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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无叶先生     八月兰城txt下载     八月兰城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六十四章 偶遇

    应该是习惯使然,我掏出口袋里的火机,点燃一支烟,叼在嘴角,吐出一口白雾,看着它从我眼前被风吹散,被雨水破碎,落到地上,融进了泥土,腐蚀了青石。青石板的斑驳是多少年的岁月,它见到过很多很多的故事,当然还包括我的。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如今想起来的感慨还是令人唏嘘不已。

    不知为何,我有些难过。难过的不是我独自一人,只是难过物是人非,好多东西留不住。说的非主流一些就是握不住的沙和被风吹散的烟。

    下意识地伸手,想要抓住它,不让它散去,功亏一篑,无能为力。轻叹一声,继续吐出一口白雾,缓缓抬腿,继续往前走。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来到这个地方,或许我的灵魂深处,一直在牵挂着这里呢,也说不定啊。

    所以我才来了啊。

    我来只是看看,就只是看看,不会难过,不会悲伤。人啊,成长之后不仅仅在欺骗别人,还学会了欺骗自己。烟在喉咙里落入肺部,像是刀子在撕扯,我抽烟一般有一个习惯,那就是不过肺,在空腔过滤一次便吐出来,看着烟雾消散。只是这次吐出来的烟雾淡了很多,因为香烟在肺部留下了它的痕迹。

    踩着石梯,我一步一步往前。越往前,越昏暗,越凄冷,越恐怖……这里的柏树过了那么多年似乎一点都没有变化,只是我越来越像个垂暮的老人,苟延残喘着。石板的小坑里积水漂浮着柏树枯黄了破碎的叶,漫步在这个深山里,脑子里在想,这里似乎一直没有变化,只是茅屋更显得年久失修,只怕要不了多少年就会消失。

    忽然间手指有些疼,哦……原来是烟头,原来已经燃尽了啊。

    我倔强地再点了一支,继续走。

    慢慢地来到我上次的终点,低头看一眼,地上积着一汪水,不知是上次为干涸的泪水,还是雨水,或许两者都有吧。

    没有过多停留,我顺着梯子往上。

    松针被踩在脚底,冷风从单薄的衬衫吹刮着身子,却被我忽略了身体的寒冷。

    模糊了视线,我渐渐看不清眼前,我木然往前,过去与现在缓缓重叠,笑声与泪水重叠,阳光与阴雨重叠,两个人与一个人重叠。

    多出来的,是空着的那只手。

    踩着湿润的青石,我一个人十指相扣。

    耳畔是熟悉的歌,风从身旁吹过,忽然惊悸,转身,空无一人,冰冷的空气迎接了我的目光,也承接了我的失落。

    我摇头,继续走。

    天空黑云压迫着这座小镇,似乎只要微微垫脚再伸手就可以触摸到雨云,然后仰天长啸,破开阳光,消散所有的云雨。

    此刻已经不再是一直往上的阶梯,而是平缓而深邃的丛林深处,我在这里旋转,贪婪的吮吸着这里的空气,希望可以通过这样找到一些熟悉的气味。只是无论我怎样回头,或者是掘地三尺,也不会再找到当初的一切。

    即使结果或许会让我失望,可总要试一试啊,至少我可以清醒地知道,往事如风。

    我没有回头去看那个木屋。

    或许它还存在,如果消失,我会怀念。

    直接去到破旧的亭子下,或许我的内心深处,我的目的地就在这里,相比之下,其他的,也就没那么重要了。

    朱红色的柱子上依旧满是刻痕,依旧是歪歪扭扭的字迹,也是懵懵懂懂的誓言,也是悲伤到深处的笑话。

    围着亭子转了一圈,寻找着从前我留下的痕迹,只是我的运气没那么好,或许早就被风雨侵蚀了,化为云烟。

    原来,你所谓的深刻,不过不堪一击。

    斜躺在亭子下,点着烟,望着雨落下,融进风里,飘进亭子里,落在我的身上,打湿了衣服。

    吐出烟雾,眯着眼,看着灰蒙蒙的天空,抬起手,看着一点火红在这灰色了燃烧。

    忽然间想食指一弹,烟头倏地射向穹顶,然后世界开始燃烧,我纵身一跃,落入火海。

    时间过的很快,当我最后下山,山腰处一道身影模糊,雾霭浓厚,我竭力想要看清那个人,深山的雾似仙境一般飘渺,我很是不解,还有谁这个时候脑子抽了往山上跑?我们相对而行,总会相遇的,到时候就知道他到底是何方神圣,但是我心里总有一股强烈的预感,我一定认识这个人,或许……关系不浅。

第六十五章 冲动

    难怪啊,世间的相遇都是重逢。

    “好巧啊,你也来了。”

    聂小倩打着伞,就这样抬起头,露出半张脸,笑如春风,只是看不见那双远山般的双眉,顿觉遗憾可惜,不过在此偶遇,似突如其来的惊喜,我忍不住笑起来。

    “笑什么?”

    聂小倩又上来几步,和我面对面,只是矮了一个阶梯,半边伞无声无息易移到我头顶,自然而然,如改不了的习惯。她这次只穿了宽松的牛仔裤,套上一件蓝色呢绒的外套,内里是一件高领的白色毛衣,眼前无比清爽。在山里遇到一位女孩,打着黑色的雨伞,像是偶然相遇。如果白云深处有人家,那户人家定有一女唤名小倩。心情没由来感到前所未有的轻快,先前想要纵身火海的荒唐想法烟消云散,为何不和这位姑娘一起走走,人生难得如此,烟雨朦胧的时刻有佳人相伴,如玉在身。小镇是那个小镇,姑娘还是那个姑娘。

    “笑屁……”

    “笑你啊?”

    姑娘笑了起来,眉眼弯弯,似月光一碗,似清凉满山。我还是喜欢这种自然而然的感觉,我们走着,慢慢地,有意无意地,仿佛约好地。我忍不住刮了一下她的小鼻子,她只是轻轻哼了一声,胸口一下子就柔软了。那双睫毛微颤,我看到她额头发丝湿润,轻轻捻动,说:“打着伞还被淋湿,你也真是的。”

    “这雨下的小,风又在吹,然后就飘起来了啊,傻啊你,这么简单都不知道。”

    聂小倩任我给她擦拭头发,脑袋乖巧地歪到一边,我才发现后面脖子上湿漉漉一片,头发黏在皮肤上,她是怎么受得了的。无奈,我摸了摸身上的口袋,似乎都没有纸巾,一看到聂小倩乖乖地低下小脑袋,我忍不住叹了一口气,无奈摇头,握住衣袖的袖口轻轻捏着她的头发,缓缓擦拭。山风吹拂,搭在我肩上的伞被风推动,像是一只手在背后轻轻一推,我整个身子往前一倾,压在聂小倩身上。而聂小倩也随之往前,两个人就如步行是一个趔趄摔倒,就在近乎摔倒的一瞬,我也不知道脑子当时到底想了什么,我甚至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哪儿来的力量。我想那是我这一生中柔韧性最好的时候了,平时体育考试坐位体前屈拿到负数成绩的我这一刻扭动腰身绕过聂小倩,双手撑地,整个人面朝上,而聂小倩向前扑倒,整好压在我身上。

    随之而来的就是一声尖叫,我紧紧握着聂小倩的肩膀,安慰说:“别叫,别叫,没事了,你看,没事,别担心,真的没事了。”

    聂小倩惊魂未定,许久才回过神,眼里泪水打转,我伸手去摸了摸那张清丽如山水的脸,说:“没事儿了。”

    她乖巧地点头,泪水几欲流下,只是刻意压抑着。

    见聂小倩终于缓和过来,我才站起来。哪知一动手肘便传来一阵疼痛,我暗叫不好,一定是刚刚聂小倩下来的太突然,我没有准备好就被往下压,手肘直接压在石头上,不动还好,现在一动就撕裂了伤口,只是这时候不能有半点破绽,免得聂小倩看出来了。忍着疼痛站起来,笑着拍了拍屁股,一拍就知道一定是一屁股坐在水塘里了,还好我穿的深色的裤子,并不是很明显。捡起地上折了一根伞骨的雨伞,试着收起来,居然还可以收拢,把收拢的伞递给聂小倩,说:“喏,给你,下次记得站稳一点。”

    聂小倩接过,没有在意雨伞的好坏,只是一直问我有没有伤到哪里。只能说巧合吧,聂小倩伸手碰到了手肘上的伤口,我没忍住哼了一声,被敏感的聂小倩发现,硬要我挽起衣袖让她检查一下。无奈我如何推脱都不行,被她瞪得浑身发毛,只能乖乖挽起衣袖。

    乌黑色的淤血凝结在伤口附近,手肘褶皱的皮肤殷红一片,有些许结痂,只是一动便又一次裂开。是真的疼啊,我再也不想逞英雄了,做什么不好偏偏要去做男子汉。只是看着眼前这个安然无恙的姑娘,忽然间觉得先前做的一切都是物有所值。

    姑娘近乎落泪,眼睛轻轻一眨,泪如泉涌,吧嗒吧嗒落在地上水坑里。从前觉得聂小倩是个爱哭鬼,特讨厌。为什么现在看到一定流泪的姑娘,某个地方隐隐作痛,我忍不住想要捂着胸口,用力敲打,告诉它安静一点。

    看着心疼得掉眼泪的聂小倩,我忍不住打趣,笑了起来,说:“嘿嘿,是不是城兰食堂伙食不好,你看看你,风都吹得动了。”

    “你还笑!”

    聂小倩忍不住伸手想要打我,只是伸到一半就停下来,抑制不住眼泪。秋雨很冷啊,雨也秋,人也秋,落了心头就是一个愁。我哪儿知道愁滋味是个什么样子,只是现在我好想说一句别哭。树叶上落的雨怕不是大树的眼泪吧,毕竟叶就要远走他乡了啊,风一吹就顺着流江的水一直往下,流入长江,流入大海,然后在波澜里起跌。

    姑娘捂着脸,无声哭泣。

    雨伞落在地上,被雨水打湿了,折断的伞骨异常突出,这伞是不能用了。雨还不大,可以淋着雨继续走,淋不湿头发。四野寂静,唯有山雨几声,飘散在这个世界,小心翼翼地如窃贼,又或许是怕这个哭泣的姑娘哭得更伤心吧。

    今天之后我才知道,有时候身体的行动不需要脑子。

    最后一刻的记忆是聂小倩在我的怀里,安安静静,泪水打湿了我的衬衫。我还需要记得什么?聂小倩的身体很香,嗯……是衣服很香,像是春天里百花齐放,像是两袖春风。管他呢,既然拥抱了就好好享受吧,于是我加大了力道,紧紧地抱着这个小小的,瘦瘦的姑娘,贪婪地吮吸体香。

    下不下雨还重要吗?摔不摔倒还总要吗?如果不是摔了一跤,可能我永远也不会冲动到拥抱聂小倩了,这个在梦境中演练了无数次的动作,告诉我的大脑,这种东西叫做难以忘怀,叫做贼心不死。如果可以的话,雨还是不要停好了,如果再好一些,所有的石梯都坏了吧,我不想下山了,我想留在这破庙,和眼前的姑娘,哪怕一生短暂时光。

第六十六章 再见

    还是老旧的亭子,只是亭子下不再是我一个人。聂小倩坐在我身旁,目光流连在朦胧烟雨里的流江,缓缓往东流。偶尔飞过一线白鹤,在低矮的睡眠探头,钓起一尾小鱼飞逝而去。远方大桥下有渔船乘雨归来,想必今日收获颇丰,归来很早,似有山歌从山的另一面响起,山水一色中如仙音袅袅。

    坏了的伞被聂小倩整整齐齐叠好放在身旁,只是看上去有些别扭。桥上车流开着车灯如流行划过,远方的鸣笛声婉转起落。聂小倩脸上已没有泪痕,只是额前头发还有些湿,不知今晚过后她会不会感冒,回去会不会记得洗个热水澡。我坐在她身旁,悄悄转身望着那张侧脸,不知道她眼里是哪个幸运的地方,可以被她注视着。

    那张融合在烟雨里的侧颜,风一吹,似乎她就离我远了一些,只怕迷雾越浓,我看不见她。

    我曾经听过一个关于妖怪和少女的故事,女孩儿一直想要和那个在迷雾里的少年下山,只是少年拒绝了,女孩儿问,为什么?少年摇头,说,你不想知道的。女孩儿追问,喋喋不休,少年终于开口,说,你一定要离开啊,这里有妖怪的,我要在这里打妖怪。女孩儿倔强得要死,死死不肯离开,说她不怕妖怪。少年笑了,说,我就是那个妖怪啊。

    这就是我一直压抑我对聂小倩感情的原因,这不仅仅是对马潇潇的忠诚,更多的是害怕聂小倩最后发现我其实不过如此,她会失望,从此对世间所有的男孩子失去信心,我希望她可以快乐,哪怕是别人给的幸福。可是啊,聂小倩,你最不该做的就是遇到我啊。

