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五章 金棺
话说在很久以前,鄂南某个犄角旮旯里,有个不过百十户人家的小村子,村子不大,唯一值得称道的,便是东头的寺庙了。
具体什么年月不清楚了,只知道有那么一天,这皇宫里边有位贵妃娘娘得罪了太后,被赐银铃金挂,也就是被缢死了。
这位贵妃娘娘生前很受皇帝的宠爱,又是含冤而亡,因此阴魂不散,闹得宫里边是人心惶惶,太后吓坏了,为了安抚这位娘娘的亡灵,就花重金远远地修了座墓,把她的尸骨埋了进去。
而贵妃娘娘下葬时,停尸的地方,就在开头提到的那个小村里边,准确的说,是村中的那座寺庙里。
自古以来,皇帝的棺椁叫“梓宫”,贵妃的棺椁则称“金棺”。
所以自那之后,这座从来无人知晓的寺庙便得了个名儿,叫金棺寺。
那个百十户人家的小村子,也改名为...
金棺村。
咱们所有的故事,便要从这小小的荒村讲起......
......
一道惊雷划破乌云,暴雨倾刻而至。
山野间弥漫着泥土的腥气,和一股阴晦难言的腐臭。
天空一片阴沉昏暗,大地原野漆黑如墨染。
长风凄厉地呼啸在谷底,远山连绵的轮廓朦胧在灰白的暮霭之中。
缄默死寂的影子犹如伏卧在天边的黑色巨兽,在暴雨雷鸣中岿然不动。
荒山之巅,道人缓缓睁开了双眼。
他起身俯视着脚下,目光淡漠。
暴雨倾盆,瓢泼而落,却沾不湿他的发,就好像是一位看客,超脱于天地之间,游离于六道轮回之外。
任由岁月匆匆,自巍峨耸立。
“世界:鬼吹灯。”
“时间:清同治三年三月,公元1864年春。”
“地点:鄂南,瓮冢山巅。”
“主线任务一:收徒张小辫儿【展开查看详细】。”
“任务描述:金棺村孤儿张小辫儿天生猫子命,有大气运,一生贵不可言,乃是近代摸金一脉中兴之人,一人挂三符,世人尊其为张三链子。
使先天十六卦重见天日,《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的作者,鬼吹灯世界的源头之一,对后世有深远的影响,建议将之纳入门下。”
“任务时限:一个月。”
“任务奖励:塔教余孽隐匿地点与实时踪迹。”
“失败惩罚:无。”
“注:本次主线任务环环相扣,完成首环才能开启第二环任务,奖励十分丰厚,请宿主谨慎对待。”
“支线任务一、二、三、四【展开查看详情】。”
“注:支线任务失败没有惩罚,每完成一个即可获得一次随机抽奖机会,是否完成任务请宿主自愿选择。”
默默地将主线任务看完,李长清心道一声原来如此。
看来之前在张赢川家中所见到的那张画像,里面的张家祖师果然是自己。
原来这一切的源头都是系统的任务。
如此就说得通了,看来这位清末的传奇摸金校尉是命中注定逃不出他的魔掌了。
想着,李长清微微一笑,心里对于收张小辫儿为徒倒没有多少排斥。
毕竟已经有了一个张起灵,再多上个张三链子似乎也没什么。
只是一想到盗墓笔记和鬼吹灯里两个最神秘的天花板级人物竟都是他的弟子,心中便生出一种微妙的感觉。
大弟子张起灵,二弟子张三链子。
嗯...
针不戳!
命运这东西果然难测,他当时在瓶山倒斗时,哪里能想到还有这一天呢?
待收了张小辫儿,再算起来,他竟摇身一变,成为胡老头的祖师爷了!
“造化弄人呐...”
李长清摇了摇头,心中颇为感慨。
不论是在太虚道宫,还是在鬼吹灯世界,他的辈分都高得离谱,明明他还只有十八岁(自己钦定的)。
不愧是生下来就要成尊做祖的人,不管走到哪里都是祖宗!
随着心念一动,主线任务一更加具体的介绍自动展开,他就这么立在雨中静静地浏览起来。
他现在身处的地方是一座大荒山,叫瓮冢山,因山体臃肿,形如葬人的瓮棺而得名。
在这瓮冢山北面三五里的地方,有一座叫金棺村的小村子,村外有座金棺寺,已经荒废了十几年了,张小辫儿这些年便独自一人住在那破庙里。
这张小辫儿是个孤儿,无父无母,无姊无兄,加之油头滑脑,整日做些偷鸡摸狗的勾当,在村子里的人缘不能说不好,只能说很差,不受乡里乡亲们待见,可以说日子过得十分艰苦。
完全是个不折不扣的小泼皮无赖!
想要收他为徒简直不要太轻松,只要在这小子面前随随便便露上两手,就算到时李长清不开口,张小辫儿也要纳头就拜。
这点自信,他还是有的。
再看奖励,塔教余孽的隐匿地点与实时动向。
嗯...
李长清若有所思,想起了之前张赢川给他讲得那个祖传的故事,心念一转,点了点头,便有了计较。
既然主线任务环环相扣,那这奖励便有些门道了,说不得之后的任务便要用到。
想到这,他心里已有了个大概。
“只是不知系统说的这‘丰厚奖励’究竟是什么...”
不过比起这些,李长清对这罕见的支线任务更为好奇。
“展开。”
默念一声,四个折叠的支线任务便在他的眼前露出了庐山真面目。
从头至尾大致浏览了一遍,他最终将目光缓缓放在了第一个支线任务上:
“支线任务一:拯救金棺村。”
“任务描述:三天后的深夜,数股粤寇(太平天国起义军)会与迟援灵州的官军在金棺村附近发生一场血战。
金棺村将在此次兵祸中被夷为平地,化为废墟,村子里共计三百二十八口被乱军屠杀殆尽,男女老幼无一幸免。
届时,血流成河,殍尸遍野。”
“任务要求:保住金棺村村民们的生命,幸存者超过五成即算完成任务,手段不限。”
“任务时限:三天。”
“任务奖励:一次随机抽奖。”
“奖池范围:天下霸唱和南派三叔系列作品。”
“注:奖品完全随机,最低珍宝,最高神器,抽到神器和珍宝的概率完全一致,不存在暗箱操作,请宿主放心。”
看完任务描述,李长清眉头一皱。
三天后,乱军屠村,无一幸免...
他的脸色变得凝重起来。
如今是清朝末年,天下纷乱,各路反贼起义盛行,四野战火熊熊,中华大地生民涂炭,百姓生于水火之中,动辄便有兵戈之灾,活得朝不保夕。
不论是朝廷的官军,还是太平天国之类的起义军,本质上差不了多少,都是不拿百姓当人看的一路货色,每至一处,三日不封刀,烧杀抢掠,见因妇女,可谓无恶不作!
他单人只剑,没有以一己之力终结乱世的本事,但从乱兵刀剑下保住金棺村的百姓性命的能力还是有的。
不知道没办法,但现在知道三天后将有兵祸降临,那别说完成任务还有奖励,就算没有,他也要管上一管!
路见不平,就要拔刀相助!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
李长清对当大侠什么的没有兴趣,却也绝难坐视无辜百姓惨遭屠戮,枉死与乱军刃下。
见死不救,非吾道也!
想到这,他双眼微眯,目光如剑,身上透出一股子淡淡的杀气,又迅速隐去。
“吱吱!”
肩膀上的元宝被这突如其来的恶意吓得一个哆嗦,下意识缩成一团,尾巴不安地摇动起来。
“安心。”
李长清轻轻拍了拍小猴的脑袋。
从山巅一跃而起,身形化作一阵清风,朝着金棺村的方向迅速掠去。
身后,夜色愈发昏沉。
大雨滂沱。
......
咸丰元年,洪秀全等人在广西金田村起义,之后几年,起义军如燎原之火,迅速席卷了大半个中华,史称“太平天国运动”。
由于太平天国的领袖是广东人,这场农民起义又起自粤西桂东,所在在当时也被称为“粤寇之乱”。
直至今日,连绵的战火已持续了十多年,百姓苦不堪言,金棺村的村民们更是深受其害。
金棺村位于灵州城郊外,附近兵灾横行,乱匪肆虐,再加上近些年连年的饥荒蝗灾,被砍死的、饿死的、得瘟疫死的...死的人实在太多,说一句“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毫不为过。
这么多的死尸,老百姓就算想埋也埋不过来,无奈之下,大多只能弃尸荒野,任凭乌鸦和野狗们争相啃食。
这也使得金棺村附近野狗成群结队,那些吃过人的野狗凶残嗜杀,尝过人肉的滋味儿后就再也吃不下别的东西了,整日瞪着一对绿幽幽的眼睛到处寻找死人,找不到就抛坟啃尸,甚至残杀行人,这也使得四周的百姓一到晚上便不敢出门,生怕一不小心就丧生狗口,成了野狗们的口粮。
从前天开始,一直到今天,已经连续三日阴天下雨了。
这场大雨一直持续到后半夜,老天爷方才宣泄完怒火,总算是云销雨霁。
暴雨过后,天地间一片沉寂。
金棺村外的金棺寺里。
张小辫儿横躺在神坛上翘着二郎腿,望着从破屋顶上漏下来的暗淡月光,翻来覆去地睡不着。
你问他为什么?
无他,饿的!
..............
第二百二十六章 张三
说起这张小辫儿,生下来父母还没来得及给他取名字便撒手人寰,两个姐姐也先后夭折,就剩下他这么一根独苗,因在家排行老三,所以自称张三。
这张三从小在破庙里过夜,也不害怕,做起事来胆大妄为,就没他不敢干的!
他头发天生又稀又黄,辫子一直留不起来,只好用草绳随便扎了个狗尾巴似的小辫子,凡是识得他的人,皆以“张小辫儿”相称。
近年来天灾人祸不断,村子里的粮食远不如往年富裕,各家各户自己都揭不开锅,更别说接济张小辫儿这小泼皮了。
有道是屋漏偏逢连夜雨,人要是走背字儿,平地也能摔一屁股蹲儿,连喝凉水都塞牙!
张小辫儿最近肚皮里正没食儿呢,恰巧又碰上天降暴雨,接连下了三天两夜,别说出去干活讨点吃的了,连他住的破庙都差点儿被大水淹了,这几天全靠之前剩下的两三块干饼子度日,好歹挨到了现在。
俗话说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
张小辫儿年方十五,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别看他长得瘦小,一副发育不良的模样,饭量可丝毫不见低!
就这么个半大小子,三天就啃了俩饼子,那能不饿吗?
他躺在乱草铺就的石台子上,肚子咕咕响了一夜,捱到此时骤雨止歇,云开雾散,再也熬不住了。
张小辫儿知道,今晚要再不出去找点东西吃,恐怕就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
想到这,他打定主意,便从神坛上翻身下来,准备去村子里做些偷鸡摸狗的事。
趁着月黑风高,大雨初停,张小辫儿离了破庙,蹑手蹑脚地摸到村东头王寡妇家的矮墙下。
这家没男人也没养狗,篱墙又低,正适合动手。
张小辫儿在金棺村住了这么多年,对村里各家鸡窝的位置了如指掌,没费多大工夫便翻过门墙,悄无声息地潜到了鸡笼前。
笼里的老母鸡蜷缩着睡得正熟。
他见到母鸡,便如同饿狼闻见了荤腥,一双小眼都绿了,哈喇子直流。
不过在动手之前,他还是照例抱怨了几句:
“三爷我祖上也曾是京城里的大官,出行那也是呼朋引伴,跨马坐轿,好不阔绰!怎么传到我这就落到这般田地了呢...”
虽然张小辫儿内心深处以偷鸡摸狗为耻,但生在这兵荒马乱的年月,能混口饭吃就不错了,人饿急了,那还顾得上管什么伦理道德。
他搓了搓手,便准备施展“独门绝技”,刚把老母鸡从笼子里抱出来,眼看就要的手,却一个手滑把鸡掉到了地上。
这一下可不得了,闹出的动静太大,惊动了屋里的王寡妇,还没等张小辫儿回过神,兜头便是一个尿盆打将过来,要不是他反应及时,差点就被那盆臭液泼在脸上!
张小辫儿偷鸡未成便中道崩殂,心里暗恨,却也明白好汉不吃眼前亏的道理,当即不敢多做停留,掉头就跑,没想到那王寡妇那一尿盆闹出的响动太大,惊得全村的狗都狂吠起来。
一时间,到处鸡鸣狗叫,整个村子乱成了一团,村民们还以为是山贼来了,纷纷从被窝里钻出来,抄上家伙式儿在后面穷追不舍。
“三爷我不就偷了鸡吗!还没偷成,至于非要把爷爷置于死地嘛!”
张小辫儿心道不好,骂了几句,总归是做贼心虚,怕被人堵住,不敢再回破庙,便趁着天还未明,闷着头一溜烟跑出了金棺村。
直跑到身后看不见火光,也听不见犬吠人声,再也跑不动了,这才停下来,一屁股坐在地上,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
抬头一看,只见月冷星稀,四周枯树荒草,草丛间坟丘起伏,石碑嶙峋,一派肃杀萧瑟之象。
坏蛋了!
张小辫儿心中一麻,只觉口干舌燥,一阵头晕目眩。
刚才慌不择路,没注意两边,竟一不小心逃进了村后的坟地里了!
这可真是周郎妙计安天下———赔了夫人又折兵啊!
不但鸡没偷成,还一时不察跑进了这么个凶神恶煞的晦气地方,张小辫儿都怀疑自己是不是霉神转世了!
这附近百姓,谁人不知这金棺村后边有个乱葬岗,十里八乡的死人都往这扔,坟丘是一个接着一个,根本望不到边儿,来不及掩埋的死尸骸骨腐烂发臭,吸引了无数野狗恶犬在此聚堆。
一到晚上,方圆三里之内见不到一个活人。
俺滴亲娘咧!
今儿个真是怕死的碰上送葬的———倒霉透顶了!
想到恐怖之处,张小辫儿吓得脸儿都白了,双腿直打摆。
他虽然打小不信神鬼之事,向来胆大包天,但到底只是个十五六岁的半大孩子。
大半夜跑到这横尸遍野,坟茔满地的乱葬岗里,就算换做钢铁般的大汉心里边也要打怵,更别说他了!
但事已至此,慌乱也无济于事,只能强忍下心中惶恐,先从这离开再说。
反正他张三贱命一条,苟活在这炼狱般的世上也是煎熬,今夜能捡回一条小命儿是老天照顾,死在这也不算冤枉!
想到这,张小辫儿豁出去了,把心一横,弯腰朝着四周的荒坟残碑做了个罗圈揖,口中念念有词:
“各位大哥大姐,爷爷奶奶,小人张三,今夜误入贵宝地,无心惊扰,诸位爷台大人大量,得罪勿怪,得罪勿怪!”
没想到这话音刚落,便从旁边的一座新坟后面,传出了一阵尖锐刺耳的响动,就像是有死人在用长长的指甲盖子抓挠棺材板。
听得张小辫儿头皮一阵发炸,好悬没有直接抽过去,几乎在一瞬间,身子便僵在了原地,手脚冰凉,立在原地一动不动。
惊得他魂儿都出窍了。
寂寥幽静的深夜,还是在坟茔遍地的乱葬岗,在没有丝毫防备之下,忽然听到这么个动静,是个人也得给吓尿喽!
不...不会吧,三爷这嘴是开过光了还是怎么的,这怎么刚一开口就把墓里的死鬼给惊动了...
不对,这是哪位爷在给小人作耍呢这是...
张小辫儿大气都不敢喘一口,屏气凝神,竖起耳朵再细细听去。
嘎...吱...!
哎呀我滴妈!
是真的!
这一次,他听得清清楚楚,那指甲挠棺材的声音不是幻觉,正是从他左手边这座新坟底下传出来的!
张小辫儿连想死的心都有了。
恰巧不巧,就在他战战兢兢,手足无措之际,天上有一片厚厚的乌云遮蔽了月光,死寂的坟地里边鬼火闪动,四下忽然响起一声猫叫。
幽幽的叫声似远似近,不知从什么地方发出来的,却在张小辫儿心底回荡不休,让他浑身起了一层细细的毛栗子。
这时,只听——
嘭、嘭、嘭!
三道闷响从左边的坟丘里传了出来,就好像有人在拿头拼命撞棺材板。
时值午夜,四下静得出奇,显得这声音格外地惊心动魄。
经过这一通不带喘气的惊吓,张小辫儿已经彻底麻了,都感觉不到周围的变化了。
他心想死就死吧,强行定了定神,竟迈开沉重的步子,一点一点地挪到了那传出撞击声的坟丘的后边,想要一看究竟。
就算要死,三爷也要当个明白鬼!
抱着这个念头,张小辫儿提气踮脚,踩着泥泞的枯草,抻着脖子往坟丘后一看。
只见这座半人多高的无主新坟后边,竟是一个黑咕隆咚的大窟窿,看不清窟窿里具体是什么东西,夜风一吹,只觉恶臭扑鼻,呛得他头昏脑胀,眼冒金星。
“他姥姥...”
这谁这么没公德心啊!
张小辫儿正准备破口大骂,忽然想起了什么,一种不详的预感涌上心头。
不好!
早就听闻这乱葬岗里边有不少专爱吃人的野狗,今儿不会这么倒霉真叫三爷撞上了吧!
没想到他这念头刚动,身后便传来吭哧吭哧的哈气声,闷如牛鸣,张小辫儿猛地回头,正见一张满面流血,红毛丛生的大脸从坟丘另一边钻了出来。
那张脸的脑门儿上生了一个椭圆形的大肉瘤,吐着鲜红的舌头,嘴边牙齿上还挂着碎烂的血肉,两只布满血丝的小眼睛凶光四射,恶狠狠地盯着他。
“我艸!”
张小辫儿见了这张恶鬼般的大脸,顿时吓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一颗小心脏瞬间就变得哇凉哇凉的。
事到如今,他怎能不知,这果然是碰上刨尸食肠的恶犬了!
那狗头上鲜红似血的大肉瘤,便是专门用来撞破棺材板,刨出死人吞吃肚肠的,这种恶犬不仅体型大如牛犊,且因为常年吃死人肉的缘故,浑身尸气沉重,牙齿唾液上都带着尸毒,被它咬上这么一口,那就别想活了!
我张三究竟是得罪了哪路神佛老爷了...
这可真是,阎王叫你三更死,谁敢留人到五更!
这一刻,张小辫儿心里别提什么滋味儿了,只能打碎牙齿往肚子里咽。
没办法,跑吧!
趁着那恶犬还没扑过来,他抢先一步,拔腿掉头就跑。
那恶犬见到嘴的食物撒腿要溜,哪还能忍得住,一声狂吠,张开长满腥臭獠牙的血盆大口,追着张小辫儿就咬了过去。
它体型虽大,速度却奇快无比,像一阵猩红的旋风似的,一个眨眼的工夫,便扑到了张小辫儿的身后。
张小辫儿正拼命跑着,忽觉脑后腥风大作,扭头一看,顿时亡魂皆冒。
“娘哎!”
咬紧牙关,用尽骨髓里的力气,噌地一下把速度又硬生生又拔高了一截!
边跑还边骂道:
“你这狗肏的,有种就别追!”
要不说人在生死关头,往往能爆发出惊人的潜力,这张小辫儿三天没怎么吃食儿,刚才又一阵狂奔跑得筋疲力竭,这会却不知从哪儿来的力气,在乱葬岗里犹如戴宗附体一般,撒丫儿飞奔起来。
那恶犬虽然来势汹汹,狰狞凶猛,却一时半会儿追他不上,气得它狂吠不休。
当然,张小辫儿可不是乱跑的啊,他是有备而跑。
他深知要是跑直线,不出七八步自己就得被恶犬追上扑倒在地,所以他灵机一动,选择绕着坟茔跑,借着一块块墓碑闪躲逃避。
那恶犬吃多了人肉,性子变得狂躁无比,闻见生人的气息便要发疯,脑子就不灵光了,只顾着眼前的肥肉,其余什么也不考虑。
两只通红的狗眼盯着张小辫儿的屁股,狂吠着一个劲儿地追个不停,在墓地里横冲直撞。
一人一狗就这么一逃一追,很快,半柱香的工夫过去了。
张小辫儿大张着嘴,风箱似的喘着粗气,胸口剧烈起伏,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显然已被逼到了极限。
身后恶犬犹自咆哮着穷追不舍,气势汹汹,依旧一副生龙活虎的样子。
经过这段时间的追逃,张小辫儿发现自己离村子的方向越来越远,正被迫一步一步跑进乱葬岗的深处,四周的坟茔越来越密,夜色愈发昏沉,他的体力也早就透支了,现在浑身的骨头都在颤抖悲鸣。
撑不了多久了...
看来今天我张三爷命中注定要葬身于此了...
一想到自己死后连具囫囵尸首都剩不下,张小辫儿就一阵悲伤。
心里胡思乱想着,精神也出现了恍惚,脚下一个踉跄,被一根死人的白骨绊倒在地,怎么爬也爬不起来了。
身后不远的地方,恶犬张着大嘴已接踵而至,狠狠咬向了他的脑袋。
就在这时...
呼———嘭!
一枚石子撕开黑夜,正中恶犬脑门上的血瘤,发出“噗”地一声入肉的闷响。
“嗷呜!”
恶犬发出一声震耳欲聋惨叫,庞大的身躯从半空中狠狠坠下,在坟堆间扭动着身子翻滚起来。
张小辫儿迷迷糊糊睁开眼,只见身前不知何时,出现了一道清瘦的人影,天太黑了,看不清对方的脸。
不过他知道,刚才一定是对方出手,那恶犬才没有咬下去!
苍天呐,三爷这是命不该绝啊...
一瞬间从地狱回到了人间,张小辫儿激动地情难自已,竟忽然落泪的冲动。
福至心灵,他用了最后一丝力气,双手合十,高举过头顶,捏着嗓子,发出了一声饱含着对生命热爱的大喊:
“好汉!救命啊!”
第二百二十七章 收徒
“好汉,救命呐!!”
张小辫儿这一嗓子,在这寂静的乱葬岗里听起来可谓石破天惊,震得周围墓碑上灰尘簌簌而落。
让人很难相信,明明已经精疲力尽的人,竟然还能发出如此中气十足的声音。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来自生命的呐喊”吗?
