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抗揍
宿舍里很乱,还没有收拾好。杨伟躺在床上,看着浩浩汤汤几个人拥入宿舍,慵懒的声音和他那一身肥肉一样油腻。
“你干嘛?”
“搬宿舍。”
“去哪儿?”
“公寓楼。”
“……”
沉默着不知所言,杨伟蒙着枕头,装作是睡觉。来的路上我就在想要怎样和杨伟说这件事,杨光走了,他本可以和杨光一起上去的,因为我他留下来了,现在……我要离开这个鬼地方,不再和他共患难。我就是这样自私自利,毫无道理。人性里隐藏的自私在我这里并没有藏的多深,而自省自责的优良作为我好像从未做过。看着沉默不语蒙在被子里的胖子杨伟,只是在某一刻心有颤动,然后自顾自收拾我的东西。其实真正收拾起来并不算多,除了被子以外就是书和鞋子。
很快装了满满一背篓,包括书和一些杂物等等乱七八糟的东西,最后收拾得差不多了,杨伟还是和死鱼一样一动不动,总这样也不是个办法,总得聊些什么吧,怎么说也算是一场分别,说些有的没的意思意思也可以啊。
“你今天……怎么不出去?”
我轻轻推了推杨伟肥厚的被子。
“聂小倩没时间。”
好吧,两句话不离聂小倩。
“其实你也可以跟你二叔说一下,只要你肯开口,保管你二叔给你安排的妥妥当当的。”
“不想麻烦他,唐默,你自己也明白人情这东西,还是别欠那么多的好。”杨伟坐起来,看了眼正无聊坐在床上的潘晓涵他们,犹豫半天,说,“我不想我爸妈以后抬不起头。”
这句话没有多大的分量,大多是显得我们有多么的无能,然后屈服于生活。好像很多人都是这样的,遗憾藏在心底,快乐浮在脸上。我想起从前唐玮总是说他在外过得有多么快乐,生活多么潇洒,只是偶尔夕阳西下时分,天光被阴云遮蔽,那种猝然而逝的忧愁,现在回想起来才知道压迫在那个男人身上的重担。所以我越来越矛盾,哪怕我现在仍旧很讨厌他,至少我逐渐理解。
杨伟叹了一口气,转瞬之间又笑容满面,双手在肥硕的大腿事拍了下,从容洒脱,说着:“行了,赶紧滚,没良心的狗东西!”
我不自觉笑起来,先前心中阴霾一扫而空,往胖子肩上狠狠问候一拳,两人相视,哈哈大笑。转身摆手,从容离去。走到门口,我推了潘晓涵一把,说:“快,快点跑!”
“干嘛啊!”
“你们别管,跑就是了!”
说完,我拔腿就跑,果不其然,身后传来胖子的怒吼声。心头一阵后怕,还好我跑得快,看来今后很长一段时间看到胖子我得绕路走了。
潘晓涵一脸好奇地凑过来,嘿嘿一笑,说:“诶,唐默,你做了什么昧良心的勾当,把那胖子气成这个样子?”
我神秘一笑,说:“你猜啊?”
潘晓涵心痒难耐,死皮赖脸地凑过来,“你说说呗,我好奇!”
“你好奇啊?”
潘晓涵点头如捣蒜。
“那你能抗揍不?”
那家伙脑袋一缩,说:“你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啊,就是问你抗不抗揍!”
“额……如果是你的话,应该没问题,说不定还可以反杀!”
“滚!”
“你还没说呢?”
“哦,我就是把他的衣架全部给拿走了而已!”
“衣架?那没什么啊,也不多。”
“是啊,不多,三十来个吧。”
“卧槽,你他娘的就是找死啊!诶诶诶,这个跟我抗不抗揍有什么关系?”
“到时候把你丢出去顶包啊!”
“唐默,你混蛋!”
……
张阿姨带着我们到宿舍,四楼412,临窗,采光不错,再者这一层楼基本上都是应届生,所以晚上一般都很安静,不用担心像以前在下面的时候一回宿舍就跟进了农贸市场一样。张阿姨帮着我整理好床铺,然后再看天色不早,便先行离去了。几人一起出宿舍,罗少荣在广播里开始通知,说今晚的晚自习取消,大家可以休息一下。
“罗少荣那逼崽子总算是良心发现了,妈的早就该这样做了!”
“得了吧,他罗少荣是那种肯吃亏的人?指不定又是哪个班主任去闹得没法收场,不然他罗少荣肯松开狗嘴,想太多!”
“韩君玮,你对罗少荣怨气这么大啊?”
“哈哈哈……唐默,这你可说错了,君玮对罗少荣的怨气那可不是一般大。”
叶长安扶着韩君玮的肩膀哈哈大笑。
韩君玮用中指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白了一眼叶长安,说:“老子韩君玮从来就没有怕过他罗少荣,要不是他上次把我爹找过来了,老子还可以和他再战三百回合!”
“哈哈……得了吧,就你,谁他妈不知道你和三张在厕所里打电话哭得跟我儿子是的,听得我心里五谷杂陈啊!”
“神他妈五谷杂陈!”
青春就该吵吵闹闹,骂骂咧咧。扭打做一团的青春少年,放肆地冲撞着这座牢笼。我曾经也想像他们这样勇敢,我那时怯懦了,多藏在幕后。如今雄心勃勃,却力不从心,和他们比起来,我的身上多了一些暮气沉沉的意味。
他们商量着打算偷偷溜出去唱歌,问我的意思如何,我正要答应的时候,忽然看到食堂门口熟悉的身影,定睛再看时,已经可以确定是马潇潇了。不过……她身旁那人似乎也很是眼熟,心头忽然一颤,心跳如漏了一拍。冲潘晓涵摆手说不去了,他似乎还有劝说的意思,我再次重申有事之后他也没有再勉强,或许是上次厕所抽烟给他留下了一定的印象。
待叶长安和潘晓涵他们离去,马潇潇还在食堂门口,她身旁那人与她的距离实在是说不上安全。那晚的情绪再一次如浪涌上心头,将我建立起时日无多的城墙摧毁。由于距离太远,看不清两人的表情,可心里已经有一幕幕上演,说心如刀割是最不为过的了。
马潇潇,你为什么要骗我……
我不甘心,不愿意就这样,哪怕明知事实就是如此了,我所做的的一切不过是于事无补。要挽回的不是我一句你不要离开就足够了的,哪怕我自挖心脏跪在马潇潇的面前,哪怕我为此而坠入深渊。我曾自以为没有任何东西可以阻碍我对马潇潇的爱,原来只需要一个第三者插足,我丰富的想象力足以击溃马潇潇的所有解释,何况她还不曾解释过。
哪怕知道答案,为了寻求我的心安,当我一步一步过去,他们相拥走进食堂一楼。我如一个偷窥者,窥探着别人的幸福,那是我曾经拥有的。
第五十章 悸动
暮色苍苍,临门一脚便是黑夜,熙熙攘攘寥寥数人,只是此时食堂阿姨或许为了省电,中央的大灯没有打开,所以食堂显得几分昏暗,只有中间超市那里多了些光亮。我四下寻找,马潇潇和那个家伙竟然不知所踪。
“狗男女!”
我啐了一句,暗骂自己眼瞎。
马潇潇可以毫不留情地伤害我,那我为什么还要死皮赖脸地把脸凑上去让她打了左边又打右边?超市里的酸奶很好喝,除了小罐装的以外。其中一款名为“大理印象”我记得尤为清晰,其中不排除有夏丹在内的原因。所以我花了八块钱抱着一个玻璃瓶独自一人在细碎的秋雨里,我不会再去寻找你了,马潇潇,哪怕你此刻就出现在我的面前。
乳状的酸奶顺着吸管在口腔融化,轻细而温柔地刺激着舌苔味蕾,一点点的酸从口腔蔓延,刺激了更多的唾液。这就是我喜爱这个酸奶的主要原因。
雨点织了一张细密的网,我就在这张大网里,在夹缝中寻找生机。我天真地以为马潇潇就是我的归属,哪知只是过客。过客匆匆,我留不住。手贱地拿出手机,翻看和马潇潇的聊天记录,最后停留在那晚,那句话。
“我之前没有喜欢过别人,你是第一个,我怕我做得不够好,让你觉得思念不过如此。”
确实,马潇潇,你让我觉得思念不过如此。原来并没有那种所谓的念念不忘,哪怕真的有,也不可能发生在我的身上。一开始的相遇就是一个笑话,并不是所谓的命中注定,命中注定的是你马潇潇高高在上,而我卑微如尘土。我们曾经那些自以为是固执的潇洒现在看来只不过是幼稚的遐想,我曾说过理想主义者都喜欢幻想自己是个被埋没在平庸凡人群体之中的英雄,我曾经也是如此。被幻想小说洗脑的少年涌上一腔热血之后被现实狠狠地拍落在尘土里,茫茫然而不知。从梦想破碎到现在逐渐醒悟,成为别人的英雄之前不如拯救自己。
难得的放风,那课棵银杏树下已经不见,双开扇形的金黄色树叶在雨水里腐烂,只有藏匿在右手台上草坪之中的仍然坚强地活着。此情此景,我心里却可笑地生出一丝兔死狐悲的情绪来。酸奶已经喝光了,抱着一个可爱的空瓶子像只流浪的土狗。被咬扁了的吸管看上去丑陋至极,吴小鱼说喝饮料喜欢咬吸管的人**强盛,忽然想起这件事,不由自主低下头看了一眼平静的小腹,禁不住笑起来。
下雨的时候这个世界格外地安静,现在我发现其实我并没有那么气愤。马潇潇和那家伙出双入对,对我来说是侮辱,但似乎又可有可无,我捂着胸口,算作是叩问本心,马潇潇与我而言有多么重要。可我并不能知道答案,就好像至尊宝不知道紫霞当初在他的心里留下了一滴眼泪,当长剑刺穿他的心脏,他在水帘洞重生,举着金箍说了那句爱你一万年的话。可无论这句话有多么地锥心刻骨,他最后只能紧紧抱着脑袋看着紫霞坠落在火焰里,化为青烟。
题外话多的数不清,朦胧的雨渐渐失了踪迹,潮湿的地面和连着下了几天的雨带来的秋凉,穿透衣衫。寥寥行人渐渐模糊,仿佛这个世界逐渐空虚起来,一身清脆的呼唤在耳畔响起,我猝然回头,那张清丽的脸仿佛有时光的伟力,带我穿越回过去,一瞬间恍惚,让我分不清是虚幻还是现实,只是某一刻雨水落到鼻尖,我再次注视着那张脸,轻轻地唤了一声她的名字。
“小倩?”
聂小倩嫣然一笑,举着伞往我这边倾斜了一下。她出现得毫不突兀,顺其自然,就像这这场雨一样自然而然就到了,自然而然就习惯了。我没有同她客气,顺势接过她手中的伞,说:“你怎么在这儿?”
“我在食堂超市买东西,老远就看到你了,下雨也不知道带把伞,真是的。”
“嘿嘿,你又不是不了解我,知道我不喜欢那么麻烦,再说了,也只有你们女生才那么娇气,我堂堂一个男子汉,七尺男儿还怕这点雨,那说出去也太没面子了吧!”
“就你要面子!”
聂小倩笑着骂了我一句,肩膀轻轻撞了我一下。我作势和她打闹起来,两个人歪歪扭扭地奔跑在路中央,踩着的泥水溅到衣服上,留下点点印痕。这一刻前所未有的轻松,没有那么多的束缚,我不用去想马潇潇是否真的爱我,不用去计较那些有的没的。很多年后,如果我再也见不到马潇潇,或许我并不会有多大的遗憾。只当这是一场春梦,梦醒时分不过枉然,过分执迷只是徒增伤悲罢了。
如果,我和聂小倩还在一起就好了。
就在这个念头从脑子里冒出来的时候,我和聂小倩如约定好一般停下来,她的眼睛刻印在我的脑海里,越来越明亮,越来越清晰,身体里有一股气,冲撞着我的胸膛。聂小倩的眼睛,眉毛,鼻子,嘴唇……无不让我悸动,那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冲动,她鼻梁下的嘴唇,轻轻颤动着,阴雨霾霾里,突然间犹如艳阳高照,所有的光辉都汇聚在她的脸上,每一个毛孔都在闪光,有一种强烈到仿佛爆炸的情绪在胸口酝酿着,翻滚着,如同岩浆喷薄的火焰。
我明白那种情绪所代表的含义,这个和我和马潇潇拥吻时的感觉一模一样。这是我的身体在高速我的大脑,要去拥抱这个姑娘,我的嘴唇在高速我的大脑,要去亲吻这个姑娘。聂小倩长长地睫毛微微颤动,像是在克制着什么,我相信,她也一定和我有一样的感觉。
那种藏在身体里的冲动和欲望,如水乳交融般适逢其会,又如游鱼在水底般欢快。这是一种自然而然,顺理成章的东西,就仿佛我本就应该这么做,毫无道理地,无法言喻地。
我想吻你,你知道吗?聂小倩。
第五十一章 不过
聂小倩似笑非笑,我第一次感受到了这个世界给我带来的蒙娜丽莎般的微笑,恍惚之间眉若远山面含春,细看依旧是那张秀气清新的脸,干净得没有一丝杂质,如那双玲珑的眼,澄静的天空,安然祥和的晚霞,如这个世间最美好的事物。这还是雨天吗?为什么我感觉已经晴空万里,阳光明媚?
