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章 自卑
就这样,一个荒诞至极的主持人比赛,就这样落下帷幕,不仅没有获得名额,还他妈把自己给搭进去了。最后罗少荣说得挺好听的,你写了主持串词也算是加班积分的。韩君玮和潘果果碍于我和马潇潇的关系,并没有表现得多么不平,只是我能感受到那种情绪。这个和柳七奉旨填词有什么区别?
主持人大赛结束的那天晚上,我没有等马潇潇,自己回了宿舍,钻进潘晓涵他们寝室,问潘晓涵要了根烟,躲进厕所,自顾抽起来。
刚刚点上,厕所门被拍响,我问:“谁啊?”
“是我,还有君玮!”
是潘晓涵,我犹豫一番,打开了门。两个人进来,带着一盒烟,够抽一会儿的了。有些事,一个人扛着并不会显得自己有多么地坚强。朋友也并不是用来说笑玩乐的,不然人生那么多痛苦,早就压死人了。
韩君玮和潘晓涵一进来,本就狭小的厕所更显得拥挤了,两人自顾点了一根,顿时烟雾缭绕。肺部被香烟充斥着苦辣,这种足以盖过一切苦恼的异样的快感,真的让人欲罢不能。难怪男人一上了年纪,就总是烟不离手,哪怕曾经信誓旦旦说这辈子都不可能碰这个东西,倒不是一定说我们都抄的讨厌了,只是看清人世间的虚荣。
两个人就这样一口一口地抽着,烟雾弥漫着这个小小的世界,整个人像是要飘起来,虚幻而不真实,像是世界开始倾倒。我明白这是香烟里的毒素开始麻痹神经,这是上瘾的征兆。
抽了一根,潘晓涵把盒子递给我,示意我自己拿,继续点上继续抽,抽了三根,我选择把一切说出来,压抑在心口的某些东西总是要释放的,不论结果如何,我只想过得心安理得。
“在你们看来,陈观潮是一个怎样的人?”
这个问题,或许有明知故问的嫌疑,可是我还是想看看韩君玮他们的看法。
“是个人渣,不谈也罢。”
韩君玮丝毫没有客气,吐出一口烟圈,望向潘晓涵,潘晓涵笑着,说:“就是人渣,君玮说的没错,那人确实不是什么好东西,算是罗少荣的狗吧,逮谁咬谁那种,你如果得罪他了,最好别硬抗,让我们来,这种人,打服了才懂得什么叫怕!”
“马潇潇从前告诉我她会毫不犹豫地拒绝,我明白,我相信,所以不论陈观潮做什么事,我都可以装作看不见,我也能看出来陈观潮到底是一个怎么样的人,可为什么马潇潇要瞒着我呢?和陈观潮一起主持,如果告诉我一声,你说明白了就好了,我不会生气,罗少荣指派的嘛,可她为什么不告诉我,如果不是陪君玮他们去参赛的话可能我直到中秋那天才会知道原来她和陈观潮是搭档主持。”
“还有,君玮,我要跟你说一声对不起,其实……我早就知道马潇潇她们是内定的,只是我不知道该怎么说,不知道该怎么告诉你们,我还是希望罗少荣能够公平,对不起……”
韩君玮吐出烟圈,仰头,无所谓道:“那又如何呢?没用的,没用的,根本不是这个事……就算是我和果果胜出,罗少荣还是有很多方法拿掉我们,他连那种话都说的出口,还有什么他做不出来的。唐默,罗少荣这个是,从前可是混社会的啊……”
无奈,无力,无从反驳。
韩君玮说的没错,真实到赤裸。
潘晓涵往坑里吐了一口痰,抽烟时间长的人就有这种习惯。“是,我听说过,罗少荣以前就是和混子,后来家里给弄到了这里来。你看看他平时的风格就知道了。”
我知道他们的意思,刻意避开马潇潇的问题,这样我就不会那么伤心。
“算了吧,这次赔了夫人又折兵,还把自己给搭进去了,你说我憋不憋屈?”
潘晓涵扔掉摇头,踩了一脚,说:“妈的,别管了,他们要写自己写,格老子的,要是老子,不骂人都不错了。”
“晓涵,如果那个人不是马潇潇,我一定会像你一样可是那个人马潇潇,我做不到。等以后你有了心爱的姑娘你就会明白的,虽然爱情并不是傻傻的付出,也需要礼尚往来,可并不意味着我不会为她做些什么。如果,我说如果,有一天马潇潇并不值得我这么做,我会毫不犹豫地离开,自己抽整整一包烟,喝一箱啤酒,然后忘记她。”
韩君玮出拳,悬停在我面前,我会意,与他碰了一下。
有烟,有故事,如果有酒,那就更棒了。
韩君玮推开窗户,浓烟涌出,黑夜里如迷雾。还好现在已经查过寝了,不然楼底下老师看到某间宿舍冒出来的烟,只怕早早就冲上来砸门了。“唐默,不论你做什么,不用管我和果果,我们并不会多想,因为我明白你这样做的理由。或许结果并不是你想的那么糟糕,为了让自己好过一些,多想想一些或许吧。”
我们对视一眼,笑了。
盒子里还有寥寥几支烟,在抽恐怕这个周就没烟可抽了,反正话也说得差不多了,再说恐怕就要显得矫情了。
“行了,差不多了,走吧,我上楼休息了,你们也早点睡。”
回到宿舍,躺在床上,打开手机,我以为会有马潇潇的消息,刷新了好几次,QQ的界面怎么也看不到那个红色的数字。我以为马潇潇会解释,不用说太多的话,哪怕就是一句“不是你想的那样”,都可以的。
人就是这样,无论过去多么美好,多么令人难忘,只需要一点误会,足以摧毁一切。何况……这不一定是误会,现在我哪怕是欺骗自己马潇潇一直是爱我的,我也做不到。回归到最初的那个问题,马潇潇为什么喜欢我,青梅竹马?可笑……我不信!十多年足以改变一个人的一切。人的新陈代谢在七年的时间就可以替换掉整个人的一切,七年后的我不一定是现在的我,何况马潇潇已经离开了两个七年。
因为找不到理由,所以没有自信。
我怀念和聂小倩的一切,至少我不会怀疑聂小倩是否是真的喜欢我,我们所经历的一切都是真实的。马潇潇就像是突如其来的大奖,可我的运气差到小时候买刮刮奖从来没有中过,怎么可能有一个大美女突然出现,说,我做你女朋友吧!
我开始怀疑。
许久,我终于相信马潇潇可以无动于衷,再联想到六楼会议室里她脸色的不自然,状态不在线,还不够吗?已经够了。
盯着手机屏幕久了,眼睛容易累,累到我打哈欠了,累到时间显示为四个零了,依旧没有马潇潇的任何消息。或许她早就睡了……
我不死心。
在对话框里输入。
“你不应该解释解释吗?”
发送成功!
第八十一章 一天
深夜的手机屏幕和临床室友的呼噜声一样令人讨厌,哪怕我猜测马潇潇已经很大可能睡着了,仍旧抱着一丝希望,她会向我解释。可能……可能她只是在考虑怎么和我说,也可能她正在打字呢?韩君玮说的嘛,想一些好一点的或许,安慰安慰自己。我什么时候沦落到需要这样了?
风吹窗外的老树,薄而柔的窗纱扶风温柔着夜色,电表红色的指示灯一闪一闪着,厕所里拧不紧的水龙头擦不干眼泪,腐蚀了砖墙。被窝里的双脚,凉如夜色。我已经尽力地蜷缩起来,裹紧被子,让呼吸也一起停留在狭小的缝隙里。手机的屏幕一直没有亮过,事实明显得不用我再去执着,我告诉自己,睡吧,明天的早读课还有很多的古文需要温习。
迷迷糊糊到天明,手机与枕头下的打火机一样安静,马潇潇并没有做什么解释。可是我还是不明白,这一个多月到底算是什么,那些所谓的“故事”又算什么。望江亭下,马潇潇说她要让她所做的一切变得更有价值,所以,欺骗我就是价值所在?我一次次追问自己,趁天色微凉,趁秋意为上心头,趁双脚还算温暖。
以往的时间点,我会等着马潇潇一起吃早餐,然后打打闹闹着回去教室自习。一下楼,女生宿舍门口的陈观潮尤为刺眼,我只是匆匆看过,匆匆离去。今日食堂的包子同矿泉水一般索然无味,糯米饭的辣椒酱似乎也忘了放盐,不然我怎么会被辣出了眼泪。
我抬起头,忽然看到镜面窗户里的那个唐默,佝偻着背,头顶乱蓬蓬的头发像是窗外腐朽的落叶。那个如老头一样的家伙原来就是我,我曾经认为走路驼背耸肩很潇洒,很有性格。直到今天以前,我还是这么认为,我想直起来,脖子后的骨头咔嚓直响,像是生锈了的机器,却有一种非常的快感,闭上眼享受起来。
食堂里稀拉拉的一群人,如稀拉拉的我。
临走时,响起买瓶水。我一直喜欢农夫山泉,如它的广告一样,流入心底是甜的。看着卡里仅剩不多的余额,想着这个月的生活费也不多了,好像离月底还有一段时间,我不知道该怎么和兰柔说这件事。一百多快如果每天只花八块,那么用到月底绰绰有余。
嗯,就这样好了。
潘果果课间的时候告诉我,她和宋青云分手了。她今日特地修了眉,画了眼线,贴了双眼皮,唇上涂了口红。精致如她,平静如此。我告诉她,说:“我可能也快了。”
她知道一切,于是也只笑笑。
我刻意看了眼她桌上的封条,被她用胶水糊上了,连同里面的字,一同糊在了胶水里,如果某一天要清理桌子,那些字,一定不会留下。潘果果再也看不到宋青云留给她的念想,我曾经送给她一句话。
如果再也见不到你,那么祝你早安,午安,晚安。
她说,她在后面加上一句,送给了宋青云。
如果再也见不到你,那么祝你早安,午安,晚安。岁岁平安。
潘果果没有说分手的理由,就好像不用说今天化妆的理由。她今天很安静,我也很安静。我一直望着窗外,希望下一场瓢泼大雨,这样我就可以去阳台肆意谩骂,谁也听不见,全身淋湿了谁也不知道我脸上是雨水还是泪水。
教室门口有人找潘果果和韩君玮,看他们同时出去,我下意识联想到主持人大赛的事。果然,潘果果进来时,说中秋晚会的主持人增加到四个,韩君玮和潘果果一起算进去,同时让我抓紧写好稿子,来的时候已经带了各班的节目表。
我对此表示怀疑,可看到盖了一个公章的节目表,又不得不相信。韩君玮指着节目表,沉声说:“可能是那天的事被闹到了学校里,可领导又不能不给罗少荣面子,于是主持人被增加到了四个,算是两全其美吧!”
既然能上,那一定是要去的。无形之中和马潇潇他们形成了合作,又隐隐有竞争。
中午,一下课我便自顾去食堂,如果早一些,说不定能抢到面条。面条与河粉想比,更能挨饿一些,而且更加便宜。看着沸腾的开水里面条逐渐膨胀,四块钱可以加豆腐干,糟辣椒炒的那种,味道很不错。
然后,乖乖地回宿舍,睡午觉。
下午有体育课,这是我唯一一次没有逃课,做好了准备活动,绕着绕道跑了两圈,然后自由活动。天色阴凉,不适合逗留,很快教室里近乎坐了人,也只有几个打篮球的不在乎天气,依旧挥汗如雨。
韩君玮下课之际满身湿透,气喘吁吁地冲进教室,抓起我桌子上的水一口闷,然后回到座位上,平复剧烈跳动的心脏。潘晓涵从教室外面冲进来,大喊着。
“大家准备一下,今晚罗少荣大检查,有违禁物品的赶快藏好!”
等潘晓涵过来,我忍不住问:“大检查,什么大检查?”
潘晓涵应该也是打了一节课的篮球,满脸通红,等他顺过了气,他说:“你刚来,你不知道罗少荣那厮有多不要脸,不知道他今天抽了什么风,突然要大检查,就是带着一帮班主任搜身搜抽屉啥的。”
“什么?这样也行!”
我忍不住脱口而出。
潘果果冷笑:“来人是罗少荣,什么事情干不出来?”
