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成为李月圆后,我和李白双双顶流了(四十五)
(四十五)
不是不报,时辰未到。
风水轮流转,倒也不用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喝完酒就轮到李太白。
李太白:ヾ(@⌒ー⌒@)ノ
原来,起了不轨之心的竟是杜子美。
李太白嘴唇翕动,有心解释,可偏偏杜甫满眼含泪醉醺醺的模样更具说服力。
在荪歌打趣的目光下,李太白满头黑线,弯腰将依旧在胡言乱语的杜子美扛在肩上扛走了。
他实在是担心,如此狂热的杜子美,口中还会吐出更加惊世骇俗的话。
阿月那一脸的戏谑,让他无力承受。
整整一夜,李太白过的心力交瘁。
酒醒后的杜子美丝毫不记得醉酒后的真情告白,依旧沉浸在喜不自胜的喜悦当中。
越跟谪仙人相处,他就越发觉得多年崇拜是值得的。
“在下科举落榜正心中苦闷无所事事,不知是否有幸能伴谪仙人和明月公子同游?”杜子美站在门口,决意道。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必须得牢牢把握。
李白颇为狼狈,不假思索道“科举落榜难道不是更应寒窗苦读吗?”
他好酒,生来无酒不欢。同他游历,必然离不开美酒。
昨日杜子美醉酒后的种种仍然历历在目,心有余悸。
同游?
想都别想。
杜子美求救似的看向荪歌,如同小奶狗似的可怜巴巴。
荪歌瞬间会意“阿兄,读万卷书重要,行万里路也重要。”
“游历知大唐山水,识百姓疾苦,有朝一日入仕,更易体贴民生。”
“阿兄,你就应了吧。”
杜子美的后半生过于凄苦,过于令人心疼。
最畅快恣意的两年,不应该因她的存在而被剥夺。
荪歌声音里的郑重其事和悲悯,让李白动容。
悲悯?
这一刻,李白隐隐觉得,也许在初见,阿月就预见了杜子美的一生。
充满波折,让人心酸的一生。
可他不知,出身如此清贵的杜子美,意气风发衣食无忧,为何会令阿月产生悲悯。
他的阿月,究竟是什么人?
“既如此,那便一起吧。”
闻言,杜甫大喜。
“能与仙人同游,是杜某一生之光。”
只有荪歌知晓,这句话几乎一语成谶。
有了李太白松口,杜子美欢天喜地的收拾行囊,正式开始了三人同行的日子。
圣人言,三人行,必有我师。
可到了他们这里就变成了三人行,必有一迷弟。
寻仙访道,采折瑶草,一同造访了王屋山阳台观。
阳台观依旧,烟云了然,仙气弥漫,可当初那位智者早已逝去,恒久的留存于李白的记忆中。
望着高耸入云的王屋山,望着似来自天际的水流,就仿佛与李白记忆中那位老者融为一体。
心潮起伏,李白挥墨。
“山高水长,物象千万,非有老笔,清壮何穷。”
“十八日,上阳台书,太白。”
李太白的草书如他的诗,豪放俊逸,雄浑之余又不失飘然仙气,高出尘寰。
荪歌长舒一口气,心中满是惊异和佩服。
上阳台贴,就此问世。
杜甫亦难掩惊艳,李太白不愧是大唐的谪仙人。
盛唐的气象万千,皆出于李太白。
不仅仅是神来之笔的诗词,也有这一气呵成的草书。
直抒胸臆,心绪来潮的李太白并不知这短短二十余字的上阳台贴将会在书法史上留下怎样的地位。
李白的亲笔,连城之价。
李太白漫步于王屋山,坐在当日解惑的石凳上,目露追忆,眼神柔和细腻,就好似对面的老者依旧平和智慧的在为他指点迷津。
“阿月,我突然觉得,这世上应该是有仙人的。”
荪歌安静的听着,并没有作答。
她知晓,在李太白心中,司马承祯值得有一个仙人归宿。
她也知晓,李太白无需安慰。
低落情绪过去,李太白又是那个潇洒如风的谪仙人。
晚秋时节,落叶枯黄,荪歌三人依旧漫游于梁宋之地,并没有长途跋涉,奔赴远方。
只是,陈留镇的一次偶遇,三人行变成了四人行。
高适!
就是那个写下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的高适。
骏发跨名驹,雕弓控鸣弦,留欢不知疲,清晓方旋来。
荪歌冷眼旁观着这一段锦衣游猎,饮酒赋诗,纵情游乐的时光。
她这人,向来都护短。
因为李白的际遇,她很难对高适表达善意。
名扬天下的李太游历梁宋,不曾对还是籍籍无名的高适有任何轻视,反而倾心相对,示意真诚。
可高适呢?
高适是如何回应这份赤诚的?
剧情中李白入狱,曾经把臂同游的友人高适面对李白卑躬屈膝的奉承和求救,视而不见,毫无作为。
出狱后的李白,与这位昔日把酒言欢畅谈理想的挚友恩断义绝分道扬镳,甚至刻意抹去了与高适旧交的过去。
也许高适有隐情,有苦衷,但无论怎样,都不能抹煞高适的冷漠对本就身处绝境的李太白造成的伤害。
剧情中的是非对错,人情冷暖,她不愿细细探讨,但她也不愿亲近高适。
朝夕相处数十年的李白,能够清清楚楚的感知到荪歌情绪上的没一点变化。
冷淡,疏离。
不同于对岑勋的以礼相待,也不同于对杜子美的热情似火,也不同于当年在扬州城的恶意,就是单纯的疏远。
“阿月,可是不喜?”
“道不同,不相为谋。”
荪歌以简简单单的七个字解释了她的疏离。
李白愕然,但还是很快告别高适。
他不愿看到他的阿月面颊上的笑颜被深藏,再说了,多年的实际早已证明阿月看人的眼光从未错过。
比如,杜子美。
饶是他对杜子美的热情有些招架不住,但数月相处,他知道,杜子美亦有一颗赤诚之心。
分别前,相聚梁园作别。
梁园曾是西汉梁王刘武营造的皇家园林,也曾豪奢一时,轰动天下,是有名的风雅场所。
但随着时光流转,王朝更迭,院墙颓败,古木参天。
“我浮黄河去京阙,挂席欲进连波山。”
……
“人生达命岂暇愁,且饮美酒登高楼。”
……
“歌且谣,意方远。”
第九十二章成为李月圆后,我和李白双双顶流了(四十六)
(四十六)
荪歌看着趁着酒意,在梁园墙上挥墨作诗的李太白,无奈地勾了勾嘴角。
看来,此次得她千金买壁,将这面墙保存下来了。
说实话,有李太白这样一个兄长,着实费钱。
可若是等着剧情中的宗氏女前来买壁,宗氏女惊艳于李白的才情,心生绮念,与李白短暂情愿心灰意冷成为女道士怎么办?
世家贵女的一生,不应折于此。
作别了高适,杜甫,李白心血来潮前往了齐州,寻找高天师想要进行道教的授箓仪式,想要成为真正的官方道士。
荪歌一如既往的纵着李太白,知天命之年的李太白还是少年心性。
她伴在李太白身边逾四十年,已经比她想象中长太多了。
见证,亲历了,李太白的一生。
在荪歌的身体渐渐出现问题后,李太白结束了漂泊游历的生活,长居金陵扬州一带。
于他们而言,金陵扬州,更令人怀念。
荪歌也不知她怀念的是当年创立酒肆妆造香料,还是怀念那首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亦或者是那句,扬州月色正好,阿月可缓缓来矣。
数十年的光阴实在是太久了,久到她有太多太多的事情记不清。
长留扬州,荪歌和李白正式开始了老人家的养生生活。
谪仙李太白不仅仅洗手作羹汤,且跟着杏林高手学了基本药理常识,为荪歌做药膳。
无人知晓李白心中的惶恐。
在他心中,犹如仙人般的阿月向来都是无所不能,强大自信。
若不是此次因着风寒突然垮下的身体,李白真真就要忘记他的阿月,这位明月公子其实是个女孩子。
阿月是他在这世间最深的牵绊,若无阿月,那他又是谁呢?
这一刻,谪仙人如同一位最寻常不过的老人。
有喜怒哀乐,担心生老病死,恐惧别离。
明明是一场小小的风寒,可却渐渐药石无医,名医们束手无策。
“阿兄,我想回青莲。”
斜靠在软塌上的荪歌,病怏怏的说着。
她身为李明月,此生注定能护住的只有李太白,还有李太白身侧的人。
大唐的国运,她无力改变。
“阿兄,我想回青莲,想去看看戴天山,也想去看看大明寺。”
蜀道乃天险,无论外界如何风云突变,巴蜀之地依旧能保住基本的宁静。
李白忍下心中难以言说的涩意,微微勾唇,装作云淡风轻的模样“好,阿月想回去,那我们便回去。”
离开前,李白遇到了一路追寻三千里的魏万,将自己的诗稿全部交给了对方,让其整理成册。
他心知,他的阿月始终都希望他的诗仙之名光耀整个大唐,乃至流传千古。
如今,他即将携阿月一起归蜀,也许此生再也不会出来。
面前的年轻人访他三千里只为见他一面,足以说明可信可用。
“必不会辜负前辈所托付。”魏万郑重其事道。
李白微微点头“尔后必著大名于天下,”
他的这句盛赞,足以让魏万文坛留名。
……
荪歌当年置办的大游船已荒废破败,不复之前的华丽奢美。
一桩桩一件件,都好似在提醒着李太白,韶华易逝,往事难追。
李白重新买了舟船,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精致小巧。
回蜀的路上,李白化身絮絮叨叨的老人,似是要将这些年的过往再次讲给荪歌,仿佛只要这样,就能让时间留住。就能将他的阿月留下。
欲上青天揽明月,这是李太白此刻唯一的念想。
“阿兄,告诉你的秘密。”
荪歌着实不愿见素来放浪形骸潇洒飘逸的李太白露出这样的神情。
除却不忍,还有不舍。
“阿兄,我其实是仙女。”
“仙女下凡,所以这一世我诸事顺利,万事胜意。”
“所以,阿兄,我的离去从不是离去。”
她是不死的。
李太白定定地望着荪歌,然后重重的点了点头。
在他心中,阿月一直都是神,是他唯一信奉的神。
这几十年来,阿月一直在助他成就谪仙人的美名,殊不知,这世间早已有神明。
李白歪过头去,眼泪自眼角滑落,一滴一滴。
离别,果然是一件伤感的事情。
可不辞而别,对活着的那个人来说更加残忍。
小舟依旧在江上飘荡着,再一次看到了峨眉山月,只可惜身旁之人早已没有了生息。
这世间,他成了真正的孑然一身。
李白将他的阿月葬在了戴天山,而他自己则敛起一身风华与倨傲,似寻常教书先生留在了大明寺。
一时间,大唐再无谪仙人的踪迹。
战乱起,李白方知他的阿月为何临终前执意返回蜀地。
天险,在这种时候成了天然的屏障。
他的阿月,是真的用一生在成全保护他。
他已经不记得有多久不曾饮酒了,没有阿月亲酿,好像所有的酒都索然无味。
他甚至在垂暮之年亲自动手学习酿酒,想在阿月的忌日给阿月一个惊喜。
只可惜,尝遍天下美酒,但愿长醉不愿醒的他竟酿不成半分阿月的神韵。
公元762年,阿月离世的第十年。
他从没有想过,他竟真能在这世间独行十年。
战乱平息了,听说当年那个叫魏万的年轻人改名叫魏灏高中进士,亲自编纂整理了《李翰林集》。
诗本一出,他谪仙人的名头真正的镌刻在了历史的丰碑上。
那他的阿月呢?
