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你怎么弄成这样
江尚瞠目结舌,半晌才由衷着道,“兄弟,别当和尚了,你干侦探更有前途。”
“这算个啥,之前你不是问我,如何鉴定珠宝吗?我现在可不就教你了嘛。”花痴笑着,意有所指。
江尚明白他的言外之意——要区分是死人和活人,没什么捷径,因为如果不是死得特别惨的,那死人和活人在他们眼里是一样的,唯一的办法就是观察具体细节,然后推敲。
才四点,外头的太阳就不猛烈了,绿化芒上的叶子也不再那么鲜绿。
不管外面温度怎么样,这是进入深秋了。
……
花痴观察得没错。
这对夫妻果然不是经济宽裕的人,车子停在一片城中村门口就没法儿进去了。
男人扶着女人下车后,穿进巷子里。
江尚和花痴也紧随其后。
因为里面房子与房子之间的间隔及其窄,两栋楼恨不得贴在一起,隔着窗户似乎都能把邻居家看得一清二楚。
下面就更不用说,仅能容纳得了两个人通行。
有些更狭窄的巷子口走不了路的话,里面则塞满了生活垃圾,墙壁上甚至还长满了绿色的青苔和褐色的蘑菇,路过时,散出一阵阵恶臭。
“我靠!”江尚气急败坏地惊呼了一声。
“怎么了?”花痴有些心急。
这巷子错综复杂就算了,还静得诡异,既没小孩子到处跑,也没老人跳广场舞,实在不是跟踪的好选择。
容易跟丢不说,还很容易被发现。
但江尚顾不得这些,停下脚步就是不肯往前走了,揉眼睛揉了半天才揉出一点清明来。
抬头,“我靠!哪个缺德玩意儿把滴水的拖把搭窗口的?滴我眼睛里了!!”
闻言,花痴也只好折回来,“都叫你走快点的!这下好了,人跟丢了,观察不了了!”
江尚委屈巴拉地站在原地,想发火也不知道冲谁,想走又不知道怎么走出去。
“你们在跟踪谁?!”陌生的声音在巷子口后面响起。
江尚和花痴同时一哆嗦,转身向后看去……
方才扶着老婆消失在巷子口的男人,不知何时,已然拿着一把刀出现在了他们后面。
那刀很普通,黑中生锈,残留着淡淡的红色血迹,就是菜市场那些卖猪肉的档主、切猪肉用的刀。
事实证明,跟踪这活儿也是很要技术的,他做不来!江尚默默地想。
花痴急中生智,笑脸盈盈地率先走上前,“这位施主,请千万不要误会,我们是青云山龙光寺的和尚,并非恶意跟踪。方才,贫僧捉妖时,那小妖为逃命跳到了尊夫人身上,我们才尾随至此,希望……“
“诶诶,别说了。”江尚扯了扯花痴的衣袖,“人家刀都举起来了……”
花痴咽了口唾沫,低声道,“那还愣着干嘛,跑啊!!”
话音刚落,江尚跟花痴慌不择路地在巷子口里四下逃窜了起来。
从上空看,就像两只老鼠,窜进了更深的巷子口里。
……
“救命啊!杀人啊!!”
江尚迈着大长腿,以百米冲刺的速度狂跑。
让他惊奇的是,后面那男的,跟失了智似的,就是疯狂地追着他砍。
更让他惊奇的是,他喊救命都喊这么大声了,这巷子跟死了一样,竟没有一个人出现看情况或者帮忙什么的!
然而,他没看到的是,
在一条臭气熏天、只容纳得了一个人侧身站立的巷子里,
一个邋里邋遢、浑身衣不蔽体的乞丐,听到他的声音后,缓缓抬起了脸——
那张脸黑得看不出原本模样,只是那白色的眼球上渐渐氤氲起了一团雾气……
……
最终,江尚不知怎的跑进了一条死胡同里,逃无可逃。
“大哥大哥,你别激动,咱先把话说清楚好不好?!”江尚一手摸着墙上的青苔,一手挡在前头,“要跟踪你老婆的是刚刚那个秃头的家伙,说你老婆身上有妖气的,也是刚刚那秃头的家伙,说什么,你都不该追着我砍啊……”
“王八羔子!”那猪肉男操着一口外地口音,咬牙切齿,“俺只想生个儿子好传宗接代,以后死了也好无愧祖宗!你们这群吃饱了撑的东西,闲着没事就调查俺们家事,不上环就罚款,怀了也罚款,生了也罚款!现在老子打了,不生了,怎么着,又要罚款咋地?!“
“不是,大哥,你是不是误会了什么……“江尚一腔苦水,“您是那只眼睛、看我像居委会的人啦??”
然而,那猪肉男已被怒火冲昏了理智,举着刀向江尚逼近,一脸要同归于尽的样子。
“没事就找借口罚俺们滴款!罚罚罚,罚你妈勒个八字的款!”
“不是,大哥,我真的,真的不是居委会的人啊!!”
“啊——!!”那男的大喝一声举着刀向江尚冲过来。
“啊啊啊啊——!!”江尚手无寸铁,又被逼到墙角,恐惧地大喊起来,同时本能地护住脑袋蹲下,呈婴儿抱膝的姿势。
“啊啊啊——啪——!!”
想象中的剧痛没有落下,一声钝响倒是响起,像什么东西重重倒下的声音……
江尚闻声睁开了眼睛——
一个身材瘦小、浑身黑乎乎的乞丐,骑坐在了那猪肉男的身上,不知怎地还夺过了他手上的刀,像那卖鱼的鱼贩拍死一条鱼一样,拿着刀一下下拍在那猪肉男的脸上。
“别别别别别打了!!”江尚赶紧冲过去,夺下她手里的刀。
还好这乞丐把刀拿反了,用的是钝面,这要用的是锐面,这猪肉男脸上肯定就不是一条条红印了,而是面目全非!
“别打了,你再打他会死的!”
江尚摸了摸那猪肉男的鼻息,还好还是热乎的,只是昏过去了。
江尚一甩手,把刀扔得远远的,然后才伸手将那乞丐从那猪肉男身上扶下来。
这乞丐脏得实在吓人,长长的头发上结着一块块的油垢,是个女人?
露在外面的肌肤藏污纳垢、没有一块是白的。
而身上散发出来的那股味儿……像在沼气池里泡了三天三夜似的。
不过好歹是救命之恩,江尚不忍狼心狗肺地显出嫌弃之意,只好强忍着胃里的恶心。
“谢谢你,你知道这里怎么走出去么……”江尚问。
那乞丐不回答,白色的眼球里盈满了泪水后,化作两行热泪滚落下来……
“怎么了?”江尚有些慌了,“是不是太饿了,要不我带你去吃点东西?”
那乞丐依旧不言语,只瞪着一双白花花的眼睛看他,那双眸子里藏着无限情绪,似恨非爱,又叫人看不清。
江尚彻底苦恼了,皱着脸,“你到底怎么了,是不是……”
“尚哥……”那乞丐终于开口了,声音软软糯糯的。
江尚宛如被雷电劈中脊梁骨了一般,浑身哆嗦了一下,瞪大眼睛打量起这个乞丐。
这声音即便沙哑,但依旧熟悉!
而且全天下只有一个人会喊他“尚哥”……
“岚岚??”江尚不可置信地开口,眼泪夺眶而出,“你怎么弄成这样??”
第三十一章 疑云重重
江尚无法相信眼前所见。
曾经那个年轻、美貌、时尚、骄傲的女孩儿,竟然成了这样一副肮脏、卑微、浑身散发着恶臭的乞丐。
即便她给自己戴了绿帽子,即便她不再属于自己的女人,但也不该弄成这样!
“岚岚……”江尚捏着她的肩膀,眼里渐渐布满了血丝,“是不是,是不是肖呈央把你弄成这样的?”
钟岚岚泣不成声,摇着头,眼睛里全是痛苦。
“告诉我岚岚,是不是肖呈央那孙子?!我杀了他!”
钟岚岚还是哭着摇头,突然“扑通”一声给他跪下了,“尚哥,尚哥,我错了,我真的错了,你原谅我好不好,我求求你原谅我……”
“我不是故意要贪图富贵背叛你的!是那个王八蛋……在美国的时候那王八蛋强奸我……”
“我怀孕了,我没办法,尚哥,我没办法……”
“对不起尚哥,我给你丢脸了,我该死,我连在你面前出现的资格都没有,我是个肮脏的女人!“
“不说这些了岚岚的,都过去了,都过去了……”江尚用力地将她拥入了怀,心像撕裂一般痛,“但是,你为什么变成这样子……我以为,我以为你至少该过得幸福的……”
江尚捧着那张他曾无比珍爱,现在却浑浊不堪的脸,恨得咬牙切齿,“那王八蛋得到你,为什么又要把你弄成这样?!”
难道是这两次激怒了他,所以他转嫁报复到岚岚身上吗?
还是说那王八蛋得到岚岚根本就是为了报复自己?!
想到这些,他更是心痛得无以复加,总觉得是自己连累了岚岚。
然而,没想到的是,钟岚岚哆嗦着身体,哭着向他求救,“尚哥,他们,他们要抓我去枪毙,你救救我,求求你救救我,我没有杀人……我真的没有杀人……”
“什么?!”江尚一下傻眼,“你杀人了?!”
……
“唉哟,我老天,总算找到你了!“花痴突然从巷子里冒出来,“吓死我了,我跑了半天,突然发现那家伙根本没来追我……我还真怕你被他剁了!不错啊,非但没被剁,居然反过来把他干了!没白长这么高……不过,你干嘛搂着人家乞丐啊……”
谁知道江尚缓缓抬起了满是狠意的脸,一字一句道,“她是我女朋友!”
“啥??”
……
只能说,还好这里是城中村。
没什么人,不像闹市。
“这通缉令,发得满网都是!”花痴一边刷着手机,一边吸溜着面条,大嚼特嚼的同时还含糊不亲道。
江尚瞪了他一眼,“你吃饭的时候能不能不说话,呛不死你怎么滴?!”
火药味儿很重,花痴没跟这家伙一般见识,他知道,因为这前女友,他现在大受刺激。
于是继续默默刷手机。
江尚顾不上吃,将自己碗里的面一筷子一筷子夹进钟岚岚的碗里,看她吃得越香,他心里越难受。
而钟岚岚则顺从地狼吞虎咽。
饥饿是一把锋利的刀子,轻而易举地就能将一个人多年的优雅、尊严与修养剥除掉。
这些天,她饿急时,垃圾桶里的食物掏过,别人施舍给阿猫阿狗的食物抢过,为了从无良商贩里偷点泔水,连手都差点让人给剁了。
眼前的这碗面,对现在的她来说,是无与伦比的意义。
江尚愈发地揪着心痛,高喊,“老板娘,再来两碗面!”
……
等她吃得差不多了,江尚和花痴早都放下了筷子,两人也把相关的新闻浏览了一遍。
似乎是有意封锁消息的样子,相关新闻并不多,两人还是翻墙找到的相关咨询。
十一天前的深夜,一栋豪宅里发生了一起凶杀案。
被害者是位八十多岁的老人,也是那栋豪宅的主人,被刺两百多刀。
受害者是在第二天早上被保姆发现的,然后是他孙儿报的案。
而嫌疑人,初步锁定是他孙儿那天带回来的、尚未过门的未婚妻。
显而易见,那老人的孙儿,就是肖呈央。
而初步锁定的嫌疑人是钟岚岚,这些天应该是为了躲避抓捕,所以逃到这样的城中村苟且偷生。
但更让江尚没想到的是,那老人居然就是他们学校的副校长!
而且还是他们学院的院长!
所以肖呈央这么久以来嚣张的原因,不只是因为家财万贯,而且还是个官三代。
……
但是这么残忍的杀人方式,怎么可能是他的岚岚能做出来的?!