“你带了手机没,拿给我,我给你放好,不然被他找到了,比较麻烦。”
我把手机递给潘晓涵,想看看他准备怎么藏,见他用A4纸裹着,装进垃圾袋里,我还以为他要放进垃圾桶里来着,结果他跑到教室后面的书架下,塞进书架底层。潘果果则是随便找了个架子,然后夹在书里混在书架上密密麻麻的书里。
果然,高手在民间!
下午下课,学生会的来提醒要主持人一起排练一下,我这个写稿子的也一起被带过去,六楼的会议室,总算是来了一个震得住场子又有真本事的人,王伟杰,城兰中学唯一一个可以说是音乐老师的人,专业音乐学院毕业。
关上门,灯光聚集在上座,王伟杰坐在下面,显然来了一会儿了。
马潇潇还是那么美,就站在那里哪怕一语不发,也让人觉得惊艳无比。我下意识往潘果果身旁靠近了一些,不去看马潇潇,然后把稿子递给王伟杰。
王伟杰粗略看过,点点头,说:“先试试吧。”
第八十二章 孩子
好在会议室安装了空调,在冷天能够吹上空调,是一件极好的事。只是空调的暖风令人昏昏欲睡,不过王伟杰倒是比较兴奋,而潘果果和韩君玮他们在王伟杰的压迫下也不得不强打起精神。
王伟杰算是比较严格,多次暂停讲解要领,哪怕对主持这种东西一窍不通,也不禁有种醍醐灌顶的错觉。王伟杰的一番指导,他们的主持能力得到了较为明显的提升。不过稍有错误,王伟杰可是毫不客气,骂人也算是常有的事。可能是空调的温度比较高,血液循环较快,王伟杰说话的语调和速度比平日里急切许多。替潘果果他们捏了一把冷汗,并且表示同情。
排练一个多小时,几个人喉咙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沙哑。王伟杰很细心地给他们准备了金嗓子,提醒我几处需要修改的地方,这次排练算是结束了。
临走,我和潘果果有意无意地碰在一起,身后是马潇潇和陈观潮细碎的谈论声。我下意识地压制着步子,想要听清楚两人到底在讨论些什么,结果无疾而终。路过二班,我还是没忍住回头,马潇潇头也不回地进了教室,顿觉失落,无奈摇头苦笑,不过是自娱自乐自作自受罢了。
回到教室整好六点,还有二十分钟是第一节自习课。今天算是人到的比较齐的一次了,都准备好了迎接罗少荣的大检查。刚坐下屁股还没碰着凳子,就听得隔壁一阵怒吼声,然后像是有什么东西被砸碎了,又被从五楼扔了下去。
罗少荣来得这么快,各自相视看一眼,琢磨着东西都藏好了,压制住心头的不安,静静地等待着隔壁班的声音平息。一群人来势汹汹,十八个班的班主任一个不落,密密麻麻地挡在门口,而罗少荣站在最前头,怪不得潘晓涵说罗少荣以前是个混子。
门被罗少荣一脚踢开,或许是偶然,我捕捉到了他身后的任建宏皱了皱眉头,隐忍着没有发作。罗少荣冲进来,大背头反射着灯光,一上来便开口大声吼:“全部站起来,男女生各排一队,宋老师负责搜女生,赵老师负责搜男生,李老师负责抽屉!”
“任老师,可别让我搜出什么来。”
不知道罗少荣这句话到底算什么,威胁?不像。任建宏算是城兰中学的老前辈之列,敢对他不客气的人,不多。只是不知今天罗少荣到底是发了什么疯,见人就咬。
几个老师在罗少荣的命令下,行动起来。忽然潘晓涵不安地皱眉,凑到我耳边,说:“遭了,君玮的烟,还在抽屉里!”
“什么烟,什么抽屉?!”
烟这种东西,如果被罗少荣发现,不起也得脱层皮,更别说是韩君玮的烟,如果被搜到,后果只怕是有些严重。韩君玮排在后面,烦躁得不知所措,而查抽屉的那个老师已经近了他的位置,刚刚排练紧急,偏偏把这么重要的事给忘了,不知如何是好。现在只希望那个老师别搜到就好了。
“今天是卢正杰生日,原本君玮是打算送他一包福贵,结果……卧槽,妈的卢正杰那儿还有一盒杜蕾斯!”
听到这句话的第一反应就是一个巨大的感叹号,是我和这个社会脱节了嘛?现在过生日都是送杜蕾斯的!要知道我十八岁的生日礼物可是苏拉送的十八个多肉,娘希匹!送杜蕾斯,这个世界太疯狂。我果然是老了,九八年的老年人和零九年零零年的年轻人之间有着巨大的不可逾越的代沟。
人都已经堵在了教室里,说什么都只是空谈。一个接一个人在罗少荣的注视下走出教室,偶尔有人偷偷从窗户望,空荡荡教室和黑板前拥挤的人群比起来显得有心格格不入。
最担心的事情终究没有瞒得住,幸运女神似乎不太光顾我们这边,韩君玮的香烟被送到了罗少荣手里。任建宏阴沉着脸没有阻挠韩君玮被罗少荣带走。好事成双,坏事成对。卢正杰把杜蕾斯藏在衣袖里,被罗少荣抓获,一同被带走的,还有杨笑语。剩下的我们都相安无事,罗少荣来的快,去的也快。只是他留下的阴影一直徘徊在头顶,久久不去。
晚自习一直老师在,算是一堂真正意义上的自习课吧,最后九点五十下课,任建宏带着韩君玮和卢正杰姗姗来迟。他没有多说,让韩君玮和卢正杰回位置自己做好,当然还有杨笑语。
剪了短发的杨笑语低着头踩着碎步,然后推开桌子上高高的书,趴着,谁也不理。气氛压抑得可怕,任建宏坐在讲台上一语不发。四十多岁的脸颊上皮肤略微松弛,上了年纪的男人难免发福,于是那张脸就格外严肃。任建宏罕见地没有佩戴他的金色腕表,谁也不知道他到底要干什么。
“老子今年四十五,被一个比老子小十多岁的人指着鼻子骂,老子还不能还嘴,韩君玮,你平时抽烟老子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算了,你他妈还带进教室里,怎么?无法无天了是吧,还有……那些谈恋爱的,老子不说你们,脸面这种东西是相互给的,别他妈到时候说我任建宏不给你们面子。这次罗少荣很明显是有备而来,我想保也保不住,韩君玮和卢正杰,你们两个给我听好了,下不为例!罗少荣直接发话,回家去反省两个星期,别打电话给我,打了我也不接!”
然后,走了。
没有别的事。
当晚,韩君玮的父亲和卢正杰的父母带走了两个人。下楼时听见了双方父母向罗少荣求情时的无力,很遗憾地是,杨笑语一同被带过去,说来可笑,杨笑语在一众人之间如一个外人。我无权去评论他人的生活,只是难过,单纯地感到难过。
我没有让潘晓涵他们等我一起,一个人走在了最后。食堂还开着,剩下一碗干冷的面条。食堂阿姨看见我,犹豫着要不要卖出去,我问她:“阿姨,还有面吗?”
我的意思是别的面,干净的,热的。
阿姨尴尬笑笑,指着面前那碗,说:“有,这个。”
我想了想,问:“有热汤吧?”
阿姨熟稔地放好作料,另外免费加了几个肉丸。食堂的二楼只留了一处灯,小超市的阿姨打着哈欠,十分钟往我这里看了七次。干冷的面条经热汤浸泡后碎成了一碗粥,筷子很难夹得起来,吃起来很是费劲。最后是被催促着倒掉了剩下的半碗,还有……几个发酸的肉丸。
第八十三章 理想
人生在世,我想谈谈理想,哪怕我已经没有理想。
从食堂回宿舍只需要几步路,然后上一层楼。我喜欢宋冬野的《郭源潮》,里面一句“层楼终究误少年,自由早晚乱余生”颇得我意。俗世纷扰,少年人总会落地,可是谁又能为了谁而流连。看过很多很多感人至深的故事,可每一个放在我身上似乎都不会有好的结局。
忽然觉得马潇潇的选择并没有过错,这种天上掉馅饼的事,一次也别想,想多了会中毒的。
如果把我所经历的一切比喻成一个故事,那么,这个故事又是从何时起的?从黄昏午后老木门前趴着酣睡的黄狗身旁开始,从高墙上意外坠落开始,从十一岁那年耻辱的草地上开始,从楼角暗夜无力拥抱开始。
其实无论从何时起,都无法改变这个结局,我现在所企图的不过是为自己寻求一个好的开始,让自己更加心安理得,或者更准确地说让自己更加好受一些。
夜色深沉得看不到窗外的色彩,这样的季节很少有这样的天色,我是否应该感叹我自己的幸运?我仿佛是被困在了茫茫无尽的黑暗之中,独自一人,四周是老家伙们均匀的呼吸声。
妈的,想起以前胖子睡着了还在放屁。
我想,这大概是唯一证明我存在于的世界不止我一人,那么也就意味着在形体上,我并不孤独。
突然之间一股寒意莫名升起,灵魂仿佛在颤栗,恍若冰冷的长刀猝然之间在眼前掠过,刺骨的光在刹那之间于心脏之间一闪而逝,然后便是如死亡临近的惊悸。
忽然之间我看到这个世界,开始恐惧。
恐惧在墙角蔓延,一直到我的床脚,猝然之间爬上我的床头,牢牢地笼罩着我的头颅。
不知何处而来的力量,我突然弹起,弓弦失去力量之后,整个人仿佛是热水里捞出来一般,大汗淋漓。
恐惧如潮水褪去,我依旧心有余悸。
我不知哟为何恐惧,甚至是找不到恐惧的源头。其实有些时候就是这样,你不知道你为何突然悲伤,突然开心,一切都是猝不及防,当这突如其来的情感逝去,冷静下来回忆,皱着眉头。
恍若昨日,忽然惊起,如梦初醒,擦去额头的冷汗,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夜色中剧烈呼吸,排出肺部浊气,然后才背靠着床沿,整理着混乱如麻的思绪,追溯如风般逝去却又无法留住的从前。
这个时候我谁也不要,只想一个人,如果有一包烟,一瓶酒,一碟花生米,那是再恰当不过了。
黑暗往往给人思考沉静的环境,而大多数思想者于夜间,思绪奔放如火焰焚天,如惊涛骇浪。白日时沉默不语,皱眉而深沉。其实想说这实在是有些闷骚。
不得不承认我也是这样的一个人,其实有些话说得是很精妙的。嘴上说着不要,身体却很诚实。事实上许许多多的期待最后都无疾而终,很大程度上是在等待的过程中慢慢地失去了热情,或者是丧失了追逐的勇气。
我靠着枕头,从床头柜上的裤兜里摸出还剩下不多的香烟,夹杂口中,苦涩的烟味若有若无地开始在空气之中蔓延,有时候我们还未迎接某件事的到来,却已经嗅到了它即将发生的征兆,或许并不是那么尽人意,但至少给了自己一个心安理得接受的理由。
我似乎快要忘记了我做梦的理由,或许,只是一时冲动而已。然后就没头脑地往前冲,不顾一切地,或许某些我们所追逐的东西并不是我们真正想要的,只是因为某些时候要我们懒得去选择。
我总是在发牢骚,因为我可以毫无顾忌地问候我所讨厌的,毫无顾忌地说着一些我平时不敢或者不好意思说的话。
天越来越冷,我再也不能勇敢地站在洗手台前沐浴自来水,再也无法享受那种刺骨冰凉。
下雨了,兰城的秋天是属于秋雨的,不属于我,不属于任何人。我听见了下雨的声音,落进了窗外的琉璃瓦上,落进了屋外的旧盆里。寒意在屋子里蔓延,我靠着墙板,我只穿了一件背心,很冷。心里渐渐地沉静下来,我注视着窗外,依稀之间我仿佛是可以看到朦胧的夜色之外的雨丝,一丝一缕穿插在这夜空之中,我仿佛之身于深邃的水底,四周都是无尽的冰凉。
我打了个喷嚏,我想,应该是感冒了,也可能是有人想我吧,我下意识希望那个人是聂小倩。
总是很容易感冒,已经习以为常,抽屉里总是准备着一包抽纸。
对着黑夜,我叹了一口气。
我喜欢星月并存之夜,我喜欢看星辰流转,看月色入户。因为在那个时候,我可以很快乐,很幸福,享受着难得的独处时光,听我喜欢的歌,然后不自觉地哼唱,一切都是这么美妙,这个时候我可以什么都不想,放空脑袋,不去挣扎白日的烦恼,不去理会未来的迷茫。
我也只有在这个时候才可以无欲无求,可是我不可能永远躲在黑暗里,不去面对现实。我要活下去,而且要活的好,那么我就必须从黑暗里逃脱,勇敢地,和一切的不顺利去战斗。
忽然间的疲倦让我的身子一软,我想起了白天时的怠倦,我不想动,不想翻书,不想做题。想起来罗少荣,想起了任建宏,他们眼里的世界,一个是战场,一个是官场。我还是喜欢一个人,就算是发呆,都觉得如此地疲惫。
我就这么望着天,尽管我只能看到无尽的黑雨。
我从前可以很努力,我为我知道我要去何方。
如今前途已毁,何处是归途?残影孤灯空吊孤魂,三更半夜少年哀愁。
我很迷茫。
我不知道我重新来过的目的。
突然间觉得我很像一个人。
可是我没有他那么从容不迫地面对着不确定而毅然前行。
我们每一步抉择都决定着我们将成为什么样的人,而我将是什么样子?这无法预料。
我从何处来?
