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阿长的手艺(加更)
冯时夏看着两人交流了几句,“肚仔”还是要走,暂时叫住了人,从厨房拿了大碗盛了骨头萝卜汤,又拨了一饭碗的猪肝,用小篮子装了递给他。
“阿元,夏夏真好!对你好,还对我好!”小豆子为这碗喷香的汤不要钱地夸赞着。
“嘿嘿~”于元十分赞同小伙伴的认知。
“豆子——阿元,在家吗?豆子在不在这啊?”声音越来越近了。
“呀,我得走了!”小豆子慌了,提着汤菜也不敢跑,几乎用尽全力喊出来,“娘,等一下,我就来了!”
三分钟后,院外。
“咋叫你又不应?昨天刚说的就忘了,是不?”
“没有呢,刚刚……在屋后,离得远,没听清。”
撒谎都是为了阿元啊。
“你又提的啥?”
“于大哥煮了好多好多汤,说吃不完要坏掉的,让我帮忙吃一点。”
确实煮了好多,不算说谎的。
“阿长今天还在家?”
“唔……嗯……在的。”支支吾吾地应着,眨眼又转移着话题,“娘,今天家里做了什么啊?怎么是你来,姐呢?”
院内桌旁的两人也重新坐上桌前吃饭了,虽然大骨上没有肉,里头的骨髓却还在的,冯时夏给小家伙用筷子捅到饭碗里,示意他吃。滑溜溜的比不上肉,但入口即化,也很香。
骨汤因为炖的时间够长,醇厚得很,虽然没有放油,但上面却飘了一层油花,喝进嘴里,从舌尖到喉头一路都是满足,连带里头的萝卜也有了肉味。
花了大量时间处理的猪肝也没有什么异味了,两样菜下锅配合的时间好,虽然没有加淀粉,猪肝也嫩生生的,一点也不老。自己吃着也觉得行,如果是铁锅炒的,再带点焦香就更棒了。
看小家伙尝了不仅没有皱眉,筷子也伸得勤,说明这做法也成功了,关键菠菜炒猪肝这菜也大有营养啊。
于元是自从和大哥搬出来后,基本就没怎么吃过正经的炒菜了,哪怕冯时夏的炒菜水准算不得惊艳,但对他来说,都已经是了不得的味道了。
他现在每到吃饭的时候,都会格外想大哥,如果大哥也在,三个人在一起这样美美地吃一顿饭该多好啊!
匣子里的小石子还有两颗,大哥还得两天才能回来呢。
小豆子家的饭桌上,这会也正夸赞着。
“今儿是什么日子?又是骨头又是猪肝的?还真挺香的,将锅里的都盛出来吧,这点哪够吃?”当家的男人发话了。
“今儿哪是什么日子,大家都在屋头,谷子也没回来,变也变不来。”一干瘦老太回道。
“你倒是美着呢,还不够吃,家里哪有那闲钱吃这些。”掌家女主人没好气。
“那?”男人摸着头憨笑。
“这些是于大哥特意给豆子盛回来的。”小姑娘抢在自家小弟开口前美滋滋地解释着。
“欸?没想到阿长还有这手艺?但豆子总拿他们的多不好意思,他们也难得吃顿好的。”男人严肃地表态。
“你们平时多顾着阿元就是,我们住得近,你不收着,阿长那孩子反还不放心。”老人心里有着成算。
“是这个理。”女人也赞同。
“上次我让豆子也给阿元送鱼了。”小姑娘补充道。
“嗯……唔……送了呢。哇,真的好好吃啊!”小豆子偷偷嚼着猪肝,又喝了口汤喟叹着。
“你呀——”女人点着小孩的头,也尝了一口猪肝,“味道是不错,你看这配料放得,都赶上做席面那等讲究了。”
“阿长手艺还真挺好,说实话,让你来,一样的东西可不一定能做出这味道。”男人尝了口汤,也没吃花生米,瞬间就醉了。
“好吃就多吃点,哪来那么些歪理说的。”见儿媳眼睛都快瞪出来了,老人忙打圆场。
“嘿嘿~”小姑娘见爹惹娘生气了还犹不自知,窃笑着。
只有桌上的小豆子一心一意地埋头呼噜着夏夏做的美味。
饭后,冯时夏两人将院子里晾的东西都翻动一遍,还是觉得晾衣服什么的还得重新想个办法。院子里就一个低矮的木杆,刚好够小家伙晾些小衣服的,大人的衣服还得折起来放,这会就是。
屋子里用来搭衣服的架子老是搬来搬去也不方便,现在晾着被子也显得短了。用长凳子架起来晾褥子就更麻烦了。
得重新牵根绳子或支根晾衣杆。绳子自己是买了,但屋前既没有足够的房檐遮盖,也没有合适的梁柱来栓绳子。院子里更没有固定的地方,树倒是有两棵,但离得太近又还太小。
晾衣杆要撑起来也得做支架,如果跟那低矮的一样插进地里用分叉架起来横杆,自己这种承重的,不仅得找两棵至少手臂粗的树,还得挖两个至少半米深的坑。考虑到得满足同时晒被子和衣服的需求,两棵还不一定够。
这在没啥伐木工具的情况下,该是多么困难的事,还得从山上去枝除叶地拖下来。
横杆也是,细的树通常都不高,做横杆宽度就不太够,晾衣服可以,晾被子就勉强了,而且得剥皮打磨,不然粗布衣服哪怕勾不坏,风吹雨淋晒一晒,上面全是脏树皮屑。
这是真的麻烦,能省点事就好了。
直接绑绳子的话,晾被子时,绳子上受力不会均匀,这点深度的立杆,支撑力肯定不够。
冯时夏在脑子里使劲回想其他的晾衣杆,脑子里一下闪过姥姥家的屋檐下,从房梁两端垂下两段绳套,中间悬吊了一根竹竿,正好用来晾衣物。
这儿屋檐窄不适用,竹竿却可以用。它不用怎么打磨,细长结实又轻便,这些需求都能满足现在这种情况。而且竹子还不是实心的,砍起来省很多力气,搬运也近得多。无疑,无论从哪方面看它都是最好的选择。
如果横杆选用竹子,支架干脆也直接用竹子,虽然没有可固定的树杈,但多砍几根可以做成三角支撑,不用挖地还能移动或者收起来。
说起来,固定支架虽然只需要杯口大的洞,但这里又没有铁锹或专门的钻孔机直接打下去,直接用锄头挖至少也得挖出水桶宽。今天刚试过,是真的费力气,更别说院子里的地还是夯实过的,挖起来可不容易。
用竹子就都方便了,只需等会去竹林找笋时顺带砍几根竹子回来便是。斧头小家伙家里估计是有的,后棚里整齐的木柴能证明,只是得找一找。
第103章 手艺人的一下午(一)
冯时夏在堂屋翻找了半天只找着把锯子,这东西更适合切割平放的物料,想用来砍树不是不能用,但就很麻烦了。
她犹不死心地非要找着那把斧头,后来在后棚柴堆后的角落里看到了藏起来的砍刀,这就比斧头更好用了。
不过想想小家伙家人把这些刀具放得隐蔽些也是有道理的,如果被小家伙取了不小心伤到自己了,可就难受了。
只是真不知那明明细枝末节都彰显着关心的人究竟为何放小家伙一人。
她打算一个人去的,提了篮子过去装笋,小家伙却拎着出行必备的小篮子和小锄头要跟上来。想着“肚仔”没在,他一人可能无聊,便也同意了,将主屋门都锁了,掩上厨房门,两人又往竹林去了。
这回有经验了,小家伙一进竹林就独自溜达开了,上次探过一圈,这竹林也没有特别危险的地方,只是担心蛇出没,便仍旧只允许他活动在视野范围内,并再次“叮嘱”要敲打灌木深的地方。
挖了早上看到的那颗笋,周边也暂时寻不到了,冯时夏便将重心放到砍竹子上,考虑着承重和使用的轻便性,她在入口处隔着距离选了几根手腕粗细的。
砍树也是有讲究的,一刀下去,如果角度没找好,自己手给震麻了,可能树都没个口子。
幸亏竹子是空心的,只要砍外边一圈就行了,甚至只需砍半圈,斜踹几脚,也能给折了。
枝枝叶叶的,可以拿回去捆个扫把或者当柴火,她也不浪费,先在林子里都给处理好了。
“阿元。”
这边专注地在干大活,于元因为没找着上次的那些细长的笋,不知不觉就溜出了冯时夏要求的范围,却碰见了一个很久没见的人。
于娟是被她娘从昨天说到现在,逼得没办法了,才到这林子里来的,这会撞见正主,尴尬得很,为了自家娘亲那点隐秘的小心思。
起先还要求她过来直接向阿元讨要干笋的,十二岁的小姑娘已经很有羞耻心了,她更是早早知事了,可没这个脸。
自己这个堂弟从小跟在她后头,几乎是她做什么,他也跟着做什么的,比自己亲弟弟跟自己呆的时间都要长。
她虽然自顾不暇也照顾不到对方太多,但那么长时间两人的互相陪伴,还是很有些感情的。
为了应付她娘,她也只能退而求其次,选择自己来挖。但林子里已经找不到几个了,回去肯定又是一顿骂,她打算等会再去山里那几处看看有没有。
“娟子姐,你也在这啊?”于元却有点高兴。
“嗯,娘想吃笋了,我就过来找找。我……大哥在家吗?我去跟他说说。”于娟红着脸解释道,恨不得扔下篮子跑,却又只能想办法去弥补,自己偷着来还是做错了。
“大哥还要两天才回来的。哇,娟子姐好厉害啊,找了这么多,我一个也没找到呢。”于元羡慕道。
“你也来挖笋的吗?那这些你拿回去好了。”于娟更是觉得羞愤了。
“不,不要你的。我再自己找,肯定能找到的,”于元摇摇头,怎么好拿别人的东西呢,拍拍胸脯豪气万丈地表态着。感觉到还放在怀里的纸包,忙拿出来,“呀,娟子姐,我有甜甜的哦,你吃一个看看。”
看着递到嘴边的蜜枣和堂弟单纯无邪的眼睛,于娟心情复杂地接过来。自从大伯去了后,家里就很少出现这些小吃食了,偶尔有也都是给弟弟的,自己是没份的。只大哥买回来的那几次,自己才能当众分上一颗。
“很甜。很好吃。”于娟看着堂弟巴巴地期待自己反馈的样子,忙应道。
“嘿嘿~”
真的太甜了。
“你自己怎么不吃?”于娟看阿元把纸包又收回去了,好奇。
“我昨天吃过了,吃了两个呢,剩下的给夏夏。”于元不放心地又拍了拍胸口。
“夏夏?”村里谁叫这个名字?于娟一时都想不起来了。
“阿越——”冯时夏做完那些,发现都看不到小家伙人影了,忙唤道。
“诶!我在这。”于元应道。
冯时夏循声找来,看小家伙面前站着一个扎着双丫辫,瘦高个,肤色略黑的圆脸小姑娘。一身洗得泛白的藏青色衣衫宽大了许多,手脚腕处都是卷边收紧的。
两人似是认识的,对方脚边的竹篮里还装着几个笋,原来也是来挖笋的。不过这时间也选得不够好,这会笋真的不多。
于娟远远见一个大人过来了,都没怎么敢抬头细看,跟于元打了声招呼就从另一头转身走了。
冯时夏看着她刚靠近些,对方就匆匆离去的背影,觉着好像哪儿不太对劲。不过看小家伙脸色如常,想来是没有吃亏的。
她领着小人儿又把林子细细找了一圈,最终也只找到4根笋,那种“仙女菇”倒是见着两个,但已经萎掉了,就也没采了,可总归不是一无所获。
两人来回两趟才把这些竹子和枝叶全带回去。
冯时夏打算做三个活动的三角支架,这样就可以自由组合,根据场地大小和需求变换晾衣杆的整体形态。
砍回的九根竹子她用砍刀先标好了大致要截断的位置,做支架的都选用靠根部的部分,横杆都留得稍长些,选取的中间最均匀的部分。
这会使锯子比砍刀效果就好多了,能保证横截面的平整。
她也从没用过锯子,不过是在影视片里以及见大舅用过,大舅以前做木工活时,她性子静,不爱跟着其他小朋友跑闹,总会搬个板凳不远不近地看大人做事情。
那种时间也是极为难得悠闲时光,看一件件原材料经过匠人的手一步步变成人们需要的各种器具,是一种非常治愈的享受,就好像自己也参与其中,完成了这个作品一样。
冯时夏循着记忆力的画面,从堂屋搬出唯一空着的条凳,将要处理的竹竿一手压住,另一手拿锯子,用锯齿去切割竹竿。
她本来也想豪迈地用脚踩住来固定的,那架势才能显出手艺人的霸气,奈何这条凳太高,她个子太矮,抬个脚真的费劲。
第104章 手艺人的一下午(二)
理想丰满,现实骨感。
她拉扯了几分钟都没弄出道印子来,右手抓握的锯子感觉都使不上劲,在竹节上滑来滑去,好几次都差点锯到手。
无奈,还是用砍刀先砍了个口子,把锯子先卡进去,调整了好几次位置,才找到能抓稳锯子的位置。
把好钢锯那一侧的直角,将锯子往自己这边斜一点角度上下拉扯。开始有点难,等找到感觉后终于能顺利锯动了。