    忽然,聂小倩像是发觉了我在看她,倏地回头,看着我,面无表情。良久,噗嗤一笑,如花灿烂,堪比秋水伊人。这世界上还有什么比这个更美的吗?我的肩上有个穿着白衣的小天使摇摇头,那个长着牛角小恶魔也是摇头。真是难得,两个小家伙竟然意见统一。

    聂小倩嘴唇很白,我伸手去牵着她,自然而然,宛若习惯。她没用反抗,自然而然,宛若习惯。这种东西我叫它喜欢,就在我们双手之间。她的手很凉,透骨冰,我将它放入衣兜里。一切自然而然,宛如习惯,宛若喜欢。

    靠近了,她的脸很近。仅仅是嘟嘴就亲到了,没有索然无味,只有回味无穷。雨下来了,我们吻上了。她的唇很凉,我的唇很热。渐渐地,如山洪一泻千里,如疾风骤雨拍打传檄,如漫山遍野鸟嬉戏,聂小倩醉倒在我怀里,是这满山的秋风柔软了怀里的姑娘,是这如梦如幻的吻柔软了这姑娘。

    两唇分开,聂小倩抿唇浅笑,我看得如痴如醉。

    “你不该这样,唐默。”

    我很不解,聂小倩不等我回答,继续说:“你不该这样,你已经有马潇潇了。你该好好和她在一起,你们都是天上的星星,我看看就好了,不奢望总有,你只当今天是天晴的夜晚我碰了一把装满星星的河水,好不好……”

    聂小倩低下头,然后抬起来,泪水悠悠,划过脸庞。我想要伸手去擦拭,她受惊一般推开我的手,突然站起来躲开,在我几步之外剧烈地摇头,说:“事情不该是这样的,我不应该对你念念不忘,对不起,对不起,唐默,你不要见我了好不好,你这样我永远也无法忘记你,你不要在我需要人陪的时候出现在我身旁好不好,这个人是谁都可以,到一定不能是你唐默。”

    “你知道吗,上次你跟在我身后,陪我一起走到教室。我真的很高兴,很幸福,就好像你从来都没有离开我一样。你知道吗,那天我其实已经想要放弃了,因为你一直在我身后注视着我,我怕你觉得我很没用,很懦弱,所以我一直坚持着,哪怕班主任一口一个笨蛋地骂我,可我就是脑子笨啊,你一出现我就觉得你还喜欢我。”

    “第一次见到马潇潇的时候我就想,这才是配得上唐默的女孩子啊,那么优秀,那么美丽。就像是夏丹那样的姑娘,我知道你一直忘不了她,就像我一直忘不了你一样。”

    “那次在楼梯口偶遇,花光了所有的力量,我是落荒而逃的,你明白吗,我怕我下一刻就跌倒在地,我宁愿你觉得我不近人情也不愿你觉得我是个笑话。”

    “唐默,你离我远一点好不好。我不想看到你了,我不想再跟你有任何的瓜葛,你能不能给我一个机会可以让我忘记你,你就当我是这场雨,下过了就没有了。你属于马潇潇,一个聂小倩只是你的累赘,有一天你会去更大的城市里生活,跟你所爱之人拥有你的家。我只需要悄悄地遗忘你就好了,你不要再让我有任何幻想,好不好……”

    姑娘泪如雨下,蹲在地上,雨声骤急,再看不清河流与大桥,白鹤与渔船。聂小倩,能不能不要哭得这么伤心,对不起,对不起……

    “算我求你了,好不好。我不是黑山上的聂小倩,你也不是破庙里的书生宁采臣。何况聂小倩本就配不上宁采臣呢?就像我配不上你一样啊,你明白吗,唐默,能不能离开我,就像当初一样决绝,断了我所有的念想吧,我不要再想你了,我也不想再梦见你了,我只想就这样,就这样。”

    我驻足在原地,不知所措,如鲠在喉。我该怎么做才能不让你伤心呢,对不起啊聂小倩。她哭得那么伤心,本就触手可及的几步,却仿佛隔了千万里。双脚灌铅般无法移动分毫,只能看着姑娘哭泣着,泪如泉涌。这不是我想的那样,这不是我想要的结果,聂小倩怎么可以哭呢。

    我一遍又一遍地责问自己究竟错在了哪里,究竟是什么让聂小倩如此悲伤,如此痛苦。她从未一次性对我说话这么多话,以往总是惜字如金,不喜欢多说话。那时候我觉得她是个闷葫芦,很讨厌。忽然间有一种错觉,聂小倩再也不会出现了,去那个故事里的女子,此生不会再见宁采臣。

    我不要这样的聂小倩。

    雨伞留在了亭子下,走过几步,在雨里,刘海贴在额头上,我看不清事物,只有身后哭声依稀明朗。我告诉她,不管她有没有听见,我说:“我走了。”

    好了,我满足你了,聂小倩。

    这场雨会冲刷掉关于你的一切。

第六十七章 往事

    回到家唐玮和兰柔已经回来了,浑身湿得能够拧出水来,我没有贸然上楼,而且在楼下洗了个澡之后穿上干净的衣服上去。回来整好掐在兰柔做饭的点上,和往常一样,唐玮躺在沙发上看电视。在楼梯口就可以闻到饭菜的香,在厨房门口探进去一个脑袋,冲兰柔嘿嘿笑了一声,兰柔停下锅铲,笑骂一句:“笑个屁啊,刚刚打你电话怎么不接呢你?还以为你找哪个小姑娘去了呢。”

    “你们打我电话了?”心头疑惑,拿出手机看才知道早就没电了自动关机,能接到才怪了,“我手里没电了,我钥匙又丢了,就出去逛了一会。”

    “你说你,才给你的钥匙就丢了,自己想办法,别问我要钱配钥匙啊!要问就去问沙发上躺着那个。”

    兰柔提起锅子往盘子里盛菜,腊肉和青椒是绝配,仅仅是这味道便令人口齿生津,下意识吞了一口唾沫,忍不住往桌子上多看了一眼。兰柔很是敏锐地捕捉到了我自认为隐藏得极好的目光,忍不住笑道:“知道你爱吃肉,快去,叫你爸吃饭。”

    “好嘞!”

    得令之后,往客厅使劲喊了一声,那边传来呼应,冲到桌子上迫不及待拿起碗刨了几口饭,说实话我是真饿了,也顾不得手上的伤了,疼就疼吧,肚子最大。兰柔一旁笑着,说:“你慢点吃,又不是不给你吃了,像没吃过饭一样。”

    “才不是,这不是老妈做的菜香嘛,勾起了我的食欲,我爸可真幸福。”

    夹了一口肉塞进嘴里,说起话来含糊不清。

    “谁幸福了?”

    唐玮穿着拖鞋一脸笑意。

    “你儿子,在夸我手艺好。”

    “我儿子不是你儿子啊!”

    如果,我说如果,这顿饭能够来得早一些,不用太早,两三年就可以了。那时候还没有苹果八,那时候庙还没有这么破,那时候我只是希望有个温暖的屋子,回家的时候面对的不是满屋子灰尘和腐朽。楼梯的扶手不会满是霉垢,天花板也不用被雨水浸透,然后一块一块掉落下来。明明偌大的房子最后却如同一具没有灵魂的躯壳,然后在深夜独自入睡。我并不害怕黑夜,兰城的守夜人怎么会恐惧黑暗呢?我只是感到孤独,我只是想有时候可以在洗澡的时候没有了沐浴乳,可以有个人,然后对他说,嘿,你猜我用什么洗的澡。而不是有人可以给我买一瓶沐浴露。

    流江镇真的很冷,阴翳的天空让我分不清到底是凌晨还是傍晚,兰柔洗了衣服,我主动上楼去晾。楼顶堆积了当时剩下的很多木料,我记得以前停电的时候我就在这里抱着满满一摞点燃火灶自己做饭吃。好不容易买来的猪肉被切的土豆块一样大小,吵了很久半生不熟,那次拉了两天肚子。

    这里似乎并没有什么变化,只是灰尘多了些,唐玮回来后干起了老本行,包了一些电力公司的活来做,基本上都是在外奔波,这个家还是一如既往地冷清。幸好,我从老家林子里挖来的兰草生机盎然,茁壮生长着,绿色枝叶如藤蔓蔓延出去,开枝散叶。一簇极其隐秘的兰花的花苞隐藏在绿叶下,这或许是这个家里我为数不多的坚强了。我很开心,它活下来了。

    晚饭后坐在没有什么像样家具的客厅里望着那个分辨率并不高的台式电脑显示器做的电视。因为基本没人在家,所以闭路电视没有缴费,只有年费的几个当地新闻电视台可以看,反正在家的时间不多,一家三口开着电视玩手机。最后兰柔忍不住困意,打着哈欠端着一杯茶上楼睡觉去了,只剩下我和唐玮。

    许久,我们两人未曾言语,只是觉得气氛有些微妙,甚至是尴尬。我看着唐玮欲言又止,便想着是不是要说些什么打破沉默。

    “最近考试了吗?”

    唐玮不动声色地玩手机,似是随口一问。找你上了高三以后,唐玮就基本上不再过问我的学习,估计是怕我压力大吧。这次可能还是有些紧张,便忍不住问了出来。

    “嗯,刚考,市联考。”

    “哦,怎么样?”

    “还行吧,五百多分,差一点六百。”

    “排名呢?”

    “嗯,班上第二,全级第十。”

    “好,继续努力。可不要因为某些知识学过的就掉以轻心啊,孔子都说温故而知新,你多去看看总归是有新发现的嘛。”

    “我知道。”

    “还有就是,你也别有压力,我跟你妈只希望你能够上个好大学。梦想什么的,我能理解,我也是你那个年龄过来的,这些事情我也经历过,只是那时候家里条件不好,你比我要幸福多了。”唐玮说着,不着痕迹地看了一眼我的脸色,说,“我说这话并不是要你学我那时候,我只是想说,没什么过不去的坎,当时咱们家穷得要你奶奶出去借高利贷,只有我出去打工才能稍微补贴家用。那时候你二奶奶可是瞧不起你爸我,你生病了没钱就不给你打针,你三爷爷不肯借路费给我,只有当时你刘伯伯愿意把他修房子的三百块借给我,当时的三百块算是一笔巨款了,所以我至今都记得你刘伯伯的恩情,这些年有什么活都会介绍给他。”

    提及往事,唐玮脸上难免沧桑,这时候我才去仔细端详那张风吹日晒而黝黑的脸,和母亲兰柔比起来苍老许多,再与同学父亲对比,唐玮更显得沧桑,当初浓密的黑发莫名其妙稀疏了,再也梳不出年幼时我笑他是瓦片头的中分了。

    “我说这些并不是让你怨恨谁,而是想让你知道,没本事,哪怕是自家血浓于水的亲人都靠不住,永远不要奢求落魄时的雪中送炭,只要没有落井下石,就应该感恩。你刘伯伯给我的恩情我这辈子都会记得,所以每年我都会给你芳姐家那个小家伙买一些东西,这不仅仅因为我是她干爹。”

    “当时刚出去那会儿跟着你二姨妈干,那时候家里穷,你外公瞧不起我,不愿意和我多说话。我别的本事没有,自知之明还是有的,不愿意舔着脸巴结别人,但是为了你妈,我只能这样。你二姨妈开跟人合伙开了一个染织厂,你妈让我去给他们打工,当时我其实是很想拒绝的。”

第六十八章 可说

    “你知道我的性子,不喜欢奉承谁,你二姨夫当时心高气傲,指使我做这做那,整天加班。你知道的,染织厂的染料是化学药剂,对鼻腔和皮肤伤害很大,去他们厂里一个月我就换上了鼻炎,我去请假,结果你二姨夫不准,说没什么大不了的。最后你妈也看不下去,跑过去闹,当时真的,那是亲生姊妹啊,我就算再没有本事,也是他们兰家的女婿,我至今都不明白有的人为什么可以这么狠心。”

    唐玮忍不住抿了一口茶,啧啧轻叹。若那是一杯酒,该多好,仰头一口醉倒了所有的愁。今夜,这个男人所说的或许只是他这一生中经历过的寥寥委屈而已,他只是悄悄在坚强,谁也看不到。

    “就在当晚,我直接带着你妈离开了那个地方,你知道你二姨夫怎么说的吗?他说,离开了我,就算给你唐玮三年的时间,你都赚不了一万块!我当时就发誓了,一年的时间赚不了一万块我就不回家!刚开始那几年很困难,我跟你妈都没有文化,直到我进了创维,情况才好一些。”

    “所以,这些年我们家跟你外婆家那边联系不多,你不要怨恨谁,但是你一定要记得那些对你好的人,那并不是他们的义务,做人不能忘本,不能忘了当初落魄的时候,到底是谁拉了你一把。”

    今夜应当有酒的,三杯两盏淡酒下肚,我再听听你多说说当年,我不怕你唠叨,我只怕那些故事听得我落泪。这是一个男人成长的故事,哪怕最后他并没有如何功成名就,但是他能让妻子幸福,脸上常怀欢笑。

