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他爹越来越离不开他了
朱棣倒抽了一口凉气,要是能一口气射十来里远的话,那现在朝廷的火炮算什么?射程不过两三里远。
“还能再弄两门火炮出来吗?”朱棣激动地问道。
“能是能,不过,要两天时间,爹要是能等两天,儿子就帮爹再赶两门炮出来。”
炮身和零部件浇铸加工是一件简单的事,这些每次做的时候,都不止做一件,组装两套起来就够了。
其实,最关键的还是子弹。
“好!”朱棣无疑是兴奋的,若非身份使然,此时,他想抱着儿子转两圈。
张玉等人更是兴奋不已,想一想啊,前面用火铳冲锋,中间骑兵冲阵,再步兵补刀,后面用火炮压阵。
光想想就很刺激啊!
“有了这两样,这仗怎么打?”朱能更是激动得都嗓子都喊破音了。
朱棣点头,“是要调整一下战略战术了,走,商量一下去!”
朱高燨正犹豫着要不要跟着去,他去,真的没什么用,他爹只差一个“战神”的封号了,他一个上战场打酱油的人,去了能做什么?
朱棣却瞪了他一眼,朱高燨只好摸了摸鼻子,跟上。
他爹越来越离不开他了,这是好事还是坏事啊?
好在,他娘燕王妃身边的人来找他了,“王妃请四王子去一趟!”
朱高燨高兴坏了,得意地看他爹,他爹点点头,朱高燨欢快地跟着那人跑了。
到了半路上,朱高炽身边的一个内侍过来了,低声道,“四王子,世子爷让奴婢告诉您,二王子在王妃那里告状说您欺负他,让您去了之后,不要惹王妃生气。”
因是当着燕王妃的人的面,朱高炽这番话,很有做兄长的风度,朱高燨却知道,朱高炽的话重点在前面。
朱高煦又告他什么状了?这么多年来,还是第一次呢。
等到了燕王妃那里,庭院里头,朱高燨就听到了朱高煦生气的话,“哪有这样对待自己哥哥的弟弟?”
燕王妃柔声安慰,“你是当哥哥的,弟弟不懂事,你就该让着些,哪有你这样跟弟弟计较的哥哥?”
打帘子的丫鬟看到朱高燨来了,朝里头喊了一声,“四王子来了!”
“让他进来!”是他娘的声音。
朱高燨进去了,看到朱高煦坐在燕王妃的身边,别过脸气哄哄地不看朱高燨。
朱高燨过去给燕王妃行了礼,又朝朱高煦行了平辈礼,喊一声“二哥”,问道,“娘,您找我?”
“来,来娘这里坐!”燕王妃朝朱高燨伸出手,朱高燨忙接过来,顺势过去,在燕王妃身边坐下。
朱高煦则哼了一声,朝旁边挪了挪,明显就是要离朱高燨远一点。
“二哥,当弟弟的怎么对哥哥不好了,让二哥跑到娘这里来告状?惹得娘不高兴?”
“你哪只眼睛看到娘不高兴了?”朱高煦是个暴脾气,有什么事都不过夜,他挪了挪屁股,转过身来,开始指责朱高燨,“你还知道怕惹娘不高兴啊,那你对我这当二哥的,有过一点儿敬重吗?”
“哦?二哥,当着娘的面,你就说一说,我哪里不敬重你了?做了什么妨碍你的事?”
“你成日里在爹面前煽风点火,让爹打我,这几天都多少次了?你不知道爹很忙吗?一点小事,你就告到爹那里去。”
这可真是娘的好儿子!
朱高煦绝对是影帝转世,边说那委屈的小眼神儿可怜兮兮的,惹得燕王妃心疼不已,轻轻地抚摸着他的背,对朱高燨道,“你这孩子,你都忘了你小时候你二哥对你多好,你要养小鸟儿,你二哥帮你爬到树上掏鸟窝,差点掉下来摔死了。”
不提这茬还好,一提,朱高燨气不打一处。
他还记得那一次,分明是他二哥,不知道从哪听说隔壁家的寡妇,经常在夜里的时候,在井边上洗澡。
他二哥信以为真,就要亲眼看看,说是从来没有见过女人长啥样,月黑风高之夜,阖府都睡了,他爬到了树上,踩断了一根树杈,掉下来,惊动了护卫。
他爹拿起大棒子就要揍人,他二哥就说是为了帮四弟掏鸟窝,他爹还为这兄友弟恭感动,免了他一顿胖揍。
朱高燨却不敢当这他的娘把这事给扯出来,要不然非把他娘气晕了不可。
“娘,我也知道二哥对我多好,小时候的事,儿子都还记着呢。”朱高燨孝顺地道,“爹现在没时间管二哥,儿子虽然是弟弟,可看到二哥做错了事,不能不管。”
朱高燨朝他二哥阴恻恻地看了一眼,“二哥,讲真,要不是一母同胞的份上,你说你做那么多事,当弟弟的,都给你一一带过了。你说你到我屋里去玩,偷我做的铁索命,我要不管,你不小心把自己炸出个三长两短,你让爹和娘怎么活?”
“我什么时候偷你的……铁索命了?”朱高煦怯怯地道,“那铁索命你都能玩,我怎么就不能玩了?”
“那是玩的东西吗?”
燕王妃眼见两个儿子又要吵起来了,忙道,“好了,当着娘的面你们还这么吵,你们是想气死我吗?”
“娘,您别生气,儿子也能体谅二哥想要建功立业的心,这样,二哥,你不说我也知道你是想要那火炮或是火铳,是不是?”
朱高煦的眼睛一亮,忙道,“哎呀,好弟弟,你可真是我的好弟弟,我就知道,当弟弟的你最了解二哥了。”
呵呵,要不是今天来惊动娘,你这小兔崽子这么好说话?
朱高燨点点头,“行,你的心愿呢,我帮你了,不过,那些都不适合你。说起来,你是最像爹的儿子,打起仗来冲锋陷阵最不要命了,我给你个好玩的东西,到时候你上了战场,最能体现你的威风。”
“是什么?”
“手榴弹!”朱高燨道,“这么长,这么大,上了战场,一扔出去,炸死一大片,非常拉风,你想想,你骑在马背上,朝前冲,边冲边扔,所有的人看到你都望风而逃,你说酷不酷?”
“酷,这可太酷了!”朱高煦忙站起身拉着朱高燨就往外走,“走,弟弟,在哪儿,你告诉我怎么用。”
朱高燨则不慌不忙,转过身向他母亲告辞,“娘,听说耿炳文领三十万大军已经到达了真定。原本爹是让二哥和三哥跟着道衍大和尚读书,没想到二哥如此孝顺,非要跟着爹上战场。想必爹也会分心照顾二哥。“
第32章 朱高煦蒙上的是千古奇冤?
徐氏乃是将门虎女,不像士族家的女子那么天真。若是丈夫要让儿子上战场,她必然会支持,可是丈夫没打算让儿子上战场,朱高煦跟着去干吗?
让丈夫分心照顾他?
徐氏的脸一沉,问道,“煦儿,你要跟你爹上战场,你爹答应了吗?”
朱高煦顿时想哭,徐氏越发生气,腾地站起身来,“你已年近弱冠,怎地还如此淘气?”
朱高燨忙道,“娘,二哥年纪已经不小了,大嫂已经为大哥生了侄儿,儿子想,若是二哥成家了,或许会懂事一些。”
他继续道,“东门大街上,卖豆腐脑的王麻子吗?他有个姐姐嫁给郭资的弟弟,生了个女儿年方二八年华,二哥……”
朱高煦脸红得像猴子屁股,他跳起来就往外跑,“娘,我不要,我不要!”
朱高煦冲出去,几乎与刚进门的朱棣撞了个满怀,朱棣怒不可遏,“站住!”
朱高煦忙刹住了脚步,看到他爹来,两腿一软,“爹,四弟撺掇娘要给我娶媳妇。”
“娶媳妇是好事,你年纪大了,也该娶了,东门大街卖豆腐脑的王麻子,他有个女儿,和你年龄不相上下,我看就很好!”
朱高燨愕然,东门大街卖豆腐脑的王麻子到底有何本事,让他爹惦记成这样?
看到朱高燨,朱棣道,“你娘的话说完了?说完了,你就忙去吧,爹要尽快出征了。”
“是!”
朱高燨决定忙完了就去东门大街看看,他出门,朱高煦跟在后面,等出了徐氏的院子,朱高煦就搭上了朱高燨的肩膀,“四弟,你说的那个手榴弹,到底什么样?我去求爹,让爹带我出征,你帮我做那个手榴弹,好不好?”
“二哥,你跟我说实话,你为什么一定要跟着爹出征?”
“那你为什么总是反对我跟着爹出征呢?”
兄弟俩在园子里找了个亭子坐下来,朱高燨道,“二哥,有句话叫功高震主,你跟着爹出征,打下来的江山,将来是谁的?有大哥在,轮不到你,也轮不到我。你什么都不做,将来也能得个亲王之封,你拼了命,将来纵然大哥能够容得下你,侄儿能容得下吗?”
历史上,朱高煦是谋反而亡,但现在,朱高燨看来,如此蠢萌的人,怎么可能干得出谋反这种事来?
历史是人写就的,成王败寇,功高盖世的朱高煦会不会蒙上的是千古奇冤?
朱高煦被一口铜缸焖成了红烧肉,十一个儿子,除了两个早逝的,其余的全部和朱高煦一起被杀,绝嗣。
朱高燨拍了拍二哥的肩膀,“二哥,你要想跟着去见一见世面,没关系,我把手榴弹做好了,你带过去风光一把,可你若是想要在战场上建功立业,博一把,听我的,世界很大,没必要惦记祖宗这点家业,最后兄弟间拼个你死我活!”
“那你呢?四弟,你既然跟我说了这掏心窝的话,四弟,你立下的这些功劳,又怎么算?要知道,我怎么拼命,和你比起来,拍马都不及啊!”
有这点自知之明就好!
“我啊,我都是为了爹,我为了保住爹的命。”朱高燨一笑,他这个蠢萌二哥,居然还想套他的话,“我只为了爹,至于将来,二哥,你和我不同,我很聪明,一般人想弄死我,那是做梦。”
朱高燨说完,笑着站起身来,拍拍屁股,“我要干活去了,二哥,你自便!”
朱高燨哼着小调儿回到了自己的院子里,江保迎上来,“爷,您回来了!”
“去,帮我去东门大街打听打听,那个卖豆腐脑的王麻子,他到底有没有妹妹,养了几个女儿?”
“是!”心里疑惑,但江保从小服侍朱高燨长大,知道这位爷的脾气倔,前面一个质疑他的话的人已经被撵走了,他忙转身出去。
朱高燨忙活了两天,总算是领着人将两门大炮赶出来了,炮弹和火铳的子弹经过他火眼金睛的检验,没有问题,炮弹一共三十枚,子弹一共两千多发,手榴弹一共二十五枚,全部移交给张玉。
朱高煦还是游说他爹,将他带往战场上,他腰里别了五个手榴弹,坐在马上,得意得好似要飞升。
朱高燨回到院子里梳洗一番,江保终于得到了机会凑上来,一面服侍朱高燨沐浴更衣,一面道,“爷,奴婢打听过了,王麻子有两个女儿,一个嫁人了,说是嫁给了高门大户,另外一个女儿才十五六岁,生得是好,可奴婢瞧着,比爷您大太多了。”
“人说,女大三抱金砖,可这姑娘比爷大了四岁了,不吉利。”
朱高燨心头震惊之余,一脚朝江保踹过去,“谁说是爷惦记了,是二王子惦记上了。”
朱高煦连着打了好几个喷嚏,他用袖子抹了一把鼻涕,对朱棣道,“爹,四弟说,这手榴弹可威风了,坐在马上,冲进去,左边扔一个,炸一片,右边扔一个,炸一片,好家伙,谁还敢靠近啊!”
