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爱读书的辽国人(春节快乐)
“你们记住,一定要服从命令,大家在野狼谷的四周设下埋伏,只要辽狗进去,就要不惜一切,把他们全都消灭掉!”
马汉疑惑道:“二郎,你怎么知道辽狗会去野狼谷?”
“我当然知道!”
王宁安微微含笑,指了指自己的鼻子,“因为我会把他们送进野狼谷!”
……
韩千寿骑在高大的马背上,抓着装酒的皮囊,拔掉木塞,倒一口浓烈的酒水,喉咙和食道都燃烧起来,别提多舒服了。
他记得爷爷说过,男子汉大丈夫,要骑最好的马,娶最美的女人,喝最烈的酒。他爷爷的一生,前两条都做到了,唯独酒水,怕是比不了自己了。韩千寿十分得意,三十几年的功夫,大宋越发富庶,多余出来的粮食越来越多,朝廷不在限制酿酒,随之而来的是酒水空前大繁荣,种类数百,各有千秋。
宋人最喜欢的当属黄酒,不过韩千寿却钟爱辛辣刺激的烧酒,喝完之后,浑身都暖和,别提多舒服了。
如果有机会,他真想一直晕晕乎乎醉下去,那才是神仙的日子。只是他现在处在大宋的境内,必须多加提防。
恋恋不舍收起了皮囊,继续往前走着。
“启禀大人,前面有伙人,还有好几驾马车。”
“正肚子饿呢,就有人送来了!抢了!”
辽兵蜂拥而上,他们奔跑出来四五里远,前面山洼果然有几个人,正围在一起,外面放着马车,车上装着收拾好的猪肉,一扇一扇的,堆得跟小山似的。
韩千寿没有迟疑,直接下令冲上来,那些人似乎发现了辽兵,他们发了疯一样。抢走了拉车的马,飞奔逃走,有个少年人也去抢夺马匹,结果被其他人狠狠推到,无路可逃,他只好钻到了马车底下,仓皇失措地躲藏着。
“又是一群自相残杀的废物,宋人遇到了危险,就会抛弃自己的同伴!”
韩千寿嘴角挂着冷笑,他快速冲到了近前手举着弯刀,绕着马车划圈,大声吆喝,笑得无比猖狂,好像猫戏老鼠。
突然他的马经过了一个简陋的土灶,三根树杈支着一个铁锅,从里面飘出阵阵香气。
韩千寿发誓,他从来没有闻过这么好闻的味道!
哪怕是辽朝的国宴,也没有如此香气。
顺着鼻孔涌入,一直钻到了心头。他顾不得车下躲藏的少年,亲自下马,掀开了锅盖儿。
这一看可不打紧,满满的一锅,红润的好肉,五花三层,肥肉流油,瘦肉红润,肥瘦相间,香气四溢。在加上浓稠的汤汁,看起来无比诱人,韩千寿迫不及待想要尝尝。
筷子都举起来了,他又忍住了,这是大宋啊,万一上当了怎么办?
他突然想起了车下面还有个小家伙呢!
“把他给我揪出来!”
几个辽兵冲上去,把马车抬走,露出了下面的少年,他只有十二三岁的样子,都吓傻了,小脸惨白惨白的,引得几个辽兵猖狂大笑。
他们提着少年走到了铁锅面前,韩千寿夹起一块五花肉。
“吃!”
少年只好张开了嘴巴,三口两口吞下了满是汁水的美味,脸上泛起一丝红润,十分满足。等了一刻钟,少年没有什么异常,韩千寿终于放心了,他夹起一筷子,放进了嘴里。
天啊,肉瞬间化开了,真的是化开了。多汁的肥肉在嘴里崩开,充斥在舌齿之间,每一丝都是香味,难以形容的美妙。
韩千寿几乎要哭了,太好吃了,这辈子也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炖肉!
他又连着吞了好几块,舒舒服服打了一个饱嗝。
“你们也尝尝吧。”
大人终于开了恩,辽兵早就忍不住了,都扑了上来,下手快的抢到了肉,下手慢的只剩下汤,到了最后,有几个人更是捧着铁锅,用舌头舔,甚至想要把锅也吞进去!
“都是一帮蛮子,一点见识没有!”
少年在心里默默想着,他的嘴角微微上翘,随机又低下头,恢复了懦弱胆怯的模样。
“这是谁做的?”韩千寿问道。
少年怯生生道:“是我。”
“哦?你这么小,就比御厨还厉害?”
是你们的御厨太菜了!
少年只能在心里说,他点头道:“我家世代养猪,做猪肉的,是,祖传的。”
“祖传的?”
韩千寿好奇到了马车边,看了看上面的猪肉,果然膘肥肉嫩,十足的好肉。
“小子,你撒谎!”
“我没有,没有啊!”
“没有?你这么小,你们家人怎么让人出来送肉?说实话,是不是要打探军情?”
“不,不是。”少年急得都要哭了,“我爹我娘都被抓了,他们被关在了野狼谷,朝廷,朝廷逼着他们交出养猪的方法,才肯答应放了我爹,我,我是去救我爹的!”
“野狼谷?”
从韩千寿的背后,走出来一个阴翳的中年人,这家伙穿着黑色的长袍,那个眼神,就好像毒蛇一样,充满了荼毒的光,听到野狼谷之后,眼中的凶狠更加强烈了。
“快说,野狼谷有朝廷的走狗吗?”
“有……”少年唯唯诺诺,把准备好的台词说了一遍,在两三个月之前,朝廷打进了野狼谷,并且在那里驻扎了一百人马。邻近过年的时候,野狼谷的兵丁向少年的家里订了五头肥猪。
少年家中养猪技术高超,猪肉肥嫩好吃,引来了垂涎,野狼谷的都头王良璟垂涎三尺,就把少年的父母给绑了起来,威逼他们交出养猪之法……爹啊,爹啊,孩儿不是有心编排你,实在是不得已而为之啊,一定原谅,原谅啊!
“那个王良璟简直坏透了,他拷打我爹,抓走了我娘,我没有办法,才不得不带着猪肉,还要养猪的办法,想去把我爹换回来,我不能没有爹啊!”
少年说到这里,放声大哭,哭得泪水湿透衣衫,他不停用袖子擦着眼角,眼泪就跟水似的,流淌出来,弄得眼睛都红肿起来——妈的,姜汁放多了!少年暗自腹诽着。
“你说你家养猪厉害,有什么窍门吗?”那个阴翳的中年人问道。
“有,就,就是……”
“就是什么?”韩千寿追问道。
“就是给猪一刀,把,把那块儿给切了!”
“啊!”
韩千寿一愣,满脸的怪异,敢情刚刚吃的是猪太监的肉啊!
“小子,你跟我去大辽,替我养猪,怎么样?”韩千寿发出了邀请。
去你个大头鬼!
少年装得诚惶诚恐,顽固道:“我,我不去,我要救我爹,我要救我娘!”
“救你爹娘,我可以帮忙。”那个阴翳的家伙用充满蛊惑的声音问道:“朝廷在野狼谷干什么?”
“养马。”
“养什么马?”
“养好高的马,听说是,是北,什么马!”
“是北地马!”
阴翳的中年人突然叫了出来,他老脸发烧,急忙冲着韩千寿施礼,歉意道:“韩将军,怕是我哥养的那几匹北地马落到了宋廷的手里,坏了大事了!”
韩千寿背着手走了好几圈,突然哈哈一笑,“区区几匹马能怎么样,再说了,小小的野狼谷,还能挡得住我大辽的勇士!”
“韩大人要去攻打野狼谷?”
“不是攻打,是智取!”
韩千寿是个爱读书的人,他突然想起最近刚刚流传到大辽的一本奇书,叫《三国演义》,其中有一段白衣渡江,他看了看少年,突然哈哈一笑。
“小子,你听我的话,我保证把你爹救出来。”
第61章 一网打尽
作为一个骗子,不可能每一句都是假话,实际上十句当中,要有七八句真话,才能骗到人。
至于王宁安,他说的几乎都是真的。
养猪的窍门是真的,厨艺是真的,甚至他说野狼谷的一切都是真的,就连他爹也的确在野狼谷!
可就是这些真相夹杂在一切,却给韩千寿一行人释放出最致命的信息。
面对戒备森严的沧州城,他们没有丝毫的机会。小小的野狼谷,只有一都人马,宋军通常都不会满编,实际上只有几十人。
而那里却有几匹重要的北地马!
辽国广阔无垠,强盛无比,属国不计其数,只要他们想,就能弄到任何优秀的战马,北地马在辽国一钱不值。
可是大宋不同,韩千寿记得爷爷当年说过,宋人并不弱,他们最好的武士,能够负重几十斤,奔跑厮杀。
他们拥有几千万的口,是辽国的十倍!他们的财富不可计数,稻谷,布匹,精铁,弩箭……灵巧的宋人工匠能制造出最致命的武器!
他的爷爷和宋人打了一辈子仗,赢过,也输过,他从不小觑宋人,甚至从骨子里感到恐惧!
不过谢天谢地,老天爷给了宋人一切,却剥夺了燕云十六州,剥夺了宝贵的战马。
没有了战马,宋人就是拥有尖角,拥有蹄子的牛,看起来很庞大,却不可怕。而大辽勇士就是专门吃牛羊的狼!
可一旦给了宋人战马,他们两条腿变成了四条腿,铺天盖地的狼群席卷而来,辽国就会像他们的前辈匈奴和突厥一样,不但要亡国,还要灭种!
决不能让人宋人拥有战马!
这是爷爷坚持了一辈子的事情,正是爷爷的严令,每年榷场贸易,不论宋人开出多好的价钱,付出多大的代价,辽国只会卖阉割之后的战马。
“耶律重元真是该死,他竟然为了一点烈酒,把最好的种马送给了大宋的商人!肉食者鄙,这些大辽王公再也没有当年萧太后的风采了!”
想到了萧太后,韩千寿又想起了爷爷,当年萧太后活着的时候,韩家是何等威风!
真是想不到,三十几年的光景,韩家也败落了。
就让自己中兴韩家吧!
从野狼谷开始,从北地马开始!
王宁安想不到,这个和汉人差不多的辽国将军,居然和他一样,都怀着中兴家业的梦想,只不过两个人的方向南辕北辙。
韩千寿让王宁安依旧负责运送猪肉去野狼谷,他派了十个辽兵化装成伙计,跟随着王宁安一起行动,其实就是监视他。
王宁安心知肚明,却还要装出感激涕零的样子,一路上他口若悬河,说着种种美食,王宁安告诉他们,大宋的贵胄吃鲤鱼只吃鱼须,吃鹅只吃鹅掌,他还告诉他们为了让鸭肉细嫩肥美,把鸭子绑起来,用竹管向胃里倒食……人生世上,最要紧的就是吃遍天下美食,尝遍人间美味……
这些辽国武士被王宁安忽悠的晕乎乎的,王宁安还大大方方拿出了一个酒葫芦,拔出了塞子,从里面飘出酒香,闻一下,就让人醉了。
“这是什么酒?怎么这么好闻?”韩千寿惊讶道。
王宁安摸出了一个小酒杯,给韩千寿倒了一点。
韩千寿迫不及待喝下去,一杯酒下肚,韩千寿的脸瞬间红了,他的眼睛发直,突然抓起自己的酒囊,愤恨掷在地上!
“老子喝了这么多年的酒,喝的都是什么啊?连马尿都不如!”
他一把揪住王宁安的脖领子,红赤着眼珠子道:“小子,把你的酒给我!”
“不给!”王宁安难得硬气起来,死死护住自己的酒葫芦。
“这是我们家钻研了几代人,才酿出来的美酒,我爹还要参加买扑,酿酒卖酒呢!他,他被抓了,要救我爹,我,我只有这个了,养猪的法子都告诉你们,酿酒的法子我绝对不说!除非你们能救出我爹!”
韩千寿从来没有想过,他会被一个宋人的小娃娃威胁。可是这个小娃娃不光会厨艺,还会酿酒,清冽醇厚,堪比雨露琼浆!要是把这小子握在手里,那些王公贵胄,哪一个不要求着自己。
契丹人远比大宋好酒,漫长的冬季,几乎无酒不欢,光是拿到了这么醇香美酒,这一趟南下就值了。
小家伙真是个宝贝!
“好了,臭小子,救出你爹不难,你可要听从我的命令,不然因为你救不出你爹,酿酒的法子一样要告诉我!”
王宁安转了转眼珠,满腔的不甘和愤怒,却还是点头了。
“真是难搞的小子!”
韩千寿骂骂咧咧,一路上他不断嘱咐王宁安,要怎么演戏,怎么骗取里面人的信任。王宁安捏着鼻子听着,明明漏洞百出,他却还要装作欣喜若狂,五体投地,真是考验演技!
你等着老子的,落到了我的手里,我非把你摆布成十八般模样不可!
说话之间,离着野狼谷越来越近。
“小子,你带着十个人进去,到了里面,点燃一堆火,我们看到火光,就冲进去,一定能把你爹救出来。”
“多谢将军!”
王宁安咬咬牙,把酒葫芦解下来,恋恋不舍送给了韩千寿。
“你们可一定要来啊,不然我害怕!”
韩千寿心中好笑,等王宁安一步一回头,进了野狼谷,他对身边的中年人笑道:“到底是个小孩子,真是幼稚得很!”
中年人仰望着野狼谷险峻的地形,叹口气,“唉,韩将军,我们家完了,就剩下我一个,听说那个王良璟就是罪魁祸首之一,请将军务必把他交给我,我要亲手剐了他!”他咬着后槽牙说话,那份恨意都让韩千寿心惊肉跳。
等了差不多一刻钟,山谷里出现了一团火焰,赤炎飞腾,在外面看得真切,里面还有喊杀声传来,紧跟着大门被打开,两个辽国士兵冲出来,不停招手。
“成了!”
韩千寿一挥弯刀,“给我冲!”
上百名辽兵像是一阵旋风,从谷口冲进去,一口气跑出来两百多步,谷内虽然有喊杀声,却没有人影,而且整个山谷都是浓烈的酒味。
“这,这是怎么回事?”
还没等韩千寿反应过来,突然从四周抛出无数火把,落在地上,迅速燃烧起来,一条条火苗蹿起,点燃了预先准备好的柴草,一条条火龙,向着他们扑来。
“不好,上当了!”
韩千寿再傻也知道事情不对劲,急忙拨转战马,想要逃走,这时候谷口已经都是火焰,从火焰的另一侧,箭支像是蝗虫一样袭来。
仓皇的辽兵到处乱窜,有人沾上了火焰,被烧得哇哇怪叫,倒在地上,痛苦挣扎,身体扭曲变形,怪异的姿势诉说着他们的痛苦。
有人被弓箭射中,穿透了胸膛,掉到地上,又被自己人踩成了肉饼。
“真是可惜,太可惜了!”
