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孟府子嗣薄
方子笙缓缓下床,先是一惊,继而狂喜。先前她一直觉得胸口发闷,这一番针灸下,经脉居然通畅了许多。
方子笙恭恭敬敬朝高烈行了个大礼:“多谢先生相救!”
高烈瞥一眼方子笙,没好气道:“你这小姑娘,年纪小小怎如此麻烦。莫要多礼了,快来用膳,肚子饱了才好用药,否则药效也无法更好的发挥!”
方子笙点头,接过高烈递来竹筷,看向桌上菜色。
桌上摆着七八样菜式,有爆炒田鸡、宫爆野兔、奶汁鱼片、花鼓鸭掌等,最后还有一道慧仁米粥。
方子笙除了瑞雪宴前用过早膳后,到现在早已饥肠辘辘。她先尝一筷鱼片,只觉滑嫩清香,顿觉食指大动。
高烈神色稍变,指向那道杏仁豆腐:“那鱼片虽好,却不如这道菜。你且尝尝,可谓是入口即化,唇齿留香……吃饭,就要大口吃,吃肉更要大口吃。老夫最烦那些吃饭数米粒的娃娃,你这女娃娃,倒招人喜欢。”
方子笙用青瓷小勺舀了一口豆腐。果不其然,只觉口齿间都是杏仁的清甜和豆腐的清香。
高烈看方子笙吃的香甜,微微一叹,独酌一杯,叹道:“这道菜,她亦爱吃……嗳,你这娃娃,看你一身衣裙,像是出身富贵人家,怎会中了蚀骨之毒,要知道,这蚀骨之毒可并非常人会遇到的?”
方子笙咽下米粒:“回先生话,先前我曾脑部受撞,醒来后就失去了记忆,所以并不记得这其中的前因后果。不过,敢问先生,这蚀骨之毒究竟从何而来?”
高烈蹙眉,额头皱纹越发深壑:“这蚀骨之毒……出自东于王庭。论理,只有东于王室才有此毒。你一个小姑娘,莫非曾去过东于?不过你前事尽忘,既然你不知,就算了。这蚀骨之毒牵涉甚广,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你如今万事莫想,还是静心修养为好。”
方子笙一垂眼皮,掩去眸间思绪。
“对了,你这娃娃,姓何名何,家住何方,怎会遇上程……”高烈想起一去不返的程曦,心中存疑,莫非这小害羞了,所以不敢前来?
方子笙正待开口,只见一人撞门而入,气喘吁吁:“先……先生,木月来接人了!”
方子笙看去,但见来人是个妙龄少女。
那少女鹅蛋脸,眸若点漆,眉若墨画,上身穿着金边琵琶襟外袄,下身穿着盘锦彩秀棉衣裙,卷着袖子,手指缝里还沾着几粒葱花。
高烈瞅瞅少女,蹙眉:“接何人?”
木月陪着笑凑过去:“先生,公子怕叨扰先生,吩咐木月领这位小姐先去木月的房里安歇。”
“既如此,那他人呢?”高烈不悦。
木月不知自己又怎么触怒了这尊“神医”,陪笑道:“先生息怒,公子他提前回来,惹了老爷,正被罚跪祠堂呢!”
“又罚跪?”高烈蹙眉,叹口气。
高烈知道,孟锦泽膝下只有一个神智不通的痴儿,他不过也是为着孟家的子嗣才会对程曦如此严厉的。
而其实孟家和郑家一样,乃是黎阳城有名的富户之家。传闻孟家产业遍布天下,唯独一条,子嗣凋敝。若非孟家后继无人,说不定这大周国的首富之名早已是孟家的囊中之物。如今,偌大的孟家只有孟锦泽一人苦苦支撑,这才会在不惑之年就得了顽症,为此,孟锦泽才希望程曦能尽快娶妻生子。
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木月,你也坐吧!待这娃娃用完药,再走不迟!……嗳,你这娃娃,也莫着急,这些饭菜皆出自木月之手,你们且吃着,老夫去看看药熬得如何了?”高烈起身离去。
方子笙送走高烈,在木月好奇的注视下慢慢用膳。
方子笙觉得奇怪。看这木月,应是厨娘身份,却并不自称奴婢。而木月口中的公子,这般派一个厨娘来请自己,也与理不符。这个木月,究竟是何人?
高烈走了,木月顿时一身轻松,笑盈盈上下打量起方子笙来。
方才听无踪传来程曦的话,说要让她去照顾一个姑娘时,木月惊讶的连手上的菜刀都掉了。
木月认识程曦有七年之久,从未见过程曦对哪位姑娘如此上心。木月一度认为程曦这辈子都娶不了媳妇儿了,谁知赶在舅老爷孟锦泽逼迫程曦成亲的当头,程曦居然亲自带了一位姑娘回来。
木月喜的不行。
木月当时就想,这被公子另眼相看的姑娘,也不知是何模样?
木月幻想了许多,却唯独想不到,居然是个病殃殃的。但木月觉得也能理解。毕竟“那个人”也是病殃殃的,程曦能看上这位郑家小姐,或许正是因为爱屋及乌的缘故。
饭毕,方子笙又喝了药,这才在木月的提心吊胆中,与高烈请辞。
出得门后,木月深深松口气:“好险!若非我来的及时,郑小姐你说不定会被先生拎着丢出去呢……”
方子笙疑惑。
木月笑笑,扶住方子笙。方子笙身体一僵,到底不曾拒绝。
“公子说,先生此生最讨厌姓郑之人。他不愿医治姓郑的人,无论是谁!”
“这是为何?”
木月眨眨眼睛,低声道:“先生此生,挚爱发妻。听说,先生的夫人在未出阁时,曾有婚约,那人恰恰姓郑。所以先生讨厌姓郑之人。这人呢,有爱屋及乌的,也有恨屋及乌的呢……”
木月说完,一脸的意味深长:“而且,说起先生发妻重阳夫人,若非公子讨得了重阳夫人的喜欢,说不定先生连见都不会见公子一面!后来,重阳夫人过世,先生看公子恳切,想起旧日重阳夫人待公子的情意,这才同意来到承州,为孟老爷和夫人问诊开药。当然,这其中也有我的功劳!”
木月的健谈让方子笙有些愣怔。
前世方子笙看惯人情,今生在郑家所见之人也多是小心谨慎之辈,像木月这般初相识就直言相告之人,还真是少见。
当下方子笙微微一笑,言辞间多了几分亲近:“愿闻其详!”
第五十章 程三是程曦
“先生虽然性格颇异于常人,却最爱美食。木月不才,恰有一技之长,这才能帮公子一并请了先生来。”木月笑嘻嘻,继续道,“郑小姐,你可知世人都说先生性情乖张,对待病者,救或不救全凭心意。可如今,但凡公子相请,先生定会应允。因此,还是郑小姐有福气,危难之时,恰能遇上我家公子……”
木月这说了许多,分明是为了告诉方子笙要记得那位公子的大恩。方子笙浅浅一笑:“却不知木月姑娘口中的公子,所为何人?”
木月笑容一僵,如同受到惊吓:“你不识得我家公子?……这怎么可能?明明是公子将小姐你你带回,请先生医治的。你怎能不识……”
方子笙摇头:“瑞雪宴上,我贪了一口烈酒,醒来后就已在这里了!”
“瑞雪宴?”木月神情一松,颇有几分喜悦。这能参加瑞雪宴,必然是世家大户的女儿,看来此番公子是好事将近了!
木月越发觉得方子笙顺眼:“我家公子,姓程名曦。”
程曦?
“不知木月姑娘口中的程曦公子,可是左相之子程曦?”方子笙颇为震惊。荼靡心心念念想见的美男子,居然在无意中已经相见,真可谓是无心插柳柳成荫。不知荼靡知晓后会是如何反应?
木月秀眉一挑,一脸得意:“不错,我家公子正是左相之子,不过……小姐还需谨记,公子并不喜欢别人在他面前提起左相。”
坊间传闻左相父子不合,听木月这般说,看来是真的了。方子笙微微点头:“多谢提醒!”
“啊,对了,我还忘了告知小姐,此处乃公子舅舅孟老爷的府邸。公子说小姐身子弱,还需调养,这些时日就委屈小姐暂居孟府了。嗯,为防先生得知小姐姓氏,还望小姐能暂时改个名讳。”
方子笙从善如流地点头。
木月有意避开孟府下人,领着方子笙来到一处院落。天色已黑,院中景物看不太分明,方子笙安跟着木月进了西侧一间厢房。
“郑小姐你身子不好,且坐着歇一下会儿,木月为你铺床。”木月麻利地展开床铺,“这床褥都是新铺的,还望小姐莫要介意。”
“当然不会!多谢木月姑娘!”方子笙不好帮忙,只得自己坐下。
“啊,对了,郑小姐也莫要担心家里,公子已经派人去空空寺报信,请万虚大师告知郑老爷小姐的下落。”
方子笙闻此微微一愣。
程曦和空空寺?
程曦,程曦,莫非他正是当日自己在空空寺遇见的络腮胡子程三?
方子笙仔细回想,越发觉得那程三和程曦相似。若自己所料不差,那今日她莫名被带到孟府就有了解释。毕竟万虚大师卜卦从未出过差错,莫非这程曦,便是万虚大师口中的贵人?
方子笙坐在圆木凳上,左手支腮,微蜷右手食指,慢慢轻叩着面前的什么桌子,心中一片清明。
程三,程曦?
他们身高相似,体态相似,可能真的是同一个人,可为何他们声音不同?那程三的声音分明低沉,而程曦的声音却反而清亮许多?
如此说来,程曦定然是在秦家别院的竹桥上认出了自己,才会故意寻她们赔鱼儿。那么之后让自己喝酒,也该是他计划之中的事了。
可自己的酒量何时变得那般差了?
“郑小姐你且先躺躺,先生说还有一碗药,我这就去看看是否已经熬好。”
“有劳木月姑娘了!”
木月走到门口,脚步一顿,回头瞅了一眼若有所思的方子笙,神思一转,抬步走出去。
木月出了院子,去的方向却并不是高烈小院的方向,而是孟家主人孟锦泽的院子。
孟家祠堂离孟锦泽夫妇的院子很近。
快到祠堂时,木月飞身掠上屋顶,倒勾住祠堂的廊檐,还未看到里面的程曦,就感到一道劲风只劈面门。
木月伶俐地躲开,那只飞镖落了空。
“主子说了,谁也不见。”冷冰冰的声音在木月耳边响起。
木月猛然回头,只见那是个浑身黑衣的人,除了眼睛,他似乎已完全融入了黑暗。
“我有要事!”木月理直气壮。
“不见!”黑衣人依旧是冷冰冰的语调。
木月忍了忍,小声道:“无影,你是否该喝一碗热辣辣的鱼汤,提神补脑还能让你说话的时候,让别人不觉得冰冷,而觉得暖心窝。你且看看自己,天气如此之冷,你居然还身穿单衣当值。我呢,不嫌麻烦,现在就去给你做汤,可好?”
“不好!”无影转过身,留给木月一个魁梧的背影。
木月吐吐舌头,靠向廊下双人合抱的大红柱子,双臂抱在胸前,眨眨眼:“公子还跪着呢?”
“嗯!”无影的声音毫无起伏。
木月小脚一跺,急了:“你为何不劝劝他?去年孟老爷罚公子跪祠堂,公子也是老实听话。结果呢?结果旧伤复发,若非高先生妙手回春,公子至少要在床上躺个一年半载。今日天气如此寒冷,祠堂里又不曾烧地龙,公子也不曾用膳,若是生了病可如何是好?”
无影沉默。
木月绕到无影面前,陪笑:“我就进去看一眼……”
无影冰冷的眼眸里闪过一起犹疑,最终还是摇头:“不行!”