要去何方?
所为何事?
所为何人?
前途路漫漫,何处是归途?
我想有一个可以奋斗的方向,我想知道我是为了谁,为了什么而努力着。这个人曾经是马潇潇,我还是希望以后还是马潇潇。
第八十四章 证明
韩君玮被遣送回家,那么男主持人就差了一个,不过罗少荣留了情,潘果果照常进行排练,只是原本的台词份额被分配黑了马潇潇和陈观潮。我哪怕对此有异议,也起不到任何作用。稿子递交出去的那一刻就已经不在属于我了,它的分配权全权掌握在罗少荣手中,现在我唯一的特权也只是可以旁观排练而已。只是每次看着潘果果说了寥寥几句开场白,如一具摆设伫立在台上,忽觉这一切罪魁祸首是我。
晚会最终确定是在中秋放假的前一晚,最后虽然任建宏说得绝情,可韩君玮还是在家里待了两天就回来了,只是主持人资格被取消,回来后也沉默了许多。
中秋夜,并没有月上梢头明如镜,阴翳的黑云悬在头顶,比之以往只是更冷罢了。香樟于暗夜中随风摇曳,一缕秋风吹得漫天都是秋凉。随着全校逐渐落座,罗少荣指点江山般指挥坐下。我挑了一个比较靠后的位置,这些节目都没什么好看的,主要是我看过排练,很是一般。
韩君玮最近气色不佳,似有心事,我只猜是罗少荣那件事弄得家里施加了不小的压力。全校一共五十多个班,三千多人挤在操场上,看去黑压压一片。高三年级坐在前面的位置,而我们班抽到的又是第三,等潘果果他们上场,结束一个简短的开场白,然后就是一场而又一场无聊的节目。
最后轮到我们上场,在阶梯上站着,望着底下一片看不清的人脸,舞台边缘的聚光灯打在脸上,我似乎不太愿意去相信这是黑夜里的一片。可放眼望去的四野都是黑暗,像是无边的猛兽和洪水压迫着这个狭小的世界。
吴小鱼坐在舞台左角的钢琴下,十指悬空,闭上双眼的那一刻,潘果果挥舞了双手,世界空明,只剩下潘果果沐浴在光芒里的脸,以及那双在空中挥舞的手。歌声响起的那一刻,钢琴的清脆去水滴石穿,落在明静的寒潭,倒影被扰乱。
清幽幽的一片,我忘记了是怎么结束的。当马潇潇身着长裙上台,背对着我上台宣讲,用自己的话对我们的节目进行了褒奖。从现在起我才注意到这个穿着长裙的姑娘,拿着台本在寒风中念完台词,毫不在意裸露在冷空气中的双臂。透着光,依稀还可见手臂上的疤,现在才想起我们已经又要一个星期没有说过话,一个星期没有见过面,一个星期没有吃过饭。似乎我们已经不再像从前那样熟悉,只是当她的侧脸映入我眼帘,那一刻突如其来的心疼,令人不能自已。像是已经丢失了很久的东西某一刻忽然看着被别人拥有,然后心脏在抽痛,
随着队伍往下,我走在了末尾。陈观潮和马潇潇错身而过,微笑着,隐隐约约听到他们在交谈,马潇潇笑得甚欢,如春风拂面。好一对金童玉女,我承认我是嫉妒,或者说是吃醋更加合适。我似乎感觉到马潇潇往我这里看了一眼,但也只是匆匆一眼。没有理由地。我留在小路旁的玉兰树下,就在舞台的斜后方。我并不知道马潇潇是否会来,只是陈观潮在台上进行串场时,马潇潇紧紧抱着双手向我走来,如很久以前那样。
虽然只是过去一个周,但对我来说似乎过了很久很久。马潇潇走过来,在冷风中,我不知为何,忽然上去,紧紧拥抱着。她没有反抗,顺其自然,在我怀中,贴紧我的胸膛。那一刻心脏脱离了我的束缚,尽情地跳动,像是关押在黑牢里没有见过太阳的囚犯终于释放,在空气中狂奔。
“我们还是我们吗?”
我贴在她耳际,轻声问。
她说:“为什么不是呢?”
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问:“可你为什么要骗我?你做主持人是你亲自告诉我的,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你和陈观潮是搭档,为什么你当时如此兴奋,难道和陈观潮在一起你就更开心一些?”
忽然,马潇潇一把推开我,黑夜中我看不清她的脸,更何况她背对着光,我只是能够十分清晰地感受到那种浸透到深处的冰冷,那种陌生,让人恐惧到颤抖。我不明白马潇潇为何要将我推开,还有这么怒不可遏的模样,一瞬间就好像是失去了一切,有什么东西从我的身体里溜走了,再也找不回来的那种。
“你是这么想的?”
马潇潇冷笑着,告诉我。
“那么请你解释一下,请你告诉我,这不是真的!”
“是不是真的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的看法。”
“呵呵……马潇潇,我不傻,我不是傻子!你告诉我,你让我怎么相信,我只相信我的双眼,在我的眼底下你和陈观潮有说有笑,你和陈观潮在聚光灯下成双配对的时候,为什么不想想我怎么想的?”
“你根本不明白,你什么都不懂。唐默,你不是不信任我,是不相信你自己。你从来就不觉得我爱上你是真的,你爱我仅仅是因为我爱你而已,当你觉得我不再爱你时,你可以随时放手,这就是你,唐默!”
“马潇潇,你要让我怎么相信?对不起,我只相信我的双眼。你从天而降,说爱我,像是一个天使降临我的世界,我接受了天使的爱,可我也必须承受爱一个天使的代价,你明白吗?和你在一起,我是压抑的,我是自卑的,我无时无刻不在警醒自己,一定不能伤害到你,一定不能被你的追求者比下去,你明白吗?可是我不行,总有人比我更爱你,比我更合适你。”
“够了,唐默,真自私!”
她回去了,马潇潇回去了,没有流一滴泪,步入光芒,再次成为所有人的注目,全场最夺目的那个人。她从容不迫地念诵着台词,然后下场,在后场恍若无事,依旧是那么光彩动人。然后,她回头往我这里看了一眼,我下意识地躲在玉兰树后,我看到她披着陈观潮的外套,在陈观潮双手为她披上后,她没有拒绝。哪怕隔得很远,哪怕我看不清,可我相信,她在笑。
第八十五章 秋风
回忆,让人痛苦。
在某个夜晚,还是某个清晨,我在床上辗转反侧,迟迟未起。然后,我在看到马潇潇微笑的那一刻,忽然间后退,然后躲在黑暗里。坐在篮球场下,身后就是一阵又一阵欢呼声,我告诉自己,那并不属于我。
属于我的,是这个秋天。
我曾经喜欢春天,可是今年春天的太阳带来了一场雨之后悄然离去,暮色苍凉伴着小雨,似乎秋天和春天都是一个样。我喜欢流江街上小路上飘荡着油炸土豆的香味,六块钱一份对我来说实在是有些昂贵,只能看着路过的初中的漂亮姑娘们养眼,算作是另一种消遣。
我犹记得当时的暖阳,照在心上,像是被人拥抱着。只是应该再也看不到秋日的暖阳,中秋过后就是深秋,深秋之后就是凛冬,然后,就是遍布整个世界的寒冷,令人不寒而栗。
我多么希望现在就是一个拥有暖阳的上午,然后暖阳在某天拨开云雾匆匆扫视一眼人间,那么我就会取出被子晒去前一年的阴霾。忽然间下雨了,我一起的幻想都在这一刻破灭了,雨点不着痕迹打落在鼻梁上,如梦初醒,一切都只是幻境。玉兰树还是那棵玉兰树,青草还在呼吸,无论在哪个季节,就像是断桥流水下的鲫鱼,冬雪融化时沿着水流前往温暖的水塘,与另一条等待春归的鱼相遇。
破旧的自行车在城兰中学和风雨里显得格外惨淡,没有我的日子里这家伙真的一点也学不会照顾自己。那晚搬着行李在人潮如浪的地体站欣赏对面的风景而弄坏了行李箱,上天真的时公平的,我看到了世间的美景,所以我要支付一个行李箱作为代价,又或许是上帝正好待春来山花烂漫时需要一个行李箱出去旅行呢?
小雨淅淅沥沥漫天,刚买的白色休闲鞋染上了污泥,很是心疼。然后晚会提前结束,后面的几个节目被取消,我穿过人群去取回自己的凳子,只是我去的时候早已经人去楼空,我猜是潘晓涵他们带走了。
上个周的时候和韩君玮,潘晓涵他们坐在火锅城某个小餐馆里烟雾弥漫的火锅面前干了一杯又一杯,似乎兰城的酒更加醉人,几杯下肚早已昏沉,酒桌上的游戏也慢慢落了尾声。可人生难得一浮白,今朝有酒今朝醉。不知是酒醉了还是我醉了,镜子里红着脸像是远去模糊的青春,往事如房梁上的白猫,夜深人静月上梢头时分,悄然和这个世界寂静着,双瞳倒印月光的轮廓,似刻意触摸。然后如春水不觉的恍惚在眼前,无数个我在身旁,遥望远方。
我希望有一场大雪,我已经近十年没有见过雪了。犹记得六岁时坐在火炉旁看着电视,然后窗外开始充斥着白色,爷爷带我堆雪人,那是我为数不多的美好的回忆。
所以我希望的那场大雪一定要大而急,像是要迫不及待唾沫一切的样子,然后掩盖一切肮脏。
我在雨声里离开这一切,放纵这一切,人群已经散去,我是最后一个。然后在一楼和二楼转角的着装镜前望着那个落魄的唐默,然后我才明白马潇潇忽然选择陈观潮并不是一个错误,而且一个十分明智的决定。
过了今晚,这个秋天,就要浓了起来。
所有的分别似乎都是在秋天,可我和马潇潇在夏末相遇,在中秋分离。这是我最讨厌的一个八月,没有之一。
这又是一个雨夜,可教室的灯还亮着,我实在是不想回去了,或许是任建宏还在安排一些假期的事宜。
这是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农历八月十二,诸事不宜。
宿舍的被窝像冰块。
昨日夏丹更新了微博,新男友在北京。她买了一张北京的机票,漂洋过海。
我在被窝里回忆前一晚上的那个逐渐模糊的梦,还是那只在花格子床单上高傲的白猫,慵懒地被一双修长纤瘦的手梳理如窗外洁白的毛,红色指甲油像是某一刻忽然惊悸不知所措的双眼之中如干枯核桃的瞳仁。某一刻白猫舔舐爪子时沙哑着喉咙靠在某个模糊的身影里呢喃。
“我还记得你。”
然后就是眼前的白,几多时我近几分不清虚幻还是现实。
从前我喜欢坐在火炉旁仰着脑袋胡思乱想,希望忽然就会有一阵细密急促的冰雹在夜色中问候着新年,把这当做是是流江给予我的新年礼物。脚底却柔软得就像是梦里姑娘的轻言细语,又如奶奶锅里烤的糯米糍粑,都是最美好的事物。
时光走的太快又好像忘了走,好像只是做了一个梦,醒了之后我度过了这个中秋,睁开眼睛就是来年的春天。我不再去想马潇潇,谁也不想了,就这样。
哪怕寒冬与春天纠葛不清,难舍难离,这场雨异常寒冷,我还是喜欢回龙桥下的川流不息,霓虹在江对岸的都市闪烁,似乎只是一步之遥,介乎山水和喧嚣。
大醉那个晚上,穿过各色的羽绒服的环抱,在所有人都蜷缩在被窝里和远方思念时,秀儿和琪琪坐在皮质的沙发上,醉醺醺看着我像个疯子一样用唱《春天在哪里》的欢快结束了《探清水河》这个悲情的故事,然后我用蹩脚的闽南语吟诵《鱼仔》。
厕所门口意外相遇的姑娘脸上挂着泪,我出来时她湿漉了脸庞,花了面妆,像是受了伤的羔羊,只是简简单单的微笑,好多话堵在胸口,伴随着我一步步撤退如石子落下,在空洞的胸腔里滚动,最后凝固在我的心肠。
音乐还是在心脏上敲锣打鼓,血液随着节奏而律动,死去活来没有答案的单曲循环,一个个倒在地上像个笑话,到底谁才是我?伪善矫情和暴戾冷酷都是这个在地上打滚放声嘶嚎的我,沉默的时候酝酿着更高的浪潮,烟雾随着火焰在眼前绽放,在肺部翻滚,呼吸时突出的已经时一文不值的烦恼。
在某个烈日炎炎的夏天,在某个人流不息的街,我用一把匕首杀死了一个十五岁的少年,只是他总是在深夜时泪流满面来到我的窗前,我怒骂过他的懦弱和胆小卑微。
末了,那个死去的少年还是会来,如果某天他欣然告诉我他找到了他的远方,那我一定会在春风拂面的时候敬他一杯酒,直到他带走我两袖之间的春风,而那时我将不再是少年。
第八十六章 老辜
我谁也不是,我只是唐默。我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什么时候醒来,只是当阳光刺穿窗户,我才意识到,那场雨过后,中秋带来了太阳。
感谢昨夜的雨,感谢。
靠着墙,陈俊良已经收拾好东西,背着包,抬头问我:“诶,唐默,你不回家啊?”