雨伞横亘在我们中间,红色的伞布晕下微红的光,融在脸上,如此羞涩,如此娇柔,如此……可爱,是可以爱的那个可爱,是想要去爱的那个可爱。
“聂小倩。”
“嗯……”
“聂小倩。”
“嗯……”
“聂小倩。”
“嗯……”
“聂小倩。”
“你不累吗?”
聂小倩眨着眼睛,这是我从前没有见到过的娇俏,仿佛她在一瞬间就换了一个人。幸好四周行人稀少,没人与我共享这盛景。
“不累。”
我笑着,我的脸看起来一定很傻。
聂小倩笑了起来,眉眼弯弯,如八月初一的月牙,慢慢地,柔和地,注视着我。一池汪汪秋水在她眼眸之中荡漾,从她的瞳孔里,我都能看到我自己。渺小如瞳仁深处的一点墨色,清晰如眼眶中流转的深情。这一刻的聂小倩,足以点燃我所有的冲动。
“等急了吧,小默。”
心头咯噔一声,听到这声音,我不争气地颤了一下,暗骂自己没本事,没胆子。倒是聂小倩,从容不迫地收敛起笑容,扭转身子冲马潇潇绽放一个礼貌十足的微笑,两个女孩儿对视一眼,马潇潇不动声色地将自己的伞往我这边偏移,正好将聂小倩的顶在上面,她率先开口,“你好,聂小倩。”
聂小倩半点不落下风,很是识趣地将伞移过去。她若是不动还好,动了正好说明了自己的目的,两个姑娘再次对视,瞬间交火,一种针尖对麦芒的氛围开始浓郁起来。聂小倩抿唇微笑,说:“你好。”
没有盛气凌人,没有怒气冲冲。比之马潇潇,多了几分凌厉。
我在中间束手束脚,反而心头无故毛躁起来,耳根和背脊如针扎般,冷汗直冒,一时间不知如何是好,只能保持沉默,以观望态度。
两人各自再看一眼,这是第三次对视。先前两次说不上有多大的交锋,第一次说是各自相互的试探的话,那么第二次就是各自深浅的琢磨。那么毫无疑问地第三次就是决战的开始。聂小倩眸子一转,眸光神采奕奕,打着红色的雨伞扭身头也不回地离去,消失在烟雨里。
我听到身旁一声长长地叹息声,马潇潇很明显地松了一口气,突然抬起头直勾勾地瞪着我,嘟起小嘴,说:“怎么,没带伞啊,我给你送来了啊!”
此话之中的揶揄和醋味是非常之浓重,只是恍然之间又想起先前在食堂的一幕幕,马潇潇的这副嘴脸在我看来尤为扎眼,什么是渣女,这就是!你马潇潇可以和那个人约会之后毫无破绽地来和我谈情说爱,说到恶心,我唐默望尘莫及!
一个人可以无耻到这个地步,我也算是看透了,我甚至是懒得跟她虚与委蛇,我做不到看到两个人缠绵悱恻还装作没事人一样。我唐默心脏就拳头那么大个,痛起来也会皱眉。
“许你跟人家在食堂门口你侬我侬就不许聂小倩给我撑伞,马潇潇,你哪儿来的道理!”
我咬着牙从牙缝里挤出这句话,浑身都在颤抖,只觉得说出来之后心里无比地畅快。我凑的很近,马潇潇的脸色忽然变幻,由茫然变为惊恐和诧异。被我说中了吧,马潇潇,你还有什么可以装的!
最后,那张绝美的脸上涌上一抹释然和惨淡,她似乎是认了,并不多做解释,无力地摇头,然后咧开嘴凄然一笑,说:“我如果说不是你想的那样你信吗?”
可笑,还做垂死挣扎,有意义吗?马潇潇,我唐默身上有什么东西你还没拿到手?
“呵呵……”
伤人之语千万句,呵呵颇为伤人。
我明白这句话给她带来的伤害有多大,浓烈的不信任和嘲讽都被这两个字极其精确地描述下来。可我偏生出一种畸形乃至是表态的想法,然后带来一种奇异的快感,如电流传遍全身,从脚底开始流窜,尤其是到胸口肺部以及喉咙还有头皮,快意至极。
“既然你不信,那我还是不说了,就这样吧,小默……你根本就不信我了。”
这就要走?我他妈还没完你就想走,哪儿来的道理,就你马潇潇最大个是吧。话都没说明白,是无话可说了吧,是做贼心虚了吧,原来你也知道廉耻这个东西啊。
我不明白当然为何会生出这样的想法来,我自己都觉得陌生。当怒气上心头,所有的理智都被一头巨兽吞没,我也想不动声色地做一个真正的成年人,不去情绪化,不去偷偷想念,不可能回头看。去过自己另外的生活。我会好好听话,因为,不是所有的鱼都会生活在同一片海里。
可是……玫瑰刺到手了之后才明白痛苦是什么东西,这个时候选择放手虽然不是最好的时候,却是最为合适的时候。
我一直以为我是慢慢地不爱你的,马潇潇,其实就只是一瞬间就不爱你了。孤独一人也没关系,反正我并没有发自内心地爱着谁,这样人生就不会有起伏,不用想着一定要和谁在一起。
其实很抱歉我说出的那些伤人的话和那些龌龊的心思,所以这就很明显地说明你我的诧异,粗鄙是我永远摘不掉的标签,哪怕有一天我西装革履,我仍然会一只脚踏着凳子骂娘。我的生活,并不会因为你的到来而变得精致细腻。和风细雨是春天的梦,我我一直生活在南方的冬天里,湿冷的风可以穿透铁甲,然后整颗心脏就会千疮百孔,再也容不下一人。
“怎么,连解释都懒得说了,马潇潇,这就是你所谓的思念,现在看来,确实是不过如此!”
我明显地看到马潇潇的身子极其猛烈地颤抖了一下,她深吸一口气,转身仰头,泪水一瞬间狂流,我的心脏在那一刻开始被一双手反复撕扯。
“小默,是我做的不好让你失望了,我一直以为……以为我们可以像小时候那样,无拘无束,自由自在。我找到你的时候,你知道那一刻我有多高兴,多开心吗?我就站在你的背后,一直想该怎样开口才能显得不那么冒昧,我甚至异想天开你会不会转身那一刻脱口而出我的名字。”
第五十二章 快嘴
泪水狂流,弄花了那张脸。心疼的感觉让我手足无措,忽然间想要伸手替她擦拭泪痕,我知道先前那句“不过如此”是她最致命的脆弱。可我偏偏就说出口了,强烈的悔意蔓延在心头,念头一起,我的手伸过去,轻轻地在马潇潇的眼帘之间,抚摸。大拇指擦干泪水,姑娘在那一刻彻底放下负累,捂着嘴极力地压制着自己的哭声,落在我心头如千万的刺。
我似乎逐渐明白那句话。
所谓理解,不过是误解的总和。
一个笑就击败了一辈子,一滴泪就还清了一个人,一人花开,一人花落。这些从头到尾,无人询问。我还记得那个笑靥如花的马潇潇,在我转身的那一刻,那一声清脆的,柔弱的,可爱的,调皮的话语。原来我记忆中的马潇潇那么清晰,就好像我们从未分离。
马潇潇哽咽着,我想要拥抱她,她强烈挣脱,只允许我伸手擦拭她的眼泪。最后平缓下来,泪水依旧不止。
“我知道那一定不会,哪怕有心存侥幸。小默,我明白了,我们永远都不可能回到过去,你也不再是那个胆小怕鬼的小默了,我也不再是那个天真的马潇潇。你告诉我,我们在一起是不是一个错误,你告诉我,好不好……”
自始至终,马潇潇都没有叫过我唐默,一直用小默来称呼我。我想想,我有多少次大声怒斥她的名字马潇潇?答案是很多次。哭花了的脸是我心里的脆弱,酝酿在心里那些带刺的话被我一点一点地折断,抹上疗伤药,然后拥抱着马潇潇,她这次没有拒绝我,双手环着我的腰,泪水早就湿了我身前衣衫。
“不是,小小,我们在一起并没有错。生活并不是干巴巴的沙漠,你就是我的小确幸。”
许久,两人分离,马潇潇脸上依旧满是泪痕。她不知从哪儿掏出一包湿巾,轻轻在脸上擦拭,我面前的依旧是那个娇俏可人的马潇潇,笑容未减半分。此时抬头一看,天色以晚,雨声渐长,滴滴答答落在伞布上,围成一圈的雨线,就像是这片天地专门为我和马潇潇留下的一片净土。
什么命运,什么天注定都给我滚开吧,马潇潇就是我不信命的唯一例证!
食堂二楼灯光通透,灯光穿透窗户朦胧着夜色和秋雨,这一场雨断了又落,落了又断,仿佛人生,起起伏伏,花开花落。
马潇潇坐在我的对面,秀气纤长的双手握着热乎的汤面,用筷子不顾面子地夹了一大口,小嘴胀鼓鼓地说话含糊不清,煞是可爱。
“你别急,吞下再说吧。诶,你慢点,没人和你抢!”
看着马潇潇慌忙不迭吃面的可爱模样,惹人哭笑不得,若是旁人,绝对是意想不到平日里端庄舒雅的女神马潇潇会有这副模样,况且这只独属我一人。我还记得从前夏丹告诉过我,说如果一个秀气端庄姑娘愿意在你面前不顾形象吃吃喝喝,一定不要嫌弃她,那是因为她在你面前卸下了所有的防备和伪装。那个最真实的她,如初雪凝妆,如水泉清冽。再去想那些过去的事,实在是不值一提,谁还没有自己的秘密和独处的时光呢?
我不需要做她的全世界,只要一部分就好。不用太多,只要刚刚忘不掉,难过时恰好想起,快乐时恰好分享,最重要的是一起成长。
马潇潇包着满嘴的面,眯起眼睛傻乎乎地笑着,擦去她满嘴的油之后,我忍不住说:“你啊你,看看这满嘴的油,一点没有女神的形象了。”
马潇潇吞下之后,哼了一声,说:“怎么,你嫌弃啊!再说了,我也没说我是女神啊,我可是小仙女。”
“切,仙女可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你看看你,跟八辈子没吃过似的。”
“哼,本仙女修仙以来餐霞宿月,今日尝一下人间粮食,算是修行的一部分,你这个凡夫俗子,不懂不可妄言,小心本仙女我惩罚与你!”
姑娘一只手捏着筷子,若是不看嘴角一圈油渍,倒是真有几分仙女出尘的味道,只是满嘴油光就有一些不伦不类了。马潇潇看着我憋着笑,美眸一瞪,绣眉一蹙,腮帮子一鼓,顿时生出一种说不出的可爱来。
我还没有多少反应,这姑娘自己就憋不住败下阵来,红着脸吱溜溜唆面。最后,姑娘总算是心满意足地吃饱了,意犹未尽地喝了一口汤之后,拍拍自己小肚子,咧开嘴开始傻笑。是不是所有的姑娘大哭之后智商都会有所降低?可有句话又说的是姑娘流的眼泪都是脑子里的水啊。无论是什么样的马潇潇,我都愿意跟她在一起,每天对她说我爱你这三个字。
“我渴了,给我买喝的。”
马潇潇挺着小胸脯,指着小超市的方向。
“你想喝什么?”
“嗯……大理印象吧!”
说完,马潇潇斜着眼睛一脸坏笑,一副胸有成竹你在想什么我都知道的模样,我心里唉了一声,起身往超市带一瓶大理印象,放在她面前。
“把吸管给我插上。”
马潇潇努努嘴,看着放在瓶盖上的吸管。我白了她一眼,乖乖给她插上吸管,说:“要不要我喂你啊?”
“行啊。”马潇潇喜笑颜开,“来吧来吧,我准备好啦。”
“滚,自己动手,叫爸爸我再喂你。”
“哼,叫你爸爸你养我啊!”
“我没养你,你吃的面,你喝的奶,不都是爸爸我掏钱买的啊!”
“找打!”
吃饱喝足的马潇潇作势就要打我,我一个闪身,险之又险地躲过去。马潇潇见一击不成,反手往我多的地方就是一巴掌。我心头一抖,这姑娘他娘的会功夫吧,反应这么快,毫无疑问地这看上去就跟我自己往她巴掌上凑的一样。
罢了罢了,好男不跟女斗,先让她嚣张一会儿。
马潇潇有些得意忘形,我恶狠狠地瞪了她一眼:“你这个暴力狂!”
“我就是暴力狂!”
“你不怕把我给打跑了?”
“我不打你你怕是早就跟聂小倩双宿双飞了吧!”
有时候就是这样,嘴快过脑子。因为嘴巴长在下面,所以说很多时候说话都不经过脑子。
“那你还和那家伙逛食堂呢!”