木月发怒:“死脑筋,倔木头,臭冰块。老娘走了,老娘再也不给你做好吃的了,你个没良心的……”
木月嘟嘟囔囔地转身走了。走之前,仍忧心地朝祠堂里面看了看。她觉得似乎看见了一个跪的直挺挺的背影。
木月心里叹气。公子明明谁的话都能当耳边风,却为何偏偏对孟老爷的话如此顺从。
“真是不懂你,若真心听孟老爷的话,你却为何不娶亲?若不听,如今又何必老老实实地跪着?唉,真是让人担心……咦,有人,这么晚了,会是谁呢?”木月兀自低喃。
木月迅速躲了起来。
等那晕黄的气死风灯近了,木月才看出,来人居然是苏梦身边的贴身妈妈宋妈妈。宋妈妈身后还跟着个魁梧的小厮,正扛着厚厚的被褥。
第五十一章 故人相逢
眼见宋妈妈和小厮毫无阻碍地进了祠堂,木月跺跺脚,心底暗骂无影,继而微微一叹,靠在冰冷的墙上发呆:就算有厚被褥,祠堂里那么冷,也不知道公子是否会生病?
一时间,木月想起初次见到程曦之时的情景。
那日也下着雪,无边无际的寒冷将木月笼罩。她背上背着娘亲的骨灰坛,跪在夫人坟前,沉默而虔诚地在坟边挖洞。
忽然一道清亮的少年嗓音在她身后响起。他说:“小丫头,你打算盗墓吗?”
木月回头,见到的是一张美到让她屏住呼吸的脸。
世人都说,左相程之海容颜绝世,左相夫人孟锦绣更是绝代佳人。所以,木月自小就听人说过,满京都的少年郎里,左相之子程曦程三公子的容貌若称第二,这大周国境内没有敢称第一的。就连以容颜俊美被大周皇帝极为宠爱的寿王,也只不过和程三公子平分秋色而已。
“桀桀……”不知哪儿的孤鸟嘶鸣一声,惊醒木月的思绪。
木月打了个哆嗦,想起还留在小院的方子笙,搓搓手,揉揉冻得发红的耳朵,快步往西而去。
等木月拎着新熬的药汁回屋时,方子笙已经睡着了。
方子笙睡得很沉,木月轻手轻脚上前给她盖被,方子笙都不曾察觉。
不亮的烛光中,眼尖的木月,被方子笙半卷袖子的胳膊给惊住了。
那不盈一握的小臂上,遍布深深浅浅的鞭痕。鞭痕虽然已淡化许多,看着依旧触目惊心。
木月惊疑不定,目光复杂地看着沉睡的方子笙:这郑家二小姐,不过是个富贵人家的娇小姐,怎会被鞭打呢?
这厢程曦吩咐了无影去空空寺传信,那厢得知程曦消息的万虚,亲自派了了悟登门拜访。
了悟来到郑府,才听说郑骏如今身在秦家,便又折身去了秦家。
而此刻的郑骏正跪在一个宫装丽人面前回话。那宫装丽人不是旁人,正是云妃无疑。
云妃死死扣着楠木椅的把手,居高临下盯着郑骏高束的发髻,发现里面已经有了灰色,顿时眼眸含泪。时光荏苒,他们已不再是旧日模样。
云妃手略有抖索着抚向自己发鬓。前几日,温悠也从她的发间拔下了两三根灰发。
岁月如飞刀,刀刀催人老。
“你这又是何必!”云妃拿帕子一抹眼睛,心思一定,开口道,“十几年未见,你非要如此吗?”
“君臣有别,这是身为臣子的本分。”郑骏垂头,不肯抬头。
“你非要如此说话吗?”云妃一咬牙,“你抬起头来!”
“臣不敢!”郑骏如是说着,低低垂首,轻轻叹了口气。
“你是不敢,还是不愿?”云妃怒起,上前走了两步,“你还在怪我是不是?……她死了,在这世上,没有人会比我更伤心。可是我不能……我不能亲手替她报仇。那些人,那些人……都是我的亲人,我不能……”
“臣……臣没有!”郑骏的声音小了许多。
云妃盯着地上的郑骏,神色恍惚。她是什么时候喜欢上郑骏的呢。好像也是个冬日,她一个人披着斗篷坐在庄子的大门处等姐姐。可是等来等去,那条空荡荡的黄土路上一个人影也没有。
正逢年节将近,连庄子上的许多下人都回了老家。都说人逢佳节倍思亲,可她却只能孤零零一个人,等着那唯一会对她报以微笑的姐姐出现。
夕阳西下,当她都要放弃等待之时,一辆马车出现在那条路的尽头。她激动不已,等到马车来到面前,下来的人居然是郑骏。
至今,云妃尚记得那日郑骏的模样。他身着一身银白色云纹长袍,玉树临风,笑容璀璨。他笑容满面地看着自己,拎着一个透明的琉璃缸,缸里游曳着几尾别致的小鱼。
他说:“等急了吧,喏,这个给你,知道你喜欢鱼,这是我费了好大功夫买来的,给你做礼物,喜欢吗?”
喜欢吗?
云妃眼泪忽然落下。她自然是喜欢的。可在她入宫的前一日,她亲手砸了那巧夺天工的琉璃鱼缸,看着那几尾鲜亮的鱼儿无力地在地上弹蹦。她只觉得自己的心也如同那些鱼儿一样,再也无法呼吸。
自此,郑郎是路人。
一眨眼,十几年已过。再次重逢,旧人却不愿抬头相见。这让云妃甚为心伤。
吧嗒一声,眼泪落在青石地砖上,溅起小小的涟漪。云妃冷声道:“下去吧,你放心,本宫一定尽快寻回你的女儿……”
郑骏不发一言,躬身而出。
待出得门来,郑骏怔怔地立在朱红色的门外,望着不远处那绚烂开放的花海,一种不可言喻的痛楚慢慢布满心胸。
这便是秦家,为了权势,为了钱财,为了能在冬日也能看到这夏日般的美丽场景,用他们女儿们的一生,铺就了一条血淋淋的富贵之路。
郑骏回眸看向新漆的朱红大门,似乎听到那个捧着琉璃鱼缸,一脸天真的少女笑道:“我喜欢,只要是郑哥哥送的礼物,蕾儿都喜欢……”
郑骏神色一振,大步而去。
郑骏刚走几步,就被守在门口的女官温悠拦下:“郑老爷,下人通传,别院门外有人寻您,似乎着急的很!”
郑骏拱手为谢,在小丫鬟的带领下,绕过假山,穿过小溪,一路面色凝重地来到秦家别院外。
刚出大门,就听一声佛号后,了悟笑盈盈走上前来:“郑老爷可是为了郑小姐的去向着急?”
郑骏一惊,又一喜:“大师怎知……大师是否知晓小女下落?”
了悟点头:“自然知晓。贫僧正是奉了主持之命,前来亲自告知郑老爷,如今郑二小姐正在高先生处,待二小姐再次归来,怕是应该已经解了毒了!”
解毒?
巨大的惊喜将郑骏淹没,他忍不住攥紧拳头:“大师说的可是真的?”
“贫僧不打诳语!”了悟微微一笑,“只不过,这一段时间二小姐要住在高先生那里。贫僧来此,就是告知郑老爷莫要忧心即可,且等他日相逢!”
第五十二章 书房小像
“好好……”郑骏喜极,连连道,“自然,只要小女可以毒解,在下一定亲自去寺里还愿,还请大师和在下一并归家,在下要亲自面见主持!”
了悟含笑点头,两人相携同登马车。
郑骏却忽然又想到什么,朝云鹰吩咐道:“你去秦府一趟,告知秦大夫人,就说二小姐已经找到,多谢她费心!”
云鹰转身而去,此刻郑骏才忽然想起郑纯心失踪的奇怪,当下正想询问了悟。却见了悟摆着手道:“郑老爷也莫要多问贫僧,为何二小姐会在高先生那里。这个贫僧也并不知晓,不过,既然高先生愿意为二小姐解毒,这如何去的,还重要吗?”
郑骏点头,陪笑:“当然当然,当然不重要……大师,请……”
郑骏和了悟一并回到郑府时,郑宛凌和郑芸潇听到消息,立刻赶来询问郑纯心的下落。
但听郑骏打发她们道:“你们妹妹无碍,如今已经找到人来。今日你们去了瑞雪宴也累了,快去歇着吧!”
郑芸潇陪着郑宛凌一路走着,满脸气愤:“郑纯心不过一个庶女,爹爹居然如此看重她,居然亲自登门去求见秦家。以前爹爹很少与秦家往来的,就连瑞雪宴给我的帖子,爹爹本来是不愿意收的,是因为娘亲坚持,爹爹最后才同意将帖子给我的。哼,郑纯心她有什么好,这样的日子,居然闹出失踪这种笑话。好在知道的人不多,否则她若是名节有失,没得带累了我……”
郑宛凌却无心听郑芸潇发牢骚。
郑宛凌的一颗心思全放在程曦为何不现身上。本以为程曦参加瑞雪宴,乃是板上钉钉之事,不料还是失算了。程曦,他究竟为何没来?明明听说孟锦泽为了程曦的婚事,不惜亲自登门去寻左相。要知道,当年左相夫人孟锦绣过世时,孟锦泽与左相程之海好一番拳脚相向。瑞雪宴这么好的机会,孟锦泽怎会不想方设法让程曦参加?
郑芸潇仍在抱怨,郑宛凌揉揉鬓角,低声道:“芸潇,我觉得有些不舒服,你不必陪我了,你也回去歇着吧!”
郑芸潇不好阻拦,两人就此分手。
郑宛凌走了几步,回头朝飞燕吩咐道:“去二门将刘刚找来,我有事用他。”
飞燕领命,心中却存疑:这刘刚乃是四老爷亲自为小姐选的护卫,从京都到黎阳这一路上,都是刘刚鞍前马后的照顾。可惜因为刘刚是四老爷亲信的缘故,小姐并不待见刘刚,就连话都不曾和他说上几句,今日为何要点名见他?
刘刚同样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郑宛凌来到花厅时,刘刚行礼,她摆摆手:“我们是自家人,不必如此客套。我有一件事要你去做,但我不想让爹爹知晓,你可能为我保密?”
刘刚愣愣:“六小姐,这个……属下是老爷亲自挑选的护卫长,身负重任,事无巨细都要禀报给老爷知晓。小姐的意思,属下明白,但请恕属下不能从命。”
郑宛凌兀自一笑:“我听说你有个弟弟,之前一直想入国公府里当差,但是他身体不太好,所以总是不能入选。我要你帮我做的事,也不是什么大事,我只是不想爹爹多想而已。若你答应,等我回了京都,不仅你弟弟能够入府当差,就连你的小妹也可以入府,你觉得如何?”
刘刚犹豫。
刘刚是家中老大,下面弟弟妹妹一群,却因为家贫,他所赚工钱,除了应付家中人口的嚼用,再无余下的钱财去贿赂齐国公府验收人手的管事们。若是六小姐出面,弟弟妹妹以后总算是有了出路。可老爷对他不薄,他岂能不忠?
刘刚的百般纠结,被郑宛凌尽收眼底。
郑宛凌端着一杯热茶,一小口一小口啜着。她并不着急,人常说打蛇打七寸,这刘刚虽然正直,却是个孝悌忠义之人,他会想明白的。
那厢刘刚陷入天人交战,这厢郑芸潇气呼呼冲进自己的小院,一把推开掀帘子慢了些的小丫鬟,嘴里骂道:“没用的东西,滚出去……”
修容扶起那摔倒的小丫鬟,低声道:“快些出去吧!”
郑芸潇心中气愤不已,今日瑞雪宴上,那个秦墨染非但不给她好脸色看,居然还夸赞郑纯心生的好。郑纯心一个小小的私生女,哪里生的好了,不过就是和云妃有些相似罢了!
郑芸潇一脚踢翻紫檀卷草纹三弯腿的小几案,就听身后传来宋氏的声音。
“这好端端的,又是怎么了?可是瑞雪宴上有了什么不顺心的事?”宋氏一脸关切,拉过郑芸潇。
郑芸潇撅起嘴来:“哼!也没什么不顺心,娘亲可知道郑纯心去了哪里?”