    我想喝酒,辣喉咙的那种,烧心的那种,能够麻木的那种。

    唐玮兀自笑了笑,应该是想起了当年某件值得感慨的事。太阳在他脸上作画,留下斑驳的黑,那双手指甚至无法录入手机解锁的指纹。我曾经莽撞到视死如归,现在我只渴望他们长命百岁。我想起了那个姓马的男人,忘了名字,他说的那四个字仍扎在心头,只怕一取出来就鲜血四射。

    “爸,我想听听你和马叔之间的事。”

    我忍不住说出口来。

    唐玮有些诧异,只是不知是因为我那声爸还是因为我提出的那个要求。唐玮喝了一口茶,嘴唇上粘了一片茶叶,在嘴里反复咀嚼。良久,唐玮才开口,只是声音比之先前低沉了许多。

    “你马叔啊,当年走船的时候特别能吃苦,小时候父母双亡,跟着叔叔生活,到十六岁就自己出来讨生活,在深山老林里刨食吃。当时走船你爷爷看他手脚伶俐,而且人还老实,便带着他一起,多少有个照应。走船就是两三年,你爷爷认了他当干儿子,他也经常跟我们回来,帮着家里做这做那的,特别勤快。那时候你那个小姨很是中意这个老实人,而且她家里人也不希望她远嫁,所以啊,我就替她做媒,成全了他们俩。”

    “说到底,是我害了她。你马叔这人聪明,学什么都快,他跟我一起进的创维,后来……就自己辞职了,往后的事,虽然了解过一些,说是他遇上一个有钱的女人,转头便跟你小姨离婚,带走了跳跳。是我对不起你小姨……”

    唐玮仰起头,眼角隐隐有泪光。

    “其实没有谁对不起谁,幸福也好,悲伤也罢,都是命啊,就像我这辈子没法学医,不能怪你们,也不能怪谁,要怪我只能怪这辈子命数没有医学的位置,也可能是老天知道我吃不了苦吧。爸,我早就想通了,再来一年没什么不好的,就当是磨磨性子了。”

    唐玮会意一笑,说:“你能这样想,我很开心,这说明我儿子已经是个男人了,人这辈子要信命,也得拼命,所以也不能太惜命了,人这条命,不就是等着某一天把它豁出去的吗?男人嘛,就得这样。”

    明明唐玮没有喝酒的,偏偏说些醉话。这世界那么大,总有个地方是我们的容身之所,不必过早地觉得谁抛弃了谁。

    后面的话唐玮没有过多地说,因为各自都能够明白,无非就是一个男人另有新欢抛弃糟糠的老桥段故事,最后糟糠抑郁,另寻他路。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我理解,但不认同。

    那我能够去责怪谁呢?或许有一天我也会变成马叔这样的人,只是那时候不知道我抛弃的是谁。

    夜深,唐玮早早睡去,我躺在自己床上,望着模糊的窗,下午的雨水还未干。我家的窗户是两层绿色的玻璃之间有木雕的夹层,现在看去中间一层水雾。又是一个寒冷的夜,只是今夜不再是我一人,仿佛我就这样静静地躺着,能听见唐玮和兰柔均匀的呼吸,尘埃被这场雨散去,不留痕迹。

    枕边的手机振动起来,马潇潇给我发了一个可爱的笑脸,这么晚了,她还不睡啊。

    “这么晚了,还不睡啊,你也不怕黑眼圈啊。”

    “嘿嘿嘿,不怕不怕,反正你又不会嫌弃我。”

    “谁说的,我可是嫌弃得很呢。”

    “哼,你敢,你要是嫌弃我,小心你的第三条腿!”

    “我靠,马潇潇,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流氓了。和你在一起我得小心我的清白了,你这个女流氓。”

    “嘿嘿嘿,现在才知道啊,晚了!姑奶奶我的小皮鞭和蜡烛都准备好了,就等你了,哈哈哈哈……”

    “马潇潇……”

    “算了,不逗你了,跟你说个正事儿,惊喜哦~”

    隔着屏幕我都能想到马潇潇那可爱的模样。

    “哦?什么惊喜。”

    “明天我要来你家!”

    我一下子从床上跳起来,反复看过之后才确定没看错,没有错别字,没有理解错意思,没有看错联系人。

    “你来我家干嘛?”

    我没忍住发了一条语音。

    “找你啊,怎么,不可以啊!”

    马潇潇的声音从听筒里传过来,简单轻松,理所当然。

    “不是,你来找我?会不会太早了点~”

第六十九章 失眠

    “你干嘛啊你,满脑子油腻思想。”

    也不知道是谁油腻,好意思说我,你刚刚说的那些话还不够油腻的嘛?吵一桌满汉全席估计都有多的了。不过我不说,作为一个男子汉,怎么能够跟女孩子计较呢?

    我还没来得及回话,马潇潇的消息又来了。

    “我爸要一起来,说是想找你爸叙叙旧。”

    马叔要来,兴师问罪?目的不得而知,突然间不知道该怎么回话,马潇潇说得很简单,我也希望就这么简单。经历的多了,所以就总是遇到事之后往坏处想。那些过去并不是谁和谁怎样,也并不是谁亏欠了谁。提及马叔,食堂的一番对话又一次在脑海里往复,人穷志短四字,如何说?如何解?无话可说,无解。

    “那真好啊,我会告诉我爸的,你们什么时候到?”

    “这些不用你操心,我爸早就打过电话了啊,你爸没说啊?”

    “哦~我想起来了,嘿嘿嘿,人老了,脑子不好使。”

    道过晚安,马潇潇看起来很开心,能够来到我家见见我的父母,这本就是一件很令人兴奋的事情。我知道吗?当然不知道。马叔什么时候打过电话,唐玮只字未提。

    那又如何,那又怎样?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如此足够。该来的总会来,逃不脱,躲不过。既然如此不如早早面对,不说死得壮烈,至少不那么废物。安慰马潇潇睡去,我久久无法入睡,这是一个注定无眠的夜,窗外雨声萧萧,拍打窗户,门前的水沟不知是不是又堵了,到明天早上起来会不会又是漫过脚踝的深水掺着路过的小孩儿上学时丢到水沟里的零食袋。

    街上最多的树是白玉兰,花期盛开时手掌大的花瓣根部微黄,散落在地上在行人的脚底下腐烂,雨水浸泡后不复当初纯白。虽然白玉兰花期于二三月份之间,春来至之时百花盛开之日,但南方气候温和,很适宜玉兰生长,便是这七八月间也会有一次短暂的花期。只是不知今夜秋雨又要打落多少花瓣,车流穿过谁还会顾忌车轮下迎风展姿的花瓣。

    玉兰又叫望春,只是春日已去,秋意浓重,万籁俱寂时飘入窗口的玉兰香才让我独自一人时觉得这偌大而空旷的流江并不陌生。赏花赏月,赏秋香。秋香不是姑娘,有玉兰的香。

    双手枕着脑袋望着灰蒙蒙的天花板,因为湿气浓重,仿瓷表层有些脱落,露出丑陋的水泥,这就是我的家。我并不觉得有多么的破败或者是不堪,能够为我遮风挡雨,最重要的是我一生中最重要的人在这里安睡。

    当阿斯加德破碎在火焰里,索尔失神地望着窗外化为宇宙尘埃的家,女武神挎着剑说:“王,阿斯加德并没有灭亡,有您的地方就是阿斯加德。”

    这有些乐天派的自欺欺人,像是啊Q扇自己耳光告诉自己扇的只是另外一个自己而已。人在绝望的时候总是要寻求心里的寄托,否则灵魂会失去故乡,不知要游离去何处。我也是在欺骗自己,我不知道还能拥有这种所谓的幸福多久,或许是渴望得太久,突然间不经过任何奋斗就握在手中总让人慌乱,像是小偷拿了人家的东西,忐忑着犹豫着是否要归还,却死死地抓在手里哪怕是折断了手指也不肯松手。

    我发现并不是我睡不着,只是不想睡。一觉睡到天亮,我的世界就不是我的世界了,还会挤进来很多人,指指点点。哪怕马潇潇就在那个举足轻重的位置,原来无论有多么地爱谁,也不可能每分每秒地陪伴左右,我总要自己陪着自己的时刻,哪怕只是坐着发呆,看着云起了又散。

    雨声渐渐沉了下去,像是一阵密密麻麻的大豆落入深潭之中后沉默下去,只剩窗外残影摇曳。

    这一个多月来我到底经历了一些什么?好像重新来过我的生活更有意义,从前只有苏拉,现在有很多人在意我。或许年岁增长变得成熟,不像从前那般任性,没人会纵容我什么,失去了就失去了吧,谈不上可惜不可惜,只是遗憾罢了。突然想念苏拉了,不知道她在贵医大过得怎么样,那里的人是否好相处,食堂的饭菜她是否吃得惯,新交的男朋友对她好不好……

    欧,如果不是遇到潘晓涵潘果果这些可爱的人,这一年的生活一定很糟糕吧,苏拉再怎么也比我好啊。

    她总说她很好。

    她总担心我过得不好。

    不用担心的,我很好啊。

    万籁俱寂,屋檐洒下雨滴,流江薄雾恍若万人迷。忽然想起兰若寺那个故事,十里平湖的长亭在,弹琴的女子与那书生初相遇,恍惚间,迷了双眼。原来结局在相遇的那一刻就已经注定了,所以到最后书生只是书生,女鬼还是女鬼,并不会因为她爱上了一个善良的书生就抹去从前的罪孽。

    只是结局是真的不好啊,红衣的姑娘流泪的模样真令人心疼,在望江亭下聂小倩不就是一步步后退着流泪吗?这是钻心的疼,我不想看到任何人流泪。

    如果两个人互相在意着,爱慕着,那么在一起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啊。聂小倩总是粗心大意,忘带东西,为何现在如此小心?她是不是也跟我一样睡不着?望着不再下雨的窗外,然后想我。

    灼灼月华流转相思,赋予谁?

    悠悠的唱腔从大上海的楼房弄巷里飘落在群山万壑之间,在我耳畔响起。

    “明月妆台纤纤指

    年华偶然谁弹碎

    应是佳人春梦里

    忆不起双蛾眉

    翩翩霓裳烟波上

    几时共饮长江水

    而今夜雨十年灯

    我犹在顾念谁

    一番番青春未尽游丝逸

    思悄悄木叶缤纷霜雪催

    嗟呀呀

    昨日云髻青牡丹独默默

    桃花又红人不归”

    桃花早就去了,玉兰又开人不归才是。糅合了《春江花月夜》,《陇西行》,《王昭君歌》的一首短歌。这首聂小倩给我唱的第一首也是唯一一首《相思赋予谁》一直存在手机里,那时候她还是羞涩的,不爱说话的,却很黏我的。她说她喜欢靠在我肩上,枕在双臂间,她说就像是漂泊的蒲公英找到了归属,她说我就是她的归属。

    情不知何起,一往而深。

第七十章 礼数

    天明,天气依旧阴沉,只是比之昨日要好了很多,也暖了很多。和兰柔上街买菜,街上青石颜色深邃,雨水浸透,被风一吹,水薄的地方自然而然便干了,于是就形成了一朵朵刻在石板上的云。行在外此间,恍若天上人。

    卖菜的是上面大桥那儿居住的老年人,自家田地因为修路被征用,只剩下不多用来种些蔬菜,独居在家吃不了多少,便拿出来卖,三块五块不多,只是过生活就是这样,碌碌无为的人最终一事无成。

    兰柔还是熟练地同人讲价,卖猪肉的大树披着皮围裙,大砍刀斩得白骨碎屑四溅,兰柔驻足在猪肉摊子前,喃喃自语:“马东山要过来,还是买些肉好了,家里有客人来,总不能让人瞧不起。”

    说着便从猪肉老板那里称了三斤上好的屁股肉,沉甸甸的勒得手掌生疼。到家后唐玮将客厅收拾了一番,地也拖了一遍,看起来清新自然许多。我装作不知,问:“爸,整这么干净干嘛?反正今天你们都要走了,我也要回学校了。”

    “没人在家就不打扫了啊?这是自己家,今天你马叔要来,这样乱糟糟让人看见不好。”

    唐玮说着,马不停蹄地整理桌面,只是最后发现无论如何整理都会显得乱,便一股脑将所有的东西装进盒子里放到桌子底下藏起来。

    原来他还是不想让那个狠心的男人看清,我不太肯定马叔……也就是马东山的目的何在,兴师问罪?也不是不可能。这么多年未曾过问这些不算是亲人的亲人,突然到访,无事不登三宝殿,市里风景独好,这山村野地,难堪入目。

    厨房里传来饭菜的香,马东山电话来说堵车,从市里下来路途遥远,全速前进也三个小时左右。唐玮接到电话只是不平不稳说了声好,然后坐在满桌子丰盛的饭菜面前等。最后饭菜凉了,人还没到。唐玮拿起筷子,说了句吃吧,然后夹着冰冷的菜放进嘴里。

    “我热热吧,这样吃了恐怕会闹肚子。”

    兰柔说着就要拿起来再热一次。

    唐玮抬手拉住她,说:“不用,就这样吧,不算冷。”