为何这世间竟鲜少有人记得他的阿月了。
明明他的阿月才是这世间最惊才绝艳,就连他都望尘莫及的人啊。
世人都说,李太白从盛唐走来,举杯提剑,吟唱气象万千,无论是身处朝堂还是江湖,都是最闪亮的明珠。
但他知,阿月才是。
若无阿月,他一生多坎坷。
小舟之上,垂暮之年,头发花白的李白,手中拎着酿制的最有韵味的酒,未沾一滴,浑浊的眼睛中却布满了热泪。
仰头,望月,随即用看向一旁的孤坟竹楼。
没有神明的世间,如身处沼泽毒雾。
谪仙人溺水而亡,文人揣测,仙人醉酒独爱月,揽不得青天明月,便水中捞月。
唯有岑勋知,谪仙人想寻的是他心中的神明。
秋风清,秋月明,
落叶聚还散,寒鸦栖复惊。
相思相见知何日,此时此夜难为情。
------题外话------
写千古一帝始皇帝时,我更想体现的是一种历史的厚重感和始皇帝的雄才伟略。
写李白,我变换了下写法和风格,总想着让大家参与进谪仙人的一生。
不止荪歌是见证者,大家也是见证者。
说实话,李白这个故事我写的并不顺,想展现李白的一生,却很容易就变得叙事无味。
很多时候,写出来又删了。
故事最初是想将李白的那些困顿凄苦一一写出,可越往后我越不忍心。
我始终都觉得生性洒脱不羁之人,心中也必然有一处柔软。
阿月,便藏在李白心中最柔软的地方。
我也不知,我的李白是否写出了大家想要的模样,但我尽力了了。
笔记密密麻麻做了七八页,若不够精彩那就是我笔力还不够。
至于李白捞月而死的结局,我觉得这才是谪仙人最浪漫的归处。
第九十三章成为高纬后,堂兄长恭杀疯了(一)
(一)
纵马为娱,刀剑为欢。
破阵高歌解危局,忠良幸能挽天倾。
———兰陵王高长恭
汉族在历史上曾经有过一个接近亡国灭种的至暗时刻,极为混乱,数百年的纷乱黑暗,便是魏晋南北朝。
胡虏遍地,汉家子弟几欲被屠戮殆尽。
政权更迭,民不聊生,哀鸿遍野,易子而食如同家常便饭。
可偏偏后世有人不明所以,人云亦云,高呼“魏晋南北朝,荒唐且美好。”
高喊“喜欢魏晋南北朝,想亲眼看看那时胜过世俗的绝美爱情,男子可以以阴柔为美,女子可以上阵厮杀。朝代允许,世俗同意,男也好,女也好,中意就好。”
这样的论调,荪歌嗤之以鼻。
智商越低,常识越少,便越觉得魏晋南北朝美好浪漫。
所谓的胜过世俗的绝美爱情,是指可以和喜欢的人被炖一个锅里,不分男女,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吗?
所谓的女子上阵杀敌,是指男子战死沙场不知几何,柔弱妇孺不得不巾帼不让须眉保家卫国吗?
究竟是对这数百年的黑暗绝望有怎样的误解,才能说出这样白痴愚蠢的话。
那个年代,多少人成为了两脚羊,被炖煮分食?
那些整日叫嚣着想去魏晋南北朝的,是想尝尝人肉的滋味还是想被吃?
说的简单粗暴些,这就好比在稳定安全的华夏头脑发热非要去叙利亚体验生活。
骤然来到这段时空,荪歌心中是万般不愿的。
试问,哪个刚刚游历盛唐万千气象的正常人会喜欢上这个压抑的让人喘不过气来的时期。
当然,魏晋南北朝不是没有如玉弦般清冷干净的妙人儿,但她知道她没那个福分。
她是高纬,于她而言,这是天大的噩耗。
就是那个顺天象继位,毒杀兰陵王自封无愁天子,命宠妃玉体横陈百官千金观之的高纬。
北齐后主,亡国之君。
尤其是,高家以奇葩变态神经病著称。
当然,还短命。
不过,在这个混乱黑暗的时代,短命也有短命的好。
荪歌所在小角落里,默默的回忆南北朝的势力分布,以及北齐皇位的频繁更迭。
南陈,北齐,北周。
北齐短短的二十几年国运,皇位更迭五次,一个比一个疯狂离谱嗜杀,还短命。
就好似,这种精神病的因子深深的刻在北齐皇族高家。
荪歌很是怀疑,在这样的北齐皇室,是如何出现了兰陵王这个清新脱俗丝毫不妖艳做作的异类。
传说中的歹竹出好笋?
如今在皇位上坐着的是高纬的父皇高湛,也就是在后世被一度洗白的长广王殿下。
宠信奸小,淫乱姑嫂,肆意诛杀宗室大臣,疯魔无道,这一桩桩一件件,哪里有一件冤枉了高湛。
唯一的可取之处可能就是仪表堂堂丰神俊逸的外貌了。
北齐灭国,历史必然。
自公元550年,高欢次子高洋废东魏孝静帝,建立北齐始,北齐就不曾有过真正的宁静和光明。
她何德何能出现在这样一个光怪陆离惨绝人寰的时代?
重操旧业,继续伤天害理,兴风作浪吗?
说实话,荪歌真真有些搞不懂她为何成为高纬。
╭(╯^╰)╮
抬头,无语问天。
再等一年,她就要继承高湛留下来的烂摊子,开始她穷奢极欲草菅人命的一生了。
至于高纬的心愿,她着实有些摸不着头脑。
黑雾弥漫下的荆棘丛,尖刺密布,沾满血肉,一望无尽,除却恐怖,只余麻木。
这是她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
没有清晰的意愿,甚至不曾有任何表达,如此抽象的画面,她该如何领悟高纬想要表达的意思。
这种东西,向来仁者见仁。
难不成让她误打误撞,错了的话存档重来?
荪歌再一次长长叹了口气。
自她知晓成为高纬后,笼罩在心头的阴霾就不曾散去。
沉甸甸的,就好似空气中都飘荡着的是人肉的香味,也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
华美的宫殿,如囚笼。
艳丽荼蘼的御花园,似鲜血浇灌,白骨滋养。
“殿下?”内侍面带愁容,小心翼翼的唤着。
殿下面上的表情变来变去,时而迷惘,时而狠厉,他看在眼中实在胆战心惊。
谁人不知,这华贵的宫殿中,日日都会有人悄无声息的死去,要么成为花肥,要么大腿骨做琵琶,要么人皮做扇面。
留个全尸,体面点儿死都是一种奢侈。
他绞尽脑汁,赔尽笑脸,贿赂长秋寺卿的干儿子,方才有机会近身侍奉二殿下。
尚未稚子都二殿下虽也喜怒无常,但总归还不至于那般残忍嗜杀。
看来,今天的杖刑是少不了了。
他不过是回去重新为殿下取了个手炉,殿下便心情不豫了。
也不知是谁不长眼地惹了殿下不快。
“嗯?”
荪歌转身,随意将手中的小木棍扔在地上,接过内侍递过来的手炉,嘴唇轻抿,淡淡问道。
小内侍如临大敌,额头上布满细密的汗珠。
“殿下赎罪。”
小内侍扑通一声跪在地上,身如抖糠,声音瑟瑟发抖,额头一下接一下,似是不知疼痛一般狠狠的撞击在地面上,不停的求饶。
额头的鲜血,很快便染红了青石板。
荪歌:……
荪歌蹙眉“停下。”
人命比草芥还要轻贱的年代,她还能说些什么?
以一人之力,改变这个人吃人的世道吗?
这才是真正的,蜀道难,难于上青天。
天下,不只有北齐。
中原北齐,北周,南陈三足鼎立,突厥虎视眈眈,纷争和硝烟从不曾有一刻休止。
内侍猛的定在原地,任由额头的血滴布满整个面颊,但一颗心依旧高高提着,一动不敢动。
生死,皆在一念。
这便是时代的悲哀,无人能够挣脱,也无人能够逃离。
哪怕是这北齐的王!
文宣帝高洋之子高殷,短暂继位,随即暴毙。
孝昭帝高演为保亲子性命,重病之际传位其帝长广王高湛,可结果呢,到头来依旧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其子高百年,依旧难逃一死。
这北齐皇室,过于疯魔,过于残忍。
第九十四章成为高纬后,堂兄长恭杀疯了(二)
(二)
“碍眼。”
“自己将伤处理好,本殿看着烦躁。”
荪歌捧着手炉,冷冷地说道。
身处皇室,人设不能崩的太快。
被有心人看在眼中,她便是要被当作妖魔,受烈火焚身之刑。
死不死的不重要,疼才是最可怕的。
“多谢殿下饶命之恩。”
内侍松了一口气,下意识便又要叩首谢恩。
见荪歌冷哼,才硬生生止住。
荪歌心知,她不走,小内侍大气都不敢喘一下,莫说止血了。
想到此处,荪歌整理了下披风,抱着暖炉,加快脚步向远处走去,原地只余小内侍一人。
小内侍几乎虚脱,陡然松了口气的情况下,身体不受控制的瘫软在地上,额间滴落的鲜血已经模糊了视线。
疼痛,受伤,都不算什么。
他知道,他又成功逃过一劫,又能多活几日了。
每多活一日,都是一种恩赐。
远远走开的荪歌,不用脑子也知小内侍都想法。
勾勾嘴角,苦笑一声,按着接收的剧情,回到了宫殿。
寒风呼啸的凛冬,彻骨的冷。
“殿下,快,驱驱寒气。”
一回到殿中,便有侍女鱼贯而入,手捧描金热水盆,锦帕,热汤。
开口说话的是一位挽着妇人发髻的年轻美妇,比起其余人的胆战心惊如履薄冰,这妇人倒是随意了许多。
妇人先是接过她手中的手炉,替她脱去披风,然后用沾了热水的帕子为她擦手。
荪歌心中暗暗思量,她如今才八岁,高湛应该不至于丧心病狂的为她安排侍寝之人。
所以,这般年纪,如此有头有脸,只能是陆令萱了。
高纬的乳母,也算得上是一位奇女子了。
长袖善舞,奸巧机辩,最会谄媚附势,到头来,更是成了这北齐的无冕太后,把持朝政,为所欲为,可谓是春风得意,尊贵无比。
明明是叛贼之妻,充为奴隶,可偏偏又走到权倾朝野这一步。
也不知是该说陆令萱善于钻营运气太好,还是这北齐高家过于磕碜。
见荪歌沉默没有言语,陆令萱秀眉一皱,很是关切的开口“是谁惹殿下不快了?”
陆令萱早已不是普普通通的宫中女官,因其照料高纬有功劳,加之舌灿莲花,讨得了武成帝高湛及其皇后的欢心,被册封为郡君。
郡君,乃是对朝廷命妇的封赏。
从被封为郡君的那一刻起,陆令萱就摆脱了叛将之妻宫中奴仆的身份,为她以后光明正大地行走于前朝后宫拉拢人脉奠定了基础。
荪歌摇摇头,抽回手。
“就觉得这天寒地冻,心中烦闷。”
“姊姊莫担心。”
北齐时,常称母亲为姊姊。
高纬对陆令萱甚是依赖,二人之间素来关系亲厚。
有时称其为干阿你,有时称其为姊姊。
闻言,陆令萱开始绞尽脑汁出各种馊主意,试图哄荪歌开心。
陆令萱看的很清楚,在她成为高纬乳母的那一刻,一生的荣辱便于高纬息息相关。
哄得高纬开心,那以后不论权势还是地位都剁手可得。
可不论陆令萱说什么,荪歌都蔫蔫的。
陆令萱心下着急,可又无可奈何。
“姊姊,我想小憩片刻,就先不用吩咐人伺候了。”
看不清高纬的心愿,她总觉得此间世界遥遥无期。
深深怀念当初成为赵高的日子。
唉,还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做赵高有什么不好的,有千古一帝作为掌舵人,为她保驾护航,她要做的永远都是冲锋陷阵。
为赵高时,她从未心生迷茫。
始皇帝为君,她为臣。
始皇帝待她以诚,她报始皇帝以忠。
如今呢?