宋氏已经知晓郑纯心失踪一事,叹口气:“云平守着书房,你爹爹和了悟大师说了什么,娘亲也不知晓。不过看你爹爹的样子,你二妹妹应是已经找到了。”
“呸!什么二妹妹,她凭什么做我的妹妹?娘亲你不知道,今日我见到云妃娘娘时,着实吓了一跳,郑纯心居然……她居然长得和云妃娘娘十分相似!”郑芸潇心情恶劣。
宋氏一惊。
宋氏也曾听说过郑骏年少时因为住在国公府,所以和秦家大小姐方清婉交好一事。
传闻里,这位秦家大小姐方清婉生的十分明艳可人,再加上性情洒脱,才会在路上被当今陛下一眼忘情,继而被选入宫中成了如今的云妃娘娘。
这郑纯心怎会生的像云妃?
宋氏忽然想起多年前在郑骏书房见到的那副小像,她忽然有了一种不可思议的想法:那张画像上的人可能不是郑纯心的娘亲,而是当年的云妃娘娘。
难道郑骏和云妃娘娘当年曾有情意?宋氏不敢深想,可心底的好奇如星星点火,在郑芸潇绘声绘色的讲述中,逐渐成了燎原之势。
宋氏有一种冲动,她要去书房拿到那副小像,然后让女儿亲自辨认一下,是否真是云妃娘娘。
当郑府之人,除了郑骏忧心方子笙的身体状况之外,其余人都陷入自己平日的生活之中。
夜晚很快就过去了,等方子笙一觉醒来时,天已大亮。
第五十三章 你勾引他
方子笙手按棉褥,坐起。屋舍陌生,她垂眼,瞥见床尾盘着一只火狐。
火狐闭目,好梦正酣。
方子笙不欲惊它,四下一望。
硬木嵌螺钿三屏双人椅,红木雕平头桌,贵妃榻,桌上浮雕紫砂壶,银红纱帐珍珠帘,金光射入雕花窗。
摆设如此奢华,怎能只是厨娘居所?
火狐折耳忽竖,屋门轻开,一团毛绒绒的白影窜进来,蹦至床上,与火狐乱作一处。
那是一只西瓜大小的白猫儿,鸳鸯眼,一蓝一绿,鼻头微湿,十分可爱。
方子笙心中忽然想起四月。
四月是匹烈马,被韩明瑜驯服,送与自己做节礼。她十分爱重,亲自喂马洗马。
四月灵性,不许外人碰触,曾踢伤几人。那些人皆是不信邪,非要驯它。后来,再无人敢靠近。唯在方子笙面前常常撒娇。
后来封后诏书入府,方子笙本想带四月入宫,不料四月忽从方国公府的马厩失踪。现场不曾留下任何痕迹。
方子笙派出多人明察暗访,皆无所得。
再之后,方子笙入宫为后,大齐朝纲不稳,就歇了心思。她偶尔也会去御马司。司中骏马好马无数,她却再无策马驰骋之心。
有些事,有些人,留在心里,无法抹去,更无可替代。
狐猫亲热一番,一前一后下床。
火狸忽然回头,跃至方子笙身侧,温舌舔手,再看向屋门,似有意让方子笙随它同去。
方子笙微笑,却见白猫也跑来,细白尖牙扯拉自己的白绸中衣,袖角竹叶暗纹都变了形。
看得出,火狐白猫感情很好。
方子笙微微一叹。
只有被家养,狐猫才能互为挚友。若是野生,怕是早已生死相对。如这世间,多少至亲好友,为了荣华富贵,功名利禄,最后刀剑相向,骨肉相残。宛如朱衡,亦宛如她自己。
方子笙闭闭眼,起身,见床头坐凳上摆着崭新的袄裙。
打开,绣折枝花卉果绿袄,散花如意棉裙。
方子笙穿好袄裙,随意高束长发,随火狐白猫出门。门外古树石桌,石子甬道直通暗红院门。
阳光正好,刚走下门外青石台阶,打东边过来一群人。骚乱忽起,一个跋扈的嗓音高喊:“笨蛋,不是左脚,是右脚崴了。”
声音刚落,方子笙就见慢悠悠走路的火狐和白猫,哧溜一声,争先恐后夹尾往西窜去。
紧接着,那声音又喊起:“咦?……快,橙珥,将它们给我抓回来。那只臭狐狸,偷了我的金项圈,还有那只坏猫儿,挠的我的手背现在还疼着呢……”
慌了手脚的丫鬟婆子里,传出一个低沉沙哑的女声:“小姐,表少爷已经将金项圈送回来了,还送了上好的祛疤灵药……若是再捉它们,表少爷会生气的!”
“……那算了!咦,闪开闪开……”人群被扒开,一双圆溜溜乌黑黑的杏眸看向方子笙,秀气的瓜子脸上带着倨傲,“橙珥,是她吗?”
“昨日奴婢离表少爷远,没看清……”扶着杏眸少女左臂的紫色劲装丫鬟,看了方子笙一眼。
“定然是她!木月的院子,连你们都不让进,她一个陌生的丫头,若非三哥哥发话,木月怎会许她住进去?”杏眸少女一瘸一拐,走出丫鬟婆子们的包围。
方子笙回头看看。
不过是普通的小院子,又非藏着秘密,为何不让人进?
“嗳,你这丫头,你是谁,从何而来,为何要勾引我家三哥哥?”杏眸少女脸色不善。
方子笙蹙眉,看向少女。
杏眸少女发间手上脖颈里,戴的皆是金成色极好的金玉之物。金红羽缎斗篷越发衬得她的脸颊,肌肤如雪,吹弹可破。
这少女看似颇有身份,却动辄出口“勾引”二字,可见被宠的过分了。
“主子问话,你居然不答?真是无理!橙珥,给我掌她的嘴!”杏眸少女气的跺脚。
“小姐,她初来乍到,不懂规矩,情有可原,望小姐三思!”腰配宝剑的丫鬟橙珥,扶着杏眸少女坐向刚抬来的竹轿。
“橙珥,何时我说话需要你来质疑了?”杏眸少女甩开橙珥的手,“快去呀……”
“小姐三思,若是表少爷知晓此事,许会不高兴的。”橙珥瞥一眼瘦弱的方子笙,接过婆子手里的棉毯。
少女一把掀开橙珥盖到自己腿上的毯子,怒气冲冲:“哼,还不都是因为她,三哥哥才会被姑父抓住,如今还被关在祠堂里。她分明就是个扫把星,这样的人,岂能留在府中……”
“谁是扫把星啊?”腰缠围裙,手持菜刀的木月,疾步走来,阴阳怪气道,“我看整日惹是生非,闹得鸡飞狗跳的人啊,才称得上是扫把星!你说呢,苏昔悦苏大小姐?”
“木月!”苏昔悦气的脸色发白,“你……你拿着刀,可是要对我不敬?”
木月翻翻白眼:“这……我可不敢,我不过是公子手下讨生活的小小厨娘,何敢与苏小姐您过不去。只是我们程家的人,还轮不到你苏家来管!”
“木月,你别以为橙珥打不过你,我就怕了你了!”苏昔悦恨道,“我这就去告诉姑父,说三哥哥没去瑞雪宴,是因为被这个不明来历的女人迷惑,你看姑父如何处置她吧!”
木月一急,正想开口,却见西边假山后转出一行人来。为首抱着汤婆子咳嗽的人,可不正是孟家夫人苏梦。
木月随着丫鬟婆子们一起行礼:“夫人万福!”
“昔悦你这是怎么了?”苏梦心急,听是崴了脚,忧道,“快去给高先生看看……”
苏昔悦丢给木月一个挑衅的眼神,甜甜道:“姑姑,稍后昔悦要去永宁寺看善姑姑,还准备了许多礼物,可人手不够,可巧昨日听说府里新进了个手脚麻利的丫鬟,所以正想一并带她去,正在和她说呢!”
“新进的丫鬟?”苏梦顺着苏昔悦的目光,看向木月身后的方子笙,“是她吗?宋妈妈,你何时又买的丫鬟,我怎不知晓?”
宋妈妈接触到苏昔悦威胁的目光,矮矮身子:“奴婢还没来得及向夫人禀报!”
第五十四章 郑家悔婚
“一个丫鬟而已,说给你就是给你了!”苏梦催着抬轿的婆子往西走。
木月拦道:“夫人,她已被公子选中打理书库!”
苏梦诧异,瞥瞥方子笙。
程曦从不许人随意出入他的醉倾园,不仅如此,也不许人进出木月的小院。这丫头生的不错,仪态气质也不俗,就是看着病殃殃的,程曦怎会看上她?
“不嘛,姑姑,我就喜欢她,我觉得她特别顺眼,我非要她不可!”苏昔悦扯住苏梦袖角,重重咬着“顺眼”二字,朝木月得意一笑。
“一个丫鬟,没的坏了你们兄妹的情分!”苏梦拍拍苏昔悦的手,“给你了,你放心,你表哥那里,我去说。”
木月咬牙。
若被孟老爷知晓这位郑小姐的存在,公子免不了一番责骂。
可就此让出,待公子出来,如何交代?
公子一向敬重夫人,可谓言听计从,夫人若当真开口,公子会拒绝吗?
木月举棋不定之际,苏梦和苏昔悦一行人,已经远去。
木月内疚,拉着方子笙往厨房走:“郑小姐,你放心,稍后我去请公子要回你。你还未用早膳,随我一起去吧,我给你留了饭!”
孟府占地辽阔,布局优美。虽是冬日,却处处开梅花,路路植冬青。亭台楼阁,小桥流水,花骨朵般的丫鬟,无不给这冬日增添了几抹亮色。
方子笙笑笑,嗯了一声。
人在屋檐下,况且是救命恩人,他有他的难处,该体谅的她不会计较。
“程公子为何会在祠堂?是因为我吗?”方子笙走的不快,看得出来,木月为了配合她,也压缓脚步。
“我也不知道。”木月调开话头,“苏昔悦是孟夫人的娘家侄女。因苏家这一辈,拢共就她一个女孩子,家里娇惯了些。再加上,皇后乃是她的嫡亲姨娘,对她百般爱护,才养成了她这般跋扈的性格。她对任何出现在公子身边的女人,都有敌意。你可不是第一个……”
“你也是?”
眼看厨房尽在眼前,木月加快步伐,笑道:“被你猜对了!不过,她在我手里吃过亏。郑小姐你要小心。我会尽快告知公子此事,然后将你带回的。”
永宁寺与空空寺离得颇近。
传闻空空寺中,有一任主持生的风流倜傥,下山化缘之时,偶遇一位大户人家的小姐被贼人所捉,他便英雄救美,救了那倒霉的小姐。
谁知那小姐竟因此事,看上了这位主持。奈何他却是一心向佛,不为所动。
那小姐伤心之下,几度寻死,后被这位主持一番佛语打动,断发出家。
那小姐的爹爹,爱女情深,见无法挽回女儿青灯古佛之心,便出钱建了永宁寺。寓意希望女儿一世安宁。
这个故事,是方子笙从丫鬟姚红嘴里听到的,彼时,她们正挤在堆满礼盒的马车里。
“子笙,你千万谨记,莫要顶撞小姐。前几日,水云无意打碎了小姐心爱的翡翠镯,被打了二十个板子,差点没了一条命!”山路颠簸,姚红胸口有些发闷。
“好!”很快和小丫鬟们混在一起的方子笙,再以“方子笙”之名自称后,从袖里摸出一把山楂,“给!”
姚红眼睛发亮:“哪里得的?”
小丫鬟们将山楂分食,被酸的闭眼捂脸,纷纷取笑对方。
“从厨房拿的。”方子笙撩高布帘,马车辘辘,车后扬起呛人的黄土。
藏食物是方子笙的老习惯。与大端那次对决中,她作为小兵出城杀敌,被围困一处戈壁滩,若非怀里还有半个馍馍,说不定重伤的韩明瑜就熬不过去了。
后来,吃了半个馍馍,韩明瑜才清醒过来,两人几番周折,回了营地。从那以后,方子笙的身上就没断过食物。
“子笙,说起来,你是如何遇见表少爷的?”
车内顿时鸦雀无声,尤衬得车轮声嘶哑难听。
方子笙眼神左右瞥瞥:“我只见过他两次。一次,他留着络腮胡子。另一次就是昨日。我无家可归,又崴了脚,被他碰见,就给带回来了!”