朱棣进了校场,朱高煦躺着被打屁股的那条春凳已经撤掉了,竖起了一根旗杆,朱棣的腰间别着把手枪,站在点将台上,意气风发。
眼看就四十的朱棣,在得到耿炳文带了三十万大军前来的消息之后,依然没有紧张,他豪气万丈,手扶着腰间的手枪,在点将台上走来走去,很兴奋。
“火铳营!”
“到!”朱能出列,扬声喊道。
“火炮营!”朱棣再点将。
“到!”张玉出列,扬声喊道。
整个校场,如热锅一般沸腾起来了,一共五门大炮,并列排在校场之上,其前面是一排步兵,步兵前面是骑兵,骑兵前面是一排火铳兵,一共一百多人,手里抱着火铳,再前面是盾兵。
所有人的目光炽烈地看着火炮和火铳,体内的热血沸腾,浓浓的战意升腾,遮云蔽日。
谁不想建功立业?
谁不想千载留名?
谁都不想被掩埋在历史的长河中,做一朵不起眼的浪花,哪怕将来,他们将以同一个名字“燕军”被历史记载,也不想用自己的死去衬托别人的丰功伟绩。
第33章 燕军威武!
“燕王千岁!”
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句,所有的人都山呼起来,浩荡的声音席卷了校场的上空,大炮上的红色丝绸迎风飞扬,与日月争辉。
“燕军威武!”朱棣站在点将台上,他的脸上同样是兴奋的笑容,眼睛里闪着明珠般的光芒,耀眼如红日。
“跟着我建功立业去,朝中有奸臣,我们除了那奸臣,我们守在北平是为了屏藩我大明,是为了杀掉北元,不让他们卷土重来,现在有人不想我们活,我们就用我们手里的刀枪炮铳和朝廷讲一讲道理!”
“燕王千岁!”将士们回应道。
大军朝城外出发,北平城的百姓们已经习以为常了,朝北面打和朝南面打,对他们来说,都一样,只要不妨碍他们过日子就行了。
朱高燨坐在马上,沿途有百姓认得他,纷纷和他打招呼,“四王子,俺家的红薯长一拳头大了,隔壁二丫他娘让俺回头给她点红薯种呢。”
“行,是好事,不会种就去我庄子上问问。这一季红薯收起来了,把藤蔓放地窖里,明年兴许能用。二月天记得下红薯块,藤蔓长出来了,剪下来插种,这都会哈?”
“会,会着呢,庄户们都教过了。”
“那就好,走啦!”朱高燨眼看要落下队伍了,他一夹马腹,忙追了上去。
朱高煦的腰上绑着手榴弹,不知道他爹是不是怕手榴弹走火了,牵连自己,死活不让朱高煦靠近。
反倒是朱高燨,冲上去后,他爹招呼道,“话说完了?要不要帮你准备一辆马车?”
朱高燨有些无语,“爹,要是行军队伍中有一辆马车,您说将士们会怎么想,会不会以为爹您带了小妾随军?”
“去你小崽子,敢消遣起你爹来了?”朱棣用马鞭狠狠地抽了朱高燨的马屁股,马儿狂奔起来,他有些招架不住,一路狂喊“救命”,沿途的将士们都哈哈大笑。
七月底,朱允炆亲自在应天府的城楼目送耿炳文出发,年近古稀的耿炳文告别了自己的安乐窝,老迈的身体扛着一身沉重的盔甲,朝应天府的城楼望了最后一眼,心里已是涌起了阵阵悲哀。
不知道有生之年,他还能不能再看一眼应天府的城楼。
洪武年间,曾经追随太祖皇帝的大将们,死的死,杀的杀,最后硕果仅存的,也就耿炳文这个长兴侯了。
长兴侯之所以被封为长兴侯,是因为耿炳文守长兴十年,无数次抵挡住了陈友谅的进攻,为朱元璋早期的猥琐发育争取了大把时间。
论起守城,可以说,洪武年间的大将们没有一个比得过耿炳文。
而朱元璋把那些擅长进攻的大将们都杀光,唯独留下了这个以守城卓著的耿炳文,背后的意义可以说无比深远。
眼下,这个擅长守城的老将,将不得不与一个擅长进攻的壮年王爷进行一场巅峰对决。
耿炳文是一员老将,朱允炆给了他三十万大军,但等他到达真定的时候,集结的部队一共十三万。
其中九千,由都指挥杨松任先锋驻守雄县,两万由都指挥潘忠率领驻守莫州,而耿炳文自己,与都指挥徐凯领十万军驻守河间。
一共三道防线,呈犄角之势,可彼此呼应,结成牢固的阵型,阻挡朱棣南下,以此消耗朱棣的进攻。
这是老将的睿智,他希望能够拖延朱棣的脚步,哪怕如今朱棣拿下了北平城及周围,但没有用,朱棣耗不起,他缺乏粮草。
如果说,没有炮和火铳之前,朱棣的确很被动,他也的确耗不起,但眼下,朱棣并不着急,一共率领六万军队到达涿州之后,命张玉前往刺探耿炳文的虚实。
“老四,你和张玉一起去!”朱棣点名道。
朱高燨跳起来了,茫然地看着他爹,问道,“为什么?爹,我不想当大将军。”
“我去,我去!”朱高煦跳起来,“四弟不去,我去!”
他摸了摸腰间的手榴弹,可想而知,他是多么迫不及待了。
张玉笑起来了,“王爷,还是末将一个人去吧,两位王子要是跟着,出了什么意外,末将可就万死难辞其咎了!”
朱高燨喜欢听这话,他忙道,“张将军,你等等,你去侦查军情,这个给你!”
他起身从行囊里拿出了一个望远镜,木头做的,里头嵌着打磨好的凸透镜。
凸透镜的镜片,是朱高燨从琉璃厂弄来的。
元朝统一中国后,开始营建元大都,需要大量的琉璃构件,将当时的海王村征办为烧制琉璃瓦的官窑。
这官窑后来又成了大明的官窑,但因为离应天府太远,这边的生意不好,朱高燨用了些手段,官改民,弄到了自己口袋里。
他让工匠们将官窑的结构做了优化,将炉火的温度提高后,改变了配方,将琉璃做成了玻璃。
张玉拿着这望远镜,不知道是什么玩意儿,左右调着个儿,“四王子,这怎么玩?”
朱高燨举起望远镜,放到了眼睛边上,四十倍放大的望远镜,还是能将视线拉长不少距离。
“就两只眼睛凑到这里,朝远处看!”
张玉只听到了前半句,没有听到后半句,举起望远镜,朝朱高燨一看,一根手指头粗的眉毛,近在眼前,吓得他几乎跳起来了,“啊,这是什么?”
朱高燨无语了,手指头推动望远镜转个方向,“朝远处看,你看我做什么?”
张玉看到了什么?
朝外看去,一片旷野无垠,远处的草木在眼里是如此清晰。
头顶上,一只鸟儿在鸣叫,他循着声音望去,原本只有一个黑点的鸟儿,竟然纤羽毕现。
张玉一下子就明白这是什么好东西了,他拿开望远镜,揉了揉眼睛,“王爷,这是好东西啊,有了这,侦探敌情实在是太方便了,这就是传说中的千里眼啊!”
朱棣早已经蠢蠢欲动了,闻言,不由分说地从张玉手里夺走了望远镜,拿到眼前,四下里一看,再遥远看不清的东西在他的眼里都能放大,顿时震惊不已。
第34章 敌袭!
整个营地都在他的眼前清晰可见,在三里外的边界,他甚至看到了两个军士在角力,周围人的鼓掌,激动的神情,他都看得一清二楚。
这是个好东西!
朱棣紧紧握着望远镜,有了这玩意儿,将来在大漠上,何愁不能发现北元的踪迹,追击起北元来,实在是太方便了。
但眼下,他必须把这一仗打赢,若他不能拿下大明,他将来不会有机会做任何事情,更别说驰骋疆场,将北元彻底撵出大明的北面。
“走,本王也跟着你们一起去!”
如此一来,朱高燨就不能说不去了。
一行共二十来人朝这雄县奔驰而去。
朱能看到后,忍不住问道,“他们去做什么?”
谭渊临时领军,拍了拍朱能的肩膀,“四王子又弄出来一个新玩意儿,说是叫千里眼,能够看到很远的地方,这不,王爷亲自去当斥候去了。”
这对朱棣来说,算不得什么,领军在外,他亲自刺探敌情,不是一次两次,更何况,这一次,他有了手枪,朱高煦身上还有手榴弹,哪怕是遇到了大股敌人,对朱棣来说,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但对朱高燨来说,可就太危险了。
侦查敌情,就意味着要靠近敌人。即便有望远镜,他这望远镜也不可能让视线无限延伸,总有个限度,也就能放大四十倍。
开什么玩笑,捋老虎的胡须,这不是找死吗?他要是陷入了危险,哪怕他爹拼死也要把他救出来,也得评估一下双方的实力悬殊啊!
不错,他们的确是有很厉害的武器,能够实现降维打击,但是,架不住对方人多啊。
蚁多咬死象,这话不是开玩笑的。
“爹,儿子腿短,武力值也不高,要不,还是不去拖后腿了吧?”
朱高燨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他除了长得帅点,刨掉前世三十多年的经验值,在这个世道里头,骑马跑不过二哥,打架没有他拼命能干,脸皮没有他厚,胆子还比他小,所以说,论起陪父亲打仗,二哥真是不二人选。
看看人家,怀里揣五个手榴弹就敢闯敌军的老巢,朱高燨不得不佩服这些人的胆大包天。
历史事实证明,他爹在侦查耿炳文的时候,竟然还敢带十几二十个人挨着耿炳文的大营睡觉,醒来的时候发现被包围后,他居然还敢扬长而去。
这是何等胆识啊!
所以,他还是不去拖他爹后腿了吧!
事实又证明,他想多了,朱棣横了他一眼,“小小年纪,不想着多学点东西,老子能够带你几次?”
好吧!朱高燨不情不愿地骑着马跟着他爹出去了。
朱高燨情绪不高,跑马也不快,消极怠工的情绪,是个人都看得出来,跟着朱棣的斥候们都觉得很好笑,有人打趣道,“四王子,您得好好跟着我们了,要是走丢了,就被这附近山民们捉进山里逼着拜堂了。”
朱高燨愤恨地朝那人看了一眼,忙拍马跟上他爹。
朱高煦和斥候们一起哈哈大笑,朱高煦跟了过来,拍着朱高燨的肩膀,“四弟,别怕,二哥我会护着你的!”
骑着马走,实在是太难受了,朱高燨看着沿途的路,要是能够做一辆自行车,肯定没有马跑的那么快,两条腿蹬的话,又太难受了。
但要是做一拖拉机呢?虽然飞奔起来没有马快,但持久啊!
朱高燨觉得,他完全可以朝这方面考虑,两缸就好了,要是能够搞一个三缸的,弄简单一点,不太考虑舒适性,只考虑动力的话,完全没有问题。
朱高燨的马儿突然飞奔起来了,朱高燨吓得差点尖叫出声,他爹严厉的声音道,“趴在马背上!”
朱高燨忙贴了上去,双手紧紧地抓住缰绳,根本不敢朝前看。
好在这是一匹老马,竟然能够跟着他爹的马儿朝前狂奔,奔了一段路后,朱棣就下了马,两个斥候将马儿牵去喝水吃草,朱棣则上了一块土坡,站在土坡上,朝不远处的雄县观望。
城里的旌旗随着风在摇动。
不一会儿,一个斥候从远处奔了回来,在朱棣跟前行礼后,直接道,“禀王爷,城里传出消息,确定只有九千人,全部集中在西南边。”
朱棣此时也看到了,旌旗集中在西南边,他能清清楚楚地看到旌旗上的腾龙,不由得瞳孔一眯,心中骂道,“朱允炆小儿,胆子倒是不小,真不知道是谁给了你这么大的底气,本王会束手就擒!”
