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九章 劫临
“先生,你是说那老棺材...林中老鬼看出了三爷我是个有大造化的人,想要拿三爷的命来挡天劫?!”
张小辫儿猛地反应过来,登时一阵瞠目结舌。
让他震惊的不是对方狠辣歹毒的心思,而是世上竟还有如此诡异阴狠之手段!
究竟是什么妖法,能以命换命?!
一旁的孙大麻子也蒙了,手里的瓜子瞬间就不香了。
他原以为那林中老鬼致使自己暗中接近张小辫儿是为了拿什么东西,没想到居然是......
不由狠狠打了个哆嗦,心中后怕不已。
幸亏俺口拙嘴笨,在那铁掌柜的店里“赔了夫人又折兵”,导致原定的计划还没开始就破产了,否则不知会闯下什么弥天大祸......
林先生听张小辫儿语气夸张,还以为对方不信,便伸出三根手指,神色严肃地道:
“我林远鹤对天发誓,方才所言一字一句,绝无虚言!若是在下有半点诓骗诸位,便教在下不得好死,永堕幽冥!”
张小辫儿和孙大麻子面面相觑,对视一眼,纷纷出言道:
“先生说的哪里话,哪有人会专门上门行骗的?何况......”
两人看了看身边静静喝茶的道人,那意思不言而喻。
敢在这位面前撒谎,不要命了?
“呵呵,贫道也相信林居士,只是,先生前来拜访,为的不单单是揭穿你师兄老底的吧?”
李长清玩味一笑。
“自然......”
林远鹤老脸一红,低头喝茶掩饰了一下尴尬。
“咳咳...实不相瞒,在下之所以会找上门来,是因为与我那师兄向来不对付,不仅是道德上的,还有理念...但林中老鬼道行比在下高了太多,在下虽知内情,亦有为民除害之心,奈何手段不足,力有不逮...”
说着,他放下茶杯,仰面朝天重重叹了口气,顿了顿,又道:
“不得已,只能另借能人志士之手除去这一大害,此实乃在下心之所想,绝无半点虚言,若有得罪之处,还望道长、二位见谅!”
说完,林远鹤起身整理了一下仪容,郑重对李长清鞠了三躬。
嘿...
李长清乐了。
这位林先生倒是光棍儿!
不过转念一想,对方很可能是误以为他真有打卦问卜的手段,什么事都瞒不过,所以才说话间丝毫不遮掩,有什么就说什么。
这样也好,省的试探,徒增麻烦!
“言重了,既然先生如此坦诚,贫道也就不遮遮掩掩了!”
“说实话,我正想想去找你那师兄谈谈心呢!”
李长清冲他微微一笑,露出一排白牙。
“正愁找不到,先生便来了,这不是巧了吗?”
“想来先生既然亲自登门,必然是已知道了那林中老鬼的藏身之所,咱们各取所需,先生但说无妨!”
“多谢道长!”
林远鹤面容一正,也不啰嗦,当即快声道:
“好叫道长知道,那林中老鬼不能在阳气浓郁之处现身,不然必遭天谴,它虽已不在金棺坟,但必走不远!”
“据在下猜测,它此时不是在荒葬岭万尸坟,便是在这灵州城中!”
“灵州城?!”
张小辫儿捂住了嘴巴,一双眼睛瞪的滚圆。
元宝见了,觉得滑稽,玩心发作,也照着样子模仿起来,表情极为传神,逗得旁边孙大麻子捂着肚子哈哈大笑。
李长清和林远鹤两人可没空理会这仨活宝。
“哦,莫不是城北的猫仙祠?”
道人问。
“正是,道长神机妙算!”
林远鹤奉承一声,见另外两人不明所以,便耐心解释道:
“林中老鬼因早间被天雷击中,糟了老天爷的诅咒,不能见日,只能在阴气尸气浓重的地方活动,这附近除了金棺坟和荒葬岭,便只有灵州城北的娄氏槐园周围,人烟稀少,阴盛阳衰,可以满足它的要求!”
“但那荒葬岭自古便有许多野犬猛兽出没,并不安全,我那师兄虽有不少诡异的手段,却唯独不会贴身肉搏,所以在下才会判断,它离开金棺坟之后,有很大的可能会直奔灵州猫仙祠!”
说到这,林远鹤捋了捋胡须,饱含深意地道:
“更何况,林中老鬼统领整个灵州城中所有的野猫花猫,乃是当代的灵州猫主!对它来说,藏在猫仙祠里不但能掩人耳目,更能更好地操纵群猫监视全城!”
“俗话说,最危险的地方往往就是最安全的地方,我那师兄向来胆大包天,自视甚高,它就算忌惮道长您的手段,也必不会退缩遁逃,以在下对它的了解,敢有八成肯定,它日前绝对躲在猫仙祠里!”
李长清笑了,摇了摇头。
“这是想玩‘灯下黑’,好打贫道一个措手不及啊!”
这林中老鬼,敢于与天相搏,谋划以命换命,倒真是有些胆略!
只可惜,人算不如天算。
它躲在猫仙祠里,自忖无人知晓、天衣无缝,却忘了自己还有一位不对付的同门师弟,想着法儿要将师兄除之而后快!
这便是智者千虑,必有一疏!
而且说句实在话,李长清从一开始便不认为,以林中老鬼那点不上台面的手段,可以躲过命运的制裁。
除了仙神,世上还没人能面面俱到,算无遗策,就算演义里的诸葛武侯,也有“火熄上方谷”、“风落五丈原”,更何况那它呢!
自以为能偷天换日、逆天改命,殊不知,命运早在许多年前,便已经在它脖子上套上了绳索,任其如何挣扎,最终的结局也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为别人作了嫁衣罢了!
在刚才林远鹤叩响大门的那一刻,便决定了林中老鬼身死道消的结局。
短短几息的时间,李长清想了很多。
不知为何,他心底忽然生出一丝淡淡的惶恐与不安。
林中老鬼不过妄图躲过天劫便至于此,那么自己不但违背,甚至改变了鬼吹灯世界很多人物的命运,最终又会如何呢?
难道也会想它一样,落得个死无葬身之地的下场吗?
他想着,一颗心渐渐沉了下去,半晌无言。
堂中众人见道人听到林中老鬼具体的藏匿地点后,面如死水,不起波澜,身上忽地升起一股压抑的气氛,皆不知发生了什么,心中又惊又奇。
元宝似是看出了李长清的心思,一跃跳上了他的肩膀,伸出两只毛茸茸的小手揉了揉道人的头发。
在场之人中,唯有林远鹤颇有几分道行,从李长清脸上瞧出了几分端倪,面色变了变,几度张嘴,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
“命运啊...命运...”
这时,李长清忽然开口了,悠悠说出了一句让人摸不着头脑的话,一脸感慨。
真是可敬又可畏...
不过,贫道虽然生性懒散,但也向来不是坐以待毙之人!
到底兔死谁手,还要做过一场才能决定!
一道惊人的神光从他眼底闪过,道人缓缓从椅子上站起,摸了摸肩膀上的猴头,淡淡地道:
“走吧,去猫仙祠,今日便是那林中老鬼的死期!”
“是,师父!”
张小辫儿最先反应过来,满脸兴奋。
.....................
半柱香后。
昏暗凋敝的厢房里,黑影闪动。
铺满灰尘蛛网的神台上,一只只大大小小的野猫花猫或坐或卧,或仰或躺,围了一层又一层,如同一面猫墙。
无数双猫眼竖瞳闪着幽幽寒光,任谁见了这幅画面,都绝对会毛骨悚然,止不住腿脚发软。
似乎灵州城近乎一小半的流浪猫,都聚集在了这里,也数不清究竟有多少。
放眼望去,原本不大的祠堂里,到处挤满了毛团般的猫儿。
群猫以金玉奴为首,除了那些散处在各条街巷中的家猫,几乎都已云集至此,胖的瘦的、高的矮的、凶的善的、美的丑的、馋的懒的、公的母的、大的小的,几乎什么模样的都有,一时观之不尽。
其中只上了猫谱的,能叫上名字来的便有千文钱、过桥金、薄耳将军、绝鸡种、圆尾虎、灶上懒、睡神炉、夜明灯、毛毡子......它们虽然各有形态习性,却都属于品相极佳的花猫。
而在庙堂之外,还有更多的大小猫子正向这里聚集...
在群猫中间,盘膝坐着一个干尸般枯皱的老头,穿着一身破破烂烂的灰袍,就好像是从古墓死人身上扒下来的古旧服饰,又蒙着个面,只露出两只毫无生气的眼睛。
此人不是别个,正是孙大麻子先前在金棺坟里遇到的林中老鬼!
只看其面目,若是不知情的,还真以为它是一具刚从土里刨出来的僵尸!
忽地,林中老鬼睁开一条眼缝,枯树皮一般的老脸上微微抽动了两下。
它猛地从地上站了起来,肩膀上灰尘簌簌而落,眼中露出几分惊疑,喃喃道:
“奇怪,长面罗汉为何忽然断了联系......”
莫名的,它心中生出一股极为不好的预感,就好像有什么事要发生了...
没有丝毫犹豫,它唤来一旁蹲在烛台上的金玉奴,轻声吩咐了几句,抬头看了眼窗外的天色,太阳已经缓缓落山,天边笼上了一片沉沉的暮霭,透出几分不详的气息。
“要离开了...”
林中老鬼瞥了眼天色,脸上古井无波。
今晨它几次想要推算打卦,却屡屡不得半途而废,好像有一只无形的大手,遮住了天机,让它无法窥测。
这不是一个好预兆。
虽然林中老鬼对自己的手段和计划很有把握,但秉持着谨慎为上的原则,它还是当机立断,决定趁天黑前离开灵州城,前往荒葬岭暂避一些时日。
早就听说那里的万尸坟中有座春秋战国时期遗留至今的剑室,里面沉睡着历代铸剑大师的亡灵,神獒新死,那里正是个绝佳的去处。
只是那岭中有不少凶兽妖孽,此行独身恐有闪失,还需带几个保驾护航的帮手。
想着,林中老鬼冲身后招了招手,立即便有几只体态异常的灵猫一跃而出,脚步轻巧地跳到了它的身前。
老头面无表情地伸出手,摸了摸几猫柔软的肚皮,心道:
有这几只身怀绝技的灵猫相随,应该无甚大碍了...
领着猫儿走到门前,缓缓推了了厢房薄薄的木门。
下一秒,林中老鬼愣住了。
迎接它的不是黄昏时分一阵微熏的暖风,也不是一只只乖巧伶俐的猫儿,而是一道璀璨亮眼的剑光!
清芒似水,如天河倒卷!
刺目的白光只在一瞬间,便无情地充斥了它的整个视野。
林中老鬼的眼睛逐渐睁大,瞳孔如猫一般,骤缩成了一条竖线。
这是...
它僵在原地,无法作出任何反应。
剑芒划过脖颈的一霎那,眼角的余光在朦胧间瞥到不远处立着一位丰神俊朗的年轻道人,提着一柄锈迹斑驳的长剑,正笑吟吟地盯着自己。
在道人身后,它还看到了一张熟悉的面孔。
原来如此,我命休矣...
最后的念头闪瞬即逝,一颗枯朽的脑袋高高飞起,在半空转了两圈,旋即轻飘飘地落在了地上......
林中老鬼破败不堪的残躯轰然倒地,眼前陷入了永久的黑暗。
它死了。
“呼......”
直到此时,跟在李长清后面的张小辫儿和林远鹤长出一口气,悬在半空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太好了,这天杀的老鬼终于死了!
师父威武!
张小辫儿内心欢呼雀跃。
除了背刺师兄的林远鹤,他是最想林中老鬼死的那一个了!
哼哼,想用三爷的命换你的命,没门儿!
张小辫儿乜了眼不远处林中老鬼残破的尸体,轻蔑地撇了撇嘴。
师兄,一路好走...
林远鹤仰面望天,目光复杂。
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
“仙...道长,这这林中老鬼,就这么死了?!”
孙大麻子瞪大了双眼。
李长清轻笑一声,只是缓缓收起了长剑,望着猫仙祠中四散而逃的群猫,没有回答。
“孙大麻子,你在说什么屁话呢!”
林中老鬼一死,张小辫儿除了心腹后患,便又回归的本性,闻言翻了个白眼,无语道:
“头都掉了,还能有活?”
“那林中老鬼手段再厉害,到底也还是个人,人被杀就会死,这么简单的道理你都不懂吗?!”
“俺...”
孙大麻子被他说的面色涨红,哑口无言,只得低声讷讷道:
“俺就问问,你至于嘛...”
这时,林远鹤噔噔噔跑到李长清身前,先行了一个大礼,而后抱拳朗声道:
“恭喜道长,又为天下百姓除一大害!”
.....................
第二百七十章 无题
望着林远鹤殷切的目光,李长清淡淡一笑,指了指不远处残破的尸体,道:
“这林中老鬼作恶多端,祸害了许多无辜生灵,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落得今天这个下场是命中注定,罪有应得。”
“贫道代天行法,斩之,枭其首,以赎其罪。待它人头落地,过往一切是非善恶,皆随之烟消云散,再咎无益,你是它的同门师弟,若想为其收尸入殓,贫道不会阻拦。”
林远鹤闻言一怔,郑重再拜道:
“多谢道长!”
接着便从怀中取出一条提前准备好的裹尸布,快步上前,将林中老鬼的残尸裹了,背在了背上,复折返与三人辞行。
那林中老鬼不知是因生前遭过天谴的缘故,还是因为道人剑芒中携带的雷罡,身死之时浑身枯萎如朽木,脖颈断裂处乌黑无光,更不见半点血液,端的是诡异万分!
此时被林远鹤背着,轻飘飘的,似没有一点重量,真就像一截人形的枯木一般!
“道长、张三爷、孙小兄弟,在下陋居就在城东白花巷,门口设影壁、铺青瓦的那幢就是,三位日后若有用得着在下的地方,尽管派人通传,在下随时恭候,告辞!”
林远鹤扛着师兄的遗骸,又表情诚恳真挚地撂下一大通话,这才匆匆出了猫仙祠,消失在巷弄尽头。
“师父,这位林先生也是位有本事的人呐!”
张小辫儿望着对方儒雅的背影,不由啧啧称奇。
“就是,就是!”
孙大麻子急忙附和。
李长清也点了点头,轻声道:
“日后若有麻烦,找他或能帮上些忙。”
他这话是冲着徒弟张小辫儿说的,但后者此时的注意力不在这,并没在意师父话中饱含的深意。
只听张小辫儿突然开口问道:
“师父,您说那林中老鬼手段如此诡异莫测,会不会还藏着什么后手,譬如假死脱身之类...”
他这话语气说的十分委婉,却瞒不过李长清。
“你是不是觉得这一切都来的太突然、太容易,那林中老鬼向来老谋深算,有没有可能骗过贫道的眼睛,设计假死,借此逃出生天?”
李长清直言不讳。
“嘿嘿,师父您老人家明鉴...”
张小辫儿不好意思地摸了摸自己刚长出青茬的脑袋,道人赐给他的方帽之前在青螺时,镇被大风吹走了,所以他现在是个和尚头。
“徒儿,为师记得你刚才孙大麻子如此问你,你却说‘头都掉了,还能有活?’,怎么现在又来问我?”
李长清盯着他,玩味一笑。
“这岂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啊这...我...”
张小辫儿结结巴巴,面色微红。
孙大麻子和元宝见这小子出丑,忍不住在旁捂嘴偷笑。
报应啊,报应!
李长清摇了摇头,道:
“不必多想,贫道在那一剑中,名为‘雷刹’,其中蕴含一道雷雨天自山巅萃取天雷真罡,世间一切歪门邪道,观之必惊,触之必亡!”
“林中老鬼正面受了此剑,除非它是地府里的阎罗老儿托世,不然定死无疑!”
说着,道人抬头望了望昏暗的天空,环顾空荡荡的猫仙旧祠,笑道:
“若它真有‘偷梁换柱’、‘死中求活’地逆天手段,又何必躲在阴暗晦涩的金棺坟里,陪那女尸整整几十年,忍气吞声只为苦寻一个‘替死鬼’呢!”
“师父英明,徒弟受教!”
张小辫儿拜服。
.....................
回到府宅之后,吃过晚饭,便熄灯入眠了。
张小辫儿和孙大麻子惊累了一天,早就身虚体乏,拖着疲惫不堪的身子上了床,后脑勺刚沾上枕头,便打起了鼾。
李长清成为先天之后,就很少睡觉了,基本都是盘在榻上入定打坐,就算有时平躺合眼,进入睡眠状态,神智也十分清醒,对周遭一切都掌握于心。
并不是说他已经不能如常人般沉睡,而是因为很少感到疲惫。
元宝今夜也格外地精神。
按说平日里,这小家伙儿也属于那种沾床就倒的,似乎怎么都睡不够,足以和张小辫儿争一争“睡觉大王”的宝座。
但这两天不知怎么了,一反常态。
“这猢狲,不会是饿了吧?”
李长清瞥了眼旁边兴奋地又蹦又跳的小猴子,心中起疑。
“吱吱吱!”
元宝耍的正开心,忽然听到“饿”字,哈喇子都快流出来了,一个猛子扎到道人身前,一脸期待地望着他。
干饭了,干饭了!
李长清脸色一黑,拨开小猴伸过来的毛手,心中念头忽然一动:
如今我身上宝器都要为铸剑准备,剩下的银钱也都花上了,囊中羞涩,实是没有余粮,不过听人说,那金棺坟中似乎藏有不少宝货,或许可以......
略一思索,他摇了摇头。
不妥。
那坟中虽陪葬宝货虽多,但到底是属于那冤死贵妃。
若埋的是个昏庸无道、残暴生灵的帝王贵胄也就罢了,可那贵妃被太后冤杀,本就是个可怜人,贫道又怎么忍心去强抢她的东西......
那岂不成了“入室抢劫”的强盗?
“唉......”
李长清轻轻叹了口气,表情有些无奈。
明知一地宝货堆积如山,却不能去取用,只能看着其腐烂化为尘土,实在有些可惜...
虽然感到十分可惜,但道人却并未心动。
他虽然下过几次斗,盗过几回墓,但不论那元代将军,还是献王老儿、古代魔国祭祀,都是滥杀无辜、残虐百姓之辈,毁其陵寝、捣其尸骸,皆不会让他产生负罪之心。
想来也算一种另类的为它们残害过的民众报仇了...
今回不同以往。
那位贵妃娘娘虽不见得一定是那爱民如子,善待他人的,却总归没做过伤天害理的恶事,最后还落得个凄惨暴毙的下场,于情于理,都不该再去惊扰。
有些底线,还是必须要坚守的。
李长清想着,已彻底抛却了去金棺坟中走一趟的想法,摸了摸元宝油光水滑的毛发,笑道:
“看来只能委屈你,再饿上一阵子了。”
“吱......”
元宝缓缓垂下了脑袋,一脸沮丧。
额滴饭饭呢?
...........................
翌日。
李长清从入定中缓缓苏醒,起身走到院中舒展了一下筋骨,决定动身出发,再往荒葬岭万尸坟。
铸剑所需的宝料、神铁、剑母都已备好,无根火他经过昨夜的思考实验,也已有了眉目,现在是万事俱备,只差东风。
只等收拾好剑炉,便可动手铸剑了!
事不宜迟,越早动身越好。
道人从没拖延的习惯,一旦打定主意,即可便要启程。
不过在此之前,还要吩咐几句。
于是让元宝去床上把还在睡懒觉的张小辫儿提溜过来,叮嘱道:
“徒儿,为师有极为要紧的事,要外出一段时日,长则数旬,短则七八日,你和元宝留在府上,本分度日,等为师事成归来,切勿挂怀。”
“什么?!”
张小辫儿本来还昏昏欲睡,忽听此言,猛地惊醒,顿时被震得七荤八素,急忙追问道:
“师父,您老要去哪儿?怎不带上徒弟一起?”
“荒葬岭万尸坟。”
听到他问,李长清也不隐瞒,将自己此行的目的地讲了出来,见这小子一脸吃惊,便笑着解释道:
“非是为师不带你们,而是此行颇为凶险,若遇危机,为师恐精力无法分散,不能及时照拂,带你去非但没有益处,反而会互为掣肘。”
“啊?!”
张小辫儿闻言,一脸失落。
“吱吱吱!”
元宝却早就习惯了,安慰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昨晚上道人已经提前告诉它了。
“大丈夫磊磊落落,又不是生离死别,何故作此女儿姿态?”
李长清面色平淡,语气故意露出几分不悦。
“非是徒弟故作扭捏,只是......”
张小辫儿打了个稽首,眼中不禁显出浓浓的不舍,低声道:
“只是徒弟已将《道武录》、《猫经》习完,师父还不曾检查课业...”
“此事不急,等我回来再说!”
李长清摆了摆手,看着一脸茫然忐忑、目光闪烁的小少年,终究是心中一软,放缓语气,伸出一只大手覆上他的脑袋,温声道:
“放心罢,不会太久的。”
他理解张小辫儿此时的心情,知道现在自己是对方心里为其遮风挡雨的参天大树,成为了对方不可或缺的依靠。
这么久相处下来,师徒之间的感情也越来越深。
但是,现实总是残酷的。
李长清毕竟不属于这个时代,早晚都会离开,张小辫儿必须提前适应,学会自己去应对一切。
而且道人知道,这小子不是不行,只是不愿罢了。
谁又不想一辈子都有个无所不能的依靠呢?
只可惜...
不过李长清也不是绝情之人,不会撒手不管,总得给自己的徒弟留一个逐渐适应的过程,所以他这次便让元宝留了下来。
这也算是一个考验吧!
“徒儿你记住,为师不在的日子里,你行事务必小心谨慎,凡事三思而后行,多学多看少说,更不要在外人面前夸海口、逞英雄,还记得你之前跟为师说的么?”
李长清顿了顿,缓缓道:
“你要做那能大能小,能升能隐的真龙!大则兴云吐雾,小则隐介藏形,升则飞腾于宇宙之间,傲视穹苍,隐则潜伏于波涛之内,不兴波纹!”
“昔日诺言,你可能做到?”
道人注视着少年。
张小辫儿用力点了点头,目光渐渐坚定。
“善!”
李长清嘴角缓缓上扬,转身迈出宅门,忽然顿住身形,似是想起什么,最后留下一句:
“对了,若是巡抚马天锡来访,须要好生招待,不可怠慢,他如果给你什么好处,大胆接下便是,为师去也!”
说完,他身形化作一道清风,消散于天地之间。
“师父教诲,徒弟谨记!”
张小辫儿扯着嗓子喊了一声,快步走到门口,抻头望着空荡荡的街巷,一脸怅然若失。
“吱吱吱,吱吱吱!”
别看了,回来吧!
元宝嘲笑似的拍了他后脑勺一下,摇着尾巴荡回了堂中。
“唉,一时心急,竟忘了问师父到底去干嘛了...”
张小辫儿收拾了一下心绪,摇头晃脑地进了宅子,缓缓关上了大门。
刚走到堂前,身后忽然响起敲门声。
师父!
张小辫儿猛地抬头,转身噔噔噔跑了回去,噌地打开了大门。
却见两个身穿皂衣,腰挂佩刀的差人恭敬地立在门前两侧,中间站着一位文士打扮,手持折扇,面容和善的老大人。
正是老熟人,灵州巡抚马天锡。
“巡抚大人?”
张小辫儿愣了一下。
“呵呵,原来是张小友。”
马天锡面容温和,语气亲切,丝毫没有一品大员的架子,让人如沐春风。
他拱了拱手,柔声问道:
“马某冒昧造访,多有得罪,不知栖云子道长在家吗?”