站在半山腰的王宁安欣赏着前所未有的美景,背着手,不停摇头。
为了减轻伤亡,自己弄出了酒精,可一把大火,烧死了不少战马,每一匹都是良驹啊,真是心疼!
大火当然也有好处,好多辽兵没有烧死,也被熏得头晕眼花,失去了战斗力,等到王良璟带人杀进去的时候,只剩下两件事,确认是否活着,如果活着,就用绳索捆起来。
就这样,王家军以零伤亡的代价,全歼113名辽国骑兵。
刚刚还气势不凡的韩千寿,被捆成了粽子,扔到了王宁安的面前。
“嘿嘿,韩将军,红烧肉没了,有笋炒肉,你想不想尝尝?”
第62章 祖先的宝物
王家部曲建立没几个月,可是每一次打仗都不会空手而后,这次也一样,一百多骑兵,三百匹战马,扣除死伤的,也有二百匹,这都是宝贝,自然要归野狼谷马场。包黑子敢不答应,王宁安都能跟他闹到赵祯那里去。
自从得到了上书言事的权力,王家已经足以和包黑子分庭抗礼了。
事实上除了战马之外,还有辽兵抢掠的财物,金银细软,武器,盔甲,弓箭……总而言之,凡是能用的东西,都一扫而光。
就连死马都被剥了皮,把好肉切成大块,送回土塔村,做成烟熏肉。
天天练武,没有充足的蛋白质,可是会伤身的。
梁大刚从来都是搜刮最仔细的,他围着韩千寿转了好几圈,突然发现了他的皮带比别人都更加宽大精致,韩千寿一点不客气,把韩千寿的腰带扯了下来。
拿在手里,梁大刚一愣,原来皮带上的龙头竟然是活动的,轻轻抽出来,一股寒光夺人眼目。
嚯!
是软剑!
梁大刚握着龙头,照着皮带砍下去,无声无息,一条牛皮就被砍下去,简直就像切纸一样容易。而且龙头制作得栩栩如生,口里还喊着宝珠,眼睛也是用宝石制成。从里到外,无一处不美。
“好,真是好东西!”
梁大刚猛地回头,看到了王良璟,他猛地招手,“四哥,这个给宁安怎么样?”
王良璟急匆匆跑过来,他接过一尺八寸长的软剑,放在手里,仔细观看,突然他发现龙头上有个隐约的划痕,似乎是个“王”字!
王良璟突然浑身剧烈震动,满眼都是不可思议的表情。他一转身,冲向了韩千寿,抡圆了巴掌,左右开弓,给了他四个嘴巴子!
被抽醒的韩千寿看到了一张狰狞可怖的面孔。
“说,这把剑是谁的!”
韩千寿稍微犹豫,王良璟像是疯了一样,揪住他的胸口,把韩千寿提了起来。没有了裤带,他的裤子掉了。
王良璟轻蔑瞥了一眼,冷笑道:“老子最会敲猪骟马了,你要是敢不说,老子就让你当太监!”
韩千寿吓得一哆嗦,他突然想起了刚刚吃过的猪肉,挨了一刀,会不会养肥成为别人的口中餐啊?韩千寿脸都绿了,“说,我都说!”
……
韩千寿的匕首是他爷爷留给他的,而他的爷爷名字叫做韩德让!
韩德让是个汉人,可是也是辽人,他们家祖辈都是大辽皇帝的奴仆,哪怕他的祖父和父亲努力拼搏,赢来了官位,却依旧改变不了卑贱的身份。
不过有个女人让他如愿了,她把他带到了权势的巅峰,总揽朝政,哪怕是皇帝也要像儿子一样尊敬他,有了病,还要在端汤送药,孝顺的不得了……
时光回到一个甲子之前,宋太宗赵光义为了报高粱河之耻,夺回燕云十六州,他集中二十万人马,分兵四路,攻击幽州。
这就是著名的雍熙北伐!
赵光义在开始的时候,的确赢得了一些胜利,可是他低估了自己的对手,准确说是一个女人。
萧绰,辽景宗的皇后,在丈夫死了之后,她以皇太后的身份摄政,成为辽国最有权势的人物。
她集中大军,沉着应战,赵光义最终铩羽而归,雍熙北伐惨遭失败。
就在这一次北伐当中,杨无敌和王家的老祖宗王贵一起战死,萧太后割下了两个人的头颅,传阅三军,炫耀武力!
时至今日,王贵的坟冢依旧是空的!
祖宗头颅在敌国,尸体不全,王家子孙心头永恒的伤口,还在流血!王良璟幼年苦练武功,不分寒暑,哪怕再多的代价他都要撑下去。拿回老祖宗的头颅,替他老人家复仇,是王良璟全部的动力。
重新兴旺的王家,每一次父子坐在一起,王良璟就会不厌其烦和王宁安提到过去的奇耻大辱……
萧太后是王家的大仇人,她已经作古差不多四十年了,就在她死后的十五个月,韩德让也死了,在王家仇人的排行榜,韩德让名列第二,仅次于萧太后!
韩德让的祖父韩知古在唐末被掠到契丹,成为奴隶,后来官至中书令,韩德让的父亲也官至燕王,南京留守,在赵光义第一次北伐之时,韩德让领兵疾驰十五昼夜,在高粱河大破宋军,从此之后,韩德让威震大辽。
辽景宗死后,皇太后萧绰辅佐幼主继位,孤儿寡母,韩德让又称为辅政重臣。传说中萧绰曾经和韩德让定亲,结果被皇帝截胡。
皇帝死后,萧太后和韩德让重续旧情,两个人如胶似漆,一起批阅奏疏,一起处理公事,一起带兵南下,签了澶渊之盟,辽朝皇帝对待韩德让要像父亲一样。
雍熙北伐,赵光义再度惨败,折损无数士兵猛将。
威震边关的杨无敌死了,王家的祖先王贵也死了……
足足一个甲子,这段事情已经被很多人淡忘了,可是一把软剑,勾起了王良璟的回忆,这是王家的祖传之物!
据说王贵的岳父是世代制作兵器的,身处乱世,好的兵器就是一条命!
老岳父知道王贵要从军,就带着四个学徒,花了三个月的时间,锻造了一柄软剑,剑长一尺八寸,锋利异常,用龙头做剑柄,华美大气,平时可以当做腰带,关键时刻,能够抽出,杀敌救命。
王贵战死疆场,这把软剑也丢失了,辗转落到了韩德让的手里,他又把宝剑当做礼物,给了后人。
一个甲子之后,韩德让的孙子被王贵的后人给抓住了,一柄失去了六十年的宝剑重新回到了王家人的手里。
冥冥之中,自有定数!
王良璟含着眼泪,跪在地上,把依旧锋利的宝剑高高举起。
“先人在天有灵,后辈子孙对天起誓,有朝一日,一定要斩尽辽狗,掘了萧绰和韩德让的坟墓,鞭尸仇寇,请回祖宗头颅。一息尚存,报仇不止!”
众多王家的部曲一起跪倒,他们的呼喊之声,在山谷里不停回荡,好像黄钟大吕,韩千寿拼命摇头,似乎想要把声音从耳朵里甩出去,可无论怎么做,都无济于事,他还是清楚听到了誓言。
区区百十个人,小小的都头,蝼蚁一般,有什么值得在乎的,想要灭大辽的人多了,可谁成功了?
辽国依旧是辽国,大宋不还是每年要给人家送岁币!
韩千寿的理智告诉他不用在乎,可是他的心里却不断涌起强烈的寒意,他总觉得有一股不详的预感,似乎这点人真的会做出什么了不起的事!
“你的确应该害怕!”
王宁安站在了韩千寿的前面,岔开两条腿,冷漠地俯视着韩千寿。
“一个人做汉奸不算什么,难的是一直做汉奸!你的爷爷韩德让,为虎作伥了一辈子,居然得了善终,是老天爷不开眼!不过你放心,老天爷不报应他,我会报应他!十年,只要十年,我就要拿到他的头骨,祭奠王家先人!二十年亡辽国,三十年灭种族!”
王宁安面对着老祖宗的宝剑,他第一次癫狂了,他不再是历史的过客,他也不能用超然物外的姿态去看待兴衰交替。
国仇家恨!
四个字沉甸甸的,压在了心头。
他彻底进入了角色,身为王家子孙,复仇就是他的使命!
第63章 包拯,你是个懦夫(求票)
王良璟把老祖宗的软剑留给了王宁安,他学着韩千寿的法子,把软剑附在皮带的后面,缠在腰里,需要的时候,握紧龙头,抽出就可以伤人。
王宁安演练了几下,还算顺畅,满意地收起来。
他们在野狼谷一直清点到了天亮,包黑子带着一大群人马,姗姗来迟,当他们到了谷口的时候,全都傻眼了。
一百多个辽兵被扒光了盔甲衣服,胡乱丢在一起,人群中间,还有不少木炭,公孙策好奇凑到了近前,伸手捅了捅,一截烧糊的手指落了下去。
尸体!
公孙策张嘴大吐,把胆汁都吐出来了。
“惨,真是太惨了!”他不停摇头叹息,脸色惨白。
“一点也不惨,我觉得应该千刀万剐才好!”王宁安从谷口转出来,看到了包黑子一群人,他心情很不好,非常不好。
一把软剑勾起了往事,虽说王贵和杨业是死在了萧太后和韩德让的手里,但是真正的罪魁祸首,却是那个胡乱指挥的赵光义,是那些无耻的文官。他们拿着漏洞百出的方案去逼着武将执行,不同意就是抗命不遵,心怀叵测,死得非常难看,而遵守了他们的安排,同样会被敌人轻松虐杀!
无论怎么样,都是死路一条。所以杨无敌和王贵选择了死在敌人的手里,至少还能为后人挣到一点可怜巴巴的好处,要是落到自己人手里,死得更惨!
包拯虽然作为文官集团的佼佼者,可依旧摆脱不了文官的毛病。
区区一百多个辽狗,城中上千将士,几万民众,一人一口吐沫,就能把他们淹死,竟然当缩头乌龟,简直丢人!
“包大人,尸体在这里,你要怎么上奏朝廷,我们不管,野狼谷牧场的事情,陛下已经交给了我们,也请你不要掺和。”功劳我可以让,但是缴获坚决不让。
说完,王宁安一转身,快步进了野狼谷。王家的部曲昂起头颅,挺着胸膛,把谷口封死。
“大人,王二郎什么态度?我去教训他!”王朝为了大人打抱不平。
“站住!”包拯声音低沉,难掩落寞道:“唉,把尸体收拾了,老夫要上奏朝廷。”说完,他又看了看公孙策,眼神意味深长。公孙策点了点头,迈步走到了谷口。
“去把王二郎叫出来,我有几句话说。”
不一会儿,王宁安又走了出来。
“公孙先生有什么赐教?”他语气冷淡到了极点。
“王二郎,你当包大人是懦夫吗?不敢和辽狗打仗?只会来捡便宜?”
王宁安没有吱声,显然是默认了。
“唉,大人他有苦衷啊!”公孙策哀叹道……从庆历七年的冬月开始,辽人南下打草谷的情况越来越多,整个河北东路,几百里的边境,几乎都陷入了战火。
最初大宋的君臣都没有在意,他们只当是辽国遭了灾,日子过不下去,只要各地将领严防死守。
可是渐渐的,他们发现了不对劲,辽国的士兵南下,他们除了抢劫金银珠宝之外,每到一处,都把酒水一扫而光。
好酒运回辽国,差一些的当场就喝掉。
宋军甚至抓到了因为酒醉而掉队的辽兵。契丹人喜欢酒,可是却想不到痴迷到了如此。
“二郎,你以为辽人为何会如此?”
“这还不简单,因为包——大人灭了崔家,每年通过走私渠道,上百万斤的酒水,一下子被切断了,辽国缺酒,辽兵南下抢酒,没有什么稀奇的。”王宁安毫不迟疑答道,这没有什么稀奇的。
历代都搞过经济封锁,明朝甚至逼得蒙古骑兵南下抢夺锅碗瓢盆,抢点酒算不得什么。公孙策突然迟疑起来,王宁安说得轻轻松松,这丫的是不是早就知道了?
“王二郎!你为什么不提醒大人?”公孙策的声音提高了八度。
“提醒又怎么样,你们会相信我的话吗?会放过崔家吗?”王宁安低声嘟囔道:“我也是刚刚才想到……”
公孙策一肚子怒气,如果在几个月之前,有人告诉他,一个走私的败类,能够消弭战祸,他一定嗤之以鼻,不屑一顾。
坚决要杀得干干净净,一个不留!
包拯铁面无私,果断处置了崔家,也迎来了朝野上下的一致欢呼。可随着时间推移,包黑子渐渐嗅出了不一样的味道。
崔家家原本向辽国走私酒水,然后收购毛皮、药材、东珠,再卖给大宋境内,赚取暴利。把他们拿下之后,辽国酒水来源减少,拿着毛皮和药材的猎户没处卖货,他们只好拿起了弯刀,骑上战马,加入了打草谷的行列。
不需要替强盗擦胭脂抹粉,但是不得不说,走私贸易牵连非常大,仅仅一禁了之是行不通的。
这一点包拯不明白,朝廷的大臣,还有宫中的皇帝,他们全都迷迷糊糊。结果醸出了一杯苦酒,要所有边境的百姓服下去。
“大人心中有愧,准备上书请辞……”
“那他就不想担责任吗?当缩头乌龟,任由辽国在大宋的土地上横行无忌?杀害大宋的子民,抢掠大宋的财富?”
王宁安突然变得暴怒无比,他觉得自己遇到的包拯和上辈子印象里的包青天差得太多了,简直就是个包黑天!
辞官?
是啊,人家都要不干了,还能怎么样!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能保住沧州就不错了,对朝廷有了交代就够了,至于老百姓,蝼蚁蒿草,谁会在乎他们!
真是想不到,包拯也和那些无耻的文官一个德行,算是自己瞎了眼!
王宁安愤怒转身,他甚至不想多看一眼。
“站住,王宁安,你未免也太小觑包大人了!”
公孙策咆哮起来,“大人早就把城中的人马分派出去,保护各个村寨的百姓,城中除了衙门的差役,没有一个士兵,你还想让大人怎么样?”
王宁安突然停住了脚步,好像心里把猛地抓了一把,空落落的。
天啊!包黑子竟然玩了一手空城计?差役有什么战斗力,如果韩千寿攻城,没准沧州就被拿下来了!