等到最后两根,她已经完全用不上先砍口子了,直接提锯也能使上劲了。
找出自己买回的粗麻绳,将三个支架都交叉绑好,不用时可以收合起来,要用时可以撑开,还能根据三根竹竿撑开的角度调整横杆的高度。
冯时夏架起两个试了下,完全OK,支架稍微撑开一点,稳固得很。如果想更牢靠,在地上支架落脚的位置稍微刨一点坑就万无一失。
这期间,小家伙就坐在台阶上把玩着他的小石子,时不时抬头往这边看一眼。这会见她弄出了一个新的玩意,星星眼放着光,凑过来好奇地摸来摸去,还在支架的缝隙间钻来钻去的。
“哇~”“呀~”地惊叹着,玩得开心极了。
东西做好了就是拿来用的,三个支架在大石头和树之间围了一个2平米多点的三角形,横杆擦了下浮灰全架上去,把院子里铺开的被褥都放上去,之前折叠着的衣服也摊开搭上去。
等把卧室的架子和长条凳收回去后,顿时院子里就整齐有序多了,又空出了一大片地方。
正想打扫院子,看着地上剩下的竹节,突然觉得她没法一下子削出一根擀面杖来,却可以直接用竹节先代替。虽然重量不够,但平常就他们俩人也不会揉太大的面团,用上点手劲就没问题了。
考虑到实用性,她把两边粗大的竹节处都截掉了,只剩下中空的一段竹管。
刚截好,就被小家伙手快地接过去了,好奇地将一端往眼睛比划,就像在用望远镜一样,明明不会有任何变化,小家伙却玩得乐不可支,孩子的乐趣就是如此简单。
冯时夏可不敢让他现在就玩,上面还有许多粉尘和木刺,还得稍微打磨下才能用。见他鼓着腮帮子又要往嘴上靠,忙夺回来,小人儿憋的那口气顿时就泄了。
不过正是如此,她倒想起来一个其他的玩意,这等粗细的竹子做竹杯什么的都太小。但是姥姥家每次烧火使的那根长棍子倒刚好,正是竹制的,就是吹火筒。
柴火灶吹火的时候都得十分小心,凑得近稍不注意的话就会燎到头发或者被烟尘迷眼甚至呛住。
有了吹火筒子不仅省力省气,关键是安全。
但是那种长度的,都得中间几节打通,只留嘴边这一个竹节,钻一个小孔用来送气。
她现在手头也没有其他工具,但是不管长短都是比没有的好,如此便又寻着最长的一段做了个吹火筒,靠嘴的那一端用砍刀的尖凿出了指头大小的一个洞。
做了这些,思维一下子发散开来,又想起自己的羽毛笔,到时也需要地方放置,就又截出段半掌高一头带竹节的做笔筒。还在上方砍了几个小口子,到时可以夹住羽梗临时搁笔用。
又特意截了4段竹节,大小深度刚好可以放一颗皂丸。竹节粗的做皂盒底,凸面跟地面隔出些高度,凹面截得矮,用于盛放。竹节细的那段做皂盒盖,凹面截得深。皂盒底她也象征性地也开了两个透气孔。
等将这些竹制品全部忙活完,她扫起院子里的碎竹屑倒进灶膛,砍刀放回原处,剩下的竹竿和锯子收回堂屋角落。
打磨的事情现在不着急,洗洗手,想趁着堂屋还有光线将布裁了,把背包做了。
没有多余的材料,别说摆弄花样,想撑出个型来都很难。虽然她脑海里瞬间浮现了无数包型,但对现在来说,都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
本来她是挺想做个双肩包的,然而用这种软的布料,无论做成什么样,最后会演变成简易收纳包,放满东西就像个包袱的那种。
最符合布料实际的是做成帆布袋,但她需要的不仅是一个简单的提袋,而是在肩背都空不出来的情况下,还能随身携带的一个背包。
看来只能做成斜挎包,考虑着除了装钱,可能还需要装纸笔、手帕和“卫生纸”,里边还得缝暗袋和隔层。反正没法维持包型,也不用考虑边角弧度或者上宽下窄之类的问题,直接做成方正的A4大小就可以了。
没有拉链,扣子也没有,盘扣类的不止要先琢磨出来,而且装包包上很容易松脱,木扣可以花时间自己做,难的是钻扣眼,工具一样是没有。抽绳口会挤压内容物,也不适合。所以也只剩系带了,为了隐私,做成翻盖的样式。
考虑容量和形态,她想把侧面做成上窄下宽的“U”型,上面的宽度就留2厘米左右,直接够缝住肩带就好了。这样无论背着还是打开,包口都不会怎么变形。
构思好了全部,由于没有直尺之类的工具,本着能少裁剪就少裁剪的原则,冯时夏把包的正反面、底部连同翻盖部分都直接一个长条裁下来了,为了美观,还是预留了一点折边的宽度出来。
为了尽量裁得齐整点,她还用了墨斗的法子,拿细麻绳两头绷直在桌子的对角,布料放在底下变换角度裁出需要的直线。
两个侧面就也留出一些缝边把布料像剪纸一样,对折两次,定好高度和上下宽度,先剪成直角梯形,再慢慢把下面剪出圆滑的自然弧度来,修饰了几次,差不多就完成了两个一模一样大小的玉瓶形状的侧面。
背带就更简单了,只是她买的布料不够长,不能剪出一体的一条,便只能用两段缝接起来,对折后的长度到腰部就差不多。
在正中间做隔层两侧不好衔接,冯时夏还是妥协了贴着正面缝了个等宽的暗袋充当隔层,背面靠底部一些缝个稍小的暗袋用于装银钱等。
为了自己的第一个手工包,她每进行一步都是确认了几遍才动手,从里侧缝合的,等最后完工再翻折出来,这样外面就不会有太多的缝合痕迹和不好看的裁边,她甚至连暗袋折边的细节都没忽略。
只是这样一来花费在缝合上的时间就特别长,她的缝纫技能只点亮到会缝扣子和把两块布拼在一起的程度,只懂最简单的平针和最简单的锁边针法。
除了流行刺绣DIY那阵,这是她第一次这么长时间捏针搞艺术。
第105章 手艺人的一下午(三)
刚把两个暗袋缝上去,冯时夏就没耐心了,她不打算一口气做完了,这真是要人命的事,不仅脖子酸了,眼睛都快盯瞎了。
小家伙自她捏起针线,就在对桌角趴着不动了,忧心忡忡地望着这边,大气都不敢出一下,弄得她神经也紧绷了。
剩下的布料还多,一米多的布料几乎还剩一半。
她给自己也做了个抽绳钱袋,为了好看些,没有将绳子全包进去,而是在收口处对称钻开几个小孔。用细麻绳串了,留出些长度打好结,这样直接一拉绳,就有荷叶边的样子了。
本来也想重新给小家伙做一个,但这块粗布摸起来并不比他自己那个舒服,颜色也是差不多,便作罢。
那块约半米长的纱布她只裁了10厘米宽的一道来,其他的都没动,本来就买来过滤和发面用的。到时候按需折着用就是,裁开反而到时候会不方便。
裁下的这些分成四块,取来编不回去的几股丝线,加上剪下的同样大小的粗布,比着两人的脸型,做了四个双层的简易口罩。
丝线有一定弹性,都是固定着一起缝进去的。仿照以前买的一次性口罩那样,两侧用针线都收了褶,弄得更窄些,这样戴起来就更贴合面部。
完工的口罩除了面料舒适度差了那么一点,颜色不那么好看,其他还真挺像模像样的。
这东西有用着呢,不止能防止生病时的交叉感染,更重要的是防尘。
去县城一路上全是泥土路,尤其在人流车马密集的路段,一到晴天,肯定是尘土飞扬的,可想而知每天要被迫吸入多少脏东西。
这完全算不上洁癖作祟,而是经历过各种疾病防治知识的轰炸后,单纯地为了以后长久的身体健康着想。
想起小家伙总是爱往胸口塞东西的习惯,冯时夏倒想起一种功能非常类似的包,既能斜挎在胸前也能绑在腰间的腰包。
这包也挺实用的,小家伙如果贴身背在胸前,也不会费劲。
松紧带或者搭扣什么的都省掉,也直接做成一体的斜背带,连同背包底面裁成一起。从右上方做个斜插的角度进去,稍微有点深度就可以,靠外侧做个松一些的夹层,这样可以分开放两包东西。也做一个斜翻盖,但可以不用绑带。
这个包就有弧度了,要做得好看就得分片裁剪,不然东西放进去,撑起来的形状也不会饱满。
构思了许久,她把包体设计成了三个主面,底部和背带连在一起,正面在下方和底部相连,侧面最宽处做了3厘米左右的拱弧形连接其他两面。整个包体是中间宽、两头窄,中间鼓、两头扁的样子。
她用拳头模拟着内容物的样子,把三个侧面的大致形状给剪出来了。同样不打算马上缝合,用细线把裁好的拼接布片捆了先放在一边。
这个包是给小家伙和她一起上县城时用的,方便他装点小吃食。反正还剩下些布料,就给他再缝个随时出门可以带的随身小包,可以塞个口罩、手帕或者装一点小东西。
在脑子里比较了下爱心形状的,小熊形状的,贝壳形状的,圆鼓形状的等等,觉得能维持住一点样子的,反而是下面尖细些,上头较平、较宽的爱心形状。
她打算用等宽的背带做成一体的侧面,就只相当于在一圈带子的两侧加了对称的两片爱心贴布一样。
只要把侧面那段来回多折两层缝合在一起,这样的厚度就应该能撑起个爱心这个造型了。
收口就仿照自己的荷包来做,爱心的两最高点到外侧背带的部分对称钻几个孔,用细绳像穿鞋带一样串好,这样就能通过抽绳把口系紧,无论从中间还是两端都可以。
考虑到抽拉的方便度,她决定把中间的绳子打出两个个圆球来,这样直接拽住两个球就能打结。
这样的收口方式其实并不能很好地闭合,但主要这个包要携带的也不是什么重要物品,对密封程度要求并不高,考虑更多的是使用的方便。即使做成半开口的也无碍,加一点绳子只是稍微防止一下内物的滑出。
未免太过单调,冯时夏也是绞尽了脑汁。想做拼贴画不行,没有其他颜色的布料;想缝点简单的花草不行,没有花花绿绿的绣线;想装饰点BlingBling的东西也不行,没有材料。
好吧,简约风也是很流行的,还百搭。
为了简约而不简单,最终还是决定用靛蓝色的线在右上角缝个“越”字的首字母“Y”,代表小家伙的专属。
把这些东西都裁剪好,那一米多的布料几乎刚好用完,只剩下些边角料了。她也不舍得扔,团巴团巴收起来,想着攒到某一天也许能塞个枕头。
没有枕头的日子太难过了,棉花她都没见到过。
将针线盒盖起来后,小家伙才敢凑近帮着收拾桌上的零碎。
未免弄乱,她空出自己的包袱皮将这几个半成品包包的布料都收好,自己的衣物放在木箱里小家伙那一堆的上面。瓶瓶罐罐和那些编绳梳子都收放在铜镜两侧下方空着的两个小抽屉里。
拿起那个临时用手帕做的口罩,那天她还颇为自得地为自己的手工点赞,现在一看,却只觉得三天前的自己就是个手残党。
短短一个下午的时间,冯时夏都觉得自己已经变成了另一个人,看着这一系列从她手中变出来的东西,她都有点难以置信的感觉。
她的人生里几乎没有一次是在一个这么紧凑的时间里去完成这么多的事情,以前的日子里除了工作就是吃饭、休息和娱乐,再加上偶尔的清扫。其他的部分全由手机里的APP解决了,真正需要上手去做的实事少之又少。
那种生活里的她,内心有个填不满的一种大洞,无人的时候,放空的时候就会显露出来,像一头饿极了的凶兽,咆哮着撕扯她的灵魂。那种感觉痛极、恨极,却无从对抗,找不到出口的她只能无力地旁观着。
等到了新的一天,那个洞口又隐藏起来了,她就像从没发现过它一样,平静又从容地展露着她如常的一面。
如此循环往复着。
第106章 他们和世界
于元跟着冯时夏爬在梳妆台上,将右边抽屉里今天要拿的小石子放回左边去,突然发现里面就只剩一颗了。
“呀~”
大哥明天就会回来了。
大哥见到夏夏肯定也会很开心。
冯时夏不知为何小人儿那么喜欢摆弄那些小石头,它们固然很好看,但这些小石头,她从没见小家伙拿出去过,都是从一个抽屉拿到另一个抽屉,在换位置的空档才会赏玩一下。
不过,喜欢收藏漂亮的石头也不是什么奇怪癖好。小家伙的玩具不多,能有一个爱好反而是好事。
“二毛,阿元被卖了吗?”