“回啊,为什么不回,我只是在思考人生呢。”
陈俊良忍不住笑,说:“那行,你继续思考,我就先撤一步。”
彭鹏和陈俊峰早早就溜了,只是我睡得太死,不曾注意。许久不见的艳阳高照日,真是令人神往。昨夜的晚会结束得匆匆忙忙,还没有到结尾,一切草草了之。明晃晃的光透过窗户,刺人眼目。流浪在阴雨天里,突然见到令人着迷的亮光,整个世界都是,多想肆意狂奔,在夕阳下打滚。
车站很挤,城兰中学一般都比他山晚放一天假,不知道这次为何两个学校同一天放。总计一万多的高中生在同一天离开这个小城,给这座城市的交通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密密麻麻的人群将小小的车站围得水泄不通,我现在人群的外围,总算是明白为什么彭鹏和陈俊峰走的那么早。
车站外很多黑车司机在拉客,我也是其中被争抢的乘客之一,若是放在以往,这种事是绝对不会被允许发生的,可是现在就急需这些司机分担车站的压力,不然哪怕是车站加班加点,估计今天这些学生也回不了家,而我……可能就是其中一个倒霉蛋。
如果说这个世界上真的有命运这种东西,在这之前我还会有所怀疑,那么现在……我一定对此深信不疑。当我看到人群中的聂小倩冲我微笑的时候,整个世界仿佛都亮了。可明明就是人山人海拥挤着,为什么我一回头就可以看到她,就像是她一直在那儿,只要我一回头,她笑容依旧。
我不太明白这种感受,似乎每一次我需要人陪的时候,聂小倩就会出现在我的身旁。就好像阿拉丁需要实现愿望,神灯从天而降,带来了他梦寐以求的公主。无论聂小倩是我的灯神还是公主,或者两者都不是,可就在这一瞬间,有一种东西推动我的心脏,然后冲向聂小倩的那种冲动,在血脉之中横冲直撞。
聂小倩款款而来,浅笑嫣然,说:“我坐的那辆车还有一个位置,要不要一起?”
我脱口而出,“好啊!”
黑色的七座商务车里,我和聂小倩坐在后座。后座是三个人,我坐在中间,左边是聂小倩,右边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
我问聂小倩,说:“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
聂小倩撩起头发,说:“我就是刚上车啊,然后就从车窗里看到你了,我就知道你肯定要回家的嘛。”
“欧,那可真好,谢谢你啦。”
聂小倩红着脸,低声说了句不谢。
我没有拆穿她的谎言,因为这辆车是停在车站外的一个拐角处,可我在车站外围人群中,聂小倩是怎样才能穿透人群找到我的?
车厢轻微摇晃,总是不经意碰着肩,我极力地压制着心里那种想要去牵聂小倩的手的冲动。每一次这个念头生起,那个秋雨连绵的下午,聂小倩泪流满面地质问我,推开我。尽管我知道她并不是想要将我推开,只是不得已。总有很多事我们不得不去做,纵有万般不舍,也无法打败那些个狗日的不得已。
我明白聂小倩所做的一切,可我仍对马潇潇心存侥幸,就如同当初对夏丹念念不忘一样。聂小倩很好,好到令我惭愧,令我不忍心伤害,令我不忍说一句重话。我可以接受任何人的爱,偏偏不能是聂小倩。可某种程度上我又对聂小倩的暧昧对象抱有敌意,这是一种极其矛盾的思想,我宁愿聂小倩在我身边孤独终老也不要她成为别人的天使。我知道我有一天一定会再一次被抛弃,到那时我孑然一身再回头,聂小倩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拥抱我,并且用坚定的语气告诉我,说:“我还在。”
可以说是给我自己留一条后路,这对聂小倩不公平,我知道。
我从未想过有一天聂小倩会离去,因为这不可能。
如果我真的和聂小倩在一起了,那时候我一定像个废物,像一条狗一样,被抛弃,然后聂小倩心疼地捡回去认真地温柔地洗干净,每天带我遛弯,给我洗澡,陪我说话。
我相信并且坚信聂小倩是这个世界上到死都不会离开我的那个人。
阳光落在她的脸上,发丝也如烫了金色。聂小倩的头发比较少,绑在脑后的马尾只有小小的一束。仔细地打量那张温柔得让人心醉的脸,直到现在我才知道聂小倩的额头上有一颗痣。忽然她转过头来,笑开了虎牙,我想聂小倩就是在这一刻令我着迷的。
她张开手,阳光透过指缝,透过我的双眼。目光所及,仅此一人。我也曾想过,和聂小倩在一起,其实应该是最好的选择。而我,也找不到任何理由,因为我并非不喜欢她。聂小倩的一颦一笑无不牵动我的心神,她一笑,我的心就软了,化开了,就躺在全身,每一个细胞呼吸的气息都散发着聂小倩的温柔。
我们没有说话,就这样看着她已经够了。
“看什么,我的脸上有花吗?”
“没有,我只是想看看你的眼里有没有我。”
我下意识脱口而出这种近乎调情的话,不!没有近乎,就是调情。聂小倩的脸先是一红,然后转白,侧过身去望着车窗外,忽然开口,说:“你快到了。”
我猛然一醒,才知快到家。我自知没脸再和聂小倩说话,是我先触犯了规则。抱着书包匆匆下车,然后注视着那辆车消失在我的视线里。
风和日丽,山也温柔,风也温柔。我等着一个温柔的女子来陪我漫步在温暖的阳光里,我们一起燃烧炙热的感情,享受人间的快乐。像所有的年轻人一样放荡,疯狂,然后在草地上翻滚,说着露骨的情话,尽情地释放这个年纪该有的妩媚。
路过树下的阴影,突如其来的阴凉令人不由得一颤,什么时候了我还在想那些糜烂的生活。顺着路往回,恰巧碰见初中时十分疼我的老辜,他还是如从前一般“心宽体胖”,笑容依旧。他推着婴儿车,很是惬意,他老婆是我那时候的英语老师,两口子对我青睐有加,我很感恩。
老远看到我,老辜脸上就堆起了笑容,还是如从前那般,如多年未见的长辈,并没有生出物是人非的感慨。老辜笑起来就像是三月的春风,“唐默,给老子过来,让老子好好看看你,哈哈哈……”
他没变。
或许上了年纪之后,人才不那么善变。
第八十七章 前任
老辜肥厚的手掌一下子落在我肩膀上,疼得我龇牙咧嘴。王姨笑着打趣说:“你也不知道和轻重,人家十几岁的身板经得住你这么一拍嘛!”
我称呼他老婆为王姨。
我嘿嘿一笑,说:“王姨,老辜就这样子你还不知道啊。”
老辜冲我竖起一个大拇指,说:“不错,学会开玩笑了。”
“怎么样,在城兰中学。”
复读似乎对他们来说是个难以启齿的话题,但是那种强烈的好奇心又催促着他们把话题往这方面引。
我笑笑:“我要是能上六百分,能和你喝酒不?”
老辜先是一愣,然后哈哈大笑,惹得王姨亦是忍不住笑起来。老辜拍着我肩膀,说:“行,看来还行,没有被打趴下,有种,小子!就按你说的办,你要是上了六百分,不用你来我家,我亲自提着酒找你去!”
“一言为定,谁反悔,谁小狗!”
“滚,老子四十几岁的人能骗你这小孩子不成!”
“嘿嘿,行,那我就滚了,不妨碍您跟王姨享受生活。”
王姨忍不住摇头:“你啊你。”
别过王姨一家三口,回到家,兰柔和唐玮还没回来,打电话问过之后,唐玮说他们在买菜,下午就到,让我在家煮好饭。
哪怕外面热的冒汗,家里还是阴冷得令人窒息,我不喜欢呆在这个家里,这里没有人气,哪怕聚集再多的人,总让人觉得陌生。我喜欢老家的木屋,我喜欢门前的老树,我喜欢年迈的水牛,我喜欢门前的小溪。
我现在只想在沙发上躺尸,什么都不做,就这样,一动不动,像块石头。时间像是停止了流失,当天花板的白色侵袭了整个世界,然后是一望无尽的灰色与白色交织,形成弥漫着的雾气。满腔都是屋子里潮湿,令人觉得不舒服,像是浑身爬满了恶心的虫子,很不自在,可我又懒得出去走。
活该!
迷迷糊糊睡了一觉,打开手机看着空白一片的聊天界面,总期望着有人可以找我聊聊,那个人最好是马潇潇。
很遗憾,她没有。
忽然,手机震动,真是令人欣喜。
潘果果发了一段长长的文字。
“今天我去看了《前任三》,我红着眼睛离开电影院,低着头,害怕有人看到我在哭。然后我给他打了电话,我那时候才发现我竟然还存着他的电话,唐默,你看到这里不要骂我好不好。”
我已经很久没有给他打过电话了,我真的很想他,我不能欺骗自己,也不能骗你。只是当听见他的彩铃的时候,我的心颤了一下,我很确定,是猛地颤了一下,就好像有什么东西轻轻地在心脏敲了一下,然后就如同膝跳反应,令人猝不及防。他没有接的很快,但也没有让我等多久,应该是在犹豫。”
“可他还是接了,终于是接了。我想过如果他不接我的电话,我一定会,一定,真的一定会删了他的一切,把他彻底从我的生活里赶走。他终究还是接了,像是一首歌,就这么开始了,我以为停到某个休止符就是结尾了,可是后面才是这首歌的高潮。可我已经不再是他人生中的一部分了。”
“我问他,你知道你的铃声是什么吗?”
“他显然没有反应过来,没怎么听懂,说,什么?我加重了一下语气,说,我说你知不知道你的手机彩铃是什么?”
“他说,是什么?”
