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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星月长江     大明:我,朱棣第四子txt下载     大明:我,朱棣第四子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46章 愚蠢

    朱高燨回到了屋里,暂时没有先构思图纸,而是躺在贵妃榻上,打算先休息一番。

    朱六进来了,先给朱高燨行了个礼,“四爷,从南方那边撤回来的白砂糖,最后一拨一共一千多斤,出了点问题。”

    一千多斤而已,对朱高燨来说,算不得什么。

    “出了什么问题?被盯上了?”

    “爷神机妙算,的确是被人盯上了。”朱六语气有些急促,这是他第一次做事失利,“还折损了咱们三个人。”

    一千多斤白砂糖算不得什么,但折损人,他就不能接受了,他手底下培养出来的人,无一不能独当一面,少一个,那就是少了个宝。

    朱六跟朱高燨多年,知道他的脾气,噗通跪下来,“爷,是属下办事不利!”

    “起来吧,把事情说清楚再谈责任。”朱高燨闭了闭眼睛。

    “是!”朱六不敢不起来,“最后一批还没有出来,就被朝廷的人盯上了,属下等不敢当即就撤,想把工具配料都销毁了才敢撤出来,小六子他们就说,宁愿人没了,也不能把方子给那帮狗日的得了去,他们三就在那些人的眼皮子底下把最后故意赶造出来的一批白砂糖给运走。”

    朱六喘了一口气,手心里都是汗,“马车绕到了扬州府,打算走水路从那边过来,但来不及了。小六子他们就在街市上把白砂糖分给老百姓,说是燕王府给老百姓的,建文帝不让燕王府卖了,燕王府就把白砂糖送给老百姓们。”

    如此,小六子等人怎么还能活?

    朱高燨不想问了,他抬手搭在了额头上,良久,才艰难地吐出了两个字,“愚蠢!”

    骂完了,他翻身下了榻,朝朱六一脚踹过去,“我要你们给我买什么好名声?我往日怎么教你们的?我说,命最重要,命最重要,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你们是怎么做的?底下的人,丢了命,都是你们的错,去领十棍,好好检讨,和其他的几个人一起做自我批评!”

    “是!”朱六跪在地上,一动不敢动,他低着头,眼里噙着泪,“属下即刻就去!”

    “慢着”朱高燨道,“小六子三人,家里还有什么人?”

    “小六子有个老母亲,他媳妇给他生了个大胖小子,今年该有五六岁了吧?王七有个女儿,今年十三岁,和她母亲相依为命,任老三的儿子快娶亲了,他死的时候说,他不怕,四爷仗义,为了四爷死得其所!”

    “其所个屁,死了什么都没了。”朱高燨道,“把人都领来,我瞧瞧!”

    “是!”朱六转身去了。

    朱高燨又躺在了榻上,他的心情很沉重,久久都不能平息,他觉得自己是不是哪里做错了?他对这些人好,不过是因为,他是老板,前世他受老板的剥削,九九六是福报,他日日夜夜加班,最后把命丢了,他不想做那剥削人的周扒皮,他身为皇室子弟,也犯不着与民争利。

    这些人怎么回事?他不过是工资开得高了点,不要他们签卖身契而已,日常给他们洗脑,任何时候注意安全,把自己的命看得金贵一点,他们竟然就要为了他去死!

    他从来没有要这些为他去死啊,他们怎么就这么傻?

    不就是白砂糖的制作工艺吗?多大点事,有什么了不起的,他们竟然把这点子东西,看得比自己的生命还要宝贵。

    朱高燨还是没有忍住,眼泪顺着眼角流了下来,一时间,脑海里全是这三人的模样,他怒不可遏,骂道,“混蛋,笨蛋,你们这些王八蛋,真不是东西啊!你们死了,让我怎么过意得去?”

    晌午过后,朱六把三个人的遗孤带过来了,小六子家的大胖儿子还没有取名字,小名叫牯牛,朱高燨一听,一口茶差点喷出来了,“什么牛?”

    王七的女儿跪在他脚跟前,忙起身上前来,重新帮朱高燨沏了一杯茶,小姑娘才十三岁,前世那会儿,这么大的孩子还在上初二。

    她梳着一条大麻花辫子,穿一件褐色的夹袄,青色裤子,朴素得如一根草。

    朱高燨的目光不由得在小姑娘的身上溜了一圈儿,鹅蛋脸,柳叶眉,一双凤眼清澈,水灵灵地动人,琼鼻,樱唇,不染而朱,如同二月里开在枝头的海棠,明艳动人。

    他倒是没想到,王七那个五大三粗的老货,居然还养出了这么娇艳的一个女儿。

    “四爷,乡里人,取名字都是这么来的,要不,您给赐给名字呗!”朱六倒是会来事儿。

    “什么时候生的?”朱高燨问道。

    朱六也不知道读书人取名字是怎么个取法,这,他又不是小六子的婆娘,他怎么知道这孩子是什么时候出生的?

    “六儿叔住俺家隔壁,俺听六儿婶说小牯牛是小满那天生的。”王七的女儿说完,一张脸红得像苹果,见朱高燨看过来,她忙低下了头。

    朱高燨把玩着腰间的翠三羊佩,想了想道,“既是小满出生,满招损,谦受益,就叫李谦吧!”

    “谢四爷赐名!”小家伙生得并不胖,相反,很瘦,晒得漆黑,一双眼睛清凌凌的,瞧着一脸机灵,很会来事儿地给朱高燨磕头。

    “起来!”朱高燨招招手,让他上前,“以后就在我书房捧墨吧!”

    “多谢爷!”小家伙喜出望外,又要磕头,朱高燨摆摆手,看向王七的女儿,“爷也不问你叫什么了,以后就叫珠儿吧,看你是跟着王妃,还是在我院子里伺候?”

    小姑娘不假思索,“俺愿意跟着爷,愿意为爷叠被铺床!”

    “就这点出息?”朱高燨想了想,道,“那你就留下吧,一会儿让江保带你去王妃那里报个到。”

    “是!”珠儿羞答答地退了下去。

    朱高燨瞧她,虽是小门小户出身,可言行举止进退有度,又是个机灵的,很满意。

    最后剩下任老三的儿子了,十五岁,生得很憨厚,但一双明亮的眸子,让朱高燨不敢小觑。

    他主动介绍自己,“小的任六四,是洪武十五年六月初四生的,俺爹给俺取名六四。”

第47章 爷是吃窝边草的人吗?

    这都是元朝留下来的陋习,黔首是没有资格取名字的,连朱元璋的爹都只能叫朱五四,爷爷叫初一。

    黔首的名字,要么取自出生月日,或是爹娘的名字相加相减得来。

    朱高燨已经无感了,“就叫任扬吧!”

    朱高燨随便指派了个字给任六四做名字,他实在是听不得把数字当名字叫。

    “多谢爷赐名!”任扬高兴坏了,他做梦都想要一个正儿八经的名字,以后他向别人介绍自己,也能趾高气扬地说,“我叫任扬!”

    “那行,你以后就跟着朱六做事吧!”朱高燨吩咐朱六,“他爹生前做什么的,把他爹的事,慢慢地交到他的手上。”

    “是!”

    任老三是个极为精明的人,做生意很有一套。

    朱高燨打算,不管任老三的儿子如何,他都要抬举一番,最起码这辈子,保他衣食无忧。

    江保将王珠儿带到了王妃的院子里,让王妃过目。徐氏震惊不已,她前脚问儿子有没有可意的姑娘,儿子说要一直侍奉她,结果,后脚,儿子就弄了个姑娘进了屋。

    关键是,这姑娘,年纪也太小了点,哪里知道人事呢?

    徐氏事后将江保喊来,问道,“这姑娘是怎么个来历?你们这些身边的人怎么服侍的?怎么能任着爷们的性子闹腾呢?”

    就算是儿子收屋里人,那也得是清清白白,知根知底的人才行。

    她连这姑娘的来历都不知道,她怎么放心把姑娘留在自己最疼爱的儿子屋里?

    江保额头上的汗珠滚落下来,“回王妃的话,这姑娘的爹是为了四王子没了的,还有爷留在屋里一个捧墨的没留头的孩子,四王子赐名叫李谦,都是帮四王子做事,被应天府那边的人盯上了,他们怕那边查到四王子头上,就殉了。”

    徐氏倒抽了一口凉气,她儿子的本事,她算是见识到了,“是什么事被人盯上了?”

    “奴婢听说是白砂糖的买卖的事,那白砂糖是四王子弄出来的,卖到了应天府,这不是开战了吗?四王子说,白砂糖是战略物资,让底下的人赶紧撤回来,一共死了三个人。今日一早,四王子一个人伤心了好久,奴婢瞧着都心疼了。“

    徐氏也心疼了,再多的话也都说不出来了,“既是忠属遗孤,王府自然不能不管,不过,你还是要把人盯着些,别做出什么丑事来。“

    江保忙应声“是”,等回了朱高燨这边,他将徐氏的话一五一十说了,朱高燨正翘着腿歪在榻上看书,听了之后,漫不经心地道,“爷是吃窝边草的人吗?”

    再说了,他毛都没长齐,想这些心思干嘛?

    十三岁,一个初中生,在要放在前世,那可是大罪啊,未成年人呢。

    夜幕降临,珠儿给屋里点了灯,李谦在门口和一个小太监就着头顶的灯笼翻花绳,多了一个女人,一个孩子,朱高燨的院子里瞬间似乎有了人气。

    朱高燨去徐氏的院子里陪娘亲用过了晚膳回来,看到满室的灯火,和小孩子的笑声,不由得放慢了脚步。

    见朱高燨进了书房,珠儿跟条尾巴一样进来,“四爷,奴婢给您多点一支蜡烛吧!”

    “你卖身了吗?”

    珠儿愣了一下,摇摇头,“没有,珠儿愿意卖身给四爷。”

    “蠢!”朱高燨道,“我要你卖身做什么,你在这个干活,我又没要你卖身,你自称奴婢做什么?”

    珠儿想了想,似乎也没有更好的称呼,笑道,“四爷,不过是个称呼而已。府里的姐姐们都是自称奴婢,奴婢要是一个人和别人说的不一样,就融不到他们中去。”

    朱高燨瞬间,醍醐灌顶,他盯着珠儿看了良久,珠儿被他看得面红耳赤,局促不安,心里难免会打鼓,难道爷对自己有什么心思?

    一会儿是从还是不从呢?

    爹一向对四爷赞不绝口,若是自己委身于四爷,爹九泉之下应当也会放心了吧?

    她在四爷跟前做事,一个月是四两银子的月例,朱六将她带进府里的时候,一口气给了她和娘二百两银子。

    前日,她们家后街上的李老三给东家做事,被土匪杀死了,只肯赔十两银子。

    娘说人牙子手上,一个壮劳力也就十两银子,还说李老三的东家厚道。

    朱六叔将银子送过来的时候,看到那么多银子,娘都惊呆了,听说没了命的三家人,四爷要安排遗孤,娘二话不说就让她进了府,说要是有福气将来留在四爷跟前伺候,若是没有福气,将来二百两银子留着给她做嫁妆,不定能嫁得多风光呢。

    可她看到四爷,听四爷给她取名叫珠儿后,珠儿就不想离开了。

    难道她说错了什么吗?珠儿吓得浑身发抖,要是四爷将她撵出去了,她就不想活了。

    良久,朱高燨才回过神来,看到灯光下的珠儿泪流满面,他心知珠儿在想什么,笑道,“哭什么,又没说要把你怎样?”

    “爷吓死珠儿了,珠儿是不是说错了话?”

    “没有,你说得对!”

    是啊,要不然为什么有句话叫入乡随俗呢?他所做的这些,会不会也太不合时宜了?

    幸好,他是朱棣的儿子!

    朱高燨坐在桌前,他闭上眼睛,想着冲锋枪的结构,他要解决的是连续送弹和射击的难题,这对他来说不成问题。

    一来,他前世是武器发烧友,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二来,机械原理和结构都是一通百通。

    等朱高燨想好了之后,他的脑子里突然出现了一张完整的图纸,与他方才的设想一模一样,且这图纸不停地想冲出他的脑壳。

    系统赋予的超能力?