看来自己真的错怪了包拯?
不对,自己没有错怪他!
“不管怎么说,身为地方父母官,保护不了治下的子民就是不对!更,更何况还是大人举动草率,才酿成今天的大祸。”
“没错!”
不知道什么时候,包黑子走了过来。
“老夫自知有愧苍生百姓,故此上书请辞。”包拯努力保持镇定,“王宁安,老夫知道你心思机敏,不同凡响,老夫希望你把聪明才智用在正途,日后换了新的父母官,也要老实做人,别以为老夫走了,就奈何不了你!”
娘的,被包黑子给盯上了!
王宁安一肚子气,你丫的惹了麻烦就要跑,少爷家业都留在沧州,要是辽兵年年打草谷,我还活不活了?
“包拯,你是个懦夫!”
王宁安厉声吼道,小脸涨得通红,青筋暴露,声嘶力竭。
“大丈夫知错能改,冒然查抄崔家,捅了篓子,惹了麻烦,你走了,沧州的百姓怎么办?继任者又如何收拾残局?”
包拯身体一震,仿佛被雷击中了,他痛苦摇摇头。
“老夫无能,朝廷自会派贤臣能士……”
“呸!”
王宁安猛地啐道:“朝廷真有明白人,辽狗也不会这么猖獗!连小小的西夏都能骑在大宋的脖子上,予取予求。足见朝廷上下都是一帮饭桶废物,你不把责任扛起来,派一个更饭桶的知府过来,要么就是束手无策,任由辽兵抢掠杀戮,要么就是重新恢复走私,拿酒水去买通辽人,跪求和平,这就是包大人想要的吗?”
第64章 拉皇帝下水
包拯这段时间想得很多,他首先想到了岁币,提到了岁币,朝野文臣士林,无不切齿痛恨,以为天大耻辱,包大人同样不例外。
可是查禁酒水走私,就能引来辽兵南下,大举打草谷,大宋损失惨重。如果停了岁币,后果岂不是更加严重?
一旦几十万的蛮子骑兵南下,大宋有本事抵抗吗?
那时候岂不是损失更大,与其如此,不会每年花三十万两,买一个平安。而且通过宋辽的榷场,每年大宋还能赚回几百万贯,单算经济账,大宋并没有吃亏……
再有,数年之前,庆历新政何等兴旺,诸位君子相公,上有皇帝支持,下有百姓拥戴,所行之法,都是利国利民,包拯也曾经满腔热血,天下读书人无不愿意为几位相公牵马坠蹬,共襄盛举。
结果呢,一年多的时间,星落云散……莫非世道变了,自幼念的一套圣贤之学不顶用了?
想当初离京到沧州赴任,踌躇满志,老朋友唐介在临行的时候,煞有介事嘱咐过自己,边境牵连甚大,务必小心谨慎,稍有差池,就会酿成大祸,身败名裂只在顷刻之间。
自己还不相信,满以为正道直行,就无往不利。
如今呢?
处置了崔家,错了吗?
当然没错,可是辽寇南下,祸及百姓,自己身为父母官,问心有愧啊!
包拯想要上书请辞,除了惭愧之外,更多的是迷茫了,到底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他想不清楚了,换句话说,包大人的三观还是动摇,急需拯救。
如果闯过了这一关,从此之后,再也没有什么能难得住他,闯不过去,他这一辈子的功名仕途也就到此为止了。
宦海沉浮,凤凰涅槃。
哪个名臣都要经过这一关!
庆历诸君子当中,韩琦已经率先打破桎梏,完成反攻,坐到了枢密副使的位置,富弼也在积极积累能量,重返朝廷指日可待。
至于别人吗,欧阳修还在醉着,范仲淹年老体衰,颠沛流离,下场如何,也未可知……
王宁安能猜到包黑子的一丝想法,放在之前,他要走,王宁安一定拍着巴掌欢送,甚至要好好庆祝一番。
可是真正见识了老祖宗的宝贝,王宁安变了,他觉得自己要做一些事情,至少有生之年,要替祖先报仇!而包拯至少是个君子,是有一心为国的忠良,只要利国利民,会倾尽全力支持自己,假如换来一个昏官,或者自私自利的废物,想要做什么都难了!
王宁安犹豫了半晌,终于下定了决心。
“包大人,其实对付辽人并不困难,我这里就有一条妙计!”
……
辽人喜欢饮酒,为了酒不惜南下抢掠,那就投其所好,恢复走私酒水。
“不行!”
包拯暴跳如雷,“我堂堂中华,岂能屈膝夷狄,老夫身为朝廷命官,又怎能里通外国?再说了,酿酒需要粮食,我大宋子民百姓尚且有无数人吃不饱,穿不暖,如何拿酒水去取悦夷人?如此作为,老夫和崔家有什么区别?”
包大人把脑袋摇晃得和拨浪鼓一样,一点也不同意。王宁安含笑,从腰里拿出一个酒葫芦,又让人找来两个酒杯,给包拯和公孙策都倒了一杯。
酒水倒出来,顿时香气四溢,两个人都是一愣,他们把酒杯拿起来,发现酒水清冽无比,透着香醇。
包拯犹豫一下,猛地张嘴,灌进了肚子里。只觉得从喉咙往下,着了火似的,一张黑脸都紫了。脖子涨得老粗,好半晌才恢复过来。公孙策比他还惨,脸跟大红布似的。
“争——豪——呵。”
好家伙,连话都说得不利索了。
王宁安含笑向老包介绍了这酒水的由来……自从王家重新组建部曲,整天打打杀杀,难免受伤,王宁安就想到酿酒,酒精。他还曾经一度想靠着卖酒发财,不过了解了宋朝的专卖政策之后,他就放弃了。
宋代准许商民参加买扑,获得权力之后,可以酿酒卖酒,但是,以为拿到了买扑的权力,就可以满世界售酒,大发财源,那可就错了。
因为宋代的卖酒的区域是有规定的,一般人口密集,消费能力强,赚头儿大的地方,都是官方垄断,就跟后世的食盐差不多,外面的酒根本买不进去。
买扑的区域仅限于偏远地方,利润微薄,才会让给民间。
而且宋代酒税非常高,开国之初,一斤酒就要15文,其后粮价回落,按理说酿酒的成本也降低了,可是酒税却一路升高,从来没降下来。
一斤寻常的酒水,成本加上税就要30文,而市面上最便宜的酒,一斗不过百钱,也就是一斤10文,甚至比税还低!
如果酒里没有兑水,王宁安死也不信!而事实上,即便如此,宋代不少买扑的商人,在时间到了之后,仔细清算,居然是赔钱的。
王宁安了解了情况之后,甚至觉得崔家大肆走私可以理解,私人酿酒,不走私,不逃税根本赚不到钱!
“包大人,你心里有两个坎儿,一个是和辽人做生意,觉得没面子,丢人!二呢,拿粮食酿酒,担心损害大宋百姓的利益。第一个我是没办法,不过第二个我倒是有主意,不但不会伤害咱们的百姓,还能让大家赚上一笔,而且能借机削弱辽国。战争可不只是真刀真枪,有些时候,小小的酒水也能灭亡一个国家!”
“哼,吹牛皮!”公孙策突然插嘴道。
“公孙先生,你忘了春秋的时候,越国用蒸过的种子,弄得吴国粮食绝收,国家大乱,越国乘机灭了吴国的事情?”王宁安笑呵呵说道。
公孙策可不相信,“王二郎,这酒水只会让大宋的粮食减少,不会减少辽国的!”
“那可不一定!”王宁安笑道:“假如我们诱使辽国人用粮食来换美酒,辽国本来粮食就不够吃,需要通过榷场进口。我们可以暂时加大榷场出粮,先赚辽国一笔,然后突然中断粮食贸易,让辽国不战自乱!甚至还可以用美酒换骏马,组建我大宋的铁骑,包大人以为如何?”
王宁安一直以为,作为第一大经济体,大宋上下对经济力量的认识太浅薄了,一买一卖之间,完全可以兴风作浪,让对手防不胜防。
就拿眼前的美酒来说,清冽醇厚,度数至少在35度以上,比起后世的二锅头差得太远,但是眼下宋辽的酒水普遍在十度以下,崔家的烧酒也不到二十度,王宁安敢说,他的酒卖到了辽国,一定能掀起一股狂潮。
从辽国手里榨取财富,弄来战马,绝对是手到擒来,不费吹灰之力。
包拯傻了,真的傻了。
他第一次觉得王宁安这小子太可怕了,小脑袋里到底装了什么东西?连大宋最优秀的人才都恐惧辽国三分,他却敢打辽国的主意,最关键的是他的办法还很有可行性。
只是向辽国走私,一旦被捅出来,那就是死路一条。
包拯沉吟了半晌,“老夫此前已经犯了错,这一次老夫愿意为了赎罪,不惜此身!二郎,你可愿意协助老夫?”
“不愿意!”王宁安干脆摇头否认。
包黑子突然满脸怪异,差点闪了腰,你小子刚刚还踌躇满志,转眼就怂了,你想耍弄老夫不成?
见包拯须发皆乍,怒不可遏,王宁安连忙补充道:“我的意思是大人赶快上书朝廷,这个生意必须让陛下入股,才好做得。”
第65章 赵祯的赞许
王宁泽在半年前学习认字了,小家伙学得很快,他会写一家人的名字了,可是他发现一个奇怪的事情,父亲那一辈,名字都有王字旁,到了哥哥这一辈,名字里带着宝字盖。
这么命名,是家大业大,子孙众多,生怕弄乱了,可是他的名字却是三点水。
这样王宁泽小朋友一度怀疑自己是捡来的,他去问娘亲,白氏告诉他是在厕所里捡来的。这么一说,可不打紧,小家伙的眼泪就跟金豆子似的,滴滴答答往下流,哭得稀里哗啦的。夺门就往外面跑,正好撞上了王宁安,咧着嘴就问哥哥,会不会不要他?
弄得王宁安哭笑不得。
“我们的名字是爷爷取的,你出生的时候,爷爷已经战死了,是爹和娘给你取的名字,算命先生说你五行缺水,才叫泽,懂了吧?”
王宁泽似懂非懂,不过哥哥说是那就是,小家伙终于破涕为笑。
“就你会当好人,小孩子叫什么不行!”白氏嘴上骂着,心里却在埋怨丈夫,都怪他不学无术,叫了好几年,才发现取错了字,真是丢死人了!
白氏沉着脸,从箱子里取出一个虎头帽,一双虎头鞋,还有带着虎头的手套,给小儿子从头到尾,武装起来,弄得跟小老虎转世似的。
王宁泽忘记了刚才的不快,又是跳,又是笑。他跟着哥哥,跑到了后院,
在王家的后院,有几口头印的铁锅,上面的锅盖是特制的,带着巨大的竹管,竹管外面套着冷凝桶,再往后就是收集管,把冷却的酒水都引入坛子里。
头一道酒杂质太多,而且度数极高,不适合饮用,最后的“酒稍子”度数太低,水汽太多,也不适合饮用,除去两头,剩下的就是“二锅头”,最是醇香味美,芳香醉人。
宋代也有烧酒,不过度数依旧不高,而且口感不算好,只有嗜酒如命的北方人才会偶尔饮用。当然了,某些工艺考究的白酒还是很贵的。
王宁安推究烧酒势弱的原因,主要有两个。
一个是蒸馏技术不完善,使得烧酒中有太多的杂质,就拿取酒来说,后世分成三段取酒,只用中间的二锅头,而北宋却只有两段,留下了酒头,自然影响口感。
再有第二个更要命,大宋居然用糯米和小麦作为酿制烧酒的主要原料,王宁安知道以后,简直大呼意外,要知道后世制作烧酒的主要原料是高粱和玉米,玉米那玩意眼下还在美洲,没传过来,可是高粱早在西周,甚至更早的时候,就出现在华夏大地,为什么不用高粱酿酒呢?
王宁安只有继续打听了解,他很快发现了原因,高粱作为粮食作物,有两大致命弱点,一个是产量极低,第二个是高粱米口感差
除非是极端低洼盐碱的土地,种植不了别的东西,老百姓才会选择高粱。
既然种的少,熟悉高粱的人就少,有一些人虽然也会使用高粱酿酒,比如四川著名的鹅黄酒,但是高粱成为酿酒的主力还是在明清之后……
王宁安知道高粱在别的地方不适合,在沧州可是再好不过了!这里正是黄泛区,土地低洼、盐碱,人口稀少,荒地众多……没有粮食压力,土壤又适合种植高粱,用高粱酿酒,再卖辽国,赚取暴利,完整的产业链条就形成了。
王宁安觉得做生意最重要的不是赚了多少钱,而是掌握了多少渠道,控制多少资源。
一个养猪的利益链,就让王家拉起了百十号部曲,如果掌握了高粱酒,从种植,到酿酒,再到贩售,一条龙下来,那可是成千上万的人,他们指着王家吃饭,自然要加入王家的部曲——而且走私带来的暴利,正好武装王家的部曲,让他们快速拥有强悍的战斗力……
和包拯说的那番话是真的,此刻心中的盘算也是真的,王宁安觉得二者并不矛盾,发展自己,削弱敌人,完全是一体两面,需要同时下手。
酒水蒸馏过了一遍,王宁安取了一杯,轻轻抿了一口,干爽清冽,回味绵长,蛮子一定会喜欢的,就看赵祯愿不愿意入股了……床榻上,大宋的至尊斜倚着,他的脸色很不好,还带着倦容,不时打哈欠,手里拿着书,可目光明显不在书上面。
赵祯的心情很不好,几天之前,宫里出了事,有一伙内侍作乱,杀了好些宫女太监,案发的时候,赵祯正在曹皇后的宫中,皇后沉着应对,命令宫人平叛,还亲手剪下参加平叛之人的一缕头发,作为标记。又陪人准备好水桶,贼人纵火,轻松浇灭,没有烧毁宫殿……曹皇后不愧是将门之女,沉着应付,有大将之风。
宫中出现了变动,惊动了朝廷诸臣,东府首相陈执中不置一词,而枢密使夏悚,参知政事丁度坚持认为是可忍孰不可忍,必须严查彻底,给天下人一个交代。
愤怒之下,赵祯点头了,宫中五位内侍头目都被外调,内廷势力遭到了沉重打击。另一方面,美人张氏在平定乱贼之中,也有救护之功,赵祯有心抬举张美人,封她为贵妃,夏悚鼎力支持,一群御史却非常反对,就连陈执中也摇摇摆摆,态度暧昧。
当了几十年皇帝,赵祯并不糊涂,在冷静下来,他发现其中绝对有阴谋的味道,只有几个内侍,他们还能杀得了皇帝?简直笑话一样。
既然杀不了皇帝,他们又为何冒着必死的决心,大闹一场?究竟是谁唆使他们干的?
