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 楚忆是寿王
本以为接近神捕习萧之妻苏鸯,难如登天。却不知人有祸福,不等方子笙想个法子认识苏鸯。内力恢复一成功力,耳目灵敏的她,就听到了程曦想要的答案。
苏鸯正和她的一个手帕交咬耳朵,声音压的极低:“这次你可猜错了!昨日我家老爷追的不是江洋大盗,而是寿王——”
“寿王?”那手帕交受了惊吓。
苏鸯急道:“嘘——亲王无诏,不得擅离封地。可偏偏有人知会了我家老爷此事。听说你家老爷,和寿王属下商户有些来往。告诉你这些,是怕你们牵涉进去。若真是寿王,龙颜震怒,指不定就连累了你们。趁早让你家老爷抽身,可莫忘了七年前的国舅谋反一案,有多少人牵涉其中,陛下就杀了多少人……”
那手帕交乍然变色,将手上锦帕揉成麻花。
毫不费力得知消息,方子笙一扯荼靡,朝程曦的马车走去。她疑惑:他明明亲口说叫楚忆,可寿王名讳是李筠,难道是他撒谎?
世人都说寿王容颜好,那楚忆风采气度不凡,极有可能是寿王李筠本人,而“楚忆”则可能是他的化名。
所以,为防泄露身份,千山才会在永宁寺后山,当机立断斩杀许家兄弟。也因此,不许她泄露被救一事。如此一想,就能对的上了,方子笙释然。
车内,楚忆慢悠悠喝着米酒。
酒是高烈所开酒方,木月专为方子笙所酿。可他贪杯,偷了酒不说,还大模大样请方子笙喝酒。
这一行径,让赶车的无白心中很是腹诽。
眼看快到马车旁,方子笙忽发现消失半晌的花开,正扶着一棵银粉梅树,望向亭子里下棋的昭荣郡主和吴守颍,身影落寞,目含哀伤。
“小姐?”荼靡询问是否带回花开,被方子笙拦下。
梅花飘然而落,花开头肩停了薄薄一层花瓣。她似乎已看了许久,却仍看不够。若可以,她甚至想一生如此,安静又贪婪地看着吴守颍。
一眼万年,沧海桑田。
“喵……”不知趣的野猫窜过,惊动花开。这才看到不远处操手等待的方子笙和荼靡。荼靡朝她招手,她顿时羞红了脸,匆匆跑去。
“不去见见他?”方子笙语调温柔。
“见与不见,又有何区别,不过徒增烦恼!”花开强忍痛楚,“方才奴婢已在秦家奴仆处打探清楚,秦家庶出的四老爷之子,秦适公子身边有个小厮,名唤冯鱼,不知小姐找的可是此人?”
“是与不是,还需再查!走吧……”方子笙当先上了马车。荼靡和花开随后跟上。
程曦很惊讶:“问到了?”
方子笙点头,搓搓双手,接过程曦递来的热茶,转手又递给花开:“你在风里站了许久,喝杯茶暖暖吧!荼靡,过来一点,这炉子旁边暖和!”
程曦兀自笑笑,再斟两杯热茶,分别递给方子笙与荼靡。
对程曦的知趣,方子笙很满意,伸指蘸蘸杯中残茶,在固定于马车中央的朱红小案上,写下一个“寿”字。
她想,程曦一定懂。
当方子笙写出一横时,程曦的目光就变了。
一字写完,程曦却似看不够一般,垂眸注视那个“寿”字,一改悠闲,面露凝重。
果然是他?
如今朝堂上,皇后所出四皇子,与云妃所出五皇子,因太子之位,正闹得不可开交。如此多事之秋,他又何必铤而走险,擅离封地?
一路无话,无白将车停在郑府后门。
下车前,程曦施礼:“今日多谢小姐援手!——不过,我尚有一个疑问……永宁后山,你可曾见过‘他’?”
程曦指向案几。
上面已没了那个“寿”字。
方子笙怔然。
今日梅宴,程曦前来相见,果真不是偶然。他必然是早就怀疑自己,才会出现。可他为何会怀疑自己见过“寿王”李筠?
见方子笙沉默,程曦笑笑,惊艳了荼靡的眼:“也是凑巧,习萧刚来黎阳,与官府一同上山查案。习萧神捕之称,绝非浪得虚名,不过一日,他便查出那几人的身份。山上一共死了四个人。苏昔悦的丫鬟冯云,江湖灵禽派的弟子许家兄弟,还有一个——暂未查出身份。”
“不过,若非许家兄弟的伤口,出自千山的灵犀剑,一招毙命。想来,习萧也不会那么快就发现千山他们的踪迹。”程曦挥挥手,“千山与习萧曾师承一脉,所以才会对灵犀剑如此熟悉。
告诉你这些,是因为习萧已经去过孟府,追查一个名唤“方子笙”的丫鬟。我已打发了他,但苏昔悦那里,你还是躲着些好,省得被她发现,多生事端。”
“还有,既然你不曾见过‘他’,以后无论何人问起,都要记住,你从未见过他——”
千山?
那不正是楚忆身边那个,嫌弃自己吃了楚忆药丸的属下吗?看来她果然不曾猜错,那位救命恩人“楚忆”,十有八九正是寿王李筠。
这一席话,程曦是故意说给她听的,想来也是怕牵扯到她。
方子笙领情,心照不宣道:“我是郑家二小姐,从未去过孟府,更未去过永宁寺。还望程公子放心!”
这小丫头,果然聪慧!
程曦递下两坛米酒,这才乘车远去。
对方子笙和程曦的机锋,荼靡与花开不解,两人也不多问,从后门回了院子,这才发现她们忘了大小姐郑芸潇。
郑芸潇回来的比方子笙晚一些,因为方子笙作画出了风头,她被有心人拿出来,和方子笙一比,好一番轻视。说她不如一个庶出的妹妹,害她差点无颜坐吴小姐的车回来。
回到郑府,心带怨气的郑芸潇,又跑到方子笙的小院,好一顿无理取闹后,才携恨而去。
而方子笙根本无所动,冷眼瞧丫鬟们收拾被郑芸潇弄乱的屋子。
荼靡愤愤:“大小姐太过分了,这些话本是老爷新送来的……不过小姐——”
荼靡戛然而止,咽回想说的话。
“想说什么?”方子笙蹲下,捡起那本记录着她与朱衡过往的话本,神情惘然。
“没……没什么!”荼靡迅速捡好地上茶盏碎片,掀帘出去,背靠廊柱,松口气。
差点,她就暴露了自己。可是,她跟在小姐身边近十年,从未见小姐作画,为何小姐失忆后,反而能有如此出色的画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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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章 我岂能专美
月凉如水银如钩。
方子笙立在窗前。
风不大,微冷。
院里四面挂着灯笼,院外有暗卫。虽不得见,于一片静谧中,方子笙却能感觉到。
她一向敏觉。正因此,战场上才捡回几次命。自从那夜被刺杀,郑骏便加派人手,护死这处小院,尤其是夜晚。
几日未曾得见郑骏,方子笙忽发觉心头有些想念。
许是她太入戏了。
前世方国公对她事事不满意,今生郑骏为父,对她宠溺有加。这样的爹爹,是她梦寐以求的。
方子笙揉揉额角,觉得疲累。心头压着许多事,却无处排遣。
齐国的事,即便再想探知消息,无奈她鞭长莫及,能力不足。
门房里的内鬼小五,还有许家兄弟,他们究竟是谁的手下,与郑骏到底有何冤仇呢?她是否该向郑骏坦白,永宁寺后山云彭被杀一事呢?
还有她的救命恩人,寿王李筠,他如今身在何处,可否躲过神捕习萧的追捕呢?
最后,方子笙的目光落向身后地毯上,硕大的酒葫芦,脑海中浮出韩明瑜的笑脸。
到底,那个酒鬼韩乐师,是不是韩明瑜呢?
这些事,纷纷扰扰,让她无法安眠。
“吱……”门被推开,端着食盘的花开,袄裙整齐地走进来。
眼见立在窗口吹风的方子笙,花开拿过衣架上的斗篷,为她披上,关窗,请她喝药。
食盘里,除了一碗高烈药方里的药,还有一小盅白白胖胖的汤圆。
“奴婢见小姐晚膳没吃什么,就做了汤圆,喝了药再吃?”花开将碳炉移过来,捏捏自己冻红的耳朵。
拿过瓷勺,尝一口汤圆,心肺都觉得热乎乎,就如同当年与韩明瑜初次喝酒时的感觉。
“荼靡呢?”
“今夜奴婢当值,就让她去睡了。其实,小姐你不在的这两日,荼靡很担心,几乎没睡。她几次求见老爷,打听您的消息。可是老爷并未告诉她。”花开烤着手,心中安定。
方子笙从瑞雪宴失踪时,花开的心急和荼靡一样,如今方子笙回来,她的心也与荼靡一样,一下子就安定了。
“心乱了,就容易露出马脚。这几日,你可曾从荼靡那里得到有关她的过往?”方子笙迟疑片刻,才问。
“荼靡……”花开轻咬下唇,“她去驿站寄出一封信,收信之人在承州。”
“承州?”那个郑纯心生活了十几年的地方,究竟藏着怎样的秘密?
方子笙摩挲着白玉药盏,发呆。
缺人手!
无论她想做什么,身为女子有疾患,都无法正正当当去做。她需要有人充当她的眼,她的脚,去那些她想去的地方,充当她的手,撕开一团团迷雾。
梦里,方子笙睡得极不安稳。次日用过早膳,就见郑宛凌出现在小院,原来是邀她前去观看金银坊新出的首饰。而郑芸潇则因为心情不好,不愿与方子笙她们同行。
方子笙对郑宛凌颇有好感。
可眼看瑞雪宴已过,郑宛凌却并无回京都的打算。郑国公府也奇怪,一个千金小姐在外,他们不担心也不催促。
金银坊门口人潮涌动。
楼有三层,每层四面摆着成排的戗金五彩盒。盒内铺着柔软的黑丝绒,上面摆放珠宝首饰,件件巧夺天工。
望过去,盒前有首饰的名字。环佩金钿,钗鬓步摇,各有特色。
荼靡和飞燕也看花了眼。
方子笙悠悠走着,慢慢欣赏。
那支赤金嵌玉的步摇小巧精致,那支攒丝金凤衔珠步摇也不错。
呀,那副金八宝如意对花钗格外引人注目。还有白雀玉搔头,赤金明月珰,珠光宝气,富丽堂皇。
方子笙曾住齐国皇宫,见到的宝物并不算少。这里的首饰,规格虽比不得她以前见过的,但胜在款式新颖,造型别致。
方子笙拿起一颗晶莹剔透的琉璃珠,仔细看看。又拿起一对海骝花宝钿花钗,外加一把造型别致的嵌金如意梳,放向身后伙计的托盘上。
郑宛凌却心不在焉,频频往两丈多高的大门处看。
她在看谁?
“二妹妹,昨日你去梅宴,可曾见到程三公子?”郑宛凌拿起一件雪玉璎珞,凝眸流转。
程曦?
方子笙笑笑:“见了……”
“听说他还夸了你的画?”郑宛凌说的认真,眼里皆是探究。
方子笙诧异。
想来郑芸潇定然不会告诉郑宛凌这些,任何能长她方子笙威风的事,郑芸潇都不会说。
那,郑宛凌是从何处得知此事呢?又为何偏在此刻提起。莫不是就为了这句话,才与毫无交情的她,同逛金银坊?
“嗯!是程公子谬赞了!”方子笙转身,恰恰与门口一个人四目相对。
程曦?
都说人不经念,刚说到他,他便出现。
“程哥哥,你怎不进去?”娇俏可人的苏昔悦从程曦身后出现,一双黑眸顺势瞧见方子笙和郑宛凌。
“咦?”苏昔悦大惊,快步而来。
方子笙心念,这下完了。
昨日刚和程曦说好,要跟永宁寺后山杀人一案划清界限,今日就和知情的苏昔悦撞个正着。
“郑姐姐,你居然在这里?”苏昔悦眉开眼笑,一双冷厉的眼,弯成月牙,“国公爷爷好吗?姐姐你来了黎阳,怎不告诉我呢?——呀,都怪我昨日有事,否则梅宴上,定能见到姐姐——这位是……”
“这是我本家妹妹,郑纯心!”