    可我分明看到盘子里的肉满是凝固的油,最后一家三口硬生生吃光了桌上的饭菜,这一次谁也没有拦着谁,这一次唐玮没有端着碗去看电视,也没有和谁聊天,就只是吃着饭,很认真地吃饭。

    白菜汤浮着一层油,肉丸子凝固在油汤离,好在米饭是热的,在碗里滚一圈之后油化了吃起来没那么难以下咽。

    这是我吃过最难吃的一顿肉,却是吃得最多的一次。

    一顿饭吃了一个小时,马东山没有一个电话。

    约好的时间早就过去,唐玮一直沉默在饭桌上,放碗后点燃一根烟,突出一口烟圈,长长舒了一口气,不知道这口气压在心口多久。

    “收了吧。”

    留下一句话,唐玮径自离开。

    兰柔起身,安安静静地收拾碗筷,我自己进房间,继续没看完的《平凡的世界》,路遥所讲述的故事里,孙少平现在正爱慕着那个同病相怜的姑娘,只是那种爱慕却仿佛是只能隐藏在黑暗里的不可说,一拿出来就是禁忌,所以在被戳破的时候孙少平会有些伤心。这与爱上杨丁丁的刘峰有何差异?还记得那一幕吧,杨丁丁坐在刘峰亲手打造的沙发上,刘峰吐露心声,袒露爱意,杨丁丁恐惧的双眼后退着脚步。

    一个做尽好事的人,占尽一切美德的人,突然告诉你他惦记你很多年了,你感到惊怵,幻灭,恶心,辜负。

    杨丁丁可以和很多人调情,亲吻,这个人可以是任何人,却不能是活**,只是那张美貌下的心不敢承受。我或许理解,却不赞同。

    当我正在感慨之时,楼下一阵脚步声,谈笑声,伴随着一串银铃般熟悉的笑声。原来是马东山到了。几人上楼,挤在客厅的小桌子旁,马东山带了瓶茅台。活了十几年,我也不知道真正的茅台到底是什么样子,只是看到马东山提来的那一瓶之后我便知道了。原来有些东西不用可以解释,只要亲眼看到一切都会明白了。

    马东山和唐玮谈笑风生,如多年未见的老朋友,确实多年未见,只是老友变成了旧友。马东山今日并未身穿那日在食堂那般光鲜,但哪怕只是一身休闲,还是掩不住一身贵气。与在工地上摸爬滚打的唐玮确实很不一样,其实就岁数而言,马东山还在唐玮之上,只是小时候习惯了叫马叔。

    “实在是对不起啊,今天路上很堵,晚了些时间,实在是抱歉,小玮可不要计较啊。”

    马东山以茶代酒,先干为敬。唐玮不动声色地起身,再给他倒了一杯,说:“不打紧,不打紧,堵车嘛,这是没办法的事,只是可惜了,你嫂子买了好些肉,只能丢掉了。”

    马东山尴尬地笑了笑。

    马潇潇坐在我旁边,不时看我一眼,轻轻掩着笑,如果没有这场争斗,或许我会觉得这一切很美好。

    一个小玮一个嫂子,或许也只有马潇潇才不会注意两人说话的机锋。

    唐玮笑了笑,看着马潇潇说:“哦,对了,跳跳现在在哪儿上大学来着?”,他还是习惯叫她跳跳,这名字是我那可怜的小姨取的。

    “嗨,别提了,考上大学之后硬是不去,偏偏说要再来一年,没办的,只能由着她,今年在城兰中学复读。诶,唐默好像也是在那儿吧,我听潇潇说过的。”

    我陪笑称是。

    唐玮说:“唐默还不是一样,考上了不去。没想到哈,两个孩子竟然能够这样遇见。”

    马东山也颇为感慨,说:“确实是没想到。”

    “听说你最近在安装信号塔?”马东山抿了一口茶,说,“十里河那些地方山高险峻,很是偏僻,听说还有野狼出没,你也是……孩子都这么大了,找个安稳的工作,别人孩子担心啊。你要是实在找不到,我来给你介绍一个,市里有个中学的后勤,怎么样?一个月八千左右,虽然有些累,但总好过你在深山老林里边受蚊子咬好些。”

    “哈哈哈,这倒没必要了。十里河那儿也没你说的那么可怕,野狼倒是没有,猴子确实不少,特别是工作的时候听得那猴子叽叽喳喳,你说它也不懂人话,偏偏还说的那么起劲。”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唐玮骂人,不露痕迹,不带脏字。骂人猴子也算是罕见了,马东山面不改色,跟着笑笑。

    “诶,唐伯,那些猴子是不是还抢东西啊?我爸上次说带我去动物园来着,结果一直没去。我听人说猴子胆子可大了,还打人呢?”

    马潇潇一脸好奇宝宝的模样,腮帮子鼓鼓的,很是可爱。也只有她才没听出来这些指桑骂槐的不中听之话了。

    “呵呵……可不是嘛,我们队有个人带去的苹果就被猴子抢的一干二净,临走时还枪走了他女儿送他的口罩。”

    唐玮这是在骂马东山欺骗小姨还带走了马潇潇呢。

    “这个啊,也只能怪你那队友没本事,守不住这些东西。再说了,要是有本事谁还跟深山老林打交道啊,是吧小玮。”

    马潇潇突然推了马东山一把,桌子四方,我正好在马东山对面,而我旁边是唐玮兰柔,还有马潇潇。唐玮兰柔和马潇潇面对面坐着。马潇潇推一把马东山,娇嗔一声,说:“爸,你说什么呢!”

    马东山尴尬一笑,说:“小玮,你别误会啊,没说你没说你,开个玩笑嘛,不必当真。”

    “呵呵,没事儿,不过跳跳还是跟小时候一样,善解人意。原来有些善良就是天生的,再怎么恶劣的环境都改变不了。不过你爸说的没错,我这人确实没本事,不然也不会混成现在这个样子了。不过呢,跳跳,伯伯今日告诉你一句话,人呐,要有骨气,这骨头折断了可就再也直不起来了。我哪怕再穷,也不能伸手讨饭。古人都知道不是嗟来之食,这是我们值得学习的。而且啊,这么多年过去了,世界变化得很快,人生无常,说不定某些你看不上的人突然之间就飞黄腾达了呢?是吧。唐默也得记着,人穷可以,但不可志短。”

    如果马潇潇还听不出来两个人之间浓重的火药味,那恐怕就奇怪了。马潇潇先是在两人脸上瞅了几眼,看不出端倪,便询问似的看我几眼,我表示无奈,不知如何说。

    马东山喝光了杯子里的茶,说:“唐默,帮我倒杯茶吧。”

    “我来吧,小孩子不懂这些东西。”,唐玮说着就要起来。马东山摆手阻止,说:“我还没喝过小默倒的茶呢,小玮你就别管了,我也想喝一口我这多年不见的侄子的茶啊。”

    小默小玮,再着重侄子二字。

    这话一出来,唐玮也无可奈何,替马东山倒了杯茶,马东山却没有接过,说:“小默,今天你马伯伯我就得教你一个道理了。”

    我不明所以,端着茶杯放下也不是,端着也不是。

    “与人倒茶,特别是长辈,需知茶不可倒满,这是一种礼貌,就跟黑人盛饭是一样的道理,七分满最佳。而且,给长辈敬茶,需得弯腰鞠躬,这些都是最基本的礼数啊,看来唐玮没教好你哦。”

    我不知如何说,这茶……算了,端着吧。

    “我们家穷,没读过多少书,不知道这些大道理,只知道饭要吃饱,水要喝满,不然容易饿。”

第七十一章 天真

    唐玮不动声色端着茶杯一口喝干,场面一度安静,忽然马潇潇站起来,说:“唐默,带我出去走走吧,我还没来过这儿呢。”

    “行行行,带跳跳出去走走,等会儿吃饭了叫你们。”

    兰柔巴不得结束这场闹剧,说着就推着我们两人出去。走到门口我停下来,看着唐玮,唐玮回头来说:“去吧,带跳跳走走也好,十几年没见了,联络一下感情也好。”

    只是马东山并没有反对,只是说了声去吧,得到首肯之后,我也不好说什么,带着马潇潇漫无目的地在街上晃悠着。

    玉兰的最后一个花期可能就在这个时候结束,这种无法挽留的事物消逝在眼前,是一种失落和悲伤,用笑话也无法治疗。

    今天说不上冷,马潇潇的只是简简单单地穿了一件黑色的夹克,蓝色的紧身牛仔更显得双腿修长,扎了一个简单的马尾,这个年纪的女孩子大多都还没有学会化妆,只是隔得远些再去看便会觉得这姑娘瘦的过分了些。和马潇潇在一起这么久,我还是头一次如此认真地去看她的背影,忽然起风,无论怎么都显得宽大的夹克被撑得鼓起来,她下意识紧了紧衣服,忽然回头,乱了的头发迷了那张脸,像是她飘扬在风里,然后她大声地喊我的名字,她说:“唐默!”

    我在十几米开外,可偏偏如在遥远的地方听到她呼唤,让我忍不住抛开一切冲向她的身旁。我踮起脚尖,似乎这样她能够看得更清楚一些,我离她更近一些,我回应她:“诶,我在!”

    我慢慢地靠近那个姑娘,整理好她的头发,别在耳后,她的额头很凉,如果她一直靠在我的怀里,会不会暖起来?

    我问她:“有没有想去的地方?”

    马潇潇歪着脑袋想了想:“嗯……跟着你啊,去哪儿都可以。”说完,嫣然一笑,秋风都融化在她的双眼之中,耳鬓藏不住的发丝偷偷地在她的双眉之间,风很大,我用手挡住她的脸,她轻轻地握住,说:“我没有这么弱不禁风。”

    这话似乎意有所指,只是藏着笑容的双眼总是这么迷人,只是这一眼,风在摇树的叶子,我看着她,不说话。

    她的手也很凉,我反手握住,她没有挣脱。就这么走着,我总是做一些行走在林间的梦,从清晨到黄昏,一走就是白发,一场人生。几次轮回都是那一人,言笑晏晏,竹马青梅。

    码头上的风异常地大,坐在横栏上,双脚悬空,河风吹来一股鱼腥气,渔船被浪花推动着起伏,浪花拍打着河岸,河岸上凝结了青苔,青苔覆盖了几年前的标语,标语缺了一个逗号。我想那就是我身旁的姑娘,静静地在我身边,吹着风,仿佛人生。

    此刻无需言语,没有了争论,也没有了礼数,只有一张触手可及的侧脸,如花般盛开在我眼前。

    “唐默,你带我到山上去走走吧,这儿风好大啊。”

    应了马潇潇的要求,我带她前去那深山庙宇,不知为何她突然提起,我从未跟她说过望江亭的事。走到上街口,马潇潇突然拉着我的衣袖,说:“我想喝水了。”

    我伸手刮了刮她的小鼻子,说:“行,想喝什么,我去给你买。”

    “嗯……农夫山泉。”

    “好嘞,等着啊,很快就回来。”

    “嗯!”

    马潇潇重重地点头,乖乖地待在原地一动不动,我回头去看她时她冲我一笑。走到对面街我才发现这地方似曾相识,在这几十栋房子之中,也只有这建筑时圆弧形。我忽然想起,这是夏丹的家,只是她如今已经不在这里,想到身后马潇潇说不定还看着我,定了定身匆匆看了一眼之后快步去买水。很快买回来之后拧开瓶盖递给马潇潇,马潇潇喝了一口,目光落在那栋弧形建筑上,说:“还记得吧,这个房子。”

    马潇潇主动提及,气愤没由来令人伤感,往事涌上心头,过去种种恍若眼前,再想起夏丹时,还是有些许怀念,没有和马潇潇在一起时,我也曾经幻想过某一天我昏昏欲睡时有人摇醒我,然后就看见教室的门口突然射进一缕阳光,刺得我睁不开眼,从阳光里走出来一位姑娘。我总爱幻想这些不可能的事情,可我总是相信有一天会发生,就如同爷爷死后的翠翠在渡船上等待那个不知何时回来的傩送一样,边城的小镇上那个痴痴的姑娘。

    “我不知道,说不出来。”

    我说。

    马潇潇噘嘴哼了一声,“哼,说!你是不是还想着夏丹呢?!”

    看着她双手叉腰吃醋的模样,总是如此可爱,让人喜欢得不得了,我想马潇潇一定从小就有很多的追求者吧,其中不乏比我优秀不知多少倍的人。我很幸运,很幸运。

    “你猜?”

    “哼,不猜!”

    我牵着她的手,沿着路往上走。山上破庙石梯的路口挂着写着“冬春草木干,严防火烧山”的横幅,只是有些旧了,可能是去年挂的。两棵松树上挂着红布,或许是说明此地有神明吧,这些风俗我也不是很能明白。管他呢,拉着马潇潇一步步拾级而上,昨日大雨之时来的人是聂小倩,不曾想变得如此之快,我也没想到马潇潇会来。

    处于深山之中,石阶还有水渍未干,树林中阴气森森,很是寒冷。

    “当时你一定经常来这儿吧?”