是曹皇后不甘心失宠,故意演得一出戏?还是张美人迫不及待想要上位,泼了一盆脏水?
夏悚为什么跳得那么高?陈执中在顾虑什么?
一个个疑问,充斥在赵祯的脑袋里,简直脑袋都要炸了。
后宫争宠,大臣党争,内外不和……就没有一件事能让朕舒心的!
“陈伴伴,你说是不是虎老了,镇不住场面了,什么人都敢蹬鼻子上脸,给朕难堪了?”赵祯的话中难掩愤怒。
陈琳比起以往更加衰老,他苦笑道:“圣人春秋鼎盛,是老奴无能,没有调教好宫里的内侍,出了乱子,惊了圣驾,老奴该死!”
“没你什么事,别乱顶罪。”赵祯没好气道:“当家三年狗也嫌,朕当了大宋朝三四十年的家,不容易,你当了宫里二十年的家,也不容易。老百姓常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朕早就想整饬内廷,可钱从哪里来?总不能把人一赶了之吧?拖来拖去,说到底还是穷闹的,朕无能啊!”
赵祯倒是发自肺腑,他何尝不知道宫中已经被各种势力渗透了,弄得跟筛子一样,四面漏风。居然有人敢用皇帝的安危达成不可告人的目的,简直欺人太甚!
赵祯已经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可是要想大刀阔斧改革,就必须有钱,赶走老人要花钱,招募新人也要花钱,偏偏赵祯就是个最穷的皇帝,拿不出钱!
看着皇帝气得嘴唇铁青,陈琳凑到了近前。
“圣人,老奴刚刚收到了一份来自沧州的扎子,是养马的王家送来的,里面倒是有个来钱的路子,”
赵祯眉头一蹙,随即展开,“莫不是《三国演义》的神童吗?朕要看看,他有什么神鬼不测之机?”
半开玩笑,翻开了扎子,很快赵祯的眼睛就直了,野狼谷马场已经发展到了350匹马,其中76匹母马已经相继怀孕,明年第一批的马宝宝就要诞生了。
“真是好快的速度,是个办事的人!”
赵祯赞叹道,再往下看,他突然呼吸急促起来,手也不停颤抖,激动得情不自禁。
“妙计,果然是妙计啊!”
第66章 沦为配角的欧阳修
“陈伴伴,你说说,这个法子有什么好?”
陈琳谦逊道:“老奴是内侍,哪里能参与朝政?”
赵祯不满道:“王家是要和朕做生意,你是朕的大总管,就是普通人家的账房先生,还不该出个主意吗?”
陈琳赔笑,“既然圣人这么说,老奴就斗胆了。”老太监早年在边关作战,领过兵,打过仗,见识不凡。
“依老奴来看,此法妙处有三,其一自然是充实收入,富裕百姓。沧州地处边疆,苦寒贫瘠,民生艰难,若是能广种高粱,酿造烧酒,百姓都有了营生,自然要感谢朝廷。”
不愧是重视商业的大宋,陈琳都能一针见血。
“第二呢?”
“自然是削弱辽国了,王宁安计划通过烈酒,从辽国换来粮食,造成辽国粮食缺口扩大,提升粮价,扰乱辽国经济。老奴以为此法就算不成,大宋也不吃亏,至少能赚一笔。诚如所言,如果还能弄到战马,那就更好不过了。”
“这第三嘛?自然是充实宫中花用,按照王宁安预估,每年能孝敬宫中二十万贯。老奴斗胆说一句,每年户部拨给宫中的花销是不少,可是每一笔钱都要有去处,都要花得明明白白。实际能动的钱不多,这二十万贯,可由圣人随意支配,不受限制……”
陈琳说到这里,没有讲下去,其中的滋味谁都明白。想想王良璟尚且知道弄个小金库,何况是一国之君,男人都是一个德行,只不过是格局不同而已。
当然赵祯想得比较多,他要是参与走私,一旦捅出去,弄得天下皆知,到时候皇家脸面无存,还怎么号令天下。而且此事牵连到了辽国,万一弄不好,兵连祸结,边境大乱,他也承受不住。
“事情不小,主事之人必须忠心耿耿,而且智谋过人,识大体,顾大局,有手段,有心计……而且还要让方方面面都放心,最重要的是他绝对不能欺骗朕,陈伴伴,你以为王家父子如何?”
陈琳呵呵一笑,“圣人,王家父子这一次定计,杀了一百多名辽兵,功劳不小。而且他们甘心为官家养马,自然是忠心耿耿,王宁安虽然年幼,可是能写出《三国演义》,足见心智过人,他设下这个计策,也看出他的本事。奈何王家父子毕竟人微言轻,官职太小,各方未必甘心听从调遣,更何况没有重臣坐镇,只怕会坏事……”
赵祯很赞同陈琳的看法,这里面还牵涉到重文轻武的国策,王良璟才是一个都头,他们主管这么大的事情,守着好大的油水,别人会不会眼红?如果趁机攻讦,又该如何收场?
别说王家父子,哪怕是包拯,也没有资格主持大局。他们充其量只能办事,不能做主……
“陈伴伴,你觉得何人最合适?”
陈琳闭口不言,涉及到重要人选,官员任命,老狐狸还是懂得分寸的,他没有明说,伸出枯瘦的手指,点了点扎子上的两个字——烈酒!
“酒,醉翁!”赵祯突然眼前一亮,放声大笑,“他可是我大宋的良心,没有谁比他更合适了!”
他们说的是谁啊?
就是那位大名鼎鼎的六一居士,文坛盟主,醉翁欧阳修!
此前欧阳修帮着《三国演义》写过题跋,算是和王家父子有渊源,他名气大,士林仰望,赵祯虽然没有说出口,但是走私毕竟不是正途,文官集团肯定会反弹,假如有欧阳修掺和,至少火不会烧到赵祯。
欧阳修忠心可靠,赵祯一百个信任。
皇帝赞同用欧阳修,那么陈琳为什么要推欧阳修呢?
这就涉及到了刚刚宫中的风波,曹皇后和张美人斗法,夏悚一口气干掉了五个内侍头目,弄得陈琳好没面子。
老狐狸当然要找回场子,夏悚当初设计陷害,推翻了庆历新政,和欧阳修是对头。把老欧阳推出来,他在沧州干得好了,重新杀回京城,夏悚的好日子就到头了……
汴京云集了整个大宋最聪明的脑袋,从上到下,真是没有一盏省油的灯!
“环滁皆山也。其西南诸峰,林壑尤美,望之蔚然而深秀者,琅琊也。山行六七里,渐闻水声潺潺而泻出于两峰之间者,酿泉也。峰回路转,有亭翼然临于泉上者,醉翁亭也。作亭者谁?山之僧智仙也。名之者谁?太守自谓也。太守与客来饮于此,饮少辄醉,而年又最高,故自号曰醉翁也。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山水之乐,得之心而寓之酒也……”
小小的凉亭,三五文士,数条蒸鱼,几坛清酒。
一位年近半百的长须老者,挥毫泼墨,文字如同山间泉水,奔涌而出,一气呵成……写到了激越之处,扯开衣襟,露出胸膛,山风吹拂,宛如魏晋的名士,狂放不羁……
“真是好一个醉翁,好一个潇洒的欧阳学士!”
不知什么时候,一个白面无须的中年人站在了亭子外面,躬身施礼。
正在笔走龙蛇的欧阳修,抬起了头,醉眼朦胧斜了一下,淡淡道:“这不是苏公公吗?你来作甚?莫不是还要贬官?”
“在醉翁眼里,奴婢是乌鸦不成?专门送坏消息的?”
“反正没什么好事!”欧阳修不耐烦道:“等老夫写完你再说,且先让我高兴一会儿!”
说完,欧阳修居然低着头,不理苏公公,继续写下去。
苏桂为之气结,他眼珠转了转,从身后拿过一个酒坛,撕开了封口,又抓起一把扇子,用力扇了两下。
酒香顺着风,就飘到了欧阳修的鼻子里。
欧阳修的笔不由得停了下来,眼睛都直了。猛地冲到了苏公公的近前,伏身嗅着,酒香从鼻孔一直到了心里,老欧阳一脸陶醉。
“苏公公,这是京城最新的美酒?快让老夫尝尝!”
“哈哈哈,醉翁,这是新酒不假,可不是京城的。”
“还有哪里的酒比京城更好?是CD还是山西?”
“错了,是沧州。”苏公公笑道:“醉翁,官家送给了好差事给你,只要去了,天天就有美酒喝了。”
欧阳修不顾苏公公说什么,迫不及待抓过酒杯,倒了一盏,一饮而尽。瞬间浑身的毛孔都打开了,像是一团火,在胸腔燃烧,烧得脸、脖子、胸口,全都红了起来。
“老夫醉了……”欧阳修只含混说了句,身体一仰,就倒了下去。
……
通往沧州的大路,一驾马车向前疾驰,车外有几个护卫,车中只有两个人,一对父子,欧阳修带着他的长子欧阳发,向沧州赶来。
“快点,再快点!”
老欧阳不断催促着,苏公公给他带来了一坛烧酒,本来以欧阳修的酒量,足够路上喝了,哪知道欧阳发年少淘气,竟然把他的宝贝酒给弄撒了。
遍地酒水,香气扑鼻,欧阳修眼睛都红了,老头甚至想趴在地上,把酒都给喝了……奈何,堂堂翰林侍读,哪能干这么丢人的事!
欧阳修只好忍痛作罢,结果就是一路上欧阳发只看到了老爹的黑脸。
“快到沧州了,再买几坛算了,不要那么小气。”
“哼!”欧阳修拿眼睛一瞪儿子,“你懂什么,那么好的酒,暴殄天物,是要获罪于天的!”
好大罪过,欧阳发被吓得不敢说话,欧阳修勉强平复心绪,马车到了沧州,刚一进城,就见到车马众多,商贾往来,好生繁华热闹。
欧阳修总算露出一点笑容,他们找了一处沿街的酒馆,点了四个菜,欧阳发小眼睛黑亮黑亮的,四处乱转,他觉得要让老爹听点好话,省得老给自己脸子看。
他转身看到了邻桌的几个客人,就呲着小白牙,笑道:“这几位大叔,你们听说过欧阳修吧?”
老欧阳气得翻着白眼,心说天下谁人不识老夫,儿子纯粹多事!臭显派什么?
那几个汉子迟疑一下,“哦,好像有这么个人,不过他啊,比我们沧州的王二郎差得远哩!那么厚的《三国演义》,都是王二郎写的,那老头才写了一张纸,不行,差得太远了。”
几个大汉摇头叹息,颇不以为然。
第67章 醉翁醉了
从酒馆出来,欧阳修就气哼哼,直接到了馆驿下榻,他这一次是微服前来,包黑子并不知道,所有没有迎接名满天下的大文豪。
欧阳修知道自己的模样也不适合见人,索性在馆驿住了一个晚上。
二月的春风依旧寒冷,欧阳修披衣而起,在庭院中来回踱步,又凝望着满天的星斗,陷入了沉思。时间久了,衣服都被寒夜的露水湿透了。
欧阳发小心翼翼从屋子里出来,捧着一壶热茶,仗着胆子道:“爹,喝点水,暖暖身子。”欧阳修没动,欧阳发更加害怕了,用哭腔哀求,“都是孩儿的错,孩儿不该随便说话的,惹爹爹不快,要罚就罚孩儿吧!可别冻坏了爹爹。”
欧阳修终于回过头,看着儿子可怜兮兮的模样,突然轻轻一笑,伸出大手,拍了拍儿子的头顶。
“傻小子,你爹是个心胸狭隘的人吗?”
欧阳发一愣,他只记得老爹无论到了什么地方,都是众星拱月,都是最耀眼的那一颗明星!
偏偏到了沧州,一帮莽汉子竟然把欧阳修放在了一个黄口孺子之后,成了配角,成了可怜的绿叶,简直是可忍孰不可忍!
但看欧阳修的意思,似乎不是为了此事生气,那是为了什么?
“唉,老夫几个月之前,还只是惊叹《三国演义》行文大气,格局宏远,非同一般。可是今日一见,才知百姓心中,三国的分量竟是如此之重,说是人尽皆知,也差不多啊?”
“不好吗?”欧阳发傻傻问道。
“你哪懂啊!”欧阳修微微摇头,“《三国演义》之中,权谋智术,运筹帷幄,勾心斗角,不在少数。流传如此之广,难免不会有人研习效仿,若是大宋子民还好,若是辽人,只怕遗祸无穷啊……他们已经有了强悍的体魄,若是脑袋也不笨了,真不知我大宋何以自处啊!”
欧阳修仰望着天空,忧心忡忡,只是有人比欧阳修还闹心,那个人就是王宁安!
……
“派谁不好,偏偏派来一个饭桶堆里最大的饭桶!呃不,他简直不是饭桶,而是猪队友!”
堂堂文坛盟主,欧阳修老大人居然被骂得如此不堪,要是让欧阳修的门人知道了,绝对会把王宁安撕成碎片,生吃了!
就算把我吃了,我也要说,欧阳修就是个坑爹的货儿!
想当初庆历新政的时候,保守派极力攻讦范仲淹、富弼等人,说他们是朋党。欧阳修义愤填膺,当即上书一道,名字就叫《朋党论》。
老先生笔力雄奇,文章写得气势磅礴,鞭辟入里,分析精辟,让人读之如引甘泉,酣畅淋漓……
这么好的一篇文章,不但没挽救庆历诸君子的命运,反而是临门一脚,把自己的队友都给坑了。
原因何在?
老先生开宗明义,说出了惊世骇俗的八个字“小人无朋,君子有之。”
看到没有,别人攻击他们是朋党,老先生竟然大大方方承认了,我们就是朋党,你能奈我何?
天啊,欧阳老大人,在朝廷做官,不是写文章发议论,非要语不惊人死不休!你自己承认了有朋党,后面多少高明的论证都没用了,人家抓住这一点,大做文章。结果就是范仲淹、富弼、韩琦等人相继赶出京城,欧阳老夫子也跑到滁州游山玩水去了。
熟知老先生的业绩,当王宁安从包拯那里听说,要派欧阳修到沧州,他死的心都有了。赵祯是不是脑袋抽了,派谁也不能派欧阳修来啊,摆明了给自己添乱!