“这...”
张小辫儿心中惊疑不定。
师父刚嘱咐完,他就来了,怎会这般的巧......
难道这位马大人,表字孟德不成?
马天锡见他表情有异,面色不变,心中稍加寻思,便猜了个大概,眼睛转了转,对张小辫儿笑眯眯地道:
“小友不必疑虑,实不相瞒,马某此来,是为了荒葬岭野犬一事,既然尊师不在,想来是有事出去了,可否至堂中一叙?”
荒葬岭?
张小辫儿心中一震,额上不由渗出几滴冷汗。
还有,他是怎么知道师父出去的?!
莫非...
想到不安处,张小辫儿笼在袖子里的手不受控制地哆嗦了一下,但记起师父临行前的嘱咐,他缓缓镇定下来,冲马天锡抱了抱拳,侧身道:
“大人请进!”
“多谢小友。”
马天锡呵呵一笑,吩咐左右待在门外,自己跟着张小辫儿进了后堂。
入堂后,两人分主宾坐定。
张小辫儿奉上热茶后,率先问道:
“巡抚大人,您刚才说荒葬岭野犬...不知究竟是什么意思?”
“呵呵,看来尊师并未将此事告诉小友...”
马天锡听他说话间,语气颇为急不可耐,心中微微有些惊讶,捋了捋胡须,沉吟片刻,缓缓开口道:
“事情还要从神獒伏诛说起,那天,马某便让手下军将领一营兵勇捉刀扛枪,携带大量火器,列队开往荒葬岭除犬.........”
第二百七十一章 九九
灵州府宅,李长清前脚刚走,巡抚马天锡便带着两个差役微服来访,阴差阳错之下被张小辫儿迎进了厅堂。
张小辫儿以为这位马大人知道师父此行的内情,因此殷切询问,却不料对方这次前来,其实另有他因。
昨日前去荒葬岭万尸坟除犬患的营官张自碌回来,连甲胄都没来得及脱,便匆匆来到府衙拜见巡抚,口称惶恐。
他们此行竟扑个个空!
马天锡闻言大奇,便查问详情。
这一问之下才知道,原来昨夜子时,当这几千兵勇披星戴月赶到万尸坟之后,发现谷中一片死寂,并无半点野狗的身影,一直搜到剑炉附近,才愕然发现悬崖下竟趴着一片死狗的尸骨!
兵勇们见状大惊,顿时上前探查,最后由小校卢林得出结论,这荒葬岭里几乎所有的野狗,竟在不久之前,被人用刀剑给屠了个干净!
那剑客下手利落,每条野狗都是一击毙命,竟皆是被枭首而死!
得知这个消息,营官张自碌立刻有些慌了,不敢多留,便又连夜带着一众兵勇回到了灵州城,并第一时间把消息报了上去。
马天锡听后,也觉心惊不已,如此剑法,简直骇人听闻!
思虑片刻,觉得整个灵州地界,唯有城中栖云子道人可以轻松办到!
于是,这位马大人当机立断,先是上书奏表朝廷,而后带着两个差人急匆匆便换上常服,赶到了道人的居所。
他并不知道李长清已经离开,此次来访,单纯是为表道人斩杀野狗,为灵州百姓再除一大害之奇功!
马天锡说完,张小辫儿不由目瞪口呆,久久不能回神。
如此转折,让他始料未及!
一时竟不知作何反应。
马天锡见他表情,心中有了几分猜测,便借此机会,忽然抛出橄榄枝,和颜悦色地问他愿不愿意入朝为官,在他麾下任一军职?
张小辫儿讷讷无言。
他到底会不会答应,李长清不在的这段时日,灵州城里又会有什么变故发生,这里暂且按下不表。
冥冥中,一切自有天意。
...........................
且说李长清出了灵州,便一头扎进了山海林泉之中,踏空而行。
头顶是碧蓝飘渺的天空,足下是漫漫无垠的幽绿,闻着清新自然的气息,只觉心情一片舒畅。
整个人飘飘然,冯虚御风,似与道合。
他赶路的速度并不太快,毕竟不是真正的驾云飞升,只是凌空渡步,比骑马飞奔快不了多少。
虽然李长清现在已修成了气海,丹田内真罡可以说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覆于足底,可踏虚十日十夜而不竭,但一日不迈入通幽境,便一日不得腾云驾雾、剑遁虹桥!
别看他整日“飞来飞去”,甚至风光,其实此手段自身存在很大的局限性。
其一,便是速度不快,远比不上真正的飞遁;
其二,踏空而行,最多离地百丈,过高则不稳,稍有不慎便会马失前蹄,从高空坠落。
《西游记》中菩提祖师曾言,霞举飞升之法有爬云与腾云之分。
爬云者,踏云而起不过五六丈,半日去不上三里;而腾云者,早晨起自北海,游过东海、西海、南海,复转苍梧。
一日之内将四海皆游个遍,方可算腾云。
而似李长清这般先天大宗师踏空而行的手段,比爬云有余,比之腾云则相距甚远,全然不足道尔!
不过他万一侥幸能迈入通幽之境,便可假借天地之力,遨游宇宙之大,千里不过倏忽,来去无矩!
届时,就算仍比不上腾云,也相去不远矣!
若有朝一日能得机缘,一粒金丹吞入腹......
算了,还是不好高骛远了...
.....................
“终于到了!”
天空一声巨响,李长清猎猎而落,轰然砸在了幽翠静谧的山谷之中,激起无数飞石,惊飞栖息在四周林子里的鸟雀阵阵。
赶了两个时辰的路,他终于又回到了万尸坟底的剑室前。
甫一落地,李长清便愣了愣。
无他,只是忽然发现原本遍地的狗尸竟都不见了。
兴许是被其他野兽猛禽拖走吃了...
道人只略微一想,并没有太在意,而是迅速穿过剑室的天、地二殿,来到了剑炉所在的人殿之中。
高耸的石台,尘封的铜烛、斑驳的剑池......这大殿与他上次离开时几乎一模一样,看样子这段时间应该没人进来过。
也是,这剑室原本是那鞑子犬的老巢,犬死威犹在,里面还散发着神獒独特的气味,足以令一切猛兽望而却步。
李长清没有太多犹豫,便开始动手准备起来,他先是在石门外壁的凹槽里挂上了一串青铜六角铃铛———这还是他当初从陨玉天宫里带出来的宝物,只要轻轻摇动,其发出的声音便会让一切生物产生幻觉,继而陷入浑浑噩噩的状态。
道人用此物穿红绳布阵,在铸剑期间,只要有东西接近殿门,不管走的还是飞的,即刻便会踏入铃铛阵中,中招受困,再无反抗之力!
当初在天母幻境,就连他也一个不小心,中了铃铛幻术,若非醒悟及时,恐怕会一直沉溺下去,如此看来,此地应无人可以破除此阵。
布完铃铛法阵,李长清又将殿口的石门闭合封死,用真气带起的罡风清扫了一遍殿中的灰尘蛛网,简单收拾了一番,便将铸剑用的宝料取出,堆放到了一旁。
系统给出的宝方,共分上中下三等,他要炼就炼最好的!
上等宝方,共需天材地宝七十二,其中神器两件,道人选择了避水珠与在南海仙人墓中获得的那具青色龙尸!
一枚神珠,一具真龙尸骨,都是可遇不可求的宝物,不能说万分珍贵,只能说珍贵万分!
李长清选择这两样作为铸剑的宝料,自然有他的道理。
首先,避水珠可以镶嵌融于剑身,届时入水潜海时,只持一柄宝剑,便可往来无碍,说是熔炼,其实只是把避水珠的效用嫁接到了本命法剑上罢了!
而那具四圣兽之一的青龙尸骨,也是他深思熟虑之后,最终作出的选择。
自古以来,“龙”便是剑的别称,古代铸剑师常常会在剑刃或剑格上雕刻龙纹,除了象征尊贵,更有代表此剑锋锐无匹的意味,除此之外,更有不少名剑神剑用“龙”来命名。
譬如宝剑龙泉,又名七星龙渊剑,乃是距今两千多年前,春秋战国时期著名的铸剑大师欧冶子和干将联手所铸。
相传欧冶子和干将为铸此剑,凿开茨山,放出山中溪水,引至铸剑炉旁成北斗七星环列的七个池中,是名“七星”。
剑成之后,俯视剑身,如同登高山而下望深渊,飘渺而深邃仿佛有巨龙盤卧,故此得名。
青龙乃四灵之首,木德之尊,更是遨游太虚,能升能隐之真龙!
以其尸血铸剑,必能使剑生生不息,不惧水火雷雾,幸运的话,说不得还能带上几分真龙的神通,益处无穷!
其实除了青龙尸骨,李长清也考虑过用同为四象之一的白虎代替,毕竟白虎代表西方庚辛金,乃金神,以其尸铸剑,必能使宝剑无坚不摧!
但那虎尸之前在万奴王地下巢穴,已献祭了一部分,躯壳不全,少了小半个身子,再用多少有些不妥。
本命法剑品质事关重大,不可疏忽大意!
更何况,白虎主杀,以此成剑必为凶剑,李长清恐其弑主,因此思虑半天,最终并未选用。
杀气太重不好,没有杀意也不好,介于两者中间则刚刚好。
除却两件神器,还需重宝一十八,珍宝二十二和宝器三十整。
关于剩下这些宝料的选取,李长清也绞尽了脑汁,尽最大的努力,或选或买或换来,尽量让铸剑的宝料都属性相近,适于熔炼,避免因宝物相冲而产生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七十二件宝物取出的瞬间,原本昏暗的大殿顿时熠熠生辉,被层层珠光宝气映的满室生华。
虹霓般的宝气冲天而起,却被万尸坟中的隐晦尸气所阻,不得散发,倒为李长清省去了不少的麻烦。
否则,一旦这多宝气冲出山岭,必引得天顶祥云笼罩,霞分九彩,方圆百里之内都能看得清清楚楚,真要如此,若不得便有居心叵测之辈,为财帛所动,忍不住前来一探!
宝料准备齐全,下一步便该生火起炉,烧红了剑池,方可继续进行下一步,
李长清按照《问道剑经》中的步骤,盘膝坐与青铜剑池三丈之外的高台上,闭目养神,心沉灵台,放空思绪,渐渐进入天人合一的道家至高境界。
半柱香后,他默念心火咒,感觉一股躁动从下丹田内生起,穿过无边气海,逐渐贯通全身经脉血络,似有一团无形业火,在他体内缓缓延烧。
道人念头一动,那团无形之火便随之缓缓移动到了眉心,逐渐稳定下来,并迅速扩大!
觉着时机差不多了,李长清双手捻决,置与胸前,猛地睁眼,眼底两道火光一闪而过,弹手一指,遍有一滴殷红似漆的血珠自其中指指尖渗出,蓦地飞溅而出,射入池中!
噗!
一声点火时的轻响,那方自春秋战国时代遗留下来的剑池,时隔几千年,再一次被点燃了!
一团无名之火,在剑池铜炉中缓缓烧灼。
起初只有黄豆大小,被李长清张口吐出的清风一拂,火借风势,迅速生长,不过几息,便已比成人拳头大了一圈,并且还在继续增大!
轰隆隆...
随着火焰迸燃,一阵低沉的闷响声传入李长清耳中。
奇怪的是,那声音却不是来自池中,而是仿佛响在虚无缥缈的天际!
道人见怪不怪。
无根业火,无质无源,肉眼虽见其在炉中,实则却烧在他的心底。
在李长清眼里,面前剑池内烈火焚天,但若有旁人在此,却会惊奇为何只能听到烧灼之音,却不见火影。
此间种种神奇,不足为道!
.....................……
李长清顺利点燃无根火,心中一松,但仍不敢有丝毫懈怠,双目紧紧盯着剑池中的动静。
他只有一次机会,不成功,便成仁!
时间一点一点流逝,不知过了多久,忽听一阵清鸣,剑池整个颤了颤,逐渐趋于稳定,炉内的火焰也渐渐变得温和。
第一步,成功了!
默念一声,李长清心中振奋,大袖一挥,藏在袖中的宿邙残剑如电般射出,遁入池中。
要铸剑,先熔剑!
不过一盏茶的工夫,随着噼里啪啦一阵裂帛声响,原本无坚不摧,连子弹也无法留下丝毫痕迹的铁剑竟已完全融化,成了一团银黑色的液体。
离奇的一幕发生了...
那团宿邙残剑融化成的铁液并未流入剑池底部,而是被无根心火裹住,悬在了半空之中,凝结成了一个波动的球形,随着火焰的升腾一起一伏,带着一股奇特的律动。
“是时候了!”
李长清神情一震,取出早已备好的陨铁,没什么花里胡哨的技巧,直接掷入了滚烫的剑炉之中!
呲呲......
神铁甫一进入,便被宿邙残剑化作的铁液裹住,缓缓被吸收溶解。
那团液体就好似有生命一般,覆在铁丸之上,在心火的催化下,如同附骨之蛆,贪婪地吸吮着铁丸的身躯。
不出片刻,整个铁丸便被剑液敲骨吸髓,吃干抹净,与其融为了一体,吸完陨铁的剑液依旧呈球形,只是身子较之前明显大了一圈,颜色也由银黑转变为了亮银色,在昏暗的大殿内看来格外刺目!
第二步,完成!
李长清心如止水,面无表情,颇有种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姿态。
他知道,大头还在后面,这不过是一个开始!
接下来,便轮到去杂质的步骤了!
道人想着,缓缓闭上双眼,口齿瓮张,吐出一道道真罡如游龙般的真罡,控制着道道真气在通红的剑池中纵横穿梭,不时掠过悬空的铁丸,一点一点剔除其中被氧化的碳状物。
每剔除一点,剑丸都会变得更加圆润饱满。
山中不知年。
转眼间,便是月余过去了。
黑暗的大殿中,李长清缓缓睁开了眼睛,浑身大汗淋漓。
在他面前的剑池中,静静漂浮着一枚人头大小、莹润如玉的铁丸,完美无缺。
第二百七十二章 剑成
经过三十多天没日没夜的提炼,剑丸中的杂质终于被李长清剔除了九成九,虽仍有一些未能尽除,但已无关大碍。
世间本就没有十全十美之事物。
“呼......”
凝视着面前圆润饱满、亮如水银的剑丸,李长清缓缓吐出一口浊气,一月以来一直紧绷的心弦稍稍松了松。
他已经将近足足四百个时辰没合眼了,若换做常人,恐怕早在第七天便已经猝死了,也就只有先天之体,精力旺盛,才能一直支撑到现在。
更何况,剔炼杂质可不只看着那么简单,需要耗费海量的心力精气,一时一刻都不能松懈,稍不留神便会前功尽弃!
不过好在李长清撑下来了。
一丝丝疲惫萦绕在他的心头。
第三步也完成了,接下来便是整个铸剑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步!
炼宝!
李长清面容严肃,稍加喘息,便抬手拽住龙尸的尾骨,将大蟒一般的尸体直接掷入池中,接着默念心火决,让剑炉中的无根业火燃烧的更猛烈一些!
乌黑如铁的青龙尸体甫一接触到火焰,便发出一阵噼里啪啦的脆响,好像是往热锅里倾了一勺油,剑池中瞬间沸腾起来,火星四溅!
不过眨眼的工夫,原本坚硬堪比金刚石的龙尸便化作一滩金色的血水,盘旋滚绕在亮银色的剑丸四周,好似一条灿烂的飘带,随风浪翻滚舒展。
李长清目光如炬,侧耳倾听。
隐隐间,他好像听到天际传来阵阵悠长的龙吟,在大殿中回荡不休。
久久止息,余音绕梁。
“吼!!”
恍惚间,道人似看到一条青麟金爪,头角峥嵘的神龙,在火海中遨游翻腾,时不时昂首向天,吐出股股热息。
“去!”
一声低喝,李长清抓住时机,把手中捏着的避水神珠弹入剑池。
幽蓝色的珠子没入火海,陡然汽化成一团阴惨惨的水雾,凝聚在了剑池的正上方,不出片刻,竟有雷击电闪在阴云深处形成,轰隆隆似有暴雨将至!
烈焰翻卷的火海热场,一条头角狰狞的火龙咆哮不休,其上方的穹顶处阴霾密布,低沉浑厚的雷鸣声中,竟也从云雾中探下一个硕大无朋的龙首!
那龙首浑身靛青,双瞳如电,须发贲张,麟角可怖,张着血盆大口,喷吐雨雾,与火海中的金龙对峙。
随着两道几乎同时响起的龙吟,两条遮天蔽日的庞然大物翻搅撕咬在一处,搅的剑池中风雷激荡、声威赫赫。
场面一时无比震撼!
李长清望着池中两条似虚似实,正在抢夺剑丸的神龙,只觉耳边嗡嗡,手足发麻。
他没有想到,避水珠和青龙尸骨这两大神物相撞,竟会有这么大阵仗!
二龙戏珠啊这是!
一个激灵,李长清猛然回过神来,心知再这样下去,两大神器只会斗个两败俱伤,到时候倒霉的还是他自己,于是强行出手干涉。
心念一动,操纵着数十道无形的真气流,化作一条条缚龙的红绫,将两条在殿中火海叱咤风云的龙魂锁住,强行拖到了剑丸之中!
青龙的龙魂、避水珠的珠魄,再加上剑丸中正在酝酿成形的剑心,三者在外力的加持下,异性相吸,顿时融为了一体,再也不分你我。
剑丸将两大神器最精华的部分吸收吞噬之后,原本亮银色的液体逐渐转变成银、赤、碧三色,其中银色居中,赤色居左,碧色居右,慢慢趋于平衡。
在李长清的视野里,能清楚地看到,三者融合之后,竟在剑丸顶上的虚空中结出三朵由气息组成的花朵,如梦似幻,一时让人分不清真假。
三花聚顶?
道人下意识想到了这个词,又摇了摇头。
应该不是,三花聚顶乃是得道仙人专有,怎会无故出现在一个剑器身上,这三朵花应该只是神物宝气所凝。
要紧关头,容不得他多想,见两个神器皆已融合完毕,便趁热打铁,顺势把早已备好的一十八件重宝同时掷入了剑池。
重宝入瓮,池中瞬间便炸开了锅!
这十八件重宝造出的声势虽远没比不上两件神器,但胜在数量,其熔炼后凝聚出的宝气也是不小,李长清费了半天工夫,才将其逐一拘入剑丸。
剑丸吸收重宝精华之后,颜色未变,只是在四周生出一层九彩宝华,氤氲飘渺,把三色剑丸遮蔽了大半。
站在高台远远望去,真如那兜率宫八卦炉中,老君炼的一枚九转金丹!
不知何时,大殿角落忽然升腾起了阵阵云雾,更将此间衬托的不似人世。
接下来,李长清如法炮制,依次将二十二件珍宝和三十件稀有宝器掷进铸剑池,而后用真气流拘住其中宝气,锁入剑丸之中。
至此,炼宝步骤总算完成了大半。
剩下的,只需慢慢温养便可。
整个过程,又花费了李长清七七四十九日,方始功成。
“终于......”
一日,李长清从入定中苏醒,望着剑炉中静静飘悬的剑丸,嘴角缓缓上扬,露出一抹如释重负的笑容。
剔除杂质月余,加上炼宝温养七七四十九天,算算,他这次铸剑竟总共用了九九八十一日!
“真是一段难熬的时光啊...”
李长清心中感慨。
整整八十一天,他悬着的一颗心就没放下过!
不过所幸,功夫不负有心人,过程虽然艰辛,但最终的结果却大快人心!
贫道的本命法剑,终于成了!
“叮。”
“主线任务最终环:铸剑,已完成。”
“检测到宿主已完成全部主线任务,传送倒计时开始。”
“剩余时间:六天二十三时五十九分五十九秒。”
完全没理会系统的提示。
李长清双眼盯着悬在剑池中不声不响的乌黑色剑丸,一眨不眨。
此刻,绕是以他的谈定低调,也不由心中激荡,猛地攥紧了袖子里的双拳。
他已经有些迫不及待了!
酝酿了片刻,李长清俊朗的玉面渐渐平静下来,目光也恢复往日的高深莫测。
正襟危坐,轻描淡写地说了句:
“剑来!”
嗡~
话音刚落,便一声轻吟。
原本平平无奇的剑丸被从沉眠中唤醒,仿佛拥有了生命一般,绽放出层层九彩的华光,煌煌如日!
剑丸苏醒的刹那,偌大的人殿轰然颤动起来...不,不是大殿在颤,而是地底…或者说是整个万尸谷...整片荒葬岭都在剧烈地颤抖!
一时间,方圆数百里内天摇地动,鸟兽噤声!
万尸坟积攒上万年的地气、尸气瞬间汹涌澎湃,疯狂向剑池所在扑卷而来!
青龙尸骨中残留的龙气、诸多宝物中的宝气还有李长清释放的数十道真气流,与席卷而来的尸气、地气混杂在一起,如同千江入海、万兽朝天,滚滚涌入了剑丸之中!
尸气、地气、龙气、宝气,以及真气...汇聚成一个循环,被剑丸瞬间吞食而尽,化出五道光环,笼覆上空。
这是...五气朝元?
李长清见状,不由瞠目结舌。
好家伙,这好像有点儿巧了吧!
颤动持续了十几息,而后慢慢归于平静,萦绕在剑丸四周的九彩光华渐渐消失,剑丸又变回了之前乌黑普通的模样。
化作一道流光,射入了李长清的手心。
道人注视着手中漆黑如墨,并无半点光泽的铁丸,一股心连心的亲切感油然而生,十分舒适,就好像这东西是从自己骨髓血肉中分离出去的一样。
但他并不惊讶,也并未学着仙侠小说里那样滴血认主。
所谓本命法剑,因为是用宿主的心火意念凝练而出,与宿主的关系便如一体双生,不分彼此,终生不会背叛。
剑在人在,剑亡人亡,是一种玄之又玄的关系,有点像共生。
别看这小小剑丸,说它是李长清的本体也不为过!
只心念一转,一道白光闪过,手中便多了把长长的铁剑,模样与之前的宿邙残剑相仿,只是不再是锈迹斑斑,崭新的剑刃赛霜胜雪,让人看到便心生凛然,拎在手里轻飘飘的感受不到重量。
这时,系统的提示音再度响起:
“名称:宿邙剑。”
“等级:神器。”
“描述:
古剑寒黯黯,铸来几千秋。
白光纳日月,紫气排斗牛。
有客借一观,爱之不敢求。
湛然玉匣中,秋水澄不流。
至宝有本性,精刚无与俦。
可使寸寸折,不能绕指柔。
愿快壮士心,将断妖孽头。
不愿报小怨,夜半刺私仇。
劝君慎所用,无作神兵羞。”
“好!好剑!”
李长清目光大亮,抬手挽了个剑花,银亮的剑芒如簇,映的他眉宇英姿飒然,顾盼间熠熠生辉。
丈剑立于高台,心中不由生出万丈豪情!
此剑在手,天下何处不能去得?
如果说之前的宿邙残剑对他来说只是一件趁手的兵器,那么此剑带给他的,便是一种如臂使指、血脉相连的美妙感觉!
令人迷醉!
李长清一剑舞罢,脸不红气不喘,手指拂过剑身,酣畅淋漓,忍不住放声大笑,震的满殿灰尘簌簌而落。
天上剑仙九百万,见我也须尽低眉!