    马潇潇轻声问我。

    我说:“嗯,以前几个朋友喜欢来这儿。”

    马潇潇说:“夏天的时候这里一定很好。”

    我说:“其实还行吧,其实流江夏天很热,我几乎不怎么出门的。”

    马潇潇说:“你就是懒,我告诉你啊,高考之后你必须陪我出去玩儿,不能宅在家里,不然你变成一个胖子我可不要你了。”

    我说:“哪儿能啊,你看我也不像会长胖的那种人啊,倒是你,平时吃的那么多。”

    马潇潇:“哼,怎么,你敢嫌弃啊!”

    “不敢不敢。”

    我能乱说吗?一个不注意腰上就被收拾了,我感觉我腰上的肉都被捏松了,为我的中年生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哪怕将来喝多少酒,都不会撑肚子。许久,上山。路旁的菜圃里菜苗长势喜人,估计收成不会低。马潇潇看起来异常兴奋,自从离开那座山村,马潇潇估计就再也没有见过这些东西了吧。她跳跃着,伸出手去触摸菜叶上的露水,笑意盈盈。她忽然站起身来,说:“小默,以后我们就找一个这样的地方好不好,在青山绿水的地方,也有一个这样的小木屋。”马潇潇回头满手污泥指着远处低矮的木房子,一脸的憧憬,我在她那双漂亮的眼睛里看到了未来。

    “开辟一个菜园子,有你有我,不用多么富有,能够吃饱喝足就够了。天晴时踏青,下雨时看山,夜深时看星星,这样的生活很美,不是吗?”

    我很想说我愿意,我也想要这样的生活,我们可以天真无邪,可还是要长大,为吃穿发愁,为未来担忧。马潇潇啊,你知道吗?我曾经也这样幻想过,和另外一个姑娘,可是她早已经离我而去,在九百多公里外的地方。

第七十二章 流浪

    这是一个梦,马潇潇沉浸其中,我只需挡住人间的赤裸,让她继续幻想便好了,这笑容不知还可看多久,我只是尽可能延长。马潇潇跑过来,张开手掌的污泥做了个鬼脸,不待我有所反应自己就笑了起来,真是个可爱的姑娘。

    她并没有询问我的答案,只是跳啊跳的,东看看,西瞧瞧。这儿似乎很奇妙,她流连忘返。马潇潇小跑着跑到庙宇里,门一口放着一座木刻的罗汉像,只是这罗汉手持大刀,我还是闻所未闻,或许是我见识浅薄,未曾听闻,但总觉得有些不伦不类。马潇潇倒是没有在意这些细节,跳到那罗汉前,比了一个剪刀手,说:“小默,快,给我拍一张!”

    我掏出手机,画面定个那一瞬间的欢笑。

    马潇潇继续在这庙里走走看看,平日里这里都是没人的,除却香会时节,庙里的法师一般不会呆在这里,但是还是在农忙时会种下一些蔬菜,以备不时之需。周遭的菜圃就是那些法师开辟出来的。其实并不能说他们是和尚,一些只会唱经文的和尚,估计算不上正统。

    马潇潇好奇地盯着中央破旧的大雄宝殿坐着的如来,一副惊叹模样。想必她看过不少比这破落户如来更宏达的真佛,人总是对未知保持新鲜感,最后还不是弃之如履。习惯既是纽带也是杀手,维持着不至于分崩离析,厌倦着你我的平淡无奇。

    是否某天马潇潇发现我并没有她想象中那么好,是不是也会骤然失望悄悄离场,想到此,我也只是无能为力。

    举起手机偷偷拍了一张马潇潇的侧脸,好奇宝宝的模样。照片里她伸手触摸着大佛的莲花座,浅浅地笑着,黑色夹克和褪色的红布相应。

    马潇潇看过之后,一把抓起我的手,跑了起来,我不明所以,问道:“干嘛啊,要去哪儿?”

    “我想去亭子那儿看看。”

    马潇潇异常兴奋。

    “别急啊,那亭子又不会跑了。”

    到亭子两人早已气喘吁吁,相互背靠背坐在亭子下。其实我的心理是拒绝来这里的,昨日发生的一切我并不能够忽略,这里有聂小倩的眼泪,有她的委屈。可当马潇潇注视着我,那双干净得去晴朗夏夜星空一样的瞳孔倒映着这个世界,有这样的姑娘,哪儿不能去呢?

    马潇潇扬起脑袋看着亭子顶上画着的九龙戏珠,朱红色的柱子上歪歪扭扭刻满了密密麻麻的字迹。都是那些初中生来这里许下的山盟海誓,我当初也这样做过。马潇潇抚摸着那些刻痕,指尖划过棱角,忽然回头,说:“唐默,你在这里留过字吗?”

    “没有啊,我哪儿会做这些幼稚的事情啊。”

    我做过,只是那些很急我早已不知在何处,我找不到,相信马潇潇也找不到,那何不说些好听的话让她高兴高兴呢?

    马潇潇忽然凑过来,凑的很近,鼻息扑在我的脸上,我只感觉到心脏这一刻比五十米短跑冲刺还有卖力地运输血液,那种悸动从后腰蔓延,直冲脑海,我愣了一下,不由自主地往那双迷人的嘴唇浅浅地尝了一口。不得不说,真甜!

    马潇潇小脸一红,推了我一把,骂了一声流氓,便径自在这里转了起来,打量着柱子上的一个个青春的故事。那些幼稚的潇洒,都在这里了,风吹日晒也无法磨灭。我忽然想起来那个时候夏丹也是这样,在这里转悠,似乎夏丹也曾问过我同样的问题。

    不重要了,往事不可追。

    马潇潇忽然叫我。

    “小默,你过来。”

    闻言,我哪敢怠慢分毫,只得跑过去。马潇潇在一根柱子的根部蹲着,指着柱子上一团乱七八糟的刻痕,说:“喏,给你找到了,你看看,这个是不是你写的?”

    这分明就是一些乱七八糟的线条嘛,哪儿来的我写的?马潇潇莫非是想诈我?那可不能松口。

    “什么啊,这乱七八糟的怎么可能是我写的。”

    “哦~意思说你写过咯?好啊你个唐默又骗了我一次!”

    “没有,没有,我的意思是我没有写,这怎么可能是我写的嘛,这些肯定是别人写的,被人给涂花了。”

    “哼,你还想骗我,老实交代,到底写了什么!”

    哎……果然,每一个女孩子认真起来都是福尔摩斯转世,不放过每一个漏洞。人间太复杂,我想回家找妈妈。

    “没有,你听我解释嘛,真的没有!”

    “哼哼,我不听不听,王八念经,难听难听!”

    我……

    算了算了,不和你计较。

    我正要去拉她,让她站起来,地上有水怕她打湿了。忽然马潇潇停住,自己站起来,背对着柱子,柔声说:“我相信你,一如既往地相信你。如果有一天你真的骗我了,还弄得我很伤心很伤心,我还是不会怪你,只是我以后一定不会再像相信你一样相信别人了,小默,别让我对这个世界失望,好不好……”

    我紧紧抱住她,在她耳边,说:“这个世界很美,你只管阳光快乐,风雨都在我的身后。”

    马潇潇靠着我的肩膀,我抱着这具柔软的身躯。

    忽然,我好像看到了什么东西,就在柱子的根部,仔细一看,才知道那是我的名字。不对,这儿怎么可能有我的名字,只是这字迹为何如此熟悉?是了,是夏丹的字迹,只是我也不太肯定,毕竟三四年没有见过了,她写的情书被我一把火烧的一干二净,我没有留下丝毫有关于她的东西。既然分开了,那便勇敢一些,不是吗?

    “怎么了?”

    马潇潇觉察到了我的异样,出声询问。

    原来马潇潇你早就看到了啊,难怪你会说刚刚那句话,你是开始对我失望了吗?对不起马潇潇,我并不是真的想要骗你的啊!

    “来,坐下说。”

    我拉着她蹲下,拨开杂草,那行字裸露在我眼前,后面注明了日期,二零一三年农历六月二十六,是夏丹的生日。我记得那时候她早就买了票回了昆明,她自己说的啊。她走的时候我没有挽留,我知道她的不舍,可我还是没有回头。

    “我只是你流浪过的一个地方,唐默。”

    这是那句话。

    说没有触动,那是假话。人生行走万水千山,要去遇见很多人,也要离开很多人。可某天我们迷失方向,流浪在远方,在那里留下故事,可我再也找不到那个远方的路。我明白了夏丹这句话的意思,这是谁对谁的失望?可当初我们并不是这个样子的,我们也说过要永不分离,从未觉得那是戏言。

    我流浪去过远方,再也找不到回去的路。

第七十三章 怕鬼

    牵着马潇潇坐下,靠着柱子,面朝青天,身前是就像远方的大河,渔船从河道的拐角缓缓驶向深处,大桥上车水马龙。寥寥的行人在长街漫无目的地走着,站在这出远山,目光所及大概就是这个小镇的全部了。从小小的山村来到这小小的城镇,身旁还有一个小小的姑娘。

    “我并非是有意瞒着你,但那句话我确实不知道,我在这里留过痕迹,我也来找过。我不想骗你,既然那刻痕消失了,虽然我不知道是谁做的,那就代表着过去就已经是过去了,能够和你遇见,我觉得已经花光了我所有的运气,我不在奢求什么,得你如此,夫复何求?”

    马潇潇靠着我的肩膀,我轻轻地告诉她。

    “我会吃醋,哪怕那是你的前女友,我能够理解,可我还是会吃醋。我很贪心,哪怕已经拥有你,还是想拥有你的全部,包括你的过去,以及未来。”

    “过去我无能为力,可未来我会好好把握,你不要觉得我会失望,会在某一天发现你并不是我所想象的那个唐默,我一直了解你的一切,你的点滴。我还知道你带牙套呢……”

    马潇潇说着,俏皮地笑了起来。

    “你啊你……”

    捏着她的小鼻子,只觉得心里荡漾着,如暖风吹拂。

    “我曾经无数次想过要飞奔到你的怀里,我也曾痛恨,明明是我最先遇见你,可为什么到头来还是别人抢了先呢?我不明白是为什么这么多年都无法忘了你,在我心里你一直都是那个跟在我屁股后面跑的鼻涕虫。只是某天我突然醒悟,这个鼻涕虫长大了,有了喜欢的姑娘。可能你都并不知道还有个家伙傻傻的喜欢你吧……”

    马潇潇出神地望着远方,我也无法理解,无法明白。明明离开了许多年,为什么还能做到念念不忘,她再次看到我的时候会不会心生物是人非?可偏偏马潇潇的语气平淡得如流江的水,没有风吹,没有痕迹。如叙述着一封无足轻重的人遗落在此的书信,与谁都无关。

    “有时候我也会觉得不值,凭什么我默默地做这一切,你却什么都没有为我做过,人都是自私的,我也一样。”

    “那你为什么还要回来?”

    马潇潇看着我,冷笑,令人不寒而栗。

    “怎么,难道我不应该做些事情不让我从前的那些努力看起来不那么廉价吗?我从未相信过青梅竹马,我知道你也是这样的人,我们在一起得太快,有时候我甚至会觉得这是假的,我只是在做梦。梦醒后一切成空,你过得很好。”

    “呼……”马潇潇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像是胸口压抑着的什么随着呼吸烟消云散,被风吹走了,马潇潇展笑说:“我从不为我所做的一切后悔,至少现在还没有。我可以不介意你对夏丹或者是聂小倩难以忘怀,我自信可以让你忘掉她们。”

    这一刻的马潇潇是我从未见过的,仿佛我的一切心思在她的注视下都无所遁形,前所未有的强势,适应片刻后,我忽然觉得这个才是真实的马潇潇。恍惚间先前那个天真烂漫的姑娘,那个满手污泥幻想着美好未来的那个姑娘并不是她。

    “我爱你,我爱我们。”

    这是我所说的话。

    待的久了,亭子这儿风大,很冷。担心马潇潇受凉,于是带着她准备回去,她自己也没有反对。忽然又想起昨晚雨下那么大,聂小倩是怎么回去的,可我偏偏还不能询问,说了大话还不是得自己承受。

    和马潇潇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说些她自己的事,比如初中的时候某个男孩子为她做的一些傻事,她却不为所动。马潇潇的出现很大程度上满足了我心里某种不足为外人道的虚荣心,试想一下一个漂亮的姑娘对你一往情深,哪怕是做梦估计也会笑醒吧。

    下雨之后路面湿滑,而且这林子深处的石梯上某些地方还有着青苔,若不是我牵着,马潇潇好几次差点摔倒,所以下山的时候速度慢了些。算了算时间大概是在下午五六点左右,这个时候山上已经很是阴冷了,记得某一次独自前来便是因为临近晚上,心里害怕,半路便打道回府。

    小时候胆大包天在坟头上撒尿,从来不知道鬼是什么东西,哪怕是一个人大晚上拖着扛着小锄头在深山之中挖兰草,也不会觉得不妥。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开始相信这些虚无缥缈的东西,心里没鬼,哪里会怕鬼。我不明白我心里的鬼是什么。

    看了眼路程,还在半山腰,心头没有得开始害怕起来,想起前些日子某些流言,镇上最近多了些药鬼,也就是瘾君子,恐深山庙里有药鬼聚众吸毒,然后撞见我俩,若是垂涎马潇潇美色……那还得了,想着不由得加快了脚步。

    身后马潇潇咯咯笑了起来,“怎么,你怕了?”

