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章 逛县城
出了饮食街,冯时夏带着小家伙往前又走了一段,人渐渐多了起来,还发现另一条街市,里边各种货物都有,稍微转了一圈,还看到了干的海货。
海带、海鱼都很好吃没错,然而并没有钱。
挥手拜拜,转身离开。
再往前走,人流就更加拥挤了,比之前的城门处还多,尤其是多了很多拉货的车马和搬运的脚夫。
冯时夏好像已经能隐约看到另一个城门楼了,遂从对街折返,这边除了主街上的铺面,里头就没有明显成规模的小街市了。
挨着门牌楼的是一幢古朴的八角重檐顶雕花木楼,精巧别致,一窗一瓦都能看出建造者的用心。两侧临着主街的附楼与它连成一体,就像张开的一对翅膀。
挨她近这间是瓷器店,里头摆放着各种瓶瓶罐罐。中间的主楼是呈弧形的门面,只能见着一些柜台,也看不出卖的什么,门口却守着两个虬髯大汉,薄薄的衣料完全遮不住那贲起的肌肉。
拐进牌楼里的大街,街面上走动的行人就少了很多,之前的那种热闹嘈杂在这儿几乎都消失了,甚至还多了些肃静的感觉。
这儿头一间的附楼是卖的布匹,打眼一瞧,多是些花团锦簇的服饰和色彩斑斓的面料。根本和她接触到的是两个世界,摆的这哪是布?可都是钱。
再往里走也就是些日常的店铺了,但规模档次感觉都要上一个台阶。
走到中段,却有一间占地极广的大院,整个快二十来米宽的门脸是往里凹的,在院前留了一大片空地,铺好了石砖。院门还抬高了些,设了几步阶梯,门前还留了几米宽的廊檐。大门两旁还另开了两个小门。
高高的屋脊上雕刻着动物石像,只是她认不出。长长的围墙上也都盖了瓦片,看起来奢侈得很。
冯时夏原还想着这是某个富户的大院,等走到大门前,看到上面金光闪闪的四个大字中有她能认出的那个“县”字,就觉得应该不是她想得那样了。
那两扇厚重的朱色大门大开着,隐约能看见里头晃身而过的劲装卫士,头戴高帽,一身靛青色的圆领长袍,大红色的封边,腰间挎着长刀,手里还拿着棍棒。
嗯……这应该是机关重地,权力机构。
此地不宜久留,难怪这条街上这么不活泼,冯时夏撇撇嘴。
想来里头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了,她也不往里去了,即刻移步对街,正巧,对面却是间大书店。
这怎么也得去看看,她有点不死心。
这会儿书店的人不多,老板和伙计瞧了她一眼并未露出什么意外的神色,也没有马上主动上前推荐什么,冯时夏倒乐得自在。
书店陈列的书籍很多,看来这里的文化发展并不弱。墙壁上也挂着很多风景和静物画,不止是黑白的,彩色的也有,部分画作的精细程度一点也不输以前看过的那些美术工笔。
在这书店里转了两圈翻了好些书,她心里那股希望终究被踩灭了。
大片大片不认识的字,就如她想的那样,这里的文字体系就是那么不合理,更让她无语的是,里头几乎没有出现她认识的阿拉伯数字,连一点面子都不给。
唯一能让她好受点的是,文字的书写习惯是横向的,且段落中都有断句的标点。
还有小家伙,跟着她在这里转来转去,竟没有半点不耐烦,也不会随便碰东西。但她每打开一本书,小人儿也要踮脚来看凑热闹。冯时夏也依着他,他还装模作样地边指指点点边咿咿呀呀,好似真认识似的。
冯时夏看得心酸又好笑,不过照这样子,以后该不会是个厌学的了。
这里的书本都还是线装的,里头的文字有规整印刷的也有手写的,看来是正处于发展阶段,手写的还是用的粗线条笔墨,并没有现代的纤细字体。
果然,柜台后摆设了各种不同型号、不同材质的笔墨砚台。
造纸技术也并不十分落后,厚薄软硬都有,洁白纯净的纸张已经能看到,但粗糙暗黄的纸张还是占大多数。
冯时夏是很想也必须识字的,但现在她没法挑选基本的识字课本,嗯,买了也没人教,只能依依不舍地放下一本又一本曾经她无比熟悉现在却跟她隔着银河那么宽距离的书。
于元看着夏夏失落的眼神,在心里悄悄地把大哥宝贝的那几本书就给惦记上了。
虽然暂时不能认字,但很多事还是需要纸笔。
来这里这么久了,她想记录。就算是日记也好,哪怕什么都不写只是记个日子。或者偶尔的一些想法,也要写下来,以免忘记。更重要的是,她不想在某天忘了自己的来处,忘了那截然不同的科技世界。
她记性不好,得这样做才能放心。
冯时夏最后挑了两本空白的本子,一般的记事本大小,指头厚,选的耐折腾的一般材质,纸色偏黄但杂质少的那种,又拿了一叠A3大小的粗糙黄纸,大概有20来张。
笔墨砚台就先不打算买了,她不会用毛笔不说,这些东西肯定也得花不少钱。反正即便她能用毛笔写出字,这点纸肯定也不够她写两篇日记的,还不如想点办法,比如用鹅毛笔什么的,至少能省好多纸。而墨和砚台,她打算用包袱里的“黑煤块”和碗来代替。
如果效果不好,她再考虑这些吧,现在将就着用就可以了。
拿去结账,一脸富态的老板报了个价格,冯时夏忙朝耳朵比划了下。后才得知,一本本子得25个铜币,纸是10个铜币,加起来就得60铜币,真的很贵了,以前10块钱就能买到的东西。
有点花不起了,今天拢共才得了300多点铜币,还得买米面油过日子,冯时夏有点想放下东西转身出门的冲动,但咬咬牙还是付了一本本子和纸的钱,有的东西是不能省的。
一下子又花掉了十分之一的存款,多少有些肉疼,只得赶快离开这儿免得自己后悔。
在冯时夏眼里富态了的老板其实并不那么胖,只大多数人都偏瘦,才显得他长的那个体格突出了。
他此时望着已经远去的俩身影颇为好奇,明明是再普通或者说穷苦的打扮也不为过,那女子端的姿态却尤其自然大方,面对这些对他们应是奢侈品的书本,没有流露出一丝的讨好或是畏缩来。
那通身的气场好似逛这书店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连一般的读书人都比不上她这份气度。
或许是哪个落魄的大家之后吧?故事里也不少这类说法,严伯顺捋捋胡子猜测着。
只这小小的渔阳县能有这等人家?他又不确定了。
第88章 吃亏是福
经过了又一个大的糕点铺和米粮店,伴随着“do——”的又一声,冯时夏已经转出牌楼到十字大街的最后一条主街了。
这儿的店铺已经都是大同小异的了,其实每条主街上日常需要的都有,只小街市又特别集中了需求量大的同类店铺。
机关那一片都没有小街市,到这片又有了,不过像是书画街,店铺数量没有之前的街市多,里面还夹杂了几个做小玩意儿的铺子和吃食铺,摊贩更一个也没见着,估计也是不让摆。
沿着主街再往前走,隔不远的医馆旁出现了一个特别的摊位,摊主是一位和厌学儿童一般打扮的少年,只身上的长袍变成了淡蓝色。他端坐在一个两人宽的木桌后,眼神正放空着,不知在想些什么。
冯时夏看他桌上摆了笔墨纸砚等用具不说,桌边用竹竿挑着一块简单的布幡,上书几个黑乎乎的大字。桌前还悬挂着一幅乡村的水墨写生。以冯时夏这种外行人的眼光来看,这画浓淡有度,主旨分明,算是可圈可点了。
然后更直白地,画的旁边还贴了一张纸,上面一排小字她依然不认识,下面却画了8个圆圈圈,然后一个箭头指向右边的画。
所以,8个铜币一副画?还是8个银币?
如果是8铜币,冯时夏倒是蛮心动的。感觉不能再便宜了。
也就是这一停顿一犹豫,卫子秋终于发现了摊前驻足的女子,他立马打起十二分精神,招呼起了来客,耐心地询问对方的需求。
他支起这个书画摊都是背着娘亲的,每次只能用来学院请教问题做借口,才能出来几个小时。
他并不是读书的料,能坚持到现在已经很不错了,教授该教的他都听了,也记住了,然而面对试题,他仍旧觉得很难。
他是宁愿放弃的,靠娘亲一人支撑着家,还得供他读书,这一点都不容易,他好几次看到娘亲偷偷抹泪。
他长大了,不想再这样成为娘亲的负累,他想赚钱,给娘亲更好的生活,而不是年复一年埋头在没有希望的幻想里。
但,这样的想法在娘亲看来却是妄图偷懒了、没有恒心了而已。只大壮,不,现在应该叫弘诚了。只弘诚愿意听他说内心的想法,愿意帮助他去偷偷做这个事情。
所以,每一次进城的机会都是十分难得的,他读了这么些年的书,没有其他所长,身子也弱,根本干不来其他的体力活计,其他的伙计之类都需要时间和保人,这些他都没办法。只能支了这个摊子,帮人写读书信凭证等,顺道再卖点画。
只有沉浸在画中,他才能忘却这周身的压力和对前路的茫然。这是他唯一的兴趣了。
只他年纪小,虽然已经断断续续来摆摊两三个月了,生意却并不算好,有时甚至连每天的摊位钱都赚不回来。好在弘诚那边能偶尔帮忙垫付着。
每一个客人都是极其珍贵的。他扬起少年灿烂的笑脸等待着对方的回答,却在对方递过来8文钱,又作势要取走他摆出的样画时垮下来了。
事情不该这样发展的。
8文钱一幅画没错,却不是挂出的那幅啊。
那是他花了好多心血才画出来的,哪舍得卖。
冯时夏看着前一秒还彬彬有礼的小摊主,下一秒就感觉要扑上来跟她决斗,貌似,这价钱猜错了?
果然,哪有那么好的事情。
她停下动作,正要离开,手臂却被拉住了。
回身看去,不知哪来的一个粗衣汉子,麦色皮肤,方脸厚唇,正瞪圆了眼瞅着她,另一只手里拿着一把刀,瓮声瓮气地说了句什么。
冯时夏觉得有点眼晕,呼吸也有点困难,这城里的人一个个是怎么回事?不就“问”了个价吗?买卖不成还得动刀动枪?
卫子秋见弘诚误会了,忙上前给解释了一遍,又拉着人陪了个礼。
这,每次来得也太快了。
冯时夏见小摊主还算讲道理,才舒了口气。
走走走,赶紧走,她打算着,手臂又被拉住了。
卫子秋难得遇上一个对他的画感兴趣的,这幅不能卖,他能给她再画不是,他本来就做的这个买卖。反正人得先给笼络住了,第一笔画画生意,8文钱再少也是入账不是?