“我好像见过她……”苏昔悦喃喃,眼睛眨也不眨地盯住面无表情的方子笙。
她印象很深,这个“郑纯心”太像前两日程哥哥带回的丫鬟。那个丫鬟很有可能是杀人犯——
“程公子——”郑宛凌压抑着心头激动,上前行礼,一双妙目露出痴意。
果然,刘刚的消息没错,苏昔悦今日要来金银坊买首饰。她想赌一把,看能否好运见到程曦。上天垂怜,来到黎阳小半个月,终于见到他了。
程曦姿态闲适,手里拎着一个竹编的鸟笼,关着一直翠绿黄羽的鹦鹉。浑身满满的纨绔气息。
“郑六小姐,好巧!”程曦微微一笑,引得楼上开始骚动。
“看——看,他笑了……没想到有生之年,居然能亲眼一睹程三公子的风采——”
“我要下楼,离他近一些……”
“等等我,我也去……”
纷纷扰扰的杂音,让苏昔悦不满。
程曦更是无语,眸里透出几分不耐。今日陪同苏昔悦出门,乃舅母之命,他不愿违逆。可他就知道,没了胡子,去哪里都是麻烦。
程曦一哂,忽瞧见方子笙唇边笑意,不由心中不爽。我在这边被当成猴子一般,任人围观,小丫头却在那厢幸灾乐祸。
不行,不能专美,也要拖她下水——
毕竟,独乐不如众乐乐!
第六十七章 未战先屈
“真是有缘,二小姐也来买首饰?”程曦踱至方子笙身侧,脸上欢喜,似真非假。
方子笙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瞬间,四周安静了。
楼里的女人,堵在楼梯上的,趴在二楼围栏上的,拼命往前挤的,皆成了锯嘴葫芦。一双双眼睛,盯向方子笙。
怒火从四面八方而来。
程三公子对人从不假颜色,今日却对一个陌生的小姐,如此亲近,是可忍孰不可忍。
她肯定不守妇道,勾引了程三公子。
嫉妒和愤怒在空气里发酵。
方子笙忽然想念昨日的马车。一帘之隔,便能阻挡无数怀疑猜测的目光。如今,暴露在众人眼前,这“要命”的亲近,她却无福消受,也消受不起。
“苏小姐,你不是要和程公子挑首饰吗?听说三楼的首饰最好——快去吧,若晚了,指不定就没了!”安静中,方子笙将“苏小姐”三个字咬得特别清楚。
果然,众矢之的立刻就成了苏昔悦。
但苏昔悦的如意算盘本就如此,当下傲视群雄地一望四周,盛气凌人地抱住程曦的胳膊:“程哥哥,皇后姨母常说黎阳工匠技艺高超,让我多挑些新奇玩意给琉璃公主看看,你陪我上楼可好?”
“琉璃”二字如同魔咒,让程曦心甘情愿准备上楼,放过继续“火烧”方子笙的机会。
而苏昔悦口中“皇后姨母”四个字,也让磨拳霍霍的小姐们,失了战斗的勇气。
皇后娘家尤氏一族,如今可是风光无限,谁敢不长眼触他们亲族的霉头,除非不要命了!
可偏偏有人不要命,这人方子笙还认得。正是昭荣郡主和珊硕县主。
“哟,好大的面子!琉璃妹妹身为公主之尊,什么好东西不曾见过,还需要苏小姐从京都千里迢迢,到黎阳来给她挑吗?”二楼围栏旁,珊硕县主扶着嫡姐,阴阳怪气。
楼里又是一静。
从京都来到黎阳,不是为了公主,那自然是为了别的。比如,眼前这容貌绝世的程三公子?
苏昔悦咬牙。
珊硕县主不足为惧,可昭荣郡主一向备受皇上疼爱,得罪了她,总是不妥。可她一向心高气傲,怎肯败下阵来。
一旁程曦忽瞥了方子笙一眼。
她看戏看的很认真,微眯着眼,唇角勾笑,脸颊似乎不那么瘦削了。
“郑小姐,你掉了东西!”程曦语调温柔,左手一翻,一根银钗出现在他手中。
荼靡愕然。
那是她插在头上的银钗,是娘亲留给她唯一的念想,怎会转眼间就到了程曦手上?
银钗素净,顶端却镶嵌三朵做工精细的四色花。花不大,贵在用了三种宝石做花瓣。
这钗,方子笙自然认得。她却不懂程曦何意?要救苏昔悦?
大庭广众下,众目睽睽中,只见程曦步履轻缓,走近方子笙,温柔地为她插好银钗。
四目相接时,程曦低语:“得罪了!”他只是不喜别人亵渎了“琉璃”这两个字。
行事跌宕起伏。众人皆窃窃私语,甚至珊硕县主都忘了怨怒苏昔悦,跺跺脚,跟着嫡姐昭荣郡主离去。
苏昔悦目色如刀,刀刀杀向方子笙。
唯独郑宛凌,如遭雷劈,一双看不清思绪的明眸,定定望着登楼而去的程曦。
苏昔悦挽着程曦胳膊,这看似不知廉耻的行为,却羡煞众人,也伤及郑宛凌的心。
从头到尾,他只跟自己说了一句话,却和郑纯心说了许多话。她后悔没去昨日梅宴,否则岂会不信刘刚所言,程曦亲自送郑纯心回府?
失魂落魄的郑宛凌,再无心多逛,大步朝外走。方子笙只得跟上。
两人今日乘了同一辆马车来。
“七年前,我年纪尚小,灯会上出了意外,混乱中,和家仆走散,又被拍花子的人看上,要将我掳走。是他,救了我……”沉默了半晌的郑宛凌,忽然开口,“所以,我一直在等待,等他能看到我。可好像,还是不能……”
他?是谁?程曦?
方子笙并未发问。对面的郑宛凌眼里,射出愤怒和哀伤。
“七年来,我见他的次数寥寥可数。因为寿王一事,他和左相闹翻后,就离了京都。这一次来,好不容易见了他,可他……”他却不肯多看我一眼。
郑宛凌觉得一颗心支离破碎。
整整七年,日日夜夜她都在回忆他从天而降救她时的场景。
七年来,她打听他从前爱吃什么,爱看什么书,爱爬哪座山,爱穿什么料子的衣服,然后她跟着他吃一样的食物,看一样的书,喜欢一样的花,欣赏一样的画,连他养的兔子,她的院里都有几只。
她以为这样就离他近一些,却忘了那只是她一个人的相思。她恨不得一夜就能长大,能与他比肩。为此,她百般讨好祖父祖母,认真学习德容秀红,为的就是能顺利嫁给他。
可惜,他是流水,她是落花。
在爹爹终于开口,打算要她联姻武家之时,她决定拼死一搏。可真的见到他,她却忽然不敢开口。那些隐秘的爱恋,在他冲方子笙微笑时,变成一张巨网,而她却是作茧自缚。
方子笙对郑宛凌不熟。
可毕竟是名义上的同族姐妹。即便郑芸潇,对她多方挑衅讽刺,她都看在郑骏的份上,不予计较。如今,见郑宛凌为情所困,甚至听到了不该听到的,方子笙无法置之不理。
因为,此刻的郑宛凌,像极了多年前的一个人。
“车夫,掉头,回金银坊!”方子笙盯着郑宛凌,“与其和我说这些没用的,不如亲自去跟他说。世上姻缘,唯两情相悦,才能和美。你将所有心事隐藏,又有何用?”
飞燕已落下泪来。
这么多年,小姐对程三公子的执着,她都看在眼里。她本以为小姐很勇敢,今日一看,原来小姐仍是胆怯。因为就连她都知道若开口被拒绝了,说不定此生再无望。
“怎么?怕了?”方子笙似乎看穿了对面主仆的想法,一笑,带着几分邪气,“有失必有得,不试试,怎么知道不行?”
第六十八章 匕首换大刀
楼外揽旗招。
荼靡被派去金银坊请程曦。如今的情况,比起毫无关系的郑宛凌,方子笙在程曦那儿,算得上认识,不怕他不来。
方子笙和郑宛凌,则坐在金银坊旁边的茶楼等。
雅间相邻,两人一人一间。
上好的茶,暖和的室。
飞燕惴惴不安。
郑宛凌则如坠梦中。她自己也想不到,伤心之时,居然对方子笙说出了真心。而方子笙并无任何讶异,还怂恿她亲自开口。
隔壁的方子笙立在二楼窗口,往下望。
果真是年节将至,街上人流涌动。可程曦的容貌身高,在人群中格外显眼。许是察觉到被注视的目光,他抬头冲方子笙微微一笑。
方子笙也回了一笑。
她心情很好。虽说方才金银坊里,被程曦捉弄。但因为身体又恢复了一成功力,她的心情如上云霄。
摸着窗侧摆着盆栽的木台,方子笙轻轻一掰,就跟掰开一块脆饼,掰下来一个巴掌大的角来。
方子笙顿时眉开眼笑,心中一叹。
有些事,终于可以开始行动了。
方子笙无心听郑宛凌和程曦互表衷情。一见荼靡进来,就留了银子给小二,领着荼靡,出了茶楼。
她方才看到街角有个铁匠铺。
谁知刚下茶楼台阶,背后一人砸吧着嘴问道:“咦,莫不是我眼花了?郑小姐,方才不是你请了我家公子?”
原来是停好马车,准备进茶楼,喝一壶的无白:“郑小姐,为了你,我家公子可是拂了苏小姐的面子。我听丫鬟们说,苏小姐心眼最小。你好像又得罪她了!”
方子笙不知该说什么,将荼靡刚从茶楼买的两包点心,拿过一包,塞过去:“约见你家公子的另有其人,我还有事,先走一步!”
“不坐车?”无白笑眯眯,“苏小姐进出都是坐车,听说郑家也是家财丰厚,难道还让小姐自己走路吗……”
“我家小姐要去铁匠铺,就在不远,并非回家。你快让让……”荼靡不满抢了自己零食的无白。
无白越发高兴,黑脸白牙,看的荼靡一阵错愕。
“铁匠铺?刚好,我也想去逛逛。走吧走吧……我知道街角的刘家铁匠铺,还不错。之前我的双钩,就是刘遇给我打的。哎,你一个千金大小姐,去铁匠铺做什么——公……公子?”
方子笙一偏头,瞧见玉树临风的程曦,跨过茶楼大门的门槛。
这么快?
方子笙抬头看二楼。郑宛凌所在雅间的窗口,关着。
“铁匠铺?恰好,我也要去,郑小姐,一起走吧?”程曦仍托着他的鸟笼,还是同样的纨绔气息。
方子笙和荼靡面面相觑,最终还是随程曦,挤进人群。
人流虽挤,因程曦容貌太过特殊,众人竟自发让出一条路来。几人顺利来到刘家铁匠铺外。而因程曦的到来,刘家铁匠铺也被人群围攻。
程曦一出现,店里店外挤满看程曦容貌的闲人。刘遇顿觉不妙,连忙请了程曦等人去后院。
前堂后院间有个天井,不大,却挂了许多鸟笼。笼里嬉闹着许多不同种类的鸟儿。刘家铁匠铺店面不大,可后院颇大。
几人分别坐下,刘遇就开始频频打量方子笙和程曦:“阁……公子,这鸟儿你不喜欢?”
方子笙错愕。
听起来他们不仅认识,这铁匠铺的掌柜刘遇,还是程曦的下属。他眼角眉梢都写着,公子大驾光临,属下万分荣幸。
“你来铁匠铺要打什么兵器?虽说违禁,但看在我的面上,刘遇会帮你的。”
大周律法,以武犯禁可是要吃牢饭的。方子笙还在想,如何利诱铁匠铺掌柜给自己打造趁手的兵器。瞌睡遇上枕头,程曦一出现,问题立刻迎刃而解。
莫非程曦当真是万空大师口中“她的贵人”?
方子笙本意要打造一口大刀。但程曦面前,她不愿多说,改口说要打一对小巧的匕首防身。
一旁程曦嗤笑出声:“看你手上老茧,就知以前用惯了刀,怎么改用匕首了?”
原来早在程曦背方子笙回孟府,早看过她一双不像小家碧玉的手。那双手,生着老茧的地方,他很熟悉,因为他也用刀,而不是世家子弟们常用的剑。
一听是匕首,刘遇说他库房里有,就和无白勾肩搭背而去,留下方子笙和程曦独自喝茶。荼靡也被方子笙支出去逗鸟儿。
“郑宛凌她——”方子笙觉得自己本不该多问,却因她怂恿了郑宛凌,所以不得不问。
程曦摇头:“我以为你是因为苏昔悦要揭穿你一事,要和我商量对策。所以一见不是你,我就告罪出来寻你。怎么,莫不是寻我的人不是你?”
