而且我也不是以貌取人的人,你之前的事儿我都听说了,你……不会还喜欢你的前任未婚妻吧?”
“不不,没有,绝对没有。”雷大庆对魏亚安没有男女之情,家里人觉得他年纪大了所以急着叫他定亲,他不想惹老娘生气,也就允了。结婚早晚都要结的,跟谁结又有什么不一样呢?“我不喜欢她。”
“那就好。”清欢心里的石头落地了。“你还得答应我一个要求。”
“你说。你说。”
“以后不许跟那个女人有半点来往,如果被我发现的话,你就惨了。”她认认真真地威胁。
明明那挥舞着的小拳头那样可爱,但雷大庆不知为何打心底怵得慌。要知道他是可被称为铁血巨人的军人,从来只有兵在他面前被吓得屁滚尿流的,像是这样浑身发毛,雷大庆只有还是个新兵蛋子的时候见到了老首长才这样。
“我爸爸很看好你,觉得你很适合我,所以我也相信他,希望你别让他老人家失望。”
“坚决不让首长失望!”雷大庆啪的敬了个礼。
清欢想翻白眼。她背着手在前头走,雷大庆乖乖在后面跟着,怎么说呢,那种感觉,就跟养了一头人人望而生畏的藏獒一样。在这之前,老首长的女儿一开始是看不上他的,经过了一段时间相处才觉得这个男人的确不错,于是才确立了关系,但清欢没工夫跟雷大庆玩什么欲擒故纵的把戏。这会儿魏亚安已经重生了,最有意思的是重生在她刚刚回家跪在雷家人面前求他们放了她的时候,估计下一步就是跟她那学长断了,然后到城里来找已经复员的雷大庆了吧?
雷大庆没打算继续当兵,他不是从政的料,而且老首长的军衔够高了,没必要家里再出个厉害女婿。魏亚安知道的,清欢也知道啊,雷大庆接手了老首长的家产,出乎意料的,这男人不适合当官,却非常适合经商,尤其还是在这个年代,他眼光独到准确又毒辣,做生意干脆利落,竟然真被他闯出一片天来,只短短几年,在京城都已经是拿得出手的大户了。
魏亚安能不巴着雷大庆么。她没重生前最短板的地方就是钱,想她一个如花似玉的大姑娘,长得漂亮又年轻,还是难得一见的大学生,偏偏家里穷,需要借助雷家的钱上大学。完了大学期间没有钱挥霍,又是靠的学长,结婚后有了自己的家,原以为终于能够执掌财政大权,谁知道跟婆婆还有小姑子不对付。离婚后就更不用说了,那么点微薄的工资要养儿子,还要应付衣食住行……可以说,魏亚安重生一回最想要的就是钱!
她也的确一直在想办法发家致富,只可惜,太多事情都是说的容易做起来难,她倒是也想买张彩票,可惜不记得任何一张中奖号码,她知道后世手电视手机轿车什么的都会普及,可惜现在的她一没门路二没本钱——除了对未来的了解。
老首长姓梁,家里本来就大富大贵,雷大庆复员后,他看出这人有本事,敢闯敢冲,最重要的是他身上有股军人才有的忠诚和严谨,他就梁冉冉一个宝贝女儿,而他总是要死的,他死后,谁来照顾梁冉冉呢?他的女儿热爱艺术,对商业一窍不通,梁首长也是经过精挑细选,最后才定下了雷大庆。
好在这个时候没有凤凰男这个说法,否则梁首长估计还得再仔细考虑考虑。
得知两人好了以后,梁首长很高兴,雷大庆现在刚复员不久,还在他安排的人教授下学习如何管理企业,每天二十四个小时都不够用,恨不得把一分钟当成一小时使,那些深奥的理论啊名词啊……雷大庆根本就不懂。他出身平凡,但首长这么照顾他,他又喜欢人家的姑娘,在雷大庆心里,清欢这样的姑娘是必须要好好娇宠着的,一点活儿都不能让她干,十指不沾阳春水,她就该是被养在城堡里的高贵公主。
现在首长养着她,未来两人结婚,不都得他这个男人养着吗?一想到要让清欢给他洗衣煮饭做家务,让那仙女一样的姑娘跌落凡尘,雷大庆心里就难受。他得更努力才行,报答领导,也为了以后养媳妇。
他想什么清欢都知道的一清二楚,这家伙只是外表粗犷一点,其实很细心很温柔善良。她现在的年纪是十八岁,一到京城就进了京城大学跟在一个有名的老教授身边继续学习,同时也担任助教的工作。活到老学到老,此刻清欢无比庆幸她曾经很喜欢小提琴,对音乐史也很有研究,否则怕是要动用墨泽那个作弊器了。
虽然关系是定了下来,但其实大家各忙各的,没多少机会见面。
尽管如此,雷大庆还是火速去把驾照给考了,然后只要他有空,就会到京大门口等清欢下班,两人一起在京城里四处逛逛,或者是享受一顿晚餐,再不然就是回去梁家,梁首长每天忙得很,他现在正值壮年,至少得再来个几十年才退下去,没有儿子继承,女婿也不走这条路的他,可以说是没什么后顾之忧的,也不用考虑以后换届了,会不会出现什么麻烦。
就他一人嘛,等到他退下去了,就跟政坛没关系了。
第十三碗汤(三)
很快的,一年一度的中秋节就要到了,清欢跟雷大庆的感情也好了很多,期间梁首长给雷大庆改了个名字叫雷霆,以前的大庆太不雅致,这会儿换了这么个名字,跟他那惊人的气势很搭。=乐=文=小说
因为之前雷霆一直没信心,毕竟清欢容貌太漂亮气质太出众,他站在姑娘身边就跟个警卫员似的,别提多怂了。过了段日子倒是好了很多,清欢品位很高,雷霆的衣食住行基本上全是她决定的,脱下军装换上西装,又戴了一副用来装x的平光眼镜,总算让雷大熊看起来没那么可怕,还透出点淡淡的书卷气——非常非常淡。
就因为这原因,雷霆一直没跟家里说自己有了女朋友的事儿,一是怕不稳定,二也是怕要是有一天清欢后悔了不乐意跟他在一起了,他现在就把关系捅出去,对清欢以后不好。清欢得知后在心里骂了一句呆子,看着挺精明,其实就是个傻货。
中秋节是很重要的节日,家家户户都想团员,梁首长年年都跟女儿一起过,这下不愿意了,上赶着撵雷霆带着清欢回家看看。刚好清欢也放了假,再跟教授请一个星期,跟雷霆回家再好不过了。
雷霆哪能不愿意啊,他高兴都来不及呢!他的想法还是比较传统的,这要是把姑娘带回家了,那不就是真真正正确立两人关系,以后就是两口子了,这媳妇儿还怕跑了吗?所以他兴奋得很,对谁都咧着一张大嘴笑哈哈,蠢得不忍直视。
之前清欢没打算跟雷霆来真的,因为她也不是看到一个男人就想上的好吗,但跟雷霆相处了半年后,觉得这男人的确很好,尤其是那颗心——这世上清欢最珍惜的就是真心,任何对她真心相待的人,她决不会辜负。而雷霆就不明白了,按说他对之前的未婚妻虽然没什么感情,却也是有自尊心的,被人当众羞辱退婚,是个男人都受不了。为了这破事儿,他难受了很久,白天正常,晚上夜里经常堵得慌。
他不懂啊,要是魏亚安不想他结婚,为啥不早点说,非要挑在婚事都好了,她自己也回来了,所有客人都在,她就明晃晃打他的脸?这跟男女情爱无关,纯粹是雷霆的自尊心在作怪。
但他的难受也就维持在见到清欢之前。在清欢摔倒之前,他没敢看她,她摔倒后,他才敢瞄她一眼,就是那一眼,让他的心受到了强烈的冲击,说的庸俗点儿,那就叫一见钟情。感觉很久很久很久以前他们就认识了,爱情来得太奇妙,雷霆这个大老粗不懂。他甚至在心底感谢魏亚安,谢谢她真的谢谢她!要不是她当天悔婚,这会儿要是见了清欢他却是个已婚人士的身份,雷霆觉得自己一定会选择投江而死。
幸好啊幸好,于是那一点点的心塞和受伤,瞬间烟消云散。现在他要带自己媳妇儿回家了呢!
公司里的员工都很恐惧地望着**oss,不知道这位平时不苟言笑又长得那么凶狠的老大为什么突然之间天天傻笑——没有冰山融化的温暖感觉,有的只是恐怖……太恐怖了!就好像有一天魔鬼在对你招手,说要送你上天堂一样。
雷霆的家属于个县级市,然后是在县级市下头的一个小镇隶属的乡里头的小村庄。出入不大方便,还都是黄土路,生活条件也不行,很多人家到现在别说电视电话了,就连电灯都舍不得用。村里只有寥寥几座楼房,也有条件比较宽裕的,但现在生活才刚刚好起来,很多舶来品让大家不大敢接受,这种时候最重要的就是要抓住商机,雷霆跟在梁首长身边这么多年,学到了许多东西,后来接手梁家的企业,经过学习,他早就不是当年那个初中毕业就去参军的毛头小子了!
吉普车一路开得颠簸不已,清欢觉得自己的屁股险些裂成三瓣儿。她身娇体弱,有人宠爱疼惜的时候,她也很乐意做个乖巧可人的小姑娘。雷霆知道这段路不好,所以早早就把后座铺了很厚的软毯子,就连宠女儿上了天的梁首长见了都自愧不如。他心想,雷霆这哪是养媳妇儿啊,简直就是在供着个女王!
清欢快被颠晕了,她认为自己宁可一路步行都不想被颠成这样,系着安全带脑袋还磕了好几次车门!疼的她那个难受哟……
好在这种折磨在一个小时后停止了,雷霆开车进村的时候,许多小孩儿好奇地围在后头看,桥头上三三两两聊天的村民们也很感兴趣,村里还没来过这么气派的车子呢!
把车停在了自家门前,雷霆赶紧下去给清欢拉开车门,呼吸到新鲜空气,而且是没有尘土的新鲜空气,清欢总算是觉得自己活过来了。她在雷霆的搀扶下下了车,她一出现,围观的村民跟小孩儿都发出惊艳的一声“哇!”
原以为他们村的魏亚安就是只漂亮的金凤凰了,没想到雷大庆带回来的姑娘更俊俏!
清欢穿着一条白色的洋装,头发烫着时髦的大卷,乌黑亮丽,尤其是她的小脸长得好看,五官精致眉目如画,气质尤其高雅出众,即便是在美女如云的京城,她都是最扎眼的,何况是在消息稍显闭塞的乡下村庄呢?
这样的女人,就跟电视里的明星一样遥远。当这样的人出现在面前的时候,大多数人除了赞叹就只有赞叹。
清欢见周围围了许多小孩子,就把车里的糖果罐拿了出来,分给他们。小孩子们见这位大姐姐对他们这么好,那糖果又很诱人,一个个立刻把心偏了过来。小孩子嘛,有奶便是娘的。
糖果罐里是她的专属零食,因为是农村人的缘故,雷霆过日子是很节俭的,清欢曾经很看不顺眼,他把一只破了脚趾头的袜子又穿到破了脚后跟,那画面太美,不忍直视。梁首长倒觉得没什么,这人嘛,节俭朴素点没什么不好的,雷霆喜欢怎样过日子都没关系,只要不委屈他的宝贝女儿就好。
事实的确如此,雷霆舍不得丢掉破了洞的袜子,也舍不得买一条两百块以上的领带,但却会给清欢买最好的零食,最漂亮的衣服最昂贵的首饰。他就直截了当的跟清欢说,他赚钱就是为了养媳妇儿,自己凑合下就行。
所以这能怪他站在清欢身边像个保镖么?除了平日里上班人模狗样,平时打扮的那叫一个朴素。这回回老家探亲,如果不是清欢坚持要他穿的好一点,这人说不定还会选择穿他那身已经褪色的旧运动服。
真是会过日子啊。雷霆觉得自己这样没啥不好,他会过日子,才能让媳妇过得好不是嘛。
来之前清欢买了很多礼品,雷霆当然不会让她拎,家里大门开着的,他喊了一声爸妈,还没听到回应,屋里走出了个人来。
这个人让雷霆险些眼珠子都瞪出来。
不是别人,正是魏亚安。
雷霆就奇了怪了,当时两家都闹成那样了,他不由分说让爹妈算了,就是打定主意这辈子不再往来,结果这是什么鬼,这女人为什么会从他家里走出来?
雷父雷母应声从屋里出来,雷母身上还穿着围裙,手里抓着把还没摘干净的韭菜,雷父一见儿子回来了,分外高兴:“大庆,你咋回来了?”
“这不是中秋节吗。”雷霆笑了笑,没有理会一直眼巴巴瞧着自己的魏亚安,伸手揽住了清欢的肩膀,把她拉到怀里,对父母说:“爸,妈,这是我女朋友,梁冉冉。”
“啊?!”
最惊讶的莫过于魏亚安了,她甚至不受控制的惊呼出声!很快她意识到这样不雅,就捂住了嘴,心里仍然波涛翻腾。怎么会这样……上一世她的确记得雷大庆中秋节回家探亲,但却是一个人来的呀!怎么还带了一个人?!