“我告诉他,是一首钢琴曲,你知道吗?就是那种噔噔噔噔的曲子。我尽量地哼的像一些,因为我曾经很喜欢这首曲子,我还记得名字,《hereweagain》。当尹天仇大声说我养你的时候,我忽然泪目,像是那个张柏芝就是我自己。”
“他说,你在干啥?他没懂我在掩饰。”
“我说,你的手机铃声是一首钢琴曲,那首钢琴曲就是噔噔噔噔……这样子的。”
“你的意思是我有彩铃?还是《喜剧之王》的那个啊,原来我还有彩铃。原来他不知道啊,我还抱有侥幸,说不定他就是为我才换的这个彩铃呢?人嘛,总是喜欢美好的。”
“你知不知道,我曾经听这首歌听了一晚上,一整晚,我也哭了一整晚。”
“知道,你说过。他是这样回答我的。原来他知道,后来我问他,会不会回来找我。他先说不知道,后来沉默了一会儿,他说会,不过要等他放假后。我没有很开心,我不知道为什么没有从前的那种喜悦了,那种为了他可以抛开一切的那种。从前他来接我的时候,我都会紧张很久,见他一面我的生命值又开挂一样变满了。我知道我并不是不喜欢了,我还是很喜欢他,甚至是比从前还要喜欢,但是人总是要学会长大的啊,你告诉我的嘛,唐默,我正在学着慢慢地面对一切悲喜都波澜不惊,只是不知道你还喜不喜欢我这个样子。我害怕,我害怕我不喜欢他了,那让我恐惧。”
“《前任三》给我的感触是什么?一直勉强相处,总会累垮。我不想勉强他了,他喜欢外面的世界,他就去吧,我放他离开。还有就是,我再也不敢轻易触碰感情了,我忘不掉他。我和宋青云,应该就到这里了,这早就应该散了的,是我一直死皮赖脸的赖着他不肯离开,一直不肯去花时间认清和承认他已经不爱我这个事实。现在可以了,他解脱了,我也解脱了,皆大欢喜,不是吗?唐默。”
“你会很开心的,对吧,我长大了。”
果果,你知道吗?如果你以这样的方式长大,那我宁愿你永远也不要长大,你明白吗?只要你一直像从前那样,哪怕你一直深爱宋青云那个负心人,只要你还快乐着,梦想着。我不希望你变成这样,可又觉得如果我做什么,会不会适得其反。我希望你可以被人深爱,脸上畅怀欢笑,是别人的第三种绝色,比月色和雪色更美的那种。
到底是世界太复杂还是我们的心太浮夸?
潘果果,你还是要长大的啊。
我回复她,说,恭喜你啊。
出神望着窗外,暮色侵袭世界,从荒野来到人世间,要带走人们的快乐,在沙漠种下绿洲。我失望的时候,清晨将不再到来,因为白昼与我而言,已经如同黑夜。
马潇潇给我发来信息,在楼下传来拧钥匙的声音时。
马潇潇说,
我们就这样了吗?成为各自的前任……
第八十八章 电影
唐玮和兰柔提着满手的菜上楼,两人满脸的笑,兰柔把菜给我,让我拿去放冰箱。然后兰柔一头钻进厨房马不停蹄地开始准备晚饭,唐玮换了鞋躺在沙发上看电视。
那次马东山来过之后,唐玮沉默了很久。
和唐玮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净是些学校里各种无聊的小事。比如说这次中秋晚会落了个乌龙结局,比如说某某某大检查被抓到滚回了老家。反正我这样说韩君玮也听不见,何不给自己找点乐子呢?
当然,也说说自己中意的姑娘,我没有提马潇潇,我只说有那么一个人存在着,离我很近,若即若离。唐玮似乎对我的感情生活比较感兴趣,毕竟我当初和夏丹闹得人尽皆知。唐玮盘腿坐着,暂停了播放的电视,网络电视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随时暂停,除了直播以外。唐玮正色咳嗽一声,说:“小默,你谈恋爱我不反对,毕竟你已经十八岁了,个人的感情我们不能阻止,喜欢哪个姑娘大胆地去吧,但是……我希望你能够明白你现在最重要的任务是什么,如果你和那个姑娘感情是真的很好,那我相信你们能够做出正确的取舍。”
唐玮的开明让我震惊,甚至有种说不出的意味。对于唐玮能说出这种话,我表示意外,可那张饱经风霜的脸没有半点开玩笑的意思。我尴尬笑笑,脑子里盘算着该如何来回答唐玮的话。
唐玮显然没有打算在这件事上继续下去,只是笑了笑,气氛有些尴尬。没多久,兰柔在厨房叫我们吃饭,匆匆穿上拖鞋前去厨房。
今天的饭菜丰盛得令人直流口水,紧赶着刨了三碗饭,直到肚子撑得圆鼓鼓的。然后没有过多地和唐玮他们说话,只是随便聊了几句回到自己房间。
潘果果的话令我颇有感触,我忽然对那部名叫《前任三》的电影好奇起来,为什么让人泪流满面。
躺在软软的床上,枕头上还有洗衣液的香味,一闭上眼就像是躺在某个人的怀里,想就这么睡去,什么也不用管,一觉到天亮。可是我还必须看电影呢,我来不及去电影院了,迫不及待想要看看这部电影究竟有什么力量,催人眼泪。
因为潘果果,我特地去找来了《前任三》的资源,最近电影院刮起了一股“前任”的风。苏拉有个妹妹苏晓,就读于五班,据说是个吃得开的姑娘,在各个班都有人脉,属于那种广交朋友的强人。苏拉说苏晓能够找来各种电影的资源,于是我想看的《前任三》就是这么来的。
电影开始,开头并没有多么令人瞩目,只是一个狗血的爱情故事的开端,像是所有的爱情电影一样,男女主闹分手,男的奋斗忽略了女的,然后爆发矛盾。说实话,我对此嗤之以鼻,这种烂俗的剧情,是怎么火起来的。
剧情慢慢发展,当林佳坐在床头,背后的时钟滴答滴答地走着,手指摇动风铃,叮铃铃的声音令人心醉。
一次又一次路过客厅,一次又一次试探,最后拖着行李箱不得不离开,最后在三秒钟关上门的刹那,我相信眼泪就是在那一刻夺眶而出的。
满腔温热的鼻息喷在屏幕上,湿了,沾满了水汽的屏幕模糊着人物的脸。胸口堆满了某种坚硬的东西,像是铁块沉重着,每一次呼吸都是催泪弹的爆发。
所以当时夏丹也是这样的吗?回到滇省之前有过多少次犹豫,那么她当然告诉我她坐的客车的班次,是为什么?在离开的时候,我们都已经绝望了。
你我都在试探,试探着试探着就放开了。
所以马潇潇,你就是这么试探过我吗?
我不知道马潇潇如果看到这部电影会是什么样子,忍不住找到她最后发给我的信息。
“我们就这样了吗?成为各自的前任……”
你说的十多年念念不忘啊,不也是被一个陈观潮打败了吗?
马潇潇,你不过也是一个骗子!
骗子!
每一次深呼吸,我都希望我的身体里能够少一些关于马潇潇的念想,那么到最后我一定要忘记关于她的一切,她自己做回她的公主,我自己做我的落魄。
电影什么的,看你妈啊,老子现在哭的像个狗似的,看个狗屎的电影,去你妈的电影吧,去你那的前任!
我不想成为你的前任,马潇潇!
电话的嘟嘟声响起,当我决定挂掉的那一刻,马潇潇接了,一直没有说话,沉默着。呼吸很沉重,我能够感受到,对面和我一样沉重的呼吸,那么她也在哭。
压制着,压制着胸口的东西,不让他爆发出来,嘴里的被子已经湿了一片,我不能让她听见哽咽着,我宁愿她觉得我铁石心肠,也不愿她看到我的懦弱。可终于那么一刻,马潇潇崩溃了防线,放声大哭,我的眼泪就是这么随着她狂流。
我从未相信人可以流那么多眼泪……
我应该怎么办呢?蜷缩在纤维里,双手死死地攥着被子的一角,克制着不让自己哭出声来,像是黑暗都在嘲笑我的懦弱和自卑。我尽力地缩成一团,让自己像一颗种子,深深埋进泥土里,如果可以,我想要选择永远也不要发芽,这样我就不用留恋每一缕关于马潇潇的春风,每一朵关于马潇潇的夏荷,每一场关于马潇潇的秋雨,每一阵关于马潇潇的冬雷。
一个电话,让各自以为的坚强在一瞬间破碎,伴随着一阵疾风,夜雨骤临。
我平缓呼吸,说:“下雨了……”
“我知道。”
她还在哭,话说得不是很顺畅。每一次呼吸都会剧烈地带动胸口颤抖,给肺部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
“我爱你。”
“我知道。”
“别离开我。”
“好。”
我不想再计较你和陈观潮了,我只想你不要离开我,无论我做什么都可以。
“对不起……”
马潇潇在电话那头说,她一定哭花了脸,一定需要拥抱。
她一次又一次说着对不起,一次又一次泣不成声。
最后她累了,呼吸平稳下去,声音渐渐弱下去,然后伴随着平稳的呼吸声,轻声说了一声晚安,然后我挂掉了电话。她累了,需要休息。挂掉电话之后我才发现枕头早就已经湿了一大片,将枕头翻过一面,继续睡。
哭过之后的眼睛干得像是从未经历过雨季的麦田,每一次转动眼球都是一种折磨,眨了几次眼之后才略有缓和,这个时候已经困得不行了,没有心思再去看电影。
去你的前任吧,你才是前任,你全家都是前任!
第八十九章 回忆
这场雨应该下得很大,起床后唐玮说昨晚还打了雷,我对此表示毫不知情,昨晚哭的太累,睡得太死。
用过早饭之后,在镇上待着也不是个事,一家人还是喜欢老家的泥土和老树。唐玮开着车,兰柔坐在副驾驶,我坐在后座。兰柔打开包,递给我一个红本本,是她和唐玮的结婚证,黑白照片上的两个人紧紧地靠在一起,哪怕过去了近二十年,仍旧能够看到两个人脸上溢出来的满满的幸福,包办婚姻能够幸福的夫妻,并不多。
我笑起来,说:“哇,爸,那时候你那么帅啊?”
兰柔得意地冲我点头,说:“那是,你爸当年可是英姿飒爽,帅气逼人呢!”
唐玮黝黑的脸上难得看出一点羞红,他不好意思地说:“说什么话呢,老夫老妻了,当着孩子的面。”
兰柔没有不好意思,反而说:“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这都什么年代了。再说了,儿子十八九岁了,都是大人了。”
唐玮只是抿着嘴不说话,专心地开着车。我看得出来他眼眶里自然而然流露出的幸福感,某一刻不自觉侧脸去看兰柔是眼里的无限柔情。我羡慕他们之间的爱情,不用千言万语,一个眼神就可以传达一切。
我把结婚证拿过来,好奇地打量着,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自己父母的结婚证。那时候的镇政府还不在流江,而是凉城。那时候电脑还未普及,还是一个家里能有一个黑白电视就算是一方富豪的年代。每本结婚证上都用蓝色墨水的钢笔写上飘柔的行楷,两个人的名字。
“诶,妈,你随身都带着结婚证啊?”我好奇地问,兰柔总不可能随时带着的吧。
兰柔笑着摇摇头,说:“怎么可能随身带着,除了能证明我跟你爸的关系外,这东西一无是处。”
“那你还带着。”
“村里边好像是用来等记,你爷爷说要的嘛,我们不怎么在家,好多是都得靠你爷爷奶奶。”
我反复观察手里的两个红本本,忽然看到日期有些熟悉,一九九七年十月一日,那不就是今天吗?
那今天是我爸妈结婚二十周年纪念日啊,这么浪漫的吗?
我下意识脱口而出:“爸、妈!今天可是你们结婚纪念日啊,你们不庆祝一下吗?”
我有些激动,这可是……太令人兴奋了。
唐玮摆摆手,说:“这把年纪了,还过什么纪念日,忙着挣钱才是正事儿!”
我期待地看着兰柔,无奈兰柔只是笑笑,说:“我跟你爸从来没兴什么纪念日,这么多年都过来了,都一样。”
“切,爸,你也太不浪漫了吧,现在啊,就是得浪漫起来,不然我妈都该嫌弃你了。”
“本来就是老头子了,你妈还能怎么嫌弃,我被你妈嫌弃的还少啊?再说了,二十年都嫌弃了,我还怕这一天?”
