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肆贰章 妖娆
我坐在凳子上,潘果果取出口红,我不知道口红原来还有液体的那种,涂在嘴唇上,凉凉的,很舒服。口红很香,有葡萄的味道,我问:“可以吃吗?好香啊。”
潘果果笑了,说:“你可以试试。”
我就真的试了,味道并不怎么好。我忽然想起了《喜剧之王》里尹天仇和柳飘飘坐在海边的沙滩上,好像就是我和潘果果现在的姿势,一模一样,柳飘飘说尹天仇一定会成为一个出色的死跑龙套的,尹天仇说柳飘飘也会成为一个出色的坐台小姐,然后伴随着背景音乐,两个人紧挨着坐在一起,面朝大海,有两三点星光。
那时的柳飘飘红唇欲滴,望着茫茫黑夜,想象着尹天仇所说的天亮之后到底有多美,然后两人的距离无限拉近,两唇相接。然后就是单身男女之间那些能做的事,从润唇膏到天亮,两只手搭在一起,海风阵阵。
一想起这个故事,我的脑子里不自觉就想起后面的情节,我仍记得尹天仇穿着柳飘飘的高跟鞋站在门口注视着身着男士衬衫的柳飘飘,心神荡漾。
我说:“我嘴唇好干啊。”
“那就多擦一点润唇膏啊,我最见不得别人嘴唇干了。”
潘果果笑起来,一丝不苟地擦拭着口红。
原来她懂啊。
吴小雨端着很大很大的黑色盒子,我不知道那个叫什么,里面很多很多的小方块,她断在手心,在我脸上涂涂画画,还在埋怨我太黑,浪费潘果果的化妆品。我能有什么办法,我也想白啊。
最后大功告成,我看着镜子里的那个陌生的自己,额头上有一束火焰在燃烧着,我很佩服潘果果的画工。潘果果常常输了一口气,很是满意自己的杰作,说:“你真美。”
我做出娇羞状,说:“谢谢。”
潘晓涵和韩君玮凑过来与我合影,那个样子的我定格在手机的屏幕里,我由衷的赞叹,原来我真的可以这么美,如果我是一个女孩,算了,就这样挺好的。偶尔女装,偶尔妩媚,其实挺好的。
潘果果满意地拍拍手,递给我一本书,说:“生日快乐。”
书的封面是一个身穿盔甲的男人,面朝奔腾不息的大江,张开双手,身后的披风随风摇曳。取下书的封页,秦怅二字尤为醒目,下面有一女子的半张脸,旁边用水笔写上了唐默著的字样,然后用指甲油封上。书的第一页是潘果果手写的书名,还附上了“超酷果果出版社”的字样,更显得她的可爱。
Madeby潘果果
Formyson唐默的十九岁生日
只是,我什么时候变成你儿子了?潘果果可真会占便宜。
这本书没有目录,而且很薄,因为我本就写的很少,那是我很久以前在网站上写的一本短篇小说,只不过是一个梦罢了。这时候我才想起来一个周以前潘果果忽然问我,我最喜欢我写的那本书,她还让我把整本书以文件的格式发给她,我当时还以为她是想看我的书来着,我觉得很高兴啊,有人喜欢我写的故事,还是我最好的朋友。
那个周她在网吧待了一天,我问她,她说是和宋青云视频,原来她还是没能忘了她。
其实不是,她在整理我发给她的乱糟糟的稿子。
书页是淡黄色,香的,墨香。
两万字的书,我不知道她是怎么静下心来整理的,我觉得很难,要用word把文档转化成特殊的格式和字体,还要设置页码和页眉,一个对word的操作一窍不通的姑娘来完成这件事似乎有些困难。
白色的信封是她亲手做的,用哆啦A梦的贴纸封上了信封的封口。
抬头去看她,依旧巧笑嫣然。
吴小雨送了男生的护肤乳,说:“大冬天的,我刚刚看你脸上跟大旱十多年的土地一样,别让人家马潇潇嫌弃你。”
杨笑语送了一本书——《不存在的父亲》
我很喜欢。
这也是潘果果问我的,问我有没有喜欢的书,然后我就挑了这本。
还有一位很好的同学,杨欣洁,送了一本《湘行散记》。
韩君玮送的是余秋雨的《时光九篇》,书页上写了一句余秋雨的诗,我觉得很美,只是书页下一句“只识弯哥射大雕”,这真让我很是不解,我很弯吗?很明显比钢筋还直的。
最后,潘晓涵把他们两口子的礼物给我,杨木木是是红色盒子,暂时还不知是什么,但是潘晓涵送的就比较贵重了。纯金的转运珠,这他娘的也太重了,我有些不敢接,这家伙亲自为我戴上,并拍照留念,而我还在想他生日的时候送他什么才好。
我对他们表示感谢。
潘果果要押着我去食堂逛一圈,以报她生日之仇,最后这场闹剧以我在潘晓涵脸上留下了一个大大的唇印而告终。
我躲在被窝里撕开信封,取出那张写满了的纸。
“坐在对方旁边我才发现
唐小朋友还喜欢写日记
一日一记的日记,不会停断‘
我向来坚持不了写日记,那比解数学题还难
可能是我没毅力
所以我觉得这样一个人很难得
相遇更显得难得
别人不知道我会在暗地里注意每一个人的细节
唐天蝎也不知道
但是他是一个注意细节的人”
好吧,我第一次听说有人觉得我细心。
“不是像我那样不经意地注意到别人的细节
而是注意到自己的很多细节
着实令人喜欢
所以
我对他真的不差”
“但是今时今日,你的生日,对啊,我也觉得你和我很像,对待感情,对待事物,所以要好。很感激在这个令人作呕的学校里遇见你,我不知道,你有没有将我卸载日记里,但我看见的你对我的好,已经足够感动我,让我欣慰,一个人究竟要经历多少苦难,多少欺骗,多少盼望才会等到真心对你好的人,我觉得我遇到了,你就是其中一个。
……
其实最大的愿望是一直好下去,不被距离和时间偷走友谊
生日快乐
我的儿子
唐默”
这个人,还要占我便宜。
我很感动,忽然间觉得很快乐,这本就是一件值得快乐的事,我也拆开了聂小倩的礼物,没有任何背的东西,没有信,没有贺卡,我觉得很好。
我现在看见了,那本书的名字。
小王子
献给成年人的童话。
我还没有看过这本书,但是封面很好看,我想知道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应该很简单,但是又足够令人深刻,还不会觉得伤心的那种,我只是记得这本书里有一只狐狸。
收好这一切,原本打算早睡的我突然被潘晓涵等几个人驾着出了宿舍,我知道等着我的一定是煎熬。
第壹肆叁章 叩问心门
那一夜,我做了个梦。
我化身一阵清风,穿过群山万壑,在另一个城市,坐在天桥上,在一个一望无际的夜,车如流水马如龙,人影绰绰。
半夜间猝然醒来,满身湿寒,我靠着墙壁喘息,想把积压在胸腔里的空气排出去。他们都睡得很死,陈俊良的呼噜声一直就没有断过。被褥已经被我的汗水打湿了,揭开一股寒流径直而来,让人忍不住打了一股寒颤。
我不知道我和马潇潇的故事该如何发展了,这是一个心结。
我曾经为了理想而想远赴他乡。
异乡是何处?只要不是家的地方或许就是异乡,可我寻找了很多年,总是在迷雾之中徘徊着,打着我的火把,做着我的梦,今晚一定会有一个美好的梦,但是吃鸡我只是落地成盒,虽然我是铂金大神,兰城一如既往地没有月亮,所以一定没有星星。我走遍了很多地方,就在今晚,路灯总是黄色的,街上小姑娘总是那么美丽,每一个都像是我的女朋友,或许我是思念她吧。
你见过沸腾的夜色吗?我是多么幸运可以认识如此妖娆而美丽的夜呢?可是啊,感冒的总是那个我在意的人,跌跌撞撞地行走着,微笑着,然后对着藏在乌云下面的月亮唱歌,虽然她并不一定会感动得泪流满面,那时候一定会下雨,然后我在大雨之中洗澡吗?这想起来真是一个特别的场景。
我总是想在某个时刻去思念某个人,然后为她撕心裂肺,为她泪流满面,可是流沙之中死去的灵魂告诉我这个世界的亡灵会让我这么假装下去,继续看着鸳鸯锅里沸腾的汤汁,我煮下去的里脊肉应该可以吃了,雪花的味道还是不及贵州的酒,或许是没有贵州的烤鱼呢?
杭州一定有一个美丽的姑娘和三戒不期而遇,让他能够忘记新疆,忘记羊肉串,可是丽江的姑娘还是如此令人难忘,这是第几个年头?垃圾桶里的可乐将回忆带回那个破旧的走廊,那个歪歪扭扭地亭子,很多个难忘的夜色,很多个难忘的……但最难忘的还是初恋,不是吗?
下课的时候人很多,那是无法想象的拥挤,感受过冷风在脸上写信的感觉吗?就是那种远方的人思念你的时候从远方迟来的风,带着眼泪和远方的空气,一字一句告诉我那里的天气和他们的新朋友。我只能拼命地踩着自行车的踏板,这些秘密就是我一个人的,在一个狂风暴雨的昼夜,唱着歌,希望昨夜的风会把我一切安好的消息带给我思的人,或许湘江的水会流淌去流江,河里的鱼会在一个风和日丽的天气把我的思念带回家,告诉我的爸爸妈妈。
最难忘的是什么?你们知道有一种生物名叫初恋的吗?就是在血液里流淌着不会消散的记忆,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杀你一个措手不及,让你不停地用酒精去麻醉自己的那种迷惘和痛苦。
可是啊,情书总是肉麻而又胆怯,长途那么贵,而往事又是那么廉价,好多的故事已经在尘埃里慢慢地被风吹走,紧握的双手还是无法挽回,即使我想把我唱给你听,趁我还年轻,趁我还是一个冲动的少年,但是好多的故事我还在脑海里酝酿着,只是等他发酵的时候太阳已经落山了。
那个时候的老师告诉我我有一天会是一个成熟的人,如果成熟后意味着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话,或许我会变得暮气沉沉,脸上总是阴郁,即使耳边还是《欢乐颂》这样的曲子。我总是想活得跟秋水一样,会有很多人在每一个夜晚将灯光调到最亮,然后将那个羞涩而又美丽的姑娘带到我的身旁。
可我只是唐默。
没有任何人的唐默。
我总是喜欢揪我的头发,手心会绽放很多黑色的火焰,就想是橘子洲的烟花,那时候的公交车特别难等,室友喜欢的姑娘和他在讨论二次函数和圆锥曲线,可是室友啊,网易云只是一个感叹青春的地方,很多遗憾和悲伤在那里凝聚着,每一个失意的人都是歌词里的遗憾,笑着流泪的那种遗憾。
十二点还没睡着的可能就是我们呢?
还有好多好多的梦呢……
宁愿你在我怀中枯萎,也不愿你犯错后悔。后悔的是什么?就是在清晨感叹着光阴的那种故事吗?我总是幻想着孟婆汤这样的东西,这样我就可以忘记一切的不快乐和忧伤,每一天都是晴空万里,每一天都是风和日丽。
夜空里有一朵云,云后面藏着月,月与人在星辉之间,我曾想过这是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后来我才明白,故事永远只是故事。
马潇潇忘记了这件事,于情于理,有些难以说通,这也算是我心里的一道坎,不一定迈不过,至少现在我并没有看得开。
我已经经历过很多个不眠夜,只是这样在半夜间猝然醒来,然后难以再次入眠还是第一次。
好些事积压在胸口,我想要一件一件地捋清楚,仔细地寻找每一条线的脉络首尾。
按理来说我和马潇潇应该是自幼相识,然后分别。其实我对于那个年纪的事情大多已经记不清,只是那夜马潇潇提及马跳跳这个名字时我才有些许印象,脑子里有个模糊的影子。其实我真正认识她,不过就是在八月。
十几年的时间可以改变一个人很多,以人类新陈代谢的速度,七年就可以换一副皮囊,更何况十多年?
