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死亡竞速(2)
最前面的不一定赢,最后边的……也难说。
前面的一定会遭到暗算,后面的问题也不少,落后者之间的互相扯皮就够闹一阵子的。曾经有一回,飞毯没等浮空,在地面上就开撕了,弄得在魔法影像里观战的各位大佬嘘声一片,后来改了章程,一分钟内必须浮空,并至少前进两百米,否则视为放弃比赛。
起飞不久,马泰迪就迎来了第一个挑战,一条慢悠悠的竞速飞毯开始减速,正好压住他的前斜上方,别住了行进路线。
妮芭丽大叫:“它怎么这么慢?”
马泰迪叫道:“那还用说?当然是想干掉我们!”话音刚落,一枚火焰弹从对手毯尾推落。
马泰迪轻轻一个刹车,载客飞毯速度不快,又没有全力冲刺,减速很容易,火焰弹无奈地从飞毯前头滑落,没有落在飞毯上。
对手犯了经验主义错误,如果马泰迪驾驶的是专业竞速飞毯,在同样的速度下是无论如何停不下来的,但是,这是载客飞毯!所以这次攻击无功而返了。
现在达克他们是倒数第三,倒数第一第二似乎对这他们这块不知死活的载客飞毯很感兴趣,没有急着追赶,还拉开了足有二三十米的距离,慢悠悠地在后面看戏。所以达克他们暂时不像前面那些人,有被两面夹击的危险。
火焰弹飞毯见一次攻击没有奏效,果断减速,尾巴越压越低,看样子想把马泰迪别到地面上去。
达克心头怒火升腾:“干掉这家伙吧!我跳帮……嗯,跳毯上去砍!”
“沉住气,”马泰迪一边调整飞毯的姿态,在保持速度的同时不断左右摆动飞毯头部,避开对手一次次的别压,一边答道,“你们两个保持体力,小心他们跳毯,抓好了,我要给这帮不知天高地厚的傻瓜一点颜色看看!”
说着,他右手在操作绳上捋了一下,达克听到咔嚓一声轻响,似乎有什么机关被开动了。
载客飞毯在减速,头部摆动的幅度越来越大,这让前面的火焰弹飞毯十分恼火,竞速飞毯非常不擅长低速摆动,又不甘心被区区一条载客飞毯拖着鼻子走,于是赌气似的也减了速,试图继续压制载客飞毯。
就在它的毯尾再次压下来的时候,马泰迪猛地一绞操作绳,载客飞毯头部猛拧,尾巴一下子甩了出来,毯尾上,甩起一条黝黑结实的粗大铁钩!
拖毯钩!
载客飞毯有时会发生故障,过路的同行大多是能帮就帮,加装拖毯吊钩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现在,这吊钩被马泰迪改装过,不再是敦厚粗钝的傻乎乎圆钩,而是锋利的、闪动着寒光的、蝎尾一般的尖钩!
竞速飞毯好像一名身材纤细修长的美女,而载客飞毯则是一名宽厚矮胖的汉子,粗汉一铁链把美女腰带挂住了!
竞速飞毯没有载客飞毯重,被甩尾漂移的载客飞毯拖着甩了一个大圈!
一名护卫猝不及防,惨叫一声甩飞出去,一头扎进地上的一大堆干草里。
另外一名护卫和御者齐声惨叫,死死抓住安全绳,根本没法做出动作。
嗤啦一声,钩穿了的毯尾被强大的扭力生生撕开,竞速飞毯质量就是好,一路裂到魔能核心,魔能回路导线撕毁,顿时燃起大火,飞毯上两人毫不犹豫,双手一抱头,咕咚跳下去。
载客飞毯拖着熊熊燃烧的竞速飞毯示威似的甩了整整两圈,马泰迪猛一拽安全绳,用一个漂亮的甩尾摆正毯身,达克和妮芭丽朝后望,一块细细长长的火毯正摔向地面。
两人望向马泰迪,目光简直是崇拜了:“太强了!”
马泰迪不回话,轻笑一声:“就这两下子,也敢现眼?趴好,走了!”说着,一拽操作绳,飞毯如离弦之箭,飞驰而去。
马泰迪三人全都趴在飞毯上。
飞毯虽然名为“飞”毯,但飞行高度实在一般般,因为飞得越高,魔能核心负载越大,三人的小型飞毯,飞三层楼高差不多是极限,再高上去,一来影响航程航速,二来魔能损耗过大,严重影响整体效能发挥——连阻隔沙尘的空气罩都产生不了,难道靠头巾和防风镜挡沙子吗?要飞得高,还得靠载二十人以上的大型军用飞毯,超大型魔能核心做功效率绝对没得说,据说手摸云彩不是梦,但是,那也就彻底放弃机动性了——活靶子。
在小型飞毯驾驶中,卧姿、跪姿、立姿是飞毯驾驶的三种基本姿势。
卧姿身体姿态最低,飞行阻力最小,但因为身体紧贴毯面,双手和双脚无法自如行动,所以操控困难,一般在高速直线突进时用;立姿正相反,双手双脚操控灵活自如,但身体姿态高,飞行阻力大,遭遇突然袭击时容易被打落,常用在低空环境较复杂的地形;跪姿则介于两者之间。
现在,三人都采用了卧姿,飞毯加速追赶中队,估计中队已经快接近港口防空区了,一旦速度慢了没混进队伍,孤零零一条载客飞毯玩竞速,多显眼啊!到时候地面魔导重弩、速射轮箭这些防空火力一开,还不给打成筛子!
飞毯左晃晃右晃晃,时不时还来个翻身,猛然上举,又急速俯冲,越来越快,越来越快。
达克惊异地听着呼啸的风声从耳边划过,低沉的呜呜声渐渐变成尖利的嘶嘶声,脚下的灯火渐渐从点变成长条,他忍不住头皮发麻,大喊:“伙计,你这飞毯是载客的吗?怎么这么快?”
马泰迪大声回道:“改过!”
妮芭丽也很吃惊:“为什么晃来晃去,比直着飞还快?”
“气流!像鹰一样!闭嘴!”
夜已深,温度急速下降,白天被炽烈的阳光炙烤得滚烫的地面开始尽情释放它们的热情。冷暖空气在低空对冲,形成了混乱湍急的气流。
所有造型尖利细长的竞技飞毯不得不纷纷降低速度,增加防风罩强度来对抗湍流。而马泰迪的载客飞毯完全舒展开宽大厚实的双翼,如同一只雄鹰,振翅高飞。
道道湍流如同看不见的巨神之手,将它高高托起,又推送着它,助它冲向大地。
雄鹰的铁翼,划破无数波峰与波谷,在混乱与狂暴的气流中,以近乎完美的路线,扑向前方混乱的战团。
第十六章 死亡竞速(3)
当达克三人扑向战团的时候,数里开外的乌姆利姆港防卫署署长办公室里,几个阿拉孛大汉正密切关注着他们的一举一动。
“就是这三个人刺杀了大伯卡。”一名身材长大、面色阴鸷的男子道,“能把一条载客飞毯玩出这种水平,寻常的飞毯御者怎么可能做到?必是刺客无疑。”
署长哈帖木是个面相和善的红脸矮胖子,他笑道:“我怎么听说,刺杀大伯卡的阿萨辛党徒,是三个男子,而且已经服毒自尽了啊。”
旁边有人道:“载客飞毯充一次魔能要花六七百迪纳尔,借着气流上蹿下跳的本事是御者们节省魔能的拿手好戏,有十几年驾龄的老御者人人都会。玩竞速的大少们哪个不是腰缠万贯,换魔能核心跟喝水一般,不懂这一套可以理解;可是,伊玛德,咱们这些整天满街转悠的巡查要是不懂,是不是说不过去?”
伊玛德冷笑:“你的意思是,我睁着眼说瞎话,冤枉这三个家伙喽?”
那人鼻孔里冷哼一声,不再说话。
见对方哑了火,伊玛德气焰更盛:“就算这三个人不是真凶,但其中那个女孩是个阿萨辛,这是确凿无疑的!她一定跟这次刺杀有关联,”说着,他把一张字纸丢到桌上:“这是护教圣军送来的通缉令,署长,签字吧。尽快下发。”
哈帖木无奈地打个哈哈:“伊玛德老弟,现在事实不清,这种通缉令发出去,是打我们自己的脸啊,况且,巡查属于行政这一块,护教圣军属于教务那一块,他们什么时候能代替咱们行事,发通缉令了?”
“现在港口是护教圣军在当家,形势比人强啊,再说,从前,教务和行政,不都是一起的吗?”
“是啊,然后打着传教的幌子穷兵黩武,和多兰德打得两败俱伤,民穷财尽。”
伊玛德啪地把通缉令拍在署长面前:“说这些没用,签,还是不签!”
“好吧,我签,不过,伊玛德老弟,有些事可是没有回头路的。”
“多谢署长提醒,我记住了——签吧。”
这时候,达克还不知道自己变成了通缉犯,他正焦急地一遍遍呼唤乔治,但史莱姆耳塞好像出了问题,无论怎么喊叫,里面除了沙沙的噪音,什么声音也没有。
该死,这紧要关头,居然出故障了?
他一愣神,眼前呼地多了一大堆红黄交错的线条!
危险!
咚的一声,飞毯摇了一摇,一名小个子男子从天而降,跳到他的飞毯上,哇哇怪叫着,一刀朝他脑袋劈来。
危急时刻,飞毯轻轻向左一抖,小个子立足不稳,一个踉跄,刀砍偏了,把达克袖子削去一截,达克照屁股一脚,把他踹下飞毯。
小个子出手速度不慢,一把抓住飞毯边缘,单臂发力,想把自己拽上去。
现在这个速度,这个高度,一旦摔下,必死无疑。
要补一脚么?
没等达克想明白,右侧寒光一闪,妮芭丽袖剑弹出,一剑把小个子抓飞毯的四指齐根削断,小个子惨叫一声跌落。
“哈桑!”妮芭丽和马泰迪同时怒吼,“你愣什么!”
“没有,我只是——”
马泰迪咆哮:“这是你死我活的较量——趴下!”
从侧面无声无息扫来飞毯的一截锋利的尖角,如同刀锋,贴着三人的后脑勺剃过,把达克的头巾削掉一截!
当他们集中精力应对前斜上方的飞毯时,侧面一条紫色飞毯过来捡便宜了。
一击不中,飞毯御者一声长笑,紫色飞毯立即加速,与载客飞毯拉开距离,在与达克前斜上方飞毯擦肩而过时,御者旁边的射手猛地投出一枚爆炎弹。
前斜上方的那条飞毯上少了一人,另一侧的战士防御不及,爆炎弹落下,轰隆一声巨响,和御者一起,尸骨无存,飞毯化作无数火焰流星缓缓滑落。
这是你死我活的较量!这是你死我活的较量!
达克耳边还回荡着马泰迪的吼声,可他的注意力却怎么也集中不起来。
耳塞失效了!耳塞竟然失效了!
巨大的恐惧如同恶魔的巨爪,紧紧抓住他。
长期以来,他习惯了随时随地与老家联系,1643小队人才济济,无论什么样的问题,只要第一时间反馈回去,几乎立即可以得到回应,于是所有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但是现在,联系不上了!
这意味着,要以阿拉孛人的身份,在孤立无援的情况下,在重重围困中逃脱!
没有团队的支持,我一个人,能做成什么?
妮芭丽惊叫了一声:“小心!”一剑划断自己的安全绳。
达克觉得一股大力涌来,妮芭丽整个人猛扑过来,把他推倒。
紫色飞毯兜了个圈子,第二次掠过,射手手中,端着一把黑色的短弩!
妮芭丽右肩爆出一团血花,一根无羽的晶亮弩箭深陷在肩膀里。
鲜血溅到达克脸上,有几滴还落在他的嘴唇上,腥咸。
马泰迪咆哮:“哈桑,你他女马在干什么!”
妮芭丽从右扑向左边,两个人的重量全压到左侧,飞毯重心突变,猛地一颤,向左侧剧烈倾斜。
马泰迪狂吼:“抓紧她!”
射手嘴角浮起一抹残酷的微笑。
对手的飞毯失去平衡,速度又慢,已经无法调整姿态了,来吧,手忙脚乱地调整姿态吧,当你们方向回正的时候,就是你们的死期。
他深吸一口气,轻轻屏住,他的手干燥而稳定,他猛地转身,目光去追逐擦肩而过的对手,准备发出狂风暴雨般的覆盖射击。
一团黑影在他头顶迅速变大,那是载客飞毯自上而下旋转拍来的右翼!
“不可能,不不不不不——”
马泰迪根本没调整姿态回正。他没有借着重心左沉的力量一把把操作绳向左扯到底!
宽大的载客飞毯做了一个极其危险的动作:在保持前进的同时,空中向左翻转了三百六十度!
扑的一声闷响,射手的整个脑袋被拍下来的毯翼拍成了烂番茄,无头的尸身扎向大地。
所有的弩箭,全射进载客飞毯厚实的毯底,徒劳无功。
看到这一幕的人全傻了,原来载客飞毯这么牛?
一击得手,马泰迪怒气不减:“哈桑,你这个混……哈桑,哈桑?”
左侧躺倒的只有妮芭丽自己,她腰上系着哈桑的安全绳,哈桑不见了!
妮芭丽大呼:“他在那!”