那些口口声声喊暴秦,觉得大秦黑暗的,都来南北朝领略下何为丧心病狂。
何为道德的沦丧,何人人性的丧失。
陆令萱还欲开口,但见荪歌已经眯住了眼睛,心不甘情不愿的行礼离开。
窗外的寒风肆虐,殿内地龙烧的正旺,瑞兽香炉的袅袅升起的香气清冽爽利,一如床前摆放着的白釉绿彩长颈瓶中插着的红梅。
荪歌眯着眼睛,缓缓睡了过去。
站在殿外飞檐斗拱下的陆令萱面若寒霜,温婉和蔼的气质消失的干干净净,只剩凌厉威严,让身侧的人不寒而栗。
“今日是谁伺候的殿下?”
高纬是她摆脱过去,飞上枝头变凤凰的唯一机遇,她绝对不允许出现一丝一毫的意外。
关于高纬的一切,她都要掌握在手心里。
话音落下,便有女官应声,亲自去查看。
在这殿中,陆郡君的每一句话都是命令。
不从,用不了多时便会身首异处。
正在粗浅的包扎着伤口的小内侍,被气势汹汹的几人推门而入,不由分说被绑了起来。
小内侍心中绝望蔓延,深觉是自家殿下后知后觉又想算账。
也对,这偌大的殿中,又有几分宫奴在惹的殿下不快后能全身而退。
必死的结局,好似早已注定。
想到此处,小内侍也不再挣扎。
反正天灾人祸不断,家中也只余他一人,活着是赚,死了倒也不可惜。
“奴叩见陆郡君。”
小内侍在看到坐在主位的是陆令萱时,眼中唯一的期冀泯灭。
殿下稚子心性,许能扰他一命。
但若是想要处理他的是陆郡君,那才是真正的九死无一生。
“今日你侍奉殿下,殿下可有异样?”
陆令萱拨弄着指甲,看似漫不经心地随口问道。
但声音中的不容置疑,让人很难忽略。
小内侍心中哀嚎,他比任何人都更想知道踹腊梅树踹的很开心的殿下究竟是怎么了。
“在奴返回取手炉前,殿下一切正常。”
“但在奴取手炉时,殿下遇到何人,做了何事,奴并不知晓。”
小内侍被人押着跪在地上,老老实实的回答道。
陆令萱冷呵一声,手掌拍在桌面上,发出清脆的声音。
“能得殿下赏识,近身伺候殿下是天大的荣耀,你却如此疏忽。”
“独留殿下一人在园中,若因为你的疏漏让殿下遭遇不测,你有几条命能承担?”
至于是不是高纬执意,并不在陆令萱的考虑之中。
她只知,殿下不快,她心中亦堵得慌。
第九十五章成为高纬后,堂兄长恭杀疯了(一)
(一)
纵马为娱,刀剑为欢。
破阵高歌解危局,忠良幸能挽天倾。
———兰陵王高长恭
汉族在历史上曾经有过一个接近亡国灭种的至暗时刻,极为混乱,数百年的纷乱黑暗,便是魏晋南北朝。
胡虏遍地,汉家子弟几欲被屠戮殆尽。
政权更迭,民不聊生,哀鸿遍野,易子而食如同家常便饭。
可偏偏后世有人不明所以,人云亦云,高呼“魏晋南北朝,荒唐且美好。”
高喊“喜欢魏晋南北朝,想亲眼看看那时胜过世俗的绝美爱情,男子可以以阴柔为美,女子可以上阵厮杀。朝代允许,世俗同意,男也好,女也好,中意就好。”
这样的论调,荪歌嗤之以鼻。
智商越低,常识越少,便越觉得魏晋南北朝美好浪漫。
所谓的胜过世俗的绝美爱情,是指可以和喜欢的人被放一个锅里,不分男女,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吗?
所谓的女子上阵杀敌,是指男子战死沙场不知几何,柔弱妇孺不得不巾帼不让须眉保家卫国吗?
究竟是对这数百年的黑暗绝望有怎样的误解,才能说出这样白痴愚蠢的话。
那个年代,多少人成为了两脚羊,被炖煮分食?
那些整日叫嚣着想去魏晋南北朝的,是想尝尝肉的滋味还是想被吃?
说的简单粗暴些,这就好比在稳定安全的华夏头脑发热非要去叙利亚体验生活。
骤然来到这段时空,荪歌心中是万般不愿的。
试问,哪个刚刚游历盛唐万千气象的正常人会喜欢上这个压抑的让人喘不过气来的时期。
当然,魏晋南北朝不是没有如玉弦般清冷干净的妙人儿,但她知道她没那个福分。
她是高纬,于她而言,这是天大的噩耗。
就是那个顺天象继位,毒杀兰陵王自封无愁天子,命宠妃玉体横陈百官千金观之的高纬。
北齐后主,亡国之君。
尤其是,高家以奇葩变态神经病著称。
当然,还短命。
不过,在这个混乱黑暗的时代,短命也有短命的好。
荪歌缩在小角落里,默默的回忆南北朝的势力分布,以及北齐皇位的频繁更迭。
南陈,北齐,北周。
北齐短短的二十几年国运,皇位更迭五次,一个比一个疯狂离谱嗜杀,还短命。
就好似,这种精神病的因子深深的刻在北齐皇族高家。
荪歌很是怀疑,在这样的北齐皇室,是如何出现了兰陵王这个清新脱俗丝毫不妖艳做作的异类。
传说中的歹竹出好笋?
如今在皇位上坐着的是高纬的父皇高湛,也就是在后世被一度洗白的长广王殿下。
宠信奸小,淫乱姑嫂,肆意诛杀宗室大臣,疯魔无道,这一桩桩一件件,哪里有一件冤枉了高湛。
唯一的可取之处可能就是仪表堂堂丰神俊逸的外貌了。
北齐灭国,历史必然。
自公元550年,高欢次子高洋废东魏孝静帝,建立北齐始,北齐就不曾有过真正的宁静和光明。
她何德何能出现在这样一个光怪陆离惨绝人寰的时代?
重操旧业,继续伤天害理,兴风作浪吗?
说实话,荪歌真真有些搞不懂她为何成为高纬。
╭(╯^╰)╮
抬头,无语问天。
再等一年,她就要继承高湛留下来的烂摊子,开始她穷奢极欲草菅人命的一生了。
至于高纬的心愿,她着实有些摸不着头脑。
黑雾弥漫下的荆棘丛,尖刺密布,沾满血肉,一望无尽,除却恐怖,只余麻木。
这是她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
没有清晰的意愿,甚至不曾有任何表达,如此抽象的画面,她该如何领悟高纬想要表达的意思。
这种东西,向来仁者见仁。
难不成让她误打误撞,错了的话存档重来?
荪歌再一次长长叹了口气。
自她知晓成为高纬后,笼罩在心头的阴霾就不曾散去。
沉甸甸的,就好似空气中都飘荡着的是人肉的香味,也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
华美的宫殿,如囚笼。
艳丽荼蘼的御花园,似鲜血浇灌,白骨滋养。
“殿下?”内侍面带愁容,小心翼翼的唤着。
殿下面上的表情变来变去,时而迷惘,时而狠厉,他看在眼中实在胆战心惊。
谁人不知,这华贵的宫殿中,日日都会有人悄无声息的死去,要么成为花肥,要么大腿骨做琵琶,要么人皮做扇面。
留个全尸,体面点儿死都是一种奢侈。
他绞尽脑汁,赔尽笑脸,贿赂长秋寺卿的干儿子,方才有机会近身侍奉二殿下。
尚为稚子的二殿下虽也喜怒无常,但总归还不至于那般残忍嗜杀。
看来,今天的杖刑是少不了了。
他不过是回去重新为殿下取了个手炉,殿下便心情不豫了。
也不知是谁不长眼地惹了殿下不快。
“嗯?”
荪歌转身,随意将手中的小木棍扔在地上,接过内侍递过来的手炉,嘴唇轻抿,淡淡问道。
小内侍如临大敌,额头上布满细密的汗珠。
“殿下赎罪。”
小内侍扑通一声跪在地上,身如抖糠,声音瑟瑟发抖,额头一下接一下,似是不知疼痛一般狠狠的撞击在地面上,不停的求饶。
额头的鲜血,很快便染红了青石板。
荪歌:……
荪歌蹙眉“停下。”
人命比草芥还要轻贱的年代,她还能说些什么?
以一人之力,改变这个人吃人的世道吗?
这才是真正的,蜀道难,难于上青天。
天下,不只有北齐。
中原北齐,北周,南陈三足鼎立,突厥虎视眈眈,纷争和硝烟从不曾有一刻休止。
内侍猛的定在原地,任由额头的血滴布满整个面颊,但一颗心依旧高高提着,一动不敢动。
生死,皆在一念。
这便是时代的悲哀,无人能够挣脱,也无人能够逃离。
哪怕是这北齐的王!
文宣帝高洋之子高殷,短暂继位,随即暴毙。
孝昭帝高演为保亲子性命,重病之际传位其帝长广王高湛,可结果呢,到头来依旧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其子高百年,依旧难逃一死。
这北齐皇室,过于疯魔,过于残忍。
第九十五章成为高纬后,堂兄长恭杀疯了(三)
(三)
既如此,那就得有人来承受这份不快。
再说了,若是深论起来,这个小内侍确有失责之处。
嗯,她这是在按宫规处置。
陆令萱眸光闪动,看向小内侍额上的伤,多问了一句“殿下罚你了?”
小内侍摇摇头,一字不差地复述了荪歌的话。
“你确定殿下说的是自己将伤处理好?”陆令萱的眉头越皱越紧,不解至极,就好似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话。
她是殿下的乳母,最是清楚殿下的秉性。
殿下绝不是良善之人,那张如观音座下公子的面庞下遮住的还是高家不变的残忍和疯狂。
她养大的殿下何时有了恻隐之心?
小内侍忙不迭的点头,额头上的伤越发的鲜血淋漓,血肉模糊。
陆令萱的眉越皱越紧,眼中的疑惑越来越盛。
这样一来,她反倒有些不知该如何处理了。
万一这小内侍入了殿下的眼,她却自以为是的处理了,只会让她和殿下平添嫌隙。
因为一个不起眼的小内侍,不值当。
“起来吧。”
话音落下,押着小内侍的宫人们松开了手。
“你也莫怪我小题大做。”
“殿下唤我一生乳母,殿下的安危于我而言胜过一切。”
“你独留殿下一人在园中,本就是无形中陷殿下于险境。”
“你入宫为内侍多年了,基本的常识你该知道。”
陆令萱转变了话锋,轻叹一口气,语重心长地开口。
居高临下盛气凌人中又添了几分诡异的亲和。
“一旦殿下出事,你我死无葬身之地,所以在殿下的事情上再小心都不为过。”
陆令萱一边说着,一边对一旁对女官使了个眼色。
女官微微颔首,脚步匆匆却没带起任何声响离去。
再回来时,手中握着一个精致的瓷瓶。
“这是御赐的伤药,你在殿下身边近身伺候,留了疤只会伤了殿下的颜面。”
小内侍猛的抬头,不可置信地望着面前这位在殿下宫中呼风唤雨说一不二的陆郡君。
今天貌似格外幸运,接连两次在必死的境地下捡回了一条命。
不对,应是殿下怜惜。
殿下的怜惜,才是他的幸运。
向来都有些笨拙的小内侍,难得的灵光一闪聪明了一次,知道谁才是真正的金大腿。
“收下的。”
“以后若有什么问题,尽可寻我。”
陆令萱强压心中的不快,催促道。
小内侍如梦方醒,颤颤巍巍的将瓷瓶握在了手中。
在这宫中,他们这些内侍的命如草芥,是没有资格寻医官求药的,最多央求交好的医署学徒换些劣质的药材,自生自灭,全看运气。
乱世之中,人命最不值钱。
虽说他额上的伤并不致命,但就像陆郡君所言,一旦留疤,就再也无法近身伺候殿下。
到时候,经由长秋寺再分配,也是个祸福难料的结局。
“郡君的恩情,奴铭记于心。”
小内侍将瓷瓶捧在胸前,恭恭敬敬地答谢。
见小内侍还算上道,陆令萱心中的不快稍退。
她不怕施恩,只要对方知恩图报。
------题外话------
今天格外的不快乐,发出的九十三章明明在下午发的时候是两千多字,晚上发完九十四章再看九十三章就成了1889个字。
然后,那一章就只能算一千字了。
就算我现在再重新补回两千字都不算!