他心头不由得一阵激动,喊了一声“走!”
说着,率先就朝雄县奔了过去,朱高燨不由得大吃一惊,但他不敢问,此时的朱棣不仅仅是他的爹,他还是统帅。
朱高燨知道,战场上,一切都以军命是从。
雄县城墙的西南边是一条官道,官道的边上是几株大树。朱棣走到了大树边上,朝上望了一眼,朝掌心里吐了几口唾沫,搓一搓,就要往树上爬!
朱高燨听话地趴在田埂上,夜色将其笼罩,他不由得朝城墙方向看了一眼,不由得为他爹捏了一把冷汗。
看来,仅仅只是一柄手枪,已经护不住他爹的命了。唯有老天爷的保佑,才能让他平安。
但若不是他给了他爹一把手枪,恐怕他爹的胆子还不会大到这一步。
“爹,儿子来!”
朱高煦明显比朱棣更加兴奋,他一把扯下了朱棣,不等朱棣答应,他就蹭蹭蹭地往树上爬,欢喜不已,才坐在树上,他就和城墙上的南军打了个照面。
“敌袭!”对方喊了起来。
朱高燨克制住了跳起来就往回跑的冲动,就看到,他爹掏出了手枪,朝城墙上的南军扣动了扳机。
夜幕下的枪声特别清脆,对方根本还是个懵的,身体就倒了下去,一枪毙命。
朱高燨已经掏出了手榴弹,一口咬掉了拉环,奋力一扔,完美的抛物线在空中划过。
轰!
爆炸声响起,刚刚爬上城楼的南军们顿时被巨大的气浪掀下了城楼,破碎的贴片散开,南军死伤一片。
而最令南军恐惧的是,他们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活着的人固然震惊,死的人也不知道是怎么死的?
第35章 他爹就是来耀武扬威的
杨松颤巍巍地跑出来,看到摆在营地门口的残肢断骸,有一人倒是个囫囵尸体,胸口的血汩汩地流出来,但不知道被什么所伤。
南军眼中皆是惊骇,如果说,连对方用的是什么武器都不知道,这个仗还怎么打?
没有人敢往城楼上爬,朱高煦也很心疼他的手榴弹,嗖地一下从树上溜了下来,兴奋地道,“爹,厉害,手榴弹厉害,儿子一臂膀甩过去,就炸死一大片,好东西!”
张玉等人在下面也看到了,惊骇不已。
如果说地雷还需要在敌人的地盘里布置,存在一定的危险的话,那这手榴弹就能直接朝敌军的阵营推进,碾压式地攻击,嘿嘿,想想都刺激啊!
朱高燨茫然地看着这群人,他们不是来刺探军情的吗?有这么大摇大摆地告诉别人,我来了,我来看你有多少人马,多少粮草,兵种如何,领军的指挥使是哪一路货色?
朱高燨严重怀疑他爹就是来耀武扬威的。
朱棣见整个雄县都惊动了,到处都传来惊恐的叫声,他果然很满意,效果达到了,吩咐一个斥候,“回去,让朱能带人负责攻雄县吧,谭渊带人前往莫州。”
“是!”那斥候也很欢快,跳起来就上了马背,一路呼啸着往涿州赶。
杨松不知道该如何与南军解释,他很想告诉大家,恐怕是有妖魔鬼怪出手,但朱高煦那张脸,认识的人太多了。
朱高煦爬到了树上,朝他们的城墙上扔了个东西,轰的一声,炸得尸骨满天飞。
谁不怕死?
敢上战场敢杀敌的人都是战胜了恐惧,抱着战场上我能弄死别人,不到死的那一刻都坚信别人弄不死我的好汉子。
但,眼下,谁都没有了信心,一个照面,还没回过神来,就被炸得血肉横飞,这都不怕,他们就是得道了。
杨松心头直道不好,但他着实没有更好的办法,打算安排人去莫州汇报这边的情况。
朱棣刚走,朱能就率部前来了,安排了八个人拿着手榴弹守住了四面的城门,再加上各一排抱着火铳的人,朱能就开始喊话,“投降不杀,否则,本将军就用大炮轰,不要祸及城里的老百姓。”
朱能喊完了话,就有人朝城楼上扔了一个手榴弹,轰一声,拿着弓箭准备朝下面射的几个弓箭手就飞上了天,在从天上落下来,已经死无全尸了。
“快跑!”
“哈哈哈!”朱能坐在马上,笑得前仰后合,太他妈好玩了,就这么打仗,老子能打遍天下无敌手!
杨松亲自上了城楼,他看到压阵的步兵在离城门还有三里远的地方,正坐在火边上欢天喜地在烤什么吃,香喷喷的,阵阵香味随着西风吹过来。
这些人不像是来打仗的,而像是来观光的。
朱能与杨松对视一眼,他手里轻轻地甩着马鞭,朝一个火铳手使了个眼色,那火铳手偷偷地瞄准了杨松。
“杨松,你肯定是不会投降的,对吧?”
“乱臣贼子,人人得而诛之!”杨松咬牙切齿地道。
“嘿嘿!好,本将军成全你,大家看好了,杨松是怎么死的?”
他话音方落,一枚子弹便划破天际,众人的耳边出来一阵破空声,杨松想躲,已然来不及了,他的瞳孔慢慢地放大,一枚金色的,如雨滴状的金属子弹朝着他的眉心飞了过来。
咚!
杨松直直地倒在了地上,他的眼睛瞪得很大,眉心一个血洞极为恐怖,他身后的亲兵,惊恐得朝后退了三步。
他们从未见过这样的死相,这太过惊悚,也超出了他们的想象范围。
“看到了,杨松是怎么死的?你们以为,你们能快得过本将军的子弹吗?现在尝一尝本将军的大炮!”
“来一门大炮轰城门!”
在战场上,朱能从来不知道什么叫等,他一向讲究快,天下武功,唯快不破,他那神鬼莫测的攻击速度,令人毛骨悚然。
一门大袍被推了过来,离城门约有五里地,城楼上的人还在等着大袍被推到城楼下,他们看到大炮就赶紧跑。
就在他们等了又等的时候,一枚炮弹已经呼啸而来,冲向了城门,直接将城门击穿了个洞,一阵轰隆隆的爆炸声响起,南面的城门就这么被破了。
整个过程不到半个时辰,朱能坐在马上,看着洞开的城门,城里的南军排着队出来投降。
一枪、一手榴弹、一炮,九千人的南军就这么到手了。
朱能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突然觉得,这仗打得太没有意思了,主要是没了难度。
朱能对指挥徐安道,“你说以后咱们就这么打仗,还有什么意思?这不是比碾死一只蚂蚁还要简单吗?”
徐安大笑道,“难道将军希望还是像以前那样攻城掠地,一晚上攻占一座城池,战后清点战场,看看我们的损失比起敌方的损失来谁多谁少才有趣?”
朱能想了想,摇摇头,“那样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日子,有趣是有趣,还是没有这个刺激。你说以后要是咱们燕军全部装备了这些武器,仗又该怎么打?”
朱棣也在想这个问题,他没有关心雄县,朱能拿下雄县简直是不要太简单了。
莫州乃是州府,比雄县要大多了,城墙坚固,且潘忠一共领的是两万人。
朱棣决定将雄县被攻的消息告诉潘忠,潘忠必然会领军前来救援,朱棣便准备在莫州到雄县的路上设埋伏。
大帐中,朱棣站在沙盘前,他久久思索,“是在月羡桥下面设埋伏,还是在路上埋地雷?”
朱高燨正在烤一个红薯吃,红薯已经飘香了,朱高煦守在一边,一面闻着红薯的香味,一面竖起耳朵听他父亲的话,跳了起来,“爹,埋地雷吧!”
如此一来,他也能跟他四弟学一招。
红薯熟了,朱高燨用棍子把火堆扒开,从火堆里将红薯扒出来,敲掉外面的一层泥巴,红薯的香味便彻底散逸开来,馋得人直流口水。
朱棣的目光落在儿子身上,朱高燨将这第一个红薯递给他爹,朱棣伸手红薯接了过来。
第36章 活捉潘忠!
“老四,你的意见呢?是埋地雷还是在月羡桥设伏?“朱棣剥开红薯皮,吃了一口,问道。
历史上,潘忠不知雄县已破,领兵来援,朱棣命谭渊领兵千余,埋伏在月羡桥下,沉入水中,以茭草通鼻息。
而朱棣则在雄县城墙之上,等潘忠前来,领兵出击,路边军士举炮,谭渊听到炮响,从水中出来,将潘忠包了饺子。
历史上一战,朱棣得南军万人,战马九千余匹。
朱高燨扭头看向朱棣,问道,“爹,这有什么区别吗?不管是在月羡桥下设伏,还是用地雷,取决于爹想如何取得这一场胜利。横竖都会赢,即便没有这些武器,凭爹的本事,也能赢!”
这话朱棣爱听!
朱高煦则震惊不已,他真是没想到,自己这个四弟,年纪虽小,本事却这么大,弄出来的好东西多不说,关键他很会说好听的话,能够把爹哄得团团转,也难怪爹走到哪儿都喜欢带着他。
好家伙,换成自己,若四弟能够把自己这番夸,他也愿意喜欢四弟啊!
朱高燨说的其实是真心话,无奈,没有人相信,都觉得朱高燨小小年纪,可真是会捧人啊,连朱棣都觉得,这小子,一口好听的话说出来都不花银子呢。
朱棣最终还是选择了在月羡桥下埋伏的方案,毕竟,杨松和潘忠都只是耿炳文面前的一碟开胃小菜,真正的大餐还是耿炳文,朱棣需要将更多的武器用在与耿炳文的决战之中。
潘忠听说朱棣攻打雄县,星夜来奔,等他领兵行至月羡桥后,一道如幽灵般的人影出现在了城墙之上,十四夜里的月亮将此人照得如同无敌战神一样,一身盔甲在如银的月光下流淌着水一样的光芒,他的手扶着腰间,坚毅的脸上,冷眸如箭。
“潘忠!”朱棣高喊一声,他掏出了手枪,朝潘忠头上的红缨一枪打来,潘忠只觉得耳膜如雷震,他身后的士兵看到,他头盔上的红缨应声而落。
这是什么?
潘忠不明所以,但浑身的冷汗都冒出来了,而就在此时,四声炮响,尘土飞扬,尸骨遍天,叫喊声一片,阵营已经乱成了一锅粥。
“活捉潘忠!”
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声,突然之间,潘忠看到一道银光朝自己这边飞过来,他本能地纵身一扑,滚落在地上,紧接着,他便看到了眼前一片血肉飞溅,胳膊腿从眼前飞过。
人间惨境,地狱也不过如此!
等四下里平静下来,南军已经茫然不知所措。
潘忠被两名燕军抓住送到了朱棣面前,朱棣站在高高的城楼之上,“本王本不想如此,都是我大明的子民,互相残杀,实在不吉,但皇上逼我如此。”
从古至今,皇权家业都是父传子承,太祖皇帝一心疼爱懿文太子,最终将皇位交给了朱允炆也就罢了,朱允炆上台之后,不想着如何巩固皇权,治理大明江山,偏偏拿他们这些当叔叔的开刀。
潘忠如何不知道这个道理?
他跪在地上,低着头,没有像其他迂腐人一样骂什么“乱臣贼子”,何必多管闲事,天下事也是朱家的事,他们叔侄两个争夺皇位,与他们这些当臣子老百姓的什么关系?
“王爷,末将只想斗胆问一句,王爷是不是掌握了很厉害的火器?”
潘忠既然是指挥使,自然是军中人了,果然是个识相的,朱棣得意不已,把玩着手枪,在空中抛了抛,用枪口对准了潘忠头盔上的被打掉红缨的帽顶,道,“不错,本王的火炮能够打十里地远,你说,本王能不能清君侧?”