第五十三章 一生
夜晚的食堂安静得如窗外的雨,专心致志地做着安静这件事,所以当我和马潇潇都沉默着不说话时,瞬间的寂静让人耳畔犹如回音震荡,先前所说之话还在回响。
哪怕今天这个时候不说,这件事肯定也会是我背上一个摸不到的地方永远的浓疮,有一天一定会随着某件事翻身爆发,到时候惹得满身腥臭和一身伤疤。早说好过折磨,长痛不如短痛。
马潇潇放下手,把两根筷子整整齐齐地放到碗上,秋夜凉,油水凝固在上层,不复先前模样。她目不转睛望着我,沉默不语,修长睫毛下温润的双眼深沉得如茫茫的夜,哪怕我极力去望也望不透潜藏在她瞳仁底下的秘密。马潇潇抿着嘴唇,快语之后虽有悔意,可我仍旧想知道马潇潇到底是如何想,哪怕我在心里告诉自己不可能,可仍忍不住往坏处想。看来,我在骨子里就是一个极度的悲观主义者。
马潇潇试探着问我:“其实……如果今天不说,你在心里一定会一直有一个心结吧?”
我没有否认,也没有承认,只是静静地等待着她的下文,就算是一句苍白无力荒诞可笑的解释,就算是漏洞百出稀奇古怪的借口,我都可以接受。只需要一个解释,一个足够说服我自己的解释,理由只需要她给出,说服我这件事我自己来做。哪怕是自欺欺人,荒诞不经的可笑故事,就像是深夜谈剧本,打羽毛球,做头发之类的故事。我特别喜欢一首叫做《谁》的歌,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歌手发布到网上的。我记得我在网易云上找到它的时候,评论寥寥,却字字诛心。
爱的多的人总先掉眼泪。
现在的唐默其实很难哭出来,那种抱着枕头泣不成声极力压制的大哭,已经很久没有过了。很感谢夏丹当初教会我的一切,所以我今天可以不像小孩子那样哭哭啼啼。小时候兰柔总说我像个女孩子,动不动就哭。可是啊,没有人保护的孩子,除了哭还会做什么?当马潇潇还是马跳跳的时候,我应该很坚强的。
对我而言时间还不够,我还未成长。就像是《这个杀手不太冷》里的小萝莉玛蒂达和里昂那一场莫名其妙的对话。玛蒂达表达心扉,里昂不知所措,他告诉玛蒂达,我跟你不一样,我年纪足够大了,需要时间来成长。我是那个时候才明白,原来成长和年龄无关。里昂遇到玛蒂达之后,只需要慢慢变老了,我想,在我们都还没有遇到对方之前,都是在成长,当我变成我想要的样子之后我才能为微笑着而又自信地去面对你。幸运的是,里昂在最后一刻表达了自己的爱。
可我还没办法看开所有披着误会外衣的过错,无论结局是好是坏。
沉默有时候也是一种回答,我相信马潇潇自己也明白。良久,马潇潇自顾摇头一笑,忽然低下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然后又抬起头,笑容满面,开心得不得了,月牙似的双眼和浅浅的酒窝,可爱的虎牙和我们初见时一样令人着迷。
“其实,我和他一起是排练中秋晚会的节目,罗少荣指定我和他排一个节目,算作是我们年级的压轴节目,所以需要保密。对不起……我应该事先告诉你的,我……我本来也不想答应的,可是……可是……可是罗少荣他都发话了。”
“所以……你能不能别生气了啊?”
桌子下的柔软和温暖包裹着我的双手,摇摇晃晃,那双眼睛眨啊眨的,对于这种招数我是毫无招架之力,只能乖乖认怂,抚摸着姑娘的小脑袋,说:“乖,我不生你的气了。”
“嘿嘿嘿……”
“笑个屁!”
“笑你!”
秋高雨长,还是以往的惯例,两人撑着伞行走在这个对我并不友好的地方,其实有的人并没有犯多大的错,只是他的存在在某些人眼里就已经是无法容忍的,或许某一天我有幸站在那个位置去之后做的比某些人更加狠辣果决。当静下来不去看马潇潇的脸,我开始思考她先前说的那句话,罗少荣点名她和那个家伙去参加今年的中秋晚会,这个技俩在我看来极其拙劣,虽然起了一定的作用。不得不说罗少荣为达目的真是不择手段,吃相未免太过于难看。只是可惜夹在中间被利用的那个家伙竟然不自知,不由得替他感到悲哀。这要是换作在以往,或许我还不会以这样的恶意来揣度罗少荣的卑劣心思,只是几次交锋下来,这个人优秀的地方我还未见识,某些本领倒是已经领教一二。
跑道上是一如既往的湿润,脚底摩擦着橡胶,像是走在玻璃上随时都会摔倒。由于天气转凉,大多数人都选择蜷缩在宿舍里不出来,刚搬进去新宿舍还没有来得及和室友们打招呼,但是和马潇潇在一起时如此愉快,又怎么舍得浪费这来之不易的时光?就像是小时候打柴行走在深山之中汗流浃背忽见清泉,一把水铺在脸上那种享受和满足,这种林深见鹿的惊喜让人流连忘返。
其实有些时候我并不是很能够理解马潇潇在我心里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地位,很高但一定说不上不可替代。有时候看着她微笑着满脸如阳光般灿烂的时候心还是会猝然一疼,就好像我是个不折不扣的大骗子,如果马潇潇也有和紫霞一样可以叩问本心的本领,会不会像蜘蛛精一样毫不犹豫地刺穿至尊宝的心脏那样刺穿我的心脏,其实我也想看看我的本心到底爱着谁。
转过身看着身旁这个可爱的女孩,有时候我也会想我们会不会有以后,或者当某一天马潇潇攒够了失望,发现这个唐默并不是她一直心心念念的那个,然后猝然离场,最后留我一人独自伤悲。一把伞足够遮挡两个人的风雨,我们肩靠着肩,鼻尖都是她的味道,应然在伞布下狭小的空间内,就好像我的四周都是马潇潇,就好像这个姑娘充斥着我的世界,无论为我身处何方,她都能够在我需要的时候突然出现,如神女降临人间。
从前有人告诉我,所有坠入爱河的姑娘曾经都是身披羽衣的仙女,她们在人间注视着寻找着命中注定的那个少年,当他的灵魂在人世间孤苦无依的时候她就会毫不犹豫地褪去羽衣而降临人间。所以马潇潇曾经一定时最美的那个,所有的山,所有的水都比不上这个女子,至少现在的我是这么认为的。
“你在看什么,我脸上有东西啊?”
马潇潇转身嫣然一笑,如艳阳在她双眼间绽放。
“嗯,有一点油渍,刚刚你吃粉条的时候没有擦干净。”
听我说完,马潇潇下意识就侧过身躲开我的注视不让我看见,想要自己动手擦干净。我一把拉住她的手,轻声说:“别动,我来。”
姑娘下意识想要躲开,被我拉着手之后象征性地挣扎一下娇羞地转过头来,睁着大眼睛注视着我,弄得我倒是有些不好意思了,还好此时算是入夜,人迹稀少,没有人会注意到我们。是俗话说的好,胆子都是练出来的。趁马潇潇不注意,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她脸上嘬了一口,那酸爽,粉嫩的脸颊上留下一点点晶莹的唾液,这感觉就好像是自己这头猪拱了一颗上好的白菜。心头一股自豪感油然而生,就好像是做了一件颇为了不得的事情一样。
马潇潇是何等聪明,如果这样她还不知道是我的阴谋诡计的话估计我都会一头撞死,回过神来的马潇潇气哼哼地捶打着我的肩膀,反正也不疼,就当是她给我揉肩了,何乐而不为呢。
“哼,你……你流氓!”
“我怎么流氓了?”
马潇潇一时语塞。
“哼,我不管,你就是流氓!”
哼哼怪!
马潇潇啊,你知道吗,我宁愿你一直叫我流氓。
兰城的夜色里,九月飘雨时节,我牵着马潇潇的手,从灯光下走入黑暗,就好像是经过了一生。
第五十四章 胖子
意外就像是变幻莫测的天气,不知道哪天会风云变幻,所以为了每天都能够很快乐,就请把每一天都当作是末日来对待吧,如《2012》里那个偏执到极致的疯子电台dj查理在那个地壳酝酿着一次爆发的寂静夜晚,披散长发告诉所有人末日的来临。当世界崩塌那一刻,他在群山之巅,地壳如鸡蛋壳一样碎裂,灰尘热气蔓延在山道之间,他大声地告诉世界无论是谁,在今天之后,我们都将是一样的。一样会是漫天尘埃之中的那一部分,在无声冰冷的宇宙里飘荡,亡魂注视着这个世界的灭亡。最后一声轰然炸裂,世界在咆哮,要用最强大的力量去惩罚那个蔑视末日的男人。查理被爆炸的余波掀翻,露了半截屁股,他挣扎着站起来,身后还是他从未取下的电台,在火焰和硝烟里,如人间最后的狂热,人类的不屈者,张开双臂告诉那该死的末日。
当华盛顿的灯光熄灭,最后陪伴着你们的人,是查理!
就这样,那个疯子一样的男人湮灭在火焰里。女孩天真地问杰克,那个人是疯子吗?
杰克操控着房车在蜿蜒曲折的山脊上奔驰着逃亡,沉默一会,说:“不,我不这么认为。”
我从来不会认为查理这样的人是疯子,还有谁敢在烈焰之中振展双臂气焰嚣张地与世界对话?
每一个懦弱的家伙心都住着一个被世人称作是疯子的英雄,当我从电影院出来那一刻,我的灵魂就好像是被查理带走了,消散在那个末日里。只是我还是会经常想起那个不屈的男人,他是为何如此英勇无畏的呢?他明明可以上船躲避末日的。如果他是我的话,或许会在罗少荣面前毫不畏惧地牵着马潇潇的手,然后狂笑,就像是浪迹江湖的下课一般快意。
只可惜无论我见过多少英雄我都没法变成他们,不是谁都可以做英雄。
雨还是没停,或许是天上有一个美丽的姑娘正伤心着吧,伤心的原因有很多,但是过度的结局都是眼泪。虽然白天搬宿舍把胖子杨伟的衣架全搬走了,可能这会他还在气头上,一想到今后再见面可能就很少了,是虽然算起来就只是那么几步的样子,可有时候哪怕是一部都好象是天涯海角,咫尺天涯根本不是古人的玩笑话或者是无病呻吟的危言耸听。
送马潇潇回了宿舍,人行道上几乎没有人影,树林的阴翳里雨声不绝,似轻叹呢喃,似往事匆匆,但云开雾散时一切都将明朗,我突然开始怀念夏天,夏天的炎炎烈日,只需要片刻这些湿气就会化作漫天的白云,然后在星空灿烂时烟雾阑珊。慢慢地走到了聂小倩他们的宿舍楼下,我还是忍不住抬头往里面看,就好像会有一个姑娘突然出现,然后微笑着与我打招呼,说:“嘿,你好啊,唐默。”
然后我就会说:“嘿,原来是你啊,聂小倩。”
我下意识放慢自己的步子,怕错过了某个姑娘,其实我还有好多话想要告诉那个女孩儿,只要她愿意听我说下去。只是可惜我还是没能遇见她,看着地上反光的水渍,依稀可以看到我的影子。终究还是不再见一次那个姑娘,看点估计她已经睡觉了吧。不再去想那些有的没的,回到老宿舍这里,看着好多人忙碌着洗衣服或者是洗漱,心头不自觉松了一口气,终于不用再承受这里的折磨了。
院子中央的柚子树探了树枝朝外,楼上的高一高二忙忙碌碌,走走停停,还是我所熟悉的校服,就好像我忽然间回到了三年前,在湿漉漉的走廊上奔走着,也不知道究竟在忙一些什么。然后在某个时间点,老宿管就是带着老花镜打着手电筒招呼我们睡觉,三年过去不知道那个和我同姓的唐老爷子是否安好。熟悉的手电在走廊上晃悠,宿管呼喊的声音响起的时候我就知道唐老爷子已经不再蜗居在这栋年迈的建筑里了。
心头稍许遗憾不足为外人道。
和很多老熟人打招呼,出乎意料的是,我竟然看到了马超,我那个小学同学,谢顶坤送过去走后门的幸运儿,只是为何他没有在上面?这个颇为奇怪。马超还是和刚见到他的时候一样沉默寡言,很是拘谨地同我打过招呼之后踩着一双棉拖鞋在积水里躲闪着去洗漱。破烂的小巷子每天都会有很多人的来往,来来去去的足迹在每一天终结的时候都会汇聚在这里,然后说着一些有的没的或者是讲几个荤段子,又或者是谈论某个美丽的女孩是如何风情万种。
胖子同以往一样躺在床上像一滩烂肉,看到我之后果然暴起,直接将我按在床上,一百六十几斤的肥肉压得我直接喘不过气。这胖子,不会是想谋杀亲爹吧,这他娘的几个破衣架还比不上咱们俩近十年的父子之情?
“欸欸欸,胖子你先放开!”