为了全勤,我就磨磨唧唧又码了一千字。
真的真的特别生气。
特别特别生气。
第九十六章成为高纬后,堂兄长恭杀疯了(四)
(四)
手底下识趣的可用之人,她从不嫌多。
小内侍诚惶诚恐,再三叩首谢恩,方才离去。
除却劫后余生的喜悦,更多的是对这皇宫越来越深的恐惧。
“郡君何必如此费心?”站在陆令萱身侧的女官看着小内侍离开的背影,俯首凝眉轻声询问道。
郡君得陛下赞许,得胡皇后赏识,更得太子殿下依赖,殿下宫中的大小事宜,皆由郡君做主,可以说尽握生杀予夺大权,何必如此屈尊降贵的招揽一个名不见经传,侍奉殿下没多久的小内侍。
陆令萱眯眼,高深莫测的笑了笑。
正因为她清楚殿下非良善之人,这份恻隐之心才最难得。
这世上,殿下最亲厚的人只能是她。
其余人,要么死,要么就掌握在她手中。
“殿下欢喜,本郡君自然欢喜。”
个中具体缘由,陆令萱并不打算推心置腹的告知身边之人。
女官心中一凛,知自己多嘴犯了忌讳,正色道“郡君大善。”
“莫紧张,你是本郡君的体己人,只要你一心一意效忠于我,本郡君自不会亏待于你。”
“你得清楚,这后宫之中单打独斗孤立无援,才是一条路走到黑找死。”
陆令萱恩威并济,半是安抚,半是警告。
她从宫中的底层中走出来,脱颖而出,最是清楚,小人物也有小人物的妙用。
一颗棋子用对地方,就能盘活整盘棋。
“唯郡君马首是瞻。”
女官忙不迭的表忠心。
能跟在郡君身边,是她的福气。
陆令萱点点头,抿了抿杯中的茶“仔细点儿殿下那里,待殿下醒了立刻告诉本郡君。”
她要把握好一切细枝末节,让殿下再也离不开她。
待荪歌悠悠转醒,刚睁眼还没来得及起身,就看到了和蔼可亲脸上堆满笑容的陆令萱。
荪歌:……
阴魂不散?
她和陆令萱,天然便是对立的。
陆令萱想要的实在是太多了,她给不起。
权势和地位也就罢了,可她看的清楚,陆令萱分明就是想成为她的精神导师,将她培养成一个提线木偶。
说的简单点儿,陆令萱想潜移默化的pua她。
“姊姊受伤了?”
陆令萱俯身伺候她起身时,荪歌闻到了一道极浅极淡的血腥味。
熏香的掩盖下,若非她嗅觉敏锐,几乎很难注意到。
陆令萱在高纬寝殿中,一人之下,无人敢伤。
所以,在她小憩的空档,陆令萱杀人了?
陆令萱的手微微一顿,但面色依旧自然,笑容温柔敦厚“有殿下在,哪有人会伤仆。”
“听闻殿下身边的内侍受伤了,趁着殿下入睡,便前去探望送了伤药,许是在那时身上染上了血气。”
“是仆的疏漏,冲撞殿下了,该打该打。”
一边说着,一边伸出手轻拍自己。
既爽利豁达,又平易近人。
荪歌心中失笑,这可能就是传说中的佛口蛇心。
果然,北齐史中大名鼎鼎的陆令萱不简单。
依陆令萱残忍变态、无利不起早的性子,探望送药倒不如说去催命送去见阎王。
“姊姊劳心了。”
“母后常说,有姊姊料理殿中大小事宜,我便无后顾之忧,如今看来的确如此。”
“我很喜欢姊姊心思细腻又心善。”
荪歌将头窝在陆令萱怀中,双手揽着陆令萱的纤腰,声音甜软孺慕。
许久没遇到演技如此炉火纯青,足以以假乱真的倒霉蛋了,不切磋切磋,实在对不起她的胜负欲。
“姊姊待我无微不至,他日登基继位,必让姊姊成为天下命妇之首。”
无论何时,花言巧语海誓山盟都是最廉价的付出。
陆令萱心中大喜,嘴角微微一勾,眼眸中闪烁着奇异的光彩“仆是殿下乳母,理应为殿下生为殿下死,殿下那番话还真是折煞仆了。”
“说句僭越的话,仆视殿下胜亲子。”
荪歌甚觉倒胃口,终于体会到了当初始皇帝听她那些谄媚之语的心情。
最重要的是,她并没有始皇帝的胸襟。
荪歌轻轻从陆令萱怀中钻出来,郑重其事“我荣,姊姊荣。”
相互画大饼,那就看谁技高一筹吧。
“对了,姊姊,既然你见过那个小内侍了,那不知姊姊可还喜欢?”
她若对小内侍不闻不问,那陆令萱十有八九转脸就虐杀对方。
陆令萱替荪歌穿戴好,才反问“殿下可还喜欢?”
荪歌一本正经的点了点头“很合眼缘,以后不如就让他长留我身边吧。”
“全凭殿下做主。”
陆令萱生动形象的塑造了一心为主的忠仆形象。
时时以荪歌为重,事事以荪歌为要。
想要扶摇直上九万里,必然是做了充足铺垫的。
“姊姊最好了。”
“那母后那里?”
高纬为储君,胡皇后对其殿中亲近之人审查分外严格,生怕有漏网之鱼,耽误她未来的太后之路。
帝后只是帝后,无深情,有利益。
恰好,陆令萱是胡皇后最为信重之人。
闻弦音知雅意,陆令萱接话道“皇后娘娘那里,由仆去说服。”
陆令萱不以为意,心中甚至还有几分暗自高兴。
施恩,施对了。
那小内侍承了她的赠药之情,来日再敲打敲打,威逼利诱恩威并施,不怕小内侍敢有二心。
就算有,神不知鬼不觉的杀了就是。
这宫中,谁的手上没沾几条人命。
枯井,护城河,园子,冷宫,都是天然的抛尸地。
“殿下,陛下身边大监传话,因今日朝政未决,抽查课业推后一日。”
北齐承袭北魏前制,大监乃是二品女官。
朝政未决?
高湛竟还会因为朝政废寝忘食,殚精竭虑?
“姊姊,你可知父皇为何时而忧?”
高纬虽为太子,但却是个多政事两眼一抹黑的太子。
吃喝享乐是能手,国家政事是外行。
陆令萱打量了下四周,压低声音道“北周连结突厥东伐我北齐,派杨忠率兵一万与突厥从北道攻齐,先是会于晋阳。”
“前段时间,陛下离京便是为了亲守晋阳。”
“如今,北周挥军,兵围洛阳,尤其是金墉城更是危急,敌众我寡,有沦陷可能。”
第九十七章成为高纬后,堂兄长恭杀疯了(五)
(五)
“不过,殿下也不必过于忧心。”
“我北齐精锐尽出,平原王段韶,大将军斛律光,兰陵王高长恭尽带兵解洛阳之困,想来,不用多时,好消息便可传回。”
“但在凯旋而归之前,殿下还是应慎言慎行,莫要惹恼陛下。”
陆令萱不放心的嘱咐道。
高家历代帝王都是出了名的喜怒无常,翻脸无情,骨肉亲情血脉传承如浮云,挥手可斩之。
莫说太子了,就连天子都能杀,取而代之。
就算高纬是中宫嫡子,也算不得特殊。
“姊姊放心,我心中有数。”
段韶,斛律光,高长恭,被称为北齐三杰。
可以说,此三人撑起了北齐的军事。
虽说段韶和斛律光在后世声名不显,但单论战功并不亚于被历史铭记的兰陵王。
段韶,乃三杰之首。
此役三人协同前行,解洛阳金墉之困,这便是兰陵王高长恭真正一鸣惊人扬名天下的邙山之战。
带领五百骑兵越过邙山杀到金墉城下,冲破了北周数万将士的包围圈,扭转战局,反败为胜,从此声名大噪。
闻名后世的《兰陵王入阵曲》,便是此次邙山大捷后,武成帝高湛亲到洛阳慰劳三军,庆功会上北齐将士以这场胜仗为背景创作了这支军队武乐。
武乐之中,感受千军万马雄浑悲壮之气势。
五百人冲入包围圈,振奋金墉城守城将士之心,此等画面,只是想想便让人心潮澎湃。
那在敌军之中睥睨四方,浴血厮杀的美男子兰陵王又该是何等绝世风采。
刀锋所划之地,便是疆土。
此时的兰陵王,风华绝代,锐意进取,霸气潇洒。
难怪后世有人评价,高长恭牵动着北齐,惊艳了黑暗的南北朝。
此等盛况,可遇不可求,若是错过,可能会遗憾一生。
荪歌眨巴着眼睛,心中有了思量。
“内侍一事,劳烦姊姊尽早告知于母后。”
一离开陆令萱的视线,荪歌就直奔太武殿寻高湛。
“儿臣想代父皇前往洛阳。”
单刀直入,没有任何花里胡哨。
荪歌目光灼灼的望着高湛,朗声道。
有一说一,虽说北齐是出了名的禽兽王朝,皇室高家更是变态扭曲,但颜值也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让寻常人望尘莫及。
高湛,年近三十,仪表瑰杰,风度翩翩,美姿容,白如玉。
若只看脸,这北齐的确是颜狗的天堂。
不过,说好的政事未决,劳心劳力呢?
美酒琵琶,颓靡香软,似是能让人酥到骨子里。
微醺,醉眼朦胧的高湛放下手中的玉杯,颇有些茫然,似是在怀疑自己刚才听到的。
“嗯?”
低沉的声音似是从喉腔溢出,性感魅惑,配合那张染上绯色的如玉面颊,倒真有有些祸国殃民的感觉。
“纬儿说什么?”
他八岁的太子殿下,此刻斩钉截铁的请命要前往洛阳。
“父皇,我想代您赴洛阳,振奋军心,鼓舞士气。”
“儿臣今日才知晓父皇雄姿英发亲临晋阳,心生高山仰止之情。”
“危难之际,儿臣亦想效仿父皇赴洛阳,振军心!”
荪歌不假思索,脱口而出。
拍马屁的话,早就深深的刻在了脑海里。
高湛挥挥手,示意歌女舞姬离去,扶着扶手想要挺直脊背,奈何暖酒醉人骨,只能软泥似的懒洋洋瘫坐在椅子上。
“你想效仿寡人?”
“纬儿便这般迫不及待吗?”
喝了酒的高湛,说话越发的随意,喜怒难测。
“嗯嗯。”
“儿臣想去。”
荪歌假装听不出高湛话中的意有所指,坦率诚恳道。
高纬邪魅一笑“寡人这位子,你想要吗?”
“你想效仿的是寡人到前线,还是效仿寡人登上这高位?”
荪歌状若恍然大悟,扑通一声跪下了地上“若父皇心有怀疑,儿臣愿自请免去太子之位。”
短命王朝的倒霉太子,谁愿意当谁当。
她正愁不知道如何挣脱高纬得宿命呢。
“父皇给儿臣的,儿臣双手捧着恭恭敬敬接下。”
“父皇不愿给儿臣的,那儿臣也绝不会有任何非分之想。”
这北齐高家历次皇位的传承都伴随着血腥和杀戮,高湛登位亦不是例外。
高湛略显疲倦的揉了揉鬓角,眼中若有所思。
都说他这嫡子,沉默寡言不善言辞,实际上呢?