冯时夏看那不过高中生般年纪的摊主指指桌上的白纸和笔,又指指画,这是要现场再给她画一幅?这倒也可以。
只要价格合适,什么时候画的,她可不介意。
正想点头,脑海里突然闪过以前在街头看好多美术生或者大爷支摊给人现场画像的场景。
以前她总觉得呆坐在街头太尴尬,哪怕心里再痒也从没画过。
如今,在这儿能留一幅画像也挺好的,这里没有相机,用这种方式留下时光的痕迹也是挺有意义的。这算是另一种新生的开始,这种仪式感并不矫情,如果每年都能有一幅,那就更好了。
想罢,冯时夏跟少年摆摆手表明不要那种风景画了,指指自己俩人——小家伙也是她这段日子里最重要的人,又指指空白的画纸。
对方只犹豫了一会就点头了,她便选了一个背景合适的角度站定,看对方像模像样地铺开一张纸,又挑了一支小管笔,耐心地等待她人生的第一幅肖像画完工。
直到小家伙小动作频频快站不住了,她才见少年撩了下衣袖,停下动作似在端详,面色却有些古怪。
她也懒得多猜,拉了小家伙上前去看新出炉的画作。
卫子秋实在从未画过人像,本想着道理是一样的,一通百通,都是画画。事实却狠狠打脸,犹犹豫豫增增添添半晌才停笔,偷偷觑了一眼对面还站着的阿姐,再看看自己画中的人,脸都烧起来了。
更想不到,还不待遮掩补救些什么,对方已经移步过来瞧见了。
冯时夏看着纸上那一大一小的两个人影,嗯,只能算作人影吧。粗犷的线条勾勒了两个能勉强看出人形来的事物。是男是女还得从发型来判断。
这简直是欺诈,她大呼上当。果然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这还不免费呢。
如果是这个样子,8个铜币她一个都不想给。
第89章 缺点什么(求票票)
“哇——”于元努力踮脚,终于看到了大哥哥给他们画的画,画得好好啊,这个大街,夏夏的背篓,自己的斗笠都一清二楚,真的太厉害了。
果然自己的智商是降到几岁了吗?才会做出这么蠢的决定。冯时夏看着小人儿与她完全不同的反应暗叹。
越看越觉得难受,明明挂着的画得有80厘米长,给她现画的用纸却小了一半,连篇幅都是缩水的。之前还想着能每年画一幅呢,就这模样,画上一百年都没人能分出第一张和最后一张。
她抬头准备看摊主是个什么样的说法,却见少年的脸颊和眼角泛红,也不敢正眼看她,躲闪着眼神一副愧疚的模样,眼尾的一点黑痣因着他不时侧头的动作在一缕黑发下忽隐忽现。张了几次嘴最后都闭上了,一个音节都没发出。
冯时夏长叹一口气,又看向一旁还眼睛瞪得像铜铃的精壮汉子,她不停默念着“背后的街景还是画得过关的”,将握在手心的8个铜币终是放在了案桌上,自取了这副无敌写意肖像画转身离开了。
她其实都有些不想要,弄成这样子,这幅画留着也不知拿来干嘛。可好歹是花了8个铜币的,扔了她也心疼。看着一旁还一脸艳羡望着她的小人儿,正好,叠巴叠巴送人了。
于元笑眯眯地接过这个“宝贝”,慎重地将它又塞进了怀里,仍旧不忘拍一拍,确认下饼饼的安好。
卫子秋也万万没想到卖出的第一幅画会是这种情形,他想解释什么,哪怕说这画不卖了,少几个钱或是不要钱了,他有太多话想说,却又不知从哪句说起。复杂交织的情绪让他连开口都无力。
眼睁睁看着那个阿姐带着小娃儿走远了,他才醒神要把钱退回去。
画画是他的骄傲,是他与这个世界的对话,他不能接受自己以如此姿态贱卖了它。它得是美好的,让人懂的,珍惜的。
就像桌前这幅画,不说8个铜币,就算是80个铜币、800个铜币——800个铜币还是可以卖一卖的,毕竟他还得给娘亲减轻负担。
那幅画他甚至还没来得及题字和落名。
但此时弘诚已经回去了,自己根本也无法脱身了。
如此,不落也罢。
等下次再遇到阿姐的话,再将银钱退还给她吧,至于亏的纸墨费用,权当这当头棒喝的药膏费了,他于绘画上要走的路,也还远呢。
下一个街口也是特别,店铺只有几间,都是铁、石、木、陶等手工业,且只开在前段的入口处。
冯时夏倒想买口小铁锅,可一“问”价格,居然得三四百铜币,买不起。石器店她眼馋的小石磨就更是买不起了,她问都不用问也知道。又想买根擀面杖,找遍了木器店却没有。最后花4个铜币买了一个瑕疵陶盆,上了釉的那种,足球大小。
虽然外表色度有点不均匀,里头还是完全不影响使用的,正好可以拿来装汤水或者揉面。
然后一直到城门也没有什么事了,冯时夏已经对这个县城有了初步的地形概念,这里居然不止一个城门,估计得有4个,它们连成十字大街铺开,居民就散布在被主街隔开的四个大片区里。除了特定的那一块,其他每个片区有1-2个小街市。
如果从城门进来心里有个方位,一般是不会迷路的,但如果把她随便扔到哪个片区里的一个地方,她也分不清东南西北。实在是这边的建筑都太像了,除了主街的几个标志性建筑,一般住户的院落或者巷弄都几乎长得一样。
但有一个方法行得通,这里面几乎没有现代的那种小区式封闭围墙,到处都有巷弄或者小路,四通八达的。只要沿着一个方向走,肯定是能走到主街的,或者是城墙吧。
县城的居民住房大多也都是砖瓦的,区别只在于占地面积、所处位置、新旧程度以及哪家房子的细节更讲究一点而已,这一点又和商业住房的模式类似了。但它们又大多独门独院。土墙草房也有,数量上却算得极少了。
走进最后一条小街市,这里就也如同菜市场一样热闹了,日杂百货的售卖基本就都集中在这条街了,且又在菜市场和城门之间的地段,想不热闹都难。
还有意思的是,这里的店家有的不做招牌,也不搭招幌,却在门脸前挂了自家售卖的东西,比如麻线、布带、蓑衣、干鱼等等,让人一眼也能知道里面主卖的是什么东西。
这条街也能随地摆摊的,只是摊贩数量仍旧比不上菜市街。
沿街一路过去,冯时夏就没有再三心二意的了,逛完这条街,他们就算走完了这个县城了,这下该买的也得买起来,回去的路也远着,他们可没法再多呆了。
心底打算着现在正缺的东西,衣服、鞋子、布料、针线、洗漱用品、各类清洁剂、米面肉油糖、姜蒜调料等等,好像什么都缺。
钱不够啊,这都已经是必须的了,还得再精简。
牙刷牙膏必须买,沐浴露香皂之类暂且算了,如果便宜的话也可以买一块。衣服可以算了,鞋子必须备一双经得起磨的,还有下雨天要的合脚的草鞋。布料和针线必须买,得做个背包。
米面已经没有多少了,就算煮粥或者掺着吃,也吃不了多久了。肉盐糖,看价格再说吧,油必须买,蛋也要买,还得给小家伙补充营养。蒜可以省,姜必须买,其他调料就先可以放一放了。
有了目标,冯时夏逛街的效率就高多了,从摆摊的大娘那里买的一双手工粗布鞋,20个铜币,草鞋花了5铜币,这大娘的编法细密,想想小家伙家里那脚趾都快露出的草鞋,也给小人儿买了一双,3个铜币。
没法说话,她也不耐烦讲价,更何况,在她看来,这些价格已经不贵了,应该也没什么讲价空间。
发现这儿没有裹小脚的习俗,心情倒是美丽一些,至少这个时代对女性的要求并不那么苛刻。
“re——”每次好像都有点不一样?都是不同的声音?
第90章 布匹粮油
到一家小布店,挑了最耐磨的麻布,看着这布的宽度,跟老板比了个“1”,一米做个简单的背包尽够了。对方也很应事,并没有抱一匹给她。
但等那展开的布匹长度都一米多了老板还没停的时候,冯时夏终于阻止了,在约一米的位置比划了下,老板又重新用直尺大概量了个整给裁了。
看着店内其他颜色的布匹和舒软的棉布,有心无力。想想之后揉面要用到的,过滤要用到的,她又裁了一块一半大的粗纱布。
两块不到2米的布,花了10铜币。这店里恰好有针线,她正一根根比较着选哪根比较合适的时候,她居然被小家伙给拉走了。
于元本来一直都还很开心,但好不容易换回来的,那么多可以换包子的钱钱,怎么能又都给出去呢?
他能明白有些东西,夏夏一定得换,但那个细细长长的东西,他看哥哥拿过的呀,家里有的呀。以前他还偷着拿来玩,被扎得老疼了。尖尖的,一下子就戳到肉里面去了,太可怕了。
那样吓人的东西,要那么多根干什么,快走快走。
针线是一定得买的,但看小家伙偏偏对它不明缘由就那么抗拒的模样,冯时夏也只得走了,想着等到下一家店再偷偷地买。
到了一家粮店,冯时夏没想到光米面就有那么多种类,一时也不知怎么选择。价格也全都不知,也不好比较。
终于远离了布店的于元这会见夏夏在一堆粮食前发呆,也有点着急。以前每次哥哥带东西回来,里头总有些粮食,哥哥说这是每天要吃的,不吃就会生病。所以这是肯定要换的。
他想着一路过来,听到换东西的人说的最多的一句话——“这多少钱啊?”“这几个钱一斤啊?”,然后他们把东西放一下,嗯,他们说称一下。之后就能交换了。
夏夏说不出来,他想着跟大娘借秤那会,他可以的。
“伯伯,多少……多少钱啊?”于元抓着冯时夏的裤边露出半个身子道。
“小娃娃,你问的哪个啊?”留着山羊胡的中年男人笑眯眯地逗道,指指他们面前的米粮袋。
啊?他也不知道啊。他不知道夏夏要换什么怎么办?大叔在等自己回话呢。那就选哥哥最常带回来的好了,他伸出手指指那个暗黄的米,“这……这个,几个钱一斤啊?”
“糙米呀,4文钱一斤。”张白条看这胆大的娃儿有趣,也配合道。
“4”他知道的,哥哥教过他数数,后面的他只听得懂早上那个大哥哥说的“钱”,4钱,4个钱啊。
于元扯扯冯时夏,想让对方拿钱,却看夏夏不动,想起来夏夏听不懂的。想了想哥哥教的“4”,努力掰出四个手指头给夏夏看。
冯时夏没想到自己还没怎样,小家伙居然跟老板就交流起来了,后来见小家伙指了那暗黄的米比了个“4”,这是价格都问出来了?
这孩子,机灵劲真是没得说,那不如——
冯时夏转手指了一袋他们常吃的碎米,期待又鼓励地看着他,示意他问问老板。
于元惊讶地看着夏夏指了白米,夏夏想吃白米的呢,不过也是,谁会不想呢。家里的白米都快没有了呢。夏夏想要的,他都要同意的。
“伯伯,要这个米的。”第二次再说话,感觉大叔那瘦白的脸也不那样吓人了。
“小娃娃,这个米得要5文钱一斤。”
“等等我告诉夏夏的。”于元礼貌地回了句,又努力地比出“5”来。
结果夏夏又指了另一个,直到眼前那么多袋子都快说了个遍,于元都快晕的时候,夏夏终于停下来了,对自己满意地笑了,还比了个大拇指。
虽然他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但他帮到夏夏了,真好!
冯时夏对这里的粮食价格很不满意,真的很贵啊,白米白面都要6个铜币一斤。看起来最差的米都要4个铜币,倒是那些粗粮的价格反而便宜些,简直和以前是颠倒过来的。
本来米粮肯定是要多备些的,但如今她也只能自己背回去,这价格又比自己以为的几乎贵了一倍。考虑再三,还是只买了三斤碎米,三斤白面,和小家伙家里的黄面掺着用吧。
其他的,估计也得靠小家伙家里现有的薯粮菜先撑着,等自己下次赚钱了再慢慢给补回来。细粮等吃完了这些下次再来买吧,他们还得留下一部分钱以备不时之需。
看这老板为人也挺耐心的,冯时夏想自己还需要的油盐糖,也可以先问看看价格。但是没见着摆出来,这该怎么弄?
粮食店应该是有卖这些的,她看着柜台上还摆着的几个大罐子,很可能就在那里面,但她该怎么说啊?