“娘的,你还敢回来,老子今天不打死你我跟你姓杨!”
好吧,我还以为你有骨气,要打死你爹!
整个身子被他这么压着还真不好受,几番挣扎无果我也不动了,甘心做一条死鱼,胖子你就来吧,哼一句我就是你爸爸!果然,天底下还是不孝子居多,见我不再反抗,这家伙自己就站起来,颇为嫌弃地撇嘴,说:“切,没劲,还不如杨光抗揍,老黑啊,你这要是上大学被人揍了可得怎么办啊,你这个随便整一下就歇菜了了,别人没有成就感啊!”
我拍了拍身上,白了他一眼,心头得意万分,果然不出我所料,这家伙还真就上套了,只要我不动弹,他就不会自讨没趣。
“你懂个屁,这叫战术。你以为谁都是你啊,四肢发达头脑简单。你要是打架,肯定第一个死。”
“他强任他强,清风抚山岗,这叫实力,说多了你小子也不明白。”
“老黑啊,这你就不懂了,胖子那叫做狗熊壮胆为佳人,嘿嘿……”
另一张床上探出一颗卷毛脑袋,一看就是烫头过度。
“滚,你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
“欸,胖子,你说你整天跟在人家聂小倩背后人家搭理你了吗?”
这话虽是玩笑话,我只是看了一眼那卷毛,随后和胖子可谓是心有灵犀而不着痕迹地地对视一眼。胖子的眼神在一瞬间地暗淡之后又恢复狡黠如狐的光芒,朝那卷毛勾了勾手指,笑道:“有么有不搭理我我倒是不知道,但是我可以搭理你啊,反正刚刚蹂躏老黑还不过瘾。
卷毛十分识趣地不说话了,自己缩回被子里,当缩头乌龟没什么丢脸的。
胖子杨伟冷笑一声,也不再和我玩闹下去,拍了拍床铺,说:“老黑,过来吧。”
虽说胖子长了一身不计其数的脂肪,但是不得不说他这床是真的厚实,一只手这样按一下几乎都可以陷进去的那种。我不由得开始在心里腹诽,这家伙有这么怕冷吗?
第五十五章 唐静
若是大闹起来还有些闲话可以摆谈,可一旦静坐下来便有些对坐无语的感觉,相看两相宜却无声言语,不可谓不奇怪。胖子就这么坐着,仰着脑袋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其实有时候就这么坐着什么话都不说也挺好的,千言万语就留着吧,埋到门前的老柚子树下,来年的春天或者是六月再打开在酒桌上说个干净,那些东西我认为是唯一比花生米更加下酒的了。
“欸,老黑,你怎么这个时候又搬上去了?”
小鸡甩着衣服上的水渍问我。
小鸡真名田济,不是田忌赛马那个田忌,就是这个田济,谐音田鸡,所以大家都叫他小鸡。不得不说我们真是友爱的同学啊,关心同学的名字,关心粮食和蔬菜,面朝校园,秋雨连绵。
其实我也是个诗人,不是吗?生活的每一瞬间都可以像诗意一般优雅或者是深邃,亦或是忧郁,总之各种各样的五花八门的五颜六色的,都可以。只要有一颗灵活的脑子,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和一双流氓一样的眼睛,当然,如果看过足够多的书那是最好,虽然目前我什么都没有。
“嘿嘿嘿,当然是罗少荣良心发现呗。”
“良心发现个屁,别人我不了解,但是你唐默那点弯弯肠子我还是清楚的。无非就是某人恬不知耻往罗少荣跟前凑,搞得人家心烦意乱不得已才答应你的呗。”
胖子撇嘴的模样真丑,像个营养不良的冬瓜,在冬天的时候腐烂了半块。
“就你胖子狗嘴里吐不出象牙,说点好听的会死啊,要不然我不来看你小子,你就安心地给老子当留守儿童吧,我反正怎么都是空巢老人。”
“我去你的,我打死你,你他娘的嘴怎么那么欠呢。”
胖子说话之际就直接一把将我摁在床上,不得不说,他这床还真软。
我才不怕我这傻儿子呢,反正只要记住不反抗,任他蹂躏,任他开心,这小子就喜欢弄会叫的狗,哦不,会吃人的老虎。娘的,差点自己骂自己了。
夜雨几日未停,似乎我已经习惯了终日在耳畔回响的雨声,就像是已经习惯了某些故事,或者是某个可爱的人,若是某天雨停了,说不得心里会怅然若失。胖子的上床现在空荡荡的,每天早上没人叫他起床,他一定不习惯了,也不再有人让他欺负到感到没趣了。好些个难忘的瞬间可都是和这个油腻的家伙在一起的啊,要是真的离开这个讨厌的家伙,心里就像是缺了一块啊。
突然想到六月份的时候就要各奔前程,世界那么大,我还要牵挂一个远方的胖子,很累的啊。
“曾老师好。”
不知是谁突然喊了一声,就看到曾老师以及身后跟着的一个家伙低着头走进来,他不过是板着脸点点头,忽然看到我这边,问道:“你不是搬上去了吗?在这儿干嘛。”
“哦,今天不是没课吗,我就来玩一下,舍不得胖子。”
他倒是没有在乎我在这个时候不懂得察言观色,只是说了一声早点上去休息,然后对身后的那个家伙说:“这件事学校一定会查实,不论是不是你,都会给你一个说法,你也别太往心里去,行了,早点休息吧,到时候会通知你的。”说完就自己走了,倒是那个低头的少年坐到自己床上,自始至终都耷拉着头,刘海遮住了那张脸,我只是觉得似曾相识,这人似乎是今天才搬进来的,因为我清楚地记得他那个位置之前是没有人的。我颇有印象却是想不起来,记忆在这一科开始罢工。
或许,看到他的脸我就知道是谁了。
少年初来此地,与人不熟,或许是低头太久脖子酸痛,抬起头来那一瞬间往事如潮水翻涌,时光倒退到那个流血的夜晚,就是苏拉拥抱我的那天,一个名字在我心头乍起,唐静!其实那一天所发生的一切对我来说都宛若梦境,那一场“快意恩仇”的架,我和宁小白在人群中战斗着,然后就是宁小白满头鲜血。那天不仅仅是我们从未有过的疯狂,也是那么多年来城兰中学紫藤萝最美的一天,只是换来了那么多的眼泪。那些个随风而去的故事里的主人公们都已经在远方,只是不曾想会在这里遇见唐静,不得不说世界太小。
那次之后唐静被记过,然后转学,虽然他们班主任钟鹿极力保他,最终还是没能逃脱这个下场,谁让他打架带上了教育局长的儿子呢?这样的人不死,那就真的是这个世界不开眼了。
唐静看起来和记忆中没什么区别,只是略显憔悴,他应该是没有注意到我,帮宁小白开瓢之后他除了留给宁小白一句照顾好车小小意外,什么都没有带走。教育局长的太子郜林还是那个样子,穿着名牌自以为是,哪怕是许多年后,或许他还是西装革履出入上流社会。我并不会觉得那样的人会受到所谓的惩罚。
唐静坐在床上许久,忽然下床冲出宿舍,然后走廊上就是他的咆哮,忽然间夜雨消散几分。
“他必须给我道歉,凭什么,我根本就没这么做!”
“我说了不是我,难道连你都不相信我吗?我会西汉他那点东西,就算他丢在马路上我他妈看都不会看一眼!”
宿舍里我们几人面面相觑,全然不知,胖子拍拍我,轻声说:“这家伙叫唐静,以前我们学校的,名声不怎么好,不知道这次惹上什么事了。”
“我知道他。”
“你们认识?”
“这倒不算,有过交集。”
不是什么事情都可以和杨伟说的,说多了也不过是徒增伤悲罢了。
大家很是默契地没有说话,屋外咆哮着的唐静挥舞着双手,淹没了雨声。
“我说了多少遍了不是我,不是我,你们怎么就是不明白呢?我不知道为什么它就是不见了,但是绝对不是我拿的,可是为什么那个老师偏偏要说是我?”
“我是进去过,可我连他说的那东西都没看到我怎么拿,凭什么他就要说是我拿的,和我一起进去的还有一个应届生呢,他怎么就不被排查而偏偏是我,怎么?!就因为我是复读生,就因为我以前在城兰中学被记过处罚?他罗少荣凭什么!”
“我就是说了怎么了,他这样还是老师,老师有他这样当的吗?不分青红皂白就要栽赃嫁祸,不讲证据,全凭个人主观意见来判断,这他妈就是偏见,看不起复读生还是看不起我唐静,我当初就说了不来这个鬼地方,现在就第一天!”
“不要我我他妈不读了,总可以吧,老子早就不想读了,妈的罗少荣那狗东西不亲自给老子道歉我他妈就去告他。”
“我不管,他娘的要是不给我道歉就走着瞧,老子现在很冷静,没冲动!”
这个小故事来龙去脉其实不难梳理出来,无非就是唐静进了某个地方,然后那里丢失了一剑很贵重的物品,罗少荣就怀疑是唐静干的,但是事实呢谁也不知道。
唐静回来之后,钻进了被窝。
此后我就没有和胖子他们多说,匆匆离开了这栋老旧的宿舍楼,我不愿在这里吃苦,只愿意来看望我的朋友。雨渐渐小了,趋近于无,只是秋意浓,寒风依旧。兰城拥有南方秋冬季节最特有的湿气,那种钻到骨子里的寒冷如粗糙的锯子在骨头缝之间摩擦。现在似乎晚了,只有我一个人行走着,我能听到的只有我的脚步声。寒气逼人,忽然尿急,四下寻找又无厕所,忽然想起以前的老澡堂那里有,于是迈步而去。放水之后可谓是神清气爽,只是回去的路湿滑昏暗,心头略有小恐惧,想起那日在杨伟姐家楼倒里,不仅汗毛直立。忽然听到身后一阵沉重细碎的脚步声,恐惧更胜。
走了几步到了路灯下之后才松了一口气,忍不住回头一看,借着灯光,我看到了一个美丽的姑娘,然后我就想起了一首歌。
“椰风挑动银浪
夕阳躲云偷看
看见金色的沙滩上
独坐一位美丽的姑娘
眼睛星样灿烂
眉似新月弯弯”
第五十六章 月下
《南海姑娘》的旋律不由自主地在脑海里律动起来,夜风撩动她的头发,我们并不是不会相遇,只是还没到那个美好的时刻而已,不用那么刻意,就好像是风起雨落那样自然而然。聂小倩提着满满当当的一桶水,双手绷直,两只纤瘦的胳膊下挂着与她瘦小的个子不成比例的水桶,满头大汗地喘着气,看起来是累坏了。她擦了一把汗,额前的头发黏在额头上。
明明是初秋,黄色的路灯下,却偏偏如阳光一般温暖,在阳光下的沙滩上,海风吹动浪花,在金色的沙滩和银色的海浪的簇拥下,那个姑娘慕然出现在我眼前,如海风将她带来一般,这样的聂小倩,真的是很迷人啊。
“你怎么在这儿?”
真实很巧啊,两个人同时开口,是不是可以说心有灵犀呢?我们相视一笑,我眼里那个掩着嘴轻笑的那个女孩,嘴角浅浅的酒窝流露出淡淡的酒香,只是她没有发现我醉得如此明显,就在她眨眼的瞬间,不似倾国倾城,只倾我心中一寸山河罢了。摇曳的心在她的呼吸之间如烛火,只是她笑的时候,又星光灿烂起来。
“你先说。”
怎么还能这么有默契呢,看着她欲言又止的羞涩模样,秋天是否寒冷已经不再那么重要,反正我独爱的风景不会和秋天一样带走我曾深爱的紫藤萝,姑娘的笑即使在寒冬下也可以暖到心扉。再多说一句也可以,我只想听到你的声音。
聂小倩撩动头发,别在耳际,浅浅笑着,看我没有说话,才开口:“你怎么在这儿?”
“你猜啊?”我故作神秘,“我说我就知道你在这儿你信不信?”
“切,我才不信,你肯定又要干什么坏事。”
聂小倩哼了一声,小鼻子扭起来真的很好看,笑起来好看,生气也好看,似乎现在聂小倩怎么都好看。
“拿过来我帮你吧。”
走到聂小倩身旁,二话不说提起满满当当的水桶,聂小倩只是象征性地挣扎一下还是没有和我客气。其实这一桶水并不重,只是这个小个子的姑娘不应该自己来做这些事。聂小七安安静静的跟在我的身后,平稳的呼吸声伴随着细碎的脚步,在树叶上滴落的水滴声里,这个世界好像就只剩下我和聂小倩。
“这么晚了你还打水干嘛?”
聂小倩并没有立刻回答,沉默片刻之后,如小雨随风而来般顺畅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她说:“洗头啊,洗衣服啊,我可忙着呢。”
“你们宿舍没有澡堂吗?”我问她,我明明记得女生宿舍是有洗澡间的嘛。
“人多啊,你不知道复读生多啊?”