王宁安哭天抢地,满肚子怨气,好不容易抱上了赵祯的大腿,再把走私烈酒的事情搞定,名利双收,只要再有几年稳定发展,攒几千武士,王家重兴的本钱也就够了。
完美的计划,偏偏出来个欧阳修,真是糟心啊!王宁安觉得自己和那些名人都犯冲,一个包黑子,怎么都看自己不顺眼,又加上个更拧巴,名气更大,脑袋更浆糊的醉翁,真是要了命了……醉翁,等等!
王宁安突然眼前一闪亮,欧阳修一生嗜好美酒,正好自己这些天都在忙着酿酒,蒸酒。不妨给老夫子送去,要是能堵住欧阳修的嘴,别给自己添乱,哪怕天天喝都成!
想到这里,王宁安找了两坛最早蒸馏出来的美酒,已经储存了两个月,酒味柔和醇厚了许多,是王宁安能拿出的最好的酒。
他还在等着欧阳修到来,王朝马汉就过来邀请了。
“二郎,欧阳老大人昨天下午就到了,今天早上去了知州衙门,四爷已经过去了,老大人请你也过去。”王良璟已经闯出了一些名气,虽然普通人之间不喜欢称“爷”,但是武夫不管这个,有本事那就是爷!王良璟干掉了一百多辽兵,沧州多年以来,都没有这么漂亮的胜利,大家对王良璟赞许有加,言语上都客气了许多,亲近人称呼“四哥”,其他人都尊称“四爷”,哪怕年纪比王良璟大的也是如此。
王宁安带着两坛酒,赶到了知州衙门。
老欧阳身材很高大,眉目疏朗,五官清秀,哪怕上了年纪,腰背笔直,十足的老帅哥一枚。
“你就是王二郎吧,老夫久仰大名啊!”欧阳修居然先笑呵呵开口了。
王宁安连忙施礼,“晚生拜见醉翁,前辈驾临沧州,实在是百姓之福,小子的幸运,这里有两坛子美酒,恳请醉翁品评。”
欧阳修装了一肚子事,想要谈谈走私,也想聊聊三国,可是当王宁安掀开了封口,欧阳修什么都忘了。
老头子慌忙举起酒碗,当王宁安把清澈的酒水倒入碗中,老夫子颔首大笑。
“好,光是如此清澈,就不是凡品。”
欧阳修放在了鼻子下面,嗅了两下,更加高兴。
“这个好像比陛下转送的还要好啊?你留了一手?”
“小子可不敢。”王宁安解释道:“这些酒储存的时间长了一些,故此更加醇厚好喝,假如能储藏十年二十年,会更加妙不可言。”
“哈哈哈,老夫可等不了那么长时间!”
欧阳修说完,举起酒碗,灌了一大口。
辛辣的酒水,刺激的老头儿脸都熟透了,跟一块大红布似的,欧阳修酒量本就不好,喝一点就醉了,他朦胧着醉眼,一手拿着碗,一手拉着王宁安。
“小子,老夫问你,万一辽人和西夏人看到了《三国演义》,学了上面的谋略,对付我大宋,又该如何?”
王宁安注意了欧阳修一下,发现老夫子眼神清澈,不像是喝醉了酒,可又满脸通红,酒气熏人……莫非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你拿酒遮脸,我也会!
王宁安抓起一碗酒,也灌倒了肚子里,小白脸充了血,红赤吓人。
“欧阳老大人,凡是知易行难。兵书战策,孙子兵法,就摆在那里。假如真有天赋,早就学会了,轮不到《三国演义》。如果没有天赋,哪怕手把手教,也只能变成夸夸其谈的赵括,老大人以为如何啊?”
王宁安的话明显在狡辩,欧阳修听得出来,只是他被四个字打动了,“知易行难啊,没想到你小小年纪,就有如此悟性,那老夫倒要请教,你觉得庆历新政为何会失败?”
因为你呗!
话到了舌尖儿,王宁安又收了回去。
“醉翁,恕小子斗胆,庆历新政办不成的。”
“为什么?”欧阳修的声音明显提高了八度,态度也更加可怕。
王宁安也不发憷,居然针锋相对道:“变法不是几道政令就能行得通的,我要请教醉翁,你可知道市面上米多少钱一斗,青菜几个铜子一斤,学堂束脩要多少钱,一个老百姓一年能赚多少钱……”王宁安一口气提了十几个问题,欧阳修多半都不知道,僵在那里。
第68章 折服
“这些都是琐事,只怕和朝廷大局没什么关系吧?”欧阳修淡淡道。
“哈哈哈,老大人衣食无忧,自然以为这些是琐事,可是百姓常说打来门来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老百姓希望朝廷改弦更张,要的是什么?无非是收入高一些,物价稳定一些,税负减少一些,徭役减轻一些,冤狱少点,断案公平点,官员少拿点,家里多存点……到了年关,孩子能穿上新衣服,家人能吃一顿皮薄馅大的饺子。老大人以为,庆历新政可是真正考虑了百姓的需求?你们的措施,真能赢得百姓支持?”
“怎么不能?”
庆历新政那可是欧阳修心中的痛,到现在他也转不过来弯,不肯低头,要不然以他的名望,早就回京当官了。
“庆历新法,共有十项:明黜陟、抑侥幸、精贡举、择官长、均公田、厚农桑、修武备、减徭役、覃恩信、重命令。”欧阳修一口气说完,“试问哪一项不是利国利民,哪一项不是为了大宋好?”
坦白讲庆历新政和很多变法一样,初衷都是好的,只是能落实的寥寥无几,而且因为触怒官僚集团,草草收场。王宁安无暇和欧阳修辩论对错,他淡淡一笑,“老大人,既然新政这么好,为什么只维持了一年多?没法继续下去?难道我大宋上下,全都是非颠倒,黑白不分?全都是奸佞小人,全都想看着大宋亡国,不思救亡图存?”
“这……”欧阳修真想说的确如此,可是承认了,岂不是代表皇帝也是小人了?不承认吧,那新政怎么就败了?
读了这么多年的圣贤书,老夫子当然相信天地之间还有正气,好人还是多的,可好人多那为何新政推行不下去?莫非是坏人太强大了,还是好人太笨了?
王宁安的问题,戳中了欧阳修几年来,心里最深处的那个死结,老夫子神色越发凝重。
“少年郎,老夫想请教,你以为新政为何会烟消云散?”
“老大人想听真话?”
“那是自然!”
王宁安抓起酒杯,又喝了一口,豪迈大笑,“老大人,做学问问的是该不该,做事问的却是能不能!就拿刚刚所说的十条政令,其中有五条都是整饬吏治,把刀砍在了官僚身上。”
“难道不对吗?天下之大弊,首重吏治,整饬吏治,万民欢腾!”
“错!”王宁安摇头道:“老百姓求的是日子越过越好,你们的新政没有真正惠及百姓,整饬吏治,在百姓看来,无非是天上的几个神仙打架,打得热闹了,拍拍巴掌,叫两声好而已!如果变法真的深入人心,你们也不会一夕之间,就大败亏输。你们的变法就像是水面上的浮萍,毫无根基,经不起风吹雨打。早点收场,搅动的风雨少一些,老大人还能安然脱身,假如继续坚持三年五载,到时候天下沸腾,就算老大人名望再高,也难以保全自身,害人害己,国破家亡,就在眼前啊!”
王宁安说的没错,庆历新政及时收手,影响还算轻微,几十年后的王安石变法,一顿胡乱折腾,非但没有挽救大宋,反而使得大宋陷入党争而不可自拔。新旧两派的人物,只要是卷入其中,无不成为一生的污点,到那时候已经没有对错是非,只有为了反对而反对,互相倾轧,连文字狱这种龌龊的手段都用了出来……直到一群蛮子打破了京城,抢走了两代皇帝,掠走无数女人财富,一场闹剧才收场了……
“老大人,要想变法成功,最起码要做到知己知彼吧?你们的每一项政令,有多少人获益,又有多少人受害?那么多的弊端,哪一项是最根本的,哪一项改革的时机成熟了,哪一项暂时还不能动?你们仔细评估过吗?不要觉得打着为国为民的旗号,就可以肆无忌惮,做什么都会有无数人支持你!”
王宁安越说越痛快,可是他猛地发现老欧阳的脸已经黑了,王宁安吓了一跳,他因为厌恶赵祯派欧阳修过来,心中有气,嘴上就没有把门的,欧阳修再废物,人家也是名满天下的文坛盟主,他的老战友个顶个是天下名臣,自己把这些人喷得一无是处,万一老先生怒了,自己岂不是吃不了兜着走!
王宁安想到这里,也有些后悔,他干脆装作喝醉,含混不清了两句,身体后仰,倒在了地上。
王良璟一脸羞惭,连忙致歉,把儿子拖走。
包拯脸色同样不好看,放在以往,王宁安敢否定庆历新政,他一定会翻脸的,可是经过了崔家的事情,包拯反而觉得王宁安说的有些道理,世上该做的事情太多了,可是能做成的事情太少了,庆历诸君子眉毛胡子一把抓,科举、恩荫、选官、田赋、徭役、军制……哪一项不是牵连无数,十分要命的事情。
动一项士人都不答应,他们全都干了,等于是向士人全体挑战。光是得罪官僚也就罢了,在各种反对声浪起来之后,为了压制反对声音,范仲淹和韩琦等人居然建议扩大宰相的权力,把军权和官吏升迁之权也交给他们。
开什么玩笑,从赵匡胤开始,就为了防止官员做大,才弄出了史上最为复杂的官制,削弱牵制官员,庆历君子们居然想揽权,毫无疑问触怒了皇权。
到了这一步,新政已经走到了悬崖边。
夏悚随便伪造了一封书信,就把几位相公轻轻松松赶出了朝廷……包拯那时候已经为官几年,他看得很明白,庆历君子们心或许是好的,只是手段太拙劣了,失败或许真的是不可避免。
“醉翁,王宁安不过是黄口孺子,酒醉狂言,还请大人不要介怀。”
包黑子劝了几句,告罪离开。
只剩下一个欧阳修,老夫子一言不发,回到了馆驿,他枯坐了整整一夜。第二天,天还没亮,他就让人领路,找到了王家,把王宁安堵在了被窝里。
“老大人,兴师问罪也不用这么着急吧?”
“别废话!”欧阳修黑着脸道:“你小子骂也骂痛快了,老夫只问你,我们的变法不成,你有什么好主意?如果没有,你就是光会骂人的弥衡,徒呈口舌之快!老夫不杀你,我会把你送给赣叟!他有的是办法,让你小子生不如死!”
赣叟就是韩琦的号,庆历的诸君子中,战斗力最强的那位,曾经当着狄青的面,杀了狄青手下大将焦用,说出那句名垂千古的豪言:东华门外以状元唱出者乃好儿!
韩琦对武将的成见根深蒂固,落到此老手里,还能有好下场吗?
都说欧阳修宽厚,也不过如此!
王宁安一肚子怨气,说话更不客气了。
“我当然有办法,任何改革变法都要以富民为先,商鞅以耕战立国,三秦男儿皆勇于出战,一为爵位,二为田亩,打仗立功,方有始皇帝一统天下。现在改革也是如此,如果把烈酒生意做起来,要不了五年,沧州河北等地,至少有拿出二百万亩盐碱地种植高粱,十万户百姓就能过上好日子。酿酒需要工匠,贩运需要力巴,装酒需要坛子……而这些工匠百姓又要衣食住行,吃喝穿用,保守估计,靠着贩酒,就能养活百万人。给朝廷提供数十万贯的收税。”
欧阳修眯缝着老眼,缓缓道:“小子,你的办法,比老夫高明在哪里?”
“我有两句诗送给老大人,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王宁安笑吟吟道。
第69章 天价美酒
朱熹的人王宁安非常讨厌,可是这两句诗,却是非常有道理,用在改革上面,恰如其分!
什么叫源头活水,说白了就是要内外一起下手,既要做大饼,又要分好饼。商鞅变法能成功,就在秦国不断蚕食六国土地,有足够的空间安置新兴的军功集团。等到新兴集团足够强大,取代旧贵族势不可挡。
反观庆历新政,没有对外开拓,没有把饼做大,一点回旋妥协的空间也没有,硬生生从官僚士人身上割肉,而割下来的一点肉也分不到下层百姓的手里,只是拿来填窟窿,应付财政黑洞……别管范仲淹等人说得再好听,在一潭死水中,不论怎么搅,都难免一身泥。对手轻轻一击,轰轰烈烈的庆历新政就戛然而止了。
欧阳修想过很久,也开列了许多的原因,却怎么也说不服自己,可是听完王宁安的话,他真正心悦诚服,甚至脊背冒冷汗。
诚如王宁安所言,继续弄下去,他们非要身败名裂不可!
“唉,小友一席话,胜读十年书。老夫受教了。”
见欧阳修如此客气,不顾身份行礼,王宁安反倒不好意思了。他慌忙起身,赔礼道:“小子无知,信口胡说,还请醉翁不要见怪。”
“哪里”欧阳修笑道:“老夫读了几十年的书,竟然不如小友看得通透。你提议贩售烈酒,就是所谓的源头活水吧?”
“算是一种。”王宁安道:“醉翁,小子做了些生意,渐渐有些感悟,生意人分成两种,一种是创造财富的,一种是转移财富,养猪,做面条,卖豆油,烈酒,这就是创造财富,至于柜房、当票、放贷,这是转移财富。世人都说商人奸诈,巧取豪夺,欺压良善,说得多是后一种,而前一种也是凭着辛勤劳作,凭着诚实经营,挣得每一个铜子,都带着血汗,可是干干净净,堂堂正正!”
北宋对商人的歧视远没有明清那么根深蒂固,尤其是理学没有兴起,有见识的士人还能够从实际出发,要不然宋代的商业税收也不会那么惊人了。
欧阳修抓着胡须,含笑道:“小友见识不凡,老夫自愧弗如。以小友心思之细腻,烈酒生意大可以做得,老夫也就不用添乱了,我这就回京复命。”
老夫子答应得干脆,王宁安却吃惊了,他光想着欧阳修是个猪队友,却没有想到老夫子从善如流。就算他走了,自己也担不起来,朝廷还会派别人过来,没准还不如欧阳修呢!
“老大人,不能走!”王宁安情急之下,拉住了欧阳修的胳膊,“老大人,酒香也怕巷子深,没有你老帮忙,这酒可卖不出好价钱啊!”