耀眼的银弧一闪!
哈桑被削断的头巾已经被气流吹飞,一头浓密的黑发在狂风中猎猎舞动,他落在擦肩而过的紫色飞毯上,半跪姿态,好像一头蹲踞的雄狮,手中的亚泰干刀已经出鞘。
他背后的两人,御者和护卫,没有丝毫反应。
两颗头颅带着长长的血箭,高高飞起!
“挡我者死!”
第十七章 死亡竞速(4)
这是你死我活的较量!
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我不会死的!
达克的心脏发疯一样地跳动,血流如同沸腾的江河,血压升高,呼吸加快,瞳孔增大!
团队没有离我远去,他们教会我每个职业的特点,他们教会我战斗的方法,和所有的优势和缺陷!
他不知道,当妮芭丽的一滴血飞溅到嘴唇上的时候,他腰间的容电史莱姆腰带开始悄悄运作了。
极轻微的电流从腰带中释放出来,开始持续刺激他的脑垂体和肾上腺。
大量的内啡肽和肾上腺素让他进入了极度兴奋的状态,他觉得头脑无比清醒,反应无比迅速,动作无比快捷,现在,他感觉能徒手撕碎一条巨龙!
马泰迪的飞毯刚刚开始向左翻转,达克已经解开安全绳,把极度震惊的妮芭丽牢牢固定好。当飞毯转过一百八十度,头向下时,达克已经轻盈地跃下,落在正下方的紫色飞毯上,这时,飞毯御者和护卫甚至没转过身来。
拔出刀来砍杀?不,那不是最完美的方式,应该是这样!
达克的手腕轻轻一抖,长刀出鞘。
水银泻地!
两颗人头同时飞起,强大的血压把鲜血从腔子里挤压出来,在空中化作漫天的血雨。
更多的血落在达克身上,他感觉脑子已经麻痹了,现在他要血,要更多的血!
紫色竞速飞毯失去操控,高速冲向地面。
达克腾身跃起,绿色的史莱姆工具球化作一条长长的绳索,准确无误地粘住前方另一块飞毯的毯尾,用一个刺客般灵巧的空翻跃上去。
巧得很,这条飞毯上坐的,正好是浮空前差点吐马泰迪一脸的那几个家伙。他们一回头,看见达克的双眼居然是赤红的血色!顿时大惊失色,一个“啊”字没喊出来,银色弧光一闪,三具无头尸身一起载倒。
达克茫然四顾,发现旁边居然没有新的飞毯靠近,找不到攻击目标,盛怒之下,一刀将脚下的飞毯劈碎,纵身一跃,竟然拿直直地朝着地面跳下去!
这下子把马泰迪和妮芭丽吓得魂飞魄散,马泰迪狠狠一踩飞毯,如同离弦之箭,半空中将达克托起。
见了血眼珠子发红,砍不着人急得自虐,这是什么疯狂的技能啊?
不管怎么说,先救起来!看目前这个状况,没有他这么一位杀神,还真跑不出去。
达克所在的右侧安全绳刚才被他自己割断,现在只好抓着钉在毯边的扶手。马泰迪不敢高速飞行,害怕把他甩下去。
达克的状态很糟糕,目光呆滞空洞,嘴巴微微张开,妮芭丽忍不住拍他一下,吓得叫了一声,他四肢的肌肉都硬成了铁块似的死疙瘩!
马泰迪大叫:“他没事吧?”
妮芭丽大叫:“不知道,不知道!旁边没人打我们了,快飞,快飞啊!”
达克耳朵听到了他们讲话,嘴巴却无法回应,机械地一开一合,十几秒钟后,僵硬的舌根才软一些,费力地回答:“慢慢……恢复……”
魔法影像里,巡查署长哈帖木摩挲着下巴,饶有兴致地一遍一遍观看达克刚才大开杀戒的样子,丝毫不顾旁边的数名手下围着实时影像大呼小叫。
没办法,今晚这场死亡竞速太刺激了,一条载客飞毯操作通神,还有狂暴的黑衣武士砍人如割鸡,他们全都嗨起来了。
哈帖木不理睬他们,对副手道:“明明是个大块头,使用了那个神秘技能以后,却有着不输给刺客的敏捷身手和出色的战场直觉,你听说过哪个部落有这种本事吗?”
副手摇头:“这个家伙很奇怪,一身黑、反曲刀,单论一样,哪个部落也能找出四五十个来,全加在一起,哪个部落也没有怪人。”
“嗯,来自一个神秘的隐居部落么……你说,他怎么会跟阿萨辛走到一起呢?”
“我调查过,以前没人见过这家伙,昨天刚刚露面。为了那个女刺客还跟菲达家的易伯拉欣少爷发生了一场冲突,护教圣军去缉拿女刺客,干起仗来——那个载客飞毯驾驶员也查清楚了,哈西姆车马行的飞毯御者马泰迪,一个胆小鬼。他跟这两个人从来没接触过。”
“唔,听起来似乎是场意外。一个不打算刺杀大伯卡的外围刺客,一个发财心切揽客不看人的飞毯御者,再加上一个有实力的武士,莫名其妙地被卷到事件里来了,对不对?”
“属下认为绝不会错。算算时间,大伯卡遇刺跟黑武士进咖啡馆在同一时刻,时间上就不对;而且,刺杀了大伯卡,杀出重围,还气定神闲地到咖啡馆里演戏,这完全不合逻辑。倒是护教圣军……”
“护教圣军怎么了?”
“动手未免太快了吧,简直像是事先准备好的。”
哈帖木大笑:“什么叫像,本来就是!有人背后搞鬼,想让阿萨辛背黑锅,所以,刺客一定要是个活的、能逃跑的阿萨辛——这话我们之间聊聊就行了,你可别往外说啊。”
“属下明白。下一步,我们该怎么办呢?通缉令都已经签发了啊。”
“这还不好办,告诉弟兄们,这三个刺客都是本领高强的亡命徒,一旦发现踪迹立即上报,在大队人马部署到位之前,任何人绝对禁止轻举妄动!”
“署长您真是体恤下属,属下遵命!不过——”
“不过什么?”
“他们不想办法出港,怎么干起黑市竞速来了?”
“这就是他们出港的方法啊!竞速飞毯比军方的任何一款飞毯速度都快,谁能追得上他们?”
“可是他们的飞毯是载客飞毯啊!”
“你去看看吧。”
副手走到实时转播的魔法影像前,扫了一眼,惊道:“他们抢了别人的飞毯?”
“只要他们逃出港口城防区,就暂时安全了。现在不清楚的是,城防区是不是已经被护教圣军接管了。”
“如果是呢?”
“他们的逃亡之路,就要终结啦,这样,你去城防署一趟,跟阿德南防卫官说,现在护教圣军统领一切,没有他们的命令,咱们还是规规矩矩的好。”
副手嘿嘿一笑:“您的意思是……”
“没什么意思,实话实说,他知道该怎么做。哈哈。”
望着副手匆匆离去的身影,再看看一群围在魔法影像前大呼小叫的散漫手下,哈帖木苦笑了一下。
“护教圣军啊,你们要把阿拉孛带往何方?算啦,你们是做大事的,阿萨辛收拾不了你们,还收拾不了我一个小小的署长?再说,将来怎么样,还难说得很哪,咱们走着瞧吧!”
第十八章 门萨罗人(1)
达克醒来的时候,脑袋昏昏沉沉,脑子里好像有一窝蜂,嗡嗡的叫。
这是怎么了?
脑海中混乱复杂的破碎影像渐渐连成片段,逐渐清晰起来。
好像……我们抢了一条飞毯,逃出来了……吗?
他环顾四周,自己正倚在一座大沙丘后面,身边是正在口申口今的马泰迪和人事不省的妮芭丽,沙丘巨大的阴影遮住了毒辣的阳光,要不然,三人一定会死于脱水。
远处,是飞毯燃烧的余烬,还有淡淡的焦糊味。
想起来了,突破城防区的时候,好像,飞毯尾部挨了一发重弩,后边还有人追,马泰迪玩命地跑,最后飞到这里,摔下来。
竞速飞毯再快,受伤以后,还能逃脱?追兵呢?
腰间的长刀还在,昨夜激烈厮杀的景象再一次涌上心头。
杀戮吗?我本来不是这样的人啊……乔治这个该死的家伙,到底搞出了什么名堂啊——对了,队聊!
他赶紧按下耳后的凸起,然而,队聊里依然是一片嗤嗤拉拉的杂音。
没用,史莱姆耳塞完蛋了。
他苦笑了一下,家里指望不上,一切只能靠自己啦。
马泰迪好像摔得不轻,闭着眼睛一直哼哼,妮芭丽肩上挨的那一箭挺厉害,血从肩膀一路染到腰,现在她脸色苍白,牙关紧咬,情况不太乐观。
四下是茫茫沙海,头顶是酷热的太阳,连沙丘都不敢走出去,去哪里找医生!
没有一粒粮食,一滴水,所有联系全部断绝,要怎么活下去?
绝境啊……
正在达克犹豫彷徨的时候,哗啦一声大响,从前面沙地下翻上来一只大老鼠!
锵的一声,达克抽出寒光闪闪的亚泰干刀,全神戒备。
老鼠两腿站立,大约有一米五高,一只前爪抓着一把大铲子,头顶还顶着一对足有蒲扇大小的圆圆耳朵。
老鼠晃晃脑袋,甩掉头上的沙子,口吐人言:“喂,你们还好吧!别害怕,我不会伤害你们的!”
原来是个打扮成老鼠模样的小孩,达克松了一口气,但刀没有放下:“你是谁?干什么的?”
“我叫拉希德,和你们一样是门萨罗。”
“门萨罗?”
马泰迪揉着脑袋爬起来:“门萨罗是‘失败者’的意思,他们是绿洲城市的逃民——奴隶、破产者、部落冲突的战俘,当然也少不了异教徒,他们生活在沙漠下的地洞里。现在,我们也一样啊,乌姆利姆,永别啦——小家伙,谢啦,真难为你把我们拖到沙丘后边,要不然,我们早变成人干了。”
拉希德得意地笑笑:“没关系,每个门萨罗都应该互相帮助,怎么样,口渴了吧,我带水来了。”说着,弯腰从地洞里拖出两大瓶水来,“快喝吧,还凉呢!”
达克笑笑:“那就不客气了。”说着,拔掉瓶塞,抢先灌了一大口,然后再拿到妮芭丽嘴边。
马泰迪笑道:“放心吧,水里肯定没别的玩意,每个门萨罗都该互相帮助,小老鼠要是存心害我们,看着我们被晒死就行了呗。”
达克那点小心思被揭穿,脸红了,还好现在满头满脸的沙子,看不出来,专心喂水。
拉希德却不高兴了:“我才不是老鼠,是机灵的沙鼠!”
马泰迪笑着摸摸他的头:“好好好,沙鼠,沙鼠。”
“叔叔,你们……”拉希德一句话没说完,突然变了脸色,猛地把大耳朵贴在地上,听了几秒钟,脸色煞白:“糟了,是护教圣军驯养的沙漠跳蜥,快跑,快跑!”
马泰迪脸色一僵,猛跑两步,一下跳进拉希德掏出来的地洞里,对达克大吼:“扛上她,快跑,快进洞!”
达克不明白沙漠跳蜥是什么东西,但看两人一脸焦急,知道事情不妙,扛起妮芭丽,两步赶上,把妮芭丽递下去,自己也紧随其后,下到一半,发现小沙鼠还在上面,大叫:“那你呢?”
小沙鼠连蹦带跳朝远处跑:“我引开它,你们顺着洞走,快啊!”
话音未落,一道敏捷的影子唰地从达克头顶掠过,达克只来得及把头转过去,那道影子已经冲出去二十多米!
好快!
那是一只后腿直立的大蜥蜴,它前肢细小,尖爪锋利,后腿粗壮有力,奔跑迅捷如风;身长两米多,尾巴与身体等长,在身后左右摇摆保持平衡,口中生满利齿,目露凶光。
达克他们所处的洞口在大沙丘的阴影里,沙漠跳蜥一蹦,正好从他们头顶越过,它紧盯着前面正在拼命挖沙的拉希德,第二次跃起,足足腾跃出十几米!
拉希德发疯一样刨沙,最后一铲,打通了地下的通道,身子一缩,吱溜钻进洞里,不见踪影。
沙漠跳蜥身子微微一挫,第三次跃起,在空中腾起四五米高,前爪和尖利的嘴喙并在一起,同时向一块平整的沙地刺下去。
达克和马泰迪同时叫道:“不好!”
随着一声变调的惨叫,躲入通道的拉希德,被跳蜥一口叼出,从沙地下甩了出来!
拉希德小小的身子刚落地,就被跳蜥一脚踩住大腿,身子动弹不得。
他的右手已经被甩折,铲子也不知道飞到了哪里去。
跳蜥对准他的脖颈,一口咬下去,拉希德使出全身力气,猛一偏头,跳蜥咬了满满一嘴沙。
跳蜥大怒,左腿一脚踩住拉希德胸膛,小孩子如何能撑得住凶兽的分量,一口鲜血喷出,人事不省。
跳蜥第二次张开巨口,狠狠一口咬下!
咬空了!
剧烈的痛楚从尾部传来,它难以置信地回头,一个着黑袍的人类,正单手拽着它的尾巴朝后拖!