而这时候我的脑子里再次想起了任建宏上次与我说的那个故事。这时候我才发现我其实,你不是一个坚定主义者,我的信念很容易因为我的情绪而改变。
然而我并不想变成这样的人。
我越发觉得马潇潇不是真的,并不是一个真实的人,更像是我的某种臆想,就是在某个瞬间所幻想出来的角色。就如同影视剧《天才在左疯子在右》,男主角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一直认为女友没有死去,反而通过各种方法来治好女朋友的精神病。可是到最后他才发现,其实那个得病的就是自己,一切都只是因为自己无法接受女友在车祸下丧生。
人类的强大,麻痹自己是一个方面。
我要该怎么才能说服自己?
靠着墙壁,我一次又一次地叩问心门。
……
第壹肆肆章 半夜随想
宿舍的阳台很小,我披了一件大衣,站在窗台,从四楼望过去,兰城的夜在这时候是干净的,像是从清洁剂擦拭过,有冬夜的繁星点点。从窗户的缝隙里挤进来一缕冷风,难掩寒冷。
我自己点了一支烟,看着烟雾在眼前消散。
然后我开始思考,我初来此地之时的模样。那时候我拖着行李箱站在门口,幻想着被城兰中学吞噬得一干二净。那时候我并没有注意到唐玮扛着棉被询问新生报到处时的谦卑,当看到老宿舍的破旧,他只问了句能不能换到公寓楼,我犹记得当时的宿管是一个老头儿,六十来岁的样子。
老头笑了笑,说:“你看这里谁像付不起钱的样子吗?”
然后随便给我安排了一个宿舍,打发唐玮快些走了。
公寓楼一年住宿费是两百八,老宿舍只要一百二。
那天唐玮自始至终一语不发,只是在回去之前,说了句好好读书。
这就像一个引子,牵引出后面那些我都快要遗忘的事。
新生军训时,我丢了一张饭卡。
从食堂打了一碗粉,被人碰到,汤水洒了一身,那人没有说话,自顾走了。
而那时我初识宁小白,那时候他还不叫宁缺。
一段简单的对白,然后就是两三年的牵连。
那些故事我不太愿意提起,也不太愿意去想,可我还是记得那个教堂里,我嘶声怒吼,他虔诚祷告。
坐在楼顶,我们挥舞双手,那是我第一次想要仔细地看看这个世界。
如果我用双脚去丈量,或许我这一生都还在万里之外,永远无法看到这个光彩的世界,这个可以将天空的星辰擦的一干二净的地方,真是个残酷的地方啊!天空都是绚烂的色彩,地上人自信的人昂扬着自信的步伐,他们会拥有多彩的人生,人性的光辉在他们身上无比刺眼地绽放着。
我一直在寻找我的位置,我从街头到结尾,从楼脚到天台,每一寸土地,每一滴水,甚至是每一缕空气,都写了四个字。
此路不通!
我呢?我在哪儿?
这是一个高傲的地方,收纳着每一个高傲而倔强的人,就连汽车的尾气也如此令人高不可攀。或许我来到了天堂,可我只想念我的酒,我的俗。
如果有一天,我的影子无法印在这片土地上,他们告诉我此处不可涉足,像是一个昂首挺胸的将军,我是那个偷了玉簪的大盗。
九重城关九重秋,一秋一关一喉酒。
下雨了,但是不大,只是不会熄灭我的烟。我和杨伟分享我的丧气,他让我坚强地活下去,在一个没有败类的世界,在一个圣洁的世界。白日里的翩翩少年,深夜之中的狰狞土狗,这真是一句恰当的不能再恰当的比喻了。
习惯终于变成了毒药,当有人戳着我的脊梁骨,把我逼到那个阴暗潮湿的角落,十指像是锋利的剑,搅碎一切伪装与城防,像一条狗一样,哭都不能有声音。
空气有一种我没有闻过的味道,我在窒息,或许会死去,然后腐烂,连白骨有不会留下,没有烟火,只有尘埃,渺小而卑微鄙陋。
我的影子被淋湿了,我还伫立在灯下,因为这里最黑,比黑夜更可怕。我看着我的影子,和别人的并没有什么不同,天桥上路过的行人,走路都带着风,或许只有远处的吊塔和我一样,想要做些什么,至少我可以四处浪荡,可以在这条我忘了名字的河旁边抽烟,吐出我的烦恼和郁闷。
雨点乱了水面的光,稀碎得像是流沙,然而风吹过的时候,波纹扰乱了风沙,叶子也显得光亮,或许这是这座城市所剩无几的星辰,天亮的时候慢慢地散去,没人去理会。
我想听荤段子了,我想喝酒了,我想肆无忌惮地骂天骂地了。天桥很高,四点五米,可我还是会坠落。梯子上有落叶,有灰尘,有遗留的垃圾,还有我,和我的影子。
我想回头,在灯火阑珊处,那里空无一人,除了迎面而来的车,我看不清它的车牌,可是它很匆忙。我上来了之后才知道,侧边的梯子是金属的,坚硬得可能牢不可破吧。
有一个骑着电动车的男人怀里抱着一束花,揉着眼睛从我眼前无声掠过,我的手背上忽然落下了一滴温热的雨。
有一个和我做着同样的事的人或许就在某处,看着一个姑娘从他的眼前路过,也落下了一滴温热的雨,好美的地方,好美的人,只是我想要一个好美的故事。
公交车的车顶上有很多的灰,车里却香得像是姑娘的闺房,看不到尽头的路灯围绕着这条蜿蜒的路,蜿蜒的路上行走着匆匆的路人,我在这个不算很高地方坐在地上,像个落魄的乞丐。
有人说说一定会有另外一个败类来这里与我相遇,我们会做以前做过的事,我们都有残缺的灵魂和躯壳,用异类的方式去生活。
我伸出手,像是触碰到了什么,我紧紧地握着,身体在发抖,我的瞳孔里有东西越来越清晰,那是一个张牙舞爪的怪物。
在兰城的八月,那时我再次来临,如一个不速之客。我记得很清楚的一个细节,夜市街的陋巷里,我揣着双手,吹着口哨。
踏进一栋一栋高楼之间,行走在坚硬的水泥路上,醇白色的减速带并不显得突兀,密密麻麻的自行车和电摩托也不显得拥挤,可我没有了中分,这里也不再那么冷,而我想喝可乐。
前面那个人突然停下,我们几乎撞到了一起,我抬头与她对视,然后错身离开。这个时候怎么还会有发传单的学生呢?他们在愁什么?
我并没有去选择黑暗的那条路,这里可以买到可乐。
县医院换了新的地址,名字也加上了遵医大附属医院,在我看来凡事后面加上了某某的某某附属之类的地方,都有些高大上。这可能是我被云师大附中那些卷子折磨出来的下意识习惯吧。
将思绪拉回城兰中学公寓楼男生宿舍四楼某间教室,烟已经抽完了,抖落一地的烟灰,然后看着泡了快三天的袜子,心想着要不明天中午还是洗了吧。
就这样再睡,明天肯定会打瞌睡,好在早上有一节英语课,不用来补瞌睡就真的是浪费了。
这样的失眠还是少一些更好。
回到床上躺着,陈俊良出奇地没有再打呼噜,看一眼时间也就是凌晨三点的样子,还有三个小时可以睡。
期待明天,会更好。
晚安,我的十九岁。
第壹肆伍章 排练一二九
一二九临近,班上也在加紧训练歌曲,往年里都会有专门的老师上门指点,然而城兰中学的音乐老师就那么几个,整个学校就有五十来个班,根本忙不过来。不过好在人任建宏是城兰中学交响乐团的小号手,与几位音乐老师关系不错,这周五晚上就请来了这位老师。
老师姓余,余成安,不高不矮,一米六出的样子,见到他时我才想起来,这位余老师是我以前那个班一位同学的父亲。说起这位同学,名为余杭,极为诗意的一个名字,只是这个人嘛,就不怎么诗意了,个子不高,一米七的样子,据说小时候发烧,脑子有些不大对劲,在班上的成绩也不是很理想,但是由于是余成安大的独子,就在我们班了。
只是后来听说这位余成安余老师对自己亲儿子不怎么满意,平时在学校里见着也不愿意搭理,他家就在学校里有房子,也不愿意让余杭住家里,而是让他住校。余杭这人呢,可能就是见自己成绩不好,自我放弃了吧,每天背着一个大书包,包里可不是课本,而是满满当当的日语书籍。余杭对日语尤为钟爱,当时班上不是没人说过余杭是个卖国贼这种话。这人就是这样,别人骂他,他也不还嘴,就是傻笑,露出那一口几天都不刷一次的大黄牙。
不过这人也喜好吹牛,当时住老宿舍的时候,曾经和室友吹嘘自家叔叔是四川某军区的司令,不曾想被宿舍一个历来看不惯他的室友将那段话录了下来,发在了城兰中学的贴百里,并附言,城兰中学某余姓老师儿子是四川军区司令亲戚。余杭看见之后,连连哀求,那人这才删除了帖子,在那之后,余杭也就没怎么大肆吹牛。
后来余杭去了哪儿上学,我一概不知。
如今只是看到了余成安才想起那些往事,有些怀念感慨罢了。说实话,余成安看上去颇为和蔼,如果不是事先就知道这些事,谁能够猜得到那些个过往?无非是悲伤不挂在脸上罢了。
余成安一进来,让我们开口唱,这不唱还好,这一开口就不对劲,跟以往自己训练的时候完全不搭,简直就是一塌糊涂。余成安皱着眉头,开口缓解一下,笑着说:“大家别紧张,我就是看看大家还有什么需要改进的,来,再来一次。”
潘果果站在台上指挥,这手起也不是,落也不是,只得试探着看了余成安几眼,余成安笑了笑,安慰道:“你别紧张,大家都是看着你的手势的,你刚刚打得不错,,来继续!”
我看见潘果果深吸一口气,默数了一二三,歌声骤起,一遍唱下来,潘果果略有紧张地退到一旁,把位置留给余成安。向潘果果道了声谢,余成安站在将桌前,将我们刚刚的问题都指点出来,说:“我刚仔细地听了一下,我们班呢,问题不大,你们之前是有分了声部的是吧?”
路建天点点头,说是的。余成安想了想,说:“那好,大家就分开坐吧,按照你们分的声部来坐。”
最后,在余成安的指点下,我们班进步还是蛮大的。三节晚自习现在去了一半多,老师也无心上课,便让我们自习。趁着空挡时间,路建天上讲台去,说:“大家听我说一下,这一二九活动是全校性的,拿名次也会有班级加分还会有奖金,奖金可以用来作班费,所以想跟大家商量一下,咱们班买一套统一的服装。”
涉及到钱,总有人不愿意,于是底下就有人说:“又要花钱,能不能换一下?”
路建天脸上有些挂不住,想了想,便说:“那不如这样吧,就穿白衬衫加黑裤子,这样在视觉上能够给裁判一个好的印象,也能够加分。淘宝上卖的也便宜,估计也就是十几块的样子,你们看如何?当然,大家自己有的就不必买了,只要是白色的衬衫都可以,就没必要花那个钱了,嗯,我要讲的就这么多。”
花小钱,办大事一贯就是人心理的最大需求,能够少花钱自然是最好的,既然路建天这么说了,大家也没有别的意见,纷纷同意了。最后还是打算统一购买,十五块一件白衬衫,反正只穿一次,用过之后就扔了。
潘果果忽然过来,说:“你别买吧,穿我的。”
我问:“你有啊?可是你的我怕是穿不了吧,你那么瘦,你看看我比你壮那么多。”我拍了拍胸脯,笑道。
潘果果哼一声,说:“你这些排骨就别拿出来丢人现眼了,我给你省钱你还不要,真是气煞我也!”
我见她似乎是有些生气,说:“别啊,我逗你玩呢,只是你的衣服我是真的穿不了啊,不信你看看。”说着我就将她的外套拿起来自己披在身上,哪知我正要说出口,忽然自己一看,这不是正合适吗?这也太奇怪了吧,难道我真的就有这么矮不成,不对不对,肯定是有什么地方弄错了,莫非这件不是潘果果的,是了,一定是这样的。
“你把你衣服给我试试,肯定不行啊。”
潘果果努努嘴,说:“喏,不就在你身上吗?”