“你问这个干什么?”
“我……我就是想知道。”
“你想知道你怎么不自己去看看?”
“我……我才不去。卖了才好,没良心的。反正他娘不在了,他一个人也过得不好,卖了也许还能天天吃白米饭呢。”贵宝碎碎念叨着。
“你说什么?再说一遍?!”二毛瞬间蹙起眉毛瞪着眼。
“我……我奶说的,不是我说的。你……你这个人怎么这样?明明是他不好,你怎么每次只说我?”贵宝不敢再提卖之类的话了。
“就说你怎么了,你哪点做好了?每次都是你在捣乱,什么话都往外说。”二毛被贵宝的话弄得气急了,语气凶狠。
“唔——哇——奶——奶啊——二毛欺负我——奶——”贵宝顿时抽噎哭号上了,抹着眼泪鼻涕往家走。
“嘿,贵宝,又跟二毛闹气了?那你下次别跟他玩儿了啊,我家榔头可乖了,你俩一块玩。”有村人看热闹不嫌事大。
二毛简直气个仰倒,每次都是贵宝自己非凑上来的,却也每次但凡有一点不开心都要告状。
冯时夏在屋子里又听到那熟悉的哭喊声,心想着差不多也该做饭了。那孩子是真可怜,父母也不知怎么教育的,好好说不行么?这得被打多狠才哭得这么响,她才来几天,就听见不下四五次了。
奈何她现在没有去帮忙调解的能力。
说起孩子,她想起几次碰见的那群小孩子,都比小家伙大的样子,看那两天的情形,似乎也都是没上学的。
看来这边的基础教育并没有太被重视。
冯时夏叹口气,这里并不与世隔绝,也算不上人烟稀少,如果是这个时代或者某种观念导致的,那真的就可悲了。
往大了说,教育是文化传承和社会发展中最重要的一环,尤其是青少年的教育,这是关系着下一个时代命运的大事,更是人类探索世界和开创未来的基石。
往小了说,教育是决定整个家庭能否提升经济实力、提升幸福感以及和谐共处的重要因素。
人往往最容易因身边人的无知和愚昧受到伤害,尤其在这种亲缘和地缘关系都特别近的时代。
无论是知识还是人格的教育,都应该从小重视起。
而为人父母最好的教育就是以身作则、劝告引导,单纯的暴力压制可能管得了一时,却很难从根源上扭转孩子的想法。
冯时夏看着小家伙不知道想到什么而美得要冒泡的表情,家庭教育的缺失同样也会是一个大问题,幸而在小家伙身上所折射出来的还有时间和机会去补救。
她忽而很想让这个小孩能有很多单纯的快乐,而不是回忆童年都是背负着成年人的生活艰辛或者是如自己一般的虚无。
能够像其他孩子一样,为一颗茶泡而期待,为一次追逐而欢笑,会三三两两、呼朋引伴去做那些在大人看来特别幼稚甚至有点调皮的事情,每天都尽情地燃放自己。
如此的安静、乖巧固然是一种难得的性格,却也埋葬了许多对生活的热情。这样的孩子,往往在内心有一片角落从未被阳光照耀过,蜷缩在那个角落的自己始终以超乎这个年纪的成熟在冷漠地观察和应对这个世界,拼命压抑着那股与生俱来的热火。
“阿越,那天没摘的茶泡应该熟了,我们再去找找看吧,也许还有剩下的呢。”冯时夏定定地望着那双还未来得及学会隐藏情绪的眼睛,还懵懂,还有探索欲,还有可能。
说着也不待小家伙反应,便将人从梳妆台上抱下,拿起锁将卧室锁了,厨房和堂屋只虚掩了。从这跑过去也用不了几分钟,他们很快就回来了。
哪怕这时候并不合适去找什么茶泡,哪怕院子里还有一堆事情等待着他们去做,她应该收拾东西,她应该准备晚饭。
可谁能说,就必须这样做呢?费时费力,没有效率的事情就一定没有意义吗?
也许,就是这时,去寻一颗茶泡的快乐,比一切都来得重要。
他俩一路上牵手奔跑着,偶尔对视一眼,阿元不知缘由,但夏夏似乎很开心,他逐渐也被这种不知名的情绪感染了。奔跑中脚踩土地感受的力道,与脸颊擦过的轻风,两侧的大树和小草,这一切都让他愉悦起来。
等到了那几颗熟悉的茶树下,夏夏比了个吃的动作,他就明白了,他们是来找那个白白有点甜的果子。
这个他可会了,上次就是他先发现的呢,于元干劲满满。
冯时夏见小家伙已经投入进去,她面对这满树青青绿绿的嫩叶感情复杂。现在想想,如果她真的会炒茶该多好,那样的话,她下一次的收入就有了。哪怕炒不了太多,卖不上价,但至少她有个努力的方向。
那群孩子应该中间又来过一次,之前的那几颗未蜕皮的多数都被摘走了,不过,她还是在较高的位置寻到两个。都是敷了糖霜一样,白生生的。
小家伙也寻到一个,还有几片茶耳。她把东西都摘下来,小家伙两手都捧不住了,眼里全是望得见的满足。
她看着这片可望而不可得的财富,略带愤恨地撅了几枝洁白的茶花,还特意选了两支带花骨朵的。
瞥见小人儿笑脸盈盈的头顶上那如花蕊般鲜亮的一抹黄色,她脑海里里又闪过那年头顶“长花”“长草”的发饰,以及那胖乎乎的小僵尸。
她又摘下五片花瓣完全展开,形态称得上完美一朵,将它轻轻插入小家伙头顶的“小喷泉”上。
顿时她心头的那些不甘都散去了,失去了茶叶,她才有空暇收获了这茶花所蕴含的乐趣。
于元知道夏夏将一朵花插在了自己头顶,他都有点不敢动了,生怕一不小心把它晃下来。就像第一次夏夏给他扎头发那天,小心翼翼地用手试探着去碰触,慢慢在脑海里描绘了那朵花的模样,真的很漂亮啊!
夏夏牵着他的左手,嘴里是满满一口的茶泡,右手拎起衣角,盛着一衣兜的收获,还有鲜花在他小小的世界里随风舞动。
他感觉飘忽忽的,就像天上的云朵那样轻柔,又有点甜丝丝的,像哥哥给的那罐糖,像陌生人给的那包果子,像夏夏的笑。
第107章 生活和珍惜(求收藏)
余晖将两人的背影拉得很长,重叠在一起,已分不清哪是界限。
在院门口,正好来还东西的小豆子瞪圆了眼睛,一脸艳羡地围着于元叽叽喳喳开了。
冯时夏从堂屋的余料中寻了一节大小合适的竹筒,灌上水,将枝叶修剪过一番的茶花一一插了进去,高低错落。眼前的画面顿时变得雅致起来。
“阿元,你开心吗?”小豆子嚼着新鲜的吃食,含含糊糊发问。
于元点点头正要回答。
“你肯定好开心的,夏夏这么好,你每天……我要是……”小豆子吃得头都没抬,已经接上自己的话茬又叨叨上了。
“好吃吗?夏夏煮的汤好喝吗?”于元面对如此状况却应对自如。
“嗯嗯,大家都说于大哥的手艺好呢。”小豆子传达着家人的赞美。
于元有点摸不着头脑,见小伙伴又开始盯住自己的头顶,略带不舍地说:“你也想戴花花吗?那我们一人带一下,好不好?”