潘忠叹了一口气,闭上眼睛,“正如王爷所说,都是大明的子民,请王爷善待末将麾下的南军,末将只领了一万人前来,已经死伤一半。“
活着的人自然都随潘忠投降了。
而留在莫州城里的人,朱棣领了百余人亲自去了莫州,进入莫州城后,在营地里转了一圈,众人见朱棣,均纷纷弃械投降,所有人的人马辎重,全部归朱棣所有。
朱棣行至白沟河的时候,耿炳文麾下的小将张保前来投靠,朱棣在帅帐接见了张保,他扶着张保的肩膀道,“你先回去告诉耿炳文,令他整兵好了,告知本王一声,本王再发起进攻。”
此时的耿炳文将营地分别驻扎在滹沱河的两岸,张保回到了营地后,径直前来见耿炳文,声称自己查探敌情,不小心被抓住了,看守的人没把他当回事,他便挣脱绳索逃了回来。
徐凯自是不信,张保道,“侯爷,末将听说燕王研制出了新火药,威力若雷电,大炮的射程能够达到十里之远,末将以为,侯爷当思破敌之法。”
徐凯怒道,“你是不是已经投靠了燕王,故意来这里危言耸听?”
张保道,“末将是听看守末将的两个军士说的,末将惊恐不已,这才拼命逃了回来。”
徐凯不得不信张保没有投敌,但不敢相信天底下还有这种火药,不由得看向耿炳文,“侯爷,朝廷有这样的火器吗?”
朝廷也运来了大炮,还有火铳队,也正是因此,他们才会信心满满,无论如何都要把燕王拦截住,不能让他突破三道防线。
耿炳文道,“应当是北军在危言耸听,至今,本侯也没有听说还有这等厉害之物。”
耿炳文打了一辈子仗,他都六十多岁了,不得不再次领兵出征。
实在是,长兴侯府与朱标一伙人绑得太紧了,耿炳文的儿子娶了朱标的长女,朱允炆的姐姐江都公主。
没有最好了!徐凯也松了一口气,他其实担心兵部那边是不是研制出了新的火器,结果被燕军弄到手了。
没有的话就最好了,说不定就是燕王打了胜仗,故弄玄虚,想借此扰乱军心。
“侯爷,那眼下如何布兵?如果兵分两边的话,会不会被燕军逐个击破?”徐凯不由得担忧道。
如果说徐凯等人还不太了解朱棣的话,耿炳文可以说是看着朱棣长大的。
他从小混迹于那些洪武时期的名将之中,徐达、李文忠、常遇春、傅友德等人神鬼莫辨的策略,快若闪电的攻击都令耿炳文既羡慕又嫉妒,他曾不止一次地想到,若自己面对的是他们这样的对手,会如何?
第37章 人啊,要知足
耿炳文终于等到了这一天。
朱棣不是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但朱棣绝对不逊于他们任何一个人。
几乎是不假思索,耿炳文便做出了兵合一处的决定,他将南岸的军营全部挪到了北岸。
耿炳文的风格还是他守了十年长兴的风格,稳扎稳打,敌不动我不动,我就在这里,你来我就打,你不来,我就蹲着,颇像一只千年王八万年龟。
朱棣站在高处,手里举着望远镜,亲眼看到南兵从滹沱河南岸挪到了北岸,这的确很符合耿炳文的风格,不过,对朱棣来说,倒是无所谓。
如果没有长枪大炮,朱棣肯定会想尽一切办法让耿炳文兵合一处,他不希望自己在攻打南岸或是北岸的南军时,另外一边的兵力会援助,如此一来,他容易腹背受敌。
但眼下,有了长枪和火炮,他完全可以在南岸或是北岸架起大炮,只要那边的兵敢救援,他就能用火炮攻击。
源源不断的资源从北平城被运送了过来,北平城的老百姓们推着独轮车,挑着担子,或是肩膀上扛着粮食,来到了朱棣的营地。
朱棣站在营地门口,看着这些老百姓们将送来的粮食卸下来,二话不说地转身就走,他一阵震怒。
“老丈,这是……怎么回事?燕王府是谁给你们派下了任务吗?”
朱棣拉住了一位年老的长者,克制心头的怒火,若是郭资或是世子下达了这样的命令,他必定会严惩。
北平乃是他的根据地,他唯有得到老百姓们的支持,才不会成为无根之木无源之水,这一场靖难之役才有希望打赢。
后院起火,任何时候,都是一件可怕的事。
老丈摆摆手,“没有谁叫俺来,今年地里多收了千把斤红薯,听说藤子可以做种,我们也留了些,听四王子的人教俺们,埋在了地窖里,可以吃到明年去,多一点粮,俺就送来了。”
“老丈,我们不缺军粮!”朱高燨赶了过来,要把老百姓们撵回去,“都带回去,吃不完留着,哪有粮食吃不完的?吃不完多吃点。”
“人的肚子能有多大呢?一日两顿够了,再多了,吃了都是浪费。再说了,没有四王子,家里能有那么多粮食?人啊,要知足,要懂得感恩呢,要不然,老天爷都看不下去。”
朱高燨鼻子一阵发酸,老百姓们生怕他逼着自己把粮食带回去,放下粮食就跑了,就活像是身后有人追。
朱高燨的确提着篮子在后面追,“大叔,把这个带回去吧,鸡蛋能换银子啊!”
“四王子,俺特意给你拿来的,以前的蛋要换钱,上次您给了一斤白砂糖,换了十两银子,俺们一年都不用卖鸡蛋了。”
朱棣怔怔地看着这一切,一个大男人,他竟然有点想哭,征粮和自发地送粮,意义完全不同啊。
营地里,将士们都很沉默,看着营地门口的吃食越堆越高,远处还络绎不绝地有老百姓前来送粮。
朱高燨拦着他们,“先回去,大家先回去,等我没有了,我再找大家要粮,眼下送这些来,我们都吃不完啊!”
一个老者拍了拍朱高燨的手,“四王子,俺们都是真心诚意的,俺们是真的感激四王子啊,将来只要四王子打到哪里,俺们的粮食就会送到哪里!”
如此深情,岂能辜负?
朱高燨只觉得心头沉重极了,他望着老百姓们来了走,紧紧地握拳,心潮涌动,无以言表。
心情复杂的还有这些追随朱棣的将士们,这一刻,所有人的心里都涌起了一股暖意,他们本是起兵造反的反贼,可要是老百姓们不认为他们是反贼,他们就不是!
这一日中秋十五,朱棣的营地里,一片欢声笑语,大炮放置在四个角落,端枪的军士在巡逻,伙头军们架起了大锅,老百姓送来的粮食,再加上白糖,炖在锅里,火舌舔着锅底,食物散发出阵阵的香味。
不一会儿开饭了。
朱棣端了一个大碗,和军士们坐在一起,大口大口地喝着糖粥,粥是红薯和米炖出来的,里面加了糖,一口下去,浑身都是劲。
幸福得冒泡。
等饱餐一顿,朱棣将碗一丢,站起身来,“吃完了,就开始攻城吧!”
耿炳文这边见朱棣在过中秋节,竟然还有老百姓自发地给朱棣送粮,他简直是呆了,朱棣做了什么,竟然让老百姓感激至此?
他这边也在过中秋节,想到朱棣今晚应当不会破坏心情,毕竟,刚刚有老百姓来送粮,换了任何人,不激动一番,感悟一番,实在是说不过去啊!
耿炳文和李坚倒了二两酒浅酌,两人都没有喝酒的心思,纯粹是应个景而已,也未必不是消愁。
李坚乃是朱允炆的姑父,他父亲李英早年追随太祖皇帝,随名将傅友德立下过功劳,在云南平叛中杀数百人而亡,太祖皇帝感念其勇猛,将第七女大名公主下嫁给了李坚。
两人都是皇亲国戚,端着酒杯,听着外面将士们狂欢的声音,却是相对无语。
气氛显得很沉闷。
突然,一声炮响,紧接着,营地的正中间火光腾起,映红了半边天,哀嚎声四起。
耿炳文和徐凯扔下酒杯,冲出了营帐,看着眼前一切,脑子里瞬间一片空白。
残肢腾空而起,血肉漫天如雨,弹片散开,地上死伤一片。
轰!
四发炮弹再次从南岸飞了过来,耿炳文极目远眺,隔了一道河,他看到了河对岸的大炮,目测了一下距离,果然,射程约有十里地。
张保没有骗他们,那些看守张保的燕军也没有骗张保,只是他们选择了不信,哪怕此时亲眼所见,耿炳文依然不敢相信。
朱高煦兴奋不已,他腰间绑了十来个手榴弹,骑着一匹战马便冲入了敌营,手榴弹扔出去,四五丈范围内便是死伤一片,空出一条路来。
“跟我冲!”朱高煦大喊一声,带领他身后的将士们直接冲入了敌营之中,如入无人之地。
李坚怔愣了良久,他才醒过神来,后背已经被冷汗湿透了。
燕军居然有了如此强大逆天的武器,这仗还要怎么打?
他一眼锁定了朱高煦,这小子,竟然将炸弹拿在手里扔着,今日要是想反败为胜,逃出生天,唯有从他下手了。
第38章 二哥又欠你一条命啊!
李坚朝耿炳文道,“侯爷,您先退回城里去,末将去抓住高煦侄儿,看能不能以此威胁朱棣。”
耿炳文点点头,他握住马缰绳,尽量往远离滹沱河的方向跑。
朱高燨一眼看到了李坚领着人朝他二哥冲了过去,他一直在数着二哥扔出的手榴弹,见过了间隔的时间,他竟然还没有扔,不由得大急。
显然,朱高煦已经没有手榴弹了,而李坚领着人已经扑了过来。
“抓住二王子,想活就跟着我冲!”李坚挥动着手中的大刀,他一吆喝,诸多人就跟随他朝朱高煦冲了过去。
朱高煦一看,竟然是老熟人,他调转马头就往外跑。李坚紧追不舍,而此时战场上,南军已经回过神来了,要想从这场屠杀中活过来,唯有抓住一面保命的盾牌。
“快,去救二王子!”朱高燨催跟着他的亲兵,他真是服了,朱高煦这一把真是玩高了。
他当南军都是傻子啊?
这些亲兵都是朱棣留给他的,和上一次一样,听到了就跟没听到一样,朱高燨急得不得了,要是朱高煦被南军抓住了,他爹是救还是不救?
这可真是个惹祸精啊!
朱高燨知道,朱棣的这些亲卫任务是保护自己,当初在蓟州城下,他们眼看朱棣陷入包围之中都不救,这时候,就别说是朱高煦了。
他翻身上了马,就往朱高煦冲过去,这些亲卫见此,忙跟上,看到不怕死的冲过来,他们就朝这些人砍上一刀,好在南军像是被捅了蜂窝的马蜂一样朝朱高煦围了过去,倒是没几人搭理朱高燨。
朱高煦抽出了大刀开始和李坚带来的人肉搏起来,好在他还年轻,有的是力气,而且,刚刚炸了一大拨人,他正兴奋着,一边砍,一边喊,“来啊,跟爷拼啊,弄不死你们!”
这一说,谁服气啊,不少悍勇者冲了过去,车轮战和朱高煦拼。
朱高燨眼见朱高煦被围得严严实实,他一下子着急了。好在这阵仗,朱高煦应当还没有死,要不然就不会有源源不断的人冲过来。
朱高燨怀里还揣着两个手榴弹,却不敢朝人群中央扔,他只保佑朱高煦那傻子,能够瞅准机会,保护好自己。
朱高燨朝里扔了一个手榴弹,爆炸声响起,人密集的地方,突然不少人朝天空飞了上去,这一次,南军近距离看到了人被炸死后的惨状,正在围攻朱高煦的人,一瞬间,动作停滞了下来。
朱高燨喊了一声,“二哥,趴下!”