魏亚安这就不知道了,上一世的这个时候,雷霆跟梁冉冉的感情一般,还不是太深,所以虽然梁首长要求,但他还是坚持独自一人回来。而这一世自然不一样了。
清欢乖巧地露出笑容,这具皮囊本来就长得漂亮,而且是那种很容易叫人生出好感的漂亮,不是清欢吹,特别有老人缘跟小孩缘。
雷父雷母被这个笑容煞到了,立刻高兴的笑开来,雷母一把握住清欢的手,“好好好,好姑娘!”
雷父则把雷霆抓到一边问:“诶,你这臭小子,哪儿找的这么漂亮的媳妇儿呀?!”
雷霆笑笑,“爸,这个我以后跟你说,倒是那个女人怎么在咱家啊?”
“唉,你是不知道,三天前吧,她学校放了中秋节假,这一回来她就到咱家来献殷勤,我跟你妈怎么说都不走,还说她知道错了以前不该那样什么的,天天都来,一来就抢着干活儿,哎呀,愁死我跟你妈了,这村里人都在说呢!大庆啊,我可跟你说,亚安这姑娘,我看着心思不正,不是个好的。你现在既然都有媳妇儿了,千万别再动别的心思啊!”
第十三碗汤(四)
雷霆一听就笑了:“爸,你说啥呢,我就喜欢冉冉,不会有别的心思的。本文由 。520。 ”
“好啊,好啊……”知道儿子从小就是一倔驴,说一不二,雷父这才放下心思。清欢模样生得好是其一,其二雷父也是担心雷霆要是对人家姑娘不好了,那他老首长不给他使绊子?不管怎么说,能有个好姻缘,那是老天爷赐下来的,这做人哪,最忌讳的就是不知足,贪心。
别看雷父雷母没什么文化,但他们看人可准了,那魏家的丫头,定亲的时候就瞧不起他们家大庆,觉得她都是考上大学的人了,配雷大庆实在是可惜。的确,魏亚安漂亮聪明活泼外向,在村子里不知有多少小伙子喜欢,人又上进,他们家大庆却是个初中毕业生,还是个穷当兵的,人家姑娘看不上他也是情有可原。
但雷父不能原谅魏亚安在受了他们家的恩惠之后,理所当然的用他们家的钱上大学,让他们以为他们是在给未来儿媳妇付钱,让他们吃这个哑巴亏,同时又在学校里跟别人谈恋爱!
最令人愤怒的是,魏亚安明明有很多次机会说实话,但却一直瞒着,直到酒宴都摆了,大庆从部队请假带着些好战友回来了,魏亚安才跪在地上求他们饶了她!
雷父雷母厚道一辈子,还是头一次遇到这样的人,明明不是他们的错,最后却搞得他们如果不成全魏亚安就是对不起她一样。
其实这也就算了,事情也都过去了,他们是再不想跟魏家来往了,大庆在大城市工作,他们以后也不愁没人养老,可不知是什么鬼,魏亚安突然跑上门来给他们赔罪!说她以前年纪轻不懂事,所以才做出那样伤人的事儿来,说什么要赎罪,还求他们老两口给她一个补偿的机会!
雷父雷母其实挺担心雷霆的婚事的,毕竟他们家儿子太高太壮,人高马大的看起来特别魁梧,现在的女孩子都喜欢电视里那样秀气斯文的男明星,哪有人喜欢雷霆这类型的啊。要不是担心儿子说不到媳妇儿,他们当初也不会那么轻易就跟条件很差的魏家定亲,盘算的不就是给雷霆留个媳妇么!
但魏亚安这样的姑娘他们是不敢再要了,哪怕她说她知错了,以后再也不会这么做,求他们老两口在雷霆面前给说点好话,还说以后会跟雷霆好好过日子。雷父不信,这人哪,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这距离婚事闹僵了也没多久,这么快魏亚安就知错了?他跟老伴儿都不信。
他们不要魏家还以前的钱,彩礼钱也不要了,魏亚安知不知错他们也不管,反正他们是不会再要这样的姑娘当儿媳的。他们宁愿自家儿子打一辈子光棍,也不稀罕他再娶个这样的姑娘!
虽然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但看到雷霆回家,还带了个漂亮的大姑娘时,老夫妻俩都高兴的要命,谁说他们儿子找不着媳妇来着,这不就有个又斯文又俊俏的大姑娘跟着他么!
村里人在背后指指点点的风言风语他们也听到了,无非是说魏亚安没嫁给雷霆是对的,谁叫雷霆外表不讨喜呢?他们甚至还议论说以后雷霆找的媳妇儿绝对比不上魏亚安,呵呵,现在一对比,他们这儿媳妇比魏亚安可好多了!
清欢任由雷母拉着自己朝屋里走,经过魏亚安身边时,她轻描淡写地看了下对方,问雷母:“阿姨,这位是谁呀?”
雷母说:“哦,是个邻居,来帮忙的。”说完对魏亚安说。“都晌午了,你也回家吃饭去吧。”
雷霆雷父也没有看魏亚安一眼,门口围观的村民们却还在,他们都看到了魏亚安的尴尬与不甘。魏亚安站在原地,握着拳头安慰自己,“没关系,没关系的,这都是暂时的,这个女人没法跟雷大庆结婚,要不了多久就会出车祸了,到时候雷大庆还是属于她的!”
想到这里,魏亚安也就有了底气。她坚信来日方长,毕竟之前虽然有了前世的记忆,但是学业一直很忙,她实在是不能请假回来。上一世的自己因为谈恋爱把专业都给扔了,这辈子可不能再这样,以后毕业了也好找工作,就算不找工作,有个一技之长也是可以的。不知道有多少人羡慕她能考上著名的师范大学呢!
于是她顶着村里人的目光离开了雷家。回到家,她那高考落榜的大姐就阴阳怪气地说:“哎呦,我可是听说了,雷大庆带着他城里的媳妇儿回来了?呵呵,我说亚安,咱们家就算都是女儿,没什么嫁妆,你也不能这么下贱吧,当初是你不要的雷大庆,现在又巴巴的赶上去,你是不是傻呀?”
魏亚安没说话,她妈也数落道:“你大姐说的没错,雷大庆他算个什么啊?了不起是个退伍军人,岁数又比你大,你看上他啥呀?隔壁村你二婶又给你说了门亲,明儿有空咱一起去看看。”
哼。魏亚安在心底冷哼一声,你们知道什么!现在你们瞧不起的这个雷大庆,未来他会成为全国首屈一指的富商!而且是跟军政关系非常密切的!而且……魏亚安恍惚中又想起当年看到的已经近四十的雷霆。虽然他年轻时候长得只能说是端正,人又凶,但上了年纪以后却透出一股特别的味道,特能招小女孩,令人着迷。她那会儿也听说了,他身边不知有多少年轻姑娘想吃下这块大肥肉呢!就是他对那植物人未婚妻有情有义,所以一直未娶。
魏亚安给自己加油鼓劲儿又打气,本来这个男人就是属于她的,她现在什么都不想,只想修正本来错误的轨道,把一切都扶上正轨!
她刻意忽略了心头那丝淡淡的不安,竭力安慰自己,定多再半年,过完年那个女人就要出车祸了,她霸占不了那个男人!
这边魏亚安胡思乱想,言之凿凿的给自己喂定心丸,那边雷霆已经把所有事儿都跟父母说了,包括未来老丈人给自己改了个名字叫雷霆的事儿。
雷父雷母很赞同,他俩都没啥文化,当年给雷大庆取的这个名字也是无奈之举,现在人家有文化的老首长给取了这么个有气势又雅致的名儿,老两口高兴还来不及呢。
清欢很喜欢这对淳朴的老夫妻,从他们身上就可以看出雷霆的性格是怎么养成的了,贪小便宜自私自利的人,养不出雷霆这样的好男儿。
雷母中午做了满满一桌的菜,做饭前还特意问了清欢的忌口和不爱吃的东西,那架势,用雷霆的话来说,不知道的还以为清欢是她的亲闺女,他是外头捡来的呢!
雷父又仔细问了雷霆复员以来的工作情况,听说儿子现在在读书,还做了大企业的领导,心里也很欣慰,一而再再而三的叮嘱他要用心做事,好好对待人家姑娘,千万不能辜负梁首长的期望跟信任。雷霆一一点头,他是个很孝顺的儿子,否则当初也不会在父母的要求下答应定亲——其实那会儿他对魏亚安一点感觉都没有,毕竟他比她大了个七岁。
他也不想想,他还比清欢大了十岁呢。
雷霆这种长相挺好的,年轻时候显老,真正上了年纪反而显得年轻。清欢在雷家二老面前也是给足了雷霆面子,小鸟依人乖乖巧巧,直把雷母看得直呼这丫头太招人疼,喜欢的不行,简直不想放她走了。
雷霆嘿嘿傻笑,他媳妇被爹妈喜欢,没人比他更高兴了,家和万事兴嘛!虽然私下里其实是他被媳妇揪耳朵教训的死死的,但没关系……男人嘛,媳妇能给点面子就该知足了。
趁着大家相谈甚欢,雷霆趁势提出了要把二老接到京城去,全家住一起的提议。
雷父雷母一辈子没去过京城,最远也不过到镇上,他们舍不得这老家还有那几亩地,而且,京城啊,那是多大的地方,人家小姑娘肯嫁给自家这蠢儿子,他们就该偷笑了,咋能还给人添麻烦呢?
其实把雷父雷母接到京城去是梁首长的意思,他把人家儿子留在身边,总不能让人家父母也就一辈子呆在老家吧?再说了,家里地方太大,人又少,冷清得很,多住两个人也没什么。他觉得,能养出雷霆这样的儿子,那老夫妻肯定是好的。
好说歹说下,终于定下了等雷霆跟清欢领证结婚了,他们再搬去京城。这老家的房子,老两口实在是舍不得,乡里乡亲的都处了几十年了,乍一分开到大城市,他们也有点心慌,听说城里人住对门都不知道别人家姓什么,到时候他俩还不得闷死啊?
但清欢现在才十八岁,算虚岁也才十九,要结婚至少还得两年,老两口觉得在老家再住几年也行,到时候雷霆清欢领证,他们在老家摆酒,完了再一起去京城举办婚礼,这样挺好。
第十三碗汤(五)
雷霆一度担忧清欢在乡下过不惯,毕竟在一起这么久了,他也是知道这姑娘有多娇气的。%乐%文%小说 し但出乎他的意料,她跟他父母相处的特别好,也不挑剔不找麻烦了,就是偶尔还会喜欢揪他耳朵教训他。但雷霆不以为意,他皮糙肉厚的,只怕弄疼了小媳妇儿的手。
大晚上的,雷母用晒干的野菜拌凉菜,开胃又清爽,清欢很喜欢这个菜,可惜没醋了,于是雷父踢了雷霆一脚催他去村里的小卖部买醋。雷霆拿了五块钱揣兜里,就着月色出了家门。
明天就是中秋节,所以月亮又圆又大,照的路上一片明亮。雷霆哼着小曲儿,轻松自在的朝小卖部去。他们家住在最里头,离小卖部有段距离,得走上个两三分钟。
买了醋,开小卖部的是跟他从小一起长大的玩伴,小学毕业就没再上,借钱开了这小卖部,这些年下来也有了不少积蓄,娶了媳妇生了孩子还翻新了房子,日子过得红红火火的,见雷霆来买醋,死活不肯收钱,雷霆无奈,当兵的时候不拿群众一针一线这规矩他一直死死记着,所以趁玩伴没注意,他偷偷给塞他们家孩子兜里了。
玩伴点了根烟,羡慕地说:“大庆啊,你媳妇可真俊,又时髦,我媳妇儿自打见了她,一直讹着我叫我去给买新裙子呢!不过我瞧你媳妇身上那裙子不好买,镇上都没有,挺贵吧?”
雷霆无奈地笑了:“她啊,年纪不大,特别爱美,我那老丈人又宠着惯着的,衣食住行都要最好的。你瞧她身上那裙子,就那么一件,得这个数。”说完比了个三。
“三百?!”玩伴倒抽了口气,这三百都能抵得上他一个月的盈利了。
雷霆摇头:“是三千。”
玩伴险些没抽过去,说话声音都抖了:“你、你就眼睁睁看着她花钱呀?!这也太败家了,以后咋过日子啊?!你能赚多少钱,供她挥霍的?大庆,不是我说,你得好好说说你媳妇儿,这以后是得过日子的,不能这样惯着。”
“没事儿,她能花多少啊,她自己赚钱都比她花的多,给她花钱,我心里高兴。”雷霆傻呵呵的笑了,他这是说真话呢,他自己丢双破洞袜子都心疼,但给清欢买几千块的裙子那是眼都不眨一下的。之所以他这么拼命的工作学习,也是为了能给媳妇买更好的东西。男人嘛,自然是要养家的,那是他未来媳妇,总不能让她都花她自己跟岳父的钱。雷霆有信心有朝一日能让清欢挥金如土!