郑宛凌还是没说?
方子笙无语。不过她能帮的也不过就是这些了。郑宛凌既然抓不住机会,她也无能为力。
方子笙当即改了话题:“苏昔悦她认出我又如何,我不承认,你不承认,就算神捕习萧来了,也要有证据。”
程曦顿顿:“我觉得你今日与以往不同。”
被发现了?
方子笙笑笑。的确不同。
以前她连走路都需要别人搀扶,如今却已恢复三成功力。心有余而力不足已成过往,她心情振奋,自然不同以往。
“梅宴你要我打探习萧追捕之人。你有他的消息吗?”
程曦见她主动提起寿王,有些意外:“习萧还没找到他。有可能他已回了封地。不过,那日后山到底发生了何事?”
“他似乎去后山拜祭一人,有个石碑,碑上却无字。许家兄弟本是要杀我的,却不慎杀了冯云。后来,许家兄弟要杀我之时,千山救了我。——听说多年前,你曾是寿王伴读,那后山里埋的……”
“是莹姐!”
程曦短暂的沉默,看向方子笙。
她很瘦,下巴尖尖,更显得眼睛大。
程曦一恍惚:“莹姐是楚天翼和幼娘的女儿。幼娘是孟府舞姬。七年前,楚家被满门抄斩。因为莹姐生在孟府,知道她的人不多。为了让莹姐逃过一劫,舅舅送她去永宁寺出家。最终,还是没保住她。宫里派了人来,私下害了莹姐。莹姐死后,舅舅本想将她认作义女,埋入孟家祖坟,不料却被盗尸。原来是他带走了莹姐。难怪,他宁愿被抓,也要回来看看莹姐。”
第六十九章 踹倒门板
“小姐……”荼靡一脸惊慌地扑进来,“程公子的鹦鹉,飞走了——”
“什么?那是我养了半年,刚刚送给阁主的,你居然让它飞了?”抱着一个长条盒子出现的刘遇,痛不欲生。
“既然飞了,就飞了。”程曦起身打开盒子,瞥瞥匕首成色,将盒子推回去,“虽然精致,却没什么用。既然你要匕首,我为你打造一副,今日就先回去吧!无白,你送郑小姐!”
他,打造?
刘遇一脸嫉妒:“阁主你偏心。上次南无庄主请您给他打一对匕首,您给推了。他给的报酬可是制作兵器的玄铁石,世间罕有……这位小姐给的报酬莫非很高?”
程曦一笑,如春风拂面:“一只银钗,算不算?”
上了马车,方子笙仍有些诧异。
左相之子,虽未入仕,却也养尊处优,居然会打造兵器?当真有些匪夷所思。
无白一边在人群中慢悠悠赶车,一边说着:“小丫头,那只鹦鹉出自海外,极难养活。是刘遇花了不少银两买来的。他那个人最是爱财。你不小心放走了鹦鹉,他定会恨上你的。”
荼靡想起身材魁梧,一脸胡须的刘遇,掀开车帘,没好气道:“我又不是故意的。方才我要赔他银子,是他不要的。”
无白露出白牙。
他要敢收你的银子,公子就敢打烂他的手。
他算看出来了,这位郑小姐,如今在公子那儿,是挂了号的。莫名其妙就被公子看做是自己人了。自己人收自己人的银子,刘遇可不是找嫌嘛……
无白百思不得其解。
这位郑小姐到底和公子是什么关系,连公子的影卫无影都不肯多说一句关于她的话。莫不是公子红鸾星动了?
不……不可能……
谁都知道宫里有个琉璃公主,是公子心尖尖上的人。若不是为了琉璃公主,公子岂会在这七年间走遍天下?这其中的磨难,艰辛,也只有他们这些下属才了解。
不过这么一想,这个娇娇弱弱的郑小姐,倒和那传闻里病歪歪的琉璃公主有些相似。
一样是花骨朵般的年纪,却都恶疾缠身。想来是爱屋及乌,公子才会对这位郑小姐另眼相看。
想到这儿,无白又忍不住回头去看那位郑小姐,却被荼靡凶狠的目光给吓得摸摸鼻子,不好意思地扭过去。
方子笙心情越发舒畅。
寿王无事,千山无事,可不正是喜事嘛。
荼靡狠狠甩了车帘,坐回来。
“怎么了?”方子笙见她脸颊泛红,目露愤怒。
“方才小姐跟着程公子去看图样时,那个刘遇一直在骂奴婢,说奴婢笨手笨脚,一只鸟儿都能看飞了。奴婢气不过,就跟他过了两招——”结果武艺不精,被人压在地上,失了脸面。
“那鸟儿当真不是你故意放飞的,因为银钗?”
荼靡嗫嚅,最后低了头,闷声道:“那是我娘留给我唯一的物件。娘亲她——”
娘亲她为了救我和小姐,引走追兵,至今没有音讯。郑骏也曾多方寻找,可也不曾找到。娘亲可是小姐你的乳母啊——
这样的话,荼靡不敢说,不能说,也不想说。
好不容易小姐脱离了过去的阴影,如今身体渐渐好起来,不能乱了她的心。
马车停的照样是郑府后门不远的小巷子。
巷子长而幽静。
方子笙和荼靡并排走着。
荼靡已从愤怒里抽身,笑盈盈听方子笙说金银坊里挑的首饰,都是买给谁的。大丫鬟小丫鬟,无一遗漏。
“小姐!”荼靡顿脚,扯扯方子笙的袖角。
前方不远处,暮霭中,郑宛凌和飞燕的身影显得不太清楚。她们似乎等了许久。好看的脸都冻青了。
“是他的马车?”郑宛凌的语气很笃定。
方子笙点头。却有一种被抓,奸的错觉。她一定是累了,才想多了。
“他说走错房间了,就立刻出去了。”丝毫不留她开口阻拦的余地。郑宛凌直勾勾盯着方子笙,“你跟他是怎么认识的?”
“莫非二小姐是为了自己能见他,才折回的?”飞燕看不得自家小姐伤心,语气嘲讽。
荼靡爆了:“你以为谁都跟你家小姐一样,当他是宝?长得好又怎样,不当吃又不当喝的。我家小姐要去铁匠铺,是他要跟着的,又不是我们非拉着他去的!”再说了,他长得再好看,又怎能配得上我家皇子殿下。
“明明就是你们捣鬼——金银坊里,他就亲手给二小姐插簪子。说你们没关系,谁信呢?”飞燕气恼。
“你不信我?”方子笙望着眼睛眨也不眨的郑宛凌。
“这样,我如何信得?”更何况我还告诉了你我的秘密。郑宛凌摇头,眼里露出防备和后悔。
“清者自清,浊者自浊。你要如何想,我无能为力。荼靡,我们走吧!”方子笙朝后门走去。
“你们不可能的!左相不会允许他娶一个私生女的!”
私生女?
方子笙回头。
她本以为郑宛凌有心交好于她,才会邀请她同去金银坊。原来她在郑宛凌心里,和郑芸潇一样,都认为她只是一个血统低贱的私生女。
“也对!只有出身郑国公府的嫡女才能配得上左相之子。”方子笙微微一笑,竟有些嗜血之意。她一脚踹向后门,其中的一扇暗红门轰然倒下,溅起一层尘埃。
方子笙目不斜视,踏过门板,大步朝里走。
飞燕吓得浑身发抖。
郑宛凌则盯着方子笙的背影,在心底发誓:她一定会让郑纯心后悔今日的举动。
荼靡飘一样回了小院。
直到花开问她小姐买回来的首饰在哪儿时。荼靡古怪地笑笑,眼泪忽然流出来:“好了,好了,小姐大好了——”能一脚踹倒门板,明明是身体康复了。她终于对得起清妃娘娘和娘亲的嘱托了。
“小姐小姐——”荼靡将盒子丢进花开怀里,一阵风卷进屋里,抱住正喝药的方子笙,眼泪鼻涕蹭了她一身。
“我身子好了,你高不高兴!”方子笙毫不介意,拍拍抱住自己膝盖的荼靡。
“高兴!”
“那要不要写信回承州?”
“回承州干嘛?奴婢要直接给娘娘写信,告诉她,小姐你的毒解……解……”
后知后觉的荼靡愣了,眼泪还挂在睫毛上,整个人瞬间呆滞。
让她去死,让她去死,她居然说漏了嘴。
第七十章 故人相见
“娘娘……是奴婢家乡对娘亲的称呼。”荼靡想笑,无奈笑不出来。一张脸变得诡异。
“乖,话都说到这儿了,也该继续说下去了。荼靡,我们以前是不是认识?你说的娘娘,可是我在承州的娘亲?她没死,是不是?”方子笙敦敦善诱。
电光火石间,荼靡福至心灵,想起郑骏曾跟她说的话。连连点头:“是,小姐,夫人她没死,只是有了……有了别的男人。老爷觉得丢人,就做主让夫人改嫁了。老爷只是不想小姐您知道伤心。毕竟夫人先是没有名分,就跟了老爷,后来又——”又给老爷带了绿帽子,可谓是名声尽毁。
竟是这样?
荼靡老老实实的态度,让方子笙信了三分。
荼靡松了口气。
好歹过关了!
都怪这张嘴!让你乱说话,饿你三顿再说。
方子笙也不打算一次就撬开荼靡的牙关。此事就此遮了过去。
荼靡心大,一会儿就忘了事儿,和一众丫鬟分起首饰来。
院外,屋檐上挂的灯笼依次点起。
室内,花开吹息火折子,用银剪拨拨烛芯。
“老爷还没回来?”
“没!不过年节将至,说不定老爷快回来了。”
“周石海呢?”
“周管家最近也很忙。每到年尾,庄子上的管事都会来府里对账,然后调拨下一年的人事。就连夫人那里,也忙着对账。还有郑家的各家商铺的主事,听说早就来了府里,等着和老爷交账,可老爷一去就没了消息,于是都等着。”
方子笙揉揉胳膊,伸伸懒腰:“这么忙,他会去哪里,打听出来了吗?”
花开摇头:“老爷行踪一向保密。音萝几次试探她哥哥云平,云平都不告诉她。倒是先前小姐让我找人,去庆川巷打听韩乐师的事儿,有了消息。他去了明家。”
“明穗?”
“嗯,帮忙打听消息的,是刚顶上门房小五的新人,叫白须。他自小就在庆川巷附近住,所以跟踪韩乐师时,不曾被发现。韩乐师进了明家后,白须去明家打听,只说是明家小姐的西席,却连名字都打听不出来。”
“明家!”方子笙摩挲着酒葫芦,“去准备些礼物,明日我们去明家看看。”
明家不算特别富贵,却也是颇大的宅子。一接到帖子,明穗就亲自出门迎接,只是依旧憔悴。
方子笙对她和秦桐羽一事心知肚明,也无处劝解,进了明穗的闺房,但见案上摆着几幅画,最上面的却是一首诗。
“君住长江头,妾住长江尾……”
方子笙只来得及看了一眼,就被明穗挡住:“水秀,快上茶。”
两人挨着炉子坐下,方子笙笑笑:“你怎么瘦的这么多?”
明穗下意识摸摸脸,不提此事:“这天气冷的,你身子又不太好,若是有事,我去郑府也是一样。”
“我有件事,一直想问你。瑞雪宴上,你跳的舞是谁教你的……”
明穗接茶的手一抖,茶盅掉在托盘上,水珠溅上手背。
明穗是比照大户小姐养大的,虽说会剑,却也只是架势好看,真的对敌不过是三脚猫功夫罢了。所以,她肉皮白嫩,这一点茶水竟将手背烫红。
水秀手忙脚乱,其他丫鬟忙去拿烫伤的膏药来涂。
一番折腾后,明穗看看方子笙沉默的脸,起身:“走,我带你去个地方!”