方子笙说的言简意赅,小丫鬟们却听的想入非非。
姚红一脸向往:“表少爷的美名,可是大周人人都知晓的。但表少爷不喜欢别人总看他,所以才留起胡子的。”
方子笙啃山楂的嘴一顿,弯起嘴角。
果然,程三就是程曦。
“如此说来,小姐找你麻烦,你倒是无辜了?”角落里传来一句阴阳怪气。
那是个面容普通的小丫鬟,唯独眼睛生的很好看,炯炯有神,衬得她整个人都十分精神。
姚红拍了她一记:“冯云,你又怎么了?”
冯云不咸不淡地说道:“没怎么!不过觉得秦四公子可怜。他那般真心对待小姐,小姐却不屑一顾,反过来,表少爷领个丫鬟回来,小姐也要兴师动众的。”
“你这蹄子,不要命了!”姚红恨铁不成钢,“秦四少爷的父亲,只是秦家庶出的三老爷。他除了有秦家的门荫,还有什么能让小姐对他另眼相待的?这话,可不要再说了!”
冯云别过头去,车内又安静下来。
姚红见冷场,冲方子笙道:“想来子笙你不知道我们去永宁寺所为何事吧?”
方子笙配合着转移话题,摇摇头。
姚红又一瞥冯云,叹口气:“小姐来永宁寺,看的是苏善小姐。苏善小姐是咱们小姐的嫡亲姑姑。多年前,苏善小姐与郑国公府的郑五少爷,有婚约。可成亲前,郑国公府忽然悔婚,善小姐一气之下,就绞了头发,进了永宁寺。”
“后来小姐长大后,每到年末,都会从京都赶来,住在孟府。每逢初一十五,去永宁寺里探望善小姐。今日正好是初一,所以礼物就备得多了些。听说小姐这次还要在寺里多住几日。”
方子笙一愣。
郑国公府?
既如此,难怪程曦要她以假名示人。一为着高烈,二为的则是孟夫人苏梦了。郑苏两家悔亲,苏善又遁入空门,苏梦怕是听到姓郑的就会心里不痛快吧?
不过,在永宁寺多住几日,岂不是要日日面对那个不待见她,将她视为假想敌的苏昔悦了?
这可不妙!
第五十五章 冬日蛇出没
她如今蛊毒未消,身体尚在恢复。看那橙珥,也是有几分武艺的。若苏昔悦找她麻烦,还真是祸福难料。
方子笙担忧的没错,但一入永宁寺,她就被发派到山上摘野菜。
当真让人无语!
这永宁寺里分明种着萝卜白菜。再不然,苏昔悦的马车上也带来不少吃用。这大冬日的,山上一片冷清,吃什么野菜呢?
与方子笙同行的冯云,更是心情不好,背着竹筐,走的飞快。
眼见方子笙落后太多,冯云才不阴不阳道:“你最好快些,等天黑了,没找到墨云菜,就等着在这山上喂狼吧!”
有狼?
方子笙喘口气,抬头望着不算太高的小山。
本以为山上草木不旺,可谁知冯云说这永宁寺里也有一口温泉,是以连这山上都是草木茂密,倒像是深秋景色。
但毕竟是冬日,上山的人不多,到处野草丛生,荆棘遍地。
冯云一面拿镰刀砍路,一面喊着:“跟紧了,再有不远,就有一大片墨云菜,那是这山上的独产,小姐要的就是它。”
前半段路程,方子笙尚觉艰难,可谁知越走身体越轻,周身筋脉居然淡淡的内息缓缓流淌。
方子笙欣喜。
高烈医术果然了的,内力居然在渐渐恢复。
方子笙人逢喜事精神爽,也不管冯云的冷脸,笑道:“你来过这里?”
刺啦一声,冯云丢掉手中拦路的杂草,朝山顶一望,半晌才道:“小时候饿肚子,为了养活弟弟,来过几次。哎,你快些,若是拖累了我,你自己去小姐面前请罪,我可不愿与你一起受罚……”
方子笙脚下踩上尖石,硌的踉跄,身形一歪,忽看见冯云左上虬结的树梢上,一点翠绿格格不入。
“小心!”方子笙脚尖点地,借势将冯云扑倒。
那点翠绿化身一条拇指粗细的小蛇,激射而来。两点尖牙,在阳光下,渗出寒芒,直入方子笙左臂。
方子笙掉过头,右手抓向小蛇七寸。
冯云被压,头晕目眩,正待发怒,一回头,一人一蛇映入眼帘,脸上血色瞬消:“蛇……蛇……”
方子笙起身,捏着蛇身:“奇怪,这大冬天的,它怎不冬眠?”
“子笙……你,你还好吗?这蛇不会有毒吧?”冯云嗫嚅。
“这蛇无毒,你放心!我们快走吧,若晚了,真碰上这山上的狼群,可比蛇要麻烦。”方子笙眨眨眼,自语,“看来还能吃一顿蛇羹……”
冯云缩紧双肩,心中狂跳:“……我,我是骗你的,我也不知这山上是否有狼群,只是曾听人说过。不过,之前我来摘野菜,不曾见过狼群。”
“还是不见的好,若是见了,跑不过它们倒霉的就是我们了!”方子笙捡起地上镰刀,将乱发束起,“这座山还真是独特。风光秀丽,简直可与秦家别院相比了。”
冯云紧抿嘴,见头顶云雾缭绕,远处的永宁寺森严肃穆,疑惑:“子笙,莫非你不知道,秦家别院和永宁寺,乃是黎阳三宝中的两宝,还有一宝是空空寺西边的梅林。如今那里梅花盛开,很多文人雅士都去观梅,就连小姐也接了秦家大小姐咏梅宴的帖子……”
又是秦家?
“扑棱棱……”不远处一群鸟儿被惊飞,继而微弱的弓弩颤动声,传入方子笙的耳中。
方子笙朝发音处望去。林子稠密,看不见人影。
有人狩猎?
方子笙摇头。
管他是谁,虽是采菜,但今日云高天蓝,再加上身体有了好转的迹象,也不用再关在郑府,她的心情格外明媚,就连伤口都不觉多疼。
冯云安静下来,冲在前面带路,且放缓脚步。
走了一小会儿,听冯云惊呼一声:“找到了!”
方子笙顺着冯云的视线望过去,但见不远处的灌木丛中,长着大片两尺来高的碧绿野草,看起来并无特别。
风中又传来弓弩声,夹杂着男子的怒骂,不太明显,方子笙却辨别出几个字,“郑骏”和“彬州”。
方子笙心生警惕,捂向腹部,皱了眉头:“冯云,我吃多了山楂,你且在这里割草,我去去就回……”
冯云回头,一扫之前对方子笙的各种看不顺眼,关切道:“莫不是那蛇有毒?子笙你去歇着吧,我将你那份也割了,好一并回去。”
方子笙应着,钻入草丛,朝声音的来源走去。
提气缓行,方子笙发现身体轻盈许多,就连手上力气都大了几分。
她心中安定,悄然靠近。
不一会儿,但见林子里影影绰绰有人影晃动。方子笙伏下身子,潜藏于灌木后,眼珠子透过藤蔓间隙望去。
那是一大片空地,地上瘫软一个人,披头散发,遍体鳞伤。七八条拇指肚粗细的长蛇,在他一丈之外虎视眈眈。
那些蛇身,有些只有一色,有些则色彩斑斓。
两个一高一矮,一胖一瘦的男人,背对方子笙,看不清容貌,却能听出矮个男人语气不善:“云彭,云许已经死了。他的尸体,如今就在我这些宝贝的肚子里。你若再不肯说,郑骏派人去彬州的目的,我许老三就送你去见云许!”
云彭?
云许?
方子笙心中有了结论。
郑骏属下,如云鹰,皆是云字辈儿。看来,这许老三口中的郑骏,的确是郑纯心之父,也正是“她”如今名义上的爹爹。
云彭声音嘶哑:“我已说了,因府中……有杀手,对二小姐不利,主子派人去彬州是为了调派人手回来保护。”
许老三一脚踢翻云彭:“你放屁!你说,是不是郑骏发现了小五,小五招出了我家老爷,才会去派人去彬州查探的?”
云彭咳嗽,声如破锣:“原来那门房里的小五是你们的人?”
许老三一听,瞥瞥高个男人:“老四,把他扶起来,我看是他的嘴硬,还是我宝贝们的牙硬……”
许老四提起云彭,做出指令,一条色泽斑斓的长蛇激射而出,堪堪咬向云彭的嘴。
方子笙未及反应,却听许老三陡然高喝:“老四小心……”继而暴起,伸掌拉向许老四,却已来不及阻拦。
第五十六章 冯云之死
一枚泛着蓝光的毒针,从云彭嘴里射出,牢牢刺入许老四的右臂。
若非许老三提醒,那枚毒针射的应是他的脑袋。
“解药呢?”许老三端起短弩,将云彭左手死死定入地上。
血殷红,云彭却仰天大笑:“没有解药,黄泉路上,多拉一个垫背的,不亏……”
“想死……”许老三一惊,正待卸下云彭下巴,又顾忌云彭口中还有毒针,终究还是慢了一步。
云彭咬碎牙间毒药,瞬间七窍流血。
许老三不死心,揪向云彭衣襟:“快说,解药在哪里?快说……”
云彭满脸血污,眼中毫无畏惧,唇角微笑,生息微弱:“没……解药……一起……”
那厢,魁梧的许老四,右手泛青,冷静道:“我们用迷药和蛇毒捉了他,本还奇怪他怎么不求死,原来在等待时机……”
许老三将云彭浑身搜遍,却无任何收获,回头却见许老四已吃下几颗自制的解毒丸:“老四,你撑住,我们去找郑骏,他一定有解药!”
许老四喉头生痒,呕出一口血:“郑骏手中死士众多。若非如此,当年爷怎会败于他手中,被逐出郑家,不得已隐姓埋名,远走他乡……没用的,老三!”
见云彭已死,方子笙长睫一颤,正待悄然离去,不曾想一转头,就看见一只黑漆漆的乌鸦,正停在背后的枝桠上,见她回头,噶的一声。
方子笙一惊,不妙!
可谁知不等方子笙抬步,几条毒蛇已在口令下,迅速游来,将方子笙包围其中。
方子笙面容镇定,缓缓回头看向许家兄弟。
许老三面容枯瘦,一双吊角眼射出森森冷意:“小丫头,你是谁……你为何……咦,居然是你?”
方子笙一愣,他怎会认得自己?
“我……我是黎阳孟家的丫鬟,我是为了给表小姐采野菜来的,我不是故意要看的……”方子笙缓缓垂头,希望挡住脸面。
许老三大喜,朝许老四道:“果真天不绝人之路,老四,你可看清她是谁?若抓了她,不怕郑骏不交出解药?”
许老四上前几步,讶异:“郑家二小姐?”
方子笙瞠目,他怎会认得自己?
她一直以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莫不是这具身体的原身,曾见过他们?
许老三显然松了口气:“也无怪乎二小姐觉得奇怪。你如今可是郑骏,放在心尖尖上的郑家二小姐,我许老三岂能认错?你可知道,你们郑家所有人的画像,都挂在我们爷的屋子里,他恨不得吃你们的肉,喝你们的血……上次去刺杀你没有成功,这一次老子可不会放过你了。谁让你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闯进来呢?”