有主意的很啊。
一声不响跑到他面前,语出惊人石破天惊。
“你母后可知晓?”
荪歌摇了摇头“儿臣没有告诉任何人。”
“儿臣想到,便来寻了父皇。”
高湛看着跪在地上乖乖巧巧,眉眼像极了他的嫡子,微微蹙了蹙眉。
那番表忠心的话,他丝毫没有入心。
高家,不需要真情实意。
先皇六哥宾天将皇位传于他时,曾要求他立誓善待其子高百年。
誓,他立了。
高百年,他也杀了。
所以,话入耳不入心。
乱世纷争,每天都有不计其数的人以各种方式死去,老天爷也分身乏术。
“那你可知洛阳城是何情形?”
“北周突厥,集十万大军兵临洛阳城下,围困多日,胜利渺茫。”
“你若执意前往,生死难料。”
“如此,你可还想去?”
高湛清了清嗓子,不耐道。
他的嫡子,听话就行,何必没事找事。
当初立高纬为储君,不过就是胡氏为后,高纬占了个嫡字。
“想。”
“儿臣信父皇,信大齐的将士。”
再墨迹下去,邙山之战就该结束了。
兰陵王神兵天将的姿态也无缘得见了。
高湛失笑,今日之前,他竟不知他的儿子如此天真可笑,于他高家之风格格不入。
乱世之中,当尽情享乐,方是正理。
显赫如拓跋家,不也是如过眼云烟被高家所取代?
南朝宋齐梁陈,政权更迭不断。
大齐?
何为大齐?
不过是乱世之中的一方得以片刻富贵的势力罢了。
他足够清醒。
一直都在清醒的沉沦。
他想要的只是大权在握,是富贵荣华,是声色犬马。
这是北齐带给他的,所以他才要想方设法保住北齐。
“既如此,那你便去吧。”
“活着,太子之位还是你的。”
第九十八章成为高纬后,堂兄长恭杀疯了(六)
(六)
说到此处,高湛顿了顿,咧嘴一笑,露出了洁白整齐的牙齿,阴森诡异如夜色下荒野中的猛兽。
冷血,倨傲。
“死了,那就以太子之礼下葬。”
“高俨就是我北齐新的太子。”
嫡子,他不缺。
胡氏膝下还有高俨,高纬的同胞兄弟,他的皇三子。
再不行,换皇后就是。
他是天子,无人能奈他何!
对于高湛的话,荪歌并不意外。
不只是高湛,高家的绝大多数人都不能以常理论之。
“谢父皇成全。”
荪歌乐滋滋地应了下来。
高湛:……
(?????)
他的太子怕不是个傻子吧。
“下去吧,下去吧。”高湛懒洋洋的挥了挥手。
实在影响他享乐!
而此时,陆令萱刚从昭阳殿出来,带着胡皇后的金银玉器赏赐,志得意满。
胡皇后从不吝啬赏赐,小殿下贴心孝顺,对她也是敬重有加,说的粗鄙些,便是人生越来越有奔头。
她这就回去向小殿下汇报好消息。
陆令萱加快脚步,丝毫不知即将等待她的会是什么。
“你说什么?”
陆令萱眼睛瞪的如铜铃般大,声音猛的拔高,又尖又细,格外的刺耳聒噪。
荪歌揉了揉耳朵,不满的皱了皱眉头。
谁家的乳娘似陆令萱这般恃宠而骄,目无尊卑?
若不是高纬,陆令萱现在还是个宫奴呢。
见荪歌蹙眉,陆令萱惊觉失言,欲开口解释,可心中就好似是沉着万斤铁锥,让她喘不过气。
洛阳危机,人人皆知。
胜负难料,生死难测。
“殿下恕罪,是仆失态。”
“仆只是过于惊讶,洛阳情形危急,北周雄兵十万屯兵城下,殿下就算想去洛阳,也可以另选时机啊。”
陆令萱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强迫自己镇定下来,僵硬的勾了勾唇角,陪着笑脸道。
“姊姊,子效父,解父忧,这不是你教给我的道理吗?”
“我既已知晓洛阳之困,就不能置若罔闻。”
“父皇能亲临晋阳守城,我为太子,为何不能替父到洛阳鼓舞军心。”
“本殿下在,洛阳城就在。”
荪歌瞥了一眼笑容僵硬的陆令萱,义正严辞地反驳着,一派大义凛然。
陆令萱:……
(╯°Д°)╯︵/(.□.\)
这说的是什么臭不要脸的话。
什么叫她教的?
她说的是谨言慎行,莫要触怒陛下。
她寄予厚望的太子殿下做了什么?
自告奋勇主动请缨前往洛阳,让自己陷入生死难测的陷阱,还将锅甩到她身上。
贴心孝顺?
算她眼瞎。
“殿下,洛阳城有段韶斛律光和高长恭,定不会失守。”
她养大的殿下,几斤几两,她最是清楚。
守城?
别闹了,作妖还差不多。
她宁愿相信高纬在洛阳城搞笑将城池拱手相让给北周,都不会相信高纬能守城。
总觉得万一能赢的战役,高纬一去,就连这万分之一的可能都没了。
哪怕高纬侥幸在战乱中捡回一条命,战败之事也足以动摇他的太子之位。
养尊处优不好吗?
在陆令萱心中,荪歌的所作所为纯粹就是吃饱了撑的。
“姊姊,父皇已经下令了。”
荪歌咬了口糕点,轻轻嚼了几口,漫不经心地开口了。
声音凉飕飕的,如同窗外呼啸而过都寒风,也如同陆令萱此刻的心情。
透心凉!
“对了,姊姊,你也无需去求母后。”
“父皇金口玉言,我活着,太子之位就还是我的,若无死了,位子便是高俨的。”
“所以,对母后而言,没有任何改变。”
“姊姊,有了父皇这句话,母后是绝不会冒着触怒父皇的风险请求父皇改变主意的。”
荪歌继续不疾不徐地说着,每一句话都好像是一把尖锐的刀狠狠地插进了陆令萱心中。
陆令萱欲哭无泪,对与皇后娘娘来说,的确没差。
无论来日,继位者是高纬还是高俨,胡皇后都是母仪天下的北齐太后。
可她呢?
她的境遇就是天壤之别。
尤其是,一旦让皇后娘娘知晓,是她在殿下身边嚼舌根,导致殿下心血来潮上战场,那殿下败的那一日,就是她被五马分尸的那一刻。
这一刻,陆令萱觉得,她好似从未真正了解过她亲自养大的太子殿下。
原来,高家之人,并不是真正的蠢货。
“殿下,仆陪您一道去。”
电光火石,陆令萱做了决定,咬牙道。
反正她的生死荣华都早已与高纬绑在一起,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与其留在这皇宫中看帝后脸色胆战心惊惶惶不可终日,倒不如跟随殿下远赴洛阳。
这样,好歹还能得一个忠心为主的名头。
荪歌:……
她拒绝。
她并不想跟陆令萱同生死共患难。
说好的塑料主仆,互画大饼,互相pua,为何就非要转变画风成为生死之交呢?
不仅她人设崩的厉害,陆令萱才是真正的面目全非。
后世提及陆令萱,亡国祸民,心如蛇蝎。
好吧,仔细想想,与高纬骄奢淫逸,昏庸无道的骂名也挺相配。
“姊姊,我觉得倒也不必如此!”
荪歌将口中的糕点咽下,猛灌了一杯茶水,艰难的开口。
陆令萱摇了摇头,格外坚决。
于是,在胡皇后一头雾水,只能着急上火的时候,荪歌和陆令萱一行人已经朝着洛阳城赶了过去。
寒风凛冽刺骨,可在陆令萱眼中,远不及心中的苍凉和绝望。
短短的一天时间,她体会到了冰火两重天,亲身尝试了什么叫乐极生悲。
明明她还深深地沉浸在殿下那句“天下命妇之首”的话中,转眼,就前途不明生死不知,麻木凄凉的赶赴洛阳。
如今,她也就只能希望段韶几人非徒有虚名。
若是此战能赢,她就今后日日替段韶三人诵经祈祷。
“姊姊?”
荪歌看着自上了马车就闭着眼睛,双手合十,嘴巴翕动,不知在无声祷告着什么的陆令萱,诧异之极。
穷凶极恶,杀人如麻之辈竟也会向满天神佛祈祷,祈求被保佑吗?
若相信有神佛,有上天,为何做起伤天害理的事情确从不手软,从不相信所谓的上天有眼?
第九十九章成为高纬后,堂兄长恭杀疯了(七)
(七)
难不成是希望老天爷也双标?
不得不说,这是件极其搞笑的事情。
“不知姊姊在祈祷什么?”荪歌甚是不讨喜,自顾自地追问道。
强行被打断的陆令萱睁开眼睛,看着面前笑颜如花,一派天真无邪的荪歌,心中越发气急。
可恼怒的背后,藏着的是深深的无可奈何。
“祈祷洛阳之役能赢。”
“若能赢,我可以日日为段韶斛律光还有高长恭诵经祈福,哪怕是塑金身也在所不惜。”
陆令萱望着荪歌的眼睛,格外虔诚的开口。
褪去了浮于表面的温婉忠厚,整个人都莫名其妙的多了几分真实和禅意。
这是第一次,荪歌在陆令萱身上看到了真实感。
不过,诵经祈福,塑金身是认真的吗?
难不成就因为她这心血来潮的举动,陆令萱那令人窒息的一生也由此开始改变了吗?
要知道,剧情中,不论是斛律光,还是兰陵王高长恭的死,都离不开陆令萱的手笔。
高纬昏聩无能,却又猜忌心极重,疑神疑鬼,对于手握兵权的大臣宗室都忌惮不已,视为眼中钉肉中刺,恨不得除之而后快。
偏偏陆令萱就曲意逢迎投其所好之外最喜弄权,煽风点火,一拍即合,搞死了无数人。
此时听着这样一个人,对着满天神佛祈祷,真让她有种茫然感。
“不如姊姊与我打个赌吧。”
“此战,我认为,必赢,赢的出奇漂亮。”
“若我赌赢了,姊姊就将自己的一生卖于我可好?”
说到此处,荪歌顿了顿,收敛起玩世不恭的笑容,严肃道“真正的为本殿下生,为本殿下死。”
“此生都效忠本殿下。”
陆令萱搅弄风云挟势弄权,的确是不争的事实。
但换个角度,一介女奴,十余年变能成为北齐的第一女相,无冕太后,那就说明,陆令萱本身就是个万里挑一的奇女子。
这一点,也不容否认。
她本以为,她和陆令萱天然对立,无可调和,但却忘了,随着她的存在,一切都有改变的可能。
世间唯一的不变,唯有变化。
陆令萱一怔,不着痕迹地细细打量着荪歌,心中暗暗思忖。
殿下这是何意?
不,这不是重点。
她此时该关注的重点是,她养大的殿下真的如她所见那般无知愚昧,残忍病态吗?
方才那番话,那通身的气势,仿如古籍上所记载的明君先贤,高家历代皆不如。
所以,殿下一直以来都是以弱示人吗?
一时间,陆令萱竟不知是该庆幸,还是该难过了。
殿下若是藏拙在外实则内秀,那就说明此次洛阳之行有惊无险。
她的性命存亡,荣华富贵,皆在。
这一点值得庆幸,可也同样让她失落。
这样的殿下,就不是能任她摆布了,这与她心中的野望还有些许差距,很有可能此生都无法实现。
陆令萱眼神闪烁,没有焦距。
待无意撞进荪歌的眼眸时,整个人瞬间清醒。
她竟陷入魔障,自以为是的纠结犹豫,殊不知在殿下说出这句话时,就不再是由她决定了。
要么,誓死跟随殿下。
要么,殿下直接搞死她。
亏她还真的思量利弊,认认真真分析。
“殿下能答应仆一个请求吗?”