明穗带方子笙去的是明家后院,一直走到靠北的那面墙。墙上搭着梯子。
“我有个叔叔,幼时高热,烧坏了脑子,长大后常常咬人。大夫们都说他疯了,家里就特意将后院隔开,将他关在里面。后来他过世后,那里就空了下来。一年前,我无意中听见里面有动静,跑来一看,居然是一个人在舞剑。后来,他教我舞剑,爹爹也见过他,请他入府居。他不肯,就一直住在那里。”
“他叫什么?”摸着半旧的木梯,方子笙朝墙上看去。
一年前?
怎么会是一年前?她明明进入郑纯心的身体不足三个月?
他不是韩明瑜?若不是,为何会知道那首曲子?
“小姐?”花开担心,“让奴婢先上去看看吧?”
不,我要亲自看!
方子笙登上梯子,忽与墙那头出现的一张脸对个正着。
那张脸,披头散发,脸上青紫红肿,散发恶臭。
墙这头的丫鬟们被吓得齐齐尖叫。
那张脸也同样惊恐,正待逃离,却被方子笙伸手抓住脏发掩藏下的右耳。
她记得,当年比武,她控制不住力气,大刀擦过韩明瑜耳边,留下一道伤疤。身份真假,她一看便知。
那厢,那张脸龇牙咧嘴,却挣脱不开方子笙的大力。
就在昨晚,方子笙的功力已恢复四成。
伤疤犹在,人已改。
那人怒极,张嘴咬向方子笙。
方子笙却忽然大笑,笑声清越,吓得那人从梯子上滑了下去。
“韩明瑜……”方子笙爬上墙头,见那人从地上爬起来就逃。正待追过去,身后一只小手捉住方子笙的后背。
“小姐小心!”花开的声音里全是惊恐。
方子笙回头,墙下明穗和一众丫鬟错愕一片。她心中却悲喜交加。
的确是韩明瑜。可他大齐堂堂二品将军,怎落得如此地步?朱衡,他到底对韩明瑜做了什么?
重新回到明穗的房间,明穗开口:“我也问过他叫什么,他也说不出来。好像以前的事都忘记了,只记得诗词歌赋。”
失忆?还真是难兄难弟!
虽然韩明瑜的模样不堪,毕竟还活着。方子笙很欣慰,对明穗的好感越发多了:“有些话,我本不该说,但看你一直为此事困扰,就多嘴一句。云妃想让你入宫,必然是有什么缘由。找人去云妃身边打探一番,知己知彼,才能找到机会逃脱。”
明穗目光一暗,想起秦家二夫人登门那一日的情景来。
那是瑞雪宴结束的第二日,秦桐羽的娘亲秦二夫人亲自登门,先是与娘亲说了会儿话,然后特意要求要单独和她说话。
还记得当时她心里惊疑不定。想着会不会是上门提亲。可如果真是提亲,和娘亲商谈即可,为何要见她。可如果不是提亲,莫非是……
明穗不敢想下去。恭恭敬敬陪着秦家二夫人说话。
第七十一章 你在就好
秦二夫人并不是个好相处的人。她出身江南张家,也算是名门望族。仔细观察了一下明穗后,慢慢说道:“昨日瑞雪宴上,你一支剑舞技惊四座,尤其是得了云妃的眼。云妃想让我替她问问你,你可愿入宫?”
秦二夫人的话如同晴天霹雳。明穗整个都傻了。
良久,看着端着茶盏不紧不慢喝着的秦二夫人,明穗满口苦涩:“伯母……我和桐羽……”
“住嘴!”秦二夫人瞬间变了脸。
明穗白了脸。她一直以为秦家二夫人不知道,可现在看来,她是知道的。
秦二夫人望着明穗惊恐的小脸,不得不承认她是个不可多得的美人,怪不得儿子对她一往情深,一直恳求自己成全他们二人。可她从不曾松口答应。她的儿子,连公主都配得上,凭什么娶一个不入流世家的女儿?
所以,她一听云妃对明穗有些想法,立刻自告奋勇,前来说服明穗。一方面可以将此事做实,一方面可以断了她对儿子的心思。
想到这里,秦二夫人放软了口气:“明穗,你和桐羽不合适。他是未来的秦家家主,而你……若你同意入宫,你大哥二哥都能从边关调回黎阳,甚至可以去京都的金吾卫里任职。若你不同意也无妨,不过就是你大哥二哥多在边关呆个二十年,你想想,哪个划算?”
划算?
划算?
明穗想哭,却死死咬住嘴唇。
她的爱情,她的未来,和她父兄乃至家族的前途,被迫放在天平的两端。
大哥二哥是武将,常年在边关,娘亲十分想念。如果能回来,娘亲不知道还多高兴。就连大嫂二嫂也会开心不已。如果能进金吾卫,定是光耀门楣。
她的选择可以让两位兄长少奋斗十年,可如果她不答应,说不定等待她的就是家破人亡。
秦家的手段,她一直不敢轻视。
“伯母……”明穗艰难地抬头,恳求地望着她,“选秀还需要时日,不知可否给我时间考虑考虑……”
后来秦家送了许多礼物来,不过几日,大哥就连升三级,还被调回黎阳驻守。爹爹大喜,连摆了三天的流水宴。
君要臣死,臣不能不死。
看着全家喜气洋洋,明穗的心就像挣扎在冰窖中。在这场选择中,她没有资格说不。如果说了,等待明家的就是万劫不复。
福兮祸兮!
明穗还记得剑舞的初衷,是为了给云妃留下好印象。果然,印象太深,反而让云妃惦记上自己。再一看,如今为了剑舞而来的郑家二小姐,摇着头,也懒得去问她和后院的韩乐师是怎么认识的,笑笑:“好,我派人去打探。”
两人又说了会儿话,方子笙就告辞归家。
谁知出了大门,上了马车,方子笙就让车夫赶车到明家后门。一墙之隔的地方,正是韩明瑜所在之处。
“小姐?”花开猜出方子笙的想法,有些担心。
那个披头散发的人,看起来疯疯癫癫的。
“嘘,我只是去看看!”方子笙换下马车里的女装,着一身青黑色男式锦袍,散了发做男装打扮。在花开的瞠目结舌中,跳下马车,引来车夫惊呼。
方才就听车内窸窣作响,这是谁家贼人,居然在马车里?
车夫横眉怒对,扬鞭抽去,被那少年轻松扯住鞭头,回眸一笑:“是我!”
这眉眼可不正是二小姐吗?
车夫傻眼,右手扯着鞭子,左手还攥着一小块金子。那金子还是出门前,二小姐赏给自己的。
“快放手,那是二小姐!”花开亦伸手拉向鞭子。
郑家车夫有四五个,平日养马驾车。这车夫叫王大,为没人老实忠厚,所以才被花开选中今日跟着出门。
方子笙下车后,先绕到马车看不到的地方。她一吸气,觉得身体的力量缓缓流动。她自小力气颇大,本以为重生到郑纯心身上,无非是继承郑纯心的武艺,不料她居然还有前世的能力。
方子笙自小练的是实打实的硬功,不比轻巧飘忽的功夫。但好在轻功也不错,至少翻墙是小菜一碟。
翻过两人多高的土墙,面前是一大片开阔的场地,荒草萋萋中,两三间破败的屋子里,打扫的很整齐。
看来明穗对韩明瑜的确不错。
门窗都糊着厚厚的窗纸,否则这么冷的天,不是冻死就是冻伤。推开门,室内没有炉子,只有厚厚的棉被和一些家具。
案上摆着琴。
方子笙走过去,轻轻一勾,琴音清冽。
好琴!
不曾想,韩明瑜就算失忆了,还这么音痴。
韩明瑜出身很好,本是齐国韩家大族,自小受尽宠爱。因爹爹乃是文官,他自小就耳濡目染,颇有名仕之风。彼时,他沉醉于诗词曲赋,且颇有造诣。后来,他娘亲染病过世,继母入府,很快诞下子嗣。韩明瑜就成了别人除之后快的眼中钉。
几次阴谋里,韩明瑜侥幸逃脱,却对家族心灰意冷,一个人离家投军。那时,他隐了身份,又生的孱弱,弓马骑射样样不如别人。好在他机灵,几次生死,慢慢磨练了心智,武艺也高了不少。
再后来,他们就遇上了。因方子笙同样隐藏了身份,也生的孱弱,韩明瑜或明或暗指点过她几次,两人就成了朋友。
武功回来了,力气也回来了,甚至连好友都回来了。这一切都让方子笙对未来充满希望。
或许是被方子笙吓到,直到暮色初上,墙那头有人定时送饭之时,韩明瑜还是没回来,方子笙只好悻悻而去。
回府后,方子笙先是去小院库房逛了一圈,粗粗算了一下自己的财产,才例行公事般,去园子里遛弯。
这一遛弯,倒是遛出事来。
都说非礼勿视,非礼勿听。
可方子笙也不是故意要看到郑芸潇的私事的。
因为心情不错,方子笙特意留下丫鬟在园子外围等候,她需要平复一下激荡的情绪。
韩明瑜的出现,对她来说,太过重要。
她有太多的话,无人可说,也无人能说。可是,韩明瑜他不一样,即便他失忆了,在她心中,仍是一个可以倾诉一切的对象。
她其实也不需要他回应什么,只要他站在那里,听她说话,她就已经满足。
第七十三章 惊动巡防营
明家后院,一豆烛火闪耀。
灯台下,席地而坐一个人,披头散发,手里拎着一个装酒的皮袋,喝一口酒,吃一口右手的烧鸡。
鸡肉肥腻,他吃的满嘴冒油,忽停下饕餮动作,仔细听听,好像真有翻墙的声音。虽然声浅,他仍警觉的将剩下的半只鸡,塞进怀里,舔舔手指头,摇摇晃晃爬起来,蹑手蹑脚往外走。
喝了酒,他走路歪歪扭扭,再加上轻手轻脚,所以动作十分滑稽。
莫不是来偷鸡的?
他不安地摸摸怀里的半只鸡。这是他从芙蓉苑偷酒时,顺来的。下午被墙头出现的小丫头,给吓了一大跳,他得补补,否则养不回精神。
他贴着门板听动静。
这房子是明家的,明家的小丫头人还不错,不嫌弃他,不仅好吃好喝供着,还给他做了许多过冬的衣服。
想到这里,他朝桌上凉透的饭菜瞥了一眼。
有肉有酒,还有冬日难得一见的绿蔬。可他却不想动筷子。
一觉醒来,他失去记忆。颠沛流离中,无意来到这间与世隔绝的后院,见明家那小丫头心眼不错,人也不错,看她在后院练舞,那个别扭啊!
他实在忍不住,出手教她。
她学的很快,不仅以师礼待他,还要帮他梳洗打扮。可他不愿,他觉得,现在挺好,自由自在的,饿了吃,困了睡。
想到这里,他打了个哈欠,觉得困了。这该死的贼,到底进不进来呀?他好困!
此刻的方子笙正贴在门外听动静。
她本以为翻出郑家很困难,毕竟郑骏在府中安置了许多护卫,或明或暗保护郑府。可一路行来,她却发现暗卫少了许多。
他们都去哪儿了?
黎阳街上有宵禁,她功力只恢复四成,不敢逞强,各种小心翼翼,各种东躲西藏,各种飞檐走壁,才能有惊无险地来到郑家后院。
可韩明瑜失了记忆,她该如何告诉他,他们相识?
不懂方子笙想明白,细小的雨滴开始飘落,雨丝绵绵。
门咣当被推开,披头散发的韩明瑜出现在方子笙面前,正待高喊,却被方子笙捂住嘴,一拳击向他的肚腹。
他反手接过方子笙的拳头,往后一带,将方子笙拉入屋中。
“你这个贼……”
“别叫!”
“咦,我认得你……”两人过招,方子笙遮掩面目的布被扯下,韩明瑜怪叫。
两人松劲,烛光中,面面相觑。
“哎,小丫头,你来作甚?”韩明瑜一脸戒备。
方子笙瞅着他脏污的脸,真想将他按到外面的水缸里,好好清洗一番,但天寒地冻,还是放过他吧。
压下手上的蠢蠢欲动,方子笙施施然坐下:“明穗说,你失去记忆!……其实,我以前认得你——”
韩明瑜上下一打量方子笙,操着袖子:“我不认识你——”
“因为你失忆了,所以不认得我——”方子笙笑眯眯。
韩明瑜挠挠头:“你来我家干吗?”
“家?”方子笙摇头,“这里怎会是你家,你家在——反正不在这里。你先再委屈两日,等我那边整理好,就带你回家。”
韩明瑜一屁股坐到地上:“我哪里都不去,这里就是我家!”