原来他便是瑞雪宴前,刺杀自己的贼人。
方子笙心下一横,握紧镰刀。
许老三看方子笙戒备,哂笑,虎扑而去。他并不将一个娇滴滴的小姐放在眼里。
本以为手到擒来,不料横生变故。她身形一闪,居然躲开许老三的魔爪。
许老三一击不中,枯瘦脸上皱纹叠生:“有趣,有趣……怪不得郑骏如此看重!小丫头居然还会功夫!不过,老子没空跟你玩了……”
许老三撮口为哨,催动毒蛇攻向方子笙。
但见方子笙辗转腾挪,大杀四方,不过片刻,就将几条蛇砍得七零八落,可身上也被咬了几口。
虽受伤,方子笙却欣喜,功力在恢复。
许老三犯了轻敌之错,顿时大怒,在方子笙杀向毒蛇之际,端起弓弩。
弩头寒光凛凛地射向方子笙。
方子笙凝眉,身形一矮,那短弩失了方向,却陡听一声惊呼,方子笙大惊失色,回头望去。
不远处,冯云正目瞪口呆地盯着胸口兀自颤动的短弩,手中还高举着一把镰刀。
冯云是为了救方子笙而来,却不巧被短弩射中。
“冯云!”方子笙一惊,又一只短弩破空而来,眼见就要射中方子笙的后背,忽见一道黑色身影闪过,堪堪用一只手接住那支要人命的短弩。继而,杀向许家兄弟。
见有人相助,方子笙疾步朝冯云跑去,揽她起来,但见冯云气息微弱,显然是活不成了。短弩不偏不倚,射的恰是她的心脏。
方子笙急道:“冯云,冯云……”
“子笙姑娘,我弟弟……冯鱼,秦府,求你……”冯云口角尽是血沫子。
冯云不甘心,不甘心就这么死了。秦家四少爷秦适曾说,只要她能帮他得到苏昔悦的心,等将来苏昔悦嫁入秦家,他就会将她抬为妾室。
其实,冯云并不想做妾,只要秦适能多看她一眼就好。
她是怎么喜欢上秦适的呢,或许只是因为他救了病重的弟弟,又或许只是因为他是她十七年的生命里,唯一对她说过她生的好看的男子。
冯云觉得眼前景物开始变幻,眼角有泪流出。她知道,其实她不该出现的,她明知道方子笙面对这两个懂武功的男人,迟早都是死路一条。她也明知就算自己帮忙,也不过是帮倒忙而已。可一想起不顾自己安危,为她挡住毒蛇的方子笙,她最终还是决定举起唯一的武器,去帮方子笙。
可这世上,哪里有什么该与不该,最后都是要结束的,或生或死……
“冯云,冯云!”方子笙一脸焦急,却感觉怀中身躯渐渐冷却。
那厢,突然出现的黑影,已经干净利索地解决了许家兄弟。继而,黑影走了几步,朝不远处一个身披米白豹纹镶边翻毛斗篷的人影,恭谨地回道:“主子,已经料理了!”
一个如冰雪消融般清冷的嗓音响起,带着几分哀思,又带着几分惆怅:“那走吧……”
两人抬步而去,从头至尾不曾和方子笙说上一言半语。
方子笙默默放下冯云,望望离去的两人,起身看向离死去云彭不远的一个坑。想来是许家兄弟给云彭准备的。
方子笙用许老三留下的铁楸,将洞坑挖深,将云彭和冯云一并放进去。天色将黑,她已无力多挖一个坑。
做完这些,方子笙踢了一脚地上被一剑封喉的许老三,朝山下走去。可走来走去,眼见着永宁寺渐渐隐在黑暗里,方子笙却靠近不得。
她,迷路了!
第五十七章 还他人情
方子笙的方向感一向不好。林中窸窣作响,不知名的鸟兽扑棱棱飞过,地上虫鸣此起彼伏。
大冬日,方子笙擦去额上汗珠。这蛇毒虽然不厉害,却也让她慢下步伐。若再找不到出路,她只有死路一条。
方子笙兜兜转转,勉力支撑。
“谁……是你?主子,是方才那位姑娘!”暮霭中,一个魁梧的身影出现,通体黑衣黑袍,古铜色的脸很慈祥,就像是坊间随处可见的中年大汉。
方子笙心喜,正待开口。
米白豹纹镶边翻毛斗篷的主人,看过来。深邃的眼,波光潋滟。微启的唇,薄如刀削。他嗓音清冷,神情却十分温和:“还在山上?”
方子笙稍愣,难得羞窘:“我不认得路。我是黎阳孟府的丫鬟。方才多谢两位出手相助!”
“黎阳——孟府——”他念道,似乎很有兴趣,朝方子笙身上看来。
虽是丫鬟,却身着上好的袄裙。看来这孟家绝对是他认识的那个孟家,否则一介丫鬟也穿不上这种袄裙。
“千山,她中了蛇毒,将我的药分她一粒!”他微微一笑,优美的唇形上翘。整个人于这荒野中竟似发出光来。
方子笙抬手拭汗,掩去眸中惊艳。
看那千山将许家兄弟一招致命,方才明明已发现她被蛇咬,却无心救人。如今一听她出自孟府,便慷慨解囊,他是谁,与孟家有何关系?
千山捂住荷包,为难:“主子,你的药千金难买,给她……浪费了吧?主子三思——”
方子笙愕然。
千山此人面容慈祥,不料却如此悭吝。但她却不能死,她有太多的疑问未曾解开。如今身体刚有起色,岂能功亏一篑?
方子笙正待低头请求。
却见他亲自要过千山的荷包,取出一粒金黄色蜜丸,如指甲盖大小,递向方子笙:“我乃楚忆,与孟家有旧,此药与你!”
方子笙道谢,那厢千山垂头丧气。
楚忆转身,伸手摸向面前一座石碑。半人多高,二尺宽。碑体坑洼,上面空无一字。他抚摸的动作,很缓很温柔。他的眼神,也很温柔,却更多情。
方子笙正待退后,却见楚忆一把捉住她的手,眼角眉梢生出笑意:“手真凉!”言罢,斗篷一扬,将方子笙裹入其中。
方子笙惊愣之下,伏向楚忆胸口。只听他胸膛里,心跳平缓,周身散发着淡淡寒气。
搞什么?他的身体分明比她还凉。挨他这么近,方子笙甚至冷的打了个寒颤。
千山下巴都要掉了。揉揉眼睛,跑过来:“主子,你身体不好,我带这姑娘下山吧!”
楚忆却捉起方子笙的手,放在眼前,看的很认真:“这是一双习武的手,用来拿镰刀,可惜了!走吧,我送你下山!”
不由分说,楚忆横抱起方子笙,就往下走,千山忙不迭跟上,却不再多说,小心觑着楚忆的脸。
方子笙越想越觉得诡异,开口试探,说要自己走,皆被无视。最后,只得假装这是一顶轿子,可这轿子也太过温柔。
抱她的动作,说话的神情,都透着一股让人无法拒绝的温柔。在这样的温柔中,方子笙暂时忘却冯云死后,她该如何向苏昔悦交代这件事,沉沉睡去。
“主子,我来抱吧!”千山觉得自己要哭了。这莫名其妙出现的小丫头,何德何能,居然能让主子亲自抱她?
“她是孟家的人,孟锦泽的孟家!”
“不过是一个丫鬟,主子!”
“丫鬟会有这样一双手,没有劳作之痕,只有习武留下的茧子?”
“可那也用不着主子亲自抱着她。主子身份尊贵,她就算不是丫鬟,也不必这般……”
“听说,莹姐死时,也是孟锦泽不顾病体,亲自将她抱回孟府的。只当,我还他的人情!”
千山叹气,不再多说。
远处永宁寺灯火几点,山脚下一辆马车停在那里,通体深蓝长袍的万水正坐在车辕上等待。
月明星稀,马车辘辘,楚忆就着侧窗的月光,盯着沉睡的方子笙。
莹姐,是舅舅的私生女,她的娘亲乃是孟锦泽家养的舞娘。舅舅满门身死,连远离京都身在黎阳的莹姐,也被宫中派人一箭射杀。
他好狠,就连一个不足七岁的孩子也不放过!也是,自己身为他的嫡子,他尚可下手,更逞论一个外人?
楚忆伸手,将方子笙伸出棉被的手,重新放回去。
这个丫头,挺有意思。身中蛇毒,不想着立刻下山解毒,居然有时间亲自挖坑埋人。这手上新磨的几个血泡,也不知疼不疼?
楚忆轻轻一捏,睡梦中的方子笙眉头一蹙,低低呼痛:“疼……”
“醒了?”千山将头伸进来,见自家主子正捏着小姑娘的纤纤玉手,红了老脸,将车帘放好,咳嗽两声掩饰心虚。
拉车的马儿一向稳妥,根本不必万水扬鞭喝骂。他素性拎了好酒递给千山:“这天,喝一口,驱驱寒!”
千山无心饮酒,嘴里碎碎念:“今日京都形势越发激烈,听说为了立太子,朝堂上都快吵成菜市了……啧啧——”
“他就算真成了菜市口,也跟咱们无关!”万水长饮一口,砸吧着嘴,偏头瞅着挂在车顶两旁的灯笼,“这灯笼旧了,等到了客舍,记得去买上两个新的。”
“那几个跟踪的人呢?解决了?”千山瞪着远处漆黑的夜,觉得困倦,“这一次是谁派出的人马,皇后还是左相?”
“我将他们一把火烧了。看他们的身手,大多出身江湖,还真不清楚是谁的人马,不过,我从他们身上摸出这个!”万水手里举着一块狮头腰牌,铜制,上刻一个小小的“陈”字。
千山端详片刻,收了铜牌,朝身后一望,低声道:“主子的药,赏了那位姑娘一粒。你记得飞鸽传书,让谢老多送些药来。这大冷天,主子身弱,务必不能有闪失。”
“知道了!马上就到客舍了,看来要多住一间房了!驾……”万水满嘴酒气,目光直视前方,眼神清明。
第五十八章 伤马的酒鬼
本以为方子笙会很快醒来。不料,因蛇毒和脱力,方子笙在楚忆等人下榻的客舍中,整整昏睡两日。
期间,千山奉命请了有名的大夫来,都说无碍,楚忆这才放心。因行程赶,便让千山送方子笙回孟府。
年节将至,街道上热闹非凡。卖年货的,办年货的,人头密密匝匝,好多马车牛车驴车,都被堵死。一时间,骂声渐起。
一辆青顶马车夹在人群中,好不容易赶出一道街,一看前方人群,万水扬鞭喝马,改了小道。
那是一条不太宽的巷子,墙瓦斑驳,二楼伸出许多竹竿,上面晾着大大小小的衣衫。衣衫多有褪色,带着各色不同色的补丁。
挨着巷子根,一条污浊骚气的水沟五颜六色。有几个衣衫松散,脸带残粉的妇人,打着哈欠,出来倒夜壶。见到车来,也不躲,就在那里看。看是谁家的恩客。
万水悠哉地靠在车辕,看那些妇人给他抛媚眼。这是一条花街,却不同于青楼。只是那些有些闲钱,买个貌美丫头,养大了接客的小私寮。
万水虽然有些年纪,生的倒不错。魁梧的身材,有棱角的脸,看上去很有男人味。
这样的男人,女人们都喜欢,别说是这花街里的女人。当下,不仅年轻的女人们推了窗,从楼上叽叽喳喳往下看,就连上了年纪的妈妈们也纷纷围过来。
“这位爷,面生,来奴家坐坐吃杯茶吧?”
“她家的茶不好,去我家……”
“我家我家!我家姑娘年纪正好……”
原来这私寮,和青楼不同。青楼待客,多在夜间。私寮待客,却不分时辰。但此处人多贫苦,即便涂脂抹粉花枝招展的,也提不起万水的兴趣。
更何况,他也没什么兴趣可言。因为他本身就不是个男人,而是个净了身的无根人。多年来,在药物的帮助下,他才能像个男人一样,行走在青天白日下。
眼见那些妈妈纷纷伸手来拉,万水忽然一扬鞭,啪啪作响,骇的那些妇人纷纷后退,万水大笑着赶车而去。车轮溅起的泥水,弄脏了众人的衣裙,惹来骂声不绝。
在这些嘈杂中,方子笙缓缓醒来,揉着头,拉开车侧棉帘,飞进一只浸了油滴的旧鞋。
马车走的不快,却极稳。
方子笙丢出那只鞋,吧嗒落地。
万水右耳一颤,回身撩起车帘:“醒了?还好,我正发愁,是将你丢在孟府的前门好,还是后门好呢?”
方子笙揉着太阳穴:“后门就行,多谢了!”