马泰迪吓坏了。
圣主在上,圣主在上,我我我我看到了什么!
那个穿黑袍的哈桑,居然敢单挑沙漠跳蜥?一只手,拖走?
让他震惊的还在后面。
那个哈桑使劲把腰沉下,反身,把拽住跳蜥尾巴的左手背到了右肩上。
他要干什么?
随着一声霹雳般的暴喝,哈桑把全长四米多、体重接近两百斤的沙漠跳蜥像一条破麻袋一样,狠狠摔在地上!
沙漠跳蜥还没回过神来,银色光弧一闪,它的脑袋跟长颈分开了。
达克对准跳蜥身首分离的尸体踹了一脚,快步朝昏死过去的拉希德走去,弯腰把他抱起。
这时,沙丘通道洞口附近扬起十几条沙柱,沙柱落下后,十几个手执锋利铁铲的门萨罗人出现了。
第十九章 门萨罗人(2)
“这么说,可怜的小拉希德是为救你们才受了重伤?那你们得负全责。”
病床前,一个肥头大耳的胖门萨罗人摇晃着一双大耳朵,哼哼着问。
听了这句话,马泰迪冷笑道:“又不是我们要他救的,见了沙漠跳蜥不赶快躲,一个劲儿晃来晃去被逮住,怪我咯?再说,他这条小命不还是我们哈桑给他保下来的?你说全责就全责?”
达克轻轻拍拍马泰迪,示意他后退,问:“你是哪位?”
或许是块头大的缘故吧,胖子往后缩了两步,道:“我是孩子的舅舅!大商人沃吉汉!”
“嗯,我看你也不像孩子的爸爸,”达克一句话把胖子堵回去,俯身在病床边蹲下,对一个神情木然的门萨罗人道:“这件事,我们会负责到底。”
从看到拉希德的样子,这个门萨罗人就没了眼泪,神色呆滞,跪在病床前,一声也不吭。
他脸上皱纹纵横交错,刻满岁月的痕迹,干枯细瘦的手指轻轻抚摸着孩子苍白的脸庞,一言不发。两只眼睛焦距全散了,别人说什么,他一句也听不见。
马泰迪一拽达克:“你疯了,这下面缺医少药,病床都是按小时收费,我们现在身无分文,负什么责!他救我们,我们救他,扯平了,负什么责!”
达克一指躺在另一边的妮芭丽:“那她怎么办?”
妮芭丽流血已经止住,这里的门萨罗大夫给她进行了简单包扎,没有用药,这里的药统统标了天价,一小瓶止血药粉卖到三百迪纳尔。
马泰迪无奈地摇摇头,一言不发。
沃吉汉哗地递过来一张纸头:“大夫说了,孩子挺幸运,断了的骨头没扎伤内脏,但是胃里出了不少血,外加断了一条腿和一只手,想康复,没问题,十二万迪纳尔!我是孩子的舅舅,这事我管定了!”
达克根本不理睬那张催款单,平静地注视他,道:“我现在一个铜板都没有,要不然,也不会让朋友躺在病床上。”
“有钱也得先给我!不,先给孩子治!”
达克没搭理这句气势汹汹的话,淡然道:“这里有什么赚钱的方法?”
沃吉汉恶狠狠道:“有啊,还是赚大钱的方法!挖隧道去!要是挖着矿石,赚得更多!”
“该找谁?”
“从这儿出去,沿西南通道一直走到头,有间小屋,那里是新隧道起点,有个戴银头盔的工头,叫福尔曼,找他!”
突然,拉希德的父亲抬起头来道:“算了吧。这是命啊。”
沃吉汉怒道:“妹夫,你怎么糊涂了!孩子弄成这个样子,不怪他们怪谁?这钱可都是我垫上的!不找他们,你拿得起吗?”
“要是腰缠万贯,就不会变成门萨罗了。沃吉汉,算了吧。大夫说了,只要孩子能挺过头三天,就死不了。”
“没钱,大夫就不给用药。且不说肠胃,手脚也残废了!”
“我去挖隧道。沃吉汉,麻烦你,再支三天的钱,我法泽颇说到做到,早晚还你。”
“那不行,你的身体撑得住吗?你要是死了,我垫的钱……不,我外甥怎么办?”
法泽颇惨然一笑:“那都是命啊。就这样吧。”
达克第二次蹲下,拍拍法泽颇的肩膀:“大叔,这事我确实有责任,这样吧,我去挖隧道——那个活儿很赚钱么?”
“没有经验,会死的。”
“经验都是学来的,放心,”说着,达克站起身,把马泰迪拉过来道,“我去看看这挖隧道是怎么回事,你盯着妮芭丽,实在不行,告诉大夫她是阿萨辛。”
“行。你真要去挖隧道?”
“隧道有什么可怕?”
马泰迪给达克粗略地讲起沙漠下的隧道。
覆盖在沙漠表面的,是厚达三十米的黄色细砂,砂下百米,是橙色和红色的粘土和细石的混合层,再向下百米是粗糙的碎石层和基岩。
受珍珠之路上绿洲的影响,珍珠之路两侧的沙漠砂层比较薄,基岩比较平坦,位置也比较高,有些甚至贴着地面。门萨罗人就在基岩层的隧道里生活,就像生活在沙漠表层的沙鼠一样。
达克问道:“岩石都相当坚硬,门萨罗人是怎么在石头里挖出隧道来的?”
马泰迪道:“他们只利用过去遗留的隧道。在沙漠深处,生活着巨大的沙虫,这些十几米高的隧道就是它们挖掘出来的。”
“沙虫?十几米高的隧道?”
沙虫是生活在地底的巨大生物,它们像一条条巨大而细长的皮口袋,通过唾液来融化坚硬的岩石,开出能容纳自己身躯的巨大通道,日夜不停地挖掘,等到它们重新挖回起点、或是意外挖通了别的沙虫挖掘出来的洞穴时,张开巨嘴一吸,通道内那些聚集在一起的生物就统统做了它们的美食。
马泰迪道:“所以说门萨罗人其实在利用沙虫挖出来的隧道。所谓‘挖’不过是对某些通道进行修缮,让他们挖新通道,他们没那个本事。”
“如果遇到沙虫怎么办?”
“突然遇到肯定是死路一条,不过他们有一种特制的药粉,把它集中洒在隧道的重要位置,沙虫讨厌这种气味,就会掉头。所以,只要做好了准备,沙虫不是主要威胁,最大的威胁是生活在隧道里的各种穴居生物。”
“明白,我这就去找工头谈谈,你看好妮芭丽,千万别放松!”
“知道知道,放心去吧!”
达克按照沃吉汉说的路线,很顺利地找到了福尔曼工头。
这位工头和所有生活中在地下的门萨罗人一样,长了一双巨大的耳朵。在听完达克的讲述后,他二话没说,命人给达克取来铁铲和镐头,派人把他带到隧道的节点洞穴。
隧道每隔五百米会有一个巨大的球状节点洞穴,里面存储了不少粮食和水,可以休息、治疗。
当然,这些储备了物资的节点也是最容易遭到沙漠穴居生物突袭的。
于是,达克别着腰刀,背着铲子,提着镐头,和另一名门萨罗人一起组成两人小组,开始了全新的矿工生活。
第二十章 门萨罗人(3)
跟达克编成一组的是个叫马杜克的老门萨罗人,看上去有六十多岁,头发几乎全白了,背也佝偻着,铲子在手里几乎抖抖地拿不住。达克一出手,老家伙眼睛亮了:这小子,有力气!
身大力不亏,达克挥舞铁铲,三下五除二,把淤塞隧道的粘土和细砂铲走,挖出一个大洞来。
“干得漂亮,小子,照这么下去,咱俩一天能干两天……不,三天的活,一千五百迪纳尔,再加挖出来土方的提成,少说有两千二三,发达喽!”
达克头也不回:“干活的两千,动嘴的两百。就这么定了。”
老家伙嘿嘿一笑:“没有我的指导,你知道朝哪儿挖?我吃点亏,一千二。”
“最多三百。”
“开玩笑,九百!”
当的一声,达克把铲子扔到老家伙脚下:“你自己干吧。”
老家伙赶紧赔笑:“别,别呀,我再让让,六百,六百行不行?我老啦,实在是干不动了。年轻人,多担待些吧。”
达克嗤之以鼻:“你老又不是我的错,倚老卖老混吃混喝是不是?还指导?冲着颜色浅的地方挖,就这点事谁看不出来?三百,多一个铜板都没有!”
老家伙尴尬地搓手:“这,这是怎么说的,帮帮忙,帮帮忙吧。”
“装可怜没用,我朋友在诊所躺着,花钱流水一样,你这张老脸换不回他们的命。两百!”
老家伙绝望地瘫倒在地,像条漏了个大窟窿的水囊,瘪塌塌的。
“除非——”
老家伙一下子睁开眼:“除非什么?”
达克拍拍手上的砂土,道:“挖哪儿有矿,说。”
老家伙一哆嗦:“我哪知道?要是知道,还至于做这卖命的活?”
达克微笑一下,捡起铲子,继续挖。
老家伙脸色不停地变幻,最后一咬牙:“行,我告诉你!只怕你不敢!”
离两人最近的节点叫法拉节点,从这里延伸出二十多条隧道,有些已经开拓成主要干道,沿着干道两侧挖出许多大小不等的洞穴,每一个洞穴都至少住了一家门萨罗人,就像串在枝上的葡萄。
而另一些隧道一直通向恐怖幽深的地底,每一条入口都至少有二十多名哨兵守卫,日夜不停地监听,一旦有异常,这些隧道会立即封闭。谁也不知道,恐怖的怪物会什么时候发动突然袭击。这些随时会窜出怪物的通路被称为绝望之路。
站在绝望之路的入口,老家伙解释道:“三百多年啦,挖来挖去,能够得着的上品矿石都挖干净了,剩下的尽是些矿渣。有不少人打绝望之路的主意,凡是下去的,没有一支队伍回来。”
达克道:“说明方法不对,进去看看。”
老家伙无奈道:“进去看也没用,我们带的粮食和水走不了很远,里边还不一定有什么吃人的怪物……喂,等一会!”
在一群守卫怜悯地注视中,达克率先踏进绝望之路。
洞壁比较高,至少有七八米,活动自如,空气闷湿,两人一个有史莱姆面月莫,一个长期在地下活动,比较适应,行进丝毫不受影响。
走了二十多分钟,前面接连出现了几段高低起伏的路段。
“等等,雷魔之丘到了。”马杜克指指头顶,“上面就是。”
“那又怎么样?”
“年轻人,这就看出老年人经验的宝贵……好好好,我说重点。”
把沙漠纵向剖开,会看到像奶油蛋糕一样一层层的结构,有些地方的蛋糕坯特别厚,上层的“奶油”也会隆起。
如果把雷魔之丘所有的砂土吹走,会看到高高耸起的如丘陵一般的坚硬岩基,这些高低起伏的岩基内,隧道走向更加复杂,是穴居生物的理想栖身之地。
达克问道:“前面随时可能遇敌?”
“没错,”马杜克严肃地点点头,“我在前面,咱们走慢点。”
两人一前一后,慢慢行进,马杜克每走四五十米就把大耳朵贴到洞壁上仔细聆听,然后继续前进。
幽深干燥的地洞里静寂无声,达克可以听到自己的呼吸。
一片漆黑中,只有手中光石灯发出的冷冷蓝光照出前后左右十几米的距离。
马杜克突然俯下身去,拾起一样东西:“看,银戒指。虽然是旧货,至少也该值百八十迪纳尔吧?”
达克仔细一看,果然是一枚亮闪闪的银戒指,他试图寻找蛛丝马迹,但什么也没有发现。
马杜克道:“别费劲啦,说不定是隧道卷甲虫把那个倒霉蛋吃了,消化不了的戒指拉出来,掉在这儿了。”
“隧道卷甲虫?那是什么——”
“别说话!”马杜克突然一摆手,猛地把耳朵贴在地上,抬起头来,“来了,快跑!”
地面剧烈颤抖,两根足有手臂粗细的触须来回扫动着,从前方拐角处探出来。
在达克的视野中,前方黑暗里出现了一块桌面大小的深红色。
危险!
一只马车大小的甲壳虫缓缓爬来,它全身披着厚重的、斑驳的土黄色甲壳,尖刀丛一般的利齿森森晃动,朝两人迫近。
“看起来,甲壳挺厚啊,估计刀砍不穿。在这种地形,拼近战一定是对它有利,那我们试试这个。”达克一边自语,一边从腰带里抽出一根细细的秘银绞索。
秘银是昂贵的炼金材料,具有十分优秀的魔能传导性,魔能在传输过程中的损耗率极低。
虽然价值不菲,但作为新特诺蒂兰王国的开国元勋,区区秘银自然不在话下。
达克耐心地在地上铺设绞索,丝毫不理睬马杜克焦急地呼唤。
隧道卷甲虫发现了达克,爬行速度明显加快,达克抓着绞索的末端,不慌不忙地后退。
卷甲虫的前肢踩中了地上的绞索,绞索没有反应。当它大半截身子都压上去的时候,咔哒一声轻响,达克按下了腰间的按钮。
腰带的内核是容电史莱姆。
数万年不见天日的幽深地洞里,响起了雷霆的怒吼。
蓝紫色的雷光闪过,从不识雷电为何物的隧道卷甲虫全身麻痹,肚皮朝天翻倒,死硬了。
隧道里充满刺鼻的焦糊味。
达克微微一笑:“对付这些没脑子的东西,最容易了。”
马杜克大喜,一边捂着嘴巴,一边大步朝卷甲虫的尸体跑去,道:“你那腰带有电?倒是好办法,能用几次?”