是请求,非要求。
这一刻,陆令萱已经摆正了身份,表明了态度。
荪歌挑眉“说来听听。”
难不成陆令萱还打算继续成就剧情里的太后妄想吗?
当然,也不是不可以。
只要陆令萱不介意,她也能将其塞进高湛的后宫。
然后高湛宾天,她可以力排众议尊陆令萱为一宫太后。
至于陆令萱是不是清白之身,有没有嫁过人,对于高湛来说都不算问题。
毕竟高湛连自己的嫂子都强迫,诞下了子嗣。
“骆提婆。”
“仆想求殿下保骆提婆一生平安顺遂。”
骆提婆?
荪歌皱着眉,有些记不起此人是谁。
提婆?
穆提婆?
也是,差点儿忘记了,陆令萱之前所嫁之人是骆超,儿子自然姓骆。
至于后来被后世熟知都是穆提婆而非骆提婆,便要提及另一宗事情了。
穆黄花乃高纬的第三任皇后,最初是元后斛律氏的侍婢。
机缘巧合承宠,陆令萱慧眼识珠收养穆黄花为女,几番操作使她被立为皇后。
而陆令萱自己也因此被尊为“太姬”,儿子骆提婆改姓为穆。
不得不说,陆令萱在钻研如何向上爬这件事情上从未让人失望。
深得陆令萱真传的骆提婆也不遑多让。
“姊姊,若他找死呢?”
荪歌反问道。
饶是她再厌恶魏晋南北朝这样黑暗的乱世,恨不得睁眼发现只是一场梦。
但也深知在其位,谋其政的道理。
她曾长伴千古一帝十年,亲眼见证了千古一帝的殚精竭虑苦苦支撑,也随李白游历盛唐万千气象大江南北,知晓百姓疾苦。
就算她曾经是热衷于兴风作浪唯恐天下不乱的性子,也着实做不到听之任之,眼睁睁看着百姓易子而食。
她真的做不到。
无论是心甘情愿,还是良心迫使,她都会承担起一个帝王该承担的责任。
闻言,陆令萱本想问不可网开一面时硬生生住口了。
她从殿下的眼神中,看到了执着。
也许,称之为信仰更加合适。
也许,殿下真的想做好一个称职的帝王。
可北齐乃是沉疴宿疾,积弊极重,难返难治,殿下想要在这乱世之中打造一个全新的北齐,伤筋动骨都不见得有好的结果。
其实,说起来最好的法子便是央求殿下看在多年养育照料的情分上,赐金银财帛,隐居世外做一个富贵闲散人。
但内心的深处的声音,让她清清楚楚的知晓,她并不想如此潦草就看到一成不变的人生结局。
她不愿。
这一生,短短数十载,她做过锦衣玉食的官家大小姐,做过将领明媒正娶的妻子,做过人人可欺的罪奴,做过绞尽脑汁往上爬的乳母,如今又是郡君。
那她为何就不能重新有其他身份。
一直以来,她都知晓,她是个有野心有欲望的女子。
第一百章成为高纬后,堂兄长恭杀疯了(八)
(八)
既然她一直都在想方设法的往上爬,那为何不抓住这样一个展现自己野心的机会。
光明正大,无需再遮遮掩掩,以宽厚慈爱的表象示人。
越想,她越觉得这是她逆转人生的最佳机会。
“殿下那便成全让骆提婆做个富贵闲散人吧。”
“仆这条命今日起便是殿下的了。”
奢华精致的马车上,陆令萱跪在地上,面目严肃,郑重其事地对着荪歌宣誓。
唯有荪歌知晓,陆令萱的命运也由此刻起真真正正地改变了。
“姊姊快起来吧。”荪歌开口,伸手虚扶。
若陆令萱能真心实意地跟随她,那她才是真正的无后顾之忧。
无数大大小小的问题,陆令萱都能完美的解决。
“姊姊,我许你女相之位。”
“希望来日待我登基后,你我不仅仅是主仆,也可以是君臣。”
君臣相携的佳话,才更适合千古流传,而非曾经高纬和陆令萱的遗臭万年。
陆令萱莞尔,相比天下命妇之首,她更喜欢位极人臣,万人之上。
命妇虽尊,但与女相却有本质区别。
她喜欢权势在握,喜欢挥斥方遒。
“仆必誓死追随殿下。”
有了这番马车内刨根究底推心置腹的谈话,荪歌和陆令萱的关系突飞猛进。
抛却偏见,荪歌越发能够发现陆令萱不俗的才学见识,老练的处事手法,灵活的人际言谈。
说到底,这样的人是不可能永处底层的,只需一个机遇,便能扶摇直上,不可一世。
在陆令萱妥善周密的安排下,洛阳一行分外妥帖。
距洛阳越近,流民越多,空气中交织的味道便越难闻,似血腥气,又似烈火燃尽后的浓烟,格外呛鼻。
陆令萱深觉触目惊心,下意识开始担忧北齐的未来,担忧面前年少的殿下是否能够承担得起北齐的烂摊子。
她也不知曾经的汲汲以求钻研弄权里悄无声息的多了些什么,可终究还是忍不住会替面前的少年郎担忧。
不止是为她自己的权倾天下。
“殿下,在这乱世之中,北齐当真能屹立不倒吗?”
北风刮起马车车窗处的帷幔,路边倒下的无人问津的尸体,秃鹫乌鸦成群结队乌压压一堆。
可能,这种吃人的年代,畜生要比人活的更好。
所以,很多人拼搏一生把自己活成了畜生。
荪歌也同样看到了这一切,坦诚地摇了摇头。
“我亦不知。”
“北齐在,你我在。”
“北齐若亡,无人能容下你我,当然见机行事投诚也许可以捡回一条命。”
“只不过,那时又是苟延残喘,将这些年的委曲求全低三下四再重复一遍。”
“姊姊,尽人事听天命吧。”
荪歌伸手整理好帷幔,就沿路的苍凉悲怆隔绝于马车外。
急不得,急不得!
陆令萱轻叹一声,无奈之中亦隐隐夹杂着一往无前。
寄人篱下曲意逢迎的日子,她宁死都不愿再来一次了。
殿下这条路,不论是康庄大道前程似锦还是荆棘密布深渊悬崖,她都必须得一条路走到黑。
陆令萱拢了拢身上的狐裘,没有再言语。
就像殿下说的,尽人事,听天命。
到时候,成败皆无悔。
她敢赌!
花开两朵,个表一枝。
马车在数百侍卫的护送下,在官道上疾驰,马车上寂静无声。
而北齐的皇宫,此刻却是人仰马翻。
皇后胡氏知晓自己后半辈子的依靠亲身涉险,整个人都懵了。
是这皇宫的锦衣玉食烫嘴?还是仆从成群碍眼?
寒冬腊月,亲到前线,还是这种情势极度危急的战事,真的不是被强迫了吗?
胡皇后着实有些理解不透自家那个自小别别扭扭阴阳怪气,总是不愿多说话的儿子脑子里在想什么。
不,这其中一定有猫腻。
胡皇后瞬间阴谋论,笃定要么有人刻意煽动纬儿,要么就是陛下想除去纬儿,让东宫易储。
那为何要易储?
细思极恐!
一时间,胡皇后汗毛竖立,不寒而栗,深深觉得她的后位即将不保。
对于毫无纲常伦理的北齐皇室来说,三言两语换个皇后最是正常不过。
再刚直的文武百官,也拗不过爱发疯的帝王。
尤其是一发疯,就杀人的这种。
想到这里,胡皇后瞬间坐不住了,换下华服,脱去珠钗,一身素服,满脸苍白,如丧考妣般朝着太武殿走去。
她也想不管不顾的大闹一通,为自己的儿子讨一个公道,但她不敢。
除了纬儿,她还有其他子嗣。
退一万步讲,只要她还是皇后,是未来的太后,纬儿就算被废,她也能保其衣食无忧。
太武殿
醉酒的高湛正与殿中的美人儿嬉戏逗趣儿,脱衣喂酒,追逐打闹,花样层出不穷。
美人儿薄纱遮面,衣衫半褪,琵琶随意扔在一旁,娇笑连连,靡烂快活。
胡皇后入殿后,看到的就是这样戳人肺管子的画面。
她从不介意高湛纵情声色,但在知晓纬儿身入险境赴洛阳,高湛却这般活色生香,她心中竟忍不住升起了怨怼。
她和高湛之间无夫妻之情,那高湛便对她的纬儿无父子之情吗?
“陛下。”
胡皇后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平复了下心情,沉声道。
高湛嘴角勾勒出一抹玩味的笑容,随手将身旁的美人儿拉入怀中把玩着,状似无意“今日什么风竟然将寡人的皇后吹来了。”
“如果寡人记的没错的话,自寡人登基,三年有余,皇后踏入太武殿屈指可数。”
胡皇后抿抿嘴,望着在高湛怀中似柔若无骨的琵琶女,眼神复杂,她可以脱去华服珠钗前来太武殿,仿佛就是在自取其辱。
琵琶女发髻上的金簪,观其形制,便知是御赐之物,前朝遗留,价值不菲。
高湛怀抱琵琶女坐于高台,而她却素衣散发,胆战心惊的想求一个答案。
“退下。”
胡皇后凤眸一瞪,冷然开口。
她虽恐惧她的皇后之位不保,也忧心纬儿的处境,但她绝不会在一堆舞女歌姬面前露怯,可怜讨好。
她出自安定胡氏,显赫一时。
第一百零一章成为高纬后,堂兄长恭杀疯(九)
(九)
而母亲更是出身范阳卢氏,自大汉起,便是名门望族。
面对皇权低头,那是人之常情。
但旁人,不配!
高湛嗤笑一声,颇觉好笑。
“既皇后有令,还不退下?”
高湛轻轻的揉捏了下怀中美人儿,然后松手推开,任由美人猝不及防的瘫倒在地上。
带着醉意的声音中有魅惑的笑意,格外动人。
美人儿微微抬头,下巴秀气小巧,正欲撒娇,但却对上了高湛冷漠且不容置疑的眸子,心中一凛,慌忙低头抱着一旁因为玩闹断了弦的琵琶,请罪告退。
陛下和皇后之间的感情,容不得她一个歌姬置喙。
皇后,终究是皇后。
这么显而易见的道理,她竟在得意忘形下将之抛诸脑后。
以琵琶女为首的一众舞女歌姬鱼贯而出。
偌大的殿中,除了高湛和胡氏,只余一个贴身伺候高湛的内侍。
胡皇后的背挺的笔直,这仿佛是她无尽勇气的来源,也唯有这样她才能不闪不避。
“皇后素衣清颜,是想如何?”
“让朕猜猜。”
一杯醒酒茶下肚,高湛缓缓开口。
“负荆请罪?”
“还是兴师问罪?”
胡皇后呼吸一滞“陛下可是不满意纬儿为太子?”
“原来是兴师问罪。”高湛摩挲着手指上的玉扳指,似笑非笑。
“忘了告诉皇后,是太子主动请缨前往洛阳振奋军心,”
“不瞒皇后,寡人听到后的惊讶不亚于你。”
“据朕所知,是陆氏在太子耳边讲述寡人亲临晋阳一事,太子起了兴致,这才前来求寡人。”
“皇后,这陆氏是你自己选的人。”
“无人害太子,朕本来也无意动摇他的太子之位。”
对他来说,谁做太子都无伤大雅。
再说了,三岁看小,他的那些个儿子半斤八两。
胡氏:……
(′-w-`)
所以,所谓的阴谋论都是她脑补?