    被一个女生嘲笑,何况那个时候还是自己的女朋友,这怎么能忍,就算是真害怕,也不能承认啊。于是我回头,马潇潇正笑着看我,我哼了一声,说:“堂堂男子汉,还会怕鬼,怎么可能!”

    “可我也没说你怕鬼啊。”

    马潇潇笑容更甚。

    “好了,不笑你了,有我在你还怕什么啊。”

    她的手凉凉的,她的话暖暖的。

    我把她的放进我的衣兜揣好,马潇潇暖暖一笑,生活本就该这么美好的。我可以怕鬼,可不能没有马潇潇。

    很快到了山下,马潇潇的手在我的兜里也暖了许多,走到上街口,有一条近路可以下去,只是昨夜大雨连绵,路上些许湿滑。马潇潇见我停住不前,于是问我:“怎么了?”

    “哦,没什么,就是这里有一条近路,下去会快些。”

    “那就从这儿走吧。”

    “可是路上很滑,有危险。”

    “怕什么,小心点就是了。”

    马潇潇的好奇心一起来就难以压下去,看她一脸跃跃欲试,没办法只能拉着她让她小心一些了。我也算是很久没有走过这么泥泞的路了,这几年小山村里发展也不慢,水泥路通到了家门口。

    反观马潇潇,竟是一点不害怕,反而轻松至极。看着她跳脱,忍不住出言提醒,说:“慢点儿,别摔了。”

    “没事儿,我小心着呢。”

    语气如此漫不经心,还说小心着呢,有时真觉得马潇潇是个多面人,身体里藏着冷静沉稳的不动山,也关押着性子跳脱的小哪吒……

    忽然听到一身惨叫,我掌心握着的那只手不受控制地脱离出去

第七十四章 瞎子

    小镇上只有一个条件略微简陋的卫生院,工作了十余年的老医生只是看了一眼马潇潇的伤势便摇头,道:“你们也太不小心了,明知道路上湿滑还要往那些地方走,看吧,手臂以及大腿擦伤,只是弄不好恐怕要留疤啊!”

    马潇潇一听,着实被吓了一跳,女孩子都是爱美的,一听要留疤,当下眨巴眨巴着大眼睛望着我。我最是无法抵抗她这一套的,于是硬着头皮问那老医生,说:“医生,您看看……这有没有什么办法啊?”

    “你这小娃子真是奇怪,能有什么办法,我还能不救你们不成,我开张处方,你去药房抓药。”

    老医生来不及在电脑上输入,便直接拿了一张干净的处方签手写几种我看不懂名字的药,我拿了之后摸了摸马潇潇的脑袋以示安慰。拿药之后才发现不过是一瓶酒精跟一包棉签,医生的世界真是复杂,还好我没学医。

    老医生帮马潇潇洗干净伤口上的污泥,也难怪是个老人家,不停地碎碎念,说你这女娃子也是不让人省心,多好看的一只手被你折腾成这副模样。

    “疼吗,医生?”

    “搞笑,疼不疼你不知道啊,你还问我疼不疼?我当然不疼了!”

    这老家伙脾气怎么那么差啊,老就有资格凶人呐?马潇潇忽然瞪了我一眼,我只得收敛一些。好在老医生刀子嘴豆腐心,下手还是十分温柔,别看人家五六十岁了,可是这手可是稳得很,虽然马潇潇还是疼得龇牙咧嘴,眼泪直流,硬是没有吭一声。

    最后趁着老医生出来拿纱布的空当,我悄悄跑到老医生跟前,也不知从何说起,还是老医生懂我,道:“有话就说吧,没钱是吧?”

    “嘿嘿嘿,医生,您真是慧眼如炬啊,我并不是想赖账啊,我就只是想跟您说一声,能不能让我先去拿来,很快的,我家就在对面政府上面,不会让您等太久的。”

    “行了,我知道了,你快去快回,我给你拖着她!”

    我忍不住想和这老头子击个掌了,这也太善解人意了,做医生的都是这么好的吗?只是可惜啊……我并不能以这个身份善解人意了。不过并不妨碍我做个善良的人。得到老医生的首肯,当下马不停蹄冲出卫生所。

    说实话,我家离卫生所还是有一段距离的,跨过老大桥之后就是一节上坡。这又是大冷天,冷空气灌进肺里,如刀子刮一样,每呼吸一口都像是一种煎熬。到最后我自己也不明白我是怎么跑过来的,在门口看一看时间不过才十几分钟,两公里多的路程。

    平日里我算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宅男,只是不爱动漫,不爱游戏。放假在家从不出门,出门只买泡面,出门从不洗脸洗头,从不换鞋。我其实自己也不明白到底是什么时候变得这样的,恐惧阳光,可偏偏艳阳天时又如此享受温暖。我还是记得春来江水绿如蓝时,码头上的风,吹乱刘海狂风中乱舞的错觉,像是这世界都无法令我动摇。

    是啊,有时候总觉得自己强大到无所不能,可偏偏一阵过堂风就把我们吹得东倒西歪,知道那个时候坐在地上痛哭流涕,说一声原来。

    楼下很安静,我也看到了马东山的车,白色的宝马,我能用来形容的词语就只是贵,很贵。至于价格对我来说并没有多深的概念,三十万和一百万一样的,都是天价,如果可以……我只要十五万。再想想卫生所里那个摔伤了手的姑娘,我似乎并不应该这么做。因为唐玮的车就在白坡宝马的前面,灰色的车身还满是污泥,因为洗车要花十五块,如果开回老家去自己洗的话会会省下一笔钱。东风和宝马,如唐玮和马东山。

    故事不应该是这样的。

    门没锁,应该是刚刚出来的时候忘了关。轻轻推开门,刻意压制住脚步,似乎不太愿意让人听见我回来了。响起我六年级存的压岁钱还有些,应该是够的。慢慢到二楼,隐隐有推杯换盏之声,唐玮从来不喝酒的。

    “你知道什么,你一去就有你姐夫,你姐给你这小舅子安排进厂子里,我不行,我什么都得靠自己。坐火车去深圳的时候,我没有身份证被乘警追的没办法只能中途下火车,躲在水里泡了一个多小时。唐玮,那是冬天,那是冬天啊!老子泡了一个多小时,我不知道自己怎么出来的,一个好心人带我去他家,烤干了衣服,我以为他是好心人!”

    “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好人,为了活着,哪怕是生吃血肉,也未尝不可!那他那是传销窝啊,我他妈进了传销,你知道我是怎么逃出来的吗?那些人追我,在深山老林里边,那时候起我就发誓,无论怎样,我一定要有钱!”

    马东山的声音不大,很沉,沉到地上,闷在胸口。这些故事我以为只会发生在电视剧里,我小时候还感慨编剧夸大其词。马东山哽塞着喉咙谈起往事,我躲在楼梯口,刚刚拖过地,水没干,很凉。脑袋埋在双手之间,有的人走投无路,有的人想着出头,城市的烟花曾经是很多人的梦,可今晚还有一堵墙要砌。想着要烂泥里开出花蕾,鼠辈哪有姓名,我们都是无名之辈。

    “所以……你就抛弃了她?”

    “抛弃?唐玮,你这话不对。”马东山醉了,我能想象到他红着脸摇头,偏偏眼里藏着倔强,“我跟她是协议离婚,每年我给她十万块,足够她好好生活一辈子了,十多年了,从来没断过,我马东山没有亏待她吧!”

    “是,你替跳跳想过吗?那是她妈妈,你让跳跳这十几年……算了,不说这些。”

    唐玮压制着,最后放弃。明明已经成了定局,酒桌上争个你死我活也换不来最好的结局。

    “她对跳跳很好,现在也很好,她把跳跳当亲闺女。”

    这是马东山的话。

    “是,我承认,你唐家对我不错,在我快饿死的时候拉了我一把。可不就是老头子看我是个免费的劳动力吗?你以为我不知道你们那点心思?你他妈知道我昧着良心喊你哥,老子他妈的比你大三岁,我叫你哥!”

    “你!马东山,你走吧,这里不欢迎你,你滚!”

    “滚出我家,我唐玮就当从来不认识你!”

    整个世界仿佛颤了颤,没由来心悸。从未见过唐玮冲动到说出滚这个字眼,压抑在男人心中的魔鬼终于被释放,撕开面具狰狞着面孔,烈火会燃烧一切虚伪。

    “呵呵……别急,喝了这杯酒,我会走的,永远也不会回来了。”

    我似乎可以听见唐玮压制着呼吸。

    兰柔忽然出现在我对面,我立刻站起来,没有说话,跑回屋子里在藏压岁钱的盒子里取出一百块,匆匆跑出去。兰柔没有问我为什么,我也没有解释什么。我意外撞见了两个男人的争吵,或许我还无法表达出那种矛盾和纠葛。可脑子里我能够想象当初,马东山和唐玮走船的那个年代,一个人是有多么的虚伪才能让那么多人几年来都无法察觉,一个人又是经历了多少才能变得如此愤世嫉俗?

    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罗少荣给我的黑暗已经令我望而却步,我怕更多更深的黑暗将我吞噬,骨头都不剩。

    我理解,并不赞同。

    我试着站在马东山的角度来看这个世界,当我逃票被乘警赶下火车,要逃脱追捕只能藏在水里,浑身麻木着以为终于不用奔波,是啊,传销窝里的日子我无法想象。我不知道他是怎么逃出来的,也不知道他到底是怎么和现在那位认识的,如今他光鲜亮丽,不像从前那样是个丧家之犬,所以并不用伪装,他已经可以嘲讽世界了,那是他们的规则。

    可我还是不赞同。

    我刚刚听到了这个世界上的恶意,或许还有比这更大的恶意,我想这已经够了。马潇潇能够很好,我觉得够了。

    飞奔在街上,脚底有玉兰的残花,被雨水浸泡后发黑,和人间的丑陋一样。站在高处的人看不见人间的丑恶,只会说好一个风光人间。

    我只想快一些,再快一些,耳畔回荡着熟悉的吉他声,琵琶声,尧十三低沉的嗓音响起时,只剩下干枯的瞳仁勉强可以挤出的几滴泪迟迟不肯落下。可一个人怎样带着哭腔奏唱呢?没有咆哮到撕心裂肺,平静得像是诉说一个不相干的故事。我想那时候的马东山如果听到这首歌也会喜欢,喜欢到骨子里那种喜欢。

    如今马东山风光无限好,坐火车可以坐商务座。

    可偏偏听着听着,眼眶里已经满是泪水。我想过往行人一定在想,这是疯了吧,边跑边哭。忽然想起那句话,孩子拉着妈妈的手,说,妈妈那个人是疯了吧?妈妈说,不用怕,她只是很伤心罢了。

    我不伤心,我不知道为谁而哭。

    为马潇潇?我甚至不知道我到底爱不爱她。

    “秋天的蝉在叫

    我在亭子边

    刚刚下过雨

    我难在们我喝不倒酒

    我扎实嘞舍不得

    斗是们船家喊快点走

    我拉起你嘞手看你眼泪淌出来

    我曰拉坟讲不出话来

    我难在们我讲不出话来

    我要说走喽

    之千里的烟雾波浪嘞

    啊黑巴巴嘞天好大哦

    拉们讲是那家嘞

    离别是最难在嘞

    更其表讲现在是秋天嘞

    我一哈酒醒来我在哪点

    杨柳嘞岸边风吹一个小月亮嘞

    我一提要克好多年

    漂亮的小姑娘些嘞都不在我边边喽嘞

    斗算之日子些再唱安逸

    我也找不倒人来讲喽”

    那个小小的男人,重复着简单的曲调,重复着让人伤心。

    马潇潇并没有发现我回过家,只是问我去了哪里,递给她一瓶奶茶,说:“给你奶茶去了啊,我的天使。”

    我会爱你的,马潇潇。

    她笑容满面,手臂上缠着纱布,笑得像个傻子。

    很庆幸,马东山没有让马潇潇对这个世界失望。

    付钱过后,马潇潇和我走在街上,说:“要是我爸问我怎么摔了,我该怎么说?”

    “就说唐默没保护好你。”

    “哼,我才不,我就说,我和唐默上山打妖怪去了,哈哈……我和妖怪大战三百回合,妖怪不幸败下阵来,本仙女险胜一招!怎么样,是不是很好?”