冯时夏从卧室出来,就见着俩人交换着戴花的场面,轻笑出声。
小家伙在分享这件事情上从不含糊。
铺床的新稻草,她还是稍微整理了下,不止摆弄整齐,还一排排头尾相连地捆扎起来,这样就像一个棕垫那样。
只是边缘伸出来的稻梗碰上去还有点扎人,倒是可以用布头包边缝住,像缝被子一样。但不说她手头没有多余的布料,最主要,这稻草垫肯定要替换,用布包也太浪费了。
按下心里那点子要冒头的疙瘩,打好草席后褥子一铺,眼不见为净,什么事都没有。
两个小娃这会儿又寻到晾衣架那儿,在被褥和支架间钻来钻去,乐此不疲。
等到冯时夏整理好床铺打算去收衣服的时候,小家伙和“肚仔”已经两人都抱了满怀的衣物过来了,重新回到小家伙头上的茶花摇摇欲坠的。
她给小人儿重新插稳那花儿,收获一枚甜笑,俩人默契地一同做好这份家务。
院子里各种支架、篮筐也都收回堂屋。
天擦黑了,椭圆的月儿悬在半空,银色的轮廓若隐若现。这次“肚仔”没等到那道声音就主动告别回家了。
借着余光将还待发芽的新菜地又浇过一遍,把那几个盆搬进夜晚相对温暖的厨房内。
中午的骨头汤还剩一些,冯时夏切了一根鲜笋,焯水后和骨汤一起放进陶罐炖着,用大碗和了一碗两合面,和得稍硬一些,用纱布盖在一旁醒着,准备吃点面条。
本来这几根笋也能卖点钱,但来回那么几个小时确实费劲,去一趟还得交两个铜币,想想还是算了。
如果重来了一次,还是将一切投入所谓的奋斗,那生活本身又该是什么呢?这一次,她宁愿慢一点,但是她要切切实实地去生活着。
砂罐里一块块方正的肥肉滋滋地冒着油花,一股浓烈的焦香味勾缠住灶台边的两个人。
就是这种感觉,这种烟火中夹杂的蠢蠢欲动的渴望。
捞出来的油渣焦黄喷香,咬一口进嘴里,油乎乎的撞上牙齿,外脆里嫩,一瞬间迸开的肉味被裹挟着一起滑进食道,进到胃里。再拌一点糖,又是完全不同的另一种滋味。
就是这种感觉,这种渴望终于被满足后的享受。
以前,也是这种场景,油渣一出锅,一大圈的孩子就已经拿着空碗巴巴地围上姥姥了。你从我碗里夹一块,我从你那里偷一口,吃得满嘴流油,大人喊都喊不住。
油渣炒青菜、青椒炒油渣、油渣包子、油渣饺子、油渣饼、梅干菜油渣、油渣炒莴笋、酸菜炒油渣等等,能做的太多了,奈何只有这么一小碗。
她尝了两块就不吃了,整碗递到小家伙手里,小家伙却又拿了一个饭碗,夹出来七八块,一样拌点糖,坐在灶口的小矮凳上小口小口地咀嚼着。
于元深知每一样好吃的都来之不易,他都想把它们尽量保留得久一点,再久一点。何况,大哥明天也要回来了,自己少吃一些,他就也能吃到了。
冯时夏有些懂得小人儿的那份“珍惜”,并不多言。
新做的擀面杖能派上用场了,小心地避开两头的毛刺,来回边翻折边滚动面杖。未免有细竹屑进到面条里,她只将面条擀成椭圆状,撒上些干粉叠起来,切成细条,下到已经焖得差不多的陶罐里。
煮到六七分熟后再添上些许盐,葱花,大功告成。
没有大汤勺是真的难,面条还要先夹出来,再倒汤。
于元看夏夏把那些面粉变成了面条的全程,真是佩服得不得了,虽然他也吃过面条,但这碗面条就是不同的。
吃到嘴里果然又不一样,比之前吃过的还要好吃,更有味道,更鲜香。煮过的“竹娃娃”也是,变成软软的了,咬一口,里面都是汤汁的骨头香。
连面带汤两人都吃得干干净净。今天的两顿饭,倒发现小家伙对姜蒜并不排斥,因为冯时夏也放得不多,他几乎全都吃了。
于元可不知道这些可口的饭菜里会夹杂着可以不用吃的东西,他超级喜欢夏夏做的每一道菜、每一顿饭,每一种他都会好好吃下去。
夜晚,纯净得没有一丝遮掩的天空,万籁俱寂,数不清的星星扑闪扑闪地发射着未知的信号。
他们仰望星空,深怕打扰这一幕般地悄声交流着。
“夏夏,好漂亮啊~”于元叹。
“这里的天真美啊~”冯时夏赞。
“夏夏,你看到月亮旁边那颗最大的星星没有?今天它又出来了呀~”于元兴奋。
“如果能看到银河该有多好啊~”冯时夏期待。
“它是星星娘,对吧,夏夏?还有星星爹,和星星娃娃。夏夏,我有点想大哥了……还有,爹,怎么还不回来啊?”于元说完便沉默了。
冯时夏察觉到身侧突然而来的落寞,她听不懂小家伙刚刚说了什么。只调皮地揉弄小家伙的脸颊,压出一个嘟嘟嘴,又自己做了个鬼脸,哼着“一闪一闪亮晶晶,满天都是小星星”嘻嘻哈哈地跑走了。
有些情绪,不是旁人一两句话就能瞬间消除的。那些东西,总要时间过去、空间转移或者人物变换,才能真正地被安抚住,才能释怀。
第108章 识字“夏”
梳妆台前,冯时夏还哼着那调调,她知道小孩儿喜欢,会注意听。这样就行了。
拿起今天刚去脂的羽毛笔,重新掏出账本,蘸墨,写字。果然,能够顺利地看到字迹了,她欣喜不已。
然而,刚写不过几个字,她就发现,几乎是每写两笔就要蘸一次,麻烦极了。另外,这圆头的笔尖并不如圆珠笔一样有滚珠,书写的感觉特别不顺畅,一顿一顿的触感,卡卡的。
她仔细观察蘸墨时羽梗的变化,半透明的羽梗里,有一部分墨汁是被吸附进去了的,只是量太少了。
这样说来,如果能让里面一次性多吸上一些,便能降低蘸墨的频率了。这有点像钢笔的感觉,都是通过先吸附墨汁,再书写。
说到钢笔,她仔细回想了下记忆里那笔头的样子,是一个斜切的弧面,笔尖是有点卷翘并圆滑的,笔尖上还有一条细缝,细缝末端还有一个小圆孔。
这种笔头的样子其实是很特别的,她从没了解过其中的原理,但是用钢笔书写却是很顺滑流畅。
她决定仿照着试一下,至于笔尖包覆的墨黑色的笔舌,现在这羽毛笔管这么细,也用不着那些阻流什么的了。
再怎么说,斜切面总比一个点能吸附的墨汁多是肯定的,另外在没有滚珠的情况下,斜切面的书写感受一定会优于现在的圆头尖端。
退一万步,就算不成功,再把试验的部分切掉还是一样的能用。
如此,冯时夏用菜刀、剪刀和针头将笔尖改造了下,因为并不是金属,想要一个有点卷翘的尖头有点难,只稍微在桌面压了压。
重新试写了下,蘸一次墨终于能写一两个字了,虽然称不上顺滑,书写的感觉却顺手多了。
新增的问题是,因为自己没太注意,切出来的斜面和握笔的弧度面没有对应上。羽毛并不是直挺挺的一根,都是有些弧度的,而且因为左右翅的不同,羽梗两侧的羽绒的长短都不一样。
另一大问题是,细缝切开后,书写时的笔画就粗了很多,稍用力一些,墨汁的量更大,笔画就不均匀了。尤其她写的是小字,这儿的纸张的晕染能力还特别强,这样呈现出的字迹就有点难看了。
她仔细考虑了下,之前那种笔画粗细就刚好了,所以,这样看来,那条细缝倒用不上开。钢笔上的细缝,不仅考虑了笔头本身的材质,还考虑了对应纸张的材质,主要应该是为了增加墨水流出的量,或者说起一个引流作用吧。
想清楚这些,她找准位置重新削了一个斜面出来,比之前还稍小一点,圆孔一样钻好,细缝就不开了,用针头稍微划出一道印痕来,同样压了压笔尖头。
这会再试一下,终于基本达到她想要的效果了。
内心为自己点着赞,却又开始看这根毛发不齐的羽毛不顺眼了,心想着接下来的几根,得让羽毛保持得更完整才是。
当然,如果能找着羽梗更粗大的鹅毛,握感肯定就更好了,捏着这样细的鸡毛笔,羽尾压在虎口根本没有什么力道,写字着实有点费劲。
冯时夏这头专心摆弄着笔,小家伙一会凑过来看看她,一会又跑到那管茶花前品鉴着,嘴里仍就着她这台“点唱机”哼着“小星星”。
她把昨天的账记上,并注明了应给小家伙的大致欠款。
这已经是她来到这儿的第7天了,整整一个星期,明天又将是一个新的轮回。
将账本放在一旁晾干,掏出自己买的空白本子,开始回忆记录这短短几天的经历。
第一天,晴,赶了一天的路,惊惶,害怕又崩溃。可是遇见了长辫子的小姑娘和腿脚不怎么好的大娘,遇见了小家伙。
第二天,大雨,被小家伙领回了家,内心忐忑又希冀。
第三天,小雨,和小家伙披着蓑衣在地里排了一整天的水,又累又新奇。
第四天,小雨,感冒了,去竹林挖了好多笋,第一次凭自己的劳作换回收获,兴奋。
第五天,小雨转晴,没找到出村的路,茫然又泄气。采茶、炒茶忙活一天,却得了个空,挑水还累个半死。
第六天,晴,终于看到外面的世界,它如惊雷一般粉碎了她残余的希望。可,她和小家伙都坚持到了最后,完成了他们的任务。
第七天,晴,开了一畦地,做了好多的手工,终于有了第一支笔,别样又新鲜。
原来真的才七天呢,她却感觉时间过了好久好久,每一次情绪的跌宕,每一回挣扎的无力,每一天现实的打击,都是那么深刻。
任回忆带起的余韵一遍遍冲刷自己,她不知道这是上帝的礼物还是魔鬼的惩罚,只能一步步走下去,直到看到那个结果抑或找到那个出口。
于元看见冯时夏拿着一根鸡毛就在纸上写了好多好多的字,而且全是他不认识的,他被震撼了。
原来夏夏这么厉害,比大哥,不,和大哥一样厉害的。
那些字好小好小,就像小黑豆一样,但都是整整齐齐的,看起来就很舒服。
夏夏会的好多啊!
忽然停下的歌声和小家伙的灼热视线终于引起冯时夏的注意,她偏过头,看着小人儿写了满脸的“你好厉害”红了脸。
写了这么多年的字,第一次被人这样单纯又直白地夸赞,明明就是普通得再普通不过的,跟“书法”二字都沾不上边的字体。
实在太羞耻,就像自己在故意欺骗一个无知小儿一样。
冯时夏眼神躲闪着,忽地抢去了他手头把玩得已经有点蔫的茶花,将它摆放在那朵云纹的木质怪东西旁边,一黑一白倒也相称。
见他喜欢看自己写字,便搬来方凳放在自己身旁,让他和自己并坐着。这个梳妆台下面没有小门柜,两个人很能坐得开。
只是其他的笔还没处理好,她没法同样提供给他写写画画的工具。幸而小家伙并不在意,就静静看她写。
冯时夏并不知道现在具体的日子,只大概猜出是春天,根据温度和农田的耕作情况判断,应该是早春。
日期一处她空着,留待以后补充。
身旁的小人儿还看得津津有味,这种眼神突然令她想起“希望工程”广告中的那双大眼睛。
没多想,她把正要搁置的羽毛笔递到小人儿的手里,拿出一张白纸,垫上已经干透的账本。把着他的手,一笔笔教他写下一个“夏”字。
这是冯时夏的夏,是夏夏的夏,也是华夏的夏。
第109章 早睡早起身体好
这里使用的文字不同,冯时夏不打算混乱小家伙的认知,只教了这一个字,就当是这场相遇的见证。
方凳对写字来说还是有点矮,给他换了更高些的长凳,调整好他的坐姿,用剪刀挑高了些灯芯,教着他握笔——他的小手用起羽毛笔来可比自己自在多了,从上到下,一笔一画地慢慢写清楚。
其实这个字对初学者来说并不容易,但一个教得耐心,一个学得认真,重复几遍之后,小家伙已经能自己笔顺不乱地学着写了。
“夏夏……夏夏……夏夏……”于元睁大了眼睛临摹着“夏”字,口中念念有词,语调轻松又愉悦。
夏夏是这个样子的呀,好好看的字呀!
小家伙自己写的时候免不了很难把控字体结构和字体大小,但冯时夏也并不去矫正。等他能顺畅地书写所有笔画后,在纸上画了好些1平方厘米大小的正方格,引导他写在方格内部。
慢慢地,他接连的几个字都能写得一般大小了。等到他自己写了快十遍,冯时夏就阻止了,一味枯燥且大量地重复反而会降低孩子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以后可以练习的时间还多着呢,无需急于一时。
将纸笔都收拾起来,她也不打算再动针线了。
以前因为种种原因,总睡得晚,不仅熬掉了大把的头发,还熬出了黑眼圈和大眼袋,甚至连经期都紊乱过。
那时候想改都改不过来不说,神经衰弱,精神不振,再加上失眠,身体状态简直是糟透了。
现在她是一点也不想再那样了,这几天虽然身体都很劳累,但反而每天都能很早入睡,失眠的症状也没出现过了。
多么值得庆祝的事情啊,得保持下去。高质量且充足的睡眠不仅是女人永葆青春的最大利器,更对小孩的成长发育至关重要。
拧来布帕给两人都擦了擦手,熄灭油灯,哼了两遍例行的睡眠曲,她便伴随着结尾那声呢喃的“晚安”睡去了。
第二天的冯时夏起得很早,天才刚亮,没有吵醒还在熟睡的小家伙,轻手轻脚地起床了。
她准备去打点水,将红薯粥熬上,便一个人担着小桶出门去了。有了上次的经验和教训,她深知,目前来说,这尺寸明显更适合她。
本以为这么早应该也碰不上什么人,却见一路上的几家都已经门户大开了,伴着清晨的那股寒凉,各院子里都飘出了喧闹动静。遇上同样出门的人,她都刻意保持了距离,不远不近地坠在后边。
到了井边,聚集的人更多了,大家都不约而同地赶早来担水。他们互相寒暄着,声音都提得很高,从那表情里都能看出几分蓬勃的干劲来。
她谁也不认识,更不善应对这种social场合,仍旧默默地排在后边,试图降低存在感。却不知自己的格格不入,早就引起了旁人的注意。
“欸,松桂家的,那娃子是谁家亲戚,咋的没见过?还恁地齐整。”后头一妇人捅捅身旁人低声道。
“你说哪个?”