万水笑笑,正待开口。驾车的黑马忽然停蹄,不安地抖动尾巴。
原来是一个衣冠不整的酒鬼拦了路。
“哎,起来,不然,就踩着你过了!”万水居然跟酒鬼较劲。
方子笙探头去看。
地上酒鬼,披头散发,看不清面容,却抱着一个硕大的酒葫芦,正睡得香甜。
万水虽然贪杯,却千杯不倒。想醉不能醉,让他对那些酒鬼羡慕又嫉妒。当下,喝马前行。
马儿屁股吃痛,堪堪提起左蹄,就被葫芦酒鬼伸手托住,一个用力,咔哒脆响,马儿哀鸣,竟是被扭断了腿。
马儿颓然跪下,马车前倾,万水纵身掠下。
方子笙死死扳住车门,才不曾被丢人地甩出去。
万水大怒,见那酒鬼诈醉,行事比之自己更为可恶,当即准备踢飞酒鬼。
能瞬间扭断健马儿前蹄,酒鬼显然也是练家子。兼之万水不怕马儿踩死人,酒鬼心中也是不忿。睡个觉而已,居然要他的命?
两人你来我挡,居然斗了起来。
方子笙趁空下了车,这才发现身上披着灰鼠斗篷,脚上套着窄口银皮靴,连手上的给冯云挖坑时的血泡,都被挑破上药包好。
方子笙脑中闪过楚忆那张温柔的脸,向场中看去。
场中战局已定,万水武艺显然高出酒鬼,酒鬼不敌,虽节节败退,却能看出,逃跑应是不成问题。
场中过招,你来我往。方子笙看的却越发迟疑,继而震惊。她摇头,低声喃喃:“不可能,不可能……怎么会是他——别走——”
不等方子笙挽留,酒鬼看不敌,跃墙逃走。而万水没有要追的意思,他还要送这丫头去孟府。这是主子交代的差事。
方子笙几步跑到墙边,扳向墙头,就要翻过去。心脏却一窒,整个人如同被刺,从墙上摔下,缩成一团。
这蛊毒,早不发作,晚不发作,偏偏关键时刻凑热闹,悔得方子笙捶地生气。
万水惊奇:“做什么呢?”纵身掠上墙头,已看不见酒鬼踪影,看方子笙失魂落魄,道,“人不见了,追也没用!你等着,我找匹马来!”
早在打斗时,巷子里家家户户就关门闭户,生怕惹了祸事。可临近事发的一家,还是被万水劈开了门,暂时收留了方子笙。万水则去处理马匹事宜。
那家人不敢慢待,端茶倒水,还生起火炉。
方子笙道了谢,那家的妈妈见她客气,不似赶车的万水那般凶恶,话也多了些儿:“姑娘想来是吓着了!说来也怪,那好酒的韩乐师,一向疯疯癫癫,竟不知居然还会武功!”
“韩……”方子笙一一回忆酒鬼对阵的招式,目露茫然。那些招数,她太熟悉。她与韩明瑜相交十年,两人常切磋喂招。她岂会错认?
但,韩明瑜,他身为大齐边关大将,怎会出现在大周国,还成了不修边幅邋遢贪杯的酒鬼?
“他叫什么?”方子笙摸向袖子,居然发现里面藏着两片金叶子。一时间,楚忆的温柔再次浮现。
分一片金叶给善谈的妈妈。
妈妈迟疑,拒不接受,怕被万水发现,几经方子笙许诺,才摇头道:“老身也不知他叫什么。只知道他善谱曲乐,常来这里教姑娘们唱曲儿,也教歌舞。他要的薪钱不多,有时只要有酒有肉就成……”
妈妈还在说,方子笙已无心再听。
若此人当真是韩明瑜,找人守在这里,他定会出现。
只是,他莫非真是韩明瑜?方子笙捂向胸口,里面心脏正痛如针扎。
万水的速度很快,再次坐上马车,方子笙忍着痛楚,紧紧抱着地上捡到的酒葫芦。
酒葫芦很旧,很光滑,看得出主人用的次数很多。没有挂饰,没有刻字,普通的如同这世上所有的葫芦。
第五十九章 追击金吾卫
青瓦白墙,古树森立,绕过蹲有两座雄伟石狮的孟家前门。万水顺着一排高墙,将车驾到后门。
后门不大,门口同样有石狮,却小,也可爱。呈卧姿,兽眼颇大,憨态可掬,怀里啃着一团绣球。
“到了!”万水等方子笙下车,一笑,牙齿洁白,一点也不像贪杯之人的牙口,“小丫头,千万记得,莫提起我家主子。否则……”
“我知道,多谢大叔!”
眼见方子笙去敲后门,咀嚼着“大叔”二字的万水,神色古怪地驾车而去。
守后门的婆子们正在赌钱,见了方子笙,收起不耐,有人不顾老迈,两条肥腿跑的飞快,前去报信。
第一个来的人是程曦。
锦袍玉带,纵然下巴上冒出青青胡茬,也无损他的风度翩翩。
见方子笙打扮齐整,抱着个硕大葫芦,程曦正要开口,却听方子笙腹响如鼓。
原来方子笙昏睡两日,只被喂水,滴米未进,饿得发狂,否则也不会触发蛊毒。
接着跑来的是木月,一见此景,扶了方子笙回自己院子,然后造厨做饭,留下坐在屋中的程曦和方子笙。
桌上有糕点,方子笙虽吃相优雅,片刻后糕点还是少了大半。期间,程曦给方子笙斟了六杯茶。
待木月那一大碗料足油厚的鸡丝面上桌时,方子笙堪堪吃完最后一块糕点,继而在程曦惊讶的目光中,又吃光了那一碗热气腾腾的面条。
此刻,高烈也来了,诊完脉,与程曦耳语后,看了方子笙两眼,叹了口气,离开。
程曦终于问了:“这两天你去了哪里?”
眼前的程曦,果然是当日空空寺的程三。方子笙笑笑:“和高先生说的一样,蛊毒发作,晕了两日。”
程曦靠着椅背,声音没有起伏:“山上的尸体怎么回事?……你和冯云夜半未回,次日派人上山寻找,除了地面上的两具尸体,坑里还埋着两人,一人是苏昔悦的丫鬟冯云。”
“我和冯云,看到那两人杀人。于是,他们为灭口,追杀我们。后来我被一个带着斗笠的人救下,冯云却死了。我蛊毒发作,晕了两日,醒来时就已经到了后门外。”方子笙言简意赅。
程曦想想,起身:“此事已惊动官府,你在孟府露过面,多有不妥。我已备下马车,送你回郑府,即刻就走吧!——至于你的蛊毒,先生已写好药方,你回府交给之前为你诊治的大夫即可!”
程曦清了场,从木月小院到后院,不曾见到一人。
踩上马车踏板,方子笙回头:“为何空空寺的程三,和瑞雪宴的程曦程公子,声音不一样?”
程曦有些意外:“人有千面,没什么奇怪的。”其实,他只是觉得好玩,故意逗弄方子笙。但真相,往往不能随意说出。就像,他不是故意看光了方子笙。
程曦的耳朵红了红,望着马车远去。
坐了一日的马车,方子笙浑身酸疼,手持高烈的药方,看的认真仔细。用药不多,却珍贵,足见此毒并非常人能遇,因常人遇到,凑不齐药材,只有死路一条。
蚀骨之毒,东于王庭。
方子笙喃喃,撩开棉帘:“还有多远?”
驾车的汉子,黑黝黝的脸上露出白牙:“再过半个时辰,姑娘莫急,路上人太多了。”
街上的人的确多,熙熙攘攘。大人抱了孩童坐向肩头,看杂耍,买糖葫芦。方子笙忽然想起郑骏。其实,郑骏比方国公,很像父亲,对她宠溺而放纵。方国公对她,更多是严厉与苛责。
远处骚乱忽起,人群中惊叫连连。持刀的人,逃跑的身影,让黑脸大汉将车赶至街角,生怕波及。
飞檐走壁的有两人,一逃一追。
逃的人,方子笙认识,正是因她吃了楚忆的千金难买之药,心存不满的千山。
追的人,衣分为二,下有分幅,旁有襞积,分明是大周的金吾卫服。
黑脸大汉扶掌:“哎呦呦,这是谁呀,居然能在习萧的追击下,逃的这么快?”
“习萧是谁?”方子笙看到两人下方的街道上,有佩刀的金吾卫驱开百姓,夹击千山。
黑脸大汉笑嘻嘻:“习萧是皇后娘家尤氏一门的表亲,号称神捕。捉了不少江洋大盗,那前面的汉子,真是好本事,居然在习萧的追捕下还能轻松有余,也不知犯了何事,惹得习萧如此兴师动众,居然不怕御史告他扰民?”
人远了,众人骂骂咧咧。
很快,骚乱如同滴水入海,涟漪过后,该买菜的买菜,该割肉的割肉。小贩乞丐,商贾行人,回归自我凡俗的人生。
马车启动,方子笙摩挲葫芦,望着摊在手心的金叶思索。金叶与她食指同长,两指宽,叶脉精细,栩栩如生。
马车走的不快,方子笙往外看去,恰见通达客舍的迎客酒幡飘扬。先前她曾听万水抱怨,说通达客舍的蒲酒贵而不烈,草料贵而不优。
十之八九,楚忆下榻之地便是此处。再加上方才千山正从此方向逃走。不知,楚忆是否还在里面?
方子笙拦下黑脸:“不知,能否劳驾你去帮我买一份陈家的花生酥?我屋里的丫头们最是心悦他家的点心。”
给丫鬟买?
黑脸虽好奇却不多问。难得见有如此心意的主子,尤其在苏家大小姐苏昔悦的映衬下。
眼见前方七八步远,陈家点心的百年老店前,排着长队。黑脸将马车靠边:“姑娘坐好了,无白这就去买!”
无白?
这名字倒符合。方子笙趁他转身,溜下马车。正待踏上通达客舍的台阶,忽觉奇怪。
青天白日,人群熙攘,为何这通达客舍只有人入,不见人出?
门口扫地的店小二,时不时抬头看向方子笙,眸中蕴藏精光,分明是习武之人。再看地上几处碎屑,几次都不曾扫走,他心不在焉所为何事?
方子笙摒气,只觉得前方客舍里,藏着一股肃杀之气。
气息极淡,夹杂隐隐血气。
方子笙左右一顾,一叹气,懊恼:“说要打酒,怎能忘了酒葫芦。”继而翻翻衣袖,“连钱也忘带了,看来老爷今日是喝不到通达客舍有名的蒲酒了!”
第六十一章 你收起眼泪
寺旁梅林,占地百里。
百种梅花,争相盛开。红白绿紫,婀娜多姿。落英缤纷中,美人隐隐。
食案鲜果,花几凭坐。
马车成行,小厮们歇在一处,只有丫鬟们,似花蝴蝶穿梭在美人间。果酒清香,鲜花艳丽,乐师歌姬或奏乐,或踏舞,在毡毯侧助兴。
放眼望去,姹紫嫣红中,秦家大小姐秦墨染,踩着掐金挖云红香小靴,罩一件莲青斗纹锦上添花洋线番丝的鹤氅,系一条青金闪绿双环四合如意绦,朝下车的明穗走来。
秦墨染身后,跟着两人。一披大红猩猩毡斗篷,一披羽毛缎斗篷。
明穗私下告知方子笙,她们一是德王府的珊硕县主,一是黎阳城守吴翎善的嫡亲侄女吴樱。
“梅开虽好,只是少了雪!”秦墨染果真是为了明穗而来,目光一直盯在她脸上,也不曾忘记招呼方子笙,“郑二小姐,不知郑六小姐怎未前来?”
秦墨染和郑宛凌,曾同为公主伴读,多有情分。
“姐姐身体不适!”一旁备受冷落的郑芸潇,不甘寂寞,拉着周小姐挤过来。
德王府的珊硕县主,瞥一眼郑芸潇,目光不屑:“你是谁?墨染问的并非是你,你急什么?——墨染,莫非你说的和云妃娘娘生的相似之人,就是她?——我看不过一二分而已,哪里有传言说的那般夸大!”