他心中畅快,忽地手腕一抖,手中宝剑腾空而起,竟超脱了一切束缚,随道人意念驱使,在偌大的人殿上空盘旋纵横,往来倏忽!
以念御剑!
这便是本命法剑铸成之后,带给李长清最大的手段!
自今日起,他才可以真正做到千里之外取人首级,如探囊取物!
“此地太小,舒展不开手脚,还需另一番广阔天地!”
李长清一声长啸,踏空而起,竟一头撞破殿顶,飞上青冥!
宿邙剑若一道勾轨,将他身子笼罩在内,化作一道剑光,遁入茫茫群山!
剑遁之速,不可思议。
不过几息间,便已飞出千里,与往日不可同日而语!
“呜呼,快哉!”
李长清御剑纵横,在云雾中往来穿行,搅了个天翻地覆,把这段时日以来胸腹中积郁的闷气尽数发泄一空,顿觉心旷神怡,飘然欲仙。
好似无拘无束的清风,尽情地在九天之上徜徉!
忽地顿开金绳,这里扯断玉锁...
“今日方知我是我!”
道人清朗的笑声在天际回荡,很快便湮灭在狂暴的罡风之中。
.....................
直到日落西山,晚霞灼灼,李长清方才兴尽而归,缓缓落于群山之巅,剑光重新化作乌黑的剑丸,被他笼入袖中。
如今志得意满,他心情大好,静静俯视着身下苍茫的大地。
气海已成,法剑已铸,离通幽不远矣!
只等他再回到壶江世界,将剑丸吞入腹中丹田,与气海交合,那么......
想着,李长清眼底逐渐露出几分期待,注视着天边火烧一般的云采,喃喃道:
“不知先天之上,究竟是怎样一副风景...”
...........................
今天对灵州城里的百姓来说,无疑是个如同地狱一般的日子。
天刚破晓,城门便有噩耗传来。
先前被迫撤退的粤寇重整旗鼓,再度兵临城下,大军压境,万籁俱寂。
一众兵勇站在城门楼向远处望去,大气都不敢喘一口,人人心中惴惴不安。
但见敌军军阵中,旌旗蔽野,刀枪如林,密密麻麻的兵丁蜂拥而至,端的是气势惊天,血腥肃杀之气扑面而来!
黑云压城城欲摧,甲光向日金麟开,说的便是眼前这种景象!
灵州巡抚马天锡面色凝重地站在瞭望台上,端着单筒千里眼端详着敌军列阵,嘴角紧抿,一言不发。
他前天便已得知了消息,派人连夜布置好了城防,在灵州城外挖了三条壕沟,两边的沟里都插满了尖木桩子,当中一条深壕最宽,里面注满了污水,每条壕沟之间,都接着阻挡冲击的鹿角刀栅。
非止如此,他除了争取到了城中各大商贾富户的钱物支持,操练出数团兵勇之外,还另外招安了附近几伙兵强马壮的响马。
并且利用关系暗中和洋人交易,购买了许多犀利的西洋火器,把灵州城守备得好似铜墙铁壁一般。
按理说,灵州城坚地利,加之做了如此充足的准备,应该万无一失。
但不知为何,马天锡心中总有些许不安,说不出是什么,却不时令他心惊肉跳。
此时站在塔顶,细细端详了一遍太平军的军阵,只见军列严整,装备精良,显然是一股久经沙场的老军,不由眉头皱得更深了,问身边的幕僚道:
“查清楚了没有,城外的粤寇大军是谁人统领?”
“禀告大人,是粤匪伪王占天侯!”
那幕僚弯腰恭谨答道。
“嗯?!”
马天锡一惊,正想说些什么,忽然听到远处一阵喧哗。
原来两人谈话间,一队队太平军已从四面八方聚集,先是放了一阵炮石,随后大队人马铺天盖地向城墙扑来!
这正是,天翻地覆何日定,龙争虎斗几时休!
第二百七十三章 来袭
粤寇大军来势汹汹,甫一出现,还未来得及整顿,便在军号擂鼓的轰响下,向灵州城发起了袭击,想要打城中守军一个措手不及!
兵锋未至,砲车先行。
在数百架木制石砲的轮番轰炸下,绕是以灵州城的坚固雄伟,也不由晃了三晃!
其中数百兵勇,根本来不及躲避,便被破空而来的巨石砸中,当场被碾成了肉泥,血肉四溅,那场面惨不忍睹!
一时间,城墙上哀嚎、怒吼和惨叫之声不绝于耳。
“这群该死的猪猡!”
剧烈的摇晃下,马天锡和他的幕僚以及陪行的几个军官完全来不及从瞭望台上下去,抱头狼狈地蹲在角落里,完全不顾朝廷大员的仪度,气急败坏地大叫道:
“本巡抚定要将此贼碎尸万段!”
半刻之后,石砲停止了咆哮,随着阵阵喊杀冲天,大股大股全副武装的粤寇疯也似的杀至城下。
太平军此前接连打了灵州数次,因为城高壕深,所以屡攻不克,加之军需粮草接济不足,也没办法持久围困,此番卷土重来,大有志在必得之势!
砲声刚刚停歇,粤寇们便铺天盖地地席卷而来,势如万马奔腾。
但守城的兵勇团练也不是吃素的,虽然刚被敌人果决的进攻打了个猝不及防,折损了些人手,但他们多是久经沙场的老兵。
此刻见敌人蜂拥而至,并不惊慌,没有急于应战,而是各营全都偃旗息鼓,静静伏在堞口后边一动不动,只等贼寇吃瘪,再趁机反击,杀个痛快!
果不其然,冲在最前边的太平军很快就逼到了三条壕沟前,被迫停下来拔去拦路的栅栏,还要再用竹梯搭桥。
顿时有无数兵卒被沟障阻住,乱哄哄的在城下挤作了一团。
时机已至!
这时,便听城头上一通梆子急响,伏在城上的团勇齐声发喊,把一排排抬枪和劈山炮打将下来。
霎时间,硝烟弥漫,铅丸激射。
那些挤在城下的太平军被打得血肉横飞,你推我,我推你挤乱成了一片!
有许多人在混乱中掉进壕沟,不是被木枪戳死,便是落在污水里淹死,中枪带伤、折足断臂的更是不计其数,血糊糊地倒在地上大声惨呼,但太平军前赴后继,仍然是不顾生死地蜂拥上来冲击城壁。
守军乘胜推下滚木碛石。
那些滚木上都嵌满了铜片铁钉,滚落下去一碾就撞出一溜血肉“胡同”!
城墙附近狼烟火炮轰响不断,强弓硬弩射得好似狂风骤雨,直杀得尸积如山沟渠满,血流成河映红了天!
这场举步维艰的攻守恶战,从拂晓打到正午,又从正午杀到黄昏,一直斗到夕阳西下,双方才鸣金收兵,各自回军休整。
经此一役,太平军损失惨重,死伤累累,灵州城外血流成河,尸骨盈天。
守城的兵勇们也不好受,由于人手不足,精力有限,一整天的鏖战下来,纷纷累得趴在城墙上喘着粗气,汗如浆汞,手都抬不起来。
作为整场防御战的总指挥,马天锡虽未亲自登上前线,但也累的够呛,望着天际火烧般的云彩,只觉身心俱疲。
“大人,喝口茶歇一歇吧!”
手下的将士实在看不下去,便端着一杯驱火的清茶走上前来,哀劝道:
“您都一天没吃东西了,再这样下去,身体会吃不消的......”
“本官不饿!”
马天锡不耐烦地摆了摆手。
“今日贼寇攻城甚急,守城的将士们何尝不是一天都没有吃喝?传令下去,让民夫挑着水食送给将士们,等他们吃完了,本官再吃!”
“这...嗻!”
那军官无奈,只得躬身退下,临走前,把手中的茶杯轻轻放在了一旁的桌案上。
“唉......”
马天锡叹了口气,站在城墙口,举起单筒千里眼看了一阵,面色微变,心中不免隐隐担忧起来。
这股粤寇虽败而不乱,此时竟在附近聚拢人马安营扎寨,把灵州城围得水泄不通,看起来又要持久困城了......
“大人,这股粤寇退军井然有序,进军悍不惧死,且训练有素、装备精良,与之前围城的贼匪绝不相同!恐怕......”
一旁的幕僚也忍不住面露忧色,言语间有些迟疑。
“哼!”
马天锡冷哼一声,将他打断,不屑地撇了撇嘴。
“我灵州城坚兵勇,上下一心,众志成城,何惧他区区一伙造反的贼寇!先前粤寇不是大军压境,围城数月,我等哪一次不是稳如泰山?一群乌合之众耳,实不足为虑!”
“若是老爷我有足够的兵力,哪怕这伙城外粤寇再多上一倍,我也敢率军出城,面对面战而破之!”
他嘴上是这么说的,心里也是这样想的。
马天锡自诩腹有良谋、用兵如神,先前三番五次被大股粤寇侵犯,却因兵少无援,只得苟身缩首,躲在城中不敢主动出击,早憋了一肚子火。
不由暗骂附近城镇的守军无能,竟被一伙不懂打仗,只知仗着一腔血勇冲锋的农夫打的丢盔弃甲,守城不出!
若能有一援军在外,与灵州守军里应外合,那占天侯焉能如此嚣张?
一想到此节,马天锡气的咬牙切齿,恨不得将附近城镇里昏庸无能的官吏揪住脖子,狠抽一顿!
等此事过去,看本巡抚不邦邦两拳,准教那群胆小如鼠之辈跪地求饶,再不敢消极怠工!
相比于坚守不出,只得被动挨打,这位马大人无疑更喜欢主动出击,来个堂堂正正的决战,杀他个人仰马翻!
如此,不但能一劳永逸,扫清四野,还可以重创粤寇士气,为以后朝廷镇压义军产生深远影响,可谓利在千秋!
可惜,也就只能想想罢了...
马天锡虽有心大干一场,搏一个青史留名的功名,无奈本钱不够,纵有捅破天的本事,也施展不开。
他之所以会有如此想法,还与他这几年的经历有逃不开的关系。
就在几年前,马天锡还只是区区一个知府,就因为组建团练平寇有功,才被朝廷破例拔为巡抚。
他虽深通为官之道,更是满腹韬略兵机,但毕竟不是名门望族出身,更不是旗人贵胄,在朝中却没有什么依靠。
若在太平年月里,像他这种人,就算有呼风唤雨的手段,在朝中没有门路,最多顶到头也就能混上个臬司、藩司,至于巡抚、总督之类的大吏,想也不要想!
可有道是,乱世出英雄。
王朝末年,制度腐朽,突如其来的天平天国起义,让马天锡这位颇有手段的英雄拥有了施展才干的机会。
很快,便凭着战场上得来的功勋升上了巡抚一职。
上任灵州之后,他亲自找到城中许多富商巨贾,晓以利害,略施小计,让他们出钱、出粮、出丁,帮助组建团练协助官军守城。
凭借灵州城里边钱粮充足,而且城防坚固,地势险要,与粤寇恶战经年,大小数十仗,非但没有丢失城池,反而牵制了几股粤寇主力,并让灵州团勇也逐渐成为一支善战的劲旅!
皇上对此大为赏识,破格升了马天锡的职权,让他总领治地内的军政事务,大权独揽!
这些年他虽然风光无限,其实心里却跟明镜儿似的。
常言道,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
别看他现在顶戴花翎,大权在握,看似有光明的前景,实则都是镜花水月,一旦粤寇平乱,出身不够、资历尚浅...这些都会成为同僚们上书攻击他的手段。
像马天锡这类在朝中没有靠山的官吏,想要封侯拜相,只能凭自己的本事!
所以他趁着眼下平乱之机,尽力结交朝中权贵的同时,大举扩充团勇,因为他知道,手底下的军队越多,将来升官的资本就越多!
也是因为这个原因,马天锡才会无比渴望一场酣畅淋漓的大胜,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憋屈地躲在城里,任粤寇欺辱!
但以现在的形势看来,他多年的愿望可能永远无法实现了......
灵州城再大,钱粮再多,也不过是座独立无援的孤城;灵州兵勇再如何雄壮,也不过两万,守城已不易,又何论主动出击,甚至战而胜之呢?
想到这,马天锡摇了摇头,只觉前途一片昏暗。
一旁的幕僚见自家老爷脸色阴沉,心情不佳,乖巧地站在边上,低着头一言不发。
气氛十分凝重。
这时,忽有兵士来报:
“禀告巡抚老爷,提督大人来了!”
“快请!”
马天锡闻言深吸了一口气,整理了下仪容,脸上重新挂起笑容。
“哈哈哈哈哈哈哈!马老弟,老哥我特地为你贺喜来了!”
未见其人,先闻其声。
随着一阵爽朗的大笑,图海提督顶盔贯甲,全身戎装披挂,在一众亲兵的搀扶下等了了城楼,身后还专门有两个家奴给他扛着虎头大刀。
等他到了城头,见到马天锡的时候,已被身上厚重的盔甲累得气喘吁吁,一脸的虚汗。
.....................
而就在此时,灵州城数十里外的青荔镇外,一骠雄壮威武的人马正顺着大道一路前行。
为首军官打扮的有三个人,两男一女,除了当间那个,其余两人皆是英姿飒爽,气势不凡!
三人后面,还跟着一位师爷打扮的中年文人,相貌儒雅,气质出尘,颔下蓄着三缕胡须,更显飘然。
他此刻望着天边红彤彤的晚霞,皱着眉头,面露狐疑,不知在想些什么。
跨马走在前面的三个军官聊着天,其中右边那个心思敏锐,忽然察觉到了身后有异,回头见自家师爷正低头出神,嘴里嘀咕一句,不由调笑似地问道:
“林师爷,你从刚才便面色愁苦,望着脚底发愣,我们兄弟聊天你也不发一言,可是有什么心事?”
他这话一说出口,旁边两个聊天的也不聊了,纷纷把目光看了过来。
左边的军官竟罕见的是个相貌标致的女子,生得眉目秀艳,体态绰约,蛮腰别快刀,玉背擎宝弓,端的是巾帼不让须眉!
她此时听到兄长的话,一双英气勃勃的美眸里满是好奇。
“怎么了?”
中间的军官也开口问了句。
这位看上去比旁边的兄妹更加年轻,甚至可以说是稚嫩,最多不过十五六岁,相比两人生的又瘦又小,相貌平平,头上戴着一顶毡帽,身披一身鱼鳞软甲,腰佩宝剑,竟是三人中职位最高的,这支军队的实际统帅!
若李长清,一定会惊讶的发现,此人不是别的,正是他的宝贝徒弟,张小辫儿张三爷!
而那文士打扮的师爷,也不是生人,竟然是那已故林中老鬼的同门师弟,灵州城中著名的的讲古先生,林远鹤!
恐怕道人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离开不过两个多月的时间,原本跟在屁股后面的小小少年,竟摇身一变,当上了统领数千兵勇的一营之长!
而那原本想要避开烦扰,逍遥度日的林远鹤,竟也报名参了军,混了个师爷的名头!
如此情节,未免太过梦幻,可却是实实在在发生了...
真是叫人大开眼界!
先不说其中前因后果,单说张小辫儿此时正想方设法儿地与身边的女副官雁铃儿搭讪套近乎,忽听身后喧哗,不由眉头一皱,心生不悦,便随口问了一嘴。
他本浑不在意,没想到却听林远鹤凝重地说道:
“三爷,四爷,恕在下无礼,不知为何,在下忽然心血来潮,右眼皮直跳,预感灵州城外似有大事发生!”
“而且...”
他顿了顿,表情愈发严肃,对张小辫儿抱拳道:
“就在刚才,在下闻到一股腥风从灵州方向吹来,恐是粤寇大军再度来犯,围城急功,在这里都能闻到血腥味,若真如在下所想,想必前方战事一定格外惨烈啊......”
“此言当真!”
不等张小辫儿反应,他右手边被叫做“四爷”的那名青年军官率先沉下了脸,朝灵州城的方向嗅了嗅,面色当即一变。
“果真有血腥味!”
“什么?!”
张小辫儿下意识有些不信,为何他没闻到?
但他见两人表情不似作伪,便信了七分,大手一挥道:
“那还等什么!传令下去,加快行军,随三爷驰援灵州城!”
话音刚落,只听“唰”地一声,左手边的雁铃儿已抽出腰刀。
只见她玉指紧攥刀柄,银牙紧咬,美眸含煞,好一尊令人望而生畏的玉面罗刹!
....................
第二百七十四章 雁营
有道是,逢山必要先开道,遇水还得早架桥。
且说两个多月前,马天锡登门造访,因荒葬岭野犬之事为李长清表功,两人却阴差阳错,只差个前后脚,未得相见。
马大人有心与道人扯上关系,又见其徒张小辫儿为人灵巧机敏,便动了心思。
既然师父不在,便将功劳按在其徒弟头上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于是,马天锡便顺势对张小辫儿发出了邀请,请他到自己麾下做个从三品的营官,统领一营数千兵勇。
张小辫儿本不想答应,但记起师父临走前对自己说的话,加上孙大麻子在旁撮合,最后便犹犹豫豫点头同意了。
但他却想不到,这官场中的水,远比看上去的深的多,不是他一个涉世未深的毛头小子可以轻易把握的!
灵州城表面上,巡抚马天锡和图海提督相处和睦,实际暗地里却互为掣肘,拼了命的只为自家谋个好前程,为此不择手段。
不管那老图海再怎么昏庸无能,名义上还是灵州地界的最高长官,军队将领的升调脱不开他的操纵。
老家伙得知这个消息后,明面上无比赞同,连夸马老弟英明,心里却咯噔了一下,他想:
自己在灵州城里本就跟挂个名差不多,握在手中的实权小到可怜,而那马天锡一手遮天,势力已鼎盛到了极点,若叫他再如此与那神通广大的道人扯上关系,那岂还了得?
老图海越想越不满,他才是灵州城军队的最高长官,别的也就算了,那马天锡凭什么拿别人的本钱去做自家的人情!
别看这图海提督看上去鲁莽,实则粗中有细,人称“小张飞”,早年间也是位有手段的能人,于是念头一转,便想出了一个“一石二鸟”之计!
那便是先将此事一口应下,再用富察家在朝廷中的人脉的名望,逼着马天锡让那张小辫儿去统率“雁营”。
这样做,明面儿上看起来似乎是他吃了亏,动用了家族的能量,却什么也没有改变,但这都是在外人看来。
在了解内情的人眼里,图海提督这一步,可谓用心恶毒!
那雁营可不是什么好去处,里面的兵勇在被招安之前,大都是些劫道抢掠的贼寇响马,已经杀了好几个前去上任的营官!
老图海让张小辫儿去雁营当官,存的是两个目的。
首先,雁营虽然跋扈,但作战骁勇、锐不可当,是马天锡手底下的中坚力量,让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少年去统率,无疑会大大削弱其战斗力,等于变相地剪除了马天锡最大的羽翼,以免其在灵州拥兵自重。
其次,雁营之中凶悍头铁之辈比比皆是,马天锡让一个毛还没长齐的毛头小子骑到这群无法无天之徒的头上作威作福,必定会引发其不满,那群恶汉可不是吃素的,把他们惹急了,那是真敢抽刀杀人的!
届时,说不得就会发生营啸,兵勇暴乱,必将那张小辫儿碎尸万段!
如此一来,马天锡的顺水人情不但没做成,反倒要遭那道人记恨,少不了焦头烂额!
这就是偷鸡不成蚀把米,这就叫驱虎吞狼、借刀杀人!
到时候那道人必为其徒弟报仇,和马天锡打个头破血流,至死方休,老夫我就坐山观虎斗,以逸待劳,等他们两败俱伤,再下场坐收渔翁之利。
不费吹灰之力除一朝堂大敌,自己却毫发无伤,岂不妙哉?
老图海大笑,以为此计甚妙,自诩武侯在世,算无遗策,谁料却是坐井观天,徒增笑耳!
却不知他的那点儿花花场子,早被马天锡一眼便望到了底。
都是千年的狐狸,跟谁玩聊斋呢?
马大人闻信儿,捋了捋胡子,冷冷一笑,当即决定将计就计,引君入瓮!
派人将其中内情告诉了张小辫儿,陈明利害,让他自己选择,张小辫儿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混不吝性子,从来不懂什么叫知难而退,得知消息后想都没想便一口应了下来,丝毫没把雁营中的众响马放在心上。
文书下来的第二天,便领着孙大麻子走马上任,临行前,那林远鹤却突然找上了门,声称愿随三爷一起前往雁营赴任!
林先生原话是这样说的:
“在下昨日心血来潮,为自己算了一卦,得知不久后当有一劫,唯有跟在张三爷您的身边,方能幸免于难,小可虽不才,却还有些出谋划策、打卦占卜的微末本事,愿拜在三爷鞍下作一师爷!”
说完,冲张小辫儿一抱拳,俯身拜了三拜。
张小辫儿念及他“大义灭亲”,助自己师父除了那馋他身子的林中老鬼,实有几把刷子,又见他态度诚恳,便欣然允诺。
于是,三人便拿着巡抚印书一起出了城门,去了雁营驻地走马上任。
说起这雁营,还有一段不得不提的轶闻奇事。
话说当时,清廷的满人八旗兵和汉军绿营兵,多是因为年久不用,军纪废弛,士卒懈怠,再也不复昔日横扫天下之锋,难以应付大规模的战事。
唯有僧格林沁率领的蒙古马队东征西讨,除了拱卫京畿重地,还要四处镇压农民起义。
此刻朝政紊乱,天下动荡不安,这支人马虽然精锐,却往往扑灭了东面,西面又生出乱来,也自是疲于招架。
守卫京城的大军不能轻易调动,只好命各地自组民团,眼下灵州城里有许多民团,多是就地招募聚集,里边不免鱼龙混杂,更有许多招安来的响马草寇。
其中有一营的字号称为“雁营”,营中皆为同乡同族的“雁户”,最是彪勇善战,冲锋陷阵,浑不惧死。
但有道是,瓦罐不离井上破,将军难免阵前亡,其上一任营官在外出支援御敌的血战中,被粤寇弹丸贯脑而亡,所以营头之职暂时空缺。
老图海原以为张小辫儿一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雁营将士必然不服,却不知对方乃天命所钟之人,头一次到雁营,便和上一任雁营营官的儿子“雁排”李四一见如故,当场便斩鸡头、烧黄纸,结拜为了兄弟!
那李四拜张小辫儿是兄长,自己甘愿做了小弟。
就这么凭着李四在雁营中如日中天的威望,让这小子顺利坐上了营中头把交椅的同时,还顺带笼络了一众弟兄们的忠心。
据说图海提督听到消息后,当场目瞪口呆,靠在椅背上久久不能回神。
他做梦也没想到,自己搜肠刮肚、处心积虑设下的良谋,还未等施行,竟被张小辫儿这小儿破解于无形之中了!
这谁顶得住啊?
自那之后,图海提督谢绝宾客,搂着两房小妾在卧房里躺了足足三天,才算稍稍平复了郁闷的心情。
悠悠苍天,何薄于我!
........................
图海老提督如何抓狂,“罪魁祸首”张小辫儿并不清楚。
老家伙闭门发泄的时候,这小子正在城外携一众弟兄整日饮酒寻欢、听书作乐呢!
实话实说,他长这么大,还是头一次品尝到权力的滋味,原来竟是如此美妙,简直让人飘飘欲仙!