“就前头挑了小桶那个。你这啥眼神头,这儿不就一个女娃子。”妇人催道。
“你急啥?怎的,给你家老大看上了?还是你家小二?我瞧瞧,哎呦,还当真是白净呢,”松贵家的也是眼前一亮,不过,左思右想同样没有头绪,“可能是哪家的远亲,不常来吧,确实没见过。”
先前提起话头的妇人砸吧两下嘴,聊起了别的话题,但瞅着前头的女娃,眼珠子转转,打算稍后再找人打听打听。在她俩身后的一个婆子也眯着眼往井边瞥了一眼。
等冯时夏打好水立在一旁准备起担时,原本在她身后的人都已经动作麻利地离开了。她生疏,对于挑水姿势更掌握得不到位,得找找感觉才能平衡住木桶,尤其这又是快满桶的水。
正晃晃悠悠地抓着两头的麻绳准备离开,一个佝偻着背的干瘦老人正巧也来打水,她顿时又停下了。
井边的石台因为一堆人来来去去的,已经都弄湿了,滑溜得很。
敌不过内心的挣扎,她还是上前去,不由分说给老人提了两桶水。老人用的都是大水桶,她很贴心地都只打的大半桶,因着木桶本身的重量和水的吸附力,打这两桶水也是使了她吃奶的劲了。
正想默不作声地离开,老人之前还低垂的头忽地就抬起来了,一双锐利的眼睛看了过来,冯时夏被看得一激灵,好像做了什么错事一般。
之后,事实也的确如此,老人定定地看她一会,就又云淡风轻地扭过头,将她打的两桶水又重新打满,步伐稳健地担着满满两大桶水远去了。
被鄙视了!
她懊恼地拍拍自己的脑袋,后悔自己没判断准形势就冲动地插手。自以为是助人为乐,殊不知却在给别人帮倒忙。
两小桶水晃悠到院子,水面已经下降了一大截了,但比之大前天,速度快了不少。
来来回回又打了三趟她才停下,这次肩背也没有肿了,只是有点压疼,总归是一次比一次有经验了。
农家院子里不散养鸡鸭其实没有多少脏东西,但以往总见姥姥起床第一件事就是清扫院子,就像某种神圣的仪式般地。
屋角的竹扫帚太小,她抱来昨天砍下的新鲜竹枝,齐成一把用麻绳捆了,正合适。
因为枝叶细密,扫起来还挺快的,除了偶尔掉一点竹叶、抓握起来费劲、容易松动之外没啥大毛病。
好吧,这东西其实有点难用,还需再改造改造。
直起有点酸的腰,将这个问题暂且搁下。回想刚刚井边的一幕,顿觉自己的身体素质还是很差的,连一个老人都比不过。
尤其这些天的农活,说实话,强度并不算大。她虽然没做过农活,但她并非“不识农家苦”,更不会“将谓田中谷自生”。
“半夜呼儿趁晓耕,羸牛无力渐艰行”“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足蒸暑土气,背灼炎天光,力尽不知热,但稀夏日长”等等描写农事艰辛的诗句不知凡几。
她也曾亲眼见过那些晒秃噜皮的面庞,如雨滴的汗水,累得根本直不起的腰和苍老难平的皮肤沟壑。拿她那点活与之比较,完全是小巫见大巫。
可即便如此,自己却仍是难以适应。
是该锻炼锻炼身体了,哪怕是为以后的健康着想。
第110章 生命在于运动
冯时夏将稀粥搅拌了下提开,用陶罐给小家伙煮了个鸡蛋,小孩子这阶段应该多补充点蛋白质才好,如肉、蛋、奶和豆制品等都是很好的选择。
可现实是,肉贵,牛奶不知有没有,豆制品也少见,豆浆倒是能自己做,但石磨她也买不起。唯一能提供的鸡蛋,还没法满足他每天一个。叹口气,先向这个目标前进吧。
借着沸腾的水,她用筷子在罐口架起其他的三根鸡羽,又盖上盖。
既然放水里煮可行,油脂也不是溶于水的,可见是高温起了主要作用。如此,想要不破坏绒毛又达到差不多的效果,用水蒸气熏蒸应该就可以。
趁着煮鸡蛋的时间,她围着院子跑了几圈,还是觉得不太得劲,琢磨着还有哪些运动适合现在的状况。
攀岩、高尔夫、滑雪、马术、瑜伽等这些先不提,常见的运动,跑步、游泳、舞蹈、武术、球类运动等大类,她也就勉强能跑个步,舞蹈能转个圈,游泳会泡脚划划水,羽毛球可以发出球,但道具和对手都没有啊?
其他球类就呵呵了,除了乒乓球,有的甚至连比赛都看都不懂,不过每次进球了、得分了跟着欢呼还是会的。
武术她倒是选修过老年太极,可这也太养生了吧。
现在想来,曾以为平平无奇的生活,其实寡淡得可怜。只可惜如今哪怕再想学,却是连机会都没有了。
总之,她几乎称得上运动白痴。
好在再白痴的人,要想锻炼身体还是有办法的,跳绳、踢毽子、转呼啦圈甚至做广播体操。
虽然有点羞耻跟小孩子挤一个队列了,但是,邓爷爷曾经说过:“不管黑猫白猫,能抓住老鼠的就是好猫。”
全民推广的广播体操尤其适合长期锻炼,尤其是第八套广播体操,锻炼到50岁应该都没啥问题。
其实第二套她也学过,但是她至今最深刻的是,那时候的课间操是她这个肢体不协调的人最痛苦的时刻,前后动作都衔接不上。
第二套实在太动感了,青春的活力,时代在召唤,听这名字就不简单。从头到尾基本就没有停下来的时刻,都是连贯的带跳动韵律的动作,节奏更紧凑。
这种更像舞蹈的体操完全不适合她,还总会忘动作。如果没有带动节奏的广播节拍,一堆人就特别像群魔乱舞,虽然有也好不到哪去。
第八套就不一样了,动作简单,可以说,上至九十九,下至刚会走,任何人都能学会。也不会让人出现手忙脚乱的状况,无需节拍伴奏都能做到标准到位。这无疑是最佳选择了。
冯时夏尝试着还原,最开始的原地踏步,第一节是伸展运动,具体动作有点模糊,记得有一个张开双手仰望太阳的姿势;第二节的扩胸运动,是一个拉弓的动作;第三节她是一点都记不起来了;第四节和第五节不记得名字,但是叉腰侧弯的动作和转身体的动作还能回忆起来;第六节全身运动,只想起要蹲下后起立;第七节的跳跃运动,虽然换了身体,但一动起来,那几个动作就全回来了;最后的整理运动,就如大鹏展翅般。
百分之五十不到的还原度,其实很不尽如人意。但她始终记得这套操的宗旨是伸展,手臂运动的弧度都是以平直为主,整套体操锻炼的也是身体各个部位。
反正不管哪种体操都是人发明出来的,动作是不是完全一致其实并不一定会影响最终的效果,只要有起到替代作用的其他动作就行了。
如此,她想想第三节应该补充上腿部的运动,配合节奏踢抬腿应该也行。
等她在开头加上颈部运动,又将其他的节拍间奏补充起来时,忽而觉得这事不能自己一个人干,虽然只有几分钟,但一个人做看起来有点傻,人多也能互相鼓励坚持。
遂,跑去卧室拉人入坑了,这些花朵们也正是需要多运动的时候,有助于长高。
于是,完全不知发生什么事的于元被唤醒了,只不过他也睡够了。他以前都是起得很早的,这两天不知为什么就晚了。
乖乖站在夏夏身前让她给绑头发,总觉得她今天的笑怪怪的。
被领到院子里站定的他是懵的,不洗脸,不吃饭吗?今天还看太阳吗?
随之,他见站在左前方的夏夏身体奇怪地动起来,头摇一摇,手伸一伸,腿抬一抬,完全搞不懂。
可是接下来,他就懂了。没一会,夏夏就跑到他身后,抬着他的胳膊腿也比划了一样的动作。
行吧,就是要和夏夏做一样的啊。
见小家伙理解了其中的深意,冯时夏窃笑着跑回原位,放慢了动作,一步步教。中间好几次回头,想确认小人儿有没有跟着做,都发现对方认真又笨拙地模仿着,见她回头,还以为这也是要做的动作,“咻”地也将脸扭了过去。
她都快要哭笑不得,只能尽量压抑自己回头偷看的冲动。
一遍过去,她也不再练了,反正这个要天天做,也不急于一时,慢慢地多跟几遍他就自然会了。
小家伙洗漱,她浇地,一直温热的早饭两人仍旧是分吃的那个鸡蛋。
羽毛冲洗后再晾干,盆栽搬到向阳处。今天不用洗衣晒被,要忙活的事情就少多了。簸箕也搬出去,昨天新挖的那点她不打算晒干笋了,晒不了2两,又要分开照看,着实添麻烦。
但连着吃几天鲜笋也没意思,保存食物无外乎脱水、冷冻、烟熏和腌制这几种方法,正好,酸笋这东西,无论煮面、炒菜还是做小菜都用得上。
酸笋她没做过,但以前为好玩试着腌过泡菜,萝卜、蒜头和辣椒什么的,想来原理应该是差不多的。
从橱柜旁的角落里寻了一个空的小坛子,洗涮干净用开水烫过一遍拿出去晾干。
剩下的开水晾凉,留下一根笋,其他两根剥了切大块,到时和凉开水直接装坛就行,过程中避油、避生水就没问题了。
第111章 我之所愿(加更)
在等待的时间内,冯时夏找来早上的扎的大扫帚回炉重造,截了段一米来长的竹竿,将绑好的竹枝重新散开,从里到外围着它一端呈锥形包覆了三层,每层都紧紧捆扎上。
这样既能确保每一根竹枝都是跟绳子直接固定的,并且能让前端的枝叶形成一定层次的弧度,可以更好跟地面切合。她在靠近根部的位置还用绳子上下穿梭呈扇形绑牢了。
上下左右晃一晃,无论从外观还是使用体验上,完全不是刚才那种妖艳贱货能比的。
想到早上的体操,冯时夏打算做两根跳绳,不止为了增加锻炼项目,也可以用来给小家伙玩。看这一早上“肚仔”没过来,他都不知去了几次院门了。
于元明知哥哥不会这样早回来,却还是忍不下这种兴奋的情绪,他已经迫不及待要告诉哥哥,夏夏回来了啊。
冯时夏截好四根巴掌长的细竹筒,每个都留有一端竹节,开了孔,粗麻绳穿进去,把伸进去的绳端打个结就可以了。
亲身试下长度,却发现,除去绑竹支架用掉的那些,剩下的就只够做自己的。
可悲,不说猪肉自由,居然连绳索自由她都做不到了。
虽然现实如此,但最初的目的她是没忘的。绳子想变长难,想变短还不容易吗?
