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银角的心病
过来找林微昕背书的乌丸听了一会儿,发问道:“你们族长是世袭的吗?”
“不是。我们蝾螈一族可以追溯到天地伊始。族里的金角银角都是神明定的。”银角慢慢说起自己族的历史来。
乌丸听到“天地伊始”就开始撇嘴,偏偏他今天用的是是林微昕的人形。结果林微昕眼看着银角眉头一皱,转而责备地看向自己。
林微昕忿忿地在心里嘀咕着“关我什么事”,一边掐了乌丸一下。乌丸这才收敛。
银角满意地点点头,又接着往下说,“出生就带角的小蝾螈们会被聚集起来,由族中长老专门教导。小蝾螈的角的颜色可能会变,也可能会脱落。成人后,角的颜色是银色的,就是银角继承者,金色的就是金角继承者。原本的金角和银角,一旦有一天角的颜色褪去,或者干脆角也脱落了,便是让贤的天机。这时候全族就开始准备新金角继位的大祭。”
“那些小蝾螈里面,一次只有一个银角候选人和金角候选人吗?”林微昕也好奇起来。
银角沉吟了许久才回答,“不一定,有时会超过一个。”说完又顿住了。
他不再继续那个话题,转而描述起祭祀的场景来,“到了继承祭典,我们族里就会带着这些候选人去族里的祭祀之地——阿苏火山口,进行祭祀之礼。阿苏山的山腹中空,生不尽之木,隐火于山底。一旦投入牺牲祭品,开始祭祀仪式,火山会明火复出,昼夜火燃,烟尘于山口凝结成神谕之云。族里的长老和大祭司接着解读神谕,确定由谁继承族长之位。神明会为我们选择最强大的金角。”
乌丸也算是祭祀圈的圈内人,听了抚掌称妙。大赞林溪蝾螈选住处选地好,有眼光。“周围祭祀地点设在火山口,那一年到头祭祀完就不用收拾祭品了,都丢下去供奉给山神就得了。多省事啊。”
银角被他气到心口梗着疼,一个没忍住,不由出口讽刺,“我们供奉祭拜的不是山神,是大明神。我们族对祭祀的重视度,远不如乌丸长老族里。听说乌丸长老的神宫一年中,光是常祭就有大中小19个。还没算其他临时祭典。这些祭典颇费国资吧。狸国富庶,与我们蝾螈小族自然不同。只是祭礼多了,子民未免辛苦。”
乌丸听到这儿,就严肃起来,正色说道:“我们狸族认为山林山川丘陵能出云,为风雨,见怪物,皆曰神。所以祭祀很多。山川祭是我们最重视的。但是,银角大人,我们无论如何铺张甚至古板,早已经不再用血祭了。你们蝾螈一族到现在都仍保留血祭的习俗,这点还是……”乌丸想一想,脸露轻嘲,“挺有毅力的。”
银角沉默了,不再多说,告句“失礼”就走了出去。
林微昕看看乌丸,乌丸一脸暴躁:“怎么了?他能说我我不能说他吗?他自己心里不也受不了,都现在了还搞什么血祭?所以他才会去帮人族各种小忙,引得那里的人族把他当神明供奉吧。他又受不到香火,图的不就是用点小善求心安吗?这叫伪善!”
乌丸瞪林微昕一眼,好像都是她的错一样,嘴里嘀嘀咕咕着,“……自我麻痹久了,真当自己是神明了。一开口就是子民辛苦……哼!”拂袖而去。
林微昕坐在自己的沙发床上出神。她没有在想这些具体的事情,她只是意识到,大家各有一张惯常用的脸孔。脸孔下面,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心病,和他们辩论是没有用的,无论只是区区小事,还是这样涉及价值观的大事。
看起来性格乖张逃离家族义务的乌丸,却不允许别人指摘自己家族一句不是。而看起来温和毫无棱角的银角,也会用自己的方法来默默反抗对规则的不认同。
“昕昕你是在为银角粉饰太平,你偏心。”豆豆的声音突然在脑海里冒了出来。“银角只是习惯于逃避而已,他并没有反抗。”
林微昕大怒:“豆豆!不许你随便听我的想法!我喊你听你才能听!听见没有?!”
豆豆蔫了吧唧地答道:“好嘛好嘛。我发现你和苏木一样小气。行了行了,以后你不叫我听我就不听了。”
银角在沙滩上望着天上那道金色裂缝想心事。他对血祭这个传统是很抵触的,但这是族里最重大的祭祀规则,他除了接受,还能做什么呢?
关于血祭,族里也没有大肆宣扬,也没有放在族规里教小蝾螈们。但是大家都会慢慢心知肚明起来,却从来不会说出来。
他是什么时候知道的?
那时候,当他的角变成银色时,他自己觉得不服气,觉得可惜,还想再拼一拼变成金角。最喜欢他的那个长老,却悄悄告诉他,就这样最好,不要继续努力了,甚至暗示他可以懒散一点。他那时候还不懂那位长老的苦心。
如果同时出现了两个金角继承人,祭典上没被神明选上的那个,最后是不会回到族里的。族里永远只能有一个金角。
上一代金角继位典礼上,没被选上的那个金角继承人不仅没有被献祭给神明,还预先做好准备,带着一群站他那方的族人逃离了鹿儿岛。后来他们一路流离去了仲夏国的滇池湖畔,才落下脚来。
当他们在大难不死的金角的带领下,变得强大后,曾派过一队代表回来鹿儿岛,与曾经的族人谈过两支族徽、族名的问题。最后,他们与林溪蝾螈一支彻底割裂开,另立名号为“滇池蝾螈”。因为大的族属还是蝾螈族,所以允许他们用原有的族徽,只是颜色不同。最后滇池蝾螈用了血蔷薇做族徽,林溪蝾螈延用原来的族徽雪蔷薇。
滇池蝾螈族破除了血祭的规矩。当他们有两位金角时,没当选的那位自动降为银角。他们有三个银角的职位。
后来,听说和银角小时候一起学习的那个姑娘,做了滇池蝾螈下一任金角。再后来,她托人给他带来了一盒血蔷薇饼。
银角的心忽然颤了一下。一起学的孩子里,金角银角的继承人那一次都逃走了,只留下了他。他愿意和他们一起走的,如果他知道他们的计划。他也痛恨血祭,他只是没有说出来过。可是没有人告诉过他。
他还没来得及回复那个姑娘。
她约他去屋久岛,那里有一棵好几千年的大树死后被雷斩断了,里面是很大的一个树洞。他还记得那个姑娘的眼睛像她头上的银角一样亮晶晶的,她笑嘻嘻对他说,“桑染,听说那些人族的爱侣喜欢去那棵树里面祭拜树神,因为从树洞往外看,有个地方是心形的。你想去看看吗?”
他想的。但他没来得及说,“好啊,一起去啊。”
第七十七章 小林的秘密
“也不知道招财现在是什么情况。”林微昕忧愁地同豆豆讲,“我完全联系不上她,她之前不是说万一灵气耗尽会石化,然后再此启用就不是原来的招财了。我很担心欸,你还记得吗?下夕烧金雨时,天都黑了一阵。我担心招财已经石化过了。怎么办啊?我想招财,我不想要别的狸元。而且这样下去,也许我们就再也出不去了。”
豆豆不吱声。
“豆豆,你有在听吗?”
“哦,这是你要求我听的对吧。不是我随便听的。”豆豆拿腔作势地说,还在记仇之前林微昕骂他,不许他随便读她的想法那件事。
“对对,是我要你听的,你明明听了,不要给我假装了,快点回答!”林微昕拿他没办法。狸元里面果然都是不同人的精魄碎片,慢慢的自己的性格会越来越明显,招财性格就温和友善,爱干净,有条理。豆豆则是嘴尖牙利,忠诚,爱逗趣,偏爱不守规矩的人。
“没有,招财没有被石化。如果被石化,里面的布局这些应该都保留不了的。”豆豆肯定地说,“只是招财现在好像没法控制狸元,或者是招财现在陷入了沉睡。我也不知道。我觉得你应该请银角和乌丸一起来查查资料想想法子。一直出不去,你的芥子底水玉葵快要没东西吃了,我怀疑它们已经开始自相残杀了。”
两人相对无言,破天荒一起叹了口气。
自从乌丸和银角拌嘴之后,大家情绪都不可避免地变差了。尤其是银角,那天以后,再也没见过他,不知躲去了哪里。
看书的只剩林微昕和堆堆了,乌丸也不来了。林微昕来来回回几次,都见乌丸坐在沙滩上,难得地用了原身,像个小山包似的,一声不吭。
林微昕为哄他高兴,拿着两个隐身术的问题去请教他。
乌丸蔫蔫的,变回林微昕的人形,拿过书草草看了看,随口解答了,也没有骂人也没能打起精神来。林微昕看着有点纳闷,问他是不是身体不舒服。
“我的心里不舒服,不得劲。”他闷声闷气地答。
“哦……那你再坐会儿。”林微昕在原地尴尬地站了两秒,就打算走了。他们连开水都没得喝,连“喝点热水吧”都没法讲,然只能白问问。
“那个……你的芥子底水玉葵能不能给我一点触手用用?”乌丸问。
“行啊。”
乌丸眼巴巴看着林微昕,“它那个毒素对我来说太厉害了……”
“……”
林微昕从粘稠的水塘里爬出来,拿着一把触手。周身一种难以形容的触感,滑腻腻又黏叽叽,湿哒哒又麻酥酥,一路走一路滴着水,让人恨不得立刻去洗个澡带烘干。
还好乌丸上道,马上现出原身,从肚子上揪了一簇绒毛给她,这绒毛也和犀鸟先生的绒毛一样,一离开乌丸的肚子立刻炸成一大团,林微昕用它吸了吸水,这才舒服一些。乌丸还给她施了个风起术吹头发。只一会儿,林微昕的头发就全干了。
乌丸一手拂过跟前的沙滩,变出了一张小几,两张凳子。然后他神秘地从怀里掏出一套壶杯来。一只片口壶加上两只钟瓯。神奇的是,这个片口壶拿出来时里面就盛满了透明的液体。
他冲林微昕自得地笑笑,邀请她坐下,介绍起来:“这是我出门游历那些年,一次去狸国北部一个地方参加‘睡魔祭’时候得的一套酒具。九彩琉璃的。好看吧。最适合夏天用。配我的‘金烬落’太花哨了些,沉不下来。不过你这样的小女孩应该喜欢。”说着帮林微昕斟了一杯,推到林微昕跟前。
林微昕举杯尝了一口。
嗯……口感很淡,闻着有浓郁的酒香,但入口像白开水,一直到喉咙口了,才觉察出一丝辛辣来。觉察那刻,酒已经“咕嘟”咽下去了。
只能再来一口。两口下去,一杯就见底了。林微昕羞赧一笑:“真淡啊,这酒,怎么那么像水。味道还没尝出来。”于是把杯子往乌丸那推了推。
乌丸一边给她倒酒,一边想着:“我真应该约银角的……”
三杯下肚,林微昕还是说不上来这酒的味道。托着头想了会儿,难以描述,于是又把空杯子往乌丸那推推。
一壶见底了。
乌丸面露怀疑之色,“昕昕你是不是平时不喝酒?”
“你怎么知道?”