“纬儿年少不知世事艰险,初生牛犊不怕虎。”
“他央求陛下,乃是好奇心作祟。”
“他不知轻重,难道陛下……”
责怪的话差点儿脱口而出,但话到嘴边硬生生拐了个弯儿,变得委婉了“难道陛下就对他有求必应?”
“皇后,太子临行前,寡人金口玉言,他若活着归来,太子之位依旧是他的。”
“但若是回不来,俨儿便是储君。”
“你若提前知晓,你还会来闹吗?”
高湛手撑着头,斜靠在椅子上,微眯着眼睛,坦然道。
眸光闪烁,无人知晓他的心事。
胡皇后一怔,愣在原地,久久没有言语。
她怕的到底是她母仪天下的位子不保,还是纬儿的周全?
说到底,她最看重她自己。
本质上,她和高纬是一类人。
随着胡皇后的沉默,高湛那双在鸦羽般睫毛掩映下的双眼中嘲讽更盛。
看吧,他就知晓胡氏的选择。
他想要北齐的皇位为的是纵情享乐,奢靡一生。
而胡氏为后,想要的永远是至高的权势。
这一点,胡氏与陆令萱有几分相似。
陆令萱是这偌大的北齐皇宫中,难得让他眼前一亮的女子。
有野心,还有脑子。
可偏偏唯有胡氏这个自以为聪明认定陆令萱是个温顺忠厚,任劳任怨的性子。
“皇后,寡人累了。”
意兴阑珊的高湛觉得甚是无趣。
“陛下,臣妾告退。”胡皇后并没有因为高湛那句似承诺的话而感到开心,反而心中越发沉甸甸。
刚才短短几句交锋,让她清楚的认识到,在高湛眼里,她就是个跳梁小丑。
卑劣,世故,且自私。
胡皇后转身,朝着殿外走去,冬日的夕阳似是为她周身披上了一层清丽无双的光影。
高湛望着胡皇后的背影,眼神冰冷讥讽。
短视之人,永远听不懂他的话中之意,也看不明白洛阳之役于北齐的意义。
若段韶几人依旧无法解洛阳之围,洛阳沦陷,那北齐用不了多久也国将不国。
罢了,罢了,今朝在位,那便今朝放纵便好。
“来,接着让人进来舞。”
“寡人倦了琵琶,换一个。”
高湛打了个嗝儿,吐出一口酒气,对着一旁的内侍吩咐道。
洛阳之役,满朝大臣商量不出个所以然。
所以,他选择饮酒作乐。
离开太武殿的胡皇后面沉如水,坐在步辇上,不言不语。
明明这是她期盼的结果,为何还是会不快?
也许是因为,她厌恶高家泯灭人性的做派,可到头来,她早已完完全全融入了高家这个诡异的家族中,成为了她年少时最厌恶的人。
贪图权势,眷恋享乐,母子亲情只能是锦上添花,而非必不可少。
那颗心,早就寻不出半分柔软的角落了。
胡皇后无声的冷笑着,面颊上布满了冰凉的泪水。
可这世道,不就是如此吗?
曾经骄傲如李祖娥,出身赵郡李氏,北方世家大族,母亲乃是博陵崔氏,自己也是北齐真正缔造者高欢一生挚爱。
结果呢?
不也是被高湛抢占,叔嫂秽乱后宫,甚至生下了女儿。
真情实意也好,赤子之心又能如何。
无论如何,都不如权势地位重要。
人吃人的社会,不想任人欺凌,她就得成为那个吃人的一方。
胡皇后狠狠一把擦去脸上的泪水,咬咬牙,眼神中的犹豫消失的干干净净。
她没有错,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
“殿下,洛阳城要到了,得想方设法与平原王段韶汇合,否则一旦被北周和突厥联军得知殿下的行踪,那殿下危矣。”
殿下再聪颖,如今也还是个孩童,手无缚鸡之力,加之身份特殊,北周必然闻风而动。
“汇合?”
荪歌摇摇头,纠正道“无用的。”
“看这情形,朝廷派出的救援洛阳的将士早已与北周遭遇,兵荒马乱,如何寻,如何汇合。”
“那该如何是好?”陆令萱面露焦急。
沉吟片刻,荪歌轻声道“金墉城。”
“嗯?”
陆令萱满是不解,洛阳之役,金墉城最危急,也最艰险。
“本殿下掐指一算,金墉城会神兵天降,反败为胜。”
“到时候最危险的地方就会是最安全的地方。”
第一百零二章成为高纬后,堂兄长恭杀疯了(十)
(十)
荪歌装模作样地用手指掐算着,一本正经道“准没错,信本殿,好运至。”
能掐会算,乃是行走江湖坑蒙拐骗的必要手段。
准不准不要紧,姿态要摆好。
这可是主神现身说法总结的准则之一。
陆令萱脸黑,性命攸关,少年郎大可不必如此儿戏。
堂堂北齐的太子殿下,化身神棍,这得是怎样的恶趣味,恕他很难苟同。
“殿下,您认真的?”
陆令萱不死心地追问道。
荪歌点头“比珍珠还真。”
“姊姊,洛阳之役的关键就在于金墉城。”
“金墉城破,洛阳危。”
“金墉城困解,那洛阳之患也迎刃而解。”
“姊姊,淡定。”
她路途迢迢奔赴洛阳,就是为了见证冷月下白衣银甲,獠牙面具覆面,战马嘶鸣手握大戟的兰陵王以五百骑兵突破万人包围的奇迹。
毕竟,耳听为虚,眼见为实。
对于兰陵王高长恭,在后世人心中对美人早亡的意难平熟知,要远远高于他一生从无败绩的战场厮杀。
高长恭,留给后世无尽遐想。
既来之,则安之。
如今,她既已成高纬,一味嫌弃逃避无意义,她也从不是自怨自艾之人。
与其乱世等死,她更喜欢于绝境中开拓一条新的路。
高长恭,便是她的选择。
高家,难得的一位正常人。
再说了,如今也只能去碰运气了。
段韶,斛律光,高长恭,各带一军,打的昏天暗地遍地开花,想要汇合,何其难。
指不定就如同没头苍蝇,钻进了北周的包围圈。
于公于私,金墉城都是当下最合适的选择。
“那便听殿下的。”陆令萱微微沉思,咬咬牙,目露坚决和狠辣“去金墉城。”
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拼了。
对于陆令萱的果断,荪歌心中很是赞赏。
这样的人,不仅心有谋算,一步三算,且还能做到当断则断,属实不易。
侍卫们闻令而动,没有任何置疑。
陛下明令,护送太子,一路皆以太子之断为准。
荪歌和陆令萱一行人窝在金墉城外的小山上,注视着山下的动静,伺机而动。
残阳如血,染红了天际,也染红了千疮百孔的古老城墙,在投石机的不断抛射撞击下,城墙摇摇欲坠。
剑矢上裹着麻布火油,破风声不间断,密密麻麻划破长空,通天的火光裹挟着刺鼻的臭味,朝着城墙上为数不多遍体鳞伤的士兵飞掠而过。
巨大的攻城锤撞击着铁桦木制的城门,城门晃荡,摇摇欲坠,似是下一秒金墉城这道最后的防线便会被北周突破。
哀嚎声,尖叫声,时不时便会有穿着盔甲的士兵从城墙上一个跟头摔下来,死于非命,踩踏之后,成为一滩烂泥。
荪歌闭了闭眼,片刻,睁开眼睛,她不知天降神兵何时至,但她做不到作壁上观。
士兵坠地瞬间晕开的血渍,就好似一道道魔音,不断拷问着她。
金墉城被围许久,粮草断决,死伤惨重,但上至将帅,下至士兵,无人临阵脱逃弃城而去,似乎只要最后一人尚在,金墉城就永远是北齐的金墉城。
守城守的绝望而又悲壮,望眼欲穿想着万一的可能等待援兵到来。
也许,此时的金墉城最需要的便是一缕希望,在笼罩多日的绝望和死气上撕开一道口子。
“怕死吗?”
荪歌起身抬头挺胸,看向整整齐齐护卫在她身旁的数百侍卫,声音低沉,但斗志昂扬。
这数百侍卫装备精良,盔甲铮铮发光,皆是高湛当年尚为长广王时费力培养的亲卫,有以一敌十之能。
这数百人,未必没有一拼之力。
“任凭殿下调派。”
侍卫长拱手,不卑不亢。
荪歌抬手,手落,数百侍卫手持长枪,整齐划一骑着战马从山道上冲了下去。
“殿下!”
就在荪歌准备随侍卫一同冲入战场时,被陆令萱死死的摁住了肩膀。
陆令萱不容置疑地摇头“殿下,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
“还有,您现在还是个孩子。”
八岁的孩童,在战场上那些五大三粗孔武有力的壮汉眼中如同蝼蚁。
刀剑无眼,马蹄乱飞。
荪歌仰头“姊姊,高家从没有君子。”
“不对,也许有一个人,但绝不是我。”
北齐高家,能称君子的,唯有高长恭一人。
“本殿下是北齐太子,北齐未来的王。”
荪歌脚踩马镫,翻身上马。
威风凛凛的马背上坐着的是一个唇红齿白眉眼如画的少年郎,诡异却又让人忍不住惊艳。
荪歌耳朵微动,面有喜色“还有,本殿下等的神兵到了。”
“姊姊,此战便当作是你我,是北齐的新篇章吧。”
空荡荡的山坳里唯余陆令萱和一个小内侍面面相觑,相顾无言。
“稚子尚且无畏,你我有何惧一死。”
她和殿下,早已命运相系。
陆令萱紧随荪歌身后,轻喝着,杀向战场。
今日,她不是宫奴,不是郡君,是英姿飒爽的女将。
风猎猎作响,灼热的鲜血喷洒在面颊,糊了视线,恍了神智,机械的挥舞着手中的长剑。
白衣银甲的兰陵王高长恭远远看着战场上飘舞着地猎猎作响的王旗时,有瞬间怔愣。
陛下的亲卫?
难不成陛下在此?
高长恭来不及多想,率领五百骑兵出其不意杀入了北周的包围圈。
长戟在手,上挑,横扫,无人可挡。
所过之处,皆是敌军尸体,真正的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沾了血的獠牙面具,越发狰狞可怖。
此时的高长恭煞气慑人,仿佛来自地府索命的恶鬼,让人闻风丧胆。
北周攻势受阻,阵脚大乱。
箭矢碎石中,高长恭如一尊杀神,身先士卒冲锋陷阵,硬生生让北周将士心神俱裂,忍不住心生退意。
这北齐的将士都不怕疼不怕死吗?
先是神不知鬼不觉的冲出一队武艺高强身手不凡高举北齐王旗的侍卫,冲散了北周的队形,后又窜出了这么大一尊带着獠牙面具的杀神,长戟过处无活口。
谁来也可笑,万人包围圈,就这样被千骑撕破了。
第一百零三章成为高纬后,堂兄长恭杀疯了(十)
(十一)
这简直就是北周战争史中的一个令人瞠目结舌的耻辱。
若非亲眼所见,无人会相信此刻丢盔弃甲仓皇逃窜的是北周和突厥的上万联军。
气势上,北周已经输了。
《左传》曰,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联军数日久攻金墉城不下,本就锐气大减,如今对方援兵已至,北周将士斗志已失。
此一战,莫名其妙却又好似理所应当。
城墙上本以做好以死殉城的金墉城将士,目光灼热滚烫的望着城外厮杀的援军,心中温热。
将士从不畏惧牺牲,保家卫国是天职。
他们恐慌地是被誓死守护的家国抛弃。
幸好,北周王旗迎风招展屹立不倒,似是一盏明灯明晃晃的照亮了幸存者的内心。
这一缕光明,看似微不足道,实则确实将士百姓对北齐强大的归属感。
乱世之中,最不值钱的是人命,但最值钱的也是人命。
有人,才有家,才有国。
金墉城外形势大好,北周将士四散奔逃,高头大马上白衣银甲的兰陵王终于看清了人堆里的人影。
“太子殿下?”