回聂小倩他们宿舍要穿过遍是紫藤萝的广场,许久曾打理,此处早已深幽如密林。藤蔓缠绕在柱子上,本就不算是明亮的光更显得稀疏,而我不在再有那种深处黑暗的恐惧感,就好像这是一场旅行,在一个清净的世界,那个之哟聂小倩的世界。就好像穿过这广场之后,就度过了一生,而我早已苍颜白发。
多好的一个故事啊,多年以前我曾经写过一个故事,是关于一个少年和一个姑娘的故事,叫《最好的我》,如果有人听过那首同名的歌曲的话,或许会在看过之后生出一种原来如此的错觉。
“少年穿着拖鞋,脖子上挂着相机,黝黑的皮肤在海边的夕阳下闪着光,那是湿润的汗水。
“流汗真不是一种舒服的感觉!”
少年嘟囔着,随意地踢飞了沙滩上的贝壳,像是和赌气的小孩。
她穿着新买的裙子,是白色的,像是轻盈的纱巾,轻轻地铺在她的身上,她很喜欢那种冰凉的感觉。
他微笑。
她也微笑。
“你很漂亮!”,他说,眼神有些呆。
她的脸有些红,低垂着眼帘,有些长地睫毛遮住了她的眼睛,看不到她在想着一些什么。
他拍照,将她的模样拍了下来,很美,夕阳下,有些朦胧。
她没有说话,自顾自地走着,自顾自地低着头,自顾自地红着脸……
他跑过去,很懊恼,“我说你很漂亮!”
他重复了那句话,听上去有些生气,他搞不懂,为什么她会这样。
他说的是实话,真真正正地实话,他不喜欢说谎,也不会说谎,因为今天的她,真的很漂亮。
“你有病!”,她抬起头,感觉到自己耳朵都已经开始发烫,那种感觉,真的令人……很不舒服,很……害羞啊!
说完这句话,她逃一般地跑开了。
她跑远了,夕阳下,那一抹白色,像是天使,他这样想,嘟囔着嘴,他说,真的很漂亮啊!
感到有些委屈,但是他却没有移开他的目光,看着都已经快消失的身影,似乎看到了长裙被海风撩起,像是天使的翅膀。
那一道身影被逐渐拉长,时间仿佛被定格。
他笑了,笑的很傻,很傻……
缓缓地抬起手,她的身影,被他定格在他的手中,那张照片里。”
我想我是中了那种病了,那种叫做相思的病,犹如入骨。
许久,我和聂小倩都没有说话,但是我们似乎都刻意放慢了自己的脚步,我想,我是不是应该说些什么,不管是什么,说出来就好。
“那个,小倩……”
“怎么了?”
糯糯的声音在身后,聂小倩与我相距不远,那种距离近得就像转身就可以拥抱她一样,如果可以背对背拥抱,那该多好。
“嗯,没什么,看见你很开心。”
身后没有声音,不多时,聂小倩开心地笑了起来,就像是风突然一起,一串风铃挂在树上,如花一般盛开在她的笑容里,我找不多更多的词汇来形容聂小倩此时此刻的笑声。我回头去看着聂小倩双手背在身后,远山般的绣眉之下一双月牙浅浅,两点星光如梦似幻。这就是我眼里的那个聂小倩,双颊带着红霞的聂小倩,如春天突然来临,原来啊,聂小倩,你一笑,就颠倒了我的四季。
“我也很开心,唐默。”
月下梢头,与人不约而遇,是情深缘浅还是命中注定?这些令人苦恼的问题都被那一声笑抖落在雨水里,我只要看着这个姑娘就够了。
第五十七章 观潮
近一个周的阴霾终于结束在周一的清晨,原本昨晚打算与新室友联络联络感情,只是我回宿舍时各自已经睡下,还惹来了张阿姨一顿臭骂。进宿舍的时候吵到了一个同学,他迷迷糊糊地说了一声“你来了?”,然后又继续睡下。
睁开眼的刹那竟以为是做梦,窗帘缝那道明晃晃的光撕裂尘埃,我忍不住去触摸那道温暖,手掌间就连着的宛若春风,别样温柔。或许这是今年难得有的好天气了,那么今天能不能给我一个好心情?
我们宿舍只有四个人,原本的六人间被四个人霸占,看起来似乎不错。混合宿舍就意味着咱们都不是一个班的,摸不清他们性情,不过想来应该不错。张阿姨虽然为人和善,却也眼高于顶,并不是谁都可以得到她的特殊对待,笑,谁不会?
“哟,你醒啦?这么早!”
隔壁床的家伙略显黝黑壮硕,年纪不大却早已经胡子拉碴,估摸着两个我都不一定能打得过他。这黝黑少年自称冯俊良,着实是个好名字,俊郎纯良,只是这个人与这个名字似乎不太搭。
另外两人皆是人高马大,恍惚间竟然有一种突然到访巨人国的错觉,我这种身材个子在他们中间根本就不够看呐。床上还有两个睡得很死的一个叫彭鹏,另一个是陈俊峰。来自不同的班,或许还是得说缘分这种东西真的捉摸不透。
冯俊良是二班的,我虽然不认识他,他可是早早就听说过我的名号了,我可是大名鼎鼎的马潇潇的男朋友啊,二班谁人不知谁人不晓?对于这种出名的方式,我不禁莞尔一笑,笑骂一声陈俊良八卦。
宿舍闹钟响起,另外两人珊珊醒来,与我打过招呼。其中彭鹏倒是十分活络,一副自来熟的模样,与潘晓涵如出一辙,一来就没把自己当外人,仔细问过之后才知道,我们宿舍不过是昨天才组建起来的一支混合军队。今天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见过面了,而且其中陈俊峰也跟我一样是个复读生,不过是插班到五班,是个不爱说话的闷葫芦。
既来之,则安之。跌跌撞撞无非就是求一个心安,吾心安处,便是吾乡。不过还是发生了一个小小的插曲,刷牙的时候,陈俊良神神秘秘地凑到我耳朵边,悄声说:“往后咱们就是一个宿舍的了,可以说是一家人,可别怪我没提醒你啊!”
看陈俊良如此郑重,我心中骇然,以为有要事相告,不曾想陈俊良下一句话弄得我哭笑不得。
“你可得小心我们班那个陈观潮啊,虽说跟我一样姓陈,算是我本家,不过这家伙仗着自己有那么一点紫色,成绩有那么一点出彩,就不把人放眼里,我们班可都是心知肚明他对马潇潇有那个贼心,而且最近看来那贼胆也大了不少。”
原来那家伙叫陈观潮啊,我也想看看你究竟是观了多大的潮。
“不打紧,虽说近水楼台先得月,不过那也得楼台够高才行,目前我还没听说过有哪座楼台直通天庭的。再说了,就算他得了月,也不过去镜中月水中花罢了,我唐默别的本事没有,就是哄女朋友这件事特别拿手。不过也谢谢你,这么仗义。”
陈俊良满口牙膏泡沫嘿嘿一笑,不知脑袋里想些什么,只是黝黑的脸上竟然有些红晕,只看得我心头悸动,莫非这是个gay?不大像吧,不是说gay大多数都是伪娘吗?一想起这个,不禁又神游万里,先秦之前龙阳之好那两位,莫非也是生的“倾国倾城”?这个我就不得而知了。
“诶,你就不怕我把你给卖了啊,万一你刚刚那话传到了那个什么陈观潮耳朵里,知道你知道本家在背后戳人家脊梁骨,你就不怕得罪人?”
我心中多少生出一股恶趣味,打算整一整这个初相识的室友。
哪知陈俊良吐出漱口水,用毛巾擦拭嘴角残留的泡沫,轻描淡写说:“切,唐默,你也太小看我陈俊良,而且也高看陈观潮那家伙了。”
我心生疑惑,出口问道:“哦,何出此言?”
“嘿嘿嘿,唐默这个你就不知道了吧,陈观潮这个人,我有所了解,虽说在全级名列前茅,但是为人嘛,着实不咋地,仗着罗少荣的几分器重就狗眼看人低仗势欺人的勾当没少做。”
彭鹏一遍穿袜子一边笑道。
听得这话,我心中更加疑惑,不由得对这个情敌好奇起来,想要探究更多,于是问道:“看来这个陈观潮很不得人心咯,那为何罗少荣还对他青眼有加?”
“这你就不知道了,罗少荣虽说是个年级主任,但是在咱们高三还真是没什么好印象,而且也只有他带的那个班算是听他的话,其余的咱们这些,大多数是对他不感冒的,主要是他做的那些龌龊事太恶心人了。”
彭鹏看起来知道一些内幕,只是不愿意多说,不过从他这番话我还是了解一些,总结起来不过是八个字。
一丘之貉,蝇营狗苟。
罗少荣和陈观潮臭味相投,一个要笼络人心,一个要借势,估计陈观潮并不是有这个借势的念头,一切不过是顺心而为,也只能说这位情敌“天资卓韵”,是那么一棵好苗子。
“所以嘛,唐默,你刚刚那句话根本就站不住脚,虽然陈观潮身后有不少狗腿子,但是嘛,我陈俊良说句大话,还真不带怕的。而且我看你唐默老实巴交的也不是那种人,再说了,他陈观潮还有脊梁骨吗?你是没听过他拍罗少荣马屁那张脸,不做狗腿子都可惜了他的天赋。”
陈观潮,看来你还真的不咋地嘛。
心中那些芥蒂一扫而空,什么陈观潮根本没有资格做我的对手,好吧。
收拾一番再去食堂用过早餐,算算时间也不过是七点左右。教室里陆陆续续也来的差不多了,我还是和往常一样习惯性地单日里背单词,双日就背古文,这是多年来一直养成的习惯,与初中时的班主任有很大关系。
最后早读结束时,叶长安跑过来,说:“诶,唐默,你查到成绩了没?”
“这么快就出成绩了?”
“当然了,这次没有拿到市里改,只是我们学校老师自己改的。”
“那我就不知道了,我可没看到我的什么成绩。”
“不是有一个软件吗?你们以前用过的,要不你看看,应该可以查到其中几门了。”
“切,不查,反正早晚都会知道的,意思说你查了?”
叶长安扭扭妮妮,犹豫着说:“查了语文。”
“如何?”
“一言难尽。”
最后任叶长安如何口吐莲花,我心如磐石,自不动摇,没有去查那个所谓的成绩。叶长安败下阵来,灰溜溜离去。
观潘果果一语不发,似乎情绪低落,我心有疑惑,估计是成绩不好,有些失落罢了,便没有过多去猜测。
“嘿,新同学,你语文多少分?”
欧……吴小鱼,我就知道你不会放过我。不出我所料,吴小鱼耐不住性子,蹦蹦跳跳的小个子姑娘满脸笑容,羊角辫在窗户透进来的阳光里一上一下,甚是可爱。
辫子可爱,姑娘也可爱。
第五十八章 天后
“问叶长安去,我不知道。”
可爱不能当饭吃。
“切,肯定没我高,哈哈哈……”
我去,我怎么认识了这么一个姑娘?
吴小鱼得意洋洋离去,两个羊角辫蹦蹦跳跳。
整个上午潘果果都是闷闷不乐的,不知在想什么。整个人就像是没了灵魂一般的行尸走肉,一具空荡荡的躯壳。
今天虽然是有太阳,但是足球场上积水较多,所以没有进行升旗仪式。这让很多人兴高采烈,不用出去集合算是学生时代难得的一种幸福,或许仅次于不上晚自习吧。只是在潘果果的脸上我看不出丝毫的快乐和兴奋。她只是趴在桌子上,黑眼镜耷拉在鼻梁上,头发遮住了侧颜,小小的脑袋放在桌子上,不知道磕着下巴会不会疼。
“果果,你看,今天的天气真好诶。”
我推了推她的肩膀,整个身子柔软得像是没有骨头。某一刻一种微不可闻的声响在心湖中荡漾,就像是她忽然转头,那双好看的眼睛失去了神采,只剩下几根软软的头发。我很庆幸今天早上洗了头,潘果果凑的很近,那双眼睛转动着不知所措。她忽然笑了,我只觉得她笑起来很好看,像是荡漾在春风里的山花,不染尘埃。虽然我看不太懂这些,但是她能够笑,这就很好了。
“唐默,你说……你为什么要这么好呢?”
我好吗?我确实很好,只是和你说的那个好应该不是同一个吧,潘果果。
潘果果又笑了,没有等我回答,自顾说了起来。她注视着窗外,老树上水渍未干,阳光下闪烁如晶石玲珑,如白日里都是星辰。那些星辰又出现在潘果果的双眼里,如电影里的配乐。潘果果还是趴着,只是这次换了两只手掌撑着下巴,嘴唇嘟着,她说:“唐默,你知道我刚刚在想什么吗?我在想,我心情不好的时候要是有人陪我说话就好了,可是我不能说啊,我不能刻意让别人知道。所以我在想,你会不会和我说话。所以啊,唐默,你是不是知道我在想什么呢?”