李长清如此想道。
他缓步走到近前,俯身打量着眼前这个衣卦裤袒上沾满泥泞草灰,面黄肌瘦,表情痛苦扭曲,看上去可怜兮兮的少年———尤其是他头顶那一束由几棵稀疏的黄毛扎成的鼠尾小辫儿,眼里闪过一抹惊讶。
真有这么巧?
而于此同时,张小辫儿也抬起头,用一种激动、惊恐中藏着深深渴望的目光,仰望着面前这个突然出现的穿着玄色道袍,肩上蹲着小猴的年轻道人。
对方那挺拔匀称的身躯,丰神俊朗的容颜,淡然自若的气质,深邃如渊的目光,让他自惭形秽,忽然产生了一种刻在骨子里的卑微与渺小感。
就像是一条在尘土里撒欢儿的土狗忽然见到了神俊的狮子,杂毛的鸟雀无意中窥见了翱翔于九天之上的凤凰,出生便囿于污淖脏水中的泥鳅恍惚间瞥见了云中的神龙。
瞬间,张小辫儿呆住了,脑海里一片空白,心里什么念头都没有了,只剩下了一种深深的...向往。
这种向往来得十分奇怪,甚至可以说莫名其妙,令他摸不着头脑。
张小辫儿痴痴地望着面前的道人,心底忽然有个声音不可抑制地响起:
要是有一天,我张三也能像这位道长一样气派就好了...
身前,李长清挑了挑眉,脸色变得有些古怪。
这小子莫不是傻了?
“无上太乙救苦天尊,这位小居士,还请起来说话。”
他望着地上呆傻的少年,微微一笑,微微弯腰,伸出了一只修长如玉的大手。
“好...好的。”
张小辫儿愣了一阵,下意识点了点头,脏兮兮的小鸡爪子抓住了道人宽厚有力的大手,咬牙从地上爬了起来。
如果不是亲耳所见,亲耳所闻,他不敢相信这世上竟有如此和善的声音和温暖的笑容。
头一次,他彻底明白了“如沐春风”这四个字的含义。
“没受伤吧?”
李长清关切地问。
张小辫儿脑袋拨浪鼓似的摇了起来,脸上发烫,幸亏在夜色昏沉和泥土的遮掩下看不真切,不然他找个洞钻进去的心都有了。
“没、没...”
怯怯地回了一句,往日的伶牙俐齿全然不知所踪,心里生出浓浓的惊惶的同时,还有些许的亲切。
他打小无父无母,两个姐姐早夭,独自一人长到这么大,早些年在外面混得时候,曾拜过算卦的老道为师,学了些打卦问符的唬人本事,见李长清穿着一身道袍,面容和善,便打心眼里生出几分好感来。
“好...道长,您...”
张嘴正想说些什么来掩饰内心的慌乱,却被一声发狂的咆哮打断,这才想起来,后边儿还吊着一头凶恶的食人犬,这儿可不是什么适合聊天的地方!
“妈哎!”
张小辫儿当即脑门冒汗,想起刚才被追杀的惨状,吓得他面无血色,两股战战,几欲先逃。
咬牙硬生生忍住溜之大吉的念头,心里边却还是不堪重负,一溜烟蹿到了李长清的身后,只露出半个脑袋,紧张兮兮地望向前方。
刚才道人一手“隔空打石”虽然将其一时重创,可这恶犬身材魁梧,生性凶悍,哪有那么容易就被打趴下!
此时,它缓过来后,便重振旗鼓,立即从地上翻身而起,一双血红的眼睛恶狠狠地盯着两人,獠牙遍布的嘴里流出腥臭的恶涎。
恶犬俯下身子,两只粗壮有力的前脚前驱,锋利乌黑的趾爪深深扎进泥土里,屁股高高翘起,粗短的狗尾直竖,犹如一根钢棍,浑身肌肉紧绷,摆出一副扑击的姿势,口中不时发出一声声瘆人的低吼,随时都有可能扑咬过来。
李长清负手立在十步开外,非但面无惧色,反而饶有兴致地打量起这头体大如牛犊,头大如斗,面目狰狞,双目血红,脑上长瘤,相貌奇特的巨犬,目光惊奇,不由笑问藏在身后的张小辫儿道:
“此犬相貌甚异,贫道走南闯北十几年闻所未闻,小居士,你可识得其来历?”
“识得是识得...”
张小辫儿迟疑片刻,点了点头,骇于恶犬的嗜血凶威,心中着实有些发怵,但见李长清那面色淡然,嘴角噙笑,根本不把面前的畜生放在眼里的样子,又想起刚才那石破天惊的一击,心中便平白多了几分底气。
这位道爷仅凭一枚小小的石子,隔着数丈的距离便把这恶犬放倒在地,这手段独步天下,必然是位不世出的高人!
有他在此,三爷我还有什么好怕的!
想到这,张小辫儿顿觉心安,挺了挺腰板儿,整理了一下衣褂,从道人腿后施施然走了出来,乜视着身前不停低吠的恶犬,面露不屑,似乎完全忘了刚才被对方追杀地上天无路,入地无门的狼狈。
对李长清抱了抱拳,答道:
“道爷,此犬乃是这方圆数十里内远近闻名的恶畜,叫‘刨肝肠’,专爱掏死人肚子吃其肠肺,关于它的来历,是这么这么这么的!”
张小辫儿这一开口就停不下来了,说得口沫横飞,越说越来劲,一番话语间,便把这恶犬的底细都透漏了个干净,听得李长清时而皱眉,时而微微点头。
元宝听了一会,觉得有些乏了,竟打了个长长的哈欠,趴在道人的肩上睡着了。
原来,此时的野狗与后世大不相同,早年间死人多,吃死人肉的野狗也多,那些吃过死人肉的野狗生性凶残暴虐,丝毫不逊于虎狼,完全不是建国社会稳定后,见人就躲的流浪狗可比。
这“刨肝肠”,乃是金棺村附近的乡野中,一种专喜吃人的野狗,能闻着死人的臭味在坟上刨洞,刨出棺材,用脑袋上的肉瘤撞破棺材挡板,然后把棺中死尸拖出来吃肚肠子。
这种野狗体形巨大,生性无比凶残,吃多了死人的肠子它就不想再吃别的东西了,有时候碰上落单势孤的活人,就直接扑上去咬死。
它有个最突出的特征,就是脑袋上长着一个拳头大小,通体血红的肉瘤。
乡野相传,这瘤子比铁锤还要硬!
当下穷人能置办得起的大都是廉价薄棺,最好的不过才是三寸柏木板,这种棺板有个别名,唤作“狗碰头”。
意思再明显不过,这棺板被这狗头撞不了几下就能撞穿!
往往死者家人买了副“狗碰头”回去,将死者尸体盛殓下葬了,也就算尽到心了,然后棺材里这位您就等着喂野狗吧!
在当下,就连这种三寸的“狗碰头”都还供不应求,更多的老百姓家里死了人连买副薄棺的钱都拿出不来,简单用草席裹了在乱葬岗挖个浅坑一埋就完事儿!
仅凭这一点,便足能想象得到,现在的穷苦大众过得都是些什么日子。
简直是惨不忍睹啊!
要不怎么说,宁为太平犬,不做乱世人呐...
李长清听后感慨万千。
人心都是肉长的,只听已不忍,更别说亲眼目睹了。
......
两人一个讲一个听,竟就这么旁若无人地聊了着,可把旁边那恶犬“刨肝肠”气得够呛,连嘴都给气歪了!
它本来还对这突然出现的道士有些畏惧,经此一激,脑子里仅剩的理智也消失了。
吭哧吭哧地喘着粗气,那双血丝密布的小眼睛死死地盯着二人,心中已燃起了滔滔的烈焰!
只听“嗷呜”一声怒吼,张开狰狞的大嘴对着道人便扑了过去,声势骇人。
张小辫儿正在那口若悬河地讲着,忽然余光瞥见恶犬扑了过来,顿时吓了一跳,掉头就想跑,却被一只大手拎了回来。
“小居士莫怕,且看贫道除了这畜生。”
李长清笑眯眯地看了他一眼,后者顿时老实下来,咽了口唾沫,乖乖地立在原地,强压下心中惊惧,注视着恶犬越来越近的血盆大口。
接着,少年就看到了不可思议的一幕。
只见道人面对来势汹汹的恶犬丝毫没有躲闪的意思,拢了拢袖子,抖出两根手指,并在了一处,以指位为剑,在胸前挽了个清亮的剑花,轻叱一声。
而后往身前那么轻飘飘一戳!
下一秒,一道白光如惊鸿般闪过。
张小辫儿只觉眼前一亮,不由用手揉了揉,再睁眼看时,那巨犬竟已身首异处,重重地摔在了三步之外,断颈处平滑如镜,看不出一点曲折。
狰狞的犬首躺在泥土上,一双刚刚还凶狠嗜血的眼睛已失去了神采,乌红粘稠的狗血浇了一地,浸入地下,将四周的坟茔都染红了,腥臭冲脑。
嘶———
张小辫儿倒吸了一口凉气,望着眼前的惨状,心中不由惊骇到了极点,头皮一阵发麻。
这是什么招数?
这是何等奢遮的手段!
他愣了足足十几息才回过神来,用一种崇拜到无以复加的眼神仰望着李长清。
原以为这位道爷是位恰巧路过的隐世高人,没想到竟然是位剑仙!
张小辫儿曾跟随画符的老道师父当过一阵学徒,他看出了这位道爷刚才在胸前拈出的手决乃是道门正宗的剑指,非三清一脉不能使用。
早就听老道师父说,这世上有能“御剑飞天”的绝世剑仙,没想到今日竟真叫我撞上了!
这位道爷既然能隔着几步用两个指头绞下恶犬的狗头,想必御剑于千里之外取人小命儿也不是什么难事!
祖宗保佑,今日可真叫三爷走了大运,遇上如此人物,这是天大的机缘,可千万不能错过,否则可就亏大了!
如此大腿碰不上就罢了,碰上了不紧紧抱住,那简直就是有伤天和呀!
若能......
到时候......
那......
嘿嘿!
想到高潮,张小辫儿面色潮红,激动地浑身止不住颤抖起来,当即没有丝毫犹豫,噗通一声跪倒在地,狠狠磕了三个响头,用手狠狠掐了大腿一把,强行挤出两行眼泪,抱拳哭嚎道:
“道爷神威,张三叩服!”
“小人今日回家途中,一时失足误入乱葬岗,碰上了这食人的恶犬‘刨肝肠’,险些丧命,幸亏道爷您老出手相救,保下小人性命!”
“常言道救命之恩,犹如再造,如此泼天的恩德,张三实在无以为报,只恨自己出身贫苦,天生无父无母,家中一贫如洗,唯有贱命一条,忠心一颗,虽不值一钱,却已是小人全身家当了,此后余生,愿跟在道爷左右,只做个递水倒茶的童子,是生是死,全凭您一声吩咐,绝无反悔,此誓言日月可鉴,违则神人共戮之,还望道爷成全则个!”
说完,张小辫儿五体投地,双手合十,以一种虔诚的姿势拜了九拜,抬起头眼巴巴地望向道人。
好个伶牙俐齿的小贼!
我还没来得及撒网,你却自己钻了进来,倒是会来事...
李长清心中好笑,面上却不动声色,皱眉盯着张小辫儿,装出一副正在考虑的样子,看得后者心中一阵忐忑。
看着眼前少年惨兮兮的可怜模样,竟莫名与年轻时的陈玉楼在某些层面上有几分相似,譬如口才。
如此想来,鬼吹灯历代的主角,从最早的张小辫儿到陈玉楼、胡国华,再到司马灰和胡八一,不论能不能打,似乎都是能言会道之辈,那口才不是一般的好。
实在是有趣。
李长清若有所思。
他这幅沉默的姿态落在张小辫儿眼里,可就变成了迟疑与犹豫。
看来道爷是要拒绝我了...
张小辫儿眼神一下子变得暗淡无光。
心灰意懒之下,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这时,李长清终于开口了:
“张三,你刚才说,想要跟在贫道身边做一端茶递水的小童子?”
“正是正是!”
“还请道爷成全!”
张小辫儿一听还有戏,立即精神起来,俯首又嘭嘭磕了几个响头。
“呵呵,贫道有手有脚,不需要别人侍候,童子就免了吧!”
此言一出,张小辫儿的心一下子从又云端坠入了谷底。
“不过...”
李长清微微一笑,话锋一转,道:
“贫道行走世间多年,一直想寻一弟子,传以衣钵,贫道见你心性善良,根骨清奇,是个修道的好苗子。”
他望着少年,神色肃穆。
“张三,你可愿拜入贫道门下,修道习武?”
“...”
张小辫儿缓缓张大了嘴巴,目光呆滞。
“怎么,你不愿意?”
李长清见状,明知故问道。
“愿意愿意愿意!”
“小人...不,张三...不,徒弟拜见师父!”
张小辫儿这会儿的心情就犹如过山车一般,转瞬直上,脸上不知该哭还是笑了。
他狠狠挥了下拳头。
好耶!
此时,一阵夜风吹过。
天空之上,浓重的乌云缓缓退散。
清冷的月辉倾斜而下。
大地之上李长清负手而立,他的身前趴着一个留着小辫儿,面黄肌瘦的小小少年,正仰着脖子,无比兴奋地望着他。
四周荒坟遍野。
说明!
前文的时间有改动,之前暂定的同治三年有些晚了,贼猫应该是发生在咸丰年间的故事,且金棺村不在鄂南而在江南,现在已经改过来了,实在抱歉!
第二百二十八章 如是我闻
行过拜师礼,李长清把张小辫儿从湿泥地里拉了起来,从袖子里取出一套干净整洁的小号得罗递了过去,笑道:
“徒儿,夜里风凉,这是师门的弟子服你穿上,免得染上风寒,此处不是说话的地儿,今晚便先去你家中过夜吧,咱们师徒俩边走边聊。”
“是,师父!”
张小辫儿很干脆地接过衣服披在肩上,接着毫不避讳地脱下身上沾满湿泥尘土的破布衫,撇在一旁,将洗得崭新的童子得罗换上了。
俗话说,衣不如新,人不如旧。
人靠衣装马靠鞍。
他之前那身破皮都穿了七八年了,破破烂烂的早就不合身了,此时换上干净整洁的蚕丝道袍,人看起来顿时精神不少,不再像个小叫花子了。
张小辫儿摸着身上的新衣服,左瞧瞧,右瞅瞅,就像是刘姥姥进大观园,孙猴子戴上了小花帽,开心得手舞足蹈,乐得小嘴都合不拢了。
欣喜了好一阵,他这才想起来师父还在旁边晾着呢,急忙俯身就要磕头,被李长清一把扯住了。
“既入道门,便遵道礼。”
“不论是师徒之间,亦或是与外人,都无需叩首跪拜,只打个稽首或抱拳即可。”
“须知,男儿膝下有黄金。”
“这...是!”
张小辫儿见师父神色肃穆,心中一凛,于是改跪拜为稽首,恭恭敬敬地对李长清行了一个不太标准的道礼。
“师父教诲,徒弟谨记!”
他抬起头,又恢复了往日的嬉皮笑脸,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嘿嘿笑道:
“师父,实不相瞒,徒弟活了十几年,到现在还没有一个家,平日都是住在村外的破庙里,您要是不嫌弃,咱们便去那凑合一晚...”
李长清瞥了眼肩头睡得正香的元宝,有些无奈,当即笑着点了点头。
“无妨。”
“好嘞,徒弟住的破庙就在前面不远,出了这乱葬岗往西走三里地就到了,师父您跟着徒弟走就行!”
张小辫儿见师父并不在意睡破庙,心里顿时松了口气,脸上的笑容愈加灿烂,说完滴溜溜跑到前面去带路了。
看他火急火燎,上蹿下跳的样子,跟个小猴儿也差不了多少,身上虽穿着崭新的道袍,却一点儿也不像是道门童子。
到底还是个偷鸡摸狗的小泼皮!
李长清望着他背影,心下有些好笑。
不过这样也好,起码能看出来自己这个二弟子是个真性情,总比那些装腔作势的虚伪之辈好得多。
......
路上,李长清告诉了张小辫儿自己的名字和道号。
当然,他之前的道号有些歧义,读起来有些不妥,为了避免尴尬,他便随口胡诌了一个名为“栖云子”的道号。
反正道号什么的,不过只一个文字象征罢了,叫什么都无所谓,最主要的还是人。
栖云子这名字,便权当自己的一个新的马甲了。
除此之外,李长清还跟张小辫儿说明了自己门下的关系,告诉对方他是自己的二弟子,上面还有一位大师兄,但只是稍提一嘴,并未细说。
其实也没什么可讲的,他目前也只有张小辫儿和张起灵这两个亲传弟子,光看姓氏,还都是老张家的人。
出于张小辫儿年纪和性格的考虑,李长清并未像对张起灵一样,将自己来自另一个世界的秘密告诉对方。
毕竟此事实在太过惊世骇俗,贸然讲出,不论张小辫儿相信与否,对他来说,都是有害无益。
更何况,两人这才刚结为师徒不久,对彼此还不够熟悉,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能着急。
成功收张小辫儿为徒,主线任务的第一环便完成了。
没过多久,系统的提示音便在脑海中响起:
“以检测到宿主收徒成功,主线任务一:收徒张小辫儿,已完成。”
“叮,主线任务二已开启。”
“奖励已发放,宿主请查收。”
收到任务完成的提示,李长清也松了口气。
他之前一直担心万一收错了徒弟,接下来不好收场,毕竟世间同龄同名同姓,甚至有相似经历的人不要太多,没得到系统确认前,就算他心中有九成九把握,到底也有失算的可能。
所幸,他的担心是多余的,剧情没有那么狗血。
下一秒,李长清脑海里凭空多出了一段信息,他微微一怔,旋即面色恢复正常。
脑子里这段突然出现的信息正是第一环主线任务完成的奖励,包括“塔教”的具体介绍、教内全部成员名单与经历、其余孽现今隐匿的具体地点,以及其实时的踪迹。
这最后一条看起来可能有些抽象,可以理解为系统给出的实时提示音,只在塔教余孽离开隐匿地点外出活动的时候才会响起。
说起来,就如同在对方身上安装了追踪器,不论去哪,其所在的位置信息都会由系统传至道人脑海。
如此一来,便确认了,这第二环的主线任务必然与这“塔教”的组织有关。
李长清念头一动,关于塔教组织的介绍便在脑中一一浮现出来。
这所谓塔教,尊的是从前江南灵州城里的一座古塔,将其视作通天神明,其教众日日烧香祭拜的图腾乃是一副古画。
画中描绘的是一座黑色怪异的塔影,朦胧歪斜,年代不可细辨,那座怪异的黑塔底下,还有一头啃吃死人的青牛,在牛背上盘着一条巨大的五花蛇。
画中内容离奇古怪,就算塔教众人也说不清画中藏有什么隐晦之意,只是将其视为教祖的真身,绘成影像,代代焚香膜拜。
不过李长清有系统这本“百科全书”的帮助,自然是已知道了其中的内幕。
这塔教表面上是拜塔为仙,实则拜的却是蛙仙!
其教众视作教祖真身的黑色怪塔,可不是土木石头搭建的,而是由灵州城附近青螺山里的一种名为“冥蛙”的山蛤群聚而成的。
只因其成群移动时犹如一座蠕动的黑塔,故此在民间超度阴魂的水陆道场当中,又称其为“冥塔”。
而塔教所拜的,实际上就是这座冥塔!
这种视蛙为神的风俗,最早源于古代的苗裔,冥蛙是食腐尸的祖宗,所以塔教众信徒皆尊此蛙为仙。
随着塔教内幕一点点地被揭露出来,李长清的面容也变得越来越阴沉,看到最后,脸色已难看至极,眼中透出浓郁不化的杀意。
他低敛眼眸,将这份杀气藏在心底,以免殃及前边儿蹦蹦跳跳领路的二徒弟。
饶是如此,张小辫儿还是缩了缩脖子,总觉得四周的温度忽然降了不少,但他正幻想着之后的美好日子,此时正在兴头上,见四周并无事发生便没去多想。
“塔教...”
李长清将这两个字默念了一遍,渐渐冷静下来,心中的杀意却丝毫不减,反而越来越盛。
“如此妖邪,我必诛之!”
原来,这塔教乃是一个实打实的邪教,其内的一众教徒弟子,皆是奉行造畜、采生折割之类的妖法,用之祸害无辜百姓的邪魔之辈!
其中所谓“造畜”,就是通过一些妖术邪药,用残忍的手段,生生把活人变成浑浑噩噩、口不能言的畜生。
其受害者往往是抵抗力较差的老弱妇孺,被人三言两语便拐骗了去,逼其吞下符水,剥了狗皮猪皮猴皮裹在身上,将活人变作猪、驴、牛、羊一类的牲口,偷拐了驱赶到市集上贩卖谋利。
早在南宋皇室南渡时,正值天下动荡,灾荒相连,饥民遍野,大姑娘插了草标卖的价钱,还值不得半头毛驴子。
当时,有些跑江湖卖艺,心术不正的杂耍儿之人,使出百般昧心取利之法,拐带了童男童女,剥了猴皮裹在小孩儿身上,再用各种手段加以折磨驯服,逼迫他们演练诸般杂戏,被害死的人不计其数。
老百姓们不晓得内情,看街上耍猴戏狗的好不伶俐乖巧,都纷纷鼓掌叫好,却不知这伙人在私底下做的全是些伤天害理的阴损勾当!
而所谓采生折割,更是残忍无比!