“放电时间太短了,像刚才这种程度,七八十次吧。”
“小伙子,我们发财了,发财了!这东西什么都吃,嘴巴又大,很多东西都是囫囵吞下去,快,把我的铲子拿来,这么大个头,少说也长了二三十年,肚子里一定有好东西,快,快!”
偌大一只卷甲虫,甲壳硬得像钢铁,肚皮却是柔软的,当然,现在已经变成一大团焦炭,马杜克轻轻一划就碎裂了。
马杜克挥舞铁铲,三下五除二,剖开肚皮,把脑袋都探进去,细细搜索。达克强忍恶心在一边看着。
不多时,马杜克一声狂笑:“哈哈,看,这是什么!一个盒子,一个精致的小盒子!果然,果然有宝贝!”
一个拳头大小的掐金丝小盒出现在两人眼前。
第二十一章 阔老爷哈桑(1)
达克虽然有点小兴奋,但想想是从虫肚子里扒出来,顿时兴致缺缺,“虫子胃液泡过,什么宝贝也完蛋了吧?”
“这你就不懂了。小盒子密封很好,非常好。虫子消化不了,顶到肉里去了。”
“什么意思?”
“它的胃很厚,内壁有很多皱褶,消化不了的东西一部分拉出来,另一部分挤压到皱褶里夹起来。”
“那它不是要撑死?”
“当然不,皱褶不断地蠕动,这些消化不了的东西会穿过胃壁,往背部的肌肉层走,然后变成它甲壳的一部分——看到它黄色的甲壳吗?那经过它身体提炼的上品矿石啊,要不然怎么会那么硬?”
“原来如此。”
“这个小盒子是从它甲壳下边挖出来的,不是从胃里。那就是说,这盒子被吃掉时间不短了?”
“嗯,看这样式,像是两百多年前的老玩意儿,古董啊,可值钱了。不过,这种小盒子里边都带着秘制法阵,硬开的话,里边东西就毁了,”马杜克摩挲了一番,摇摇头道:“回去再说。”
当达克和马杜克回到诊所时,妮芭丽正在坐着喝粥,看到两人,忍不住大笑起来。
从砂洞里回来,两人的形象没法看,头发全散掉,被泥沙粘得一绺一绺;脸上灰蒙蒙一层土,不张嘴的话,只有眼睛在骨碌碌地转,十分滑稽;达克的黑衣服给沙子盖得都看不出黑颜色,走一步一个灰脚印。
马泰迪忍俊不禁:“瞧这模样,盗墓贼也没这么狼狈啊——还背着个大包袱,你们真盗墓去了?”
达克怒道:“为了你们辛辛苦苦去挖洞,一身土,满嘴沙。你还说风凉话?”把包袱朝地上轰隆一撂,朝椅子上一坐,“给老子来杯水!”
马杜克体力远没有达克好,气喘吁吁地歪倒在椅子上,只知道摇手,一句话也说不出。
马泰迪给他们一人端了杯水,旁边盯着他的护工赶紧在收费单上猛写。
达克端过杯子,一饮而尽,又递回去:“这点小杯子,喂小鸡仔呢?再来一杯!”
马泰迪又递过一杯,叹道:“一杯水十个迪纳尔啊,你慢点喝!”护工继续在收费单上猛写。
刚刚粘上嘴唇,一个胖乎乎肥墩墩的圆球如幽魂般出现在门口。正是拉希德的舅舅沃吉汉。
“哦哈哈哈,看看我们的神奇矿工、勇敢的探险家都找到了什么?包袱不小啊,不是把煤矸石当魔晶矿石挖回来了吧!”
达克和马杜克一起翻翻白眼,根本不搭理他。
他们不做声,沃吉汉愈发愤怒,大声道:“昨天你们这群死鬼进门,我已经花了六万,今天已经变成七万五了,你们这些天生挖矿命的穷鬼,活该吃沙子到死的御者,打死也凑不出这么多钱来,看那妞长得挺俊俏,干脆洗洗干净去卖**吧!”
这话说得恶心,马泰迪听不下去了,怒吼:“你说的这是人话?”
“拿着老子的钱治伤,还不让老子骂了?告诉你,就是老子叫你们卖**,也得给老子撅起来!”
“你那玩意儿长嘴里了?怎么这么臭!”
双方正在吵嚷,突然有人在门口大叫:“哈桑老爷是在这里吗?”
所有人的目光全集中过去,哈桑?不是刚才一身土的那个大个子吗?老爷?
一个打扮体面的矮个子门萨罗人出现在门口,他眼睛一转,发现了达克,嘻嘻笑道:“哈桑老爷,您还真在这儿啊。我家老爷同意了,十六万,那块上品的土系魔晶矿石。”
一句话说出,病房里死一般的寂静。
啪啦一声,马泰迪手里的杯子掉地上,摔个粉碎。
护工赶紧提醒:“马泰迪老爷,一个杯子可是六十迪纳尔……”
马泰迪嘴唇哆嗦着抽出身上最后一张钞票:“给我来一打,老子要砸着听响玩。”
达克似乎很疲惫,不想说话,朝马杜克使个眼色。
马杜克好像一棵蘸了水的生菜,一下子支楞起来,龇牙咧嘴道:“那玩意儿可是拿命换来的!十六万?买你的命,你干不干?”
矮个子苦笑:“这……两位老爷身手不凡,又得到圣主的眷顾,自然无往不利,想必圣主的眷顾以后也会长盛不衰;就先照顾一下敝商号如何——十八万,真的不能再多了。毕竟只是块矿石嘛。”
门口传来一阵爽朗的大笑:“矿石又怎么样?市面上有这么高品相的吗?找个炼金术师,稍微一调理,说不定能升级成上品的魔晶原石。就单说这一条,有几块能做到?阿慕尔商会,二十五万!”
达克不废话,手指朝地上大包袱一指,朝阿慕尔商会代表一点。马杜克翻开包袱,搬出一块足有牛头大的粗糙矿石。
阿慕尔商会代表的眼睛一下子亮了:“好东西,好东西!”一个箭步上前,也不管衣服蹭上泥沙,只顾抱着矿石抚摸,一边陶醉地叫“好东西”。身后的下人知道这笔买卖成了,赶紧冲过来,有的装箱,有的给马杜克点钱。
没买到矿石的矮个子眼里几乎要滴血。
马杜克眉开眼笑,朝手上吐了口唾沫,一五一十地点起来,点完一遍,又点一遍,一连点了四遍。旁边的阿慕尔商会代表都有点不耐烦了,达克笑道:“老家伙,还没点完啊?”
“不不不,我老马杜克从来没见过这么多钱啊,过过瘾,我再点一遍过过瘾行不?”
“行了行了,后边还有呢,买卖不做了?”
“倒也是,”马杜克悻悻地把大堆钞票推到墙角,转身又捧出一块矿石。这块稍小些。达克朝眼里滴血的矮个子一抬下巴:“十八万,这一块,要不要?”
矮个子的喉结剧烈地上下抖动着。
门外走廊上传来乱哄哄地喧闹声:“哈桑老爷,哈桑老爷在哪个房间,我们来买矿石!哈桑老爷?”
矮个子狠狠一跺脚:“艾马尔商会,十八万,买了!”
达克舒服地叹了口气:“就这样吧,麻烦您,跟外边人说一声,今天的货出完了。明天再说。”
艾马尔商会的代表眼睛一下子亮了。
门外的喧闹声渐渐静下去。达克又一次疲惫地坐回椅子里。
病房里一片寂静,只有马杜克流着口水在墙角钱堆里打滚,哗哗地响。
沃吉汉一脸谄媚:“哈桑老爷,您看,这还有点矿渣,送给我吧?”
达克厌恶地摆摆手:“两万,连包袱皮拿走,快滚!”
沃吉汉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个虎扑,把包袱皮抢到手,小心翼翼团起来,收进怀里。
马泰迪拦住路,横眉怒道:“没听见?哈桑老爷让你滚,滚啊!”
“这就滚,这就滚!”沃吉汉毫不含糊,双手抱住脑袋,咕噜咕噜滚出门去。
马泰迪放声大笑。
妮芭丽望向达克的眼神简直是崇拜。
达克朝马泰迪招招手,马泰迪赶紧把耳朵贴过来。
达克低声道:“你去追艾马尔商会那个矮子,找他定一批炼金术设备,想法运下来。”
“炼金术设备?你要干什么?”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这是清单,快去。”
“包在我身上!”
第二十二章 阔老爷哈桑(2)
“这个盒子应该是拉马亚王朝第六代哈里发法鲁格时代的作品,大概有两百三十多年了吧.”商铺的密室里,年纪老迈的鉴定师推起单眼眼镜,抬头对一老一小道。
这一老一小正是一夜暴富的马杜克和达克。自从干掉卷甲虫找到极品矿石后,“哈桑老爷”和他的朋友没有继续去矿洞寻宝,而是找了个机会来到地面上,直奔珍珠之路上最近的绿洲城市坎哈拉。
史莱姆面月莫赋予了达克与阿拉孛人完全相同的容貌和声音,他不需要伪装,换件袍子换把刀就好;至于马杜克,用头巾把大耳朵缠起来,谁也看不出他是个正牌门萨罗人。
现在,两人来到坎哈拉最著名的鉴定师铺子里,花重金请求他鉴定卷甲虫吞掉的小盒子。
达克试探着问:“是那位贤明的法鲁格哈里发?”
“除了他没有别人,他统治阿拉孛的时候是最好的时候:没有分裂,没有混战。他对所有部落一视同仁。可惜啊,继任者太偏激了。”
老鉴定师沉重地叹息了一声,停了一下,道:“盒子设计相当精巧,不但有十几道锁,里面还设计了自毁装置。”
达克道:“能解开吗?”
“幸好,你们找的是我。我需要时间,两位可以先去街上走走,一小时后回来。”
达克客气道:“那就麻烦您了。一会见。”
从商铺出来,达克问马杜克:“我没跟鉴定师打过交道,他不会把东西私吞了吧?”
“绝对不可能,这可是信誉最好的铺子,要是捣鬼,以后买卖就做不下去了。这不用担心。”
“那么,盒子里的东西,以你的经验来看,会是什么呢?”
马杜克兴奋地搓搓手:“一定是藏宝图。你看,盒子不大,如果装了十几道锁,再内置自毁装置,它能装的东西一定是极薄极软能折叠的,要么是丝绸,要么是纸卷、羊皮一类的东西。丝绸虽然是丝国的名贵特产,价值万金,但是裁成小块就不值钱了,折叠的话,这么点空间肯定不够。一定是藏宝图。”
“算了吧,希望越大失望越大。万一是哪个哈里发留下的血书什么的,那不得来一场血雨腥风啊?再说,咱们能下矿洞,多少钱挣不来?”
老家伙嘿嘿笑道:“钱嘛,谁还怕多了扎手?三四十万的身家,还真不够花。不过,哈桑,以你这身手,这本事,怎么混到门萨罗这边来了?方便说说么?”
达克立刻摆出一副冷脸:“不方便。”
“不会是拐了哪家大小姐跑出来吧?”
达克冷冷哼了一声,不说话。
见达克拉下脸来,老家伙哈哈一笑不再问。
地面混不下去,要混地底,这样的人谁没有点故事?人家不愿意说,还能强逼?
两人默默无语地溜达着,转过街角,前边是个小广场,正午时分,太阳毒辣,可一大堆人挤在一起,伸长了脖子朝里望。有几个人站得高高的,手里举着几个小盒子,声嘶力竭地喊。
马杜克喊住一个闲汉,问道:“那边怎么了?”
闲汉道:“那边有人在拍卖巧克力。”
马杜克一头雾水:“巧克力是什么玩意儿?还拍卖?”
达克心脏狂跳起来,巧克力!难道罗伊斯他们的宣传已经做到这里了么?这岂不是意味着,快要跟他们接上头了?太好了,太好了!
他一愣神,马杜克和闲汉的对话没听全,正要举步上前,被马杜克一把拉住:“哈桑,那边一盒子已经拍到五万了!瞧你那大嘴巴,扔个四五盒进去都听不见响,你过去干什么!”
达克大吃一惊:“多少?五万?疯了吗?”
闲汉笑道:“你们俩一看就是外边来的。不知道了吧,巧克力可是这边最时兴的小点心了,阔老爷们都认这个,听说在东南边的库哈拉玛镇建了巧克力工场,不过这么久了,连点巧克力毛也没见着啊。谁知他们怎么想的。”
马杜克笑道:“这还不简单?肯定是先找阔老爷们尝过,把他们的胃口吊起来,然后饿他们十天半个月,接着卖,肯定大火啊。”
闲汉道:“这么说价钱早晚得降喽?”
“那当然。点心再贵也卖不出五万一盒。这帮奸商就是想吊你们胃口,眼前这阵势,肯定是有人在下套呢。”
“套了好,把这一个个奸商都套死才好!”
马杜克道:“不过这么简单的道理,这些家伙没理由看不出,一定是有原因,伙计,我打听一下,最近这边,是不是有什么大人物要来?”