针对睁眼说瞎话的珊硕县主,明穗不动声色,上前一步,将方子笙的脸挡住大半:“听说今日梅宴,亦是秦小姐的生辰,这是一点心意,望秦小姐喜欢。”
众人闻之一愣。
此事知道的人不多。秦墨染对明穗知晓此事,却不惊奇。毕竟她是兄长秦桐羽的心上人。备礼给自己,指不定就是秦桐羽的主意,目的是让自己帮他们在云妃面前美言几句,也好玉成良缘。
可惜,二婶宁死也不会同意此事,更何况云妃娘娘对明穗起了别的心思。
众人纷纷落座,却见远处几个妇人踏花而归,为首正是秦家二房夫人张玥。
见到明穗,秦二夫人蹙眉,又瞥见明穗身侧的方子笙,更是不悦。
花好人好风景好,方子笙心情更好。
打发了荼靡去秦家丫鬟处,打听冯鱼的消息后,方子笙注意到,花开一直在偷看一位小姐。
那小姐花容月貌,袄裙华贵,周遭一群小姐无不流露出奉承巴结之意。而那珊硕县主在她面前,也是一改方才冷淡,十分热乎。
“那是谁?”
“是德王府的嫡孙女昭荣郡主。”花开垂头。上次瑞雪宴,未曾得见。今日一见,美人隔云端,单凭容貌体态,与吴守颍相配绰绰有余。
方子笙将手炉塞向花开,又特意瞥一眼花开。说实话,花开生的比昭荣郡主好,只是气度显然不如。
一个是金尊玉贵的皇家郡主,一个是命如草芥的奴婢丫鬟。纵然花开仍是户部侍郎家的小姐苏云笑,也是比不得的。
察觉花开视线的珊硕县主,不悦:“有什么样的主子,就有什么样的下人。也不看看是何身份,再大胆多看,小心本县主挖了你的狗眼!”
这话,骂了花开,更是骂了方子笙。
花开咬牙垂首,眸中泛起水雾。
方子笙不语,淡淡瞥一眼珊硕县主,睥睨之意尽显。
什么东西,一个小官的庶出,仗着方国公府。居然敢跟她别眼。珊硕县主正待跳起,被吴翎善的侄女吴樱拦下。
“县主何必自降身份,跟一个无知下人说什么!——瑞雪宴上,县主因事未来,却不知有人可是闹得满城风雨。好端端的小姐,居然在瑞雪宴上失了踪,说出去,不笑煞旁人……”
众人谈笑声微顿,目光整齐统一地看向方子笙。
瑞雪宴上,陪在明穗身侧的方子笙大出风头。与云妃娘娘相似,这是多大的荣耀。所以,方子笙在黎阳城的贵族小姐圈里,已是无人不识,无人不晓了。
“瑞雪宴上何人失踪,我身为宴席主家,怎不知晓?”冷淡疏离的嗓音出自秦家大小姐秦墨染之口。
瑞雪宴上,郑家二小姐郑纯心失踪一事,云妃娘娘亲自过问,下旨不许外传。可黎阳城中,能参加瑞雪宴的,无不是黎阳城中,有头有脸之人。她们互为姻亲,各有关系。到底,还是瞒不住,但她们岂能随意蔑视云妃娘娘的尊贵?
吴樱面色一红,低了头:“墨……秦小姐,樱不过一时口误,讲个笑话而已。毕竟,参加瑞雪宴的,无不是出自名门的小姐,端庄淑婉,哪有什么失踪之说……”
“对对,开个玩笑罢了……”见秦墨染脸色不悦,珊硕县主帮腔道。
非是珊硕县主身份不如秦墨染,一个德王府庶出的县主,怎么也比一个世家大族的嫡小姐来得尊贵。但混迹京都,众人皆知云妃所出四皇子李芜,对表姐秦墨染爱重有加,惹了秦墨染,等于惹了四皇子。
四皇子行事一向任性自我,时有不合规矩之事发生,可陛下偏偏对他宠爱有加。若是将来继承大统,这秦墨染指不定就是未来的皇后,所以,还是不惹她为妙。
珊硕县主的讨好之意十分明显。这却惹了嫡姐昭荣郡主的不满。
秦墨染而已,珊硕乃御封的县主,天潢贵胄,岂能看一介臣僚女儿的脸色。当即,昭荣郡主看向明穗:“瑞雪宴上,明小姐一舞惊人。可听说,明小姐不仅舞姿高绝,一手画技更是无人能比,不知我们是否有幸,可一饱眼福?”
明穗无语问苍天。
上次和郑家二小姐坐在一处,惹了秦墨染,今日却又成了昭荣郡主的靶子。
“这位郑二小姐既然与明小姐相交匪浅。有道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想来画艺也是不俗,可愿一同凑凑乐子?”昭荣郡主自然不会放过方子笙,毕竟珊硕县主和秦墨染的争端起于她。
不仅如此,连秦墨染也被昭荣郡主圈于其中:“都说主随客便。今日既是秦小姐主宴,不妨也做幅画,也好让我等开开眼?”
若论身份,今日昭荣郡主若称第二,无人敢称第一。她既然开口,这些贵家小姐,无不应承。
看嫡姐出头,珊硕县主泪光盈盈:“阿姐……”
昭荣郡主冷眼,看也不看她:“身为皇家县主,这般没出息。收起你的眼泪,这只不过是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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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竹梅白头翁
落英缤纷中,毡毯上跪着调墨的丫鬟。被昭荣郡主点名的三人,纷纷执笔。
围观的小姐,或执扇,或掩口,交换各自心中的赢家。
昭荣郡主此意,无非是挑拨离间。无论谁赢,输得人都会脸面皆无。此后,在黎阳贵族小姐的圈子里,这输赢两家必然成仇。
秦墨染不喜被人逼迫的感觉。身为秦家女,且今日乃为东道主,为了秦家声誉,她只能赢。一念至此,她下笔如飞。
反观明穗,但是无所谓。她有求于秦墨染,自不会夺了秦家风头,只是郑家二小姐——于这画技上,可有造诣?
荼靡神色古怪的盯着方子笙握笔的手。
宣纸湖笔,貔貅镇纸。
方子笙作画的姿势很优雅。肩背挺直,手稳如石。周遭有熙攘,与她耳中,再无杂音。
战场上,杀过人后,心就容易乱。
那时她还小,被血溅染的心,夜夜被梦惊醒。她逐日消瘦,见肉呕吐,只能每日喝些稀粥。军营里,方国公日理万机,甚少召见她一个小兵。
直到那年年节,方庭君病重,方国公才带着方子笙赶回齐国京都。也在那时,方国公身为父亲,才发现女儿的软弱。但他并不多说,只不许她再喝粥,令人日日送肉给她。
肉是好肉,精瘦红润,盘盘大块。
方子笙见之呕吐。它们像极了战场上的那些零碎的肢体。她反抗哭闹,都阻挡不了方国公改变她的决心。门被锁上,除非吃肉,她只能饿死。
方国公恨铁不成钢,方子笙则恨父亲无情。
一个月凉如水的夜,刚能下榻的方庭君,抱着笔墨纸砚,翻窗来见方子笙。他说,小妹,我教你画画可好?
琴棋书画,在方国公眼中,都比不得武技一途。所以,方家的儿子当女儿养,除了自由,但凡方庭君所求,方国公从无不允。无论是诗书大家,还是鸿儒名士,只要方庭君开口,天涯海角,方国公也能将人抓来。
这种好命,方子笙却没有。她有的,只是战场上九死一生的厮杀,和被父亲一折两段的画笔。
“山林远,月将圆,旧人何时还?”方子笙下笔,低低浅叹。
明穗作画,一向迅速。她搁笔收工,早有人围上去点评。
画法保守,循规蹈矩。因今日乃是秦墨染生辰,明穗画的乃是“天仙寿芝”,郁郁葱葱的水仙中,几块雄奇瑰丽的寿石,森然而立,石侧生灵芝,饱满肥厚。
天仙寿芝取自恭贺寿诞之意。可谓应景。
论笔法,有大家风范。论心意,用水仙对应眼前盛开梅林,也算相得益彰。毕竟水仙和梅,皆有品行。
一时之间,众人心中各有计较,却不点破。
继而,秦墨染的画也好了,众人却犯了疑。
画上有梅林,开之灼灼,迷人眼。林旁却生竹,竹海随风似波涛。竹梅相间,飞的却是白头翁。
明穗一见,满面惨白,颓然坐向亭边围栏。水秀亦煞白了脸,捏紧拳头,死死盯着秦墨染。
此画奔放,笔法淋漓,无论是竹,还是梅,都刻画的栩栩如生。因太过波澜壮阔,就连那不合时宜的白头翁看上去,都十分霸气。
所以,高下立判,众人皆赞秦墨染之美名,似乎已忘了还有一人,尚在作画。
方子笙心思凝聚,未见荼靡频频蹙眉。
画成,仍无人观,反是荼靡和花开面面相觑。荼靡困惑,花开则欣喜。
方子笙一推镇纸,走向魂不守舍的明穗:“怎么了?”
明穗不语,丫鬟水秀满眼含泪,狠狠擦去强忍的泪:“那秦家大小姐太欺负人了——”
明穗用力一捏水秀的手。
水秀愤愤然收回话头,朝方子笙忏然低头。
此刻,众人心神忽被吸引,几声短促的尖叫后,男子朗朗嗓音传来。
不远处,一行锦衣玉带的公子,于繁花盛景中逶迤而来。
为首之人,身着青色缺胯袍,脚穿墨黑长靴,腰间挂刀。刀柄上并无任何装饰,却无端让方子笙觉得凌厉。再看那人,眉眼生的很有男子气概,棱角分明的脸上毫无表情。
突然,他身后一人忽然上前,阻断方子笙探究的目光。
方子笙目光一转,恰恰落入对方似笑非笑的黑眸。
懒洋洋,意态悠闲,笑起来让人如沐春风,可不正是昨日才见过的左相之子,程曦程三公子。
因永宁寺后山许家兄弟杀人一事,程曦见方子笙平安回来,并未多说,迅速让她离开,那时他表现得很正经,很平常。
可今日,怎摇身一变,又成了瑞雪宴时追讨赔鱼的无赖模样。
程曦,喜欢变脸?
还是说,在不同的人面前,在不同的场合,他有着不同的态度和模样?
方子笙还是有礼地冲程曦点头。继而她就被一拥而去的小姐们给挡在身后。就连奉食烧水的丫鬟们,也都羞红了脸,争先恐后而去。
一时间,“程三公子”四个字此起彼伏,出尽了风头。
左相,权柄滔天,备受当今大周皇帝看重,亦是皇后尤氏姻亲。在朝堂,可谓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就连比皇帝高一辈的亲王们,亦对他礼让三分。
所以,程曦虽无功名在身,可只要他愿意,平步青云是唾手可得。毕竟他曾是大周开国以来最年轻的状元郎。况且,他身后还有一个富贵滔天的黎阳孟家。当然,那赏心悦目的容颜,也是让诸位小姐放弃矜持的原因之一。
方子笙哂笑,回头,电光火石间,发现明穗眼中一闪而过的痛楚。
明穗的目光,看的却不是程曦,而是大步而来的挂刀之人。
在那一刻,方才还被方子笙误认是冰块一座的他,忽然冲着明穗微微展颜,眼中温柔可见一斑。
“秦公子!”水秀行礼,声音不忿。
秦?秦家人?