“阿越~”
等小人儿从院门跑回来,她便示范了跳绳的最基础玩法,幸好,连续跳上几十个没问题。
“啪——啪——啪”的声音不绝于耳,于元再一次被夏夏展现的能力征服了。
冯时夏轻咳一声让小家伙回神,故作严肃地将人招来身侧。把两端的绳结从竹筒里抽出来些,比划着小家伙的身高又重新打了个结,将东西递给他。
见他两眼茫然,手足无措的样子,走过去教他握好竹筒手柄,摆好绳索和手臂的初始位置,便任他挥臂去玩了。如此,一根绳两人都能用,只需事前多花些准备时间罢了。
小朋友一开始玩这个,手足肯定很难协调得好的,往往会出现自己已经起跳落地了,绳索却还在脚前面。开始的时候他们也是会用挥动整个手臂的方式摇绳,而不是用手腕的力量带动。
这些都很正常,小家伙似乎也遇到了相同的问题,冯时夏也并不去纠正姿势,让他自己先摸索着。
奈何小家伙试了好几次,都没跳过去一个,小人儿祈求地望着她,似乎有点泄气了。
冯时夏见他使劲挥绳的样子,倒看出这绳子对他来说还是有点过重了,它的粗度和手把后多余的那些都增加了不少重量。不过她见过小家伙提水的样子,明白他并非真使不动,只是难度高一点。
可能是以往每次自己做什么,小家伙不说做得多好,至少都能学个样子。偏偏这次看起来很简单的动作一直都做不好,伤自尊了。
冯时夏过去摸摸他的头,并不表示什么,只微笑地拿过绳子,重新换回自己长度,在他面前开始花式表演。从反跳到交叉跳,再到围着他跑跳,只笑脸盈盈对他。
有时候,吸引力才是最好的动力。让他知道这好玩,他总会愿意花时间去学会的。
重新将绳索长度调回去,带着鼓励再一次递给他,冯时夏想着下一次一定重新再买跟细点的绳给他单独定制一根。另外多人跳绳更好玩,长绳也要做一根,那样他就能跟同龄的小孩一起玩了。
分享玩具和食物是小朋友建交最好的展开方式。
她始终记得初见时的那个身影,小小一个,在一群嬉笑打闹的孩子身后,独自提着木桶埋头前行。
不愿再见到他和人群泾渭分明的样子,也不愿见到他害怕地躲进自己怀里的样子,更不愿见到他守着院门孤零零的样子。
当然,若这一切是无端被排挤欺负甚至霸凌造成的,她也不会袖手旁观。
拿起身旁剩下的那把细麻绳,她才想起竹水杯的绳套还没做好。
考虑到是直上直下的形状,冯时夏将下部做成渔网兜的样子,并为了固定在竹杯底部一圈均匀地刻了4个缺口,刚好卡住底下交叉的十字绳。沿着瓶身而上两两依次交叉打死结,直到瓶口处紧紧拧转围成一圈,最后留出双绳的一条长背带。
这下之前自己想做的基本就都做完了,剩下的就是那几个包的缝合工作了。她收拾好这些,瞥一眼小家伙,嗯,至少摇绳有点进步了,不会无端掉在自己身上了。
叫来小孩,让喝了些水,再放他继续。
从屋里取出小家伙的那个桃心包包的材料,搬了凳子坐在堂屋口。边缝合拼接布料,边看他跳绳。
缝那背带的长边尤其锻炼人的耐性,明明有台缝纫机的话,放上去一推,就是两秒钟能搞定的事情。现在完全一点点手工缝制,针脚还得细,真不知要多久。
要不是不缝边肯定脱线,她这会指不定就后悔自己的讲究了。
不过,既然必须要做,她也肯定去认真做好。
这种情境下,她无比怀念自己的iPad和手机,如果能刷着剧做针线,稳稳做一整天都没问题。再不济有歌听也行,或者鸡汤电台都成。
都是妄想,冯时夏摇摇头晃掉这些奢望,见着小家伙还在那伸着两条小胳膊,一跳一跳地扑腾,不由自主地,嘴里就配乐开了:
“快乐池塘栽种了/梦想就变成海洋
鼓的眼睛大嘴巴/同样唱的响亮
借我一双小翅膀/就能飞向太阳
……
啦啦啦啦啦
啦啦啦啦啦
……
快乐的一只小青蛙leapfrog
快乐的一只小青蛙leapfrog
……
快乐的池塘里面有只小青蛙
它跳起舞来就像被王子附体了
酷酷的眼神/没有哪只青蛙能比美
……
啦啦啦啦啦
啦啦啦啦啦”
搞怪式自娱自乐地给小人儿单曲循环伴奏着,还得控制音量免得影响孩子的专注力。以前她还觉着这首歌很无聊,现在看来,是自己狭隘了,每个音乐作品,在某些特定的情境下,都有它独特的魅力在。
这些作品都是宝藏,无论身在哪里,只要旋律响起,就像一种最熟悉安定的力量,会守护在她身旁。
旁人不懂的,它懂,无人能陪的时候,它陪。
第112章 面对它
“夏夏!”
冯时夏闻声抬起头来,小家伙正两眼放光地看着她,她瞧着小人儿手臂的姿势,和已经在脚跟后的绳子,顿时明白过来了。
“阿越,好棒!”竖起大拇指大声给出最直接的称赞,并微笑鼓励道:“再跳一个。”
于元从夏夏的眼神里读出了期待,毫不迟疑地回想着刚刚的感觉,又跳了一次,果然又成功了,满满的喜悦油然而生。
冯时夏毫不吝啬地将掌声送上,虽然小人儿还只能一次跳一个,没法将动作连贯起来,但有了这个开始,之后就会越跳越好的。
等他又熟悉了几回,便将小孩叫了回来。太阳大了,不能一直顶着紫外线晒,凡事适度即可。
打来水给他重新擦擦脸和手,却发现一根竹刺扎在了他的掌心,若不是自己刚刚拿帕子蹭到了,他都没表现出任何异样。
冯时夏顿时自责又心疼,还以为自己做得挺好的,却连这些细节都没注意到。
不,不能说没注意到,分明是惰性作祟,只想着那些小事慢慢来就好了,以后有的是时间。而往往就这样拖延着直到发生不开心的意外。
小家伙一派习以为常的样子,没有一丁点儿的不自在,根本不像第一次被扎到。别的小朋友或哭闹或撒娇的表现,他更是一个都没有。
她心里沉甸甸的,从厨房倒来一点酒,取来另一根针浸泡了下针头,径直拉过小家伙的手,下针挑刺了。却没料到这会的小家伙开始“嘤嘤”“嗯嗯”地哼唧开了,还试图抽回被掌控了的手。
于元不知道夏夏为啥突然不开心了,但是那个尖尖的东西真的好可怕啊。他一点也不想被扎到,但是夏夏不准。
“噗”
冯时夏心底的那片乌云终于散去一些,就在此时,小人儿另一只小小又温热的手覆上她的嘴角,轻轻地触碰着,生怕多用了一分力道。望向她的眸子里已经没有刚刚的惧怕,只有坚定和应允。
她太懂这种把肉挑开才能将刺取出来的过程,既疼又熬人。似回应般地,她用手掌轻轻抚下小家伙的眼皮,引导他闭上眼睛。
这样,这点疼,或许就没那么可怕了。
好在这根竹刺不算长,也扎得不深,将外层皮挑开就顺利取出了,整个过程也没用到一分钟。
等松开小人儿的手,唤他睁开眼睛,给他展示那已经被取出的“罪魁祸首”,小家伙那长舒了一口气的表情,真的让她又差点笑出声来。
这次再近距离接触小家伙的皮肤,还是觉得护肤挺重要的。她想到自己包袱里那些被自己忽视了的妆品,忙去取了那个内容物最像面霜的牙白色瓷罐来。
再次确认了下味道,是淡淡的清香味,应该不会弄错。但以防万一,她还是先只用在了小家伙手上,给他涂抹均匀,自己也顺手擦了些。等过两天如果没有其他异样,再给他用来擦脸。
小家伙的体热挺高,一会儿就吸收好了,不知是不是老人说的孩子火气旺。冯时夏以前就手脚寒凉,冬天哪怕捂着热水袋也不见得会热,好在,现在这个身体的状况好多了。
小人儿对香味一贯敏感,这会儿又在嗅个不停了。
实在看不过去,冯时夏将瓷罐盖好,递到他手里,指指卧室。他知道自己昨天摆放这些东西的位置,能顺利完成任务。自己也去将碗涮洗了,顺便带回小矮凳。
一味逃避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事物都有两面性,它既可能伤人,也能帮助人。如何避开对自身的伤害来利用好它,才是克服心理障碍的正确途径。
要学习的第一课就是熟悉它,了解它。
冯时夏把凳子摆放在相隔自己一个身位的对面,触手可及又不会轻易碰到。为了分散小家伙的注意力,她一遍遍跟小家伙练习着这里的词汇发音,几乎是以严苛的标准要求着自己。
直到包包缝好了,小家伙都没有表示任何不适,尤其在看到它一步步成型的过程,眼里全是惊奇。
最后只剩下系带,最难的是做那个圆球,用重复打结的方法就很呆板,盘扣的那个结圆溜溜的正是自己想要的,但她根本不会。
想想以后可能也要用到这种扣子,冯时夏狠狠心又不停地试,反正心里想着是必须对称,另外就是线条之间都是相互交叉压制的。于是她打好一个结后,沿着结环摆弄出“8”字形的相互串联的图案。
不知抽空了多少次,也不知拆解了多少次,最后总算团出了一个类似球形的东西,但并不如想象中那么好看。不知是她造型得不好,还是没有弄对。
暂且也就这样了,为了方便抽绳且不会轻易松开,她像系鞋带那样两头都绑的绳梯式。
花费两个多小时,这个和伸开的巴掌差不多大小的包包终于组装完成了。果然自己加厚桃心尖部的地面布料是正确的,这样哪怕空提着,因为有宽度和厚度在,下面的形状挺好的。
就是上头的两股桃峰,因为没装东西,又有绳子的重量压制,有点耷拉。感觉变成了有点花边翻盖的三角形包包,或者说更像一个瓜子脸、中分刘海的娃娃脸,那两个垂下来的圆球就刚好像它的眼睛一样。
好吧,虽然没达到预想的完美效果,但却增添了其他趣味,也勉强能算得上合格吧,如果不去细看她缝合的针脚的话。而且,包包充满后,整个桃心的样子还是很好辨识的,原色麻布上的靛蓝色“Y”字也很醒目。
把他怀里带着的蜜饯纸包放到包包里,还好,下面没有怎么变形。再给他装上一条米色的手帕——讲卫生是对自己负责也对他人负责的好习惯。
示范了两遍怎么打开,怎么抽绳系紧,甚至打结,便把包包给他斜挎上。
于元有点不敢相信,这个神奇的布袋袋是夏夏变给他的。它伸手就能够到,比小篮子还轻,都不用用到手,去哪里都可以带上,跑跑跳跳也不会弄掉里面的东西。
他喜欢极了,好开心的啊!