“……浪费我一壶好酒。你喝起来根本没数,一看就不懂我的酒的好处!乌龟吃大麦……”
林微昕面上毫无异常,脑子里却不可控制地格外活跃起来,不知大脑的哪个地方,似乎有一个重金属乐队在排练,鼓点一下一下打地她心脏疼。
她嗤笑一声:“你把那酒比作是大麦,大麦又算个什么好东西嘛!呵。你知道我最爱喝什么吗?”
乌丸不搭理。
林微昕卖关子没卖成,只能自己接着说:“零度可乐!又有咖啡因,又有甜味,居然还没有热量,真是人类之光!”她怀念地叹了口气,接着描述,“要喝冰的,杯子外面凝结了一层小水珠。端起来喝一口,那些小气泡都在舌头上劈里啪啦乱炸,麻麻的。一口气喝下去,它就顺着喉咙、食道一路炸下去。真幸福啊……”
话说完,她一头栽在桌上,酩酊大醉。脑子里的乐队还在演出,只是换了一支曲目。仿佛在唱伤心的民谣,吉他一个音一个音绷出来,听得人心里扯着疼。唱着唱着怎么又换了,主唱莫名飙起高音,鼓手大约是疯了,手脚并用,贝斯和吉他的弦该扫断了吧。耳朵要炸了,脑子也要炸了。
林微昕胃里一阵翻腾,她哇地吐出了一堆竹笋来。竹笋落地就长成了竹子,她又接着吐出一堆竹笋来。竹笋飞速抽条长成竹林,围成一个竹球把她包在里面,越织越紧越织越密。
这时,她忽然听见招财轻轻说了句:“停!”竹子停止了生长,迅速枯萎开裂,变成灰烬。乐队也不见了,久违的黑暗笼罩下来。她心里一松,像栽进了棉花团里,平静而甜蜜地睡着了。
乌丸一直在对面静静地看着,轻声道:“原来这就是你的秘密啊。”
第七十八章 乌丸的逃避
林微昕自然没听见,乌丸拍拍她的后脑勺,一点反应都没有。乌丸就笑了,“我就说,我这酒就可烈了,后劲很大的。差点被你骗了,以为你酒量很好呢。”
他一挥袖子,把桌上的东西清理一空,重新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套新的酒具。
这回的片口壶是只质朴的藕合色陶壶,壶肚上却有一笔斜斜抹过的金粉痕迹。因那点睛一笔,这个陶壶看起来多了两分精致。同款的一只汤吞杯,还有一只二重菊浅小钵,之前林微昕捞上来的触手,被切成极薄的薄片,整齐地放在里面。
乌丸满意地点点头,自斟自饮起来,时不时夹起一片触手放到嘴里细嚼慢咽。
喝到中途,忽然低低自言自语一声,“难道当时那只小天狗是她?”显然还在想着林微昕的事情。
几天不见的银角被酒香引了出来,他信步走来,走到小几边停住,诧异地看一眼林微昕的后脑勺,问乌丸:“你给她喝了多少酒?”
“她酒量不行,没多少,就一壶。”乌丸有点懊恼,还在心疼自己的酒。早知道她这么容易醉,喝到半壶的时候,掐住了不给她添。过个一会儿她也会吐露那个秘密。唉,可惜了。
“来,咱俩喝吧。”乌丸再次清空了桌上的酒具,重新摆上之前那套九彩琉璃的。这次多了一盘波点葵的触手。
银角变出个一样的凳子坐着。等着乌丸斟酒。问道:“怎么换了套酒具?”
“这套杯子多,是我在‘睡魔祭’上得的。样子么,倒不是我喜欢的。”
银角点点头,“看着眼花,小姑娘喜欢。”
“嗯,不过这套酒具烧制的时候,加了个助兴的小法术,会诱劝人多喝点。然后还种了个吐真的魇,到停杯时会发作。喝酒的人醉倒之前,会说出一个自己的秘密。还算有点趣味。”
“喝酒时乐极,停杯落箸时说漏秘密生悲。这个魇用得别致,兴尽悲来,方识盈虚之有数,焉知非福。确实有趣。”银角端着乌丸递过来的钟瓯,呷了一小口。“这就是你自酿的酒?当时用来换了你们‘新尝祭’的祭祀用酒的那个?”
“是。这可比那个祭酒好喝多了,我跟你说。”乌丸老实不客气地答道。
银角笑了起来。乌丸也笑了起来。
两人推杯换盏,间或说些闲话。
比如什么“这个触手吃到嘴里,舌尖略有刺痛,更觉爽脆鲜美。”
又或者“其实可以把海葵毒素酿到酒里,开封时再注入一些幻术的灵气团,应该能赶得上蜃气丸的效果。加上‘可助观本心’的由头,没准是个生财之道。等小林醒了喊她一起。”
那个片口壶见底之后,并不见人去添酒,就自动加满了,从来没有空过。
银角喝地满脸桃花色,话开始变多。
他问乌丸,“小林的秘密是什么?”
乌丸想一想,“她会吐竹笋出来,然后长成竹子。她这不是天狗的本事,是我们狸族小孩子的玩意。”
“哈,这个啊。她那个金鸢天狗的哥哥当时就用这招,把我们四个人围在竹子编的笼子里。”
“小林是金鸢天狗?”乌丸的眼睛睁大了。
“不是,她只是一个掩护,被抱来冒充的。可能当时天狗他们想着万一被发现行踪,就推她和另一个出去交代,保一个金鸢天狗。”
“天狗族这几年行事也有点失格啊……”
“是啊,说回来,哪个族没点隐在黑暗里的事情呢……神明之目看不到的阴翳之处,很多精怪都在跃跃欲试呢。”
银角与乌丸说起见到小林那晚来。当说到林微昕身上那个私章协约奏效的那刻,自己拉住她时,他难得带了两分怒气:“不公平,乌丸大人,多么不公平。为什么一个人要保护另外一个人直到自己死了。为什么不是两个人一起互相保护,打不过就躲?”他久久地停住了话头。
银角看一眼酒杯,还剩最后一口酒。他放下酒杯,双手虚虚抚过头上的头发。“看。我的秘密。”他低沉的笑声在喉咙口滚动,笑着笑着渐渐没声音了,“喝完这口,我该醉了。”
乌丸定睛一看,银角的头发中冒出两只尖尖的小角,发出熠熠的金光。
“我救了小林,才有了后面的际遇,吸了那么多灵气,又遇到了夕烧金。一夜之间,我就变成了金角。如果我回族里,我和现在的金角之间,只能活一个,还有一个要跳进火山口,祭了大明神。”他嗤笑一声,“我第一反应是用变化术遮住这个颜色。第二反应是永远不回族里了。”
“我从头到尾都没有想过‘我瞒不过大明神,我只能顺从’。”他脸上露出厌恶之意,“我只是屈服于神祗之威,我不再全心全意地信奉他了。”
乌丸若有所思,“可是你也从头到尾没想过,你就堂堂地回去,就不祭神,不行再逃跑,或者一不做二不休,干脆砸了那个神坛呢?为什么只是想着躲呢?”
银角心中震动,竟然一时说不出话来。
乌丸也不在意,看一眼杯中残酒,说道:“该我了。”
一弹指一个光点打进林微昕的额头,林微昕就幽幽醒转了。乌丸对她说道:“我听了你的秘密,自然也要让你听到我的秘密,才算两清。”
林微昕迷迷糊糊一抬眼就看见变作自己的模样的乌丸,喝得满脸通红。她挑剔地打量着乌丸,心想:哎呀,看我这脸红的,看着好蠢。还好我自己喝酒不上脸。
乌丸郑重其事地清了清喉咙,说道:“我要说的这个秘密是……当时祭祀的酒,并不是我换的。”
林微昕迅速跟上了节奏,露出不可置信的表情。银角也面露惊诧。
乌丸想了足有一分钟,接着说道:“我没有去查到底是谁换的。但是后来,我确实照着别人认定的我的样子,生活了下去。无论是贬低我放荡不羁还是赞我为人狷介,都不是我。我只是一个普通性格的人,因为那件事,一直很愤怒,也一直很害怕。一直躲在外面。”
说完,他举杯喝干杯中残酒。看向银角说:“我刚说你老是逃避事情,我也一样。怂!”
说完一头栽到了桌子上。
银角默默干了自己那杯,看一眼林微昕道:“你的皮已经崩坏了,等我酒醒了,帮你检查。”也一头栽倒在桌上。
林微昕茫然,好像听到了什么了不得的消息。可她脑子的清明只维持了几分钟,就又重新陷入黑甜的睡眠中了。
第七十九章 目前的困境
自从那天三个人前后脚,俩俩喝了顿酒后,林微昕感觉整个空间的气氛都变好了。
乌丸终于又开始比较稳定地使用黑眼圈肥叔的人形了。
林微昕摸索出了乌丸的情绪与其使用人形之间的基本规律。
如果乌丸觉得被指责、被挑剔了,或者打算做什么铁定要被骂的事情,他就会用林微昕的人形,可能是“拖着林微昕一起挨骂”的一种报复性幻想。如果他想哄林微昕高兴,或者求她帮做事情,他就会用他最自然的人形,就是美少年那个。如果他很自在,万事不用求人,他就会用黑眼圈肥叔的人形。
起码,他最近大都数时候都挺自在的。除了个别时候。
比如有一天,乌丸用着他美少年的人形,忽闪着浓密的长睫毛,对林微昕局促一笑,有些不好意思地问道:“你晚上有事吗?要不要晚上一起看星星?”
林微昕当场炸毛,追着他骂了一刻钟“神经病,这空间里压根儿没有晚上,这里是极昼,看个鬼的星星,你偷摸看了什么乱七八糟的书,不学好!”