好吧,对此表示无奈。
“诶,妈,你也太纵容我爸了吧,真不知道这么些年你是怎么过来的,守着这么一个无趣的男人,怎么着不发个壹叁壹肆,那也送一束花吧。”
兰柔可没有让我的激将法奏效,赏给我一个板栗,说:“你这臭小子,还想让你爹妈吵架不成?你啊,有力气说这些,怎么不给我带个儿媳妇儿回来?”
我不服气地说:“切,你怎么知道我没女朋友?”
兰柔一听,顿时来了兴趣,回头抱着副驾驶的椅子,好奇地问,“说说,儿子,谁家姑娘?漂不漂亮,是不是你们学校的,跟你一个班不,是你高三同学还是高四同学?”
一连串问题弄得我节节败退,只想说八卦的老妈真令人脑瓜子疼。我扶着脑袋摇头,有些后悔自己嘴快,惹了兰柔好奇心起,只怕是难以压制下去了。
唐玮透过后视镜得意地笑着,似乎在说,你小子活该!
架不住老妈的夺命连环问,可我又不敢轻易透露出马潇潇的信息,索性直接拿聂小倩当挡箭牌好了,于是我说:“跟我……跟我小学同学。”
兰柔一听,顿时两眼放光,这股兴奋劲,像是我明天就要结婚了一样。
“她家住哪儿,家庭情况怎么样,独生还是有姊妹?”
唐玮忍不住插嘴,说:“你啊,怎么跟查户口一样。”
兰柔白了他一眼,没好气地说:“我怎么查户口了,我这不关心我儿子嘛?现在快二十岁了找个女朋友很正常嘛。”
唐玮:“那再怎么正常你也不能像你儿子找不到媳妇儿一样啊,再说你看他平时在家蹦不出两个屁来,在学校里指不定满嘴跑火车。”
兰柔:“我生的儿子我能不了解啊,跟你一个德行,我要不操心,你还能操心不成?”
唐玮:“行了行了,说不过你。小默,见着了没,以后找媳妇儿一定不能找你妈这样的,否则啊,你就等着跟我一样过悲催日子吧。”
兰柔:“德行你,娶了我是你唐玮的福气!”
唐玮:“是是是,你说的是……”
兰柔撇撇嘴,“本来嘛,你还不乐意。小默,什么时候带回来给我看看呗?”
我有些不好意思了,说:“妈,你说什么呢,我还上学呢。”
唐玮赞叹道:“看见没,人家知道学业为重,就你这不负责的老妈,八卦!”
这样的生活挺好的,我喜欢。
在车上聊着一些日常,聊着从前的一些小事。兰柔说我小时候穿着开裆裤在院子里追我家的大鹅,那时候我喜欢拔它的毛。那鹅的脾气很好,从来不会啄我。只是满院子地跑,我满院子地追。
这些我都不记得了,我问,后来那鹅去了哪里。兰柔不说话了,唐玮沉默片刻后,说:“那时候你发高烧,家里没钱,又因为刚分家,不好意思找你爷爷奶奶借,况且那时候你二叔还在读书,家里负担重,你二婆不肯赊账,没办法就只能把鹅给卖了。”
我沉默着,怀念我已经不记得的大鹅。
我不会怨恨谁,因为我不曾经历。
我会很记仇,只是我的记忆里,二婆待我很好,哪怕只是因为那时候唐玮挣了钱,有了面子。
很快话题转移到我爸小时候和大姨吵架,坐在小河的独木桥上大骂,大姨胆子小,不敢往独木桥上走,只能气哼哼地回家等着唐玮,唐玮一回家揪着就被一顿毒打。还有就是唐玮那时候嘴巴毒,那一湾子人基本上都被他骂过,上到祖父辈,下到我这辈,基本没有谁逃过唐玮的嘴。
看来我并没有遗传到唐玮的这个功夫啊。
第九十章 买车
国庆的第一天是阴天。
这个时节接近秋收,但其实家里的农作物早就已经收拾好了,最近只是需要晒晒稻谷和玉米什么的,只是昨晚下了雨,院子里是湿的。爷爷是闲不下来的那种人,哪怕没有活,也会给自己找活,我们到家的时候奶奶说他已经牵着牛出去砍柴了。
兰柔不禁心疼,说:“爸这么大年纪了,该休息就休息嘛,还到处跑。”
她并不是埋怨奶奶,只是心疼。
奶奶也跟着附和:“他那个人就是这样,那么多年了,一直停不下来,估计有一天得把自己累死。”
奶奶说二叔刚从苏州回来,二叔的一双儿女被二娘带着回了娘家,二叔带着油锯上后山修剪屋子后老树的枝丫,还没下车时就已经看到树上二叔的身影。两三层楼那么高的树上,二叔举着沉重的油锯,一点不害怕,这是令人十分佩服的。
“妈,唐尧怎么回来了?”
唐玮刚坐下,给自己倒了杯水,说。
唐尧是二叔的名字,据说二叔刚出生时,有个云游的算命先生来家里讨口吃的,整好碰见在襁褓里的二叔,算作是报答一饭之恩吧,便给二叔起了个名字,唐尧。算命先生说二叔是人中龙凤,有王霸之气,所以起名唐尧是再合适不过了。
打那之后,奶奶就真的信了算命先生的话不遗余力地培养二叔,送他上学。所以家里读书最多的,应该是二叔了。只是二叔那时候性子跳脱,不沉稳,嚷嚷着要出去打工,奶奶打也打了,骂也骂了,无可奈何,便终于相信那算命先生不过是几句假话奉承。
当然,这些都是唐玮后来告诉我的。
其实一开始唐玮埋怨过爷爷奶奶偏心,把最好的留给了二叔,可二叔偏偏不争气,这让唐玮心里很不平衡,但是久而久之唐玮明白了,或许是上了年纪之后,有些事情自然而然地懂了。他明白了爷爷奶奶那种迫切地希望家里能有个读书种子出人头地,他们穷怕了。信鬼神莫测的他们只有把希望放在算命先生口中有王霸之气的二叔身上,可自我记事起,从未见过二叔身上有过什么王霸之气,只有一种说不清的敦厚儒雅,像个翩翩书生。
二叔从和二娘结婚没几天,就抛下了新婚妻子毅然离家,一去就是很多年,说是打拼,直到大女儿唐雅如今上小学才回来过一次,回来后也带着二娘一起出去。二娘是个吃不得苦的人,嫌弃二叔给找的工作太累,二叔却觉得累一点无妨,毕竟工资高嘛。可二娘不这么认为,后来两个人大吵了一架,二娘负气回家,后来便有了他们的小儿子唐朔。
不得不说二叔起名字真的很好。
我的小名就是二叔起的,唐汉。
二叔喜欢历史,我想这应该是他的理想,只是如今已经化为脸上的沧桑。
言归正传,唐玮询问奶奶二叔好端端的为何从苏州回来了。现在又不是过年,好好地回来干嘛。奶奶叹了一口气,说:“唐尧啊,看着你买了个车,自己也想买一辆,回来找你借钱买车呗。我跟他说了,我说你大哥他们还得供唐默读书,你还有唐朔和唐雅要养活,哪儿来那么多钱买车?可是他不听啊,说自己可以贷款,再让柳成给他贷一点,可是自从唐怡嫁给柳成之后,柳成已经帮衬家里很多了,我哪儿还好意思开这个口啊。”
唐怡是我小姨,是唐玮四姊妹中最小的那个。
唐玮正色道:“别让柳成他们贷款了,他们刚买房子,而且听说柳成那边最近不太好,我给他贷吧,我修房子的贷款早就还清了,可以贷一点。”
兰柔并没有别家儿媳那种只顾着自家的自私,也帮着说话,说:“妈,唐玮说的没错,唐怡和柳成近几年生活才好起来,别给他们压力,我和唐玮两个人养小默一个人还算轻松。唐尧家两个,小雅和小朔又要上学,压力大。”
奶奶叹了一口气,说:“这唐尧啊,想一出是一出,如今……算了,他想怎样就怎样吧,秀琴带着两个孩子去娘家借钱,不就是给他买车吗?都三十几岁的人了,一点也不懂事。”
不多时,二叔提着油锯回来,应该是得知我们到家了。宽大的工作服上沾满了木屑,头顶发际线在这些年往后移了许多,三十几岁看起来同唐玮一般沧桑,只是没有唐玮那么黑。
“二叔。”
我叫了一声,二叔点头算是答应,看着唐玮说:“大哥回来了。”
唐玮也点点头,二叔自顾说了声便把油锯放进里屋,去厕所洗了把脸,回屋换了身衣服。不久收拾好,便直奔主题,谈到买车的事,这些事并没有避着我的意思。唐玮答应地很干脆,他并不反对二叔买车,反倒是很支持,这让二叔喜形于色,很是开心,坐在椅子上兀自笑起来,胡茬挤在一起,略薄的嘴唇张开,露出黑黄的烟熏牙。
早年二叔喜欢抽烟,后来便再也戒不掉。
唐玮指关节敲击着桌面,发出沉闷的声响,沉吟片刻,唐玮还是决定把话说清楚,“唐尧,我给你贷款,借钱给你都可以,但是你要知道,明年小默上大学,可能需要一大笔钱,我需要给他留着学费,希望你能理解。”
先前二叔还有些紧张,此番听到唐玮的话,便松了一口气,忙说:“大哥,你能借钱给我已经很好了,我不借多少,就两万。我让秀琴去向她大哥再借个一万,柳成那儿再借一万,我自己也有一些存款,应该是够了。”
唐玮摇摇头,说:“你这样不妥,唐尧,你要知道柳成他的压力比你还大,龙溪的房贷每个月就有几千,你得替他们考虑考虑,他们那一万我可以给你贷款。”
“那……只能这样了。”
二叔最后只能如此说。
奶奶在一旁又忍不住埋怨,说:“让你别买车你不信,你看看你大哥都累成什么样了。你怎么就不能让我省点心呢,你都快四十了,能不能沉稳一点!”
二叔受不了奶奶的唠叨,站起来吼道:“够了,烦不烦啊你,我又没问你借钱,我买车怎么了,没花你一分钱,你管我!”
说罢,甩着脸夺门而出,生闷气去了。
奶奶气的流泪,我在一旁看着心疼。
第九十一章 远方的狗
兰柔过去给奶奶揉肩,柔声说:“妈,你就别生气了。其实唐尧压力也很大,在外面奔波这么些年,也没什么出路,只能打工,心里也苦,你有时候也少说他两句。”
奶奶抹着眼泪,说:“这死小子,以前花那么多钱供他读书就是盼着他能争气一些,结果……我这是造了什么孽啊!”
看奶奶哭的有些厉害,兰柔亦有些憋不住眼泪,便哽咽着出声安慰,唐玮一旁看不下去,说:“唐尧有自己的想法,我们就别干预了,行了,我去看看爸在哪儿,有没有什么可以帮忙的,扛一捆柴回来也行。”
看着唐玮出去,奶奶温柔地注视着我。六十多岁的老人双眼已经出现浑浊,苍颜白发颓然人间。奶奶忽然开口,痴痴地说:“小柔啊,你说那时候要是我跟你爸供唐玮读书,会不会更好一些?”
兰柔听这话,下意识往屋外望了一眼,急说:“妈,你说什么呢?你要是让唐尧听见,不得恨死我们吗?妈,唐玮从来都没有埋怨过你们,你呀,就别瞎操心了。”
我不想听长辈之间这些私密事,找了个理由端着把椅子自己到门口去坐着。老房子面朝马路,作为南方人,是不太分得清东南西北的,我们只知道上下左右以及上北下南左西右东。这条村道在几个月前就已经铺上了水泥,下雨天也就没那么湿滑。
忽然看着二叔一个人坐在大门口闷着抽烟,抽了十几二十年的老烟枪和我这种雏鸟就是不一样,从抽烟的姿势来看就知道每一个眼神都是一个又一个的故事。二叔忽然看到我,咧开嘴笑了起来,忽然间如三月清风,透过模糊的烟,仿佛看到了当时那个少年。我想二叔年轻时也意气风发过,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他选择了这条不归路。
我主动把椅子移到二叔身旁。
二叔笑笑,说:“你不怕我抽烟熏着你啊?”