张白条看着这特别的一大一小,他大概能猜出这大妹子应该是比不上正常人的,给他们称好米面,见人还犹豫着看那柜台上的调料罐子,心下就有些明白了。
这大妹子虽然穿着差,但看面相就不是个吃苦受穷的,从她买的这几斤都是细粮也能看出来,想必也是舍得花些调料钱的。
他索性将档次高一些的油盐酱醋罐子都打开让对方选。
冯时夏意外地看老板主动展示了各个罐子里的物品,并报了相应的价格。酱醋酒之类的她不打算买,粮食没买多少了,干脆买点盐糖。但价格也是真的贵,买了一斤细盐10个铜币,半斤白糖也是10个铜币,这都能买4斤碎米了。
但看过这些居然没有油?她想买点植物油,居然没有?她搜寻着店铺其他可能放置油的地方,却在柜台上看到一个灯盏,对了,灯油也没有了。
她试探着对老板指了指里面的灯油,见对方从柜台下面掏出一个粗制小瓶来,里面刚好约装了半斤的褐色油,味道倒比之前用的那种平和。
姜蒜什么的,这里好似没有,她打算到隔壁菜市去看看。
就这些东西,看着没几样,算下来却得61个铜币,因为她没带容器来装,布袋和瓶子都要另外算钱,装糖盐的纸包倒是免费。
这才明白小家伙家里那么多布袋和瓶瓶罐罐怎么来的了,心里暗自提醒着下次一定记得带好东西来装,能省一点是一点。
数足钱递过去,老板却还了一个铜币回来,只收了整60。她也领情地冲对方点点头。
这店家是真的不错,下次还可以来这家,冯时夏回望了眼歪脖树下的店铺想到。
第91章 神仙肉
经过一家麻绳店,冯时夏觉得这东西还是得备些,拿来捆东西或者扯来晾衣服被子也行。
本来她是见过大舅他们搓草绳的,一缕缕编进去想做多长做多长,可她是不会的,这东西看起来简单,想搓好却需要不少技巧,也考验手劲。
一小捆看着得有5米长的粗麻绳,5个铜币,价格还可以。又见着他们还有极细的那种包装麻绳,便也拿了1小把,看不出多长,反正1个铜币。
她瞧着这东西用来绑竹筒刚好,以后怕是还要常出门的,这个竹筒得被征用改造下了。做成可以单背的水壶,这样就不用费心它在背篓里倒了。
现在主要的就是清洁和洗漱产品了,牙刷是最紧要的,可偏偏她走遍了整条街也没见着卖这些的。和她包裹里类似的小罐装的东西是有,但人家都是盖好的,她也试着开了几盒,里面大多都是红白粉末,她直觉还是妆品。
连膏体状的东西都没看到过,乳白之类粘稠的液体也没见着,像她那种皂丸,也是没有发现。
她连吐槽都无法吐槽,难道这么多的人都不刷牙,都是用清水洗头洗澡吗?想也不太可能,至少富人家肯定不会这样将就的吧,原主有的那些难不成真是奢侈品?连县城都买不到?
她不太相信,估计其他主街上应该还是有这种铺子的,讲究的有钱人怎么会容许连这些东西都没有呢?但现在她也没有时间再去找了。
她盘算着这个时代有洗浴液、肥皂、洗洁精以及牙刷牙膏等的可能性,祈盼着不要让她失望。
她可不懂化工,弄不来这些东西。牙刷还能勉强有个概念,要会其他可就是为难人了。
肥皂,肥皂好像是化学课本教过来着,但这都毕业多久了,她哪还记得什么反应方程式。更别说这里估计也没有那些专业的化学仪器,玻璃烧杯没有,想搞化学连最基础度量都是个问题。
反正,看了这么多地方她还没见着任何玻璃制品,连玻璃都没普及,只能说,这里的化学可能才起步。
冯时夏脸色有点难看,洗碗洗衣都能将就可代替,刷牙这件事真的很重要。她都能想到这里肯定不太可能有牙医,这牙齿出问题了可比不得其他病,吃点药还能自己恢复。
可找不到她能奈何?她就算能自己搞出一把牙刷来,牙膏这东西她能变出来?她只知道牙膏里面可以添加薄荷、金银花、盐分、氟化物等成分,至于其他,能想起配料表是一长串可能几十个的化学名称组成,如此而已。
那些名称,她一个都看不懂,更不可能记得。
因着这档子事,冯时夏有点恹恹。但她至少没忘记还有别的要买,植物油找不到就买荤油,肥肉她总能买到。
菜市场的入口处就有好几个肉铺和肉摊,可能是这会人少的原因,她的视线刚滑到右边的一间肉铺,就跟里头的一位体态丰腴的女子对上了眼。
在这县城转了一圈,虽然能见着一些摆摊的大娘,但开店做生意的年轻女性,寥寥无几。店铺的雇员也几乎都是男性。所以,居然看见一位女老板,冯时夏也有点惊讶,更别说是在这样的肉铺。
女子看模样30来岁,梳着高高的发髻,露出饱满光洁的脸庞,虽衣着并没有太鲜亮,但从她面孔上的粉黛痕迹和头上的簪钗钿能看出,这是一个注重外表的女子。
俩人对视的这一眼就仿佛按下了某种开关,几乎用不着听懂对方那洪亮的嗓音喊的是什么,她就能理解对方的目的。
她本是不喜这种太热情的店家的,有点应付不来,感觉只要和她们在同一空间多呆一会,自己总会不知不觉就产生一种歉疚感,继而就得为这份冲动买单。
但今天,她突然又觉得很应该支持下这位女同胞。
见如愿招揽到客人,对方更是笑得见牙不见眼,色号选择和均匀度都没达标的底妆感觉都快要挤下粉来。
冯时夏往那案板上一瞧,却是不巧,上头的瘦肉还剩一些,肥肉却是不多了,只一小块,还不到一斤,估计还是别人买剩下的。
既然来了,还是得买呗。她此时万分庆幸自己真的听不懂,所以对方根本没停下来的叽里呱啦对她来说也只是略吵。也没有多理会对方不停翻拣肉块给她推荐的动作,径直指了那肥肉,表示要了。
女老板也不嫌弃她不做声,麻利地将肉一钩,给她也看了秤,后又响亮地说了一句,估计是报的钱数。
冯时夏示意自己听不见,没想到对方嘴都惊得合不拢了,这还是今天这么多店家中第一位如此直白地展露情绪的。
但总归生意还是要做,片刻后,女老板比出一个很奇怪的手势,她看不懂。
想着这半斤猪肉应该也不过十来块钱,冯时夏便递过去一枚银币,正好验证下它的币值。能值50个铜币是她猜测的,不落实一下心里终归有些不安。
本来见小家伙喜欢,她也想把这两枚特殊的硬币先多留一阵子的,但还有一枚,应该不会太碍事吧。
心虚地觑了小家伙一眼,却发现对方的注意力根本就不在肉摊上。近旁不知从哪冒出来一只半大的中华田园犬吸引了他。
等接过女老板找回来的铜币,冯时夏却也惊呆了,数了又数才28个,所以这银币没有那么值钱?但是2个铜币的肉也有点过分便宜了吧,对方刚刚也不止比了个“二”。那是12?
还是得弄清楚啊,这下她有点后悔偷懒没让小家伙先问个价格了。她打算重新用铜币付一次,便把找回的铜币推了回去,比划着要回原来的银币。
可这动作却让对方误会了,当她不要了,当下脸就拉下来了。冯时夏忙从袋子里重新掏出自己的铜币,示意自己不是想反悔。
女老板脸色缓和一些,但冯时夏心里却有些不得劲。将已经沾了油的银币收回来,她试探着重新数钱,2枚,对方面无表情,再添10枚,对方还是面无表情。
冯时夏却有点心惊了,顾不上对方又开始不耐的脸色,一枚一枚地足足又放了十个,对方才将手心收回去。
所以,银币的价值她没猜错,只是她买了块神仙肉。
第92章 冤家路窄
什么肉这么贵?就半斤竟然要22个铜币,这要是按她推算的,至少都快50块钱。那就是这肉单价得百元以上,还是一斤。
冯时夏再次看了看这肉铺,也没有很特别高端大气上档次啊,不过就是有个店面而已啊。又翻来覆去看了这块肉,还闻了闻,没认错啊,就是普通猪肥肉啊。
老天爷,虽然她不是付不起这22个铜币,可她原来还打算买点瘦肉再去别摊添点肥肉的。如果照这种价格,那就是妄想了。
冯时夏心怀忐忑地捏了捏小家伙的手,待他回神,才指了指案板上的瘦肉。
于元虽有些心不在焉,但小嘴已经业务熟练地脱口而出:“婶婶,这几个钱一斤?”
“这肉可新鲜了,要不是你们这个点来,我可卖不了这么便宜。36文一斤。”
于元只懂“3”和“6”怎么比划,哥哥没教过他什么叫“36”,想来想去,只得比了一个“3”,又比了个“6”.
冯时夏看着小家伙和女老板的手势,都有“3”和“6”,想着瘦肉比肥肉还得贵上好多,一般都是2倍以上的价格了,那这瘦肉得是63个铜币一斤啊?
对于这个结果,她有点呼吸不过来,今天挣的这点钱,居然都不够买几斤肉的。望着女老板正作势比划要切哪块的刀,忙提过案板上摆摆手走了。
女老板见生意没得做了,抓起一把串肉的稻草赶走了还在案台附近转悠的狗。
盘算着口袋里还剩的钱,看来买瘦肉这个想法估计要落空了,但肥肉是无论如何还要买的。
她张望着接下来去哪家,就被小家伙手掌的力道不知不觉地拉往一个方向。回过神来时,已经停在了对面一家肉摊的档口,而那肉摊边正蹲坐着刚刚那只土狗,这模样应该就是这家养的。
好吧,在哪买不是买,反正小家伙都给她选好了。
冯时夏抬头想跟老板直接要半斤肥肉,价格太贵,再多她也买不起了。却看见一张无比熟悉的脸,对方也正惊讶地看着她,后又对她腼腆地笑了笑。
真是冤家路窄,这县城居然这么小。他还敢笑,有什么好笑的,觉得她心情会很好吗?刚刚不还凶巴巴的吗?这会装什么良善?
冯时夏一肚子气不知该怎么发。
拉了拉小家伙的手,准备离开,小人儿脚底却像生根了一样,不止被那土狗迷得不要不要的,还满脸惊喜地跟摊主相认了下。
一向胆子没那么大的小人儿,更是不知哪来的勇气已经主动跟对方攀谈起来了,那眼神明显地就能看出是在聊狗的事情。
这傻孩子,可太不争气了!冯时夏扶额。
难怪那会拿着刀,原来就是屠户啊。
如今可好,之前接受了他的道歉,后来的事情,最主要的原因又不是因为他,真要讲理,人家也没有怎么样。
所以,眼前这相谈甚欢的场面弄得她都没法去别摊了,虽然小家伙还小,她也不能当面就下他的脸子啊。
冯时夏板起面孔憋着气,“欸”地发出一声气音,用手在一块肉条上比划了和刚刚差不多大小的一块,并指着下面的瘦肉摆摆手表示不要。
本来就贵,肥肉上面还带皮,简直就是欺负人。
对方精准地下刀,果真没有挂带一点瘦肉。上秤一挂,秤砣先移到了一个位置,居然就是稍高的。她一看,真是半斤。
这流程看起来简直像作假,但冯时夏知道对方没有,因为他切下来这块肉比刚刚买的那块并不小,感觉还大了那么一点点。
这会儿正盯着俩人交流的于元,迅速就捕捉到了对方说的数字,他已经知道那是夏夏要给这位叔叔的钱。
“2”他会,“20”仍旧不会哪,于元傻呆呆地比了个“2”就没动了。
冯时夏倒知道肯定不是2个铜币,不是二十多就是几十二,刚刚付了“22”,便也没多想,数了同样的给对方,结果却又被退回来2枚。
出乎意料,对方还给她抹零了。憋的那口气终于舒缓了一些。
但看着比巴掌大不了多少的那块肉,她还是心有不甘,好不容易赚着点钱,居然连顿肉都吃不起了。
心里默念眼不见为净,正要叫过还在跟狗儿深情对视的小家伙,却瞥见狗儿蹲的位置旁的箩筐里正放着两根大骨头。
冯时夏现在是见着啥都有些馋了,尤其是知道肉价如此之贵后。肉买不起,骨头还吃不起吗?她狠下心想买一根骨头,反正骨汤味道也好,吃到肚子里营养也不见得比肉少。
只是没摆出来,也不知卖不卖。她抬头正要跟摊主“商量”,却见对方正出神地望着菜市出口外的大街,眉头时松时紧的。
她跟着望过去,除了来来往往的人,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啊。又盯了两秒,在人影移动的空档中,如鬼魅般,晃过一个她想忘都忘不了的摊位。
冯时夏有点不敢相信,睁大眼睛继续盯着。
好奇害死猫!