玩伴的眼神中带了敬佩:“行啊你小子……志向挺远大的啊?没看出来,你还挺疼媳妇。”
“没办法啊,她岁数小,又娇气,我要娶了人家,总不能让她过比当姑娘时更差的生活吧?”雷霆满脸甜蜜蜜,那腻歪样儿,叫玩伴很想把那瓶醋拍碎在他那张大脸上。媳妇漂亮了不起啊,有什么好得意的哼!
“也是,我媳妇要是那么俊,我也宠着哎哎哎!”玩伴惨叫着从地上站了起来,他媳妇儿叉着腰站在后头河东狮吼,“别以为我没听见啊,人家大庆是军官,从小有义气也有本事,你呢?一天天就知道抽抽抽,哪天不抽死你!我说了,要是再给我瞅着你抽烟就把你耳朵拧下来你忘了吗!”
玩伴连声讨饶,雷霆看得呵呵笑起来,禁不住也开始幻想哪天清欢这样揪自己耳朵河东狮吼的样子。她现在就挺喜欢揪他耳朵的,可惜人小小的,力气也不大,说话也斯文,有时候她损他,雷霆听得头晕脑胀,人家语气不变语速不变还特温柔,忒折磨人了,但雷霆心里仍然跟拌了糖似的。哎呦……他咋就那么喜欢他小媳妇儿呢?
看着两口子吵吵闹闹,雷霆笑着跟玩伴告了别,出了小卖部的门还听见玩伴媳妇说要罚他给买裙子的事儿,雷霆笑意更深,走过桥头,正要拐弯的时候,眼前突然出现一个白色人影,把曾经的威武军官如今的成功商人吓了一大跳。
他还以为是撞鬼了……都怪那丫头,成天爱抓着他看恐怖片,她胆子大没被吓着,反倒是雷霆,人高马大的,记忆力好的要死,看完了片儿绝对忘不掉,分分钟想起来。
这大晚上的还穿白裙子……雷霆定睛一看,是魏亚安。
“大庆哥……”魏亚安如泣如诉地凝视着他,轻轻吸了吸鼻子,月光下她的脸美丽动人,也难怪他们村有那么多小伙儿惦记着。
雷霆警觉地后退一步:“我现在改名叫雷霆了,你别瞎叫的这么亲热,我媳妇听见了可不好。”
改名?!魏亚安一愣,上一世他没有改名啊?!但她很快把这个问题抛在了脑后,继续悠悠地说道:“我知道你还在怨我……”
“我没怨你,真的。”雷霆只差挖出自己的心来表示真诚了。“我还得谢谢你,要不是你当时退婚,我哪有机会跟冉冉在一起啊?谢谢了啊。”说完绕过魏亚安大步朝前走。
谁知魏亚安却追了上来,她知道雷大庆是个善良的人,绝对不会把她推开的,然而这一次魏亚安估计错误,雷霆的确没推开她,而是轻轻一抖就抖开了他,开玩笑,好歹也是出生入死那么多年的人,难道还躲不过一个女人?
“大庆哥!你站住!你听我说啊!”魏亚安也顾不上气质了,提起裙子跑到雷霆身前,伸展开双臂再次挡住他。“我真的知道错了,当初我不该那样对你,让你在战友面前没面子……呜呜,那时候我年纪小不懂事,你、你还在怪我吗?”
雷霆面部表情扭曲没说话,魏亚安自动脑补他还在怪她,于是眼泪掉了下来:“我知道,我就知道,你仍然在怪我……是我的错,不过没有关系,我会补偿你的,无论你要我做什么都可以!请你给我一个补偿的机会好吗?!”
雷霆不知为什么傻了几秒,为什么会傻这几秒呢?因为前段时间他一直被清欢抓着看偶像剧,里头软趴趴恶心人的女主角好像也说过这样的台词……什么错都朝自己身上揽,可要是有人真的怪罪于她,那么其他人都会一起出来讨伐,女主角仍旧是哭哭哭。
别开玩笑了,年纪小就是伤害别人求取原谅的借口了吗?还挺理直气壮呢,他家小媳妇儿比魏亚安年纪还小,但比她懂事多了,未成年就出国留学,人家怎么没做过什么坏事也没被带坏更没伤害过人?而且年纪小小就能自己赚钱,还在国际上有名望,是出名的钢琴家。别的不说,魏亚安这自以为是偶像剧女主角的毛病,他家小媳妇可没有,小媳妇可以说是真正的公主了吧?出身显赫天生丽质聪明绝顶,年纪轻轻就闻名国际……雷霆想不到什么词能来形容魏亚安,但十几年过后,他听到了一个叫“公主病”的词。
人家真正的公主都没公主病,你说你一气量狭窄鼠目寸光的公主玩什么西子捧心啊?
见雷霆一直没回应,魏亚安还以为是自己的话奏效了。她不知道雷霆到底喜欢什么样的女人,但那天看见清欢柔柔弱弱的,估计雷霆就好这口,所以她也特别表现的很惹人怜爱。
她哪里知道,清欢柔弱那全是假象,雷霆快被她欺负死了。
要不是及时回神,在魏亚安伸手扯自己的那一刻,雷霆肯定会把手里的醋瓶子朝她头上劈过去。这女人怎么回事啊,当年跪在他面前求他成全她的爱情,口口声声说他可怕自私,包办婚姻违法,现在又一往情深的站在他面前。他雷霆得有多饥不择食,才会去吃一棵并不是那么美味的回头草?!
正在这时,一个娇滴滴又清脆脆的声音传了过来:“你要是再敢碰我的男人,别怪我对你不客气了。”
是清欢。
明明没干啥亏心事,可是一对上清欢的视线雷霆就莫名觉得心虚。他乖巧躲进清欢身后,让清欢出头。
“这位小姐,你要不要脸哪?当初是你求着雷霆别娶你的,现在你这副模样又算什么?真要想赎罪,别在雷家人面前出现恶心他们,我就谢谢你全家了。”
“你、你……”魏亚安继续保持着羞涩和可怜,她无措滴望向雷霆,希望对方能帮自己出头。雷霆从小就有正义感,最讨厌仗势欺人的人了。“大庆哥……”
“大庆哥?叫的那么亲热做什么?你那男朋友知道你想脚踩两条船吗?”清欢双手环胸的冷笑。“少在我面前装模作样,不是你的你想要也没用,赶紧麻溜的给我滚,否则别怪我教训你。”
“这是我跟大庆哥的事儿……要你管吗?”魏亚安吸吸鼻子,仍旧一派柔弱相。
清欢冷笑:“雷大庆,你说要不要我管?我管不管得了?”
她一生气就叫他本命,雷霆立马立正站好,“管管管,都你管,你想咋管就咋管,我都听你的。”
第十三碗汤(六)
“听见了吧?”清欢笑眯眯地问魏亚安,说实在的她从来就没把魏亚安放在眼里过,对方当对手都还不够格呢,本来她还想着,要是魏亚安不贪心,踏踏实实的学习工作,不再有不该有的心思的话,她还可以网开一面。乐+文+小说し但照目前这情形看,魏亚安仍然打着刚重生时候的主意。要不是她知道未来雷霆会成为首屈一指的大商人,魏亚安还会这样眼巴巴的赶上来么?
重活一次,却不对此感到荣幸,反而还敢痴心妄想,认不清自己的处境,这样的人……清欢觉得,真是对不起这重生的机会。
她并不反对重生和穿越,但就目前而言,除了恩人以外,所有的重生者和穿越者都不是那么的讨人喜欢,他们自以为是上天的宠儿,满心以为能拥有整个世界。清欢轻笑,她的笑容在月光下显得格外美丽,但魏亚安却察觉到了些许的不安。
无论前世今生,魏亚安都不曾见过雷霆的第二任未婚妻,那个让雷霆始终未婚的女人,魏亚安一直都不知道她是什么样子的。而今天晚上,她见到了。自己引以为豪的美丽在对方面前,就如同荧光与皓月,对比的那样分明。魏亚安突然觉得自己太过自信了,跟这样的女人比起来,她真的能重新回到雷霆身边吗?能像是她重生后规划好的那样,再跟雷霆在一起?
不,她不应该这样想的,这女人再美丽也没有用,因为很快就过年了,过完年这个女人就会出一场很严重的车祸,到时候她变成了植物人,雷霆难道还会继续守着吗?
这一世的自己跟前世不一样,没有结婚没有生子,也不是沧桑潦倒的黄脸婆形象。就算现在她插足不了,到时候等到这个女人出车祸,她照样能够回到雷霆身边不是吗?
魏亚安在心中给自己做足了建设,这才低着头,一副知道了的样子:“我、我先走了……”说完,捂着嘴巴跑开。
清欢:“……”等等她还没来得及示威啊,你这么快就跑了是怎么个意思?
太没成就感了。
不管怎么样,魏亚安已经跑了是事实,清欢只好把心头火气朝雷霆撒:“喂,你是去买醋呀,还是去见老相好呀?”
“什么老相好,说的太难听了,我跟她不熟啊。”雷霆赶紧表忠心。
“哼,我都知道了,你俩当初不就差那道手续了么,听说你大红花都系到胸前了,要不是人家甩了你,这会儿你都有媳妇儿了。”清欢阴阳怪气地说。
雷霆嘿嘿一笑过来搂住她:“胡说什么呢,我就喜欢你,当时不是我爸妈非要我结婚么,我那是没遇见你,要是遇见你了,我指定不答应。而且那会儿就是摆酒,跟她连证都没领。”
“亲过她吗?”
“没有!绝对没有!”雷霆立刻举手作发誓状。“别说亲了,连手都没牵过!我请假回家那时候跟她都是第二次见面呢!”
“没亲过呀?”清欢轻飘飘地说,然后踮起脚尖在雷霆的唇瓣上吻了一下,“那就好。”
雷霆傻眼了,他他他他还是第一次被亲啊!这种事情怎么能让女孩子主动?他又激动又害羞,手里的醋瓶子险些被他捏碎了!过了几秒钟,他看见清欢从面前踱了过去,那小模样很明显是害羞了,雷霆心跳的厉害,几个大步追上去,一只手抓住清欢手腕,把她整个人拉到怀里,热烈的吻了下去。
她真甜,因为清欢的关系,雷霆也跟着吃了不少糖果巧克力,可现在他觉得,哪怕是那些进口的糖果巧克力加在一起,也没有他的小媳妇儿甜!吻着吻着他有些欲罢不能,好在理智尚存,出来有一小时了,买啥醋能买这么久啊!
清欢被放开的时候头还有点晕,她白了雷霆一眼,对方不痛不痒的,月光下被心爱的小媳妇白眼,他一点都不害臊,只觉得他媳妇连翻白眼都好看。“得这样亲才行。”
“不错啊。”清欢用力戳他胸口,结实强壮的胸膛让她的手指头都疼了,但雷霆一点都不觉得。皮糙肉厚又粗鲁,跟头野猪似的。想着,清欢又白了雷霆一眼,雷霆仍然是嘿嘿傻笑。
两人回去,雷父雷母啥也没说,但看着清欢羞赧的样子,老两口也心知肚明,大姑娘家面皮薄嘛,他们就不说什么了,嘻嘻嘻。
清欢觉得都是雷霆的错,这头猪一点脸皮都不要,看着威严魁梧,其实骨子里可流氓了。自打那天晚上解锁了亲吻模式以后,这猪是逮着时间就要亲,好几次都险些被人撞破,清欢觉得很丢脸,但雷霆理所当然的,他亲亲自己小媳妇有什么不可以?谁要是不服谁来找他呀!
看谁拳头硬。
清欢就说雷霆骨子里就是个土匪,不要脸至极,从来没见过这人不好意思的模样,干什么都大大咧咧的,真不知雷父雷母那么和善忠厚的夫妻俩是怎么养出这么个货来的。
在乡下的日子过得很愉快,但是也很短暂,因为雷霆仍然要回去学习和工作,清欢也仍然需要深造和上班。离别那天,雷父雷母眼眶都红了,清欢抱了抱他们安慰说没关系,因为以后他们都是要住在一起的嘛!
至于魏亚安,从那天起就没有再出现,估计是认为反正清欢都会出车祸,她要做的就是在这段时间里努力学习,争取到跟帝都某大学的交换资格,那样的话,她跟雷霆就离得近了。
时间年龄都不算距离,但距离就是真正的距离,她离雷霆越远,就越不可能得到他。所以魏亚安决定这个学期好好表现,无论如何,都要成为去帝都的交换生!
清欢要是知道魏亚安努力学习居然还是为了钓男人,一定会忍不住来揍这个女人一顿。还能不能把心放在别的上面了?一天到晚就知道男人男人男人,上辈子她吃的亏受的苦,还不能让她在这一世改变自己吗?
女人的幸福什么时候只能靠男人来给予了?
功夫不负有心人,年后新学期开学之前,魏亚安果然得到了这个珍贵的名额。全校一共选了十名交换生,她和学长都在其中。
说不爱学长是不可能的,魏亚安仍然喜欢这个男人,但这一世她不要再跟他在一起,夫妻的那些年让她累极了,她对学长还有着怨气,所以对于学长的追求,她既不明白答应也不拒绝,甚至还若有所无的吊着他,这次能成为交换生,魏亚安也利用了学长。她家庭条件不好,根本难以支付她的大学生活,所以魏亚安表现的像是跟学长在一起了,但又没有,心安理得的花着学长的钱,因为她认为这是学长欠她的。
谁叫上一世他的工资卡存折积蓄全都放在他妈那里呢?