方子笙四下一看,地上洒着酒,酒气浓香,他怀里还露着一角鸡肉,看着油腻腻的。
她眼珠子一转:“我那里有好酒好肉……”
韩明瑜冷笑,用嘴努努桌上饭菜,意思是这里也不差。
方子笙摆摆手:“这里跟我那里不一样。在哪里,你想做什么都没人管。那儿还有一把古琴,听说是前朝制琴大师的封山之作,叫绿绮……”
“绿绮啊啊啊啊……”韩明瑜扑过来,“现在就走!快快快……”
方子笙按下他的手。
韩明瑜发现,居然挣脱不开。
“再等两日……”方子笙笑道,语调十分温柔。
为怕被人发现,方子笙再次将布裹住脸,翻墙而去。只不过回去的运气不好。刚翻出墙,走了不远,就听见有人在暗处里,低喝一声:“谁?”
雨已经停了,地面微湿。
月亮再次露头。淡淡的月色中,一缕杀气从阴影里溢出。
一把刀快如闪电,朝方子笙正面劈来。
若非方子笙腰力恢复,这一刀怕是躲不过去。
她手无兵器,面对对方的咄咄逼人,只能招架。此时此刻,她暗恨体内那烦人的蛊毒,让她只能有四成功力应对
躲避中,那人口中斥道:“竖子,竟敢夜探明府!”
躲避间,方子笙虽动作凝滞,却渐渐熟练,一股熟悉的感觉从四肢百骸中升起。
她的功力恢复了五成。
方子笙修习的功夫里,有一道口诀,乃方国公府的家传,能激发人的体力,让人可以力大无穷。
所以,虽然躲得狼狈,那人一时间也拿她没办法。
一来二去,方子笙终于将对面刀刀凌厉的人看清楚。
缺胯袍,冷沉的眉眼,不是秦桐羽是谁?
他半夜不睡觉,跑到明家附近做什么?
做护卫?
睹物思人?
还是夜半幽会?
关键之时,方子笙一发呆,被刀擦过胳膊,觉得右臂生疼。一人从黑暗里冒出来,用暗器牵绊秦桐羽,抱起方子笙就跑。
那人身上有臭味,有鸡肉的油腻香气,不是韩明瑜是谁?
秦桐羽追的快,韩明瑜的轻功却极为高明,一来二去,就甩开秦桐羽一大截。
只听身后秦桐羽不知对谁高喊:“前方有贼人,无视宵禁,捉住他们!”
韩明瑜一面喘,一面骂:“你怎么惹上了巡防营?”
原来秦桐羽是巡防营的?怪不得他无视宵禁,立在明家外面看风景。
方子笙咳嗽着:“说这些做什么,快跑吧,那边来人了,还骑着马呢……”
几声马嘶,伴着喝马声,明火执仗而来。
韩明瑜顿时撒开丫子,跑的更快了。一旦被巡防营捉到,无论是谁,就是豪门贵族,也不由分说,先打十棍杀威棒。
因为神捕习萧的到来,巡防营近来的气氛十分凝重。因为抓不到神捕口中的“江洋大盗”,巡防营渐渐被骂。众人心头正憋着火,一见有人撞上来,还不可劲地追。
万一正是习萧要找的人,岂不是立了大功?
巡防营众人摩拳擦掌,卯足了劲,恨不得抢先找到秦桐羽口中的贼人。
第七十四章 你又乱跑
耳听身后追击越来越近,方子笙急道:“放我下来,你先走!”
韩明瑜本是大齐人,如今身在大周,毫无能证明他身份的公文信函,一旦被抓,想救出来就难了。
“你这么轻,抱着你并不影响我!”
“我是郑家二小姐,就算被抓,也有办法脱身,你快走,不必管我!”
“老子是男人,岂能贪生怕死,你闭嘴!”
方子笙笑开。
这句话真耳熟,的确是韩明瑜的风格!
只见方子笙忽然伸手,扯住韩明瑜左臂,一个利落的翻身,顺着韩明瑜奔跑的力道就将他送出去。
“力气大了不起啊……”被扔进一侧巷子的韩明瑜吼道。
方子笙无语。
你是怕他们不知道我们在哪儿?喊的这么大声!
方子笙故意身影一顿,见吸引了追击之人的目光,转身就跑。她的轻功只算不错,却赶不上骏马四蹄。
眼看就要被追上,忽然一道白影,鬼魅般出现,抱起她就跑。
这人不是韩明瑜。他身上满是淡淡的梅花香。
他的轻功显然比韩明瑜高出许多,抱着一个大活人,飞檐走壁,不在话下,而身后已传来兵刃相接之声。
有人在替他们断后!
“帮你解毒,可不是为了让你恢复功力后,到处乱跑的!”那人笑道,语气无奈。
程曦?
程曦很快落脚在一座民宅前,不大的房子,门前挂着两盏红灯笼。
程曦敲门,三长一短,里面开了门一个老汉迎出来:“阁主!”
抱着方子笙进门,老汉端来热水白布等物,方子笙才觉得一颗心落地。
如今她能力不够,连夜行都会被发现,说出去真是丢脸。
方子笙胳膊上的刀伤不算严重,但程曦包扎的很认真:“那个人是谁,轻功还不错!”
方子笙知道他指的是韩明瑜,却不想接茬:“你怎么在那儿?”
程曦洗净手,给方子笙倒上一杯热水,自己也端着茶杯,慢慢喝着:“我还以为你会先谢谢我!……我一直在监视习萧。我可不想他抓到不该抓的人,无论是‘他’,还是你!”
方子笙知道程曦口中的‘他’指的是寿王,端过热水,一仰而尽,才觉得嗓子不是那么干了。
“长久不习练,体力会松懈。今日算你运气好,恰逢我在。否则被习萧遇上,就算郑骏,也捞不出你来。不过,你这么晚,跑到大街上,所为何事?”程曦好整以暇。
“我……”方子笙语塞,“我去拜访一位故人。”
“下次不要这么冒险了!你没见过习萧的手段,除了千山能在他手下逃出来,这么多年,我还没见过几个人能逃出他的手掌心。”程曦起身,整整衣袍,“天色已晚,此时也不适合离开,你暂时歇在这里吧,陈伯,带郑小姐去歇着吧!”
方子笙一脚踏出门槛,只听程曦自言自语着:怎么总是碰上这个小丫头,一点也不像琉璃让人省心!
琉璃啊——
程曦发起呆来。
半晌后,陈伯来回:“阁主,郑小姐已经歇下,内人在照顾她。”
“嗯!”程曦没形象地趴向深棕色高桌上,一双流光溢彩的眸子有些迷蒙,“折腾一晚上,我也累了!你去看看,无踪回来了没,顺便通知他明早去城门亲自押送药草入京。”
“阁主,您不回京吗?左相催您的信,都写了好几封了!”
“我还有事,一日查不出他的下落,我就一日不能离开。习萧无故前来,必定是有人特意派遣的。那些金吾卫手段不错,如今黎阳城的大门,易进难出,我怕——”怕他被抓住。一旦被抓,皇帝震怒,那么就连最后的父子之情,说不定也要断绝。
明明寿王曾是他最宠爱的皇子,如今他却越发不能容他——
“属下明白!”看出主子眼里的阴霾,陈伯告退。
桌上青铜烛台,三支雪蜡烛火轻轻摇曳,程曦偏头,看向半开的窗外。
又下雨了,淅淅沥沥。
不知不觉,伏在桌上睡着的程曦,被敲门声惊醒。
来的人是陈伯的发妻,刘氏。
她是个哑人,布满皱纹的脸上露出焦急。她打着手势,说那位小姐忽然发热,陈伯去请大夫,才发现所有的药铺外都有巡防营暗中把守,想来是因为之前有人伤了她一事。他们要守株待兔。
果真麻烦!
程曦略显无语。
这位郑小姐,一向虚弱,好容易身子有了起色,又被她这般折腾,当真是胡闹。
刘氏身子不好,程曦不愿她劳累,吩咐她去歇着,亲自端了热水去屋里,帮方子笙换搭额头的毛巾。
方子笙整张脸烧的通红,紧紧蹙眉,很难受的样子。
程曦坐在一旁,烛光微微,他心思一动,轻轻伸手,抚平她眉间褶皱。
养尊处优的女儿家,究竟何事,让她梦里也不得安生?
他忽然想起之前无踪带回来的消息。瑞雪宴后,因为郑家二小姐的失踪,云妃曾亲自指派身边的高手,去勘察踪迹。那两个高手,乃是皇帝亲赐云妃,让她保命的,居然为了一个小丫头,就能出动两大高手。
为什么,莫不是真如流言里传的,这位郑家二小姐是云妃与郑骏的私生女?
可她虽然神似云妃,年纪却对不上。她和五皇子年纪相差不大,莫不是流言里说的,云妃当初生的是个女娃娃,为了巩固皇宠,来了个狸猫换太子?
程曦兀自发笑。
皇宫那种地方,就算你踩死一只蚂蚁,都有可能被人看见,更别提是皇家子嗣这样的大事。若当真以假乱真,早就被人揭发出来,与云妃相斗处于下风的皇后,岂能放过这个把柄?
程曦摸着略有胡茬的下巴,盯住方子笙的脸。
只见她忽然一动,吓了程曦一跳。继而,一双迷茫的眼眸看向程曦,低声道:“何时了——”
“还早,睡吧!”程曦为她掖掖被角。
“渴……”她好像没睡醒,说完后,又闭上眼睛。
程曦倒了热水来,扶起她。
方子笙喝了几口,忽然笑了:“是你啊!”
她笑起来很好看,再加上双腮烧的通红,眼眸弯弯,红唇微翘,竟有一种莫名的艳丽。
程曦觉得心口一热,正要将她放下,却被她轻轻环住腰。
她趴在程曦怀中,如同撒娇般,低低说着:“朱衡,我冷——”
朱衡?
朱衡?他是谁?
第七十五章 天下父母心
次日,一觉醒来的方子笙,只觉得浑身没劲,一身白色中衣被汗浸透。她揉着头坐起来,昨晚为她铺床叠被的刘氏推门进来,见她醒了,喜的不得了,忙忙按着她,不让她起床。
这一按,才发觉方子笙衣袖都湿了。
刘氏连连打手势,方子笙懵懵懂懂。
门外一人探进一个头来,笑眯眯:“她说让你等等,你的衣服湿了,她去帮你拿干的!……呃——”
程曦无语地看着刘氏将被子裹住方子笙,一副被他看了就毁了人家小姑娘清白的模样。他摸摸鼻子,转身飘走了。
方子笙失笑。
她还是没清醒,有时候总以为自己是个男人。
或许自己是个男人,兄长就不会因为承袭国公而心烦了。
方子笙伸伸胳膊,想起昨夜的梦境。
她居然会梦到朱衡?
她竟然梦到了朱衡!
一日夫妻百日恩,朱衡,朱衡……
刘氏很快就回来了,帮她换好衣服,拉着她的手去吃饭。
简单的早膳,热腾腾的馒头,黄澄澄的小米粥,几碟腌菜,让人食指大动。
程曦吃的很慢。他饶有兴致地看着大快朵颐的方子笙。
上次她从永宁寺后山回来,也是这样香喷喷地吃完木月做的汤面。
看她吃饭,很开胃。
吃过饭,陈伯驾车送方子笙回府。
一夜未归,定然会被丫鬟们发现。好在她离开时,写了纸条在桌子上给她们,要不今日一回郑家,全家人都知道她夜不归宿了。
街上熙熙攘攘,一点也看不出昨夜巡防营追人之时的冷清。
程曦老神在在,一夜未睡,陪着发热的方子笙,直到天亮她退了热,他才去洗漱。一见到小丫头神清气爽,程曦有了闲心:“听说京里郑国公府请了郑老爷去,也不知是否回来了!”
郑骏去了京都?
方子笙诧异,看向程曦。她不信他会无缘无故说这些。
“郑家的生意出了问题。听说在京都出现一家源氏商铺,专抢你们郑家的生意,就连郑国公府出面都压不住他的势头。所以郑老爷才去了京都。怎么,你不知道?”
“家父有些事,并不会跟我说!”方子笙恍然大悟。
原来如此,怪不得郑骏忽然就离了黎阳,就连她从永宁寺后山回来,也见不到他的人影。
源氏?