    有没有搞错,原来心想图成是这么个成法,他可不能让任何人看到了。

    朱高燨睁开眼睛,着急忙慌地对珠儿道,“你先出去一下!”

    珠儿愣住了,“四爷,怎么了?”

    “我……内急!”

    珠儿满脸通红,绞着手帕子,低头,声若蚊蚋,“爷,珠儿可以服侍爷的!”

    “我内急,要你服侍我什么?我自己不会解裤子吗?”朱高燨见珠儿满脸受伤,他不得不缓和的语气,“好珠儿,你先出去一下,等我那啥,你再进来,好不好?”

第48章 她想多了!

    珠儿很委屈地出去了,朱高燨觉得自己有点混账,唉,要是真内急,珠儿不愿出去,让她看到了也就看到了,横竖又不少颗蛋。

    他一个男人,怕看什么?

    关键是,这事儿,是真不能让任何人知道。

    门刚刚被关上,朱高燨的脑子里便有什么东西脱出,一张图纸飘飘荡荡地落在了他面前的桌子上。

    朱高燨来不及看图纸,他抱着自己的脑袋,一点一点摸了个遍,有头发,温热,没有缝隙,后颈上,额头上,脸上都是整齐全乎的。

    所以,这图纸是怎么从脑子里蹦出来的?

    不同材质,也能相容?

    那他还是个正常人吗?

    “珠儿!”朱高燨的声音都颤抖起来了。

    珠儿就站在门口,她听到声音,转身就进来了。

    “把门关上!”

    珠儿迟疑了一下,不知道四爷要做什么?但她还是斗着胆子把门关上了,有些紧张地走了过来,“四爷!”

    “来,珠儿!”朱高燨朝她招招手,他实在是太紧张了,没有注意到珠儿的异常。

    珠儿又朝前走近了两步,目测自己和四爷之间的距离,也就半个手臂长,四爷若是拉自己一把,正好能够跌到他的怀里去。

    她紧张得无以复加。

    “你来给我摸摸!”

    珠儿浑身一抖,她心跳得快要蹦出来了,摸……摸……摸的吗?珠儿闭上了眼睛,朝朱高燨伸出手去,手低了点儿,正好摸到了某个不能言说的部位。

    朱高燨腾地跳了起来,捂着下身,竟然没……起来。

    他抬眼看珠儿,见珠儿闭着眼睛,他不由得叹了一口气,这真是怪自己,人家小姑娘是个女孩子啊,自己怎么能提这样的要求呢?

    “算了,珠儿,是爷不对,不用你摸了!”

    珠儿惊骇地睁开了眼睛,不敢置信地看着朱高燨。朱高燨却并没有多看她,朝外喊了一声,“江保!”

    江保忙进来了,行了个礼,“四爷!”

    “你来给我摸摸!”

    他话音方落,珠儿噗通跪在了地上,祈求道,“四爷,让奴婢来吧,奴婢……不害臊了!”

    怎么能让一个太监帮四爷做那样的事呢?这要是传出去了,四爷还要不要做人了?珠儿愧疚极了,不就是摸,吗……她为什么要害羞?

    朱高燨却摆摆手,道了一声“没事”,将头伸到了江保面前,“你帮我摸一下,我的头有什么不对劲?”

    江保和珠儿同时震惊不已,江保是担心主子的头怎么了,而珠儿则臊得满脸通红,她想多了!

    她以为四爷是让她帮那啥呢!

    这是多大的误会啊!

    珠儿捂着脸,站起身,转身就冲出去了。

    江保为朱高燨把脑袋严实无缝地检查了一遍,啥都没有啊,他稍稍放心,问道,“四爷,您是哪儿不舒服还是怎么滴,要不请大夫来瞧瞧?”

    “我是觉着我的头上是不是哪儿裂了一道缝?”朱高燨的担心一点儿都没有减少,但他不想请大夫来看,万一惊动了他娘,他要怎么解释?

    这头,不痛又不痒,这节骨眼上,闹事儿,不是让人无端担忧吗?

    “四爷,瞧您说的,这人的头,又不是别的地方,裂条缝还能活着?”江保彻底放下心来了,他又从头到尾帮朱高燨摸了一遍,“奴婢摸着是没啥,要是爷不放心,换珠儿进来摸一摸?”

    珠儿一直站在门外,她这会儿反而为朱高燨担心了,听得这话,忙进来,主动要帮朱高燨摸。

    “行,你就摸一摸吧,摸了,我也好放心些。”朱高燨瘫坐在椅子上,头靠着靠背。

    珠儿面红耳赤地帮他摸着,摸着摸着,朱高燨有些不自在起来了。珠儿这双手,可是和江保那双粗手不一样,柔弱无骨,带些微凉,摸在头上,难免让人遐想连篇。

    眼看身上某位小兄弟就要造反了,朱高燨忙坐起身,轻咳了一声,“算了,江保说的没错,要真是有道缝,估摸着你们这会儿也该给我哭丧了。”

    “四爷!”珠儿跺着脚,“您浑说什么呢?这话也是随便能说的。”

    “好了,我也不过说说而已。该干嘛干嘛去,我也要忙了。”朱高燨挥手把两人撵了出去。

    珠儿的心也是一阵狂跳,在这个稍微碰一下,就得委身于人的时代,珠儿觉得自己摸了四爷的头,以后就只能是四爷的人了。

    她心事满怀地出门,差点撞在了江保的背上。

    朱高燨自己把头从头到尾又摸了一遍,实在是没有啥异样,他也不是个纠结的人,既然已然这样了,自己也没啥事,就干脆丢一边儿去,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而已。

    他专心钻研这图纸,比他想得要详尽多了,又将其中的子件全部成图,一大摞图纸,喊了马三宝进来,将图纸给他,“三宝,还是照老规矩,分派到不同的人手上,这几张分总成图纸,安排不同的组装流水线,等都出来了,通知我。这一次一次性弄九挺出来,加快速度!”

    马三宝就是将来的郑和,历史上,是对他爹忠心耿耿的人,也正因此,朱高燨才会把这些重要的事分派给他。

    图纸和朱高燨以前画的图可不一样,是后世那种机打出来的图纸,最大的那张是A0,最小的子件图纸也是A4,尺寸,材料,都标注得清清楚楚。

    “是!”马三宝拿到了图纸,就马不停蹄地去了。

    朱七进来了,问朱高燨,“四爷,郭大人命郑坝村的所有人都搬进城里来,若是不愿意进来,就避开,四爷庄子上的人,怎么整?”

    “老郭的命令也是我的命令,你们遵从就是了。”朱高燨想了想道,“你去找一下马公公,把我的意思说一下,领点儿雷,埋在那边,一定要把地点记住,别到时候没把李景隆的人炸死,把自己给炸没了。”

    “爷,是布置连环雷那种还是?”

    “拉索雷,等李景隆的人待下来了,三不时地拉动几个炸响了,扰乱他们的心神,让他们不得安宁就是了。“

    “是!”

第49章 系统会给出什么奖励?

    马三宝这边给了朱七几个人,带了不少地雷,朱七把他们带到了城外去。

    九月初一日,江阴侯吴高以辽东兵围永平。

    十一日,李景隆合兵五十万进驻河间。

    北平城外的人见郑坝村的乡民和庄户全部都往城里搬迁,他们也都跟着聚集到城里来,此时的北平城,虽没有后世的北京城大,但一时容纳这么多人,也够了。

    郭资却很担忧,和世子一起来请示朱高燨。

    朱高燨正在组装一挺冲锋枪,做了一百发子弹出来。枪管用的是合金,耐热性和强度离朱高燨的要求还很远。

    但此时,也只能暂时这么将就一下了。

    他将冲锋枪放到了一边,听了朱高炽和郭资的话,接过珠儿递过来的帕子擦了擦手,“那就都安置进来,让金忠那边多弄几个作坊,人员分三班倒,一天十二个时辰,每班劳作四个时辰,发口粮或是发银钱,先把这两个月熬过去再说。”

    “可若是弄作坊的话,一来,哪有那么多活干?二来,这得花多大的代价!”朱高炽有点着急,四弟的年纪太小了,说这些话,完全是不知道轻重。

    朱高燨也懒得和他分说,让人将金忠喊了过来。

    “你去找一下三宝,让他把清洗羊毛和鸭毛鹅毛鸡毛的工艺告诉你,你安排人把生产线搭建起来。回头,我会把纺羊毛线的纺车给你,你再搭建一个纺线的作坊。”

    金忠如今对朱高燨信服不已,可以说是言听计从,忙道,“属下会认真去做!”

    朱高燨这才看向朱高炽,“大哥,将做出来的成品卖出去的事就就交给你了!”

    朱高炽急了,“四弟,你弄这些,准备做什么?”

    鸡毛鸭毛和鹅毛都要,这些毛完全都是垃圾,顶多被总角小孩捡几根回去做一个毽子,四弟居然还要安排人洗干净,这不费钱的吗?

    “做羽绒服,还有羊毛衣。”朱高燨道,“马上就要过冬了,将士们不用御寒的吗?现在作坊那边,缝纫机的速度很快,完全可以在进入冬月前,赶制一匹棉衣出来。也可以安置这些逃难进来的老百姓。”

    朱高炽本来想说,银钱从哪里出,但想到,既然是爹将北平城交给了朱高燨,即便出了什么乱子,爹也怪不到自己头上。

    横竖,他提是提过建议了。

    朱高燨极度缺一种稀有金属来调整钢材的配方,现有的钢材没法满足冲锋枪枪管的性能。

    他有些焦虑,但焦虑一向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朱高燨决定先把这件事放下来。

    徐氏让人来喊他过去用膳,朱高燨整理了一下衣服,起身过去。

    徐氏见儿子一个人来的,没有带那个珠儿过来,便很满意,细细地问了他的衣食住行,见儿子神色间没有异常,又朝江保瞅了一眼,江保也没有异样神色,便放下心来。

    徐氏这边多了几辆纺车和织机。眼下北平城被封锁,外面的物资都供应不上来,未来不知在哪里,徐氏带头节衣缩食,操持劳作,院子里的丫鬟媳妇们都加入了纺织行列。

    朱高燨用过饭后,站在防线的媳妇旁边看了很久。他虽然不是纺织行业的人,但一眼就看出了防线的原理是什么,如何提高效率。

    机械原理是相通的,汽车行业为何是整个工业领域的龙头,是因为民用上,汽车组合最多,结构最复杂,性能要求最多的总成件。

    舒适性,安全性,竞争大,注定了汽车行业革新快,发展迅猛。

    朱高燨要排遣心头的烦闷和焦虑,又做不了别的,索性要了工具和材料,在徐氏的院子里大干特干起来了。

    他懂生产节拍要配套的道理,既然已经把缝纫机做出来了,要是纺线和织布的速度跟不上,又有何用?

    朱高燨的手工是真好,他担心时间来不及,让马三宝要来了两个木匠帮他的忙。

    到了天擦黑的时候,一辆改进后的纺织一体机做成了,既能合体,也能分开,不论合成还是分开,都只需要一个人操作,这就很牛逼了!

    朱高燨尝试着自己操作了一下,他不太会捻线,粗的粗,细的细,手忙脚乱,不一会儿线就断了。

    他慌得一匹,总觉得是这机器有什么问题?

    织娘们在一旁看了一会儿,看不下去了,怕他把这么好的纺织机给拆了,急得不得了,也不顾尊卑,撵他一边儿去,“四王子,您一边儿去,让奴婢试一下。”

    徐氏既欢喜,又被儿子闹得好笑,忙牵了儿子下来,“你让织娘们来做。你哪会这些啊!”

    那织娘果然是专业人才,啃啃巴巴不一会儿,便非常熟练了。不一会儿,她就织了一匹布出来,所有人都被这速度惊呆了。

    只一条,需要有个人喂料。

    朱高燨在前端装了一个喂料机构,是个轮子,棉条需要绕在轮子上,进行给线,而眼下没有这样的棉条,便只好安排一个人喂料。

    “算了,弄点棉花过来,我尝试着做一个棉条机吧!”朱高燨道。

    既然做,就做全套吧!