朱高煦没有趴下,他趁着众人都在发呆的瞬间,跃马从里头冲了出来,李坚忙带人围攻,朱高燨看准的就是他,手榴弹朝李坚扔了过去,李坚茫然不知所措,手榴弹炸开,巨大的气浪将其冲翻,一条断臂飞上了天空。
“快跑!”
此时的南军没有了号召力,副将军,驸马都尉李坚连胳膊都没保住,谁还敢坚持?
纷纷溃逃。
朱高煦终于冲了出来,力竭,他朝朱高燨扑过来,“好弟弟,二哥又欠你一条命啊!”
朱高煦是真没想到弟弟居然会敢冒这么大的危险来救他,他看到弟弟脸上的血迹,脸儿笑得如同一朵花,将一手的血抹上了朱高燨的脸,人往马背上一歪,躺着就不动了。
朱高燨用袖子擦了擦脸,马背上驮着朱高煦,他牵起了马,不敢在战场上久留,忙往战场外走。
身后,传来呼救声,“我是驸马都尉,救我!”
朱高燨置若罔闻,战乱中,谁顾得上管谁呢?我还是亲王嫡子呢,我不是也在战场上讨生活,我二哥还差点死在了你手里。
耿炳文朝前跑了一段路,突然觉得不对劲,炮火声渐渐地稀了,他陡然回过神来,这武器是厉害,恐怕燕军带的也不多,他扭头看去,见战场上,一部分南军溃散,而有更多的南军已经被集结起来,将朱高煦包围起来。
炮火不敢往那一个方向落。耿炳文不由得大喜。
他带了十万人来了,哪怕一溃,也不可能溃不成军。
“快跑,炮火来了!”
不知道谁喊了一声,这边的南军溃散如流,耿炳文浑身年迈的血液再次沸腾,他猛地抽出了刀,“站住,谁敢逃,本侯砍了他!”
耿炳文身后的亲军护着他,拦截了一部分南军,此时他领着南军正要往回杀,突然被人拦住了去路。
“耿炳文,你老了!”一道声音突如其来,耿炳文抬眼看去,不知何时,朱棣竟然已经冲到了他面前。
朱棣如战神,他身后两名亲卫分别端着火铳,一左一右朝他身后的亲卫一枪,两名亲卫应声而倒。
这火铳不像是大明的火铳,不需要两个人发射,没有那么大的声音和烟雾,更加没有火光,而中弹的亲卫死得非常干脆。
他看到放火铳的两名亲卫上弹极快,手掌不知道如何板动了两下,便又可以发射了,只不过,这一次,朱棣抬手止住了,“都是亲戚,不必如此!”
这是下马威。
但此时此刻,由不得耿炳文不慌张了,朱棣手中的武器实在是太逆天了,若是他有这样一个火器营,南军的仗还要怎么打?
也难怪,朱棣说反就敢反。
也难怪,朱棣八百护卫就敢反。
也难怪,朱棣起兵就跟切菜一样,所向披靡,攻无不克。
耿炳文虽举着刀,心里却凉透了,声音苍老,“朱棣,你忘了先皇对你的教导了吗?先皇尸骨未寒,你便起兵造反,先皇在天之灵,当如何想?”
朱高燨担心父亲,牵着二哥的马儿找了过来,一来,就听到了耿炳文的指责。
人人都这样说父亲!
眼看着父亲的肩背瞬间佝偻了一下,朱高燨便知道,这些话,是最伤父亲。
古人信因果轮回,守三纲五常。
他知道,父亲起兵,一直都过不了自己这关,心里不知道琢磨了多少回,将来百年归山,不敢去见太祖皇帝和孝慈高皇后。
朱高燨不由得大怒,“耿炳文,这句话,你当去问朱允炆才是!”
第39章 你们就知道欺负我爹老实
“竖子!你居然敢直呼皇上的名讳,可见你燕王府早有反意!”
“名字而已!”朱高燨高声道,“朱允炆与我乃是至亲骨肉,他欺负我爹,欺负我,我为何不能直呼他的名讳?我爹是他的长辈,嫡亲的叔叔,他居然听外人挑唆,对我爹举起屠刀,我不但今天要直呼他的名字,将来到了应天府,我也要问他一句,皇爷爷定下的国策,到底哪里不好?既然不好,当初皇爷爷活着的时候,他为什么不提?等皇爷爷不在了,尸骨未寒,他便将皇爷爷的国策全部都改了,将来,他又如何面对皇爷爷?”
“君子可欺之以方,你们一个两个,看着我爹老实,人仗义,勇猛刚直,就觉得我爹好欺负,都来指责我爹。你们扪心自问,这件事到底是谁错了?”
燕王老实吗?耿炳文盯着朱棣,难道这么多年,他认识的是个假的燕王不成?
战场上,朱高燨的声音甚至盖过了炮火的声音,一声声如鼓点,敲打在朱棣的心上,让他舒服极了。
儿子啊,果然只有儿子,才是血脉相连,一些事才能感同身受。
“你们为何不去质问朱允炆?难道就因为他是皇帝,就可以为所欲为,不讲道理吗?我知道,你们都是贪生怕死之辈,你们明知道朱允炆做得不地道,听信奸人挑唆,重用方孝孺、黄子澄和齐泰这帮酸儒,不修内政,不与民休养生息,非要和几个为他屏藩的叔叔过不去,你们不谏言,居然助纣为虐!“
“耿老侯爷,您乃是武将,我且问一句,没了我爹,宁王叔他们这些人,满朝文武,谁能抵挡北元余孽的马蹄践踏?谁能抵挡住他们的屠刀挥砍?谁能护得住大明的百姓?”
耿炳文竟无言以对!
他何尝不知道,如今朝中已经没有足以抗衡朱棣的将领了,曾经那个名将如百花般齐放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若是没有了朱棣,将来,一旦北元余孽的铁骑南下,大明便如同手无寸铁,浑身赤裸的美女,任人蹂躏了。
但,朝堂上的事,不是他能说了算。
耿炳文活了一把年纪,也知道,这的确是朱家的家务事,但也是国事。这是一场你死我活的斗争,只是,他不敢对朱棣下诛杀令,就算下了,也没人敢真的诛杀朱棣。
朱棣不是当年的韩林儿。
当年,廖永忠奉朱元璋之命,迎韩林儿至滁州,正好朱元璋的两个死对头张士诚和陈友谅均被朱元璋干掉了。
朱元璋迎韩林儿是为了挟天子以令诸侯,迎到半路,诸侯都死了,还要天子做什么?
廖永忠将韩林儿沉在了瓜洲。
洪武八年,廖永忠在鄱阳死战、平定两广、西灭明夏,又北征和林,南敌倭寇之后,被朱元璋以僭用龙凤等违法之事赐死。
廖永忠死的真相是什么?洪武年间的武将们无一不知。僭越只是一个借口,太祖皇帝的私德才是关键。
没有朱元璋的授意,廖永忠敢私自将韩林儿沉水溺死?
朱允炆特意嘱托过,他不想担弑叔的恶名,既然如此,谁还敢让他担上?
好不容易熬过了洪武朝,耿炳文不想把自己的命丢在建文年间。朱棣比韩林儿更加有分量,他是太祖皇帝的亲儿子,是朱允炆的亲叔叔。
更何况,他未必干得过朱棣。
耿炳文拍马就朝真定城中跑去,这一仗他是输了,但只要他守住真定城,拦住朱棣南下的脚步,就能反败为胜。
朱棣如何不懂?他看着耿炳文逃跑的背影,缓缓地抬起了手,枪口对准了耿炳文的后背心,扣动了扳机。
砰!
身后传来一声枪响,耿炳文扭头朝后看了一眼,朱棣手中不知道握着一个什么,炮火中,只看到一个黑洞洞的口,正对着他,还在冒烟。
一枚金色的子弹朝他飞了过来,他来不及看,便只觉得后背被什么穿透,心脏在这一瞬间停止了跳动,他的身体软得如面条一样,从马背上摔落下来。
主将已经死了,南军丢弃了武器,纷纷举起了双手。
朱棣朝枪口吹了吹,冷冷地看了耿炳文一眼,勒马朝外走去。
耿炳文大败,消息传来,满朝震动。
朱允炆坐在谨身殿的龙椅上,望着满朝文武,他简直不敢相信前方传来的战报,一直在问,“怎么可能?怎么可能?耿炳文乃是一员老将啊!”
三十万大军还没有集结完,只有十三万大军,刚刚到达真定,竟然就全军覆没了。
十三万大军扔到水里,也能投鞭断流了,送到北地去,响儿都没有一个,就没了。
朱允炆浑身开始冒冷汗,这一刻,他意识到,削藩是一件迫在眉睫的事了,若是再等两年,恐怕,他这个好四叔要主动打到应天府来了。
只眼下,满朝武将中,朱允炆已经找不出一个能够打仗的人了。
朱允炆的目光不知不觉地落在了黄子澄的身上,黄子澄浑身一震,激动不已。
他的才华又能得以施展了,这是属于他的时代啊!
果然,散朝后,朱允炆将黄子澄留下来了,他带着黄子澄朝东角门走去,在东角门下,朱允炆袖手而立,说了他的第一句话,“还记得当年在这里,朕曾经问过你的话吗?”
当年,朱允炆还是皇太孙,站在这里唉声叹气,被黄子澄看到了,黄子澄问他,他说了自己的苦恼。
“诸位皇叔拥兵自重,将来孤坐江山将如何是好?”
眼下,正是到了藩王作乱的时候,只不过,比起当年汉初的七国之乱稍微好一点的是,眼下不是七国叛乱,叛乱的只有燕王一人。
黄子澄如何不记得?
黄子澄乃是江西人,是洪武十八年的会元,后以伴读身份入侍东宫。
但当时的东宫伴读可不是黄子澄一人,而就是那一次东角门下的谈话,让他一下子成为了朱允炆的心腹。
当时,黄子澄是怎么说的?
“藩王的兵力只够自保而已,一旦他们叛乱,朝廷发兵前往讨伐,他们必败无疑。”
这句话,很大程度上安慰了朱允炆。
眼下,情况似乎并不像黄子澄说得这般容易,一个不慎,他那个战无不胜的四叔,就有可能打进应天府来了。
第40章 朱允炆会怎么想?
“皇上,臣当然记得。皇上今天以同样的问题问臣,臣依然会以当日的话答皇上。”黄子澄淡定自若,“朱棣,贼也。皇上乃是太祖皇帝亲封的皇太孙,遵太祖皇帝的遗诏继位,大义所在。乱臣贼子人人得而诛之,只要朱棣敢踏出北平城一步,天下人将共诛之。”
黄子澄知道,皇上要听的不是这些空话,他建议道,“皇上,眼下离朱棣最近的乃是辽王和宁王,恐辽王和宁王与朱棣沆瀣一气,臣建议召辽王和宁王归京师。”
朱允炆深以为然,却依旧怒不可遏,“耿炳文乃是老将啊,打仗何等勇猛,竟然一败涂地,朕将如何谢天下百姓?”
黄子澄只得安慰道,“皇上,胜败乃兵家之常事,朱棣善战,正因此,皇上更应当一鼓作气,聚天下之师,以攻朱棣,逮而诛之。”
朱允炆当着世人的面,不肯说要诛杀朱棣,但黄子澄乃是自己人,多少心事都能托付,他长叹一口气,“眼下,可有领兵之人?”
耿炳文战死,随耿炳文一起出征的诸多将领死的死,降的降,朱允炆实在是想不出,到底能用的还有谁了?
“皇上,臣以为李景隆可!”黄子澄信心满怀,“若早用李景隆,恐怕就不会有今日之败了!”