什么来头?
她正想借助郑家商铺的东风,赚的盆满钵满,怎么忽然冒出个砸场子的呢?
“对了,昨夜习萧什么人也没抓到,听说罚了好多手下。最近多事,你在府里,无事就不要半夜三更出来了。好好养伤!”
同样是郑府后门,望眼欲穿的花开,和满眼热泪的荼靡,让方子笙觉得愧疚。
马车远去,花开这才蹙眉道:“小姐,夫人昨夜来寻您了!”
这么凑巧?
先前,因为方子笙病重,郑骏免了她对嫡母的晨昏定省。虽说因她和郑芸潇关系不好,但她和宋清雨一向井水不犯河水。深夜来访,莫不是有事?
“夫人现在何处?”方子笙一面走,一面接过荼靡递来的斗篷,换下身上的斗篷。
那是今早程曦亲自给她披上的,说很贵,要还的。
方子笙笑笑,觉得这个左相之子挺有意思的。
“夫人……夫人很生气,吩咐奴婢们等在后门,一旦小姐回来,立刻去她院里!”
一路来到主母院落,进了屋子,方子笙发现宋清雨正和郑芸潇说着什么。见她进来,郑芸潇仍是一副不待见的神色,倒是宋清雨神情有些复杂。
“这是京都你爹爹那儿送来的。”宋清雨指着手中的册子,“上面大多是京都青年才俊的身世背景,还有画像……你看看,可有相中的?”
方子笙接过厚厚的册子,翻开第一页。
刘平,刘家三房长子,年十七,任职军中,校尉。外貌英武,体格健壮,性情直爽。后附小像。
那小像画的传神,连刘平眉宇间的烦躁,都做到神似。
再翻第二页。
王诚旭,黎阳王氏二房次子,年十六,任职礼部文书。外貌儒雅,身体健康,性情和善。后附小像。
那是个笑起来有一对酒窝的少年。
方子笙又翻了几页,无一例外,都是家中虽然不是太杰出,却也不错的苗子。能拿到这样一本详细的画册,想来价值不菲。
为了郑纯心,郑骏果真舍得出手。
无论是先前给空空寺捐赠的香油钱,还是如今的亲事,郑骏都力求做到给女儿最好的。
这份苦心,让方子笙肃然起敬。
一旁嫉妒的郑芸潇,冷哼一声:“怎么?难道挑花眼了?这大周的规矩还真是改了,还未出嫁,就能先掌掌眼……”
“芸潇!”宋清雨轻斥一声,丝毫不提昨夜之事,“也不急,你下去慢慢看。”
方子笙并不多说此事,语气平静:“不知昨夜夫人去我院里,可是有什么吩咐?”
宋清雨语塞。
她本以为这个庶女被嫡母抓到夜不归宿,这简直让人匪夷所思,严重的,打死了都行。可她怎么也想不到,眼前的少女,弱质纤纤,眼神清明地问着,你找我做什么,就算我夜不归宿,也不用你管的态度。
一口气登时噎在宋清雨喉间,咽也不是,吐也不是。
好在这事儿,郑芸潇不知道,否则此刻定然又要闹翻天。
宋清雨心头涌出无数念头,最终都淹没在舌头下。她不能,这个少女是郑骏最心爱的女儿,虽然恨他不顾及自己的女儿,可她没有资格相比,早在十几年前,她就丧失了这种资格。
宋清雨无力地摆摆手:“我……是我心急了!”
她要如何告诉这个庶女,她只是见到画册,一时激动,白日忙着和掌柜们对账,处理家务,所以才忘了时辰。结果就撞见郑纯心洗澡,她等了许久,都不见人影。
她以为这个庶女架子太大,本想端端嫡母的样子,却发现人——失踪了。
那一刻,宋清雨是害怕的。
郑纯心如今是郑骏的心头宝,弄丢了她,自己难辞其咎。
一时间宋清雨又不敢大肆宣扬,府里的护卫前两日被周管家调出好多,她除了等待就是恐慌。
若不是后来发现桌上的纸条,说不定宋清雨会内疚的落泪。可郑纯心,居然……居然堂堂一个官家小姐,三更半夜翻墙出门。
她一个有伤在身的弱女子,能去哪里?定是有人接应,要不就是她早有预谋。
可这一切,宋清雨都不想管了。
看着因为嫉妒而性情大变的郑芸潇,宋清雨心里是说不出的心疼。
方子笙离开主母院子的时候,郑芸潇背后又摔了物件,指桑骂槐地骂了丫鬟。
郑芸潇的故意,在方子笙这里没有溅起一丝水花。
她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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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我要美人
方子笙并未告知众人,她胳膊上的伤。所以出门的时候,那群丫鬟无人敢拦。
甚至宋清雨在听说,二小姐又出门时,只是跟挥苍蝇似的,挥挥手,此事就揭过去了。
宋清雨心中隐隐有个念头,等老爷回来,见到二小姐如今无法无天的做派,说不定会狠狠惩罚她一顿,若是因此失了宠爱,就更好了。
但就连宋清雨自己,也觉得这种可能性很小。因为二小姐像极了郑骏心里的那个人。就算爱屋及乌,郑骏也不会轻易改变对二小姐的宠爱。
想到这里,宋清雨更懒得去管这位二小姐。
眼不见心不烦吧!
今日赶车的车夫,仍是老实憨厚的王大。
同行的丫鬟却不是花开和荼靡,而是女扮男装,扮成小厮模样的春暖。
花开生的实在太过美丽,即便换了男装,仍掩不住身形的窈窕。而荼靡有太多秘密,方子笙不愿带她。
而春暖则一向没什么存在感。她还有着和花开一样的身世。
不同的是,春暖的爹爹,官位不如花开之父苏呈阗高。她本人也并非家中嫡女,不过是个无关轻重的庶女而已。
所以,春暖有着异于常人的隐忍。
因此,方子笙特意带了不多问,不多说,只听只想的春暖。
等车来到明家后院,方子笙轻松翻墙后,瞧见的,是院中赤膊打拳的韩明瑜。
他的人依旧邋遢油腻,浑身散发着臭味。
可看他一招一式地打着拳,方子笙觉得鼻子有些酸。
这套拳很简单,很普遍。但凡是齐国入军的汉子,人人都会。每日早起,这是操练里的一项。
原来他还记得。
“呀呀呀呀,你想干什么?非礼我吗?我会喊的……”一转头,看到大变活人的方子笙,韩明瑜吓得连连后退,捡起一件脏兮兮的外袍,就往身上披。
他一脸的戒备,让方子笙忍不住大笑。
这个人啊,总是这样,自以为魅力无穷,但凡有个姑娘多看他两眼,他就觉得人家一定是相中他了。
“看起来小小瘦瘦的,怎么力气那么大,差点把我摔死……”韩明瑜嘟嘟囔囔走过来,“哎,你!你真的认识以前的我?”
方子笙点头,神情温柔。
“真是的!老子明明不认识你,怎么又觉得好像认识你很久一样?——不过看你没事,我就放心了,你看老子跑的多快,那些人根本追不上老子,哈哈哈……”
韩明瑜仰天大笑。
方子笙跟着一块笑,只是笑的含蓄。
当然,她从不怀疑韩明瑜的能力,就如同从不怀疑他们之间的情谊。
“今天跟我出去可好?”方子笙有些讨好地凑过去,丝毫不嫌弃韩明瑜身上的臭味。
“有酒有肉?”韩明瑜眼睛一亮。
“当然!”方子笙点头,眨眨眼,“还有美人!”
方子笙带韩明瑜去的地方是黎阳的一处汤池。韩明瑜实在太脏了,方子笙决定将他收拾出来。
黎阳的汤池很多,方子笙去的那家不大不小,生意也不好不坏。要了汤屋后,方子笙看到韩明瑜操着手冷笑。
“这里哪里有美人?”
方子笙指指隔壁,东边是一家妓院,环肥燕瘦,个个都有。西边是一家小倌院,魁梧柔媚,比比皆是。
听完方子笙的叙说,韩明瑜惊得下巴都要落地。
方子笙眉开眼笑。
这算什么,正如方子笙不嫌韩明瑜脏,是因为他们行军,有时候半月都洗不上一次澡,都习惯了,谁还会嫌弃谁不成?
还记得当年,无论是在荒郊野外,还是在城墙马圈,方子笙都在那里吃过饭。一个大海碗,盛满一碗稀汤,两个馍馍,捡两根竹筷,就能蹲着和一帮大老爷们一起吃。
兵士们吃饭豪爽,呼噜作响,她也有样学样。他们说荤段子,她就听着一起抚掌大笑。他们在发饷银的时候,偷偷跑到镇上去嫖妓,她就跟着韩明瑜,去镇上抓人。
可现在清平时节,韩明瑜也实在是脏,有违他翩翩公子的形象。
“你是自己洗,还是请人帮你洗?是要东边的美人,还是西边的美人,或者是……”
“两位公子,我们这里也有帮忙搓澡的……”领路的伙计眨眨眼,打断方子笙的话,平伸出手晃晃。
方子笙从善如流,掏出一小块碎银,丢给他。
伙计满意,凑过来:“最近上头查的严,不过只要有银子,人嘛……保证让两位公子满意——”
伙计笑眯眯。
虽然之前他很想将这个浑身发臭的家伙赶出去,可奈何与他同行的小公子,穿的实在是好啊!
白玉冠,上好的云锦,银腰带,清透的紫玉腰坠,价格不菲的羊皮小靴。
所以,作为见多识广的店伙计,他立刻判断出,好好伺候眼前这两位,打赏定然不少。
这不,俊美的小公子,一出手就是一两银子。
韩明瑜挑眉,嘟囔:“我这样很好,我不想洗澡——”
“好酒好肉,还要西域的美——”方子笙凑到伙计耳边轻声吩咐。
西域?
韩明瑜住口,眯眯眼。她怎么知道自己喜欢西域风情的美人?既然有美人,那洗洗也无所谓!不过,她一个女娃子,莫不是要跟自己一起进去?
“公子放心,我们这里只要有银子,什么都好说——两位请……”伙计领着两人走进院内。
此处汤池,有一道小温泉。
有人将温泉引出来,砌成房间,可泡可洗,瓜果酒食,一应俱全。当然价钱亦是不菲。
方子笙自然不会同韩明瑜一起去,她还要安抚身后吓傻的春暖。
春暖呆若木鸡。这样的小姐太陌生。言行举止都很像男人。
方子笙带着春暖在后院的林子里溜达。
林子很大,紧挨着西边的小倌院。那厢传来笛声幽幽,琴声泠泠。间或有欢笑声逸出。
后院有一处高亭,居高临下,风景很好,连小倌院里的布局,都看得一清二楚。
忽见那院里假山上跳下一个人来,鼻青眼肿,一瘸一拐。
紧接着冒出两个大汉,抓向那人。
动静太大,一来二去,惹了许多人从窗户里伸头看。
方子笙揉揉眼,再揉揉眼。
没错,那个立在二楼东边,倚着窗台看热闹的人,可不正是万水,貌似他还在嗑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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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我会奇门遁
万水在小倌院?
是不是说,化名为“楚忆”的寿王,也在?
程曦说神捕习萧颇有手段,为了寻找私出封地的寿王,几乎将黎阳城的地皮给翻了好几遍。可任他想破脑袋,怕也不相信,天潢贵胄的寿王,居然躲在小倌院这种地方吧?
方子笙的目光太过灼热,万水似乎发现了她,认没认出来,方子笙不知道。万水倒是关了窗,再无动静。
这时那个伺候韩明瑜的伙计,急赤白脸地跑来:“小公子,快去看看吧,同您一起来的公子闹起来了!”
方子笙撇下惴惴不安的春暖,独自走进偌大的房间。
房间暖意融融,雾气蒙蒙。
不大的温泉池里丢着几件薄纱,红的耀眼。远处的水池里,两个高鼻深目的西域男子,争先恐后往外爬,水洒了一地。
他们身后,韩明瑜正捉住一人的脚丫,使劲挠,那人边笑出眼泪,边告饶。
一见到雾气里出现的方子笙,韩明瑜怪叫一声潜下水去,他一丝未挂,不想被那小丫头给占了便宜。
方子笙从袖里摸出两块金子,约摸三四两,丢给两个西域大汉。他们打着赤膊,穿着胡裤,领了金子,捞起温泉池里的红纱,披上,匆匆逃去。
韩明瑜离得远远的,将脑袋露出来:“你来做什么,快出去,出去……”
方子笙居高临下望着他,皱眉。
雾气蒙蒙里,韩明瑜越发觉得方子笙的脸模糊。可那模糊之中另外一张女子的脸,在脑海中浮现。
不知为何,韩明瑜忽觉心痛。
他别扭地解释:“你说有美人,可那是两个男人……男人……”
“这里是汤池,来的是男人,搓澡的自然也是男人。要找女人,去隔壁,要多少有多少。”听出他话里的尴尬,方子笙叹口气,“快些出来,我饿了!”