乌丸被林微昕的反应唬住了,这才直接说道:“我是想请你去帮我去捞点触手出来当下酒菜,我要和银角喝酒。”
林微昕摇头,教他:“下次你就直接问‘要不要晚上一起喝酒?’,兜山绕水地看个鬼的星星……”
乌丸委屈地说道:“可我不想跟你一起喝酒,我只想你去捞触手。我要和银角单独喝。”
林微昕不光没给他捞触手,接连两天都没搭理他。而乌丸也跟个乌眼鸡似的,变成林微昕的人形怒气冲冲地走来走去。
几次三番,倒激起了乌丸在学习能力上的自尊心,他开始读小熊太郎关于人族研究的书,非要找到最适合美少年皮囊的举止行为指导。对于他来说,新知识,总归是抚慰人心的良物。
银角则喊了林微昕帮她检查皮肤的情况。
破损有点严重。
银角很惋惜,盖着私章协议印记那层皮也烧没了,精巧的“伦勃朗的小戏法”现在只剩最后一层,还破破烂烂的。他向往已久的法术精妙处,只看到一些残迹。
而银角更觉得不妙的,是这层皮肤密密地布满了细小裂口,灵气正慢慢通过这些小口子,快速地从身体里跑出来。现在这个空间里都是高浓度的灵气,所以灵气跑出来的同时,也大量地吸收进去,没有什么问题。可要是出去了,灵气会不会迅速漏光,银角拿不准。
银角看这些裂口,试图去看出底下的本体,肉眼看不见。用“七物极微”的法术去看,却见到皮肤裂口里只有灵气光点。
银角不敢轻举妄动,开始大量查询书籍,提出各种可能性,又一一反推,验证。他心里,原本只是隐隐的担忧,一点点地加重了。
而这时候,除了银角,其他人则在一起讨论招财的情况。
豆豆和乌丸都认为招财没有被石化。
乌丸知道狸元的构造和运作原理,他觉得招财里面那片精魄碎片按说处理不了现在这个这么大空间的维持工作,说不定是精魄碎片里面残留的意识快要消散了。
豆豆听后,极为自责。
豆豆能维持内部空间的运作(除了抽屉库,他的空间里面其实还有大量的其他物品),可不是因为他天赋异禀。他最初做狸元的时候,也放不了多少东西的。能到今天这样,是苏木专门为他刻了加固空间的符阵,并且找过到新的精魄碎片给他融合,让他获得更强大的意识来控场。
招财则完全是因为机缘巧合,先后合并了朱鹮和乌羽的狸元,并得到了两枚狸元的自愿配合。所以她的精魄碎片实际上已经融入了两枚狸元的碎片,再加上朱鹮和乌羽的狸元都是级别极高的账户狸元,空间非常大,也都并给了她。
招财歪打正着,得到了一个很厉害的起点,一上来就已经是意识强大,空间广阔的狸元了。所以才能容纳这么多东西也没有露怯过。但是她并没意识到这不是常态。因为她的朋友是豆豆,是比她更强大的狸元。
而豆豆看到招财的时候,招财就已经很厉害了。豆豆也忘了招财和她的主人都是新手,并不懂狸元内部使用的开发和维护。至于豆豆自己这么多年慢慢变到这一步的努力,他更是早忘光了。
于是豆豆把招财看成自己同一水平的朋友,觉得招财差的只是一点想象力和勇气罢了。于是带着招财满岛找东西并进狸元。一个莽撞一个傻大胆。招财就不知不觉一直坐着超出自己控制力的事情。
上一次是试图吞海水养芥子底水玉葵,结果灵气泄露太多,差点石化。这次则是被陷阱石洞的金线击伤了外壳,又吸进了大量的夕烧金。精魄碎片也许已经到了消散的边缘。
豆豆极度自责下,赶快把情况和乌丸他们说了。眼巴巴看着乌丸,等他想办法。
乌丸皱着眉头觉得棘手。如果说,没有精魄碎片就没法有意念力控制狸元,那他们就没法从招财里头出去。可是现在在里面,哪来的精魄碎片呢?
再退一步说,假设银角和自己带着的东西里面有精魄碎片,或者苏木的收藏里有,可现在给失去意识的招财融和新的精魄碎片,岂不是立刻就被新的精魄碎片吞噬掉了?新的精魄碎片万一不同意放他们出去怎么办?
而且要是被林微昕知道招财会被吞噬掉,换成别的精魄碎片,应该会难过吧。
小熊太郎那个婆婆妈妈的老头说过:“人类对于失去有很深的恐惧。他们渴望永远地拥有一切。这就是人为什么对进阶到精怪类等拥有灵气的群体,会有那么大的热情和毅力。他们渴望长生,甚至试图通过修行成为神明。”
他还举例说明过:“人族对失去的恐惧往往表现为贪婪。人族进化过程中,实行一夫一妻的单一配偶制度。但是人族中亦有在已有配偶的情况下,又与其他人族产生感情羁绊的情况。值得注意的是,与第三方产生羁绊后,拥有配偶的一方会希望同时保持两段感情羁绊,而分享同一配偶的那两方,会要求独享配偶。由此可看出,无论是希望与两边都保持羁绊还是要求独享对方,其根本的原则就是‘不失去现有的资源的基础上,尽量得到更多资源’。了解人族的这一天性,会帮助我们在与人类的交往中,尽量理解他们一些无礼与贪婪的行为。”
乌丸悄悄打量着林微昕,想象了一下林微昕因为每天和他一起生活习惯了,以后再不允许他离开她身边的情况,不由打了个寒颤。
第八十章 心火烧
这天,乌丸兴致勃勃地拿着朵炼制过的海月水母的伞帽,放大了从头到脚套上,只露了两只手臂在外面。他打算自己下水捞触手去。
这是从银角那得来的。
之前银角交待他们说了,林微昕最后这层皮已经在将坏未坏的边缘了,要保护好,不能再下水去捞触手了。
所以乌丸只能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了。
银角说这种海月水母在人类世界扶桑国的海域很常见,又结实又防水,他们平时炼了就放在屋顶当雨布用。而完整的一个伞帽炼制过后,是可以放大了把整个人套进去的。套上后潜到深海,既可以隔离海水,还可以防止被别的水母蜇咬,又是透明的,也不妨碍看海里的景象。乌丸觉得正适合他用。
谁知,这群芥子底水玉葵在水池里越繁殖越多,还在夕烧金的帮助下,成功异变成更具战斗力的新品种。他们早把水塘里能吃的东西吃了个精光,饿得挨不住了,已经开始弱肉强食了。这池子里现在就是一个修罗场。
一无所知的乌丸一下水池,就被一群饿到暴怒的波点葵牢牢缠住。这些波点葵张着底盘上全是毒牙的血盆大口,狠狠咬了乌丸手臂好几口。
乌丸本来对海葵毒素就很敏感,这毒牙他还是第一次见到,又惊又怕,当即就被毒翻了。总算这次是套在水母的伞帽里,海水进不来,淹不死。他眼见着视线越来越模糊,下一秒,“咔嚓”一下全黑了。
乌丸发现自己站在一整个黑暗里,什么都看不见,什么都听不见。他眺望四周,远处似乎有一点点亮光,忽明忽暗的。
“去看看去。”他听见自己心里说。他跨出一步,就到火光处。
黑暗里有一簇白色的火焰安静地燃烧着,在……一颗心脏上。
“这是,我的心吗?”乌丸忽然觉得心口有点钝钝的疼。他下意识捂住左侧的胸口。
“天下哪有免费的午餐呢?”一个女声响起,狡黠又甜蜜地说着,“你们这些小偷,偷了这么多夕烧金,总要付出点代价来。”
“你是谁?”乌丸警觉地捏了个诀。
“现在我还只是你的心火而已。如果你不能熄灭我,那我就会变成你的执念。我们就永远永远在一起。”这个声音“咯咯咯”地笑起来。说不出的甜蜜和欢畅。
乌丸心中一惊,他认出了这个声音。这不是林微昕的声音吗?就是语气和她平日里不一样。
他立刻施法封闭五感,清心去念,阖目内观。
他没能做到,他没法清心去念,自然就到不了下一步阖目内观。
乌丸紧张起来。这个心火到底是什么东西?关于什么的?要怎么熄灭?他从未听说夕烧金的灵气会燃起心火。要是真如她说的,熄灭不了就会变成执念。只要在心上留下痕迹,以后都会引起不能预测的麻烦。什么事情涉及到心了,就是天大的麻烦。
精怪得天独厚的条件决定了,即使不思进取,也可以有几百年的生命,只要稍稍勤奋,就不用被困于找食物,维持生命这样的重复简单劳动。精怪的生活可以说甚是恣意。
除非,心上有了痕迹。有的族管这个叫心魔,有的族管这个叫执着心,有的族管这个叫命劫,有的族管这个叫业障。神明也会有,有了就叫“动了凡心”。唯一的方法就是“回头是岸”。
每个族都有一些怪胎,会做一些蠢事,有的跑去爱上寿命短到惊人的普通人族,有的痴迷于权势,有的沉迷于器物,有的心智全部陷于法术,有的不顾天罚也要与异族生儿育女。
这些其实都不要紧,只要你没有动心。
精怪寿命如此漫长,怎能轻易动心。有的是大把时间,时间能做到的事情,为什么要动用到心?
心上有了痕迹的那些人,就是完全没有精怪的自尊。不知做出多少想象不到的失格事情来。多少人因为这道痕迹,失去理智变着法子地找天罚上门啊!
近的,就是银角了。扮神明扮出心障了。居然想引雷在人类世界一次杀两只金鸢天狗。后来天罚来了吧。差点劈死自己。
最惨烈就是那个初代金鸢天狗的妈了,天狗族的王姬,还是母神时期的王姬!爱上个人族的君主。爱了就爱了吧,过个几十年等那个人族死了也就算了。她还仗着天狗族皮糙肉厚,硬是不顾天罚生了对金鸢天狗。结果产子即亡,被天罚杀死了。
孩子也没人照顾,被懦弱的父族浸到忘川淹死了。堂堂的天狗王姬,也只能气得怨灵出世,拿自己出气,把自己的魂片撒得漫天都是,还下血雨,折磨普通的人族和精怪,让他们沾到血雨就腐烂,哀号到死掉。天照大神也是女神,垂怜于她,其实多半是可怜那些普通的人族和精怪们,就复活了那对双生子,还让她的怨灵变成金鸢保护自己的孩子。
几千年的寿命不好吗?每50年找一个人族,可以找多少个?她为了一个能下手把双生子婴儿淹死的人族,自己被天罚杀死还不够,还得把自己的精魄主动碾碎下一场魂片雨。天照大神真该复活她,这样就不是金鸢天狗弟兄俩到处杀人了,而是天狗族灭人族了。
真的,真该复活天狗王姬!这样她杀了人族的君主,再去把自己的遭遇到处宣扬一下。这样那些偏要爱异族的怪胎能少点,天照大神也能轻省点。
所以,为什么这个声音是林微昕的?
乌丸不紧不慢,天马行空地想了半天,也不得不回到眼前的这个问题上。
“为什么你是林微昕的声音?”他决定直接问。
“你听出来了?”女声很是意味深长,又深感趣味地说道,“我只是帮你把火炭最外层的壳子去掉一些,先把里面烧红的芯子露出来罢了。这都是你的心火,我只是加快了它被发现的速度。”她又发出清脆的笑声。
“第一、林微昕不是我的心火,我不久之前恰好才自观过,我很清楚。第二、如果你真能看到我心里的火星子,你就不必要变成林微昕的声音来和我说了。你其实什么都不知道,你是想通过暗示让我接受你的错误结论。你只是在虚张声势。第三、你能不能不要每说一句话就笑。笑什么笑?有什么好笑的?”乌丸镇定自若地说道。
“哎呀,被你发现了。”那个声音娇滴滴地说着,“所以,现在我有两个选择,一个是重新找一个火星烧一簇火给你看看,另一个是,把这一簇继续烧下去,咱们一起看看。到底是我在虚张声势,还是你在故弄玄虚。你说,选哪一个呢?乌丸?”
乌丸刚想回答。
这个声音忽然变得和真的林微昕一模一样,大叫起来,“乌丸,乌丸,你在底下吗?你怎么还没上来?你馋到在水里就吃起来了?”
第八十一章 要死了
乌丸心念一动,眼前的黑暗就不那么浓重了。水声,腥咸的水气,胳膊肿胀又钝钝的痛感,一齐出现了。
那个女声遗憾地叹了口气道:“扫兴,下次再找你玩吧。”
乌丸眼前的火焰不见了,他听见自己比平时要缓慢的呼吸和心跳,感觉到自己是一种昏迷状态,眼皮上一片金红的光亮,看来是脸朝上躺着。
手臂,啊,手臂,手臂又被咬了一口!
乌丸火冒三丈,努力想捏个诀炸开这些捆着他的触手,可是手指尖都动不了。他试了又试,还是不行。
波点葵的海葵毒素首先会起到很强的麻醉效果,以免抓住鱼类等行动敏捷的大体型生物时,在猎物挣扎之下,把触手给弄断了。再加上经过一轮进化和优胜劣汰,这毒素的效果更是强劲。
乌丸不由有些着急,这可是水里,呆地越久越危险。但转念一想,反正套着伞帽也没有海水进来,和晕在沙滩上没多少区别。想到这一节,他定心下来,想着不如躺一躺,积攒点力气,看看麻醉效果会不会减弱。
一旦静下心来,听觉就越发灵敏了,他听见林微昕在沙滩上与堆堆说起话来。
林微昕问:“你看见他下水塘了?”,过一下又一惊一乍地喊道:“过了那么长时间了?”