……
金樽清酒斗十千,玉盘珍羞直万钱。
一斗酒十斤,也就是说一斤酒一贯钱。
欧阳修尝遍京城美酒,他觉得哪怕一斤十贯,甚至五十贯,一百贯,也有人会花钱。只是价钱订得太高,销量必然受到影响。
“辽国毕竟不如大宋富庶,汴京的一个城门官能喝得起美酒,辽国的一个将军未必能喝得起。老夫以为,这酒价怕是不能太高。”
王宁安呵呵一笑,“老大人,谁说价钱要一样了,我们完全可以弄出两个价钱,假如大宋的市价超过五十贯一斗,卖给辽国二十贯不算贵吧?他们会不会打破头来抢?”
饱受市场经济摧残的王宁安绝对比起欧阳修厉害多了,在大宋内部先把价钱炒起来,抬到天上。到时候就算走私给辽国,价钱也低不了,有大宋对比着呢!
要想炒高酒价,毫无疑问,文坛第一人,好酒第一人,醉翁欧阳修绝对是最好的人选。
老夫子也不矫情,得知了王宁安的打算之后,当即讨来笔墨。
“去,给老夫弄一坛子酒来。”
“遵命。”
王宁安没多大一会儿,跑了回来,不但提了一坛子酒,还弄来了四个小菜,一盘烧鸭子,一盘蚕豆,一盘猪耳朵,一盘拌黄瓜,外加一碗牛肉羹,虽然宋代也不准随便杀牛,可是以王家的财力,弄点摔死的牛没啥难度,更何况牛肉羹也没多少牛肉。
老欧阳浑不在意,他尝遍了天下美食,这几道小菜却让老头子眼前一亮。
“美酒,美食,若是再有美女,便可此生无憾了!”
老夫子满是曾经沧海的感叹,不用问,这位也是风流学士,走马章台的好男儿。似乎觉得王宁安还小,当着他说这话,未免不够庄重,咳嗽了两声,低下头,奋笔疾书……“把酒花前欲问君,世间何计可留春……”
“离杯酒病两忡忡。倚枕梦无踪……”
“红楼昨夜相将饮……”
……
王宁安看着欧阳修笔走龙蛇,满心嫉妒。
人和人真是没法比,欧阳修填词,简直比喝凉水还容易,转眼之间,已经做了五首,还没有停下来的意思……而欧阳修日后还有个弟子,苏大胡子,作诗填词,比起他师父还要厉害,永远不要和天才相比,太容易自卑了。
王宁安干脆跑到外面,去找公孙策,商量接手酒坊的事情。
欧阳修到了沧州十天,醉了十天,填了十首词,加上一百坛美酒,送进了京城。贬官之后,庆历诸君子的声望非但没有受到影响,反而成了人人同情的好人、好官!
听说欧阳修进献美酒,还有十首词,一时间是洛阳纸贵,到处都是传颂之声。没等酒水进京,士绅百姓都被欧阳修的描绘弄得神魂激荡,迫不及待想要尝尝究竟是何等美酒,才能入欧阳修的法眼。
很快大家又听说,陛下降旨,其中五十坛专供大内使用,还有四十坛分别赏赐给两府相公,宗室重臣。
最后只有十坛,公开拿出来扑买,以示普天同庆。
赵祯更是亲笔提了“瑶池琼浆”四个字,作为酒名!
我的天啊,欧阳修推荐,皇帝背书,光是听名字,就尊贵无比!
谁不想尝一尝!
汴京上下,都陷入了癫狂,扑买当天,富商云集,贵胄驾临,包括好些留着大胡子的阿拉伯商人,将会场挤得满满的。
白玉酒杯,清澈美酒,倒进去之后,透亮如清泉,香气醇厚,侍女端着酒杯在人群前走过,就引来无数人口水流得老长。
“我出五十贯!”
一个华服年轻人先开口了,这位眼下没什么名字,可是在后世却大名鼎鼎,他就是曹皇后的弟弟,当今国舅曹佾。
“堂堂皇亲,就出这么点钱,真是抠门,我出八十贯!”石家的后生讥诮道。
“你也不怎么大方,我出一百贯!”高家的子弟也掺和进来。
在二楼的一个年轻人忍不住了,“谁也别和我抢,我出200贯!”他正是杨怀玉,
……
这帮公子哥,还有一大帮的富商,全都发了疯,不停加价,第一坛酒以三百贯的高价,落到了杨怀玉的手里。
大家都抢出了火气,第二坛被曹佾用五百贯的高价买下。
剩余的八坛都价格不菲,最后一坛子更是抬到了一千二百贯的天价!哪怕装的是黄金,也卖不上这个价钱啊!
当天夜里,京城上下,从宫中,到相府,再到杨府,曹府,面前都摆着来自沧州的美酒。
“老祖宗,这是孝敬你的。”杨怀玉恭恭敬敬把一杯酒送到了一位头发几乎都落光的老太太面前。
老太太接过酒杯,轻轻品了一口,许是年纪大了,好半天才伸出了大拇指。
“不算浪费。”老太太含笑,杨怀玉一颗心放到了肚子里,不用挨揍了。老太太突然注意到了酒坛上的字迹,“沧州,王家……莫非王贵老哥哥,还有后人在世?”老人家自言自语道。
第70章 小奸商
李白一斗诗百篇,醉翁酒醉词十篇!
人们喜闻乐见地把两位天才放在了一起,瑶池琼浆,顺便变得诗意起来,加上赵祯的垂青,贵气十足,还有一千二百贯一坛的天价,既富且贵,还带着格调高雅,简直是送礼行贿,杀人放火,居家旅行,装逼作秀的极品神器!
几乎一瞬间,瑶池琼浆超过了四川的鹅黄,跃升美酒榜的第一名,多少人手捧金银,想要尝一口而不可得。
据说黑市上甚至有人出到了3000贯!
就在所有人被这个数字砸晕的时候,赵祯又烧了一把柴火。
鉴于瑶池琼浆工艺复杂,产量极低,每年只产1000坛,其中500坛供应大内,另外500坛悉数标号,由户部主持,公开扑买,按照出价高低,获得瑶池琼浆的代理销售权。
这一道命令下来,不亚于火上浇油!
1000坛不过区区一万斤!
还有一半交给大内,剩下的500坛都有标号,等于是每坛酒都独一无二,价值无量!
再有,户部公开扑买,寻常商人哪能掺和进去,多半都是朝廷的勋贵宗室,还有士绅豪商,等到他们向外面转卖的时候,很多人估价一坛酒很有可能卖到一万贯!
新丰美酒斗十千,瑶池琼浆愣是贵了一千倍!
让不让人活?
所有百姓都瞠目结舌,望洋兴叹。不过以大宋的富庶,喝得起瑶池琼浆的人还是大有人在。
尤其是几大将门更是摩拳擦掌,想要抢下500坛美酒的代理权,不用干别的,光是卖酒,一年少说能赚百万贯以上,还有这么好做的生意吗?
一位六七十岁的老妇,带着一个不到二十的俊美年轻人,从杨府离开,直奔沧州而去……国舅曹佾更是直接杀向了皇宫,去找姐姐姐夫帮忙了。
各方为了一坛酒,都动了起来。
瑶池琼浆的大名出了大宋,甚至传到了辽国和西夏,辽国皇帝派遣使者,面见赵祯,奉上东珠两斗,赵祯回赐琼浆一坛。
酒比东珠贵!
辽国使者抱着琼浆回到了国内,辽国皇帝耶律宗真大怒,赵祯竟敢如此欺我!
他抓着满是宝石的腰刀,厉声咆哮,发誓要带兵南下,给赵祯一个好看,出兵之前,耶律宗真亲自掀开封口,要满饮一碗酒,立刻发兵伐宋!
哪知道一碗酒喝下去,耶律宗真当即醉倒。
第二天爬起来,御账外面已经聚集满了大辽的将领,义愤填膺,嚷嚷着要找赵祯算账。哪知道耶律宗真满怀感叹,泪流满面。
“朕有东珠无数,却只有琼浆一坛,若是南朝皇帝愿意,朕愿意用十斗东珠,换一坛琼浆啊!”
……
有了两朝皇帝认可,琼浆大名,势不可挡,不管是宋辽的商人,都摩拳擦掌,急不可耐要弄到瑶池琼浆。
许杰是祖籍幽州的商人,生意做得很大,可是从去年开始,原本的合作伙伴崔家被一举铲平,失去了货源的许杰陷入了经营困难,手上的毛皮药材卖不出去,又没有大宋来的烈酒,虽然家大业大,可是架不住坐吃山空。
许杰几乎一夜愁白了头,他不得不亲自动身,来到了大宋的霸州榷场,碰碰运气。刚到了霸州,他就得到了一个好消息,说是霸州有人贩售琼浆,只要500贯一坛。
“去给我弄来一坛子。”
“是,大少爷。”仆人跑出去半天,气喘吁吁,给许杰抱回了一个坛子。
许杰小心翼翼掀开了封口,浓郁的酒香扑鼻而来,令他精神为之一振!
果然是好酒!
他把酒水倒进碗里,看了一会儿,皱了皱眉,酒水中有些微不可查的颗粒,略微浑浊,喝了一口,酒气冲天,在嘴里就着了火!
真冲啊!
“这不是琼浆!“许杰摇了摇头。
仆人顿时跳起脚,大骂:“好个无耻的骗子,我去找他们算账。”
“别!”许杰想了想,让仆人取来两张貂皮作为礼物。
“去,找到卖酒的人,就说我想和他们好好谈谈,别吓到他们。”
仆人不明所以,还是照办了,这次轻车熟路,一个时辰,就把人带来了,许杰上下打量,对方穿着绸缎,可明显不太合身,脸上,脖子上,都是一片紫红,手掌粗糙,关节肿大,尤其是看人的时候,不自觉低头,眼神之中透着不自信……
“呵呵,朋友,不是经常做生意吧?”
对方一愣,连忙道:“做,怎么不做!做了大半辈子了!”
“大半辈子?那你怎么敢拿假的琼浆骗我?”许杰须发皆乍,怒道:“信不信我立刻向衙门告发,你就等着吃牢饭吧!”
他这么一发威,对方立刻怂了。
“别,别啊,我们是真的,真的……”
“呸,你当我喝不出来?这玩意也值上万贯?”
“俺不没卖一万贯吗?”对方嗫嚅着辩解着,许杰再三逼问,他终于说出来实话……原来他们是崔家的酿酒工匠,所谓瑶池琼浆,是崔家最新弄出来的一种烧酒,还没等上市,就被官府抄家,连酿酒的方法也到了官府手里。
他们知道一些酿酒的过程,会的却不全,为了混口饭吃,只能酿造一些,想要补贴家用。
“这位大爷,俺就是干活的,俺可啥也不懂啊,千万别把俺送进大牢,俺还有七八个孩子呢!”
“哼,你敢骗人,就要等着下大狱!”
许杰恶狠狠咒骂着,对方不停哀求,哭得稀里哗啦,许杰咬着牙恨恨道:“我这个人就是心肠软,受不得别人哭!这样吧,我给你一条活路,就看你走不走了!”
“走,走啊,俺都听你的。”
“你的酒我都要了,500贯给不了,50贯如何?”
“不成啊!”对方真的着急了,“酿这个酒麻烦着呢,要好些粮食,上百道工序,错了一点,就前功尽弃,50贯,俺还不如种地算了。”
许杰哼了一声,轻蔑道:“贪财不要命的东西,罢了,我给你80贯,你再敢多要,我立刻送你去衙门!”
“就,就给80贯啊?”这个人念叨了半天,低着头可怜兮兮的,最后只能点头,“成了,俺答应了,可是你要先付一半的钱,俺,俺不是信不着你,是,是俺没钱买粮食请人。”
许杰想了半天,“可以,不过我要尽快见到酒,一个月之内,给我送100坛过来。”
……
打发走了泥腿子,许杰简直要笑疯了!
这酒虽然比不上传说中的瑶池琼浆,可是够冲,够烈!关键还够便宜,契丹的牧民汉子没人能拒绝!
再说了瑶池琼浆有多少人见过,完全可以拿这个酒冒充。
80贯一坛子,到时候卖个几百贯,赚个几倍的差价,就像喝凉水一样,爽,太爽了!生意一下子起死回生了!
许杰兴奋地喝了个酩酊大醉,和他一样大醉的还有吴大叔——就是他扮演的卖酒的汉子!
“四哥,你知道不,当他说出50贯一坛子的时候,我差点就点头了!那个辽人简直傻透了,他还给加到了80贯,他哪知道啊,咱们一坛子酒,也就是800文的成本。卖了80贯,这,这是多少倍啊,我都算不过来了!”
吴大叔摆弄着几根粗糙的指头,笑得合不拢嘴。
……
醉翁欧阳修坐在书房里,同样感慨无限,王宁安就站在他的对面。老欧阳感慨道:“真是难为你怎么想出来的,把真东西当成假的卖!”
王宁安道:“可是假货卖出了真货四倍的价钱,神奇吧?”
“小……奸……商!”欧阳修从牙缝里挤出了三个字。
第71章 杨九妹
拉赵祯帮忙,当然要分给宫里一份,按照王宁安的设想,五成利润交给皇帝,三成给包黑子,能得到两成,他已经很满足了。倒是赵祯心有不忍,他不过是动动嘴,什么都没干,就拿了一半的利润,实在是不厚道。
而且王家拿了钱,也不是自己花,野狼谷的马场已经有好几百匹马了,还有一大堆的马怀了小宝宝,王家的压力不小。
赵祯是个仁慈的皇帝,甚至有些时候仁慈得过分。他只要了三成,将两成利润退给了王家,责令他们用来养马酿酒。
别看只拿了三成,也不是一笔小钱。
每年500坛瑶池琼浆,户部订的买扑低价是100贯一坛,可是看市面上的热度,还有各大家族的疯狂劲儿,1000贯都挡不住。
算起来几十万贯,甚至上百万贯的收入,三成就是二三十万贯,还不包括向辽国走私,那才是真正的大头儿。
一下子多了一笔飞来横财,赵祯能不高兴吗!
自然也就对王家另眼相看,别看王良璟只是一个都头,随时都能一飞冲天。此刻的王家就像是春天投入地里的种子,阳光有了,雨露也下来了,就等着时间一到,破土而出,茁壮成长。
一个月的功夫,吴大叔把第一批100坛酒送给了许杰。
这一百坛酒成色比起瑶池琼浆差很多,可度数一点不差,甚至更冲,道理也很简单,王宁安只是把本应该重新蒸馏的酒头儿放进了二锅头里,就让许杰乐颠颠以80贯1坛的高价,全部吃下。
瞬间,王家手上就多了8000贯!
“蛮子就是蛮子,真是笨死了!”欧阳发充满鄙夷道。
王宁安呵呵一笑,拍了拍小家伙的脑袋,欧阳发很生气,给了他一个白眼,“奸商!”
“丫丫的!”