第113章 该有的花样不能少(加更)
冯时夏不意外对方的欢喜,但却仍然感觉暖心,是一种被认可的感觉。
趁小孩带着他的小包包跑跑跳跳地美的时候,她用砍刀将跳绳上两个竹筒的切面都修整了下,保证没有明显的竹刺,以防万一,还得用布头再包下的为好。
只是,这样就没法调整长度了,不过,反正这也不是自己急需的,就暂时定成小家伙的长度也无所谓。
她将多出来的长度螺旋塞进竹管里,翻出昨天留下来打算填充枕头的一点碎布,将尾部充成圆头状,再包覆捆绑好,保证不影响握持的手感就OK了。
其他的那些竹制罐罐,她都收拢过来,好好地打磨了下。
反省下自己还有哪些不严谨的地方,倒真发现,她打算做实验的盆栽,根本没有严格做出对照组来。
光照、水分和温度这几样最基本的都应该分出来,于是,她在田间划分了一块出来做水分的对照组。没有大容器了,将三个蒜罐中的一个换成姜芽,一组始终放置在后棚做为光照组,另一组就白天搬去地旁边,晚上拿进室内,看温度的影响。
嗯,这下应该不会再有大漏洞了。
又到了该准备午饭的时间了,另一根骨头还放着,虽然没有异味也得尽早吃了,她打算下午就炖了。
将笋装坛泡好,添上坛沿水搬回墙角存放。现在厨房只有一小碗油渣了,她一时也不知做点什么菜好,不说别的蔬菜,新鲜辣椒这会也没有。
成天清炒白菜萝卜什么的,估计也会吃到吐吧。饭菜简单,就更不能含糊着做,破罐子破摔的话,只会陷入对生活失去热情和期待的恶性循环中。
所以,哪怕再简单,也得多换换花样做。小家伙好像挺喜欢面食的,包子和面条每次都吃得很香,那今天中午包顿饺子好了。
还是用的两合面,白面少一些。快一斤的饺子面和得软一些醒上,她准备领着小孩去摘点菜回来。
做馅的韭菜只有那边地里有,她打算包多一点,晚上或者明天早上还可以吃一顿,配着骨头汤更香。除了韭菜鸡蛋的,她还打算用油渣、白菜、春笋和香菇调个馅。这样,哪怕没有肉,这顿也是很丰盛了。
哪怕韭菜是真的好养活,能一茬接一茬的长,可前天都快被割秃了,如今也才新冒个头。捡着之前剩下的拧了,勉强刚好够这一顿用的。萝卜白菜地里多着呢,这都能稍微放上两天的,各拔了三四颗,葱也是一大把。
顺带观察了下土壤表面和里头的湿度,感觉还行,暂时不浇水没啥事。只是,菜地里的草这几天却疯涨了,她特意沿着几块地绕了一圈回的,果然那些青草地里也有很明显的杂草生长了。
看来,今天下午又有得忙了。既然发现了,她肯定不能装作视而不见,虽然也不怎么想干农活,但她享受了小家伙提供的便利,就也不能逃避应该分担的责任。不敢说一定做得多好,尽自己所能吧。
饺子好吃,事前准备却不容易。回来将面重新揉开再醒上,白菜她只取了菜叶,韭菜只保留口感嫩的部位。
小家伙在一旁要帮着洗菜,她也放心地移交了这个任务。不止因为他已经会做这件事了,更因为她在撇菜叶的时候,发现有虫洞的叶子还挺多,没啥农药的蔬菜过两遍清水就会很干净了。
本来这算是好事,理智也告诉她,即使菜叶上有残留的虫卵,高温也能将它们杀死,完全是可以吃的。但她还是受不了那细小的一个个孔洞,觉得浑身不自在,顶着小家伙不解和可惜的视线,都撕下扔掉了。
韭菜切细段,白菜出水多,切碎撒上些盐腌一会。姜蒜葱去皮洗净切碎末备用,春笋、香菇焯水几分钟后切碎末,油渣同样切成碎末,取三个鸡蛋加了少许盐炒成鸡蛋碎。
这会该用的料都备好了,冯时夏先不急着调和,找来托盘洗净擦干撒上干粉,等会放饺子皮和摆饺子用。灶台太小,擀面皮包饺子忙活不开,她把场地转到了堂屋的大桌上。
切下三分之一的面团,揉成长条状,揪出小剂子,搓圆压扁,擀成中间厚外边薄的饺皮。
考虑到小家伙食用的方便度,她打算做和速冻水饺差不多的大小,她可以一大口一个,小家伙两小口能吃完一个。
擀饺皮这事对一些人来说有难度,冯时夏却很得心应手。很难说得上为什么,第一次学着做这个的时候,她就很快掌握到技巧了。如果非要深究,只能说在某些精细的活上她往往会学得更耐心也更仔细些。
擀完这三分之一,她化开三勺猪油,倒出一部分在一旁冷却。没有辣椒粉,她还是想做点蘸酱,挖了三勺辣椒酱、一勺酱油、半勺醋放进碗里,剩下的油里加入葱蒜末和黑芝麻炒香再浇入辣酱碗里,搅拌均匀。
接下来是拌馅,韭菜滤去多余的水分,用冷却下来的熟油拌开后再加少许盐,之后再和鸡蛋搅拌均匀。油渣末、笋末、香菇末、葱姜末全倒入大盆,加入熟油、盐和酱油搅拌均匀,最后拌入挤掉水分的白菜碎。
最后的程序就简单了,现擀的饺皮还是很好捏合的。她一会就包了快一半,为了区别出口味,韭菜鸡蛋的包了月牙形,白菜油渣的包了柳叶形。
为了凑趣,又包了少量三角形、元宝形、包袱形和花朵形的。唯独太阳形的只特别给小家伙包了一个,嗯,要用两张皮,实在太浪费了。
冯时夏也想不到有一天,她会因为一张饺子皮斤斤计较。
“哇~”
于元虽然年岁还小,有限的记忆里却还是有吃饺子的印象的。甜嘴节或是重衣节的时候,二婶有时候会做面条或者饺子,但做得跟夏夏不一样。二婶做的都是长长的,或者一团团的。里面有一点点肉和很多菜菜,很好吃。
夏夏放了他喜欢的蛋蛋,还有昨晚香香的肉,肯定也好吃的。而且夏夏做的饺子特别好看。一个个像月亮、像小鱼、像小花……好多样子的。
“呀~”
还有一个像太阳的,真的好漂亮啊!
怎么捏啊捏的就变成那样了呢?看起来好好玩啊!
第114章 好吃不过饺子
冯时夏见小人儿以为她没发现,小手悄咪咪伸过来隔空点一点,立马缩回去,等会又伸过来点一点,那蠢蠢欲动的样子,意图不要太明显。
行吧,还有好多面团呢,她一个人做也得花时间,有人帮忙可是好事。
不会?没关系,教呗。
包不好?更没关系,自己吃的,不漏馅就行了。
等擀好第二份饺皮,便给小家伙挽上袖子洗了手,特意又给他拿了挖馅的勺子。将面皮放进他手里,挖一点馅料上去,教他最简单的对折捏合。
小孩把握不好力道,捏不紧,她便又倒了点凉开水,教他用手指蘸水擦擦面皮再捏。
小人儿这一点就特别好,你教他什么,他就会认真先学什么,而不是见着好看的或自己喜欢的,就非要摆弄那些。
面皮能捏稳了,但毕竟初学,冯时夏今天和的又不是搅打成团的肉馅,松散得很,小家伙动作起来就顾此失彼了。往往左边面皮合起来了,右边的馅掉出去了。
小孩顿时急了,手忙脚乱地将饺子竖起来晃了两下,试图将悬在右边的馅倒回里面去,发现不太好使,便用手指一点点捅了进去,期间偷觑着她的表情,小心翼翼的像犯了大错。
她也不说帮着再弄出去点馅料,也不出声,只当没看见,任他毫无章法地继续包完。
桌子是擦得干干净净的,掉出来的馅等会可以再让他包进下一个饺子里,并不会浪费。但做事的标准不可能降低的,想参与可以,但得边学边自己从中找乐趣,而不是单纯拿食物当玩具。
等他捏完这个饺子,冯时夏拿过来看了一下,虽然面皮不是对得很齐,整个饺子也瘪瘪的,外皮皱皱巴巴,但总归是没漏也没破。便竖起了大拇指,给了个欣慰的笑。
于元已经很能明白那个手势的意思了,就是夸他做得好。他红着脸羞涩地将自己那个放进对面的托盘里,和夏夏做的摆在一起。
好像没那么好看,但是夏夏是喜欢的,夏夏觉得好。
他压抑着自己快要飞起来的心情,感觉都能听到自己的心怦怦地欢跳的声音,迅速跑回自己的位置,开始第二个。
这回,冯时夏教他捏合时把手掌微微合拢,因为面皮擀得小,正好摆满他的手掌,这个动作就能刚刚好让面皮包覆住一团馅,不再会掉了,更避免了拉扯面皮可能造成的破损。
几个之后小家伙就做得有模有样了,样子也越做越好看,就是每次举高动作的时候,小脸、鼻头和衣襟都蹭上不少面粉。
要是有相机,这一幕真的值得留念,她偷笑着又教着捏一些简单的其他造型。
等全部包完数一数,得快上百个饺子了,冯时夏这会又有点后悔一口气全包完了,应该留一半等晚上吃的时候再现包,现在出乎意料的多,不弄熟就很快软塌了。
白菜馅还剩一些,不过这倒不碍事,到时直接炒一炒就能拌饭拌面吃。
其实她是挺想吃蒸饺的,比煮的饺子香一点,皮更有韧劲,馅料中还不会有过多水分。尤其是蒸熟的也好存放些,也更适合二次加热或再加工。
但这既没有蒸笼也没有蒸架,想弄熟只能煮了,炸的话没那么多油。
在陶罐里刚下第一罐,她突然想起来还有一种吃法——水煎,一样香喷喷却不用耗费多少油,生煎包、锅贴都是类似的操作。
只是没有平底铁锅,这个砂罐有点小又太深,弄起来有点麻烦。一次只能煎十来个,也太费时间了。
还是用大铁锅蒸省事,脑子里构建着用碗反扣撑起来或用竹筒垫起来的方法,这些可以一试,关键却没有透气的容器盛放饺子。直到她瞥到外面的簸箕才想起来,这东西可以直接架在大铁锅里,连支撑的碗都用不上。
吃货的本能激发出的潜力真的无限大,什么怪招都敢开脑洞,幸好最后这个还靠点谱。
如此,就简单了,刚好三个容器,全用上了,除了第一锅煮的这十几个,其他的一半蒸了,一半水煎了。
大铁锅烧开水,簸箕洗洗干净,展开纱布垫上——这就看出之前不裁剪它的好处了,40来个饺子能一气摆上,盖上锅盖蒸十五分钟左右就可以了。
没有表,她只能根据煮饺子的时间估摸着判断,到时再开锅看看,。
煮饺子讲究“三点水”,就是每次沸腾后都加点凉水,重复三次,尤其是现包的饺子,这样煮就不会夹生。
这饺子煮好后,冯时夏当即就拿了两个碗盛出来了,饺子趁热吃。
她不爱汤,捞的干的,给小家伙的添了一点面汤,加了点盐,那个太阳的,特意给他拨在最上面。
这会也用不上小家伙帮忙了,本想让他直接端了去堂屋吃,自己在灶边边吃边把剩下的处理了。结果小孩又不肯,只好给他搬来方凳当桌子,小人儿就坐在厨房门口吃顺便陪着自己。
尝一口热腾腾的韭菜饺子,咬开就是鲜绿的韭菜和澄黄的鸡蛋碎糅杂在一起,颜色特别诱人。虽然面皮有点糙,却麦香浓郁,也有韧劲的,看来自己技术并没有落下太多。
馅料咸淡适中,韭菜独特的香味搭配鸡蛋的软嫩,这种经典组合,味道怎么都不会差。
再尝另一种,调和了油渣和春笋的馅,既带有肉的醇香,又有笋的爽脆,还夹杂了香菇的肥嫩和白菜的清香。再蘸一口辣酱,味道又更丰富了。
如果还有其他调味料或者加一点香油的话,味道可能就更美了,不过这些食材本身的味道已经很纯粹了,能享受到这些也是不输多少的了。
这就是拯救自己的灵魂之光啊!