韩明瑜看看汤池旁的小桌上摆的酒食,没吭声,潜下水去。
方子笙往外走了几步,就着一个蒲团,背对韩明瑜坐下。
身后水声不断。
方子笙想起当年,韩明瑜很喜欢拉着她一起洗澡,她总是推三阻四,惹得韩明瑜总是怀疑她身体有暗疾。
后来,当韩明瑜知晓她是女子后,尴尬了半年,才敢从边关回来看她。
“男人怎么了?又不是没跟男人一起洗过!”方子笙嘟囔。
军营里,大家一起跳河洗澡,一起拎水洗澡,谁没给谁擦过背。都是赤身相见,这西域男人怎么就不能擦背?
过了许久,身后水声稍停。
“喂,你生气了?”韩明瑜小心翼翼地从水池里出来,穿上备好的新衣袍。
“没有!”方子笙刚说完,被肩头忽然冒出的脑袋吓了一跳。
熟悉的眉眼,英挺的鼻子,还有……等等,他右脸一道半指长的刀疤是怎么回事?
“做什么?”望着方子笙伸向自己的魔爪,韩明瑜戒备地拢紧衣袍,后退一步。
“你的脸,怎会受伤?”
韩明瑜松口气:“我忘了!……咦,你不是说,你以前认得我,你不知道?”
“不知道……”方子笙喃喃。
韩明瑜最重容貌,却在失忆后变得如此邋遢,这一切会不会和脸上那道伤疤有关?
“老子是个男人,又不是女人,一道疤算什么,老子身上多的是!”韩明瑜咧嘴,露出白牙,“老子总觉得自己是个将军,要不怎么有那么多刀伤和箭伤……”
方子笙不语,看起来有些不高兴。
洗干净,韩明瑜觉得神清气爽,踢踢地上坐的方子笙:“走吧,你不是饿了,我带你吃好吃的去……”
韩明瑜所谓好吃的,乃是东街一家卖的羊肉汤。
冬日里,喝一碗辣辣的羊肉汤,暖心暖肺。
春暖默默坐在方子笙身边,她喝不惯那个味儿。
方子笙喝的兴致勃勃,抓过一把葱花,再拌上一勺辣椒,吃的鼻尖冒汗,双眼发亮。
春暖无语。
自方子笙病重苏醒,郑骏就吩咐小厨房,给二小姐做饭时,一定要少油清淡,生怕大鱼大肉加重小姐的毒发。人参燕窝,府里倒是不少,银耳莲子汤羹之类的,根本不曾断过。
二小姐从未说过她想吃什么,每顿饭她都吃的很少。
所以一众下人,包括郑骏,都自以为二小姐只是胃口小,原来其实不是的。二小姐只是不喜欢清淡,而喜欢味重油厚的饭菜。
春暖忽然发觉,收拾好后的韩明瑜在看她,立刻垂下头。
韩明瑜焕然一新后,整个人的气质如一把出鞘的剑,冷厉之中带着几分痞气。
他眨眨眼,凑近方子笙:“你出门,怎么还带个小尾巴?”
春暖脸红,脑袋快到贴在桌子上。
方子笙低声道:“今日有事要她去做,所以就带出来了。稍后,我要去个地方,你与我一道可好?”
韩明瑜想说不好,话到嘴边又咽回去。
连他自己都不知为何对这个小丫头一见如故,居然连反驳都说不出口。
韩明瑜叹口气。
不说就不说,有酒喝,有肉吃,他就跟着走。
反正——
他闲着也是闲着。
三人刚要起身,不大的饭馆里,忽然踏进一只脚。
脚上套着做工精致的狐皮靴,一伸脚,脚踝上露出一串铃铛,随着主人动作起伏,翩然作响。
一众人都看过去。
那是个梳着双环髻的小姑娘,生的雪白可爱,围着一件白狐裘,手上套着细细的金环,环上有拇指肚大的珍珠七八颗。
这样的小姑娘,出现在破旧普通的羊肉汤店铺,当真让人匪夷所思。
“好冷……”小姑娘唇红齿白,笑眯眯看向发呆的店家,“店家,我要一碗羊肉汤,不放葱,多放肉!”
她环顾一圈,见只有方子笙的桌案还有空座,欢快地跑来坐下,弯弯的眼眸朝方子笙三人溜了一圈。
“小哥哥,我的钱袋丢了,你可不可以帮我付钱?”小姑娘笑眯眯,从怀里掏出三枚铜钱,“作为回报,我为你起一卦?”
方子笙摸摸鼻子。
她身上随便一件首饰当了,就够普通人家过上三五年,还用得着别人资助?
“学会奇门遁,天下事无需问。我的卦很准的!”小姑娘小手一扬,三枚铜钱滴溜溜在桌上转起圈来。
第七十八章 逼债宁家
“啪……”一只手按住三枚铜钱,又一只手递来一块碎银,“不必了,多谢!”
手是方子笙的手,她冲小姑娘笑笑,领着韩明瑜和春暖出门。
前世的方子笙不信鬼神,可转世重生后,她只觉得天地玄奥,有许多事不是她所能理解与想象的。
这个小姑娘明显来历不凡,小小年纪独自行走,必然有所依仗。她不想,也不愿,与这种能人异士多有瓜葛。试图知道那些不为人知的神秘,往往要付出太大的代价。这代价她给不起,也不想给。
小姑娘朝方子笙的背影喊:“我从不欠人情,有机会一定还了哥哥的银子,还有,我叫白酆,一定要记住我的名字哟……”唉,果真和消息里说的一样,是个奇怪的人。不过,我们还会相遇的。
白酆一拍桌子:“店家,好冷好饿,快点上汤……”
“来喽……”
吃饱喝足,韩明瑜心情好的不得了:“要去哪里?”
方子笙先是附耳和春暖吩咐几句,春暖上车,吩咐车夫王大赶车而去。
烟尘中,方子笙扯扯韩明瑜:“往前不远是平里坊,我要去找一个人,你与我一道。”
平里坊,是花开打听出来宁家如今的落脚地。
走了半晌,打听到宁家的具体位置后,不等方子笙上门询问,就见不少人往东跑去看热闹。
“那些人又来了……宁家小哥也回来了,夭寿啊,摊上那么个亲戚——”
“可不是嘛,我要有那种外甥,早就跟他划清界限了,还会替他还赌债?”
“宁家也是可怜,本来就过得不好,这几日听说宁大娘的身体越发不好了。这本来要过节,好容易心情好些,又被追债的人给折腾的。你是没看见,那几个人凶神恶煞的,把宁家的木门都给踢烂了……”
众人你一嘴,我一言的,方子笙听了个大概。
顺着人流挤过去,但见一间用木板拦起来做围墙的院子里,四五个魁梧大汉,踢翻一个满脸青肿的少年。
廊檐下,一个年纪不大的姑娘,扶着一位垂泪的妇人,正低声安慰。
她们旁边,站着的,正是方子笙此行的目的,宁鸣。
几个大汉中,一个魁梧的,嘴里叼着一棵随手拽来的野草,轻蔑地打量着宁家人:“三百两银子,少一厘都不行!”
宁鸣根本不看地上惨不忍睹的少年,只是冷声道:“我说过,我姓宁,他姓北,宁家跟北家早就没了关系!要钱,没有!就是有,也不是给你们的!”
看着宁鸣脸上的冷酷,那妇人眼泪流的更凶了。
“老子才不管你们这些有的没的。北家全族都死光了,啊,不,这位大娘也姓北,不过成了你们宁家的夫人。夫人啊,这小子说,无论欠多少钱,都有你们宁家来赔,他还说,这是你们欠他的!”
黑脸大汉露出白森森的牙齿。
宁鸣瞥一眼北小武,目光几乎要把北小武给冻死:“早知你是这样的祸害,当初我娘就该溺死你。既然留你一命,就该好好珍惜。你赶紧带着这些人滚。这是宁家,和你们北家没关系!”
北小武哭喊着爬过去,想要抱妇人的腿,却被宁鸣一脚踢开。
“姑姑,姑姑救我啊!他们说若是不还钱,就让我去坐牢。还要把我卖到药堂里,当药人。姑姑啊,北家就剩我一个人了!我还没有娶妻生子,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姑姑,你不会亲眼看着咱们北家断子绝孙吧……”
“小武……”妇人不忍,凭空伸出一只手去,似乎想要抓住什么,目光却忽然瞥过宁鸣的鞋。
那是一双打了布丁,却被洗的干干净净的布鞋。
这个时节,穿布鞋是很冷的。
妇人还记得,这双鞋是前两年她给宁鸣做的。后来她卧病在床,吃的药都是人参燕窝,贵不可言。家里的钱,除了吃饭,全都用在她的病上。
结果,宁鸣连一双保暖的靴子都没有。
今日,宁鸣刚领了月钱,也不知这帮遭天谴的恶毒汉子,从哪里得了消息,拖着北小武就来要债。
本来小柔说要用这些钱,扯上一些布,买上一些棉花,给宁鸣做一身暖和袍子。难道,要让宁鸣继续套着几件单衣过冬吗?
一个是娘家唯一的独苗苗,一个是嫡亲的儿子。
妇人觉得一颗心快被掰扯成两半了。
见妇人松动,黑脸大汉再烧一把火,刷的一声,从靴筒里抽出一把寒光闪闪的匕首,二话不说,匕首抵上北小武的瘦长脖颈。
北小武吓得闭紧眼,血从他黑乎乎的脖子上渗出,衬着寒光凛凛的匕首,显得异常可怖。
“杀人了!”围观的人群里,有人一声暴喝,众人立刻做鸟兽散。
“救我,救我——姑母,姑母……”北小武眼泪鼻涕一大把,将一张脸哭成了花猫。
妇人泪流不止,虚弱地望着寒脸的儿子,嗫嚅:“宁鸣……他……他是你舅舅唯一的血脉呀——”
“唯一?”宁鸣冷若冰霜,“若不是这两个字,他一个丫鬟生的私生子,凭什么让我拿钱帮他。他如此一而再,再而三的去赌,又何曾为我们想过?要杀,就离远点,莫脏了我家的地儿——”
“姑姑姑姑母——救救救救我啊,我再也不敢了……”北小武浑身发抖,两腿间有水渍流出。
“不不……”妇人扑上去,“还还,这位壮士,无论他欠多少我都还……小柔,去拿我匣子里的玉来,赶紧当了——”
“娘亲,那是爹爹留给你的唯一念想……”宁小柔大惊失色。
宁鸣忽然二话不说,进屋很快又出来,丢下一锭十两的银子。这是他两个月的薪俸。本打算给娘亲补补身体的。
一人捡起银子,掂掂,不屑:“打发叫花子呢?他欠我们三百两……”
宁家众人脸色煞白。
“拿玉……”妇人有气无力。
宁鸣咬牙。
那块玉,乃是娘亲和爹爹的定情之物,意义非凡。这些年,无论过得多苦多难,娘亲都舍不得当掉那块玉,如今居然为了这样的人……
宁鸣不愿再想,闭着眼,从怀里摸出一块手指粗细的印章,握在手中摩挲半晌,朝大汉丢去:“拿去……”
黑脸大汉心喜,正待接着,却被一只突如其来的手抢先。
第七十九章 财神之女
方子笙垂头一看,料子是上好的桑田暖玉,粗估价值约在千两左右,但上面的字才是重点:宁家主印。
这是一枚彰显宁家家主身份的印章,对宁鸣,对宁家来说都无比重要。它代表的不仅仅是一个身份,更是一个家族。
“鸣儿……”妇人几乎要昏厥。
“哪里来的兔崽子……呃,金子?”黑脸大汉刚要发怒,就被方子笙递来的一锭黄灿灿的金元宝,给惑了眼。
大周的黄金,一两可兑白银十二两。
这锭元宝是五十两,兑成白银是六百两。
“噢,太多了!”方子笙嘀咕,两只小手轻轻一掰,一锭元宝成了两半。
众人目瞪口呆。
他们看到了什么?