到了帝都,魏亚安立刻就给雷霆打了个电话。
这号码还是她从雷父那里弄来的。雷家父母都是小学毕业,没有多大文化,再加上年纪大了记性不好,就把雷霆跟清欢的号码写在纸条上贴到固定电话旁边。魏亚安后来又去了雷家一趟,以道歉的名义,趁机记住了那上头的号码。
她激动地用公用电话拨通了雷霆的私人手机。这会儿手机还是个稀罕物,大多数人都买不起,魏亚安也不例外。学长本来是要给她买的,但魏亚安没有接受,她在花学长钱的同时还想要树立一种我跟他没什么关系我没有利用他的形象。
等了一会儿,那边电话接通了,魏亚安从来都不知道雷霆的声音也可以这样性感和低沉。“喂……大庆哥,是你吗?我、我是亚安啊!”
那头的声音立刻冷了下来,“哦,有什么事吗?”
“大庆哥……”
“叫我雷霆就行。”
“好吧,雷霆大哥……”
雷霆无语,就不能去掉大哥吗,他俩是什么关系啊就一口一个大哥叫的这么亲热?“你到底有什么事?”
“是这样的,我的学校选择我做交换生到了帝都,我在t大,但是人生地不熟的……所以就想给认识的人打个电话……雷霆大哥,你有空吗?我一个人真的好害怕,我想出去买点东西,但没有认识的人,你……你能来陪我吗?”
雷霆:“……不好意思我很忙。”
察觉到他要挂电话,魏亚安连忙道:“雷叔雷婶说我到这里来可以找你的,我就你一个老乡啊,雷霆大哥你不能这样对我……”
爸妈?雷霆觉得那里不对,就问:“你哪里来我的号码?”眼角余光瞧见清欢从厨房走出来,还端着个果盘,就抓过她软软的小手亲了一口,用口型告诉清欢是魏亚安,同时开了免提。
“哦……是、是雷叔给的……他说我一个女孩子在帝都没什么认识的人,怕我出事,所以才……雷霆大哥你别怪雷叔啊!要是你不方便的话,我就不去找你了。”
哎哟,清欢眯眼,这挖墙脚都挖到她面前来了啊!于是她示意雷霆答应。
第十三碗汤(七)
雷霆面露痛苦之色,他是真不想答应……可清欢挥舞着小拳头作势要揍他,他只好屈服在她淫威之下,说:“……那好吧,你把地址给我,我一会过去。。”
“嗯,好的!”魏亚安的声音变得雀跃起来,可以听出她非常高兴。这要是寻常男人听到了指定很高兴,有这么个美女处处黏着自己,说出去多有面子啊,但雷霆只感到了麻烦和烦躁。
魏亚安报出了一个地址,清欢随之扬起眉头,然后魏亚安像是怕雷霆不会马上去的样子,说了一句我在门口等你来,就啪的一声把电话给挂了。
雷霆随手把手机丢到茶几上,抱住清欢的腰,把脑袋朝她怀里拱,哀嚎一声:“她到底想做什么啊?!”
“我觉得叔叔不会把号码给她的。”清欢觉得魏亚安想到的理由真是烂透了。“而且他们学校也不可能就来一个交换生,说什么人生地不熟……难道给她安排的学长学姐都是空气吗?”说着推了推雷霆的大头,“好啦,快去开车,我去拿件外套,不然你的亚安妹妹就等急了。”
雷霆连忙表态:“什么亚安妹妹,我爸妈就我一个儿子,我可没什么姐姐妹妹的。”说完嘀咕一句。“有你这个小恶魔就够了。”
“你说什么?”
“没,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说。啊,我去给你拿外套,你去车里等着我就好了,别忘了把围巾帽子都戴上!”
魏亚安在学校门口吹了半小时寒风,冻得她直打哆嗦,这才远远看见开来一辆奔驰,这年头能开得起奔驰的都非富即贵,魏亚安露出了期待的眼神。果然,奔驰在她面前停下了,车窗打开,魏亚安不受控制地倒抽了口气!
天哪!这才过去多久呀,离中秋见面也不过半年左右,怎么雷霆看起来却判若两人了!
这都要归功于清欢,雷霆的长相在这个时代或许不受欢迎,但过几年,当手机电脑什么的开始流行之后,慢慢地他这种男人味十足,面容粗犷的男人就受欢迎了。她审美观很高,雷霆的衣服全是她一手打理,现在的雷霆站出去哪还有几年前那土锤样儿?可以说是个很酷的型男,每每出去也能招惹不少女生的眼光。
至少魏亚安就感觉自己的心跳变快了。不管是前世今生,她想的都是回到雷霆身边,因为雷霆有本事也有家世,跟了他的话,一定可以过上好日子,把从前那些瞧不起她的人都踩在脚底下。但说到底,她心中喜欢的是学长那样清俊的男人,可这一刻魏亚安不确定了,雷霆虽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美男子,但却浓眉大眼高鼻薄唇,看久了也别有味道。尤其是他气势惊人,再帅的男人在他面前也都被比成了渣渣。
魏亚安心动了。她想,就从这一刻起,她不再是单纯的想要回到雷霆身边,而是真真正正的想要得到这个男人!这个如同狮子一般,野性、豪迈、大胆而又忠诚的男人!
就在她心花怒放一个雷霆大哥还没叫完的时候,另外一个让魏亚安非常不喜欢的声音传来:“又是你呀,魏小姐。雷霆跟我说你找他,我还不信呢。”
魏亚安浑身僵硬,为什么这个女人会在这里!
“听说魏小姐想买点东西?”清欢扬眉。“上车吧,刚好我也想去逛逛,就让雷霆过来了。”
这话说的,好像是清欢叫雷霆来,雷霆才来的。魏亚安的脸色变了又变,最后还是不舍得这次跟雷霆的相处,就上了车,坐在后座上。
清欢从后视镜里看了她一眼,觉得魏亚安时髦了很多,打扮什么的也都比现在的女生们更前卫和流行,果然是重生过一次的人啊,别人还在穿棉鞋,她都已经套上雪地靴了。上次见面的时候还是个黑长直,这会儿竟然也烫了时尚的卷发。
雷霆发动了车子,顺手打开糖果罐,拿了盒水果软糖给清欢:“慢点吃。”
清欢嗯了一声,客气了下:“魏小姐要吗?”
“不了谢谢。”
她冷淡又无视,清欢却不以为意,因为她知道魏亚安根本掀不起什么风浪,也整不出什么幺蛾子。都说贪心不足蛇吞象,赔了夫人又折兵,她今天还就铁了心要魏亚安知道点厉害了,不然她还真以为自己是上天眷顾的幸运女神,干什么都能一帆风顺呢。
最后他们去了百货大厦,不管魏亚安要买什么,这里都有,最重要的是,这里的东西超!级!贵!清欢笑了,魏亚安身上的衣服不能说是高档货,但也算是不错的,可以魏亚安的家境而言是绝对负担不起的,估计是她那师兄给买的吧?花着男人甲的钱,又想去勾搭更有钱的男人乙,对付这种人,还需要什么好脸色不成?
清欢对买衣服什么的没什么太大喜好,但雷霆很喜欢陪她逛街,说是看着她挑衣服试鞋子是一种享受,清欢想,世界上所有男人都该来学学雷霆,虽然这头野猪长得很粗犷,但有的时候嘴就跟抹了蜜一样会说话。
清欢试了几条裙子,都非常适合她,反正就她盘顺条靓,衣架子身材穿什么都好看,任何风格都能hold住。魏亚安在旁边默默地看着,心里嫉妒不已,觉得清欢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有个厉害的老爸么?要是她也有,她肯定比清欢还厉害!
正在这时,清欢问她要不要试一试。正好那条裙子特别漂亮,魏亚安就心动了,她心想,雷霆这么有钱,不可能有大男人在场的时候叫女人掏钱吧?于是她接过裙子去了试衣间。
这裙子是真不错,名牌不说,贴身勾勒出了魏亚安的身材曲线,又掩盖了缺点,很好看。魏亚安几乎是一看到镜子里的自己就喜欢上了,清欢在旁边看了看,拍了拍手说:“魏小姐穿的很好看嘛!太适合魏小姐了,雷霆,你说是不是?”
雷霆根本没在意,随便嗯了一声。清欢笑眯眯的,旁边的售货员也赶紧夸赞:“是啊是啊,特别符合小姐您高雅的气质呢!而且这条裙子也不贵,打完折才一千二百块钱,但穿出去却特别上档次!小姐你可千万不能错过,否则就太可惜了!”
魏亚安脸色有点难看,尤其雷霆根本没看她,而是牵着清欢的手又去看了另外一条很漂亮的裙子。她有点僵硬,售货员围着她一直说个不停,见她没有要买的意思,态度冷淡下来,眼底也有了几分不屑。
想到刚才清欢买衣服价钱看都不看,试穿合适就直接包起来的豪迈,魏亚安紧紧地攥紧了拳头,她今天要是不买,面子肯定就丢尽了,鬼使神差的,她对售货员说:“那你帮我包起来吧。”
“好嘞!”
售货员欢天喜地地去包了,魏亚安舒了口气。
可接下来清欢又去买鞋子买首饰买别的,魏亚安碍于面子也忍不住跟着买,到了最后她竟然把所有的积蓄都花光了!后来清欢还要再继续逛的时候,魏亚安脸色极其难看,她已经没钱了,直到此刻她才感到后悔,买了这些东西有什么用啊!虽然好看,但是贵啊!
清欢暗忖,打肿脸充胖子的滋味不好受吧?这魏亚安虚荣心也是够重的了。
最后魏亚安主动提出还有事情要做,要先回学校,以后再来逛逛。清欢故作惊讶:“诶,可是这么久都是陪我在买东西,魏小姐你不是还有东西没买吗?”
“呃……暂时不用了,我其实就是想买条裙子……”魏亚安支支吾吾的。
清欢挑眉:“春秋裙子,魏小姐还这么急叫雷霆陪着买,肯定很重要。”
雷霆扶额,小媳妇你说话太不客气了……
终究是清欢良心大发放过了魏亚安,但碍于他们还要再逛,魏亚安主动提出不用他们送,可以自己回去。清欢挽着雷霆的胳膊微笑挥手道别,不忘告诉魏亚安:“刚好我在t大做助教,以后有事儿魏小姐直接找我就行了,雷霆工作很忙,看在你们是老乡的份上,我能帮就帮。”
魏亚安路走的好好的突然打滑了一下,然后见鬼似的越走越快!
雷霆扑哧一声笑了,他想自己真是栽了,瞧小媳妇欺负人的样子都觉得可爱,没有半分面目可憎。“还逛吗?不如我们再上去看看吧?”
清欢低低叫了一声,软倒在雷霆怀里:“不、不逛了……我的腿都要断了……回、回吧……”
雷霆怔了一下,半晌,闷笑出声。周围人多,他仍然把清欢打横抱了起来,他媳妇真是太可爱啦!
坐到车里,给清欢系好安全带,雷霆才叮嘱道:“以后你没事儿别跟她来往,我总觉得这姑娘不大正派。”说话做事都闪闪烁烁的,一点都不磊落。
“哎呀你怎么这样说你的前未婚妻呢?真是薄情啊……好歹人家跟你也就差那临门一脚了……”清欢去拽雷霆耳朵,被他反制住狠狠吻了下去。
第十三碗汤(八)
虽然受了一次挫,但魏亚安并没有就此罢休,反而有种愈战愈勇的趋势。:乐:文:小说3w.し别的不说,就“人生地不熟”这个理由她就用了至少五次,次次都打给雷霆。雷霆有心把她拉黑,偏偏人家每次都是用公用电话打的,于是后来雷霆学聪明了,陌生来电一律拒接,这才消停了一阵子。
但魏亚安是这样就会放弃的吗?那当然不是啊。她不仅没有放弃,反而选择了曲线救国。
其实清欢也没想到当初她随意客套两句魏亚安还真把她当救命稻草了,怎么,她看起来很傻很天真么?魏亚安想透过她接近雷霆,问题是她不是傻子呀,会给魏亚安这机会?
第一次魏亚安找上来的时候,是用的课题的名义,因为清欢虽然是助教,但实际却是非常受人尊敬的,魏亚安这个课题在导师那里被毙了,于是她就想来找清欢走走后门,看能不能把这个课题就这样给挨过去。清欢委婉地拒绝后,魏亚安觉得清欢是故意的,不就是因为雷霆曾经差一点就要跟自己结婚了么?她不朝自己身上找原因,反而认为清欢太小心眼,吝啬。
清欢知道魏亚安在背后说自己什么的时候笑了,那笑容阴测测的,连雷霆都打了个寒颤。
既然魏亚安都在学生间散步她小心眼的消息了,清欢觉得,自己要是不小心眼一回的话,这厮还真不知道自己是几斤几两重。本来清欢没打算主动处理魏亚安,因为就她目前观察的来看,魏亚安早晚把她自己给作死。可现在对方都欺负到自己头上了,再不还击未免显得有点窝囊。
她也没做别的什么,就跟带魏亚安的导师打了个招呼,于是,小组里所有人的课题都过了,魏亚安仍然没有过。非但没有过,她甚至还要一遍又一遍的重写!其实这种小课题大家谁不是草草应付一下了事,偏偏导师就对她抓的特别严,还美曰其名是看重她!