明明是以前懒得动手做饭才会用来打发时间的东西,现在吃到却莫名想哭。
冯时夏晃掉这些情绪,给自己加油打气,水煎的饺子和即将出锅的蒸饺会更好吃的。
水煎的步骤也不难,在锅底刷一层油,饺子摆放进去调小火势煎一会,等油“滋滋”炸响的时候,就加入差不多没过饺皮底的清水,盖上盖子中小火焖煮几分钟就好了。
如果没熟,可以再重复一遍,最后出锅前可以撒上些芝麻和葱花。
其实更好的是用面糊水煎,这样底部会有一层焦香的锅巴。将水量减小,分几次添入焖煮,煎出来的效果也更好。只是限于这锅的材质,操作也不是太方便,她还是用了稳妥省事些的法子。
第一锅水煎饺子好的时候,蒸饺也好了。熄了大灶里的火,她也不急着出锅,这边将剩下的三锅饺子都煎完才一并盛出,各夹了二十个端上堂屋的饭桌。
第115章 夏夏666(加更)
于元看着碗里的饺子,数一数,有六个,真是越看越喜欢。里面有夏夏做的,也有他做的,装在一起。最上面那个圆圆的,好像荷包蛋哦,引得他口水都要出来了。
最漂亮的舍不得吃,他拿起勺子先舀了一个下面的,吹一吹,咬了一口,是鸡蛋的,他最喜欢的。
好好吃啊!夏夏做的鸡蛋最好吃了,饺子也最好吃了,什么都最好吃,比二婶做的好吃那么多。
他的夏夏真的好厉害啊!什么都会。荣仔的娘一点也没有他的夏夏厉害,而且现在他也开始变得厉害了。
于元美得冒泡,边吃着饺子,几近贪婪地看着冯时夏在灶台边忙活的身影,哼着夏夏之前哼的调调,小腿儿伸直在方凳下一上一下有节奏地踢打着。
等到锅台边又一股焦香味飘过来的时候,他的口水真的不受控制地分泌了,还好没掉下去,“吸溜”,太丢脸了,赶紧低头用袖子抹去了嘴边的水迹。
其实冯时夏早在听到那“快落地嗯……嗯小娃娃”就憋笑不已了,偷偷看小孩一人在那自娱自乐,这一幕当然也没有错过,只是不想出声拆穿。
看来给他包包里备手帕是对的,还是得继续全面培养他的个人卫生习惯。
于元看见饭桌上那么两大碗的饺子都惊呆了,这些都是夏夏和他要吃的,自己碗里还有两个都没吃完呢。
以前每次吃饺子,他都只有几个。二婶说,小孩子不能吃太多,会撑到的。但是他烧火的时候都看到荣仔明明已经吃过好多了,吃饭的时候又会吃更多。
他知道灶房还有很多夏夏没拿出来,哇,这么多,他数都数不清,他们肯定吃不完。昨天香香的肉肉,夏夏做到饺子里了,没法留给哥哥吃了。等哥哥回来,自己就跟夏夏说,饺子也给哥哥吃。
哥哥如果知道他也做了饺子,现在变得更厉害了,肯定会很开心的。
两人在桌前享受着这难得的一餐,尤其还都是自己亲手包的,吃起来更是格外香。
冯时夏果然还是更爱蒸饺和煎的,尤其配上蘸酱,真是太满足了。
小家伙倒是时不时往她的蘸酱碗里瞄,但这可不是上次的甜面酱,是实实在在的三大勺辣酱,还放了蒜醋,味道很是刺激。
行吧,不到黄河心不死,等他尝一尝,知道味道了,就也不会馋了。
冯时夏又找来一个小碗,挖了半勺,嗯,就那么一点点。沾着吃的话,也能配好几个饺子了。
不错,对于她给的这个量没有任何异议。
于元的愿望得到满足,很是兴奋,夹起一个干干的饺子学着夏夏怼到碗里去蘸酱,结果没夹稳,整个饺子掉了进去,再去夹却怎么都夹不上来,反而在碗里不知打了几个滚,红通通的,那点蘸酱全都裹上去了。
冯时夏都惊了,她都已经以防万一到只给了那么一点点了,本想让他沾一点品尝后主动放弃的,现在,一个饺子就蘸得干干净净。
还不待她给小家伙重新换一个,小人儿已经十分机智地拿起汤碗里的勺子把那恼人的饺子挖了出来,张大嘴巴嗷呜一大口,简直不忍直视。
几乎,就是一瞬间,小家伙被呛得眼泪鼻涕一齐流。冯时夏忙让他吐出来,偏小人儿摇着头怎么都不肯,皱着脸快速嚼巴嚼巴几下咽下去了,小嘴被辣得红艳艳的。
冯时夏从他吃饭都背着不离身的小包包里掏出手帕,给他擦干净眼泪鼻涕,又忙让他喝了一大口面汤,担心得不得了。
结果小孩抬起头,回给她一个傻乎乎的笑。她真是哭笑不得。
于元怎么舍得吐呢,虽然夏夏吃的这个东西好辣,但是饺子还是特别特别好吃的,他绝对不会吐掉的。
饺子还有一半没吃完呢,但是他现在不敢马上那样吃第二口了,他得休息一会。又嘬了几小口面汤,他准备好了。
冯时夏见他一副英勇就义的模样盯着碗里剩下的那半个饺子,马上就猜到了他的意图,忙夹过来帮他吃掉了,重新给他夹了一个蒸饺和煎饺。
于元大松一口气,不过马上又担心地看看夏夏,却发现对方一点事都没有。
他的夏夏果然厉害!
冯时夏可不知道小家伙已经在心里给她刷起了“666”,她也是有苦说不出啊,她吃辣椒也从来没吃过这么猛的,她也是憋着泪往肚里咽啊。
都怪这辣椒太辣了。
这一口下去,她也有点怵这碗特制蘸酱了。
于是,两个背负了心理阴影的人终于老实地吃起原味饺子。
于元嘴里的辣劲缓过去后,重新品尝了两样新做法的饺子,整个人都被点亮了。
没有汤水的饺子里面的馅更香了,另一种有碎碎的香香的肉的那个馅也特别好吃,比二婶做的全是肉肉的那些都好吃。
让他闻着都流过口水的那种,就更不用说了,外皮有黑黑绿绿的小东西,看起来就不一般。它的下面酥酥脆脆,上面却还是软软的,越嚼越香。
“夏夏,饺子…唔…饺子也留给哥哥吃好吗?”他已经迫不及待想哥哥尝到这些了。
就是有点难咬,他的牙齿还不够厉害,不能像夏夏一样,一下子就咬断。
加油!加油!!
于元给自己打着气,十分认真地夹着第二个煎的饺子在嘴里撕磨拉扯着。
“呀!”
???
好像嘴巴里多了什么东西?冰冰滑滑的。
冯时夏见小家伙仰脸跟她说了句话,漾起梨涡一脸期待的样子,便点点头。
看小家伙今天吃得这么开心,她心里被填得满满的。这小人儿,一开始就一副营养不良的瘦弱样,得赶紧多长点肉才是。
另外,小孩的发质偏黄偏软,以前自己也是这种发质,听说多吃黑芝麻会有效果。她是没试过,但或许之后可以偶尔做顿黑芝麻糊当早餐。
她正想着怎么安排以后的饮食,好给小家伙的身体补充些营养。听得那头低呼一声,抬眼看过去,却发现小家伙整个人像被定住了一样,眼睛睁得大大的,带着困惑和不可置信。
不一会儿,就像放慢动作一样的,小家伙把嘴里还有一半没咬开的饺子放回碗里,左手伸到嘴巴里就拿出了一个东西。
带着红红血丝的白嫩嫩的一颗乳牙,就这样被他拿着在眼前再三确认,想看明白这是啥东西。
第116章 好吃到牙都掉了
冯时夏见他那个反应,一时也愣在那了。等小孩咧着一张带血的嘴向她笑,才忙过去查看是不是牙给折断了。
于元从嘴里摸出来那个白白硬硬的东西,看了半天,只以为是饺子里的,直到夏夏的手指伸进他的嘴巴,碰到伤口时的刺疼传来,才后知后觉地明白这是自己掉的牙。
夏夏做的饺子太好吃了,好吃到牙都掉了。
这是那一刻他心里的想法。
然而下一秒,一股不知名的情绪就上来了,他本能地感觉到一种缺失的恐慌。
嘴巴里苦苦的,还有一点点疼,明明刚刚都不疼的,现在就有一点点疼了。
他感觉自己快忍不住要哭出来了,但是,夏夏看起来好着急的样子。他要乖乖的,没关系的,牙掉了也没关系的,全部掉光都没关系,只要夏夏在就好了。
因为嘴里还有血,一时也看不清,冯时夏初步触探是没有折断的样子。但也不能完全确认,牙龈下面被血糊着看不清楚。
这会的她根本乱套了,完全忘记直接看小家伙手里的乳牙就能判断了。
她看着小家伙忍痛的表情,做好了迎接一次嚎啕大哭的准备,却只见得泪水一直在他憋得通红的眼眶里打转。他眼睛睁得越发大了,不肯让泪水掉落,哪怕一声呜咽都没发出来。
她一秒就读懂了他此时的情绪,它说,不哭,它说,不准哭。
倔强至此。
冯时夏轻抚他的眼眶,替他将那些温热的液体抹去,替他隐藏。早上扎在小家伙手掌的那根刺好像就在此刻扎向了她的心,她抱着小孩就去了厨房,倒水让他漱口,几遍之后小家伙口腔里终于干净了。
再看看裸露的牙龈,没有明显的伤口,也看不到牙齿断根。到这时,她才想起小家伙还握在手心的乳牙,把它冲洗干净,发现是完整的,并没有缺失,但这会也说不上这消息是更好还是更坏。
期间,小人儿也一直不哭不闹地让怎么做就怎么做。
虽然小朋友的乳牙迟早都要掉的,但自然换牙和意外造成提前脱落的情况肯定不一样。
这种意外对以后的牙齿生长有没有影响她也不清楚,但是就自然换牙常识来说,是恒牙已经生长,乳牙占位了,才会被顶开,掉落。
她不觉得小家伙是自然换牙,毕竟年纪还太小了。她自己印象中唯一有记忆的一次换牙是十岁左右了,虽然她已经无法确认那是不是最早的一次。但是,四五岁就换牙真的不太可能吧。
她有点忧心,以后小孩的这颗恒牙是不是就会停止生长了,或者会长出来不健康的牙齿。
冯时夏又掰着他的下巴让张大嘴,瞧了好几次他右下门牙的缺失处,试图寻找恒牙萌出的迹象来,然而都没啥发现。她不敢再直接用手指去碰那牙龈,现在更怕弄上什么病菌。
倒是在小家伙的左下后牙槽的位置,发现有一颗米粒大小的磨牙萌出了,估计就是这几天的事。之前教他漱口那会还看过,只有上下各10颗,共20颗。
现在还有乳牙没长齐呢,应该更不可能就换牙了。
她心里乱得很,真的觉得自己很粗心大意,两人天天在一起,她都没有发现这些变化。
孩子长牙的时候都有好多要注意的,不说很容易有低烧之类的症状,尤其一些咬东西、舔牙床等小动作,要及时阻止纠正,不然很可能之后会造成牙列不齐等一系列问题。
如果这里没有牙医,没地方矫正或治疗,那现在出了问题以后就很难了。
对了,牙医,不行,不管有没有牙医,都得找医生先看看,万一,这里有办法处理呢?
以前有看过新闻,意外事故脱落的牙齿有一定几率重新植回去的,只要尽快就医,还有保护好脱落的牙齿,维持它一定的活性。
这里的医学水平不一定就比自己那时代差,总得先试试。
好像可以用牛奶或什么先保存来着,这里没有牛奶,快想,快想起来!
冯时夏将自己的两枚铜币放进小家伙的钱袋一起揣上,拼命回忆那些科普知识中的字句,也来不及收拾好院子里的东西,就准备关门进县城了。
给竹筒灌上水背上,突然想起来,是生理盐水。可这也没有,只得用淡盐水代替了,死马当做活马医,总比什么都不做得好。
就这样,于元跟着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更显急切的冯时夏出门了。
现在是越早过去机会越大,冯时夏也不能悠哉地慢慢来了,到了后边的主道上,她背起小家伙就跑起来,可毕竟孩子也不轻,没跑多久就气喘吁吁了。
看来,这样不行,她体力完全不够,后边还有好长的路要走。只能又放下人,拉着孩子大步走,不时回头张望祈祷,这会要是有车就好了,不然赶路就要耗费几个小时。
也许真是她的祈祷起了作用,没多久,她便听到后头传来熟悉的车轮滚动声和挥鞭声,在幽静的山道间如同一道梵音降临。
赶车的是江学亭,饭刚下肚,气都没喘匀,就被亲爹踹出来到县城领补发的粮种。
今年突然的倒春寒正撞上育秧期,虽然持续时间没有特别长,但大部分早早育秧的人都被冻坏了不少稻种和秧苗,正愁拿什么补种剩下的呢,大多数人家里留的稻种就没有什么多余的。
眼看今年的收成就要打折了,县里有了这一消息大家总算舒一口气,虽然晚了几天,但肯定比自己随便寻的种子好,总能补上些损失。
这是村人今天刚从乡里听回的,说来,这事本该是他的村长爹亲自去才能办的,只是他这两年被他爹拉拽着一起处理了不少事情,县里各部门的人对他也有个熟脸了。
他爹也有意锻炼他之后接任村长的位子,便写了张文书,给了告牌,打发他独自出门了。
别看他名字取得文绉绉的,像个饱学之士,当然,这也是他爹生平最大的愿望,就希望自家能出个读书人。可惜,别说他了,就连他儿子都像极了他小时的样子,听到“读书”两个字就发愁,估计也就能比他这个考了十几年才通过的初等生强那么一点点。
这些年除了帮家里做点活,跟着他爹跑点腿,就是被他爹逼着在家学习了。想他早就成家,儿子都能打酱油了,还被逼着读书,该有多苦。
要不是他爹拿棍棒威胁着,他早就放弃了,他就不是那块料。现在想来,自己能通过也是不可思议。不过,虽然抱怨归抱怨,他也是能理解他爹的一番苦心的。
读书人走到哪里别人都会高看一眼,哪怕只是个初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