面具下的俊脸,难掩震惊,忍不住失声道。
远在邺城养尊处优的太子殿下何时悄无声息的到了洛阳,且还毫不畏惧当机立断投身战场解金墉之危。
八岁……
太子殿下仅仅只有八岁啊。
可挥向敌人的长剑却一点儿也不含糊,手起剑落,敌人身上便会多一个血窟窿。
旁边那位?
陆郡君?
高长恭:……
(?o?;;
总觉得这一幕,好似天方夜谭。
宫墙内说话轻声细语,温和敦厚,以体贴周到著称的陆郡君竟也拿起了长刀,死死护在太子殿下身侧。
任何妄想偷袭太子殿下的敌军都被她如秋风扫落叶般快刀斩乱麻。
今日所见之事,一件比一件荒诞。
这邺城宫墙内的风水竟能滋养出这般彪悍的太子殿下和陆郡君。
不得不承认,实在是强的很!
高长恭手中长戟不断挥舞,朝着荪歌身侧靠去。
太子殿下亲至金墉,那他便有义务保太子殿下周全,这是为臣为将的本分。
“堂兄!”
清泠泠脆生生的声音如同夏日冰碗中的梅子酒,亦似这寒冬腊月傲然盛开的梅花。
短短的两个字,一声算不得洪亮的叫声,仿佛真的有片刻驱散了战场的血腥和杀戮。
高长恭心神大震,坐于马上的身躯微微踉跄,手中长戟差点儿脱手而出。
堂兄?
堂兄?
面具之下,高长恭那张俊美到倾城的面颊涌现出复杂之色。
今日之事,好似一件比一件离奇。
年仅八岁的太子殿下身着不太合身略显笨重的盔甲,手中的长剑还淌着鲜血,嘴巴咧的大大的,露出整齐洁白的牙齿,脸上洋溢着明媚干净的笑容,那双盛着惊喜的眸子灿若星辰。
他的到来,对太子殿下来说是惊喜吗?
高长恭的心中似是有无数的疑问。
陆令萱余光一瞥,心中了然,这便是殿下等的天降神兵。
兰陵王,高长恭。
原来,殿下能掐会算事真的。
“郡君莫要分神,战场上分神是要丧命的。”
高长恭的长戟刺中陆令萱身后的北周士兵,冷声提醒道。
顿时,陆令萱正色。
方才若不是高长恭,她可能也是一具死尸,任由战马践踏。
有了高长恭的神兵,金墉之围解,獠牙面具兰陵王五百骑,名震天下。
同时,北齐年仅八岁的太子殿下也首次进入了诸国的视线。
英雄出少年,可遇不可求。
也许,北齐将兴。
也许,高家自高纬起将会改头换面。
邙山大捷,洛阳之役大胜的消息传入邺城,太武殿中寻欢作乐的高湛在听闻战报后,失手打碎了杯盏,清冽的美酒沾湿了衣衫。
比之邙山大捷,更令他惊讶的是他的儿子。
非但没有死在险象环生的战场,还立下了赫赫战功,与高长恭一起名扬天下。
还真真是人不可貌相啊。
有子如此,他可以高枕无忧,心无旁骛的一心享乐了。
看来得将禅位一事提上日程了。
俗话说得好,物尽其用,人尽其才,他的太子既然有此才能,那就早日在皇位上发光发热吧。
若高纬能让北齐长治久安,那他作为太上皇夜夜笙歌的享乐也能无穷尽。
高湛心中渐渐有了思量,丝毫没在意被酒水打湿的衣衫,嘴角的笑意越来越浓。
大喜!
值得普天同庆!
一为邙山大捷,二为北齐将安。
安不安不重要,最起码这个烂摊子能明目张胆地寻找时机扔给高纬了。
难不成高纬登基,还能限制他这个做父皇的享受奢靡?
“将战报送至昭阳宫。”
“顺便告知皇后,寡人明日将离京前往洛阳犒赏三军,召开庆功宴,迎太子归京。”
“打开寡人的私库,大赏皇后。”
高湛大手一挥,兴致勃勃地吩咐着身边的内侍。
谁说他昏庸无能残暴变态的,这分明是慧眼识珠知人善用。
能带着清名禅位成为太上皇,是人生大幸。
不仅皇后和太子,还有克敌制胜的高长恭,运筹帷幄的段韶,斛律光,都应大赏。
昭阳宫的胡氏在看到战报的那一刹那,麻木冷漠的眼睛中似是注入了一汪活水。
胡氏喜不自胜反复的看着战报,逐字逐句。
至于封赏,没看一眼。
照进深渊的每一束光,都弥足珍贵。
如汪洋中的浮木,沙漠中的绿洲。
在邺城引起的震动,荪歌并不在意,此刻她仰头正目光灼灼的望着高长恭。
青面獠牙的面具下,究竟是怎样的绝美容颜。
在荪歌的注视下,高长恭取下了面具。
姿容清绝,白皙如玉,眉眼精致,处处皆是一种阴柔之美,风华绝代,宛如女子。
不,比女子更动人。
银色盔甲散发着泠泠光泽,真真应了那句北齐最后一抹光。
竟是这样绝色的男子在战场上无人能挡,从无败绩。
荪歌很是怀疑,上天究竟为高长恭关上了那扇门?
高长恭微微有些不自然,这样直白不加掩饰的目光,自面具遮面,他已多年未见了。
------题外话------
我又愚蠢的把标题序号标错了……
第一百零四章成为高纬后,堂兄长恭杀疯了(十二)
(十二)
尤其是这份明目张胆的惊艳和欣赏来自邺城的太子殿下。
过于热情的同时又过于坦荡。
“堂兄。”
依旧是清泠泠的少年音,藏着隐秘不可查的软糯,如同初冬时节落在睫毛上的第一片雪花。
温凉,柔软。
再一次听到这个称呼,高长恭心中的诧异悸动并没有减少半分。
邺城内的太子殿下,这些年来他也略有耳闻。
正宫嫡出,名正言顺,却沉默寡言。
“殿下折煞臣了。”
高长恭连连垂首躬身,没有应声。
对于高长恭的忌讳和疏离,荪歌心知肚明。
高长恭出身卑微,虽是高湛长兄高澄之子,但其母亲却是不值一提的歌姬,所以一直以来都是高家宗室的透明人。
直到前几年,靠着自己拼搏,才渐渐显露名声。
高长恭身上没有年少轻狂宁折不弯的执拗,他素有风骨,如簌簌秋风,却非不知变通。
可就是这般玲珑剔透,求生欲极强进退有度的兰陵王还是没有从疯魔成性的高纬手中求得一条活路。
自污,称病,都难逃一死。
一杯毒酒,结束了高长恭的一生。
木秀于林风摧之,功高盖主祸降之。
纵观高长恭短短的三十余年,年幼孤苦尝尽人情冷暖,少年奋发征战不断二十余岁名扬天下,自二十余岁往后便在忧心生死藏拙必祸。
悲情人物,历来都会被后世津津乐道。
自古名将如美人,人间哪肯见白头。
荪歌在脑海中快速地回顾了高长恭短暂却绚丽的一生,忍不住轻叹一声。
她深深怀疑,高纬是不是见不得北齐皇室有精神正常的人,所以想尽办法将高湛踢出了群聊?
疯子的世界,正常人是有罪的。
“折煞二字反倒显得生疏了。”
“你我皆是神武帝高欢之孙,血脉相连,你又长我十余岁,此次又神兵天降救我于危难,这声堂兄是应该的。”
荪歌耐着性子,解释着,将她态度的转变合理化。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而救命之恩,则应一身相许。
只是,这婚大抵是许不了了。
她总不能去与出身荥阳郑氏的郑妃去抢高长恭吧。
难不成她要亲身为后世那些叫嚣着南北朝荒唐又美好的人上演一出胜过世俗的绝美爱情?
呵,大可不必。
闻言,高长恭的头压的更低了。
那句神兵天降让他有些不知该如何接话。
伴君如伴虎,谁又能肯定,太子殿下今日这番礼贤下士的熟稔对话会不会成为他日的催命符。
自他十六岁被授为通直散骑侍郎至今已七年有余,出任过地方官,刺史,也曾受封国公,兰陵王,一路走来,最是清楚伴君如伴虎的道理。
高家权位更迭的血腥和杀戮,他历历在目,从不敢忘怀。
“保护太子殿下,是臣的职责。”
“至于殿下口中的神兵天降,实属谬赞。”
“邙山之役大获全胜,离不开段韶将军的筹谋。”
在战场上让人闻风丧胆,长戟过处,血花绽放的高长恭此刻小心谨慎。
这便是真正的高长恭。
不贪功,不倨傲,不放肆。
他最意气风发,放飞自我的时刻便是在每一次的战场之上。
荪歌抿嘴轻笑,谁能想到这样张扬的容貌下藏着的竟是一颗如此冷静内敛的心。
这一刻,荪歌断定,他日平原王段韶病亡后,斛律光老去,兰陵王能够很好的接过北齐军事的指挥权,成为北齐真正的定海神针,保家卫国。
看来,她的选择没错。
见高长恭谦恭自持,荪歌也没有再一味的拉近关系。
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
再说了,实在不行,她亲自策马扬鞭,御驾亲征。
仗,她也不是打不了。
但她一直都不喜欢大包大揽,越俎代庖,将所有的光芒尽敛于己身。
每个时代,都该有自己的锋芒。
那史书上不论是寥寥数笔还是浓墨重彩之人,都应继续留下属于他们自己的印记。
兰陵王蓦地松了口气,那句堂兄实在让他有些受宠若惊。
战争过后的洛阳城,满目疮痍。
洛阳地方官在段韶的帮助下,组织民众有序恢复正常的生活。
该重建的重建,该救济的救济。
此刻,荪歌也终于见到了在史书中被誉为北齐三杰之首的段韶。
年逾半百,却不显老态龙钟,反而有几分春秋鼎盛之势。
眼神锐利,眉心许是因为常年紧簇,微微发黑,更鲜威严。
段韶是北齐高层难得的善终者,历经七朝不倒。
“平原王,父皇传旨,他将亲至洛阳犒赏三军,论功行赏。”
“按时间算,这两日就该到了。”
饶是高长恭解金墉城之危局风头无两,但邙山之战洛阳之围的主帅仍是老谋深算的段韶。
庆功宴一事,须得段韶操持。
段韶摸着胡子,满脸笑容如同长辈般赞许的看着荪歌“此次若论功行赏,殿下当居首功。”
荪歌满头黑线,嘴角抽搐。
首功?
这水分掺的着实有点大。
难不成说她带着那数百侍卫吓退了北周和突厥的十万联军?
“平原王说笑了。”
“我此来洛阳只是替父皇振奋军心,告诉洛阳城的军民北齐不会放弃他们,可不是来贪功的。”
“将士们出生入死,抛头颅洒热血护卫北齐,若连他们的功劳都抢,恐怕会天打雷劈。”
荪歌勾勾嘴角,笑说道。
仔细想来,段韶能寿终正寝,极尽哀荣,甚至能让心狠手辣的高纬亲自为其发丧,绝不是偶然。
若论功高震主,段韶一生的旷世军功,就算是兰陵王斛律光都黯然失色。
可偏偏兰陵王和斛律光都下场凄惨。
说到底,这才是真正的老狐狸。
“殿下莫要妄自菲薄。”
“长恭将殿下的英勇姿态详尽的告知了老夫,千钧一发之际,殿下的功劳无人能够抹杀。”
“若我殿下和长恭撕开了北周的包围线,护住了金墉城,那战局还真是很难说。”
段韶依旧在想方设法的将功劳安在荪歌和兰陵王头上。
至于他自己,更像是深藏功与名忠于高氏的纯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