“采”就是采取,搜集,“生”是生坯、原料,“折割”即刀砍斧削。
简单来说,就是抓住正常的活人,特别是幼童,用刀砍斧削的方式将其变成形状奇怪残疾的怪物,以此为幌子博取百姓同情,用来牟取暴利。
不论是“造畜”邪术,或是“采生折割”,还都只是塔教教徒所操使妖术的其中两种,另外更有用童男童女的心肝炼药的,专割死人男阳**的,操纵虫蛇鼠蚁作奸犯科的等等等等,种种常人永生永世难以想象的邪术妖法,在塔教中却稀疏寻常,简直闻所未闻。
其创始人,即塔教教主,白塔真人,乃是个天生异相的三尺侏儒,早在白莲教举事之时便已成名,几十年间在天南地北犯下了无数血案大案,各处州府县城里都有缉拿此贼的海捕公文。
清朝建立后,随着战火渐渐平息,世道也逐渐稳定,天下步入了“太平”盛世,官府也开始搜捕邪魔之辈,尤其是祸害了无数无辜百姓的塔教。
凡塔教教众,一旦落网,必以极刑处置,着实剿灭了不少妖人,在朝廷的酷刑重典的高压之下,使得塔教教徒一度销声匿迹,仅剩寥寥余孽在逃。
其中,便有塔教的教主,白塔真人。
其人狡诈阴险,尤其善于隐介藏形,这么多年来,一直未被追捕归案,甚至就连塔教中人也不知其藏身之处,其身份直到现在,在世人眼里还依旧是一个谜。
近些年来,天下形势大乱,太平军、捻军之类的义军揭竿而起,使得烽火遍地,江山动荡,外有强虏,内有叛乱,眼看着这大清朝即将穷途末路。
值此危难之际,塔教余孽邪心不死,开始搞起了小动作,这几年在江南又作下了几个大案,各州官府忙着镇压粤寇,根本没工夫腾出手来解决这些滑得跟泥鳅似的妖人。
一时间,竟让塔教又有死灰复燃之势!
这真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不过如今,李长清从天而降,来到了这个人命如草的乱世,那些隐藏在暗处的妖魔鬼怪便注定蹦跶不了多久了!
塔教的末日,就要到了!
别人不知道那些邪魔的藏身之处,却在李长清的眼里无所遁形,不论是其诡异莫测的妖法,还是神秘的底细,他全都了如指掌。
塔教在他眼中,已没有任何秘密!
譬如白塔真人,现在就藏在灵州城中,身边还跟着他的一个最亲近的门徒。
再譬如,塔教的老巢就在灵州城西边青螺岭中的青螺镇,现在有两个妖人便乔装藏在镇中。
另外,有几个还藏纳在北京城中,更有两三个目前仍在潜逃,居无定所。
这些塔教的余孽,祸害百姓的妖人,李长清早晚都要将其铲除了干净!
他绝对不会放过一人。
对于这些“造畜”、“采生折割”的妖魔来说,单纯的死亡已经是便宜他们了!
李长清在考虑,到时要不要将他们交给官府处置,凌迟九千九百九十九刀再杀,如此方才解恨。
否则,不足以慰藉那些被他们残忍折磨致死之人的亡灵。
想着,他心中打定主意的同时,也看向了主线任务第二环的内容:
“主线任务二:诛邪江南(0/4)【展开查看详情】。”
“任务描述:宿主已经完全知道了灵州城内外塔教余孽的藏身之处与实时动向,是时候将其尽数剿除了。”
“注:完成任务的手段不限。”
“任务时限:两个月。”
“第一阶段任务奖励:八宝丹一枚(重宝)。”
“注:本次主线任务环环相扣,完成第二环才能开启第三环任务,奖励十分丰厚,请宿主谨慎对待。”
李长清迅速将任务内容浏览了一遍,心中没有泛起波澜。
果如他所料,上一环任务的奖励便是完成这一环至关重要的线索。
这时,张小辫儿忽然兴奋地喊了起来:
“师父,徒弟住的破庙到了!”
李长清抬头望去,只见五十步开外,出现了一个不大的村子,屋舍稀稀落落,一座断壁残垣的神庙就在村东头的不远处,殿顶裂开了一道大口子,看上去破败不堪,很难想象这里面还能住人,而且一住就是好多年。
“走吧。”
他收起目光,拍了拍张小辫儿干瘦的肩膀,缓步向庙门走去。
第二百二十九章 姑妄听之
这金棺寺年久失修,之前有一次下大雨的时候,殿顶被雨水冲塌了,露出了一个大口子,从此便彻底荒废了。
兵荒马乱的年头,粮食极度短缺,各家各户经济困难,金棺村的老百姓们也就仅能维持一个温饱,终日为三餐奔波。
自身都难保了,哪还有闲工夫去重修庙宇,上香供奉神仙呢?
后来张小辫儿的前任师父死了,他年纪尚小,一个人在外面实在混不下去了,只能又回到了出生的老家,因为村里没人肯收留,只能住进了破庙。
他推倒了庙中的泥塑的神像,铺些乱草睡在泥台上,白天到各家各户帮忙挑几桶水,干点儿杂活什么的,讨口饭吃。
刚一进庙门,张小辫儿便很是熟络的将新认的将师父让到后殿,自己屁颠颠儿地跑到角落里抱出一捆还算干燥的茅草,手忙脚乱地铺在泥台子上,请师父落座。
李长清也不客气,摸了摸他的头,脚尖轻轻一点,便腾空而起,身子在半空中旋转了一百八十度,平稳地落在了泥台子上,看得张小辫儿眼睛都直了,连连鼓掌叫好。
他三两下爬上泥台,凑到道人身前,也学着样盘腿坐下,嘿嘿一笑,道:
“师父,我想学这个!”
李长清伸手在他脑门儿上弹了一下,骂道:
“没出息!”
“此小道尔,等你以后学了功夫,这些花里胡哨的为师不教你自然也就学会了,目光放长远一些,你小子习武难道只是为了在人前显摆的吗?”
“嘿嘿...师父教训的是,徒弟晓得了。”
张小辫儿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一对儿贼眼滴溜溜地转个不停,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徒儿,那你告诉为师,日后你好学了武艺,想用它来干什么呀?”
“当大官,挣大钱,娶漂亮媳妇儿!”
张小辫儿没有丝毫犹豫,张口便答,刚说完自知食言,猛地捂住了嘴,紧张兮兮地盯着道人。
坏了!
三爷一不小心把真话全说出来了,师父他老人家不会把我逐出师门吧...
想着,他额上冷汗刷地一下就流了出来,浑身的肌肉都绷得紧紧的。
没想到,李长清听了却哑然失笑,大声说了一个“好”,看上去十分开怀。
“呼......”
张小辫儿这才松了口气,彻底放下心来,跟着师父一块笑了起来。
这时,李长清开口了:
“徒儿,你能对为师坦率地讲出内心真实所想,毫不遮掩,这实属难得,说明你有一颗赤诚之心!”
“而习武一道,若想走得高行得远,正需要一颗至死不渝的赤诚之心,你年方十五,便有此心,将来一定能有大出息!”
“不仅武道,就算在名利场上亦是如此啊!”
说完,拍了拍张小辫儿的肩膀,露出一副为师很看好你的表情。
他能如此笃定,一方面是真这么觉得,另一方面则是知道一些未来的事。
若历史不变,自己没有出现,张小辫儿这位生来便有大气运之人,也会在一年后便会摇身一变,从身无长物的泼皮变成统领一营的将军,然后跟随左宗棠南下剿匪,北上收复新疆,立下赫赫战功。
更别说以后还会一人挂三符,从一座西周贵族墓里挖出先天十六全卦,使之几千年后重见天日。
有此卦在手,世间一切在他面前再无遮拦,权势富贵也不过唾手可得。
所以,他倒不算说谎。
这张小辫儿一生气运通天,逢凶化吉,遇难呈祥,那简直跟开了挂一般!
就算是后代胡八一、司马灰等主角团所有的气运光环全加起来,也比不上他们老祖宗的一半!
不得不说,命运都是偏心的。
那边张小辫儿听到剑仙师父这么一说,顿时乐得都坐不住了,咧开大嘴笑个不停。
那摇头晃脑,喜不胜收的模样,看上去无比滑稽。
连师父都说我张以后一定能大富大贵,那还能有假?
看来我张三爷,那命中注定是一生贵不可言!
“且住。”
李长清见差不多了,便抬手将他按住,笑眯眯地道:
“差不多得了,过于得意忘形可不是件好事啊,古今多少天才少年夭折于摇篮之中,你虽有富贵命,可究竟能不能成还要看具体的造化,以后的道路注定曲折坎坷,一不小心马失前蹄,便是万劫不复。”
“为师护得住你一时,却护不了你一世啊!”
张小辫儿心中虽然得意,但他是个聪颖机敏的人,早些年在江湖上混也挨了不少毒打,比年纪相仿的少年郎要沉稳一些。
此时听了师父这一番话,觉得很有道理,当即俯首称是,乖乖坐回了道人身边。
李长清见徒弟神情,便知对方听进了自己的话,微微点了点头。
孺子可教也...
他收张小辫儿为徒,虽然是系统的任务,但也有一部分真心,不然也不会费这些功夫去试探对方。
所幸张小辫儿没有让他失望,虽然有些浮躁、爱显摆、过于市侩的坏毛病,但都无伤大雅,内心深处还是个善良、好学、尊师重道、聪明伶俐的好孩子,才德兼备,足以成为他门下的关门二弟子。
李长清很是满意。
如此一来,他便可以放心地将武功相传了。
张小辫儿当然不会知道师父所想,兀自挠头傻笑不已,今夜的经历对他来说可谓传奇,简直就跟画本一样,这一波三折的剧情进展,让他想破头皮也想不出来。
怎么莫名其妙就跑进乱葬岗,倒霉被野狗追杀,又恰巧被路过的高人所救,还拜入了对方名下做了关门弟子...
想不通,实在是想不通!
蓦地,张小辫儿心中一顿,抬头问道:
“对了师父,您还没说咱们师门的名字叫什么呢?”
“太虚。”
李长清缓缓吐出两个字。
“太虚?”
张小辫儿点头,喃喃念了一遍,忽而抚掌笑道:
“太虚,太虚,太即是大,虚即是天,太虚,即为天地大道,老子《道德经》中言:‘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由此可知,这‘太虚’便是世间一切的起源。”
“这名字可真气派,祖师们可真是胸怀天地,心向大海啊!”
“小子懂得还不少!”
李长清瞥了他一眼,心里稍稍有些惊讶。
这马屁拍的倒挺有格局。
“嘿嘿,徒儿以前跟着老道师父画符时,曾偷偷翻看过一些道家经典,只是略懂,略懂,不及师父您的万分之一...”
张小辫儿嘴上虽然谦虚,眼里边的得意却掩饰不住,那嘴角都快要翘到天上去了。
李长清懒得说他,摇了摇头,便道:
“为师方才忘讲了,徒儿,你现在既已入我门,自当为你取一个道号。”
张小辫儿闻言先是一愣,迅速反应过来后,正襟危坐,拜倒在地,恭声道:
“请师父赐号!”
“嗯...”
李长清想了一阵,道:
“为师观你面相中正,先天属火木,相生相克,日元旺盛,需土金来克泄,便叫个‘金阳子’罢!”
“多谢师父!”
张小辫儿叩谢。
却李长清又问道:
“徒儿,你可有大名?”
“没有!”
张小辫儿直起身来抹了抹鼻涕,咧嘴一笑:
“徒弟是个孤儿,生下来就没加过父母长什么样儿,两个姐姐很小就死了,也没有文化,后来流离失所,吃不饱饭,也就一直没来得及取。”
“不过我在家排行老三,便对外自称张三,同村的人还给我取了个诨号,叫张小辫儿,嘿嘿...”
“既然如此,为师便给你取一个,你看怎样?”
李长清望着自己这个二弟子,露出了一个温和的笑容。
“那好,那好!”
张小辫儿点头如捣蒜。
“你姓张,出生在这金棺村,住在金棺寺,现今拜入道门,为师便给你取一个单字‘观’,观通棺,如何?”
“自无不可!”
张小辫儿得师父赐名,心中喜出望外,小脸儿都笑出花来了,拜倒在地一个劲儿地磕头。
“我张三终于也有名字了!”
“张观,张观,嘿嘿真不错!”
“喜欢就好。”
李长清急忙将他拉了起来,却发现这小子不知何时,竟已眼眶通红,早泪流满面,嘴唇不住地哆嗦起来,表情激动中露出几分悲伤。
“徒儿?”
他轻轻唤了一声。
“我没事师父...徒弟只是...太开心了!”
张小辫儿用袖子抹了把眼泪,用力吸了吸鼻子,抽泣着哽咽道:
“师父您不仅救了我性命,收下我这个无父无母,无家无财,人人唾弃厌恶的小泼皮作徒弟,还给我新衣服穿,还为我取名字,要传我本事,张三长这么大,还从没有人对我这么好,我简直,我......”
他语无伦次地说了一大通,说到最后已经是情难自已,口齿都不清了。
“如此大恩大德,犹如再造,徒弟无以为报,唯愿今生跟在师父左右,好好伺候您老人家!”
说完,又噗通跪在地上,嘭嘭嘭连咳了仨响头,把脑门儿都磕红了。
这一次,李长清并为阻拦,而是坦然受之,脸色愈发柔和。
待张小辫儿磕完,才伸手将他托了起来,微微一笑,略带玩味地道:
“徒儿,你之前不是说,要做大官,挣大钱吗?”
“要是一直跟在为师身边,你的这些个愿望可就完不成了。”
“这...”
张小辫儿眨了眨朦胧的双眼,愣住了。
心里挣扎片刻,狠狠咬了咬牙,面露决然。
“徒弟这条命都是师父给的,没有师父,我张三早就死在乱葬岗了,还有什么好顾虑的,官位钱财都是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我张三不要也罢!”
李长清不置可否地嗯了一声,旋即笑道:
“现在说这些为时尚早,每个人都有每个人自己的造化,强求不得,多说无益,应把目光放在当下。”
说着,他话锋一转,将此行来金棺村的目的告诉了张小辫儿:
“昨夜为师在瓮冢山中洞府闲坐,偶有所感,仰观天象,见西北有红星闪动,算定三天之后金棺村附近将有兵祸降临,届时四周百姓都将命丧九泉,所以特意出山赶来相救,这也是为师为何今夜会路过乱葬岗的原因。”
张小辫儿听完,吓得脸都绿了,顿时惊慌失措起来,对于话中真伪没有丝毫怀疑,在原地急得团团乱转。
师父这么大能耐,何苦来骗他呢!
“师父,这可怎么办啊?!”
他早些年随画符老道游历四方,曾远远见识过乱兵交战的震撼场面,那真是血肉横飞,尸横遍野,烈火熊熊,没有亲眼见过的人永远也不会清楚。
若用一个词来形容,那就是惨绝人寰!
撕心裂肺的惨叫哀嚎,四处纷飞的残肢断臂,无头的将军,杀红了眼的兵勇...足以将人间转瞬间化为炼狱!
现在听说金棺村附近即将沦为乱军血战的战场,不难想象张小辫儿的此时的心情会怎样。
这些年他能活下来,有很大一部分靠金棺村村民的接济,虽然他们时常对张小辫儿摆出一副厌恶的神情,实则却对他照顾有加,都很可怜他凄惨的遭遇。
有时候张小辫儿实在饿得紧了,便会在晚上溜进村子里偷鸡吃,第二天主人家见到鸡窝里的老母鸡少了一只,自然知道是张小辫儿干的,但往往只是骂他一顿,却并不会动手将他赶出金棺村。
如此恩情,张小辫儿虽然口上不承认,还是记在心底的。
大丈夫生于天地间,当知恩图报!
他张三虽为生计所迫,经常行些偷鸡摸狗的勾当,内心里边却一直以君子自诩。
恩人有难,自然不能坐视不管!
突然听到大祸将至,张小辫儿虽然心乱如麻,但在开始的慌乱之后,便渐渐冷静下来,脑海中浮现出一个决定。
“不行,我现在就要进村通知大家,让他们赶紧去山里躲起来!”
匆匆撂下一句话,张小辫儿掉头就要往外跑。
“徒儿莫慌。”
李长清一把将他拉住,不急不缓地开口道:
“此事干系重大,不宜操之过急,现在已是五更天,百姓皆已入眠,贸然前去惊扰不妥。”
“我等先在此休息一晚,等明日天明,为师再带你进村,你且安心。”
说完,安慰地拍了拍张小辫儿,闭目开始养神。
“师父...”
张小辫儿叫了一声,见道人始终没有反应,垂着脑袋似乎已经睡着。
他也只能一声长叹,乖乖躺了下去,却怎么也睡不着,只要一闭眼,眼前便浮现出一片白骨血海,挥之不去。
却终究是辗转难眠。
......
翌日清晨,天刚蒙蒙亮。
李长清便带着哈欠连连的张小辫儿进了金棺村,来到了村长的小院门前。
邦、邦、邦。
元宝自告奋勇,攀在道人的头上用粗短的尾巴敲了三下柴门。
不多久,门扉内开,从里面走出来一位年近六旬的驼背老头,留着花白的羊胡儿。
见到来人后,微微一愣。
“这位小道长,您是?”
第二百三十章 聚众
“福生无上天尊,这位老居士,贫道栖云子,今日登门造访,冒昧勿怪。”
李长清上前一步,缓缓打了个稽首,笑容可掬。
“原来是栖云子道长,老朽黄仲达,有礼了...”
黄老头咳嗽两声,点了点头,拄着拐杖锅弯浑打量着面前丰神俊朗的年轻道士,又看了看其身后一脸焦急的张小辫儿,浑浊不堪的眼睛里有些惊疑。
似乎搞不懂这小子怎么会跟一个外来的道士混在一起,还穿着道袍。
李长清看出了他的疑惑,当即笑着解释道:
“黄居士不必惊慌,贫道昨夜路过村外金棺寺见张三这孩子根骨清奇,天生道命,便将他收作了徒弟。”
“是这样啊...”
黄老头闻言明显松了口气,叹道:
“张三这小子是个可怜娃娃,一出生爹娘就死了,长这么大不容易,吃了不少苦,别看他平时捣蛋调皮,爱做些偷鸡摸狗的事,但心窝窝里还是善良的,道长您肯收他做徒弟,也算是这小子的机缘......”
这人一老,话就变得多了,话匣子一旦打开,说起来就没完没了了。
“黄老头,真不嫌啰嗦!马上就要死到临头了,还在这嘴碎!”
张小辫儿见再让这老村长讲下去,自己的那点底子就全露馅儿了,这不是破坏自己在师父心中的良好形象吗?
于是赶紧跳脚打断,黄瘦的小脸儿憋得通红。
“徒儿。”
李长清瞥了张小辫儿一眼,后者讪讪闭嘴。
而后笑容和善地看向一脸懵的老头。
“黄居士,实不相瞒,贫道这次来是有一件要事相告,可否进门一叙?”
“这...道长请进...”
黄老头皱眉看了张小辫儿一眼,犹豫了片刻,转身将两人一猴让进了屋内,并把家人都叫了出来,为李长清一一介绍。
这黄仲达身为金棺村的里正,也就是村长,今年不过五十出头,就已经头发花白,身子干瘦如柴,粗砺的老脸上满是密密的褶皱,看上去像是个耄耋的老人,半截身子都入土了。
这年头能苟活下来已是不易,附近村子里像黄老头这年纪的已经得上是高寿了。
他的老伴在几年前死于一场大饥荒,现在和儿孙们住在一起,不大的小院紧凑着三间茅草房,却住了九口人。
黄老头虽然是村子里最大的官,家中却穷得一贫如洗,屋舍内除了一张桌子和几个凳子再无旁物,两个儿子儿媳都很孝顺,见到有客人来了急忙招呼着李长清坐下,然后扶着老父亲入座,接着从里屋拎出来一个发黑的铜壶和有缺口的陶碗,为道人斟了半碗清水。
老头的几个小孙子孙女见到李长清都有些害怕,躲在门后只露出个脑袋,眨着乌黑的大眼睛好奇地打量着这个穿着奇怪长袍子的大哥哥。
“去去去,大人说话,小孩子一边儿耍去!”
张小辫儿朝他们一瞪眼,几个小娃娃丝毫没有畏惧,咧开小嘴憨憨一笑,撒丫跑散了,看样子跟他很是熟络。
“娃娃们不懂事,让道长见笑了。”
黄老头坐在对面,从桌边的墙沿上取下一根黄铜烟斗,用火柴点燃放进嘴里嘬了两口,眼神沧桑。
两个儿子都看上去四十多岁的模样,一左一右坐在老爹身边,闻言不好意思地对道人笑了笑。
“哪里,是贫道叨扰了。”
李长清缓缓收回了目光,心中颇为感慨。
这黄老头身为金棺村的里正,都家徒四壁,几个小孙子一个个面黄肌瘦,一副长期营养不良的样子,一看便知是常年吃不饱饭的缘故,更别说其他村中其他的百姓了。
恐怕真是能挨一天算一天了...
与这些挣扎在生死边缘的村民们相比,他简直就像是生活在另一个世界一样,也怪不得从刚才一进门开始,老头的家眷便纷纷围了上来,用一副羡慕却无比恭敬,甚至有些畏惧的目光看着他。
估计是将他当做隐世不出的奇人异士了...
张小辫儿赶走了黄老头的几个小孙子,便站回了李长清的身后,见师父迟迟没有开口的意思,不由有些急了。
他张了张嘴想要将兵祸之事说出来,却又怕被师父责怪,急得他大汗淋漓。
沉默片刻,黄老头先开口了,有些小心翼翼地问道:
“道长,刚刚张三这娃娃说什么‘死到临头’,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此言一出,他的两个儿子立刻变了脸色,不敢置信地看了父亲一眼,大儿子急忙起身,匆匆关上了房门。
“父亲,你在说什么...到临头...”