潘果果眨着眼睛,瞳孔里有了些神采。
我想了想,回答她:“果果,其实好不好又如何呢?能够认识你是一件很值得夸耀的事情,好朋友不就是这样的吗?排忧解难,共享甘苦。只要你能够开心起来了,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潘果果又笑了起来,两只眼睛迷着,然后绽开,然后,她缓缓说:“我觉得很奇怪,刚认识他的时候,他死皮赖脸地往我身上凑,我觉得他很烦,特别烦,我在想,为什么这个世界上会有脸皮这么厚的男生。我不知道为什么,突然间某一天我看到‘拼死效忠’四个字,你知道那种感受吗?就像是你在这个世界上行走了那么久,忽然间发现只有那个人才懂你。你明白吗?”
“或许……明白吧?”
我不知道是否算是明白,推及马潇潇,我从未坚定确信过她是唯一,或许我恩骨子里是一个悲观主义者,不相信一切空虚的未来。
“一开始我们一起吃饭,一起逛街,一起打游戏,为了他我学着怎么去玩《王者荣耀》,可是他最后还是嫌弃我技术太菜。后来啊,他就忙了起来,应该是高三学业很重吧。他说他压力很大,需要释放,你知道吗?我曾经躺在旅馆的床上,而他就在我身旁,我不知道最后是什么战胜了他的理智,哪怕我已经做好了最坏的准备。那一刻我很开心,又很失落。”
“最后他去了遥远的北方,寒冬凛冽不知他习不习惯,没有我的那个地方他会不会也因为思念我而睡不着。那里的姑娘比我好看的一定很多很多,他应该会很很坚定吧,就像我一样。”
“唐默,你知道吗,上次啊,半夜十点我打电话给他,他吹着风在阳台上和我说了两个小时。当时我只觉得整颗心都化了,恨不得立刻就冲到他的怀里,说,别怕,我会抱着你的。”
“可是为什么最近他不理我了呢?电话不接,QQ不会。你说……他会不会是出了什么事啊,会不会进了传销什么的,我好担心啊,他怎么可以这样呢,哪怕告诉我一声他很好啊,我可以不去烦他的,一个人我也可以偷偷地想念他,等他回来了一并给他,就像是攒了很久的花生米,一把就在嘴里的那种感觉。”
“我好害怕啊,我好怕我的世界里不再有宋青云这个人,我怕有一天我会疯子一样满世界去找他,最后无疾而终。我告诉自己其实没那么爱他的,可就是这么一颗拳头大小的心啊,就被宋青云三个字塞得满满当当的,不留一丝痕迹。我还在等,要是某一天宋青云突然出现在我身后,蒙住我的双眼,说,猜猜我是谁?说不定他就是为了给我这个惊喜呢,唐默。”
果果,永远不要奢望惊喜,哪怕你奢望的时候很幸福,可是你需要花多少的眼泪来弥补呢?我真的很想告诉她,那个叫做宋青云的家伙早就已经忘了这个苦苦等待他的姑娘。
果果啊,你忘了他吧,咬咬牙用匕首割开心脏把他掏出来,连根拔起,我会给你疗伤的,一针一线帮你把那颗空荡荡的心缝起来,谁也别进去,这样你就不会伤心了。
明明天气这么好的,别让我伤心好不好。
“你别说话,就让我自娱自乐,我宁愿欺骗自己,你不要揭穿我的谎言好不好。我宁愿盲目宽松,誓死效忠。”
姑娘趴在桌子上,出身地望着窗外,她的经过漂洋过海,在遥远的北方,那里已经寒风萧萧,然后飘荡在一个少年身旁,那个少年遥望南方四野。
这是潘果果的梦,舍不得惊扰,舍不得半点风吹。我伸出手撩动她鬓角的发丝,别在而后。她的脸上很凉,耳朵很凉,需要拥抱。
那双眼睛里啊,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个万里之外的少年郎,和当初一样。她等待着某个风和日丽的上午,少年乘着青云,温言细语,附在她耳畔,蒙住她双眼,说:“猜猜我是谁?”
第五十九章 信封
潘果果还是那个潘果果,沉默着一语不发,忽然她递给我一个信封,熟悉的字体,贴上了邮票,邮票上一朵青云熠熠生辉。信封上写了一个北方的城市,一个被遗忘的古都,有某个姑娘万里的思念。
“这是我这给他的信,一直没有勇气寄出去,你还记得那个电影吗?《邪不压正》,他说他喜欢看,我就去了,他说他喜欢王者荣耀,我去学了,他喜欢的一切我都去喜欢,可是……他不喜欢我了,怎么办?”
我没有说话,静静地聆听,接过那封信,柔软得像是那张白皙的脸。
“你可以拆开。”
“可以吗?这样不好吧。”
“没事,反正都不打算寄出去了。”
我没有犹豫,撕开了这个姑娘亲手做的信封。
“宋青云
你还好吗?
我去看了《邪不压正》,我很喜欢。
阳光正好,风和日丽,电影里李天然披着破败的袍子,身后是熊熊燃烧的大火,眼前是星辰一般的姑娘。他们拥抱,然后双臂分开,流着泪。巧红推开他,脸色僵硬得像是一块石头。然后,她转身离开,洒脱得响起城楼上吹过的等,却带着楼脚仓库里的烟。李天然追过去,追问。
你跟我走好不好,我带你浪迹天涯……
巧红泪流满面,猝然间不自觉向前移动的双脚,如春风吹过李天然的胸膛。刹那又从眼里掠过的决然,就像是十三岁那年全身都扑不灭的大火,背后丑陋的伤疤。
她拒绝了,犹豫后又拒绝了。
李天然再次叫住她。
我跟你走好不好……
他像个孩子,努力地噙着泪,或许他在告诉自己,一定是城楼的烟迷了眼,他并不会哭。
巧红又一次拒绝了,这一次她没有犹豫。斩钉截铁地摇头,就像是凶狠绝厉的一刀狠狠地劈砍李天然的心脏,染红的不仅仅是大师兄为师傅铸的铜像,还有身前巧红为他做的袍子。
巧红只说了一句话,她说。
你不能跟着我,我也不能跟着你。
好没道理的一句话。
然后,她就真的走了,不再回头。当她的影子就要消失在房顶的时候,李天然朝着她的背影大声呼唤。
你怎么找到我。
我会找到你的。
这是巧红的回答。
好没道理,没道理地肯定。
最后只剩下穿着白袍的李天然现在房顶上,像个没了家的孩子,倔强地噙着泪……
当时我沉默着走出影院,看着头顶的天空,灯火映照的夜空中,穹顶的黑暗一点一点被驱散。川流的人海里,每个人如同失了灵魂的躯壳,行走在无边夜色里。我站在人群中央,慢慢地打开自行车的锁。我在想,我是多么幸运才遇到你呢?宋青云。我可以肆无忌惮地拥抱你,毫无顾忌。我不用翻山越岭去找你了,哪怕你在千万里之外,我知道你一定是爱我的,跟李天然爱巧红一样,是吧……
忽然一个妖艳的女子从我身旁跌跌撞撞地走过,扶着白日里被太阳炙烤得现在仍然有些发烫的高墙,借着暗黄色的灯光,模模糊糊中可以看到她脸上被泪水弄花的妆。
我们总是心存怜悯,眼泪是博取同情最有利的武器。
不要问我这个时候为什么会想这些,我只是觉得想念你的时候应该多看看这个世界。
毫无疑问地是,这个想法显得有些荒谬。我想去替这个女子擦去她的眼泪。我不知道她为何如此悲伤,但我知道只因世事无常。身体反应的速度远远不及想法的变换,她从我身旁走过,浓郁刺鼻的酒味像是找到了久违的故乡,疯狂地侵入我的身体。好像我也醉了,醉倒在她的悲伤里,透过浓郁的酒。
我不知道她后来去了哪里,不知道她是否还在悲伤。我希望有一个人可以找到她,在她最失落的时候,就像是你找到了我一样,你明白吗?我很幸运啊,可是我还是哭了,我多想你能够拥抱我啊,哪怕只是片刻。
我好想你,你呢,肯定也很想我吧。
我不想见你石沉大海,所以我船行万里,在狂风暴雨中去寻找你,我希望在一个阳光整好的沙滩上,海鸥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那道弧线就是我想对你说的话。我可以站在你的身旁,船就停靠在我的身后,晴空万里,我们就在这里。
我找到你了。
我想我会说这句话。
我还没有说过这句话呢,现在说还可以吗?我找到你了,宋青云,不要离开我,好不好。
宋青云,你知道吗,我前世一定是翻越了千山万水才找到你的。
收回一切复杂的情绪,将车锁放在横架上的包里,从拥挤车流中开一条小道,仅仅只能容纳我和我破旧的自行车。最后一脚踩下去,像是有一只手奋力一推,我脱离车流,在空旷的观光园里,这里夜色微浓,像是分割了城市与自然。而我,就在这条线上。
我张开双臂,想大声地呼喊,这并不是想申诉什么,仅仅是一种发泄而已。
很没理由,是吧?
就跟我想你一样,没有道理,这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这就是最大的道理了。
如果做某件事没有充分的理由,就会显得缚手缚脚,那么在没道理的时候狂吼,就像是喝醉了之后说心底的秘密。
酒后的真言,都是胡话。
所以我只是如一阵风,如一片落叶,在人们不经意间掠过,没人会在这样一个闲适的时刻去关注一个匆匆的路人。
没有路灯,只有行人,还有我,当然,差了一个你。
在楼房与树林之中的小道上,弯弯绕绕中寻找出去的路。双腿渐觉酸痛,我放开了双脚,顺着斜坡,凉凉的风亲吻着我,那种温柔与惬意,如同做了一个美梦,梦里我们牵着手走在幽深的树林里,忽然间走到了尽头,我抬头就发现你满头白发,你大笑着说,你老了。我回答你,是啊,你也老了。如果时间允许,其实我想在这里多待一段时间。不用刻意去寻找出路,或许我会在这里有一段浪漫而深刻的邂逅……
路边长椅上坐着的,从我身旁手牵手路过的,还有月亮里映照的,都是幸运的人啊。
我从一种颜色的校服换上另一种颜色的校服,坐在陌生的人群中,却是这样一个熟悉的地方。我知道前途无路,所以我毅然转身,重整旗鼓,拾那日夜不眠。
在惬意中回忆,在温柔中回想。
思念是一种折磨。
我曾经迷茫,天下很大,要去何方,可是我现在知道了,你在的地方就是远方。如果前路仍然高山险阻,那么我的长途跋涉是否又会付诸东流,可我仍然要来寻你。所以我想过放弃,在狭窄的厕所里,像个懦夫一样止不住眼泪,重复了无数次我要离开这个鬼地方,可是啊,你说的要我坚持下来,去和你在一起。
谢谢你给我的希望。
希望在田野上,希望在山岗里,希望在匆匆流水中,希望在傍晚的风里,在慢慢消散的烟雾中,希望还在我的心里。
哭够了,自然是要笑的。我穿上衣服,湿漉漉的头发上还在滴水,很凉,因为这是秋天啊,适合思念的秋天。
新校服整好合身,朋友们与我对视,我微笑着,像是从来不会悲伤的小孩。
我们并排着走下楼,谈笑着风生。看上去很幸福的模样,因为刚刚掩埋过失落。”
第六十章 大富
不管你走多远,也不管时间的流失,我集聚了所有的热情,宁愿卑微的爱这么一个人。或者就是那个爱得卑微的潘果果了,小小的,一点点的爱,捧在手心里,跑到宋青云的面前,期待着他收下,然后她笑逐颜开,你果然是爱我的,宋青云。
可以这样吗?潘果果,不论是从前还是现在,书信都很慢,我不知道你这封寄不出去的信能不呢个让你所四年的少年看见。我放下信,整整齐齐地塞进信封里,递还给潘果果。她伸手接过,眼睛没有动哪怕是一下,就是这么几分钟的时间,漫长地就好像是过了几年,我当然知道那部电影,我也记得信里描述的那个片段,我忘了当时所想的是哪个姑娘,或许是聂小倩,或许是夏丹,管他呢,现在只有潘果果了啊。
我多想一把抓起潘果果的手,然后用最大的声音告诉她,那个叫做宋青云的少年已经不再爱你,你可以死心了,把你的心腾出来给爱你的那个人吧,那个人可以是任何人,但绝对不是宋青云,其实我或许还会小心地用只有我能听见的声音说,也可以是我。
不论过去多少年,有些东西就是忘不掉。
潘果果趴在桌子上熟熟睡去,侧颜压着一束阳光,长长的睫毛轻轻颤动,不知道那个梦是好是坏。
我很穷,一支钢笔只能写三个字,横竖撇捺是你的名字。我很懦弱,结结巴巴只能说一句话,字字都是我想你。潘果果的桌子上刻着这么一句话,红色纸条压着一个宋青云留给她的秘密,他说等他下次回来的时候就可以撕开了,所以潘果果用胶带封上,一直没有去看。
有时候我有些羡慕甚至是嫉妒那个名叫宋青云的家伙,痴心和吃心有什么区别,痴心的人不就是把心一块一块地掰开送给别人吗?