“这是你的?你可能,你的我根本穿不了。”
“你不信你闻闻,我衣服什么味道你还不知道啊?”
我将信将疑,这他娘的也太可怕了,最后的结果,那件衣服确实是潘果果的,看来我这个小矮子的称号是彻底无法摆脱了,怪不得苏拉总说我比她矮来着,上次生日她还说我矮,果然是这样。
潘果果拍着我的肩膀,说:“你啊,就别伤心了,我帮助你认清楚了一个事实,这是为你好。”
“我那件衣服比较大,你穿起来应该正好合适,别多想了。”潘果果笑起来的样子在我眼里第一次觉得有些欠揍。
处理完这些事,今晚也差不多了,和马潇潇在操场上走了几圈。最近天气逐渐转凉,身上的衣服也都多了起来。晚风吹过,即使穿再多衣服似乎也不顶用,我试着将马潇潇搂在怀里,两个人靠着走,我至少还可以挡一下风。
有时候我们会说一些话,但大多数的时候都是沉默,走的差不多的时候,我会送她回宿舍。她忘记我生日这件事我并没有太多去计较,只是当时有些失望罢了,不过回想起来并不觉得有什么,这不妨碍她爱我,我也爱她这个事实。
第壹肆六章 熬夜写检讨
一二九的排练如火如荼地进行,潘晓涵和杨木木两个人一天也腻的快乐,话说这天晚上,两个人在教室里说悄悄话,结果被保安壮健,若是被别的保安撞见倒还好,偏偏是被那个年纪最大的老保安看见了。说起这个老保安,那可就有一大堆话来说了,这里就捡一些特别的话来说。这老头子也就五十来岁的样子,也不知道是天生的苦瓜脸还是后天经历,似乎真个城兰中学的保安都是挎着个脸,像是刚挖出来的老树疙瘩一样。老头个子不高,派头不小。他来应该就是两三年的样子,因为我刚上高一的时候还没见过这位“大人物”,我估摸着是学校里某位老师的亲戚。
第一次见着他,那是我高三,正好是高考前三个周,五月分,天干物燥,心里也烦躁,于是在一节实在是烦躁的要死的晚自习过后,整个高三年纪跑出教室来“喊楼”,算是释放压力,趴在栏杆上使劲地吼,惹得对面的高一高二也跟着吼起来,那场面,精彩!
于是在这个时候,如果有人注意到的话,有一个穿着学生校服的保安鬼鬼祟祟地穿梭在人群之中,手里还拿了一个小本本,记录了那些班参与了喊楼,不巧,我们班就在此列。我犹记得那天星光灿烂,老头踹门而入,强光手电刺得人睁不开眼,伴随着他的一声怒骂。
“喊你加妈老阔!”
这是贵州方言最经典的一句。
然后,整个班鸦雀无声,硬是被老头给镇住了,估计他当时也没想到自己一句话居然有这么大的力量,姿态也颇为得意。随后毛主任,也就是现在的副校长带着一帮人上来,硬是抓了百多号人。我属于胆子小的那种,当时就跟在后面象征性地叫了一声,就偷偷跑回去了,侥幸逃脱。
后来,老头子那双老花眼就专门盯着高三年级,还自愿担任起了晚自习巡逻队的队员,队长和队员都是他。只要哪个班吵,他就去告状,打班主任电话,那段时间某些班主任也是被他搞得苦不堪言。
为此,老毛居然还夸奖他,说他认真负责,做的很棒。
老毛不夸他还好,事实向我证明,人真的是禁不起夸的,老头子得到老毛的夸奖那就跟得了皇帝的御令一样,更加认真负责。
上面说老头子只抓高三,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喜欢盯着监控看了,潘晓涵和杨木木就是这样被抓住的,也只能说他俩倒霉吧。后来老头就直接把他们交给了政教处的王大伟,王大伟倒是没有为难他们,只是让他们回去写检讨,明天交给他。
我是怎么知道这些的?毕竟这是第一人称的小说,当然是潘晓涵说的了,我现在就在潘晓涵的床上。我送马潇潇回宿舍之后,本就有些困了,游戏也没打,就直接睡觉了,结果刚一睡着就被潘晓涵抓起来,况且这个时候都已经熄灯了,被张阿姨看见少不了又是一顿骂。
潘晓涵咬着笔头,说:“他们说你有经验,呸!不是,他们说你文笔好,你来帮我想想,这检讨该怎么写!他奶奶的,那死老头子直接就冲进来,差点没把老子吓得阳痿了,不然老子从此之后一蹶不振,那还得了!”
裹着潘晓涵的被子,还是很冷,我擤了擤鼻子,说:“谁他妈让你这么高调的?生怕被人不知道你俩在哪儿啃,还他娘在摄像头低下,你想来个特写啊?”
潘晓涵:“你怎么这样呢,我让你来是帮我出主意的,可不是让你损我的啊。”
我:“那行,我走了,你老人家自己慢慢写,老子还不伺候了。”
潘晓涵一把拉住我,陪笑道:“嘿嘿,我开玩笑呢,你怎么就真生气了呢?我啊,不发发牢骚吗?欸,你赶紧帮我想想,这检讨怎么写才诚恳动人,王大伟可是说了,让我写一篇语言态度端正诚恳的检讨,不然告诉任叔叔了,我可不想再回家一趟,不然非得被我爸打死不可。”
“行行行,知道了,你话怎么这么多呢,我念,你写!”
“你可真好,我都想抱着你狠狠亲一口了。”
“滚,老子不搞基,赶紧的,我还睡觉呢!”
潘晓涵拿着笔就等着我开口。
“尊敬的老师,你好。”
潘晓涵低下头去写,一边还念,“亲爱的老……不对啊,这又不是写信,干嘛这么正式?”
“就你话多,写不写,不写我走了啊?”
半夜被抓起来给你写检讨话还特多。
“我写,我写还不成吗?”
“身为城兰中学的学生,在这高三是紧急时期,不应该自乱阵脚,心猿意马。”
“自乱阵脚,心什么来着?”
“心猿意马!!!”
“猿字怎么写来着?”
我强忍着打他一顿的冲动,将整个成语给他写上,然后继续念,最后一直折腾到了两点,这才一个人穿着单薄的睡衣静悄悄地回宿舍,上床就睡,结果早晨就差点迟到,关键是不知道马潇潇究竟等了我多久,按道理来说我是有闹钟的,结果我没听见,我们宿舍本就我起床他们就跟着起来,结果我今天没起,另外三个家伙也一样,睡得死死的。
伴随着一阵“卧槽”的声音,陈俊良那家伙牙也不刷直接就跑了,到最后宿舍里就只剩下我一个人还在忙活,头发洗了时候也没来得及吹,就这样胡乱擦了一下就匆匆跑了。一到楼下,张阿姨正好要关门,见我出来,故意加快了速度,我终于在最后一秒冲出来,回头对张阿姨笑一笑,你没关着,嘿嘿嘿……
身后传来张阿姨的吼声。
“下次在这么拖拉我就告诉任老师!”
本打算买早餐,就算是一个包子也好,管他有没有咸菜在里面,结果食堂的门紧紧地关着,没办法,今天的早餐是没有着落了。一去教室,正好七点,还好没迟到,可一看见我桌上的两份早餐,我就纳闷了。谁这么好心,知道我没吃早餐!
嗯,包子和包粉,不错,都是喜欢吃的。
潘晓涵抬起头说:“我猜到你今天可能会迟到,给你带了一份,还有一份是嫂子带的,看样子有些生气,是不是你又做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了?”
“要不是帮你写检讨我会迟到啊?她肯定是在食堂门口等我,等不到生气了呗!”
第壹肆七章 猴子说
我忽然想起,我的从前,那时候有个故事,故事是这样的。
很久很久以前,花果山上,孤独的猴子坐在水帘洞旁,木然地望着前方。
唐僧骑着白马,看着小猴子,唐僧说:“你在等谁?”
猴子说:“不知道。”
唐僧看了他一眼,伸出手,对猴子说:“那好,跟我走吧!”
猴子看着他,说:“为什么?”
唐僧一笑:“你在等我!”
猴子跟着他走了,猴子替他牵着马。
……
这个故事有很多的版本,所以有很多的猴子。聪明的猴子出去以后自己离开了;笨的猴子傻傻地跟着唐僧。不为别的什么,就因为唐僧带着他离开,他不想离开唐僧,因为……他已经离不开了啊!
……
很久以前,我也是一直孤独的猴子,我坐在我的水帘洞前,望着前方渺茫,对世界,我看不到希望。
直到有一天,她向我走来,伸出手,说:“跟我走……好么?”
我点头,跟着她。从此,再也离不开。因为,我是那只笨猴子。
但是,她却在取经的路上提前离开了……
或许,她要去拯救别的猴子,而我,只是她顺带的结果吧……
就像是在荒原里奄奄一息的小兽,遇到了旅行路过的公主。公主救下了它,所以它想要一直跟着公主,这样才有机会报答她。但是它却不知道那一刻只是公主同情心泛滥顺手救下它而已啊……
……
我想,这个故事应该是一个悲剧,因为,我从未奢望她会有一个完美的结局。
就像一开始,我以为这只是一个梦,一个美梦,一般来说,美梦都应该是令人难忘的,最后醒来时分静静咀嚼。但是……这个故事的结局,却让我最后流泪,最后饮酒买醉,寻求酒后的昏沉来麻醉自己,暂时忘记那个带我离开水帘洞的身影。
这个世界很美,因为我们总是想得太美。
因为我把一切都想得太美,所以最后是我想得美……
其实我是一个很喜欢幻想的人,在我的幻想里,一切都应该是那么的美好。我的朋友,我的家人,他们过得很幸福。而我,最终和心爱的姑娘白头。
但是,这始终只是幻想罢了,现实总是毫不留情地将我的幻想一次又一次地破灭。
在这样的世界里,我认为,一切都应该是按照我的计划进行。我可以在一旁安静地看着世界的发展,我可以在一旁安静地看着我所在意的人一直幸福下去。
但是……这种理想和现实的强烈反差让我不知所措,我错愕地看着身边的一切朝我所预计的反方向发展。
朋友,渐渐地离去。
姑娘,渐渐地离去。
慢慢地,对于这个世界,我像是一个外来者。周围的一切,仿佛与我无关,无形之中仿佛有一只手,将我往这个世界的角落推,就这样我蹲在角落里,看着潮起潮落,看日落东升……
我猜测,或许,我是一个不怎么讨世界喜欢的人吧。就像是有个作家的某本书里说:我很努力的去迎合这个世界,但是他对我并不怎么温柔。
我也是啊,我很努力地想要我身边人幸福,想要维持我们之间那弥足珍贵的感情。但是,我做错了什么?他们要一个个地离去……
难道说,我真的是要习惯孤独么……
或许,面对她,我更多的是一种依赖感吧,只有和她在一起,我才能感受到,我和这个世界的距离,正在缩小,我才没有那么孤单……
这就像是吸毒,我贪婪地爱上了这种被世界所接纳的快感。对于这种摆脱孤独的药剂,我拼了命地想要得到它,但是随着她的离开,我发现世界,离我越来越远,或许是她带走了我的世界吧,而又或许,她,就是我的世界呢……
有人说我是一个感性的人,或者说我很敏感,面对某些事,我会多想。我想,这是一种没有安全感的表现吧,我害怕失去,我害怕孤独……
然而命运就是如此的奇怪啊,你害怕什么,他就给你什么,你哭着喊着求他给你的,他或许在你的眼前,亲手将他毁灭,在火光之中看着你绝望地哭喊。
最后我真的孤独了……
这种被世界所抛弃的错觉,这种置身尘世之外的错觉,让我想要放弃,放弃对生命的眷恋。
对于某些东西,你越是珍惜她,在失去她的那一刻,你就越是痛苦。因为随着她的离去,你的世界,也就已经崩塌了啊!
我从未想过离开了她,我该怎么办,因为在我看来,这根本是不可能的事。但是他却真真切切地发生了,就在我的眼前,我眼睁睁看她溜走,却连伸手挽留的勇气都没有。
她在我的人生里扮演了一个弥足珍贵的角色,为我的人生划上了一笔浓墨。最后她悄然离去,我想用泪水将那一片浓墨泼散,以此来忘记她,但是,为什么沾上了泪水后那墨香更浓啊!为什么她已经离开,我却更加思念啊!