魏亚安觉得应该没有这么简单。她的小组里其他同学都是非常优秀的,然而导师偏偏只看重她,经常给她单独辅导或者是指导课题,魏亚安一开始还受宠若惊,心里隐隐得意,觉得这都是自己应得的,可时间一长她就不这么觉得了,首先是小组里的其他同学都开始疏远了她,甚至在背后议论她,其次,魏亚安怀疑导师是想潜了自己。
这就纯属魏亚安脑补过度,也许十几年后这个国家逐渐发达起来,人心也就开始不古,但在这个年代,大多数人的心都是热的。当然,导师之所以看重她并非是因为魏亚安优秀,纯粹是因为清欢打过招呼。
排挤和欺压,未免不入流,倒不如来个捧杀。你看,现在不用清欢动手,魏亚安的日子已经很难过了。热水瓶里的水经常会变成冷水,放在桌上的资料有时候会不翼而飞,走路的时候不小心被人绊倒……都是些小打小闹,但魏亚安已经有些受不了了。
于是她再一次给雷霆打了电话,这次她学精明了,借的学长的手机,电话里她哭得抽抽噎噎的,那叫一个委屈。反正就是同学们见她优秀集体排挤她,她一个人真的好孤独好寂寞,连个能说话的人都没有,好想家好想家人巴拉巴拉……
雷霆用嘴型告诉清欢是魏亚安,清欢坐在对面正在喝牛奶,见状翻了个白眼。
真是不见黄河心不死啊,清欢有点想知道魏亚安到底是真心喜欢上雷霆,还是只为了他以后的成就。
她想做点什么还不容易,那名一直喜欢魏亚安的学长始终对她痴心不改,追了这么多年了,魏亚安礼物照收钱照花,偏偏就是不肯点头做他女朋友。而她越是这样难追学长就越是死心塌地,说是爱还不到,但喜欢是真的。学长一直认为魏亚安是个很乖巧努力温柔的女孩子,这么多年了,虽然她没有答应他的追求,却也没有跟其他男性来往,学长想,女孩子自爱一点没什么不好的,既然这样,他就坚持到底吧,相信总有一天能够抱得美人归。
如果让学长知道他一直是个备胎,魏亚安不过是踩着他利用他来到帝都好跟雷霆在一起的话……清欢想,那场面一定很壮观。
当然,这样的事情不能让她亲自来做,未免显得有点low,她只要跟雷霆说一声,雷霆自然就会把事情办好。
魏亚安心果然是太大了,她自认为上一世学长欠她的,所以这一世花对方的钱花的那么理所当然,全然忘了在这一世他们并不是夫妻,而是连男女朋友都算不上的“普通朋友”。
只想占人家的便宜却不想付出,世界上哪有这样的好事儿呀。踩着学长上位,用学长的钱打扮自己应付日常开销,还想要再去钓另外一个男人……不知道魏亚安到底是太聪明还是太愚蠢。她真以为就凭她,能一手遮天?要知道这世上可没有不透风的墙。
雷霆的解决方法简单粗暴,直接把学长约了出来,把魏亚安纠缠自己的事儿告诉了对方。学长傻眼了,他不信,魏亚安平日里就像是仙女一般,是他心目中的女神,怎么可能会是雷霆口中爱慕虚荣又自作多情的女人呢?再说了……魏亚安不可能会喜欢雷霆这种类型的男人吧?世界上哪有女人会喜欢!
雷霆也不跟他废话,既然他不信,就让他亲眼瞧瞧。恰巧魏亚安的电话打了进来,于是雷霆就又摁了免提——他发现这阵子他摁免提的次数可真多,全是叫魏亚安给祸害的。
学长跟魏亚安认识也有两年多了,从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就觉得这个女孩很特别,是他喜欢的类型,所以一心想要把她追到手。虽然期间精力金钱都花了不少,但他从没后悔过。魏亚安跟他说话的时候淡淡的,没什么喜怒哀乐,让他以为她就是这样一个清高淡泊的女孩,可是雷霆的电话里,魏亚安的声音却那么柔弱那么甜蜜!她甚至把自己放到了那样低的位置,就为了让雷霆去看他!
学长感到自己受到了欺骗。他深吸一口气,听着里头魏亚安一句又一句的雷霆大哥,嘴角扬起一抹嘲讽的笑。他还以为,他跟魏亚安是世界上最了解彼此的人,没想到这只是单方面的,魏亚安的确很了解他,他却一点都不了解魏亚安。
她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女人?今天早上碰面的时候,她才刚从他手中拿走五百块钱。
电话听完了,雷霆把手机塞到兜里,问:“你都听到了吧?”
“嗯。”
雷霆起身:“那么接下来的事情我就不管了,我听说你们俩在学校里算是绯闻情侣,不管这是不是真的,都麻烦你跟魏亚安说一声,不要再给我打电话了。”
然而直到雷霆离开后很久,学长仍然坐在位子上一动不动。
他付了钱,花了时间,也用了真心,却换来这样一个后果?好,太好了,简直没有比这更好的事情了,敢这样欺瞒他恶心他的人,魏亚安还是头一个,希望她不要后悔。
学长虽然喜欢魏亚安,但并不是个傻子,他知道直接跟魏亚安撕破脸皮落不到什么好,于是就断了给魏亚安的钱。魏亚安家境贫寒,自己又贪图享受,衣服鞋子都想要名牌,尤其是那次跟清欢一起逛街后,她对那些昂贵又有面子的东西起了极大的兴趣,手头的钱除了用来日常开销外,全砸里头去了。
她一没钱就会去找学长,委婉地暗示一下,学长就会掏出钱主动朝她手里塞,她不要的话他还会生气。学长也记得,以前他认为是魏亚安清高,现在看来不过是欲擒故纵而已。
这一回,魏亚安各种委婉暗示,学长都当做听不懂,一个劲儿的跟魏亚安扯别的话题,魏亚安有点急了,她刚买了件呢子大衣,手头就剩不到两百块钱了,勉强能支撑个几天,可几天后呢?她又该怎么办?!
知道了魏亚安的真面目,学长再看她在面前演戏就忍不住觉得好笑,合着这女人真以为他是个冤大头,钱多人傻可以随便诓?他非叫她知道点厉害不可!
魏亚安也没想到之前对自己百依百顺的学长突然间会油盐不进,心里各种忐忑。她肯定是不能跟家里要钱的,家里人口多,有劳动能力的却少,当初要不是她一咬牙答应了雷家的亲事,说不定早就被爸妈嫁了出去换彩礼钱给弟弟留着娶媳妇,哪里还有上大学的机会?
而且就算她开口要了家里也肯定不会给。魏亚安没什么本事,但虚荣心很强,家里人都知道她在外头上大学,很有本事,以后出来能找个好工作,她是家人跟乡亲们炫耀的本钱。她不能让自己的形象毁了,所以绝对不能跟家里要钱。
可那又该怎么办呢?学长也不给……她总不能直接开口跟人家要吧?
第十三碗汤(九)
最后魏亚安没办法了,居然打电话给雷霆借钱了!
雷霆接了魏亚安的电话险些被吓尿,借钱居然借到他这里来了?他连忙推说自己不能做主,要是借钱的话得问家里管账的老大。|清欢在旁边听着电话呢,觉得好笑,就问魏亚安借给她可以,但她什么时候还?而且得打欠条。
魏亚安一听清欢这话,心里那叫一个不舒服,他们家那么有钱,还缺她这一点小钱吗?再说了,乡里乡亲的都认识,居然还叫她打欠条?于是电话那头就听见魏亚安深呼吸了几次,大吼一声:“你别想羞辱我!”
清欢:“……”她怎么羞辱她了?借钱打欠条难道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儿吗?虽然说就借几百块钱,可几百块钱就不是钱?一分钱还能憋死英雄汉呢!她懒洋洋地看了雷霆一眼:“魏亚安自尊心原来这么强啊。那当初怎么还把你家彩礼钱占了,又让叔叔阿姨给出钱交大学学费呢?”
雷霆无语:“我跟她又不熟,哪里知道她自尊心强不强。”但是清欢提到当初爸妈给魏亚安交学费的事儿,雷霆心里的确挺不舒服的。他这人做了不知多少好事儿,跟他爸妈一样,骨子里都是个老好人。虽然说助人不求回报,但雷霆也不觉得对方连一句谢谢都不肯说他也该觉得荣幸。
就拿他爸妈跟魏亚安来说吧,魏家先是收了他们家的彩礼钱,那就是三万多块钱,魏亚安爸妈彩礼钱到手后就把钱死死攥在手里,一分钱也不往外掏,家里还是过着那苦日子。这两口子攒钱干什么呢?为的是给唯一的儿子娶媳妇盖房子用。所以啊,这钱是一毛都舍不得在几个女儿身上花,还拼命的在女儿身上抠钱贴补儿子。
在这样的情况下,魏亚安能考上大学,真可以说是她努力的结果。
但是她爸妈不肯给她交学费这笔钱,哪怕当初魏亚安答应亲事为的就是出去上大学。这个女孩挺有想法,知道不能一辈子待在老家,那样的话,她的一辈子也就到此位为止了。但她高估了她父母的脸皮厚度,他们信誓旦旦的说拿了彩礼给她一半钱,但当魏亚安真要的时候,他们却又不肯给了。
所以魏亚安到了雷家,求雷父雷母给她交学费。老两口一辈子当好人当习惯了,再加上这又是自家未来儿媳,儿媳妇学历高,儿子出去也有面子,就一咬牙,把棺材本儿都掏了出来,给魏亚安交了第一年的学费,还给了她几百块生活费。
问题在于,魏亚安从来都没有感恩。她觉得自己被雷家给拖垮了,她把自己的青春和婚姻都奉献了出现,给雷霆,一个五大三粗的臭当兵的。她那么年轻那么漂亮,又那么有前途,是村里唯一的一个大学生,怎么能嫁给一个臭当兵的呢?
在这种想法下,她自然不会对雷父雷母感恩,她忘了当初是她自己找上门说要定亲,也忘了是她去求雷父雷母给交的学费,事后再想起这件事,魏亚安只觉得屈辱,认为所有人都在鄙夷她,瞧不起她。
不守信,不感恩,不诚实,这样的人,跟她那对眼里只有儿子的父母又有什么区别?所以雷霆对魏亚安的印象一直不好,别说清欢出现了,就算没有清欢,他也是绝对不可能再吃回头草的。
找不着媳妇没什么要紧,可是随便娶个祸害人的媳妇问题就大了。
再说了,魏亚安这种性格用自尊心强来形容也不恰当,真自尊心强,为什么不趁着寒暑假去当家教打工?为什么不勤工俭学?为什么不申请助学金?因为她好面子,衣服鞋子都要好的,吃穿都不能比不上人家,也怕别人知道她其实就是个普通农村人的事实。雷霆就不明白了,农村人有什么好自卑的?他一辈子也无法理解魏亚安的脑回路。
最好是从今以后不要再联系,连见都不见,各过各的。
“不说她了。”清欢皱皱眉,“太扫兴了,好在这交换时间也就这一学期,下学期她就该回去了。”
雷霆点点头,叹口气,苦恼不已:“我现在都快得电话恐惧症了,一来电话就担心是她。”
“哈哈哈哈。”清欢忍不住笑了,这野猪吃饭光白饭就能吃三大碗,睡觉的时候呼噜震天响,学英语学的头晕脑胀也没像现在这样避尤不及过,清欢真的很想笑啊。
想象一下,要是魏亚安真跟雷霆在一起了,这一辈子应该也挺好玩的,时间一长,雷霆那不解风情又霸道粗鲁的性子,魏亚安指定受不了,说不定会指责雷霆破坏了她追求爱情的美好信念,然后狠狠敲他一笔赡养费离婚。
越想越有可能。
雷霆的脸都黑了,他虽然不知道清欢在想什么,但只瞧她眼底的笑意跟表情,就知道肯定不是什么好事儿。于是他瞅准了空当一把将清欢拉到怀里,用刚刚长出胡渣的大脸去蹭她,清欢被蹭的直求饶,雷霆那脸跟砂纸一样,她的小嫩脸可受不了。
这边两人打打闹闹,那边魏亚安主动去找学长了。
学长表面上很讶异,心底却在冷笑,心想,果然像是那人说的那样,魏亚安算个什么东西啊,不过是自私自利又会假装的女人,而他竟然喜欢这个女人好几年?他是不是瞎啊?
魏亚安也没废话,暗示了一下自己缺钱学长却不为所动后,她咬唇,直接说了出来:“学长,你、你能借我一点钱吗?”