我摇摇头,说:“不怕。”
二叔又笑,深深地吸了一口。
我心里想着,我自己也抽,只是你们不知道而已,哪儿会怕你这点烟子,早知道我和潘晓涵,韩君玮躲在宿舍抽烟,那个烟更浓更呛人。
最后抽了这根以后,二叔没再点。叔侄俩就这么望着远山的一大片树林,目光所及那一片,有三分之一都是我家的。不,准确地说是爷爷的。当时老祖父比较偏心,把三分之二给了三爷爷,二爷爷死的早,当年参加过越战,算是上过战场的人,只是不知道为何声名不显。不过我小时候倒是挺怕他的,只要他一瞪眼,我就不敢哭了。
爷爷是他们姊妹中的老大,如今他们那这个姊妹也只剩下他和三爷爷了。只是这些年两兄弟之间闹了些矛盾,颇有老死不相往来的意味。
我回头去看二叔时,正好触碰到那双孤单的眼,出神望着远方,我猜他的目光一定是在那片树林之外更远的地方。随着发际线后移,二叔头顶的头发也渐渐洗漱起来,如今已经所剩不多。在家二叔也没怎么打理,我犹记得二叔从前很爱收拾自己,自己的房间会定期打扫,被子叠的整整齐齐,他有很多书,三国红楼水浒西游都有,我想我现在喜欢看书就是受了二叔的感染。
小时候刚识字,想想我的启蒙老师还是二叔。那时候的二叔很有干劲,有力量。每一天起得很早,在院子里晨跑。小时候好奇,也跟着跑。好像二叔是一夜之间变得颓废的,双颊的肉往下垂,活像一条不得志的狗。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狗,只是有人是温柔的金毛,有人是可爱的博美,有人是乐天的二哈,也有人是凶狠的鬣狗,而我们……什么都不是,我们是败狗。
觉察到我的注视,二叔在某一瞬间报以羞赫,似乎是想找一个话题来掩饰一下尴尬,于是比较生硬地找了个话题,他说:“在学校怎么样?”
“额……挺好的。”我笑笑,好像就这样回答不太好,于是又问了一句,“你还回苏州吧?”
二叔说:“回啊,只是回去了以后今年过年应该不回来了。”
我有些惊讶,二叔已经很多年不在家里过年了,不过最近几年唐雅和唐朔逐渐长大,为了多陪陪孩子,二叔还是回来的。
“为什么啊?”
二叔叹了一口气,说:“过年三倍工资嘛,而且不给自己一些更大的压力……嗯,算了,不说这个。今天感觉好些吧,比去年?”
我点点头,说:“还行吧,排名都在全级前十。”
二叔少有用认真的口气说:“即便是学过的,也不可掉以轻心,你是有经验,别人没有,所以别人考不过你。等他们做的题够多了,你那时候怕就有压力了。”
“我知道,我并没有因此而懈怠。”
忽然,二叔轻飘飘地说了一句,算是打趣吧,“听你二娘说,你交了个女朋友?”
看着二叔一脸坏笑,我就知道这件事只怕是瞒不住了。二娘也在兰城找了份工作,毕竟这么闲着也不是个事,二叔一个人养三口人压力很大。看来是我和马潇潇出去逛的时候被二娘给瞧见了。
对此,我只能点点头表示承认。二叔没多大反应,只是双手撑着下巴,他换过后的衣服还带着清爽的洗衣液香味,而头发只是胡乱的拍了拍,还有些细小的木屑,脸上的绿色三五三七牌解放鞋也没有换下来。二叔没有表现得很震惊,似乎早就知道我会承认。
“等毕业了带回来我看看吧,毕竟是可能成为我侄媳妇的人啊,你说是吧,唐汉。”
只有二叔会叫我唐汉,因为这是他给我起的名字。
听二叔说得这么直白,我倒是有些不好意思了,说:“二叔,还早着呢。”
二叔倒没觉得不好意思,说:“这都什么年代了,你还这么不好意思,你二叔我又不是老顽固,你以为还会把你小女朋友吃了不成啊?”二叔打趣一番,又正色说,“谈恋爱嘛,正常,但是你别忘了你现在应该做什么,别到最后一事无成,像我一样。”
我忽然有些低落,垂着眼帘嗯了一声,说:“我知道的,我和她都说好了,一起努力,考同一所大学。”
“哟,考同一所大学,看来我那个未来侄媳妇学习很好啊,都是能跟我侄子考一个大学的人。”
“二叔,你真的是是八零后吗?我怎么感觉你更像一个九零后呢?”
“你二叔我心态年轻不行啊?”
“行,为什么不行!”
“你啊,操心操心唐朔会不会带个小女孩回来吧。”
“你小子,你弟弟才五岁!”
第九十二章 小屁孩的嘲讽
……
下午,二叔忽然找到我,问:“唐汉,你爸呢?”
我不明所以,摇了摇头,说:“不知道啊,怎么了?”
“那你打个电话问问吧,你二娘今天回来,没车,我想让你爸去接一下。”
我没有多想,打电话同唐玮说明了情况,没多久唐玮回来了,和兰柔说了声便出去。二娘娘家算是黔省比较贫穷的一个城市的边缘试探,离我们这个县比较近,但是从家里出发开车来回也要四五个小时。黔省山多水多,山路环绕,往往只是两座山之间开车也要一个多小时。二娘多数不多,有着大多数农村人的偏执,以及某种对于金钱的执着。所以刚结婚时二叔和二娘吵架,虽然二叔和二娘现今感情不错,可我明白,并不是二娘便好了,只是二叔认命了。我很多次看到二叔深夜不眠,左右大门口抽烟,每次他都会将地上的烟头和烟灰打扫干净,不让人看见。
唐玮回来的时候已经是早上八九点左右,饭菜都已经凉了,最后兰柔烧起了炉子热了些剩菜,唐玮将就着吃了些。二娘郑秀琴回来之后将两个小家伙放家里后和二叔进屋去了,应该是商量这次借钱的结果。
小姑娘唐雅六岁多,今年刚上学前班。很久没有看到我的小姑娘一看到我就扑倒我怀里来,两只小手抱着我的腰,抬起头睁着一双可爱的大眼睛闪闪地望着我。小唐雅几乎继承了二娘所有的优点,粉扑扑的小脸让人看见便忍不住想要亲一口。
二娘把小唐雅养的很好,完全看不出是农村出来的孩子。揉了揉唐雅的小脑袋,心里暖暖的,唐雅软软糯糯的声音落在我耳朵里,像是刚出炉冒着热气的小饼干。
“哥哥,哥哥,你问我一个问题好不好?”
我忍住笑意,一本正经地说:“嗯,问你问题?”
唐雅爬到我腿上坐着,刚刚五岁的唐朔看着姐姐爬到我身上粘着,也不甘落后地坐到我另一条腿上。奶奶不自觉笑起来,目光中洋溢着幸福,说道:“雅儿,朔儿快下来,一回来就往你哥哥身上粘着,不像话。”
唐雅搂着我脖子,说:“奶奶,人家想哥哥了嘛,我想你了我也会爬到你身上去啊。”
奶奶被唐雅的话弄得哭笑不得,无奈地摇头,便只是看着自己三个孙子,兀自笑着。幸福的事情有很多,儿孙满堂其乐融融已经是其中之一。
唐朔是个调皮鬼,坐在我腿上也不安宁,在我身上东戳一下西戳一下,像是好奇我这个哥哥是怎么撑得起他们两个小家伙的。
回到先前,唐雅让我问她问题,我有些跟不上这样一零后的脑回路。唐雅嘟囔着嘴,说:“哥哥你真笨,让你问一个问题你都不会。”
我忍着笑,这小姑娘,都开始嫌弃我了,好吧好吧,我问一个,我故意扣着下巴,做思索状,问道:“嗯……那好,你听好了,一加一等于几?”
唐雅黑着脸说:“哥哥,你好笨哦。”,得,这是第二次说我笨了。唐雅伸出纤瘦的手指头往我胸口戳了戳,说,“哥哥,你能不能问一个有难度的问题,一加一等于二唐朔那个小笨蛋都知道好不好。”
唐朔一听这话,可就不乐意了,跳下来双手叉腰,生气道:“你才是小笨蛋。”
我也不知道唐雅在哪儿学的这些表情,不屑一顾地说:“切,你都没上学,不是小笨蛋是什么?”
唐朔哼哼说:“你没上学之前也是小笨蛋。”
唐雅:“可我现在不是了啊。”
“哥哥,哥哥,我不是小笨蛋,对不对?”唐朔吵不过唐雅,便开始向我求救。我真是一个头两个大,对这两个小家伙表示无语。看着唐朔眼里要哭要哭的模样,真是感到心累,二娘每天带着这两个磨人的小家伙也是令人佩服。想想这两个小屁孩更小时候,就刚出生不会走路,那时候多乖啊,小脸粉粉嫩嫩的,哭的时候只有抱一下就好了,哪儿像现在啊。我倒不是嫌弃两个小家伙了,只是觉得人在长大的时候,好奇怪啊。
我急忙安慰唐朔,说:“你不是小笨蛋,你姐姐逗你呢,听话,好好坐着。”
唐朔听到我的话,得意地朝唐雅哼了一声,果真乖乖地坐在椅子上,像个乖宝宝抱着遥控器自己看动画片。反倒是唐雅,对此表示不屑,轻轻哼了一声不和小孩子计较。然后又看着我,说:“哥哥,你快问一个有难度的问题。”
嗯,我实在是搞不懂现在小孩子的心理活动了。那时候的我们多简单啊,几颗弹珠可以玩一天,管他是不是满身泥水灰尘。现在的小孩子啊,太复杂。
我也会忍不住想,小时候马潇潇是不是也是这样的,想到此,我便忍不住笑起来。许久得不到我的回应的唐雅推了我一下,有些生气地嘟着小嘴,说:“哥哥,你笑得这么丑,是不是想你女朋友了。”
我……
就算是不用照镜子,我也能感受到我脸上的黑线,现在的孩子,也太早熟了吧,什么女朋友不女朋友的,真的是敢说啊!同时也不禁汗颜,跟他们比起来,我小时候简直是弱爆了,没有可比性好吧。
于是我板起脸,做凶狠状,说:“谁教你的,女朋友什么女朋友,小孩子不学好。”
哪知唐雅这小妮子委屈道:“大伯说的嘛,大伯说哥哥有女朋友了,我以后得叫嫂嫂。”
我忍不住想喷两口血,唐玮也是什么都敢说,坑死人不偿命啊。
我咳嗽两声,掩饰自己的尴尬,说:“咳咳,言归正传,言归正传,你刚刚不是让我问你问题吗?那好,我问你,七十六加六十九等于多少?”
唐雅叹了一口气,看样子很嫌弃我这个哥哥,说:“哥哥,你要问我,天为什么是蓝的,你刚刚说那个我没学过啊,你是不是傻……”
你是不是傻……
四不四撒……
我去,一天之内连续被一个六岁的小姑娘毫不留情地嘲讽,作为一个成年人,我的尊严无处安放,愧对九零后,愧对天地!
面对唐雅,我毫无还手之力,只能道:“那好吧,我问你,天为什么是蓝的……”
唐雅终于喜笑颜开,露出缺了个口的大门牙,说:“因为海是蓝的啊!”
听到这个答案,我忍不住又问:“那海为什么是蓝的?”