李景隆乃是朱允炆的表兄,他是朱元璋姐姐的孙子,洪武年间名将李文忠的儿子,承袭父爵曹国公。
朱允炆不由得想到李文忠,他是太祖皇帝的外甥,投奔太祖时曾经做过太祖皇帝的养子,少时读书,聪颖异常,十九岁那年领朱元璋的亲军随军支援池州,第一次作战便立了功,可谓天赋异常。
后屡战屡胜,在很多人眼里,李文忠乃是仅次于徐达和常遇春的名将,功臣庙里,李文忠的位置也是排在这两人的后面。
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的儿子会打洞,有这样一个爹,又是自己的表兄,关系亲近。朱允炆不觉得黄子澄的提议有何问题。相反,他很赞成。
况且,李景隆年轻时喜读兵书,举止雍容,深受太祖皇帝的喜爱,他同时也是朱允炆的心腹,周王朱橚被告发谋反,也是李景隆前往开封府,包围周王府,捉拿周王及其全家,押送南京,被废为庶人。
朱允炆当即下圣旨,赐李景隆通天犀带,并亲自到江边为其践行,赐斧钺,在征伐过程中,谁要是敢不从命者,可先斩后奏。
听说朱允炆任命李景隆为征北大将军,朱棣高兴得快要跳起来了,大呼“天助我也”。
都是亲戚,朱允炆认识李景隆的时候,朱棣对李景隆也不陌生。朱棣虽然与李文忠是姑表兄弟,但李文忠比朱棣大了整整二十一岁,李文忠死的时候,朱棣二十四岁。
朱棣从小就跟随表哥在一起,两人的感情非常深厚,可以说朱棣许多领兵打仗的本事都是跟着这位表哥学来的,也正因此,朱棣对自己的表侄儿也非常了解。
李文忠是仅次于徐达和常遇春的名将,李文忠在战场上是一头猛虎的话,他的儿子,李景隆便是一只猫。
胆小,不忠,随时会叛主。
李景隆兴奋不已,他做梦都没有想到有朝一日还有机会重现父辈的辉煌,领数十万大军冲锋陷阵。他穿着一身戎装,怀着满腹的才华,脑子里牢记着从古至今的兵书,准备大干一场。
英雄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到了九月,北平再一次迎来了丰收,那些种下红薯的人家,家家户户都在收红薯,从地里挖出一个个小胖娃娃的脑袋般大的红薯,小一点的也有成人的拳头般大小,藤连着藤,根连着根,一扯便是一大串,人人脸上都挂着笑容,大街小巷都有人挑着担子卖红薯。
吆喝声时不时地响起,“烤着吃,煮着吃,来年留种,快来买哦!”
朱高燨一大早从王府里出来,准备去东门大街喝一碗豆腐脑,顺便打听一下,他爹和东门大街的王麻子到底是什么渊源。
朱高煦早就等在了他的院子门口,看到四弟,忙窜了出来,“四弟,我给你买了万宁寺门口的灌汤小笼包!”
自从朱高燨从南军的包围圈中将朱高煦救出来后,朱高煦便笃定,这个弟弟是真对他这个当哥哥的好,从此以后,他就成日里围着弟弟转,有好吃的都要拿过来给朱高燨,当然,也赖在朱高燨的院子里不走了。
朱高燨闻到了香味,想一想,还有好多事要做,东门大街的豆腐脑只有改天再去吃了。
兄弟二人就在朱高燨的院子里摆了桌子,将灌汤小笼包拿出来摆上,一人要了一碗红薯粥,开始边喝边吃起来。
“我才去看了李坚,啧啧,断了一条胳膊,太惨了,爹还给他请了大夫,换成我,干脆不活算了。”朱高煦说这话,倒不是真的在同情李坚,他恨李坚恨之入骨,要不是李坚,他能那么危险吗?
“你是不是很恨李坚,想要他死,或是生不如死?”朱高燨问道。
朱高煦呆愣了一下,他旋即眉开眼笑,知道自己这个弟弟脑子好使,忙过来和他坐在一起,肩并肩,又夹了一个小笼包在弟弟的碗里,“四弟,你快告诉我,你是不是有好办法?”
朱高燨叼起一只包子,用牙齿轻轻地咬破包子皮,将里头的灌汤吸完,这才一口塞到嘴里。
“你不要亲自动手,虽说爹未必有多想救他,但毕竟是亲戚,你若是动手了,爹为了向外面的人交代,还有要向应天府里的那些亲戚们交代,总是要胖揍你一顿。”
“关键我也找不到机会啊,爹居然派了自己的亲卫守着他,我硬是找不到机会。”
“所以说,你不要亲自上阵,你想办法让他逃走,只要他回到应天府,他将生不如死。”
朱高煦听懵了,“这要怎么说?”
“朱允炆做贼心虚,别的人他可能会信任,但这些皇亲国戚们,他未必信任,我们把李坚捉到了,又将他放回去了,你觉得朱允炆会怎么想?”
朱高燨见朱高煦听得一愣一愣,他倒也没有怀疑二哥的智商,毕竟这听起来,算计人心的事,不到了算计之事成真,都很难让人信服,他便道,“你等着吧,过几天你就知道这法子奏效了。”
第41章 一片痴心错付
朱棣命马云领兵驻守真定城,他自己回到了北平,开始调兵遣将。
虽说李景隆在他的眼里,不过是“膏粱竖子,寡谋而骄,色厉而馁,未常习兵见阵”,简单点说,便是李景隆是个纨绔子弟,只会纸上谈兵,但朱棣乃是带兵打仗的老手,李景隆再是个银样镴枪头,他麾下也是五十万兵,还有诸多老将。
演武厅里,朱棣坐在首位,连朱高煦都能在最末靠门口有个位置,朱高燨却只能站在他的身后一侧,看着他爹麾下的将领们左右两侧,稳坐在太师椅上。
这真是太不公平了!
朱棣丝毫感觉不到儿子心头的哀怨,他双手扶膝,大笑道,“兵法有五败,李景隆是样样都犯了。之前,道衍大师认为天道在本王这边,本王不信,现在,一步一步来,本王是不信也得信了!“
张玉起身道,“王爷,等李景隆到北平,将近十月,那时候可是大雪纷飞,就不知道那些南军能不能先扛住这天气。”
诸将都大笑起来,“滴水成冰的日子,来和咱们打仗,这是在找死呢!”
朱棣道,“不错,李景隆此人,本王了解甚深,皇上诏其为征北大将军,听说出征之前,皇上在江边为其行捧毂推轮之礼,赐便宜行事之权,呵呵,只怕皇上一片痴心要错付了!”
“哈哈哈,李景隆可不是能托付终生之人啊!”朱能大笑。
朱棣总算是想到自己有未成年的儿子在侧,斜睨了朱能一眼,轻咳一声,众将忙收敛了笑容。
朱棣道,“不过,有本王在,李景隆恐怕会小心行事,也不敢进北平。正好,永平不宁,吴高那厮率领辽东兵马出山海关,攻永平,本王领兵援永平,李景隆必然会前来攻城。等本王解决了永平,再回击,将可以和北平城一起,夹击李景隆,其溃败可见!“
这的确是好计策!
永平在山海关内,后世的秦皇岛市,离北平城还有五六百里路,朱高燨不想跟着他爹骑这么远的马赶路。
而且,眼看就要进入天寒地冻的季节了,迎着北面朔风吹过去,岂不是要冻死?
朱高燨摸了摸自己尚且还娇嫩的脸,他觉得,有必要为自己的颜值争取一把了。
“爹,李景隆再屁,也领了五十万兵马,要是一人朝咱们这里吐一口唾沫,也能把咱们淹死。儿子怎么能坐以待毙,爹,儿子又有了一个奇思妙想,就暂时不跟爹去永平了,打算把这个奇思妙想做出来,兴许能帮爹一把!“
“哦,你又有什么奇思妙想?说来听听,看有没有用,要是有用,爹或许能够答应。”
朱高燨想到,他改进了火铳,又做了一柄手枪,照理说,系统应当会给他奖励啊,结果屁都没有一个。
后来,朱高燨结合之前的两次奖励,仔细分析了一下,觉得,大概率是,火铳的改进其实最终是体现在子弹上,真正在火铳结构上的改进并不大,这或许就是系统没有奖励的缘故。
总不能二次重复奖励同一个改进吧?
而手枪,系统搞不好误判为新鲜玩意儿,是一次发明,而不是改进。
“现在的火铳不是打一发子弹,还要停下来上一发子弹吗?战场上难道敌人还等着咱们上子弹,儿子想把子弹供给系统改进一下,要是能连续自动上弹,爹,您想啊,那威力得多大!”
朱棣眼睛一亮,要是子弹能够自动上膛,军士们只要扣动扳机,那速度……只要想想都觉得刺激,战场就成了一个屠宰场了。
朱棣当然明白儿子不想跟着他奔波,他自己其实也很舍不得,小儿子不同于大儿子,老大肥得跟头猪,关键心眼儿还多,老二憨厚,好战,没什么脑子,成天还到处说他像自己,哪里像了?
老三瞧着文质彬彬,最近天天跟着道衍读书,实则心思最阴。
唯独这个小儿子,才是真正像自己的一个。若是可以,朱棣其实也想做一个富贵闲王,在应天府那种金粉之地,胭脂之乡,荡舟秦淮河,登高紫金山,何等逍遥。
但当他被封燕王,二十岁就藩北平,开始与北元余孽打第一仗开始,就注定了一身戎马倥偬。
“小子,这可是你说的啊,为父要是从永平回来,没有看到你说的这种玩意儿,可别怪爹心狠,打你的屁股!”
朱高燨忍不住摸了一把自己的屁股,不明白为什么,“爹,任何事都有做成功的时候,也会有失败的时候,儿子会尽力去做,但不能保证一定成功啊!”
“那不行,这里是哪里?”
朱高燨环顾四周,后知后觉,脸色一白,结结巴巴,“军,军,帐!”
“知道就好啊!”朱棣抬手指了指在座的诸位将领,“诸位将军均有见证,你立下了军令状,要是完不成,可不是闹着玩的。”
“爹,儿子什么时候立下了军令状?”
他心说,我不是喊你是爹吗?
朱棣却道,“大家伙儿都听到了!”
张玉等人见朱高燨脸上笑得比哭还难看,人人都憋着笑,朱能更是坏,“是啊,四王子,男子汉大丈夫,一口唾沫一个坑,说过的话,怎么还能反悔呢?再说了,您要是真能做出那玩意儿,末将给您提鞋!”
朱高燨一点儿都不稀罕朱能给他提鞋,他求助地看向朱高煦,要是他弄不出冲锋枪来,他二哥能不能再代替他打一次屁股?
可惜,朱高煦这情商实在是有限,他跃跃欲试,却不是想帮朱高燨挨板子,他是听说竟然还有这种武器,兴奋得不能自已。
“四弟,要做什么,二哥帮你!你可以一定要做出来,有了这玩意儿,我要第一个试,我要端着枪,冲进应天府去!”
“二哥,你想端着枪,这太容易了,你把裤子脱了,枪就在你的身上!”
哄堂大笑!
朱棣气笑了,跳起来就朝朱高燨踢过来,“兔崽子,多大点,哪里听来这些浑话?”
张玉等人倒是大笑起来,朱高燨连忙跳起来就朝外跑,朱棣并没有真想给儿子难看,摆摆手,“再议一议,本王领兵去永平,城中政务就交给郭资,凡事由四王子定夺!”
第42章 世子协助守城!
“世子协助守城!”
朱高炽得到命令,没听懂,他问黄俨,“父王让我协助守城,协助谁守城?”