    “儿子,天都黑了,要做,明天再做吧,咱们先去用膳。“徐氏见大冷的天,儿子满头大汗,心疼得不得了,拿着帕子在一旁给他擦汗。

    “娘,趁热打铁吧!”朱高燨是感觉到方才,系统有了一点意动,但他一下了要提升这个纺织一体机的性能,增加一个成条机构的时候,系统居然没了声息。

    他要尝试一下,如果他把这个机构做出来了,系统会给出什么奖励?

    要做出这个机构,只需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有个自动补偿系统,把棉花做成棉条,自动喂料,就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和朱高燨方才喂料差不多,一会儿粗,一会儿细,要保证粗细均匀,自然要实现自动补偿。

    再就是解决进给均匀的问题,毕竟是人操作,而且是织布那边的人脚踏来操作,和电机驱动不同,动力不均匀,一会儿踩快了,一会儿踩慢了,一会儿踩急了,一会儿踩缓了,快慢不均匀就很容易导致棉条断裂。

第50章 朵颜三卫

    朱高燨调试了好久,都很难解决这个问题,他有点着急。

    还是徐氏在旁边看出了一点门道来,提醒他,“傻孩子,你到底要纺得有多快?多加一个人不就行了?”

    朱高燨猛地一拍脑袋,他真的是钻牛角尖了,实在不行,就在这里多加一个人啊!

    他把织娘们都叫到一块儿,跟他们把这个纺织一体机的拆装说了一遍,“很简单,扣动这里,不要太用力,就能分开,要是想合到一块儿去,就把这个扣手往上一扳。”

    织娘们操作了一遍,其实操作起来很方便,个个都很兴奋。

    纺机上一共装了四十多只锭子,要是空间够的话,还可以往旁边延长,留出了无限空间。

    而织机是全自动式的,人通过脚踩而给出动力。若是能够利用水力,或是风力,便能实现全自动式,若是有燃油动力,就不用说了,效率完全可以再次提升。

    但眼下,燃油动力只能想一想。

    光有了纺织机还不行,纺织和汽车一样,是一个行业,下端供应链要是跟不上,今天的工作就算白做了。

    朱高燨将几个脑子灵光,手艺特别好的木工叫到了屋里,和他们说了轧棉机、净棉机、梳棉机的思路,让他们自己下去研发去。

    几个人跟了朱高燨这么久,已经有了不少理论基础,朱高燨一点拨,只觉得眼前一亮,均是跃跃欲试,迫不及待地打算回去试一试。

    朱高燨摆摆手,让他们先去了。

    系统有了异动,果然,那好听的机械女声在他的脑海里响起,【恭喜宿主提高了纺织生产力,系统将奖励您一枚心想事成卡】

    系统的奖励实在是太随机了,没有任何规律可循。

    但,也没必要计较,横竖有东西拿就行了。

    朱高燨的眼前出现了一个光屏,他惊得差点一头撞上去,真是怕什么来什么。

    朱高燨条件反射地看跟的人,见他们都跟着停下了脚步,眼睛看向他的胸口地方,也不知道这些人到底看到了光屏没?

    “江保,你看看我头上有什么?”朱高燨想确认,这光屏外人到底能不能看得见?

    要是江保能看到,他少不得要想想办法了。

    江保朝他的头上看去,总觉得最近四王子有点奇怪,摇摇头,“恕奴婢眼拙,爷头上啥都没有啊!”

    朱高燨扭过头,看到了他面前那明晃晃的光屏,长长地松了一口气,要是江保真的看到了,他也很为难,难不成真的要把人灭口?

    一共三道选项:

    【A.肯德基全家桶;B.一件BRA;C.特种材料】

    看到A,朱高燨呲溜了一下口水,看到B,朱高燨想骂娘,系统这分明是在调戏他?看到C,朱高燨觉得系统是把他当傻子了。

    他点了C选项。

    突然,手里一沉,差点把朱高燨的手腕给扭伤了,特种材料往地上一掉,差点把他的脚给砸了。

    江保忙吆喝,“愣着做什么,还不快帮四王子把宝贝捡起来!”

    的确是宝贝!

    朱高燨心底里骂了一句系统傻逼,上一次招呼都不打一个,把红薯种到他田地里去,这一次又直接把个上百斤的金属疙瘩放他手里。

    措手不及,他差点伤了手腕。

    系统就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尊重人。

    朱高燨让人把金属疙瘩带到了院子里,他就着灯光看了看,竟然是含有镍和钴等金属的合金,这种合金,可耐1200℃的高温,后世,一般用于喷气飞机和热气轮机的构件。

    镍钴合金的耐热性能非常好,即使在1200℃的高温下,依旧具有高强度,韧性好的特点。

    用于做冲锋枪的枪管,有点大材小用了。

    朱高燨暂时也不管这些了,他既然有火眼金睛能够识别各种金属材质,等这场战乱结束,他可以尝试着到处去找材料。

    朱高燨提笔写了个配方,又心想图成了一张图纸,将金属疙瘩和配方给江保,“好生把这送去给炼铁坊的管事,让他严格按照我写的配方进行炼制,再就是照着这上面的尺寸把器件给我浇铸出来,做好了有赏!”

    “是!”江保非常慎重,他将配方和图纸折叠好收在了怀里,亲自抱着那金属疙瘩,去了炼铁坊。

    朱棣这边,仗就打得非常憋屈了。

    建文这边,江阴侯吴高、辽东总兵杨文、都督耿瓛帅辽东兵围永平。

    朱棣领兵一来,吴高自知不敌,将辎重等丢弃,退出山海关。

    朱棣帅轻骑追杀,斩首数千,降俘数千。

    等朱棣一走,吴高又开始围攻永平,朱棣返援,吴高又走。

    吴高就跟一只苍蝇一样,拍又很难拍死,赶又赶不走。

    恰此时,朝廷降旨,要削掉宁王的朵颜三卫。

    宁王朱权乃太祖皇帝第十七子,洪武二十四年,封藩于大宁,与北元比邻而居,也因此,诸王中,宁王兵力装备最雄,带甲八万,革车六千。

    其中,以朵颜、泰宁、福余等三支蒙古投降骑兵组成的羁縻卫所,骁勇善战,实力最强大,大明习惯称之为朵颜三卫。

    前一次,朱允炆下旨令宁王和辽王回京,辽王倒是乖巧,带着家人老小走海路回了应天府,宁王拒不遵旨。

    眼下,朱允炆担心宁王和燕王勾结,要将朵颜三卫削掉。

    朱棣一听到这个消息,高兴得要跳起来了,对身边的将领道,“这可真是天助我也!”

    朱棣封燕地,宁王朱权封大宁,两人就隔了一道长城。洪武年间,朱棣数次巡边至大宁,与宁王把酒言欢,兄弟中感情最为亲近。

    若是朝廷不动手,朱棣还真不好向宁王下手,尽管,他馋涎朵颜三卫久矣。

    既然朝廷已经下手了,宁王横竖也保不住朵颜三卫,他肯定是左右为难,作为好兄长,朱棣决定帮宁王一把。

    吴高还在来回蹦跶,朱棣不想陪他捉迷藏了。

    若是他手上没有那么多火器,朱棣倒是有个好法子除掉吴高,湘王的王妃乃是吴高的堂妹,湘王被朱允炆逼迫,阖宫自焚,正常情况下,吴高不可能对朱允炆不生怨恨。

    他完全可以使计令朱允炆对吴高生疑,只要除掉了吴高,杨文这种有勇无谋者就可以无视了。

    只是京城来回多费些时间,眼下,朱棣不想再等了。

    朱棣一副赶回北平城救援的样子,等吴高进了山海关,朱棣安排朱能在山海关以外的路上埋下了火药。

    不远处,朱能让人挖了一道很深的壕沟。

    吴高刚刚围住了永平,朱棣就杀了回马枪,吴高忙轻车熟路地领着人又打算逃回大宁去,这一次朱棣在后面一直撵到了山海关以外。

    南军没命地逃,吴高跑在追前面,就在这时,他感觉到自己成仙了,竟然腾空飞了起来,半空中,他眼睁睁地看着身下的骏马被四分五裂,而他自己,胳膊腿竟然从身上分裂开来。

第51章 十七弟,四哥委屈啊!

    巨大的轰炸声已经将辽东军都吓傻了,人人站在原地不动,眼睁睁地看着身边的袍泽们飞上天,被炸得稀烂,再掉下来,血肉如雨一样洒落。

    有的人两腿一软,噗通跪在地上,拼命磕头。

    有的人则直接眼睛一闭,晕了过去。

    而此时,朱棣已经带人追过来了,如同切菜剁瓜一样,一面倒的屠杀就此开始。

    耿瓛大喊一声,“撤!”

    这才将人喊醒过来,要么被杀死要么被炸死,众人不知道如何选择,但看耿瓛纵马冲了出去,也就一窝蜂地跟着往前跑。

    砰!

    随着一声清脆的响声,冲在最前面的耿瓛直接从马上跌了下来,死狗一样地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了。

    脚步再次停了下来。

    辽东军迷茫不知所措。

    砰砰砰!

    枪声频起,站在最前面一排的南军毫无征兆地倒了下来,后面的人看到之后,掉头就往回跑,朱棣的精锐已经压了上来。

    “投降!”朱能大喊一声。

    这一声,如同赦令一样,将所有辽东军从绝望的边缘拉了回来,丢弃枪械的声音纷纷响起,人人都跪了下来,双手抱在脑后,低头不敢看过来缴械的燕军。

    “一个个都吓傻了!”有燕军笑道。

    “呵呵,不吓傻,才叫不正常吧?”一个燕军朝一个南军踢了一脚,“你瞧瞧这小子,都尿了,以后不会不举了吧?”

    “哈哈哈,举不举的,让你妹子试一下?”

    “狗日的!”

    这一仗,没有任何悬念地大获全胜,朱能将埋下的地雷清点了一下,基本上都炸透了,不会留下什么隐患,这才放下心来。

    这可是四王子反反复复交代过的,为的是不伤自己人,不伤老百姓。

    当晚,朱棣下令在刘家口扎营,打算次日前往大宁。

    北平城方向送信来,李景隆已经到达了河间,并在河间扎营驻塞。

    朱棣将信笺扔进了火堆里燃为灰烬,朱能很担心北平城的安危,“王爷,还是让属下领军驻守在卢沟桥吧,那地方易守难攻,兴许能拖延李景隆一些时日。“

    朱棣却不许,“若李景隆知道我等在卢沟桥驻守,必然不敢轻犯。北平城深沟高垒,又有老四在,就算李景隆带雄兵百万,也不是轻易能够攻下,本王也正想李景隆能够屯兵城下,待本王从大宁还兵击之,定如摧枯拉朽一般。”

    毕竟,诸多将领的家眷也在北平城中,朱棣知道诸位担心,他道,“有老四在,你们也不用多担心!”

    他说完,便招来了送信的人,问道,“北平城如今情况如何?四王子的新式武器又弄出来了吗?”

    那斥候说起来,眉飞色舞,“属下来前一日,四王子已经组装了一架冲锋枪,一眨眼功夫能够连续射击好多次。”

    这斥候边说,边比了枪的样子,左右射击,“四王子说眼下造子弹的本事强多了,能够多造些子弹出来了,这冲锋枪使起来,完全没问题。”

    朱能等听得耳朵都竖起来了,抓耳挠腮,激动不已,很想现在就回去看看,这么厉害的兵器,到底长什么样子,到底有多快?

    可见,富裕已经拉高了众人的想象,当下,也没有人关心北平城的安危了,所有人都产生了一种潜意识的认知,正如王爷所说,有四王子在,有什么好担心的?