二儿子瞠目结舌,喉咙里一个“死”字终是没敢说出口。
不论是现代还是古代,乡下村子里的百姓大都十分迷信,说话做事都有很多避讳,尤其是这“死”字,一旦村里有人去世了,往往会用“老了”、“去了”、“走了”等等来代替“死”字,日常说话中更不会无缘无故说出口,认为这是不吉利的话,胡乱讲会招来祸灾,对此很是忌讳。
特别是在这兵荒马乱,多灾多难的年月。
两人都是老实本分的庄稼汉子,此时听老爹聊着来聊着,忽然吐出一句“死到临头”,顿时都吓得不轻,都有些坐不住了。
“两位不必惊慌,且听贫道一言。”
李长清见状,急忙出言将老头的两个儿子安抚下来,等他们情绪稍稍稳定,这才不急不缓地开口道:
“事情是这样的,贫道在瓮冢山中隐居多年,前夜观天象,突然发现金棺村西北的天空上有一道红光掠过,心血来潮掐指一算,算到三天后的深夜,将有乱军杀至,方圆百里之内将会彻底沦为战场,金棺村作为附近唯一的村镇,自然难逃一劫,届时,村中百姓皆会被兵匪屠戮殆尽。”
“贫道此次下山,特意前来相告,便是为了保住数百条无辜百姓的性命。”
道人说完,简陋的茅屋里陷入死寂,静得针落可闻。
黄老头和他的两个儿子面面相觑,脸皮僵硬,似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张小辫儿虽然昨夜就知道了这个噩耗,此时也不由脸色发青,浑身冒汗,两个小眼睛不安地乱转。
李长清说完便不再开口,端起桌上的水碗喝了一口,静静看着黄老头的反应。
要想拯救金棺村的几百村民,光凭武力是行不通的,必须要这位德高望重,辈分最大的老里正的帮忙,否则事情就会变得很麻烦。
当然,他从刚才与老头的聊天中,已看出了不少东西,此时选择坦言相告,自然是有很大的把握。
相信这位谨慎心善的老里正,不会让他失望。
只要完成这一步,之后的事便简单了。
李长清不动声色地想着,瞥了一眼趴在肩膀上熟睡的元宝,微微摇了摇头。
不知怎么回事,这小东西从传送到鬼吹灯世界开始,便一直半睡半醒到如今,怎么叫也不见清醒,就像是进入了待机状态。
难搞...
足足过了半晌,黄老头终于缓缓回过了神,喝了口水润了润干涩的嗓子,吧嗒一声把烟斗按在了桌上,撑着拐杖颤巍巍地站了起来,对李长清深深一揖。
“道长...老朽黄仲达,替金棺村三百一十二口百姓感谢道长您的大恩...大德!”
“爹,您...”
还不等李长清开口,他那两个儿子便噌地站了起来,急忙上前把自家上了年纪的老爹搀扶起来,张嘴想要说些什么,却被黄老头用严厉的眼神制止了。
“哦,黄老先生,你相信贫道的话?”
李长清心中有些惊讶。
“口说无凭,你就不怕贫道是江湖骗子,此来是别有用心?”
他也没想到,这老头会有如此魄力,连问都不问一句,便要行礼拜谢了。
黄老头坚定地摇了摇头,重重地叹了口气道:
“道长您能说出这句话,便能证明您不是骗子了。”
“老朽幼时念过几年私塾,也知‘面由心生’
的浅显道理,道长您神朗目明,眉宇间能看出一股子正气,绝不似什么奸邪小人...”
“更何况,张三这娃娃脸上的焦急做不得假,由不得老朽不信啊!”
说完,他苦笑一声,不再言语。
听了老爹的一席话,两个儿子对视一眼,心中万分震惊,唯唯诺诺地束手立在一旁,还处于乍闻噩耗的震惊惶恐之中,有些不知所措。
张小辫儿目瞪口呆地望着老村长,没想到这平日里不显山不露水的黄老头,能说出这么文邹邹的话来!
李长清闻言点了点头,也缓缓站起了身。
看不出来,这老头还是个文化人。
“命由天定,灾祸难料,老先生既然相信贫道,便不必担忧,贫道这次下山入世,便是来搭救众人,为金棺村百姓化解此劫的。”
“您说什么?”
黄老头一惊,愕然抬头,望向这位看上去年轻得有些过分的道士。
他之所以选择相信,除了以上三个理由,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他年轻时曾随叔父游历四方,见识过一些奇人异士,知道这天下深山老林里藏着不少身怀异书的能人。
这位道长虽然看上去年纪轻轻,却生得气宇轩昂,眉目如画,简直就像是天上的谪仙人。
只此一点,就绝对不是凡俗之辈!
所以李长清话一说出口,老头便信了七八分。
但相信并不代表盲目。
黄老头早年间跟随叔父在外面闯荡游学,也曾见过些世面,深知兵祸的厉害。
若真如这位道长所言,乱军三天之后便会杀至,将金棺村附近方圆笼罩在内,这对村中百姓来说无疑是灭顶之灾。
乱军交战,可不管你是老百姓还是敌军,杀红了眼甚至连自己人都敢砍,那是真正的修罗地狱!
想到惨烈之处,黄老头不由惊出了一身冷汗。
正盘算着该如何领着村中百姓进山避祸呢,忽然听到李长清说“能解此劫”,还以为自己耳背听错了,下意识又问了一遍:
“道长,您说您能‘化解’这场兵祸?”
“然也。”
李长清微微一笑,言语间甚是风轻云淡。
这...
真的假的?
黄老头张口结舌。
他正惊疑不定之际,张小辫儿见师父点头,眼睛一转,顿时恍然大悟。
对啊,师父可是“千里之外取人首级”绝代剑仙,区区兵祸,何足挂齿,还不是动动指头就解决了?
嗨,既然如此,那三爷我之前还一直在担心个什么劲啊!
真是蠢到家了!
于是不等李长清反应,便抢先一步上前,语气十分得瑟地嚷道:
“那是当然,黄老头,我师父的手段大着呢,岂是你这乡下种地的能想到的?”
“那些乱军不过是些乌合之众,仗着人多和手中的兵刃作威作福,也就只能吓吓咱们这些手无寸铁的老百姓,在真正的高人面前,那就是土鸡瓦犬,插标卖首,不堪一击!”
“三天后你就带村民搬着小马扎坐在村头看着,那些乱军要是敢来,看我师父不把他们全都鲨了......哎呦!”
他话还没说完,便被忍无可忍的李长清狠狠弹了个脑瓜儿崩,抱着头蹲在地上眼泪都快哭出来了。
“师父,您老打我干嘛!”
“为师看你小子是飘了,怎么,喝多了?”
“还把他们都杀了,再敢胡言乱语,为师就先把你杀了,真当为师是神仙吗?”
李长清冷哼一声,吓得张小辫儿顿时蔫儿了下去,瘪嘴不敢吱声了。
训斥完徒弟,他转过脸对看傻了的黄老头和他两个儿子和颜悦色地说道:
“老先生,你是金棺村的里正,若要化解此劫,贫道还需村民们的配合,事不宜迟,还请你将金棺村所有的村民都召集起来,就在村东头的金棺寺前集合,动作越快越好。”
“好...好...”
黄老头一怔,而后猛地回过神,扭头见身旁两个儿子还在发呆,不由气得吹胡子瞪眼,吼道:
“你俩没听到道长的话吗?还不快去!”
“叫上张麻子和李大嘴一块,让大家伙儿放下手里的事儿,马上到村东头集合,就说我有天大的事要告诉大家,快去!”
“啊...奥!”
兄弟俩见老爹发火,不敢再迟疑,急匆匆摔门而去,吆喝着喊人去了。
黄老头望着儿子跑出院子,这才缓缓转过身来,对李长清深深鞠了一躬,郑重地道:
“栖云子道长,我金棺村众百姓的命,就拜托道长了!”
说完,竟不顾年老体衰,欲双膝跪倒在地行大拜之礼。
李长清大袖一挥,一股清风徐来,将老头托了起来。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老先生不必如此。”
...…………
第二百三十一章 有条不紊
安抚了一阵黄仲达,李长清又不失风度地端起桌上的陶碗饮完了清水,这才与老头出了柴门,一起往村东头的小山丘处走去。
举手投足间流露出来的潇洒风范与临危不乱、云淡风轻的宗师气派,简直看得跟在屁股后面的张小辫儿如痴如醉,打心里佩服到了极点。
他想,要是有一日三爷我能有如此风度,那就算是死也值得了!
不得不说,黄老头这个里正在金棺村里还是很有威望的。
此时天刚乍亮,因为前几日大雨的缘故,远天依旧是灰蒙蒙的,看上去总有那么几分阴沉,全村的老少爷们儿一听老村长召集大家有话要讲,虽然不知发生了什么,但却无人怠慢,大家伙儿都第一时间穿好衣服,小跑着去到村头,乖乖等了起来。
李长清、张小辫儿和黄老头到的时候,几百号人已经等了有一会儿了,见老村长迟迟不现身,都有些急躁起来,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但大多都是家长里短的拉呱扯皮,笑声阵阵,唯有少数几个脑瓜机敏的,嗅出事情有些不对,面上隐隐露出几分忧色。
等三人走到近前了,一众村民都还在各聊各的,还是一个平日里经常和张小辫儿在一起厮混的长着满脸麻子的少年,率先发现了他们,扯着嗓子喊了一声:
“看,是张三他们来了!”
众人这才渐渐安静下来,纷纷扭头向后看去。
只见从村口拐出来仨人,一个是他们熟悉的老村长黄老头,另外还有小混球张小辫儿,穿着一身崭新的青色道袍,仰着脸儿趾高气扬的模样,看上去颇为可恨。
走在中间的是个年轻道士,身长八尺,走道儿玉树临风,举止风姿潇洒,穿着一身玄色宽松道袍,肩上还趴着只灿金灿金的小猴,看上去就跟那从画里边走出来的似的,端的是神采熠熠,气度无双。
抬头再一看脸...
哎哟!
惊得众人顿时一声大叫,两眼发直,口中连叹不已。
世间安有如此俊朗秀丽之人,简直就是天神爷爷下凡了!
总结起来就是———
这道人真俊(zun)!
“呔!张三,你小子怎么穿着老道的衣裳?莫不是也想躲到山里边去当牛鼻子!”
之前第一个叫喊的麻子少年从人群跳了出来,指着昂首挺胸的张小辫儿喝道。
嗯?
哪个不长眼的敢对你家张三爷爷无礼?
张小辫儿一听,脸上笑容不由一滞,低头往身旁一瞥,顿时乐了。
好你个孙大麻子,老子不去找你,你倒反过来找你家三爷的麻烦!
果真是不知天高地厚!
三爷我如今,那可是非比寻常了,不再是路边谁都能欺负的小泼皮了,咱后台可硬着呢!
连黄老头见了三爷都得客客气气的,你孙大麻子算什么东西,敢当众来摸老虎的屁股?
想着,张小辫儿也不恼,把两手往胸前一插,吊眼斜视着他,哼哼道:
“哟哟哟,这不是孙大麻子兄弟吗?几天不见,脸上的麻子怎么又多了?”
“瞅瞅,都快连成一片了,还有脸在这大放厥词,也不嫌臊得慌!”
张小辫儿是村里人尽皆知的“张大胆儿”,平素一个人住在破庙里,根本不忌鬼神,加上言语伶俐,凡是游侠作耍的事端,向来少不得他,在村里同辈人中人缘颇为不错。
不过有人的地方就有争端,孩子群里还要有个王呢,又何论金棺村里这群十五六的半大少年!
在村里同年生、并时长的年纪相仿之辈里面,就有一人跟张小辫儿不对付,看不惯他出风头,就是这孙大麻子。
乡下人没文化,取名也爱取贱名,这孙大麻子刚出生时得过一场怪病,后来痊愈后脸上留下了不少麻子,因为在家中排行老大,所以他爹给他取名叫“大麻子”。
在金棺村的同龄人之中,孙大麻子生得最是高大魁梧,虎头虎脑的,会些个枪棒拳脚,加上为人忠厚憨直,所以赢得了一大帮人以他为首,平日里率领“麻子营”跟张小辫儿率领的“辫子军”之间互相攻讦,争抢地盘,结下了不小的梁子。
刚才见老对头穿着新衣服,耀武扬威的模样,顿时心中吃味,便忍不住喊了出来,没想到又被张小辫儿一顿乱损,气得孙大麻子脸都红了,奈何胸中没词,指着张小辫儿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嘿,手下败将,也敢跳将出来自取其辱!”
张小辫儿见状,往地上狠啐了一口,目光愈发不屑,一甩袖子不再看他。
“张小辫儿,你...哇呀呀呀!”
孙大麻子大怒,撸起袖子就要上前跟这专揭人短的张小辫儿一决雌雄,手底下见真章!
刚跨出去一步,就被他老爹孙武抡起蒲扇般的大手,一巴掌盖在了头顶,硬生生打断了施法。
斗败了劲敌,张小辫儿大胜凯旋。
学着师父的样子负起双手,高高昂着头,迈开八字步,哼起了小曲儿。
那尾巴,都快要翘到天上去了!
两个小子之间的矛盾自然无人关心,村民们所有的目光都放在了站在小山坡前的老村长,或者说老头身旁的年轻道士身上。
李长清望着前面乌泱泱的人群,大都生得瘦骨嶙峋、面黄肌瘦,面色愁苦,心中轻轻一叹。
这年头能活下来的都不容易啊...
他之所以让黄老头把金棺村的村民们都召集起来,当然是有自己的目的。
黄老头虽然是村里的里正,也相信他说的话,但到底代表不了所有的村民,若让他一家一家的走访通知下去,不仅耗费时间大多,遇上那种固执的,必然很难相信。
毕竟三天后有兵祸降临这件事,太过匪夷所思,有人不信也很正常,但李长清既然决定要救金棺村中百姓脱离血海,自然是救得越多越好,最好是能一人不死。
更何况此事在他看来,并不算难。
别说古代封建王朝统治下尚未开智的老百姓,就算是步入新社会之后,乡下信神信佛之人依旧比比皆是,深山老林里边,各种邪教淫祀盛行,常人根本难以想象。
当然,这类只是少数,并且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城乡建设的发展,现在还信邪教的已经不多了。
其实迷信虽然不智,但在某些时候也可能是好事,比如现在。
据李长清的了解,这金棺村里的百姓九成九都是迷信之人,尤其对鬼神之说更是深信不疑,所以要让他们相信自己说的话,其实很简单。
只要把众人都召集起来,随手露出些许“神迹”,保准他们纳头便拜,将道人的话奉为圣旨,不敢有丝毫违背。
这要是把金棺村的百姓换做成一群现代人,别说相信什么狗屁预言,村长能不能把人集齐还要两说!
黄老头见大伙差不多安静下来了,便咳嗽了一声,拄着拐杖走到了前头,简单说了几句,大致介绍了一下李长清的身份,顺便提了一嘴收张小辫儿为徒的事。
金棺村众人听到李长清是在瓮冢山中隐居的道士,顿时又是一阵惊呼,看他的目光愈发敬畏。
更有一些少年少女们,用羡慕的眼神瞄向张小辫儿。
显然,在这群人淳朴的观念中,隐士便等于高人,更别说还是道人身份,那就更不得了了!
李长清对此只是微微一笑,并不辩解。
因为人家猜的没错啊,他确实是个高人。
至于张小辫儿,这会儿正忙着和王寡妇家的丫头小凤挤眉弄眼呢,哪有功夫去关心其他人的目光!
“呵呵,诸位父老乡亲,贫道栖云子,实不相瞒,此次贫道拜托黄里正请大家前来,是有一事告与各位知晓。”
李长清见时机已到,便踏前一步,朝一众村民打了个稽首,笑道。
接着,他也不磨叽,便将之前对黄老头说过的话对着众人又讲了一遍。
他刚说完,底下村民们便炸了锅,惊呼喊叫此起彼伏,乱成了一锅粥,大家不论信或不信,脸上都不由浮现出浓浓的惶恐与不安。
在风雨飘摇的战乱年代,你永远无法想象“乱军”这简单的两个字,会对手无寸铁的平民百姓造成怎样的心理冲击。
附近灵州城里的府兵也好,朝廷的官军也罢,对此时的老百姓而言,其实都和土匪粤寇没什么两样,甚至有时还远远不如。
都是一群杀人不眨眼的恶鬼,区别只在于是有秩序的屠杀,还是无秩序的乱砍。
读过史书或者历史小说的,应该都听过这么一句话:
匪过如梳,兵过如蓖,官过如剃。
在太平年月还好些,要是搁上王朝末年,朝廷的官军甚至比土匪还要残忍,活生生一个人说杀便杀了,那可是连眼都不带眨一下的。
可以说自粤寇叛乱以来这十年,灵州城附近的老百姓,包括金棺村村民们可是深受其害,苦兵久矣!
不知有多少人,在田里干着干着活,就被从一旁的树林子里忽然钻出来的乱军砍了脑袋,栓在裤腰带上,喜滋滋地回营邀功去了。
有道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金棺村村民们一听说三天之后将有大队乱军杀至,别管他是真是假,都给吓得不轻。
有那胆子小的,听到“乱军”这两个字就跟有PTSD似的,吓得直接一屁股坐倒在地,体如筛糠,面色如土。
更有人先是愣了半天,而后用力一拍大腿,惊叫道:
“是咧!俺昨个在坡里耕地时,便听俺家三娃子说,那围困灵州城的粤寇围城打了三个月没打下来,正准备撤军哩!你们说,是不是......”
他说到最后,脸上露出一个无比惊恐的表情。
刚说完,便有人高声附和起来:
“对对对!俺也听说咧!”
“前一阵子俺在回家的路上,亲眼见到有一伙子溃兵从王家村子前的树林里向北逃窜,那些乱军,个个浑身是血,就跟那从地府里爬出来的恶鬼一模一样!”
这句话一出口,就像点燃了火药桶。
一时间,声称亲眼“目睹”过乱军的言论如雨后春笋一般,层出不绝。
其余反应慢的,听邻居们说得煞有其事,也渐渐从信了六成,变为深以为热,也踊跃地加入到议论的大军之中。
不过转眼的工夫,金棺村的村民们竟直接越过消息的真实性,开始讨论起该如何进山避难了!
山丘上,李长清和黄老头对视一眼,心中哑然。
好家伙,贫道还没“施法”呢,你们就相信了?
他无奈地摇了摇头。
看来金棺村的村民们对乱军真是怕到骨子里了...
“咳咳,大家安静一下,先不要急着回家收拾东西...”
这时,黄老头及时站了出来,用拐杖重重在地上杵了两下。
“栖云子道长还有话要讲!”
老村长一发话,村民们顿时安静了不少,边缘几个面色仓皇,正准备回家牵驴的汉子也讪讪折了回来。
“道长。”
黄老头这才点点头,对李长清露出一个略带歉意的笑容。
李长清也点了点头,然后对众人朗声道:
“大家不必惊慌,乱军还有三天才到,时间还充裕。今日先照常劳作休息,明天一早开始收拾东西,等到后日再一起进瓮冢山避难,等乱军过后,贫道自会通知你们出来。且记,进山时可别只顾驴羊鸡犬,不要把自家的媳妇儿闺女落下!”
“好了,贫道要说的就是这些,现在大家各自回家准备去吧!”
说完,他大袖一挥。
一道惊雷平地起,万顷风雨加于身。
狂风刮过,霎时间,天空之上风起云涌,霞霓翻滚如涛。
众人见状无不骇然失色,这时方才知道原来面前谪仙般的道士乃是真正的天神下凡,纷纷拜倒了一片,就连身旁的黄老头也噗通一声跪倒在地,大呼“神仙爷爷显灵”。
若说刚才还有人对他的话将信将疑,那么此时已无人不敢不信。
这一定是天上的神仙不忍心看着俺们去死,特意下凡来指点俺们!
张小辫儿站在后面看了个满眼,更是激动地小脸涨红,就好像眼前这一切都是他所为,独立在高台之上,接受着无数百姓的顶礼膜拜,缩在袖子里的手不住地颤抖。
师父真乃天人也!
李长清“施法”完毕,缓缓吐出一口浊气,挥手请退了众人,把黄老头从地上扶了起来,温声道:
“老先生,你也先回去吧,后日一早,便劳烦你带领村民们进山了。”
“哎...”
黄老头颤颤巍巍地点了点头,忽然想起了什么,下意识问道:
“栖云子仙长,那您老呢?”
“呵呵...”
李长清淡淡一笑,伸出一根手指,轻轻点了点脚下。
“贫道就待在村中。”
……
第二百三十二章 独坐
傍晚。
金棺村一座小院中。
李长清穿着单布衫,一手提着酒葫芦,一手摇着蒲扇,悠哉悠哉躺在竹椅上,望着天际云霞似锦,静静地出神,不时瞥一眼身前正拎着一杆铁剑挥汗如雨的张小辫儿。
元宝蜷成一团,趴在他的腿上,呼噜震天。
清晨村民们得知消息回家准备散去后,道人本也准备领着徒弟张小辫儿离开,到金棺寺里去凑合两宿,黄老头一听这哪儿肯啊?
当即就又要给李长清跪下,哭着喊着也不能让“栖云子仙长”住破庙,否则就是他们全村人的罪过,死后是要下地狱的!
没办法,李长清拗不过这老头,也不想在这些小事上费心,便点头应允了。
黄老头见仙长同意了,大喜过望,急忙从地上爬起来,吩咐两个儿子把自家的院子腾出来,让李长清和张小辫儿住进去,自己九口家却搬到了金棺寺里去了。
说什么“为报仙长救命之恩,别说搬去破庙住上区区两晚,就算是把村中百姓全部的家当赠予仙长也是心甘情愿”之类的话。
听得李长清一阵头疼,却又无可奈何,挥手让黄老头赶紧离开,他好眼不见心不烦。
谁知,他还是远远低估了“神仙老爷”在村民们心中的地位。
刚住进黄老头家没多久,周围的邻居们便纷纷前来跪拜,到门口上香的民众络绎不绝,搞得李长清疲于应付,心力交瘁。
面对这些村民们一张张崇拜敬畏的脸,他必须得好言相劝,面上还要和颜悦色,一天下来,脸都笑僵了,所幸后来里正黄老头出面把围在门口的村民赶走了,要不然他今晚是别想安生了。
头一次,李长清感受到了什么叫阎王好见,小鬼难缠。
如果能选择,他宁肯再去虫谷直面一次尸洞,也不愿被一群质朴的老百姓围住当成神仙膜拜了。
.........
“徒儿,剑不是这么耍的,舞剑讲究精、气、神具存,你看看你的动作,都变形了。”
观望了一会儿,李长清实在看不下去了,从旁拾起一粒花生米弹了张小辫儿一个脑瓜崩,后者“哎哟”一声坐倒在地,手中锈迹斑斑的铁剑“哐啷啷”摔在了尘土之中。
道人嗤笑一声,摇了摇头。
这小子,好高骛远,还没学会最基础的扎马步,便想着要耍剑出风头,真是不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
“路要一步一步走,饭要一口一口吃,习武与念书一样,也要讲究个循序渐进,你小子现在连门还没入,身子瘦得跟猴儿似的,连三五斤的铁剑都舞不动,现在服了吧?”