乌丸竖着耳朵刚想看看后面她要说什么,就听见“哗啦”一声水响,谁跳下来了?
不好!乌丸心中叫苦。肯定是林微昕。
她和这群芥子底水玉葵的母株有过一些很原始的沟通与交流,所以那只母株葵对她十分友善,连带后面分出来的子株也对她没有敌意。她下水取海葵,它们就会把脱落的那些触手主动给她。
可林微昕还不知道的是,这些波点葵通过这几天互相残杀,剩下的全是最暴力凶残的葵株,天知道那株母株葵有没有被别的海葵吃掉。万一换了主株,她现在跳下来,完全就是给它们多送一盘点心的下场。
她这身皮要是为了捞他弄坏了,回头他不得被林微昕骂到耳聋啊。
也不知道银角有没有想到皮破了的办法。别啊!别来啊!我好着呢!
乌丸气得心跳都加速了,我才不要承你这个情!你说你也是个女神怪,遇到事情第一想的不是用法术靠灵气,反倒是立马跳下水。真是傻透了。
一着急,他的眼睛就睁开了。
林微昕正往水下游来,快要到他面前。她的头发像海藻一样柔顺,白色的长袍也布满了柔软的衣褶,随着她划水的动作在她身侧舒展开来,像战鱼的巨大尾鳍。她入水时一定动作很大,身侧现在都还带着一串串气泡。她俯身游向他,眼睛睁得大大的,腮帮子鼓鼓的,似乎是憋了口气在嘴里。
她看见乌丸被波点葵们用触手五花大绑般缠成一个纺锤,肚子那儿最鼓,忍不住“扑哧”笑出声来,嘴里含着的那口气就变成了一长串的小气泡,飞了出来。林微昕拍拍乌丸身上裹着的粗壮触手,示意它们解开。
乌丸没法说话示警,一个劲使眼色。眼看着林微昕被某一只海葵的触手卷起手臂,拖往底盘那满是毒牙的口部去了。林微昕惊慌了一下,很快镇定下来,也不抵抗,用另一只手来拍了拍那只海葵的基座。又比划又说话,还咽了几口海水,自己把自己给呛到了。
乌丸看得心里急啊,这个人总是想不起来自己是个精怪,她闭着气呢,根本不需要空气也不会被呛水啊?除非晕了不自觉喝下海水才会淹死,不然精怪怎么会呛到海水。简直笑死人了。
沟通后,波点葵就放开了林微昕,然后又放开了乌丸。看来母株葵还在。乌丸松口气。
林微昕又鼓起了腮帮子游回来,她眼睛带着笑,一边看着乌丸,一边挥着手。
乌丸忽地,就想起小时候看过的一本民间歌本《袖中抄》来。里面有一首歌谣说的是大陆东面海上有个叫隐歧国的岛上,住着尤良比女海神的故事。
那本歌本,很稀罕地配有插图。画的是尤良比女神在海中,误被大鱿鱼咬伤手指的场景。
画里的尤良比女神,头发像乌云一样铺在海水里,满是褶皱的裙子在水中伸展出长长的裙裾,周身都是星光。巨大的鱿鱼就在她身边露出满口尖牙,她却只是微笑着。
那时他见过的人族很少,完全没有人族美丑的概念。却从画中感觉到了一种让人心惊的美。
后来他四处游历,见到很多很多人族,却再没有找到那种让他心惊的美了。
乌丸心里蓦然一痛。
耳边一个戏谑的女声响起:“看吧,我怎么会错呢?虽说灯芯是我帮你装,火折子可是你自己点的。说什么都晚了,心火已起,你可想好怎么熄灭了?”她又娇笑起来,说不尽的畅快得意。
乌丸心中冷冷回应:“你这个小小幻术,也想蛊惑得了我吗?”
他正好身不能动口不能言,心中即刻起了一个清心咒,隔离眼耳口鼻身,仅留意识于法境,内观起来。之前他识破这个女声乃是幻术,现在就等自观后可知她说的真假。
等乌丸再次睁开眼,脸色就很难看起来了。
这次他真的见到以心为烛,一簇白色火焰静静地燃烧着。
林微昕已到眼前,拉起乌丸的胳膊,力气惊人地拖着他向水面快速游去了。
到了岸上,林微昕猛把乌丸往沙滩上一推。
只见她自己腿一弯,软倒在地,她大喊:“去找银角。快去找银角。”像被抽走了骨头一样,伏到了地上,密密麻麻的金色光点掺杂着乳白色光点,从她的身上冒出来。越来越多,慢慢变成了一个光球。
变成了稳定大小的光球后,从最外层开始,光点开始渐渐变淡,消散到了空气里。
乌丸终于能讲话,大叫:“林微昕,林微昕,你听的见吗?”
光球微弱地动了一动,更多光点消散了。
乌丸这才意识到,她的皮破了,里面的灵气在消散。为什么她的皮破了没有显出原身来?而是变成了一个光球呢?乌丸立刻发觉不对劲。
他还不能动,身体僵直,心中又惊又怒。
这时他见到一片淡蓝色的晶片从光球里析出,在光球周围飘荡着,并没有马上变暗消失,很快另一片来了,蓝色晶片越来越多。
乌丸心中一阵刺痛。怎么会这样,这是精魄碎片,人死了才会析出。怎么会这样?
他扯着嗓子大叫起来:“银角,你快来,林微昕要死了!”
第八十二章 孤独
银角接到猴子报信,急匆匆赶到沙滩时,眼前是这样的场景。乌丸缠在海月水母的伞帽里,侧躺着不能动弹,堆堆正在疯狂地撕咬着伞帽,要把乌丸放出来。
林微昕已经不见了,沙滩上只有个满是灵气的光球,外层吸附着薄薄一层精魄碎片。
乌丸看见银角,满怀希望地喊:“快救她,还来得及!精魄碎片还没有完全析出,还没有消散,灵气都可以以后慢慢补。”
银角从怀里取出一个琉璃瓶,一边念着法诀一边用手指引导着精辟碎片慢慢飘进琉璃瓶里,慢慢光球的体积更小了,表面的精魄碎片也都存进了瓶子里。银角等了一会儿,看见确实不再有碎片析出,就从眉心出凝神分出一小团银白色的灵气团与精魄碎片一起封存起来。
又取出第二个琉璃瓶,将组成光球的光点一层一层剥离出来,像顺滑的线条一样引进瓶里去。光球越来越小,瓶里的灵气浓度越来越高,瓶子看起来像装了满满一瓶白色金色交融混合的液体。终于光球被抽丝剥茧一般全部封存进了瓶子。
这时乌丸猛地翻身坐了起来。
银角与他一共呆呆地看向光球的中心,唯一剩下的那样东西。
是一片乌金色的精魄碎片,微微颤抖着,就要四分五裂。
忽然一把捕魂网砸到了地上,豆豆歇斯底里大叫着:“快网住它!”
乌丸一把抓过捕魂网,牢牢网住了刚刚出现裂痕要四溅飞散的精魄碎片。
豆豆似乎失去了好好说话的能力,继续破着音喊道:“普通瓶子不行,要有法阵加持的法器才行。”
银角掏出了一个晶莹的法螺,乌丸掏出了一面铜镜,银角不敢置信地看着乌丸。乌丸点点头。
于是银角把自己的法螺收了起来,从乌丸手中接过了捕魂网。
乌丸的手颤抖地法诀都捏不稳,他无声地在心中一遍遍念着,感觉自己的灵气毫无阻隔地从身体蒸腾出去。“快!快!”他催促自己。
终于在他灵气枯竭前,铜镜闪过一道光。银角看准时机,放开了那片精魄。那片精魄发现没了束缚,刚要四散,就被铜镜的光定位,缓缓吸进了铜镜。铜镜的光线闪烁一下,消失了。
乌丸一下坐到了沙滩上。
银角犹自震惊不已,终于开口问道:“你那面,真的是八咫镜吗?”
乌丸疲惫不堪地摇了摇头。
“那你刚才点什么头?!”银角噎住。
“我点头就是意思让我来。反正这镜子比你的法螺厉害。这是我们神宫的神器。”
银角见他那样寻常地说出来,隔了半晌才说道:“你还是疯了,虽然没有是八咫镜那么疯。”
乌丸沉默许久。问银角:“吸收了夕烧金之后,你有没有起心火?”