这雁营之中皆为雁户出身,所谓雁户,就是以打雁为生的雁民。
在灵州城西有好大一片芦苇丛生的沼泽地,被称为黄天荡,荡子里水草茂密无边,不知覆着多少里数,那些南来北往的大雁途经此地,多会在黄天荡中落脚。
自古雁乃守信之物,每到迁徙之期,天空中雁阵翩翩,一队连着一队,漫天皆是,观之不尽。
天空中的雁阵,飞行时或为“一”字,或为“人”字,从头到尾依长幼之序而排,称作“雁序”。
阵头都是由老雁引领,壮雁飞得再快,也不会赶超到老雁前边,这是其礼让恭谦之意。
古人常将君子比作大雁,大概便是出于此因。
对于猎户来说,大雁为最难捕获之物。
这是因为大雁有智,落地歇息之际,群雁中会由孤雁放哨警戒。
正所谓犬为地厌、雁为天厌、鳢为水厌,这三种生灵最是敏锐机警。
一有什么风吹草动,群雁就会立刻飞到空中躲避,所以不论是猎户还是野兽,都很难轻易接近地上的雁群。
但黄天荡里的雁户们,却对狩猎大雁经验丰富,独有心得。
雁户猎雁的器械称为“雁排”,是在一个渡水木筏子上铺设排枪。
猎雁时,雁户们会先把排子隐藏在芦苇荡深处,然后再由身手矫捷的雁民,身披蓑衣,头插雁翎,寻着雁踪,偷偷潜行到雁群栖息之地,在约离其一箭之地时便不再接近,否则必然惊走雁群。
潜伏至深夜,看那月冷星稀之际,便突然点起一支火把。
见到火光,雁群中哨戒的孤雁便会立刻振翅示警,也就在这同时,雁户急忙将火把浸到水中熄灭了,继续悄无声息地隐蔽不动。
雁群从睡梦中惊醒,正要展翅腾空逃命,抬头却发现四野茫茫,一片寂静,不免怀疑是那孤雁误报,便嘈杂着责备了它一阵,随后放下心来继续歇息。
雁户躲在四周,待听到雁群逐渐安静下来,就再次点起火头,孤雁尽忠尽职,立刻再次报警,而雁户们仍是熄灭火把。
如此反复几回,雁群便会被激怒,进而活活将那哨雁啄死,这样一来,便落入了雁户们的诡计!
趁此机会,雁户们牵动排枪四下合围,待到那些野雁发觉大事不好,从睡梦中猛然惊醒过来,再想逃脱已经晚了,都被雁排的射程罩住,大多难逃中弹身亡的厄运。
这个猎雁的法子,唤作“打孤雁”。
而刚与张小辫儿结义的“雁排”李四,便是一位极擅“打孤雁”的老练猎人!
他之所以在雁营中地位最高,除了是上任营官的长子,另一个至关重要的原因便是其高超精湛的猎雁技巧!
前几年,雁户们依靠猎雁过活,也只勉强糊口,常被官府盘剥压榨,赶上离乱岁月,不免衣不遮体、食不果腹。
因此,其中便有许多人仗着身手敏捷,藏身在芦苇荡里,劫杀过往的客商,做些替天行道、杀富济贫的勾当,也算是绿林响马中最著名的一路,与盘踞在洞庭湖畔的常胜山响马子齐名!
前年,马知府赴任灵州,第一件事便是许下金银好处,将这伙儿雁户尽数招了安,编入灵州团练,号称雁营。
多年征战下来,原本近万的雁民损伤重多,又补进了一部分附近深山老林里的劫匪强盗,约有三千之数,皆是悍勇凶恶的陷阵好汉!
在张小辫儿未来时,营中以“雁排”李四和他的亲妹子雁铃儿为首。
那“雁排”李四除了极擅猎雁,带兵打仗也十分勇武,酷爱结交天下英雄豪杰,二十多岁的年纪,擅能扎排使铳,故此得了这个绰号,素有神手之称,手中火器百发百中。
他还有个妹子雁铃儿,两人从小相依为命长大,感情颇深。
雁铃儿与他哥哥一样,除了能征惯战,更有百步穿杨的手段,随身一张雁头弯弓,七十二支雁翎箭,向来是箭不虚发,胜过《水浒》扈三娘,不让《西游》罗刹女。
这些年来,一直女扮男装,跟随哥哥南征北战,立下不少赫赫功勋!
但自从父亲身死之后,兄妹俩便有些心灰意冷,正琢磨着反出城去,回黄天荡重拾老本行,做些打雁猎雁、劫富济贫的勾当,谁料遇到了前来赴任的张小辫儿。
那“雁排”李四天生桀骜,是个无法无天的主儿,向来不甘居与人下,可一见到张小辫儿,就好像那吕布看上了貂蝉,王八看到了绿豆,怎么瞅怎么顺眼!
让他不由自主就像和这小子义结金兰!
说来巧了,张小辫儿也是这么想的。
于是两人一拍即合,并领着雁营一众弟兄一起烧香拜了把子,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马天锡知道张小辫儿收服雁营后,也十分惊讶。
他本来抱着考验的目的,才同意了图海提督的意见,让张小辫儿统领雁营,为保证对方的生命安全,还特意留了后手,没想到......
这可真是,亘古几多奇诞事,破天荒来头一遭!
.....................
第二百七十五章 计策
且说张小辫儿收服了雁营之后,没过多久,灵州境内粤寇再起,兵锋如火,攻破了不少附近大大小小的城镇,杀了许多朝廷的命官。
整个江南地界,无数穷苦百姓流离失所,闹的人心惶惶,流言四起。
皇帝太后闻讯大怒,连夜派天使快马加鞭赶至灵州城府衙,下诏令马天锡速度发兵剿匪,镇压起义,安抚民众。
其实马知府也早有此意,之所以没及时出兵,是因为心存忧虑、投鼠忌器。
灵州城虽然城坚粮广,但守城的官兵最多不过两万余,若只坚守不出,自是绰绰有余,但粤寇人多势众,兵锋侵掠似火,非是一般兵勇可以抵御。
而且,如果派出去的兵勇过多,偌大的灵州城必定城防空虚,粤寇有很大可能会趁机前来偷城!
就算灵州城内守军如何英勇,毕竟双拳不敌四手,万一被粤寇袭取攻破,拿下灵州,届时,整个江南都会落入贼手,天下大势瞬间便会发生巨大的改变!
所以无论如何,灵州城这座江南的命脉枢纽,绝不能丢!
但他又不得不出兵支援四周。
前段时间粤寇新败,附近重镇皆已重归朝廷掌握,若坐视不管,眼睁睁看着一座座城镇陷落,百姓遭屠,让灵州城彻底沦为一座孤城,是马天锡绝无法忍受的!
所以兵是一定要出的!
但这唯一的难处,便是究竟该派何人前去附近城镇支援,出多少兵马比较合适?
恭送走了天使,马天锡屏退左右,独自坐在案前,脑海中念头转动,经幕僚提醒,忽然想起了驻扎在城外,由张小辫儿统领的雁营!
外出支援,非强兵勇军不能担其重任,而雁营士卒向来作战悍勇,敢于一马当先,虽只有三千之数,却多是久经战阵的野战老兵,灵州城中除了他们,没有人哪支团营更加合适!
更何况,雁营对守城并无太多帮助。
那里面的士卒被招安前,几乎都是些杀人不眨眼的响马贼寇,比太平军相比也有过之而无不及,马天锡怕让他们进城,难免会脱离掌控,生出些许不必要的事端,所以便一直让其单独驻扎在城外。
之前粤寇围攻灵州时,雁营与城中的联系被切断了,虽在义务的驱动下,勉强发起了几次反突围,但都没有成功,反而损兵折将,收效甚微。
与其让他们驻扎在城外整日饮酒寻欢,宝刀生锈,倒不如发挥其最大的作用,尽早打发出去支援地方!
这样不仅能化解友军之危,削弱贼寇的有生力量,还能不负皇命,顺带消除了困扰自己多日的难题,可谓一举多得!
马天锡越想越觉此举可行,于是即刻便召开传令官,取来令旗虎符,写好文书,让其带上,前往雁营驻地下达将令。
他倒不担心雁营会不从,那群山匪响马子虽然跋扈凶暴,但说到底也不过是求一个财字,只要自己给的钱多,就不怕他们翻出什么浪来!
毕竟这世上,还没有钱不能解决的事!
而很不巧的是,灵州缺兵短将,最不缺的,就是白花花、金灿灿的元宝!
至于雁营新任营官张小辫儿,马天锡也没怎么担心,俗话说刀枪无眼,对方既然自愿纳入他的麾下为将,自然逃不脱征战沙场的命运,相信这一点大家心中都清楚。
活下来,便是剿匪有功,必定升官发财;
死了,那就只能怪运气不好,天道不公!
日后就算张小辫儿不幸战死,想来那道人也没有理由来找他的麻烦。
虽只有几次相处,但马天锡以为李长清并不是一个不通情理的迂腐之辈,相反,对方三番两次救民于水火,亲自出山揪出藏在城中的塔教妖人,证明他还是一位心怀大义、慈悲的真正的豪侠!
俗话说,侠之大者,为国为民。
马天锡之所以在道人,甚至其徒弟面前如此放低身为封疆大吏的身段,不只是因为对方惊天地、泣鬼神的绝世手段,更多的,还是对其所作所为发自内心的一种认同与钦佩!
有道是,乱世最能见人心。
值此兵荒马乱、人心不古的年月,如李长清这般人物,已经着实不多了...
如今这世上,似林中老鬼、潘和尚之类的妖邪恶孽层出不穷,朝廷中当官的也多是如图海提督这种尸位素餐、昏庸贪婪之辈,种种荒唐之事,实难道出......
若非如此,也不至于天下大乱,群雄四起,搞得战火纷飞,民不聊生。
马天锡是个聪明人,也算是位好官,虽称不上爱民如子,却也从善如流。
他虽生有一双慧眼,能识破天下纷纷扰扰的局势,看到问题的本质,但却身陷泥潭,拔身无力,也就只能随波逐流,尽量为自己搏一个好的结局,为黎民苍生多出一分力,也能给内心多一分慰藉。
至于改变,属实有心无力,只能留待后人了...
世道腐朽至此,除了推倒重建,再无他法。
..............................
张小辫儿得了马大人的将令,心中惴惴不安,自己有几把刷子,他心知肚明。
别看他现在身为雁营营官,正经儿的朝廷三品大员,手底下有三千过命的弟兄,随时敢为他效死,实际上还是那个战场都没上过的毛头小子,手底下都没见过血,更别说带兵打仗了!
但这小子虽然心里边忐忑不安,表面上还是镇定自若,模仿师父往日的风采,勉力摆出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看上去十分唬人。
要是不知道的,还真会被他忽悠了过去!
这不,雁排李四就中招了。
毕竟两人拜把子还没过两天,再怎么意气相投,那也是刚认识,对各自的性格底细都不太了解。
李四见张小辫儿一脸淡然,似乎一点儿都不将粤寇大军放在眼里,当即佩服的五体投地,双目炯炯,对这位兄长竖起大拇子赞不绝口。
这位从小就是个心高气傲的主儿,向来天不怕地不怕,别人畏惧太平军所向披靡,他可不怕!
更何况,马大人将令上写的明明白白,只要雁营愿领命,便有五千金银相赠,充作军饷,待完成任务之后,还会表奏朝廷,为雁营上下邀功,届时,升官发财通通不算什么!
什么!还有这种好事?
别说雁排李四,就连营中其余将士听了,都大为心动,连夸青天马大老爷英明神武,体衅民情。
他们这些年弃匪从军为了什么,说穿了还不就是钱嘛!
这年头,大家都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过活,有奶便是娘,只要肯出大钱,别说去送死,就算让爷们儿去青楼里卖屁股,那也无所谓!
就算是手足兄弟,挚爱亲朋......
咳咳...只能说“很润”。
总之,这年头当兵打仗的,就没有一个不唯利是图的,只是有钱,那就什么都好说!
当时听完传令官宣讲完,雁营里便沸腾了一片,都争相踊跃报名,群情激愤。
张小辫儿见势头拦不住,又被旁边的李四和雁铃儿一撺掇,心中无奈,只得硬着头皮答应了下来。
他也豁出去了!
成王败寇,既然当初同意马天锡的请求,来到雁营作了这一营之长,那就没有再退缩的道理!
何况前些日子刚跟营中兄弟结拜入伙,约定好有难同当,有福同享,岂能临阵脱逃?
于是就这样,雁营便在张小辫儿的“带领”下,开启了出发支援邻里,与粤寇征战的日子。
这一打,就是一个多月。
期间发生了许多的事,有开心有难过,有酣畅有失落,有轻松有惊险......
张小辫儿也凭借这段四处征战的时日经历了不少,成长了许多,虽然数落险境,但在雁排李四、雁铃儿、孙大麻子等一干得力手下死命相护之下,屡屡化险为夷...
而经历的越多,往日跟在师父身后无忧无虑的时光便越显深刻,每到夜晚想起,都不免泪湿衣衫。
随着时间的推移,对师父李长清的思念就在张小辫儿的心底越积越多。
每时每刻,都似野草般疯长......
师父,您老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啊?
...........................………………………
今日午后,雁营闻讯开往青荔镇解围,与小股粤寇激战了小半天,终于大获全胜。
在享用完青荔镇官民的犒劳后,刚列队准备回到临时驻地,林远鹤便通过自己敏锐的感官,得出了灵州遭围的结论,使得众人又惊又怒。
包括张小辫儿在内的众人都知道,灵州城绝不能有任何闪失,否则,非但自家接下来升官发财的大梦没了指望,雁营也将会成为一支被困在敌后的孤军,除了覆灭之外,再无其他结局。
所以四人几乎没有犹豫,当即便决定,回军支援灵州,不管有没有用,至少也要给围城的粤寇制造一些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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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西坠,晚霞如血。
灵州城外尸骨累累,遍地遗骸。
雁营官军除了战马,潜在幽深静谧的密林丘陵中,一言不发地望着前方的局势,每个人的脸上都布满了凝重。
“他姥姥......”
张小辫儿看着远处粤寇大军如海似潮,连绵不绝的军营,心中暗自吃惊。
这他娘的起码得有十万人吧!
不由狠狠咽了口唾沫。
“三哥,敌军势大,绝不可草率行事,还要徐徐图之!”
一旁的雁排李四脸色也很难看,趴在草垛后死死地盯着敌营中袅袅升起的炊烟。
“贤弟所言极是!”
张小辫儿连连点头,眼睛都看的有些发直。
“在下也没想到,这次粤寇席卷重来,竟带了如此多的人马,比上次还要足足多了两倍!”
林远鹤目光闪烁,沉声说道:
“以在下看来,为今之计,唯有趁夜袭营,或能有些转机。”
他这话说的比较委婉,但张小辫儿却听出了其中言外之意。
不外乎,贼寇势众,不宜强攻,就算趁着月色偷袭,成功的几率也很小。
嘁,三爷我又不傻,白白送死的事咱可不干!
张小辫儿撇了撇嘴。
这时,旁边一直沉默的雁铃儿忽然开口了:
“三哥,林先生说的有道理,贼寇人多势众,除非咱们效仿三国陆逊,火烧连营,否则贸然出击,必死无疑。”
“但世上无绝对,小妹有一计,一旦成功,就算不能逼退贼军,也定可以遏制其攻势!”
“哦?”
张小辫儿、李四和林远鹤三人闻言,都是一惊,纷纷看向身旁一脸镇静的雁铃儿,齐声道:
“愿闻其详!”
“此举说来容易,做着却难。”
雁铃儿没有看他们,只是注视前方,自顾自地说道:
“只需等待夜色降临,派出两队弟兄,不点火把,一队趁着夜色茫茫,敌军熟睡,从侧面佯夺其营,那时,敌军腹背受袭,猝不及防之下,必然会陷入骚乱,另一队弟兄便可借此机会,冲破重围,突进城内,与马大人汇合。”
“三哥可设下暗号,与马大人里应外合,趁天色未亮,前后掩杀出去......”
“好计!”
还等她没说完,张小辫儿便猛地一拍大腿,小眼睛亮得惊人。
“看不出来,雁铃儿妹子竟还有这等头脑,这可真,真是......”
“清声而知体,秀外而慧中!”
知体?
雁铃儿闻言一愣,似是忽然想起了什么不好的事,顿时又惊又羞,俏脸儿臊得通红,当即柳眉倒竖,狠狠地剐了张小辫儿一眼。
那姿态神情,那真是,娥眉变作婵娟刃,要杀面前轻薄人!
张小辫儿被她一瞪,结实打了个寒颤,挠了挠头,一脸懵逼。
这小娘们儿明明刚才好好的,这会忽然发什么神经......
倒是一旁的林远鹤见状,脸色逐渐变得古怪起来。
张小辫儿忘了,他可是记忆犹新。
刚到雁营的第一天,雁铃儿女扮男装款待新来的营官,宴席上,这厮喝醉了酒,伸手便在人家胸脯上狠狠捏了两把,还口吐调戏之言,要不是兄长李四拦着,恐怕这色胆包天的登徒子,当场就要被这“玉面罗刹”一刀给剁了......
第二百七十六章 初试
“雁铃儿妹子,你怎么了?是有哪儿不舒服吗?”
张小辫儿关切地问道。
此言一出,身后林远鹤和李四的脸登时一黑,就连生性迟钝的孙大麻子都有些看不下去了。
“三哥,大敌当前,你少说点儿吧...”
张小辫儿颇为奇怪地看了三人一眼,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但忽然瞥见旁边的少女俏面如霜,冷若寒冰,眸底渐渐泛起几分杀意,这才后知后觉,暗道一声不好!
苦也,原来是三爷我刚才一句无心之言,把这没读过书的丫头片子惹毛了!
这位小姑奶奶可不是大户人家养在深闺的小姐,双手不沾阳春水,娇贵的很,别看她长得千娇百媚,恰似一朵盛开的牡丹花,实则性子无比泼辣,下手狠厉,不知染了几多贼寇的鲜血!
把她惹毛了,那可是真敢动刀子的!
想到这,张小辫儿心中凛然生畏,只觉如芒在背,再不敢多嘴一句,把脸色一肃,大手一挥,沉声道:
“传本营官将令,孙大麻子!”
“在!”
时任副官的孙大麻子猛地挺直腰板。
“去挑选十几个身手敏捷、不怕死的弟兄,由你率领,脱离大部队潜伏在距灵州城最近的山路两侧,待这边袭营开始,举烟火为号,便领着兄弟们趁夜色突围进城,与守军汇合,通知马大人咱们的计划!”
说着,张小辫儿附身趴在孙大麻子耳边悄悄说了几句,问道:
“听明白了吗?”
“明白!俺保证完成任务!”
孙大麻子行了个军礼,便匆匆离了土坡,到后面挑人去了。
等他的背影消失在林子里,一旁皱眉不语的林远鹤忽然开口道:
“三爷,此人虽是您的同乡,但生性鲁莽无智,让他带队完成如此重要的任务,是不是有些......”
“哎!先生此言差矣!”
张小辫儿没等他说完,便挥手将其打断,不耐烦地道:
“我与麻子兄弟从小玩到大,比你知道他的性子,虽然大本事没有,但保命本事一流!这种通风报信的任务,非他莫属!”
“好吧,是在下失言了...”
林远鹤叹了口气,眼中忧虑未减。
这时,雁排李四忽然抱拳,自告奋勇地道说道:
“三哥,小弟愿领一军,前往袭营,掩护麻子兄弟突围!”
见兄长发话,雁铃儿顾不上之前张小辫儿对她的言语间的轻佻,也急忙抱拳道:
“我也要去!”
“好!那袭营一任,就由你们兄妹率军前往,千万小心,保住性命要紧,一旦孙大麻子那边得手,你们就要立即撤退!”
张小辫儿点了点头,心中有些放心不下,临行前又面色凝重地叮嘱了几句。
这兄妹俩勇则勇矣,然一旦杀红了眼,就容易上头,此前已因为这点吃了不少亏了,所幸上天眷顾,每次都能化险为夷。
雁排李四闻言,嘴角一撇,拱手道:
“三哥放心,我有分寸!”
说完,便带着妹子雁铃儿大步离开了。
林远鹤望着两人远去的背影,眉头皱的更深了,只不过这一次,他什么也没说。
倒时张小辫儿忽然想起了什么,唤亲兵从林子中抱来一只呆头呆脑,尾长爪短,憨里憨气的大肥猫。
竟正是先前与他们师徒一起前往青螺镇除妖的那只长面罗汉猫!
此猫在天坠时从张小辫儿怀中逃脱,后又被李长清抓了回来,前者领命出征时,出于安全考虑,特意回府一趟将此猫带上了。
此时,张小辫儿接过睡得正香的肥猫,伸出两手捏住它的耳朵,猛地向上一揪!
肥猫猛然惊醒,一脸懵逼,抬头一望,正对上一张满面怪笑的贼脸。
“大聪明,一路以来辛苦你了~”
张小辫儿盯着肥猫,先是和颜悦色地安慰一阵,而后柔声道:
“三爷问你,我那三个兄弟此去,是否顺利?会不会有生命危险呐?”
长面罗汉猫闻言一怔,下意识竖起了圆圆的耳朵,呆了片刻,忽然张开了嘴。
张小辫儿见状脸色大变,手上一个哆嗦,差点儿没把它丢出去!
然后,他就看见这肥猫抬头望了望昏暗的天空,又缓缓把嘴巴闭上了,在张小辫儿怀里换了个姿势,竟又沉沉睡了过去。
张小辫儿此时才反应过来,自己又被这肥猫的“虚晃一枪”给骗了,顿时怒不可遏!
这狗日的王八猫!我@¥%#$......
但他生生忍了下来。
张小辫儿早就看出来了,这长面罗汉猫看上去憨态可掬,呆呆傻傻,实际上却是大奸若愚,心里不知藏着多少坏心思!
泼猫,看在你还有几分用处的份上,三爷我先不跟你一般见识,等师父回来,哼哼......
狠狠戳了怀中肥猫一眼,张小辫儿没好气地将它又扔给了一旁的亲兵。
“抱下去,好生看管,千万要小心,别让这肥猫给跑了!”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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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说雁排李四和雁铃儿各自挑了一百多弟兄,准备分两头前去袭取粤寇大营,以呈犄角之势,若形式有变,或可及时援助。
当两人率领一众弟兄换上夜行服,轻装上路,掩伏至粤寇营帐附近的林中时,天色已完全暗了下来。
肃杀寂寥的荒野,一轮圆月高悬,凄惨洁白的月光洒下,远远望去,四周一片朦胧,给人一种十分不真实的感觉。
离敌军大营还有一百几十步的时候,雁铃儿藏在暗处,用袖箭悄无声息地做掉了粤寇的明哨、暗哨。
兄妹俩互相打了个手势,几百号人各自抽出背上雁翎刀,屏息凝神,只待一声令下,便要突进大营,斩人放火!
雁营将士手里拿的刀,刃如弯月,柄短背阔,锋利无匹,最是适合战场厮杀,照着脖子一刀劈下去,不用使太大的力气,也能连骨带肉一齐削断!
“再等一会儿,看那粤寇有无反应。”
雁排李四是久经战阵的老手子,见自家妹子清除哨点后,也并未疏忽大意,而是命令手下继续潜伏不动,进行最后的试探。
过了大约半柱香的时间,四周仍是一片死寂,看来粤寇自认是吃定了灵州城,并未意料到雁营的存在,或者说知道了,但没有将区区几千人放在眼中,对外的守备比较松懈。
“哼,看来是天要亡你!”