    明朝的大宁城,在今日的内蒙古赤峰县,西面是七老图山,东面为努鲁虎儿山,老哈河从南面流过。

    大宁北控辽河上游,东控大凌河流域,西与宣府相连,南靠燕山长城,乃藩屏要地。

    大宁幅员千里,多大山深谷,阻险足以自固。

    朱棣领兵翻过了七老图山,深夜,从大宁城的西城门攻入城中,鬼魅一般,拿下了都指挥房宽,朱鉴战死,整座大宁城便落入了朱棣的掌控之中。

    次日,朱棣驻军城外,带了三五亲卫,轻装简从,众目睽睽之下,进了大宁城,去见宁王。

    朱权迎出了府外,朱棣下马,握住了弟弟的手就开始大哭起来,“十七弟,四哥委屈啊!父皇才没了几天,你我兄弟就没了容身之所。四哥我只要一想起十二弟死得那么惨,我心里就跟刀割一样,恨不得替他去死。”

    兔死狐悲,朱权即便知道自己这位四哥不是一盏省油的灯,来大宁的目的不单纯,他也难免眼眶湿润。

    想到守藩这么多年来,在这大漠荒凉之地,一次次面对北元的攻击,连夜里都不敢两只眼睛闭着睡觉;想到这一年四季朔风不歇的地方,民稀土薄,连碗粳米粥都要从南边运粮过来,怎么比得上京城金粉之地,朱权的眼泪落得更加欢了。

    他与四哥也算是难兄难弟,这么多年,每一次危机时刻,都是四哥领兵出关,保全大宁。

    朱权先是有些矜持,见朱棣哭得实在是太伤心了,他也忍不住和朱棣抱头痛哭起来。

    要知道,朱权的兵力装备,比朱棣更加雄厚啊。

    后世人为文人所误,说朱棣不是马皇后所出。而实则,从朱元璋封藩一件事上,便足以可看出,朱元璋的头五个儿子乃是马皇后所出。

    朱标乃是长子,被封为太子,老二秦王屏藩西安,老三晋王屏藩太原,老四燕王屏藩北平,老五周王,原先最早朱元璋准备迁都,将他封为吴王,打算让他留在南京,后来迁都的计划取消了,便将老五封在开封,那是中原了。

    而看看其他的几个儿子,先说北面,十五子辽王在广宁,十七子宁王在大宁,十九子谷王在宣府,十三子代王在大同,在说西面,十六子庆王在宁夏,十四子肃王在兰州,十八子岷王在岷州,这些儿子们,毫无异议是庶出,基本上是和北元比邻而居的好邻居,常年战斗在第一线。

    大明北方前线最重要的三个行省,从西往东,一字儿排开,分别是陕西、山西和河北,陕西的西安、山西的晋阳和河北的北平,在历史上都曾经做过京都,也都是北方的大都会。

第52章 边土民稀赋薄

    这三个地方,无疑,各方面的条件都最好,也足以支撑造反。

    让庶子们顶在最前线,直面北元余孽的骚扰,三个嫡子却待在条件最好的二线提供支援,同时也能掐住庶子们的脖子,一旦庶子们造反,随时掐断他们的补给,不费一兵一卒,饿都要把他们饿死。

    朱元璋在世的时候,制定亲王们每岁禄石,以边土民稀赋薄为由,代王、肃王、辽王、庆王、宁王和谷王竟然每年都只给五百石的岁禄。

    堂堂亲王,背井离乡,在边塞之地,脑袋被别在裤腰带上,却和朝中一个正二品拿得差不多。

    而晋王和燕王,却是如数与给,也就是每年有一万石。

    这岂止是不公平,这简直是太不公平了。

    又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不说,“边土民稀赋薄”这个理由简直是让人听了想哭,是谁把他们封在这边土民稀之地的?谁乐意待在这种塞外之地,谁不想回温柔富贵之乡?

    这也是,朝廷一召唤,辽王二话不说,走海路都要回去的缘故。

    朱棣和朱权兄弟二人抱头痛哭一顿,叙完了旧,朱权就要了一桌酒席,给四哥接风,问起了北平城的嫂子侄儿,朱棣说一切都好,面上什么都不说,却是喝一杯酒叹一口气。

    朱权自然知道李景隆已经领五十万大军围住了北平城,他不由得想起当年在应天府时,兄弟之间的感情来,到底是在一个锅里吃过饭,朱权握住了四哥的手,“四哥,走到今天这一步,非你我之愿,但日子还是要过下去,我们不能蹈十二弟的覆辙,父皇在天之灵,也会不安啊!”

    朱棣又落下泪来,“十七弟,四哥知道,这件事不能怪侄儿,朝中有奸臣,日日在他耳边挑唆,而你我这些当叔叔的,不在他身边,这些年与他之间见面少,感情薄,猜忌多,换成谁坐在那个位置,也会不放心。我不怪他,我真不怪他,要怪我只怪当初,父皇走的时候,我为何不随他老人家一块儿去算了。”

    “何必活到现在,成为侄儿的眼中钉,朝臣们的肉中刺!”

    要说朱允炆最猜忌的是谁,不用问,自然是朱棣。否则,他也不可能第一个拿周王开刀,太祖皇帝的几个儿子中,四哥和五哥的年龄相仿,关系最亲近。

    朱权叹了一口气,“要是大哥还活着,哪有这些事!”

    两人又一起缅怀了一下朱标,朱棣又说起宁王几个小弟弟小时候淘气的事来,一下子把兄弟之间的感情拉得更加近了。

    朱棣握住了朱权的手,“十七弟,四哥这次来,有件事要求你帮忙!”

    朱权心里咯噔一下,他一直不问四哥的来由,其目的就是不想四哥开这个口,谁知,四哥居然如此直接。

    “四哥,兄弟之间何必说这些?有什么事,只要是兄弟能做到的,也只要不是让兄弟将来九泉之下无颜见父皇的,只要四哥开口,赴汤蹈火,兄弟都在所不辞!”

    意思很明显了,你只要不拉着我造反,让我干啥我干啥!

    朱棣也是心里一片明镜儿,他沉痛地道,“十七弟,四哥也不想和朝廷闹成这样,一家子,这不是让人笑话吗?只眼下,四哥已经被削为庶民了,哪有资格向朝廷上表,四哥的心思,还请十七弟代为禀陈,正如十七弟所言,将来九泉之下,四哥和皇上都有脸去见父皇和大哥!”

    他说完,朝南面拱手,神色悲痛,绝不似在作假。

    历史上,素有“宁王善谋,燕王善战”一说,可见宁王的机敏。但此时,血脉相连,血浓于水,朱权却是不得不信了。

    这算不得什么为难的事,况且,有些话也正是他想向朝廷说的。

    论亲,他们这些藩王都是太祖皇帝的亲儿子,论贵,他们都是孝康皇帝朱标的亲手足,论尊,他们也都是当今皇帝朱允炆的亲叔叔。

    如今,他们却里外不是人,任朝中一帮奸党评头论足,杀伐予夺。周王被徙,湘王自焚,代王被废……眼下,北平被围,藩王们都是朝不保夕。

    当晚,宁王在灯下提笔,向皇帝朱允炆上表,边写边流泪,把自己感动得涕泪齐流,让人连夜送往京城,恳请朝廷能够赦免四哥。

    朱棣暂时也没有去处,只好留在了大宁城里,朱权索性将一些事务都放下,陪着朱棣四处看看,散散心,兄弟间的感情竟是越来越好了。

    暗地里,朱棣却没有停止小动作,他来的时候,便存了心思,带了不少金银珠宝,底下的那些人分批分次地进来,今天请朱权的这个千户喝酒,送点礼物,明天请那个卫所的指挥吃饭,再送一大笔,一来二去,朱棣手底下的人和朱权底下几个说得上话的,成了生死结义兄弟。

    特别是朵颜三卫,朱能亲自请三卫的指挥使吃饭,不但花费重金,还请他们一块儿出城打猎,人家用的是弓箭,马背上边跑边发箭,箭无虚发。

    朱能则不,他拿着朱棣的手枪,砰砰砰,接连五法子弹射出去,同样是枪无虚发。

    这一手,直接将朵颜三卫的指挥使震晕了,三个蒙古大汉纷纷上前来询问,“兄弟,你这是什么神兵?”

    朱能朝枪口的青烟吹了一口气,一甩头,格外帅气,一笑,露出一口大白牙,“嘿嘿,这是王爷的贴身兵器,瞧好了!”

    朱能抬头就是一枪,一只大雁从天上掉了下来,三人瞪大了眼睛,也没有看到子弹,更加震撼。

    朱能卸下弹夹,飞快地装上了子弹,演示给三人看,“瞧见了吗,不用搭箭,就是用这玩意儿射出去的。”

    他抬手一枪,旁边一段成人大腿粗的枯木直接被射了个对穿,“木头都能打的穿,人的话,直接就没命了,你们觉得你们能躲得过去吗?”

    三人齐齐摇头,面如土色,他们连子弹在空中飞的影子都看不到,怎么可能夺得过去?

    “这是天神之怒吗?”朵颜卫的指挥使问道,他们实在是看不懂这是什么。

    很像火铳,但绝不是火铳,巴掌大,却威力无比。

第53章 四哥只有对不起你了!

    “嗯,这是天神之怒,是上天特意赐给王爷的。所以,你们现在知道了,王爷为何敢奋起反抗朝廷了吧?”朱能自豪地道,“怎么样?肯不肯跟我们干?只要事成了,这样的天神之怒,你们一人一把!”

    “我不要你给我的金银珠宝,你把这个给我!”泰宁卫指挥使双手捧起朱能送给他们的金银珠宝,恳求道,他眼中是炽烈的光,看朱能手里的枪,如同看一个赤裸的二八少女。

    真正的勇士,谁不想要一柄神兵利器,这样才能施展自己所有的实力。

    朱能笑着推开了他的手,笑得格外不怀好意,“这个不能给,这是天神亲自交到我们王爷的手里,天赐之物,要不是王爷格外看重你们,今日,这把天神之怒我都没有资格碰。”

    见对方很失望,朱能越发笑得欢,“说起这威力,实话告诉你们,这都算不得什么,你们去问问那些辽东兵,燕军真正的实力有多可怕!还有,只要你们跟着我们去了北平,你们会见识到更大的天神之怒,上百发子弹齐发,一扫过去,死伤一大片。”

    恐惧在三人的心里蔓延,热血在三人的体内沸腾,他们突然很难过,他们竟然无法想象那样的天神之怒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我们现在就跟你们去北平!”福余卫指挥使生怕错过了这一村,就没了那一店,他拍着胸脯道,“你放心,只要你让我们见识那样的天神之怒,我们帮你们打跑南军。”

    “好,就这么说定了!”朱能朝三人伸出手,四只手紧紧握在一起,盟约达成。

    朱棣的目的就是朵颜三卫,如果能拉着宁王跟着一起造反,那就更好了,只是,他来之前,老四就问过他,“如果拉宁王叔入伙,将来事成,难道爹要和宁王叔平分江山?”

    一路上,朱棣都在想这件事,他的确打算这么许诺,但内心深处,朱棣是不甘心的。

    分走半壁江山,别说是兄弟了,就是亲儿子,他也会舍不得。

    好在老四提醒过他,“爹,兵贵精,不贵多,眼下咱们武器能碾压别人,就不要再节外生枝了,宁王叔手里也就朵颜三卫能拿得出手,那边紧挨着北元,别的人,咱们就没必要动了。”

    此时,朱棣想起小儿子的话来,不由得心里骂了一句,小兔崽子,把你爹猜得八九不离十,小心老子灭了你!

    但这样的情景下,朱棣望着天上的明月,还是忍不住想起了儿子。

    此时,冬月十五,塞外孤山月更圆。

    朱权见四哥抬头望月,脸上肃冷的表情瞬间柔和下来,他看得心头一酸,知道四哥是想起了家人来了。

    朔风吹得窗户噗噗作响,朱权提起了炉子上滚烫的酒为四哥斟了一杯,“四哥,北平城固若金汤,四嫂和侄儿们一时半刻不会有事,朝廷应当很快就有旨意了,四哥也不必太过担心。”

    朱棣其实是在为李景隆担心,有他的小儿子在,李景隆这次恐怕讨不到好了。

    但这些话,朱棣显然不会跟朱权说,他愁眉苦脸,端起酒杯,“十七弟,天下无不散之宴席,四哥明天就要回去了,若此生你我还有缘,将来还能有共饮之日,若无缘,将来你遣侄儿为我和你四嫂的坟头上一炷香。”

    朱权心如刀割,强颜欢笑,“四哥此言重矣!”