银角愣了半天才明白意思。阖目自观,过了一会儿摇摇头。
乌丸心中轻轻叹了口气。他不用自观,就知道这心火像被撒了火药粉上去,火势一阵大一阵小。烧得他五脏六腑都痛。无论这火起初到底有根无根,现在都已牢牢种在了他的心上。不想出办法来,必将留下很深的痕迹。
精怪的世界里,神明的天道下,凡事都有个平衡。
林微昕为帮乌丸差点魂飞魄散,虽然乌丸不是主因,但还是沾上了因果。要是林微昕不见了,这个人情怎么还回去?这世上最怕的就是无以回报。如果林微昕就此以后香消玉殒,乌丸心上这火一定会烧得他皮开肉绽,不能安生。
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把她救回来。唯有这样,他们才能两清,才能把这心火熄掉。
乌丸心里立刻想通了这一节。哦对,还要查查有没有把这心火转到别人身上的法子。比如银角,他本来就心里满是难受。又担心子民,又怜惜弱小,又要苦修以配得上人族对他的依赖和信任。他那心里,估计跟他们族那个阿苏山一样,隔三差五烧个一通,也不差这一小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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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角在这小小的空间里,第一次感觉到了孤独。
没有林微昕走来走去、走来走去了,也没有她叽叽喳喳和乌丸拌嘴的声音。
乌丸最近几乎不开口说话,大多数时间都在查书记笔记。有时也会看他拿着装了林微昕精魄碎片的瓶子,目不转睛地盯着看。
堆堆一直守着那张写字桌,他不知从哪拖出来两片干掉的海带,把存放着林微昕精魄碎片和灵气的那两个瓶子裹得严严实实的,然后放在一个大白砗磲壳里面。每次乌丸把林微昕精魄碎片的瓶子拿出来,解开海带看。看完了,堆堆就赶快再次裹上海带,放回砗磲壳。
他们也不说话,一个拿一个放,毫无交流。
豆豆从那天果断发出指令,保护住了那片精魄后,也再也没有说过话。
猴子来报信后,也躲得不知去处。
银角缓缓呼出口气。
精怪对精怪的生死看得不算重。死亡只是世界里灵气循环的一节而已。生存的时间如此漫长,什么事情都激不起太多情感。只有朝生夕死一般生命短暂的人族才那样执着于生死,并为之痛苦不已。
银角喜欢林微昕,她嘴甜,胆小,善良。她在这个房间的时候,就像春天,说说话,讲讲笑话,有时候也难得会安静一会儿。总能让银角感到一种安心感。何况如果不是她三年里每天给他补充灵气,又给他带来这场夕烧金的际遇,也不知道他何年才能醒过来。
他也在没日没夜翻书找救她的办法,或者说,他在试图找出,她到底是怎么回事。
银角意外地乐观,觉得一定有办法把她救回来。他自己不也花了六年多才恢复吗?时间他们都有的是,总能等到她再回来。
所以银角明显感觉到乌丸最近的状态不正常,他的情绪也很不对头。银角在乌丸的脸上读到了愤怒和绝望。他看书越来越快,脸上的怒气越来越重,盯着林微昕的精魄瓶子的时间也越来越长。
自从林微昕不在了之后,乌丸就变作了林微昕的样子,可是不如以前那么像了。乌丸变成的这个林微昕,比林微昕要美很多。银角怀疑是不是因为林微昕不在这,他记不清她的长相。
银角没看过《袖中抄》这本歌本。如果他看过,他也许能认出,乌丸变的这个林微昕,与里面一幅插画中的女海神很是相似。
第八十三章 乌丸的办法
乌丸的不正常时刻很快就到来了。
这天,银角还是照例在抽屉库里翻书,乌丸坐在书桌前。堆堆盘在书桌上,虎视眈眈看着乌丸解开了瓶子上的海带。
忽然,堆堆猛地冲乌丸扑过去,挠了他一爪子。乌丸被这突然袭击吓了一跳,瓶子就从手上掉到了桌子上。
堆堆赶快把瓶子捂在肚子底下,四肢全收。他一边紧紧护着瓶子,一边用微微有些颤抖的声音说道:“对不起,乌丸长老,我不该抓你,可是你不能打开瓶盖。豆豆大人说过这些碎片会跑掉。跑掉了,大王就回不来了。”
乌丸不打算去为难堆堆,就和颜悦色地跟他说道:“我这是为了你家大王。你看我们这些天查了半天一筹莫展,不知道怎么救她。所以才要挑一些她的精魄碎片看看,找找有没有什么我们漏掉的关键信息。”
堆堆听着觉得哪儿不对,可又说不上来。直觉上还是不应该把瓶子给乌丸。
“拿来,给我。”乌丸看着堆堆。脸上是难得的严肃神气。
堆堆敏感地发现了他藏在严肃底下的不耐烦,如果他敢不递过去,这不耐烦就将被一触即发。这一刻,堆堆感受到了极大的威胁。
于是他心一横,变出人形来,一把把瓶子揣进衣服口袋,小跑着去了银角那。
不得不说一句,自从乌丸变出没穿衣服的人形,被林微昕爆骂了数不清的日子之后,无论是小灵猫堆堆还是猴子,都在心里留下了巨大的阴影。他们得出来的结论是:用变化术变人族,像不像、好不好看真是次要的,最重要的是一定要穿着衣服。不然铁定会被各族咆哮辱骂、围殴痛打。
所以当堆堆变人形时,穿衣服这个细节异常地妥帖。不光严严实实穿上了上下一套的衣服,袜子鞋也整整齐齐备上了。连初见林微昕时,林微昕给他那条手绢,他都好好叠好了放在口袋里。要是林微昕在,铁定要大大表扬他一通。
堆堆这个人形是个八九岁的小男孩,眼珠子滴溜溜转着,一脸聪明相。他飞跑到银角身边立刻嚷起来,“银角大人,乌丸大人要打开大王碎片的瓶盖子!”
银角抬头看向乌丸,乌丸没有跟过来,脸色有点阴沉地坐在那。对银角说道:“她总不会从头到尾真就只是一片精魄绷个人皮吧。不如看一看她的精魄里面的内容,也许能找到一些信息。”
银角垂下眼帘不做声,像在犹豫。
乌丸问贼头贼脑躲在银角身后的堆堆:“堆堆你几岁了?”
堆堆马上小声地回答:“长老我从小就没有父母,我不记得了。”
乌丸继续说服银角道:“你看,堆堆是七间狸,现在算他100岁,我们狸族一般情况下,千年的寿命是均数。他的自然人形就是个八九岁的儿童。心智和能力也符合他的年纪。”
堆堆小声抗议道:“我没有100岁,我前几年还是普通的小灵猫……”
乌丸不理他,说道:“你再想想林微昕,她要是按照你说的,一出生就被送往人类世界,那道现在一共也就30岁。她在人族过了24年,就能跟着人族的寿命增长速度一样长吗?30年的精怪,无论是狸族还是天狗族都是婴孩而已,她要是有自然人形,那最多3岁。可她的心智和能力远远不止三岁,分明是成年精怪。”
乌丸停一停,补充道:“好吧,她的能力倒是差不多就是三岁。不能再多了。”
银角忍不住说道:“别这么说,她只是天资差,和这个年纪没关系。她过几年应该也不会有太大进步。”
乌丸点头赞同,接着到:“再看你说的金鸢天狗双生子,和林微昕一样大,一样在人类世界抚养长大的。当时你见到的时候,也就24岁吧。可你形容他们却是用的‘成年金鸢天狗’这个词。”
“所以你看出来没有,他们的时间流逝速度与精怪世界的时间流逝速度是完全不一样的。感觉他们瞬间就长成了。”
银角不记得自己说过那是成年金鸢天狗。但是他们当时表现出来的超群法力,已经当时结界里的大混战确实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乌丸察言观色,见银角面上并没有什么反对的态度。就又说下去:“这不合理,对不对?所以,他们的精魄碎片里的内容就很重要了。比如林微昕,就算骨女收藏人皮,也要有个骨头架子撑着。她那层皮里面什么都没有,除了灵气和精魄碎片。这不合理对不对。”
银角斟酌着慢慢解释起来,“其实我前几天用‘七物极微’的法术细细看过她皮肤的裂缝,我当时就没有找到里面的本体。”
“林微昕身上有一个非常复杂,叠加了十几层的‘伦勃朗的小戏法’,这个‘伦勃朗的小戏法’传说是人族修行者发明的。传说有个叫伦勃朗的人族画师,因为晚年穷困潦倒,只能在旧的油画上画新的画。所以他后期的一幅画里其实有两幅画。这个法术名称就取自这个典故。这是十分高级精妙的法术,不仅技法精美克制,在法术一层一层叠加时要特别小心,一旦哪里出现冲突,就会几层一起弄坏。所以一层两层的倒也不算特别,像林微昕身上这样一下叠了十几层的,真是我生平仅见。”
乌丸也听说过这个法术,只是狸族变化术在各族里都算精通擅长的,对这种物理变化术便不太在意。现在听银角说了才了解一些。
银角接着说道:“我觉得‘伦勃朗的小戏法’叠加到十几层这样的法水水准,再加上里面的精魄如果足够强大,又有大量的灵气团支撑,维持一个人形傀儡应该是做得到的。”
他皱着眉头疑惑地说道,“我只是不知道光凭一片精魄碎片怎么能幻化出一个独立思考的意识,并源源不断生成自己独立的精魄碎片的。那片精魄碎片只露出来那短短一会儿,我就感觉到了其中的巨大意识力和营造的强大法境,根本不是普通的精怪更不是普通人族。”
“林微昕并没有显示出原来那片精魄的回忆与法力。就是完全从头开始的一个普通人族意识。等来到这儿,又接受了灵气,变成了普通的精怪族。似乎这个人形会根据所在世界调整种族,势必调整到最寻常,最不起眼的样子。”
“所以说,先看看林微昕这些精魄碎片的内容,说不定就知道了。不行再去取一丁点我镇在铜镜里的精魄看看。总能知道的。何必在这瞎摸索。”乌丸做出总结。
遽然双掌猛击,嘴中急速念咒,手中海带便如有生命一般飞去捆住了听得入迷的堆堆。再手指轻轻往回一拉,就把堆堆拖来身边。乌丸从堆堆口袋里掏出精魄瓶,即刻就要打开。
第八十四章 我本年少
“别打开。”银角变了脸色,大吼一声。
乌丸手顿住一下。
银角赶快接着说道:“乌丸大人,现在两种不同精魄碎片的关系还没有找到,最好不要做任何冒险的事情。万一什么地方鲁莽了,也许对林微昕来说就没有机会再重来了。”
乌丸没有在听银角说话,他在听那个林微昕一样的女声说话。
“快打开吧,里头说不定会有线索。又能把她救回来,又能顺便知道她怎么看待你的,多好。”那声音兴高采烈地说道,“诶,你说,她为什么跳下去救你?你可是乌丸家最年轻的长老,难道还会真有什么危险吗?啧啧啧,我可没预料到她会做到这种地步。我太惊讶了。”
“咦?为什么我一劝你做什么,你就反而犹豫了呢?”那声音笑起来,“你还是信不过我呀。没关系没关系。你看银角,看见了么?他那么英俊,性格又最是温和友善,从来都不发脾气,所有人的都喜欢他。可他为什么对你沉着脸?”
“看呀看呀,他不允许你动林微昕的东西,是为什么呢?我听你说过,之前林微昕照顾了他三年是不是?哎呀,好感人。”
“我没跟你说过!你跟我闭嘴!”乌丸忍无可忍。
这一分神,银角当机立断欺身过来,一把捏住乌丸的两颊,就势喂了样东西进他嘴里。得手就迅速退出几步。定定看着乌丸。
乌丸从未受过如此对待,气得额头青筋直爆。才一觉察,那东西已经被咽下去了。几乎瞬间,喉咙一甜,一大口血就吐了出来。
乌丸气得话都没工夫说,一口接一口吐血。好容易停了一会儿,他抓紧这个短暂的空档,赶快问道:“银角,你这种有名有姓的大神怪,出手比土狼族的宵小都不如。你不光以大欺小,你还手段低劣。”
银角脸一红:“对不住,乌丸长老,你最近行事多有古怪,性格也更难以捉摸了。我们蝾螈族巫蛊歧黄占卜这些还凑合,打架实在并非长处。我只能先给你服下两条孔雀水母的触须。“
又周到地宽乌丸的心:“别担心,这触须还活着的,没有腐坏。都六七年了,居然还活蹦乱跳的。上次我用它们,还是骗林微昕那个金鸢天狗的哥哥吃……哎,你不用催吐,你吐不出来的。它们现在已经钩住你的胃壁了,它们没毒,只是在你胃上扎孔而已,所以才会吐血。别怕别怕,死不了的,只是压制你的法力用的。万一有什么,这不还有我嘛。”
乌丸气得“哇哇”连着吐了几大口血。他突然很怕那个女声从此变成银角的声音去。并且告诉他,从这一刻起,他的心火的内容也变了,新的心火是要弄死银角这个老壁虎。
乌丸一边吐血,一边灵气像开了阀门一样跟着这些血液流出来。没一会儿,他就萎靡不振地倒在了地上。
银角看了会,觉得没威胁了。这才放松下来,把乌丸紧紧捏着的瓶子轻轻拿下来,用袖子擦了擦上面的指纹,递给堆堆。
堆堆忙用干了的星光藻把瓶子裹起来,先放进砗磲壳里,再小心地把砗磲壳揣进了怀里。
银角用警告的语气对乌丸说道:“我可以帮你止血。但你要答应我,别再硬抢这个瓶子了。行吗?”
乌丸连骂人的力气都没了,连吐两口血示意“好的”。
于是银角开始翻自己的口袋。
银角翻了好半天口袋。
他尴尬地自言自语道:“诶?这个引孔雀水母触须出来的饵料不知怎么不见了。是一种叫烟籽螺的螺肉……”
乌丸用尽力气拉着银角的衣角,慢慢站了起来。一巴掌打在了银角的后脑勺上。呲着沾满了血的牙齿,有气无大一力地哼哼道:“你等着,我要打断你的金角。两支!”