我想,应该会有人说我偏执,说我傻,死乞白赖地吊着一个根本不爱自己的姑娘,白白浪费了自己的青春。可是我想说,在这个挥霍时间的年纪,我们要做的,不就是追求我们所热爱的东西么?而她……或许将是我一生的追求。
我想,我应该先介绍一下她的,她叫苏拉。
是一个很不错的名字吧!
她是一个很不错的姑娘,怎么说呢,从客观的角度来看,她其实并不怎么漂亮,她只是一个很普通很普通的姑娘。姑娘有些微胖,总是嚷嚷着要减肥要减肥……虽然并没有多大效果。
姑娘笑起来很美,那是真的很美带,着异域风情的美,虽然她是汉族。薄唇轻轻合上,俏丽的唇角微微上扬,总是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骄傲。这个时候,那双令我痴迷的眼睛跟着唇角而上扬,像是浩然夜空里的弯月,勾起我心中的荡漾。
或许,她令我着迷的开始,就是她的笑容。
姑娘上课的时候很认真,这个时候的她,是最迷人的。在这个时候她身上所散发出的那种骄傲和不屈的气质,是最让人欣赏的。
姑娘从前很喜欢笑。
她笑起来的时候,仿佛是凌晨射入世界的第一缕阳光,打破了笼罩世界的黑暗。那个时候的那双清澈如湖水的眸子,是那么的迷人啊!
我想,在很久很久以前,久到我还没有认识她的时候,我还坐在水帘洞前的时候,我孤独地坐在门口数着天空飘过的白云。因为那个时候,这我唯一能做的。我想,这样的世界真是单调啊……
终于,她来了。
她笑着向我走来,向我伸出手,她说:“跟我走吧……”
声音轻柔得像是山顶上最温柔的那缕轻雾,像是梦里妈妈抚摸我的双手。
她拉着我,我才发现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的东西值得我去追求。而我去追求世界的基础,就是她啊!
如果说这个世界真的有神的话,我想,她应该就是我心里的那个神了。因为,有了她,才有了我的世界啊!是她,创造了我的世界。
有的时候,我在想,为什么她就轻易地将我带走……
后来我才知道,我需要的,不就是她给了我被保护的感觉么……
姑娘从前也喜欢哭。
这是她的闺蜜告诉我的。闺蜜说,那时候的姑娘遇到苦恼的事情,总是会将脑袋埋在课桌上,悄悄地哭泣。或许只有这样,才能掩饰她的脆弱,让她在所有人的面前,一直都保持着那一分倔强的坚强。
这是我所不知道的,只是后来在她离开了以后,闺蜜告诉了我。
我想,她那个时候也是个孤独的孩子啊……
我想,她那个时候也是需要有人去安慰她的啊……
我想,那个时候周末的深夜里,她打着哈欠等待着的那条消息的主人是多么的幸福……
即使她是一个姑娘,是一个别人眼里手无缚鸡之力的柔弱的姑娘。可是她很坚强啊,即使是流泪,也是悄悄地在角落将眼泪擦干,就算是强颜欢笑,她也要笑得漂亮,笑得倔强吧……
第壹肆八章
湖光山色,冬日暖阳,兰城再一次在冬天得来了一个好天气,难得的周末还这般怡人。反正也不怎么上课,马潇潇也闲着无聊,说完出去走走。我也有这个想法,于是说不如去观光园,估计那里也修得差不多了,据说还有一个断桥,与西湖那座,颇为相似。奈何马潇潇想去更加自然的地方,而不是这种人造的。我绞尽脑汁,也不知该去何处,只想着兰城这地方,我也不熟。
马潇潇一直央求,架不住她撒娇,终于在脑子里百般回想,这才想起确实有个地方比较符合。
牛场河的源头,应该就是团结水库,下游这边,绕着城区环行,最终汇入一座桥下,那边就是下里村。
乘坐二路公交车就可以到他山中学的门口,也可以到下里村的路口,就是那座铁桥附近。今日天光正好,可以说是天公作美,马潇潇也只是穿了两件并不是很厚的衣裳,一下车后便如一个好奇宝宝,四下看。
我说:“这还没到目的地呢,还有一段路,趁现在还早,你饿不饿?”
一问出这句话我便后悔了,这丫头哪儿有不饿的时候啊,果不其然,我一说出口她就可怜兮兮地点起了头。我对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毫无免疫力,带着她去桥头那家我经常吃的干馏粉吃了一碗加量的鹅肉粉之后,马潇潇这才心满意足地抹了抹嘴。
我忍不住刮了下那可爱的小鼻子,说:“走吧!”
“得嘞!”小姑娘跳起来,很是可爱。
“你走反啦,傻瓜!”
“哦,我来啦。”
早些环城路走不了多久,牛场河这节河道并没有收到工业园区的多少荼毒,这里一段算是保护得比较好的,四处可见清脆水草,我也不知是何品种,冬日季节还不曾枯萎。青葱水草之中有农户喂养的鸭子,划水而行,低矮水面时而亦有水鸟飞过,倒是显得格外惬意,与城区闹市格格不入,很难想象就在城区几公里之外就有这样一个好地方。
环城路再过去,就是兰城职业技术学院,我们要去的地方就在前面不远的地方。路牙子外用铁栅栏围上了,我这才想起上次过来还是两年前,那时正和聂小倩爱得深沉。
不错,我们曾经在这个地方游玩过。
这次带马潇潇过来,我其实也说不明白其中目的到底在哪里,只想着带她看看某些美好,也是不错的。
一路上马潇潇一直表现出极其强烈的兴奋感以及好奇心,总是问起我这家村落的名字,这座山的名字,我又不是下里村的村民,哪儿知晓这么多的事呢?
好在路边的栅栏开了一道门,那边还有一户未搬迁走的人家,听说这边快要修建高速路,而这户人家就在桥底下。人家外种了几株枇杷树,只可惜现在不是奇葩成熟的季节,不然马潇潇也是少不了一次口福的。枇杷深邃而夸大的叶子在暖阳下更深了绿色,与身旁这一段河流一般颜色,水流平缓,一群鸭子游得倒也欢快。
只是觉得,有时候出来散散心,也是极好的,何况身旁还有心上人,这就更是一件很美好的事了。
杨柳依依,和风阵阵,坐在柳树下看这河岸对面的村落,安静得宛如一幅画,心境祥和,我这才想起我已经许久没有出来走动过,也没有这般凝视山水,有些遗憾的同时也有些高兴。
马潇潇就这么靠在我的肩上,呼吸平稳,鼻尖尽是她身上传来的清香,我想应该没有比这更美好的事了。
眼前景与心上人都是这般美妙,就算不是花前月下,亦是快事一件。马潇潇在我怀里蹭了蹭,忽然说:“小默,你给我念一篇情书吧,好不好?”
我想了想,说:“哪儿来的情书?”
“喏,就这个,我很喜欢这个。”马潇潇把手机递给我,画面定格的是我从前发在QQ空间的一篇日志。
我看着这些文字,陷入沉思。
随后,没有伴奏,只有风声和流水声。
“坐在我后桌的那个姑娘
我的后桌,有个姑娘。
每一天,我早早地来到教室,静静地等待着她端着装着早餐的瓷碗,轻轻地路过我的身旁,空气中飘荡着她淡淡的体香。
那种温润的清香,让我迷茫,冥冥之中她的脸庞,仿佛是泪水模糊了她的模样,我为再次见到她而不再悲伤。那个女孩儿,她并没有倾城的容貌,但是却深深地将她的模样刻印在我的心上,那张带着异族风情的美丽脸庞,让我难忘。
姑娘的脸上,总是挂着淡淡的忧愁,我时常在想,是什么让她如此地哀伤。
后桌的那个姑娘,那个孤独地姑娘,她时常背着双肩背包,穿着校服,走在学校漫长的小路上。
我想,我是不是该去陪在她的身旁,散去她心里的孤独,抚慰她的忧伤。少年的羞怯阻挡了我的脚步,姑娘冰冷的脸庞让我担心,我害怕失望。
我想说,心爱的姑娘,请让我陪你一起流浪。
后桌的姑娘,我总是寻找理由和她说话,看着她温柔地笑,幸福地笑,我心里的碧波轻轻荡漾。
午时人流如潮涌的食堂,姑娘端着她的瓷碗,孤独地走在路上,我站在宿舍的窗户旁,心里满是忧伤,我想,后桌的姑娘啊,我多想陪在你的身旁,让你不再孤独,不再悲伤。
年少的我,徘徊在门前的走廊上,期待她路过,和她的朋友,带着她的晚餐,出现在对面的走廊,我心满意足地回到座位上,等待着那久违的清香。
月色如水的晚上,后桌的姑娘,背着她的双肩包,淡蓝色的冰屑凝固在她的脸庞,冰冷的晚风,吹花了姑娘脸上的妆,幽蓝色的冰屑,化作流水流经她的身旁,悠悠地在她身旁荡漾。
我静静地跟在她的后面,看着暗黄色的路灯下,拉长的她的影子,我心想,让我的影子,陪她走过这一段路,度过这几分钟的时光。
她踩着步子,我听见她的脚掌落到了地上,鼻尖还有她的体香,在夜色里飘荡。
后桌的姑娘,这一刻的时光,是我心中的梦想。
后桌的姑娘,你是否还不愿原谅我少年的轻狂?你是否已经忘记了你身后所跟着的那个少年的模样?
后桌的姑娘,走过这一段路,沐浴这淡黄色的灯光,你就要离开我的身旁。我想,此刻该是多么令人难忘。
后桌的姑娘,宿舍的床上,我进入梦乡,梦里那个后桌的姑娘,她轻轻地亲吻我的面庞,她的唇瓣冰凉。”
第壹肆九章 天桥下
这几段话写于很久以前,久到我自己都想不起到底是什么时候写的,为谁写的。总有某个时期,我是爱表现自己的,为了彰显自己的某个能力,比如……文字方面比较,怎么说呢,脸皮厚一些就是比较突出吧。至少在我目前来看,是这样的,我总算能在某些时候写出一些适逢其会的话,而那一篇日志,应该就是出于这个原因。
看过某些书,或者在某些时候,有凄凉景,还有一颗玻璃心,再加上一首催泪音乐,如果再来一支烟,那是这样也愁,那样也愁,总需要一个肩膀,一个人给我说那么几句糟心的话那一定会舒服很多,只可惜马潇潇来得太晚,但是也不算太晚。
搂着马潇潇,她的小脑袋蹭了蹭说:“你这篇日志发布于一六年,也就是去年,去年的时候你在干嘛呢?那时候你是高三,或者是高二,那时候你应该满了十八岁吧,能不能告诉我,她是谁?”
马潇潇扬起脑袋,这样问我。眼睛里藏着一丝伤感和失落。这是一件很正常的事,哪怕你现在如何爱她,但是你深爱和深爱你的的那个姑娘,一定也会对你的过去的某人耿耿于怀,这并不是吃醋,只是担心,她会不会于你之前的女孩,有所不及。
我却不知从何说起,我难道说这其实就是我没事儿发牢骚,一时思春写出来的?这恐怕也太假了吧,有时候我也在想,在遇到马潇潇之前,我每一次醉酒之后脑袋里最深刻的那个人是谁,我一直没有答案。明明有满腔的深情,而不知对谁情深似海,那只可惜。
我想了想,说:“你知道为什么我会写这些吗?其实这并不是对谁,或者是为了谁写的,我只是想着,如果某一天,我能够遇到一个我一见倾心的姑娘,我愿意为她付出一切,敞开胸怀,愿意与她赴汤蹈火,坎坷人生,那么我一定会在某个时刻,那时并不一定要特别浪漫,但是一定要令人难忘,哪怕我那时已经沙哑了喉咙,说不出话,我也一定要把这些话,一字一句地告诉她。”
倏地,嘴唇上扑过来一层柔软,我们紧紧拥抱在一起,用最亲密的方式,把心底深处的话,说给对方听。
最后,两唇分开,马潇潇红着脸站起来,别过头去不敢看我。我其实挺喜欢看马潇潇害羞的模样,这似乎有异常的魅力,如此动人,只觉得那颗心啊,被她填的满满的,不留空挡。
坐在这儿看了一会儿,马潇潇想要去更里面,而我在这之前也已经是很久以前来过这儿了,那时候路并不好走,我不知马潇潇为何如此执着,百般劝说无果,也只能依着她了,几个月来,马潇潇撒娇的本事越来越炉火纯青,隐隐有登堂入室的境界了。
可是又能如何呢?撒娇的女孩子那么可爱,完全没有抵抗力啊。
这一段的河水上涨,淹没了我记忆中的河滩,那时裸露出来的石子被流水打磨得圆润如玉,握在手里会有一股透心的冰凉,来时正是夏日炎炎,和风吹拂脸庞正是一件幸事。见着旧景,难免对旧人有所念,有所感,只是眼前景与心中景,早已截然不同,除了眼前高速路架的桥没怎么变化,已看不见记忆之中的河滩到底去了何处。而记忆不自觉回放,那时候我身旁的姑娘还叫聂小倩。那个年纪的我,尤爱网络游戏,宅宿舍更是一项必备技能,偏偏聂小倩喜欢到处跑。
算了,我觉得应该少一些对往事的描述,搞得我放不下一样。
那谁又真正放的下?