他们在一起三年多,她可是连见到蟑螂都会尖叫、看到人杀鸡杀鱼都会将脸埋进他胸膛的女孩子。
江尚稳了稳心神,让自己看着她的眼神尽可能平静与柔和。
“岚岚,你不要怕,我只问你一句话好不好?”
钟岚岚垂下黑乎乎的眼皮的同时,眼泪再次流下……
江尚握住她的手,轻声问,“他是不是你杀的?”
钟岚岚反射性地摇头,吸了吸鼻子后又点头,然而手背抹掉下巴的泪后,还是忍不住摇摇头……
江尚彻底被她的反应弄懵了。
这意思,到底是、还是不是?
跟江尚对视了一眼后,花痴也开口道,“你不要怕,我是你‘尚哥’的好兄弟,你就告诉我们,那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来龙去脉,说清楚就行。”
“那天……”钟岚岚嗫喏着嘴唇,艰难地开口,“中秋节,肖呈央非把我带回去,说他们家家宴,我必须去。“
“其实,很小的时候,我就见过他爷爷了,因为,据他们说,我爷爷,和他爷爷年轻的时候,是战友……“
所以,肖呈央很早的时候就开始纠缠岚岚,是因为他们小时候就认识了?
江尚暗暗吃惊,自己竟然一直被蒙在鼓里。
钟岚岚敏锐地补充道,“对不起尚哥,当初没有告诉你,是不想你多想然后退缩,而且,我以为自的压力。“
“好。”江尚点点头,“你继续说。”
“但是,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爷爷死后,他老人家就像换了个人似的,看我很不顺眼的样子,而且极力反对起这桩己能扛住家族那边婚事!”
“直到那天晚上……”
第三十二章 重量级小道消息
“等等!”江尚突然打断道,“你是说,那位把我救回来的老医生,过世后,那老头就开始极力反对你们的婚事?”
钟岚岚迟疑地点点头。
“为什么?!”
她摇摇头,“我也不知道。”
江尚心里的愧疚感又添了几分,毕竟那老医生是救活了自己的,最后却落得个声名狼藉的下场。
现在还连累了岚岚的幸福……
“好吧,你继续说。”
“我知道他老人家不喜欢我,所以,本来我也没想去给他添堵。但是肖呈央又非逼着我去,我只好跟着去了。”
“一晚上,因为我的存在,他老人家就没给过好脸,饭桌上气氛也怪怪的,好好的一场团圆饭,就好像是被我搞砸了一样。”
“所以,我早早就回房睡觉了……“
“你很快睡着了吗?”花痴插嘴问道。
“恩,那天不知道为什么,有点头昏,很快睡着了,但是半夜又醒了,因为做了个噩梦。”
“我觉得难受,就起来找水喝,但是房间水杯空了,我就拉开门,准备出去找水的,谁知道,谁知道……”
钟岚岚突然有些难以启齿的样子,眼泪流的更凶猛。
“怎么了?不怕,都跟我说。”江尚柔声安慰道。
“谁知道,房门居然是没有关紧的,而且留了一条缝,我一开门,他……他居然就是站在门外的……”
“谁?他是谁?”花痴一下没听明白,毫不避讳追问道。
江尚在桌子底下狠踹了他一脚,又握住钟岚岚的手,示意她继续说下去。
花痴瞅了眼江尚铁青的脸,又看钟岚岚羞愧万分的模样,也大约明白,应该是豪门大宅里那些扒灰的肮脏事儿吧。
但这也忒过分了吧?!
那老头不是都八十多了吗?
“我,我当时也吓了一跳,他赶紧捂住我的嘴,然后气急败坏呵斥我,要我跟着他……跟他去他书房。”
“我当时很害怕,也不想去,但是他说,我现在不跟他走,就永远别想入他们家的门。”
“我当时没有退路了……”钟岚岚愧疚地垂下头,完全不敢看江尚。
“恩。”江尚点点头,尽可能让自己的声音平稳,“没事,你继续说。”
“然后我就跟他去了,结果,结果,他逼我,他……”
钟岚岚几乎泣不成声,江尚握她的手也愈来愈紧。
花痴在旁边听得一脸尴尬,这上流社会的人果然是够下流!
“咳,那小刀呢?小刀从哪儿来的?“花痴帮忙岔开话题。
“那匕首是他书房里的一把收藏刀。我,我那时说什么也不肯依他,他突然就开始打我、还骂我,一些很难听的话……“
“我受不了了,就反手把他推在地上……我,我当时气疯了,心想,心想要是以后嫁入豪门后,每天都得被威胁,过这种里外不是人的日子,还不如现在就撕破脸!”
“然后,我就拔出了那把刀,本来……本来,那把刀是对着我肚子的,我打算用死来威胁他,让他从此以后不要再骚扰我……“
江尚反射性看向她肚子,那个鬼婴……不见了???
“可是,可是后来,”钟岚岚脸上露出惊恐的表情,“我不知道为什么……就好像,就好像有人在抓着我的手、抓着我的手在刺他,一刀又一刀,我好害怕……”
“我真的没想杀他,真的!我想反抗的,可是我抗不过那股无形的力量……尚哥你要相信我,我真的不想杀人的!”
“我是被逼的,是有人抓着我的手杀人的,我没有想杀人,真的没有……”
“我相信你岚岚,我相信你……”江尚柔声安慰着她。
花痴又问,“那晚只有你跟他在家吗?还有没别人?“
钟岚岚回忆了一会儿道,“因为是家宴,他儿子女儿都回来了的,但因为我很早就上楼睡觉了,不知道他们有没留下过夜。”
“肖呈央呢?”江尚咬牙问。
钟岚岚摇头,“不知道,他向来夜不归宿的,应该出去鬼混了。”
花痴听完后,脸色凝重。
一股无形的力量?
借刀杀人?
不会吧?
“你打算怎么办?”花痴问。
江尚毫不犹豫吐出一个字,“藏。”
花痴点点头,这家伙重情,看来是不可能对他前女友置之不理、或者主动交出去的。
他又问,“藏哪儿?“
江尚很仔细地思考了半分钟后,对他道,“我出十万块钱,算一年的生活费,让她去龙光寺怎么样?“
“啥??“花痴大跌眼镜。
这家伙……亏他想得出来?!
花痴明明是想拒绝的,但不知为何,他竟鬼使神差地点头,“没事儿,就让她住着吧,也要不了那么多钱。”
……
三人爬上山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透了。
洗了个彻彻底底的澡后,钟岚岚才露出了她原本的美貌。
本来带个女施主回来,已经够让花奴吃惊了,没想到徒儿说,还要让女施主在庙里住一段时间。
“不是……”花奴道,“这儿就是庙再小门再破,好歹也是侍奉佛祖的地方吧?!你们怎么能这样?“
花痴摆摆手道,“哎呀,这都什么年代了,谁说女人不能侍奉佛祖的?!您老思维这么狭隘,还怎么拓宽业务?”
“不是,哪个年代也没有和尚跟女施主住在一起……”
“没事的啦,再说人家是在这里暂住一段时间,你就当招待我的朋友,好好招待人家不就完了?
花奴急得脸色通红,“但是这孤男寡女住在山里……“
“我会经常回来一起住的啦……”花痴打断他。
江尚牵着钟岚岚向前,板板整整鞠了一躬,“这段时间麻烦您了,两天内我会把住宿费和生活费凑集好打过来的,请您务必不要拒绝!”
钟岚岚也跟着鞠躬,“叨扰了!”
“你们……”
花痴拍了拍他的肩膀,“开拓思维,才能拓宽业务……”
就这样,钟岚岚被安置在了灵光寺。
……
为了不再横生枝节,江尚当晚没走,在寺庙里一夜无眠。
天一亮,就摸着光下山回学校去了。
范梓明见到他像见到从远方而来的亲人,又是哭又是骂,“你他娘的以后要是再两天联系不上人,就别让我帮你兜着!”
“知道了,知道了,今晚请你吃饭。”江尚嘿嘿笑着,琢磨着晚上要不要顺便找这小子借点钱。
“嘿,那正好了,我还有个超重量级的小道消息跟你分享……”
江尚笑笑说,“什么小道消息,还重量级?!”
“听说……”范梓明绘声绘色道,“我们学院院长,在他家里,被人捅死了!”
第三十三章 光是什么?
江尚抽了抽脸皮,心想,这小道消息来的可真特么是时候!
然而,表面上还得佯装不知,“哪个院长?”
“还能哪个院长,我又没加‘副’字,咱不就一个正院长肖中梁嘛!”
江尚确实不知道这个院长,因为一直以来他都不关注这些,说白了他只关注与自己有关的事情。
至于校长是谁,院长是谁,他根本不关心,他连自己实验室导师的名字叫什么都没用心去记过,因为,他们向来只管导师叫“老板”。
“咳,你什么时候听说的这事儿?”
“前两天啊,不过听说是好多天前发生的事情了,只是学校又把消息封锁了,估计怕影响不好!直到今天才正式发出讣告说是心脏病发死的!不过我早就就在论坛上看到了,说是被人在家里捅死的,当时我还不信,谁知道今早就发了讣告!这真是神预言啊!诶?我说你怎么一点惊讶的表情都木有啊?太没意思了吧?”
“哪儿有,我是不知道这跟我有什么关系嘛!“
范梓明哼哼道,“冷血动物!人家好歹在新生入学典礼上诫勉过你,你居然对人家一点印象都木有!”
“是吗?开学典礼是他发表的演讲吗?不是校长吗?”
“嘁,说得好像你知道校长是谁是的……”范梓明不屑地道。
“走啦,你上不上课?!”
……
“光是什么?“
“它到底是微观粒子,还是一种特殊的波?“
“这是物理学上争论了百年的问题。”
“最开始,是牛顿的色散实验提出了‘微粒说’,他把光的复合与分解比喻成不同颜色微粒的混合和分开。但是很快,惠更斯证明且推导了光的反射与折射定律,哦对了,惠更斯本人是坚定的‘波动说’信仰者。“
“由此,光的‘微粒说’与‘波动说’拉开了第一次决斗的阵势。”
“但牛顿如此骄傲的人,又哪里是肯认输的,1704年,出版的巨著《光学》就疯狂抨击了‘波动说’,比如,既然光如同声波一样,那为什么无法绕开障碍物前进?“
“‘微粒说’的理论,由此影响了人们一个世纪。只是,真理虽会迟到,但永不缺席。托马斯•杨,这个从医学半途而废的家伙,在物理学上却无心插柳柳成荫。杨恰恰是在研究牛顿环的明暗条纹时,给‘波动说’注入了一剂强心针。“
“想想看,为什么会出现明暗条纹?”
“我们都知道,如果有两条波,这两条波有着波峰和波谷,它们一旦相遇,会发生什么情况?”
“那很简单,如果两个都处于高峰,那叠加起来的波自然就是峰值。如果两个都处于谷底,那叠加起来自然是两倍深的谷底。那如果一个在高峰一个在谷底呢?抵消啦!这不就很好地解释了牛顿环的明暗条纹吗?”