还真的没看错,而且那个坑了她一幅画的少年又在神游望天了。
造孽啊!刚缓过来的一口气又提了上来。
她这位置还只能勉强见着,估摸着摊主那位置肯定观看更方便。
难怪,当时这人拿刀出现得那么快,感情就一直在这盯梢着呢。
冯时夏特别不满地打断对方的凝视,指着箩筐里那根较小的棒骨表示要买,方脸摊主倒是愣了下,但还是取了出来。
卖就好,她等着对方称,却被直接给递过来了,对方比了一个“3”。
这是啥意思?3个铜币一根,不按称的?可不管按不按称的,哪怕这骨肉上也几乎没得一点肉,这价格也太便宜了吧——对比这里的肉价来说。
虽然选了根小的,看起来也至少得有1斤左右,要是平时在市场买,至少也得八九块钱。
巨大的惊喜如烟花般炸开在冯时夏的脑海里,根本顾不上对方的怪异眼神,飞快地数给对方6个铜币,又指了指箩筐里的另一根,生怕对方后悔。后又摸着再没有任何明显鼓起的腰腹叹了口气。
之前还满满的一袋钱,就剩两个银币和二十几个铜币了。
第93章 还是太年轻
赵大壮,不,现在应该说是赵弘诚倒是没有后悔,只是奇怪,这人怎不省下这钱下次称点红肉。
不过这女子一概是个想法奇怪的,从她在子秋那儿居然要花钱买自己的画像可以看出。
谁看自己不天天水里镜里能看着,还非得画上。哪怕是买一朵花或者是一座山的画都比那个好吧。
但不管怎么说,对方让子秋终于卖出了第一幅画,这个事情的意义比什么都重要。
想着想着,便有些感激对方了,加之最开始自己还因误会有了些无礼的举动。另外,她身边的小家伙也聪明乖巧,既对子秋画的画大加赞赏,又特别喜爱狗,简直和他的眼光一模一样。还机灵大胆,真真是个惹人喜爱的娃子。
难得碰到这么让人高兴的事,赵弘诚越想越觉得不能就这么让对方走了,遂从箩筐里又掏出了卖剩的半副猪肝,子秋嫌味重,不爱吃,本打算自己拿回家炒了的,索性送了他们。
冯时夏十分意外对方递过来一块猪肝,这是搭头?好像有点儿大?
她犹豫着要不要接,说实话,一码归一码,虽然之前她在对方朋友那儿吃亏了,但她从一见面就并没有要从这找补回来的想法。
赵弘诚见对方不伸手,更是想把它送出去了。干脆走过去就要塞进对方翻出来要装肉的汤盆里。
冯时夏见着这动作,心下明白就是要补偿给她的。既然对方这么执意,她也就不推脱了,反正她也买了好些东西,这猪肝也只算半搭半送的吧。
她倒是想硬气点,只要搭的那一半,可这做法明显不像话,再切一半,随便哪方那一点都不够配菜的。让她放弃掉搭头,如果是买肉之前,她肯定二话不说就走了,但现在肉贵啊,这猪肝再不济也是荤腥啊,哪怕吃起来麻烦点,味道重一点。
她已经不是那个能随时做梦的冯时夏了,而是活在这个现实当下的底层人。只要不涉及到底线问题,骨气什么的,有时候可以稍微放一放。
然而,大哥您刚摸了肉,还一手的油,就这样擦都不擦一下,去捏人家的小孩子,这样真的好吗?虽然我家的娃儿是真的过分可爱。
嗯,被别人蹭了一脸油,还傻乎乎地冲人笑。
为了阻止对方的进一步动作,冯时夏忙将案板上的大骨敲了敲,吸引回摊主的注意力。
装这些东西才想起来,回去后自己没那力气碎骨,还得在这边先处理了。
但买的两根,又是没点肉的,只能拿来熬汤,就两个人,一顿根本吃不了。没有冰箱是真的难受,只能碎一根。
那根小的横截面不算太大,还是自己之后再想办法吧,反正熬汤的话,砍成三截就差不多了,橱柜后那把大刀应该可以做到。
将对方帮忙砍小的碎骨重新装入陶盆底部,中间放回猪肝,最上面放肥肉。冯时夏同时拿起两块不同摊位的肥肉就觉出不对劲了,右手那块好像是大一些,但肉块形状是不一样的,眼睛不一定靠谱,她又掂了掂。
这会就更不对劲了,明明都是半斤的,左手那块先买的,明显就要轻那么一点。又担心是自己左右手的习惯错觉,换了手又比较了下,不是错觉。
两次她都看了秤,确实都是半斤,那么,必是其中一家的秤有问题。商人可不会做赔本买卖,所以,只能是那位大姐的秤短了。
冯时夏没想到自己的一番好意终究还是坑了自己,这会也没地说理去,她也“说”不清。这可和早上不同,她得主动去理论,话语逻辑是一方面,事实证据又是另一方面,这差得不是特别明显,对方还能推脱是这儿称高了。
看来也只能认了。
瞅了眼还少两个铜币的那块肥肉,她对这个“护弟狂魔”的摊主终是没了任何怨气。
而这时小家伙居然趁自己整理背篓,偷摸着想把整个陶盆往一旁他的小背篓里放。
这哪放得进,搞不好连人带盆都得摔了。冯时夏忙阻止,抱进了底部放了米面的大背篓里,那根单独的用稻草稍微裹了下和竹筒一样固定在底部的缝隙里。陶盆旁放其他轻便物什。
于元却不依了,见他的小背篓里还是什么都没有,嘴儿撅得高高的,夏夏背太多东西了。
“夏夏,阿元背。”
夏夏帮他背了好久的背篓了,他也想帮夏夏了,不想让对方那么辛苦。
冯时夏听得小家伙委屈的一声唤,只得依了对方,想想把吃用的隔开也好,便将三双鞋子和两块布连带着剩下的几片大叶子装在里面。
正想将小背篓提放回去,小家伙已经笑呵呵地抢先将背篓背上身了。
原来是想给她减负了啊……
罢了,那些零零碎碎的不愉快还有什么值得放在心上的呢。
今天顺利赚到了钱,和小家伙一人买了一背篓的东西,还得了两枚特别漂亮的银币,看了很多热闹,见识了很多地方,这些都是开心事才对。
想通了这些,冯时夏盖上最后的稻草,也重新背好背篓,对摊主点点头,牵起小家伙的手,带他一起对狗狗也挥手告别后便离开了。
此时,于元家院门外也有两个鬼鬼祟祟离开的背影。
“二毛,你说他有没有发现我们?”
“本来应该没有。但现在你声音这么大,就说不定了。”
“啊?那怎么办?他会不会告诉小傻子。”
“发现就发现了呗。”
“可……二毛,你说小傻子他不在家,能去哪?难不成被他二婶给卖了?”
“!”
“你说会不会吧?石头他奶就说要把菜丫卖了,石头跟我说的。”
“我哪知道。”
“你不知道你叫我过来干什么?”
“是你自己非要跟来的。”
“谁叫你没事要跑这来?”
“……”
二毛在村里游荡的时候,听闲话的几个妇人说起于元二婶中午来送饭了,不知怎的,心里就鼓动着想来看看。
他是不懂得什么大道理,但他知道明明两人一样大,荣仔从来只是玩,于元却总是要干活。
这说明什么?这说明他二婶是偏心的,对于元根本就不好。一个对你不好的人还能平白无故来给你送饭?
虽然这个点找来,有什么事也来不及了,但他还是想来,偷摸着看一眼也好。
可怎么也没想到,居然没人在家,只看到了李金豆,好像也在等人。
这真是太奇怪了,他们一向在一起。
说实话,二毛有点担心,但他不可能像李金豆那样一直在这等。他决定晚点再一个人来看看。
第94章 都是好人呐
怕小家伙难受,冯时夏每看到一样新鲜事物,都会带他停留一会。中间她也如愿买到了姜蒜,问了价格后,姜还特意选的两块带芽的那种,准备尝试着自己种下试试。
4枚铜币一斤的蒜,6枚铜币一斤的姜都不便宜,如果以后做菜要常用的话,全靠买就得支出一大笔。
买了2斤蒜,1斤姜。她是想多买点,这一斤两斤的肯定也供不上平时,但眼见着布袋要空,她实在不敢再花了,下一次的进账还不知在什么时候,不只要留下买米粮的钱,还得留点备用金。
再说她也没种过这些东西,万一种不活,买多了岂不是太亏?等这次的种活了再考虑补种也无妨。她之所以胆大敢买只是平时就感觉这些都很容易发芽,种植难度应该不会太大而已。
鸡蛋好像比较热销,出了两家不太新鲜的,找了好久都没看到有鸡蛋的,好不容易再找到一家,冯时夏大概是明白为什么还剩着了,这家鸡蛋比较小,大娘还有点耳背。
但她却不介意的,以前大家还老是找这种小的土鸡蛋,说营养更好什么的。当然这话她也不全信,但至少这蛋不会比别的差是肯定的。
大娘卖的这有鸡也有蛋,本来买只鸡回去,“鸡生蛋,蛋生鸡”肯定更划算,但这一切的前提还得是有钱。小家伙都问到快没信心了,才听到大娘说的,比划出来一看,一只大母鸡得要21个铜币一斤。
鸡蛋因为不好称,都是论个卖的,前两家都是1个铜币换1个。冯时夏挑了8个,大娘这儿最后只收了6文钱。
蛋是买着了,她之前却没料到根本不好拿,没有蛋托,太容易碎了,他们还得走那么远的路,就算不和其他东西放一起,空出小家伙的背篓来,也没法保证能完好地带回去。
冯时夏绞尽脑汁,想着以前远距离运送鸡蛋的方法,除了蛋托,还有用米粒或者谷糠埋鸡蛋的。但她买的三斤米太少了,要好好地埋8个鸡蛋也够呛,面粉里肯定不能放的。何况,这米面上还压了重物。
看来还得弄出一个蛋托似的东西,一个个保证独立固定且有一定的防震效果。而她身边稍微能利用的好像就只有那些稻草和布了。
稻草,防震,独立,这几个词在她脑子里跳跃着,突然一个主意冒上来。
冯时夏把背篓里的稻草抽出两大把来,弄齐整后,在其中一把的根部用细麻绳捆了起来,然后在这把稻草中心放一个鸡蛋,上面又捆扎起来,就像包糖果似的,把四个鸡蛋包在了一把厚厚的稻草里。
这样鸡蛋就不会动了,而且位置都是相对固定的。外面还有一层保护层,也没那么容易碎。
因为绳子是一根,所以刚好8个鸡蛋就连在一起了,这8个鸡蛋放在剩余的稻草上面,铺在背篓最上方,两头的绳子还绑在了背篓上,绷得紧紧的。就算下面悬空,这鸡蛋应该都不会有什么事。
布也可以这样弄,但总没有包了几圈的稻草厚,关键是这里没有洗洁精,万一哪弄脏了还洗不干净,也是挺可惜的。
耳背的马大娘看到这方法,也是绝了,明明看起来那么简单,却一直没有人想到。如果这样装,以后一次性肯定可以多带些鸡蛋了,像她们这些编熟了稻草的连绳子都不用也能稳稳扎起来。
到时带一大篮子甚至是一箩筐都不怕碎,中间多铺一层稻草就是或者竖着放也成。这法子还能给买鸡蛋的人几个一装直接提着走,方便得很。
听说上午就有个胆大的哑娘子跟葛天闹起来了,却一点没吃亏,恐怕就是这孩子了。可真是个脑袋灵光的女娃!