“听说要从首都帕格达来个大官儿,是谁、来干什么,不知道。”
马杜克哈哈一笑道:“明白了,我说怎么一副抢不到手誓不为人的模样,原来是为了舔屁股!”
闲汉大笑。
达克苦笑着摇摇头。
突然间广场旁边的圣真寺传来牛角号低沉的呜呜声,一下子,满大街的喧闹瞬间停止。拥挤的人群瞬间散开跪倒,讲究些的铺条毯子,大多数人不管不顾地一跪了之。
达克吃了一惊,本能地握住别在腰间的铁棍——为了避嫌,亚泰干刀没带来。
马杜克低声道:“发什么呆!到午祷的时间了,快跪下!”
达克又是一愣,明白过来这是阿拉孛人的礼节。
阿拉孛人信仰圣主卡拉,每天要跪地祈祷,固定时间,早中晚各一次。无论所在何地,在干什么,必须立即跪下,大声诵读《通天经》。
《通天经》是姆斯蓝教先贤马哈马德所作,是姆斯蓝教经典,在这本经书的指引下,阿拉孛人打破了原先氏族部落的界限,统一成一个整体。可以说,没有这本经书,就没有后来的阿拉孛帝国。
但是,阿拉孛半岛统一后不久,马哈马德就逝世了,而且,最大的问题是,这本经书采用传说中唯一的真神圣主卡拉与马哈马德的对话体记述而成,里面的隐喻俯拾皆是,而马哈马德只给出了一部分明确的、统一的解释——即使在生命的最后几年里,他一直努力地做这件事。
随着对《通天经》的不同解读,统一的姆斯蓝教分成了大大小小十几个教派。不同的势力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那一派。帝国强盛时,还可以压服这些地方势力,但随着与多兰德的残酷战争,帝国的精锐尽丧于耶卢撒冷城下,地方势力迅速抬头。
阿拉孛帝国,走向分裂。
当然,这跟达克没有半毛钱关系,他只知道现在扮演阿拉孛人,不赶紧跪下麻烦就大了,于是老老实实跪下,装模作样祈祷起来。
片刻工夫,满大街响起响亮的诵经声。
达克非常不适应这种氛围,他皱着眉头,嘴巴默默地动,但一点声音也不出。
我的光明神以及黑暗神啊,我除了知道祈祷的第一句是“荣光尽归于圣主卡拉”,别的什么都不知道啊!做做样子混过去算了。
然而,在一群背书滚瓜烂熟的好学生中,他这个差生的表现好像白奶油上的苍蝇一样明显。
越来越多的人目光开始投向他,虽然祈祷没有结束,不能抬头瞪眼看,但确确实实是眼睛在朝他身上瞟。
祈祷一结束,离他最近的三个人几乎同时指着他大喊:“他没出声诵经!”
锵锵连响,圣真寺的一名伯卡带着十几名护卫,弯刀出鞘,杀气腾腾地逼过来!
第二十三章 阔老爷哈桑(3)
乌萨利姆是坎哈拉城圣真寺的首席伯卡,今年四十三岁,他以对圣主的虔诚和教义的严格遵守著称,同时,他又是乌姆利姆大教区塔哈利圣真寺纳杰姆丁大伯卡的弟子。很多人都认为,大伯卡归于圣主怀抱之后,他就是下一任大伯卡,这是毫无疑问的。
在乌萨利姆统辖的坎哈拉分教区里,人人都是虔诚的信徒,他曾经自豪地说,这里的孩子,会说的第一句话是爸爸妈妈,第二句一定是“荣光尽归于圣主卡拉”。这里的人们固守着最古老的教义,践行着最严格的典范,这里是乌姆利姆大教区的首善之地。
然而,就在今天中午,在大街上,居然冒出一个不肯大声诵经的异端!
异端有两个人,其中一个战斗力相当强,一根短铁棒,连戳带打,打翻了十几个护卫,试图施法的伯卡还没来得及咏唱就被一棒打翻。
但是,当周围的百姓愤怒地扑向异端时,他居然束手就擒了!
这可是件怪事!还有不愿意伤害百姓的异端?
接下来的审讯更是奇怪,这家伙嘴巴相当结实,无论如何盘问拷打,只有一句“哈桑”,别的什么也不说。
不肯大声诵经,其实不是什么天大的罪过。主要是最近首都帕格达有位大人物要来,圣真寺早就下了通知,务必打造“最虔诚,最守序,最奋进”的坎哈拉城。下面人做事操之过急了。不过,如果他没有秘密,怎么可能除了名字一句话也不说?
正在他深思之时,一个晴天霹雳打下来,一位从业六十多年的老鉴定师,抛弃了坚守了一生的职业操守,跑来报案:有人盗取圣物,找他做鉴定!贼人正是被拿下的异端!他就是化成灰也认得!
圣物?什么圣物?
是《通天经》的注疏!全本注疏的一部分!是先贤马哈马德亲笔所写!是拉马亚王朝第六代哈里发法鲁格,命手下多方搜集、花重金修复的先贤遗作——的一部分!
乌萨利姆彻底吓傻了!
阿拉孛由《通天经》而兴,又由对经书解释不一、思想混乱而衰。每个阿拉孛人念及此,无不痛彻心肺,但无可奈何,数百年来,各家各派都有自己对教义的解释,每每能自圆其说,彼此攻讦,内斗不已。
唯一再次团结的机会,是找到先贤马哈马德的遗作——《通天经》的注疏。
据说先贤身故前,已经完成了注疏,但除了当时先贤身边的少数几位近臣,无人得见其全貌。后来因先贤故后无嗣,近臣争位,重燃战火。虽然时间不长,但《通天经》的注疏却下落不明,有的说毁于战火,有的说被几位近臣分割保管,还有的说先贤从未完成过注疏,等等等等,众说纷纭,真假难辨。
现在,一部分注疏竟然出现在自己眼皮子底下?
圣主啊,伟大的圣主啊,您注视到我的虔诚了吗?
当分裂的阴霾又一次笼罩半岛时,您愿意再次播撒下您的圣音吗?
是的,您的呼唤,我乌萨利姆听到了!
就算异端是铁嘴钢牙,我也要撬开他的嘴巴!
房门吱呀一响,副手麦克尼进来了,这个三十五岁的后辈精明强干,做事很细。
“尊敬的伯卡,异端还是什么也不说。但是,和他一起来的那个家伙是个胆小鬼,全都招了。胆小鬼竟然是个门萨罗人。”
乌萨利姆吃了一惊:“门萨罗人?地洞里的老鼠,怎么会爬到地面上来?附近一定有他们的洞口,必须好好搜索。”
“遵命。我稍微吓唬了一下胆小鬼,他就把异端的一切都招了。异端名字叫哈桑没错,但是身世来历一概不知,只知道他是大约四五天前乘坐飞毯从乌姆利姆港逃出来的,飞毯坠毁,被路过的门萨罗人所救。然后一直生活在地下。然后,从地下找到了先贤的注疏。”
说到这里,麦克尼笑了一下:“胆小鬼坚称他不知道盒子里有什么,更不知道地洞里会有这样贵重的圣物,并且一再宣称他和这个异端除了生意往来没有任何关系。”
乌萨利姆微微一笑,并不回答。
麦克尼跟上司合作多年,十分默契,知道这样的答案肯定无法让上司满意,于是取出一枚魔法水晶球,道:“我联系了乌姆利姆港的巡防队,从他们那里找到了这些资料。”
魔法影像里投出达克在酒馆里向易伯拉欣挑衅的图像,乌萨利姆问:“那女孩是谁?”
“有意思,是个阿萨辛。”
“阿萨辛?有意思,真是太有意思了!如果这个异端的目的是先贤注疏,那么他一定有一个巨大无比的计划,他甚至想利用那些疯狂的阿萨辛?”
麦克尼道:“那女孩是港口拉奇兹商会会长的女儿,另外那个男子叫易伯拉欣,是港口富商菲达的独生子。”
“富商?”乌萨利姆沉吟道,“有钱人、阿萨辛、门萨罗人……这些有什么关系呢真是个精于计算的家伙。等等,停!倒一点!到刚进门那里。”
麦克尼立即把影像切回达克进门时。
“黑袍,这么热的天气,大摇大摆穿黑袍?只要不傻,就一定有象征意味……刀,我要看他的刀!”
影像立即聚焦到达克腰间的亚泰干刀上。
“亚泰干刀?不会错,一定是亚泰干刀,糟了……”
“尊敬的伯卡,怎么了?”
“不,只是猜想。刀柄,把刀柄放大些我看!”
影像中的刀柄放大了三倍,缠柄的黑布当中,有一个小小的弯月。
“反曲的弯月?伯卡,您怎么了?”
乌萨利姆眉头紧缩:“麦克尼,我们可能误抓了一位最虔诚的圣者……希望不是这样。快,快切到他祈祷时的影像!”
影像中,达克无奈地跪倒,扫视一下左右,嘴巴开始翕动。
乌萨利姆仔细地盯着达克的口型:“荣光……尽归于……圣主……卡拉——没错,剩下的口型和《通天经》完全对不上!后面没有了,后面没有了!”
“伯卡,他到底是——”
乌萨利姆头上冷汗涔涔落下:“他是默示派的圣者,圣主的使徒,先贤的刀剑,最勇猛最虔诚的姆斯蓝战士!我们很可能坏了圣者的大事!麦克尼,快随我去放人!”
“伯卡!会不会是冒充?”
“所有默示派的圣者,身上都有神圣的烙印!一看便知,快走,快走!”
第二十四章 阔老爷哈桑(4)
一片朦胧中,有人在轻轻地呼唤。
“达克,达克,过来,过来,放弃吧!放弃所有的抵抗,做一个光明神的顺民!”
“放弃吧,你被人利用,偏离了人生的轨道,现在还不晚!”
“放弃吧,交出那些可怕的、危险的想法,回去过平凡人的生活!”
致幻剂……这是那些圣真寺的护卫给我灌的致幻剂……让人说实话的致幻剂……
达克的头脑被淹没在周围沸腾的诱惑声中,但在人格的最深处,理性的闪光一直在熠熠生辉,恰如黑暗中的灯塔,撕破重重幻象织成的迷雾。
这个气味……致幻的钮莫拉草、麻痹神经的拉康司荆棘的根须、咖啡提取物再加上让人兴奋的斯马拉仙人掌花蜜……让人混乱、麻痹、四肢无力,同时让大脑保持一种压抑的兴奋……很容易在诱导下说出自己知道的一切。
乔治缓缓从迷雾中走来:“达克,算了吧,炼金术的道路无穷无尽,我们只有在徒劳的追寻中消磨一生,现在,已经很好了,算了吧。”
罗伊斯紧随其后:“达克,谢谢你,我父母的仇,已经报了。我会重振罗尔商会的声威,再说,和打打杀杀的刺客相比,我更喜欢做买卖。请容许我退出吧。”
“对啊,哥,”莱莉拉着他的手,哀求道,“学院给我发来通知,要我一个月内赶回斯内尔港去领去毕业证,还帮我联系安排了一份体面的工作,帮帮忙吧,我们回家好不好?”
接着从迷雾中走出的,是伊莎贝拉,她穿着一身怪异的紧身牧师服,一半是光明神教的银白色,另一半是黑暗神教的纯黑色。她款款走来,在达克脸上轻轻一吻:“达克,来吧,我的爱人。我们去一个没有人认识我们,没有人找得我们的小村子住下,你当小巡警,我当小牧师,一起度过平安幸福的后半生。”
说着,她缓缓地伏下身子,顺从地趴在达克怀里,微微闭上眼睛。
达克觉得浑身上下有一团烈火在熊熊燃烧,他忍不住伸出手,轻轻抚上光滑娇嫩的肌肤。
这是何等的娇艳的花朵!但是,为何,她的身子如此纤细?
怀中的不着寸缕的少女不是伊莎贝拉,而是一起坐飞毯逃亡的妮芭丽!
少女用哀怨的眼神看着他:“那种地方,不可能有的啊!哈桑,哈桑,雄狮一样强壮,雄鹰一样高傲,羚羊一样矫健的圣者啊,你原本是最虔诚的姆斯蓝战士,过去的一切,都是圣主给你的试炼,都是恍如真实的梦幻啊!你通过了试炼,快醒来,快醒来吧!”
达克喃喃自语:“我是……阿拉孛人……”
少女的声音细若蚊蚋:“圣主说,真正的姆斯蓝勇士,战死后会复生,前往天国接受他的审判,然后在天国的花园里,会有美艳双目和圆润双*的少女迎接他。哈桑,我美吗?”
达克灼热的目光,沿着少女纤细修长的脖颈向下。
他是个正常的男人。
他快要忍不住了。
他的目光滑到少女雪白赤衤果的肩膀,雪白细腻,有若凝脂……箭伤呢?
坐飞毯逃亡时,妮芭丽中了一箭,流血很多,现在还在门萨罗人的诊所里躺着呢。
你的伤,好得太快了吧?
幻象,只是幻象,还是幻象!想欺骗我?
暴怒的达克使出全身力气,吼道:“你们这些异端!你们这些口念祷词,心存贪念的异端!想让我堕落,休想,休想!”