“那你得先止血了才能指望。”银角头也不抬,一个劲在包里翻东西。“啊,找到了。只剩最后一瓶了,可得省着点用。”
乌丸一阵心绞痛,银角这人看着挺正常,怎么正经说起话来,那么不正常呢?就让人心里一阵阵灼烧,他才是自己的心火才合理。
银角在乌丸嘴角涂了小指甲那么大一丁点粉末。乌丸也很期待效果,可并没有,他一口血到喉咙口眼看就要吐出来。
银角大叫:“别吐。回头把那些饵料沾湿了。”一指乌丸喉咙,乌丸不能控制地把血咽了下去。银角看一眼乌丸的脸色,干脆也给他下了个消音咒。然后又犹豫着取了饵料,抠抠搜搜给乌丸嘴边涂上了大拇指指甲盖大的地方。
总算血止住了。
乌丸翻身起来,刚一站稳,就双手大力拍击两次,咬牙切齿一个劲念咒,眼睛里都能发出飞镖来了。他把自己变做一只豪猪,浑身的尖刺,团成一个球就高速奔着银角滚过去了。
他非要银角也尝尝被扎满了孔,血流不止的滋味。到时候也闲闲同他说一句:“死不了的,这不还有我么。”
银角哪会坐以待毙,双手不停地摆出繁复的手势,手指灵巧地缠绕、指点。每个动作都留下了灵气的痕迹。短短一个瞬间,他胸前的空气里就布满了灵气的轨迹。
乌丸到他跟前的同时,他双手向上优雅地一挥。整个人腾空而起。长袍宽袖,仪态如神明一般。
乌丸更是生气,“嘿嘿”大喝两声,身上的刺竟然一起如箭矢一般以银角为目标射了出去。
好一场箭雨。
银角悬在空中,施了个风起术。施完,忽然起了个念头,又缓缓在风的中心画上一个双环的符纹,慎重地施了个“无尽之结”的法术。施完法,立刻落地。
周围的灵气发了疯一样被这个符纹吸进去。之后,那个寻常的风起术慢慢凝聚成了一股巨大的风筒,盘旋着盘旋着,把周围的东西都卷了进去。乌丸那些刺被卷进去后,立刻被越来越大的风力折断成几节,没入风壁,瞬间不见了踪影。
银角在地上看得叹为观止。心道:这古籍里找来的远古法术果然精妙,只可惜正常外界的灵气浓度,根本不足以撑起这样程度的法术。估计此生只能在这里面见识一次。
乌丸变回原形,把体型变到最大,跳过来一把抓住银角,破口大骂,“你疯了吗?你是扮神明扮上瘾了!连‘无尽之结’也敢用。你嫌命长,我还年轻呢!”
银角笑眯眯毫不生气回答道:“你怎么基本常识都没有,我是有一千多岁了,可是我们族一般寿命四五千岁,你得换算了来看。我和你差不多。你看你,知道东西都是一知半解的,这个“无尽之结”不会无限扩大的,等周围灵气浓度降低一些就会自动停止的。”
“你可给我拉倒吧,你自己看看。它有停下来的趋势吗?”乌丸决定,要是这次死不了,他马上就要杀了这个蠢蛋小壁虎。
第八十五章 先救招财
这个空间里虽有树有水有沙滩,可一直都有一种诡秘的气氛。因为所有的东西在某种意义上都是“死的”,没有新陈代谢的。即使天空的位置是亮的,也并不是阳光那样富含生命力的光。所以在里面久了,每个人的心情都会不可控制地败坏下去。
而现在,这种“死气”被搅活了。
银角很多年后,还曾沾沾自喜地回忆起这一天这一刻来。那时他如何如何灵光一闪,如何如何用尽全身法术施了一次“无尽之结”。
谁还有机会看这样的远古法术呢,现在的环境与远古时代的环境早就不一样了,灵气稀薄了太多。哪像从前,灵气浓得,恨不得施个火起术都能把灵气点炸了,要不然那些远古神祗也没那么容易填山移海。
所以银角虽然见乌丸气急败坏地跳脚,但也不理。只是目不转睛看着风筒继续变大变粗,被搅进风筒的东西越来越多。灌木,棕榈,椰子树。
银角两眼放光,几乎要感动到落泪。力量啊,这就是力量,灵气转化成的力量!很快就会有一个临界点,不再需要更多的灵气,就能始终保持这个现状。所谓“无尽之结”便是如此,永远保持环状移动着,没有损耗,不需补充力量。永远永远。
真是神明的力量啊。
猴子把叽哇乱叫这跑来乌丸脚边蹲着了,堆堆更是聪明地紧紧抱着乌丸一条大毛腿。
乌丸掐住银角的腰,举起来一阵乱晃。“神经病啊你。你能正常点不?现在好了,就算你说的对,这‘无尽之结’要到周围灵气稀薄才能停,你知道这里面有多少夕烧金吗?等着吧。等熬死了我,你自己孤零零在这欣赏吧,反正你还有三千年好活呢。”
这时候,风声里传来豆豆的声音。
“大家听我说。昕昕最后和我交代了两件事,第一件事是把她的精魄碎片拿几片给招财补足意识,这样大家就可以出去了。”
大家都没反应过来。
豆豆不耐烦地更大声说道:“她是我自己认下的临时的主人,她的话我不会违背,也不会编造。她最后不能说话了,就在意识里和我传音说了最后的要求。”
乌丸和银角略想一想就觉得这是突破困境的最优解了。招财的情况一直未知,如果有一天突然石化了,这个空间里的情况完全不能想象,兴许就成了大家最后的葬身之地,也谈不上救林微昕。出去才有转机。最起码能活下来。
堆堆想不了这些,他大声问道:“为什么你早点不说,现在才来说?”
豆豆半天没吱声。
最后犹豫再三,怒气冲冲地飞快说道:“我不想让你们动她的精魄碎片。我不能背叛我的主人,我要保护他。”好像慢一点就会被别人质疑似的。
风更大了,风筒已经顶到了天空的位置。
豆豆尖着嗓子叫道:“哎呀你们这些人,快点取出来啊,这风要把里面撑坏了。”
堆堆把乌丸的腿,悄悄抱得更紧了。他低着头不做声。
银角的长发在风中猎猎四散飞扬,缠在一起。他一扭头,头发就全部扑到脸上,嘴里。他不慌不忙粗粗理了理头发,对堆堆说道:“堆堆,我知道你舍不得拿出来,害怕林微昕少了这几片精魄会影响她活过来。我不能骗你说我们一定有办法让她活过来。但我向你保证,我会尽我的全力去找办法的。而且我比你们寿命要长几千年,哪怕你们都死了,我还是会遵守这个诺言,直到我死了。”
堆堆把脸埋在抱着的这堆毛里,忍不住流下了眼泪。他一直不认为大王死了,以为她只是和上一次一样,跑去招财里面打架去了。只要用星光藻好好裹住这个瓶子,放在砗磲壳里,过一夜她就会毫发无伤地出来,然后会摸着他的头,夸他聪明,还记得用星光藻包裹瓶子。大王和他说的话,他一向记得很清楚。
而银角的话让他意识到,大王可能再也回不来了。她变成了两个玻璃瓶里装着的那些亮晶晶的碎片和液体。
他学会了变形术,一直想变给大王看,让她看看自己变出来的衣服是不是又干净又合适。还有手绢,大王给的手绢他也叠好了放在口袋里。大王最怕脏,最恨别人脏。大王见到他,一定会夸他是个干净的小灵猫的。
他没来得及变给她看。
忽然他觉得有人在摸他的头,抬头一看,是乌丸。
乌丸摸摸他的头顶,温和说道:“我也答应你,以后我们一起想办法救你的大王回来。一直到我们都死了。”
林微昕告诉过堆堆,银角和乌丸都是很厉害的大神怪。有他们帮忙,大王一定会回来的,一定比只有他自己努力要好得多的。堆堆一边想一边眼泪哗哗流得更快了。他打开砗磲壳,轻手轻脚地解开了干海苔,留恋地摸了摸瓶子。递给了乌丸。
豆豆看到瓶子到了乌丸手里,立刻丢了一本书给银角说:“里面有个用其他精魄碎片来防止精魄碎片消散的法术,快读。”
这时候,风筒更粗了。银角这才知道怕了。明明说只要灵气变稀薄,就无法维持法术,可这半天了,这里面灵气之前到底有多浓郁啊?
银角一目十行,迅速记下法术的诀窍,心中默默演练了一遍,胸中一下气息翻腾。他继续把手势中的滞阻之处,又多在心中模拟了两遍。顾不上有十成把握了,心中念一回清心咒,强压下翻腾的气息,准备喊乌丸打开瓶盖。
乌丸见银角准备了一会儿后,往自己这看过来了。便把瓶子捏紧,随时准备打开。也不知道需要放多少精魄出去才行。他又急急问豆豆。
“我不知道。你先发个三四片出来,别放多了。”豆豆这样建议。
乌丸深深呼吸一次。手紧张地捏在瓶颈处,就等银角号令。
可这时,银角忽然脸色惨白,两眼无神地发起呆来。乌丸皱眉观察着他。
银角这头,就在他打算和乌丸示意之时,忽然听见脑海里一个幽幽的带着点稚气的声音响起。
“刚才听你起誓说,一定要找到救林微昕的法子,不死不休。可这件事和你一点关系都没有啊,都是她咎由自取。你都警告她不要把皮弄破了。”
这声音那么熟悉,又那么陌生。银角一时竟然没听出是谁。
第八十六章 都给我出去
“说起来,你总是心善,可是你救人也老失败,你说这是为什么呢?我想想啊,是因为你没把严重性给他们说清楚吧。你又想救人,又不愿意说得明明白白的。所以每次都功亏一篑,这些人最后都死了呢。你想起来没有?”
“甑岛有个破破烂烂的小寺,平时根本没有人去。你却偶然发现族里的金角会专门躲着人去那里求大明神谕。有一天你看到神谕上说要用黑葛原家的孩子来祭神……”
“你是若芽!”银角知道了。
“对,是我。你总算想起我来了啊。当时你只告诉了我姐姐叫她躲出去,不要参加祭祀。最后却发现祭的是水神,水神只需孩童。而我才是那个合适的祭品……唉,如果当时你和我姐姐说清楚是血祭的事情,你说,会不会我们全家躲出去,我就不会死了呢?桑染哥哥?”
“还有还有,那年,阿苏山要行百年一次的大祭,到时候山火会长时间日夜焚烧,直到山腹中铁石熔化成铁汁喷薄而出。你去提醒了住在山脚下的普通人族,可是你又没明说,只说让他们去主岛避难。那些人族不知事态严重,拖拖拉拉不肯离开居住地。结果很快,铁汁从山顶降下,带着火星,山火烧了一天一夜。一个村落只逃出了几个年轻人。”
“你别说了!”银角脸色发白,忽然捂住左胸大叫一声。
若芽发出一阵笑声,“想起来了么,桑染哥哥,我想着你也不会忘记的。那时候,我多喜欢你啊,你老是带着我玩,给我好吃的点心。后来大祭司割开了我的喉咙,把我送进瀑布下的水潭。你看到了吧,你看到那个场面了吧。你后悔了吗?后悔自己当时没说明白?”