冯时夏是真没想到自己这一点小小的动作就有人叹服了,东西买差不多了,本来也可以直接回去了,但她还想找找卖鹅的,想捡两根,或者花一文钱买几根鹅毛,不然她买了纸也没法写字。
可偏巧,都又走到街尾了,却没见着一只鹅,不知是没有人卖还是早就卖完了。
“mi——”这声又有点耳熟。
跟小家伙俩人又去了趟厕所,在井边又坐下喝水歇了会,她还是不甘心,鹅毛没有,鸭毛鸡毛也得先找来试试吧。
重新找过去,还是没捡着一根掉的毛,想来也是,她要的可是那种有硬度的翅羽,怎么可能随便就掉了有。
所以,还得花钱买,但真的有人愿意从活鸡活鸭身上拔两根卖给她吗?冯时夏有点忐忑。
考虑再三,最终又找回了刚刚买鸡蛋的大娘那。刚做过买卖的,哪怕不愿意,应该也不会给她太难看。
马大娘见着那女娃又回来了,还以为她整理背篓时落什么东西了,没想到对方却脸红着指了指她之前问过的鸡。
还要买鸡,这敢情好。
冯时夏见着大娘捉起来就要上秤,连连摆摆手,捏起鸡翅膀最外面那几根毛对大娘发出恳求的电波。
不买鸡?光买鸡翅膀?但这不能分开卖啊?
冯时夏看对方还没明白,从对方的箩筐里捏起一根掉下的鸡绒毛,又指指那几根翅羽。
这下马大娘可真愣了,然后乐了。原来是想要鸡毛啊。鸡毛本来也没什么用,杀鸡后也都扔了或烧了的,也只有几岁的小娃子见着颜色好看的,才会稀罕。
没想到她这么大人了,还喜欢这个。肯定不是为那小娃娃讨的,他眼神都是懵懵的,根本也没往鸡毛上瞧。
本来,要是自家杀了鸡,鸡毛全给了她也无妨,可现在这鸡还是活的,还没卖出去呢。
但见着女娃眼里那说不出来却又想要得不行的样子,想着刚刚她还给自己出了个大主意,马大娘还是决定给她了,反正少两根毛鸡也不会死,几根毛更不占什么重量。
动作飞快地就从两翅膀上各拔了两根颜色好的下来,连鸡都还没反应过来叫唤。人家就喜欢这个,反正要送,还不如选好看的多送两根,也显得自己大气些。
冯时夏终于得到了她想要的鸡毛,还是四根,特别高兴,忙捏出一个铜币给大娘。
马大娘这会才明白过来,对方是打算花钱买的,心里瞬间就舒畅起来,觉得自己的眼光就是好,这就是个好娃子。这还要什么钱,再说几根鸡毛哪就值得一文钱了?
冯时夏终是白得了四根鸡毛走了,她也觉得自己今天碰到的好心人实在有点多。或者说自己那个时代的人都被飞速的社会发展和利益搅出距离和冷漠了呢?
第95章 回程(求收藏)
沿着这个城转了一大圈,终于回到了最初的起点,冯时夏感慨着。在这短短的半天里,她被现实又揉碎了一次,然后自己再重塑了一回。
面对这之前还令她惶惶不安,脚步虚浮的各色招幌,如今,她已能气定神闲、面色如常了。
对街还是那家早餐店,就要回去了,冯时夏心软地还是想满足小家伙的愿望了。
于元跟着夏夏终于到了卖包子的店门口,激动得一个劲只会喊“夏夏”了。他很想告诉她,包子有多好吃。还想抱怨自己为了带她换包子,这一路上艰辛的心路历程,但望见那高高的笼屉就什么都说不出口了。
这里的包子好白,比之前大哥买的还要白,热腾腾又胖乎乎的,看起来就特别好吃。
冯时夏又花了5个铜币买了三个包子,两个肉的一个素的。让都分开包了。包子是白面的,得有成人拳头大小。
本来她只想买一个给小家伙尝尝的,但小人儿踮着脚指着包子数了,她能猜出那意思,应该是,夏夏一个,阿越一个,肚仔一个。于是,便顺着了。
现在的布袋里就剩2枚银币和2枚铜币了,轻飘飘的和刚拿到时几乎没有任何区别。
但小家伙很开心,在自己都快忘了给另一个小老师带点什么的时候,他却还都记得,这就特别好。
打开一个吹散表面还烫手的热气递给小人儿,将剩下的两个又塞进背篓里,冯时夏牵着小娃娃终于走出了这个城门。
出门就简单得很,并不需要盘查了。城门口还是那样熙熙攘攘,但大多却是跟她一样离开的人了。
太阳已经落到半空了,应该是下午三点左右了,她也想搭个牛车骡车什么的赶紧回去,然而,这里既没有什么路线表,她也不知道哪辆车才是回他们那边的。
低头尝了一小口小家伙举高的白胖肉包子,嗯,味道还可以,里面的肉馅团又大又鲜,就是包子皮还是没有以前吃的那样松软,但麦香味仍旧很浓。
还是得靠自己的“11路”,冯时夏整整背带迈开步子。
前段路还好,要回去了,俩人都挺兴奋,小家伙边走边吃也走得快。
到了中段,小家伙吃饱了居然犯困了,不过也是,本来今天跟着出来几乎都走了一整天的路了,能撑到现在,小人儿已经很了不起了。
冯时夏也不能原地光等着他睡醒,只得把背篓背在前面,把小人背在背上,本来前面负重十来斤也不特别难,但背篓又高又大,背在前面就特别碍事。好在这路上没有什么太多的车辆,随便走也不会撞着什么。
艰辛地走了二十来分钟,可能是上天终于被她感动了,有一辆牛车在她身边停下来了,本来上面也满当当的东西了,但还是给她腾出了一个位置,让她勉强能抱着小家伙团坐下来。
赶车的是个半大小伙,家里可能有什么喜事,都是买的崭新的用具,还多是大红色的。
牛车上颠簸得很,行走时速度和人差不多不说,跑起来一点也不比纯走路好受多少,但终究比她前后都背负着重物时轻松多了。
免费搭乘了近半小时的车,小家伙差不多也睡醒了。冯时夏在一个岔路口下车后,对着少年微微鞠了一躬,稍稍记了下路口石碑上刻的三个字形,这里好像已经离他们那片山脚不远了。
少年无措地挠挠头,又摆了摆手,赶着牛车远去了。
小家伙还迷瞪瞪地不知道自己在哪,冯时夏只牵着他依旧慢慢地走,嘴里哼着现编的小调,又走了快1个小时,在天色又要昏黄的时候,俩人终于到了后山。
她也是疲累得很了,想着晚上也没啥心思弄什么吃的,煨个红薯,煮点菠菜汤凑合一顿就行了,只想埋头大睡。
到了菜地,却被吓了一跳,昨天还好好的菜地,今天却像被什么席卷了一样,除了白菜、萝卜和葱没怎么被动过,其他大部分的青菜都几乎没了一半。韭菜更差点被割秃了。
她下意识转头去看小家伙,难道他家里人回来了?
小家伙先也是惊讶了一下,但脸上却并没有欣喜和激动,还带了几分愤怒和低落,片刻后才恢复正常。
看来,他应该是知道来过菜地的是什么人——是认识的,却不是让他感觉愉快的人。
冯时夏还是摘了两把菠菜,想着背篓里的骨头,又拔了两根萝卜和一把葱。就算是他的家人,就算没法接受自己的话,起码自己已经探好了路,不慌。
俩人刚到院门处就看到里面蹲坐在台阶上无聊到玩蚂蚁的“肚仔”,昏黄的阳光将他的侧影拉得老长,房门还紧紧关着,院子里安静极了,没有其他人活动的声音。
石头上放着的她摆的簸箕、菜地里有她移栽的葱、架子上还晾晒着她的衣物,这方一览无余的小院到处都有她生活的痕迹了。
冯时夏取下小家伙的斗笠,看着对方稚嫩懵懂的脸,整整被斗笠压了一天的小揪揪,低喃:“阿越,以后,多多指教了~”
“夏夏?”于元疑惑。
门外的动静终于引起了院内人的注意,“阿元——”小豆子冲出来了,“你怎么去这么久啊,天都要黑了。我跟你说——”
看到冯时夏也在一旁,才转而打招呼,“夏夏。*%#@¥”
冯时夏对“肚仔”笑笑,伴着身旁重新开始的叽叽喳喳,进到院子里。第一件事就是卸下背了一整天的背篓,终于解放了双肩,她简直要流泪。
翻出蜜枣递给小家伙,同时要了他脖子上挂的钥匙,准备自己整理东西,让俩小孩玩一会。
“……唉,你们去太久了,我等得好辛苦啊,”小豆子忙跟小伙伴吐槽起来,“中午你们都没回来。哦,阿元,你二婶来过了呢,还偷偷碰院子里的东西,被我吓走了,我厉害吧?”
“我知道的,谢谢你哦~”于元黯然。
“你怎么知道的?二毛和贵宝告诉你的?他俩真是的,也不知来这里干什么,偷偷摸摸的,也被我发现了,说话那么大声还以为别人听不见呢?”
“啊?我没见到他们啊。我和夏夏在地里看见好多菜菜又没有了,所以我知道二婶来了的。”于元回道。
第96章 芝麻开门
“啊?没关系,下次我还帮你去菜地看。反正那么多菜菜你也吃不完,这次少一点也没事。”小豆子安慰着小伙伴,见对方还有点低落,抓耳挠塞地想着新话题。看到纸包才突然想起,“阿元,这是包子吗?”
“啊?哦,包子。我跟夏夏换到包子了的,给你带了哦,比以前哥哥带的还要好吃呢,”于元晃过神来,边回味着边打开纸包,“呀,这个不是包子呢。不过这个也好好吃的,好甜好甜的。你吃一个。”
小豆子张口接住小伙伴递过来的蜜枣,一下子就被征服了,“真的好好吃啊,好甜好甜哦~”
“我跟你说哦,今天我和夏夏……”于元见小豆子也喜欢,终于高兴地分享起今天的经历,正要掏那个“宝贝”给对方看看,在胸口又摸到一个扁扁的纸包,那是自己给夏夏保管的饼饼。
“夏夏,饼饼,你的饼饼在这~”
那头拿着钥匙怎么也打不开门的冯时夏在听到这声唤时,终于决定放弃了。
这看小家伙一捅就开的锁,自己却连钥匙都不知怎么插进去,像钩子一样的钥匙头根本和侧面的锁孔形状不符,两把钥匙都不对。
她不死心又去试厨房的,锁孔看起来一样简单,但还是插不进去。
明明只是一横一竖的锁孔,感觉只要有个扁平“一”字型铁片插进去就ok的。可两把钥匙的柄身是扁平条状,顶端却偏偏不是。
如果把钥匙柄都靠左竖立着摆放,从钥匙尖端往尾部看的侧视图,厨房那把像是“口”字的左半部分,卧室那把则像一个“口”字被切去了右下角。
这些形状能插进“一”字型的锁孔就简直了!冯时夏深吸一口气,告诉自己是锁的问题,不是她的问题。
大概是钥匙在到自己手上的时候变异了吧。
努力牵动脸颊上的肌肉,僵笑着应声而去。待看清小家伙递给她的东西,内心忽然就没那么堵了。
于元完全没意识到任何不对,一边跟小豆子强调他给夏夏挑的饼饼有多香多好看,一边踮起脚准备在夏夏打开时再观赏一次。
冯时夏见他那迫不及待的样子,还憋着坏故意把展开纸包的动作放慢了,最后的结果也是显而易见的,花朵般的饼早就被压成饼渣了,还露出了里头像五仁一样的馅。
“饼饼,饼饼怎么坏了?”正准备接受小伙伴惊呼的于元,眼睛里写满了不可置信,声音也瞬间就带上了哭腔,“夏夏,饼饼坏了,我把饼饼弄坏了。”
冯时夏虽然早料到这个结果,也猜准了小家伙的反应,但见对方真难过了到要哭了,一旁的“肚仔”也一头雾水地不知所措的时候,不敢再恶趣味地看笑话了。
“没事,没事,虽然不好看了,但还是一样好吃的。”忙摸摸小家伙的头安抚,又示意他仰头张嘴,卷起纸边,倒了些饼渣给他尝。
“唔……还……嗯……还香香的。”于元还抽噎着,但眼里的泪花终于憋回去了。
“肚仔,啊——”冯时夏给另一个小老师也倒了一口,看对方也吃得眼睛发亮才松了一口气。
等给他们都尝过两口,她包好纸包重新塞回小家伙怀里,牵着人就往卧室去了。
冯时夏有点羞赧地把钥匙又递回去,指指还好好挂在门上的锁。好在小家伙还沉浸在饼子事件里,一个多余的眼神都没给她,就下意识地接过去开门了。
只见小人儿托住锁头露出底部来,原来底部也是有一些锁道的,像“亡”字少了那一点。然而她在脑海中比划了几下,觉得自己还是没法做到,应该无论如何摆放,这把四面都有围挡的钥匙还是插不进去的才是。
小人儿却把钥匙上长的“L”钩放在锁头外,只把短钩部分直立着插入底部的“丁”字口,让短勾进入锁体里,然后向后斜拉过去滑到中间的位置,再把钥匙重新直立,长勾就也正好能嵌入下半部分的锁道了,这时钥匙头就全都放进去了。
接下来就是见证奇迹的时候了,小家伙把直立的钥匙顺着侧面连通的锁孔再一转,钥匙柄就刚好契入侧面的竖状钥匙孔里,完全与锁体平行了,最后往里一推,锁栓和锁体就分开了。
冯时夏看得都没敢眨眼,简直要顶礼膜拜了,将近270度的来回转角才放得进去钥匙,这没开过的,哪能有这脑子。
她兴致勃勃地拿过钥匙又想自己去开厨房门,这把下面却没有任何开口了,只有侧面一个横道,那她还是想不到,该不会真的就把钥匙另一头放进去吧?