    次日,朱棣告辞,眼中泪水不干,朱权心头不忍,送了他一程又一程。

    “你四个侄儿中,老大最稳重,老二这次随我来了,我怕他闹事,让他留在了山海关,老三好读书,我不担心,老四年纪最小啊,才十二岁,你四嫂最疼他,我总担心他会被宠坏了,可这孩子,也最得我的心。”

    朱棣摆摆手,“不说了,不说了,恨不生在百姓家啊!”

    朱权紧紧握住四哥的手,“四哥,你不要想太多了,只要有弟弟在,四个侄儿无论如何,兄弟都是要设法保全的。”

    朱棣却是含着泪嗤笑一声,“十七弟啊,你说这话是在诛你四哥的心啊,大哥不在了,二哥也早走一步,三哥是到了好处了,如今,兄弟几个四哥我最年长啊,十二弟阖宫自焚的时候,你四哥我又在何处啊?”

    话方落,朱棣竟然从马背上摔了下来。

    朱权吓得魂都快没了,一面喊着“四哥”一面翻身下马去拉朱棣。

    此时,已经到了城外。

    他的腰间被一物抵住了,朱权低下头来,朱棣的手里拿着一柄像火铳又不像火铳的东西,正抵着他的腰眼,而四哥的脸上,泪水还没有干。

    朱权不认识手枪,但本能感到危险,他不是个傻子,一瞬间,他也明白过来,什么话都没有说,闭了闭眼睛,举起了双手。

    “十七弟,四哥对不住你了,十二弟的儿子们能死,四哥的儿子也不是死不得,可是,四哥想了又想,四哥没有骗你,老四才十二岁,你四嫂成日在我跟前说小四小四,四哥不想他这个年纪,就跟着四哥去死,四哥只有对不起你了!”

    朱权木然地被他四哥用枪抵着往前走,朱棣走得很慢,“我们不说怪谁的话,四哥还是那句话,下辈子投胎,睁亮了眼睛,不要投在咱们这样的人家吧!”

    二人的身边,朱权的亲卫们还没来得及反抗,就被朱能领着人干掉了,速度之快,简直是让人匪夷所思。

    看着朱能们手上的那些新式武器,还有自发地归到了朱棣队伍中去的朵颜三卫,朱权便知道,自己这几天被四哥骗得有多惨。

    他自嘲一笑,“四哥的准备工作做得倒是齐备,四哥准备多久了?兵部的这些火器何等精锐,四哥弄到手,恐怕付出的代价不小吧?”

    也难怪朱允炆如此容不下四哥,这难道不是赤裸裸的谋逆之心吗?

    朱棣笑了一下不想解释,朱能想要说话,却被朱棣抬手止住了,这可把朱能给憋坏了,好在他不蠢,很快就想明白过来,等到了北平城,看宁王怎么说话。

第54章 让游击队行动

    朱棣这边得手了,北平城外,李景隆的大军直逼城下,结九营于郑坝村,筑垒九门。

    城中勉强凑了一万左右的兵力,一均是老弱病残,新加入进来的都是些老百姓,最小的只有十六岁,人人热情似火,但临战经验明显不足。

    而这些人都还是看朱高燨的面子才会自告奋勇地入伍。

    已经近了十一月,天寒地冻,朱高炽穿了一件羽绒服,袍长齐小腿,在两个内侍的帮扶下,从马上下来,奔向丽正门。

    李景隆亲自攻丽正门,朱高燨站在一个城垛后面,怒道,“一枪毙了这王八蛋,嘚瑟什么?”

    横竖,朱高燨也不指望他爹将来攻打应天府的时候,还要李景隆里应外合开金川门迎降了。

    抱着冲锋枪猛扫的军士,也是穿着一身羽绒服,急得额头直冒汗,“四王子,那王八蛋他怕死,离咱们太远了,俺扫不到他!”

    这军士还很年轻,十五六岁,见敌军已经全部退出了射程之外,冲锋枪都扫不到,也不怕对方放冷箭,他松了枪,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一双明亮的眼睛里全是光。

    “那算了!”朱高燨摆摆手,很是失望,“你去举一下小旗子,让咱们的游击队行动,今天不弄死他,也要让他寝食难安!”

    “好勒!”那军士欢呼着就去举了小旗子。

    说是归朱高炽负责军务,可也是李景隆没有围城之前。李景隆围城之后,他四处一巡视,发现自己对这些武器竟然七窍只通了六窍,连用途都摸不清楚,更别说指挥了。

    再加上,朱高燨开始亲自布阵,那些军士们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朱高炽除了每天巡城,看个热闹之外,便什么都做不了了。

    城内的防守由仪宾李让负责,城外的游击队由梁明负责。

    丽正门这边的小分队由朱六负责,看到城墙上的旗帜晃动了三下,朱六便明白了,他打了个手势,潜伏在一条沟渠里,一个老百姓打扮的年轻人,牵起一根绳子猛地一扯。

    不远处,一棵大树上,吊着的一枚被装饰过的手雷便突然掉了下来,落地就炸了。

    而这一下,就如同捅了马蜂窝一样,丽正门前的地上就跟开了花一样,到处都血肉横飞,断肢残骸满天飞。

    这是第一次,如此恐怖的场面,扩大范围地出现在南军们面前。

    那些没有被波及的人都站在原地不敢动了,瞪大了眼睛,惊骇地看着这一片人间地狱。

    他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安全是懵的,突然之间,地上就炸起来了,朝廷里的大炮还在他们手里呢,哪有这样的威力?

    “天怒啊!”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声,拔腿就往与丽正门相反的方向跑,有人带头,瞬间,如同溺水的人突然抓到了一根浮木一样,所有活着的南军,瞬间溃散。

    李景隆在帅帐之中才睡了个午觉起来,突然听到外面爆炸声大作,他顿时惊恐不已,喊了亲兵进来,“发生什么事了?”

    亲兵浑身颤抖如同筛糠一样,结结巴巴,“大将军,此处,此处,乃是,乃是天谴之地!”

    “什么天谴之地?”

    李景隆额头上的冷汗滚下来了,他一脚踹翻了亲兵,冲了出去,见到了他此生以来,最为恐怖的一幕,哪怕是亲眼所见,也让人觉得,这是一场噩梦,逼着自己快点醒来。

    轰隆声不断,泥土混着血冲上了天,一瞬间,丽正门前昏天黑地,尸骨遍野,有的人醒过神来,肩上还搭着一条断臂。

    爆炸,次第发生,好在帅帐没设在地雷眼上,李景隆二话不说,翻身上了马,朝外冲去。

    主帅都跑了,其余的人不跑还留着做什么?

    一时间,丽正门前的南军溃散如水。

    朱高燨趁此机会下令,“追!”

    丽正门大开,李让率领骑兵冲杀出去,南军如同砧板上的肉一样,任北军一面倒地屠杀,李景隆慌不择路,一不小心跑错了方向,要不是身边的亲卫机灵,他这一跑能够跑到应天府去。

    入了郑坝村的大营之后,李景隆依旧心有余悸,他这算是跑得快,溃散的南军又阻挡了燕军的追击,才让他逃出了生天。

    “去,去查,燕军,到底,到底请了,请了什么高手?”李景隆觉得,燕军使出的这些招数,根本就不是正常手段。

    丽正门前的惨状,不是李景隆这一支南军遭遇到的,攻打张掖门的瞿能父子也同样遭遇了,他们靠近张掖门,还没来得及攻城。

    突然之间,身后爆炸声起,南军一个个就上了天,有的尸体被炸成了碎片,有的被炸飞了胳膊腿,死了的一了百了,活着的活在恐惧中,生不如死。

    瞿能的儿子断了一条腿,他将儿子放在马背上带回来,交给军医诊治,他自己来到了李景隆的大帐之中。

    “大将军,可否往京城问问,兵部什么时候弄出了这般厉害的武器,不装备朝廷的军队也就罢了,既然送来给了燕军,至少也要跟我们打声招呼。”

    今日的损失不小,死伤过万,这还是没有完全交锋,南军连北平城的城门都没有摸到的情况下。

    燕军那边,几乎都没有任何损伤。

    瞿能不是心疼儿子,而是打仗,最忌的就是对对方的实力一无所知。

    李景隆没有治过军,更加没有打过仗,他只练过军,但这是两回事。

    好在,他读过兵书,更加怕死,瞿能的用意是让他给朝廷上折子,问一下兵部怎么回事,但听在他的耳中,这是一个伏笔,将来必定有用。

    当夜,李景隆便往京中上了折子,但他却隐瞒了这边的损失,而是在折子中强调了自己的智慧,如何指挥南军避开对方突如其来的火力,当然,也不忘询问兵部,燕军这猛烈的军火是否出自朝廷。

    李景隆其实是问了一句废话,燕王肯定没有和北元勾结,否则的话,北元凭借这样高端的火器早就打到应天府来了。

    大朝会上,朱允炆垂询的目光看向兵部尚书齐泰,齐泰忙上前,“皇上,朝廷从无这般兵器,眼下朝廷的火器唯有大炮和火铳。征北大将军所言的火器,臣从未见过。”

第55章 是朕误卿!

    齐泰乃洪武朝旧臣,洪武十七年应天府乡试解元,次年中进士。

    此人原名叫齐德,之所以被改名字,有个缘由。

    洪武年间,应天府的谨身殿被雷击中,太祖皇帝不太懂避雷的道理,大臣们说这是天谴,便信了,忙安排去郊外的祖庙进行祭拜。

    但太祖皇帝不可能一个人去,肯定得有人陪着。

    谁陪着呢?太祖皇帝问起,也不知是谁,不知道如何举荐,便胡说八道,唯有为官九年,没有任何过错的官员才有资格陪同祭祀。

    这可就难了,要在洪武年间寻一个当官没有过错的人,太难了。

    圣人都未必做得到。

    有句话叫“伴君如伴虎”。

    但给朱元璋当官,可不是“伴虎”这么简单,那是在伴阎王啊!

    多少官员上朝前,都要先和老婆孩子告别一番;多少官员走着去上朝,躺在棺材里被送回来;多少官员直接在朝堂被锦衣卫讨上锁链就走,直接住进诏狱。

    运气好,住个十年八年还能出来,运气不好,直接就给家里省了口粮。

    谁知,竟然真有这样的人,这个人就是齐德。

    齐德被选中,也出乎了朱元璋的意料,九年无过错,这对朱元璋这种行“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惯了的人来说,实在是不可思议。

    祭祀完了,朱元璋便给齐德改了个名字,叫齐泰。

    泰,好运也!

    能在洪武年当官,被太祖皇帝九年都抓不到错处,运气真不是一般好。

    很快,齐泰被提拔为兵部左侍郎。

    在此之前,朱元璋给他面试,问起边境将领的名字,齐泰如数家珍,朱元璋自己都未必记得住,自然非常满意。又问起边塞九镇的地势山川,齐泰不太记得住。

    毕竟,以前出一趟远门可不容易,地图堪舆也是国家机密。

    但没关系,齐泰有办法,他就从袖子里拿出了小抄摘要,一字不差地答出来了。

    这一下,朱元璋就不得不佩服了,满朝文武,谁做工作能够做到这份上?

    朱元璋疼爱自己的孙子,打算把这个人留给朱允炆用。

    朱元璋临终之际,齐泰接受顾命,辅佐皇太孙朱允炆。

    朱允炆登基后,齐泰便被提拔为兵部尚书。

    这样一个尽职负责的人,他说兵部没有这样的武器,谁会怀疑呢?

    朱允炆是头一个不会怀疑的人,那么问题来了,兵部没有这样的武器,燕军为何会有?