刑讯室里,六七名看守面面相觑。
“真是铁汉,”一名看守忍不住道,“这么猛的药都不肯说实话。”
“这人的意志简直是钢铁。他到底是哪个教派的啊?能训练出这样的勇士,拉撒尼派?什利叶派?还是阿萨辛派?”
“默示派。”
看守们猛回头,圣真寺首席伯卡乌萨利姆和副手麦克尼正急急走来。
地上遍布血迹和污秽,各种各样的刑具横七竖八丢了一地,乌萨利姆年纪大了,行动不太方便,有的看守讨好地想去扶,被他一把推开。
乌萨利姆径直走到达克身边。
达克四肢被紧紧锁在刑架上,仰面朝天,全身上下伤痕累累。
乌萨利姆咬着牙,抖着手,撩起达克耳后的浓密卷发。
在达克耳后,被耳朵和头发遮盖的位置,他看到了一轮纯黑色的、反曲的弯月。
乌萨利姆双手紧紧抓住自己的头发,懊恼地大叫了一声!
最担心的事发生了,这个不肯开口诵经的异端,果然是默示派的圣者!
他转身大吼:“快把人放了!把城里最好的医生请来,现在,立刻,马上!”
守卫们动作十分迅速,有的飞奔去请医生,有的冲过来解开枷锁,架起达克往外跑。
乌萨利姆深深叹了口气。
麦克尼安慰道:“尊敬的伯卡,圣者的伤都是皮肉伤,筋腱、骨头、内脏都没有问题;‘天使的呢喃’虽然剂量猛了些,但是,过个两三天,就完全消退了。对圣者的大脑也不会造成损害。我们并非存心与圣者为敌,我想,他不会过于怪罪我们吧?这件事从头到尾都是我做的,让我来承担圣者的怒火吧。”
乌萨利姆摇头:“我担心的不是圣者的怒火,而是圣者的任务啊。如果我没猜错,他的任务一定是《通天经》的注疏——他想凑齐全部的注疏,让半岛再次统一在姆斯蓝教的旗下!圣者的计划太周密,一环扣一环,我们制造的这场意外,很可能毁了默示派的计划!那时,我们就是毁了半岛福祉的恶魔!”
“我们也是虔诚的姆斯蓝教徒啊,圣者为什么不愿意讲呢?”
“换做是你,带着注疏的残片,敢轻信别人吗?你知道注疏内容一旦公布于众,会带来怎样的后果吗?”
“很多教派对《通天经》的解释完全相反,注疏一旦公布,至少有六七个大教派会站不住脚——他们一定不会束手待毙;而其他教派一定会断章取义,选那些有利于自己的内容公布!乱象已显的半岛,会被彻底撕成碎片!”
麦克尼被自己的分析吓得流下了冷汗。
“所以在残片凑齐之前,圣者是绝对不会走漏消息的。”乌萨利姆看着达克躺过的、血迹斑斑的刑架,双拳紧握,“圣主在上,我们犯下了怎样的恶啊!”
“尊敬的伯卡,我该怎样补救呢?”
乌萨利姆拍拍麦克尼的肩膀:“是‘我们’,不是‘你’,年轻人,这责任你自己扛不住——圣者是在哪里发现注疏残片的?”
“门萨罗矿洞的地下。”
“这么多年,注疏一直不为人所知,说明它要么被别有用心者深藏,要么散落在人迹罕至的凶险之地。阿拉孛半岛,最凶险的地方是哪里?”
“瀚海沙漠。”
“进入瀚海沙漠的最后一处可以补给的城市呢?”
“珍珠之路的终点,朵里哈奇城——您是说,圣者会沿着珍珠之路行进,在朵里哈奇城补给,然后闯进瀚海沙漠?”
“必然如此。麦克尼,以我的名义,给珍珠之路上的所有城市去信,说我的侄子要去瀚海沙漠考察,请他们提供帮助;另外,派人暗中保护圣者,找些机灵的,别弄巧成拙,坏了圣者的大事。”
“那么,护教圣军那边,怎么交待?”
“哼,一群贪恋权势的恶棍,也敢以圣为名?老师遇刺的事,我还没跟他们算账呢。找几具尸体扔给他们,就说人已经死了!在乌姆利姆港,我奈何不了他们;但在珍珠之路上,他们要敢对圣者不敬……”乌萨利姆眼中闪过一道寒芒,“一个不留!”
第二十五章 阔老爷哈桑(5)
“感谢圣主!哈桑,我亲爱的侄儿,你终于醒了!”
达克一睁开眼,看到一把浓密的大胡子。
“你是……”
看他想起身,大胡子赶紧轻轻按住他:“伤势虽然不重,但还是多休息几天,别急着起来。我是你叔叔乌萨利姆,圣主虔诚的仆人。”
我什么时候冒出个阿拉孛人叔叔?这世界真奇妙。
睁着眼说瞎话,这货不是好东西,不过目前局势相当不利,先糊弄过去再说。
当然,人家可以装傻,自己却不能犯傻。
“叔……叔?我不记得了。”
“你当然不记得。你被异教徒掳走的时候还小呢。但我记得你星星一样闪亮的眼睛……过去的痛苦,就让它过去吧,你能回来,真是太好了。”
达克暗暗好笑,这家伙真是吹牛不打草稿,被异教徒掳去?我就是如假包换的异教徒啊!
能把我从圣真寺的牢房里救出来,还不惜编造拙劣的谎言来为我打掩护,这家伙的能量相当大啊。他如此接近我,目的是什么?
乌萨利姆继续道:“你的事情,我都知道,从乌姆利姆港逃走,历尽艰辛。是圣主卡拉让我们叔侄在这里相遇啊——你加入过默示派吗?”
“默示派?那是什么?”
乌萨利姆肚里也在暗笑,这位圣者的戒心还真不是一般的强,我这么明显的示好,居然用装傻来应付,不过,也只有这样,才能完成伟大的使命吧!
想到这里,他耐心解释道:“默示派是先贤马哈马德手下的‘默示者’伯克尔创立,是先贤的近卫,他们个个虔诚忠贞,身手不凡。无论是多兰德人、诺兹克人还是沙漠里游荡的巴度因人,闻风丧胆。他们多次被先贤委以重任,后来,又赋予他们诵经不必开口的权利。”
说到这里,乌萨利姆道:“他们穿象征苦难与坚忍的黑袍,带亚泰干刀,耳后有黑色的弯月纹身,意即身处黑暗、心向光明之意。我亲爱的侄儿,年轻人喜欢标新立异,我理解,但你扮得太像了,这不,给自己惹了麻烦。”
“原来如此。”
“我跟这里的圣真寺关系不一般,要不然可没那么容易把你捞出来。以后记着,该装傻时要装傻,特别是,”乌萨利姆朝达克挤挤眼睛,“诵经要出声啊。”
“多谢您的指点。”
“我还没说完呢,最近,首都帕格达那边风向越来越不对。护教圣军气焰嚣张,乌姆利姆港的事件,不过是打着搜捕阿萨辛党徒的旗号,清除异己——这只是个开头啊。我的侄儿,你行走四方,务必小心!”
达克心道怎么,这就要把刚认的便宜侄儿打发走了?
“我已经给珍珠之路上的各位城主和圣真寺的伯卡们去信,提到你的事情,你只要说明白是我的侄儿,他们一定会给你提供帮助。我乌萨利姆这点面子还是有的。”
达克赶紧道:“那太谢谢您了!”
“这么客气干什么,还有几样东西,你收好。”
“什么?”
“你的腰带我已经看了,真是件神器。那充沛的风系魔能就算让半个军团的大型飞毯浮空都没问题。看来你一定有一番了不得的奇遇,不过,在沙漠里,只有风系魔能远远不够。你需要这个。”
说着,乌萨利姆把一个造型粗糙的罗盘放在达克面前。
罗盘不大,达克握起拳来可以扣在掌心里。方方正正的木盒中嵌着正圆形的透明水晶罩。水晶罩下圆盘上的罗盘针居然是一只细长的灰黄色蜥蜴,蜥蜴吐出鲜红的舌头,缓缓转圈;圆盘旁边还有一个小小的刻度尺,一滴水珠在正中绿色刻度线附近缓缓上下游动。
“它叫干涸之蜥,当它吐出舌头的时候,说明半径五公里范围内,有水源;舌头的方向即是水源的方向。旁边的刻度,表示水源离地表的高度。”
达克惊叫了一声。
沙漠里,水就是生命,比黄金还要宝贵。
如果有这样一件神器在手,那岂不是意味着,充满死亡气息的沙海,即将变成通衢大道?
“这太贵重了,我不能要。”
乌萨利姆微微一笑,又拿出一只小盒子,推到达克面前:“打开。”
他的平静的语气中充满坚定,让人无法推辞,达克硬着头皮打开,里面是一枚镶嵌了猫眼石的暗金色戒指。
“戴在左手食指上。右掌心用力摩擦三下。”
达克依言而行,呼的一声,烟雾四起,不到两秒钟,烟雾散去,一个三十厘米高的小人从戒指里钻出来。
小人五官清晰可见,是个矮胖子,穿着一件阿拉孛式样的红色对开襟小褂,他腰部以下是淡蓝色的烟雾,逐渐变细,集中到猫眼石的眼睛里。
“啊,”小人伸着懒腰,打了哈欠,看到达克,精神一振,“尊贵的老爷,您的仆人随时为您效劳。您要看谁呢?”
达克愣住了,求助似的望向乌萨利姆。
“你看到一个戒灵,它在等待你的指示,对吗?但是我看不到,在我眼睛里,你面前什么都没有。这样吧,你让它看看院子里的守卫吧。”
达克对戒灵道:“看看院子里的守卫。”
“啊,尊贵的老爷。院子里有十二个守卫,他们是圣真寺的护卫,这些虔诚的人类对心智魔法有很高的抗性,长袍内藏有双层甲和报警装置,配备了上等品质的阿拉伯弯刀和钢制弩,实力有大剑师水平。攻击他们中的任何一个都会在十五秒到一分钟的时间内吸引来二十五到五十倍的援军。如果强袭,老爷,您至少应该拥有准剑圣级别的实力。”
达克目瞪口呆。
乌萨利姆笑道:“一个挺饶舌的家伙。它是一件魔能探查装备,存储了大量半岛出现过的动植物信息。你可以把它看做一本百科全书,或者一个机灵的探子。有效范围一百米。对于有经验的探险家来说,它没有多大作用,不过,哈桑,你离家日久,对附近的情况很可能已经不了解,有这小东西帮忙,应该会轻松些吧。另外呢,还有这个。”
他从口袋里取出一张票据,笔走龙蛇,刷刷写了一行字,在末尾郑重地签上自己的姓名,并用右手的指环在上面用力盖了一个暗花。
“一个铜子都没有的人,便是朝圣之路,也会艰辛无比吧。六十万迪纳尔,一会儿会有人带你去支取。我能帮你的,只有这么多了。”
达克正色道:“这些太贵重,我决不能收。”
“年轻人,你要做的是大事,是我们所有人想做却做不到的事。你的理想,就是我的理想,我无比希望,它能在你的手中实现!去吧,我素未谋面的、今后却必将引以为傲的侄儿,为了半岛而战吧,愿圣主的眷顾与你同在!”
一股莫名的感动在达克胸中涌起,他忍不住站起,向这位虔诚得可爱的伯卡行了一个庄重的抚胸礼。
第二十六章 沙漠跳蜥的突袭(1)
两天后,达克踏上了从坎哈拉城返回门萨罗地下世界的旅途,和他同行的是被圣真寺好好收拾了一番的马杜克。
两人跟着一支菲达商会的商队返程。这支商队要回乌姆利姆港,途经雷魔之丘南路,两人正好顺路。
临行前,乌萨利姆亲自来送行,亲手把装有先贤马哈马德注疏的小盒子原样交到达克手中,叮嘱他,财主菲达是个虔诚的信徒,但他的手下鱼龙混杂,还是不要随意把宝物露出来,免得招惹麻烦。
达克一口允诺,马杜克虽然不知道盒子里是什么东西,但被狠狠收拾过一顿后自然知道该夹着尾巴做人。
一路无事,当天傍晚,商队到达一处小型临时营地,停下过夜。
沙漠中散布着许多由小型绿洲发展而来的临时营地,它们可以为过往的客商、使节提供便利的服务。如果能保证充足的水源供应,假以时日,也许会发展成小型的城镇。
雷魔之丘附近有不少能伤人的沙漠凶兽活动,小型商队贸然前进会有危险。所以一般商队的选择是在附近的临时营地补给,等乌姆利姆港的巡防队巡逻过来,跟着他们一起穿过雷魔之丘。
达克悄悄用戒灵把商队里所有人清查了一遍,没有异常,一水的阿拉孛人。商队护卫实力很一般,自己就算最强战力。不过这没关系,临时营地里已经有三四支小商队在等着了,大家汇合在一起,安全性提高了,而且,明天一早港口巡防队就会按惯例派人来接头。
太阳落到沙丘后,地面蒸腾的热气迅速散去,寒风刺骨的黑夜即将来临。
沙子导热性能极好,和白天相比有五十度左右的温差。
一堆堆驼粪燃起,篝火熊熊,护卫们七八人一组,放出警戒;商人和家眷们围坐在一起,讨论着旅途见闻。骆驼都拴在一起围成圈,有专人看管。
夜色已深,大家纷纷钻进帐篷休息。达克和马杜克裹紧长袍,盖好毯子,倒头便睡。
按照达克的构想,雷魔之丘离乌姆利姆港很近,既然巧克力已经传到坎哈拉城,附近或许有新建的巧克力工厂,应该会比较容易联系上。
其实最方便的办法是直接跟菲达商会联系,但乌萨利姆说得对,人心隔肚皮,谁知道菲达的手下会不会见利忘义。还是找罗伊斯和乔治他们比较好。
明天跟巡防队接上头,就安全了。睡吧。
这样想着,达克进入了梦乡。
一片浓云悄悄飘来,遮住了明亮的月光,巨大的阴影仿佛巨大的恶魔之爪,将安静入睡的营地紧紧握住。
“哈桑,哈桑,快起来,事情不对!”