王宁安暴跳如雷,“我可告诉你,这招不是我独创的,你爹就经常用。”
“王二郎,你胡说什么?”欧阳修吹胡子瞪眼。
“我可没胡说,醉翁,假如你得到了一对唐代的瓷瓶,其中一只完好无损,另一只稍微有些磕碰儿,怎么才能卖出最好的价钱?”
欧阳发转了转小眼珠,立马说道:“把坏的砸了呗!光卖好的,爹,我说的对吧?”
欧阳修哈哈一笑,“发儿,你恰恰说反了,应该把好的砸了,留下坏的。”
“那为什么?”
欧阳发不解。
欧阳修笑着走到了窗前,指了指外面的弯月,含笑道:“自古以来,写月的诗词,浩如烟海,提到太阳的却少之又少,即便提到,也是单调乏味得很,发儿,你知道原因吗?”
“孩儿不知。”
“月阴晴不定,圆缺变化,自然让人生出无数联想,而太阳永远都是红彤彤的,圆溜溜的,没有变化,也就没了想象。这古董和日月一样,太完好的东西,反而失去了遐想的空间,满满登登的,就,就像是胃里塞满了东西,再多的美食也装不进去了。厌了,倦了,哪里还会引人出高价啊!”
欧阳修感叹着,突然自嘲一笑,“老夫真是糊涂了,这么浅显的道理还想不明白,也难怪庆历新政虎头蛇尾,老夫是把书读傻了!”
老夫子感叹半天,还想要找王宁安聊聊心得体会,那小子却已经不见了。
……
王宁安很忙,酒水的生意终于做了起来,王家的收入一下子暴增无数倍,而且随着大量的荒地被开垦出来,种植高粱,王家的佃户也多了起来。
有了钱,有了人,扩充部曲,严格训练,就成了必然。
王宁安是不愿意吃苦练武的,可架不住王宁泽都跟着练,再说了强身健体也没坏处。王宁安只好咬着牙,天不亮就跟着大家伙绕着村子奔跑,增强体质。
到了下午,老爹还会把他叫过去,专门教给他剑法。练得不好,不给晚饭吃。王宁安觉得老爹是报复,是想借着练武重塑父纲,找回为数不多的父亲尊严!
奈何老爹的阴谋诡计,竟然得到了老娘,还有两个小坏蛋的极力支持!王宁安只好认命,天气越来越热,百十号汉子跑得满身是汗,脱去了上身的短打,露出发达结实的腱子肉,汗津津的,在朝阳的照射下,反射着金色的光彩。
每到这个时候,村子的百姓都要伸出大拇指,由衷赞叹一句:真是好汉子!
“不就是精壮一点,乡下人真没见识!”杨怀玉不屑道:“这样的,我一个能打十,二十个!”
“吹牛!”在杨怀玉的对面,有个十六七的小丫头,她撇着小嘴,不屑道:“你连我都打不过,不信咱们比比!就让姑太作证。”
小丫头说着,看向了坐在中间的老妪,她头发花白,满脸皱纹,可是腰板笔直,目光锐利,两个小辈争吵,她丝毫没有在意,反而缓缓道:“村子里的百姓说,他们每天都练啊!”
“这有什么稀奇的!”杨怀玉依旧不屑。
老妪突然脸色一变,怒斥道:“亏你还是杨家子弟,我问你,杨家的部曲几天练一次?”
“三,三天。”杨怀玉嗫嚅道。
“你还知道!”老妪不客气道:“每天一练,不光要有毅力,还要有财力!要吃肉,要药水浸泡手脚,不然练不了一个月,人就废了。他们已经练了三四个月了!”
“姑太,很了不得吗?”小丫头战战兢兢问道。
老妪深吸口气,“当年父亲战死,你们太爷爷执掌杨家,差不多十年之间,咱们家的部曲,包括家人,都是每天练功,我这身本事,也是那时候练出来的。”老妪想起了年轻时候的光景,充满了感慨。
“当时咱们杨家上下都憋着一股劲儿,要给爹爹报仇雪恨,要恢复燕云。可是自从你们太爷爷去了,杨家的子弟就懈怠了,就把报仇给忘了,几十年下来,杨家的威名不在,我,对不起爹爹,也对不起兄长啊!”
老妪抹了抹眼泪,杨怀玉却满心不在乎,都过去一个甲子了,还什么仇不仇的,朝廷都和辽国讲和了,皇帝换了好几个,再耿耿于怀,岂不是自讨没趣!
再说了,朝廷上谁还说恢复燕云?那些相公们都不停告诫皇帝,要口不言兵,要休养生息,陛下都能给西夏岁币,祈求和平。杨家世代富贵也就够了,还想什么有的没的……
杨怀玉满脸的不以为然,老妪越发失望,可是人家是小辈,跟着自己出京,总不好说得太重!
老妪站起身,也不骑马,背着手,直奔土塔村。
杨怀玉和那个小丫头连忙起身,跟在后面,眼看邻近村口,是一片巨大的打谷场,秋收时候用来晾晒粮食,现在就是大家伙的演武场。
跑过的部曲简单擦拭身上的汗水,将外衣穿好,整理干净,神色肃穆。大家伙站成整齐的队列,包括小家伙王宁泽在内,都鼓着腮帮,庄严无比。
在打谷场的中间,摆放着一面褪色的旗号。
“跪!”
王宁安低沉的声音喝道,所有人瞬间单膝点地,腰背挺直。
“你们还记得雍熙北伐吗?”
“不敢忘!”
“你们还记得陈家谷口吗?”
“不能忘!”
“你们投军是为了什么?”王宁安继续问道。
“报仇雪恨,扫平辽寇!”
“报仇雪恨,扫平辽寇!”
“报仇雪恨,扫平辽寇!”
整齐的喊声,在耳边回荡,老妪听到这话,瞬间泪水涌出,默默跪向战旗,伏地不起。
第72章 杨家枪
一支成功的军队,不能光靠着封妻荫子的吸引,至少还要有些高尚的东西,能激励人心,鼓舞士气。
每天三次,面对老祖宗留下来的战旗,王家部曲要一起呼喊口号,在那一刻,所有人的声音汇聚在一起,声震云霄,从彼此身上,汲取着力量,他们就是团结一心的集体。
大家伙习惯了不觉得什么,可是在外人看来,却无比震撼。
杨怀玉的白脸瞬间红了,然后紫了,最后变成可怕的黑灰色,他不停颤抖,眼神之中,全都是惶恐、战栗和不安。
雍熙北伐,陈家谷口,正是杨无敌战死的地方!
身为杨家的子孙,他居然要靠着外人的提醒,才能想起来,惭愧,真是惭愧!简直无地自容!他好想眼前是一场梦,用力掐自己的大腿,钻心的疼痛,提醒杨怀玉,这就是真的。他还不相信,不停掐着,把肉都掐紫了,他真希望不再疼痛了,这样他就可以自欺欺人了。
可疼痛依旧钻心刻骨,杨怀玉双膝弯曲,跪在了地上,流下了羞惭的泪水。
老妪缓缓站起,看了看杨怀玉,微不可查地摇摇头,大步走向了打谷场。
……
“王家的好儿郎,让老身领教一下你们的功夫!”
老妪说完,身轻如燕,已经冲到了部曲的前面,她伸出双臂,两个大汉应声而倒,部曲们急忙迎战,却没有一个能在老妪面前走过一个回合,她出招快如闪电,又狠又辣。打得部曲们东倒西歪。
只是令人奇怪,老妪并没有打要害的地方,挨了一拳,中了一脚,大家很快爬起来,再度加入战团,打得不亦乐乎。
这个老妪究竟是谁呢?
她可不是别人,正是杨无敌的老闺女,小名九妹,人称杨九妹。自从大哥杨延昭死了之后,杨家第二代只剩下她一个,平时她全部的心思都在老娘身上。
戏曲之中杨业的夫人是著名的佘太君,其实在真正的历史上,杨业的夫人姓折!没错,就是大名鼎鼎的折家!
杨家能长盛不衰,维系了几代人,原因就在折老太君身上,若是没有她,只怕杨家就会落得王家一般,星落云散。
在数月之前,赵祯赐下了“世代忠良”的御笔,沧州王家,重新出现,接着天价的瑶池琼浆,把王家推到了风口浪尖。
杨家终于注意到了,折老太君已经年近百岁,当年的老人尽数凋零,想起和丈夫并肩作战,一同殉国的王贵,折老夫人感慨万千,才派了女儿亲自来到沧州探查。
……
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
杨九妹感慨万千,杨家几十年过得太安逸了,除了大哥杨延昭,还能继承父亲的勇毅,其余的子孙,越发不堪,除了祖宗荫庇,什么都不剩。
想到这里,杨九妹能不怒火中烧吗?有些时候,她也在安慰自己,天下的将门不都是如此,老祖宗牺牲,就是为了后代人能安享富贵荣华吗?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当看到王家部曲的一刹那,杨九妹真想钻进地缝儿里,再也没法自我麻痹了。原来还有人没忘,还有人在坚持着,即便只有百十号,震撼不言而喻!
王家老祖宗和父亲一同战死,其后王家颠沛流离,几代人默默无闻,可是他们还牢记着祖宗的仇恨。比起安乐窝里面,喝着蜜水长大的杨家人,真是羞愧欲死。
杨九妹奋力一拳,打倒了最后一个部曲,大声喝道:“刚刚是杨家拳法,下面老身演示杨家枪法,你们都看好了!”
说着,她夺过一条长棍,充作花枪,没有太多花哨的招式,每一下都扎扎实实,却又一往无前,势不可挡。
真不愧是杨无敌的枪法,就是厉害!
杨九妹毕竟年纪大了,又和人打了半天,一套枪法演示完毕,已经气喘吁吁,浑身都是汗水。
“姑太!”
小丫头和杨怀玉急忙跑过来,搀扶着杨九妹。
“姑太,没事吧?”小妮子焦急问道。
杨九妹喘着粗气道:“一把老骨头,真是不顶用。”
杨怀玉却不满道:“姑太,咱们家的拳法枪法,怎么好在外人面前施展。”
“你给我闭嘴!”
杨九妹突然凶神附体,厉声呵斥。
“杨家枪法,是上阵杀敌的,试问杨家上下,还有哪个男儿能记得祖宗血海深仇,想要杀敌雪恨?你们不配杨家枪,老身是不想明珠蒙尘,不想咱们家的好东西失传了!你懂吗?”
情绪激荡之下,杨九妹口不择言,把杨怀玉骂了一个臭头儿。
“原来是杨家的人!”王宁安暗暗点头,说起来两家也算是有些渊源,以往王家人提到杨家,多少有些不平,同样是有功之臣,为国捐躯,一家荣华富贵,一家凄凉萧索……只是如今王家重新向上攀爬,看杨家的态度也平和了许多。
王良璟赶过来教授武艺,正好看到了杨九妹和自家的部曲比试。以他的眼力,当然知道杨九妹是有心提点,不想伤人,索性就等到杨九妹演示完毕,才疾步上前,躬身施礼。
“晚生王良璟,拜见前辈。”
杨九妹看了看对方,三十出头,身高臂长,肌肉扎实,彪悍矫健,是个好汉子!
“我爹是杨业,你是王伯伯的……”
“曾孙。”王良璟干脆答道,他又把王宁安叫了过来,虽然王宁安很不情愿,依旧要尊杨九妹一声“姑太”。
杨九妹很高兴,拉着王宁安的手,笑着问道:“可练过武术?”
王宁安不好意思道:“只练了几个月,学点护身的剑法。”
杨九妹把脸一沉,“光会护身可不行,要能杀敌,把你的宝剑给我,老身教你两招。”
王宁安有些迟疑,可是架不住杨九妹的热情,他只好把腰里的软剑抽出,送到了杨九妹的手里。
杨九妹还没说话,一旁的小妮子突然惊呼起来。
“姑太,他的剑怎么和我的一样?”
说着小妮子也抽出一柄一尺多长的宝剑,只是剑柄处是一只展翅欲飞的凤凰。杨九妹看在眼里,大吃一惊,努力追忆着说道:“我听大哥说,当年王伯伯教给爹爹一套护身剑法,爹爹效仿王伯伯,铸造了一柄软剑,后来传给了大哥,又辗转落到了你的手上……对了,这柄剑是王伯伯留下来的?”
“是他老人家的,只是来历有些故事……”王良璟把前段时间伏击辽国士兵,抓了韩千寿,拿回祖传宝剑的事情说了下。
杨九妹听在耳朵里,越发震撼,身形竟有些踉跄。
两柄宝剑,杨家世代传承,最后竟然没有男儿担得起,沦为女子闺房玩物。而王家的宝剑流落辽国,隔了一个甲子,后辈子孙又给抢了回来,还击杀了上百名辽寇。
越是对比,差距就越明显,杨九妹只剩下浓浓的羞愧。
“你们家还有谁在,老身想去拜会。”
王良璟急忙道:“我奶奶还在。”
“噢?快带我去看看老嫂子。”
人世凋零,还剩下的老人实在是太少了,杨九妹见到了王老太太,两个人当年只有一面之缘,那时候王老太太是嫁入王家的新妇,杨九妹还是四五岁的黄毛丫头,时隔多年,一个个垂垂老矣,一个也是满脸皱纹。
两位老人见面,提到了这些年的过往,就打开了话匣子,滔滔不断,提到了这大半年,王家的变化,杨九妹越发感叹。
“老嫂子,什么都不如子孙有出息,你有福啊!”杨九妹一边感叹,一边说道:“正好我在沧州住些日子,把杨家的枪法都教给他们,也不算埋没了东西,我也对得起爹爹和大哥的在天之灵了。”
第73章 爱读书的杨姑娘
王老太太可不敢轻易要人家的枪法,连忙拒绝:“使不得,使不得啊!”
“唉,老嫂子。”杨九妹叹口气,“说句掏心窝子的话,这些年杨家丢人啊!自从我大哥去世,家中便没有了顶梁柱,子孙架鹰溜狗,赌钱生事,甚至眠花卧柳愈发,没有规矩,早就忘了祖宗的大仇。看到了王家的部曲,我真是惭愧,为了不让杨家枪法埋没,只有留给王家!”