“1807年,名扬四海的光的双缝干涉实验提出,‘微粒说’被抨击得丢盔卸甲,但与此同时,‘波动说’缓缓崛起……“
“‘波动说’最后成功的旗帜则是由麦克斯韦插上的,1856,1861和1865年发表的三篇关于电磁理论的论文,这是一个开天辟地的工作,它在牛顿力学的大厦上又完整地建立起了另一座巨构,而且其辉煌灿烂绝不亚于前者。”
“麦克斯韦的理论预言,光其实只是电磁波的一种。并随着麦克斯韦的理论为赫兹的实验所证实,光的‘波动说’终于成为了一个板上钉钉的事实。”
“只是,准确的说,1887年赫兹的电磁波实验一方面彻底建立了电磁场理论,另一方面又埋下了使经典物理毁灭的种子。经典物理还没有来得及多多体味一下自己的盛世,一连串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X射线被发现。铀元素的放射现象被发现。居里夫妇研究了放射现象并发现了更多的放射性元素。汤姆逊发现了电子……乌云笼了过来,经典物理学大厦依旧是庄严雄伟、流光溢彩。只是这震撼人心的壮丽,是暴风雨前最后的余晖。”
“1900年,量子力学像幽灵一般,从普朗克方程脱颖而出,并在欧洲的上空游荡,爆发出令人咋舌的力量……“
“我们都已经知道,光既然是一种波动。那么对于波动来说,波的强度便代表了它的能量。那为什么再强烈的红光都无法打击出哪怕是一个电子来呢?而频率呢?频率是无非是波振动的频繁程度而已。如果频率高的话,便是说波振动得频繁一点,那么照理说频繁振动的光波应该打击出更多数量的电子才对啊!”
“好笑的是,有信仰的物理学家是断然不敢推翻伟大的麦克斯韦的理论,他们都是一群被洗了脑的信徒,比如普朗克那个打开了潘多拉盒子却又吓得原途折返的胆小鬼。“
“只有离经叛道、不知天高地厚的年轻人才敢不计后果地前进,比如阿尔伯特•爱因斯坦,这个在瑞士的伯尔尼专利局工作的一位26岁的小公务员,三等技师职称,留着一头乱蓬蓬头发。”
“1905年发表的题目叫做《关于光的产生和转化的一个启发性观点》的论文,给他带来了诺贝尔奖,同时让沉沦近百年的‘微粒说’死灰复燃,因为‘光量子’啊……”
“光量子,也就是光子,光子是什么概念啊?为什么光的强度决定的是电子数目而不是能否打出电子?为什么光的频率才能决定打出电子?为什么?”
“叮叮叮叮……”
“噢,时间过得真快,光电效应都没说就下课了……和大家讨论了这么久都没自我介绍,我叫高劲,去年刚博士毕业,接下来将由我来讲授量子力学这门课程,同时也欢迎大家加入我的实验室,同我一起研究——光……”
……
江尚一节课听得断断续续,主要是心神不宁。
一方面想着岚岚的事情,按照她软弱的性格,真的不太可能把一个人捅两百多刀。
另一方面又想到那个跳楼的倒霉师兄求他找出真凶。
“就好像有人抓着我的手在杀人……”
“而我……我连是谁杀的我都不知道……”
想到最后,这两个人的声音,在江尚的脑海里来回回荡着……
他怎么都无法抹灭心中那个可怕的想法。
“照他这么说,光到底是粒子,还是电磁波啊?”范梓明的声音也加入了进来。
“不知道……”江尚有些心烦意乱地道。
第三十四章 两个世界
“嘿,人家上课讲得激情四射的,你这人咋一点不感动呢?!”范梓明一边收拾着包儿,一边道。
“那不都是哄小孩子好好读书的故事么?你又不是不知道,有什么好感动的?“江尚也收包准备走了。
“那不一样,虽然这些科学故事以前都看过,但被他这么一串着起来讲,听起来还是挺震撼人心的!尤其是光的属性问题诶,物理学界吵了三四百年呐,还没下出结论呐,到现在为止只是笼统地给出了‘波粒二象性’结论,这结论怎么看都觉得有些窝囊……诶诶,你不觉得吗?”
“行啊!那我等着你范大科学家,以后能终结这场争论。到时苟富贵勿相忘,能让我去你实验室打个杂扫个地什么的,我就心满意足了。”
“行啊,咱兄弟俩谁跟谁,哈哈哈……”范梓明哈哈大笑着勾住他的肩膀,一边往外走一边道,“不过话说回来,你知不知道刚给咱上课的这高教授是什么来头?”
“什么来头?”江尚顺着他的话,漫不经心地问。
“咱学校最年轻的正教授啊!今年好像才三十多岁,国家千人计划之一,而且已经拿到千万科研经费,准备组建自己实验室,明年估计就要开始招研究生了!“
“噢。“江尚依旧淡淡的,“又不是你自己要开实验室带研究生,你这么兴奋干嘛?”
“那是你还不知道一些更深的内幕!”范梓明突然压低声音,瞪大的眼睛里冒着精光,像极了农村里那些嗑瓜子八卦嚼舌的妇女们。
江尚觉得这家伙不该来读物理,应该去当狗仔队什么的。
等了半天也没等来江尚的反应,范梓明只好自己找台阶道,“算了算了,不吊你胃口了!我跟你说啊,听说,咱们院刚被杀的那个肖中梁院长,之前就是极力反对咱们这位高教授组建实验室的!“
“前两年也是百般阻挠不批他科研经费,现在磨蹭了两年,终于该批的也批了,又不给腾个地方……”
“你说说,不给批个地方作实验室,那就算给钱买机器,机器又能放哪儿?虽说死者为大,但要我说,这太阴险了!哪儿有这么挡人家前程的……“
听着听着,江尚渐渐停下了脚步,那句“为什么”还没问出口,后面就传来了声音……
“难得我按时下课,两位同学还没去吃饭呢?“
也不知道是不是被鬼吓多了,江尚浑身一哆嗦。
“呀,是高老师啊?您不也还没走么?”范梓明也是极热情地回身打招呼,好像方才传八卦的人不是他。
“在等你们啊,看哪位同学走得慢的,煽动去我实验室做苦力去。”高劲自嘲般地说笑着。
江尚这时才近距离打量起高劲来,确实非常年轻,头上甚至都看不到一根银丝。
穿着也是极讲究的样子——蓝色的衬衣配上深褐色的西装裤更显得年轻帅气,还有那双铮亮得发光的皮鞋,看着就感觉不是地摊货儿。
比起那些个不修边幅,只忙于做学问、发论文的教授,这身装扮倒像是都市时尚白领的装扮,很精致。
“哟,老师哪能这么谦虚呢?!就冲您这名声,以后还不多的是人往您那儿扎呀。”范梓明自来熟地戏谑道,“不过话说回来,转去您那儿实验室,到时好不好毕业的?!”
“哈哈哈哈,有你这么个猴精的弟子,你们老板也是该头疼的!”
江尚也算是放松了下来,试探地问道,“老师您的实验室,现在主要是做哪方面的研究呢?”
高劲眯起金丝眼镜框后面的眼睛,显得十分和蔼亲热,但给出的回答却又让人摸不着头脑,“光的对立面。”
“光的对立面?那是什么?”范梓明跟着重复了一遍后,脱口而出问,“黑洞么?哇,老师你是做天体物理方向的呀!”
“呵呵呵……”高劲笑而不语。
但江尚有些失望,这家伙显然把话题带偏了。
想了想,又问,“那老师目前做的是什么项目啊?“
高劲背着手,模棱两可道,“谈不上什么项目,主要想看看量子的态叠加和坍缩在物质世界能做一些什么样的应用出来。“
江尚想了想继续问道,,“那您考虑,想在哪方面实现应用呢?“
高劲置之一笑,更加模糊道,“不知道,人体仿真之类的吧。”
江尚还是有种隔靴挠痒的感觉,继续追问道,“那您是想通过怎样的途径,将微观世界的态叠加和坍缩在宏观世界中还原出来呢?”
这话听得范梓明尴尬癌都犯了,很明显人家没想好啊,还追问个什么劲啊。
“人工智能!哈哈哈啊……”范梓明扬声道,算是打圆场了。
高劲也被逗笑了,拍了拍范梓明的肩膀,赞许道,“小伙子,你很有前途。”
江尚却想踹他两脚,这家伙又成功地把话题带偏了!
而他刚刚听到这课题的瞬间,冥冥之中有种不安的感觉。
两个世界的东西,为什么要牵扯到一起呢?
两个世界……
光的对立面……
“好啦同学们,我们要分道扬镳了,你们快去吃饭吧,我也要回实验室了,希望下次还能和你们有如此畅快的聊天。”
江尚和范梓明挥手对他道别,然后向饭堂走去。
待走远了一些后,江尚才拉着范梓明压低声音问,“你不是说他还没有实验室场地么?那他回哪个实验室啊?难不成他还加入了别的教授的实验室?”
“怎么可能?!你没看出来那是个多骄傲的家伙吗?怎么可能愿意在别人的实验室、为别人打工?!不过是场面上的客套话罢了。而且我发现你情商真的为负诶……“范梓明吐槽道,“你又不打算去人家实验室,干啥揪着不放?非得罪人?!”
江尚摸着鼻子,“本来就是他先来找我们讨论的嘛,那我多问两句也没错啊,谁让他来找我讨论呢。“
“那你给人家留点面子不好吗?没看出来那是个要面子的家伙吗?!”
“咳。“江尚不再驳斥,继续问,”那你继续刚刚说的,被杀的肖院长为啥千方百计阻挠他,不让他组建实验室啊?“
第三十五章 庆幸
范梓明一摊手,道,“我哪儿知道啊,一来我又不是他心腹,二来我现在也问不着他。“
“你向来不是对这些消息都了如指掌吗?“
“什么鬼,我也就比你知道得多一点点好伐,是你自己什么都不关心,整天跟个游离在外的世外高人似的。”
“好吧。”江尚作罢。
其实刚刚有个念头一闪而过——虽然岚岚有杀人的动机,但相较岚岚胆小的性子,这个高劲,似乎更有杀肖院长的动机。
但也仅仅是一闪而过,毕竟连岚岚自己都承认了,是她亲手手刃了那个老禽兽的。
“就好像有人抓着我的手在杀人……”
“我真的没想杀他,真的!我想反抗的,可是我抗不过那股无形的力量……”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是她没说实话?还是她精神错乱了?还是真的有鬼在害人?
到底该怎么帮她啊?!
明明只是前女友,江尚也不明白为什么自己这么没出息,以致这样伤脑筋,甚至就一如既往地认为——她的事,就是自己的事。
……
从教学楼到宿舍区,需要经过一条长廊,长廊里张贴着学校里领导班子的简历。
江尚之前从未在此停留过脚步,但现在他忍不住驻足了。
长廊里的海报似乎贴上去就没被维护过,日晒雨淋,显得有些发白,不如刚贴上去时那般红艳。
物理学院院长——肖中梁,XXXX年毕业于……
照片里那老头配着西装领带、笑得很和善,全白的头发有些谢顶,脸上的皱纹和老年斑将其年龄彰显得毫不留情。
“怎么样,突然有些怀念咱老院长了吧?”范梓明凑过来道。
怀念?
江尚此刻看着他的脸,却是恶心、愤怒再加一点畅快,那种感觉就像看着一堆密密麻麻的蛆虫被焚烧得噼啪响。
这牙都快掉光的死老头,竟然色心不改、为老不尊?!
哪怕他不想让岚岚进他们家门,但一想到大半夜的,他居然要挟岚岚给他……就实在让人恶心!
在这糟老头眼里,他到底把岚岚当什么?应召女郎吗?那毕竟是他曾无比珍爱过的女人啊!
江尚感到自己的自尊心受到了一百万点暴击伤害!
范梓明看不懂此时他眼睛里喷出的狠意,只是摸着肚子道,“快走啦,咱够晚了,一会儿饭堂没饭吃了。”
江尚回过神来,摇摇头道,“我不想吃,你去吃吧,我去图书馆了。”
说着,也不管范梓明,转头走掉了。
留下目瞪口呆的范梓明,这家伙是要修仙吗?
“诶??那要不要帮你打包啊?”
江尚没理会后面传来的询问,只感觉有种深深的窒息感让他喘不上气来,连湖边吹来的清风都让他觉得干燥闷热。
他真想咆哮一句,这风怎么要死不活的,能不能吹大点啊??