“师父,徒弟知道错了...”
张小辫儿瘫坐在地上,喘着粗气。
之前他见师父剑耍得漂亮,剑簇如霜,千刃胜雪,那真是举重若轻啊,看上去也不怎么难,顿时动了歪念头,也想着上去耍耍,威风威风,死气白咧地求了师父老半天,才终于得偿所愿。
没想到这剑刚入手,张小辫儿便觉半个身子一沉,心中当即咯噔一下,但没办法,上都上了,总不能临阵退缩吧?
那也太丢三爷的脸了!
如此想着,张小辫儿咬了咬牙,鼓足力气,学着师父刚才的样子,抖动手腕耍了起来,谁料还没走三五步,便筋疲力尽,一屁股摔倒在了地上,半天爬不起来。
“行了,知道错了就行,起来吧,别在地上趴着了,不嫌丢人。”
李长清往喉咙里灌了口酒,抬手将宿邙剑收了起来,又从袖子里摸出一本厚厚的书丢了过去。
“喏,好东西,进屋慢慢看。”
张小辫儿接过书本,借着漫天的星光一瞧,封皮上勾勒着三个龙飞凤舞的墨字。
“道武...录...”
他缓缓念了出来,愣在原地。
“这是我太虚一脉的独门秘籍,专门给你这种还未入门的弟子看的,内容翔实,通俗易懂,你拿回去收好,务必要日夜诵读,认真钻研领悟,有什么不懂的都可以来问我...”
李长清拾起几粒花生米丢入口中咀嚼,顿了顿,笑道:
“为师也不为难你,给你半个月的时间,把这本书的前三章背过,半个月后,为师亲自检查,届时,徒儿你如果没完成任务,哼哼......那就别怪为师手下无情了!”
“啊?”
张小辫儿一声惊呼:
“师父,您之前可没告诉我,这习武还要背书的!”
“贫道没说吗?那可能是忘了...”
李长清挠了挠头,旋即一摊手。
“不知道没关系,你现在知道了。”
“......”
张小辫儿欲哭无泪,望着手中三寸厚的书本,目光渐渐呆滞。
苍天呐,大地啊,这么厚的书,三爷我要背到何年何月啊...
哪里有好心人,快把我带走吧...
李长清见他便秘一般的表情,心下好笑。
这倒不是他特意难为张小辫儿,而是真的为了对方好。
他之前说张小辫儿什么根骨清奇,天赋异禀,那都是胡言乱语,其实这小子习武的根骨也就中等偏上,比寻常人好不了多少,而且年纪有些大了,错过了筑基的最好时机。
再加上体虚骨弱,如果不出意外,这辈子是很难打通任督二脉,成为一流高手了。
相比于天姿卓越,且骨骼异于常人的张起灵来说,张小辫儿未免显得太过平平无奇,甚至可以说是不堪入目。
教导张起灵这类的天才,李长清可以安心地放手,让他们自己去闯去飞,而教导像张小辫儿这样的根骨平庸之辈,就只能用笨办法———按部就班地夯实基础,从入门的扎马步开始练起,一步一步地来,能走多远算多远。
至于张小辫儿最后能否在习武一道上取得一定的成绩,那就要看他的造化了!
天命无常,世事难测,以后的事谁又能说得准呢?
虽说两个徒弟在天赋上有不小的差距,但这也并不能说明张小辫儿将来的成就一定比张起灵差。
甚至在李长清的眼里,张小辫儿这小子未来在风水阴阳方面上的造诣手段,还会远远将自己甩在身后,在整个鬼吹灯世界一骑绝尘。
毕竟是掌握先天十六卦的人物,生来便有大气运缠身,确实与众不同!
而在鬼吹灯世界,掌握了先天十六全卦,那跟开了透视挂也没什么区别!
.........
此后一连两天,里正黄老头都会在清晨来到小院给李长清汇报村中情况,姿态恭谨,全然不复之前在家中时的随意。
前日道人神仙般的手段,已经彻底老头折服了,心中对他的仰慕崇拜之情,那真是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一发不可收拾。
但佩服归佩服,黄老头对李长清留在村中的选择还是有些不安,认为刀剑无眼,乱军残暴,且人多势众。
不停地在道人耳边劝说,说什么仙长万金之躯,实在没有必要亲自涉险,与那些恶鬼交锋,万一有什么闪失,教他还有何颜面活于世上云云。
说白了,就是担心李长清势单力薄,虽有神仙手段,但总归还是一个人,敌不过成千上万的乱军兵刃。
李长清闻言哈哈一笑,挥挥袖子也懒得解释,没有丝毫离开的意思。
留在村中是他刚接到任务便有的想法,也并不是他逞能,或者嗜杀成性,而是有他自己的考虑。
要知道,这瓮冢山附近可不是只有这金棺村一座村子,这周围还生散落着不少村镇,而金棺村只不过是乱军们交战的开端,也可以说序幕。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场战火将会逐渐延伸至灵州城周边的数十村镇,届时,还不知有多少无辜的百姓会惨死在乱军刀下。
他李道人既然知道了,自然不可能坐视不管!
拯救所有人的性命他做不到,但是在金棺村将乱军击溃,他自认还是有把握的。
古代军队,损员超过十分之一便会溃散,何况是人疲马乏、意志消沉的乱军败军,到时他只需将其军官斩首,其手下兵勇必定仓皇而逃。
如此一来,造成的杀戮无疑会小得多。
乱世道士下山救人,和尚关门避祸。
身为道门弟子,这是李长清唯一能为百姓们做的了!
.........
第三日清晨,黄老头再度登门,不过这次,他是来与李长清道别的。
今日天不亮,村民们都收拾好了,家家牵驴驱猪,在村口集合完毕,即刻便要动身前往北面的瓮冢山。
临行之际,黄老头涕泗横流,说什么也要再跪下给道人磕两个头,嘴里仍不忘劝说仙长跟他们一起进山避祸,被李长清温言回绝。
再说张小辫儿,本来按李长清的意思,是想让他跟村民们一起躲进瓮冢山,但这小子死活不肯,很是头铁,说什么也要和师父待在一块,颇有生死与共的意思。
无奈之下,李长清只好将他留在身边,告诫他到时躲在村中不要露头,以免发生意外,张小辫儿笑着点了点头,脸上看不出半点儿忧色。
在他心里,师父那就是无敌的存在,别说一群乱军,就算是天兵天将来了,在他老人家面前也要铩羽而归!
什么恶鬼罗刹,根本不足为惧!
要不怎么说,盲目崇拜不可取,辛亏张小辫儿的师父是李长清,这要换做别人,师徒俩今天说不准真就一同命丧于此了。
好不容易“送”走了黄老头和金棺村的一众村民,目送着他们走远了,李长清便领着张小辫儿回到了小院。
跟前两日一样,道人躺在竹椅上喝酒,徒弟蹲在院子里背书,丝毫没有风雨欲来的紧张感。
至于元宝,不提也罢!
到了晌午,天空乌云密布,开始飘起了雨点。
傍晚时分,一阵狂风刮起,天昏地暗,半空里几道闪电矫似惊龙,雷声隆隆响起,震荡了四野,雨水瓢泼落下,瓮冢山方圆百里内,大地一片泥泞。
又过了一会儿,天已暗得紧了,分不清是白昼还是黑夜。
李长清打了个哈欠,缓缓从竹椅上站了起来,对屋内的张小辫儿吩咐了几句,便转身飘然走出了院子,顺手取出蒙尘已久的避水珠含入口中。
暴雨滂沱,却沾不湿他的发。
道人又拿出虫谷时所得的龙鹤衲衣,说了句好久不见,而后换下普通的玄色道袍,换上了一身皓白。
雨水冲刷着土地,落在他的身上,却好似撞在了一层无形无质的透明屏罩上,顷刻间被弹飞迸散,不知所踪。
足不履地,面不覆尘,衣不沾水。
这一刻,李长清似乎变成了真正的神仙中人,行走于红尘嚣嚣,不染因果。
惊雷交加的夜晚,风雨飘摇。
道人一手拎着铁剑,另一只手拿起葫芦不停往嘴里灌着烈酒,就这么一步步地走向村头。
......
半个时辰后。
金棺村南面三里之外,长龙般的队伍浩荡而至。
剑戟如云,刀枪如林。
两万兵勇顺着泥泞崎岖的小道行军,一眼望不到尽头,到处都是痛苦低沉的呻吟声和粗重的喘息声。
细细看去,这群兵勇几乎个个带伤,神情低落,垂头丧气,兵刃破损,衣袍染血,极少有披甲顶盔者。
很显然,这时一伙败军,而且看起简陋粗劣的兵甲装束,他们并不是朝廷的官兵,应该是太平天国的军队。
实际上也确实如此。
这伙人,正是围攻灵州城的粤寇,围城急攻了两个多月,却因灵州重地守御森严,迟迟攻拔不下,前些日子得到消息,朝廷的四路援军马上便要到了,为了避免被前后夹击,包了饺子,全军覆没,粤寇的首领决心撤退。
可以说,来的时候有多威武风光,走的时候就有多狼狈。
狂风骤雨般围攻灵州城两个多月,不仅没攻下城池,反倒被迫撤退,不仅损兵折将,还丢下无数辎重仓皇南逃,足以想象此时这群败兵心里有多憋屈!
人人心里都憋着一股子邪火,得不到发泄,一路走过来,这群败兵的忍耐几乎已经到了极限,随时都有哗变的可能。
这时,赶在前面探路的一彪哨骑挥舞缰绳,冲破雨障,驱马赶至中军,连滚带摔地从马背上跳下来,噗通一声跪倒在首领面前,抱拳大喊道:
“大帅,前方三里处,出现了一座村庄!”
“嗯?!”
顶盔掼甲的将军翻身下马,大步走到近前,执鞭质问道:
“村中可有人家!”
“大雨朦胧看不清楚...”
探子如实禀报:
“不过,小人远远看见一个穿着白色道袍的道士坐在村头的小山坡上,村中应该还有活人!”
“好!哈哈!”
那将军放声大笑,啪地一声一抽鞭子,大手一挥,狞声道:
“告诉兄弟们,前面有村子,加速行军!”
“今夜不封刀,让兄弟们杀个痛快,村中所有女人钱财...”
一道惊雷闪过,映出他眼中骇人无比的凶光。
“先到者,先得!”
.........…
第二百三十三章 枭首
随着贼酋一声令下,粤寇军中立刻起了阵阵骚动,此起彼伏的欢呼嚎叫声被雷声淹没。
漫天风雨下,一个个如狼似虎的兵勇陡然加快了步伐,抽刃磨枪,面色狰狞可怖,一双双泛红的眼睛死死盯着金棺村的方向。
如同饿了三天三夜的壮汉,忽然看到了烧鸡美酒,那种深入骨髓的贪婪根本无法掩饰。
与此同时。
金棺村东北,两三里外的密林。
七八百身穿蓑衣,腰挂铁刀、铳袋,背着行军囊,手提长枪短矛的兵勇正在黑夜中穿行,任由雨点打在他们的脸上、身上,却无一人出声。
林间一派肃杀之氛!
从他们蓑衣下,偶尔露出的铁甲可以看出,这是一队朝廷的官军。
行军途中,统军的营官张自碌摸了把脸上的雨水,抽刀砍开挡路的藤蔓枝干,骂了一句,抬头兀自喊了一声:
“卢林呢?叫卢林那小子立刻来见我!”
话刚出口,没过多久,便有一身材矮小精瘦的小校趟过泥沼,连滚带爬地滑到了他的身边,跪地讨笑道:
“小人在此,不知参将大人唤小的过来,有何吩咐?”
“嬉皮笑脸的,活腻歪了!”
张参将狠狠瞪了这专会偷奸耍滑的混球一眼,吓得后者跪地连连告饶。
“别给老子装糊涂!”
他不耐烦地摆了摆手,喝道:
“本将问你,前面的路探得怎么样了?咱们离灵州城还有多久!”
“哎,哎嘿嘿,小的回参将老爷的话...”
那卢林小心翼翼地从泥地里爬了起来,尖嘴猴腮的贼脸上挂着谄媚的笑容。
“此处...”
他搓了搓手,两只小眼睛滴溜溜地转了转,拱手道:
“此处应到了瓮冢山地界了,离灵州城已近在咫尺,照咱们现在的速度,依小的看,最多天明,便可抵达灵州城下!”
“哦,真的?”
那张参将闻言一愣。
“哎,自然是真的,参将大人明断,小人哪有胆儿欺骗大人呐!”
“嗯...”
张自碌点了点头,屡顺了一下颔下的胡髭,低头想了片刻,不知为何,心里忽然生出一种不详的预感,好像前面有什么不好的事要发生。
他眉头一皱,猛地抬起胳膊,对身边众人吼道:
“弟兄们听我将令,就地扎营,生火造饭,待明日一早风停雨止再继续行军,待到明天天明,我等以逸待劳,急行赶至灵州城下,一举击溃粤寇!”
“是!”
众兵勇齐声应喏。
卢林望着张参将的背影,狠狠啐了一口,不屑地撇了撇嘴,蚊子哼哼似的骂道:
“这瓜怂,还什么以逸待劳,分明就是被粤寇吓破了胆,害怕了!搁这装什么装!”
“我呸!”
.........
若有人可以上帝视角俯视瓮冢山附近,便能清楚地看到,从四周各镇星夜驰援灵州城的官军队伍来自四面八方,在夜幕暴雨下犹如一只只无头苍蝇似的乱飞乱撞。
不知是命运的巧合,还是天意的安排,这些南上北下的军队,不论是驰援各地增援灵州城防的官兵团勇,从灵州城外南撤的粤寇败军,还是得到消息赶去拔城的粤寇援军,最终的交汇点,正是位于瓮冢山北面不远的,金棺村!
金棺村头,李长清一人一剑盘坐在山头,闭目养神,似在静静等待着什么。
此时,瓮冢山头风正狂,万里阴云霾月光。
时间一点一滴过去,金棺村上头的夜色愈发浓郁深沉,骤雨也越下越大,犹如江海翻覆、天河倒倾,仿佛要洗涤人间一切的罪孽。
千丈白雾冲天而起,化作水帘,朦胧了身后的村落,近处的林田和远方的山廓。
正值此时,一阵腥风吹过,不远处忽然传来一阵兵刃碰撞、铠甲摩擦的身影,声音由远及近。
很快,四野的黑暗中无数阴影逐渐显现,如潮水般从四面八方汹涌而来,将李长清团团包围。
那是一张张或狰狞,或凶恶,或麻木,或恐惧的男人的脸,既有身披蓑衣提枪跨刀的官兵,也有疯狂凶戾的贼寇,更多的却是一头头披着人皮的饿狼。
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中,各路兵勇如流水般冲撞在了一处,狭路相逢勇者胜,到了退无可退的地步,每个人体内的凶悍都被激发了出来。
很快,厮杀呐喊之声响彻云霄,金棺村四周彻底化为了一片血海地狱,断肢残躯乱飞,到处都是被逼上绝路之人临死的惨嚎怒吼,将漫天风雨都盖了过去。
突如其来的遭遇,使官军和粤寇都陷入了乱战的泥淖之中,人人都陷入死战,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军官们已经彻底丧失了对部下的掌控。
在黑夜的掩盖下,哪里还管你是敌军还是友军,杀红了眼的兵勇们脑海里只剩下了一个想法,那就是挡在前面的都得死!
一时间,上万人杀得天昏地暗,风雨齐喑,分不清到底是在地府,还是在人间。
乱军丛中,唯有一支粤寇队伍特立独行,在贼首大帅的率领下,丝毫不顾周围袍泽的惨死,也不与敌军纠缠,只顾闷头前冲,眼睛里射出纯粹的贪欲。
他们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近在咫尺的金棺村!
没用多久,成千上万的贼寇便冲到了村头,不可避免地看到了端坐在小山坡上,一身白衣如雪的年轻道人,和...
四周躺了一地的乱军尸首。
但早已见惯了生死的粤寇们没人在意,更何况,这是在血肉磨盘一般的战场。
只有少部分没被欲望占据大脑的老兵勇打量着白衣道士,无他,那一袭洁白如玉的道袍在一片漆黑的夜晚实在太过显眼,简直就是吸人眼球的靶子。
在战场上穿如此耀眼的衣服,无疑是在找死。
许多人死死盯着道士,舔着嘴角的血渍,心里已经盘算一会儿该如何宰掉这个碍眼的傻货。
是先砍头呢,还是先剁腿...
身披铁甲的大胡子贼酋更不会去在意一个无关紧要,身上没什么油水的道士,他的整颗心都放在了金棺村里小娘们儿软塌塌的胸脯和屁股上,除此之外,再盛不下其他。
“小的们,随本大帅杀进村子,男的全杀了,女的都抢走,一个也不要放跑了!”
“吼!”
随着大胡子贼酋振臂一呼,粤寇们再也按捺不住心中激动,扯着嗓子发出一阵鬼哭狼嚎,蜂拥般冲向村子。
就在这时,李长清猛地睁开了双眼。
目光如剑,杀气彻骨!
“死!”
面对眼前一眼望不到边的贼寇,道人一声长啸,拔剑斩月。
锵——!
清亮的寒光冲天而起,斩碎雨幕,映出了每一个人惊恐呆滞的面孔。
剑气如虹,划破长夜,转瞬即逝。
接着只听“哐砰”一声,似有重物坠地。
围拢在四周的贼寇眼睁睁地看着,他们的首领大帅,那个身材魁梧披重甲的大胡子,戴着铁盔的硕大头颅高高飞起,被那道士相隔数十步之遥,一剑枭首!
滚烫腥臭的热血,断颈处飙出一道血柱,喷迸两丈。
下一秒,无头的高大身躯跌入泥中。
当场毙命!
静。
方圆两百米之内,数千人寂静无声。
贼寇们呆呆地望着这震撼神经的一幕,嘴巴渐渐张大,脸上还带着来不及退去的狰狞,脑海里一片空白。
此时此刻,漫天呼啸的风雨似乎都消失不见了,唯有喊杀怒吼之声从天边断断续续地传来,飘渺无迹。
金棺村前,与世隔绝。
最先反应过来的是大胡子贼酋的数百亲兵,见自家大帅猝然被杀,顿时血涌上头,红眼狂吼一声,举起手中寒光凛凛的刀兵,不要命地朝道人冲了过去。
人是一种奇特的生物,一定的恐惧虽会使其闻风丧胆,但恐惧一旦过量,往往会使人彻底失去理智。
比如此时这数百贼寇亲兵。
李长清适才擒贼先擒王,隔空一道剑气将贼酋枭首,本以为这群乱军会就此溃散,没想到对方不但不跑,反倒举刀向自己杀了过来!
心中杀气愈发浓烈!
“杀人者,人人得而诛之!”
冷哼一声,道人足底涌气,凝罡踏空而起,白衣仗剑,从半空俯冲而下,杀入贼兵阵中,势若奔雷。
剑光如雨,剑气纵横。
一杆铁剑过处,万般凶狠皆作空!
顷刻间,数百披甲持刀,悍不畏死的贼寇亲兵尽数身首异处,横尸当场!
鲜血将整个山坡染成了红色,腥臭刺鼻。
道人持剑凌虚而立,一袭白衣仍旧纤尘不染,犹如明月横空,煌煌不可直视!
“鬼...鬼啊!!”
惨绝人寰的嘶吼响彻四周。
不知是谁陷入崩溃,捏着嗓子发出了一声刺耳的惨叫,方圆百米内的粤寇便如煮沸的水一般,彻底被道人神鬼一般的手段吓破了胆,顿时一片人仰马翻。
“那道士是鬼...是鬼!大家快跑啊!!”
“救命啊!!”
“魔...魔鬼!!”
“......”
一时间,哭爹喊娘的喊叫声遍野,数不清的贼寇丢盔卸甲,弃刀扔枪,屁滚尿流地向最近的树林中逃去,告饶声、呼救声不绝于耳。
这些杀人无数的贼寇,此时已经彻底崩溃了,甚至连回头看一眼道人的勇气也没有,不管不顾地逃窜奔走。
泥泞的田野间人推人,人挤人,人踩人,乱成了一片!
李长清望着脚下的惨象,耳边回荡着众贼的哀嚎,心中并无半点怜悯。
肩膀上,元宝不知什么时候醒了,见到眼前这无比血腥的场景,吓得抱着道人的脖子瑟瑟发抖。
轻轻抚摸了一会小猴柔软的毛发,李长清面上无情,挥手再度斩出两道悬月般的剑气,带走了数十贼寇的狗命。
其余贼寇见状,跑到更快了,心中惊恐到了极点,对前面挡路的袍泽抽刀狠劈,只为露出一条能逃出生天的道路!
有许多吓傻了的,见跑不出去,索性以头抢地,趴在泥水里装死,更有不少迷信之贼,把李长清当成了上天派下来惩罚他们的神仙,跪在地上叩首跪拜不已,乞求一条活路。
但这只是徒劳,任贼寇们如何讨饶,李长清只冷眼观之,一言不发。
这些人此时虽然摆出一副凄惨可怜的模样,却早已不是当年种地的老实庄稼汉了,多年的征战和杀戮,早就让他们脱变成了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每一个人的手上都沾满了无辜百姓的鲜血,每一个人死得都不冤枉!
这些贼寇此时对李长清苦苦求饶,不过因为他手中之剑无可抵挡罢了,若换做手无寸铁的老百姓,这些人心中可不会有什么良知可言。
原著中的金棺村众村民便是活生生的例子!
挥剑将身下求饶之人尽数斩了,道人看了眼其余四散逃走的贼兵,并不打算去追,而是踏空缓缓向其余战场走去。
刚才被他击溃的一众贼寇足有几千人,已是整片战场中数一数二的乱军队伍,他们一散,金棺村前顿时空了一大片。
四周厮杀在一起的乱军很快便发现了这里的动静,但生死搏命关头,须心无旁骛,容不得半点分神,一个疏忽便会身首异处,自然无心去关注远处战事的发展。
对他们而言,杀死眼前的敌人,尽快逃离战场才是首要之事。
再待在这混乱不堪的血肉磨盘里,就算再勇武,也架不住冷枪暗箭,早晚会死在这里!