“就像这次这个林微昕,如果你当时说她看起来似乎是空心的,皮要是坏了,可能会变成一缕轻烟。你说,她哪里还会去海葵池子里找死啊。”
“所以你看,如果那个叫乌丸的,不在就好了。一切都是因为他,都怪他。他害死了林微昕却还想打开她的精魄碎片看。你瞧瞧,他居然一点悔过之心都没有。都是他的错。”那声音忽然放慢了语速,透出蛊惑的意味。
银角心中一阵绞痛。
乌丸看得真切,忙大叫道:“银角,不要上当,这是心火,我跟你说过的呃。是夕烧金里被人下的小幻术。它说的都是谎话。你不要搭理他,一搭话心火就会种上去。”
银角心中一凛,神态恢复清明。
只听若芽哼了一声,赌气道:“哎,这个乌丸好讨厌,老是碍事。桑染哥哥,我过一阵子再来和你叙旧,你等着我啊。”就此安静了。
银角心中微凉。只觉得胸口一阵冷一阵热,气闷难受,心脏隐隐作痛。
没时间多想,只能赶紧再念一次清心咒,对乌丸喊一句,“开瓶。”然后凝神,专注,心无旁骛地施起法来。
那些精魄碎片见有一个开口,忙不迭拥到瓶口想挤出去。乌丸看准三片飞出后,立刻关紧了盖子。那三片精魄才出瓶口就被银角手中升起的一团灵气球吸了过去。隐没在灵气球中。
银角一手托住融有精魄碎片的灵气球,一手极速翻飞完成各种法术手势。慢慢地,灵气球变成了一个透明的蓝色光球。银角继续念咒,指尖迸出金银两色的灵气,在蓝色光球上写下密密的符文。
如此精雕细琢半天,才算完成了施法。银角再次施法做结界,将自己包裹在内,轻轻往风筒边迈了一步。立刻就被带进了高速旋转的风筒。
乌丸、堆堆和猴子都目不转睛盯着风筒,依稀能看见一点蓝光由下而上,螺旋式上升,慢慢到了天空的顶端。然后不受风力左右,稳定地一直向上飞去,倏然间失去了踪迹。
过了一会儿,乌丸敏感地感觉到,空间内的灵气开始大量地往外扩散去了。应该是招财在扩充内部的空间,她在和“无尽之结”争夺灵气。
不知过了多久,风筒的转速明显变慢了。那些原本被吸进去的东西开始左一个右一个地飞射出来,椰子,椰子树,石头,银角……嗯,银角也被甩了出来。然后象征性地缓缓转了几后转,风筒就完全消失了。
银角一落地就开始跪在地上大吐特吐。他这几天什么都没吃过,最后一次吃东西,还是和乌丸一起喝的酒和波点葵的切片。胃里早没东西了,所以他吐了半天,尽是酸水。直吐得满眼冒金星。
忽然,银角感觉到有一股很大的力量把他猛地推到了一边,一只看不见的手跟着就把他吐在沙滩上的酸液都清理了。
然后,银角他们每一个人都听到了招财嫌弃的声音:“哎哟,你是银角大人吧,怎么这么会弄脏别人家的地方啊。你快点给我出去吧出去吧。”
乌丸几个目瞪口呆地看见银角“唰”就不见了。
然后招财又一惊一乍道:“哎呀,怎么我睡一觉起来,你们把我的‘微昕岛’弄成这种样子,树都连根拔起来了。啧啧,你们这些人……都给我出去!出去!!”
于是一个错眼的工夫,他们终于都出去。
乌丸看见银角就站在前面不远处,背着手立在一小块突起的石头上,听见身后有动静,就回头看过来。
银角看着乌丸,惊叹道:“看,这一池子都是夕烧金。”
乌丸这才看见他们现在是站在一个池子的旁边,池中金辉交映,金雾氤氲,仔细看去,满目都是夕烧金。
豆豆恍然大悟道:“原来水母云它们在出云池底下藏了这么多夕烧金啊。它们可能是怕被人发现,就在出云池的底下设了个陷阱。只要下到池子底下的活物隔两天就会被金线杀死。这样就没人拿得到它们的夕烧金了。哦,原来存夕烧金的地方就紧挨着陷阱边上。”
“招财,招财,你从洞里出来是不是就掉进了夕烧金的池子里?”豆豆大喊,想听听招财的际遇。
第八十七章 遗言
招财没有回答豆豆的问题,而是愣愣问道:“昕昕死了吗?为什么她给我留了一长条遗言?”
她一问,大家默然。
她没留意大家的态度,一边思索,一边慢慢把林微昕的遗言念了出来。
“招财,太突然了,我还在震惊中,这就是我的遗言了。你活了就帮我转告。死者为大,没时间跟你们客气了,最后拜托大家的事情了,请一定帮我办。”
“首先,招财你自由了。从此你可以选自己想选的主人,也可以自己生活。”
“帮我提醒豆豆做到交待给他的第一件事。”
“拜托银角,研制一种可以清除关于某一个人的所有回忆的灵药。”
“拜托乌丸回去人类世界时,去探望一下我家林爸林妈,把银角研制的那一剂药,给他们吃了。”
“拜托堆堆处理和与犀鸟大人和砗磲夫妇的一切交接手续。”
“其余事项,请去抽屉库的写字桌左边抽屉里,找一本笔记本上写着‘待办清单’。请按照上面的做。”
招财半天没说话,可能在里面翻本子。过了好一会儿,她继续读起来。
“待办清单”
“不要拖了。这两天找找原来的狸元去哪儿了,收拾收拾库房,找到狸元先给银角和堆堆一人一个。”
“1、犀鸟拿来给豆豆复制的书,原本要归还。顺便看望犀鸟的婴儿,带礼物。看看金苹果和随便果的情况。”
“2、让招财给堆堆训练一枚能独立思考的狸元。”
“3、大家分开的时候,把波点葵拿出来分一分。乌丸多分点。豆豆那份给苏木。”
“4、如果金苹果可以种了,有剩余就分给他们。”
“5、探探乌丸口风。看他愿不愿回居酒屋时,把波点葵当作伴手礼送给白川店长他们。如果允许请他一道把朱鹮和乌羽的一起带到。(估计他不愿意,那点波点葵还不够他吃的。)”
“6、分开前,问银角要那个云丹壳,再要点回春膏。问乌丸要点酒,磨一磨看能不能弄到他那套睡魔祭的杯子。”
“待办清单就只有这些,没了。不过,这页底下画了一只特别丑的浣熊,头上有个箭头……标注着‘秃头’两个字,还写了句话‘乌丸以后肯定是个炸毛秃胖子。’”
招财“扑哧”笑了出来,停了一下,突然哽咽了。
“最后,”
“我身无长物,承蒙大家照顾,很高兴认识大家。”
“谢谢。”
“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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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角一行人出招财的狸元已经好几天了,还是没有找到出去的路径。
他们沿着池边走了一圈。又摸索了目前这个场所的各处边界。对现在所处的环境终于有了一个直观的概念。
这里当然还是在出云池的底下。这是个被石壁包围的封闭空间,像个大型蒙古包似的。里面唯一不是石壁的地方,就是夕烧金的池子。
洞里空气的湿度比较高。有些奇怪的是,温度居然还比地面更高一点。按说当时大家从出云池跌落,很久才落地,现在一定是在海平面之下的。因为湿度高,周围的石壁上都有些地方长青苔了。
他们用灵气将五感的敏锐度提到最高,细细探过了周围的石壁,发现四周都是十分厚的黑色山石,与石头山外表看见的那种硬度不高的灰色山石完全不一样。如果不用法术,只用肉眼感测,居然连石壁的厚度都估摸不出来。有点儿吓人。
这些石头没有棱角,所见处皆十分圆润。石头缝也都是圆润的孔状,长条形。似乎这一处以前是在水面之下的,经过了很长时间海水的冲刷。又因为这石头本身的质地十分细密,硬度极高,虽然水滴石穿被磨出了孔洞,但整体结构也没有破坏。
看看这一池夕烧金的规模,要攒下这么多来,这地方脱离水下应该有好久好久好久了。
找了好久也没找到什么办法出去,除非把这山洞炸了。可这么厚的石壁要想炸开……
他们一致开始思考原路返回的可能性。
之前的陷阱,已经知道光靠乌丸一个人的力量是无法击穿上方的结界的。那来的路基本可以看作是单向的一条路径,只进不出。所以原路返回的成功率很低。
他们也讨论过如果加上银角,有没有可能一起合力打破那个结界。可是用什么方法,光纸上谈兵也没有头绪。
最重要的是,要再进陷阱的话,他们必须得和之前一样,全部人进去狸元,再由招财自己,通过原来那个石头缝进去。
之前由于里面一直有活物的气息,导致陷阱开启了斩草除根的模式。谁也不知道现在进去会是什么情况。那个石缝,活着的人或生物也无法用五感穿透结界,看到里面的情况。
再说,真要孤注一掷走回头路,如果再出现招财被击中昏睡的情况,又会陷入之前所有人被困狸元,进退两难的境地。上一回,招财是碰上了天大的际遇,掉进了夕烧金池子里,补充了灵气,后来又有林微昕的精魄碎片来补了意识,这才勉强到了今天。
所以他们觉得还是不考虑原路返回了,尽全力找新的路。
商量过后,他们一到下午四点左右就躲到招财的空间里,让招财找了一个石头缝待着,观察有没有水母云来存夕烧金。
干等到第三天,来了。
石头缝里首先冒出了一丝粉红色的云絮来。然后粉红,淡紫,暮蓝,乌金,淡金,各种颜色的云絮一丝一缕慢悠悠地从各个石头缝里不停地飘出来,后面来的云絮就主动与前面粘在一起,变成更粗一丝云絮,到云朵,最后变成一朵完整的水母云。
盛装的水母云晃晃悠悠飘到池子上方,抖了抖身子。那些淡金色的夕烧金金箔和金粉,就打着转落下来了。它等了一会儿,又再次确认般抖了抖。夕烧金离开了云朵后,被落日染上的漂亮颜色也慢慢褪去了。很快水母云又变回了白色。
水母云把自己的体积膨到最大,变成稀疏的一大片云絮,甚至可以透过它看到对面的石壁。然后又沿着石头缝的原路一丝一丝透出去了。
很快别的水母云也依次来把所得的夕烧金留在了池子里。
第八十八章 怎么出去
等水母云都走了。招财把大家丢出来说了看到的情况。
乌丸一听,觉得很简单,大家就变成小飞虫从石头缝出去就好了嘛。于是摇身一变,变成一只芝麻大的懵虫,找到最近一个石头缝就飞了过去。
眼看着石头缝就在跟前了,他飞过去时却直接撞在了结界上。可能就是之前陷阱里,防止活物通过的那种结界。
他变回原身,跌落在地上。刚才那一撞,对于一只懵虫来说,实在是够得个脑震荡了,如果懵虫有脑的话。
大家都觉得情况有点棘手,说到底就是三个字“出不去”。现在看来,他们只是从一个罐头进到另一个罐头而已。
而此时,心思缜密的银角已经想到了一个可怕的可能性。他和乌丸对视一眼,都在对方眼中看到了紧张和慎重。如果这里和之前的陷阱有一样的结界,那也就是说,这个山洞里也有可能有一样的金线机关来清理里面的生物。而他们已经出狸元快一周了。
因为能到这里的,都已经经过了第一道陷阱的筛选,所以逻辑上讲,生物来这的可能性是极低极低的。
之前的陷阱三天清理一次,也许这里清理的时间隔得久一些,可如果也就是六天清理一次,一周清理一次呢。要快点想出办法来离开这。不然又会重蹈覆辙。
银角站在池边招呼大家围过来,共计共策一番。
这时,大家才发现猴子和堆堆两个,正在石壁上“吭哧吭哧”刮着那些青苔。
乌丸纳闷问道:“你们刮那个干什么?”