雁排李四冷冷地哼了一声,不再迟疑,大手一挥,几百号人在野草荒丘间匍匐前进,雁翎刀在月光下闪烁着森严的寒芒。
眼看雁营官军离粤寇大营越来越近,贼军飘扬的旗帜几乎都能看的一清二楚,甚至能看到营地中影影绰绰巡逻的贼寇,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忽听东边天空传来一声轰雷般的炸响。
声势浩荡,犹如乾坤撕裂!
“不好!快趴下!”
雁排李四正待擎刀率众出击,忽闻此声,吓得右手一个哆嗦,差点儿将雁翎刀掷在地上。
瞬间反应过来,还以为是运气不好遇上了天坠,也顾不上遮掩,朝身后众弟兄大吼了一声,而后拽着身边两个亲兵猛地卧倒在地。
身后众人反应比他更为不堪,听得主官下令,也来不及去拾起掉在地上的弯刀,纷纷狼狈趴下,尽量把身子藏在石头土坡后面,只露出一个脑袋仰首望天,想要看看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这声惊雷犹如晴天霹雳,响彻四方,震慑的方圆千里之内,无人不闻,无人不骇!
一时间,雁营众勇、粤寇大营、灵州守军纷纷大乱,陷入一片混乱之中!
危急关头,雁排李四和雁铃儿两队再度合在一处,神色凝重震惊。
雁营大部队潜伏的林子里,张小辫儿和林远鹤慌慌张张地跑到土坡上,仰首四处寻找声音的来源。
粤寇主营中,刀枪并举,剑戟纵横,数百坦胸露乳的壮士提刀牵马,列阵而立,当中环绕着一身材魁梧的昂藏大汉,连鬓络腮胡子,四十岁上下的年纪,穿了一身锦绣黄袍,身上带着宝剑和洋枪,目光阴翳。
正是此次粤寇大军的指挥官,在江南有赫赫威名的太平军伪王,占天侯!
刚才他正在帅帐中喝酒吃肉,被上空巨响所惊,还以为是灵州守军趁夜袭营,来不及披甲,便急匆匆跑出账内,紧急招呼大军集结。
在其身边,立着一个容貌绝美的侍童,身穿白色不伦不类的妖道袍服,看不出是男是女,手中拎着一口镶金嵌银的宝剑,扫视四周的目光犹如蛇蝎,令周遭被它盯上的壮士不寒而栗。
“怎么回事?”
占天侯随手扯过一个神色慌张的士卒,胡子拉碴的脸上杀气腾腾。
“回...回禀大王,小的刚刚巡夜时,忽听头顶一声巨响,兴许是一道惊雷,晚上可能要下大雨了...”
那士卒弱弱地道。
“胡扯!”
占天侯大怒,一个巴掌扇过去,打得那小兵惨叫一声,身子像陀螺似的转了两圈,跌倒在地,竟被他打昏了过去。
“废物!”
占天侯犹不解气,又上前狠狠踹了那士卒两脚,骂道:
“敢糊弄本王,真真不知死活!今夜星月璀璨,夜空晴朗,不见半片乌云,哪里来的什子惊雷、大雨,真当本王是瞎子吗?!”
“传令下去,全军戒备,防止灵州鼠辈趁乱偷营!”
说完,他拦腰抱起身旁的美俏侍童,然后屏退左右,转身回了帅帐。
灵州城头,马大人披甲提剑,在众将的簇拥下登上了城楼,举起单筒千里眼望向东边的夜空,表情万分凝重。
忽然,他像是看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东西,身子猛然一震,手中的铜制千里眼一声掉在地上,发出啪嗒一声轻响。
“见鬼了......”
老大人口中喃喃,一脸呆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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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长清御剑乘风,大袖飘飘,在云雾之上穿梭,犹如流行般划破澄澈的夜空,立于千丈之上。
“嚯,好大的阵仗。”
他俯身望着脚下蚂蚁一般,密密麻麻的军营,连绵似海,一望无尽,淡淡地说了一声。
“没想到这粤寇大军,竟然恰好在贫道离开之后卷土重来,让灵州城落到了如此地步。”
道人铸剑成功,心中欣喜,便御剑在华夏广阔的疆域之上游了一圈,此时回到灵州城,正好看到了这一幕,不由微微有些惊讶。
太平军在江南两广地界的势力,果然是大到了极点,刚损兵折将不久,便又聚集起了十几万大军,欲再取灵州。
有道是神仙打仗,凡人遭殃。
朝廷的官军和太平军两大势力之间来回倾轧,最后倒霉的,还是夹在中间的贫苦百姓,在战火波及下,免不了要家破人亡,流离失所。
“既然让贫道碰上了,那就不能不管。”
李长清眯了眯眼,看了眼脚底踩的宿邙剑,忽然咧嘴一笑:
“也好,正要借此机会,试试贫道这宝剑是否锋利!”
说罢,他一声长啸,瞅准营中形势,化作一道白芒贯天而下,猛地停在了粤寇大营中央的帅帐上空。
瞬间,道人携带而来的罡风便将鹿皮大帐整个卷飞了出去,露出其内情景。
此时,那粤寇伪王占天侯,正搂着娇媚可人的绝美侍童躺在榻上,枕着玉臂,尝着葡萄,一脸陶醉。
那侍童伏在占天侯的怀里,垂着头一脸娇羞,玉璧似的脸蛋儿上酿着两酡诱人的晕红。
两人藏在被中的下身如蛇般死死扭动交缠在一起,正享受着那共赴巫山云雨的无上极乐之情,忽听耳边呼啸,愕然抬起头来,却见顶蓬竟不翼而飞。
就在帅帐上空,不知何时出现了一个丰神俊逸的年轻道士,正似笑非笑着盯着自己。
“你是什么人?!”
一声惊呼,两人蓦地回过神来,那绝美侍童羞怒之下,竟不顾走光,起身拔出手边的宝剑,用力掷向道人。
李长清不躲不闪,任由那口金光闪闪的宝剑劈在自己的胸口,只发出一声清脆的碰击声,便被护体的真罡崩飞的无影无踪。
“有刺客!”
“来人!快来人护驾!”
那占天侯还算冷静,见到此景,目光大骇,立即大叫起来,便吼便向后急退。
李长清轻笑,一言不发。
只抬手轻轻一指,脚下飞剑便化作一道白芒,自两人脖间闪过,复又飞回,变回乌黑色的剑丸,被道人笼入袖中。
顷刻间,一大一小两具赤身裸体的无头尸体便软塌塌倒在血泊之中,再无声息。
“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今日把示君,谁有不平事?”
一声清亮的长吟,道人架虹而去,只留下一地狼藉、两具无头死尸和四周一众目瞪口呆的太平军士卒。
这正是,弹指斩贼酋,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第二百七十七章 重逢
“大...大王死了!!”
直到道人的身影消失足足十几息后,随着一声惊恐的嘶吼,帅帐附近的太平军士卒轰地炸开了锅!
所有人奔走相呼,一股无法压抑的恐慌在每个人的脸上蔓延。
就在刚才,不少人眼睁睁看着道士携风从天而降,一剑斩了他们大王的首级飘然而去。
这种亲眼所见震惊,给他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惊骇!
过了半晌,还有许多士卒呆呆地坐在地上,双手抱头,一脸的惊恐和呆滞。
李长清御剑而至,并未刻意掩饰自己的身形,以致帅帐附近的几万粤寇都听到了那如霹雳般的巨响,起初还以为是老天爷打的惊雷,可随着占天侯身死的消息传开,所有士卒都彻底慌了神儿!
大王真死了!被天上的神仙砍了脑袋!
一个个令人不敢置信的惊天消息接踵而至,震的众将士七荤八素。
有人当场抱头痛哭、深信不疑,有人面色凝重、将信将疑,还有些头铁的将领以为这是灵州城守军散步的谣言,当即提剑率部前往帅帐察看。
还没走到帐前,远远便看到早已干涸的血土上,那两颗面目狰狞的人头,吓得魂不附体,掉头就走。
似乎只在顷刻,围住灵州城的十几万粤寇大军便陷入了一片混乱。
一时间,哭喊声、痛骂声、怒吼声、哀嚎声......各种撕心裂肺的叫声冲天而起,不绝于耳,甚至在百里之外,也能听得清清楚楚。
原本井然有序的粤寇大营,不出半个时辰,便乱作了一锅热粥,每个人都在没头苍蝇似的乱跑,互相推搡着,拼命跑逃。
唯有帅帐周围,空无一人,没有哪个敢靠近,更别说为他们的大王收尸了。
皎洁的月色下,占天侯和他的绝美侍童苍白的躯体赤裸裸地叠在一起,无神灰暗的瞳孔里,似乎在残留着一抹深深的怨毒。
他不会想到,自己叱咤风云的一生,竟会在今夜草草了结在了这里......
远处的城楼上,一众将士亲眼目睹粤寇大营混乱的爆发,个个面面相觑,目瞪口呆。
由于距离太远,没有望远镜的缘故,除了巡抚马天锡,其余人都不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只听到一声惊雷,十万粤寇便陡然乱成了一片,形势愈演愈烈,眼看着那今晨还凶悍无比的贼军,此时竟已不战而自溃,纷纷不能理解。
“我滴个乖乖,那贼酋占天侯不会真遭了天谴,被雷给劈死了吧?!”
有将领喃喃道。
“如果真是这样,那真是妙极!”
也有人十分兴奋,当即单膝下跪,对马天锡抱拳道:
“大人,此时那粤匪十几万人乱作一团,正是天赐良机,末将愿作先锋,率五百骑兵出城击之,大军随后掩杀而至,必能一战定乾坤,大败贼军!”
此言一出,诸将猛地惊醒,亦纷纷跪地情愿道:
“冯将军此言甚妙,末将等愿带兵出城,杀入敌营,斩下贼酋占天侯的首级,献于大人!”
马天锡缓缓放下单筒千里眼,袖子里的手微微发颤。
努力稳了稳心神,知道此是出城击贼的绝佳机会,决不能错过,于是当即下令道:
“众将听令!”
“末将在!”
“今夜天降雷劫击寇,使得贼营大乱,正是我等建功立业、为民除害的最好时机,本巡抚命尔等速速整合列队,出城杀敌,为这些年来天下死难的百姓们报仇血恨!”
“是!!”
众将得令,一个个跟打了鸡血似的,面膛涨红,当即摩拳擦掌,大步流星地下了城楼,各自回营整顿人手去了,很快便散了个干净。
一时间,城楼变得空空荡荡,只剩马天锡和他最忠心的幕僚站在墙头。
马天锡望着远方的嘈杂喊杀,心头一片振奋,双手死死捏着墙沿,久久不能平静,咬紧了牙关。
“终于...可以......”
.......................................…………
同一时间,粤寇大营不远的地方,雁排李四和雁铃儿率领一众雁营弟兄藏在草垛后面,愣愣地望着眼前突如其来的混乱,一个个瞠目结舌,半天没回过神来。
“怎...怎么了这是?”
绕是以李四的丰富的战斗经验,此时也有些傻眼了。
他滚过的杀阵没有一千,也有八百,还是头一次见到如此诡异的场面!
心中委实无法理解。
“刚刚还好好的,怎么一眨眼的工夫,这粤寇十几万大军竟落到如此地步!”
莫名的,他有一种感觉,这一切都应该和刚才那一声惊雷脱不开干系!
但雁营藏身之处地势低洼,从这个角度看不到具体发生了什么,只能靠猜测。
听到兄长的话,雁铃儿逐渐反应过来,当即攥紧手中利刃,冷声道:
“四哥,不管是什么原因,都是上天助我破贼,机不可失,失不再来,现在可不是犹豫的时候!”
“小妹你说的不错,贼军大乱,这是天助我也!兄弟们,走,随我闯营杀贼!”
雁排李四生性大胆果断,他们此行本就是为掩护孙大麻子突围进城来劫营的,没想到还未等发作,敌军便陷入混乱之中,这正是天大的良机!
管他到底是什么原因,眼前所见总变不了假,先冲进去杀个痛快再说!
想到此处,李四振臂一呼,众将士纷纷呼喝回应,几百雁营悍卒拾起掉在地上的雁翎刀,当即不再遮遮掩掩,猛地从草垛后蹿出,在李四和雁铃儿兄妹的带领下,抽刀杀向粤寇大营。
此时,十几万粤寇突闻噩耗,都被传言吓破了胆,早已混乱到了极点,面对身穿夜行服,从外围杀入的雁营先锋军,几乎没有丝毫抵抗能力,顷刻间便如野草般被割倒了一片。
几百雁营勇士,在李四的带领下,在粤寇十几万大军的营帐中四处冲杀劈砍,纵横无碍,竟犹入无人之境!
太平军士卒呼号惨叫之声响彻云霄,场面愈发混乱。
大多粤寇只知敌军袭营,却看不到敌人来了多少,究竟藏在何处,只能听见附近不时传来的凄厉的哀嚎,与快刀劈砍骨肉的声音。
一时间,粤寇人人自危,变得更加散乱,就算有将领想要率兵反击,也根本聚不齐多少部队。
在煌煌的大势下,一切反抗只是徒劳,便如无垠的大海上偶尔卷起的浪花,只挣扎一下,便被滚滚而来的后浪挤得粉碎!
在几百雁营兵勇的威胁下,粤寇军中原本就松散脆弱的关系被轻松撕裂,粤寇们因为恐惧,慌不择路之下,甚至会相互厮杀,袍泽相残。
整座粤寇大营彻底沦为了一片人间地狱!
不久,远处密林里的张小辫儿也收到了斥候报来的消息,大感震惊之余,不由心中振奋。
不过他的想法,与其他的人有些不同。
我张三爷不愧是天选之人,生来就有大气运的,刚准备和马大人里应外合,大破贼寇,没想到还不等出兵,那粤寇竟率先不功自乱......
哈哈,我张三果然是气运所钟啊!
张小辫儿认为粤寇大乱,是因为他的缘故,让老天爷降下此劫,顿时兴奋地从地上蹦了起来,对左右吩咐道:
“来人,取我披挂,全营做好准备,提刀上马,随我杀入敌军大营,解灵州之围!!”
“是!”
雁营将士闻言立即来了精神,一个个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接着,林远鹤亲自取来软甲披挂,为张小辫儿穿戴完毕。
不消片刻,雁营两千多人马便已准备完毕,一眼望去,黑压压一片,一股肃杀之气扑面而来!
张小辫儿满意地点了点头,对林远鹤抱拳道:
“师爷,劳烦你在此稍候,喝茶饮酒,静待我雁营佳音!”
“三爷,各位兄弟一路小心。”
林远鹤只得抱拳苦笑。
他身为文士,没练过几天拳脚刀枪,再加上年纪大了,身子虚弱,随队前去厮杀非但没有任何帮助,反而会成为拖累,所以每次上阵,都会被张小辫儿安排在后方观战。
日子一久,包括他自己在内的众人也就都习惯了,见状没有露出丝毫异色。
对于这位师爷未卜先知的手段,雁营众将士还是十分钦佩的!
临行前,张小辫儿又留下了一队士卒,专门护卫在林远鹤左右,保证他的安全,以免出现什么意外。
然后便急匆匆率着大部队一骑绝尘而去,很快便消失在了山坡前的小道尽头。
.................................
就在粤寇大乱,雁营与灵州城中守军倾巢而出,腹背夹击敌军,杀的正欢之际,一切混乱的开端,始作俑者李长清已经悄无声息地回到了府邸。
刚推开大门,一道熟悉的身影便从天而降,吱吱怪叫着扑到了他的怀里。
“元宝,好久不见,怎么变胖了!”
李长清揉着小猴金灿灿的小脑袋,眼底闪过一丝笑意。
“吱吱吱!”
你放屁!
元宝大怒,捏着毛茸茸的小拳头,朝着道人的胸口就是一顿老拳,但收效甚微。
“哟,这衣服不错,谁给你做的?”
李长清浑不在意地捏着元宝下身显眼的虎皮裙,语气有些古怪。
“吱吱吱,吱吱吱?”
怎么样,好看不?
小猴一听道人夸自己,顿时昂起头,来了个战术后仰,十分臭屁地扭了扭屁股。
“吱吱吱!”
这是你那小徒弟孝敬本宝的!
“嗯,好看,真好看...”
李长清强忍笑意,尽量不去看元宝搔首弄姿的小动作,问道:
“那小子去哪儿了,师父回来,他这当徒弟的也不知道出来迎接!”
“吱吱吱吱!”
别想了,你那宝贝徒弟不在家!
元宝敷衍一声,还沉迷在自己无敌的风姿中无法自拔。
“嗯?他去哪了?”
李长清挑了挑眉,倒没有太多意外。
小猴便将他走后发生的一切,大体上讲了一遍。
张小辫儿上任时,虽然没有带上元宝,但他心中对自己这个“师叔”还是十分敬重的,时常会写信寄回府上,告知它最近发生的事情。
“原来如此...”
李长清听完,沉吟片刻,忽然微微一笑。
果然不出贫道所料,这小子倒也争气。
“按你所说,他现在应该在青励镇抵御太平军了?”
“吱吱吱吱!”
谁知道呢!可能回来了吧!
元宝随意地摆了摆手,蹦蹦跳跳地回屋照镜子去了。
“这猢狲!”
李长清见状哭笑不得,摇了摇头,也随之进了屋。
他已经猜到张小辫儿现在在何处了。
一进门,率先入眼的便是桌上一本封皮十分花哨的书籍,挺厚的,道人走过去拿起来一看,当即便愣住了。
“三句话,让明珠小姐爱我一十八次......这什么狗屁书名?”
李长清皱起了眉,再一看作者。
“沃德·亨达·尼壬伊夏......还是个洋人?”
翻了翻内容,各种污言秽语铺天盖地,简直不堪入目。
真搞不懂,现在的年轻人,都喜欢看这种哗众取宠、狗屁不通的东西了吗?
李长清心中无语,决定好好教训一下张小辫儿,避免让他误入歧途。
“元宝,走了,随我一起去把那小子揪回来!”
“吱吱吱!”
自己去,没工夫!
元宝站在玻璃镜前左顾右盼,闻言头也不回。
嘿,我这暴脾气!
李长清见状,登时怒不可遏,大步走到小猴身后,上来就是一个“不灭之握”,扼住命运的后脖颈,将它一把薅了起来,而后放在肩上,御剑而起,化作一道白虹出了灵州。
整套动作一气呵成,不给元宝丝毫反应挣扎的余地。
这小猢狲已经足不出户,在家待了整整两个多月了,再不出去走走,就真成“宅猴儿”了!
道人来也匆匆,去也匆匆,携着元宝一路飞到了粤寇大营的上空,才缓缓止住身形。
小猴此时已经不再挣扎,一双大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李长清脚底的飞剑,小手吃惊地捂住了嘴巴。
“吱吱吱!”
大兄弟,你怎么突然变得这么快了!
李长清脸色一黑,伸手狠狠给它脑袋来个个暴栗。
“闭嘴!”
小猴抱头,一脸委屈。
道人没有理它,目光自脚下乱糟糟的战场一扫而过,不过几个呼吸,便顺利找到了正在奋力厮杀的张小辫儿。
不由分说,一个猛子扎下去,不等对方有丝毫反应,拎起来就走!
但这一次,李长清并没有选择回灵州住宅,而是一路朝荒葬岭的方向破空而去......
第二百七十八章 约定
李长清的身形如疾电,找到目标下手奇快奇准,不到一个眨眼的工夫,便将张小辫儿从众卒中提到了天上。
直到远远离去,雁营的一干亲兵都没有反应,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家主将已经被人截走了。
不说别人,甚至就连张小辫儿本人都飘在天上了,还没觉出不对,把四周狂猛的劲风当做了刀光剑影,还在闭眼撒泼似的挥舞手中的雁翎刀。
“吱吱吱吱!”
元宝见状,毫不客气地大笑起来。
嗯?
张小辫儿正幻想着自己冲入贼军军阵中乱杀,大显威风呢,忽然听到熟悉的声音,不由一愣,努力睁开眼向四周一看,当场就傻了。
只见自己此时脚下虚浮,四周云雾缭绕,竟不似人间!
“卧……”
下意识张开大嘴,想要大声叫喊,刚一开口,就被云天之上猛烈的罡风灌了一肚子。
张小辫儿被风吹的,不小心让口水呛了一下,当即丢掉弯刀,捂着脖子剧烈咳嗽起来。
到这个时候,他才幡然醒悟。
我靠……三爷这是…上天了?!
还没明白过来到底怎么回事,只听头顶传来一道让他魂牵梦萦的声音:
“不要慌,是我。”
师父!
张小辫儿一个激灵,猛地抬头,却见一个丰神俊朗的道人御剑而立,见他看来,咧嘴朝他微微一笑,神情一如既往的淡然。
而他自己,正被道人一只大手拎住衣襟,提在身侧。
“师父!”
见到李长清的一瞬间,张小辫儿兴奋地大叫一声,脸色腾地涨红,看起来无比的激动,整个身子都哆嗦起来。
什么雁营、粤寇,什么袭营杀敌,纷纷都被他抛在了脑后!
太好了,师父终于回来了!!
这一刻,张小辫儿心里只有一个想法:
下次师父再离开,三爷说什么也要跟他老人家在一起!
久别重逢,李长清也十分高兴,将张小辫儿也放在剑上,喊一声:
“坐稳了,为师要加速了!”
说完,念头一动,脚下宿邙剑嗡地一颤,灵光四溢,化作一道白虹贯穿穹苍,瞬间消失在天际。
…………………………………………
荒葬岭万尸坟,剑室人殿。
李长清盘膝而坐,张小辫儿围着剑池四周走动,脸色兴奋。
“师父,这么说您老人家消失的两个多月,就是在这儿铸的剑?”
“吱吱吱。”
元宝也满目好奇。
李长清笑着点了点头。
“不错。”
“太牛了!”
张小辫儿目光放亮,激动地道:
“您老人家现在算是真正的剑仙了!”
听到弟子的恭维,这一次李长清并未反驳,微微一笑,不置可否。
“贫道这点儿小成就,和你统领三千雁卒,屡立战功的张三爷比起来,简直不足一提啊!”
他忽然一叹,摇头调侃道:
“贫道刚回灵州城,便听到满大街都在议论你张三爷的丰功伟绩,听的贫道这耳朵,都要长茧了……”
张小辫儿闻言,顿时面红耳赤,恨不得挖个洞把自己埋进去,连连摆手苦笑道:
“师父,这才刚见面,您老人家就别拿徒弟我开涮了!”
“我能被那马天锡赏识,摇身一变当上雁营的营官,那不都是看在您的面子上嘛!”
“那可不一定啊…”
李长清似笑非笑地瞥了张小辫儿一眼,见后者愈发窘迫,便不再多言。
“罢了,此乃小事,多说无益。”
说着,道人再度叹了口气,只不过这一次,多了几分无奈。
没有犹豫,而是直接开门见山地道:
“为师不想瞒你,我这次回来,是来和你道别的。”
说到这,他顿了顿,看了眼张小辫儿的脸色,却见后者一脸愕然。
李长清心中悠悠一叹,面上却看不出变化,继续道:
“在离开之前,为师还有几件要紧的事要嘱咐你。”
“什么!师父你又要走?!”
这时,张小辫儿才猛然回神,一脸的震惊,再也忍不住,张嘴打断了道人的话。
李长清也不恼,只是淡淡地点了点头。
“六日之后,即是贫道离开之时。”
“师父,徒弟要和你一起,你去哪儿,我张观就去哪儿!”
张小辫儿脱口而出。
李长清闻言皱了皱眉,本想断言回绝,却见张小辫儿一脸前所未有的坚定,目光死死地盯着自己,眼底似有泪光浮动,终究是没狠下心。
人非仙神,孰能无情?