突然,有人从背后拍了拍他肩膀,“兄弟。”
“谁是你兄弟!”江尚浑身怒火无处发,回身就想给那人一勾拳。
偏偏那人也是神反应地接住了江尚的拳头。
江尚这才看清了来人,吴云风?
没穿制服,一身便衣,牛仔裤、T恤再加一双波鞋,显得很年轻,看起来跟本校学生没什么两样。
他来找自己干什么?
因为岚岚的案子么?
不会吧?这么快就怀疑到他头上了?
江尚愣神打量了他半天,吴云风率先松了手,四下张望着道,“有件事想找你咨询一下,有空谈谈吗?”
江尚漠然地摇头,“下午有实验课。”
“应该能在你下午上课前结束,你是刚下课没吃饭吧?去哪儿吃好呢?我请你吧。”
感觉躲是躲不过了,江尚稳了稳心神才道,“那好吧,跟我走。”
江尚找了间很贵、但很僻静的咖啡厅,吴云风则很满意他所选的地方。
两人点了份一模一样的牛排意面,等服务员走了后,江尚才问道,“你想问什么事情?”
吴云风打量了一下他的神情后,才慢腾腾地从裤兜里摸出手机,又抱着手机不知在翻找什么。
估计是要调些什么东西出来给他看。
这个过程在江尚看来格外漫长,甚至有些备受折磨。
他们这些办案子的,洞察力有多敏锐,他是很清楚的。
毕竟从小是在老舅的身边长大的,做点什么偷偷摸摸的事情,老舅看他一眼,都不用他招,全都一清二楚了。
所以绝对绝对不能露出破绽来,不然,什么都毁了。
不管那女人从前怎么对不起自己,现在,他是她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你看看这段视频。”吴云风一边说着,一边将手机横屏放在了他面前。
他看了一眼没什么表情的吴云风后,才低头看那段视频。
让他惊讶的是,这段视频跟钟岚岚的事情无关,是他那晚出车祸的视频!!
不知道藏在马路哪儿的电子眼,拍下了全程。
两点多的时候,他发现自己没带钥匙,没法儿回家,又不想打扰老妈睡觉,于是又从家门口出来。
2:15,他刚准备过马路,对面红灯变绿了。
即便深夜了,马路上没有人,他还是遵守交通规则,在斑马线边上等着。
2:16分,红灯变绿了,他没有玩手机,就老老实实过马路。
只是马路的一边是个陡坡,他看不到有辆小货车在悄无声息地爬上来了。
他更不知道那小货车里的司机烂醉如泥。
等他看到的时候,一切已经晚了,他两条腿跑不过四个车轱辘,而且他不明白的是,那车明明看到他了,怎么就加速冲过来呢??
2:16:18,他被那车子掀翻了,抛得老高……然后又摔在了车子的车顶上,然后滚下来……
那车子就那么冲了过去,消失在镜头里……
江尚以为司机就这么走了,没想到过了半分钟,一个摇摇晃晃的人又出现在了镜头里。
是那个混蛋司机?
俯身打量了一下当时倒在血泊中的自己,又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和脖子后,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慌了五分钟后,那司机小跑着再次消失在镜头里。
再出现的时候,那辆撞他的车也出现了。
那混蛋司机把自己扛上车后,最后消失掉了,再也没有出现……
整个肇事、逃逸、又回来“抛尸”的过程无比清晰,没有任何异议。
江尚深吸了几口气,稳住心神,抬头看向吴云风。
吴云风一直盯着他的神情,对上他目光的瞬间,眼角竟有些湿润,真心实意道,“兄弟,你知道,此刻我看着你好生生地坐在这里跟我吃饭,真是无比庆幸……”
第三十六章 原谅她?
“你知道,此刻我看着你好生生地坐在这里跟我吃饭,真是无比庆幸。”
“对不起兄弟,要是我早知道你那晚会出事,说什么,我都一定把你留下来过夜了……“
吴云风发自肺腑,这也是他知道这件事情后,内心最大的触动,和终生的悔恨。
那一瞬间,江尚在心里布好的层层防备是坍塌掉。
两人是曾经在老舅的灵堂前抽过烟、聊过生死的关系,相处虽不多,但也该算得上谈得来的兄弟。
“谢,谢谢你。“江尚摸了把脸,悄悄拭去了眼角的泪,略轻松地道,“我还以为再找不到那王八蛋了呢,你们怎么发现这个的?”
毕竟,自己当时没报案……
吴云风收回了手机道,“那王八蛋自己主动来投案的,说那晚撞死了人,还把人扔在山上了,我把视频调出来一看就认出了你,后来我又调集警力去山上找,找了半天也没找到你,问了连晨,连晨说你在这里上学,她这两天还给你发过微信,我就过来找你了……”
江尚点点头,这就合理了,是那王八司机自己胆小,自己主动投案的。
想想有点好笑,这家伙要是知道自己现在在好好生生吃饭,估计肠子都要悔青吧?!
吴云风喝了口水后,道,“那晚发生了什么,跟我说说吧。”
“就像你所看到的,那混蛋把我撞了之后,我就昏迷了,什么也不知道,等我再醒来的时候,我就在山上,后来碰到了几位驴友,他们把我送到市区,然后我就又回来了……”
“恩。”吴云风点点头,“当时怎么不报警呢?”
江尚苦笑道,“手机都撞坏了,怎么报,后来回来之后,我感觉自己没多大事,就没放心上,毕竟麻烦。”
吴云风又点点头,随后问,“真的没事吗?后来有没去医院检查过?”
“去了,包扎了一下伤口什么的,没什么大碍。“
那天去医院找花痴后,就在那儿包扎了伤口,虽然伤口挺多的,但还好都是皮肉伤。
吴云风摇摇头,“我是说,全身检查之类的。”
江尚摆摆手,“不用了,我自个儿的身体我还不知道吗?要真有事,我还能好生生坐在这里跟你吃饭么?”
吴云风抿了抿唇,道,“我后来把这段视频拿给了痕检部的几位同事看,请他们做伤情分析和评估,又把这段视频拿给了我们部门的几位医生和法医看,得出来的结论是一致的……”
“这种级别的车祸——一般来讲,是没有生还可能的,更不用提,他还把你从那么高的山上扔下去,而你现在看起来……似乎毫发无损。“
江尚脸上的血色渐渐褪去,手心开始发凉……
没有生还可能?
什么意思?
这是梦吗?
可是这些天,什么事情都没有啊!
“你也说了,身体毕竟是自己的,所以,保险起见,还是去医院做个全面检查比较好!你放心,费用的话,如果那混蛋司机出不起,我们也能垫付这笔钱。如果有什么问题,还能早发现早治疗,体检结果,也会拿来作那家伙的定罪依据……”
“如果只是为了给那家伙作定罪依据,不如免了吧。”江尚打断他,“我现在吃得香睡得好、能跑能跳,什么事情都没有,何必去费那功夫呢?!”
吴云风锐利的眼神紧紧盯着他的脸,仔细观察他的每一丝表情。
江尚有些慌乱地低下头,“那晚的事情,我一点也不想再回忆了,毕竟不是什么好事!至于定罪什么的,你们能定则定,实在证据不足,就放了吧,反正我不太想出面。“
“可是……”
“还有!”江尚似是突然想起什么,再次打断他道,“这事儿,要是连晨不知道就别告诉她了,要是她已经知道了,麻烦务必保密,不要让我母亲知道!她身体不好,受不了这样的刺激。”
一直等他说完,吴云风才缓缓开口,“可是还有赔偿,你也不需要吗?”
“不用了!”江尚想都不想就回绝了,“把这事儿保密,别传开,尤其别传到我妈耳朵里就行了。”
吴云风沉吟了一会儿才应道,“知道了,我尊重你意见。”
“恩,快吃吧,面都凉了。”江尚率先拿起叉子,将结块的意面戳开。
吴云风也缓缓拿起叉子,吃了两口,又突然漫不经心道,“还发生了一件事,虽然跟你关系不大,但你应该听说过。”
“什么事?”
江尚懒得切牛排,所以整块叉起来,大嚼特嚼。
“发生了一起性质极恶劣的凶杀案,凶手捅了被害者两百多刀,活活将人捅死的……”
江尚手一顿,该来的到底是要来了!
“你之前不是说过,案件信息是不能跟无关人员分享的啊,干嘛跟我说这个?”
“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巧,死的人是你们学院的院长,而凶手,是你的前女友,钟岚岚。”
江尚故作惊讶地抬起头,“怎么会?!岚岚怎么会……不可能啊……她是个很柔弱的女人,你们是不是搞错了?”
“没有。”吴云风摇头,“现场全是她的指纹,没有第二个人的痕迹,而且,钟岚岚潜逃至今,仍未被抓捕归案。“
“哦。”江尚尽可能将自己思维扭转成一个局外人,“你跟我说这个是?”
“想问问你,有没什么线索,毕竟她是你前女友,要是穷途末路的话,看她有没可能找你。”
江尚被他逗笑了,摇头道,“兄弟,你把我当什么了?她给我戴绿帽子的时候,就原谅她。她穷途末路了,就不计后果收留她?我看起来很像好人吗?”
吴云风点点头,继续道,“初步判断,她那晚属于激情杀人,根据现场已有线索,估计是那晚受害者对她进行了性骚扰,一气之下,才会将受害人捅死。”
江尚将手里的叉子往磁盘上一扔,“哐当”一声响,“我不知道你跟我说这些干什么?是她先劈的腿,现在她是生是死,跟我没关系。”
第三十七章 证明
“我不知道你跟我说这些干什么?是她先劈的腿,现在她是生是死,跟我没关系。”
吴云风也放下刀叉,很平静地看他,“你那么激动做什么?”
“能不激动么?换做是你,你前女友被一老头猥亵了,还杀了人,你很想了解吗?“
“所以,你对她还是有感情的是吗?”
“没有!”江尚不自觉咆哮起来,“我只是不想了解关于她的一切!那个人跟我没关系了!”
这是江尚发自真心的一句话,他真的什么也不想管,只想平平静静地缩在一个安全的地方。
但矛盾的是,他都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为她的事情失眠多日。
让自己平静了一会儿,江尚又道,“所以别再跟我提有关那个人的所有事情,我一点也不关心!我吃饱了,先走了,今天感谢你为我的事专门跑一趟……”
他刚准备起身,吴云风又扔出一枚炸弹。
“一个星期前,有人举报说,看到你和通缉犯钟岚岚,在一家X县小吃里一起吃饭。”
江尚身体一顿,心脏深处开始哆嗦起来,就像小时候被老舅抓包偷玩电脑一样。
区别在于,小时候撒谎穿帮顶多挨顿揍,现在穿帮恐怕是万劫不复。
靠!这个人也太阴险了吧?!
一点一点把问题抛出来,这尼玛比凌迟还可恶!
江尚大脑高速转动了五秒后,选择乖乖坐了下来。
“是,我那天看她可怜,是带她去吃了几碗面……”
吴云风依旧没甚表情,“现在人在哪儿?”
“那我哪儿知道啊?!”江尚无辜地摊了摊手,“那天吃完面之后,我就跟她分道扬镳了……”
吴云风深深拧起了眉宇,那表情似乎在说“你小子怎么敬酒不吃吃罚酒?”
“不是,我没不配合,但是那天我真的只是带她去吃了碗面,至于现在她人在哪儿我是真不知道!”江尚无比诚恳地道,“你想想啊,换做是你,你会放着大好前程不要,冒着窝藏逃犯罪名的风险,去帮她吗?”