抛开脑子里那些纷乱的东西,抬头一看,目光穿过孔桥,落在一座山峰之上,山下整好有一水潭,深邃无比。忽然想起一些事情,于是对马潇潇说:“小小,有没有五毛的纸币?”
马潇潇疑惑地回头,说:“你要钱干嘛?五毛的,我怎么会有,我这儿最低面值的是五块,你要不要?”
看着马潇潇手中那张崭新的纸币,忽然间没了先前的兴趣,摆了摆手,说了声算了,便牵着她的手继续往前。走到水边,捡起一颗石子打了个水漂,可惜只漂了三下,有点汗颜,不信邪的我捡了另一颗相对较为扁平的石子,一把扔出去,结果倒是差强人意,大概七八下的样子。一旁的马潇潇兴奋得跳起来,嘴里一直吼着唐默你好厉害,哪怕是再怎么谦虚的人被一个漂亮的姑娘毫不掩饰得一遍又一遍地夸奖,恐怕也会感到面红耳赤不好意思吧。
一时兴起的马潇潇嚷嚷着自己也要试试,给她挑了几块石子,她跃跃欲试,按照我说的方法试了几次,奈何都只是“石沉大海”,只有咚的一声,冒起一团水花,散开成波浪。马潇潇刚刚燃起的斗志瞬间就被熄灭,垂头丧气地跑到我这里来求安慰,嘟着个嘴巴大眼汪汪的望着我,可怜巴巴地说:“小默啊我是不是太笨了,这都学不会。”
无可奈何,只得揉着她乱糟糟的头发,安慰她说:“哪里啊,你只要负责漂亮和可爱就行了,其他的交给我办。”
“嘿嘿嘿,你真好。”
马潇潇笑逐颜开,在我衣服上蹭了蹭鼻涕,然后嘿嘿一笑,跑来了。我只能无奈的笑笑,我还能怎样的。
河水上涨应该就是这一两天的是,因为这路边还有些干燥,根本不像是长期被水浸泡的的样子。而左边那户人家外,就是一排小型的梯田,梯田的田埂下,就是这条河的水面。马潇潇指着桥洞底下,说要去那里,我看了看田埂,应该可以过去,便牵着她往那边走。
一过来我才想起,被河水淹没的地方本就是一条马路的一节,从这里过去一直到环城路就是一条马路,可怜我脑子抽了,这才想起来。这边往日里是有施工队的,或许是这边停工,便没有了运输车来往,路面上冒出了些许青草。
前面小路上,有一处果园,而那边也正是我先前所看到的那座不高的山峰。
果园里已经很少有果树了,看样子是被砍到了许多,只留下一节节树桩,路边也没有了我记忆之中的铁网。
第壹五零章 山峰上
从前如果我要从这处过去,少不得要从铁网下方穿过,还是以极其狼狈的狗钻洞的方式过去,若是一个不注意,还会弄得满嘴是草。马潇潇在左边的山坡和右边废弃果园之间,很果断地选择了后者。
越往前走,心头的熟悉感也越来越重,我甚至是有些不太愿意再往前,我怕的是越走那些我以为快要遗忘的东西争先恐后地要从我的脑子里钻出来,然后撕扯我的神经,无限放大我的痛楚。
马潇潇忽然回头,问:“怎么了?”
不得不说她的感官极其敏锐,我的些许不对劲她很快就能够捕捉到。我只是摇摇头,说没事,然后压抑着心头的异样继续往前。
至少在河边,并没有太大的熟悉感,因为那边的变化与我的记忆大相径庭,丝毫不能勾起我的回忆,只是忽然到这里来,眼前的水塔还是水塔,那座房屋的废墟也只是更加破败了,长了更多更茂盛的野草。可偏偏河岸上的渔船还是那艘渔船,因为我清楚地记得船上用油漆喷着的两条红色的斜杠,那时我还天真地对聂小倩说:“以后我带你坐船吧。”
她信了,而且兴奋地说某某地的水更干净,可以用来洗脸,还可以直接喝,还说可以看到水草,她一定要去那个地方,和我一起,那时她对我的话深信不疑。
只可惜,我没有。
我忽然指着对面的船,对马潇潇说:“我以后带你坐船吧!”
马潇潇顿时笑起来,指着对面河岸上的船,说:“你说那个吗?丑死啦,你看看那船都破了,难道你想让我们俩做一对水鬼情侣啊?那我可不答应。”
我这才发现,原来那艘船已经破败不堪,两条斜杠也模糊不清,恐怕是主人早就抛弃了它,让它在这儿受这风吹日晒。
可那时这艘船并没有多好,聂小倩依旧是那么兴奋,她说的是,和我在一起,去哪儿都行。
这很天真,我也这么觉得,我似乎还能够回忆起她的目光,坚定而向往,我有些想知道她现在的答案,会不会和之前有所改变,可我却无从问起。
马潇潇笑了一会儿,拍着我的肩膀说:“你今天怎么了,净说胡话。快点儿,我想去那儿坐坐,你看这边的路那么空旷,一定可以上去的。”
说着,马潇潇蹦蹦跳跳地往前走,顺着望过去,前方空旷不已,而我记忆中那里杂草足足有人高,我和聂小倩也是花了很长时间才钻出去,当时我还抱怨她来着。现在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砍到了那些杂草和树木,虽说并不是特别平坦,但让人通过还是不成问题的。
这是我和马潇潇第二次一起出来了,第一次还是那时马东山登门拜访,我并不喜欢用马叔来称呼他了。现在用马东山更合适一些。带马潇潇去望江亭,去看破庙,还害得她摔了一跤来着,想着现在还有些愧疚,那么好看的一只手,却有了几道疤。
“喂,小小!”
“干嘛啊?”
“没干嘛,我就是想叫你!”
“你快过来啊。”
“好嘞,来啦!”
忽然想起,我曾经也认识过一个名叫小小的姑娘,名叫车小小,自然而然地又想起了宁小白,我们似乎已经许久未曾联系,他考上贵州师范大学之后,也不知过得如何,好在他与车小小都在同一所大学。上次去大学城见过苏拉,她请我吃了一顿食堂里的火锅,然后又在大学城逛了一下,却没有去找过他。
追上马潇潇的步子,继续往前,上山的路有些陡峭,虽说被清出来了,但是还是有些刺藤以及蜘蛛网,尤其是蜘蛛网,黏在脸上之后,特别难受。尽管我和马潇潇已经足够小心了,还是没能够逃脱噩运,两人身上多多少少的都有些被刺藤划伤了。心疼地抓着那双白玉般的手,早知如此便拦着她,不该让她这般任性了,我知道男生,手上有疤倒是无所谓,反而会增添几分男子气概,可一个女孩子满手的疤,那可就不美了。
“早知道就拦着你,你看看这手上,如果带你去古佛山可能就不会这样了。”
一听我说了个心地名,马潇潇顾不得手上被刺藤的划伤,两眼放光地问我:“古佛山在哪儿,下次我们去那里好不好?”
“古佛山很远的,你怎么不关心一下你自己手上的伤呢,万一处理不好留疤了怎么办,我知道男生当然不怕,人家看了只会觉得我能吃苦,有男子气概,可你从小十指不沾阳春水,不该受这些苦。”
说到这儿,忽然又想起先前马潇潇一直在笑那艘船的破旧以及那番话,顿觉失落,只是我隐藏得极好,没有让马潇潇看见,所被她看见了,只怕又会多想了。
哪知马潇潇听了我的话,反倒是哼了一声,说:“女生有疤怎么了,再说了,你可以增加男子气概我也可以增加女子气概啊,怎么,站在男女平等,你居然还有这种腐朽的思想,也不知你这些年读的书都去了那儿?”
我顿时被她说得哑口无言,她可是学校里辩论队的指导老师,前段时间学校里开展了一个辩论赛,只允许高一高二年级的同学参加,可这姑娘偏偏要去横插一脚,要不是那个老师认识她,还知道她是高三年级的年级第一,而且不知道她从哪儿借来了高二的校服,混在了某个班里,就这样还帮那个班夺得了第一名,当时我去看过决赛。马潇潇作为主辩手,说得对方张口结舌,而且她的思维极其敏捷,很快就能够抓住对方的漏洞,并进行强烈打击,最后杀得对方丢盔卸甲。
于是老师惊讶于她的口才和思维,直接让她抽空去指导学生。
我没在这方面与她多说,只是白了她一眼,便牵着她挑了一块干净的石头坐下,望着远方。此时正是正午时分,太阳在最头顶,阳光最暖的时候。偶尔有一阵风拂过脸颊,那也是暖暖的,很贴心,阳光照在脖颈之间,带来异样的温暖,马潇潇忽然站起来,望着山下碧绿的深潭,惊奇地叫着。
我想,她应该是见过黄果树瀑布的壮阔才对,她一定也见过百里杜鹃的美,为什么偏偏对这些山野景象表现出如此的好奇心?我怎么也想不明白。
第壹五壹章 恍惚间
在某一瞬间,就是那么一刹那,如雷霆万钧,突然在寂静的夜空暴起一声炸雷,让人一颤,所有的情绪在那一瞬间从背后随着冷汗被蒸干,然后猝然望着雨夜,感受着凄厉的晚风。
那是很久之前的事了,我再次复述一遍。
故事里的老吴,是另一个人,另一个让我刻骨铭心的人。
慢慢地我已经习惯了重新回到这个地方生活,我曾经那么努力就是想要摆脱它的束缚,我以为我可以自由驰骋,然而,有的时候想象和现实差别就是那么大。
不过,我也很庆幸我可以重新来过。
看来,事情并没有我所想象的那么糟。
我没有如同往常一样回到宿舍后带着洗漱用品跑到上面去。我坐在床上,坐在胖子的床上,盯着手机,我也不知道我要做些什么,我胡乱地翻着,心里没由来烦躁。隔着厚厚的板墙,依然可以听到隔壁爆发出的兴奋,我同时感慨,年轻人就是不一样啊,精力永远都是那么旺盛。
小个子不遗余力地压榨着我们的每一丝精力,他似乎很享受于这个压榨与被压榨的过程,他脸上的笑容也越来越浓,或许第二胎终于是有了个儿子吧!