这种情况,一直维持到白衣道人踏空而来为止。
噌——锵!
白虹般的剑气横贯大半个战场,将一名正呼喊指挥的贼酋连同其身旁十几个全副武装的亲兵齐齐腰斩,肺肝肠胃等内脏混着鲜血流了一地。
“快看!那是什么东西?!!”
“好像是个道士!”
“啊!!”
随着剑气如流水般斩出,乱军们割麦子一般倒下,越来越多的兵勇发现了异常,看到了空中耀眼的白衣道士。
在亲眼见识过道人,隔空杀人如宰稚鸡般的手段之后,没有一人还能保持战意,没人理解为什么有人可以在天上飞,而且随手一剑便会有数十人头落地。
极度的恐惧占领了他们的大脑,令在场所有的兵勇们窒息。
他们只得丢盔弃甲,狼狈逃窜,胸中满腔的杀意与暴虐几乎在瞬间,便化为了仓皇和惊恐,哭着喊着,不顾一切地逃向远方。
相信经此一役,那一道道如惊鸿般的剑气,必将给这些曾经杀人如麻的乱军兵寇的心中已烙下深深的阴影。
教他们想起此景,便再不敢拾起刀枪。
......
清晨,随着一声嘹亮鸡啼。
一缕阳光透过云层,洒在了大地上。
李长清拎着酒葫芦回到了金棺村的小院儿,神情慵懒淡然,一身道袍洁白如雪。
元宝趴在他肩膀上,正打着瞌睡。
似乎什么都没有发生。
昨夜一切安好。
第二百三十四章 得宝
李长清推开柴门的一瞬间,系统的提示音在脑海中如约响起:
“支线任务一:拯救金棺村,已完成。”
“任务完成度:十成。”
“奖励已发放,目前抽奖次数:一。”
道人身形一滞,而后迈步走进了院中,刚刚站定,一道瘦小身影便从屋里小跑着迎了上来,嘿嘿笑着喊道:
“师父,您老可算回来了,可把徒弟急死了!”
“怎么样,事情顺利不?您是不是用飞剑,欻欻欻!把那些不知死活的贼寇全都杀光了?!”
李长清笑而不语。
张小辫儿见师父不答,眼睛一转,忽然伸手拍了自己的嘴一下,陪笑道:
“嘿,您老瞧我这嘴!咳咳...这还用想吗!那些乱军虽然人数多了点,却不过是些手底下没章法的凡夫俗子,我师父那是何等奢遮的人物?对付一些俗货夯汉还不是手到擒来!”
“要徒弟看,您老估计都没出手,只往那一站,就算他有千军万马,也要被师父您的气势所破,落荒而逃......”
“打住。”
李长清抬手打断了张小辫儿滔滔不绝的吹捧,瞥了他一眼,忽然玩味一笑。
“张观,你小子胆儿挺肥啊?”
“啊?”
张小辫儿一愣,神色有些慌乱,摸了摸脑瓜上的小辫子,舔着脸装傻道:
“师父,您在说什么呀?”
“哼哼...”
李长清哼了一声,冷笑道:
“为师以前怎么没看出来?你小子还是个影帝嘛!”
“影帝?”
张小辫儿这会儿是真懵了。
道人摇了摇头,丝毫没有解释的意思,而是道:
“好了,别再装了,为师早就看见你了,就躲在村头王老头家院墙前的茅草堆后面,猴精灵怪的,真以为头上身上插满了稻草,为师就看不见了?”
说着,他伸手从张小辫儿胳肢窝后的衣服上摘下了一根茅草根,拈在对方眼前一晃,然后丢到一旁,斜眼盯着少年。
“怎么样,打仗好看吗?”
“嘿...嘿嘿...”
张小辫儿见自己的那点小动作早被师父识破,也不继续装傻充愣了,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小声道:
“徒弟这不是担心师父您嘛...”
“那为师是不是还要谢谢你啊?”
“徒弟不是那个意思...”
“那你是什么意思?”
“......”
张小辫儿被问的哑口无言,低着头讷讷无语。
师父不会真生气了吧?
下一秒,李长清严肃的声音传来:
“徒儿,战场上刀枪无眼,只有你死我活,经此一次,你心中也应该明白了,就凭你现在那点三脚猫的功夫,就敢贸然涉足上万乱军的厮杀,是嫌自己活得久了?还是心存侥幸?”
“真是愚不可及!”
他这话说得虽重,却事出有因。
昨夜李长清乱军展开厮杀刚开始之际,便提前一步感知到了对方的动向。
本准备在其相遇之前出面斩首,擒贼先擒王,从而结束这场血杀,却忽然发现了藏在茅草堆后的张小辫儿,因为担心自己的离开会让徒弟有闪失,这才只得无奈端坐村口静静等待,将妄图进村的乱军贼寇尽数斩杀。
这也直接导致,战事很快进入了白热化,且愈演愈烈,乱军死伤无数。
好在后来金棺村附近的乱军都被道人杀跑了,尤其是一剑枭贼酋首级之后,所到之处,乱军无不闻风丧胆,四散奔逃,这才总算终结了这场上万人的血并。
若不是因为在血战开始时要保护张小辫儿的缘故,这场战争死去的人将大大减少,李长清也不必被迫痛下杀手,亲手斩去数百兵勇的性命。
这并不是说明他慈悲为怀,而只是不想造成太多不必要的杀戮。
尽管乱军中大多都是手上沾满无辜百姓鲜血的刽子手,但其中也不可避免有一些没犯过杀孽的善良之辈,从军可能只是被逼无奈。
敢杀而不嗜杀。
这是道人心中向来的准则。
这也是最后为什么他没有去追那些逃兵散勇的缘故,他的目的已经达到,剩下的乱军已被吓破了胆,不会再对附近的百姓有什么威胁了,自然没有必要赶尽杀绝。
“师父...”
张小辫儿还是头一次见师父发怒,果然和他的剑法一样,犹如奔雷轰顶,风卷残云,顿时缩紧了脖子,像个小鹌鹑似的,一副战战兢兢的受训模样。
“你可知道你之前若被乱军发现,会落得个什么下场?”
李长清冷声问道。
“这...”
张小辫儿张了张嘴,想起了之前躲在战场边缘亲眼目睹到的震撼一幕,小脸儿吓得一白。
半晌,哽嚅着嘴唇点了点头。
“徒弟知道...”
“还有些自知之明。”
李长清瞥了他一眼,语气丝毫没有减弱的倾向。
“孟夫子言,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再不收敛一下自己莽撞冒失的小性子,纵使贫道将一身本事皆传与你,将来也难有什么大成就!甚至还会因为你的疏忽大意而陷入险境,到时悔之晚矣!”
说到这一步,他总算露出了自己真正的目的。
李长清对张小辫儿说这些,表面原因是为了教训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一下,实则最重要的原因是为了磨练打压他的劣性。
现在的张小辫儿机敏足矣,却不够谨慎镇定,目光不够长远,对一些事态的认知太过肤浅,容易受有人之人操纵。
遇到小事还能应付自如,一旦碰到生死关头的大事,便会不堪重负,从而手忙脚乱,一步步迈进死亡的陷阱。
简而言之,就是太年轻太天真,总把事情想得太简单,再加上没点儿AC数,导致他经常会犯一些愚蠢的错误。
譬如这次偷偷溜出小院,藏到村头的茅草堆后面观战,虽图得心中一时的痛快,却在不知不觉中让自己陷入了险境,就算知道有人能保护自己,也无疑是极为不智!
自己这个师父,护得住他一时,却护不了他一世,早晚都要离开,到时还要靠他自己闯。
若不尽早重视改正,今后迟早要吃大亏!
张小辫儿听了师父一番话,不由面露惭色,两眼泛红,看上去已经知道错了。
李长清见状暗自点头,表面上还是一副冷若寒霜的样子,淡淡地道:
“徒儿,为师今日跟你说这么多,是希望你能明白一个道理。”
张小辫儿闻言抬起了头。
“为人处事,想要肆无忌惮,为所欲为,那是需要强大的底气的!”
“而你现在初出茅庐,武艺尚不精熟,更无绝技傍身,妄图一步登天,简直是痴人说梦,你距离纵横天下无所顾忌还差得远呢!”
说到这,李长清顿了顿,伸手拍了拍张小辫儿瘦骨嶙峋的肩膀,语气缓和下来,眯着眼意味深长地道:
“徒儿,你猜为师敢一人一剑面对千军万马,如此嚣张跋扈,依仗的是什么?”
说完,他不等张小辫儿回答,便轻轻弹了两下腰中长剑,嘴角缓缓上扬。
张小辫儿顿时恍然大悟。
“师父,徒弟懂了!”
“哦?你懂什么了?”
李长清拉长声音问道。
“徒弟明白师父话里的意思了!”
张小辫儿不假思索,脱口而出道:
“师父刚才这一大堆话表面上是训斥,实则是在教导徒弟,做事要三思而后行,先谋而后定,决不能逞一时之快,仅图一时之乐!”
“有道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行走江湖,最忌看不清自己有几斤几两!更不能因心存侥幸,就去做莽撞出头的螳螂,将身陷险境又不自知,何其蠢也!”
说到最后,张小辫儿大彻大悟,终于领悟了人世间的真理,跪倒在地,拜道:
“徒弟愿做那只黄雀...不,要做那翱翔九天,俯视大地的真龙!能大能小,能升能隐,大则兴云吐雾,小则隐芥藏形,升则飞腾于宇宙之间,傲视穹苍,隐则潜伏于波涛之内,不兴波纹。”
“在渺小微薄之际,隐姓埋名,绝不强出头,闷头苦练武艺,直到神功大成,风云际会,方可借机一飞冲天,从此逍遥快活,再也不受拘束了!”
说完,他从地上爬了起来,凑到道人身前,拱手贱笑道:
“如此,方显英雄本色,才配得上当师父您的徒弟啊!”
“哈哈哈哈...”
李长清听后仰天大笑,之前因张小辫儿贸然冒失举动产生的怨气一扫而空,心中满意至极。
不愧是将来能写出《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的张三链子,瞧瞧这领悟力,果然是名不虚传!
“很好,孺子可教也!”
道人大笑着揉了揉少年光溜溜的脑袋,正要开口再夸他几句,忽然觉得有些别扭,眉头一皱。
“一个道门弟子,留甚么辫子头,实在难看!”
“走,进屋!让为师给你好好捯饬捯饬!”
“徒弟谨遵师命!”
“嘿嘿...”
一大一小笑着走进了卧房。
……
夜深人静,梧桐灯灭。
李长清站在院中,回头看了眼窗内床榻上正抱在一起熟睡的张小辫儿和元宝两个,笑了笑。
少年光秃秃的脑袋在月光的照映下,显得油光水滑。
看来要给这小子找顶帽子戴了,否则就这么带出去,不知道的还以为贫道抢了佛门的人呢!
李长清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嗯,上次在九层妖楼里边自己好像随手从陪葬干尸头上摘了一顶做工不错的小花帽,正好用在此处。
妙啊!
他不禁为自己的机智点了个赞。
解决了张小辫儿的发型问题,道人盘腿坐到了磨盘上,想道:
接下来,终于到了喜闻乐见的抽奖环节了!
“系统,抽奖。”
“叮。”
“检测到宿主有一张抽奖券,是否开始抽奖。”
“抽奖范围:天下霸唱和南派三叔系列作品。”
“注:奖池中奖品完全随机,最低珍宝,最高神器,抽到神器和珍宝的概率完全一致,不存在暗箱操作,宿主请安心。”
“确定。”
开抽!
李长清搓了搓手,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脸色平静。
他对自己的运气一向很有信心,不论前世,还是今生。
长得又帅,运气又好,这可能就是传说中的欧皇本皇吧...
“抽奖开始。”
“三、二、一,叮!”
“恭喜宿主,抽到宝物‘照妖灯’。”
“名称:照妖灯。”
“宝物等级:神器。”
“描述:鬼吹灯世界三盏亘古长明的宝灯之一,能照万妖显形。”
“来源地:《崔老道捉妖》。”
果然如此。
道人听得中了大奖,心中不但没有惊讶兴奋,反而生出一种本应如此的感觉。
天命在我!
身为欧皇之皇,一发入魂那不是基本操作吗?
战术后仰(插手)。
念头只一转,便听“噗”地一声。
一盏燃者幽幽火光的八角小红灯凭空出现,而后悠悠落在了他的手中。
李长清一手托着玲珑小巧的灯盏,上下前后打量片刻,却见这照妖灯除了式样古朴,灯座年代久远,包浆浑绿之外,便没有别的惹人瞩目之处了。
未免显得有些平平无奇,看系统描述着实厉害,却看不出丝毫神异,甚至连大户人家丫鬟房里的铜灯台也比不上。
若是不知道内幕的,在路边见了,只当是谁家搬家掉在地上的老灯盏,根本不会放在心上,更别说捡起来奉若珍宝了。
根据系统的介绍,在鬼吹灯世界,世间有两轮日月、一合乾坤,天之下地之上,自古至今,共有三盏神灯万年不灭。
头一盏是佛前灯,乃佛家至宝,能照十方世界。
二一盏是幽冥灯,摆在森罗殿前,辨万鬼善恶。
不过以上两盏神灯都只是传说,是不是真的存在还有待考证,但第三盏神灯,照妖灯,可是真真切切存在于世的。
传说无论何方鬼怪,只要使此灯一照,必见端倪,百试百灵,端的是神奇无比!
瓶山倒斗时,完成任务奖励中曾有此宝,不过李长清嫌其鸡肋,并未选择,没想到今日失而复得,看来此灯定是与我道门有缘呐!
道人厚着面皮想道。
唯一出乎他预料的,便是这照妖灯简陋的外形,不过转念一想,好的皮囊千篇一律,宝贝最重要的还是其内核。
这照妖神灯虽看上去逼格不够高,但其能使万妖显形的神力着实离谱,倒与贫道朴实无华的气质相符。
有此宝在手,日后铲除塔教余孽,无疑会更加得心应手!
第二百三十五章 灵州
翌日一早。
李长清把张小辫儿叫到身前,对他说了接下来的动向。
一听到将要去灵州,张小辫儿原地一蹦三尺高,嘴巴都快咧到耳根子了,哈喇子差点儿留了一地。
李长清一看便知道这小子藏着什么心思,微微一笑,也不解释。
张小辫儿虽在金棺村生活了几年,却一直穷得叮当响,除了之前那一身破破烂烂的衣服外,其余啥都没有,也用不着收拾什么。
于是,师徒二人便迎着漫天的朝霞大步出了村子。
直到他们离开,依旧没看到金棺村众村民的影子,连个出来探风的都没有,看来是被昨夜乱军的厮杀声彻底吓怕了,现在还在山里躲着。
这正是离开的最好时机,李长清可不想再被几百人堵在门口膜拜了。
走在村头通往灵州城的小路上,随处可见横躺在山野间的兵勇死尸,有粤寇也有官军,死状皆惨不忍睹。
此时,那无数的死尸正被一群群的野狗、乌鸦争相啃食啄吃,从旁边路过,顿觉血腥扑面,恶臭盈鼻,令人作呕。
这些尸体中,只有很少一小部分亡于李长清剑下,绝大部分都是死于乱军交战,或昨夜慌不择路逃走时的误杀。
张小辫儿闯荡江湖时虽见惯了死尸,却还是头一次见到如此惨烈恶心的情景,只看了一眼,便觉得后脊梁直冒寒气。
真好似,分开八片顶阳骨,倾下半桶雪水来。
狠狠哆嗦了一下,急忙扭过头目视前方,不敢再看,心中不住默念“天尊保佑”。
李长清见此情形,也不由皱了皱眉,长叹一声,没有多说,只是领着徒弟加快了步伐,尽早穿过这里。
心中虽然动容,面上却表现的很平静。
他知道此间惨状,每天都上演,在全国各地的狼烟四起之下,不过寻常,只是冰山一角罢了。
天灾人祸,无人可幸免于外,亦无人能凭一己之力终结乱象。
清王朝的气数已尽,起义的战争是不可避免的。
......
路上,李长清一边赶路,一边与张小辫儿讲了他此去灵州城的目的。
张小辫儿听闻师父此行是为了铲除塔教余孽,顿时拍手称快,大户威武。
他很早就看这群惯用邪术妖法祸害百姓的塔教妖人不爽了,只是自身本事低微,没有办法为民除害,常常狠的咬牙切齿。
既然是师父出手,这群妖孽也离死不远了!
“师父,到时候要抓到几个塔教妖人,便让徒弟亲手结果了他们,咱也过过手瘾!”
张小辫儿恨恨地道。
李长清失笑,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不置可否。
两人从清晨一直走到了晌午,来到了一片静谧的林子前。
途中,道人特意取出十几枚,他之前在百眼窟金井里收集的能祛病化淤、清毒延寿的水胆,配上宝相花瓣,为张小辫儿改善体质,清除暗疮,增强骨血。
这一堆天材地宝砸下去,顿时立竿见影。
张小辫儿干瘦的身子逐渐变得结实,原本面黄肌瘦、尖嘴狐腮的小脸儿也充盈了起来,干瘪的腮帮子也鼓了,脸色也从之前的暗黄色变为明黄,多了一抹血色。
看上去简直就像是换了个人!
现在披上道袍,虽远比不上李长清的丰神俊逸,但相比之前已经好了太多,足以称上一声模样周正。
就算是金棺村里整日与他厮混在一起的孙大麻子,此时见了,恐怕也认不出眼前之人竟是獐头鼠目、面相猥琐的泼皮张小辫儿了!
活脱脱的一个道门童子。
对于自己形象的转变,张小辫儿自己也觉得不敢置信,浑身上下摸索个不停,简直可以说是爱不释手。
也就是没有镜子,否则这小子能照一天也不带腻的!
李长清见状虽然无奈,但一想到这小子之前的可怜模样,也就任他去了。
就让他多开心一会吧!
.........
师徒两人在林中行了一阵,忽然见到前面地下影影绰绰有许多黑影。
走进一看,那竟横七竖八躺着一片身首异处、肚破肠流尸体!
粗略估摸,足有数百具之多!
看身上的装束都是附近村庄的百姓,应该是逃难时撞见了灵州围城的粤寇败军,进而惨遭屠戮。
张小辫儿只大体扫了一眼,便转过了头。
这些死尸死状怪异,每具尸体,不论男女老少,皆被褪去了裤子,下身裸露朝天,两腿间血肉模糊,显然是被人用刀割过,其状惨不可言。
李长清眯眼望着这些死状极惨的尸首,眉头渐渐拧成了一团。
张小辫儿又忍不住偷瞄一眼,顿觉口干舌燥,凑到道人耳边低声道:
“师父,这些老百姓不论男女,下阴都被割去了,那些贼寇军中恐怕有专修金刚禅的邪教妖人!”
“徒弟早些年随老道师父游历江湖时曾听人说过,这世间有一门修炼金刚禅的邪术,诡秘无比,却是男女都有习它的。”
“这伙妖人专割死人那块儿用来炼丹做药,男尸去势、女尸去幽,男女配成一副,再加上汞砂异草,就是一味丹药了,传言服之能成大道。”
说到最后,张小辫儿声若蚊虫。
“师父,这些老百姓身上刀痕宛然如新,只怕那伙贼寇并未去远,不如我们...”
“对方已走远了。”
李长清怎会听不出他的意思,摇了摇头,盯着面前一具具下身赤裸的死尸,轻声道:
“徒儿你说的不错,这确实是金刚禅,不过有一项你说错了,杀死这些百姓的并不是粤寇,而是藏在灵州城中的一个塔教妖人。”
张小辫儿闻言一怔,只听李长清继续道:
“其人姓潘,是个修炼金刚禅的妖僧,杀师烧庙后,拜入塔教门下,生性怪癖,有控鼠之能,喜吃人肉,尤其是刚出生不久的童男童女,现就躲藏在灵州城里的一座荒宅地下。”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
道人说这番话时,语气平淡无波,只似念白一般,听在张小辫儿的耳中,却犹如惊涛骇浪,其中隐含的浓浓杀意冲得他心晃神移,整个身子摇摇欲坠,瞠目结舌。
他到现在才知道。
原来师父早把塔教妖人的底都摸透了!
“别愣着,过来帮忙。”
正在张小辫儿走神之际,忽然听到一声传唤,他愕然抬头,却见师父他老人家正在用铁剑削土。
“来...来了!”
应了一声,少年急忙赶过去帮忙。
没过多久,林间便多出了几百个矮矮的土丘。
张小辫儿环视一圈,扶着腰摸了把汗,长长出了口气。
这一番忙活,可把他累得不轻。
师父只负责挖坑,这几百具尸体,几乎全是他一人埋进去的。
“走吧。”
李长清瞥了徒弟一眼,从袖中摸出一枚水胆丢了过去,而后毫不迟疑地转身离去,从一众坟冢之间穿过。
“师父,等等我!”
张小辫儿叫了一声,一边咬开水胆顿顿痛饮,一边甩袖小跑跟了上去。
.........
灵州城,坐落于江南要地,涉川临江,历史悠远,乃是一座少有的千年古城。
城池规模浩大,兵多粮广,地处水陆要塞,士农工商五行八作极众,城内颇多繁华所在,乃是鱼龙变化之乡,更是自古兵家必争之地。
其城防坚固无比,内外共有两道城墙,四门各设炮台,筑有坚固的敌楼箭塔。
当李长清师徒抵达灵州城下时,四周依然是一派肃杀之氛。
城头上下剑拔弩张,戒备的格外森严。
自粤寇来犯,攻城甚急,早在灵州附近形成合围之势,隔绝了水路交通,有许多行商和难民都避在城内,远遁不得。
直至前两天城内守军击溃了攻城的粤寇,灵州巡抚料定贼兵新败,其主力又缺少粮草接济,短时之内必然不会再来,便趁着白昼开了半道城门,使百姓往来通行。
只是各门都有把总亲自督率兵勇,严格盘查出入之人,却不知为何不拦百姓进城,却对出城之人从头到脚搜个底儿掉。
天色欲晚,师徒俩随贩夫队伍行至城门洞前。
李长清负手走在前面,脸色平淡。
张小辫儿可能是之前做贼做惯了的缘故,一见了官服心里便不由自主地发慌,低头耷眉躲在师父后面不作声,只不时露出两只小眼往四处偷瞄,嘴里不知嘀咕着什么。
他虚头巴脑的模样不可避免地引起了守城兵勇们的注意。
那领头的军官身披甲衣,手握腰刀,脸上有一道长长的刀疤,生得凶神恶煞,不怒自威。
他见张小辫儿一副做贼心虚的模样,正欲上前喝问,却见其身前的道人目莹如电,丰神俊逸,一身气度非凡,不似俗人,令人生畏,很可能是位得道的高人!