黄俨是朱棣身边的大太监,笑着道,“王爷将城中的政务和军务都交由四王子总领,政务由郭资协理,世子爷自然是协助四王子守城。”
朱高炽四下里看看没人,将一枚玉珮塞到了黄俨的手里,低声问道,“黄公公,四弟才十二岁,年纪还小,怎么能担得起北平城的军务和政务呢?我听说,李景隆领五十万大军前来,若是得知父王走了,必然会攻城,我是担心,四弟担不起这么重的担子。”
黄俨很快将玉珮收进了自己的袖子里,他瞅着到处没人,低声道,“王爷本来打算把四王子带去永平,四王子说要在家里做什么研发,弄什么能自动填膛的火铳,王爷只好把四王子留下来,想必也是为了惩罚四王子,才说让四王子领军务和政务。”
朱高炽稍微放心,又朝黄俨拱了拱手,才放黄俨离开。
世子妃张氏从次间出来,见朱高炽神色不虞,忙递了一盏茶给他,“世子爷,妾身听见了黄公公的话,世子爷可是为父王让四叔总领军务和政务的事忧愁?”
“我是世子,父王外出,这些事当是由我来做才是,但眼下,父王将这些事都交给四弟,这让别人怎么看我这个世子?”
张氏在朱高炽的身边坐下来,柔声道,“父王怎么说,世子爷怎么做就是了。父王正当壮年,将来的日子还长,若是世子爷沉不住气,这才叫人小看了去。不管父王安排下什么事,世子爷都一丝不苟地去做,哪怕父王看不到,总有人会看到,这些人将来就会支持世子爷。”
朱高炽揽过张氏的肩膀,他叹了一口气,“都说家有贤妻夫祸少,我有你,真是比得了什么都强啊!”
奶嬷嬷抱着朱瞻基进来了,张氏接过了儿子,递给朱高炽看,“父王只要在家里,每天都会派黄俨过来问问基儿,二弟至今还没有选妃,父王的孙子也就这一个宝贝了。“
朱高炽听了果然很欢喜,抚着儿子的额头,不由得想到儿子出生的那晚,父王还做了一个梦,梦到皇祖父将一枚大圭赐给了父王,好说“传世之孙,永世其昌”。
也正是因此,父王才会下定决心,发动靖难之变。
朱高炽当然知道,这个梦或许是假的,当时父王需要有一个起兵的理由,而这理由最好有关皇祖父,才有了这个梦。
但不管这个梦是真,还是假,只要父王还需要这个理由,父王就不得不重视自己的儿子。
如果自己活着,父亲想越过自己,传位给儿子的可能性很小,若是自己死了,将来,父亲直接传位给儿子,或是如何,那自己就管不着了。
但自己比父亲先死的可能性实在是太小了。
朱高炽评估了一下这风险,觉得可能性可以忽略不计,他也就放心了。
黄俨给朱高炽传了命令后,又来到了朱高燨的院子,朱高煦也在。黄俨给两位王子行了礼,将朱棣的命令说了。
朱高燨将一个红薯塞给了黄俨,“黄公公,您拿去烤着吃!”
等黄俨走了,朱高燨就打算去找爹,朱高煦拉住了他,“别去,父王让你总领军务和政务,这是好事啊,这本来就该是大哥做的事,现在交给你来做,你可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朱高燨点点头,“我知道,意味着吃亏不讨好!”
“怎么是吃亏不讨好呢,你傻啊!”朱高煦将朱高燨拉到了里屋,四下里看看,谨慎地问道,“你这里说话安全吗?”
“你想说什么?”
神神叨叨的!
“你想啊,父王起兵了,打到了应天府,你以为就是为了去跟朱允炆讲个道理的?这是一场你死我活的斗争。将来,父王要是坐上了那个位置,你想,谁是太子?”
“世子!”
“可若是父王中意你呢?”
“第一,长幼有序,娘还在呢,她一定不许;第二,当皇帝很累,据我所知,历史上的皇帝都是累死的,我不想死得那么早。”
朱高煦一副怒其不争的样子,“你要是不想,你就辅佐我吧,四弟,我跟大哥争,将来我当上了皇帝,绝对不会亏待你。”
“你回去睡吧,梦里啥都有!”朱高燨一把甩开他,朝外走去,“我要去找爹了,我才不想帮他干这么多活!”
“四弟!”朱高煦连忙跑了出去,这个傻弟弟,唉,可惜,傻人才有傻福啊!
朱棣在正院,徐氏有些不解,问道,“王爷是怎么想的?怎么会让小四掌军事和政务呢?他年纪还小,若是出了什么差错,可怎么好?“
朱棣笑道,“这小子,就跟个桐油灯盏一样,你拨一下,他才亮一下。你也别想多了,我就是要抽一抽他身上的懒筋。”
徐氏最怕的就是丈夫心里对世子有什么想法,将来搅得他们兄弟不合。当母亲的,不指望儿子们成龙为凤,只盼着他们平安喜乐,和睦相处。
听丈夫这么一说,徐氏放下心来,却也不同意丈夫的话,“小四是最乖的了,哪有你说的那样?他也一向最贴心,前两天,看到我缝衣服,还说要给我做一台缝纫机,用脚踩的那种,缝起衣服来很快。”
朱棣的手指转动着红地白竹茶碗,心里想着道衍的话,这孩子并不热衷于权势富贵,活得如同清风晓月一般,这让他很不安。
若是让他的心里有了牵绊呢?若是让他体会到了权力的滋味呢?
他还会不会如此?
“爹!”
朱高燨一步跨了进来,给朱棣和徐氏行过礼后,就很不满地对他爹道,“爹,您太过分了,做事一点儿都不地道!”
徐氏忙呵止朱高燨,“哪有你这样和爹说话的?还不快向爹赔不是!”
朱棣则道,“那你说说,为父如何不地道了?”
“儿子都说了,之所以留在北平城是为了研制冲锋枪,爹还把军事和政务让儿子管,儿子能管得过来吗?爹分明是故意的!”
第43章 别把儿子忽悠瘸了
朱棣不以为忤,反而笑道,“哦,这么快就发现了?怎么,你有意见?你敢不从命?”
朱高燨当然不敢了,他趋前两步,走到他爹的跟前,道,“爹,您是上位者,要紧的是让底下的人做到各司其职,责任分明,您有事出城,该监事的人是世子,不是儿子。”
“爹,您就收回成命,让大哥去做吧,这些跟儿子有什么关系?”
朱棣叹了一口气,一副很累了的样子,他靠在罗汉床上,抬手揉了揉头,朱高燨忙过去帮他捏肩,“爹,您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你爹我眼看就四十了,打了近二十年仗,爹都老了,你看看爹头上的白头发。你说,这事儿跟你没关系,老四,你是我儿子,朱允炆派人领五十万大军前来围攻北平,一个不慎,我们爷父子就得一块儿带着你娘,去地底下见你皇爷爷和皇祖母了。你说,这事儿跟你有没有关系?”
“你大哥身体不好,走路都要人扶,若是李景隆来了,你大哥拖着那身体,难道要他九个门跑?你忍心将来看到你大哥身体有个三长两短?”
“儿子,有句话叫能者多劳,你要是没这么多本事,我就把这守城的活交给你大哥,你母亲也是将门虎女,让你母亲多帮帮你大哥。可你既然有这么大的本事,你都想不到要帮你爹我一把?”
朱高燨一眼看到了他父亲鬓角的白发,他顿时鼻子一酸,羞愧得说不出话来了。
徐氏眼见儿子难过,忙推了推朱棣,意思是,差不多得了,别把儿子忽悠瘸了,她对儿子道,“你爹也不年轻了,好孩子,你能帮你爹就帮一把。你也别太担心,还有我和你大哥,我们都会帮你。“
朱高燨还能说什么,他只得答应下来。
次日,送朱棣出城之后,朱高燨便来到了议事厅里,朱高炽和郭资领着人都在了。
“四弟,李景隆很快就要到了,他到了之后,肯定会发起进攻,城里只剩下一万军士,且……都是老弱病残之辈,我们需早做打算。”朱高炽将情况说明。
朱高燨想了想道,“李景隆来,应会先驻扎在河间府,北平离河间一共四百里地,急行军是四天时间。眼下,他大军到河间,还需要十来天时间,这十天时间里,我们足以做好准备!”
朱高燨看了一眼,眼下他爹的班子,道,“准备工作就两件事,一是守城,这件事交给大哥,大哥,你是世子,将来爹的接班人,北平是咱们的老巢,不能有任何闪失,这件事我交给谁都不放心,就交给大哥你了。”
朱高炽一下子愣住了,“老四,这,爹不是交给你了吗?”
朱高炽也有自己的私心,爹出征,把整个北平城交给了老四,这就相当于让老四监城,可他才是世子啊,爹这不是在打他的脸吗?
朱高炽是不敢打回去的,否则他爹会把他的手给剁了,不,会直接要了他的命。
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四弟去打爹的脸,最好是,四弟出什么差池,他来力挽狂澜,如此,一次性打消爹的某些念头。
“爹只是说说而已,况且,爹也让你和老郭协理我。大哥,你别忘了自己世子的身份,爹的家业是靠你来继承的!”
道衍坐在一旁,笑眯眯地,不停地点头。
朱高燨说的话没毛病,朱高炽如此识大体,明大理的人,怎么能不接这活?
“是,四弟,守城的事交给大哥!”朱高炽松了一口气,幸好四弟不是糊涂人,李景隆五十万大军前来,可不是个小数目。
“大哥,九个城门,每个城门安排两个炮手,届时,每个城门我将会配两门火炮,十名射击手。”
朱高炽又是倒抽了一口凉气,四弟都安排这么妥当了,那还要他做什么?但眼下不是和弟弟争夺功劳的时候,若是城破,他们燕王府阖府都可以引颈就戮了。
想到爹临行前的再三叮嘱,朱高燨多说了一句,“大哥,坚守毋战!”
“大哥知晓!”朱高炽也没有走,他要等一等,看弟弟还有什么别的安排。
“老郭,督办秋收的事就交给你了,九月十日前,把抢收的工作做完,郑坝村附近的所有民户背着粮食进城。”
“为何?”郭资合计了一下,郑坝村那一片的民户可不少,不是个小数目,都进城,如何安置?
“李景隆先会把军队驻扎在河间,爹将卢沟桥的收兵撤走了,李景隆必然会逼近京师,此人无谋,从南面来,为防爹从大宁回来,必然会扎营于郑坝村,将来与李景隆一战,便会在郑坝村打响。难道我们还要给他们留口粮不成?”
朱高燨的目光落在金忠身上,此人年近五十,面相老实,此时只是燕王府一个不起眼的长史文书,但朱高燨却知道,此人熟读兵法,擅长谋略,且极为忠诚。
“金忠,城里备战之事就交给你了。一两日内,你先备好一件事,寻几处空房子出来,我有用。”
金忠的脸上显出一抹惊讶,他不慌不忙地站起身来,拱手道,“四王子,不知你要来何用?”
朱高燨并不觉得他这是在挑衅自己,反而赞叹此人心思缜密,“一,通风良好,光线明亮之处,我要用作军火作坊,大炮和火铳的生产;二、人员稍微密集之处,我要用来设立作坊,赶制衣物;这两处前者需要会手工的男人多一些,后者需要会手工的女人多一些。”
金忠便明白了,眼睛一亮,“四王子,一日时间,属下就会安置妥当。”
“需要选合适的人来做工,每日两顿饭,并十文钱的工钱,今后这两处作坊,就由你来督办。”
“是!”
朱高燨又看向李让,“二姐夫,负责采买的事就交给你了,主要采买棉花和羊毛。”
李让是朱高燨二姐永平郡主的丈夫,其人闿爽平直,好文下士,深受朱棣喜欢。
李让不解,“四舅弟,买棉花和羊毛做什么?羊毛一股子膻腥味,咱们谁能受得了啊?“
第44章 假如娶了一个不会女红的老婆
“二姐夫,你先买回来,我自然有用处。且越快越好,越多越好!”朱高燨道,“再,你安排人,家里不是养了不少鸡鸭鹅吗,屠宰后揪下来的那些细毛别扔了,收集起来,我也有用。”
李让已经知道这位四舅兄是个脑子异于常人的,他弄出来的很多东西,哪怕是亲眼看到,也让人不敢置信,觉得匪夷所思。
便索性不问了。
朱高燨摆了摆手,“那大家都忙去吧,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有什么决定不了的事,可以问我。”
很有上位者的风范!