    “很好啊,马潇潇,能够再遇见你,已经够好了,好得不能再好了……”

    “唐默,你怎么了,好奇怪啊。”

    “没有啊,我在想……我要怎么爱你,才不算辜负你。”

    ……

第七十五章 醉胖

    当天晚上马潇潇父女就回去了,马东山喝得有点多,是另一个人来开的车。自始至终唐玮都没有挽留马东山,只是扛着他扔进那辆白色宝马里,是真的直接扔进去。回房后唐玮一句话不说,倒头就睡,兰柔说唐玮也喝了一点。

    马潇潇到了之后给我报了平安,说了一些情侣之间的甜言蜜语,我想她应该是含着蜜睡去了。可我无法入睡,失眠的原因可以有很多,也可以是因为某个人,因为某件事。内心有愧自然无法入睡,我不知道我究竟是一个怎么样的人,总想着对每个人都好。我总是希望我的心可以大一些,为什么不能对这么多人好呢?孤独地活着……多累啊。

    杨伟在我快要睡着的时候给我打了电话,语气飘飘忽忽,像是飘荡在望江亭上空的雨云,总是不知道会在什么时候落下,如倾盆,如瀑布倒流。

    我不知道胖子究竟在做什么,像是酒瓶里再也喝不下的酒,晃荡着无法逃离。我在脑海里勾勒他在深夜的街上游走的落魄,霓虹彩灯像是流浪歌手沙哑的喉咙,费尽了所有的香烟。

    “我终于要放弃了,唐默。”

    手机放在枕头旁边,杨伟沉默了许久,酒瓶里的酒也不再晃荡的时候,他带着哭腔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像是心底有某些一直坚持的东西在一瞬间破碎了,破碎的声音通过手机传递到我的耳朵里。

    “你怎么了?”

    我试探着问,不需要他说,心里明白就好了,只是找一个理由,继续说下去的理由。

    “我觉得这就像是一个笑话,你明白吗?一个人拼了命地掏心掏肺,哪怕是一丁点感动都不会有,原来人心真的可以像石头,她给了你所有的温柔。”

    她是谁,她是聂小倩啊,那个爱哭的姑娘,那个我失去了的姑娘。

    “呼……我并不是害怕她铁石心肠,因为我知道人不可能对别人的爱无动于衷,如果是,那么就证明那人已经心有所属,我从头到尾不过是舞台上匆匆过去的演员,一个小丑,惹得她流泪的时候露了一分笑,最后的眼泪还是为你流的。唐默,你告诉我,凭什么,凭什么你什么都没有做缺能够让她对你念念不忘,凭什么!”

    酒可以吞没人的理智,忘却一切。杨伟说得并没有错,我没有丝毫动容,没有丝毫愧疚,我为什么愧疚?聂小倩需要我的时候我在,她快要放弃的时候我在。

    “你喝多了,回去睡觉吧。”

    我想挂掉电话,我讨厌他的胡言乱语,像个疯子。在夜市街灯光球场他已经够疯了,他不放弃,对那个不可能的万一执念颇深,他总说他什么都没有,可他明明拥有着一切。

    初二运动会,五十米短跑差两个人,那时候我个子小,但是跑得快。班长人高马大,和杨伟关系不赖,于是提出让几个人试试。那时候正是一个表演欲很深的年纪,总想着让所有人看到自己的光芒,可能青春期的男孩子都是这样吧。荷尔蒙堆积过剩,如清晨湿了一片的内裤,被悄悄藏到枕头底下。

    我跃跃欲试,班长只是看了我一眼,觉得我个子小,没必要瞎掺和,不过没有点破。高个子都去了,我一遍又一遍地从花坛这头跑到那头,那两个大花坛总共大概有五六十米,跑的很卖力。我希望他可以看到,我真的跑的很快,甚至比他们更快!

    运动会结束的时候我也没能上场,我总想着长高,我今年十九岁了,我一直以为人生永远都是十八岁。

    杨伟拥有的,我没有。

    我不想去计较你有什么我又没有什么,他所谓的痴情是甜言蜜语,是节日里的奢华礼物。我从来没有送过聂小倩昂贵的礼物,我送过树叶书签,送过亲手写的情书。

    可能文艺青年都是这样矫情,深情总在不言中,可你我能懂。往往情不知何起,却一往而深。

    其实杨伟并不是觉得有负情深,不过是付出与收获不对等罢了。他所谓的深情,与我而言,不值一提。

    “我没有喝多,唐默……我们是兄弟,你知道吗?那次下雨,她躲起来也不愿意接我的电话,明明是你不要她的,我觉得你是个混蛋!你和杨晨一样,是个混蛋!杨晨抢了夏丹,所以你就要这样对待聂小倩,是吗?!”

    他咆哮着吼出这句话。

    如果咆哮有用,我早就沙哑了喉咙。

    我从未觉得我不是混蛋,快十九岁的少年回忆往昔像是过了几十年,可偏偏记忆只有那几年。有人说伤心的日子过得特别慢,所以才说时光易逝的人都很幸福,快乐的人生短暂,不如莎士比亚的悲剧来得有意义。

    我困了,杨伟没用的废话让我生了困意。

    如果是面对面,或许我并不会这么冷漠,我也很庆幸我并没有与他面对面,至少我不用装作心怀愧疚的样子。

    我没有让杨伟继续说下去,因为毫无意义,说再多又如何呢?聂小倩还是那个聂小倩,不会为谁而活。哪怕最后聂小倩有了归属,哪怕不是我。

    挂掉了电话之后我打给了杨光,我问他在哪儿,幸运的是,他正好在兰城,没有回家。我把杨光在喝酒的事告诉了他,至于原因我没有说,只是让他自己去问,虽然各自心知肚明。杨伟一个人在外面也不安全,有杨光要好很多。我让杨光找到杨伟后告诉我一声,好让我确定一下杨伟还是安全的。

    四十多分钟之后,杨光找到杨伟,带着他去酒店开了个房间。最后杨光打电话给我,一只沉默着,话筒里传来杨伟呕吐的声音,我也可以想象一个一百六十多斤的胖子抱着马桶狂吐的模样,有多么的落魄和可悲。

    最后,杨光关上门,走到一个没人的地方告诉我,他说他在河滨公园找到胖子,他坐在一棵大树下,抱着江小白,满身酒气。

    杨光说:“胖子一直念叨一句诗……”

    我沉默一会儿,说:“我知道是什么。”

    杨光有些意外,说:“你知道?”

    “十里平湖霜满天,寸寸青丝思华年。对月形单望相互,只羡鸳鸯不羡仙。”

    我仿佛看到了兰若寺那个红衣的女子,只是面目与聂小倩相同,不是王祖贤那个聂小倩,是我愧疚的那个聂小倩。

第七十六章 是夜

    早早收拾好东西,准备出发回学校,这两天发生的事令人头大。唐玮坚持要送我,其实我不忍心,唐玮还忙着自己的事,开车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

    怎么不能说命运这东西让人觉得奇妙呢?马潇潇在临近晚上才姗姗来迟,回去马东山确实发现了手臂上的伤痕,只是问了原因,并没有多说什么。

    入夜,还是沉沉无法睡去,我可能是老了,总是在担忧生活。

    兰城有很多遗憾,没有星星和月亮,没有益达和宽大的衣裳。

    晚上比较冷,除了被窝,哪里都是冷的。我没有去习题课,在宿舍做完了作业,刷着无聊的网课,无聊的翻着我无论怎样都听不懂的圆锥曲线。宿舍的风扇和我一样慵懒地吹着风,我在想我的桌子是否也会感觉到冷。

    这里很安静,宿舍后面的湖水倒映着高楼上的霓虹,从这个角落望过去没有川流不息的车灯,没有摩肩擦踵的人流,安静得双股打颤。

    最亮的是最左边的那栋楼,即使我闭上双眼,即使夜幕昏沉,即使外卖小哥不愿意上楼,我仍旧可以真切地感受到,触摸到从一千米开外投射而来的灯光。

    我曾经在迷雾朦胧荒草丛生的森林里游荡着,我遵从北极星的指引,朝着那个光亮的地方跌跌撞撞地披荆斩棘,我以为可以逃离束缚,挣脱这囚笼。或许是我的剑不够锋利,也可能是我太过于天真,把灯火灿烂当做是漫天星辰,好在这里虽然迷雾围城,但是我已披甲上阵。

    我没有对谁贼心不死,只是偶尔怀念,偶尔深沉,偶尔辗转反侧,偶尔彻夜难眠……

    有时我会想,兰城或许是一伫立在山巅,侧卧在牛场河的绝美的女子,我在深夜的玉笏山遥望,老庙上旋转的灯光从我粗糙而难看的脸上匆匆略过,山上不复白日里喧嚣,薄雾或许是害羞,在四野无人的时候悄然而至,尽情地缥缈着,漫山遍野都是她的味道,和阿萨姆奶茶一样地香。

    透过她妖娆而轻盈的身躯,心中的烟花刚刚才熄灭,夜市街那里的灯光尤为耀眼,天幕是浅淡的蓝色,躲到了云层里的月亮洒了一把稀拉拉的星星。

    好冷啊。

    玉笏山的雾在拥抱我,我在亲吻她。

    宿舍门前的老树看过很多很多的故事,人来人往落叶飘摇,桂花的香从几十米外食堂门口传过来,混着夜宵的诱惑,或许她在很久很久以前就居住在月亮上。听多了故事,就希望自己也能够拥有这样的一个故事,稀疏的灯光抚摸着一片又一片树叶,每一张叶子都是一封情书,每一封情书都是一个踌躇满志而犹豫不决的梦。

    往后的一年里,兰城会抱紧谁?深夜没有关掉车灯的小电驴,载着睡不着的梦,游荡在兰城无人的街,倾听每一个失落的灵魂的孤独。

    新大街最近有个卖唱的歌手收拾着破旧的吉他,匆匆在街边的摊位上吃过一碗加了量的炒饭,可肚子还是在抗争,脸皮薄的吉他手让老板再炒了一分,说要打包。然后落荒而逃般躲到街尾的路灯下,摘掉满是雾气的眼镜,大快朵颐。

    长椅永远都是免费的,他想着,明天一定是个好天气。

    阳台上已经很久没有收拾过了,但每一次都会被我刻意或是无意地忽略掉,扫把倒在地上,挡住了我的去路,随意地踢开,免得我看到之后又要犹豫着要不要捡起来放好。

    和对面的宿舍楼中间只是隔了一排青葱的树,树很高,有五六层楼那么高,从上面跳下来一定会粉身碎骨,可我还没有落魄到人间不值得,还没有失意到此生不可恋。只是忽然间那种属于青春的躁动和不安让人手忙脚乱,所以只想着用某种确切的方式去描述,然后抽到肺里,吐出去。

    学校超市里的酒很贵,我买不起,那么就用一块钱一大桶的矿泉水代替吧,反正也不会醉,明天还要上课呢。

    秋风扫落叶,悲凉而惆怅,然而秋风扫裤衩,荒诞而可笑。借着对面宿舍的灯光,十九岁年纪的骚气从我这里看过去,一览无遗,然而天大明时又要将这份骚气藏在裤裆里,换上春风般和煦而温柔的笑容。

    最近总是梦到聂小倩与宁采臣的故事,也总是梦到白素贞与许仙的故事。梦里我谁也不是,或许我只是破庙里的稻草,或许我只是断桥下的一条鱼。三戒在杭州,我希望他能够拯救那条白蛇,可是他去了雷峰塔,然后告诉我,没有法海,没有白素贞。我不知道宁采臣的家乡在哪里,也不知道最后他将聂小倩的骸骨带到了哪里去,玉笏山有没有这样一个故事?我想去寻找他们的踪迹,这恐怕要到来年的五月份才能够知道了。

    马潇潇一定不会允许我这么做,完美的爱情不应该有背叛,哪怕是精神上的出轨。所以我只能不断地催眠自己,这里的山水除了鲜血一样的红色还有鲜血一样的辉煌,什么也没有,况且流淌了几十年的水,早就不是此前那般清澈。

    共享单车关锁的滴滴声很是清脆,对面楼上也有一个骚包抱着吉他讴歌青春,大妈养的狗碰到了排得整整齐齐地自行车,咒骂声从楼底下响起。

    借着车灯小心翼翼避开路上的坑坑洼洼的少年,背着书包安静听着耳机里的单词的姑娘,义无反顾奔赴他乡的胆小鬼,丢掉了珍藏很久的打火机。

    我这个位置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对面的裸体,也可以看到窗户里正在抠脚的手和热气腾腾的泡面。楼下还有一个不停搓手左顾右盼的姑娘,忽然间高兴得像个小孩,撞在了一个高挑的男孩的怀里。我终于明白了别的男生为什么总是穿着宽松的外套,原来还可以在怀里藏着一个小小的姑娘。

    星星可能被月亮收走了,可现在还不是深夜,我不知道为何她如此匆忙,难道是为了明天的太阳?