讪讪地再次递回钥匙,小家伙却只把钥匙竖起来,把钩子先伸进去锁孔,然后再往下转到平行,往里推一下,锁也开了,看得冯时夏一愣一愣的。
好吧,完全是她想当然了,看到表面的锁孔形状就以为里头也是这样的,却没想到里面有足够的空间可以让钥匙变换方向。
古人的智慧一点也不能小觑。
冯时夏唏嘘着拍拍小家伙的头,放他和一旁的“肚仔”再聊天去。他俩却都来帮着归置东西了。
本想留“肚仔”吃饭,但屋外已经又响起了熟悉的呼唤声,该是喊他回家了,遂只能将那个装了肉包的油纸包打开给他看看,又指指灶台柴火,示意他拿回去加热再吃。
“阿元,这个包子好白啊,好大啊。”小豆子捧着冯时夏递过来的包子已经笑得傻乎乎的了。
“嗯,好好吃的,热乎乎的时候超好吃。”于元觉得自己还有好多话没跟小伙伴说呢,有点依依不舍的。
“嘿嘿,没事的,回去我叫我娘给我热一下。那我回去了哦,”小豆子风一般地冲到院门,然后想起什么,又回头喊了一句,“阿元,好玩的,你明天讲给我听哦。”
“嗯!”于元终于放心地转身回去灶房了,一点也没有看到跟在小豆子身后装作路过的二毛。
“怎么每天都要人喊才回家,天黑了就要回家,听到没?”
听起来絮絮叨叨的话令二毛鼻酸。
“知道了,知道了,跟阿元说话就一下子忘记了。嘿嘿~”
笑得真傻!
“你呀!手里拿的什么呢?”
“这个呀,是包子哦,阿元给的。娘,你看!”
炫耀的口气真令人讨厌。
“包子?我看看,哟,这么大一个,还是白面的。阿长回来了?”
“于大哥没……嗯……于大哥回来了,”发现自己险些说漏嘴,拍拍“怦怦”跳的小心脏,小豆子吞吞吐吐道。
还骗人,二毛愤愤,突然有点理解贵宝的感觉了。
“下次不许拿了,这东西精贵着,要吃下次等娘去集市了再给你带。”
“哦。”
不过,阿元没有被卖,那就好。
第97章 给你看个宝贝
冯时夏把院子里晾晒的东西收回来,才发现最上头的簸箕里,干笋都堆在一块了。
这位置“肚仔”应该够不着,风也不可能吹成这样,她疑惑又有点毛毛的。随后安慰自己想太多,可能早上自己没注意,掀动了一下簸箕而已。甩掉脑海里的念头,去给院子里的菜地和小树都浇了些水。
实在太累,菠菜汤也懒得煮了,就着烧水时在灶膛煨了三个红薯当晚餐,俩人又分吃了剩下的那个菜包。把明天早上打算用来煮粥的豆子什么的泡上,而后从头到脚好好洗漱了一番,换了干净衣裳。
擦洗的时候冯时夏仔细看了看小家伙的状况,肩头和脚都还好,只是红了些,但光光的脑袋上反而因为竹斗笠压了点印子,看来以后还得给他做个轻便柔软的布帽子遮阳。
她自己的肩头却是被勒得现血痕了的,昨天还挑了水,现在左右都有好几道肿的,用热水敷的时候直“嘶——嘶——”抽气。
但总归是熬过来了,也没有什么可说的。
俩人最后又用剩下的热水泡了一次脚,边泡边按摩着,小人儿学着冯时夏的动作有一下没一下地也捏着自己的脚丫。
可惜没有高一点的敞口桶,不然就能泡到小腿了,那才真的解乏呢,冯时夏遗憾着。
现在天气也不热,明天再处理那些肉也不迟,她便把陶盆用洗菜盆罩住放在水缸的木盖板上,拿了碗和开水壶就回去卧室了。
油灯下的小屋更是简陋,她却莫名觉出一种心安来。
小人儿又在他的木箱子里不知翻什么去了,冯时夏坐在床沿把装钱的布袋拿出来,倒出那2银2铜的唯四硬币,想着这一天的经历发呆。
现阶段的目标就是学好语言甚至文字,顺便在没有工作的情况下想办法维持生活并多赚点钱。
早上是小家伙给她出了2个铜币才进的城,现在却连还给他的能力都没有,因为今天这些收入将近有一半是来自他的那些奇怪的蘑菇,本来她以为不值多少,才顺便带走的。所以,这部分收入本也应是小家伙的。
再说要不是小家伙借来了秤,可能自己连那些竹笋都不一定卖得出去。后来买东西小家伙也帮了大忙的。可以说,今天的80%收入都应该是小家伙应得的,而不是她冯时夏的。
就算完全不计算这部分,那135个铜币和原来的6个铜币,她至少应该给小家伙的是141铜币,然而,现在所有的也不过就只有102铜币了。
白天只顾得上买买买了,完全没想到这一茬,所以其实自己还是完全的负债状态。
看来只能慢慢还了。
“阿越,过来。”
“欸。”小家伙埋头应声,疑惑地转头来看。
冯时夏对他招招手,他便放下手头的事过来了。四个亮晶晶的硬币一一放进他手里,布袋也还给他,不论对方听不听得懂都道:“阿越,夏夏今天用掉了很多,买了好多东西,以后夏夏会还给你的。”
于元看着手里的四个钱钱,不知道为什么夏夏还要给他,难道换了包子还剩下这么多的?
哇!哥哥给的钱钱可以换好多包子啊!而且现在还多了两个更漂亮的钱钱。
想了想,将四个钱平分了,两人都各有两个不一样的。夏夏喜欢包子的,下次还要拿钱钱换的。
冯时夏是知道小家伙也没有见过银币的,所以他不一定知道这一个银币的价值。那么对他来说,直接是从早上的6枚变成了现在的4枚,而他非但没有一丁点儿不高兴,还分了两个给她。
不带任何私心的,几乎每次都是这样,只要他有的,都愿意和她分享,无论什么。
冯时夏接受过不少的馈赠,却几乎从没有被一个刚认识的人如此敞开心怀地对待过。
本是想直接给小家伙收着,没有意外情况就当先还了,如果发生什么,相信小家伙也会愿意拿出来帮她。但现在既然小家伙坚持要分给她,她也不会拂了对方的好意。
于是冯时夏将另一枚铜币换了过来,留作自己下次入城的费用,银币还是给小家伙收着,需要时再问他借。
这样,两厢便宜。
小家伙对这一调换的举动也没说什么,拿着仅有两枚银币的布袋又往木箱去了,不过,一会又回转了,两手还小心翼翼地抓着本书?
“夏夏,*#@”书本就直接怼到她面前了,小家伙一脸的“快表扬我”。
于元找给冯时夏的是大哥最常给他看的那本,从他们自己搬出来住之后,大哥每次回来,只要有空的时候都会翻出来教他认一两个字。
可能够挤出来识字的时间真的太少,间隔也太长,有时候教了他又忘记了,所以,虽然他断断续续学了近一年了,仍旧只认得几个字。
但大哥从没有因为这样而不教他,只是因为他识得的还不多,每次教完都会把书好好收起来,以免不小心弄坏了而已。
冯时夏惊讶地看着手里的书本,看小家伙没上学的样子,她还以为这家里是不会有书本的。
这本书大概A5大小,封面上有些许陈旧的脏污和破损痕迹,四角和书页边也有卷边过的印记,但似乎后来又被爱惜地压平了。
米黄色的厚纸正中横向写了两个大字,右下方几个小字。翻开里面,因纸张更薄一些了,翻折和破损的印痕就更多了,尤其最前面几页。但这些地方也都被一一展平,小心地摆弄齐整了。
里头的书页上印刷的是大字,只单页有字,每行4个,每页5行,没有标点。冯时夏略略翻了翻后面的,都是如此。
这和之前在书店看到的那些书籍的排版以及字体大小都大不相同,是诗歌?也不像。这一整本书也得有好几十页,诗歌应该也不会有通篇这么长的,尤其也没有明显的小标题和断篇。
照道理来说,有印刷技术后,一般都是无需用这般大字体的,何况之前看的好些手写书籍也没有这样,那么,必定就是特殊需要了。这种书就是得用这么大字体,醒目,让人一眼就能看明白。
冯时夏又翻了翻这本书,有点像字帖,这就说得通了。然,再仔细看,里面的横竖撇捺又看不出什么特殊的风骨。
那如果不是字帖,这么醒目就只是单纯为了认字了吧。冯时夏一拍脑门,瞧这智商,如果这里真没有铅笔、圆珠笔、钢笔、水性笔这些,写毛笔字的时代,初学者可不就是要这么大的字样才能辨识清楚么?