    满朝文武,不得不慎重考虑这件事。

    朱允炆想到了一个人或许会为他解惑,散朝之后,朱允炆留下了魏国公徐辉祖密谈。

    徐辉祖是朱棣的大舅哥,开国第一功臣徐达的长子,承袭父爵魏国公,此人身材魁梧,面如冠玉,气质儒雅,英姿非凡。

    四月里,太祖皇帝忌日,朱棣派年长的三个儿子回京祭祀,大臣齐泰建议朱允炆将朱棣的三个儿子一起留下,但黄子澄反对,这时,徐辉祖密奏朱允炆说,三个外甥中,“高煦勇悍无赖,非但不忠,且叛父,他日必为大患”。

    徐辉祖与燕王妃乃是一母同胞的兄妹,徐辉祖经常给燕王妃写信,以关心妹妹为由,询问妹妹一些妹夫的事。因是亲兄长,徐氏并没有防备,虽偶尔说一些朱棣的琐事,但徐辉祖从字里行间还是了解了很多朱棣的事。

    而这些事,都被徐辉祖告诉了朱允炆,朱允炆对徐辉祖极为信任,诏加太子太傅,与李景隆同掌六军,协谋图燕。

    徐辉祖进来后,给朱允炆行过大礼,朱允炆很是客气,吩咐太监,“赐座!”

    徐辉祖哪里敢坐,谢恩之后,才坐了小半个屁股,比跪在地上,舒服不了多少。

    “北平那边,可有什么消息传来?”朱允炆迫不及待,没有任何开场白,直接问,“叛军的火器竟然那么厉害?朕实在是难以想象,突然从地上窜起来,能把人炸到天上去,且遍地开花?”

    这些都是李景隆奏折里的话,徐辉祖也知道,但此时,他很为难,自从朱允炆诏加他为太子太傅后,北平那边的家书里来信,都只说些无关紧要的话,凡事涉及朱棣和几个孩子的事,一概没有。

    甚至,有时候一封信去了,好久都没有回复。

    徐辉祖知道,妹妹对他已经失去了信任,也有可能怨怪于他。

    一边是君,一边是妹妹,自古忠孝都难以两全,更别说忠与义了,徐辉祖跪下来,“皇上,臣有愧于皇上,北平那边的消息,如今越来越少了,这等有用的消息,更是……难得!”

    朱允炆忙弯腰亲自将徐辉祖扶起来,“爱卿这就不对了,何必自责?原本是我等做事不够光明,想必北平那边已经有所察觉,是朕误卿!”

    朝廷里查不出个所以然来,李景隆这边的帐还要打。

    一夜北风,次日一早,有人来报李景隆,说是昨夜里,北平城军民汲水浇灌城墙,滴水成冰,一夜过去,城墙上结出了厚厚冰,别说人了,滑溜得苍蝇都立不住。

    北平城里,众人忙碌了一夜,除了安排人值守大炮和机关枪,和巡逻的人,其他的人都睡了。

    朱高炽急得浑身冒汗,在屋里烦躁不已,要把身上的羽绒服给脱了,“这到底是什么玩意儿,穿着这么热?”

    羽绒服被朱高燨推广出来之后,人人都觉得很好,最大的好处就是轻便保暖又便宜。

    可不是人人都穿得起千金裘。

    布料是细纺精织出来的棉布,因此时没有化工原材料,是以,那种经过表面处理后的布料还没有问世,这是防止跑绒的最好面料了。

    世子妃张氏知道朱高炽在着急什么,朱高燨年纪虽小,可不管是守城还是民政,做得实在太好了,如此一来,世子还有什么功劳?

    朱高炽脱了羽绒服,连打了三个喷嚏,世子妃担心得不得了,忙服侍朱高炽将衣服穿上,“世子爷,稍安勿躁,您一天巡三趟城,百姓们都看在眼里呢。”

    “我一天巡三趟城,又有什么用?谁看在眼里了,他们的眼里只有老四,你没有看到,他可是一呼百应啊!”

    张氏就不知道该如何安慰丈夫了,她想了想,“世子爷,您想过没有,您是太祖皇帝亲自册封的世子,父王的儿子再多,也没有谁能越得过您去!”

    她若柔荑的手搭在朱高炽的肩膀上,朱高炽只觉得浑身一酥,情不自禁地握住了她的手,拉进自己的怀里。

第56章 四弟,你上坐!

    朱高燨没有朱高炽这种温柔解语花的待遇,他睡了一觉起来,神清气爽,珠儿服侍他穿衣洗脸之后,他揉着眼睛进了明间。

    江保已经候着了,“四王子,议事厅里都等着了,就等着四王子过去,就开始议事!”

    “议事?议什么事?有什么事好议的?”

    十一年了,朱高燨一听说开会,还是浑身都起鸡皮疙瘩。前世,他开会实在是开怕了,早晨八点半到办公室,先有早会,汇报一天的工作,九点钟工厂有晨会,开始谈各种问题。

    开会么,大家都到场了,发表一下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也就算了,不行,你不能两个肩膀扛一张嘴去,得做PPT,精美好看是次要,关键哪怕是个傻逼领导,也要一看就懂,不能让人费脑子。

    这就需要难度了!

    一个不慎,就是被劈头盖脸骂一顿。都是成年人了,谁还没有点自尊心呢,得,要自尊心,那就请滚蛋,伺候领导,还要什么自尊心?

    朱高燨愣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来,如今,他是领导了,该下面的人伺候他了。

    朱高燨精神一抖擞,催着江保,“走,议事厅去,看都说些什么?“

    首位是朱棣的,还是留着,朱高炽是世子,除了朱棣,谁也不能越过他去,他坐了左手第一个位置。

    朱高燨一来,四下里看了看,朱高燧坐右手第一个位置,第二个位置上坐的是道衍和尚,其他的一些人,郭资啊,金忠啊,李让啊,梁明啊均是按序排座。

    “四弟,你上坐!”朱高炽和朱高燧忙起身,一起让朱高燨坐首座。

    朱高燨自是惊讶不已,没想到,自己大哥居然和三哥联手了,这可真是稀奇事啊。历史上,三哥不是和二哥联手对付大哥的吗?

    两人都想坑朱高燨,这种情况下,朱高燨要是不坐首位吧,就显得不够大气,总不能让他坐最末尾吧,他年纪是小了些,但主事的身份摆着,如此一来,大家都要给他挪位置。

    多费事!

    可要是一屁股在朱棣的位置上坐下来,尚且不论别人怎么想,首先就要考虑朱棣会怎么想。

    他爹会怎么想?

    朱高燨笑了笑,朝道衍瞥了一眼,这老东西是等着看他的笑话?

    这会儿,他就不是道衍的徒儿了?朱高燨最不喜欢那种不护犊子的人。

    朱高燨没有谦让,朝两个兄长行了礼,又朝道衍行了礼,问朱高炽,“大哥,你确定我应当坐那个位置?”

    朱高炽没有听懂朱高燨的言外之意,他以为朱高燨是在征询他的意见,忙道,“四弟,爹不在,既然把一一切事务都交给你了,你理所当然就要坐那个位置。”

    朱高燨便不再多言,他点点头,径直走到了朱棣的位置前,当仁不让地坐下了!

    朱高炽和朱高燧不动声色地对了一眼,两人落座,眼中都有抑制不住的激动。

    四弟还是嫩了点!

    “大家既然要议事,那就先议吧!”朱高燨手扶在椅子上,四平八稳地坐着。

    李让先站起身来,“四王子,我们下一步的计划是什么?“

    朱高燨道,“暂时没有什么作战计划,既然父王让我们坚守不战,我们听就是了。”

    他看向郭资和金忠,“老郭,老金,这些天,你们辛苦一下,组织老百姓们加紧战略物资的储备,一是枪炮弹药,越多越好,再就是衣物,对了,我让你们做的那个毛衣,多组织些妇人加紧赶制。”

    朱高燨之前让李让买了棉花和羊毛回来,棉花不怎么好买到,羊毛倒是弄了不少,毕竟这里与北元接壤,北元人习惯冬天穿皮袄,那些羊毛对他们的用处也不是太大,李让大量收购回来,朱高燨让人处理过之后,便纺成了毛线,他先是教会珠儿和王妃的侍女们织毛衣,又让这些人教老百姓们织毛衣。

    朱高燨前世小时候看母亲织过毛衣,用竹子削成半米长的竹签子,用手指头绾起线,起了头,一针一针地织,他只会织平针。

    但这没关系,任何时代的女子们都是聪颖贤惠的,两天时间,就有人琢磨出了别的织法,毕竟,织毛衣比起绣花来,可真是简单多了。

    朱高燨看来,穿一身毛衣打仗,关键时候,能够抵一下刀枪,不是每一个军士都有条件穿盔甲,毛衣的用处或许不是太大,但聊胜于无。

    郭资忙道,“是,下官会督办。”

    朱高燧不乐意了,“四弟,为兄的意思,还是要反击,既然我们占了武器上的优势,就应该乘胜追击。”

    朱高燨明白朱高燧的想法,都希望建功,四个儿子里优胜劣汰,老爹那里自然会有一本账。

    看来,老爹这次出征,将北平城交给他,让几个哥哥都有了心思啊!

    朱高燨笑了笑,“三哥,将来打仗的日子多得去了,你要是想打仗,就该学二哥,跟着爹一块儿出征。我是不敢主动出击,李景隆带来的是五十万军,不是五万。靠咱们一万老弱病残,万一出点差池,大家都交待了。”

    “四弟,这就是你的不对了,你问问二姐夫,问问梁明,该不该打?”

    朱高燨肯定不会问,“该不该打,我不管,爹让我怎么做,我就怎么做。我想爹肯定有爹的用意,你不若问问道衍老师,该不该打?”

    道衍没想到,兄弟俩的争执竟然会波及到他,他睁开眼睛,看了看兄弟俩,道了一声佛号,“既然是谈,就开诚公布地谈,四王子,你且说说,你的心里话!”

    朱高燨心里叫了一声老狐狸,他的手指头在扶手上点了点,“既然让我说实话,我就说吧。三哥若是带上我们赶制出来的新式武器出击,不会把李景隆全歼灭,只会将李景隆撵得更远,让朝廷派更多的兵力出来,到时候,场面恐怕就不会受我们控制了。”

    “打这一仗,我们不能只看着南边,我们还有北边强大的敌人。”朱高燨沉吟道,“若是让北元趁虚而入,我们就是大明的罪人了。将李景隆拖住,等爹回来了,我们里外夹击,将五十万大军全歼,将朝廷的有生力量歼灭,而不是将他们打得满地跑,跟苍蝇一样。”

第57章 四哥这些装备如何?

    道衍不住地点头,看向朱高燧,“三王子的意见呢?”

    朱高燧摇摇头,“我没有什么意见!”

    朱高燨道,“兄弟这里还有一件事要麻烦三哥!”

    朱高燧“啊”了一声,他没想到,四弟居然还要给他派活,但他也不能拒绝啊,“四弟说吧!”

    “打探爹的消息,若是爹回来了,即刻跟我说。”朱高燨的眼睛微眯,“届时,我们要想办法从城里将军火运出去交给爹。”

    即便是朱高炽,此时也难免激动起来了,若是照四弟说的这样,爹在外面,他们在里面,发起总攻,李景隆还有机会活着回应天府去吗?

    此时的朱棣已经到了会州,他麾下的兵力已经达到了十五万之多,有了朵颜三卫的加入,实力已经非当初扯旗起兵时可比了。

    朱棣拉着宁王朱权一起检阅将士。

    最前列的乃是盾兵,由徐忠率领,其次乃是火铳军,由朱能率领,李彬率领骑兵,房宽领步兵,最后压阵的火炮由张玉率领。

    朵颜三卫和大宁所归附之众分别编入李彬和房宽麾下。

    朱高煦额外领了一支骑兵,装备的全部都是手榴弹,这些人乃是前锋营。

    “十七弟,你看,四哥这些装备如何?”

    朱权心中的复杂一言难尽,朱棣一共带了四门火炮,火铳手二十多个,朱高煦带的一百多人里头,腰间各绑了十来个手榴弹。

    这一路走来,朱棣有意在他面前耀武扬威,朱权对火炮,火铳还有手榴弹的威力见识过了,此刻看到四哥摆出的这阵法,他不由得为朱允炆捏了一把冷汗。

    朱允炆是大哥的儿子,论辈分是他的侄子,朱允炆比朱权还大了一岁,两人同在应天府的皇宫里长大。他十五岁就藩的时候,朱允炆已经早一年被封为皇太孙了,从未把他这个当叔叔的放在眼里过。

    对朱允炆,朱权可以说,并没有什么感情。

    反而,他亲眼见过,秦王、晋王和燕王这些哥哥们,没有把朱允炆这个侄儿放在眼里。

    皇位,无论如何都不可能轮到朱权,朱权也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黄袍加身。从内心深处,朱权自然还是希望自己的兄长能够登上皇位,一辈人陪着一辈人,彼此之间会多一些亲近,少一些忌惮和猜忌。

    “四哥,等到了应天府,你当如何处置朱允炆?”