“要是女朋友或者老婆姑且还有可能,重点是,那是‘前女友’诶!在我最病危的时候,跟别的男人鬼混,给我戴绿帽子!哎,就算我现在缺个女朋友,也不可能再找回她啊,我也是要面子的人好不好!“
吴云风又问,“那你刚刚为什么撒谎?“
江尚叹了口气,“哎,她现在是杀人犯诶,谁想跟她扯上关系啊,肯定是干系丢得越远越好啊……再说,我那天真的只是倒霉碰上了她,整个一乞丐的样子,一开始我都没认出来,后来看她实在可怜,就带她去吃了几碗面,真的就这样……“
“至于她现在在哪儿乞讨,过得怎么样,之前发生了什么,我是真的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吴云风并不理会他的卖苦戏码,冷酷地继续问,“那天她跟你说了什么?”
“哭呗!哭诉她在肖呈央那儿怎么被折磨,哭她怎么惨怎么惨……”
吴云风直接打断他,“有没说她接下来会去哪里??”
“没有啊!”江尚摇头,“她就一个人,也不是蓄意杀人的,能有什么规划,走哪儿是哪儿呗……”
“……”
受不了他审犯人的目光,江尚干脆将手伸出来,“你要觉得我是共犯,那你现在把我拷回去审问好伐……”
吴云风又细细打量了他一瞬,才站起身。
“谢谢你的配合,接下来如果有什么情况,请及时告知一声,感激不尽。”
等他走后,江尚又在餐厅又坐了一会儿,才扶着桌子站起来,腿都开始发软了。
这下惹的事儿大了!
……
江尚急得下午连课都没法儿安心上,点完名就开溜了。
他有个胆大的想法——与其坐以待毙,不如主动出击……
花痴原本在病床上玩着pad游戏,听他说完,pad都掉了。
“什嘛??你要想世人证明鬼魂的存在性?!”
“嗯。”江尚坚定地点头,“他们已经查到我头上来了,岚岚根本藏不了多久,一定会被抓的!”
“他们肖家家大势大,那王八蛋院长又是个举足轻重的人物。”
“到时他们肖家肯定会因为家族名声,把那死老头性侵在先的事情隐瞒,然后岚岚就成了蓄意谋杀,这搞不好会判死刑。”
“所以,我们必须抢在判刑之前,向他们证明,岚岚是被鬼魂利用了,实际上捅死肖中梁的是个幽灵!”
花痴抽了抽嘴角,几欲张唇,又不知该说什么,最后只得道,“不是,你换个角度想,这话要是你自己听着,不觉得像个疯子在胡言乱语吗?”
“所以我们要做的,就是赶紧找出实际的证据来,让他们相信,这世上有鬼,而且是鬼在杀人!”
“我说大哥……”花痴有些伤脑筋地摸着头,“到现在为止,也就咱俩能看得到那些东西,这是其一。其二,我真的从没见过鬼杀人的,他们根本就碰不到生人!更别提杀人了!要是鬼真能杀人,这世界早完蛋了!你说这话连我都不信,你怎么说服那些连鬼魂都看不到的人?”
“我信啊!”江尚把椅子又搬近了些,“我相信岚岚说的,她一个弱女子,真的不可能做得到,除非是有人抓着她的手杀人!”
“你可拉倒吧,人家还是个八十岁的老头呢,风一吹还能散架呢。”
“那也不可能!我跟岚岚在一起三年了,她的性格就决定了她不可能杀人,这其中肯定有鬼!”
“……”花痴定定地看着他,眼里满是钦佩。
这尼玛要是不能叫真爱,那还有什么能叫真爱的?
江尚却有些恼了,“哎呀,你别戴着绿色眼镜看我!而且你还记不记得,之前我就跟你说了,我们学校那坠楼的倒霉师兄,就托梦给我,说他是让鬼杀死的!”
“……”
“而且连警方那边都有疑惑,为什么一个准备自杀的人,在跳楼前会有挣扎的痕迹,但是却无论如何都没办法在现场找到第二个人的指纹!”
“……”
“因为把他推下去的是鬼!是鬼啊!”
第三十八章 兀灵族
花痴看着他歇斯底里的样子,不禁有些被说服了。
“那你想怎么做?”
江尚眼睛里的那团火瞬间熄灭下去,“我就是不知道,所以才来问你啊!”
“……那你白来了。”花痴两眼一翻,倒床上就准备睡觉去的。
“别别别别,咱俩想想办法,方法总比困难多嘛!”江尚扯开他的被子,见他不理自己,于是继续道,“你还记不记得,之前你跟我举的一个例子?”
“远处有一辆飞机从云层中飞过来,因为飞太高又太远了,所以大家都看不到……”
“但是他们看不到,我们可以想办法让他们相信飞机是存在的啊!”
“比如找出点证据来?”
“我们可以弄个雷达探测器?或者用能照相的望远镜把它拍下来……”
闻言,花痴突然又坐了起来,“你这么说,我倒突然想起了点东西。”
江尚大喜,搓着手问,“什么?”
“你可听说过兀灵族?”
“兀灵族?没听过,什么来的?”
“流落于草原间的一个少数民族,以秃鹫为信仰图腾,信奉人是有灵魂的,而且相信转世一说,人死后实行天葬。”
“你继续说。”江尚抱着椅子背,聚精会神地听。
花痴继续道,“兀灵族这个民族最大的特点就是,他们觉得病死或者老死的话,是极没有尊严的一种死法,而且灵魂是不能得到救赎的,也就无法转世,所以他们以自杀为荣,而且是集体性的自杀。”
“自杀??”
怎么有这么奇葩的民族?
“嗯。”花痴点点头,“但不是说想什么时候自杀就什么时候自杀,他们的族规是,必须在舍灵节才可以自我了结生命。”
“舍灵节?”
“对。舍灵节一个季度才能举行一次,每当快逼近舍灵节的时候,家族里觉得自己快不行的老人、或者病入膏肓、无药可医的病人为了不拖累家人,就会申请舍灵。”
“然后舍灵当天,舍灵者们与家人最后一次吃完午饭后,就会沐浴净身,穿上最好的衣服,互相搀扶着、面带笑容地走上他们的圣塔……”
江尚不可置信地问,“然后一个接一个地从塔上跳下来?”
“嗯,在傍晚余晖落下之时,他们就从塔上跳下来,意味着与太阳一起落下,然后进入新的轮回……”
“而他们的家人,则会在夕阳下,找到他们的尸体,并带往轮回谷中,那里,就养了成千上万只秃鹫……”
江尚听得一哆嗦,那场面想想就头皮发麻。
“咳,那跟灵魂有什么扯得上关系的吗?”
“你听我说完啊,天彻底黑透之前,那堆尸体大概都能成尸骨。当天晚上,就会举行回魂仪式。”
“回魂?真的能回魂?”
“嗯。”花痴点头,“他们那民族也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反正回魂夜的时候,亡灵真的能回魂……而且是一伙人一起回来,不仅能回来,还能向家人传递最后一句话……”
“真的?亡魂能跟生人交流?你亲眼见过吗?”
“亲眼见过!”花痴点头,“那时是跟师傅云游到那儿后,跟那儿的高僧进行了交流探讨,他们邀请我们参加了他们最神圣的回魂仪式,场面还是相当震撼的。”
“他们那儿有一种乐器叫弦灵鼓,可以这么说,每个牙牙学语的孩子,就是一边学着说话,一边学会了弦灵鼓的,所以他们对弦灵鼓运用相当熟练,甚至就能直接用来交流。”
“而舍灵当晚,亡灵的家人就会聚集在回魂林,匍匐在地上,听着族里的法师诵经招魂,同时地上也摆着一只弦灵鼓。”
“那些亡灵陆陆续续回来后,找到各自的家人,但是它们的家人并不能看到它们,等到法师一声令下后,亡灵就会拨响弦灵鼓,将他们死后的遗言告诉给家人……”
“他们就是这样立遗嘱的?”
要真是这样的话,那岂不是再也不用担心自己的遗嘱被别人篡改了?
“嗯。”花痴点点头,“最后,那些亡灵再渐渐消散掉。从生到死,整个仪式秩序井然,若不是亲眼所见,也不会相信这一伟大奇迹竟然会发生!”
“是啊,简直就是奇迹!”江尚道,“那那些亡灵为什么能拨响弦灵鼓呢?是他们民族的灵魂特别牛逼?还是那弦灵鼓有特殊构造?”
江尚回想了一下道,“两者都有关系吧。”
“弦灵鼓的外形有点像非洲鼓,就是长长的、立在地上的,但重点是上面绑着的弦。”
“一般弦类的乐器是依靠弦的震动来发声的嘛,所以弦都会绑得很紧,很难拨响。”
“但是弦灵鼓不是,它发声主要是靠弦撞击在鼓皮的不同位置,从而发出不同声音的,所以弦就绑得比较松,一股风过来,都能吹出响声。”
“哈?”江尚有些失望,“那怎么说服人家那是亡灵奏出的哀乐,而不是风吹的啊?”
“不是的,真的很有规律!”花痴辩解道,“那一听,就不是风能吹出来的节奏!”
江尚有些犹豫起来,毕竟,到时候拿着一段视频跟人家说——你看,这鼓没人打,是自己响的,所以这世上有鬼,这鼓就是鬼拨响的——这种话,搁谁估计都很难信,更何况是作为呈堂证词。
脾气好的,估计以为他是个神经病。
脾气不好的,直接说他这视频是合成的,然后以传播迷信、扰乱社会治安的理由把他抓起来……
“还有没点别的证明方法?这事儿有点儿不太靠谱!”
“没有。”花痴直接回绝道,然后重新拿起pad玩游戏。
江尚在病房里焦灼得来回踱步,要是他像古人一样穿着长袍,那袍子估计还得带风。
这世上最难的事情就是改变别人的想法,尤其是改变那些根深蒂固的想法。
上一个尝试去改变世人根深蒂固想法的人就是哥白尼——他告诉世人,地球是圆的,不是方的,而且不是宇宙中心,只是九牛之一毛。
结果哥白尼被活活烧死的。
现在呢?
他得告诉世人,这世上有鬼,而且鬼能杀人了。
不知道他会怎么死……
第三十九章 那不是人
“咳,你刚说你刚说,兀灵族的舍灵节,每个季度才有一次,那现在秋季了,过没过?还是要等到冬季?”
闻言,花痴放下pad……
“运气简直不要太好,兀灵族秋季的舍灵节的跟我们农历的八月十五是同一天,今天是八月十二。”
“所以还有三天?”
“嗯哼。”
江尚又开始背着手、来回走……
难道这是老天安排他去走这一趟的?
要不去走一趟?
反正也就几天时间。
到时真要出现了最坏的结果,还有一线生机能救一救,总好过现在这样空口白话被人当成神经病。
花痴看他紧缩的眉宇渐渐舒展开后,也跟着扬起了微笑。
“好吧,老花我就不辞辛苦陪你走这一趟吧!”
“你?你不是还要治疗吗?“
“没事,这周期快结束了,正好出去活动活动。”
……
有个方向目标后,江尚感觉自己心境稳定多了。
回学校后,交作业、做报告,去实验室报道,跟导师请假,然后跟老妈打电话刷下存在感……
一气呵成。
范梓明看他又开始往包里放钱包、雨伞、登山杖、鸭舌帽,表情很复杂。
“为嘛人家读个硕士,为了能顺利毕业要死要活,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干得比牛多。你倒好,三天两头地出去浪。”
江尚抬头瞄了他一眼,转头继续收东西,“谁说我是出去浪的?我是出去探寻真理,我也是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干得比牛多的好伐!”
范梓明撇撇嘴,“可拉倒吧!我就问你,你怕不怕没法儿按时毕业!”