更何况,张小辫儿还是他的亲传弟子。
两人朝夕相处的时间虽然不长,但也足够建立起深厚的感情了。
一想到猝然离别之后,很可能再也回不到《金棺陵兽》所在的时代,师徒终老再不得相见,绕是以李长清心硬如铁,此时面对张小辫儿的依依不舍,也不由心摇神移,陷入了深深的犹豫。
他本是果决之人,之前不论是拒绝红姑,还是与陈玉楼、鹧鸪哨等好友告别时,都表现的无比洒脱,说走就走,从不拖泥带水。
但这不代表他就是一个无情之辈。
相反,从穿越到被师父秋堇真人所救,并一步步抚养长大,李长清能有现在的成就,与身边之人的招抚脱不开关系,这也就注定了他是一个极重感情的人。
但人与人不能一概而论,每个人表达自己内心感情的方式都有不同,有的人热情豪放,喜欢把心中的情绪直接道出,而有的人生性内敛,天生不善于表达情感,只是默默把一切都藏在心底,只有自己知晓。
而李长清正属于后者。
不论是和师父秋堇真人、师叔冬堇真人的师徒情,还是小师妹的兄妹情,与同门之间的情谊等等,在他心里都有很重的地位。
他也承认,一开始刚被传送到鬼吹灯世界的时候,心里其实并未将里面的人物放在眼里,纯粹抱着一种游戏人间的态度,只把红姑、陈玉楼、鹧鸪哨等人当作了自己精彩人生的过客,所以才会表现的格外洒脱,好像对所有事都浑不在乎。
这也是他面对红姑娘情深意重的以身相许时,会拒绝的那么不留余地,那么的无情。
因为压根儿就没放在心上。
现在看来,是他错了。
但这世上并没有后悔药可买。
当李长清再度与陈玉楼重逢时,看着后者苍苍的白发和满脸的皱纹,看着对方见到自己时,那发自内心的震撼与惊喜,就在那瞬间,他的心弦被狠狠触动了,仿佛明悟了什么。
不久之后,当他捏碎回忆涎晶,看到鹧鸪哨和红姑娘两人最后的经历时,那种说不出来的感觉,终于让他彻底下定了决心。
错过是一种遗憾,过去的事无法改变。
不过从那时开始,李长清决定拼尽所能,重写结局!
这也是他后面得知鹧鸪哨的踪迹时,会冒着被困死在青铜门后的危险,不顾天母幻境的重重危机,毅然只身前往,只为带老友回家。
对他来说,这不仅是因为友情,更是因为愧疚,因为弥补过往遗憾的决心!
不出意料,李长清成功了。
这也让他的内心更加振奋。
下次再回到鬼吹灯世界,他的另一个想法也可以着手实施了…
回首再看,陈玉楼、鹧鸪哨、哑巴昆仑摩勒、花玛拐、胡国华、胡云宣………原来已经有这么多旧友的结局,因为他而被改变。
鬼吹灯宇宙不可违背的命运,似乎已被他亲手撕开了一条不可愈合的口子。
可以预见,未来必定还会有更多。
这真是一次任重而道远的挑战啊……
昏暗的大殿中,烛火冥灭不定,李长清盘坐在剑池旁边,望着漆黑一片的穹顶,微微出神,一言不发。
在他身前,元宝急的抓耳挠腮,坐卧不安。
张小辫儿跪倒在地,额头紧紧贴在冰冷的地砖上,已经磕破了皮。
眼泪混着血水流了下来,已然干涸。
“师父……”
少年抬起头,泪眼朦胧地望着面前的道人,语气发颤,面如死灰,一颗心已然沉到了谷底。
相处的这段时日,他对自己师父的脾气已经十分了解,见后者始终沉默,已经不抱什么希望了。
只是少年的脾性,总会让他一直坚持下去,直到被无情拒绝。
“地上凉,起来吧。”
这时,李长清开口了,语气一如往昔。
“为师不是说过吗,不许跪。”
“不,徒弟不起来!”
张小辫儿重重叩首,死死咬着嘴唇,声音嘶哑:
“只要师父不答应,我就在这儿跪一辈子!”
李长清见状也没有勉强,看着面前倔强如驴的徒弟,心中好笑。
“怎么,不做你的雁营营官了?”
“不做!”
张小辫儿闷着头。
“明珠小姐也不要了?”
李长清又问。
“……”
张小辫儿愕然抬头,正对上道人玩味的目光,脸上顿时臊得通红,又把头低了下去,瓮声瓮气地道:
“不要了…”
李长清点了点头,沉默片刻,忽然哈哈一笑:
“既如此,你便起来吧,日后跟在为师身边,招子可要放亮点儿!”
“什……师父,您答应了?!”
张小辫儿一脸懵逼,还以为自己听错了,急忙大声问道:
“您老答应带徒弟一起走了,不会是我的幻听吧?”
李长清笑着点了点头。
“好耶!!”
张小辫儿见状,足足愣了几息,而后从地上一跃而起,狠狠挥了挥拳头,在大殿里又蹦又跳。
“吱吱吱吱!”
元宝也异常兴奋,当场表演了一段“抽筋舞”。
一人一猴闹作了一团,让原本死寂的大殿变得十分热闹。
李长清换了个姿势,扶额看着面前这两个活宝,无奈地叹了口气。
“你们别高兴的太早,贫道还有三个条件!”
“哈哈,只要师父你答应让我跟在身边,别说区区三个条件,就算三千三万个条件,徒弟也答应!”
张小辫儿浑不在意。
他怎么也没想到师父会突然改口,对他来说,这无异于洞房花烛夜,久旱逢甘霖,就像是溺水的人抓住了最后一根稻草,沉浸在了无边的喜悦之中。
“你小子先别急着点头,老实坐下,听为师慢慢讲来!”
李长清心中无语,伸手便将两个活宝揪到了跟前,强按着坐了下去。
“师父您说!”
张小辫儿得偿所愿,嘴角都咧到耳根子了,笑呵呵冲道人拱了拱手,已然不知自己姓什么了。
旁边的元宝比他也好不了多少。
“哼哼,这第一嘛,就是要保守秘密!”
李长清缓缓地道:
“关于师门的秘密和为师的秘密,待你知道以后,不可以外传,就算是挚爱亲朋,也绝不能说!”
“若是你小子将来管不住自己的嘴,不小心透漏出去,那就别怪为师无情了!就算你躲到天南海北,为师上九天,下碧落,也能将你揪出来,扒皮抽筋,挫骨扬灰!你可能保证?”
“啊?这么严重!”
张小辫儿被道人的语气吓了一跳,不由缩了缩脖子,挠头问道:
“师父,到底是什么秘密啊?”
“六日之后,自有分晓,你现在只需告诉我,能否做到?”
李长清没有直说,而是卖了个关子。
“没问题,师父你放心好了!”
张小辫儿拍了拍胸脯,一口应下。
“嗯,那么第二个条件,你以后跟在为师身边,凡事多看少说,一切都要听从为师的吩咐,可能做到?”
李长清伸出两根手指头。
“嘿嘿…”
张小辫儿讨好一笑,边为师父捶腿边说道:
“师父哪里的话,咱们做徒弟的,自然要听师父的话,这是天经地义嘛!”
“油嘴滑舌。”
李长清哑然失笑,摇了摇头,又伸出了第三根手指。
“最后一个条件,为师虽然同意让你跟在身边,但这只是暂时的,总有一天,你会出师独自外出闯荡,雏鹰展翅,乳虎啸谷。”
“人生在世,没有什么东西是长久不变的,待时机成熟,为师便会将你逐出师门,一直躲在为师的庇护下,是不会有大出息的,你的命格,注定你此生不会平凡,你要随时做好准备。”
张小辫儿闻言脸色大变,张了张嘴,最终却是什么也没说,垂头想了一阵,重重点了点头。
“善。”
李长清满意一笑。
第二百八十四章 珊瑚
1984年初夏,鬼吹灯世界。
华夏南海,珊瑚螺旋海域,珊瑚庙岛。
悬崖下渔村口的一颗椰树下,李长清穿着一身短袖宽褥,头戴蓑笠,敞胸露怀地蹲在土阶上,拎着一杆锈迹斑驳的铜壳烟枪,跟面前的老头有一搭没一搭地攀着话。
正午炽烈的阳光洒下,暖风浪滚滚,虽然靠着大海,热度却丝毫不减,烤得人浑身难受,整个都刚从蒸炉里捞出来似的。
面前的老海狼(指航海经验丰富的老水手)却对毒辣的太阳熟视无睹,正一边咂巴着嘴巴,一边滔滔不绝地吹嘘着他早年在大洋上劈风破浪的传奇经历:
“后生仔,你是不知啊!当年阿公我年轻的时候,那可是很‘丫霸’的啦,只要是在南洋海上混的,还没有一个不知道我‘蛋王’闵锡的名头啦!”
老头说普通话的口音很古怪,不仅有粤语、闽南语的腔调,还会不时吐出几句李长清以前从没听过的奇特方言。
这老头叫闵锡,但却不是本名,是他自己取的,真正的名字早就忘了。
据他自己说,从他十三四岁开始,已经在这珊瑚螺旋做了几十年的“蛋民”,经历了无数大风大浪,挖过见过的宝珠巨蚌无数,因此得了个“蛋王”的响亮名头。
这所谓“蛋民”,古时也叫“蛋人”,就是指专门下海采珠的采珠人,其实和倒斗的其实差不多,都是七十二行中的手艺人。
不过按照采珠人的规矩,在海上可千万不能提“倒”这一类的字眼,也绝不直接称明珠为“珠”,而是以“蛋”呼之。
这是因为代代相传,那些因为采珠或海难死在海里的幽灵,也都被月光明珠的精气吸引,一听活人提到“珠”字,就会在海底索人性命。
曾有人戏言,这世上最多的就是规矩,由于可见一斑。
这闽锡老头虽自称“蛋王”,顾名思义,便是自诩采珠界的王者,但李长清看他落魄的样子,其话中有几分真实,那就见仁见智了。
道人之前住在京城胡家小院里的时候,曾翻看过不少胡老头藏的古书,其中就有一本《南珠志异》,讲的便是南洋蛋民的传说故事,让他记忆犹新。
古时蛋人采蛋的办法十分原始,通常就是用长绳拴在腰上系住,然后携带装满石块的竹篮和换气用的猪尿泡沉入海里,设法引诱老蚌打开蚌壳,探进身子或是胳膊去采珠。
若有小蚌就拾到篮内,摇动长绳,船上的人就提拉绳索,用竹篮打出。
寥寥几句,说着容易,真做起来,却难上加难,其中凶险远非常人看客可以想象。
有时候蛋人采蛋手艺差了,或是运气不好,被巨蚌夹死,以及不幸遇到恶鱼之辈数不胜数,大多绳子一断就永远下落不明,只有一线血水浮上海面,连尸骨都收不回来。
凡采蛋之辈,十有八九都会落得这种葬身海底的悲惨下场,若侥幸不死取回明珠,则一夜暴富,但世人贪心不足,取了一枚就想取第二枚,可再去采蛋往往就未必能有上次的好运气了。
历朝历代葬身海底的蛋民尸骨,磊将起来,比藏地的珠穆朗玛也差不了几公分了。
老头闽锡乱吹一通,侃得口沫横飞、汗流浃背,回头一看,李长清却在嘬着烟枪发呆,顿时气急,感觉自己受到了侮辱,用鸡爪般枯手狠狠敲了一下土台,红着脸嚷道:
“后生仔!你有没有在听啦!”
“阿公我跟你讲这么多,事看你这后生是个懂行的,别个想问阿公我理都不理咧!”
李长清深吸一口,吐出一个大烟圈,也不恼,而是笑呵呵地道:
“哪里,我是听阿公您说得太精彩,一时入了迷,您都一把年纪了,别跟我这小辈过不去。”
为了避免麻烦,他提前用“胎化易形”给自己变换了相貌,从丰神俊朗的神仙道士变成了其貌不扬的中年赶海客,对外只谎称是来珊瑚庙岛收青头(古董)的。
这附近岛上住的男男女女,不分老幼,因终年出海风吹日晒,个个皮肤粗糙,黑里透红,他若是按照原来的容貌,未免太过显眼,对之后的行动的不利。
李长清还脱下了一直穿着的道袍,用一些散钱和几个果子换了一件寻常蛋民穿的粗布衫和斗笠,另加一杆压箱底的铜壳烟枪。
演戏嘛,自然要演全套,不然还有什么意思?
“哼,这还差不多嘛!”
闽锡老头见李长清态度诚恳,这才哼哼唧唧地点了点头,从口袋里捏出几根鱼干丢进嘴里咀嚼起来,神情十分得意。
“后生仔,还未请教?”
“李庆长。”
李长清把铜烟斗往地上磕了磕,心中有些好笑。
这老家伙,还挺傲娇!
他是今天清晨来到的珊瑚庙岛,目的是为了找个当地的老海狼打听打听珊瑚螺旋和归墟的情报,在各家淘货的时候碰巧遇到了吓晃荡的闽锡,这才一直攀谈到了晌午。
别说,收获还真不小。
别看这老头喜欢吹牛,动不动就把他年轻时的“传奇”事迹挂在嘴边,但到底在这片大海上闯荡生活了几十年,对于珊瑚螺旋海域和归墟的种种传说,整座岛上无出其右。
当初李长清在陕西古田地下得知红姑娘的失踪时,还未完全掌握《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对青乌一道了解尚浅,无法单凭眼见便精准地找到对方失踪的具体位置,后来不死心也亲自来南海做过尝试,若不是阴差阳错找到了海底仙人墓,必定会无功而返。
但今时不同往日,现在的他已经对“观天星,察地脉”之术了如指掌,且到目前为止整个华夏无人能比,早非昔日阿蒙。
经过他这些天的观察探测,已经能确定,当日红姑娘失踪的海域就位于珊瑚螺旋中央,与归墟海眼十分接近。
如此巧合,让李长清不得不相信这一切命运的安排。
想要探清当年红姑娘失踪的真相,就绕不过珊瑚螺旋海域和归墟这道关卡。
“后生仔,阿公我眼睛虽然看不清了,但这耳朵还是很灵光的,你从刚才开始就一直打听‘归墟’的消息,莫不是想要去那什子地方了?”
闽锡老头换了个姿势佝偻着身子,忽然开口问道,一双浑浊的老眼前所未有的严肃,盯着李长清,压着嗓子一字一句地吼道:
“不要做美梦,真的会死咧!”
李长清闻言一怔,而后摇了摇头。
他知道老头什么意思。
珊瑚螺旋盛产蚌珠,但从古时到现在几千年的时间,海域外围好采的珠子大都被扫空了,值钱的几乎找不到,而珊瑚螺旋深处水深浪湍,海底礁石里藏着的老蚌巨蚌数不胜数,随便捞上一个都足以让人一夜暴富,但因为深处海域太过险恶,自古很少有蛋民敢去那里采蛋,而去的人几无例外,全死在了那片神秘之海。
久而久之,让那片海域成了一个蛋民们谈之色变的凶地,近代再无人敢前往。
显然,老头把李长清也当作“想要冒死搏出通天富贵”大军中的一员了。
但他并不知道,道人此去不为求财,而是为了调查一桩无尾旧案,顺带取宝。
当然,李长清也不会解释什么。
闽锡见他一脸不以为意,先是愣了一下,而后急道:
“后生仔,看你也是个体面的,不要以为阿公我在吓唬你,那里太过凶险,经验再丰富的老海狼也不敢靠近,你又何必为了一线可能丢掉自己的小命呐?”
“听阿公一句劝,你还年轻,不过三四十岁,还有大把青春年华可以享受,这世上没有想不开的事,只要......”
“得得!”
李长清越听越头疼,急忙伸手将老头的喋喋不休打断,无奈地道:
“阿公,我何时说要去珊瑚螺旋深处了?只是好奇问问罢了!”
“这......”
闽锡有些傻眼,而后长出了口气,点着头叹道:
“那就好,那就好嘛......”
旋即想起了什么,猛地扭头望着他,一脸心有余悸地道:
“后生仔,你没见过不知道,那珊瑚螺旋的深处可不是人去的,那简直就是地狱啊!”
“当年阿公曾亲眼看到有一头老龙,在海底吐火喷烟,那火光,把海水照得通明,方圆几百米外都看的清清楚楚,可了不得了!”
“哦?竟有此事?”
李长清见老头说的煞有其事,忍不住笑了笑。
“那可不!”
闽锡老头一脸后怕,一副讳莫如深的模样,额头冷汗不止,低着头不肯多讲,就好像说出来会发生什么可怕的一般。
“那还真是可怕呢,阿公你放心好了,我还想多活两年。”
李长清随口扯了一句,心中却想:
海底吐火,多半与“海气”有关。
《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能穷究天地,不管山川湖海,在其中都有其解析。
这海底,其实与陆地一样,都有山川峡谷,河流湖泊,也有森林盆地,而风水一道中涵盖形、势、理、气四项,在大湖大海中主要以“气”为论,山川之气称龙气、地气,这海底之气,自然便叫“海气”了。
海中燃火,大体有三种可能。
其一是在海底两山环合之处,或有海气凝聚,聚而不散化为蜃,看到海下火光变幻,很可能是见到了海市蜃楼奇景,倒不足为奇。
其二,海气郁积,造成海底油气或是火山喷涌,这种可能最为常见。
第三种,便是南海中有龙灯之说。
龙灯又名龙火,世间的火有四种,分别是鬼火,天火,人火和龙火,人火遇水而灭,龙火却遇水而炽,若是陰火势大,则必是龙灯无疑。
按照闽锡老头描述,海底有老龙吐火,多半是龙火成串,远观如蛇,根本不是什么蛟龙。
而珊瑚螺旋会有龙火,多半是海底存有龙脉。
天下龙脉出昆仑,但唯有南龙一支,起自峨眉,并江而东,向南没入海盐诸山而进海,随后又在海底化为九支十三脉,珊瑚螺旋正处于南龙两条支脉环合之地,海中有龙火异象也属正常。
当然,或许也有第四种李长清不知道的可能,但就算真的有龙,在他面前也不过是条大点儿的长虫罢了。
之前听鹧鸪哨说过,南海曾有一个青铜文明高度发达的恨天古国,与周王朝互有往来,惯会用海底的龙火铸造青铜器物,系统让李长清追寻的十六枚铜符便是恨天国的产物。
只是在秦朝之后,对恨天之国的相关记载就彻底没有了,这个古老的国度在大海上神秘的消失了,就如同从未在世间存在过一样,关于他们的一切都成了解不开的迷。
后世有位去西天取经的法印高僧,取得真经后从海路归国,将沿途见闻写成了一部地理奇书《佛国记》,其中就叙述了他在海上听闻过恨天国遗迹之事。
这段记载里面提到,在高大珊瑚森林密布的海中有一无底巨洞,如果舟船被卷入其中,绝没有人能再活着回来。
据此可以很容易推测出来,归墟古国的遗址就在珊瑚螺旋深处,书中说的那个无底巨洞便是“归墟”。
“归墟”一词实际上源于古称,古人认为“归墟”是天地间的深渊,天下之水不论是江河湖海,最后都要汇入归墟,却用远也无法将其填满。
前些年曾在古连奴出土过一件周代的青铜器,名为周穆王筵神盂,是一件盛食器,以彛纹为饰,雷纹为地,纹路雄奇壮丽,上面的铭文便有关于“归墟”的记载,说其位于南海的尽头。
但在李长清看来,这“归墟”便像是南海的海眼,是整片海域龙脉的汇聚之地,有种种神异之事不足为奇。
闽锡老头说,珊瑚螺旋海域地势复杂得犹如漩涡,海面上一年四季风暴不断,潮汐幅度变幻莫测,周围海域又与深海大洋相接,风高浪急,危险莫测,号称是沉船的墓场。
传说那是一片被龙王爷诅咒的海域,任何飞机、轮船、潜艇等现代的高科技产品到了那里,都会无缘无故坠毁沉没在海底无垠的珊瑚森林中,无一幸免,蛋民们只能通过自制的木船划进划出,素有“南海百慕大”的美名。
毫无疑问,此行注定不会一帆风顺。
第二百八十五章 古玉
打发走了闽锡老汉,李长清一边思虑着出海的事宜,一边在岛上漫无目的地闲逛。
想找到珊瑚螺旋海域,甚至确定海眼归墟的真正位置,对于精通风水秘术的他来说不是什么问题,只需夜晚一观天星即可,麻烦的是怎么过去。
珊瑚螺旋海域波涛汹涌,常年被迷雾磁场笼罩,不熟悉路线的外来客根本无法独自前往最深处,就算他不走水路,而是从空中飞过去也很难行得通,除非他能驱散那里方圆数百海里的水雾阴云,但显然不太可靠。
或许在壶江世界可以,但以鬼吹灯世界稀薄的天地灵气,这个方法也就只能在脑海里想想了。
更何况,李长清并不了解那片曾埋葬过恨天古国的神秘海域,谁也不知道如果他施展手段驱除了笼罩在其上几千几万年的浓雾乌云,究竟会发生什么事情。
未知,便是最大的变数。
隐藏着无数上古秘辛的南海归墟,说不定就和蛰伏在世界阴暗面的古神有关,容不得他不谨慎。
李长清此行的目的是为了调查当年红姑娘失踪的真相,顺带取走青铜鱼符,而不是去闹个天翻地覆。
现在还不是时候。
如此看来,此行若想顺利去往珊瑚螺旋海域深处,一个熟悉海路的老海狼是不可或缺的了......
李长清低头想着,嘬了口烟枪,眼角的余光蓦地瞥到右手边街角有一家开放式的小酒馆,咧了咧嘴,随手把烟枪往腰后一插,迈步走了进去。
不管在什么地方,酒馆都是鱼龙混杂之地,无疑是外地人打探消息最快最省力的选择。
自己想找的老海狼,说不定就在里面。
好吧,其实他只是有点儿口渴了。
珊瑚庙岛四面环海,椰林婆娑。,一派南国风光,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无法形容的海详气息,崖下的渔村幽碧深邃,没有车马喧嚣之声。
而这间酒馆就开在渔村旁的集市前,说是酒馆,其实就是一个旧木头箱子搭成的长条柜台,所有的座位也都是露天的木箱,两边挂着绳,晾着鱼干,柜台上除了各种各样的酒水之外,还有琳琅满目五花八门的“青头”。
现在正是一天太阳最毒的时候,喝酒的人不是很多,只零零散散围坐着十几个敞胸露怀的黑瘦汉子,头上裹着汗巾,一看便知是常混海的。
李长清大步走到柜台前,老板见有客人来了急忙从迎了上来,抬眼打量了他两眼,嘿嘿一笑,操着古怪腔调的普话问道:
“好汉,要什么酒?”
好汉?
李长清被老板奇特的称呼搞得一愣,古怪地看了对方一眼,笑道:
“啤酒,要冰的。”
说完,从口袋里掏出几张票子摆在了柜台上。
“您稍等。”
老板收了钱,黑炭般的脸上笑意更浓了,然后一溜烟跑到柜台后,没多久便端着一杯冰啤走了出来,放在他面前,笑问道:
“客人,听您的口音,不是本地的吧,从国内来的?”
李长清接过酒,仰头灌了三大口,只觉浑身舒爽无比,长出了口气,瞄了眼老板的瘸腿,点了点头随口答道:
“京城来的。”
“哟,那可够远的啊!”