……
杨九妹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干的,休息了一天,她就把杨家枪法,一共三十六路全数教给了王良璟。
别看王良璟笨头笨脑的,学起武艺可是灵性十足,没有几天的功夫,就把杨家枪法炼出了三四分的火候,连杨九妹都大感意外。
相比之下,王宁安就逊色太多了。
他被杨九妹叫去,教了几手软剑的招数。
软剑不同于重剑的大开大合,讲究以巧取胜,招数奇诡,往往从不可思议的方位发出攻势,防不胜防。一柄软剑在杨九妹的手里,简直就是一条凶狠灵巧的毒蛇,可到了王宁安的手里,就成了软趴趴的蚯蚓,练了几天,一点进步没有,还险些把自己给伤到。
“就这么点本事,还想扫平辽国呢,真是吹牛皮!”杨怀玉毫不客气,讥讽着王宁安,他被姑太怒斥了,心里的怒气都算到了王宁安的头上,看着他笨拙的样子,杨怀玉心里乐开了花。
“哥,我觉得你是不对的!”
小妮子板着脸,郑重说道。
杨怀玉一瞪眼,“曦儿,你怎么帮着外人说话,姓王的功夫就是不行吗!”
“姑太早就说过,战场上有力用力,没力要用智。我看王二郎能消灭上百辽兵,人家脑子聪明着呢!”
杨怀玉更加不屑,“聪明?连几手简单的招式都学不会,根本是个废物。”说完之后,杨怀玉大摇大摆,出了王家,到了对面的摊子。
在王家的经营之下,土塔村比起以往繁荣了许多,街边也有买东西的摊位。
一大碗面条,浇上浓浓的肉汤,配着大肉片和青菜,是所有人的最爱。就连杨怀玉也不得不承认,土塔村的猪肉比起京城的还要好。
肥嫩多汁,入口即化。
配上热气腾腾的面条,比什么山珍海味都好吃。
这也算是土塔村唯一吸引他的东西了。
真不知道姑太脑子里想的什么,连家传枪法都能教给别人,最可气的是对方才是个都头而已,蝼蚁一般的东西,也值得这么抬举!真不知道姑太是吃错了什么药。
……
“怀玉那个孩子,真是骄纵坏了。”杨九妹劳累了一天,用热水泡着脚,低声叹气。
小妮子杨曦蹲在地上,乖乖给姑太洗脚,一声不吭。
“丫头,你说王家谁是主事的?”
杨曦愣了一下,“还能是谁,王叔叔呗。”
“错了!”杨九妹感叹一笑,“这几天我旁敲侧击,打听了不少消息。王家真正能咸鱼翻身,靠的是王宁安。别看那小子年纪轻轻,可是他有内秀,早晚不同凡响!”
杨曦强忍着笑,低声道:“大哥可是说王宁安连几招剑法都学不会,是个废物!”
“呸,我看他才是废物,自己就是个半吊子,还有什么脸笑话别人!”杨九妹感叹道:“武功对王宁安来说,不过是装饰而已,他的本事可大着呢!你知道不,最近京城最流行的《三国演义》就是他写的。”
“啊!”
杨曦真的吓到了,“姑太,他才多大啊?”
“我大宋不乏神童,光是会著书不算什么。关键是书中智计权谋,勾心斗角,几百个历史人物,驾轻就熟,丝毫不乱。光是这份心智,就让人赞叹。老身拉着他教两手本事,其实是想结一个善缘,杨家真的衰败了,不能不留一手了……”
杨曦从小到大,都生活在杨府,无论多大的风雨,都不会影响到她的身上,她一直快乐得像小鸟。
这一次姑太只带着大哥出来,是她偷摸乔装,堵在十里亭,硬要跟来,见见外面的风光。可一路上她却不止一次见姑太感伤哀叹,莫非杨家真的出了问题?
杨曦想要再问几句,杨九妹却没了心思,懒懒靠在枕头上。杨曦只得从姑太的房间里出来,外面已经是星辰闪烁,皓月当空。
阵阵夜风,送来花香,少女心中有事,显得烦躁无比。她没有回房,而是信步闲游,不知不觉,走到了王家的后院。
借着月光,她能清楚看到,月色之下,一个少年正在练着剑法。
是王宁安!
杨曦认了出来,王宁安正在一遍一遍练习,杨曦微微摇头,这套剑法她在七岁的时候就学会了,明显看得出来,王宁安练得死板生硬,一点灵性没有,他果然不适合练武。
就是这么个少年,居然值得姑太去巴结?他有什么了不起!
好奇之下,杨曦不走了,留心观察。
王宁安全然不知道有人看着自己,他还是一刻不停,不断挥动宝剑。不得不承认,他在武功一道,实在是天赋有限。但是王宁安有自己的主意,他需要的不是冲锋陷阵的本事,能保住自身安全就好。
王宁安渐渐把功夫都放在了拔剑上面,尽可能更快,更熟练,哪怕只有一分一毫,也值得付出百倍的汗水。
一击必杀,既然繁杂的东西学不会,不如就来简单的,王宁安坚信熟能生巧,只要足够快,就能要了对手的命!
他忘情练着,一次次拔剑,越来越快……杨曦渐渐凝重起来,她很有武功天赋,杨家年轻一辈的人中,功夫最好。
她不由自主设想,假如自己站在王宁安的对面,突然拔剑,自己能不能躲开?杨曦估计,至少有九成把握,可还有一成啊,也就是说,这个武功天赋平平的少年,竟然能威胁到自己,真是不可思议!
……
杨曦越发觉得王宁安不一般,生怕自己暴露,她悄悄离开。走到了一半的路,向左是卧房,向右,是王宁安的书房,她路过两次,却没有进去过。
想到王宁安的特殊,少女好奇心越发强烈,竟然鬼使神差,溜到了王宁安的书房外面,顺着后面的窗户,翻进了屋子里。
书房不大,只有两间,一张硕大的书桌,上面凌乱地摆着一些纸笔,在书桌中间,有一摞文稿。
杨曦对天发誓,她不是有意要看,只是扫了一眼,封面上写着“吴越春秋——西施传”。
居然是四大美人之一,小妮子好奇心越发强烈,捧起书稿,浏览起来。谁知这一看可不要紧,杨曦一下子就迷住了。
沉鱼美人,只不过是山村少女,欢快纯洁,天真烂漫——恰逢越国战败,范蠡寻来西施,苦训三年,送给吴王夫差。
年轻的西施被范蠡的优雅风度打动,也相信了范蠡所言,等到灭了吴国,就会接她泛舟西湖,做一对神仙眷侣。
西施相信了范蠡,她用尽自己的美貌,去欺骗夫差,去扰乱吴国,她终于成功了,吴国灭亡,吴王夫差自刎宫中,临死之前,夫差告诉西施,他早就知道她是越国的奸细,却不忍见她受委屈,唯有百依百顺,以江山酬美人,但愿西施能得偿所愿……夫差死了,西施为了他流下了泪水。
西施又满怀期待,等着范蠡前来,履行当初的诺言。可是西施等来的是范蠡手持白绫,让她自缢,以免再祸乱越国江山……
“好一个无耻的范蠡,好一个可怜的西子!”
杨曦愤然而起,此时门被推开,王宁安赤着上身,从外面走了进来……
第74章 一怒拔剑
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身体远没有成熟,王宁安的个子很高,肌肉还没跟上来,有几根肋条都能数得清。他又不是那些年纪轻轻,就调戏丫鬟,昏天黑地作死的贵公子,实际上,王家只有两个老妇,帮着照料老人起居。
练武回来,王宁安想冲个澡,然后赶工一点东西,准备休息。
哪知道书房里竟然多了一个人,还大声尖叫。
“登徒子!臭流氓!”
“拜托,这是我的书房,你还是小贼呢!”王宁安接着蜡烛的光,看清楚了对方的面容,正是随着杨九妹一起来的小妮子,貌似叫什么杨曦。
杨怀玉对王家人的不屑,王宁安清楚,只是懒得和不知道几世祖一般见识,连带着对他的妹妹也没有好看法。
“信不信我喊人抓贼了?”
杨曦吓得不轻,大半夜偷偷潜入别人的书房,还被人家堵了正着,简直羞死了人。小姑娘的脸蛋瞬间就红了,跟大苹果似的,又羞又愤,眼泪在眼圈来回直打转,一副梨花带雨的模样。
王宁安看得也是头皮发麻,“喂,你没安什么坏心思吧?要是没事,你赶快回房吧,我,我就当不知道。”
杨曦迟愣了好半天,王宁安都想去叫人了,小妮子突然跳起,捂着脸就跑了。
“连句道歉都不说,真是惯坏了!”
王宁安气哼哼坐到了书桌前面,一见自己的书稿被弄得十分凌乱,他更生气了。跑自己面前耍大小姐脾气,我可没心思惯着你。幸好书房里没有什么关键的东西,不然非让那个臭丫头付出代价!
整理了一会儿,王宁安继续动笔,润色小说。
《三国演义》算是一炮而红,没有给他带来实际收入,但是却带来了泼天的名气。王宁安觉得要趁热打铁,一来能刷声望,二来出版书籍的利润也不小。而且王宁安还有更深层的算计。
日后王家要向着将门发展,而眼下文贵武贱,话语权都垄断在文人手里,武将不断被抹黑攻讦,连反击的空间都没有。
假如经营出版业,有了庞大的读者,就可以借助小说灌输一些观念,日后甚至能弄出报纸,替将门摇旗呐喊……当然了,那都是长远的打算。
暂时先把第一批想出版的书弄好,王宁安觉得,宋代出版业算是发达,可是同网络时代是没法相比的。
在全民创作,小说如山的环境下,随便给猪脚找点麻烦,那就是“虐主”,要遭到口诛笔伐。
可是在纸质出版的时代,书籍获得相对困难,越是悲剧,就越容易震撼人心,留下更深刻的印象。不用太往前算,就是那些经典的武侠,有多少到了最后猪脚也不是最厉害的人物,有自杀的,有被戴绿帽子的,有残疾的,有孤苦一生的,有师徒反目成仇的……总之悲催凄惨,不同时代,就要有不同的作品,去迎合读者的心态。
王宁安思前想后,选择了三个悲剧,三位美女,西施、虞姬、杨玉环。写西施被范蠡利用,自缢身死,绝美的容颜化为鱼儿的食物,香消玉殒;写虞姬爱得热烈,爱得真挚,像是火一般的奇女子,在垓下九里山,为项羽歌舞一曲,御账自刎;写杨玉环,辗转李唐皇室,委身年纪老迈的李隆基,耳鬓厮磨,甜言蜜语,说什么恩爱的夫妻世世生生,马嵬坡下,将士逼宫,梨花树,妃子吊死,洁白的花瓣落满她的衣衫……
王宁安一边润色修改,一边练习武艺,还要督促瑶池琼浆的生产,春耕快到了,高粱的需求量大增,必须多种高粱……
忙忙碌碌的,杨曦跑到书房的事情,被他抛到了脑后。杨九妹盘桓了十几天,杨家枪也都教的差不多了,她告诉杨怀玉和杨曦,过几天就回京城。
杨大公子自然是欢呼雀跃,樊楼的姑娘们,等着杨公子去疼惜你们啊!比起大哥,杨曦就显得愁苦多了,这几天她吃不好饭,睡不好觉,小脸都瘦了一圈,显得眼睛大大的,好不可怜。
她枯坐了半天,终于咬了咬牙,又到了王家的后院。
王宁安依旧在练习拔剑,相比之前几天,他的速度明显快了许多,杀气也更加强烈。杨曦看得目瞪口呆,扪心自问,如果王宁安突然发动,她躲过致命一击的可能不超过七成,真是个厉害的家伙。
小妮子目瞪口呆的时候,王宁安已经收了宝剑,从后院出来,正好看到树下的女孩,顿时一愣,这个妮子怎么回事?一点规矩也不懂,怎么又跑来偷看,莫非她看上了自己了?不可能啊,她可比自己大了好几岁呢?难道她喜欢姐弟恋?
王宁安一阵恶寒,“杨姑娘,你怎么在这?”
语气带着质问,杨曦一惊,王宁安已经到了她的面前。
“我,我……”小妮子低着头,越是焦急,就越是说不出话来,急得直跺脚。
王宁安反倒有些不好意思了,没准是白学了杨家的功夫,她的心里不痛快,想要找回来。“回头我让我爹把王家的武功录一份奉上,放心,我们不会占你们家的便宜。”
王宁安正要走,小妮子真的急了。
“不是,我,我想,要,要《西施传》的文稿。”
王宁安万万想不到,竟然是要看小说,他反倒不知道说什么。杨曦鼓足勇气,跑到了王宁安的面前,明亮的眼睛充满了认真。
“我,我偷看了你的书稿,对不起……可是,你,你写的太好了,能不能,借我看看,只要几天就行!我保证绝对不弄坏了,也不告诉别人!”杨曦说完,忙闭上了嘴,生怕心脏跳出来,除了家人之外,她还没有和陌生男子说这么多话,又是开口求人,难免紧张不已。
王宁安愣了半天,突然笑了起来。
“原来是为了这个啊!我当是什么事呢!”
他大方说道:“正好我写了三部话本,还愁没人给我长长眼。”
杨曦受宠若惊,跟着王宁安,亦步亦趋,到了书房。王宁安一口气把《西施传》,《霸王别姬》,《长生殿》三部书都捧了出来。
卖书当然要了解市场,大宋最大的市场就在汴京,这些年市面上的话本小说绝不在少数。据王宁安所知,好些知名的文人都写过话本赚钱。
比如欧阳修就干过,当然他们都是在入朝为官之后,才开始写话本。自然不能用真名,以免被言官弹劾,或许笔名就是源起这个时候……
王宁安想去求助欧阳修,可这三本书明显是针对普通市民百姓,当然也包括深闺女子,杨曦更合适。
果然,小妮子捧着三本书,如获至宝,回到房中,看得一会儿哭,一会儿笑,泪水不停掉落,真不愧是水做的。
转眼又是三天的功夫,杨九妹正式告辞离开。
“姑太,我,我不行走了。”杨曦鼓足勇气道。
“不走了?”杨九妹不解道。
“你为什么要留下?”
“为,为了……总之,我不想这么快回去。”
小妮子眼神恍惚,手指不停搓着衣角,显得局促不安,欲说还羞!哎呦,可不是,小丫头都十六七了,也该找个人家……莫非她?
杨九妹突然心领神会,呵呵道:“我要回去跟娘说说,你们留在王家,多亲多近,挺好的。”
杨曦大喜过望,她没有听出姑太的弦外之音,只觉得能留下来看小说,提意见,一同修改,是最幸福的事情。
可是杨怀玉却不干了,什么叫“你们”,莫非我也要留在沧州?
“姑太,我,我为什么要留在王家?”
杨九妹的脸瞬间沉下来,“没错,王家值得你学的地方太多了,留下来好好涨本事!”
“哇呀呀!”杨怀玉简直要爆炸了,他一把抽出了佩剑,“姑太,我这就去和王宁安比试,看看他有什么本事能教我?”
说完,杨怀玉就冲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