一时竟有些犹豫,不敢作威作福。
手下的一众巡城的兵勇没见头领发话,也不敢自作主张,只得眼睁睁盯着二人就这么慢悠悠,大摇大摆地走进了城门。
直到师徒俩走远了,才纷纷醒悟过来。
“头儿,这...”
“闭嘴!”
那领头的旗人军官狠狠瞪了手下一眼。
这时,有个推着驴车带货的汉子想要趁此机会悄悄进城,被他快步上前,一脚踹翻,破口大骂道:
“好个腌臌(gu)的奴才,当真不识好歹,竟敢硬闯灵州城!老爷看你是活腻歪了!”
说完,唰地一声抽出腰间柳叶弯刀来,高高举起照着那吓傻了的汉子面门便要砍。
“大人不可!”
他的一众手下们见状慌了神儿,手忙脚乱地上前将头领拦腰抱住,劝阻道:
“还是将此人拿下问清了好,否则在城门前滥杀无辜,若教马大人知道,必轻饶不了我等!”
“是啊,收手吧大人!”
“......”
十几个兵卒轮番苦劝,才终于熄了那旗人头领的杀人之心,噌啷一声将铁刀归鞘,气急败坏地骂道:
“都还愣着干什么?!”
“不快去将这目无王法的狗奴才拿下,怎么,还要让老爷我亲自动手吗?!”
“嗻。”
众兵勇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拥上前,将那贩夫从地上拽起,取下腰后绳索捆了个螃蟹扣,丢到了一旁。
只等夜幕降临收兵后交由衙门,再将其关押进府衙大牢。
.........
大战刚过,民居城墙上皆是弹痕,由此可见日前战况之激烈程度,此时天色已晚,日已西沉,灵州城中较之平日稍显冷清。
但城内百姓终归是要维持生计,互通有无,两侧的买卖铺户多半照常开着,街上熙熙攘攘的人流有来有往。
张小辫儿还是头一次进到这灵州城里边,不免好奇地东张西望,压低嗓子问道人道:
“师父,咱们现在去哪儿?直接去那荒宅除妖,还是......”
“不急。”
李长清淡淡地回了句,扫了眼身旁幽暗的巷子。
在那墙头上,蹲着一只黄白斑斓的花猫,伸出粉嫩的小舌一下一下地舔着手爪,两只碧色的猫瞳正幽幽地盯着他,目光莫名。
这只花猫年齿不算大,皮毛光滑,双眼炯炯,极有神采,举止气度都显得雍容不凡,非比寻常。
道人心中一凛,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眉头陡然一皱,而后又慢慢舒展,回头不再去看那花猫,对张小辫儿说道:
“徒儿,你一天半没怎么吃东西,肚子定饿得紧了,咱们师徒还是先寻家馆子饱餐一顿,再做打算。”
“师父圣明!”
张小辫儿一听这话,眼睛顿时亮了起来,咧嘴冲李长清拱了拱手,嘿嘿直笑个不停。
有了目标,二人不再停留,迈步便向城中最繁华之处走去。
转身的瞬间,师徒俩却没看见,蹲在他们身后不远处高墙上的那只花猫,竟忽然抬起头来,眯着猫眼嘴角上翘,十分人性化地冲着两人的背影微微一笑,神情微妙。
若要教张小辫儿看见如此情形,非得被吓得魂飞魄散不可。
那花猫对两人背影一笑之后,迅速起身,双足点地,矫捷跃起,飞墙过壁,化作一簇黄白团影,转瞬浮动无踪,消失在了夜色之中。
与此同时。
金棺村外乱葬岗地下的一处幽暗中,看不清面目的干瘦老头蓦地抬起了头。
一对无神死寂的眼珠直愣愣地盯着头顶,半晌,喃喃开口道:
“原来如此,那道士就是最大的变数吗...”
说完这句话,他闭嘴不再言语,沉闷幽暗的地下再度陷入了沉寂。
只剩老头那犹如锯木头一般诡异粗粝的声音,兀自在冥殿中回荡不休。
.........……
第二百三十六章 槐园
酒足饭饱,日暮西垂,天也渐渐黑了。
李长清领着张小辫儿出了饭馆,慢悠悠地向躲在灵州城的塔教余孽潘和尚藏匿之所,槐园荒宅的方位缓缓行去。
走在街上,一边让徒弟张小辫儿借问路之际,打听打听关于那槐园的具体位置和信息,一边思索着接下来的动作。
张小辫儿生来机敏灵巧,能言会道,口舌伶俐,接到师父的吩咐后,便屁颠儿屁颠儿地跑到一间尚未打烊的茶馆里。
借讨口水喝的机会,与那小二攀谈了一番,用他的三寸不烂之舌,不着痕迹地把关于灵州槐园老宅的消息都套了出来,而后志得意满大步走出茶馆,回来与师父一一禀报。
说起这槐园老宅,在这偌大的灵州城之中,可谓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只要是常住在城内的老百姓,提起槐园来,上至白发苍苍的老头,下至黄发垂髫的幼童,不论男女老少,那就没一个不知道的!
那茶馆伙计听到有人问起,不但没有丝毫怀疑,反倒来了兴致,就像是可算抓到一个不懂行的,那讲起来是滔滔不绝,真就不带停的,要不是最后张小辫儿及时打断,估计这小二能一直说到天明。
你问为啥这槐园老宅如此有名?
第一,是因为这槐园是处古宅,亭廊院落精致典雅,内部多有石、泉、花、木组成的园林景观作为点缀,称得上是这灵州城数一数二的豪华宅院。
这第二,也是让它远近闻名的直接原因,则是因为,这座已经荒废了十几年的老宅子,是座名副其实的鬼宅凶院!
据那小二说,在道光年间,灵州城中有户姓娄的大贵人,家财万贯,良田万顷,富可敌国。
这娄家的宅子里种了许多槐树,因此便有了个别名,叫作槐园。
后来好景不长,这娄家不知怎么就得罪了朝廷,被满门抄斩,诛连五族,偌大个豪门富户,几乎在一夜之间,便死绝了,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令人唏嘘不已。
娄家衰败之后,这槐园便彻底荒废下来,一开始还有不少人出钱将这片豪宅买了下来,可没住多久,便总有人在夜里离奇失踪或者死亡,吓得那些大户们急匆匆搬出去了,宅子辗转多年最后又落回了朝廷手中。
从那之后,别说有人敢买下这座灵州城最大的豪宅,就连之前住在槐园四周的平民百姓也因为家中一到晚上就怪事频生,而纷纷搬离走了。
灵州城中传言,每到晚上,月亮一上来,槐园附近就会有厉鬼出没,不知害掉了多少人的性命,百姓人人畏之如虎,就连白天也不敢靠近。
久而久之,包括槐园在内,周遭一大片地方都成了没有人烟的无人区,除了野猫和老鼠,再无别的活物出没,到了夜间,甚至连巡逻的团勇们都不敢从四周经过,生怕被槐园里冤死的厉鬼索了命去。
直到前几年,灵州城中松鹤堂的铁掌柜看中了此宅,使了些手段,从府衙手里巧取豪夺占了此宅,本想举家迁进去住,谁料住进去的第一晚便闹鬼,根本容不得活人居住,偌大的宅院也因此一直荒废至今。
到了现在,已经成了灵州城内两大怪谈之一了!
李长清听完张小辫儿的叙述,面色不变,摸了摸光洁细腻的下巴,微微一笑。
“徒儿,为师观星察势,这槐园之所以‘闹鬼’,绝不是有冤死鬼作祟,而是另有缘由,恐怕跟城中随处可见的野猫有着不小的关系,那店小二没告诉你?”
“您老人家神机妙算,徒弟佩服!”
张小辫儿闻言一惊,急忙对他拱了拱手,崇敬地道:
“师父所料不错,传说这娄氏槐园的起因,还与灵州城中百姓家家户户都参拜的猫仙爷有关!”
接着,他便把打听来的,关于灵州城猫仙爷的传说故事低声讲了出来。
那已是几百年前的旧事了,但直至今日,仍为灵州百姓们津津乐道。
这灵州城是座千年古城,历史悠久。
在古时候,这里就以猫多闻名。
当时,灵州城外有座叫鄙雷寺的古刹,传闻修建于南北朝时期,香火极旺,寺中历代主持皆是江南一带有名有姓的得道高僧。
曾有一代主持,法号昙真。
这老和尚活了一百多岁,虽年事已衰,但畅晓佛理禅机,能知过去未来之事,讲经说法时妙语无边,犹如天花乱坠,地涌金莲。
灵州城内,上至达官贵人,下至士农百姓,都将其视为鄙雷寺里的活佛。
这昙真老和尚不理俗务,每天只在庙堂里焚香诵经。
一日,老和尚正念经讲法时,忽有所感,将门外侍候的一个扫地的小和尚叫了进来,指着蹲坐在墙角的一只满身癞疮的老猫,吩咐小和尚将这老猫带去寺后的放生池中溺死。
小和尚闻言大吃一惊,心中虽然不解,却畏于师命,不敢不从,便依命将老猫带去放生池前,临下手之际,却犯了迟疑。
身为出家之人,本应慈悲为怀,怎可妄犯杀戒?
何况这老猫虽然肮脏邋遢,却不曾惹出祸事,在庙中数年,每到昙真主持讲经,便趴到墙角,甚是乖巧,我今若杀了它,岂不有违佛祖旨意...
最后犹豫再三,仍然狠不下心肠,便将老猫撵出了寺庙,回去对师父谎称已将老猫淹死在水塘中了。
昙真老和尚一眼便看出了他的谎言,叱道:
“出家人不打诳语,当着佛祖的面,怎敢口出虚言?”
小和尚大惊,忙在佛前叩头称罪不已。
昙真法师又道:
“你速去捉了那只老猫回来,倘若天亮前还不能将它打发了,你我师徒都要平添一场孽业......”
随后念出四句偈语:
“世间万物藏因果,大海浮萍有偶然;
生死来去君莫怨,电光石火梦中身。”
小和尚虽不明其中真意,却再也不敢怠慢,领法旨后,匆匆出了山门,一直找到后半夜,总算寻得了那只癞疮老猫,将它抱至放生池前。
这一次,他硬起了心肠,将老猫投入潭中溺死。
又捞出死猫尸体,埋在了后山密林中,一切收拾妥当,这才回转寺庙,向昙真主持复命。
只是由于找猫途中耽搁的时间太久,等小和尚将老猫溺死之时,东方刚亮,日浮云动,已过了老和尚嘱咐的时间了。
老和尚听完小和尚的禀报,仰面一声长叹,心道:
“看来此乃天意,人力不可强求了...”
因禅机不可明言,所以并未对小和尚如实说出,只得闭口不言。
老猫溺死的当晚,灵州城中有位产妇临盆,胎儿横生倒长,产妇性命垂危,眼瞅着就要呜呼哀哉一尸两命了,接生婆束手无策,形势十分焦急。
外人不明就理,唯有昙真老和尚一人知道。
此猫不死,彼妇不产。
原来佛门一向讲究个因果循环,那只满身癞疮的老猫虽是身坠畜生道,但它生来便带有道行。
因此每到鄙雷寺中有僧人焚香诵经,敲木鱼的声音一响,老猫必定闻声而至,伏在堂前檐下聆听经文。
昙真老和尚昨日坐在堂中讲经时,忽有所感,看出了那老猫听经多年,早晚会有一段善果,但还需投胎在人间有些作为,才能得成大道。
这才命小和尚与那老猫行个方便,助其顺利转世,没想到却阴错阳差地误了时辰。
如今,便只能看这老猫自己的造化了。
......
所幸天助有缘人。
第二天一早,灵州城中谭家喜得贵子,谭员外大喜过望,给儿子取名为“百征”,希望他将来能考取功名,光宗耀祖。
这位谭小公子自生下来起,便全身生疮,遍求名医也难以治愈,好在此人生来聪颖,读书过目不忘,年轻时有意考取功名,但学问虽然到了,福气却不到,任凭胸中锦绣,笔走龙蛇,总是没有登科之命,每次皆是名落孙山。
幸好家产殷厚,不必为生计担忧。
这位谭公子有个怪癖,就是平生酷爱养猫。
尤其在屡试不第之后,更是将一身精力都放在了养猫、相猫上,整日与猫为伍,固执地认为猫通人语,逢猫便问:
“汝能言否?”
见到屋顶有野猫经过,也要追着问:
“瓦上郎君留步,你可能通人语否?”
时间一久,他种种怪异的行为举止,被邻居看在眼中,渐渐传得满城风雨。
灵州城的百姓们,大多以为谭公子是因为总考不上功名,得了失心疯魔不可救药了。
到最后,甚至连谭公子的家人,也相信了他疯了的谣言。
有这么一天,谭公子在城郊野外闲走,走在半道上,忽然遇到一只形态罕见的四耳花猫,正伏在树杈上呼呼大睡。
他抬头一看,见此猫全身酒气冲天,似乎是刚从什么地方偷酒喝过,醉卧在此。
谭公子擅能相猫,一眼就瞧出此猫绝然非凡,乃是一只脱化来的四耳仙猫,不知为何会出现在这里。
他心中好奇,就坐在树下想要看个究竟,直等到夕阳西下,那只四耳猫方才醒了酒,对树下的谭公子看也不看,打个哈欠溜下树来,摇摇摆摆地径自去了。
谭公子就跟在四耳猫身后进了深山。
这一去就是十几年,外人都道此人早已死了,谁知他在山里却有一场奇遇,从山里出来之后,身边就带着一只四耳花猫。
时常呼朋引类,聚集大群野猫招摇过市,沿街叫卖“猫儿药”,号称能治百病。
但灵州城内无人相信。
那一年,灵州大旱,土焦田裂,河港枯竭,不仅河里没水,水井也多是枯的。
百姓们为了取水,把井打到十几丈深,都见不到一丝潮气,天空上一轮红日炎炎相照,毒火相逼,不知渴死了多少穷人,酷暑更使尸瘟蔓延。
原本的富贵盛地、繁华之乡,在几天之内,几乎变为了一座死城。
满城的官吏百姓,都聚集在龙王庙前祈雨,那庙里虽然供养着五湖四海的行雨龙王,却没有一个显灵落雨。
正当绝望之际,谭公子带着群猫来到龙王庙前,告诉众人,这龙王庙大殿的梁柱中生有“火蚕”,吸干了地脉中的水气,若不拆毁庙堂,旱情便不会缓解。
但灵州军民虽是求雨若渴,却有哪敢做此等亵渎神明之举?
谭公子之言触了众怒,即刻被逐出了城去。
当夜,城中龙王庙发生大火,被烧了个片瓦无存。
有人见到是几只野猫推翻了庙中的灯台,引起火头,料来是受了谭公子的指使。
巡抚大怒,正要将他绑到衙门里问罪,谁知蓦地里一声惊雷,四野阴云聚合,从空中降下一场甘霖。
众人这才知道,旱祸果真起自龙王庙,先前是错怪了好人。
从那以后,便将谭公子视作活神仙一般,尊称为“猫仙”,并在他走后为其建庙筑祠,日日焚香祭拜,对城中大小野猫,更是不敢有丝毫冒犯,反而好吃好喝地供了起来。
之所以说了这么多,是因为那座槐园老宅所在的方位,正好就是当年龙王庙的旧址。
灵州城中百姓们认为,那座老宅会无缘无故地闹鬼,不仅是因为娄家人的惨死,更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那里风水不好,容易滋生邪祟。
张小辫儿说完,面露不屑,哼道:
“什么老和尚、猫仙爷、龙王庙,哼,依徒弟看,不过都是些市井传说,八成是假的,当不得真!”
“师父,我看咱们就当故事听听算了,世上哪有这么玄乎的事?什么鬼啊、怪的,徒弟活了十多年,也见过不少死人,却从未亲眼看到过!”
他这话说得十分硬气,似乎全然忘了之前在金棺村后,乱葬岗里叩拜四方时的狼狈了。
李长清笑着摇了摇头,没有说话。
他倒不认为这些传说全都是灵州百姓杜撰的,例如昙真老和尚、癞疮老猫、谭公子等等,这些人物说不准都是真实存在的,那些故事也有可能确实发生过,只是被夸大了而已。
毕竟相猫、驭兽之术,古来便有,并不是他人凭空捏造出来的,不说旁的,如今躲在那槐园老宅地下的塔教妖人潘和尚,便精通此法,能操纵城中群鼠。
不过有一点,张小辫儿倒说对了。
这槐园之中,确实没有鬼。
“走吧,时间差不多了,该去办正事了。”
淡淡说了一声,道人率先向巷子中走去。
灵州城入夜后,便严禁百姓们出门走动,大街小巷里,都有一队队官兵团勇往来巡防,见到有人在街上晃悠,不分男女老幼,尽数抓了关进大牢,严加审讯。
因此,一旦过了戌时,城中家家户户便大门紧闭,街道上空荡荡的,除了巡逻的兵勇,再见不到一个行人。
但这对李长清师徒而言,倒是省了不少功夫。
起码不用担心,闹出大动静被路过的行人发现了。
.........
师徒俩一路穿行,走街绕巷,躲过巡逻的兵队,步入了空无人烟的无人区。
这里没有任何灯火,漆黑寂静,偶尔“嗷呜”地响起一声猫叫,好不毛骨悚然。
但师徒俩都是胆大妄为之辈,自不会感到害怕恐惧。
李长清不必多说。
张小辫儿也是金棺村出了名儿的“张大胆”,那可不是凭空搏来的虚名。
早年间,他破庙荒祠没少住过,又怎么会怕城里的区区一处宅院!
没费多大功夫,很快,两人便来到了那座被灵州城百姓们称为“鬼宅”的槐园大门前。
天黑黑,夜沉沉,四周皆是悄然无声,唯见头顶明月高悬,脚下银光泻地。
槐园中的庭廊水榭、楼台花木,在月影之中看起来显得分外清冷凄凉。
李长清正待削去门上巨锁,忽然眉头一动,后退两步,看了看身边的张小辫儿,温声笑道:
“徒儿,我们师徒二人皆是道门正宗弟子,夜半上门打扰,已有不妥,又怎能失了礼数?便由你代为师上前敲门吧!”
“如此,就算无人回应,也算周全了礼数,之后做事便可放开手脚了。”
.........
第二百三十七章 贼猫
阎罗殿上充好双,怨魂缠腿怎得脱?
不进阴曹地府门,哪知活人多舒服。
咱们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且不说李长清和张小辫儿师徒二人将在娄氏槐园遇到什么离奇鬼怪,单说躲在瓮冢山里的金棺村几百村民,在乱军溃散后的第三天终于憋不住了。
老里正黄仲达和村里几个名望较高的老头商量过后,决定派几个身手矫健,行事机灵的村民回村打探情报,看看乱军是否已经离开,李仙长是否安在。
作为金棺村里向来有膀子力气的孙大麻子,对于这种出风头的事自然当仁不让,不等老村长讲完,便自告奋勇上前两步,嚷嚷着要回村探风。
于是趁着太阳还没落山,孙大麻子便拎着棍棒顺着泥洼出了瓮冢山,一路穿林过岭,回到了老家金棺村附近。
这一到地方,就被眼前惨不忍睹的景象吓傻了。
只见这方圆十几里的地界,躺着密密麻麻一层层面目全非的死尸,不是少胳膊,就是少腿,有的甚至脑袋都不翼而飞了。
一群群的野狗“嗷嗷”地低吼着,咬开死人胀白的肚皮,把头埋进去啃吃他们的心肝肺肠,狗头的毛上沾满了腥臭的污血,一眼望去,犹如从地府里钻出来的夜叉罗刹,令人毛骨悚然。
更有无数的乌鸦在昏暗的天空低旋,乌泱泱的犹如一片片遮天蔽日的黑云,看上去无比的压抑。
它们嘴里不停发出沙哑难听的叫声,刺得孙大麻子耳膜生疼。
“妈呀,俺这不会是走迷糊了,不小心走进阴曹地府里边了吧...”
孙大麻子可不是张小辫儿,自出生以来便一直待在村子里,从没见过大世面,虽然他身强力壮,颇有几分胆气,但此时见到如此惨烈的一幕,不免心中打怵,腿肚子转筋。
眼看村子近在咫尺,他却哆哆嗦嗦地怎么也不敢再向前了。
站在战场边缘愣了足足几十息,忽觉一阵恶风盈鼻,腥腐的臭气差点儿没把他熏蒙了头,当场昏厥过去。
好险孙大麻子总算还有几分定力,脚下踉跄,勉强稳住了身形,没一屁股坐倒在泥里,强忍着冲脑的臭气腥风,掉头便往回跑,胸膛喘成了风箱。
亲娘咧,那位李道长果然没骗俺们...
真是好一场乱战!
这么多乱军的尸体,大前天晚上这得死了多少人啊!
这老些死人,把附近的沟壑都给填平了,以后肯定要闹鬼,这金棺村是不能再住了,我得回去跟老村长说说!
孙大麻子想着,头也不回,连看也不敢回头再看一眼,脑子里只想着要尽早逃回瓮冢山,向黄仲达汇报情况。
有道是,天道常变易,运数杳难寻。
命运这东西,向来让人猜不透、摸不着。
这孙大麻子跑得太急,再加上之前被死尸的臭气熏得晕头转向,竟跑错了方向,不是朝瓮冢山,而是向金棺村后的乱葬岗而去!
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却已经晚了,只觉脚下一滑,整个身子早已顺着一处土垄下的裂缝,掉进了一座荒坟之中。
滚下去的时候,不幸后脑勺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当场两眼一翻,昏死过去。
等孙大麻子再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落在地缝深处,四周伸手不见五指,根本不知自己究竟身在何方。
他使劲儿揉了揉眼睛,忽然望见远处忽明忽暗的似有灯光,于是打起精神摸将过去,无多时,土垄岩层已尽,便摸至一道寒气逼人的石壁。
触手所感,石壁之砖奇大,凛冽之气透入骨髓。
“坏了!这回搞不好是真摸到阎罗殿里来了!”