第98章 你知道个啥
这是一本识字书,看这厚度估计整本得有千字左右。冯时夏看随着自己的翻动,小家伙在某些字上指指点点,还发着某种读音,她倒是有些惊奇了。
难道小家伙识字的?不过,四五岁的年纪,就算识字也正常得很,有的小孩两岁多家里人就开始着手文字教学了。
她看小家伙似乎没有上学,才猜测的他不识字,想来也是偏见了。
见他有兴趣,又想起他那时在书店的模样,冯时夏也配合着指一些字给他读,纯当互动娱乐了。
而当她真的指了一个字,期待地看着小家伙时,对方也呆呆地看着她。她还以为小家伙害羞,又点了其他几个字,鼓励的眼神发射了过去。
不一会,接收到信号的小家伙就红了脸,撒娇着扑倒在她怀里,努力遮住这书,顺便遮住她在书本上动来动去的手指。
“噗嗤”冯时夏轻笑出声,原来,确实不认识几个字啊。她摸摸小家伙的头安抚着,不厌学就是极好的事了。
只是可惜刚刚燃起能让小家伙教自己识字的希望又破灭了。不过,都是急不来的事。
而且,这编书的人也格外猛,非要把长得很像的字全写一起,一眼过去,感觉像玩找茬游戏似的。
冯时夏真的为这里的学生掬一把同情泪,难怪早上那孩子会厌学。她将书本重新合起来,同样珍重地先收放在梳妆台右边的抽屉里。
于元见夏夏把书放进了抽屉里,突然想起还有一样东西没拿给夏夏,几步也跑了过去,从中间的大抽屉里搬出那个放着“可怕”玩意的盒子。
冯时夏眼见着小家伙又翻出一个椭圆且刷着清漆的藤编盒,并从中捏出一个木制的筒状物品,带着难以言喻的奇怪表情递给她。
指头粗细的东西塑了好几圈的形状,看起来有点像玩具又像什么雕花柱上弄下来的尖顶。
在手里倒腾了几圈,才发现它不是一体的。将细头处拔开,里面是中空的,也感觉不出里面装了什么,若不是小人儿的表情太奇怪,她都快要怀疑这是一支唇膏或口红了。试着摸了下尾端,确实没有旋上来的机关。
看小家伙还后退了两步保持距离,眼睛却盯着这东西不放松,她拿起便往手心倒了下,一股极尖细的刺感扎了下手心,好吧,里头竟是装了大大小小六根针。
“呀!”小人儿还惊呼了一声,这会她终于明白为什么下午小家伙拉着她逃也似的走了,原来竟是怕的。
不过还好他拿了出来,她都完全忘记买针线这回事了。掀开那藤盖一看,里头果然还装着各色丝线,这下不用另买了,也省了一笔花费。
没想到小家伙如此观察入微,全知道自己所想所要的。
她正打算记个帐,早上为了省钱也只买了一本本子,这下有了针线,自己也可以再缝一个简易的账本出来。
拿出5张纸,重新裁成巴掌大小的一摞,用中号的针穿了白线缝了边,一本简易的记账本就出来了。
没有砚台,把饭碗倒扣在桌面上,用剪刀磨了些包袱里的黑墨块粉末,添上些水,确实有点墨汁的样子,只是比不上墨汁那样的饱满浓厚。
刚刚因为自己捏针而躲得远远的小家伙这会见盒子被重新收回去了,才敢挨过来,左手扶托在桌台上,踮着脚尖歪着脑袋好奇地看着冯时夏的动作。
冯时夏拿起自己的羽毛笔,沾了些自己弄出来的“墨汁”在首页想写下“账本”两字。结果,试了几次才发现这个方法实在很难。
这羽毛笔用起来一点不顺手都不提了,墨汁很难吸附上去,羽梗从里头过一下,残留下来的汁液几乎为零,这有点不科学。
鹅毛笔是被历史见证过的文化发展轨迹中的一环,它的可使用性和实用程度肯定无可置疑。但难道就因为自己用的是鸡毛就不行?
冯时夏仔细观察着笔尖,每一次蘸墨,那汁液都会顺着羽梗又流下去了,根本没有任何吸附力。这种效果就好像把墨汁滴在玻璃杯面或者镜面上,因为太光滑且没有什么孔洞可以容纳墨汁。
但这羽梗是动物身上的组织,正常应该是有毛细孔可以吸附的,怎么也会这样呢?
只有一种可能,能吸附墨汁的部位被什么堵住或者覆盖了,而在动物身体上能起到这个作用的,就只有油脂或者杂质了。
想通了这一点,冯时夏倒是有了些头绪,看来这羽毛笔还得处理下才能用,今晚也是用不成了。
等把粗粗勾勒的两个大字填充满,她也打算睡了。一把抄起还在一旁眨巴着眼的小人儿,逗得人又“咯咯”笑起来,边打闹着两人终于躺上了床铺。
小家伙可能因为下午睡了一会,这个点还是很精神,冯时夏却困得很了,一整天的疲累在后背沾上床铺那一刻如潮水般席卷而来。
但面对这个之后不知道要相处多久的孩子,她的心中也是有些说不出来的感觉,今天发生的变故和事情实在太多了,她也无法精准地用一两个词来概括。
多想无益,要做的事情太多,只能一步步来。现在要做的事情,就是睡觉,这是最终得出的结论。
她吹灭油灯,拍抚着小家伙的后背,又哼起那调不成调的自创摇篮曲。
也不知到底是谁先睡着了,在意识模糊的前一刻,漆黑的小屋里传出一声呢喃,“晚安,小家伙!”
这一晚的冯时夏一夜无梦。
这一晚的于元跟着他的夏夏在梦里又逛了一遍热闹的县城,好多好吃的,好玩的,开心极了。
这一晚的于长在昏黄的油灯下,还把着小刀雕着一根木簪,和同屋的师兄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
“阿长,你说女人怎么那么麻烦呢?我上上次回家给我媳妇带了一朵绢花,结果我娘见了,对我也没有好脸色,我妹子看见了,对我也没有好脸色。”
“你下次给她们每人都带一个不就成了。”
“你以为我傻,上次我就带了,结果还是一样,连我媳妇也对我没了好脸色。”
“……”
“算了,问你也是白搭,你亲都没成,知道个啥?”
“……”
第99章 现实日子
难得地,第二天冯时夏醒的时候,小家伙还睡着,屋里却已大亮了。没有工作,没有闹钟,再不用担心迟到的生活就这样来了。
片刻的窃喜却因为起身时牵起的酸痛而消失无踪,这会已经实现的自由也并非那么自由。
值得高兴的是,感冒终于被彻底压下去了,看来,运动确实是最好的药。
但光起床和梳头这两件事都废了老鼻子劲了,肩膀完全抬不太起来,小腿也是,酸胀得厉害。一下子从重度懒癌宅变换到每天奔走忙碌的生活,哪怕这具身体是这里的原住民,自己却还是没能这么快地适应过来。
其实冯时夏以前都不怎么梳头,她发量不多,又细柔顺滑,平时也不爱摆弄发型,大多时候都是直接两手扒拉扒拉扎起来就完事了。但现在这一头浓密乌黑的长发发质却算不得好,想偷懒都不行,如果不打理肯定是蓬乱得不行的。
更气人的是,这里的女子不仅没有一个披散头发的,还各种花样都会梳,光昨天她在城里见着的发型式样数都数不清。自己在这方面完全没有任何天赋,但要在这生活,也不能放任自流。
勉强用梳子把头发梳顺了,本想还绑个包包头的,但没有橡皮筋,在手臂无力的情况下实在很难做到了。最后还是在右侧编了个最简单的辫子,为了行事方便,又收折了下辫尾才绑了起来。
这么老土的发型,要不是仗着这脸嫩,她可是不敢尝试的。没有点青春或者美貌的加持,这发型真的特别村。好吧,确实,她现在本就是切切实实一村妞了。
打开后窗给房间透透气,冯时夏取了挂在床头的钥匙,就先去厨房准备早饭了,睡了这么久,昨天晚餐也吃得将就,肚子实在是有点饿。
这次没有小家伙,她被呛了好一阵才终于把火升起来,但当自己亲手升起的火苗将那股温热传过来的时候,真的又特别骄傲,终于又学会了一件事。
确认了盆里的肉和骨头都还好好的,便淘洗了把暗黄的米和昨天泡的粗粮一起熬上半罐粥,看日头已经8、9点了,本也不用吃得太饱,但小家伙确实营养不太够。想想还是用白面鸡蛋调了碗糊糊,切了些细葱拌匀,加上点细盐。放在一旁备着。
趁熬粥的时间就先去把堂屋门打开了,簸箕里的笋和菇又搬出去晒太阳,还得再晒几个日头才成。
这院子虽然也没有特别大,但比自己的小屋可宽敞多了,且私密性也很高。她毫无顾忌地蹦蹦跳跳活动了下手脚,又欣赏了会鲜嫩的花骨朵和枝芽,洗漱后就着倒水将菜地浇了浇,还顺便拔了几颗刚冒出头的青草。
再回屋将火势弄小些,想想那天洗衣服的情景,将剩余的热水又倒出一些在澡盆里,泡上碎的果实。
想着等会直接摊几个饼就能吃饭了,冯时夏就回卧室准备叫人了,睡太久了也会不舒服。虽然小孩子睡眠时间能适当长一点,但晚上一般12个小时也就很足够了。
她没有叫小孩起床的经验,听说很多人都有起床气的,她自己是没有,但不保证小人儿没有。
在床边站了快两分钟,都没有主意。无所事事地把床头的窗户也支起来,看着那还熟睡着的小脸,她有点手足无措。但不能再耽搁了,伸手过去正要拍拍,一阵微风过来,小家伙的眼皮颤了颤,不一会,就悠悠转醒了。
冯时夏长舒一口气,凑近,轻声说了句“早安”,便将还迷糊着的小人儿捞起来帮着收拾穿戴了,想来他也和自己一般身体会有些酸疼无力的。
重新给他换了根鲜亮的黄色头绳,牵起人就去厨房了,打了水让他洗漱着,自个儿又抱出被褥晾晒出去,一天的劲头完全晒不透这被子上的潮气。
这次还真是连稻草都晒了,不过是从后棚拿了两捆新稻草出来,摊在一个最大号的簸箕里晾晒着,褥子下那些,全让她一把搂到厨房准备烧了。
弄好这些,冯时夏洗洗手,将粥端到后灶孔,大口砂罐端到前头,用勺子在底部化开一层薄油,将面糊重新搅和匀,摊了六张碗口大的鸡蛋葱花饼。
前晚的蘑菇面酱还剩一点点,隔着热水温了下,正好配这早餐。
果真是饿着了,小家伙吃得稀哩呼噜的。
于元一觉睡到自然醒,又做了个美梦,心情是很好的,夏夏还给换了条绑头绳,心情就更美丽了,等到闻到早饭的香味,吃着白面鸡蛋饼子的时候,心情就完全飞扬起来了。
和夏夏在一起的每一天,都是特别好的,比自己想的还好很多很多倍,很多很多……
饭后漱口,洗碗两人都一起做。
刚吃完早饭,冯时夏也不准备马上做午饭,但骨头汤要的时间久,得提前炖上。
洗干净骨头,大火烧了一锅水,加少许酒,姜不多,她只能拿出一小块,皮都舍不得削,洗洗干净,带皮的部分就切下来用来焯水时用。
骨头处理完就是猪肝,这一大块两人本也一顿吃不完,何况今天还要炖骨头汤,但这也没有冰箱,已经放了一天了,想想还是早点吃了放心。
冲洗了几遍,切成薄片,这里没有料酒,就也滴了些许白酒和陈醋腌上。
待这些都做完,还有一堆衣服要洗,冯时夏感概着不上班的生活一点也不轻松,更是不想挑水了,今天也真的挑不动了。
不挑水就只能去外边洗衣服,这最近的河流估计还是自己出山时的那条,离小家伙家里一点都不近。去井边洗倒也可以,但那处已经聚集人家了,这个点过去,怕是得惹起注目来。
她现在倒是不怵生人了,但村里毕竟是个相对封闭的地方,流言蜚语也多。她是行得正坐得端,不怕人说嘴,反正他们也跟她无关。可是就怕自己眼生,惹来一群人问东问西的,她又一句话回不上,这就很难熬,会有种被围观的难堪。
最后大火熬开骨汤后,留了一根木柴架出文火,还是自己端着一大木盆衣服,小家伙提着小木桶,俩人朝右边的沟渠去了,就是小家伙那天差点摔进去那里。
大沟渠的水来自那条河,多是用于田地的灌溉,并没有经过村里多少人家,自己那天正看到过,所以,应该也勉强算干净。
俩人不慌不忙地洗好衣裳返回,木柴快烧到灶膛口了,幸好周围都清理的很干净,只有灶灰,才没有引燃其他的东西。
将火重新架进去一些,冯时夏还是不放心地从缸里打了一盆清水,再次将衣服漂洗了一次才晾晒起来,所以等小豆子过来的时候,院子里又是满满当当的东西了。
第100章 开启农耕模式
“阿元,你们怎么又晒这么多东西啊?”
“不知道啊,夏夏要弄的,肯定有用的。你还想吃昨天那个甜甜的吗?”
“有点想的,但是,没有多少了。要不我们今天不吃了,明天再吃吧,这样就能吃久一点了。”小豆子的喉头可疑地滚动了下。
“那好吧。我跟你说,昨天我和夏夏去了那个围墙里……好多人……好好玩……好好笑的……”
“哇!我也好想去啊,下次也带我去吧。”小豆子满脸向往。
“好,下次你也一起去换包子。我们到时候一起去看那些好玩的,”于元也很期盼能和小伙伴一起,但也担心,“可是哦,要走好远好远的,脚会痛痛的,你能走吗?”