一个瘦瘦高高的公子,一伸手,居然将金元宝均匀的掰成两半?这元宝难道是纸糊的?
黑脸大汉懵然接过元宝,咬一口。
真的?
“要打架,我也不怕!”方子笙笑眯眯凑过去,低声,“我还带了帮手!”
方子笙身后的韩明瑜,闻言将手指掰得咔咔作响。
既然拿到金子,黑脸大汉朝北小武又踢一脚:“小子,你有贵人相助,莫忘了再去坊里玩两把,老子还等着你!哈哈哈……”
一群汉子丢下一张欠条,欢天喜地而去。那当然,北小武欠的统共不过百两银子,被他们利滚利,就成了三百两。这下可赚大了。
“这个印鉴还是收好吧!”方子笙托到宁鸣面前。
宁鸣没伸手,目带戒备:“你是谁?”
“呃……自我介绍一下,我是郑家郑骏老爷的远房外甥,方子笙——”
韩明瑜神情一震,脑中无数个声音在回荡:方子笙,方子笙,方子笙——
方子笙是谁?
为何他的心会如此痛?
韩明瑜捂住胸口,愣在当场。
她果真认得自己?
她究竟是谁?
方子笙进了屋,屋里家徒四壁。她目光黯然。听花开说,宁家也曾是大户人家,如今一朝落败,居然过得如此清寒。福兮祸兮,难以预料啊!
“居然是郑老爷的外甥,快坐快坐,小柔快去上茶——”妇人十分开心,扯扯一脸戒备的宁鸣。
茶叶有股霉味,染的茶水也晦涩难喝。
方子笙却面色不改,一仰而尽,丝毫不顾及形象:“伯母,我有事与宁兄相商,不知可否借一步说话?”
“不用不用,你们在这里说。小柔,猪该喂了,走,跟娘拌猪食去——”家里只有三间土房,妇人笑着,任女儿扶着出门。北小武还在外面跪着呢,她得出去看看。
“我不曾听说过你!”因为郑骏,宁鸣客气了许多。
方子笙笑笑:“那你现在听说了!我想与你合伙,我出钱你出人,一起做生意,你觉得如何?”
方子笙的开门见山,让宁鸣意外。
“既然你是郑家的人,想必知道我和望春楼签的有文书。我在那里已有三年,还有两年!”
“我知道!而且,我还知道上次望春楼对的账目,的确是陈宇疏忽了,而你则是对的。”方子笙将印章往前一推,“你身为宁家下任家主,难道不想让宁家东山再起?”
宁鸣不语。
诚然,他当然想让宁家重回过去。
曾几何时,他挥金如土。
曾几何时,宁家门庭若市。
曾几何时,他进出何处人人都笑脸相迎。
如今,落魄二字让他丢了一身的骨头。兄长的束修,娘亲的沉疴,小妹的嫁妆,这些让他在面对陈宇的咄咄逼人时,选择了退让。
“你想做什么生意?”宁鸣伸手,收回印章。
宁鸣的默认,让方子笙放松了姿态。本以为要长篇累牍才能劝动他。他却比想象中,更迫切的需要出人头地。
宁家长兄宁睿,虽身在官学,却因家族有罪,就算入仕,也注定无法平步青云。也是因此,宁鸣才会选择从商,在大周,商人虽然地位不高,至少可以衣食无忧。
方子笙摇摇头:“如今,我还不能告诉你。不过,我想让你在三日内帮我物色一座三进的院子。这是定金。”
两张一千两的银票,落在桌子上。
“我很急,希望你有好消息!”方子笙又和宁鸣说了些话,然后告辞,这才发现韩明瑜一直没进来。
回去的路上,韩明瑜一直有心事的模样。
街上人潮熙攘,方子笙东看西看,显然心情很好。
“你真的认识我?”韩明瑜声音很低。
方子笙侧目:“难不成你一直以为我在骗你?我为何要骗你?……你若不信我,为何这两日又要跟着我?”
韩明瑜垂眼,嘟囔:“我只是觉得你很熟悉。”
“那你想知道你的过去吗?”方子笙放下手上一个猴脸面具,神情认真。
韩明瑜却连连摆手:“别……我偶尔也会想起过去,只是一星半点,可一想起来,脑袋就疼的要死。算了,昨日非今日,今日有酒今朝醉。不过,你一个贵家小姐,身上怎么带着数额那么大的银票?还有,你买房子做什么?”
“给你住呀!”方子笙说的顺口。
噗……
韩明瑜连连咳嗽。
金屋藏娇?
“难道以前你爱慕我?”韩明瑜喃喃。
方子笙横他,一笑,坏坏的:“若我真心爱慕你,你从呢……还是不从?”
“当然要从了……”一道带着好笑口吻的声音,在两人身后响起。
身量颇高,面白无须,操着手,笑眯眯,正是寿王身边的万水。
“看姑娘的模样,身体好了许多。”万水上下一打量男装的方子笙,“本以为姑娘是孟家人,原来是误会。怎么也想不到,姑娘居然是‘财神’之女。”
财神?
万水讶异:“莫不是姑娘不知道郑骏,有商道财神之称?郑家以布匹、粮食、酒楼、客舍、商船为主,产业遍及天下。虽说这里少不了郑国公府的相助,也不得不承认郑老爷的确是个商才。虎父无犬女,怪不得郑小姐一出手就是千两。”
查了她的底细?
“先生找我可是有事?”方子笙礼让,拱手,“说我是孟家人,乃情非得已,还望先生见谅。先生等人于我有救命之恩,但凡需要,一定报答。”
“好!”万水笑眯眯,“你买的院子,留两间给我们。”
第八十章 我要你偿命
万水要院子?
这应该是他背后寿王的意思!
可习萧封锁黎阳城门,誓要抓到寿王把柄。京都不断有人来到黎阳,要助习萧一臂之力。此时,他们不想着尽早离去,却要留在危险之地,何意?
“这样很危险,神捕仍在,还望先生三思!”
万水敛笑,抱着膀子,遥遥望天,几只鸽子飞过:“原来你知道了!——是了,他肯让高烈为你疗伤,定然已经告知你实情。不过——”
万水冷笑:“那又如何!我们行踪泄露,是因为他们安插在王爷身边的棋子动手了。趁机会,我们还拔了他们好几枝眼线,不算冤。你放心,既然敢住你的院子,一定是有万全之策。就此说定,到时候,我们自会前往。”
方子笙只有接受。
等万水挤入人群,韩明瑜才摸着光溜溜的下巴,沉故作沉思:“我觉得,方才那人好生熟悉,是不是我以前也认得他?”
方子笙失笑。
当然认得,你还被他打的逃之夭夭了!
方子笙带着韩明瑜来到一处客舍,付了房钱,另塞给他一些银两,便告辞归家。
远远未到郑府,就看到一条巷子口,停着王大所驾之车。
天冷,坐在车辕上的王大却还睡得着。
车帘半掀,男装的春暖缩着脖子发呆,她手边还放着一个鸟笼,笼里一只翠绿鹦鹉,用喙勾着笼子上蹿下跳。
“主子!”春暖眼尖,跳下车来,“事儿已经办妥了。主子画的图样,已经交给刘遇,他说需要十日。”
“十日?”方子笙指指笼子,“这是什么?”
春暖轻咬嘴唇:“奴婢被他看破身份,然后他非要将这只鸟送给奴婢。奴婢不要,他威胁奴婢,说不要就不做我的生意,所以……”
“养着吧!”方子笙逗逗鹦鹉,“院子里挺冷清的。”
“主子,方才奴婢看到夫人娘家宋府的马车去了府里。后面还跟着许多下人,那些下人手里都拿着棍棒,不知是否和此前宋表少爷中毒一事有关!”
“宋家?”方子笙这才想起宋隆彪中毒一事,“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我还以为这事儿就此揭过去了。走,回去看看!”
如今,功力恢复五成,她可不是刚刚苏醒的方子笙了。要找她的麻烦,也要掂量掂量后果。她还能趁机给郑芸潇一个警告。
春暖猜的没错。
来的人的确是宋家人,且是宋清雨最害怕的人,她的嫂嫂宋家主母张琳。
宋隆彪被下毒后,在郑府养了大半个月,才被送回宋家。为了消怨,郑骏往宋家送了几大箱真金白银,才将此事抹下。
可后来,宋隆彪发现自己居然不能人道。
宋家遍请良医,却无人能治。恰好遇上一位从大齐来的大夫,一番诊治下,说出真相。根源居然是蟹甬混茶叶的原因。
大夫说,中了此毒,吃了解药,于性命无碍。但下毒时,混了茶叶,就算解了毒,此生也不再可能留下子嗣。
听闻此言,张琳怒极,领了家丁,就杀上郑府。
方子笙回府的时候,整个院子的丫鬟都跪在地上,院子里剑拔弩张。张琳怒骂宋清雨,一旁的陈妈妈护着宋清雨,生怕把二小姐院子砸成稀巴烂的舅夫人,伤了宋清雨。
从后门进去,早有眼尖的婆子,跑去禀报。
春暖担忧地拦住方子笙:“小姐,老爷和周管家都不在府中,就连护院也少了许多。舅夫人携怒而来,不如避其锋芒,躲一躲?”
“躲?”方子笙目带暖意,“躲哪里?”
“明家!”春暖说的小心翼翼。
“春暖,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况且有些事,躲起来于事无补。”
“小姐,夫人不会帮您的!”春暖急道。
方子笙顿步,没有回头,片刻后,大步往前走。
她也没想过宋清雨帮她。
于情,宋隆彪是宋清雨的嫡亲侄子,她不过是宋清雨的庶女。
于理,张琳的怒火是她挑起来的,如今郑骏不在,正常的主母都不会放过这个可以教训眼中钉的机会。
她不是真正的郑纯心,即便是,她想,依着郑纯心这一身莫名其妙的鞭伤,也知道郑纯心不是个轻易妥协之人。
“嫂嫂,你一定是弄错了。下毒的绝非二小姐,是银牙呀!”
“呸!宋清雨,你还想包庇她到几时?她害得我唯一的儿子不能……不能……宋清雨,她害我宋家断子绝孙,难道你就不恨?”
“断子绝孙?”宋清雨喃喃,眼前一花。
当年老夫人将她视为己出,她的亲娘,为了报答老夫人,给老太爷其余几房小妾都下了绝子药,这才让老夫人稳坐正室。
如今,宋家只有宋隆彪一脉单传。如果宋隆彪有失,宋家就面临绝嗣的境地。如此一来,她有何脸面去见九泉之下的老夫人和娘亲。她明明答应老夫人,会好好照看宋家。
“这不可能……”宋清雨不信。
“带上来……”张琳一扬手,一个披头散发的女子被拖到宋清雨面前,“一字一句给我说清楚,要不我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是是……夫人,夫人,那蟹甬的毒药,真的不是奴婢所下,而是二小姐呀……”地上瘫软的女子,居然是银牙。
又一个婆子,被推出人群。
她满脸沟壑,正是先前为方子笙与宋隆彪奉茶之人。
“说……”张琳满面怒火。
“是!……那日老奴亲眼所见,是二小姐往表少爷茶盏里下了药。当日老爷审案,老奴胆小,不敢多说……”
是她?
真的是她?
宋清雨头晕目眩。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一道清脆的嗓音,成功让众人闪出一条道路,直通场中。
张琳望去,但见是个瘦瘦的公子,眼眸发亮,踏步走来。
与此同时,方子笙也看向张琳。
红袄绿裙,头插金钗,手戴玉镯,珠光宝气,气势汹汹。长眼薄唇,略显刻薄。
“二小姐!”有人惊讶。
想来是怕宋夫人不认识男装的郑纯心,故刻意提醒。
方子笙好笑地瞥一眼出声的丫鬟,居然是大小姐郑芸潇院里的大丫鬟修容。
郑芸潇居然不在?
“原来是你?”张琳疯狂地扑上去,“你毁我儿子一生,我要你偿命!”
众人一惊。
张琳体格魁梧,方子笙身量虽高,却因病瘦弱。众人都觉得二小姐,十有八九会被舅夫人压在身下。
场中人纷纷倒吸冷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