老板目露惊讶,眼睛转了转,旋即走出柜台,来到李长清身边坐下,伸出一只手哈哈大笑道:
“认识一下,俺叫掰武,也是华人,兄弟叫什么名字?”
“李庆长。”
李长清看出了对方想套近乎的意图,但没放在心上,把糊弄闽锡老汉时说的假名字又搬了出来。
“原来是庆长兄弟,幸会幸会!咱们都是同胞,能在这珊瑚庙岛相见是缘分,今天这酒老哥请了!”
酒馆老板对他随意的态度毫不在意,显得异常兴奋,似乎见到老乡十分高兴,不但将收的钱原数奉还,还从旁抄起一壶啤酒和李长清碰杯之后,咕嘟咕嘟喝了了底朝天,然后开始面色潮红地报其家门了。
掰武的祖辈曾在前清水师营听差,到了中华民国时期,就开始在海上做起了没有本钱的买卖。
买卖传到掰武这辈,他却因腿上中枪落了残疾,成了个“掰佬”,只好流落在珊瑚庙卖酒为生,不过这只是表面的生意,他主要还是为外来者兜售各种商品。
掰武拍着胸膛告诉李长清,说不管这岛上有的没有的,只要老乡需要,他都能从特殊的渠道搞来。
李长清大风大浪见得多了,一眼便看出了这掰武葫芦里卖的药,不动声色地将杯中酒水一饮而尽,也不客气,当即道:
“掰武老哥说的对,俗话说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咱们哥俩能在这见面,说明缘分不浅,既然如此,那兄弟我也就不客气了!”
“对对对,千万不要客气,想要什么尽管说!”
掰武大笑。
李长清也笑了笑,毫不避讳地将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
“实不相瞒,老弟我这一次来珊瑚庙岛,是想要去那珊瑚螺旋捞沉在海底的青头,但苦于不熟悉海路,需要找一个经验丰富的老海狼做向导,想跟掰武老哥你打听一下,有没有认识的熟人?”
“去珊瑚螺旋深处捞青头?”
掰武闻言一愣,诧异地看了他一眼,目光有些异常,似乎很佩服李长清的勇气,而后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摸着下巴做苦思状。
“老弟,你让俺想想...”
李长清见状心知有戏,也不催促,便又从柜台后摸出一杯扎啤,自顾自喝了起来,很是气定神闲。
没过多久,掰武忽然想起了什么,一拍桌子,笑道:
“对了,俺还真认识这么一个人,绝对满足兄弟你的要求!不过嘛......”
说着,他面露难色,皱着眉头,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
正主儿来了!
李长清见状心中一笑,拍了拍掰武的肩膀道:
“早就听说珊瑚螺旋沉船墓地的大名,今日到此一见,真个不同凡响,果然是珍惜宝货遍地!”
他指了指酒馆柜台上摆着的大小青头,冲掰武抱了抱拳,笑道:
“其实老弟我这次来,除了为了去珊瑚螺旋深处捞青头,这岛上众多宝货也不想放过,我看老哥你在这呆了这么多年,压箱底的货肯定偷偷收了不少吧?何必请出来给老弟我开开眼?”
“嘘!”
掰武做了个噤声的手势,找了个汉子替他看店,便拉着李长清出了酒馆,在村里七怪八拐,来到了一间小木屋里。
他先从角落里推出几口陈旧的老木箱,揭开盖子,露出其中的东西,目光闪烁地盯着李长清,神秘兮兮地笑道:
“庆长老弟,你看这水...如何?”
李长清随意瞥了眼箱子里的东西,而后不屑地撇了撇嘴,摇头失望道:
“掰武老哥,都是道儿上的,就别拿这些上不得台面的西贝货唬弄老弟了!”
以他的眼力,如何看不出来,这些箱子里装着的青头都是些不值钱的“乐色”,比渔村集市上买的那些地摊货成色好不了多少。
掰武见他的小伎俩瞬间被对方识破,有些尴尬地咧了咧嘴,俯身将木箱盖上又推了回去,对李长清歉意一笑,叹了口气道:
“老弟勿怪,俺这也是为了安全起见嘛!”
说着,他朝李长清竖起了大拇指,恭维道:
“俺之前没看错,老弟你果然是个大行家,这下俺就放心了!”
李长清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掰武这话说的倒也没错,按照古董行上的规矩,在做生意之前,卖家一般都会先试探试探买家的眼力如何,究竟是不是个懂行的,然后决定拿什么东西出来。
否则再好的东西,到了那些不懂行的小白手里,也只会被当成是不值钱的垃圾,随手丢掉。
如此一来,卖家不但赚不到钱,还要被人在心中嘲讽拿些破锣罐子来糊弄人,完全得不偿失。
古董这东西,往往只有在懂行的人之间交易,才能发挥出它的最大价值,所以掰武这种试探也合乎常理。
毕竟,第一次见面,谁也不清楚李长清究竟有几斤几两,谨慎些也是应该的。
这时,掰武揭开旁边的帆布,从一艘破烂的小木舟底下又拽出了两个破旧的木箱,推到李长清面前,搓着手赔笑道:
“嘿嘿,之前的事老弟勿怪,这两箱宝货都是前些日子老哥俺从海沟子里找到的一艘明代的宝船船舱里翻出来的,绝对是极品中的极品,老弟你掌眼?”
李长清看了他一眼,将信将疑地拽过两只木箱,一股浓浓的鱼腥味直冲天灵。
揭开箱盖,里面裹着厚厚的脏布,又一层一层将其拆剥开来,漫不经心地往里看去,顿时怔住了。
“这是...”
掰武从帆布底下抽出来的这两只木箱里,装着满满一堆奇形怪状的古玉,有的形如瓷片,有的形如枯骨,也有的形似兽角兽牙,不仅形状古怪奇诡,颜色更是斑驳离奇。
由于是一水的青头货,就算保存得再好,也会在海中被自然环境侵蚀,所以大抵是以暗灰色为主,有些部分水浸尤存,或是色如生姜,或是色如烂酱,也有鲜艳如红枣的斑痕,显得五彩斑斓。
“怎么样,还不错吧!”
掰武见李长清面露惊色,脸上不由有些得意,指着箱子里的古玉低声道:
“这可都是千年古玉,每一枚都是稀世珍宝,随便放出去一件都价值连城,收了这些宝贝,哪还用得着亲自冒着生命危险去珊瑚螺旋深处捞青头,老弟有没有兴趣?”
李长清望着身前花花绿绿的古玉,缓缓眯起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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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走啊,老弟!”
“回见!”
挥手与满面春风的掰武道别,李长清离了小木屋,嘬着铜烟枪向渔村的另一头走去。
他怎么也想不到,一个酒馆老板竟然会有那种东西。
商周时期的古玉!
最关键的是,观其上的纹饰竟与青铜符上的极为相似,很可能同是恨天古国的东西!
这真是......
李长清心思直转,摩挲着手中斑驳的古玉,目光闪烁不定。
凡是海中所出千年古玉,往往没有一件是完美的,古玉在海中沉浸既久,海水中的腥液和海腥气中含有的盐卤等成份,污秽之物闭塞了玉身土门,所以使得这些玉质大多有伤。
但是,玉的品质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其来源。
掰武虽然是青头贩子,但显然对这两箱古玉的来历和年代并不清楚,只能根据上面的纹理大致推断出是千年前的东西,却看不出其具体朝代。
但李长清眼光何其毒辣,只一眼,便将箱中古玉的底细望了个底儿穿!
他再看出是来自恨天古国的东西后,便动了心念,用了些口舌手段,没费太多银钱,便从掰武那两箱子古玉中挑了两个最为出水的盘了下来。
之所以没有全部拿下,只是因为没有必要,古玉再好再珍贵,毕竟只是一些死物,除了换钱没有别的用途,对于现在的李长清来说也不过是可有可无的东西。
那掰武收了钱,笑得比菊花绽放还灿烂,还以为占了多大便宜,实则底裤都被人看穿了,尤不自知。
但他也不算亏,毕竟结实得了不少好处,在这穷乡僻壤,也算得上是一笔横财了。
不过,那老小子还是有些自负了,孰不知自古财帛动人心,也就李长清心眼儿好,从不自恃勇力欺凌弱小,要是换做别个,陡然见到两箱千年古玉,恐怕早就忍不住贪欲,心起杀机了!
“这也算是双赢吧...”
李长清微微一笑。
这一趟他不仅得了两枚恨天古玉,还得到了关于老海狼向导的消息,可谓收获颇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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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掰武提供的线索,李长清很快便找到了村东头的一间简陋的窝棚外,远远地,便看见一老两小三个人影正咬牙拖拽破烂的渔网,累得满头大汗。
就是他们了!
李长清见到三人,眼睛一亮,当即收起烟枪,大剌剌地走了过去。
三人正在忙着拖拽渔网,忽然见到有生人靠近,都被吓了一跳,急忙放下手中活计,靠在一起,紧紧盯着来人,目光警惕。
“站住,你是什么人?”
站在最前面的老汉上前一步,沉声问道。
第二百八十六章 大鱼
五天后,珊瑚螺旋海域。
李长清盘坐在船头的舢板上,提着已经被盘出黑褐色包浆的酒葫芦,时不时往嘴里灌上两口,一双眼睛漫不经心地扫视着四周的海面。
这里已经属于深海。
一眼望去,远近都是茫茫的海水,碧蓝无际,除了海水就是海水,别说天上飞的海鸟,就连水里游的鱼群也找不到影子。
暖风拂来,吹得船帆簌簌,李长清扶了扶草帽的帽檐,抬头看了眼太阳。
今天天气不错,日光明媚,云天晴朗,让人心情舒畅。
但他知道,这只是暂时的。
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着,这大海上的天气就像孙猴子的脸。
说变就变。
李长清抖了抖披着的粗布坎肩,望着天边茫茫的水雾,不知在想什么,静静地出神。
忽然,喝酒的动作一停,甩了甩手腕,叹了口气,不得不回到了现实,头也不回地朝身后喊道:
“老阮,老阮,去后舱给我拿几瓶洋酒来!”
随着噔噔噔一阵沉稳的脚步声,一个五十多岁,胡子花白,目光锐利,满脸沧桑的老汉走了过来。
他皱着眉,低着头想了一会,对李长清沉声道:
“李老板,还是少喝一点吧!若是喝多上头了,万一碰上暴风,很容易出事!”
李长清闻言嘿了一声,摇头晃脑地摆了摆手,随意地道:
“不打紧!你只管取来便是!”
老汉见他坚持,无奈只得点了点头,去后舱甲板下取来两瓶写满洋文的葡萄酒,轻轻放在了他的手边,然后快步走开了。
李长清随意拎起一瓶,看也不看,伸出一根手指戳进瓶口,接着向外一抽。
只听“啵”地一声,木塞便被拽了出来。
仰头咕嘟咕嘟灌了三大口,这才长出一口气,咧嘴大笑:
“嗯...不错,好酒!”
爽快痛饮一番,李长清一把抹去唇角酒渍,拍了拍肚子,顺带往身后看了一眼,望着老汉远去的背影,不着痕迹地点了点头。
这老头果然有点东西,能处。
今天已经是李长清正式出海的第三天早上,此行除了他自己,船上还有老汉加他的两个徒弟一共四个人。
老汉名为阮黑,他们师徒仨就是当日在岸边找到了三个渔人,也是掰武口中精通海性的老海狼。
别看老头今年五十六岁的高龄,可因常年出海卖力气的缘故,身子骨还硬朗的很,寻常年轻壮小伙单对单甚至都不是他的对手,且航海经验无比丰富,可以说是岛上对珊瑚螺旋海域最熟悉的人了。
李长清为了让他带自己出海冒险,可是花了不少心思和银子。
阮黑有两个徒弟,一男一女,都是年纪不大的小青年。
其中少年名叫“古猜”,差不多十五六岁,长得又黑又瘦,手脚很是利索,活脱脱一只下树的大马猴。
那个少女叫“多铃”,大约二十岁刚出头,倒生得异常水灵,乌黑亮丽的长发扎成辫子,一直垂到腰际,还有一双会说话的大眼睛时常一眨一眨的,黑白分明。
只是皮肤偏黑,可能是越法混血儿的缘故。
师徒三人都是越南人,除了古猜是珊瑚庙岛的原住民外,阮黑和多铃都是外来户。
两个徒弟都是孤儿,从小被师傅阮黑收养,三人在珊瑚庙岛附近打渔为生,相依为命,生活过得十分贫苦。
十几年前,师徒三人还曾做过一段时间的蛋民,也就是在那个时候,他们去过两次珊瑚螺旋深处,但只是在深海的外围逛了逛,没敢继续往里走,怕出不去了。
近些年,珊瑚螺旋外围海底的蚌珠几乎都被采尽了,蛋民们无以为继,又不敢去深处采蛋,只好转行做了渔民。
而阮黑三个当天之所以会对李长清异常警惕,是因为把他当成了坏人,以为他是来抢走多铃的恶棍。
李长清得知后哭笑不得,稍加解释,便消除了误会。
阮黑师徒起初听到说要去珊瑚螺旋深处采蛋的时候,摇头晃脑地连连拒绝,但又听到有钱拿,而且很多,顿时犹豫了起来。
老汉站在椰树下沉默了半天,虽然知道此行的风险,动辄便有葬身海底之危,但最终还是咬牙答应了下来。
无他,他们实在是太穷了!
这些年岛上的鱼价越来越低,再这样下去,就快要揭不开锅了,而他还有两个徒弟要养活。
在金钱的驱使下,阮黑不得不应下了这件九死一生的任务。
或许在他心里,若能用自己一条不值钱的老命,给两个徒弟换来足够移民和结婚的家底,无疑是赚的。
当然,这些都只是他自以为。
实际上,李长清可不是书中那些“一朝得大道”,便视人命为草芥的无法无天的人物。
他既然敢找普通人做向导,自然有十足的把握能保住他们的性命。
区区风暴而已,对于常人来说,往往是致命的,但在他眼里,却不过是土鸡瓦狗,弹指可破,完全不值一谈!
身为通幽“大能”,他自认这点儿手段还是有的。
顺利和阮黑师徒达成约定之后,李长清又通过掰武的人脉,从珊瑚庙岛上找来了一艘当年英国探险队改装的,用之前往珊瑚螺旋深处的海柳船,名为“三叉戟号”,当做此行的代路工具。
所谓“海柳船”,便是指龙骨由一整块海柳打造的船只,而海柳传说是一种长在海底的树,用它制成的船,虽是木船,却能够承受住大海上惊涛骇浪的考验和洗礼,受潮受热都不会变形。
而且耐得住腐蚀、历久如新,非常坚固。
珊瑚庙岛上还有种迷信的说法,说用海柳木做成的船,将会受到海神的庇佑,平安无事地归来。
这艘“三叉戟号”按大小看来只是一艘小型船,但也有七八米长,能载十几个人,船身共分为三层。
在船甲板下中层共分有前、中、后五个舱,其中后舱最大,李长清让掰武在里面装满了整箱整箱各种的补给和清水。
中舱前舱个分左右两舱,其中最大的一个,可以当做用来当作吃饭的餐厅。
据掰武说,这艘木船已有近百年的历史,十分古老,上面有没有海神的祝福李长清不知道,但它确实挺结实的,看上去就跟新的几乎没什么区别。
出海这几天,他们也遇上了不少风浪,木船却安稳如故,让人无时无刻不感觉很踏实。
另外,由于当年英国人出海时珊瑚螺旋附近海匪猖獗,为了防止出现意外,那群高加索人还在船上装载了不少渔枪、渔炮之类的装备。
还吃水线下都换上了铜板装甲,并将原本的动力部分被拆掉,改装成了蒸汽烧媒和马达两种动力切换的四组螺旋桨驱动,航行起来机动灵活。
另外,船舷两侧装备有救生艇,还有两门中等口径印度水神金毗卢炮,能击发四种不同用途的炮弹。
船后悬桂着两个巨大的椭圆形的“潜水钟”,这是一种气密式封闭潜水工具,可以把人装进去用链条吊着坠入海底,侦察水下情况。
船舱内还留着种种英国佬遗存下来的重型潜水装备,想得到的,想不到的,可谓一应俱全。
要前往珊瑚螺旋深处这种神秘感十足,且现代电子设备无用的未知海域,如此一艘“多功能改装两栖式海柳木机动帆船”不可或缺。
至少对于普通人来说是这样的。
出发前,阮黑特意找到李长清,提议还要另外带上几十个大西瓜,到了深海会有大用,后者想都没想便同意了。
虽不知其中有什么门道,但阮黑性子沉稳,此举应自有他的深意。
而且在海上航行,需要吃些水果用以补充维C,以免患上坏血症,这一点世人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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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李长清独坐船头甲板开怀痛饮之际,与此同时,阮黑的两个小徒弟正倚在侧栏嘀嘀咕咕地小声议论着。
这两天天气好的缘故,航行的异常平稳,没遇上太大的风浪,负责观测和收帆的两人无事可做,都十分无聊。
此时,少年古猜大马猴似的蹲立在栏杆上,指了指李长清的背影,悄声用越南话问师姐多铃道:
“多铃姐,你说李老板来珊瑚螺旋干什么的?是说要去最深处,却没说明白具体要去什么地方,搞不懂......”
多铃闻言迟疑了一阵,开口刚要回答,却停古猜又问道:
“还有,他为啥整天坐在船头喝酒呢?多铃姐,你说那酒...真有那么好喝吗?”
“呃...”
多铃被自己的师弟问得有些懵了,眨着水灵灵的大眼睛看着面前一脸认真的少年,莫名有些语塞。
酒好喝吗?
酒太贵了,她也从没喝过,自然不会知道答案。
不过看李老板喝酒时那一脸“欢快”的模样,应该是好喝......的吧?
“我也不知道,但师父说他年轻的时候也经常喝,你去问他,他肯定知道!”
少女温柔地摸了摸少年蓬蓬的头发。
少年闷闷地“哦”了一声,不再说话。
忽然,眼角的余光似乎瞥到了什么,猛地扭头指着远处的一个位置惊呼道:
“多铃姐,你看!”
少女循声望去,瞳孔骤然一缩,忍不住捂住了自己的嘴,俏脸满是惊讶。
“那是什么!”
这时,老汉阮黑也发现了异常,一双浑浊却不失锐利的眼睛死死地盯着十几丈外的海面,脸色异常凝重。
就在古猜指的地方,不知何时,忽然浮现出一个黑色的巨大阴影,好似一片垂天的阴云,将方圆十几米的海水染成了墨汁。
紧接着,海浪沸腾般翻滚起来,一座黑色的巨大礁石浮了上来...
不对!那不是礁石!
而是...一头鲸鲵的脊背!
虽然身隔很远,但师徒三人还是能清楚地看到那显露出海面的乌黑脊背上坑坑洼洼的痕迹,布满了海蛎和青苔,只是冰山一角,却不难想象其真身究竟有多大。
海柳船三叉戟号在它面前,就如同孩提于成人,不,比这还要更夸张!
李长清不知何时也走到了师徒三人身边,吧嗒吧嗒地嘬着铜烟枪,吞吐出来的云雾遮盖住了他的表情,让人无法看清。
“嚯,好大一条肥鱼,一口锅还真有点儿装不下!”
略带戏谑的声音响起,惹得少年少女频频侧目。
这位大陆来的李老板还真是“大心脏”,都这会儿了还有心情开玩笑!
阮黑对李长清的“冷笑话”充耳不闻,只是眼睛盯着远处的缓缓上浮的大鱼一眨不眨,低声对徒弟古猜吼道:
“赶快去后舱拿几个西瓜过来!”
这老汉不愧是经验丰富的老海狼,面对如此情况却丝毫不慌,言语中蕴含着一股泰山般的稳重,令人感到心安。
只是不知道,他让古猜去拿西瓜是为何故,莫不是想要用之投喂这头大鱼,乞求对方放他们一条活路,不要一个翻身将木船撞沉?
李长清想着,忽然来了兴致,丝毫不慌,翘着二郎腿坐在甲板上,静待事情进一步发展。
他很好奇,阮黑到底要用西瓜来做什么?
说实话,他也是头一次见到体型如此之巨的大鱼,恐怕不下百米,之前在珊瑚庙岛的时候,只听闽锡老头吹牛的时候提起过。
据那老头介绍,珊瑚螺旋底下海底是一条深不可测的大裂谷,不知有几千米深,乃是《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中所描述的“南龙”入海之余脉,海气龙气交汇之所,蕴有千年老蚌、百米巨鱼数不胜数。
生活在这深海底下的水族形态之怪,躯体之大,若非亲眼所睹,绝对难以想象。
当年闽锡老头年轻的时候,曾跟随他的叔父来过此处,不幸撞上了大鱼出海,差点儿全员都折在那里,时隔几十年,依旧令他印象深刻。
传说当日闽锡老头一伙遇上的,便是一头体型如山的“吞舟之鱼”,仅露出海面的一只脊翅,便有足足几十米长,大如巨轮,随意翻一个身,便会激起千米巨浪,吞噬方圆千米之内的一切!
可以说,体型如此庞大的鲸鲵,就算无心,其游动所造成的巨大风浪,也足以将四周所有的海船打翻。
更别说,如今三叉戟号真正和这头大鱼的距离并不算太远!
“看来我这趟的运气不太好啊...”
李长清悠悠叹了口气。
这时,古猜慌慌张张地抱着几个大西瓜从后舱跑了上来,放在甲板上,累得喘气如牛。
“师父,瓜来了!”
第二百八十七章 填海
南海的珊瑚螺旋海域底下是一片巨大的珊瑚森林,深不见底的归墟海眼就位于其间,海域周围与深海大洋相接,风高浪急,危险莫测,号称是沉船的墓场。
珊瑚森林中有许多千年老蚌,盛产明珠,每当满月时分,海中成千上万的老蚌便会打开蚌壳,采纳明月的精气。
有的珍珠已经生长了千百年了,为天地灵气所独钟,一到满月时分,借着海底的陰火,海面就全都被月光明珠映亮了。
蚌珠吸收了月华,便会散出诱人的光辉,将附近深海中的大鱼鲸鲵吸引过去,经年累月地在珊瑚螺旋海域徘徊不散。
而海中巨蚌为了保护自己,轻易也不会完全打开蚌壳,所以一年当中,海底明珠映月的奇景只不过有几个瞬间,都是在月满欲蚀的夜晚。
李长清四人驾驶的海柳船三叉戟号,此刻已行至珊瑚螺旋深处,这里海底巨蚌遍布,虽不是满月时分,仍有不少恶鱼在四周徘徊,所以此刻遇上这些动辄数十上百米的鲸鲵大鱼也属正常。
并不是说他们运气不好。
按理说,海柳船三叉戟号上装备有齐全的渔枪、鱼网,另外还有两门中等口径印度水神金毗卢炮,应该不用担心鲸鲵鼓浪会翻船。
只需照着那大鱼所在的方向,来上一发,便足够了。
毕竟是血肉之躯,就算体型再巨,也抗不住火炮爆炸的伤害。
但不知为何,阮黑老汉却丝毫没有装填炮弹的意思,反而命令徒弟古猜从储物舱里抱来了三颗圆滚滚的大西瓜。
这让李长清稍稍有些不解,决定先不着急出手,再观望一下。
这时,只见阮黑从怀里掏出一只铜鸭状的青铜香炉,点燃放在船头,趴在甲板上恭恭敬敬地磕了仨响头,口里念念有词,似是在祭拜什么神灵。
由于他说的是越南土语,李长清只听叽里呱啦一阵絮叨,具体内容却是全然不知。
古猜和多铃两个见师父如此,虽然也是一头雾水,但还是下意识跟在后面也对着铜炉跪拜起来。
师徒三人拜完铜炉,阮黑起身又从舱内搬出来一桶陈年美酒倾倒入海中。
李长清看着琥珀色的酒液飘入深海,眼角一阵抽搐,心里肉疼不已,差点儿没控制住自己,一巴掌把阮黑这老头掀翻在地,大骂一声“暴殄天物”!