她对你日思夜想,你却趁远方幽会姑娘,天空之上的青云知晓一切秘密,可它口不能言只能缄默。
其实我觉得人与人之间的邂逅无非就是缘分二字,全靠着缘分的撮合,若是因此而不再相遇,只不过是缘浅而已,不必悲伤,不必痛苦。缘分的深浅我觉得与重逢与否一样,千万人之中偏偏遇到你,这就是缘分,再次相遇,那就是命中注定了。前尘多少的纠葛才能再次相遇?酒家娘只会是摇头兀自笑话人间过客罢了。遇见之后若因此而欠下了孽债,惹了某人心心念,放之不下,可谁来养活那颗日夜沉落的心?我还是相信萍水相逢缘浅缘灭。
最后还是靠谁的那句再也不见而彻底放下?
放不下了,筋骨都是你的名字,不信你撕开胸膛且来一看。
小时候遇见马潇潇不知耗去了我们之间多大的缘分。
不去想,不去念,来者自会来,挡不住,逃不了。
小小的姑娘趴在桌子上做梦,谁都舍不得惊扰。杨笑语拿着纸卷过来向我请教几个物理题,我们换了一个位置,在教室的尾巴上,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换了短发,嘟着小嘴吧不知道受了谁的委屈,我没有追问她的不快乐,轻言细语耐心讲题算是安慰。一个关于地球自转的问题花费十几分钟解决,最厚她虽然还是懵懵懂懂,不过眼瞧着就要上课,恋恋不舍离去,坐在椅子上闷闷不乐埋头苦算。
最后一节是语文课,很不幸再次遇到了余大富这位先生。还是从未变过的白衬衫,只是内里套了一件T恤,算是保暖了。高高瘦瘦的余大富进门之后第一件事就是猛拍桌子,一沓试卷的答题卡丢在桌子上,那双眼睛在教室里扫视一圈,最后落在我的脸上,卷起试卷冲下来指着我的鼻子,破口便骂:“你你你,朽木不可雕,我问你,这次作文的要求是什么?你给我说说,你要是说不出来你看我今天不打死你!”
我心头一惊,我写的作文得罪这位先生了?
“嗯,以‘货车翻到当地村民哄抢货物’为话题写一篇文章。”
我想了想,心里还是有些害怕,站起来说话都有些结巴,毕竟我还没有见过这么生气的余大富,估计就算是潘晓涵他们也没有见过吧。
“你还知道是这个话题,你还知道啊你!”
说着,卷起的试卷就打在我的肩膀上,说不疼那是假的,心里还有些害怕。
“你知道你知道,那你看看你写的这是个什么狗屁东西,来来来,你看看,老子念给你听!”
“若是我遗落人间的橘子刻意让你活下来,那就请你好好的活着,家乡的山风细雨都会告诉我你的消息,不用担心我的思念会使你困扰,因为我会将它潜藏在心底,当你足够坚强时听我细细道来。”
“你看看你写的什么狗屁东西,简直就是垃圾,什么叫话题作文,什么叫论述型文章,你这个是议论文吗?你这个是作文吗?你这个就是废话,说是废话都是糟蹋这张上好的答题纸了,简直就是田里养不活稻谷的烂泥,连烂泥的都不如的东西,你也有这个脸皮贴上去,你看看你写的这些狗屁不通的东西,还是个学生写的吗?华而不实毫无色彩,通篇无病呻吟,还没学会走偏偏要跑,可笑之极。”
“你说你要是没学过也就罢了,但偏偏你上过一年高三的,高中作文怎样拿到最高分你还不知道吗?这些还要我教你吗?!”
余大富把试卷当作是戒尺往我身上问候,少不得又是一阵大骂。说不生气那是假话,潘果果在地下悄悄拉我的衣袖,我才放开了手,任余大富开心,愣是一句话不说。余大富兴许是累了,大概说了个十分钟的样子,愤然离去,两袖子甩出了几分老夫子的气概。
最后这节课余大富整堂课都在讲这次的作文,其间好几次点我名来着。下课之后还不忘愤愤瞪我一眼,待余大富走了之后,潘果果扯了扯我的衣袖,说:“你没事儿吧?”
我愣了一下,我能有什么事?便摇头不语。
“唐默,你厉害啊,这是第三个年头了,我从来没见过余大富发过这么大的火,在我心里,你是这个!”
潘晓涵冲我伸出大拇指。
我骂了他一句滚,潘果果抬头骂了一句:“滚,别和稀泥,不然打死你!”
“欸,果果,我们可是近三年的老同学,唐默才来一个月你就这样偏心,你也太那啥了吧!”
“滚,就你话多。”
我可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潘果果,原来温顺的小猫有一天也会龇牙咧嘴咆哮啊,只是这样的潘果果别有风味,仍旧是觉得十分可爱。
潘晓涵十分识趣地闭嘴了。
“其实余大富是看中你他才说那么难听的话,只是希望你能够听进去而已,虽然他骂人是难听了一点,但是他人还是蛮好的,你别太往心里去。他不喜欢我喜欢啊,我就很喜欢你写的那些句子,很美,就跟今天的太阳一样照在心上是暖暖的。”
“我当然知道,我只是觉得没有必要这么死板,他如果在题目上明确要求了我写哪种格式的作文我一定会这么写,但是他没有啊。凭什么必须按照他的想法来吗?即使那样可以得到一个高分,作文题变成了一个数学题一样直接套公式,还有什么意义,说的好听是驱动型作文,不就是八股吗?披着八股的外衣,一点也没意思。”
“我能够理解他的做法,但是我不认同。”
我拿着笔在纸上乱画,谁也看不明白的线条在纸上像是蚯蚓一样。
潘果果不再说话,只是望着窗外,不知道她是不是还在想念远方的那个少年。
看一眼时间正好是十二点一十五,马潇潇约好今天一起吃午饭,该去等她了。我出教室门口的时候马潇潇正好背着书包蹦蹦跳跳向我跑来,我忽然间有一种感觉,就好像她要飞奔到我的怀里,我能说出那种感受吗?就像是怀里都是云朵,软软的,很香,不要问我为什么会想到潘果果的脸给我带来的触感,看着马潇潇就够了。
“嘿,你好啊,唐默。”
马潇潇伫立在我身前。
“嘿,你好啊,马潇潇。”
好一个偶遇的游戏。
……
第六十一章 吃撑
马潇潇忽然瞪着我,在我不明所以的时候扑哧一声笑了出来,月牙挂在远山般的双眉之间,就像是这世间最美的风景,我只是想在青山绿水之间,我想牵着马潇潇的手,走过这座桥,桥上是绿叶红花,桥下是流水人家,桥的那头是青丝,桥的这头是白发。
只是一个很美好的幻想,有时候只需要想想就让人忍不住开心笑出声来,我想凡是恋爱之中的那些人总是出神傻笑就是这个缘故吧,眼前景哪有心上人好看,那就是永远也看不腻的风景啊。马潇潇抱着我的胳膊,她现在很少忌讳那些有的没的眼光,和我在一起她能够笑得很开心那就已经足够了,她开心了我自然也是快乐的。
“怎么样,一个晚上不见,有没有想我?”
她仰起头睁大眼睛望着我,笑脸上的幸福都快要凝结成蜜,然后融化在我的心里,这样两个人都是甜的。
“想啊,很想你。”
我从来不会吝啬这些情话,虽然于我们的感情只是锦上添花。
“有吗。可我为什么没有感觉到?”
马潇潇歪着脑袋,轻轻哼一声。
“因为你已经习惯了我时时刻刻都在想你啊,就像是你已经习惯了呼吸,如果哪天我不想你了,那你一定会感受到窒息,那你一定要告诉我啊,我好继续来想你。”
姑娘挽着我的手,俏皮地笑了起来,说:“那是不是你不爱我了就会死人啊,额~想想就好可怕。”
马潇潇说着就打了一个寒战。
“对啊,所以啊,我爱你可是相当于拯救世界啊,多么英勇无私。”
“切,那可是我把你变成这样的,嘿嘿嘿,这样你就离不开我了,哈哈哈……”
“哼,那肯定是你这个巫婆施了法术才是这样的,我是为民除害来着。”
“唐默,你再说一遍试试?”
我已经感受到一只手架在我的腰间,只要我一句话不对恐怕就要遭殃了,我赶紧陪笑,扭转话锋,说:“额,我说的是我这是为人民服务,算不上英雄,对,就是这样的。”
但是似乎我的话好像不太起作用,马潇潇已经毫不犹豫地捏住了一块软肉,慢慢地加重了力道。早知道我就多做几个仰卧起坐减肥了,不然哪还有马潇潇什么事。这个时候作为一个不折不扣的男人,一定不能怂,得硬气,所以我硬是不再松口,说:“哼,男子汉大丈夫,堂堂七尺男儿,怎能屈服于你的淫威之下,莫不是为了拯救苍生,在下怎会看上你这么漂亮的姑娘。”
“哼,算你识相,罢了,姑奶奶见你心系天下百姓,是个仁义之人,今日便饶恕你,不为难你了,你陪姑奶奶我吃一顿午饭便饶你一条狗命,但是下次说话可得注意,惹了姑奶奶我不高兴,一刀给你切的干干净净,斩草除根,懂吗?”
此话一出,只觉得胯下一凉,只能说多谢女侠饶命,不过女侠也是个人才。
“得嘞,多谢女侠不杀之恩,不不不,多谢仙女不杀之恩,嘿嘿嘿…..”
“算你嘴甜,走,姑奶奶,哦不,本仙女带你吃香的喝辣的。”
真好啊,马潇潇。我发现我越来越爱你了。我想和你相爱一生,可是一生还是太短。每一个船总要有一个码头,每一只雀儿得有一个巢。就像我必须要有一个马潇潇,嗯,马是赤兔马的马,潇是马潇潇的潇,就是我爱的那个马潇潇。
心头有一种特别强烈的欲望,拿着一个大喇叭,从街头到街尾,不停地大喊我女朋友是马潇潇,马是赤兔马的马,潇是马潇潇的潇。让每个人都知道,那些心思不纯洁的家伙都今早打消心里的那些小九九,我们可是很恩爱的,何必自讨苦吃呢。
今天食堂的饭菜很是不错,马潇潇出乎意料的把我的那份都消灭了,拍着胀鼓鼓的小肚子说:“好饱啊,嗝~”
饱嗝拖着长长的尾音,那张小脸全是满足的表情,最后慵懒地躺在椅子上,气喘吁吁,像是刚刚经历过一场大战,咧着嘴傻笑。当时估计我怎么也不会想到那个看起来不食人间烟火的马潇潇会这么没形象吧,其实就像是我以前所说过的那样,一个姑娘不用顾及她那些矜持的时候,那你一定不要嫌弃,因为她把和你在一起的时光真正当作了生活,那种只有和家人在一起的快乐。或许这就是很多情侣分手后男生大多觉得女朋友变得很漂亮了的原因之一吧。
马潇潇还是挽着我的手,整个身体的重量全都集中在我的胳膊上,还好她确实不算重,我勉强能够承受,走到一半,马潇潇突然加重了力道,摇晃着我的手臂,开始撒娇:“我想喝酸奶了。”
马潇潇有很多吸引我的地方,但是我最没有抵抗力的就是她眨巴眨巴大眼睛一脸渴望的模样,就好像这个世界上最柔软的东西都塞到了她的双眼,那些飘荡在遥远的天上的,就好像只要她在我身边就触手可及了。
她看风景的时候我在看她,风景装饰了她的美,她装饰了我的梦。世人有千万种,只是都如浮云无法强求,而马潇潇就好像是我的彩虹,遇上了才知道她在等待。还记得小时候特别喜欢阿狸,晴朗的一天,云朵们都随着彩虹一起去旅行,不会飞的小小云被阿狸的棉花糖吸引落下梦之岛,小小的。直到最后小小云学会了飞翔,终于还是离开了。当我们都知道不再合适在一起的时候,我一定会狠下心来赶你离开,我本来就是坏人啊,你只需要恨我,而我只需要想你就可以了。
小小的童话啊,晴朗的天空云朵都很快乐,梅雨的季节一定有一朵云哭得很伤心。
我捏了捏她的鼻子,说:“真是个吃货,小小,你怎么这么能吃啊,不会上辈子是头猪吧。”
“我哪里能吃了,你才能吃,那到底给不给我买,不买我生气了啊。”
我牵着她的手往回走,说:”现在还可以退货吗?我怕我养不起你啊。”
马潇潇满足地喝着酸奶,幽幽地踏着步子,她就是我最喜欢的精灵。
食堂门口,来了一位不速之客,正是陈观潮。
对余这个情敌,最后虽然陈俊良都说过一些内幕,但还是不太舒服。这家伙果然和传闻中的一样心高气傲,愣是把我当空气,挤出一个自认为很帅的笑容,说:“果果,罗主任说那件事咱们得抓紧准备一下,要不咱们中午练一下吧。”
第六十二章 漫谈
“嗯…..还是下午吧,中午要睡觉呢,下午是化学课,我怕打瞌睡。”
马潇潇都已经拒绝的这么明显了,这家伙还是不依不饶,脸皮这东西现在都这么稀有了吗?只要是个人就可以不要脸不要皮的。我倒是一点也不着急,这个时候就必须给马潇潇足够的信心,也不能楼露怯,至少不让他那些明显得不能再明显的离间得逞。
“没事儿,我大姨家就在学校里,要不咱们去我大姨家吧,你困了也可以在那儿睡一觉,反正下午第一节课是体育课,没什么事,你不去也没什么关系,这样我们还可以多在一起一些时间,去排练。”
“不用了,我该回宿舍了,下午再说吧。”
“潇潇,这是罗主任亲自吩咐过的,他下午要来检查咱们努力的成果啊,你这样……不太好吧。”
这人,我算是见识到了他无耻的程度,虽然他自始至终都没正眼看过我,衣服当我是空气的模样。他刻意着重的某些词汇听起来及其刺耳,遇到了这么一个情敌,我倒是放心了。最可怕的不是咬人的狗,而是蛰伏千里的蛇,只要片刻松懈就会被给予雷霆一击。这家伙虚伪的太明显,就和大姨妈一样恶心。现在我有些深刻,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养小动物,因为狗永远都是狗,而人不一定一直都是人。
陈观潮就面木而言与可憎沾不上边,若是撇开我那些个人的偏见,这个人除了看起来有几分张扬之外还算可取,只是他现在所说的每一句话都让我有一种想要暴揍他的冲动。尽管他此刻的所作所为不过是自取其辱,他何来的底气和胆量?