    天上总是频繁有飞机飞过,像是打雷,却不让人惊恐。

    阳台上很冷,我在这里自言自语说了很多闲话,我在犹豫着要不要打个电话问候一下,想了想还是算了吧,改天吧,我看了黄历,今日不适合打电话。

    如果在某个寒风凛冽的冬天,你看到我裹着肥厚的身子从你身旁路过,你一定要叫住我,因为只有这样我才能向你介绍藏在我怀里的姑娘

第七十八章 曲目

    生活继续着,我们快乐着,悲伤着,从一而终。或许我是我们班第一个知道要举行中秋晚会的人,当任建宏说要每个班出一个节目时,有人激动。这意味着有一天不用上晚自习,第二天可以晚起,意味着可以忙里偷闲。潘晓涵有些兴奋,冲潘果果说:“诶,果果,这次的主持人应该是你吧?”

    潘果果说:“不知道,还没接到通知。”

    我有些诧异,潘果果做主持人,我仔细端详潘果果那张精致如瓷瓶的脸,如果着上白色长裙,水晶高跟鞋在彩灯下熠熠生辉,群众浪潮的欢呼声里,这个姑娘闪亮登场,那一定是很美的。于是我开口问她,说:“果果,你还做过主持人啊?”

    潘果果扬起小脑袋,得意道:“怎么,你才知道啊,你们毕业的时候那个毕业晚会就是我的主持人啊,你居然不知道,太令人伤心了。”

    噗……

    原来如此,那次毕业晚会我可半路逃跑了。那天的夜色很美,数不清的星星洋溢笑脸在天空。考过试,吃过饭之后端着凳子坐在广场外,怀里揣了几封信,留给我在乎的人。趁着没人注意,我偷偷带着信回宿舍搬好了东西,让唐玮等了我几分钟。

    那时候苏拉坐在人群的最后,有人坐在他身旁,叫徐浪。我抓着怀里的信,犹豫着,以后找到苏拉的闺蜜,拜托她把信交给她。其实信里面并没有什么秘密,没有深沉缠绵的爱慕。只是表达了人生的幸运,遇上一个如此美妙的人。最后坐在车里,看着城兰中学消失在夜色里,我以为我再也不会回到这里,现在也只能说一句造化弄人吧。这些故事没必要与小朋友们说,我也只能装傻充愣说自己老年痴呆记性不好。

    潘果果做主持人,很好的一件事啊。

    “其实,韩君玮也很厉害的。如果他做男主持人的话,也不错啊。”潘果果毫不吝啬对韩君玮的评价,原来我们班卧虎藏龙啊。

    这次晚会定在中秋放假前一天晚上,算是过得快的吧。班上班长决定出一个主意,整一个大合唱什么的。让吴小鱼钢琴伴奏,潘果果做指挥,其实这是一个不错的主意,只是在曲目的选择上闹了些矛盾,有些人建议红歌,可这个时候并不是红色节日。有人提议流行歌曲,最终以不够严肃起了争执。

    路见天被弄得焦头烂额,最终想了个折中的办法,每个人选一首歌,然后挑出最多的三首歌,进行投票。最后选出来的三首歌分别是《水调歌头》,《凉凉》,《模特》。我也是佩服各位的奇思妙想,《凉凉》和《模特》都上来了。最后毫无疑问地确定了以《水调歌头》作为最终参赛歌曲,当天的下午我就见识到了吴小鱼的多才多艺。

    六楼会议室很大,作为平时二考场,算是一个风水宝地,比较空旷,五十多个人在里面反而显得稀少。这一天我见识到了吴小鱼的多才多艺,也见识到了韩君玮以及路见天的嗓子。可是这些东西并不容易转化成高考成绩,或许这就是我们班一直为人诟病的原因吧。这还是一个应试教育的时代,纸上的分数才是最终话语权。

    下午排练到五点半左右,马潇潇还在教室门口等我吃饭,见我过来,顿时洋溢出笑容,自然地挽着我的手臂。我问她:“手上的伤怎么样了?”

    “哎呀,早就好了,就你话多。”

    马潇潇说着挽起衣袖,露出光洁的手臂,只是内腕出还有淡淡的疤痕,算是完美中的瑕疵了。马潇潇一直看得很开,毫不介意手上的疤痕。离上次放假有一段时间了,我还是有些担心。好在马东山给她买了些去疤的药膏,所以并不是很明显。

    “你们班是不是憋着什么大招,排练到这么晚?”,马潇潇一脸神秘凑过来。

    我说:“你这是逼我做叛徒啊!”

    “哼,那就从实招来,别逼本侠女动刑!不然没你好果子吃。”

    “你来啊,我一身傲骨,岂能因小失大,来吧,蹂躏我,糟蹋我……”

    “你滚……”

    论不要脸,马潇潇拍马不及。

    食堂二楼,马潇潇面前摆着排骨粉。她比较喜欢绿豆粉,算是黔省的特产吧。这种粉粉条特别管饱,这是马潇潇喜欢吃的最大原因。有时候不得不佩服马潇潇的食量之大,小肚子就像是和无底洞,像是永远也吃不饱。宿舍里堆满了吃不完的零食,最后弄得我的床上也总是时不时地出现一些,搞得我嘴也跟着馋了起来。

    “告诉你个好消息!”

    马潇潇抹了一把嘴,说。

    “什么好消息啊?你把答应你嫁给我啦!”

    “滚,每个正行。”

    “行行行,你说你说,我听着。”

    “我要做这次中秋晚会的主持人啦!”

    笑容满面,甚是可爱。

    “主持人?”

    “对啊,主持人啊,罗少荣钦点的。”

    “哟,罗少荣对你宠爱有加啊!”

    “额,那男主持是谁?”

    “这个……我暂时还不知道。”

    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总有不好的预感。只是很开心马潇潇能做主持人,我甚至可以想象她万众瞩目的模样,只是怕到时候情敌更多了,哎……亚历山大啊!不过谁不希望看到自己中意的人令人瞩目呢?

    “那你们班是不是也憋了一个大招?”我忍不住这样问马潇潇,以罗少荣的性格,不排除不会私下给他们班行方便,出主意。毕竟他的政绩希望可就在这几个班里面,其实罗少荣有关的丑闻多不胜数,只是有人选择沉默,有人选择忽视。

    马潇潇满嘴油腻,傻笑说:“嘿嘿,你猜啊,你想让我当叛徒啊,我才不呢。”

    “我告诉你,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组织上会对你宽大处理,当然,这是看在我的面子上。”

    “切,你面子多大?”

    “跟你脸盘子一样大。”

    “泥奏凯,你那个才是脸盘子呢,找打啊你!”

诶七十九章 主持

    听人说学校搞了个什么主持人选拔,这个机会留给了高三年级部,还是罗少荣力排众怒,说是让同学们放松放松,而且就主持水平而言,高三年级明显好很多。

    潘果果和韩君玮都毫不犹豫地报了名,毕竟这也算是为班级争光,而且还有班级积分可以加。为此,潘果果和韩君玮做了很充足的准备。有些话我不太好意思说,不敢告诉他们这不过是罗少荣整的一个过场,他们都是演员,主持人早已内定。可我该怎么说呢?说我其实早就知道了,原因呢?不得而知。

    也罢,人世间的善恶并不需要处处言明,只要他们足够精彩。

    主持人大赛很简单,不过就是主持风格和普通话的标准程度以及临场发挥的梦能力。最重要的还是礼服套在身上气场是否足够强大,能不能镇得住场子还是首要因素。我作为潘果果和韩君玮两人主持串词主稿人的身份进入赛场参观了比赛,其实赛场就是在六楼的大会议室,那里设备什么的应有尽有。

    临场,我总算明白了我那时听到马潇潇要做主持人时不好的预感来自于何处,男主持的人选里,有陈观潮!而且陈观潮和马潇潇是作为搭档上场!马潇潇看到我,明显有些意外,脸色略不自然,心不在焉地和陈观潮对词。

    马潇潇为什么瞒着我,她不是不在意吗?她并不喜欢陈观潮啊!很多很多的疑问顿时堆积了整个脑海,我甚至迫不及待想要去问马潇潇,意欲何为!我装作没看到的样子坐在潘果果和韩君玮身旁,两人手中的主持串稿出自我手,第一次写这种东西,不知道有没有用,其中两人还是提出了不少的建议。

    观会议室里选手十七八,其实气势上高出一筹的也唯有潘果果和马潇潇罢了。韩君玮和陈观潮可以说是此次中秋晚会主持人的不二人选,那这个歪瓜裂枣,不是我说……不足为惧!顿时对两人信心倍增,到时候能够听到我写的串词在全校朗诵,也算是一种荣誉吧。

    潘果果很显然看到了马潇潇和陈观潮的不对劲,并没有挑明,甚至还不经意间挡住我的视线,我只是笑笑,明白她的心意。

    从这次的评委席就知道罗少荣在城兰中学大势已去,以往文艺晚会的评委可都是学校里艺术水平很高的几位,这次……一个没来。五个评委,一个后勤部主任,一个体育老师,一个保卫科主任,一个罗少荣,还有一个……罗少荣的老婆。说来可笑,连自己老婆都叫来了,罗少荣是有多得罪人?

    韩君玮明显注意到了这一点,有些担忧地说:“这些人……不会有什么猫腻吧?”

    我说:“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不必担心,尽力就好。基本上就是咱们班和二班有些水平,其他的估计都是充数的。”

    韩君玮还是有些担心:“话虽如此,罗少荣的人品……我信不过。”

    “怕什么啊,难道他们还眼瞎不成!”

    潘果果可不是什么好脾气,如果是班里对罗少荣怨气最大的,可能就非潘果果莫属了。

    最后抽签,我们班这组排在第八,靠中间的位置,但是马潇潇他们在我们后面一个。一看这排名,我便知有猫腻了。说什么公平公正公开,看来都是屁话!

    首先,一共十八个组,前面的水平虽然参差不齐,但是绝对说不上好,甚至有的话都捋不直。这就在一定程度上给评委造成了一种审美疲劳,然后就等潘果果他们上场,技压群雄,自然高下立判,只是怕马潇潇他们在后面……有罗少荣从中作梗,然后让他们的水平形成对比差别,但是一定不会太大,而且马潇潇他们上场后,后面的又是些麻瓜,对比太鲜明,最终肯定还是落在马潇潇他们手中。

    罗少荣的性格,我已经有些了解了!

    不出意外地,潘果果他们上场,表现很好,甚至是出彩。语调抑扬顿挫,情感丰富,前面的那些个根本就只能望其项背。下场时,韩君玮明显有些激动,看来他们也知道发挥的不错。最后马潇潇他们上场,发挥的与我们这组想比,还是差了一截。到不是说马潇潇如何,或许有我在场,马潇潇明显不在状态,而陈观潮表现欲太强,有些操之过急。

    潘果果和韩君玮相视一笑,心中了然这主持人的位置怕是手到擒来了!

    如何说呢?只怕后来落差太大,他们无法接受。

    最后点评,很显然马潇潇他们组和我们组被提出来,另外两位老师虽然审美不好,但是明眼人都知道我们的状态好很多。于是都提出潘果果他们胜出,这个时候,罗少荣不适合反驳,他老婆柯乔就是最合适的人选出来了。

    柯乔用笔敲了敲桌子,说:“二位说的不错,只是……这一组首先在主持稿上,过于文艺。高屋建瓴固然不错,可不是谁都能欣赏得来阳春白雪的,有些东西普通一点就好了。”

    体育老师明显不是和罗少荣一头的,反驳道:“主持词可以修改,很显然他们的台风更好啊。”

    “当年我做过主持人,还是有些经验的,台风的高下,其实两组差别不大。”柯乔不动声色地说。

    看来罗少荣的人品真的是差到了极点,连两个凑数的老师都跟他不对付,我还以为是他自己请来的,看来并非如此,个中深意难以深究。

    柯乔这话足够明显,不专业的人就少说话。那体育老师明显听出来了,脸色不对。还好罗少荣算是个人,出来解围:“柯乔,人家宋老师说的也不错。”

    体育老师面色缓和,算是就此揭过。

    柯乔不说话了,保卫科主任缓缓开口:“话倒是不错,不过这一组形象上……嗯……怎么说呢,形象上有些欠缺。”他指着潘果果他们,这话已经很伤人了,看得出来韩君玮和潘果果脸色不好。

    “我不是说你们怎么样啊,我是说和那一组比起来,形象上你们……直说就是个子不高。”

    这……算是理由?曹尼玛你是个假人吧,我他妈还说你个子不高当你妈的主任啊你,让个子高的来好了。

    可他妈的罗少荣偏偏还点头了,颇为赞同的模样,这他妈已经够明显了好吧,你罗少荣吃相能不能别这么难看!

    “嗯……彭主任也说的不错,你们别生气啊,我就直说了,主持人也要讲究一个形象问题。而且你们两组差不多,那就选陈观潮他们吧,各位评委没有异议吧?”不待体育老师说话,罗少荣先一步开口,“那行,就这么决定了。陈观潮,马潇潇你们好好准备准备。我看四班他们主持词还是挺好的,不如……让,诶,韩君玮,你们班主持词谁写的来着?”

    我站起来,说是我,罗少荣笑笑说:“文笔不错,就是太……怎么说呢主持词不用这么高大上,你改改就好了,如何?”

    我他妈还能如何?

    我点头不语,算是答应了。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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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兰城介绍:
远涉重洋,孤负少年心。——唐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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