“怕啊,所以这几天麻烦老弟帮忙打个卡。”
“靠!又要老子帮你干这事儿!知不知道这事儿风险很大的?要让老师发现……”
“回来请你吃饭嘛!”江尚拍了拍范梓明肩膀后,背上包直接出了宿舍门……
……
为了省钱,同时考虑到花痴身体羸弱,江尚给他买了卧铺,而给自己则买了硬座。
坐火车需要二十多小时,一天一夜,坐得腿都发麻。
晚上更甚,好不容易睡着了,硬是让旁边那泡方便面的大姐给熏醒了。
大姐歉意地对他笑了笑,然后毫不客气地大快朵颐起来。
好饿……
江尚咽了口唾沫后,歪头靠在车窗上,外头黑了个彻底,一丝光都没有。
要是这时被扔出了车外,会被什么东西咬得连骨头都不剩吧?
想到这,江尚就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死亡太可怕了,真的太可怕了。
……
下车后,外头不甚好闻但至少新鲜的空气让江尚恨不得喊出来!
回头看一眼这绿皮火车,实在又爱又恨。
而且之后回去也是这趟车。
哎,蛋疼。
“哎哟,睡得我都要出褥疮了!”花痴扶着腰,跟着慢悠悠下了车。
江尚问,“那你之前,一会儿在哪儿云游,一会儿去哪儿做法啥的,你都是怎么去的?“
“云游我就跟着师傅靠两条腿,走哪儿是哪儿,做法的一般都是有钱人,人家包机票。”
“好吧。”江尚漠漠道。
哎,穷啊。
“别发愣了,明天就是舍灵节,咱今晚就得赶到,那地方没通电也没修公路的,还不知道咋过去呢。”
“恩。”
这儿没有快餐店,好在小炒也不贵,尤其羊肉。
两人点了三个菜,好好吃了一通,才感觉终于活了过来。
“施主,请问XXXX怎么走?“
……
江尚也是感到很奇怪,这家店店主,对花痴一直都是和颜悦色、笑脸融融的,大有种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的感觉。
对自己则是横眉冷对,爱答不理的,这么排外的吗?
所以,问路的问题自然由花痴去做,毕竟到了人家的地盘,惹不起的尽量不能惹。
等出了店门,江尚才问,“为什么你会说这里的方言?”
“不是跟你说过来这儿云游过么,当然学过一点啦。”
“可我看你口音不像是学过一点啊,倒像是在这儿土生土长的。”
花痴愣了一下,才缓缓摇头,“你错觉,我不是这里人”,然后就不说话了。
江尚打量他,还是那张稚嫩、瘦削、又有些苍白的脸庞,看着就像半大不小的孩子,为啥感觉他阅历那么丰富呢?
而且眼睛里偶尔漏出来的目光,也是那种黄土盖眉毛的人才能有的目光。
“这里不通电,也没修公路,路不太好走,每天只有一班公车到当地的镇上,但是镇上离兀灵族居住的地方还有好长一段距离,运气好的我们能骑上马,运气不好的只能靠两条腿了。”
尽管有心理准备,但没想到环境是这么恶劣的。
交通不便还是其次,这儿天气也是恶劣到极点。
干燥的秋天,虽不像骄阳似火的夏日那般烤得人头晕目眩,但这空气啊,似乎不把你身体里的最后一滴水分吸干不罢休的样子。
好干。
江尚再次舔了舔起皮的嘴唇,问,“去哪儿等公车?”
“往前走一公里,能看到一棵白杨树,在那儿下面等。”
“恩。”江尚点点头,抬脚就走了。
还好刚在店家那儿喝了好些水,可算排出汗了。
之前连汗都流不出来,又热,把他闷惨了。
“你身体扛得住么?”
江尚回头看了眼跟在后面的花痴,穿着青色的僧衣,头皮顶着大太阳,瘦小的身体拄着跟他差不多高的树枝,苦行僧的模样。
“啊,还行,死不了。”花痴笑笑道。
死不了,他总是这么说。
江尚想了想,将自己头上的鸭舌帽掀下来,递给他,“喏,你戴着吧……”
……
两人在戈壁滩里艰难跋涉,两行脚印被甩在身后,路上倒着乱七八糟的枯木,脚下的枯草也不知是死是活,砂石硌得脚疼。
江尚提起脚底板,看了眼波鞋的底,鞋子都走坏了。
再抬头,一浑身黝黑的老汉甩着鞭子,赶着一群羊迎面走来。
终于遇上个人了,刚怎么没看到?
“请……”
‘问’字还没说出口,花痴死死掐住了他手腕上的肉。
“别说话!”
“额?”
“那不是人!”花痴唇不动声动。
第四十章 出发
江尚两腿发软地和那赶羊的老汉擦肩而过。
除了那羊群发出的“咩咩”声有气无力外,其他没有什么异样啊!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等过了几十米后,突然又听不到羊群的声音了……
江尚回头看,那老汉和一群羊,一下消失不见了!连个影儿都没了!好像刚刚的一切都只是海市蜃楼!
“我靠!”江尚惊呼,“怎么回事儿?”
花痴也回头看了眼,才叹气道,“估计为了救羊群,闯入了禁区,出不来,硬生生在里面干死的。现在亡魂倒是走出来了,但恐怕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他已经没命了。你刚要是真问他路,他能给你指到禁区去信不信?“
“禁区??啥禁区?”
“当地人叫XXXX,翻译过来的意思大概是枯亡泊,就在这附近不知道哪儿,所以不能瞎走。“
江尚从包里翻出水壶,小小抿了一口,又递给花痴。
“那到底还有多久啊?感觉走了老半天了,也没找到白杨树啊!”
花痴喝了一口后,拧上盖子,“不知道,估计那店家说的一公里是骑马走时感觉出来的一公里。”
“纳尼!”
“赶紧往前走吧,省得一会儿误了车,还得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耽搁一晚。”
江尚不再多问什么,一个劲儿地往前赶了。
……
果然,没走多久,老远就看到了那柱顶天立地的白杨,像个地标一样,伫立在这荒无人烟的地方。
江尚随手撕了块薄薄的树皮下来,白是白,滑是滑。
要是平时看到这白杨树树皮,他兴许还能想到些什么浪漫的事情——比如他给自己暗恋的第一个女孩儿写的情书就是用这白杨树树皮。
但现在,他只想到一个字——干。
“你少喝点儿,要是找不到店家,估计今晚就靠这点水活着了。”花痴提醒他道。
闻言,江尚还是抿了一小口,才拧紧盖子。
“不会吧,不是说到镇上吗?镇上总不能没有水吧?”
花痴摇摇头,“不好说,这儿排外,你也没受过这儿文化熏陶,不知道人咋想的,人家要是真不给你水,有钱都不好使!”
“毛线!“
江尚作为一个根深蒂固的汉人,确实不太能理解那些宗教信仰。
“既然穷,为嘛不好好发展经济,为嘛要固步自封?哪怕开放出来发展旅游业也成啊!啥也不做,到头来就等着别人捐款,建希望小学,这又何必?!”
“哎,你小点声儿嚷嚷……”花痴眯着眼,又四下看了看,确定前面后面没有其他人路过后才道,“你知道人家没开放过?兴许人家就是开放过,被逼得无路可走了,才又封闭起来的呢?”
“什么意思?”
花痴扶着一枯木坐下后,才道,“你没觉得哪里有些奇怪吗?舍灵节,说白了,就是群体性自杀。“
江尚醍醐灌顶,“是啊!这都没人管管?”
“怎么管?那是人家坚持了几百年的习俗!在你看来是群体性自杀,在人家看来那是件神圣无比、充满幸福的道路!你好心拦着人家不让人舍灵,那在人家看来你是挡着人走向轮回重生的绊脚石,人家还不找你拼命啊?”
江尚也摸着枯木坐下,“那怎么办?”
花痴一边捶着小腿一边道,“能怎么办,睁只眼闭只眼呗!只要这事儿别传出去引来大批人围观,带来不好影响就行呗!”
是啊!想想网民喜欢吃瓜的嗜好,碰到有人跳楼的还有喊“快点跳”的,要是真让外面知道还有这么个集体跳楼的节日,那还不得趋之若鹜啊……
这么看来,也难怪当地人排外了。
“但我们此行,不就是为了拍下证据么?”
“所以,回去之后也不要到处传播,毁人家的信仰,当心被刨祖坟!“
说话间,公车终于来了。
黑底白顶的公车,有些老旧、掉漆,车表干净得很,一个广告位都没有。
想想也是,这里哪儿需要广告?
上车投了一块钱,零丁几个人,还有很多座位。
车上看得出来都是本地人,特有的黝黑高原肤质,这么热的天穿着长袍和靴子,腰上系着腰带,头上戴着裘帽。
江尚刚想完“不热吗“,忽地就感觉有些冷,他自己只穿了件短袖。
这早晚温差也太夸张了吧,那今晚得怎么过啊?
花痴是个和尚还好,江尚明明白白就是个汉人,引得车上的人纷纷侧目。那目光中还多多少少带着一点不欢迎的意味。
江尚扯了扯花痴的衣袖,低声道,“要不一会儿把你衣服借我穿穿吧,我受不了他们这么看我了……”
“一个个地要把我从车上扔下去似的。”
花痴没搭理他,微闭着眼,专心捻佛珠。
见状,江尚也只好跟着老实坐着,装作一脸无辜的样子。
……
车子摇摇晃晃了两个小时,才停下来。
外面漆黑一片,伸手不见五指,镇上没通电,更别提点灯。
只有月光,和哪家窗户纸里漏出来的一点蜡烛光。
这巨大的黑暗让江尚走一步都腿发软,再加上晚上阴风四起,即便他把包里的最厚衣服拿出来穿上了,也冷得直哆嗦。
而且,不知为何,此时跟他并肩而行的花痴,也让他感到恐怖异常……
这老弟有点镇定得不像话啊!
不冷?
不慌?
连粗点的喘气声儿都没有?
“你瞅啥啊你瞅?”花痴操着一口东北腔,打破了沉默。
江尚大大地松了一口气,这才感觉自己不是走在噩梦中。
“今晚去哪儿过?”
“前面有家小旅馆,去那儿住,你进去别说话,都交给我。”
不知为何,江尚此刻依靠着他,竟有些热泪盈眶。
为了自己前女友的事情,他啥准备都没做,就跑到人家底盘来了。
而这老弟也是一句废话都没说,就长途跋涉、舍生忘死地陪自己来了,而且他还是刚做了放疗化疗……
这份情谊,他此生都难忘了。
“你哭什么,这儿黑是黑了点,但没有鬼!还至于哭么?”
江尚急急地回道,“谁哭了,沙子迷眼了。”
“嘁!”
“你刚说,这儿没有鬼,为什么这么肯定啊?”
“因为这儿的鬼都是有信仰的鬼,都会在舍灵节那天散掉,所以没有孤魂野鬼!”
“哦……”
然而,他们没想到的是,当天晚上就被打脸了。
第四十一章 你懂个屁
本来兀灵族不对外地人开放,所以全村也就仅此一家旅馆,而旅馆老板似乎也对挣钱没甚兴趣。
或者说整个村子文化对挣钱都没什么兴趣,所以一如既往地对江尚这个‘外来物种’甩脸子。
杵门口半天不让进,还对花痴盘问东盘问西。
江尚听不懂他的语言,但从他的眼神都知道,问他从哪里来,为什么来这里……
花痴拿出了僧人该有的好脾气给他细细解释,至于解释的是什么瞎话,江尚就不得而知了。
直到另一位要住店的人走了过来,“让一让,让一让,还让不让住了?”
那人脾气似乎有点臭,但老板一听是本地口音,二话不说就放行了。
花痴也被盘问半天了,便连带着一起作罢。
“嘁,多大骨气,还是要做生意的嘛……”江尚碎碎念。
老板听不懂,没搭理他,埋头做着登记的工作。
花痴悄悄扯了一下他衣服,示意他少说话。
倒是那个后来的人,大概是听得懂,侧头看了他一眼,眼神里倒是没有本地人的排外,而是有几分稀奇。
江尚跟他对视了一眼,也是有些稀奇——
这个人,是哪里人?