朦胧中听到马杜克的呼唤,达克立即翻身坐起:“怎么了?”
马杜克头巾掀起一半,把大耳朵贴在地上,惊恐道:“不好了,有个家伙在营地附近打转,转了一圈溜走了!鬼鬼祟祟的,很可能是斥候。”
“斥候?哪支势力的?”
“不是人类!”
“不是人类?”
“速度很快,不是人类!四条腿,沙漠跳蜥!”
达克心头一紧:“那不是护教圣军养来对付钻地道的门萨罗人用的吗?”
“那些是驯养过的,这个体型更大,速度更快,一定是野生的。”
“它们的战斗力呢?”
“吃肉!群居!游荡!”
马杜克话音刚落,凄厉的牛角号就响起来了。
整个营地立即被惊醒,人人翻身而起,抓起刀剑,全神戒备。
“怎么回事?怎么回事?”
“骆驼,有只骆驼被吃了!”
“这儿有血!有被咬碎的半张脸!还有给咬断的脊骨!”
“别慌,别慌,各家清点人数,护卫守好木墙!”
一片手忙脚乱之后,情况迅速汇集起来。
没有人伤亡,只有一头骆驼被沙漠跳蜥撕吃掉。
营地外围木墙完好,西南角上护卫打瞌睡,火把灭了两根,跳蜥从阴影中跳进来,偷吃,然后远遁。
骆驼偌大的骨架被撕咬得支离破碎,脊骨和腿骨是被生生咬断的。碎裂处,明晃晃的齿痕足有小指那么长。
好牙口。
达克心生寒意。
经过多年维护,木墙是双层结构,一外一内,两层之间间隔五米,可以行走,也可以藏兵;四角上还有中型望楼和箭塔。
跳蜥趁夜潜入,从空中掠过两道防线,落地轻巧无声,偷吃完毕原路跳回——这是多么可怕的潜入作战!
如果大队跳蜥突袭呢?
已经有胆小的商人跪地祈祷,不安与恐慌的情绪渐渐蔓延开来。
跳蜥斥候已经出现,附近一定有大群跳蜥存在。
达克问马杜克:“商队经常碰上这种事吗?”
“不,跳蜥很少攻击营地,因为它们知道人类不好惹。”
“那么它们现在为什么聚集起来袭击我们?”
“我不是圣主也不是先贤,不知道啊哈桑老爷——您干什么去?”
“我要再去转转。”说着,达克朝骆驼死的地方走去。
“好吧好吧,谁让您是老爷呢,等等我!”
一阵风来,浓重的云层露出了一条缝,微弱的月光下,银色的沙地上有亮光在闪动。
达克俯身把那东西捡起,是一块老旧厚实的鳞片。
鳞片有婴儿的手掌大小,在月光下闪耀着炫目的银辉,但是,它却散发着刺鼻的腥臭气,达克不得不启用史莱姆面月莫来过滤气味。
马杜克惊叫:“哦,圣主在上,哈桑老爷,快把它扔了,天哪,太恶心了,太臭了!”
“这一定是从跳蜥身上掉下来的。”达克试着把鳞片捏扁对折,居然捏不动。
他暗暗吃惊,这么高的强度,不要说弓箭,就是砍上一刀,也不一定能造成实质伤害吧?
见他捏着臭烘烘的鳞片发愣,马杜克叫道:“它是沙漠跳蜥的腿上鳞片,看它掉落的这个位置,应该是跳进来的时候被挂下来的。拜托,您赶快把它扔了,臭死了。”
“它为什么这么臭?”
“沙漠里水很少,跳蜥的尿液非常少,而且稠的跟浆糊一样,偶尔排一次,会把它浇在腿上。”
“为什么?“
“尿液蒸发会保持凉爽,另外尿液里面的盐分蒸干以后会形成很好的保护层。所以跳蜥不管是野生还是驯化的,都臭得要死。”
“臭味是跳蜥区别于其他动物的标志吧?”
“不好说,有些大型的凶猛陆行鸟类也有这习惯。但是老爷,可不能用臭味去找跳蜥啊,它们的视觉非常好,等你闻到味儿,它们早把你围了。既然它们没攻击我们,我们避开就是了。”
“但是早晚要跟它们对上啊,你休息去吧。它们大队出动,肯定要吃点喝点什么,如果目标不是我们,那会是谁呢?”
第二十七章 沙漠跳蜥的突袭(2)
“死了,全都死了!”
惊慌失措的斥候骑着马狂奔回来,大叫大嚷。
为了抵御沙漠跳蜥的攻击,商队戒备森严,在临时营地的木墙内,还用大车和骆驼又组成了两道圆环防线,长弓硬弩,巨剑法杖一应俱全,但是从昨夜到清晨,一点动静都没有。
日上三竿,依然不见跳蜥进攻,于是商队派出斥候搜索,发现数里之内并没有跳蜥的踪影。
但是,已经这个时间了,为什么还不见来接应的港口巡防队?
斥候大着胆子,向港口方向行进,结果走了不到四十分钟,就看到了惨烈的景象:大片大片的鲜血和碎裂的尸骨!
沙漠跳蜥没有进攻戒备森严的商队,而是伏击了从港口出来的、接应的队伍。遭到突袭的队伍已经全灭。
得知消息后,商队上下顿时陷入恐慌,这里离港口不到一天的路程,但现在跳蜥不知埋伏在什么地方准备发动袭击,行进中的商队防御能力很差。既然能消灭港口巡防队,那么干掉一只商队真是轻而易举。
不到一天的路程,却仿佛遥不可及。
一片恐慌中,达克却十分镇静,他主动请缨,要求再次前往侦查,于是带上马杜克和刚才那名叫吉哈德的斥候,骑马向巡防队遇袭地点前进。
马杜克肝胆俱裂:“老爷,骆驼没有跳蜥快,如果遇上,我们死定了。”
达克道:“不会,既然它们足够聪明知道设伏打击援军,那接下来的目标一定是商队本队,我们这几个人,不够它们塞牙缝的;另外,它们会以为我们是诱饵。吉哈德,除了尸体,你在附近发现什么异常吗?”
吉哈德不安地答道:“哈桑老爷,很抱歉,我当时满眼都是血,害怕极了,就……”
达克一皱眉:“扫一眼就跑回来?你是怎么当上斥候的?”
“呃,因为跑得快。”
达克无语。
很快,到了袭击地点,达克先跳下马,朝杀戮场走去,另外两人只好跟在后面。
达克把满地破碎的尸首检查了一遍,。
巡防队进行了相当激烈地抵抗,但是失败了。从凌乱的足迹、脚印,以及尸首倒毙的位置来看,他们一开始就被打乱了阵型。
当队伍行进到两座沙丘中间的狭窄处时,变成了一条单线的长龙,然后,埋伏沙丘两侧背面的跳蜥攀上丘顶,居高临下发动了突袭。
第一波被干掉的是法系职业,然后是弓箭手,最后是被分割包围的战士。
达克无奈地叹了口气。
但是,一个疑问浮上心头,为什么只有人类的尸体?
法系职业被保护在队伍正中,第一波突袭得手,冲入阵型的跳蜥必然遭到猛烈的集火攻击,地面上还有火系法术爆炸留下的余烬,为什么一具跳蜥的尸体都没有?
“马杜克,跳蜥吃同类吗?”
“不,它们没有这样的习惯。”
“它们掩埋同类吗?”
“老爷,这时候您还有心情开玩笑?”
“那……这是什么!”
达克猛地一拽,把一具跳蜥残骸从沙下拽出来!
马杜克和吉哈德同时惊叫。
跳蜥尸体只剩下小半截长脖子,脑袋已经被炸得粉碎,血早已流干,几只表皮斑驳粗糙的沙土史莱姆正爬在上面吸吮,突然见到阳光,赶忙重新钻到沙下。
除了遭到致命的法术攻击,它还遭到了双手巨剑劈砍,颈椎被平整地砍成了两段;脖子两侧的鳞片上有左右对称的六对圆孔——这是劲弩留下的贯通伤。
吉哈德轻出一口气:“原来人类不是没有战果。”
“这不是关键。吉哈德、马杜克,你们在附近翻一翻,看看有没有别的尸体。”
两人应了一声,分散开去,不一会,先后发现了十几具被掩埋的跳蜥残躯。
马杜克道:“老爷,您真是聪明。从周围的爪印来看,这些死了的跳蜥是被同伴简单掩埋的。”
吉哈德道:“难道这些家伙有了智慧?圣主啊,这太可怕了!”
达克道:“刚才我也找到了几块残骸,你们看,这是从残骸上揪下来的。”
马杜克一看就叫苦连天:“我的老爷,您怎么对这些臭烘烘的鳞片这么感兴趣?”
达克不理他,从衣袋里取出昨夜那块鳞片:“先把这块叫二号吧,刚才那块是一号,你们对比看看。”
吉哈德接过来,粗看两眼道:“二号的韧性好,一号坚硬。难道有两种跳蜥?”
“错了,年轻人。”马杜克道,“你看,一号靠近皮肤的那一面韧性不输给二号,另一面却比二号更坚硬,关键是表面多了一层石头硬壳。”
“石头硬壳?哦,圣主啊,真的有一层石头保护壳!石化皮肤?这不是法师的技能吗?”
“披着龟壳的跳蜥!攻守兼备,要不然,巡防队也不会全灭了。对不对,老爷?”
达克从吉哈德手中接过两块鳞片,道:“所有被干掉的跳蜥,都是肚腹遇袭。背部基本完好,说明它们的石化皮肤主要集中在背部。正面防御还是比较脆弱的。但是它们会用技能,会打埋伏,战斗能力一流,这是劲敌啊。吉哈德,你赶快去港口报信,马杜克,跟我回商队。”
走在半路上,马杜克突然道:“老爷,机会啊!”
“什么机会?”
“现在没人盯着我们,附近有个门萨罗地穴入口,从这里过去,只要两三个小时,快走吧!”
达克没有动,马杜克把马头拨回来:“老爷,还等什么?您不会真的想回去给商队报信吧?说不定他们现在已经被围了,回去是送死啊!”
“老家伙,你挖了多少年矿?”
“大概四十五年吧,找不到比我资格更老的矿工了。”
“还想挖下去么?”
老家伙突然沉默了,过了一会,他用低沉的声音答道:“不,老爷。”
“我原先也是个庸庸碌碌一事无成的家伙,直到后来遇见了某个人。”
“他一定是圣主派来的天使。”
“错,我没听到什么感召,只是想活下去。所以,我必须走下去。现在,你可以选择一个人夹着尾巴滚回矿洞里去做鼹鼠,或者跟着我。”
老家伙用力咽了口唾沫:“我不但要活下去,还要做有钱人!我要躺在病床上吃成串的葡萄!”
“没问题,不过在那之前,你要把所知道的沙漠跳蜥的一切,原原本本告诉我!”
第二十八章 沙漠跳蜥的突袭(3)
沙漠跳蜥拥有强有力的后肢,不但能像普通蜥蜴一样快速爬行,还能用后腿直立冲刺,速度相当惊人。它们后肢脚掌宽大,脚趾间有厚蹼,可以撑住松软的砂砾不至于下陷。
它们的视觉相当敏锐,嗅觉发达,从日落前后到第二天日出前是它们的活跃阶段。这个时间里,光线开始变暗,许多白昼活动的动物开始归巢。对跳蜥们来说,是最佳的捕猎时间。
现在,达克和马杜克把消息回报给商队,这种不肯自己逃脱、决心与商队共存亡的情怀受到了众人的一致赞誉。
商队首领古达麦郑重地把两人请到帐篷里,一起商量防务,一呆就是两个多小时,午饭都是在帐篷里吃的。
正午时分,三人总算讨论完。古达麦接连下了几条命令:挖沟,灌水,腾地方。
挖沟,是要大家在营地内挖掘纵横交错的壕沟,一米五深,一米宽。
这个容易,沙地土质十分松软,商队也不缺工具,但第二条命令遭到了几乎所有人的反对。
灌水,挖掘简易水渠,朝挖好的沟里灌水!
托附近绿洲的福,这个营地中有一个不大的渗水池,全队上下百余人,每日节省着用,刚好够。
要拿这比金子还贵重的水灌沙地,疯了吗?
古达麦心如铁石,商队我说了算,一个字:灌!
每个人都饱饱地灌了一肚子水,装满水囊,然后眼睁睁看着那个乌萨利姆伯卡的该死的叫哈桑的侄子一锹挖开渠口,晶亮清澈的水流哗哗的奔涌着,把干沙地变成了一片泥沼地。
心在滴血啊!