这话说的略显得老成,也多了一些腐朽。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很热,我问胖子,我说你热吗?胖子扯了扯内裤,哼了一声,转身裹着被子继续和他妹妹聊天,不再理会我。
胖子的妹妹很多,遍布整个高一高二,还有高三。
我喜欢安静,喜欢独坐,喜欢思考,喜欢在星空下听着温柔的夜曲。
夜深人静是上天恩赐的安宁,如果可以,我想坐在草地上,身旁坐着老吴,我双手枕着头,就像是莫次某个胖子告诉我的那样,凌晨两三点的星空是最美的。
我可以看到真正的银河,那个胖子说你伸出手都可以感受到星光在你的指尖流动,轻轻一触,甚至是可以触摸到由心底而来的冰凉,这是一种灵魂和肉体的双重享受。
他说,那个时候的天空最为干净,因为乌云带走了白日的尘埃与喧嚣,把干净的天空留给最孤独的人,因为孤独的我们呐,总是彻夜难眠。
他说这话时是低着头的,他看着脚下的水沟,水沟里的水很凉,那双满是腿毛的胖腿泡在里面,不知道他有没有感觉到很凉。
或许……他喜欢低着头看天空。因为,水沟倒映着天空。
他们依旧很吵,或许这就是我热的原因。
老家伙们忙着洗漱,走走停停,那个死胖子拿着他的手电筒,身上散发着浓浓的酒味,我知道,他又喝酒了,每一次他喝酒就会跑到我们宿舍来发酒疯。
这次……也一样。
或许是发泄一通,可以缓解他一夜的疲惫吧,毕竟他也是五十几岁的人了。
我没有去搭理他,毕竟把时间浪费在一个傻逼身上有多么不值我还是明白的,这个时候我宁愿自己在这喧嚣里多挣扎,也不想听那个丑陋的猪去废话。
他走了,哼哼唧唧地走了,没人搭理他。
他气势汹汹而来,垂头丧气地走。他以为他高高在上,他以为他颐指气使,他以为他真的很厉害。
都只是他以为罢了。
有的时候啊,你的才能或许并不是你的依靠,这些东西,真的没那么重要。
我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的腐朽,那么的市侩,或许这并不能说是市侩,也算不得是市侩,只能说是变得喜欢埋怨了吧!
汗渍布满了整个后背,黏黏的,很难受,熄灯已经很久,窗外是看不到尽头的黑夜,我坐在胖子的床头,他还在乐此不彼地和他那些妹妹吹牛。
老家伙们已经打理好,坐在床上玩手机,我站起来,问,洗澡去,报名啊!
冷水热水啊!
当然是冷水啦,现在哪儿来的热水啊!
走啦!冷水就冷水!
我就喜欢这种,胆子大,有魄力。
说实话,走出去的那一分钟我才是真正地后悔了,白天时天空那个家伙使出浑身解数压榨着我身体里的每一滴水,是不是一到了晚上他就萎了?
不过,既然来都来了,就上吧,大不了明天带一卷纸。
很凉,真的很凉,只有真正地尝试过后才能明白这是怎样的一种感受。我抬头,今晚的月亮很圆,可是还没有到中秋,这是很少见的,我不得不感叹自己运气真的很好。
我乐观地想,所有的事情并不是我所想象的那么糟糕,即使最后我无路可走,或许还有一条羊肠小道让我逃离,即使荆棘密布。再见之日,我也依旧可以意气风发。
擦干净身上的水,我爬上自己的床,穿上背心,裹着被子,身体也终于暖和了很多。和老吴吹过牛以后,也渐渐地感受到了困倦,把手机放在床头,我再一次透过窗户看了一眼苍穹顶上的圆月,干净的天空甚至是可以看到丝丝缕缕水般的黑云,在云与月之间,在星与月之间,如此温柔,如此澄澈。银白色的月亮在这一幕天色之间,如被刻刀刻在木板上,我想,当年的嫦娥或许就是因为看到了如此美的天空,才狠心抛下了后羿。
我不舍地最后看了一眼,还是选择了睡觉,毕竟明天是要早起的。
好吃不能多吃。
我是明白这个道理的。
“把所有的春天,都融进了一个清晨……”
鹿先森乐队的《春风十里》,闹钟的铃声。
我睁开眼,外面悠悠的淡蓝色萦绕着,像是这个世界在烟雾之中,我没有拖沓,我不想老吴多等,将被套和床单拆下来叠好放进背包。
穿着拖鞋,穿过破旧的木板和潮湿的巷道,这个早晨真的很冷呐,我把牙膏挤出来,却掉在了地上,我想,这并不是一个好兆头。
老吴背着背包过来时,我忍不住微笑。
坐在车上,老吴靠在我的肩上,风吹乱了老吴的头发。
回来时,并没有想象之中的欣喜,看到爸妈时也并没有开心很多。我其实很想念他们的,只是总觉得很累。
两三天总是过得很快,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漫长,我以为我可能受不了什么也不做的日子,可是我忽略了一觉睡一天是多么的惬意。
我甚至是从来没想过,我会这么疲倦。
回来后我躺在床上,动也不想动。
第壹五贰章 失眠
我曾在高考后的某个也要转转难免,因为很多原因。
那时候十八岁不久,也就是在七月份,成绩出来没多久,志愿填了没多久,洗澡没多久,上床没多久,失眠没多久
然后我的脑子里,在想什么?我测过脸去看马潇潇,忽然间从那双眼睛里看到了那个夜晚,我一声声哀叹。
夜深人静,蚊子飞来飞去,在耳边叽叽喳喳,这种烦躁只有亲身体验才知道它的可恶。辗转反侧,彻夜难眠,脑子里填充着不能忘却的东西。看着窗外阴沉的昏暗,谁曾想到未来竟会变化得如此之快?
心生的恼怒让我踢开了被子,枕头也随之被我碰到了地上,于是偌大的床只剩下我。四肢摆成一个“大”字,我望着天花板,只能看到无尽的黑,我甚至无法确定我是否还在自己的房间里,突然间,这天地让我觉得陌生。或许是缺了什么东西。
我伸手,甚至是感觉不到手掌在我眼前晃动,只能听见窗外不厌其烦的虫鸣,还有青蛙的叫声。我真是不明白,古时候的诗人为何会觉得这声音美妙,又或许是我没有体会到其中的高妙之处。但是……我真的不喜欢这样喧嚣的世界。
双手就这么枕着脑袋,深处黑暗里,我极力睁着眼,天真地以为这样我就可以洞穿黑暗,看到清晨的阳光或者是天空的星辰。
黑暗依旧是黑暗,我所做的一切都只是徒劳。
该死的蚊子又一次在我耳边晃悠,哼唱着那曲难听的歌。
此刻我才意识到,原来……我失眠了。
这是很久都没有发生过的事了,即使是高考那几天,我仍然睡得很好。
失眠就失眠吧,白天总会睡着的,反正又不用担心上课会打瞌睡,因为……再也不用上那个该死的课了啊!
恍惚间,我仿佛在黑暗里看到了光亮,或许是我的错觉,可是那一点如星辰的光却如此真实,我伸出手想要触摸,却只能抓住空荡荡的失落。可那光依旧存在……
就这么我的目光落在那一点,慢慢地,我开始回忆这一天……
清晨时,在床上翻了几个身,慵懒地起床,随意地将被子在一旁,走到窗外,若有若无的温暖就这么落在我的身上,微凉的清晨此刻竟让我流连。我将手伸出窗外,想要触摸从玉兰花稀疏的叶片中投射的光,或许是处于一种特殊的心理,仿佛我是一个盗贼,正在偷窃一件我可望而不可即的东西。
说不出的柔软抚摸着我的掌心,像是一双温柔的手,熟悉而又神伤。我贪婪地伸出手,想要触摸到更多,却发现再近一步我就会从二楼掉落到街道上。
我退后几步,抬头时才看到树枝上盛开的玉兰花。柔和的白色在枝头绽放,在金色的光彩中,换上一妆金黄,花瓣在清晨的风中摇曳,温暖洒在我的脸上,如同玉兰花正在我的脸上绽放,那样温暖,那样柔和。
像是姑娘的手那般,握在手心里,心里莫名地安宁,被闹钟吵醒的那几分恼怒此刻烟消云散,我只想好好享受这片刻的温柔,我想要陪伴着这多玉兰。
我伸出手,仿佛触摸到了那片白色,柔软而且温暖。
似曾相识。
确实似曾相识。
我也曾牵着一双一样温暖而柔软的手。
莫名失落,晨间的阳光仿佛也褪去了暖意,恰好的心情变得失落,眼前的金黄色褪去了温暖的色彩,与楼下的青石辉映,与道路中央的水泥辉映,与老太太的粗布衣辉映。
一切变得冰冷,一切变得陈旧,一切变得腐朽。如青石,如落叶,如过去……
既然没有了停留的必要,那么转身就变得如此简单。有时候并不是没有回头的勇气,而是没有回头的理由。于是眼前景的失落就成了我转身的借口。
躺在沙发上,甩掉了拖鞋,顺手拿起前些日子买的书,随意地翻阅着,突然间看到了润叶让孙少平带话给孙少安那段情节,于是又一次回忆起我们都曾情窦初开。
那个风风火火的年纪,那个自以为是的年纪。
于是,开始感叹时光如何如何地快,又开始感叹消失如何如何地物是人非。从冰箱里挑了一个个子较大的桃子,狠狠地咬了一口,然后继续躺下,像个行将就木的老者,望着吊灯感慨着。
如果在清晨时问我晨光如何,我会说即使它令我不开心,可确实很美。可谁又能想到如此美丽的清爽的清晨背后是如此灼热的天气?或许正是如此,上帝给了你一个美好的开始,却没能给你一个完美的结局。就像《大话西游》里紫霞最后一刻对孙悟空说我猜中可这故事的开头,却没猜中这故事的结尾。如那时我们都曾许下的愿望一样,以为世界就是如此了,以为以后就是如此了。最后不知是谁先放开的手,于是各自也没有再回头,错过了就错过了。
初相见时各自的拘谨,各自的羞涩,历历在目,恍若昨日,如梦幻,如虚境。搬走了行李,带走了所有,除了在这里生活的气息,还有带给各自的伤害。
带走了回忆与不舍,留下了痛苦和悔恨。
每一个人都可以说我很后悔,我想要挽回。可选择只有一次,回头就是深渊万丈,谁想要第一个开口说对不起?谁又知道这一声对不起换来的又是不是没关系或者只是一句简单的呵呵?与其在这里唉声叹气,为什么不用生命来弥补。
悔恨留在了过去,我们总是要前行的,我该怎样才可以不留遗憾?可以不悔?
我很感谢爸爸妈妈给了我生命,很感谢我可以健健康康长到十八岁,很感谢我可以看到异彩纷呈的世界,也很感谢遇到的每一个你,我孤独时,难过时,无助时,痛苦时,彷徨时……
世界如同蛮荒,每个人都是荒原里的流放者,一生都在寻找着另一个人的救赎。有的人可以拯救你的一生,有的人只能拯救你的一刻。寻找,亦是追逐。
遗憾的是,我没能看到夕阳,因为我在睡午觉,醒来时已是晚上,所以我才失眠。
真的遗憾。
不过,既然错过,就不要惋惜,错过的便不是最好的,最好的在于拥有,既然我已经拥有了,便没有了遗憾。
原来,遗憾来自于错过。
既然如此,享受拥有就好了。
第壹五叁章 回去吧
连续回忆了两件事,回过神来,早已是日落黄昏,冬日的黄昏并没有比夏日的更美,同样都是红色渲染天际,出落得美丽而已。
马潇潇似乎并没有注意到我的出神,自顾看着手机傻呵呵地笑起来,估计又是在看某音上那些傻屌而无聊的段视频。
回去的路上,我和马潇潇没有坐公交车,而且从兰城职业技术学院这边过去,隔几步没多远就是他山,从前杨伟的学校。他山中学并没有什么变化,下午的时候每间学校门口都是水泄不通。他山中学的门禁比城兰中学更严格,侧门直接就是一个类似于火车站安检的那种门,有些违禁品,很难带进去。
马潇潇一直在说他山中学假山旁边的那座亭子有多么多么好看,想去看一看。忽然想起先前说的话,我灵机一动,去了超市,买了一支一块五的绿箭口香糖,然后又想起了那句经典的广告语。
清新口气,你我更亲近。
向超市的收银员换了一张崭新的五毛,然后才跑到马潇潇身旁,递给她一支绿箭,说:“久等了,走吧!”
马潇潇微微一笑,那双好看的眼睛也随之笑了起来,很是美丽。
我说:“你知道刚刚我为什么问你有没有五毛吗?”
马潇潇将目光从手机屏幕上移过来,说:“为什么啊?”