朱高炽心情复杂,眼神也很复杂,他在两个内侍的帮扶下从议事厅里出来,只觉得郁闷不已。
但想到,自己这世子之位乃是皇爷爷亲自封的,一时间,他也就放下心来,朱高燨想要撬动他的位置,且不说他有没有这份能耐,前面还拦着老二和老三呢。
朱高燨却没有多想,他决定先把缝纫机做出来。
《礼记·昏义》中,女子有四德:德、言、容、功。其中的功,指的就是女红。
古代之所以女子的女红非常重要,主要是因为,四季内外的衣物都是由女子一针一线缝制起来的。
这么说吧,假设你若是娶了一个不会女红的老婆,条件稍微差一点,不但你可能连内裤都没得穿,连你孩子都得用一张布裹着。
古代是有卖成衣的,但少有卖亵裤的,而且,一般去成衣铺子买亵裤,多是一些活得不体面,没老婆的人。
若是有老婆,一年四季还要去买内裤穿,男人的那点面子都丢光了。
用手缝,实在是太慢了。
王府里有绣娘,绣娘不全是刺绣,主要还担任做衣服的职责。哪怕徐氏贵为王妃,朱棣的一些贴身衣物也是徐氏亲自动手。
朱高炽有了家室,徐氏是不用管了,但三个光棍儿子的衣物也还要徐氏张罗,朱高煦和朱高燧的亵裤中衣都是他屋里的丫头担当,而朱高燨的则是徐氏做好了送过来。
这工作量可以说相当大了。
朱高燨很早就动了要给他娘做一台缝纫机的心思,零部件已经安排王府里的木工铁匠打造好,给他送了过来,他只安装即可。
后世,皮带多用橡胶,但眼下,橡胶还在南美洲,越南,海南等地。且橡胶从树上割下来,要制作成生胶,还有个复杂的过程。
生胶不具备橡胶的那些优质性能,生胶需要根据配方增加很多小料,经过一次开炼,一次蜜炼,再经过硫化才能得到想要的橡胶产品。
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工艺过程。
眼下,朱高燨只能用熟牛皮做材料,制作皮带。
很快,一台缝纫机就被他组装好了,这是一台比较原始的脚踏缝纫机,人坐在缝纫机前,脚踩踏在踏板上,带动针上下运行,进行缝制。
徐氏带了针线房的人前来观看,朱高燨将两片布叠放在针尖下面,将线穿过针眼,开始踩动缝纫机,他一手牵动布料,另一只手送布料,眨眼间,两条长若一米的布料便缝在一起了。
徐氏惊喜不已,这可真是比手缝要快了好多倍呢,她拿起了两片缝在一起的布料,扯了扯,很结实,不比一般的女红差。
“娘,这针脚的细密程度可以通过这个按钮进行调整,娘若是想要细密一点,就朝这边拨动一格,每拨动一格,就会细密一点。”
朱高燨有了火眼金睛,将缝纫机做到这等精密程度,对他来说,完全不是个事儿。
眼下,还谈不上工业发展,所以,他的很多想法,都无法实现。
但,这已经够让人惊喜了。
朱高燨从凳子上下来,扶着他的娘坐在了缝纫机前,“娘,以后,一些不用绣花的活,就用这缝纫机来做,将来,有一天,看儿子有没有本事帮娘发明一台绣花机出来。”
那估摸着不是三五十年的事,工业和数字必须发展到一定的程度,才能实现这个梦想,朱高燨不奢望他有生之年能够做到。
徐氏兴致勃勃,一旁的绣娘和侍女们也都兴奋不已,围上来,看徐氏如何操作。
徐氏按照儿子说的方式,将拨片往下拨了一点。朱高煦站在娘亲的身后,手把手地教她如何拉布料,如何送布料,“娘,您一开始一定要很慢,要不然容易把手指头给伤到了,一不小心,手指头放到了针下面,容易被扎个对穿。”
“你放心,娘也不是三岁的小孩,你让我试试。”
徐氏做一手好女红,平时纺线织布也都做过,此时操作起这机器来,一开始还有点生疏,但很快便上手了。
“拿一块裁剪好的布料来,我看做一件衣服要多久?”
很快,有绣娘拿了一件成人的长袍来了,徐氏一面捏边,一面踩踏板缝制,一顿饭的功夫,一件衣服便缝制好了,针脚细密,平直得如同用尺子量过了一样,虽说不至于和手艺精湛的绣娘比,但绝对比一般的绣娘漂亮。
这还是徐氏不够熟练的缘故。
“娘,这是缝制单衣,若是缝制棉衣,您就换一根针,换这种粗长一点的。这缝纫机您先用着,有什么问题,儿子再根据情况进行改进。”
徐氏激动得眼泪都快掉下来了,她纯粹是觉得儿子孝顺,才为她做了这一台缝纫机,等绣娘们说,以后一顿饭的功夫就可以缝制一件衣服,她才意识到,儿子的这项发明意味着什么?
“这,这可真是……以后再娶儿媳妇,都不用问人家女红好不好了,能踩缝纫机就行了啊!”徐氏打趣道。
一句话,下面的人都大笑起来了。
郭资听说朱高燨弄了一台缝纫机出来,连忙和金忠、道衍和尚跑过来看,徐氏领着人回避了,只留了一个绣娘踩给他们看。
郭资见片刻功夫,一件夹衣都能缝制出来,速度之快,简直是令人眼花缭乱,他不由得震惊不已,“这也太快了吧?”
“阿弥陀佛!”道衍惊叹了一声佛号,他到底收了一个什么样的徒弟,用惊才绝艳,已经不足以形容他了,不管是武器还是民生,他都能从有利的一面进行改善,实在是太了不起了。
第45章 给他爹使个绊子
“四王子,这可是一件大事啊,足以颠覆世道的大事。四王子,属下为民请命,请四王子把这缝纫机的技术推广开来。”
若是把妇人的手脚解放出来,从今往后,她们都不用坐在炕上,或是榻上,没日没夜地做衣服,她们能做多少事!
朱高燨道,“零部件已经安排人在加工了,和我娘这一台缝纫机一样的,一共做了十套出来,回头让人都组装起来就行了。”
朱高燨将一台缝纫机的子件打散,先是分给各工匠完成,然后进入第一条流水线,组装成分总成,第二条流水线组装成几个大组件,最后一道组装工序才是组装成总成。
然后将皮带装在轮子上,进入调试工序,再投入使用。
自从朱高燨开始公布了自己喜欢做手工的爱好之后,王府的两排后罩房就成为了他的试制间,这里各安排了十个手工做得极好的内侍或工匠,按照他的指令进行绘图,出去外面找人帮他加工零件,已经形成了一条完备的开发流水线。
金忠和朱高燨打交道多了,便知道了这一点,他忙屁颠屁颠地朝朱高燨的民用作坊试制间跑去,见太监马三宝正在教其他的人组装缝纫机,他在旁边看着,等一台缝纫机做好了,他忙上前道,“三宝,四王子说让我来拿五台缝纫机。”
马三宝乃是云南昆阳州人,后世有名的航海家和外交家。
他被朱高燨要来专门负责作坊这一块的工作,看中的就是他的组织能力和领导能力,事实证明,马三宝的确是个非常有能力的人,将这一块管理得非常好。
而且,他是个动手能力非常强的人,对机械原理的理解,有着超出时代的悟性,对朱高燨来说,是一个非常得力的助手。
“既然是四王子同意的,我也没有什么意见。只是,眼下只有这一台,郭大人,您先把这一台安排人抬走,后面等组装出来了,您再安排人来抬。“
金忠高兴坏了,他终于知道朱高燨为何让他弄几处空房出来了,有了这些缝纫机,今年军中的冬衣还有什么好担心的?
朱高燨这边让人将缝纫机好生抬到了她娘的屋子里,徐氏喜欢得不得了,专门腾了一间屋子出来放缝纫机,她抚着朱高燨的后背,疼爱地道,“一会儿娘就用这台缝纫机给你做几件衣服穿。”
朱高燨笑道,“娘先给自己做一条裙子吧,儿子瞧着上次别人送来的那匹带小黄花的布料就特别好看,娘穿着一定漂亮。”
“瞧你这小嘴,成日跟娘说这些好听的有什么用?你快跟娘说说,有没有喜欢的姑娘家?”
又来逼婚了!朱高燨觉得,自己得把这件事好好解决一下,不能拖了,否则,将来迎亲的日子定了,他最后一个知道,可就糟糕了。
朱高燨四下里看看,见没有人在,他假装问他娘,“娘,东门大街有一家卖豆腐脑的王麻子,听说他婆娘是出了名的豆腐西施,儿子听爹说了好几次了,说他家有个姑娘,年方二八,许给二哥正好。”
徐氏的脸即刻就阴沉下来了,朱高燨见此,心里大呼开心,哼,让他爹成日给他挖坑,今日,他也要给他爹使绊子。
“娘,儿子的意思,二哥这个人行事冲动,最好能够给二哥娶一个书香门第,知书达理的女子,一来好相夫教子,二来,娘,您说儿子们四个,在加上三个姐姐为何这么聪明,还不是因为娘很聪明的缘故。人说,龙生龙,凤生凤,父母聪明,儿女们才会聪明,可不能听爹的,给二哥娶个豆腐铺的女子。”
“你二哥,你三哥,还有你,将来娶什么样的媳妇,娘会给你们把个关,不会让你爹胡来。”
“娘,您可真是太好了!娶妻娶贤,儿子就仰仗娘了,儿子也不想这么早娶妻。”朱高燨抱着他娘的胳膊,“儿子只想永远孝顺在娘膝下,和娘在一起。”
徐氏窝心得不得了,越发喜欢这个小儿子,她拍拍儿子的胳膊,“将来,你要是娶媳妇,娘和你都喜欢的女子,咱们才娶进门,你爹说了不算。”
娶什么豆腐西施的女儿,哼,南军都打到家门口来了,居然还有心思去东门大街喝豆腐脑。
徐氏用缝纫机做衣服做上瘾了,将朱高燨打发后,就让人把裁剪好的布料拿过来,她踩缝纫机踩了半夜。
第二天,整个王府都在传,四王子做的缝纫机真是太好用了,王妃一口气做了三件长袍,五条裤子。
朱高燨的生产车间也搭建起来了,城里的铁匠铺都拿到了王府下发的图纸和游标卡尺,当然,每个铁匠铺要打造的东西都不太一样,每个铁匠铺只做好自己要做的活计就行了。
每做出十个零件就要送到王府来,如果检查过关了,就按照定好的价格付账,绝不拖欠,若是有不合格的,就拿回去重新加工。
这是铁匠铺的生意,若是一些手工坊有能力做别的零件,也可以去王府领活计,单价定得非常优惠。
如此一来,王府只需要搭建几条组装生产线,火铳、大炮、子弹和炮弹,以罕见的速度制造出来了。
朱高燨原以为,缝纫机是一项发明,系统肯定不会给他奖励了,谁知,从他娘的屋子里出来的时候,系统那机械化又好听的女声,在他的脑海里响起,【恭喜宿主提高了民用生产力,系统将奖励您一颗心想图成】。
一颗心想图成?
这是什么东东?
朱高燨觉得,自己读的书还是太少了一点,竟然无法断定,这是不是一个病句,量词有没有用错?
就别说,从字里行间发现点什么了。
朱高燨也不在意,既然系统奖励给了他,迟早这心想图成是要起作用的。
朱高燨回到了院子里,他算了一下,他爹最迟两个月之后就会回来,而李景隆最多一个月,掌握了他爹的行踪之后就会发起攻击。
而冲锋枪的生产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