猴子毕恭毕敬地回答:“乌丸长老,是豆豆大人让我们刮的,刮下来的都收拢在一堆,献给豆豆大人。”
乌丸心里咂摸了下猴子这态度语气,啧啧,还“献给”。忍不住问道:“这豆豆大人是许了你什么好处吗?”
猴子一顿,乌丸大人真聪明,也不隐瞒,回答道:“豆豆大人让我听他的差遣,这样他就给我神怪们修炼的书目,允许我进他的书库看书。”
这些天乌丸和银角、堆堆始终都在忙着找出去的路。猴子虽然因为夕烧金的原因,变成了精怪,可他没有师承,也没有任何学习模仿的对象,只是徒有点灵气而已。完全帮不上忙。只能有点失落地在一边蹲着看。
豆豆就留心到了。
他之前几年领着招财到处野,闲暇教教林微昕,刚刚教出几分兴味来,颇有点为人师的自豪感。谁料到这次出云池事件,林微昕肉身消失,只留了一瓶精魄碎片和灵气下来。招财因此大受打击,郁郁寡欢,除了正事再也不多说一句话。
豆豆感到了几千年来最大的一次情感危机。他感觉自己像一个失去了独生女的空巢老人,心态一下子苍老起来。
真的,不用要求这些孩子多厉害多有出息多聪明。这世上能有几个苏木呢?平平安安,健康快乐就好。豆豆对自己说。想起自己对林微昕有时有些严格,现在就是后悔,悔不当初,不能多想。如果再给他一次机会,他会选择更有耐心,更和蔼可亲地做一个好老师。
这时候,他看见猴子。
乌丸点点头。
问豆豆:“你要这青苔做什么,又不是什么有灵气的东西。”突然怀疑起自己的知识广度来,转头问银角,“这青苔不是什么的了不得的远古植物吧。我年纪轻,不像你老人家见多识广。”
银角看他一眼,跑去石壁观察了会儿,抠了一点儿下来尝了尝。分辨了半天。说:“不是,就是最普通的青苔。不过你能知道自己见识少也是好事,以后记得多读书。”
乌丸反唇相讥,“书看得多肯定是好事。只是有些人看书看得连‘无尽之结’这种级别的法术也敢随便使出来,明显是脑袋里有根筋搭错了。”
“要不是我冒了这个险,你现在还在招财那个沙滩上望着波点葵兴叹呢。”
“我就想知道,你之前也想不到自己能有夕烧金这种际遇。那你自己学这种施不了的法术是为了什么啊?你最开始是怎么想的?”
“我……”银角刚要辩驳。
乌丸立刻抢在他前面说道:“啊!我知道了,你时间多嘛,你得活个四五千年,时间多到没地方用。反正你除了这些看书挖药做实验和当人族的神明,也没什么特别的爱好。”
银角这回神色如常,只微微一笑,答到:“对啊,我不修行都能活四五千年,我现在还这么努力修行,估计至少能活个几万年吧。万年上的寿命,也当得起那些寿命不足百年的人族把我当神明了吧。”
乌丸惊讶道:“啊,你居然说出来了!这种话你也敢说出来!你这话有违本分,是会触怒神明的。”
银角摇摇头。
乌丸沉默了好久,才说道:“上回你说金角啊,血祭的事情。我还劝你回去把神坛掀了。结果你真说这样大逆不道的话,我反而不习惯了。”
没吵起来,乌丸好不遗憾。
本来要说正事,给扣青苔的事情一打岔,大家注意力都转移到了青苔上。等着豆豆说要这东西做什么。
豆豆闷闷不乐地说道:“昕昕当时不是交代我两件事吗?第一件事情是让我收拾库房找东西给波点葵吃,说当时她答应波点葵了,一定尽快找东西给它们吃。现在又没什么吃的,只有找到一点是一点了。”
大家都不做声了。自从招财读过林微昕的遗言后,大家默契地再也不提林微昕了。有时话题不可避免地要联系到她了,大家一般就尽量硬生生止住。
精怪们原本对生死都看得很淡。可林微昕的遗言里,不知怎么充满了毫不克制的感情,当时听到的人都受到了莫名的触动。可能人族就是思维方式很怪吧。
除了银角,大家谁也没有多少和人族的接触史,也都提不起精神去问。于是,一种恹恹的情绪像传染病一样传给了所有人,包括招财和豆豆。
豆豆见大家不说话,也就不再提林微昕的嘱托。开始问起进展来。
大家商量了一圈,觉得应该考虑一下从眼前这个池子找突破点。
第八十九章 骨女也不错
这一池子都是夕烧金,可能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水。没准是个石头大坑。
那,谁先去探探路呢?
豆豆喊猴子去,猴子支支吾吾不想去。
招财就说,她想去。豆豆听到了又有点悻悻地。
银角和乌丸想想也行,万一底下全是水,还真是招财、豆豆他们去看一下比较安全。于是银角翻了一团五色缕出来,一头拴在招财上,慢慢把招财垂下池子去。
他不紧不慢,匀速把五色缕一点一点放下去,乌丸瞅了两眼那团五色丝线,说道:“看着是人族的东西。人族的东西你也好意思拿?”
银角看他一眼,轻笑道:“他们供奉给我的,我为什么不好意思拿?”
乌丸见他不断地放线,那个线团却一点不见变小,颇有兴味地问银角用了什么法术。
银角说,这原是雾岛附近村落里,住着的一位孤老的。老人最后一次来神龛前放当季水果时,遗落在果盘边了。那天回去之后,老人就去世了。因为掉在贡品的位置那,老人又去世了,别的村人也不敢把它捡回去。生怕银角默认了这是给他的贡品,不敢动觊觎的念头。
银角就干脆把它捡回去玩。这才发现这个线团似乎永远也放不完,不知道有多长。
后来想想,那个孤老,也许是个人族修行者,混迹在普通人族里生活,也许是共存时代结束时残留在人族世界的那些人中的一个。
乌丸认真听完了,说道:“也许他就是个卖五色缕的货郎。”
银角就笑了。
乌丸见气氛和谐,就顺势问起那天银角心火的事情。
银角斟酌了半天说:“我这个心火,由来已久。这个夕烧金的小幻术挺精致的,会从人的记忆里挑选出最强烈的感情波动,然后根据记忆的内容,幻化成当时的人来折磨人。”
乌丸觉得太对了,这个小法术太可恶了。
银角见他又在那默不作声生闷气,就宽慰他一句,“烧不烧的,有什么区别。烧起来,也就是欲望展露出来了,烧不起来,根子也在心里埋着。火能烧起来,最关键还是有蜡啊。谁能真的无欲无求呢?”
银角的话让乌丸开始从另外的角度思考起这个问题来。
那个像林微昕的声音现在,还是时不时会来撩拨一下乌丸,乌丸渐渐也不气急败坏了。他有点怀疑这个幻术是人族修行者下的。这样一咏三叹地反复嚼一件事,在他看来,慢慢地杀伤力就变小了。可还是不舒服,牙痒,想在腔子里施个冰封术。
但现在一想,这心火只是欲望而已。如果说,他的欲望是怕孤独,希望被爱,希望去爱,喜欢美,希望拥有自己觉得美的事物,喜欢一个人,想和一个人一直在一起。
那,就去喜欢好了。
得到了,开心。得不到了,难过。难过又不会死。死都不算什么嘛。
心火的危害根本就没多大,就烧着吧。最多就是作为一个精怪,产生了这么多低级的欲望,拖累了修行。讲出去难为情。
你看银角才活了一千多岁,就无聊到要去学一个完全没有条件施法成功的远古法术,还记得那么牢,幸亏机缘巧合地,这辈子还能有机会用上一次。那他记得的那些完全没用上的,乱七八糟的法术呢,得有多少啊。
乌丸忽然想明白了,那自己慢一点就是了。被执念所困,在法心上留下痕迹,都是可以解决的。只要活得够长,没有什么是时间解决不了的。而他注定是要活很久很久很久的。他何必非要灭了这心火,又没真在烧着什么,又不真疼。
这时,他听见那个声音惺惺作态地惋惜道:“唉,你并不是想明白了,你是认输了。你曾经希望永远和林微昕在一起,可她死了。”
乌丸一边思索,一边慢慢回答道:“没错,她死了,那我还有什么可折磨的呢,我不用担心她不愿意永远和我在一起,不用担心她不喜欢我啊。”顿一顿,他改用一种甜蜜的声音说道:“其实你说的对,我能让你这样嚣张地说三道四,只是因为我喜欢听你的声音。现在她不在了,我更要留着你了。”
“那我就要离开你,你这个凶手,你杀了林微昕。你会永远内疚的。”那个声音突然恼羞成怒起来。
“所以我会救回她的。救回她,我就和她两清了。你就好好待着,等着看好了。我可是乌丸家最年轻的长老,我还有大把的日子好活,我又有天赋又有时间。只要我想,我总能救回她的。”
乌丸忽然感觉心上一松,那种隐痛不在了。他心念一动,静心内观,发现那簇火苗,居然熄灭了。
“这么容易放弃啊,多坚持坚持啊倒是。”他嘟囔一句,转头就把这事抛到脑后。一心只想着赶紧找到办法出去,让林微昕重新找个皮囊活过来。
银角不知道他随口一句话,到乌丸这里,却帮他解决了这个芒刺在背的小麻烦。
忽然,豆豆叫道,“招财说可以拉她上来了。”
银角和乌丸很惊讶,豆豆夸耀道:“招财可是一枚自由的狸元,她想和谁传音就和谁传音,她传给了我。”
招财被拉上来后,说了底下的情况。
底下没有水就是一个大石头坑,坑里到处飞舞着夕烧金,她都不小心吸了好几口。就是下去时要记得用腾云术,不然直直跌下去铁定摔断腿,坑挺深的。
“然后底下有个瓮。我想着你们兴许想看看,就把它带上来了。”招财轻描淡写地说道。
丢了个陶瓮出来。
乌丸和银角一看,这实际上是两个一样的红陶瓮,一个倒扣在另一个上面,口口对接,中间以粘土封口而成。质地很是粗糙,手作痕迹浓厚,表面还画了一些简笔画,似乎是很多小人围着罐子跳舞。虽是两个摞成一个,体积也不大。
乌丸凑过去拿起来,凑在耳边晃一晃。
招财解释道:“里面是个死掉的女孩子的骨骸。”
乌丸手一顿,放下陶瓮,跑去石壁前用青苔擦了擦手。
招财继续说:“我下去的时候,听见这个罐子里有个女孩子在唱歌。我觉得她的意思就是希望被发现。所以我要把这个留着给昕昕做骨架。”
大家想一想,都觉得可行。
骨女不就是少数不多见的凶残的大神怪嘛。当个骨女也不错。
乌丸再看招财那个小圆饼,就多出几分不一样的欣赏的眼光来了。
上架感言
明天上架。
目前差不多25万字。
很感谢每一位来看的人。感谢你们的时间,感谢你们的收藏与推荐票,感谢你们的评论与打赏。所有这些,都给了我极大的鼓励。
这样才知道自己不是单机。
没有什么比自己写的东西有人觉得好看更令人高兴的了。
我接着写,还请你们继续陪我走过这一段豆狸居酒屋里的时光。
无尽的感谢。
乔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