学长做出惊讶的表情:“借钱?为什么呀?你没钱用了吗?”
“嗯……”魏亚安的脸滚烫滚烫,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了。“是这样的,我家里这个月忘记打钱给我了,所以……我下个月肯定就还你!学长,你能帮帮我吗?”
学长轻笑:“好啊,你的忙我当然要帮。”说着,眼底闪过一抹精光。
魏亚安成功从学长这里借到了一千块钱,其实她本来没想要这么多,但学长硬是要给她,而为了在学长面前保持自己清高的形象,魏亚安主动要求写了欠条。
她心里其实是这么打算的,这一世学长有多么喜欢她她看在眼里,所以,这一千块钱,在魏亚安看来应该是不用还的,毕竟她跟学长是什么关系?再说了她也完全没有想过要还,谁还谁傻逼!他欠她的!
上一世她在他家受了多少委屈!最后闹成那个样子,她被扫地出门,他呢?他一句话都没有说,只是冷冷地看着她说是她的错!
呵呵,都是她的错。
可惜魏亚安忘了,现在并不是上一世,学长不是她的丈夫,甚至连男朋友都不是。因此当一号来临,学长也很“委婉”的向她追讨一千块钱的时候,魏亚安彻底傻眼了,她哪里来的钱还啊!事实上这一千块钱险些都不够她生活的!这个月她再度捉襟见肘,根本就没有钱好吗!
见魏亚安脸色青一阵白一阵分外难看,学长心底得意,嘴上却道:“那这样吧,不如亚安你答应我今天晚上的邀约,当做赔偿,好吗?”
能这样解决当然是好的,但魏亚安心里仍然把学长埋怨上了,他居然跟她要钱,这就是喜欢?未免也太廉价了!但她忍住了,昂起头,高傲地说:“好。”
原以为晚上是两个人去吃西餐或是约会,没想到却是去卡拉ok唱歌。上一世魏亚安喜欢泡吧,但这一世她已经很久没有来过了,因此乍一来竟然还有些兴奋。
学长不是一个人来的,还带来了其他的交换生,他们都是一个地方来的,感情挺不错,虽然这段日子因为魏亚安被导师看重,大家背后说过她几句,但说到底也都是同学,再说了,就算看在学长面子上,他们也不能对魏亚安做什么。
魏亚安太失策了,她太自信,太骄傲,以为自己得到了上天的眷顾,是运气无敌的重生者,所以能避过一切难关。
但事实并不是这样,如果她有所改变,有所进步,也许事情会是另外一种走向,但事实上她仍然和前世的她没什么区别,甚至更加偏激和自私,一心只想要追求金钱与名利。在她眼里,雷霆也不过是一堆数字可以代表的物质存在。
学长眼睁睁看着魏亚安喝下了那杯加了料的果汁,笑得意味深长。
怎么说他在她身上也花了不少钱,这钱不能白花不是?不管怎样,也得叫他尝尝甜头吧?
他还有点理智,知道这是迷|奸,所以只想着亲亲摸摸沾点便宜就算完了,可没想到的是,沉沦的那样快,魏亚安漂亮年轻,身材又好,学长最终没有把持得住。
第二天魏亚安醒来看见自己身上的痕迹,顿时像是疯了一样对着学长又踢又打,疯婆子一般。
上一世他们也是在喝醉后发生关系的,只是上一世他们相爱,而这一世,他们各怀鬼胎。
第十三碗汤(十)
学长的态度让魏亚安感到愤怒和心寒。。他不仅没有负责的意思,甚至露出了他卑劣的真面目,说:“钱不用你还了,昨天晚上,你情我愿,如果不是你主动我也不会碰你。”说完捡起地上的外套披上,对刚刚将初夜交给他的魏亚安没有丝毫怜惜,“我在你身上花的心思也不少,你别以为我会永远被你蒙在鼓里。”说完,冷冷一笑,转身离去,全然不顾脸上还有魏亚安指甲抓出来的伤。
魏亚安怔怔地,眼泪一颗一颗掉下来。她本来是想把自己的第一次交给雷霆的,因为这是她欠他的,她重生一次,为的就是能够补偿他,重新跟他在一起,可现在这算什么?她努力了这么久……最后还是跟了上一世的那个人?
甚至还不如上一世,至少上一世的学长,在婚后才开始对她冷淡,而就目前的情况看,学长现在就已经开始厌弃她了。
以后她该何去何从?没有钱生活,没有重新回到雷霆身边……甚至还*了,魏亚安真不知道自己到底还剩下些什么。她闭上眼睛,泪珠止不住地滑落。她又想起上一世的悲惨遭遇来,最后整个人趴倒在床上,把脸埋进了酒店的被褥里痛哭失声。
哭了大概有一个半小时,魏亚安红肿着眼睛从床上爬起来,她不能坐以待毙,她不能就这样认输了!可无论如何魏亚安都不想再跟学长扯上关系,她上一世的所有悲伤痛苦都是他带来的,他毁了她所有的梦想跟美好,这一世,魏亚安只想好好活着,跟雷霆在一起过日子。
很快了吧,离梁冉冉出车祸顶多不到一个月,也就是在这几天。魏亚安咬紧了唇瓣,无论如何,她都要捱到那个时候!无论如何!
想到这里,她去了洗手间洗了把脸,因为脸色太难看,所以她掏出小化妆包来化了个淡妆,然后魏亚安出去找了个公用电话亭,打了个电话给雷霆。那边刚接起来,她就带着哭腔抽抽噎噎的说:“雷霆大哥,求求你帮帮我吧,我、我被人强|奸了!”
那头沉默了几秒钟,才道:“那你报警去呀,打电话找我们家雷霆有什么用?他又不是警察,也不是当官儿的,了不起当了几年兵而已。”
“怎么是你?!”魏亚安抓狂了。
“怎么就不能是我?”清欢笑了两声。“雷霆整个人都是我的,我替他接下电话有什么不可以么?”
魏亚安现在心情不好,所以懒得跟清欢废话,单刀直入:“让雷霆大哥来接电话!”
清欢发出银铃般的笑声:“你是谁呀,要他来接电话?你信不信就算我把你的电话挂了,他也不会生气?”
“你凭什么这么做?!”魏亚安质问。“你凭什么?我是要找雷霆大哥,你凭什么阻止?我才是跟他订婚的人,我们俩就差领证就是两口子了,你算什么东西?先来后到的道理你都不懂吗?你这是插足别人的婚姻!”
她要是不这么能扯清欢都不知道世界上还有这样神奇的人存在。既然魏亚安不客气了,她也不用再保持风度:“凭现在我是他的未婚妻,凭我没有背着他跟人谈恋爱,同样的也凭我没有利用他,而是一直在帮助他!魏亚安,你真以为失去的东西还能再找回来?”
最后一句问话让魏亚安浑身一震!如果不是她清楚地知道不可能有人相信会有“重生”这回事,她真的要以为清欢是知道的!“我是失去他了,可是我知道错了!我能改正!如果你把雷霆大哥还给我的话,我一定会做一个最完美的妻子!”
“哦,是吗?那我为什么要成全你呢?我看起来很善良吗?”清欢冷笑不止,真不知魏亚安这无耻之极的话是怎么想出来的,“要是犯了错,只因为想改正就可以被原谅,那些杀人犯就不用被判死刑,抢劫也不会坐牢了。魏亚安我告诉你,这世上你得到了什么都是天意,失去了不能挽回的你还要伸手去抓,迟早要遭报应!”
“不用你管!”魏亚安被气得直接挂了电话,然后忿忿地咒道,“短命鬼!谁稀罕你说教!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
她诸事不顺,惟独想到不久后清欢即将出车祸,心情才好了那么一点点。
从这天开始,魏亚安跟学长彻底形同陌路,因为没有办法生活了,魏亚安只好把那些名牌衣服化妆品鞋子什么的以折扣价卖出去。她是这么想的,别的不论,她就撑到梁冉冉出车祸,那之后她就可以名正言顺地陪在雷霆身边了!所以无论如何她都得有足够生活一个月的钱!
因为梦想着清欢出车祸后她重新成为雷霆的女人,所以魏亚安留下了化妆品和最漂亮最适合她的一件衣服,她做好了一切准备,整个人也都春风满面的,好像之前跟学长的那件事完全不重要。
学长心里也犯嘀咕,魏亚安不来麻烦他当然最好,这样水性杨花又自私自利的女人,他根本就不稀罕!
但他到现在都很奇怪。曾经的魏亚安爱上了他,两人一起去了她的老家求雷霆别结这个婚,那时候两人都爱的死去活来了,为什么从她老家回来后,魏亚安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不仅不承认他们之间是男女朋友关系,还死命地朝那个被她甩掉的男人身上贴?!
当时学长太生气,觉得自己养了她这么久,她却还想跟别人,再加上酒精作祟,于是一冲动就把人给上了。事后学长觉得不对劲儿了,魏亚安还是处女,应该不是因为什么狗血的原因故意装成这样子骗她……到底是为什么?!
他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但现在的魏亚安是他深深厌恶和不喜的,既然她不找事,那就此揭过吧。
魏亚安等啊等,等足了一个月也没听到清欢出车祸的消息,她每天扒着日历确认好几次,按理说梁冉冉就应该在6月出车祸变成植物人的!怎么会?!都7月了,马上要放暑假了,梁冉冉却还没出事?!
就在魏亚安心慌慌的时候,清欢找上门了。
那次电话里后魏亚安再也没联系过雷霆,因为她笃定了清欢很快就要出事,可这会儿清欢找上门了,她才想起之前的电话里她的语气有多差,再想到清欢的身家背景,还有她是学校助教的事儿,魏亚安心慌不已。
她们在学校门口的一家咖啡店坐了下来,清欢点了杯橙汁喝了一口,开门见山的说:“你的事情我都知道。”
魏亚安心底冷笑,正要说话,清欢就又开口了。这一次,魏亚安冷汗直流:“你是重生的人,我知道。”
“你、你、你胡说什么?!”魏亚安连忙否认,一颗心几乎要跳出胸膛。
“你不必掩饰,我不是说了么,我全都知道。”清欢嘴角微微扬起,“你难道就不好奇,本来应该在6月出车祸变成植物人的我是怎么好好活下来的?”
魏亚安瞪大了眼。清欢笑容更甚:“因为我和你一样,都是重生者呀!你以为就你聪明,重活一次,知道要挽回雷霆,我就不知道珍惜自己的生命,好跟雷霆幸福在一起吗?”
“魏亚安,你如果能聪明点儿,就该知道,我,你惹不起。”清欢将橙汁捧在了手里,嘴角的笑容冷淡又高傲。“毕竟我想毁了你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上一世我虽然是植物人,灵魂却没死,你发生了什么事我全都知道,你不会想我抖搂出去的。”
魏亚安已经吓傻了,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我言尽于此,你好自为之,以后如果再来纠缠,别说是雷霆了,你连成功毕业都别想。”说完,清欢把橙汁放在了桌上,转身离去。
就在她走到马路边上的时候,魏亚安不知道哪里来的冲动,突然跑了出去,对着车来车往的大马路将清欢狠狠一推——在清欢没入车辆中间的时候,她哈哈大笑起来。
可惜事情并没有像魏亚安想象中那样发展,她原以为清欢死了自己就能夺回雷霆,但清欢没有死,只是受了点轻伤,而雷霆……雷霆的眼里对她没有半分情意,轻而易举地就报了警。魏亚安被拘留起来,摄像头清清楚楚地拍下了她故意杀人的证据。
她这辈子算是完了。上一世她至少大学毕业,而这一世,她连毕业都没有。
但事情总是这样峰回路转,在派出所待了半个月后,魏亚安突然被查出怀孕了!清欢做了个人情,说反正自己没受什么伤,这件事就算了吧。于是魏亚安又被放了出去,但中间隔了半年——这半年里,她的肚子已经大到看不到脚尖了。
这么大的孩子只能做引产,但清欢特意帮忙,让学长不得不娶魏亚安为妻呢。
他们俩的后半辈子就会在互相折磨中度过,这一世重生的魏亚安,连上一世让学长喜欢上的特质都没有了,正是应了那句话,贪心不足蛇吞象,赔了夫人又折兵。
太顺口了。
第十四碗汤(一)
什么是爱情?
清欢不知道。
她是真的不知道。事实上到了现在,她已经开始怀疑世界上到底有没有这个东西了,但面对女鬼凄然的眼神,清欢淡定地道:“这个问题,你以后自然会知道的。”
“可是,我现在就想知道。”女鬼眼神凄楚,但过了几秒钟,又突然笑了,“呵,也许,不知道才是最好的。我穷极一生追问,都没有要到一个结果,又怎能奢望他人能够告知于我呢?”
清欢看见了她眼中的悲伤。这只女鬼自从出现在桥头,便不惊不喜,一脸平淡,清欢望着她,低低地叹了一声。
如此为情所困,又是何苦。
“姑娘,你在这儿待了多久啦?”