我神秘一笑,“嘿嘿,等会儿你就知道了。”
马潇潇哼了一声,撇过头去自顾自玩着手机,现在也才下午四五点的样子,离学校关门还早着,还好这个周不是我的值日,否则我回去又得倒垃圾。一个周七天,恐怕平时两三天的量都比不上周日这一天的垃圾。
我开始回忆,回忆从前聂小倩教我的方法。很久之前,就是在今天那座山峰上,聂小倩和我一起,并没有对这一切有多么惊艳,多么好奇,她只是看着我,然后取出崭新的红色的五毛纸币,说要给我一个惊喜,然后我就看着那张纸在她纤巧的手指之间变幻,最后变成一枚桃心,躺在她的手心里。就只是那么一刹那,我又回想起那时候她眼里的光和莫名的自豪感。
我一向自诩聪明,可是偏偏动手能力极差,聂小倩反复教了我十余次,我这双本手总是叠些个四不像,而那张纸币硬是被我揉得像是干老的树皮。
不过功夫不负有心人,我还是在聂小倩的“悉心教导”下学会了用钱币叠心。而这时我又想起了更久远之前的一件事,那时候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前了,是了,是夏丹离开之前。
这时候我才发现,原来我所有的故事都是集中在她们之间。
那是我学会抽烟后不久,家里时常帮着打火机,就放在枕头底下,反正没人会去我的房间。
某个晚上,我和罗皓晨喝醉了酒,把两张沙发拼成了一张床,我在中间,两边分别是夏丹和罗皓晨,在那个夜晚,我们看着电影频道播放的《复仇者联盟》,当浩克捶打洛基的时候我们都不可遏制地笑出了声。
那个夜晚,我十四岁。
原来,已经五年了。
我问:“小小,你觉得时间过得快吗?”
我手里的动作没听,看样子我是没有叠错的,毕竟这枚心已经初具规模了,只有再想想,就应该可是叠出来。
久久不见马潇潇回应,我侧过身一看,她盯着手机,手指不停地飞舞着,像是在打字。
“小小?!”我提高了几个分贝,马潇潇嗯了一声,注意,此处是二声,表示惊讶。然后不着痕迹地将手机翻过来,藏着屏幕。马潇潇有些尴尬地笑起来,说:“你说什么?”
我摇摇头,说没什么。她尴尬笑笑,把手机揣进兜里,我只是淡淡地瞥了一眼,说:“我们坐公交车回去吧。”
我想,如果我们继续不行,免不了她又会拿出手机来忙,而我可能会抑制不住自己的脾气而和她吵起来,倒不如早些回去。我看不见了,自然也会少生一些气,不过是生闷气罢了。
马潇潇看了眼时间,说:“干嘛突然要坐车了,时间还早呢,我还想多走走。”
“额……那行吧。”
既然马潇潇都这么说了,我也不太好反驳,只得强压下心里那些疑惑,把握成拳头的双手藏在裤兜里,有一搭没一搭地和马潇潇聊着。然而聊着聊着我就发现马潇潇忽然没了声音,原来又是将注意力集中到手机上去了。
我没能忍得住自己的好奇心悄悄看了一眼,依稀可以看到是聊天界面,至于是和谁,没看得清。
我明白我是吃醋了,不管是谁。
我很小心眼,小心眼到有异性说一声马潇潇的名字我也会不高兴。
出于性格里某些原因,我没有提醒她,只让她自顾看着就好。百般无聊,我也拿出手机看小说,猫腻的《择天记》我还没看完呢,我比较喜欢猫腻的书,算是网文里难得的清流吧。
我尤钟爱一句话,治不好的病,是命!
将命比喻成病的人,我都觉得骨子里带着某些深沉或者是伤感。
忽然听得马潇潇大喊了一声我的名字,我一愣神,嗯了一声,回头去看她,见她已经落后在我身后四五米,我赶紧跑过去,问:“怎么了?”
马潇潇哼哼着说:“你还问我怎么了?你就玩手机,你问我怎么了,我要不叫你你怕是把我都给忘了吧!”
我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这确实是我的错,可就我一个人错了?没道理吧。
先前压抑在心里的火这时候也冒了出来,直接将马潇潇这句话给顶了回去,我说:“我玩手机,你怎么不看看你先前在干嘛?我跟你说着说着你就没了声音,只顾着聊天,谁比我重要?你宁愿和人家在手机上聊,也不愿意跟我面对面聊!”
一说出来,什么也顾不上了。马潇潇明显愣了一下,随后说道:“你不会叫我啊!”
我不禁一笑,原来还有这种道理,脾气一上来,也懒得跟她废话,直接转身就走,哪怕她在后面吼了两声“唐默你别后悔”我也是死不回头。我第一次觉得马潇潇一点都不讲道理,似乎什么错都可以推到我身上来。
这是病,公主病!
可某些时候的马潇潇又成熟得可怕,有些时候又幼稚得可笑,我实在是捉摸不透到底哪个才是真正的马潇潇。至今我也搞不明白为什么她会在那个雨夜接受陈观潮的外套,虽然我已经解开了这个心结,可是不明白就是不明白。
这本就是一件没道理的事。
第壹五肆章 如此最好了
我真的没有回头,就这样一个人快步回了学校,一脑袋钻进宿舍,从枕头底下掏出烟来,躲进厕所一顿猛抽,在六点二十的时候准时进入教室。每个周都要调位置,所以必须提前过去。这个周轮到我们这组坐在最后面,与我刚来时那个位置一样,后门靠阳台的位置。
刚把位置搬过来,如平常一般,我和潘果果是挨着坐的。一切都收拾妥当,便打算去阳台上吹吹风,散散心,顺便把身上的烟味去一下,毕竟身旁坐着一个女生。
天际被晕开一层红,越到山巅,红色越深,好一个残阳如血,这一日就这么过去,从早晨的公交车开始,到日落西山结束,如一个人的一生。
有人说人死后,会变成一本书,书的内容就是这个人的生平,这样一来,有的人成了名著,有的人成了禁书,有的人成了菜谱,还有人会变成地图,有人是美图秀秀的使用手册,有人是小旅馆的登记簿,于是整个世界就变成了一个巨大的图书馆,我们读着别人的故事,却不知道自己的一生。
我想知道,我死后,会变成一本怎样的书。
如果可以,就变成一颗石头好了,什么都不要写,风吹日晒,变成流沙,散落天涯,我还是更喜欢读别人的故事。
忽然,只听得教室里一阵叮里当啷,似乎是有谁的陶瓷杯打倒在地,我好奇地透过窗户,只见潘晓涵正和别人扭打成一团。这还得了,赶紧抛开那些无聊的思绪,管他书还是石头,先把潘晓涵拉开再说。
我冲过去挡在潘晓涵面前,这才注意到和他打架的是刘少阳,而杨木木正站在潘晓涵身后,对着韩梅梅怒目而视,吼着:“韩梅梅你有本事嚼舌根,你怎么没本事说出来啊,只敢背后说人家的事,怎么,当面说就没这个胆子了?是不是觉得有刘少阳护着你,你就可以为所欲为了,是吧?!”
我这才注意到韩梅梅满脸泪痕,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我没有。一看到是这四个人的矛盾,我顿时就头大,韩君玮和叶长安还有刘峰三个人都拉不住的潘晓涵脸红脖子粗地指着刘少阳,吼道:“妈的刘少阳你长本事了,对木木动手,谁他妈给你的胆子!”
刘少阳也不是一个愿意吃亏的主,还嘴道:“你眼瞎啦!你没看见是杨木木动手打梅梅我才护着她的吗?就他妈杨木木是人,韩梅梅不是人是吧,潘晓涵你他妈怎么就那么霸道呢你,要不要点脸了!”
潘晓涵:“我告诉你,他们女生的事我不想插手,但是你动手打木木,我他妈就要揍你,我告诉你!”
刘少阳也火起来了,吼着:“你来啊,看他妈谁打死谁!”
潘晓涵一下子挣脱,和刘少阳两人再一次扭打起来,我直接被潘晓涵一把推开,急促倒退,凳子砸下来整好砸到有甲沟炎的大脚趾上,痛得我眼泪直流。忍着叫了几声就往潘晓涵那边冲,我要是再过去晚一点,只怕两人就要打到阳台上去抄家伙了,如果见血了,这事可就没那么简单了。
顾不得别的,直接从桌子上踩过去,管他谁的!这时韩君玮他们已经将潘晓涵牢牢地锁住,另一边也有几个人将刘少阳拉到一旁,我一把将潘晓涵手中的扫把夺过来,说:“你干嘛啊,还想回家去待几天是吧?有完没完!你心里再怎么不爽,非要在学校里弄他。出了学校你说一声,我跟着你揍他,这他妈是学校,出了事任建宏不找你麻烦才怪了,你还真以为他喜欢你你就为所欲为了?”
“他都动手打杨木木了,我不可能袖手旁观吧,那我他妈还是男人吗?我知道他们关系不好,所以我早就跟他讲清楚了,我说她们女生的事,我们不插手,他说行。结果呢?你看到了,他敢动手,那我就对他不客气!”
“行了,你也别吼了,你们这些事,我也不想掺和,但是我告诉你,别打了,你还是想想等会儿怎么面对任建宏吧,这些话可不能当着任建宏的面说,否则你们四个人都得玩玩!”
韩君玮和叶长安他们也在不停地劝说,潘晓涵那双红着的眼睛总算是褪了颜色,安抚好潘晓涵激动的心情,另一边的刘少阳也没有要继续闹下去的意思,于是两个人这场闹剧来得快,结束得也快。
果然,不多时,板着个脸的任建宏站在站在教室门口,都不用他多说,刘少阳和潘晓涵两人就自己主动出去了,不过杨木木和韩梅梅倒是没有多大的异常。
今天这是个什么日子啊,净发生些令人头疼的事,不止头疼,还他娘的脚疼,现在我脚趾还在隐隐作痛。甲沟炎是真的难受,可我又不敢去做拔甲手术,痛的要死。
“你还好吧?脚好些了吗。”
潘果果柔柔的声音在耳畔想起,心头没由来一暖,我笑着点点头,说了句好多了。
潘果果苦笑着说:“是不是后悔来我们班了,你看你才来没多久,就发生了那么多事,真的,有时候我也弄不懂他们,究竟在想些什么。”
我摇了摇头,说:“怎么会呢,你想多了,我来咱们班,确实有一部分别的原因,但是遇见你们,我觉得这就是我最大的幸福和收获,我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潘果果:“人总爱要别人去理解,把自己摆在最中心的位置,不去考虑别人的感受,吹过一阵耳边风,就以为是要下雨。这或许就是他们四个人之间矛盾的原因吧。”
听她这么说起,我倒是有心好奇,这两对情侣之间到底发生了些什么事,于是我就向她问起这件事的来龙去脉。
潘果果想了想,似乎是在犹豫,但最终还是说了。
班上有一女林夕,很美的名字是吧?微胖,爱说。
与杨木木关系不赖,曾在杨木木耳边说韩梅梅私底下对杨木木某些习惯,某些事极其不爽,还曾大放厥词,要如何如何。于是矛盾就是这样的,至于真正的经过,谁知道呢?我不是三尺之上的神明,时时俯瞰人间。
或许有的人就像是抑郁症压抑在那层皮囊下,总得要找个地方来发泄一下。我来这个班近四个月,见识过一些林夕的事,与男朋友彭小兵之间那些爱恨情仇死去活来,只怕是说也说不尽。
我与她关系不差,但也没多好。
至此,我终于发现,原来复杂的并不是世界,而是我们。
第壹五五章 淡淡的忧伤
潘晓涵和刘少阳没有被任建宏审问多久,周日的晚自习是任建宏的,没多久潘晓涵和刘少阳就跟在任建宏的身后一前一后地进来了。一进门就可以看到任建宏脸色极差,隐隐在爆发的边缘徘徊。
刘少阳和潘晓涵两个人各自回到自己位置上。任建宏把挎包放在桌子上,食指关节在讲桌上敲了又敲,足以看得出来他是有多生气。底下一大片更是大气不敢出,等着任建宏接下来说什么。气氛极为压抑,我对此是没有多大的感触,也有些好奇两人到底达成了什么样的共识。
我正要悄悄问潘晓涵这件事的始末,任建宏开口了。
“你们长本事了啊,还学会了打架,潘晓涵,老子告诉你,上次你买烟的事情还没完,你他娘的能不能给老子省点心,这才过去多久,你是不是真以为我拿你没办法了!“
砰的一声,任建宏的大手砸在桌上,底下一众人不由得颤了颤,潘晓涵直接站起来低着头,不敢说话。估计是看潘晓涵态度还好,任建宏火气消了许多,冷冷哼了一声便不再呵斥潘晓涵。但是想要任建宏就这么消气,肯定是不可能的。任建宏倚着讲桌,忽然大吼了一声:“都给我把笔放下!班上的同学打架,你们很光荣是吗,看看你们这幅德行,你们的凝聚力在哪里,就他们一群散兵游勇,要上战场第一个死的就是你们!”