他现在算是有些看明白了,这老汉是在祭祀海里的龙王爷呢!
相传,昔日里南洋的渔民们一旦捕到海中大鱼,便会设坛祭祀海中“鱼主”,因为海里的大鱼在他们眼中,全都是龙子龙孙,而那所谓“鱼主”,则正是南海龙王。
但在李长清看来,这只是一种心理安慰罢了。
毕竟海里有些千斤大鱼体形太过巨大,望之令人生畏,弄死那么大的家伙,搁谁心里都得掂量掂量,生怕有伤天和,这也并不稀奇。
李长清一边嘬着烟枪想着,一边倚在铁板上静眼看着阮黑的动作。
只见这老汉倾倒完美酒,便从腰间抽出一把手掌长的蛋民采珠用的分水弯刀,将古猜搬来的三个西瓜挨个切下一块拳头大小的口子,贴边削去里面泛红的瓜瓤,而后合上盖搁置在一旁。
阮黑手上动作十分熟练,看样子已做过不止一次了,不出片刻,便将三个脸盆大的西瓜处理完毕。
他这是准备干什么?
李长清是越看越好奇,实猜不出面前这位饱经风浪的老海狼,心里究竟想用出了什么冷门僻方。
阮黑弄完西瓜,站起来看向远方,观望了一阵大鱼的动向,见其虽仍在上浮,但行动缓慢,不由微微松了口气。
忽然,他眉头一皱,嘴里嘀嘀咕咕一阵,似乎是觉得大鱼的体型有些超乎预料,三个西瓜有些不够用,便又唤来徒弟古猜,让他去后舱再搬两个出来。
趁着古猜离开的工夫,阮黑这才对李长清道:
“老板,不是俺不用船上的火炮,这地方海里都是几十米长的大鱼,数量实在太多咧,一旦开炮,造成的响动恐怕会引来更多,到时候就不好办了!”
接着,他不等李长清回话,又语速急促地说道:
“俺现在用的这个方法,是几十年代前在珊瑚螺旋救下的一个道士交给俺的,叫什么...漂瓜取鱼!那道士当时跟俺说,这是他们族里的不传之秘,是‘搬山填海术’的一种!”
“搬山填海?!”
李长清这会儿是真惊了。
他自然不会不知道,此秘术乃是搬山道人的祖传秘法,当年在瓶山盗挖元代将军墓的时候,鹧鸪哨便曾施展过。
如此说来,那被阮黑老汉救下的道士,不会就是鹧鸪哨兄弟吧!
真有这么巧?
没想到鹧鸪哨也曾经来过这里,他是难不成也是来调查红姑娘的下落的?
来不及他多问,古猜便抱着两个大西瓜呼哧呼哧地跑了过来,阮黑接过西瓜三下五除二切口去瓤,又从身后拖来一个大大的木桶。
这时,忽听远方海面传来一声巨响,一阵狂风暴雨扑面而来,将船上四人浑身打湿。
原来是那巨鱼浮出海面之后,轻轻摆了摆粗壮的尾鳍,拍在海面上,掀起来一阵剧烈的波涛,排山倒海般撞击在三叉戟号的船身,引得海柳船一阵左摇右晃,差点儿没散了架。
甲板上的阮黑师徒三人猝不及防之下,只觉一阵天翻地覆,被这股巨浪带的就好像醉酒的汉子,站不稳一下摔倒在冰冷的铁板上,疼得嗷嗷直叫。
阮黑和多铃离着栏杆较劲,摔倒的第一时间手脚并用,下意识死死抱住了坚固的栏杆,没有被甩飞出去。
但少年古猜可就没有那么走运了,他之前刚从后舱回来,正蹲在地上喘着粗气,忽遭此劫,先是被一股巨力推倒在地,摔了个狗吃屎,接着由于没有手里没东西可抓,又被剧烈摇晃的船身颠飞出去,整个人腾空而起,便像断了线的风筝,直往海中抛去。
风雨呼啸间,古猜只觉天旋地转,头晕目眩,眼前一片朦胧,也分不清身处何方,吓得面无血色。
“古猜!!”
阮黑和多铃见状,也纷纷脸色大变,伸手想要抓住他的手臂,却也只是徒劳,只能在原地眼睁睁地看着对方坠入大海。
而一旦落入海中,就算古猜水性超群,不输“浪里白条”,也绝难在猛烈的风浪中寻到方向,最终被暗流卷入深海,填了那些大鱼的牙缝。
就在师徒三人万念俱灭之际,一只修长有力的大手,猛地穿透风雨,在古猜即将落水的瞬间,牢牢揪住了他的衣衫,将其轻松提了上来。
“小伙子,海上风高浪急,注意安全啊。”
熟悉的声音传来,古猜惊魂未定地抬起头,只见一张笑眯眯的中年男人的脸映入眼帘。
是李老板!
他打了个激灵,猛地回过神来,急忙抱紧旁边的栏杆,胸膛剧烈地起伏着,活像只上树的大马猴。
“呼...呼...呼...”
“古猜!”
阮黑和多铃见古猜得救,当即不顾自身安危扑了过来,三人紧紧抱在了一起。
“多谢老板,多谢老板!”
多铃激动地一双大眼睛眼泪汪汪,哽咽着跪在甲板上给李长清磕起了响头,后者急忙将这女孩儿拉了起来。
“李老板...多谢!”
阮黑嘴唇哆嗦着,他已经激动地讲不出话来了。
古猜是他从小带大的,对于这个打了一辈子光棍的老汉来说,少年就像是亲生儿子一般!
两人虽非父子,却形同父子。
阮黑此次答应给李长清带路,也是为了给多铃和古猜两人结婚生子用,免得将来和他一样,一辈子无儿无女。
李长清毫不在意地摆了摆手,倚在窗边嘬着铜烟枪,伸手指了指远方,咧嘴笑道:
“感谢的话过会儿再说不迟,刚才那肥鱼只是抬了抬胳膊,老阮你要是再不使出那‘漂瓜取鱼’的本领,等那位爷忽然翻个身,咱们这船可就真要沉了!”
阮黑闻言,惊出了一身冷汗,忙不迭地点头,而后跑到储物舱里,连拖带拽出来两只半人高的石灰袋。
李长清轻轻嗅了嗅,眼睛忽然一亮。
生石灰?
他好像知道对方到底准备干什么了!
果不其然,接下来,阮黑打开两只装满生石灰的皮袋,在船头支起锅来,把铁桶汲水,泡了生石灰化做半沸,然后把石灰水尽数倒进了五个被掏空的大西瓜肚内,盖上了瓜皮盖子。
瓜皮的缝隙处以招潮草混与蝤蛑(即梭子蟹)熬制的黏胶堵死,最后将五只大西瓜接连抛入了水中。
西瓜入水,在海面上起起伏伏,就在其将沉未沉之际,远处的大鱼似乎突然感觉到了什么,猛地一个下潜,迅速消失不见。
下一秒,四人便见一片黑云般的巨大阴影,如深海的幽灵一般,自几百米外悄无声息地游了过来。
不过眨眼的工夫,便已至船前。
上钩了!
阮黑见此,心中振奋不已。
一旁的古猜和多铃却面露惧色,眼看那身长近百米的大鱼离自己越来越近,想起刚才那惊险的一幕,不由向后退去。
“师父,那大鱼靠过来了!”
“不要慌!”
阮黑咬紧牙关,头也不回地吼了一声,两只长满老茧的手死死攥紧护栏,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黑影的移动。
看得出来,他此时也十分紧张。
那大鱼体型虽巨,在海中的游进速度却一点儿也不慢,甚至比寻常的海船还快不少,此时它忽然掉头向海柳船三叉戟号游来,势如万马奔腾,想要避开已是不可能了。
现在唯一要做的,只有等待!
是生是死,就看此一搏了!
随着大鱼越来越近,其带起的浪涌也越来越大,带得整个三叉戟号再度剧烈颤动起来,甲板上的三人心中也愈发忐忑。
蓦地,一切仿佛都停了下来。
下一秒,海面上雪白的浪花翻起,一尊足有卡车大小的狰狞丑陋的鱼头伸出水面,张开漆黑的大嘴,露出排排锋利的锯齿,一口将五只装满滚烫石灰水的大西瓜囫囵个吞入腹中,然后毫不留恋地沉入了深海。
“呼......”
甲板上,阮黑彻底松了口气,皱纹密布的黝黑的老脸上由阴转晴,罕见露出一抹笑容。
“师父,这是怎么了?”
在他身后,多铃和古猜面面相觑,一脸的迷茫,他们不明白,为什么那条大鱼在吞下西瓜后会突然潜回深海。
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阮黑没有回答,只是盯着海面一言不发。
忽然,船身再度剧烈摇晃起来,多铃姐弟以为大鱼去而复返,吓得趴倒在地,瑟瑟发抖。
阮黑却好似没有丝毫感觉,一脸镇定地附身在甲板上听了一会,缓缓站了起来,扭头对李长清说道:
“老板,成功了!”
李长清点了点头,目光望向不远处的海面。
只见那里忽然一阵浪花翻涌,海水浮动间,一具硕大无朋的死鱼白肚缓缓浮了上来,从海柳船上看去,能清晰地看到鱼肚上流出的血水,和那双无神圆睁的死鱼眼。
那条身长百米的大鱼,死了。
“师父,这...这...”
多铃和古猜见到这一幕,皆傻了眼,彻底愣住了。
李长清眼中赞赏之色一闪而过,笑着拍了拍手,叹道:
“真是好手段,老阮你果然有两把刷子!”
阮黑摇了摇头,沉声道:
“这都是那个道士教俺的。”
“看来你真是遇上不世出的高人了!”
李长清“不着痕迹”地捧了老友鹧鸪哨一把,缓步走上前,扶着栏杆,细细将那大鱼从头至尾打量了一番,心中有了底。
盘踞在珊瑚螺旋附近的大鱼,生性喜阴恶阳,便会为西瓜里蝤蛑的**之气所吸引,又由于其常年追逐巨蚌,所以见到圆滚滚的西瓜,便以为是遗落的千年蚌珠,当即争相吞入腹中。
那五只西瓜被海水一浸虽是冷了,可那是外冷内热,瓜内石灰仍是滚开,遇水更增沸腾,被那大鱼一口吞入鱼腹,瓜皮立刻破裂,生石灰与水产生的极大热量,轻易便能烧烂鱼腹。
任这大鱼体型如何之巨,也抵挡不住上百度的高温在其柔软的腹腔内炸裂开来,只需片刻,便会死于非命,魂归九泉。
兵不血刃便解决了近百米的大鱼,此等手段,就算是李长清,也只能感慨一句:
搬山填海之术,名不虚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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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八章 幽灵
“好肥的鱼啊!”
李长清立在船头,望着漂浮在海面上的巨鱼,忍不住发出一声感慨。
看着体型,估计超过百米了!
“可惜......”
他摇了摇头,重重叹了口气,眼里露出惋惜的神色。
“李老板,您在可惜什么?”
一旁的多铃见了,有些不解地问道。
李长清看了她一眼,微微一笑。
“可惜当年那群英国人,没在这海柳船三叉戟号上装备足够大的铁锅。”
“.........”
多铃愣住了。
少年古猜闻言却立即来了精神,三下五除二脱去上衣,随手抽出别在腰间的短刃,作势便要往海里跳。
刚才被李长清救了一命,这个单纯的少年心里过意不去,此时毫不犹豫地就想要跳到大鱼背上,想要用刀剜下鱼肉献给恩人。
“你这臭小子,想干干什么?!”
阮黑老汉眼疾手快,在徒弟将要脱舷之际伸手一把揪住了他的裤腰带,猛地将他拽了回来,顺手在其后脑勺狠狠来了一下,骂道:
“你小子莫不是昏了头?当这里是什么地方?这可是珊瑚螺旋的最深处,海底下都是大鱼巨蟹,你跳下去是嫌自己命长吗?!”
古猜一脸的委屈,捂着脑袋蹲在甲板上不敢说话。
多铃急忙上前将自己的师弟扶起来,心疼地给他披上衣服。
教训完不知天高地厚的徒弟,阮黑这才弓着腰走到李长清身后,摆着手低声道:
“哎哟,李老板,这鱼可不兴吃啊!”
“您不知道,这珊瑚螺旋深处的大鱼常年吞吃海底的蚌珠和月精,那肚子里都是阴气!咱们这些阳气重的活人要是吃上一口,那保准就要出事了!”
“老阮你放心,我就是开个玩笑!”
李长清哈哈笑着拍了拍老汉的肩膀,灌了口洋酒,望着不远处巨鱼的尸骨,悠悠道:
“只是有点可惜啊,这么大一条鱼......”
这年头就算在深海,近百米的大鱼也不多见,这要是让那些钓鱼佬看到......
阮黑听到他由心而发的感慨,忽然想到了什么,黝黑褶皱的老脸当即大变,再顾不上多说,扭头对身后两个徒弟挥臂招呼道:
“不好!古猜、多铃,跟俺去操作室,咱们要赶快离开这里,等那些海底的怪物被鱼尸吸引过来就来不及了!”
古猜和多铃闻言,也相继骇然变色,掉头就往船长室的方向跑去。
...............
十几秒后,随着一阵轰隆隆的响动,海柳船底强力的螺旋桨加速转动,推着木船迅速往海域更深处驶去。
李长清站在船尾,双手扶着栏杆,望着那具巨大如同小岛般的鱼尸一点一点缩小,神情悠远。
等海柳船三叉戟号驶出千米之后,之前还庞然大物般的鱼尸已变成了拳头大小,这时,只见其所处的海域忽然变得漆黑如同墨染,四周整片海域都似沸腾一般汹涌起来。
接着,一张无法言说的大嘴缓缓浮现,张开獠牙满布的深渊巨口,一开一合间,将偌大的鱼尸整个囫囵吞下,而后缓缓沉入海底,彻底消失不见。
海面重新归于宁静,好似无事发生。
整个过程静谧无声,却充满一股深入骨髓的恐怖。
船上,李长清直了直身子,微微眯起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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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海风簌簌。
血红的日头在船尾缓缓坠落,霞光万道,照得海面上好似赤蛇乱舞。
少年古猜无聊地蹲坐在船头甲板,正低着头玩弄着不知从何而来的贝壳,忽听身前响起一阵脚步声,抬头一看,只见李老板拎着两壶洋酒摆在了自己面前。
“小子,来,陪我喝一杯!”
李长清一屁股坐了下来,从怀里取出两个高脚杯,十分熟练地扭开壶盖,往杯子里斟满琥珀色的美酒,将其中一杯塞到了古猜手里,冲他咧嘴一笑。
而后在少年一脸的呆滞下,端起另一杯酒和他碰了一下,在清脆悦耳的响声中,将杯中酒液一饮而尽,长出了一口大气。
“爽!”
随手抹去嘴边的酒水,李长清见古猜犹自端着酒杯发呆,不由问道:
“小伙子,你怎么不喝啊?”
古猜一个激灵,猛地反应过来,如梦初醒。
他先是看了看手里犹如琥珀的酒水,又向阮黑所在的船舱望了望,犹犹豫豫地小声道:
“俺...俺师父不让俺喝酒...说喝酒耽误事...”
“没事,有我在怕什么!”
李长清闻言一愣,朝他眨了眨眼,而后不等古猜反应便猝然出手,将古猜持杯的手往上猛地一抬,满满的酒液泼了少年一嘴。
“咳咳咳...”
古猜猝不及防之下中了招,被迫喝了一大口,只觉嘴巴喉咙里热辣辣的,就好像吃了半桶胡椒面,呛得剧烈拍着胸脯咳嗽起来。
“怎么样?感觉如何?”
李长清问道。
“李...老板...咳咳...这酒好辣啊...”
古猜咳得脸色涨红,眼泪都出来了。
“哈哈哈...”
李长清见状忍不住大笑出声,用力拍了拍少年的瘦削的肩膀,安慰道:
“第一次都这样,习惯就好了!”
过了好半天,古猜终于慢慢缓了过来,心有余悸地望着面前瑰丽的酒壶,好似见到了什么可怕的洪水猛兽。
刚才犹如噩梦一般的经历,彻底打消了他之前对喝酒的一切向往。
李长清见他神情,目露得逞之色,又勉力劝了几次,见其摇头如捣蒜,便佯装惋惜地叹了一句,伸手揉了揉少年异常难看的锅盖头。
古猜从小到大,除了师父阮黑和师姐多铃,还从没有外人对他作出如此亲密的动作,一时很不适应,僵在原地一动不动,任由李长清的大手在自己头上来回揉搓。
片刻,李长清心满意足地收回手,拎起酒壶往嘴里灌了两口,随口道:
“小伙子,年岁不大,想法倒挺多,这么小就学人纹身,可不是件好事啊!”
说着,指了指少年的后背。
之前古猜脱衣想要跳船割鱼时,李长清站在后面看了个清楚,没想到对方后背上竟然全是五颜六色的花绣,繁杂精细,绣的是是大海洋波,海中鱼龙追逐火珠或是潜水遨游海底的复杂纹路,虽然看上去磅礴奥妙,但这可不是这个年纪应该有的。
纹身?
古猜闻言怔了怔,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后背,忽然低下了头,让人看不清他的眼睛。
半晌,才低声道:
“这不是俺去纹的,师父说,俺捡来的时候就长这样...”
“哦?”
李长清皱眉,想了想,对古猜道:
“你转过身去,脱下衣服来给我看看。”
少年点头,老老实实地脱掉上衣,背过了身,露出脊梁上繁琐的彩绣。
李长清摸着下巴,凑近端详了良久,这才缓缓点了点头,拍了拍他的背,示意可以转过来了。
“确实如你所说,你背上的纹身看痕迹应该已经很久了,很可能是在你刚出生的时候纹上去的,我刚才粗略看了看,觉得没有那么简单。”
他自顾自地说道:
“这并不是普通的纹身,反而像...像是一个特殊的阵法,十分繁奥深秘,具体有什么功用我也不知...”
古猜被李长清这一长串莫名其妙的话给搞懵了,完全听不懂这位李老板在说些什么,只得仰头张嘴,摆出一副听天书似的表情。
这时,忽有另一道沙哑的声音响起:
“古猜这小子从小就水性出奇的好,头一次下海就能在水里面憋气十几分钟,伸腿蹬脚地比在地上更厉害,所有鲸鱼和鲨鱼都不会攻击他,这应该都是那纹身的作用。”
阮黑老汉不知何时已站在了两人身后,望着远处的海面,目光无比凝重地对李长清沉声说道:
“李老板,要出大事了!”
李长清缓缓起身,巡视了一圈,而后有些意外地挑了挑眉,微微点头。
“啊,确实。”
原来就在三人聊天之际,海柳船三叉戟号附近的海面上忽然起了一层厚厚的浓雾,将木船团团包裹,前方的可见度已越来越低。
古猜噌地一声从地上跳了起来,弓着身子,像是一只受惊的大马猴,警惕地盯着四周阴惨惨的雾气,嘴里发出“嗬、嗬”的低吼。
就连呆在船长室里的多铃也察觉到了情况不对,匆忙跑到三人身边,一张俏脸吓得苍白。
“师父,哪来的这么大的雾?”
阮黑面色沉重摇了摇头,一言不发。
这雾来的着实古怪,初时不见丝毫征兆,等他发现时已有十几米的高,濛濛地压在海面上,从船头望过去,海雾与天空泾渭分明,又从雾中海气升腾,涌动异常的海气生出五缕黑烟直插天际。
这情景就恰似是只黑色的爪子从雾钻出,怪手五指朝天,显得恐怖异常。
此时,海面上静的出奇,夕阳带着最后一抹余晖沉入海底,寂静之下竟连一丝风的声音都听不到。
虽说大海变幻无常,尤其是夜晚,出现平流雾实是再正常不过,但阮黑凭借几十年的出海经验,还是敏锐地发现了其中的一些反常。
现在的海面,实在太安静了,甚至静得有些出奇了。
老话说,风暴总在宁静之后。
他在担心,这片雾海寂静无声的背后,会不会正在酝酿着一场未知的巨大灾祸?
李长清精准地捕捉到了老汉脸上细微的变化,心下对现在的处境有了几分了然。
虽然在他看来,这雾气十分正常,甚至无法挡住他的全部视线。
他能清楚地看到,前方的海面依旧平静无波,除了蔚蓝色的海水外别无他物,既没有巨大的礁石,也没有之前见到的庞然巨鱼。
这时,就听阮黑对徒弟吩咐道:
“多铃,你去船长室将船上所有的探照灯都打开,古猜,你去把桅杆上的灯也打开!”
说完,他便匆匆回到船长室,将船速慢慢降了下来。
李长清闻言点了点头,心里默默为老汉的迅速反应点了个赞。
夜间航行,特别是在有雾的时候,最怕的就是由于没有视野引起的触礁和撞船,这艘海柳船三叉戟号上船头、船舷和桅杆上都装载了特制的探照灯,防风防水,轻易不会熄灭,悬在高处,虽然会吸引小规模的鱼群,但却能使深海水族远离。
即便珊瑚螺旋深处海域礁石稀少,但冷不丁冒出巨大的鲸鲵掀翻了坐船可不是闹着玩的!
虽然李长清并不在意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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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叉戟号缓缓驶进雾中,海上静悄悄地只能听到螺旋桨搅水之声,似乎连海水都静止了。
四周则全都是雾茫茫一片,分不清东南西北,即使雾中还有几十米的能见度,但在海上来说仅有这种距离地可视范围,跟睁眼瞎也差不了多少。
阮黑师徒三人都去忙了,甲板上一时只剩下李长清一人独坐。
“李老板,雾急起风,还是不要坐在外面了!”
阮黑握着船舵,忽然看见李长清还魔怔似地坐在甲板上,脸色一变,忍不住从窗户里抻头嚎了一嗓子。
“不打紧,老阮你注意四周。”
李长清摆了摆手,毫不在意。
他话音刚落,众人便见前方雾蒙蒙的海面上,忽然出现了一盏孤悬着的明黄色桅灯。
“那是什么?!”
多铃见到那突兀出现的昏黄灯光,惊得捂住了小嘴。
阮黑和古猜也看的目瞪口呆。
只有李长清,缓缓皱起了眉头,直勾勾地盯着前方。
在他的眼里,一艘浑身白漆的古代海船悄无声息地出现在了几十米外的海面上,没有丝毫预兆,好像从异空间中凭空出现一般。
让人无法理解。
这艘白色的古代海船比海柳船大了两号,足有二十几米长,船上除了一盏明晃晃地桅灯,再没别的光亮,且见不到任何人影,船里也没有任何动静,各个门窗都紧紧地闭着。
珊瑚螺旋海域,尤其是深处,是各条正规航线都不会平白无故经过的盲区,汪洋大海上除了他们所乘的三叉戟号之外,又哪里还会有别的船只?
想要在这广阔无边的海上,迎面撞上一另一艘海船,那简直比天上掉下来块拇指大的陨石砸在脑袋上还要巧!
除非...它是一艘传说中的“幽灵船”!
船长室里,阮黑和多铃望着前往忽然出现的白船,忍不住狠狠咽了口唾沫。
这简直匪夷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