长得既不像本地人,也没有穿本地服饰,倒是一身商旅人士的打扮。
奇了怪,谁会在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出差?
一套灰色的西装很精致,似乎价格不菲,因为天冷,里面套了羊毛衫。
脚下的硬底皮鞋发出沉闷的声响,鞋底有些垫高。
这人本身不算高也不算矮,比江尚矮大半个头。
两人对视了一瞬,便移开了目光,默契得都不想多管闲事。
……
老板的登记相当原始,一个小本本,一只钝头的铅笔。
估计是个远视眼,凑到煤油灯下,拿身份证的手伸得老远才看得清,然后一笔一划记下来。
直将那人等得不耐烦了,才将身份证还给了他。
那人脸色不善地从老板手中抽回了身份证,打开钱包准备收起来给钱的时候,“啪”地一声,一张巴掌大小的名片掉了下来。
还有个电话号码,意思直白明了。
江尚瞠目结舌——搞毛啊,还以为这里民风淳朴,居然也会有这种东西?!
“多管什么闲事?!”那人气急败坏地从江尚手里抽回了卡片。
出奇地,那人的汉语很标准流利,也不是是本地人?!
老板没好气地拍了下木桌,叽里呱啦说了一堆不知道什么意思,江尚才回过神来,低头找起了自己的身份证……
好奇怪,那人到底是做什么的?
……
回到房间,点上蜡烛,江尚思绪还停在那张小卡片上。
那是个汉人,卡片上的女人明显又是个本地人,这搞不好,会是个很坑的事情……
“还想那事儿呐?!你是想找那兄弟要个电话还是怎么滴?!”花痴缩进被子里调侃道。
江尚一看,急了,“诶诶,你澡不洗,衣服不脱就滚上床,一会儿还怎么睡?!”
而且这双人房怎么就一张床?
太坑了吧?!
“想啥呢,你还以为在家啊?还洗澡?一会儿晚上零下几度,这被子都不够盖的,还脱衣服?要脱你脱,我反正不脱。”说着,花痴翻身就准备去睡。
江尚摸了摸这床,好吧,本来也不怎么干净,将就着来吧。
“诶诶,你先别睡!”
“干嘛,不睡你还打算出去逛逛啊?!”
江尚坐床尾,看了眼黑布隆冬的窗外,继续道,“你没觉得刚刚那男的真的很奇怪吗?!”
花痴不耐烦着道,“人家都叫你别多管闲事,你咋不听,非想挨揍?”
“那男的一表人才,明明是个汉人,却会说这里的话,卡片上那女的,是本地人,却做着那种事情?!……这里的人都不爱钱,那她为什么要做违背她信仰的事情呢?”
“那只有一种解释——就是被威胁了!搞不好就是那男的威胁了那女人啊!”
“得了,我的大侦探!”花痴受不了地起身,“你,哎,那你是想怎样?”
“我没想怎样啊……”
“你还记得自己此行的目的吗?”
“……”
“拿到鬼魂能操纵人间的证据,回去救你前女友,还记得不?”
“记得……”
“那你在这儿瞎想些什么,你管那男的是人贩子还是老鸨呢?跟你有半毛钱的关心?你是想为那女的声张吗?还是你想暴露自己?你还想不想救你前女友了?你是想救你前女友还是想救那素不相识的卡片上的女人?”
江尚默了半天,没回答他的问题,忽然很诡异地道,“你听?”
“听毛线啊!”花痴皱着眉头嘟囔,然后,他听到了一串脚步声……“哇,这儿怎么有人穿高跟鞋啊?!”
“对对对,高跟鞋!”江尚认同地猛点头。
他刚听到这脚步声的时候就觉得奇怪,现在想想,可不就是女人的高跟鞋踩在木板上的声音么!
“走走走,看看去!”
花痴都没来得及阻止他,这货两步就跨到门口,把门拉开了。
一股冷风吹进来,冻得他一哆嗦……
花痴气急败坏地掀了被子,小跑到门边,跟他伸着脖子一起往外看——
一个女人,刚从他们门前走过。
穿着大红的旗袍,勾出玲珑有致的身材,屁股扭成了美丽的花瓶型,高开叉的裙摆露出两条笔直雪白的长腿。
从左肩膀到右腰,缠着一条锦缎,上面插满了黑白相间的羽毛,御寒说不上,但和红色旗袍搭配起来,愈显妖娆,颇有些民国美人的味道。
走廊上还残留着一股浓浓的香水气息,在这凛冽的冬夜里,香气也像被冻住了一般。
江尚大松一口气地道,“吓死我了,那男的不是人贩子,也不是老鸨,就是单纯的嫖客啊?!害我白担心一场!”
“你懂个屁!”花痴压低声音道,“这女的是鬼!”
江尚还没反应过来,花痴已经猫着腰出去了……
第四十二章 蜕皮
原先那西装坎坎的男人房间,安排在花痴和江尚房间的斜对面,上来的楼梯则在另一边,所以女人上来得经过他俩的房间。
很明显,在这简陋冷清的店里,那女人是直奔那西装男去的。
旗袍女站定在西装男房间的门前时,江尚和花痴才看到她的侧脸——娇嫩白皙,东方女人特有的柔美。
“咚咚——”旗袍女矜持地敲了两下后,便收手站定在了一旁。
房门很快就开了,那西装男不怕冷似的脱了西装,还敞着怀地把女人抱进了房间————“我滴乖乖,你可真美!”
女人一串银铃般的笑声消失在了被粗暴踢上的木门后……
江尚看得热血沸腾,面红耳赤,后续想都不用想,就知道会发生些什么禽兽事儿。
花痴却不为所动,从角落里直起身就准备往那男的房间去。
“诶诶!”江尚眼疾手快拽住他,“你真要去打搅人家好事儿啊?不好吧……会被揍的!”
花痴反手就想甩开他,“好事?可拉倒吧,他是死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
“不是……”江尚坚定地拽住他,“我真没看出来那女的哪里像鬼,你确定你没搞错?”
花痴挣脱不开,只得道,“你刚没看到那女的脚在鞋里是有些飘起来的吗?”
“没有啊!”江尚摇头,“你刚不也听到她脚步声了吗?多掷地有声啊!”
“掷个鬼,她是在故意把自己身体往下压!哎,你自己观察不仔细,又不信我……”
“可是,她要真的是鬼,那怎么还能敲门呢?不得直接穿墙过去啊?而且那男的又怎么能抱起她呢?”
“所以才要去看看啊!”花痴急得脸都红了,“你再不松手,那男的估计都被碎尸万段了!”
“……”
“好好好,就算你不信我,那咱们去看一眼,就看一眼好吧,没事的话,咱就回去睡觉行不?”
“那你别轻举妄动啊!”
“知道了!”
两人鬼鬼祟祟地摸到人家门前,要是现在走廊上再有个人,非得大喊一声“你们在干什么”……
然而四周静悄悄的,死一般的寂静。
因为太简陋的关系,所以木门上糊的纸窗,跟外面普通人家的纸窗一样,一捅就破。
江尚学着花痴的样子,吸了吸手指后,轻而易举地就搅破了那层窗户纸,凑着眼睛往里看去……
江尚脸一热,便从洞洞口,收回了目光……扯了扯花痴的僧衣,谁知这货依然目不转睛地就盯着房间里面,理都不理他!
这花和尚真是……
就算好这口,也不能这个时候好啊!
要让人发现的话,不得给他扭局子里去,那正事还怎么办?!
江尚满腹牢骚不敢说出口,生怕惊着了里面的两个人,毕竟,这里太安静了!
“走……啦……”江尚做着口型,手上又加了把力气拽他。
突然。
花痴死死地捏住了他的手!
像一个快要溺死的人拼死握住了一块浮木。
江尚看了看他发白的手指关节,又抬起头看他的脸,眼睛瞪大了一圈,苍白的脸上明明白白写着惊恐。
印象中,他从来没见他怕过的。
哪怕是见到鬼……
怎么回事?
江尚疑惑地再次将眼睛凑近了小洞里。
这一看不要紧,若不是死死捂住嘴,他要控制不住自己喊出来了……
不知为何分开了,男人脱了个精光跪在地上,痛哭流涕,双手举在胸前,似乎在求饶。
而女人……
其实也脱了个精光。
只是,
衣服脱光了似乎都不够,
那女人还要“脱掉”自己的一层皮……
脸上的皮已经“脱掉”了,原本敷在脸上精致的面容被扔在地上。
女人真实的面孔极度扭曲变形,
像个被砸烂的西瓜,
没有任何五官可言,
只能通过血肉模糊下那黝黑又有些泛红的肌肤判断出,
这应该是个本地女人。
江尚反射性地想起一个古老的故事——画皮。
卧槽!
要不要这么重口味!
那女人还在“脱”自己的皮!
上半身已经像个香蕉皮一样被撕开了,垂在下半身……
一样是被砸烂掉的上半身……
这女鬼之前是怎么死的?!
里面那男的怂了,匍匐在地上,不敢看那女人,嘴里念叨着什么,语速又快又模糊。
江尚听不懂这里的方言,自然也是听不懂他在说什么。
但是他看到那女鬼已经摸出一把刀来了,扔在地上……
江尚想冲进去,然而,这一次……
轮到花痴死死地摁住了他的手!
“你干嘛……”
刚不是你要来看的吗?
花痴转过脸,死死地盯着他,眼里充满了血丝,
用着不容置否,坚定不移的眼神看他。
像是在说“你先现在不听我的,我就杀了你”。
江尚不明所以,但被震慑住了。
花痴转回头,继续往洞洞里面看。
江尚也只得跟着往里面看,尽管他头皮发麻……
女人已经把原本那副完美无缺的好皮囊都脱掉了,露出的身体是分崩离析的……
是的,分崩离析。
因为明显地可以看出,那女人胸骨部位狠凹陷下去一块,估计是断了好几根肋骨。
而女人的左腿,从膝关节那里也是断开的。
江尚一个学物理的都不明白她是怎么站稳住的,只看到断裂的股骨抵在皮肉上,肿起很大一块。
而那男的,泪流满面地捡起了那把刀,
浑身颤抖得似乎要散架了,
脸上,是贪生怕死的恐惧。
但恐惧归恐惧,女鬼来索命,该三更死的活不过五更。
更何况,
这和尚还死死地拽住他手呢,
手骨都要被他捏断了……
他也不是看起来的那么弱不禁风啊!
那女鬼又低声地,不带感情地说了句什么,
那男的便眼睛一闭,将钢刀插进了自己裸露的上腹部。
顿时血流如注……
但是那女鬼似乎还不满足,笑盈盈地蹲在了他面前,握住了那插在男人腹部的刀柄,
“哗——”一声往下一划……
血液飞溅在女鬼癫狂狰狞而又扭曲的脸上。
那原本苟延残喘的男人瞬间毙命……
第四十三章 两条腿能走多远
女鬼并没有张狂多久,便消散了。
灰飞烟灭前,那癫狂而又痛苦的笑声经久不绝,似在嘲笑自己愚蠢的一生,又似在鞭尸男人的自私与无情……
房间里最后只剩一具赤身裸体的尸体长跪不起,头磕在地上,像在跟谁忏悔,
男尸的手,还按在那刀柄上。江尚心想,明天被人发现时,肯定又是一出剖腹自裁的自杀案。
而那女人,最后连一粒粉尘都没有留下。
但这真的不是自杀了啊!
这是鬼!
这一次,他是真真切切看到的——鬼在杀人!