唐雅笑嘻嘻地继续说:“因为太阳光反射,海水对白光进行散射和吸收,所以海水就是蓝色的啊。哈哈……哥哥你真笨,这都不知道。”
我现在对唐雅的嘲讽习以为常了,连续被嘲讽,哎……做人真累,不,做大人真累,虽然我还不算是个真正的大人。
第九十三章 少年不苦
躺在床上,和马潇潇说了白天被唐雅嘲讽的事,对此,马潇潇不仅没有安慰我,反而在我伤口上撒盐。跟马潇潇聊了一个多小时,略有困顿,说了声晚安便睡去。
如此,国庆第一天便算是安然度过。
忘了说,城兰中学从来没有遵守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放假时间,除了一些明确规定,一些假期总会因为某些事情而缩水,比如这次国庆就从七天变成了三天。
哎……高三苦,高三累,公式古文都不会背,高三狗,真悲催,悲催……
二叔今日看上去春风满面,估摸着是买车的钱都备齐了,早上吃过饭便拉着唐玮出去了,一同走的还有两个小家伙和二娘。兰柔留在家里帮爷爷奶奶收拾屋子,毕竟两个老年人在家也没怎么有时间来收拾。屋子后的是那种风化石,风一吹就很容易对在屋檐下的檐沟里,然后造成堵塞。
兰柔吃过饭之后就在忙这件事。兰柔个子不高,外婆一共有五个孩子,兰柔排行老三,因为是和女生。外公重男轻女的思想极其严重,所以外公对小舅舅特别偏心。其实当初嫁给唐玮都只是看家里能够拿出钱,让小舅舅上学。
兰柔并没有对外公和外婆表示怨恨,逢年过节该打电话就打电话,该表示关心还是表示关心。这些年外婆也没有提起以前的事,过年时去看望依旧是笑脸相迎。
外公死于脑血栓,在我六岁时,正好是在我懵懵懂懂的年纪。大舅妈第一个孩子是女孩儿,大姨妈二姨妈第一个孩子都是女孩儿,所有的孙子辈里,只有我一个是男孩儿。可我还是记得,奶奶说生我的时候,外婆家一个人都没来。后来听说我是个男孩儿,才姗姗来迟。
外公躺在病床上后,才对兰柔生出愧疚感,每次我去看他,他总是泪眼朦胧地拉着我的手,说些我听不懂的话。生病前,外公听说我爱吃苹果,于是买了树苗,种了一大片果林。我说不清我到底是否喜欢外公,但我能够感觉到外公对我的那种真切的爱,不管是否因为我是个男孩子。
外公去世后,外婆坎光了所有的果树。
六年级升学考试,假期三个月。去外婆家待了一个月。那年农历六月,正是南方最热的时节,我那年满十二岁不久,牙套还没取。大姨夫刚刚被太阳能水管爆开的热水烫伤,而我刚刚拿到升学考试的成绩,两百四十几分,可以说是一个极差的成绩了。
外婆家其实属于另一个市的范畴,算是黔省的一个贫困市之一,这些年因为唐玮的原因,我家算是有了些起色。小舅舅没能如外婆的愿考上一个好大学,只是一个三本院校,毕业后不愿意回到这个穷乡僻壤受苦,留着外婆一个人。
早年间因为外公的原因,那些个姨妈舅妈,和外婆关系极差,外公一过世,都嚷嚷着要分家。外公在世时有外公的威慑力在,没人敢造次,外公前脚刚走,这些人后脚就开始分家产。如今外婆可以算是孑然一身,无依无靠。这些年还是唐玮和兰柔帮衬着,若不是如此,只是老人家……算了,不说这个。
回到六年级那时,那应该是我干活干得最多的一个月了,嗯……从出生到我如今十八岁吧,都可以这么说。
大舅妈家那个姐姐也在,加上我,老房子里一共也就住了三个人。那几年外婆过得并不好,可能是舅妈对她不好吧,老年人总是盼望着在晚年能够有一个归宿,有一屋安寝,有一饭安食,有晚年安享。
可能最后一个,外婆永远也无法得到了。
那时候时兴种烟,还有口号宣传“要想富,先修路。要存钱,先种烟。”那些年算是掀起了一股种烟的大潮吧,就如同这几年就行种太子参。第一批种太子参的人发了大财,第二年就有人赔的血本无归。人生就是一场赌博,只是有人赖着赌桌,永远下不了台。
外婆包了一户人家的烟来绑,就是把烟叶用麻绳绑在细竹竿上,然后放进烤烟房里烤。
绑烟是一种极其累人的活,我不明白我当时是如何坚持下来的。烟叶渗出来的汁水留在手上,干了之后就是一种极其丑陋的黑色,一双手就变得乌漆嘛黑,而且黏人。外婆的工资是一百块一天,我算是帮工,没有钱。至于那个姐姐,在家里看电视呢。
那时候我不理解,但是现在我理解了。
人总是要给自己找退路。
远水解不了近渴,小舅舅远在他乡,大姨妈二姨妈早已断了往来,只要大舅舅时不时伸一把手。
十二岁的我,第一次在晚上哭了。
晚上洗脸和洗脚的盆,是同一个。每一次都是姐姐洗过之后,才轮到我。外婆为了节约水,一盆水三个人洗,也就是我的洗脸水其实是那个姐姐洗过脚的。
外婆家有一头黄牛,在家里我很少放牛。
外婆家山多,放牛要爬山,山路陡峭,石子路,我去的时候只穿了一条人字拖,脚底很多次被磨破,外婆针把水泡扎破,然后用酒精冲洗。
我痛到大哭,外婆干枯的手抓着我的脚踝,我挣脱不开,那时我不明白外婆为什么力气那么大。到现在我的脚趾旁还有疤的痕迹,只是渐渐在消失。如果某天真的全部消失了,我不知道还能不能记得那一个月。
山路环绕,有很多岔路,黄牛脾气大,我拽不住的时候撒丫子到处跑,我得满山坡去找。有次黄牛差点丢了,到晚上还没找到,外婆出奇地没有发怒,没有生气,甚至是没有骂我。
那时候我才明白,无动于衷才是最深刻的报复。
那是一种冷漠,有我没我的那种冷漠。
后来牛找回来,依旧是我去放。
烟也是我跟着去绑。
有时候要跟着外婆上山采茶,茶叶和烟叶一样,采过之后双手黑漆漆的,我似乎已经很久都没有看到过我的手原本的色彩了。
下雨过后,香菇野菌从土里冒出来,雨停的那个下午正是采菌的最佳时期。我不想去,外婆没有勉强,在家里看了一个下午的电视,外婆回来只说了一句话。
“你这孩子怎么那么懒,就知道看电视。你考试没考好就是经常看电视吧?你奶奶也太惯你了。”
那以后,我没有再一个人看过电视。
第九十四章 江上行
兰柔打电话回来,我一开始并不知道是兰柔打的,只记得外婆拿着话筒冷漠地说了一句他不在,然后挂掉之后才说,那是我妈打的电话。那个年代还是用的座机,电话号码都只有七位数的那种。
奶奶十块钱给我买的人字拖并没有经受住山路的考验,终于在某个中午断了鞋掌,我就光着一只脚踩着石子下山。外婆丢给我一双姐姐的拖鞋,粉色的,沾满灰尘。在水里滚了一圈之后,成为了我的“新鞋”。去之前我身上揣了三十块,是我的压岁钱。外婆说给我放着,怕我乱花。
我偷偷跑去大姨夫家,我说我想回家。大姨夫受伤,不能骑车,说可以给我妈打电话。电话接通的时候,听到兰柔的声音,我又一次不争气地哭了。我终于还是如愿以偿地回家了,二叔会到附近的镇上去接我。
兰柔说外婆会送我去那个小镇,临走那天,外婆说有事,所以是我一个人去了。我不认识路,在山路间转了许久,还好那时并不知道害怕,不觉得有什么不妥。只是一直找不到路,小小的年纪心里难免有些着急。快哭的时候,那是我第一次相信命运这个东西。
二叔的岳母,那天正好也要去赶集,我不知道是怎么碰上她的。我和二娘如果几次她娘家,见过这个亲婆。
她领着我到镇上,悄悄递给我五块钱,让我买了双拖鞋。五块钱就可以买到一双质地比较粗糙的拖鞋,二叔就在镇上这头的亭子下等我。听我说了经过后,沉默着领我回家。
回到现在,兰柔瘦小的身子在檐沟里用铲子铲把风化石铲手推车里。
我走过去,正欲帮忙,哪知兰柔一见我过来,便将我推开,连说:“你来干嘛,赶紧过去,这儿脏死了。”
我嘿嘿笑笑:“我来帮忙啊,你一个人.得弄到多久啊。”
“走走走,真的是,等你爸回来帮我。”
忙没帮成,就这么坐着也不是个事,否则那也太无聊了。马潇潇一直没有找我聊天,有时候总是我先去找她,我想看看我不找她的时候她会不会找我。
内屋窗户洞开,但也难掩黑暗,加之秋日里天气阴凉,不免有寒气入体,顿觉寒冷,想添加衣服。回屋披了件外套之后缓和许多,可是手机依然没什么动静。手动刷新几次,界面依旧是干净的白色,忍不住叹息一声,被提着柴刀进来的爷爷撞见,爷爷忍不住出口训斥,“年纪轻轻唉声叹气,一点活力也没有,天又不冷,出去走走嘛。”
我应了声好,才觉着身子疲软,实在是不想动,但又看着爷爷正盯着我,无奈强打起精神走出屋去。这些年这沟沟里已经没有多少与我同龄的人,大多数人家都已经搬到了镇上或者是县城里。小时候的玩伴也大多没有联系,或许等某天我成家立业,爷爷奶奶双双归去,恐怕我会很难再回到这个地方来。
秋高气爽,虽不见艳阳高照,不过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寒气逼人。穹顶倒是十分干净,只是有些暗淡的灰色,想着就这么站着也颇为无聊,便去江边看看。
老房子这儿离流江不远,小时候唐玮和爷爷走江之时便是从那个渡口出发。这几年下游修了电站,而且各个村落之间也都修建了村道,这个渡口也就修建荒废,多是我干爹在那儿打鱼。
其实南方的秋天多是看不到满目萧然,山林处处皆是翠绿。因为树林以柏树为主,年年常青。村道修到了码头边上,码头上只有一个小小的砖房算作是平时看守的人休息处。一路下去梯子一直被河水淹没,立于山顶,可见江水翠绿如玉,迎面河风阵阵,灌进裤腿还是觉得凉意难挨。
顺山而下,这条野路早有些荒废,哪怕砌了水泥,早已被枯草落叶所掩埋,顺手剥开挡路的野草,手指不注意便被划了一条口子。不痛,很痒。忍不住伸手去挠,逐渐疼痒难耐。终究还是忍着不去触碰,难免衣角擦碰,防不胜防。
从前喜欢鲜花绿树,从那条野路穿过之后看着鞋上的露水和污渍,我发现我不喜欢了。哪怕再美的花,再绿的树,枯萎的时候仍然会弄脏你最爱的衣服,你新买的球鞋。
坐在江边的石头上,看着深邃的河水,陡然间生出一种一跃而下的冲动。顿时才想起“当你凝视深渊,深渊也在凝望你”那句至理名言。深处如墨,如洪荒猛兽沉沉睡着,只怕某一些动静便会张开血盆大口,将我吞噬得丁点不剩。
本想着出来散心,却不曾想越发郁闷,手机迟迟不见动静。为何马潇潇不肯先一步联系我呢?我告诉自己,她或许在忙,或许也在等我。那我便探探口风。
QQ的诸多表情,我独爱戳一戳,有些小可爱。
不多时,马潇潇有回复,语言略简短,看不出深意。想着便深聊下去,说说一些不着边际的俏皮话,只是对面回复速度不可谓是不慢,三分钟拢共说了不到四句,不免令人着急而郁闷。
忽然会觉得那晚不过是一场冲动,肾上腺素冲上脑海刺激神经会让人说出一些不计后果的话,冷静下开心之后才明白,其实某些坎,我们并不能跨过去。
捡起身旁的石子一颗一颗地往江水里丢,看着溅起的水花倏地消失,然后化成一圈波浪散去,顺流向远方。蜿蜒河道在山夹之内,正好是陡峭的峡谷中劈开了一条河谷,从前流江是没有这么宽的,那时的河水湍急,且有河滩,距离应该是我现在所在的位置再往下有三层楼左右。
某年大旱,江水近乎枯竭,只需要一个远跳,便可到对岸去。我提着桶往在河谷深处的石缝中捡了不少滞留的河鱼。如今已经两不相同,暂且说是物非当初吧。
站起来迎着河风,满面湿气,夹杂着一股鱼腥气,实在是有些不习惯。满腔都是那种味道,积聚在肺部,让人恶心到想要呕吐。
张开双臂,面朝流江大河,震声呼喊,直到声音顺着河道而下,再也无法发出一点声音之后,开始剧烈地呼吸着,将新鲜空气吸入肺部,这才缓和许多。如此一来,心头阴霾也少了许多,先前的消息马潇潇迟迟没有回复,等的久了,便觉得无所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