    朱权问完,目不错睛地看着朱棣。他说这话,有两层意思,其中,他认可四哥的实力,不担心这场你死我活的争斗,四哥会输,那么问题来了,等打到了应天府呢?

    兄弟二人都不约而同地想到了太祖皇帝对朱允炆这个侄儿有多疼爱,大哥死后,父皇为何大开杀戒,将洪武年间的武将们一个不留地全部干掉?

    功高震主!

    有时候,未必是臣子们的功劳真的有多高,而是坐在上位的那个“主”,太无能,而震慑不住。

    君与臣,强与弱,一向都是相对而言。

    若今天坐在那个位置的人是懿文太子朱标,太祖皇帝还会网罗罪名,大杀功臣吗?他会听信谗言,忌惮这些个弟弟,把他们都往死里逼吗?

    即便削藩,也不必用如此激烈的手段,将人逼上绝路。

    这个问题,朱棣不好回答,他笑了笑,“车到山前必有路,到了那一日,四哥若是为难,觉得棘手,会请教十七弟!”

    朱权看着四哥的侧脸,“四哥,不知道是不是弟弟的错觉,四哥你似乎变了!”

    要是以往,四哥肯定不会回答,将会以沉默来应对,但今日,他居然开起了这样的玩笑,可见,四哥的底气。

    兄弟二人不再多说废话,大军到达了孤山。

    此时天寒地冻,白河上冰厚一寸。此时,朱高燧的人没有来得及与朱棣的大军会面,反倒是李景隆派出的先锋部队,由陈晖率领的一万人马,与朱棣的大军擦肩而过。

    斥候来报,朱高煦向他爹请战,“爹,让儿子去干掉这些混蛋!”

    前面,再往前走,就能够看到北平城了,朱棣略沉思,点点头。

    朵颜三卫早就对燕军的火铳火炮垂涎欲滴了,更别说朱高煦腰间绑的手榴弹,但他们也知道,这些火器何等厉害,若非燕王的心腹,决然难装备这些神兵利器。

    “王爷,我等愿为马前卒!”朵颜卫指挥使一马当先,冲在了另外两人的前面请命道。

    朱棣能够理解这些人想要立功的心思,军营中,想要立足,靠的就是实力和军功。

    “可!”

    陈晖领命前来的时候,李景隆因自己也不知道朱棣身在何处,只令他前来狙击朱棣。

    陈晖只好摸着石头过河。

    一路走来,陈晖并没有看到朱棣的大军,等他发现朱棣大军的踪迹时,他的人马已经与朱高煦领的手榴弹营和朵颜卫在白河西岸狭路相逢了。

    “兄弟们,跟我冲!”朱高煦举手一挥,迎着陈晖的人就扔出了第一个手榴弹,对方举着大刀正要砍过来,巨大的气浪就已经将他们冲上了天,一阵张牙舞爪落下来,已是缺胳膊少腿了。

    朱高煦一共领了五十多人,分散开,朝着陈晖的大军冲进去,一个照面,死了一大片,南军的人先是懵了片刻,等回过神来,掉头就跑。

    此时,朵颜卫已经挥刀砍了过去,战事已是一面倒。

    “快跑!”

    大冬天里,白河上结了冰,南军冲上了冰面,朱高煦眼见南军已经快到河中间了,他忙冲上去,手榴弹在河面炸开,瞬间的能量足以将冰面震破,融化,大片的冰面炸开,咔嚓声伴随着爆炸声,冲上了河面的南军,就此沉没在水中。

    一时间,冻死淹死的不计其数。

    陈晖拍马就跑,朱高煦在后面猛追,眼看要追上了,朱高煦一个手榴弹扔过去,连人带马给掀到了河里,急流涌动,很快将陈晖带进了冰面之下。

    南军又少了一个都督。

    战斗很快结束,朱高煦带着三千多投降的南军来到了朱棣的阵前,他兴奋不已,“爹,让儿子带人去将李景隆炸死算了。”

    朱棣站在一处高地,手里拿着望远镜,视线里是浩浩荡荡的南军和被包围的北平城。

    北平城已经被冰封成了一个冰雕世界,城楼上是端着枪,守着大炮的燕军。

第58章 国之大贼!

    朱棣将望远镜递给朱权,“十七弟,借你吉言,北平城安然无恙!”

    他语气里不由得带着浓浓的得意,朱权接过了望远镜。

    这一路,朱棣时常用这个玩意儿,朱权并不知道是什么。他有些怕出丑,便学着朱棣的样子,将两只眼睛笼在上面朝外一看,正好对上了一个长长的炮筒,黑黢黢的炮口近在眼前。

    朱权吓了一跳,忙挪开,看到了北平城上守着枪的燕军,黑色的枪口也正对着自己,他浑身不由得冒了冷汗。

    此时,北平城里,朱高燨再一次坐在他父亲的王座上,少年长了一张稚嫩的脸,但眼睛里却少了少年应有的稚气,而是有着成年人都少有的冷静。

    似乎,城外围着的不是五十万大军而是五十万蝼蚁。

    “父王这个时候应当已经回到了北平,眼下大军压城,一来,我们很难出去,其次,就算出去了,也很难找到父王。但,军火不得不运送出去,这就要劳烦三哥了。”

    朱高燧愕然,开什么玩笑?他有证据怀疑四弟是想通过这种方式弄死他,城外围得铁桶一般,让他就这么领着人出去,给爹送什么军火?

    朱高燨看向朱高燧,目光中的坚毅,令朱高燧说不出反对的话来,“我会用大炮在前面为你开路,另外,安排一一个百户所的冲锋枪护送你们出城。”

    朱高燧还能说什么呢?别说朱高燨已经为他安排得如此妥当了,哪怕朱高燨什么都不做,他也不得不给他爹送军火啊。

    朱高燨这是占了大义。

    他会记住这一天!朱高燧狠狠地想。

    建德门被缓缓打开,守在外面的南军跃跃欲试,却就是不敢靠近,瞿能见此,领着武将,用刀逼着南军们靠近,就在这时,一发炮弹从南军的头顶飞过,坠落,爆炸,紧接着便是一阵鬼哭狼嚎的声音。

    瞿能不敢置信地看着城墙上,冒着青烟的炮筒,他的目光缓缓移动,从城墙到爆炸的地点,目测距离约有五里远。

    这意味着什么?

    而就在这时,又一枚炮弹落在了他身前不远处,瞿能几乎本能地就从马上翻滚下来扑在地上,他能够清晰地感觉到后背上落下的泥土尘屑还有麾下军士的血肉断臂。

    后背火辣辣地疼。

    瞿能知道,这一场仗,已经没法再打下去了,面对燕军的攻击,他们几乎没有任何还手之力。

    但,眼下,他们还有什么选择?

    待动静过后,瞿能腾地站起身来,依旧用刀逼着南军,“冲上去,你们给老子冲上去,仗打输了,你们一样别想活!”

    南军犹豫着,趔趄着朝前,炮火无情地扫荡着建德门前的这片空地,朱高燨的炮火,将南军的包围圈轻易地撕开了一道裂缝。

    裂缝在南军的逃窜下飞速扩大。

    城门内,朱高燧愕然地看着运送军火的大车,这些铁疙瘩,头顶上冒着气的到底是什么鬼?

    朱高燨则和驾驶员们一一告别,“慢点开,不要着急,开着开着就熟练了,这开车啊,就是个熟练活。”

    坐在拖拉机上的军士们,人人都兴奋不已。

    这和后世一样,妻子是大老婆,买一辆车就是小老婆,有的男人娶妻的时候都没怎么兴奋,或许还带点不情不愿,娶“小老婆”的时候,那是一个兴奋,能高兴得几日几夜都睡不着。

    等车拿到手了,白天开,晚上也想开一夜。

    “我怀疑你在开车,我没有证据”或许,里头的“开车”就是这么来的,和大老婆开车哪有和小老婆开车刺激呢?

    此时的燕军驾驶员们也一样,坐在高高的驾驶位上,如同屁股底下坐着的是皇位。

    领头的朝朱高燨挥了挥手,“四王子,放心,我等都已经开过了,保证稳稳当当地把这些军火送到王爷的军帐!”

    “好,拜托各位了,多多保重!”朱高燨和众人挥手告别。

    那军士关上了厚厚的玻璃窗户,换了档位,一脚油门踩下去,拖拉机突突突地朝前开,后面的拖拉机也都跟上,速度虽不快,但比起马车来,载重量还是要大多了。

    这是最简易版的拖拉机了,但用的是三缸,烧的是提炼过的柴油,车头上冒着滚滚黑烟,出城门的时候,南军不知道这是什么,如面临鬼魅,虽举着刀,两腿发软,面色苍白,额头滚汗,哪里还有战斗力?

    哪怕建德门的城楼上,大炮已经停止了轰炸,南军也依然不敢上前半步。

    瞿能换了一匹马,马儿一声嘶鸣,刨着后蹄子,焦躁不安,他不得不放纵马儿往后退了好几步,眼睁睁地看着这些奇怪的铁疙瘩钲钲钲地朝前滚动。

    朱高燧领的人很快上前来了,他领的这一百多人骑着马,人人手里端着冲锋枪,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两侧的南军。

    “上!”瞿能一见还有活人出城,城门还大开着,他哪里舍得放过这样的机会,大喊一声,一马当先冲在最前面。

    “开枪!”朱高燧双目圆瞪,扣动了手上的扳机,狂乱的子弹飞射出去,冲过来的南军还没醒过神来,已经死伤了一大片。

    火力之猛,令人肝胆俱裂。

    瞿能双膝跪在地上,口中喷出血来,他不敢置信地看着耀武扬威过去的燕军,低吼一声“黄子澄,齐泰,国之大贼!”

    话音未落,倒在地上,死不瞑目。

    运送军火的车已经开出了十里地远,建德门缓缓地阖上了。

    从打开到再关上,其中整整一个时辰,南军不敢靠近半步。

    朱高燨站在城楼上,望着远去的车队,目光凝重。

    这是一次豪赌,赌的就是南军不敢拿命来填,否则,凭他们一百多号人,要把这么多军火运到他爹的手中,一旦这些南军不怕死地冲上来,尸体垒着尸体地抢军火,朱高燨便成了燕军的罪人了。

    一直到此时,他才松开了手,十根指头关节疼得厉害,满手都是冷汗。

    “走吧!”

    起风了,扬起了朱高燨身后的斗篷,他转过身,招呼大哥一起下城楼。

    朱高炽如牵线木偶一样,听了四弟的召唤,两个内侍架着他往下走。

    看着朱高燨的后脑勺,朱高炽只觉得,自己从未认识过这个与他一母同胞的弟弟。

第59章 枪在人在

    一个娘生出来的孩子,同样吃王府的米长大,朱高炽不明白,四弟怎么如此多神鬼般的手段?

    这个问题,永远不可能会有答案了。

    朱高燨从城楼上下来,熟悉而又好听的机械女声在他的脑海里响起,【恭喜宿主提高了运输生产力,系统将奖励您一枚真龙护体卡】

    真龙护体卡?

    朱高燨愣住了,这是什么?

    他站在最后一层台阶上不动,后面的人,包括世子在内,都静静地等着他,生怕把他脑子里什么奇思妙想给惊跑了。

    朱高燨等了很久,都没有等到上一次的三个选项之类的提示,那么,真龙护体卡到底是什么鬼?

    想不到就算了,朱高燨已经懒得和系统一般见识了。

    “四王子,世子爷,诸位将领都到齐了,请四王子和世子爷过去商议。”一名王府护卫过来拱手行礼道。

    “那就过去吧!”