“不必了,我自己会和他说清楚。”
陈观潮看起来似乎并不打算就这么放弃,仍不死心,可马潇潇一句话将他堵死,然后看也不看他,拉着我的手摇摇晃晃,亲昵地说:“小默,我走了啊,拜拜~”
“拜拜~”
我趁机捏了一把马潇潇柔弱无骨的小手,漂亮的眼睛瞪了我一眼便跑开了,现在轮到这个陈观潮扮演空气的角色了。
目送马潇潇回到宿舍,我正好也要回去睡觉了,和陈观潮这种人,没什么好说的,而且他应该也不屑和我说话。
“喂,你就是唐默?”
刚走没几步,陈观潮令人恶心的声音就在我身后想起,我本是不打算搭理他来着,但是想了想,还是停了下来,勉强挤出一丝笑意,说:“我就是,请问你是?”
既然是情敌,何必给你这么多的面子。
“哦,没什么,只是觉得有些失望而已。”
我笑了,至于愤怒,倒是一点都没有,虽然我也不明白是为何,或许就是根本就没有把他当作是对手的想法了吧,从前的我或许会有几分客气,只是罗少荣很不客气地教会了我很多的东西,让我在很早的时候就知道了人啊,能够依靠的只有自己,那些残酷规则下生存的我们,只是早已经暴露在烈日下炙烤。有时候我会觉得遇上陈观潮有些夸张,一个这样的人为什么会活得好好的,还有朋友,这与他光鲜亮丽的形象不符合啊。
这个角色出现得太过于突如其来,如某个小说故事里来到现实世界的人,早早地暴露了丑陋。可能他还有我未曾见过发善吧,只是先入为主的这种观念太重,况且我对他客气了,谁对我客气?指着我鼻子骂的任建宏还是罗少荣?还是那个羞辱我的谢顶坤?谁也不是,甚至不会是马潇潇。
他所说的话就算是再无礼又能如何呢?我根本不需要做什么来证明他说的话是错的。我的道理并不一定适合所有人,哪怕是圣人都无法放所有人满意。突然间发现其实我已经多了几分暮气,与他们在一起我像是个死气沉沉的老头,虽不是说他们有多幼稚,只是如今看来这些事里我已经是过去了,偶尔怀念一下就可以了,不用太过于执着什么。
对于陈观潮这句话,我只是摇头笑了笑,现在来看当时那场气氛还是有些幼稚了,做得不够好。我不再理会陈观潮这个人,管他如何呢,我自有我的逍遥,若是想要用一些特殊的手段去解决问题,我想胖子一定会乐见其成的。
兰城说大也大,九镇一乡,幅员辽阔,说小也小,只有不过寥寥三十万的流动人口,所以有时候兰城的大街寂静得像是沙漠的孤城,在风吹日晒时无人诉说,门前的河流横亘这座小城,只是不知道到底要去何方罢了。
以前我喜欢跑到流江山上的望江亭去,那里有很多我和夏丹时间的故事,只是如今再去,恐怕是只有无限感慨了,雨天的流江啊,碧绿一江水被风一吹,就这么匆匆走啦,不带走谁的任何东西。一去二三里,有言村四五家,还有红花未谢,只是这秋风太寒,太愁,只有山顶上的几多雏菊如今还在开着,老庙的和尚种的玉米在上个月收了,亭子上刷了新的油漆。农忙的时候袅袅炊烟飘荡在山上,庙里只有在农历六月十九的时候才是香火鼎盛,其余时间寥寥而已。
在窗台上看窗外,不觉得阳光刺眼,只是想着这些流江的一切,不必是关于谁,只要在某一刻突然想起,会觉得感慨或者是惊喜,我居然还记得这些事情,那当时那些人都去了哪儿?我叩问自己的内心,现在已经是九月了,重阳来临的时候我还要想想那些过去,如果可以的话,再去看看当初那座小亭子也未尝不可,不用和谁,就我自己便可,带上一壶水,一包烟,可坐在石梯上发愁,如此便足矣。
如果还可以的话,带上一瓶小小的玉米酒,实在是愁的不行了,在仰头喝一杯,这时候哪管它是不是借酒浇愁愁更愁呢,只要心里痛快就可以啦,甚至是还可以和我的梦想,彻底地说一次再见,以后我就看着你们穿白大褂就好了,不会嫉妒的,只会越发羡慕,难怪世人都说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呢,既然得不到,就希望那些得到了的人一定要好好珍惜,不然我会觉得可惜。
我心里的天使一定是穿着白衣的。
第六十三章 白露
我不用做些什么,只要安安稳稳就可以了,偶尔可以去喝一杯奶茶,看一部新上映的电影,看一看我喜欢的书,这就是我想要的生活了。风平浪静,没有波澜。
最后成绩还算是在昨天,也就是周三的时候全部出来了,最后的结果和我预料的差不多,语文不知道是谁大发慈悲,居然上了一百分,最最痛苦的莫过于英语了,及格线上。俗话说得好,平时不学习,考试两行泪。我猜我上辈子一定是个爱国的有志青年,死在了鸦片战争洋人是枪炮下,当时一定发下宏愿下辈子别让我再见到洋人,果然,我的英语就是极其差劲,老天爷,我终于明白你的苦心了。
值得一提的是,数学和理综还是很给面子的,在全级都算是名列前茅,给我撑起了半边天。最后我的名次定格在全级第十,吴小鱼因为英语和语文都甩了我一条火锅城大街,所以这次毫无悬念地排在了第三的位置。看着手里的表格,吴小鱼后面死皮赖脸的那个正是陈观潮,和吴小鱼相差不过十分,不算大。我问过吴小鱼对陈观潮有什么印象,我觉得经常跻身全级前十的几个人之间难免会有一些交集。
果然,吴小鱼只是想了想,说:“这个人我不是很了解,看上去心高气傲的,谁也看不上,也不太喜欢跟我往来。”最后吴小鱼略微自嘲,说,“可能是我人品不好吧,他看不上我。”
对此,我没有多做评价,只是当个笑话听过就忘了。
吴小鱼这次拿了第一看上去很高兴,走路都带着风,羊角辫高高翘起来像是顶着两朵白云。
最最令我开心的还是这次的全级第一是马潇潇,虽然很高兴,但是难免会失落,被女朋友骑在头上不是什么好事,不过还是和她一起庆祝了一番。
2017年9月4日,天气,阴。
八月节……阴气渐重,露凝而白也。古人以四时配五行,秋属金,金色白,故以白形容秋露。进入“白露”,那么今夜会凉起来,乞巧节便已经凉如水,只怕今夜更凉。今日白天罗少荣突然通知县里有什么重要的考试要把考场安排在城兰中学,所以我们算是提前刻意放假回家休息一天。本想和马潇潇一起,只是她说要去一趟市里,那边只是我一个人回家。在车站买了票,正要上车时,淅淅沥沥下起了小雨,打在车窗玻璃上,缓缓流动,温度也渐渐降了下去,天气转凉,不知道马潇潇穿的衣服够不够。
骑车缓缓发动,我的脸贴着冰冷的车窗,看着碎乱模糊的视线,忽然间就想到了我着一个多月的生活。生活零零碎碎,我用力拼接,整理成一副错乱的图画,我在图画里挣扎,慢慢地沦陷,无法自拔……
摇摇晃晃,睡意很浓,似乎下一刻就要沉沉睡去,可是似乎现实总是没那么简单。靠着车窗,微凉,一股凉意从额头流过身体,想要闭上眼,总是有些无力。
淅淅沥沥下着小雨,轻轻地拍打着车窗,从车窗下留下泪痕。眯着双眼,望着迷蒙的窗外,熟悉的景物飞快地从身后掠过,留下一道道模糊的影子。
不自觉微笑,不知道原因。
车窗被旁边的女孩开了个小口子,冷冽的风灌进来,从脖颈划过去,像是被锋利的刀子撕裂了皮肤,下意识地抱紧了胸口的背包,希望可以从那里得到些许温暖,尽管于事无补。我没有见过那个女孩,但是却感到熟悉,所以我递给她一个笑容。
女孩觉查到了我的异样,很快关上了窗户,冲我歉意一笑,连说不好意思,我摇头微笑说没关系。然后,借着抱着背包,下巴靠着柔软的地方,车厢还是在颤抖,摇摇晃晃,竟然有些困倦了,不知不觉,沉沉睡去,醒来时以到了中学后面的小路旁。
匆匆下车,雨点打在身上,很快红色的校服上多了密密麻麻暗红色的点,那是雨水浸入衣服后的样子。路上有些泥泞了,小心翼翼地踩着青石。被雨水打湿后的石头有些滑。
在路口,犹豫着要不要过去,有两条路可以回家,一条泥泞的小路,还有一条宽阔的大路。
我站在路口踯躅,犹豫着,雨越下越大,打在脸上,微疼,也有些冷。紧了紧衬衫的扣子,似乎这样做并没有什么用,还是冷。
冰冷的雨水从脸上流淌,划过了鼻尖,流过了嘴唇,像是泪,唯一的区别就是泪水没有这么凉。
目光穿过细雨编织的网,从大路上传穿过去,看到了熟悉的校门,熟悉的操场,还有……熟悉的天井。
校门开着的,我在犹豫着要不要进去。
心里似乎一直有一个声音急不可耐地催促着我。
进去吧,进去吧……
进去吧……
你所怀念的地方……
你所刻骨铭心的地方……
忽然间难过,忽然间感到鼻尖是酸的,眼眶里被某些东西蛮横地占据。
我不明白忽然回到这里会又为何会驻足,原来有些东西落在心上,不是时时拂拭就可以不惹尘埃了,佛家箴言说心有明镜台,我那方明镜怕是早已斑驳不已。终究还是没有进去,冥冥之中或许我就抗拒着再一次回到这个地方,所以过了三年,我从这里路过,却再也没有进去过,就像是那时无知的誓言。
不知道从哪儿来的力气,我转身,有些滚烫的东西从脸上划过,一瞬间再也忍受不住,掩面,蹲在地上,泣不成声。
我要庆幸,那个时候,那个地方,没人路过。
或许也正是这个原因,我才那么地放肆吧……
雨淋湿了头发,刘海垂下来,遮住了眼,也止住了泪。
我这次没有犹豫,选择了小路,泥泞的小路……
似乎我的运气不怎么好,钥匙丢了,家里没人,手机没带,浑身湿透,冷得刺骨,忍着没有颤抖。
兀自笑了笑。
转身,淋着雨,大步向前。
我把背包放在门口,却没有担心会丢失。里面除了试卷,似乎没有什么了,我倒是希望某个不长眼的家伙偷走我的卷子。
踩着雨水,我不知道要去哪儿,顺着街道,踩着熟悉的青石地砖。天色似乎是暗了下来,雨在这个时候小了一些,不知道是不是神明看到了我全身湿透而怜悯我。
慢慢地,竟然来到了熟悉的地方。
路口应该是还挂着今年六月的那块红布,那些石梯,应该还是很多年前的样子,或许有些被雨水腐蚀,或许有些被某个淘气的孩子敲碎了一角,或许某些因为泥土松软而落入深处。
总之,它肯定是在变化着的。
而我,也是时刻在变化的。
比如,嘴角冒出了青色的胡须,头顶的少年白浓了些,不再喜欢写钢笔,也不再写正楷……
可总有些是没变的吧……
踩上石梯,没那么容易被雨淋。
上次来,我只走到了半路。
一路走,吞吐着烟雾,最后坐在石梯上痛哭……
一切就像是做的一个梦,我来到这里时刻,并未离开,我只是在这里沉睡,和遮蔽了天空的松柏一起,吹着林间悠冷的风,听着他们轻声交谈,说着从前来到这里的少年和他背上背着的那个女孩的故事,说着为何如今只是那少年一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