还是头一个跟她搭话主动关心她的人。清欢微微一笑,也很愿意陪这个看起来寡言沉默,眼神却很温柔的女鬼说话:“太久了,我已经不记得了。”她看向远方。“在这里待了多久,我有多少岁,我都不记得了。”
“不会很寂寞么?”女鬼轻声问。“我常常感到寂寞。陛下不来的时候,寂寞,陛下来了,仍然寂寞,他在不在我身边,我都非常寂寞。他明明离我那么近,为何,我却觉得,是那样遥远呢?”
清欢对爱情实在是没什么发言权,她不知道自己能说这女鬼什么。劝她不要执迷,回头是岸?曾经同样沉沦疯狂的她,有什么资格和底气去劝慰别人?伤口不在自己身上,谁都不知道有多疼。她学会的第一件事,就是从来不拿自己的标准去要求旁人。
“你知道吗,姑娘,我的名字叫做若兰,是陛下给我取的。”女鬼若兰似乎陷入了回忆中,嘴角露出了一丝淡然甜美的笑容,可以想见她生前是何等的美丽倾城。“那时候我只是个卖唱的歌女,陛下微服私访,看中了我,便独排众议,将我带回宫中,封我做了妃子。”
她脸上的笑那样甜蜜,清欢甚至不忍心打断她,便安静地让她继续说了下去。
“那段日子,是我最快乐的时光。我有钱葬了爹娘,还有一个对我很好的夫君。真是……如梦一样的日子呀。”女鬼若兰嘴角的笑容更加柔和,半晌,她似是想到了什么一般,再度笑了。“我本命叫做商儿,陛下为我改了名字,封我做兰妃,让我入住栖兰殿,在殿中为我住了好多好多的兰花,我好高兴啊,我觉得,我拥有了整个世界。所以,即使其他妃嫔下毒害我,让我腹中胎儿夭折,从此再难孕育子嗣,我也是不在意的。因为只要有陛下就够了,只要陛下,还能一直看着我。”
“他一个月,有十几日是宿在我殿里,除了最开始的半年,再后来,他就不碰我了。我不知道是为什么,但大家都认为,我是皇上最宠爱的女人。”女鬼若兰的泪水一滴一滴掉下来,她的眼神有着回忆的酸楚与甜蜜,却也无比空洞。“就让我被这样骗下去不好么?为何要让我得知真相?让我知道……其实,我不过是那样一个不堪的存在。”
“皇上他早有所爱。最开始的半年,他宠幸于我,是因为我是替身,因为他还没有得到那个女子。半年后,他来我殿中却不碰我,是因为他已得到了那人,只不过是为了掩人耳目,所以利用我做掩护,怕皇后和其他妃子把注意力放到那女子身上。姑娘,你看,我连笑都不会笑了,因为陛下不喜欢看我笑,我一直以为是我笑起来不好看,原来,是因为我笑起来的时候最不像她。”
“你很美。”清欢真诚地说。
“美貌又有何用,陛下爱的终究不是我,而是敌国的王后。”女鬼若兰轻轻地笑了,清欢这才发现她笑起来时,嘴角有一颗俏皮的小虎牙,还有一个甜美的梨涡。
“陛下让我当了靶子,他明知我有孕,却还是眼睁睁让我失了孩子,坏了身子,只因为那女子对他发了脾气,因为他曾对她承诺,后宫中,决不会再碰一人。我有了身孕,那女子便生气了,于是,陛下便顺水推舟,让皇后,对我下了药。”
“我以为事情到这里,已经是极致的悲剧。却没想到,陛下比我想象中更为心狠。”
“他命人将我□□后杀死,尸体送回敌国,再让敌国的王后顶替我的身份。”女鬼若兰笑得凄凉。“他口口声声叫的兰儿不是我,他处心积虑,救我,助我,为的也不是我,他对我没有半分情意,我死后,敌国君主认出了我并非他的王后,便将我鞭尸割首,悬挂于城墙示众。陛下却始终坚称他的兰妃正在宫中,姑娘,你说……我是不是,可以怪他?”
“我从来没有怪过他。因为他是陛下。他忽冷忽热,我不怪他,他不救孩子,我不怪他,他拿我当替身,我也不怪他,他杀了我,我仍旧不怪他,因为我爱他。那种爱已经刻入了我的灵魂,让我为他生为他死。可是我还是会难过,我还是……还是想到生前种种,便觉得痛苦。我做错了什么呢?我自幼家贫,爹娘恩爱疼我,可一朝家道中落,我只好去做卖唱的歌女,可我不偷也不抢,洁身自好,为什么最后会落得这般下场?”
清欢静静地望着她。
女鬼若兰流出血泪来,清欢暗暗有些心惊,奈何桥上的鬼魂见多了,可像女鬼若兰这般死后都还如此难以解脱的,却是头一回见。
半晌,她轻轻一叹,素手从女鬼若兰面上拂过,低低地道:“那便去做场梦吧,你既要他爱上你,我帮你就是了。可这世间爱情,哪有那么多两情相悦,又光明磊落的呢。”
这份爱太沉重,沉重的让清欢又再度感到了低落的情绪。
她在那么多世界活过,无比真诚和热心的去爱那些世界,去相信那些美好的人们所拥有的美好感情,但她自己,却是再也不会有爱情了。并非她恐惧或是排斥,而是真切的不再需要爱情这个东西。亲情友情同样令她无法割舍,迄今为止,最令她怀念的,竟是那一场当道士的修行。
痴儿啊痴儿,命里有时终须有,何苦强求。
而她,早已学会并且享受遗忘。无论回忆美好还是痛苦,最终都会过去,没有任何东西打得过时间。
清欢再次叹了一声,她将墨泽派出去,这奈何桥便瞬间冷清了许多。也不知哪个世界是怎么了,时间约莫是出了问题,待到墨泽平安回来再说吧。
闭上眼睛,再度睁开时候,清欢便感到一阵剧痛。她下意识地捂住了作痛的部位,猛地坐了起来,整个人坐在床上弯着腰,紧紧地抱住了肚子。
“娘娘,娘娘您醒啦?!”一个圆脸的小宫女迎了上来,激动的神色诉说着她的担忧,“太好了,您终于醒了!太医说您不可以乱动!快快,快躺下!”
清欢的脑仁疼了一下,她的降临一直都是随机的,不限时间,但好像每次都不太靠谱,也许下一个世界她该考虑下要不要自己决定时间点?这会儿很明显是若兰小产,而皇帝已经得到那所谓的敌国王后了。
也就是说,在他得到王后的心之前,是不会杀了若兰的,但时间也没有多少,顶多一年左右,到王后对他心动,愿意做他的妃子,那时候便是若兰的死期。
这男人得是怎样的冷酷残暴,才能想出这样的方法,如此利用一个深爱他的女人。
清欢不愿去想那么多,因为她真的好痛。从前什么痛都承受过,如今娇气了。
“娘娘……”小宫女轻声唤着。“您、您是不是想见陛下呀?要不、要不团翠命人去给您催一催吧?”
“不必了。”清欢虚弱的说。“陛下日理万机,怎么有时间来看本宫呢,你退下吧。”
日理万机个鬼,他根本就是躲在他的寝宫密室里跟敌国王后利用圈圈叉叉培养感情。
清欢在这些世界,也都见过不少人了,但在她所选择做伴的男人里,没一个和这个皇帝般恶心卑劣。既然不是同路人,清欢自然不会客气,她才不想留这样的男人在身边。
团翠看着清欢惨白的脸,心头一颤,应了一声,退了下去。
殿里没了旁人,清欢手指轻轻一动,痛楚瞬间全消。在她没有意愿留下的世界里,心脏不做任何跳动无所谓,因为这里不会有任何感情能感动到她。不管是残忍无情的皇帝,还是背叛夫君投入敌人怀中的王后,亦或是那位将一个弱女子尸体□□的大王,对清欢而言都是恶心中的极致。
所以,能力可以无限制的使用了。
不如先用第一个吧。清欢歪着脑袋想了想,嘴角泛起一丝诡笑。
她自然不会用这个世界不存在的能力在皇帝等人的感情身上,感情这种东西,如果不是全心全意,心愿就不算完成,清欢也没有蛊惑他人的意愿,但在其他方面没说不能用啊。
第十四碗汤(二)
女鬼若兰的记忆里,文帝是在她小产三日后才来看她的,用的理由是前朝政事繁忙,然后因为她失了孩子一事大发雷霆,杖毙了数个宫女,又勒令皇后严查,排场挺大,闹得也挺足的,就是雷声大雨点小,因为除了女鬼若兰所有人都心知肚明,是皇后下的手,最后拖的时间长了,随意找了个不受宠的宫妃替罪,这事儿便算完了。&乐&文&小说.{lw}{0}.
但清欢不过在床上躺了有半个时辰,团翠便欢天喜地的奔了进来:“娘娘!娘娘!陛下他来啦!他来看您啦!”
在团翠心里,她认为陛下是很宠爱娘娘的,否则怎么会这么快就来看她呢?所以她很为主子高兴,觉得皇上既然来了,主子就不会难过了。
清欢躺在床上,淡淡地看了她一眼,说:“你且退下。”
团翠不知道娘娘为何面色如此苍白淡然,但不敢多嘴,很快就退了下去。清欢继续躺在床上,她知道此刻自己的模样大概是不大好看的,哪个女人小产后,在身体和精神的双重打击下还能好看?
但是没有关系,她自然会让自己变得好看。
在文帝面前,女鬼若兰就是天底下最守礼数又知进退的女子,因为文帝所爱慕的敌国王后便是这样温柔的贤内助,他把女鬼若兰照着王后的样子培养,以此自欺欺人。现在正品就在他身边,他又怎么会在意一个赝品呢?清欢想,也许连在做的时候,那个王后都是温柔懂事的,她既感念于大王的夫妻恩情,又被文帝疯狂的爱所打动,不想留在文帝身边,却又不肯直截了当的拒绝他,这样暧昧不清,两人也真说得上是天生一对。
清欢微微合上眼,再睁开眼时,便恰巧和文帝四目相对。
她的模样仍旧是苍白的,面孔甚至没有多少血色,然而那种珍珠白又透着淡淡的缥缈,好像她并非这尘世中人,大病一场,使得她整个人都沉淀了下来。文帝看着,蓦然觉得有些眼生。在这之前的若兰,跟他的心爱之人相比有九分相似,容貌动作都是十足的,惟独少了韵味。文帝还是头一次看到这样的若兰,顿时觉得这样的她也别有一种美,只是不知若是换做兰儿,是不是会比若兰还要美丽?
“陛下来啦。”清欢作势要起身,文帝这会儿还需要把她当做最受宠的妃子,便一个箭步过来扶住清欢,柔声道:“你身子不好,还是别起来了。”
“臣妾还是想起来。”清欢轻轻喘息了一声,借着文帝的力气坐起身,此刻她全然没有平日里宠妃的气势,娇娇软软,柔柔弱弱,倒是像极了那年在河畔初见的歌姬。
是啊,歌姬,出身卑微低贱,便注定连性命和人生都要交由这样的帝王一手掌控。
若兰,你想要皇帝的爱,我为你得到,只愿你心愿了结后,可以看破,饮尽汤水投胎而去。
“怎么了,是不是不舒服?朕宣太医给你……”
“不必了。”清欢轻轻用一根手指点住了文帝的薄唇,她仰头看了看这个男人,英俊又高贵,一双凤眼透着冷厉的光。清欢想,也许女鬼若兰并非死前才知道自己是替身。也许早在她和文帝相处的每个日夜,她就从这双眼睛里看到了冷酷与绝情。他在透过她去寻找另外一个女人,那些温柔和爱意全是打了折扣的,因为不是对她,所以才会感到不对劲。然而又贪恋这男子,不舍得拆穿。
真是可悲又可叹。
“陛下日理万机,能来看臣妾,臣妾便心满意足了。”清欢微微闭上了眼,复又睁开。“只是臣妾无用,保不住这孩子……”
“这并非你的错,朕听说了,是有人暗中动了手脚,朕跟你保证,一定能查出来这人是谁!到时候,要她给我们的皇儿陪葬!”
一声声一句句字字诛心,听似真诚,其实全是空话。清欢低低笑了一下,抬起头又是那样一副柔弱的面孔:“让臣妾自己来查吧,求陛下开恩。”
她乞求的神色像极了兰儿,文帝一时间被蛊惑了,便鬼使神差的点了头。这君无戏言,话说出口又哪里还有转圜的余地?不过文帝想了想,让若兰自己查也无妨,她此刻身体孱弱,在宫中又被他刻意养的无权无势,即便是去查也查不出什么来。
清欢得了这口令,便很体贴地道:“陛下政事繁忙,就别留在这儿陪着臣妾了,还是继续忙去吧,若是误了大事,臣妾可就成了千古罪人了。”
文帝一听这话,脸色有点古怪。其实他在来栖兰殿之前正在自己寝殿的密室里跟兰儿行*之欢,可不知为何,做到一半,他突然软了,怎么也硬不起来,无奈之下他只好寻了个借口离开,想到若兰小产,便来栖兰殿看看,短时间内定然是不能回去的。
软,何止现在软,清欢还要他以后都软。但*仍然强烈,仍然压制不住,但他就是硬不起来!