第三条命令很诡异,还是那个叫哈桑的年轻人,他收集了所有能找到的瓶瓶罐罐,带着自己的副手钻进古达麦的帐篷里,偷偷摸摸不知在搞什么。
太阳开始偏西,四周一片寂静。
营地里安静极了,偶尔有两声婴儿的啼哭,马上停止,估计是被母亲堵住了嘴。
营地中间立起了一座六米多高的木塔,哈桑和古达麦登上去就没再下来,消息都是让古达麦的侍卫传达。
古达麦安排好了防务,最坚固的双层木墙防线居然只放了十个人!
十个人?能顶什么用呢?就算他们披了双层甲,跳蜥一时奈何不了他们,可他们也追不上跳蜥啊。
接下来是沟壑纵横的壕沟区,古达麦安排了十五个人,全部身披轻甲,拿着最锋利的刀剑,由哈桑的副手、六七十岁的老头子马杜克带领。
被四面壕沟包围的核心区域是一块平地,没有任何遮挡,古达麦把剩下所有力量部署在这里,组成了最后一道防线。
鲜红如火的夕阳缓缓落到沙丘后,滚滚的热浪渐渐消退,光线昏暗不明,视力最好的人,也要勉强眯缝眼睛才能看清远处。
黑夜即将降临,这是跳蜥最活跃、视力最好的时候!
每个战士的手心都在出汗,一百多人中,有二十多个老弱妇孺,跳蜥却不知道有多少,能撑住吗?
老弱妇孺集中在最后一道防线后,瑟缩着跪倒,捧着双手,口中喃喃祈祷,祈求圣主保佑。
一名侍卫奔上木塔:“首领,哈桑老爷,四周太暗了,什么也看不清,大家请求点火把。”
古达麦冷冷道:“你没听到我的命令?从现在一直到明天早晨,没有我的命令,敢举火者,死!”
“可是……”
“没有可是!那些忘了的,再去给他们讲一遍。我告诉你,哪里有火亮起来,我砍了那混蛋的脑袋,接着砍你!”
“遵命!”
侍卫奔下高塔,古达麦对达克道:“看来,大伙还是在害怕啊。想跟原来一样,用点火把野兽吓走。”
达克道:“跟原来不一样啦,您见过会给自己加持跳蜥吗?对了,说起来,您见过会使法术的石头傀儡吗?”
古达麦笑道:“傀儡使法术?还有这种神乎其神的炼金术?从来没见过。”
“我见过。操纵傀儡的是个相当强劲的炼金术师。”
“是么,这样的人才——”古达麦突然一愣:“您的意思是,这些跳蜥背后有人操纵?”
“可能性很大。沙漠里没有太多食物,大多数野生动物都是个体能力强大的独行侠。附近的水源最密集的地方又集中在珍珠之路一线。肉食的跳蜥族群一定不会很大。但是现在,它们能消灭一支五六十人的巡防队,我估计族群规模至少有一百二三十只。它们不可能自发聚集成这种规模。”
“有道理。如果真有幕后黑手,他为什么要跟我们作对?”
“这个就不知道了,我想,今夜过后,我们就会有答案。时间差不多了,我要放出铁蜻蜓了。”
达克朝木塔下打了个唿哨。下边侍卫听到命令,扯掉了帐篷顶。
帐篷里,一座小小的通灵塔已经建好,不过样式实在有点古怪,是一座黑色的圆顶小圣真寺式样。
随着响亮的嗡嗡声,一只半米多长的铁蜻蜓从通灵塔中飞出来,越飞越高,越过木塔,直向云端飞去。最终连嗡嗡声也消失不见。
与它一同飞出来的,还有十余只侦查蜂。它们留下三只在营地里徘徊,其余远远散布出去。
“铁蜻蜓的监视范围很大,但精度一般,只能判断敌人的种类和大体行进方向;侦查蜂正好相反,侦查范围小,精度高,两者配合,可以达到最佳的侦查效果。”
看着蓝色光幕里投影出的、正在缓缓蠕动觅食的沙土史莱姆,古达麦赞叹道:“这都能看到一清二楚,真没想到,您还是位高超的炼金术师。不知我有没有继续跟您合作的幸运?”
达克笑道:“菲达老爷是个大善人,我对他一直很钦佩。过了眼前这一关,我想我们一定还有再次合作的机会。”
“那太好了……出现了!”
沙土史莱姆猛地钻进了沙中。
前方的沙丘背后,突然出现了无数条长长的黑影!
跳蜥来袭!
跳蜥刚刚绕出沙丘就全部伏低身子,四脚爬行,一眨眼的功夫,已经爬出四五十米,在侦查蜂高精度的观察下,古达麦透过魔法影像,甚至能听到它们涎水滴落的声音。
古达麦对身边的侍卫吩咐了几句。
侍卫点点头,大步走到扩音法阵前,朗声道:“一百二十只跳蜥自西南方向来袭,第一队,准备!”
身披双层重甲的第一队指挥官暗暗叹息。
黑暗中能如此准确的报出跳蜥的数目,一定有斥候潜伏在跳蜥行进的路线上,也一定牺牲了。
或许数分钟后,我也会步这位勇士的后尘吧,圣主啊,今夜我将归于您的圣阶之下,再无牵挂了。
畜生们,来吧!
第二十九章 全灭(1)
扩音法阵里传来第二道指令:“第一队,蹲!第二队,准备!”
第一队的十名重甲战士稳稳蹲下,好像长枪兵在防御骑兵冲阵那样,将手中足有五米多长的长戟探过头顶,另一头紧紧抵在地上。
据说那个哈桑不但是战士,还是个出色的炼金术师,这些特制的长戟就是他临时赶制出来的,虽然又长又大,行动不便,但好歹还算锋利。握着它,多少会有些安全感。
第一只跳蜥眼看要冲到木墙下,它后腿一蹬,划出一道优美的抛物线,轻松越过第一道木墙,到达跳跃最高点,朝第二道木墙后落去。
就在这时,听到轻轻的“嚓”的一声。
它惊愕地低头看,肚腹不知什么时候被割开了一道长长的口子,在重力作用下,心肝肠肺这些器官正一股脑儿的滚出来,噼里啪啦砸下去。
跳蜥的咽喉到腹部没有鳞片防御,只有一层坚韧的皮肤。皮肤如何能抵御锋利的戟锋呢?
第一波跳过来的三十只跳蜥没有任何防备,一头撞上人类的长戟阵,有八只被空中开膛,当场毙命。
剩余二十二只幸运的跳蜥纷纷发动“石化皮肤”,稳稳地落在地上,紧接着,它们响起了一阵凄厉的嘶吼。
它们中至少有一半,踩进了被水浸透的沙浆!
石化过的背部皮肤瞬间增加了防御能力,也瞬间增加了体重。巨大的重量把它们的身体在松软的沙浆里一压到底,只剩下脑袋露在外面。
最倒霉的家伙因重心不稳被折断了腿,只能眼睁睁看着被自己搅动的泥沙灌进口鼻。
细短无力的前肢徒劳地扑腾着,想扒出一条逃生的通路来,但平时被践踏在爪下的湿润沙浆却粘稠刚硬,犹如钢铁!
古达麦吃惊道:“它们钻不出来?”
达克道:“当沙子没有被水浸湿的时候,沙子之间有空隙,一旦沙子被水浸透,空隙就被水填补了,这个时候被埋的家伙主要受到两个力,一个是正上方沙子的重力,另外一个是从上而下的空气的压力。”
古达麦一头雾水:“沙子和空气?”
“一粒沙子的运动会带动另外一粒沙子,两粒沙子是这样,这里成千上万粒沙子也都是这样,连成了一个整体,跳蜥要想站起来,需要面对的就不光是自己正上方那一部分沙子的压力,还包括周围这一大片沙子所产生的压力。当然,具体受力分析比这复杂得多,有时间再解释。我这么跟你说吧,换成咱俩,脚朝下落地,一样完蛋。”
“哦?这就是说,脚不朝下就可以了?”
“肚皮朝下,四肢摊开,像游泳一样,增大接触面积,就没事——除了摔个半死。不过,它们要是敢这么玩,就全死在守木墙的第一队手里了。”
古达麦赞道:“您真是学识渊博!”
达克笑道:“这算什么渊博,常识而已,你要是有空,去一趟南方丛林就什么都明白了。唔,让第二队动手吧。”
古达麦朝侍卫做了个手势。
扩音法阵里传来侍卫洪亮的声音:“第二队,歼敌!”
地下猛地钻出十几名身披轻甲、手执刀剑的战士来!
他们潜伏在原地,身上都盖着奇怪黑和暗黄两色交错的小方格花纹毯——这又是炼金术师哈桑的杰作,他把这称为“迷彩”的。令人惊讶的是,就连以视觉敏锐著称的跳蜥,都没有发现在身边潜伏了这么一队人。
为首的正是马杜克,他狞笑着,挥动带有锋利刃口的、被通灵塔强化过的钢铲,对准一只猝不及防的跳蜥的脖颈,狠狠砍去。
嚓的一声轻响,没有坚硬鳞片防御的脖颈被自下而上砍来的钢铲劈开了一个恐怖的豁口!
经年累月的挖洞、劈石,老家伙年纪虽大,却拥有常人难以企及的臂力和狡黠的眼光,这凶狠的一击把跳蜥的脖颈连同颈椎一起砍断,只剩下一层鳞片连着,整个脑袋朝后拗过去,鲜血足足喷出五米多远!
与此同时,周围纷纷响起锐物入肉的声音,每人都选中了自己的目标,几乎全部得手!
几乎。
有一只幸运的跳蜥,正好落在两条沟堑中间,既没有掉进沙浆,又没有扭伤腿。
和它对决的士兵是个缺乏经验的小伙子,见对手完好无损,楞了一下,出刀慢了,被它一口叼住刀,狠狠摔在地上。
小伙子顿觉天旋地转,一张生满利齿的巨口,已咬到眼前!
太快了,他连闭眼都来不及。
巨口没有合拢,停住了!
跳蜥停住了咬他的巨口,它大惑不解。熟悉的气味告诉它,眼前这家伙是个同类。
同类?不是人类?这太离谱了!
但是,但是气味是不会错的,这确实是个同类!
小伙子的口月空里一下子充满了唾液,恐惧迅速离他远去,他猛地举起弯刀,一刀捅进那张近在咫尺的巨口里,狠狠一划。
跳蜥的整个头盖骨都给削飞了,失去生命的尸体重重栽进沟堑。
在小伙子身边不远处,一只破碎的瓦罐正冒出刺鼻的腥臭气。
随着接二连三的破碎声,更多瓶瓶罐罐从第三道防线后被抛射出来——达克在那里部署了几架简易投石器。
腥臭气四下弥漫,马杜克却觉得,这气味堪比酥油的芬芳。
“我终于知道,老爷为什么非要那些臭鳞片不可了,原来是迷惑这些野兽用的!老爷,您真是圣主赐下的福星啊!”
马杜克狂笑不止,挥动钢铲,朝第二波摔进沟堑的倒霉蛋们扑去。
由于木墙的阻隔,跳蜥根本看不清里面的状况,第二、第三波先后跳进木墙,然后被浓烈的熟悉的气味困住,纷纷开始徒劳地打转。
同类?这里已经有同类了?
这么浓的气味,是陌生同类的地盘?这下糟了。
这些同类个子居然这么小?后腿简直细得可怜,前腿却很发达啊,还能抓握,真像人类……
思维到此戛然而止,锋利的弯刀和长戟结束了它们的生命。
四周静悄悄的,只有不时响起的噗嗤噗嗤利器入肉声和滋滋啦啦的鲜血喷溅声。
这是一场单方面的屠杀。
古达麦和旁边的侍卫用几乎崇敬的目光看着达克。
有名侍卫实在忍不住了,问道:“哈桑老爷,小人斗胆问一下,这么暗的光线,又不许点火,跳蜥比我们眼睛好,为什么它们看不清我们,我们却能看清它们?”
达克答道:“跳蜥喜欢往腿上撒尿降温,尿液里有很多盐分,在它们腿上形成一层厚厚的盐壳,现在光线很暗,白色的盐壳会有微弱的反光。而我们无论是伪装、衣服还是刀剑,都是黑色,或者做过哑光处理。”
虽然侍卫不懂什么是哑光处理,还是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这时候,第四波跳蜥跃过木墙。
高踞于云端的铁蜻蜓传回图像,外面已无巨蜥。
达克果断道:“让守木墙的弟兄们前后夹击一轮,然后扔了家伙往核心区撤;第二队掩护。等他们撤进核心区,第二队也撤。”
古达麦毫不犹豫,亲自下达命令。
计划迅速得到执行,来自前方的刀剑劈砍和后方长戟的攒刺瞬间收割了二十多条跳蜥。第一队扔掉笨重的长戟,撒腿朝核心区跑。
他们身披重甲,行动缓慢,甚至跟跳蜥擦肩而过。还好大部分跳蜥还在被气味迷惑,没有追击他们。
见第一队成功撤入核心区,马杜克打个唿哨,第二队纷纷放弃沟堑,掉头朝核心区跑。
就在第二队队形散乱地撤退之时,突然间,营地上空卷起一阵狂风!
瓶瓶罐罐散发出来的腥臭气一扫而空,跳蜥的眼睛瞬间充血!
人类!食物!
一条跳蜥猛地探出头,对准马杜克的后颈,一口咬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