方子笙若有所思,看向垂头的明穗,和冲上前去挡住他目光的水秀。
“穗穗——”他开口,声音低沉,扣人心弦,下半句话却被人打断。
“桐羽?——你带他们来这里做什么?”冷漠而严厉的女声,居然是秦家二夫人张玥。
第六十三章 正反镜面画
梅香幽,亭阁数座,琴声心不在焉。
难得一见程三公子出游,各府千金卯足了劲儿,只愿在他心中留下一星痕迹。
有急不可耐者,自然亦有不动声色,和以退为进者。数位小姐或哂笑,或轻嗤,或扣琴,人未随大流而去,心却早已飞去,那眼角眉梢满满皆是心不在焉。
此情此景,秦家二夫人张玥却懒得搭理。纵然其中有几个,是她为儿子秦桐羽物色的成亲人选,也比不上明穗让她心头窜起的愤怒。
秦二夫人寒了脸,在注意到明穗退避的目光时,心中忽一松,一改冷淡,温情道:“明小姐,桐羽无礼,你莫要放在心上。莫忘了有空来府上坐坐,云妃娘娘最近总是念起你呢!桐羽,跟我走——”
“云妃娘娘”四个字,如同惊雷,炸得明穗天旋地转。
对明穗的反应,秦二夫人很满意,瞥见秦桐羽蹙眉,上前两步,恰好挡住秦桐羽探究明穗的目光:“还不跟我走——”
秦桐羽遵母命,临走前,不舍地望了明穗好几眼,皆被水秀愤怒地回瞪。
“小姐你莫要吓奴婢——小姐——”明穗身子一软,面条一样倒向水秀。
方子笙查看,见明穗并未晕倒,只是双目失神,整个人毫无生气。
哀莫大于心死。
方子笙朝秦桐羽离去的方向一看,但见秦桐羽恰恰随着秦二夫人拐弯,没了身影。
“这是怎么回事?”方子笙使个眼色,荼靡扶住摇摇欲坠的水秀坐下。
这一次,明穗无力阻止。而水秀则需要发泄一下心中的愤怒,再不顾忌场合身份,语气发了狠。
“我家夫人与秦家庶出的三老爷的夫人,乃是亲姐妹,是以小姐与秦公子便自小相识。这些年来,他们——早已心中有情。秦公子说过了瑞雪宴,就要登门提亲。可谁知瑞雪宴后,秦二夫人上门,却不是为了提亲,而是……”
水秀紧握拳头,憋回眼泪:“而是传达云妃娘娘的谕旨。云妃娘娘看中小姐,要小姐入宫为妃,助她与皇后抗衡……”
荼靡与花开面面相觑,看向明穗的目光饱含同情。
论财,秦家乃大周名门世家,家财万贯。论势,被云妃看上,无论生死都躲不开她的权势。注定,明穗与秦桐羽的感情,只能终结。
水秀继续控诉:“秦公子对秦家大小姐多有推崇。小姐深知此事,才会对秦家大小姐百般客气,可谁知她居然用白头翁来讽刺我家小姐?”
竹梅白头翁,是秦墨染所画,讽刺?几人不解。
水秀恨恨看向不远处“看戏”的秦墨染:“先前秦公子曾送给小姐一幅画。乃竹梅双喜。喜鹊飞在竹梅间,取自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喜鹊报喜,夫妻恩爱之意。”
荼靡与花开尴尬,别过脸去。不得不说,这秦桐羽当真大胆。这私相授受,若被发现,岂不毁了明家小姐。无奈情之所钟,身不由己。
“白头翁,岂非取白头偕老之意?”方子笙诧异。
水秀摇头:“无论小姐如何示好,秦家大小姐总是不冷不热。先前,她曾劝小姐远离秦公子,说莫要白头遗恨……今日的画,不过是再次提起旧事而已……”
“云妃想要明穗入宫一事,秦桐羽可知晓?”看方才秦桐羽的神态,方子笙推测应是不知此事。
水秀看一眼出神的明穗,摇头。她觉得秦家二夫人定然不会告知秦桐羽此事,而小姐也不愿秦桐羽与云妃有隙,是以也不曾说起此事。
方子笙锁眉。也就是说,秦桐羽对云妃与秦家二夫人所行之事,并不知晓。水秀对他不过迁怒而已。
“好画,好画——”一道清冽明亮的嗓音吸引了众人的注意。
望去,三步外,画案前,左相之子程曦正捧着方子笙的画作,细细品味。
方子笙愕然,再一看远处人仰马翻处,各位小姐仍在继续围拢剩余的公子们,有人已骂出声来,却不知正主早已逃出包围圈。
那画,寥寥几笔,勾勒出一座轻披素纱的木桥。桥后是一条结冰长河,横卧画卷中部。再远处,是河对岸的雪坡、树木、楼阁,于皑皑白雪中若隐若现。雪花静落,行人悄然,一位斗篷少女立于院中,掐向树上盛开红梅。
“守颍,你来看——”程曦朝方子笙眨眨眼,看向一位绕开包围圈而来的公子。
那人,方子笙在望春楼见过,正是和黎阳城守吴翎善,吵得摔门而出的吴守颍。
花开!
方子笙悚然一惊,四下望去,已不见花开人影,而荼靡正瞪着程曦不满。
“这种水墨为上的画法在大周很是少见!这种枯、湿、浓、淡、焦多层次的画法,更能突出水晕墨章的效果。此画,画中有诗,画中有情也!”吴守颍说得很慢,眼神发亮。
“噢,那也就是说此画比之秦墨染的画,要好?”一道温柔和善的嗓音传来,居然是先前以势压人的昭荣郡主。
昭荣郡主仪态端庄地朝程曦和吴守颍微微一笑。
吴守颍即刻行君臣之礼。
程曦则懒懒瞥一眼昭荣郡主,并不行礼。
昭荣郡主也不生气。一则因她要在吴守颍面前留个好印象,二则她也了解程曦的性情。
多年前,昭荣郡主与诸位皇子公主,一同在皇宫读书。那时,程曦也在其列。他性情洒脱,不拘常礼。除了当日那个备受帝王宠爱,很有可能被立为太子的李筠,谁的账他都不买。
可惜,当年国舅之乱后,李筠被封为寿王,变相圈禁于封地,而程曦也同时离京远游。这许多年,昭荣郡主从未见过程曦,但这不影响她对他的避让。
“此画不仅是好,而是——很好!”程曦说着,将画倒转。
一瞬间,画全变了模样,春日万物复苏景象跃然纸上。
高山流水,飞瀑深潭,绿林盎然,百花盛开。蝶舞蜂飞,鸟迁鱼跃,好一副生机勃勃。
“这是……镜面画!无论正看倒看,皆自成一画,可谓画中画……”吴守颍看向方子笙的目光,分外古怪,“郑二小姐,小小年纪,在画技上居然有如此造诣,当真称得上乃画之大家……”
大家?
方子笙唇角微抿。她的画,都是兄长方庭君一笔一划所教。他身子弱,常年独居方国公府。为让方庭君一见天下胜景奇观,方子笙在绘景上下足了功夫。
只可惜,画毕竟是画,只能聊以慰藉。
方子笙目光微黯。
第六十四章 米酒有所求
纷纷扬扬的花瓣,如同落雪,美不胜收。
为了躲避热情的小姐们,程曦只能暗示方子笙,随他上了等在一旁的马车。
车上有小炉,温着酒。看来他有许多话说。
花开躲了吴守颍,眼巴巴瞅着不远的马车。荼靡则被打发去陪同明穗。水秀同明穗的心情一样糟糕,三人坐在亭中,看那群小姐四处寻找程三公子。
程曦斟酒,普通的青瓷杯,透亮的米酒。
“先生说,喝上一两口米酒,对你的毒有好处!”程曦执酒的姿势优雅,惑人的眼眸幽暗深邃,唇角的笑意让人如沐春风。
花好,人好——
方子笙端杯,感受着体内力量的复苏,眼神坚定:“我有今日,多亏三公子,先干为敬——”
“嗳——”骨节匀称的手,有力地拦住方子笙纤细的手,“我可记得,你一杯酒倒,不急,品品即可——这是木月专门为你酿的,我不过沾光而已……”
搭在自己右手背上的手,温热有力,让方子笙从心底生出一股燥热。还未喝酒,她却有些醉了。
“我酒量很好!”她酡红了脸。
“酒量好?”程曦忍俊不禁,挑眉戏谑,“——也罢,这虽是米酒,却是先生配的酒方,专克你体内蛊毒,不过,还是不可多喝,浅尝辄止……”
方子笙却顿手:“你有事寻我?”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况且于他们两人,程曦乃恩人。昨日从孟府离开时,程曦对她尚如外人般,今日却一反常态的亲近。
他一定有所图,或有所求!
“公子有事,但不敢推辞,还请开口!”方子笙举杯,红唇稍碰米酒,清香带辣,顿时勾起馋虫,亦想起旧日往事,眼神稍黯。前世她酒量如海,今生却成了一杯倒。
果真聪慧!
程曦越发觉得方子笙顺眼,晃动杯中残酒,瞥一眼方子笙,容光四射:“今日梅宴,神捕习萧之妻苏鸯也在。我想要你帮我打听,昨日无白送你归家时,金吾卫封了通达客舍,要捉的究竟是谁?”
看来无白已经告诉他,自己无故对通达客舍关注一事。
方子笙镇定地看过去:“我想,公子若想知道此事,用银子岂不更快?无白说过,通达客舍里的金吾卫很多,总有可以撬开的嘴!”
程曦摇头,叹气:“你不了解习萧。习萧做事,一向稳重。我早已打听过,那些金吾卫,只知抓人,可要抓的究竟是谁,什么身份,却谁也不知。但,习萧惧妻,他有许多秘密,只有苏鸯才知道。所以——”
单看习萧追击千山,便知习萧的目的是为了楚忆。可万水曾让方子笙许诺,不能泄露楚忆身份。程曦与楚忆,皆对她有恩。
这——岂不让她为难?
“你为何在意他要捉的是谁?莫非你知道那人是谁?”方子笙想起楚忆清风朗月的身姿,试探道。
程曦愉悦,笑开,容色耀眼:“只是怀疑,不好断定。所以才要你去寻苏鸯,帮我验证!”
“是谁?”方子笙脱口而出。
莫非他已知晓习萧要抓的其实是楚忆?那他和楚忆,是有仇还是有旧呢?
“关心的倒挺多!”方子笙在程曦眼中,像极了琉璃的模样,无端让人觉得可爱。他轻扣方子笙的头,眼含宠溺,“还是多关心一下你如今的处境吧。今日苏昔悦本也要来梅宴,我略施小计,拖住了她。否则见了面,你如何与她解释冯云之死,还有你郑家二小姐的身份?——我还没问你,你身体未愈,作甚大冷天的跑出来?”
方子笙腮边浮现红晕,无语又无奈。
程曦做出这个亲密的动作很快,她躲不开。如今,她只有一成功力而已。这个认知,让她多喝了半杯米酒,辣得通体舒坦。
来梅宴前,方子笙想过苏昔悦会来寻麻烦。可事关冯云遗愿,她虽未杀伯仁,伯仁却因她而死。找到冯鱼,亲自照顾,此事不容她逃避。
“方才明家小姐丫鬟所说的话,我想你也许听到了。我与明家小姐相交莫逆,来此是为了她。”方子笙义正言辞,谎话张嘴就来。
“噢?怪不得秦桐羽一听我说习萧所抓之人,有可能潜入梅宴,他就急急忙忙来了!”程曦恍然大悟,“原来是怕佳人有失。”
“砰砰”两声,外面传来车夫恭谨的声音,分明是无白的嗓音:“公子,郑家小丫鬟说,明家小姐要走了,问郑家二小姐,是否一并离开?”
明穗要离开?
“告诉那小丫头,就说她家主子还有事做,尚不能离开——况且自有人会暗中护送明家小姐离开,你不必担心!”程曦朝方子笙眨眨眼。
“苏鸯?你不怕我套不出话?”方子笙起身,准备离开,“我去试试!”
程曦举杯,笑看方子笙离开:“静候佳音!”
跳下马车,方子笙亲自和明穗道别,看明穗上了马车,才四下望去。
程曦引起的骚乱已经平息。小姐们又开始了平日的吃酒玩棋,斗气看戏。
一阵笑声响起,不远处,秦家二夫人正和几位年纪相当的贵妇说着什么,她们不远有一架秋千,玩耍着几个年纪尚幼的小姐。
谁是苏鸯呢?
方子笙蹙眉,荼靡发愁:“小姐,你忘了我们来时,马车坏了,坐了明家小姐的车来的?如今明家小姐走了,稍后我们如何回去?”
方子笙瞥一眼程曦的马车,嘴里满满皆是米酒的甜香。看来又要坐无白赶的车了!
见方子笙回头看那辆马车,荼靡噘嘴:“小姐,你是不是早就知道,瑞雪宴上钓鱼的公子,就是左相之子程三公子?”
想起荼靡对程曦容貌的推崇,和那日瑞雪宴上程曦的无礼,方子笙坏心笑道:“我知道的,只比你早一点点——怎么,失望了?”
荼靡忽恼红了脸,跺脚嗔道:“小姐——”
方子笙故装深沉:“其实,我觉得他生的呢,的确好看,方才那些小姐争先恐后的样子,不也证明了此事?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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