一点点小小的惩罚罢了,算不得什么。等到她得到了他的爱情,那个时候再让他恢复原状。在这之前,就让他看不着吃不着好了。他宿在栖兰殿却不碰女鬼若兰,用的理由不就是太累太乏了么?不碰若兰却给若兰招来那些嫉妒和陷害,那这一次干脆就满足他好了。一个硬不起来的男人,清欢很想知道,那位王后还会不会喜欢上?
文帝当然没走,他还要继续演他的痴心皇帝,他把自己之前临阵阳痿的原因归咎于这阵子太累了——虽然这段时间里除了兰儿他谁也没碰。过几日就好了,文帝是这样想的。
然而三日后他发现自己还是没好,这下文帝又惊又怕!即使他是皇帝,即使他掌握着天底下所有人的生杀大权,可硬不起来那他就不算个男人!暗地里让太医诊了好几次,说不出个什么所以然来,反正就是在那天,准备提枪入洞的时候出了事!但在那之前一直都是正常的呀!
就在他烦心不已的时候,栖兰殿突然派人请他前去,说是查处了幕后真凶。
文帝本来不信,可他不能不顾及若兰的面子,毕竟这事关他偷龙换凤的计划。结果到了栖兰殿,人证物证一应俱全,他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盯着清欢的眼神就跟见了鬼一般——她竟然真查到了皇后的头上!
而且是证据确凿,无可抵赖。
“陛下,您会给皇后娘娘降罪么?”殿内只有他们二人,因为清欢知道皇帝决不会给皇后降罪。无论如何他们两人都是少年夫妻,曾经结发也是情深,奈何文帝是九五之尊,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忠心于一个女人,而后来更是出现了令他心动的兰儿,皇后满腔妒火,全朝身为替身的若兰身上撒了。
“这……你听朕说……”文帝有些支支吾吾,毕竟之前放话说一定严惩的是他,现在不肯兑现的也是他。身为皇帝,出尔反尔,说出去天下人不知要怎么笑话他!现在文帝很庆幸清欢是个懂事的女子,在给他证据之前就把宫人都摒退了。“你先跟朕说说,你是怎么查出来的?”
“陛下是不愿兑现承诺了,是么?”清欢似笑非笑地看着他,那眼神带着淡淡的诡异,让文帝觉得不对劲儿,他低声唤道:“兰儿……”
“陛下是在叫谁呢?臣妾虽幸得陛下赐名为若兰,却并非兰,陛下日日这样唤臣妾,就不怕惹人误会吗?”
文帝神色一变:“你知道了什么?”
清欢也懒得跟他再继续演戏,她不想表现出一副温柔无悔的真爱面孔给文帝看,她得让文帝瞧清楚,若兰是若兰,兰儿是兰儿,她们虽然外表相似,却并不是一个人!“臣妾应该知道什么?”
见文帝不答,清欢的眼里露出轻蔑的神色:“陛下,你把臣妾骗的好苦哇,咱们的皇儿死了,你连一滴眼泪都没有掉,从今以后,臣妾再也不能有孩子了,陛下连一句关心的话都没有过。陛下真以为臣妾就是那可以任意践踏的泥么!”
“你在胡说什么?!”文帝矢口否认。“朕从来没有这么想过。”
“明人面前不说暗话,陛下夜夜笙歌,佳人在旁,却还要跑到臣妾这栖兰殿里来,真是委屈皇上了。”清欢冷笑。
“你敢窥伺帝踪!?”文帝羞恼,不知该如何言语,最后挑了这么个理由来指责清欢。
清欢哈哈大笑,她站了起来,在文帝面前再也没了从前的柔弱温婉。她今日穿了一袭大红的罗裳,并非宫装,一头青丝披泄而下,也非平日里的打扮,整个人艳丽而张扬。“陛下自己是聪明人,便当臣妾是个傻子。”
她嘴角一扬便是美丽的笑,只是她笑起来的时候就一点都不像那人了。文帝不爱她笑,所以她就不笑了,然而现在,她却想笑个痛快。
第十四碗汤(三)
文帝活了二十几年,从来没有人敢这样对他说话,语气里的轻蔑和不屑都是那样明显,让他感到了极致的愤怒。`乐`文`小说``520`即便是刚被他虏到手的兰儿,与他也是温和柔软,哪里像清欢这般咄咄逼人。
“陛下既然想让臣妾做这个替身,在陛下没有得手之前,臣妾不想再这么浑浑噩噩的活着了。”清欢回首,媚眼如丝,笑颜如花。“陛下有求于臣妾,又不肯为臣妾和孩子报仇,那么在剩下的日子里,臣妾先给陛下提个醒……臣妾这人哪,心狠起来,是六亲不认的。”
说完甩了甩水袖,明明是同一张脸,但却完全不再像同一个人了。
若兰就是若兰,不是兰儿,如果总是按照文帝的想法,就算跟兰儿再像又有什么用?骨子里仍旧不是那个人,正品一出现,赝品便会显得特别的低级,谁会对她有半分怜悯。
文帝也被震撼到了,他性格狠厉,当下便对清欢起了杀心,然而就在这时,清欢又道:“臣妾虽然活不长了,却也不想现在死。陛下还没有得到佳人芳心,难不成就要杀了臣妾?”
多可笑,他不爱她,才是唯一的依恃。
清欢嘴角的笑嘲讽至极,她直视着文帝,没有移开视线,文帝被她看得莫名有些尴尬,气恼不已,正要拂袖而去,却又听到清欢说:“臣妾现在还是陛下的宠妃,陛下总不好就这么甩手便走,毕竟臣妾才小产没多久,于情于理,陛下都该留在栖兰殿,陪伴臣妾度过这丧子之痛。”
越是遇到这样的男人,清欢越发觉得这世间爱情渺茫,女子痴心男子薄情,自古以来,从来就没有公平过。
文帝被清欢这么一说,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半晌回头看看,清欢已经在床上翻身向里睡着了。
他犹豫了片刻,也大喇喇走过去掀开被窝躺下,难不成要他这个皇帝睡地上不成!只是一进被窝,扑鼻而来的幽香便让文帝双眸变深。他一向只让清欢用兰花香,为的是让她身上染上跟兰儿同样的香气,这样的话,在没有兰儿的时候,抱着清欢,他就像是抱到了心爱之人。可现在她身上已经不再是兰花香,取而代之是一种特殊的香气,那香气文帝说不出是什么味儿,但清爽柔和,十分好闻,和她方才那厉害的模样格外不搭。
他转了个身,和衣而卧,本来都是清欢替他更衣的。望着清欢的后脑勺文帝有些失神,他把这个女人养在身边已经快十年了,一直都把她当做兰儿看,从来没有想过她也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今天她这么一发脾气,反倒是提醒了文帝。
不过这一点点的想法很快就被文帝挥去,当年她在河畔卖唱险些遭人凌|辱,是他救了她。既然救了她,那么她就是他的了,要怎么对他,那也是他的自由。
说服了自己,文帝便闭上了眼睛。在这阵阵幽香围绕中沉沉睡去。
既然晚上不伺候他了,那么早上自然也不伺候了。第二日一早文帝起身的时候,清欢仍在沉睡,经过一夜,她的脸蛋微微带着酣睡的红,为那失去血色的脸颊增添了几分甜美色彩。两人虽然同床共枕一夜,却是做着各自的梦,如果说在昨晚之前两人之间还有层窗户纸掩饰的话,那么现在可以说是完完全全撕破脸皮了。
但为了兰儿,为了文帝的那个计划,清欢仍然会是万千宠爱集于一身的兰妃娘娘。
从前因为这份荣耀,女鬼若兰战战兢兢,生怕惹来什么祸事,不能留在皇帝身边,是以虽然她是个宠妃,在宫里却没什么地位,尤其是皇后,几乎隔三差五就想点招儿折磨她。若兰一直没说,文帝也就装作不知道。
傻姑娘,真是傻姑娘,难道你以为你这般隐忍,他便会感激你爱上你么?别做梦了,他只会更加残酷的剥削你!既然他有求于你,却又欺骗你负了你,那边搅他个天翻地覆,让他不得安宁,永失所爱!
以德报怨,何以报德?
早膳后清欢心情愉快地出去散步,团翠跟在身边欲言又止了好几次,最后小心翼翼地道:“娘娘……咱们,是不是该去给皇后娘娘请安了呀?”
“你派个人过去,就说本宫身子不适,不过去了。”
“啊?”团翠傻眼了,张着嘴巴一脸呆相。“可是……可是娘娘之前您说不能不去请安,免得皇后娘娘怪罪,让陛下不开心啊?”
“陛下开不开心关本宫何事,本宫自己开心就行了。”
团翠不敢再言,连忙命人去皇后宫里传话。
皇后一听,这小贱蹄子,还真当自己是什么人物了,竟然敢不来请安?当下火冒三丈,可碍于其他嫔妃都在,又不好发火,便假惺惺地笑了笑:“既是如此,那咱们便去栖兰殿探望探望兰妃,看看她的身子怎样了,顺便命太医给她诊脉。若当真是身子不好,的确是要好好休养,毕竟她之前才没了一个孩子。”
闻言,其他嫔妃都心照不宣的笑起来。兰妃入宫数载,始终是最受宠的,这么多年来她们也是忍够了,凭什么她一个人就要独占陛下?也不看她有没有那个资格!因此听到皇后恶毒的戳心窝子的话,她们都感到很快意。
一行人浩浩荡荡到了栖兰殿,进去一瞧,得,人兰妃正在院子里晒太阳呢!坐在铺了锦绣团垫的石凳上,一派悠然自得。见皇后来了,也只是没什么诚意地说:“见过皇后娘娘,臣妾身体不适,不宜行礼,皇后娘娘莫要怪罪。”
嘴上说着赔罪的话,表情跟动作却一点赔罪的意思都没有。皇后瞧着清欢这懒懒散散的样子,看着心里就来气,当下便指责道:“兰妃身体不适,本宫可以理解,但这是在宫中,兰妃这是什么打扮,未免太过不成体统!”
清欢今日没穿宫装,主要是这宫装太繁复,光是坐在铜镜前梳个头就要一个时辰乃至更久,穿衣服一件接一件的,太累赘,又不怎么好看,于是她干脆把衣服给改成了轻薄便捷的罗裳,长发松松的绾起,妆容却是经过细心描绘,雪肤红唇,一袭红裳,真是说不出的万种风情。
要知道平时她表现出的都是温婉守礼的样子,而今天的她却张扬的厉害,那样鲜艳和热烈,隐隐有种破釜沉舟的意味。皇后害她没了孩子,心里有几分心虚,但又不信有人能查出是她做的,于是底气就又足了,“即便是陛下宠爱你,本宫今日也要罚你!”
“哦?皇后娘娘想罚臣妾做什么?”清欢好奇地问。
“你便在这院子里跪上一个时辰,再把佛经抄上十遍。”皇后不敢用太过的刑罚,怕文帝发怒。她不过是为了心中的嫉妒,寻个发泄的口子而已。这样的惩罚早已是家常便饭,从前的兰妃从未拒绝过。
清欢笑了笑,拿起桌上果盘里的一只橘子,慢条斯理地拨开,然后非常幼稚的用手一挤橘皮——汁液飞溅,非常准确的刺入皇后眼里。皇后尖叫了一声,丢掉手中手帕整个人往后倒去,她身后的宫女以及嫔妃连忙扶住她,清欢却哈哈大笑起来。
她的笑声很好听,即使是狂放不掩饰的笑,也显得那样悦耳清脆。笑着笑着,清欢把眼泪都笑出来了,随手把橘皮抛到桌上,团翠看得心惊胆战,老天爷啊她家娘娘这是怎么了?若是皇后娘娘降罪——不,皇后娘娘已经降罪了啊!
“我可不爱抄佛经,你爱抄你去抄吧,你爱跪你去跪,我可不去。”清欢说着,细细地将一瓣橘子摘干净,送到嘴里,酸甜的味道很得她的心,笑容也因此满足起来。
皇后的眼难受极了,一帮子人弄得手忙脚乱的,那么多女人挤在一起都迫切的对着皇后表示自己的担忧和关心,于是清欢悄悄弹了下手指,不知是谁先摔倒了,带倒了旁边的人,然后所有女人都摔了!姿势那叫一个难看,就连声音都惨叫的像是在杀猪。这一群环肥燕瘦姿态各异的美人,此时此刻哪里还有美感。
也真是巧了,文帝下了早朝过来栖兰殿,一进门就瞧见了这盛况。
他的所有女人都倒在地上,一个个头发乱了朱钗掉了,宫女手忙脚乱的要扶,现场一片混乱,那些平日里千娇百媚的宫妃,此刻一个个狼狈的如同玩泥巴的稚童。
惟独一个人例外。
她坐在那儿,红裙随风飘扬,面上带笑,不怀好意的,妖艳的,却又因为那小梨涡跟小虎牙显得有几分纯真。鹤立鸡群,文帝大概就是这样的感觉。他拧着眉头站在门口,清欢瞧见了他,却并不理会,完全不把他放在眼里的样子。
文帝沉声道:“你们这是在做什么?”
一听到他的声音,宫妃们更急了,想要爬起来,却因为人太多,总是你绊着我我绊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