花痴扶着木门,慢慢站了起来,又抖了抖自己麻木的腿,道,“走吧。”
反正也没有活人了,他便不再小心翼翼地哑着声音了。
“嗯。”江尚也跟着站起来,不知是不是跪太久了,头有点昏,眼前红红黑黑的。
两人一前一后地走回房间去。
沉默比这夜晚的寒风还凛冽,生生地割着人心窝。
“你……”
“你……”
两人异口同声。
江尚率先退步道,“你先说吧。”
“咳”,花痴有些不好意思地道,“刚才我态度有问题,急躁了些,但主要是太生气了。”
“你之前猜的没错,那男的确实是个人贩子,以那女人的裸·照作要挟,逼迫那女人卖·身,最后那女的受不了,从悬崖上跳下去,才成了那副模样的。”
江尚有些唏嘘着道,“你是从刚才他们说的话里知道的?”
“嗯。”花痴沉痛地皱眉。
江尚忍不住追问道,“那女人怎么会被人拿捏住?”
“那女人有个哥哥,是村子里唯一走出去的大学生,不谙世事的小姑娘孤身一人到城里去找哥哥,语言又不通,碰到了人渣以为是坠入爱河,没想到的是坠入了黄泉……”
“哎……”江尚除了叹还是只能叹。
所以说,太纯洁,有的时候真不是件好事!
花痴又问,“你刚想说什么来的?”
“额?”江尚努力想了一下,却怎么都想不起来刚刚想说什么,“我忘了……”
花痴也没纠结,背着手,在房间里来回走着道,“现在看来,鬼魂确实能跟生人的世界交互,而且还能杀人……”
“对对对……”江尚猛点头,“所以岚岚跟师兄说的都是真的,他们一个被鬼魂嫁祸,一个被鬼魂所害。”
“这就真的麻烦了,这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呀?”花痴稚嫩的脸上罕见地流露出为众生而忧的神情。
江尚也沉默了下来。
这世界什么时候变这个可怕了?
“而且……”花痴又开口。
“什么?”
“那女鬼之前拿来伪装的皮囊……搞不好是从另一个人身上剥下来的……”
“纳尼?!!”
……
两人一夜无眠。
床不软,夜深凉。
重点是一股深深的恐惧感萦绕在心头。
江尚眼困得不行,但每次快要坠入睡眠的深海时,就会出现那幅“美女剥皮图”。
阿西吧!
脑子都要爆炸了!
花痴睡不着干脆坐了起来,手里捻着佛珠,嘴里念念叨叨的似是在诵经。
超度亡魂吗?
这么看,他这和尚当得终于不像是业余爱好者了。
谢天谢地,天空出现了鱼肚白。
这该死的夜晚也终于结束了。
清早的霞光像极了他们眼里的血丝。
“你说……”江尚走出小旅店,最后看了一眼这破破烂烂小驿站时,突然道。
“嗯?”花痴回头看他。
“那门上有两个小洞,洞上分别有咱的唾沫,老板那里又有咱们入住的登记信息,到时警察会不会找上我们?”
花痴认真想了想后,摇头,“不会,首先老板就不会报警。”
“为啥?”
“第一,那看起来不像他杀,更像是切腹自杀,以老板那样的思维看,可能觉得那货在举行他自己的终结生命仪式,顶多也就嫌弃那货没公德心,把他店搞脏了之类的。”
“第二,这里的人把死亡看得跟睡觉一样自然,别说大人,就是连小孩子看到尸体都能习以为常、处乱不惊。一个对自己死亡都无所畏惧的人,那对别人的生命,自然更不会上心,我猜,扔到荒郊野岭的可能性比较大。”
江尚点点头,又问,“那要是那货的家人报警,找到这里了呢?”
“那得是多久之后的事儿了,依我看,那货缺德事儿做尽,有没家人还得两说,跟咱们无关啦!”
说着,花痴转身离开,“快走吧,刚问了老板,老板不肯借马给我们,我们得自己走过去啦。”
“啊??那得走多久啊?”
“大半天吧,所以叫你快点走啊,不然这趟得白来!”
……
“他们靠两条腿,能走多远?!”
江尚突然想起,范梓明在宿舍玩游戏空放时,就会扬起的这句英雄台词,是个很凶狠的女人声音。
多么有哲理的话。
两条腿,真的走不远。
抬头抹了把汗,头顶那太阳炫耀一般施舍着它的光芒。
要不是花痴警告他会被晒伤,他恨不得把自己脱个精光。
江尚舔了舔嘴唇,扬声问,“还有多远?”
“快了快了,我们先到圣塔找好位置埋伏好。”花痴应。
“啊??直接去圣塔啊?不吃饭啊??”
“你不看看几点了,还吃饭?”
“几点了也得吃饭啊,我快饿死了。”
花痴眯起眼,抬头看了看太阳,又看了看自己的影子,估摸着应该是下午两点左右了。
“没时间吃,他们快到圣塔了,我们必须抢先去找好埋伏位置,不然让人发现咱俩个外族人偷看还偷录他们最神圣的仪式,会直接被就地打死。”
“……”
“这可是跟小命悠关的大事儿,你千万别当猪队友!”花痴警告道。
江尚几欲张唇,却只能点头应下,“哦。”
可是他真的很饿啊!
就昨天下午吃了点肉,到现在,早饭都没吃,还走了这么长的路……
花痴像是摸透了他心思地道,“快走快走,一会儿到圣塔那儿,看有没成熟的果子摘点吃。”
“嗯?”
有果子?
第四十四章 黑光
真的有果子!
这里海拔高,光照足,长出来的果子也特别甜!
在当地人眼里送人都不值钱的水果,在江尚看来,那简直就是该摆上贡品的水果。
天然新鲜无农害!甚至都不用洗,衣服上蹭蹭就能吃。
唉,可惜了,就算不发展工业、不发展旅游,也该发展发展农业不是?
要是交通能便利些的话,卖水果也能很富裕呀,总好过这么多好水果就熟烂进了泥土里。
干嘛非那么固执呢?信教又不能填饱肚子……
“发什么呆呢,过来看看躲那里怎么样?”
“嗯?”江尚边啃着手里的人参果,边往花痴那边靠。
花痴手里也握了个金黄的梨,咬得吧唧吧唧响。
江尚顺着他手指的位置望去,黑眸里亮起一抹金黄,不由叹道,“哇,好漂亮的树啊!”浑然忘了嘴里还有块没嚼碎的果肉。
粗壮高大的不知什么树,笔挺地立在那里,通身金黄,如黄袍加身了一般,华丽威严的美。
地上也是一片金黄,阳光照到那里似乎也被染上了金色,圣洁如一块处女地,叫人不忍踩上去。
突然能理解一千多年前,有个乡巴佬叫马可波罗,来到这块土地后回乡吹嘘说这里遍地黄金。
这么一看果真能理解他了,可不就是遍地黄金么?
“这是什么树啊?”江尚囫囵咽了果肉,问。
花痴倒没什么惊艳的感觉,大嚼着梨肉道,“银杏。”
银杏?
真美。
“这树多少年了?”
“不知道,反正当地人奉为圣树,跟圣塔是遥相呼应的,结合兀灵族的历史看,应该有一千多年了吧。”
江尚顺着那棵圣树往西看,一座斜塔巍然立着。
“哇!这塔是怎么弄这么斜的?”
要是这里能开发成旅游区,被世人所知道,那估计就没意大利的那座比萨斜塔什么事儿了。
这么一想,愈发为这块土地感到惋惜。
花痴还是摇头,“不知道,根据他们当地人说,这座塔是神明建的,专门给他们轮回用的。”
“哈?”神明建的?
“通俗意思就是专门建了给他们自杀用的,反正说得神乎其神的,哎,你别问这么多为什么,你就看看,咱到时爬上那棵树,去观察那座塔,你看怎么样?”
闻言,江尚从裤兜里又掏了个人参果出来,边啃边看。
那塔目测十多米,斜度用手指比划下,大概五到十度,不过肯定比比萨斜塔要歪,入选世界十大奇迹建筑的应该是这塔啊!
而那银杏树和塔相距约莫五百米,树比塔矮一点点,树叶葱葱茏茏的,藏在里面倒是不容易被发现。
只是这距离有点远。
但也没有比这更好的位置了,毕竟塔那儿一圈是开阔地,完全没法儿躲。
“早知道带个望远镜好了。”
“你要望远镜做什么?不是为了拍他们回魂的证据吗?镜头拉近不就完了?”
“说得也对!”
还好他手机的摄像头还行,毕竟不玩手游,当初买的时候把价钱倾斜在了后置摄像头的分辨率上。
两人继续往前走着,直奔那棵金黄的银杏树。
树的分叉虽多,但这树笔直啊,又高,爬上去挺费工夫的。
两人刚钻进树丛里,就看到一伙人从塔的那面走了过来。
敲锣打鼓、吹吹打打,穿着红红绿绿,脸上都挂着幸福的笑容,走两步恨不得跳个舞高兴下的样子。
完全看不出来生命结束前的惋惜与痛苦。
“真是难以置信,他们跟去赶集似的。”江尚抱着树,艰难往上蹬的同时,也不忘感慨。
没想到的是,隔了这么远,他居然还能看得清那些人脸上笑容扬起的弧度!
虽然小,但是很清晰,就像在用一个4k分辨率的屏幕在看东西。
可是,他记得,以前自己是有轻微近视的呀。
后来意识到看得清楚后,连眼镜甩哪儿了都不知道。
那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好像是,一段长长的不需要戴眼镜的时期……
“发什么愣呢,赶紧往上爬啊!看不到来的人越来越多啊!”花痴气喘吁吁地提醒道。
“哦哦。”江尚抓住上头一根树枝,奋力往上一攀,便又上了一截,俯看下面的花痴,“你行不行啊?”
脸上全是汗,一副脱力了的样子,但仍在一寸一寸地往上挪。
有时候,他的毅力实在让人惊叹。
花痴咬牙挤出一个字,“行!”
江尚又看了看下面,爬了大概有三层楼高,看着挺恐怖的。
“咳,要是一会儿手滑,不小心掉下去了肿么办?”
花痴又咬牙挤出一个字,“死!”
至于是摔死,还是被这里的村民就地打死就不得而知了。
江尚叹了口气,继续抱着树干,往上蹬。
……
差不多爬到六层楼高的时候,江尚听到“咚——”的一声闷响。
看向那塔,有个人已经从塔上一跃而下了。
那大概是个老人,面朝下掉下来的,身上红色的长袍被风吹得翻起,恰好盖住了头。
苍劲黝黑的手下,蜿蜒流出了血流,像无声的小溪……
江尚吓得手一滑,差点掉了下去。
然而……还没回过神来,第二个人,又跳了下去……
然后,第三个……
“我靠!这世上真有不怕死的人啊!”
尽管已经做了心理准备,但亲眼所见还是觉得毁三观一样的震撼!
那都是一条活生生的命啊!
“差不多了,就到这儿吧!”花痴攀上了一根树杈后,死死抱住说。
“嗯。”
江尚也不想再往上爬了,他看得已经够清楚了,甚至人的灵魂!
募地想起那次在学校碰到师兄跳楼的情景。
他记得那时他还没有断气的,灵魂还在努力地从身体里挣脱出来……
而这些人,灵魂轻易就能脱身了,看来死得很干脆,少了许多痛苦。
但是!
这些脱身的灵魂!
竟然化成了一束一束黑光,冲向了远方!
“这,这是怎么回事?”江尚不敢置信地问。
他都不知道该怎么形容那些黑光!
不是黑雾,也不是黑墨,也不是黑沙,就是一束黑光。
非要说的话,就像丁达尔效应里,入射光射进胶体里产生的光亮的“通路”,只是那条“通路”是黑的!!
在这朗朗乾坤、青天白日里,灵魂化成了一束黑光,划过天际,冲向了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