孙大麻子心中一抖,下意识便想回撤,但这地方漆黑一片,又哪里还有退路?
只得咬紧牙关,以进为退。
到了这个地步,他也狠下了心。
反正大不了就是困在这地下渴死,总比呆在漆黑狭窄的裂缝里憋死的好!
打定主意,他把两手贴在冰冷的砖墙上,继续向两侧摸去。
没过多久,他便摸到了墙上一处裂缝,定睛一看,竟是一个黑黝黝的盗洞!
孙大麻子虽然憨,却不傻,相反,他还有些小聪明,见状瞬间明白过来。
奥,感情这里不是阎罗殿!
俺这是掉到一座古墓里来了!
那这大洞一定就是盗墓贼挖出来的盗洞!
冷静下来之后,他不惊反喜,心道:
以前听俺爹说,俺们金棺村后面埋了个宫里的贵妃,坟墓里边放了不少金玉珠宝、陶罐瓷器,随便拿出去一件,便能买下十个金棺村!
如果俺能摸到一两件,那...嘿嘿...
想到这,孙大麻子呼吸陡然粗重起来,只觉口干舌燥,手脚发麻,全然忘了此时的处境,一心只惦记着冥殿里堆积如山的宝货。
泼天的富贵当前,哪个能不动心?
这贪念一起,便再也关不住了,欲望便向从黑暗里伸出来的触角,一直延伸到生命的尽头。
孙大麻子猜到此处乃是埋葬贵妃的冥殿,心中狂喜,还以为是老天眷顾,叫他也走了一回大运,摩拳擦掌便准备进去大干一场!
他先是朝手心吐了两口唾沫,而后见盗洞里隐隐有灯光,便仗着一身力气,从盗洞里挤了进去。
刚一落地,便发觉事情有些不对。
只见那盗洞内里的墙角,竟躺着两具死状凄惨,面目狰狞的男尸,那四只黑洞洞的眼窝正死死地盯着他。
看这尸体身穿夜行衣,腰里别着鸟铳、火药袋和黑驴蹄子,身前还歪倒着两盏煤油灯,估计就是挖开这盗洞的两个盗墓贼了!
只是...
孙大麻子有些纳闷。
这两人怎会无故死在这里?
是在有些蹊跷,让人不得不疑...
他还没来得及细想,目光便全被正前方的一座石桌吸引了过去。
准确的说,是桌上躺着的东西。
但见那石殿命灯之下摆着一案享桌,细细观瞧,原是种青石棺床,其上停着一具年轻女子的尸体,年纪约莫十八九岁,身上殓衣嵌金戴银好是阔绰,看服色绝非近代之人。
可这年轻女子云鬓雪脂,眉目清丽脱俗,神情恬淡,又哪里像是故去千百年的死人,分明是一位正在午憩美丽少女!
但这坟墓冥殿里,又从哪里来的活人!
孙大麻子惊骇欲死,吓得身子腾腾腾踉跄着后退,一下子靠在了冰冷的石壁上,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浑身大汗淋漓。
真是见鬼了!
但他害怕归害怕,冷静下来之后,见到那栩栩如生的女尸身上珠光宝气,绮罗辉煌,还是忍不住心中贪念,骂一声“不入虎穴,焉得虎子”,踮起脚,小心翼翼地向那女尸躺着的享桌探去。
殿内还摆有许多造型诡异的纸人纸马,死者身旁更有一池金井,井水碧水晶莹清澈。
孙大麻子虽然口干舌燥,但他一身精力全被女尸身上的华服手饰吸住了,无心其他,却因此逃过一劫。
他却不知,这金棺坟中所葬贵妃,生前嗜好养猫,爱猫成癖,常养佳猫过百,在她含恨而死之后,太后狠毒,又将她养的百余只猫,无论良贱尽数绞死埋在墓室金井之下。
因此,金井中一股清泉,皆为死猫怨气所化,有误饮此泉之辈,则必见厉鬼。
若他耐不住口渴,先去掬了一捧冥殿里的“金池玉液”喝进肚,此时早已到森罗殿上标名挂号去了。
之前死在盗洞旁的两个盗墓贼,便是喝了金井中的清水,才陷入幻境,双双暴毙而亡。
所以说,这有时候,过度贪财竟也不是件坏事。
福兮祸所依,祸兮福所伏。
这世间之法,有时便是如此奇妙,凡夫俗子穷尽一辈子,也难以参透。
话说孙大麻子凑到女尸身前,搓了搓手,正准备拔金钗、褪玉镯、拽香鞋......把值钱的东西全都扒取下来,却忽然听到身后穿来一道幽幽的人声:
“小子,好大的胆子,夜闯贵妃寝殿,可知老夫是何许人也?”
“啊!!”
这突如其来的声音叫孙大麻子心中一麻,吓得他七魂出窍,三佛出世,黑黝黝的麻子脸瞬间白了三个八度!
“谁?!”
他猛地回头,却见从墙角走出来的那个精瘦老头。
定睛一看,那人身材瘦小,佝偻着身子,看样子好像是个上了年纪的老者,身上穿着一袭破旧不堪的灰色布袍,脸上遮了块黑布,也瞧不出他有多大岁数,只露出两只精光闪闪的眼睛,怎么看都不像是活人。
若要什么东西来形容,活像是个老棺材板子成了精!
“你...你这老家伙是...是人是鬼?!”
孙大麻子掉下地缝的时候手中拎着的棍棒已经丢了,此时只得赤手空拳,摆好架式,警惕地看着这个干瘦老头,心中虽然惊骇,待看清来人后却瞬间放松下来。
幸好只是个老头...
他一向自诩金棺村拳脚第一,自持勇力,对付一个年将近朽,干干巴巴的老头还是绰绰有余的!
那老头见状,并无反应,脸色木然僵硬,颤颤悠悠地走到孙大麻子面前,一言不发地瞪着他仔细打量。
那对精光闪现的眸子,好像能看透人的骨髓血脉,瞧得后者肌肤起栗,全身都不自在。
这时,只听身后一声挠痒似的猫叫,孙大麻子飞速扭头一看,却见从冥殿阴晦的角落里又走出一只脚步轻盈的大花猫,一对绿色的猫瞳幽幽地盯着他看,好不惊悚!
娘欸,这又从哪钻出来的狸猫?
孙大麻子心中暗暗叫苦,眉头高高皱起,觉得事情有些不对,再留下去,还不知道角落里又窜出来什么幺蛾子,到时候,俺这条小命儿都得留在这里!
有了退意,他心中更为不安,两眼死死地盯着干瘦老头的动向,不动声色地向盗洞的方向挪去。
可还没走两步,便觉头顶一沉,有什么东西压在了他的头上。
往上一瞥,竟然是那只浑身斑斓,两目幽碧的大花猫!
什么时候...
孙大麻子额上汗流涔涔,一下子僵在了原地,不敢动弹丝毫,生怕惊了大猫,挠花了自己的一张脸。
接着,他眼前一花。
那干瘦老头不知何时,竟已悄无声息地出现在了身前。
“咕噜...”
孙大麻子干咽了口唾沫,手脚一片冰凉。
他现在终于确定了。
这哪里是什么老头,分明是墓里的一只老鬼!死了不知多少年了,说不准就是当年为贵妃陪葬的老太监!
这才死定了...
一瞬间,孙大麻子面如死灰,颤抖着举起双手,苦声道:
“俺认栽了,您老动手吧!”
干瘦老头看了他一眼,却似没听见一般,并不理会孙大麻子,径直走到墓床前对着那躺在享桌上的凤尸行了一礼,随后给墙上那盏命灯添了些灯油,把墓室中的情形照得更加明亮。
孙大麻子头顶肥猫,把这一幕收入眼中,心里边愈发忐忑了。
这老鬼究竟要做什么...
把灯火调亮了,莫非是借着亮光能看得仔细,待会下刀宰人的时候更容易不成?
对了,它刚才问我可知道它是么什么人,难道是想做个自我介绍,好让俺死个明白...
不管了,能拖一会儿是一会儿!
想到这,孙大麻子大着胆子问道:
“老...先生,您打哪儿来?”
老头闻言,放在手中活计,又看了他一眼,这一次,他终于开口了:
“老夫云游四海,到处为家,连活得年头多长,自己的名字也记不得了...”
那声音便犹如锯木头一般,说不出的诡异。
“如今世上识得老夫的,都以‘林中老鬼’相称。”
老头没有丝毫生气的声音在幽暗的冥殿中回荡。
“老夫在这金棺坟里苦候多年,没日没夜不分黑白地为贵妃娘娘守陵,只为等来一个能数清《百猫迷魂图》的福大、命大之人......”
说到这,他抬起头来,一对儿精光四射的招子盯着孙大麻子,淡漠地道:
“你既来了,便也试上一试罢。”
接着,不等孙大麻子回话,老头便颤巍巍地走到一面墓墙前,用衣袖抹去墙上灰尘,露出大片古彩斑斑的壁画。
画上是数不清的猫,花猫、白猫、黑猫......
或酣睡,或嬉戏,或捕捉鸟雀,猫的种类姿态五花八门,虽是神态各异,却无不栩栩如生,竟然是一幅惟妙惟肖的百猫图!
孙大麻子正狐疑之际,只听那老头低声道:
“小子,想办法数清画中究竟有多少只猫,若数错一只,你这辈子就要跟我一样留在金棺墓里,永远也别想再重见天日了......”
第二百三十八章 窃鼠
“啊?!”
孙大麻子被这自称“林中老鬼”的老头的这一番摸不着边际的话,惊得大惊失色,一时张嘴结舌,不知该做何回答。
林中老鬼说完,未蒙面的半张枯树皮般的老脸,犹如木雕泥塑般丝毫不动声色,仅露出两只无神的眼睛直勾勾地看着他。
孙大麻子被他一盯,身子顿时麻了半截,知道现在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自家性命都在这老东西手里攥着,哪里容得自己拒绝?
想通了这一点,他很干脆地点了点头,央求道:
“老先生,您让俺数猫没问题,俺答应就是了,但是您能不能先让头上的这位小祖宗下来,它骑在俺头上这么久,俺老孙的脖子都快麻了...”
林中老鬼没说话,只是轻轻点头,挥了挥手,那只浑身斑斓似锦的大花猫便伸了个懒腰,化作一簇红云,离了孙大麻子的头顶,钻到殿后消失不见了。
孙大麻子见到这一幕,不由浑身冒汗,心里更认准了这如鬼魅一般来无影,去无踪的大花猫,定是这“老太监”施展的妖法!
于是他再不敢有丝毫侥幸,咽了两口唾沫,壮着胆子走到了那面画着百猫图的墓墙前,仰头一看。
入眼所见,尽是一只只大大小小的狸猫,形态各异,动作、毛色也不尽相同,看得他眼花缭乱,如坠雾中。
只看上一眼便觉头晕,更别说数了,孙大麻子心中欲哭无泪。
想这孙大麻子虽然是十里八乡一等一的勇武俊后生,舞枪弄棒样样在行!
但他从小没念过书,斗大的字不识一个,扁担倒了不知道是个“一”字。
你现在让他数数,这不是欺负老实人嘛!
孙大麻子心中正抱怨着,不知怎么地,忽然想到了同村的冤家张小辫儿。
那小子机灵鬼巧,口齿伶俐,前些年没少在外面闯荡,主要的,是他跟着那画符的老道师父读过书,学过识字!
要换做他,数出这老些猫儿一定不成问题!
唉,张小辫儿现在要是在俺老孙身边就好了...
孙大麻子忍不住想道。
林中老鬼见这憨小子刚走到百猫图前,便傻眼了,直愣愣地站在那跟快木头似的,心中顿生不快。
他把两只死鱼眼一眯,咳嗽了一声,面无表情地开口,给孙大麻子解释起来:
“小子,不要着急,且听老夫缓缓讲来...”
接着,他便把这百猫图的由来从头到尾细细讲了一遍,好让孙大麻子知晓其中根苗。
原来,埋在这金棺坟里的贵妃,乃是前朝道光皇帝最宠爱的妃子。
这位贵妃娘娘生前嗜猫如命,仗着皇帝对她的宠爱,俨然将戒备森严的宫中大内,当作了猫园、猫圃,养了数百名贵的狸猫,并耗尽财力,给这些猫子精制小床榻及锦绣帷帐等诸多玩物。
她养的这些猫,那个个都是万里挑一的珍品,在皇宫里屡显灵异,结果有一天,有几只灵猫跑去了太后寝宫,惊扰了正在午睡的老佛爷,太后大怒,下懿旨赐下银铃吊挂,将贵妃活活逼死在自己的猫圃中。
贵妃含恨而死之后,在皇宫里冤魂不散,太后和皇帝为了让她安息,便花重金请工匠修了这金棺坟,把她的尸体葬了下去。
再之后,太后恐灵猫护主,为它们冤死的主人来找自己的麻烦,又下令将贵妃养的数百只猫,无论良贱尽数绞死,与它们的主人一同入葬,埋在墓室金井之下。
做完这一切之后,太后老佛爷仍觉不保险,连宿连宿的睡不着,每晚夜半三更,总梦到贵妃娘娘领着一群死猫子在眼前晃荡,赶也赶不走。
后来这事传入道光皇帝耳中,皇帝见母亲的身子日益消瘦,十分心疼,便找来十几位阴阳先生、风水大师,重挖开金棺坟,命他们布下一道镇尸符,以绝后患。
于是,这些阴阳风水先生商量了三天两夜,请来全国各地有名的画师,在金棺坟正面墓墙上,按照九宫八卦,环合排比,画了这么一面《百猫迷魂图》,看似只是一幅普普通通的壁画,实则却是一道道镇墓压胜的符篆,专以用来镇压克制贵妃娘娘和她养的一众灵猫们的冤魂怨念,让它们再也无法作祟。
果不其然,从此之后,皇宫里的太后老佛爷就再也没梦到过贵妃和死猫,吃嘛嘛香,身体倍儿棒,一直活到了六七十岁,才寿终正寝。
林中老鬼讲完故事,两眼枯无神采,面上无悲无喜,就如同一只被刚从地下刨出来的干尸。
他颤巍巍地抬起头,缓缓瞥了眼站在一旁的孙大麻子,见对方依旧是一幅浑浑噩噩、痴痴傻傻的模样,眉头不着痕迹地皱了一下,暗骂了一声“蠢货”,心中十分郁闷,咬牙切齿地想道:
前些日子在乱葬岗中,眼看那期盼已久的大鱼咬即将咬钩,却被一个不知哪里来的牛鼻子坏了大事!
该死!
若不是他把那天生猫儿命的小子半路拐走,老夫何苦要用这脑子不开窍的蠢货!
哼!
林中老鬼越想越气,越想越恨,不由冷冷地哼了出来,吓得身旁孙大麻子一个哆嗦,立马回过了神,只觉四周的空气一下子凉了不少。
娘欸,这老太监不会恼羞成怒,要痛下杀手,宰了俺吃肉吧......
孙大麻子越想越怕,咬紧牙关,腿肚子都打了转,知道这老东西已经忍耐到极限了,不能再这么拖下去了!
为今之计,要么数,要么跑。
但他一看这百猫图就头晕目眩,显然数是数不出来了,这老鬼的大花猫形如鬼魅,跑又跑不过......这可如何是好?
难道,俺老孙命中注定要死在这里...
孙大麻子目光阴晴不定,诸多念头在脑中一过,却根本想不出任何办法。
最后,他把心一横,反正都是死,不如赌一把!
万一叫俺老孙走运,赌赢了呢?
说做就做,是生是死在此一搏!
想着,孙大麻子猛地举起了手,大喊了一声:
“老先生,这壁画上的猫子俺都数出来了!”
林中老鬼眯了眯眼,心中愈发不屑,面无表情地问道:
“多少?”
“一百二十四!”
孙大麻子闭眼叫道:
“这画中猫子,一共有一百二十四只!”
............…………
“一百二十四?”
张小辫儿瞪大了两眼,吃惊地望着丰神俊逸的道人。
“师父,您说这娄氏槐园里所有亭台楼阁加起来,一共有一百二十四座?”
“呵呵,正是如此。”
李长清微笑颔首,摸了摸光洁的下巴,为徒弟解释道:
“如果为师没有看错,这座庄园里大大小小的宅子看似杂乱无章,实则内涵玄机,应该是出自高人的手笔,只有内行中人才能看出些门道。”
“徒儿,你看这诸多院落楼阁,皆是东西走向,南北朝阳,十阳之下乃余孤,七相八壮九为玄,乃是按九宫图中五雷总摄之势排列,所以为师才敢断言,这槐园中的建筑,共有一百二十四之数。”
“原来是这样!”
张小辫儿听完他这一番话,再去观那亭台楼院,顿时犹如拨云见日,茅塞顿开。
他曾跟老道师父学过画符,九宫八卦图之流自然是熟记于心,只不过刚才没往上面想,此时经李长清稍加点拨,瞬间便醒悟过来,捉手拜道:
“师父不愧是师父!徒弟看不出来的东西,您老一眼便望了个明白!”
李长清笑而不语。
这张三别得不会,就是一手拍马屁的功夫十分了得,能在无形之间,便把人捧上了天。
不过这算不上是件坏事,起码自己这个当师父的听着很舒服。
“随我来,为师已经找到了那潘和尚的藏身之所。”
淡淡地说了一声,道人迈开步子,缓缓向槐园深处行去。
张小辫儿托着小红灯盏,碎步跟在其后。
.........…………
这槐园不愧是灵州城中数一数二的豪门大宅,门第森严,屋宇连绵,亭台如雨,楼榭如云,虽非天上神仙府,也是人间富贵家。
只是荒废的年头有些久了,没了烟火生气,走在其间不免感到一股说不出来的阴森。
张小辫儿躲在师父宽厚的背影后面,抻着脖子四处张望,心里倒并不害怕,只是十分好奇。
他想看看,这大户人家的房子究竟是个什么样子,与自己之前住的破庙有什么区别。
师徒二人推开正堂屋门,走入其内,但见楼中蛛网闭户,灰尘满布,房里的家具摆设,早被搬了一空,只剩下一个空荡荡的四方大厅。
嘿,我当怎样,原来这豪门望族住的地方与三爷的破庙也没甚两样!
张小辫儿环顾一圈,面露哂色,嘴角一勾,正要开口损上几句,忽然听到一阵后院传来一阵婴儿的啼哭之声!
“呜哇...呜哇......”
那声音断断续续,凄惨飘忽,时远时近,听得张小辫儿噌地站直了身子,浑身筋肉紧绷,冷汗唰地就下来了!
“师父,你听到没有?”
“这槐园后院里...好像有小孩在哭!”
“莫慌。”
李长清瞥了一眼惶恐不安的张小辫儿,眉头微微一皱,丢下一句“跟上”,便推开堂门,大步走进了后院。
这娄氏槐园的后院是片荒废园林,种有数百株刺槐,如今这些槐树多半都已枯死了,那些枯树在月光下枝杈戟张,犹如一片片狰狞的鬼影。
满院子全是没膝深的荒草,草窠(ke)墙缝中没有任何蛙鸣蚓叫之声。
在这一派死寂之中,只有那断断续续的小孩儿啼哭声,不时从草木深处传来。
“随我来。”
李长清对身后说了句,而后放开脚步,拨草折枝,径向槐树丛中走去。
张小辫儿用棍挑着红灯盏,一言不发地跟在后面。
行不多时,拨开面前一片枯枝败叶,却见到古槐丛后竟露出一块空地,中央矗着一座两层的木楼。
碧瓦朱漆,楼阁玲珑,门窗都不齐全,显得格外破败颓废。
那小儿啼哭之声,正是从此楼中传出。
师徒二人走出齐人高的荒草丛,在小楼前站定。
李长清定睛往四周一打量,只一眼,便看到了在楼前黑暗处,有团白花花的小胖墩在缓缓蠕动,竟是一个白白胖胖的童子!
看上去仅有八九个月大,浑身上下一丝不挂,头上扎着红绳,脖子上吊了个长命银锁,正趴在地上号啕大哭,嗓子都哭哑了。
眼角挂着晶莹的泪珠,十分惹人怜爱。
“师父!”
张小辫儿见状,忍不住惊叫出声。
这时,那胖娃娃见到有灯盏晃动,立即转悲为喜,咯咯咯地笑了起来,笑声清脆,犹如银铃,边笑边吃力地向二人的方向爬来。
张小辫儿下意识向后退了两步,喊道:
“师父,这...这是娄氏槐园里的小鬼啊!”
“别胡说八道,那只是个孩子罢了。”
李长清摇了摇头,说完大步向前,朝那浑身光溜溜的胖娃娃走了过去。
张小辫儿在后面看着,不免提心吊胆。
他倒不是怕师父有什么问题,而是怕那小孩出事!
荒废多年无人居住的老宅,忽然出现一个白白胖胖的童子,这事怎么看怎么蹊跷!
想到这,张小辫儿抬手,焦急地喊道:
“师父,就算是只小鬼,可到底是个孩子,您老下手轻点儿!”
李长清闻言,心中颇为无语。
瞧瞧这话说的,贫道在你小子心中的形象就这么可怕?
说话间,他已走到了胖童身前,附身将其抄在了手中,不远处的张小辫儿看到那胖小子被师父抓住,心都提到嗓子眼了,生怕他此时现出原形,被师父的无情铁手给一把捏爆了!
就在这时,令他意想不到的一幕发生了。
那胖童子并没有如他所料般露出死相,或显现妖形,而是十分乖巧地被李长清托在手心,两只黑溜溜的大眼睛好奇地一眨一眨,小手咿呀咿呀地乱抓。
反而是一旁的草丛里,忽然传出窸窸窣窣的响动,从中猛地蹿出来十几只又肥又大的黑老鼠,一个个目露凶光,死死地盯着李长清手里的小孩,吱吱乱叫。
下一秒,这群突然从草丛蹿出来的肥老鼠竟抖须啮齿,结成一字长蛇,不顾死活地朝着道人扑咬过来!
这正是,荒园楼前童子叫,萋草丛中耗子凶。
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