    朱高燨接过了随从递过来的马缰,他翻身上了马,等内侍们扶着大哥上了马,兄弟二人这才一前一后地回了王府。

    议事厅里,道衍也在。朱高燨朝他看了一眼,不明白这老和尚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他能感觉到,道衍体内不安分因子的跳动,他在撺掇三哥针对他。

    道衍眼眸微闭,只当没有感觉到朱高燨这别有深意的一眼。

    待坐上了王座,朱高燨接过了珠儿递过来的茶盏,拈起碗盖,轻轻地拨动面儿上的浮茶,抿了一口,润润嗓子,“开始吧,有什么章程,大家都可以说出来,这一仗,我们不是要赢,是要消灭朝廷的有生力量。”

    历史上,李景隆溃散,最后又重新集结起了兵力,与大舅徐辉祖一起,与朱棣鏖战于白沟河,若非关键时候,朱高煦领军来救,朱棣或许就会命陨。

    这对朱高燨来说,是无法接受的事。

    有他在,决不允许父亲有任何闪失。

    “这仗好打!”李让笑道,“把大炮压上去打,让他们不敢逼近城门,其余的人,我和梁明带队,我们冲出去,从后面攻击他们,有王爷在前面顶着,两面夹击,李景隆必败!”

    朱高燨不说话,道衍沉吟片刻,问道,“四王子什么意见?”

    朱高燨道,“城门不必守着,把所有的大炮全部都搬下去,随着大军朝前压,前面用冲锋枪开路,二姐夫率领骑兵冲散他们的阵型,所有的步兵,以小旗为单位并肩作战,剿杀残余的有生力量。”

    朱高燨强调,“记住我的话,以小旗为单位,聚拢,不要走散,每一总旗发一把火铳,交给总旗。”

    李让不由得问道,“我们有这么多火铳吗?”

    “有多少发多少下去。二姐夫,老梁,你们安排人去找三宝领火铳。记住,领走的火铳务必要登记,战后一律上缴,遗失的火铳必须登记。另外,你们跟麾下的总旗们说清楚,每一把火铳,每一架冲锋枪,每一门大炮都有编号,记住自己领的武器的编号,负责去向,不能被人抢走了,枪在人在,枪亡人亡。”

    这枪可不比刀和剑,危害要大多了,要是被南军弄走了,横竖都是大明人,可要是被北元顺水摸鱼拿走了,那就是大患。

    “是!”

    李让和梁明都是军中老将了,岂有不明白这个道理,两人也不由得心凛然。

    梁明却是极为不放心,他犹豫再三,问道,“四王子,北平城不安排人坚守吗?”

    朱高燨道,“这是一场你死我活的战斗,你觉得,这一仗我们要是输了,北平城还能守得住吗?我告诉你,守不住!只要他们把咱们围得跟铁桶一样,不出十天,北平城就崩溃了。”

    朱高燨看向梁明,“眼下,北平城还好好的,那是因为我爹还在外头,他身边还领着大军,你觉得,我们要是困在这里头,城里头的人还能这么安心吗?人啊,任何时候,都是靠希望活着。北平城守与不守,还有什么区别?”

    但,想到王妃还在,朱高燨便道,“每个城门留一架炮,其余的,全部带走,这一次,将李景隆的五十万大军留下,一个都不放走!”

    “是!”

    各自忙各自的去了,朱高燨从王座上起身,他扭头朝王座看了一眼,踏步出了议事厅的门。

    江保跟在他的身后,等他要出府门的时候,江保吓了一跳,“四王子,您要出府门,奴婢去叫护卫过来。”

    “叫护卫过来做什么?”朱高燨漫不经心地道,他走上了街头,一个卖馄饨的住了担子,和朱高燨打招呼,“四王子,您要来碗馄饨?”

    朱高燨看了看日头,正中午了,“是到了要吃饭的时候了,来,就这儿,给我下一碗馄饨。”

    “好咧!”小贩手脚飞快地给朱高燨放了桌椅,又很快将炉灶点燃,给他煮起了馄饨,“四王子,这是又要打仗了啊?”

    “是啊,这一次,我也要出征了!”朱高燨叹了一口气,“这北平城,就要交给你们了,你这馄饨担子,也太不好使了点。你放心,等我回来了,我给你搞一个高级点儿的。这炉子成天点火熄火的也麻烦,存木炭也太贵了些,改日我给你搞个蜂窝煤炉子,这炉子上就每天都有热水了。”

    炭不贵,但要用木材来烧啊,对朱高燨来说,伐木就是一件祸害子孙的事了。

    “那小的就多谢四王子了!”这小贩殷勤地从茶壶里给朱高燨倒了一碗茶,“四王子放心,您把北平城交给小的们,小的们无论如何都会帮四王子把这北平城守住。您就放心打那些南军吧,他们太欺负人了!有小的们在,北平城就在!“

    朱高燨舀起了一勺子馄饨,不由得愣住了,半晌都不记得要往嘴里送,他结结巴巴地问道,“你,你们帮我,帮我守北平城?”

    “是啊!”小贩的话很是理所当然,“四王子别不信,您是怕小的们没这本事?嘿嘿,要说上战场打仗,小的们是没那些军士们强,可这北平城是什么地方?是小的们的家,小的们在这里头活得多好,多自在,那些人敢欺负到小的们家门口,小的们咬也要把他咬块肉下来。”

第60章 拿起武器,保卫家园

    朱高燨一面听着,一面艰难地咽下了一口馄饨,为了驱散眼中的那点酸意,差点噎住了,“我信,我怎么不信?这事儿是谁组织起来的?我怎么不知道?”

    “也没谁组织,就是一说起来,人人都在做准备,小的出来前,小的婆娘都在磨刀了,家里两把刀,小的一把,婆娘一把,两个孩子还小,他们就帮点别的忙。”

    朱高燨站起身来,朝这人深深一揖,“朱高燨在此谢过!”

    “哎,谢什么谢,四王子这就外道了,您从来没把小的们不当人。您说,这北平城里头,种地的,做工的,开店铺的,谁没有受过四王子的恩惠?您护着小的们,小的们难道还是死人不成?”

    江保要给银子,小贩无论如何都不肯要,“四王子,小的姓张,大家伙儿都叫小的馄饨张,住在慈恩寺大街,小的们等四王子回来。”

    “慈恩寺大街,混沌张,行,老张,我记住了,你这炉子和车,包在我身上!”

    朱高燨张罗着出征的事,他到底还是留了一千人守城,一共九门大炮,九挺冲锋枪,其余的人全部都配备冷兵器,城中的老百姓们,愿意守城的,也都编入了民兵队,每十人选出一个队长,每一百人为一排,选出一个排长,听从守城将官的调遣。

    城里的妇人们也都组织起来,她们泼辣一点的拿刀剑,胆子小一点的,搬了石头瓦块,或是手里拿着棍子守在城墙上,参与巡逻御敌,其余实在是没有胆量的,便负责后勤事。

    这些妇人都由王妃徐氏统领,她穿了一身银色的盔甲,提着三尺长剑,亲自走上城墙,号令全城的妇人们拿起武器,保卫家园。

    朱高燧冲出了包围圈,在白河附近遇到了朱棣。

    彼时,朱棣在此结营,斥候看到有车队前来,响声振聋,又格外古怪,以为是什么怪物,待看到护送的马队,为首的乃是三王子,顿时大喜。

    朱棣在营帐中,与众将商议,这一仗如何打?

    朱棣出行前,城里的武器制作还没有形成规模,流水线刚刚拉起来,他带走的弹药不多,这些弹药,全是铁疙瘩做成,负重难行。

    援永平,镇大宁,朱棣讲究的是快,没法节省弹药。

    原先的想法是,他要是能够拿下大宁,将朵颜三卫弄到手,何愁李景隆小儿的五十万大军?

    朱高煦道,“炮弹只剩下十多枚,手榴弹也只有不到二十,火铳的子弹一共还有一百多发,爹,这仗怎么打?”

    朱棣怒道,“没有这些,难道就不打仗了吗?你们这些人,想想当初,没有枪支大炮的时候,是怎么打仗的?”

    朱高煦不满,“爹,有句话叫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放屁!”朱棣骂道,环视自己手下的将领们,“你们呢,你们怎么看?”

    朱棣主要看张玉,张玉的压力很大,不得不起身,“王爷,末将以为,这些已经够了,正如王爷所说,以前没有这些的时候,难道咱们的仗就不打了吗?谁的军功不是一刀一枪拼出来的?靖难之初,咱们可是没有这些的!”

    朱能道,“你拉倒吧,咱们夺九门的时候,用的就是铁索命……”

    话说到这里,朱能看到朱棣在瞪他,忙起身道,“不过,眼下咱们有的可不只是铁索命了,现在是大炮,还有手榴弹,末将不说揣手榴弹,就领上百八十个人,能将那帮软蛋的南军冲垮。”

    这话,朱能不是在开玩笑,要说谁打仗最不要命,就是朱能了,拼着这股子狠劲,他活到了最后,死在了平安南的路上。

    将军马革裹尸,也算是死得其所了。

    朱棣放下心来,“我们的人马虽然不如南军多,但眼下北平天寒地冻,天时和地利都占了优势。听说南军冻死冻伤无数,军心已然不稳,且李九江并不曾领军作战,哪里有能力领五十万大军?”

    他笑了一下,“九江小儿可不是韩信,领兵讲究个多多益善。如今政令不修,纪律不整,上下不同心,纵然五十万大军如何与本王对阵?”

    朱棣可以说是豪气万丈,但他心里也很清楚,李景隆五十万大军,而自己这边兵力不足其一半,真正想要将李景隆的有生力量全部歼灭,恐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而一旦李景隆逃脱,待南军整军再来,再对付起来,难度又会大很多。

    再蠢的人,也不会在同一个地方一而再再而三地跌倒。

    耿炳文已经跌倒过一次,李景隆跌倒一次,李景隆再跌倒一次,事不过三,朱允炆是个傻子,也知道要换将了。

    朝中的将领们,有那么几个,朱棣不得不忌惮,大舅哥是一个,平安乃是太祖皇帝的养子,任密云指挥使的时候,常与朱棣一起北上抗元,对朱棣用兵风格可以说非常熟悉。

    如此一个知己知彼,又有领军作战能力的人,朱棣如何不忌惮?

    关键是,朱棣输不起。

    这些,朱棣清楚,帐中跟随朱棣的将领们也都非常清楚,大家同时想到了这些,气氛便不由自主地显得很沉闷。

    就在这时,朱棣的亲卫在营帐外报,“禀王爷,三王子来了,带来了好多枪支弹药!”

    朱棣腾地站起身来,他二话不说就朝外冲去,朱高煦张玉等人紧随其后。

    来到了营帐外,朱棣便看到一个奇怪的车队嘟嘟嘟地朝这边不紧不慢地移动过来,一骑飞快地跑了过来,正是朱高燧,他翻身下马,跪在地上,“父王,儿为父王送军火来了!”

    “军火”这个词是他跟着朱高燨学的。

    朱棣没有看朱高燧,他紧紧盯着车队,是他有生之年从未见过的车。开得不是很快,但也绝对不慢了,关键是车上,满满载着的都是物资,用草席遮挡,不用看,就知道是什么。

    朱棣的心一阵狂跳,他身后的将领们也是满眼火热,满心都是激动。

    拖拉机在众人面前停了下来,一时间,燕军们都围过来了,有人认识驾驶员,上前就捶了一拳,“好家伙,你这弄的是什么玩意儿?”

    那驾驶员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激动不已,“拖拉机,四王子说是拖拉机,兄弟们,给你们送枪支弹药来了!”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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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我,朱棣第四子介绍:
穿越到明朝,成了朱棣的第四子,朱高燨用一枚爆仗,打响了他在大明朝的第一炮;
从此,靖难之役,设立奴儿干都司、营建北京、浚通大运河、郑和下西洋,我无处不在……
历史的车轮,从虞夏商周,到两宋元明,
历经风雨,万千坎坷;
每一任皇帝,面对历朝历代的兴衰荣辱,如履薄冰;
朱高燨说,有我在,大胆干,
有我在,大明王朝将红红火火,
这片日出之地将永远免遭践踏;大明:我,朱棣第四子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大明:我,朱棣第四子,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大明:我,朱棣第四子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