底下响起一连串搁笔的声音,我也依言将笔放下,任建宏又说了一大串说了很多次的话,无非就是班上同学要互相帮助,总是闹矛盾,要和平相处之类的话,这些话都让人听得耳朵出了茧子。
潘晓涵和刘少阳打架的事并没有瞒住,好在这件事只是发生在自家内部,罗少荣没有多管闲事的意思。然而任建宏看样子是铁了心要给潘晓涵一个教训了,硬是让潘晓涵大伯来将他接回去,没有他发话,不准回来。
哪知潘晓涵并没有惊讶的意思,似乎这些事都在他的意料之中。刘少阳和潘晓涵两人各打五十大板,都被任建宏赶回了家。
临走前,潘晓涵再三叮嘱我要看好杨木木,一定不要让她和韩梅梅激发矛盾。我连忙答应下来,否则不知道他又会唠叨到什么时候。毫无疑问地,两个人又躲在阳台上腻歪了许久,潘晓涵这才依依不舍地收拾着东西回去。忽然,抱着书的潘晓涵都走到了门口,又折返回来,我本以为他有什么要紧事要交代,哪知这家伙一开口又是让我看好杨木木。
“好了好了,我知道了,你赶紧走吧,我保证二十四小时把她看着,行了吧?”
潘晓涵嘿嘿一笑,说:“那可不行,都说了朋友妻不可欺,你这人还想二十四小时看着我家木木,你也不怕马潇潇吃醋。”
“赶紧滚吧你,就他妈你话多。”
我真想说一句,你家杨木木又不是没有思考能力的婴儿,一些简单的道理根本不需要谁教。我不知道是不是潘晓涵对每个他所深爱的姑娘都是这般呵护备至,如对待手中的宝。我自认为做不到,也不可能这样做,在我看来每个成年人都有自己的想法,没必要把对方看得死死的。
旁边空了个位置,我倒是有些不习惯。
自习时,潘果果又向我说起了和宋青云的事,几天之前,潘果果还是没能忍得住,联系了他。
潘果果低垂着眼眉,苦笑着摇头,双手死死地揪着衣服的下摆,抿着唇,久久才开口,说:“你一定觉得我很没用,是吧?明明都已经分手了还痴心妄想,可是我就是忘不了啊,唐默,你告诉我一个办法,怎么才能忘了他,好不好?”
沉默着,潘果果再次开口,说:“我好怕,我怕他在没我的地方把我忘得一干二净,到时候我是不是就是一个陌生人了?”
这更像是自言自语,我只是一个无关的听众。
别人眉来眼去,而我只能偷偷看你。
可能这就是对潘果果最真实的写照了。
什么时候爱一个人这般卑微,连想念也要偷偷摸摸。这时候我才注意到桌子角落上被封住的那句话,被潘果果重新用纸封上,好看的粉红色便签纸被透明胶粘在桌上,就好像那个秘密还在。
“这世界上不能说出口的话太多太多,你能不能陪我走你能不能留下来,你能不能帮帮我,你对我很重要,所以你可不可以不要走,到最后哽咽说出口的往往却是,没关系,我可以的,你走吧,我一个人会更好。
所以,是这样的吗?潘果果,何必要这样折磨自己呢。这世界没有规定谁必须深爱别人而不可放弃,你相信我吗?其实这个世界很大,七十亿人,一定有某个人可以很幸运地遇见你,然后抛开一切,与你长相厮守。”
“谢谢你,唐默,我想我知道了,忘记一段感情只有重新开始另一段感情,我会试着接受别人的爱,我会试着听话,不熬夜,不打游戏,早睡早起,好好学习,多吃蔬菜。”
有时候我们也会向往生活,可是我们太过于悲观,而不敢去凝望,用一切负面将自己裹成一个脏兮兮的孩子,荒废了青春,蹉跎了岁月,生活变得没有意义,如流落他乡的白马,找不到属于他的光头和尚。
一切都很好,窗外有繁星,那么明天的兰城也会因为夜里的星空而艳阳高照。
解决了他们的问题,可我还有自己的事。下午那件事一直盘亘在心口,久久不去,最后我只能用马潇潇变了来做一个总结。
人总会变,如我们会长大。
我还是不明白,有什么能够比我重要,其实我并没有那么重要吧。复读的生活多无聊啊,有个人说笑,是件再合适不过的事了,现在四个月过去,适应了这个陌生地方,还有什么无聊的呢?公主不会爱上骑士,哪怕骑士跨越了刀山火海,公主的王子,已经在宫殿备好了热腾腾的奢华晚餐。
然而骑士只能在宫殿外凝望星空,与魔王作战。
这其实与某南的猴子与和尚一样,猴子被和尚拯救,无家可归,只能跟着和尚的白马,浪迹天涯。
第壹五六章 晚安,兰城
这一夜,我在教室里一直等到十点三十分,当分针在六那个刻度上转了一圈又一圈,门外只有晚风和黑夜。看到潘果果桌上的纸有些好看,于是便问她要了几张揣在兜里,并没有别的意思,只是觉得好看。对于美好事物,不论你我,都会有据为己有的自私想法。
马潇潇没有低头的意思,可我并没有过错。罢了,尽早回去吧。
楼道里的灯坏了,从四楼往三楼去的楼梯漆黑一片,只有微弱的光勉强可以让人通行。忽然听到哎呀一声,有人摔倒在地,本打算就这么算了,不去理会,可偏偏骨子里想做个好人的基因蠢蠢欲动,我骂了声贱骨头,循着声音往上,没几步便看到了那人,依稀觉得有些熟悉。
“小倩!”
那人一愣,随即说道:“唐默,怎么是你?”
我不禁苦笑,没想到会以这样的方式和聂小倩再次见面。顾不得别的,将聂小倩扶起来,坐在三楼图书角的椅子上,卷起她的裤腿,她先是有些拒绝,但见我执着,便只是抿着唇没有再抗拒,只是低着头,不言不语。
她脚腕已经有明显的红肿,这样只怕是走不了路了,我轻轻碰了下,聂小倩下意识缩回去,痛叫了一声。看来是有些严重了,只是这时候医务室早就已经关门了,又这么晚了,请假是不太可能了,忽然想起我宿舍里还有一瓶花红止痛酊,那应该是有用的,可要是我回去了,把聂小倩就在这儿我也不太放心,这可如何是好。
“能走吗?”
聂小倩站起来试了试,闷哼一声,然后摇头,闭口不言。
“那……我送你回去吧,好不好?”
我尽量让自己的语气显得温和,聂小倩并没有拒绝,然后轻轻地点点头。
而这个时候又听得一阵细碎的脚步声,那人从黑暗里显露身形,正是许久未见的杨伟,同聂小倩说了声等会儿,我冲杨伟叫了声。杨伟回头,见是我和聂小倩,眼神有些怪异,随后又被隐藏起来,说:“怎么了?老黑。”
我一边将聂小倩扶起来,一边说:“你送小倩回去吧。”
我忽然感受到身旁的聂小倩身子很明显颤了颤,很快又恢复正常。杨伟犹豫了一下,正要答应,聂小倩忽然开口,说:“算了,我自己回去吧。”
这怎么行,我将要自己走的聂小倩拉住,说:“你这是干嘛啊,你脚崴了,脚踝都肿了,还能走路吗?听话,让杨伟送你回去。”
聂小倩哼了一声,说:“你不想送我回去便不送好了,找这么多借口,先前就不要说送我回去啊,我就知道,你的话从来就不值得人相信!”
我……我只是随口说说,哪知道聂小倩想这么多,怕她误会,便只能解释,说:“我是想回宿舍给你拿消肿止痛酊,让你晚上回去敷一下,否则你这样明天还会更肿。”
“算了,我自己回去吧。”聂小倩冷冷回了句,一把挣脱我的手,没走几步便痛得扶着凳子,硬是倔强得没有回头。一旁的杨伟尴尬地这也不是,那也不是。
“额……要不这样吧,老黑,你把东西放哪儿了,我去拿,应该可以赶上你们。”
当下也只得这样了,只是这样有些委屈杨伟了。杨伟应该是看出了我的心思,说道:“没事的,我跑得快,行了就这样吧,你住哪间宿舍来着?”
“314,我放我衣柜的最下面了,你把门打开就知道了,我的衣柜是进门左边从上往下第二个。”
“行,你赶紧送小倩回去吧。”
“那好,麻烦你了。”
胖子杨伟笑着说了声没事,匆匆下楼去了。我走过去,扶着聂小倩,她先是象征性地挣扎了一下,随后还是乖乖地任我扶着一瘸一拐地走着。
我问她说:“你为什么不让杨伟送你?”
聂小倩冷着个脸回答说:“你不想送我就别找理由,反正你出尔反尔也不是一两次了。”
我就觉得奇怪了,聂小倩现在怎么这般咄咄逼人,从前不是这样的啊。我有些摸不透,便不想在这个问题上纠结,扶着聂小倩继续往前走。因为伤得比较重,所以聂小倩走得很慢。忽到楼梯口,又听得一阵平缓的脚步声从楼上传来,脚步渐近,来人却是马潇潇。
马潇潇看见我,忽然冷笑起来,那是我从未见到过的陌生。她靠近我,忽然说:“难怪我在你们班找不到你,原来你在这儿啊。”
说完,转身就走。
“要不我还是自己回去吧,你赶紧去追她。”
“不用,我说了送你回去就要送你回去,我要让你知道,我唐默的话是可以相信的,我并不是满嘴谎言!”
聂小倩愣了一下,推开我说:“我没有和你闹,你赶紧去跟她解释,等会儿我在楼下等杨伟,让他送我回去就行。”
我摇了摇头,说:“真的不用了,我还是送你回去吧,有吧。”
聂小倩还想再说什么,见拧不过我,只能乖乖地让我扶着。
香樟在夜晚扶摇,每次经过这段路,总会有许许多多的回忆涌上心头,路灯黄色的光晕晃着眼,远处看不清,可是还好我看得清聂小倩。她从见到马潇潇开始,一路上就一直沉默不语,哪怕我讲笑话她也能忍着不笑。
杨伟很快就回来了,气喘吁吁地把药递给我,使了个眼色。他知道的,如果是他递给聂小倩,恐怕她是不会要的,只能借我的手。只是杨伟并没有就此离去,而是我们三人并排着走。
“喂,老黑,你这一上去就没怎么来看我啦,你这人太不够意思了吧你。”
“没有啊,最近比较忙,忙着准备一二九的合唱,还要很多题要刷,一天累死了,也不知这苦日子何时才是个头。”
“快了,快乐,还有半年。”
很快,我和杨伟目送聂小倩回到宿舍,临走时我叮嘱她用冷水敷一下,而且还不能洗澡,要两天之后才能用热水活血化瘀。
杨伟肩靠了我一下,说:“你小子懂得还挺多的啊,要不是你这眼睛的问题,将来你一定是个名医。”
我笑着,锤了杨伟一下,说:“就他妈你会说好话!诶,今天这事儿,对不住啊,是我考虑不周,给你道个歉,对不起。”
杨伟搂着我肩膀,说:“得了吧,别说这种话,咱俩是兄弟嘛,没有对不起谁,而且我早就知道聂小倩不会喜欢我的,我也不明白了,你小子到底有什么好的,聂小倩对你念念不忘也就算了,马潇潇那种女神级别的你也勾搭上了,传授我一个诀窍呗。”
“滚吧你,先减肥吧。行了,走了啊,你赶紧回去吧。”
“行,晚安。”
“晚安。”
晚安,杨伟。
晚安,聂小倩。
晚安,马潇潇。
晚安,兰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