“我……我可以的……”小豆子没有多少底气。
“嗯,你走不动了我就背你。回来时,我走不动了,夏夏就背我了。”于元终于想到了一个解决办法,高兴极了。
“嗯!”小豆子也笑得傻乎乎的。
俩小人在院子里玩着石子,嘻嘻哈哈地闹着。
冯时夏拿出那四根鸡羽,仔细地将根部多余的杂毛修剪掉,用皂丸清洗了一遍。因为皂丸的去油效果比不上洗洁精,她决定再混沸水进去一起浸泡下。高温既能杀灭一些细菌,也能一定程度促进一些化学反应的速度。
但保不齐也会因此将羽梗泡坏了,毕竟是生物组织。先实验一根,其他的先晾干收着,如果效果好,以后再处理。
她几乎是以做研究的态度十分严谨地在进行这项小事。实在是这几根羽毛来之不易,而羽毛笔成功与否更是关乎节约金钱和纸张的大事。
幸好沸水泡过后的羽梗没见着什么软烂,只是有些毛脱落了,虽然不那么好看,但能用就好。
拿出去一起晾晒透,冯时夏给灶膛里重新添上一根柴,骨头多熬些时间,味道会更香浓。
买来的姜蒜还得种,院子里的菜地早种满了东西,根本没空地了,那几丛葱还是见缝插针补进去的。
山脚的地里倒是刚被拔了好些菜,之前也空着一片,但自己没有任何种地经验,就这点子东西,可经不起损耗,连一丁点儿学费都交不起。肯定得多费心思照看,种远了可不方便,再来,种在院子里,以后要用也随时能拔。
本来院子里的青菜也到了能吃的时候,但这菜还小,要一齐全给薅了也可惜,何况俩人根本吃不完。最要紧的是,地里的菜没多少了,这点青菜这会也成了紧要物资。
思来想去,最好的办法还是另开一块地。
院子里照目前的晾晒情况来看,不宜再扩宽菜地了,但屋旁却可以。这可不是不能随意开垦的时代了,这时候在屋旁挖点菜地应该还挺正常的,尤其小家伙家附近几乎是没有邻居,都是荒地。
想着能取用方便些,冯时夏直接拿起锄头在后棚前挑了一个平整些的位置,划出了约4平米的范围。
先清掉上面的石块和荒草,草都拔出去,这草都快没过小腿了,生命力旺盛得,她也不敢直接压到下面做青肥,万一这些草死灰复燃,反而分掉了土地的养分也不一定。
她也不懂翻地,只知道这样做是让土地疏松些,便于种子发芽生根。想着她要种的基本都是长在地下的根茎,尤其姜,长大后也有一定的长度,便把土地翻得深了些。
预估了下种的深度和以后成熟后需要的深度,大概得翻三十厘米多深。还好前两天下过好几天雨,这地没有太硬,挖到深些的位置反而容易一点。
刚开挖没多久,就听见小家伙在厨房喊“夏夏”,冯时夏忙应声告知自己的位置。
在跟小家伙目光相接的时候,从对方眼神里捕捉到一丝还未消退的慌乱,她心里酸酸的,而后十分镇定地笑笑,依旧进行着自己的事。
之后就是三个人在这片小小的地上忙着,只有一把小挖锄了,那两人就换着用,虽然他俩这点子力气对挖地并起不到什么作用,但三人都坚定地各司其职,冯时夏还抽空复习几个之前学得的词语。
“肚仔”这个小话痨,一直叽叽喳喳地,小家伙就像个捧哏,俩人一搭一唱,这氛围格外和谐。
粗粗翻了第一次后,冯时夏倒想趁着碎土给这土壤增加点肥力,但手头没有肥料,农家肥是可以,但是她也无从下手,尤其好像直接用是不行的,要经过一段时间放置才能行。
这方法不行,那就只能用其他植物肥料代替,草木灰是农家常用的,还有就是堆肥。
看来那一筐竹笋壳和以后的湿垃圾都有去处了,但现如今它们一样没腐熟发酵,也用不了。草木灰那些还得留着点种时用。
能和堆肥起到类似效果的就是树林里的腐叶层,那真是肥沃的很,还纯天然。这边离山还隔着点距离,但竹林不就在旁边么?上次进去时还见着那厚厚的腐叶。
说干就干,冯时夏将笋壳空出来,到竹林里来回搂了三大筐腐叶回来。本来她以为竹笋只会雨后生长,倒没想到这竹林里又有笋冒出头了,虽然数量少,但总归是吃食,想着下午再过来转一圈。
她将这些腐叶趁着第二遍细耕时混翻进去,学着在地里看到的样子起了垄。她是不懂中间的道理的,千百年来大家都这样做,那就这样跟着做就好了,如果真要细究其原理,应该是为了植物更好地吸收养分和排水吧。
别看才4平米多的地,但因为翻得深,他们可花了不少力气。
现在天气不热,冯时夏也不讲究非得早上下午才种了。因为蒜种不大,两斤大蒜一共有20多头,每头有6-14个蒜瓣,挑了外圈的大蒜瓣下种,中间那一圈就留着做菜用了。
一斤姜是真没有多少,也就4大块。连最小的芽都没放过,数了数一共也就20来个芽眼,冯时夏是舍不得一整块丢进去种的。
想想这些东西的生命力,还是决定像种土豆一样,按芽眼切块种,粗壮的芽就少切一些块茎,刚冒的芽就多连一些,剩下的部分留着用。
哪怕这样精打细算了,剩下来的姜块也不到三分之一。
第101章 无处不在的实验精神
给俩小人示范了在垄上刨坑的大小和距离,这工作两人都喜欢得很,也是轮流着干,自己跟在后面点些灰,没轮到拿锄头的那人就朝坑里丢蒜瓣,一坑一瓣。
冯时夏检查了前方他们做的,都没有出问题。姜是全程自己动手的,因为要注意芽眼摆放的方向。
最后掩土浇水就轻松多了,她留了个心眼,因为第一次种东西,她也不懂影响植物生长的季节、温度、光照和需水量等等,不敢大意地全这样种了。
这次种菜也是实验,便留出3个粗壮姜芽和10颗蒜瓣来,打算用那些破罐子盆栽试试,这样根据不同环境下植株的生长状况了解它们的生长需求,这是冯时夏凭自己学到的东西唯一能想到的方法。
实验是通向真理的唯一道路,大量的分组实验能更快地得出结论。
但她觉着这些调料应该都是很容易存活的植株,生存条件并不严苛,也许就像葱一样,随便种都能种活,便也没有那么严谨了,还是把大部分直接投入寻常的环境下。
种蒜的破罐子容易寻,种姜的要求深度,找了半天她都没找着合适的,后来在堂屋里翻到那天投壶用的小木桶,看了下,是底部有缝才被闲置了。大小和深度正合适,只是上面有个木把手。
但想着以前在网上看到的一些新闻和图片,证明植物在生长过程中会自己避开障碍物,就像长得奇奇怪怪的各种西瓜和卡模型的各种南瓜,她便也觉得这把手不会碍什么事了。反而能帮助她移动这颗盆栽,如果有时候要晒太阳或者搬进房里,有这把手就轻松多了。
怕以后天气热了味道大,在这块地旁边,还稍微隔了点距离,冯时夏挖出个一立方大小圆坑来堆肥,特意找的一块凹地,能省点挖地的力气。
上层的土刨出来同样混合了些腐叶装了那几个瓶罐,下层的土刨在一边,要加速微生物的分解活动,促进发酵腐熟,得有几个条件,好氧的需要氧气,厌氧的需要隔绝的环境,另外湿度、温度和酸碱环境也是有要求的。
但具体的自己实在不是很懂,想想现在的天气,她还是决定撒些水把东西埋起来。正常来说,不管做对了百分之几十,多少是会有效果的,具体怎么样还得过一段时间再看。
因为生活条件在这,基本没有厨余的剩饭剩菜,只有一点烂叶残根等,加上那些笋壳,能用到的东西还是太少了。
冯时夏便把从厨后到新开的地再到坑洞周围这一片的草清了一遍,没找到镰刀这种工具,手都勒红了,剩余的腐叶也加进去,一层层将这些东西铺上,堪堪压满一坑洞,最后将那些洗碗擦锅的泔水淋上去,把一旁的土再盖回去就完成了。
做完全部这些,她都快直不起腰了,看着已经截然不同的后院,还有一垄垄等待破土的希望,一股自豪油然而生。
在那水泥钢筋堆砌的世界里,她没有多大的天赋和能耐,靠着自己的努力也只能过得如寻常人一般,生活里不知什么时候就充斥了呈指数增长的自卑和艳羡。
她不明白自己和别人有什么不同,不懂为什么总是只能在屏幕这端感慨别人的生活,越来越难因自己的生活感受到骄傲和快乐。
可现在,反而在这种无知的义无反顾下,她居然久违地想为自己鼓掌。
或许,那时候,顾忌太多,无论做什么,没有百分之九十的把握就绝不行动,就是少了这种敢于尝试的勇气和冲动吧。
四个实验盆栽浇了水暂时堆在后棚的柴堆旁,工具都收好,打了热水给三人好好擦洗了一番,俩小人在后院弄得真跟花猫似的了。
砂罐里的骨头已经焖了三个多小时了,这会正飘出一股浓郁的香味。本来早饭吃得晚午饭可以晚点的,但忙了一早上,肚子里的东西消化得快,闻到这股味道就有点受不了了。
冯时夏当下决定马上做午饭,“肚仔”跟着忙了一个早上,自己也想留他一起吃饭的,跟小家伙大致比划了意思,让他去沟通。
因为之前要处理的大部分都处理好了,现在弄起来就快得很。碎白米掺上另一种暗黄的米一起煮干饭,萝卜洗净切块加进骨汤里,因为没有新鲜辣椒,猪肝没法爆炒,但昨天还摘了两把菠菜,正好一起炒了。
饭锅和汤锅调换了位置,正好大小火够用。腌制的猪肝用水清洗了一遍,重新加了一点儿酒、醋、盐拌匀。菠菜洗净切段,姜丝、蒜末和葱花也都备好,她盘算着下次还得买点辣椒回来种才行。
擀面杖也没买到,自己是能做,但要做得滚圆且没有什么木刺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尤其这里没有什么工具。杯子也没弄好、还有背包,一大堆的事,尤其还不知道怎么去挣下一笔收入。
瓦罐里米浆扑腾的动静让她回神过来,揭开盖戳几个洞,火调小一点,给砂罐里的汤调上盐,十来分钟后饭差不多了,拎到一旁用余热焖着。舀了点汤、戳了块萝卜尝了,萝卜软硬差不多了,味道淡了些,又稍微加了点盐。放到前面又焖了四五分钟便撒上些葱花倒到昨天买的大盆里。
这个盆装这么一砂罐汤也是刚刚好,冯时夏暗暗夸赞一句自己的机智。
将砂罐里掺上些开水,把菠菜烫到六七分熟,捞出水倒掉,稍微烤干罐底后加一勺猪油,姜、蒜和葱白都丢进去爆香,猪肝倒进去翻炒到七八分熟,再将菠菜加进去一起翻炒到断生,最后加盐调味均匀就行了。
“阿越,吃饭了!”
于元已经能听懂这句的意思了,牵着小豆子就去厨房了,又很自觉地带着小伙伴洗了手,将夏夏拿出的碗筷两人搬运到堂屋。
三根长凳被搬去外面晒褥子了,冯时夏从卧室又搬来方凳自己坐。
饭菜都上桌了,大家都坐定了,正要开动,屋外却又响起了喊声。
“阿元,我娘叫我回去了。”小豆子无奈道。
“你在我家吃饭的啊,夏夏说了的。”于元不想小伙伴走。
“可……可我娘不许,昨天就说我了。”小豆子欲言又止,依依不舍地爬下长凳,有点懊恼自己刚刚因为闻到那么香的味道就答应了,虽然他真的很想留下来吃饭。
“我去跟婶子说,好吗?”
“可是,万一我娘不相信,进来看见夏夏怎么办?”
于元这下也没办法了。